南京艺术学院 2018 年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和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 做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结合我校办学实际, 制定本章程 一 学校概况南京艺术学院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办学延续至今的高等艺术学府, 是我国唯一具有艺术学科门类下全部五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博士后流动站的高校, 是国家文化部和江苏省政府共建的综合性艺术院校, 其前身可追溯到 1912 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创办的上海图画美术院 在这所历史悠久的艺术殿堂中, 曾先后涌现出一大批中国近现代史上杰出的艺术家 教育家和文化名人 他们为中国现代艺术教育做出过卓越的贡献, 也为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经过一个多世纪的风雨洗礼, 如今的南京艺术学院汲六朝古都之文化滋养, 得经济大省之雄厚实力, 团结奋进, 锐意创新, 已发展成为艺术学科门类齐全, 办学层次多样, 师资力量雄厚, 教学设施先进, 集教学 创作 设计 表演及理论研究于一体, 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南京艺术学院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南京艺术学院普通本科学历 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校网址为 :http://www.nua.edu.cn 二 招生计划 南京艺术学院 2018 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2300 余人, 实行按专业招生 招生计 划由各省 ( 区 市 )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 考生也可登录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网址 :http://zhaosheng.nua.edu.cn 三 报考条件 ( 一 )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准予报考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身体健康, 符合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标准, 同时要求心理健康, 五官端正, 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3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者 ( 二 )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 定, 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 包括全国统考 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 以下简称 高校招生考试 ) 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 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 三 ) 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 音乐表演 ( 声乐演唱 流行音乐演唱 音乐剧 ) 专业 : 发声器官无疾病, 听觉器官无疾病, 男生身高 1.70 米以上 女生身高 1.60 米以上, 专业特别 优秀者, 条件可适当放宽 ;2 音乐表演 ( 中国乐器演奏 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钢琴与键盘乐 器演奏 流行音乐演奏 ) 专业 : 听觉器官无疾病 ;3 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口齿清楚 发声 听觉器官无疾病, 男生身高 1.73 米以上 女生身高 1.63 米以上, 专业特别优秀者, 条 件可适当放宽 ;4 舞蹈表演专业 : 男生身高 1.75 米以上 女生身高 1.65 米以上, 专业特别优 秀者, 条件可适当放宽 ;5 录音艺术专业 : 听觉器官无疾病 ( 四 ) 新生入学进行体检,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 经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 但 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 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 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三 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 如发现有虚假信息 隐瞒病史 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 条件者, 取消其入学资格, 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四 录取原则 1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综合评价 择优录取和 学校负责 招办监督 的原则, 公平 公正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 我校 2018 年普通本科新生录取工作仍将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 一 ) 南京艺术学院 2018 年普通本科招生江苏省录取办法 : 1 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 艺术设计学 美术学( 文物鉴赏与修复 ) 美术学( 文遗研究 ) 广告学 公共事业管理 艺术教育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招收普通类文科和理科考生,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 BC,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 4C1 合格 在录取时, 将根据以上专业, 分别按文科或理科招生计划数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 在此分之上, 按分排序, 遵循志愿, 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 若服从调剂, 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 不服从调剂的, 作退档处理 2 南京艺术学院艺术类招生专业, 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必须有四门 ( 含四门 ) 以上 C 级 ( 含 C 级 ), 且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 公民素养 技术科目均须合格 3 使用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录取的绘画 中国画 雕塑 公共艺术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产品设计 艺术与科技 服装与服饰设计 摄影 数字媒体艺术 动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对文化分 ( 即考生语文 数学 外语三门原始分 ( 不含附加分 ) 与政策性奖励分 照顾分之和 ) 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 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美术统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录取时, 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 ( 文化分 + 美术统考专业分 ), 在此综合分之上, 按分排序, 遵循志愿, 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 若服从调剂, 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 不服从调剂的, 作退档处理 4 使用江苏省音乐统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 师范 ) 专业, 对文化分 ( 即考生语文 数学 外语三门原始分 ( 不含附加分 ) 与政策性奖励分 照顾分之和 ) 专业分均达江苏省音乐统考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 按照考生的音乐统考专业 ( 声乐 器乐 ) 分, 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 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史论 广播电视编导 影视摄影与制作 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文学 ( 影视策划与制片 ) 专业, 对文化分 ( 即考生语文 数学 外语三门原始分 ( 不含附加分 ) 与政策性奖励分 照顾分之和 ) 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 90% 90% 的考生, 按照考生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其中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还须参加省广播电视编导统考, 且成绩合格 6 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 音乐学( 音乐传播 ) 音乐学( 乐器修造 ) 专业, 对音乐统考成绩合格, 文化分 ( 即考生语文 数学 外语三门原始分 ( 不含附加分 ) 与政策性奖励分 照顾分之和 ) 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 90% 80% 的考生, 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 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 戏剧影视导演 录音艺术 舞蹈学专业, 对文化分 ( 即考生语文 数学 外语三门原始分 ( 不含附加分 ) 与政策性奖励分 照顾分之和 ) 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 90% 80% 的考生, 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8 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书法学专业, 对文化分 ( 即考生语文 数学 外语三门原始分 ( 不含附加分 ) 与政策性奖励分 照顾分之和 ) 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 90% 80% 的考生, 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 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表演专业, 对文化分 ( 即考生语文 数学 外语三门原始分 ( 不含附加分 ) 与政策性奖励分 照顾分之和 ) 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 90% 70% 的考生, 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 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工艺美术专业, 对江苏省美术统考专业分和文化分 ( 即考生语文 数学 外语三门原始分 ( 不含附加分 ) 与政策性奖励分 照顾分之和 ) 均达到江苏省美术统考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 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1 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 舞蹈学( 师范 ) 专业, 对文化分 ( 即考生语文 数学 外语三门原始分 ( 不含附加分 ) 与政策性奖励分 照顾分之和 ) 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 90% 60% 的考生, 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2 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表演专业, 对文化分 ( 即考生语文 数学 外语三门原始分 ( 不含附加分 ) 与政策性奖励分 照顾分之和 ) 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 90% 50% 的考生, 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3 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 声乐演唱 ) 音乐表演( 中国乐器演奏 ) 音乐表演 ( 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 音乐表演( 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 ) 音乐表演( 音乐剧 ) 音乐表演 ( 流行音乐演唱 ) 音乐表演( 流行音乐演奏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计算机作曲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流行音乐创作 ) 专业, 对省音乐统考成绩合格, 文化分 ( 即考生语文 数学 外语三门原始分 ( 不含附加分 ) 与政策性奖励分 照顾分之和 ) 达到江苏省对一般本科院校 ( 非 30+15) 校考专业省控线的考生, 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计算机作曲 ) 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 成绩通用 在录取时, 将根据两个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 在此分之上, 按分排序, 遵循志愿, 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 若服从调剂, 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 不服从调剂的, 作退档处理 14 我校与英国普利茅斯大学联合培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第四学年起,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赴英国学习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 对文化分 ( 即考生语文 数学 外语三门原始分 ( 不含附加分 ) 与政策性奖励分 照顾分之和 ) 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 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美术统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5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办外[2017]8 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中美大学生双向交流项目学校的通知, 我校为该项目院校之一, 参与项目专业为广播电视编导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 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 对文化分 ( 即考生语文 数学 外语三门原始分 ( 不含附加分 ) 与政策性奖励分 照顾分之和 ) 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 90% 90% 的考生, 按照考生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其中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还须参加省广播电视编导统考, 且成绩合格 16 我校与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的 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 ( 四年制 ) 项目工艺美术专业, 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学习, 毕业后颁发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文凭 使用校考成绩录取, 对文化分 ( 即考生语文 数学 外语三门原始分 ( 不含附加分 ) 与政策性奖励分 3
照顾分之和 ) 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 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校考 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7 考生在填报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时, 必须按考生本人参加校考并取 得合格的专业填报, 如由考生专业填报差错产生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 18 根据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专业类别, 按专业类别, 采用志愿清 专业清原则 确定考生专业 同分考生, 参照高考文化分, 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 参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 文科目成绩, 如仍相同参照英语科目成绩 19 江苏省考生优录政策 : (1) 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 对于江苏省考试院投档的考生, 凡专业成绩 合格, 文化高考成绩 ( 即语文 数学 外语三门原始分 ( 不含附加分 ) 与政策性奖励分 照顾 分之和 ) 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一文科省控线 90%, 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 优先录取 (2) 音乐表演 ( 声乐演唱 中国乐器演奏 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 音乐剧 流行音乐演唱 流行音乐演奏 ) 舞蹈编导 舞蹈表演 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前三名考生, 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 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 : 第 一名 10% 第二名 8% 第三名 5% (3) 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 音乐表演 ( 声乐演唱 中国乐器演奏 管弦与打击 乐器演奏 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 流行音乐演唱 流行音乐演奏 ) 专业 特优 考生, 第一志 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 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 20% 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 法见 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办法 20 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 报考我校的江苏省考生必须按照江苏省考试院的相关要求, 按时填报高考志愿 (2) 江苏省考试院有专业联考 ( 或统考 ) 达标要求的, 我校均遵照执行 (3) 如有与江苏省招生机构公布内容不同的, 按江苏省 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 二 ) 南京艺术学院 2018 年普通本科招生对口单招江苏省录取办法 : 1 我校对口单招各专业均使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 2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对专业技能成绩 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 按照考生专业技能成绩 文化统考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录取时, 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 在此综合分之上, 按分排序, 遵循志愿, 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 若服从调剂, 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 不服从调剂的, 作退档处理 3 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 舞蹈编导 音乐学( 师范 ) 专业, 对专业技能成绩 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 按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按专业类别, 采用志愿清 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 同分考生, 参照高考文化分, 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 参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 如仍相同参照英语科目成绩 ( 三 ) 南京艺术学院 2018 年普通本科招生外省录取办法 : 1 美术学 艺术设计学 美术学( 文物鉴赏与修复 ) 美术学( 文遗研究 ) 公共事业管理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在部分省招收普通类文科考生, 具体招生计划以相关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在各省录取时, 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 在此分之上, 4
按分排序, 遵循志愿, 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 若服从调剂, 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 不服从调剂的, 作退档处理 2 对校考专业成绩合格 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规定的外省艺术类考生, 我校将按照下列办法录取 : (1) 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史论 广播电视编导 影视摄影与制作 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文学 ( 影视策划与制片 ) 专业, 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90%( 含 ) 以上的考生, 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 音乐学 ( 师范 ) 音乐学( 音乐传播 ) 音乐学 ( 乐器修造 ) 专业, 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80%( 含 ) 以上的考生, 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 戏剧影视导演 录音艺术 舞蹈学专业, 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80%( 含 ) 以上的考生, 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书法学专业, 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80%( 含 ) 以上的考生, 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 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表演专业, 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70%( 含 ) 以上的考生, 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 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绘画 中国画 雕塑 公共艺术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产品设计 艺术与科技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摄影 动画 数字媒体艺术 工艺美术专业, 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70%( 含 ) 以上的考生, 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 : 绘画 中国画 雕塑 公共艺术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产品设计 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 摄影 动画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统称为美术设计类专业, 为统一考试, 专业成绩通用 在确定录取的专业时, 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 在此分数线上, 按分排序, 遵循志愿, 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 若服从调剂, 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 不服从调剂的, 作退档处理 (7) 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 ( 声乐演唱 ) 音乐表演( 中国乐器演奏 ) 音乐表演 ( 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 音乐表演( 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 ) 音乐表演( 音乐剧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计算机作曲 ) 音乐表演( 流行音乐演唱 ) 音乐表演 ( 流行音乐演奏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流行音乐创作 ) 专业, 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65%( 含 ) 以上的考生, 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计算机作曲 ) 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 成绩通用 在录取时, 将根据两个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 在此分之上, 按分排序, 遵循志愿, 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 若服从调剂, 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 不服从调剂的, 作退档处理 5
(8) 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 舞蹈学 ( 师范 ) 专业, 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60%( 含 ) 以上的考生, 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 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表演专业, 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50%( 含 ) 以上的考生, 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 面向新疆伊犁州直对口援疆扶贫定向招收绘画 服装与服饰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 专业使用新疆美术统考成绩 文化分 新疆美术统考分均达到自治区相应批次有关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 在录取时, 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 ( 文化分 + 新疆美术统考专业分 ), 在此分之上, 按分排序, 遵循志愿, 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 若服从调剂, 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 不服从调剂的, 作退档处理 面向新疆伊犁州直对口援疆扶贫定向招收音乐学专业考生, 专业使用新疆音乐统考成绩 文化分 新疆音乐统考分均达到自治区相应批次有关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 按文化成绩和新疆音乐统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1) 根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 ( 教学厅 [2017]15 号 ) 文件精神, 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规定相关专业须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我校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12) 考生在填报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时, 必须按考生本人参加校考并取得合格的专业填报, 如由考生专业填报差错产生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 (13) 根据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专业类别, 按专业类别, 采用志愿清 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 专业同分考生, 参照高考文化分, 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 参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 如仍相同参照英语科目成绩 注 :A. 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即按文化分比值排序, 文化分比值 = 考生文化高考成绩 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B. 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 即按综合分排序, 综合分 = 考生文化高考成绩 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专业满分值 + 专业分 (14) 考生所在省有专业联考 ( 或统考 ) 达标要求的, 我校均遵照执行 3 外省考生优录政策: (1) 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 对于外省考试院 ( 或省级招办 ) 投档的考生, 凡专业成绩合格, 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 ( 自治区 直辖市 ) 确定的普通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 优先录取 (2) 音乐表演 ( 声乐演唱 中国乐器演奏 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 音乐剧 流行音乐演唱 流行音乐演奏 ) 舞蹈编导 舞蹈表演 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前三名考生, 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 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 : 第一名 10% 第二名 8% 第三名 5% (3) 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 音乐表演 ( 声乐演唱 中国乐器演奏 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 流行音乐演唱 流行音乐演奏 ) 专业 特优 考生, 第一志 6
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 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 20% 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 法见 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办法 4 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 (1)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 按时填报高考志愿 (2) 如有与各省招生机构公布内容不同的, 按各省 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五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学费 : 按学年收取, 以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 学院专业学费 ( 元 / 学年 ) 音乐学 (5 年制 ) 音乐学 ( 师范 ) 9000 音乐学院 音乐表演 ( 声乐演唱 中国乐器演奏 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钢琴 与键盘乐器演奏 音乐剧 ) 1100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计算机作曲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5 年制 ) 9900 美术学院 美术学 9000 绘画 中国画 书法学 雕塑 (5 年制 ) 11000 艺术设计学 9000 设计学院 公共艺术 服装与服饰设计 工艺美术 10000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11000 影视学院 舞蹈学院 传媒学院 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 戏剧影视导演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0000 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文学 ( 影视策划与制片 ) 9000 舞蹈编导 舞蹈表演 9900 舞蹈学 舞蹈学 ( 师范 ) 9000 广播电视编导 ( 含中美双向交流项目 ) 影视摄影与制作( 含中美双向交流项目 ) 录音艺术 摄影 动画 10000 数字媒体艺术 ( 中英合作办学 ) 26400 数字媒体艺术 11000 广告学 5200 人文学院 美术学 ( 文物鉴赏与修复 ) 美术学 ( 文遗研究 ) 艺术史论 9000 艺术教育 5200 音乐学 ( 乐器修造 ) 12000 流行音乐学院 音乐表演 ( 流行音乐演唱 流行音乐演奏 ) 1100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流行音乐创作 ) 音乐学 ( 音乐传播 ) 10000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产品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11000 高等职业教育 学院 舞蹈编导 9900 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 10000 音乐学 ( 师范 ) 9000 工业设计学院 产品设计 11000 艺术与科技 10000 文化产业学院公共事业管理 文化产业管理 5200 7
注 : 数字媒体艺术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业第四学年起, 符合条件的学生赴英国学习, 学费按英方标准收取 广播电视编导 ( 中美双向交流项目 ) 影视摄影与制作( 中美双向交流项目 ) 专业学生赴美参加至少半年以上的交流 ( 须修满美方学校规定学分 ), 赴美攻读学位的学生第一 四学年在中国学习, 二 三学年在美国学习, 毕业时将获得中美两所大学分别颁发的学位和中方文凭, 项目学生在中方大学学习期间学费同其他普通学生, 赴美交流学习费用另行收取 学校设有 20 多项奖 助学金, 激励学生勤奋学习 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 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校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 网址 :http://xgc.nua.edu.cn/ 六 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坚持公平 公正 公开 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 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 学校成立由纪委 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 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七 信息公开按照 阳光工程 要求, 我校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继续推进制度化 系统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 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的招生计划 招生政策 收费标准 录取原则和结果均可在本校网站或相关招生宣传资料上查询 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 务必警惕招生诈骗 八 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 :025-83498055, 83498382 传真 :025-83498113 招生网站 :http://zhaosheng.nua.edu.cn/ 通信地址 : 南京市北京西路 74 号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 :210013 九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 本章程由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 一八年五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