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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规则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以下简称 CQC) 发布, 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 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许可, 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实施规则代替 CQC/JY 主要变化是标准 GB/T 换版为 JB/T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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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M 交流接触器节能认证规则 本认证规则版权归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的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 法律要求除外 ) 关于产品认证更多信息, 请登录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或与以下地址联系 : 通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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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A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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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0 引言 认证范围 认证依据 单元划分原则及认证模式 认证依据标准及认证单元 认证模式 认证实施的环节及要求 认证申请与受理 所需资料 受理

文 件 号

附件3.《广东优质认证实施规则-电饭煲》

(2) 产品描述 产品描述包括委托认证产品信息 工艺流程 组装结构图 说明书 关键部件材料清单等, 以及认证 单元内覆盖的系列产品清单及认证单元内各个型号之间的差异说明 同时提供产品说明书及产品合格相关 检验报告 受理 认证机构对认证委托资料进行审核, 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 认证机构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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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产品性能认证规则 CQC16-448127-201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洗碗机除菌 抗菌认证规则 Eliminating Bacteria and Antibacterial Certification Rules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dishwashers 2017 年 12 月 15 日发布 2017 年 12 月 15 日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前言 本规则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 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 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证中 心许可, 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制定单位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参与起草单位 :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 徐忻 张晓

1.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洗碗机的抗菌 除菌性能认证 2. 认证模式认证模式为 : 模式 1: 产品检验 + 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 : a. 认证的申请 b. 产品检验 c.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d. 获证后的监督模式 2: 产品检验 + 初始工厂检查 + 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 : a. 认证的申请 b. 产品检验 c. 初始工厂检查 d.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 获证后的监督获证后监督是指获证后的跟踪检查 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 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三种方式之一或组合 原则上, 对于持有 CQC 颁发的有效的洗碗机安全认证证书的生产企业, 可采用模式 1 实施认证, 其他生产企业应采用模式 2 实施认证 对于适用于模式 1 的企业, 也可申请选择模式 2 实施认证 3. 认证申请 3.1 认证申请提出和受理认证委托人可通过网络 (www.cqc.com.cn) 向 CQC 提出认证委托, 并按要求准确填写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 CQC 依据相关要求对申请进行审核, 对认证委托人发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通知, 或要求认证委托人整改后重新提出认证申请 3.2 认证单元划分申请抗菌认证 : 原则上, 按照产品各部件 ( 内胆, 门衬, 密封条, 按键 ( 开关 ) 和金属内 外壳的表面涂层 喷淋臂等 ) 材料及使用的抗菌剂 防霉剂等参数划分认证单元, 所有参数相同的型号为同一认证单元 申请除菌认证 : 原则上, 按照产品控制方式 清洗程序 洗涤室有效容积 除菌方式等参数划分认证单元, 所有参数相同的型号划分为同一认证单元 不同制造商的产品视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不同生产厂 ( 场地 ) 的产品视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原则是认证按单元申请认证 3.3 申请认证提交资料 3.3.1 申请资料 a. 正式申请书 ( 网络填写申请书后打印或下载空白申请书填写 ) 第 1 页共 7 页

b. 产品描述 (CQC16-448127.01-2017) 3.3.2 证明资料 a. 申请人 制造商 生产厂的注册证明如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 CQC16-448127 -2017 b. 申请人为销售者 进口商时, 还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 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c. 有效的 CQC 安全证书 ( 如有 ) d. 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 如有 ) e. 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检查报告 ( 如有 ) 3.3.3 提供与产品有关的资料 a.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b. 其他需要的文件 4. 产品检验 4.1 样品 4.1.1 送样原则 申请人应按 CQC 要求将样品送到指定检测机构, 并对样品负责 申请单元中只有一个型号的, 送本型号的样品 以系列产品为同一申请单元申请认证时, 应从中选取具 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产品检验, 必要时, 增加样品补充差异检验 4.1.2 样品数量 整机 : a. 除菌项目 :1 台 / 单元 ; b. 抗菌项目 : 相关材料样块 样块 : a. 有害物质释放量项目 :6 块 /( 每种材料单元 ) 规格 :10cm 10cm b. 抗菌性能项目 :6 块 /( 每种材料单元 ) 规格 :5cm 5cm c. 防霉性能项目 :3 块 /( 每种材料单元 ) 规格 :5cm 5cm d. 对于有害物质释放量 抗菌 防霉项目, 材料相同的不同部件可只送一种材料 4.1.3 样品处置 检验结束并出具检验报告后, 有关检验记录和相关资料由检测机构保存, 样品按 CQC 有关要求处置 4.2 产品检验 4.2.1 依据标准 GB 21551.1-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 除菌 净化通则 GB 21551.2-201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 除菌 净化功能抗菌材料的特殊要求 QB/T 5133-2017 家用和类似用途洗碗机的抗菌 除菌功能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4.2.2 检验项目 指标及样品要求 除菌性能 抗菌性能检验项目及要求见表 1 表 1 洗碗机除菌 抗菌检测项目及要求 序号检验项目指标要求检验方法 1 除菌率洗碗机的除菌率不小于 99.9% QB/T 5133-2017 附录 B 第 2 页共 7 页

2 防霉等级防霉等级应为 (0-1) 级 GB 21551.2-2010 5.1 3 抗菌率抗菌材料的抗菌率不小于 99.0% 4 有害物质释放量 非金属材料经水浸泡或酸浸泡后, 其浸泡液中有害物质应不大于 GB 21551.1-2008 表 A.1 限值 b) 1) 申请除菌认证的产品, 检测项目为 : 除菌率 有害物质释放量 ; GB 21551.2-2010 5.1 QB/T 5133-2017 附录 A GB 21551.1-2008 4.2 2) 申请抗菌认证的产品, 洗碗机应具有抗菌功能的零部件为内胆, 门衬, 密封条, 按键 ( 开关 ) 和金属内 外壳的表面涂层 喷淋臂 a) b) 等 ; 检测项目为 : 抗菌率 防霉等级 有害物质释放量 注 :a) 对已获得防霉材料认证的部件提供认证机构认可的自愿性认证证书且所有材料与报备的相一致的, 该部件防霉等级项目可免于检测 b) 申请单元中的材料与已进行过有害物质释放量试验的材料相同, 企业可以自我声明, 有害物质释放量项目免于检测 C) 除菌认证中若没有部件具有防霉功能, 防霉等级 有害物质释放量免于检测 4.2.3 检验方法 依据标准规定的和 / 或引用的检测方法和 / 或标准进行检验 4.2.4 检验时限 申请除菌认证产品一般为 150 个工作日, 申请抗菌认证产品一般为 30 个工作日, 从收到样品和检测费 用算起 因检测项目不合格, 企业进行整改和重新检验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4.2.5 判定 产品检验应符合表 1 要求 任何 1 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时, 则判定该认证单元产品不符合认证要求 产品 检验不符合时, 允许申请人进行整改 整改应在认证机构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 自产品检验不合格通知之日起 计算 ), 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 视为申请人放弃申请 ; 申请人也可主动终止申请 4.2.6 检验报告 由 CQC 指定的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检验, 并按规定格式出具检验报告 认证批准后, 检测机构负责给申 请人发送电子版检测报告 ; 如申请人需要纸版检验报告, 则由检测机构负责给申请人寄送一份纸版检验报 告 4.3 关键零部件 原材料要求 初次申请认证时, 申请除菌认证的产品的关键件是除菌装置, 如匹配多个关键件时, 由 CQC 指定的检测 机构进行检验 ; 申请抗菌认证的产品各部件由多种材料构成的 抗菌剂 / 防霉剂不同的, 均需检验 具体要 求见 CQC16-448127.01-2017 产品描述. 为确保获证产品的一致性, 关键原材料技术参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发生变更时, 持证人应及时提出变更 申请, 并送样进行检验或提供书面资料确认 经 CQC 批准后方可在获证产品中使用 5. 初始工厂检查 ( 适用于模式二 ) 5.1 检查内容 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5.1.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由 CQC 派检查员按 CQC/F010-200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CQC 标志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和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品认证工厂质量控制例行检测要求 ( 参见附件 1) 进行检查 5.1.2 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检查时, 应在生产现场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一致性检查, 产品一致性检查重点核实以下内容 : 1) 认证产品的铭牌和包装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 规格 技术参数 型号应与产品检验报告上的一致 ; 2) 认证产品的结构 ( 主要为涉及安全与电磁兼容性能的结构 ) 应与产品检验时的样机一致 ; 3) 认证产品所用的安全关键零部件 安全重要零部件和材料 电磁兼容关键零部件应与产品检验时申 报并经 CQC 所确认的一致 第 3 页共 7 页

工厂检查时, 应在生产现场根据单元对申请认证的产品, 对每个制造商 每个产品类别至少抽取一个规 格型号进行检查 对产品安全性能可采取现场见证试验 不同制造商的同类产品, 应至少查看产品标识 5.1.3 检查范围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的所有产品和加工场所 5.2 初始工厂检查时间 一般情况下, 产品检验合格后, 再进行初始工厂检查 特殊情况下, 产品检验和工厂审查可以同时进 行 工厂检查原则上应在产品检验结束后一年内完成, 否则应重新进行产品检验 初始工厂检查时, 工厂应 保证申请认证产品的在生产状态 产品单元 工厂检查人日数根据申请认证的单元和工厂生产规模确定, 详见表 1 生产规模 表 2 初始工厂检查 / 监督检查人日数表 100 人以下 101-500 人 501 人以上 101-500 人 501 人以上 2 个 2/1 3/1 3/1.5 3-6 个 3/1 3/1.5 4/2 7 个 3/1.5 4/2 4/2 注 : 生产规模指的是与认证产品相关的设计 生产 检验 管理等相关的总人数 5.3 检查结论 检查组负责报告检查结论 工厂检查结论为不通过的, 检查组直接向 CQC 报告 工厂检查存在不符合项时, 工厂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CQC 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 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或整改不通过的, 按工厂检查不通过处理 6.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6.1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CQC 组织对产品检验 工厂检查结果进行合格评定 评价合格后, 按认证单元向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 6.2 认证时限 受理认证申请后, 产品检验时限见 4.2.4, 工厂检查时限按实际发生时间计算 ( 包括安排及执行工厂检 查时间 整改及验证时间 ) 产品检验完成后, 对符合认证要求的, 一般情况下 30 天内向申请人颁发认证 证书 6.3 认证终止 当产品检验不合格或工厂检查不通过,CQC 做出不合格决定, 终止认证, 并按规定收取已发生的费用 终止认证后如要继续申请认证, 重新申请认证 7. 获证后的监督 7.1 认证监督抽检频次 一般情况下, 初始工厂检查结束或获证后 12 个月即可安排年度监督, 每次年度监督抽检间隔不超过 12 个月 若工厂有其他产品获 CQC 认证, 则获证监督可与已获证产品监督同时安排 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 加监督抽检频次 : 1) 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严重投诉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的 ; 2)CQC 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认证依据标准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 ; 第 4 页共 7 页

3) 有足够信息表明生产者 生产厂由于变更组织机构 生产条件 质量管理体系等而可能影响产品符 合性或一致性时 7.2 监督检查人日数 见表 2 7.3 监督工厂检查内容 根据 CQC/F010-200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CQC 标志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和附件 1 家用和类 似用途电器产品认证工厂质量控制例行检测要求 对工厂进行监督检查 采购和进货检验 生产过程控制和 过程检验 例行检验 / 出厂检验和确认检验 认证产品的一致性以及认证证书和 CQC 标志的使用情况是每次 监督的必查内容 ; 另外, 前次工厂检查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是每次监督检查的必查内容 其他项目可以选 查 获证产品一致性检查的内容与工厂初始检查时的产品一致性检查内容基本相同 7.4 监督抽样 CQC 在年度监督时对获证产品抽样检验 检验样品应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 ( 包括生产线 仓库 市 场 ) 随机抽取, 每个生产厂 ( 场地 ) 抽取同批次 同型号样品 3 组 ( 份 ), 每组 ( 份 ) 抽样样品规格见 4.1.2 要 求, 其中一组 ( 份 ) 送检,2 组 ( 份 ) 留样封存 如不能抽到样品, 则安排 20 日内重新抽样, 如仍然抽不到 样品, 则暂停相关证书 产品抽样检验依据 项目 样品及判定同 4.2 证书持有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 将 样品送至指定的检验机构 检验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验 如果抽样检验不合格, 将两组 ( 份 ) 留样样品送至指定的检验机构,2 组 ( 份 ) 样品检验结果均符合认 证要求, 则判定监督抽样检验合格 ; 若有 1 组 ( 份 ) 样品检验结果仍不符合认证要求, 则判定证书持有者所 有获证型号不符合产品认证要求, 监督抽样检验不合格 7.5 监督检查结论 检查组负责报告监督检查结论 监督检查结论为不通过的, 检查组直接向 CQC 报告 监督检查存在不符合项时, 工厂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CQC 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 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或整改不通过, 按监督检查不通过处理 7.6 监督结果评价 CQC 组织对监督抽样检验结论进行评价, 评价合格的, 认证证书持续有效 不合格时, 按照 8.3 处理 8. 认证证书 8.1 认证证书的保持 8.1.1 证书的有效性 本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效期为长期有效, 证书的有效性通过 CQC 定期的监督获得保持 8.1.2 认证产品的变更 8.1.2.1 变更的申请 证书上的内容发生变化, 或产品中涉及性能的设计 工艺参数 关键原材料及 CQC 规定的其他事项发生 变更时, 持证人应向 CQC 提出变更申请 原则上, 应以最初进行全项产品检验的主检型号产品为变更的基础 8.1.2.2 变更评价和批准 第 5 页共 7 页

CQC 根据变更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价, 确定是否可以变更 如需安排检验和 / 或工厂检测, 则检 验和 / 或工厂检测合格后方能进行变更 对符合要求的, 批准变更 换发新证书的, 新证书的编号 批准有效 日期保持不变, 并注明换证日期 8.2 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 8.2.1 扩展程序 持证人需要增加与已经获得认证的产品为同一认证单元的产品认证范围时, 应从认证申请开始办理手 续, 并说明扩展要求 CQC 核查扩展产品与原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确认原认证结果对扩展产品的有效性, 针 对差异和 / 或扩展的范围做补充检验和 / 或工厂检查, 并根据认证持证人的要求单独颁发认证证书或换发认证 证书 8.2.2 样品要求 持证人应先提供扩展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 需要送样时, 持证人应按本规则第 4 章的要求选送样品供核 查或差异检验 8.3 认证证书的暂停 恢复 注销和撤销 证书的使用应符合 CQC 有关证书管理规定的要求 当持证人违反认证有关规定或认证产品达不到认证要 求时,CQC 按有关规定对认证证书做出相应的暂停 撤消和注销的处理, 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告 持证人可 以向 CQC 申请暂停 注销其持有的认证证书 证书暂停期间, 持证人如果需要恢复认证证书, 应在规定的暂停期限内向 CQC 提出恢复申请,CQC 按有 关规定进行恢复处理 否则,CQC 将撤消或注销被暂停的认证证书 9. 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 持证人应按 CQC 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使用标志 9.1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获证产品允许使用如下认证标志 : 不允许使用变形标志 9.2 认证标志的加施如果加施标志, 证书持有者应按 CQC 标志管理办法 的规定使用认证标志 可以在产品本体 铭牌或说明书 包装上加施认证标志 10. 收费认证费用按 CQC 有关规定收取 11. 认证责任 第 6 页共 7 页

CQC 对其做出的认证结论负责 实验室应对检测结果和检测报告负责 认证机构及其所委派的工厂检查员应对工厂检查结论负责 认证委托人应对其所提交的委托资料及样品的真实性 合法性负责 12. 技术争议与申诉 认证委托人提出的申诉 投诉和争议按照 CQC 的相关规定处理 CQC16-448127 -2017 第 7 页共 7 页

附件 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品认证工厂质量控制例行检测要求 产品名称 认证依据标准 试验项目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 洗 GB4706.1-2005 接地电阻 碗机 GB4706.25-2008 电气强度 注 :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 100% 检验, 通常检验后, 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 不再进一步加工 附件 2 产品描述 按产品型号填写申请人 : 申请编号 : 产品型号 : 一 关键零部件 原材料清单 名称 内胆 门衬 密封条 按键 ( 开关 ) 金属内 外壳 表面涂层 牌号 / 型号 表 1.1 抗菌功能洗碗机关键原材料清单 抗菌率 技术参数 防霉等级 喷淋臂注 : 如果上述材料属多个制造商, 均应按上述要求逐一填写 制造商 ( 全称 ) 证书号 表 1.2 除菌功能洗碗机关键零部件 原材料清单 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 制造商 ( 全称 ) 除菌装置 物理方式 材质 : 尺寸 : 非物理方式 电压 : 功率 : 电流 : 注 : 如果上述关键零部件 原材料属多个制造商, 均应按上述要求逐一填写 二 样品描述 电源性质 AC DC 安装方式 嵌入式 独立式 一体式 a 餐具容量 ( 套 ) 抗菌 部件名称 内胆 门衬 密封条 按键 ( 开关 ) 金属外壳表面涂层 喷淋臂 第 8 页共 7 页

CQC16-448127.01-2017 产品描述 部件材料抗菌剂成分 试验方法 吸收法 贴膜法 振荡法 除菌方式外形尺寸 长 宽 高 (mm)= 注 :a) 餐具容量指以 IEC 标准餐具装载时的容量 三 提交材料产品铭牌 ( 可贴于背面 ) 产品说明书四 申请人声明本组织保证该产品描述中产品设计参数及关键零部件 原材料的等与相应申请认证产品保持一致 获证后, 本组织保证获证产品只配用经 CQC 确认的上述关键零部件 原材料 如果关键零部件 原材料的需进行变更 ( 增加 替换 ), 本组织将向 CQC 提出变更申请, 未经 CQC 的认可, 不会擅自变更使用, 以确保该规格型号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始终符合产品认证要求 申请人 : ( 公章 ) 日期 : 第 1 页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