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六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 (2017) 第 351ZA0010 号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厦门钨业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厦门钨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 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 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 厦门钨业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蔡志良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润 中国 北京 二 O 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公司代码 :600549 公司简称 : 厦门钨业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根据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 结合本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 )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 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 一 ).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 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宁化行洛坑钨矿有限公司 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 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 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指标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80.49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89.29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 组织架构 发展战略 人力资源 社会责任 企业文化 资 金活动 采购业务 资产管理 销售业务 研究与开发 工程项目 担保业务 业务外包 财务报告 全面预算 合同管理 内部信息传递 信息系统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 下属子公司运营监控 投资管理 原材料采购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 应收账款管理和存货管理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 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 二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 模 行业特征 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 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漏 错漏>利润总额的 5% 或 6000 万元 利润总额的 2% 或 3000 万元 错漏<利润总额的 5% 错漏<利润总额的 2% 或 3000 万元 或 6000 万元 资产总额潜在错漏 错漏>资产总额的 1% 或 1 亿元 资产总额的 0.5% 或 5000 万元 错漏<资产总额的 错漏<资产总额的 0.5% 或 5000 万元 1% 或 1 亿元 经营收入潜在错漏 错漏>经营收入总额的 1% 或 1 亿元 经营收入总额的 0.5% 或 5000 万元 错漏<经营收 错漏<经营收入总额的 0.5% 或 5000 万元 入总额的 1% 或 1 亿元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漏 错漏>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或 4000 万元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或 2000 万元 错漏<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或 4000 万元 错漏<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或 2000 万元 说明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缺陷性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定性标准 1 控制环境无效;2 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3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 30 日后, 并未加以改正 ;4 可能改变收入或利润趋势的缺陷 ;5 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陷 1 公司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 以更正由错误导致的错报 ;2 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要错报, 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 受控制缺陷影响, 存在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应引起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关注的事项 内部控制中存在的,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控制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1000 万元以上, 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500 万元 -1000 万元 ( 含 1000 万元 ) 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对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 500 万元 ( 含 500 万元 ) 以下, 受到省级 ( 含省级 ) 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对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缺陷性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定性标准 1 违反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 三重一大 事项未经过集体决策程序 ;3 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4 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 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 ;5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 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内部控制中存在的, 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应引起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关注的一项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内部控制中存在的,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控制缺陷 ( 三 ).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3. 一般缺陷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个别制度存在个别的一般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 使风险可控, 确保了与一般缺陷相关的内部控制运行有效
1.4. 经过上述整改,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1.5. 经过上述整改,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2.3. 一般缺陷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个别的一般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 使风险可控, 确保了与一般缺陷相关的内部控制运行有效 2.4. 经过上述整改,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5. 经过上述整改,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 ( 已经董事会授权 ): 黄长庚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