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目录页码 一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2 二 附件 1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 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 审计机构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 [2018] 第 ZC10027 号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我们接受委托, 审核了后附的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贵公司 ) 管理层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相关规定对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一 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 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发现的可能性 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或降低对控制政策 程序遵循的程度,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三 管理层的责任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 同时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 财会 2008 7 号 ) 及相关规定对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 并对上述认定负责 四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5 日信会师报字 [2018] 第 ZC10027 号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第 1 页
五 工作概述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 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六 鉴证结论我们认为, 贵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相关规定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李新航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周少鹏 中国 上海 二 O 一八年二月五日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5 日信会师报字 [2018] 第 ZC10027 号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第 2 页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根据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 结合本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 )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第 1 页
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 一 ) 内部控制评价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实施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1 合法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应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财政部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的前提下建立, 确保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制度的权力 2 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涵盖公司生产管理的方方面面, 以及内部各部门和相关岗位, 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 落实到决策 执行 监督 反馈等各个环节 3 协调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中 长期发展规划和目标协调一致, 与公司其他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相互协调, 注重制度实施的整体效果 4 合理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按照公司各个机构 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不同, 进行合理设置和分工, 确保各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 相互制约 相互监督, 从而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合理 有效运行 5 经济性原则: 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应当正确处理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的关系, 在合理控制成本的前提下, 力争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 时效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随着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不断进行自我评价 深化与完善, 使内部控制及时更新 ( 二 )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广州市金华大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广东东硕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 ( 香港 ) 有限公司 北京北化开元化学品有限公司 台湾恩巨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设的珠海中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及广州市华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尚未有实际经 第 2 页
营, 未有财务报表及数据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 %,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本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自我评价范围的具体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区域包括 : 1 公司治理层面, 包括 : 组织架构 发展战略 人力资源 社会责任 企业文化 ; 2 业务流程层面, 包括 : 资金活动 采购业务 资产管理 销售业务 研究与开发 工程项目 担保业务 业务外包 财务报告 全面预算 合同管理 内部信息传递 信息系统 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 ; 3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 采购业务 资产管理 销售业务 物流及仓储管理 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 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不存在重大遗漏 ( 三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 行业特征 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 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公司以下列三项指标按孰低原则确定公司财务报表的整体重要性水平 : (1) 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 0.5%; (2) 利润总额的 3%; (3) 净资产的 1% 第 3 页
定量标准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错报金额 < 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错报金额 财务报 错报金额 整体重要性水平的 50% 的 50% 错报金额 < 财务 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缺陷类别 定性标准 1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舞弊且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利影 响 ; 2 发现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公司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 ; 重大缺陷 3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 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中 未能发现该错报 ; 4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5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失控, 财务报表的编制完全无法达到真 实 准确的目标 1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 2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 重要缺陷 3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特别控制机制或未 能有效实施 ; 4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 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第 4 页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定量指标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直接损失金额 直接损失金额 < 净资 产的 0.5% 净资产的 0.5% 直接损 失金额 < 净资产的 1% 直接损失金额 净资 产的 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缺陷类别 定性标准 1 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受到监管机构或省级以上政府 部门处罚或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且难以恢复 ; 2 违反决策程序, 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 重大缺陷 3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 4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 时间后, 未得到整改 ; 5 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1 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或对公 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 重要缺陷 2 违反决策程序, 导致决策失误, 给公司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 3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 4 未能持续 有效地针对内部控制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优化 ; 5 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 四 )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第 5 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5 日 第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