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CQC/RY

Similar documents
编号: CQC/RY

1

<4D F736F F D D C20B4C5B5E7CABDCBAEB4A6C0EDC8CFD6A4CAB5CAA9B9E6D4F22E646F63>

1

1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方案

前言 本规则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制定 发布, 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 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 质量认证中心许可, 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规则为首次发布 制定单位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参与起草单位 :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 袁雅青 吴志东

<4D F736F F D D D B5E7B6AFC2D6D2CEB3B5C8CFD6A4B9E6D4F2>

implemental rule

implemental rule

1

1

CQC 家用燃气灶具节能环保认证规则

1

<4D F736F F D D D B4A2CBAECABDB5E7C8C8CBAEC6F7BDDAC4DCC8CFD6A4B9E6D4F22E646F63>

<4D F736F F D D D B5A5C2B7CAE4B3F6CABDBDBBC1F72DD6B1C1F7BACDBDBBC1F72DBDBBC1F7CDE2B2BFB5E7D4B4BDD

CQC 防水涂料环保认证规则

1

CQC 紫外线杀菌灯认证规则_gm_

CQC 移动通信及智能终端用锂离子电池产品安全认证规则

implemental rule

CQC 水性涂料环保认证规则

1

1

1

三相配电变压器节能认证规则

CQC 平板电视节能认证规则

CQC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_充电接口_安全认证规则

1

implemental rule

1

认证规则

CQC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用外置电源适配器、充电器和内置开关电源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修订)

1

1

自愿性产品认证特殊要求

1

1

1

CQC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Microsoft Word 水泵安全认证规则.doc

<4D F736F F D D C20CAD3C5CCBBFA20C8CFD6A4CAB5CAA9B9E6D4F22E646F63>

CQC 信息技术设备、音视频设备用光电耦合器安全认证规则

1

implemental rule

认证规则

水性涂料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1

1

1

<4D F736F F D D D BCD2D3C3BACDC0E0CBC6D3C3CDBECEA2B2A8C2AFBDDAC4DCC8CFD6A4B9E6D4F2>

1

1

1

1

认证规则

1

<4D F736F F D D CCEA2D0CDBCC6CBE3BBFAA1A2CFD4CABEC6F7C8CFD6A4CAB5CAA9B9E6D4F22E646F63>

1

水性涂料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4D F736F F D D D D2BDD3C3B3ACC9F9B2A8D5EFB6CFC9E8B1B8BACDD2BDD3C3B3ACC9F9B2A8D6CEC1C6C9E8B1B8B0B2C8ABC8CFD6A4B9E6D4F22E646F63>

空调长效节能评价工作程序

认证规则

规则模版

北京海关:

前言 本规则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以下简称 CQC) 发布, 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 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许可, 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实施规则代替 CQC/JY 主要变化是标准 GB/T 换版为 JB/T 标准

1

1

<4D F736F F D D C20C6F8CEEDBCC120C8CFD6A4CAB5CAA9B9E6D4F22E646F6378>

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北京海关:

1


1

1

北京海关:

1

规则模版

规则模版

标准吊称

CQC 便携式移动电源产品安全认证规则

附件A 编号:

CQC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认证规则

标准名称

标准吊称

1

规则模版

1

<4D F736F F D D4A312D D BFD5C6F8BEBBBBAFC6F7C8CFD6A4CAB5CAA9B9E6D4F241312E646F63>

标准吊称

1

1

规则模版

室内健身器材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NSCC-W003:2014 北京国体世纪体育用品质量认证中心 发布日期 :2014 年 12 月 1 日 实施日期 :2014 年 12 月 1 日

1

规则模版

产品认证规则

编号:CNCA—01C—011:2001

<4D F736F F D20C2B7B5C6B0B2C8ABBACDB5E7B4C5BCE6C8DDC8CFD6A4B9E6D4F D342D31352E646F63>

摩托车减震器

Transcription:

产品安全认证规则 CQC11 471113 2010 安全认证规则 Safety Certification Rules for Capacitors for microwave ovens 2010 年 4 月 21 日发布 2010 年 4 月 21 日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前言 本规则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 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 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许可, 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规则代替 CQC/RY164-2003, 主要变化为规定证书有效期定为 4 年 制定单位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主要起草人 : 彭小辉

1. 适用范围 本实施规则适用于额定电压不大于 3000V, 叠加的直流电压值不大于 0.82 倍交流额定电压下工作, 额定 最高温度不大于 100, 具有金属外壳, 采用纸和 ( 或 ) 塑料薄膜作介质, 金属箔作电极, 用适合油浸渍的, 非自愈式电容器 适用于 GB/T18939.1-2003 的产品适用于本规则 2. 认证模式 CQC 安全认证模式 : 产品型式试验 + 初次工厂审查 + 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 : 3. 认证申请 3.1 申请单元划分 a. 认证的申请 b. 型式试验 c. 初始工厂检查 d.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 获证后的监督 f. 复审 按型号划分认证单元 相同类型 ( 结构形式相似 构造工艺 介质材料及厚度 额定电压 外壳类型 气候类别 运行方式, 使用等级相同 ) 的电容器划分为一个单元 不同生产场地的产品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3.2 申请文件 3.2.1 申请资料 a. 正式申请书 ( 网络填写申请书后打印或下载空白申请书填写 ) b. 工厂检查调查表 ( 首次申请时 ) c. 产品描述 (CQC11-471113.01-2010 产品描述 ) 3.2.2 证明资料 a. 申请人 制造商 生产厂的注册证明, 如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 ( 首次申请时 ) b. 申请人为销售者 进口商时, 还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 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c. 生产许可证 CQC 证书 ( 如有 ) d. 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 如有 ) e. 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检查报告 ( 如有 ) f. 其他需要的文件 4. 型式试验 4.1 送样 4.1.1 型式试验送样的原则 型式试验送样应按照申请单元送样 申请单一型号规格的, 只送该申请型号规格的样品一组 ; 申请系列 型号规格的, 须送该系列产品中最大电容量和最小电容量的样品各一组 4.1.2 送样数量 表 1 型式试验送样数量 电容器名称电容器类型每组样品数量标准级 30 只专业级 30 只 第 1 页共 6 页

4.1.3 样品及资料的处置 型式检验后, 相关资料存于检验记录中 样品按有关规定处置 4.2 检验标准 项目及方法 4.2.1 检验标准 GB/T18939.1-2003 第 1 部分 : 总则 4.2.2 检验项目 产品检验项目为该产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4.2.3 检验方法 依据标准规定的和 / 或引用的检测方法和 / 或标准进行检验 4.3 型式检验的时间 型式试验时间根据申请单元产品的使用等级而不同 标准级 :(500h) 为 40 个工作日 ; 专业级 :(750h) 为 50 个工作日 因检测项目不合格, 企业进行整改和复试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从收到样品和检测费用起计算 5. 初始工厂审查 5.1 初始工厂审查内容 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5.1.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按 CQC/F 001-2009 CQC 标志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和表 2 产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 要求 进行核查 表 2 产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 产品名称 依据标准 试验项目 确认检验 例行检验 1 电容量(6.7) *1 一次 / 半年或一次 / 批 *1 微波炉电 2 耐电压试验(6.9 和 6.10 及 5.1.4) 一次 / 半年或一次 / 批 GB/T18939.1-2003 容器 3 机械和气候试验(6.14 和表 5) 1 次 / 年 4 气候试验(6.14 和表 7) 1 次 / 年 5 耐久性试验(6.13) 1 次 / 年 注 1: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 100% 检验, 通常检验后, 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 不再进一步加工 ; 例行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 快速的方法进行 注 2: 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 确认检验应按标准的规定进行 ; 确认检验时 若工厂不具备测试设备, 可委托试验室进行检验 *1: 一次 / 批不应少于一次 / 半年 5.1.2 产品一致性检查工厂检查时, 应在生产现场检查申请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 认证产品的标识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上所标明的信息一致 ; 2) 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报告 ; 3) 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零部件 / 原材料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中一致 ; 4) 若涉及多系列产品, 则每系列产品应至少抽取一个规格型号做一致性检查 工厂检查时, 对产品安全性能可采取现场见证试验 5.1.3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的所有产品和加工场所 5.2 初始工厂检查时间 一般情况下, 型式试验合格后, 再进行初始工厂检查 根据需要, 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也可以同时进行 第 2 页共 6 页

初始工厂检查时, 工厂应生产申请认证范围内的产品 工厂检查原则上应在产品型式试验结束后一年内完成, 否则应重新进行产品型式试验 工厂检查人日数根据所申请认证产品的工厂的生产规模来确定, 一般 100 人以下 ( 含 100 人 ) 为 2 人 日, 100 人以上为 3 人 日 5.3 初始工厂检查结论 检查组负责报告检查结论 工厂检查结论为不通过的, 检查组直接向 CQC 报告 工厂检查存在不符合项时, 工厂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CQC 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 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或整改不通过的, 按工厂检查不通过处理 6.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6.1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CQC 组织对型式试验 工厂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合格后, 向申请人颁发产品认证证书, 每一个申请认证单元颁发一份证书 6.2 认证时限 在完成产品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后, 对符合认证要求的, 一般情况下在 30 天内颁发认证证书 6.3 认证终止 当型式试验不合格或工厂检查不通过,CQC 做出不合格决定, 终止认证 终止认证后如要继续申请认证, 重新申请认证 7. 获证后的监督 7.1 监督检查时间 7.1.1 认证监督检查频次一般情况下, 初始工厂检查结束后 12 个月内应安排年度监督, 每次年度监督检查间隔不超过 12 个月 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 : 1) 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严重投诉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的 ; 2)CQC 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认证依据标准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 ; 3) 有足够信息表明生产者 生产厂由于变更组织机构 生产条件 质量管理体系等而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 7.1.2 监督检查人日数监督复查时间根据所申请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确定, 并适当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 一般 100 人以下 ( 含 100 人 ) 为 0.5 人 日,100 人以上为 1 人 日 7.2 监督检查的内容 获证后监督的方式采用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监督检查 + 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CQC 根据 CQC/F 001-2009 CQC 标志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对工厂进行监督检查 3,4,5,9 是每次监督检查的必查项目 其他项目可以选查, 证书有效期内至少覆盖 CQC 标志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中规定的全部条款 获证产品一致性检查的内容与初始工厂检查时的产品一致性检查内容基本相同 按照表 2 产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 对产品质量检测进行核查 7.3 监督抽样 必要时 ( 如产品抽查中发现具有质量问题 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投诉, 并经查实为申 第 3 页共 6 页

请人 / 制造商 / 生产厂责任的 对其产品一致性发生质疑时 ), 对获证产品进行抽样监督 一般每一张证书 / 每 一个系列中选取有代表性 ( 可以是主检产品也可以是其他典型产品 ) 的产品 6 件, 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 ( 包括生产线 仓库 ) 随机抽取 检测项目样品数量外观检验标志检查结构检查 ( 包括放电电阻 ) 电容量测量端子间电压试验 10 只端子对壳电压试验元件电压试验 ( 适用时 ) 密封性试验引出端强度低温试验湿热稳定性 10 只 7.4 监督检查结论 检查组负责报告监督检查结论 监督检查结论为不通过的, 检查组直接向 CQC 报告 监督检查存在不符合项时, 工厂应在 40 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CQC 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 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或整改不通过, 按监督检查不通过处理 7.5 结果评价 CQC 组织对监督检查结论进行评价, 评价合格的, 认证证书持续有效 当监督检查不通过时, 按照 9.3 规定执行 8. 复审 证书有效期满前 6 个月提交复审申请, 进行产品检验和工厂检查 产品检验由申请人按 CQC 要求送样, 进行部分项目检测, 必要时进行全项目检测 复审工厂检查按初审要求, 人日数根据所申请认证产品工厂的生产规模来确定, 一般 100 人以下 ( 含 100 人 ) 为 1 人 日,100 人以上为 1.5 人 日 9. 认证证书 9.1 认证证书的保持 9.1.1 证书的有效性本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效期为 4 年, 证书的有效性依靠 CQC 定期的监督获得保持 9.1.2 认证产品的变更 9.1.2.1 变更的申请证书上的内容发生变化时, 或产品中涉及安全的设计 结构参数 外形 关键零部件发生变更时, 持证人应向 CQC 提出申请 9.1.2.2 变更评价和批准 CQC 根据变更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价, 确定是否可以变更 如需安排试验和 / 或工厂检查, 则试验合格和 / 或工厂检查通过后方能进行变更 原则上, 应以最初进行产品型式试验的认证产品为变更评价的基础 试验和工厂检查按 CQC 相关规定执行 对符合要求的, 批准变更 换发新证书的, 新证书的编号 批准有效日期保持不变, 并注明换证日期 9.2 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 9.2.1 扩展程序 第 4 页共 6 页

认证持证人需要增加与已经获得认证的产品为同一认证单元的产品认证范围时, 应从认证申请开始办理手 续, 并说明扩展要求 CQC 核查扩展产品与原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确认原认证结果对扩展产品的有效性, 针对差异和 / 或扩展的范围做补充试验或 / 和工厂检查, 并根据认证持证人的要求单独颁发认证证书或换发认证证书 原则上, 应以最初进行产品型式试验的认证产品为扩展评价的基础 9.2.2 样品要求持证人应先提供扩展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 需要送样时, 持证人应按本规则第 4 章的要求选送样品供核查或差异试验 9.3 认证证书的暂停 恢复 注销和撤销 证书的使用应符合 CQC 有关证书管理规定的要求 当持证人违反认证有关规定或认证产品达不到认证要求时,CQC 按有关规定对认证证书做出相应的暂停 撤消和注销的处理, 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告 持证人可以向 CQC 申请暂停 注销其持有的认证证书 证书暂停期间, 持证人如果需要恢复认证证书, 应在规定的暂停期限内向 CQC 提出恢复申请,CQC 按有关规定进行恢复处理 否则,CQC 将撤消或注销被暂停的认证证书 10. 认证标志的使用 持证人应按 CQC 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申请备案或购买认证标志 使用标志应符合 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10.1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获证产品允许使用如下认证标志 : 获证产品如需使用 10mm 及更小规格的认证标志时, 允许使用变形标志 ( 或 ) 10.2 认证标志的加施证书持有者应向 CQC 购买标准规格的标志, 或者申请并按 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印刷 模压 模制 丝印 喷漆 蚀刻 雕刻 烙印 打戳中合适的方式来加施认证标志 应在产品本体加施认证标志 11. 收费认证费用按 CQC 有关规定收取 第 5 页共 6 页

CQC11-471113.01-2010 产品描述 申请编号 : 申请人 : 一 用材料一览表 部件名称 材料名称 型号 ( 或牌号 ) 规格 技术参数 制造厂 芯子 ( 薄膜 ) 灌封油 ( 液 ) 放电电阻芯子 ( 电极 ) 引出端用绝缘料料填充料 ( 垫板 ) 二 其他说明资料 1) 产品的外形尺寸和结构图 2) 产品基本参数说明三 申请人声明本组织保证该产品描述中产品设计参数及关键原材料 ( 受控部件 ) 等与相应申请认证产品保持一致 产品获证后, 如果关键原材料 ( 受控部件 ) 需进行变更 ( 增加 替换 ), 本组织将向 CQC 提出变更申请, 未经 CQC 的认可, 不会擅自变更使用, 以确保该规格型号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始终符合产品认证要求 本组织保证使用证书及标志的获证产品只配用经 CQC 确认的上述关键原材料 申请人 : ( 公章 ) 日期 : 第 1 页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