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大学 2016/2017 年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其他须知 1. 论文继续指导费 硕士学术论文及应用论文分别计 6 个学分和 3 个学分, 其学费按照每学期 3 个学分计算及收取 如学生用少于两个学期的时间完成学术论文并通过答辩考试, 亦必须缴交 6 个学分的学费 倘学生未能于两 ( 壹 ) 个学期以内完成学术 ( 应用 ) 论文并通过答辩考试, 其后每学期则必须缴交 2 个学分的学费作为论文继续指导费用 2. 保留学位 1. 未办理注册手续之新生可申请保留学位, 期限为一学年 基于健康理由及有充份理由之特别情况之申请方获接纳 如因健康理由, 学生须递交医院发出之健康证明 如属特别情况者, 学生须列明原因并递交有关证明 申请必须于指定之日期前递交予研究生院 2. 如未办理注册手续之新生欲申请保留学位, 必须符合本校发出 录取通知书 上之所有入学条件及缴交留位费, 方可提交申请 3. 未办理注册手续之新生于申请复学时, 不能同时申请转修课程 3. 学分转移及豁免科目 学生入读澳门大学课程后可通过申请豁免科目, 将在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位课程所取得的学分转入澳门大学 学生必须向有关学院院长或独立学术单位主管申请豁免科目, 并提交有关文件证明在其他大学曾修完同等科目 4. 撤销开办课程 本校有权撤销开办任何课程或暂停招收学生 5. 终止申请或学籍 1. 为履行二月四日第 11/91/M 号法令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澳门大学之注册学生, 不得同时在本澳其他高等教育课程注册及选科, 其中包括澳门大学所开办的课程 如有此等事件发生, 学生必须向有关教育机构如实申报, 而澳门大学亦有权终止该生之学籍 2. 申请人须声明填报资料全部属实, 如有填报不实资料, 澳门大学有权取消申请人之申请或就读资格 所缴纳之任何费用亦不予退回
3. 录取之学生注册入学后, 本校将透过内地有关机构进行所有注册学生之学历认证, 如有发现任何虚假或不实资料, 澳门大学有权实时取消学生之学籍 所缴纳之任何费 用亦不予退回 6. 递交文件 6.1 申请阶段 申请人须扫描并上载所要求之文件至网上报名系统 否则, 其入学申请将不获处理 6.2 录取阶段 已获录取之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学术文件之鉴证复印件以供核实 学历证书及成绩单之鉴证复印件须由所发机构, 于新生注册前直接寄交研究生院 否则, 该申请人之入学资格将被取消 所有递交予本校之文件, 将不予退还 6.3 学历证书 学历证书之鉴证复印件必须由所发机构出具 学历证书必须提供由大学 / 机构发出与所申请报读课程的论文语言相同的版本 原语言版本之鉴证复印件亦须一同提供 若申请人为应届毕业生且已具备毕业资格, 但正式颁发学位之日期安排于新学期开学后, 该学生必须提供由毕业学校主管部门 ( 注册处等 ) 出具之准毕业证明书 ( 最好标明学位颁授日期及学位等级 ) 6.4 成绩单成绩单之鉴证复印件必须由所发机构直接递交至研究生院 若所发机构不提供直接邮寄之服务, 该成绩单须由所发机构放于信封内, 并于封口上盖章, 再寄回研究生院 信封于抵达研究生院前须保持未拆封之状态 成绩单所使用之成绩评级制度说明须一同提供 成绩单必须提供由大学 / 机构发出与所申请报读课程的论文语言相同的版本 原语言版本 之鉴证复印件亦须一同提供 6.5 经济能力证明 经济能力证明文件之鉴证复印件 ( 适用于自费就读博士学位课程之学生 ) 7. 学生身心障碍支持服务 学生身心障碍支持服务澳门大学致力为身心障碍人士提供平等的学习机会, 若您在肢体 视力 听力 语言 学习或心理上的障碍, 导致您在学习或日常活动中受到严重的限制, 我们鼓励您与老师沟通, 让他 / 她知道你的状况, 并作出适当的安排 此外,
我们也鼓励您与学生辅导及发展处之学生身心障碍支持服务联系, 该服务将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相应的资源和设施, 让所有学生都能在大学里享有同等的教育机会 大学生活及服务 如阁下对此服务有任何疑问, 欢迎联络学生事务部 --- 学生辅导及发展处 ( 电邮 :scd.disability@umac.mo; 电话 :88224901; 浏览网页 http://www.umac.mo/sao/scd/sds/aboutus/cn/scd_mission.php) 8. 入学问题解答 1. 如本人在网上申请户口成功后仍未收到电邮确认, 该怎么办? - 申请人于网上申请户口成功后仍未收到电邮确认, 可能基于下列因素 : 填写了错误的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容量已满或不足 ; 电邮可能被传送到你的垃圾邮件夹 / 滥发邮件夹 / 杂件夹 如果你已检查了上述因素, 另外是电子邮箱的服务供货商可能将本校发送给你的电子邮件推迟甚至封锁本校发出之通知电邮 因此, 本校建议申请人新登记户口后, 如两天内还没有收到本校发出之通知电邮, 请致电 (853) 8822 4898 或电邮 gradschool@umac.mo 研究生院查询 2. 如本人遗忘参考编号及密码, 该怎么办? - 新生在网上申请户口成功后, 将会收到确认电邮及 SMS 短讯, 通知 参考编号 及 密码, 申请人可查阅有关信息以登入本校网上系统 3. 如本人希望同时报读两个课程, 需要递交两份申请表吗? - 每位申请人只能提交一份申请表 报读不同课程, 可填写两个选择于同一份申请表 格内 4. 本人如何确认已成功完成网上申请? - 在申请成功后 ( 包括完成缴费手续 ), 系统会自动提供一个申请编号 (DP-6- XXXX-X) 予申请人 若申请人使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本票 / 汇票之方式缴费, 申请编号须待有关银行核实款项后方可发放 5. 本人完成网上申请后, 还需递交学历证明吗? - 申请人需根据网上申请指引上载所需报名文件 ; 而所有文件只需在稍后阶段递交以 作复核 6. 本人已完成网上申请手续, 可以更改已报读的课程吗? - 不可以 申请人确认及提交网上之申请表后, 所报读的课程将不可以更改 ; 所以申 请人当小心选择课程及填写申请表格
7. 报读澳门大学是否需要入学考试? - 个别课程可能要求申请人进行面试 / 电话面试 / 笔试, 有关学院将会另行通知申请人详情 若未有收到任何有关入学考试之讯息 ( 电话或电邮 ), 即代表所报读之课程无需考试 8. 应届毕业生于报名期间未能提交本科四年成绩及毕业证书, 怎么办? - 申请人可先递交本科三年半成绩之公证本或所发机构之盖章原件及就读大学之在学证明, 于录取后再补交完整四年 ( 如有毕业论文, 必须包括毕业论文成绩 ) 之本科成绩 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 9. 本人于报名时巳提交了三年半之成绩表, 但之后并没有再修读任何科目, 亦没有毕业论文, 录取后是否还必须提交一份新的成绩表呢? - 是 申请人获录取后必须再提交一份毕业时所发之成绩表 ( 成绩表之签发日期须为毕业后, 约六月份 ), 方可确认其入学资格 否则, 申请人不可注册入学 10. 专科升本科学生可否报名, 递交申请文件时与本科生有何分别? - 可以 专科升本科学生于提交成绩单时必须连同所有专科及本科成绩一并递交, 其 他数据要求不变 11. 本人准备使用网上推荐表, 还需在提交网上申请前通知推荐人吗? - 需要 当你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时, 网上报名系统将会自动发出一封邀请电邮给你的推荐人 由于这邀请电邮只会显示你的姓名及所报科目, 为确保你的推荐人明确知悉你的要求, 请于提交网上申请表前先与你的推荐人联络 12. 若推荐人并没有帮本人填写网上推荐表, 我可以更改推荐人吗? - 网上申请表提交后, 所填写之数据便不能更改 若需更改推荐人, 你需改用书面推 荐表, 并于申请期间寄回本校研究生院 ( 有关书面推荐表之提交, 请参阅 4.6.2 ) 13. 如本人需查询申请情况, 需提供甚么数据? - 为确保能准确地解答你的问题, 你必须提供网上申请之参考编号 16XXXXXXX 或申 请编号 DP-B6-XXXX-X 14. 录取的标准是什么? - 学术成绩 工作经验 推荐表 面试 / 笔试表现 ( 如适用 ) 及名额数目均是录取的标准 而不同课程的录取标准比重会有所不同 各课程亦会按所定之收生名额择优录取
15. 本人为应届本科毕业生, 于 6 月底毕业后将离校, 通讯地址将改变, 如何通知澳门大学? - 申请人如需更改通讯地址, 在发出录取结果通知书前可于澳门大学网上报名系统之 个人资料 部分更改(http://www.umac.mo/grs/); 但若申请人在录取结果发出后仍需更改通讯地址, 则需以电邮方式 ( 发至 gradschool@umac.mo) 告知本校研究生院 电邮内容须列明以下个人资料 : 申请人中文及拼音姓名网上申请编号及报读课程身分证号码原通讯 新通讯地址 ( 建议以中文填写 ) 及新通讯地址生效日期 16. 每年生活费约多少? - 每年按 10 个月计算, 约澳门币 40,000 元 17. 学费是否一次性支付? - 不是 详情请浏览本校网页 http://www.umac.mo/grs/ 上有关学费表部分 获录取学 生须依照 录取通知书 上所示金额缴交第一期学费 18. 内地来澳就读之学生可否半工读? - 学生因不具备澳门居民资格, 不可以在澳门工作 但校方有少量不定期的校务工作 可供内地学生申请, 不过其收入在经济上只能起补助作用 19. 学生如何办理出境手续? - 学生可凭澳门大学发出之 录取通知书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发出之 确认录取证明书 及有关证明 ( 如身分证及户口本等 ) 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 往来港澳通行证 及半年或一年期多次往返之读书签注 澳大在内地招生是经过国家教育部 国务院港澳办及公安部批准的, 如办理出境手续时遇上困难, 可与省招生办或考试中心联系, 寻求协助 请注意 : 来澳留学人士之出境签注为读书签注 ; 有关手续要求, 必须符合国家对出境人士之规定 20. 录取学生怎样办理学费汇款手续以缴交学费? - 学生可凭澳门大学 录取通知书 上所示之银码到银行办理汇款手续 但一些地区 须先办妥通行证方可办理汇款, 学生须要按照所属地区之要求办理汇款手续 21. 2016/2017 学年什么时候上课? 应何时来校报到? - 大部分课程在八月底开课, 但个别课程可能稍迟上课, 学生被录取后请根据 录取通知书 及 注册须知 数据公布办理来澳手续, 一般来说, 学生应于 8 月份来澳先办理体检, 以便按时办理有关注册入学手续
22. 本人需何时递交 体格检查报告表? - 申请人需在八月进行新生注册时递交已完成之 体格检查报告表 23. 本人获录取或注册后, 可以申请转课程或转学院吗? - 不可以 获录取或注册后的硕士学位课程学生不可以更改报续的课程及申请转课程 或转学院 ; 所以申请人请小心选择课程及填写表格 24. 来澳后, 需要办理临时逗留证吗? - 按照澳门特区政府之规定, 所有非本地人士留澳读书, 必须向 澳门治安警察局出 入境事务厅 办理临时居留手续 学生于完成入学注册手续后, 须办理有关证件 25. 学生在内地之个人档案存于何处? - 学生之个人档案不会存放在澳门大学 学生可向所属地区之有关机关了解档案存放 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