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531 证券简称 : 豫光金铅编号 : 临 2016-049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3,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豫光金铅 ) 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 年 11 月 22 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2715 号 ),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6,931 万股新股 2016 年 12 月 13 日,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出具了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 勤信验字 2016 第 1158 号 ): 截至 2016 年 12 月 13 日止, 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204,490,306 股, 每股发行价格 7.50 元,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33,677,295.00 元,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兴业证券 ) 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 52,111,350.74 元后, 汇入豫光金铅银行账户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1,565,944.26 元, 经豫光金铅扣除其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960,224.16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479,605,720.10 元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无前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 一 ) 根据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修订稿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 单位 : 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 1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90,821.90 2 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 8,145.83 3 含锌铜渣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8,400.00 4 偿还银行贷款 46,000.00 合计 153,367.73 ( 二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经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 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 勤信鉴证 2016 第 1046 号 ),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3,580.9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含锌铜渣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及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的自有资金, 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1 2 投资项目 含锌铜渣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额 单位 : 万元 备注 8,400.00 2,473.85 本次置换 8,145.83 1,107.08 本次置换 合计 16,545.83 3,580.93 2 截止 2016 年 12 月 22 日,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8,501.06 万元 3 截至 2016 年 12 月 22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 18,501.06 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为 129,666.28 万元 ( 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计划, 募集资金将在未来 1-3 年进行逐步投入, 因此在项目实施期间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缓解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 同时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经营成本,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规定, 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债券等交易 四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3,0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1 投资目的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逐步完成投资建设, 根据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增加公司收益 2 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 ( 含 23,000 万元 ) 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可滚动使用
3 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 投资产品为 1 年期内 ( 含 1 年 )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该等产品必须符合 : (1) 安全性高, 满足保本要求, 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 (2) 流动性好, 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 如适用 )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 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 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6 实施方式在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包括但不限于 : 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明确理财金额 期间 选择理财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7 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8 风险控制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 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 谨慎决策, 本次公司选择的产品为期限在十二个月之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在理财期间, 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方保持紧密联系, 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 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保证资金安全 五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3,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规定 六 专项意见说明 ( 一 )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 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规定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有利于缓解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 同时可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经营成本, 优化财务指标,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投资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3,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 二 ) 监事会意见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规定 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计划, 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有利于缓解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 同时可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3,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 三 ) 保荐人核查意见 1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1) 豫光金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2)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缓解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 降低经营成本, 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因此, 兴业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无异议 2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1) 豫光金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2)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
修订 )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因此, 兴业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2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董事意见 ; 4 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