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 201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 关于印发 <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 的通知 ( 教学 2017 9 号 )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 ( 教学厅函 2018 14 号 ) 教育部 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 ( 教学 [2006]4 号 ) 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服务工作培训会议 精神以及北京教育考试院 关于做好 2018 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 要求,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提出我校 201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录取工作基本要求 一 复试组织管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 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和督查小组, 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复试 录取工作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录取工作 二 复试工作办法 ( 一 ) 复试时间安排我校 201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将于 3 月 29 日至 4 月 1 日在首都师范大学进行, 具体复试安排详见分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 二 ) 参加复试的考生范围所有符合我校 2018 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和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我校不再另发放复试通知书 ( 三 ) 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 统考学术型: 我校 2018 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除以下 19 个专业外, 其他专业均执行 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A 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学术型 )
序号院系名称 专业代码及名称 学习方式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010102 中国哲学 政治 外语 专业课一 专业课二执行 A 类考生国家线, 总分 326 分 1 政法 010103 外国哲学 政治 外语 专业课一 专业课二执行 A 类考生国家线, 总分 318 分 030104 刑法学 030501 马克思主 义基本原理 2 马克思主 030503 马克思主义义中国化研究 030505 思想政治 教育 040101 教育学原 理 3 教育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040105 学前教育 学 050105 中国古代 文学 4 文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050108 比较文学 与世界文学 5 音乐 130200 音乐与舞蹈学 6 美术 130500 设计学 7 8 9 10 资源环境与旅游 教育技术系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初等教育 070501 自然地理学 070502 人文地理学 078401 教育技术学 070503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0401Z2 初等教育学 政治 外语 专业课一 专业课二 执行 A 类考生国家线, 总分 379 分 政治 外语 专业课一 专业课二执行 A 类考生国家线, 总分 327 分 政治 外语 专业课一 专业课二执行 A 类考生国家线, 总分 350 分 政治 外语 专业课一 专业课二执行 A 类考生国家线, 总分 327 分 政治 外语 专业课一执行 A 类考生国家线, 总分 339 分 政治 外语 专业课一执行 A 类考生国家线, 总分 322 分 政治 外语 专业课一 专业课二执行 A 类考生国家线, 总分 354 分 政治 外语 专业课一 专业课二执行 A 类考生国家线, 总分 356 分 政治 外语 专业课一 专业课二执行 A 类考生国家线, 总分 362 分 政治 外语 专业课一 专业课二执行 A 类考生国家线, 总分 351 分 政治 外语 专业课一 专业课二执行 A 类考生国家线, 总分 345 分 政治 外语 专业课一 专业课二执行 A 类考生国家线, 总分 349 分 政治 外语 专业课一执行 A 类考生国家线, 专业课二 90 分, 总分 318 分 政治 外语 专业课一 专业课二执行 A 类考生国家线, 总分 332 分 政治 外语 专业课一 专业课二执行 A 类考生国家线, 总分 287 分 政治 外语 专业课一 专业课二执行 A 类考生国家线, 总分 320 分 政治 外语 专业课一执行 A 类考生国家线, 总分 360 分 2 统考和非专业学位 : 我校 2018 年和非专业学 位硕士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除以下 7 个专业外, 其他专业均执行 2018 年全 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A 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专业学位 )
序号院系名称专业代码及名称学习方式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 心理 045400 应用心理 2 3 4 教师教育 文 教师教育 外国语学 院 教师教育 5 音乐 6 美术 7 初等教育 045103 学科教学 ( 语文 )( 国学教育 ) 045103 学科教学 ( 语文 ) 045108 学科教学 ( 英语 ) 045108 学科教学 ( 英语 ) 045110 学科教学 ( 地理 ) 非 非 政治 外语 专业课一执行 A 类考生国家线, 总分 343 分 政治 外语 专业课一 专业课二执行 A 类考生国家线, 总分 335 分 政治 外语 专业课一 专业课二执行 A 类考生国家线, 总分 354 分 政治 外语 专业课一 专业课二执行 A 类考生国家线, 总分 339 分 135101 音乐 政治 外语 专业课一 专业 135101 音乐 非 课二执行 A 类考生国家线, 总分 345 分 135108 艺术设计 政治 外语 专业课一 专业 135108 艺术设计 非 课二执行 A 类考生国家线, 总分 338 分 045115 小学教育政治 外语 专业课一执行 A 045115 小学教育非 类考生国家线, 总分 323 分 3 单考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 2018 年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 : 满分为 100 分的科目不低于 60 分, 满分大于 100 分的科目不低于 90 分, 总分不低于 315 分 4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 2018 年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 : 满分为 100 分的科目不低于 33 分, 满分大于 100 分的科目不低于 70 分, 总分不低于 280 分 ( 四 ) 招生计划和复试比例 1 我校 2018 年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见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在复试录取过程中, 学校和会根据各专业生源质量状况, 对前期制订的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 我校 201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办法, 具体分专业复试比例见分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 五 ) 复试考核方式及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我校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 复试各项内容考核方式及所占比例见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 六 ) 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 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 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具体要求如下 : (1) 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 原则上不得破格复试 (2) 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的专业不得破格复试 (3) 考生总成绩应在本专业中相对名列前茅, 统考政治或外语在国家线 5 分之内 总成绩或业务课成绩不符合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不得破格复试 (4) 破格复试考生数不超过本单位招生规模的 3% (5) 不得跨专业破格复试, 调剂考生不得破格复试 (6) 专业内须按成绩顺序选拔破格复试考生 三 调剂工作办法 ( 一 ) 调剂工作原则 1 报考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可以调入专业学位相关专业, 但报考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不能调入学术型专业 2 报考的考生可以调入非相关专业, 但报考非的考生不能调入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调剂 ( 二 ) 调剂要求 1 须符合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调剂分数线见我校院系调剂工作办法 3 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初试科目含有数学的专业, 接收调剂生初试相应科目也应为数学科目, 否则不能接收 4 单考生不得参加调剂复试 5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 公共管理 工程管理 旅游管理 会计 图书情报 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 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 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 7 个专业 6 公共管理硕士(MPA) 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专业学位调剂生还须满足大
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等要求 ( 三 ) 调剂工作程序 1 我校各招生院系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调剂工作要求, 制定本院系具体调剂工作细则和确定调剂复试 录取名单 2 我校需接收调剂的专业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缺额信息为准 3 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于 3 月 23 日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 发出调剂申请, 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复试和待录取通知 4 我校各招生院系会对提出调剂申请并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复试通知, 并向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 5 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按照各招生院系复试录取方案中规定的时间 地点参加复试 6 所有调剂考生, 包括外校和本校考生, 只要复试录取类型 ( 学术型调专业学位或调非 ) 或专业有变化, 必须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 进行调剂复试录取, 否则无效 7 考生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 原则上不得再接受其他单位的复试申请 四 录取工作办法 ( 一 ) 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和录取办法我校严格遵循择优录取 宁缺毋滥 公平 公正 公开 的录取原则 具体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和录取办法见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 二 ) 录取要求 1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录取类别为 定向就业 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 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拟录取名单公布 5 个工作日内须将就业合同提交录取院系, 未提交就业合同者不予录取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 只能被录取为 定向就业 硕士研究生 一旦录取数据上报, 将不能对录取类别予以调整 2 录取学习方式分为硕士研究生和非硕士研究生两种 请考生参加复试时认真核实本人的学习方式 3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 我校不承担责任
4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 复试资格审查和复试费缴纳办法 ( 一 ) 复试时须携带的材料 1 初试准考证 有效身份证 毕业证书原件( 应届生除外 ) 学历( 学籍 ) 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 ); 2 应届毕业生还须携带学生证( 学生证须加盖有效注册章 ), 报考 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 入伍批准书 和 退出现役证 原件及复印件 ; 3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相当于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 ( 不限学科专业 ) 原件或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进修本科课程合格成绩单 ( 六门或六门以上 ); 4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携带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参加单独考试考生须上交毕业证书复印件 ( 二 ) 资格审查 1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 2 请携带上述所有需要的材料按时到院系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3 具体时间 地点详见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 三 ) 复试费缴纳办法 1 缴纳复试费人员: (1) 所有符合我校 201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 ; (2) 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申请我校调剂并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2 复试费标准为每人 100 元 ; 3 复试费缴纳办法: 参加复试的考生通过网上缴纳复试费 网址 :http://meeting.yizhifubj.com.cn/web/main.action?meetingid=415 未缴复试费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不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不要缴纳复试费, 缴费后不予退理 六 体检安排 1 时间:3 月 29 日至 4 月 1 日, 每天 8:00 16:00 考生可根据复试安排在 3 月 29 日至 4 月 1 日内任选时间参加体检 2 地点: 首都师范大学校医院 ( 校本部 )
3 要求: (1) 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1 张 ( 粘贴在体检表上 ) 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 到校医院领取体检表并粘帖照片 在校医院交费领取体检表时间 7:40 15:30 考生应如实填写病史, 没有者一律在既往病史栏内填写 无 ; 体检时逐科检查, 避免漏检漏项, 体检表不得自行涂改 无故不参加体检者, 取消录取资格 (2) 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 保证充足睡眠, 勿饮酒 (3) 上午体检考生, 早晨空腹 ; 下午体检者, 上午 9:00 以后不要进食 ( 早晨可进少量清淡饮食 ) (4) 根据设备要求, 限定每天体检人数最多不超过 800 人 七 分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近期公布 八 加强监督, 严肃纪律我校将严格执行各项研究生招生政策和纪律, 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待咨询电话 :010-68902658, 学校纪委接待投诉电话 :010-68902601,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 :010-82837456 九 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适用于我校 2018 年一志愿和调剂的和非硕士考生 十 信息公布我校各项复试录取信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 考生可登陆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http://grad.cnu.edu.cn/ 查询 十一 如有变动, 以研究生院解释和通知为准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8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