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2018 年 6 月修订 ) 根据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及有关奖学金的评定文件精神, 结合学院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 一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组织机构 1.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各年级开展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2. 学院成立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 ( 以下简称 评审小组 ), 成员由党政领导 导师代表 研究生级主任 学生代表等组成 该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和实施本院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接受学生的申述和异议 3. 各学生班级应在学院评审小组的指导下成立 班级学生奖学金评议小组 ( 以下简称 班级评议小组 ), 该小组由级主任主持, 由班长和经民主推选出的 5~7 名办事公正的同学组成, 班长或团支书为该小组负责人 二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1.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坚持公正 公平 公开的原则, 按照评定条件对学生进行综合的评议 2. 班级评议小组成员负责对参评者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 评议小组成员同为申请人时, 须回避对本人材料进行审核与计算 ) 和进行参评者的综合测评积分计算与复核 班级评议小组应接受学院学生工作室的具体工作指导, 对同学的学习 科研和社会活动等情况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价, 做到客观 公正 3. 班级评议小组应将评议结果以适当的形式告知学生本人 学生本人可就异议之处向班级评议小组申请复核, 也可直接向学院评审小组说明情况 4.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根据学生在思想品德 课业成绩 科研表现 社会集体活动参与情况等方面表现进行 具体统计办法见评定办法细则 5. 参评的研究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具有良好的学风, 热爱集体 尊师爱校 团结同学, 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努力学习, 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 成绩优良 ; 按时完成缴费注册手续 ; 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没有被研究生院列为 跟踪生 ( 详见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手册 中的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奖 ( 助 ) 学金管理办法 ( 暂行 ) ) 对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 弄虚作假者, 一经查实, 即实行 一票否决, 取消其参评资格, 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 参评研究生根据评定细则提交参评申请 自评表与证明材料, 评议小组审核材料, 计算参评学生个人总积分 各班级以评定的总积分分专业进行排名, 按当年学校分配的名额以名次为序推荐 并将本班拟推荐的先进个人名单在本班范围内进行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 5 日 ; 根据公示情况, 班级评议小组集体评议后将结果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 三 华南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 附件 ) 四 本办法自公布日起实施, 由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南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二〇一八年六月 1
华南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 评定名额 1. 学院奖学金评定名额由学校分配, 一般由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奖学金和社会捐赠奖学金组成 2.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范围为非在职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非在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年度学业奖学金分一 二 三等 其中, 一等奖学金额度为 12000 元 ; 二等奖学金额度为 10000 元 ; 三等奖学金额度为 8000 元 此外, 每月还有 500 元的生活补助 3. 分专业根据学校给定的指标进行申报, 奖学金的等级由综合评定得出的分数按当年学校分配的名额以名次为序推荐 社会捐赠奖学金按学校给定指标进行评审 评定对象均为评定前已完成注册手续的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不含原单位委托培养 定向培养和联合培养者 ) 二 评定内容评定内容包括思想品德 课业成绩 学术表现 社会集体活动参与情况等四项, 由这四项总分来确定奖学金等级 即总积分 (Z) 由思想品德积分 (D) 课业成绩积分 (K) 学术表现分 (X) 社会集体活动参与积分 (S) 等四个方面组成 总积分计算公式 : Z=0.1D+0.4K+0.4X+0.1S( 研一阶段 ) Z=0.1D+0.3K+0.45X+0.15S( 研二阶段 ) 三 评定细则 1. 思想品德积分 (D) D=D1+D2-D3 D1: 思想品德基本分 D2: 思想品德评定分 D3: 思想品德扣分 (1) 思想品德基本分 (D1) 思想品德基本分 (D1) 为 5 分 无违纪行为, 此项可得满分 (2) 思想品德评定分 (D2) 思想品德评定分 (D2) 满分为 5 分 评定分标准针对学生的思想道德 身心健康 学习态度 组织纪律性 集体责任心 文明礼貌 社会公德等方面给予综合评价 此项评定由级主任和全体同 学共同评分, 其中级主任评分占 30%, 同学互评占 70% 评分标准分为 A B C D E 五等, 分 别为 5 4 3 2 1 分 (3) 思想品德扣分 (D3) 思想品德扣分标准如下 : 基本内容 无故不按时注册 党员无故缺席组织生活 无故缺席班团支部活动 通报批评 学校 学院 2 5 分 / 次 5 分 / 次 3 分 / 次 5 分 / 次 3 分 / 次 扣分 无故旷课 迟到 1 分 / 次 ( 旷课 );0.5 分 / 次 ( 迟到 ) 违反宿舍管理条例, 被管理人员书面通报批评 1 分 / 次
2. 课业成绩积分 (K) 课业成绩积分计算公式为 : K= K1+K2+J 注 :(1) 不及格 不通过 以及重考 重修通过的课程绩点数为 0 (2) 每门课程均以标准分计算, 公式如下 : 个人课程成绩标准分 = 班级课程成绩最高分 100 分 实践环节积分 J 为参评学年内参加课外科技学术竞赛 教学实践等活动加分 每人限报 2 项, 且同一类型只能上报一项, 上报项目必须事前在学院备案且得到批准的, 方能按以下标准加分 : (1) 课外科技学术竞赛校级 4 分, 若为集体合作项目, 第一负责人按此加分, 其他成员逐次 减半加分 ; 校级以上 8 分, 若为集体合作项目, 第一负责人按此加分, 其他成员逐次减半加分 (2) 参加编译项目, 出版的如本人负责字数超过 15 万字加 6 分, 每低于 5 万字则按 80% 60% 等依此类推 参加编译项目应在测评学年度 9 月 1 日至次年 8 月 31 日期间出版, 同一编译项目不 得两次参加测评重复加分 翻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翻译作品, 也按此条执行 加分后换算为标准分 : 标准分 = 原始分 100分所在专业最高原始分 3. 学术表现积分 (X) 学术表现积分 X 计算公式如下 : X= X1+ X2+ X3 X1: 科研表现基本分 X2: 学术活动参与分 X3: 学术论文分 (1) 科研表现基本分 (X1) 科研表现分 X1 满分为 5 分 学生按时上交参评学年内的科研表现的科研实践总结, 导师签字无异议的, 此项可得满分 (2) 学术活动参与分 (X2) 参加校院学术讲座 学术会议 研究生学术沙龙等活动的每次加 1 分 此项分数每年度不得高于 12 分 出席全国性会议并在会议论文集上发表论文加 1 分 / 篇 ; 出境参加国际会议并在会议论文集上发表论文加 2 分 / 篇 注 :1 若该论文在公开刊物发表的, 按发表论文的情况加分计算, 不再在本项重复加分 2 不同排名作者加分参照发表论文加分办法 参加各类学术竞赛的, 按以下标准加分 : 3
获奖等级加分 第 1 名 ( 一等奖 ) 第 2 名 ( 二等奖 ) 第 3 名 ( 三等奖 ) 级别 国家级 10 8 5 省市级 8 6 3 学校级 5 3 2 学院级 1.5 1 0.5 集体项目加分参考学术论文作者排序加分计算方法进行分配, 所参与竞赛须为官方正式组织举办 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的比赛, 只按最高级别标准加分, 不累加 第三名以后及单项奖按该等级的第 1 名的 1/3 分数加分 ; 优胜奖按照三等奖的 2/3 分数加分 百步梯攀登计划项目等同于学校级学术活动, 其一 二 三等分别按照学校级学术竞赛的一 二 三等加分, 自筹经费的按照三等加分, 只计负责人 外研社组织的演讲比赛及写作大赛 二十一世纪杯英文演讲比赛等竞赛或研究项目, 等同于学术竞赛, 按照相应级别及获奖等级加分 (3) 学术论文分 (X3) 刊物级别 加分 参评篇数限制 A 类重要刊物论文 50 不限 A 类一般刊物论文 30 不限 B 类刊物论文 20 不限 C 类刊物论文 15 不限 D 类刊物论文 10 不限 E 类刊物论文 5 不限 F 类刊物论文 2 限 1 篇 学术论文分类按照学校最新的 华南理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分类方案 执行 2000 字以下的论文按 30% 折算加分,2000-3500( 不含 3500) 字的论文按 50% 折算加分, 3500-5000 字的论文按 70% 折算加分,5000 字以上的论文按 100% 加分 2016 年 9 月或以后入学的研究生, 只计 5000 字或以上篇幅的论文 学术论文作者排序加分计算方法 : A. 若导师为第一作者, 学生为第二作者的情况, 学生视为第一作者加分 B. 除导师以外的其他老师, 前三名作者排序样式及加分方法 : 4
序号 作者排序样式 加分方法 1 学生 加满分 2 学生 + 老师 加 2/3 3 老师 + 学生 加 1/3 4 学生 a+ 学生 b 学生 a 加 2/3, 学生 b 加 1/3 5 老师 + 老师 + 学生 加 1/6 6 老师 + 学生 + 老师 加 1/3 7 学生 + 老师 + 老师 加 1/2 8 老师 + 学生 a+ 学生 b 学生 a 加 1/3, 学生 b 加 1/6 9 学生 a+ 学生 b+ 老师 学生 a 加 1/2, 学生 b 加 1/3 10 学生 a+ 老师 + 学生 b 学生 a 加 1/2, 学生 b 加 1/6 11 学生 a+ 学生 b+ 学生 c 学生 a 加 1/2, 学生 b 加 1/3, 学生 c 加 1/6 以上各项没有列举而确需要加分的, 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与有关班级的测评负责人共同商 定 各班评议小组对加分项目不明的, 由学院裁定 加分依据学生提供刊物原件交由评优小组审核, 留刊物封面复印件 目录复印件 学术论文首 页复印件 学术论文应在测评学年度 9 月 1 日至次年 8 月 31 日期间发表, 同一篇论文不得两次参 加测评重复加分 4. 社会集体活动参与积分 (S) S=S1+S2+S3-S4 注 :S1 得分同时用于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 S1: 社会工作加分 S2: 各类荣誉加分 S3: 参与集体活动加分 S4: 未参与集体活动减分 (1) 社会工作加分 (S1) 根据学生干部在学校 学院 班级担任社会工作的表现和绩效, 经民主评议后, 给予相应加 分 其中领导评价占 40%, 干部互评占 35%, 群众评议占 25% 校研究生团委 研究生 会干部由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工作部确认, 其余学生干部由学院主管领导确认 评议优秀 的应不超过参评干部人数的 30%, 上限不超过 15 分 加分标准如下 : 担任职务 加分 成绩评价 校研究生会 正主席 校 研究生团委 副书记 校研究生会副主席 秘书长, 院研究生分 会主席 团总支书记 学院党支部副书记等 学院研究生分会秘书 长 副主席 团总支 副书记 班长 团支 书 校 学院研究生会 委员, 党支部委员 研究生团总支 研 究生分会委员, 班 优秀 5 4 3 2 良好为满分乘以系数 0.7 称职为满分乘以系数 0.5 注 : 1 以上各类学生干部需任职届满, 无中途退出, 方可加分 ; 2 学生干部兼任多个职务的, 只计最高分一项 ; 3 其他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加分, 由学院酌情处理 ; 4 对不称职的干部, 可减分或不加分 委 5
(2) 各类荣誉加分 (S2) A. 个人荣誉加分 荣誉级别 加分 国家级 ( 全国三好 优干 优党 优团干 ) 8 省级 ( 省三好 优干 优党 优团干 ) 5 校级 ( 校三好 优干 优党 优团干 ) 2 院级 ( 院三好 优干 优党 优团干 ) 1 其他荣誉加分根据级别减半, 所获荣誉须是官方正式组织所授予 B. 文体类活动获奖加分 等级 第 1 名 第 2 名 第 3 名 第 4 名 第 4 名以后 级别 ( 一等奖 ) ( 二等奖 ) ( 三等奖 ) ( 单项奖 ) 及其他 国家级 5 4 3 2 1 省级 3 2 1 0.8 0.6 校级 1 0.8 0.6 0.4 0.2 研究生运动会 研究生 0.8 0.6 0.4 0.2 0.1 文化节活动等 学院级 0.6 0.4 0.2 0.1 0.05 团体赛获奖按个人赛获奖加分标准, 计入个人分数 获得各种集体奖励的同学, 参照以上分值, 按照奖励的等级 名次和分工责任轻重等具体情况规定加分以否或加 分分值 可参照学术论文作者排序加分计算方法 (3) 参与集体活动加分 (S3)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集体活动, 每参与一次具有加分资格的集体活动, 加 0.2 分 集体活动为 学校 学院或班级等正式组织举办的团体性文化 体育等活动 集体活动组织者应对每次参与活动 的学生名单予以记录 (4) 未参与集体活动减分 ( S4) 对于学校 学院组织, 要求指定同学或全体同学参加的活动, 未请假或请假未被 批准而缺席的, 每次扣 0.2 分, 迟到者扣 0.1 分 ( 5) 关于社会集体活动参与加分的其他规定 社会集体活动参与加分上限为 15 分 运动会破纪录按照获奖等级计分, 不另加分 同一项目 ( 内容 ) 参加不同级别比赛 在同一比赛中获得两种以上不同荣誉只按 最高分加分, 不累加 学生干部获得个人职务方面多项荣誉, 均只按最高分加分, 不累加 学生干部在 个人职务范围内作为活动的组织者, 不作为参加集体活动计算, 若学生干部组织并且 参与了活动的具体项目, 加 0.2 分 / 次 四 研究生年均须参加讲座等学术活动 12 次以上方有资格参加奖学金评定, 以讲座票为准 五 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研究决定 六 本评定细则由外国语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