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写本报告书已经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Similar documents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15 号准则 ) 及相关的法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业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14 年修订 )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4D F736F F D20B7C9CCECB3CFD0C5A3BABCF2CABDC8A8D2E6B1E4B6AFB1A8B8E6CAE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一 )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 二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股票代码: 编号: 临 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声明 一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 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美都能源公告编号 :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 美都能源股票代码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 北京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为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为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下称 证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下称 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下称 准则 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

证券代码:00000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一 )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 二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依据 证券法 收购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快乐购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立讯精密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 立讯精密股票代码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立讯有限公司住所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部门规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华泰证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简称 : 华泰证券股票代码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住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楼通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 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股票代码: 编号: 临 ___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 三变科技股票代码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中科汇通 ( 深圳 )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住所 :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地铁 3 号线大运站 A 出口龙岗大运软件小镇 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源和药业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 科锐国际股票代码 : 信息披露义务人 :Career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Limited 注册地址 :Flat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中航重机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 中航重机 股票代码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贵州盖克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 : 股权变动性质 :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 永太科技股票代码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王莺妹 通讯地址 : 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五大道 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何人宝 通讯地址 :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为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为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其它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收购报告书 要约收购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临 新豪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clean.doc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

签署日期 :2018 年 9 月 1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领先科技 公告编号: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相关的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 丝路视觉股票代码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诺德金融中心 35F 通讯地址 : 深圳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报告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审批, 未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 或与之相冲突 依据 中华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 释义 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法律 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权益变动公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二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 群兴玩具股票代码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陈吉东住所 : 广东省潮州市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潮州市 ****** 股份变动性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

Microsoft Word - 权益变动报告书zej_ docx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等法律 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声 明 ( 一 )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 二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2006*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阳晨B股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4 年修订 )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部门规章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 :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 泛微网络股票代码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华软创业投资无锡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住所 : 无锡市震泽路 18 号无锡 ( 国家 ) 软

声明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第 15 号 )

信息披露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鼎泰新材公告编号 :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股票上市地点 股票简称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鼎泰新材 股票代码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通讯地址股份变动性质签署日期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声明 1 本报告依据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收购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 依据 证券法 收购办法 的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 三 依据

股票代码:002055

声明 ( 一 )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其他相关的

Transcription: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 国轩高科股票代码 :00207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 64 号通讯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 64 号股份变动性质 : 减少 签署日期 :2016 年 12 月 8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写本报告书已经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国轩高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国轩高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11 声明 12 附表 13 3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 除非另有说明, 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佛山照明 指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国轩高科 指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国轩 指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万元 指 人民币元 万元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名称: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 股票代码:000541/200541 3 注册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 64 号 4 法定代表人: 何勇 5 注册资本:127,213.2868 万元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52575W 7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外合资 上市 ) 8 成立日期:1992 年 10 月 20 日 9 经营范围: 研究 开发 生产电光源产品 电光源设备 电光源配套器件 电光源原材料 灯具及配件 电工材料 机动车配件 家用电器 电器开关 插座 消防产品 通风及换气设备 LED 产品 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 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 ; 有关的工程咨询服务 ( 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依法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 营业期限: 长期 11 主要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 A B 股 312,423,474 股, 占信息披露义务人总股本的 24.56%, 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 ;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 A 股 133,577,143 股, 占信息披露义务人总股本的 10.50%, 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第二大股东 5

12 通讯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 64 号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 国家或地区居 留权 何勇 董事长 中国 广州 否 庄坚毅 副董事长 中国香港 香港 是 程科 董事 中国 广州 否 戚思胤 董事 中国 广州 否 黄志勇 董事 中国 广州 否 刘醒明 董事兼总经理 中国 佛山 否 张楠 独立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卢锐 独立董事 中国 广州 否 吕巍 独立董事 中国 上海 否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 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无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以上的情况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015 年 5 月, 东源电器 ( 即现在的国轩高科 )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向合肥国轩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合肥国轩的股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 : 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之后按中国证 6

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票的行 为, 没有违反该承诺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 权益变动目的本次减持股份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发展需要, 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资产结构, 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投资收益, 满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增减计划本次减持股份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国轩高科股份 43,736,150 股, 占国轩高科总股本的 4.9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国轩高科股份的可能 ;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2015 年 5 月 1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公告称 : 国轩高科借壳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事项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 因此, 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合肥国轩的股份变更为持有东源电器的股份, 变更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源电器股份 73,006,150 股 借壳完成后, 东源电器更名为国轩高科 2016 年 8 月 2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授权适时减持部分国轩高科股票的议案, 授权管理层根据资本市场的变化与发展情况, 采取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国轩高科部分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国轩高科股份 73,006,150 股, 占国轩高科总股本 8.33%, 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6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2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国轩高科股份 29,270,000 股, 占国轩高科总股本 3.34%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国轩高科股份 43,736,150 股, 占国轩高科总股本 4.99% 具体情况如下 : 1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减持日期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 股 ) 减持平均价格 8

( 元 / 股 ) 2016.11.15-2016.12.07 大宗交易 29,270,000 32.94 2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佛山照明 股份性质 无限售流通股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 股 ) 占国轩高科总股本比例 股数 ( 股 ) 占国轩高科总股本比例 73,006,150 8.33% 43,736,150 4.99%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国轩高科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包括 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 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 卖国轩高科股份的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佛山照明 减持方式 大宗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 元 / 股 ) 减持股数 ( 股 ) 减持股份 数量占国 轩高科股 本的比例 2016.11.15-2016.12.07 32.94 29,270,000 3.34%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 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盖章 ):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 何勇 签署日期 :2016 年 12 月 8 日 12

附表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国轩高科股份有 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南通市 股票简称国轩高科股票代码 002074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佛山电器照明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东省佛山市禅 名称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城区汾江北路 64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 但持股人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 ( 可 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 :A 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 :73,006,150 股 持股比例 :8.33% 13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股票种类 :A 股普通股变动数量 : 减持 29,270,000 股变动比例 :3.34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股票种类 :A 股普通股持股数量 :43,736,150 股持股比例 :4.99%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 是 否 是 否 ( 如是, 请注明具体情况 ) 14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盖章 ):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 何勇 签署日期 :2016 年 12 月 8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