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物品與廠商資料 第 1 頁 / 5 頁 物品名稱 : 丙烯酸甲酯 (Methyl acrylate) 其他名稱 :- 建議用途及限制使用 : 壓克力聚合物, 兩性界面活性劑, 維生素 B1, 化學中間物 製造商或供應商名稱 地址及電話 :- 緊急聯絡電話 / 傳真電話 :- 二 危害辨識資料 物品危害分類 : 易燃液體第 2 級 急毒性物質第 3 級 ( 吞食 ) 急毒性物質第 3 級 ( 吸入 ) 腐蝕 / 刺激皮膚物 質第 2 級 嚴重損傷 / 刺激眼睛物質第 2 級 皮膚過敏物質第 1 級 特定標的器官系統毒性物 質 ~ 重複暴露第 2 級 標示內容 : 象徵符號 : 火焰 驚嘆號 健康危害警示語 : 危險危害警告訊息 : 高度易燃液體和蒸氣 吞食有毒 吸入有毒 造成皮膚刺激 造成眼睛刺激 可能造成皮膚過敏 長期或重複暴露可能會對器官造成傷害危害防範措施 : 其他危害 :- 置容器於通風良好的地方 避免與眼睛接觸 防止靜電 三 成分辨識資料 純物質 : 穿戴適當的防護衣物 手套 中英文名稱 : 丙烯酸甲酯 (Methyl acrylate) 同義名稱 :Acrylic acid, Methyl ester Methyl propenoate Methyl-2-propenoate 2-Propenoic acid, Methyl ester 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 (CAS No.):96-33-3 危害物質成分 ( 成分百分比 ):100 四 急救措施 不同暴露途徑之急救方法 : 吸 入 :1. 若患者已無意識或反應, 施救前先做好自身的防護措施, 以確保自己的安全 2. 移走污染源或 將患者移到空氣新鮮處 3. 若呼吸停止立即由受過訓練的人施以人工呼吸 ; 若心跳停止施行心肺
第 2 頁 / 5 頁 復甦術 ( 避免口對口 ) 4. 若呼吸困難, 最好在醫生指示下由受過訓練的人供給氧氣 皮膚接觸 :1. 避免直接觸及此物, 儘可能戴防滲的防護手套 2. 脫掉污染的衣物 鞋子以及皮飾品 ( 如錶帶 皮帶 ) 3. 儘速用緩和流動的溫水沖洗患部 20 分鐘以上 4. 污染的衣物 鞋子及皮飾品 ( 如錶帶 皮帶 ) 須完全除污後再使用或丟棄 眼睛接觸 :1. 立即將眼皮撐開, 用緩和流動的溫水沖洗污染的眼睛 20 分鐘 2. 沖洗時要小心, 不要讓含污染物的沖洗水流入未受污染的眼睛裡 3. 立即就醫 食入 :1. 若患者即將喪失意識 已失去意識或痙攣, 不可經口餵食任何東西 2. 若患者意識清楚, 讓其用水徹底漱口 3. 不可催吐, 給患者喝下 240~300 毫升的水 4. 若患者自發性嘔吐, 讓其漱口及反覆給水, 並立即就醫 5. 立即就醫 最重要症狀及危害效應 : 嚴重刺激及灼傷對急救人員之防護 : 應穿著 C 級防護裝備在安全區實施急救 對醫師之提示 : 患者吞食時, 考慮洗胃 活性碳及通便 五 滅火措施適用滅火劑 : 二氧化碳 化學乾粉 酒精泡沫滅火時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 :1. 蒸氣比空氣重, 可能傳播而導致回火 2. 遇熱可能聚合而堵住排氣口或使容器突裂 3. 閃點低, 微溶於水且會浮在水面上 特殊滅火程序 : 1. 水霧不適合滅火, 但可自安全距離噴水霧以吸收熱和冷卻容器, 並保護止洩人員 消防人員之特殊防護裝備 : 消防人員必須配戴全身式化學防護衣 空氣呼吸器 ( 必要時外加抗閃火鋁質被覆外套 ) 六 洩漏處理方法個人應注意事項 :1. 限制人員進入, 直至外溢區完全清乾淨為止 2. 確定是由受過訓之人員負責清理之工作 3. 穿戴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 環境注意事項 :1. 對洩漏區通風換氣 2. 移開所有引燃源 3. 通知政府職業安全衛生與環保相關單位 清理方法 :1. 不要碰觸外洩物 2. 避免外洩物進入下水道 水溝或密閉的空間內 3. 可在安全狀況下設法阻止或減少溢漏 4. 用砂 泥土或其他不與洩漏物質反應之吸收物質來圍堵洩漏物 5. 少量洩漏 : 用不會和外洩物反應之吸收物質吸收 以污染的吸收物質和外洩物具有同樣的危害性, 須置於加蓋並標示的適當容器裡, 用水沖洗溢漏區域 小量的溢漏可用大量的水稀釋 6. 大量洩漏 : 聯絡消防, 緊急處理單位及供應商以尋求協助 七 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處置 : 1. 工作區內使用認可的易燃液體貯存容器 2. 貯桶接地, 轉裝時應等電位連接, 且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 3. 遠離火花 火焰及其他發火源, 在工作區內張貼禁煙 " 標示 " 4. 在通風好的特定區操作採最小量, 避免產生霧滴或受污染物 5. 須備隨時可用於滅火及處理洩漏的緊急應變裝備 6. 空容器內可能仍有危害性殘留物 7. 貯存時與空氣接觸, 不可貯存於惰性氣體下, 貯存溫度低於 25 8. 排除水份, 避免不相容物污染 ; 貯存期低於 6 個月, 並限量貯存 9. 未添加抑制劑之單體應貯存於冰箱且不超過 3 天 儲存 :
第 3 頁 / 5 頁 1. 貯存於陰涼 乾燥 通風良好及陽光無法直射的地方 2. 遠離熱 引燃源及不相容物如助燃物與腐蝕性物質 3. 用不產生火花且接地的通風系統與電器設備, 以免其成為引燃源 4. 貯存在貼有標籤的適當容器裡, 不用及 空桶都應緊密的蓋好 5. 貯槽應置於地面且以能裝整個貯槽內容物的防溢堤圍繞 6. 避免容器受損並定期檢查 貯桶, 小量冰存使用合格的防爆型冰箱 7. 貯存區須與作業區分開, 限制人員接近並於適當處張貼警告標示 8. 貯存區及附近須備立即可用的滅火器材 9. 遵循易燃物或可燃物的相關法規貯存與處理 八 暴露預防措施 工程控制 :1. 單獨使用不產生火花 已接地的通風系統 2. 排氣口直接通到室外 3. 供給充份新鮮空氣以補充 排氣系統抽出的空氣 4. 排出之廢氣可能需處理, 以避免污染環境 八小時日時量平均 容許濃度 短時間時量平均 容許濃度 控制參數 最高容許 濃度 生物指標 TWA STEL CEILING 10ppm( 皮 ) 15ppm( 皮 ) - - 個人防護設備 : 呼吸防護 :1.100ppm 以下 : 供氣式呼吸防護具 2.250ppm 以下 : 連續流動型供氣式呼吸防護具 BEIs 全面型供氣式呼吸防護具或全面型自攜式呼吸防護具 3. 未知濃度 : 正壓自攜式呼吸防 護具 正壓全面型供氣式呼吸防護具輔以正壓自攜式呼吸防護具 4. 逃生 : 含有機蒸氣 濾罐之氣體面罩 逃生型自攜式呼吸防護具 手部防護 :1. 丁基橡膠 Tychem 10000 等材質的防滲手套 眼睛防護 :1. 化學安全護目鏡 2. 面罩 皮膚及身體防護 :1. 上述橡膠材質連身式防護衣, 工作靴 上述橡膠材質連身式防護衣, 工作靴 衛生措施 :1. 工作後儘速脫掉污染之衣物, 洗淨後才可再穿戴或丟棄, 且須告知洗衣人員污染之危害性 2. 工作場所嚴禁抽煙或飲食 3. 處理此物後, 須徹底洗手 4. 維持作業場所清潔 九 物理及化學性質 外觀 : 無色澄清具強烈辛辣味液體 氣味 : 強烈辛辣味 嗅覺閾值 :0.003ppm( 偵測 ) 0.02ppm( 覺察 ) 熔點 :-75 ph 值 :- 沸點 / 沸點範圍 :80 易燃性 ( 固體, 氣體 ):- 閃火點 :-3 分解溫度 :- 自燃溫度 :468 測試方法 : 閉杯 爆炸界限 :2.8 % ~ 25 % 蒸氣壓 :68-70 mmhg @20 蒸氣密度 :3( 空氣 =1) 密度 :0.957( 水 =1) 溶解度 :5-6 g/100ml( 水 ) 辛醇 / 水分配係數 (log Kow):0.80 揮發速率 :- 十 安定性及反應性 安定性 : 有抑制劑狀況下安定, 而抑制劑耗盡 加熱 暴露於強光下 接觸不相容物不安定 特殊狀況下可能之危害反應 :1. 強氧化劑 ( 如過氧化物, 硝酸鹽 ): 造成爆炸性聚合 強鹼 強酸 2. 催化金屬 ( 如
第 4 頁 / 5 頁 鋼或鐵 ): 會造成爆炸性聚合 應避免之狀況 :1. 抑制劑耗盡 2. 加熱 3. 暴露於強光下 4. 接觸不相容物 5. 氣相存在 應避免之物質 : 強氧化劑 ( 如過氧化物, 硝酸鹽 ) 強鹼 強酸 催化金屬( 如鋼或鐵 ) 危害分解物 :- 十一 毒性資料暴露途徑 : 皮膚 吸入 食入 眼睛症狀 : 刺激感 困倦 暈眩 疲勞 噁心 頭痛 呼吸困難 灼傷 起泡 急毒性 : 皮膚 :1. 蒸氣會刺激皮膚 2. 液體會引起嚴重刺激和灼傷, 會經由皮膚吸收引起毒性 3. 皮下組織吸收 1000 mg/kg 的劑量會致命 吸入 :1. 濃度約 75 ppm 的蒸氣會刺激鼻子 喉嚨和肺部 2. 更高的濃度可能引起困倦 暈眩 疲勞 噁心 頭痛和呼吸困難 3. 嚴重暴露會致命 食入 :1. 症狀與吸入情況類似 2. 會對嘴及消化系統造成強烈的局部刺激 3. 食入大量會致命 眼睛 :1. 蒸氣會刺激眼睛引起流淚 2. 接觸液體會引起眼睛化學性灼傷 LD50( 測試動物 吸收途徑 ):300 mg/kg ( 大鼠, 吞食 ) LC50( 測試動物 吸收途徑 ):1350ppm/4H( 大鼠, 吸入 ) 10mg/24H/ 開放式試驗 ( 兔子, 皮膚 ): 造成刺激慢毒性或長期毒性 :IARC 將其列為 Group 3: 無法判斷為人體致癌性 ACGIH 將之列為 A3: 動物致癌十二 生態資料生態毒性 :LC50( 魚類 ):- EC50( 水生無脊椎動物 ):- 生物濃縮係數 (BCF):- 持久性及降解性 : 1. 由視窗試驗顯示, 丙烯酸甲酯會很迅速被污水生物分解掉 2. 當釋放至水中, 可能會水解 生物分解 揮發 3. 當釋放至空氣中, 可能與光化學反應產生之氫氧自由基及臭氧作用 半衰期 ( 空氣 ):2.7~27 小時半衰期 ( 水表面 ):24-168 小時半衰期 ( 地下水 ):48~336 小時半衰期 ( 土壤 ):24~168 小時生物蓄積性 : 因其不穩定, 具反應性, 故不太可能蓄積 土壤中之流動性 : 當釋放至土壤中, 可能會滲入地下 水解 ( 鹼性環境下 ) 生物分解及揮發 其他不良效應 :- 十三 廢棄處置方法廢棄處置方法 : 1. 參考相關法規規定處理
第 5 頁 / 5 頁 2. 可採用特定的焚化或衛生掩埋法處理 十四 運送資料聯合國編號 :1919 聯合國運輸名稱 : 丙烯酸甲酯, 穩定的運輸危害分類 : 第三類易燃液體包裝類別 :Ⅱ 海洋污染物 ( 是 / 否 ): 否特殊運送方法及注意事項 :- 十五 法規資料適用法規 : 1. 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2. 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 3. 勞工作業環境空氣中有害物容許濃度標準 4.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5.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6.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十六 其他資料 參考文獻 1.CHEMINFO 資料庫,CCINFO 光碟,2005-3 2.RTECS 資料庫,TOMES PLUS 光碟,Vol.65,2005 3.HSDB 資料庫,TOMES PLUS 光碟,Vol.65,2005 4.ChemWatch 資料庫,2005-1 製表者單位 名稱 : 地址 / 電話 : 製表人 職稱 : 姓名 ( 簽章 ): 製表日期 96.10.31 備 註 上述資料中符號 "-" 代表目前查無相關資料, 而符號 "/ 代表此欄位對該物質並不適用 上述資料由勞委會委託製作, 各項數據與資料僅供參考, 使用者請依應用需求判斷其可用性, 尤其需注意混合時可能產生不同之危害, 並依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之相關規定, 提供勞工必要之安全衛生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