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赣教资函 2018 4 号 关于做好 2018 年全省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 根据 关于 2018 年江西省开展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 赣教师字 [2018]9 号 ) 精神, 为切实做好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 依法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 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是政策性较强的工作, 关系到高校的人才培养和教育公平 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要按照 关于 2018 年江西省开展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 赣教师字 2017 9 号 ) 要求, 明确工作职责, 强化服务意识, 规范工作流程, 做好政策衔接工作 学校要在校园内张贴相关文件, 并且公布咨询电话 网站发布认定人员范围 认定条件 认定程序 工作流程 时间安排 申报人员公示等, 便于申请人查询信息, 了解工作程序 要认真做好现场确认和体检等工作,
仔细核对申请人的网络报名信息, 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从严把关, 严格审核, 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和相关信息, 须在学校进行不少于 7 天的公示 ( 公示中须公布省教育厅和本校的监督电话 ) 二 精心组织安排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 一 ) 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要严格执行 关于 2018 年江西省开展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 赣教师字 [2018]9 号 ) 规定和身份条件 思想品德条件 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不得擅自扩大受理范围 ( 二 ) 在现场确认材料审核期间, 发现申请人申报材料不齐全或有异议的, 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 到期未补齐材料者, 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 三 ) 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要合理设置现场确认时间, 并告知本校申请人, 网报数据审核时间为 :5 月 7 日 5 月 11 日 ( 四 ) 受委托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对现场确认审核通过的申请人, 应在 5 月 18 日前统一组织在一所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 ( 五 ) 受委托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对于本校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要严格把关, 审核通过的申请人须在学校进行不少于 7 天的公示 ( 公示中须公布省教育厅有关职能部门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 : 省教育厅师资处 0791-86765182), 公示无异议
的人员方可予以认定教师资格 三 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对申请人公示无异议后, 在规定时间内 ( 见附件 1) 将申请人申报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核 省教育厅在收到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报送的申报材料后, 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统一公示, 并在规定时间按评审结果完成后续的网上信息系统教师资格认定操作, 生成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学校按照规定时间到省教育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并及时发放 正式提交的备案材料中, 凡种类不齐全, 整理不规范, 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 不予认定的责任自负 报送材料如下 : ( 一 ) 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认定备案材料 2018 年江西省非受委托的高等学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2 份 ( 须经学校主要领导签字, 学校盖公章 ; 按照申请人网络报名序号顺序排序 ); ( 二 ) 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出具的申请人材料 1. 学校应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 1 份 ; 2. 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证明材料 1 份 ( 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担任专职教师一年及以上的证明 教师调令 教师类职称
证书 就业协议书 就业合同等 ); 3. 申请人属高等学校中的正式编制的, 提供 机构编制管理证 原件, 编制证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1 份 ( 学校盖章 ); 提供人社部门盖章的 学校岗位聘用备案表 ; 申请人属高等学校中的非事业编制的, 学校应出具属学校在职在岗教师的相关证明 ( 学校委托地方人事部门管理进行人事代理的人事代理证明和学校为其交纳的近 3 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 ); 4. 学校财务部门出具的近 3 个月 (2018 年 3 月 -5 月 ) 申请人的工资待遇发放情况证明材料 ( 证明材料需有申请人月工资待遇项目具体明细 ); 5. 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连续一学年 (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7 月 ) 教学任务证明材料 ( 任教课表需提供学校教务系统中原始情况 ), 辅导员任教学科一般为思想品德, 其课表可由学校相关部门提供 ; 6. 学校统一组织在一所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的 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 7. 为申请人填报有关的行政许可申请书等表格 ( 三 ) 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 1. 报名完成后网络下载打印的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 份 A3 纸正反面打印, 并由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名 学校在封面 工作单位 和 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意见 栏加盖公章 ;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 3. 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或专科毕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 提供专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 复印件 1 份 ; 4. 在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 下载打印的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原件 复印件 1 份 ; 或符合免试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条件的获副教授以上职称其他系列职称不能比照的申请者, 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 1 份 ; 6.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 原件 复印件 1 份 ; 7.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1 份 ; 8. 与网络报名相同的近期免冠 1 寸彩色证件照片 2 张 上述学校出具的申请人材料和申请人申报材料每人建立一个档案袋 ( 档案袋封面标注学校名称 申请人姓名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清单 ), 按花名册的顺序整理, 报省教育厅审核 现场确认时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的审核人在复印件上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加盖学校负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职能部门公章 ( 所有材料统一用 A4 纸打印 复印 ) 四 严把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省教育厅将通过电话 QQ 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对各学校进
行工作指导, 并将对受委托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认定教师资格的申报材料, 随机进行数据抽查 对个人提供虚假信息者, 按照 教师资格条例 规定, 加入数据后台限制库,5 年内不能申报教师资格 ; 发现学校擅自扩大申报范围和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对该校所有材料进行复查, 情况严重的, 省教育厅将公开通报, 并追究学校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学校完成本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后, 按照规定时间 ( 见附件 1), 将认定结果和相关认定材料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 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档案 各学校要做好申请材料归档保存工作, 按照规定将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及时存入申请者的人事档案, 对相关电子数据及文本数据进行整理和归档, 作为存档备查的重要依据 省教育厅联系人 : 王江, 电话 :0791-86765179 附件 :1.2018 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非委托高等院校材料受理时间安排 2.2018 年江西省非受委托的高等学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18 年 3 月 28 日
附件 1 2018 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非委托 的高等学校材料受理时间安排 一 专科学校 独立学院 (2018 年 6 月 5 日 )(20 所 )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 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 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理工学院 二 高职院校 (2018 年 6 月 6 日 )(20 所 ) 九江职业大学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鹰潭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 三 高职院校 (2018 年 6 月 7 日 )(20 所 ) 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江西卫生职业学院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南昌职业学院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 赣西科技职业学院 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 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 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 江西传媒职业学院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四 高职院校 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 (2018 年 6 月 8 日 )(13 所 )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水利职业学院 南昌教育学院 南昌市职工科技大学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 江西行政管理干部学院 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南昌大学人民武装学院 江西洪州职业学院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南昌影视传播职业学院 共青科技职业学院
附件 2 2018 年江西省非受委托的高等学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学校 ( 盖学校公章 ): 填报时间 : 年月日 序号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 申请任教学科 任教时间 最高学历 省教师资格认定评审组审核意见 审核情况 省教育厅意见 分管校领导签名 : 经办人签名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