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 e 爱家两全保险条款 (2009 年 8 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记载于电子保险单上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的分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 e 爱家两全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 指本合同 的被

Similar documents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 e 爱家定期寿险条款 2009 年 8 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记载于电子保险单上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的分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 e 爱家定期寿险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 指本 合同的被保险人 投

<4D F736F F D20A1B6CCA9BFB5B0AECFE0CBE6B6A8C6DACAD9CFD5A1B7CCF5BFEE>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吉祥相伴定期寿险条款 (2009 年 8 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的分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吉祥相伴定期寿险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 指本合 同的被保险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祥云两全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的分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祥云两全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 指本合同的被保 险人, 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全能宝贝 B 款两全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的分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全能宝贝 B 款两全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 指本合 同的被保险人, 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1.5 保险期间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2.2 保险责任 2.3 责任免除 3.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

条款

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人寿福慧鑫盛年金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 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渤海人寿福慧鑫盛年金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本保险条款 保

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人寿福慧双足年金保险 (B 款 ) 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 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渤海人寿福慧双足年金保险 (B 款 ) 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1B A1B33533BAC5B8BDBCFE3220D7AABBBBD1F8C0CFC4EABDF0B1A3CFD5CCF5BFEE2E646F6378>

利安人寿 [2015] 年金保险 031 号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安宝 (D 款 ) 年金保险条款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合同次日起 15 日 ( 即犹豫期 ) 内您若要求退保, 我们全额退还保险

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人寿福鑫双足年金保险 (C 款 ) 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 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渤海人寿福鑫双足年金保险 (C 款 ) 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

<4D F736F F D20C5A9D2F8C8CBCAD9B7A25B D323230BAC52D3120C5A9D2F8B0AEB3C9B3A4C4EABDF0B1A3CFD5CCF5BFEE2E646F63>

农银爱守护年金保险条款 农银人寿 [2018] 年金保险 006 号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主. 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主险合同之日起 15 日 ( 即犹豫期 ) 内您若要求退保, 我们仅扣除工本费 1.4 本主险合

意外条款模版

意外条款模版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微互助短期恶性肿瘤疾病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在电子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微互助短期恶性肿瘤疾病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 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姓名在电子保险单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3A A3A BAC5B8BDBCFE3132C8E7D2E2B1A6C1BDC8ABB1A3CFD5CCF5BFEE2E646F63>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3A A3A93236BAC5B8BDBCFE3032B3A4CBB3B1A3C1BDC8ABB1A3CFD5CCF5BFEE>


保险产品报备文件之一:备案材料清单表

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人寿福禄永益 A 款年金保险 ( 万能型 ) 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 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渤海人寿福禄永益 A 款年金保险 ( 万能型 ) 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与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5 现金价值权益 9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1 合同构成 5.1 现金价值 9.1 合同效力的终止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5.2 保单贷款 9.2 年龄性别错误处理 1.3 犹豫期 9.3 欠款扣除 9.4 合同内容变更 9.5 联系方式变更 9.6 争议处理

人保寿险康宁人生两全保险条款目录

泰康世纪长乐(2003)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阅 读 指 引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5 现金价值权益 9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1 合同构成 5.1 现金价值 9.1 合同效力终止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5.2 保单贷款 9.2 年龄性别错误处理 1.3 犹豫期 9.3 欠款扣除 9.4 合同内容变更 9.5 联系方式变更 9.6 争议处理 2

农银鸿福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泰康全能保A款两全保险(2018版)》条款

阳光人寿 [2014] 年金保险 077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阳光人寿阳光稳利年金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BELC-1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 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 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合同次日起

团体重大疾病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 请您慎重决策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 并作了显著标注, 请您注意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5 现金价值权益 9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1 合同构成 5.1 现金价值 9.1 合同效力终止 1.

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人寿福禄永益 B 款年金保险 ( 万能型 ) 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 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渤海人寿福禄永益 B 款年金保险 ( 万能型 ) 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与

Microsoft Word - 02 阳光人寿阳光吉利年金保险B款条款

929-2金灿人生.doc

团体重大疾病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3A A3A920BAC5B8BDBCFE3032BCAAC0FBB1A643C1BDC8ABB1A3CFD5CCF5BFEE2E646F63>

阅 读 指 引

复星保德信爱家 e 守护定期寿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指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本合同 指 复星保德信爱家 e 守护定期寿险合同 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本保险

阅 读 指 引

个人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

瑞泰安裕之选投资连结保险

华夏人寿 [2015] 年金保险 038 号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富一号年金保险 (F 款 ) 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 15 个自然日内 ( 犹豫期 ) 您可以要求退还扣除工本

国华人寿 [2016] 养老年金保险 011 号 国华永享年年养老年金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本阅读指引... 旨在帮... 助您理解条款...,. 对.. 国华.. 永享年年... 养老.. 年金.. 保险.. 合同...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在犹豫期内

平安附加欣福年年终身寿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保什么 保多久这部分讲的是我们提供的保障以及我们提供保障的期间 1.1 保险责任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 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 我们按身故时本附加险合同基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附加少儿白血病疾病保险条款 2009 年 8 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记载于电子保险单上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的分公司 本附加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附加少儿白血病疾病保险合同 被保险 人 指本附加合同的

Microsoft Word 平安福 定稿 doc

复星保德信 e 生守护年金保险条款 复星保德信人寿 [2014] 年金保险 043 号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阅读提示 本阅读提示是为了帮助投保人 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更好地理解条款, 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正文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您在签收保险合同后十日内申请退保的, 我们仅扣除工本费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1B A1B BAC5B8BDBCFE3130B8BDBCD3B0B2B4FBB1A6CDC5CCE5CDBBB7A2BCB1D0D4B2A1B6A8C6DACAD9CFD5CCF5BFEE2E646F63>

华夏i财两全保险(万能型)条款

Microsoft Word - 太保寿(2011)号附件02 乐享安康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doc

农银爱守护年金保险条款 农银人寿 [2018] 年金保险 006 号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主. 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签收本主险合同之日起 15 日 ( 即犹豫期 ) 内您若要求退保, 我们仅扣除工本费 1.4 本主险合

untitled

untitled

8-1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5 现金价值权益 9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1 合同构成 5.1 现金价值 9.1 合同效力的终止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5.2 保单贷款 9.2 年龄性别错误处理 1.3 犹豫期 9.3 欠款扣除 9.4 关于附加疾病保险合同特别约定 9.5 合同内容

前海优选定期寿险条款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6 合同效力的中止与恢复 10 释义 1.1 合同构成 6.1 合同效力中止 10.1 保单周年日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6.2 合同效力恢复 ( 复效 ) 10.2 保单年度 1.3 犹豫期 10.3 保险费约定交纳日 10.4 有效身份证件 10.5 意外伤害

<4D F736F F D205B D A1B6CCA9BFB565BFB5D6D5C9EDB7C0B0A9BCB2B2A1B1A3CFD5A1B7CCF5BFEE>

阅 读 指 引

阅 读 指 引

惠泰瑞年两全保险B款条款

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人寿京富年年年金保险条款 在本保险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本公司 指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本公 司之间订立的 北京人寿京富年年年金保险合同 1. 双方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附条款 投保单 现金价值表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阳光人生终身寿险

阅 读 指 引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福如海终身寿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和 本公司 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我 们之间订立的 华夏福如海终身寿险合同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本保险条款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平安倍保如意两全保险.doc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微互助短期恶性肿瘤疾病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在电子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司的分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微互助短期恶性肿瘤疾病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 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姓名在电子保险

1.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幸福财富稳赢年金保险 (A 款 ) 合同 ( 以下简称本主险合同 ) 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 本保险条 款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投保单 ( 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若复印件或 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 则以正本为准 ) 批注 附贴

銷售條款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全能宝贝 A 款两全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的分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全能宝贝 A 款两全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 指本合同 的被保险人, 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信泰稳利来 2 号养老年金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 之间订立的 信泰稳利来 2 号养老年金保险合同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的构成信泰稳利来 2 号养老年金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合同 ) 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

附件:

1.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幸福鑫意宝一号年金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主险合同 ) 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 本保险条款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投保单 ( 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 则以正本为准 ) 批注 附贴批单, 以及经您与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天安人寿优享 D 款年金保险条款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投保范围 1. 被保险人范围 : 凡出生满 30 天至 65 周岁 ( 详见释义 ), 身体健康且符合我们规定的投保条件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 投保人范围 : 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

致客户的信 尊敬的客户 : 您好! 欢迎您购买合众爱家无忧定期寿险, 请您仔细阅读以下事项 : 客户须知收到保单后, 请您仔细阅读条款中的 保险责任 和 除外责任, 了解保险利益, 了解您所拥有的保障范围 客户服务指南 1 合同变更 对于您的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变更, 可在网上直接办

阅 读 指 引

Allianz

<4D F736F F D20B8BDBCFE32A1B6CCA9BFB5CBEAD4C2D3D0D4BCD1F8C0CFC4EABDF0B1A3CFD5A3A8B7D6BAECD0CDA3A9A1B7CCF5BFEE>

<4D F736F F D C1FAD0D0B8BBB9F342BFEEBDF0B1A3CFD5CCF5BFEE5FB6FECEACC2EBB0E6B1BE5F2E646F6378>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天安人寿优享 B 款养老年金保险条款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投保范围 1. 被保险人范围 : 凡出生满 30 天至 69 周岁 ( 详见释义 ), 身体健康且符合我们规定的投保条件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 投保人范围 : 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

阅 读 指 引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3A A3A9BAC5B8BDBCFE3032D2F8B7A2B0B2BFB5B6F1D0D4D6D7C1F6BCB2B2A1B1A3CFD542BFEECCF5BFEE7F>

CCB

附件二十七:

阅 读 指 引

目录 第一部分 您 ( 投保人 ) 与我们 ( 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的合同... 3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3 第二条 投保范围... 3 第三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3 第四条 保险期间... 3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3 第五条 保险金额... 3 第六条

国华人寿 [2015] 两全保险 018 号 国华财富赢家两全保险 ( 万能型 )(2015) 条款 阅读指引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本阅读指引... 旨在帮... 助您理解条款...,. 对.. 国华.. 财富赢家... 两全保险... ( 万能型 )( ). 合同... 内容的解释

农银人寿发[2014]36号-10 农银财富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中意永续我爱终身寿险 ( 尊享版 ) 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中意永续我爱终身寿险 ( 尊享版 ) 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本保险条款 保

阅 读 指 引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1B A1B33333BAC5B8BDBCFE3220C9D9B6F9B3ACC4DCB1A6C1BDC8ABB1A3CFD5CCF5BFEE2E646F63>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3A A3A BAC5B8BDBCFE3220B0D9B2A1CEDED3C7C1BDC8ABB1A3CFD5CCF5BFEE2E646F63>

阳光人寿 [2015] 年金保险 043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人寿创富一号年金保险 ( 分红型 ) 条款 阅读指引 ALSS-1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 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 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目 录 第一部分 您 ( 投保人 ) 与我们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的合同... 3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3 第二条 投保范围... 3 第三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3 第四条 保险期间... 3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3 第五条 基本保险金额... 3 第六

目 录 第一部分 您 ( 投保人 ) 与我们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的合同... 3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3 第二条 投保范围... 3 第三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3 第四条 保险期间... 3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3 第五条 基本保险金额... 3 第六

示范条款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4D F736F F D BAEBBFB5BAEBB8A3D2BBBAC5C1BDC8ABB1A3CFD5A3A8CDF2C4DCD0CDA3A9CCF5BFEE>

Transcription:

泰康人寿 [2009] 两全保险 133 号 泰康 e 爱家两全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 10 日 ( 即犹豫期 ) 内您若要求退保, 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 您有退保的权利...7.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4.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 请您慎重决策...7.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8.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 并作了显著标识, 请您注意...9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 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 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及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 限制 2.3 保险期间 2.4 保险责任 2.5 责任免除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给付 3.5 宣告死亡处理 3.6 诉讼时效 4. 保险费的交纳 4.1 保险费的交纳 4.2 宽限期 5. 现金价值权益 5.1 现金价值 6.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6.1 效力中止 6.2 效力恢复 7. 合同解除 7.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8.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8.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8.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8.3 年龄性别错误 8.4 未还款项 8.5 合同内容变更 8.6 联系方式变更 8.7 争议处理 8.8 保险事故鉴定 9. 释义 9.1 保单年度 9.2 保险费约定交纳日 9.3 周岁 9.4 有效身份证件 9.5 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 9.6 毒品 9.7 酒后驾驶 9.8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9.9 无有效行驶证 9.10 机动车 9.11 现金价值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 e 爱家两全保险条款 (2009 年 8 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记载于电子保险单上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的分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 e 爱家两全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 指本合同 的被保险人, 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姓名在电子保险单上载明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本保险条款 保险单或其 他保险凭证 投保单 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批单 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或电子协议 1.2 合同成立及生 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 我们同意承保, 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的成立日 生效日以保险单记载的日期为准 保单年度 ( 见 9.1) 保险费约定交纳日 ( 见 9.2) 均依据本合同的生效日为基础进行 计算 1.3 投保年龄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 以周岁 ( 见 9.3) 计算 1.4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 有 10 日的犹豫期 在此期间, 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 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 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 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 10 元的工本费后向您无息退还保险费 解除本合同时, 您须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 并提供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 见 9.4) 自我们收到您的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 本合同即被解除, 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 并在电子保险单上载明 2.2 未成年人身故 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 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 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 限额 2.3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 至电子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期间期 满日的 24 时止 2.4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 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身故, 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本 合同终止 若身故发生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间届满前 ( 含交费期间届满日 ), 身故保险金为

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 (1) 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 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 ( 见 9.5); (2) 您累计已交的本合同和其它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之和 若身故发生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间届满后, 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 (1) 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 交费期间 ( 年数 ); (2) 您累计已交的本合同和其它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之和 其它合同在电子保险单上载明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 我们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 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 (1) 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 交费期间 ( 年数 ); (2) 您累计已交的本合同和其它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之和 本合同的生存保险金给付日在保险单上载明 2.5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 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 故意伤害 ;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 ; (3)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 见 9.6); (4)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 ( 若曾复效, 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 ) 之日起 2 年内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 见 9.7)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见 9.8), 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 ( 见 9.9) 的机动车 ( 见 9.10); (6) 战争 军事冲突 暴乱或武装叛乱 ; (7) 核爆炸 核辐射或核污染 因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 本合同终止, 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 见 9.11) 因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 本合同终止, 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 可以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 ; 如果没有确定份额, 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前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受益顺序或受益份额, 并书面通知我们 我们收到变更的书面通知后, 将及时在电子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变更的生效时间以批注或者批单中载明的为 准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受益顺序或受益份额时, 必须经过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由我们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的规定履行给付身故保险金的义务 : (1) 没有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指定不明确的 ; (2)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 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 (3)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 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 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 推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死亡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 伤残 疾病的, 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 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除另有指定外, 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我们 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 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 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 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 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 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在申请保险金时, 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 生存保险金申 请 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须填写领取保险金申请书, 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 料的原件 : (1) 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2) 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 年金转换选择权身故保险金申请 受益人在领取生存保险金时, 可以一次性领取, 或者转换为年金领取 如果选择年金领取, 领取金额按照转换当时我们提供的年金领取标准确定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须填写领取保险金申请书, 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 (1)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2)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 公安部门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 (3)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特别注意事项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 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 资料 委托他人领取保险金时, 受托人还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 继承人还必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 由其合法监护人代其申请领取保险金, 其合法监护人还必须提供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和监护人具有合法监护权的证明 3.4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及本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 将在 5 日内作出核定 ; 情形复杂的, 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 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 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的,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 除支付保险金外, 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 利息按照我们确定的利率按单利计算, 且我们确定的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 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 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 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 ; 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 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3.5 宣告死亡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如果被保险人失踪且被法院宣告死亡, 我们以法院判决宣告之日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时间, 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在知道后 30 日内向我们退还已领取的身故保险金, 在前述情形下, 本合同的效力依法确定 3.6 诉讼时效受益人向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5 年, 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 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 保险费的交纳 4.1 保险费的交纳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 并在电子保险单上载明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 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 您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交纳 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4.2 宽限期 如果您到期未交纳保险费, 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宽限期 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 我们仍承担保险责任, 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在宽限期内未交纳保险费, 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 现金价值权益 5.1 现金价值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在电子保险单上载明 6.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6.1 效力中止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6.2 效力恢复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 2 年内, 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 经您与我们协商并达

成协议, 在您补交保险费之日起, 本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 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的, 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终止 我们解除合同的, 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中止时的现金价值 7. 合同解除 7.1 您解除合同的 手续及风险 如果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 且您在犹豫期后要求解除本合同, 请填写解除合 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您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 本合同终止, 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 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8.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8.1 明确说明与如 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 我们应当向您明确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 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 电子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 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 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 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我们会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 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 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 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应当向您退还保险费 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 我们不得解除合同 ; 发生保险事故的, 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您通过我们同意或认可的网站向我们在线提交的电子信息与您向我们提交的书面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8.2 我们合同解除 权的限制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 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 超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 2 年的, 我们不得解除合同 ; 发生保险事故的, 我们承 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8.3 年龄性别错误 您在申请投保时, 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和性别在投保单上填明, 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 (1)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 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 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灭 对于解除本合同的,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终止, 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的规定

(2)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 致使您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 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险费 如果已经发生保险事故, 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 致使您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的, 我们向您无息退还多收的保险费 8.4 未还款项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 退还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 如果您有欠交的保险费 或其他各项欠款, 我们在扣除上述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给付 8.5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经您与我们协商一致, 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变更本合同的, 应当由我们在电子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或者由您与我们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您通过我们同意或认可的网站对本合同进行变更, 视为您的书面申请, 您向我们在线提交的电子信息与您向我们提交的书面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8.6 联系方式变更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您的住所 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变更时, 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 如果您未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 我们按本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 均视为已送达给您 8.7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 双方发生争议时, 可以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争议处理方式 : (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 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 (2)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 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8 保险事故鉴定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 您和我们均可以委托保险公估机构等依法设立的独 立评估机构或者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 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 9. 释义 9.1 保单年度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生效对应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保险合同生效对应日零时止为 一个保单年度 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 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9.2 保险费约定交 纳日 保险合同生效日在每月 每季 每半年或每年 ( 根据交费方式确定 ) 的对应日 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 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9.3 周岁 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 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 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 不足一年的不计 例如, 出生日期为 2000 年 9 月 1 日,2000 年 9 月 1 日至 2001 年 8 月 31 日期间为 0 周岁,2001 年 9 月 1 日至 2002 年 8 月 31 日期间为 1 周岁, 依此类推 9.4 有效身份证件 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如 : 居民身份证 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 军官证 警官证 士兵证 户口簿等证件 9.5 身故时的保单 年度数 身故时所经历的保单年度数 ( 不足一年的, 按一年计算 )

9.6 毒品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 海洛因 甲基苯丙胺 ( 冰毒 ) 吗啡 大麻 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9.7 酒后驾驶 指经检测或鉴定, 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9.8 无合法有效驾 驶证驾驶 指下列情形之一 : (1) 没有取得驾驶资格 ; (2)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 (3) 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 (4) 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 无教练员随车指导, 或不按指定时间 路线学习驾车 9.9 无有效行驶证 指下列情形之一 : (1) 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 (2) 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9.10 机动车 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 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9.11 现金价值 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 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 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 由我们 退还的那部分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