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党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方案 文件编号 : 发布日期 : 修订日期 : 实施日期 : CQM/FN-07-2011-9-23 2011 年 8 月 1 日 2011 年 9 月 23 日 2011 年 9 月 23 日
目录 1 适用范围... 2 2. 认证模式... 2 3. 认证过程流程图... 2 4 认证申请的基本条件... 2 5. 认证程序... 3 5.1 审核准则... 3 5.2 认证申请... 3 5.3 审核实施... 3 5.4 多场所审核... 4 5.6 现场审核活动实施... 6 6 认证的批准 保持 扩大 缩小 暂停 恢复 注销和撤销的条件和程序... 6 6.1 批准认证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6 6.2 保持认证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6 6.3 扩大认证范围的条件和程序... 7 6.4 缩小认证范围的条件和程序... 7 6.5 暂停认证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8 6.6 恢复认证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9 6.7 注销认证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9 6.8 撤销认证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9 7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10 7.1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10 7.2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 10 7.3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误用... 10 8 信息通报... 11 9 认证要求变更... 11 10 保密... 11 11 申诉 / 投诉 争议及处理... 11 12 费用... 11 13 公告... 11 14 附则... 11 发布日期 2011 年 8 月 1 日第 2 次修订日期 : 2011 年 9 月 23 日实施日期 2011 年 9 月 23 日第 1 页共 11 页
1 适用范围本方案仅适用于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上简称 CQM) 依据 GB/T1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实施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党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满足第三方认证制度要求, 作为提供认证服务的规范 本认证方案在认证双方签订合同时予以确认和采用 注 :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的党的基层组织党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暂不包括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基层党组织建设 2. 认证模式方圆集团公司首先对受审核方的党建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初次审核, 经过评定, 确认是否批准认证 ; 通过认证之后, 在认证证书的有效期内对获证基层党组织的党建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 确认是否持续满足认证要求 3. 认证过程流程图. 认证申请方 沟通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分公司 受理评审 / 签订合同 文审及现场审核 ( 第一 二阶段 ) 审查 / 审定和批准 颁发证书 获证后监督 再认证 4 认证申请的基本条件 1) 申请认证的党组织所在基层单位应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 2) 申请认证的党组织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并征得上级党组织对其党建认证的同 发布日期 2011 年 8 月 1 日第 2 次修订日期 : 2011 年 9 月 23 日实施日期 2011 年 9 月 23 日第 2 页共 11 页
意 ; 3) 申请认证的党组织按 GB/T 19001-2008 标准建立了形成文件的质量管理体系, 对标准的要求没有删减 ; 4) 现场审核前已正式运行了 3 个月, 至少已实施一次完整内审和管理评审 5) 申请认证的党组织承诺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 法规和其他要求, 承诺始终遵守认证的有关规定, 承诺按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与认证有关的相关法律责任 ; 6) 申请认证的党组织承诺获得方圆认证后, 按规定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按合同支付认证费用, 按规定接受监督 7) 申请认证的党组织承诺接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 安排的见证评审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5. 认证程序 5.1 审核准则认证双方确认的审核依据标准为 :GB/T 1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审核准则还包括 中国共产党章程 等各类党内文件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工作的要求, 受审核方所适用的方针 程序 法律法规等 5.2 认证申请党建认证的申请方应为基层党组织 CQM 要求申请方提交一份正式的申请书, 申请书及其附件包括 : 1) 申请认证的党建活动范围 ; 2) 申请方的基本情况, 包括党组织的设立 隶属关系 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人数 党建活动信息 所在基层单位类型等 ; 3) 批准申请方设立的上级党组织文件 ; 4) 所在基层单位的情况, 包括单位名称 地址 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和发展状况 ; 5) 上级党组织对申请方的评价, 以及对其申请认证的意见 ; 6)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7) 关于认证活动的限制条件 ( 如, 不宜或不便审核的相关信息等 ); 8) 其它有关材料 5.3 审核实施初次认证审核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现场审核 5.3.1 第一阶段审核第一阶段审核中, 审核组将通过收集受审核方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 过程及其场所等必要信息, 并通过审查包括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等体系策划和外部反映来了解受审核方党 发布日期 2011 年 8 月 1 日第 2 次修订日期 : 2011 年 9 月 23 日实施日期 2011 年 9 月 23 日第 3 页共 11 页
建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基本情况以及接受认证审核的准备程度, 策划第二阶段审核的重点, 并与受审核方商定第二阶段审核的安排 5.3.2 第二阶段审核通过审核组现场审核, 收集受审核方以下信息并做出结论 : a) 确认受审核方持续遵守了其质量方针 目标和程序 ; b) 确认基层党组织有能力持续地履行 党章 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赋予适用于受审核方的职能和规定的基本任务, 具有达到预期结果的能力 c) 确认受审核的党建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所有适用要求, 并且正在实现其质量方针与目标 5.4 多场所审核多场所的基层党组织是指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基层党组织内设有上 下级党组织, 且与上级党组织在同一基层单位的下级党组织设立于基层单位的多个部门 ; 或与上级党组织不在同一基层单位的下级党组织设立于多个同类基层单位 无论初始认证审核 监督审核或再认证审核,CQM 的抽样将覆盖同一党建质量管理体系覆盖下的各类基层单位中的各级党组织 在可行的情况下,CQM 将在一个认证周期内对多场所党组织组织的每一个场所至少进行一次审核 5.5 监督活动 5.5.1 监督活动的方式采用现场监督审核和日常监督 ( 如关注党内组织纪律处置情况 关注获证基层党组织相关方的信息 获证基层党组织有关信息的日常跟踪 审查获证基层党组织及其运作的说明 要求获证基层党组织提供文件和记录等 ) 相结合的方式 5.5.2 获证后监督审核的内容 1)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 2) 对上次审核中确定的不符合采取的措施 ; 3) 对党员或党外人士的批评 检举 控告 请求 申诉和辩护等要求的调查和处理 ; 4) 管理体系实施的有效性 ; 5) 为持续改进而策划的活动的进展 ; 6) 持续的运作控制 ; 7) 任何变更 ; 8) 证书和标志的使用和 ( 或 ) 任何其他对认证资格的引用 获证基层党组织应识别有关限制条件, 可行时提供认证机构, 不可行时如实表述可公 发布日期 2011 年 8 月 1 日第 2 次修订日期 : 2011 年 9 月 23 日实施日期 2011 年 9 月 23 日第 4 页共 11 页
开部分 CQM 根据以上信息对获证基层党组织党建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再评价, 确认其是否持续满足认证要求 5.5.3 监督审核的频次在证书有效期内, 方圆集团公司须对获证基层党组织实施监督审核 初次审核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应在第二阶段审核最后一天起 12 个月内进行 两次监督审核周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 若发生下述情况增加监督频次 : 获证基层党组织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重大更改 ; 有足够信息表明获证基层党组织发生了组织机构 多名成员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等影响到其认证基础的更改 ; 获证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出现严重问题或党内监督结果未得到处理时 ; 其他需要考虑的情况 5.4 再认证获证基层党组织在证书有效期满前至少三个月, 提出再认证申请 再认证审核的目的是验证作为一个整体的组织质量管理体系全面的持续符合性和有效性, 以及认证范围的持续相关性和适宜性 再认证审核至少应验证 : 1) 体系中所有要素间有效的相互作用 ; 2) 运作变更后其体系整体上的有效性 ; 3) 证实保持体系有效性的承诺 在对获证基层党组织的日常监督中, 发现获证基层党组织出现严重影响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的重大变更时, 或对获证基层党组织的党内监督结果分析和其他信息表明获证基层党组织不再满足认证要求时, 将安排特殊审核或与获证基层党组织商定提前安排再认证审核 当管理体系 获证基层党组织或管理体系的运作环境 ( 如组织机构或其所在基层单位组织结构和法律地位的变更 ) 有重大变更时, 再认证审核活动可能需要有第一阶段审核 5.5 特殊审核 5.2.4.1 扩大认证范围对于已获证的组织, 对扩大认证范围的申请进行评审, 确定能否予以扩大的决定所需的审核活动, 这一工作可与监督审核同时进行 5.2.4.2 提前较短时间通知的审核为调查党内监督活动的结果 对变更做出回应或对被暂停的组织进行追踪 有投诉或有确切信息表明获证客户发生严重影响其履行 党章 赋予的职能和规定的任务时, 需要在提前较短时间通知获证基层党组织后对其进行的审核 发布日期 2011 年 8 月 1 日第 2 次修订日期 : 2011 年 9 月 23 日实施日期 2011 年 9 月 23 日第 5 页共 11 页
5.6 现场审核活动实施审核组在现场审核前与受审核方沟通, 确认审核安排, 说明首末次会议议程 审核组按照审核计划中日程安排实施审核, 通过查阅受审核方的文件和记录 与过程和活动的岗位人员面谈 座谈 观察党内组织活动过程和活动等适当方法, 抽样收集并验证有关的信息, 形成审核发现, 确认不符合情况 在审核过程中, 审核组及时与受审核方沟通, 通报审核进程, 确认审核证据, 解决分歧 当审核发现表明不能达到审核目的时, 应说明理由, 商定后续措施 如果需要改变审核目的和范围或终止审核时, 应经审核双方同意后实施 审核组长在现场审核结束前, 与受审核方沟通现场审核的信息, 请受审核方对不符合报告进行确认, 并商定对不符合的后续措施的安排, 确认审核结论, 编制审核报告并于现场审核结束前提交受审核方 审核报告属方圆集团公司所有, 审核组成员和所有报告接受者应妥善保管并保持其机密性, 法律要求除外 6 认证的批准 保持 扩大 缩小 暂停 恢复 注销和撤销的条件和程序 6.1 批准认证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6.1.1 批准认证资格的条件 1) 认证申请方的申请材料真实 准确 有效 ; 2) 受审核方建立和实施的党建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认证标准 / 规范性文件要求, 审核组提出推荐认证的结论意见 ; 3) 受审核方申请认证范围内的活动符合 中国共产党章程 等各类党内文件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工作的要求, 符合受审核方所适用的方针 程序 法律法规等 4) 审核证据表明管理评审和内部审核的安排已实施 有效, 并已进行了一次覆盖质量管理体系所有要求的完整内部审核 ; 5) 审核中发现的不合格在规定期限内已经采取纠正 / 纠正措施, 经认证机构验证有效 6) 至少近一年来, 受审核方申请认证范围内党组织或党员未发现重大问题 ; 7) 认证申请方已与方圆集团公司签署认证合同, 承诺始终遵守认证的有关规定, 并按照认证合同规定缴纳认证费用 6.1.2 批准认证的程序 1) 满足 6.1.1 批准认证资格的条件, 经方圆集团公司审定, 认为认证申请方在认证范围内已满足批准认证资格的条件, 同意批准认证, 总经理签发认证证书 ; 2) 方圆集团公司向认证申请方颁发认证证书, 按规定使用认证标志 6.2 保持认证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6.2.1 保持认证资格的条件 1) 获证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地位持续符合上级党组织的最新要求 ; 2) 获证基层党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符合认证标准 / 规范性文件要求 ; 发布日期 2011 年 8 月 1 日第 2 次修订日期 : 2011 年 9 月 23 日实施日期 2011 年 9 月 23 日第 6 页共 11 页
3) 获证基层党组织持续遵守认证有关的规定, 包括变更的规定 ; 4) 获证基层党组织在认证范围内的组织过程和活动持续满足适用的最新党内文件的要求, 如发生不满足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 5) 获证基层党组织或党员于获证期间在认证范围内未发生严重的违章违纪的问题 ; 6) 获证基层党组织在获证期间未发生误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如有发生能及时有效地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 并将误用产生的影响降至最少程度 ; 7) 获证基层党组织对党内外监督结果能及时有效地处理 ; 8) 管理评审 内审的时间间隔不超过 12 个月 ; 9) 按时接受监督审核的 ; 10) 获证基层党组织能按照方圆集团公司要求向方圆集团公司通报党建质量管理体系和重要过程变更等信息 ; 11) 获证基层党组织履行与方圆集团公司签署认证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并按照认证合同规定缴纳认证费用 6.2.2 保持认证资格的程序满足 6.2.1 保持认证资格的条件, 监督审核后经方圆集团公司审核组长确认后, 认为获证基层党组织在认证范围内能持续满足保持认证资格的条件, 同意保持认证资格 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如有认证要求变更, 获证基层党组织接受认证要求变更, 并经方圆集团公司验证在认证范围内管理体系满足变更的要求 ; 6.3 扩大认证范围的条件和程序 6.3.1 扩大认证范围的条件 1) 获证基层党组织保持认证资格 2) 获证基层党组织申请扩大认证范围在其所在的基层组织地位文件规定的范围内 ; 3) 获证基层党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申请扩大的认证范围, 并符合认证标准 / 规范性文件要求 ; 4) 获证基层党组织按照认证规定缴纳补充认证费用 6.3.2 扩大认证范围的程序 1) 获证基层党组织向方圆集团公司正式提交扩大认证范围的申请和相关附件 ; 2) 满足 6.3.1 扩大认证范围的条件, 经方圆集团公司审核 审定, 认为获证基层党组织在申请扩大认证范围内已满足批准认证资格的条件, 同意批准扩大认证范围, 总经理签署换发认证证书或附件, 但认证证书的注册号和有效期保持不变 6.4 缩小认证范围的条件和程序 6.4.1 缩小认证范围的条件 1) 组织的认证范围内部分活动和其组成部分等不再符合认证标准 / 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附加要求 ; 2) 获证基层党组织不愿再继续保持认证范围内的部分组成部分等认证资格 发布日期 2011 年 8 月 1 日第 2 次修订日期 : 2011 年 9 月 23 日实施日期 2011 年 9 月 23 日第 7 页共 11 页
6.4.2 缩小认证范围的程序 1) 获证基层党组织向方圆集团公司正式提交缩小认证范围的申请, 或方圆集团公司审核管理部门提出缩小获证基层党组织认证范围的建议, 并提供理由和证据, 或方圆集团公司的审定意见也可作为认证范围缩小的信息来源和理由, 此时应取得获证基层党组织的同意 ; 2) 经方圆集团公司审定, 认为获证基层党组织在申请缩小认证范围不会对仍保持的认证范围产生影响, 同意批准缩小认证范围, 收回原认证证书, 总经理签署换发认证证书或附件, 但认证证书的注册号和有效期保持不变 ; 3) 需要时, 获证基层党组织与方圆集团公司修订认证合同 ; 4) 如果使用认证标志的授权有规定的认证范围的, 方圆集团公司修改向获证基层党组织使用认证证书的授权 6.5 暂停认证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6.5.1 暂停认证资格的条件 1) 获证基层党组织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监督审核的 ; 2) 获证基层党组织在监督审核中发现的不合格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采取纠正 / 纠正措施或措施无效的 ; 3) 获证基层党组织的党建质量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更, 不能持续符合认证标准 / 规范性文件要求的 ; 4) 获证基层党组织未按照认证要求的变更作出相应调整, 或调整不满足变更要求的 ; 5) 获证基层党组织于获证期间在认证范围内发生重大问题, 尚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 6) 获证基层党组织在获证期间发生误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尚未能及时有效地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 以将产生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的 ; 7) 获证基层党组织对党内外监督结果未有效地处理的 ; 获证基层党组织或党员于获证期间在认证范围内发生严重的违章违纪的问题 ; 8) 获证基层党组织未履行与方圆集团公司签署认证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并对保持认证资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或未按照认证合同规定缴纳认证费用的 ; 9) 获证基层党组织与方圆集团公司双方同意在一定时间内暂停全部或部分认证范围的认证资格的情况 ; 10) 其他需要暂停认证资格的 6.5.2 暂停认证资格的程序 1) 方圆集团公司审核管理部门提出对获证基层党组织暂停全部或部分认证范围内认证资格的建议, 并提供理由和证据 ; 2) 必要时, 方圆集团公司审核管理部门与获证基层党组织沟通, 核实证据 ; 3) 经方圆集团公司审定, 认为获证基层党组织在认证范围内全部或部分不再持续满足认证要求, 但仍然有可能在短期内采取纠正措施的, 同意批准暂停全部或部分认证 发布日期 2011 年 8 月 1 日第 2 次修订日期 : 2011 年 9 月 23 日实施日期 2011 年 9 月 23 日第 8 页共 11 页
范围的认证资格, 并确定暂停期限 ( 与暂停原因相适应, 规定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 ), 总经理签署 暂停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的通知 ; 4) 方圆集团公司调整相关的获证基层党组织名录状态, 并公告 ; 5) 获证基层党组织按照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认可标识使用规则 停止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6.6 恢复认证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6.6.1 恢复认证资格的条件组织已针对暂停认证资格的原因采取了有效的纠正措施, 产生原因已经消除, 恢复符合相关的认证要求, 同时已证实在暂停期内没有使用引用认证资格, 如广告宣传和使用标志 6.6.2 恢复认证资格的程序 1) 在确定的认证资格暂停限期结束前, 根据暂停原因, 组织在规定期限内向方圆集团公司审核管理部门提出恢复认证资格的 恢复使用认证证书 / 标志的申请书, 并附相关纠正措施和有效性验证材料 ; 2) 经方圆集团公司审定, 确认组织在暂停认证资格的认证范围内已恢复符合相关的认证要求, 作出同意恢复认证资格的审定结论, 总经理签发 恢复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的通知 6.7 注销认证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6.7.1 注销认证资格的条件 1) 获证基层党组织不再保持认证资格 ; 2) 获证基层党组织因组织地位变更等情况, 导致获证基层党组织不再满足认证要求的 ; 3) 其它需要注销认证资格的情况 6.7.2 注销认证资格的程序 1) 获证基层党组织向方圆集团公司审核管理部门提出注销认证资格的申请 ; 2) 方圆集团公司经核实 确认, 并同意批准获证基层党组织自愿申请注销认证资格, 获证基层党组织交回认证证书, 方圆集团公司总经理签发 注销认证证书的通知 后进行公告, 组织不得再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6.8 撤销认证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6.8.1 撤销认证资格的条件 1) 获证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地位不再符合上级党组织的最新要求 ; 2) 获证基层党组织在认证范围内的党建质量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更, 未向方圆集团公司通报, 并在短期内无法满足认证要求的 ; 3) 获证基层党组织体制变更后原党建质量管理体系已不再适宜的 ; 4) 获证基层党组织出现严重问题, 在短期内无法恢复符合性的 ; 发布日期 2011 年 8 月 1 日第 2 次修订日期 : 2011 年 9 月 23 日实施日期 2011 年 9 月 23 日第 9 页共 11 页
5) 获证基层党组织在获证期间发生大量误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并未能及时有效地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 造成严重影响的 ; 6) 获证基层党组织对党内外监督结果不做处理的 ; 7) 获证基层党组织单方面宣布不履行与方圆集团公司签署认证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的, 或拖缴认证费用, 并催缴无效的 ; 8) 获证基层党组织被暂停认证资格后, 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或未申请恢复认证资格的 ; 9) 其他需要撤销认证资格的情况 6.8.2 撤销认证资格的程序 1) 经方圆集团公司核实与审定, 确认组织在认证范围内的党建质量管理体系不再满足认证要求, 作出同意撤销认证资格的审定结论, 总经理签发 撤销认证证书的通知 ; 2) 方圆集团公司收回认证证书, 调整获证基层党组织名录状态, 并公告, 组织不得再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7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7.1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7.1.1 认证证书认证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 如获证组织要求继续使用认证证书, 应在证书有效期内接受再认证 根据 CNAS 认可的国际互认情况, 国内此类型证书不得使用 IAF 国际互认标识 7.1.2 认证标志 GB/T19001 认证注册号 7.2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组织应建立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方案, 获证后按照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认可标识使用规则 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7.3 对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误用的处理获证组织误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可能导致认证资格的暂停或撤销 误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类型及对误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处理见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认可标识使用规则 中规定 获证组织一旦发现误用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 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并报告方圆集团公司 发布日期 2011 年 8 月 1 日第 2 次修订日期 : 2011 年 9 月 23 日实施日期 2011 年 9 月 23 日第 10 页共 11 页
8 信息通报 获证组织应建立向方圆集团公司通报最新信息的程序, 并及时通报党建工作的重大问 题及组织变更的各种信息等 9 认证要求的变更 认证要求变更时, 方圆集团公司及时将认证要求变更的文件发给所有相关的获证组 织, 同时将认证要求的变更信息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告 方圆集团公司根据认证要求变更的性质和内容, 采取适当方式对获证组织实施变更后 的认证要求的符合性进行验证, 如文件审查 现场补充审核 10 保密 方圆集团公司最终根据以上步骤确认认证要求变更后获证组织的证书有效性 方圆集团公司承诺为认证组织保密 ( 提前告知认证组织的需公开信息除外 ) 对认证 组织的保密信息如需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时, 应将拟提供的信息提前通知认证组织 ( 法律限制除外 ) 如有证据表明, 方圆集团公司因认证接触受审核方的组织秘密, 而泄露给第三者 ( 法律规定除外 ),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1 申诉 / 投诉 争议及处理对方圆集团公司或审核人员违反国家认证法律 法规 认可机构有关规定 缺乏公正性及对认证的评价结果等有异议时, 可以向方圆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提出申诉 投诉 方圆集团公司将在 30 日内将处理情况以书面的方式给予答复 对方圆集团公司申诉 / 投诉和争议的处理有异议时可向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进一步投诉 12 费用实施本方案的费用, 按方圆集团公司 认证收费管理规则 执行 13 公告对获得认证 暂停 撤销或注销的组织, 在方圆集团公司认证网站上公布 14 附则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在本机构党组织 ( 中国标准化协会党支部及方圆党小组 ) 的领导 ( 引导 ) 与参与下加强党建认证能力的建设, 包括认证制度的运作方针 政策和程序的制定, 质量管理体系在基层党建中应用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认证人员的队伍建设等, 听取党组织对党建认证有效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并接受党组织对党建认证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本方案由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发布日期 2011 年 8 月 1 日第 2 次修订日期 : 2011 年 9 月 23 日实施日期 2011 年 9 月 23 日第 11 页共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