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林人 2018 8 号 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调整的规定的通知 各院 部 处, 各有关单位 : 现将 南京林业大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调整的规 定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南京林业大学 2018 年 1 月 22 日 1
南京林业大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调整的规定 为进一步适应国家双一流高校和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 发挥职称评审的导向作用, 促进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书育人, 推进分类管理, 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核心竞争力, 在 南京林业大学教授资格条件 ( 试行 ) 等 3 个文件 ( 南林人 2013 12 号 ) 基础上, 结合学校实际, 特制定本规定 一 关于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要求的调整 1. 教学科研并重型教授 对发表专业论文质量要求由 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 8 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 其中至少 2 篇 SCI 论文 或 4 篇 EI 期刊论文 或 4 篇 CSSCI 论文 调整为 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 8 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 其中至少 2 篇 SCI 源刊论文 ( 二区及以上至少 1 篇 ) 或 6 篇 EI 源刊论文 或 6 篇 CSSCI 源刊论文 同时非人文社科类至少有 1 篇 SCI 源刊论文 2. 科研为主型教授 对发表专业论文质量要求由 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 8 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 其中至少 3 篇 SCI 论文 或 6 篇 EI 期刊论文 或 6 篇 CSSCI 论文 调整为 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 8 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 其中至少 3 篇 SCI 源刊论文 ( 至少一区 1 篇或二区 2 篇 ) 或 8 篇 EI 源刊论文 或 8 篇 CSSCI 源刊论文 同时非人文社科类至少有 1 篇 SCI 源刊论文 2
3. 教学科研并重型副教授 对发表专业论文质量要求由 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 5 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 其中至少 1 篇 SCI 论文 或 2 篇 EI 期刊论文 或 2 篇 CSSCI 论文 调整为 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 5 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 其中至少 1 篇 SCI 源刊论文 ( 三区及以上 ) 或 4 篇 EI 源刊论文 或 4 篇 CSSCI 源刊论文 同时非人文社科类至少有 1 篇 SCI 源刊论文 4. 科研为主型副教授 对发表专业论文质量要求由 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 5 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 其中至少 2 篇 SCI 论文 或 4 篇 EI 期刊论文 或 4 篇 CSSCI 论文 调整为 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 6 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 其中至少 2 篇 SCI 源刊论文 ( 二区及以上至少 1 篇 ) 或 6 篇 EI 源刊论文 或 6 篇 CSSCI 源刊论文 同时非人文社科类至少有 1 篇 SCI 源刊论文 二 关于承担科研项目要求的调整 1. 除外语 体育学科教师外, 其他学科教师申报教学科研并重型或科研为主型教授, 须新增主持 1 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或国家艺术基金项目 2. 除外语 体育以及艺术 设计类学科教师外, 其他学科教师申报教学科研并重型或科研为主型副教授, 须新增主持 1 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或国家艺术基金项目, 或 2 项省部级以上课题 3. 对于积极申报仍然难以达到上述承担科研项目要求的教师, 3
允许以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替代承担科研项目的要求 在达到申报职称相应的 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数量 质量要求的基础上, 申报教授须另外增加 6 篇 SCI 源刊论文 ( 三区以上 ) 或 12 篇 EI 源刊论文 或 12 篇 CSSCI 源刊论文 申报副教授须另外增加 4 篇 SCI 源刊论文 ( 三区以上 ) 或 8 篇 EI 源刊论文 或 8 篇 CSSCI 源刊论文 ; 对有新增主持 1 项省部级以上课题者, 则须另外增加 2 篇 SCI 源刊论文 ( 三区以上 ) 或 4 篇 EI 源刊论文 或 4 篇 CSSCI 源刊论文 三 关于教学成果替代高水平论文 课题的相关规定 1. 获得以下教学成果之一的教师, 晋升职称时可以不受 发表 SCI 收录论文 的限制, 同时对主持科研课题 ( 或项目 ) 的要求可降低一个级别 (1) 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排名前 7 名 一等奖前 5 名 二等奖前 3 名或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排名前 3 名 一等奖前 2 名 二等奖第 1 名 ; (2) 新增主持国家级精品 ( 规划 ) 教材 精品 ( 在线 ) 开放课程 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或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 ( 排名前 2) 建设 ; (3) 参加教学技能比赛 指导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 ( 论文 ) 或参加科技学术竞赛, 积分累计达到 30 分 ( 排名第 1) 积分标准见附表 1 对获得全国 挑战杯 科技学术竞赛 全国 互联网 + 创新创业大赛 全国数学建模竞赛国家级奖项和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级特等奖的积分累计达到 30 分 ( 排名 1), 可不受主持课题 ( 或项 4
目 ) 级别的限制 2. 获得以下教学成果之一的教师, 可视同发表 1 篇 SCI 源刊论文 : (1) 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排名第 8-9 名 一等奖 6-7 名 二等奖 4-5 名或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排名 4-5 名 一等奖 3-4 名 二等奖 2-3 名 ; (2) 新增主持精品 ( 规划 ) 教材 精品 ( 在线 ) 开放课程 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或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 ( 国家级排名第 3 名 省级排名前 2 名 ) 建设 ; (3) 参加教学技能比赛 指导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 ( 论文 ) 或参加科技学术竞赛, 积分累计 15 分 积分标准见附表 1 所示 四 关于破格条件要求的调整 1. 对申报教授发表专业论文数量 质量要求由 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 10 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 其中至少 4 篇 SCI 论文 或 8 篇 EI 期刊论文 或 8 篇 CSSCI 论文 调整为 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 10 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 其中至少 6 篇 SCI 源刊论文 ( 至少一区 1 篇或二区 3 篇 ) 或 10 篇 EI 源刊论文 或 10 篇 CSSCI 源刊论文 同时非人文社科类至少有 3 篇 SCI 源刊论文 2. 对申报教授承担的科研项目, 原要求 以南京林业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 新增主持 1 项国家级课题或两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调整为 新增主持 1 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或国家艺术基金项目 5
3. 对申报副教授发表专业论文数量 质量要求由 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 6 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 其中至少 3 篇 SCI 论文 或 6 篇 EI 期刊论文 或 6 篇 CSSCI 论文 调整为 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 8 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 其中至少 5 篇 SCI 源刊论文 ( 至少一区 1 篇或二区 2 篇 ) 或 8 篇 EI 源刊论文 或 8 篇 CSSCI 源刊论文 同时非人文社科类至少有 2 篇 SCI 源刊论文 4. 对申报副教授承担的科研项目, 原要求 以南京林业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主持 1 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或 2 项市 ( 厅 ) 级以上科研项目 调整为 以南京林业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新增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或国家艺术基金项目 1 项 五 以南京林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指导本科生 研究生发表的 SCI 源刊论文 ( 本科生 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指导教师为唯一通讯作者 ), 可视同指导教师发表 1 篇 SCI 源刊论文 六 以南京林业大学为专利权人, 指导本科生获得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 本科生为第一发明人 指导教师为第二发明人 ), 可视同指导教师获得 1 项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七 1 项国家级植物新品种权视同 1 项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八 凡以教学成果等被视同发表 1 篇 SCI 论文, 专业学术论文篇数可相应减少 1 篇 ; 发表 1 篇高被引论文或单篇影响因子达到 10 及以上论文, 专业学术论文篇数可相应减少 2 篇 ; 发表 1 篇 Nature 或 Science 子刊论文, 专业学术论文篇数可相应减少 3 篇 ; 6
发表 1 篇 Nature 或 Science 源刊论文, 专业学术论篇数不受限制 九 在论文质量要求方面, 不同刊物论文可以替换, 但替代篇数不纳入总量计算范围 替代规则如下 : 1.2 篇 SCI 四区论文可替代 1 篇 SCI 三区论文,2 篇 SCI 三区论文可替代 1 篇 SCI 二区论文,2 篇 SCI 二区论文可替代 1 篇 SCI 一区论文 ; 2.1 篇 SCI 四区论文可替代 1 篇 EI 论文或 CSSCI 论文 ;1 篇 SCI 三区及以上论文可替代 2 篇 EI 论文或 CSSCI 论文 十 未尽事宜由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一 本规定自 2019 年起实施 十二 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7
附表 1 教师职称评定教学成果积分奖励标准 单位 : 分 奖励项目国家级省 ( 部 ) 级备注 教学技能比赛 一 / 二等奖 3/1 一等奖 1 讲课竞赛等 指导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 ( 论文 ) / 一 / 二 / 三等奖 5/3/1 优秀团队按一等奖励 指导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 6 指导全国工程硕士优秀实践成果 指导学科竞赛 挑战杯 科技学术竞赛 互联网 + 创新创业大赛 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特 / 一 / 二 / 三 / 入围奖 50/40/30/20/10 特 / 一 / 二 / 三 / 入围奖 50/40/30/20/10 一 / 二等奖 10/5 特 / 一 / 二等奖 8/2/1 一 / 二 / 三等奖 4/2/1 一 / 二 / 三等奖 3/2/1 4 特 / 一 / 二等奖 10/2/1 特 / 一 / 二等奖 10/2/1 一等奖 2 一等奖其他一类学科竞赛 1 一等奖其他二类学科竞赛 1 备注 : 在同一学科竞赛中, 指导相同学生获多级别奖项, 取最高级计算 ; 同一教师指导不同学生获多项同等级奖项, 挑战杯 科技学术竞赛 互联网 + 创新创业大赛 数学建模竞赛的国家级奖项和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国家级最高级别奖项可直接累计, 其他竞赛第 2-3 项每项按 0.5 项折算 从第 4 项起每项按 0.2 项折算 / 校长办公室 2018 年 1 月 22 日印发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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