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 飞天诚信股票代码 :300386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韩雪峰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冰窑口 股份变动性质 : 股份减少 ( 持股比例降至 5% 以下 ) 签署日期 :2018 年 11 月 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 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录 第一节释义... 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0 第八节备查文件... 11 附表... 12 2
第一节释义 公司 本公司 飞天诚信指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韩雪峰 本报告书 指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 公司法 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 15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万元 指人民币元 万元 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姓名 : 韩雪峰性别 : 男国籍 : 中国,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1101051969********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冰窑口任职情况 :1994 年 -1996 年在四通集团教育科技公司从事销售工作,1996 年 -1998 年在北京市中关村从事个体经营,1998 年 6 月 -2011 年 3 月任公司监事 副总经理,2006 年 8 月 -2008 年 5 月兼任北京坚石诚信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不存在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最近 3 年亦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4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个人资金需求, 按其已披露的减 持计划进行减持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权益变动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5,694,334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1463%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韩雪峰持有公司股份 20,902,134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4.99998%, 不再为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 二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 关于持股 5% 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公告编号 :2018 027), 持有本公司股份 25,694,334 股 (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15%) 的大股东 董事韩雪峰先生计划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 万股 (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1960%); 2018 年 7 月 1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累计减持股份达到 1% 的公告 ( 公告编号 : 2018 043); 2018 年 7 月 24 日, 减持股份数达到计划减持股份数的一半时, 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 ( 公告编号 :2018 044); 2018 年 8 月 22 日,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 ( 公告编号 2018 056); 2018 年 10 月 3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股份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 截至 2018 年 11 月 2 日, 韩雪峰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792,2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463%, 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 股东 名称 减持日期 成交 均价 变动 原因 减持数量 变动 比例 韩雪峰 2018/7/16 11.61 竞价交易 280,000 0.0670% 2018/7/18 11.71 竞价交易 600,000 0.1435% 2018/7/20 11.26 竞价交易 1,400,000 0.3349% 2018/7/23 11.54 竞价交易 220,000 0.0526% 6
2018/7/24 11.76 竞价交易 680,000 0.1627% 2018/7/25 11.92 竞价交易 103,400 0.0247% 2018/7/26 11.91 竞价交易 152,400 0.0365% 2018/7/27 11.67 竞价交易 244,200 0.0584% 2018/7/30 11.31 竞价交易 500,000 0.1196% 2018/10/29 10.12 竞价交易 10,000 0.0024% 2018/10/30 10.11 竞价交易 109,400 0.0262% 2018/10/31 10.18 竞价交易 172,800 0.0413% 2018/11/1 10.41 竞价交易 180,400 0.0432% 2018/11/2 10.43 竞价交易 139,600 0.0334% 合计 4,792,200 1.1463%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股数 ( 股 ) 比例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股数 ( 股 ) 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25,694,334 6.1463% 20,902,134 4.99998% 韩雪峰 其中 : 无限售条件股份 6,423,584 1.5366% 1,631,384 0.39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270,750 4.6097% 19,270,750 4.6097%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韩雪峰持有公司股份 20,902,13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8%, 不存在任何被质押 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五 其他说明 1 信息披露人韩雪峰系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未在其他公司任职 不存在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2 韩雪峰最近 3 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 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7
第五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 况 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 个月内没有其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相关规定 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 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 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9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 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韩雪峰 签字 : 签署日期 :2018 年 11 月 5 日 10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韩雪峰先生的身份证明文件 ; 2 信息披露义务人韩雪峰先生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 :010-62304466 联系人 : 吴彼 李居彩 11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 股票简称飞天诚信股票代码 3003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韩雪峰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冰窑口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 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式 ( 可多选 ) 继承 赠与 其他 ( 请注明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25,694,334 股 持股比例 :6.1463%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 :4,792,200 变动比例 :1.1463% 变动后持股数量 20,902,134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1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 否 不适用 ( 如是, 请注明具体情况 ) 是 否 不适用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 韩雪峰 签字 : 日期 :2018 年 11 月 5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