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 <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 的通知 ( 教学 2017 9 号 ) 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 现制定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如下 : 一 工作原则第一条复试工作是保证录取质量的重要环节 各学院要进一步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 确保生源质量, 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 完善复试考核体系, 强化复试考核, 改进评价方式方法, 加强现代教育手段在复试中的应用, 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二条复试工作应坚持公平 公正 公开的原则, 做到政策透明 规则公平 程序公正 结果公开 监督机制健全, 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牢固树立 考试安全是第一要务, 安全保密是生命线 的意识 学院要将安全保密责任落实到个人, 要层层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 明确保密责任, 信守承诺, 履行保守秘密的责任 二 组织管理第三条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 其职责为 : ( 一 ) 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确定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 ( 二 ) 分配各学院招生名额, 审批拟录取名单 ; ( 三 ) 负责制定并发布复试分数线 复试名单 复试程序 同等学力加试 调剂方案等材料, 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有关规定负责全校复试期间的监督和巡视工作, 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和对发现问题的查处及移交工作 第五条各学院主要职责 : ( 一 ) 成立各单位对应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担任, 成员应包括相关学科的带头人 学术骨干 硕士生指导教师等 复试小组应以学科 ( 或一级学科 ) 专业为单位成立, 以导师为主体 成员原则上为 5 人, 并设立组长一名, 秘书一名, 组长应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 复试小
组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 并妥存备查 ( 二 )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 积极探索制定符合本学院学科特点的复试实施细则, 并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加盖学院公章, 报研究生院审订 备案 ( 三 ) 负责指导复试小组确定与落实复试具体程序 内容和评分标准, 积极开展复试工作 ( 四 ) 根据考生申请, 对本单位有关招生考试行为进行调查 处理并给予答复, 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 复试第六条复试具体要求 ( 一 )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 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生源充足的专业 ( 领域 ) 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生源不足招生规模 120% 专业 ( 领域 ), 所有满足我校本专业 ( 领域 ) 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 二 )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 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 计划单列, 符合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 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 三 ) 各专业 ( 领域 ) 招生计划由单考考生 推荐免试生 统考生三类考生组成, 除已完成复试的推荐免试生外, 其它类型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第七条复试资格审核 ( 一 ) 各专业学院负责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 审查时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 : 1. 报名需提供的基本材料 : 1) 准考证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3) 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 ;( 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 2. 各类考生需提供的特殊材料 : 1)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 : 学生证及复印件和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无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不准参加复试;
2) 往届考生需提供 :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或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无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或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3) 在国外获得学历 学位的考生应提供 : 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 无此证明者不得参加复试 ; 4)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应提供 : 入伍批准书 原件及复印件, 退出现役证 原件及复印件 ( 二 ) 因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导致考生不能被录取, 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八条复试方式 内容与要求 ( 一 ) 复试方式 : 采取上机考试 笔试 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各类型考生复试方式如下 : 会计专硕复试方式 : 采取上机考试 会计综合笔试 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其他考生复试方式 : 采取上机考试 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 二 ) 复试内容与要求 1. 会计专硕的复试内容包括 : 政治理论 专业课笔试 外语听力 外语口语 综合面试和思想政治情况审核 ( 思想政治情况审核不计入复试成绩 ) 复试满分 400 分 其中上机考试部分 : 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 外语听力满分 50 分 ; 综合考核 : 外语口语满分 50 分, 专业课笔试和面试满分 200 分 工商管理 工程管理的复试内容包括 : 政治理论 外语听力 外语口语 综合面试和思想政治情况审核 ( 思想政治情况审核不计入复试成绩 ) 复试满分 400 分 其中上机考试部分 : 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 外语听力满分 50 分 ; 面试部分 : 外语口语满分 50 分, 综合面试满分 200 分 这两个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要加试专业课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内容包括 : 复试专业课 加试 2 科专业课 外语听力 外语口语 综合面试和思想政治情况审核 ( 思想政治情况审核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 复试满分 400 分 其中上机考试部分 : 复试专业课满分 100 分, 外语听力满分 50 分 ( 另外加试的上机考试课程均为满分 100 分, 不计入复试成绩 ); 面试部分 : 外语口语满分 50 分, 综合面试满分 200 分 其他考生复试内容包括 : 复试专业课 外语听力 外语口语 综合面试和思
想政治情况审核 ( 思想政治情况审核不计入复试成绩 ) 复试满分 400 分 其中上机考试部分 : 专业课满分 100 分, 外语听力满分 50 分 ; 面试部分 : 外语口语满分 50 分, 综合面试满分 200 分 2. 上机考试内容 : 复试专业课 政治及外语听力 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名称与 沈阳工业大学 2017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公布的复试专业课和考试大纲一致 上机考试统一由试题库随机抽题组卷, 专业课题型为判断 单选 多选 外语听力题型为选择题, 内容含对话与短文听力 考试时间合计 90 分钟, 满分 150 分 加试考试时间为 60 分钟, 满分 100 分 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3. 面试主要内容 : 考生外语口语应用能力 专业素养 创新能力和人文素质等综合能力 4.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影音材料留存备案一年 5. 具体面试办法详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第九条复试工作安排 ( 一 ) 复试时间 地点 : 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各学院 专业 ( 领域 ) 考生的具体复试时间 地点见附件 ( 二 ) 复试安排考生复试流程如下 : 1. 学校研招办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http://yjsxy.sut.edu.cn/) 招生信息中公布一志愿上线考生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2. 登录研究生院网站 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考查询登录 在 复试 ( 加试 ) 选考 中选择复试科目 选择复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 加试科目相同, 选考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相同 如选择相同科目, 该科考试成绩作废, 责任自负 3. 在规定时间内到研究生院机房 ( 公共教学楼 G-209) 参加专业课与外语听力上机考试 4. 到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安排见沈阳工业大学研
究生院网站通知 ) 5. 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的查询在 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考查询登录 ( 三 ) 面试要求 1. 面试具体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 复试小组成员中须包括一名外语听说能力强的教师 同一专业 ( 领域 ) 有两个及以上复试小组的学院必须将考生随机分配到各复试小组中 2. 同一专业 ( 领域 ) 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 时间 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在评分前须召开复试小组会议, 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3. 面试结束后, 各学院上交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至研招办, 面试材料由学院汇总后自行存档备查, 存档一年 4. 考生在参加各种测试时学院均须查验准考证 身份证 第十条成绩计算 1. 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 初试成绩占 60%, 复试成绩占 40% 2. 录取总成绩计算统考与单考 ( 初试总分 500 分 ): 录取总成绩 = 初试成绩 60% 5+ 复试成绩 40% 4; 联考 ( 初试总分 300 分 ): 录取总成绩 = 初试成绩 60% 3+ 复试成绩 40% 4 四 调剂 第十一条调剂工作原则 ( 一 ) 接收调剂基本条件 :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及我校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全日制专业可向非全日制专业调剂, 也可向全日制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 4. 调入学科 ( 类别 ) 专业( 领域 ) 与第一志愿学科 ( 类别 ) 专业( 领域 ) 应相同或相近, 一般应统考科目相同, 自命题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 调入学科 ( 类别 ) 专业( 领域 ) 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 考生初试科目中原则上要有数学 设有统考数学科目的学科要按顺序调剂 ( 数学三不可调往数学一 数学二, 数学二不可调往数学一 ) 6. 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 二 ) 相关程序和要求 : 1. 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学科 ( 类别 ) 专业( 领域 ) 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调剂工作要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 一志愿考生的专业调整也需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 2. 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 学校 36 小时内向拟接受考生回复 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 以短信通知为准, 以下同 ) 确认接受我校调剂 考生在确认调剂后 2 天内登陆研究生院网站选择复试科目并到校完成复试和调剂确认 3. 申请调剂考生在学校发出接受调剂回复后的规定时间内, 未确认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接受调剂但未在学校发出回复后 3 天内完成调剂复试的视为本人放弃调剂 ( 三 ) 其他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属于动态工作, 调剂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招生情况, 对部分招生计划作动态调整, 学校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五 录取 第十二条录取原则 ( 一 ) 按照 公开 公平 公正 的原则, 确定各专业拟录取的名单 ( 二 )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 但是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三 ) 有下列情形之一, 不予录取 : 1. 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 240 分者 ; 2.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 60 分者 ; 3. 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 ; 4. 思想政治 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 5. 复试过程中违纪舞弊者和不符合报考资格者 ;
( 四 ) 达到学校复试合格标准的复试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至招生专业额满为止 如果已经通过面试, 但规定时间内在研招网不确认接受拟录取的考生, 那么排名在后的复试合格考生学校将按空缺名额依次发放拟录取通知, 直至额满为止 六 信息公开公示 第十三条大力加强招生监察工作, 切实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确保招生工作 六公开 六不准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切实履行职责, 全程参与录取工作和录取监督检查工作, 维护招生公平 公正 第十四条申诉和举报申诉电话 举报电话 : 024-25494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