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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为更好指导和统一各类水利工程标识牌设置, 依据有关规程规范, 结合各类水利工程特点, 编制本指南 1. 本指南明确了各类标识牌的设置部位和设置数量要求, 标识牌的制作 安装要求参见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识牌标准 2. 各类水利工程标识牌设置应结合工程规模 结构形式 工程环境条件及管理实际进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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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提高全省水利工程管理水平, 确保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并长久充分发挥效益, 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程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为 13 章, 主要内容有 : 各类工程定员级别 岗位类别及名称 岗位定员 岗位职责等 本标准自 2016 年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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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 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与正常运行, 发挥水利工程效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和有关法律 法规, 结合本自治区实际,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水利工程建设 运行 管理和保护, 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水利工程是指农田灌溉工程, 防洪 ( 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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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课程名称级人数考试地点 机械工程 17 级卓越 1 30 D-386 机械工程 17 级卓越 2 30 D-386 自动化 17 级 1 30 D-3108 自动化 17 级 2 30 D-3108 电子信息工程 17 级 1 32 C-170 电子信息工程 17 级 2 32 C-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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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3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酒店管理 3 智能控制技术 4 计算机网络技术 2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2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2 物联网应用技术 2 汽车营销与服务 2 会计 3 软件技术 2 财务管理 2 计算机网络技术 2 金融管理 2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2 工商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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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投标 水利工程勘测 设计 施工 监理单位的资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认定 第六条未经验收合格的水利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七条大 中型和重要的小型水利工程, 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管理 ; 跨市 县 ( 区 ) 乡( 镇 ) 的水利工程, 由其共同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也可以委托主要受益市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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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浙江省档案事务所 : 贵单位获得我公司颁发的认证证书后, 现因获证客户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监督审核, 根据认证准则和合同的相关规定, 我公司决定从即日起至 2018 年 09 月 05 日 暂停贵单位所持有的证书编号为 00215S11550R0M CN-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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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 浙江省水利厅 2 017 年 月

目 录 一 总则... 1 二 验收内容与标准... 2 三 验收程序... 3 四 附则... 附表 1 浙江省大中型水库标准化管理验收标准... 6 附表 2 浙江省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验收标准... 13 附表 3 浙江省山塘标准化管理验收标准... 18 附表 4 浙江省海塘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标准... 22 附表 浙江省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标准... 27 附表 6 浙江省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验收标准... 31 附表 7 浙江省泵站标准化管理验收标准... 3 附表 8 浙江省大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验收标准... 40 附表 9 浙江省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标准... 44 附表 10 浙江省水文测站标准化管理验收标准... 1 附表 11 浙江省圩区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标准... 附件 1 水利工程公示格式... 9 附件 2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报告书格式... 60

一 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客观评价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成效, 确保创建质量, 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 ( 浙政办发 2016 4 号 ) 等有关文件和规定, 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库 最大蓄水量 万立方米 ( 含 ) 以上 屋顶山塘 或饮用水源山塘 设计防潮 ( 洪 ) 标准 20 年一遇及以上一线海塘 防洪 ( 潮 ) 标准 20 年一遇及以上 1~ 4 级堤防 大中型水闸 大中型泵站 大中型灌区 日供水规模 200 吨及以上集中式农村供水工程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 ( 包括水文站 水 ( 潮 ) 位站 雨量站等 ) 1 万亩及以上圩区工程等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 其他等别工程可参照执行 农村水电站验收按 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201 年修订 ) 执行 本办法所称海塘包括沿塘小型水闸 小型泵站 旱闸 涵闸 通道等交叉建筑物, 堤防包括河道堤防上的小型闸泵 涵闸等交叉建筑物 第三条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对象为水利工程 闸泵工程 水库及附属工程 堤防 ( 海塘 ) 与其交叉建筑物等一体化综合性工程应同步创建 同步验收 验收可由主体工程验收组织单位统一组织, 相关工程验收标准中的共性内容应统筹考虑 第四条大型水利工程 ( 含省级河道上 1~2 级堤防和设计防潮 ( 洪 ) 标准 100 年一遇及以上的一线海塘 ) 中型水 1

库 省本级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 国家重要水文测站和省直属水文测站, 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 ; 非水库类中型水利工程 ( 含省级河道上 3~4 级堤防 市级河道上 4 级以上堤防 设计防潮 ( 洪 ) 标准 0 年一遇的一线海塘 ) 小 (1) 型水库 日供水 1 万吨及以上农村供水工程和 3 万亩及以上圩区工程, 以及市本级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 非国家重要水文测站的流量站和市直属水文测站, 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 ; 其他水利工程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 第五条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结果作为 五水共治 考核 水利年度综合考核 省级有关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绩效因素 第六条验收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 规范严格 客观公正 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 验收内容与标准第七条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内容包括机构人员 管护经费 管理基础 运行管理 工程面貌和信息化管理, 验收内容与标准详见附表 1~ 附表 11 第八条水利工程存在以下情况的, 不予验收 : ( 一 ) 验收年度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 二 ) 未落实管理单位的大中型水库, 未落实管理单位或管理责任主体 ( 以下简称水管单位 ) 的其它水利工程 ( 三 ) 公益性 ( 准公益性 ) 工程运行管护经费未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经营性工程未在其经营收入中计提维修养护经费的 2

( 四 ) 未建立运行管理平台, 或运行管理平台和标准化管理监督与服务平台未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的 ( 五 ) 工程 ( 灌区只要求渠首工程, 农村饮用水工程不作要求 ) 划界方案政府未批复的 ; 需省政府批复的工程未出具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的 ( 六 ) 大中型水库汛期未按指令调度运行, 擅自超汛限水位的 第九条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标准实行百分制, 验收得分在 80 分及以上的, 验收结果为合格, 否则为不合格 第十条验收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作为不合格处理, 给予全省通报, 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 验收程序第十一条水利工程完成标准化管理创建后, 应试运行后再进行验收 其中管理手册试行不少于 3 个月, 开始时间由水管单位发文明确 ; 运行管理平台试行不少于 1 个月, 开始时间从产生运行管理台帐起计算 第十二条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工作程序 : ( 一 ) 试运行期满, 水管单位自验合格后, 向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 附自验意见及评分表 ); 其中按第四条规定由省 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的工程, 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 ( 由省级验收的市本级直接管理的工程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 ) ( 二 )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 以下简称验收组织单位 ) 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验收组织单位 ( 或其委托的 3

组织单位 ) 成立验收专家组, 验收专家组人数为奇数, 一般不少于 人, 专家组组长由验收组织单位确定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时, 被验收工程所在设区市的专家应回避 ; 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时, 被验收工程所在县 ( 市 区 ) 的专家应回避 ( 三 ) 验收工作结束后, 验收组织单位将验收结果在其网站上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公示格式参见附件 1 公示无异议后, 由验收组织单位公布并印发验收报告书 ( 格式参见附件 2) ( 四 )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非省级验收的水利工程的抽查复核工作 第十三条建立水利工程管理专家库, 专家由省 市 县水利部门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大专院校 设计科研单位及物业化公司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组成 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 熟悉标准化管理相关办法和验收标准, 有相应的水利工程管理专业技术知识或具有丰富的水利工程管理经验 设区市 县 ( 市 区 ) 水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 建立本地区水利工程管理专家库 第十四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 验收组织单位应提出整改意见, 水管单位整改完成后重新提出验收申请, 验收仍不合格的, 由验收组织单位通报 省级抽查复核不合格的工程, 应整改完成后重新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验收中发现存在影响水利工程安全的缺陷或隐患的, 验收组织单位应及时函告水利工程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 4

四 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由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 2017 年 6 月 7 日起施行 浙江省水利厅印发的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 ( 试行 ) ( 浙水科 2016 12 号 ) 同时废止

附表 1 浙江省大中型水库标准化管理验收标准 类别项目管理要求标准分赋分原则 1. 管理机构 明确管理单位职责 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1) 未书面明确管理单位职责的, 扣 3 分 (2) 单位负责人无书面材料明确的, 扣 0. 分, 未在岗履行职责的, 扣 0. 分 ; 技术负责人无主管部门书面材料明确的, 扣 0. 分, 未在岗履行职责的, 扣 0. 分 (1) 缺少 事项 - 岗位 - 人员 对应表的, 本项不得分 ; 日常巡查 工程监测 维修养 护 水情观测 水库调度 放水预警 防汛值班等必设岗位未设置的, 每发现一处扣 一 机构人员 ( 共 1 分 ) 2. 岗位设置 3. 人员配备 岗位设置合理, 岗位入职条件及职责明确 人员配备到位, 相关专业岗位人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 ; 人员全面到岗履职 4 0. 分 (2) 设置的岗位未涵盖管理手册中的管理事项的或岗位设置存在明显不合理的, 每发现一项扣 0.2 分 (3) 未明确岗位入职条件或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每发现一项扣 0.2 分 (4) 未明确岗位职责的, 每发现一项扣 0.2 分 (1) 按 事项 - 岗位 - 人员 对应表, 人员未配备到位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 存在不合理兼岗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2) 配备人员不符合岗位入职条件的, 每发现一人扣 0.2 分, 最高扣 1 分 ; 闸门 启闭机设备 ( 流量不小于 1m 3 /s 的 ) 未实行 2 人同时在场运行的, 扣 1 分 (3) 事项 - 岗位 - 人员 对应表中人员 ( 含物业化人员 ) 实际在岗率低于 100% 的, 每低 10% 扣 0. 分 (1) 无职工培训计划, 或有计划但未按计划落实的, 扣 0.2 分 4. 人员培训 制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 组织人员培训 1 (2) 工程管理 设备管理 调度运行三类在岗人员的年度培训率应达到 40%, 每低 10% 扣 0.2 分 ; 无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上岗前未进行培训的, 每发现一人扣 0.1 分 最高扣 0.8 分 6

二 管护经费 ( 共 分 ). 管护经费 明确工程管理经费和维修养护经 费数额并落实 (1) 管理单位年度管护经费数额未书面明确的, 扣 分 (2) 落实的年度管护经费与书面明确的数额 ( 扣除招标结余经费 ) 相比,100% 落实 的不扣分, 每低 10% 扣 0. 分 (1) 岗位责任 工程检查 安全监测 维修养护 调度运行 值班报告 物资管理 6. 制度手册 编制各项管理制度, 形成制度手册 ; 各项制度内容完整 要求明确 合理 3 档案管理 安全保卫 注册登记 安全鉴定 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应当建立但未建立的, 每发现一项扣 0.2 分 ; 未汇编成册的, 扣 0.1 分 (2) 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内容不完整 要求不明确, 或者存在明显的不合理 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最高扣 2 分 三 管理基础 ( 共 2 分 ) 7. 操作手册 8. 划界限权 按要求编制操作手册, 手册内容符合工程管理实际情况, 各项管理事项全面 合理, 事项的工作要求 ( 标准 ) 流程 记录( 台账 ) 明确 合理 划界方案合理, 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设置界桩和公告牌, 对禁止性行为进行监管 6 (1) 未编制操作手册的, 本项不得分 (2) 管理事项未涵盖主要管理内容的, 每缺一项扣 0. 分 (3) 管理事项的工作要求 ( 标准 ) 流程 记录( 台账 ) 不明确或不合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3 分 最高扣 3 分 (1) 划界方案存在明显不合理的, 扣 1 分 (2) 管理范围未设置界桩和公告牌的, 扣 1 分 ; 界桩数量设置不合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最高扣 1 分 (3) 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存在禁止性行为或现象的 ( 历史遗留问题除外 ): 直接影响工程运行安全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 其他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最高扣 2 分 9. 注册登记 ( 备案 ) 及时办理大坝注册登记 ( 备案 ) 1 (1) 未进行注册登记 ( 备案 ) 的, 扣 0. 分 (2) 与注册登记 ( 备案 ) 相关的事项发生变化后, 应当但未及时进行变更的, 扣 0. 分 7

10. 安全鉴定 初次蓄水 3- 年内完成首次鉴定, 以后每 6-10 年鉴定一次 遇特殊 情况, 应当及时组织鉴定 (1) 达到或超过规定期限, 未组织开展鉴定工作的, 本项不得分 (2) 已开展鉴定但未完成安全评价报告的, 扣 3 分 ; 安全评价报告未完成审查的, 扣 2 分 11. 管理设施 管理用房 防汛道路 通讯设施 车辆船只 工具等满足管理需要 2 (1) 管理房不能满足水库管理工作需要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2) 未配备必要的检查维修工具 通讯设施 防汛车辆船只的, 每缺一项扣 0.1 分 (3) 无防汛道路的, 扣 0. 分 ; 道路不满足防汛抢险需要的, 扣 0.2 分 12. 档案管理 有专用档案库房, 档案资料齐全 ; 及时做好运行管理资料的归档 3 (1) 无专用档案库房的, 扣 1 分 (2) 工程主要技术档案不齐全的, 每发现一件扣 0.1 分 (3) 运行管理资料归档不齐全的, 每发现一件扣 0.2 分 最高扣 1 分 (1) 无检查记录的 ( 可电子台账 ), 本项不得分 (2) 巡查频次不符合规定的扣 0. 分 四 运行管理 ( 共 30 分 ) 13. 日常巡查 14. 安全检查 按要求规范开展日常巡查 ( 含设备 巡检 ) 工作 按规定及时组织完成汛前检查 年 度检查和特别检查 3 3 (3) 巡查内容或记录不齐全的, 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 发现问题应当记录但未记录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检查负责人未及时核实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检查人员未签名或代签名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本项最高扣 2 分 (4) 发现缺陷 异常应当报告但未及时报告的, 每发现一次扣 0. 分 (1) 未开展汛前检查的, 扣 1 分 ; 未在 4 月 1 日前完成的, 扣 0. 分 (2) 未开展年度检查的, 扣 1 分 ; 未及时完成的, 扣 0. 分 (3) 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的, 扣 0.1 分 ; 检查内容不全面的, 每发现遗漏一项扣 0.1 分 ; 无检查报告的, 扣 0.3 分 ; 报告无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的, 扣 0.2 分 ; 发现较大问题未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方案的, 每发现一项扣 0.3 分 ; 发现隐患未及时报告的, 扣 1 分 最高扣 3 分 (4) 未按要求开展特别检查的, 扣 0. 分 8

(1) 鉴定为二类坝或三类坝的, 实施加固前未落实相关措施的, 扣 0. 分 1. 除险加固 鉴定为二类坝或三类坝的, 应及时组织开展加固 ; 加固项目通过完工验收后及时完成竣工验收 2 (2) 鉴定报告书印发后,2 年内未完成加固设计的, 扣 0. 分,3 年内未开工建设的, 扣 0. 分 (3) 通过完工验收后 3 年内未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的, 扣 0.3 分 ; 未完成竣工验收的, 扣 0.2 分 16. 安全监测 监测设施齐全, 观测频次 精度满足要求, 记录规范完整, 定期开展资料整编与分析 3 (1) 必设项目未设监测设施或不能正常监测的, 每缺一项扣 0.2 分 (2) 观测频次 精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每项扣 0.2 分 ; 高水位或异常情况时未加密监测的, 每发现一次扣 0.2 分 (3) 监测记录不完整的, 每一项扣 0.1 分 ; 未开展资料整编与分析的, 扣 0.2 分 (1) 未制订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的, 扣 0. 分 ; 应当列入计划但未列入的, 每发现一项 扣 0. 分 ; 未按计划实施, 且无情况说明的, 每发现一项扣 0.2 分 (2) 外委的维修养护项目无合同或协议的, 每发现一个扣 0.2 分 ; 合同或协议中未明 17. 工程维护 及时开展维修养护, 水工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结构完整 运行正常, 无影响安全的缺陷或隐患 4 确完工时间或质量验收标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项目未及时验收的, 每发现一个扣 0.2 分 ; 无质量验收意见的, 每发现一个扣 0.1 分 (3) 水工建筑物 : 存在安全缺陷 隐患但未及时处理的, 每发现一处较大缺陷 ( 指对工程安全有较大影响的缺陷 ) 没有处理的扣 0. 分, 每发现一处一般缺陷 ( 指对工程安全影响不大的缺陷 ) 没有处理的扣 0.2 分 (4) 边坡 : 存在影响水库安全运行的局部滑坡 失稳隐患未处理的, 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 存在其他缺陷未处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18. 设备保养 定期开展检修保养, 金属结构 机电设备 备用电源等设施齐备 使用正常, 无影响运行的缺陷或隐患 2 (1) 应当开展检修检测而未开展的, 每发现一次扣 0.3 分 ; 无相关检修检测记录或报告的, 每发现一次扣 0.2 分 ; 检测结论不明确的, 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2) 应当开展保养而未开展的, 每发现一次扣 0. 分 ; 无保养记录或报告的, 每发现一次扣 0.1 分 (3) 金属结构 电气设备及备用电源 : 存在影响正常使用的安全隐患未处理的, 每发 9

现一处扣 0. 分 ; 存在一般缺陷未处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4) 管理设施 : 值班电话 传真等不能正常使用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水雨情观 测 管理系统等不能正常运行的, 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1) 未及时上报水库年度控制运用计划的, 扣 0. 分 ; 年度控制运行计划未被核准的, 扣 0. 分 (2) 无调度规程的, 扣 1 分 ; 未按规定报批的, 扣 0. 分 19. 调度运行 控运计划 调度规程及时编报 ; 洪水调度, 按令执行 ; 放水预警, 规范有效 ; 及时预报, 定期总结 7 (3) 无放水预警方案的, 扣 1 分 ; 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 扣 0. 分 ; 未经政府公布的, 扣 0. 分 (4) 闸门操作指令 ( 操作票 ) 无责任人签名的, 每发现一处扣 0.3 分 () 未开展放水预警工作的, 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 无相关记录的, 扣 0. 分 (6) 未按要求开展洪水预报的, 扣 1 分 ; 未及时开展洪水调度自评的, 每发现一次扣 0. 分 ; 无年度防洪调度工作总结的, 扣 0. 分 (1) 未按规定实行双人上岗的, 扣 2 分 (2) 操作前未进行检查的, 每发现一次扣 0.3 分 ; 检查记录不全的, 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20. 闸门与启闭机操作 实行双人上岗制度 ; 严格检查 规范操作 全程记录 3 (3) 未按要求操作并记录的, 每发现一次扣 0. 分 ; 操作记录不全的, 每发现一次扣 0.1 分 (4) 操作完成后, 未按要求及时反馈操作结果的, 每发现一次扣 0.1 分 () 闸门运行中未按要求开展巡检的, 每发现一次扣 0.2 分 ; 巡查记录不全的, 每发现一次扣 0.1 分 21. 应急管理 按要求编制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并经防指批准 ; 发现突发险情及时上报 ; 按要求做好备用电源和防汛物资的储备与保管 3 (1) 无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 扣 2 分 ; 预案未经防指批准的, 扣 1 分 ; 工作职责 流程与要求, 工作责任人不明确的, 每发现 1 项扣 0.2 分 ; 未开展演练的, 扣 0.2 分 ; 未落实闸门应急启闭措施或方案的, 扣 0.2 分 (2) 发现异常或险情应当报告但未报告的, 扣 1 分 ; 报告不及时的, 扣 0. 分 10

五 工程面貌 ( 共 10 分 ) 六 信息化管理 ( 共 1 分 ) 22. 标识牌 按要求设置标识牌 4 23. 形象面貌 工程区域清洁, 设施设备整洁, 环境优美 6 建立运行管理平台, 平台相关数据 能汇入监督与服务平台, 平台主要 24. 管理平台 功能完备, 电子台账完整 ; 利用信 11 息化设备开展巡查 ; 平台的用户权 限根据岗位区分设置 (3) 未按要求储备防汛物资的, 扣 0.3 分 ; 防汛物资的保管 更新 领用等不规范 不及时的, 每发现一项扣 0.1 分 大型水库无防汛物资分布图的扣 0.3 分, 无防汛物资调运图的扣 0.3 分 (4) 应当配备但未配备备用电源的, 扣 1 分 ; 备用电源保养维护及试运行等未按要求开展的, 每发现一次扣 0.2 分 (1) 未按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识牌设置指南 的要求设置应设标识牌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3) 标识牌存在明显破损 字迹不清的, 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1)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很好的, 得 ~6 分 (2)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较好的, 得 3~4 分 (3)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一般的, 得 1~2 分 (4)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较差的, 得 0 分 (1) 未建立运行管理平台的, 本项不得分 (2) 要求应汇入监督与服务平台的数据未及时上报的或上报数据有误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最高扣 分 (3) 管理平台中工程信息 日常巡查 安全检查 安全监测 调度运行 维修养护 应急管理 设备管理等主要内容缺项的, 每缺一项扣 2 分 (4) 工程运行管理电子台账应有但缺失或有明显错误的, 每发现一项扣 0.2 分, 最高扣 2 分 () 未采用信息化设备开展巡查的, 扣 0.2 分 (6) 管理平台的用户权限与岗位不对应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11

2. 监测系统 水雨情实现自动监测, 大坝安全监测工作实现自动化 3 (1) 无库区雨量遥测系统的, 扣 1 分 ; 无水库水位自计遥测设施的, 扣 1 分 (2) 大坝安全内部监测项目未实施自动化的, 扣 0. 分 (3) 水雨情 安全监测系统存在故障, 影响正常使用的, 每发现一项扣 0.2 分 26. 视频监控 建设水库视频监控系统, 已建的工程视频监控点接入省级视频监控系统 1 (1) 未建设水库视频监控系统的, 本项不得分 (2) 系统或设备存在故障, 影响正常使用的, 扣 0.2 分 ; 重要位置无监控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最高扣 0.4 分 (3) 已建的工程视频监控点未接入省级视频监控系统的, 扣 0.4 分 说明 :1. 本打分表分 6 类 26 项 ; 单项得分最低分为 0 分 ; 单项扣分若无最高扣分限制的, 扣至该项标准分为 0 分止 2. 在验收中, 如出现合理缺项的, 该类得分 = 该类各验收项目累计得分 /( 该类标准分 - 合理缺项标准分 ) 该类标准分, 保留 1 位小数 各类得分相加得到总得分 3. 合理缺项依据该工程的运行管理实际, 由验收组商定 12

附表 2 浙江省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验收标准 类别项目管理要求标准分赋分原则 一 机构人员 ( 共 20 分 ) 1. 管理机构 明确管理单位 ( 或管理责任主体 ) 职责, 明确管理责任人和管理职责 7 2. 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合理, 岗位入职条件及职责明确 人员配备到位, 相关专业岗位人员取得国家 3. 人员配备 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 ; 人员全面到岗履 8 职, 并对人员进行培训 (1) 已落实管理单位的, 本项不扣分 (2) 未落实管理单位但已落实管理责任主体, 未书面明确管理责任主体职责的, 扣 3 分 (3) 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未书面明确的, 扣 2 分 ; 已明确管理责任人, 但其未在岗履行职责的, 扣 2 分 (1) 缺少 事项 - 岗位 - 人员 对应表的, 本项不得分 ; 日常巡查 水情观测 蓄水管理 放水预警 安全监测 维修养护等必设岗位未设置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2) 设置的岗位未涵盖管理手册中的管理事项的或岗位设置存在明显不合理的, 每发现一项扣 0.3 分 (3) 未明确岗位入职条件或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每发现一项扣 0.3 分 (4) 未明确岗位职责的, 每发现一项扣 0.3 分 (1) 按 事项 - 岗位 - 人员 对应表, 人员未配备到位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 (2) 配备人员不符合岗位入职条件的, 每发现一人扣 0.2 分, 最高扣 1 分 (3) 事项 - 岗位 - 人员 对应表中人员 ( 含物业化人员 ) 实际在岗率低于 100% 的, 每低 10% 扣 0. 分 (4) 工程巡查人员未参加上级部门业务培训的, 扣 1 分 二 管护经费 ( 共 10 分 ) 4. 管护经费 明确工程管理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数额并 落实 10 (1) 管理单位 ( 管理责任主体 ) 年度管护经费数额未书面明确的, 扣 4 分 (2) 落实的年度管护经费与书面明确的数额 ( 扣除招标结余经费 ) 相比,100% 落实的不扣分, 每低 10% 扣 0.6 分 13

(1) 工程检查 蓄放水管理 异常报告 安全监测 维修养护 注册登记. 制度手册 编制各项管理制度, 形成制度手册 ; 各项制度内容完整 要求明确 合理 4 安全鉴定 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应当建立但未建立的, 每发现一项扣 0. 分 ; 未汇编成册的, 扣 0.1 分 (2) 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内容不完整 要求不明确, 或者存在明显的不合理 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 每发现一处扣 0.3 分 最高扣 2 分 6. 操作手册 按要求编制操作手册, 手册内容符合工程管理实际情况, 各项管理事项全面 合理, 事项的工作要求 ( 标准 ) 流程 记录 ( 台账 ) 明确 合理 8 (1) 未编制操作手册的, 本项不得分 (2) 管理事项未涵盖主要管理内容的, 每缺一项扣 0.3 分 (3) 管理事项的工作要求 ( 标准 ) 流程 记录( 台账 ) 不明确或不合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3 分 最高扣 3 分 (1) 划界方案存在明显不合理的, 扣 1 分 三 管理基础 ( 共 30 分 ) 7. 划界限权 划界方案合理, 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设置界桩和公告牌, 对禁止性行为进行监管 (2) 管理范围未设置界桩和公告牌的, 扣 1 分 ; 界桩数量设置不合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最高扣 1 分 (3) 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存在禁止性行为或现象的 ( 历史遗留问题除外 ): 直接影响工程运行安全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 其他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最高扣 2 分 8. 注册登记 ( 备案 ) 及时办理大坝注册登记 ( 备案 ) 1 (1) 未进行注册登记 ( 备案 ) 的, 扣 0. 分 (2) 与注册登记 ( 备案 ) 相关的事项发生变化后, 应当但未及时变更的, 扣 0. 分 9. 安全认定 初次蓄水 3- 年内完成首次安全认定, 以后每 6-10 年完成一次认定 3 (1) 达到或超过规定期限, 未组织开展安全技术认定工作的, 本项不得分 (2) 未完成安全技术认定评价报告的, 扣 2 分 ; 未完成安全认定报告审查的, 扣 1 分 10. 管理设施 防汛道路 管理用房等满足管理工作的需要 1 (1) 管理房不能满足水库管理工作需要的, 扣 0. 分 (2) 无防汛道路的, 扣 0. 分 ; 道路不能满足防汛抢险需要的, 扣 0.3 分 14

四 运行管理 ( 共 30 分 ) 11. 档案管理 档案资料有固定地点存放且齐全 ; 及时做好运行管理资料的归档 2 建立运行管理平台, 平台相关数据能汇入监 督与服务平台, 平台主要功能完备 ; 采用信 12. 信息化管理息化设备开展日常巡查 ; 对重要区域 6 进行视频监控 ; 平台的用户权限根据岗位区 分设置 13. 日常巡查 按要求规范开展日常巡查工作 按规定及时组织完成汛前检查 年度检查和 14. 安全检查 4 特别检查 (1) 档案未实行固定地点保存的, 扣 0. 分 (2) 工程主要技术档案不齐全的, 每发现一件扣 0.2 分 (3) 运行管理资料归档不全的, 每发现一件扣 0.2 分 (1) 未建立运行管理平台的, 本项不得分 (2) 要求应汇入监督与服务平台的数据未及时汇入的, 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最高扣 3 分 (3) 管理平台中工程信息 日常巡查 安全检查 维修养护 隐患处理等主要内容缺项的, 每缺一项扣 1 分 (4) 未采用信息化设备开展巡查的, 扣 1 分 () 重要管理区未设置视频监控的, 扣 0. 分 (6) 管理平台的用户权限与岗位不对应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1) 无检查记录的, 扣 3 分 (2) 巡查频次不符合规定的, 每发现一次扣 0.1 分 (3) 巡查内容或记录不齐全的, 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 发现问题应当记录但未记录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管理负责人未及时核实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检查人员未签名或代签名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最高扣 3 分 (4) 发现缺陷 异常应当报告但未及时报告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1) 未开展汛前检查的, 扣 1. 分 ; 未在 4 月 1 日前完成的, 扣 0. 分 (2) 未开展年度检查的, 扣 1. 分 ; 未及时完成的, 扣 0. 分 (3) 管理负责人未带队检查的, 扣 0.1 分 ; 检查内容不全面的, 每发现遗漏一项扣 0.1 分 ; 无检查表的, 扣 0.3 分 ; 检查表签名不全的, 扣 0.2 分 ; 发现较大问题未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方案的, 每发现一项扣 0.3 分 ; 发现隐患未及时报告的, 扣 1 分 (4) 未按要求开展特别检查的, 扣 0. 分 1

1. 除险加固 鉴定为二类坝或三类坝的, 应及时组织开展加固 ; 加固项目通过完工验收后及时完成竣工验收 4 16. 安全监测 监测设施齐全, 规范开展观测, 定期整编分析 2 及时开展维修养护, 水工建筑物及配套设施 17. 维修养护 结构完整 运行正常, 设施设备齐备 使用 正常, 无影响安全的缺陷或隐患 18. 放水管理 按要求做好放水工作 (1) 鉴定为二类坝或三类坝的, 实施加固前未落实相关措施的, 扣 1 分 (2) 鉴定报告书印发后,2 年内未完成加固设计的, 扣 1 分,3 年内未开工建设的, 扣 1 分 (3) 通过完工验收后 3 年内未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的, 扣 0. 分 ; 未完成竣工验收的, 扣 0. 分 (1) 必设项目未设监测设施或不能正常监测的, 缺一项扣 0.2 分 (2) 未按规定开展观测或无记录的, 每发现一个项目扣 0. 分 ; 监测记录不完整的, 每项扣 0.2 分 ; 未开展资料整理分析的, 每项扣 0.1 分 (1) 未制订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的, 扣 0. 分 ; 应当列入计划但未列入的, 每发现一项扣 0. 分 ; 未按计划实施, 且无情况说明的, 每发现一项扣 0.2 分 (2) 外委的维修养护项目无合同或协议的, 每发现一个扣 0.2 分 ; 合同或协议中未明确完工时间或质量验收标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项目未及时验收的, 每发现一个扣 0.2 分 ; 无质量验收意见的, 每发现一个扣 0.1 分 (3) 水工建筑物 : 存在安全缺陷 隐患但未及时处理的, 每发现一处较大缺陷 ( 指对工程安全有较大影响的缺陷 ) 没有处理的扣 0. 分, 每发现一处一般缺陷 ( 指对工程安全影响不大的缺陷 ) 没有处理的扣 0.2 分 (4) 设施设备 : 存在影响正常使用的安全隐患未处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 存在一般缺陷未处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 边坡 : 存在影响水库安全运行的局部滑坡 失稳隐患未处理的, 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 存在其他缺陷未处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未按要求进行放水的, 每发现一次扣 0. 分 ; 放水无记录的, 每发现一次扣 0.1 分 16

(1) 无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 扣 2 分 ; 预案未经防指批准的, 扣 1 分 ; 19. 应急管理 按要求编制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并经防 指批准 ; 发现突发险情及时上报 ; 按要求做 好防汛物资的储备 工作职责 流程与要求, 工作责任人不明确的, 每发现 1 项扣 0.2 分 (2) 发现异常或险情应当报告但未报告的, 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 报告不及时的, 每发现一次扣 0. 分 (3) 未按要求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或未明确防汛物资来源保障的, 扣 0.2 分 五 工程面貌 ( 共 10 分 ) 20. 标识牌按要求设置标识牌 4 21. 形象面貌工程区域清洁, 设施设备整洁, 环境优美 6 (1) 未按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识牌设置指南 的要求设置应设标识牌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2) 标识牌存在明显破损 字迹不清的, 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1)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很好的, 得 ~6 分 (2)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较好的, 得 3~4 分 (3)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一般的, 得 1~2 分 (4)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较差的, 得 0 分 说明 :1. 本打分表分 类 21 项 ; 单项得分最低分为 0 分 ; 单项扣分没有最多扣分限制的, 扣至该项标准分为 0 分止 2. 在验收中, 如出现合理缺项的, 该类得分 = 该类各验收项目累计得分 /( 该类标准分 - 合理缺项标准分 ) 该类标准分, 保留 1 位小数 各类得分相加得到总得分 3. 合理缺项依据该工程的运行管理实际, 由验收组商定 17

附表 3 浙江省山塘标准化管理验收标准 类别项目管理要求标准分赋分原则 (1) 已落实管理单位的, 本项不扣分 1. 管理责任 明确管理单位 ( 或管理责任主体 ) 职责, 明确管理责任人和管理职责 7 (2) 未落实管理单位但已落实管理责任主体的, 未书面明确管理责任主体职责的, 扣 3 分 (3) 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未书面明确的, 扣 2 分 ; 已明确管理责任人, 但其未在岗履行职责的, 扣 2 分 (1) 缺少 事项 - 岗位 - 人员 对应表的, 本项不得分 ; 岗位设置不合理的, 每 一 机构人员 ( 共 20 分 ) 2. 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合理, 岗位入职条件及职责明确 发现一处扣 0. 分 (2) 设置的岗位未涵盖管理手册中的管理事项的或岗位设置存在明显不合理的, 每发现一项扣 0.3 分 (3) 未明确岗位入职条件或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每发现一项扣 0.3 分 (4) 未明确岗位职责的, 每发现一项扣 0.3 分 3. 人员配备 落实管理人员, 人员满足入职要求, 并对人员进行培训 8 (1) 按 事项 - 岗位 - 人员 对应表, 人员未配备到位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2) 配备人员不符合岗位入职条件的, 每发现一人扣 0.4 分 (3) 工程巡查人员未参加上级部门业务培训的, 扣 1 分 二 管护经费 ( 共 8 分 ) 4. 管护经费 明确工程管理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数额并落实 8 (1) 管理单位 ( 管理责任主体 ) 年度管护经费数额未书面明确的, 扣 4 分 (2) 落实的年度管护经费与书面明确的数额 ( 扣除招标结余经费 ) 相比,100% 落实的不扣分, 每低 10% 扣 0.4 分 (1) 安全责任 应急管理 工程检查 蓄放水管理 维修养护等管理制度应当 三 管理基础 ( 共 37 分 ). 制度手册 编制各项管理制度, 形成制度手册 ; 各项制度内容完整 要求明确 合理 7 建立但未建立的, 每发现一项扣 0. 分 ; 未汇编成册的, 扣 0.1 分 (2) 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内容不完整 要求不明确, 或者存在明显的不合理 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 每发现一处扣 0.3 分 18

6. 操作手册 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填入通用手册, 形成操作手册 7 (1) 未编制操作手册的, 本项不得分 (2) 填写的内容与实际不符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1) 划界方案存在明显不合理的, 扣 1 分 7. 划界限权 划界方案合理, 划定工程管理范围, 设置界桩和公告牌, 对禁止性行为进行监管 7 (2) 管理范围未设置界桩和公告牌的 ( 历史遗留确实无法设置的除外 ), 扣 0. 分 ; 界桩数量设置不合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最高扣 1 分 (3) 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存在禁止性行为或现象的 ( 历史遗留问题除外 ): 直接影响工程运行安全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 其他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最高扣 3 分 8. 档案管理 档案资料有固定地点存放, 工程主要技术档案和运行管理资料齐全 2 (1) 档案未实行固定地点保存的, 扣 0. 分 (2) 工程主要技术档案不齐全的, 每发现一件扣 0.2 分 (3) 运行管理资料归档不齐全的, 每发现一件扣 0.2 分 9. 权证办理已办理山塘所有权证, 并备案登记 6 (1) 未办理山塘所有权证的, 扣 4 分 (2) 未在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 扣 2 分 (1) 无抢险道路的, 扣 1 分 ; 抢险道路不满足工程抢险需要的, 扣 0. 分 10. 管理设施 按要求设置抢险道路 管理房 观测设施等管理设施 4 (2) 未按要求设置管理房的, 扣 1 分 ; 管理房不满足要求的, 扣 0. 分 (3) 坝前未设水位尺的, 扣 1 分 ; 溢洪道处未设水位尺的, 扣 0. 分 ; 水位尺 破损或刻度不清晰, 每发现一个扣 0. 分 (1) 要求应汇入监督与服务平台的数据未及时汇入的, 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建立运行管理平台, 平台相关数据能汇 最高扣 1 分 11. 信息化管理 入监督与服务平台, 平台主要功能完备 ; 采用信息化设备开展日常巡查 ; 平台的 4 (2) 管理平台中工程信息 工程巡查 工程检查 维修养护 蓄放水管理 应急管理等主要内容缺项的, 每缺一项扣 0.2 分 用户权限根据岗位区分设置 (3) 未采用信息化设备开展巡查的, 扣 2 分 (4) 管理平台的用户权限与岗位不对应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19

(1) 无巡查台帐 ( 或电子台帐 ) 的, 本项不得分 (2) 巡查频次不符合要求的, 每发现一次扣 0.2 分 12. 工程检查 按要求开展日常巡查 汛前检查和特别检查 ; 检查内容全面, 记录详细规范 ; 发现缺陷及异常及时报告 9 (3) 需开展汛前检查 特别检查而未开展的, 每少一次扣 1 分 (4) 巡查 检查内容或记录不齐全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应当记录的问题但未记录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检查负责人未及时核实相关问题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巡查 检查人员未签名或代签名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发现缺陷未及时报告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 发现异常未及时报告的, 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1) 无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的, 扣 2 分 ; 未按计划实施, 且无情况说明的, 每 四 运行管理 ( 共 2 分 ) 13. 维修养护 按要求编制维修养护计划, 按计划开展维修养护工作 ; 按合同或协议对外委的维修养护项目进行管理 ; 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或缺陷 7 发现一处扣 0. 分 (2) 外委的维修养护项目无合同或协议的, 每发现一个扣 0. 分 ; 合同或协议中未明确完工时间或质量验收标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项目未及时验收的, 每发现一个扣 0.2 分 ; 无质量验收意见的, 每发现一个扣 0.1 分 (3) 存在安全隐患但没有处理措施的, 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 存在较大缺陷 ( 指对工程安全有较大影响的缺陷 ) 但没有处理措施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 存在一般缺陷 ( 指对工程安全影响不大的缺陷 ) 但没有处理措施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14. 放水管理 放水前对放水建筑物 启闭设施进行检 查, 并做好记录台账 4 (1) 无放水记录台账的, 本项不得分 (2) 放水记录台账不完整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最高扣 2 分 (3) 未按操作要求进行放水前检查的, 每发现一次扣 0.2 分, 最高扣 2 分 20

五 工程面貌 ( 共 10 分 ) 1. 应急管理 编制应急预案, 并经批准 ; 按规定及时上报险情, 储备防汛物资或明确防汛物资来源保障 3 16. 综合整治 按相关要求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2 17. 标识牌 按要求设置标识牌 4 18. 形象面貌 工程区域内保持清洁, 设施设备保持整洁, 工程环境良好 6 (1) 未编制应急预案的 ( 可结合区域应急管理工作编制 ) 或预案未经批准的, 扣 1 分 (2) 发现异常或险情未及时上报的, 扣 1 分 (3) 未书面明确防汛物资来源保障的, 扣 0. 分 ; 管理现场未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的, 扣 0. 分 (1) 工程存在安全隐患, 未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或落实计划的, 本项不得分 (2) 工程综合整治工作未按计划落实完成的, 发现一项扣 1 分 (3) 工程综合整治未完工验收的, 扣 1 分 ; 完工验收资料不完整的, 发现一项扣 0.2 分, 最高扣 1 分 (1) 未按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识牌设置指南 的要求设置应设标识牌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2) 标识牌存在明显破损 字迹不清的, 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1)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很好的, 得 ~6 分 (2)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较好的, 得 3~4 分 (3)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一般的, 得 1~2 分 (4)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较差的, 得 0 分 说明 :1. 本打分表分 类 18 项 ; 单项得分最低分为 0 分 ; 单项扣分没有最高扣分限制的, 扣至该项标准分为 0 分止 2. 在验收中, 如出现合理缺项的, 该类得分 = 该类各验收项目累计得分 /( 该类标准分 - 合理缺项标准分 ) 该类标准分, 保留 1 位小数 各类得分相加得到总得分 3. 合理缺项依据该工程的运行管理实际, 由验收组商定 21

附表 4 浙江省海塘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标准 类别项目管理要求标准分赋分原则 一 机构人员 ( 共 1 分 ) 1. 管理机构 明确管理单位 ( 或管理责任主体 ) 职责, 明确管理责任人和管理职责 2. 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合理, 岗位入职条件及职责明确 人员配备到位, 相关专业岗位人员取得国 3. 人员配备 家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 ; 人员全面到 4 岗履职 4. 人员培训 制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 组织人员培训 1 (1) 已落实管理单位的, 本项不扣分 (2) 未落实管理单位但已落实管理责任主体的, 未书面明确管理责任主体职责的, 扣 3 分 (3) 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未书面明确的, 扣 1 分 ; 已明确管理责任人, 但其未在岗履行职责的, 扣 1 分 (1) 缺少 事项 - 岗位 - 人员 对应表的, 本项不得分 ; 工程巡查 工程观测 维修养护 应急管理 档案管理等必设岗位未设置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2) 设置的岗位未涵盖管理手册中的管理事项的或岗位设置存在明显不合理的, 每发现一项扣 0.3 分 (3) 未明确岗位入职条件或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每发现一项扣 0.3 分 (4) 未明确岗位职责的, 每发现一项扣 0.3 分 (1) 按 事项 - 岗位 - 人员 对应表, 人员未配备到位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2) 配备人员不符合岗位入职条件的, 每发现一人扣 0.2 分, 最高扣 1 分 (3) 事项 - 岗位 - 人员 对应表中人员 ( 含物业化人员 ) 实际在岗率低于 100% 的, 每低 10% 扣 0. 分 (1) 无职工培训计划, 或有计划但未按计划落实的, 职工年度培训率未达到 30% 的, 扣 0.2 分 (2) 无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上岗前未进行培训的, 每发现一人扣 0.2 分, 最高扣 0.8 分 22

二 管护经费 ( 共 分 ). 管护经费 明确工程管理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数额 并落实 (1) 管理单位 ( 管理责任主体 ) 年度管护经费数额未书面明确的, 扣 2 分 (2) 落实的年度管护经费与书面明确的数额 ( 扣除招标结余经费 ) 相比,100% 落实的不扣分, 每低 10% 扣 0.3 分 (1) 日常巡查 检查观测 维修养护 险情报告 物资管理 档案管理等管 6. 制度手册 编制各项管理制度, 形成制度手册 ; 各项 制度内容完整 要求明确 合理 6 理制度应当建立但未建立的, 每发现一项扣 0. 分 ; 未汇编成册的, 扣 0.1 分 (2) 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内容不完整 要求不明确, 或者存在明显的不合理 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 每发现一处扣 0.3 分, 本项最高扣 3 分 按要求编制操作手册, 手册内容符合工程 (1) 未编制操作手册的, 本项不得分 7. 操作手册 管理实际情况, 各项管理事项全面 合理, 事项的工作要求 ( 标准 ) 流程 记录 ( 台 8 (2) 管理事项未涵盖主要管理内容的, 每缺一项扣 0.3 分 (3) 管理事项的工作要求 ( 标准 ) 流程 记录( 台账 ) 不明确或不合理的, 账 ) 明确 合理 每发现一处扣 0.3 分, 本项最高扣 4 分 (1) 划界方案存在明显不合理的, 扣 1 分 (2) 管理范围未设置界桩的, 扣 1 分 ; 界桩数量设置不合理的, 每发现一处 三 管理基础 ( 共 30 分 ) 8. 划界限权 划界方案合理, 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设置界桩, 对禁止性行为进行监管 7 扣 0.2 分, 最高扣 1 分 (3) 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存在禁止性行为或现象的 ( 历史遗留问题除外 ): 直接影响工程运行安全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 其他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本项最高扣 4 分 9. 安全鉴定 按规定完成安全鉴定工作 4 10. 管理设施 抢险道路 管理房等管理设施完备 2 11. 档案管理 有档案库房, 工程主要技术档案和运行管理资料齐全 3 (1) 达到或超过规定期限未组织开展安全鉴定工作的, 本项不得分 (2) 安全鉴定已按规定开展但未完成安全评价报告的, 扣 2 分 ; 未完成安全评价报告审查的, 扣 1 分 (1) 无抢险道路的, 扣 1 分 ; 抢险道路不符合要求的, 扣 0.2 分 (2) 未按要求设置管理房的, 扣 0. 分 ; 管理房不满足要求的, 扣 0.2 分 (1) 未设档案库房 ( 小型工程没有固定地点存放 ) 的, 扣 1 分 (2) 工程主要技术档案不齐全的, 每发现一件扣 0. 分 (3) 运行管理资料归档不齐全的, 每发现一件扣 0.2 分 23

(1) 无巡查台帐 ( 可电子台帐 ) 的, 本项不得分 (2) 巡查频次不符合要求的, 扣 0.2 分 12. 工程检查 按要求开展日常巡查 汛前检查 年度检查和特别检查 ; 检查内容全面, 记录详细规范 ; 发现隐患与异常及时报告 8 (3) 需开展汛前检查 年度检查 特别检查而未开展的, 每少一次扣 1 分 (4) 巡查 检查内容或记录不齐全的, 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 应当记录的问题但未记录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检查负责人未及时核实相关问题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巡查 检查人员未签名或代签名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本项最高扣 4 分 () 发现异常 缺陷未及时报告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1) 无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的, 扣 2 分 ; 未按计划实施, 且无情况说明的, 每 四 运行管理 ( 共 2 分 ) 按要求编制维修养护计划, 按计划开展维修养护工作 ; 按合同或协议对外委的维修 发现一处扣 0. 分 (2) 外委的维修养护项目无合同或协议的, 每发现一个扣 0.2 分 ; 合同或协议中未明确完工时间或质量验收标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项目未及时验 13. 维修养护 养护项目进行管理 ; 工程结构完好 运行 6 收的, 每发现一个扣 0.2 分 ; 无质量验收意见的, 每发现一个扣 0.1 分 正常, 各类设备设施完好, 使用正常 ; 及 (3) 存在安全隐患但没有处理措施的, 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 存在较大工程缺 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或缺陷 陷 ( 指对工程安全有较大影响的缺陷 ) 但没有处理措施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 存在一般缺陷 ( 指对工程安全影响不大的缺陷 ) 但没有处理措施的, 每 发现一处扣 0.2 分 (1) 鉴定为二 三类塘, 鉴定报告书印发 2 年内未完成维修加固设计的, 扣 14. 维修加固 对二 三类塘及时组织开展维修加固, 加固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 3 1 分 ; 鉴定报告书印发后 3 年内加固改造工程未开工建设的, 扣 1 分 (3) 加固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后 3 年内, 未提出竣工验收的, 扣 0. 分 ; 未完 成竣工验收的, 扣 0. 分 24

五 工程面貌 ( 共 10 分 ) 1. 工程观测 按要求开展变形 塘脚冲刷 渗漏 裂缝等观测, 及时对观测成果进行分析 4 编制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并经防指批准 ; 16. 应急管理 发现异常或险情及时上报 ; 储备必要的防 4 汛物资, 并规范管理 17. 标识牌 按要求设置标识牌 4 18. 形象面貌 工程区域内保持清洁, 设施设备保持整洁, 工程环境良好 6 (1) 未开展海塘沉降变形观测的, 扣 1 分 ; 监测记录不完整的, 扣 0. 分 ; 未进行沉降量分析的, 扣 0. 分 ; 实测塘顶道路高程低于设计 2 厘米以上未及时报告 维护的, 扣 1 分 (2) 未开展塘脚冲刷或淤积测量的, 扣 0. 分 ; 未进行对比分析的, 扣 0.2 分 (3) 塘身发现渗漏 裂缝和其他异常情况, 或有管理和运行安全需求, 而未开展渗漏 裂缝及相关观测的, 每发现一项扣 0. 分 ; 无分析报告的, 扣 0.2 分 (1) 未编制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扣 2 分 ; 预案未经防指批准的, 扣 1 分 ; 应急工作职责 流程 要求等不明确的, 每发现一项扣 0.2 分 ; 相关工作责任人不落实的, 扣 0.2 分 (2) 发现异常或险情未及时上报的, 扣 1 分 ; 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报告的, 扣 0. 分 (3) 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的 ( 小型工程未明确物资来源保障的 ), 扣 0.3 分 ; 防汛物资保管 领用工作不规范, 或物资补充不及时的, 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最多扣 0. 分 (1) 未按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识牌设置指南 的要求设置应设标识牌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2) 标识牌存在明显破损 字迹不清的, 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1)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很好的, 得 ~6 分 (2)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较好的, 得 3~4 分 (3)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一般的, 得 1~2 分 (4)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较差的, 得 0 分 2

(1) 未建立运行管理平台的, 本项不得分 (2) 要求应汇入监督与服务平台的数据未及时上报的或上报数据有误的, 每 六 信息化 管理 ( 共 1 分 ) 19. 管理平台 建立运行管理平台, 平台相关数据能汇入监督与服务平台, 平台主要功能完备, 电子台账完整 ; 利用信息化设备开展巡查 ; 平台的用户权限根据岗位区分设置 13 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最高扣 分 (3) 管理平台中工程信息 工程检查 安全监测 维修养护 应急管理 设备管理等主要内容缺项的, 每缺一项扣 2 分 (4) 工程运行管理电子台账应有但缺失或有明显错误的, 每发现一项扣 0.2 分, 最高扣 2 分 () 未采用信息化设备开展巡查的, 扣 1 分 (6) 管理平台的用户权限与岗位不对应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20. 视频监控 对重要区域进行视频监控, 已建的工程视频监控点接入省级视频监控系统 2 (1) 防汛防台重点关注区域等重要管理区未设置视频监控的, 扣 0. 分 ; 监控系统存在故障, 影响正常使用的, 每一处扣 0.2 分, 最高扣 1 分 (2) 已建的工程视频监控点未接入省级视频监控系统的, 扣 1 分 说明 :1. 本打分表分 6 类 20 项 ; 单项得分最低分为 0 分 ; 单项扣分没有最高扣分限制的, 扣至该项标准分为 0 分止 2. 在验收中, 如出现合理缺项的, 该类得分 = 该类各验收项目累计得分 /( 该类标准分 - 合理缺项标准分 ) 该类标准分, 保留 1 位小数 各类得分相加得到总得分 3. 合理缺项依据该工程的运行管理实际, 由验收组商定 26

附表 浙江省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标准 类别项目管理要求标准分赋分原则 一 机构人员 ( 共 1 分 ) 1. 管理机构 明确管理单位 ( 或管理责任主体 ) 职责, 明确管理责任人和管理职责 2. 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合理, 岗位入职条件及职责明确 人员配备到位, 相关专业岗位人员取得国家 3. 人员配备 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 ; 人员全面到岗履 4 职 4. 人员培训 制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 组织人员培训 1 (1) 已落实管理单位的, 本项不扣分 (2) 未落实管理单位但已落实管理责任主体的, 未书面明确管理责任主体职责的, 扣 3 分 (3) 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未书面明确的, 扣 1 分 ; 已明确管理责任人, 但其未在岗履行职责的, 扣 1 分 (1) 缺少 事项 - 岗位 - 人员 对应表的, 本项不得分 ; 工程检查 工程观测 维修养护 应急管理 档案管理等必设岗位未设置的, 每发现一项扣 0. 分 (2) 设置的岗位未涵盖管理手册中的管理事项的或岗位设置存在明显不合理的, 每发现一项扣 0.3 分 (3) 未明确岗位入职条件或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每发现一项扣 0.3 分 (4) 未明确岗位职责的, 每发现一项扣 0.3 分 (1) 按 事项 - 岗位 - 人员 对应表, 人员未配备到位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2) 配备人员不符合岗位入职条件的, 每发现一人扣 0.2 分, 最高扣 1 分 (3) 事项 - 岗位 - 人员 对应表中人员 ( 含物业化人员 ) 实际在岗率低于 100% 的, 每低 10% 扣 0. 分 (1) 无职工培训计划, 或有计划但未按计划落实的, 扣 0.2 分 ( 对乡级河道堤防, 此项不作要求 ) (2) 无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上岗前未进行培训的, 每发现一人扣 0.2 分, 最高扣 0.8 分 27

二 管护经费 ( 共 分 ). 管护经费 明确工程管理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数额并 落实 (1) 管理单位 ( 管理责任主体 ) 年度管护经费数额未书面明确的, 扣 2 分 (2) 落实的年度管护经费与书面明确的数额 ( 扣除招标结余经费 ) 相比,100% 落实的不扣分, 每低 10% 扣 0.3 分 三 管理基础 ( 共 30 分 ) 6. 制度手册 编制各项管理制度, 形成制度手册 ; 各项制度内容完整 要求明确 合理 8 按要求编制操作手册, 手册内容符合工程管 7. 操作手册 理实际情况, 各项管理事项全面 合理, 事项的工作要求 流程 记录 ( 台账 ) 明确 8 合理 划界方案合理, 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 8. 划界限权 围, 设置界桩和公告牌, 对禁止性行为进行 8 监管 9. 安全鉴定 按相关要求开展安全鉴定 3 10. 档案管理 有档案库房, 工程主要技术档案和运行管理资料齐全 3 (1) 工程检查 工程观测 维修养护 险情报告 物资管理 档案管理 交叉建筑物管理等管理制度应当建立但未建立的, 每发现一项扣 1 分 ; 未汇编成册的, 扣 0.1 分 (2) 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内容不完整 要求不明确, 或者存在明显的不合理 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 每发现一处扣 0.3 分, 每项制度最高扣 1 分 (1) 未编制操作手册的, 本项不得分 (2) 管理事项未涵盖主要管理内容的, 每缺一项扣 0.3 分 (3) 管理事项的工作要求 ( 标准 ) 流程 记录( 台账 ) 不明确或不合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3 分 (1) 划界方案存在明显不合理的, 扣 1 分 (2) 管理范围未设置界桩和公告牌的, 扣 2 分 ; 界桩数量设置不合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最高扣 1 分 (3) 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存在禁止性行为或现象的 ( 历史遗留问题除外 ): 直接影响工程运行安全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 其他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最高扣 4 分 (1) 达到或超过规定期限未组织开展安全鉴定工作的, 本项不得分 (2) 安全鉴定已按规定开展但未完成安全评价报告的, 扣 2 分 ; 未完成安全评价报告审查的, 扣 1 分 (1) 未设档案库房 ( 小型工程没有固定地点存放 ) 的, 扣 1 分 (2) 工程主要技术档案不齐全的, 每发现一件扣 0. 分 (3) 运行管理资料归档不全的, 每发现一件扣 0.2 分 28

(1) 无检查台帐 ( 或电子台帐 ) 的, 本项不得分 (2) 经常检查频次不符合要求的, 每发现一次扣 0.2 分 11. 工程检查 按要求开展经常检查 定期检查 特别检查 和专项检查 ; 检查内容全面, 记录详细规范 ; 发现缺陷或异常及时报告 9 (3) 需开展定期检查 特别检查 专项检查而未开展的, 每少一次扣 1 分 (4) 检查内容或记录不齐全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应当记录的问题但未记录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检查负责人未及时核实相关问题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检查人员未签名或代签名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发现缺陷 异常 ( 指检查发现的雨淋洞 路面破损等 ) 未及时报告的, 每 发现一处扣 0. 分 (1) 无沉降观测资料的, 扣 1 分 12. 工程观测 按要求开展沉降变形 水位 裂缝等观测工 作 2 (2) 有水位 裂缝等观测设施但未按规定开展观测或无记录的, 每发现一个项目扣 0. 分 ; 观测记录不完整的, 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四 运行管理 ( 共 2 分 ) ( 无观测项目的, 事项为合理缺项, 项目少于 2 个的, 部分为合理缺项 ) (1) 无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的, 扣 2 分 ; 未按计划实施, 且无情况说明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最高扣 2 分 13. 维修养护 按要求编制维修养护计划, 按计划开展维修 养护工作 ; 按合同或协议对外委的维修养护 项目进行管理 ; 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或 缺陷 9 (2) 外委的维修养护项目无合同或协议的, 每发现一个扣 0. 分 ; 合同或协议中未明确完工时间或质量验收标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项目未及时验收的, 每发现一个扣 0.2 分 ; 无质量验收意见的, 每发现一个扣 0.1 分 最高扣 3 分 (3) 存在安全隐患但没有处理措施的, 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 存在较大缺陷 ( 指对工程安全有较大影响的缺陷 ) 但没有处理措施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 存在 一般缺陷 ( 指对工程安全影响不大的缺陷 ) 但没有处理措施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最高扣 分 (1) 未编制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 扣 2 分 ; 预案未经防指批准的, 扣 1 分 14. 应急管理 编制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 发现异常或险情及时上报 ; 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 并规范管理 (2) 发现异常或险情未及时上报的, 扣 2 分 ; 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报告的, 扣 0. 分 (3) 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的或未明确物资来源保障的, 扣 0. 分 ; 防 29

五 工程面貌 ( 共 10 分 ) 六 信息化管理 ( 共 1 分 ) 1. 标识牌按要求设置标识牌 4 16. 形象面貌 17. 管理平台 18. 视频监控 工程区域内保持清洁, 设施设备保持整洁, 6 工程环境良好 建立运行管理平台, 平台相关数据能汇入监督与服务平台, 平台主要功能完备, 电子台 13 账完整 ; 利用信息化设备开展经常检查 ; 平台的用户权限根据岗位区分设置 对重要区域进行视频监控, 已建的工程视频 2 监控点接入省级视频监控系统 汛物资保管 领用工作不规范, 或物资补充不及时的, 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最多扣 0. 分 (4) 无抢险道路的, 扣 0. 分 ; 抢险道路不满足工程抢险需要的, 扣 0.2 分 (1) 未按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识牌设置指南 的要求设置应设标识牌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2) 标识牌存在明显破损 字迹不清的, 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1)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很好的, 得 ~6 分 (2)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较好的, 得 3~4 分 (3)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一般的, 得 1~2 分 (4)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较差的, 得 0 分 (1) 要求应汇入监督与服务平台的数据未及时汇入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最高扣 分 (2) 管理平台中工程信息 工程检查 工程观测 维修养护 应急管理 设备管理等主要内容缺项的, 每缺一项扣 2 分 (3) 工程运行管理电子台账应有但缺失的, 每发现一项扣 0.2 分, 最高扣 2 分 (4) 未采用信息化设备开展经常检查的, 扣 1 分 () 管理平台的用户权限与岗位不对应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1) 防汛防台重点关注区域等重要管理区未设置视频监控的, 扣 1 分 ; 监控系统存在故障, 影响正常使用的, 每一处扣 0.2 分, 最多扣 1 分 (2) 已建的工程视频监控点未接入省级视频监控系统的, 扣 1 分 说明 :1. 本打分表分 6 类 18 项 ; 单项得分最低分为 0 分 ; 单项扣分没有最多扣分限制的, 扣至该项标准分为 0 分止 2. 在验收中, 如出现合理缺项的, 该类得分 = 该类各验收项目累计得分 /( 该类标准分 - 合理缺项标准分 ) 该类标准分, 保留 1 位小数 各类得分相加得到总得分 3. 合理缺项依据该工程的运行管理实际, 由验收组商定 30

附表 6 浙江省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验收标准 类别项目管理要求标准分赋分原则 (1) 已落实管理单位的, 本项不扣分 1. 管理机构 明确管理单位 ( 或管理责任主体 ) 职责, 明确管理责任人和管理职责 (2) 未落实管理单位但已落实管理责任主体的, 未书面明确管理责任主体职责的, 扣 3 分 (3) 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未书面明确的, 扣 1 分 ; 已明确管理责任人, 但其未在岗履行职责的, 扣 1 分 (1) 缺少 事项 - 岗位 - 人员 对应表的, 本项不得分 ; 闸门运行 观测检查 维修养护 档案管理等必设岗位未设置的, 每发现一项扣 0. 分 一 机构人员 ( 共 1 分 ) 2. 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合理, 岗位入职条件及职责明确 (2) 设置的岗位未涵盖管理手册中的管理事项的或岗位设置存在明显不合理的, 每发现一项扣 0.3 分 (3) 未明确岗位入职条件或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每发现一项扣 0.3 分 (4) 未明确岗位职责的, 每发现一项扣 0.3 分 (1) 按 事项 - 岗位 - 人员 对应表, 人员未配备到位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3. 人员配备 人员配备到位, 相关专业岗位人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 ; 人员全面到岗履职 4 (2) 配备人员不符合岗位入职条件的, 每发现一人扣 0.2 分, 最高扣 1 分 ; 闸门 启闭机设备未实行 2 人同时在场运行的, 扣 1 分 (3) 事项 - 岗位 - 人员 对应表中人员 ( 含物业化人员 ) 实际在岗率低于 100% 的, 每低 10% 扣 0. 分 4. 人员培训 制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 组织人员培训 1 (1) 无职工培训计划, 或有计划但未按计划落实的, 扣 0.2 分 (2) 无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上岗前未进行培训, 每发现一人扣 0.2 分, 最高扣 0.8 分 31

二 管护经费 ( 共 分 ). 管护经费 明确工程管理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数 额并落实 (1) 管理单位 ( 管理责任主体 ) 年度管护经费数额未书面明确的, 扣 2 分 (2) 落实的年度管护经费与书面明确的数额 ( 扣除招标结余经费 ) 相比,100% 落实的 不扣分, 每低 10% 扣 0.3 分 三 管理基础 ( 共 30 分 ) 6. 制度手册 7. 操作手册 8. 划界限权 编制各项管理制度, 形成制度手册 ; 各 6 项制度内容完整 要求明确 合理 按要求编制操作手册, 手册内容符合工程管理实际情况, 各项管理事项全面 7 合理, 事项的工作要求 ( 标准 ) 流程 记录 ( 台账 ) 明确 合理 划界方案合理, 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设置界桩和公告牌, 对禁止性 8 行为进行监管 9. 注册登记及时办理注册登记 ( 备案 ) 1 10. 安全鉴定按相关要求开展安全鉴定 有档案库房, 工程主要技术档案和运行 11. 档案管理管理资料齐全 3 (1) 防汛值班 控制运行 观测检查 维修养护 安全管理 资料整编 档案管理等管理制度应当建立但未建立的, 每发现一项扣 1 分 ; 未汇编成册的, 扣 0.1 分 (2) 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内容不完整 要求不明确, 或者存在明显的不合理 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 每发现一处扣 0.3 分, 每项制度最高扣 1 分 (1) 未编制操作手册的, 本项不得分 (2) 管理事项未涵盖主要管理内容的, 每缺一项扣 0.3 分 (3) 管理事项的工作要求 ( 标准 ) 流程 记录( 台账 ) 不明确或不合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3 分 (1) 划界方案存在明显不合理的, 扣 1 分 (2) 管理范围未设置界桩和公告牌的, 扣 2 分 ; 界桩数量设置不合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最高扣 1 分 (3) 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存在禁止性行为或现象的 ( 历史遗留问题除外 ): 直接影响工程运行安全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 其他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最高扣 4 分 (1) 未进行注册登记 ( 备案 ) 的, 扣 0. 分 (2) 与注册登记 ( 备案 ) 相关的事项发生变化后, 应当但未及时变更的, 扣 0. 分 (1) 达到或超过规定期限未组织开展安全鉴定工作的, 本项不得分 (2) 安全鉴定已按规定开展但未完成安全评价报告的, 扣 3 分 ; 未完成安全评价报告审查的, 扣 2 分 (1) 未设档案库房的, 扣 1 分 (2) 工程主要技术档案不齐全的, 每发现一件扣 0. 分 (3) 运行管理资料归档不全的, 每发现一件扣 0.2 分 32

12. 工程检查 按要求开展经常检查 定期检查 特别检查 ; 检查内容全面, 记录详细规范 ; 发现缺陷或异常及时报告 6 (1) 无检查台帐 ( 或电子台帐 ) 的, 本项不得分 (2) 检查频次不符合要求的, 每发现一次扣 0.2 分 (3) 需开展定期检查 特别检查而未开展的, 每少一次扣 1 分 (4) 检查内容或记录不齐全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应当记录的问题但未记录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 检查负责人未及时核实相关问题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 检查人员未签名或代签名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发现缺陷 异常未及时报告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13. 工程观测 按规定开展垂直位移 扬压力 裂缝等观测, 并做好记录 3 (1) 未按规定要求开展观测项目或无观测记录的 ( 可电子台账 ), 每发现一项扣 1 分 ; 记录不完整的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每项最高扣 1 分 (2) 观测项目 频率和精度不满足规范要求的, 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 警戒水位以上或异常情况时未加测的, 每发现一次扣 0.2 分 四 运行管理 ( 共 2 分 ) 14. 控制运行 1. 维修养护 及时编制 报批和执行控制运行计划 ; 闸门控制运行记录完整 按要求编制维修养护计划, 按计划开展维修养护工作 ; 按合同或协议对外委的维修养护项目进行管理 ; 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或缺陷 4 7 (1) 无控制运行计划或控制运行计划未经核准的或当年未按指令调度运行的, 本项不得分 (2) 闸门调度或操作指令无责任人签名的 ( 除授权的日常操作外 ), 一处扣 0.2 分 (3) 闸门控制运行记录 值班记录 交接班记录不完整的, 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1) 无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的, 扣 2 分 ; 未按计划实施, 且无情况说明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2) 外委的维修养护项目无合同或协议的, 每发现一个扣 0. 分 ; 合同或协议中未明确完工时间或质量验收标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项目未及时验收的, 每发现一个扣 0.2 分 ; 无质量验收意见的, 每发现一个扣 0.1 分 (3) 存在安全隐患但没有处理措施的, 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 存在较大缺陷 ( 指对工程安全有较大影响的缺陷 ) 但没有处理措施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 存在一般缺陷 ( 指对工程安全影响不大的缺陷 ) 但没有处理措施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16. 安全管理 制订水闸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放水预警方案, 并经批准 ; 发现异常或险情及时上报 ; 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 并规范管理 (1) 未制订水闸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扣 2 分 ; 预案未经防指批准的, 扣 1 分 (2) 水闸放水预警方案未经政府批准或公布的, 扣 2 分 (3) 发现异常或险情未及时上报的, 扣 1 分 ; 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报告的, 扣 0. 分 (4) 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的或未明确物资来源保障的, 扣 0. 分 ; 防汛物资保管 领用工作不规范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最多扣 1 分 33

五 工程面貌 ( 共 10 分 ) 六 信息化管理 ( 共 1 分 ) 17. 标识牌按要求设置标识牌 4 18. 形象面貌 19. 管理平台 20. 视频监控 工程区域内保持清洁, 设施设备保持整 6 洁, 工程环境良好 建立运行管理平台, 平台相关数据能汇入监督与服务平台, 平台主要功能完 11 备, 电子台账完整, 平台的用户权限根据岗位区分设置 对重要区域进行视频监控, 已建的工程 4 视频监控点接入省级视频监控系统 (1) 未按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识牌设置指南 的要求设置应设标识牌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2) 标识牌存在明显破损 字迹不清的, 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1)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很好的, 得 ~6 分 (2)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较好的, 得 3~4 分 (3)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一般的, 得 1~2 分 (4)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较差的, 得 0 分 (1) 要求应汇入监督与服务平台的数据未及时汇入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最高扣 分 (2) 管理平台中工程信息 工程检查 工程观测 维修养护 应急管理 设备管理等主要内容缺项的, 每缺一项扣 2 分 (3) 工程运行管理电子台账应有但缺失的, 每发现一项扣 0.2 分, 最高扣 2 分 (4) 管理平台的用户权限与岗位不对应的, 每发现一次扣 0. 分 (1) 重要管理区 ( 闸门 上下游水面 启闭机房等 ) 未设置视频监控的, 扣 3 分 ; 监控系统存在故障, 影响正常使用的, 每一处扣 0.2 分, 最多扣 1 分 (2) 已建的工程视频监控点未接入省级视频监控系统的, 扣 1 分 说明 :1. 本打分表分 6 类 20 项 ; 单项得分最低分为 0 分 ; 单项扣分没有最多扣分限制的, 扣至该项标准分为 0 分止 2. 在验收中, 如出现合理缺项的, 该类得分 = 该类各验收项目累计得分 /( 该类标准分 - 合理缺项标准分 ) 该类标准分, 保留 1 位小数 各类得分相加得到总得分 3. 合理缺项依据该工程的运行管理实际, 由验收组商定 34

附表 7 浙江省泵站标准化管理验收标准 类别项目管理要求标准分赋分原则 一 机构人员 ( 共 1 分 ) 二 管护经费 ( 共 分 ) 1. 管理机构 2. 岗位设置 3. 人员配备 明确管理单位 ( 或管理责任主体 ) 职责和单位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岗位设置合理, 岗位入职条件及职责明确 人员配备到位, 符合岗位入职条件并全部到岗履职 4 4. 人员培训制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 组织人员培训 1 明确工程管理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数额. 管护经费 并落实 (1) 已落实管理单位的, 本项不扣分 (2) 未落实管理单位但已落实管理责任主体的, 未书面明确管理责任主体职责 的, 扣 3 分 (3) 单位负责人无书面材料明确或未在岗履行职责的, 扣 1 分 ; 单位技术负 责人无书面材料明确或未在岗履行职责的, 扣 1 分 (1) 缺少 事项 - 岗位 - 人员 对应表的, 本项不得分 ; 岗位设置不合理的, 每 发现一处扣 0. 分 (2) 设置的岗位未涵盖管理手册中的管理事项的或岗位设置存在明显不合理 的, 每发现一项扣 0.3 分 (3) 未明确岗位入职条件或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每发现一项扣 0.3 分 (4) 未明确岗位职责的, 每发现一项扣 0.3 分 (1) 按照 事项 - 岗位 - 人员 表, 人员未配备到位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2) 配备人员不符合岗位入职条件的, 每发现一人扣 0.2 分, 最高扣 1 分 (3) 事项 - 岗位 - 人员 对应表中人员 ( 含物业化人员 ) 实际在岗率低于 100% 的, 每低 10% 扣 0. 分 (1) 无职工培训计划, 或有计划但未按计划落实的, 扣 0.2 分 (2) 无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上岗前未进行培训的, 每发现一人扣 0.2 分, 最高扣 0.8 分 (1) 管理单位 ( 管理责任主体 ) 年度管护经费数额未书面明确的, 扣 2 分 (2) 落实的年度管护经费与书面明确的数额 ( 扣除招标结余经费 ) 相比,100% 落实的不扣分, 每低 10% 扣 0.3 分 3

三 管理基础 ( 共 30 分 ) 6. 制度手册 7. 操作手册 8. 划界限权 编制各项管理制度, 形成制度手册 ; 各项 7 制度内容完整 要求明确 合理 按要求编制操作手册, 手册内容符合工程管理实际情况, 各项管理事项全面 合理, 7 事项的工作要求 ( 标准 ) 流程 记录( 台账 ) 明确 合理 划界方案合理, 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设置界桩和公告牌, 对禁止性行为 7 进行监管 9. 工程评级按要求进行设备与工程年度评级工作 2 设置必要的管理房, 应急照明系统运行正 10. 管理设施常, 防雷接地系统达到功能要求, 设有防 4 潮防小动物设施 有档案库房, 工程主要技术档案和运行管 11. 档案管理 3 理资料齐全 (1) 工程检查 运行维护 检修检测 安全管理 档案管理等管理制度应当建 立但未建立的, 每发现一项扣 0. 分 ; 未汇编成册的, 扣 0.1 分 (2) 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内容不完整 要求不明确, 或者存在明显的不合理 缺 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 每发现一处扣 0.3 分 (1) 未编制操作手册的, 本项不得分 (2) 管理事项未涵盖主要管理内容的, 每缺一项扣 0.3 分 (3) 管理事项的工作要求 ( 标准 ) 流程 记录 ( 台账 ) 不明确或不合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3 分 (1) 划界方案存在明显不合理的, 扣 1 分 (2) 管理范围未设置界桩和公告牌的 ( 历史遗留确实无法设置的除外 ), 扣 0. 分 ; 界桩数量设置不合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最高扣 1 分 (3) 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存在禁止性行为或现象的 ( 历史遗留问题除外 ): 直接影响工程运行安全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 其他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最高扣 3 分 (1) 未按规定开展工程评级工作的, 扣 1 分 (2) 未按规定开展设备评级工作的, 扣 1 分 (1) 未按要求设置管理房的, 扣 0. 分 (2) 应急照明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扣 0. 分 (3) 防雷接地系统没有设置或没有达到功能要求的, 扣 0. 分 (4) 无防潮防小动物设施或设施不完善的, 扣 0. 分 () 设备未建档挂卡的, 扣 0. 分 ; 无责任人的, 扣 0. 分 (6) 缺少备用电源的 ( 双回路进线的除外 ), 扣 1 分 ; 有备用电源但未按要求 维护及试运行的, 扣 0. 分 (1) 未设档案库房的, 扣 1 分 (2) 工程主要技术档案不齐全的, 每发现一件扣 0. 分 (3) 运行管理资料归档不全的, 每发现一件扣 0.2 分 36

(1) 无检查台帐 ( 或电子台帐 ) 的, 本项不得分 (2) 检查频次不符合要求的, 每发现一次扣 0.2 分 12. 工程检查 按要求开展经常检查 定期检查 特别检查 ; 检查内容全面, 记录详细规范 ; 发现缺陷或异常及时报告 (3) 需开展定期检查 特别检查而未开展的, 每少一次扣 1 分 (4) 检查内容或记录不齐全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应当记录的问题但未记录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 检查负责人未及时核实相关问题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 检查人员未签名或代签名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发现缺陷 异常未及时报告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四 运行管理 ( 共 2 分 ) 13. 工程观测按要求开展工程观测工作 3 编制控制运用计划, 按控制运用计划或上 14. 控制运用级主管部门的指令组织实施 2 (1) 有观测设施但未按规定开展观测或无记录的, 每发现一个项目扣 1 分 ; 观测记录不完整的, 每项扣 0. 分 (2) 观测记录未整理分析的, 每项扣 0.2 分 ( 无观测项目的, 事项为合理缺项, 项目少于 3 个的, 部分为合理缺项 ) (1) 无控制运用计划的, 扣 1 分 (2) 未按计划或指令实施泵站控制运用的, 每发现一次扣 0.2 分, 最高扣 1 分 1. 运行操作按规程严格执行泵站运行操作 4 (1) 未按规定实行双人上岗的, 本项不得分 (2) 未按要求下达操作命令或未使用操作票的, 每发现一次扣 0. 分 ; 操作票无责任人签名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3) 操作前未进行检查的, 每发现一次扣 0. 分 ; 检查记录不全的, 每发现一次扣 0.2 分 (4) 未按要求进行操作并记录的, 每发现一次扣 0. 分 ; 操作记录不全的, 每发现一次扣 0.2 分 37

五 工程面貌 ( 共 10 分 ) 16. 维修养护 17. 应急管理 按要求编制维修养护计划, 按计划开展维修养护工作 ; 按合同或协议对外委的维修养护项目进行管理 ; 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或缺陷, 机电设备 金属结构 辅助配套设施等使用正常, 无影响运行的缺陷或隐患 编制泵站安全应急预案, 并经批准 ; 发现 异常或险情及时上报 ; 储备必要的防汛物 资, 并规范管理 18. 标识牌按要求设置标识牌 4 19. 形象面貌 工程区域内保持清洁, 设施设备保持整 洁, 工程环境良好 9 2 6 (1) 无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的, 扣 2 分 ; 未按计划实施, 且无情况说明的, 每发 现一处扣 0. 分 (2) 外委的维修养护项目无合同或协议的, 每发现一个扣 0. 分 ; 合同或协议 中未明确完工时间或质量验收标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项目未及时验收的, 每发现一个扣 0.2 分 ; 无质量验收意见的, 每发现一个扣 0.1 分 (3) 未开展定期检修 养护的, 扣 3 分 ; 无书面检修检测养护的记录 报告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 检测结论不明确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4) 存在安全隐患但没有处理措施的, 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 存在较大缺陷 ( 指 对工程安全有较大影响的缺陷 ) 但没有处理措施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 存在 一般缺陷 ( 指对工程安全影响不大的缺陷 ) 但没有处理措施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1) 未编制安全应急预案的, 扣 1 分 ; 预案未经批准的, 扣 0. 分 (2) 发现异常或险情未及时上报的, 扣 2 分 ; 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报告的, 扣 0. 分 (3) 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的, 扣 0. 分 ; 防汛物资保管 领用工作不规范, 或物资补充不及时的, 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最多扣 0. 分 (1) 未按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识牌设置指南 的要求设置应设标识牌的, 每发 现一处扣 0.2 分 (2) 标识牌存在明显破损 字迹不清的, 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1)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很好的, 得 ~6 分 (2)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较好的, 得 3~4 分 (3)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一般的, 得 1~2 分 (4)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较差的, 得 0 分 38

(1) 要求应汇入监督与服务平台的数据未及时汇入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六 信息化 管理 ( 共 1 分 ) 20. 管理平台 21. 自动控制 建立运行管理平台, 平台相关数据能汇入监督与服务平台, 平台主要功能完备, 电子台账完整, 平台的用户权限根据岗位区分设置 建立自动化控制系统, 监控系统有安全互锁机制 11 2 最高扣 分 (2) 管理平台中工程信息 安全检查 维修养护 运行操作 应急管理 设备管理等主要内容缺项的, 每缺一项扣 2 分 (3) 工程运行管理电子台账应有但缺失的, 每发现一项扣 0.2 分, 最高扣 2 分 (4) 管理平台的用户权限与岗位不对应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1) 未建立自动化控制系统的, 扣 1 分 (2) 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的, 其人机界面流程顺序控制无安全互锁机制的, 扣 1 分 22. 视频监控 对重要区域进行视频监控, 已建的工程视频监控点接入省级视频监控系统 2 (1) 重要管理区未设置视频监控的, 扣 1 分 ; 监控系统存在故障, 影响正常使用的, 每一处扣 0.2 分, 最高扣 1 分 (2) 已建的工程视频监控点未接入省级视频监控系统的, 扣 1 分 说明 :1. 本打分表分 6 类 22 项 ; 单项得分最低分为 0 分 ; 单项扣分没有最多扣分限制的, 扣至该项标准分为 0 分止 2. 在验收中, 如出现合理缺项的, 该类得分 = 该类各验收项目累计得分 /( 该类标准分 - 合理缺项标准分 ) 该类标准分, 保留 1 位小数 各类得分相加得到总得分 3. 合理缺项依据该工程的运行管理实际, 由验收组商定 39

附表 8 浙江省大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验收标准 类别项目管理要求标准分赋分原则 一 机构人员 ( 共 1 分 ) 1. 管理机构 2. 岗位设置 3. 人员配备 明确管理单位 ( 或管理责任主体 ) 工作职责和管理机构单位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岗位设置合理, 岗位入职条件及职责明确 人员配备到位, 相关专业岗位人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 ; 人员全面到岗履职 4. 人员培训制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 组织人员培训 1 6 3 (1) 已落实管理单位的, 本项不扣分 (2) 未落实管理单位但已落实管理责任主体的, 未书面明确管理责任主体职责的, 扣 2 分 (3) 专业管理机构单位负责人无书面材料明确或未在岗履行职责的, 扣 2 分 ; 单位技术负责人无书面材料明确或未在岗履行职责的, 扣 2 分 (1) 缺少 事项 - 岗位 - 人员 对应表的, 本项不得分 ; 岗位设置不合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2) 设置的岗位未涵盖管理手册中的管理事项的或岗位设置存在明显不合理的, 每发现一项扣 0.3 分 (3) 未明确岗位入职条件或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每发现一项扣 0.3 分 (4) 未明确岗位职责的, 每发现一项扣 0.3 分 (1) 按照 事项 - 岗位 - 人员 表, 人员未配备到位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2) 上述人员不符合岗位入职条件的, 每发现一人扣 0.2 分, 最高扣 1 分 (3) 事项 - 岗位 - 人员 对应表中人员 ( 含物业化人员 ) 实际在岗率低于 100% 的, 每低 10% 扣 0. 分 (1) 无职工培训计划, 或有计划但未按计划落实的, 扣 0.2 分 (2) 无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上岗前未进行培训的, 每发现一人扣 0.2 分, 最高扣 0.8 分 二 管护经费 ( 共 分 ). 管护经费 明确工程管理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数额并落实 (1) 管理单位 ( 管理责任主体 ) 年度管护经费数额未书面明确的, 扣 2 分 (2) 落实的年度管护经费与书面明确的数额 ( 扣除招标结余经费 ) 相比,100% 落实的不扣分, 每低 10% 扣 0.3 分 40

6. 制度手册 编制各项管理制度, 形成制度手册 ; 各项制度内容完整 要求明确 合理 8 (1) 工程巡查 维修养护 档案信息管理 用水管理等管理制度应当建立但未建立的, 每发现一项扣 0. 分 ; 未汇编成册的, 扣 0.1 分 (2) 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内容不完整 要求不明确, 或者存在明显的不合理 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 每发现一处扣 0.3 分 7. 操作手册 按要求编制操作手册, 手册内容符合工程管理实际情况, 各项管理事项全面 合理, 事项的工作要求 ( 标准 ) 流程 记录 ( 台账 ) 明确 合理 8 (1) 未编制操作手册的, 本项不得分 (2) 管理事项未涵盖工程检查 维修养护 工程设备操作 档案信息管理 用水管理 应急管理 信息化管理等主要管理内容的, 每缺一项扣 0.3 分 (3) 管理事项的工作要求 ( 标准 ) 流程 记录 ( 台账 ) 不明确或不合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3 分 三 管理基础 ( 共 30 分 ) 8. 划界限权 划定渠首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设置界桩和公告牌, 对禁止性行为进行监管 7 (1) 未划定渠首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 本项不得分 ; 已划定但政府未批复的, 扣 3 分 (2) 管理范围未设置界桩和公告牌的, 扣 0. 分 界桩数量设置不合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最高扣 1 分 (3) 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存在禁止性行为或现象的 ( 历史遗留问题除外 ): 直接影响工程运行安全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 其他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最高扣 3 分 9. 管理设施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 ; 合理布置水量监测等设施 3 (1) 未落实专业管理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 扣 2 分 (2) 设施设备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的, 扣 0. 分 (3) 水量监测设施布置不合理或缺失的, 扣 0. 分 10. 档案信息管理 有专用档案库房, 工程主要技术档案和运行管理资料齐全 ; 登记灌区主要工程基本信息, 绘制骨干工程和设施分布图 4 (1) 无专用档案库房的, 扣 1 分 (2) 工程主要技术档案不齐全的, 每发现一件扣 0. 分 (3) 运行管理资料归档不齐全的, 每发现一件扣 0.2 分 (4) 未按要求对灌区主要工程基本信息登记, 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未绘制骨干工程和设施分布图的, 扣 0. 分 41

11. 工程检查 按要求开展日常巡查 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 ; 检查内容全面, 记录详细规范 ; 发现缺陷或异常及时报告 6 (1) 无巡查台帐 ( 或电子台帐 ) 的, 本项不得分 (2) 巡查频次不符合要求的, 每发现一次扣 0.2 分 (3) 需开展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而未开展的, 每少一次扣 1 分 (4) 巡查 检查内容或记录不齐全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应当记录的问题但未记录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检查负责人未及时核实相关问题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巡查 检查人员未签名或代签名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发现缺陷 异常未及时报告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四 运行管理 ( 共 2 分 ) 12. 维修养护 按要求编制维修养护计划, 按计划开展维修养护工作 ; 按合同或协议对外委的维修养护项目进行管理 ; 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或缺陷 7 (1) 无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的, 扣 2 分 ; 未按计划实施, 且无情况说明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2) 外委的维修养护项目无合同或协议的, 每发现一个扣 0. 分 ; 合同或协议中未明确完工时间或质量验收标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项目未及时验收的, 每发现一个扣 0.2 分 ; 无质量验收意见的, 每发现一个扣 0.1 分 (3) 存在安全隐患但没有处理措施的, 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 存在较大缺陷 ( 指对工程安全有较大影响的缺陷 ) 但没有处理措施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 存在一般缺陷 ( 指对工程安全影响不大的缺陷 ) 但没有处理措施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13. 应急管理 编制灌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发现异常或险情及时上报 ; 有必要抢险工具 器材设备 3 (1) 未编制灌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 扣 1. 分 ; 预案未经批准的, 扣 1 分 (2) 发现异常或险情未及时上报的, 扣 1 分 ; 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报告情况的, 扣 0. 分 (3) 无必要的抢险工具 器材设备的, 扣 0. 分 14. 设备操作严格执行灌区骨干工程的运行操作 3 骨干工程运行操作未按要求进行并记录的, 每发现一次扣 0. 分 ; 操作记录不全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1. 供水管理 制定年度用水计划 ; 供水期能够组织顺利供水, 发现破坏用水秩序的行为及时处理 ; 供水结束后, 及时统计灌溉面积 作物种植结构 灌溉用水量等, 并做相应分析 (1) 未制定灌区年度用水计划的, 扣 1 分 (2) 供水期发生未能组织顺利供水事件的, 一次扣 1 分 (3) 发现破坏用水秩序行为但未及时处理的, 一次扣 0. 分 (4) 供水过程中未形成相关记录的, 一次扣 0. 分 () 供水后, 统计数据不完善, 每缺一项扣 0. 分 ; 未对统计数据进行必要的分析处理的, 扣 1 分 42

五 工程面貌 ( 共 10 分 ) 六 信息化管理 ( 共 1 分 ) 16. 水费计收 根据有关规定计收灌区水利工程供水水费 17. 标识牌按要求设置标识牌 4 18. 形象面貌 19. 管理平台 20. 自动化监测 工程区域内保持清洁, 设施设备保持整洁, 工程环境良好 建立运行管理平台, 平台相关数据能汇入监督与服务平台, 平台主要功能完备, 电子台账完整, 平台的用户权限根据岗位区分设置 骨干渠系的重要位置设置水位 水量采集点 1 未按规定计收灌区水费或实行财政转移支付的, 本项不得分 6 12 (1) 未按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识牌设置指南 的要求设置应设标识牌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2) 标识牌存在明显破损 字迹不清的, 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1)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很好的, 得 ~6 分 (2)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较好的, 得 3~4 分 (3)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一般的, 得 1~2 分 (4)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较差的, 得 0 分 (1) 要求应汇入监督与服务平台的数据未及时汇入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最高扣 分 (2) 管理平台中工程信息 维修养护 水量监测 安全检查 应急管理 设备管理等主要内容缺项的, 每缺一项扣 2 分 (3) 工程运行管理电子台账应有但缺失的, 每发现一项扣 0.2 分, 最高扣 2 分 (4) 管理平台的用户权限与岗位不对应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1 灌区骨干渠系的重要位置未设置水位 水量采集点的, 扣 1 分 21. 视频监控 水闸 泵站等主要骨干工程实现远程视频监控, 已建的工程视频监控点接入省级视频监控系统 2 (1) 灌区水闸 泵站等主要骨干工程未实现远程视频监控的, 扣 1 分 (2) 已建的工程视频监控点未接入省级视频监控系统的, 扣 1 分 说明 :1. 本打分表分 6 类 21 项 ; 单项得分最低分为 0 分 ; 单项扣分没有最多扣分限制的, 扣至该项标准分为 0 分止 2. 在验收中, 如出现合理缺项的, 该类得分 = 该类各验收项目累计得分 /( 该类标准分 - 合理缺项标准分 ) 该类标准分, 保留 1 位小数 各类得分相加得到总得分 3. 合理缺项依据该工程的运行管理实际, 由验收组商定 43

附表 9 浙江省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标准 类别项目管理要求标准分赋分原则 一 机构人员 ( 共 1 分 ) 1. 管理机构 明确管理单位 ( 或管理责任主体 ) 职责, 明确管理责任人和管理职责 4 2. 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合理, 岗位入职条件及职责明确 (1) 已落实管理单位的, 本项不扣分 (2) 未落实管理单位但已落实管理责任主体的, 未书面明确管理责任主体职责的, 扣 2 分 (3) 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未书面明确的, 扣 1 分 ; 未在岗履行职责的, 扣 1 分 (1) 缺少 事项 - 岗位 - 人员 对应表的, 本项不得分 ; 技术管理负责 制水工艺技术管理 机电技术管理 制水净化 制水消毒 安装维修等必设岗位未设置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2) 设置的岗位未涵盖管理手册中的管理事项的或岗位设置存在明显不合理的, 每发现一项扣 0.3 分 (3) 未明确岗位入职条件或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每发现一项扣 0.3 分 (4) 未明确岗位职责的, 每发现一项扣 0.3 分 44

(1) 按 事项 - 岗位 - 人员 对应表, 人员未配备到位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2)Ⅰ Ⅱ Ⅲ 型工程未配备水质检验人员的,Ⅳ 工程未落实管理人员 负责水质检测工作的, 扣 1 分 3. 人员配备 人员配备到位, 相关专业岗位人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 ; 人员全面到岗履职, 并对人员进行培训 6 (3) 直接从事制水 水质检测 管网维护的管护人员未持有健康合格证的, 扣 1 分 (4) 配备人员不符合岗位入职条件的, 每发现一人扣 0.2 分, 最高扣 1 分 () 事项 - 岗位 - 人员 对应表中人员 ( 含物业化人员 ) 实际在岗率低于 100% 的, 每低 10% 扣 0. 分 (6) 无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上岗前未进行培训的, 每发现一人扣 0.2 分, 最多扣 0.8 分 (1) 年度管护经费数额未书面明确的, 扣 2 分 二 管护经费 ( 共 分 ) 4. 管护经费 明确工程管理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数额并落实 (2) 落实的年度管护经费与书面明确的数额 ( 扣除招标结余经费 ) 相比, 100% 落实的不扣分, 每低 10% 扣 0.3 分 ( 企业经营的供水工程, 由企 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 岗位责任 运行操作 安全生产 水源保护 水质检测 维修养护 三 管理基础 ( 共 4 分 ). 制度手册 编制各项管理制度, 形成制度手册 ; 各项制度内容完整 要求明确 合理 6 应急管理 计量收费等管理制度应当建立但未建立的, 每发现一项扣 0. 分 ; 未汇编成册的, 扣 0.1 分 (2) 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内容不完整 要求不明确, 或者存在明显的不合 理 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 每发现一处扣 0.3 分 4

类别 项目 管理要求 标准分 赋分原则 6. 操作手册 按要求编制操作手册, 手册内容符合工程管理实际情况, 各项管理事项全面 合理, 事项的工作要求 流程 记录 ( 台账 ) 明确 合理 7 (1) 未编制操作手册的, 本项不得分 (2) 管理事项未涵盖主要管理内容的, 每缺一项扣 0.3 分 (3) 管理事项的工作要求 ( 标准 ) 流程 记录( 台账 ) 不明确或不合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3 分 7. 水源保护 划定水源保护范围, 及时处理发现影响水源安全的问题或禁止性行为, 制定水源保护方案或保护公约 4 (1) 未划定水源保护范围的, 本项不得分 ; 已划定但政府未批复的, 扣 2 分 (2) 保护范围内存在影响水源安全的问题或禁止性行为的 ( 历史遗留问题除外 ),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最高扣 2 分 (3) 未制定保护方案或保护公约的, 扣 0. 分 8. 许可事项 取得取水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4 (1) 供水水源不归属于供水工程责任主体 ( 如行政村 ) 且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 扣 1 分 ( 仅供应农村居民的供水工程凭证明材料不需办理取水许可 ); 供水水源归属于供水工程责任主体, 但无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 扣 1 分 (2)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 扣 2 分 (Ⅳ 型供水工程不作要求 ) 9. 管理设施 设立卫生防护范围, 对厂区进行封闭式管理 ; 配备应急器具和物资 ; 按要求设立水质检测室并配备相应设备 4 (1) 未设立生产建 ( 构 ) 筑物卫生防护范围的, 扣 1 分 ( 工程设备房或管理房设置在农户集中区, 卫生防护范围设置确实存在困难的除外 ) (2) 厂区未设置防护围墙 ( 防护栏 ), 未进行封闭式管理的, 扣 1 分 (3) 未配备灭火器 防汛等应急器具和物资的, 扣 1 分 (4)Ⅰ Ⅱ Ⅲ 型工程未设立水质检测室并配备检验设备的, 扣 1 分 (1) 未按地方规定程序申报 核定 制定水价, 或未使用上级部门制定 10. 供水水价合理制定供水水价, 在受益范围内公示 1 的水价的, 扣 0. 分 ( 单村供水工程由村民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确定 ) (2) 单村供水工程水价未公示或未得到用水户和社会监督的, 扣 0. 分 46

(1) 未收取水费, 本项不得分 11. 水费收取 实行计量收费, 定期抄表收费和公布水费收支情况 4 (2) 未实行计量或按其他科学依据测算收费的, 扣 1 分 (3) 单村供水工程未定期公布水费收支情况 未得到用水户和社会监督 的, 扣 1 分 12. 责任监督 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名单未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 定期听取用水户意见 1 (1) 责任名单未公示的, 扣 0. 分 (2) 未定期组织听取用水户意见或处理相关意见的, 扣 0. 分 13. 档案管理 档案资料有固定地点存放, 工程主要技术档案和运行管理资料齐全 2 (1) 档案未实行固定地点保存的, 扣 1 分 (2) 工程主要技术档案不齐全的, 每发现一件扣 0. 分 (3) 运行管理资料归档不齐全的, 每发现一件扣 0.2 分 (1) 要求应汇入监督与服务平台的数据未及时汇入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14. 管理平台 建立运行管理平台, 平台相关数据能汇入监督与服务平台, 平台主要功能完备, 平台的用户权限根据岗位区分设置 8 分, 最高扣 4 分 (2) 管理平台中工程信息 取水管理 制水管理 输水管理 水质检测 应急管理 设备管理等主要内容缺项的, 每缺一项扣 2 分 (Ⅳ 型供水工程酌情扣分 ) (3) 管理平台的用户权限与岗位不对应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1) 未安装净水设备信息采集终端的, 扣 1 分 ( Ⅳ 型供水工程不作要求 ) 安装净水设备信息采集终端, 自动监测设备运 (2) 未采用信息化手段监测消毒设备运行状态和过滤罐反冲洗状态的, 1. 监测设备 行状态, 实时掌握反冲洗 投加消毒剂等重要工作到位情况 ; 已建的工程视频监控点接入省 4 各扣 0. 分 (Ⅳ 型供水工程酌情扣分 ) (3) 未采用信息化手段实时掌握反冲洗 投加消毒剂等重要工作到位情 级视频监控系统 况的, 各扣 0. 分 (Ⅳ 型供水工程酌情扣分 ) (4) 已建的工程视频监控点未接入省级视频监控系统的, 扣 1 分 47

(1) 巡查 检查对象不全, 无法涵盖取水构筑物 ( 泵房等 ) 净水设施 ( 设备 ) 消毒设施 ( 设备 ) 输配水 ( 泵房 管网 调蓄构筑物 ) 厂 区设备 ( 机电 电器 避雷器 变压器 仪器仪表 ) 等的, 每缺失一项或 某项内容不全, 扣 0.1 分 对取水构筑物 净水设施 ( 设备 ) 消毒设施 (2) 巡查 检查频次不符合维护检修制度或相关规定要求的, 每发现一 16. 工程检查 ( 设备 ) 厂区设备( 机电 电器 避雷器 变压器 仪器仪表 ) 进行日常巡查与安全检查, 4 次扣 0.2 分 (3) 巡查 检查内容或记录不齐全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应当记录的 检查范围 内容和记录符合规范要求 问题但未记录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 检查负责人未及时核实相关问题 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 巡查 检查人员未签名或代签名的, 每发现一 处扣 0.2 分 四 运行管理 (4) 发现缺陷未及时报告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发现异常未及时报告 ( 共 2 分 ) 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1) 无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的, 扣 2 分 ; 未按计划实施, 且无情况说明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2) 外委的维修养护项目无合同或协议的, 每发现一个扣 0. 分 ; 合同或 17. 维修养护 按要求编制维修养护计划, 按计划开展维修养护工作 ; 按合同或协议对外委的维修养护项目进行管理 ; 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或缺陷 3 协议中未明确完工时间或质量验收标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项目未及时验收的, 每发现一个扣 0.2 分 ; 无质量验收意见的, 每发现一个扣 0.1 分 (3) 存在安全隐患但没有处理措施的, 每发现一处扣 2 分 ; 存在较大缺 陷 ( 指对工程安全有较大影响的缺陷 ) 但没有处理措施的, 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 存在一般缺陷 ( 指对工程安全影响不大的缺陷 ) 但没有处理措施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48

18. 应急管理 制定供水应急预案, 并报供水受益范围内人民政府备案 ; 应急结束后, 评估应急措施有效性, 根据事故发生原因落实预防性措施 2 (1) 未制定供水应急预案的, 本项不得分 ; 预案未报供水受益范围内人民政府备案的, 扣 1 分 (2) 应急结束后未评估应急处理措施的, 扣 0. 分 ; 未根据事故原因落实预防性措施的, 扣 0. 分 (1) 净化构筑物 ( 设施 ) 不齐全或非正常运行的, 扣 1 分 具备必要的净化构筑物 ( 设施 ), 并能正常运 (2) 未按手册工作流程进行净化构筑物 ( 设施 ) 操作或不按规定操作的, 19. 净化管理 行 ; 药剂妥善存放 ; 按操作流程进行净化构筑 2 扣 0. 分 物 ( 设施 ) 操作 (3) 絮凝剂 消毒剂等药剂未实行专人管理 记录, 未妥善存放的, 扣 0. 分 20. 消毒管理 合理确定单一或联合消毒设施 ; 合理确定消毒剂投加量 ; 消毒指标如消毒剂与水接触时间 出厂水限制 余氯量等应符合国家规定 ; 消毒设备应定期检查 3 (1) 消毒设施不配套或非正常运行的, 扣 1 分 (2) 未按手册工作流程进行消毒设施操作的, 每发现一次扣 0.2 分 (3) 未达到消毒指标的, 扣 1 分 (1) 未按手册工作流程进行输水设备操作的, 每发现一次扣 0.1 分 21. 输水管理 调蓄构筑物设置水位计并能连续监测, 严禁超上限或下限水位运行 2 (2) 清水池未设置水位计连续监测的, 扣 0. 分 (Ⅳ 型供水工程不作要求 ) (3) 在水位限制范围外运作的, 扣 0. 分 22. 设备管理 按规定操作厂区设备, 并规范记录设备运行与日常保养情况 1 (1) 不按规定操作厂区设备的, 发现一次扣 0.2 分 (2) 设备运行和日常保养情况记录不规范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对水源水 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进行检测 ; 水 (1) 水源水 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未全部检测的, 扣 1 分 质检测项目 频次 方法符合国家规定 ; 不能 (2) 水质检测项目不全, 不能自行检测的水质指标项目也未委托有资质 23. 水质检测 检测的指标, 委托具有相关检测资质或能力对 3 或有能力的单位进行检测的, 扣 0. 分 的单位检测 ; 检测结果定期报送主管部门并接 (3) 水质自行检测或送检频次不达标的, 扣 0. 分 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4) 未定期将水质检测结果存档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的, 扣 0. 分 49

五 工程面貌 ( 共 10 分 ) 24. 绩效指标 农村供水水质 水量 水压等指标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主要绩效指标应达到规定要求 2. 标识牌 按要求设置标识牌 4 工程区域内保持清洁, 防护范围内无居住区 26. 形象面貌 渗水坑 ; 设施设备保持整洁, 工程环境良好 ; 6 取水口保持清洁 (1) 水质检测 ( 监测 ) 指标未达标的, 每次扣 0. 分, 最高扣 3 分 (2) 供水保证率未达标的, 扣 0. 分 (3) 供水水压合格率未达标的, 扣 0. 分 (4) 水费收缴率未达标的, 扣 1 分 (1) 未按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识牌设置指南 的要求设置应设标识牌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2) 标识牌存在明显破损 字迹不清的, 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1)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很好的, 得 ~6 分 (2)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较好的, 得 3~4 分 (3)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一般的, 得 1~2 分 (4) 按总体印象评分, 工程形象面貌较差的, 得 0 分 说明 :1. 本打分表分 类 26 项 ; 单项得分最低分为 0 分 ; 单项扣分没有最多扣分限制的, 扣至该项标准分为 0 分止 2. 在验收中, 如出现合理缺项的, 该类得分 = 该类各验收项目累计得分 /( 该类标准分 - 合理缺项标准分 ) 该类标准分, 保留 1 位小数 各类得分相加得到总得分 3. 合理缺项依据该工程的运行管理实际, 由验收组商定 0

附表 10 浙江省水文测站标准化管理验收标准 类别项目管理要求标准分赋分原则 一 机构人员 ( 共 10 分 ) 1. 管理单位 2. 岗位人员 落实管理单位, 明确测站任务 单位负责人 岗位设置合理, 岗位入职条件及职责明确 人员配备到位, 相关专业岗位人员取得国 家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 ; 人员全面到 岗履职 2 (1) 管理单位无书面材料明确的, 本项不得分 (2) 未书面明确测站任务或管理单位职责的, 扣 1 分 (3) 单位负责人无书面材料明确或未在岗履行职责的, 扣 1 分 (1) 未落实机构编制和相应的人员编制的, 扣 1 分 ; 在岗人员 ( 含物业化人 员 ) 占编制数比例达到 90% 以上的, 不扣分 ;80%-90% 扣 1 分 ;70%-80% 扣 2 分 (2) 岗位设置不合理, 未明确岗位职责和入职条件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3) 岗位未涵盖所有管理事项的, 每发现一项扣 0. 分 (4) 人员配备结构不合理, 专职水文业务人员过少的, 扣 1 分 人员不符合 岗位入职条件的, 每发现一人扣 0. 分 () 事项 - 岗位 - 人员 对应表中人员 ( 含物业化人员 ) 实际在岗率低于 100% 的, 每低 10% 扣 0. 分 二 管护经费 ( 共 分 ) 3. 人员培训组织 参加各级人员教育培训 3 4. 管护经费明确测站业务经费数额并落实 (1) 首次上岗人员上岗前未进行培训的, 每发现一人扣 0. 分 (2) 代办员 物业委托人员无相关培训证明的, 每发现一人扣 0. 分 (1) 年度经费数额未书面明确的, 本项不得分 (2) 落实的年度经费与书面明确的数额 ( 扣除招标结余经费 ) 相比,100% 落实的不扣分, 每低 10% 扣 0. 分 (1) 未编制管理手册或缺少 事项 - 岗位 - 人员 对应表的, 本项不得分 未 三 管理基础 ( 共 2 分 ). 管理手册 制度手册 操作手册内容完整 要求明确 合理 10 汇编成册的, 扣 0. 分 (2) 两册一表 内容不完整 要求不明确, 或者存在明显的与实际不符 不合理 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1

按规范标准配置水文监测设施和设备, 满 6. 设施设备配置足实际工作需要 划定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 对保护范围 7. 划界限权内存在的危害 干扰 影响水文监测环境的禁止性行为进行监管 (1) 未按规范标准配置水文监测设施和设备的, 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2) 设施简陋 设备陈旧, 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3) 设施布设 设备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1) 未划定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 本项不得分 (2) 保护范围内存在禁止性行为或现象, 未及时对其进行制止 记录和上报处理的, 每发现一次扣 0. 分 8. 档案管理 档案资料有固定地点存放, 主要技术档案 和运行管理资料齐全 (1) 档案未实行固定地点保存的, 扣 1 分 (2) 运行管理资料归档不齐全的, 每发现一件扣 0. 分 9. 水文测量按规范规程进行水文测量 不符合规范规程要求, 尤其是水文测验河段地形施测 基本水准点校测 校核水准点校测 水尺零高接测 大断面测量 起点距校测 基本水准面调整等,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四 运行管理 ( 共 40 分 ) 10. 水文监测 按规范规程进行流量 泥沙 水位 雨量 蒸发 地下水 水质等水文要素监测 10 不符合规范规程要求, 尤其是 四随 工作制度 测洪方案 流量测次及分布 测流方法 流速仪使用 洪水期测流 雨量设备备份 水质采样作业及水样保存运输等,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11. 情报预报按规范规程进行水文情报预报 (1) 未落实汛期 24 小时监控值班责任制的, 每发现一次扣 0. 分 (2) 应进行但未进行报汛作业和预报作业的, 每发现一次扣 0. 分 2

五 工程面貌 ( 共 10 分 ) 12. 资料整编按规范规程进行水文资料整编 13. 水文调查按规范规程进行相关水文调查工作 14. 检查维护 1. 安全管理 按要求对基础设施 技术装备 监测环境进行检查维护, 并记录详细规范 制订应急预案, 及时处置安全隐患 ; 及时上报安全事故, 规范管理仪器备件和更新报废 16. 标识牌按要求设置标识牌 17. 形象面貌 测站内保持清洁, 设施设备保持整洁, 站 容站貌良好 7 3 (1) 水文测验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 主要水文监测要素无法参加资料整编的, 本项不得分 (2) 水文观测资料未按规范及时日清月结, 原始资料 手工整编成果表 一算二校 工序不全, 记录纸填写不规范, 记载资料存在 三改 ( 涂改 擦改 窜改 ) 现象, 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3) 未及时进行平台数据整编检查或固态存储信息解码 检查 改正 备份的, 每一处扣 0. 分 (4) 应进行测站考证而未进行的, 扣 1 分 考证内容不完整 考证成果资料不真实可靠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1) 应进行水文调查而未进行的, 本项不得分 (2) 野外工作完成后, 未编写调查报告, 或收集的水文资料未纳入水文数据库的, 扣 2 分 ; 报告 资料不符合相关规范技术要求的, 扣 0. 分 (1) 无检查维护台帐 ( 或电子台帐 ) 的, 本项不得分 (2) 检查维护频次不符合要求的, 每发现一次扣 0. 分 (3) 需开展定期检查 特别检查而未开展的, 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检查内容 尤其防雷 注水试验 仪器检定校核等开展不符合要求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4) 检查维护内容或记录不齐全 未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1) 未制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扣 1 分 (2) 发现异常 险情或事故未及时上报 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置的, 扣 1 分 (3) 临水作业安全 设施设备防护安全等水文监测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 仪器备件和更新报废工作不规范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1) 未按相关规定设置标识牌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2) 标识牌存在明显破损 字迹不清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1) 测站范围内不整洁, 存在特别明显的杂草 杂物 垃圾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3

六 信息化 管理 ( 共 10 分 ) 否决项 18. 管理平台 19. 自动化监测 人员 测验任务 建立运行管理平台, 平台相关数据能汇入 监督与服务平台, 平台主要功能完备 采用水文要素自动采集和存储 远程视频观测及校核水位 水情预警等自动化 信息化技术 在岗人员 ( 含物业化人员 ) 占编制数比例低于 70% 有下述情形之一的 : 未经省水文局批准, 自行停测水文测验项目 ; 有水位观测项目而未采用远程视频观测校核水位 ; 伪造监测资料 (2) 各类设施设备有特别明显的积灰 油污, 油漆掉块脱落等现象, 工具 设备堆放零乱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1) 未建立运行管理平台的, 本项不得分 (2) 要求应汇入省监督与服务平台的数据未及时汇入的, 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最高扣 2 分 (3) 运行管理平台中测站基本信息 实时水文要素监测和视频信息 测报作 业和检查维护台账等运行管理信息填报不全 不准确, 更新不及时的, 每发现 一处扣 0.2 分 (1) 采用的自动化 信息化技术明显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 本项不得分 (2) 有水位观测项目而水位远程视频观测校核不能正常使用的, 扣 2 分 / / / / 说明 :1. 本打分表分 6 类 19 项 ; 单项得分最低分为 0 分 ; 单项扣分没有最多扣分限制的, 扣至该项标准分为 0 分止 2. 在验收中, 如出现合理缺项的, 该类得分 = 该类各验收项目累计得分 /( 该类标准分 - 合理缺项标准分 ) 该类标准分, 保留 1 位小数 各类得分相加得到总得分 3. 合理缺项依据该工程的运行管理实际, 由验收组商定 4

附表 11 浙江省圩区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标准 类别项目验收要求标准分赋分原则 一 机构人员 ( 共 1 分 ) 1. 管理机构 2. 岗位设置 3. 人员配备 明确管理单位 ( 或管理责任主体 ) 职责和单位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管理职责 岗位设置合理, 岗位入职条件及职责明确 人员配备到位, 相关专业岗位人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 ; 人员全面到岗履职 4 (1) 已落实管理单位的, 本项不扣分 (2) 未落实管理单位但已落实管理责任主体的, 未书面明确管理责任主体职责的, 扣 3 分 (3) 单位负责人无书面材料明确或未在岗履行职责的, 扣 1 分 ; 单位技术负责人无书面材料明确或未在岗履行职责的, 扣 1 分 (1) 缺少 事项 - 岗位 - 人员 对应表的, 本项不得分 ; 岗位设置不合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2) 设置的岗位未涵盖管理手册中的管理事项的或岗位设置存在明显不合理的, 每发现一项扣 0.3 分 (3) 未明确岗位入职条件或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每发现一项扣 0.3 分 (4) 未明确岗位职责的, 每发现一项扣 0.3 分 (1) 按 事项 - 岗位 - 人员 对应表, 人员未配备到位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2) 配备人员不符合岗位入职条件的, 每发现一人扣 0.2 分, 最高扣 1 分 (3) 事项 - 岗位 - 人员 对应表中人员 ( 含物业化人员 ) 实际在岗率低于 100% 的, 每低 10% 扣 0. 分 4. 人员培训 制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 组织人员培训 1 (1) 无职工培训计划, 或有计划但未按计划落实的, 扣 0.2 分 (2) 无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上岗前未进行培训的, 每发现一人扣 0.2 分, 最高扣 0.8 分 二 管护经费 ( 共 分 ). 管护经费 明确工程管理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数额并落实 (1) 管理单位 ( 管理责任主体 ) 年度管护经费数额未书面明确的, 扣 2 分 (2) 落实的年度管护经费与书面明确的数额 ( 扣除招标结余经费 ) 相比,100% 落实的不扣分, 每低 10% 扣 0.3 分 三 管理基础 ( 共 30 分 ) 6. 制度手册 编制各项管理制度, 形成制度手册 ; 各项制度内容完整 要求明确 合理 7 (1) 岗位责任 调度运行 安全管理 工程检查 维修养护 档案管理等管理制度应当建立但未建立的, 每发现一项扣 0. 分 ; 未汇编成册的, 扣 0.1 分

类别项目验收要求标准分赋分原则 (2) 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内容不完整 要求不明确, 或者存在明显的不合理 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 每发现一项扣 0.3 分 7. 操作手册 按要求编制操作手册, 手册内容符合工程管理实际情况, 各项管理事项全面 合理, 事项的工作要求 流程 记录 ( 台账 ) 明确 合理 7 (1) 未编制操作手册的, 本项不得分 (2) 管理事项未涵盖工程检查 工程检测 维修养护 设备运行管理 技术档案管理 信息化管理 安全管理等主要管理内容的, 每缺一项扣 0.3 分 (3) 管理事项的工作要求 ( 标准 ) 流程 记录 ( 台账 ) 不明确或不合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3 分 8. 划界限权 划界方案合理, 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设置界桩和公告牌, 对禁止性行为进行监管 7 (1) 划界方案存在明显不合理的, 扣 1 分 (2) 管理范围未设置界桩和公告牌的 ( 历史遗留确实无法设置的除外 ), 扣 2 分 界桩数量设置不合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最高扣 1 分 (3) 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存在禁止性行为或现象的 ( 历史遗留问题除外 ): 直接影响工程运行安全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 其他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最高扣 3 分 四 运行管理 ( 共 2 分 ) 9. 安全技术认定 10. 管理设施 11. 档案管理 12. 工程检查 按相关要求开展安全技术认定 4 圩区管理用房满足实际需要 ; 配备必要的工程维修工具 通讯设施 防汛抢险工具等 ; 防汛道路满足工程防汛抢险的需要 档案资料有固定地点存放且齐全 ; 及时做好运行管理资料的归档 按要求开展经常检查 定期检查 特别检查和专项检查 ; 检查内容全面, 记录详细规范 ; 发现隐患与异常及时报告 2 3 6 达到或超过规定期限未组织开展安全技术认定工作的, 本项不得分 ; 安全技术认定已按规定开展但未完成安全技术认定报告的, 扣 1 分 ; 未完成安全技术认定报告审定的, 扣 0. 分 (1) 未按要求设置管理房的, 扣 1 分 ; 管理房不符合要求的, 扣 0. 分 (2) 未配备必要的工程检查工具 维修工具 通讯设施 防汛抢险工具等的, 每缺 1 项扣 0.2 分, 最高扣 0. 分 (3) 无防汛道路的, 扣 0. 分 ; 有防汛道路但不满足防汛抢险需要的, 扣 0.2 分 (1) 档案未实行固定地点保存的, 扣 1 分 (2) 工程主要技术资料档案不齐全的, 每发现一件扣 0. 分 (3) 运行管理资料归档不齐全的, 每发现一件扣 0.2 分 (1) 无检查台帐 ( 或电子台帐 ) 的, 本项不得分 (2) 检查频次不符合要求的, 每发现一次扣 0.2 分 (3) 需开展定期检查 特别检查 专项检查而未开展的, 每少 1 次扣 0. 分 (4) 检查内容或记录不齐全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应当记录的问题但未记录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检查负责人未及时核实相关问题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检查人员未签名或代签名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6

类别项目验收要求标准分赋分原则 () 发现缺陷未及时报告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 发现异常未及时报告的, 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13. 工程监测按规定开展工程监测, 并做好记录 3 (1) 无监测记录 ( 可电子台账 ) 的, 本项不得分 (2) 监测项目 频率和精度不满足规范要求的, 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最高扣 1 分 (3) 当发生地震 超过设计最高水位或有异常情况时未加测的, 每发现一次扣 0. 分 14. 调度运行 及时编制 报批和执行调度运行计划, 调度记录规范 4 (1) 无调度运行计划或调度运行计划未经审核的, 本项不得分 (2) 未按调度运行计划或防汛指挥机构指令下达闸门 泵站操作指令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3) 调度指令未按要求记录的, 每次扣 0.3 分 1. 设备运行 按规程严格执行水闸 泵站运行操作, 并做好操作记录 4 (1) 调度或操作指令 ( 操作票 ) 无责任人签名的 ( 除授权的日常操作外 ),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2) 操作前未进行检查的, 每发现一次扣 0. 分 ; 检查记录不全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3) 未按要求进行操作并记录的, 每发现一次扣 0. 分 ; 操作记录不全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16. 维修养护 按要求编制维修养护计划, 按计划开展维修养护工作 ; 按合同或协议对外委的维修养护项目进行管理 ; 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或缺陷 (1) 无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的, 扣 2 分 ; 未按计划实施, 且无情况说明的, 每发现一处扣 0. 分 (2) 外委的维修养护项目无合同或协议的, 每发现一个扣 0. 分 ; 合同或协议中未明确完工时间或质量验收标准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项目未及时验收的, 每发现一个扣 0.2 分 ; 无质量验收意见的, 每发现一个扣 0.1 分 (3) 存在安全隐患但没有处理措施的, 每发现一处扣 2 分 ; 存在较大缺陷 ( 指对工程安全有较大影响的缺陷 ) 但没有处理措施的, 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 存在一般缺陷 ( 指对工程安全影响不大的缺陷 ) 但没有处理措施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4) 维修养护工作未按要求作记录的, 每发现一次扣 0. 分 ; 记录不全 不规范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最高扣 2 分 17. 安全管理 制订圩区安全应急预案 ; 发现异常或险情及时上报 ; 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 并 3 (1) 未制订圩区安全应急预案的, 不得分 (2) 发现异常或险情未及时上报的, 扣 2 分 ; 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报告的, 扣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