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530 证券简称 : 交大昂立公告编号 :2016-021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 交大昂立 股票代码 : 600530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上海衡锋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公司名称 : 上海衡锋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住所地 :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 7548 弄 588 号 14 幢 3 层 B 区 357 室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438 号 9 楼 B 座 权益变动性质 : 减持 签署日期 : 2016 年 1 月 26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简称 "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简称 "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称 "15 号准则 ")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相冲突 ; 3 依据 证券法 收购办法 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 4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录 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第六节第七节 释义 4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持股目的 6 权益变动方式 7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其他重大事项 10 备查文件 11 附 : 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12 3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 除非文义另有说明, 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 衡锋投资 指上海衡锋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上市公司 交大昂立指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宽众投资 一致行动人 指 上海宽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本信托计划 指 华融 衡锋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南方 资本 - 工商银行 - 华融信托 - 衡锋权益投资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 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15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指人民币 4
一 衡锋投资基本情况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1 企业名称 : 上海衡锋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2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 7548 弄 588 号 14 幢 3 层 B 区 357 室 3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刘燕 4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310118003042804 5 组织机构代码 :31246305-5 6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7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 商务信息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8 合伙期限 :2014 年 9 月 17 日至 2024 年 9 月 16 日 9 税务登记号码 : 国 ( 地 ) 税沪字 310229312463055 10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438 号 9 楼 B 座 二 衡锋投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经常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刘燕执行事务合伙人女中国中国无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之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 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 衡锋投资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 的简要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衡锋投资没有在境内 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权益变动目的 : 衡锋投资为华融 衡锋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投资顾问, 本信托计划将于 2016 年 2 月底到期 经衡锋投资与本信托计划之受托人沟通, 由于近期监管环境变化, 该信托计划将无法续期, 故需减持所持有的交大昂立股票 二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交大昂立股份的可能性, 如有相关情况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变动幅度达到信息披露义务标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额及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 华融 衡锋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之投资顾问, 本信托计划持有交大昂立 9,414,113 股, 占交大昂立股份总额的 3.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担任投资顾问的 融通资本衡锐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和 融通资本 - 宽众二号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持有交大昂立 6,185,971 股, 占交大昂立股份总额的 1.98%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交大昂立 15,600,084 股, 占交大昂立股份总额的 5.00% 该等股份均为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于二级市场买入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1 月 2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交大昂立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6,000,049 股, 占交大昂立股份总额的 1.92% 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信托计划持有交大昂立 3,414,064 股, 占交大昂立股份总额的 1.09%,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交大昂立 9,600,035 股, 占交大昂立股份总额的 3.08%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 减持均 减持数量 减持 方式 时间 价 ( 元 / ( 股 ) 比例 股 ) 南方资本 - 工商银 集中 2016-21.95 6,000,049 1.92% 行 - 华融信托 - 衡锋 竞价 1-22 权益投资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 即本信 托计划 ) 三 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说明 本报告书所涉及权益变动部分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四 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况 7
截至 2015 年 6 月 2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 华融 衡锋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融通资本衡锐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和 融通资本 - 宽众二号资产管理计划 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购买交大昂立 15,600,084 股, 占交大昂立股份总额的 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就该次权益变动披露了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 不存在其他买卖交大昂立股份的情形 9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的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 本人 ( 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 ) 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签章 ): 上海衡锋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刘燕 签署日期 :2016 年 1 月 26 日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 上海衡锋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 上海衡锋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明 11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地 上海 股票简称交大昂立股票代码 600530 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衡锋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信息披露义务上海 人名称合伙 ) 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增加 有无一致行动有 份数量变化减少 不变, 但持股人发人无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是 人是否为上市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东 信息披露义务是 人是否为上市否 公司实际控制 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人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其他 赠与 信息披露义务 披露前拥有权持股数量 : 15,600,084 股 持股比例 :5.00% 益的股份数量 及占上市公司含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已发行股份比 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 信息披露义变动后数量 : 9,600,035 股 变动后比例 : 3.08%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含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是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继不排除 续增持或减持 否 12
信息披露义务是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是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无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否 控股股东或实是 否 际控制人减持 ( 如是, 请注明具体情况 )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无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 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否需取得批准 否 是否已得到批 准 是 否 填表说明 :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 是或否 填写核对情况, 选择 否 的, 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 无 填写核对情况 ; 3 需要加注说明的, 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 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签章 ): 上海衡锋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签章 ) 刘燕 日期 :2016 年 1 月 26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