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发 2018 10 号 关于做好 2018 年春季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各学生组织 : 根据 中共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办法 ( 党发 2015 43 号 ), 现将 2018 年春季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1. 各学院团委要组织各班级团支部负责人认真学习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北京高校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 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编写的 ), 以及学校党发 2015 43 号 ( 附件 1) 等文件, 深刻领悟精神, 理清工作程序, 做好宣传指导工作 2. 推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发 2015 43 号文件的要求, 在推荐对象 推荐条件 推荐程序上做到严格要求 程序规范 在开展推优工作前, 要向学院党委作专题汇报, 在学院党委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推优工作 3. 本次推优工作的时间安排 : 各学院推优时间 :3 月 26 日 -4 月 11 日 ; 各学院团委汇总 审核 考察上报材料时间 :4 月 12 日 -4 月 19 日 ; 各学院上交材料给校团委时间 :4 月 25 日前 ; 校团委网站公示时间 :5 月 7 日 -5 月 11 日 4. 推优名额分配 : 本科班级各团支部推荐人数不超过团支部总人数的 15%( 四舍五入取整数 ); 研究生各团支部的推优名额由学院团委与各研究生党支部商榷, 并报学院党委决定, 原则上为对应的研究生党支部年度发展党员指标人数的 2 倍 各学院团委要在推优工作开展前与学院党委确定各团支部的推优名额并通知到各个团支部 5. 各班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应事先通知班导师和辅导员, 本科班 - 1 -
级的班导师和辅导员应参加班级团支部推优大会, 研究生辅导员应参 加研究生班级团支部的推优大会 各班召开推优大会必须先集体观看 视频 推优入党流程介绍 ( 见团委微信公众号 2018 年 3 月 27 日推 送 ) 获得推优资格的团员填写 北方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 党积极分子审批表 ( 可从校团委网站下载电子版 ), 团支部书记负责 填写推优大会情况和 团支部推荐意见, 团支部书记本人是被推荐 对象的由班长填写 本科生由辅导员 班导师分别填写是否同意推荐 的意见 ; 研究生由导师填写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 6. 各学院团委应及时对本学院当次推优情况进行汇总, 在 4 月 25 日前将所有推荐人员的 审批表 和 北方工业大学 2018 年春季学期推优汇总表 ( 附件 2) 纸质版盖章后送交校团委办公室, 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校团委邮箱 联系人 : 马瑞卿联系电话 :88803512 电子邮箱 :xtw@ncut.edu.cn 附件 1: 中共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办法 ( 党发 2015 43 号 ) 附件 2: 北方工业大学 2018 年春季学期推优汇总表 共青团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8 年 3 月 26 日 主题词 : 推优工作通知 2018 年春季共青团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8 年 3 月 26 日印发 - 2 -
附件 : 中共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荐 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办法 党发 2015 43 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 ( 以下简称 推优 ), 是党建带团建的一项重要工作, 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而重要的职能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优工作, 有效提升学生党员的发展质量, 使推优工作科学化 规范化 制度化, 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及有关文件规定, 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推优是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工作的重要内容, 要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要求出发, 有领导 有计划地开展推优工作, 特别是要做好低年级团员青年中的推优工作, 做到早发现 早教育 早培养 第三条推优工作在校党委组织部 学院党委和校团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学院团总支负责组织基层团支部实施, 基层团支部负责具体推优工作 第二章 推优的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推优的对象为年龄在 18-28 周岁 自愿申请入党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 第五条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要按照 党章 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 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 推优的具体条件如下 : 1. 政治表现 热爱中国共产党, 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有端正的入党动机 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已递交入党申请书, 主动向党组织 - 3 -
汇报思想, 以实际行动自觉维护党的形象, 言行一致 2. 品德修养 品德优良, 尊敬师长, 关心同学, 热爱集体,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 学习表现 学习刻苦, 学风优良, 原则上最近一学期所学课程中无不及格门次 研究生推优以学位课成绩作为参考, 本科新生第一学期推优以期中考试成绩作为参考 4. 素质锻炼 作为学生干部, 工作认真负责, 踏实肯干, 热心为同学服务, 有一定的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 ; 作为普通学生, 能支持校 院 班级的各项工作, 积极参加各类活动, 热心集体事务 对于集体活动中表现优异者或各级团学组织中表现突出者应给予优先考虑 第三章 推优的程序和要求 第六条推优工作原则上每学期举行 1 次, 一般安排在第 4 周左右 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的推优一般安排在第 10 周左右 每学期校团委将下发推优工作通知, 统一部署全校的推优工作, 并对学院的推优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本科班级团支部每次推优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团支部总人数的 15% 研究生团员的推优名额由学院团总支与各研究生党支部商榷, 并报学院党委决定 第八条为加强校 院两级团学组织中学生骨干的培养与考察, 在校 院两级团学组织中开展推优工作, 每次推优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人数的 10%, 具体名额分配由校团委或学院团总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九条团支部根据学院团总支的安排, 由团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召开推优大会, 参加人数应多于团支部人数的三分之二 本科生班级的辅导员 班导师应参加团支部推优大会 第十条推优大会流程 : 1. 主持人介绍推优办法 2. 推荐候选人 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均可作为推荐候选人, 通过采取无记名投票推荐的方式产生候选人, 候选人人数为当次推优名额的 1.5 倍 3. 候选人进行自我评述 候选人应按照推优的标准, 从思想 学 - 4 -
习 参加素质锻炼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 重点介绍入党动机 自我评述须实事求是, 应明确指出自己的优势与不足 4. 进行民主评议 团支部成员对候选人的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 5. 投票推选 团支部全体成员本着公平 公正 公开的原则, 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推选 得票超过实到人数半数以上且得票多的候选人获得推优资格 第十一条获得推优资格的团员填写 北方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审批表 ( 下称 审批表, 见附件 ), 团支部书记负责填写推优大会情况和团支部意见, 团支部书记本人是被推荐对象的由班长填写 本科生由辅导员 班导师分别填写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 ; 研究生由导师填写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 第十二条学院团总支审核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 对被推荐的团员情况进行考察, 在 审批表 中填写学院团总支意见 校级团学组织推优对象的考察和推荐, 在征求辅导员 班导师或研究生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由校团委负责 第十三条学院团总支应及时对本学院当次推优情况进行汇总, 并将 审批表 和相关材料送交校团委审批 校团委审批后在官方网站上统一公布, 并将推优结果下发到各个学生党支部 第十四条各级团组织应本着公平 公正 公开的原则开展推优工作, 严禁拉帮结派 徇私舞弊 弄虚作假 若出现违纪问题, 除取消相关责任者在校期间的推优资格外, 还将视情节轻重, 按照学校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推优工作要接受团支部全体成员的监督, 各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发表意见, 提出建议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学校党委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原 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 ( 党发 2009 27 号 ) 废止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校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负责解释 - 5 -
要表北方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审批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民族籍贯入团时间 团支部职务申请入党时间主现( 本栏由被推荐人填写, 要对照入党条件写清优点和存在的缺点 ) 推 情 优 况 本栏由团支部书记填写 : 推优大会时间 : 年 月 日 ; 推优大会地点 : 团支部总人数 : 人 ; 参加推优大会团员人数 : 人 ; 该生得票数 : 票 ; 该生在本轮推优班级得票排序 : 团支部推荐意见 : ( 签字 ) 年 月 日 辅导员 意见 ( 签字 ) 班导师 ( 导师 ) 意见 ( 签字 ) 学 团 意 院 委 见 ( 盖章 ) 校团委 审批意见 ( 盖章 ) 注 : 此表一式两份, 所在学生党支部一份, 学院团委留存一份 共青团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制表 - 6 -
附件 2: 北方工业大学 2018 年春季学期推优汇总表 学院 : ( 院团委盖章 ) 推优总人数 : 人 ( 本科人, 研究生人 ) 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入团时间申请入党时间所在班级本科 / 研究生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