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圆满完成我校 201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切实保障考生权益,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 201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文件要求,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 基本原则 ( 一 ) 坚持按需招生 德智体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 保证质量 宁缺毋滥的原则, 同时统筹兼顾, 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生源结构 ( 二 ) 坚持科学选拔,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 加强和规范复试工作, 提高复试质量, 切实将保证质量放在首位 ( 三 ) 坚持公平 公正 公开,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 严明招生纪律, 加强监督管理, 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 四 ) 坚持全面考查, 突出重点, 在对考生能力与知识考核基础上, 着力加强对其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 五 ) 全面推进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切实做到招生计划公开 复试录取方案公开 复试考生名单公开 录取信息公示公开 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二 组织与管理 ( 一 ) 复试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各培养单位 校纪检办公室 校保密办公室 计划财务处为成员, 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研究制定复试工作方案, 组织开展复试工作, 审核复试及录取结果等 - 1 -
( 二 ) 复试分工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 校纪委负责监督复试工作, 受理考生申述 ; 校保密办负责指导与监督考试保密工作 ; 各培养单位负责遴选和培训面试教师 具体组织实施各专业或研究方向的专业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 ; 研究生院负责制定复试工作总体方案, 组织 指导和协调全校复试工作, 汇总复试成绩, 对外上报材料等 ( 三 ) 综合能力面试小组的组成 职责与规范 各培养单位选派经验丰富 业务水平高 品行端正的专职教师组成若干综合能力面试小组 ( 每组 5-7 人, 设组长 1 名 ), 并对面试组成员集中进行培训, 统一面试考核内容 程序和评分标准 各综合能力面试小组指定专人做记录, 面试要严格按照既定的考查内容和时间要求进行 三 复试分数线 招生计划的确定 ( 一 ) 我校 201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是在教育部公布的 201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A 类分数线基础上, 参照我校考生上线情况 男女生录取比例和各学科 ( 专业 ) 招生名额等情况确定的 分数线如下 : 学术型学位分数线 : 学科 ( 专业 ) 性别 分数线 上线人数 计划录取 复试控制比例 法学 男 320 38 32 女 340 13 11 120% 公安学 男 378 121 101 女 386 42 34 120% 公安技术 男 276 43 36 女 300 14 12 120% - 2 -
专业学位分数线 : 学科 ( 专业 ) 性别分数线上线人数计划录取复试控制比例男 315 15 15 法律 ( 非法学 ) 女 315 4 4 100% 男 315 2 2 法律 ( 法学 ) 女 315 0 0 警务 - 315 179 142 123% 安全工程 - 265 0 0 - 公共管理 - 165 45 30 150% 专项计划分数线 : 计划类别学科 ( 专业 ) 分数线上线人数计划录取复试控制比例少数骨干公安学 245 42 40 105% 退役士兵 公安学 315 1 1 警务 315 1 4 100% ( 二 ) 教育部下达我校 2016 年硕士研究生总招生计划为 508 人 ( 含 少 数民族骨干计划 40 人,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5 人 ), 已接收推免生 44 人, 本次复试拟录取考生 464 人 ( 学术型 267 人, 专业学位 197 人 ) 拟录 取 非定向就业 类别女生 64 人, 占 非定向就业 类别考生总数的 25% 学术型学位硕士的复试比例控制在 120%, 专业学位硕士的复试比例控制在 150% 招生人数少的研究方向, 复试人数至少差额 1 人 ( 三 )2016 年各研究方向名额分配参照 2014 2015 两年实际招生人数 及相关培养单位学科建设 科研水平制定 适当缩减 生源不足 且 科研 水平较弱 的研究方向招生名额, 适当增加 生源充足 科研水平较高 的研究方向招生名额 四 资格审查 ( 一 )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016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国家 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含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 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 资格 - 3 -
审查时出示本人身份证 学生证原件, 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1 份, 身份证复印件 2 份 ( 二 )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 ( 包括普通高校本科 成人本科 自考本科 ), 资格审查时出示本人身份证 学历证书原件, 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 1 份, 身份证复印件 2 份 报考公共管理的考生须在 2013 年 9 月 1 日前毕业 ; 报考警务专业的考生须在 2014 年 9 月 1 日前毕业 ( 三 )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 2 年及以上 (2014 年 9 月 1 日前 ) 的同等学力考生, 资格审查时出示本人身份证 学历证书原件, 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 1 份, 身份证复印件 2 份及 201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考须知中第四条规定的有关材料 ( 四 ) 报考警务 公共管理专业的在职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 ( 须定向单位先签章 ) 及警官证原件 警务专业考生还需提交学位证书原件 ( 五 ) 学历 学籍审查采取现场审查与网上审查结合的办法 考生在教育部学信网无电子学历 学籍备案的, 须在现场审查环节提交学历 学籍证书认证报告 五 复试日程安排 ( 一 ) 复试时间定于 2016 年 4 月 8 日 12 日, 复试地点为木樨地校区 ( 二 ) 复试日程安排 : 4 月 8 日 14:00-16:00 复试考生报到 ; 资格审查 ; 准备耳机 试听 4 月 9 日 08:30-11:30 专业笔试 - 4 -
4 月 9 日 14:00-17:00 英语水平测试 ( 含听力 ) 4 月 10 日全天综合能力面试 ( 含英语口试 ) 4 月 11 日全天体检 4 月 12 日 08:30-11:30 14:00-17:00 同等学力人员加试 4 月 16 日全天综合能力面试 ( 校内调剂考生 ) 六 复试内容 方式及流程 ( 一 ) 复试内容 1. 报考学术型学位硕士 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 复试内容为英语水平测试 ( 含听力 ) 专业笔试 综合能力面试( 含英语口试 ) 英语水平测试 ( 含听力 ) 时间为 180 分钟, 满分为 100 分,60 分及格 ; 专业笔试时间为 180 分钟, 满分为 150 分,90 分及格 ; 综合能力面试 ( 含英语口试 ) 测试考生的政治素质 道德品质 心理健康水平 专业基本素质 科研创新能力 英语口语水平等 综合能力面试时间不少于 15 分钟 / 人, 满分为 100 分 ( 英语口试占 10 分 ),60 分及格 2. 报考警务 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 复试内容为英语水平测试 ( 含听力 ) 综合能力面试 英语水平测试 ( 含听力 ) 时间为 180 分钟, 满分为 100 分, 45 分及格 ; 综合能力面试测试考生的政治素质 道德品质 心理健康水平 专业基本素质 科研创新能力 英语口语水平等 综合能力面试时间不少于 15 分钟 / 人, 满分为 100 分 ( 英语口试占 10 分 ),60 分及格 3. 同等学力考生另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每科考试时间为 2 小时, 满分为 100 分,60 分及格 加试科目成绩不记入总成绩 - 5 -
( 二 ) 复试方式 1. 学术型学位硕士复试达到我校法学 公安学 公安技术一级学科复试线的考生, 视为进入复试范围 各研究方向按照录取名额 120% 的差额比例对进入复试范围的考生进行复试, 复试内容为专业笔试 英语水平测试和综合能力面试 ;120% 以外的进入复试范围考生, 复试内容为专业笔试 英语水平测试, 综合能力面试在后期调剂阶段进行 2. 专业学位硕士复试法律 ( 非法学 ) 法律 ( 法学 ) 专业进入复试范围的考生参加本专业的专业笔试 英语水平测试和综合能力面试 ; 公共管理专业进入复试范围的考生参加本专业的英语水平测试和综合能力面试 警务专业进入复试范围的考生参加英语水平测试和第一志愿研究方向的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成绩采用二次平均法进行折算 ( 采用二次平均法计算的各科成绩, 计算前 后达到合格分数线均视为复试合格 ) ( 三 ) 体检进入复试的考生须统一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依据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警务 公共管理专业考生不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 但须提交本人两个月之内 (2016 年 2 月 12 日以后 ) 由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报告 ( 体检应包含的项目另发通知 ) 七 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 ( 一 ) 学术型学位 ( 各一级学科 ) 考生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 - 6 -
复试成绩 = 英语水平测试成绩 + 专业笔试成绩 + 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 满分 350 分, 复试权重 41%) ( 二 ) 专业学位 ( 法律专业 ) 考生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 复试成绩 = 英语水平测试成绩 + 专业笔试成绩 + 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 满分 350 分, 复试权重 41%) ( 三 ) 专业学位 ( 公共管理专业 ) 考生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 复试成绩 = 英语水平测试成绩 + 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 满分 200 分, 复试权重 33%) ( 四 ) 专业学位 ( 警务专业 ) 考生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 复试成绩 = 英语水平测试成绩 + 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 二次平均法折算后 ); ( 满分 200 分, 复试权重 29%) 八 录取复试各科目成绩及格, 且体检合格者, 视为复试合格 ( 一 ) 学术型学位 ( 各一级学科 ) 考生录取办法各研究方向复试合格考生, 区分性别,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 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复试合格未被录取者, 可参加后期的调剂复试 ( 二 ) 专业学位考生录取办法法律专业复试合格者, 区分性别,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 警务 公共管理专业考生复试合格者,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 不区分性别 ) 总成绩相同的, 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九 关于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考生复试录取规定 - 7 -
( 一 )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基本分数线, 今年我校上线考生共计 42 人 ( 汉族 1 人 ), 计划录取 40 人 ( 二 ) 各复试科目成绩及格线适当降低 其中, 专业笔试 综合能力面试 60 分及格, 英语水平测试 40 分及格 ( 三 ) 复试合格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 根据分省招生计划, 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录取 ;(2) 汉族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录取骨干计划总数的 10%;( 3) 未完成的分省计划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不再区分省份 十 关于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复试录取规定 ( 一 ) 按照我校确定的复试基本线 ( 总分达到 201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A 类分数线要求 ), 今年我校上线考生共计 2 人 ( 二 ) 各复试科目成绩及格线适当降低 其中, 专业笔试 综合能力面试 60 分及格, 英语水平测试 45 分及格 ( 三 ) 原报考警务 公共管理专业的普通计划考生, 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 ( 警务 315 分, 公共管理 165 分 ), 并符合 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 报考条件的, 可在复试前申请调剂至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成绩合格者, 优先录取 十一 调剂录取我校 2016 年只对学术型学位 ( 各一级学科 ) 考生进行学科内调剂 ( 一 ) 接收调剂的研究方向 : 未满额录取复试合格考生的研究方向 ( 二 ) 调剂对象 : 复试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 ; 个别研究方向处于 120% - 8 -
复试范围以外的考生 ( 三 ) 调剂流程 : 1. 研究生院公布复试录取名单及研究方向缺额信息 ; 2. 考生登录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平台 填报 1 个调剂志愿 ; 3. 考生参加调剂志愿研究方向的综合能力面试 ; 4. 研究生院公布调剂复试录取结果 ( 四 ) 成绩计算方法 : 调剂复试总成绩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 = 英语水平测试成绩 + 专业笔试成绩 ( 二次平均法 )+ 调剂方向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 满分 350 分, 复试权重 41%) 注 : 采用二次平均法折算的各科成绩, 计算前 后达到合格分数线均视为合格 ( 五 ) 调剂考生录取办法 : 各研究方向调剂的复试合格考生, 区分性别,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 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十二 复试 录取结果的公示 监督与复议 ( 一 ) 复试和录取结果预计于四月下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http://yzb.ppsuc.edu.cn/) 公示, 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 ( 二 ) 校纪委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 三 ) 考生对复试名单 录取结果有异议的, 可在复试名单 录取结果 - 9 -
公布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 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Tel:83903832) 或纪检监察督查办公室 (Tel:83903056) 投诉 ( 四 )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检监察督查办公室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就考生投诉的问题向考生做出答复 ( 五 ) 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检监察督查办公室的答复不满意的, 可在 2 个工作日内向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Tel:82837456) 申诉 2016 年 3 月 24 日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