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 ( 保定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招生代码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 211 工程 985 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重点建设高校, 是国家 双一流 重点建设大学, 是国家电网公司等七大电力央企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 是全国首批获得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 2019 年保定校区计划招生 1596 名左右 ( 不含专项计划 ), 其中全日制 928 名, 非全日制 668 名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 拟接收推免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为准, 但不超全日制招生总规模的 50% 我校设有各种奖 助学金, 用于资助学生完成学业 一 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 具有服务国家 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 教学 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 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 报考条件 ( 一 )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 含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 ( 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 下同 ) 或 2 年以上的, 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且补修过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六门专业
主干课程 ( 需提供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并经报考院系审核认证 ), 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 425 分 ( 需提供成绩单 ),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不得跨专业报考 (4) 已获硕士 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 二 )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 非法学 )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符合 ( 一 ) 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 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 2 报名参加法律( 法学 )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符合 ( 一 ) 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 ( 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 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 3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符合 ( 一 ) 中第 1 2 3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 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 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 且补修过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六门专业主干课程 ( 需提供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并经报考院系审核认证 ), 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 425 分 ( 需提供成绩单 ),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 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 报名参加我校除法律( 非法学 ) 法律( 法学 ) 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 ( 一 ) 中的各项要求 ( 三 )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符合报考条件( 一 ) 中第 1 2 3 各项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 业务优秀, 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 ( 技术报告 ) 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 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 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 业务优秀, 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我校单独考试初试各科考试科目由学校自主命题,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 2019 年计划招收 9 名, 具体招生专业参见 2019 年硕士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 非全日制 ) ( 四 )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 我校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接收推荐免试生条件及办法参见我校 2019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详情请登陆 http://gs.ncepu.edu.cn/ 招生信息查询 ( 五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硕士研究生 : 我校是教育部指定的具有招收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研究生的高校之一,2019 年计划招收 12 名, 有关详情请登陆 http://gs.ncepu.edu.cn/ 招生信息, 查询我校 2019 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硕士招生简章 ( 六 )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 我校是教育部指定的具有招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研究生的高校之一,2019 年计划招收 33 名, 我校 2019 年硕士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 全日制 ) 中所列专业均可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报名 考试 录取严格按照 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执行, 其他要求参照本简章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 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 ( 含全日制及非全日制 ) 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 ( 区 市 ) 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
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 ( 区 市 ) 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须选择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 或满城 徐水 清苑招生办公室 ) 作为报考点 ( 一 ) 网上报名 : 1 时间:2018 年 10 月 10 日 31 日, 每天 9:00-22:00 预报名时间 :2018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 每天 9:00-22:00 2 考生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 以下简称研招网 ) 浏览报考须知, 按教育部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 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凡不按要求报名 网报信息误填 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现场确认 考试 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 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 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逾期不再补报, 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 二 ) 现场确认 : 1 所有考生( 不含推免生 ) 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 学历证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 和网上报名编号, 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 入伍批准书 和 退出现役证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具体缴纳办法参见所选报考点网上报名公告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有关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及要求, 请登陆 http://gs.ncepu.edu.cn/ 招生信息, 查询我校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公告 四 资格审查我校根据相关规定, 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确定考生的考试资
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将不予准考 未能通过学历 ( 学籍 ) 网上校验的考生, 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 ( 学籍 ) 核验, 否则将不予准考 对弄虚作假者 ( 含推免生 ), 不论何时, 一经查实, 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录取资格或学籍 有关资格审查注意事项及要求, 请登陆 http://gs.ncepu.edu.cn/ 招生信息, 查询我校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公告 五 考试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 一 ) 初试 1 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4 日期间, 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 准考证 准考证 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 正 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 准考证 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 初试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2 日至 23 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 3 考试大纲及命题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 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其他科目考试大纲由我校编制并组织命题 初试成绩 2019 年 2 月 15 日后公布, 分数线 3 月 15 日左右公布 ( 二 ) 复试 1 复试时间 地点 内容 方式 成绩使用办法 组织管理等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 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 3 月下旬公布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 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会计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 ( 以报名时为准 ) 报考我校的考生 ( 不含法律硕士 ( 非法学 ) 公共管
理及工程管理硕士考生 ), 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 复试笔试科目相同, 加试方式为笔试 2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 学历学位证书 学历学籍核验结果 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对不符合规定者, 不予复试 六 调剂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调剂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届时, 考生可登陆 http://gs.ncepu.edu.cn/ 招生信息, 查询我校具体调剂办法, 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服务系统 填写调剂志愿 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七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 教学 2003 3 号 ) 要求, 按照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 教学厅 2010 2 号 ) 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时间 地点 要求见当年的复试安排 八 录取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 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 根据招生计划 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 思想政治表现 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 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 生全部录取为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 定向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被录取的新生, 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 工作 1 至 2 年, 再入学学习, 具体申请办法参见当年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 入学时 (9 月 1 日前 ) 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录取资格无效 九 学习方式 学制和学习年限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习年限, 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培养硕士研究生学制 3 年, 学习年限为 2~4 年 ( 工程管理硕士除外 ); 全日制工程管理 (125600) 硕士学制为 2 年, 学习年限 2~3 年 ; 非全日制培养硕士生学制 3 年, 学习年限为 3~5 年 被录取的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及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生,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被录取的单独考试生, 其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十 学费和奖助学金学费标准 : 根据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费备案批准文件执行 奖助学金 : 我校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 奖助政策根据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 和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 住宿安排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安排, 学生按相关规定缴纳住宿费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安排 十二 有关考研资料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亦不提供任何考研辅导资料 有关入学考试学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 考生可登录 http://gs.ncepu.edu.cn/ 招生信息查询 十三 其它 ( 一 ) 我校各专业的最终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 二 )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 单考生 在读研究生及现役军人除外 )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上述问题使招
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 签订定向协议等, 造成考生不能复试 录取或入学, 我校不承担责任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 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 三 ) 考生要诚信考试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 按照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严肃处理 情节特别严重的, 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 同时, 对在校生, 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直至开除学籍 ; 对在职考生, 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 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 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 联系方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 华北电力大学 ( 保定 ) 一校区教四楼 223 室联系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北大街 619 号邮政编码 :071003 联系电话 :0312-7522636,0312-7522405( 传真 ) 微信公众号 :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网址 :http://gs.ncepu.edu.cn/, 有关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我校将及时在该网站招生信息栏目公布, 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五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及河北省有关最新政策冲突, 我校将按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