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文件 医大财发 2016 4 号 关于印发 中国医科大学差旅费 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单位 部门 : 中国医科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已经 2016 年第 12 次校长 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施行 附件 :1. 中国医科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2. 辽宁省财政厅 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住宿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辽财行 2015 1017 号 ) - 1 -
3. 关于推进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 ( 辽 财采 2015 952 号 ) 中国医科大学 2016 年 6 月 8 日 - 2 -
附件 1 中国医科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 根据 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辽财行 2015 1017 号 ) 辽宁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及 关于推进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 ( 辽财采 2015 952 号 ) 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种经费的差旅费开支, 二级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校内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并按照 中国医科大学财务报销规定 执行 出差必须按照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 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 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 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 ; 严禁无实质内容 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 ; 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 3 -
第六条校长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出差由党委书记审批, 党委书记 副校长出差由校长审批, 正处级 ( 实职 ) 副处级 ( 主持工作 ) 干部出差由主管校级领导审批 ; 其他干部出差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 科研项目经费开支的差旅费, 由项目负责人 课题承担单位负责人或或二级学院科研管理部门审批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七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 轮船 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 出差人员职务 级别 火车 轮船 ( 不包括旅 游船 ) 交通工具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 ( 不 包括出租小汽车 ) 省级及相当职务 人员 ( 院士 ) 软席 ( 软卧 软座 ), 高铁 / 动车商务座, 全列软席一等软座 一等舱头等舱凭据报销 校级 正高级 ( 二级 ) 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软席 ( 软卧 软座 ), 高铁 / 动车一等座, 全列软席一等软座 二等舱 普通舱 ( 经济舱 ) 凭据报销 其他人员 硬席 ( 硬座 硬卧 ), 高铁 / 动车二等座, 全列软席二等软席 三等舱 普通舱 ( 经济舱 ) 凭据报销 教职工按规定探亲, 经本部门 人事处审批后方可报销, 探亲职工可乘坐火车硬席 动车 ( 高铁 ) 二等座 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轮船三等舱及其他公共交通工具 ( 不含出租车 ), 如果教 - 4 -
职工年龄年满五十周岁或连续乘车白天超过十二小时 晚 8 时至次日 7 时乘车超过 6 小时以上, 允许乘坐火车硬卧 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 由学校负担, 每年报销一次 ;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 每四年报销一次, 在月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30% 以内的由本人自理, 超过部分由学校负担 第九条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购买机票需按辽财采 2015 952 号文件执行 发生的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 限每人每次 1 份 ) 可凭据报销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 ( 包括饭店 招待所 ) 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 选择公务卡结算定点宾馆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住宿费标准 ( 见附表 ) 执行 其中 : 院士参照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 学校校级领导 教授 ( 技术二级 ) 参照厅局级及相关职务人员执行, 其他人员参照其他人员标准执行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三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四条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宿, 按照出差自然 ( 日历 ) 天数实行定额包干, 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按照每人每天 100-5 -
元包干使用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自行用餐, 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 的, 不报销伙食补助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六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七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 ( 日历 ) 天数计算, 每人每天 80 元包干使用 第六章 参加会议 培训 实习 借调的差旅费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外出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 培训, 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 会议 培训期间发生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举办单位按照规定统一开支 ; 往返会议 培训地点的差旅费按照本办法规定报销 ; 举办单位不统一安排食宿的, 会议 培训期间发生的差旅费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按照本办法规定报销, 不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十九条出差人员外出参加非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议 培训, 举办单位未收取会议费 培训费 资料费的, 按第十八条执行 ; 如收取会议费 培训费 资料费, 会议 培训期间不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会议期间的住宿费和往返会议 培训地点的差旅费按照本办法规定报销 第二十条与会议相关的会议费 培训费 资料费等费用金额应与会议通知所列金额一致, 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出差人员回 - 6 -
校报销差旅费时, 需提供会议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到基层单位实 ( 见 ) 习 工作锻炼 支援工作以及上级借调等人员, 住宿费以租金形式支付的, 需附双方签订的合同据实报销, 但不应超出当地相同区域单室的房租价格, 在外工作期间 ( 日历天数 ) 的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按标准执行 第七章 学生差旅费 第二十二条学生出差旅费 ( 一 ) 学生出差期间, 交通工具执行以下标准 : 火车硬座 动车 ( 高铁 ) 二等座 轮船三等舱, 不允许乘坐飞机, 特殊情况除外 ( 二 ) 经费来源为科研经费的学生差旅费, 参照教职工其他人员标准报销差旅费 第二十三条学生实习差旅费学生实习期间相关费用按照教务处相关规定执行, 原则上不发放伙食补助 ( 特殊情况下按校级领导批示执行 ), 差旅费标准应遵循学校同教学医院的协议执行, 协议没有规定的, 按如下规定执行 : ( 一 ) 城市间交通费交通工具执行以下标准 : 按火车硬座 动车 ( 高铁 ) 二等座 轮船三等舱, 凭据报销 ; ( 二 ) 住宿费经教务部门审批由学校统一向实习单位支付 第八章 报销管理 - 7 -
第二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并在预算内列支差旅费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 中国医科大学财务报销规定 审核差旅费开支, 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 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 原则上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因特殊情况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 报销人应当依据出差审批单 出差任务实际内容 城市间交通费凭证, 提供无住宿费发票的详细说明, 经所属单位负责人 财务处负责人批准后, 可按照规定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不得变相报销住宿费 第二十六条使用公务车辆出差, 不报销市内交通费, 当日往返的, 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可按照标准报销伙食补助费 第二十七条对丢失单程车票的, 由丢失人写出详细情况, 且需至少一人证明, 经所属单位负责人 主管校级领导和财务处处长签字后, 方可报销 往返车票均丢失的, 不予报销 第二十八条严禁到中纪委指定的 21 处旅游景区开会 如因学术会议需要, 经由学校纪委审批后, 方可报销 第九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九条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 外的要求, 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 游 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 - 8 -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 ( 一 ) 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 ( 二 ) 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 ( 三 ) 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 ( 四 ) 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 ( 五 ) 转嫁差旅费的 ; ( 六 ) 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 由纪委 监察处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违规资金应予追回, 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 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涉嫌违法的,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原 中国医科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 医大计字 2014 5 号 ) 同时废止 本办法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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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6 年 6 月 17 日印发 -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