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宁夏医科大学位于美丽的塞上湖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 学校研究生教育始于 1978 年, 现拥有临床医学 基础医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3 个博士学术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1 个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 临床医学 基础医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药学 中医学 口腔医学 护理学 公共管理和生物学 9 个硕士学术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 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 公共卫生 药学 中医学 护理 6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是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 现有研究生导师 653 名, 博导 62 名 ( 含 2 名院士 ), 在校博 / 硕士研究生近 2000 余人 学校有雁湖 双怡两个校区, 馆藏文献 98 万余册, 建成了万兆主干连楼宇 百兆交换到桌面的校园网络 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国家及省部重点实验室 自治区级工程技术中心等教学科研平台 2019 年, 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700 余名 ( 实际招生数以国家后续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 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 具有服务国家 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具有创新精神 1
创新能力和从事科研 教学 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 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 报考条件 ( 一 )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 含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 ( 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 下同 ) 或 2 年以上的, 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须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 参加过本专业 5 门以上本科课程学习 ( 附成绩证明 ) 或近两年在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以上论文者方可报名, 初试合格后, 复试时须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及本科课程成绩证明或论文原件, 资格审查将在复试时进行, 凡不符合资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 且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 加试科目 2
可参考招生目录 ), 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4) 已获硕士 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 二 ) 经本科毕业学校 ( 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 ) 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 ( 包括 研究生支教团 的推免生 ), 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 网址 :http://yz.chsi.com.cn/tm)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合格者进入我校的 硕博连读优才培育计划 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 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 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的接收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 三 )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体检要求 三 报考专业原则 1 考生须按照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进行报考 2 报考基础医学 理学及我区发展建设急需的学科及专业的考生, 在读期间我校在奖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等方面将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倾斜 3 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如下: 1 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专业只接受普通高等学校临床医学专业 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 ; 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硕士 3
专业学位研究生 2 本科为麻醉学 医学影像学 医学检验 精神医学 康复治疗学等专业并获理学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需按我校招生目录报考相同专业的学术学位 3 中医学 针灸推拿学 中西医临床医学或其他中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可报考我校中医学类专业, 限制报考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等专业 ; 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 口腔修复工艺 医学影像技术, 眼视光等专业考生仅能报考非临床学科专业 ( 如基础医学类专业 ) 4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5 同等学力考生 成人本科考生 业余本科 自学本科考生以及通过网络本科教学 半脱产教学的考生, 须报考学术学位的专业 6 如考生未按我校相关规定报考, 一经发现, 我校将不予准考 复试及录取, 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 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 ( 区 市 ) 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 一 )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公 4
网网址 : 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 http://yz.chsi.cn, 以下简称 研招网 ) 浏览报考须知, 并按教育部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 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 ( 具体时间以研招网公布为准 ): 2018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 每天 9:00 22:00 网上报名时间 ( 具体时间以研招网公布为准 ): 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 每天 9:00 22:00 ( 二 ) 报名期间, 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 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逾期不再补报, 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待考试结束, 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 考生可通过 研招网 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 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 三 )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 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 四 )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 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 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对弄虚作假者, 招生单位将按照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严肃处理 ( 五 )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 ( 学籍 ) 信息进行网上校验, 并 5
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 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 ( 学籍 ) 校验结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网址 :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 ( 学籍 ) 信息 未通过学历 ( 学籍 ) 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 六 )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 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 七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 八 ) 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 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 含高职 ) 研究生 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 往 ) 届毕业生 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 ( 高职 ) 应 ( 往 ) 届毕业生 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下同 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 退役等相关信息 ( 九 )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 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 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 遵守保密规定, 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 十 )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 6
选择填报志愿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 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 考试 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十一 )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 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 考试 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十二 )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 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 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 现场确认 1. 所有考生 ( 不含推免生 ) 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均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 学历证书 (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 和网上报名编号, 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 入伍批准书 和 退出现役证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
6. 招生单位根据相关规定, 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不得准予考试 7. 考生应当在 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4 日期间, 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 准考证 准考证 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 正 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 准考证 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8.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 入学考试 1.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 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3. 复试时间一般在 4 月 实行差额复试, 复试时间 地点 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 ( 届时另行通知 )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 外语 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 形式为笔试 口试和技能操作等, 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 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 复试时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4. 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 学历证书 ( 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 ) 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对不符合规定者, 不予复试及录取 5. 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 8
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 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七 调剂 ( 一 )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 二 )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三 )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 四 )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 五 )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 ( 如中医学 中西医结合及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 下同 ) 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 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 ( 类别 ) 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 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 ( 类别 ) 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中医学 中西医结合与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 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 六 )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 ; 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 七 ) 参加单独考试 ( 含强军计划 援藏计划 ) 的考生不得调剂 ( 八 ) 自划线改革试点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 9
定 ( 九 ) 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 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 报考其他专业 ( 含医学学术学位 ) 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 十 )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 ( 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 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 ) 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 ( 各加分项目考生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 并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及时公布计划余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八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一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 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二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 思想表现 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 诚实守信等方面 ( 三 ) 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 充分利用 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记录, 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 10
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 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 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 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 四 )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 招生工作部门 导师与考生面谈, 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招生单位还可采取 函调 或 派人外调 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五 )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 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 ( 或档案审查意见 ) 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 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 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 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 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 录取 ( 一 )2019 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 700 余名, ( 以当年教育部批复指标为准 ) ( 二 )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 复试成绩 思想政治表现 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判, 并以 择优录取, 保证质量, 宁缺毋滥 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 三 ) 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报名前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且在复试报到时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 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11
( 四 )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 ( 学籍 ) 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 五 ) 新生应按时报到 不能按时报到者, 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 并向招生单位请假 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 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 入学时 (9 月 1 日前 ) 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取消录取资格 十 学制 学费及奖助体系 ( 一 )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3 年, 学费遵照宁价费备 [2014] 021 号,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 80 00 元 / 学年 ( 二 ) 除国家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学业奖学金外, 我校还将通过 三助 岗位 ( 助研 助教 助管 ) 推免生奖学金 孙涛科技创新奖等多元奖助体系, 保障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 十一 违纪处罚 ( 一 )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 影响考试公平 公正行为的考生 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一律按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教育部令第 33 号 ) 严肃处理 对在校生, 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直至开除学籍 ; 对在职考生, 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 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 对考试工作人员, 由教育考试 12
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 构成违法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其中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二 )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 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 三 ) 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 ( 包括在校生 ) 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 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 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 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二 其他 ( 一 )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 双向选择 的方式, 落实就业去向 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 二 )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及注册学籍等, 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 三 ) 招生目录中, 所列研究方向仅作为考生了解专业研究动态及网报参考, 入学后经师生双选环节再确定导师 ( 四 ) 欢迎访问我校网站 (http://www.nxmu.edu.cn/) 深入 了解导师情况 学科及学位点建设 科研情况或其他事宜 13
( 五 ) 其他未尽事宜, 以国家教育部及我校的相关规定为准 如遇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 我校将做出相应调整, 并及时予以公布 十三 招生信息与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考生需及时浏览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页 (http://yjsy.nxmu.edu.cn/), 查看招生相关信息 学院专业介绍 招生咨询问题等 联系信息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 1160 号, 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 :0951-6980183, 邮编 :750004 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8-9-19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