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 2015 81 号 签发人 : 郭永存 关于印发 安徽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 管理及奖励办法 (2015 修订 ) 的通知 各处级单位 : 安徽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管理及奖励办法(2015 修订 ) 已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 现予印发, 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徽理工大学 2015 年 8 月 12 日
安徽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管理及奖励办法 (2015 修订 ) 学科竞赛是推进学校教育改革的重要手段, 也是激发学生 的创新热情, 锻炼学生的创新思维, 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 提 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实现学生个性化培养的重要途径 为了鼓 励全校学生和教师参加学科竞赛, 提高竞赛水平, 进一步规范 学校学科竞赛活动的管理, 特修订本办法 第一章 学科竞赛的范围及类别 第一条学科竞赛是指由政府部门 学校或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 与学科专业教学关系密切的大学生课外竞赛活动 本办法所指学科竞赛包括 : 由国家 省教育主管部门及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 企业或行业协 ( 学 ) 会 学校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所组织, 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参加的竞赛 文体性 演艺性 企业宣传推广以及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比赛不在此列 第二条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将学科竞赛分为 5 个级别, 分别对应国际级学科竞赛及 挑战杯 国家级竞赛 国家级学科竞赛及 挑战杯 省级竞赛 省级及地区级竞赛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和校级学科竞赛等 ( 见表 1) 级别 一 表 1 学科竞赛级别 学科竞赛 国际级学科竞赛 - 2 -
挑战杯 国家级竞赛 二三四五 国家级学科竞赛 挑战杯 省级竞赛省 ( 地区 ) 级学科竞赛大学生英语竞赛校级学科竞赛 国际级学科竞赛是指由教育部发文并组队, 代表中国大学生参加的国际赛事 ; 挑战杯 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和全国学联 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全国性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业类竞赛 国家级学科竞赛是指由教育部举办并列入教育部 财政部 质量工程 支持, 且经安徽省教育厅认定和批准的其他国家级学科竞赛项目 省 ( 或地区 ) 级学科竞赛是指由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单独分类 ) 行业协会( 学会 ) 等举办的全国性赛事 省级政府部门 ( 省科技厅 团省委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 ) 举办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和技能竞赛, 以及省教育厅参与举办的其他重要省级赛事 大学生英语竞赛是指由全国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英语竞赛 校级学科竞赛是指与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相对应的校内选拔赛, 或由教务处 研究生院 校团委牵头组织的, 由学院 ( 部 ) 承办的全校范围内的学科竞赛 ( 至少应有 3 个以上学院的学生参加 ) - 3 -
第三条根据各个学科竞赛的竞赛形式不同分为 : ( 一 ) 现场竞技类竞赛, 即参赛选手集中参与, 通过现场汇报 问辩及作品实物展示等环节, 最终确定获奖等级的竞赛 ; ( 二 ) 作品评比类竞赛, 即参赛选手通过提交竞赛作品 ( 含说明书 报告 PPT 图纸 视频等内容), 直接由组委会评审确定获奖等级的竞赛 第四条根据各个学科竞赛的竞赛过程不同分为 : ( 一 ) 限额参与类竞赛, 即参赛作品通过校级 省级预赛, 层层选拔 限额参加的竞赛 ; ( 二 ) 非限额参与类竞赛, 即参赛作品无需选拔 无名额限制, 直接参加省级或国家级的竞赛 ( 含英语竞赛等通过考试完成的竞赛 ) 第二章 竞赛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教务处 ( 创新学院 ) 研究生处和校团委是校内大学生学科竞赛的牵头组织部门 团中央或团省委参与主办的大学生学科竞赛的参赛工作由校团委负责组织, 仅研究生可参与的学科竞赛的参赛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 其他学科竞赛的参赛工作由教务处 ( 创新学院 ) 负责组织 学院 ( 部 ) 在牵头组织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具体的参赛工作 第六条各学院 ( 部 ) 于每年寒假前向教务处 ( 创新学院 ) 申报下一年度拟举办的学科竞赛活动计划 ( 挑战杯系列赛事除外 ), 并填写 安徽理工大学举办学科竞赛审批表 ( 见附件 2) 经教务处 ( 创新学院 ) 审核后向全校公示 - 4 -
第七条凡代表学校参加一 二 三 四级别的学科竞赛, 须根据竞赛形式, 填写 安徽理工大学参加学科竞赛审批表 ( 现场竞技类 / 作品评比类 )( 见附件 3 4), 在竞赛活动结束后, 相关学院 ( 部 ) 须及时向教务处 ( 创新学院 ) 提交学科竞赛活动的总结报告, 并负责完成学科竞赛成绩统计 相关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 原则上同一竞赛每个学生只准以负责人身份提交一件作品 第八条遵循普及与提高并重的原则, 学校鼓励各学院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并承办各类校级学科竞赛活动, 在此基础上选拔出优秀作品, 重点参加具有国际级 国家级决赛的学科竞赛活动 第三章 竞赛资助与奖励 第九条学校重点资助参赛学生涉及不同学科专业 规模较大 在国内享有较高声誉, 或举办历史悠久且需通过校级 省 ( 地区 ) 级选拔, 限额参加的学科竞赛项目 第十条学科竞赛获奖等级按一等 ( 及以上 ) 奖 二等奖 三等奖进行奖励, 其他单项奖 优胜 ( 秀 ) 奖 参赛奖等不奖励 ; 每个参赛项目奖励一次, 按获得的最高奖项进行奖励 第十一条对于限额参与的学科竞赛, 凡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作品, 实行不限项 全部奖励的原则 对于非限额参与的作品评比类学科竞赛, 凡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作品数量不足二十项时, 实行全部奖励 ; 作品数量超出二十项时实行提高级别奖励 - 5 -
第十二条学生奖励 ( 一 ) 学生参加一 二 三级别大学生学科竞赛获一等及以上奖 ( 集体项目排序第一者 ), 考试无不及格课程 ( 不包括重学后及格 ), 且能获得学士学位, 可直接获得 推荐免试 就读本校研究生资格 ; ( 二 ) 学生在一 二 三 四级别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奖励标准见表 2, 奖金统一打入参赛作品负责人的工行卡, 由其进行分配 如参赛团队未聘请指导教师, 或指导教师对获奖作品无实质性指导的, 在填报获奖统计表时不应填报指导教师, 学生可额外获得教师奖励金额的 50%; ( 三 ) 在校内学科竞赛中获得一 二 三等奖的个人或参赛队, 由赛事承办单位颁发证书予以表彰 第十三条指导教师的指导酬金对于指导一 二 三级别学科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的, 指导教师的酬金认定分为以下两种形式, 根据竞赛的实际情况, 选择其中一种认定工作量 : ( 一 ) 教师指导学生团队参加一 二 三级别学科竞赛 ( 现场竞技类 ) 的省级选拔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 每件作品补贴 1000 元指导课时酬金 ; 教师指导学生团队参加一 二级别学科竞赛的国家级竞赛并获二等奖及以上的, 每件作品再补贴 1000 元指导课时酬金 ; 教师指导学生团队参加无省级选拔赛的一 二级别学科竞赛 ( 现场竞技类 ) 获三等奖及以上的, 每件作品补贴 1500 元指导课时酬金 ; ( 二 ) 对于需经统一培训方能参加的省级以上的竞赛, 为 - 6 -
提高参赛水平, 须经校内选拔和正式的赛前培训后方可参赛, 学校对指导教师的赛前培训酬金以工作量的形式予以认定, 计算方法如下 : 指导教师总工作量 = 获奖人数系数 竞赛级别系数 获奖等级系数 培训学时数 a. 获奖人数系数 获奖人数 10 人以内 10-20 人 21-30 人 31-40 人 40 人以上 获奖人数系数 0.8 1 1.2 1.5 2 b. 竞赛级别系数 竞赛级别省级全国国际 竞赛级别系数 1 1.2 1.5 c. 获奖等级系数为鼓励先进和促进参赛水平的提高, 对获得一等奖以上的竞赛项目, 增加培训课时量的权重 竞赛级别 省级 全国 国际 获一等奖 ( 以上 ) 比例 ( 数 ) 1/6 1/4 1/6 1/4 1 个 获奖等级系数 1.2 1.5 1.2 1.5 1.5 d. 培训学时数对经校内选拔后, 产生的省级以上参赛选手, 由参赛负责学院选派有责任心和一定经验的老师负责培训 ( 培训教师不超过 4 人 ), 并根据参赛需求制定培训课表, 于培训前报教务处 ( 创新学院 ) 备案 培训教师的课时酬金统一定为 :40 元 / 学时 - 7 -
第十四条指导教师奖励依据教师的指导形式 ( 团队指导或集体培训 ), 指导教师的获奖奖励分为以下两种, 具体奖励视情况选择其一进行奖励 : ( 一 ) 教师指导学生团队参加一 二 三类学科竞赛获奖的奖励标准见表 2( 同一参赛项目, 以获得的最高奖项奖励 ), 每位教师同一时间指导的参赛队原则上不超过 2 个 ; 所有教师的奖金均打入第一指导教师的工资卡, 由其进行分配 ; ( 二 ) 培训教师的奖励视竞赛的获奖情况而定, 奖励项目依据培训教师的数量从高到低选取, 每位培训教师给予 2 个获奖项目的奖励 ( 奖励标准见表 2), 每位教师的实际奖励金额由教务处根据培训教师数予以平均分配或由培训负责学院给予分配 表 2 竞赛奖励标准 学生奖励金额 ( 元 ) 个人奖项集体奖项 教师奖励金额 ( 元 ) 级别一等一等一等二等三等二等三等二等三等奖及奖及奖及奖奖奖奖奖奖以上以上以上 一 国际级 4000 2500 1000 8000 5000 2000 5000 3500 2000 挑战杯 无 无 无 8000 5000 2000 5000 3500 2000 二 国家级 3000 1500 800 6000 3000 1500 3000 2000 1000 三 省级 800 600 300 1600 1200 800 1000 800 500 届时, 根据当年的 四 大学生英语竞赛 ( 全国赛 ) 500 300 100 无 无 无 比赛成绩与往年及省内同类高校相比, 由学校研究确定, 统一奖励给学 - 8 -
院 第十五条学院 ( 部 ) 奖励 ( 一 ) 各类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均记入学院 ( 部 ) 年度教学考核中 ; ( 二 ) 承办计划内的校级学科竞赛, 并完成作品选拔 新闻报道等 赛事总结等相应工作, 奖励承办单位竞赛基本资助金 2000 元 / 次 ; ( 三 ) 学院组织学生参加一 二 三级别学科竞赛并取得一等奖及以上成绩的, 学校对学院予以奖励 ( 同一参赛项目, 以获得的最高奖项奖励 ), 奖金打入学院的奖福基金 ( 各项奖励标准见表 3) 表 3 学院 ( 部 ) 奖励标准 ( 元 ) 竞赛级别一等奖及以上一 10000 二 8000 三 2000 第四章 经费保障与使用 第十六条学校每年设立大学生学科竞赛专项经费, 纳入学校的年度财务预算 ; 鼓励各学院 ( 部 ) 在承办校内学科竞赛时联系相关企业冠名资助 第十七条各学院 ( 部 ) 在组织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时, 须填写附件 2 3 或 4, 并提出明确的参赛目标和详细的经费预算, 预算项目包括培训费 耗材费 差旅费 参赛报名费以及拟争取获奖的等级等 ; 竞赛结束后须提交附件 5, 以便统计 发放奖 - 9 -
励金额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有奖励及指导课酬均为税前金额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2015 年度所有学科 竞赛奖励均按本办法执行 原 安徽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 管理办法 ( 修订 ) ( 校政 2014 46 号 ) 同时废止 附件 :1. 主要学科竞赛项目明细 2. 安徽理工大学举办学科竞赛审批表 3. 安徽理工大学参加学科竞赛审批表 ( 现场竞技类 ) 4. 安徽理工大学参加学科竞赛审批表 ( 作品评比类 ) 5. 安徽理工大学学科竞赛获奖统计表 - 10 -
安徽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5 年 8 月 12 日印发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