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 ( 深圳 ) 2018 年广东省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 公平竞争 公正选拔 公开程序 德智体全面考核 综合评价 择优录取 的原则, 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 考生 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 : 香港中文大学 ( 深圳 )( 英文名称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Shenzhen)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 : 16407 第五条学校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第六条办学层次 : 本科 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第七条办学性质 : 香港与内地合作办学第八条办学类型 : 全日制第九条主管单位 : 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学历学位 : 颁发香港中文大学学位证书 ; 颁发香港中文大学 ( 深圳 ) 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1 / 8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 招生政策 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 领导 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 具体负责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 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 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 申诉 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2018 年广东省自主招生等院校 综合评价 招生计划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 广东省 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录取批次 : 自主招生等院校 综合评价 批次录取 学校 2018 年在广东省除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外, 还有普通高考本科提前批录取模式 第十六条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预留计划数为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 1%, 用于调节全国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章报名方式第十七条选拔对象本计划的选拔对象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1. 具有 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优秀高中 2 / 8
毕业生 ; 2.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成绩须为 BBB 级 ( 含等同 BBB, 如 ABC) 及以上 ; 如学业水平成绩在 BBB 级以下,CCC 级及以上者,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亦可报考 :1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 ( 数学 物理 化学 生物 信息学 ) 竞赛省级赛区 全国作文竞赛及全国英语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 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查认可的 ;2 获得中学校长推荐信的 3. 由于香港中文大学 ( 深圳 ) 各专业皆以中英文并重, 非英语语言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申请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20 日第十九条报名程序网上报名 :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请在 5 月 20 日前登录学校官网综合评价 在线报名系统 进行注册, 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报名申请 材料上传 : 网上提交申请后, 申请人将所有报名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包括 : (1)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 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成绩单原件扫描件或者学校出具的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扫描件 ); (2) 高中一至三年级 5 次期末考试成绩 高三年级模考成绩 ( 包括各科得分 总分及年级排名, 注明各科满分, 须加盖学校公章 ); (3)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 正反面须在同一页 ); 3 / 8
(4) 本人撰写的中英文各 500 字的个人陈述材料 ( 须考生签字确认 ); (5) 以学科特长条件报考的考生, 还需提供高中阶段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 (6) 中学校长推荐信 ( 须加盖学校公章, 非必须 ) 学校资料审核以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为准, 考生无须邮寄, 必要时, 学校有权向考生索取书面材料作为审核依据, 请考生留好备份 如有造假或不实信息, 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 已经获得面试资格的, 将取消认定 ; 已经入学的, 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入学测试评核费为人民币 200 元整, 在学校 综合评价报名系统 进行网上在线支付 对通过初审有资格参加测试考生的评核费, 不予退还 ; 逾期未缴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六章选拔程序第二十条资格审查 : 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可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后, 登录 综合评价报名系统 查询是否获得参加综合评价入学测试资格, 查看测试的时间 地点 获得参加入学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会在学校网站公布 第二十一条入学测试 :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测试 综合评价入学测试, 强调对学生中英文表达能力和综合理解分析能力的考察 第二十二条入围名单公示 : 入学测试结束后, 根据学生综合素 4 / 8
质测试情况, 按不超过文理招生计划 1:5 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 入围学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 并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考生可以通过学校招生网站查询入围名单及入学测试成绩 第二十三条志愿填报 : 经公示无异议的综合评价录取入围考生, 在广东省高考自主招生等院校 综合评价 批次志愿栏填报香港中文大学 ( 深圳 ) 第二十四条时间安排 1. 报名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20 日 2. 初审结果 :5 月 28 日起 3. 评核缴费 :5 月 31 日前 4. 入学测试时间 :6 月 12 日 5. 入学测试地点 : 香港中文大学 ( 深圳 ) 6. 入围名单公示 :6 月 21 日起第七章录取规则第二十五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 学校负责, 招办监督 的录取体制,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 各省 ( 直辖市 自治区 ) 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以考生高考成绩 学校组织的自主测试及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基本依据, 本着公平 公正 公开的原则, 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获得入学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入围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 并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十七条投档比例 : 在广东省, 学校不设投档比例, 对于参 5 / 8
加我校入学测试且成绩达标的考生, 学校在自主招生等院校 综合评价 录取批次投档录取 第二十八条录取要求 : 入围学生高考投档成绩必须达到广东省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 ; 学校依据考生志愿, 按考生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当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 将依次以考生的高考成绩 入学测试成绩和英语单科成绩的高低进行录取 综合评价成绩 = 高考成绩 (60%)+ 入学测试成绩 (30%)+ 高中学业水平成绩 (10%) 综合评价录取总成绩满分为 750 分 其中, 高考成绩按考生高考分数的 60% 比例计算 ; 入学测试成绩满分为 225 分, 按入学测试的实际成绩计算 ; 考生高中阶段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考生实际等级计算, 每出现一个 B 减 1.5 分 ; 每出现 1 个 C, 减 2.25 分 ; 出现 D 者, 不考虑其申请 等级 AAA AAB AAC ABB ABC BBB 以此类推计分 75 73.5 72.75 72 71.25 70.5 第二十九条学校以大类招生为主, 学生入学后, 首年修读所在学院的基础及通识课程, 第二学年在学院内选定主修专业 具体招生代码 招生专业及计划等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三十条学校对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加分政策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八章录取体检标准 6 / 8
第三十一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对残障的考生, 若符合所报专业要求, 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 则可正常录取 入学后, 学校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 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 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收费标准第三十二条学生学费 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发改委有关文件执行 2018-2019 学年学费 : 人民币九万五千元 2018-2019 学年住宿费 : 人民币一千二百元第十章资助学生政策第三十三条学校设置新生入学奖助学金, 详见学校 2018 年香港中文大学 ( 深圳 ) 新生入学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学生入学后的奖学金, 由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根据学生学业成绩, 按照学校奖学金的具体规定实行 第十一章招生工作的咨询 监督与申诉第三十四条学校纪监部门对综合评价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 做到标准严格 程序规范 公平公正 办法公开透明 结果公示 香港中文大学 ( 深圳 ) 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 考生 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相关投诉需要实名制, 并通过电子邮件以书面或 7 / 8
者附件形式详述投诉的目的和证据等 纪监部门监督投诉邮箱 : admissions.appeals@cuhk.edu.cn 第三十五条招生咨询部门 : 学校招生办公室招生热线 :(0755)8427 3500 传真号码 :(0755)8427 3690 电子邮箱 :admissions@cuhk.edu.cn 学校网址 :http://www.cuhk.edu.cn 通讯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 2001 号行政楼东翼三楼 E310 室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 :518172 第十二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学校发文之日起执行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之处, 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8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