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018 年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原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 创办于 1960 年, 原系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直属高等学校,1994 年划归上海市领导 学校于 1985 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6 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大学 现拥有应用经济学 外国语言文学 工商管理 法学等 4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 国民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 金融学 国际贸易学 产业经济学 统计学 数量经济学 金融工程 保险学 国际经济 国际投资 民商法学 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 国际法学 知识产权法 世界贸易组织法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英语语言文学 法语语言文学 日语语言文学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会计学 企业管理 旅游管理 技术经济及管理 财务管理 审计学 市场营销 商务信息管理 会展经济与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跨国供应链管理 法律硕士 ( 法学 ) 法律硕士 ( 非法学 ) 翻译硕士( 英语笔译 ) 翻译硕士( 英语笔口译 ) 国际商务 会计 金融和 MBA 等共计 41 个二级硕士学位授予点, 其中, 应用经济学 工商管理为上海市高原学科 ; 国际贸易学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金融学 企业管理和产业经济学为上海市重点学科 除了招收统考研究生外, 还接受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2018 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500 名左右, 我校各学术型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 各专业实际接收的推免生名额见 10 月下旬研究生院网站 ) 最终招生总人数以国家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员会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和生源状况确定 招生专业目录及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及参考书目 和 2018 年各专业学制及联系方式, 仅供参考 一 培养目标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和爱国情怀, 有比较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和知识结构, 有比较强的外语沟通能力, 有经贸 管理 金融 法律和人文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 能够运用理论研究实践, 解决实际问题的复合型和应用型高级人才 二 学制及培养方式
学制两年半, 全日制学习 三 学费 1 经济 管理 文学类 8000 元 / 学年, 学费总额 2 万元 ; 2 法学类 7000 元 / 学年, 学费总额 1.75 万元 ; 3 马列类 6000 元 / 学年, 学费总额 1.5 万元 四 报考条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二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 ( 三 )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 四 )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含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 ( 从毕业后到 2018 年 9 月 1 日, 下同 ) 或 2 年以上的, 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 详见 十 其它 ) 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 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 五 )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 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 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 报考办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 一 ) 网上报名参加 2018 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日期:2017 年 10 月 10 日 -31 日每天 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 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4 日至 27 日每天 9:00-22: 00( 预报名信息有效, 无需重复报名 )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公网网址 : 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 浏览报考须知, 按教育部 本人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 报考点以及我校招生简章的要求报名 在报名期间, 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 但为避免多占考位, 影响其他考生报考, 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逾期不再补报, 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网上填报信息注意事项 (1) 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待考试结束, 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 上线考生可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 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 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 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 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对弄虚作假者, 将按照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严肃处理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 ( 学籍 ) 信息进行网上校验, 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 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 ( 学籍 ) 校验结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网址 : 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 ( 学籍 ) 信息 未通过学历 ( 学籍 ) 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并将报告复印件邮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5) 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 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 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 含高职 ) 研究生 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 ) 届毕业生 在校生和
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 ( 高职 ) 应 ( 往 ) 届毕业生 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下同 )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 退役等相关信息 (6) 英语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应试的二外语种按照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7)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 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 考试 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二 ) 现场确认要求 1 现场确认时间: 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和公布 2 现场确认地点及手续: 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到上海教育考试院指定报考点 ( 一般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如上海市有最新安排, 我院将另行通知, 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 ) 进行现场确认, 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确认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3 现场确认递交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件 学历证书 ( 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 网上报名编号 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的考生还应递交本人 入伍批准书 和 退出现役证 在 2018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 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 ( 学籍 ) 校验的考生, 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 ( 学籍 ) 认证报告, 以供核验 以下三类证明须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之前送 ( 寄 ) 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1900 号德政楼 109 室 ): (1) 在校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2) 未通过网上学历 ( 学籍 ) 校验考生的学历 ( 学籍 ) 认证报告 (3) 在 2018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的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
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六 考试 :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 一 ) 初试 1 初试日期:2017 年 12 月 23 日 24 日 2 初试科目( 详见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及参考书目 ): 均为笔试, 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 3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 准考证 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 二 ) 复试 ( 复试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 1 复试名单:2018 年 3 月下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2 复试时间 地点:2018 年 3 月底 4 月初,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复试通知书为准, 我校不再寄送书面的复试通知书, 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3 复试内容: 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及参考书目 七 录取 ( 一 ) 德 智 体全面衡量, 按照保证质量, 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 国家教育部批准 ( 二 ) 对在报考和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 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 不论何时, 一经查实, 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 毕业就业为了满足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社会需求, 除定向就业的毕业研究生根据定向就业合同回原单位就业外,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由毕业研究生和用人单位, 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就业 九 注意事项 ( 一 ) 考生在 2017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5 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 ( 公网网址 : http : //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 http://yz.chsi.cn) 自行下载打印本人 准考证 准考证 使用 A4 幅面白纸
打印, 正反两面打印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保留至复试结束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 准考证 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 二 ) 有关考研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http://www.suibe.edu.cn ( 三 ) 我校不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不提供历年试题和备考书籍 请考生按照参考书目自行购买备考书籍 ( 四 ) 报考定向就业研究生的考生, 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定向就业的证明 届时无法提供者, 将失去定向就业机会改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 五 )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 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 造成考生无法录取, 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 其它我校对同等学力 ( 高职高专毕业生 本科结业生 ) 考生的其他报考要求 : ( 一 ) 通过国家组织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 本科段 ) 8 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 除外语专业外还须获得英语四级 (CET-4) 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 425 分及以上 ( 新题型 ), 外语专业须通过英语 ( 日语 ) 专业四级考试或大学英语 ( 日语 ) 六级考试 ( 二 ) 同等学力考生须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 ( 身份证 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 本科段 ) 8 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英语四级 (CET-4) 或英语 ( 日语 ) 六级 (CET-6) 或英语 ( 日语 ) 专业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 至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请于 2017 年 10 月底关注我院网站, 届时将公布资格审查的时间及程序 未至我院进行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发准考证 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 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 三 )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 四 ) 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在备用信息栏中填写 同等学力 四个字 ( 五 )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 2 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 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及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