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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5 學年度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 2016 澳門臺灣高等教育展團務手冊目次一 組團緣起及目的...1 二 預定行程...3 三 成員名單...4 四 參展活動 五 宣導說明參考資料 六 附錄 附錄一 :2016 澳門臺灣高等教育展溫馨提醒 附錄二 :2016 澳門臺灣高等教育展攤位圖 附錄三 :2016 澳門臺灣高等教育展 - 澳門學生赴臺升學 Q&A 附錄四 參展說明會 (6 月 6 日 ) 相關簡報資料 ( 教育展部分 ) 附錄五 :2017 秋季班入學澳門學生適用簡章 ( 含學士班及碩 博士班 ) 附錄六 : 學年度澳門申請及分發人數統計表 附錄七 :105 學年度澳門學生選填熱門校系 - 個人申請 ( 申請件數 VS 競爭值 ) 附錄八 :105 學年度澳門學生選填各類組熱門校系排行榜 - 聯合分發前 20 名 ( 高教 ) 附錄九 :105 學年度澳門學生選填各類組熱門校系排行榜 - 聯合分發前 20 名 ( 技職 ) 附錄十 : 澳門學生與外國學生來臺就讀大學校院之規定及權益對照表 附錄十一 :2016 澳門臺灣高等教育展展場相關地圖
2 一 組團緣起及目的 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 ( 以下簡稱海外聯招會 ) 依據香港澳門居民來台就學辦法, 制定招生辦法及招生簡章, 負責辦理海外僑生 ( 含港澳生 ) 之聯合招生試務分發作業 依據招生簡章, 澳門考區係委託澳門試務委員會 ( 以下簡稱澳門試委會 ) 統籌, 召集人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澳門事務處 ( 以下簡稱澳處 ) 盧長水處長, 澳門試務委員會負責辦理招生宣導 受理報名 資格初審 ( 資格複審由內政部移民署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負責 ) 考生造冊 製作准考證 設置闈場及備妥印卷設備 安排及分配試場 監考等招生試務工作, 並協助舉辦新生入學輔導會 派發分發通知書及臺灣高等教育展 有關澳門試務委員會組織分工如下 : 澳門試務委員會組織分工表 1
3 近年澳門申請及錄取學士班 ( 含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 ; 以下簡稱僑先部 ) 人數彙整如下 : 近五年澳門報名暨錄取海外聯招會人數人數申請人數錄取人數學士班學士班學士班學士班僑先部總計僑先部總計學年度個人申請聯合分發個人申請聯合分發 101 學年度 學年度 學年度 學年度 學年度 為提升臺灣高等教育能見度, 增加澳門高中畢業生來臺升學意願, 推廣對澳門招生的多元管道, 今年度由澳門試務委員會主辦 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及澳門事務處協辦, 共同邀請臺灣各大學校院於本 (105) 年 11 月 11 日至 11 月 12 日假澳門漁人碼頭會議展覽中心舉辦 2016 澳門臺灣高等教育展, 計有 88 所大學校院共襄盛舉 本教育展旨在呈現臺灣蓬勃發展的優質高等教育, 所含宣導活動, 如 : 澳門學生來臺升學諮詢 參展攤位展現各校特色 解說該校招生優惠措施 各校簡介文宣發送等, 俾利對赴臺升學有興趣之學生 家長及輔導老師對臺灣優質教育有更深刻印象 另為提升參展品質, 本會特別建置教育展網頁 設計共同文宣摺頁 教育展導覽 APP 大學幸福摩天輪遊戲 FB 教育展地標打卡送好禮 赴臺升學意願及參展滿意度調查問卷 小紀念品等, 希能增進參觀者與參展各校之互動, 提供更多機會使澳門學生瞭解臺灣各大學校院, 作出赴臺升學的最佳選擇 下圖由左依序為教育展活動網頁 APP FB 粉絲頁 2
4 二 預定行程 預訂日期行程工作事項備註 第一日 11/10( 四 ) 台北 ( 台中或高雄 ) 澳門 15:00 教育展新聞發佈會地點 : 澳門金龍酒店 非開放式活動 僅主 / 協辦單位及當地媒體記者參加 金龍酒店地址 : 新口岸馬六甲街 第二日 11/11( 五 ) 澳門 09:00-12:00 展場佈置 12:00-19:00 教育展展出 (13:00 開幕式 ) 19:30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澳門事務處歡迎晚宴地點 : 金龍酒店 教育展地點 : 澳門漁人碼頭會議展覽中心會展 2 號廳地下 1 樓 ( 澳門新口岸友誼大馬路近孫逸仙大馬路 ) 第三日 11/12( 六 ) 澳門 10:00-18:00 教育展展出 第四日 11/13( 日 ) 澳門 台北 ( 台中或高雄 ) 返程 3
5 三 成員名單 攤位編號 學校名稱 A1 弘光科技大學 A2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A3 國立清華大學 A4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A5 國立中正大學 A6 南臺科技大學 A7 亞洲大學 A8 中國文化大學 A9 真理大學 A10 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 參加人員職稱 胡庭禎副校長 吳靜玟行政事務組專案執行長 梁美芬境外交流組專案執行長 魏敏樺國際學生組組長 黃郁婷國際學生組行政組員 謝小芩學務長 張淑嫻綜合學務組組長 何蔚篁行政助理 林以涵行政助理 陳志誠國際合作組組長 白如玲觀光休閒系主任 黃敬群境外學生組組長 黃子薇專案工作人員 王桂伶專案工作人員 陳桂容應用英語系助理教授兼課務組組長 劉照恆助理 林家仰國際學院執行祕書 李家儂招生組組長 宋繼容招生組組員 薛漢偉辦事員 安堯 學生 蘇玉龍 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校長 李信 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副總幹事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際處僑陸組組長 阮夙姿 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組組長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資工系教授 馮浩峻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試務組幹事 周楷榕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秘書組幹事 古孟蓁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組幹事 劉凱婷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宣導組幹事 4
6 攤位編號 學校名稱 參加人員職稱 B1 僑光科技大學 B2 國立臺灣大學 B3 大仁科技大學 B4 世新大學 B5 國立金門大學 B6 正修科技大學 B7 景文科技大學 B8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B9 國立政治大學 B10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C1 逢甲大學 C2 國立中興大學 李志成招生執行長田美蕙專員胡慧玲經理林子軒幹事黃國光副校長兼國際長陳俊民國際合作中心主任廖培安世新大學公共事務處副公共事務長張品萱專案助理陳淑珍系秘書周藹恩數位多媒體學系學生劉佩怡研發處國際暨兩岸事務中心主任何清松長期照護學系主任陳珊玫組長林凱凱助理李弘斌副校長許嘉仁入學服務中心主任陳泳羚組員陳麗菁編審蕭輔力公關中心主任康嘉音國際處行政專員葉淑婉教務處組員于乃明教務長蘇淑秀教務處綜合業務組組長許聖偉教務處行政專員張英陣學務長林玉枝約用助理員李貞慧約用助理員賴春蘭組員朱樹萱組長蕭淑娟生命科學系副主任李靜觀教務處招生暨資訊組技術師 5
7 攤位編號 學校名稱 C3 聖約翰科技大學 C4 國立臺南大學 C5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C6 東方學校財團法人東方設計學院 C7 南華大學 C8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C9 嶺東科技大學 C10 南開科技大學 D1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D2 朝陽科技大學 D3 D4 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 美和學校財團法人美和科技大學 D5 國立中山大學 參加人員職稱簡忠漢國際長陳玉海主任蒲盈志國際處組長蔡佳恩國際處校聘組員徐伯一國際事務處國際交流組組長詹雁茹國際事務處國際交流組助理吳淑明校長劉光盛副校長林明宏招生策進中心主任郭川霞國際暨兩岸交流組組長何穎景學生向瑜鈞國際及兩岸交流處組員陳安妮學生王脩斐國際及兩岸事務組組長林家筠專案經理邱一峰國際事務處副處長高士桓媒體設計中心主任張淑敏國際交流暨兩岸事務中心主任關健森同學莊琹棉國際交流組組長張原豪國際交流組組員林基源副教務長吳佳儒專案助理吳佳玟專案助理楊青穎教育組組長蔡宜靜交流組組長林筱增國際及兩岸交流處處長曾璟蓁國際及兩岸交流處教育組組長張雅玲管理師廖侑紋高級管理師 6
8 攤位編號 D6 學校名稱 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 D7 臺北醫學大學 D8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D9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D10 元智大學 E1 義守大學 E2 中山醫學大學 E3 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E4 國立屏東大學 E5 龍華科技大學 E6 大同大學 E7 文藻學校財團法人文藻外語大學 E8 淡江大學 E9 靜宜大學 E10 國立聯合大學 參加人員職稱 王承斌教務處招生組組長 牛河山進修推廣部教務組組長 李佩穎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組長 謝宜潔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辦事員 陳慧毓國際處外國學生事務組組員 譚佩玲校友 楊文霜國際處編審 吳炘如專員 梁祖怡學生 武穎榛國際暨兩岸事務室行政助理 葉雲成學生 葉建寧教務處組長 王尹琳國際及兩岸事務處副組長 施琇玲組長 劉宇莊組員 黃彬彥組員 張于真組員 陳怡慧國際事務處助理 邵瓊儀專案經理 廖漢雄招生顧問 黃鈺婷教務處招生組 梁偉釗校友 林裕展國際暨兩岸合作處境外學生事務組組長 李建穎國際暨兩岸合作處境外學生事務組專員 黨曼菁招生組組長 顏嘉慧組員 林沛澧靜宜大學大眾傳播學系教授 王麗中國際學生組組長 土木與防災工程學系副教授及江莉琦研發處國際及兩岸事務組組長劉思麟研發處國際及兩岸事務組行政助理員 7
9 攤位編號 學校名稱 F1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F2 東吳大學 參加人員職稱匡思聖兩岸交流暨合作中心主任林若涵兩岸交流暨合作中心專案經理李景根國際事務中心組員 李柏旻組長 F3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F4 銘傳大學 F5 國立陽明大學 F6 樹德科技大學 F7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F8 國立高雄大學 F9 長庚大學 F10 國立嘉義大學 G1 嘉南藥理大學 李秀菊助教王敏專任助理劉國偉國際教育交流處處長朱亭佳組員吳宜錚專案組員黃芸羽專案組員顏志榮副校長程蓓芬國際及兩岸事務處副處長杜思慧表演藝術系主任陳亞淯國際及兩岸事務處交流合作組組員周雪鎣國際及兩岸事務處交流合作組組員高聖龍組長李耘輔組員顧慈惠國際事務處僑外組組長簡明美國際處僑外組校聘組員韓昱筠高雄大學僑生 - 展場攤位人員姚梓浩高雄大學僑生 - 展場工作人員譚賢明教授明資芳行政人員洪滉祐理工學院院長丘富元國際事務處國際合作組專案組員林國民國際暨兩岸交流中心副執行長林忠慶國際暨兩岸交流中心辦事員 8
10 攤位編號 學校名稱 G2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G3 大葉大學 G4 崇右技術學院 G5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G6 中國科技大學 G7 臺北市立大學 G8 佛光大學 G9 萬能學校財團法人萬能科技大學 G10 華梵大學 H1 吳鳳科技大學 H2 中原大學 參加人員職稱莊淑芬國際合作組組長何岱霖助理管理師洪誼琳專員許如婷副教授林寬國際合作處處長蔡佩伶專案經理林依葶助理黎煥勤多媒體設計系助理教授徐羽君國際及兩岸交流處助理張雅雯國際及兩岸交流處助理張芬芬學習與媒材設計學系主任蕭惠君視覺藝術學系主任蔡宏恩輔導員詹雅文兩岸合作與交流組組長周庭安辦事員王毓沛學生蘇俊雄國際長李亞倩秘書黃明義學務長金敏玲國際事務主任林恆立國際事務專員李尉招生組袁懿莛學生林志達國際暨兩岸事務中心主任蕭烟淨餐旅管理系助理教授沈士展美容美髮造型設計系講師梅健章國際暨兩岸事務中心書記魏大欽副國際長麥禾佳專案經理 9
11 攤位編號 學校名稱 參加人員職稱 H3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 H4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H5 東南科技大學 H6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H7 長榮大學 H8 台灣首府大學 H9 國立宜蘭大學 H10 國立東華大學 I1 康寧大學 I2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I3 高雄醫學大學 I4 輔英科技大學 I5 中國醫藥大學 I6 黎明技術學院 謝玉貞國際交流組組長 劉怡昕研發處處長 林沅芳國際組約聘人員 陳彥君國際長 林倩后國際交流中心主任 陳述恩國際暨兩岸教育中心專員 羅方吟國際暨兩岸教育中心專案經理 歐薇蘋助理教授 陳靜宜助理教授 黃耀惠組長 張丹薇國際事務中心國際交流組組長 李意娟國際事務中心國際學生組組長 陳君怡契僱助教 陳聖學助理 陳輝庭助理 朱紹俊進修推廣處副主任 鄭宗興助理教授 施如樺國際事務處輔導員 趙紫綺行政幹事 杜幼淳學生輔導資深專員 何佩珊教務處招生組組長 陳姮蓉招生組組員 蔣立中國際暨兩岸事務處處長 楊金修物理治療系主任 楊良友公共長 簡溫原助理教授 莊富盛研發處長盧文琦研發處國際合作組組長 10
12 攤位編號 學校名稱 I7 醒吾科技大學 I8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參加人員職稱國安民國際暨兩岸事務中心執行長謝麗美助理李嗣堯組長鄭雅升組員 謝斐敦民生應用學院院長 I9 崑山科技大學 丁琬瑜國際暨兩岸交流處組長 林穅慧國際暨兩岸交流處書記 更新日期 :2016 年 11 月 1 日 11
13 四 參展活動 ( 一 ) 參展攤位佈置 解說及各校文宣發送 : 由各校自行處理 文宣品寄達期間 :2016 年 10 月 17 日 ~11 月 4 日寄達 ( 請預留 4-5 天寄送工作天 ) 郵寄地址 : 澳門黑沙環第五街 3A-3B 永豐工業大廈 A7 之 J 部份 ( 澳門順豐倉庫 ) 收件人 : 鄭恩儀小姐 (2016 澳門台灣高等教育展 )/ 電話 :(853) 文宣寄出時需同步提供以下資訊 : (1) 學校名稱 (2) 攤位號碼 (3) 快遞單號 (4) 件數 (5) 體積 ( 長 寬 高 ) 及 (6) 重量發至 @qq.ocm( 鄭恩儀小姐 ), 以便主辦單位核對及簽收入庫 文宣由澳門撤展回臺採貨到付款, 請參考順豐快遞 澳門出口價目表 ( 需加上 4% 燃油費 ), 依當時匯率轉換為臺幣 ( 無匯差 ), 非順豐月結客戶需以臺幣現金支付 ( 二 ) 參展說明會 : 行前說明會於 6 月 6 日於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舉行, 由海外聯招 會李信副總幹事簡報澳門招生現況, 並由劉凱婷幹事說明教育展程序內容 ( 如參展注意事項 攤位設置 教育展行程安排等 ) ( 三 ) 教育展新聞發佈會 :11 月 10 日 ( 四 ) 下午 15:00 於澳門金龍酒店舉行 ( 以主 協辦單位及當地媒體記者出席為主 ) ( 四 ) 開幕式 :11 月 11 日下午 13:00 於澳門漁人碼頭會議展覽中心地下 1 樓會展 2 號廳, 請各校代表出席參與 ( 五 ) 共同文宣摺頁 : 海外聯招會設計印製共同文宣摺頁, 內容為介紹海外僑生招 生方式 獎助學金 僑輔措施等資訊, 並於展場入口發送給每位參觀者 ( 六 ) Study@Taiwan 及大學幸福摩天輪集章活動 : 於 APP 及共同文宣摺頁設計集章 活動, 凡集滿 15 所校名戳章者, 即可至海外聯招會攤位領取紀念品乙份 ( 七 ) 教育展活動海報及 DM: 由澳門試務委員會印製, 海外聯招會協助內容確認, 包括教育展活動資訊 學生赴臺升學流程 主協辦單位介紹等, 並於展前由 澳門試務委員會派發至澳門各中學 ( 八 ) FB 上傳照片送好禮活動 : 引導同學使用行動裝置 ( 手機或平板 ), 於 Facebook 上搜尋 澳門臺灣高等教育展 粉絲頁, 於展場內與拍照板合照, 將照片上 傳後, 即能向海外聯招會兑換精美禮物 12
14 五 宣導說明參考資料 澳門學生赴臺升學路徑圖 13
15 ( 一 ) 海外聯招會規模本會 106 學年度 ( 招收 2017 年秋季入學生 ) 由 147 所大學校院加入聯合招生 ( 未含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 ),106 學年度招生名額業於 105 年 8 月 31 日海聯分字第 號函報教育部核定中, 學士班計有 23,015 個名額 ( 分三大類組 ) 供全球僑生及港澳生自由選填 個人申請 不分類組, 報名同學可選填 4 個志願 ; 聯合分發 每一類組至多可選填 70 個志願, 第二 三類組得互跨類組選填志願 ; 研究所碩士班計有 4,642 個名額 ; 博士班則有 786 個名額, 研究所至多可選填 4 個志願 ; 港二技 (2+2) 計有 1,477 個名額, 至多可選填 5 個志願 106 學年度各類組系組數及名額數如下表供參 ( 實際招生名額需視本學年度教育部核定名額為主 ): 106 學年度海外聯招學校系組及招生名額學士班研究所二年制項目學士班第一類組第二類組第三類組總計碩士班博士班總計 (2+2) 系組數 1, ,764 2, , 名額數 14,091 4,785 2,839 21,715 4, ,428 1,477 個人申請 2,120 系組 11,114 名 - - 聯合分發 2,640 系組,10,601 名註 :1. 本表學士班系組數欄位包括同時提供名額至個人申請及聯合分發之校系 2. 港二技招生名額尚待本學年度教育部核定 ( 二 ) 澳門學生報名資格 14
16 ( 三 ) 個人申請 和 聯合分發 管道比較 ( 四 ) 來臺學雜費及生活費估算 15
17 ( 五 ) 獎助學金 六 附錄 16
18 六 附錄 17
19 附錄一 :2016 澳門臺灣高等教育展溫馨提醒 項目內容說明 文宣印製數量及寄送新聞發佈會攤位開幕式 觀展人數預估文宣寄澳門資訊活動時間 地點及形式場佈時間規格配置時間 地點 觀展人數預估約 3000 人次, 請各校依發放方式斟酌寄送數量 文宣寄達時間 :10 月 17 日 ~11 月 4 日寄達請使用快遞 (DHL/ 順豐等 ) 方式郵寄, 切勿使用郵政包裹, 主辦單位無法至郵局親取, 若使用郵局郵寄, 請自行派人前往領取並於展佈時間送抵會場 郵寄地址 : 澳門黑沙環第五街 3A-3B 永豐工業大廈 A7 之 J 部份 ( 澳門順豐倉庫 ) 收件人 : 鄭恩儀小姐 (2016 澳門台灣高等教育展 )/ 電話 : (853) 文宣寄出時需同步提供以下資訊 (1) 學校名稱 (2) 攤位號碼 (3) 快遞單號 (4) 件數 (5) 體積 ( 長 寬 高 ) 及 (6) 重量發至 @qq.com( 鄭恩儀小姐 ), 以便主辦單位核對及簽收入庫 由香港寄至澳門之各校貨運費用, 廠商將於 11/11( 五 ) 上午 10 點佈展時間至各校攤位收款, 請準備足夠港幣現鈔 時間 :11/10( 四 )15:00 地點 : 澳門金龍酒店形式 : 由主協辦單位共同出席新聞發佈會 ( 無開放學校參加 ) 時間 :11/11( 五 )09:00-12:00 (9 點開放入場, 各校攤位詳見附錄二 ) 地點 : 澳門漁人碼頭會議展覽中心地下 1 樓會展 2 號廳 ( 澳門新口岸友誼大馬路近孫逸仙大馬路 ) 長 3M * 寬 2M * 高 2.5M 角落攤位 -L 型展版, 牆面 *2 220 伏特插座 *1 桌子 *1( 長 1M) 椅子 *3 垃圾桶 *1 無限網路卡 *1 註 :1. 需自備轉接插頭 ( 三腳平腳插頭 ) 變壓器 2. 最多只可插兩個電器, 避免短路 3. 需自備電腦 時間 :11/11( 五 )13:00 地點 : 漁人碼頭會議展覽中心地下 1 樓會展 2 號廳 ( 舞台區 ) 形式 : 主協辦單位與嘉貴致詞及剪綵, 歡迎各校共襄盛舉 18
20 項目內容說明 教育展 展出 展出時間 11 月 11( 五 ) 日 12:00~19:00 11 月 12( 六 ) 日 10:00-18:00 ( 考量會場內可能尚有觀展同學, 敬請於 18:00 後開始撤展 ) 午餐 晚宴 海聯共同摺頁文宣 /Study@Taiwan APP FB 拍照上傳換 禮物活動 展後撤場 憑餐券換領餐盒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澳門事務處歡迎晚宴 教育展導覽 APP 與 大學幸福摩天輪活動 搜尋 澳門臺灣高等 教育展 粉絲頁 寄送方式 鑑於展場週邊用餐選擇有限, 主辦單位贊助展出兩天午餐 ; 每攤位提供 2 張餐券第 3 人 ( 含 ) 以上用餐需支付每人每餐 50 元港幣費用, 每張餐券得兌換一份餐盒 餐券繳費 :11/11( 五 )09:00-12:00 至教育展服務中心繳費 用餐地點 : 會展中心地下一樓 1 號宴會廳 ( 展場斜對面 ) 用餐時間 :11/11( 五 ) 11/12( 六 )11:30-14:30 時間 :11/11( 五 )19:30 地點 : 澳門金龍酒店金龍軒餐廳 ( 主樓 4 樓 ) ( 於報名系統報名參加者, 當天請務必出席晚宴 ) 時間 :11/11( 五 ) 11/12( 六 ) 展覽期間目的 :Study@Taiwan APP 提供展場攤位圖 大學簡介 交通資訊等功能, 並為提高各校與參展者面對面溝通之機會, 收集目標對象之電郵資訊, 設計 Study@Taiwan APP 集章及摺頁文宣 大學幸福摩天輪集章活動 方式 : 請參展學校張貼大會製發之 QR Code, 讓下載 Study@taiwan APP 同學掃描 ; 並請各校自備學校校名之章戳 ( 章戳尺寸需小於表格 3cm*3cm), 可在同學所持共同文宣表格內蓋戳章 凡完成集章之同學, 即可至海外聯招會攤位領取紀念品乙份 時間 :11/11( 五 ) 11/12( 六 ) 展覽期間方式 : 可引導同學至活動拍照板 ( 共三組 ), 以行動裝置 ( 手機或平板 ), 進入 Facebook 搜尋 澳門臺灣高等教育展 粉絲頁, 上傳與拍照板合照之照片, 即可向海外聯招會兌換精美小禮物 時間 :11/12( 六 ) 18:00-18:30 展出最後一日, 請各校於 18:00 展覽結束後撤除攤位展品 請各校將物資打包妥當 ( 需自備封箱膠帶 ), 每箱不超過 30KG, 每件貼上地址條, 並於 18:30 前搬往指定區域 現場需另外填寫 順豐速運託運提單, 每箱 ( 件 ) 一張, 請至大會服務中心索取, 並於提單上勾選 到付, 取走第 4 聯收執聯後, 其餘黏貼在寄件箱上 ( 黏貼處為提單兩邊打洞處, 俾利於聯單撕取 ), 注意! 沒有提單將無法受理寄件 澳門寄臺灣之運費, 請參考順豐快遞網頁 ( 澳門 )- 澳門出口價門表 採貨到付款, 請依當下匯率轉換為臺幣支付 ( 非順豐月結客戶需以現金支付 ), 澳門寄回臺灣之運費需加上 4% 之燃油費, 例 : 運費 100 元澳門幣, 實際需支付 104 元澳門幣 (100+<100*4%>) 19
21 附錄二 :2016 澳門臺灣高等教育展攤位圖 20
22 附錄三 :2016 澳門臺灣高等教育展 - 澳門學生赴臺升學 Q&A 項目問題回覆 1. 申請報名 1-1. 澳門學生申請來臺升學需具備什麼資格? 1-2. 澳門學生申請來臺入學管道有幾種? 申請學生於報名時需符合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四條註規定, 除需持有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資格外, 另需最近連續居留港澳或海外滿六年以上 ( 醫學 牙醫及中醫學系需滿八年 ), 且每年來臺不得超過 120 天 註 :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四條規定: 本條例所稱香港居民, 指具有香港永久居留資格, 且未持有英國國民 ( 海外 ) 護照或香港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者 本條例所稱澳門居民, 指具有澳門永久居留資格, 且未持有澳門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或雖持葡萄牙護照但係於葡萄牙結束治理前於澳門取得者 申請時尚未符合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四條 未持有英國國民 ( 海外 ) 護照或香港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者, 或未持有澳門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或雖持葡萄牙護照但係於葡萄牙結束治理前於澳門取得者, 仍准予報名, 惟須填具切結書, 同意於錄取分發後, 其身分應符合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四條規定, 始得來臺入學 招收澳門學生, 係依據 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辦理 管道分述如下 : 管道一 : 學士班 個人申請制 報名時至多可選填 4 個校系志願, 將各校系備審資料上傳至填報系統, 再依各校審查合格排序 名額及志願序分發 一旦錄取, 則不再辦理聯合分發 ; 惟未使用之名額, 可流用至聯合分發 管道二 : 學士班 聯合分發制 採計學科測驗分數為分發順序之依據 按成績高低 所填志願 ( 至多可選填 70 個校系志願 ) 及校系名額分發 可與個人申請制同時報名, 若個人申請制未獲錄取, 則得依聯合分發制志願選填結果分發 未達大學最低錄取標準或未選填校系志願者, 一律分發至師大僑先部, 修讀一年後再依結業成績及其所填志願 校系名額分發至各大學 管道三 : 申請僑先部澳門學生可透過海外聯招會自願申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就讀, 隔年 7 月依僑先部結業成績及校系志願分發大學,9 月註冊入讀大學一年級 管道四 : 研究所碩博士班符合申請碩士班或博士班入學資格之澳門學生, 得選填 4 個校系志願申請碩 博士班, 報名時將備審資料分別上傳至填報系統, 再依各校審查合格排序 名額及志願順序分發 澳門專科以上學校認可名冊 : 1. 澳門大學 2. 澳門理工大學 3. 澳門科技大學 4. 旅遊學院管道五 : 單獨招生 21
23 項目問題回覆 依據教育部 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與 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大學校院自行招收港澳學生與外國學生入學各年級, 應擬訂招生規定報經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 訂定招生簡章, 詳列招生學系 修業年限 招生名額 申請資格 甄選方式及其他相關規定, 作為各校招生之依據 1-3. 有無任何方式或優惠措施可以另外申請並獲保送分發至想就讀之大學? 除 個人申請制 及 聯合分發制 入學管道外, 曾獲得國際數學 物理 化學 生物 地球科學與資訊奧林匹亞競賽金牌獎 銀牌獎 銅牌獎或獲得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大會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四等獎者, 需於報名時檢附獲獎證明書, 本會將其申請資料送申請者選填之志願校系 ( 以 3 個志願為限, 可跨類組選填 ) 審查通過後, 名額另案核定並優先錄取 ; 如未獲錄取, 再依 聯合分發 管道辦理後續分發事宜 1-4. 報名方式及地點為何? 不論是以哪種管道申請來臺升學, 皆須在報名期間內至海外聯招會網站登入線上系統填寫報名資料, 確認後印出各式申請表件, 連同簡章規定應繳交表件, 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報名表件及報名費用繳交至指定地點即完成報名 各申請管道須繳交資料及注意事項如下 : 管道一 : 學士班 個人申請制 申請表 澳門永久居留證件 畢業證書 ( 學歷證書 ) 中學最後三年成績單 個人申請志願校系審查資料上傳確認書等項 報名地點 :(1) 澳門國父紀念館或 (2) 團體報名學校指定老師 管道二 : 學士班 聯合分發制 申請表 澳門永久居留證件 畢業證書 ( 學歷證書 ) 中學最後三年成績單 准考證 聯合分發校系志願表等項 報名地點 :(1) 澳門國父紀念館或 (2) 團體報名學校指定老師 管道三 : 申請僑先部 申請表 澳門永久居留證件 畢業證書 ( 學歷證書 ) 中學最後三年成績單等項 報名地點 :(1) 澳門國父紀念館或 (2) 團體報名學校指定老師 管道四 : 研究所碩博士班 申請表 澳門永久居留證件 畢業證書 歷年成績單 碩士 22
24 項目問題回覆 論文 ( 限申請博士班者繳交 ; 應屆畢業生若尚未完成論文口試者, 須附指導教授簽認可如期完成之證明文件, 如 : 碩士論文初稿等 ) 及申請系所另行規定應上傳資料等項 報名地點 :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 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 號皇朝廣場五樓 J-O 座 2. 校系志願 2-1. 所謂三個類組的科系是如何區分? 2-2. 可以選擇幾個志願? 2-3. 有些大學是不是沒有接受 個人申請? 2-4. 臺灣哪一所學校比較好? 2-5. 可以從哪途徑或方法知道有關臺灣的大學最詳盡資訊? 管道五 : 單獨招生此部分又分為以下兩種方式 1. 各校自行招收港澳學生 2. 各校招收外國學生以此管道申請來臺升學者, 請自行向臺灣各大專院校申請報名, 並依照 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以及各校招生簡章之規定辦理 各大學校系劃分為三個類組 : 第一類組 : 屬文 法 商 教育 社會 傳播 管理等相關科系 第二類組 : 屬理 工 科技 資訊等相關科系 第三類組 : 屬醫 農 生物等相關科系 跨類組 : 目前已開放第二 三類組得互跨類組選填志願, 分發分數則依志願所屬類組別分別採計 學士班 個人申請制 : 不分類組, 至多可選填 4 個申請校系志願 學士班 聯合分發 : 限選一個類組 ( 但第二 三類組得互跨 ), 至多可選填 70 個校系志願 研究所碩博士班 : 至多可選填 4 個申請校系志願 個人申請 係由各大學自行決定的收生管道, 部分大學校系暫無提供 個人申請 名額, 故沒有接受個人申請, 各管道校系名額可至海外聯招會網站 系所名額查詢系統 查詢 因各校系有不同的發展重點與特色, 建議可先至各校系網站了解其課程的安排與師資是否符合期望 海外聯招會網站提供了校系名稱關鍵字查詢系統, 可直接連結到該校系官方網站, 歡迎多加利用 亦可至海外聯招會的網站使用 系所名額查詢系統 以關鍵字方式搜尋有提供招收僑生 ( 含港澳生 ) 的臺灣各大學系所分則, 系統中亦有各校系的連結網址, 學生可直接點選連結至各校系網站了解更詳盡的資訊 ( 如 : 各系所課程安排 師資 校友成就及未來出路 ) 23
25 項目問題回覆 2-6. 要如何填志願? 不管是何種管道, 申請者應依自己喜歡的 期望就讀的校系興趣及意願強度, 從第 1 志願開始依序選填 不管選校或選系, 主要皆須依申請者的興趣及意願依序填寫為宜 選填志願的訣竅有三 : 選填志願訣竅一 : 依照自己的興趣來排序 如果想如願進入自己的理想科系, 最重要的一定要按照自己的興趣及喜好程度來排列志願序, 把最想讀或是最感興趣的科系排在第一個志願, 依序排列! 海外聯招會的分發程序為 : 1. 按照測驗或採計科目成績來計算分發總分 2. 依據分發總分的高低, 來決定志願讀取的順序, 即分發總分最高者的志願表為讀取之第一順位 3. 再依照分發順位 志願填寫的順序, 以及校系名額數來進行分發 詳細點來說 : 海外聯合會在訂定錄取標準時, 僅僅會訂出一個該梯次類組的最低錄取分數, 並不會針對每一個大學系組訂出各個錄取標準 也就是說, 凡達到聯招會所訂大學最低錄取標準的人, 就有資格按照他所填的校系志願來分發進入大學 分發的順序是從成績最高的人開始, 先看其所填的第一志願, 若有名額, 直接分發進入該系組 ; 若無名額, 才看他填的第二志願, 待成績最高的第一名分發好後, 才會開始分發第二名, 當然也是從他的第一志願開始分發, 若有名額, 就直接分發該系組, 若已無名額, 則依序看下一志願, 依此類推 選填志願訣竅二 : 善用系所名額查詢系統! 如果對某一種系組有興趣, 建議至海外聯招會網頁 系所名額查詢系統 輸入系所名稱關鍵字, 查詢所有相關科系 ; 但如果已下定決心非唸某幾所特定大學, 則建議以學校名稱做為關鍵字查詢, 將該校所屬該類組的全部系組一次填足 在選填志願前, 強烈建議透過查詢系統連結到各學校及系組的官方網站, 瞭解該校系組的課程 師資 學分要求 畢業出路等相關資訊, 同學將更清楚各校系的規模及特色, 選填並排序出合適的校系志願 選填志願訣竅三 : 把七十個志願都填滿! 參加海外聯招有一個很大的好處, 那就是一次可以選填 70 個校系志願! 省去一一向每所大學 每個系組遞件送審的麻煩 70 個志願表示有 70 個選擇的機會, 如果沒有把握所有填的校系志願都還有名額, 那麼最好就是把 70 個志願都填 24
26 項目問題回覆 滿! 3. 成績採計成績如何採計? 要不要參加考試? 4. 分發問題 4-1. 學士班分發方式為何? 4-2. 臺灣各大學校系入學的最低錄取分數為何? 因為, 依據海外聯招會的統計資料顯示, 有 99.8% 都可以順利分發到所填志願的校系 對於那遺珠之憾的 0.2%, 海外聯招會也提供了一個補救的機會 -- 辦理二次分發, 也就是萬一所填的 70 個志願都已經沒有名額可供分發了, 海外聯招會便會另外提供尚有名額之校系名單, 讓同學可以有再填一次志願辦理二次分發的機會 ; 但是, 若一開始就沒填滿 70 個志願, 這個二次選填志願及二次分發的機會就沒有囉! 所以, 請好好把握住 70 個機會, 儘量填滿 70 個校系志願喔! 澳門試務委員會每年約於 3 月底至 4 月初會辦理澳門學生來臺升學之學科測驗, 依澳門試務委員 ( 澳門中學老師組成 ) 建議命題範圍, 並由海外聯招會命題組進行命題, 後再由海外聯招會試務組赴澳門, 以具保密及公正性的最高原則, 辦理入闈印卷 ; 報名學生再依報考類組至考場應試 測驗結束後, 由海外聯招會押卷返臺, 並由閱卷組進行閱卷及成績造冊, 交由分發組依據各類組同學的成績高低及所選填志願序進行分發 各類組成績採計科目 : 第一類組 : 中文 英文 數學 歷史 地理 第二類組 : 中文 英文 數學 物理 化學 第三類組 : 中文 英文 數學 化學 生物 1. 個人申請制 : 申請人上傳之審查資料經各志願校系審查, 依據教育部核定各校系招生名額 各校審查結果及各生選填志願序辦理分發 如 個人申請 未獲錄取, 則進入 聯合分發, 並依申請人學科測驗成績及申請類組別採計分發分數 2. 聯合分發 : 依照申請學生之學科測驗成績 選填志願序及各校系招生名額辦理分發 為落實僑教政策, 臺灣各大學校系專為全球華裔學生 ( 含澳門 ) 提供的 外加的 招生名額, 視每年報名學生之總體程度排序及其所填校系志願進行分發, 且各校系名額多為個位數, 故無法一一訂定各校系之錄取分數 1. 個人申請制 : 主要按各校審查結果 選填志願序及招生名額進行分發, 每人至多錄取一校系 未獲個人申請分發錄取者, 則可進入 聯合分發 管道, 依學科測驗成績分發 2. 聯合分發 : 由海外聯招會依每年報名學生之表現, 訂定該年度得以分發大學之最低錄取分數 凡成績達大學錄取標準者可分發大學, 未達大學錄取標準者分發至臺師大僑先部 成績愈高者, 取得優先分發權 ; 所填志願若已無招生名 25
27 項目問題回覆 4-3. 個人申請制 錄取後, 可以再改選擇 聯合分發 管道分發嗎? 4-4. 何時可以得知分發錄取結果? 5. 課程修業 5-1. 何時開學? 5-2. 如果來臺就讀的科系與興趣不符, 請問能否回澳門後重新申請來臺升學? 5-3. 因故未能如期來臺入學, 要如何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是否能再度申請來臺就讀大學? 5-4. 可否修雙主修或輔系? 5-5. 有無跨國雙學位或跨校選課制度? 5-6. 臺灣的大學使用語言為何? 5-7. 僑先部的教學內容? 6. 學雜費用 6-1. 請問就讀臺灣的大學學費大概需多少? 7. 獎助學金 7-1. 港澳居民來臺升學, 能否申請獎學金 助學金或助學貸款? 額, 則分發至下一個尚有名額的志願 ; 若所填志願皆已無名額可供分發, 則分發至師大僑先部 每位申請者於每學年度申請時僅有一個錄取機會 若 個人申請制 持奧林匹亞或美國國際科展獎項 獲各校系審核並通過錄取後, 皆不會再由 聯合分發 管道錄取 參加 個人申請制 約在 3 月下旬公告錄取名單, 聯合分發制 則約在 5 月底至 6 月初公告錄取名單 臺灣各大學校院約在 9 月份開學, 因各校開學時間約有一到兩個星期的差異, 並可能另外安排新生訓練時間, 故請依錄取學校所發的入學通知為主 分發在臺期間因故自願退學且在臺灣居留未滿一年者, 得予重新申請, 以一次為限 並需檢附自願退學證明文件於報名時連同繳交表件一併繳交 另, 除可向分發學校詢問申請轉系之相關規定, 依學校規定辦理轉系事宜外, 亦可向各校報名轉學考, 經轉學考試至其他學校就讀 依所分發學校規定之日期 條件逕向各分發學校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逾期不予受理 ; 凡經核准保留入學資格者, 於各校規定日期前, 憑學校核准保留入學通知書, 申辦簽證來臺 一旦向分發學校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有案者, 之後則無法再從澳門重新申請來臺升學 當然可以 只是申請雙主修或輔系皆須依照就讀學校規定申請辦理 跨國學位依各校設立之雙聯學制辦理, 另各校有締結國外姐妹校, 錄取學生可申請交換學生至國外就讀 詳細之申請辦法請依就讀學校規定辦理 大部分學校系使用華語 ( 普通話 ) 為教學語言, 一般而言, 偏重理工 管理等校系所採用的教科書多半使用原文 ( 英文 ), 但有些大學設有全英語課程, 供海外學生選讀 依照各類組安排課程, 主要以補強中學課程 銜接臺灣的大學教育為主, 相關課程表可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網站查詢 臺灣各大學的學雜費用係依就讀之院系而有不同的收費標準, 每年的學雜費約新臺幣 40, ,000 元 ( 折合港幣約 10,100 元至 36,250 元 ) 若合計生活費及住宿費, 每年開銷約港幣 23,300 元至 64,850 元 但因每所學校收費標準不同, 個人消費習慣也有所差異, 因此估算費用僅供參考 臺灣的教育部 僑委會等單位及各大學專為海外僑生及港澳生設置的獎助學金多達 70 餘種, 歡迎符合各種獎助學金申請資格者, 逕向各單位提出申請 但助學貸款目前尚無提供海外僑生 ( 含港澳學生 ) 申請 26
28 項目問題回覆 7-2. 如何申請教育部獎勵海外優秀華裔學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 8. 在臺生活 8-1. 剛到臺灣如何辦理開戶事宜? 8-2. 學校是否有提供宿舍讓澳門學生居住? 8-3. 到臺灣升學有無相關醫療照護? 8-4. 若在臺發生意外 ( 例如傷病需住院治療 ), 是否可申請補助經費? 8-5. 臺灣的大學放假期間? 8-6. 在臺就學期間可否申請校內 外工讀? 海外華裔學生凡經海外聯招會分發者, 其相關成績名次資料將送教育部審核, 俟教育部核定後, 由本會製作成績名次證明書經由分發學校轉知得獎者, 入學前毋須另行申請, 僅須於入學後持本會發給之分發通知書影本及獲獎證明文件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即可 這項獎學金每月最高可達新臺幣 2.5 萬 ( 年發 30 萬元, 即約港幣 7.5 萬元 ) 本人憑居留證及護照親自至郵局辦理開戶, 不得委託他人代辦 若尚未申請取得居留證者, 可持入境證 ( 入境證內需含統一證號 ) 及護照至郵局辦理開戶 大多學校皆有提供海外僑生 ( 含港澳生 ) 第一年保障學校住宿權益, 亦有學校保障四年住宿, 唯住宿申請仍需依照各校規定辦理 港澳生赴臺前應事先購買醫療及旅遊保險, 而僑務委員會也會事先與臺灣的保險公司洽談, 為港澳學生量身打造周全的保險方案, 以保障港澳學生入臺後可立即享有基本的保險照護 另外, 海外來臺就學僑生及港澳生依照全民健康保險法的規定, 於抵臺居留滿 6 個月, 應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惟家境清寒僑生及港澳生得於赴臺前取得經駐外館處或保薦單位 僑校 僑團等機關或單位 ( 非個人 ) 開立之中文或英文清寒證明文件向就讀學校申請, 經學校審查符合資格者, 由僑務委員會補助全民健康保險費自付額二分之一 在取得居留證未滿 6 個月內若有出境紀錄, 則加入全民健保時間必須是取得居留證日期 + 出入境天數, 惟依規定這段期間只能出入境一次, 且不能超過 30 日 若逾 30 日, 其加入健保時間自入境之日起重新起算 6 個月 若出境二次 ( 含 ) 以上, 其加入健保時間自第一次入境之日起算 6 個月 + 出入境之時間 僑委會為照顧僑生 ( 含港澳生 ), 特訂定 海外回國就學僑生醫療急難及喪葬慰問金發給要點, 凡因傷病住院醫療 遭遇不可抗力事變或天然災害, 或因家遭變故等, 造成經濟之重大負擔, 皆可透過學校協助向僑委會申請慰問金 除此之外, 各校亦有 急難救助金 之申請辦法供學生申請, 有需求之學生亦可向學校詢問申請資格及方式 臺灣的大學課程每年分上 下學期, 每學期共 18 週, 除週休二日外, 逢國定假日 (228 和平紀念日 雙十國慶等 ) 也會依各校規定安排假期 長假期有寒假及暑假, 寒假約 4 個星期 (1 月底至 2 月底 ), 暑假約有 2.5 個月 (6 月底至 9 月上旬 ), 另外清明節掃墓期間會安排約 4-5 天的春假, 各校實際假期時間須依各校行事曆為主 各校每學期皆提供各式工讀機會供學生申請, 每週至多可工讀 20 小時, 寒暑假期間不受限制 若需申請校外工讀, 可向各校僑生輔導單位詢問工作證申請辦理方式, 依規定辦理校外工讀 27
29 項目問題回覆 8-7. 澳門學生是否要參與軍訓? 9. 畢業出路 9-1. 畢業後可否留在臺灣直接就業? 學校會推薦我們去公司工作嗎? 9-2. 澳門學生就讀哪些科系可拿到澳門政府所頒發的獎學金? 9-3. 在臺灣取得學士學位後可以繼續升學嗎? 9-4. 畢業後就業或留學深造, 學歷是否獲認可? 澳門學生毋須參與軍訓, 更不用服兵役, 除非已具有中華民國身分證 須依各校系教學規劃及安排, 部分校系會與相關產業配合提出合作計畫, 提供學生在學期間即有實作經驗, 或安排學生到職場實習 ( 如 : 護理 化工等 ) 自 2014 年 7 月起, 臺灣政府實施攬才 育才 留才計劃, 為留住優異人才, 並讓僑生及港澳生成為提升台灣競爭力的正面力量, 僑生及港澳生畢業後欲留臺工作, 將以 評點配額 機制辦理, 取代以往單一薪資審核門檻, 將以多元面向來評量學生在臺表現, 讓僑生及港澳生留臺就業更具彈性 獲許可在臺工作之港澳居民, 得依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規定, 逕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 澳門教育暨青年局為鼓勵或協助已完成中學教育的學生升讀高等教育課程, 並培養澳門之專業人才, 特針對部分科系設有 大專助學金, 相關科系如 : 創意產業類 護理學 社會工作或輔導範疇 教育範疇及康復治療範疇的課程, 其他相關申請規定敬請參考教青局網站 在臺取得學士學位者, 可再透過海外聯招會申請繼續在臺就讀碩士班, 招生名額係外加, 也就是不必和本地生一起競爭 臺灣高等院校畢業生學歷獲國際認可, 學生畢業後可選擇返港澳或前往美加繼續留學深造, 本澳及美加大學均承認臺灣大學學位 一般來說, 雇主 ( 包括公營或私營機構 ) 或專業團體可自行決定申請人所取得的某個學歷, 應否視為符合應徵某個職位或申請註冊為會員的要求 現時, 澳門有許多臺灣畢業的校友在各界別擔任職務, 很多政府部門 中小學老師 甚至大學教授也是在臺灣畢業的 28
30 附錄四 參展說明會 (6 月 6 日 ) 相關簡報資料 ( 教育展部分 ) 2016 年澳門臺灣高等教育展相關數據 個人申請 + 聯合分發錄取學生問卷 澳門學生回收問卷 456 份 有參加過教育展 316 人, 佔比 69.3 % 承上, 認為教育展有幫助者達 93.4 % 16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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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附錄五 : 澳門學生適用簡章 ( 含學士班及碩 博士班 ) 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澳門學生來臺就讀大學校院學士班適用簡章 壹 申請資格 ( 西元 2017 年秋季入學適用 ) 一. 本簡章係依據 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第七條訂定之 凡符合下列資格者, 得依本簡章之規定向澳門試務委員會申請來臺升學, 經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審查符合資格後, 由海外聯招會依 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 106 學年度成績核計及分發作業細則 採計成績, 訂定錄取標準並辦理分發作業, 擇優錄取 ( 一 ) 符合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四條規定 : 本條例所稱香港居民, 指具有香港永久居留資格, 且未持有英國國民 ( 海外 ) 護照或香港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者 本條例所稱澳門居民, 指具有澳門永久居留資格, 且未持有澳門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或雖持葡萄牙護照但係於葡萄牙結束治理前於澳門取得者 申請時尚未符合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四條 未持有英國國民 ( 海外 ) 護照或香港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者, 或未持有澳門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或雖持葡萄牙護照但係於葡萄牙結束治理前於澳門取得者, 須填具切結書, 始准予報名, 惟錄取分發後, 其身分仍未符合前項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四條規定, 不得來臺入學 註 : 不符合上述規定, 但 具外國國籍, 兼具香港或澳門永久居留資格, 且未曾在臺設有戶籍, 申請時於香港 澳門或海外連續居留滿六年以上者, 得依 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逕自向各大學申請入學 ( 二 ) 具有澳門永久居留資格證件者, 且最近連續居留港澳或海外 6 年以上之澳門居民得申請來臺升學 但申請就讀大學醫學 牙醫及中醫學系者, 其最近連續居留年限為 8 年以上 至最近連續居留港澳或海外期間之計算, 係以本簡章申請時間截止日為計算基準日往前回溯推算 6 年或 8 年 但計算至西元 2017 年 8 月 31 日始符合本簡章所定連續居留年限規定者, 亦得申請, 惟須簽具切結書, 經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就報名截止日至西元 2017 年 8 月 31 日之港澳或海外居留期間加以查察, 如未符合連續居留年限規定者, 將撤銷錄取分發資格 註一 : 參加 個人申請 者, 以西元 2016 年 12 月 4 日往前推算 6 年 ( 西元 2010 年 12 月 5 日至西元 2016 年 12 月 4 日 ) 或 8 年 ( 西元 2008 年 12 月 5 日至西元 2016 年 12 月 4 日 ); 參加 聯合分發 者, 以西元 2017 年 2 月 12 日往前推算 6 年 ( 西元 2011 年 2 月 13 日至西元 2017 年 2 月 12 日 ) 或 8 年 ( 西元 2009 年 2 月 13 日至西元 2017 年 2 月 12 日 ) 註二 : 所稱海外, 指大陸地區 香港及澳門以外之國家或地區 至所謂 連續居留 係指每曆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在臺停留時間不得逾 120 日 至連續居留採計期間之起迄年度非屬完整曆年者, 以各該年度之採計期間內有無在臺停留逾 120 日予以認定 註三 : 申請人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經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者, 其在臺停留期間不併入港澳或海外居留期間計算 ( 亦即是港澳或海外連續居留時間須往前推算 ) 未附證明文件併同申請表繳交者, 逕以在港澳或海外居留中斷認定 1 在臺灣地區接受兵役徵召服役 2 交換學生, 其交換期間合計未滿 2 年 33
35 3 參加臺灣地區大專校院附設華語文教學機構之研習課程, 其研習期間合計未滿 2 年 4 懷胎 7 個月以上或生產 流產後未滿 2 個月 5 罹患疾病而強制其出境有生命危險之虞 6 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配偶 直系血親 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 二親等內之姻親在臺灣地區患重病或受重傷而住院或死亡 7 遭遇天災或其他不可避免之事變 8 就讀僑務主管機關舉辦之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或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之技術訓練專班, 其訓練期間合計未滿二年 9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來臺實習, 實習期間合計未滿二年 因前項第 4 款至第 7 款情形之一在臺停留者, 其跨年連續在臺停留不得滿 1 年, 合計不得逾 2 次 註四 : 曾在臺就學者, 須將就學起迄日期 學校名稱及休學 轉學或離校原因詳盡列報 如有不符上列規定者, 一經查出, 即取消其資格 ; 其已入學者開除學籍 ( 三 ) 前經獲准分發學校學生, 因事未能來臺, 又未向原分發學校辦妥保留入學資格者, 如本年擬來臺升學, 必須重新辦理申請手續 ( 四 ) 曾經分發並註冊在學 休學及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有案者不得重行申請 ( 五 ) 港澳生在臺就學後, 因故自願退學, 且在臺居留未滿一年者, 得重新申請來臺就學, 以一次為限, 並請於報名時檢附證明文件併同申請表繳交 但經入學學校以操行不及格或因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致遭退學者, 不得再申請入學, 亦不得轉學進入其他學校就讀 ( 六 ) 當學年度已向國內各大學校院申請單獨招收港澳生管道錄取者, 不得再經由海外聯招管道分發 ( 七 ) 在當地華文中學 外文中學畢業或相當於國內高級中學畢業取得畢業證書 ( 以同等學力資格申請者須附修業證明書 ), 經澳門試務委員會查證屬實, 可依下列方式申請, 並得僅參加 聯合分發 : 1. 個人申請制 ( 未獲錄取者再依 聯合分發 採計方式辦理, 無須重複報名 聯合分發 ) 2. 聯合分發制 : (1) 參加學科測驗 (2) 曾獲得國際數學 物理 化學 生物 地球科學與資訊奧林匹亞競賽金牌獎 銀牌獎 銅牌獎或獲得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大會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四等獎者 (3) 自願免試申請臺師大僑先部 ( 八 ) 在外國或大陸地區華文中學 外文中學畢業或相當於國內高級中學畢業取得畢業證書 ( 以同等學力資格申請者須附修業證明書 ), 經澳門試務委員會查證屬實, 可依下列方式申請, 並得僅參加 聯合分發 : 1. 個人申請制 ( 未獲錄取者再依 聯合分發 採計方式辦理, 無須重複報名 聯合分發 ) 2. 聯合分發制 : (1) 以中學最後三年成績申請 (2) 以 SAT Subject Test 測驗成績申請 (3) 以 A Level 文憑成績申請 (4) 以國際文憑預科課程 (International Baccalaureate Diploma Programme; 以下簡 34
36 稱 IBDP) 考試成績申請 (5) 選擇上列 (1) 至 (4) 項申請方式之ㄧ, 且曾獲得國際數學 物理 化學 生物 地球科學與資訊奧林匹亞競賽金牌獎 銀牌獎 銅牌獎或獲得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大會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四等獎者 (6) 自願免試申請臺師大僑先部 註一 : 報名時以應屆畢業身分申請者, 可先檢送本學期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 ; 以外國或大陸地區學歷資格報名者, 仍須符合最近連續居留港澳或海外 6 年或 8 年以上之規定 註二 : 外國學校 ( 澳門 大陸地區除外 ) 之學歷證件應先經學歷取得地之我政府駐外館處 ( 各地駐外館處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查詢 ) 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 ; 大陸地區 ( 含設校或分校於大陸地區之外國學校 ) 學歷證件, 應先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 並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 至於大陸地區臺商學校之學歷同我國同級學校學歷, 故無須經公證或驗證 註三 : 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肄業之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資格申請大學校院 : 1. 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因故休學 退學或重讀二年以上 2.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3. 修滿規定年限, 因故未能畢業 上述休學 退學或重讀年數之計算, 自歷年成績單 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所載最後修滿學期之末日, 起算至報考當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註四 : 尚未符合前項同等學力資格規定之休學 退學或重讀年數者, 亦得申請, 惟僅限分發臺師大僑先部, 經修業一年並取得結業資格後, 始得申請大學校院 二.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得依本簡章之規定申請來臺升學, 違反規定者, 不予分發入學 ; 已入學者, 應令退學並撤銷學籍 ( 一 ) 曾在臺肄 ( 畢 ) 業之高中學生 ( 二 ) 分發錄取後身分不符合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 4 條規定者 ( 三 ) 持偽造或冒用 變造證明文件或護照者 貳 申請方式一. 申請時間 : ( 一 ) 個人申請制 : 上網填報時間自西元 2016 年 11 月 1 日上午 9 時起至 12 月 4 日下午 5 時截止 收件時間自西元 2016 年 11 月 21 日至 12 月 4 日止, 逢周一 周三 周四 周五之下午 4 時至 9 時 ; 周六 周日上午 10 時至下午 4 時 ( 二 ) 聯合分發制 : 上網填報時間自西元 2017 年 1 月 9 日上午 9 時起至 2 月 12 日下午 5 時截止 收件時間自西元 2017 年 1 月 23 日起至 2 月 12 日止, 逢周一 周三 周四 周五之下午 4 時至 9 時 ; 周六 周日上午 10 時至下午 4 時 二. 申請地點 :( 一 ) 澳門國父紀念館 ( 地址 : 澳門文第士街一號 ; 電話 : / ) ( 二 ) 就讀下表所列學校者, 得於申請時間逕向表列各校指定人員報名學校聯絡人電郵培正中學蔡力行老師 [email protected] 海星中學黃劍星老師 [email protected] 粵華中學張子傑老師 [email protected] 35
37 學校 聯絡人 電郵 聖若瑟教區中學 李小燕老師 蔡高中學 鄒綺文老師 毛佩連老師 嶺南中學 魏俊章老師 聖羅撒女子中學 林淇老師 慈幼中學 陳祥錢老師 利瑪竇中學 李焯華老師 廣大中學 高志源老師 鏡平中學 陳健邦老師 陳瑞祺永援中學 羅家皓老師 庇道學校 羅紹賢老師 勞工子弟學校 何佩芝老師 菜農子弟學校 李潤霖老師 氹仔坊眾學校 鄺國良老師 澳門大學附屬應用學校 黃萬殊老師 譚偉基老師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五校 麥菊娜老師 浸信中學 韋明月老師 嘉諾撒聖心英文中學 蔣燕兒副校長 凡逾時報名或所附證件不齊全者, 一律不予受理, 亦不得申請延繳 三. 報名費用 : 學士班 : 澳門幣 700 元 ; 免試申請臺師大僑先部 : 澳門幣 100 元 ( 不符報考資格者, 其所繳之報名費用不予退還 ) 四. 繳交表件 : 請先至海外聯招會網站 ( 網址 : 登錄個人基本資料並選填志願後, 列印以下各項申請表格備用 ( 一 ) 繳交資料檢核表 ( 本表請置於申請表件首頁, 其餘繳交表件依本表項次順序裝訂 ) ( 二 ) 申請表一式 4 份 ( 請先至海外聯招會網站登錄報名資料後列印申請表 1 份, 背面黏貼澳門永 久性居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另雙面影印 3 份 影本須清晰易辨, 每份申請表各貼 2 吋彩色 正面半身脫帽白底近照並簽名 ) 註 : 在大陸地區出生者, 另須檢附 中華人民共和國前往港澳通行證 之個人資料頁影本 ( 三 ) 學歷證件 : 1 畢業證書( 學歷證書 ) 或修業證明書影本 1 份 ( 報名時以應屆畢業身分申請者, 可先檢 送本學期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 但至遲必須在入學前 ( 西元 2017 年 9 月間 ) 取得畢 業證書 (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 供分發學校審查, 否則將視為報名資格不符, 已 經分發者註銷入學資格 ) 2 中學最後三年成績單 1 份 ( 免試申請臺師大僑先部者, 僅需檢附中學最後二年成績單 1 份 )( 報名時以應屆畢業身分申請者, 如應屆當學期成績尚未取得, 免附該學期成績單 ) 36
38 3 選擇以 SAT Subject Test 測驗成績申請者, 除繳交中學最後三年成績單外, 另須檢附 參 成績核計及分發原則 中所列各類組採計科目之 SAT Subject Test 測驗成績單 4 選擇以 A Level 文憑成績申請者, 除繳交中學最後三年成績單外, 另須檢附 參 成績核計及分發原則 中所列各類組採計科目之 A Level 文憑成績單 5 選擇以國際文憑預科課程(IBDP) 考試成績申請者, 除繳交中學最後三年成績單外, 另須檢附 參 成績核計及分發原則 中所列各類組採計科目之國際文憑預科課程 (IBDP) 考試成績單 6 以國際數學 物理 化學 生物 地球科學與資訊奧林匹亞競賽金牌獎 銀牌獎 銅牌獎或獲得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大會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四等獎申請者, 另須檢附獲獎證明, 並選填至多 3 個聯合分發校系志願 以上 1 至 6 項學歷證件若以影本代之, 繳交表件時須備正本核驗, 其以中 英文以外之語文製作者, 應加附經驗證之中文譯本 外國學校應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 代表處 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 ( 四 ) 聯合分發校系志願表 1 份 ( 請先至海外聯招會網站選填志願並列印校系志願表 ; 免試申請臺師大僑先部者免繳 ) ( 五 ) 切結書 ( 限切結錄取分發後之身分應符合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四條規定者, 或計算至西元 2017 年 8 月 31 日始符合本簡章所定連續居留港澳或海外年限者繳交 ) ( 六 ) 成績採計資料參考表一份 ( 限選擇以 中學最後三年成績 或 SAT Subject Test 測驗成績 或 海外 A Level 文憑成績 或 國際文憑預科課程 (IBDP) 考試成績 申請者繳交 ) ( 七 ) 個人申請 志願校系審查資料上傳確認書 ( 限申請就讀簡章附錄一 柒 個人申請制學校及系組 者繳交 ; 如需了解 個人申請 校系招生規定, 請至海外聯招會網站 ( 網址 : 查詢 申請人需依志願校系規定上傳審查資料, 並於每份校系確認書簽名 ) 上述所有表件於報名時均須繳交齊全, 影本須經澳門試務委員會核驗並加蓋 與正本相符 戳章後, 始具效力 ; 非屬規定必要文件無需繳交 所繳表件一律不予退還, 至於正式證件, 仍須於抵臺入學時檢陳學校審查 申請資格不符簡章規定者不予分發, 申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繳或追認 凡證件不齊全 填寫不詳盡 或影印本不清晰 或未經澳門試務委員會查核簽章者, 逕依規定處理, 不再通知補正, 俾爭取來臺入學時效 所繳各項證件有偽造 冒用或變造等情事, 則撤銷錄取資格 ; 已註冊入學者, 撤銷其學籍, 且不發給任何相關學業證明 ; 畢業後始發現者, 由學校撤銷畢業資格, 並追繳或註銷學位證書 五. 填寫申請表 選填志願及上傳 個人申請志願校系審查資料 注意事項 : ( 一 ) 申請人請先至海外聯招會網站 ( 網址 : 登錄個人基本資料並選填志願後, 列印各項申請表格 ( 含志願表 ) 並備齊應繳交表件報名 申請表及志願表所列各項細目均須逐項填寫清楚 填寫姓名 籍貫及出生日期時, 須注意與永久性居民身分證 畢業證書所載一致 ( 二 ) 身心障礙學生如欲申請赴臺升學, 需於申請表據實填報障礙類別及程度, 先行了解並自行評估各校系能否依不同需求類別及程度, 提供學習輔具資源及生活照輔措施, 以作為選填志願之參考, 以免造成無法順利就學之困擾 ( 三 ) 本年 個人申請 及 聯合分發 招生校系名額 ( 含配置情形 ) 已公告於海外聯招會網站 ( 網址 : 申請人應參考招生校系名額配置情 37
39 形, 並依據本簡章附錄一或海外聯招會網站 ( 網址 : 公告之 柒 個人申請制學校及系組 及 捌 聯合分發制學校及系組 招生規定選填志願 至於畢業年級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二年級之國外同級同類學校畢業生, 其可選填志願將於西元 2016 年 11 月 1 日前另行公告於本會網頁 ( 網址 : ( 四 ) 個人申請制校系不分類組別招生 申請人應依欲就讀校系意願由高至低依序選填最多 4 個 個人申請志願 ( 試辦一年 ) 填寫之志願如非屬簡章附錄一所列個人申請制招生校系, 則該志願不予採認, 亦不另行通知 因 個人申請 未獲錄取將進入 聯合分發, 故參加個人申請制者亦須選填並繳交聯合分發校系志願表 ( 五 ) 個人申請 志願校系審查資料, 除志願校系另有規定外, 一律以網路上傳方式繳交 申請人須於申請時間截止日前完成審查資料上傳作業 網路上傳審查資料注意事項如下 : 1. 為避免網路壅塞, 請儘早完成上傳作業 2. 部分校系針對若干審查資料項目 ( 例如 : 推薦函等 ) 另訂以郵寄方式繳交者, 申請人應依其規定另行寄送至該志願校系 亦即同一個校系, 申請人須於申請時間截止日前, 將部分審查資料以網路上傳方式繳交外, 其餘之審查資料則須另以郵寄方式繳交至志願校系 如需另以郵寄方式繳交, 則本會系統將自動產生郵寄信封封面, 請申請人逕行將信封封面黏貼於寄件資料外袋, 並於志願校系訂定之期限前寄達 未於限期前寄達者, 恐會影響審查結果, 為避免自身權益受損, 申請人務必詳閱志願校系之分則規定 3. 審查資料上傳須依志願校系要求之項目, 分項製作成圖檔 (jpg png) 文件檔(doc docx pdf) 影音檔(mp3 avi mp4) 等格式檔案後, 再逐一上傳, 每一志願校系所有審查資料項目之上傳檔案總容量以 25MB 為限 若檔案大小超出系統上傳限制 (25MB), 可另依下列方式辦理 : (1) 上傳至 YouTube: 申請人可將影片作品上傳至 YouTube, 並將影片隱私權設定為 非公開, 再提供影片網址至本會審查資料上傳系統 請留意上傳 YouTube 之影片資料於西元 2017 年 9 月 15 日前切勿任意刪除或變更, 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2) 上傳至網路硬碟空間 : 申請人可將檔案上傳至網路硬碟空間 ( 例 :dropbox google 雲端硬碟等 ), 並務必將檔案檢視或瀏覽權限設定為公開, 使知道該連結網址者皆可檢視上傳資料, 再提供連結網址至本會審查資料上傳系統 若檔案上傳日期逾報名截止日, 或檔案權限未公開致志願校系無法順利檢視或開啟檔案, 恐會影響審查結果, 本會及志願校系不再另行通知, 相關責任由申請人自負 請留意上傳至網路硬碟空間之資料於西元 2017 年 9 月 15 日前切勿任意刪除或變更, 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4. 上傳之審查資料於確認前皆可重複上傳, 亦即申請人若欲修改資料內容時, 可將修改後之檔案重新上傳 惟若審查資料一經確認後, 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 請申請人務必審慎檢視上傳之資料後再行確認 5. 上傳之內容需為申請人原創, 且無抄襲 剽竊 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及變造 偽造 假借 與事實不符等情事 日後經查若有涉及違反著作權或其他法律規範, 申請人應負完全法律責任, 本會並將撤銷錄取資格 ; 已註冊入學者, 撤銷其學籍, 且不發給任何相關學業證明 ; 畢業後始發現者, 由學校撤銷畢業資格, 並追繳或註銷學位證書 6. 申請人須於申請時間截止日前, 完成志願校系審查資料上傳作業並於本會系統確實按下 確認資料, 完成填報 按鍵, 系統會自動產生 志願校系審查資料上傳確認書 ( 申請 38
40 人應另行存檔 ) 供申請人確認檔案上傳項目及數量 申請人需於每份志願校系確認書中簽名, 並依本簡章 貳 申請方式 之 四. 繳交表件 規定, 將所有申請表件繳交至申請地點, 始完成報名程序 7. 逾申請時間截止日, 系統即關閉審查資料上傳功能 未符合報名程序者, 一律不予受理, 申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繳或追認 8. 申請人嗣後如對審查資料上傳相關事項提出疑義申請時, 應提交 志願校系審查資料上傳確認書, 並確認各項上傳至 YouTube 或網路硬碟空間之檔案連結能順利檢視或瀏覽 未提交確認書或上傳檔案連結失效或無法公開檢視瀏覽者, 一律不予受理 ( 六 ) 聯合分發制招生校系區分為第一 二 三類組, 除第二 三類組得互相跨類組選填志願外, 餘皆不得跨類組選填志願, 並以所填之第一志願所屬之類組別為認定組屬的依據, 其間如有跨組之志願, 該志願概不予採認 ; 若為第二 三類組跨類組選填志願者, 則依其報名類組為認定組屬的依據 申請人於聯合分發校系志願表依序選填最多 70 個聯合分發志願 填寫志願的數目及順序, 與能否分發之關係甚大, 建議善用 70 個志願之機會, 切勿集中填寫某些學校科系之志願, 更不宜僅填 1 2 個志願 以國際奧林匹亞競賽或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獲獎證明申請者, 得跨類組另於申請表選填最多 3 個聯合分發校系志願 ( 七 ) 申請表內所填各項, 如有隱瞞不實, 或有違反本簡章規定者, 不予分發入學 ; 已入學者, 撤銷其學籍, 且不發給任何相關學業證明 ; 畢業後始發現者, 由學校撤銷畢業資格, 並追繳或註銷學位證書 參 成績核計及分發原則一. 採計原則 : ( 一 ) 個人申請制 : 申請人繳交之備審資料經分轉各志願校系審查後, 依據教育部核定各校系招生名額 各校審查結果及各生選填志願序辦理分發 如 個人申請 未獲錄取, 則進入 聯合分發 ( 無須重複報名 聯合分發 ), 並依申請人所持文憑或測驗成績按申請類組別採計分發分數 ( 二 ) 聯合分發制 : 1. 免試申請臺師大僑先部者, 無須參加學科測驗, 採計申請人檢附之中學畢業證書及成績單, 擇優錄取 2. 曾獲得國際數學 物理 化學 生物 地球科學與資訊奧林匹亞競賽金牌獎 銀牌獎 銅牌獎或獲得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大會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四等獎者, 其申請資料送志願校系 ( 以 3 個聯合分發志願為限 ) 審查通過後, 名額另案核定並優先錄取, 如未獲錄取, 再依申請人申請類組別及測驗成績採計分發分數 3. 參加學科測驗 : (1) 測驗日期 : 西元 2017 年 3 月 25 日 ( 星期六 ) 3 月 26 日 ( 星期日 ); 共計 2 天 (2) 測驗地點 : 粵華中學 ( 得勝馬路 ) (3) 應考注意事項 : 1 考生應持同澳門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及准考證應考 2 考生應於考前自行上網列印准考證 ( 准考證於西元 2017 年 3 月 20 日上午 9:00 起開放線上列印 ( 不限次數 ), 請考生登錄海外聯招會網站 ( 網址 : ncnu.edu.tw/content/a02), 自行以 A4 紙張直向列印並妥為保存, 不再另行寄發 ) 39
41 申請類組 一 二 三 3 澳門永久性居民身分證正本遺失者, 亦得以護照 駕照 學生證等效期內附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應考 (4) 申請第二 三類組者得互跨類組選填志願 分發分數依據申請各生學科測驗成績及申請類組別採計 : 測驗科目成績計算方式中文 英文 數學 中外歷史 中外地理 1. 測驗總分 2. 如有缺考, 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全數考科皆缺中文 英文 數學 物理 化學考者, 不予分發 3. 第二 三類組互跨類組選填志願者, 應另行加考中文 英文 數學 生物 化學物理或生物科 申請方式 甲 中學最後三年成績 4. 在外國或大陸地區華文中學 外文中學畢業者, 得以 甲 中學最後三年成績 或 乙 SAT Subject Test 測驗成績 或 丙 A Level 文憑成績 或 丁 國際文憑預科課程 (IBDP) 考試成績 四擇一方式提出申請, 其第二 三類組申請者得互跨類組選填志願 分發分數依申請人所持文憑及申請類組採計如下 : 分發分數類組採計科目分發分數核計方式所佔比例 一 二 三 1. 學科 : 中文 英文 數學 歷史 地理 80% 2. 中學最後三年 GPA 或學業成績總平均 20% 1. 學科 : 中文 英文 數學 物理 化學 80% 2. 中學最後三年 GPA 或學業成績總平均 20% 1. 學科 : 中文 英文 數學 生物 化學 80% 2. 中學最後三年 GPA 或學業成績總平均 20% 1. 申請第一類組者如有歷史及地理二科成績, 優先採計該二科成績, 如無該二科任一科成績, 再以社會成績替代一科 ; 申請第二類組者如有物理及化學二科成績, 優先採計該二科成績, 如無該二科任一科成績, 再以科學成績替代一科 ; 申請第三類組者如有化學及生物二科成績, 優先採計該二科成績, 如無該二科任一科成績, 再以科學成績替代一科 ; 各類組申請者, 中文成績得另以 SAT Subject Test 中文 (CL) 成績或 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 (SCTOP) 舉辦之 TOCFL 進階級 (LEVEL 3 或初等 ) 以上之華語文能力測驗成績或 A Level 文憑成績擇優採計 其中, 考獲 SAT Subject Test(CL) 滿分之中文程度約相當於 TOCFL 進階級之水平 2. 學科成績若有缺科時, 每缺一科, 則自所佔分發分數之 75 % 70 % 65 %遞減一級換算; 如缺四科 ( 含 ) 以上者, 不得分發大學 40
42 測驗成績SATSubjectTestALevelIBDP申請類組採計科目分發分數核計方式方式乙 一 二 三 中文 (Chinese with Listening) 英文( SAT Subject Test 之 Literature 或 SAT Reasoning Test 之 Evidence-Based Reading and Writing 二擇一) 數學 (Mathematics Level 2) 歷史(World History) 四科 中文 (Chinese with Listening) 英文 ( SAT Subject Test 之 Literature 或 SAT Reasoning Test 之 Evidence-Based Reading and Writing 二擇一 ) 數學 (Mathematics Level 2) 物理 (Physics) 化學 (Chemistry) 五科 中文 (Chinese with Listening) 英文 ( SAT Subject Test 之 Literature 或 SAT Reasoning Test 之 Evidence-Based Reading and Writing 二擇一 ) 數學 (Mathematics Level 2) 生物 (Biology E/M 二擇一 ) 化學 (Chemistry) 五科 1. 第一類組採計四科總分 ; 第二類組採計五科總分 ; 第三類組採計五科總分 2. 中文成績得另以 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 (SCTOP) 舉辦之 TOCFL 進階級 (LEVEL 3 或初等 ) 以上之華語文能力測驗成績或 A Level 文憑成績擇優採計 其中, 考獲 SAT Subject Test(CL) 滿分之中文程度約相當於 TOCFL 進階級之水平 3. 英文持舊制 SAT Reasoning Test 之 Writing 成績亦得納入擇優採計 4. 各類組採計科目如有缺科, 該科成 績以零分計算 申請類組採計科目分發分數核計方式方式丙 文憑成績申請類組採計科目分發分數核計方式方式丁 國際文憑預科課程()考試成績一 二 三 一 二 三 1. 第一類組採計五科總分 ; 中文 ( Chinese ) 英文 ( English ( Language & 第二類組採計五科總分 ; Literature)) 數學(Mathematics) 歷史(History) 第三類組採計五科總分 地理 (Geography) 中文 ( Chinese ) 英文 ( English ( Language & Literature)) 數學 (Mathematics) 物理 (Physics) 化學 (Chemistry) 中文 ( Chinese ) 英文 ( English ( Language & Literature)) 數學(Mathematics) 生物(Biology) 化學 (Chemistry) 中文 (Chinese A, B HL/SL) 英文 (English A, B HL/SL) 數學 (Math. Studies SL, Mathematics HL /SL, Further Mathematics HL) 歷史 (History HL/SL) 地理 (Geography HL/SL) 中文 (Chinese A, B HL/SL) 英文 (English A, B HL/SL) 數學 (Math. Studies SL, Mathematics HL /SL, Further Mathematics HL) 物理 (Physics HL/SL) 化學 (Chemistry HL/SL) 中文 (Chinese A, B HL/SL) 英文 (English A, B HL/SL) 數學 (Math. Studies SL, Mathematics HL /SL, Further Mathematics HL) 生物 (Biology HL/SL) 化學 (Chemistry HL/SL) 2. 中文成績得另以 SAT Subject Test 中文 (CL) 成績或 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 (SCTOP) 舉辦之 TOCFL 進階級 (LEVEL 3 或初等 ) 以上之華語文能力測驗成績擇優採計 其中, 考獲 SAT Subject Test (CL) 滿分之中文程度約相當於 TOCFL 進階級之水平 3. 各類組採計科目如有缺科, 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1. 第一類組採計五科總分 ; 第二類組採計五科總分 ; 第三類組採計五科總分 2. 中文成績得另以 SAT Subject Test 中文 (CL) 成績或 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 (SCTOP) 舉辦之 TOCFL 進階級 (LEVEL 3 或初等 ) 以上之華語文能力測驗成績擇優採計 其中, 考獲 SAT Subject Test (CL) 滿分之中文程度約相當於 TOCFL 進階級之水平 3. 各類組採計科目如有缺科, 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41
43 以上分發分數核計未盡事宜依 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 106 學年度成績核計及分發作業細則 暨 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 106 學年度常務委員會議 決議辦理 二. 分發原則 : ( 一 ) 以分發來臺升讀大學 獨立學院一年級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為限 凡擬以大專院校畢 ( 肄 ) 業生資格申請來臺升讀大學 獨立學院二年級以上班級者, 不受理申請 ( 二 ) 未符合澳門居民身份連續居留港澳或海外年限 8 年以上者, 或前一學年已錄取醫學 牙醫或中醫學系卻未於規定期限內具結放棄錄取資格者, 本年申請所劃填之醫學 牙醫及中醫學系志願, 視為無效志願不予分發 惟前一學年度已錄取醫學 牙醫及中醫學系且於註冊入學後再自願退學或改分發至臺師大僑先部者則不在此限 ( 三 ) 個人申請制之分發原則係依據申請人所填個人申請校系志願, 經海外聯招會將備審資料分轉各校進行審查, 按教育部核定各校系招生名額 各校審查結果及選填志願序進行統一分發, 惟各校系得不足額錄取 個人申請 分發後之餘額得流用至 聯合分發 ( 未提供 聯合分發 名額校系則不流用 ) 經 個人申請 錄取者不再辦理 聯合分發 ; 個人申請 未獲錄取者則進入 聯合分發 ( 無須重複報名 聯合分發 ) ( 四 ) 聯合分發制之分發原則 : 1. 以國際奧林匹亞競賽或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大會獎項申請者, 其申請資料送志願校系審查通過後, 名額另案核定並優先錄取 2. 餘依海外聯招會常務委員會議決議之最低錄取標準及各梯次之分配名額, 按申請學生之分發分數由高而低暨其選塡志願序進行分發 3. 分發分數達大學最低錄取標準者, 始得分發大學 同分時, 依序以簡章所列各類組科目順序之分數高低決定其分發順序, 如仍同分時則參酌中學學業成績總平均 4. 分發分數未達大學最低錄取標準者, 一律分發至臺師大僑先部 ; 分發分數已達大學最低錄取標準, 但所填志願已無名額可供分發者, 一律分發臺師大僑先部 5. 分發分數已達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並填滿 70 個聯合分發志願科系但未獲分發者, 得由海外聯招會提供該梯次分發後之流用名額, 函請是類僑生選填志願並於期限內填覆, 憑辦二次分發作業 二次分發作業係按流用名額及是類僑生之分發分數由高而低暨其填覆志願序進行分發至名額用罄, 如遇分發分數同分時, 依序以簡章所列各類組科目順序之分數高低決定其分發順序, 如仍同分時則參酌中學學業成績總平均 ( 五 ) 已分發大學者, 於入學前得申請改分發至臺師大僑先部, 以一次為限 請逕至海外聯招會網頁 ( 下載 改分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申請及處理表, 至遲於西元 2017 年 9 月 10 日前送達海外聯招會 ( 惟臺師大僑先部結業生不得適用再申請改分發回臺師大僑先部 ) ( 六 ) 其他未盡事宜依 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 106 學年度成績核計及分發作業細則 暨 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 106 學年度常務委員會議 決議辦理 三. 公告錄取 : ( 一 ) 個人申請制約於 4 月初公告錄取名單 ; 聯合分發制以 中學最後三年成績 SAT Subject Test 測驗成績 海外 A Level 文憑成績 或 國際文憑預科課程 (IBDP) 考試成績 申請者約於 5 月中旬公告錄取名單 ; 自願免試申請臺師大僑先部及以國際奧林匹亞或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獎項申請者約於 6 月初公告錄取名單 ; 以學科測驗成績申請者約於 6 月上旬公告錄取名單 請至海外聯招會網頁 ( 查榜 ( 二 ) 申請學生經錄取分發者, 由海外聯招會製發 分發通知書 送請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轉發, 如於 8 月底前未接獲 分發通知書 者, 請逕洽詢海外聯招會辦理補發 ( 地址 : 臺灣 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 1 號 ; 電話 : ; 傳真 : ) 42
44 ( 三 ) 如對本項招生作業有疑義者, 應於西元 2017 年 9 月 15 日前以書面敘明具體事由並檢具佐證資料送達本聯招會, 由本會依簡章及相關規定處理, 於一個月內函覆考生 ; 必要時得會請有關單位提出說明, 或提請本會委員會議討論後, 依決議辦理 未具名之申訴案件本會得不予處理 肆 入學暨來臺相關規定一. 開學日期 : 大學校院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約於 9 月間開學, 詳見各校入學通知所訂日期 凡獲分發之學生, 務須於開學前抵臺, 並持分發通知書辦理入學手續 凡未經申請或申請未錄取之學生, 來臺後概不輔導入學 二. 錄取醫學 牙醫或中醫學系欲放棄錄取資格者, 應於限期前 ( 個人申請制錄取者於西元 2017 年 6 月 1 日 ; 聯合分發制以 中學最後三年成績 或 SAT Subject Test 測驗成績 或 A Level 文憑成績 或 國際文憑預科課程 (IBDP) 考試成績 或以學科測驗成績錄取者於西元 2017 年 6 月 15 日 ) 向受理申請單位提出放棄錄取聲明 ( 聲明書格式請至本會網站 : 下載 ), 否則次年將不得分發醫學 牙醫或中醫學系 如欲保留入學資格, 應依所分發學校規定之日期 條件逕向錄取學校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逾期不予受理 ( 不必函請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教育部或海外聯招會辦理保留入學資格 ), 各校通訊錄詳如附錄三 ; 凡經核准保留入學資格者, 於各校規定日期前, 憑學校核准保留入學通知書, 申辦入境手續來臺 三. 錄取學生來臺升學, 依下列方式辦理入境及在臺居留手續 : 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將申請人於報名時繳交之申請表 ( 附 2 吋彩色正面半身脫帽白底近照 1 張 ) 及澳門永久居留資格證件影本一件, 彙整完成後送內政部移民署 ( 以下簡稱移民署 ) 俟聯招會錄取名單公布後由移民署核發入境證 錄取學生持入境證入境並到校註冊後, 應即檢具居留申請書一件 ( 附 2 吋彩色正面半身脫帽白底近照 1 張 ) 分發通知書 澳門永久居留資格證件影本一件 澳門警察紀錄證明書一件 (20 歲以下免附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一件 香港或澳門居民身分確認書 一件 居留入出境證件規費新臺幣 2,600 元, 送由各校僑生輔導室彙整造冊, 函送移民署核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 四. 就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者, 入學後, 若自覺國語文程度欠佳, 得申請編入特別輔導班就讀一年, 再升讀先修班 伍 各項費用估計一. 在學生活費 學雜費 書籍費 服裝費 來往旅費均係自費, 不得申請免繳, 亦不得申請補助 ( 生活費每月約為新臺幣 5,000 元至 10,000 元 ; 各校住宿費每年約為新臺幣 10,000 元至 20,000 元 ; 書籍費每年約為新臺幣 5,000 元至 8,000 元 ;105 學年度公私立大學校院學雜費徵收標準如附錄四, 僅供參考 ) 二. 來臺升學之澳門學生比照海外僑生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 在臺連續居留滿 6 個月或其曾出境 1 次未逾 30 日, 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 併計達 6 個月之日起, 應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 至應繳健保費額度則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惟家境清寒港澳生得於赴臺前取得經駐外館處或保薦單位 畢業中學 留臺校友會等機關或單位 ( 非個人 ) 開立之中文或英文清寒證明文件向就讀學校申請, 經學校審查符合資格者, 由僑務委員會補助全民健康保險費自付額二分之一 另抵臺後在未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前, 得依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規定參加僑生傷病醫療保險, 保費自行負擔二分之一, 僑務委員會補助二分之一 陸 其他注意事項 43
45 一. 在臺灣地區現有或原有戶籍之僑生, 在學期間應申請緩徵 ( 惟臺師大僑先部學生不具申請緩徵資格 ), 畢業或離校後, 緩徵原因消滅, 則應適用歸國僑民兵役相關規定 但就讀大專校院在學學生, 得依其志願, 於就讀大學第一學年當年十一月十五日前向戶籍地鄉 ( 鎮 市 區 ) 公所申請於大學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暑假, 接受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但如在學期間 畢業或離校後, 已無僑民身分, 則應適用國內一般役男規定, 有關兵役問題, 可向內政部役政署查詢 ( 電話 , 網址 : 二. 入學後, 凡因操行不良, 或學業成績過差而為學校勒令退學或開除之學生, 必須自費返回原居留地, 相關規定請逕洽各大學校院 三. 學生經分發入學, 因志趣關係自願轉學其他學校者, 應自行報名參加志願就讀學校之轉學考試 惟經入學學校以操行不及格或因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致遭退學者, 不得轉學進入其他學校就讀 四. 部分大學校院未備有學生宿舍者, 須自行租賃住宿 五. 分發有案之澳門學生, 不得申請就讀 自行轉讀或升讀各級補習及進修學校 ( 院 ) 空中大學或空中專科學校 大專校院所辦理回流教育之進修學士班 碩士在職專班及其他僅於夜間 例假日授課之學校及班別 但非以就學事由, 已在臺取得合法居留身分者, 不在此限, 惟自行轉讀或升讀該類學校或班別者, 中止其港澳生身分 違反規定者, 撤銷其就讀 自行轉讀或升讀之學籍, 且不發給任何相關學業證明 ; 畢業後始發現者, 應由學校撤銷其畢業資格, 並追繳或註銷其學位證書 六. 大學校院港澳學生入學後, 因學習適應不佳, 經學校輔導並徵得學生同意後, 得向學校辦理休學, 並於當學年度第二學期註冊前, 經由學校申請轉至臺師大僑先部接受課業輔導, 輔導期間應繳費用依照臺師大僑先部收費規定辦理 ; 輔導期滿後, 回原學校復學, 輔導期間所修課程, 不得列入學校畢業學分或要求抵免 澳門學生如經僑務主管機關出具原具香港 ( 澳門 ) 僑民身分證明之役男, 於臺灣地區以外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 再返國就讀相同等級或低於原等級學校, 並不符合 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 第 4 條第 2 項之在學緩徵條件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曾在臺設有戶籍之役齡男子應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出境 ; 其持外國護照入境, 依法仍應徵兵處理者, 應限制其出境至履行兵役義務時止 抵臺後如未註冊入學, 或辦理休學 退學或已畢業者, 必須返回澳門 國防醫學院新生入伍訓練報到時間訂於西元 2017 年 6 月 20 至 24 日, 請分發至國防醫學院各學系者依規定於限期內報到 分發錄取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者, 於結業後依結業成績參加海外聯招會分發至國內各大學, 不代表將來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結業後可以逕行升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44
46 壹 申請資格 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港澳學生來臺就讀大學校院碩 博士班簡章 ( 西元 2017 年秋季入學適用 ) 一. 本簡章係依據 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第 7 條訂定之 凡符合下列資格者, 得依本簡章之規定申請來臺升學, 由海外聯招會依據申請人所填校系志願, 將申請表件分轉各校進行審查, 並經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審查符合資格後, 按各校系招生名額 各校審查結果及港澳學生選填志願序辦理統一分發 ( 一 ) 符合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 4 條規定 : 本條例所稱香港居民, 指具有香港永久居留資格, 且未持有英國國民 ( 海外 ) 護照或香港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者 本條例所稱澳門居民, 指具有澳門永久居留資格, 且未持有澳門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或雖持有葡萄牙護照但係於葡萄牙結束治理前於澳門取得者 申請時尚未符合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四條 未持有英國國民 ( 海外 ) 護照或香港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者, 或未持有澳門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或雖持葡萄牙護照但係於葡萄牙結束治理前於澳門取得者, 須填具切結書, 始准予報名, 惟錄取分發後, 其身分仍未符合前項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四條規定, 不得來臺入學 註 : 不符合上述規定, 但 具外國國籍, 兼具香港或澳門永久居留資格, 且未曾在臺設有戶籍, 申請時於香港 澳門或海外連續居留滿六年以上者, 得依 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逕自向各大學申請入學 ( 二 ) 具有香港或澳門永久居留資格證件且最近連續居留港澳或海外 6 年以上者, 得申請來臺就學 至最近連續居留港澳或海外期間之計算, 係以本簡章申請時間截止日為計算基準日往前回溯推算 6 年 ( 即香港學生自西元 2010 年 12 月 12 日至西元 2016 年 12 月 11 日止 ; 澳門學生自西元 2010 年 12 月 16 日至西元 2016 年 12 月 15 日止 ) 但計算至西元 2017 年 8 月 31 日始符合本簡章所定連續居留年限規定者, 亦得申請, 惟須簽具切結書, 經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就報名截止日至西元 2017 年 8 月 31 日之港澳或海外居留期間加以查察, 如未符合連續居留年限規定者, 將撤銷錄取分發資格 註ㄧ : 所稱海外, 指大陸地區 香港及澳門以外之國家或地區 所謂 連續居留 係指 每曆年(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來臺停留期間不得逾 120 日 至連續居留港澳或海外採計期間之起迄年度非屬完整曆年者, 以各該年度之採計期間內, 在臺灣地區停留期間逾 120 日予以認定 註二 : 申請人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經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者, 其在臺停留期間不併入港澳或海外居留期間計算 ( 也就是在港澳或海外連續居留時間須往前推算 ) 未附證明文件併同申請表繳交者, 逕以在港澳或海外居留中斷認定 1 在臺灣地區接受兵役徵召服役; 2 交換學生, 其交換期間合計未滿 2 年 ; 3 參加臺灣地區大專校院附設華語文教學機構之研習課程, 其研習期間合計未滿 2 年 ; 4 懷胎 7 個月以上或生產 流產後未滿 2 個月 ; 5 罹患疾病而強制其出境有生命危險之虞; 6 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配偶 直系血親 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 二親等內之姻親在臺灣地區患重病或受重傷而住院或死亡 ; 7 遭遇天災或其他不可避免之事變; 45
47 8 就讀僑務主管機關舉辦之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或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之技術訓練專班, 其訓練期間合計未滿二年 ; 9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來臺實習, 實習期間合計未滿二年 因前項第 4 款至第 7 款情形之一在臺停留者, 其跨年連續在臺停留不得滿 1 年, 合計不得逾 2 次 ( 三 ) 當學年度已向國內各大學校院申請單獨招收港澳學生管道錄取者, 不得再經由海外聯招管道分發 ( 四 ) 申請就讀碩士班者需具備學士學位, 申請就讀博士班者需具備碩士學位, 另需具備以下資格之一者, 始具備申請資格 : 1 符合 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 香港專科以上學校認可名冊 及 澳門專科以上學校認可名冊 之規定, 經教育部認可之香港或澳門當地大學或研究所畢業具有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或具同等學力, 其學歷證件及歷年成績證明並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 以下簡稱我政府駐港澳機構 ) 驗證屬實者 ( 教育部認可之學校名冊請參見附錄一 ) 2 在香港就讀經中華民國教育部核可立案設立之私立大學校院, 取得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者 3 在香港 澳門以外大學畢業具有學士或碩士學位者 ( 需注意符合在港澳或海外連續居留 6 年以上之規定 ), 其學歷證件須經學歷完成地之我國駐外使領館 代表處 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 ( 以下簡稱駐外館處 ) 後, 始予受理 4 在大陸地區大學畢業具有學士或碩士學位者 ( 需注意符合在港澳或海外連續居留 6 年以上之規定 ), 其學歷證件須符合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規定, 始予受理 同等學力資格之認定應依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 五 ) 曾經分發並註冊在學 休學及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有案者不得重行申請 ( 六 ) 港澳生在臺就學後, 因故自願退學, 且在臺居留未滿一年者, 得重新申請來臺就學, 以一次為限, 並請於報名時檢附證明文件併同申請表繳交 但經入學學校以操行不及格或因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致遭退學者, 不得再申請入學, 亦不得轉學進入其他學校就讀 二.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得依本簡章之規定申請來臺就讀碩 博士班, 已入學者, 應令退學並撤銷學籍 : ( 一 ) 曾在臺就讀大學或研究所肄 ( 畢 ) 業生, 在臺居留超過一年者 ( 二 ) 持偽造或冒用 變造證明文件或護照者 ( 三 ) 分發錄取後身分不符合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 4 條規定者 貳 申請方式一. 申請時間 : 1. 香港 : 上網填報時間自西元 2016 年 11 月 1 日上午 9 時起至 12 月 11 日下午 6 時止 收件時間自西元 2016 年 11 月 28 日至 12 月 11 日止 2. 澳門 : 自西元 2016 年 1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15 日截止 凡逾時報名或所附證件不齊全者, 一律不予受理, 亦不得申請延繳 二. 申請地點 : 請至以下地點申請, 不得越區申請 : 1. 香港 :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九龍辦公室 ( 海華服務基金 )( 以下簡稱海華服務基金 ) 地址 : 香港九龍尖沙咀彌敦道 101 號海防大廈 室 ; 電話 : ; 辦公時間 : 逢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 2. 澳門 :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地址 : 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 號皇朝廣場五樓 J-O 座 ; 電話 :
48 三. 繳交表件 : 請先至海外聯招會網站 ( 網址 : b01) 登錄個人基本資料並選填志願後, 列印各項申請表格備用 ( 一 ) 申請表一式 4 份 ( 每份申請表需經申請人簽章後, 各貼 2 吋正面半身脫帽相片 1 張 ) ( 二 ) 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影本 ( 另請繳驗正本, 由我政府駐港澳機構驗畢後退還 ) 註 : 在大陸地區出生者, 另須檢附 中華人民共和國前往港澳通行證 之個人資料頁影本 ( 三 ) 切結書 ( 限切結錄取分發後之身分應符合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 4 條規定者, 或計算至西元 2017 年 8 月 31 日始符合本簡章所定連續居留港澳或海外年限者繳交 ) ( 四 ) 學歷證件 : 1 大學 ( 研究所 ) 畢業證書影本或同等學力證明文件 ( 依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 以應屆畢業身分申請者, 可先檢送應屆當學期在學證明, 但至遲必須在入學前 ( 西元 2017 年 9 月間 ) 取得畢業證書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 須經我政府駐港澳機構 (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 驗證 ; 香港 澳門以外之外國學歷證件須經學歷取得地之我政府駐外館處 ( 各地駐外館處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查詢 ) 驗證 ; 大陸地區 ( 含設校或分校於大陸地區之外國學校 ) 學歷證件, 應先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 並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 ), 俾供分發學校審查 否則將視為報名資格不符, 已經分發者撤銷入學資格 2 大學 ( 研究所 ) 歷年成績單 ( 如應屆當學期成績尚未取得, 免附該學期成績單 ) 以上 1 至 2 項學歷證件於報名時應繳驗正本, 驗畢後退還, 其以中 英文以外之語文製作者, 應加附經驗證之中文譯本 經教育部認可之香港 澳門當地大學或研究所學歷證件應經我政府駐港澳機構 (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 驗證 ; 倘為香港 澳門以外之外國學歷證件須經由學歷完成地之我政府駐外館處 ( 各地駐外館處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查詢 ) 驗證後, 始予受理 ( 五 ) 志願校系審查資料上傳確認書 ( 各系所招生規定及應繳資料請至海外聯招會網站 ( 查閱 2017 年秋季入學僑生及港澳學生申請就讀碩 博士班校系分則及招生名額一覽表 申請人需依志願校系規定上傳審查資料, 並於每份校系確認書簽名 ) 上述所繳表件於報名時均須繳交齊全 各項影印證件須連同正本經我政府駐港澳機構核驗並加蓋 與正本相符 戳章後, 始具效力 ; 至於正式證件, 仍須於抵臺入學時檢陳學校審查 凡證件不齊全 填寫不詳盡 影印本不清晰 未經我政府駐港澳機構簽章或有違反本簡章規定者, 不再通知補正, 並以申請資格不符不予分發, 申請人事後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繳或追認 所繳表件一律不予退還 所繳各項證件, 如發現有偽造 變造或冒用等情事, 則撤消錄取資格 ; 已註冊入學者, 撤銷其學籍, 且不發給任何相關學業證明 ; 畢業後始發現者, 由學校撤銷畢業資格, 並追繳或註銷學歷證件 四. 填寫申請表 選填志願及上傳 志願校系審查資料 注意事項 : ( 一 ) 申請人請先至海外聯招會網站 ( 網址 : 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後, 列印各項申請表格並備齊應繳交表件逕向申請地點報名 申請表所列各項細目均須逐項輸入完整 輸入姓名 籍貫及及出生日期時, 須注意與永久性居民身分證 畢業證書所載一致 ( 二 ) 國內各大學研究所受理港澳學生申請之學校及系組招生規定 應繳資料與招生名額等資訊, 須至海外聯招會網站 ( 網址 : 查閱 2017 年秋季入學僑生及港澳學生申請就讀碩 博士班校系分則及招生名額一覽表 申請人應依欲就讀校系意願由高至低依序選填至多 4 個校系志願 ( 試辦一年 ), 選填超過 4 個志願者, 逕依所選填前 4 序位志願作為申請志願, 不再另行通知 選填之志願非
49 7 年秋季入學僑生及港澳學生申請就讀碩 博士班校系分則及招生名額一覽表 所列系所, 該志願不予採認, 亦不另行通知 ( 三 ) 身心障礙學生如欲申請赴臺升學, 需於申請表據實填報障礙類別及程度, 先行了解並自行評估各校系能否依不同需求類別及程度, 提供學習輔具資源及生活照輔措施, 以作為選填志願之參考, 以免造成無法順利就學之困擾 ( 四 ) 志願校系審查資料, 除志願校系另有規定外, 一律以網路上傳方式繳交 申請人須於申請時間截止日前完成審查資料上傳作業 網路上傳審查資料注意事項如下 : 1. 為避免網路壅塞, 請儘早完成上傳作業 2. 申請博士班者, 若志願校系規定需繳交碩士論文, 如因應屆畢業尚未完成論文口試者, 須附指導教授簽認可如期完成之證明文件 ( 如 : 碩士論文初稿等 ) 或等同之學術著作 3. 部分校系針對若干審查資料項目 ( 例如 : 推薦函等 ) 另訂以郵寄方式繳交者, 申請人應依其規定另行寄送至該志願校系 亦即同一個校系, 申請人須於申請時間截止日前, 將部分審查資料以網路上傳方式繳交外, 其餘之審查資料則須另以郵寄方式繳交至志願校系 如需另以郵寄方式繳交, 則本會系統將自動產生郵寄信封封面, 請申請人逕行將信封封面黏貼於寄件資料外袋, 並於志願校系訂定之期限前寄達 未於限期前寄達者, 恐會影響審查結果, 為避免自身權益受損, 申請人務必詳閱志願校系之分則規定 4. 審查資料上傳須依志願校系要求之項目, 分項製作成圖檔 (jpg png) 文件檔(doc docx pdf) 影音檔(mp3 avi mp4) 等格式檔案後, 再逐一上傳 每一志願校系所有審查資料項目之上傳檔案總容量以 25MB 為限 若檔案大小超出系統上傳限制 (25MB), 可另依下列方式辦理 : 甲 上傳至 YouTube: 申請人可將影片作品上傳至 YouTube, 並將影片隱私權設定為 非公開, 再提供影片網址至本會審查資料上傳系統 請留意上傳 YouTube 之影片資料於西元 2017 年 9 月 15 日前切勿任意刪除或變更, 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乙 上傳至網路硬碟空間 : 申請人可將檔案上傳至網路硬碟空間 ( 例 :dropbox google 雲端硬碟等 ), 並務必將檔案檢視或瀏覽權限設定為公開, 使知道該連結網址者皆可檢視上傳資料, 再提供連結網址至本會審查資料上傳系統 若檔案上傳日期逾報名截止日, 或檔案權限未公開致志願校系無法順利檢視或開啟檔案, 恐會影響審查結果, 本會及志願校系不再另行通知, 相關責任由申請人自負 請留意上傳至網路硬碟空間之資料於西元 2017 年 9 月 15 日前切勿任意刪除或變更, 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5. 上傳之審查資料於確認前皆可重複上傳, 亦即申請人若欲修改資料內容時, 可將修改後之檔案重新上傳 惟若審查資料一經確認後, 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 請申請人務必審慎檢視上傳之資料後再行確認 6. 上傳之內容需為申請人原創, 且無抄襲 剽竊 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及變造 偽造 假借 與事實不符等情事 日後經查若有涉及違反著作權或其他法律規範, 申請人應負完全法律責任, 本會並將撤銷錄取資格 ; 已註冊入學者, 撤銷其學籍, 且不發給任何相關學業證明 ; 畢業後始發現者, 由學校撤銷畢業資格, 並追繳或註銷學位證書 7. 申請人須於申請時間截止日前, 完成志願校系審查資料上傳作業並於本會系統確實按下 確認資料, 完成填報 按鍵, 系統會自動產生 志願校系審查資料上傳確認書 ( 申請人應另行存檔 ) 供申請人確認檔案上傳項目及數量 申請人需於每份志願校系確認書中簽名, 並依本簡章 貳 申請方式 之 三. 繳交表件 規定, 將所有申請表件繳交至申請地點, 始完成報名程序 8. 逾申請時間截止日, 系統即關閉審查資料上傳功能 未符合報名程序者, 一律不予受理, 申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繳或追認 9. 申請人嗣後如對審查資料上傳相關事項提出疑義申請時, 應提交 志願校系審查資料上 48
50 傳確認書, 並確認各項上傳至 YouTube 或網路硬碟空間之檔案連結能順利檢視或瀏覽 未提交確認書或上傳檔案連結失效或無法公開檢視瀏覽者, 一律不予受理 ( 五 ) 申請表內所填各項, 如有隱瞞不實, 或有違反本簡章規定者, 不予分發入學 ; 已入學者, 撤銷其學籍, 且不發給任何相關學業證明 ; 畢業後始發現者, 由學校撤銷畢業資格, 並追繳或註銷學位證書 五. 向受理申請單位繳交郵電費每名最多以美金 20 元為限, 折合港澳當地貨幣繳付, 受理申請單位得酌予減免 上述收費限作申請表件寄送郵電費用途, 不得移作他用, 如有剩餘, 我政府駐港澳機構應將餘款逕繳國庫 參 分發原則一. 海外聯招會依據申請人所填校系志願及上傳之審查資料分轉至各校進行審查, 按教育部核定各校系招生名額 各校審查結果及港澳學生選填志願序進行統一分發 各校系得不足額錄取 港澳學生身分資格不符及未通過志願學校審核者不予分發 二. 其他未盡事宜依 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暨 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 106 學年度常務委員會議 決議辦理 肆 公告錄取一. 海外聯招會約於 3 月底公告錄取名單, 分發結果以本會榜單公告為主 請至本會網頁 ( 查榜 經獲錄取者將由本會寄發分發通知書, 未獲錄取者另函通知 二. 經分發錄取學生如於 6 月底前未接獲 分發通知書 者, 請逕洽詢海外聯招會辦理補發 ( 地址 : 臺灣 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 1 號 ; 電話 : ; 傳真 : ) 三. 如對本項招生作業有疑義者, 應於西元 2017 年 9 月 15 日前以書面敘明具體事由並檢具佐證資料送達本會, 由本會依簡章及相關規定處理, 於一個月內函覆考生 ; 必要時得會請有關單位提出說明, 或提請本會委員會議討論後, 依決議辦理 未具名之申訴案件本會得不予處理 伍 入學暨來臺相關規定一. 開學日期 : 研究所碩士班及博士班約於 9 月間開學, 詳見各校入學通知所訂日期 凡獲分發之學生, 務須於開學前抵臺, 並持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及分發通知書辦理入學手續 凡未經申請或申請未錄取之學生, 來臺後概不輔導入學 二. 如欲保留入學資格, 應依所分發學校規定之日期 條件逕向錄取學校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逾期不予受理 ( 不必函請海華服務基金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教育部或海外聯招會辦理保留入學資格 ), 各校通訊錄詳如附錄二 ; 凡經核准保留入學資格者, 於各校規定日期前, 憑學校核准保留入學通知書, 申辦入境手續來臺 三. 錄取學生來臺升學, 依下列方式辦理入境及在臺居留手續 : 我駐香港 ( 海華服務基金 ) 澳門(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 機構將申請人於報考時繳交之申請表 ( 附 2 吋彩色正面半身脫帽白底近照 1 張 ) 及港澳永久居留資格證件影本一件, 彙整完成後送內政部移民署 ( 以下簡稱移民署 ) 俟聯招會錄取名單公布後由移民署核發入境證 錄取學生持入境證入境並到校註冊後, 應即檢具居留申請書一件 ( 附 2 吋彩色正面半身脫帽白底近照 1 張 ) 分發通知書 香港或澳門永久居留資格證件影本一件 港澳警察紀錄證明書一件(20 歲以下免附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一件 香港或澳門居民身分確認書 一件 居留證件規費新臺幣 2600 元, 送由各校僑生輔導室彙整造冊, 函送移民署核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居留證 陸 各項費用估計一. 在學生活費 學雜費 書籍費 服裝費 來往旅費均係自費, 不得申請免繳, 亦不得申請補助 49
51 二. 來臺升學之港澳學生比照海外僑生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 在臺連續居留滿 6 個月或其曾出境 1 次未逾 30 日, 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 併計達 6 個月之日起, 應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 至應繳健保費額度則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惟家境清寒港澳生得於赴臺前取得經駐外館處或保薦單位 畢業中學 留台校友會等機關或單位 ( 非個人 ) 開立之中文或英文清寒證明文件向就讀學校申請, 經學校審查符合資格者, 由僑務委員會補助全民健康保險費自付額二分之一 另抵臺後在未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前, 得依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規定參加僑生傷病醫療保險, 保費自行負擔二分之一, 僑務委員會補助二分之一 柒 其他注意事項一. 在臺灣地區現有或原有戶籍之僑生, 在學期間應申請緩徵 ( 惟臺師大僑先部學生不具申請緩徵資格 ), 畢業或離校後, 緩徵原因消滅, 則應適用歸國僑民兵役相關規定 但就讀大專校院在學學生, 得依其志願, 於就讀大學第一學年當年十一月十五日前向戶籍地鄉 ( 鎮 市 區 ) 公所申請於大學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暑假, 接受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但如在學期間 畢業或離校後, 已無僑民身分, 則應適用國內一般役男規定, 有關兵役問題, 可向內政部役政署查詢 ( 電話 , 網址 : 二. 入學後, 凡因操行不良, 或學業成績過差而為學校勒令退學或開除之學生, 必須自費返回香港或澳門, 相關規定請逕洽各大學校院 三. 學生經分發入學, 因志趣關係自願至其他學校就讀者, 應自行報名參加志願就讀學校之研究所考試 惟經入學學校以操行不及格或因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致遭退學者, 不得轉學進入其他學校就讀 四. 部分大學校院未備有學生宿舍者, 須自行租賃住宿 五. 抵臺後如未註冊入學, 或辦理休學 退學或已畢業者, 必須返回香港或澳門 六. 經分發就讀之港澳學生, 不得申請就讀 自行轉讀或升讀各級補習及進修學校 ( 院 ) 空中大學或空中專科學校 大專校院所辦理回流教育之進修學士班 碩士在職專班及其他僅於夜間 例假日授課之班別 但非以就學事由, 已在臺灣地區取得合法居留身分者, 不在此限, 惟自行轉讀或升讀該類學校或班別者, 中止其港澳生身分 違反規定者, 撤銷其就讀 自行轉讀或升讀之學籍, 且不發給任何相關學業證明 ; 畢業後始發現者, 應由學校撤銷其畢業資格, 並追繳或註銷其學位證書 港澳學生如經僑務主管機關出具原具香港 ( 澳門 ) 僑民身分證明之役男, 於臺灣地區以外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 再返國就讀相同等級或低於原等級學校, 並不符合 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 第 4 條第 2 項之在學緩徵條件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曾在臺設有戶籍之役齡男子應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出境 ; 其持外國護照入境, 依法仍應徵兵處理者, 應限制其出境至履行兵役義務時止 在臺灣地區大學取得學士以上學位之港澳學生, 請另行參閱本會 國內大學畢業之僑生及港澳學生申請碩 博士班 簡章 50
52 附錄六 : 學年度澳門申請及分發人數統計表 學年度 04申請人數 分發人數 大學第一第二第三資格錄取率申請學制項目總申請人數分發總人數第一第二第三僑先部類組類組類組不符小計 (B/A) A=a1+a2+a3+a4 B=C+D 類組類組類組 (D) (a1) (a2) (a3) (a4) C=c1+c2+c3 (c1) (c2) 僑先部 自願申請僑先部 % 個人申請 % 學士班 聯合分發 - 外國學歷 % 聯合分發 (c3) % 碩士班 - 海外學歷 % 研究所 碩士班 - 國內學歷 % 博士班 - 海外學歷 % 博士班 - 國內學歷 % 總計 % 105僑先部自願申請僑先部 % 學士班 研究所 個人申請 % 聯合分發 - 外國學歷 % 聯合分發 % 碩士班 - 海外學歷 % 碩士班 - 國內學歷 % 博士班 - 海外學歷 % 博士班 - 國內學歷 % 總計 % 註 : 參加 個人申請 僑生 ( 含港澳生 ) 可不分類組選填志願, 未獲錄取者將進入 聯合分發 管道再次分發, 104 學年度計有 298 人,105 學年度計有 332 人 本表 聯合分發 人數含個人申請未獲錄取者, 故 學年度報名人數總計不等於所有欄位加總 本 (105) 學年度自願申請僑先部計 2 人, 報名學士班計 2,294 人, 研究所計 178 人, 總計報名人數為 2,472 人
53 附錄七 :105 學年度澳門學生選填熱門校系 - 個人申請 ( 申請件數 VS 競爭值 ) 52
54 附錄八 :105 學年度澳門學生選填各類組熱門校系排行榜 - 聯合分發前 20 名 ( 高教 ) 志願排名 第一類組第二類組第三類組 1 國立臺灣大學工商管理學系企業管理組國立成功大學土木工程學系國立臺灣大學物理治療學系 2 國立成功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國立臺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國立成功大學物理治療學系 3 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國立臺灣大學電機工程學系長庚大學物理治療學系 4 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大一大二不分系國立交通大學土木工程學系高雄醫學大學物理治療學系 5 輔仁大學餐旅管理學系國立成功大學電機工程學系國立臺灣大學藥學系 6 淡江大學大眾傳播學系國立臺灣大學資訊工程學系中山醫學大學物理治療學系 7 輔仁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國立成功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國立陽明大學物理治療暨輔助科技學系 8 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國立臺灣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國立臺灣大學醫學系 9 淡江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國立交通大學電機工程學系乙組國立臺灣大學職能治療學系 10 輔仁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國立交通大學機械工程學系高雄醫學大學藥學系 11 輔仁大學心理學系國立清華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國立成功大學醫學系 12 國立中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國立交通大學資訊工程學系資訊工程組國立陽明大學醫學系 13 國立中正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國立中興大學電機工程學系國立成功大學藥學系 14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國立成功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國立臺灣大學心理學系 15 輔仁大學廣告傳播學系國立成功大學建築學系國立成功大學心理學系 16 輔仁大學新聞傳播學系國立中正大學資訊工程學系中國醫藥大學物理治療學系 17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國立中興大學土木工程學系國立陽明大學牙醫學系 18 國立臺灣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國立中央大學土木工程學系國立成功大學職能治療學系 19 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國立中央大學資訊工程學系輔仁大學臨床心理學系 20 東吳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國立中正大學電機工程學系國立臺灣大學牙醫學系 53
55 附錄九 :105 學年度澳門學生選填各類組熱門校系排行榜 - 聯合分發前 20 名 ( 技職 ) 志願排名 第一類組第二類組第三類組 1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餐飲管理系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資訊工程系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護理系 2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西餐廚藝系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土木工程系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獸醫學系 3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烘焙管理系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建築系嘉南藥理大學藥學系 4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餐旅暨會展行銷管理系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資訊工程系弘光科技大學物理治療系 5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旅館管理系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輔英科技大學物理治療系 6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中餐廚藝系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大仁科技大學藥學系 7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國際廚藝學士學位學程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機械工程系弘光科技大學護理系 8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航空暨運輸服務管理系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建築系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運動保健系 9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系家具與室內設計組輔英科技大學護理系 10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餐旅管理系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建築與室內設計系室內組大仁科技大學護理系 11 景文科技大學餐飲管理系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建築與室內設計系建築組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護理系 12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國際觀光學士學位學程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系產品設計組中臺科技大學護理系 13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室內設計系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系長庚科技大學護理系 ( 林口本部 ) 14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社會工作系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生物科技系 15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旅運管理系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系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高齡健康照護系 16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休閒暨遊憩管理系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資訊工程系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護理系 17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嬰幼兒保育系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土木工程系長庚科技大學護理系 ( 嘉義分部 ) 18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企業管理系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資訊與財金管理系弘光科技大學營養系 19 臺灣觀光學院廚藝管理系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慈濟科技大學護理系 20 臺灣觀光學院餐飲管理系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化學工程系元培醫事科技大學護理系 54
56 附錄十 : 澳門學生與外國學生來臺就讀大學校院之規定及權益對照表 對照項目澳門學生外國學生 法規依據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申請資格 申請程序 身分認定 招生名額及錄取標準 錄取程序 學生獎助學金 具有澳門永久居留資格證件者, 且最近連續居留港澳或海外 6 年以上之香港居民得申請來臺升學 但申請就讀大學醫學 牙醫及中醫學系者, 其最近連續居留年限為 8 年以上 符合申請資格者, 於每年招生期間, 依海外聯招會所訂招生簡章, 檢具相關表件向海華服務基金申請回國就學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名額以各校該學年度核定招生名額外加 10% 為限 一 海外聯招 : ( 一 ) 個人申請 : 由海外聯招會將申請者表件送志願校系 ( 最多 4 個校系 ) 審查, 以決定是否錄取 未獲錄取者, 併入聯合分發管道辦理分發 ( 二 ) 聯合分發 : 由海外聯招會常務委員會議訂定錄取標準 二 學校自行招生 : 由各校自訂錄取標準 一 海外聯招 : 由海外聯招會統籌辦理核定與分發 二 學校自行招生 : 經各校審查或甄試合格者, 由各校發給入學許可通知 一 獎勵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 優秀僑生獎學金 : 第一學年初 55 不具國籍法第 2 條所稱中華民國國籍, 且未具僑生身分者 但原具中華民國國籍, 自內政部許可喪失國籍之日起未滿 8 年者, 不得依本辦法申請入學高級中學以上學校 外國學生逕洽各校查詢是否招收外國學生, 並依各校所訂定之外國學生招生簡章及相關規定申請入學 由各招生學校審查外國學生申請資格 外國學生名額以各校當學年度核定招生名額外加 10% 為限 由各校自訂錄取標準 經各校審查或甄試合格者, 由各校發給入學許可通知 七 臺灣獎學金 學費及雜費 : 受獎生學費及雜費上限於 NTD40,000 元
57 對照項目澳門學生外國學生 醫療保險補助 對學校之獎勵補助 領每月 NTD12,500 元, 第二學年以後續領者每月 NTD10,000 元 菁英僑生獎學金 : 初領及續領者每月 NTD25,000 元 二 補助大學設置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 ( 每人每月約 NTD10,000 元 ) 三 清寒僑生助學金 ( 每人每年約 NTD36,000 元 ) 四 清寒僑生工讀補助 ( 每人每月約 NTD2,300 元 ) 五 在學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 每名 NTD5,000 元 ) 六 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目前共計 100 餘種 ( 每名 NTD5,000 元以上至 150,000 元左右不等 ) 八 比照海外僑生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 在臺連續居留滿 6 個月或其曾出境 1 次未逾 30 日, 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 併計達 6 個月之日起, 應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 應繳健保費額度則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另抵臺後在未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前, 得依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規定參加僑生傷病醫療保險 九 在學僑生醫療及傷病急難救助申請 學業輔導之補助 教育部 輔導經費之補助 教育部 各項活動及傷病醫療等補助 僑務委員會 56 以內, 由教育部核實補助 生活補助費 : 補助大學生每月 NTD15,000 元 ; 碩士及博士生每月 NTD20,000 元 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及其附設華語文教學機構自設獎學金 : 各校應訂定獎學金待遇 期限等作業規定 依各校所訂學生急難救助相關措施或規定辦理 獎勵私立大學校院校務發展計畫 教育部
58 對照項目澳門學生外國學生 在學輔導及畢業聯繫機制 升學優待 打工機會 獎勵私立大學校院校務發展計畫 教育部 一 在學輔導 : 僑務委員會及教育部共同輔導 二 畢業聯繫 : 僑務委員會輔導 一 在國內大學校院取得學士以上學位之僑生, 得向海外聯招會申請入學碩士以上學程 二 已依前述規定分發並註冊入學者, 不得再依前述規定提出同級學程之申請 三 自行報考研究所入學考試者, 應依國內學生錄取標準辦理 由學校自行處理 外國學生於國內大學畢業後, 如繼續攻讀碩 博士學程, 逕依各校規定辦理 須先取得工作許可證, 學期中每星期工作時間最長為 20 小時, 寒暑假不受此限 57
59 附錄十一 :2016 澳門臺灣高等教育展展場相關地圖 58
60 59
61 筆記頁 60
62 筆記頁 61
63 筆記頁 62
64 筆記頁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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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獎學金計畫學校聯盟清單 Association of Taiwan Scholarship Program 號次 No. 區域 Area 學校名稱 University 受理外國學生入學申請期間 Aapplication Deadline 電話 Contact Tel. 電子郵件 學
1 大同大學 Tatung 3/1~4/30 02-2592-5252 #2458 [email protected] http://www.en.ttu.edu.tw 2 3 國立政治大學 National Chengchi 國立陽明大學 National Yang-Ming 1/10~3/31 12/1~4/30 02-29393091 #62040 02-2826-7000 #2244 [email protected]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2011 春季班赴外交換生手冊 Outbound Exchange Student Handbook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Tel:+886-2-7734-1282
海外聯合招生辦法-107學年度
海外聯合招生規定 中華民國 107 年 8 月 17 日經 107 學年度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第 2 次委員大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辦理各大學僑生 港澳學生及海外蒙藏生聯合招生工作, 依 大學法 等有關規定訂定本規定 第二條海外聯合招生事宜由 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 ( 簡稱 海外聯招會 ) 辦理 第二章招生對象 方式及申請程序第三條招生對象 : 凡符合 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 )... 5 ( ) ( )
2016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71005 臺南市永康區南臺街 1 號 E-mail:[email protected] WEB:http://rusen.stust.edu.tw TEL:+886-6-2435163 FAX:+886-6-2435165 2 0 1 6 0 1 1 9 2016... 2... 3... 5 ( )... 5 ( )... 5 1... 6 2...
7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of 8 國立屏東大學 National Pingtung University 受獎生學費及雜費上限於每學期新臺幣 4 萬元以內, 由教育部核實補助, 不足部分由學校補貼支應 9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Technology (
107 學年度大學校院提供教育部臺灣獎學金受獎生學雜費優惠彙整表 Universities/Colleges Providing Tuition & Miscellaneous Expense Discounts for MOE Taiwan Scholarship Recipients 2018 Academic Year 1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National Pingtung University
目 錄
學群 :A 學群 ( 二年級聯招類組 ) 臺灣綜合大學系統 105 學年度 學士班轉學生 聯合招生考試表 日期 :2016/06/02 A01 A02 A03 A04 A05 A06 A07 A08 文學院 中興大學歷史學系 5 1 文學院 成功大學歷史學系 2 1 文學院 中正大學歷史學系 2 1 文學院 中興大學外國語文學系進修學士班 5 文學院 中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 4 1 文學院 中興大學中國文學系
A 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 指考分發 A
1 11 8 6 8 7 40 A- 92.2 88.3 93.27 93.64 91.85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體育學系 繁星推薦 2 14 14 11 12 11 62 A 84.1 85.06 87.27 88.21 86.16 國立成功大學經濟學系 繁星推薦 3 12 13 10 13 12 60 A- 84 83.8 85.48 88.21 85.37 國立政治大學財政學系 繁星推薦 4 14
6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National Taipei of Nursing and Health Sciences 7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National Taiwa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8 國立屏東大學 National Pingtung 受獎生學費及雜費上限
107 學年度大學校院提供教育部臺灣獎學金受獎生學雜費優惠彙整表 Universities/Colleges Providing Tuition & Miscellaneous Expense Discounts for MOE Taiwan Scholarship Recipients 2018 Academic Year 2018 Akademik Yılı Milli Eğitim Bakanlığı
3 7 11 21 ( ) PPT p01 p13 23 ( ) PPT p1 p3 27 ( ) PPT p3 p1 34 ( ) PPT p2 p 36 ( ) PPT p p1ppt p7 p10 37 ( ) PPT p2 p7 39 ( ) 44 61 On Light 72 80 83 壹 實施計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 壹 依據 :102 貳
2017 年僑先部香港分發入大學榜單 分發學校 分發系所 類組班別中文姓名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系財經法學組 一 秋 蔣 謙 銘傳大學 國際企業學系 一 秋 麥 賢 淡江大學 教育科技學系 一 秋 李 芳 東吳大學 社會工作學系 一 秋 彭 順 淡江大學 日本語文學系 一 秋 梁 賢 銘傳大學 企業
2017 年僑先部香港分發入大學榜單 分發學校 分發系所 類組班別中文姓名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系財經法學組 一 秋 蔣 謙 銘傳大學 國際企業學系 一 秋 麥 賢 淡江大學 教育科技學系 一 秋 李 芳 東吳大學 社會工作學系 一 秋 彭 順 淡江大學 日本語文學系 一 秋 梁 賢 銘傳大學 企業管理學系 一 秋 張 朗 輔仁大學 法國語文學系 一 秋 劉 維 國立中正大學 社會福利學系 一 秋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43,1052,272 791222101452 2014719 58339347 396634355 196413164 28269 26 27 28 29 () () () () () () () () () () () () () () () () () () ()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並以該刊物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宜大學教師升等資料 ( 僅供參考 ) 一 姓名 : 二 單位 : 三 現職 : 四 學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五 經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六 教師證書字號 : 年資起算日 : 七 學術專長領域 : 八 任現職期間教學工作 : ( 一 ) 授課記錄 ( 二 )
國立高雄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文史本科一批語文 x1.00 數學 x1.00 外語 x ***** 國立東華大學 英美語文學系 文史本科一批語文 x1.50 數學 x1.00 外語 x *****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財務金融學系 文史本科二批語
國立政治大學 經濟學系 文史本科一批語文 x1.00 數學 x1.50 外語 x1.50 1 340 ***** 國立政治大學 傳播學院大一大二不分系 文史本科一批語文 x1.50 數學 x1.00 外語 x2.00 1 390.333335 ***** 國立政治大學 中國文學系 文史本科一批語文 x1.50 數學 x1.00 外語 x1.25 1 309.000001 ***** 國立清華大學 清華學院學士班
朝陽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資訊管理組 台中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醫務管理系醫療產業管理組 新竹 輔英科技大學 物理治療系 高雄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1 4002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639.75 16 16 台北 2 4001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 631.75 38 54 台北 3 4003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620.25 6 60 台北 4 4011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617.5 13 73 台北 5 4009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 610.5 28 101 台北 6 4008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財務金融國際學士學位學程 屏東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 供應鏈管理系 高雄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台中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流通管理系
1 9002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651.5 8 8 台北 2 9020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資訊與財金管理系 647.75 8 16 台北 3 9001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企業管理系 646.5 19 35 台北 4 9018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經營管理系 640 15 50 台北 5 9019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635.5 16 66 台北 6 9089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中國醫藥大學 牙醫學系 備 中國醫藥大學 牙醫學系 備 中國醫藥大學 牙醫學系 備 中國醫藥大學 牙醫學系 備 中國醫藥大學 牙醫學系 備 中國醫藥大學 牙醫學系 備 9
77030722 高雄醫學大學 護理學系 正取 77030912 高雄醫學大學 護理學系 備 1 77030707 高雄醫學大學 護理學系 備 2 77030810 高雄醫學大學 護理學系 備 3 77030125 高雄醫學大學 護理學系 備 4 77030220 靜宜大學 法律學系 - 類繁星 備 1 77030301 靜宜大學 國際企業學系 - 類繁星 備 24 77030905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42 馬 蔚 男 開南大學 三年級 ( 四年制 ) 陸軍 43 歐陽 庭 男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三年級 ( 四年制 ) 空軍 44 李 庭 女 亞東技術學院 二年級 ( 四年制 ) 空軍 45 洪 傑 男 佛光大學 二年級 ( 四年制 ) 海軍 46 呂 憲 男 佛光大學 二年級 ( 四年制 ) 政
106 學年度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錄取人員名冊 序號姓名性別就讀學校年級 ( 學制 ) 錄取軍種 ( 單位 ) 1 林 麟 男 淡江大學 二年級 ( 四年制 ) 陸軍 2 陳 樺 男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 二年級 ( 四年制 ) 憲兵 3 馮 唐 男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 二年級 ( 四年制 ) 海軍 4 徐 佑 男 國立聯合大學 二年級 ( 四年制 ) 憲兵 5 徐 傑 男 真理大學 二年級 ( 四年制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國外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50187862 50188072 50189342 50187746 50187768 50187769 50187659 50187660 50186569
<AAE1A4A4ADD3A448A5D3BDD0B2C4A440B6A5AC71BFFDA8FAA657B3E62E786C73>
93030101 逢甲大學 運輸科技與管理學系 通過 -- 103 年 03 月 29 日 103 年 04 月 12 日 93030102 佛光大學 傳播學系 ( 廣告公關組 ) 通過 -- 103 年 04 月 01 日 103 年 04 月 11 日 ~103 年 04 月 12 日 93030104 靜宜大學 會計學系 通過 -- 103 年 03 月 30 日 103 年 04 月 13
Microsoft Word - 12編106籃聯公開男生組第一級賽程暨成績表.doc
場次組別級別賽別比賽日期星期比賽時間比賽隊伍比賽地點比賽成績獲勝隊伍 1 男生組公男一預 11 月 24 日五 13:00 輔仁大學 A2-A7 文化大學義守大學 : 2 男生組公男一 預 11 月 24 日五 14:45 健行科大 A1-A8 屏東大學 義守大學 : 3 男生組公男一 預 11 月 24 日五 16:30 世新大學 A4-A5 高雄師大 義守大學 : 4 男生組公男一預 11 月
東海大學授予各級各類學位名稱一覽表
東海大學 103 學年度各學系畢業生授予學位中 英文名稱一覽表 學院別系所 ( 組 ) 別學士學位名稱碩士學位名稱博士學位名稱 中國文學系 Arts Arts 文學博士 中國文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Arts 外國語文學系 Arts 文學院 外國語文學系碩士班英語教學組 外國語文學系碩士班英美文學組 歷史學系 Arts 英語教學碩士 Arts Arts in English/American Literature
53 65 70 35 74 31 101 21 105 70 90 101 40 35 735 目的 : 報名資格 : 1. ( ) 2. 12 招生期別 : 36 招生人數 :40 師資陣容 : 修習課程 : 修業期限 : 3 3618 6 收費標準 : 8,500 4,000 報名方式 : 116052 64 2 1. 2. 3. 4. 5. 700 報名日期 : 105 5 27 ( ) 錄取辦法
中原大學 2017 學年度自行招收僑生及港澳生申請入學 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公告招生簡章 線上公告 (http://oia.cycu.edu.tw/ 境外 2016 年 11 月 1 日 ( 二 ) 學生 / 僑生港澳生 / 單獨招生線上申請 ) 公告招生名額 線上公告 (http://oia.
106 學年度招收僑生及港澳生學士班申請入學單獨招生簡章 2017 年 9 月入學 報名時間 ( 臺灣時間 ): 2016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9 時起至 2017 年 1 月 8 日下午 5 時止 寄件地址 :32023 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 200 號中原大學國際暨兩岸教育處招生組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nd Cross-Strait Education Chung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一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國文科 社會科與自然科能力等級加標示與答對題數對照表 國文社會自然 A++ 46-48 60-63 51-54 A+ 42-48 44-45 54-63 58-59 46-54 49-50 A 42-43 54-57 46-48 B++ 37-41 45-53 37-45 B+ 20-41 31-36 24-53 38-44 20-45 30-36 B 20-30 24-37
0042 國立臺灣大學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國文 x1.00 英文 x1.00 數學甲 x1.00 物理 x1.00 化學 x ***** 國立臺灣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國文 x1.00 英文 x1.00 數學甲 x1.00
104 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各系組最低錄取分數及錄取人數一覽表 104 學年度最低錄取標準 - 第 1 頁 0001 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國文 x1.50 英文 x1.25 數學乙 x1.00 歷史 x1.25 地理 x1.00 32 464.48 ***** 497.24 ----- ----- 0002 國立臺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國文 x1.25 英文 x2.00 數學乙 x1.00 歷史 x1.00
6 年 ( 西 元 2010 年 2 月 27 日 至 西 元 2016 年 2 月 26 日 ) 或 8 年 ( 西 元 2008 年 2 月 27 日 至 西 元 2016 年 2 月 26 日 ) 註 二 : 所 稱 海 外, 指 大 陸 地 區 香 港 及 澳 門 以 外 之 國 家 或 地
海 外 聯 合 招 生 委 員 會 香 港 學 生 來 臺 就 讀 校 院 學 士 班 適 用 簡 章 ( 西 元 2016 年 秋 季 入 學 適 用 ) 壹 申 請 資 格 一. 本 簡 章 係 依 據 香 港 澳 門 居 民 來 臺 就 學 辦 法 第 七 條 訂 定 之 凡 符 合 下 列 資 格 者, 得 依 本 簡 章 之 規 定 向 台 北 經 濟 文 化 辦 事 處 九 龍 辦 公
0041 國立臺灣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國 x1.00 英 x1.00 數甲 x1.00 物 x1.00 化 x 國立臺灣大學化學工程學系國 x1.00 英 x1.00 數甲 x1.00 物 x1.0
105 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各系組最低錄取分數及一覽表 0001 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國 x1.50 英 x1.25 數乙 x1.00 歷 x1.25 地 x1.00 34 470.03 -- 514.64 ----- ----- ----- ----- 0002 國立臺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國 x1.25 英 x2.00 數乙 x1.00 歷 x1.00 地 x1.00 71 504.45 --
101年系所楷模封面
目錄 Contents 103年 系所友楷模 01 03 04 07 土木工程學系(所) 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所) 01 環境工程學系(所) 建築與永續規劃研究所 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所) 工學院 綠色科技學程碩士在職專班 09 11 12 14 食品科學系(所) 09 森林暨自然資源學系(所) 園藝學系(所) 生物機電工程學系(所) 17 生物資源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19 外國語文學系 21 應用經濟與管理學系
<4D F736F F D E30392E3232A655A870A5DFA46AB14DAED5B07CB05DB0C8B3F8A769A4BDA769BAF4A77D>
各私立大專校財務報告公告網址 105.09.22 修正 ( 各校網址若有更正, 請 mail 告知本處 [email protected] 以修正網址 ) 東海大學 http://account.thu.edu.tw/web/information/information.php 輔仁大學學校財 http://www.trust.fju.edu.tw/administration.jsp?labelid=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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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年度 104 年 0730 1129 104 年 1213 療 104年度國際疾病分析人員甄試時程表 項目 日期 星期 開放線上報名 104年07月24日 五 至11月29日 日 資格審查收件 以郵戳為憑 104年10月31日 六 至12月04日 五 寄發應試通知與准考證 104年12月07日 一 至12月10日 四 測驗 104年12月13日 日 線上開放成績查詢 104年12月28日 一
105 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各校系 ( 組 ) 學程一覽表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農企業管理系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工業管理系
105 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各校系 ( 組 ) 學程一覽表 101001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機械工程系 1.00 1.00 1.00 0.00 1.00 90.00 101002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系 1.00 2.00 2.00 1.00 2.00 84.17 101003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 1.00 2.00 2.00 1.00 2.00 81.67 101004
國立清華大學 數學系應用數學組 國立清華大學 物理學系光電物理組 國立清華大學 物理學系物理組 國立清華大學 化學系 國立清華大學 理學院學士班 25 1
表 7-2 106 學年度日間學士班各院 系 ( 組 ) 學位學程新生招生名額分配表 學校名稱 系所 ( 組 ) 名稱 105 學年度核定招生名額 班數 考試分發入學 大學多元入學 繁星推薦入學 個人申請入學 甄選入學 四技二專 登記分發入學 東南亞語言與文化學士學位學國立政治大學 0 1 17 0 0 0 0 0 程 國立政治大學 中國文學系 82 2 50 14 18 0 0 0 國立政治大學
105 學年度第 2 學期選送學生出國研修初審學生名單 ( 大陸地區 ) 學院 系所 學號 擬推薦學校 人文社會學院 中國文學系 P 北京師範大學 人文社會學院 公共政策研究所 M 同濟大學 工學院 工業工程與系統管理學系 D 廈門大學 工學院 綠色能源科技
105 學年度第 2 學期選送學生出國研修初審學生名單 ( 大陸地區 ) 學院 系所 學號 擬推薦學校 人文社會學院 中國文學系 P0500402 北京師範大學 人文社會學院 公共政策研究所 M0500480 同濟大學 工學院 工業工程與系統管理學系 D0440389 廈門大學 工學院 綠色能源科技碩士學位學程 M0422533 北京科技大學 工學院 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學系 D0438679 西安交通大學
2013年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統計
表 : Table : 年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統計 HKALE Results statistics 表 a 列出 年於高考英語運用及中國語文及文化科成績達 E 級, 並在其他科目考獲兩個高級程度科目或一個高級程度科目及兩個高級補充程度科目成績達 E 級的考生人數統計 Table a shows the HKALE statistics of candidates awarded grade E or
表 學年度日間學士班各院 系 ( 組 ) 學位學程新生招生名額分配表 學校名稱 系所 ( 組 ) 名稱 考試分發入學 內含名額 大學多元入學 四技二專 運動績優 單獨招生 繁星推薦入學 個人申請入學 甄選入學 登記分發入學 技優入學 甄試 單獨招生 全校單招 學系單招 特殊選才 其他
表 7-2 17 學年度日間學士班各院 系 ( 組 ) 學位學程新生招生名額分配表 學校名稱 系所 ( 組 ) 名稱 考試分發入學 內含名額 大學多元入學 四技二專 運動績優 甄選入學 登記分發入學 技優入學 甄試 全校單招 學系單招 特殊選才 其他 合計 外加名額原住民考生 東南亞語言與文化學士學位學國立政治大學 14 3 17 程 國立政治大學 中國文學系 5 14 18 82 國立政治大學 哲學系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CB(1)1919/04-05(05) ( ) 2. ( ) 40% 50%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決定某人是否適當人選時,
Microsoft Word - å’—æ¯flè³½æł¸ç±“è³⁄挎2020
各比賽書籍資料 售價 ( 港幣 / 每本 ) 狀況 ( 更新至 2019 年 9 月 3 日 ) 其他 1 華夏盃 : 1.1 華夏盃試題集 2008-12 年版 $140 現正發售 1.2 華夏盃試題集 2013 年版 $90 尚餘少量 1.3 華夏盃試題集 2014 年版 $90 尚餘少量 修訂 1.4 華夏盃試題集 2015 年版 $90 缺貨 1.5 華夏盃試題集 2016 年版 $90 缺貨
嘉南藥理大學 107 學年度第 2 學期日間部暨進修部轉學招生錄取名單 四技二年級藥學系 ( 日間部 ) 正取名單 一般生最低錄取分數 :103.0 按成績高低先後, 由左至右, 由上而下排列 葉 O 祺 退伍軍人外加名額最低錄取分數 :24.9 陳 O 輔 外 外 :
嘉南藥理大學 107 學年度第 2 學期日間部暨進修部轉學招生錄取名單 四技二年級藥學系 ( 日間部 ) 一般生最低錄取分數 :103.0 按成績高低先後, 由左至右, 由上而下排列 葉 O 祺 010002 退伍軍人外加名額最低錄取分數 :24.9 陳 O 輔 外 010030 外 : 退伍軍人外加名額 備取名單 按成績高低先後, 由左至右, 由上而下排列 童 O 皓 010004 洪 O 旻 010016
專題研究 大陸中央與地方關係改革現狀與問題 政治學研究 毛澤東思想研究 台聲. 新視角
第 6 卷第 1 期中華民國 97 年 1 月 大陸中央與地方關係改革 現狀與問題 Current Situations and Problems of the Central-Local Relation Reforms in China 林文軒 (Lin, Wen-Hsuan) 中國文化大學中山學術所博士生 1 摘要 關鍵詞 : 權力下放 職能轉換 地方主義 部門利益 壹 前言 1 76 吉首大學學報
33期.indd
99 1 21 99 1 29 99 2 3 99 2 4 99 2 22 99 3 15 99 3 62 5 99 3 812 99 3 7 99 3 10 99 3 16 12 99 4 812 99 2 24 http://tft.tcte.edu.tw 1. http://tft.tcte.edu.tw 2. 0203-0536 0911-536536 1. 2. 99 2 26 1099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14 16 24 30 24 25 26 26 27 27 28 29 29 一 組織系統二 董事 監察人 總經理 副總經理 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一 ) 董事會運作情形 ( 二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三 ) 揭露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之查詢方式 ( 四 ) 揭露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 五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Marine Bill
273 * ** * **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運籌管理系助理教授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漁業生產與管理系副教授兼海洋事務與產業管理碩士學位學程主任 274 15 Marine Bill 1994 2001 2004 2006 2000 2009 275 276 15 4 277 1 1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教育訓練中心, 海巡人才培育與展望 278 15 1. 1 4 2 2 3 4 2. 279 2
完全照護手冊
20 13.6 9.910 17.8 13.3 20 1996 () 1. 2. 1998 20012000 2014 0800-507272 5 55% 30.1% 16.9% 40.7% 25.3%13.2 72.5%30-6012.1% 3015.4%60 60.8%22.3% 45 2013 3700 37.4% 2-319.8%121 0800-507272 1421 11 5 70%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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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群 (01) 各校系 ( 科 ) 額滿最低錄取分數一覽表 - 8 月 13 日 群類別名稱學校名稱系科組名稱招生名額剩餘名額最低錄取分數 機械群 (01)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生物機電工程系 30 0 339.74 機械群 (01)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系 10 0 434.62 機械群 (01)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機械工程系 40 0 441.15 機械群 (01)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造船及海洋工程系
教育開支 % % 教育統籌委員會 ( ) 幼稚園教育 % 95% 1:15 2,
第七章教育 190 30 香港教育概況 12 ( ) ( ) ( ) 51 ( 15 ) 41 000 ( ) ( ) 政府的角色 112 教育開支 793 18% 714 22% 教育統籌委員會 ( ) 幼稚園教育 176 400 978 76% 95% 1:15 2,500 75 113 小學教育 266 153 452 (34 418 ) 21 53 15 909 35 095 ( ) 50%
001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系法學組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系司法組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系財經法學組 國立臺灣大學 生命科學系 國立臺灣大學 生化科技學系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教育學
001 國立臺灣大學 中國文學系 0001 24 001 國立臺灣大學 外國語文學系 0002 50 001 國立臺灣大學 歷史學系 0003 21 001 國立臺灣大學 哲學系 0004 16 001 國立臺灣大學 人類學系 0005 20 001 國立臺灣大學 圖書資訊學系 0006 21 001 國立臺灣大學 日本語文學系 0007 32 001 國立臺灣大學 戲劇學系 ( 男 ) 0010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1071203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31 500312466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hotoshop 31 50038223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in Visual
HKSTPC-Annual Report Chi
企業管治報告 14 企業管治架構 股東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董事會 管理層 企業合規 - 90 - 企業發展 董事會 17 1 16 董事會成員組成 2015 11 20 80 85 簡介會 2016 1 成員與時並進 2015 利益申報 14 利益衝突 - 91 - 董事會職能 77% 專業建議 承擔責任 6 常務委員會 95 企業拓展及批租委員會 9 8 80% - 92 - 企業發展
班級 姓名 錄取學校 錄取學系 升學管道 機三乙 謝 廷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機械設計工程系 四技登分 汽三乙 劉 志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自動化工程系 甄選入學 子三乙 王 宇 國立聯合大學 電子工程學系 四技登分 子三乙 呂 瑋 國立聯合大學 光電工程學系 四技登分 子三乙 李 廷 國立聯合大學 資
班級 姓名 錄取學校 錄取學系 升學管道 子三乙 蔡 宇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 技優甄審 機三乙 李 德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機械工程系電機與控制組 四技登分 電三乙 吳 鴻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工業教育與技術學系 四技登分 子三乙 王 彥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甄選入學 子三乙 劉 權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甄選入學 電三甲 吳 成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網路多媒體暨遊戲機組
2010/03 1. 2. 3. .. . 14 * (Certification) Certification) 1. 2. 3. ( 5~15%) 4. 5. 20% 企業看證照 具加分效果 機械專業證照至今已獲得120家機械相關企業的認同與支持 企業表達認同的具體作法包含 給予獲證考生優先面試的機會 運用此認證 作為公司招募員工時確保所錄取之新 人基本能力的方式 鼓勵員工報考 提升專業能力
24 24. Special Issue 名 人 講 堂 專 題 研 究 表3 新加坡政府對銷售給不同屬性投資人的對沖基金管理指引 25 焦 點 視 界 27 26 市 場 掃 描 證 交 集 錦 資料來源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網站 25 機構投資人定義 (1)依銀行法設立的銀行 (2)商業銀行 (3)財務公司 (4)保險公司 (5)信託公司
3/11/2016 4/11/2016 7/11/2016 8/11/2016 9/11/ /11/ /11/2016 ASSEMBLY 集會 (12:45 13:15) English Language English Language 中國語文 1 History Soc
3/11/2016 4/11/2016 7/11/2016 8/11/2016 9/11/2016 10/11/2016 11/11/2016 ASSEMBLY 集會 (12:45 13:15) English Language 中國語文 1 English Language History Social Studies Mathematics (Writing) ( 閱讀理解 ) (General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2014 年 9 月版 選擇 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 適用於中 小學 i 1 1 2 3 4 5 6 7 8 9 1 2 2 i. ii. iii. iv. v. i. ii. iii. iv. v. vi. vii. 3 i. ii. iii. iv. v. 4 i. ii. 1. 2. 3. 4. 5. iii. iv. 5 6 3 4 5 6 i. ii. i. ii. iii. iv. v.
汽車三忠 陳 O 隆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車輛工程系 汽車三忠 劉 O 哲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環境工程與科學系 汽車三忠 蔡 O 凱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車輛工程系 汽車三忠 鍾 O 宸 南臺科技大學 機械工程系先進車輛組 鑄造三忠 李 O 祐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工業管理系 鑄造三忠 林 O 緯 國立彰
機械三忠 黃 O 銘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材料科學與工程系 機械三忠 唐 O 澧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機械工程系精密機電組 機械三忠 張 O 育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機械三忠 楊 O 誼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 模具工程系 機械三忠 楊 O 易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系 機械三忠 蔡 O 佶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機械設計工程系 機械三忠 江 O 泰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機械工程系
重要提醒 貼心小提醒 : 您可以利用 Ctrl+F, 快速搜尋您的發票號碼喔! 統一集團登錄發票抽 2019 年第 07 週 ~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中獎 E-ma
重要提醒 統一集團登錄發票抽 2019 年第 07 週 20190213~20190219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中獎 E-mail 通知 皆會顯示, 每週期各獎項使用期限非相同, 請記得於期限內兌換完畢喔! 電子發票 無需寄回, 中獎公告日自動發獎 1. 請中獎者下載 7-ELEVEN APP 或登入本活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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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05 目錄 / 2 / 3 / 4 / 5 / 6 / 7 / 9 / 10 / 10 / 11 / 12 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課程與教學傳播科技研究所教育學系幼兒與家庭教育學系特殊教育學系心理與諮商學系社會與區域發展學系 / 16 語文與創作學系兒童英語教育學系藝術與造形設計學系音樂學系台灣文化研究所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 / 20 數學暨資訊教育學系自然科學教育學系體育學系資訊科學系數位科技設計學系
* 1 2 3 32 1 2 3 2014 9 15 4 33 http://www.hisp.ntu.edu. tw/ 34 ID ID 2014 9 15 4 35 人文創新與社會實踐 圖三 文獻與案例蒐集資料截圖示意 三 網路平台與資料庫建置 配合人文創新與社會實踐計畫 建置資料庫與網站供計畫成員與大眾進 行資源分享與交流 本網路平台目前已建置完成 內容包含計畫之說明 實 踐研究團隊 政治大學
2 二 會計用語之修正 : 三 財務報表之修正 IFRS 1
會計焦點報 business.lungteng.com.tw 29 期 發 行 人 李枝昌 責任編輯 張瑩馨 羅正堯 出 刊 月 民國 104 年 4 月 發 行 所 龍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248 新北市五股區五權七路 1 號 電 話 (02)2298-2933 傳 真 (02)2298-9766 會計 我國會計項目之修正及一致化 蕭麗娟老師 經濟 不能不知道的 紅色供應鏈 龍騰商管教研小組
PROSPECT & EXPLORATION 第 12 卷第 1 期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壹 前言 (community) common 1 2 (communitarianism) (low politics) 1 中國行政評論 ( ) 10 1 ( ) 186
兩岸社區發展與社區交流之研析 專題研究 兩岸社區發展與社區交流之研析 A Study of Community Development and Community Interaction in Taiwan and Mainland China 張峻豪 * (Chang, Chun-Hao) 東海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摘 要 關鍵詞 : 社區 社區發展 社區交流 兩岸關係 基層民主 * 47 PROSPECT
Prospectus2008To09(small)9.pdf
... 1...2-5...6...7...8...9...10...12...13...14...14...15...16...16...17...18...19... 20-21...22-23...24...25 2003 1 100 18 82% 82% /2008096,000 10,00013,000 20% 2003 14 2 BoxHillInstitute CurtinUniversityofTechnology
學校代號 108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提供 經濟弱勢學生招生名額 校系一覽表 學校名稱 學系代碼 學系名稱 校系種類 招生名額 甄試人數 弱勢優先名額 ( 加分措施 ) 001 國立臺灣大學 外國語文學系 一般 國立臺灣大學 圖書資訊學系
108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提供 經濟弱勢學生 校系一覽表 001 國立臺灣大學 001022 外國語文學系 一般 47 118 1 001 國立臺灣大學 001062 圖書資訊學系 一般 19 57 1 001 國立臺灣大學 001082 戲劇學系 一般 10 50 1 001 國立臺灣大學 001102 物理學系 一般 35 105 1 001 國立臺灣大學 001122 地質科學系 一般
重要提醒 貼心小提醒 : 您可以利用 Ctrl+F, 快速搜尋您的發票號碼喔! 統一集團 50 週年慶登錄發票抽 2018 年第 44 週 ~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
重要提醒 統一集團 50 週年慶登錄發票抽 2018 年第 44 週 20181031~20181106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中獎 E-mail 通知 皆會顯示, 每週期各獎項使用期限非相同, 請記得於期限內兌換完畢喔! 電子發票 無需寄回, 中獎公告日自動發獎 1. 請中獎者下載 7-ELEVEN
B ( 2 A ) ( ) 4 9 B ( 2 A )
4 6 8 4 0 4 1 7 6 8 4 8 8 4 7 4 9 B ( 2 A ) ( ) 4 9 B ( 2 A ) 2 2 0 0 9-2 0 1 0 1 8 9 2 9 1 3 1 2 1 4 1 2 2 5 1 9 9 ( ) 6 2 2 8 2 0 0 9-2 0 1 0 7 2 3 4 8 2 3 6 2 0 0 9-2 0 1 0 3 2 0 0 9-2 0 1 0 2 0 1 0
教 Studying 育 在全球化及國際化趨勢下 為培育國際人才並提升競爭力 我國大學積極推動國 際化以及國際接軌教育政策 設置台灣獎學金鼓勵外國學生來台就學 同時開設 華語文教學中心 提供中文課程教學 促進文化教育交流 另一方面 為吸引國 際人才 營造友善國際生活空間 設立外僑學校 讓來台外籍人士
Studying 育 在全球化及國際化趨勢下 為培育國際人才並提升競爭力 我國大學積極推動國 際化以及國際接軌育政策 設置台灣獎學金鼓勵外國學生來台就學 同時開設 華語文學中心 提供中文課程學 促進文化育交流 另一方面 為吸引國 際人才 營造友善國際生活空間 設立外僑學校 讓來台外籍人士對於子女育 問題可以妥善安置 外僑就學 台灣育中心 外國學生來台就學 臺灣獎學金 來台學華語 19 123 21
01
CONTENTS 目 資訊 Information 台灣區 Taiwan Area 亞太區 Asia Pacific Area 歐美非中東區 Europe, Americas, Middie East & Africa Area INDEX 錄 4 主辦單位的話 6 大會提醒事項 8 中央舞台表演節目表 10 旅遊研討會時間表 12 旅遊產品說明會節目表 13 抽獎禮品獎項 14 場地平面圖 18
系(所)別
目 錄 107 學年度自行招收僑生及港澳生重要日程表... 1 107 學年度自行招收僑生及港澳生申請入學申請流程... 2 壹 入學時間及修業年限... 3 貳 申請資格... 3 參 招生系 ( 所 ) 名額... 5 肆 申請方式及日期... 6 伍 甄選方式... 7 陸 錄取公告... 7 柒 報到及註冊... 7 捌 來臺入學相關注意事項... 7 玖 其他注意事項... 9 附表一 繳交資料檢核表...
攜手拼出圓滿的幸福 2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家庭教育研究與發展中心編撰教育部出版中華民國 96 年 9 月 攜手拼出圓滿的幸福 2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家庭教育研究與發展中心主任 林育瑋 3 目錄 幸福拼圖 序文...p.2 引言 能和心愛的人共度一生, 就是最大的幸福!...p.6 幸福方程式 : 我 + 你 = 幸福關鍵一 我...p.10 關鍵一 你...p.20 關鍵一 +...p.28 如果你還想知道更多撇步 附錄一...p.48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www.chimeicorp.com 一 本公司發言人 代理人發言人姓名 : 公司發言人 : 姓名 : 陳世賢職稱 : 副總經理電話 :(06)266300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年會大會出席盛況 一 年會大會 B205 註冊報到 大會開始 九十七年十二月
中國鑛冶工程學會九十七年年會活動紀盛 年會會場, 大同大學校門入口 鑛冶 52/4-169- 年會大會出席盛況 一 年會大會 B205 註冊報到 大會開始 10-170- 九十七年十二月 頒獎 技術獎章 31 10 4 40 93 95 8 F 60 94 58 LNG 42 12 30 13 97 97 5 2 鑛冶 52/4-171- 94 96 22 論文獎 97 1. (1) (2) (3)
逢甲大學 學年度選送學生出國研修初審學生名單 ( 大陸地區 ) 學院系所學號研修類型擬推薦學校 人文社會學院 外國語文學系 D 交換學生 同濟大學 人文社會學院 外國語文學系 D 交換學生 中國人民大學 人文社會學院 外國語文學系 M 交換學生
逢甲大學 106-2 學年度選送學生出國研修初審學生名單 ( 大陸地區 ) 學院系所學號研修類型擬推薦學校 人文社會學院 外國語文學系 D0411067 交換學生 同濟大學 人文社會學院 外國語文學系 D0411084 交換學生 中國人民大學 人文社會學院 外國語文學系 M0600451 交換學生 同濟大學 人文社會學院 外國語文學系 M0630261 交換學生 北京科技大學 人文社會學院 歷史與文物研究所
( ) (1) (2) (3) (4) 2
2007 11 29 1. ( ) 2. ( ) 3. 1 ( ) 1. 2. (1) (2) (3) (4) 2 1. (1) (2) 2. ( ) $20,000,000 X1 1 1 $3,000,000 X1 1 1 1,000,000 $12,000,000 $4,000,000 $5,000,000 $10 X1 1 1 $13 (1) ( ) $5,000,000 $8,000,000
中華民國第 四 十 七 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中華民國第四十七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作品說明書 高中組生物 ( 生命科學 ) 科 040718 光鮮外表下的神秘面紗 - 探討草莓果實生長及其生殖 學校名稱 : 國立鳳新高級中學 作者 : 高二簡溥辰 指導老師 : 王美玲 高二謝宜芬 高二歐盈佛 高二陳柏維 關鍵詞 : 草莓 (Fagaria sp. ) 果實發育 (fruit develop) 萌芽 (germination) ~
1 500 表 1: 各國平均分數
2012 年多益測驗全球考生資料統計報告 A < 1> 2012 B < 2> 100% 500 2012 2012 / 21 25 (38%) 57% (58%) 25% / 20% 35% 53% 31% 17% / 31% 12% 6 45 1-10% 81% 6 2012 48 3 30% 1 編註 1: 請見 P.15 編註 2: 請見 P.17 1 500 表 1: 各國平均分數 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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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waterfall model) (spiral model) 1 (output) (input) 1 www.fisc.com.tw 27 Barry Boehm 1988 2 (prototype) (agile) 2 ( ) 3 3 ( ) 28 / No.82 / 2015.04 (software testing) (peer review) ( ) V ( 4 )
第一篇文概說第七章公文的用語及標點符號公本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公文的意義 第三章 公文與高 普 特各類考試 第四章 公文程式之意義及演變 第五章 公文之分類及其行文系統 第六章 公文之結構與行款 第一篇 第一章緒論 003 第一章緒論 等 等 004 最新應用公文 第一篇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005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第一節 一 須為公務員製作之文書 二 須為公務員 職務上 製作之文書 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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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ACM SIGGRAPH 會議 : 2016 年 12 月 5-8 日 展覽 : 2016 年 12 月 6-8 日 澳門威尼斯人, 澳門 SA2016.SIGGRAPH.ORG 贊助商 主辦方 SIGGRAPH Asia 2016 SIGGRAPH Asia 6,000 㙯, SIGGRAPH Asia 2016 12 5-8 2016 12 6-8, 6,000 SIGGRAPH Asi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