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大眾捷運公司106年度新進人員甄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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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桃園大眾捷運公司 106 年度新進人員甄試 簡章 受託辦理單位 : 開南大學地址 : 桃園市開南路一號服務電話 :(03) 或 (03) 分機 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Line ID:@ist8995l ( 末碼為 L 英文小寫 ) 中華民國 105 年 12 月 23 日公告
2 關於桃園大眾捷運公司 一 使命桃園大眾捷運公司以提供 安全 可靠 優質的捷運服務 為使命, 提供舒適快捷的高品質乘車環境, 致力於強化營運安全及系統服務水準, 並以持續提高旅客滿意度為目標 二 願景 永續經營 世界典範, 為使桃園機場捷運線成為世界一流的機場捷運, 提供桃園與大台北都會區民眾, 優質永續的捷運服務, 桃園大眾捷運公司將持續提昇核心專業能力, 培養具有高道德標準 負責 紀律 主動 熱情之營運團隊, 營造良好工作學習環境及實現自我價值之工作舞台, 以 安全 服務 創新 之經營理念, 樹立捷運經營管理新典範 三 經營理念桃園大眾捷運公司為完全官股的公營企業, 兼具公務人員的穩定與民營企業的彈性 秉持用心經營的 服務導向 及 乘客至上 理念, 充分展現 運輸 科技 信賴 三大經營目標 由於背負著公眾運輸的神聖使命, 因此公司實施輪三班制度, 亦有一套完善之績效管理制度, 能有效反映出同仁之工作表現與努力 四 教育訓練本公司對於新進人員規劃有一套完整的訓練體系, 並提供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 期培養出具有全方位 態度積極性 創新觀念的專業人才 同時透過在各階段的完整教育訓練計畫及證照獎勵制度, 促使每一位同仁均能在循序漸進 自我超越之成長下, 成為專業優秀人才 五 公司福利本公司除一年 12 個月薪資, 還包括年終獎金及其他相關獎金, 並比照公教人員享有優惠房貸褔利等 第 1 頁, 共 24 頁
3 桃園大眾捷運公司 106 年度新進人員甄試重要時程表 試別要項時間備註 報名期間 線上報名 現場報名 ( 含繳費 ) 網路查詢及列印准考證 12 月 26 日 ( 一 ) 09:00 起至 1 月 6 日 ( 五 ) 17:00 止 12 月 28 日 ( 三 ) 起至 12 月 30 日 ( 五 ) 止, ( 每日上午 09:00 至 16:00) 1 月 11 日 ( 三 ) 10:00 起至 1 月 13 日 ( 五 )17:00 止 1. 採線上及現場報名作業 線上報名後請儘速繳款, 請注意繳款期限, 逾期恕不受理 2. 現場報名請於指定時間內至開南大學至誠樓 A103 教室辦理, 逾時恕不受理 請至 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查詢及下載列印測驗時間 試場位置及應注意事項 第一試 : 筆試 第二試 : 口試 筆試日期 1 月 14 日 ( 六 ) 試題及選擇題解答公告 筆試結果查詢 試題疑義申請 筆試結果複查申請 網路查詢及列印口試准考證 口試日期 ( 含職涯發展測驗 ) 錄取名單公告 1 月 14 日 ( 六 )15:00 起 1 月 15 日 ( 日 )10:00 起至 1 月 18 日 ( 三 ) 17:00 止 1 月 15 日 ( 日 ) 12:00 起至 1 月 16 日 ( 一 )17:00 止 1 月 15 日 ( 日 ) 12:00 起至 1 月 16 日 ( 一 )17:00 止 1 月 17 日 ( 二 ) 10:00 起至 1 月 18 日 ( 三 ) 17:00 止 1 月 19 日 ( 四 ) 1 月 25 日 ( 三 ) 14:00 起至 2 月 8 日 ( 三 ) 18:00 止 僅設桃園考區 ; 請詳閱本簡章及准考證上所載相關測驗規範 請至 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查詢 請至 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查詢測驗結果, 恕不另寄發測驗結果通知書 請至 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登入 試題疑義 申請, 逾期或以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採網路申請, 逾期恕不受理, 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 複查結果預定於 106 年 1 月 16 日前以 寄發, 並輔以簡訊通知 請至 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查詢及下載列印測驗時間 試場位置及應注意事項 僅設開南大學考場 ; 請詳細參閱准考證所載各類組之時間及地點辦理報到, 凡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於 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查詢, 預定 106 年 2 月起通知進用, 惟進用報到日期, 若有調整將另行通知與公告 第 2 頁, 共 24 頁
4 報到報到 106 年 2 月起陸續進用 錄取者必須配合公司報到時間與後續訓練時間, 未能配合者取消錄取資格 註 : 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 以 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最新 公告為準! 第 3 頁, 共 24 頁
5 壹 甄試類組 報考資格條件 工作內容簡述及錄取名額 一 本次甄試總計錄取 210 名 ( 公司保留依需求調整錄取員額之權利 ), 工作地點 均位於機場捷運沿線 ( 含桃園市 新北市 台北市 ) 錄取後, 將依桃園大眾 捷運公司業務推動需求分發各單位 ( 一 ) 一般類 / 運務類甄試職組 類組代碼 預計錄取名額 口試名額 備取名額 站務員 A 司機員 A 小計 ( 二 ) 一般類 / 維修類甄試職組 類組代碼 預計錄取名額 口試名額 備取名額 電機技術員 B 電子技術員 B 機械技術員 B 土木技術員 B 小計 ( 三 ) 一般類 / 經營管理類甄試職組 類組代碼 預計錄取名額 口試名額 備取名額 企劃助理專員 C 財會助理專員 C 法務助理專員 C 小計 ( 四 ) 身心障礙類甄試職組 類組代碼 預計錄取名額 口試名額 備取名額 身心障礙類職別 D 小計 ( 五 ) 原住民類甄試職組 類組代碼 預計錄取名額 口試名額 備取名額 原住民類職別 E 小計 二 共同報考資格條件 : ( 一 ) 國籍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 應依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21 條第 1 項規定 :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 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不得擔任公營事業機關 ( 構 ) 人員 辦理 如有隱匿者, 一經發現除立即拒絕應試, 撤銷錄取及受僱資格, 或終止勞動契約外, 並需負一切法律責任 ( 二 ) 年齡 : 不限 第 4 頁, 共 24 頁
6 ( 三 ) 報名甄試類組為司機員 類組代碼 :A102 維修類技術員 類組代碼 : B101~B104 及原住民類 類組代碼 :E101, 應考人須符合本公司行車人 員體檢, 未符合者請勿報考 桃園市大眾捷運系統行車人員體格檢查表 於公告錄取後請自行前往區域型以上醫療院所進行檢查, 於報到日當天繳 交, 逾期未繳交體格檢查表或體格檢查不符合要求者, 公司得取消錄取資 格 ( 四 ) 依桃園市大眾捷運系統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規則規定, 行車人員 類組 代碼 A102 B101~B104 E101 體格須符合以下要求 : 1. 兩耳純聽力平均值 40 分貝 (DB) 以下 2. 兩眼矯正視力均 0.8 以上 ( 含 ), 裸視未達 0.8 者, 請矯正視力後再檢查, 無色盲 斜視 夜盲等重症眼疾 3. 不得患有高血壓或冠狀動脈疾病, 收縮壓不得超過 140mmHg 舒張壓不得超過 90mmHg 4. 不得為慢性酒精中毒者 5. 不得有需要隔離治療的法定傳染病 6. 不得為語言 知覺 運動或智能等機能障礙 精神疾病或癲癇症等發作性神經系疾病者 7. 不得為平衡機能障礙者 8. 不得為肺結核病者 但已鈣化或纖維化, 無傳染之虞者, 不在此限 9. 不得為藥物依賴或成癮者 ( 尿液藥物檢驗合格 ) 10. 不得為發育不全或骨骼與關節疾病或畸型, 有妨礙工作之虞者 11. 不得患有足以妨礙工作的其他重大疾病 ( 重大疾病係指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屬公告之重大傷病範圍 ) 為確保體檢數值精準度, 請遵守下列注意事項 : (1) 檢查當日請空腹 ( 至少 8 小時 ), 再前往醫院檢查 (2) 檢查前幾日切勿暴飲暴食 (3) 女性檢查時, 請避開生理期間或分泌物過多時期 (4) 留取尿液時, 請將尿道口清洗乾淨並留取中段尿液 (5) 感冒或服藥期間請勿檢查 (6) 劇烈運動後請勿檢查 (7) 睡眠不足或熬夜後請勿檢查 (8) 懷孕婦女請勿照射胸部 X 光 (9) 檢查前一天勿過度使用眼睛, 且避免暴露於噪音的環境中 ( 五 ) 其餘類組則須於報到日當天繳交最近 3 個月內地區型以上醫院檢查之勞工 一般體格檢查表一份, 繳交之體格檢查表, 應加蓋醫院印信, 並請事先檢 視檢查項目與本公司之 桃園市大眾捷運系統一般人員體格檢查表 項目 內容是否相符合 ( 報考身心障礙類組人員須檢附舊制身心障礙手冊或新制 第 5 頁, 共 24 頁
7 身心障礙證明, 身心障礙人員之障礙部位, 則予以排除 ) 逾期未繳交體格檢查表者, 公司得取消錄取資格 未來如要陞任或轉任行車人員職務, 仍需依桃園市大眾捷運系統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規則及本公司人事規定, 接受行車人員體格檢查合格, 始得陞任或轉任 ( 六 ) 正取人員放棄錄取資格, 其缺額由桃園大眾捷運公司按備取人員成績及遞補意願依序遞補至各類組預計錄取名額數為止, 備取人員被通知遞補前僅具備備取資格不具備錄取資格, 遇缺額時公司採主動通知分批報到, 無法配合備取報到時間及後續訓練時間者, 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其名額將再進行依序遞補 各類組備取人員自公司 106 年度第一梯次新進人員報到日起算 3 個月內有效, 逾期遇缺額亦不再遞補 第 6 頁, 共 24 頁
8 三 各類組資格要求 筆試科目 職務說明 : 每人僅可擇一類組報名, 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 完成報名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或變更報考類組 ( 一 ) 一般類 - 運務類 甄試職別 類組代碼 站務員 A101 司機員 A102 資格要求 ( 以下條件均需具備 ) 國內外高中 ( 職 ) 以上學校畢業, 並已取得畢業證書者 國內外高中 ( 職 ) 以上學校畢業, 並已取得畢業證書者 筆試科目 1. 共同科目 : 綜合測驗 2. 專業科目 : 大眾捷運概論 1. 共同科目 : 綜合測驗 2. 專業科目 : 大眾捷運概論 職務工作說明內容如下 : 1. 執行正線及機廠電聯車駕駛作業 列車旅客服務作業 2. 執行車站門禁管制作業 車站營收及票證作業, 以及車站設備之操作 監控 簡易排除及報修 3. 提供國內外旅客諮詢及相關服務 4. 因應緊急事件及異常事件之通報聯繫 5. 負責捷運系統車務 行控 站務 票務 運務管理等技術業務規劃與推動 6. 視業務推動需要, 執行資訊 總務 人資 附屬事業開發等單位之業務辦理及各項專案性業務規劃與辦理 7. 須具備高度專注力, 隨時注意各項設備異常狀況及應變, 並依指示調整執行勤務 8. 須配合步行於約 42 公尺高架軌道上, 以執行災害及異常事故之應變處理與旅客疏散作業 9. 依指示進入軌道區域時, 須執行架設並操作至少 4 公斤重之重型機具 10. 錄取人員將由本公司依需求分發相關單位 11. 需輪值三班 ( 含夜間 ) 單人值勤及臨時勤務調整 12. 其他交辦事項 第 7 頁, 共 24 頁
9 ( 二 ) 一般類 - 維修類 ( 分為電機 電子 機械 土木類 ) 甄試職別 類組代碼 電機技術員 B101 資格要求 ( 以下條件均需具備 ) 國內外高中 ( 職 ) 以上學校畢業, 並已取得畢業證書者 筆試科目 1. 共同科目 : 綜合測驗 2. 專業科目 : 電機概論 電子技術員 B102 國內外高中 ( 職 ) 以上學校畢業, 並已取得畢業證書者 1. 共同科目 : 綜合測驗 2. 專業科目 : 電子概論 機械技術員 B103 國內外高中 ( 職 ) 以上學校畢業, 並已取得畢業證書者 1. 共同科目 : 綜合測驗 2. 專業科目 : 機械概論 土木技術員 B104 國內外高中 ( 職 ) 以上學校畢業, 並已取得畢業證書者 1. 共同科目 : 綜合測驗 2. 專業科目 : 土木概論 職務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 1. 負責捷運系統各廠 站設備電機 電子 機械及建築物系統維護 預防檢修 故障檢修 採購及契約管理事項 2. 協助辦理業務單位之庶務性業務及各項專案性業務規劃與推動 3. 配合維修作業, 執行倉庫之備品物料收發等倉儲管理作業 4. 須具備高度專注力, 隨時注意各項設備異常狀況及應變, 並依指示 調整執行勤務 5. 須配合步行於約 42 公尺高架軌道上, 以執行災害及異常事故之應 變處理與旅客疏散作業 6. 依指示進入軌道區域時, 須執行架設並操作至少 4 公斤之重型機具 7. 錄取人員將由本公司依需求分發相關單位 8. 需輪值三班 ( 含夜間, 土木技術員需輪值軌道維修之常年大夜班 23:00~07:00) 單人值勤及臨時勤務調整 9. 其他交辦事項 第 8 頁, 共 24 頁
10 ( 三 ) 一般類 - 經營管理類 甄試職別 類組代碼 資格要求 ( 以下條件均需具備 ) 筆試科目 職務工作內容 企劃助理專員 C101 國內外高中 ( 職 ) 以上學校畢業, 並已取得畢業證書者 1. 共同科目 : 綜合測驗 2. 專業科目 : 行銷學及企業管理 1. 定期票 / 票種販售行銷作業 2. 各項管考資料彙整 3. 優惠票價相關報核作業 4. 其他交辦事項 5. 錄取人員將由本公司依需求分發相關單位 6. 視業務推動需要輪班 財會助理專員 C102 國內外高中 ( 職 ) 以上學校畢業, 並已取得畢業證書者 1. 共同科目 : 綜合測驗 2. 專業科目 : 財務管理及會計學 1. 營運財務規劃及營運保險規劃業務 2. 營收計核料帳業務處理 3. 物料及成本中心帳務處理 4. 成本費用分析管理報表處理 5. 營收帳務處理 6. 其他交辦事項 7. 錄取人員將由本公司依需求分發相關單位 8. 視業務推動需要輪班 法務助理專員 C103 國內外高中 ( 職 ) 以上學校畢業, 並已取得畢業證書者 1. 共同科目 : 綜合測驗 2. 專業科目 : 政府採購法 民法及商事法 1. 協助辦理政府採購監辦及推動安全維護業務 2. 協助審視本公司與其他機關 廠商 團體或個人之合約 3. 就本公司各部門業務所生之法令適用疑義撰擬初步法律意見 4. 本公司法律訴訟 追 ( 賠 ) 償案件之協助處理 5. 協助各單位檢視業務規章之適法性 6. 其他交辦事項 7. 錄取人員將由本公司依需求分發相關單位 8. 視業務推動需要輪班 第 9 頁, 共 24 頁
11 ( 四 ) 身心障礙類 甄試職別 類組代碼 身心障礙類職別 D101 資格要求 ( 以下條件均需具備 ) 1. 國內外高中 ( 職 ) 以上學校畢業, 並已取得畢業證書者 2. 領有舊制身心障礙手冊或新制身心障礙證明者 筆試科目 1. 共同科目 : 綜合測驗 2. 專業科目 : 選考 大眾捷運概論 或 基本電學及機械概論 (2 擇 1) 職務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 1. 執行車站門禁管制作業 車站營收及票證作業, 以及車站設備之操作 監控 簡易排除及報修 2. 提供國內外旅客諮詢及相關服務 3. 因應緊急事件及異常事件之通報聯繫 4. 負責捷運系統各廠 站設備電氣 電子 機械及建築物系統維護 預防檢修 故障檢修 採購及契約管理事項 5. 視業務推動需要, 執行經營管理單位之業務辦理及各項專案性業務規劃與辦理 6. 須具備高度執行力, 隨時配合各項業務狀況及應變, 並依指示調整執行勤務 7. 錄取人員將由本公司依需求分發相關單位 8. 需輪值三班 ( 含夜間 ) 單人值勤及臨時勤務調整 9. 本次進用之工作內容包含 ( 但不限於 ) 客服中心 (Call Center), 倘俱備台 英 日語的交談能力為佳 10. 其他交辦事項 第 10 頁, 共 24 頁
12 ( 五 ) 原住民類 甄試職別 類組代碼 資格要求 ( 以下條件均需具備 ) 筆試科目 原住民類職別 E 國內外高中 ( 職 ) 以上學校畢業, 並已取得畢業證書者 2. 具原住民身分者 1. 共同科目 : 綜合測驗 2. 專業科目 : 選考 大眾捷運概論 或 基本電學及機械概論 (2 擇 1) 職務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 1. 負責捷運系統車務 行控 站務 票務 運務管理等技術業務規劃與推動 2. 負責捷運系統各廠 站設備電機 電子 機械及建築物系統維護 預防檢修 故障檢修 採購及契約管理事項 3. 協助辦理業務單位之庶務性業務及各項專案性業務規劃與推動 4. 執行正線及機廠電聯車駕駛作業 列車旅客服務作業 5. 執行車站門禁管制作業 車站營收及票證作業, 以及車站設備之操作 監控 簡易排除及報修 6. 提供國內外旅客諮詢及相關服務 7. 因應緊急事件及異常事件之通報聯繫 8. 須具備高度專注力, 隨時注意各項設備異常狀況及應變, 並依指示調整執行勤務 9. 須配合步行於約 42 公尺高架軌道上, 以執行災害及異常事故之應變處理與旅客疏散作業 10. 依指示進入軌道區域時, 須執行架設並操作至少 4 公斤重之重型機具 11. 錄取人員將由本公司依需求分發相關單位 12. 需輪值三班 ( 含夜間, 部分職務需輪值常年大夜班 23:00~07:00) 單人值勤及臨時勤務調整 13. 其他交辦事項 筆試科目說明 : 1. 共同科目 : 國文 ( 國學常識及公文寫作 ) 英文 邏輯分析( 重組 空間關係 數的能力 圖形 文法應用 分析推理 ) 題型皆為為單選題, 題數分布為國文 15 題 英文 20 題 邏輯分析 15 題, 總計 50 題, 共 100 分 命題程度國文為普考程度 英文為全民英檢中級相當程度 2. 專業科目 : 題型皆為單選題,50 題, 共 100 分 第 11 頁, 共 24 頁
13 有關報考資格相關注意事項 : 1. 以上各類組表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 2. 畢業證書正反面影本 : 國內學校須檢附中文版畢業證書, 如為國外學歷須依教育部訂頒之 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檢附下列文件 : (1)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畢業證書中文譯本 ( 原本請影印後附繳 ) (2) 包括國外學歷修業之起迄期間之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一份 目前無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者, 請及早申請, 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如未能出具已完成前項單位驗 ( 認 ) 證之證明, 將不符合本簡章所規定之資格條件, 不得入場參加第二試 ( 口試 ) 3. 符合以上資格條件者, 得先行報考 ; 如獲筆試錄取, 通知參加第二試 ( 口試 ) 者, 須於測驗當天繳驗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以利資格審查 若為應屆畢業生獲通知參加口試, 應切結可於報到日前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 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4. 應考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 如有偽造 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 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 ; 如有資格不符者, 取消應試資格 於測驗前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 並拒絕其進場應試 ; 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 不予錄取 ; 榜示後發現者, 撤銷其錄取資格 第 12 頁, 共 24 頁
14 貳 甄試方式甄試分以下兩階段舉行 : 一 第一試 ( 筆試 ): 各類組均考 共同科目 及 專業科目 : 有關科目內容詳請參閱第 7~12 頁說明 二 第二試 ( 口試 ): 依第 20 頁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中的第一試 ( 筆試 ) 成績之說明, 擇優通知參加口試, 各類組得參加口試之名額請參閱第 4 頁 三 身心障礙類組 類組代碼 D101 原住民類組 類組代碼 E101 之口試名額 正取人員及備取人員分配係依據報考大眾捷運概論或基本電學及機械概論比例分配人數 參 報名期間及方式一 報名期間 : ( 一 ) 線上報名 : 自 105 年 12 月 26 日 ( 一 ) 上午 09:00 起至 106 年 1 月 6 日 ( 五 ) 17:00 止, 逾期恕不受理 ( 二 ) 現場報名 : 自 105 年 12 月 28 日 ( 三 ) 起至 105 年 12 月 30 日 ( 五 ) 止, 每日上午 09:00 至 16:00 止, 逾期恕不受理 二 報名方式 : ( 一 ) 招考資訊及甄試簡章置於 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 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 不另行販售 ( 二 ) 採網路報名及現場報名方式辦理, 請注意報名期間及繳款期限, 逾時恕不受理 ( 三 ) 身心障礙類職缺限具身心障礙證明人士報考, 原住民類職缺限具原住民族證明人士報考, 網路報名身心障礙類考生須檢附政府機關核發且有效期間內之舊制身心障礙手冊或新制身心障礙證明正 反面影本以便查驗, 原住民類考生須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 須註記原住民身分 ) 以便查驗 ; 未檢附相關證明者, 即喪失考試資格 ( 四 ) 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 ; 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 以免影響權益 ( 五 ) 現場報名者, 請攜帶報名費用新臺幣 800 元, 於辦理期限內至指定地點報名及繳費 身心障礙類職缺限具身心障礙證明人士報考, 另須檢附政府機關核發且有效期間內之舊制身心障礙手冊或新制身心障礙證明正 反面影本以便查驗 原住民類職缺限具原住民族證明人士報考, 另須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 須註記原住民身分 ) 以便查驗 ; 未檢附相關證明 第 13 頁, 共 24 頁
15 者, 即喪失考試資格 ( 六 ) 參加甄試人員請先詳閱簡章內容, 僅可擇一類組報考, 請慎重考慮並同意簡章相關規範後再行報名, 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報名 退還報名費及變更報考類組 三 報名費 : ( 一 ) 報名費用 ( 試務行政費用 ) 為新台幣 800 元整 ; 採網路報名費收據請於筆試入場通知書開放查詢之日起至筆試測驗結束後三個月內至 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 准考證列印 區下載列印, 不另行寄發 ( 二 ) 繳費方式 : 報名後請儘速於繳款期限內完成繳款, 並依個人報名方式配合辦理繳費, 逾期繳款除不受理該項報名外, 將進行退款 : 1. 採線上報名者, 請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辦理 ( 各項手續費由應考人自行負擔 ): (1) 自動櫃員機 (ATM) 轉帳 (2) 網路銀行 (WEB ATM) 轉帳 (3) 線上刷卡 (4) 超商條碼 2. 請注意該帳號為針對個別報名者設置之專用繳費帳號, 每一位完成網路報名者之帳號均不相同, 繳費時請勿與他人共用 3. 轉帳前請確認金融卡是否有約定 / 非約定轉帳功能之設定, 如因故未能於報名期限內轉帳成功, 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4. 採現場報名者, 於報名當日現場繳費完畢 請於 105 年 12 月 28 日 ( 三 ) 起至 105 年 12 月 30 日 ( 五 ) 止, 每日上午 09:00 至 16:00 至開南大學至誠樓 A103 教室辦理, 逾期恕不受理 ( 三 ) 確認是否完成繳費 : 1. 採自動櫃員機 (ATM) 轉帳 網路銀行 (WEB ATM) 轉帳 線上刷卡或超商條碼繳費者, 繳費後請立即確認交易明細表及帳戶內是否已扣款完成 另因 ATM 轉帳需至少 1 個工作天方才入帳, 請於繳費第 1-2 個工作天後再至 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 檢視付款狀態是否呈現 已付款完成 之狀態 2. 採上述繳款方式於完成繳費後, 不須傳真交易明細表 3. 有關繳款相關疑問, 請洽詢 : (1) 連絡電話 : ( 專線 ) 或 分機 2204~2205,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 ~17:30 第 14 頁, 共 24 頁
16 (2) (3) Line 末碼 L 為英文小寫 ) 肆 測驗日期 科目 時間及應注意事項一 第一試 ( 筆試 ):106 年 1 月 14 日 ( 六 ) ( 一 ) 測驗時間及科目 : 節次測驗科目預備測驗時間第一節共同科目 09:20 09:30-10:30 第二節專業科目 10:50 11:00-12:00 註 : 題型均為單選題, 以 2B 鉛筆於答案卡上作答 ( 二 ) 測驗地點 : 於桃園考區辦理 試場配置將公告於 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 應考人可於 106 年 1 月 11 日 ( 三 ) 10:00 後至 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 准考證列印 區查詢分配考區 交通資訊 試場位置與座位編號等, 請直接由網頁列印准考證, 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書 ; 測驗當天必須攜帶准考證入場 ( 三 ) 應考人除准考證外, 須持具有照片身分證件正本 ( 限新式國民身分證 駕照 護照 健保 IC 卡, 請擇一攜帶 ; 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內 ), 並置於桌面以備查驗, 必要時, 監試或試務工作人員得要求對應考人拍照存證 二 第二試 ( 口試 ):105 年 1 月 19 日 ( 四 )( 含職涯發展測驗 ) ( 一 ) 於開南大學舉辦, 應考人可於 105 年 1 月 17 日 ( 二 ) 10:00 起至 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 准考證列印 區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 測驗時間及試場位置, 請直接由網頁列印准考證, 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書 ; 測驗當天必須攜帶准考證入場 ( 二 ) 第二試 ( 口試 ) 當日應考人須持具有照片身分證件正本 ( 限新式國民身分證 駕照 護照 健保 IC 卡, 請擇一攜帶 ; 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內 ), 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 三 ) 第二試 ( 口試 ) 報到時須繳交下列表件 ( 各乙式三份 ; 請直接以影印或粘貼於 A4 空白紙張上, 審查後恕不退還 ), 下列資料未於報到時繳交, 不得參加第二試 ( 口試 ): 第 15 頁, 共 24 頁
17 1. 繳交文件資料檢核表 ( 請於 106 年 1 月 17 日 ( 二 ) 10:00 起由網站 相關連結 區甄試文件下載專區下載填寫 ) 2. 應考人個人相關資料, 含個人資料表及自傳 ( 相關表單請於 106 年 1 月 17 日 ( 二 ) 10:00 起由網站甄試專區下載填寫 ) 3. 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4. 國籍具結書 ( 請於 105 年 1 月 17 日 ( 二 ) 10:00 起由網站 相關連結 區甄試文件下載專區下載填寫 ) 5. 畢業證書影本 : 國內學校須檢附中文版畢業證書, 如為國外學歷須依教育部訂頒之 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檢附下列文件 : (1)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畢業證書中文譯本 ( 原本請影印後附繳 ) (2) 包括國外學歷修業之起迄期間之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一份 目前無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者, 請及早申請, 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如未能出具已完成前項單位驗 ( 認 ) 證之證明, 將不符合本簡章所規定之資格條件, 不得入場參加第二試 ( 口試 ) 6.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 與職務相關之證照 ( 如 : 運務維修專業證照 承商訓練證照 採購專業人員證照 資訊專業人員證照 勞安衛生人員證照 內部稽核員證照等 ) 國家級技能檢定 語言能力檢定 個人優良表現等資料 ( 作為口試項目評分之參考依據, 故請儘量提供 ) ( 四 ) 第二試 ( 口試 ) 含職涯發展測驗, 口試前先實施職涯發展線上測驗 職涯發展測驗成績僅供口試參考, 惟缺考者, 不得續參加第二試 ( 口試 ) 三 應考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 如有偽造 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 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 ; 如有資格不符者, 取消應試資格 於筆試 口試前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 並拒絕其進場應試 ; 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 不予錄取 ; 榜示後發現者, 撤銷其錄取資格 第 16 頁, 共 24 頁
18 伍 應試注意事項 ( 詳細規範屆時請詳 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 招生簡章 區簡章及 准考證列印 區准考證相關說明 ) 一 第一試 ( 筆試 ): ( 一 ) 請攜帶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 ( 限新式國民身分證 駕照 護照 健保 IC 卡, 請擇一攜帶 ; 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內 ; 如有更名者, 需附戶籍謄本以供驗證 ), 並依准考證指定時間及測驗地點應試 ; 未攜帶准考證及前述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 二 ) 應考人應於測驗預備鈴響時依座號就座, 第一節測驗開始後遲到 10 分鐘內得准許入場, 其餘各節須準時入場, 凡逾時者一律不得入場應試 各節測驗結束前不得提早離場 ; 測驗期間未經同意擅自離場者, 該科以零分計 ( 三 ) 應考人須按編定座位入座, 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卡, 准考證號碼 座位標籤號碼 甄試類組等是否相符, 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人員處理, 否則不予計分 ( 四 ) 應考人除應試文具之外, 其餘個人物品請置於座位下方自行保管 ( 五 ) 應試時請詳閱試卷題頭說明及配分, 並依規定在答案卡上作答 ( 六 ) 答案卡依下列各項規定作答, 違反規定致讀卡機器無法正確判讀時, 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不得提出異議 : 1. 請應考人自備 2B 鉛筆 擦拭易淨之橡皮擦, 切勿使用立可白或其他修正液 2. 請按試題之題號, 依序在答案卡上同題號之劃記答案處作答, 並完全塗滿, 不可塗出方格外 塗滿一半 打 x 或打 v, 劃記請粗黑 清晰, 以免影響計分 未劃記者, 不予計分 3. 如答案要更改時, 請用橡皮擦擦拭乾淨, 再行作答, 切不可留有黑色殘跡, 或將答案卡污損 4. 答案卡須保持清潔完整, 請勿折疊 破壞或塗改入場通知書號碼及條碼, 亦不得書寫應考人姓名 入場通知書號碼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 七 ) 測驗期間嚴禁使用行動電話或其他具可傳輸 掃描或交換或儲存資料功能之電子通訊器材 ( 包括但不限於 : 微型耳機 智慧型手錶 智慧型眼鏡 電子字典 個人數位助理機 呼叫器等 ), 違者該節以零分計 ( 八 ) 請務必將手機 鐘錶之鬧鈴 整點報時 接聽功能關閉並關機, 測驗中聲響者, 不論該物品是否佩戴在身上或隨身保管, 該節以零分計 ( 九 ) 應試者請自行攜帶手錶應試 ( 請勿使用手機或具計算功能之電子錶 ), 監試人員不提供應考時間提示服務 第 17 頁, 共 24 頁
19 ( 十 )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 ( 不具任何財務函數 工程函數功能 儲存程式功能 ), 但不得發出聲響, 亦不得使用智慧型手機之計算機功能 ; 若應考人於測驗時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器放置於桌面或使用, 經勸阻無效, 仍執意使用者, 該科扣 10 分 ; 該電子計算器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 十一 ) 應考人若於當節測驗結束鈴 ( 鐘 ) 響前繳卷者, 應將試題卷及答案卡併同繳回給監試人員, 若未同時繳回試題卷及答案卡者, 該科以零分計 ( 十二 ) 應考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 如於測驗期間發現, 將收回試卷 答案卡, 不得繼續應考, 並應於規定可離場時間後, 始得離場 ; 如於測驗後成績公告前發現, 其已測驗之各節成績, 均認無效 ; 如於成績公告後發現, 合格者撤銷其合格資格, 未合格者取消其成績 1. 冒名頂替 ; 2. 未攜帶符合簡章規範之有效身分證件 ; 3. 持用偽造或變造之應考證件 ; 4. 互換座位 答案卡或試題 ; 5. 傳遞文稿 參考資料 書寫有關文字之物件或有關信號 ; 6. 夾帶書籍文件 ; 7. 故意不繳交答案卡 ; 8. 在桌椅 文具或肢體上或其他處所, 書寫有關文字 ; 9. 電子通訊舞弊行為 ; 10. 窺視或抄寫他人答案卡 試題 ; 11. 其他破壞試場秩序等事項 ; 如上述情節涉及刑責, 本單位得向檢察或警察機關告發 ( 十三 ) 應考人有下列情事, 如經監試人員制止而再犯者, 視其情節輕重, 酌扣該科成績 5 分至 20 分 : 1. 每節測驗開始鈴響前, 即擅自在答案卡上書寫 2. 測驗結束鈴響時, 仍繼續作答 ( 十四 ) 應考人於測驗當日每節測驗時間結束後, 得向試場監試人員索取考畢之試題 各類科試題及選擇題解答於 106 年 1 月 14 日 ( 六 )15:00 起於 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專區 相關連結 區試題解答公告專區公告 應考人對試題如有疑義, 請於 106 年 1 月 15 日 ( 日 ) 12:00 至 1 月 16 日 ( 一 ) 17:00 前至甄試專區申請, 逾期及其他方式申請者, 恕不受理 ( 十五 ) 其他應試須知 : 詳如測驗入場通知書及試場張貼之試場規則所示, 請應考人於應試前詳讀各有關規定, 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第 18 頁, 共 24 頁
20 ( 十六 ) 若違反上述試場規則, 於測驗後發現者, 仍依本規定處理 二 第二試 ( 口試, 含職涯發展測驗 ): ( 一 ) 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日期及時間, 持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 ( 限國民身分證 駕照 護照 健保 IC 卡, 請擇一攜帶 ; 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內 ; 如有更名者, 需附戶籍謄本以供驗證 ) 准考證及規定繳交文件至指定地點辦理報到, 未攜帶前述證件及文件者, 不得入場應試 早到者恕不受理 ; 凡逾時經唱名 3 次未到者視為棄權,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測 ( 二 ) 口試前先實施職涯發展線上測驗, 應考人須按編定座位入座, 施測前會先進行系統操作說明, 並確認應考人是否均已登入測驗介面後, 再進行測驗 應考人應注意登入之帳號確實與准考證號碼相符, 如有輸鍵錯誤者應立即請試場工作人員處理, 否則不予計分 ( 三 ) 應考人需於規定時間內依直覺並誠實完成職涯發展線上測驗之全部題項填答, 測驗時間結束時測驗畫面將鎖住無法繼續作答, 應試人應立即停止作答並勿再碰觸電腦設備, 違反規定致個人測驗結果無法正確判讀時, 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不得提出異議 ( 四 ) 測驗期間嚴禁使用行動電話或其他具可傳輸 掃描或交換或儲存資料功能之電子通訊器材 ( 包括但不限於 : 微型耳機 智慧型手錶 智慧型眼鏡 電子字典 個人數位助理機 呼叫器等 ), 違者該節以零分計 ( 五 ) 應試者請自行攜帶手錶應試 ( 請勿使用手機或具計算功能之電子錶 ), 監試人員不提供應考時間提示服務 ( 六 ) 有關第二試之流程 進行方式及應注意事項等資訊將於 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 准考證列印 區公告, 應考人可於 106 年 1 月 17 日 ( 二 ) 10:00 起至網站查詢 陸 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一 成績計算 ( 一 ) 所有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 第三位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二位數 ( 二 ) 第一試 ( 筆試 ): 1. 各科原始分數以 100 分計 2. 共同科目佔第一試 ( 筆試 ) 成績 40% 專業科目佔第一試( 筆試 ) 成績 60 % 第 19 頁, 共 24 頁
21 3. 筆試其中一科目零分或缺考者, 不得參加第二試 ( 口試 ) 4. 依第一試 ( 筆試 ) 成績高低順序, 按各甄選類組口試名額通知參加第二試 ( 口試 ), 第一試 ( 筆試 ) 成績相同時, 一般類依序以 1 專業科目 2 共同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能否參加第二試 ( 口試 ) 之排序, 如仍為同分者, 則增額通知參加第二試 ( 口試 ) 5. 身心障礙類及原住民類係依據報考大眾捷運概論或基本電學及機械概論人數比例分配第二試 ( 口試 ) 名額 ( 三 ) 第二試 ( 口試 ) 成績 : 口試成績以 100 分計, 並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各項資料進行綜合評分 ( 職涯發展測驗成績不列入口試成績計算 ): 1. 專業知識 ( 包括問題判斷分析 應變能力 專業知識 專業技術與經驗 ) 2. 態度 ( 包括儀態舉止 禮貌 積極 ) 3. 言辭 ( 包括語言表達能力 語言邏輯性 溝通協調能力 ) 4. 人格特質 ( 包括誠實廉潔 發展潛能 熱情 修養 ) 5.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 與職務相關之證照 ( 如 : 運務維修專業證照 承商訓練證照 採購專業人員證照 資訊專業人員證照 勞安衛生人員證照 內部稽核員證照等 ) 國家級技能檢定 語言能力檢定 個人優良表現等資料 ( 作為口試項目評分之參考依據, 故請儘量提供 ) ( 四 ) 總成績計算 : 第一試 ( 筆試 ) 成績佔總成績 50%, 第二試 ( 口試 ) 成績佔總成績 50% 二 錄取方式 : ( 一 ) 按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 惟口試成績未達 70 分者, 不予錄取 若總成績相同者, 以口試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順序 ; 如口試再同分者, 依序比較專業科目 共同科目之原始分數 ( 二 ) 相關錄取人員名單移請桃園大眾捷運公司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柒 測驗結果一 第一試筆試結果預定於 106 年 1 月 15 日 ( 日 ) 10 : 00 起, 於 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 成績查詢 區開放查詢, 恕不另寄發書面通知 二 錄取名單預定於 105 年 1 月 25 日 ( 三 ) 14:00 起開放查詢, 請應考人於當日 第 20 頁, 共 24 頁
22 至 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 成績查詢 區查詢 三 測驗結果通知書若有疑義, 以應考人筆試 口試應得正確分數為準, 受託辦 理單位得更正之 捌 筆試成績複查一 測驗結果評定後, 應考人若需申請筆試成績複查, 請於 106 年 1 月 15 日 ( 日 )12:00 至 1 月 16 日 ( 一 )17:00 致電 ( 專線 ) 或 分機 2205 申請測驗成績複查, 逾期恕不受理 申請流程如下 : ( 一 ) 請致電 ( 專線 ) 或 分機 2205 申請, 致電時請告知應考人之帳號 ( 身分證字號 ) ( 二 ) 請告知欲複查之測驗科目 ( 三 ) 申請複查時須付工本費 100 元, 應考人請於繳費期限內繳款, 繳款方式將於致電時告知 ( 四 ) 應考人逾期繳款, 受託辦理單位除不受理該項複查申請外, 並將進行退費 ; 若應考人申請後未進行繳款者, 則該項申請逾期後將自動作廢 二 申請複查單科成績以一次為限, 選擇題係由電腦再重新閱卷 ; 應考人不得要求閱覽 複印答案卡或要求告知命題委員之姓名 口試委員之姓名 口試各項構面分數及其他有關資料 三 未通過筆試測驗之應考人, 如經複查結果其實際成績已達該類組筆試成績最低錄取標準者, 即予更正筆試測驗成績, 並通知該應考人參加第二試 ; 原已通過筆試測驗之應考人, 經複查發現其成績低於該類組筆試成績錄取標準者, 即取消其參加第二試資格, 該應考人不得異議 四 成績複查結果通知書統一於 106 年 1 月 16 日 ( 一 ) 以 方式通知申請人, 並輔以手機簡訊通知 玖 錄取及進用一 錄取人員由桃園大眾捷運公司寄送錄取通知, 預定於 106 年 2 月辦理報到, 惟進用報到日期, 若有調整將另行通知與公告, 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 或報到後未能參加錄取類組之人員專業訓練, 即視為放棄, 並註銷錄取資格 二 甄選錄取之新進人員, 自報到日起應試用 6 個月, 試用期滿, 試用考核成績合格者, 始正式僱用 試用考核成績不合格者, 即終止勞動契約 另試用期間如品性欠佳 工作適應不良 或有其他不堪勝任者, 得隨時停止試用 另試用 第 21 頁, 共 24 頁
23 期前 90 天薪資不含專業加給, 通過試用期第 90 天試用考核者, 第 91 天起依所任職務發給薪資總額, 試用期滿 180 天且通過期滿考核者, 始完成正式遴用 三 錄取人員於分發報到時須繳驗 : ( 一 ) 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 ( 二 ) 畢業證書正本 ( 如係國外學歷須請加附中文譯本, 並應經我國駐外單位, 包括我國駐當地使 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 貿易 商務機構或其它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 ( 認 ) 證 ) ( 三 ) 錄取人員應於報到日當天前自費完成行車人員體檢或一般人員體檢, 並繳交 桃園市大眾捷運系統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表 或 桃園市大眾捷運系統一般人員體格檢查表, 報到日未繳交體格檢查表或 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表 經審查不合格者, 桃園大眾捷運公司得以撤銷錄取資格 ( 四 ) 錄取人員於分發報到後, 應完成新進人員報到手續 簽署勞動契約及遵守本公司相關規定, 未完成上述手續或違反本公司相關規定者, 本公司得以註銷錄取資格 四 新進人員錄取後, 將授予完整職能培訓課程, 受訓完後將依個人學經歷 訓練成果及試用成績, 依公司業務推動需求分發至各單位 拾 待遇 錄取人員之薪資依報考之應試類組, 依桃園大眾捷運公司薪給待遇標準支 給 :( 單位為新臺幣 / 月 ) 運務類維修類經營管理類身心障礙類原住民類 甄試職別 試用期前 3 個月薪給待遇 約 元 試用期滿 3 個月後薪給待遇 依所任職務發給薪資 本公司係屬公營事業機構, 新進人員之退休 資遣及撫卹, 悉依勞工退休金 條例及職工福利金條例規定辦理 若新進人員係屬軍公教人員退休, 領有月 退俸者, 應據實以報, 且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公務人員退休法及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等相關規定須停俸者, 應於報到後 1 週內提出, 如有隱 匿未辦理停俸者, 一經發現除立即終止勞動契約外, 並需負違約等一切法律 責任 第 22 頁, 共 24 頁
24 拾壹 其他注意事項一 應考人於報名前, 務請詳閱本簡章內容 ; 一經報名, 即視同應考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 二 本項測驗有關訊息記載於網際網路, 歡迎上網查閱 ; 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 以 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洽詢電話 : 專線或 分機 2204~ 2205; 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五 9:00~17:00 三 應考人為報名 桃園大眾捷運公司 106 年度新進人員甄試, 須提供個人資料類組 : 包括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出生年月日 學歷 經歷與聯絡方式等, 將由桃園大眾捷運公司及受託辦理單位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 為蒐集 處理及利用, 並僅限於製作甄試相關表單 甄試相關事項通知與資料分析, 與錄取進用後人事資料建檔 四 應考人符合身心障礙類或重大傷病嚴重影響應試者, 不論是否涉及使用特殊試題 使用特殊作答方式者, 皆應於報名時勾選 -- 請專人與我聯絡, 受託辦理單位將有專人聯絡, 以確定所需之必要協助或安排, 例如 : 下肢障礙坐輪椅 行動不便拄柺杖 情緒障礙或病弱需人數較少的試場 糖尿病攜糖水及幫浦等 五 前項所述符合身心障礙服務對象之應考人, 試務單位已安排至低樓層或便於應試之座位及人數較少之特殊試場, 其他得視其需要, 由下列服務項目中, 申請一或多種項目 : ( 一 ) 優先進入試場 ( 二 ) 使用特殊試題, 包含 : 放大為 A3 紙之試題本或點字試題本 ( 或盲用電子試題或語音播放試題 ) ( 三 ) 其他必要之協助事項 六 考區所提供之服務內容, 以考區現有之資源及一般性事務設備為原則 應考人如使用紙筆以外之作答器具 ( 如點字機 立體算盤等 ) 輔具 ( 如擴視機 放大鏡等 ) 及醫療器材 ( 如助聽器 幫浦等 ) 等, 除符合身心障礙類或重大傷病嚴重影響應試者外, 應自行準備, 並須經試務人員檢查後始得使用 七 監試人員或試務人員為執行本簡章及甄試各項規定, 得對可能擾亂試場秩序 妨害考試公平之情事進行及時必要之處置或查驗各種可疑物品, 應考人應予充分配合, 否則依其情節輕重提報議處 應考人出現侵犯其他應考人 監試人員或試務人員之人身安全, 或嚴重擾亂試場秩序 妨害考試公平之行為時, 得中止其該節考試或取消其考試資格, 並依法追究其責任 八 應考人如罹患傳染性結核病 ( 痰檢驗仍屬陽性階段者 ) 麻疹 德國麻疹 百日咳 流行性腦脊髓膜炎 水痘時, 應考人應於知悉後隨時通知本受託辦理單位, 俾便事先安排相關試務, 應考人並應配合相關規定, 不得異議 九 如遇颱風 地震 洪水等重大天然災害 傳染病流行或其他重大事故, 致全部或部分科目不能如期進行考試時, 另依相關規定統一發布緊急措施或補考 第 23 頁, 共 24 頁
25 時間, 應考人應予配合, 不得異議 相關資訊請密切注意 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所發佈之訊息 第 24 頁, 共 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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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年度 104 年 0730 1129 104 年 1213 療 104年度國際疾病分析人員甄試時程表 項目 日期 星期 開放線上報名 104年07月24日 五 至11月29日 日 資格審查收件 以郵戳為憑 104年10月31日 六 至12月04日 五 寄發應試通知與准考證 104年12月07日 一 至12月10日 四 測驗 104年12月13日 日 線上開放成績查詢 104年12月28日 一
第一篇文概說第七章公文的用語及標點符號公本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公文的意義 第三章 公文與高 普 特各類考試 第四章 公文程式之意義及演變 第五章 公文之分類及其行文系統 第六章 公文之結構與行款 第一篇 第一章緒論 003 第一章緒論 等 等 004 最新應用公文 第一篇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005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第一節 一 須為公務員製作之文書 二 須為公務員 職務上 製作之文書 006
臺灣銀行「100年新進人員甄試」
彰化銀行 104 年第二次新進人員甄試 簡章 試務行政受託辦理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地址 :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 62 號 電話 :(02)33653737 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五 09:00~17:30 彰化銀行 104 年新進人員甄試專區 http://ptc.tabf.org.tw/tw/ptc_10402chb/ 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16 日公告 目 次 壹 彰化銀行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14 16 24 30 24 25 26 26 27 27 28 29 29 一 組織系統二 董事 監察人 總經理 副總經理 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一 ) 董事會運作情形 ( 二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三 ) 揭露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之查詢方式 ( 四 ) 揭露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 五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一)工務類:專業
華南銀行 107 年度新進人員甄試 簡章 試務受託辦理單位 :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 62 號電話 :(02)33653666 按 1 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五 9:00~17:30 華南銀行 107 年度新進人員甄試專區 https://ptc.tabf.org.tw/tw/ptc_10709hncb/ 中華民國 107 年 12 月 6 日公告 目 次 壹 甄試重要時程表...
高雄銀行「101年新進人員甄試」
高雄銀行 105 年新進人員甄試 簡 章 第一試 ( 筆試 ) 受託辦理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地址 :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 62 號 電話 :(02)33653737 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五 9:00~17:30 台灣金融研訓院 / 高雄銀行 105 年新進人員甄試專區 第二試 ( 口試 ) 辦理單位 高雄銀行 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 168 號 電話 :(07)5570535
華南銀行儲備管理銷售幹部甄選出類拔萃的機會不容錯過月薪 6 至 7 萬, 年薪超過百萬 ( 平均年薪 16.6 個月以上 ) 歡迎願意接受挑戰 具企圖心勇於追求績效的您加入 第 1 頁, 共 9 頁
華南銀行 105 年儲備管理銷售幹部甄選 簡章 試務受託辦理單位 :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 62 號電話 :(02)33653666 按 1 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五 9:00~17:30 中華民國 105 年 9 月 14 日公告 華南銀行儲備管理銷售幹部甄選出類拔萃的機會不容錯過月薪 6 至 7 萬, 年薪超過百萬 ( 平均年薪 16.6 個月以上 ) 歡迎願意接受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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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模擬試卷僅供參考, 非經本班同意不得複製 參加國家考試 g co ://com 鼎 ttp://com 鼎文 en.com 鼎文補.com 鼎文補習m 鼎文補習班補m 鼎文補習班 h 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 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 co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 en.co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w -wen.co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w.tin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使用說明書 TMAX 機車 在騎乘機車之前, 請務必仔細閱讀這本使用說明書 XP00 XP00A PW--T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3 7 11 21 ( ) PPT p01 p13 23 ( ) PPT p1 p3 27 ( ) PPT p3 p1 34 ( ) PPT p2 p 36 ( ) PPT p p1ppt p7 p10 37 ( ) PPT p2 p7 39 ( ) 44 61 On Light 72 80 83 壹 實施計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 壹 依據 :102 貳
目錄甄試重要時程表... 1 壹 資格條件 甄試類別 甄試方式 工作地區及錄取名額... 2 貳 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3 參 報名期間及方式... 3 肆 測驗日期 時間及應攜帶 繳交證件資料... 5 伍 應試注意事項... 7 陸 進用 待遇與福利 柒 其他注意事項... 11
台灣中油公司石化事業部 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辦理 105 年產學合作班僱用人員甄試簡章 受託辦理單位 :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地址 :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 62 號電話 :(02)33653666 按 1 甄試專區 :http://ptc.tabf.org.tw/tw/ptc_10502cpc 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五 9:00~17:30 中華民國 目錄甄試重要時程表... 1 壹 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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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2011 春季班赴外交換生手冊 Outbound Exchange Student Handbook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Tel:+886-2-7734-1282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一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國文科 社會科與自然科能力等級加標示與答對題數對照表 國文社會自然 A++ 46-48 60-63 51-54 A+ 42-48 44-45 54-63 58-59 46-54 49-50 A 42-43 54-57 46-48 B++ 37-41 45-53 37-45 B+ 20-41 31-36 24-53 38-44 20-45 30-36 B 20-30 24-37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國外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50187862 50188072 50189342 50187746 50187768 50187769 50187659 50187660 50186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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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 102 年度新進約僱人員甄選簡章 試務承辦單位 :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地址 :10088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 62 號電話 :(02)3365-3666 轉分機 704-711 網址 :http://www.tabf.org.tw/exam 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 102 年度新進約僱約僱人員甄選重要日程表 試別 要項時間備註 報名期間 10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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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 辦理 97 年新進職員甄試簡章 受託辦理單位 :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地址 :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 62 號電話 :(02)33653666 分機 704-711 網址 :http://www.tabf.org.tw 公告日期 :97 年 5 月 9 日 臺灣菸酒公司 97 年新進職員甄試 重要時程表試別要項時間備註 報名期間 網路查詢及列印測驗入場通知書
總行總務室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106 年第二次儲備派外人員甄選簡章 試務受託辦理單位 :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地址 :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 62 號電話 :(02)3365-3666#1 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五 09:00~17:30 中華民國 106 年 5 月 24 日公告 目錄 壹 甄選重要時程表... 1 貳 甄才類別 任用職等 錄取名額 資格條件 筆試科目及題型... 2 參 甄選方式...
( )... 5 ( ) ( )
2016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71005 臺南市永康區南臺街 1 號 E-mail:[email protected] WEB:http://rusen.stust.edu.tw TEL:+886-6-2435163 FAX:+886-6-2435165 2 0 1 6 0 1 1 9 2016... 2... 3... 5 ( )... 5 ( )... 5 1... 6 2...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2014 年 9 月版 選擇 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 適用於中 小學 i 1 1 2 3 4 5 6 7 8 9 1 2 2 i. ii. iii. iv. v. i. ii. iii. iv. v. vi. vii. 3 i. ii. iii. iv. v. 4 i. ii. 1. 2. 3. 4. 5. iii. iv. 5 6 3 4 5 6 i. ii. i. ii. iii. iv. v.
「94年度勞工保險局進用業務人員招考事宜」
交通部公路總局暨各區監理所 105 年約僱人員甄試簡章 試務承辦單位 :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地址 :10088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 62 號電話 :(02)3365-3666 按 1 網址 :http://www.tabf.org.tw 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10 日公告 交通部公路總局暨各區監理所 105 年約僱人員甄試重要事項 試別要項時間備註 第一試 : 筆試 報名期間 105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並以該刊物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宜大學教師升等資料 ( 僅供參考 ) 一 姓名 : 二 單位 : 三 現職 : 四 學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五 經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六 教師證書字號 : 年資起算日 : 七 學術專長領域 : 八 任現職期間教學工作 : ( 一 ) 授課記錄 ( 二 )
中鋼碳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106 年新進人員甄試重要時程表 試別要項時間備註 初 試 ( 筆 試 ) 複 試 ( 口 試 ) 報名及繳費期間 網路查詢及列印測驗入場通知書 初試日期 特殊身分審查結果查詢 105 年 12 月 23 日 09:00 起至 106 年 1 月 3 日 18:00 止 1
中鋼碳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辦理 106 年新進人員甄試簡章 中鋼碳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80661 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 88 號 25 樓洽詢專線電話 :(07)3383515 傳真 :(07)5354706 初試 ( 筆試 ) 試務承辦單位 :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地址 :10088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 62 號電話 :(02)3365-3666 按 1 報名網址 :http://ptc.tabf.org.tw/tw/ptc_106cscc/
2010/03 1. 2. 3. .. . 14 * (Certification) Certification) 1. 2. 3. ( 5~15%) 4. 5. 20% 企業看證照 具加分效果 機械專業證照至今已獲得120家機械相關企業的認同與支持 企業表達認同的具體作法包含 給予獲證考生優先面試的機會 運用此認證 作為公司招募員工時確保所錄取之新 人基本能力的方式 鼓勵員工報考 提升專業能力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98年新進從業人員遴選計畫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所屬機構 107 年從業人員 ( 基層專員 ) 遴選簡章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 台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 21 之 3 號考生諮詢電話 :(02)2191-1040 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五,8:30~17:00 網址 :http://www.cht.com.tw 中華民國 107 年 6 月 19 日公告 目錄 壹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所屬機構 107 年從業人員 ( 基層專員
(一)工務類:專業
股份有限公司 唐榮公司 101 年師級新進人員甄試 甄試簡章 受託辦理單位 :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 415 號 洽詢專線電話 :(07)383-3982 招考網址 :http://iacc.kuas.edu.tw/ 中華民國 101 年 09 月 28 日 ( ) ( ) 唐榮公司辦理師級新進人員甄試 作業時程表 試別要項時間備註 初 試 筆 試 複 試 口 試 公告簡章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CB(1)1919/04-05(05) ( ) 2. ( ) 40% 50%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決定某人是否適當人選時,
壹、
中央造幣廠 106 年新進人員甄試簡章 第一試 ( 筆試 ) 受託辦理單位 : 財團法人印刷工業技術研究中心地址 :24158 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 61 巷 27 號 11 樓之 3 電話 :(02)29990016 網址 :http://www.ptri-examination.org.tw/ 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五 9:00~17:30 第二試 ( 口試 ) 辦理單位 : 中央造幣廠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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