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保险金 保险期间内, 社保补充保险金和重疾自费项目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以附表中各档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2.2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一情况引起的保险事故, 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1) 未告知的既往症 ; 2) 先天性畸形 变形及染色体异常以及其他遗传性疾病 ; 3) 鼠疫 霍乱 人类免疫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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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医诊无忧社保补充个人医疗保险 (A 款 ) 条款 1 被保险人范围 1.1 被保险人范围 凡投保时年满 18 周岁至 60 周岁, 身体健康, 已参加投保所在地城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以下简称基本医疗保险 ) 的个人均可作为被保险 人参加本保险 2 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 2.1 保险责任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 5 年 保险期间内, 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 责任 : 等待期 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 本公司将对一段时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这段时间称为等待期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 无论是否延续至等待期后, 本公司均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等待期设置 因疾病引起的住院, 等待期为 30 天 ; 因意外伤害引起的住院, 保险责任无等待期 社保补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 本公司按下列方式给付社保补充保险金 : 1 在被保险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期间, 对其发生的符合投保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 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 本公司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 需要被保险人个人负担的部分, 在扣除 400 元的年度免赔额 ( 本款所述 年度免赔额 为每保单年度的免赔额, 以下皆同 ) 后, 按 80% 的比例给付 ; 2 在被保险人基本医疗保险中断期间, 对其发生的符合投保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 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 本公司在扣除 400 元的年度免赔额后, 按 20% 的比例给付 重疾自费项目保险金 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 对其入住医院普通病房期间发生的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 本公司对其中超出投保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部分 ( 即完全自费项目和乙类项目中需个人先行负担的部分 ), 按 80% 比例给付重疾自费 - 1 -

2 项目保险金 保险期间内, 社保补充保险金和重疾自费项目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以附表中各档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2.2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一情况引起的保险事故, 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1) 未告知的既往症 ; 2) 先天性畸形 变形及染色体异常以及其他遗传性疾病 ; 3) 鼠疫 霍乱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感染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病 ; 4) 精神和行为障碍 ; 5) 预防性手术 ( 如预防性阑尾切除 ) 疗养 康复治疗 心理治疗 牙病治疗 美容 矫形 安装假肢 视力矫正手术及非意外事故所致整容手术 ; 6) 从事潜水 滑水 漂流 跳伞 攀岩 蹦极 驾驶滑翔机 探险 摔跤比赛 拳击比赛 武术比赛 特技表演 赛马 赛车等高风险职业活动 ; 7) 犯罪 拒捕 自杀 自伤 斗殴 醉酒, 以及吸食 服用或注射毒品 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 8)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 9) 战争 军事行动 内乱或武装叛乱及核爆炸 核辐射或核污染 以上除外责任中所指的先天性畸形 变形及染色体异常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病 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 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ICD-10) 为准 3 合同效力 3.1 合同生效 本附加险合同于本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保险单时成立 投保人按照约定交纳保险费且主险合同生效后, 本附加险合同自载明于保险单上的生效日零时起生效 合同生效后, 本公司根据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3.2 犹豫期 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单之日起有 10 天的犹豫期 如果投保人在此期间内向本公司书面申请撤销合同, 本附加险合同不产生效力, 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投保人犹豫期内撤销本附加险合同, 本公司将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的 保险费 - 2 -

3 3.3 合同解除 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不得申请单独解除本附加险合同 当本公司收到 解除主险合同申请书时, 本附加险合同也相应终止 本公司在收到申 请书 30 天内退还现金价值 4 保险费 4.1 保险费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费根据保障内容进行确定, 投保人应一次性向本 公司交清保险费 5 保险金的申请及给付 5.1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0 天内通知本公司, 否则, 应承担由于通知延迟而导致本公司增加的调查 检验等费用 ; 因未及时通知而导致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 损失程度等无法确认的, 对无法认定的全部或部分责任, 本公司不承担保险金的给付责任, 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除外 5.2 受益人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本附加险合同各项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 人 5.3 保险金申请资料 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本公司有权保留住院费用收据原件 基本医 疗保险经办机构或医院开具的医疗费用报销分割单原件及其他资料的 复印件 : 社保补充保险金申请资料 1) 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 2) 在被保险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期间, 需提供由医院出具的入出院证明和出院小结 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住院费用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 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医院开具的医疗费用报销分割单原件 ; 3) 在被保险人基本医疗保险中断期间, 需提供由医院出具的入出院证明和出院小结 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住院费用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 ; 4) 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 原因等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通过其他商业保险公司等途径得到了部分补偿, 本公司仅对剩余部分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给付 申请人需提供已注明给付比例或给付金额的医疗费用收据原件或复印件, 收据原件或复印件上应同时加盖给付单位的 - 3 -

4 印章 重疾自费项目保险金申请资料 1) 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 2) 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病历记录和确诊疾病必需的病理显微镜检查 血液检查 影像学检查及其他科学检验报告 ; 3) 住院费用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 ; 4) 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 原因等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5.4 保险金的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和资料后, 经审核对申请资料齐全 属于保险责任且不需要调查的案件, 本公司在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理赔决定并向申请人反馈, 对 10 个工作日内不能确定结果的案件, 本公司会在第 10 个工作日之前将进展情况通知申请人, 并说明可能需要的时间 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 本公司在做出理赔决定后 10 天内向受益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对确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 本公司会及时通知申请人 5.5 索赔时效 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 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2 年不行使而消灭 6 其他事项 6.1 如实告知 订立本附加险合同时, 本公司会向投保人说明本附加险合同的条款内容, 也可以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 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 本公司有权解除本附加险合同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本公司对于本附加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 本公司对于本附加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可以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6.2 争议处理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 1) 因履行本附加险合同发生的争议,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 2) 因履行本附加险合同发生的争议,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 - 4 -

5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6.3 特别提示 本附加险合同的主险合同为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医诊无忧日常看护个人护理保险 (A 款 ) 合同 本附加险合同作为主险合同的一部分, 保险费并入主险合同的保险费, 且不可分解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险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 主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当本附加险合同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不一致时, 以本附加险合同条款中的规定为准 ; 本附加险合同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 以主险条款为准 6.4 适用范围本附加险的保险责任仅适用于中国大陆 ( 不含香港 澳门和台湾地区 ) - 5 -

6 条款释义 1 住院 指被保险人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正式办理入住院手续进行治疗的行为, 不包括入住门急诊观察室 家庭病床及不合理住院 如果因同一原因再次住院, 且前次出院与下次入院间隔未超过 30 天, 视为同一次住院 2 意外伤害 因遭受外来的 突发的 非本意的 非疾病的客观事件而使身体受到 伤害 3 医疗费用 指床位费用 药品费用 护理费用 诊疗费用 治疗费用 检查化验 费用 手术费用 床位费用 指被保险人住院期间使用的医院床位的费用 不包括观察病房 陪人床 家庭病床等 药品费用 包括中成药 中草药和西药的费用 护理费用 指被保险人住院期间根据医嘱所示的护理等级确定的费用 诊疗费用 指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发生的经治医生或会诊医生的劳务费用 治疗费用 指被保险人以治疗疾病为目的而发生的治疗费 材料费 输血费 输氧费 检查化验费用 指被保险人以诊断疾病为目的, 采取必要的医学手段进行检查及化验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检查费 化验费 放射费和 B 超费 手术 指被保险人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在手术室施行的外科手术, 不包括诊断性手术 ( 活检 穿刺 造影等 ) 介入治疗 放射性治疗和康复性手术 手术费用 包括手术费和麻醉费 4 重大疾病 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 应当由专科医生明 确诊断 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 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 可以经血管 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 经病理 6

7 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 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 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ICD-10) 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 1) 原位癌 ; 2) 相当于 Binet 分期方案 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 3) 相当于 Ann Arbor 分期方案 I 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 4) 皮肤癌 ( 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 5) TNM 分期为 T1N0M0 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 6)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 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 : 1) 典型临床表现, 例如急性胸痛等 ; 2) 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 3) 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 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 4) 发病 90 天后, 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 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 50% 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 栓塞或梗塞, 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指疾病确诊 180 天后, 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 1)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 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 3)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 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 已经实施了肾脏 肝脏 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 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 ( 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 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 ) 的异体移植手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 ( 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 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 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 心导管球囊扩张术 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 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7

8 终末期肾病 ( 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 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 达到尿毒症期, 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 90 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多个肢体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 ( 靠近躯干端 ) 以上完全性断离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 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 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 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 1) 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 2) 肝性脑病 ; 3) B 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 4) 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 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 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 精神症状 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 并危及生命 须由头颅断层扫描 (CT) 核磁共振检查(MRI) 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 (PET) 等影像学检查证实, 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 1) 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 2) 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 脑囊肿 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指因慢性肝脏疾病导致肝功能衰竭 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 (1) 持续性黄疸 ; (2) 腹水 ; (3) 肝性脑病 ; (4) 充血性脾肿大伴脾功能亢进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围内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指因患脑炎或脑膜炎导致的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指疾病确诊 180 天后, 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 1)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 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 3)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深度昏迷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意识丧失, 对外界刺激和体内需求均无反应, 8

9 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 (Glasgow coma scale) 结果为 5 分或 5 分以下, 且已经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它生命维持系统 96 小时以上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围内 双耳失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 在 500 赫兹 1000 赫兹和 2000 赫兹语音频率下, 平均听阈大于 90 分贝, 且经纯音听力测试 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双目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 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 1) 眼球缺失或摘除 ; 2) 矫正视力低于 0.02( 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 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 3) 视野半径小于 5 度 瘫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指疾病确诊 180 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 180 天后, 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 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心脏瓣膜手术 指为治疗心脏瓣膜疾病, 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的手术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指因大脑进行性 不可逆性改变导致智能严重衰退或丧失, 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 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 其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 须由头颅断层扫描 (CT) 核磁共振检查(MRI) 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 (PET) 等影像学检查证实, 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严重脑损伤 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 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 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须由头颅断层扫描 (CT) 核磁共振检查(MRI) 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 (PET) 等影像学检查证实 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指脑损伤 180 天后, 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 1)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 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 3)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9

10 严重帕金森病 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疾病, 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 共济失调等 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 1) 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 ; 2)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继发性帕金森综合征不在保障范围内 严重 Ⅲ 度烧伤指烧伤程度为 Ⅲ 度, 且 Ⅲ 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 20% 或 20 % 以上 体表面积根据 中国新九分法 计算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指不明原因的肺动脉压力持续性增高, 进行性发展而导致的慢性疾病, 已经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 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 IV 级, 且静息状态下肺动脉平均压超过 30mmHg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是一组中枢神经系统运动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 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症 进行性延髓麻痹症 原发性侧索硬化症 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 须满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条件 语言能力丧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 经过积极治疗至少 12 个月 ( 声带完全切除不受此时间限制 ), 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能力丧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 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 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 1) 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 2) 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 1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 /L ; 2 网织红细胞 <1%; 3 血小板绝对值 /L 主动脉手术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 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 置换 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 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 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 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以下 6 种重大疾病不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范围之内 10

11 终末期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指因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导致呼吸功能衰竭 诊断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 1) 第一秒末用力呼气量 (FEV1) 小于 1 升 ; 2) 气道内阻力增加, 至少达到 0.5 kpa/l/s; 3) 残气容积占肺总量 (TLC) 的 60% 以上 ; 4) 胸内气体容积升高, 超过 170 ( 基值的百分比 ); 5) PaO2<60mmHg,PaCO2>50mmHg 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 系统性红斑狼疮是一种由多种因素引起, 累及多系统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其特点是体内有大量自身抗体和免疫复合物, 造成组织损伤 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是由于系统性红斑狼疮累及肾脏所导致的一种并发症, 本险种仅对符合 WHO 诊断标准定义 III 型至 V 型的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予以理赔 其他类型的红斑性狼疮, 如盘状狼疮 仅累及血液及关节的狼疮不在本险种保障范围內 世界卫生组织 (WHO) 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分型 : I 型 ( 微小病变型 ) 镜下阴性, 尿液正常 II 型 ( 系膜病变型 ) 中度蛋白尿, 偶有尿沉渣改变 III 型 ( 局灶及节段增生型 ) 蛋白尿, 尿沉渣改变 IV 型 ( 弥漫增生型 ) 急性肾炎伴有尿沉渣改变及 / 或肾病综合征 V 型 ( 膜型 ) 肾病综合征或重度蛋白尿 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指以中枢神经系统白质多灶性脱髓鞘病变为特征的一种疾病, 病变有时累及灰质 本险种仅对多发性硬化症造成神经系统功能损害, 导致被保险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情况予以理赔 严重肌营养不良症 指一组肌肉变性病变, 临床特征为与神经系统病变无关的肌肉无力和肌肉萎缩 本险种仅对肌营养不良症导致被保险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情况予以理赔 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 指被保险人因为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已经接受了外科开腹手术治疗, 以进行坏死组织清除 坏死病灶切除或胰腺切除 因饮酒过量所致的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或经腹腔镜手术进行的治疗不在本险种保障范围内 11

12 克隆病 指一种慢性肉芽肿性肠炎 被保险人所患的克隆病必须已经造成瘘管形成并伴有肠梗阻或引起急性腹膜炎的肠穿孔, 诊断必须有结肠镜检查和组织病理学证据支持 5 专科医生 重大疾病定义中所指的 专科医生 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 : 1)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医师资格证书 ; 2)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医师执业证书, 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 3)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 医师职称证书 ; 4) 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6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重大疾病定义中所指的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是指肢体的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僵硬, 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肢体是指包括肩关节的整个上肢或包括髋关节的整个下肢 7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重大疾病定义中所指的 语言能力完全丧失 是指无法发出四种语音 ( 包括口唇音 齿舌音 口盖音和喉头音 ) 中的任何三种 或声带全部切除, 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 重大疾病定义中所指的 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是指因牙齿以外的原因导致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 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 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8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重大疾病定义中所指的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是指 : 1) 穿衣 : 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 ; 2) 移动 : 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 ; 3) 行动 : 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 ; 4) 如厕 : 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 ; 5) 进食 : 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 6) 洗澡 : 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9 永久不可逆 重大疾病定义中所指的 永久不可逆 是指自疾病确诊或意外伤害发 生之日起, 经过积极治疗 180 天后, 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10 医院指投保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11 普通病房符合投保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规定的普通病房 血 12

13 液病房 监护病房 抢救病房 干部病房 12 既往症指投保前已患的 被保险人已知或应该知道的有关疾病或症状 13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指下列情况之一 : 1) 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 ; 2) 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驾驶 ; 3)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 4) 持未经审验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驾驶证驾驶 ; 5)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无有效驾驶证驾驶的情况 14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5 手续费 指每张保险单平均承担的营业费用 佣金和本公司对该保单所承担的 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之和 其金额为实交保险费总额减去现金价值 后的余额 13

14 附表 : 附加医诊无忧社保补充个人医疗保险 (A 款 ) 保障表 单位 : 元人民币 一档 二档 三档 保险金额 社保补充保险金 100, , ,000 重疾自费项目保险金 0 50, ,000 14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 栓塞或梗塞, 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指疾病确诊 180 天后, 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 (1)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 (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 (3)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无法独立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 栓塞或梗塞, 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指疾病确诊 180 天后, 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 (1)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 (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 (3)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无法独立 附件 6 重大疾病定义 一 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 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 可以经血管 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 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 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 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ICD-10) 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 (1) 相当于 Binet 分期方案 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 (2) 相当于 A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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