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別 : 一般行政 一般民政 人事行政科目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94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第二試試題代號 : 全一頁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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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4 年 行 行 不 不 女 年 立離 契 理 行 理 立 立 離 契 理 行 力 25 不 契 說 25 不 年 律 不 論 25 殺 不省 宅 烈 論 25

2 科別 : 一般行政 一般民政 人事行政科目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94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第二試試題代號 : 全一頁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說明下列各詞之意義及其區別 :(30 分 ) 死亡宣告與禁治產宣告 財團法人與社團法人 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 二 甲將其 A 名畫借予摯友乙展覽, 詎料乙未得甲之同意竟將 A 畫售交知情之丙 試問 :(20 分 ) 乙丙間之買賣效力如何? 丙是否取得 A 畫之所有權? 三 連續犯與繼續犯之行為一部分在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一日以前實行, 另一部分在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一日以後實行, 應如何論罪科刑?(25 分 ) 四 今年刑法修正刪除刑法第二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 試問對 未遂教唆 或 陷害教唆 將造成何種影響?(25 分 )

3 10330 年 路 路 路 行 路 行 2 不 不 說 列 例 25 行 力 不 列 理 25 A A B C 25 B C C 80 年 8 8 1,000 1 年 年利 100 A 25 利

4 94 年 94 年 行 2 不 不 律行 律行 例說 25 車不 年 10 年 金 金 理 說 15 參 不良 令 不 不 宅 行 理 說 25 見 行 隆 年 不料 不 金 累 金 不 理 理 說 25

5 94 年 94 年 不 不 不 論 25 利益 利益 25 異 25 不 類 例說 25

6 年 類 行 不 不 立 契 25 若 若 例說 理 理 律行 理 理 力 25 年 25 烈 利 不 25

7 年 類 行 2 不 不 說 25 律行 律 說 行 律 更 律 行 令 行 令 更 律 更 25 說 15 10

8 年 行 行 2 不 不 說 例 25 年 六 了 金 了 樂 了 兩 了 律 25 識 車 車 不 車 路 落車 25 數 說 立 數 25

9 94 年 不 不 94 年 列 30 立 療行 行 殺 糖 行 行 94 年 不 25 累 94 年 20 不 25

10 95 年 類 行 行 不 不 71 律行 不 不 例 說 不 不 見 力 不 見 例 說 25 列 例 理 行 不 離 行 不 12 見 年 立 行 行 料 13 車 行 落 車 女 車 女車 女 行 理論 說 25 不 25 若 賂 殺

11 95 年 類 行 2 不 不 理 說 列 律行 力 25 車 車 易 履行 行 不料 25 行 路 25 殺 宅 行 邏 25

12 年 類 行 行 不 不 金 不 不 金 25 利 力 不 律 利 力 說 25 行 行 律 理 列 25 類 理 例 說 律 理 車 凌 路 車 路滑 車 兩 量 車 車離 令流 不 不 論 25

13 95 年 類 行 行 2 不 不 年 3 31 理 說 列 93 年 行 15 列 理 說 20 紐 北 留 10 年 15 金 力 殺 殺 宅 來 刺 理 說 論 25 行 62 理 列 10 殺 車 說 車不 行 力 15

14 96 年 路 行 2 不 不 行 力 力 不 行 力 說 25 女 18 理 A 女 律 契 力 25 A 25 A 力 A B B 不 25

15 95 年 不 不 連 行 95 年 7 1 行 理 25 理 六 說 例說 25 理論 論 25 殺 不 不 獵 類 25

16 96 年 類 行 行 不 不 10 臨 年 臨 律 利 易 利 契 契 行 律 25 1,000 金 更 900 不 履 理 留 25 行 行 行 19

17 96 年 類 行 行 2 不 不 車 例 理 說 車 25 理 契 若 6 15 理 律 不 25 說 25 例 行 25 殺 不 殺

18 96 年 類 行 2 不 不 說 25 例 列 律 念 25 理 行 立 精神 精神 賂 利 不 25 車 車 路 行 車 行 25

19 96 年 類 行 不 不 年 列 30 契 力 理 律行 力 車不 列 20 利 不利 不 履行契 年 讀 2005/01/07 行 2005/02/ 令 Vorläufige Entlassung 累 Rückfäller 25 連 Vorgesetzte Täter 行 actio libra in causa, a.l.i.c. 行 理論 見 論 25

20 年 類 行 不 不 A B C B C 25 A 廉 復 A 律 力 25 不 車 不 路 兩 25 殺 車 索 利 刺 路 利 刺殺 25

21 類 行 行 2 96 年 不 不 說 立 說 露 說 理 不 立 說 了 立 立 說 利 力 不 立 說不 露 說 更利 益 力 不 25 車離 不 車 不 不 25 殺 見 路 見 路 刺 逸 25

22 96 年 利 類 不 不 1 律 理 律 說 25 暴力 宅 立 宅 契 兩年 便 契 理 理 說 25 說 例說 25 路 拾 金 立 兩 不 狀 律 25 若 領 利 若 年 來 領 利

23 96 年 不 不 立 理 尿 念 A 金 A 尿 尿 A 不 例 25 路 精神 A 路 B B 25 A 殺 見 不 車 逸 25 A 殺 B B A A B 殺 25

24 類科 : 一般行政 一般民政 人事行政科目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97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代號 : 全一頁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將他人之物出售並交付與他人 (25 分 ) 試說明無權代理及無權處分兩者之差異 在無權代理之情形本人不承認時, 代理人就該代理行為是否應負責? 如無須負責, 依法其法律上責任之性質又為如何? 無權處分, 權利人不承認時, 行為人之責任應為如何? 二 乙向甲購買噴墨印表機, 甲誤取雷射印表機交付, 問甲在法律上應如何主張始能取回交付錯誤之雷射印表機? 設乙已將雷射印表機轉賣於丙, 甲可否向丙主張取回? 試分別說明之 (25 分 ) 三 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 依刑法第 21 條之規定, 乃屬於正當行為, 不罰 惟當依法執行職務有過當時, 其過當的行為, 到底應依故意行為或過失行為論斷? 有無刑法第 134 條之適用? 試說明之 (25 分 ) 四 共同正犯 與 對向犯 皆屬二人以上實行犯罪行為所成立的犯罪參與型態, 試問二者形成結構有何差異?(25 分 )

25 97 年 類 行 行 不 不 律行 律行 行 理不 行 說 25 車 金 車 行 不 車 車 不 說 理 25 列 說 25 行 A 宅 行 25

26 年 類 行 2 不 不 年 16 列行 女 A A 行 行 行 B 車行 車 B B B 契 行 契 80 年 年 力 A 82 年 83 年 20 年 車 車 凌 車 行 不良 兩 度 累 兩車 車 路 立 理 25 路 路 識 狀 車 路 行 量 易 狀 論 25

27 年 類 行 行 2 不 不 年 16 契 力 說 25 念 例說 25 若 洛 李 洛 李 理 說 25 論 25

28 97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試題代號 : 全一頁 等別 : 三等考試組別 : 調查工作組科目 : 刑法總則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何謂 罪刑法定主義 ( 有稱為 罪刑法定原則 )? 其意涵內容 ( 有稱為 派生原則 ) 為何? 試說明之 (25 分 ) 二 何謂 結果加重犯? 其成立要件為何? 試說明之 (25 分 ) 三 甲以殺 A 的故意, 用繩索勒住 A 的脖子後, 誤以為陷入昏迷的 A 已經死亡, 而將 A 丟入河裡, 結果 A 因此溺死 試問甲的行為應如何處斷? 並說明理由 (25 分 ) 四 乙與丙共同謀議殺 B, 並約好由乙去購買殺 B 的毒藥 當乙購妥毒藥後, 被警察逮捕 試問乙 丙的行為應如何處斷? 並說明理由 (25 分 )

29 98 年 98 年 98 年 98 年 98 年 98 年 類 行 行 不 不 97 年 5 令 行 力 若 說 25 律 若 異 說 異 25 識 車 車 不 車 路 落車 論 25 若 行 A 宅 論 25

30 98 年 類 行 行 不 不 例 列 律 念 不 律行 說 律行 力 25 殺 都 論 25 A B C D A 力 B C D B C D A 25

31 98 年 類 行 行 不 不 A 年 6 1 不 不 易 更 6 20 A A L 800 A L 易 不 不 易 A 履行 契 理 25 C 車 79 年 7 9 C 車 20 年 6 10 C 車 車 C 車 理 車 不 C 車 車 21 C 車 1 金 車 6 16 C 車 車 1 20 理 理 律行 理 理 理行 金行 索 憐 識 年 識 異 索 數 殺 行 行 15 行 立 行 10 行 行 10

32 98 年 類 行 2 不 不 2009 年 88 利 力 行 行 25 理 諾 50 A 年 理 理行 力 18 理 理 理 理行 力 25 女 療 力 0.1 理 年 12 女 論 25

33 98 年 類 行 不 不 5 力 5 力 理 說 理 5 25 A A B 理 A B B 18 年 A B B 理 說 25 3 行 樓 車 1 車 3 3 論 25 2 不 車 不 見狀 行離 不 溺 論 25

34 類 行 行 2 98 年 不 不 理 豈 理 律 利 25 理 列 契 理 不 律 行 若 暴行 參 量 識不 度 暴 論 25 不 若 離 隆 行 不 論 25

35 98 年 領 98 年 98 年 不 不 復 不 宅 宅 逸 行 論 25 年 行 車 論 25 北 見 行 殺 溜 論 25 見 女 行 念 拉 路 女 女 力 念 力 逸 路 論 25

36 99 年 類 行 2 不 不 不 說 25 不 立 理 契 25 車不 車 車 車 車 裂 25 年 14 便利 行 行 25

37 99 年 99 年 路 類 理 不 不 7 論 金 不 例 說 力 利 力 35 A A 不 A A A 說 力 30 車 車 車 車 車 說 行 35

38 類 行 行 2 99 年 不 不 念 療 見 樓 利 金 契 力 20 3 履行 2 5 年 利 金 利益 A 量 車 見 A 車 車 路 行 A 不 路 B 車 A B A B B 立 力 逸 25 參 類 類 不 力 年 金 力 六 年 六 金 年 金 年 金 年 金 利 金 金 見 1 1 不 金 來 1 論 25

39 99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試題代號 :20160 等別 : 二級考試類科 : 一般行政 ( 一般組 ) 科目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研究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全一頁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甲有土地一筆, 為避免其債權人向法院聲請執行該土地, 乃與乙訂立假買賣, 將該土地交付並移轉所有權登記於乙 ; 二年後, 甲之債務已解決, 乃請求乙返還土地, 但為乙所拒, 甲對乙有無權利可得行使?(25 分 ) 二 得撤銷之行為與效力未定之行為, 有何區別? 甲將其所有之 A 地, 先後以三百萬元 五百萬元分別出賣於乙 丙, 乙 丙是否均得各自向甲請求為該土地之所有權移轉登記?(25 分 ) 三 違法性錯誤 ( 又稱為違法性認識錯誤 違法性認識欠缺 禁止錯誤 ), 對於罪責有無影響? 試根據民國 95 年 7 月 1 日開始施行之刑法新修正條文, 分析之 (25 分 ) 四 何謂限時法? 依據我國之現行刑法, 限時法失效後, 對於限時法有效適用期間之犯罪行為, 將產生何種影響? 試分別說明之 (25 分 )

40 99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代號 :30140 等別 : 三等考試類科 : 一般行政科目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全一頁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自然人與法人均有權利能力, 其始期與終期為何? 甲為某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 代表該公司向乙買受土地一筆, 價金為五百萬元, 乙屆期未受價金之清償, 得否請求甲及該公司給付價金五百萬元?(25 分 ) 二 法律行為有單獨行為 契約行為與合同行為之分, 其有何區別? 年十八歲之甲將登記為其所有之 A 地一筆, 未經其父母之允許, 自行出賣於已成年之乙, 約定價金為三百萬元, 訂立買賣契約時並收受乙所給付之定金五十萬元, 履行期屆至後, 甲 乙互不履行債務 ; 於此情形, 試問 : 乙得否請求甲為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甲得否請求乙給付價金二百五十萬元?(25 分 ) 三 甲變造身分證上的年齡報名參加歌唱大賽, 主辦單位接獲檢舉信向警察報案, 甲見苗頭不對, 趕緊向主辦單位自首 檢察官將甲起訴後, 法院發現甲三年前因盜刷同學的信用卡曾經被判刑二年, 緩刑四年, 請問法院可否因甲自首而減輕其刑? 或者是因甲曾被判刑而加重處罰?(25 分 ) 四 某便利商店店員甲沉溺賭博向地下錢莊借錢, 因地下錢莊委託之討債兄弟威脅甲 3 日內不還錢將砍斷手掌, 某日甲遂將當日代收稅款全數據為己有 請問甲是否為刑法上之 公務員? 又如果甲是公立銀行之雇員, 受政府稅捐稽徵機關或其他公務機關委託代收稅款, 答案是否不同?(25 分 )

41 等 別 : 三等考試 類 科 : 一般行政 一般民政 人事行政 科 目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考試時間 : 2 小時 座號 : 99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代號 : 全一頁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甲女已懷孕 8 個月, 民國 90 年 10 月 8 日因 X 百貨公司週年慶前去參觀 購物, 豈知是日乙携帶槍枝前去 X 公司尋找董事長丙討債 洩恨, 甲為流彈擊中, 雖經 X 公司警衛人員緊急送醫治療, 但甲中槍之後一直處於昏迷狀態 一個月後甲情況惡化, 醫院評估甲恐不治, 乃緊急對甲施以剖腹, 並在甲死亡後的半小時順利取出嬰兒 A 惟 A 因甲遭受槍傷關係, 出生時即罹患腦神經麻痺致一生弱智 問 : 本案若 X 乙 丙有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之理由,A 可否以自己在胎兒時, 即有身體及健康之受害而請求賠償?(12 分 ) A 對在其出生前已死之母親甲, 得否以自己受有損害, 依民法規定, 對乙 甲及 X 公司請求損害賠償?(13 分 ) 二 甲建商建獨門獨院 2 樓透天厝 20 戶待售, 乙前去參觀後, 甚中意其中之 A 屋, 乃與甲所僱用之服務人員 X 簽定買賣契約, 乙並對 X 給付定金 50 萬元, 即房屋總價之十分之一, 惟房屋在辦理產權移轉時,X 竟以為甲要賣給乙的是值 400 萬元之 B 屋, 乙在受領房屋 移轉產權時發現二者未有一致而拒絕受領 問 : 本案甲 乙房屋買賣之契約, 其效果如何? 請就是否成立生效或得否撤銷論述之 (13 分 ) 如乙仍拒絕買受, 因買賣該房地所為開銷 支出, 以及所失利益之損害, 是否可以由何人向何人請求賠償?(12 分 ) 三 何謂不能犯? 搶匪甲為求脫免逮捕, 於逃逸過程中, 持槍向在後追捕之警員乙作勢佯裝射擊 ( 未扣板機 ), 並恫嚇 : 我還有子彈, 要不要試試看? 等語, 仍被乙制服 設若該手槍膛室內未擊發之子彈經試射根本無法擊發, 試問 : 甲對乙之行為應如何論處?(25 分 ) 四 何謂誤想防衛? 設若甲女下班返家途中, 行經暗巷內, 正好後面跟著乙男, 甲女誤以為乙男要對其侵害, 於是先下手為強, 以防護噴霧劑向乙男噴灑, 致乙男眼睛受傷 試問甲女應負何刑責?(25 分 )

42 99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國際新聞人員考試 99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 99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及 99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 : 考試別 : 調查人員等別 : 三等考試類科組 : 調查工作組科目 : 刑法總則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全一頁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何謂 陷害教唆? 其法律效果為何? 試說明之 (25 分 ) 二 何謂 不能犯? 其成立要件為何? 試說明之 (25 分 ) 三 甲於某日晚間與乙發生口角, 雖無殺人之意, 但基於傷害犯意, 持棍棒接續毆打乙, 使乙受有原足致生死亡結果之多處傷害 甲於離去時見乙臉色有異, 囑咐丙將乙送醫, 惟丙因當時酒醉, 而未將乙送醫 乙延至翌日上午因傷重不治死亡 問甲之所為, 應如何論處? 試說明之 (25 分 ) 四 甲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先後三次收集他人偽造之紙幣, 於尚未行使前為警查獲 經具保釋放後, 旋又為一次收集他人偽造紙幣之行為, 再度為警查獲 問甲上開四次收集偽造紙幣之行為, 應如何論其罪數? 試說明之 (25 分 )

43 10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 10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 10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 100 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及 100 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 : 等別 : 三等退除役軍人轉任考試類 ( 科 ) 別 : 一般行政 人事行政科目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全一頁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甲以 自由行 方式單獨前往 A 國觀光, 適逢 A 國發生地震及海嘯等災難, 甲行蹤不明, 生死未卜 如甲欠乙新臺幣 500 萬元, 時效期間在甲於 A 國失蹤時屆滿, 乙的請求權消滅時效是否完成? 乙得否聲請法院對甲為死亡宣告? 請依民法總則編的規定回答之 (25 分 ) 二 甲有擬出售之 A 地, 公開標售之公告中註記 A 地之使用分區為 第一種住宅區, 乙認定 A 地可供建築住宅使用, 乃出價新臺幣 3000 萬元標購, 與甲訂定 A 地之買賣契約 如乙後來發現 A 地的註記無誤, 但其坡度超過百分之三十, 依規定不得作為建築基地使用, 乃不願給付價金, 甲則催促乙付款並辦理 A 地的過戶登記, 雙方發生爭執 請問在此例中, 乙如主張撤銷購買 A 地的意思表示, 依民法總則編的規定應具備何等要件?(25 分 ) 三 甲夥同乙找仇人丙報仇, 在毆打丙時, 乙因覺得與丙無冤無仇, 毋須致丙於死地, 遂勸甲罷手, 甲不聽勸, 乙只好打 110, 此時恰好巡邏警察路過, 將丙送醫救治, 結果僅致輕傷 試說明甲 乙的行為各應如何論處?(25 分 ) 四 假設公務員甲的長官乙命令甲將家中發票拿去報公帳, 甲從之 請說明甲在何種情形下可以阻卻違法?(25 分 )

44 等別 : 三等考試類科 : 一般行政 一般民政 人事行政科目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10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代號 : 全一頁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試附理由分項解答下列問題 : 債務人甲積欠債權人丙債款 500 萬元未償, 為避免丙之強制執行起見, 乃與友人乙通謀佯為價額 400 萬元之假買賣, 而將其僅有市值 400 萬元之房地一處為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乙名下, 乙隨即將該房地立約出租予不知其情之丁居住使用, 租期四年 問 : 丙得對甲或乙主張何種權利, 以塗銷該房地之所有權移轉登記?(10 分 ) 又如丙代位甲訴求丁返還房地, 則丁得為如何之抗辯以維護其租賃權益否? (10 分 ) 甲 乙各別經營之牧場毗鄰, 甲所有之母羊混進乙所有牧場內之羊群不歸, 乙始終不知其情, 而予飼養, 問 : 該母羊所生之小羊, 何人有收取此一天然孳息之權利?(10 分 ) 二 下列法律行為或意思表示, 其效力如何, 試附理由簡答之 : 受輔助宣告之成年人甲未經輔助人乙之同意, 就其所有汽車贈與予丙 (6 分 ) 十六歲未婚男子甲擅自免除其債務人乙之債務 (6 分 ) 甲既被乙授權代理出賣其所有之 A 屋, 亦被丙授權代理其買受 A 屋, 而代理乙 丙訂立 A 屋之買賣契約 (8 分 ) 三 下列何者為公務員, 並簡述理由 : 鄉長 (8 分 ) 公營銀行行員 (8 分 ) 代收稅款之超商店員 (9 分 ) 四 甲見丁身懷數萬現金, 遂起意夥同乙搶劫之, 丁向其二人苦苦哀求, 表示該現金為其幼子的救命錢, 乙心生同情, 遂道德勸說甲放棄, 卻遭甲拒絕, 乙無奈只好轉身離去, 甲仍續行強盜丁之財物得手 試問 : 甲 乙之刑責?(25 分 )

45 10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10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 100 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 :70550 等別 : 高員三級鐵路人員考試類科 : 事務管理科目 : 民法總則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全一頁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甲最近新購一支時尚流行的 i 品牌白色手機, 愛不釋手隨時把玩 某日與昔日同窗好友乙相遇, 言談中見乙對該手機面露欣羨, 甲雖內心不願意, 卻隨口對乙表示願將該新手機贈與乙做為見面禮 請回答以下提問 :(30 分 ) 甲贈送手機予乙之意思表示效力為何? 如乙深知甲為有名之小氣鬼, 因此明知甲不可能真心會把該新手機贈送自己, 則甲贈與之意思表示效力如何? 二 甲將其所有 A 屋出租與乙, 租賃期間自 97 年 1 月 1 日起至 99 年 12 月 31 日止 甲之子丙於 98 年 1 月 1 日將其父之 A 屋無權處分出售予知情之丁, 嗣甲死亡, 丙旋於 98 年 6 月 1 日繼承該無權處分之 A 屋 請回答以下提問 : 丙丁之間的法律關係為何?(20 分 ) 乙之承租權益是否受影響?(10 分 ) 三 甲因賭博積欠乙賭債新臺幣 100 萬元, 為清償該筆賭債, 甲簽發支票予乙 日後經乙提示未獲付款, 乙乃訴請甲給付票款 100 萬元 於訴訟進行中, 甲乙二人達成和解, 和解內容為甲應給付乙 70 萬元, 且經記明於筆錄 請問甲得否主張其與乙成立之訴訟上和解有無效之原因, 請求法院繼續審判?(20 分 ) 四 甲受乙詐欺而訂立買賣契約並已交貨, 未收到價金 此時出賣人甲能否依被詐欺受害為由, 請求損害賠償? 或因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消滅時效已完成而請求返還不當得利?(20 分 )

46 100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代號 : 全一頁 類科 : 一般行政 一般民政 人事行政科目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甲在聯考後分發至某大學法律系, 依據校方規定, 甲須加入該校法律學會, 但甲現年始 19 歲, 請問甲未經其法定代理人允許, 加入該學會之法律上效果如何? 甲若有效加入此社團, 就其社團內之投票, 是否須經其法定代理人之許可?(25 分 ) 二 汽車商甲專售二手汽車, 其供銷之轎車中, 有一豪華轎車售價新臺幣 250 萬元, 其友人乙係失業工人, 因彩券中獎獲得獎金新臺幣 300 萬元, 擬購入該車, 甲認為乙之獎金, 宜作其他用途, 不宜浪費於購買豪華轎車上, 偽稱此豪華轎車之引擎有問題, 乃推薦另一部中等品質價款新臺幣 50 萬元之轎車, 乙遂購入該中等品質之車, 事隔半年後, 乙發現真相, 向甲表示撤銷買賣契約, 甲則以其係善意相對抗 試析其法律關係 (25 分 ) 三 甲在某卡拉 OK 店飲酒唱歌作樂, 因細故而與該店員工 A 發生爭吵, 於是打電話央請友人乙與丙二人持木棍前來教訓 A 乙與丙二人進入該店後, 以所持木棍一陣毆打 A, 導致 A 受傷送醫, 經醫師診治後, 發現 A 脾臟破裂, 乃施行手術切除脾臟 試問 : 甲 乙 丙三人之行為應如何處斷?(25 分 ) 參考條文 刑法第 277 條 : Ⅰ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Ⅱ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 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致重傷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78 條第 1 項 使人受重傷者, 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 甲經常受 A 霸凌而痛苦不堪, 乃向友人乙訴苦, 願意提供新臺幣 10 萬元代價, 僱請黑道兄弟殺害 A, 以資報復 乙同情甲之處境, 以甲所提供之新臺幣 10 萬元僱請丙殺 A 丙前往 A 住處後, 卻將 B 誤認為 A, 而將 B 殺死 試問 : 甲 乙 丙三人之行為應如何論處?(25 分 ) 參考條文 刑法第 271 條 : Ⅰ 殺人者, 處死刑 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Ⅱ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Ⅲ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76 條 : Ⅰ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Ⅱ 從事業務之人, 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47 100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試題代號 :20160 全一頁 等別 : 二級考試類科 : 一般行政 ( 一般組 ) 科目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研究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甲擔任某會計師公會理事長一職 該公會會員大會上曾經作成如下決議 : 本公會與第三人間所為之任何不動產交易, 包括不動產買賣 租賃等契約之簽訂, 必須由理事長與全體理事商議後, 共同代表為之 然而, 甲因公會業務需要, 未知會其他理事, 即擅自代表公會向乙承租一間房屋, 作為會員活動中心之用 不久, 甲因任期屆滿卸下理事長職務, 由丙當選繼任理事長一職 乙依據租賃契約向公會請求支付租金, 卻遭丙以當初簽訂房屋租賃契約時, 前任理事長甲並未與全體理事商議即單獨擅自簽訂契約為由, 拒絕付款 問 : 乙之支付租金請求, 有無理由? 又, 乙是否亦得向前任理事長甲個人, 請求支付租金?(25 分 ) 二 何謂 權利失效理論? 請具體舉例說明之 (25 分 ) 三 接續犯與集合犯, 有何區別? 試以公職人員選舉之投票行賄罪為例, 根據現行刑法條文, 分析之 (25 分 ) 四 甲獨居, 因寒流來襲, 原本打算借酒取暖後就寢, 竟不自覺飲酒過量而陷入精神障礙 致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之狀態, 未料竊賊乙闖入行竊 甲見狀, 除制伏乙外, 再持酒瓶將乙打死 甲可否依刑法第 19 條第 2 項主張減輕其刑? 試分析之 (25 分 )

48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代號 : 等別 : 三等考試類科 : 一般行政 一般民政科目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全一頁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甲以快遞送給乙一份效期一天之 PVC 塑膠粒買賣要約 快遞人員離開後,PVC 塑膠粒因外國大廠發生爆炸, 價格大漲, 致此要約對甲極為不利 甲乃立即驅車前往乙處, 在乙處僅遇乙之外勞丙 甲以矇騙方式, 使丙將該已送達但尚未開啟之報價單交付於甲 乙於一個月後始知悉此事, 立即要求甲履行契約, 請問甲撤回意思表示是否有效?(25 分 ) 二 甲拾得乙的身分證, 乃變造其影本, 向丙銀行申請信用卡 丙未仔細審查就核發信用卡給甲, 甲將信用卡刷爆後, 丙向乙求償, 是否有理? 乙應該如何主張自己的權利?(25 分 ) 三 甲之鄰居豢養一隻狗, 平時相當溫馴, 只是一看到甲, 就會對其吠叫, 使得甲對該犬深感嫌惡 一日甲經過時, 該犬又再對其吠叫, 甲見狗被拴住, 並無危險性, 乃放膽加以挑弄 沒想到狗竟掙脫狗鍊, 直奔甲而來 甲見狀心想 完蛋了, 只好拔腿趕快逃 狗來得甚快, 甲見逃不了, 情急之下撿起木棍對狗一擊, 竟將狗擊斃 試問甲是否應承擔刑事責任?(25 分 ) 四 甲於裁判確定前犯有竊盜 搶奪 妨害自由及詐欺四罪, 分別由 A 法院審理竊盜及詐欺二罪, 對竊盜罪宣告 8 月有期徒刑 詐欺罪 1 年 6 月有期徒刑, 應執行 2 年有期徒刑 ;B 法院審理妨害自由及搶奪二罪, 對妨害自由罪宣告 1 年有期徒刑 搶奪罪 2 年 6 月有期徒刑, 應執行 3 年有期徒刑 後經檢察官聲請改定其刑, 法院更定應執行刑為 5 年 4 月有期徒刑 試問更定之應執行刑是否正確? 申論之 (25 分 )

49 100 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100 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代號 : 等別 : 薦任類科 : 一般行政 一般民政科目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全一頁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甲借車予乙, 假設每人皆會主張對自己最有利之權利, 試回答下列問題 :(25 分 ) 乙以自己名義未經甲之同意, 出賣該車予善意之丙並為交付, 試問該車之最終所有權人為誰? 乙以甲之名義, 未經甲之同意出賣該車予善意之丙並為交付, 試問該車之最終所有權人為誰? 二 甲於民國 100 年 1 月 1 日出租房屋予乙, 為期 1 個月, 約定租金為新臺幣 1 萬元, 於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之, 乙於租賃期間屆滿時, 未支付租金, 關於雙方消滅時效之計算, 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25 分 ) 甲之租金請求權消滅時效起算時點為何? 設甲於 100 年 2 月 5 日以存證信函通知乙交付租金, 則甲之消滅時效屆滿之日為何? 三 何謂 接續犯? 其與 集合犯 有何不同? 設行為人 1 個月內多次吸食一級毒品, 該如何論處較為適當?(25 分 ) 四 甲失戀後, 心情鬱悶 某次酒後, 想到相戀已久的女友居然如此負心, 越想越生氣, 決定給她個教訓, 遂醉醺醺的到女友住處, 乘著酒意壯膽將女友打傷 試問, 甲應否負刑責?(25 分 )

50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代號 : 等別 : 三等考試類科 : 一般行政 一般民政 人事行政科目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全一頁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甲詐欺乙致乙將其名下之 A 地廉價賣與丙 試問 :(25 分 ) 乙得否起訴聲請法院撤銷其出賣 A 地之意思表示? 乙將 A 地賣與丙, 其效力是否及於乙在 A 地上興建之 B 屋及種植之 C 樹? 二 A 社團法人有甲 乙 丙三位董事, 社員總會決議通過變更章程, 明定僅甲有代表權, 但未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 嗣乙逕以 A 社團法人代表人之名義向 B 建設公司之代理人 ( 代銷業者 ) 丁訂購房屋, 雙方已簽訂買賣契約 請問 :(25 分 ) A 社團法人與 B 建設公司之間的法律關係如何? 代理與代表有何區別? 三 甲與乙有金錢糾紛, 雙方相約某日清晨到公園談判, 甲為了壯大聲勢, 找來友人丙攜帶槍支到場助陣 丙抵達公園時, 遲遲未見乙現身, 正好丁開車進入公園, 被丙誤認是乙, 而遭丙開槍, 腦部中彈死亡 試分析甲 丙可能涉及之刑事責任 (25 分 ) 四 深夜, 為準備考試, 甲努力背誦刑法第 185 條之 3 所規定的 服用毒品 麻醉藥品 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 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 構成要件, 但就是記不起來 甲因而心浮氣躁, 啤酒一瓶接一瓶灌下肚, 直到走路都東倒西歪 ; 不僅如此, 其腦袋也陷入一片空白, 全然不能辨別人 事 時 地 物 在此情況下, 甲猶仍騎上機車, 一路蛇行在街上兜風 ; 所幸上蒼保佑, 人車平安返家, 未釀事故 天亮起床後, 甲根本想不起來自己曾騎車出門 問 : 本案如何論處? (25 分 )

51 101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代號 :30150 等別 : 三等考試類科 : 一般行政科目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全一頁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請附理由分別回答下列各小題 :(25 分 ) 甲之代理人乙詐欺相對人丙而訂立買賣契約, 試問丙嗣後得否撤銷該買賣契約? 相對人丙詐欺甲之代理人乙而訂立買賣契約, 試問甲嗣後得否撤銷該買賣契約? 二 請說明下列各法律行為之效力 :(25 分 ) 限制行為能力人甲偽造其身分年齡, 使機車行老闆信其為有行為能力而與其訂立機車買賣契約 30 歲的乙, 在與朋友聚餐喝酒喝到不省人事時, 隨口答應將其賓士轎車以新臺幣 5 萬元賣給朋友 三 甲為見義勇為之計程車司機, 一日路經某精神病院, 見精神病患乙在門口持刀欲砍殺該病院之醫師丙, 甲遂乘乙不注意時開車將乙撞傷, 使丙倖免於難 試問甲之刑責?(25 分 ) 四 甲殺害乙之後, 丙教唆甲自行湮滅關係甲殺乙的凶刀與沾有乙血跡之衣物 試問甲 丙構成何罪?(25 分 )

52 101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 101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 101 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 :70550 等別 : 高員三級鐵路人員考試類科 : 事務管理科目 : 民法總則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全一張 ( 正面 )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甲家為 A 社區一條死巷的最後一戶,A 社區車滿為患, 但甲家門前卻有足夠停放 2 部車的巷道空間 甲家因不開車而無車可停, 同社區之乙家有 3 部車, 乙乃商得甲同意, 使自己的 2 部車停放甲家門前, 但基於感謝之意, 乙每半年給甲新臺幣 ( 下同 )5 千元紅包 今年初, 乙家的 X 因出國, 停車位因此騰出, 第三人丙見此處有空位, 乃逕行在該地停車, 半個月後的某日, 因乙自己無法停車, 乃前來向丙論理, 但丙置之不理, 乙乃請求甲出面干預 問 : 本案社區巷道空地停車究否為巷道兩邊住戶之權利或利益, 或什麼都不是? (13 分 ) 甲對乙每半年收受 5 千元紅包是否於法有理? 乙請求甲阻止丙停車是否於法有據?(12 分 ) 二 A 今年 19 歲, 為甲之獨子 甲經營一貿易行頗有獲利, 但前年大病一場, 乃於去年將貿易行悉數交 A 經營 管理 A 接受業務後, 即委託 B 製造價值數百萬元之金飾品以待銷售, 但因產品滯銷, 竟無法對 B 給付債務 另外,A 為撙節開銷, 乃將屬貿易行之名貴汽車出賣於 C,C 旋即又將之賣於 D 甲因見貿易行虧損連連, 乃收回對 A 釋出的貿易行經營權 問 : 本案甲就 A 對 B 所生債務不履行損害究否應予負責?(13 分 ) 甲是否可以收回經營權為理由, 逕向 D 請求返還該汽車?(12 分 ) 三 甲盜得乙之身分證, 將乙之照片換下自己之照片後, 前去應徵牛郎從事色情交易, 由於作風前衛, 因而聲名大噪 半年後的某日, 甲應其恩客, 即富孀 A 之邀至 A 家過夜, 甲趁 A 一時外出之便, 盜得 A 之現金新臺幣 ( 下同 )30 萬元及銀行存款資料, 次日並提走 A 之存款 500 萬元 A 得知其情形後報警處理, 但甲已逃去無蹤 警察查緝時依牛郎店所提供資料, 查出甲係以他人為人頭而犯罪, 乙亦至此時始知自己身分證被盜用 問 : 本案甲之行為究否侵害乙何種人格法益?(13 分 ) 乙 A 可否依何法律規定向甲請求何種損害賠償?(12 分 ) ( 請接背面 )

53 101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 101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 101 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 等類科 別 : 高員三級鐵路人員考試科 : 事務管理目 : 民法總則 代號 :70550 全一張 ( 背面 ) 四 甲男乙女為夫妻, 兩人邀約第三人丙出資共同在繁華市區經營冰品店, 由於冰品出色, 故獲利甚豐 惟甲 乙其後協議離婚, 由甲對乙支付新臺幣 ( 下同 )2 億元的離婚補償, 相對地甲 乙約定, 乙終生不得再嫁, 乙並不得在甲之冰品店周圍 30 公里內任何地點經營相同之冰品店 甲 乙離婚後一個月, 該冰品店毫無預警關門歇業, 店內設備 物品搬走一空, 丙見報始知其事實, 乃以甲 乙共同虧空冰品店資產為惡性倒閉, 狀告甲 乙應對自己賠償 1 億元 3 年後本案經法院判決丙敗訴 至於甲其後雖力圖振作, 但由於信用 名譽受創, 最後終無法再有榮景 問 : 本案甲 乙約定乙終生不得再婚, 亦不得在一定範圍 地點與甲競爭營業, 其約定有效乎?(13 分 ) 丙狀告甲 乙惡性倒閉, 甲可否以丙損害自己名譽為由而有所主張?(12 分 )

54 10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 外交領事人員及國際新聞人員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 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 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及社會福利工作人員考試試題 考試別 : 調查人員等別 : 三等考試類科組 : 調查工作組科目 : 刑法總則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代號 : 全一頁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甲的腳踏車失竊, 但無力購買新的腳踏車, 他就想到要偷一部腳踏車, 解決代步工具問題 某日, 甲見到乙停放在商店門口未上鎖的新腳踏車, 甲即跨上該車, 尚未起步之際, 突然腦中出現父親生前常講的話 : 三思而後行, 勿一失足成千古恨 此時甲就從該車下來, 將該車仍置放原地 試問本案甲有無刑責?(25 分 ) 二 黑道分子乙因犯罪而逃亡, 面臨警方之追緝 乙在鄉間路上, 挾持開私人轎車之甲女當人質, 乙以手槍命令甲女開她的私人轎車躲閃警方追逐, 甲女遭到挾持花容失色, 心想萬一處不好, 生命恐有危險 但甲女隨後發現乙並沒有繫安全帶 甲女認為此是其脫免被挾持之唯一機會, 甲女就以高速行駛, 並且故意將車撞上路旁大樹, 在甲女決定此舉之前, 她知道乙可能因而喪命, 並且她也認為她的行為具有刑責 果然, 在撞上大樹時, 因為撞擊力猛烈, 乙當場死亡 試問甲女之刑責如何?(25 分 ) 三 甲因同業競爭, 素來與乙不合, 甲想要藉機整乙 某日, 在警方公布希望民眾檢舉之超商搶案錄影畫面中, 甲覺得該畫面的搶匪面貌與乙有幾分神似, 甲明知乙並不是超商搶匪, 但甲認為此刻是 整乙的好機會, 乃向警方檢舉乙為搶匪, 甲希望警察會因受騙而逮捕乙 受理之警察丙到乙宅查看, 當丙一看到乙, 就知道乙根本不是錄影帶中之搶匪, 特徵差異明顯, 但由於乙態度不好, 丙也就想整整乙, 把乙當成是超商搶匪予以逮捕 試問本案甲 丙之刑責各如何?(25 分 ) 四 B 是貨車司機, 經常性載運貨物, 經過九彎十八拐的北宜公路送貨到東部城市 A 是 B 之仇敵, 其想殺死 B, 就破壞 B 的汽車之煞車, 欲致 B 於死地 果然,B 開車經過北宜公路, 因煞車不靈造成嚴重車禍案件,B 的車墜谷,B 因而死亡 而在此次事故, 竟然 D 也在 B 的車上, 共赴黃泉 而 D 是 A 的好友,A 並沒有想到 D 會搭 B 的便車,A 懊悔不已 試問 A 的刑責為何?(25 分 )

55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代號 : 類科 : 一般行政 一般民政 人事行政科目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全一頁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甲與乙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由甲將其所有之凶宅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於乙 不久, 乙經法院為監護之宣告, 並由其配偶丙擔任監護人 丙不知甲 乙之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但知系爭房屋為凶宅 嗣後, 丙以乙之代理人名義, 將系爭房屋出賣並移轉所有權登記於丁 丁就甲 乙之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及系爭房屋為凶宅, 均不知情, 且丁就其不知並無過失, 乙 丙亦皆未對丁為任何告知 請問 : 甲就系爭房屋, 對乙 丁二人, 各有無可以主張之權利? 丁就系爭房屋得對乙為如何之主張?(25 分 ) 二 甲同意其弟乙無償在甲之已登記之 A 地上蓋屋自住,13 年後, 甲之兒子丙想在 A 地蓋工廠, 甲先不置可否, 丙乃一直爭吵 又過 3 年, 甲不耐煩丙之爭吵, 乃同意由丙出面以甲之名義請求乙拆屋還地, 但乙以時效完成為理由拒絕之 再過 1 年, 甲以贈與為原因, 將該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於丙 丙遂以所有人身分請求乙拆屋還地, 乙仍拒絕之 請問 : 丙出面以甲之名義請求乙拆屋還地時, 乙以時效完成為抗辯, 有無理由? 丙以所有人身分, 請求乙拆屋還地, 有無理由?(25 分 ) 三 甲年七十有餘, 患有失智症, 數度在同一便利商店拿取價值微薄的物品, 不付帳離去, 皆未被發覺 某一日甲再度進入便利商店取物, 不付帳離開, 被店員發現攔截, 報警處理 案經檢察官起訴 法院審理中, 鑑定發現甲的失智症嚴重, 無法自我控制, 有反覆竊取他人物品的高度可能性 試問, 甲的竊盜行為有無阻卻罪責事由? 法官得宣告何種保安處分?(25 分 ) 四 乙在私人企業擔任出納工作, 當發生財務困境時, 其妻甲向乙建議, 可將乙經手的錢財作為應急之用, 再設法回補 乙正擬侵占經手的錢財時, 適逢公司連日稽查業務, 不敢妄動 數日後, 甲再向乙提議, 業務稽查後是最佳的下手時機, 乙於是布局侵占 甲獻計後, 卻心生不安, 在乙尚未得手前, 勸乙打消侵占念頭, 但沒有積極的阻止行動 乙後來因職務調動, 而無法遂行侵占 試問 : 甲前後兩次建議乙侵占, 是否有罪?(25 分 )

56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代號 : 等別 : 三等考試類科 : 一般行政 一般民政 人事行政科目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全一頁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原告為 太和股份有限公司, 主張被告 臺北太和汽車有限公司 侵害其公司名稱的權利, 使其公司遭受財產上及非財產上損害, 原告在法律上如何主張權利?(25 分 ) 二 甲為 A 地所有人, 於民國 100 年 8 月 5 日受監護宣告, 在同年 8 月 8 日與乙訂立 A 地買賣契約, 出售 A 地 甲的監護宣告於 10 月 5 日被撤銷, 而於 10 月 8 日辦理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於乙 試以本例說明物權行為獨立性及無因性理論 甲與乙間各個法律行為的效力 及甲如何向乙主張權利 (25 分 ) 三 甲舉辦生日晚宴, 席間友人 A 頻頻喝酒, 終至酒醉當場睡著 宴席結束後, 甲將 A 叫醒, 並建議其先休息, 完全酒醒後再離開, 惟 A 堅持自己尚可開車回家 甲見 A 腳步蹣跚, 雖知酒醉駕車的危險性, 卻也沒積極阻攔 A 開車離去 A 於回家時, 因不勝酒力撞倒電線桿死亡 試問甲的行為, 依刑法如何評價?(25 分 ) 四 甲想殺乙, 對乙開槍, 乙見甲開槍驚嚇昏倒於馬路上, 甲以為乙當場死亡, 隨即離開, 事實上乙並沒有被擊中要害 不久丙開車經過, 因天色昏暗, 未察有人倒臥於馬路上, 將乙輾斃 試問甲的刑責如何?(25 分 )

57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代號 : 等別 : 三等考試類科 : 一般行政 一般民政 人事行政科目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全一頁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甲上週到郵局匯新臺幣二萬多元借乙, 但隔天乙說沒收到錢, 兩人核對帳號, 才發現匯款時寫錯一個帳號數字, 新臺幣兩萬多元匯到另一個帳號裡 甲趕緊到郵局要求幫忙追錢, 郵局發現甲匯入的帳號開戶者已死亡 請問 : 甲可否追回此款項? 請附具理由說明之 (25 分 ) 二 甲為資深公務員, 從未買過股票, 因聽信財政部長乙在報上公開作信心喊話, 主張股票已經跌深可以進場購買, 乃前往丙證券公司開戶, 以新臺幣五百多萬元購入丁公司股票五萬股 不料數日後該檔股票連日跌停, 甲損失逾半 請問 : 甲可否依據民法第 74 條第 1 項 法律行為, 係乘他人之急迫 輕率或無經驗, 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 或為給付之約定, 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 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 撤銷其法律行為, 或減輕其給付 之規定而為主張? 或者可以依據其他法律撤銷其意思表示?(25 分 ) 三 甲 乙兩兄弟與朋友數人前往 KTV 唱歌, 乙因故與隔壁包廂的丙發生嚴重爭吵, 乙打了丙一個巴掌 丙要大打出手時, 被丙的女友和其他人架開 丙覺得面子受辱, 事後越想越氣, 回家帶了一把槍回頭想要置乙於死地 其間乙還在 KTV 和友人喝得半醉, 橫倒在包廂沙發上 甲則在上廁所時聽到 KTV 門口櫃臺有人大聲擾攘和怒罵, 出了廁所一看, 原來是丙不顧櫃臺勸阻, 要進入行兇 由於丙身材壯碩, 櫃臺人員攔不住 甲見情況不對, 從廁所工具間拿了一把小木椅, 緊隨在後 就在丙進入乙的包廂時, 甲持木椅從後面攻擊丙的頭部和身體, 丙受傷倒地 KTV 的人員利用丙來不及反應, 將丙壓制在地 甲 丙二人刑事責任如何?( 不必檢討危險物品罪的問題 )(25 分 ) 四 甲在山上務農, 基於農事上的需要, 自己教十八歲的兒子乙開車幫忙載貨 經過長期的開車送貨, 乙也擅長於駕駛, 不過也因為如此, 父子兩人根本不管應該要去考駕駛執照的事情 有一天晚上, 甲吩咐乙, 隔一天清早要送一車高麗菜到山下交貨給盤商 乙應允, 不過乙整個晚上沉迷於新的電玩遊戲, 直到半夜三點多才上床睡覺 乙早上五點多被鬧鐘叫醒, 開車載貨上路, 由於精神不濟, 幾乎進入昏睡狀態, 在山下路口處根本沒發現紅綠燈號為紅燈, 直接駛過路口, 撞倒行人, 行人死亡 甲 乙二人刑事責任如何?(25 分 )

58 101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外交行政人員考試 101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 101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 101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 101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 101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試題 考試別 : 調查人員等別 : 三等考試類科組 : 調查工作組科目 : 刑法總則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代號 : 全一頁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甲大學畢業後請友人乙幫忙搬家, 乙前往甲居住之宿舍搬運東西時, 誤將甲室友丙之筆記型電腦一併封箱搬到車上, 甲見此情形, 因甲 丙二人為夏天是否使用冷氣之事時常爭吵, 故亦未告知乙該電腦係丙所有, 任由乙將該筆記型電腦搬回家 試問甲之刑責應如何論處?(25 分 ) 二 甲男得知女友乙移情別戀, 某夜約乙於公園談判試圖挽回, 惟乙執意與甲分手, 致甲懷恨在心, 遂教唆丙傷害乙, 惟丙於傷害乙時, 因下手過重, 致將乙毆斃 試問甲 丙之刑責應如何論處?(25 分 ) 三 某夜, 甲 乙二人在外毆鬥, 乙不敵, 因頭破血流而昏倒於慢車道上, 此際甲發現在距離約 100 公尺處由丙駕駛之大貨車已漸駛近乙, 卻未將乙移至路旁, 又未為任何阻止丙前進或避讓之動作, 即自行離去, 適丙疏未注意車前狀況, 將乙輾斃 試問甲之刑責應如何論處?(25 分 ) 四 甲之鄰家乙飼有一隻娃娃狗, 因該狗每晚亂吠使甲不能入睡, 甲因而懷恨在心, 欲殺該娃娃狗 某日見花園內樹叢下有動物走動, 甲以為是乙所飼養之娃娃狗, 乃拿起木棍用力猛擊, 惟事實上被打中者係乙之幼子丙, 丙因而當場死亡 試問甲之刑責應如何論處?(25 分 )

59 10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 10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 10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 10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 102 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及 102 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 : 等別 : 三等退除役軍人轉任考試類 ( 科 ) 別 : 一般行政 人事行政科目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全一頁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甲對乙有新臺幣 500 萬元之債權, 乙為逃避甲之強制執行, 與丙通謀虛偽買賣, 將自己所有之土地出售與丙, 並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嗣後丙將該土地轉賣給不知情之丁, 並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 丁又將該土地出賣並移轉登記與惡意之戊, 請問 : 甲得否向戊請求返還該土地?(25 分 ) 二 某大學生甲 18 歲, 尚未結婚 某日甲以其父親乙所給與之零用錢購買彩券, 中獎新臺幣 ( 下同 )200 萬元 甲領得獎金後, 以 50 萬元向丙購買汽車 1 部 請問 : 甲丙之汽車買賣契約效力如何?(25 分 ) 三 海釣船因海上風浪太大而傾斜, 致釣客甲 乙落入海中, 雖船員迅速拋下一個救生圈, 被距離較近的乙抓住, 因甲見救生圈只有一個, 遂擊打乙的頭部搶走救生圈 最後甲 乙雖都被救上船, 但乙因吸入過多海水死亡 請問甲是否須對乙死亡的結果負刑事責任?(25 分 ) 四 甲父乙氣憤丙帶壞甲, 拿了甲房內的槍去殺丙, 因拿到的只是一把酷似真槍但無撞針的玩具槍, 即使已瞄準丙, 根本無法擊發 隔日乙又到好友丁所開的道館請其做法, 讓丙不得好死 3 日後丙在家門口被車撞死, 請問乙 丁是否成立殺人罪? (25 分 )

6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代號 : 等別 : 三等考試類科 : 一般行政 一般民政科目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全一頁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何謂期待權? 民法總則有何相關之規定?(25 分 ) 二 甲將其所有的 A 金條交由乙保管, 乙因為缺錢, 未經甲的授權, 將 A 金條以自己名義賣給不知情的丙, 丙不知道 A 金條其實是甲所有, 所以還是把相當於市價的價金交付予乙, 乙亦將 A 金條交付予丙, 問甲可以分別對乙和丙主張何種權利?(25 分 ) 三 甲為愛鳥人士 一日, 甲見其鄰居乙攜帶鳥籠, 廣步於社區中庭, 並忙於閒聊, 將鳥籠置放座椅旁 甲趁機將鳥籠打開, 鳥兒飛出, 再不回籠 甲認為動物應該依其本性, 順乎自然而生活, 釋出鳥兒乃符應天道之舉 乙怒提毀損告訴, 甲則爭辯, 鳥兒並未死滅, 而是逍遙回歸自然, 何毀損之有? 問甲是否有罪?(25 分 ) 四 甲為社區保全, 一夜, 乙入侵社區行竊, 尚未得手, 即被甲當場逮捕 甲將乙雙手綑綁, 以防脫逃, 並立即電召警方 警方未抵達之前, 甲賞乙兩記耳光, 以示告誡 甲出手頗重, 乙的面頰因此浮腫 問甲的傷害行為得否主張正當防衛? 是否防衛過當?(25 分 )

61 10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 10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 102 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 :70350 全一頁 等別 : 高員三級鐵路人員考試類科 : 事務管理科目 : 民法總則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甲某日離家後即音訊全無,8 年來生死不明,A 檢察官違反甲家人之意願, 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 問 : 死亡宣告將發生何種效力? 若甲事實上仍在他處生存, 在死亡宣告後其所為之法律行為效力為何?(25 分 ) 二 甲有 A 花瓶一只, 為名家作品, 市價 5 萬元, 甲受丙詐欺, 誤以為該只花瓶為不值錢之贗品, 即以 5 千元將花瓶出賣給乙, 並將花瓶所有權移轉給乙, 請附理由說明 : 甲是否得撤銷花瓶買賣以及花瓶所有權移轉之意思表示?(25 分 ) 三 甲將其所有之 A 珠寶與乙作成通謀虛偽買賣, 並基於通謀虛偽意思將珠寶所有權讓與並交付給乙 若乙將 A 珠寶又出賣給丙, 甲乙丙之間應如何主張權利?(25 分 ) 四 甲欠乙 5 百萬元借款, 已超過 15 年, 甲仍提出給付, 若甲事後發現其得主張時效抗辯, 可否向乙要求返還所提出之給付?(25 分 )

62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代號 : 類科 : 一般行政 一般民政 人事行政科目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全一頁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監護宣告應具備什麼要件? 設甲為受監護宣告之人, 某日, 精神狀態回復正常, 惟尚未依法定程序撤銷監護宣告, 即自行與乙訂立土地買賣契約, 該契約之效力如何?(25 分 ) 二 甲 19 歲, 高職剛畢業, 未得法定代理人允許, 受僱為乙建設公司之職員, 奉公司之命, 代理公司與丙簽訂房屋買賣契約, 請問 : 甲 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13 分 ) 乙 丙間買賣契約之效力如何?(12 分 ) 三 鑽石大盜甲探聽到富商 A 坐落於某鄉間的別墅內藏有剛進口的鑽石一批, 於是向乙說明詳情, 尋找乙合作一起竊盜, 乙應允 甲載著乙到別墅附近, 甲在外把風, 乙進入別墅 乙進入兩分鐘後, 在外把風的甲見有雙 B 名車駛近停在別墅隔壁不遠處另一棟綠色小屋前, 赫然又發現下車進入綠色小屋者正是富商 A, 甲始知乙所進入者根本不是富商的別墅, 於是趕緊打手機聯絡乙放棄行動 在別墅裡翻箱倒櫃兩分鐘的乙根本找不到鑽石, 卻發現金錶一隻, 於是於接到甲的緊急通知後隨即帶著金錶退出別墅, 不過乙事後獨吞金錶, 根本沒有讓甲知道竊得金錶的事情 請就刑法第 320 條所規定的竊盜罪論述甲的刑事責任 (25 分 ) 參考法條 : 刑法第 320 條第 1 項 :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 為竊盜罪,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 320 條第 3 項 :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四 A 積欠黑道大哥甲新臺幣千餘萬元的債務, 屢經催促而事隔經年, 不但未見償還, 還放話批評甲不夠義氣 甲盛怒, 決定殺 A, 某日持進口制式手槍於 A 在夜市逛街時堵住 A, 貼近對 A 的頭部開槍, 子彈穿過 A 的頭部後又射中夜市遊客 B,B 當場死亡,A 則經送醫搶救後並無大礙 請就刑法第 271 條 ( 殺人罪 ) 第 276 條 ( 過失致人於死罪 ), 以及第 186 條 ( 危險物品罪 ) 規定, 討論甲的刑事責任如何? (25 分 ) 參考法條 : 刑法第 186 條 : 未受允准, 而製造 販賣 運輸或持有炸藥 棉花藥 雷汞或其他相類之爆裂物或軍用槍砲 子彈而無正當理由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63 102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試題代號 :20160 全一頁 等別 : 二級考試類科 : 一般行政 ( 一般組 ) 科目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研究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 甲向乙車商購買 L 牌之汽車一部, 乙車商並同意提供分期繳納價金之優惠 甲乙約定, 頭期款為 20 萬, 餘款 60 萬共分 24 期, 零利率, 每期 2 萬 5 千元 嗣後甲發現丙購買之同款車價金為現金折扣價 70 萬元 甲乃援引消費者保護法第 21 條第 1 項之規定, 向乙車商主張雙方未有書面契約, 甲毋庸給付價金, 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13 分 ) 附 : 消費者保護法第 21 條 : 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分期付款買賣契約應以書面為之 前項契約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 頭期款 各期價款與其他附加費用合計之總價款與現金交易價格之差額 利率 企業經營者未依前項規定記載利率者, 其利率按現金交易價格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 企業經營者違反第二項第一款 第二款之規定者, 消費者不負現金交易價格以外價款之給付義務 甲應徵乙公司之工作, 並經洽得友人丙同意為甲任職乙公司將來如有肇致乙公司損害時, 負擔人事保證責任, 惟並未簽定人事保證書面契約 甲任職乙公司後, 發生侵占公司對客戶應收取之款項共 50 萬元 乙丙之人事契約保證是否有效, 乙公司可否向丙請求丙應負保證責任?(12 分 ) 二 甲於民國 90 年與其妻前往臺中旅遊, 於路旁發現有乙公司之預售屋建案乃進入參觀, 發現樣品屋有挑高設計, 以夾層屋方式展示室內空間 乙公司之銷售小姐向甲表示雖然權狀面積為 30 坪, 主建物含附屬建物面積為 20 坪, 但另提出廣告文宣載明 : 絕版合法挑高四米二, 空間彈性多變化 可裝潢成四房 等文字, 並附實景照片 甲與其妻感覺空間寬敞, 決定當場與乙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 乙當場並為甲仲介室內設計公司丙, 與甲訂立契約以為甲施作夾層 一個月後甲詢問友人, 發現乙公司並無法向主管機關申請合法興建或增建夾層, 夾層屋之二次施工係違反建築法規之行為 甲乃立即向乙表示嗣後不再給付分期之買賣價金, 乙則援引雙方之買賣契約書之約定, 以本屋預售期間所使用之說明書 廣告等僅作為參考, 並非雙方之契約內容為由, 抗辯甲應繼續給付價金 試問 : 甲對乙之主張, 依民法總則之相關規定是否有理由?(25 分 ) 三 有關刑法之 時的效力 ( 亦即刑法的時間適用範圍 ) 之學說有那些? 我國刑法第 2 條如何規定? 該條規定是否妥適? 試評述之 (25 分 ) 四 根據民國 95 年 7 月 1 日開始施行之刑法新修正條文, 下列各項案例中之甲, 是否成立犯罪? 如果甲成立犯罪, 其罪名為何? 19 歲而且精神正常之甲, 教唆 19 歲而且精神正常之乙趁機竊取 A 之行動電話 乙聽聞甲之教唆後雖然產生行竊之犯意, 不過乙並未著手行竊 (9 分 ) 19 歲而且精神正常之甲, 教唆 13 歲之乙竊取 A 之行動電話 乙聽從甲之教唆, 竊取 A 之行動電話既遂 (8 分 ) 13 歲之乙打算竊取 A 之行動電話 乙在行竊之前請求 19 歲而且精神正常之甲義務為把風之協助, 甲當場答應 其後, 在乙竊取 A 之行動電話當時, 甲為乙把風 乙竊盜既遂, 而甲並未參與分贓 (8 分 )

64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 代號 : 等 別 : 三等考試 類 科 : 一般行政 一般民政 人事行政 科 目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考試時間 : 2 小時 座號 : 全一頁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甲為某社團法人之董事, 某日甲代表該社團向乙銀行貸款新臺幣 5000 萬元 嗣後, 甲又因該社團欠缺資金運用, 向丙詐財作為該社團之週轉資金 清償期屆至, 該社團無法償還借款, 請問 : 乙得否請求甲返還借款?(10 分 ) 丙得如何主張權利?(15 分 ) 二 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之意義各為何, 請附理由說明其異同 (13 分 ) 請附理由說明下列權利是否會罹於時效?( 每小題 3 分, 共 12 分 ) 物上請求權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遺產分割請求權 人格權被侵害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請求權 三 甲看到不認識的乙開走隔壁鄰居的貨車, 覺得可疑, 便開車尾隨, 途中打電話報警 乙將車子開至偏僻小徑暫停, 甲及時趕至, 下車向乙詢問身分, 乙見事跡敗露, 便開車門準備逃逸, 甲見狀立即把車門壓回, 將乙的一手一腳壓在門縫裡, 導致乙手腳均骨折 甲在開車尾隨期間, 為跟緊目標, 一度跨越雙黃線超車, 對向騎車的丙受到驚嚇, 本能做出閃避動作, 撞及路旁電線桿而身亡, 但甲對此渾然未覺 問 : 甲的刑責如何?(25 分 ) 四 甲懷疑其妻乙有外遇, 兩人為此爭吵無結果 甲出門買了一桶汽油, 返家後將汽油從乙頭上淋下, 隨即在乙頭上點火 乙著火瞬間, 甲持棉被將乙推倒在床上, 並將棉被覆蓋在乙身上, 轉身離去 乙身上火勢受到棉被阻擋, 但並未熄去 在廚房的兒子丙覺得有異, 及時前來搶救 乙身上百分之七十受三度以上灼傷, 右眼失明, 所幸未死 問 : 甲的刑責如何?(25 分 )

65 102 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102 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代號 : 年交通事業郵政 港務 公路人員升資考試試題 等別 ( 級 ): 薦任類科 ( 別 ): 一般行政 一般民政科目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全一頁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甲為受輔助宣告之人, 試回答下列問題 : 乙對甲為無償給予汽車一部之意思表示, 甲允受之, 試問此一法律行為效力如何? (10 分 ) 甲將其所有汽車一部以價金 50 萬出售給丙, 並讓與該車所有權給丙且交付之 試問此二法律行為效力如何?(15 分 ) 二 甲為避免債權人對其財產強制執行, 乃將名下房地一筆以買賣為原因, 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給知情的乙, 但雙方並無價金的交付 不料, 乙又將該房地賣給不知情的丙, 並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 試回答下列問題 : 丙得否主張甲乙間之買賣契約無效?(10 分 ) 丙得否主張甲乙間之買賣契約有效? 甲得否主張本買賣契約無效, 並請求丙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15 分 ) 三 地下錢莊經營者甲到 A 公司討債 A 公司的負責人乙表明沒有錢付債款 甲拿著手槍命令 A 公司中體型壯碩的員工丙, 要丙將乙的衣服褲子脫掉後綑綁起來, 再將裸體的乙拖到公司一樓騎樓供人觀覽 丙在手槍威脅下, 只好按照甲的指示作 試問 : 甲 丙應如何論罪?(25 分 ) 四 甲騎車經過一片公有地, 看見公有地上長滿了波斯菊花, 因而停車挖了一株波斯菊花, 打算帶回家栽種 豈料, 發動機車離去時, 一台警車剛好巡邏經過, 將甲以現行犯逮捕 試問 : 何謂 可罰違法性?(10 分 ) 甲之行為在刑法上應如何論罪?(15 分 )

66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代號 : 等別 : 三等考試類科 : 一般行政 一般民政 人事行政科目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全一頁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甲財團法人之董事會由 7 人組成, 乙擔任其董事, 為無給職 如乙為甲財團法人僱用丙為員工, 疏未辦理丙的勞工保險, 致丙受傷時無法請求勞保給付, 丙請求甲財團法人賠償其損害, 有無理由 (12 分 )? 甲財團法人董事的行為或董事會的決議, 倘違反捐助章程或強行規定時, 其效力如何 (13 分 )? 二 甲有 A 地, 出租給乙, 後來乙因故遲付租金, 尚未給付的租金已達 2 年, 甲乃數度以存證信函催促乙於 1 週內給付租金, 否則將終止租賃契約, 但均被郵局以 空屋 或 查無此人 為由予以退回 甲後來親自到乙的住處, 並以言詞向乙之妻丙催收乙所欠的租金, 並表示乙如未於 1 週內給付租金, 即終止租賃契約 如丙未向乙轉達甲口頭表示的內容, 乙也沒有任何表示, 試問 : 甲是否已完成對乙終止租賃契約的催告?(25 分 ) 三 中華民國國籍之甲乙夫婦到馬來西亞旅遊, 於下塌的飯店遭到馬來西亞籍之丙男夥同其他不知名的匪徒挾持 甲於反抗中遭丙持槍射殺身亡, 乙則遭丙等人的綁架, 丙再向乙家屬要求 500 萬美元贖金 乙家屬與中華民國警方及馬來西亞警方合作, 假意與丙約好支付贖金, 於丙取贖金時將丙逮捕 試問 : 丙之殺人及擄人勒贖行為, 能否依我國刑法加以處罰?(25 分 ) 四 甲與乙結仇, 於某日遭乙持棍棒追打 甲在逃跑中, 見路人丙手握名牌雨傘, 於是奪取丙的雨傘, 向乙用力反擊, 乙被甲打得頭破血流, 但丙的雨傘也因而折斷 試問 : 乙可否對甲指控傷害罪? 丙可否對甲指控搶奪罪與毀損罪? 甲是否有阻卻違法事由?(25 分 )

67 10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 10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及 103 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 : 考試別 : 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等別 : 三等考試類科 : 一般行政 人事行政科目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全一頁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A 公司董事長甲, 於 100 年 5 月 1 日吩咐其女秘書乙致函給丙, 表示 A 公司願以新臺幣 2 億元購買其在臺中市臺灣大道上的一大型店面 乙於 5 月 2 日上午發信, 於 5 月 4 日到達丙處 不幸甲於 5 月 3 日心臟病死亡, 設丙致函給 A 公司為承諾時, 買賣契約是否成立?(20 分 ) 二 阿明今年 19 歲是某大學法律系大一學生, 未經父母同意自行至書局購買 1 本六法全書, 請問該買賣契約效力為何?(10 分 ) 阿明為上學, 想買 1 部新臺幣 8 萬元機車, 事前未得父母同意, 即與車行老闆簽訂契約, 請問契約效力為何?(10 分 ) 阿明如果騙車行老闆已得父母同意, 如果簽下機車買賣契約, 請問該契約效力為何?(10 分 ) 三 甲 乙二人均為印尼國籍之船工, 平日在我國籍的漁船上工作 某日, 漁船於基隆港內進行整補作業時, 甲 乙二人因故發生爭執, 雙方在推打過程中, 乙因站立不穩而跌入海中 由於乙不識水性, 在落水後頻頻掙扎呼救, 甲見到此一情形, 卻仍冷眼旁觀, 乙最終溺斃於海中 試回答以下各問題 : 甲之行為應負何刑事責任?(15 分 ) 若甲之行為成立犯罪, 是否可適用我國刑法處罰?(10 分 ) 四 甲與乙因行車擦撞事故, 二人於路旁發生爭執, 甲在盛怒下, 回到車上拿起其友人 A 所有之球棒, 朝乙用力揮擊, 擊中乙的臉頰, 因而血流如注 乙急忙回到車上拿起自己所有的柺杖鎖用以防身, 當甲繼續朝乙揮擊球棒時, 乙則以柺杖鎖重擊甲的手臂, 甲因手臂骨折疼痛難當倒地 試回答甲 乙二人之刑事責任為何?(25 分 )

68 1 0 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 10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103 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 :70350 等別 : 高員三級鐵路人員考試類科 : 事務管理科目 : 民法總則考試時間 :2 小時座號 : 全一頁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甲 乙兩人為好友, 甲因經商之故需要現金周轉, 乙為了幫助其度過難關, 偽稱有得到甲之同意, 將甲寄放在乙處之名畫代甲以新臺幣 ( 下同 )200 萬元出售給丙並交付完畢 甲得知上情後, 向丙表示並無同意乙代為賣畫之事, 請求乙返還 則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應如何解決?(25 分 ) 二 A 為 18 歲之高中生, 將從小父母給的零用錢及課餘打工所得, 省吃儉用存在自己名義的郵局帳戶中, 已達十幾萬元 因為見同學開著家裡的汽車四處兜風非常羨慕, 也想用帳戶的存款買一輛中古車來過癮, 但其父母以危險為由不同意買車一事 A 乃偽造其父母的同意書自 B 車行以 12 萬元買入一輛中古車 A 之父母知情後暴跳如雷, 責問 B 車行何以賣車給未成年人, 主張該交易無效, 請求 B 車行還錢 請附理由說明 A 之父母之主張有無理由?(25 分 ) 三 A 有一條繼承自其父親之翡翠項鍊, 其父生前聲稱為名匠所製價值不斐 A 為確認其父所言是否確實, 委請所謂鑑定專家 B 鑑定真偽 B 鑑定後告知 A 該項鍊並非名匠所製, 而是 10 多年前大規模生產的工藝品而已, 惟材質還算不錯, 仍有 5 萬元價值 A 甚感失望, 適逢 C 有意以 7 萬元收購, 乃將該項鍊出售給 C 並交付完畢 事後,A 經其他鑑定專家告知, 該條項鍊確為某名匠所製價值不斐,B 係為幫助 C 取得該項鍊而為虛偽的鑑定,C 並不知情 A 可如何主張其權利?(25 分 ) 四 A 將其所有 M 牌中古車一輛, 以市價 50 萬元出售給 B 於交車時,B 要求該車的備胎應連同該車一併交付,A 則以賣車時並未言及備胎, 故不在出賣之列 試問何者之主張有理?(25 分 )

69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代號 : 類科 : 一般行政 一般民政 人事行政科目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全一頁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丙受僱於位在臺北市東區由丁經營之個人美髮工作室, 並接受丁之指導學藝 丙 丁約定 丙離職後三年內不得獨立從事美髮工作 如有違反, 丙應賠償丁新臺幣 50 萬元 未料丙學藝完成離職後, 第二年即自行於高雄開設個人美髮工作室, 知悉此情之丁乃以丙違反前述約定, 請求丙賠償 50 萬元 丁之主張是否有理?(25 分 ) 二 甲貸與金錢予乙後, 乙非但未於清償期屆至時清償, 甚至該債權之消滅時效即將完成 在此之際, 乙授予甲代其為管理金錢事務之代理權, 甲乃以乙之代理人的地位, 以乙之金錢對自己為部分清償 甲代理乙為部分清償之行為有無中斷時效之效力? (25 分 ) 三 某日深夜裡, 船長甲於駕駛 A 客輪時飲酒, 因醉酒不慎使該客輪撞到暗礁, 導致船體裂開 大量海水進入船體 當船體快速傾斜時, 甲除要求乘客留在原地 不要走動外, 並沒有採取任何救援措施 等到救援船舶到達後, 甲放棄客輪及乘客, 自己率先登上救援船舶 很幸運的, 在千鈞一髮之際, 全體乘客均獲救, 僅數人受傷 試就船長甲是否成立刑法第 271 條 殺人者, 處死刑 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2 項殺人未遂罪加以討論 (25 分 ) 四 某晚, 以打獵為業之原住民甲持土製獵槍打獵時, 乙也正巧戴著頭燈 蹲在附近樹林整地 在黑暗中, 甲誤把乙頭燈的光點, 當成是山豬的眼睛, 於是迅速舉槍 瞄準 射擊, 一聲槍響之後, 乙頸部中彈, 後失血過多, 送醫不治死亡 經調查, 乙是甲認識多年的老鄰居, 甲也知悉乙有晚上整地的習慣 試問 : 甲之行為應如何論處?(25 分 )

70 10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 民航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試題 代號 : 考試別 : 原住民族特考等別 : 三等考試類科組 : 一般行政 一般民政 人事行政科目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全一頁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甲為年滿 19 歲餘, 外表老成的大學三年級學生, 平日需靠打工賺取生活費用及學費 在年滿 20 歲前一週之某日, 甲偕其女友逛街時, 為博取生日即將到來之女友歡心, 在乙百貨公司珠寶專櫃訂購一只價值 3 萬元之項鍊 乙公司專櫃人員丙見甲老成持重, 未加確認甲之年齡即與甲締結契約, 並約定 15 天後交付項鍊並收取款項 約定拿取訂製商品日期屆至後, 甲因手頭拮据, 遲未前往乙百貨公司拿取商品, 丙乃以電話數次催促甲, 甲皆置之不理 在丙第 1 次催促後經一個半月, 乙認甲無履約誠意, 乃通知甲解除契約, 並請求損害賠償 甲有無抗辯乙之請求無理由的根據?(25 分 ) 二 甲未受乙之授權, 卻以乙之代理人名義, 於 103 年 8 月 1 日將乙所有之 A 屋以 1 千萬元出售於善意但有過失之丙 為締結該契約, 丙花費 20 萬元 未料, 乙於 103 年 9 月 15 日將 A 屋以 1 千 2 百萬元出售於丁且完成移轉登記 丙得否請求甲賠償損害? 其損害賠償範圍為何?(25 分 ) 三 甲為銀樓警衛, 某夜有竊賊侵入, 引起保全系統啟動, 銀樓大門自動上鎖 甲知悉有竊賊後大驚, 躲在暗處不敢出聲 由於大門上鎖, 竊賊無法逃出, 在店內搜索想解除保全系統 甲怕自己被竊賊發現, 並希望竊賊得手後趕快離開, 竟以遠端遙控器暗自將保全系統解除, 竊賊發現大門得以開啟後, 帶著大量珠寶揚長而去 試問甲的行為, 依刑法應如何論處?(25 分 ) 四 甲因違犯刑法強盜罪, 被法院判決 7 年有期徒刑 執行期間, 甲在監獄中, 又因傷害其他受刑人, 被法院確定判決 1 年有期徒刑 試問甲可能報請假釋之應執行刑期期間如何計算?(25 分 )

71 103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試題代號 :20160 全一頁 等別 : 高考二級類科 : 一般行政 ( 一般組 ) 科目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研究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甲現年 22 歲就讀大學法律系三年級, 乙乃現年 16 歲之高中生 甲受乙父母之託付, 為乙補習英文與數學等學科 某日, 甲前往乙家為乙授課後, 不慎將其在夜市以新臺幣 100 元所購買之莫札特牌巧克力遺忘在乙家 乙見其鄰居丙 ( 現年 21 歲 ) 甚為心儀該盒巧克力, 於是在未經甲之授權下, 便擅自以甲之名義, 代理甲將該盒巧克力以新臺幣 1000 元之價格出售予丙, 蓋乙向丙謊稱該盒巧克力乃自奧地利所原裝進口 然而, 事實上該盒巧克力乃係地下工廠所仿冒 甲聞訊後, 雖不知乙向丙謊稱該仿冒之巧克力乃真品之事實, 惟對乙大加讚揚其所為之交易, 蓋甲認為乙代理其以新臺幣 100 元之成本, 賺進新臺幣 900 元之利潤, 誠屬難能可貴 稍後, 丙得知該盒巧克力乃出於仿冒之事實, 因此拒絕付款, 並拒絕受領該盒巧克力 試問 : 此時甲與乙間 ; 甲與丙間之法律關係各如何?(25 分 ) 二 甲現年 18 歲 ( 未婚 ), 欲向乙 ( 現已成年 ) 所經營之寵物店購買一隻母黃金獵犬, 價金新臺幣 1 萬元 甲向乙出示其所偽造之某大學法律系三年級之學生證, 乙因此信以為真, 認為無庸再耗費心力等候甲之父母之意見, 因而同意與甲締結買賣契約 惟因甲每月固定自父母處僅獲得新臺幣 2000 元之零用錢, 所以甲乙雙方約定, 甲以每月給付新臺幣 2000 元之方式分期償付價金 雖乙已將該母黃金獵犬交付予甲, 惟乙與甲同時約定, 須俟甲付清全部價金後, 甲始取得該母黃金獵犬之所有權 甲因此依約定自 102 年 10 月起, 每月給付新臺幣 2000 元予乙 於 103 年 1 月農曆春節前夕, 雖甲尚未付清全部價金, 惟該母黃金獵犬產下三隻小犬 試問 : 此時甲與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25 分 ) 三 獵人甲和乙乃是情敵, 某日見乙和女友外出約會, 因心生憤意而埋伏在乙家外面之樹林等待乙歸來, 意圖殺害乙 黑夜中, 乙之朋友丙前往乙家找乙, 甲誤認丙為乙, 立即開槍射擊丙, 不料因射擊技術太差未擊中丙而擊中剛好返家之乙 試問 : 甲應負何刑責?(25 分 ) 四 甲家中經營雜貨店, 財物時常遭竊, 某日甲送貨完畢回家, 碰見鄰居之 10 歲兒童乙正在偷取甲收銀機之金錢, 甲為了防止乙脫逃, 於是持木棍將乙之腳打斷, 並立即將乙送交警察局 試問 : 甲之行為應如何評價?(25 分 )

72 103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代號 : 全一頁 等別 : 三等考試類科 : 一般行政 一般民政 人事行政科目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考試時間 : 2 小時座號 :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 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 於本試題上作答者, 不予計分 一 甲為船員, 民國 ( 以下同 )80 年 10 月 1 日因船難而生死不明 甲與乙為夫妻, 甲行蹤不明時已有 3 歲之 A 子及懷孕 2 個月之 B, 另外尚有登記為甲所有之房地 X 由於甲一直杳無音訊, 基於生活照顧之理由, 乙及 A B 於 82 年 10 月與丙男同居, 甚至在 83 年 10 月 1 日以公開儀式與丙結婚 83 年 12 月 1 日, 乙則向法院提出宣告甲死亡之訴 本案最後在 84 年 5 月 1 日經法院判決確定, 推定甲死亡在案 豈知 85 年 5 月甲竟自漂泊地印尼返國 試問 : 甲被宣告死亡之日, 究竟應為何年何月何日? 此一死亡宣告是否影響甲 乙 丙間婚姻之效力?(13 分 ) 甲返國後, 甲與乙是否當然回復其夫妻之關係? 已由乙 A B 加以繼承之財產是否亦當然應回復為甲所有?(12 分 ) 二 甲自其父 A 繼承一古董字畫 X, 經甲花 5,000 元請專家乙鑑定為並非真跡後, 將之以 10 萬元出賣於丙, 丙受領 X 之交付後花 1 個月時間仔細推究, 懷疑可能係明代唐寅真跡, 乃花 6,000 元請另一明畫鑑賞家丁詳細鑑定, 確信係為唐寅之作無誤, X 乃以 200 萬元出賣於知悉乙 丁鑑定結果之富商戊並交付之 這個時間距甲將 X 出賣 交付於丙之後僅半年而已 甲知丁鑑定 X 係為真跡後, 依民法之規定, 向丙主張因錯誤而撤銷其與丙間之買賣行為, 並欲自戊請求返還該古董字畫 試問 : 本案甲是否有理由撤銷其與丙之古董字畫買賣行為, 並請求戊返還該古董字畫 X?(12 分 ) 設甲撤銷其與丙之買賣行為請求返還該古董字畫有理, 則甲對丙 丙對戊究否有何賠償責任? 甲對乙是否亦有理由請求損害賠償?(13 分 ) 三 中年男子甲於某晚以萬能鑰匙侵入一戶民宅行竊, 甫竊得財物欲離去, 正好屋主乙男偕同懷孕滿 6 個月的妻子丙返家, 甲受困屋內不及逃離, 情急躲入浴室 乙因尿急直衝浴室, 發現浴室門由內擋住推不開, 猛力推出縫隙, 赫見裡面露出一條人腿, 驚覺有人躲在裡面, 因擔心竊賊會危急妻子和胎兒, 硬推開門擠進浴室 不料對方一個右勾拳就打過來, 乙蹲下閃避沒被擊中, 立即撲上前與對方扭打一團 年輕力壯 曾在軍中受過搏擊訓練的乙, 用雙手肘緊緊壓制甲之下顎部直至勒昏, 經報警送醫急救後, 甲仍不治身亡 試分析乙可能涉及之刑事責任 (25 分 ) 四 試分析行為人甲在下列案例中的刑事責任 : 甲意圖使乙 丙 丁 3 人受到刑事處罰, 以一狀向地方法院檢察署誣告 3 人犯強盜罪 (15 分 ) 甲同時偽造乙 丙 丁 3 人名義之支票, 面額 1 百萬元各 1 張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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