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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 立 臺 北 大 學 中 國 語 文 學 系 2007 年 10 月 第 三 屆 中 國 文 哲 之 當 代 詮 釋 學 術 研 討 會 會 前 論 文 集 第 187~204 頁 葛 洪 抱 朴 子 內 篇 之 形 神 與 養 生 思 想 研 究 臺 北 大 學 吳 惠 玲 壹 前 言 葛 洪 字 稚 川, 自 號 抱 朴 子, 晉 丹 陽 句 容 縣 ( 今 江 蘇 ) 人 生 於 晉 武 帝 太 康 四 年 ( 西 元 283 年 ), 卒 於 晉 康 帝 建 元 元 年 ( 西 元 343 年 ), 享 年 六 十 一 歲 1 葛 洪 誕 生 於 江 南 世 族, 十 三 歲 時 父 葛 悌 以 邵 陵 太 守 卒 於 官, 家 道 中 衰, 但 他 刻 苦 好 學, 廣 覽 經 史 百 家 之 言, 並 從 事 詩 賦 雜 文 等 著 作 自 知 孤 陋 寡 聞, 大 義 難 明, 拜 從 祖 葛 玄 之 弟 子 鄭 隱 為 師, 遂 成 博 學 之 士 惠 帝 泰 安 二 年 ( 西 元 303 年 ) 亂 賊 石 冰 攻 揚 州, 洪 予 以 彌 平 後, 欲 赴 洛 陽 廣 尋 異 書, 但 因 遇 八 王 之 亂 北 道 不 通, 歸 途 亦 被 阻, 後 巧 遇 故 人 嵇 含, 乃 應 其 請, 任 參 軍 一 職 嵇 含 被 殺, 對 葛 洪 打 擊 頗 大, 深 感 世 道 無 常, 羈 留 廣 州 多 年, 惟 消 極 避 世 而 已 後 歸 鄉 里, 禮 闢 皆 不 就 晉 元 帝 即 位, 以 洪 早 年 軍 功 及 其 資 才 品 行, 辟 為 司 徒 掾, 封 關 內 侯 後 洪 以 年 事 漸 高, 欲 鍊 丹 以 求 長 壽, 懇 請 為 句 漏 縣 令, 乃 往 羅 浮 山 煉 丹 著 述 以 終 葛 洪 早 年 受 儒 家 教 養, 頗 有 積 極 入 世 之 心 後 因 時 勢 動 盪, 深 感 世 事 滄 桑, 人 生 無 常, 遂 捨 儒 入 道, 棄 俗 務 而 習 玄 靜, 尋 求 長 生 不 老 之 方 術, 提 倡 神 仙 道 教 洪 與 道 教 頗 有 淵 源, 從 祖 葛 玄 ( 西 元 年 ) 為 三 國 著 名 道 士, 師 從 左 慈, 慈 授 以 鍊 丹 諸 經, 玄 又 以 其 學 悉 傳 弟 子 鄭 隱, 隱 博 通 五 經 又 頗 好 仙 道, 葛 洪 追 隨 鄭 隱 學 習 神 仙 道 教 之 法, 盡 得 其 要 葛 洪 博 學 洽 聞, 著 書 宏 富, 主 要 著 作 除 抱 朴 子 內 外 篇 七 十 卷 外, 尚 有 神 仙 傳 十 卷 隱 逸 傳 十 卷 金 匱 藥 方 一 百 卷 等 其 中 抱 朴 子 外 篇 五 十 卷, 係 言 人 間 得 失 世 事 臧 否, 屬 儒 家 自 敘 ; 內 篇 二 十 卷 言 神 仙 方 藥 鬼 怪 變 化 養 生 延 年 禳 邪 卻 禍 之 事, 屬 道 家 外 篇. 自 敘, 在 道 教 史 上 抱 朴 子 內 篇 具 有 關 鍵 性 的 地 位 2, 他 將 所 搜 集 的 眾 多 道 書 作 一 集 大 成 的 工 作, 建 立 了 系 統 的 道 教 養 生 成 仙 的 方 法 理 論 形 神 思 想 在 魏 晉 南 北 朝 之 前, 荀 子 有 形 具 而 神 生 之 說 ; 莊 子 以 形 神 為 主 要 概 念, 來 討 論 生 命 的 問 題, 涵 括 了 形 神 並 重 且 彼 此 互 養 的 概 念 3 ; 淮 南 子. 1 晉 書 葛 洪 傳 記 載 葛 洪 時 年 八 十 一 則 葛 洪 卒 年 為 東 晉 哀 帝 興 寧 元 年 ( 西 元 363 年 ) 若 依 太 平 寰 宇 記 卷 一 百 六 十 引 袁 宏 羅 浮 記 之 說, 則 其 年 為 六 十 一 今 據 陳 飛 龍 考 訂, 應 以 後 說 為 是 詳 見 陳 飛 龍 抱 朴 子 內 篇 今 註 今 譯 附 錄, 台 北 : 商 務 印 書 館,2001 年,p 胡 孚 琛 認 為 : 抱 朴 子 為 神 仙 道 教 奠 定 理 論 體 系 和 修 鍊 方 術 的 重 要 典 籍 魏 晉 神 仙 道 教 抱 朴 子 內 篇 研 究, 北 京 : 人 民 出 版 社,1991 年 p32 3 參 見 莊 子 達 生 篇 及 刻 意 篇 等 187

2 第 三 屆 中 國 文 哲 之 當 代 詮 釋 學 術 研 討 會 會 前 論 文 集 原 道 訓 亦 有 形 者, 生 之 舍 也 ; 氣 者, 生 之 充 也 ; 神 者, 生 之 制 也 等 有 關 形 神 之 說, 根 據 莊 子 淮 南 子 等 的 相 關 資 料, 大 致 可 以 看 出 先 秦 兩 漢 的 形 神 思 想 發 展 的 脈 絡, 其 論 述 之 所 涉 及, 基 本 上 與 養 生 問 題 有 關 而 佛 教 思 想 在 魏 晉 時 期 大 為 流 傳, 佛 教 人 死 神 不 滅 的 輪 迴 之 說, 在 當 時 引 起 諸 多 論 爭, 形 神 問 題 又 再 度 成 為 注 目 的 焦 點 4 而 魏 晉 論 養 生 者, 亦 多 重 視 此 論 題, 由 葛 洪 所 建 立 的 道 教 養 生 學 說, 亦 不 能 自 外 於 此 故 本 論 文 特 以 形 神 與 養 生 思 想 為 主 題 進 行 討 論, 藉 以 呈 顯 道 教 特 殊 的 身 體 文 化 與 長 生 成 仙 的 養 生 觀 貳 抱 朴 子. 內 篇 之 形 神 思 想 一 形 神 互 依 形 神 思 想 在 道 家 已 提 出 形 神 並 重 互 養 之 說, 葛 洪 承 襲 道 家 之 說, 其 形 神 思 想 與 道 家 之 說 有 相 似 之 處 : 夫 有 因 無 而 生 焉, 形 須 神 而 立 焉 有 者 無 之 宮 也, 形 者 神 之 宅 也, 故 譬 之 于 堤, 堤 壞 則 水 不 流 矣 ; 方 之 于 燭, 燭 靡 則 火 不 居 矣 身 勞 則 神 散, 氣 竭 則 命 終, 根 竭 枝 繁 則 青 青 去 木 矣, 氣 疲 欲 勝, 則 經 精 靈 離 身 矣 至 理 篇 葛 洪 在 此 點 出 了 形 須 神 而 立, 表 達 出 形 者, 神 之 宅 也 以 神 為 體 5, 以 形 為 用 之 體 用 關 係, 並 把 形 體 比 喻 成 堤 防 和 蠟 燭, 把 精 神 比 喻 為 水 與 火 作 為 宮 宅 的 形 體 一 但 耗 竭 殆 盡, 則 精 神 也 將 無 所 依 存 薪 ( 燭 ) 火 之 喻 在 魏 晉 形 神 論 史 上 是 很 重 要 的 比 喻, 主 張 神 滅 論 者, 認 為 火 之 所 以 燃 燒, 是 因 為 薪 柴 ( 蠟 燭 ) 的 存 在, 一 但 薪 柴 ( 蠟 燭 ) 耗 盡, 火 也 跟 著 熄 滅 因 此, 人 的 形 體 一 但 消 滅, 精 神 也 就 跟 著 不 存 在, 藉 以 駁 斥 佛 家 形 盡 神 不 滅 之 說 葛 洪 雖 以 燭 火 為 喻, 但 非 神 滅 論 者, 他 肯 定 形 體 的 保 存 有 其 重 要 性, 只 有 形 體 存 在, 精 神 才 能 存 在 事 實 上, 當 時 所 爭 論 的 形 神 生 滅 的 問 題 並 非 葛 氏 形 神 思 想 的 重 點, 道 教 所 關 心 的 不 是 形 體 滅 亡 之 後 精 神 是 否 依 舊 存 在 的 問 題, 它 所 追 求 的 是 長 生 不 死 肉 體 成 仙 的 問 題 因 此 如 何 保 持 形 體 成 為 最 重 要 的 考 量, 葛 洪 在 養 生 思 想 中 所 提 出 金 丹 仙 藥 的 服 4 任 繼 愈 先 生 在 其 主 編 中 國 哲 學 發 展 史 一 書 中 的 魏 晉 南 北 朝 卷 提 出 : 傳 統 的 儒 家 宣 稱, 積 善 餘 慶, 積 惡 餘 殃 道 家 說 : 天 道 無 親, 常 與 善 人, 對 於 這 種 報 應 觀 念, 司 馬 遷 已 經 發 生 了 懷 疑 魏 晉 時 代 社 會 動 亂, 正 常 的 社 會 秩 序 遭 到 破 壞, 現 實 生 活 中 更 加 是 非 顛 倒, 善 惡 混 淆, 傳 統 的 報 應 觀 念, 也 更 加 無 法 解 釋 好 人 受 苦, 惡 人 得 勢 的 現 實, 越 來 越 多 的 人 懷 疑 它, 擯 棄 它 在 傳 統 報 應 觀 念 瀕 臨 危 機 的 時 候, 佛 教 興 盛 起 來 佛 教 用 自 己 的 三 報 論 拯 救 了 傳 統 的 報 應 觀 念, 把 所 謂 善 惡 之 報 推 到 無 法 驗 證 的 遙 遠 將 來 事 實 的 驗 證, 無 法 駁 倒 佛 教 的 報 應 思 想 要 斬 斷 佛 教 所 建 立 起 來 的 報 應 鍊 條, 必 須 證 明 人 死 神 滅 而 對 立 的 一 面, 則 力 圖 證 明 人 死 神 不 滅, 以 保 證 報 應 的 鍊 條 這 樣, 關 於 人 生 態 度 問 題 的 討 論 就 形 成 了 形 神 關 係 問 題 的 討 論, 北 京 : 人 民 出 版 社,1998 年,p758 5 本 處 形 神 所 論 之 神 為 精 神, 而 神 仙 之 說 的 神 係 具 有 奇 異 功 能 者, 二 者 不 同, 特 此 註 明 188

3 葛 洪 抱 朴 子 內 篇 之 形 神 與 養 生 思 想 研 究 食, 基 本 上 就 是 為 了 保 持 形 軀 的 不 朽 葛 洪 認 為 形 體 係 精 神 所 寄 寓 的 場 所, 同 時 它 也 提 供 了 精 神 生 息 得 以 真 實 存 在 的 資 源, 兩 者 互 相 依 存, 關 係 密 不 可 分, 所 以 他 並 進 一 步 提 出 形 神 兼 養 的 說 法 : 所 為 術 者, 內 修 形 神, 使 延 年 愈 疾 ; 外 攘 邪 惡, 使 禍 害 不 干 微 旨 篇 葛 洪 認 為 所 有 神 仙 方 術 的 學 習, 是 為 了 形 體 與 精 神 的 修 鍊, 達 到 長 生 少 疾, 邪 惡 不 侵 的 神 仙 境 界 由 此 可 以 看 出, 在 他 心 目 中, 鍊 形 可 以 兼 有 養 神 的 效 益, 長 生 與 成 仙 可 以 靠 修 鍊 的 方 式 達 成 此 外, 至 理 篇 中 還 提 到 氣 竭 命 衰 終 和 氣 疲 欲 勝 之 說, 認 為 生 命 的 終 止 與 否, 跟 氣 之 盛 衰 有 關, 足 見 葛 洪 認 為 氣 是 構 成 形 體 和 形 體 賴 以 生 存 的 基 礎 : 茍 能 令 正 氣 不 衰 形 神 相 衛, 莫 能 傷 也 6 如 果 正 氣 充 足, 形 與 神 相 互 衛 護, 身 體 將 不 會 受 到 任 何 傷 害 換 言 之, 對 於 形 神 的 頤 養, 氣 的 修 鍊 也 是 非 常 重 要 對 此, 湯 一 介 先 生 曾 說 : 如 果 要 了 解 道 教 關 於 神 形 不 離 養 生 成 神 的 理 論 相 關 根 據, 其 關 鍵 就 在 於 對 氣 這 一 概 念 的 了 解 7 ; 又 說 : 道 教 中 的 神 仙 是 肉 體 飛 昇 的, 而 肉 體 飛 昇 成 仙 是 以 神 形 不 相 離 為 條 件, 那 麼 神 形 不 離 為 什 麼 可 能 呢? 在 道 教 看 來 這 正 是 氣 的 作 用 8 準 此, 要 探 討 葛 氏 的 形 神 思 想, 自 然 不 能 將 其 對 氣 的 看 法 置 而 勿 論 二 氣 與 變 化 氣 的 觀 念 早 在 先 秦 已 有 相 關 的 說 法 : 儒 家 將 氣 視 為 充 塞 於 天 地 之 間 構 成 萬 物 的 質 料 甚 至 是 代 表 本 體 作 用 之 神 9 ; 而 道 家 如 莊 子 學 派 則 以 氣 之 聚 散 來 解 散 生 死 : 人 之 生, 氣 之 聚 也, 聚 則 為 生, 散 則 為 死 知 北 遊 ; 氣 化 學 說 到 了 漢 代, 成 為 宇 宙 構 成 論 的 核 心, 王 充 論 衡 談 天 篇 : 天 地, 含 自 然 之 氣 也 ; 自 然 篇 : 天 地 合 氣, 萬 物 自 生, 猶 夫 婦 合 氣, 子 自 生 矣 王 充 以 為 天 地 萬 物 的 形 成 都 是 氣 的 發 用 另, 道 教 經 典 太 平 經 中 也 認 為 : 一 氣 為 天, 一 氣 為 地, 一 氣 為 人, 餘 氣 散 備 萬 物 夫 物 始 於 元 氣 元 氣 是 世 界 的 本 源, 萬 物 都 由 它 化 生 葛 洪 所 建 立 有 關 氣 的 學 說, 繼 承 了 秦 漢 以 來 的 舊 說, 以 為 宇 宙 萬 物 構 成 端 賴 氣 之 作 用 : 渾 茫 剖 判, 清 濁 以 陳, 或 昇 而 動, 或 降 而 靜, 彼 天 地 猶 不 知 所 以 然 也 萬 物 感 氣, 並 見 抱 朴 子. 內 篇. 極 言 篇 湯 一 介 : 魏 晉 南 北 朝 時 期 的 道 教, 台 北 : 東 大 圖 書 公 司,1998 年,p346 同 上 書 p349 楊 儒 賓 導 論 : 四 體 一 體 的 身 體 觀 收 錄 於 儒 家 身 體 觀, 台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中 國 文 哲 所 籌 備 處,2003 年,p13 189

4 第 三 屆 中 國 文 哲 之 當 代 詮 釋 學 術 研 討 會 會 前 論 文 集 亦 自 然, 與 彼 天 地, 各 為 一 物, 但 成 有 先 後, 體 有 巨 細 耳 塞 難 篇 葛 洪 認 為 充 塞 在 宇 宙 之 氣 有 清 濁 之 分, 而 清 輕 者 上 昇, 重 濁 者 下 沉, 萬 物 均 感 應 此 氣 而 生, 氣 雖 形 成 了 天 地 與 萬 物, 但 有 時 間 先 後 與 形 體 大 小 的 區 別 這 說 明 了 氣 所 形 成 的 萬 有, 殊 相 不 一, 但 終 究 其 本 質 仍 然 是 氣 人 既 為 萬 物 之 一, 當 然 也 是 稟 氣 而 生 : 夫 人 在 氣 中, 氣 在 人 中, 自 天 地 至 於 萬 物, 無 不 須 氣 以 生 者 也 至 理 篇, 既 然 人 在 氣 中, 則 稟 氣 的 多 寡 則 決 定 了 人 的 壽 命 的 長 短, 受 氣 多 者 可 以 延 年, 受 氣 少 者 容 易 快 速 地 步 上 衰 竭 10 萬 物 雖 然 受 氣 而 成, 但 氣 並 非 一 凝 然 不 動 的 靜 態 存 在, 它 會 是 有 所 變 化 的 : 若 謂 受 氣 皆 有 一 定, 則 雉 之 為 蜃, 雀 之 為 蛤, 壤 蟲 假 翼, 川 蛙 翻 飛, 水 蠣 為 蛤, 荇 苓 為 蛆, 田 鼠 為 鴑, 腐 草 為 螢, 黽 之 為 虎, 蛇 之 為 龍, 皆 不 然 乎? 若 謂 人 稟 正 性, 不 同 凡 物, 皇 天 賦 命, 無 有 彼 此, 則 牛 哀 成 虎, 楚 嫗 為 黿, 枝 離 為 柳, 秦 女 為 石, 死 而 更 生, 男 女 易 形, 老 彭 之 壽, 殤 子 之 夭, 其 何 故 哉? 茍 有 不 同, 則 其 異 有 何 限 乎? 論 仙 篇 葛 洪 認 為 萬 物 若 所 受 之 氣 都 是 一 樣 的 話, 則 物 類 的 形 體 變 化 人 類 的 死 而 復 活 男 女 易 形 就 不 可 能 發 生, 就 因 為 萬 物 稟 氣 不 一, 才 會 有 變 化 的 事 情 發 生 葛 洪 以 萬 物 受 氣 不 定 的 理 論, 來 肯 定 物 類 變 形 的 可 能, 這 種 變 化 的 啟 示, 除 了 傳 承 自 神 話 傳 說 及 昆 蟲 變 態 說 外 11, 或 多 或 少 也 來 自 於 莊 子 的 思 想, 大 宗 師 : 寖 假 而 化 予 之 左 臂 以 為 雞, 予 因 以 求 時 夜 ; 寖 假 而 化 予 之 右 臂 以 為 彈, 予 因 以 求 鴞 炙 ; 寖 假 而 化 予 之 幾 尻 以 為 輪, 以 神 為 馬, 予 因 以 乘 之, 豈 更 駕 哉! 莊 子 以 萬 物 齊 一 的 觀 點 認 為 人 死 後 化 為 氣, 游 離 在 天 地 之 間, 寖 假 而 化 為 某 甲, 寖 假 而 化 為 某 乙, 物 我 的 存 在, 除 了 形 體 並 無 分 別, 藉 以 展 現 宇 宙 萬 物 本 為 一 體, 物 我 渾 然 為 一 的 齊 物 境 界 所 以, 莊 子 的 物 化 理 論, 是 具 有 哲 學 精 神 及 藝 術 境 界 的 但 葛 洪 卻 將 這 種 物 類 變 化 之 說 轉 往 神 仙 方 術 的 道 路 前 進, 並 藉 此 展 開 其 神 仙 思 想 的 中 心 理 論 12 三 變 化 的 形 體 論 神 仙 思 想 ( 一 ) 神 仙 學 的 基 本 理 論 -- 玄 一 道 道 家 思 想 於 魏 晉 之 際 係 為 顯 學, 其 所 提 倡 之 養 生 思 想 又 與 道 教 長 生 不 死 之 說 10 見 抱 朴 子. 內 篇. 極 言 篇 : 受 氣 各 有 多 少, 多 者 其 盡 遲, 少 者 其 竭 速 11 見 李 豐 楙 抱 朴 子 養 生 論 的 基 本 觀 念 收 錄 於 不 死 的 探 求 -- 抱 朴 子, 台 北 : 時 報 文 化 出 版 公 司,1998 年,p 見 胡 孚 琛 : 道 教 中 的 神 仙 方 術 就 是 以 這 種 物 類 變 化 觀 為 出 發 點 的 魏 晉 神 仙 道 教 -- 抱 朴 子 內 篇 研 究, 台 北 : 商 務 印 書 館,1995 年,p254 及 李 豐 楙 : 變 化 思 想 為 葛 洪 仙 學 體 系 之 中 心, 凡 神 仙 變 化 丹 道 變 化 等, 胥 以 此 說 為 基 本 觀 念 魏 晉 南 北 朝 文 士 與 道 教 之 關 係, 台 北 : 政 大 博 士 論 文,1980 年, p

5 葛 洪 抱 朴 子 內 篇 之 形 神 與 養 生 思 想 研 究 相 近, 於 是 道 教 神 仙 之 養 生 論 者 無 不 依 託 老 莊 而 行 葛 洪 繼 承 漢 魏 以 來 道 教 神 仙 之 說, 援 引 道 家 玄 一 道 等 概 念 鋪 陳 其 形 上 理 論, 所 以 其 神 仙 說 的 理 論 基 礎, 是 建 立 在 老 莊 思 想 之 上 而 藉 此 演 繹 拓 展 的, 對 後 來 道 教 哲 學 形 上 理 論 發 展 有 重 要 影 響 13 老 莊 哲 學 中 最 重 要 的 概 念 係 道, 以 道 作 為 宇 宙 之 本 體, 另 以 玄 字 來 描 述 道 的 性 質 : 如 老 子 所 說 玄 之 又 玄, 眾 妙 之 門 玄 德 深 矣, 遠 矣 14 魏 晉 時 期, 經 由 王 弼 等 玄 學 家 的 闡 釋 之 下, 玄 由 一 個 描 繪 性 語 意 變 成 宇 宙 本 體, 葛 洪 受 此 玄 風 影 響, 以 暢 玄 篇 作 為 抱 朴 子. 內 篇 之 首 篇 來 闡 述 他 對 玄 的 認 識 : 玄 者, 自 然 之 始 祖, 而 萬 殊 之 大 宗 也 玄 是 宇 宙 萬 有 的 形 上 依 據, 是 天 地 自 然 的 始 祖, 也 是 萬 物 的 本 源 接 著 葛 洪 以 宇 宙 生 成 的 角 度 來 豁 顯 玄 的 性 質, 他 說 : 眇 昧 乎 其 深 也, 故 能 微 焉 ; 綿 邈 乎 其 遠 也, 故 稱 妙 焉 其 高, 則 冠 蓋 乎 九 宵 ; 其 曠, 則 籠 罩 乎 八 隅 光 乎 日 月, 迅 乎 電 馳 因 兆 類 而 為 有, 託 潛 寂 而 為 無 ; 淪 大 幽 而 下 沉, 凌 辰 極 而 上 遊 金 石 不 能 比 其 剛, 湛 露 不 能 等 其 柔, 方 而 不 矩, 圓 而 不 規, 來 焉 莫 見, 往 焉 莫 追 乾 以 之 高, 坤 以 之 卑, 雲 以 之 行, 雨 以 之 施 這 裡 說 明 了 玄 的 微 妙 與 變 化, 具 有 無 所 不 在 無 所 不 為 無 所 不 有 無 所 不 能 的 本 質 葛 洪 雖 以 玄 為 宇 宙 之 最 高 本 體, 但 對 道 的 理 解 並 未 中 止, 抱 朴 子 有 道 意 篇 來 闡 述 道 之 意 涵 : 道 者, 涵 乾 括 坤, 其 本 無 名 論 其 無, 則 影 響 猶 為 有 焉 ; 論 其 有 則 萬 物 尚 為 無 焉 以 言 乎 邇, 則 周 流 秋 毫 而 有 餘 焉, 以 言 乎 遠, 則 彌 綸 太 虛 而 不 足 焉 道 涵 括 了 天 地 乾 坤, 無 所 不 在, 而 且 無 法 以 言 語 表 述 形 容, 而 道 的 作 用 則 為 陶 冶 百 氏, 範 鑄 兩 儀, 包 胎 萬 類, 蘊 釀 彝 倫 者 也 明 本 篇, 道 是 陶 冶 百 姓 蘊 育 天 下 萬 物, 規 範 道 德 倫 常 之 不 變 真 理 而 道 作 用 則 有 賴 於 一 發 動 才 能 顯 現 : 道 起 於 一, 其 貴 無 偶 各 居 一 處, 以 象 天 地 人, 故 曰 三 一 也 天 得 一 以 清, 地 得 一 以 寧, 人 得 一 以 生, 神 得 一 以 靈 15 地 真 篇 13 李 豐 楙 : 其 ( 葛 洪 ) 言 玄 言 道, 則 當 時 道 教 徒 對 老 子 玄 道 別 創 新 解, 借 以 構 成 其 仙 學 體 系 葛 洪 奠 立 道 教 神 學 體 系 的 基 礎, 可 謂 由 道 家 而 道 教 的 重 要 人 物 不 死 的 探 求 -- 抱 朴 子, 台 北 : 時 報 文 化 出 版 公 司,1998 年,p 以 上 均 見 老 子 第 一 章 第 六 十 五 章 15 此 說 與 老 子 三 十 九 章 所 言 有 相 似 之 處 : 昔 之 得 一 者, 天 得 一 以 清, 地 得 一 以 寧, 神 得 一 以 靈, 谷 得 一 以 盈, 萬 物 得 一 以 生, 侯 王 得 一 以 為 天 下 貞, 其 致 之, 一 也 應 為 葛 洪 所 本 191

6 第 三 屆 中 國 文 哲 之 當 代 詮 釋 學 術 研 討 會 會 前 論 文 集 道 開 始 於 一, 其 尊 貴 無 可 倫 比, 一 又 能 分 居 天 地 人 三 界, 在 身 體 上 有 其 特 定 部 位, 在 宇 宙 中 又 有 至 高 的 地 位 16, 足 見 一 在 葛 洪 觀 念 裏 並 非 只 是 形 上 之 純 一,, 而 已 具 有 宗 教 意 味 的 內 容 抱 朴 子 有 地 真 篇, 地 真 即 地 仙 之 意, 其 間 論 述 了 修 鍊 地 仙 之 道 在 於 知 一 葛 洪 將 一 分 為 真 一 與 玄 一, 守 住 真 一 則 可 以 通 神, 有 無 限 妙 用, 抵 擋 一 切 凶 神 惡 煞 : 守 一 存 真, 乃 能 通 神 少 欲 節 食, 一 乃 留 息 向 刃 臨 頸, 思 一 得 生 陸 辟 惡 獸, 水 卻 矯 龍, 不 畏 魍 魎 挾 毒 之 蟲, 鬼 不 敢 近, 刃 不 敢 中, 此 真 一 之 大 略 也 ; 守 住 玄 一 則 可 以 得 到 所 謂 的 分 形 之 術 : 守 玄 一, 並 思 其 身, 分 為 三 人, 三 人 己 見, 又 轉 益 之, 可 至 數 十 人, 皆 如 己 身 隱 之 顯 之, 皆 有 口 訣, 此 所 謂 分 形 之 道 守 住 玄 一 其 主 要 作 用 在 於 分 身 隱 形 之 術, 而 達 到 使 役 鬼 神 的 效 果 : 自 見 其 身 中 之 三 魂 七 魄, 而 天 靈 地 祇, 皆 可 接 見 ; 山 川 之 神, 皆 可 使 役 可 見 一 在 道 家 有 宇 宙 創 生 的 形 上 意 義, 到 了 葛 洪 卻 進 一 步 將 其 加 入 神 秘 作 用, 使 一 具 有 神 通 廣 大, 通 天 遁 地 特 質, 成 為 神 仙 學 的 基 本 理 論 17 ( 二 ) 神 仙 實 有 的 論 證 在 葛 洪 藉 由 將 道 家 玄 道 一 思 想 的 轉 化, 為 道 教 神 仙 思 想 找 到 一 個 紮 實 的 形 上 理 論 根 據 之 後, 接 下 來 就 是 要 面 對 神 仙 是 否 真 正 存 在 的 問 題, 尤 其 是 當 世 人 未 曾 親 眼 目 賭 過 神 仙, 五 經 不 載, 周 孔 不 言, 甚 至 求 而 不 得 的 例 子 所 在 都 有, 如 何 說 神 仙 確 實 存 在? 首 先, 葛 洪 以 人 的 知 識 與 經 驗 有 限, 來 駁 斥 未 見 神 仙 之 說 : 天 下 之 事, 不 可 盡 知, 而 以 臆 斷 之, 不 可 任 也 18 天 下 之 事, 以 人 有 限 的 能 力, 不 可 能 完 全 知 道, 如 果 因 此 而 加 以 臆 測 而 得 到 結 論, 其 結 果 令 人 質 疑 接 下 來 他 又 進 一 步 申 述 : 雖 有 至 明, 而 有 形 者 不 可 畢 見 焉 雖 稟 極 聰, 而 有 聲 音 不 可 盡 聞 焉, 雖 有 大 章 豎 彥 之 足, 而 所 常 屢 者, 未 若 不 屢 之 多, 雖 有 禹 舜 齊 諧 之 智, 而 所 嘗 試 者, 未 若 所 不 識 之 眾 也 萬 物 云 云, 何 所 不 見, 況 列 仙 之 人, 盈 乎 竹 素 矣 不 死 之 道, 何 為 無 之? 雖 有 識 真 者, 校 練 眾 方, 得 其 徵 驗, 審 其 必 有, 可 獨 知 之 耳 是 雖 不 見 鬼 神, 雖 不 見 仙 人, 16 抱 朴 子. 內 篇. 地 真 篇 : 一 有 姓 字 服 色, 男 長 九 分, 女 長 六 分 或 在 臍 下 二 寸 四 分 下 丹 田 中 ; 或 在 心 下 絳 宮 金 闕 中 丹 田 也 ; 一 在 北 極 大 淵 之 中, 前 有 明 堂, 後 有 絳 宮 龍 虎 列 衛, 神 人 在 旁 17 黃 忠 慎 : 葛 洪 將 道 家 的 形 上 理 論 引 進, 將 玄 一 道 等 道 家 概 念 代 替 以 神 ( 意 志 天 ) 為 本 體 的 形 上 理 論, 這 讓 整 個 道 教 理 論 較 為 穩 固, 讓 神 仙 長 生 得 以 成 為 超 越 目 標 葛 洪 抱 朴 子. 內 篇 之 形 上 理 論 與 神 仙 思 想, 國 文 學 誌 第 七 期,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國 文 系, 2003 年 12 月,p 見 抱 朴 子. 內 篇. 論 仙 篇 192

7 葛 洪 抱 朴 子 內 篇 之 形 神 與 養 生 思 想 研 究 不 可 謂 世 間 無 仙 人 也 論 仙 篇 這 說 明 認 識 的 主 體 所 能 達 到 識 知 的 範 圍 有 限, 往 往 是 所 不 知 者 多 於 所 知, 所 不 見 者 多 於 所 見 但 不 能 因 為 自 己 未 聞 未 見 未 知, 就 論 斷 不 死 之 道 為 虛 幻 之 說 而 仙 人 不 存 在 於 真 實 的 世 間 在 此, 葛 洪 因 世 人 既 然 以 經 驗 認 識 為 出 發 點, 提 出 對 神 仙 存 在 與 否 的 質 疑, 他 也 順 著 這 個 理 路 提 出 人 類 認 識 的 主 體 有 其 限 制 性 作 為 辯 駁, 可 以 說 是 相 當 有 效 的 論 辯 又 有 人 認 為 如 果 仙 道 可 以 達 致, 為 何 不 見 五 經 有 所 記 載 周 孔 等 聖 人 加 以 言 說? 又 為 何 聖 人 不 度 世 上 智 不 長 存? 葛 洪 同 樣 也 以 人 認 知 能 力 有 限 的 邏 輯 來 加 以 反 駁, 釋 滯 篇 云 : 五 經 不 載 者 無 限 矣, 周 孔 不 言 者 不 少 矣 葛 洪 認 為 五 經 所 不 記 載 的 事 物 很 多, 誠 如 周 孔 等 聖 人 不 言 及 的 事 情 也 不 少, 人 們 不 可 藉 此 推 論 其 所 不 載 不 言 者 盡 為 虛 妄 之 說 其 次, 對 於 聖 人 為 何 無 法 長 生 不 老, 葛 洪 在 辨 問 篇 中 提 出 了 : 聖 人 不 必 仙, 仙 人 不 必 聖 這 樣 的 說 法, 他 認 為 聖 人 與 仙 人 是 兩 個 不 同 的 系 統, 周 孔 是 儒 家 所 認 定 的 聖 人, 他 們 是 治 世 的 聖 人 ; 而 道 教 所 認 可 的 是 像 黃 帝 一 樣 善 於 道 德 以 致 神 仙 先 治 世 而 後 登 仙 的 得 道 聖 人 更 何 況 聖 非 一 事, 孟 子 不 也 是 有 聖 之 清 者 聖 之 和 者 聖 之 時 者 之 分 嗎? 而 聖 人 之 所 以 無 法 成 仙, 乃 因 人 生 星 宿, 各 有 所 值, 聖 人 既 然 不 值 仙 宿, 自 不 能 得 仙 道, 則 其 生 理 現 象 當 然 與 凡 人 並 無 二 致 : 不 食 則 饑, 不 飲 則 渴, 灼 之 則 熱, 凍 之 則 寒, 歲 久 則 老, 損 傷 則 病, 氣 絕 則 死 而 聖 人 所 異 於 凡 人 者, 僅 在 於 才 長 思 遠, 口 給 筆 高, 德 全 行 潔, 強 訓 博 聞 而 已, 治 世 的 聖 人 既 已 著 作 典 謨, 治 國 安 民, 就 不 必 苛 求 他 兼 於 仙 道, 長 生 不 死 最 後, 既 然 神 仙 為 實 有, 為 何 像 貴 為 天 子 的 秦 皇 漢 武 及 位 極 人 臣 的 少 君 欒 大, 尚 且 求 仙 不 得? 葛 洪 認 為 富 貴 中 人 嗜 欲 未 除, 留 戀 世 情, 對 於 斷 除 世 俗 的 羈 絆 尚 未 有 堅 定 的 意 志 : 愛 習 之 情 卒 難 遣, 而 絕 俗 之 志 未 易 果, 與 學 仙 講 求 恬 愉 淡 泊, 滌 除 嗜 欲 的 方 法 恰 恰 背 道 而 馳, 於 是 徒 有 好 仙 之 名, 而 無 修 道 之 實, 立 志 不 堅 又 不 得 修 道 之 法, 因 此 才 會 得 之 者 甚 希 而 隱, 不 成 者 至 多 而 顯 19, 世 人 卻 著 眼 在 其 不 成 者, 才 會 認 為 天 下 果 無 仙 神 仙 實 有, 仙 道 可 信, 葛 洪 以 道 玄 一 作 為 形 上 理 論 之 基 礎 ; 又 針 對 凡 人 識 知 有 限 的 缺 點, 來 述 說 經 典 與 聖 人 之 所 不 言, 並 不 代 表 神 仙 之 說 為 妄 誕, 來 平 息 人 們 對 於 神 仙 論 的 懷 疑 ; 而 富 貴 中 人 之 所 以 求 仙 未 得, 在 於 七 情 六 慾 尚 未 根 除, 修 道 不 得 法 所 導 致 ; 若 再 加 以 變 形 之 說 ( 其 理 論 基 礎 詳 前 節 所 述 ) 作 為 論 證, 則 宇 宙 萬 物 可 以 互 相 轉 化, 死 而 更 生, 男 女 易 形 不 無 可 能, 由 此 類 19 以 上 兩 則 引 文 見 抱 朴 子. 內 篇. 論 仙 篇 193

8 第 三 屆 中 國 文 哲 之 當 代 詮 釋 學 術 研 討 會 會 前 論 文 集 推, 則 人 變 化 為 神 仙 不 無 可 能 ( 三 ) 仙 道 可 學 - 長 生 成 仙 的 方 法 論 葛 洪 除 了 駁 辨 世 人 質 疑 神 仙 是 否 存 在 外, 在 對 俗 篇 中 也 提 出 了 提 出 神 仙 之 說 史 有 明 載, 反 覆 申 述 神 仙 的 確 存 在 的 事 實 但 若 神 仙 確 為 實 有, 則 仙 道 何 以 獲 致? 葛 洪 力 陳 神 仙 可 由 積 學 之 法 達 成 魏 晉 時 期 對 於 神 仙 是 否 可 積 學 而 成, 有 諸 多 不 同 的 看 法, 像 嵇 康 養 生 論 : 神 仙 似 特 受 異 氣, 稟 之 自 然, 非 積 學 所 致 嵇 康 跟 葛 洪 一 樣, 認 為 神 仙 乃 天 賦 異 氣 但 嵇 康 認 為 凡 人 藉 由 積 學 只 可 以 延 長 壽 命, 不 能 成 仙 這 樣 的 說 法 顯 然 不 符 合 道 教 的 要 求, 湯 一 介 先 生 曾 說 : 幾 乎 所 有 的 宗 教 提 出 的 都 是 關 於 人 死 後 如 何 的 問 題, 然 而 道 教 所 要 討 論 的 則 是 人 如 何 不 死 的 問 題 20 道 教 的 教 化 就 是 要 教 人 如 何 長 生 不 死, 如 果 道 教 一 旦 失 去 了 這 作 用, 就 無 法 凸 顯 出 道 教 異 於 其 它 宗 教 的 特 質, 因 為 道 教 的 神 仙 實 為 凡 人 肉 體 生 命 年 壽, 藉 由 修 鍊 積 學 的 方 式, 昇 華 成 為 不 受 時 空 囿 限, 無 限 延 伸 不 老 不 死 的 一 種 狀 態 既 然 道 教 認 為 人 可 以 藉 由 累 積 學 習 的 經 驗 而 達 到 神 仙 境 地, 則 其 方 法 的 提 出, 成 為 形 神 養 生 思 想 的 重 要 方 向 方 立 天 先 生 認 為 : 道 教 理 論 也 是 解 脫 人 生 痛 苦 的 解 脫, 其 基 本 主 張 就 是 靠 身 心 修 鍊 而 達 到 成 仙 的 目 的 從 宗 教 角 度 來 說, 道 教 理 論 可 以 概 括 為 這 樣 的 兩 個 問 題 : 人 為 什 麼 可 能 成 仙? 人 怎 樣 才 能 成 仙? 這 樣 兩 個 問 題 的 哲 學 基 礎 是 形 神 問 題, 即 形 神 不 俱 滅 說 人 為 什 麼 可 能 成 仙? 這 是 如 何 的 問 題 ; 人 怎 樣 才 能 成 仙? 這 是 方 法 與 實 踐 的 問 題 21 對 於 神 仙 有 了 信 念 之 後, 凡 夫 俗 子 追 求 長 生 不 死 的 神 仙 生 活 如 何 可 能? 葛 洪 勢 必 得 針 對 這 個 問 題 提 出 他 的 看 法, 他 認 為 實 踐 仙 法 之 人, 必 須 在 先 天 上 有 所 稟 賦 及 在 後 天 修 為 上 有 所 努 力 前 者 決 定 仙 事 的 成 敗, 而 後 者 可 以 助 成 仙 道 1 先 天 稟 氣 首 先, 他 提 出 特 稟 異 氣 的 先 天 自 然 之 說, 認 為 人 雖 貴 為 萬 物 之 靈, 但 並 非 人 人 能 步 上 神 仙 之 途, 此 因 稟 氣 不 同 星 宿 各 異 所 導 致 : 命 之 修 短, 實 由 所 值, 受 氣 結 胎, 各 有 星 宿, 天 道 無 為, 任 物 自 然, 無 親 無 疏, 無 彼 無 此 也 命 屬 生 星, 則 其 人 必 好 仙 道, 好 仙 道 者, 求 之 亦 必 得 也 命 屬 死 星, 則 其 人 亦 不 信 仙 道, 則 亦 不 自 修 其 事 也 所 樂 善 否, 判 於 所 稟, 移 易 予 奪, 非 天 所 能 也 塞 難 篇 受 氣 結 胎 之 時 早 已 決 定 生 命 的 長 短 及 所 屬 星 宿 人 對 於 仙 道 的 喜 愛 與 否, 也 受 所 屬 星 宿 影 響, 不 信 仙 道 者 對 仙 道 有 猜 疑 在 心, 已 屬 命 定 一 般 人 要 得 仙 宿 之 氣 才 能 成 為 仙, 不 得 仙 宿 之 氣 則 必 不 能 成 為 仙, 信 仰 仙 道 雖 然 是 先 天 命 定, 但 得 了 仙 宿 之 氣 之 後, 但 仍 須 靠 後 天 修 為, 努 力 追 求 神 仙 之 道, 才 能 使 長 生 不 死, 羽 化 成 湯 一 介 魏 晉 南 北 朝 時 期 的 道 教, 台 北 : 東 大 圖 書 公 司,1998 年,p14 方 立 天 中 國 古 代 形 神 論 二 題 收 錄 於 中 國 哲 學 研 究,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92 年,p

9 葛 洪 抱 朴 子 內 篇 之 形 神 與 養 生 思 想 研 究 仙 成 為 可 能 2 後 天 修 為 在 後 天 的 學 習 態 度 及 行 為 道 德 上, 微 旨 篇 中 提 道 : 凡 學 道 當 階 淺 以 涉 深, 由 難 以 及 易, 志 誠 堅 果, 無 所 不 濟, 疑 則 無 功, 非 一 事 也 夫 根 荄 不 動 而 求 柯 條 干 雲, 淵 源 不 泓 窈 而 求 湯 流 萬 里 者, 未 之 有 也 是 故 非 積 善 陰 德, 不 足 以 感 神 明 ; 非 誠 心 款 契, 不 足 以 結 師 友 ; 非 功 勞 不 足 以 論 大 試 ; 又 未 遇 明 師 而 要 求 道 未 可 得 也 先 天 的 氣 稟 決 定 仙 事 的 命 定 與 否, 而 後 天 人 為 的 修 為 則 可 以 助 成 仙 道, 而 這 後 天 的 修 為 涵 括 了 立 志 於 道 師 授 教 導 與 積 善 的 自 我 修 持 另, 在 抱 朴 子. 內 篇 諸 多 篇 章 中 一 再 強 調, 對 仙 道 之 獲 致, 鍊 丹 導 引 等 實 踐 方 法 亦 不 可 少 鍊 丹 導 引 等 頤 養 形 神 的 方 法 屬 葛 洪 養 生 論 之 重 要 思 想, 故 另 章 論 之 (1) 立 志 仙 氣 之 有 無 操 之 在 天, 若 人 有 幸 稟 受 仙 氣 而 又 有 心 於 仙 道, 則 尚 需 立 志 以 求 道, 故 後 天 人 為 的 修 持, 首 重 立 志 葛 洪 以 為 : 夫 求 長 生 修 至 道, 訣 在 於 志, 不 在 於 富 貴 也 22 要 求 長 生 之 道, 不 在 於 身 份 貴 賤 與 否, 立 志 才 是 重 要 關 鍵, 是 故 尊 貴 如 帝 王 之 人, 也 不 一 定 能 修 得 仙 道, 必 須 要 性 篤 行 貞, 心 無 貳 怨 性 格 要 穩 定 篤 實 專 心 致 志 毫 無 怨 懟, 才 能 克 服 在 修 道 過 程 中 種 種 的 考 驗 與 試 鍊 所 以 自 無 超 世 之 志, 不 能 守 之 其 或 頗 好 心 疑, 中 道 而 廢, 使 仙 道 長 生, 果 不 可 得 耳 23 仙 道 不 易 求 成, 人 往 往 心 生 懷 疑, 半 途 而 廢, 故 須 強 大 堅 定 的 信 念 與 意 志 力 方 可 達 致 (2) 勤 求 明 師 修 道 要 有 明 師 帶 領 勤 求 不 懈 才 能 盡 得 其 法 辯 問 篇 云 : 仙 經 以 為 諸 得 仙 者, 皆 受 其 命 偶 值 神 仙 之 氣, 自 然 所 稟, 故 胞 胎 之 中, 已 含 信 道 之 性, 及 其 有 識, 則 心 好 其 事, 必 遭 師 而 得 其 法, 不 然 則 不 信 不 求, 求 亦 不 得 也 葛 洪 認 為 既 有 稟 賦 而 又 能 篤 志 求 仙 也 不 保 證 仙 道 可 成, 還 要 有 師 授 教 導, 方 能 得 其 要 訣 既 然 修 道 尚 需 明 師, 那 麼 弟 子 對 於 明 師 的 抉 擇 就 必 須 要 謹 慎, 否 則 就 會 徒 勞 而 無 功 : 22 抱 朴 子. 內 篇. 論 仙 篇 23 抱 朴 子. 內 篇. 對 俗 篇 195

10 第 三 屆 中 國 文 哲 之 當 代 詮 釋 學 術 研 討 會 會 前 論 文 集 承 師 問 道, 不 得 其 人, 委 去 則 遲 遲 冀 於 有 獲, 守 之 則 終 已 竟 無 所 成, 虛 費 事 妨 功, 後 雖 後 悔, 亦 不 及 已 袪 惑 篇 修 習 仙 道, 不 得 明 師, 就 應 該 毅 然 捨 之 而 去, 不 然 只 會 白 白 耗 費 精 力 而 毫 無 所 獲 至 於 明 師 也 必 須 對 弟 子 加 以 簡 選, 始 能 找 到 傳 人 : 夫 道 家 寶 秘 仙 術, 弟 子 之 中, 尤 當 簡 擇, 至 精 彌 久, 然 後 告 之 以 要 訣 24 由 於 仙 道 方 術 極 為 秘 密 寶 貴, 所 以 明 師 在 弟 子 之 中 要 經 過 精 確 的 選 擇 及 長 期 的 考 驗, 才 能 告 之 以 仙 道 訣 竅 明 師 與 高 徒, 一 要 慎 選, 一 要 簡 擇, 二 人 之 遇 合, 即 道 教 所 謂 之 機 緣 25 而 道 法 仙 術 至 隱 至 秘, 明 師 與 高 徒 之 間 的 授 受 就 是 靠 口 訣, 經 訣 有 時 短 如 尺 素, 但 若 非 隨 師 經 久, 累 勤 歷 試 者, 不 能 獲 得 ; 有 時 繁 複 有 數 千 言 當 須 口 傳, 筆 不 能 委 曲 矣 口 訣 奧 秘 難 解, 訴 諸 文 字 往 往 無 法 曲 盡 其 要, 非 由 明 師 口 傳 心 受, 不 能 盡 得 其 法, 具 有 濃 厚 的 秘 傳 色 彩 對 於 神 仙 的 修 成, 葛 洪 具 有 堅 決 的 信 念, 所 謂 知 長 生 之 可 得, 仙 人 之 無 種 26, 而 如 此 堅 定 信 念 只 有 勤 求 道 業 者 才 能 有 所 體 會, 一 般 人 對 於 仙 道 常 不 能 持 之 以 恆, 稍 一 嘗 試, 就 想 求 速 效, 一 無 速 效, 即 謂 修 道 無 益, 而 導 致 有 為 道 不 卒 的 現 象 : 故 曰 非 長 生 難 也, 聞 道 難 也 ; 非 聞 道 難 也, 行 之 難 也 ; 非 行 之 難 也, 終 之 難 也 良 匠 能 與 人 規 矩, 不 能 使 人 必 巧 也, 明 師 能 授 人 方 書, 不 能 使 人 必 為 也 夫 修 道 猶 如 播 穀 也, 成 之 猶 收 積 也 不 獲 不 刈, 頃 田 雖 多, 猶 無 獲 也 極 言 篇 故 由 明 師 領 進 修 道 之 門, 尚 需 修 行 有 恆, 積 學 以 致, 才 能 有 所 收 獲 也 (3) 積 善 修 道 尚 須 立 善 功 培 善 德 葛 洪 在 對 俗 篇 說 : 或 問 曰 : 為 道 者 當 先 立 功 德, 寧 然 否? 抱 朴 子 答 曰 : 有 之 按 玉 鈐 經. 中 篇 云 : 立 功 為 上, 除 過 次 之 欲 求 仙 者 要 當 忠 孝 和 順 信 義 為 本, 若 德 行 不 修 但 務 方 術, 皆 不 得 長 生 也 修 道 當 先 立 功 立 德, 而 立 功 德 則 以 忠 孝 和 順 信 義 為 本, 除 此 而 外, 要 多 行 善 事 : 積 善 立 功, 慈 心 於 物, 恕 己 及 人, 仁 逮 昆 蟲 微 旨 篇 多 行 善 來 累 積 功 德, 要 慈 愛 廣 被, 潤 及 萬 物 行 善 若 不 懈 怠, 將 來 會 有 吉 報 ; 反 之, 若 行 惡 多 端, 不 但 會 使 自 己 折 壽, 還 可 能 殃 及 子 孫 27 葛 洪 採 功 過 之 說, 又 融 入 儒 家 的 道 德 觀, 24 抱 朴 子. 內 篇. 辨 問 篇 25 見 李 豐 楙 不 死 的 探 求 -- 抱 朴 子, 台 北 : 時 報 文 化 出 版 公 司,1998 年,p 抱 朴 子. 內 篇. 至 理 篇 27 見 抱 朴 子. 內 篇. 微 旨 : 若 乃 憎 善 好 殺, 口 是 心 非 凡 有 一 事, 輒 是 一 罪, 隨 事 輕 重, 司 命 奪 其 算 紀, 算 盡 則 死 但 有 惡 心 而 無 惡 迹 者 奪 算, 若 惡 事 而 損 於 人 者 奪 紀 若 算 紀 未 盡 而 自 死 者, 皆 殃 及 子 孫 也 所 謂 算 紀, 與 漢 代 盛 行 的 司 命 神 信 仰 有 關, 就 是 監 管 人 間 過 失 的 神, 依 196

11 葛 洪 抱 朴 子 內 篇 之 形 神 與 養 生 思 想 研 究 建 立 了 道 教 的 宗 教 倫 理 來 作 為 修 道 成 仙 的 要 件 參 抱 朴 子. 內 篇 之 養 生 思 想 葛 洪 在 修 鍊 成 仙 方 法 論 之 前, 首 先 論 證 了 神 仙 的 存 在 及 人 為 什 麼 可 能 成 仙 等 問 題, 讓 修 鍊 成 仙 的 這 條 路 徑 成 為 可 能 要 修 鍊 仙 道, 除 了 稟 賦 異 氣 及 建 立 良 好 的 學 習 態 度 外, 在 頤 養 形 神 方 面, 他 提 出 了 養 生 成 仙 的 實 踐 方 式 他 不 同 意 當 時 言 養 生 者 多 偏 執 一 說, 而 提 出 博 採 眾 說 擇 善 從 之 的 觀 念 : 凡 養 生 者, 欲 令 多 聞 而 體 要, 博 見 而 善 擇, 偏 修 一 事, 不 足 必 賴 28 所 以 他 所 提 出 的 方 法 多 所 綜 括, 包 含 了 內 養 外 養 等 方 面 : 夫 人 之 所 以 死 者, 損 也 老 也, 百 病 所 害 也, 惡 毒 所 中 也, 邪 氣 所 傷 也, 風 冷 所 犯 也, 今 道 引 行 氣, 還 精 補 腦, 食 飲 有 度, 興 居 有 節, 將 服 藥 物, 思 神 守 一, 枉 天 禁 戒, 帶 佩 符 印, 傷 生 之 徒, 一 切 遠 之, 如 此 則 通, 可 以 免 此 六 害 至 理 篇 葛 洪 的 養 生 思 想 植 基 於 氣 化 論, 氣 的 多 寡 與 壽 命 的 長 短 關 係 密 切 人 之 所 以 會 生 病 老 死, 就 是 跟 人 體 本 身 氣 血 狀 況 有 關, 所 以 對 於 氣 與 身 體 的 關 係, 就 是 強 調 不 損 不 傷 : 養 生 以 不 傷 為 本 其 次 以 不 自 伐 也 29, 而 葛 洪 以 損 老 百 病 毒 惡 邪 氣 風 冷 六 者, 為 人 類 致 死 的 主 要 因 素, 除 了 從 日 常 生 活 的 飲 食 有 度, 興 居 有 節 以 外, 尚 須 導 引 行 氣, 還 精 補 腦, 將 服 藥 物 及 思 神 守 一, 枉 天 禁 戒, 帶 佩 符 印, 其 中 飲 食 起 居, 導 引 行 氣, 還 精 補 腦, 將 服 藥 物 屬 於 養 形 之 法 ; 而 導 引 行 氣, 又 與 氣 的 調 養 有 關 思 神 守 一 則 為 養 神 之 必 要 手 段 ; 枉 天 禁 戒, 帶 佩 符 30 印 則 為 法 術, 屬 宗 教 符 令 以 護 身 的 方 面 一 在 養 形 方 面 ( 一 ) 服 食 金 丹 仙 藥 葛 洪 博 覽 眾 書, 歸 納 各 家 養 生 之 法, 認 為 養 生 眾 術, 有 大 有 小, 而 其 至 要 之 大 者 在 金 丹, 金 丹 才 是 長 生 成 仙 的 至 要 良 方, 他 在 金 丹 篇 開 宗 明 義 即 點 明 : 余 考 覽 養 性 之 書, 鳩 集 久 視 之 方, 曾 所 涉 篇 卷 以 千 計 矣, 莫 不 皆 以 還 丹 金 液 為 大 要 者 焉, 然 則 此 二 事, 蓋 仙 道 之 極 也, 服 此 而 不 仙, 則 古 來 無 仙 矣 只 要 能 服 食 還 丹 與 金 液 這 兩 種 至 極 仙 方, 則 神 仙 之 事 未 有 不 成 者 金 丹 一 篇 人 的 行 為 增 減 其 紀 算, 作 為 壽 命 長 短 的 審 判 標 準 28 見 抱 朴 子. 內 篇. 微 旨 篇 29 見 抱 朴 子. 內 篇. 論 仙 篇 30 有 關 法 術 部 份, 係 屬 宗 教 秘 說, 無 關 本 文 要 旨, 故 置 而 勿 論 197

12 第 三 屆 中 國 文 哲 之 當 代 詮 釋 學 術 研 討 會 會 前 論 文 集 即 葛 洪 專 文 闡 說 金 丹 的 種 類 鍊 製 金 丹 的 技 術 及 服 食 成 仙 的 效 果 至 於 修 鍊 期 間 無 此 神 仙 妙 藥, 而 僅 以 草 藥 及 修 習 方 術 來 代 替, 則 其 效 果 相 當 有 限, 極 言 篇 云 : 不 得 金 丹, 但 服 草 木 之 藥 及 修 小 術 者, 可 以 延 年 遲 死 耳, 不 得 仙 也 葛 洪 認 為 服 食 草 藥 或 修 習 導 引 之 術, 僅 可 以 延 年 益 壽, 無 法 達 到 神 仙 的 地 步 所 以 仙 藥 又 有 品 別 之 分, 在 仙 藥 篇 中, 葛 洪 依 農 經 將 仙 藥 分 為 上 中 下 三 類 : 上 藥 可 以 安 身 延 命, 昇 為 天 神, 甚 至 可 以 遨 遊 天 地, 驅 使 萬 靈, 體 生 毛 羽, 行 廚 立 至 ; 中 藥 可 以 有 養 生 長 壽 的 效 果 ; 下 藥 除 病, 能 令 毒 蟲 不 來 加 害, 猛 獸 不 來 侵 犯, 惡 氣 不 行, 眾 妖 都 會 逃 避, 而 上 藥 又 以 丹 砂 與 黃 金 最 為 重 要 31 為 何 服 食 金 丹 能 長 生 成 仙 呢? 對 此, 葛 洪 認 為 : 夫 丹 之 為 物, 燒 愈 久 變 化 愈 妙 ; 黃 金 入 火, 百 煉 不 消, 埋 之 畢 天 不 朽, 服 此 二 物, 煉 人 身 體, 故 能 令 人 不 老 不 死 32 葛 洪 觀 察 了 丹 砂 的 變 化, 認 為 金 丹 的 特 質 有 燒 愈 久 愈 多 轉 變 的 奇 效, 與 一 般 草 木 不 同 : 凡 草 木 燒 之 即 燼, 而 丹 砂 燒 之 成 水 銀, 積 變 而 又 還 成 丹 砂, 其 去 草 木 亦 遠 矣, 故 能 令 人 長 生 33 所 謂 丹 砂 即 紅 色 的 硫 化 汞 粉 末, 經 化 學 變 化 為 水 銀, 再 經 燃 燒 又 可 還 原 為 丹 砂, 所 以 煉 丹 之 後 的 成 品, 以 經 過 九 轉 九 變 的 九 轉 金 丹 為 最 佳 之 丹 藥, 九 轉 者 言 其 變 化 之 多, 因 為 : 其 轉 少, 其 藥 力 不 足, 故 服 之 用 日 多 得 仙 遲 也, 其 轉 多, 藥 力 成, 故 服 之 用 日 少 而 得 仙 速 也 ; 金 丹 篇 還 提 到 服 食 一 轉 之 丹, 三 年 可 以 成 仙 ; 服 食 九 轉 神 丹 則 三 天 可 以 成 仙 九 轉 神 丹 可 以 縮 減 昇 天 成 仙 的 時 程 而 有 速 致 神 仙 之 道 的 奇 佳 效 果 至 於 黃 金 有 其 不 朽 之 屬 性, 百 煉 不 消, 埋 之 不 朽, 服 之 當 可 長 生, 誠 如 仙 藥 篇 引 玉 經 所 言 : 服 金 者 壽 如 金, 服 玉 者 壽 如 玉, 雖 然 玉 也 是 仙 藥 的 一 種, 但 其 成 效 遲 緩, 不 及 黃 金 來 得 迅 速 至 於 草 木 之 藥 埋 之 即 腐, 煮 之 即 爛, 燒 之 即 焦, 不 能 自 生, 何 能 生 人? 故 黃 白 篇 云 : 朱 砂 為 金, 服 之 昇 仙 者, 上 士 也 ; 茹 芝 導 引, 咽 氣 長 生 者, 中 士 也 ; 餐 食 草 木, 千 歲 以 還 者, 下 士 也 34 服 食 朱 砂 煉 成 的 黃 金 昇 仙 是 上 士 的 行 為 ; 服 食 靈 芝, 透 過 導 引 練 功 而 獲 得 長 生 是 中 士 的 行 為 ; 而 服 食 草 木 之 藥 則 可 以 活 到 一 千 歲, 是 下 士 的 行 為, 由 此 可 知, 金 丹 是 昇 天 成 仙 的 最 佳 丹 藥 然 而 還 丹 金 液 並 非 輕 易 可 得, 而 人 難 免 為 疾 病 所 侵, 所 以 草 木 之 藥 仍 為 一 般 醫 藥 所 需, 不 可 放 棄, 所 以 剛 開 始 修 道 之 人, 仍 需 兼 修 醫 術, 以 救 近 禍 葛 洪 相 信 外 物 之 屬 性 可 以 施 之 於 人 身 而 達 到 返 老 還 童 的 神 仙 之 術, 而 所 煉 成 之 丹 藥 因 藥 效 不 同, 服 食 時 間 也 有 限 制 : 服 治 病 之 藥, 以 食 前 服 之 ; 養 性 之 藥, 以 食 後 服 之 仙 藥 篇, 至 於 煉 丹 一 事, 在 煉 丹 人 士 眼 中 是 神 聖 而 艱 難 的 事, 故 31 見 抱 朴 子. 內 篇. 仙 藥 篇 32 見 抱 朴 子. 內 篇. 金 丹 篇 33 見 抱 朴 子. 內 篇. 金 丹 篇 34 黃 白 篇 即 專 言 煉 金 之 術 198

13 葛 洪 抱 朴 子 內 篇 之 形 神 與 養 生 思 想 研 究 葛 洪 認 為 煉 丹 還 得 要 登 涉 名 山, 遠 離 俗 人 35 ; 其 次 得 齋 戒 沐 浴, 祭 祀 神 靈 齋 戒 百 日, 不 食 五 辛 生 魚, 是 一 種 淨 化 身 心, 由 凡 入 聖 的 階 段 而 祭 祀 則 在 煉 丹 之 前 及 事 後 為 之, 事 前 之 祭 為 祈 神 福 佑, 事 後 酬 祭 則 以 表 達 感 謝 之 意 ( 二 ) 飲 食 起 居 有 度 葛 洪 認 為 人 生 之 體, 易 傷 難 養 在 日 常 的 生 活 起 居 上, 人 們 往 往 因 為 對 於 生 活 細 節 的 忽 略, 飲 食 無 度 興 居 無 節 而 導 致 身 體 受 到 戕 害 所 以 他 提 出 了 修 道 者 治 身 養 性, 務 謹 其 細 不 可 以 小 益 為 不 平 而 不 修, 不 可 以 小 損 為 無 傷 而 不 防 36 要 治 身 養 性, 防 微 杜 漸 實 為 首 要 之 法, 因 為 身 體 的 損 傷, 往 往 是 慢 慢 累 積 所 造 成 至 於 人 生 有 那 些 事 情 會 造 成 傷 害 呢? 葛 洪 認 為 : 且 又 才 所 不 逮 而 困 思 之, 傷 也 ; 力 所 不 勝 而 強 舉 之, 傷 也 ; 悲 哀 憔 悴, 傷 也 ; 喜 樂 過 差, 傷 也 寢 息 失 時, 傷 也 飽 食 即 臥, 傷 也 ; 跳 走 喘 乏, 傷 也 陰 陽 不 交, 傷 也 積 傷 至 盡 則 早 亡, 早 亡 非 道 也 極 言 篇 才 學 不 及, 苦 於 思 慮 ; 能 力 不 及, 勉 強 從 事 ; 喜 怒 哀 樂 之 情 緒 過 度 飲 食 作 息 不 正 常 等, 以 上 所 說 的 致 傷 之 病, 多 屬 日 常 生 活 常 有 的 現 象 這 些 損 傷 因 不 易 立 即 察 覺, 不 為 人 們 所 在 意, 但 久 而 久 之, 年 壽 會 因 而 受 到 危 害 據 此, 葛 洪 列 出 一 些 簡 單 易 行 的 方 法, 以 做 為 起 居 的 座 右 銘 : 是 以 養 生 之 方, 唾 不 及 遠, 行 不 疾 步, 耳 不 極 聽, 目 不 久 視, 坐 不 至 久, 臥 不 及 疲 ; 先 寒 而 衣, 先 熱 而 解, 不 欲 極 飢 而 食, 食 不 過 飽, 不 欲 極 渴 而 飲, 飲 不 過 多 凡 食 過 則 結 積 聚, 飲 過 則 成 痰 癖, 不 欲 甚 勞 甚 逸, 不 欲 晚 起, 不 欲 流 汗, 不 欲 多 睡, 不 欲 奔 車 走 馬, 不 欲 極 目 遠 望, 不 欲 多 啖 生 冷, 不 欲 飲 酒 當 風, 不 欲 數 數 沐 欲, 不 欲 廣 志 遠 願, 不 欲 規 造 異 巧 冬 不 欲 極 溫, 夏 不 欲 窮 涼, 不 露 臥 星 下, 不 眠 中 見 肩, 大 寒 大 熱, 大 風 大 霧, 皆 不 冒 欲 之 五 味 入 口, 不 欲 偏 多 : 故 酸 多 傷 脾, 苦 多 傷 肺, 辛 多 傷 肝, 鹹 多 則 傷 心, 甘 多 則 傷 腎, 此 五 行 自 然 之 理 極 言 篇 從 眼 耳 口 鼻 智 巧 情 感 睡 臥 坐 起 及 季 節 變 化 等 各 方 面 多 加 注 意, 適 度 節 制, 再 以 陰 陽 五 行 配 合 五 味 五 臟, 調 合 飲 食 及 適 度 的 運 動, 加 上 服 食 丹 藥 與 行 氣, 綜 合 以 為 日 常 養 生 之 法, 則 長 生 之 道 於 此 盡 矣 ( 三 ) 調 養 氣 息 葛 洪 在 極 言 篇 中 也 強 調 了 氣 對 人 體 的 重 要 性 : 或 年 老 為 道 而 得 仙 者, 或 年 少 為 道 而 不 成 者, 何 哉? 彼 雖 年 老 而 受 氣 本 多, 受 氣 本 多 35 登 涉 篇 即 專 門 說 明 登 涉 名 山 之 方 法 36 抱 朴 子. 內 篇. 極 言 篇 199

14 第 三 屆 中 國 文 哲 之 當 代 詮 釋 學 術 研 討 會 會 前 論 文 集 則 傷 損 薄, 傷 損 薄 則 易 養, 易 養 故 得 仙 也 ; 此 雖 年 少 受 氣 本 少, 受 氣 本 少 則 傷 深, 傷 深 則 難 救, 難 救 故 不 成 仙 也 受 氣 的 多 寡 與 身 體 的 傷 損 與 否 關 係 密 切, 氣 是 維 繫 人 命 的 根 本, 也 是 修 道 成 仙 重 要 條 件 因 此 如 何 長 養 補 益, 就 成 了 葛 洪 所 關 切 的 養 生 術 雖 說 服 藥 為 長 生 之 本, 但 若 能 輔 助 以 行 氣, 則 效 果 會 更 快 速 37, 所 以 行 氣 是 服 藥 的 輔 助 手 段 而 行 氣 又 有 辟 穀 導 引 胎 息 等 方 法 : 1 辟 穀 所 謂 辟 穀, 又 稱 斷 穀 絕 穀, 是 一 種 不 食 百 穀 的 斷 食 方 法 莊 子 逍 遙 遊 稱 姑 射 神 人 不 食 五 穀, 吸 風 餐 露, 乘 雲 氣, 御 飛 龍, 而 遊 乎 四 海 之 外, 方 術 之 士 殆 由 此 附 會 發 展 為 辟 穀 行 氣 之 道 呂 氏 春 秋 記 載 了 單 豹 辟 穀 行 氣 之 事 38 ; 漢 時 淮 南 子 地 形 篇 有 食 氣 者 神 明 而 壽 之 說 ; 史 記 曾 記 載 張 良 道 引 不 食 穀 的 事 蹟, 足 見 食 氣 在 漢 代 相 當 流 行, 無 怪 乎 王 充 論 衡 道 虛 篇 批 評 真 人 食 氣, 以 氣 而 為 食 一 事 為 虛 妄 東 漢 末 年, 辟 穀 之 法 更 流 行 於 方 士 之 間, 如 甘 始 郄 儉 都 曾 學 卻 谷 之 術 以 求 長 壽 39 道 教 興 起 之 後, 吸 收 神 仙 方 術 之 說 而 為 養 生 方 法 基 礎 之 一, 道 教 初 期 的 經 典 太 平 經 就 曾 提 及 : 是 故 食 穀 者 命 有 期, 不 食 者 與 神 謀, 食 氣 者 神 明 遠, 不 飲 不 食 與 天 地 相 卒 也 一 百 二 十 六 卷 葛 洪 雜 應 篇 引 道 書 之 說 : 欲 得 長 生, 腸 中 當 清, 欲 得 不 死, 腸 中 無 滓 食 草 者 善 走 而 愚, 食 肉 者 多 力 而 悍, 食 穀 者 智 而 不 壽, 食 氣 者 神 明 不 死 他 認 為 道 書 之 所 以 主 張 斷 食, 是 因 為 五 穀 腐 臭 五 臟, 致 命 促 縮 40, 食 用 五 穀 會 殘 害 內 臟 而 導 致 壽 命 縮 減, 想 要 長 生 不 死, 就 得 絕 食, 葛 洪 認 為 這 只 是 偏 執 一 端 的 說 法 而 他 的 看 法 較 為 平 實, 他 並 不 認 為 斷 穀 是 長 生 的 唯 一 途 徑, 它 只 是 行 氣 方 法 之 一 而 已 欲 得 長 生, 尚 需 服 符 飲 神 水 吞 藥 石 才 可 以 : 斷 穀 人 止 可 息 肴 糧 之 費, 不 能 獨 令 人 長 生 也 問 諸 斷 穀 積 久 者, 云 少 病 痛, 勝 於 食 穀 時 其 服 朮 及 餌 黃 精, 又 禹 餘 糧 丸, 日 再 服 三 者, 令 人 多 氣 力, 堪 負 擔 遠 行, 身 輕 不 極 其 服 諸 石 藥, 一 服 守 中 十 年 五 年 者, 及 吞 氣 服 氣 符 飲 神 水 輩, 但 為 不 飢 耶, 體 力 不 任 勞 也 雜 應 篇 葛 洪 認 為 斷 食 會 減 少 病 痛, 雖 然 比 食 穀 好 些, 但 不 行 亦 無 大 礙 若 因 時 地 之 限 制 而 無 法 行 斷 食 之 法 不 如 莫 斷 穀 而 節 量 飢 飽 即 可 至 於 斷 食 之 後 要 恢 復 飲 食, 不 可 冒 然 進 行, 要 先 服 葵 水 湯 及 豬 油, 讓 藥 石 洩 出 之 後, 再 行 飲 食, 以 免 傷 身 見 抱 朴 子. 內 篇. 至 理 篇 見 呂 氏 春 秋 卷 十 四 孝 行 覽 第 二. 必 己 篇 有 關 甘 始 郄 儉 辟 穀 行 氣 之 說, 見 後 漢 書 方 術 列 傳 及 曹 植 辯 道 論 見 三 洞 珠 囊 卷 三 引 大 有 經 200

15 葛 洪 抱 朴 子 內 篇 之 形 神 與 養 生 思 想 研 究 2 導 引 中 國 有 關 導 引 的 記 載, 最 早 見 於 莊 子 刻 意 篇 : 吹 呴 呼 吸, 吐 故 納 新, 熊 經 鳥 申, 為 壽 而 已 矣 此 導 引 之 士 養 形 之 人, 彭 祖 壽 考 者 之 所 好 也 李 頤 注 導 氣 令 和, 引 體 令 柔 於 此 觀 之, 導 引 應 是 與 行 氣 有 關 的 動 作 導 引 係 人 體 模 仿 動 物 所 作 的 一 種 屈 伸 肢 體 活 動 筋 脈 的 健 身 運 動, 與 華 陀 的 五 禽 之 戲 近 似 41 而 通 常 在 導 引 時 要 配 合 吐 納 之 道 來 進 行, 故 導 引 與 行 氣 兩 者 常 相 提 並 論 導 引 行 氣 這 種 健 身 運 動 法 可 以 暢 通 氣 息 治 病 療 疾 延 年 益 壽 : 導 引 療 未 患 之 疾, 通 不 和 之 氣 動 之 則 百 關 氣 暢, 閉 之 則 三 宮 血 凝, 實 養 生 之 大 津, 袪 疾 之 玄 術 微 旨 篇 3 胎 息 氣 化 思 想 是 中 國 的 身 體 思 維 中 很 獨 特 的 觀 念, 道 家 神 仙 方 術 之 士 對 於 食 氣 以 養 生 的 方 法 亦 多 所 提 及 42, 足 見 煉 氣 養 形 一 直 是 中 國 人 養 生 長 壽 重 要 的 方 法 : 人 以 氣 為 壽, 氣 猶 粟 米, 形 猶 囊 也, 增 減 其 壽, 亦 當 增 減 其 身, 形 安 得 如 故 43, 氣 猶 如 五 穀, 身 體 猶 如 行 囊, 氣 的 增 減 會 影 響 身 體 的 壽 命, 所 以 對 於 氣 的 修 煉 與 形 體 的 修 護 實 為 一 體 兩 面 葛 洪 在 釋 滯 篇 中 也 提 到 了 行 氣 的 神 奇 效 果 : 行 氣, 或 可 以 治 百 病, 或 可 以 入 瘟 疫 或 可 以 辟 飢 渴, 或 可 以 延 年 命, 至 於 行 氣 則 有 一 定 之 方 法, 最 重 要 的 就 是 胎 息 : 其 大 要 者 胎 息 而 已, 得 胎 息 者, 能 不 以 鼻 口 噓 吸, 如 在 胞 胎 之 中, 則 道 成 矣 釋 滯 篇 胎 息 是 不 以 口 鼻 呼 吸, 就 好 像 胎 兒 在 母 體 之 中 一 樣, 如 此 便 得 行 氣 之 道 胎 息 養 生 係 由 龜 鶴 長 壽 的 靈 感 而 來, 葛 洪 認 為 龜 鶴 係 長 壽 之 物 44, 要 修 道 者 學 習 龜 鶴 來 增 加 壽 命 在 對 俗 篇 中 曾 引 異 聞 記 的 記 載, 說 有 一 稚 女 因 兵 亂 而 被 遺 棄 在 荒 塚 之 中, 三 年 不 死, 其 因 即 在 於 她 效 法 烏 龜 之 伸 頸 吞 氣, 方 得 以 存 活, 是 以 知 烏 龜 有 不 死 之 法 而 烏 龜 之 所 以 長 壽, 與 其 呼 吸 緩 慢 有 很 大 的 關 係, 所 以 胎 息 又 稱 龜 息, 學 習 胎 息 即 學 習 減 緩 呼 吸 的 頻 率 與 氣 量 的 多 寡 而 胎 息 之 法 非 一 蹴 可 幾, 必 須 循 序 漸 進, 持 之 以 方 : 41 後 漢 書 方 術 列 傳 華 陀 : 吾 有 一 術, 名 五 禽 之 戲, 一 曰 虎, 二 曰 鹿, 三 曰 熊, 四 曰 猿, 五 曰 鳥, 亦 以 除 疾, 兼 利 搋 足, 以 當 導 引 其 它 相 關 論 證 見 李 豐 楙 不 死 的 探 求 -- 抱 朴 子, 台 北 : 時 報 文 化 出 版 公 司,1998 年,p 參 見 楊 儒 賓 所 編 中 國 古 代 思 想 中 的 氣 論 與 身 體 觀 相 關 的 氣 論 之 說 的 論 文, 台 北 : 巨 流 出 版 社, 1993 年,p 見 王 充 論 衡 無 形 篇 44 見 抱 朴 子 內 篇 對 俗 篇 201

16 第 三 屆 中 國 文 哲 之 當 代 詮 釋 學 術 研 討 會 會 前 論 文 集 45 初 學 行 氣, 鼻 中 引 炁 而 閉 之, 陰 以 心 數 至 一 百 二 十, 乃 以 口 微 吐 之, 及 引 之, 皆 不 欲 己 耳 聞 其 炁 出 入 之 聲, 常 令 入 多 而 出 少, 以 鴻 毛 著 鼻 口 之 上, 吐 炁 而 鴻 毛 不 動 為 候 也, 漸 習 轉 增 其 心 數, 久 久 可 以 至 千, 至 千 則 老 者 更 少, 日 還 一 日 矣 對 俗 篇 初 學 胎 息 之 人, 須 以 鼻 引 氣, 心 中 默 數 至 百 後, 再 慢 慢 以 口 吐 出, 使 氣 進 入 者 多 而 出 來 的 少, 吐 氣 時 以 羽 毛 不 動 為 標 準, 漸 漸 增 加 心 數 的 時 間 到 千, 則 可 令 人 一 天 天 地 年 輕, 得 到 返 老 還 童 的 效 果 道 教 講 究 行 氣, 在 胎 息 的 時 間 上 也 有 所 限 制 : 當 以 生 炁 之 時, 勿 以 死 炁 之 時 道 教 將 一 日 分 為 十 二 時 辰, 生 炁 之 時 為 半 夜 到 日 中 之 六 個 時 辰, 此 時 煉 氣 最 佳 ; 而 日 中 至 夜 半 則 為 死 炁 之 時, 此 時 若 行 煉 氣 之 法 則 毫 無 助 益 46 除 了 時 間 的 限 制 外, 行 氣 也 有 一 些 禁 忌 : 心 情 要 安 靜, 戒 多 躁 ; 不 欲 多 食 及 食 生 菜 肥 鮮 之 物, 以 免 氣 強 難 閉 ; 禁 恚 怒, 以 免 氣 亂 導 致 咳 嗽 ; 又 需 知 陰 陽 之 術, 以 免 勞 損, 行 氣 不 得 力 行 氣 胎 息 可 以 獲 致 何 種 的 好 處 呢? 除 了 內 可 以 養 身, 外 可 以 却 禍 47 外, 還 可 以 禳 天 災 禁 鬼 神 及 毒 蛇 猛 獸 之 害 止 瘡 血 刀 刃 不 傷 48, 施 用 甚 廣, 將 行 氣 的 作 用 發 揮 到 極 致, 成 為 一 種 自 療 療 人 自 防 防 人 的 特 異 功 能 ( 四 ) 房 中 術 葛 洪 認 為 : 欲 求 神 仙 唯 當 得 其 至 要, 至 要 者 在 於 寶 精 行 炁, 服 一 大 藥 便 足, 亦 不 用 多 也 寶 精 即 房 中 術, 也 是 所 謂 的 陰 陽 之 術, 與 行 氣 服 藥 並 列 亦 為 葛 洪 養 生 的 方 法 之 一, 若 服 藥 千 種 而 不 知 房 中 之 術, 則 對 修 道 無 所 增 益, 足 見 房 中 術 可 以 補 助 修 煉, 避 免 勞 損 房 中 術 在 葛 洪 之 前 流 傳 已 久, 其 源 流 大 多 依 託 於 古 帝 王 或 方 士, 見 於 史 志 的, 則 漢 書 藝 文 志 即 著 錄 有 房 中 八 家, 而 後 漢 書 方 術 列 傳 甘 始 傳 曾 謂 : 甘 始, 東 郭 延 年, 封 君 達 三 人 皆 方 士 也, 率 能 行 容 成 御 婦 人 術, 或 飲 小 便, 或 自 倒 懸, 愛 嗇 精 氣 所 謂 御 婦 人 術 及 愛 嗇 精 氣 即 與 房 中 之 術 有 關 葛 洪 對 於 房 中 術 的 態 度 是 以 養 生 的 立 場, 在 這 人 生 的 大 欲 上 採 取 節 宣 的 看 法, 他 認 為 人 不 可 以 完 全 杜 絕 陰 陽 之 交, 因 為 陰 陽 不 交, 則 坐 致 雍 閼 之 病, 故 幽 閑 怨 曠, 多 病 而 不 壽 也, 任 情 肆 意 又 損 年 命, 唯 有 得 其 節 宣 之 和, 可 以 不 損 釋 滯 篇, 陰 陽 45 有 關 炁 一 字 之 釋 義, 李 豐 楙 在 ( 葛 洪 抱 朴 子 內 篇 的 氣 與 炁 學 說 ) 中 說 : 之 所 以 要 新 造 炁 字 是 與 煉 氣 的 經 驗 累 積 有 關 從 火 造 字 顯 示 煉 氣 士 發 現 身 體 內 部 運 氣 經 驗 是 內 在 的 火 在 經 絡 中 運 行 這 一 種 呼 吸 生 理 學 的 進 展 讓 道 士 有 意 另 造 新 字, 本 篇 收 錄 於 楊 儒 賓 所 編 中 國 古 代 思 想 中 的 氣 論 與 身 體 觀 一 書, 台 北 : 巨 流 出 版 社,1993 年,p 見 抱 朴 子 內 篇 釋 滯 篇 47 見 抱 朴 子 內 篇 至 理 篇 48 見 抱 朴 子 內 篇 至 理 篇 202

17 葛 洪 抱 朴 子 內 篇 之 形 神 與 養 生 思 想 研 究 不 交 則 會 導 致 雍 塞 之 病 而 年 壽 不 永, 但 若 縱 情 恣 欲 亦 會 戕 伐 年 命, 過 與 不 及 均 有 違 養 生, 惟 有 加 以 節 制, 調 解 中 和 若 陰 陽 調 適, 不 傷 不 乏, 則 可 以 却 走 馬 以 補 腦, 還 陰 丹 以 朱 腸, 采 玉 液 於 金 池, 引 三 五 於 華 梁, 令 人 老 有 美 色, 終 其 稟 之 天 年 微 旨 篇, 葛 洪 以 為 善 於 陰 陽 之 術 可 以 防 止 遺 精 來 補 腦, 青 春 永 駐, 增 年 延 壽, 但 卻 不 能 單 以 此 法 而 達 到 神 仙 的 境 界 對 於 世 俗 之 人 利 用 它 來 宣 揚 可 以 致 神 仙, 移 災 解 罪, 轉 禍 為 福 的 說 法, 葛 洪 則 斥 之 為 夭 妄 過 差 之 言 49, 因 為 陰 陽 之 術, 高 可 以 治 小 疾, 次 可 以 免 虛 耗 而 已, 其 理 自 有 極, 安 能 致 神 仙 而 却 禍 致 福 乎 50 至 於 房 中 術 的 方 法, 葛 洪 並 未 加 詳 述, 因 為 房 中 之 法 乃 真 人 口 口 相 傳, 本 不 書 也 釋 滯 篇, 房 中 術 的 流 傳 是 依 靠 口 訣 而 非 道 書, 而 口 訣 多 不 易 流 傳, 即 使 道 書 有 所 記 載, 也 都 只 是 梗 概, 故 隱 秘 而 難 知, 葛 洪 坦 承 即 使 他 師 承 鄭 君 之 言, 也 未 能 盡 得 其 要 訣 51 二 在 養 神 方 面 葛 洪 論 養 生 之 方 並 不 排 斥 精 神 修 養 的 重 要 性, 而 養 神 之 道, 首 重 內 在 性 情 之 陶 冶, 至 理 篇 云.. 身 勞 則 神 散, 氣 竭 則 命 終, 根 竭 枝 繁 則 青 青 去 木 矣, 氣 疲 欲 勝 則 經 精 靈 離 身 矣 是 以 山 林 養 性 之 家, 遺 俗 得 意 之 徒, 是 以 遐 棲 幽 遁, 韜 鱗 掩 藻, 遏 欲 視 之 目, 遣 損 明 之 色, 杜 思 音 之 耳, 遠 亂 聽 之 聲, 滌 除 玄 覽, 守 雌 抱 一, 尊 氣 致 柔, 鎮 以 恬 素 養 靈 根 於 冥 鈞, 除 誘 慕 於 接 物, 削 斥 遣 務, 御 以 愉 慔, 為 乎 無 為, 以 全 天 理 此 段 文 字 實 為 老 莊 山 林 養 性 哲 學 之 發 揮, 葛 洪 認 為 道 家 的 優 點 就 是 可 以 讓 人 精 神 專 一 動 合 無 形, 而 遐 棲 山 林, 既 可 以 滌 除 妄 念, 杜 絕 外 界 聲 色 之 擾 攘, 又 可 以 吸 收 天 地 日 月 之 菁 華, 讓 精 神 清 靈, 保 全 天 然 之 本 性, 自 敘 篇 就 曾 說 : 古 今 之 修 道 必 入 山 林 者, 誠 欲 以 違 遠 讙 譁, 使 心 不 亂 也 隱 逸 山 林 可 以 心 無 雜 念, 往 往 最 易 得 道 其 次 要 去 除 情 慾 對 精 神 的 干 擾 : 薄 喜 怒 之 氣, 減 愛 惡 之 端 道 意 篇 ; 忍 怒 以 全 陰 氣, 抑 喜 以 養 陽 氣 極 言 篇, 因 為 喜 怒 哀 樂 等 七 情 六 慾 會 干 擾 內 心 的 平 靜, 會 影 響 到 學 仙, 論 仙 篇 說 : 學 仙 之 法, 欲 得 恬 愉 澹 泊, 滌 除 嗜 欲, 內 視 反 聽, 尸 居 無 心 修 習 仙 道 之 人 要 能 夠 靜 寂 無 為, 除 却 慾 望 上 的 偏 好, 不 要 見 抱 朴 子 內 篇 微 旨 篇 見 抱 朴 子 內 篇 微 旨 篇 見 抱 朴 子 內 篇 釋 滯 篇

18 第 三 屆 中 國 文 哲 之 當 代 詮 釋 學 術 研 討 會 會 前 論 文 集 讓 形 軀 感 官 之 慾 望 過 度 擴 張 而 受 制 於 外 物, 葛 洪 以 秦 皇 漢 武 等 帝 王 之 所 以 求 仙 不 成, 主 要 是 因 為 重 責 在 身, 政 務 繁 忙, 又 治 國 多 用 心 機, 征 伐 時 出, 而 在 生 活 上 又 極 重 享 受, 烹 肥 煮 鮮, 享 盡 口 腹 之 慾, 根 本 就 不 符 合 仙 家 修 道 須 恬 靜 淡 泊 等 心 神 的 涵 養 之 方, 才 無 法 獲 得 神 仙 之 道 肆 結 論 葛 洪 身 處 於 漢 代 舊 學 衰 微 魏 晉 新 學 興 起 的 交 替 時 代 他 承 襲 了 前 此 之 神 仙 方 術 之 說 及 老 莊 形 上 思 想, 建 立 其 玄 道 的 本 體 論, 並 進 一 步 奠 定 其 氣 化 的 宇 宙 觀 及 形 神 並 重 說, 架 構 了 神 仙 道 教 派 完 整 的 理 論 基 礎 而 他 又 反 覆 論 証 神 仙 實 有, 長 生 不 老 昇 天 成 仙 可 以 靠 先 天 的 異 氣 及 人 為 的 學 習 達 致 其 養 生 論 就 是 在 神 仙 積 學 可 致 的 前 題 下, 提 出 了 博 綜 多 方 的 實 踐 方 法, 建 立 了 道 家 特 殊 的 身 體 養 護 觀 參 考 書 目 圖 書 : 一 陳 飛 龍 抱 朴 子 內 篇 今 註 今 譯, 台 北 : 商 務 印 書 館 出 版,2001 年 二 何 淑 貞 校 注 新 編 抱 朴 子 內 篇, 台 北 : 國 立 編 譯 館 出 版,2002 年 三 李 豐 楙 不 死 的 探 求 -- 抱 朴 子, 台 北 : 時 報 出 版 社,1998 年 四 胡 孚 琛 魏 晉 神 仙 道 教 -- 抱 朴 子 內 篇 研 究, 北 京 : 人 民 出 版 社,1991 年 五 楊 儒 賓 儒 家 身 體 觀, 台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中 國 文 哲 研 究 所 籌 備 處,2003 年 六 林 麗 雪 抱 朴 子 內 外 篇 思 想 析 論, 台 北 : 學 生 書 局,1980 年 七 楊 儒 賓 編 中 國 古 代 思 想 中 的 氣 論 與 身 體 觀, 台 北 : 巨 流 出 版 社,1993 年 八 卿 希 泰 主 編 中 國 道 教 史, 四 川 : 人 民 出 版 社,1988 年 九 湯 一 介 魏 晉 南 北 朝 時 期 的 道 教, 台 北 : 東 大 圖 書 公 司,1998 年 十 方 立 天 中 國 哲 學 研 究,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92 年 十 一 王 利 器 葛 洪 論, 台 北 : 五 南 圖 書 出 版 公 司,1997 年 期 刊 論 文 : 一 黃 忠 慎 葛 洪 抱 朴 子. 內 篇 之 形 上 理 論 與 神 仙 思 想 國 文 學 誌 第 七 期,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國 文 系, 2003 年 12 月 二 李 美 燕 老 莊 養 生 哲 學 的 流 變 與 影 響 -- 以 嵇 康 葛 洪 的 養 生 論 為 主 屏 東 師 院 學 報 第 十 三 期 2000 年 三 劉 君 告 試 探 魏 晉 神 仙 道 教 之 變 化 思 想 -- 以 葛 洪 抱 朴 子. 內 篇 觀 之 中 國 文 化 月 刊 第 233 期 1999 年 8 月 四 黎 志 添 抱 朴 子. 內 篇 的 歷 史 處 境 : 葛 洪 神 仙 思 想 的 宗 教 社 會 意 義 清 華 學 報 新 二 十 九 卷 第 一 期 1999 年 三 月 五 戴 璉 璋 玄 學 與 形 神 思 想 中 國 文 哲 研 究 集 刊 第 十 三 期 1998 年 9 月 204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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