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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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芷遐 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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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 十 章 履 卦 207 第 十 章 履 卦 : 恭 行 實 踐, 履 險 如 夷 (Treading, Conduct, Taking Calculated Risks) 卦 名 : 履 [ 天 澤 ] 第 10 卦 一. 經 文 卦 辭 : 履 : 履 虎 尾, 不 咥 人, 亨 彖 曰 : 履, 柔 履 剛 也 說 而 應 乎 乾, 是 以 履 虎 尾, 不 咥 人, 亨 剛 中 正, 履 帝 位 而 不 疚, 光 明 也 象 曰 : 上 天 下 澤, 履 ; 君 子 以 辨 上 下, 定 民 志 序 卦 傳 : 物 畜 然 後 有 禮, 故 受 之 以 履 雜 卦 傳 : 小 畜, 寡 也 ; 履, 不 處 也 爻 題 爻 辭 小 象 辭 初 九 素 履, 往, 无 咎 素 履 之 往, 獨 行 願 也 九 二 履 道 坦 坦, 幽 人 貞 吉 幽 人 貞 吉, 中 不 自 亂 也 眇 能 視, 不 足 以 有 明 也 跛 能 履, 不 足 以 與 行 眇 能 視, 跛 能 履, 履 虎 尾, 六 三 也 咥 人 之 凶, 位 不 當 也 武 人 為 于 大 君, 志 咥 人, 凶 武 人 為 于 大 君 剛 也 九 四 履 虎 尾, 愬 愬, 終 吉 愬 愬 終 吉, 志 行 也 九 五 夬 履, 貞 厲 夬 履, 貞 厲, 位 正 當 也 上 九 視 履 考 祥, 其 旋 元 吉 元 吉 在 上, 大 有 慶 也 爻 題 卦 體 卦 象 卦 德 人 倫 上 九 九 五 乾 天 健 父 外 卦 上 卦 九 四 六 三 九 二 兌 澤 悅 少 女 內 卦 下 卦 初 九
2 208 易 經 與 管 理 二. 前 言 履 的 本 義 是 鞋 子 的 意 思, 說 文 : 足 所 依 也 釋 名 : 履, 飾 足 以 爲 禮 也 字 書 : 草 曰 屝, 麻 曰 屨, 皮 曰 履 高 亨 認 為 履 卦 的 初 九 爻 的 素 履 和 九 五 爻 的 夬 履 中 之 履 字 皆 用 其 本 義, 是 指 鞋 子 1 履, 踐 行 也, 如 坤 卦 初 六 爻 辭 履 霜 堅 冰 至 引 伸 為 踐 履 履 行 實 踐 之 義 爾 雅 釋 言 : 履, 禮 也 郭 璞 註 曰 : 禮 可 以 履 行 也 馬 王 堆 帛 書 易 經 中 履 字 皆 作 禮 2, 故 履 有 禮 與 行 二 義 履 者, 依 禮 而 行, 則 其 行 事 得 以 亨 通 履 卦 是 五 陽 一 陰 之 卦, 六 三 這 唯 一 的 陰 爻 處 於 五 個 陽 爻 之 中, 又 居 下 卦 之 上, 有 如 乾 卦 九 三 的 情 況, 不 但 得 終 日 去 履 行 所 應 為 之 事, 更 要 隨 時 警 慎 小 心 履 卦 乃 示 行 之 方 也, 履 卦 是 用 來 顯 示 行 事 的 方 法 尚 書 曰 : 心 之 憂 危, 若 蹈 虎 尾, 涉 于 春 冰 3 人 要 時 時 憂 慮 危 患, 有 如 踩 虎 尾 和 渡 過 春 天 結 了 冰 而 將 融 而 未 融 的 河 面, 不 得 不 小 心 謹 慎, 與 履 卦 卦 辭 履 虎 尾, 不 咥 人 相 呼 應 禮 者, 理 也 ; 理 者, 智 也 禮 者, 履 也 ; 履 者, 行 也 由 理 智 到 履 行, 此 乃 由 形 而 上 到 形 下 之 用, 知 行 合 一 是 也 司 馬 遷 於 史 記 太 史 公 自 序 中 談 到 春 秋 在 知 的 方 面 能 上 明 三 王 之 道, 下 辨 人 事 之 紀, 別 嫌 疑, 明 是 非, 定 猶 豫 在 行 的 方 面 其 作 用 則 是 善 善 惡 惡 賢 賢 賤 不 肖, 存 亡 國 繼 絕 世, 補 敝 起 廢, 王 道 之 大 者 也 故 曰 : 春 秋 者 禮 義 之 大 宗 並 引 孔 子 之 言 曰 : 我 欲 載 之 空 言, 不 如 見 之 於 行 事 之 深 切 著 明 也 強 調 行 事 的 重 要, 不 尚 空 言, 履 卦 的 精 義 在 此 繫 辭 下 傳 曰 : 易 之 興 也, 其 於 中 古 乎? 作 易 者, 其 有 憂 患 乎? 是 故 履, 德 之 基 也 ; 謙, 德 之 柄 也 ; 復, 德 之 本 也 ; 恆, 德 之 固 也 ; 損, 德 之 修 也 ; 益, 德 之 裕 也 ; 困, 德 之 辨 也 ; 井, 德 之 地 也 ; 巽, 德 之 制 也 履 和 而 至, 謙 尊 而 光, 復 小 而 辨 於 物, 恆 雜 而 不 厭, 損 先 難 而 後 易, 益 長 裕 而 不 設, 困 窮 而 通, 井 居 其 所 而 遷, 巽 稱 而 隱 履 以 和 行, 謙 以 制 禮, 復 以 自 知, 恆 以 一 德, 損 以 遠 害, 益 以 興 利, 困 以 寡 怨, 井 以 辯 義, 巽 以 行 權 這 一 章 反 復 三 次 分 別 從 道 德 功 能 和 功 用 三 方 面 來 陳 述 履 謙 復 恆 損 益 困 井 巽 這 憂 患 九 卦, 作 為 處 亂 世 時 修 德 行 防 憂 患 之 準 則, 孔 穎 達 曰 : 六 十 四 卦 悉 為 脩 德 防 患 之 事, 但 於 此 九 卦, 最 是 脩 德 之 甚, 故 特 舉 以 言 焉, 以 防 憂 患 之 事 4 1 高 亨, 周 易 古 經 今 注, 台 北 : 樂 天 書 局,1974 年 2 月 1 日, 再 版, p 廖 名 春, 馬 王 堆 帛 書 簡 易 經 傳 釋 文, 續 修 四 庫 全 書 第 一 冊,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1995 年 3 古 文 尚 書 君 牙 篇 4 孔 穎 達, 周 易 正 義
3 第 十 章 履 卦 209 這 九 個 卦 中 的 第 一 卦 便 是 履 卦, 以 履 卦 而 言, 履, 德 之 基 也 ; 履, 和 而 至 ; 履 以 和 行 履 有 履 行 實 踐 之 義, 以 行 為 德 之 基 礎 履 是 德 行 的 基 礎, 道 德 是 從 實 踐 中 來, 豈 能 空 憑 口 說 履, 禮 也 禮 以 和 為 貴 5, 和 而 不 流, 群 而 不 黨 6, 故 其 行 為 能 和 眾 人 打 成 一 片 而 達 到 目 的 履 踐 時 能 用 中 和 之 道 而 行 禮 如 儀, 則 能 化 險 為 夷 7, 暢 通 無 阻 行 事 之 際 必 得 與 人 相 處, 更 應 結 合 眾 人 之 力 是 故 要 有 和 合 之 文 化 與 團 結 的 精 神, 才 能 利 人 利 己, 眾 志 成 城 中 庸 曰 : 喜 怒 哀 樂 之 未 發, 謂 之 中 發 而 皆 中 節, 謂 之 和 中 也 者, 天 下 之 大 本 也 和 也 者, 天 下 之 達 道 也 致 中 和, 天 地 位 焉, 萬 物 育 焉 喜 怒 哀 樂 其 未 發 時 為 人 性 之 本 然, 做 人 處 事 之 際, 自 然 會 將 喜 怒 哀 樂 之 情 顯 現 於 外, 若 能 發 乎 而 皆 中 節, 沒 有 過 與 不 及, 則 必 能 政 通 人 和 這 是 禮 的 精 神, 也 是 踐 履 之 道 德 字 是 左 邊 是 彳 ( 雙 人 旁 ) 有 行 走 道 路 之 義 右 邊 的 悳 小 篆 寫 做, 音 得, 同 德 字, 代 表 直 心 也 8 說 文 曰 : 外 得 於 人, 內 得 於 己 也 从 直 从 心 六 書 精 蕰 曰 : 直 心 爲 悳 生 理 本 直, 人 行 道 而 有 得 於 心 爲 悳 小 篆 加 彳, 取 行 有 所 復 之 義 人 的 行 為 能 返 復 於 其 生 來 本 有 的 正 真 之 心, 就 是 德 維 摩 詰 經 中 光 嚴 童 子 問 維 摩 詰 居 士 : 什 麼 是 道 場?, 維 摩 詰 回 答 說 : 直 心 是 道 場 ( 其 問 答 見 附 錄 一 ) 一 般 人 包 括 光 嚴 童 子 在 內, 大 都 執 著 於 有 形 的 廟 宇 為 道 場, 認 為 修 行 必 需 在 有 形 的 道 場 之 中 才 會 有 成 效 維 摩 詰 則 認 為 以 直 心 行 道, 則 所 在 皆 可 修 行, 處 處 皆 是 道 場, 此 乃 真 修 行 修 德 之 人 也 老 子 的 道 德 經 分 上 下, 共 81 章 上 篇 稱 道 經, 下 篇 稱 德 經 第 38 章 是 下 經 ( 德 經 ) 的 首 章, 其 言 曰 : 上 德 不 德, 是 以 有 德 王 弼 注 : 德 者, 得 也 常 得 而 無 喪, 利 而 無 害, 故 以 德 為 名 焉 何 以 得 德? 由 乎 道 也 何 以 盡 德? 以 無 為 用 以 無 為 用 則 莫 不 載 也 論 語 雍 也 子 曰 : 誰 能 出 不 由 戶? 何 莫 由 斯 道 也? 我 們 出 入 都 經 由 大 門, 做 事 正 大 光 明, 行 不 由 徑, 循 直 道 而 行, 則 必 能 有 得, 故 曰 : 履 者, 德 之 基 也 左 傳 襄 公 十 四 年, 孫 叔 豹 引 古 人 之 言 曰 : 大 上 有 立 德, 其 次 有 立 功, 其 次 有 立 言 雖 久 不 廢, 此 之 謂 不 朽 9 後 人 以 立 德 立 功 立 言 為 三 不 朽, 此 三 者 之 中 以 德 為 重, 以 德 為 先 廣 韻 : 德, 行 也 集 韻 : 德, 行 5 論 語 學 而 有 子 曰 : 禮 之 用, 和 為 貴 先 王 之 道 斯 為 美, 小 大 由 之 有 所 不 行, 知 和 而 和, 不 以 禮 節 之, 亦 不 可 行 也 6 中 庸 子 曰 : 故 君 子 和 而 不 流, 強 哉 矯! 論 語 衛 靈 公 子 曰 : 君 子 矜 而 不 爭, 群 而 不 黨 7 夷, 平 也 化 險 為 夷, 化 危 險 為 平 安 8 參 見 康 熙 字 典 漢 典 和 對 德 字 的 解 釋 9 大, 通 太
4 210 易 經 與 管 理 之 得 也, 德 是 行 而 有 得, 是 靠 做 的, 不 是 靠 說 的, 我 們 常 以 德 行 並 稱, 德 行 是 一 件 事, 不 可 分 為 二 件 事 來 看 立 德 立 功 皆 賴 行 而 立, 非 逞 口 舌 之 能 履 為 德 之 基, 指 出 行 是 立 德 的 基 礎 論 語 中 也 再 三 強 調 力 行 勝 於 言 說 的 深 義, 兹 摘 錄 數 則 如 下 : 1. 子 曰 : 弟 子 入 則 孝, 出 則 悌, 謹 而 信, 汎 愛 眾, 而 親 仁, 行 有 餘 力, 則 以 學 文 論 語 學 而 2. 子 貢 問 君 子 子 曰 : 先 行 其 言, 而 後 從 之 論 語 為 政 3. 子 曰 : 君 子 恥 其 言 而 過 其 行 論 語 憲 問 4. 子 曰 : 天 何 言 哉? 四 時 行 焉, 百 物 生 焉, 天 何 言 哉? 論 語 陽 貨 5. 子 曰 : 始 吾 於 人 也, 聽 其 言 而 信 其 行 ; 今 吾 於 人 也, 聽 其 言 而 觀 其 行 論 語 公 冶 長 6. 子 路 有 聞, 未 之 能 行, 唯 恐 有 聞 論 語 公 冶 長 7. 子 曰 : 有 德 者 必 有 言, 有 言 者 不 必 有 德 ; 仁 者 必 有 勇, 勇 者 不 必 有 仁 論 語 憲 問 三. 經 文 解 釋 卦 辭 履 : 履 虎 尾, 不 咥 人, 亨 卦 辭 原 文 為 : 履 虎 尾, 不 咥 人, 亨 無 卦 名, 否 卦 同 人 卦 艮 卦 的 彖 辭 之 首 亦 無 卦 名 我 們 可 以 從 現 行 經 文 中 歸 納 出 下 例 原 則 : 經 文 是 先 卦 名, 後 卦 辭 然 而 若 卦 辭 的 第 一 個 字 是 卦 名 時, 則 不 另 書 卦 名 在 卦 辭 之 前 是 故 高 亨 曰 : 履 字 當 重, 履 : 履 虎 尾 者, 上 履 字 乃 卦 名, 下 履 字 乃 卦 辭, 此 全 書 之 通 例 也 10 他 認 為 卦 辭 之 前, 應 再 加 一 履 字 為 卦 名 履 為 行 走 踐 履 之 義 咥, 音 碟, 訓 為 咬 我 們 走 路 時, 不 小 心 踩 到 了 虎 尾 巴, 而 老 虎 卻 不 回 過 頭 來 咬 我 們, 這 是 亨 通 的 俗 語 說 : 入 山 不 怕 傷 人 虎, 只 怕 人 情 兩 面 刀 世 事 人 心 之 險 惡 才 是 真 正 會 咬 人 的 老 虎, 故 曰 : 世 事 如 虎 所 謂 商 場 如 戰 場, 企 業 之 營 運, 隨 時 都 有 被 競 爭 對 手 吃 掉 的 風 險, 所 以 在 行 事 上 時 時 都 應 戒 慎 小 心, 像 害 怕 踩 到 老 虎 尾 巴 一 樣, 才 得 以 避 免 不 必 要 之 危 險 敬 慎 不 敗, 是 禮 的 功 用 論 語 學 而 篇 有 子 曰 : 禮 之 用, 和 為 貴 先 王 之 道, 斯 為 美 ; 小 大 由 之 有 所 不 行, 知 和 而 和, 不 以 禮 節 之, 亦 不 可 行 也 小 大 不 是 指 小 事 大 事, 而 是 指 大 至 天 子 小 至 庶 人 要 以 和 為 貴, 但 是 要 能 以 禮 來 節 制, 不 然 只 知 和, 則 易 流 為 鄉 愿 鄉 愿 是 外 貌 忠 厚 的 和 事 佬, 討 人 喜 歡, 處 處 妥 協 而 不 顧 大 是 大 非 的 原 則, 實 際 上 卻 是 個 不 能 明 辨 是 非 的 人 易 經 的 節 卦 即 強 調 節 制 的 功 用, 與 履 卦 相 輔 相 成 10 高 亨, 周 易 古 經 今 注, 台 北 : 樂 天 書 局,1974 年 2 月 1 日, 再 版
5 第 十 章 履 卦 211 彖 辭 履, 柔 履 剛 也 說 而 應 乎 乾, 是 以 履 虎 尾, 不 咥 人, 亨 剛 中 正, 履 帝 位 而 不 疚, 光 明 也 履, 行 也 柔 履 剛 柔, 乃 謙 遜 之 德 也 以 柔 順 之 道, 行 於 剛 強 的 人 事 環 境 之 中 履 卦 上 乾 下 兌, 在 內 要 以 巽 悅 的 心 情, 來 應 付 在 外 乾 剛 之 人 與 事 虎 則 代 表 外 在 剛 險 的 環 境 俗 語 說 : 伸 手 不 打 笑 臉 人, 善 用 幽 默 柔 順 和 謙 遜 來 應 付 剛 強 凶 險 之 人 與 事, 所 以 能 夠 踩 到 虎 尾 巴, 而 不 被 老 虎 所 傷 故 卦 辭 說 : 行 動 時 小 心 謹 慎, 雖 然 踩 到 虎 尾 巴, 也 不 會 被 老 虎 咬 傷, 這 樣 行 事 才 能 亨 通 履 卦 九 五 爻, 以 剛 爻 而 居 中 正 之 位, 行 中 庸 之 道, 能 履 帝 位 而 不 愧 疚, 因 心 地 光 明 之 故 毓 鋆 師 曰 : 履 險 如 夷 也 何 以 至 此? 由 此 卦 所 示 之 要 道 要 義 也 ; 以 悅 ( 謙 謙 ) 服 剛 也 發 人 深 省 茍 如 此, 可 以 為 天 下 宰 而 無 咎 毓 鋆 師 在 天 下 雜 誌 社 舉 辦 的 微 笑 台 灣 傾 聽 319 鄉 鎮 活 動 中 贈 以 微 笑 揚 善 之 端 的 墨 寶, 寓 意 簡 單 的 微 笑, 卻 是 感 動 的 開 始 鼓 勵 大 家 動 起 來 走 出 去, 與 履 卦 外 健 內 悅 之 義 相 符 九 二 和 九 五 爻 分 居 下 卦 和 上 卦 之 中 位 而 有 陽 剛 之 德, 其 中 九 五 是 剛 而 有 正 中 之 德 ( 按 : 九 五 陽 爻 居 陽 位 為 正, 五 居 上 卦 之 中 位 為 中, 故 為 中 正 ), 能 登 上 帝 位 而 無 愧 疚, 這 是 因 為 他 有 光 明 無 私 的 正 大 德 行, 大 位 是 有 德 者 才 能 居 之 這 無 疚 是 指 結 果 而 言, 真 正 有 德 之 人, 成 功 而 居 大 位 時, 仍 時 時 懷 有 愧 疚 之 心, 此 謙 德 也 毓 鋆 師 曰 : 其 德 ( 行 ) 威 虎 乎? 服 虎 乎? 慎 威 服 之 間, 其 道 明 矣! 術 乎? 道 乎? 簡 擇 不 易, 得 是 道 鮮 矣! 苟 得 之, 玩 之 乎? 御 之 乎? 其 深 難 測, 其 險 易 至, 誰 能 臻 此, 可 居 不 世 之 功, 為 天 下 宰, 光 照 萬 世 人 要 有 成 就 或 是 以 實 力 而 威 懾 衆 人, 或 是 以 德 行 而 使 人 服 從 以 威 勢 甚 至 暴 力, 乃 以 威 服 人, 而 只 得 其 口 服 也 七 十 子 之 服 孔 子 乃 心 服 也, 此 以 德 服 人 也 以 技 術 玩 ( 音 萬 ) 世, 則 如 人 飲 水, 冷 暖 人 自 知 之, 故 終 將 失 敗 以 道 德 御 世, 則 近 悅 遠 來, 終 必 成 功 以 威 力 霸 天 下 則 可 為 亡 國 種 子, 以 德 服 天 下 則 可 成 不 世 之 功 實 務 上, 威 德 互 用 恩 威 並 施, 乃 行 事 成 功 之 道 亂 世 之 下, 有 的 人 能 將 其 治 好, 有 的 人 卻 越 理 越 亂, 就 在 威 服 ; 道 術 ; 玩 御 這 六 個 字 上, 不 可 不 審 慎 分 別 之 若 是 沒 有 德 而 只 知 用 術, 必 將 玩 火 自 焚 王 弼 注 : 凡 彖 者, 言 乎 一 卦 之 所 以 為 主 也 成 卦 之 體, 在 六 三 也 履 虎 尾 者, 言 其 危 也 三 為 履 主, 以 柔 履 剛, 履 危 者 也 履 虎 尾 有 不 見 咥 者, 以 其 說 而 應 乎 乾 也 乾, 剛 正 之 德 者 也 不 以 說 行 夫 佞 邪, 而 以 說 應 乎 乾, 宜 其 履 虎 尾 不
6 212 易 經 與 管 理 見 咥 而 亨 11 王 弼 認 為 彖 辭 是 論 斷 一 卦 之 主 旨, 履 卦 的 主 角 是 六 三 爻, 稱 之 為 成 卦 之 主, 或 簡 稱 為 卦 主 踩 到 老 虎 尾 巴, 是 形 容 情 境 的 危 險 上 卦 為 乾, 是 有 剛 正 德 行 的 人 六 三 爻, 不 順 從 小 人 之 邪 佞 以 行 事, 而 能 心 悅 誠 服 地 跟 著 剛 正 君 子 共 事, 所 以 能 臨 險 而 亨 通 平 安, 有 如 踩 到 虎 尾 巴 而 不 被 老 虎 吃 掉 大 象 上 天 下 澤, 履 ; 君 子 以 辨 上 下, 定 民 志 履 卦 上 卦 為 乾 為 天 ; 下 卦 為 兌 為 澤 故 曰 : 上 天, 下 澤 君 子 行 事 時 要 秉 持 上 天 之 公 心, 同 時 還 要 有 潤 下 之 德 澤 君 以 子 天 道 尚 公 之 心 居 上 位, 是 故 其 施 政 之 德 惠 能 澤 及 在 下 之 民, 以 安 定 民 之 志 君 子 以 公 與 惠 來 辨 上 下, 定 民 志 在 上 位 者 為 公 而 無 私 心, 能 秉 公 處 理 衆 人 之 事, 使 得 在 下 之 人 民 能 得 其 惠, 而 不 取 巧 作 亂 論 語 里 仁 子 曰 : 君 子 懷 德, 小 人 懷 土 ; 君 子 懷 刑, 小 人 懷 惠 12 孟 子 曰 : 民 之 為 道 也, 有 恆 產 者 有 恆 心, 無 恆 產 者 無 恆 心 苟 無 恆 心, 放 辟 邪 侈, 無 不 為 已 及 陷 乎 罪, 然 後 從 而 刑 之, 是 罔 民 也 焉 有 人 在 位, 罔 民 而 可 為 也? 13 讓 人 民 安 居 樂 業, 有 地 方 住, 有 正 當 的 職 業, 即 是 惠 民 以 定 民 志 的 方 法 人 民 居 無 定 所, 無 所 事 事, 則 天 下 不 可 得 而 治 也 尚 書 皋 陶 謨 皋 陶 曰 : 都! 在 知 人, 在 安 民 禹 曰 : 吁! 咸 若 時, 惟 帝 其 難 之 知 人 則 哲, 能 官 人 ; 安 民 則 惠, 黎 民 懷 之 能 哲 而 惠, 何 憂 乎 驩 兜? 何 遷 乎 有 苗? 何 畏 乎 巧 言 令 色 孔 壬? 皋 陶 是 禹 的 大 臣 謨, 謀 也 孔, 甚 也 壬, 佞 ( 巧 辯 諂 媚 之 人 ) 皋 陶 謨 是 說 明 為 宰 輔 之 道, 知 人 則 哲 是 有 知 人 善 任 的 智 慧, 不 被 巧 言 令 色 諂 媚 的 小 人 所 迷 惑, 這 是 君 子 辨 上 的 方 法 安 民 則 惠, 黎 民 懷 之 是 君 子 辨 下 的 方 法 去 了 解 人 民 真 正 的 需 要, 透 過 施 政 以 滿 足 人 民 之 所 需, 故 能 安 定 民 志 有 智 慧 方 能 知 人, 有 仁 心 方 能 安 民 辨 上, 故 知 選 賢 舉 能 以 安 下 ; 辨 下, 故 知 在 上 的 施 政 是 否 合 乎 民 意 辨 上 辨 下 二 者 相 輔 相 成, 不 可 分 開 來 看 毓 鋆 師 曰 : 上 天 光 明, 天 尚 公 ; 下 澤 為 水, 水 尚 平 君 子 以 公 平 來 辨 上 下 之 道 天 德 化 育 萬 物, 無 私 無 我, 各 逐 其 生 ; 水 德 盈 科 後 進, 不 舍 晝 夜, 平 天 下 之 不 平 大 道 之 行 也, 天 下 為 公, 黎 民 懷 惠, 正 萬 民 之 所 欲, 則 民 志 不 搖 上 對 下 公 且 平, 以 德 惠 定 民 之 所 志 所 欲, 天 下 之 序 明 矣, 上 以 此 履 乎 下, 則 無 履 不 行 14 序 卦 傳 物 畜 然 後 有 禮, 故 受 之 以 履 11 ( 魏 ) 王 弼,( 晉 ) 韓 康 伯, 周 易 王 韓 注, 大 安 出 版 社, 台 北,1999 年 6 月 15 日 12 刑, 型 也 懷 刑 是 指 懷 念 可 為 典 型 的 聖 賢 13 孟 子 滕 文 公 14 林 明 進, 大 塊 齋 讀 易 筆 記 說 履, 來 源 :
7 第 十 章 履 卦 213 序 卦 傳 中 以 禮 訓 履, 此 管 子 所 謂 : 倉 廩 實, 則 知 禮 節 ; 衣 食 足, 則 知 榮 辱 之 義 管 子 牧 民 曰 : 凡 有 地 牧 民 者, 務 在 四 時, 守 在 倉 廩 國 多 財, 則 遠 者 來 ; 地 辟 舉, 則 民 留 處 倉 廩 實, 則 知 禮 節 ; 衣 食 足, 則 知 榮 辱 上 服 度, 則 六 親 固 ; 四 維 張, 則 君 令 行 故 省 刑 之 要, 在 禁 文 巧 ; 守 國 之 度, 在 飾 四 維 ; 順 民 之 經, 在 明 鬼 神 祇 山 川 敬 宗 廟 恭 祖 舊 不 務 天 時, 則 財 不 生 ; 不 務 地 利, 則 倉 廩 不 盈 野 蕪 曠, 則 民 乃 菅 ; 上 無 量, 則 民 乃 妄 文 巧 不 禁, 則 民 乃 淫 ; 不 璋 兩 原, 則 刑 乃 繁 不 明 鬼 神, 則 陋 民 不 悟 ; 不 祇 山 川, 則 威 令 不 聞 ; 不 敬 宗 廟, 則 民 乃 上 校 ; 不 恭 祖 舊, 則 孝 悌 不 備 四 維 不 張, 國 乃 滅 亡 管 子 認 為 禮 義 廉 恥 這 四 種 道 德 標 準 是 支 撑 國 家 的 支 柱, 並 對 四 維 所 應 守 的 行 為 及 影 響 提 出 了 他 的 看 法 : 國 有 四 維, 一 維 絕 則 傾, 二 維 絕 則 危, 三 維 絕 則 覆, 四 維 絕 則 滅, 傾 可 正 也, 危 可 安 也, 覆 可 起 也, 滅 不 可 復 錯 也 何 謂 四 維? 一 曰 禮 二 曰 義 三 曰 廉 四 曰 恥 禮 不 踰 節, 義 不 自 進, 廉 不 蔽 惡, 恥 不 從 枉 故 不 踰 節 則 上 位 安, 不 自 進 則 民 無 巧 詐, 不 蔽 惡 則 行 自 全, 不 從 枉 則 邪 事 不 生 史 記 自 序 中 太 史 公 司 馬 遷 曰 : 故 春 秋 者, 禮 義 之 大 宗 也 夫 禮 禁 未 然 之 前, 法 施 已 然 之 後 ; 法 之 所 為 用 者 易 見, 而 禮 之 所 為 禁 者 難 知 禮 之 感 化 人 在 先, 除 惡 於 未 萌 之 際 法 乃 補 禮 之 不 足, 禁 非 於 已 形 之 時 禮 法 二 者, 不 可 偏 廢 有 法 的 國 家 有 保 障, 有 禮 的 社 會 有 和 氣, 有 愛 的 環 境 有 溫 暖 法 是 企 業 做 事 的 制 度, 禮 是 企 業 應 對 的 態 度, 情 是 企 業 愛 護 員 工 和 顧 客 的 使 命 孔 子 與 子 路 論 為 政 之 道 以 正 名 為 先, 子 曰 : 名 不 正, 則 言 不 順 ; 言 不 順, 則 事 不 成 ; 事 不 成, 則 禮 樂 不 興 ; 禮 樂 不 興, 則 刑 罰 不 中 ; 刑 罰 不 中, 則 民 無 所 措 手 足 故 君 子 名 之 必 可 言 也, 言 之 必 可 行 也 君 子 於 其 言, 無 所 茍 而 已 矣! 15 司 馬 光 在 資 治 通 鑑 中 則 發 揮 孔 子 正 名 之 義, 強 調 禮 和 名 分 之 重 要, 司 馬 光 曰 : 禮 莫 大 於 分, 分 莫 大 於 名 夫 禮, 辨 貴 賤, 序 親 疏, 裁 群 物, 制 庶 事 非 名 不 著, 非 器 不 形 名 以 命 之, 器 以 別 之, 然 後 上 下 粲 然 有 倫, 此 禮 之 大 經 也 16 禮 是 儒 學 中 與 政 治 教 化 文 化 和 管 理 息 息 相 關 的 核 心 理 念 雜 卦 傳 小 畜, 寡 也 ; 履, 不 處 也 周 易 折 中 解 釋 說 : ( 小 畜 ) 寡 者, 一 陰 雖 得 位 而 畜 眾 陽, 其 力 寡 也 ( 履 ) 不 處 者, 一 陰 不 得 位 而 行 乎 眾 陽 之 中, 不 敢 寧 處 也 朱 子 周 易 正 義 曰 : 不 處, 行 進 之 義 小 畜 卦 的 六 四 爻 勢 孤 力 單, 履 的 六 三 爻 不 當 位, 不 敢 安 寧 下 來 享 受 其 成, 得 勵 行 實 踐, 在 危 險 中 不 斷 地 求 進 步 15 論 語 子 路 16 司 馬 光, 威 烈 王 二 十 三 年, 資 治 通 鑑, 卷 一, 第 一 個 臣 光 曰 的 史 評
8 214 易 經 與 管 理 爻 辭 初 九, 素 履, 往, 无 咎 小 象 素 履 之 往, 獨 行 願 也 素 履 是 樸 素 的 鞋 子, 引 伸 為 樸 實 無 華 的 行 為, 或 立 心 純 正 而 行 17 初 爻 都 有 潛 藏 在 下 的 意 思, 例 如 乾 卦 初 九 爻 辭 曰 : 潛 龍 勿 用 履 之 初, 能 做 到 如 中 庸 所 說 : 素 其 位 而 行, 不 願 乎 其 外 即 盡 自 己 的 本 分, 而 不 要 求 別 人 初 九 在 潛 的 時 位 之 下, 能 不 受 外 誘 之 私, 其 性 存 存, 本 其 良 知 良 能 行 事 素 履 是 了 解 事 物 之 本 質, 從 根 本 上 入 手 而 行 事, 雖 然 當 時 沒 有 人 了 解 其 用 心, 仍 能 在 黙 黙 中 依 其 志 而 行 其 所 當 行, 踐 履 其 願, 以 馴 至 其 道 獨 行 願 一 語, 頗 有 千 山 我 獨 行 18 而 無 悔 的 精 神, 及 莊 子 獨 與 天 地 精 神 往 來, 而 不 敖 倪 於 萬 物 19 的 氣 慨 小 象 辭 曰 : 素 履 之 往, 獨 行 願 也 人 生 得 有 自 己 的 夢 想, 企 業 要 有 其 願 景 (vision), 故 有 雖 千 萬 人 吾 往 矣 20 的 氣 慨 然 而 追 逐 夢 想 要 從 根 本 做 起, 腳 踏 實 地, 往 前 行 去 所 謂 人 生 有 夢, 築 夢 踏 實, 此 初 九 素 履 之 深 義 王 陽 明 在 大 學 問 一 書 中 論 曰 : 大 人 者, 以 天 地 萬 物 為 一 體 者 也 其 視 天 下 猶 一 家, 中 國 猶 一 人 焉 故 獨 行 之 願, 非 獨 善 其 身 之 願, 乃 兼 善 天 下 之 大 願 也 然 世 人 多 顧 一 己 之 私 利, 能 謀 天 下 利 者 必 然 曲 高 和 寡, 故 以 獨 行 其 願 形 容 之 大 乘 佛 教 強 調 發 菩 提 心, 此 學 佛 者 之 大 願, 華 嚴 經 曰 : 若 令 眾 生 生 歡 喜 者, 則 令 一 切 如 來 歡 喜 何 以 故? 諸 佛 如 來 以 大 悲 心 而 為 體 故, 因 於 眾 生 而 起 大 悲, 因 於 大 悲, 生 菩 提 心, 因 菩 提 心 成 等 正 覺 自 覺 覺 他 為 菩 薩 行, 即 兼 善 天 下 ; 覺 行 圓 滿 為 佛 的 境 界, 即 止 於 至 善 爻 辭 九 二, 履 道 坦 坦, 幽 人 貞 吉 小 象 幽 人 貞 吉, 中 不 自 亂 也 坦, 平 也 貞, 正 也 履 之 道 是 平 平 坦 坦 的 大 道, 因 為 道 不 遠 人 21 幽 人 是 德 才 兼 備 而 未 聞 達 於 上 的 人 九 二 有 剛 中 之 德, 雖 尚 未 獲 重 用, 其 心 能 不 亂, 其 行 能 秉 持 正 中 之 道, 不 但 能 有 所 為, 更 能 有 所 不 為, 故 終 究 能 獲 得 吉 祥 此 爻 有 知 止 而 后 ( 後 ) 有 定 22 之 義, 故 能 守 中 道 而 不 自 亂 陣 腳 禪 宗 六 祖 慧 能 曰 : 心 平 何 勞 持 戒, 行 直 何 用 修 禪 23 心 平 故 坦 坦, 貞 吉 因 行 直 17 應 天 平, 履 卦 裏 的 老 虎 們, 18 千 山 我 獨 行 不 必 相 送 是 1980 年 代 初 期 港 劇 楚 留 香 主 題 曲 的 歌 詞, 歌 詞 為 黃 沾 所 作 19 莊 子 天 下 篇 20 孟 子 公 孫 丑 21 中 庸 子 曰 : 道 不 遠 人 人 之 為 道 而 遠 人, 不 可 以 為 道 詩 云 : 伐 柯 伐 柯, 其 則 不 遠 執 柯 以 伐 柯, 睨 而 視 之 猶 以 為 遠 故 君 子 以 人 治 人, 改 而 止 22 大 學 23 六 祖 壇 經 疑 問 品 第 三
9 第 十 章 履 卦 215 孟 子 公 孫 丑 上 ( 公 孫 丑 問 ) 曰 : 伯 夷 伊 尹 何 如? ( 孟 子 ) 曰 : 不 同 道 非 其 君 不 事, 非 其 民 不 使, 治 則 進, 亂 則 退, 伯 夷 也 何 事 非 君? 何 使 非 民? 治 亦 進, 亂 亦 進, 伊 尹 也 可 以 仕 則 仕, 可 以 止 則 止, 可 以 久 則 久, 可 以 速 則 速, 孔 子 也 皆 古 聖 人 也 吾 未 能 有 行 焉, 乃 所 願, 則 學 孔 子 也 孟 子 願 學 孔 子 亦 其 心 中 之 大 願 孔 子 有 君 子 坦 蕩 蕩 24 的 胸 懷, 可 以 仕 則 仕, 可 以 止 則 止, 可 以 久 則 久, 可 以 速 則 速 心 中 坦 蕩 之 人, 雖 面 對 世 事 之 艱 險, 亦 必 能 以 正 中 之 德 履 踐 之 君 子 履 險 如 夷 25, 雖 履 險 地 而 有 如 行 在 平 坦 的 道 路 上, 這 是 因 為 心 有 定 主, 能 夠 不 自 亂 於 內 馬 祖 道 一 禪 師 經 常 用 平 常 心 是 道 開 示 衆 生 26, 他 自 問 自 答 曰 : 何 謂 平 常 心? 無 造 作 無 是 非 無 取 捨 無 斷 常 無 凡 無 聖 經 云 : 非 凡 夫 行 非 聖 賢 行, 是 菩 薩 行 只 如 今 行 住 坐 臥 應 機 接 物, 盡 是 道 平 常 心 是 道, 故 能 以 坦 蕩 蕩 之 心 去 行 其 所 當 行, 不 求 聞 達, 幽 人 之 謂 也 莊 子 應 帝 王 曰 : 至 人 之 用 心 若 鏡, 不 將 不 迎, 應 而 不 藏, 故 能 勝 物 而 不 傷 至 德 之 人, 其 心 的 作 用 好 像 鏡 子 一 樣, 東 西 來 到 其 面 前, 則 將 其 照 應 出 來, 不 抗 拒 也 不 迎 逢, 事 物 離 去 之 後, 沒 有 絲 毫 綣 戀 與 好 惡, 心 中 也 無 所 罣 礙 ; 所 以 能 與 各 種 人 事 物 相 應 相 處, 而 沒 有 傷 害 此 即 幽 人 貞 吉 之 貌 九 二 居 中 位, 善 守 中 道, 無 過 與 不 及 ; 不 將 不 迎, 以 靜 制 動 ; 隨 機 應 變, 事 過 無 痕 ; 故 曰 : 貞 吉 爻 辭 六 三, 眇 能 視, 跛 能 履, 履 虎 尾, 咥 人, 凶 武 人 為 于 大 君 小 象 眇 能 視, 不 足 以 有 明 也 跛 能 履, 不 足 以 與 行 也 咥 人 之 凶, 位 不 當 也 武 人 為 于 大 君, 志 剛 也 眇, 音 秒, 是 眼 睛 看 不 清 楚 的 樣 子 眇 能 視 指 沒 有 明 視 的 能 力, 而 強 自 以 為 能 看 得 清 楚 跛 是 足 不 良 於 行, 跛 能 履 是 指 不 善 於 行, 而 自 以 為 能 行 眇 能 視, 跛 能 履 殘 而 不 廢, 固 然 精 神 可 嘉, 但 若 是 不 量 力 而 為, 則 是 缺 乏 自 知 之 明, 而 有 強 自 以 為 是 的 毛 病, 故 終 會 踩 到 老 虎 尾 巴, 激 怒 了 老 虎 而 被 咬, 這 可 是 凶 險 的 六 三 爻 以 陰 爻 居 陽 剛 之 位, 故 曰 : 位 不 當 也, 爻 的 位 置 決 定 其 志 向, 爻 的 性 情 決 定 一 個 人 的 才 情 來 知 德 曰 : 六 三 陰 柔, 才 弱 而 志 剛 武 人 為 于 大 君 是 指 有 勇 無 謀 之 人, 志 大 才 疏, 沒 有 自 知 之 明, 故 有 欲 謀 大 位 而 難 成 之 象 戰 國 策 楚 策 一 楚 宣 王 當 政 的 時 候, 北 方 各 諸 侯 很 害 怕 楚 國 的 大 將 昭 奚 恤 宣 王 對 這 情 形 很 不 能 理 解, 有 一 天 朝 會 趁 昭 奚 恤 不 在 時, 他 向 大 臣 們 提 出 了 這 個 問 題 有 個 名 叫 江 一 的 大 臣, 向 楚 宣 王 講 了 一 則 寓 言 故 事, 他 說 從 前, 有 24 論 語 述 而 子 曰 : 君 子 坦 蕩 蕩, 小 人 長 戚 戚 25 夷, 平 地 26 馬 祖 道 一 禪 師, 來 源 :
10 216 易 經 與 管 理 一 隻 兇 猛 的 老 虎, 專 門 獵 取 各 種 野 獸 吃 有 一 次, 他 抓 到 一 隻 狐 狸, 想 把 它 吃 了 充 饑 狡 猾 的 狐 狸 急 中 生 智, 裝 出 一 副 神 聖 不 可 侵 犯 的 樣 子, 說 : 你 不 敢 吃 掉 我, 因 為 天 帝 派 我 來 當 百 獸 之 王 你 要 是 吃 掉 我, 就 違 背 了 天 帝 的 命 令! 老 虎 露 出 不 信 的 神 色, 狐 狸 又 說 : 你 以 為 我 的 話 不 可 信 嗎? 好 吧, 那 麼 我 走 在 前 面, 你 跟 在 後 邊, 看 百 獸 見 到 我 之 後, 有 誰 敢 不 逃 跑? 老 虎 對 狐 狸 的 話 半 信 半 疑, 於 是 跟 著 狐 狸 走, 以 驗 証 其 言 一 路 上, 所 有 的 禽 獸 見 到 它 們 之 後 都 嚇 得 立 即 遠 走 高 飛 老 虎 並 不 知 道 百 獸 並 不 是 害 怕 假 借 老 虎 威 風 的 狐 狸 而 逃 走, 而 是 害 怕 跟 在 狐 狸 之 後 威 風 凜 凜 的 老 虎 江 一 接 著 說 : 大 王 如 今 有 五 千 里 地 盤 和 百 萬 軍 隊, 但 全 把 它 交 給 昭 將 軍 管 轄, 北 方 的 諸 侯 當 然 都 怕 他 其 實 他 們 怕 的 是 您 交 給 他 的 軍 隊, 就 像 森 林 中 百 獸 害 怕 的 不 是 狐 狸 而 是 狐 狸 後 面 的 老 虎 一 樣 宣 王 聽 後, 才 懂 得 這 其 中 的 道 理 這 是 指 為 人 主 者, 不 可 將 權 柄 集 中 授 與 一 二 位 大 臣 手 中, 方 能 避 免 太 阿 倒 持, 領 導 者 可 從 狐 假 虎 威 這 寓 言 中 可 以 學 到 此 教 訓 蘇 氏 易 傳 曰 : 九 二 有 之 而 不 居, 故 為 幽 人 ; 六 三 無 之 而 自 矜, 故 為 武 人 武 人 見 人 之 畏 己, 而 不 知 人 之 畏 其 君, 是 以 有 為 君 之 志 也 有 的 人 狐 假 虎 威, 而 不 自 覺, 以 為 別 人 真 地 敬 畏 他 三 分, 因 而 有 非 分 之 想, 故 曰 : 武 人 為 于 大 君 實 際 上 別 人 怕 你 敬 你 三 分, 是 因 為 看 到 你 後 台 老 板 的 實 力, 等 到 你 離 開 這 家 公 司 或 這 個 老 板, 失 去 靠 山 之 後, 才 發 現 可 能 沒 人 再 理 會 你 了 為 人 部 屬 者, 應 知 其 權 力 來 自 其 公 司 和 老 板, 才 不 會 過 度 的 自 我 膨 脹 這 是 為 人 臣 者 可 從 狐 假 虎 威 的 寓 言 中, 可 得 到 的 教 訓 有 人 在 職 場 上 的 大 公 司 做 事, 到 處 受 人 尊 敬, 不 知 別 人 是 想 和 你 工 作 的 公 司 做 生 意 若 因 他 人 的 恭 維 而 出 來 創 業, 很 可 能 發 現 原 有 業 務 上 來 往 的 人, 態 度 有 所 轉 變, 不 再 配 合 如 故 套 用 蘇 氏 的 話, 大 公 司 員 工 見 人 之 敬 己, 而 不 知 人 之 畏 其 公 司 也, 是 故 有 自 行 創 業 之 志 也 自 行 創 業 並 沒 有 什 麼 不 對 之 處, 但 一 定 要 了 解 自 己 真 正 的 實 力 何 在! 本 卦 卦 辭 曰 : 履 虎 尾, 不 咥 人, 亨 六 三 爻 的 爻 辭 曰 : 履 虎 尾, 咥 人, 凶 卦 辭 以 上 乾 下 兌 相 應, 故 為 吉 爻 辭 六 三 與 上 九 之 虎 頭 相 應, 故 有 咥 人 之 凶 此 卦 之 卦 辭 和 爻 辭 所 斷 之 吉 凶 相 反, 這 在 六 十 四 卦 中 是 常 見 的 情 況 蘇 氏 易 傳 以 履 卦 為 例, 對 此 有 深 入 的 分 析 : 夫 三 與 五 合, 則 三 不 見 咥 而 五 不 病 五 與 三 離, 則 五 至 於 危 而 三 見 咥 卦 統 而 論 之, 故 言 其 合 之 吉 ; 爻 別 而 觀 之, 故 見 其 離 之 凶, 此 所 以 不 同 也 以 卦 的 全 體 來 觀 察 和 由 個 別 的 爻 來 分 析, 常 常 會 有 不 同 的 解 讀 其 實 同 一 卦 中 不 同 的 爻, 因 位 置 不 同, 其 觀 點 亦 會 有 異, 故 對 各 爻 的 解 讀 有 時 候 並 不 一 致, 甚 至 相 反 履 卦 卦 辭 用 九 五 和 六 三 爻 相 合 的 假 設 來 推 論, 所 以 認 為 九 三 不 會 被 老 虎 咬 傷, 而 九 五 也 能 光 明 正 大 地 居 其 大 位 九 五 和 六 三 的 爻 辭 從 九 五 和 六 三 相 離 的 觀
11 第 十 章 履 卦 217 點 來 解 讀, 故 爻 辭 中 九 五 貞 厲, 而 六 三 履 虎 尾, 咥 人, 凶 與 卦 辭 所 斷 相 反 研 究 易 經 時, 能 體 會 卦, 統 而 論 之 ; 爻, 別 而 觀 之 的 奧 秘, 則 必 能 增 進 我 們 對 人 事 紛 爭 的 解 析 爻 辭 九 四, 履 虎 尾, 愬 愬, 終 吉 小 象 愬 愬, 終 吉, 志 行 也 愬, 音 朔 ; 愬 愬, 驚 懼 貌 踩 到 老 虎 尾 巴, 而 能 戒 慎 恐 懼 以 行 其 志, 則 終 能 化 險 為 夷 上 卦 為 乾, 乾 為 虎, 九 四 居 上 卦 之 下, 故 有 履 虎 尾 之 象 九 四 陽 剛 乘 六 三 之 陰, 得 其 信 服 而 行 其 志, 故 終 吉 為 人 臣 者, 伴 君 如 虎, 而 君 視 民 亦 應 如 虎, 而 畏 懼 民 意 之 向 背 荀 子 哀 公 魯 哀 公 問 於 孔 子 曰 : 寡 人 生 於 深 宮 之 中, 長 於 婦 人 之 手, 寡 人 未 嘗 知 哀 也, 未 嘗 知 憂 也, 未 嘗 知 勞 也, 未 嘗 知 懼 也, 未 嘗 知 危 也... 孔 子 曰 : 君 之 所 問, 聖 君 之 問 也... 君 者, 舟 也 ; 庶 人 者, 水 也 水 則 載 舟, 水 則 覆 舟 君 以 此 思 危, 則 危 將 焉 而 不 至 矣! 此 段 對 話 非 常 重 要, 孔 子 以 舟 喻 君, 以 水 喻 民 水 能 載 舟 指 人 君 因 人 民 之 擁 戴 而 居 其 大 位, 並 警 告 為 君 者, 人 民 能 推 翻 暴 君, 有 如 水 能 翻 覆 船 隻 了 解 到 領 導 群 眾 之 不 易, 故 能 敬 慎 並 且 順 從 民 意, 則 可 免 於 覆 舟 之 患 呂 氏 春 秋 慎 大 覽 描 述 周 武 王 初 得 天 下 時, 戒 慎 恐 懼 的 情 況, 正 如 此 爻 之 義 : 武 王 勝 殷, 入 殷, 未 下 轝 27, 命 封 黃 帝 之 後 於 鑄, 封 帝 堯 之 後 於 黎, 封 帝 舜 之 後 於 陳 ; 下 轝, 命 封 夏 后 之 後 於 杞, 立 成 湯 之 後 於 宋, 以 奉 桑 林 武 王 乃 恐 懼 ( 按 : 因 封 立 眾 多 亡 國 之 後 代 而 想 到 自 己 的 國 祚 恐 怕 也 難 以 長 久 ), 太 息 流 涕, 命 周 公 旦 進 殷 之 遺 老, 而 問 殷 之 亡 故 ( 按 : 問 殷 朝 滅 亡 的 原 因 ), 又 問 眾 之 所 說 ( 悅 ) 民 之 所 欲 殷 之 遺 老 對 曰 : 欲 復 盤 庚 之 政 武 王 於 是 復 盤 庚 之 政 ; 發 巨 橋 之 粟, 賦 鹿 臺 之 錢, 以 示 民 無 私 ; 出 拘 救 罪, 分 財 棄 責, 以 振 窮 困 ; 封 比 干 之 墓, 靖 箕 子 之 宮, 表 商 容 之 閭, 士 過 者 趨, 車 過 者 下 ; 三 日 之 內, 與 謀 之 士 封 為 諸 侯, 諸 大 夫 賞 以 28 書 社, 庶 士 施 政 去 賦 ; 然 後 於 濟 河, 西 歸 報 於 廟 ; 乃 稅 馬 於 華 山, 稅 牛 於 桃 林, 馬 弗 復 乘, 牛 弗 復 服 ; 釁 鼓 旗 甲 兵, 藏 之 府 庫, 終 身 不 復 用 ( 按 : 收 起 武 器, 讓 天 下 在 戰 亂 之 後 能 修 養 生 息, 從 廢 墟 中 重 建 起 來 ) 此 29 武 王 之 德 也 故 周 明 堂 外, 戶 不 閉, 示 天 下 不 藏 也 唯 不 藏 也, 可 以 守 至 藏 ( 按 : 只 有 不 藏 私, 故 能 守 藏 住 周 朝 的 帝 位 此 莊 子 藏 天 下 於 天 下 之 義 30 ) 武 王 勝 殷, 得 二 虜 而 問 焉, 曰 : 若 國 有 妖 乎? 一 虜 27 轝 同 輿, 指 所 乘 之 車 28 稅, 舍 也 舍, 放 置 29 明 堂 是 夏 商 周 以 來 宮 殿 中 兼 有 祭 祀 功 能 的 最 重 要 之 大 殿 30 莊 子 大 宗 師 篇 有 言 : 夫 藏 舟 於 壑, 藏 山 於 澤, 謂 之 固 矣 ; 然 而 夜 半 有 力 者 負 之 而 走, 昧 者 不 知 也 藏 小 大 有 宜, 猶 有 所 遁 ; 若 夫 藏 天 下 於 天 下, 而 不 得 所 遁, 是 恆 物 之 大 情 也
12 218 易 經 與 管 理 對 曰 : 吾 國 有 妖 晝 見 星 而 天 雨 血, 此 吾 國 之 妖 也 一 虜 對 曰 : 此 則 妖 也 雖 然, 非 其 大 者 也 吾 國 之 妖, 甚 大 者, 子 不 聽 父, 弟 不 聽 兄, 君 令 不 行, 此 妖 之 大 者 也 武 王 避 席 再 拜 之 此 非 貴 虜 也, 貴 其 言 也 故 易 曰 : 愬 愬 履 虎 尾, 終 吉 周 易 述 義 註 曰 : 乾 本 能 惕, 四 又 多 懼, 防 患 周 密, 可 以 免 害, 故 終 吉 也 易 之 為 道, 懼 以 終 始, 此 之 謂 也 爻 辭 九 五, 夬 履, 貞 厲 小 象 夬 履, 貞 厲, 位 正 當 也 夬, 音 怪 決 也, 代 表 決 策 決 定 決 心 也 有 把 一 個 東 西 分 裂 為 二 的 意 思 夬 履 的 原 意 是 指 穿 著 已 經 破 裂 的 鞋 子 走 路, 即 使 走 正 當 的 道 路, 腳 也 會 受 傷, 難 以 行 遠 做 事 要 有 充 分 準 備, 善 用 工 具 講 究 方 法, 不 可 魯 莽 行 事 履 卦 之 上 下 卦 相 對 掉 則 成 為 夬 卦 故 有 夬 履 之 象 九 五 以 剛 居 陽 位, 其 位 是 正 當 的, 此 爻 有 剛 愎 自 用, 不 顧 天 下 之 議 論, 則 即 使 得 正, 也 是 走 向 危 險 的 道 路 剛 愎 自 用 和 剛 毅 果 決 有 所 不 同 剛 毅 果 決 者 能 先 博 採 眾 議, 而 適 時 地 做 出 定 奪, 此 領 導 者 必 需 俱 備 的 條 件 剛 愎 自 用 者 多 自 以 為 是 師 心 自 用, 即 使 有 一 二 明 智 之 舉, 終 將 失 敗 李 光 地 認 為 31 : 履 以 六 三 為 成 卦 之 主, 而 九 五 則 為 主 卦 之 主 也 蓋 六 三 以 一 柔 履 眾 剛 之 間, 多 危 多 懼, 卦 之 所 以 名 履 也 ( 九 五 ) 居 尊 位, 尤 當 常 以 危 懼 存 心 故 九 五 之 辭 曰 : 貞 厲 而 彖 傳 曰 : 剛 中 正, 履 帝 位 而 不 疚 爻 辭 上 九, 視 履 考 祥, 其 旋 元 吉 小 象 元 吉 在 上, 大 有 慶 也 視 已 行 之 跡, 考 察 其 吉 祥 與 否 若 能 反 省 返 回 其 初 衷, 則 是 大 有 吉 慶 的 上 九 當 履 之 終, 能 反 省 觀 察 自 其 已 經 做 過 事 情 的 好 壞 與 得 失, 從 中 記 取 教 訓 (lessons learned), 在 檢 討 的 過 程 中 做 出 總 結, 歸 納 出 最 佳 的 做 法 (best practices), 此 乃 知 識 管 理 (knowledge management) 和 程 序 改 善 的 基 本 工 夫 初 九 素 履 往, 是 在 下 而 能 向 上 行 ; 上 九 視 履 考 祥, 其 旋, 是 在 上 而 能 返 於 下 履 道 終 始 的 原 動 力 是 元 ; 元 者, 仁 也, 有 始 有 終, 方 能 終 而 復 始 本 卦 五 個 陽 爻 中 只 有 上 九 爻 相 應 於 六 三 爻, 故 大 有 慶 ( 清 ) 李 光 地, 周 易 折 中 [ 上 下 ], 第 二 版, 瑞 成 書 局 2001 年 10 月 1 日, 上 冊 117 頁
13 第 十 章 履 卦 219 毓 鋆 師 曰 : ( 履 卦 上 九 ) 這 一 爻 更 重 要 履 卦 讀 明 白 了, 就 可 以 看 一 個 人 因 何 而 失 敗 或 成 功 視, 就 是 ( 由 上 九 ) 看 相 應 的 六 三 爻 六 三 爻 鬼 鬼 祟 祟, 看 也 看 不 明 白, 走 也 沒 走 上 正 道, 他 ( 六 三 ) 不 說 自 己 走 的 不 是 正 路, 還 認 為 別 人 沒 看 到 他 會 走 上 九 要 詳 細 查 那 個 六 三 之 行 跡, 要 考 察 之, 加 以 詳 細 的 研 究, 如 何 將 六 三 從 壞 路 引 導 他 走 上 一 個 好 的 道 路 此 乃 視 六 三 及 考 其 詳 之 方 旋 是 旋 轉 過 來, 不 是 加 以 威, 而 是 視 之 使 不 敢 為 惡, 使 其 知 道 自 反 ( 返 ), 而 終 能 大 吉, 這 就 是 御 叛 之 道 御 叛 之 道 不 是 以 威, 若 能 詳 玩 其 御 叛 之 道, 履 卦 之 用, 得 矣 上 九 就 是 研 究 六 三, 知 道 六 三 缺 德, 再 研 究 出 一 個 使 其 旋 的 方 法 元 吉 在 上, 指 國 之 大 老 雖 然 已 經 致 仕 ( 退 休 ), 仍 然 能 以 其 閱 歷 經 驗 輔 佐 國 政, 於 不 祥 者 能 使 其 旋 ( 扭 轉 局 勢 ), 這 是 元 吉 上 九 是 元 老 重 臣, 能 老 成 謀 國, 不 可 忽 視 他 們 的 智 慧 孟 子 梁 惠 王 下 孟 子 見 齊 宣 王 曰 : 所 謂 故 國 者, 非 謂 有 喬 木 之 謂 也, 有 世 臣 之 謂 也 33 世 臣 即 元 老 重 臣, 他 們 能 以 德 望 維 繫 人 心, 並 且 以 穩 重 的 政 策 為 國 家 圖 遠 謀, 故 曰 : 大 有 慶 他 們 可 不 像 一 般 當 政 者, 只 知 以 權 術 威 來 使 人 上 九 此 爻 示 人 深 遠, 玩 味 之 可 知 謀 國 之 道 矣 辛 棄 疾 的 青 玉 案 元 夕 是 描 寫 元 宵 夜 的 歡 樂 場 面 為 景 而 抒 發 其 尋 尋 覓 覓 的 心 歴 路 程, 此 詞 的 全 文 如 下 : 東 風 夜 放 花 千 樹, 更 吹 落 星 如 雨 寶 馬 雕 車 香 滿 路, 鳳 簫 聲 動, 玉 壺 光 轉, 一 夜 魚 龍 舞 蛾 兒 雪 柳 黃 金 縷, 笑 語 盈 盈 暗 香 去 眾 裡 尋 他 千 百 度, 驀 然 回 首, 那 人 卻 在, 燈 火 闌 珊 處 驀 然 回 首 有 旋 而 視 之 義, 然 而 眾 裡 尋 他 千 百 度 的 那 人 是 誰? 佛 教 言 回 頭 是 岸, 回 首 觀 自 在, 故 能 自 性 自 見 ; 儒 家 反 恭 自 省, 克 己 復 禮 皆 有 視 履 考 祥, 其 旋 元 吉 之 義 四. 總 論 履 卦 下 兌 上 乾, 以 愉 悅 之 心 而 健 行 於 外, 就 是 以 歡 喜 心 去 做 事 的 意 思 周 易 述 義 總 論 履 卦 之 六 爻 曰 : 初 率 其 素, 上 旋 於 元, 三 用 其 武, 五 戒 其 夬, 二 坦 而 能 貞, 四 危 而 知 懼, 亦 可 以 達 履 道 之 大 凡 矣 34 這 是 說 履 卦 初 六 爻 順 著 其 32 尚 秉 和, 周 易 尚 氏 學, 老 古 文 化 事 業 公 司 出 版 社, 台 北 市,1981 年 7 月 33 故 國, 指 歷 史 悠 久 的 國 家 喬 木, 高 大 古 老 的 樹 木 34 ( 清 ) 汪 由 敦 等 奉 勅 撰 書, 乾 隆 御 纂 周 易 述 義, 台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95 年 5 月
14 220 易 經 與 管 理 樸 素 之 本 性 而 行 ; 上 九 返 轉 回 到 本 性 之 善 ; 六 三 依 恃 他 的 武 力 而 野 心 過 大 ; 告 戒 九 五 爻 不 可 剛 愎 自 用 過 於 決 斷 ; 九 二 爻 坦 蕩 蕩 而 不 失 其 正 ; 九 四 爻 居 危 地 而 知 道 戒 慎 恐 懼 這 些 道 理 都 懂 了, 也 就 可 以 掌 握 住 履 卦 的 要 點 了 王 弼 周 易 略 例 曰 : 履 雜 卦 曰 : 履, 不 處 也 又 曰 : 履 者, 禮 也 35 謙 以 制 禮 36, 陽 處 陰 位, 謙 也 故 此 一 卦, 皆 以 陽 處 陰 為 美 也 宋 朝 的 易 學 家 項 世 安 對 六 十 四 卦 中 五 陰 一 陽 及 五 陽 一 陰 的 十 二 個 卦 做 了 一 個 綜 合 的 分 析 : 一 陰 一 陽 之 卦, 在 下 者 為 復 姤, 在 上 者 為 夬 剝 ; 其 義 主 於 消 長 也 在 二 五 者, 陽 在 二 為 師 之 將, 在 五 為 比 之 主 ; 陰 在 二 為 同 人 之 君 子, 在 五 為 大 有 之 君 子 ; 其 義 主 於 同 位 也 在 三 四 者, 陽 在 三, 則 以 剛 行 柔 為 勞 謙, 在 四 則 以 剛 制 柔 為 由 豫 ; 陰 在 三 則 以 柔 行 剛 為 履 ; 在 四 則 以 柔 制 剛 為 小 畜 ; 其 義 主 於 用 事 也 大 抵 用 事 之 爻, 在 下 者 為 行 己 之 事, 在 上 者 為 制 人 之 事 37 行 己 之 事 是 指 自 我 管 理 的 原 則 ; 制 人 之 事 是 指 管 理 他 人 的 方 法 項 世 安 又 對 履 卦 之 六 爻 總 結 其 義 如 下 : 履 之 六 爻, 皆 以 履 柔 為 吉 故 九 二 為 坦 坦, 九 四 為 愬 愬 終 吉, 上 九 為 其 旋 元 吉, 皆 履 柔 也 ( 按 : 二 四 上 為 陰 柔 之 爻 位 ) 六 三 卦 辭 本 善 ( 按 : 指 履 卦 卦 辭 履 虎 尾, 不 咥 人, 亨 是 好 的 ), 終 以 履 剛 為 凶 ( 按 : 指 履 卦 六 三 爻 辭 眇 能 視, 跛 能 履, 履 虎 尾, 咥 人, 凶 武 人 為 于 大 君 是 凶 的 ), 初 九 九 五 所 履 皆 正, 然 初 僅 能 无 咎, 五 不 免 於 厲, 皆 履 剛 也 ( 按 : 初 三 五 為 陽 剛 之 爻 位 ) 故 初 則 懼 其 失 初 心 之 正, 而 教 之 以 保 其 素 ; 五 剛 懼 其 恃 勢 位 之 正, 而 教 之 以 剛 而 行 者, 後 多 可 悔 之 事 也 履 卦 主 爻 為 六 三, 六 三 為 變 爻 則 由 履 卦 變 為 乾 卦 乾 卦 九 三 爻 辭 曰 : 九 三, 君 子 終 日 乾 乾, 夕 惕 若 厲, 無 咎 易 經 乾 卦 文 言 釋 乾 卦 九 三 爻 曰 : 終 日 乾 乾, 行 事 也 故 知 履 者, 行 事 也 中 庸 曰 : 知 仁 勇 三 者, 天 下 之 達 德 也 所 以 行 之 者 也 38 或 安 而 行 之, 或 利 而 行 之, 或 勉 強 而 行 之, 及 其 成 功, 一 也 子 曰 : 好 學 近 乎 知, 力 行 近 乎 仁, 知 恥 近 乎 勇 孔 子 努 力 大 家 恭 行 實 踐, 是 為 了 心 安 理 得 去 做 是 為 了 利 益 去 做 還 是 勉 強 自 己 去 做, 35 語 出 爾 雅 釋 言 36 易 經 繫 辭 傳 下 37 ( 清 ) 李 光 地, 周 易 折 中 [ 上 下 ], 第 二 版, 瑞 成 書 局 2001 年 10 月 1 日 ( 原 著 出 版 於 清 康 熙 五 十 四 年,1715 年 見 其 履 卦 總 論 38 原 文 為 所 以 行 之 者 一 也 王 引 之 認 為 一 是 衍 文, 據 其 說 改 正 為 所 以 行 之 者 也
15 第 十 章 履 卦 221 等 到 成 功 了, 結 果 是 一 樣 孔 子 又 以 智 仁 勇 三 達 德 為 行 為 之 準 則, 而 勉 勵 大 家 努 力 學 習 充 實 知 識 就 會 有 智 慧, 奮 力 實 踐 愛 人 就 近 於 有 仁 德, 有 過 錯 而 知 道 反 省 有 羞 恥 之 心 就 近 於 有 勇 氣 禪 宗 六 祖 慧 能 強 調 佛 法 在 乎 躬 行 實 踐, 他 對 對 弟 子 解 釋 三 乘 之 義 如 下 : 汝 觀 自 本 心, 莫 著 外 法 相 法 無 四 乘, 人 心 自 有 等 差 見 聞 轉 誦 是 小 乘, 悟 法 解 義 是 中 乘, 依 法 修 行 是 大 乘 萬 法 盡 通, 萬 法 具 備, 一 切 不 染, 離 諸 法 相, 一 無 所 得, 名 最 上 乘 乘 是 行 義, 不 在 口 爭 39 這 與 儒 家 履 卦 力 行 實 踐 之 精 神 是 相 通 的 中 庸 提 出 治 國 平 天 下 的 九 項 大 綱, 並 強 調 行 事 之 前 要 有 充 份 的 準 備 功 夫 : 凡 為 天 下 國 家 有 九 經, 曰 : 修 身 也, 尊 賢 也, 親 親 也, 敬 大 臣 也, 體 群 臣 也, 子 庶 民 也, 來 百 工 也, 柔 遠 人 也, 懷 諸 侯 也 凡 為 天 下 國 家 有 九 經, 所 以 行 之 者 一 也 40 凡 事 豫 則 立, 不 豫 則 廢 言 前 定 則 不 跲, 事 前 定 則 不 困, 行 前 定 則 不 疚, 道 前 定 則 不 窮 馬 路 如 虎 口, 世 事 亦 如 虎 口, 行 履 之 際 必 有 風 險, 然 而 不 入 虎 穴, 焉 得 虎 子? 41 行 事 時 必 需 小 心 謹 慎, 抓 準 時 機 所 謂 庸 行 之 謹, 閑 邪 存 其 誠 42, 平 常 的 行 事 都 能 敬 慎 以 待, 防 邪 存 誠 雖 然 防 人 之 心 不 可 無, 但 是 做 人 處 事 時 仍 應 以 和 悅 之 心 處 之, 則 能 得 道 者 多 助, 而 終 有 所 成 圖 一 是 一 方 漢 代 玉 璽 其 印 文 為 漢 孝 王 印, 其 造 型 是 一 隻 老 虎 雄 據 一 方, 其 虎 尾 盤 旋 而 上 托 於 虎 口 之 下, 或 許 寓 意 指 虎 尾 在 虎 口 之 下, 其 險 不 可 言 喻 然 而 此 印 之 虎 首 有 威 嚴 卻 不 凶 暴, 其 尾 不 在 身 後, 故 亦 可 解 讀 做, 他 人 無 從 履 虎 尾, 於 是 不 會 有 吃 人 之 凶, 故 他 人 樂 於 順 從 其 虎 威 下 的 領 導 圖 1 漢 孝 王 螭 虎 紐 玉 璽 六 祖 壇 經 機 緣 品 第 七 40 朱 子 註 : 一 者, 誠 也 鄭 玄 註 : 一 謂 當 豫 也 豫, 預 備 準 備 41 語 出 後 漢 書 班 梁 列 傳 第 三 十 七 班 超 曰 : 不 入 虎 穴, 不 得 虎 子 42 易 經 文 言 解 釋 乾 卦 九 二 爻 之 語 43 筆 者 攝 自 友 人 林 先 生 珍 藏 之 玉 璽
16 222 易 經 與 管 理 中 庸 與 易 經 相 表 裏, 中 庸 有 兩 章 發 揮 履 卦 履 行 實 踐 之 深 義, 恭 錄 如 下, 並 語 解 其 義 於 原 文 之 後 : 44 子 曰 : 道 不 遠 人 人 之 為 道 而 遠 人, 不 可 以 為 道 詩 云 : 伐 柯 伐 柯, 其 則 不 遠 執 柯 以 伐 柯, 睨 而 視 之, 猶 以 為 遠 故 君 子 以 人 治 人, 改 而 止 忠 恕 違 道 不 遠, 施 諸 己 而 不 願, 亦 勿 施 於 人 君 子 之 道 四, 丘 未 能 一 焉 ; 所 求 乎 子 以 事 父, 未 能 也 ; 所 求 乎 臣 以 事 君, 未 能 也 ; 所 求 乎 弟 以 事 兄, 未 能 也 ; 所 求 乎 朋 友 先 施 之, 未 能 也 庸 德 之 行, 庸 言 之 謹, 有 45 所 不 足, 不 敢 不 勉, 有 餘 不 敢 盡 ; 言 顧 行, 行 顧 言, 君 子 胡 不 慥 慥 爾! 孔 子 說 : 順 隨 人 性 而 行 就 是 道, 因 為 道 就 在 離 人 不 遠 的 日 常 生 活 和 言 行 之 中 人 經 常 追 求 外 在 人 為 的 道, 因 而 離 人 性 愈 來 愈 遠, 如 此 好 高 騖 遠, 不 是 實 踐 道 的 正 確 方 法 詩 經 豳 風 伐 柯 篇 有 伐 柯 伐 柯, 其 則 不 遠 的 詩 句 其 涵 意 是 說 伐 木 欲 做 斧 柄 的 人, 拿 著 斧 頭 的 斧 柄 去 伐 木, 不 去 正 視 眼 前 手 中 的 斧 柄 做 為 決 定 砍 伐 那 一 個 樹 枝 的 準 則, 反 而 斜 眼 遠 看 他 處, 要 找 斧 柄 的 式 樣, 這 就 是 捨 近 求 遠 是 故 君 子 把 人 看 成 一 般 人, 故 能 用 平 常 心 來 教 化 他, 不 過 分 要 求, 只 要 他 能 做 到 常 人 所 能 知 能 行 的 境 界 就 可 以 了 46 忠 恕 離 開 違 道 並 不 遠, 盡 自 己 的 心 力 是 忠, 不 希 望 別 人 施 加 於 自 己 的 言 行, 我 們 也 不 會 施 加 於 他 人, 就 是 推 己 及 人 的 恕 君 子 應 行 之 道 有 四 種, 我 沒 有 一 種 做 到 了 ; 我 父 親 早 亡, 故 未 能 對 父 親 盡 孝 道 ; 我 沒 有 找 到 明 君, 故 未 能 盡 臣 道 ; 我 沒 有 兄 長, 故 未 能 盡 悌 道 ; 我 未 能 將 期 望 於 朋 友 的 行 為 先 做 出 來, 故 未 能 善 盡 為 友 之 道 我 只 是 盡 力 去 實 踐 平 常 的 道 德, 謹 慎 平 常 的 語 言 即 使 如 此, 在 實 踐 上 仍 然 覺 得 做 不 夠 好, 不 敢 不 勉 勵 自 己 在 言 語 上, 雖 然 意 猶 未 盡, 卻 不 敢 說 太 多, 怕 做 不 到 言 要 顧 到 行 是 否 做 得 到 才 敢 說, 故 不 可 不 謹 慎 ; 行 要 顧 到 言, 故 不 敢 不 勤 奮 勵 行 君 子 怎 麼 敢 不 盡 心 盡 力 的 去 做 事 啊! 君 子 素 其 位 而 行, 不 願 乎 其 外 素 富 貴, 行 乎 富 貴 ; 素 貧 賤, 行 乎 貧 賤 ; 素 夷 狄, 行 乎 夷 狄 ; 素 患 難, 行 乎 患 難 ; 君 子 無 入 而 不 自 得 焉 在 上 位 不 陵 下, 在 下 位 不 援 上, 正 己 而 不 求 於 人, 則 無 怨 上 不 怨 天, 下 不 尤 人 故 君 子 居 易 以 俟 命, 小 人 行 險 以 徼 幸 47 子 曰 : 射 有 似 乎 君 子, 失 諸 正 48 鵠, 反 求 諸 其 身 君 子 之 道, 辟 如 行 遠 必 自 邇, 辟 如 登 高 必 自 卑 君 子 就 其 現 在 所 居 的 職 位 去 做 事, 不 妄 想 其 權 責 能 力 以 外 之 事 若 居 貧 賤, 則 做 貧 賤 之 人 所 能 做 的 事 若 居 文 化 落 後 的 夷 狄 之 邦, 則 做 在 夷 狄 之 邦 所 能 做 的 事 若 居 患 難 之 中, 則 做 患 難 之 中 所 能 做 的 事 君 子 不 論 進 入 在 什 麼 情 況 和 地 位, 都 能 將 其 自 己 的 本 性 本 能 發 揮 出 來, 而 安 然 自 得 在 上 位 時 不 欺 陵 其 屬 下, 在 下 44 遠, 音 願 在 此 做 動 詞 用, 指 遠 離 之 義 45 慥, 音 造 慥 慥, 朱 注 : 篤 實 貌 廣 雅 曰 : 慥, 言 行 急 也 即 勇 於 實 踐 之 義 46 張 載 曰 : 以 衆 人 望 人, 則 易 從 即 以 人 治 人, 改 而 止 之 義 47 朱 子 註 : 徼, 求 也 幸, 謂 所 不 當 得 而 得 者 徼 幸 又 作 僥 倖, 妄 求 所 不 當 得 者 48 辟, 譬, 譬 如 邇, 近 處
17 第 十 章 履 卦 223 位 時 不 攀 援 其 長 官 自 己 行 得 正 做 得 對 就 好, 不 必 有 求 於 他 人, 所 以 沒 有 怨 懟 向 上 不 會 報 怨 老 天, 對 下 不 會 怪 罪 別 人 君 子 居 於 安 然 平 易 之 地 位, 以 等 待 可 以 發 展 其 抱 負 的 機 會 小 人 行 險, 以 僥 倖 之 心 冒 險 遊 走 法 侓 邊 緣 以 求 富 貴, 總 覺 得 自 己 很 僥 倖 絕 對 不 會 被 抓 到 孔 子 曾 說 : 六 藝 中 射 箭 的 道 理 和 君 子 做 人 的 準 則 相 似 射 箭 沒 射 中 箭 靶, 射 手 不 會 去 怪 箭 靶 偏 了 風 太 大 了 或 是 諉 過 於 他 人, 而 是 反 省 改 正 自 己 的 缺 失, 終 能 達 到 至 善 的 境 界 君 子 做 人 做 事 失 敗 了 就 會 先 反 省 自 己 的 德 行 夠 不 夠 行 事 恰 不 恰 當, 不 會 去 找 其 他 藉 口 來 掩 飾 自 己 的 失 敗 君 子 行 道 的 方 法 就 譬 如 行 遠 路, 必 自 近 處 開 始 走 出 第 一 步 ; 又 有 如 登 高, 必 自 卑 下 之 處 開 始 往 上 爬 49 綜 合 履 卦 之 義, 將 其 卦 辭 和 爻 辭 之 大 義 總 結 如 下 : 世 事 如 虎 險 在 前, 和 順 有 禮 行 事 通 ; 辨 明 上 下 安 民 志, 履 踐 虎 尾 不 噬 人 庸 德 之 行 素 履 願, 幽 人 貞 正 大 道 坦 ; 自 不 量 力 妄 為 凶, 戒 慎 努 力 行 其 志 ; 剛 愎 自 用 無 人 應, 行 終 知 返 獲 元 吉 五. 易 經 思 維 動 動 腦 1. 履 者, 禮 也 試 列 舉 禮 在 做 人 處 事 上 的 功 用 2. 針 對 某 一 企 業, 分 析 該 企 業 所 面 對 的 風 險 為 何? 應 如 何 防 範 風 險? 3. 不 入 虎 穴 焉 得 虎 子 和 知 命 者 不 立 乎 巖 牆 之 下 50 這 二 個 觀 念 是 否 互 相 衝 突? 4. 試 解 釋 並 比 較 威 服 ; 道 術 ; 御 玩 這 三 組 六 種 不 同 統 御 的 方 法 之 差 別 與 優 劣 這 六 種 方 法 應 如 何 結 合 起 來 才 能 有 效 的 運 用? 5. 試 申 論 狐 假 虎 威 這 個 故 事 對 領 導 者 和 為 人 部 屬 的 意 義 附 錄 一 : 維 摩 詰 經 菩 薩 品 第 四 節 錄 維 摩 詰 大 居 士 示 病 象, 釋 迦 摩 尼 欲 遣 弟 子 前 去 探 病, 被 點 名 指 定 去 的 數 名 弟 子 ( 包 括 光 嚴 童 子 ) 都 受 過 維 摩 詰 大 居 士 的 教 訓, 都 向 世 尊 表 明 不 夠 資 格 代 表 世 尊 去 探 病, 最 後 是 智 慧 第 一 的 文 殊 菩 薩 受 命 前 往 下 面 是 光 嚴 童 子 告 訴 世 尊 為 何 他 不 能 勝 任 代 表 世 尊 去 探 望 維 摩 詰 大 居 士 病 情 的 重 責 大 任, 其 中 維 摩 詰 大 居 士 答 光 嚴 童 子 之 語 處 處 皆 是 禪 機, 乃 得 道 者 之 言 其 問 答 之 原 文 如 下 : 49 孟 子 公 孫 丑 中 孟 子 引 申 孔 子 之 言 曰 : 仁 者 如 射 射 者 正 己 而 後 發, 發 而 不 中, 不 怨 勝 己 者, 反 求 諸 己 而 已 50 孟 子 盡 心 上 孟 子 曰 : 莫 非 命 也, 順 受 其 正 是 故 知 命 者, 不 立 乎 巖 牆 之 下 盡 其 道 而 死 者, 正 命 也 桎 梏 死 者, 非 正 命 也
18 224 易 經 與 管 理 佛 告 光 嚴 童 子 : 汝 行 詣 維 摩 詰 問 疾 光 嚴 白 佛 言 : 世 尊, 我 不 堪 任 詣 彼 問 疾, 所 以 者 何? 憶 念 我 昔 出 毘 耶 離 大 城, 時 維 摩 詰 方 入 城, 我 即 為 作 禮 而 問 言 : 居 士 從 何 所 來? 答 我 言 : 吾 從 道 場 來 我 問 : 道 場 者 何 所 是? 答 曰 : 直 心 是 道 場, 無 虛 假 故 發 行 是 道 場, 能 辦 事 故 深 心 是 道 場, 增 益 功 德 故 菩 提 心 是 道 場, 無 錯 謬 故 布 施 是 道 場, 不 望 報 故 持 戒 是 道 場, 得 願 具 故 忍 辱 是 道 場, 於 諸 眾 生 心 無 礙 故 精 進 是 道 場, 不 懈 退 故 禪 定 是 道 場, 心 調 柔 故 智 慧 是 道 場, 現 見 諸 法 故 慈 是 道 場, 等 眾 生 故 悲 是 道 場, 忍 疲 苦 故 喜 是 道 場, 悅 樂 法 故 捨 是 道 場, 憎 愛 斷 故 神 通 是 道 場, 成 就 六 通 故 解 脫 是 道 場, 能 背 捨 故 方 便 是 道 場, 教 化 眾 生 故 四 攝 是 道 場, 攝 眾 生 故 多 聞 是 道 場, 如 聞 行 故 伏 心 是 道 場, 正 觀 諸 法 故 三 十 七 品 是 道 場, 捨 有 為 法 故 諦 是 道 場, 不 誑 世 間 故 緣 起 是 道 場, 無 明 乃 至 老 死 皆 無 盡 故 諸 煩 惱 是 道 場, 知 如 實 故 眾 生 是 道 場, 知 無 我 故 一 切 法 是 道 場, 知 諸 法 空 故 降 魔 是 道 場, 不 傾 動 故 三 界 是 道 場, 無 所 趣 故 師 子 吼 是 道 場, 無 所 畏 故 力 無 畏 不 共 法 是 道 場, 無 諸 過 故 三 明 是 道 場, 無 餘 礙 故 一 念 知 一 切 法 是 道 場, 成 就 一 切 智 故 如 是, 善 男 子 菩 薩 若 應 諸 波 羅 蜜 教 化 眾 生, 諸 有 所 作 舉 足 下 足, 當 知 皆 從 道 場 來, 住 於 佛 法 矣 說 是 法 時, 五 百 天 人, 皆 發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心, 故 我 不 任 詣 彼 問 疾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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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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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1 3 4 13 14 34 17 19 20 24 2 5 26 27 28 29 3 0 31 32 3 3 3 4 35 50 36 42 43 45 46 48 49 50 51 66 52 57 58 60 61 65 6 6 67 76 1. 2. 3. 1 4. 5. 6. CEPA 7. 8. 9. 2 10. 11. 12. 13. 3 14. 15. 16. 17. 4 18.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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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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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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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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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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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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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BOOK 山 與 溪 谷 社 編 堀 內 一 雄 執 筆 蕭 雲 菁 譯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練 068 心 率 計 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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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O R U M 學 校 體 育 教 師 與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之 對 談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1 日 ( 星 期 三 )18:30~20:30 地 點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綜 合 體 育 館 247 會 議 室 主 持 人 : 周 宏 室 教 授 (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與 談 人 ( 按 姓 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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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2016 年 中 國 語 文 科 試 卷 三 聆 聽 及 綜 合 能 力 考 核 樣 本 試 卷 示 例 及 說 明 前 言 1 第 五 級 示 例 一 2 第 五 級 示 例 二 11 第 四 級 示 例 一 20 第 四 級 示 例 二 28 第 三 級 示 例 一 37 第 三 級 示 例 二 45 第 二 級 示 例 一 53 第 二 級 示 例 二 61 第 一 級 示 例 一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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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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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嘉 義 市 第 三 十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猜 拳 決 勝 負 的 最 佳 策 略 探 討 科 別 : 數 學 科 組 別 : 國 小 組 關 鍵 詞 : 剪 刀 石 頭 布 黑 白 猜 編 號 : 壹 摘 要 在 玩 遊 戲 時 往 往 需 要 運 用 猜 拳 剪 刀 石 頭 布 或 黑 白 猜 來 決 勝 負 或 是 分 組, 但 人 數 一 多, 便 無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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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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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鳴 謝 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 Hospital for Special Surgery 2003 For Inquiring Teens With LUPUS ~ Our Thoughts, Issues & Concerns Nichole Niles 為 什 麼 會 有 這 本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部 103 年 1 月 24 日 臺 師 二 字 第 1030010873 號 函 同 意 核 定 本 校 103 年 11 月 12 日 103 年 度 第 1 期 第 1 次 委 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原 名 稱 :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本 校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01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系 66 66 667.00 385.00 636.00 390.00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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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答 曰 : 為 米 二 斗 一 升 五 分 升 之 三 術 曰 : 以 粟 求 米, 十 二 之, 二 十 五 而 一 臣 淳 風 等 謹 按 : 粺 米 之 率 二 十 有 四, 以 為 率 大 繁, 故 因 而 半 之, 故 半 所 求 之 率, 以 乘 所 有 之 數 所 求 之 率 既 減
九 章 算 術 西 漢 張 蒼 耿 壽 昌 編 定 魏 劉 徽 注 唐 李 淳 風 等 注 釋 郭 書 春 校 點 九 章 算 術 卷 第 二 魏 劉 徽 注 唐 朝 議 大 夫 行 太 史 令 上 輕 車 都 尉 李 淳 風 等 注 釋 粟 米 以 御 交 質 變 熒 易 粟 米 之 法 凡 此 諸 率 相 與 大 通, 其 特 相 求, 各 如 本 率 可 約 者 約 之, 別 術 然 也 粟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聯 繫 客 戶 創 先 機 助 握 商 情 百 五 載 HSBC Holdings plc 滙 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中 期 業 績 報 告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104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64.48 ***** 497.24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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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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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象 棋 暗 棋 一 象 棋 是 什 麼? 象 棋 是 中 國 老 祖 先 發 明 的, 下 象 棋 可 以 讓 頭 腦 變 聰 明, 所 以 象 棋 是 益 智 遊 戲 象 棋 的 棋 子 有 二 種 顏 色 : 黑 色 和 紅 色 請 你 數 一 數, 總 共 有 多 少 個 棋 子? - 1 - 休 閒 教 育 領 域 教 材 範 例 紅 色 的 棋 子 有 16 個 黑 色 的 棋 子 也
篇 考 績 察 事 條 例 有 關 額 外 給 與 考 績 獎 金 之 規 定 待 遇 俸 給 現 行 俸 給 及 各 項 加 給 危 勞 降 齡 退 休 具 有 危 險 及 勞 力 等 特 殊 性 質 職 務 降 低 退 休 年 齡 規 定 察 陞 遷 資 積 計 分 察 局 內 部 請 調 或 陞 職, 資 積 計 分 作 業 察 定 期 請 調 作 業 基 層 定 期 請 調 及 特 殊 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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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第 四 章 金 融 財 務 80 246 000 6.5% 16.6%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總 覽 24 Z/Yen 證 券 及 衍 生 工 具 市 場 蓬 勃 暢 旺 24.7 1 866 2,630 52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Microsoft Word - 玫瑰經
玫 瑰 經 聖 號 經 因 父 及 子 及 聖 神 之 名, 阿 門 信 經 我 信 唯 一 的 天 主, 全 能 的 聖 父, 天 地 萬 物, 無 論 有 形 無 形, 都 是 祂 所 創 造 的 我 信 唯 一 的 主 耶 穌 基 督 天 主 的 獨 生 子, 祂 在 萬 世 之 前, 由 聖 父 所 生, 祂 是 出 自 天 主 的 天 主, 出 自 光 明 的 光 明, 出 自 真 天 主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第 一 章 1 2 3 4 第 二 章 5 6 7 8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1.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 第 三 章 p 12 b / B 0.75 13 p 14 15 D = l 20 +10 16 17 p l D l D l D 3 p 4 3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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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創 新 經 濟 促 進 和 諧 改 善 民 生 繁 榮 共 享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89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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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104 年 至 105 年 3 月 辦 理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方 式 ( 含 平 面 網 頁 廣 播 影 音 座 談 會 說 明 會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文 宣 製 作 情 形 CEDAW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成 效 記 者 會 及 活 動 等 ) 時 間 :104 年 1 月 10 日 內 容 : 溫 柔 生 產 分 享 及 母 乳 支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如何正確使用自己所擁有的正版音樂光碟?
學 生 的 共 同 筆 記 有 無 著 作 權? 學 校 任 課 教 師 上 課 時 的 授 課 演 講, 是 一 種 語 文 著 作 上 課 的 學 生 將 教 師 的 授 課 內 容, 一 字 一 句 的 抄 錄 成 筆 記, 這 是 一 種 重 製 行 為 學 生 上 課 的 目 的, 在 於 獲 得 授 課 教 師 所 傳 授 的 知 識, 而 學 生 上 課 做 筆 記, 是 一 種 習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103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93.40 **** -----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財 訊 雙 週 刊 2012 年 8 月 30 日 81 把 非 主 流 變 主 流 將 推 向 舞 辦 楚 並 因 此 功 將 推 向 請 要 複 製 這 樣 經 驗 當 年 讓 舞 上 引 起 注 目 生 1942 年 現 職 珠 寶 牌 Chi ha paura... 共 同 辦 人 暨 總
封 面 故 事 開 講 專 訪 楚 辦 人 海 斯. 巴 克 要 甩 掉 複 製 膽 秀 自 己 他 屢 獲 獎 知 將 送 上 舞 重 要 推 手 而 且 他 也 淵 源 甚 深 深 知 業 優 缺 點 財 訊 地 赴 專 訪 楚 辦 人 海 斯. 巴 克 以 他 協 助 打 天 豐 富 經 驗 娓 娓 道 對 建 議 www.wealth.com.tw 80 財 訊 雙 週 刊 2012 年 8
三 婚 姻 成 長 63 奉 子 不 離 婚 63 家 庭 主 夫 不 丟 臉 66 做 家 事 的 福 報 69 家 暴 是 前 世 報 應? 72 太 太 為 什 麼 不 再 是 知 己? 75 外 遇 毀 掉 一 家 人 78 娶 外 籍 配 偶 無 法 解 決 問 題 81 娶 外 籍 配
方 外 看 紅 塵 家 庭 溝 通 目 錄 一 親 子 教 育 3 讓 孩 子 走 自 己 的 路 3 以 佛 心 陪 孩 子 成 長 7 我 不 是 小 流 氓 10 以 勉 勵 代 替 責 罵 13 尊 重 孩 子 的 意 願 16 悲 哀 小 皇 帝 19 青 少 年 為 何 迷 戀 網 路? 22 小 爸 媽 問 題 多 24 接 受 同 性 戀 兒 子 27 單 身 者 適 合 收 養 小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四 增 進 認 知 體 驗 五 提 升 語 言 層 次 六 激 發 創 造 力 發 展 88 肆 幼 兒 在 積 木 遊 戲 上 的 發 展 過 程 86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傳 真 : 網 址 : 報 告 主 筆 : 李 略 博 士 數 據 錄
家 長 對 澳 門 中 小 學 教 育 現 狀 的 意 見 調 查 報 告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中 華 學 生 聯 合 總 會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2009.3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00853-28365314 28526255 傳 真 : 00853-28526937 網 址 :
【第35義】中
一 前 言 大 般 若 經 中 菩 薩 證 住 實 際 的 探 討 林 崇 安 ( 法 光 雜 誌,251 期,2010) 玄 奘 大 師 所 譯 的 大 般 若 經 是 由 16 部 經 典 所 組 成, 分 成 十 六 分, 也 稱 作 十 六 會 前 五 分 內 容 大 致 相 同 而 經 文 長 短 有 異, 其 品 數 和 卷 數 為 : 初 分 七 十 九 品 400 卷 : 卷 1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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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333 宜 蘭 縣 蘇 澳 針 具 回 收 桶 衛 生 局 / 所 蘇 澳 衛 生 所 薛 佳 鳳 03-9962486 宜 蘭 縣 蘇 澳 志 成 路 六 十 號 334 宜 蘭 縣 蘇 澳 針 具 回 收 桶 藥 局 宏 一 藥 局 賴 美 雲 03-9962125 宜 蘭 縣 蘇 澳 中 山
314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針 具 回 收 桶 衛 生 局 / 所 宜 蘭 市 衛 生 所 游 瑜 菁 03-9322362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健 康 路 二 段 2-2 號 315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針 具 回 收 桶 藥 局 永 德 藥 局 郭 永 德 03-9368218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聖 後 街 77 號 316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針 具 回 收 桶 藥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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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帝 信 仰 與 古 代 中 國 13 基 督 教 之 景 教 在 唐 朝 傳 入 中 國 人 類 最 早 期 活 動 都 在 兩 河 流 域 一 帶 人 類 文 化 始 於 巴 比 倫 兩 河 流 域 14 圖 片 中 國 基 督 教 簡 史 挪 亞 三 子 後 裔 分 散 全 地, 中 國 人 是 閃 族 的 後 人 四 大 文 明 古 國 都 離 不 開 大 河 滋 潤 一 般 書 籍 所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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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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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目 錄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 0 2 年 1 月 9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 0 2 0 0 0 00811 號 茲 修 正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第 六 條 之 一 至 第 九 條 條 文,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陳 冲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修 正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email protected]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268 別 行 政 區 所 以,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根 據 憲 法 第 31 條 規 定 設 立 了 特 別 行 政 區 沒 有 憲 法 第 31 條 的 規 定, 就 沒 有 特 別 行 政 區 制 度 存 在 的 合 法 性 基 礎 62 正 如 上 述, 憲 法 為 特 別 行
行 政 第 二 十 三 卷, 總 第 八 十 八 期,2010 No.2,267 275 267 * 憲 法 和 基 本 法 是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憲 制 基 礎, 體 現 在 二 個 方 面 第 一, 一 國 兩 制 的 實 施 需 要 制 度 化 和 法 律 化, 制 度 化 就 是 設 立 特 別 行 政 區, 法 律 化 就 是 制 定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 法 制 度
關 懷 照 顧 者 小 冊 子 2
關 懷 照 顧 者 小 冊 子 2 3 4 6 長 期 病 患 者 的 照 顧 者 很 多 時 需 要 24 小 時 全 天 候 照 顧 受 關 顧 者 這 無 疑 令 個 人 生 活 空 間 變 得 狹 窄 然 而, 故 事 中 的 受 訪 者 卻 能 把 握 時 間, 在 受 關 顧 者 上 學 後, 通 過 參 與 各 樣 義 工 活 動 充 實 自 已 ; 同 時, 亦 為 長 期 病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應 用 外 語 系 ( 科 )102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系 學 務 會 議 記 錄 時 地 間 :102 年 10 月 7 日 ( 星 期 一 ) 中 午 12 時 10 分 點 : 六 藝 樓 306 研 討 室 應 出 席 人 員 : 郭 主 任 筱 晴 鄭 美 滿 老 師 周 郁 明 老 師 李 彌 丹 老 師 陸 靜 容 老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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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推 薦 序 山 與 海 對 話
著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推 薦 序 山 與 海 對 話 蘭 嶼 行 醫 記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蘭 嶼 行 醫 記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蘭 嶼 行 醫 記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蘭 嶼 行 醫 記 自 序 記 三 年 八 個 月 蘭 嶼 行 醫 日 子 記 三 年 八 個 月 蘭 嶼 行 醫 日 子 推 薦 序 山 與 海 對 話 / 吳 錦 發 自 序
02 動 機 2052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4 4 155 130 313 247 02 動 機 2029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系 12 12 125 100 300 242 02 動 機 2094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機
02 動 機 2004 國 立 臺 北 科 技 大 學 車 輛 工 程 系 15 15 385 355 641 601 02 動 機 2006 國 立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與 自 動 化 工 程 系 智 慧 自 動 化 組 2 2 365 355 592 587 02 動 機 2099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工 業 教 育 學 系 車 輛 技 術 組 14 14 375
肆 研 究 方 法 進 行 本 研 究 前, 我 們 首 先 對 研 究 中 所 用 到 名 詞 作 定 義 定 義 : 牌 數 : 玩 牌 時 所 使 用 到 撲 克 牌 數 次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重 複 分 牌 次 數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每 次 分
摘 要 魔 術 師 讀 心 術 背 後 到 底 藏 了 多 少 祕 密? 一 般 觀 眾 心 裡 常 有 著 這 句 話 本 研 究 我 們 破 解 了 魔 術 師 透 過 數 學 規 律 加 上 置 中 手 法 完 成 一 連 串 騙 人 撲 克 牌 遊 戲, 也 學 會 了 如 何 透 過 整 理 表 格 方 式, 來 找 出 數 學 規 律, 也 更 懂 得 如 何 把 簡 單 數 學 技 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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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 謂 表 目 錄 一 父 系 家 族 長 輩 稱 謂... 2 二 母 系 家 族 長 輩 稱 謂... 3 三 父 母 稱 謂... 3 四 家 族 同 輩 稱 謂... 3 五 夫 婦 及 子 女 稱 謂... 3 六 妻 外 家 家 族 稱 謂... 3 七 夫 家 家 族 稱 謂... 3 八 姻 親 家 族 稱 謂 因 結 婚 而 形 成 的 親 屬 關 係... 3 九 其 他 稱 謂...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轉 載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茲 制 定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毛 治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公 布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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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歸 回 安 息. 平 靜 安 穩 重 新 得 力. 展 翅 上 騰 3 3 4 5 6 7 8-9 10-11 12 Sing 2016 fermata 13 vs 14-15 15 16-18 19 Sing 2016 2016 20 本 刊 經 文 引 自 和 合 本 修 訂 版, 版 權 屬
2016 年 3-4 月 號 第 344 期 歸 回 安 息. 平 靜 安 穩 重 新 得 力. 展 翅 上 騰 3 3 4 5 6 7 8-9 10-11 12 Sing 2016 fermata 13 vs 14-15 15 16-18 19 Sing 2016 2016 20 本 刊 經 文 引 自 和 合 本 修 訂 版, 版 權 屬 香 港 聖 經 公 會 所 有, 蒙 允 准 使 用 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