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校長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有機連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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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莉寻炮 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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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此 版 本 為 忠 明 高 中 陳 建 銘 修 訂 版, 因 為 簡 章 沒 出 來 ~ 很 多 都 只 能 說 是 去 年 狀 況 ~ 如 果 簡 報 有 誤, 或 你 有 最 新 資 訊, 或 建 議, 請 mail 給 我 [email protected] 105 年 中 投 區 適 性 入 學 1
2 105 年 的 變 革 1 超 額 比 序 刪 去 最 後 的 十 量 尺 比 序 改 為 志 願 序 之 校 序 順 次 及 志 願 序 之 順 次 2 中 投 區 免 試 入 學 學 校 除 了 原 有 之 中 投 區 高 中 高 職, 今 年 新 增 部 分 五 專 名 額
3 105 年 中 投 區 延 續 去 年 免 試 入 學 111 方 案 1 次 分 發 到 位 10 個 志 願 序 為 1 群 組 會 考 成 績 總 點 數 111 點
4 學 費 補 助 高 中 ( 每 學 期 ) 高 職 ( 每 學 期 ) 免 學 費 補 助 金 額 免 學 費 補 助 金 額 家 戶 年 所 得 公 立 私 立 公 立 私 立 12 年 國 教 入 學 後 148 萬 以 上 不 補 助 不 補 助 萬 以 下
5 105 年 適 性 入 學 重 要 日 程 5
6 臺 中 市 十 二 年 國 教 推 動 專 區 中 投 區 入 學 管 道 辦 理 流 程 圖 國 中 學 生 5 月 底 ~6 月 7 月 初 報 到 入 學 Y 五 專 免 試 入 學 ( 北 中 南 可 各 報 名 一 所 學 校 ) 錄 取 國 中 適 性 輔 導 國 中 提 供 學 生 升 學 輔 導 建 議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5/14-5/15) ( 可 同 時 報 名, 但 錄 取 後 擇 一 校 報 到 ) 高 中 高 職 免 試 入 學 ( 先 技 優 生 甄 審 再 一 般 生 免 試 入 學 ) ( 可 同 時 報 名, 但 錄 取 後 擇 一 校 報 到 ) 錄 取 N N 特 色 招 生 甄 選 入 學 Y 三 四 五 月 特 色 招 生 術 科 測 驗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就 學 輔 導 音 樂 美 術 舞 蹈 戲 劇 藝 術 才 能 班 體 育 班 科 學 班 特 色 招 生 高 職 甄 選 入 學 建 教 合 作 班 報 到 入 學 續 招
7 105 年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辦 理 時 程 教 育 會 考 報 名 2016/03/10 ~ 03/12 准 考 證 寄 發 2016/04/08 測 驗 2016/05/14 ~ 05/15 成 績 公 布 查 詢 2016/06/ 年 各 入 學 管 道 辦 理 時 程 仍 以 簡 章 公 告 為 準 7
8 科 學 班 特 色 招 生 專 業 群 科 甄 選 入 學 免 試 入 學 直 升 入 學 105 年 各 入 學 管 道 辦 理 時 程 報 名 2016/03/02 ~ 03/04 能 力 檢 定 2016/03/12 錄 取 報 到 2016/04/8 報 名 2016/03/21 ~ 03/25 術 科 測 驗 2016/04/23 ~ 04/24 放 榜 2016/06/08 報 到 2016/06/13 放 棄 遞 補 截 止 2016/06/14 變 更 就 學 區 申 請 2016/05/02 ~05/06 公 告 實 際 招 生 名 額 2016/06/15 志 願 選 填 序 位 查 詢 2016/06/15~ 06/23 報 名 截 止 2016/06/28 放 榜 2016/07/05 報 到 2016/07/07 報 名 2016/05/30 ~06/04 放 榜 2016/06/08 報 到 2016/06/ 年 各 入 學 管 道 辦 理 時 程 仍 以 簡 章 公 告 為 準
9 藝 才 班 體 育 班 技 優 甄 審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建 教 合 作 班 105 年 各 入 學 管 道 辦 理 時 程 術 科 測 驗 報 名 2016/03/01 ~03/07 術 科 測 驗 戲 劇 班 美 術 班 2016/04/09 ~04 /10 舞 蹈 班 音 樂 班 2016/04/16 ~04 /17 分 發 報 名 2016/06/13 ~06/17 放 榜 2016/07/05 報 到 2016/07/06 術 科 測 驗 報 名 2016/05/02 ~ 05/05 術 科 測 驗 2016/05/07 放 榜 2016/05/09 報 到 2016/05/16 報 名 2016/05/26 ~05/27 放 榜 2016/06/06 報 到 2016/06/08 報 名 2016/03/01 ~ 報 到 截 止 日 2016/07/ 年 各 入 學 管 道 辦 理 時 程 仍 以 簡 章 公 告 為 準 9
10 中 投 區 主 要 入 學 管 道
11 105 學 年 度 入 學 方 式 示 意 圖 高 中 高 職 五 專 多 元 入 學 管 道 過 去 免 試 入 學 申 請 入 學 ( 五 專 申 請 抽 籤 ) 甄 選 入 學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103 學 年 度 起 免 試 入 學 特 色 招 生 甄 選 入 學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1
12 105 學 年 度 中 投 區 適 性 入 學 管 道 免 試 入 學 校 內 直 升 入 學 免 試 入 學 技 優 生 甄 審 單 獨 招 生 ( 含 園 區 生 ) 身 心 障 礙 適 性 輔 導 安 置 特 色 招 生 其 他 甄 選 入 學 藝 才 班 體 育 班 科 學 班 專 業 群 科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建 教 合 作 班 體 育 績 優 軍 校 今 年 會 再 增 加 中 投 區 沒 有, 但 其 他 區 有 12
13 特 色 招 生 - 甄 選 入 學 2015/12/2 13
14 去 年 狀 況 校 名 ( 簡 稱 ) 臺 中 一 中 特 色 班 級 名 稱 核 定 特 色 招 生 辦 理 方 式 班 數 名 額 甄 選 入 學 美 術 資 優 班 1 30 V 科 學 班 1 30 V 臺 中 二 中 音 樂 資 優 班 1 30 V 文 華 高 中 舞 蹈 資 優 班 1 30 V 大 甲 高 中 體 育 班 1 30 V 清 水 高 中 音 樂 資 優 班 1 30 V 東 山 高 中 體 育 班 2 90 V 惠 文 高 中 體 育 班 1 30 V 忠 明 高 中 體 育 班 1 30 V 西 苑 高 中 體 育 班 1 45 V 市 立 大 里 體 育 班 1 40 V 臺 中 高 農 體 育 班 1 30 V
15 去 年 狀 況 校 名 ( 簡 稱 ) 明 道 中 學 特 色 班 級 名 稱 核 定 特 色 招 生 辦 理 方 式 班 數 名 額 甄 選 入 學 資 訊 科 1 50 V 電 子 科 1 20 V 美 工 科 1 50 V 廣 告 設 計 科 1 20 V 餐 飲 管 理 科 1 50 V 觀 光 事 業 科 1 20 V 商 業 經 營 科 1 50 V 資 料 處 理 科 1 20 V 英 文 組 1 20 V 新 民 高 中 音 樂 資 優 班 1 30 V 青 年 高 中 舞 蹈 資 優 班 1 50 V 豐 原 高 中 美 術 資 優 班 1 30 V
16 去 年 狀 況 豐 原 高 商 體 育 班 1 30 V 沙 鹿 高 工 體 育 班 1 30 V 后 綜 高 中 體 育 班 1 40 V 長 億 高 中 體 育 班 1 45 V 中 港 高 中 體 育 班 1 40 V 新 社 高 中 體 育 班 1 40 V 廣 告 設 計 科 1 10 V 竹 山 高 中 多 媒 體 設 計 科 1 10 V 體 育 班 1 30 V 美 術 資 優 班 1 30 V
17 去 年 狀 況 南 投 高 中 音 樂 資 優 班 1 30 V 體 育 班 1 30 V 草 屯 商 工 體 育 班 1 30 V 埔 里 高 工 體 育 班 1 30 V 旭 光 高 中 體 育 班 1 30 V 水 里 商 工 體 育 班 1 30 V
18 甄 選 入 學 重 要 日 程 科 學 班 特 色 招 生 專 業 群 科 甄 選 入 學 藝 才 班 體 育 班 報 名 2016/03/02 ~ 03/04 能 力 檢 定 2016/03/12 錄 取 報 到 2016/04/8 報 名 2016/03/21 ~ 03/25 術 科 測 驗 2016/04/23 ~ 04/24 放 榜 2016/06/08 報 到 2016/06/13 放 棄 遞 補 截 止 2016/06/14 術 科 測 驗 報 名 2016/03/01 ~03/07 術 科 測 驗 戲 劇 班 美 術 班 2016/04/09 ~04 /10 舞 蹈 班 音 樂 班 2016/04/16 ~04 /17 分 發 報 名 2016/06/13 ~06/17 放 榜 2016/07/05 報 到 2016/07/06 術 科 測 驗 報 名 2016/05/02 ~ 05/05 術 科 測 驗 2016/05/07 放 榜 2016/05/09 報 到 2016/05/ 年 各 入 學 管 道 辦 理 時 程 仍 以 簡 章 公 告 為 準
19 科 學 班 科 學 班 報 名 2016/03/02 ~ 03/04 能 力 檢 定 2016/03/12 錄 取 報 到 2016/04/8 105 年 各 入 學 管 道 辦 理 時 程 仍 以 簡 章 公 告 為 準
20 去 年 狀 況 報 考 資 格 科 學 班 ( 國 立 臺 中 一 中 ) ( 一 ) 在 國 民 中 學 就 讀 期 間, 學 業 總 成 績 排 名 居 全 校 同 一 年 級 前 20%( 含 ) ( 二 ) 依 學 業 總 成 績 計 算 原 則, 數 學 或 自 然 領 域 成 績 在 全 校 前 2%( 含 ) ( 三 ) 凡 就 讀 於 教 育 主 管 機 關 核 定 之 國 民 中 學 數 理 資 優 或 一 般 智 能 資 源 班 者, 或 通 過 教 育 主 管 機 關 數 理 資 優 鑑 定 並 完 成 每 學 期 數 理 資 優 方 案 課 程 者 ( 四 ) 獲 選 進 入 國 際 國 中 生 科 學 奧 林 匹 亞 競 賽 國 際 數 理 奧 林 匹 亞 競 賽 國 家 代 表 隊 決 選 研 習 營 ( 五 ) 曾 獲 教 育 部 主 辦 之 有 關 數 理 科 目 之 全 國 競 賽 ( 例 如 全 國 科 學 展 覽 ) 前 三 名 或 佳 作 二 通 過 心 理 素 質 評 估, 由 就 讀 學 校 推 薦
21 去 年 狀 況 科 學 班 ( 國 立 臺 中 一 中 ) 報 名 費 與 報 名 方 式
22 去 年 狀 況 科 學 班 ( 國 立 臺 中 一 中 ) 錄 取 名 額 依 總 成 績 高 低 錄 取 正 取 生 30 名 ( 含 直 接 錄 取 名 額 )
23 去 年 狀 況 錄 取 方 式 一 科 學 班 ( 國 立 臺 中 一 中 ) 直 接 錄 取 至 多 5 名 國 際 國 中 生 科 學 奧 林 匹 亞 競 賽 個 人 銅 牌 獎 ( 含 ) 以 上 者 國 際 數 理 奧 林 匹 亞 競 賽 獲 獎 或 選 訓 決 賽 完 成 結 訓, 並 獲 保 送 高 中 資 格 者 臺 灣 國 際 科 學 展 覽 獲 獎 或 獲 選 國 際 科 學 展 覽 正 選 代 表, 並 獲 保 送 高 中 資 格 者
24 去 年 狀 況 錄 取 方 式 二 科 學 班 ( 國 立 臺 中 一 中 ) 科 學 能 力 檢 定 採 紙 筆 測 驗, 包 含 數 學 能 力 測 驗 科 學 素 養 ( 含 物 理 化 學 生 物 等 三 科 ) 語 文 能 力 評 量 ( 中 文 ) 及 語 文 能 力 評 量 ( 英 文 ), 滿 分 各 為 100 分 實 驗 實 作 數 學 T 分 數 *25% +( 物 理 T 分 數 + 化 學 T 分 數 + 生 物 T 分 數 )/3*25%
25 105 年 各 入 學 管 道 辦 理 時 程 仍 以 簡 章 公 告 為 準 藝 才 班 藝 才 班 術 科 測 驗 報 名 2016/03/01 ~03/07 術 科 測 驗 戲 劇 班 美 術 班 2016/04/09 ~04 /10 舞 蹈 班 音 樂 班 2016/04/16 ~04 /17 分 發 報 名 2016/06/13 ~06/17 放 榜 2016/07/05 報 到 2016/07/06
26 甄 選 入 學 招 生 作 業 術 科 測 驗 招 生 作 業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分 發 作 業 術 科 測 驗 分 發 作 業 26
27 甄 選 入 學 招 生 作 業 - 術 科 測 驗 學 生 不 受 免 試 就 學 區 之 限 制, 惟 僅 能 向 一 區 報 名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藝 才 班 特 色 招 生 甄 選 入 學 - 術 科 測 驗 同 一 類 型 之 術 科 測 驗 以 同 日 辦 理 為 原 則, 不 得 施 以 學 科 成 就 測 驗 免 試 入 學 前, 完 成 術 科 測 驗 並 取 得 成 績 證 明
28 甄 選 入 學 招 生 作 業 - 分 發 作 業 報 名 及 報 到, 與 免 試 入 學 同 時 辦 理 以 術 科 測 驗 分 數 現 場 撕 榜 作 業 得 以 國 民 中 學 教 育 會 考 評 量 結 果 為 入 學 門 檻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藝 才 班 特 色 招 生 甄 選 入 學 - 分 發 作 業 如 有 缺 額, 得 經 主 管 機 關 同 意 後 辦 理 續 招
29 特 色 招 生 - 藝 才 班 甄 選 入 學 辦 理 方 式 測 驗 內 容 辦 理 時 程 錄 取 方 式 以 術 科 考 試 或 能 力 檢 定 為 主 學 校 得 選 擇 單 招 或 聯 合 數 校 辦 理 術 科 考 試 依 特 色 課 程 內 容, 設 計 考 科 數 目 及 加 權 計 分 教 育 會 考 前 辦 理 術 科 考 試 每 年 6 月 與 免 試 入 學 同 時 辦 理 以 術 科 考 試 及 學 生 志 願 作 為 錄 取 依 據, 得 參 採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作 為 入 學 門 檻 2015/12/2 29
30 藝 才 班 甄 選 入 學 辦 理 時 程 簡 章 公 告 (105 年 1 月 11 日 ) 術 科 測 驗 報 名 (105 年 3 月 1 日 至 7 日 ) 以 競 賽 入 學 報 名 ( 美 術 戲 劇 3 月 16 日 至 21 日 ) ( 音 樂 舞 蹈 3 月 24 日 至 3 月 30 日 ) 以 競 賽 入 學 報 到 ( 美 術 戲 劇 4 月 6 日 ) ( 音 樂 舞 蹈 4 月 13 日 ) 術 科 測 驗 (105 年 4 月 中 旬 )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05 年 5 月 日 ) 美 術 及 戲 劇 105 年 4 月 9-10 日 舞 蹈 及 音 樂 105 年 4 月 日 免 試 入 學 報 名 可 同 時 報 名 甄 選 入 學 報 名 (105 年 6 月 日 ) 免 試 入 學 放 榜 (105 年 7 月 6 日 ) 免 試 入 學 報 到 (103 年 7 月 8 日 ) 如 同 時 錄 取 擇 一 報 到 甄 選 入 學 撕 榜 及 報 到 (105 年 7 月 6 日 )
31 藝 才 班 甄 選 入 學 術 科 測 驗 科 目 音 樂 類 視 唱 10% 副 修 20% 聽 寫 10% 樂 理 基 礎 和 聲 10% 主 修 50% 以 各 區 簡 章 公 告 為 準
32 藝 才 班 甄 選 入 學 術 科 測 驗 科 目 美 術 類 素 描 水 墨 水 彩 書 法 以 各 區 簡 章 公 告 為 準
33 舞 蹈 類 藝 才 班 甄 選 入 學 術 科 測 驗 科 目 芭 蕾 中 國 舞 現 代 舞 即 興 與 創 作 以 各 區 簡 章 公 告 為 準
34 藝 才 班 甄 選 入 學 術 科 測 驗 科 目 戲 劇 類 口 語 表 達 專 長 表 演 以 簡 章 公 告 為 準
35 105 年 藝 才 班 甄 選 入 學 聯 合 招 生 區 北 區 北 區 北 區 桃 園 區 中 區 中 區 南 區 南 區 南 區 音 樂 班 美 術 班 舞 蹈 班
36 藝 才 班 北 區 承 辦 學 校 班 別 音 樂 班 舞 蹈 班 美 術 班 承 辦 學 校 新 北 市 立 新 北 高 中 臺 北 市 立 復 興 高 中 國 立 基 隆 高 中 戲 劇 班 臺 北 市 立 復 興 高 中 ( 全 國 唯 一 )
37 班 別 工 作 項 目 37 承 辦 學 校 臺 灣 北 區 簡 章 公 告 術 科 測 驗 線 上 報 名 暨 郵 寄 繳 件 以 競 賽 表 現 入 學 報 名 暨 郵 寄 繳 件 以 競 賽 表 現 入 學 放 榜 暨 寄 發 錄 取 通 知 以 競 賽 表 現 入 學 報 到 術 科 測 驗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甄 選 入 學 報 名 暨 郵 寄 繳 件 甄 選 入 學 分 發 現 場 撕 榜 暨 報 到 音 樂 舞 蹈 美 術 戲 劇 新 北 市 立 新 北 高 級 中 學 臺 北 市 立 復 興 高 級 中 學 105 年 3 月 24 日 至 105 年 3 月 30 日 105 年 4 月 16 日 至 105 年 4 月 18 日 105 年 1 月 11 日 國 立 基 隆 高 級 中 學 105 年 3 月 1 日 至 105 年 3 月 7 日 105 年 3 月 16 日 至 105 年 3 月 21 日 105 年 4 月 8 日 105 年 4 月 1 日 105 年 4 月 13 日 105 年 4 月 6 日 105 年 4 月 16 日 至 105 年 4 月 17 日 105 年 4 月 9 日 至 105 年 4 月 10 日 105 年 5 月 14 日 至 105 年 5 月 15 日 105 年 6 月 13 日 至 105 年 6 月 17 日 105 年 7 月 6 日 臺 北 市 立 復 興 高 級 中 學 105 年 4 月 9 日 至 105 年 4 月 10 日
38 去 年 狀 況 38
39 去 年 狀 況 藝 才 班 各 類 各 區 招 生 名 額 藝 才 班 別 北 區 中 區 南 區 桃 園 區 獨 招 合 計 音 樂 班 科 14 校 420 人 美 術 班 科 14 校 470 人 舞 蹈 班 科 6 校 180 人 戲 劇 班 合 計 7 校 210 人 8 校 230 人 5 校 150 人 7 校 210 人 6 校 198 人 4 校 120 人 2 校 60 人 3 校 90 人 1 校 30 人 28 校 840 人 36 校 1120 人 12 校 350 人 1 校 30 人 2368 人 戲 劇 班 全 國 僅 核 定 臺 北 市 立 復 興 高 中 1 班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甄 選 入 學
40 去 年 狀 況 音 樂 班 各 區 招 生 學 校 及 名 額 招 生 區 北 區 中 區 南 區 獨 招 合 計 招 生 學 校 國 立 花 蓮 高 中 國 立 羅 東 高 中 國 立 基 隆 高 中 國 立 師 大 附 中 臺 北 市 立 中 正 高 中 臺 北 市 立 復 興 高 中 新 北 市 立 新 北 高 中 新 北 市 立 新 店 高 中 新 北 市 私 立 淡 江 高 中 新 北 市 私 立 光 仁 高 中 國 立 武 陵 高 中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附 屬 中 壢 高 中 桃 園 縣 立 南 崁 高 中 國 立 新 竹 高 中 國 立 臺 中 二 中 國 立 清 水 高 中 國 立 彰 化 高 中 國 立 南 投 高 中 國 立 嘉 義 高 中 臺 中 市 私 立 新 民 高 中 彰 化 縣 立 彰 化 藝 術 高 中 國 立 臺 南 女 中 國 立 鳳 新 高 中 國 立 屏 東 女 中 高 雄 市 立 高 雄 中 學 高 雄 市 立 新 莊 高 中 馬 公 高 中 正 心 高 中 招 生 名 額 14 校 420 人 7 校 210 人 5 校 150 人 2 校 60 人 28 校 840 人
41 去 年 狀 況 美 術 班 各 區 招 生 學 校 及 名 額 招 生 區 北 區 中 區 南 區 桃 園 區 獨 招 合 計 招 生 學 校 國 立 宜 蘭 高 中 國 立 基 隆 高 中 國 立 師 大 附 中 臺 北 市 立 中 正 高 中 臺 北 市 立 復 興 高 中 臺 北 市 立 明 倫 高 中 新 北 市 立 新 莊 高 中 新 北 市 立 永 平 高 中 新 北 市 立 三 重 高 中 新 北 市 私 立 淡 江 高 中 新 北 市 私 立 復 興 商 工 國 立 新 竹 女 中 國 立 苗 栗 高 中 國 立 苑 裡 高 中 國 立 苑 裡 高 中 國 立 豐 原 高 中 國 立 臺 中 一 中 國 立 員 林 高 中 國 立 竹 山 高 中 國 立 斗 六 高 中 國 立 嘉 義 高 中 彰 化 縣 立 彰 化 藝 術 高 中 臺 南 二 中 新 營 高 中 鳳 新 高 中 屏 東 高 中 大 同 高 中 鼓 山 高 中 前 鎮 高 中 內 壢 高 中 陽 明 高 中 南 崁 高 中 平 鎮 高 中 花 蓮 女 中 臺 東 女 中 馬 公 高 中 招 生 名 額 14 校 470 人 8 校 230 人 7 校 210 人 4 校 120 人 3 校 90 人 36 校 1120 人
42 去 年 狀 況 舞 蹈 班 各 區 招 生 學 校 及 名 額 招 生 區 招 生 學 校 招 生 名 額 北 區 國 立 蘭 陽 女 子 高 中 臺 北 市 立 中 正 高 中 臺 北 市 立 復 興 高 中 新 北 市 立 清 水 高 中 國 立 桃 園 高 中 國 立 竹 北 高 中 6 校 180 人 南 區 國 立 臺 中 文 華 高 中 國 立 嘉 義 女 中 國 立 家 齊 女 中 高 雄 市 立 左 營 高 中 彰 化 縣 立 彰 化 藝 術 高 中 臺 中 市 私 立 青 年 高 中 6 校 198 人 合 計 12 校 378 人
43 105 年 各 入 學 管 道 辦 理 時 程 仍 以 簡 章 公 告 為 準 特 色 招 生 入 學 - 體 育 班 甄 選 入 學 全 國 一 區 體 育 署 的 電 子 公 告 欄 體 育 班 術 科 測 驗 報 名 2016/05/02 ~ 05/05 術 科 測 驗 2016/05/07 放 榜 2016/05/09 報 到 2016/05/16
44 去 年 狀 況 特 色 招 生 入 學 - 體 育 班 甄 選 入 學 招 生 種 類 及 名 額 104 學 年 度 全 國 共 有 133 所 高 中 職 辦 理 體 育 班 特 色 招 生 甄 選 入 學, 合 計 開 出 143 班 4,672 個 招 生 名 額 各 校 招 生 名 額 公 布 於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網 站 電 子 公 告 欄 招 生 範 圍 不 受 就 學 區 限 制, 學 生 得 跨 區 報 考 錄 取 依 據 依 術 科 測 驗 分 數 作 為 錄 取 依 據
45 去 年 狀 況 45
46 去 年 狀 況 各 校 網 站 會 公 布 各 校 體 育 班 招 生 簡 章 46
47 運 動 績 優 生 升 學 管 道 甄 審 甄 審 係 以 國 際 運 動 競 賽 成 就 為 報 名 門 檻, 作 為 分 發 之 標 準, 為 外 加 招 生 名 額 甄 試 以 運 動 競 賽 成 就 為 報 名 門 檻, 並 加 考 學 科 ( 國 英 數 自 然 及 社 會 ) 及 部 分 專 長 須 參 加 術 科 檢 定, 為 內 含 之 招 生 名 額 單 獨 招 生 其 招 生 規 定 由 各 校 擬 訂, 報 主 管 機 關 核 定 ; 除 依 中 等 以 上 學 校 運 動 成 績 優 良 學 生 升 學 輔 導 辦 法 第 19 條 第 2 項 規 定 條 件, 並 由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核 准, 得 採 外 加 3% 名 額 方 式 辦 理 外, 其 名 額 為 內 含 之 招 生 名 額 甄 審 及 甄 試 由 教 育 部 辦 理, 單 獨 招 生 由 學 校 辦 理 47 47
48 運 動 績 優 生 升 學 管 道 105 年 甄 審 甄 試 重 要 日 程 1. 網 路 線 上 報 名 : 4 月 16 日 -5 月 2 日 2. 資 格 審 查 結 果 網 路 公 告 :5 月 16 日 3. 甄 試 學 科 考 試 : 105 年 5 月 28 日 4. 甄 試 術 科 檢 定 : 105 年 5 月 29 日 5. 錄 取 分 發 放 榜 : 105 年 6 月 日 6. 報 到 :6 月 日 招 生 種 類 及 名 額 招 生 名 額 不 限 體 育 班 級 各 校 招 生 名 額 會 已 公 布 於 國 教 署 網 站 電 子 公 告 欄 招 生 範 圍 不 受 就 學 區 限 制, 學 生 得 跨 區 報 考 48
49 105 年 各 入 學 管 道 辦 理 時 程 仍 以 簡 章 公 告 為 準 專 業 群 科 甄 選 ( 特 色 招 生 ) 特 色 招 生 專 業 群 科 甄 選 入 學 報 名 2016/03/21 ~ 03/25 術 科 測 驗 2016/04/23 ~ 04/24 放 榜 2016/06/08 報 到 2016/06/13 放 棄 遞 補 截 止 2016/06/14
50 105 學 年 全 國 招 生 共 8 區 55 校 175 班 別 招 生 名 額 總 計 6,766 名 ( 不 含 特 殊 生 外 加 名 額 ) 105 學 年 基 北 區 桃 連 區 竹 苗 區 中 投 區 彰 化 區 嘉 義 區 臺 南 區 高 雄 區 總 計 校 數 班 別 數 招 生 名 額 學 年 度 統 計 表 基 北 區 桃 連 區 竹 苗 區 中 投 區 彰 化 區 嘉 義 區 台 南 區 高 雄 區 總 計 校 數 班 別 數 招 生 名 額
51 105 學 年 度 辦 理 學 校 現 況 以 專 業 群 科 區 分 : 就 學 區 數 動 力 電 機 與 土 木 商 業 與 機 械 群 外 語 群 設 計 群 農 業 群 家 政 群 餐 旅 群 藝 術 群 機 械 群 電 子 群 建 築 群 管 理 群 校 數 班 別 數 班 級 數 ( 組 ) 名 額 比 率 6.41% 9.05% 15.18% 1.15% 10.21% 10.21% 14.11% 0.93% 7.17% 24.05% 1.52% 51
52 105 學 年 度 辦 理 學 校 現 況 以 專 業 群 科 區 分 : 機 械 群 動 力 機 械 群 電 機 與 電 子 群 土 木 建 築 群 1027 商 業 與 管 理 群 外 語 群 485 設 計 群 農 業 群 家 政 群 餐 旅 群 藝 術 群
53 去 年 狀 況 104 學 年 度 特 色 招 生 甄 選 入 學 辦 理 概 況 104 學 年 度 特 色 招 生 職 業 類 科 甄 選 入 學 就 學 區 及 專 業 群 科 招 生 人 數 統 計 表 基 北 區 桃 連 區 竹 苗 區 中 投 區 彰 化 區 嘉 義 區 台 南 區 高 雄 區 總 計 機 械 群 校 11 班 ( 組 ) 動 力 機 械 群 校 11 班 ( 組 ) 電 機 與 電 子 群 校 21 班 ( 組 ) 土 木 與 建 築 群 校 3 班 ( 組 ) 商 業 與 管 理 群 校 11 班 ( 組 ) 外 語 群 校 15 班 ( 組 ) 設 計 群 校 22 班 ( 組 ) 農 業 群 校 2 班 ( 組 ) 家 政 群 校 8 班 ( 組 ) 餐 旅 群 校 22 班 ( 組 ) 藝 術 群 校 5 班 ( 組 ) 總 計 備 註 21 校 51 9 校 40 2 校 4 班 2 校 11 1 校 4 班 1 校 2 班 7 校 12 1 校 7 班 44 校 131 班 ( 組 ) 班 ( 組 )( 組 ) 班 ( 組 )( 組 ) ( 組 ) 班 ( 組 )( 組 ) 班 ( 組 ) 備 註 今 年 中 投 區 會 再 增 加
54 去 年 狀 況 104 學 年 度 特 色 招 生 甄 選 入 學 辦 理 概 況 ( 中 投 區 ) 台 中 市 私 立 明 道 中 學 資 訊 科 特 色 班 50 台 中 市 私 立 明 道 中 學 電 子 科 特 色 班 20 台 中 市 私 立 明 道 中 學 商 業 經 營 科 特 色 班 50 台 中 市 私 立 明 道 中 學 資 料 處 理 科 特 色 班 電 機 群 70 商 管 群 台 中 市 私 立 明 道 中 學 應 用 外 語 科 特 色 班 外 語 群 南 投 縣 國 立 竹 山 高 中 廣 告 設 計 科 特 色 班 10 南 投 縣 國 立 竹 山 高 中 多 媒 體 設 計 科 特 色 班 10 台 中 市 私 立 明 道 中 學 美 工 科 特 色 班 50 台 中 市 私 立 明 道 中 學 廣 告 設 計 科 特 色 班 20 台 中 市 私 立 明 道 中 學 餐 飲 管 理 科 特 色 班 50 台 中 市 私 立 明 道 中 學 觀 光 事 業 科 特 色 班 20 今 年 中 投 區 會 再 增 加 學 校 和 科 系 和 名 額 90 設 計 群 70 餐 旅 群
55 去 年 狀 況 104 學 年 度 特 色 招 生 甄 選 入 學 辦 理 概 況 ( 彰 化 區 ) 彰 化 縣 國 立 師 大 附 工 電 腦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班 機 械 群 彰 化 縣 國 立 師 大 附 工 汽 車 工 程 專 技 班 動 機 群 彰 化 縣 國 立 師 大 附 工 資 電 科 技 班 電 機 群 彰 化 縣 國 立 師 大 附 工 創 意 建 築 設 計 班 土 建 群
56 去 年 狀 況 去 年 台 中 市 僅 明 道 中 學 有 辦 理 高 職 特 招, 先 以 明 道 舉 例, 今 年 預 計 增 加 新 民 大 明 僑 泰 Ex: 明 道 中 學 高 職 特 招 甄 選 管 道 教 育 部 申 請 通 過 特 色 招 生 職 業 類 科 甄 選 入 學 報 名 日 期 方 式 與 術 科 測 驗 時 間 報 名 日 期 :104 年 3 月 9 日 ~3 月 13 日 書 面 審 查 繳 交 期 限 : 104 年 3 月 31 日 術 科 測 驗 時 間 :104 年 4 月 25 日 26 日 招 考 科 別 資 電 群 設 計 群 餐 旅 群 商 管 群 外 語 群 資 訊 科 美 工 科 餐 飲 管 理 科 商 業 經 營 科 應 用 英 語 科 電 子 科 廣 告 設 計 科 觀 光 事 業 科 資 料 處 理 科
57 去 年 狀 況 測 驗 成 績 採 計 說 明 1. 總 成 績 = 術 科 考 試 60%+ 書 面 審 查 成 績 40% 2. 書 面 審 查 : 以 下 資 料 請 依 序 置 於 一 本 A4 資 料 夾 中 (1) 自 傳 (30%):500 字 以 內, 以 600 字 稿 紙 書 寫 (2)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50%): 幹 部 義 工 服 務 競 賽 成 績 體 適 能 檢 定 證 照 等 (3) 其 他 (20%):a 成 果 作 品 ( 以 4 6 照 片 或 A4 彩 色 輸 出 呈 現 ) b 其 他 有 利 甄 選 之 資 料 ( 例 如 : 參 與 營 隊 社 團 職 涯 試 探 與 參 觀 活 動 等 ) 招 考 科 別 資 電 群 設 計 群 餐 旅 群 商 管 群 外 語 群 資 訊 科 美 工 科 餐 飲 管 理 科 商 業 經 營 科 應 用 英 語 科 電 子 科 廣 告 設 計 科 觀 光 事 業 科 資 料 處 理 科
58 去 年 狀 況 資 電 群 - 術 科 特 色 招 生 資 訊 科 : 以 資 訊 科 學 理 論 為 基 礎, 導 入 最 新 雲 端 科 技 微 電 腦 控 制 行 動 智 慧 裝 置 網 際 網 路 等 課 程, 奠 定 穩 固 的 專 業 與 技 術 能 力, 並 在 創 意 發 明 專 題 製 作 一 展 所 長 考 科 : 資 訊 電 子 基 礎 認 知 資 訊 實 作 電 子 科 : 以 微 電 腦 控 制 數 位 電 路 設 計 通 訊 電 學 感 測 器 應 用 及 嵌 入 式 行 動 裝 置 設 計 以 培 養 學 生 具 有 分 析 設 計 及 製 作 能 力, 建 立 行 動 數 位 科 技 領 導 者 考 科 : 資 訊 電 子 基 礎 認 知 電 子 實 作 測 驗 說 明 :1. 資 訊 電 子 基 礎 認 知 (50%): 國 中 自 然 領 域 及 生 活 科 技 相 關 知 識 認 知 2. 資 訊 實 作 (50%): 認 識 各 種 資 訊 相 關 能 力 3. 電 子 實 作 (50%): 基 本 電 學 相 關 知 識
59 去 年 狀 況 設 計 群 - 術 科 特 色 招 生 美 工 科 : 以 培 養 具 有 創 意 藝 術 性 之 基 礎 美 術 工 藝 與 設 計 人 才 為 目 標, 開 設 有 電 腦 繪 圖 產 品 設 計 室 內 設 計 包 裝 設 計 插 畫 攝 影 陶 藝 木 工 等 美 術 工 藝 與 設 計 相 關 專 業 課 程 考 科 : 素 描 立 體 造 形 廣 告 設 計 科 : 以 培 養 具 有 創 意 美 感 之 基 礎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人 才 為 目 標, 開 設 有 平 面 設 計 電 腦 動 畫 印 刷 設 計 電 腦 繪 圖 數 位 影 音 剪 輯 網 頁 設 計 等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相 關 專 業 課 程 考 科 : 素 描 插 畫 測 驗 說 明 :1. 素 描 (50%): 水 果 與 幾 何 石 膏 像 的 組 合 2. 立 體 造 形 (50%): 依 所 給 造 形 圖 案, 進 行 立 體 造 形 設 計 3. 插 畫 (50%): 依 所 給 的 圖 紋, 進 行 圖 紋 插 畫 設 計
60 去 年 狀 況 餐 旅 群 - 術 科 特 色 招 生 餐 飲 管 理 科 : 以 餐 飲 製 備 技 術 與 餐 旅 服 務 技 術 為 主 軸, 配 合 台 灣 美 食 的 定 位, 發 展 餐 飲 服 務 中 餐 西 餐 烘 焙 飲 料 調 製 等 特 色 課 程 已 培 育 了 15 位 國 際 技 能 競 賽 餐 飲 相 關 職 類 國 手 考 科 : 紙 巾 摺 疊 實 作 基 礎 刀 工 觀 光 事 業 科 : 以 遊 程 設 計 導 覽 解 說 及 觀 光 休 閒 等 課 程 為 主 軸, 發 展 日 文 導 覽 解 說 與 遊 程 設 計 等 特 色 課 程, 透 過 實 務 課 程 安 排, 教 授 有 關 休 閒 活 動 企 劃 與 培 養 觀 光 產 業 相 關 人 才 考 科 : 紙 巾 摺 疊 實 作 觀 光 景 點 導 覽 實 作 測 驗 說 明 :1. 紙 巾 摺 疊 實 作 (50%): 指 定 款 - 濟 公 帽 春 筍 法 國 摺 土 地 公 立 扇 女 鞋 野 玫 瑰 餐 具 袋 等, 為 測 試 試 題 2. 基 礎 刀 工 (50%): 以 根 莖 類 為 材 料, 切 半 圓 形 條 丁 等 3. 觀 光 景 點 導 覽 實 作 (50%): 以 台 灣 八 大 景 點 ( 台 北 101 故 宮 玉 山 阿 里 山 日 月 潭 高 雄 愛 河 墾 丁 和 太 魯 閣 等 ) 為 導 覽 範 圍, 進 行 觀 光 導 覽 文 案 撰 寫 實 作
61 去 年 狀 況 商 管 群 暨 外 語 群 - 術 科 特 色 招 生 商 業 經 營 科 : 以 商 業 管 理 與 服 務 為 課 程 核 心, 傳 授 學 生 具 備 現 代 生 活 中 應 有 的 商 業 知 識 與 實 務 技 能, 開 設 商 業 專 業 課 程 考 科 : 商 業 理 財 規 劃 實 作 商 品 創 意 行 銷 資 料 處 理 科 : 以 行 動 APP 與 雲 端 多 媒 體 商 務 行 銷 的 課 程 規 劃, 培 養 學 生 商 業 專 業 知 識 與 技 術, 開 設 資 訊 與 財 金 雙 軌 課 程 考 科 : 商 業 理 財 規 劃 實 作 邏 輯 推 理 實 作 應 用 外 語 科 : 由 外 籍 老 師 合 作 教 授 英 語 會 話 英 語 聽 講 及 戲 劇, 營 造 全 英 語 的 小 班 分 組 學 習 環 境, 提 昇 學 生 專 業 能 力 考 科 : 商 業 理 財 規 劃 實 作 英 文 寫 作 與 能 力 測 驗 說 明 :1. 商 業 理 財 規 劃 實 作 (50%): 瞭 解 各 種 理 財 工 具 並 規 劃 個 人 理 財 2. 商 品 創 意 行 銷 (50%): 採 紙 筆 方 式 進 行 商 品 創 意 行 銷 規 劃, 着 重 於 了 解 學 生 運 用 行 銷 方 法 之 能 力 與 創 3. 邏 輯 推 理 實 作 (50%): 簡 易 數 獨 邏 輯 推 理 4. 英 文 寫 作 與 能 力 (50%): 看 圖 寫 作 與 英 文 基 本 句 型 概 念
62 去 年 狀 況 商 管 群 暨 外 語 群 - 術 科 特 色 招 生 商 業 經 營 科 : 以 商 業 管 理 與 服 務 為 課 程 核 心, 傳 授 學 生 具 備 現 代 生 活 中 應 有 的 商 業 知 識 與 實 務 技 能, 開 設 商 業 專 業 課 程 考 科 : 商 業 理 財 規 劃 實 作 商 品 創 意 行 銷 資 料 處 理 科 : 以 行 動 APP 與 雲 端 多 媒 體 商 務 行 銷 的 課 程 規 劃, 培 養 學 生 商 業 專 業 知 識 與 技 術, 開 設 資 訊 與 財 金 雙 軌 課 程 考 科 : 商 業 理 財 規 劃 實 作 邏 輯 推 理 實 作 應 用 外 語 科 : 由 外 籍 老 師 合 作 教 授 英 語 會 話 英 語 聽 講 及 戲 劇, 營 造 全 英 語 的 小 班 分 組 學 習 環 境, 提 昇 學 生 專 業 能 力 考 科 : 商 業 理 財 規 劃 實 作 英 文 寫 作 與 能 力 測 驗 說 明 :1. 商 業 理 財 規 劃 實 作 (50%): 瞭 解 各 種 理 財 工 具 並 規 劃 個 人 理 財 2. 商 品 創 意 行 銷 (50%): 採 紙 筆 方 式 進 行 商 品 創 意 行 銷 規 劃, 着 重 於 了 解 學 生 運 用 行 銷 方 法 之 能 力 與 創 3. 邏 輯 推 理 實 作 (50%): 簡 易 數 獨 邏 輯 推 理 4. 英 文 寫 作 與 能 力 (50%): 看 圖 寫 作 與 英 文 基 本 句 型 概 念
63 去 年 狀 況
64 105 年 各 入 學 管 道 辦 理 時 程 仍 以 簡 章 公 告 為 準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教 育 會 考 報 名 2016/03/10 ~ 03/12 准 考 證 寄 發 2016/04/08 測 驗 2016/05/14 ~ 05/15 成 績 公 布 查 詢 2016/06/03
65 會 考 考 試 科 目 104 年 開 始 計 分 數 學 科 非 選 擇 題 型 試 題 英 語 科 聽 力 測 驗
66 報 名 費 用 國 民 中 學 應 屆 畢 業 生 : 一 律 免 收 報 名 費 非 應 屆 國 民 中 學 畢 業 生 及 其 他 特 殊 情 形 考 生 : 酌 收 報 名 費 ( 費 用 標 準 由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全 國 試 務 委 員 會 精 算 後 報 部, 核 定 後 公 布 )
67 標 準 參 照 與 常 模 參 照 有 何 不 同? 標 準 參 照 著 重 在 瞭 解 個 人 的 測 驗 表 現 是 否 達 到 事 先 所 設 定 的 標 準 如 :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常 模 參 照 則 是 注 重 個 人 與 團 體 內 其 他 成 員 的 比 較, 藉 由 與 其 他 人 相 比, 來 瞭 解 個 人 表 現 的 優 劣 程 度 如 : 國 中 基 測
68 標 準 設 定 之 目 的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為 標 準 參 照 測 驗, 在 測 驗 前 已 依 據 課 程 綱 要 及 教 師 專 業 撰 寫 精 熟 基 礎 待 加 強 三 個 等 級 學 生 之 表 現 標 準 描 述 標 準 設 定 流 程 則 是 將 已 完 成 的 表 現 標 準 描 述, 透 過 一 組 專 業 評 定 者 經 過 三 輪 標 準 設 定 流 程, 討 論 評 估 教 育 會 考 各 科 基 礎 與 精 熟 基 礎 與 待 加 強 的 切 點 將 學 生 依 各 等 級 表 現 標 準 描 述 精 確 區 分 精 熟 基 礎 與 待 加 強
69 標 準 設 定 小 組 成 員 測 驗 專 家 : 提 供 各 科 標 準 設 定 相 關 問 題 諮 詢 學 科 研 究 員 : 負 責 各 科 設 定 者 之 訓 練 並 參 與 各 科 標 準 設 定 作 業 學 科 教 授 : 依 據 課 綱 專 業, 進 行 標 準 設 定 作 業 學 科 老 師 : 依 據 現 場 教 學 經 驗, 進 行 標 準 設 定 作 業
70 國 中 會 考 出 題 單 位 ( 師 大 心 測 中 心 ) 國 中 會 考 範 圍 與 基 測 相 同, 皆 以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為 依 據 為 檢 定 國 中 三 年 的 學 科 能 力 而 設 計 會 考 考 題 為 難 易 適 中, 係 將 原 本 一 看 就 知 答 案 的 簡 單 題, 移 置 一 部 份 至 基 礎 題, 以 增 加 鑑 別 度 每 一 位 學 生 皆 由 基 礎 等 級 出 發, 再 努 力 一 點, 即 可 進 入 精 熟 70
71 考 試 科 目 時 間
72 考 試 科 目 時 間 備 註 國 文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寫 作 測 驗 70 分 鐘 聽 力 25 分 鐘 閱 讀 60 分 鐘 80 分 鐘 70 分 鐘 70 分 鐘 50 分 鐘 聽 力 成 績 占 20 % 閱 讀 成 績 占 80 % 選 擇 題 成 績 占 85% 非 選 擇 題 成 績 占 15 %
73 會 考 3 等 級 加 註 標 示 : 精 熟 :.A++( 前 25%).A+( 前 26~50%).A( 前 51~100%) 基 礎 :.B++( 前 25%).B+( 前 26~50%).B( 前 51~100%) 待 加 強 :C
74 教 育 會 考 成 績 單 樣 張 74
75 104 年 會 考
76 104 年 會 考 A++ A+ A 選 擇 題 答 對 題 數 非 選 擇 題 分 數 104 年 會 考 : 數 學 選 擇 題 答 對 題 數 非 選 擇 題 分 數 選 擇 題 答 對 題 數 非 選 擇 題 分 數 C B B B
77 104 年 會 考 A++ A+ A 104 年 會 考 : 英 文 閱 讀 答 對 題 英 聽 答 對 題 閱 讀 答 對 題 英 聽 答 對 題 閱 讀 答 對 題 英 聽 答 對 題 數 數 數 數 數 數 B B B C
78 103 年 會 考
79 104 年 會 考 79
80 104 年 會 考 80
81 數 學 科 非 選 擇 題 以 及 英 語 科 聽 力 測 驗 部 分 均 納 入 成 績 計 算 英 語 科 : 呈 現 整 體 ( 閱 讀 及 聽 力 ) 能 力 等 級, 並 分 列 閱 讀 及 聽 力 的 等 級 描 述, 以 提 供 學 生 學 力 資 訊, 閱 讀 及 聽 力 計 分 比 例 為 80:20 數 學 科 : 選 擇 題 及 非 選 擇 題 計 分 比 例 為 85:15
82 數 學 科 選 擇 題 與 非 選 擇 題 標 準 設 定 結 果 以 下 說 明 以 102 年 試 辦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為 例 : 選 擇 題 :25 題 非 選 擇 題 :2 題 ( 得 分 範 圍 為 0 至 6 分 ) 由 於 考 後 的 能 力 等 級 切 點 題 數 與 得 分 設 定 結 果, 將 由 當 年 標 準 設 定 計 分 會 議 決 定, 以 下 表 選 擇 題 與 非 選 擇 題 分 別 設 定 之 結 果 為 例 精 熟 基 礎 待 加 強 選 擇 ( 共 25 題 ) 答 對 題 數 題 答 對 題 數 9-20 題 答 對 題 數 0-8 題 非 選 擇 ( 共 2 題 ) 得 5-6 分 得 2-4 分 得 0-1 分
83 數 學 科 整 體 能 力 如 何 計 算? 數 學 科 整 體 能 力 加 權 分 數 加 權 比 重 : 選 擇 題 佔 85%, 非 選 擇 題 佔 15% 加 權 分 數 選 擇 題 答 對 題 數 選 擇 題 總 題 數 85 非 選 擇 題 得 分 非 選 擇 題 總 分 15 若 某 考 生 選 擇 題 答 對 13 題, 非 選 擇 題 得 分 為 6 分 加 權 分 數
84 等 級 切 點 之 加 權 分 數 基 礎 等 級 最 低 答 對 題 數 或 得 分 精 熟 等 級 最 低 答 對 題 數 或 得 分 選 擇 題 9 21 非 選 擇 題 2 5 加 權 分 數 精 熟 基 礎 待 加 強 選 擇 ( 共 25 題 ) 答 對 題 數 題 答 對 題 數 9-20 題 答 對 題 數 0-8 題 非 選 擇 ( 共 2 題 ) 得 5-6 分 得 2-4 分 得 0-1 分
85 數 學 科 能 力 等 級 加 標 示 與 加 權 分 數 對 照 表 ( 以 102 年 試 辦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為 範 例 ) A 精 熟 A A B 基 礎 B B 待 加 強 C 若 某 考 生 選 擇 題 答 對 13 題 非 選 擇 題 得 分 為 6 分 則 其 加 權 分 數 為 59.2 該 考 生 拿 到 的 成 績 結 果 為 基 礎 (B+)
86 英 語 科 聽 力 與 閱 讀 標 準 設 定 結 果 以 下 說 明 以 102 年 試 辦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為 例 : 總 題 數 為 60 題, 聽 力 :20 題, 閱 讀 :40 題 由 於 每 年 度 考 後 的 能 力 等 級 切 點 題 數 設 定 結 果 不 一 定 相 同, 將 由 當 年 標 準 設 定 計 分 會 議 決 定, 以 下 表 聽 力 與 閱 讀 分 別 設 定 之 結 果 為 例 聽 力 ( 共 20 題 ) 閱 讀 ( 共 40 題 ) 基 礎 ( 含 以 上 ) 待 加 強 答 對 題 數 題 答 對 題 數 0-14 題 精 熟 基 礎 待 加 強 答 對 題 數 題 答 對 題 數 題 答 對 題 數 0-13 題
87 英 語 科 整 體 能 力 如 何 計 算? 英 語 科 整 體 能 力 加 權 分 數 加 權 比 重 : 聽 力 占 20%, 閱 讀 占 80% 加 權 分 數 聽 力 答 對 題 數 聽 力 總 題 數 20 閱 讀 答 對 題 數 閱 讀 總 題 數 80 若 某 考 生 聽 力 答 對 題 數 為 20 題, 閱 讀 答 對 題 數 28 題 加 權 分 數
88 聽 力 ( 共 20 題 ) 閱 讀 ( 共 40 題 ) 等 級 切 點 之 加 權 分 數 基 礎 等 級 最 低 答 對 題 數 精 熟 等 級 最 低 答 對 題 數 聽 力 閱 讀 加 權 分 數 基 礎 ( 含 以 上 ) 答 對 題 數 題 待 加 強 答 對 題 數 0-14 題 精 熟 基 礎 待 加 強 答 對 題 數 題 答 對 題 數 題 答 對 題 數 0-13 題
89 精 熟 基 礎 英 語 科 能 力 等 級 加 標 示 與 加 權 分 數 對 照 表 ( 以 102 年 試 辦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為 範 例 ) A A A B B B 待 加 強 C 0-42 若 某 考 生 聽 力 答 對 題 數 :20 題 閱 讀 答 對 題 數 :28 題 則 其 加 權 分 數 為 76 該 考 生 拿 到 的 成 績 結 果 為 聽 力 : 基 礎 ( 含 以 上 ) 閱 讀 : 基 礎 英 語 科 : 基 礎 (B+)
90 (1) 若 某 考 生 聽 力 答 對 題 數 為 20 題, 閱 讀 答 對 題 數 28 題, 則 其 加 權 分 數 為 (20/20) 20 + (28 /40) 80=76, 該 考 生 拿 到 的 成 績 結 果 為 聽 力 : 基 礎 ( 含 以 上 ), 閱 讀 : 基 礎, 英 語 科 : 基 礎 (2) 若 某 考 生 聽 力 答 對 題 數 為 9 題, 閱 讀 答 對 題 數 39 題, 則 其 加 權 分 數 為 (9/20) 20 + (39 /40) 80=87, 該 考 生 拿 到 的 成 績 結 果 為 聽 力 : 待 加 強, 閱 讀 : 精 熟, 英 語 科 : 基 礎 (3) 若 某 考 生 聽 力 答 對 題 數 為 20 題, 閱 讀 答 對 題 數 13 題, 則 其 加 權 分 數 為 (20/20) 20 + (13/40) 80=46, 該 考 生 拿 到 的 成 績 結 果 為 聽 力 : 基 礎 ( 含 以 上 ), 閱 讀 : 待 加 強, 英 語 科 : 基 礎 (4) 若 某 考 生 聽 力 答 對 題 數 為 14 題, 閱 讀 答 對 題 數 39 題, 則 其 加 權 分 數 為 (14/20) 20 + (39/40) 80=92, 該 考 生 拿 到 的 成 績 結 果 為 聽 力 : 待 加 強, 閱 讀 : 精 熟, 英 語 科 : 精 熟
91 104 年 會 考 104 會 考 總 考 生 28 萬 1935 人 數 學 非 選 擇 滿 分 1 萬 772 人 佔 3.8% 零 分 10 萬 979 人 佔 35.8% 0 分 -1 分 佔 57% 今 年 首 次 計 分 的 英 文 聽 力 測 驗 待 加 強 比 率 達 32.47%; 英 聽 是 三 選 一 選 擇 題, 答 案 選 項 只 有 A B C, 今 年 卻 有 考 生 每 題 都 答 D, 顯 然 該 考 生 是 鴨 子 聽 雷 ; 91
92 墨 水 不 足
93 字 體 太 小
94 超 出 格 線
95 洩 漏 私 人 身 分
96 洩 漏 私 人 身 分
97 註 記 符 號
98 詩 歌 體
99 數 學 題 : 學 生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學 生 需 依 照 規 定 寫 在 相 對 應 作 答 區 內, 否 則 不 予 計 分 學 生 作 答 超 出 作 答 區, 僅 以 作 答 區 內 之 內 容 進 行 評 分 違 規 卷 包 含 學 生 洩 漏 私 人 身 份 ( 如 : 姓 名 准 考 證 號 ) 劃 記 與 題 目 無 關 的 文 字 圖 形 或 符 號, 該 科 則 不 計 列 等 級 若 作 答 時 自 行 在 試 題 圖 形 上 標 示 的 記 號, 在 作 答 時 需 要 用 到, 則 需 將 題 目 圖 形 畫 在 作 答 區 內, 以 利 閱 卷 委 員 進 行 評 分
100 超 出 作 答 區 僅 針 對 作 答 區 內 容 進 行 評 分
101 違 規 卷 作 答 區 中 作 圖
102 違 規 卷 作 答 區 中 作 圖
103 違 規 卷 劃 記 與 題 目 無 關 的 文 字 圖 形 或 符 號
104 英 語 ( 閱 讀 ) 英 語 ( 聽 力 ) 成 績 或 違 規 處 理 缺 考 謹 提 供 英 語 ( 聽 力 ) 等 級 及 整 體 英 語 能 力 等 級 謹 提 供 英 語 ( 閱 讀 ) 等 級 及 整 體 英 語 能 力 等 級 英 語 ( 閱 讀 ) 及 英 語 ( 聽 力 ) 如 何 計 算 請 參 考 104 年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全 國 試 務 會 或 心 師 大 測 中 心 網 站 遲 到 提 早 離 場 違 規 遲 到 20 分 鐘 不 得 入 場 正 式 開 始 後 30 分 鐘 內 不 得 離 場 正 式 開 始 播 放 後 即 不 得 入 場 不 得 提 前 離 場 依 試 場 規 則 記 列 該 階 段 違 規 記 點 或 不 予 計 列 等 級 該 階 段 考 試 不 予 計 列 等 級 該 階 段 考 試 不 予 計 列 等 級 記 點 後 如 何 應 用 則 由 各 區 入 學 管 道 自 行 規 定
105 去 年 狀 況 國 中 會 考 違 規 記 點 恐 和 前 3 志 願 說 拜 拜 :59:11 聯 合 報 記 者 張 錦 弘 / 台 北 報 導 今 年 國 中 會 考 5 月 日 考 試,3 月 日 報 名, 負 責 命 題 的 台 師 大 心 測 中 心 昨 提 醒 考 生, 今 年 會 考 違 規 處 理, 比 照 去 年 採 記 點 方 式, 一 旦 手 機 鈴 響 被 記 點 扣 免 試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分, 可 能 就 和 前 三 志 願 說 拜 拜, 心 測 中 心 已 請 各 考 區 學 校 加 強 宣 導 此 外, 心 測 中 心 副 主 任 曾 芬 蘭 提 醒 考 生, 配 合 今 年 國 中 會 考 正 式 採 計 英 聽 成 績, 為 讓 試 務 人 員 有 更 多 時 間 準 備 及 因 應 突 發 狀 況, 英 語 科 由 去 年 第 一 天 考 試, 改 為 第 二 天 最 後 一 節 考, 且 分 兩 階 段 考 試, 先 考 60 分 鐘 閱 讀, 中 間 休 息 30 分 鐘, 再 考 聽 力 25 分 鐘, 若 缺 考 閱 讀, 仍 可 考 聽 力 曾 芬 蘭 說, 英 語 閱 讀 遲 到 逾 20 分 鐘, 就 不 得 進 場, 考 試 開 始 後 30 分 鐘 內, 不 得 離 場 ; 但 考 英 聽 時, 為 避 免 遲 到 早 退 影 響 考 生 聽 試 題, 英 聽 開 始 播 放 後, 即 不 得 入 場, 且 不 得 提 早 離 場 曾 芬 蘭 指 出, 今 年 會 考 除 了 嚴 重 舞 弊 重 大 違 規 會 被 取 消 考 試 資 格 或 該 科 不 計 分, 一 般 違 規 該 科 記 1-2 點, 轉 換 成 扣 減 免 試 超 額 比 序 會 考 總 積 分, 原 則 上 比 照 去 年, 記 1 點 就 扣 會 考 總 積 分 1%, 如 基 北 區 會 考 總 積 分 30 分, 記 1 點 扣 0.3 分, 記 2 點 扣 0.6 分 例 如 隨 身 攜 帶 手 機 被 發 現 記 2 點 手 機 放 教 室 前 後 置 物 區 鈴 響 記 1 點, 雖 然 會 考 總 積 分 扣 不 到 1 分, 但 在 競 爭 激 烈 的 基 北 區, 想 錄 取 建 中 北 一 女 附 中 成 功 中 山 女 中 等 前 三 志 願, 會 考 總 積 分 一 定 要 拿 到 滿 分 30 分, 一 旦 被 扣 分 就 無 望 上 榜
106
107 105 年 各 入 學 管 道 辦 理 時 程 仍 以 簡 章 公 告 為 準 免 試 入 學 技 優 甄 審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報 名 2016/05/26 ~05/27 放 榜 2016/06/06 報 到 2016/06/08 免 試 入 學 變 更 就 學 區 申 請 2016/05/02 ~05/06 公 告 實 際 招 生 名 額 2016/06/15 志 願 選 填 序 位 查 詢 2016/06/15~ 06/23 報 名 截 止 2016/06/28 放 榜 2016/07/05 報 到 2016/07/07
108 去 年 狀 況 技 優 生 甄 審 比 免 試 入 學 早 進 行! 報 名 技 優 生 甄 審 後 再 報 名 第 一 次 免 試 入 學 不 用 繳 費 108
109 志 願 選 填 : 一 科 多 校 ( 一 校 多 科 ) 申 請 資 格 : 1. 國 際 技 能 競 賽, 獲 得 優 勝 以 上 名 次 2. 全 國 技 藝 技 能 競 賽, 獲 得 優 勝 獲 佳 作 以 上 名 次 3. 全 國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獲 得 優 勝 以 上 名 次 4. 各 縣 市 技 藝 技 能 競 賽 科 學 展 覽, 獲 得 優 勝 以 上 名 次 5. 領 有 丙 級 以 上 技 術 士 證 6. 應 屆 畢 ( 結 ) 業 生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成 績 優 良 7. 其 他 參 加 國 際 特 殊 技 藝 技 能 競 賽, 獲 得 優 勝 以 上 名 次
110 積 分 核 算 : 僅 得 擇 優 採 一 項 計 算 積 分 項 目 得 獎 名 次 積 分 優 勝 以 上 100 國 際 技 能 競 賽 ( 包 括 科 技 展 覽 ) 未 得 獎 95 全 國 性 技 藝 技 能 競 賽 第 一 名 第 二 名 第 三 名 第 四 名 至 優 勝 或 佳 作 主 辦 95 協 辦 80 主 辦 80 協 辦 65 全 國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臺 灣 國 際 科 學 展 覽 會 其 他 國 際 性 特 殊 技 藝 技 能 競 賽 第 一 名 第 二 名 第 三 名 95 第 四 名 至 優 勝 或 佳 作 80 第 一 名 第 二 名 第 三 名 95 第 四 名 至 優 勝
111 項 目 得 獎 名 次 積 分 國 際 技 能 競 賽 ( 包 括 科 技 展 覽 ) 優 勝 以 上 100 各 縣 ( 市 ) 政 府 主 辦 報 經 本 部 備 查 之 技 藝 技 能 比 賽 及 科 學 展 覽 ( 不 包 括 成 果 展 ) 優 勝 者 領 有 技 術 士 證 應 屆 畢 ( 結 ) 業 生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成 績 優 良,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職 群 成 績 ( 與 國 中 在 校 學 習 領 域 評 量 成 績 無 涉 ) 達 該 班 PR 值 七 十 以 上 者 ( 得 擇 優 一 職 群 成 績 採 計 得 分 ) 第 一 名 第 二 名 第 三 名 ( 特 優 ) 第 四 名 第 五 名 第 六 名 ( 優 等 ) 佳 作 ( 甲 等 ) 60 領 有 丙 級 以 上 技 術 士 證 或 相 當 於 丙 級 以 上 之 單 一 級 技 術 士 證 50 PR 值 ( 百 分 等 級 ) 九 十 以 上 50 PR 值 ( 百 分 等 級 ) 八 十 以 上 未 達 九 十 PR 值 ( 百 分 等 級 ) 七 十 以 上 未 達 八 十
112 分 發 依 據 : 1. 依 積 分 高 低 順 序 及 志 願 序 分 發 相 關 專 業 群 科 就 讀 積 分 相 同 進 行 同 分 參 酌 以 定 錄 取, 同 分 參 酌 項 目 由 各 就 學 區 自 訂 2. 所 填 志 願 之 校 科 已 額 滿 者, 不 予 分 發 ; 其 分 發 至 額 滿 為 止 3. 經 積 分 比 序 且 同 分 參 酌 後, 仍 無 法 評 比 者, 增 額 錄 取 4. 分 發 以 一 次 為 限, 一 經 分 發 後 不 得 申 請 更 改 錄 取 名 額 : 國 立 學 校 每 班 內 含 2 名, 私 立 學 校 每 班 外 加 2 名 112
113 各 高 中 職 及 五 專 皆 須 辦 理 免 試 入 學 採 線 上 報 名 並 兼 採 繳 交 書 面 報 名 表 件 方 式 不 訂 定 報 名 條 件 ( 門 檻 ) 免 試 入 學 作 業 程 序 各 高 中 職 及 五 專 不 採 計 國 中 在 校 學 科 成 績 學 籍 所 在 免 試 就 學 區 入 學 學 生 參 加 就 讀 或 畢 業 之 國 中 學 籍 所 在 免 試 就 學 區 為 原 則
114 免 試 入 學 作 業 程 序 未 超 額 則 全 額 錄 取, 超 額 則 比 序 錄 取 當 登 記 人 數 未 超 過 招 生 學 校 之 名 額 時, 全 額 錄 取 當 登 記 人 數 超 過 主 管 機 關 核 定 學 校 之 招 生 名 額, 依 本 區 免 試 入 學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積 分 對 照 表 進 行 比 序
115 免 試 入 學 中 投 共 同 就 學 區
116
117 117
118 去 年 狀 況 免 試 入 學 變 更 就 學 區 條 件 搬 家 遷 徙 返 回 原 戶 籍 所 在 地 就 讀 就 讀 區 內 未 設 置 之 課 程 群 別 或 產 業 特 殊 需 求 類 科 特 殊 理 由 118
119 去 年 狀 況 119
120 採 計 截 止 日 : 超 額 比 序 中 投 區 免 試 入 學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積 分 志 願 序 上 限 30 分 第 1-10 志 願 序 30 分 第 志 願 序 29 分 第 志 願 序 28 分 該 志 願 序 校 科 同 分 ( 連 續 選 填 同 一 學 校 不 同 科 者 皆 為 同 一 積 分 ) 就 近 入 學 上 限 10 分 扶 助 弱 勢 上 限 3 分 符 合 中 投 區 免 試 就 學 區 者 10 分 符 合 中 投 區 共 同 就 學 區 者 10 分 符 合 偏 遠 地 區 者 1 分 ( 國 中 三 年 就 讀 偏 遠 地 區 學 校 ) 符 合 中 低 收 入 戶 者 1 分 符 合 低 收 入 戶 者 2 分
121 均 衡 學 習 上 限 12 分 健 體 藝 文 綜 合 三 領 域 五 學 期 平 均 成 績 達 60 分 ( 含 ) 以 上 者 每 一 領 域 可 得 4 分 採 計 國 中 前 五 個 學 期 德 行 表 現 上 限 5 分 社 團 (2 分 ) 服 務 學 習 (3 分 ) 1. 由 國 中 認 證 2. 任 一 學 期 參 加 一 項 校 內 社 團 者 給 1 分 3. 任 一 學 期 累 積 校 內 服 務 學 習 滿 6 小 時 者 給 1 分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無 記 過 紀 錄 上 限 6 分 無 處 分 紀 錄 及 銷 過 後 無 懲 處 紀 錄 者 6 分 ; 銷 過 後 無 小 過 ( 含 ) 以 上 紀 錄 者 3 分 1. 依 銷 過 後 計 算 2. 採 計 國 中 前 五 個 學 期 獎 勵 紀 錄 上 限 4 分 大 功 每 支 3 分 ; 小 功 每 支 1 分 ; 嘉 獎 每 支 0.5 分 採 計 國 中 前 五 個 學 期 教 育 會 考 表 現 上 限 30 分 總 分 精 熟 者 每 科 得 6 分 ; 基 礎 者 每 科 得 4 分 ; 待 加 強 者 每 科 得 2 分 100 分
122 志 願 選 填 範 例 1 志 願 數 志 願 序 志 願 群 科 志 願 積 分 1 1 OO 高 中 學 術 群 XX 高 中 學 術 群 OO 高 工, 製 圖 科 機 械 群 OO 高 工, 板 金 科 機 械 群 高 中 學 術 群 XX 高 工, 機 械 科 機 械 群 OO 科 技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科 商 管 群 OO 科 技 大 學, 應 用 日 語 科 外 語 群 高 工, 電 機 科 電 機 電 子 群 OO 高 工, 資 訊 科 電 機 電 子 群 30
123 志 願 選 填 範 例 1 志 願 數 志 願 序 志 願 群 科 志 願 積 分 11 9 OO 高 中 學 術 群 XX 高 中 學 術 群 ** 高 工, 製 圖 科 機 械 群 ** 高 工, 板 金 科 機 械 群 ** 高 工, 機 械 科 機 械 群 ** 高 工, 化 工 科 化 工 群 ** 高 工, 資 訊 科 電 機 電 子 群 高 中 學 術 群 高 工, 機 械 科 機 械 群 XX 高 工, 電 機 科 電 機 電 子 群 29
124 志 願 選 填 範 例 2 志 願 數 志 願 序 志 願 群 科 志 願 積 分 1 1 OO 高 中 學 術 群 XX 高 中 學 術 群 ** 高 工, 製 圖 科 機 械 群 ** 高 工, 板 金 科 機 械 群 ** 高 工, 機 械 科 機 械 群 ** 高 工, 化 工 科 化 工 群 ** 高 工, 資 訊 科 電 機 電 子 群 oo 高 工, 板 金 科 機 械 群 oo 高 工, 機 械 科 機 械 群 oo 高 工, 化 工 科 化 工 群 30
125 志 願 選 填 範 例 2 志 願 數 志 願 序 志 願 群 科 志 願 積 分 11 4 oo 高 工, 製 圖 科 機 械 群 oo 高 工, 資 訊 科 電 機 電 子 群 xx 高 工, 製 圖 科 機 械 群 xx 高 工, 板 金 科 機 械 群 xx 高 工, 機 械 科 機 械 群 xx 高 工, 化 工 科 化 工 群 xx 高 工, 資 訊 科 電 機 電 子 群 ## 高 工, 板 金 科 機 械 群 ## 高 工, 機 械 科 機 械 群 ## 高 工, 化 工 科 化 工 群 30
126 免試入學 超額比序及分發作業範例 免試入學總積分 比 序 開 始 志願序積分 就近入學積分 扶助弱勢積分 志願序積分+就近入學積分+扶助弱勢積分 +多元學習表現績分+教育會考表現積分 每10個志願序為同一群組 皆為同一積分 連續選填同校不同科者皆為同一志願序積分 第1~10志願序30分 第11~20志願序29分 第21~50志願序28分 1.國中三年皆就讀偏遠地區學校者1 分 偏 遠地區學校係報准主管機關核備有案者 2.低收入戶(2 分) 中低收入戶(1 分)係領 有鄉 鎮 市 區公所證明文件者
127 免 試 入 學 超 額 比 序 及 分 發 作 業 範 例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積 分 均 衡 學 習 獎 勵 記 錄 採 計 到 國 三 上 學 期 德 行 表 現 無 記 過 紀 錄 採 計 到 採 計 到 公 告 截 止 日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均 衡 學 習 德 行 表 現 無 記 過 紀 錄 獎 勵 紀 錄 教 育 會 考 表 現 總 積 分 國 文 科 積 分 + 數 學 科 積 分 + 英 語 科 積 分 + 社 會 科 積 分 + 自 然 科 積 分
128 免 試 入 學 超 額 比 序 及 分 發 作 業 範 例 會 考 成 績 總 點 數 總 點 數 = 教 育 會 考 各 科 點 數 與 作 文 點 數 總 和 會 考 等 級 標 示 A++ A+ A B++ B+ B C 點 數 寫 作 測 驗 級 分 6 級 5 級 4 級 3 級 2 級 1 級 點 數 會 考 成 績 等 級 標 示 加 總 教 育 會 考 各 科 成 績 等 級 標 示 + 號 的 加 總 先 比 A 的 + 號 總 和 再 比 B 的 + 號 總 和
129 免 試 入 學 超 額 比 序 及 分 發 作 業 範 例 國 文 科 數 學 科 英 語 科 社 會 科 自 然 科 國 文 科 成 績 標 示 數 學 科 成 績 標 示 英 語 科 成 績 標 示 社 會 科 成 績 標 示 自 然 科 成 績 標 示 志 願 序 之 校 序 順 次 志 願 序 之 順 次
130 比 序 順 序 1 會 考 總 積 分 先 比 序 : 1. 甲 : 國 數 英 社 自 為 A A A A A 作 文 3 級 分 乙 : 國 數 英 社 自 為 A++ A++ A++ A++ B++ 作 文 6 級 分 則 甲 先 錄 取! 因 為 甲 會 考 總 積 分 30 分 乙 會 考 總 積 分 28 分 2. 甲 : 國 數 英 社 自 為 A A A A B 作 文 3 級 分 乙 : 國 數 英 社 自 為 A++ A++ A++ B++ B++ 作 文 6 級 分 則 甲 先 錄 取! 因 為 甲 會 考 總 積 分 28 分 乙 會 考 總 積 分 26 分
131 比 序 順 序 2 會 考 總 積 分 相 同 時, 比 會 考 總 積 點 : 1. 甲 : 國 數 英 社 自 為 A++ A++ A++ A++ A++ 作 文 6 級 分 ( 會 考 總 積 分 30 分 ) 乙 : 國 數 英 社 自 為 A++ A++ A++ A++ A++ 作 文 5 級 分 ( 會 考 總 積 分 30 分 ) 則 甲 先 錄 取! 因 為 甲 會 考 總 積 點 =21x5+6=111 點 乙 會 考 總 積 點 =21x5 倍 +5=110 點 2. 甲 : 國 數 英 社 自 為 A++ A++ A++ A++ A++ 作 文 4 級 分 ( 會 考 總 積 分 30 分 ) 乙 : 國 數 英 社 自 為 A A A A A 作 文 6 級 分 ( 會 考 總 積 分 30 分 ) 則 甲 先 錄 取! 因 為 甲 會 考 總 積 點 =21x5+4=109 點 乙 會 考 總 積 點 =15x5+6=81 點
132 比 序 順 序 2 會 考 總 積 分 相 同 時, 比 會 考 總 積 點 : 3. 甲 : 國 數 英 社 自 為 A++ A++ A++ A++ B++ 作 文 4 級 分 ( 會 考 總 積 分 28 分 ) 乙 : 國 數 英 社 自 為 A+ A+ A+ A+ B++ 作 文 6 級 分 ( 會 考 總 積 分 28 分 ) 則 甲 先 錄 取! 因 為 甲 會 考 總 積 點 =21x4+12+4=100 點 乙 會 考 總 積 點 =18x4+12+6=90 點 4. 甲 : 國 數 英 社 自 為 A+ A+ A+ B++ B++ 作 文 4 級 分 ( 會 考 總 積 分 26 分 ) 乙 : 國 數 英 社 自 為 A+ A+ A+ B++ B+ 作 文 6 級 分 ( 會 考 總 積 分 26 分 ) 則 甲 先 錄 取! 因 為 甲 會 考 總 積 點 =18x3+12x2+4=82 點 乙 會 考 總 積 點 =18x =81 點
133 會 考 總 積 分 總 積 點 相 同 時, 比 會 考 成 績 等 級 標 示 加 總 : 先 比 A 的 + 號 總 和, 再 比 B 的 + 號 總 和 1. 甲 : 國 數 英 社 自 為 A++ A++ A A A 作 文 3 級 分 ( 會 考 總 積 分 30 分 總 積 點 90 點 ) 乙 : 國 數 英 社 自 為 A++ A+ A A A 作 文 6 級 分 ( 會 考 總 積 分 30 分 總 積 點 90 點 ) 則 甲 先 錄 取! 因 為 甲 會 考 等 級 標 示 加 總 =4 個 A 的 + 號 比 序 順 序 3 乙 會 考 等 級 標 示 加 總 =3 個 A 的 + 號 2. 甲 : 國 數 英 社 自 為 A+ A+ A+ B+ B+ 作 文 5 級 分 ( 會 考 總 積 分 26 分 總 積 點 77 點 ) 乙 : 國 數 英 社 自 為 A+ A+ A B++ B+ 作 文 5 級 分 ( 會 考 總 積 分 26 分 總 積 點 77 點 ) 則 甲 先 錄 取! 因 為 甲 會 考 等 級 標 示 加 總 =3 個 A 的 + 號 乙 會 考 等 級 標 示 加 總 =2 個 A 的 + 號
134 比 序 順 序 3 會 考 總 積 分 總 積 點 相 同 時, 比 會 考 成 績 等 級 標 示 加 總 : 先 比 A 的 + 號 總 和, 再 比 B 的 + 號 總 和 3. 甲 : 國 數 英 社 自 為 A++ A B++ B+ B 作 文 3 級 分 ( 會 考 總 積 分 24 分 總 積 點 66 點 ) 乙 : 國 數 英 社 自 為 A+ A+ B+ B+ B 作 文 6 級 分 ( 會 考 總 積 分 24 分 總 積 點 66 點 ) 則 甲 先 錄 取! 因 為 因 為 先 比 A 的 + 號, 再 比 B 的 + 號 甲 會 考 等 級 標 示 加 總 =2 個 A 的 + 號 3 個 B 的 + 號 乙 會 考 等 級 標 示 加 總 =2 個 A 的 + 號 2 個 B 的 + 號
135 用 中 投 區 免 試 入 學 超 額 比 序 方 式 總 計 有 715 個 名 額 135
136 136
137 137
138 中 投 區 特 色 招 生 -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39 辦理105學年度特色招生考試分 發入學學校 編號 1 2 就學區別 辦理學校校名 校數 基北區 (2校) /12/2 桃連區 (2校 竹苗區 (1校 招生班名 招生 招生名 班數 額 國立政大附中 英語國際特色班 1 國立師大附中 資訊科學特色專班 語文國際教育特色 班 國立內壢高中 數理科技國際教育 特色班 市立大園高中 國際交流特色班 國立竹科實中 科學特色班 139
140 申請辦理105學年度特色招生 考試分發入學學校名單 編號 就學區別 校數 辦理學校校名 招生班名 7 國立臺南一中 數理科學教育班 國立臺南二中 社會科學特色班 8 國立臺南女中 國際人文科學班 6 招生 招生名 班數 額 理工醫學班 國立家齊女中 數理特色班 國立新營高中 數理特色班 國立南科實中 科學人文班 /12/2 12 臺南區 7校 聯合招生 市立大灣高中 數理特色班
141 其 他 入 學 管 道 實 用 技 能 ( 班 ) 學 程 建 教 合 作 班 軍 校 體 育 績 優 獨 招 甄 審 甄 試
142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 相 關 資 訊 查 詢 報 名 2016/05/26 ~05/27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放 榜 2016/06/06 報 到 2016/06/ 年 各 入 學 管 道 辦 理 時 程 仍 以 簡 章 公 告 為 準
143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免 試 免 學 費, 採 填 志 願 分 發 課 程 以 就 業 導 向 為 主 國 英 數 不 但 教 得 較 簡 單 教 育 部 免 費 提 供 教 材 以 就 業 導 向 為 主, 學 科 為 輔 實 用 技 能 班 雖 然 也 很 重 視 實 習, 但 不 像 建 教 班 有 半 數 時 間 在 工 作
144 去 年 狀 況 入 學 方 式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招 生 方 式 比 序 項 目 : 1. 曾 選 習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2. 參 加 國 中 技 藝 競 賽 或 成 果 展 獲 獎 者 3.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職 群 綜 合 表 現 積 分 4. 家 戶 年 所 得 高 低 : 低 者 優 先 144
145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特 色 1.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是 延 續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專 為 具 有 技 藝 學 習 興 趣 俱 就 業 意 願 高 並 且 想 學 習 一 技 之 長 的 學 生, 所 設 計 之 一 種 學 習 環 境 2. 採 年 段 式 就 業 導 向 課 程 的 規 劃, 各 年 段 逐 級 加 深 加 廣 ( 先 專 後 廣 ), 能 學 習 一 技 之 長 3. 課 程 設 計 以 實 用 之 就 業 技 能 為 主, 輔 以 簡 單 理 論, 並 鼓 勵 學 生 參 加 技 能 檢 定, 以 利 學 生 畢 業 後 能 迅 速 與 職 場 接 軌 145
146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特 色 4. 修 習 一 學 年 課 程 並 取 得 學 分, 可 領 取 年 段 修 習 證 明 書, 修 習 三 年 且 滿 150 學 分 可 獲 頒 畢 業 證 書 5. 享 有 三 年 免 學 費 的 優 待 6. 免 費 提 供 統 一 編 印 之 國 文 英 文 及 數 學 等 3 科 課 本, 減 少 學 生 負 擔 146
147 去 年 狀 況 各 分 區 承 辦 學 校 區 代 碼 總 召 學 校 分 發 區 承 辦 學 校 負 責 辦 理 分 發 之 縣 市 國 立 南 投 高 商 01 基 北 區 新 北 市 立 淡 水 商 工 新 北 市 臺 北 市 基 隆 市 03 宜 蘭 區 國 立 羅 東 高 工 宜 蘭 縣 05 桃 連 區 國 立 桃 園 農 工 桃 園 縣 連 江 縣 06 竹 苗 區 國 立 新 竹 高 商 新 竹 縣 新 竹 市 苗 栗 縣 07 中 投 區 國 立 臺 中 家 商 臺 中 市 南 投 縣 08 彰 化 區 國 立 秀 水 高 工 彰 化 縣
148 去 年 狀 況 各 分 區 承 辦 學 校 區 代 碼 分 發 區 承 辦 學 校 負 責 辦 理 分 發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學 校 之 縣 市 09 雲 林 區 國 立 西 螺 農 工 雲 林 縣 10 嘉 義 區 國 立 嘉 義 高 工 嘉 義 縣 嘉 義 市 11 臺 南 區 國 立 新 營 高 工 臺 南 市 12 屏 東 區 國 立 佳 冬 高 農 屏 東 縣 13 高 雄 區 高 雄 市 立 中 正 高 工 高 雄 市 14 花 蓮 區 國 立 花 蓮 高 工 花 蓮 縣 註 : 臺 東 區 ( 臺 東 縣 ) 澎 湖 區 ( 澎 湖 縣 ) 及 金 門 區 ( 金 門 縣 ) 等 3 區, 採 獨 立 分 發, 未 納 入 全 國 輔 導 分 發
149 去 年 狀 況 報 名 方 式 1 應 屆 畢 業 生 由 各 國 中 協 助 團 體 報 名 2 個 別 報 名 及 非 應 屆 報 名 請 備 妥 報 名 文 件 後, 以 通 訊 方 式 或 親 自 至 各 分 區 承 辦 學 校 報 名 註 : 報 名 以 一 區 為 限, 若 有 重 複 報 名 情 形 時, 家 長 或 監 護 人 應 回 第 一 次 報 名 區 取 消 報 名 後, 方 可 至 第 二 區 報 名
150 去 年 狀 況 分 發 順 序 以 志 願 順 序 進 行 分 發, 分 發 對 象 的 優 先 順 序 如 下 : ( 一 ) 選 習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應 屆 畢 ( 結 ) 業 生 為 優 先 分 發 對 象 ( 二 ) 選 習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非 應 屆 畢 ( 結 ) 業 生 為 第 二 分 發 對 象 ( 三 ) 未 曾 選 習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之 應 屆 畢 ( 結 ) 業 生 為 第 三 分 發 順 序 ( 四 ) 未 曾 選 習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之 非 應 屆 畢 ( 結 ) 業 生 為 第 四 分 發 順 序
151 去 年 狀 況 分 發 順 序 若 同 分 發 對 象 之 相 同 志 願 數 超 過 招 生 名 額 時 相 同 時 : ( 一 ) 選 習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應 屆 非 應 屆 畢 ( 結 ) 業 生 之 分 發 順 序 1. 參 加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主 辦 之 技 藝 競 賽 或 成 果 展 獲 獎 並 為 低 收 入 戶 2. 曾 參 加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主 辦 之 技 藝 競 賽 或 成 果 展 獲 獎 者 3. 低 收 入 戶 4. 職 群 綜 合 表 現 積 分 高 低 為 準 ( 二 ) 未 曾 選 習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之 應 屆 及 非 應 屆 畢 ( 結 ) 業 生 分 發 順 序 (1) 低 收 入 戶 (2) 中 低 收 入 戶 (3) 家 戶 年 所 得 新 臺 幣 ( 以 下 同 ) 三 十 萬 元 以 下 (4) 家 戶 年 所 得 六 十 萬 元 以 下 (5) 家 庭 年 收 入 一 百 十 四 萬 元 以 下 (6) 特 殊 表 現 及 國 中 綜 合 活 動 領 域 前 五 學 期 平 均 成 績 加 總 後, 依 分 數 高 低 進 行 分 發
152 去 年 狀 況 152
153 去 年 狀 況 153
154 去 年 狀 況
155 建 教 合 作 班 建 教 班 主 要 辦 理 方 式 輪 調 式 建 教 合 作 : 學 校 與 企 業 合 作 一 方 面 在 校 修 習 課 程 : 三 個 月 在 學 校 一 方 面 到 企 業 實 習 訓 練 : 三 個 月 在 事 業 單 位 階 梯 式 建 教 合 作 : 學 校 與 企 業 合 作 一 方 面 在 校 修 習 課 程 : 高 一 高 二 在 學 校 一 方 面 到 企 業 實 習 訓 練 : 高 三 在 事 業 單 位 建 教 合 作 班 報 名 2016/03/01 ~ 報 到 截 止 日 2016/07/08
156 建 教 合 作 班 優 點 特 色 1. 學 習 專 業 實 用 技 能 2. 實 習 訓 練 期 間 有 生 活 津 貼 3. 享 有 免 學 費 補 助 156
157 去 年 狀 況 建 教 合 作 班 各 校 自 行 招 生, 招 生 對 象 不 受 免 試 就 學 區 規 定 之 限 制 3 月 1 日 開 始 招 生 採 免 試 入 學, 不 採 計 學 生 於 國 中 階 段 之 在 校 學 習 領 域 評 量 成 績 若 報 考 學 生 人 數 高 於 主 管 機 關 核 定 之 招 生 名 額 時, 採 面 談 口 試 實 作 等 方 式 辦 理 評 選 評 選 成 績 相 同 時, 以 經 濟 弱 勢 者 優 先 錄 取
158 去 年 狀 況
159 去 年 狀 況
160 去 年 狀 況 這 是 去 年 的 簡 章 範 例 建 議 直 接 洽 詢 各 學 校 教 務 處 160
161 中 正 國 防 幹 部 預 備 學 校 161
162 去 年 狀 況 162
163 去 年 狀 況 163
164 105 學 年 度 五 專 適 性 入 學 管 道 免 試 入 學 五 專 免 試 入 學 報 名 2016/06/13 ~06/25 現 場 分 發 報 到 2016/07/06
165 165
166 166
167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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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170
171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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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174
175 175
176 176
177 177
178 178
179 179
180 去 年 狀 況 104 學 年 度 教 育 部 主 管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辦 理 免 試 入 學 續 招 資 訊 網 180
181 去 年 狀 況 104 免 試 續 招 共 3 萬 多 名 額 中 廣 新 聞 網 2015 年 7 月 22 日 下 午 12:34 今 年 高 中 職 免 試 入 學 有 9021 名 學 生 落 榜, 教 育 部 統 整 出 全 國 還 有 260 校 3 萬 多 個 續 招 名 額, 除 了 彰 化 區 是 聯 合 招 生, 其 他 都 招 生 區 都 是 各 校 自 辦, 提 醒 學 生 把 握 機 會 ( 陳 映 竹 報 導 ) 181
182 免 試 續 招 不 受 就 學 區 限 制 學 校 申 請 辦 理 免 試 續 招, 應 依 各 就 學 區 免 試 入 學 作 業 要 點 規 定 辦 理 學 生 報 名 資 格 尚 未 有 學 校 就 讀 之 學 生 參 加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甄 審 入 學 免 試 入 學 ( 包 括 直 升 入 學 ) 或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甄 選 入 學 獲 錄 取, 並 向 錄 取 學 校 完 成 報 到 手 續 者, 因 特 殊 因 素 必 須 離 開 原 錄 取 報 到 學 校 所 在 之 就 學 區, 經 提 出 證 明 文 件 並 取 得 原 報 到 學 校 書 面 同 意 後, 始 得 報 名 參 加 學 生 因 父 母 其 他 法 定 代 理 人 工 作 地 異 動, 須 搬 家 遷 徙 家 庭 特 殊 境 遇, 須 進 行 安 置 182
183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公 告 轉 學 資 訊 網 183
184 特 殊 身 分 學 生 名 額 處 理 外 加 名 額 各 入 學 管 外 加 名 額 2% 道 184
185 特 殊 身 分 學 生 名 額 處 理 外 加 名 額 加 分 185
186 入 學 方 式 特 種 身 份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原 住 民 入 學 管 道 與 優 待 方 式 1. 入 學 管 道 : 適 性 輔 導 安 置 免 試 入 學 及 特 色 招 生 2. 名 額 : 各 校 一 般 生 招 生 名 額 外 加 2% 為 限 3. 加 分 : 參 加 特 色 招 生, 成 績 總 分 加 25% 1. 入 學 管 道 : 免 試 入 學 及 特 色 招 生 2. 名 額 : 各 校 一 般 生 招 生 名 額 外 加 2% 為 限 3. 加 分 : 參 加 特 色 招 生, 成 績 總 分 加 10% 或 35%
187 104 年 1 月 日 104 年 4 月 日 志 願 選 填 試 探 與 輔 導 高 中 職 五 專 群 科 介 紹 高 中 職 五 專 學 校 介 紹 高 中 職 五 專 課 程 介 紹 縣 市 教 育 局 處 ( 輔 諮 中 心 ) 學 校 導 師 輔 導 教 師 及 家 長 高 中 職 五 專 免 試 名 額 學 生 登 入 志 願 選 填 試 探 系 統 志 願 序 填 報 超 額 檢 視 國 中 生 涯 輔 導 紀 錄 手 冊 1. 性 向 測 驗 2. 興 趣 測 驗 3. 其 他 測 驗 4. 生 涯 發 展 規 劃 書 各 區 免 試 入 學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志 願 選 填 輔 導
188 去 年 狀 況
189 高 一 階 段 _ 學 生 選 其 所 適 A: 透 過 志 願 選 填 系 統, 協 助 我 選 擇 理 想 的 學 校? 103 年 11 月 12 日 至 12 月 5 日 103 年 高 一 3,436 人 80% 高 一 學 生 認 同 透 過 志 願 選 填, 可 以 協 助 選 擇 理 想 的 學 校 80% 學 生 認 同 45% 40% 35% 30% 25% 20% 15% 10% 5% 0% 同 意 尚 可 其 他 189
190 適 性 入 學 宣 導 網 站 190
191 191
192 高 職 群 科 介 紹 在 這 裡 ( 包 含 高 中 學 科 中 心 ) 關 於 高 中 與 大 學 關 於 五 專 與 科 技 大 學 校 院
193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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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203
204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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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職 業 學 校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99 課 綱 ) 分 為 6 類 : 工 業 類 商 業 類 農 業 類 家 事 類 海 事 水 產 類 藝 術 類 (105 課 綱 新 增 設 計 類 ) 分 為 15 群 : 機 械 群 動 力 機 械 群 電 機 與 電 子 群 化 工 群 土 木 與 建 築 群 商 業 與 管 理 群 外 語 群 設 計 群 農 業 群 食 品 群 家 政 群 餐 旅 群 水 產 群 海 事 群 藝 術 群
210 210
211
212 以 智 慧 型 手 機 為 例 電 路 系 統 : 電 機 電 子 群 App 數 位 內 容 : 電 機 電 子 群 - 資 訊 科 商 管 群 - 資 料 處 理 科 設 計 群 - 廣 告 設 計 科 機 身 結 構 : 機 械 群
213 專 業 群 科 分 析 - 以 智 慧 型 手 機 為 例 1/5 造 型 機 身 結 構 設 計 與 各 種 零 組 件 製 造 IC 設 計 電 路 系 統 設 計 與 製 造 網 頁 設 計 APP 應 用 程 式 資 料 運 用
214 專 業 群 科 分 析 - 以 智 慧 型 手 機 為 例 2/5 造 型 機 身 結 構 設 計 與 零 組 件 製 造 造 型 設 計 美 工 科 製 圖 科 ( 或 設 計 群 ) 模 具 製 造 或 精 密 機 械 加 工 模 具 科 機 械 科 ( 或 機 械 群 )
215 專 業 群 科 分 析 - 以 智 慧 型 手 機 為 例 3/5 數 位 邏 輯 IC 設 計 資 訊 科 電 子 科 ( 或 電 機 電 子 群 ) IC 設 計 電 路 系 統 設 計 與 製 造 電 子 電 路 設 計 電 路 板 零 件 加 工 資 訊 科 電 子 科 ( 或 電 機 電 子 群 ) 模 具 科 或 機 械 群
216 專 業 群 科 分 析 - 以 智 慧 型 手 機 為 例 4/5 程 式 設 計 資 訊 科 電 子 科 資 料 處 理 科 網 頁 設 計 APP 應 用 程 式 資 料 運 用 資 料 運 用 網 頁 設 計 資 料 處 理 科 美 工 科 廣 告 設 計 科 等 資 料 處 理 科 等
217 專 業 群 科 分 析 - 以 智 慧 型 手 機 為 例 5/5 終 端 產 品 製 造 / 服 務 職 業 分 類 高 職 群 科 技 職 校 系 智 慧 型 手 機 造 型 機 身 結 構 設 計 與 製 造 電 路 系 統 設 計 與 製 造 應 用 程 式 與 數 位 內 容 造 型 設 計 美 工 科 製 圖 科 工 業 設 計 系 模 具 製 造 模 具 科 機 械 科 機 械 工 程 系 等 電 子 工 程 系 IC 設 計 電 子 科 電 機 工 程 系 等 電 子 工 程 系 電 子 電 路 電 子 科 資 訊 科 資 訊 工 程 系 等 程 式 設 計 網 頁 設 計 資 訊 科 資 料 處 理 科 資 料 處 理 科 廣 告 設 計 科 資 料 應 用 資 料 處 理 科 資 訊 工 程 系 資 訊 管 理 系 等 資 訊 管 理 系 多 媒 體 設 計 系 等 資 訊 工 程 系 資 訊 管 理 系 等 其 他 : 美 術 廣 告 設 計 行 銷 廣 電 傳 播 動 腦 時 間 ( 社 會 組 大 部 分 系 組 在 手 機 相 關 行 業 的 角 色 呢?)
218 以 便 利 商 店 為 例 經 營 管 理 : 商 業 經 營 科 會 計 事 務 科 電 子 商 務 : 資 料 處 理 科 電 子 商 務 科 流 通 管 理 : 商 業 經 營 科 流 通 管 理 科
219 專 業 群 科 分 析 - 以 便 利 超 商 為 例 1/3 商 業 經 營 門 市 服 務 物 流 管 理 衍 生 相 關 行 業 軟 硬 體 工 程 相 關 食 品 日 常 用 品 餐 飲 相 關 電 訊 通 訊 文 教 影 印 電 子 商 務 購 票 快 捷 在 地 化 服 務
220 專 業 群 科 分 析 - 以 便 利 超 商 為 例 2/3 商 業 經 營 門 市 服 務 商 業 經 營 科 物 流 管 理 流 通 管 理 科 商 業 經 營 科 電 子 商 務 資 料 處 理 科 電 子 商 務 科
221 專 業 群 科 分 析 - 以 便 利 超 商 為 例 3/3 終 端 產 品 製 造 / 服 務 職 業 分 類 高 職 群 科 技 職 校 系 便 利 商 店 商 業 經 營 門 市 服 務 流 通 管 理 電 子 商 務 商 業 經 營 科 會 計 事 務 科 商 業 經 營 科 流 通 管 理 科 國 際 貿 易 科 航 運 管 理 科 資 料 處 理 科 電 子 商 務 科 企 業 管 理 系 會 計 系 企 業 管 理 系 流 通 管 理 系 資 訊 管 理 系 企 業 管 理 系
222 專 業 群 科 分 析 - 以 御 飯 糰 為 例 1/3 稻 米 栽 培 米 食 加 工 食 品 營 養 食 品 加 工
223 專 業 群 科 分 析 - 以 御 飯 糰 為 例 2/3 稻 米 栽 培 米 食 加 工 食 品 營 養 農 場 經 營 科 食 品 加 工 科 餐 飲 管 理 科 食 品 科 家 政 科 食 品 加 工 食 品 加 工 科
224 專 業 群 科 分 析 - 以 御 飯 糰 為 例 3/3 終 端 產 品 製 造 / 服 務 職 業 分 類 高 職 群 科 技 職 校 系 稻 米 栽 培 米 食 加 工 農 場 經 營 科 食 品 加 工 科 農 園 生 產 系 食 品 科 學 系 御 飯 糰 食 品 營 養 餐 飲 管 理 科 食 品 科 家 政 科 食 品 科 學 系 餐 旅 管 理 系 食 品 加 工 食 品 加 工 科 食 品 科 學 系 農 業 管 理 系
225 以 汽 車 為 例 引 擎 ( 內 燃 機 ): 動 力 機 械 群 車 身 底 盤 : 機 械 群 車 載 電 子 : 電 機 電 子 群 內 裝 : 化 工 群
226 ~ 因 應 產 業 變 遷, 需 重 視 未 來 發 展 能 力 近 代 汽 車 發 展 為 例 : 汽 油 柴 油 引 擎 車 油 電 混 合 車 純 電 動 車 太 陽 能 車 氫 氣 車 部 分 傳 統 產 業 的 精 進 與 汰 換, 從 以 往 的 數 百 年 到 如 今 可 能 一 二 十 年, 甚 至 更 短 一 技 在 身 不 再 單 純 是 單 一 技 能, 更 重 要 的 是 能 力
227 專 業 群 科 分 析 - 以 汽 車 為 例 1/5 造 型 設 計 與 製 造 機 件 設 計 與 製 造 汽 機 車 修 護
228 專 業 群 科 分 析 - 以 汽 車 為 例 2/5 造 型 設 計 與 製 造 工 業 設 計 美 工 科 製 圖 科 模 具 製 造 模 具 科 機 械 科
229 專 業 群 科 分 析 - 以 汽 車 為 例 3/5 機 構 設 計 機 械 科 機 件 設 計 與 製 造 機 械 製 造 模 具 科 機 械 科 板 金 科
230 專 業 群 科 分 析 - 以 汽 車 為 例 4/5 汽 車 科 汽 機 車 修 護 汽 機 車 修 護
231 專 業 群 科 分 析 - 以 汽 車 為 例 5/5 終 端 產 品 製 造 / 服 務 職 業 分 類 高 職 群 科 技 職 校 系 造 型 設 計 工 業 設 計 美 工 科 製 圖 科 工 業 設 計 系 與 製 造 模 具 製 造 模 具 科 機 械 科 機 械 工 程 系 機 構 設 計 機 械 科 模 具 科 機 械 工 程 系 汽 車 機 械 科 模 具 科 機 械 製 造 機 械 工 程 系 鑄 造 科 車 身 製 造 模 具 科 板 金 科 機 械 科 機 械 工 程 系 車 身 設 計 電 機 科 控 制 科 電 工 機 械 與 製 造 汽 車 科 電 機 工 程 系 車 載 電 子 電 子 科 資 訊 科 電 子 工 程 系 資 訊 工 程 系 內 燃 機 汽 車 科 機 械 科 車 輛 工 程 系 機 械 工 程 系 汽 車 內 裝 化 工 科 化 學 工 程 系 引 擎 修 護 汽 車 科 車 輛 工 程 系 車 輛 修 護 車 身 底 盤 汽 車 科 機 械 科 車 輛 工 程 系 修 護 板 金 科 機 械 工 程 系 電 系 修 護 電 機 科 汽 車 科 電 機 工 程 系
232 專 業 群 科 分 析 - 以 油 電 車 為 例 1/2 電 機 系 統 設 計 與 製 造 傳 統 汽 車 結 構 ( 略 ) 電 機 機 械 車 用 電 子 電 機 科 機 電 科 電 子 科 資 訊 科 控 制 科 電 子 科 線 控 系 統 ( 網 路 ) 有 線 無 線
233 專 業 群 科 分 析 - 以 油 電 車 為 例 2/2 傳 統 汽 車 : 機 械 汽 車 電 子 油 電 混 合 車 傳 統 汽 車 結 構 加 上 機 電 系 統 設 計 與 製 造 電 子 機 械 電 機 科 機 電 科 電 機 系 機 電 系 車 內 網 路 電 子 科 資 訊 科 資 訊 系 電 子 系 線 控 系 統 控 制 科 電 子 科 控 制 系 車 輛 系 電 池 系 統 控 制 科 化 工 科 控 制 系 化 工 系 材 料 系 自 動 駕 駛 汽 車 加 上 車 載 電 子 光 學 辨 識 衛 星 導 航 行 動 運 算 人 機 界 面 與 城 市 規 劃
234 234
235 高 職 高 中 升 學 進 路 235
236 關 於 綜 合 高 中 提 醒 事 項 一 年 級 為 高 中 課 程 加 上 職 業 試 探 課 程 二 年 級 開 始 選 擇 學 術 學 程 或 專 門 學 程 學 術 學 程 有 自 然 與 社 會, 就 是 普 通 高 中 課 程 專 門 學 程 接 近 職 校 的 群 科 課 程 務 必 詳 細 要 了 解 各 校 開 設 學 程, 建 議 要 看 各 校 課 表, 確 實 了 解 往 年 開 課 情 形
237 綜 合 高 中 中 心 237
238 去 年 狀 況 在 臺 中 市 12 年 國 教 網 頁 都 上 有 連 結 臺 中 市 12 年 國 教 網 站 中 投 區 免 試 入 學 網 中 投 區 會 考 試 務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年 國 中 畢 業 生 適 性 入 學 宣 導 網 五 專 招 生 資 訊 網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中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全 國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輔 導 分 發 委 員 會 建 教 合 作 班 藝 才 班 一 中 科 學 班 學 年 度 特 色 招 生 甄 選 入 學 明 道 高 職 甄 選 入 學 238
239
240 臺 中 市 十 二 年 國 教 留 言 版
241 諮 詢 專 線 網 路 諮 詢 專 線 : 教 育 部 設 立 免 付 費 諮 詢 專 線 臺 中 市 : #54220 南 投 縣 : #72 網 路 : 教 育 部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適 性 入 學 宣 導 網 臺 中 市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網 南 投 縣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網 241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01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系 66 66 667.00 385.00 636.00 390.00 01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02 動 機 2052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4 4 155 130 313 247 02 動 機 2029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系 12 12 125 100 300 242 02 動 機 2094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機
02 動 機 2004 國 立 臺 北 科 技 大 學 車 輛 工 程 系 15 15 385 355 641 601 02 動 機 2006 國 立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與 自 動 化 工 程 系 智 慧 自 動 化 組 2 2 365 355 592 587 02 動 機 2099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工 業 教 育 學 系 車 輛 技 術 組 14 14 375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104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64.48 ***** 497.24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國 立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土 木 工 程 系 招 生 目 標 甄 選 並 培 育 具 有 將 智 慧 工 程 訊 科 技 應 用 於 土 木 建 築 等 跨 領 域 整 合 知 識 與 科 技 之 專 業 人 才 學 程 代 碼 106002 招 生 群 ( 類 ) 別 06 土 木
國 立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與 材 工 程 系 招 生 目 標 甄 選 並 培 育 有 志 從 事 化 工 及 材 相 關 產 業 之 專 才, 從 事 製 程 規 劃 設 計 生 產 管 與 產 品 開 發 研 究 等 工 作 學 程 代 碼 106001 招 生 群 ( 類 ) 別 05 化 工 群 招 生 名 額 59 2 1 預 計 甄 試 人 數 177 第 二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015 年 兩 岸 四 地 四 星 級 大 學 排 行 榜 序 號 1 大 連 理 工 大 學 遼 寧 31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 西 北 工 業 大 學 陝 西 32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3 華 南 理 工 大 學 廣 東 33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4 湖 南 大 學 湖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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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103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93.40 **** -----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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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icrosoft Word - 中教簡章
輔 仁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學 程 甄 試 招 生 簡 章 一 申 請 資 格 限 定 ( 一 ) 系 所 年 級 : 本 校 學 士 班 ( 含 進 修 學 士 班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班 ) 四 年 級 ( 含 ) 以 下 ( 不 含 延 修 生 ) 碩 士 班 二 年 級 ( 含 ) 以 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三 年 級 ( 含 ) 以 下 博 士 班
1234.pdf
國 立 臺 南 高 工 各 單 位 內 部 保 有 及 管 理 個 人 資 料 之 項 目 彙 整 表 一 臺 南 高 工 辦 理 業 務 涉 及 蒐 集 個 人 資 料 一 覽 表 項 目 一 二 四 單 位 名 稱 個 人 資 料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人 資 料 類 別 中 之 辨 識 者 ) 特 徵 類 (C011 家 庭 公 務 人 員 履 歷 資 料 情 形 人 事 管 理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部 103 年 1 月 24 日 臺 師 二 字 第 1030010873 號 函 同 意 核 定 本 校 103 年 11 月 12 日 103 年 度 第 1 期 第 1 次 委 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原 名 稱 :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本 校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5 年 5 月 16 日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5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101 年 9 月 19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章 訂 定 依 據 第 一 條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修 業 要 點 ) 依 據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01 機 電 工 程 署 簡 介 規 管 服 務 營 運 服 務 6 80 / 6 02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機 場 及 車 輛 工 程 部 6,000 綜 合 工 程 部 衛 生 工 程 部 03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市 政 工 程 部 工 程 策 劃 部 運 輸 保 安 及 中 央 工 程 部 X / 04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 前 稱 學 徒 計
附 件 103 年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反 試 場 則 處 理 方 式 覽 表 別 反 試 場 則 事 項 國 英 數 社 自 處 理 方 式 寫 作 測 驗 由 他 人 頂 替 代 考 或 偽 ( 變 ) 造 證 件 應 試 二 脅 迫 其 他 考 生 或 試 務 人 員 協 助 於 考 試
103 年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反 試 場 則 處 理 方 式 說 明 公 告 單 位 國 教 署 單 位 聯 絡 人 李 宜 樺 公 告 日 期 102-09-04 聯 絡 電 話 02-7736-7455 電 子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103 年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反 試 場 則 處 理 方 式 ( 如 附 件 ) 分 三 個 別 及 二 或, 分 別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1 年 5 月 27 日 總 目 173-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分 目 228 學 生 資 助 請 各 委 員 批 准 由 2011/ 12 學 年 起 推 行 有 關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改 善 建 議 問 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下 稱 文 憑 考 試 ) 將 於 2011/ 12 學 年 首 次 舉 行 我 們 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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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應 用 外 語 系 ( 科 )102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系 學 務 會 議 記 錄 時 地 間 :102 年 10 月 7 日 ( 星 期 一 ) 中 午 12 時 10 分 點 : 六 藝 樓 306 研 討 室 應 出 席 人 員 : 郭 主 任 筱 晴 鄭 美 滿 老 師 周 郁 明 老 師 李 彌 丹 老 師 陸 靜 容 老 師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 灣 農 產 品 生 產 追 溯 管 理 作 業 規 範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41060266A 號 令 訂 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51060592A 號 令 修 正 一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為 強 化 生 產 者 之 產 品 安 全 責 任, 發 給 臺 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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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主 任 導 師 一 年 級 導 師 系 學 會 導 師 二 年 級 導 師 教 育 專 業 課 26 學 分 教 師 資 格 檢 定 考 試 ( 每 年 3 月 )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證 書 學 習 護 照 ( 實 地 實 習 研 習 服 務 時 數 心 霊 美 學 與 藝 術 人 文 活 動 )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教 師 甄 試 專 門 課 程 ( 任 教 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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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總 說 明 現 行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係 於 一 百 零 二 年 八 月 二 十 三 日 訂 定 發 布, 教 育 部 於 一 百 零 三 學 年 度 實 施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為 使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外 國 人 來 臺 申 請 創 業 家 簽 證 資 格 審 查 處 理 要 點 一 為 執 行 行 政 院 推 動 創 業 家 簽 證 之 規 劃 有 關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資 格 條 件 之 審 查,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外 國 人 申 請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之 資 格, 由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 會 商 相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4 年 6 月 15 日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3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4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PowerPoint 簡報
程 序 一 : 系 科 自 我 適 性 定 位 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專 長 特 性 為 何? 1-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學 歷 專 長 特 性 情 形 1-2: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業 界 實 務 背 景 特 性 情 形 1-3: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專 長 背 景 經 驗 分 析 表 1-1: 已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轉 載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茲 制 定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毛 治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公 布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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