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霖技術學院--雙軌訓練旗艦計畫100年度簡章(二專)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德霖技術學院--雙軌訓練旗艦計畫100年度簡章(二專)"

Transcription

1 103 學年度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二專暨二技 單獨招生簡章 重要日程 1. 報名日期 7 月 7 日~7 月 24 日 2. 說明會暨面試 7 月 24 日 3. 筆試 7 月 24 日 4. 錄取公告 8 月 26 日. 報到註冊 9 月 1 日~9 月 19 日(各職類另行通知) 103 學年度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二專暨二技單獨招生甄選委員會會議審訂 承辦學校 地址 2364 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 380 巷 1 號 電話 (02) 轉 傳真 (02) 網址

2 目 錄 壹 招生日程表 2 貳 依據 3 叁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之宗旨及教育方式 3 肆 報名 4 伍 招生甄選方式 10 陸 面試通過生報到及職場體驗 11 柒 錄取公告 12 捌 錄取生報到 註冊 12 玖 筆試試場規則 12 拾 招生申訴處理規定 13 拾壹 其他注意事項 14 附件一 訓練生之權利義務 1 附件二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事業單位簡介 18 附件三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學校簡介 74 附件四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103 學年度學雜費減免及補助標準 7 附件五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103 學年度二專招生甄選報名表(正表) 76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103 學年度二技招生甄選報名表(正表) 81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103 學年度二專招生甄選報名表(副表) 77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103 學年度二技招生甄選報名表(副表) 82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103 學年度二專招生准考證 78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103 學年度二技招生准考證 83 二專報名專用信封 二技報名專用信封.. 84 二專准考證專用回件信封 80 附件六 附件七 附件八 附件九 二技准考證專用回件信封.. 8 附件十 基礎語文測驗 成績複查申請表.. 86 附件十一 提供個報名資料同意書 1 87

3 壹 招生日程表 項 目 公告招生簡章 日 期 備 註 本校網站 提供下 即日起 載或至本校進修部-雙軌 產學教學中心索取 1 請以限掛 快遞或宅急便寄送(以郵戳為憑) 通訊報名 (報名表請見附件五 六 七) (一)~ (五) 2 報名費 00 1 受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09 00~17 00) 請備妥各項報名文件 證件等至本校進修推廣 現場報名 (一)~ (四) 部報名 2 報名費 00 1 筆試時間 地點公告於本校網頁 筆 試 (四) 2 筆試結果 07/2(五)公告於本校網頁 1 遞補面試時間 地點公告於本校網頁 說明會暨面試 (四) 2 遞補面試結果 07/2(五)公告於本校網頁 1 向錄取事業單位報到及職場體驗 職場體驗 (五)~ (四) 2 職場體驗結果 08/19(二)公告於本校網頁 錄取公告 (二) 報到 註冊 (一)~ (五) 當天 於本校網站公告 錄取生向學校報到及註冊(各職類另行通知) 註 1. 考生服務電話 (02) 轉 網路查詢 2

4 貳 依據 1. 依據 103 學年度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二專單獨招生辦法 103 學年度 雙軌訓練旗艦計 畫 二技單獨招生規定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華民國 103 年 6 月 9 日 雙軌訓練旗艦計 畫 發訓字第 號函辦理(103 年度招生職類 班數 數 2. 法源 本辦法依據 大學法 第 24 條 大學法施行細則 第 19 條及 專科學校法 第 2 條訂定之 叁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之宗旨及教育方式 一 宗旨 勞動部為促進青少年就業 及培訓契合企業需求之優質專業技術力 自民國 92 年 與教育部合作 引進德國 雙軌制 (Dual System)職業訓練模式 推動 台德菁英計畫 並以德國雙軌制訓練制度為基礎 發展本土化之雙軌訓練制度 經檢討施行成效 為契合 國內產業及社會環境需求 自 98 年起以本土化為主要導向 進行計畫再造 並更名為 雙 軌訓練旗艦計畫 二 教育方式 本(103)學年度本校辦理二專暨二技單獨招生 二專學制開辦職類有 餐飲管理 餐 飲專業 連鎖店管理-速食 等三職類 二專訓練生預計招收 18 二技學制開辦職 類有 餐飲經營實務 工商企管高級管理 等二職類 二技訓練生預計招收 6 訓練生錄取後將之課程與訓練方法 以事業單位之工作崗位訓練為主 學校學科教育 為輔 訓練生每週分別在事業單位至少 3 天 學校上課 2 天 訓練生二年訓練且修業期滿 經考核成績及格 本校依法授予二專訓練生為副學士學位證書 二技訓練生為學士學位證 書 此外 在二年訓練期間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將補助每位訓練生每學期學費(詳見附件 四) 事業單位則依訓練生實際工作之日數或時數每月給付訓練生津貼 並和一般員工一 樣享有勞 健保之福利保障(訓練生之權利義務見附件一) 錄取後訓練生應參加本校所安排之學科課程 並接受成績和操行評量 且需遵守本校 學則之規定及修畢所規範之必(選)修課程 本計畫係採 雙軌制 訓練模式 故訓練生於訓練期間脫離一軌(即事業單位退訓或 學校退學) 即喪失其訓練生身分 故訓練生必須工作及學業兩者兼顧 3

5 肆 報名 一 二專報名資格 凡我國之國民 具下列資格之一 且年齡在 29 歲以下(民國 74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 均 得參加報名 (一)曾在下列之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畢業者 1.高級中學(普通科需非應屆畢業生/畢業滿 1 年) 2.高級職業學校 3.五年一貫制職業學校 4.高級中學進修學校.高級職業進修學校 (二)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資格報名 1. 曾在高級中學 高級職業學校 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肄業學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 修滿日間部二年級下學期或夜間部三年級下學期 後因故失學離校或休學二年 以上 持有修業或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附成績單者 (2) 修滿日間部三年級上學期或夜間部四年級上學期 後因故失學離校或休學一年 以上 持有修業或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附成績單者 (3) 修滿規定年限 因故未能畢業 持有修業證明書附成績單者 2. 曾在下列之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結業 取得結業證明書者 (1) 高級中學進修補習學校 (2) 高級職業進修補習學校或實用技能班三年級(延教班) 3. 曾在五年制專科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 修滿三年級下學期 後因故失學離校或休學一年以上 持有修業或轉學證明書 或休學證明書附成績單者 (2) 四 五年級肄業 因故退學 持有原校四 五年級修業證明書附成績單者 4.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 取得高中 高職或專科畢業程度及格證明書者. 曾參加考試院舉辦之高等考試 普通考試或相當於高普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 持有 及格證書者 6. 經國防部核准退伍軍(包括軍官 士官 士兵在臺依法退伍除役及後備軍官 士 官 士兵應召服役依法解除召集者)及在營官兵持有合法證件暨具以下條件之一者 均得以同等學力資格報名 (1) 知識青年士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 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 (2) 國軍退除役官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 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 (3) 軍中隨營補習教育經考試及格 持有高中學力證明書 7. 取得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技術士證資格後 曾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4

6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技術士證資格後 曾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技術士證資格 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者 二 二技報名資格 凡我國之國民 具下列資格之一 且年齡在二十九歲以下 民國 74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 均得參加報名 (一)一般學歷 1. 國內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公私立專科進修(補習)學校畢(結)業 並取得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明文件者 (二)同等學力 1. 持有考試院舉辦之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證書者 (註 中央 暨地方機關公務員薦任升等考試及格 不得比照 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 及格資格 ) 2. 取得乙級(或相當於乙級)技術士證資格後從事相關工作經驗四年以上 或取得甲級 (或相當於甲級)技術士證資格後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 者 (註一 非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核發之技術士證照 不得作為同等學力報名 資格認定之用) (註二 考試院專技員普考及格滿四年 不得比照乙級技術士證 工作經驗滿四年以同等學力報考二技 ) 3. 經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持有證書或證明文件者 4. 曾在大學或空中大學累計修習大學制度學分或大學規定推廣教育學分達二年制專 科學校畢業學分(至少為八十學分) 且持有證明文件者. 專科學校肄業學生修畢應修業年限 部訂必修科目修習及格且修滿總畢業學分數 (二專在八十學分以上 五專在二二 O 學分以上)而未畢業 持有原校修業證明書或 成績單者 (註 請原就讀學校註明部訂必修科目皆修習及格) 6. 凡二年制專科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修畢日間部二年級上學期課程或夜間部三年級上學期課程 因故失學離校或休學 二年以上 持有原校修業或轉學證明書或成績單者 (2)曾在日間部二年級下學期或夜間部三年級下學期肄業 因故失學離校或休學一年 以上 持有原校修業證明書或成績單者 (3)夜間部普通班 在職班規定修業年限二年者比照日間部辦理 7. 凡五年制專科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修畢四年級下學期課程 因故失學離校或休學三年以上 持有原校修業或轉學證 明書或成績單者 (2)修畢五年級上學期課程 因故失學離校或休學二年以上 持有原校修業或轉學證 明書或成績單者 (3)曾在五年級下學期肄業 因故失學離校或休學一年以上 持有原校修業證明書或 成績單者

7 8. 凡三年制專科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修畢日間部二年級下學期課程或夜間部三年級下學期課程 因故失學離校或休學 三年以上 持有原校修業或轉學證明書或成績單者 (2)修畢日間部三年級上學期課程或夜間部四年級上學期課程 因故失學離校或休學 二年以上 持有原校修業證明書或成績單者 (3)曾在日間部三年級下學期或夜間部四年級下學期肄業 因故失學離校或休學一年 以上 持有原校修業證明書或成績單者 9. 凡大學(不含空中大學)肄業曾修畢二年級下學期課程 因故失學離校或休學一年以 上 持有原校修業證明或轉學證明書或成績單者 附註 1. 凡具前列報名資格經錄取者 需再經本校審定資格後方得入學 若發現其學歷(力) 證件不符報名資格者 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考生不得異議 2. 已參加當學年度技術校院各入學管道及大學 技術校院轉學考並獲錄取者 若經本 次招生錄取 於入學前須繳交原錄取學校之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違者取消錄取及 入學資格 三 報名日期 方式及報名手續 (一)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 103 年 07 月 24 日止 (二)報名方式 1. 通訊報名 以限時掛號 快遞或宅急便方式寄送報名資料及相關證件 以供審查(收 件截止日期為 103 年 07 月 18 日 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原件不退還 2. 現場報名 請備妥報名資料及相關證件 於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7:00 至本校進修部-雙軌 產學教學中心辦理(第一教學大樓 1209 室 收件截止日期 為 103 年 07 月 24 日) 3. 本年度辦理一次招生 收取一次報名費用 若第一次面試已足額錄取 得不辦理遞 補面試 (三)報名手續 1. 使用簡章附件報名表正表 報名表副表及准考證 並請詳細填寫 2. 依規定黏貼相片 國民身分證及學歷(力)證件影本 自行核對無誤後 於報名表簽 名欄處親筆簽名 3. 使用簡章附件八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報名專用信封 封面 貼於 B4 信封上 連同 報名費的郵政匯票 已黏貼相片及相關證件影本之報名表正表 報名表副表及准考 證一份 和准考證專用 A4 回件信封(附件九)放入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報名專用信 封 內 4. 將信封上各資料欄填妥 勾選(查核)所附資料證件是否完備後 寄至(2364)新北市 土城區青雲路 380 巷 1 號 進修部-雙軌 產學教學中心 收. 報名費新台幣 00 整 請至郵局購買新台幣 00 郵政匯票 受款請寫德霖 6

8 技術學院(不得有錯字 別字或漏字) 並將匯票連同報名表件及書寫考生回件地址 貼妥 17 限時郵票之准考證專用 A4 回件信封一併繳交 符合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分署推動辦理職業訓練補助要點 所規定費用全 額補助身分之考生 報名費予以全額補助 6. 本校收到報名資料後 將查驗繳交證件是否完備 但暫不查核正本(俟至事業單位 及本校報到時再繳驗) 若繳交證件已完備 即先行核發准考證 以確認報名手續 之完成 7. 本校將於 103 年 07 月 16 日寄發准考證 報名考生如至 102 年 07 月 21 日尚未 收到 報名考生可電洽本校查詢 本校電話 轉 如報名數未達本校招生委員會所訂最低報名數 30 位時 得不舉辦該項招生考 試 報名費無息退還 備註 1. 報名考生若遺失國民身分證者 於報名表上黏貼國民身分證正面影印本處 必須 貼上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機關發給之證明文件 2. 報名考生若更改姓名者 對其所應繳驗之學歷(力)證件 必須先至原發證件之單位 更改姓名 或報名時繳驗戶籍機關發給之證明文件 否則 取消遴選面試資格 3. 各項證件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載姓名 出生年月日若有不符 均取消其甄選資格 4. 報名考生錄取後 經發現報名資格不符者 一律取消其錄取資格 報名考生不得異議. 現役軍於 103 年 07 月 01 日至 103 年 07 月 31 日退役 在職場體驗期開始前 可取得 退伍或解除召集日期證明 始准予參加報名 四 事業單位名稱 代碼及錄取名額 (一)本校二專學制單獨招生甄選職類有 餐飲管理 餐飲專業 連鎖店管理-速食 等 3 職類 訓練生預計招收 18 二技學制單獨招生甄選職類有 餐飲經營實務 工 商企管高級管理 等 2 職類 訓練生預計招收 6 招生甄選名額不含括於 103 學年 度教育部總量管制之管制名額 (二)各志願選項名額將以事業單位依職場體驗結果之錄取名額為準 (三)本校各事業單位名稱 代碼及錄取名額如下所示 附註 1. 各職類錄取數未達本校最低開班數 20 時 本校得不開班 報名費無息退還 2. 錄取名額 將依各事業單位實際錄取數作調整 流用名額調整為 2 倍 惟不得超過其 原申請數及該職類之公告數 其相互流用名額由招生委員會決議後公告 7

9 學制 科系別 職類 班數 位代碼 管 理 3 A-02 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商巧福 福勝亭 拿坡里 鮮五丼) A-03 丹堤咖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3 A-04 台灣吉野家股份有限公司 2 A-0 台灣麥當勞餐廳股份有限公司-北區 A-06 白木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A-07 怡和餐飲股份有限公司(肯德基) 3 理 A-08 怡客咖啡股份有限公司 3 A-09 爭鮮股份有限公司 A-10 家城股份有限公司(漢堡王) A-11 統一聖娜多堡股份有限公司 3 A-12 富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必勝客) A-13 順成食品實業有限公司(順成蛋糕) 3 A-14 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 B-01 三澧企業股份有限公司(Bellini Mo Mo Paradise 天吉屋) B-02 王品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B-03 台灣大戶屋股份有限公司 B-04 台灣和民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6 B-0 和緣餐飲股份有限公司(寬心園 EASY HOUSE) 3 B-06 欣葉國際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B-07 金田餐飲股份有限公司(Capricciosa 卡布里喬莎) 3 B-08 海霸王餐廳股份有限公司 B-09 乾杯股份有限公司 3 B-10 國業股份有限公司(龐德羅莎) 3 B-11 統一午茶風光股份有限公司(Afternoon Tea) 3 B-12 莫凡彼餐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3 B-13 勝成餐飲股份有限公司(勝博殿) B-14 銘宇興業有限公司(御之饌日式料理) 2 B-1 樂雅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Royal Host) 4 連 店 管 20 食 二 專 餐 餐 旅 飲 20 管 管 理 理 科 額小計 額合計 二十一世紀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速 科 錄取名 錄取名 A-01 鎖 業 事業單位名稱 - 企 最低開 事業單

10 學制 科系別 職類 最低開 事業單 班數 位代碼 餐 二 餐 飲 飲 20 廚 專 專 藝 業 科 企 業 二 技 管 理 系 餐 旅 管 理 系 工 商 企 管 高 級 管 理 餐 飲 經 營 實 務 事業單位名稱 錄取名 錄取名 額小計 額合計 C-01 三澧企業股份有限公司(Bellini Mo Mo Paradise 天吉屋) 8 C-02 王品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C-03 台灣大戶屋股份有限公司 C-04 台灣和民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C-0 和緣餐飲股份有限公司(寬心園 EASY HOUSE) C-06 岩島成股份有限公司(岩島成日式專業烘焙) C-07 金田餐飲股份有限公司(Capricciosa 卡布里喬莎) 3 C-08 海霸王餐廳股份有限公司 4 C-09 乾杯股份有限公司 4 C-10 莫凡彼餐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4 C-11 勝成餐飲股份有限公司(勝博殿) C-12 銘宇興業有限公司(御之饌日式料理) 2 C-13 樂雅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Royal Host) D-01 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商巧福 福勝亭 拿坡里 鮮五丼) D-02 台灣麥當勞餐廳股份有限公司-北區 D-03 怡和餐飲股份有限公司(肯德基) D-04 爭鮮股份有限公司 D-0 富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必勝客) D-06 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 E-01 王品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E-02 和緣餐飲股份有限公司(寬心園 EASY HOUSE) E-03 岩島成股份有限公司(岩島成日式專業烘焙) E-04 統一午茶風光股份有限公司(Afternoon Tea) 3 E-0 勝成餐飲股份有限公司(勝博殿) 五 面試志願選擇應注意事項 (一)請於06月14日準時參加事業單位說明會 並參加當天下午面試甄選活動 (二)本次招生共計有二專30家廠商 二技11家廠商可供選擇 請參閱前述表格所示之 事業 單位名稱 代碼及錄取名額 面試當天有2次面試機會 9

11 (三)請詳細參閱附件二 事業單位簡介 之事業單位招生資格限定 (四)當考生被甄選通知參加某一事業單位及本校之面試及職場體驗錄取後 將成為該事業單 位之雙軌訓練旗艦計畫訓練生 未錄取者 經本校遞補面試公告 得參加遞補面試 伍 招生甄選方式 一 甄試項目 面試 職場體驗與筆試等三項 二 甄試比例 (一)面試及職場體驗成績佔總成績之百分之八十 (二)筆試成績佔總成績之百分之二十 三 甄選方式 (一)本校將依照前述各甄試項目及比例計算其總成績 對以各志願選項為第一志願之考生 依其總成績高低排序後進行甄選 決定事業單位之錄取名單 (二)若考生志願順序及總成績成績均相同時 則依其面試及職場體驗成績高低排序後進行甄選 四 面試及遞補面試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親自攜帶國民身分證件及相關資料 依照指定時間及地點參加面試 (二)面試或遞補面試當天若逾時未到 視同自願放棄面試資格 事後亦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 補行面試 (三)未參加面試或遞補面試者 概不錄取 五 面試及遞補面試結果公告 (一)各事業單位及本校依考生面試成績 決定面試通過名單 面試及遞補面試通過數總額 為各志願選項錄取名額之 1.~3 倍 經入選之考生必須參加事業單位安排至少二週之職 場體驗 (二)本校將面試及遞補面試結果名單在本校網站 公告 面試結 果公告後如事業單位招生額滿 該事業單位不再遞補面試 六 面試及遞補面試通過生報到及職場體驗 (一)面試及遞補面試通過生應攜帶相關資料在事業單位指定時間至指定地點辦理報到 (二)面試及遞補面試通過生應接受事業單位安排至少二週之職場體驗 職場體驗期間 由 各事業單位依其訂定之標準發給津貼 各事業單位不得縮短職場體驗期間 (三)面試及遞補面試通過生於職場體驗期間 如有不適任之問題 得無條件退出 事業單 位不得要求其賠償 職場體驗期間之表現 將作為事業單位評定錄取與否之依據 各事 業單位依職場體驗結果依序錄取 惟不得超過招生錄取名額 未獲錄取之考生不得異議 (四)未依規定時間及規定事項向事業單位完成報到及職場體驗者 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10

12 七 筆試日期 項目及地點 (一)所有考生皆須參加筆試 否則不予錄取 (二)筆試日期 103 年 07 月 24 日 (三)筆試項目與時間表 預備 第一節 時間 基礎語文測驗(國文) 項目 備 註 1.基礎語文測驗均為選擇題 2.答案紙(卡)限用黑色或藍色原子筆作答 3.考生請攜帶准考證 國民身分證件應試 以備查驗 (四)筆試地點 1 筆試地點於 103 年 07 月 23 日在本校網站中公告 2 詳細之試場分配表 於 103 年 07 月 24 日上午在本校考場公佈 八 筆試成績通知及複查成績辦法 (一)預定 103 年 07 月 2 日於本校網站 開放成績查詢 (二)報名考生對 基礎語文測驗 成績如有疑義 可申請複查 為求查詢及答覆之迅捷正確 請遵照以下規定辦理 否則不予受理 1. 複查期間 103 年 07 月 2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時止 逾時不受理 2. 申請複查考生請填妥附件十 基礎語文測驗成績複查申請表 複查表格親送本校 或傳真 並同時來電確認 3. 複查結果將於收件後 30 分鐘內即行答覆 4. 不得要求查閱 影印或退還答案卷. 傳真號碼 (02) 電話 (02) 轉 地址 (2364)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 380 巷 1 號 進修部-雙軌 產 學教學中心 陸 面試通過生報到及職場體驗 一 報到日期 面試通過生職場體驗報到 103 年 07 月 01 日 遞補面試通過生職場體驗報到 103 年 08 月 01 日 二 報到地點 各事業單位 11

13 三 面試通過生應攜帶相關資料辦理報到 接受事業單位安排為期至少二週之職場體驗 (職場 體驗期間 由各事業單位依其訂定之標準發給津貼 各事業單位不得縮短職場體驗期間 四 面試通過生於職場體驗期間 如有不適性之問題 得無條件退出 事業單位不得要求其賠償 職場體驗期間之表現 將作為事業單位評定錄取與否之依據 各事業單位依職場體驗結果依 序錄取 惟不得超過各志願選項之招生錄取名額 未獲錄取之考生不得異議 五 未依規定時間及規定事項向事業單位完成報到及職場體驗者 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柒 錄取公告 一 本校訂於 103 年 08 月 26 日將錄取名單公告在本校網站 二 本校招生甄選錄取之結果 得不足額錄取 錄取數未達本校最低開班數 本校得不開班 考生不得異議 詳見本簡章肆之第三條 事業單位名稱 代碼及錄取名額 三 若錄取數未達本校開班最低數時 本會有權得以協調併入他校之錄取名額 其協調原則由兩 校自行協議 捌 錄取生報到 註冊 一 各錄取生應於 103 年 09 月 1 日-103 年 09 月 19 日(各職類另行通知) 應攜帶學歷(力)證 件正本 前往本校辦理報到及註冊手續 若有考生完成事業單位之報到 但未到本校辦理報 到及註冊者 則以放棄錄取資格論 二 錄取生於事業單位及本校均完成報到手續後 始成為 103 學年度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之 訓練生 並據以辦理就學 緩徵及各項補助事宜 三 本校之學雜費收費標準 以及各項減免 補助情形 詳如附件四 四 未依規定時間及規定事項完成報到及註冊者 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玖 筆試試場規則 一 請於考試當天 13 時 30 分到達指定筆試地點 查看試場分配表後至指定試場等候入場應試 二 應攜帶准考證 國民身分證正本 黑色或藍色原子筆到試場 缺准考證或國民身分證正本任何一種均不得入場應試 國民身分證可以用有效期內之中華民 國護照或駕照替代 三 非應試用品包括書籍 紙張 皮包 鬧鐘 翻譯機 收錄音機 行動電話 呼叫器 電子通 訊設備及其他非應試用品均不得攜帶入場應試 貴重物品請勿攜帶 承辦單位恕不負保管之 責 有記憶 計算及翻譯功能之鐘錶禁止使用 四 進場前 行動電話 呼叫器或電子通訊設備務必取消鬧鈴設定並關掉電源 且不可帶至座位 12

14 如有攜帶鬧鐘錶者 務必將鬧鈴關掉 以上物品如於測驗中發出響鈴 振動或發現電源開 啟 或帶至座位者 將以違規扣 分處理 五 基礎語文測驗 應試須知 (一)請準時入場 14 00(鈴響)考生入場 試前說明及填寫資料 14 10(鈴響)開始作答 遲到者不得入場應試 始可交卷離場 (二)入場時應出示准考證與身分證件正本 入場後須依准考證號碼就座 (三)測驗時應將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置於監試員指定之位置 以便查驗 如發現所繳國民 身分證影本與正本不符 或所繳相片與本相貌不同而有識別困難者 測驗結束再查 驗 如仍有識別困難者 則作答不予計分 亦不退費 (四)試場內不得飲食 (五)測驗時除在答案紙作答外 不得在試題冊 准考證或其他物品上抄寫題目 答案 劃線 打 ˇ 或作任何記號 不得有傳遞 夾帶或左顧右盼 交談等違規行為 若有竊取試 卷或請代考者 均依本校之規定處理 請代考者 連同代考者 三年內不得報名參 加本測驗 意圖或已將試題冊 答案紙攜出試場 或於測驗中意圖傳送試題者 五年內 不得報名參加本測驗 違反上述規定者 作答不予計分亦不退費 (六)測驗進行中不得中途離場 亦不得提早交卷 否則不計分 (七)測驗結束時 應立即停筆 在原位靜候監試員收卷 清點全部試題冊 答案紙後 宣 布結束始可離場 宣布離場前 不得再提筆作任何記號或寫下題目 否則以違規論 (八)應試者入場 出場及測驗中如有違反本測驗規定或不服監試員之指示者 監試員得 取消其應試資格並請其離場 其作答不予計分 亦不退費 (九)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遭受處分 應試者不得有任何異議 拾 招生申訴處理規定 一 為確定保障報名考生權益 特訂定 招生申訴處理規定 (以下簡稱申訴規定) 二 申訴主體 凡參加本校甄選之報名考生 得依據申訴規定之規定提起申訴 三 本校為處理相關申訴 得召開 危機處理小組 會議 四 凡報名考生參加本校甄選相關作業 認為有不公且損及其個權益 雖當場循正常行政程序 要求處理 仍無法獲得補救 得依申訴規定規定 向本校相關單位提起申訴 五 申訴處理程序 (一)報名考生參加本校甄選發生本規定第四條申訴事項時 應於 3 日內向本校提出書面申訴 (二)申訴未循申訴規定之程序請求補救者 本校得以書面駁回 (三)申訴於本校未作成評議決議書前 得撤回申訴 (四)申訴之調查以不公開為原則 但得通知申訴 對造及關係到會說明 (五)申訴提起後 申訴報名考生就申訴事件或其牽連之事項 向本校以外之機關提出申訴 應即於一週內以書面通知本校 本校獲知上情後應即中止評議 俟中止評議原因消滅後 13

15 繼續評議 其間如影響報名考生權益 責任概由報名考生自負 (六)評議決議書應包括主文 事實 理由等內容 不受理之申訴亦應做成評議決議書 惟其 內容只列主文和理由 (七)評議決議書應依循本校組織系統 送達申訴報名考生並副知相關單位 六 危機處理小組會議決議如有建議補救措施者 應提出具體建議 提請本校追認及補救 七 申訴及證如有虛構事實或偽造證據情事 一經查明 本校即停止評議 並以書面駁回 申訴 必要時並送請司法機關偵辦 拾壹 其他注意事項 一 考生對甄選結果認為有損其權益時 得於事實發生後 3 日內以書面向本校提出申訴 逾期 不予受理 申訴以一次為限 本校接獲申訴後將依 招生申訴處理規定 處理相關申訴 二 身心障礙或行動不便之考生 應於報名時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並得提出申請安排特殊考場 三 各錄取報到生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並不得於訓練期間申請轉學或轉系 四 本計畫係採 雙軌制 訓練模式 故訓練生於訓練期間脫離一軌 即事業單位退訓或學校退 學 即喪失其訓練生身分 不得異議 五 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 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六 單一職類報名數未達本委員會所定最低報名數 30(含)時 得不舉辦該項招生考試 報名費無息退還 七 本計畫之訓練生上課方式採專班方式 訓練生於訓練期間接受雙軌教育模式(專業技能與知 識理論) 為檢驗訓練生工作崗位技能學習成效 合作學校需輔導訓練生參與及通過 專業 職能認證 其相關配合注意事項如下 (一)為建立本認證考試公平與公正之監評制度 合作學校需提供該職類之專業監評師資名單 以供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北區職業訓練中心建置相關資料庫 (二)有關專業職能認證術科檢測之材料費用 由合作學校納入學(雜)費中 (三)合作單位須輔導訓練生參加本計畫之專業職能認證考試 並配合考試期程給予公假 (四)為使本認證考試之試題庫標準化 合作學校應於訓練期程內依所定之學科課程進行教學 並提供其教材內容 書籍或電子檔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北區職業訓練中心 備查 14

16 附件一 訓練生之權利義務 壹 訓練生定義 係指已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 由本計畫合作學校及事業單位共同組成 雙軌訓練旗 艦計畫招生甄選委員會 經公開招生 甄選程序錄取且接受雙軌制訓練者 貳 訓練生之權利 一 在各分署方面 完成工作崗位訓練後 由勞動部與事業單位共同核發結訓證書 二 在合作學校方面 (一)訓練生在校期間應享有正式學籍 (二)訓練生修業期滿 經考核成績及格 並修滿教育部規定之學分 各校得依法授予教育 部認定之日間部畢業證書 (三)享有合作學校輔導機制以及重 補修相關科目學分等相關權利 (四)合作學校應協助訓練生請領學(雜)費補助 三 在事業單位方面 (一)事業單位應依合作學校該年度招生簡章公告之數額 每月定期以實際工作日數或時數 按月支給工作津貼 (二)工作崗位訓練 應在日間實施為宜 不得輪值大夜班 以不強迫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 數為原則 其總訓練時數 休息 休假及因工作崗位訓練之必要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 數及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數津貼或對應補休之給予 應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辦理 (三)工作崗位訓練 訓練生不應擔任危險性工作 (四)事業單位不履行契約或未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落實訓練 致使訓練生蒙受損失 經 各分署認定後 得要求事業單位配合協助轉場事宜並賠償訓練生之損失 (五)完成工作崗位訓練後 由勞動部與事業單位共同核發結訓證書 參 訓練生之義務 一 在各分署方面 (一)配合措施 1.訓練生與事業單位工作崗位訓練契約之簽訂 2.透過合作學校統一辦理學(雜)費補助之申請 3.配合各分署訪談或詢問培訓相關問題 4.結訓後須配合各分署就業情形調查.離退訓前須配合各分署各項協辦事項 (二)離退訓作業 1.於工作崗位訓練期間如有不遵守本計畫有關規章 情節重大者 得停止其工作崗位 訓練 並終止或解除契約 2.訓練期間訓練生不配合本計畫相關規定 各分署得要求其賠償工作崗位訓練所付個 1

17 部 分 之 費 用 二 在 事 業 單 位 方 面 : ( 一 ) 應 遵 守 事 業 單 位 工 作 規 章, 忠 勤 服 務, 努 力 學 習 ( 二 ) 於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期 間 如 有 不 遵 守 事 業 單 位 有 關 規 章 ( 事 規 章 契 約 等 ) 情 節 重 大, 事 業 單 位 得 停 止 該 生 訓 練, 終 止 或 解 除 契 約, 如 使 事 業 單 位 蒙 受 損 失 時, 應 負 賠 償 之 責 ( 三 ) 若 有 擅 自 解 約 情 事, 並 造 成 事 業 單 位 重 大 損 失, 應 賠 償 事 業 單 位 為 其 訓 練 所 付 個 部 分 之 費 用 ( 四 ) 在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期 間, 應 依 規 定 按 時 填 寫 及 繳 交 訓 練 週 誌, 親 自 簽 名 後 送 事 業 單 位 批 核 簽 章, 未 依 規 定 按 時 填 寫 及 繳 交 訓 練 週 誌, 情 節 重 大 者, 事 業 單 位 得 函 報 各 分 署 核 定 後 離 退 之, 或 於 結 訓 時, 得 不 核 發 結 訓 證 書 ( 五 ) 寒 暑 假 期 間 訓 練 生 仍 應 依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計 畫 書 於 事 業 單 位 進 行 訓 練, 惟 配 合 徵 兵 規 定, 四 年 制 學 制 之 大 一 及 大 二 暑 假 期 間 無 須 進 行 另 在 徵 求 訓 練 生 同 意 及 學 科 教 育 可 配 合 ( 訓 練 生 不 需 重 補 修 學 分 ) 原 則 下, 事 業 單 位 得 協 調 訓 練 生 於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時 間 外 進 行 訓 練, 並 支 付 對 應 津 貼 或 給 予 補 休 ( 六 ) 訓 練 生 因 故 退 出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時, 將 同 時 喪 失 本 計 畫 在 校 學 籍 資 格 三 在 學 校 方 面 : ( 一 ) 依 本 計 畫 正 式 招 生 錄 取 且 完 成 註 冊 手 續 之 訓 練 生, 其 在 學 校 進 行 學 科 教 育 期 間 需 遵 守 學 校 教 學 與 生 活 管 理 輔 導 相 關 規 定 ( 二 ) 除 本 計 畫 補 助 或 減 免 之 學 ( 雜 ) 費 外, 其 他 部 分 之 學 ( 雜 ) 費 必 須 由 訓 練 生 負 擔 ( 三 ) 訓 練 生 需 遵 循 學 校 校 規, 如 有 違 反 規 定 或 學 業 成 績 不 及 格 達 退 學 標 準 者, 應 按 規 定 辦 理 退 學 手 續 ( 四 ) 每 位 訓 練 生 訓 練 週 誌 應 送 學 校 審 視 簽 章, 由 合 作 學 校 之 本 計 畫 專 班 導 師 會 簽, 併 入 在 校 成 績 計 算 ( 五 ) 若 訓 練 生 因 故 辦 理 退 ( 休 ) 學, 將 同 時 喪 失 本 計 畫 在 事 業 單 位 訓 練 資 格 ; 惟 有 特 殊 情 況 由 各 分 署 個 案 認 定 之 四 在 認 證 考 試 方 面 : 訓 練 生 應 參 加 本 計 畫 認 證 考 試 ; 通 過 測 驗 後, 始 可 取 得 本 計 畫 專 業 認 證 證 書 肆 訓 練 生 問 題 反 應 一 訓 練 期 間 如 訓 練 生 遭 遇 任 何 不 平 之 待 遇 或 有 任 何 問 題 與 建 議, 應 透 過 下 列 方 式 反 應 : ( 一 ) 在 學 校 方 面 : 提 供 專 班 導 師 或 本 計 畫 之 各 校 連 絡 窗 口 給 予 協 助 ( 二 ) 在 事 業 單 位 方 面 : 提 供 現 場 指 導 師 傅 本 計 畫 種 子 員 或 訓 練 協 調 經 理 給 予 協 助 ( 三 ) 在 督 導 及 執 行 單 位 方 面 : 透 過 本 計 畫 專 屬 網 站 ( 或 電 洽 當 地 分 署 連 絡 窗 口 ( 四 ) 在 專 屬 網 站 使 用 ( 線 上 週 誌 填 寫 ) 方 面 : 向 北 基 宜 花 金 馬 分 署 詢 問 二 訓 練 生 之 問 題 或 建 議, 應 先 向 學 校 或 事 業 單 位 反 應, 如 學 校 或 事 業 單 位 未 處 理, 再 逕 向 16

18 督導及執行單位方面反應 三 訓練生於問題反應或建議時 須具名並提供就讀學校或訓練之事業單位名稱 並詳述問 題之事由 以利各單位窗口問題解決 伍 本計畫係採 雙軌制 訓練模式 故訓練生於訓練期間脫離一軌 即事業單位退 訓或學校退學 即喪失其訓練生身分 不得異議 備註 本附件提供概要事項 有關訓練生之權利義務詳細內容 以與事業單位正式簽訂之契約及勞 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頒訂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作業手冊 為準 17

19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事業單位簡介 附件二 A-01--二十一世紀生活事業(股)公司簡介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為準 一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二十一世紀生活事業股份有 限公司 訓練協調經理 張琇棚 110 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69 號 7 樓 電話 (02) 傳真 (02) 分機 132 [email protected] 二 公司簡介 不僅是台灣本土企業 規劃遠景將以 21 世紀 為名 作為未來多角化經營之 CIS 標誌 其中 世紀風味館 以強調提供美味 健康 歡樂的消費價值感 我們要成為全國第一的烤雞餐飲品牌 並持續與統一企業共同追求 高成長 與 國際化 多角化經營 的夢想 並非僅是企業擴大版圖的企圖心 而是要為我們的同仁開拓更寬廣的新舞台 為消費者提供更全方位的服務 Slogan 吃烤雞到 21 三 招募職類 訓練條件 註 2 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 生活津貼之給付需詳細說明計算方式 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 每日工作崗位訓練不得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 並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 如有延長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辦理 其訓練時數與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 另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 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註 4 訓練時間如有空班或是待班等問題 請務必詳細說明如何安排 連鎖店管理-速食 (1)招募數 3 企業管理科 (4)訓練地點 大台北地區 依住家區域分配 ()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下列方式採計 每月新台幣 12 每時新台幣 (6)每週訓練天數 3~4 天 (7)每日訓練時數 6~8 小時 (8)每日訓練時間 每日新台幣 工時(H) * 正常上班工時(6~8H) * 4 天(週) * 4 週(月) 自 9~18 或 13~22 時 (9)輪班方式 早班或晚班輪調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空班休息時間 0.~1. 小時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業務範圍 薪資約 3 門市現場營運管理 28,700 (新竹以北地區月薪) 年資 一定累積時數以上轉正職者 享有本俸加值及年資承認之福利 四 福利 註 2 訓練期間實習地點 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 調整 A.宿舍 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 付費提供 每月 B.伙食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D.獎金或補助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學費補助 其它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年津貼(不含入生活津貼內) 退休金提撥 免費年度健檢 免費團保 福利金(按月發放) 工時貢獻獎金 學成獎金(半年一次發放, 不需評核) 有薪假津貼(各項符合勞基法之假別) 國定例假加班費 調薪 早/晚班津貼 福委會多項福利(生日禮金/三節/喜/喪慰問 /子女獎學金/職工退休) 員工優惠餐購買 春酒餐敍及抽獎 五 其它 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 有服務熱忱特質 對餐飲服務有興趣之學員 需取得合格餐飲供膳員體檢報告 (胸部 X 光 肺結核 A 型肝炎 傷寒 手部皮膚病等 (體檢費由個負擔) 18

20 A-02 D-01--三商行(股)公司簡介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為準 一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 訓練協調經理 公司地址 104 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二段 14 號 樓 樂品秀 電話 (02) 傳真 (02) 分機 4021 二 公司簡介 三商巧福係三商企業的第二個連鎖系統 於 1983 年正式誕生 不僅是台灣第一家速食 連鎖店 多年來更以 歡樂健康的牛肉麵連鎖店 著稱於餐飲業 三商巧福以 產品單純化 作業標準化 員專業化 的 3S 策略為經營方向 並將中國傳統美食的口感與西方精確標 準的生產流程結合 讓全國消費者到各地門市都能享受到同質的商品 拿坡里位於義大利西南部 以美麗的海灣和動的情歌著名於世 據說是披薩的發源 地 因而成為拿坡里披薩品牌命名的由來 拿坡里成立於 1997 年 以超值的價格 享受道 道地的義式披薩 讓大家不用出國 就可吃到充滿濃濃義大利風味的純正披薩 福勝亭成立於 2006 年 在日文中 因為豬排 排 豚カツ TonKaTsu 的後面兩個音 與勝 利 勝っ KaTsu 發音相同 因此日本常常會吃豬排來討吉利 也成了福勝亭名字的 由來 從字面上來看 福 代表讓顧客吃得滿意 勝 代表吃日式豬排時所帶來好運 鮮五丼成立於 2011 年 經營團隊有感 丼 精緻又豪邁的平民文化 將日本道地風 味引進台灣 以 新鮮及健康 為前提下 精選 CAS 及產地直送的食材 創新研發 五感 心饗宴-嫩 滑 鮮 酥 脆 融和豐富味蕾和視覺感受 以各式各樣的食材佐特熬醬汁 成為一道道美味又飽足的料理 打造時尚明亮的空間讓顧客能快速便捷享用高品質的餐點 衛生可靠同時經濟無負擔 三 招募職類 訓練條件 註 2 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 生活津貼之給付需詳細說明計算方式 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 每日工作崗位訓練不得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 並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 如有延長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辦理 其訓練時數與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 另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 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註 4 訓練時間如有空班或是待班等問題 請務必詳細說明如何安排 連鎖店管理-速食 (1)招募數 (1)招募數 企業管理科 (4)訓練地點 工商企管高級管理 企業管理系 台北市 新北市 基隆市 ()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下列方式採計 每月新台幣 每日新台幣 每時新台幣 職場體驗期間 11 正式錄取且註冊者 自 103 年 9 月 26 日起 118 整 26 日至 2 日 (6)每週訓練天數 3~4 (7)每日訓練時數 4~8 小時 每週至少 24 小時 (8)每日訓練時間 自 07 (9)輪班方式 天 時 00 分 至 22 時 00 分 07:00~22:00 (須依公司規定排班)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14:00~18:00 或 14:00~17:00 每 4 小時有 30 分鐘休息時間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業務範圍 薪資約 不拘 協助店長管理門市或管理幹部 24,000~30,000 (月薪) 19

21 四 福利 註 2 訓練期間實習地點 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 調整 A.宿舍 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 付費提供 每月 B.伙食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工作時間提供 三商巧福折抵 9 拿坡里免費提供 MINI 披薩餐 福勝亭折抵 80 鮮五丼折抵 99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D.獎金或補助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學費補助 其它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符合規定者 得申請獎學金(不含入生活津貼內) 生日餐券(不含入生活津貼內) 五 其它 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 需附健康檢查體檢表影本一份(體檢需符合法令規定) 20

22 A-03--丹堤咖啡食品(股)公司簡介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為準 一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訓練協調經理 丹堤咖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李佳霜 106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 268 號 11 樓 電話 (02) 傳真 (02) 分機 61 二 公司簡介 1993 年 11 月 12 日 丹堤咖啡在台北市南 京東路上成立第一家店 創立之初 台灣的咖啡 文化仍是處於封建與傳統時代 屬於貴族產品 只有少數捨得花錢的才能品嚐 而丹堤咖啡卻 希望能將咖啡文化完全融入們的生活中 因為有了 Dante Coffee 您隨時隨地都能享受到一杯好咖啡 精緻的餐點 浪漫動的音樂 和一個舒適 自由 無壓力的空 間 丹堤咖啡的出現 也引領了一股自 1993 年至今仍持續不退的平價咖啡風潮 來到 Dante Coffee 一個專業 快速 乾淨 舒適的喝咖啡休憩環境 我們建立了專屬的品牌 運用深綠色穩重的視覺效果 打造品牌現代 舒適的感受 更賦予丹堤咖啡親切熟悉的獨特風格 店內的設計以 後現代 風格搭配鮮明色彩 加上四周隨時環繞 著浪漫的爵士樂聲 在丹堤咖啡 處處充滿了精緻的生活體驗 在平價連鎖咖啡市場位居領導地位的 Dante Coffee 以"精緻超值"的品牌形象與高品質 快速的服務 在咖啡市場上已屹立不搖 多年來 我們不斷以 創新 的理念 研發各式咖啡的新口味與多化的精緻餐點 採區域行銷策略 深入各個社區 商圈 校園 廠區 因為我們深信 未來咖啡消費會愈來愈趨向生活化 喝咖啡將成為大家生活的一部份 每天 1~2 杯的咖啡飲用 唯有平價消 費才能讓們在無壓力的情境下 恣意啜飲 三 招募職類 訓練條件 註 2 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 生活津貼之給付需詳細說明計算方式 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 每日工作崗位訓練不得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 並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 如有延長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辦理 其訓練時數與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 另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 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註 4 訓練時間如有空班或是待班等問題 請務必詳細說明如何安排 連鎖店管理-速食 (1)招募數 3 企業管理科 (4)訓練地點 大台北區門市 ()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下列方式採計 每月新台幣 每日新台幣 11 每時新台幣 (6)每週訓練天數 4(依實際排班) 天 (7)每日訓練時數 6~8 (8)每日訓練時間 輪班制(排班時間 7:00~22:00 之間) 小時 (9)輪班方式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輪班休息由店長依公司規定進行安排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業務範圍 薪資約 3 連鎖咖啡門市現場營運及管理經營 表現優異並能擔任儲備幹部者月薪 2,000 起 (月薪) 21

23 四 福利 註 2 訓練期間實習地點 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 調整 A.宿舍 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 付費提供 每月 B.伙食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員工餐 8 折 D.獎金或補助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學費補助 其它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五 其它 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 上班不得留指甲 搽指甲油 配戴手部飾品 22

24 A-04--台灣吉野家(股)公司簡介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為準 一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台灣吉野家股份有限公司 訓練協調經理 公司地址 100 台北市館前路 9 號 2 樓 蔡芳銘 電話 (02) 傳真 (02) 分機 170 [email protected] 二 公司簡介 台灣吉野家經營理念 FOR THE PEOPL 台灣吉野家經營思想 品質-提供優質的商品與服務給顧客 價值-提供品牌 商品 服務價值給顧客 快速-避免 8 種浪費 提供更快速的商品與服務給顧客 台灣吉野家行動規範 我們要拼到贏 所以我們一定會贏 來自日本吉野家的牛丼專賣店至今已有 113 年的歷史 在台灣成立至今已 24 年之久 目前吉野家正在美國 東南亞(香港 日本 新加坡 馬來西亞 菲律賓 印尼) (中國大陸 上海 北京 深圳 福州)台灣各地積極展店 我們正在招兵買馬 希望能培育 更多才 吉野家的才 是世界的才 只要您有能力 將來都有機會到世界各地的吉野家工作 期待您正確的選擇 歡迎您 的加入 一起邁向成功之路 三 招募職類 訓練條件 註 2 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 生活津貼之給付需詳細說明計算方式 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 每日工作崗位訓練不得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 並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 如有延長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辦理 其訓練時數與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 另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 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註 4 訓練時間如有空班或是待班等問題 請務必詳細說明如何安排 連鎖店管理-速食 (1)招募數 2 企業管理科 (4)訓練地點 台北市 新北市地區各店舖 ()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下列方式採計 每月新台幣 每日新台幣 每時新台幣 (6)每週訓練天數 11 4 天 (7)每日訓練時數 6~8 (8)每日訓練時間 自 (9)輪班方式 小時 07 時 00 分 至 22 時 00 分 於 07:00~22:00 取 9 小時排班 每 4 小時有 30 分鐘休息時間 休息時間不支薪 實際排班時間 依各店舖力需求排班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每 4 小時有 30 分鐘休息時間 休息時間不支薪 但有提供休息場所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業務範圍 薪資約 不限 門市營運管理業務 28,000 (月薪) 23

25 四 福利 註 2 訓練期間實習地點 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 調整 A.宿舍 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 付費提供 每月 B.伙食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工作滿 4 小時員工餐五折優惠(1 次) 滿 8 小時(2 次) 付費提供 每月 D.獎金或補助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學費補助 其它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享勞 健保及雇主責任意外險 五 其它 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 手部過敏者不適任 24

26 A-0 D-02--台灣麥當勞餐廳(股)公司簡介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為準 一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台灣麥當勞餐廳股份有限公司 -北區 訓練協調經理 許婉君 1000 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 1 號 3F 電話 (02) 傳真 (02) 分機 608 [email protected] 二 公司簡介 起 薪 誠摯邀請有企圖心的 樂觀的 傑出的 喜歡樂趣的夥伴 從學校到職場 領導品牌為我的未來做準備 知識不只在課本上 還有很多學校學不到的東西也很重要 如果您希望出 120 / 小 社會前能有引導銜接職場 麥當勞提供完整全方位的在職教育 讓您比 別早一步探索自己的長處 工作和身邊的同事 也讓您的視野更開闊 不只是兼職 還比別更有自信迎接未來 待遇福利佳 額外收穫 大家庭歸屬感 每年 19 天國定假日 知名領導餐飲品牌 同事相處如同大家 雙倍薪資 依照勞基 庭般融洽 大家互 法的休假制度 享有 第一線接觸到群 相幫助並不分階層 年假 婚喪喜慶等付 在每個得到顧客感謝 高低 即使是經理 薪休假 或肯定的當下 也讓 也像是自己的哥哥 您得到在學校不曾體 姊姊一樣給予許多 驗過的成就感 進入社會之前的指 彈性的排班使您能夠 導與方向 在打工與學業間取得 時 平衡 可以妥善安排 麥當勞提供獎助學 自己的時間 金制度 2

27 三 招募職類 訓練條件 註 2 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 生活津貼之給付需詳細說明計算方式 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 每日工作崗位訓練不得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 並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 如有延長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辦理 其訓練時數與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 另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 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註 4 訓練時間如有空班或是待班等問題 請務必詳細說明如何安排 連鎖店管理-速食 (1)招募數 10 工商企管高級管理 (1)招募數 10 企業管理科 (4)訓練地點 新北市 台北市 基隆 共 13 家門市 企業管理系 ()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下列方式採計 每月新台幣 每日新台幣 正式簽約後為 120 /小時 每時新台幣 整 計算基準 (6)每週訓練天數 3~4 天 (7)每日訓練時數 6~8 小時 (8)每日訓練時間 自 07 時 00 分 至 22 時 00 分 (9)輪班方式 時薪制(通過考核後 依表現可調整時薪) 依公司需求安排其工作時段 每 4 小時會有 30 分鐘休息時間 不給薪(視營運狀況安排休息時間)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假日需上班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業務範圍 薪資約 10 實習襄理 30,000 (月薪) 四 福利 註 2 訓練期間實習地點 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 調整 A.宿舍 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 付費提供 每月 B.伙食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員工半價優惠 付費提供 每月 D.獎金或補助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學費補助 其它 計時員獎助學金 符合相關規定者 可申請獎助學金 000 (此為 2013 年數字 每年依狀況調整)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1.國定假日雙倍時薪 2.比照月薪正職員付薪休假 如 年假 病假 婚假 產假等 3.助學獎金 4.寒暑假返鄉調派.享勞健保 6.優惠員工餐飲 7.免費制服 8.定期舉辦員工激勵活動 9.首次加入公司之健檢費用需自行支付外 未來每年安排之健檢費用皆由公司負担 10.畢業後得優先透過內部晉升管道成為正職員工(餐廳實習襄理) 五 其它 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 所有從事餐飲員需做一般體格檢查及餐飲員特定體檢項目 26

28 A-06--白木屋食品(股)公司簡介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為準 一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白木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訓練協調經理 公司地址 桃園縣楊梅市高獅路 813 巷 22 弄 11 號 李琮祥 電話 (03)496-8 傳真 (03) 分機 604 二 公司簡介 白木屋的企業不大卻選擇做第一品牌 所以就必須有 即使小 也能功成名就 的信心 堅持做市場的 NO.1 還不夠 還必須有 成為市場 Only 1 的決心 白木屋憑藉著仔細 用心的態度 揮灑出自成一格的品牌文化內涵 我們堅持食品藝術之美 不斷地創新 改造 終於在 年 分別獲得了國家磐石獎和台灣企業獎的肯定 更以品質背書品牌的文化於 2008 年榮獲第 18 屆國家品 質獎 白木屋成立於 1997 年 11 月 2 日 在眾的鼓勵 關愛和協助中 我們勇敢 本份 如履薄冰地走過了伍仟多個日子 白木屋 的每一個成員本著 當一天和尚 敲響一天鐘 的精神 堅持以創意帶動品味 期望能激盪出更美麗的浪花 秉持此信念 這群螞蟻 雄兵創造了台灣最大的蛋糕生產王國 200 年九月進軍囍餅市場 2008 年成立品牌文化館 推出白木屋伴手禮盒 2011 年 4 月本著 堅持三品 品牌 品質 品 味的決心 在桃園縣政特區 打造佔地將近八百坪的旗艦館 結合販售 餐飲 休閒三大需求 提供顧客更優質的消費環境及最佳化 的服務品質 旗艦館服務的領域涵括了蛋糕 麵包 巧克力 咖啡 飲品 冰淇淋 伴手禮 喜餅 歐式套餐 下午茶等頂級飲食文 化 將企業的品牌生命延續 品牌效益多化 白木屋以鮮明的企業文化 一步一腳印的精神 追求卓越 堅持理念的原則 掌握脈 動 以創新的價值邁向成長 以愛圓愛 回饋社會 更不斷地著力於力教育與研發創意 成功地確立將企業生命化 白木屋以愛心 真心 用心地製造出有生命力 會說話有感情更具有美感的商品 堅持將品牌生命化 許多都將白木屋在傳統產業的崛起 視為異 軍突起 其實不然 白木屋在創立初期 就訂定了經營品牌的決心 多年來以誠信 務實 堅持 品質 創新為理念 將創意融合藝 術用心地將產品力化為生命力 一步一腳印 踏實地構築美麗的城堡 白木屋堅持以創意帶動品味 並以美感與藝術詮釋食品美學 以領導品牌為目標 力臻品牌規格化 經營標準化 以及創新概念 化 進而成為一流的公司 強化經營團隊的核心能力 提昇產品及力的品質 堅持相信 質變 量就變 的哲理 不斷地研發與創 新 勇敢的迎向變革 把知識資產化 勇於走入問題的核心 為了能夠永續經營 我們踏實地依循完整的規劃前進 讓心中的藍本 由夢想轉為理想 除了放眼未來 我們虛心地日日反求諸 己 規模不大 更要以宏觀的格局看世界 展現自我獨特的光芒 我們用愛投入市場 希望能在品牌的競爭中勝出 成為消費者最終 的決定 成為市場最高的期待 27

29 三 招募職類 訓練條件 註 2 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 生活津貼之給付需詳細說明計算方式 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 每日工作崗位訓練不得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 並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 如有延長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辦理 其訓練時數與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 另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 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註 4 訓練時間如有空班或是待班等問題 請務必詳細說明如何安排 連鎖店管理-速食 (1)招募數 企業管理科 (4)訓練地點 台北市 新北市 基隆市等白木屋北區門市 ()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下列方式採計 每月新台幣 每日新台幣 每時新台幣 120 (6)每週訓練天數 4 (7)每日訓練時數 8 小時 (8)每日訓練時間 自 9 時 (9)輪班方式 天 00 分 至 21 時 30 分 (依力需求排班) 早 晚班排班制 早班 9:00~17:00 晚班 13:30~21:30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午晚餐各休息 0. 小時 視營運狀況機動安排休息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業務範圍 薪資約 門市銷售服務與店務管理 24,000~26,000 (月薪) 四 福利 註 2 訓練期間實習地點 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 調整 A.宿舍 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 付費提供 每月 B.伙食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D.獎金或補助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學費補助 其它 行銷活動與節慶商品銷售獎金(不含入生活津貼 視營運狀況給予)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三節禮金 生日蛋糕 員工購物優惠 每年員工健康檢查與依工作表現績效 調整時薪(不含入生活津貼) 五 其它 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 28

30 A-07 D-03--怡和餐飲(股)公司簡介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為準 一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怡和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訓練協調經理 公司地址 104 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 96 號 7F 鄭月枝 電話 (02) 傳真 (02) 分機 2140 二 公司簡介 說到炸雞 一定會想到 肯德基 想要吃炸雞 絕對非 肯德基 莫屬 美味滋味 成功擄獲全球消費者 肯德基是世界最大的炸雞速食餐飲連鎖企業 餐廳更遍佈世界各地 無論是美國 中國 台灣 還是充滿藝術氣息的巴黎 處處可見肯德基爺爺的蹤影 沒想到 來肯德基工作也能和世界接軌吧 在肯德基有活力四射的成員 熱情滿分的團隊 年度的冠軍挑戰賽 不定期的家族活動 讓工作注入更多的活力及歡樂氣氛 口感百變的蛋塔 讓食指大動的美味炸雞 燒餅妹與 油條的愛戀情仇 都是在這樣一個鼓勵發想 創意橫生的環境下孕育而生 這樣的舞台怎 麼可以少了你 趕緊加入肯德基感受 香 遇 KFC 的幸福時光 三 招募職類 訓練條件 註 2 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 生活津貼之給付需詳細說明計算方式 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 每日工作崗位訓練不得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 並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 如有延長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辦理 其訓練時數與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 另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 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註 4 訓練時間如有空班或是待班等問題 請務必詳細說明如何安排 連鎖店管理-速食 (1)招募數 (1)招募數 3 企業管理科 (4)訓練地點 工商企管高級管理 企業管理系 肯德基台北/新北市 48 家營業餐廳 ()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下列方式採計 每月新台幣 每時新台幣 11 每日新台幣 分兩次發放 日領取上月 16~月底薪資 20 日領取當月 1~1 日薪資 服務員 11 /時 訓練員 117 /時 每月工時超過 110 小時部分 發放津貼 3 /小時 組長 124 /時每月工時超過 110 小時部分 發放津貼 3 /小時 (6)每週訓練天數 3 ~ 4 天 每週訓練時數 : 24 ~ 32 小時 (7)每日訓練時數 6~8 (8)每日訓練時間 (9)輪班方式 小時(不含休息時間) 自 7 時 00 分 至 22 時 00 分 早 07:00-14:00/中班 11:00-18:00/晚班 14:00-22:00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如遇空班時 有提供休息場地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不拘 業務範圍 實習襄理(餐廳之經營與管理) 全職服務員 (餐廳實務操作) 薪資約 30,000 20,000~24, (月薪)

31 四 福利 註 2 訓練期間實習地點 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 調整 A.宿舍 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 付費提供 每月 B.伙食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依照公司規定 服務員/訓練員 五折優惠購買員工餐飲(工作六小時以內 限購一餐) 組長(含)以上職級員工限定金額內享用員工餐飲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D.獎金或補助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學費補助 其它 1.二專生額外享有獎學金每學期最高 3,70 2.特別獎金 適用 132 工時方案之員 於適用 該方案起滿六個月及一年時 之前六個月排班皆有達到 132 小時者 發放獎金 激勵競賽獎金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4.外送職務另有外送津貼 勞健保 免費制服 員工同樂 聯誼活動 五 其它 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 須通過供膳員體格檢查 30

32 A-08--怡客咖啡(股)公司簡介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為準 一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怡客咖啡股份有限公司 訓練協調經理 公司地址 114 台北市內湖區基湖路 3 巷 13 號 林千又 電話 (02) 傳真 (02) 分機 102 [email protected] 二 公司簡介 曾經喝咖啡是一種奢侈的享受 浪漫生活的點綴 但隨著經濟起飛 生活步調愈趨緊張 咖啡已 經變成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咖啡店也成為繁忙工作生活中緩和情緒 調整生活步調最佳場所 1994 年怡客咖啡誕生了 為咖啡店現代化經營注入新的活力 也讓消費者能以更輕鬆的心情享 受優質超值的咖啡餐飲 怡客咖啡以日文英譯 Ikari 為店名 取其本意 錨 旨為提供現代上班族繁忙 的生活中 一個愜意可以停靠的休息港灣 而中文 怡客 兩字則希望怡客咖啡能提供顧客滿意且愉 快的消費經驗 成為您生活的好所在 歷經十多年的努力 怡客咖啡展現了多豐富的面貌 引進 portioli coffee 與義大利米蘭同步流行的咖啡品味以及兼具簡潔與 雅致的氛圍中 流露出一種時尚但不媚俗的獨特質感 堅持品質與服務更創造出眾多氣味相投的忠實顧客 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中猶能 脫穎而出 一切美好事物盡在怡客 三 招募職類 訓練條件 註 2 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 生活津貼之給付需詳細說明計算方式 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 每日工作崗位訓練不得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 並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 如有延長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辦理 其訓練時數與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 另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 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註 4 訓練時間如有空班或是待班等問題 請務必詳細說明如何安排 連鎖店管理-速食 (1)招募數 3 企業管理科 (4)訓練地點 台北市 19 分店 基隆市 1 分店 ()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下列方式採計 每月新台幣 11 每時新台幣 每日新台幣 (6)每週訓練天數 4 天 (7)每日訓練時數 6~8 小時 每週至少 24 小時 (8)每日訓練時間 自 7 時 00 分 至 22 時 00 分 (9)輪班方式 排班制(7:00~14:00 9:00~18:00 12:00~20:00) 會依各店營運狀況些許微調 每 4 小時休息 0.H(休息時間不支薪)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無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薪資約 不設限 27,000~31,000 業務範圍 儲備幹部 (月薪) 四 福利 註 2 訓練期間實習地點 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 調整 A.宿舍 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 付費提供 每月 B.伙食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員工餐五折 D.獎金或補助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學費補助 其它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獎學金 全勤獎金 生日禮 三節禮 社團活動 等 五 其它 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 有 A 型肝炎 肺結核 梅毒或手部皮膚病等法定傳染疾病者不適宜 31

33 A-09 D-04--爭鮮(股)公司簡介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為準 一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爭鮮股份有限公司 訓練協調經理 公司地址 333 桃園縣龜山鄉樂善村文化一路 4 號 黃雅瑄 電話 (03) 傳真 (03) 分機 1041 [email protected] 二 公司簡介 經營理念 爭鮮的美味來自新鮮理念的堅持及物超所值的價格 一 公司簡介 爭鮮餐飲1996年在台北成立 現為亞洲最大的日式直營餐飲企業之一 擁有門市超過300家 逾6,00名員工及 數百家合作廠商 營業額年創新高 二 企業文化 1. 運動家精神 是爭鮮獨特的企業文化 不艱難 勇於挑戰並達成目標 2. 提供 海洋食材 為主的健康餐飲 採購團隊每年親訪全球0家供應商 3. 平價的美食 有速食店的效率 並且讓客享受到餐廳用餐的氣氛 三 服務領域 以日式餐飲直營餐廳及外帶門市為主要發展 業務批發至各大 零售通路 線上購物等多化的發展領域 爭鮮在台灣素有平價壽司龍頭之美譽 未來訓練生預計將進入 1.爭鮮迴轉壽司 2. 爭鮮外帶壽司 3. 定食 8 三個 事業體之門市 三 招募職類 訓練條件 註 2 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 生活津貼之給付需詳細說明計算方式 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 每日工作崗位訓練不得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 並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 如有延長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辦理 其訓練時數與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 另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 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註 4 訓練時間如有空班或是待班等問題 請務必詳細說明如何安排 連鎖店管理-速食 (1)招募數 工商企管高級管理 (1)招募數 企業管理科 企業管理系 體驗期間時薪 11 正式錄取開學後時薪 120~12 整 計算基準 (4)訓練地點 台北市 新北市地區各門市 ()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下列方式採計 每月新台幣 每日新台幣 每時新台幣 (6)每週訓練天數 (7)每日訓練時數 (8)每日訓練時間 (9)輪班方式 4 天 6~8 小時 自 7 時 00 分 至 22 時 00 分 依門市運作排班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業務範圍 薪資約 門市儲備幹部管理員 26,000~28,000 (月薪) 32

34 四 福利 註 2 訓練期間實習地點 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 調整 A.宿舍 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 付費提供 每月 B.伙食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D.獎金或補助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學費補助 其它 獎學金申請資格 每年 2 月~6 月 9 月~1 月期間內 連續 工作滿 40 小時 申請條件 總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 不得有任何一科成績低於 60 分 操性成績 80 分 申請獎金 3000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業績獎金 生日禮金 旅遊補助 團險 員工進修補助 五 其它 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 33

35 A-10--家城(股)公司簡介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為準 一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家城股份有限公司 訓練協調經理 [漢堡王 Burger King] 吳佳真襄理 1144 台北市文湖街 20 號 8 樓 二 公司簡介 電話 (02) 傳真 (02) 分機 1714 [email protected] 公司網址 家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 1989 年 為大成集團旗下 餐飲服務事業群 取得(BURGER KING-漢堡王)代理權後所成立之公司 漢堡王(BURGER KING)在美國橫跨五十洲及世界 7 個 國家 擁有超過 20,000 家以上的餐廳 為全球第二大速食連鎖 擁有國際品牌經營 KNOW HOW 及獨特的火烤優勢 一向是重視美食消費者的首選 在美國 也是許多心目中的第一 選擇 目前於台灣擁有 37 家門市 其招牌產品 華堡(WHOPPER)享譽六十餘年 是所有饕客 客不可錯過的佳餚 大成集團引進此一國際品牌冀望能吸取世界級連鎖餐廳經營之品管 教育 訓練 服務 標準操作 等系統經驗 提昇體系下各餐飲品牌之品質 隨著餐飲服務業的日趨繁榮 本公司因應業務拓展 極需大量優秀才之投入 而雙軌 旗艦訓練計畫正是大專優秀餐飲才養成的最好搖籃 以專業量身訂作的課程 輔以職場實作 的經驗 畢業後立即可成為公司之中堅管理專才 這亦是本餐飲服務事業群投入此一計畫的最 大目的 企業理念 營造快樂的工作環境,提供顧客多重飲食選擇,秉持新鮮.美味.健康為原則 企業核心價值 誠信責任 效率團隊 熱忱服務 積極創新 企業願景 以提供消費者美味健康之品質 創造多利潤 分享員工與股東 職涯發展說明 藉以訓練代理世界級品牌的經營管理經驗 優先留用並晉升為管理幹部或調至總公司任用 若對事業體系其他品牌 (日式餐飲 烘焙)有興趣者亦可自行請調 讓有志/有興趣於餐飲業發展的同學可以在本公司接觸到不同的經營管理 模式 促成雙贏局面 三 招募職類 訓練條件 註 2 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 生活津貼之給付需詳細說明計算方式 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 每日工作崗位訓練不得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 並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 如有延長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辦理 其訓練時數與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 另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 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註 4 訓練時間如有空班或是待班等問題 請務必詳細說明如何安排 連鎖店管理-速食 (1)招募數 企業管理科 (4)訓練地點 台北市門市及新北市門市 ()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下列方式採計 每月新台幣 118 每時新台幣 4 天 (7)每日訓練時數 8 小時 (8)每日訓練時間 自 7 時 00 分 至 22 時 00 分 排班制 早班 07:00~16:00 中班 10:00~19:00 晚班 13:00~22:00 (含休息 1 小時)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無空班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業務範圍 薪資約 (6)每週訓練天數 (9)輪班方式 每日新台幣 門市營運管理 28,00 (月薪) 34

36 四 福利 註 2 訓練期間實習地點 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 調整 A.宿舍 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 付費提供 每月 B.伙食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D.獎金或補助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學費補助 其它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獎學金[依獎學金辦法申請] 不含入生活津貼 免費制服 生日優惠卡 員工聯誼活動 相關企業餐飲折扣 不含入生活津貼 五 其它 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 體檢需符合餐飲從業員相關規定 3

37 A-11--統一聖娜多堡(股)公司簡介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為準 一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統一聖娜多堡股份有限公司 訓練協調經理 公司地址 110 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70 號 9 樓 郭青青 電話 (02) 傳真 (02) 分機 2091 asta.niji@ mail.7-11.com.tw 二 公司簡介 統一聖娜多堡創立已近 20 年歷史 為統一超商餐飲事業旗下的 轉投資公公司 我們秉持統一優良的文化 不斷創新研發 提供最新 鮮美味的烘焙食品給喜愛的消費者 透過分享學習 提供伙伴幸福成 長的工作環境 希望在前進與茁壯的路上 有你一同加入 三 招募職類 訓練條件 註 2 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 生活津貼之給付需詳細說明計算方式 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 每日工作崗位訓練不得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 並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 如有延長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辦理 其訓練時數與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 另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 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註 4 訓練時間如有空班或是待班等問題 請務必詳細說明如何安排 連鎖店管理-速食 (1)招募數 3 企業管理科 (4)訓練地點 台北市 新北市各門市 ()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下列方式採計 每月新台幣 11 每時新台幣 (6)每週訓練天數 4 天 (7)每日訓練時數 8 小時 (8)每日訓練時間 早上 7:00~晚上 10:00 (9)輪班方式 每日新台幣 法定基本工時起薪 並享有每半年績效考核優良可再調薪的機會 依照店經理排班 每隔半小時排一班(依門市商圈屬性)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工作 4 小時 休息 30 分鐘 視營運狀況安排休息時間 半小時用餐/休息時間不支薪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薪資約 2 22,000 業務範圍 前場管理 (月薪) 四 福利 註 2 訓練期間實習地點 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 調整 A.宿舍 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 付費提供 每月 B.伙食 無 免費提供 工作滿 4 小時可任選 1 個價值 0 的麵包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D.獎金或補助 績效獎金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營運獎金)依門市績效達成狀況發放 學費補助 其它 付費提供 每月 年終獎金 (依夥伴年度工作時數計算) 獎學金補助(依夥伴年度工作時數計算) 三節福利品 生日禮金(工作滿一年者) 尾牙活動 勞/健/團保保險 退休金提撥 五 其它 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 需符合法令規定的供膳體檢 無皮膚疾病與法定傳染病 36

38 A-12 D-0--富利食品(股)公司簡介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為準 一 公司基本資料 富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訓練協調經理 (必勝客) 公司地址 胡潔畇 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 96 號 9 樓 電話 (02) 傳真 (02) 分機 8911 [email protected] 二 公司簡介 必勝客目前全省已達 180 間門市 我們共經營三種不同型態的分店 歡 樂 吧 新鮮美味 歡樂無限 提供多樣化口味之比薩及活潑歡樂的用餐(吃到飽)環境 比薩外送店 比薩一路 Hot 到家 提供高品質各式口味之比薩 並由顧客選擇外帶或外送服務 氛 享 屋 藉由精緻美食 舒適的空間及親切的服務 讓每位來到這裡的消費者充滿甜美的回憶 我們以提供顧客賓至如歸 輕鬆愉快的用餐氣氛及友善 即時 高效率的服務品質為經營宗旨 竭誠的 邀請您加入我們 期待您能與必勝客一同成長 共創未來 三 招募職類 訓練條件 註 2 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 生活津貼之給付需詳細說明計算方式 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 每日工作崗位訓練不得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 並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 如有延長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辦理 其訓練時數與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 另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 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註 4 訓練時間如有空班或是待班等問題 請務必詳細說明如何安排 連鎖店管理-速食 (1)招募數 (1)招募數 企業管理科 (4)訓練地點 工商企業高級管理 企業管理系 台北市 新北市全區 76 家 ()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下列方式採計 每月新台幣 11 每時新台幣 每日新台幣 工作時數 時薪 表現優異並經由門市申請加入 132 工時方案 則調為時薪 120 每月工時保障 132 小時 (6)每週訓練天數 3~4 (7)每日訓練時數 6 ~ 8 小時 每週工時至少 24 小時 (8)每日訓練時間 自 7 (9)輪班方式 天 時 00 分 至 22 時 00 分 早班 7:00-16:00 中班 11:00-20:00 晚班 13:00-22:00(休息不支薪)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依公司規定彈性排班 如有空班安排(約 2-3 小時) 備有休息區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薪資約 不設限制 26,800 業務範圍 門市管理幹部 (月薪) 四 福利 註 2 訓練期間實習地點 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 調整 A.宿舍 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 付費提供 每月 B.伙食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D.獎金或補助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學費補助 其它 二專生額外享有獎學金每學期最高 3,70 (備註 加入 132 工時方案 於此方案滿半年 1 年可享有特殊獎金各,000 皆不含入生活津貼內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依考核調薪 使用公司車外送並享有外送津貼 購物折扣 退休金提撥 生日禮物 員工旅遊 尾牙活動 五 其它 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 須符合供膳員體檢 手部過敏者不適合 37

39 A-13--順成食品實業有限公司簡介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為準 一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順成食品實業有限公司 訓練協調經理 公司地址 248 新北市五股區五工二路 130 號 劉奇翎 電話 (02) 傳真 (02) 分機 301 二 公司簡介 一 歷史悠久的傳統名店 不斷進步的創新精神 順成蛋糕創立於 196 年 以一家雜貨店起家 次年擴充為雙店面 並改為順成超級市場 直到 198 年 才全部更改為 順成蛋糕專賣店 1988 年 留美的第二代吳官明 吳官德加入團隊並調整經營方向 以烘焙專門店自許 二 優質用料的絕對堅持 健康美味的不變宗旨 秉持原料要用最好的 並且要兼顧 健康與美 味 至今仍不斷研發新產品 在在皆是來自世界各地歸國的老饕們爭相購買及品嚐的場所 三 台灣烘培界的翹楚 消費者中西點的首選 順成蛋糕採全年無休制以服務顧客 在台北市各區 域已有 22 家門市 另在新北市設有中央工廠 以提供顧客更多樣化的產品 三 招募職類 訓練條件 註 2 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 生活津貼之給付需詳細說明計算方式 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 每日工作崗位訓練不得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 並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 如有延長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辦理 其訓練時數與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 另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 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註 4 訓練時間如有空班或是待班等問題 請務必詳細說明如何安排 連鎖店管理-速食 (1)招募數 3 企業管理科 (4)訓練地點 五股廠 新北市五股區五工二路 130 號 忠一店 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 212 號 忠二店 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 320 號 南門店 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 31 號 武昌店 台北市武昌街一段 3 號 民權店 台北市民權西路 90 號 錦州店 台北市松江路 276 號 京站店 台北市市民大道一段 209 號 西站店 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 173 號 西湖店 台北市瑞光路 83 巷 28 號 仁愛店 台北市仁愛路四段 10 號 1 樓 微風北車店 台北市北平西路 3 號 1 樓 徐匯店 新北市蘆洲區中山一路 8 號 B1 微風南京店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 377 號 松山店 台北市松山路 11 號 1 樓 ()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下列方式採計 每月新台幣 每日新台幣 11 每時新台幣 (6)每週訓練天數 3~4 (7)每日訓練時數 9 (8)每日訓練時間 自 08 時 00 分至 17 時 00 分 (9)輪班方式 AM08:00~17:00 扣除用餐 1 小時 天 小時(含用餐 1 小時) 排班制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連續工作 4 小時 休息 30 分鐘 視生產狀況安排休息時間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業務範圍 薪資約 3 考核晉升幹部員 員排班配置學習及店務管理 提昇銷售業績能力等 19,047 (月薪) 38

40 四 福利 註 2 訓練期間實習地點 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 調整 A.宿舍 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 付費提供 每月 B.伙食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D.獎金或補助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學費補助 其它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員工聚餐 員工旅遊 雙軌生聚餐 五 其它 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 不得罹患法定傳染病 健康檢查須符合法令規定 39

41 A-14 D-06--鬍鬚張(股)公司簡介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為準 一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 訓練協調經理 謝佳伶 公司地址 248 新北市五股區新北產業園區五權二路 8 號 6 樓 電話 (02) 傳真 (02) 分機 33 [email protected] 二 公司簡介 鬍鬚張的創始張炎泉先生 因為長期忙碌平均一天的睡眠時大約三至四小時 實在挪不出時間 來整理他那和生意同樣茂盛的鬍子 而久之親近的老顧客就膩稱他為 鬍鬚張 因此 鬍鬚張 之 名從此就不脛而走 倒和他魯肉飯同樣有名 於是魯肉飯和鬍鬚張成了不可分別的註冊商標 鬍鬚張 從民生西路雙連市場對面的路邊攤起家 逐步成長成為連鎖企業 始終以奮進不懈的精神致力於鄉土 食品的研製 改革 引進先進精密餐廚設備 確保產品品質保持一貫的風味 貫徹 品質 口味 服務 衛生 的經營理念 朝向年 輕化 產業化及國際化之方向努力 實踐 賣魯肉飯賣到全世界都知道 的願景 三 招募職類 訓練條件 註 2 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 生活津貼之給付需詳細說明計算方式 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 每日工作崗位訓練不得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 並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 如有延長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辦理 其訓練時數與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 另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 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註 4 訓練時間如有空班或是待班等問題 請務必詳細說明如何安排 連鎖店管理-速食 (1)招募數 (1)招募數 企業管理科 (4)訓練地點 工商企管高級管理 企業管理系 台北市 新北市 ()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下列方式採計 每月新台幣 117 每時新台幣 每日新台幣 (6)每週訓練天數 4 (7)每日訓練時數 6~8 小時(會有 4 小時空班) (8)每日訓練時間 自 09 時 00 分至 22 時 00 分(依力需求編制上班起訖) (9)輪班方式 天 依公司規定排班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空班 14:00~17:00 1:00~17:00 無提供休息場地 依力需求編制空班起訖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薪資約 31,000 業務範圍 實習店副理 (月薪) 四 福利 註 2 訓練期間實習地點 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 調整 A.宿舍 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 付費提供 每月 B.伙食 無 當日出勤在店內用餐享有優惠員工餐飲以 原價 折計算 (不含入生活津貼內)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D.獎金或補助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不含入生活津貼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學費補助 不含入生活津貼 其它 不含入生活津貼 (1)福利補助 三節禮品 生日禮品 結婚賀禮 生育賀禮 喪葬奠儀 服務滿二年以上 者(附入伍兵單) 享有入伍慰問金 2,600 (2)健康檢查 固定每年與醫療機構定期辦理員工健康檢查 (3)活動 員工年終尾牙聚餐 豐富摸彩品及獎金 (4)制度 員工制服 ()教育訓練:新基礎訓練 在職專業訓練 五 其它 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 A 肝 梅毒 傷寒 肺結核(X 光) 皮膚病者不適合從事餐飲相關訓練 40

42 B-01 C-01--三澧企業(股)公司簡介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為準 一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三澧企業股份有限公司(Bellini Mo Mo Paradise 天吉屋) 訓練協調經理 王曼蘋 104 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 80 號 4 樓 電話 (02) 傳真 (02) 分機 231 [email protected] 二 公司簡介 成立時間 1998 年 企業規模 台灣 18 家 上海 1 家 資本額 000 萬整 員工數 600 相關事業 義大利料理 義大利料理 日式壽喜燒 Bellini Caffe Bellini Pasta Pasta Mo-Mo-Paradise 於 1947 年成立的日本 HUMAX GROUP 集團 旗下擁有多項知名的企業體 其中的 Wondertable,Inc 以餐飲 企業簡介 與 經營理念 及飯店為主要經營項目 共擁有 21 個知名餐飲品牌 高達 60 家中 日 義式等多國料理 地點遍佈於大東京地區 是日本知名的餐飲連鎖集團 網址 年台灣成立三澧企業 目前擁有三大餐飲品牌 包含東京式義大利料理 Bellini Caffe Bellini Pasta Pasta 與日式鍋物第一品牌 Mo-Mo-Paradise 分店簡介 店鋪名稱 店鋪電話 店鋪地址 復興店 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 288 號 1 樓(捷運中山國中站) 敦南店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一段 370 號 B1.B2(捷運大安站) 華納店 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 20 號 2 樓(威秀影城 2 樓) 微風店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南路一段 39 號 B1(微風廣場 B1) 京站店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一段 1 號 4 樓(京站時尚廣場 4 樓) 忠孝店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 98 號 4 樓(Bistro 98 大樓 4 樓) 蘆洲店 新北市蘆洲區中山一路 8 號 樓(徐匯廣場 樓) 天吉屋忠孝店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 216 巷 27 弄 10 號 1 樓 復興牧場 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南路一段 42 號(捷運忠孝復興站) 98 牧場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 98 號 樓(Bistro 98 大樓 樓) KMall 牧場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 0 號 樓(KMall 大樓 樓) NEO19 牧場 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 22 號 2 樓之 1(NEO19 大樓 2 樓) 中山牧場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西路 6 號 2 樓(捷運中山站) 京站牧場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一段 1 號 4 樓(京站時尚廣場 4 樓) 環球牧場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三段 122 號 4 樓(中和環球購物中心 4 樓) 衡陽牧場 台北市中正區衡陽路 20 號 2 樓(捷運臺大醫院站) 蘆洲牧場 新北市蘆洲區中山一路 8 號 樓(徐匯廣場 樓) 41

43 三 招募職類 訓練條件 註 2 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 生活津貼之給付需詳細說明計算方式 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 每日工作崗位訓練不得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 並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 如有延長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辦理 其訓練時數與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 另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 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註 4 訓練時間如有空班或是待班等問題 請務必詳細說明如何安排 餐飲管理 (1)招募數 (1)招募數 餐旅管理科 (4)訓練地點 餐飲專業 8 餐飲廚藝科 台北市 新北市各店鋪 ()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下列方式採計 每月新台幣 每日新台幣 11 起 每時新台幣 計算基準 整 依實際上班時數給予 (6)每週訓練天數 3~4 (7)每日訓練時數 (8)每日訓練時間 (9)輪班方式 天 8 小時 每週 24~32 小時 自 9 時 00 分至 22 時 00 分(依各店鋪 班別而不同) 排班制 依店鋪不同 例如 09:00-14:30 17:30-22:00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依店鋪需求 下午時段可能有空班最多 2 小時(如遇空班時 休息期間不支薪 有提供休息場所)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業務範圍 薪資約 無限制 正職三級之業務 30,000 (月薪) 四 福利 註 2 訓練期間實習地點 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 調整 A.宿舍 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 付費提供 每月 B.伙食 無 免費提供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由店鋪內場員負責每日伙食的準備 付費提供 每月 D.獎金或補助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年資滿一年 付費提供 每月 學費補助 其它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勞健保 免費專業制服 滿三個月後 享有節慶禮券 生日禮金 預休特休假 員工用餐優惠 親友用餐優惠券 五 其它 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 需符合供膳員體格檢查規定 需另外檢查 B 肝 42

44 B-02 C-02 E-01--王品餐飲(股)公司簡介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為準 一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王品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訓練協調經理 公司地址 403 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 218 號 29 樓 陳香涵 電話 (04) 范素玲 傳真 (04) 分機 / 二 公司簡介 王品集團擁有 敢拚能賺愛玩 的企業文化 並以 誠實 群力 創新 滿意 為經營理念 自 1993 年起相繼開創王品 西堤 陶板屋 聚 原燒 夏慕尼 藝奇 品田牧場 石二鍋 舒果 曼咖啡 hot 7 等 12 個品牌 事業版圖橫跨海峽兩岸 台灣現有 280 家直營分店 歡迎您一同加入實現打造餐飲服務業成為社會新價值事業的願景 王品 陶板屋 各店詳細住址 歡迎上網查詢 TASTy 聚 原燒 夏慕尼 藝奇 品田牧場 石二鍋 舒果 曼咖啡 hot 7 三 招募職類 訓練條件 註 2 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 生活津貼之給付需詳細說明計算方式 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 每日工作崗位訓練不得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 並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 如有延長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辦理 其訓練時數與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 另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 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註 4 訓練時間如有空班或是待班等問題 請務必詳細說明如何安排 餐飲管理 (1)招募數 餐旅管理科 (4)訓練地點 餐飲專業 (1)招募數 (1)招募數 12 餐飲廚藝科 餐飲經營實務 餐旅管理系 基隆市 台北市 新北市各店 ()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下列方式採計 每月新台幣 每日新台幣 118 平均月薪資約 14,000~1,000 每時新台幣 (6)每週訓練天數 3~4 (7)每日訓練時數 4~8 小時 保障時數 120 小時/月 (8)每日訓練時間 自 10 時 30 分 至 22 時 00 分 (9)輪班方式 整 計算基準 天 二段班/排班制 10:30~14:30 17:00~22:00 (依營運需求彈性排班)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實際分發地點由公司安排 空班時間 14:30~17:00 依勞基法第 3 條規定:勞工繼續 工作四小時 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 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 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 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薪資約 不限 22,000~26,000 業務範圍 (月薪) 43 餐飲服務

45 四 福利 註 2 訓練期間實習地點 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 調整 A.宿舍 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 付費提供 每月 B.伙食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D.獎金或補助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學費補助 其它 全勤獎金(符合條件者每小時加 10 ) 獎學金 10,000 (學年成績全部及格且總平均達 80 分以上者)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享勞保 健保 團體保險 僱主意外責任險 女性同仁生理假 三節禮卷 同仁生日免費用餐 集團 內消費免收服務費 集團尾牙 等 五 其它 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 A.體檢需符合餐飲從業員之法令相關規定及要求 B.手部無過敏症狀 C.工作需較長時間站立 44

46 B-03 C-03--台灣大戶屋(股)公司簡介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為準 一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台灣大戶屋股份有限公司 訓練協調經理 公司地址 104 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 61 號 3 樓 蕭佳琳 電話 (02) 傳真 (02) 分機 @family.com.tw 二 公司簡介 大戶屋成立於 198 (民國 47 年)的東京池袋 從街角的小店鋪開始 到現在擁有遍 佈全日本的 244 家連鎖店 大戶屋以家常口味與合理價格 提供約 30 種以上豬肉 雞肉 牛肉 魚肉 蔬菜等豐富食材烹煮而成的定食料理 深受日本上班族 OL 大學生與一般 家庭的喜愛 特別的是 大戶屋有著特別的溫馨氣氛 即使一個來也能輕鬆地吃飯 因 此來客就有 60%為女性 大戶屋於 200 年開始發展海外市場 店門口常大排長龍的景象 與日本無異 相當受到國外當地歡迎 台灣全省目前有 18 家分店 大戶屋菜色屬日本 家庭料理 多年秉持著安全 安心 健康的宗旨 不斷地在食材開發 保鮮與烹調技術上 精心研究 Ootoya 品牌故事 讓大眾的飲食生活趨向更美好的未來 是大戶屋經營外食連鎖餐館一貫的理念 大 戶屋決定以盡可能趨近平實的價格進軍速食市場 延續昭和 33 年創業以來的日本家庭料 理精神 僅限使用對身體有益的食材 而且所有的烹飪與調製作業 在各店裡都是慎重其事 用手工作成的熱騰騰的美味料理 希望 能讓更多的顧客品嚐大戶屋好吃的米飯 天然食材的健康美味料理 自 101 年 10 月 1 日起成為全家便利商店關係企業,預計 103 後 半年起將赴中國展店 三 招募職類 訓練條件 註 2 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 生活津貼之給付需詳細說明計算方式 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 每日工作崗位訓練不得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 並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 如有延長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辦理 其訓練時數與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 另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 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註 4 訓練時間如有空班或是待班等問題 請務必詳細說明如何安排 餐飲管理 (1)招募數 (1)招募數 餐旅管理科 (4)訓練地點 餐飲專業 餐飲廚藝科 台北市 新北市 ()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下列方式採計 每月新台幣 每日新台幣 每時新台幣 11 (6)每週訓練天數 4 天 (7)每日訓練時數 8 小時 (8)每日訓練時間 (9)輪班方式 時薪 x 工作時間 每半年技能考核通過可調薪 最高時薪可達 140 自 09 時 00 分 至 22 時 00 分 早班 09:00~13:00 1:00~19:00 晚班 12:00~16:00 18:00~22:00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每工作 4 小時 中間用餐休息 2 小時(休息時間不支薪)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業務範圍 薪資約 門市營運管理 利潤控制 力安排 顧客服務 餐飲製作 材料運用及控制 26,000 ~ 30,000 (月薪) 4

47 四 福利 註 2 訓練期間實習地點 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 調整 A.宿舍 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 付費提供 每月 B.伙食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每餐 60~80 不含入生活津貼 員工餐為菜單上料理 付費提供 每月 D.獎金或補助 績效獎金 不含入生活津貼 年終獎金 學費補助 其它 不含入生活津貼 獎學金 3,000 申請條件 學期總平均 7 分以上可申請 每半年一次 員工招待卷 春酒聚餐 五 其它 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 體檢需符合餐飲從業員相關規定 46

48 B-04 C-04--台灣和民餐飲(股)公司簡介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為準 一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台灣和民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訓練協調經理 公司地址 236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 1- 號 詹若婷 電話 (02) 傳真 (02) 分機 891 二 公司簡介 和民源起於日本 至 2012 年亞洲地區已有 700 間分店 自 200 年秋天在台北成立忠孝一號店至今已有 17 家分店 遍佈於台 北 桃園 宜蘭 竹北 台中 台南 高雄等地 往後我們將在更多地點以直營連鎖店的方式為大家服務 和民集團期許成為地球上 收集最多感謝聲的企業集團 進而追求公司的興盛 員工的幸福 相關公司及合作廠商的興盛 創造新型文化 類社會的發展 對 於類幸福給予貢獻 和民也會秉持著這些理念 提供一位甚至多數一個相遇 往來互動的場所與舒適的空間 也期許在台灣餐飲業 界能盡一份心力 居食屋 和民 大台北地區各分店資訊 忠孝店 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 22 號 B1 (02) 站前店 台北市館前路 6 號 2 樓(新光三越旁) (02) 西門店 台北市峨眉街 37 號(JUN PLAZA 3 樓) (02) 士林店 台北市士林區中正路 11 號 1 樓 (02) 中和店 台北縣中和市中山路三段 122 號(環球購物中心 4 樓) (02) 板橋店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 12 號(遠東百貨 13 樓) (02) 美麗華店 台北市中山區敬業三路 20 號(美麗華百樂園 3 樓) (02) 三 招募職類 訓練條件 註 2 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 生活津貼之給付需詳細說明計算方式 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 每日工作崗位訓練不得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 並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 如有延長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辦理 其訓練時數與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 另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 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註 4 訓練時間如有空班或是待班等問題 請務必詳細說明如何安排 餐飲管理 (1)招募數 6 (1)招募數 餐旅管理科 (4)訓練地點 餐飲專業 餐飲廚藝科 台北市/新北市各分店 各分店資訊請參考公司簡介 ()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下列方式採計 每月新台幣 120 起 每時新台幣 每日新台幣 職場體驗期間以時薪$11 計算 工作滿三個月後依工作表現考核調薪 一次調整 (6)每週訓練天數 3~4 天 (7)每日訓練時數 6~8 小時 (8)每日訓練時間 自 08 時 00 分 至 22 時 00 分 (9)輪班方式 排班制(最早 08 點開始 最晚至 22 點) 依店鋪營運狀況排班 每周至少排班 24 小時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連續工作 4 小時休息 30 分鐘 並視營運狀況安排休息時間 不支薪(備有員工休息室) 實際工作地點由公司安排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6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業務範圍 餐飲服務(顧客服務 餐點製作 員/物品管理) 業務範圍 餐飲服務(顧客服務 餐點製作 員/物品管理) 薪資約 薪資約 26,000 ~ 3,000 (月薪) 47 26,000 ~ 3,000 (月薪)

49 四 福利 註 2 訓練期間實習地點 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 調整 A.宿舍 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 付費提供 每月 B.伙食 無 免費提供 備註 每日工作滿六小時免費提供一餐 C.交通車 無 備註 每月提供交通津貼$1,000 /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D.獎金或補助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備註 工作滿一年以上發給 其它 付費提供 每月 學費補助 生日禮金 三節獎金 員工旅遊等職工福利委員會每年不定期補助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五 其它 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 髮色以天然髮色為主 需檢附餐飲業從業員體檢證明(A 肝 傷寒 胸部 X 光) 工作需長時間站立 假日需配合排班 48

50 B-0 C-0 E-02--和緣餐飲(股)公司簡介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為準 一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和緣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張志遠 訓練協調經理 4036 台中市西區公益路 367 號 1 樓之 4 電話 (04) 傳真 (04) 分機 216 [email protected] 二 公司簡介 寬心園 招募您的夢想!和緣餐飲於 2003 年在台中成立第一家 寬心園精緻蔬食料理 台中大業店 這些年 寬心園精緻蔬食料理 陸續開設了其它分店 目前全省共有 13 家直營 店 分別位於台北 新北 桃園 新竹 台中 台南 高雄 提供同樣優質的服務和品質一致 的餐點給所有喜愛蔬食的朋友 2009 年 10 月和緣餐飲成立第二品牌- 跨界蔬房 提供給消費大眾另一種不同的選擇 素 食 蔬食 速食 之間的美妙聯結 一種全然不同的美食新風潮 2012 年 4 月和緣餐飲成立第 三品牌- EASY HOUSE 美式蔬食餐廳 風格定位為輕鬆自在 消費隨性而為 員服務以輕 鬆活潑不給壓力的方式 不一樣的素也可這樣吃 素食 舒食 只要你喜歡 有什麼不可以!享受 美味 SO EASY!EZ 要讓大家對素食感覺的顛覆 本公司有合力打拚陣容堅強的協力廠商 我們有完整的營運手冊對品質要求一致的堅持 我 們有嚴密的教育訓練 考試 昇遷對員工負責的態度 我們集中採購 中央調配 簡化廚房作業 降低成本對顧客價值回饋的基本承諾 歡迎有志青年 有興趣從事餐飲服務工作者能加入我們的 工作團隊 天然 健康 美味 創意 精緻 希望是你我共同追求的蔬食文化 健康從蔬食開始! 官方網站連結 三 招募職類 訓練條件 註 2 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 生活津貼之給付需詳細說明計算方式 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 每日工作崗位訓練不得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 並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 如有延長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辦理 其訓練時數與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 另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 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註 4 訓練時間如有空班或是待班等問題 請務必詳細說明如何安排 餐飲管理 (1)招募數 3 (1)招募數 餐旅管理科 (4)訓練地點 餐飲專業 餐飲經營實務 (1)招募數 餐飲廚藝科 餐旅管理系 台北市 新北市(分店品牌 寬心園精緻蔬食料理 EASYHOUSE 美式蔬食) ()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下列方式採計 每月新台幣 11 每時新台幣 (6)每週訓練天數 4 (7)每日訓練時數 6~8 (8)每日訓練時間 (9)輪班方式 每日新台幣 勞基法 天 小時 自 09 時 30 分 至 21 時 30 分 依公司規定排班 12:00~17:30 18:30~21:30 10:00~14:30 17:30~21:30 9:30~14:30 17:30~21:00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空班時間依據各排班時段作調整 工作 4 小時休息 30 分(視營運狀況安排休息時間) 主要空班時間 (1) 14:30~17:30 (2) 17:30~18:30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 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預定留用數 預定留用數 3 業務範圍 餐飲外場服務及店務管理 業務範圍 餐飲內場服務及店務管理 業務範圍 餐飲外場服務及店務管理 薪資約 薪資約 薪資約 24,000 起 (月薪) 24,000 起 49 (月薪) 30,000 起 (月薪)

51 四 福利 註 2 訓練期間實習地點 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 調整 A.宿舍 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 付費提供 每月 B.伙食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D.獎金或補助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不含入生活津貼 另發放 學費補助 其它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1.勞保 健保(個負擔金額從生活津貼扣除) 2.員工生日免費套餐回饋券(任職滿一年過的生日可享有此福利) 3.員工在職教育訓練 4.每月員工用餐優惠.三節禮品 6.每月提報晉升 7.一年兩次調薪(以考核機制實施) 8.參加公司邀集之路跑活動免費參加 9.獎助學金金額為每學期每名$,000 (獎學金申請資格 前一學期 學業成績 與 操行成績 分別需達 70 分以上 註冊 由分店店主管提供週誌準時繳交的學生名單 需完成次一學期的 公司依進度安排的崗位考試合格者 獎助學金不含入生活津貼中 ) 五 其它 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 須通過餐飲供膳作業檢查(體檢報告有效期 3 個月內) 需遵守本公司的員工規章 0

52 B-06--欣葉國際餐飲(股)公司簡介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為準 一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欣葉國際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訓練協調經理 公司地址 台北市中山區雙城街 28 巷 3 號 2 樓 黃惠敏 電話 (02) 傳真 (02) 分機 329 [email protected] 二 公司簡介 本公司於 1977 年創辦 創業宗旨乃在提昇台灣小吃成為精緻的宴席料理 是首家提供台灣宴席菜的台菜餐廳 公司經營以深根 台菜文化 發展台灣料理成為華市場第九大菜系為方向 以 餐飲領域的百年企業 為目標 提供一個讓員工可以追求自我實現 顧客吃的開心滿足 股東引以為傲的環境 公司經營理念 有情 用心 真知味 有情 是欣葉一貫堅持的待客之道 用心 是對自我的要求 追求完美的態度 真知味 強調美食風味絕佳 突顯其在餐飲料理上的高度專業 期待欣葉的特質 誠信 敦厚 創新 前瞻 誠信 勇敢透明化自己 講真話 敦厚 願意傾聽他聲音 創新 具好奇心 有聯想力 勇於實現 前瞻 看得懂系統 脈絡 知道要怎麼做 參與本計劃之分店地址及電話 台灣料理 欣葉創始店 (02) 台北市雙城街 34-1 號 (德惠街口) 台菜雙城會館 (02) 台北市雙城街 21-2 號 台菜南西店 (02) 台北市南京西路 12 號 8 樓 (新光三越南西店) 台菜忠孝店 (02) 台北市忠孝東路 4 段 112 號 2 樓(頂好廣場對面) 101 食藝軒 (02) 台北市信義路 段 7 號 8 樓 (台北 101 大樓) 台菜信義新天地 A (02) 台北市松壽路 9 號 8 樓 (信義新天地 A9 館) 欣葉小聚環球店 (02)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三段 122 號 4 樓 (環球購物中心 4 樓) 日本料理 日本料理信義店 (02) 台北市松壽路 11 號 樓 (新光三越信義 A11 館) 日本料理中山店 (02) 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 2 號 (國賓飯店斜對面) 日本料理館前店 (02) 台北市館前路 12 號 6 樓 (Future Center) 日本料理健康店 (02) 台北市松山區健康路 16 號 (國軍松山醫院對面) 三 招募職類 訓練條件 註 2 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 生活津貼之給付需詳細說明計算方式 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 每日工作崗位訓練不得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 並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 如有延長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辦理 其訓練時數與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 另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 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註 4 訓練時間如有空班或是待班等問題 請務必詳細說明如何安排 1

53 餐飲管理 (1)招募數 10 餐旅管理科 (4)訓練地點 台北市(如事業單位簡介) ()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下列方式採計 每月新台幣 每日新台幣 130 每時新台幣 (6)每週訓練天數 4 天 (7)每日訓練時數 8 小時 (8)每日訓練時間 (9)輪班方式 以實際工時 時薪 (每日工作 8 小時 不含用餐時間 每週四日) 自 9 時 00 分 至 22 時 00 分 雙頭班之排班制 例 10:30~14:30(休息 0. 小時) 及 17:00~22:00(休息 0. 小時)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下午空班 2~4 小時 依排班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業務範圍 薪資約 10 外場服務正職員工 考核通過成為外場領班 26,000~32,000 (月薪) 四 福利 註 2 訓練期間實習地點 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 調整 A.宿舍 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 付費提供 每月 B.伙食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D.獎金或補助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學費補助 其它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不含入生活津貼) 勞 健保 意外險 意外醫療險 住院醫療險 生日禮券 端午中秋禮券 春酒聚餐 國定假日上班雙倍計薪 五 其它 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 需符合餐飲從業員之體檢合格規定 並於到職時提供三個月內之餐飲從業員體檢合格證明 2

54 B-07 C-07--金田餐飲(股)公司簡介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為準 一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金田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訓練協調經理 公司地址 台北市南港路三段 0 巷 9 號 1 樓 謝怡如 電話 (02) 傳真 (02) 分機 18 [email protected] 二 公司簡介 快樂分享 隨興自在 就是 Capricciosa! Capricciosa 自 1977 年於日本東京涉谷問世 198 年開始展開多店舖化經營 1991 年開始 朝海外發展 目前在日本 台灣 洛杉磯 加州 夏威夷 塞班 關島 菲律賓 馬來西亞 新 加坡 越南等 10 餘國已有 10 家以上的分店 Capricciosa 每一份產品原料都經過日本總部來台 嚴格篩選食材 加上謹慎的料理過程 使每一位顧客感受到我們對料理的堅持與用心 讓每一次 的用餐經驗都充滿幸福與驚喜 金田餐飲自 200 年獨家引進 Capricciosa 來台 發展至今已有十 家門市 200 多位工作夥伴 Capricciosa 卡布里喬莎 (義大利料理) 台北復興北路店 台北市復興北路 174 號 1 樓 (捷運站 南京東路站) 台北忠孝 SOGO 店 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 4 號 11 樓 (捷運站 忠孝復興站) 台北信義阪急店 台北市忠孝東路五段 8 號 7 樓 (捷運站 市政府站) 台北天母 SOGO 店 台北市中山北路六段 77 號 8 樓 (捷運站 芝山站) 台北站前三越店 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 66 號 B2 (捷運站 台北車站) 三 招募職類 訓練條件 註 2 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 生活津貼之給付需詳細說明計算方式 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 每日工作崗位訓練不得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 並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 如有延長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辦理 其訓練時數與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 另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 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註 4 訓練時間如有空班或是待班等問題 請務必詳細說明如何安排 餐飲管理 (1)招募數 3 (1)招募數 餐旅管理科 (4)訓練地點 餐飲專業 3 餐飲廚藝科 台北市 ()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下列方式採計 每月新台幣 12 (6)每週訓練天數 3~4 天 (7)每日訓練時數 6~8 小時 (8)每日訓練時間 自 12 時 00 分 至 22 時 00 分 每時新台幣 (9)輪班方式 每日新台幣 一班制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各門市情況不同 面試時會詳細說明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業務範圍 薪資約 3 餐廳內 外場員 30,000 (月薪) 3

55 四 福利 註 2 訓練期間實習地點 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 調整 A.宿舍 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 付費提供 每月 B.伙食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D.獎金或補助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學費補助 其它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訓練期新進薪資為 12/小時 通過第二階段訓練薪資調為 130/小時(訓練期間二個月) 通過第三階段 訓練薪資調為 13/小時(訓練期間三個月) 之後享有每半年考核調薪 五 其它 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 4

56 B-08 C-08--海霸王餐廳(股)公司簡介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為準 一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海霸王餐廳股份有限公司 訓練協調經理 公司地址 103 台北市大同區西寧北路 62 號 8 樓之 6 徐雪珍 電話 (02) 傳真 (02) 分機 74 [email protected] 二 公司簡介 海霸王企業集團 是全國最大的餐飲連鎖集團之一 於 197 年在高雄成立第一家海霸王餐廳 40 年來在總裁 莊榮德先生及夫 陳香樺女士的領導下 讓海霸王企業集團在餐飲界屹立不搖 成就非凡 名聲遠播至鄰近國家 如香港 日本 新加坡 中國大 陸等地 海霸王集團在新世紀的餐飲品牌規劃全新出發 未來將發展為連鎖性的獨立品牌餐廳 同時 目前也在積極擴展旅館休閒(城 市商旅)的相關事業 迎接未來的觀光市場 相信在新的世紀裡海霸王集團將給您一個全新食尚風貌與舒適的用餐體驗 海霸王自成立以來 即以 強調品質 追求顧客滿意 永續經營 三大精神為經營理念 強調品質 即是強調料理的 青 鮮 份量足 追求顧客滿意 即是海霸王始終堅持 五好一公道 的理念 所謂的五好 便是海鮮魚貨好 裝潢氣氛好 服務親切好 料理口味好 環境衛生好 以及價錢公道 而 永續經營 即是以企業多角化經營的方式 並以研究 創新 突破的宗旨 保有企業 的市場戰鬥力及市場地位 因此藉由價格公道 提供專業的服務以達到客戶滿意的經營策略 達成海霸王企業機構永續經營的目標 海霸王企業集團網址 餐飲事業部 本 長 店 台北市大同區西寧北路 7 號 (近台北捷運車站) 安 店 台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 287 號 (近台北捷運車站) 中山旗艦店 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 9 號 (近圓山捷運站) 蘆 洲 店 新北市蘆洲區中山一路 88 號 (近捷運徐匯中學站約 1 分鐘) 海 山 店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一段 22 號 (近捷運亞東醫院站約 10 分鐘) 飯店事業部 城市商旅台北南西館 台北市大同區南京西路 169 號(近捷運中山站) 城市商旅台北南東店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 411 號(公車至南京公寓站) 本集團自 9 年參與建教合作 提供穩定且具前景之工作機會與學習場域 核心員 種子員 師傅具備有專業證照 教導工 作技能 職場倫理 服務態度之傳承 使其成為下一位餐飲 商務專業管理接班

57 三 招募職類 訓練條件 註 2 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 生活津貼之給付需詳細說明計算方式 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 每日工作崗位訓練不得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 並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 如有延長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辦理 其訓練時數與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 另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 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註 4 訓練時間如有空班或是待班等問題 請務必詳細說明如何安排 餐飲管理 (1)招募數 (1)招募數 餐旅管理科 (4)訓練地點 餐飲專業 4 餐飲廚藝科 蘆洲店 新北市蘆洲區中山一路 88 號(捷運徐匯中學步行約 1 分) 海山店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一段 22 號(捷運亞東醫院步行約 10 分) ()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下列方式採計 每月新台幣 每日新台幣 11 每時新台幣 (6)每週訓練天數 (7)每日訓練時數 (8)每日訓練時間 (9)輪班方式 4 天 8 小時 11 *時數*工作日 自 09:00 至 22:00 9:30~14:00(休息 0. 小時) 17:00~21:30(休息 0. 小時)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下午空班 2~4 小時 依排班 避開回校上課與休假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業務範圍 薪資約 無限制 二年受訓完成依能力培訓中高層幹部 NT 26,000~40,000 (月薪) 四 福利 註 2 訓練期間實習地點 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 調整 A.宿舍 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 付費提供 每月 B.伙食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D.獎金或補助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學費補助 其它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全勤 00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不含入生活津貼 五 其它 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 1.檢附中央主管機關指定醫院之體檢表(廚務員檢查項目含 A 肝 梅毒 胸部 X 光等供膳檢查) 2.若有法定傳染病者 不得從事餐飲服務業 6

58 B-09 C-09--乾杯(股)公司簡介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為準 一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乾杯股份有限公司 訓練協調經理 王世亮 公司地址 106 台北市大安區建安里敦化南路一段 169 巷 號 通訊地址 23 新北市中和區建三路 81 號 3 樓 電話 傳真 (02) 分機 [email protected] 二 公司簡介 透過餐飲事業培育優秀才 為台灣及全球的飲食文化發展做出貢獻 乾杯集團事業體系 乾杯 乾杯的原點 道地的日式居酒屋文化 獨特的熱鬧氣氛與八點乾杯 親親五花肉等特色活動 搭配自豪 的冷藏牛肉 越光米白飯 自家製泡菜 品質絕佳的 Asahi 啤酒 帶給您辛勞一整天後 明天繼續前進的動力 乾杯 BAR 加班後 拖著疲憊身軀 在夜晚的城市 想找個地方放鬆 填滿空虛的胃?喜歡和老朋友一起吃 飯的熟悉氛圍 在深夜有個伴一同吃飯?吧台式燒肉是您不二的選擇 紅酒乾杯 打破燒肉搭配啤酒或日本酒的概念 獨家以 燒肉 X 紅酒 並且開發出適合搭配葡萄酒的異國料 理 讓吃燒肉也可以很時尚 很優雅 引領燒肉界的新潮流 老乾杯 最頂級的冷藏澳洲和牛 整頭採購 多樣的切法 突顯各部位的美味 結合精緻的和風料理與獨家 代理的滿壽泉清酒 在現代日本風格的華麗裝潢下 讓您有多層次的美食饗宴 TAN 炭燒牛舌源自於日本東北宮城縣仙台市 有牛舌之都之稱 乾杯獨家引進仙台市炭燒牛舌技術 將牛 舌剝皮 切片 調味 在歷經嚴密的溫溼度控制熟成 最後以炭火高溫直接燒烤 讓美味與日本仙台同步 乾杯 黑毛屋 乾杯黑毛屋是乾杯集團的第一家鍋物專門店 運用乾杯集團最頂級的澳洲和牛 以及台灣本土 產的優質食材 以道地日本鍋物的方式 呈現給顧客 對食材的堅持=嚴選頂級澳洲和牛 宜蘭產六白黑豚 雲林產黑羽土雞 提供道地日本鍋物的堅持=涮涮鍋 壽喜燒 博多風水炊鍋 貼近心的服務=由吧台師傅 提供客最貼近的服務 不只是美味火鍋 更是身心都暖和而感動的鍋物 季月 鐵板懷石 店名 季月 命名概念由懷石料理三要素之一 重視季節 延伸而來 原指農暦的 月 也就是季節轉換的月份 以季月做為品牌名稱 充分運用當季食材 以 提取食材本身美味 方式調理 並且加入對健康的期許與重視 讓貴賓充分體驗季節變化的感動 八兵衛 博多串燒 被評選為 九州 WALKER 不分類美食第一名 2008 年 在萬眾期盼聲中 進駐了 六 本 HILLS 2010 年更是獲選 外國最愛的串燒店 乾杯很榮幸獲得八兵衛社長 八島先生青睞 成為日本 海外唯一分店 八兵衛在台灣提供精選的串燒套餐 內容十分豐富 有串燒 一品料理 夢幻甜點 要帶給台 灣的消費者正統的八兵衛 STYLE! 乾杯 SAKE 學苑 日本酒是由象徵日本風土的 米和水 所製造 可說是灌注了日本的靈魂 為了台灣與日本 之間的交流能更加深厚 乾杯集團不斷推廣 邊用餐邊喝酒 的文化 讓台灣民眾也能深入了解日本酒的文化以及 魅力所在 乾杯 SAKE 學苑期許成為 日本酒藏 台灣酒商 餐飲同業 消費者 的資源共享平台 一風堂 發源自日本博多 創業者河原成美社長 打破以往拉麵店髒 臭 恐怖的刻版印象 以原木 明亮 的風格 打造出貼心 溫暖且充滿活力的用餐氣氛 從此顛覆了日本拉麵文化 2008 年起 陸續在紐約 香港 新加坡 首爾 等地開店 皆替當地拉麵市場帶來一番新氣象 時至今日 一風堂仍以拉麵業界的先驅之姿 藉由 道地日本拉麵 在全球掀起一陣陣的旋風 在台灣 一風堂帶著20多年累積而成的經驗及磨練出來 的技術 運用優質而豐富的食材 尤其台灣豚骨的美味享譽全球 衷心希望能讓對日本事物感到親近的每位顧 客品嚐美味之至的拉麵 在如此豐富的資源及強烈的信念之下 成功製作出決不輸給其他任何國家的IPPU DO的美味拉麵

59 企業經營理念 乾杯想要提供的不只是燒肉跟啤酒 而是 感動 吃到色香味俱全的美食 感受 活著真好 的純粹感動;跟重要的一起度過 最歡樂美好的時光 感受 有你真好 的感動;沒有任何原因 但今天有一群不認識的 也剛好都同在乾杯這個空間裡用餐 感受 緣 份真奇妙 的奇蹟 為了這些感動的產生 乾杯從最基本的食材選擇 保存 配送 衛生管理 料理研發 進化 到服務員的訓練 要求 持續創造員工安心工作的職環境 因為有這些感動 無論發生什麼不開心的事 還是可以笑臉迎接明天 乾杯的夢(願景) 飲食 牽動著一個的生活 一個生活圈的文化 飲食文化代表當地的風土民情 當地的思想 一直以來 乾杯期許自己不只是 一家燒肉店 更是要把日本好的飲食文化介紹給台灣 因為我們的努力 這樣的飲食文化飄洋過海 結合了台灣的風土民情 形成了 獨特的乾杯風格 好的店就是能夠讓感謝的店 我們發誓絕對要實現將這樣的店在全台灣 甚至是全世界各地展開來的夢想 但 要實現這樣大的夢想 一個是辦不到的 乾杯的夢想是集合我們每一個的力量 這個世界更加美好 我們一直深信 我們的努 力創造了我們存在的意義 感動的奇蹟不只有在台灣 我們更要推向全世界的每個角落 乾杯存在的意義(為何加入本計畫) 1 提供年輕成長的地方 工作與學習並重 讓年輕知道自己的存在價值;80%的乾杯員工都不到 30 歲 最年輕的店長更是 只有 2 歲 2 提昇台灣餐飲業的水準 領先味覺進步的趨勢 新鮮營養 深耕啤酒 紅酒 清酒文化 建立安全舒適的環境 持續令感 動的服務 3 讓世界更美好 對餐飲起家且引以為傲的同業 想創業的年輕 嚮往全世界發展的台灣和日本發出訊息 引發共鳴 三 招募職類 訓練條件 註 2 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 生活津貼之給付需詳細說明計算方式 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 每日工作崗位訓練不得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 並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 如有延長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辦理 其訓練時數與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 另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 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註 4 訓練時間如有空班或是待班等問題 請務必詳細說明如何安排 餐飲管理 (1)招募數 3 (1)招募數 餐旅管理科 (4)訓練地點 餐飲專業 4 餐飲廚藝科 大台北地區門市 ()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下列方式採計 每月新台幣 每日新台幣 每時新台幣 120 起(含全勤津貼 ) 整 計算基準 1. 時薪加給制度 當月排班時數達 120~140 小時(不含 140) 當月 時薪以 12 計算當月排班時數達 140 小時以上 當月時薪以 130 計算 2. 工作站考核:通過一個工作站考核 時薪加 最多可調整 3 3. 時薪最高可調至 16 (6)每週訓練天數 3~4 天 (7)每日訓練時數 6~8 小時 (8)每日訓練時間 自 08 時 00 分 至 22 時 00 分 (9)輪班方式 早班 10:00~16:00 10:00~18:00 中班 12:00~18:00 12:00~20:00 晚班 14:00~20:00 視情況依門市 營業時間進行調整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連續工作 4 小時休息 0. 小時 視門市營業情況安排休息時間 空班時間超過 3 小時 給付空班津貼 200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業務範圍 薪資約 3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儲備幹部 30,000 業務範圍 (月薪) 薪資約 8 4 料理/廚師 32,000 (月薪)

60 四 福利 註 2 訓練期間實習地點 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 調整 A.宿舍 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 付費提供 每月 B.伙食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D.獎金或補助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學費補助 其它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獎學金 介紹獎金(不含在生活津貼) 1.享勞 健保 雇主意外保險 2.員工用餐 6~7 折優惠 3.每年免費健檢 1 次 4.員工聚餐.尾牙 運動會等活動 F.教育訓練 1.引導式的教育訓練環境 2.各類的專業教室(牛肉 清酒 啤酒 五常法等) 3.定期調薪考核 五 其它 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 體檢須符合餐飲從業員規範 9

61 B-10--國業(股)公司簡介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為準 一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國業股份有限公司(龐德羅莎) 訓練協調經理 公司地址 106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 267 號 17 樓之 4 林佳瑜 電話 (02) 傳真 (02) 分機 21 [email protected] 二 公司簡介 龐德羅莎源於美國 原來是一家牧場的名字 196 年龐德羅莎在印第安那州的 KOKOMO 市嘗試成立牛排館 由於所用產品均 為自產自銷 成本大幅降低 在 高品味享受 大眾化消費 的吸引下 為消費大眾所接受 而逐漸發展成全美性的連鎖牛排餐廳! 龐德羅莎的國際化始於 1982 年 今日在美國 加拿大 波多黎各 巴林 柯威特 卡達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及臺灣都可看到龐 德羅莎牛排沙拉餐廳 1990 年 在併購了 BONANZA 集團後 龐德羅莎成為世界最大的牛排連鎖餐廳 擁有店數超過 1,300 家 龐德羅莎餐廳是國業公司在 74 年自美國引進美式餐飲與自助式沙拉的連鎖餐廳, 並於 7 年開立第一家分店, 這二十多年來我們 採取穩健的經營方式, 目前在北台灣與中台灣擁有七家直營分店,經營內容 美式餐飲服務 主要為各式牛排 魚排 雞排 豬排及無 限量供應美式沙拉百匯 我們重視每一位員工 有良好工作環境 也提供學習及成長空間 參加雙軌 旗鑑計劃的目的,是希望能整合 教育 與 建設 兩方面的功能 由學校及事業 機單位共同培育才 也期望在學生畢業後可以成為龐德羅莎的重要幹部 達到 畢業即就業的目標 歡迎優秀的朋友一起加入 龐德羅莎三大經營理念... V Quality 品質 V Hospitality 服務 V Cleanliness 清潔衛生 龐德羅莎的新主張... V 健康活樂 V 均衡營養 V 美食零負擔 V 清楚衛生 V 物超所值 V 天天五蔬果 三 招募職類 訓練條件 註 2 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 生活津貼之給付需詳細說明計算方式 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 每日工作崗位訓練不得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 並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 如有延長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辦理 其訓練時數與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 另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 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註 4 訓練時間如有空班或是待班等問題 請務必詳細說明如何安排 餐飲管理 (1)招募數 3 餐旅管理科 (4)訓練地點 台北地區 ()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下列方式採計 每月新台幣 每日新台幣 每時新台幣 11~12 (6)每週訓練天數 3~4 天 (7)每日訓練時數 8 小時 (8)每日訓練時間 (9)輪班方式 自 09 時 00 分 至 22 時 00 分 排班制 早班 am9~pm16(休 11~12) pm18~pm20 晚班 pm12~pm1 pm17~pm22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業務範圍 薪資約 3 內外場及管理 26,000 ~ 28,000 (月薪) 60

62 四 福利 註 2 訓練期間實習地點 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 調整 A.宿舍 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 付費提供 每月 B.伙食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D.獎金或補助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學費補助 其它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國定假日雙倍薪(不含在生活津貼) 假日津貼 生日免費餐(含 折券) 全勤免費餐 勞 健保及僱主意外責任險 員工免費制服 聚餐 尾牙 五 其它 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 61

63 B-11 E-04--統一午茶風光(股)公司簡介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為準 一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統一午茶風光股份有限公司 訓練協調經理 公司地址 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70 號 3 樓 楊雁冰 電話 (02) 傳真 (02) 分機 2013 [email protected] 二 公司簡介 Afternoon Tea 1981 年東京 2008 年台北統一超商與日商株式會社 SAZABY LEAGUE 共同經營 餐飲與生活雜貨複合型態的領導品牌 Afternoon Tea TEAROOM 美味溫熱的紅茶 幸福甜點與創意巧思製作的燉飯與義大利麵 寬敞舒適的空間 貼心細膩的服務 被這樣的幸福感緊緊包圍 讓您透過下午茶的時光 體會到微小的生活感動 Afternoon Tea LIVING 每天每天 積極而愉悅的心情 伴隨小小的生活妝點 用小花裝飾房間 透過禮物把心情傳達給重要的 讓這些微小而用心的 片段 拼湊出專屬於自己的故事 若您也和我們一樣認同 Afternoon Tea 的生活提案精神 請和我們一同努力為每一個延續美好的 午茶時光 AT 官方網站 如果你也認同 Afternoon Tea 的生活提案精神,請和我們一同努力為每一個延續美好的午茶時光 Shop List 台北 SOGO 忠孝館 2F 桃園新光三越站前館 3F 台中大遠百 3F 南港中信(籌備中) 台北新光三越南西二館 2F 台北微風本館 3F 板橋大遠百 3F 台北 SOGO 天母館 2F 台北阪急百貨 3F 新竹遠東巨城 2F 三 招募職類 訓練條件 註 2 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 生活津貼之給付需詳細說明計算方式 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 每日工作崗位訓練不得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 並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 如有延長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辦理 其訓練時數與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 另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 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註 4 訓練時間如有空班或是待班等問題 請務必詳細說明如何安排 餐飲管理 (1)招募數 3 (1)招募數 餐旅管理科 (4)訓練地點 餐飲經營實務 3 餐旅管理系 台北 6 分店 ()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下列方式採計 每月新台幣 每日新台幣 118 每時新台幣 時薪制 依勞基法給予加班費 (6)每週訓練天數 3-4 (7)每日訓練時數 6-8 (含用餐時間) (8)每日訓練時間 自 10 時 00 分 至 22 時 00 分 (9)輪班方式 天 小時 排班制 依各門市彈性調整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無空班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業務範圍 薪資約 不限 門市正職員/儲備幹部 24,00 ~ 28,00 滿三個月試用期後加薪 2, (月薪)

64 四 福利 註 2 訓練期間實習地點 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 調整 A.宿舍 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 付費提供 每月 B.伙食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備註 D.獎金或補助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學費補助 其它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年假津貼 三節禮金 生日禮金及餐券 勞 健 團保 退休金 6%提撥 年終尾牙 婚喪喜慶禮金 員購優惠 完善教育訓練 制服提供 五 其它 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 須符合餐飲員體檢標準 63

65 B-12 C-10--莫凡彼餐飲事業(股)公司簡介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為準 一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莫凡彼餐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訓練協調經理 公司地址 11 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三段 0 巷 號 B1 鞠岱瑋 電話 (02) 傳真 (02) 分機 60 [email protected] 二 公司簡介 莫凡彼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為百富通集團三大事業體之一 集團企業核心事業為家庭娛樂 餐飲及進口食品代理與物流 所 屬事業以兩岸佈局方式 同步發展 夥同專業團隊為經營骨幹 莫凡彼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現階段有六大連鎖品牌 分別有莫凡彼冰淇淋專門店 莫凡彼歐風餐廳 莫凡彼咖啡館 凱薩帝 義式餐廳 一花亭日式料理及棒恰恰美式歡樂(親子)餐廳 營業分佈北中南各地 全省共計 27 家門市 持續展店中 其子公司 百 錄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歐洲頂級冰淇淋果醬等進口食品 主要服務客戶為五星級飯店 連鎖餐飲品牌及各大零售通路 轉投資之 中國卡通尼兒童樂園公司 其事業體 以大型室內遊樂園 文創與動漫 自動快照為發展主軸 運用四大風格迥異 的設計主題 複製連鎖展店 2011 年組織文創團隊 成立了文化創意動漫研發中心 每年推出舞台劇演出 並出版科普漫畫 全國 發行 現為華東區室內遊樂園領導品牌 目前更持續擴充至華北與華西等一線城市發展 現計有 3 家門市 三 招募職類 訓練條件 註 2 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 生活津貼之給付需詳細說明計算方式 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 每日工作崗位訓練不得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 並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 如有延長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辦理 其訓練時數與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 另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 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註 4 訓練時間如有空班或是待班等問題 請務必詳細說明如何安排 餐飲管理 (1)招募數 (4)訓練地點 3 餐飲專業 (1)招募數 餐旅管理科 台北市松山區 大安區 中山區 大同區 (4)訓練地點 64 4 餐飲廚藝科 台北市

66 ()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下列方式採計 每月新台幣 每日新台幣 11 每時新台幣 (6)每週訓練天數 4 天 (7)每日訓練時數 8 小時 (8)每日訓練時間 自 10 (9)輪班方式 時 00 分 至 11 * 8 小時 * 4 天 * 4 週 22 時 00 分 2 頭班 10:00~22:00 早班 10:00~18:00 午班 13:00~21:00 晚班 14:00~22:00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空班 14:30~17:00 休息 每工作 2 小時休息 10 分鐘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3 (視工作表現)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業務範圍 外場服務 吧台操作出餐 廚房內場操作與出餐 業務範圍 薪資約 薪資約 2,000 ~ 28,000 (月薪) 2 (視工作表現) 廚房內場操作與出餐 2,000~28,000 (月薪) 四 福利 註 2 訓練期間實習地點 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 調整 A.宿舍 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 付費提供 每月 B.伙食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3,000(含水電瓦斯費用) 備註 D.獎金或補助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學費補助 其它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空班津貼 每日空班 2 小時以上 每日發給津貼 90 壽星禮券 00 壽星禮品 00 員工購物優惠 五 其它 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 6

67 B-13 C-11 E-0--勝成餐飲(股)公司簡介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為準 一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勝成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勝博殿--SABOTEN] 訓練協調經理 吳佳真襄理 1144 台北市文湖街 20 號 8 樓 電話 (02) 傳真 (02) 分機 1714 [email protected] 二 公司簡介 勝博殿 1966 年始創於東京西新宿 為日本最大規模的日式豬排連鎖店 擁有近五百家的規模 勝博殿在日本以服務 嚴選的素 材 和熟練的技術聞名 也是目前台灣市場上最正統的日式豬排專門餐廳 勝博殿 店名來自與植物 仙掌 之日文發音 仙 掌半年無水也能生存 生命力極強 希望本店能像仙掌一樣 充滿生命力 可愛 長久地為們所喜歡 熱愛 因此取名為 勝博 殿 2001 年勝博殿正式進軍海外市場 2004 年勝博殿在台北天母 開設了第一家直營店 200 年大成集團與勝博殿母公司日本 Green House Foods 公司合資成立勝成餐飲公司 正式進軍台灣餐飲界 目前擁有直營 門市 22 家 隨著餐飲服務業的日趨繁榮 本公司因應業務拓展 極需大量優秀才之投入 而雙軌旗艦訓練計畫正是大專優秀餐飲才養成 的最好搖籃 以專業量身訂作的課程 輔以職場實作的經驗 畢業後立即可成為公司之中堅管理專才 這亦是本餐飲服務事業群投入 此一計畫的最大目的 企業理念 營造快樂的工作環境 提供顧客多重飲食選擇 秉持新鮮 美味 健康為原則 企業核心價值 誠信責任 效率團隊 熱忱服務 積極創新 企業願景 以提供消費者美味健康之品質 創造多利潤 分享員工與股東 職涯發展說明 藉以訓練代理世界級品牌的經營管理經驗 優先留用並晉升為管理幹部或調至總公司任用 若對事業體系其他品牌(日 式餐飲 烘焙)有興趣者亦可自行請調 讓有志/有興趣於餐飲業發展的同學可以在本公司接觸到不同的經營管理模式 促成雙贏局面 公司網址 66

68 三 招募職類 訓練條件 註 2 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 生活津貼之給付需詳細說明計算方式 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 每日工作崗位訓練不得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 並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 如有延長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辦理 其訓練時數與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 另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 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註 4 訓練時間如有空班或是待班等問題 請務必詳細說明如何安排 餐飲管理 (1)招募數 (1)招募數 餐旅管理科 (4)訓練地點 餐飲專業 餐飲經營實務 (1)招募數 餐飲廚藝科 餐旅管理系 台北市門市/新北市門市 ()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下列方式採計 每月新台幣 每日新台幣 每時新台幣 120 (6)每週訓練天數 4 天 (7)每日訓練時數 8 小時 (8)每日訓練時間 (9)輪班方式 自 10 時 00 分 至 22 時 00 分 排班制 早班 10:00-14:30 / 16:30-20:00 晚班 12:00-14:30 / 16:30-22:00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空班時間 14:30-16:30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業務範圍 薪資約 門市營運管理 29,00 (月薪) 四 福利 註 2 訓練期間實習地點 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 調整 A.宿舍 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 付費提供 每月 B.伙食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備註 D.獎金或補助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學費補助 其它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門市績效達成獎勵 不含入生活津貼 免費制服 生日優惠卡 員工聯誼活動 相關企業餐飲折扣 不含入生活津貼 五 其它 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 體檢需符合餐飲從業員相關規定 67

69 B-14 C-12--銘宇興業有限公司簡介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為準 一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銘宇興業有限公司 訓練協調經理 公司地址 231 新北市新店區吉祥街 7 巷 3 號 簡淳婷 電話 (02) 傳真 (02) 分機 [email protected] 二 公司簡介 1 事業定位與發展 銘宇興業有限公司 本公司成立於民國九十七年 由負責 楊博宇先生於台東市開辦 以銘宇 興業有限公司為名 於民國九十八年變更至台北市 初期經營項目以設計業為主 為期許能做業界的先峰 致力提昇設計水準 歷年來參與許多國內外設計案 並 邀集各專業設計者及學者專家共組成精英團隊 建立各種管理制度 自民國九十七年起 本公司開始投入經營風景區的餐廳與商店街規劃設計 隨即受到各界矚目 媒體爭相報導 佳評如潮 再次展現公司團隊強大的經營服 務實力 銘宇興業有限公司 在設計界擁有 9 年的經歷 跨足餐飲業 有 年 豐富的餐廳經營管理經驗 銘宇興業有限公司 所屬的 餐飲服務部 初期主要選擇風景秀麗的風景區以及優美的戶外露天用餐環境 自民國 97 年起 執行 台北縣碧潭風景區餐飲遊憩區委託營運管理 規劃設計 打造了碧潭風景區餐飲遊憩區新風貌 獲得各界肯定 陸續取得台北 縣政府與台北縣永和市公所委託經營 相繼於 97 年台北新店碧潭風景區成立 HappyTime 紀念品館 樂活健康輕食館碧潭店 御之饌日式拉麵碧潭店 水碧潭伴手禮館(碧潭店) 98 年台北永和成立 樂活健康輕食館永和店 御之饌日式食堂永和店 餐飲專業好友引薦邀約駐點 自 101 年設立御之饌日式拉麵屋(大直店) 102 年 6 月設立御之饌日式料理(桂林店) 102 年 7 月設立 御之饌日式料理(台東店) 預計 103 年 4 月御之饌日式料理(鼎山店)開幕 103 年 月御之饌日式料理(重新店)開幕 103 年 6 月御 之饌日式料理(仁德店)開幕 銘宇興業有限公司 所屬的 餐飲服務部 展店速率之快 經營效益與服務品質 上常媒體青睞有目共 睹 已成為知名品牌 2 發展願景 本公司為能提供更優質的 設計服務 餐飲服務 的服務品質 研擬下列計畫目標做為 銘宇興業有限公司 後續經營之圭臬 提供優 質的服務品質 讓每位客戶都有完善的服務與多種選擇 來滿足不同階 層的需求 創造不同的生活體驗 是本公司經營的原則 在未來的餐飲 業中 本公司所屬的餐廳也不斷的成長 不斷的求新 希望能在餐飲界 的領域中能夠開創出屬於 樂活健康輕食館 御之饌日式拉麵屋 御之 饌日式食堂 風格的餐飲體系 並架構出完善的企業 讓本餐廳的餐飲 商品與服務 真正深入每個消費者的生活中 3 創業團隊特質 互補性及競爭優勢 創業團隊的特質與互補性 銘宇興業有限公司 在設計界擁有 10 年的經歷 跨足餐飲業則有近 年豐富的餐廳經營管理經驗 本公司與各部門建立了 一個專業 分工明確 互補明顯的創業團隊 而使企業得以跨越式發展 確立良好有效的企業制度走上正軌 本公司核心團隊分為兩 大部門 規劃設計部門 餐飲服務部門 成員之間有顯著的互補性或有共同興趣的成員組成創業團隊 知識 經驗 資源上的互 補 也是性格 能力上的互補 本公司團隊成員非常講究細致的分工 為了避免專業知識上具有同質性 本團隊組合具有相當的包容 性與互補性 工作職場像是一個大家庭 歡迎產學合作與志同道合的夥伴 學子加入 三 招募職類 訓練條件 註 2 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 生活津貼之給付需詳細說明計算方式 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 每日工作崗位訓練不得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 並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 如有延長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辦理 其訓練時數與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 另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 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註 4 訓練時間如有空班或是待班等問題 請務必詳細說明如何安排 68

70 餐飲管理 (1)招募數 2 (1)招募數 餐旅管理科 (4)訓練地點 餐飲專業 2 餐飲廚藝科 (桂林店) 台北市萬華區桂林路 1 號 4 樓 / (重新店)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 64 號 1 樓 ()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下列方式採計 每月新台幣 每日新台幣 11 每時新台幣 時薪 11 * 8 小時 * 每週 4 天 * 4 週 = 14,720 /月 (6)每週訓練天數 4 天 (7)每日訓練時數 8 小時 (8)每日訓練時間 (開店班)上午 10 時至晚上 18 時 (打烊班)中午 12 時至晚上 22 時 (9)輪班方式 二班制/每隔三至六個月輪班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開店班)用餐時間半小時內完成(計薪狀態) (打烊班)下午空班時間 2 小時(不計薪 含用餐時間)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業務範圍 薪資約 2 餐飲內 外場 (正職員) 26,000 起(正職員) (月薪) 四 福利 註 2 訓練期間實習地點 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 調整 A.宿舍 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 付費提供 每月 B.伙食 無 免費提供 限店內 10 以內餐點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付費提供 每月 D.獎金或補助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學費補助 其它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退休金提撥 勞健保與職災保險 三節福利 適用獎學金申請辦法 尾牙 生日禮金 員工購物優惠等 五 其它 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 69

71 B-1 C-13--樂雅樂食品(股)公司簡介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為準 一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樂雅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訓練協調經理 公司地址 104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 16-2 號 3 樓 童鈺熹 電話 (02) 傳真 (02) 分機 360 [email protected] 二 公司簡介 樂雅樂成立於民國 80 年 由東電機與日本 Royal Host 在日本有 30 家連鎖店 合資在台創立 中文名為 樂雅樂 英 文名為 RoyalHost Taiwan, Co.,Ltd 主要股東為東電機 光實業 目前在台共有 1 家樂雅樂家庭式餐廳 堅持安心安全的食材 豐富多樣的各國料理 是樂雅樂的菜單宗旨 來自日本的樂雅樂家庭式餐廳 每一道料理都由專業主廚 研發 並親手製作而成 以日式風格精緻呈現 從早餐 中餐 下午茶一直到晚餐時段 隨時都提供各式美味的料理 料理以西餐牛排 漢堡排為主之外 其他還有和風御膳(即日式的套餐) 健康清爽的沙拉類 各國經典料理及聖代 甜點 還有 專門為小朋友設計的兒童菜單 讓每個來店的客 都能選擇到自己喜歡的料理 輕鬆的用餐環境加上家團聚時的歡笑聲 提供賓 至如歸的服務是樂雅樂最引以為傲的特色 樂雅樂把 Q(品質) S(服務) C(清潔) A(氣氛)列為經營重點 經營策略是有效利用品牌經營 創造消費者對品牌服務的滿意度 進而產生家庭成員對本公司餐廳忠誠度 創造最高利潤 未來五年將持續拓展營業據點 朝展店 40 家邁進 台北地區分店電話 地址如下 敦化店 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 199 巷 9 號 1 樓 北投店 台北市北投區北投路二段 9 號 1 樓 內湖店 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 491 號 松江店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 16-2 號 2 樓 站前店 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 19 號 1 樓 頂好店 台北市松山區大安路一段 73 號 2 樓 天母店 台北市士林區天母東路 19 號 2 樓 內湖亞太店 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 號 南港園區店 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 66-1 號 大直店 台北市中山區敬業三路 11 號 捷運徐匯店 新北市蘆洲區中山一路 8 號 4 樓 明曜店 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 4 段 11 巷 37 號 B1 70

72 三 招募職類 訓練條件 註 2 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 生活津貼之給付需詳細說明計算方式 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 每日工作崗位訓練不得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 並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 如有延長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辦理 其訓練時數與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 另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 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註 4 訓練時間如有空班或是待班等問題 請務必詳細說明如何安排 餐飲管理 (1)招募數 4 (1)招募數 餐旅管理科 (4)訓練地點 餐飲專業 餐飲廚藝科 台北地區分店 ()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下列方式採計 每月新台幣 11 每時新台幣 (6)每週訓練天數 4 (7)每日訓練時數 4~8 (8)每日訓練時間 (9)輪班方式 依實際工作時數乘以符合法令之基本時薪 天 小時 早上 7:00~晚上 10:00 07:00~16:00 08:00-17:00 09:00-18:00 10:00-19:00 11:00-20:00 12:00-21:00 13:00-22:00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每工作 4 小時休息 30 分鐘(休息時間視營運狀況調整)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業務範圍 薪資約 每日新台幣 4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外場顧客服務 業務範圍 23,000-2,000 依當年度僱用新起薪 標準而定 薪資約 (月薪) 標準而定 註 2 訓練期間實習地點 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 調整 A.宿舍 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 付費提供 每月 B.伙食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員工優惠價餐點 付費提供 每月 D.獎金或補助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學費補助 其它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勞健保團體保險 年度健康檢查 五 其它 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 報到繳交供膳體檢報告需合格(新體檢需自費) 71 23,000-2,000 依當年度僱用新起薪 四 福利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內場料理製作 (月薪)

73 C-06 E-03--岩島成(股)公司簡介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為準 一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岩島成股份有限公司 [岩島成日式專業烘焙] 訓練協調經理 吳佳真襄理 公司地址 1144 台北市文湖街 20 號 8 樓 電話 (02) 傳真 (02) 分機 1714 [email protected] 二 公司簡介 本公司由大成集團與日本敷島麵包公司合資成立 敷島麵包公司為日本最大之麵包專業公司 在日本擁有 多處的銷售點 岩島成以 GINO PASCO 為品牌在台銷售 並由日方定期派任技術總監來台負責產品研發及品質控管之重責 目前在台北新光三越南 西店 信義店 大直美麗華百貨 天母高島屋百貨 內湖國醫商店街 台北榮總生活廣場 板橋遠東百貨內均設有門市 並廣為消費 者之肯定與熱愛 同時透過日方技術的移轉及對製程 品質的堅持 與日籍技術總監的協助教導 讓我們學習到一流麵包店成功的關 鍵!並於 2006 年 9 月與高島屋合作推出與日本同步之一流義大利烘焙名店 PECK 推出之後更獲得多方美食雜誌之介紹 歡迎有志 從事精緻 正統烘焙之精英加入我們的行列! 隨著餐飲服務業的日趨繁榮 本公司因應業務拓展 極需大量優秀才之投入 而雙軌旗艦訓練計畫正是大專優秀餐飲才養成 的最好搖籃 以專業量身訂作的課程 輔以職場實作的經驗 畢業後立即可成為公司之中堅管理專才 這亦是本餐飲服務事業群投入 此一計畫的最大目的 企業核心價值 誠信責任 效率團隊 熱忱服務 積極創新 企業理念 營造快樂的工作環境,提供顧客多重飲食選擇,秉持新鮮.美味.健康為原則 企業願景 堅持以專業烘焙(前店後場)的經營模式 成為該系之領導品牌 職涯發展說明 藉以訓練代理世界級品牌的經營管理經驗 優先留用並晉升為管理幹部或調至總公司任用 若對事業體系其他 品牌(速食 日式餐飲)有興趣者亦可自行請調 讓有志/有興趣於餐飲業發展的同學可以在本公司接觸到不同 的經營管理模式 促成雙贏局面 公司網址 72

74 三 招募職類 訓練條件 註 2 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 生活津貼之給付需詳細說明計算方式 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 每日工作崗位訓練不得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 並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 如有延長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辦理 其訓練時數與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 另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 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註 4 訓練時間如有空班或是待班等問題 請務必詳細說明如何安排 餐飲專業 (1)招募數 (1)招募數 餐飲廚藝科 (4)訓練地點 餐飲經營實務 餐旅管理系 台北市門市及新北市門市 ()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下列方式採計 每月新台幣 每日新台幣 11 每時新台幣 (6)每週訓練天數 4 天 (7)每日訓練時數 8 小時 (8)每日訓練時間 自 07 時 00 分 至 17 時 00 分 (9)輪班方式 排班制 07:00-16:00 / 08:00-17:00 [含 1 小時休息]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無空班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11)公司留用(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業務範圍 薪資約 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預定留用數 麵包烘焙 2,000 業務範圍 (月薪) 薪資約 門市營運管理 28,00 (月薪) 四 福利 註 2 訓練期間實習地點 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 調整 A.宿舍 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 付費提供 每月 B.伙食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每月 D.獎金或補助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學費補助 其它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獎學金[依獎學金辦法申請] 不含入生活津貼 免費制服 員工聯誼活動 相關企業餐飲折扣 不含入生活津貼 五 其它 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 體檢需符合餐飲從業員相關規定 73

75 附件三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學校簡介 一 學校基本資料 學校名稱 校 羅仕鵬 長 核心員 (訓練協調經理) 林昇立 學校電話 # 819 傳 真 網 址 校 址 2364 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 380 巷 1 號 [email protected] 二 參與職類 辦理學程 高職 二專 四技 二技 辦理職類 餐飲管理 餐飲專業 連鎖店管理-速食 配合科系 餐旅管理科 餐飲廚藝科 企業管理科 in/home.phtml n/home.phtml in/home.phtml 科系網址 每學期學費 26,4 每一學期雜費,990 (平安保險費 電腦實習費另計) 辦理學程 高職 二專 四技 二技 辦理職類 餐飲經營實務 工商企管高級管理 配合科系 餐旅管理系 企業管理系 科系網址 每學期學費 3,32 每一學期雜費 7,980 (平安保險費 電腦實習費另計) 註 1 學校現有學程內容請至上述各參與職類之配合科系網址查詢 註 2 學校正式學程內容請配合 工作崗位訓練輪調計畫 規劃 並依據教育部最新規定辦理 註 3 每學期學費為一固定值 三 學校簡介 緣起 本校自民國六十一年創辦以來 即秉持為工商業界培育英才之宗旨努力辦學 培育術德兼修之專門技術才 以達學以致用並促使社會均衡發展及增進類福祉 學校發展尤重回饋社區 提升社區民眾謀職知能 更積極從事 學術研究及產學合作計畫 推動社區 工商業界等產官學合作夥伴關係 強化建教合作的功能 理念 學校本著 德化學子 霖霑社會 的治校理念 提供了優質學習環境 優良師資群組成的教學團隊孜孜不倦 本著造就專職專才的教學理念 傳授學生專業知識 而在學識養成裡 注入的是教導學子崇高格的涵養 展望 依據國家政策 科技發展趨勢及就業市場需求規劃本校發展方向 進行教學 研究 行政等校務革新 期使 本校發展成學習型組織 結合區域產業 培養既專且廣 術德兼修 手腦並用的優秀才為社會所用 積極追求卓 越創新 朝向科技大學邁進 提昇學校整體競爭力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願景 為提供訓練生在二年培訓期間的成長空間與高度士氣 將與事業單位協商以取得共識訂定 一套對雙軌訓練生之完整訓練計畫 以及職務與薪酬之調整規劃 訓練生如經歷二年在事業單位及學校之長期培訓 不僅取得副學士學位 也將有機會成為事業單位之中階幹部 訓練生結訓後 如欲至其他事業單位發展者 本校將 轉介至建教合作事業單位 如仍有繼續升學之意願 本校將鼓勵訓練生繼續就讀本校之二技課程 取得學士學位 74

76 附件四 103 學年度雙軌訓練旗艦計畫二專學雜費減免及補助標準 職 身分別與費用 (補助學費 1/2) 原住民學生 身心障礙學生 低收入戶 餐飲管理 餐飲專業 連鎖店管理-速食 金額() 金額() 金額() 學費 26,4 26,4 26,4 雜費,990,990,990 合計 32,44 32,44 32,44 學費補助 13,228 13,228 13,228 雜費補助 合計 13,228 13,228 13,228 學費補助 26,4 26,4 26,4 雜費補助,990,990,990 合計 32,44 32,44 32,44 原本收費標準 一般生 類 (學雜費全額補助) 103 學年度雙軌訓練旗艦計畫二技學雜費減免及補助標準 職 身分別與費用 原本收費標準 一般生 (補助學費 1/2) 原住民學生 身心障礙學生 低收入戶 (學雜費全額補助) 類 餐飲經營實務 工商企管高級管理 金額() 金額() 學費 3,32 3,32 雜費 7,980 7,980 合計 43,12 43,12 學費補助 17,766 17,766 雜費補助 0 0 合計 17,766 17,766 學費補助 3,32 3,32 雜費補助 7,980 7,980 合計 43,12 43,12 附註 一 實際之學雜費減免及補助金額 依入學時之規定辦理 二 原住民學生 身心障礙學生 低收入戶學生之學雜費減免及補助金額 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7

77 附件五 103 學年度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二專單獨招生甄選報名表(正表) 准考證號碼 姓 報名考生請勿填寫 名 出生日期 面試及筆試地點 身分證字號 民國 年 月 日 性別 聯絡電話 男 相片實貼處 女 請將三個月內兩吋脫帽 行動電話 半身正面近照實貼於此 緊急連絡 (請黏貼與報名表副表 行動電話 姓名(關係) 准考證相同之照片) 郵遞區號 通訊地址 縣 鄉鎮 村 街 市 市區 里 路 身心障礙( 輕度 中度 重度) 一般生 身分別 身心障礙其子女( 輕度 中度 重度) 父母親為公務員 段 號 樓 (族別) 原住民 其他 科組全銜名稱 畢業年月 年 月 日間部 夜間部 同等學力 弄 低收入戶 學校全銜名稱 最高學歷 巷 進修學校 補校 實用技能班 其他 高職 綜合高中 普通高中附設職業類科 普通高中 肄業 結業 結(肄) 年 月 其他 考試及格或證書合格名稱 取得時間 年 月 身分證 正面 影本黏貼處 身分證 反面 影本黏貼處 超出格線部分請沿外框線往內摺齊 超出格線部分請沿外框線往內摺齊 注意 注意 影本須清晰 否則不受理報名 影本須清晰 否則不受理報名 本已詳細閱讀 103 學年度雙軌訓練旗艦計畫二專暨二技單獨招生簡章 並願意遵守簡章 內所有規定 本表所填各項資料及所附各項表件均經本詳實核對無誤 絕無變造 偽造之情事 並同意 個資料提供作為德霖雙軌產學教學中心資料留存運用 錄取後 若發現與報名資格不符 願意接受取 消錄取及入學資格 絕無異議 考生親自簽名 學歷(力)證件影本 浮貼處 附註 身心障礙或行動不便之考生 應於報名時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俾利考試時提供適當服務 76

78 附件六 103 學年度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二專單獨招生甄選報名表(副表) 總 編 號 姓 相片實貼處 名 報名考生請勿填寫 請將三個月內兩吋脫帽 半身正面近照實貼於此 畢業學校 居住地址 役 准考證相同之照片) 出生年月日 兵 (請黏貼與報名表正表 畢業科系 身高體重 身高 未役 ) 免役(原因 入班宣導 蒞校參訪 得知雙軌 學校公佈欄 報紙廣告 計畫管道 廠商徵才海報 親友介紹 現役 今年統測 體重 役畢 參加 分數 未參加 其他 工作經驗 專業證照 身 分 別 (1) 公司 年 月 工作內容 (2) 公司 年 月 工作內容 電腦類 證照名稱 級別 專業類 證照名稱 級別 一般生 低收入戶 交通 食宿 有機車駕照 輪 班 制 不接受 原住民 其他 身心障礙學生 需要宿舍 接受三班制 接受假日班制 特殊專長 (請自填) 若無刺青 傳染性疾病 手部過敏等者免填 1.刺青位置 2.傳染性疾病 3.手部過敏 4.特殊狀況 如無法久站 搬重 77 接受二班制

79 附件七 103 學年度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二專單獨招生 准考證號碼 姓 報名考生請勿填寫 名 准考證 相片實貼處 請將三個月內兩吋脫帽 半身正面近照實貼於此 筆 試 時 間 103/07/24(四 ) 筆 試 地 點 14:00 (請黏貼與報名表 紀錄 表相同之照片) 准考證須妥為保存 不得遺失 考試時應提交核對 准考證如有遺失或毀損者 於考試期間持本身分證件及與報名表同式相片一 張 至試務中心申請補發 本證未蓋本校章戳者無效 注意事項 1 請於下午 13 時 30 分前到達指定測驗地點 查看試場分配後至指定試場等候入場應試 2 第一節基礎語文測驗請準時入場 14 00(鈴響)考生入場 試前說明及填寫資料 14 10(鈴響)開始作答 遲到者不得入場應試 始可離場 3 測驗當天請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黑色或藍色原子筆應試 4 作答限用黑色或藍色原子筆 進場前 行動電話等電子通訊設備務必關機 並取消鬧鈴設定 亦不得帶至座位 否則以 違規論 將以違規扣 分處理 6 非應試用品(書籍 紙張 皮包 收錄音機 行動電話及呼叫器等)不准攜帶入座 7 測驗進行中不得中途離場 亦不得提早交卷 否則不計分 8 測驗時除在答案紙作答外 不得在試題冊 准考證或其他物品上抄寫題目 答案 劃線 打 ˇ 或作任何記號 亦不得有任何舞弊情事 9 應試前請詳閱招生簡章內之 試場規則 78

80 附件八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二專報名專用信封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進 裁 電 話 地 址 寄 件 修 部 切 收 線 巷 1 號 其 他 證 件 請 自 行 填 寫 學 歷 力 證 件 影 本 17 准 考 證 限 專 時 用 郵 回 票 件 信 附 封 件 須 九 黏 貼 ) 報 名 表 正 表 需 黏 貼 相 片 及 身 分 ( ) 79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報 名 表 副 表 ) ( 准 考 證 需 黏 貼 相 片 附 件 五 ( 至 附 件 七 ) 信 封 袋 新 北 市 土 城 區 青 雲 路 380 ( 請 將 本 頁 填 妥 後 黏 貼 於 B4 ( 上 連 同 報 名 表 件 寄 至 本 校 2364 報 1 名 技 局 報 資 受 術 購 名 料 款 學 買 費 院 郵 新 若 政 台 寫 匯 幣 錯 票 伍 者 佰 受 一 款 整 律 請 退 寫 請 回 德 至 霖 郵 容 後 再 劃 記 左 列 各 項 請 報 名 考 生 確 實 檢 查 資 料 內

81 附件九 限 時 郵 件 郵 票 請 貼 17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二專准考證專用回件信封 請 考 生 自 行 填 寫 裁 請 考 生 自 行 填 寫 姓 名 (02) 電 地 德 話 址 霖 技 236 術 學 新 院 北 市 進 土 修 城 部 轉 區 青 雲 路 380 通 訊 地 址 切 809 號 811 巷 線 校 同 貼 報 於 名 A4 表 信 件 封 寄 袋 上 至 本 連 請 將 本 頁 填 妥 後 黏 准 考 證 報 名 費 收 據 記 左 列 各 欄 考 生 請 勿 勾

82 附件五 103 學年度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二技單獨招生甄選報名表(正表) 准考證號碼 姓 報名考生請勿填寫 名 出生日期 面試及筆試地點 身分證字號 民國 年 月 日 性別 聯絡電話 男 相片實貼處 女 請將三個月內兩吋脫帽 行動電話 半身正面近照實貼於此 緊急連絡 (請黏貼與報名表副表 行動電話 姓名(關係) 准考證相同之照片) 郵遞區號 通訊地址 縣 鄉鎮 村 街 市 市區 里 路 身心障礙( 輕度 中度 重度) 一般生 身分別 身心障礙其子女( 輕度 中度 重度) 父母親為公務員 弄 號 樓 (族別) 原住民 其他 科組全銜名稱 畢業年月 年 月 日間部( 二專 五專) 同等學力 巷 低收入戶 學校全銜名稱 最高學歷 段 肄業 結業 夜間部( 二專 五專) 雙軌二專 其他 結(肄) 年 月 其他 考試及格或證書合格名稱 取得時間 年 月 身分證 正面 影本黏貼處 身分證 反面 影本黏貼處 超出格線部分請沿外框線往內摺齊 超出格線部分請沿外框線往內摺齊 注意 注意 影本須清晰 否則不受理報名 影本須清晰 否則不受理報名 本已詳細閱讀 103 學年度雙軌訓練旗艦計畫二專暨二技單獨招生簡章 並願意遵守簡章 內所有規定 本表所填各項資料及所附各項表件均經本詳實核對無誤 絕無變造 偽造之情事 並同意 個資料提供作為德霖雙軌產學教學中心資料留存運用 錄取後 若發現與報名資格不符 願意接受取 消錄取及入學資格 絕無異議 考生親自簽名 學歷(力)證件影本 浮貼處 附註 身心障礙或行動不便之考生 應於報名時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俾利考試時提供適當服務 81

83 附件六 103 學年度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二技單獨招生甄選報名表(副表) 總 編 號 姓 相片實貼處 名 報名考生請勿填寫 請將三個月內兩吋脫帽 半身正面近照實貼於此 畢業學校 居住地址 役 准考證相同之照片) 出生年月日 兵 (請黏貼與報名表正表 畢業科系 身高體重 身高 未役 ) 免役(原因 入班宣導 蒞校參訪 得知雙軌 學校公佈欄 報紙廣告 計畫管道 廠商徵才海報 親友介紹 現役 今年統測 體重 役畢 參加 分數 未參加 其他 工作經驗 專業證照 身 分 別 (1) 公司 年 月 工作內容 (2) 公司 年 月 工作內容 電腦類 證照名稱 級別 專業類 證照名稱 級別 一般生 低收入戶 交通 食宿 有機車駕照 輪 班 制 不接受 原住民 其他 身心障礙學生 需要宿舍 接受三班制 接受假日班制 特殊專長 (請自填) 若無刺青 傳染性疾病 手部過敏等者免填 1.刺青位置 2.傳染性疾病 3.手部過敏 4.特殊狀況 如無法久站 搬重 82 接受二班制

84 附件七 103 學年度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二技單獨招生 准考證號碼 姓 准考證 報名考生請勿填寫 名 相片實貼處 請將三個月內兩吋脫帽 半身正面近照實貼於此 筆 試 時 間 103/07/24(四 ) 筆 試 地 點 14:00 (請黏貼與報名表 紀錄 表相同之照片) 准考證須妥為保存 不得遺失 考試時應提交核對 准考證如有遺失或毀損者 於考試期間持本身分證件及與報名表同式相片一 張 至試務中心申請補發 本證未蓋本校章戳者無效 注意事項 1 請於下午 13 時 30 分前到達指定測驗地點 查看試場分配後至指定試場等候入場應試 2 第一節基礎語文測驗請準時入場 14 00(鈴響)考生入場 試前說明及填寫資料 14 10(鈴響)開始作答 遲到者不得入場應試 始可交卷離場 3 測驗當天請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黑色或藍色原子筆應試 4 作答限用黑色或藍色原子筆 進場前 行動電話等電子通訊設備務必關機 並取消鬧鈴設定 亦不得帶至座位 否則以 違規論 將以違規扣 分處理 6 非應試用品(書籍 紙張 皮包 收錄音機 行動電話及呼叫器等)不准攜帶入座 7 測驗進行中不得中途離場 亦不得提早交卷 否則不計分 8 測驗時除在答案紙作答外 不得在試題冊 准考證或其他物品上抄寫題目 答案 劃線 打 ˇ 或作任何記號 亦不得有任何舞弊情事 9 應試前請詳閱招生簡章內之 試場規則 83

85 附件八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二技報名專用信封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進 裁 電 話 地 址 寄 件 修 部 切 收 線 巷 1 號 其 他 證 件 請 自 行 填 寫 學 歷 力 證 件 影 本 17 准 考 證 限 專 時 用 郵 回 票 件 信 附 封 件 須 九 黏 貼 ) 報 名 表 正 表 需 黏 貼 相 片 及 身 分 ( ) 84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報 名 表 副 表 ) ( 准 考 證 需 黏 貼 相 片 附 件 五 ( 至 附 件 七 ) 信 封 袋 新 北 市 土 城 區 青 雲 路 380 ( 請 將 本 頁 填 妥 後 黏 貼 於 B4 ( 上 連 同 報 名 表 件 寄 至 本 校 2364 報 1 名 技 局 報 資 受 術 購 名 料 款 學 買 費 院 郵 新 若 政 台 寫 匯 幣 錯 票 伍 者 佰 受 一 款 整 律 請 退 寫 請 回 德 至 霖 郵 容 後 再 劃 記 左 列 各 項 請 報 名 考 生 確 實 檢 查 資 料 內

86 附件九 限 時 郵 件 郵 票 請 貼 17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二技准考證專用回件信封 請 考 生 自 行 填 寫 裁 請 考 生 自 行 填 寫 姓 名 (02) 電 地 德 話 址 霖 技 236 術 學 新 院 北 市 進 土 修 城 部 轉 區 青 雲 路 380 通 訊 地 址 切 809 號 811 巷 線 報 名 表 件 寄 至 本 校 於 A4 信 封 袋 上 連 同 請 將 本 頁 填 妥 後 黏 貼 准 考 證 報 名 費 收 據 左 列 各 欄 考 生 請 勿 勾 記

87 附件十 103 學年度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二專暨二技單獨招生 基礎語文測驗 成績複查申請表 申請日期 103 年 月 收件序號 日 (請勿自填) 准考證號碼 姓 名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宅) 行動電話 聯絡地址 傳真號碼 考生簽名 複查結果 請勿自填 申請規定 報名考生對 基礎語文測驗 成績如有疑義 可申請複查 為求查詢及答覆之迅捷正確 請遵照以下規定辦理 否則不予受理 1 複查期間 103 年 07 月 2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時止 逾時不受理 2 申請複查考生請填妥附件十 基礎語文測驗成績複查申請表 複查表格親送本校或 傳真 並同時來電確認 3 複查結果將於收件後 30 分鐘內即行答覆 4 不得要求查閱 影印或退還答案卷 傳真號碼 電話 轉 地址 2364 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 380 巷 1 號 進修部-雙軌 產學教學中心 收 86

88 附件十一 提供個報名資料同意書 本 參加 103 年度 之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招生甄選 同意所填報名資料提供勞動 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 在個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 令之規定下 提供後續就業及職業訓練相關服務 此致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姓 名 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理姓名 簽名或蓋章 說明 1. 親自簽章完成後 即視為已詳閱並了解且同意本同意書內容 2. 年齡未滿 18 歲之考生需經法定代理簽章 87

89 交 通 路 線 : 公 車 : 台 北 客 運 24 27( 正 ) 及 大 有 巴 士 ( 全 ) 捷 運 : 搭 乘 捷 運 土 城 線 ( 往 永 寧 方 向 ) 至 海 山 捷 運 站 下 車, 再 由 3 號 出 口 轉 乘 66 公 車 至 本 校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教育實習問與答:

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 宜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資 料 ( 僅 供 參 考 ) 一 姓 名 : 二 單 位 : 三 現 職 : 四 學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五 經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六 教 師 證 書 字 號 : 年 資 起 算 日 : 七 學 術 專 長 領 域 : 八 任

More information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101 年 9 月 19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章 訂 定 依 據 第 一 條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修 業 要 點 ) 依 據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5 年 5 月 16 日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5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篇 考 績 察 事 條 例 有 關 額 外 給 與 考 績 獎 金 之 規 定 待 遇 俸 給 現 行 俸 給 及 各 項 加 給 危 勞 降 齡 退 休 具 有 危 險 及 勞 力 等 特 殊 性 質 職 務 降 低 退 休 年 齡 規 定 察 陞 遷 資 積 計 分 察 局 內 部 請 調 或 陞 職, 資 積 計 分 作 業 察 定 期 請 調 作 業 基 層 定 期 請 調 及 特 殊 困

More information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More information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主 任 導 師 一 年 級 導 師 系 學 會 導 師 二 年 級 導 師 教 育 專 業 課 26 學 分 教 師 資 格 檢 定 考 試 ( 每 年 3 月 )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證 書 學 習 護 照 ( 實 地 實 習 研 習 服 務 時 數 心 霊 美 學 與 藝 術 人 文 活 動 )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教 師 甄 試 專 門 課 程 ( 任 教 類

More informat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Dual System of Vocational Training Project in Taiwan 訓 練 生 權 益 手 冊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北 基 宜 花 金 馬 分 署 編 印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Dual System of Vocational Training Project in Taiwan 訓 練 生 權 益 手 冊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北 基 宜 花 金 馬 分 署 編 印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Dual System of Vocational Training Project in Taiwan 訓 練 生 權 益 手 冊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北 基 宜 花 金 馬 分 署 編 印 目 錄 第 一 章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介 紹... 1 第 二 章 訓 練 生 權 利 與 義 務... 4 第 三 章 證 書... 14 第

More information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4 年 6 月 15 日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3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4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四 五 六 七 1. 將 專 長 需 求 送 研 發 處 就 業 輔 導 暨 校 友 服 務 組 函 各 公 司 徵 求 實 習 機 會 2. 由 各 系 師 生 開 發 實 習 機 會 後 通 報 研 發 處 就 業 輔 導 暨 校 友 服 務 組 彙 整, 惟 學 生 不 得 至 自 家 或 三

四 五 六 七 1. 將 專 長 需 求 送 研 發 處 就 業 輔 導 暨 校 友 服 務 組 函 各 公 司 徵 求 實 習 機 會 2. 由 各 系 師 生 開 發 實 習 機 會 後 通 報 研 發 處 就 業 輔 導 暨 校 友 服 務 組 彙 整, 惟 學 生 不 得 至 自 家 或 三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作 業 要 點 一 二 三 依 據 與 目 的 99 年 7 月 21 日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101 年 8 月 21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102 年 8 月 14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103 年 2 月 14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103 年 5 月 27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104

More information

BOT_BS_audited_96

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More information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ore information

一、 資格條件: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學則1041228(報部備查).doc

Microsoft Word - 學則1041228(報部備查).doc 國 立 宜 蘭 大 學 學 則 92 年 4 月 25 日 91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四 次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教 育 部 92 年 7 月 18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0920107785 號 函 部 份 條 文 備 查 92 年 9 月 2 日 92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一 次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育 部 92 年 10 月 3 日 台 高

More information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轉 載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茲 制 定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毛 治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公 布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CONTENTS...1...2...3 105...4...4 5...4...5...5...5...6...7...9...10...11...11...12...13

目 錄 CONTENTS...1...2...3 105...4...4 5...4...5...5...5...6...7...9...10...11...11...12...13 目 錄 CONTENTS...1...2...3 105...4...4 5...4...5...5...5...6...7...9...10...11...11...12...13 ...13...14...15...16...17...17...17...17...17...18...19 30 1...19 2 30 2...19 4 30 1...20 8 30 3...21 Q&A...22...31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附 錄 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規 定 102 新 生 相 關 規 定 若 有 變 動 將 依 各 系 所 公 告 為 準 生 物 醫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及 博 士 班 : 通 過 下 列 任 何 一 項 英 語 檢 測 標 準 即 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 ( 七 ) 以 上 校 外 成 績 皆 未 通 過, 可 參 加 校 內 英 檢 測 驗 總 成 績 超 過 160 分

More information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師 聘 任 升 等 評 審 辦 法 86 年 4 月 19 日 第 96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至 第 十 六 條 及 十 八 十 九 條 條 文 87 年 1 月 17 日 第 99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廿 八 條 條 文 並 刪 除 第 十 一 之 一 條 文 教 育 部 87 年 221 日 台 ( 八 七 ) 審 字 第 87008833

More information

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玄 奘 大 學 應 用 心 理 學 系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申 請 程 序 項 目 日 期 繳 交 資 料 遴 聘 指 導 教 授 一 提 論 文 題 目 及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同 意 書 需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 一 ) 修 滿 超 過 一 半 的 學 分 (30 學 分 ) 或 ( 二 ) 所 有 必 修 課 已 修 過 ** 符 合 上 述 一 項 條 件 即 可 一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1030717_.doc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1030717_.doc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3 年 07 月 2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行

More information

「98年度職業學校、高中附設職業類科學校(含特殊學校、綜高專門學程)充實實習教學設備」之學校申請書格式及審查原則

「98年度職業學校、高中附設職業類科學校(含特殊學校、綜高專門學程)充實實習教學設備」之學校申請書格式及審查原則 附 件 1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辦 法 民 國 103 年 08 月 18 日 修 正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教 師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三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所 稱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定 義 如 下 : 一 兼 任 教 師 : 指 以 部 分 時 間 擔 任 學 校 編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實 施 細 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令 第 52 號 目 錄 一 九 九 六 年 七 月 一 日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總 則 考 試 注 冊 執 業 附 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根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 以 下 簡 稱 條 例 )

More information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01 機 電 工 程 署 簡 介 規 管 服 務 營 運 服 務 6 80 / 6 02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機 場 及 車 輛 工 程 部 6,000 綜 合 工 程 部 衛 生 工 程 部 03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市 政 工 程 部 工 程 策 劃 部 運 輸 保 安 及 中 央 工 程 部 X / 04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 前 稱 學 徒 計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

1公告[1].rtf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More information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

( 二 ) 輔 導 員 除 有 特 殊 情 形 外, 同 時 間 以 輔 導 一 人 為 原 則, 至 多 不 得 超 過 二 人 ( 三 )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於 實 務 訓 練 期 間 對 由 資 深 人 員 擔 任 之 輔 導 員 得 酌 減 業 務 五 輔 導 重

( 二 ) 輔 導 員 除 有 特 殊 情 形 外, 同 時 間 以 輔 導 一 人 為 原 則, 至 多 不 得 超 過 二 人 ( 三 )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於 實 務 訓 練 期 間 對 由 資 深 人 員 擔 任 之 輔 導 員 得 酌 減 業 務 五 輔 導 重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實 務 訓 練 輔 導 要 點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十 一 月 十 五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六 四 四 七 號 函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一 年 十 月 二 十 一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一 六 二 四 號 函 修 正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三 月 八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三 一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

法 聽 與 說 的 教 學 歌 謠 戲 劇 與 合 作 學 習 等, 以 工 作 坊 形 式 進 行 二 授 課 方 式 : 採 全 英 語 方 式 進 行 三 師 資 : 由 英 國 文 化 協 會 資 深 之 英 語 教 學 專 家 擔 任 培 訓 講 師 壹 拾 報 名 時 間 與 方 式 一

法 聽 與 說 的 教 學 歌 謠 戲 劇 與 合 作 學 習 等, 以 工 作 坊 形 式 進 行 二 授 課 方 式 : 採 全 英 語 方 式 進 行 三 師 資 : 由 英 國 文 化 協 會 資 深 之 英 語 教 學 專 家 擔 任 培 訓 講 師 壹 拾 報 名 時 間 與 方 式 一 臺 北 市 105 年 度 國 民 小 學 英 語 教 師 專 業 培 訓 計 畫 壹 依 據 一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補 助 辦 理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精 進 國 中 小 教 學 品 質 要 點 二 臺 北 市 105 年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精 進 國 中 小 教 學 品 質 計 畫 三 臺 北 市 105 年 國 民 小 學 全 面 實

More information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More information

須 重 補 修 學 校 課 程 異 動 時, 新 舊 課 程 應 有 修 習 對 照 表, 供 休 復 學 生 或 重 補 修 學 生 使 用 學 生 所 修 全 學 年 之 選 修 課 程, 如 僅 單 一 學 期 成 績 及 格, 仍 承 認 該 學 期 選 修 學 分 學 生 每 學 期 修

須 重 補 修 學 校 課 程 異 動 時, 新 舊 課 程 應 有 修 習 對 照 表, 供 休 復 學 生 或 重 補 修 學 生 使 用 學 生 所 修 全 學 年 之 選 修 課 程, 如 僅 單 一 學 期 成 績 及 格, 仍 承 認 該 學 期 選 修 學 分 學 生 每 學 期 修 中 國 科 技 大 學 附 設 進 修 學 院 學 則 中 華 民 國 92 年 3 月 10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92 年 04 月 28 日 教 育 部 台 社 ( 一 ) 字 0920058884 號 函 備 查 中 華 民 國 93 年 6 月 28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0 月 31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4

More information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More information

新北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新北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105 學 年 度 臺 中 市 市 立 幼 兒 園 園 長 遴 選 簡 章 ( 第 2 次 公 告 ) 報 名 時 間 : 105 年 6 月 16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9 時 至 下 午 5 時 報 名 地 點 : 臺 中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遴 選 時 間 :105 年 6 月 20 日 ( 星 期 一 ) 遴 選 地 點 : 臺 中 市 政 府 陽 明 市 政 大 樓 2 樓

More information

項次

項次 1 教 師 職 員 薪 額 2 教 師 學 術 研 究 費 3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工 餉 4 雇 員 薪 資 5 主 管 職 務 加 給 6 專 業 加 給 7 地 域 加 給 8 結 婚 補 助 費 按 所 得 稅 法 第 4 條 第 1 項 第 5 款 及 財 政 部 76 年 10 月 5 日 台 財 稅 第 761187694 號 函 規 定, 免 納 所 得 稅 財 政 部 76 年

More information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3) 103 年 10 月 15 日 第 九 屆 第 四 次 董 事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5)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6 次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3) 103 年 10 月 15 日 第 九 屆 第 四 次 董 事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5)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6 次 和 春 技 術 學 院 組 織 規 程 ( 核 定 本 ) 1 附 件 九 十 年 五 月 二 十 二 日 台 ( 九 ) 技 ( 二 ) 字 第 九 六 九 四 九 七 號 函 准 予 備 查 九 十 年 七 月 十 一 日 八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四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九 十 年 八 月 三 日 九 十 學 年 度 第 一 次 ( 臨 時 ) 校 務 會 議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高 其 應 修 學 分 數 者, 應 依 其 提 高 之 標 準 3. 通 過 博 士 學 位 候 選 人 資 格 考 核 者 4. 已 完 成 論 文 初 稿 者 四 研 究 生 申 請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每 年 五 月 底 或

高 其 應 修 學 分 數 者, 應 依 其 提 高 之 標 準 3. 通 過 博 士 學 位 候 選 人 資 格 考 核 者 4. 已 完 成 論 文 初 稿 者 四 研 究 生 申 請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每 年 五 月 底 或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研 究 生 博 士 暨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實 施 要 點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二 本 校 研 究 生 有 學 術 研 究 型 及 實 務 專 業 型, 授 與 學 位 之 中 ( 英 ) 文 名 稱, 由 各 院 系 所 依 其 發 展 特 色, 授 予 學 術 導 向 或 實 務 專 業 導 向 學 位

More information

駛 學 校 順 成 駕 駛 學 校 新 中 華 駕 駛 學 校 新 社 亮 汽 車 電 單 車 教 授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新 順 成 汽 車 駕 駛 學 校 及 新 福 利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除 新 福 利 只 提 供 輕 型 汽 車 ( 自 動 ) 教 學 課

駛 學 校 順 成 駕 駛 學 校 新 中 華 駕 駛 學 校 新 社 亮 汽 車 電 單 車 教 授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新 順 成 汽 車 駕 駛 學 校 及 新 福 利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除 新 福 利 只 提 供 輕 型 汽 車 ( 自 動 ) 教 學 課 駕 駛 學 校 收 費 調 查 發 佈 日 期 :2016 年 8 月 9 日 本 澳 近 年 有 不 少 消 費 者 報 讀 輕 型 汽 車 及 摩 托 車 駕 駛 課 程, 但 自 去 (2015) 年 起 本 澳 收 緊 對 輕 型 摩 托 車 的 技 術 規 格 審 批, 避 免 在 原 產 地 單 座 位 的 輕 型 摩 托 車 到 達 本 澳 後 可 申 報 為 兩 座 位, 使 不 少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More information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email protected] 2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應 用 外 語 系 ( 科 )102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系 學 務 會 議 記 錄 時 地 間 :102 年 10 月 7 日 ( 星 期 一 ) 中 午 12 時 10 分 點 : 六 藝 樓 306 研 討 室 應 出 席 人 員 : 郭 主 任 筱 晴 鄭 美 滿 老 師 周 郁 明 老 師 李 彌 丹 老 師 陸 靜 容 老 師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69AD59ABC2A4BDA571B6C5B56FA6E6A4CEB56FA6E6A4CEC2E0B4ABBFECAA6B3130323036323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69AD59ABC2A4BDA571B6C5B56FA6E6A4CEB56FA6E6A4CEC2E0B4ABBFECAA6B31303230363238> 波 若 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波 若 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2 年 7 月 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令 中 華 民 國 02 年 0 月 2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02039430B 號 修 正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師 證 書 注 意 事 項,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A5F3322D34BB4FA55FA5ABA5DFB1D0A87CA46ABEC7B1D0AE76B875A5F4BB50A4C9B5A5B5FBBC66BFECAA6BADD7A5BF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A5F3322D34BB4FA55FA5ABA5DFB1D0A87CA46ABEC7B1D0AE76B875A5F4BB50A4C9B5A5B5FBBC66BFECAA6BADD7A5BF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據 大 學 法 教 師 法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及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教 師 資 格 審 定 辦 法 訂 定 之 第 五 條 本 校 新 聘 專 兼 任 各 級 教 師 應 具 有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規 定 之 資 格, 新 聘 專 任 講 師 如 未 具 講 師 證 書 者, 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新 聘

More information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More information

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修正對照表

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修正對照表 漁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條 文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六 條 申 請 登 記 為 漁 會 總 幹 事 候 聘 人 者, 應 填 具 申 請 書, 並 檢 附 下 列 文 件 : 一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本 及 影 本 ( 正 本 經 核 對 無 誤 後 退 還 申 請 登 記 二 學 歷 證 件 正 本 及 影 三 經

More information

嘉義區99學年度擴大高中高職免試入學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議程

嘉義區99學年度擴大高中高職免試入學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議程 教 育 部 105 年 01 月 14 日 臺 教 授 國 字 第 1050003488D 號 函 核 定 105 學 年 度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附 屬 高 級 中 學 直 升 入 學 簡 章 校 址 :10658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信 義 路 三 段 143 號 聯 絡 電 話 :(02)27075215#113 傳 真 :(02)27075133 網 址 :http://www.hs.ntnu.edu.tw/

More information

~ip10t24w2z2x15l35s2v;

~ip10t24w2z2x15l35s2v; 義 守 大 學 職 員 任 用 及 陞 遷 辦 法 99 年 1 月 8 日 校 長 核 定 公 告 102 年 3 月 21 日 校 長 核 定 修 正 第 6 7 17 18 22 條 條 文 104 年 12 月 29 日 校 長 核 定 修 正 第 1 4 7 8 10 11 12 14 15 16 17 18 20 28 條 條 文 第 一 條 義 守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More information

五 報 名 地 點 : 中 華 民 國 移 民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會 所 地 址 :10556 臺 北 市 松 山 區 復 興 南 路 1 段 1 號 905 室 電 話 :(02) 傳 真 :(02) 聯 絡 人 : 陳 小 姐 或 劉 小 姐 六 費 用

五 報 名 地 點 : 中 華 民 國 移 民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會 所 地 址 :10556 臺 北 市 松 山 區 復 興 南 路 1 段 1 號 905 室 電 話 :(02) 傳 真 :(02) 聯 絡 人 : 陳 小 姐 或 劉 小 姐 六 費 用 內 政 部 移 民 署 委 託 中 華 民 國 移 民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辦 理 105 年 度 移 民 專 業 人 員 訓 練 - 招 生 簡 章 - 壹 宗 旨 貳 依 據 為 培 訓 足 額 之 移 民 專 業 人 員 供 移 民 業 務 機 構 申 請 設 立 或 增 聘 改 聘 移 民 專 業 人 員 之 用 ( 特 別 說 明 : 取 得 移 民 專 業 人 員 資 格 證 明 書

More information

PURPOSE

PURPOSE 檔 號 : HP 656/ 5/ 9 電 話 號 碼 : 2810 3615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通 函 第 5/2016 號 ( 注 意 : 這 是 甲 級 傳 閱 通 函, 全 體 公 務 員 均 應 閱 讀 ) 資 助 出 售 房 屋 項 目 目 的 香 港 房 屋 協 會 已 宣 布 推 售 新 的 資 助 出 售 房 屋 項 目 單 位 該 項 目 是 一 項 公 共 房 屋 福 利

More information

2015 2016 年 度 中 四 級 A 班 期 終 考 試 時 間 表 中 國 語 文 試 卷 一 1 小 時 30 分 鐘 8:35 am 中 國 語 文 試 卷 三 約 1 小 時 30 分 鐘 10:40 am ; 此 節 不 設 遲 到 安 排 中 國 語 文 試 卷 二 1 小 時 3

2015 2016 年 度 中 四 級 A 班 期 終 考 試 時 間 表 中 國 語 文 試 卷 一 1 小 時 30 分 鐘 8:35 am 中 國 語 文 試 卷 三 約 1 小 時 30 分 鐘 10:40 am ; 此 節 不 設 遲 到 安 排 中 國 語 文 試 卷 二 1 小 時 3 通 告 編 號..15-16/076 家 長 通 告 中 四 及 中 五 級 期 終 考 試 本 學 年 期 終 考 試 將 於 2016 年 6 月 7 日 至 6 月 20 日 舉 行, 各 科 的 期 終 考 試 時 間 及 考 生 規 則 請 參 閱 附 件 考 試 當 日, 如 因 天 雨 或 特 別 事 件 而 學 校 宣 佈 停 課, 考 試 將 延 期 舉 行, 日 期 及 時 間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總 說 明 現 行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係 於 一 百 零 二 年 八 月 二 十 三 日 訂 定 發 布, 教 育 部 於 一 百 零 三 學 年 度 實 施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為 使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2入學-碩士班1020704

Microsoft Word - 102入學-碩士班1020704 義 守 大 學 電 子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三 次 研 究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修 訂 通 過 (100.05.18)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七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100.05.26) 10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研 究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修 訂 通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目      錄 目 錄 1. 收 回 本 年 度 經 費 1 ~ 2 2. 收 回 以 前 年 度 保 留 經 費 3 ~ 11 3. 新 舊 年 度 期 間 常 生 問 題 集 12 ~ 20 4. 收 款 收 據 錯 誤 之 問 題 集 21 ~ 22 歲 入 類 - 5. 轉 正 通 知 書 及 收 入 退 還 書 23 ~ 25 6. 其 他 26 ~ 26 7. 保 管 款 之 說 明 27 ~ 30 8.

More information

03

03 新 北 市 10 學 年 度 國 民 小 學 暨 幼 兒 園 教 師 甄 選 介 聘 工 作 日 程 表 10.0.1 修 訂 月 日 星 期 輔 導 工 作 小 組 工 作 內 容 承 辦 單 位 各 校 應 配 合 之 工 作 備 註 1 1 寒 假 開 始 日 年 假 天 1 1 10 學 年 度 第 學 期 開 學 註 冊 日 1 19 調 查 各 國 民 小 學 ( 含 特 教 班 ) 暨

More information

檔號:L/M(9) to HP 174(C) Pt IV

檔號:L/M(9) to HP 174(C) Pt IV 檔 號 :L/M (22) to HP 74 (C) Pt VIII 香 港 政 府 總 部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通 告 第 4 /206 號 ( 注 意 : 這 是 甲 級 傳 閱 通 告, 所 有, 包 括 正 在 休 假 或 不 在 本 港 的, 均 應 得 知 通 告 內 容 ) 公 務 員 房 屋 津 貼 目 的 本 通 告 公 布 居 所 資 助 津 貼 自 置 居 所 津 貼 租

More information

臺灣期貨交易所「期貨商品造市者制度」簡介

臺灣期貨交易所「期貨商品造市者制度」簡介 專 題 一 臺 灣 期 貨 交 易 所 期 貨 商 品 造 市 者 制 度 簡 介 壹 設 置 緣 由 期 交 所 楊 朝 舜 ( 組 長 ) 造 市 者 制 度 係 由 市 場 特 定 參 與 者 申 請 擔 任 造 市 者 (market maker), 於 交 易 市 場 擔 負 提 供 買 賣 報 價 之 責 任, 促 成 市 場 交 易, 以 提 昇 市 場 流 動 性 與 交 易 量 我

More information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103 年 8 月 編 製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操 作 1 2 4 0-12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一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流 程 方 案 線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中教簡章

Microsoft Word - 中教簡章 輔 仁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學 程 甄 試 招 生 簡 章 一 申 請 資 格 限 定 ( 一 ) 系 所 年 級 : 本 校 學 士 班 ( 含 進 修 學 士 班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班 ) 四 年 級 ( 含 ) 以 下 ( 不 含 延 修 生 ) 碩 士 班 二 年 級 ( 含 ) 以 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三 年 級 ( 含 ) 以 下 博 士 班

More information

( 三 ) 走 道 與 建 築 物 結 構 空 間 不 符 規 定 者, 得 降 低 走 道 設 置 位 置 或 空 間 不 足 處 之 部 分 走 道 高 度, 並 視 需 要 採 階 梯 式 設 計, 使 建 築 物 與 其 走 道 間 保 持 1.8 公 尺 以 上, 確 保 人 員 走 行

( 三 ) 走 道 與 建 築 物 結 構 空 間 不 符 規 定 者, 得 降 低 走 道 設 置 位 置 或 空 間 不 足 處 之 部 分 走 道 高 度, 並 視 需 要 採 階 梯 式 設 計, 使 建 築 物 與 其 走 道 間 保 持 1.8 公 尺 以 上, 確 保 人 員 走 行 固 定 式 起 重 機 桁 架 走 道 設 置 處 理 原 則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100 年 11 月 10 日 1 勞 檢 2 字 第 1000151267 號 函 發 布 勞 動 部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署 104 年 3 月 3 日 勞 職 安 3 字 第 1041004996 號 函 修 正 一 固 定 式 起 重 機 之 竣 工 檢 查 應 落 實 源 頭 管 理, 檢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南 亞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民 國 105 年 6 月 22 日 董 事 會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730372020205F31355F20ADD7A5BFA175A4BDB0C8A448ADFBA6D2B8D5AA6BAC49A6E6B2D3AB68A176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730372020205F31355F20ADD7A5BFA175A4BDB0C8A448ADFBA6D2B8D5AA6BAC49A6E6B2D3AB68A1762E646F63> 一 經 處 分 吊 銷 汽 車 牌 照 或 駕 駛 執 照 者, 由 公 路 主 管 機 關 逕 行 註 銷 二 經 處 分 吊 扣 汽 車 牌 照 或 駕 駛 執 照 者, 按 其 吊 扣 期 間 加 倍 處 分 ; 仍 不 依 限 期 繳 送 汽 車 牌 照 或 駕 駛 執 照 者, 吊 銷 其 汽 車 牌 照 或 駕 駛 執 照 三 罰 鍰 不 繳 納 者, 依 法 移 送 強 制 執 行 於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32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32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102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目 錄 一 重 要 事 項 說 明... 1 二 系 統 入 口... 2 三 操 作 步 驟... 2 ( 一 ) 進 入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2 ( 二 ) 閱 讀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注 意 事 項... 3 ( 三 ) 登 記 就 讀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3032A15D3234A15EA4BBA142ADD7A5BFA175AA6BA978BFEEBFEFBFECAA6BA176>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3032A15D3234A15EA4BBA142ADD7A5BFA175AA6BA978BFEEBFEFBFECAA6BA176> 臺 南 市 六 日 高 雄 市 八 日 屏 東 縣 八 日 宜 蘭 縣 四 日 花 蓮 縣 七 日 臺 東 縣 八 日 澎 湖 縣 十 九 日 東 沙 島 三 十 四 日 金 門 縣 三 十 日 連 江 縣 三 十 日 烏 坵 鄉 三 十 四 日 第 三 條 再 審 當 事 人 居 住 於 大 陸 地 區 或 港 澳 地 區 者, 其 在 途 期 間 均 為 三 十 七 日 再 審 當 事 人 居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JOBapp-C.doc

Microsoft Word - JOBapp-C.doc 附 錄 C 航 空 人 員 檢 定 給 證 作 業 程 序 AIRMAN CERTIFICATION ASSESSMENT 目 的 本 章 提 供 對 航 空 人 員 申 請 檢 定 給 證 程 序 之 指 引 本 章 所 指 航 空 人 員 係 指 從 事 民 用 航 空 運 輸 業, 經 民 航 局 檢 定 合 格 並 領 有 相 關 證 書 之 人 員 依 據 A. 民 用 航 空 局 民 用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abour_comparison.doc

Microsoft Word - labour_comparison.doc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勞 動 合 同 法 ( 草 案 ) 原 草 案 及 修 改 草 案 比 較 原 草 案 1. 事 業 單 位 聘 用 人 員 納 入 本 法 調 整 範 圍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境 內 的 企 業 個 體 經 濟 組 織 民 辦 非 企 業 單 位 與 勞 動 者 建 立 勞 動 關 係, 訂 立 和 履 行 勞 動 合 同, 適 用 本 法 國 家 機 關 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More information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More information

正修技術學院學生九十學年度修讀教育學程甄選辦法

正修技術學院學生九十學年度修讀教育學程甄選辦法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教 育 學 程 招 生 重 要 日 程 表 辦 理 事 項 簡 章 上 網 公 告 ( 免 費 自 行 下 載 ) 報 名 日 期 105 年 5 月 16 日 105 年 6 月 13 日 ( 一 ) 至 105 年 6 月 30 日 ( 四 ) 週 一 至 週 五 08:30-12:00 / 14:00-17:00 105 年 8 月 1 日 ( 一

More information

英語能力及成就鑑別測驗實施辦法(適用於九十七學年度入學新生)

英語能力及成就鑑別測驗實施辦法(適用於九十七學年度入學新生) 英 語 能 力 及 成 就 鑑 別 測 驗 實 施 辦 法 ( 適 用 於 九 十 七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新 生 ) 87.05.29 教 務 會 議 訂 定 實 施 88.01.19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0.06.13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1.10.11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2.03.25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4.06.08 教 務 會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31303130343230205F72657669736564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31303130343230205F726576697365645F2E646F63>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系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辦 法 99.03.19 訂 定 101.04.13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修 訂 101.04.20 100 學 年 度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一 宗 旨 本 系 應 用 數 學 統 計 科 學, 與 計 算 機 科 學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的 目 的 是 希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