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及 提 示 一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声 明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已 批 准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发 行 人 董 事 长 承 诺 其 中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声 明 及 提 示 一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声 明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已 批 准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发 行 人 董 事 长 承 诺 其 中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Transcription

1

2 声 明 及 提 示 一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声 明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已 批 准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发 行 人 董 事 长 承 诺 其 中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二 企 业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声 明 发 行 人 企 业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财 务 报 告 真 实 完 整 三 主 承 销 商 勤 勉 尽 职 声 明 主 承 销 商 按 照 中 国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及 行 业 惯 例, 已 对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进 行 了 充 分 核 查, 履 行 了 勤 勉 尽 职 的 义 务 四 投 资 提 示 凡 欲 认 购 本 期 债 券 的 投 资 者, 请 认 真 阅 读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及 其 有 关 的 信 息 披 露 文 件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发 行 人 的 财 务 报 表 及 附 注 ), 并 进 行 独 立 投 资 判 断 主 管 部 门 对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所 做 出 的 任 何 决 定,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债 券 风 险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凡 认 购 受 让 并 持 有 本 期 债 券 的 投 资 者, 均 视 同 自 愿 接 受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对 本 期 债 券 各 项 权 利 义 务 的 约 定 凡 认 购 受 让 并 持 有 本 期 债 券 的 投 资 者, 均 视 为 同 意 本 期 债 券 债 权 代 理 协 议 本 期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规 则 本 期 债 券 账 户 及 资 金 监 I

3 管 协 议 中 的 安 排 债 券 依 法 发 行 后, 发 行 人 经 营 变 化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投 资 者 自 行 负 责 投 资 者 在 评 价 本 期 债 券 时, 应 认 真 考 虑 在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中 列 明 的 各 种 风 险 五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或 风 险 提 示 除 发 行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外, 发 行 人 没 有 委 托 或 授 权 任 何 其 他 人 或 实 体 提 供 未 在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中 列 明 的 信 息 和 对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作 任 何 说 明 投 资 者 若 对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存 在 任 何 疑 问, 应 咨 询 自 己 的 证 券 经 纪 人 律 师 专 业 会 计 师 或 其 他 专 业 顾 问 六 本 期 债 券 基 本 要 素 ( 一 ) 债 券 名 称 :2016 年 哈 密 市 建 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债 券 ( 简 称 16 哈 密 国 资 债 ) ( 二 ) 发 行 总 额 : 人 民 币 肆 亿 元 整 (RMB400,000,000) ( 三 ) 债 券 期 限 : 本 期 债 券 为 7 年 期, 附 设 本 金 提 前 偿 还 条 款 ( 四 ) 票 面 利 率 : 本 期 债 券 为 7 年 期 固 定 利 率 债 券, 单 利 按 年 计 息 本 期 债 券 票 面 年 利 率 初 步 确 定 为 不 超 过 基 准 利 率 加 上 基 本 利 差 基 准 利 率 为 发 行 公 告 日 前 5 个 工 作 日 一 年 期 上 海 银 行 间 同 业 拆 放 利 率 (Shibor) 的 算 术 平 均 数 ( 四 舍 五 入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本 期 债 券 最 终 发 行 票 面 年 利 率 将 根 据 簿 记 建 档 结 果 确 定, 并 报 国 家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在 本 期 债 券 存 续 期 内 固 定 不 变 ( 五 ) 发 行 方 式 和 对 象 : 本 期 债 券 以 簿 记 建 档 集 中 配 售 的 方 II

4 式, 通 过 承 销 团 成 员 设 置 的 发 行 网 点 向 在 中 央 国 债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开 户 的 境 内 机 构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另 有 规 定 除 外 ) 公 开 发 行 ( 六 ) 还 本 付 息 方 式 : 本 期 债 券 为 每 年 付 息 一 次, 分 次 还 本 从 第 3 个 计 息 年 度 开 始, 逐 年 分 别 按 照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总 额 20% 20% 20% 20% 和 20% 的 比 例 偿 还 债 券 本 金, 本 期 债 券 存 续 期 后 五 年 的 当 期 利 息 随 本 金 一 起 支 付 年 度 付 息 款 项 自 付 息 日 起 不 另 计 利 息, 到 期 兑 付 款 项 自 兑 付 日 起 不 另 计 利 息 ( 七 ) 承 销 方 式 : 本 期 债 券 由 主 承 销 商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主 承 销 商 中 国 民 族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分 销 商 西 部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组 成 承 销 团, 以 余 额 包 销 的 方 式 承 销 ( 八 ) 债 券 担 保 : 本 期 债 券 为 无 担 保 债 券 ( 九 ) 流 动 性 支 持 : 本 期 债 券 存 续 期 内, 当 发 行 人 对 本 期 债 券 本 息 偿 付 发 生 资 金 流 动 性 不 足 时, 由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分 行 在 本 期 债 券 付 息 或 兑 付 日 前 10 个 工 作 日 给 予 发 行 人 不 超 过 10 亿 元 的 临 时 流 动 性 支 持 ( 具 体 金 额 依 据 每 次 付 息 和 本 金 兑 付 的 偿 债 资 金 缺 口 为 准 ) 该 流 动 性 支 持 贷 款 仅 用 于 为 本 期 债 券 偿 付 本 息, 以 解 决 发 行 人 本 期 债 券 本 息 偿 付 困 难 ( 十 ) 信 用 级 别 : 经 联 合 资 信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评 定, 发 行 人 主 体 长 期 信 用 等 级 为 AA, 本 期 债 券 信 用 等 级 为 AA III

5 目 录 释 义... 1 第 一 条 债 券 发 行 依 据... 4 第 二 条 本 次 债 券 发 行 的 有 关 机 构... 4 第 三 条 发 行 概 要... 8 第 四 条 认 购 与 托 管... 8 第 五 条 债 券 发 行 网 点 第 六 条 认 购 人 承 诺 第 七 条 债 券 本 息 兑 付 办 法 第 八 条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第 九 条 发 行 人 业 务 情 况 第 十 条 发 行 人 财 务 情 况 第 十 一 条 已 发 行 尚 未 兑 付 的 债 券 第 十 二 条 筹 集 资 金 用 途 第 十 三 条 偿 债 保 证 措 施 第 十 四 条 风 险 揭 示 第 十 五 条 信 用 评 级 第 十 六 条 法 律 意 见 第 十 七 条 其 他 应 说 明 的 事 项 第 十 八 条 备 查 文 件 IV

6 下 含 义 : 释 义 在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中, 除 非 文 中 另 有 规 定, 下 列 词 语 具 有 如 发 行 人 / 公 司 / 哈 密 国 指 哈 密 市 建 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资 市 政 工 程 公 司 指 哈 密 市 市 政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本 期 债 券 指 发 行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4.00 亿 元 的 2016 年 哈 密 市 建 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债 券, 简 称 16 哈 密 国 资 债 本 次 发 行 指 本 期 债 券 的 发 行 募 集 说 明 书 指 发 行 人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为 发 行 本 期 债 券 而 制 作 的 2016 年 哈 密 市 建 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国 家 发 改 委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新 疆 指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自 治 区 发 改 委 哈 密 市 国 资 委 主 承 销 商 / 海 通 证 券 / 簿 记 管 理 人 账 户 及 资 金 监 管 人 债 指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哈 密 市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指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指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分 行 权 代 理 人 簿 记 建 档 指 企 业 债 券 发 行 人 与 簿 记 管 理 人 协 商 确 定 本 期 债 券 的 票 面 利 率 ( 价 格 ) 簿 记 建 档 区 间 后, 申 购 人 发 出 申 购 意 向 函, 由 簿 记 管 理 人 1

7 记 录 申 购 人 申 购 债 券 利 率 ( 价 格 ) 和 数 量 意 愿, 按 约 定 的 定 价 和 配 售 方 式 确 定 发 行 利 率 ( 价 格 ) 并 进 行 配 售 的 行 为 承 销 团 指 主 承 销 商 为 本 次 发 行 组 织 的, 由 主 承 销 商 副 主 承 销 商 和 分 销 商 组 成 的 承 销 团 队 余 额 包 销 指 承 销 团 成 员 按 照 承 销 团 协 议 所 规 定 的 承 销 义 务 销 售 本 期 债 券,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发 行 风 险, 即 在 发 行 期 限 结 束 后 将 售 后 剩 余 债 券 全 部 自 行 购 入 的 承 销 方 式 债 券 持 有 人 指 持 有 本 期 债 券 的 机 构 投 资 者 债 券 债 权 代 理 协 议 指 本 期 债 券 债 权 代 理 协 议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规 指 本 期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规 则 则 账 户 及 资 金 监 管 协 指 本 期 债 券 账 户 及 资 金 监 管 协 议 议 中 央 国 债 登 记 公 司 指 中 央 国 债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公 司 指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计 息 年 度 指 本 期 债 券 存 续 期 内 每 一 个 起 息 日 起 至 下 一 个 起 息 日 的 前 一 个 自 然 日 止 年 度 付 息 款 项 指 本 期 债 券 存 续 期 内 用 于 支 付 本 期 债 券 每 个 计 息 年 度 利 息 的 款 项 当 年 债 券 存 续 余 额 指 债 权 登 记 日 日 终 在 中 央 国 债 登 记 公 司 登 记 的 全 部 债 券 面 值 总 和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2

8 证 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发 改 财 金 号 文 /2008 年 通 知 指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推 进 企 业 债 券 市 场 发 展 简 化 发 行 核 准 程 序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发 改 财 金 号 ) 公 司 章 程 指 哈 密 市 建 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工 作 日 指 北 京 市 的 商 业 银 行 对 公 营 业 日 ( 不 包 含 法 定 节 假 日 或 休 息 日 ) 法 定 节 假 日 或 休 息 日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定 节 假 日 或 休 息 日 ( 不 包 括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和 台 湾 地 区 法 定 节 假 日 和 / 或 休 息 日 ) 基 点 每 一 基 点 指 0.01% 元 指 人 民 币 元 3

9 第 一 条 债 券 发 行 依 据 本 期 债 券 业 经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发 改 企 业 债 券 号 文 件 批 准 公 开 发 行 2015 年 6 月 3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董 事 会 议 并 作 出 决 议, 同 意 发 行 人 申 请 发 行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4.00 亿 元 企 业 债 券 2015 年 6 月 29 日, 发 行 人 股 东 哈 密 市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出 具 批 复, 同 意 发 行 人 申 请 发 行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4.00 亿 元 企 业 债 券 本 期 发 债 申 请 分 别 经 哈 密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 哈 市 发 改 投 [2015]126 号 ) 文 件 哈 密 地 区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 哈 地 发 改 经 贸 [2015]8 号 ) 文 件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 新 发 改 财 金 [2015]1854 号 ) 文 件 转 报 第 二 条 本 次 债 券 发 行 的 有 关 机 构 一 发 行 人 : 哈 密 市 建 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新 疆 哈 密 地 区 哈 密 市 建 国 北 路 胜 利 小 区 203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周 德 才 经 办 人 员 : 郑 连 明 和 雪 莲 办 公 地 址 : 新 疆 哈 密 地 区 哈 密 市 建 国 北 路 胜 利 小 区 203 号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邮 政 编 码 : 二 承 销 团 ( 一 ) 主 承 销 商 :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

10 住 所 : 上 海 市 广 东 路 689 号 总 经 理 ( 代 为 履 行 法 定 代 表 人 职 责 ): 瞿 秋 平 经 办 人 员 : 伍 敏 余 亮 史 晶 段 从 峰 魏 孔 焱 皮 明 君 朱 家 川 姜 红 艳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南 大 街 甲 56 号 方 圆 大 厦 23 层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邮 政 编 码 : ( 二 ) 副 主 承 销 商 : 中 国 民 族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北 四 环 中 路 27 号 院 5 号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何 亚 刚 经 办 人 员 : 杨 明 睿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北 四 环 中 路 27 号 盘 古 大 观 A 座 40 层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邮 政 编 码 : ( 三 ) 分 销 商 1 西 部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西 安 市 新 城 区 东 新 街 232 号 信 托 大 厦 法 定 代 表 人 : 刘 建 武 经 办 人 员 : 程 灵 沛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月 坛 南 街 59 号 新 华 大 厦 3 层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11 邮 政 编 码 : 财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5 号 嘉 华 国 际 商 务 中 心 201,501,502,1103, ,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 沈 继 宁 经 办 人 员 : 解 月 东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月 坛 南 街 14 号 月 新 大 厦 9 层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邮 政 编 码 : 三 托 管 人 : 中 央 国 债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33 号 通 泰 大 厦 法 定 代 表 人 : 吕 世 蕴 经 办 人 员 : 李 皓 毕 远 哲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10 号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邮 政 编 码 : 四 债 权 代 理 人 账 户 及 资 金 监 管 人 :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分 行 住 所 : 新 疆 乌 鲁 木 齐 市 天 山 区 新 华 北 路 165 号 广 汇 中 天 广 场 负 责 人 : 赵 大 庆 经 办 人 员 : 蒋 文 军 办 公 地 址 : 新 疆 乌 鲁 木 齐 市 天 山 区 新 华 北 路 165 号 广 汇 中 天 广 场 6

12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邮 政 编 码 : 五 审 计 机 构 : 中 兴 财 光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主 要 经 营 场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28 号 5 层 F4 层 东 座 929 室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 姚 庚 春 经 办 人 员 : 姚 庚 春 王 新 文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阜 外 大 街 2 号 万 通 大 厦 A 座 24 层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邮 政 编 码 : 六 信 用 评 级 机 构 : 联 合 资 信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建 国 门 外 大 街 2 号 院 2 号 楼 17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少 波 经 办 人 员 : 谭 宝 坪 历 剑 竺 文 彬 邢 宇 飞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建 国 门 外 大 街 2 号 PICC 大 厦 17 层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邮 政 编 码 : 七 发 行 人 律 师 : 新 疆 天 阳 律 师 事 务 所 住 所 :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乌 鲁 木 齐 市 新 华 南 路 36 号 负 责 人 : 王 仑 经 办 人 员 : 陈 东 李 海 燕 7

13 办 公 地 址 : 乌 鲁 木 齐 新 华 南 路 36 号 世 纪 百 盛 大 酒 店 A 座 24 层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邮 政 编 码 : 第 三 条 发 行 概 要 一 发 行 人 : 哈 密 市 建 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二 债 券 名 称 :2016 年 哈 密 市 建 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债 券 ( 简 称 16 哈 密 国 资 债 ) 三 发 行 总 额 : 人 民 币 肆 亿 元 整 (RMB400,000,000) 四 债 券 期 限 : 本 期 债 券 为 7 年 期, 附 设 本 金 提 前 偿 还 条 款 五 票 面 利 率 : 本 期 债 券 为 7 年 期 固 定 利 率 债 券, 单 利 按 年 计 息 本 期 债 券 票 面 年 利 率 初 步 确 定 为 不 超 过 基 准 利 率 加 上 基 本 利 差 基 准 利 率 为 发 行 公 告 日 前 5 个 工 作 日 一 年 期 上 海 银 行 间 同 业 拆 放 利 率 (Shibor) 的 算 术 平 均 数 ( 四 舍 五 入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本 期 债 券 最 终 发 行 票 面 年 利 率 将 根 据 簿 记 建 档 结 果 确 定, 并 报 国 家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在 本 期 债 券 存 续 期 内 固 定 不 变 六 发 行 价 格 : 本 期 债 券 面 值 100 元, 平 价 发 行 以 1,000 元 为 一 个 认 购 单 位, 认 购 金 额 必 须 是 1,000 元 的 整 数 倍 且 不 少 于 1,000 元 七 债 券 形 式 及 托 管 方 式 : 本 期 债 券 为 实 名 制 记 账 式 债 券, 投 资 者 认 购 的 本 期 债 券 在 中 央 国 债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开 立 的 一 级 托 管 账 户 中 托 管 记 载 八 发 行 方 式 和 对 象 : 本 期 债 券 以 簿 记 建 档 集 中 配 售 的 方 式, 8

14 通 过 承 销 团 成 员 设 置 的 发 行 网 点 向 在 中 央 国 债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开 户 的 境 内 机 构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另 有 规 定 除 外 ) 公 开 发 行 九 簿 记 建 档 日 : 即 2016 年 9 月 20 日 十 发 行 期 限 :3 个 工 作 日, 自 发 行 首 日 至 2016 年 9 月 23 日 十 一 发 行 首 日 :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期 限 的 第 一 日, 即 2016 年 9 月 21 日 十 二 起 息 日 : 自 2016 年 9 月 21 日 开 始 计 息, 本 期 债 券 存 续 期 限 内 每 年 的 9 月 21 日 为 该 计 息 年 度 的 起 息 日 十 三 计 息 期 限 : 自 2016 年 9 月 21 日 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 十 四 付 息 日 :2017 年 至 2023 年 每 年 的 9 月 21 日 为 上 一 个 计 息 年 度 的 付 息 日 ( 如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或 休 息 日, 则 顺 延 至 其 后 的 第 1 个 工 作 日 ) 十 五 兑 付 日 :2019 年 至 2023 年 每 年 的 9 月 21 日 ( 如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或 休 息 日, 则 顺 延 至 其 后 的 第 1 个 工 作 日 ) 十 六 还 本 付 息 方 式 : 本 期 债 券 为 每 年 付 息 一 次, 分 次 还 本 从 第 3 个 计 息 年 度 开 始, 逐 年 分 别 按 照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总 额 20% 20% 20% 20% 和 20% 的 比 例 偿 还 债 券 本 金, 本 期 债 券 存 续 期 后 五 年 的 当 期 利 息 随 本 金 一 起 支 付 年 度 付 息 款 项 自 付 息 日 起 不 另 计 利 息, 到 期 兑 付 款 项 自 兑 付 日 起 不 另 计 利 息 十 七 本 息 兑 付 方 式 : 通 过 本 期 债 券 托 管 机 构 办 理 十 八 承 销 方 式 : 本 期 债 券 由 主 承 销 商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主 承 销 商 中 国 民 族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分 销 商 西 部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组 成 承 销 团, 以 余 额 包 销 的 方 式 承 销 十 九 债 券 担 保 : 本 期 债 券 为 无 担 保 债 券 9

15 二 十 流 动 性 支 持 : 本 期 债 券 存 续 期 内, 当 发 行 人 对 本 期 债 券 本 息 偿 付 发 生 资 金 流 动 性 不 足 时, 由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分 行 在 本 期 债 券 付 息 或 兑 付 日 前 10 个 工 作 日 给 予 发 行 人 不 超 过 10 亿 元 的 临 时 流 动 性 支 持 ( 具 体 金 额 依 据 每 次 付 息 和 本 金 兑 付 的 偿 债 资 金 缺 口 为 准 ) 该 流 动 性 支 持 贷 款 仅 用 于 为 本 期 债 券 偿 付 本 息, 以 解 决 发 行 人 本 期 债 券 本 息 偿 付 困 难 二 十 一 信 用 级 别 : 经 联 合 资 信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评 定, 发 行 人 主 体 长 期 信 用 等 级 为 AA, 本 期 债 券 信 用 等 级 为 AA 二 十 二 上 市 安 排 :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结 束 后, 发 行 人 将 尽 快 向 有 关 证 券 交 易 场 所 或 其 他 主 管 部 门 提 出 上 市 或 交 易 流 通 申 请 二 十 三 税 务 提 示 : 根 据 国 家 税 收 法 律 法 规, 投 资 者 投 资 本 期 债 券 应 缴 纳 的 有 关 税 金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承 担 第 四 条 认 购 与 托 管 一 本 期 债 券 为 实 名 制 记 账 式 债 券, 采 用 簿 记 建 档 集 中 配 售 的 方 式 通 过 承 销 团 成 员 设 置 的 发 行 网 点 向 境 内 机 构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另 有 规 定 者 除 外 ) 公 开 发 行 投 资 者 参 与 本 期 债 券 的 簿 记 配 售 的 具 体 办 法 和 要 求 已 在 主 承 销 商 公 告 的 2016 年 哈 密 市 建 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债 券 申 购 和 配 售 办 法 说 明 中 规 定 二 境 内 法 人 凭 加 盖 其 公 章 的 营 业 执 照 ( 副 本 ) 或 其 他 法 人 资 格 证 明 复 印 件 经 办 人 身 份 证 及 授 权 委 托 书 认 购 本 期 债 券 ; 境 内 非 法 人 机 构 凭 加 盖 其 公 章 的 有 效 证 明 复 印 件 经 办 人 身 份 证 及 授 权 委 托 书 认 购 本 期 债 券 如 法 律 法 规 对 本 条 所 述 另 有 规 定,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三 本 期 债 券 由 中 央 国 债 登 记 公 司 托 管 记 载, 具 体 手 续 按 中 央 国 10

16 债 登 记 公 司 的 实 名 制 记 账 式 公 司 债 券 登 记 和 托 管 业 务 规 则 的 要 求 办 理 该 规 则 可 在 中 国 债 券 信 息 网 ( 查 阅 或 在 本 期 债 券 承 销 商 发 行 网 点 索 取 四 投 资 者 办 理 认 购 手 续 时, 不 需 缴 纳 任 何 附 加 费 用 ; 在 办 理 登 记 和 托 管 手 续 时, 须 遵 循 债 券 托 管 机 构 的 有 关 规 定 五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结 束 后, 投 资 者 可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法 规 进 行 债 券 的 转 让 和 质 押 第 五 条 债 券 发 行 网 点 本 期 债 券 通 过 承 销 团 成 员 设 置 的 发 行 网 点 向 中 国 境 内 机 构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另 有 规 定 者 除 外 ) 公 开 发 行 具 体 发 行 网 点 见 附 表 一 第 六 条 认 购 人 承 诺 购 买 本 期 债 券 的 投 资 者 ( 包 括 本 期 债 券 的 初 始 购 买 人 和 二 级 市 场 的 购 买 人, 下 同 ) 被 视 为 作 出 以 下 承 诺 : 一 投 资 者 接 受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对 本 期 债 券 项 下 权 利 义 务 的 所 有 规 定 并 受 其 约 束 二 投 资 者 同 意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分 行 作 为 债 权 代 理 人 代 表 全 体 债 券 持 有 人 与 发 行 人 签 订 债 券 债 权 代 理 协 议, 制 订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规 则 ; 同 意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分 行 作 为 本 期 债 券 监 管 人, 并 与 发 行 人 签 订 账 户 及 资 金 监 管 协 议 ; 接 受 该 等 文 件 对 本 期 债 券 项 下 权 利 义 务 的 所 有 规 定 并 受 其 约 束 投 资 者 购 11

17 买 本 期 债 券 即 被 视 为 接 受 上 述 协 议 之 权 利 及 义 务 安 排 三 本 期 债 券 的 发 行 人 依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发 生 合 法 变 更, 在 经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后 并 依 法 就 该 等 变 更 进 行 信 息 披 露 时, 投 资 者 同 意 并 接 受 这 种 变 更 四 本 期 债 券 的 债 权 代 理 人 和 / 或 监 管 人 依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发 生 合 法 变 更, 在 经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同 意 后 并 依 法 就 该 等 变 更 进 行 信 息 披 露 时, 投 资 者 同 意 并 接 受 这 种 变 更 五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根 据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规 则 审 议 通 过 的 决 议, 对 全 体 债 券 持 有 人 ( 包 括 所 有 出 席 会 议 未 出 席 会 议 反 对 决 议 或 放 弃 投 票 权 的 债 券 持 有 人, 持 有 无 表 决 权 的 本 期 债 券 之 债 券 持 有 人 以 及 在 相 关 决 议 通 过 后 受 让 取 得 本 期 债 券 的 持 有 人 ) 均 有 同 等 效 力 和 约 束 力 对 于 本 期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依 据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规 则 的 规 定 作 出 的 有 效 决 议, 所 有 投 资 者 均 接 受 该 决 议 六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结 束 后, 发 行 人 将 尽 快 向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提 出 交 易 流 通 申 请, 经 批 准 后 本 期 债 券 可 在 合 法 的 证 券 交 易 场 所 上 市 或 交 易 流 通, 并 由 主 承 销 商 代 为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投 资 者 同 意 并 接 受 这 种 安 排 七 在 本 期 债 券 的 存 续 期 限 内, 若 发 行 人 依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将 其 在 本 期 债 券 项 下 的 债 务 转 让 给 新 债 务 人 承 继 时, 则 在 下 列 各 项 条 件 全 部 满 足 的 前 提 下, 投 资 者 在 此 不 可 撤 销 的 事 先 同 意 并 接 受 这 种 债 务 转 让 : ( 一 )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与 上 市 交 易 ( 如 已 上 市 交 易 ) 的 批 准 部 门 对 本 期 债 券 项 下 的 债 务 变 更 无 异 议 ; ( 二 ) 就 新 债 务 人 承 继 本 期 债 券 项 下 的 债 务, 有 资 格 的 评 级 机 构 对 本 期 债 券 出 具 不 低 于 原 债 券 信 用 级 别 的 评 级 报 告 ; 12

18 ( 三 ) 原 债 务 人 与 新 债 务 人 取 得 必 要 的 内 部 授 权 后 正 式 签 署 债 务 转 让 承 继 协 议, 新 债 务 人 承 诺 将 按 照 本 期 债 券 原 定 条 款 和 条 件 履 行 债 务 ; ( 四 ) 原 债 务 人 与 新 债 务 人 按 照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的 要 求 就 债 务 转 让 承 继 进 行 充 分 的 信 息 披 露 第 七 条 债 券 本 息 兑 付 办 法 本 期 债 券 为 7 年 期 固 定 利 率 债 券, 附 设 本 金 提 前 偿 还 条 款, 从 第 三 个 计 息 年 度 末 开 始 偿 还 本 金, 第 三 第 四 第 五 第 六 及 第 七 个 计 息 年 度 末 分 别 按 照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总 额 20% 20% 20% 20% 和 20% 的 比 例 偿 还 债 券 本 金 本 息 兑 付 方 法 具 体 如 下 : 一 利 息 的 支 付 ( 一 ) 本 期 债 券 在 存 续 期 限 内 每 年 付 息 一 次, 后 5 年 利 息 随 本 金 的 兑 付 一 起 支 付 2017 年 至 2023 年 每 年 的 9 月 21 日 为 上 一 个 计 息 年 度 的 付 息 日 ( 如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或 休 息 日, 则 顺 延 至 其 后 的 第 1 个 工 作 日 ) 每 年 付 息 时 按 债 权 登 记 日 日 终 在 证 券 登 记 托 管 机 构 名 册 上 登 记 的 各 债 券 持 有 人 所 持 债 券 面 值 所 应 获 利 息 进 行 支 付 年 度 付 息 款 项 自 付 息 日 起 不 另 计 利 息 ( 二 ) 未 上 市 债 券 利 息 的 支 付 通 过 债 券 托 管 人 办 理 ; 已 上 市 或 交 易 流 通 债 券 利 息 的 支 付 通 过 债 券 登 记 托 管 机 构 办 理 利 息 支 付 的 具 体 事 项 将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由 发 行 人 在 相 关 媒 体 上 发 布 的 利 息 偿 付 公 告 中 加 以 说 明 ( 三 ) 根 据 国 家 税 收 法 律 法 规, 投 资 者 投 资 本 期 债 券 应 缴 纳 的 有 13

19 关 税 款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承 担 二 本 金 的 兑 付 ( 一 ) 本 期 债 券 附 设 本 金 提 前 偿 还 条 款, 兑 付 日 为 2019 年 至 2023 年 每 年 的 9 月 21 日 ( 如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或 休 息 日, 则 顺 延 至 其 后 的 第 1 个 工 作 日 ) 2019 年 至 2023 年 每 年 分 别 按 照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总 额 20% 20% 20% 20% 和 20% 的 比 例 偿 还 债 券 本 金 每 年 还 本 时 按 债 权 登 记 日 日 终 在 证 券 登 记 托 管 机 构 名 册 上 登 记 的 各 债 券 持 有 人 所 持 债 券 面 值 占 当 年 债 券 存 续 余 额 的 比 例 进 行 分 配 ( 每 名 债 券 持 有 人 所 受 偿 的 本 金 金 额 计 算 取 位 到 人 民 币 分 位, 小 于 分 的 金 额 忽 略 不 计 ) 证 券 登 记 托 管 机 构 将 按 照 上 述 比 例 注 销 债 券 持 有 人 持 有 的 相 应 部 分 的 本 期 债 券 当 年 应 兑 付 债 券 本 金 金 额 自 兑 付 日 起 不 另 计 利 息 最 后 5 个 计 息 年 度 每 年 应 付 利 息 随 当 年 本 金 的 兑 付 一 起 支 付 ( 二 ) 未 上 市 债 券 本 金 的 兑 付 由 债 券 托 管 人 办 理 ; 已 上 市 债 券 本 金 的 兑 付 通 过 债 券 登 记 托 管 机 构 办 理 本 金 兑 付 的 具 体 事 项 将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由 发 行 人 在 相 关 媒 体 上 发 布 的 兑 付 公 告 中 加 以 说 明 第 八 条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一 发 行 人 概 况 根 据 2016 年 1 月 7 日 国 务 院 颁 布 的 国 务 院 关 于 同 意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撤 销 哈 密 地 区 设 立 地 级 哈 密 市 的 批 复 ( 国 函 [2016]9 号 ), 同 意 撤 销 哈 密 地 区 和 县 级 市 哈 密 市, 设 立 地 级 哈 密 市, 哈 密 市 辖 原 哈 密 地 区 的 巴 里 坤 哈 萨 克 自 治 县 伊 吾 县 和 新 设 立 的 伊 州 区 哈 密 市 设 立 伊 州 区, 以 原 县 级 哈 密 市 的 行 政 区 域 为 伊 州 区 的 行 政 区 域 本 期 债 14

20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中 均 沿 用 原 哈 密 地 区 和 哈 密 市 名 称 企 业 名 称 : 哈 密 市 建 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新 疆 哈 密 地 区 哈 密 市 建 国 北 路 胜 利 小 区 203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周 德 才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注 册 资 本 : 壹 亿 伍 仟 万 元 经 济 性 质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国 有 独 资 ) 成 立 日 期 :2011 年 4 月 2 日 经 营 范 围 :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经 营 产 权 投 资 与 托 管 ; 房 屋 租 赁 ; 利 用 自 有 资 金 从 事 许 可 范 围 内 的 项 目 投 资 房 产 投 资 保 障 性 住 房 建 设 与 服 务 产 权 管 理 ; 建 筑 工 程 ; 道 路 施 工 ; 风 力 太 阳 能 水 利 能 源 等 新 能 源 的 配 套 基 础 设 施 开 发 投 资 建 设 维 护 及 经 营 管 理 ; 电 力 工 程 的 开 发 投 资 建 设 维 护 及 经 营 管 理 ; 新 能 源 发 电 及 电 力 物 资 产 品 的 销 售 ; 道 路 及 水 利 工 程 的 规 划 投 资 建 设 经 营 管 理 ; 物 流 基 础 设 施 城 乡 基 础 设 施 旅 游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的 投 资 建 设 开 发 管 理 ; 停 车 服 务 ; 广 告 设 计 制 作 发 布 ; 矿 产 品 的 加 工 销 售 ; 电 子 产 品 五 金 机 电 建 材 百 货 的 销 售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哈 密 市 建 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11 年 4 月 2 日, 是 由 哈 密 市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履 行 出 资 人 职 责 的 国 有 独 资 公 司, 承 担 着 哈 密 市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投 融 资 和 建 设 任 务, 是 哈 密 市 最 大 的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主 体, 在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行 业 具 有 区 域 主 导 地 位 公 司 收 入 来 源 主 要 为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代 建 收 入 和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费 收 入 等 稳 定 的 经 营 性 收 益, 具 备 较 强 的 盈 利 能 力 及 偿 债 能 力 15

21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资 产 总 计 为 574, 万 元, 负 债 合 计 65, 万 元,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508, 万 元,2013 年 至 2015 年,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总 收 入 分 别 为 35, 万 元 49, 万 元 和 44, 万 元,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20, 万 元 20, 万 元 和 18, 万 元 二 股 东 情 况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哈 密 市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哈 密 市 国 资 委 ), 哈 密 市 国 资 委 持 有 公 司 100% 股 权 截 至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出 具 之 日, 哈 密 市 国 资 委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不 存 在 被 质 押 的 情 况 三 公 司 治 理 和 组 织 结 构 ( 一 ) 公 司 治 理 情 况 发 行 人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法 以 及 国 家 自 治 区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制 度 的 规 定, 制 定 了 哈 密 市 建 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章 程 ); 公 司 不 设 股 东 会, 由 哈 密 市 国 资 委 履 行 出 资 人 职 责 ; 公 司 设 立 了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聘 任 了 董 事 长, 并 设 置 了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 二 ) 发 行 人 组 织 结 构 在 组 织 结 构 方 面 遵 循 高 效 精 简 的 原 则, 根 据 公 司 业 务 特 点 及 需 要 设 置 了 以 下 主 要 职 能 部 门 : 综 合 管 理 部 组 织 人 事 部 财 务 审 计 部 产 权 管 理 部 投 资 发 展 部 工 程 建 设 部 16

22 图 : 哈 密 市 建 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组 织 结 构 图 四 发 行 人 与 子 公 司 的 投 资 关 系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的 二 级 子 公 司 共 有 1 家,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表 : 发 行 人 主 要 控 股 子 公 司 情 况 子 公 司 名 称 主 营 业 务 成 立 日 期 哈 密 市 市 政 工 程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业 1993 年 2 月 有 限 公 司 务 18 日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 5, 五 发 行 人 主 要 领 导 人 员 情 况 简 介 根 据 公 务 员 法 第 四 十 二 条 规 定 : 公 务 员 因 工 作 需 要 在 机 关 外 兼 职, 应 当 经 有 关 机 关 批 准, 并 不 得 领 取 兼 职 报 酬 公 司 董 事 长 周 德 才 董 事 郑 连 明 监 事 会 主 席 石 岩 军 监 事 吕 传 科 是 公 务 员 上 述 高 管 的 任 命 已 经 分 别 由 哈 密 市 国 资 委 关 于 向 哈 密 市 建 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委 派 董 事 的 决 定 以 及 关 于 向 哈 密 市 建 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委 派 监 事 的 决 定 文 件 批 准 除 上 述 高 管 存 在 公 务 员 兼 职 17

23 情 况 外, 发 行 人 无 其 他 员 工 存 在 公 务 员 兼 职 情 况 上 述 兼 职 人 员 未 在 发 行 人 处 领 取 兼 职 报 酬 ( 一 ) 董 事 会 成 员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董 事 会 成 员 5 人, 其 中 仉 鹏 为 职 工 董 事, 由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1 周 德 才, 男, 本 科 学 历, 1962 年 11 月 出 生 现 任 哈 密 市 建 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任 哈 密 市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主 任 历 任 哈 密 矿 务 局 医 院 科 员 哈 密 市 卫 生 防 疫 站 科 员 哈 密 市 卫 生 局 副 局 长 及 爱 卫 办 主 任 哈 密 市 防 疫 站 挂 职 副 书 记 哈 密 市 南 湖 乡 党 委 书 记 哈 密 市 政 法 委 专 职 副 书 记 2 郑 连 明, 男, 专 科 学 历, 1975 年 1 月 出 生 现 任 哈 密 市 建 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兼 任 哈 密 市 城 市 土 地 征 迁 储 备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历 任 哈 密 市 番 茄 酱 厂 出 纳 哈 密 市 南 湖 乡 财 政 所 总 预 算 会 计 哈 密 市 财 政 局 会 计 科 科 员 哈 密 市 大 泉 湾 乡 财 政 所 所 长 伊 吾 县 计 划 发 展 局 科 员 伊 吾 县 扶 贫 办 任 副 主 任 哈 密 市 农 业 局 任 副 主 任 科 员 哈 密 市 抗 震 安 居 办 综 合 科 科 长 哈 密 市 农 业 局 主 任 科 员 3 王 浚 哲, 男, 专 科 学 历, 1965 年 8 月 出 生 现 任 哈 密 市 建 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历 任 哈 密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科 员 哈 密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监 察 大 队 监 察 员 哈 密 市 城 市 土 地 征 迁 储 备 办 公 室 科 员 4 和 雪 莲, 女, 本 科 学 历, 1974 年 2 月 出 生 现 任 哈 密 市 建 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兼 财 务 总 监 历 任 哈 密 双 和 公 司 会 计 新 疆 波 导 通 讯 有 限 公 司 会 计 新 疆 国 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哈 密 分 公 司 会 计 哈 密 市 恒 远 国 有 资 产 投 资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主 管 18

24 5 仉 鹏, 男, 本 科 学 历, 1976 年 1 月 出 生 现 任 哈 密 市 建 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综 合 管 理 部 业 务 主 办 历 任 哈 密 地 区 市 场 服 务 中 心 科 员 哈 密 市 宝 丰 公 司 科 员 哈 密 宾 馆 人 事 行 政 部 科 员 ( 二 ) 监 事 会 成 员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监 事 会 成 员 5 人, 其 中 郭 丽 娟 顾 建 娟 为 职 工 监 事, 由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1 石 岩 军, 男, 专 科 学 历, 1978 年 12 月 出 生 现 任 哈 密 市 建 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哈 密 市 国 资 委 副 主 任 历 任 哈 密 市 大 泉 湾 乡 人 民 政 府 科 员 哈 密 市 民 政 局 工 作 科 员 2 吕 传 科, 男, 本 科 学 历, 1969 年 6 月 出 生 现 任 哈 密 市 建 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兼 任 哈 密 市 东 河 区 街 道 办 事 处 副 主 任 历 任 哈 密 市 建 安 三 哈 处 施 工 员 哈 密 市 建 安 三 处 施 工 技 术 员 哈 密 市 建 安 三 处 项 目 经 理 哈 密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筹 建 处 质 检 科 科 长 哈 密 市 市 政 总 公 司 预 制 厂 技 术 副 厂 长 哈 密 市 市 政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加 工 厂 厂 长 生 产 副 总 经 理 3 程 兰 萍, 女, 专 科 学 历,1968 年 7 月 出 生 现 任 哈 密 市 建 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监 事, 兼 任 哈 密 市 市 政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历 任 哈 密 市 市 政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科 科 员 科 长 4 郭 丽 娟, 女, 专 科 学 历, 1965 年 8 月 出 生 现 任 哈 密 市 建 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职 工 监 事 综 合 部 经 理 历 任 伊 吾 县 文 工 团 小 提 琴 演 奏 员 兼 舞 蹈 演 员 及 县 文 联 团 支 部 书 记 哈 密 地 区 毛 纺 厂 党 政 办 机 关 团 委 书 记 哈 密 市 房 地 产 开 发 总 公 司 办 公 室 主 任 哈 密 市 房 地 产 开 发 总 公 司 企 业 留 守 人 员 参 与 企 业 改 制 工 作 哈 密 市 建 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办 公 室 主 任 19

25 5 顾 建 娟, 女, 专 科 学 历, 1978 年 8 月 出 生, 现 任 哈 密 市 建 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职 工 监 事 财 务 部 出 纳 历 任 农 十 三 师 柳 树 泉 农 场 财 务 科 出 纳 哈 密 市 世 通 公 司 出 纳 哈 密 市 畅 想 通 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出 纳 ( 三 )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1 郑 连 明 ( 总 经 理 ), 详 见 董 事 会 成 员 介 绍 2 王 浚 哲 ( 副 总 经 理 ), 详 见 董 事 会 成 员 介 绍 3 和 雪 莲 ( 副 总 经 理 兼 财 务 总 监 ), 详 见 董 事 会 成 员 介 绍 第 九 条 发 行 人 业 务 情 况 一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包 括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以 及 土 地 开 发 整 理, 具 有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以 及 混 泥 土 预 制 构 件 专 业 资 质 发 行 人 作 为 哈 密 市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和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的 唯 一 主 体, 在 哈 密 市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和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方 面 具 有 主 导 地 位 公 司 近 三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情 况 如 下 : 表 : 发 行 人 近 三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构 成 单 位 : 万 元 产 品 名 称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收 入 18, % 21, % 21, % 工 程 施 工 收 入 25, % 27, % 13, %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 % % 合 计 44, % 49, % 35, % 20

26 注 :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包 括 砂 石 和 预 制 件 销 售 收 入 发 行 人 近 三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比 达 到 10% 以 上 的 业 务 板 块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表 :2013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成 本 和 利 润 情 况 单 位 : 亿 元 % 业 务 板 块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毛 利 润 毛 利 率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收 入 工 程 施 工 收 入 表 :2014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成 本 和 利 润 情 况 单 位 : 亿 元 % 业 务 板 块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毛 利 润 毛 利 率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收 入 工 程 施 工 收 入 表 :2015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成 本 和 利 润 情 况 单 位 : 亿 元 % 业 务 板 块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毛 利 润 毛 利 率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收 入 工 程 施 工 收 入 年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收 入 和 毛 利 润 较 2013 年 变 化 不 大 2015 年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收 入 较 2014 年 下 降 14.15% 2014 年 工 程 施 工 收 入 较 2013 年 增 长 %, 主 要 原 因 是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业 务 规 模 不 断 扩 张, 导 致 发 行 人 工 程 施 工 收 入 增 加 2015 年 工 程 施 工 收 入 较 2014 年 减 少 7.75%, 主 要 原 因 是 由 于 宏 观 经 济 原 因, 固 定 建 设 投 资 减 少 所 致 二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经 营 模 式 ( 一 )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业 务 根 据 哈 密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赋 予 哈 密 市 建 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职 能 及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经 费 的 通 知 ( 哈 市 府 办 发

27 29 号 ), 哈 密 市 人 民 政 府 明 确 赋 予 发 行 人 土 地 一 级 开 发 管 理 权, 土 地 开 发 范 围 最 终 由 市 政 府 依 法 确 定, 开 发 达 到 使 用 条 件 的 土 地, 按 照 5.5 万 元 / 亩 的 标 准 拨 入 专 项 经 费, 由 市 财 政 分 批 拨 入 根 据 发 行 人 与 哈 密 市 政 府 签 订 的 土 地 一 级 开 发 框 架 协 议, 哈 密 市 人 民 政 府 将 征 地 批 后 实 施 拆 迁 和 市 政 配 套 项 目 设 施 建 设 等 以 授 权 委 托 的 方 式 交 由 发 行 人 进 行 组 织 管 理 实 施 和 验 收 由 发 行 人 组 织 施 工 单 位 进 行 具 体 的 土 地 开 发 工 作, 对 其 委 托 的 施 工 单 位 和 土 地 一 级 开 发 全 过 程 进 行 监 督 管 理, 并 配 合 哈 密 市 人 民 政 府 做 好 验 收 工 作 哈 密 市 人 民 政 府 负 责 资 金 管 理, 土 地 开 发 费 用 由 哈 密 市 人 民 政 府 直 接 支 付 给 施 工 单 位, 支 付 金 额 和 方 式 按 照 发 行 人 与 施 工 单 位 签 订 的 合 同 执 行 ; 哈 密 市 人 民 政 府 根 据 具 体 区 块 的 土 地 开 发 面 积, 按 约 定 标 准 支 付 给 发 行 人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费, 具 体 金 额 以 哈 密 市 人 民 政 府 土 地 验 收 确 认 的 土 地 开 发 面 积 为 准 2013 年 2014 年 和 2015 年, 发 行 人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21, 万 元 21, 万 元 和 18, 万 元 随 着 哈 密 市 经 济 的 发 展 以 及 城 镇 化 规 模 的 扩 张, 哈 密 市 建 设 用 地 需 求 量 必 将 持 续 增 长, 未 来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行 业 将 具 有 十 分 广 阔 的 发 展 空 间, 发 行 人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业 务 收 入 有 望 持 续 增 长 ( 二 )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业 务 发 行 人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业 务 主 要 通 过 下 属 全 资 子 公 司 哈 密 市 市 政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开 展 哈 密 市 市 政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为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主 要 承 建 城 市 道 路 市 政 管 网 景 观 工 程 以 及 保 障 性 安 居 工 程 等 建 设 任 务, 具 有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二 级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二 级 公 路 路 基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三 级 以 及 公 路 路 面 工 程 专 22

28 业 承 包 三 级 等 专 业 资 质 作 为 哈 密 市 最 大 的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施 工 单 位, 公 司 每 年 与 哈 密 市 政 府 及 相 关 部 门 签 订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市 政 工 程 公 司 负 责 工 程 项 目 的 资 金 筹 集 使 用 和 管 理, 并 按 照 工 程 施 工 图 纸 及 有 关 规 范 组 织 施 工 工 程 款 按 所 承 建 项 目 完 工 进 度 进 行 拨 付, 待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合 格 且 审 计 工 作 完 成 后 按 最 终 审 计 决 算 价 款 支 付 剩 余 款 项 2013 年 至 2015 年, 发 行 人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施 工 收 入 分 别 为 13, 万 元 27, 万 元 和 25, 万 元, 先 后 完 成 了 年 伊 吾 县 富 民 安 居 工 程 七 一 路 道 路 工 程 伊 吾 县 西 区 道 路 及 附 属 工 程 火 车 站 二 期 服 务 设 施 项 目 伊 吾 县 西 区 绿 化 铺 装 工 程 哈 密 市 现 代 农 业 园 区 畜 牧 养 殖 园 道 路 工 程 罗 中 公 路 至 现 代 农 业 园 区 重 要 农 村 公 路 改 扩 建 道 路 工 程 伊 吾 县 城 西 区 广 场 建 设 项 目 等 截 至 2015 年 底, 已 经 签 订 合 同 未 完 工 城 市 建 设 类 工 程 项 目 包 括 伊 吾 县 西 区 广 场 建 设 一 二 标 段 哈 密 城 北 物 流 园 通 巷 大 道 道 路 工 程 等 随 着 哈 密 市 城 市 经 济 的 不 断 发 展 和 城 镇 化 建 设 的 持 续 推 进, 未 来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需 求 将 不 断 增 加, 发 行 人 作 为 哈 密 市 最 重 要 的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投 融 资 和 建 设 主 体, 有 望 承 接 更 多 工 程 项 目 的 建 设 任 务, 工 程 施 工 收 入 也 将 持 续 增 长, 从 而 可 为 公 司 提 供 持 续 而 稳 定 的 现 金 流 三 发 行 人 所 在 行 业 情 况 ( 一 ) 我 国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行 业 现 状 和 发 展 前 景 1 我 国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行 业 现 状 城 市 是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的 主 要 载 体, 也 是 经 济 增 长 的 重 要 引 擎 加 快 城 镇 化 进 程 是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和 谐 社 会 的 必 要 途 径, 是 实 现 我 国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的 重 要 举 措 2012 年 12 月 的 中 央 经 济 工 作 会 议 指 23

29 出, 城 镇 化 是 我 国 现 代 化 建 设 的 历 史 任 务, 也 是 扩 大 内 需 的 潜 力 所 在, 未 来 城 镇 化 建 设 将 成 为 拉 动 我 国 经 济 的 新 增 长 点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伴 随 着 工 业 化 进 程 加 速, 我 国 城 镇 化 经 历 了 一 个 起 点 低 速 度 快 的 发 展 过 程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公 布 的 数 据 显 示,1978 年 至 2014 年, 我 国 城 镇 常 住 人 口 从 1.7 亿 人 增 加 到 7.5 亿 人, 城 镇 化 率 从 17.9% 提 升 到 54.8%, 年 均 提 高 1.03 个 百 分 点 ; 城 市 数 量 从 193 个 增 加 到 653 个, 建 制 镇 数 量 从 2,173 个 增 加 到 20,401 个 城 镇 化 进 程 的 迅 速 推 进 成 为 带 动 我 国 经 济 快 速 增 长 的 主 要 动 力 源 和 参 与 国 际 经 济 合 作 与 竞 争 的 主 要 支 撑 点 随 着 城 镇 化 的 快 速 推 进, 城 市 水 电 路 气 信 息 网 络 等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显 著 改 善, 教 育 医 疗 文 化 体 育 社 会 保 障 等 公 共 服 务 水 平 明 显 提 高, 人 均 住 宅 公 园 绿 地 面 积 大 幅 增 加 根 据 Wind 数 据 统 计,2012 年 至 2014 年, 城 镇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完 成 额 分 别 为 364, 亿 元 435, 和 501, 亿 元, 其 中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投 资 完 成 额 分 别 为 76, 亿 元 93, 亿 元 和 112, 亿 元 2013 年 至 2015 年, 全 国 建 设 用 地 年 均 增 加 万 公 顷, 其 中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用 地 年 均 增 加 万 公 顷 24

30 35.00%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0.00% GDP 增 速 城 镇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增 速 数 据 来 源 :Wind, 海 通 证 券 整 理 单 位 :% 图 : 我 国 GDP 和 城 镇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增 速 ( ) 2 我 国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行 业 发 展 前 景 2013 年 9 月, 国 务 院 印 发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的 意 见 ( 国 发 号 ), 意 见 指 出, 当 前 要 围 绕 改 善 民 生 保 障 城 市 安 全 投 资 拉 动 效 应 明 显 的 重 点 领 域, 加 快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转 型 升 级, 全 面 提 升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水 平 重 点 包 括 :(1) 加 强 城 市 道 路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推 进 公 共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城 市 道 路 桥 梁 建 设 改 造, 城 市 步 行 和 自 行 车 交 通 系 统 建 设 (2) 加 大 城 市 管 网 建 设 和 改 造 力 度, 推 进 市 政 地 下 管 网 建 设 改 造, 城 市 供 水 排 水 防 涝 和 防 洪 设 施 建 设, 城 市 电 网 建 设 (3) 加 快 污 水 和 垃 圾 处 理 设 施 建 设, 推 进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建 设 和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设 施 建 设 (4) 加 强 生 态 园 林 建 设, 推 进 城 市 公 园 建 设, 提 升 城 市 绿 地 功 能 2014 年 3 月,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印 发 国 家 新 型 城 镇 化 规 划 ( 年 ), 该 规 划 指 出,2020 年 我 国 城 市 化 率 将 达 到 60%,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指 标 将 达 到 以 下 水 平, 见 表

31 表 : 新 型 城 镇 化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主 要 规 划 指 标 指 标 2012 年 2020 年 常 住 人 口 城 镇 化 率 (%) 左 右 户 籍 人 口 城 镇 化 率 (%) 左 右 城 镇 常 住 人 口 保 障 性 住 房 覆 盖 率 (%) 百 万 以 上 人 口 城 市 公 共 交 通 占 机 动 化 出 行 比 例 (%) *45 60 城 镇 公 共 供 水 普 及 率 (%)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率 (%)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率 (%) 城 市 家 庭 宽 带 接 入 能 力 (%) 4 50 城 市 社 区 综 合 服 务 设 施 覆 盖 率 (%) 人 均 城 市 建 设 用 地 ( 平 方 米 ) 100 城 市 建 成 区 绿 地 率 (%) 地 级 以 上 城 市 空 气 质 量 达 到 国 家 标 准 的 比 例 (%) 注 : 带 * 为 2011 年 数 据 根 据 中 国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三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我 国 要 进 一 步 加 强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构 建 布 局 合 理 设 施 配 套 功 能 完 备 安 全 高 效 的 现 代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体 系 加 快 城 市 供 水 设 施 改 造 与 建 设 加 强 市 政 管 网 等 地 下 基 础 设 施 改 造 与 建 设 加 强 城 市 道 路 停 车 场 交 通 安 全 等 设 施 建 设, 加 强 城 市 步 行 和 自 行 车 交 通 设 施 建 设 综 上 所 述, 随 着 我 国 城 市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城 市 化 进 程 的 不 断 推 进, 以 及 城 市 人 口 的 持 续 增 长, 未 来 对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的 需 求 将 不 断 增 加,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行 业 必 将 保 持 加 速 发 展 势 头, 具 有 十 分 广 阔 的 发 展 空 间 ( 二 ) 哈 密 市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行 业 现 状 和 发 展 前 景 1 哈 密 市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行 业 现 状 十 二 五 以 来, 随 着 哈 密 市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城 镇 建 设 步 伐 不 断 加 快, 十 二 五 末 城 镇 人 口 比 重 达 到 69.78% 十 二 五 期 间 哈 密 市 先 26

32 后 实 施 了 23 条 城 市 主 次 干 道 的 改 造 和 建 设, 建 成 区 内 道 路 总 长 达 到 公 里, 人 均 道 路 面 积 达 到 平 方 米 ; 不 断 提 升 城 市 服 务 能 力, 新 建 水 厂 1 座, 水 厂 达 到 4 座, 供 水 管 网 676 公 里, 供 水 总 量 达 到 3, 万 立 方 米 ; 建 成 日 处 理 10 万 立 方 米 的 污 水 处 理 厂 1 座, 污 水 处 理 总 量 1, 万 立 方 米,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率 85.6%; 集 中 供 热 面 积 达 万 平 方 米 ; 天 然 气 供 气 管 道 公 里, 供 气 量 4, 万 立 方 米 实 施 了 42 个 老 旧 小 区 基 础 设 施 改 造 城 市 生 态 园 林 建 设 不 断 增 强, 建 成 区 绿 化 覆 盖 面 积 增 加 到 1, 公 顷 ; 园 林 绿 地 面 积 增 加 到 1, 公 顷, 人 均 公 园 绿 地 面 积 增 加 到 9.29 平 方 米 小 城 镇 建 设 步 伐 快 速 推 进, 重 点 实 施 了 五 堡 二 堡 陶 家 宫 回 城 等 一 批 乡 镇 道 路 供 排 水 供 热 等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城 镇 集 聚 和 辐 射 能 力 日 渐 增 强 2 哈 密 市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行 业 发 展 前 景 根 据 哈 密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三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哈 密 市 将 以 和 谐 宜 居 生 态 文 明 文 化 多 元 各 具 特 色 富 有 活 力 为 目 标, 大 力 推 进 以 人 为 核 心 的 新 型 城 镇 化 强 化 中 心 城 市 功 能, 按 照 东 连 西 进 南 拓 北 出 的 思 路, 以 哈 密 主 城 区 为 中 心, 二 堡 五 堡 三 道 岭 和 陶 家 宫 大 泉 湾 沁 城 星 星 峡 为 两 翼, 花 园 乡 天 山 乡 为 补 充, 构 建 功 能 互 补 城 乡 协 调 发 展 的 新 型 城 镇 体 系, 将 哈 密 市 建 设 成 为 丝 绸 之 路 经 济 带 核 心 区 的 重 要 增 长 极 和 新 疆 副 中 心 城 市 到 2020 年, 城 乡 差 距 显 著 缩 小, 城 乡 居 民 的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水 平 基 本 实 现 均 等 化, 城 乡 协 调 发 展 水 平 明 显 提 高, 城 镇 人 口 比 重 达 到 75% 城 市 新 建 住 房 面 积 440 万 平 方 米, 保 障 性 住 房 面 积 万 平 方 米 中 心 城 区 人 口 39 万 人 ; 自 来 水 普 及 率 污 水 处 理 率 供 热 覆 盖 率 天 然 气 27

33 普 及 率 均 达 到 100%;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率 达 到 95%; 人 均 道 路 面 积 达 到 18 平 方 米 ; 人 均 公 共 绿 地 面 积 不 低 于 19 平 方 米 ; 累 计 完 成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400 亿 元 综 上 所 述, 哈 密 市 将 牢 牢 把 握 中 央 加 大 对 新 疆 投 资 力 度 和 新 一 轮 对 口 援 疆 的 有 利 时 机, 加 快 新 型 城 镇 化 建 设, 大 力 发 展 水 利 交 通 供 热 供 气 电 网 环 保 等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产 业 ( 三 ) 发 行 人 行 业 地 位 发 行 人 是 哈 密 市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成 立 的 国 有 独 资 公 司, 由 哈 密 市 国 资 委 代 为 履 行 出 资 人 职 责 哈 密 市 政 府 赋 予 发 行 人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职 能, 负 责 哈 密 市 范 围 内 的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该 业 务 具 有 较 强 的 区 域 专 营 性 发 行 人 全 资 子 公 司 市 政 工 程 公 司 系 哈 密 市 级 最 大 的 市 政 工 程 建 设 主 体, 业 务 范 围 覆 盖 哈 密 地 区 各 县 市, 主 要 承 担 城 市 道 路 市 政 管 网 景 观 工 程 以 及 保 障 性 安 居 工 程 等 建 设 任 务, 拥 有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二 级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二 级 公 路 路 基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三 级 以 及 公 路 路 面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三 级 等 专 业 资 质 自 成 立 以 来, 发 行 人 经 营 规 模 和 实 力 不 断 壮 大, 在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和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领 域 均 取 得 了 不 错 的 业 绩, 目 前 已 经 发 展 成 为 哈 密 市 最 大 的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主 体 和 国 有 资 产 运 营 主 体, 在 哈 密 市 内 处 于 行 业 主 导 地 位 ( 四 ) 发 行 人 竞 争 优 势 1 国 家 政 策 优 势 2010 年 5 月,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在 北 京 召 开 新 疆 工 作 座 谈 会 对 推 进 新 疆 跨 越 式 发 展 和 长 治 久 安 做 出 了 重 大 战 略 部 署,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优 惠 政 策 支 持 新 疆 的 建 设 和 发 展, 为 新 疆 的 大 建 设 大 开 放 大 发 展 创 造 了 千 载 难 逢 的 历 史 性 机 遇 中 央 投 资 将 继 续 向 新 疆 自 治 区 和 兵 团 倾 斜, 增 加 新 疆 建 设 用 地 规 模 和 新 增 建 设 用 地 占 用 未 利 用 地 指 标, 28

34 建 设 一 大 批 铁 路 公 路 和 机 场 等 基 础 设 施 国 家 投 资 的 加 大 必 将 进 一 步 带 动 新 疆 地 区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快 速 发 展 发 行 人 从 事 的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和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业 务 必 将 会 受 益 于 大 规 模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2 区 域 规 划 优 势 哈 密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纲 要 ( ) 提 出, 要 按 照 实 现 城 市 跨 越 式 发 展 和 长 治 久 安 的 总 要 求, 发 挥 地 区 优 势, 发 展 地 区 经 济, 提 升 城 市 形 象, 把 哈 密 建 设 为 西 北 交 通 枢 纽, 东 疆 区 域 中 心, 国 家 能 源 基 地, 绿 洲 城 市 明 珠 随 着 哈 密 市 各 级 城 市 规 划 的 推 进, 未 来 哈 密 市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行 业 将 具 有 十 分 广 阔 的 发 展 空 间 3 区 域 专 营 优 势 发 行 人 是 经 市 政 府 批 准 设 立 且 由 市 国 资 委 履 行 出 资 人 职 责 的 国 有 企 业, 一 直 以 来 在 业 务 资 质 以 及 项 目 来 源 上 得 到 政 府 部 门 的 大 力 支 持 从 业 务 性 质 看,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等 行 业 均 属 于 特 许 经 营 类 的 公 用 事 业, 具 有 一 定 区 域 专 营 性, 发 行 人 在 相 应 领 域 内 具 有 较 高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目 前 已 发 展 成 为 哈 密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和 土 地 开 发 领 域 最 主 要 的 投 资 建 设 与 运 营 主 体 4 较 强 的 融 资 能 力 发 行 人 作 为 哈 密 市 最 主 要 的 综 合 性 投 资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规 范 财 务 状 况 健 康, 保 持 着 良 好 的 信 用 等 级, 在 银 行 贷 款 还 本 付 息 方 面 无 违 约 记 录, 与 包 括 兴 业 银 行 中 信 银 行 交 通 银 行 以 及 哈 密 市 商 业 银 行 等 多 家 金 融 机 构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资 信 优 良, 具 备 较 强 的 融 资 能 力 5 当 地 政 府 的 有 力 支 持 发 行 人 作 为 哈 密 市 政 府 最 主 要 的 综 合 性 控 股 企 业, 长 期 以 来 受 到 29

35 市 政 府 的 大 力 支 持 近 年 来, 为 壮 大 企 业 的 经 营 实 力, 市 政 府 持 续 不 断 地 向 发 行 人 增 资 或 注 入 优 质 资 产 2011 年 市 政 府 向 发 行 人 注 入 市 价 亿 元 的 土 地, 以 支 持 企 业 发 展 2014 年 市 政 府 向 发 行 人 增 资 3,000 万 元, 全 部 为 货 币 出 资 2016 年 市 政 府 向 发 行 人 增 资 10,000 万 元, 全 部 为 货 币 出 资 除 获 得 政 府 资 金 及 资 产 上 的 支 持, 发 行 人 在 业 务 获 取 方 面 也 得 到 政 府 支 持 作 为 哈 密 市 最 大 的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施 工 单 位, 发 行 人 每 年 与 哈 密 市 政 府 及 相 关 部 门 签 订 大 量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此 外, 根 据 哈 市 府 办 发 号 文 件, 哈 密 市 政 府 赋 予 发 行 人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职 能, 负 责 哈 密 市 全 市 范 围 内 的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并 享 有 相 应 的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经 费 四 发 行 人 地 域 经 济 情 况 哈 密 市 位 于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东 部, 天 山 东 段 南 麓, 既 是 新 疆 向 内 地 开 放 的 门 户, 又 是 我 国 向 西 开 放 的 主 要 陆 路 通 道 和 桥 头 堡, 具 有 向 东 向 西 双 向 开 放 的 地 缘 优 势 作 为 新 疆 的 东 大 门 以 及 连 接 内 地 的 交 通 要 道, 哈 密 市 自 古 就 是 丝 绸 之 路 上 的 重 镇, 素 有 西 域 襟 喉 中 华 拱 卫 新 疆 门 户 之 称, 拥 有 十 分 重 要 而 独 特 的 战 略 地 位 30

36 图 : 哈 密 地 理 区 位 图 哈 密 市 交 通 条 件 十 分 优 越 根 据 全 国 公 路 运 输 枢 纽 布 局 规 划, 哈 密 市 被 确 定 为 国 家 公 路 运 输 枢 纽 城 市, 在 中 国 交 通 干 线 网 中 具 有 承 东 启 西 的 地 位 哈 密 火 车 站 是 新 疆 重 要 的 编 组 站 之 一, 是 我 国 内 地 西 进 新 疆 的 第 一 大 站 随 着 兰 新 铁 路 客 运 专 线 的 年 内 开 通, 将 进 一 步 缩 短 内 地 与 新 疆 的 距 离 哈 密 机 场 2008 年 复 航, 目 前 已 经 开 通 了 哈 密 至 北 京 上 海 广 州 乌 鲁 木 齐 和 郑 州 等 地 的 往 返 航 线 哈 密 市 资 源 优 势 得 天 独 厚 哈 密 拥 有 丰 富 的 能 源 资 源, 其 煤 炭 资 源 风 能 资 源 和 太 阳 能 资 源 蕴 藏 量 居 于 新 疆 首 位, 在 全 国 占 有 重 要 地 位 根 据 国 家 发 改 委 2010 年 公 布 的 全 国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新 疆 是 我 国 重 要 的 能 源 战 略 接 替 区 随 着 国 家 大 型 基 础 设 施 的 规 划 与 投 资 建 设, 众 多 大 型 企 业 集 团 已 进 驻 哈 密, 在 煤 炭 开 采 煤 电 开 发 风 电 光 电 开 发 利 用 等 方 面 多 个 大 型 项 目 已 开 始 投 入 建 设, 哈 密 作 为 国 家 重 要 的 煤 炭 生 产 外 运 基 地 煤 电 基 地 风 电 基 地 和 光 电 基 地 的 地 位 正 在 形 成 近 年 来, 哈 密 市 国 民 经 济 得 到 快 速 发 展 根 据 哈 密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统 计 公 报 数 据,2013 年 2014 年 和 2015 年 哈 密 市 分 别 完 成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亿 元 亿 元 亿 元, 按 可 比 价 格 计 算, 分 别 增 长 20.9% 15.6% 和 11.2%; 完 成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亿 元 亿 元 和 亿 元, 分 别 增 长 50.4% 5.9% 和 -0.8% 31

37 25.0% 3,500, % 15.0% 17.8% 15.8% 20.0% 22.2% 21.6% 20.9% 15.6% 3,000, ,500, ,000, % 11.2% 1,500, % 1,000, , % GDP( 万 元 ) 同 比 增 长 率 - 数 据 来 源 : 哈 密 市 2015 年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统 计 公 报 图 :2008 年 至 2015 年 哈 密 市 国 民 生 产 总 值 及 其 增 长 率 截 至 2016 年 3 月 底, 哈 密 市 地 方 政 府 债 务 余 额 为 亿 元, 主 要 由 直 接 债 务 ( 占 99.18%) 构 成, 债 务 率 为 81.55% 表 : 哈 密 市 近 三 年 财 政 经 济 指 标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哈 密 市 GDP( 亿 元 ) 哈 密 市 全 口 径 财 政 总 收 入 ( 亿 元 ) 地 方 财 政 一 般 预 算 收 入 ( 亿 元 ) 全 年 完 成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 亿 元 ) 数 据 来 源 : 哈 密 市 统 计 局, 海 通 证 券 整 理 综 上 所 述, 哈 密 市 得 天 独 厚 的 区 位 条 件, 快 速 发 展 的 国 民 经 济, 以 及 持 续 增 长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为 发 行 人 的 业 务 经 营 活 动 奠 定 了 良 好 的 经 济 基 础 第 十 条 发 行 人 财 务 情 况 中 兴 财 光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已 依 据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32

38 师 独 立 审 计 准 则 对 发 行 人 2013 年 至 2015 年 的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了 三 年 连 审, 并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 中 兴 财 光 华 审 会 字 (2016) 第 号 ) 本 部 分 所 引 用 的 财 务 数 据 均 来 源 于 上 述 审 计 报 告, 投 资 者 在 阅 读 以 下 财 务 信 息 时, 应 当 参 照 发 行 人 完 整 的 经 审 计 的 会 计 报 表 及 附 注 一 发 行 人 财 务 总 体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近 三 年 经 审 计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表 : 发 行 人 2013 年 至 2015 年 经 审 计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资 产 总 计 574, , , 其 中 :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512, , , 负 债 合 计 65, , , 其 中 :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35, , ,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508, , , 营 业 总 收 入 44, , , 利 润 总 额 18, , , 净 利 润 18,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8, , , 表 : 发 行 人 2013 年 至 2015 年 的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流 动 比 率 ( 倍 ) 速 动 比 率 ( 倍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资 产 负 债 率 (%) 主 营 业 务 利 润 率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年 )

39 净 资 产 周 转 率 ( 次 / 年 )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 次 / 年 ) 上 述 财 务 数 据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1 流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 2 速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 存 货 )/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 3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利 润 总 额 + 利 息 支 出 )/ 利 息 支 出 ; 3 资 产 负 债 率 = 负 债 合 计 / 资 产 总 计 100%; 4 主 营 业 务 利 润 率 = 主 营 业 务 利 润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00%; 5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净 利 润 /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平 均 余 额 100% 6 存 货 周 转 率 =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 平 均 存 货 余 额 7 净 资 产 周 转 率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 平 均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余 额 ; 8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 平 均 资 产 总 计 余 额 第 十 一 条 已 发 行 尚 未 兑 付 的 债 券 截 至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前, 发 行 人 及 其 全 资 或 控 股 子 公 司 已 发 行 尚 未 兑 付 的 信 托 计 划 情 况 如 下 : 发 行 人 信 托 公 司 发 行 时 间 发 行 期 限 剩 余 规 发 行 规 模 发 行 模 ( 万 元 ) 利 率 ( 万 元 ) 哈 密 市 建 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交 银 国 际 信 托 有 限 公 司 个 月 30, , % 除 以 上 信 托 产 品 外, 发 行 人 及 其 全 资 子 公 司 无 已 发 行 未 兑 付 或 逾 期 未 兑 付 的 企 业 ( 公 司 ) 债 券 中 期 票 据 短 期 融 资 券 资 产 证 券 化 产 品 信 托 计 划 保 险 债 权 计 划 理 财 产 品 及 其 他 各 类 私 募 债 权 品 种, 无 代 建 回 购 融 资 租 赁 售 后 回 租 等 方 式 融 资 情 况 第 十 二 条 筹 集 资 金 用 途 一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基 本 情 况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4.00 亿 元, 将 用 于 哈 密 枢 纽 改 造 及 公 交 设 施 34

40 建 设 项 目 及 补 充 公 司 营 运 资 金, 其 中 32, 万 元 用 于 哈 密 枢 纽 改 造 及 公 交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建 设,8, 万 元 用 于 补 充 公 司 营 运 资 金 哈 密 枢 纽 改 造 及 公 交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的 实 施 主 体 为 哈 密 市 市 政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是 发 行 人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具 体 用 途 及 金 额 如 下 表 所 示 : 表 :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投 资 项 目 概 况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募 投 项 拟 使 用 占 总 投 资 占 募 集 总 额 目 募 集 资 比 例 比 例 总 投 资 金 1 哈 密 枢 纽 改 造 及 公 交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47, , % 80.00% 2 补 充 营 运 资 金 - 8, % 合 计 47, , % 二 项 目 审 批 情 况 哈 密 枢 纽 改 造 及 公 交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已 由 有 权 部 门 批 复 同 意, 具 体 批 复 情 况 如 下 : 表 : 哈 密 枢 纽 改 造 及 公 交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批 复 情 况 批 复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发 文 机 关 关 于 对 哈 密 枢 纽 改 造 及 公 交 设 施 建 哈 密 市 发 哈 市 发 改 投 资 设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代 项 目 建 展 和 改 革 [2015]21 号 议 书 ) 的 批 复 委 员 会 关 于 哈 密 枢 纽 改 造 及 公 交 设 施 建 设 哈 密 市 人 项 目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报 告 审 查 意 - 民 政 府 办 见 公 室 关 于 对 哈 密 枢 纽 改 造 及 公 交 设 施 建 哈 密 市 国 - 设 项 目 用 地 的 初 审 意 见 土 资 源 局 关 于 哈 密 枢 纽 改 造 及 公 交 设 施 建 设 哈 市 环 监 字 哈 密 市 环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的 批 复 [2015]260 号 境 保 护 局 哈 密 枢 纽 改 造 及 公 交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哈 市 发 改 节 能 登 哈 密 市 节 节 能 登 记 表 [2015] 城 3 号 能 监 察 中 印 发 时 间 2015 年 2 月 11 日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2 月 10 日 2015 年 2 月 14 日 2015 年 2 月 10 日 35

41 心 哈 密 枢 纽 改 造 及 公 交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建 字 第 号 哈 密 市 规 划 管 理 局 2015 年 2 月 24 日 哈 密 枢 纽 改 造 及 公 交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地 字 第 号 哈 密 市 规 划 管 理 局 2015 年 2 月 23 日 哈 密 枢 纽 改 造 及 公 交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选 字 第 号 哈 密 市 规 划 管 理 局 2015 年 2 月 4 日 三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一 ) 建 设 内 容 哈 密 枢 纽 改 造 及 公 交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于 2015 年 2 月 开 工, 建 设 期 限 三 年, 计 划 于 2018 年 2 月 完 工 哈 密 枢 纽 改 造 项 目 规 划 占 地 面 积 53,270 平 方 米 (79.86 亩 ), 服 务 设 施 及 商 业 服 务 用 房 105,782 平 方 米, 社 会 车 辆 停 车 场 23,927 平 方 米 ( 地 下 停 车 场 ), 公 交 及 公 铁 联 运 停 车 场 7, 平 方 米, 站 前 广 场 11,283 平 方 米 ; 出 租 车 停 车 场 9,810 平 方 米 ; 公 交 设 施 项 目 共 建 公 交 站 亭 24 个, 购 置 公 交 车 20 辆 ( 二 ) 项 目 实 施 主 体 募 投 项 目 的 实 施 主 体 为 哈 密 市 市 政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是 发 行 人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 三 ) 项 目 资 金 来 源 哈 密 枢 纽 改 造 及 公 交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总 投 资 47, 万 元, 其 中 企 业 自 有 资 金 15,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32.02%, 使 用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32,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67.98% ( 四 ) 项 目 建 设 进 度 根 据 可 研 报 告, 哈 密 枢 纽 改 造 及 公 交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将 于 2018 年 2 月 完 工 目 前 项 目 累 计 投 资 6,345 万 元, 其 中 用 于 社 会 车 辆 停 车 场 5,650 36

42 万 元 用 于 站 前 广 场 365 万 元 用 于 公 交 站 亭 55 万 元 工 程 前 期 费 及 监 理 费 275 万, 本 项 目 工 程 累 计 完 成 13.41% ( 五 ) 项 目 建 设 必 要 性 及 社 会 效 应 分 析 哈 密 市 作 为 国 家 规 划 建 设 中 的 新 疆 铁 路 和 公 路 重 要 枢 纽, 自 2010 年 开 始 交 通 建 设 项 目 密 集 展 开 目 前, 哈 密 境 内 正 在 建 设 的 有 兰 新 线 电 气 化 改 造 兰 新 铁 路 第 二 双 线 铁 路 南 环 线 等 四 条 铁 路 根 据 全 国 公 路 运 输 枢 纽 布 局 规 划, 哈 密 也 被 确 定 为 国 家 公 路 运 输 枢 纽 城 市 哈 密 枢 纽 改 造 及 公 交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的 开 工 建 设, 不 仅 有 利 于 完 善 哈 密 枢 纽 客 站 布 局, 满 足 未 来 客 流 增 长 需 要, 而 且 有 利 于 加 强 西 部 地 区 城 际 轨 道 线 网 结 点 建 设, 实 现 点 线 能 力 协 调 发 展 ( 六 ) 募 投 项 目 资 金 回 收 模 式 及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本 期 债 券 募 投 项 目 收 入 包 括 市 场 化 经 营 收 入 和 财 政 补 贴 两 部 分, 其 中 市 场 化 经 营 收 入 包 括 项 目 建 成 后 按 照 市 场 价 格 向 用 户 ( 住 户 和 商 户 ) 收 取 的 商 业 用 房 租 赁 费 和 停 车 场 收 费 等 本 期 债 券 募 投 项 目 收 入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哈 密 枢 纽 改 造 及 公 交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的 市 场 化 经 营 收 入 包 括 商 业 用 房 租 赁 费 和 停 车 场 收 费 等, 每 年 市 场 化 经 营 收 入 为 5, 万 元, 项 目 建 成 后 前 六 年 每 年 财 政 补 贴 为 4, 万 元 1, 项 目 建 成 后 前 六 年 每 年 项 目 总 收 入 合 计 10, 万 元 四 募 投 项 目 盈 利 性 分 析 募 投 项 目 投 资 回 收 期 和 内 部 收 益 率 如 下 所 示 : 表 : 募 投 项 目 投 资 回 收 期 和 内 部 收 益 率 单 位 : 年,% 1 根 据 关 于 哈 密 市 市 政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承 建 和 运 营 部 分 市 政 工 程 项 目 的 批 复, 该 项 目 建 设 完 工 六 年 后 不 再 提 供 财 政 补 贴 37

43 项 目 哈 密 枢 纽 改 造 及 公 交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投 资 回 收 期 投 资 回 收 期 内 部 收 益 率 内 部 收 益 率 ( 税 前 ) ( 税 后 ) ( 税 前 ) ( 税 后 ) 五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及 管 理 制 度 发 行 人 将 通 过 多 种 方 式 加 强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保 障 投 资 者 利 益 : 首 先,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的 使 用 及 管 理 以 合 法 合 规 追 求 效 益 为 原 则, 确 保 资 金 使 用 及 管 理 的 公 开 透 明 和 规 范 使 用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的 投 资 项 目 将 根 据 项 目 资 金 预 算 情 况 统 一 纳 入 发 行 人 的 年 度 投 资 计 划 中 进 行 管 理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单 位 将 定 期 向 发 行 人 各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报 送 项 目 资 金 的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其 次, 发 行 人 安 排 财 务 审 计 部 门 负 责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的 总 体 调 度 和 安 排, 对 募 集 资 金 支 付 情 况 建 立 详 细 的 账 务 管 理 并 及 时 做 好 相 关 会 计 记 录, 且 将 不 定 期 对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现 场 检 查 核 实, 确 保 资 金 做 到 专 款 专 用 最 后, 发 行 人 聘 请 了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分 行 作 为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的 开 户 行 和 资 金 账 户 监 管 人, 签 定 了 本 期 债 券 账 户 及 资 金 监 管 协 议, 聘 请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分 行 对 账 户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全 面 监 管 如 果 发 行 人 未 按 照 国 家 发 改 委 核 准 文 件 中 明 确 的 募 投 项 目 进 行 投 资, 监 管 人 有 权 拒 绝 付 款 以 确 保 全 部 募 集 资 金 专 款 专 用, 保 证 债 券 发 行 及 偿 还 的 安 全 及 规 范 第 十 三 条 偿 债 保 证 措 施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成 功 后, 发 行 人 将 按 照 发 行 条 款 的 约 定, 凭 借 自 身 的 偿 债 能 力 融 资 能 力, 筹 措 相 应 的 偿 债 资 金, 亦 将 以 良 好 的 经 营 业 38

44 绩 和 规 范 的 运 作, 履 行 到 期 还 本 付 息 的 义 务 一 自 身 偿 付 能 力 近 三 年, 公 司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营 业 收 入 和 净 利 润 增 长 迅 速 公 司 2013 年 至 2015 年 分 别 实 现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35, 万 元 49, 万 元 和 44, 万 元 ; 分 别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20, 万 元 20, 万 和 18, 万 元 2013 年 至 2015 年 平 均 净 利 润 为 19, 万 元, 足 以 支 付 本 期 债 券 一 年 的 利 息 上 述 数 据 表 明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及 盈 利 能 力 持 续 增 强, 具 有 较 强 的 偿 债 能 力 未 来, 随 着 哈 密 市 经 济 快 速 发 展 和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的 不 断 完 善, 发 行 人 的 经 营 业 务 也 必 将 有 更 广 阔 的 的 发 展 空 间, 业 务 收 入 也 将 持 续 增 长, 本 期 债 券 的 还 本 付 息 将 得 到 强 有 力 的 保 障 二 项 目 收 益 测 算 项 目 建 设 期 3 年, 为 2015 年 2 月 至 2018 年 2 月, 运 营 期 20 年, 计 算 期 23 年 若 本 期 债 券 于 2016 年 内 发 行, 则 债 券 存 续 期 为 2016 年 至 2023 年 若 项 目 于 2018 年 建 成, 则 项 目 运 营 期 为 2018 年 至 2037 年 哈 密 枢 纽 改 造 及 公 交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的 市 场 化 经 营 收 入 包 括 商 业 用 房 租 赁 费 和 停 车 场 收 费 等, 市 场 化 经 营 收 入 共 计 5, 万 元, 其 中 商 业 用 房 租 赁 4, 万 元, 停 车 场 收 费 1, 万 元 表 : 哈 密 枢 纽 改 造 及 公 交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收 益 明 细 租 金 总 额 名 称 规 模 单 位 ( 元 / 平 方 米 / 月 元 / 次 ) ( 万 元 ) 商 业 用 房 租 赁 105,782 平 方 米 35 4, 社 会 车 辆 停 车 场 460 个 出 租 车 停 车 场 192 个 合 计 5,

45 注 : 社 会 车 辆 停 车 场 460 个, 停 车 次 数 按 每 个 每 天 10 次 计 算 ; 出 租 车 停 车 场 192 个, 停 车 次 数 按 每 天 15 次 计 算 以 上 收 费 建 成 后 每 年 均 收 取 费 用, 前 六 年 每 年 财 政 补 贴 4, 万 元, 六 年 后 无 财 政 补 贴 收 入 前 六 年 每 年 项 目 总 收 入 为 10, 万 元, 之 后 每 年 总 收 入 5, 万 元 债 券 存 续 期 内 项 目 收 入 合 计 为 63, 万 元, 净 收 益 合 计 为 51, 万 元 项 目 运 营 期 内 收 入 合 计 为 144, 万 元, 净 收 益 合 计 为 105, 万 元 项 目 收 益 测 算 表 如 下 所 示 : 表 : 哈 密 枢 纽 改 造 及 公 交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收 益 测 算 表 单 位 : 万 元 年 份 债 券 存 续 期 项 目 收 入 10, , , , 运 营 成 本 及 费 用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净 收 益 8, , , , 年 份 债 券 存 续 期 运 营 期 项 目 收 入 10, , , , , , 运 营 成 本 及 费 用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净 收 益 8, , , , , , 年 份 运 营 期 项 目 收 入 5, , , , , , 运 营 成 本 及 费 用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46 净 收 益 3, , , , , , 运 营 期 年 份 项 目 收 入 5, , , , 运 营 成 本 及 费 用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净 收 益 3, , , , 注 : 运 营 成 本 及 费 用 包 括 管 理 成 本 燃 料 及 动 力 工 资 及 福 利 和 修 理 费 三 其 他 偿 债 保 障 措 施 ( 一 ) 偿 债 计 划 概 况 哈 密 市 建 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期 债 券 的 本 息 支 付 做 了 充 分 可 行 的 偿 债 安 排, 不 仅 将 严 格 按 照 计 划 完 成 偿 债 安 排, 还 进 一 步 通 过 成 立 债 券 偿 付 工 作 小 组 聘 请 债 权 代 理 人 并 设 立 持 有 人 会 议 规 则 聘 请 账 户 及 资 金 监 管 人 设 置 专 项 偿 债 账 户 等 措 施, 切 实 保 证 本 息 按 时 足 额 兑 付, 保 障 投 资 人 的 利 益 ( 二 ) 偿 债 计 划 的 人 员 安 排 本 期 债 券 本 息 的 兑 付 由 发 行 人 统 筹 协 调, 为 保 证 本 期 债 券 本 息 及 时 足 额 兑 付, 保 障 债 券 持 有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发 行 人 将 成 立 债 券 偿 付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并 指 定 专 门 人 员 具 体 负 责 债 券 事 务, 对 当 年 本 息 兑 付 的 资 金 来 源 提 前 做 好 安 排 ( 三 ) 偿 债 计 划 的 财 务 安 排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完 成 后, 发 行 人 每 年 将 按 照 约 定 的 付 息 金 额 提 取 专 项 偿 债 资 金, 提 前 做 好 偿 债 资 金 的 归 集 工 作, 并 建 立 专 户 进 行 管 理, 以 确 保 按 期 兑 付 本 期 债 券 的 本 息, 保 障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针 对 公 司 未 来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现 金 流 量 本 期 债 券 的 特 点 具 体 募 集 资 金 41

47 使 用, 公 司 将 建 立 一 个 多 层 次 高 水 平 互 为 补 充 的 财 务 安 排, 以 提 供 充 足 可 靠 的 资 金 用 于 还 本 付 息, 并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进 行 相 应 调 整 ( 四 ) 聘 请 债 权 代 理 人, 制 定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规 则 为 切 实 保 护 债 券 持 有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发 行 人 与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分 行 签 署 了 债 券 债 权 代 理 协 议, 制 定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规 则 根 据 债 券 债 权 代 理 协 议 的 约 定,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分 行 作 为 本 期 债 券 的 债 权 代 理 人, 代 理 债 券 持 有 人 行 使 权 力, 具 体 如 下 :1 勤 勉 尽 责 地 关 注 发 行 人 的 资 信 状 况 ;2 在 本 期 债 券 存 续 期 间 应 对 发 行 人 募 集 资 金 的 使 用 是 否 按 照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的 要 求 及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的 约 定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等 事 项 进 行 监 督 ;3 代 理 债 券 持 有 人 签 署 所 有 与 本 期 债 券 相 关 的 资 产 抵 / 质 押 协 议 ;4 按 照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规 则, 召 集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并 执 行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决 议 ;5 为 债 券 持 有 人 与 公 司 的 沟 通 谈 判 及 诉 讼 提 供 协 助 ;6 发 布 债 权 代 理 事 务 报 告 ( 五 ) 聘 请 了 账 户 及 资 金 监 管 人, 设 置 了 偿 债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为 了 保 证 按 时 偿 还 本 期 债 券 到 期 本 金 和 利 息, 发 行 人 聘 请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分 行 ( 以 下 简 称 中 信 银 行 乌 鲁 木 齐 分 行 ) 作 为 本 期 债 券 账 户 及 资 金 监 管 人, 发 行 人 在 账 户 及 资 金 监 管 人 处 开 立 偿 债 资 金 专 户, 与 账 户 管 理 人 签 署 了 账 户 及 资 金 监 管 协 议, 委 托 账 户 及 资 金 监 管 人 对 上 述 账 户 进 行 监 管 发 行 人 在 银 行 开 立 偿 债 资 金 专 户, 用 于 存 储 提 前 准 备 的 债 券 利 息 和 本 金, 进 行 专 户 管 理 偿 债 资 金 一 旦 划 入 偿 债 资 金 专 户, 仅 可 用 于 按 期 支 付 本 期 债 券 的 利 息 和 到 期 支 付 本 金, 以 保 证 本 期 债 券 在 存 续 期 间 按 时 还 本 付 息 发 行 人 将 于 债 券 存 续 期 的 第 三 年 起 的 各 年 度 提 前 安 42

48 排 必 要 的 还 本 资 金 存 入 偿 债 资 金 专 户, 并 保 证 于 还 本 付 息 日 前, 偿 债 资 金 专 户 有 足 额 的 资 金 支 付 当 期 债 券 本 息 ( 六 ) 偿 债 资 金 来 源 1 良 好 的 经 营 状 况 是 本 期 债 券 按 期 偿 付 的 基 础 近 三 年, 公 司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营 业 收 入 和 净 利 润 增 长 迅 速 公 司 2013 年 至 2015 年 分 别 实 现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35, 万 元 49, 万 元 和 44, 万 元 ; 分 别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20, 万 元 20, 万 和 18, 万 元 2013 年 至 2015 年 平 均 净 利 润 为 19, 万 元, 足 以 支 付 本 期 债 券 一 年 的 利 息 2 募 投 项 目 预 期 收 益 可 以 提 供 稳 定 的 偿 债 资 金 本 期 债 券 募 投 项 目 收 入 包 括 市 场 化 经 营 收 入 和 财 政 补 贴 两 部 分, 其 中 市 场 化 经 营 收 入 包 括 项 目 建 成 后 按 照 市 场 价 格 向 用 户 ( 住 户 和 商 户 ) 收 取 的 商 业 用 房 租 赁 费 和 停 车 场 收 费 等 根 据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本 期 债 券 募 投 项 目 建 成 后 前 六 年, 每 年 市 场 化 经 营 收 入 合 计 5, 万 元, 每 年 财 政 补 贴 合 计 4, 万 元, 每 年 项 目 总 收 入 合 计 10, 万 元 本 期 债 券 存 续 期 内 ( 预 计 年 ), 项 目 市 场 化 收 入 合 计 34, 万 元, 政 府 补 贴 收 入 合 计 28, 万 元, 项 目 总 收 入 合 计 63, 万 元, 项 目 净 收 益 合 计 51, 万 元, 项 目 总 投 资 47, 万 元 因 此, 本 期 债 券 存 续 期 内 项 目 产 生 的 净 收 益 能 够 覆 盖 项 目 总 投 资 根 据 哈 密 市 政 府 出 具 的 关 于 哈 密 市 市 政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承 建 和 运 营 部 分 市 政 工 程 项 目 的 批 复, 市 政 府 同 意 由 哈 密 市 市 政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承 建 运 营 哈 密 市 城 市 排 水 及 道 路 改 造 工 程 项 目 哈 密 市 城 市 绿 化 供 热 给 排 水 改 造 项 目 哈 密 市 老 旧 小 区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哈 密 市 43

49 西 部 片 区 基 础 设 施 及 老 城 区 道 路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哈 密 枢 纽 改 造 及 公 交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等 五 个 项 目, 并 按 期 由 市 财 政 向 市 政 工 程 公 司 提 供 补 贴, 保 证 项 目 正 常 运 营 及 维 护 根 据 哈 密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关 于 同 意 向 哈 密 市 市 政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财 政 补 贴 的 决 议 ( 哈 市 人 常 发 [2015]13 号 ), 哈 密 市 第 九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二 十 四 次 会 议 经 审 议 原 则 通 过 哈 密 市 财 政 按 照 补 贴 计 划 向 哈 密 市 市 政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财 政 补 贴, 并 同 意 将 年 度 财 政 补 贴 款 纳 入 当 年 财 政 预 算 根 据 哈 密 市 政 府 出 具 的 关 于 加 大 财 政 支 持 市 政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承 建 和 运 营 部 分 市 政 工 程 项 目 的 批 复, 市 政 府 同 意 在 原 有 批 复 的 财 政 补 贴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加 大 对 募 投 项 目 的 财 政 支 持 根 据 哈 密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关 于 同 意 向 哈 密 市 市 政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加 大 财 政 支 持 的 决 议 ( 哈 市 人 常 发 [2015]21 号 ), 哈 密 市 第 九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二 十 六 次 会 议 经 审 议 原 则 通 过 加 大 财 政 支 持 的 计 划, 同 意 由 哈 密 市 财 政 向 哈 密 市 市 政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进 一 步 财 政 补 贴, 并 同 意 将 年 度 财 政 补 贴 款 纳 入 当 年 财 政 预 算 3 良 好 的 信 用 状 况 和 强 大 的 融 资 能 力 为 偿 债 提 供 了 外 部 支 撑 发 行 人 经 营 管 理 规 范 财 务 状 况 健 康, 保 持 着 良 好 的 信 用 等 级, 在 银 行 贷 款 还 本 付 息 方 面 无 违 约 记 录, 与 包 括 兴 业 银 行 中 信 银 行 交 通 银 行 以 及 哈 密 市 商 业 银 行 等 多 家 金 融 机 构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具 备 较 强 的 间 接 融 资 能 力, 这 也 为 债 券 的 还 本 付 息 提 供 了 间 接 支 持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分 行 签 订 了 流 动 性 贷 款 支 持 协 议, 根 据 该 协 议, 本 期 债 券 存 续 期 内, 当 发 行 人 对 本 期 债 券 44

50 本 息 偿 付 发 生 资 金 流 动 性 不 足 时, 由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分 行 在 本 期 债 券 付 息 或 兑 付 日 前 10 个 工 作 日 给 予 发 行 人 不 超 过 10 亿 元 的 临 时 流 动 性 支 持 ( 具 体 金 额 依 据 每 次 付 息 和 本 金 兑 付 的 偿 债 资 金 缺 口 为 准 ) 该 流 动 性 支 持 贷 款 仅 用 于 为 本 期 债 券 偿 付 本 息, 以 解 决 发 行 人 本 期 债 券 本 息 偿 付 困 难 4 可 变 现 的 经 营 资 产 对 到 期 本 息 的 偿 付 提 供 了 一 定 支 撑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可 变 现 经 营 性 资 产 价 值 累 计 超 46 亿 元, 其 中 :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为 44, 万 元 ; 土 地 使 用 权 ( 出 让 地 ) 账 面 价 值 407, 元 发 行 人 土 地 使 用 权 均 已 取 得 相 应 的 权 属 证 明, 不 存 在 变 现 受 限 情 况, 变 现 收 入 能 够 流 入 企 业 根 据 哈 市 府 发 号 文 件, 市 政 府 根 据 用 地 需 要 对 发 行 人 土 地 进 行 依 法 出 让 或 占 用 时, 由 市 政 府 采 用 土 地 出 让 金 全 额 划 回 或 土 地 置 换 等 方 式 补 偿 上 述 资 产 的 可 变 现 价 值 为 本 期 债 券 的 还 本 付 息 提 供 了 一 定 支 撑 ( 七 ) 哈 密 市 的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权 为 偿 债 提 供 了 支 持 根 据 哈 密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赋 予 哈 密 市 建 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职 能 及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经 费 的 通 知 ( 哈 市 府 办 发 号 ), 哈 密 市 人 民 政 府 明 确 赋 予 发 行 人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权, 开 发 达 到 使 用 条 件 的 土 地, 按 照 5.5 万 元 / 亩 的 标 准 拨 入 专 项 经 费, 由 市 财 政 分 批 拨 入 2013 年 至 2015 年, 发 行 人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21, 万 元 21, 万 元 和 18, 万 元 随 着 哈 密 市 经 济 的 发 展 以 及 城 镇 化 规 模 的 扩 张, 哈 密 市 建 设 用 地 需 求 量 必 将 持 续 增 长, 未 来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行 业 将 具 有 十 分 广 阔 的 发 展 空 间, 发 行 人 土 地 开 发 管 理 业 务 收 入 有 望 持 续 增 长 45

51 综 上 所 述, 公 司 制 定 了 具 体 的 切 实 可 行 的 偿 债 计 划, 采 取 了 多 项 有 效 的 偿 债 保 障 措 施, 为 本 期 债 券 本 息 的 及 时 足 额 偿 付 提 供 了 足 够 的 保 障, 能 够 最 大 限 度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第 十 四 条 风 险 揭 示 投 资 者 在 评 价 和 购 买 本 期 债 券 时, 应 认 真 考 虑 下 述 各 项 风 险 因 素 及 发 行 人 在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中 披 露 的 其 他 有 关 信 息 一 风 险 因 素 ( 一 ) 与 本 期 债 券 相 关 的 风 险 1 利 率 风 险 受 国 民 经 济 总 体 运 行 状 况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金 融 政 策 以 及 国 际 环 境 变 化 的 影 响, 在 本 期 债 券 存 续 期 内, 市 场 利 率 存 在 波 动 的 可 能 性 由 于 本 期 债 券 采 用 固 定 利 率 形 式, 期 限 较 长, 可 能 跨 越 多 个 经 济 周 期, 市 场 利 率 的 波 动 可 能 使 投 资 者 面 临 债 券 价 格 变 动 的 不 确 定 性 2 偿 付 风 险 由 于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具 有 建 设 周 期 和 投 资 回 收 期 较 长 的 特 点, 如 果 受 国 家 政 策 法 规 行 业 和 市 场 等 不 可 控 因 素 的 影 响, 可 能 使 发 行 人 不 能 从 预 期 的 还 款 来 源 获 得 足 够 资 金, 进 而 影 响 本 期 债 券 本 息 的 按 期 偿 付 3 流 动 性 风 险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结 束 后, 发 行 人 将 向 有 关 证 券 交 易 场 所 或 其 他 主 管 部 门 提 出 上 市 或 交 易 流 通 申 请, 但 由 于 具 体 上 市 或 交 易 流 通 审 批 或 核 准 事 宜 需 要 在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结 束 后 方 能 进 行, 发 行 人 目 前 无 法 保 证 本 46

(1) (2) (3) 1. (1) 2

(1) (2) (3) 1. (1) 2 0386 71.32% 14A 1 (1) (2) (3) 1. (1) 2 (a) (b) (i) (ii) (iii) 3 (iv) (a) (b) (c) (d) 6% 4 2013 3 26 [2013]624 10 5 2013 6 28 [2013]1246 2015 3 [2015]351 0.2 6 [2015]748 180C 7 * * 8 14A (2) 417,800,000

More information

1

1 2016 年 扬 州 市 广 陵 新 城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摘 要 发 行 人 : 扬 州 市 广 陵 新 城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主 承 销 商 : 恒 泰 长 财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二 〇 一 六 年 八 月 声 明 及 提 示 一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声 明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会 已 批 准 本

More information

72075(BOC A Share)_入cover同back cover.indb

72075(BOC A Share)_入cover同back cover.indb 2015 32 3 20142014 2015630 201516 2014 1 2015630 20141231 73,858 85,123 (1) 1,651,951 1,727,805 (2) 126,744 158,224 (3) 396,199 420,059 2,248,752 2,391,211 (1) 2015630 18.5%2014123120.0%5.0%2014 12315.0%

More information

声 明 及 提 示 一 发 行 人 声 明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已 批 准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全 体 领 导 成 员 承 诺 其 中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声 明 及 提 示 一 发 行 人 声 明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已 批 准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全 体 领 导 成 员 承 诺 其 中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声 明 及 提 示 一 发 行 人 声 明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已 批 准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全 体 领 导 成 员 承 诺 其 中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二 发 行 人 相 关 负 责 人 声 明 发 行 人 负 责

More information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湖 南 省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开 发 总 公 司 2013 年 度 第 一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发 行 人 : 湖 南 省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开 发 总 公 司 注 册 总 额 度 : 39 亿 元 本 期 发 行 金 额 : 19 亿 元 发 行 期 限 : 365 天 担 保 情 况 : 无 担 保 信 用 评 级 机 构 : 联 合 资 信 评 估 有 限

More information

新时期共青团工作实务全书(八十六)

新时期共青团工作实务全书(八十六) I......... 75..................... II...... 1995..... 1995........................... 21... ........................ III 1993 2010 6000 1993 12 1994 1995 1994 1995 3 19951999 1991 1. 2. 3.

More information

2001 4,353 2011 24,958 19.1% GDP 1978 2008 12 31 32.0 2013 12 31 76.6 19.1%2011 2011 2012 2013 14.3% 15.6% 13.9% 80,000 70,000 60,000 50,000 40,000 30

2001 4,353 2011 24,958 19.1% GDP 1978 2008 12 31 32.0 2013 12 31 76.6 19.1%2011 2011 2012 2013 14.3% 15.6% 13.9% 80,000 70,000 60,000 50,000 40,000 30 2008 2013 GDP314,045 568,845 12.6% 2010 2011 GDP GDP 2008 23,7082013 41,805 12.0% GDP GDP GDP 2008 2013 2008 2013 60,000 50,000 40,000 30,000 20,000 9.6% 31,405 9.2% 34,090 10.4% 40,151 47,288 51,932 56,885

More information

2001 4, , % GDP % % 15.6% 75,000 60, % 50,920 58,190 67,290 35% 28%

2001 4, , % GDP % % 15.6% 75,000 60, % 50,920 58,190 67,290 35% 28% 2008 2012 GDP314,045 519,322 13.4% 2010 2011 GDP GDP 2008 23,7082012 38,354 16.1% GDP GDP GDP 2008 2012 2008 2012 60,000 50,000 40,000 30,000 9.6% 31,405 9.2% 34,090 10.4% 40,151 51,932 47,288 9.3% 7.8%

More information

声 明 本 募 集 说 明 书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公 司 债 券 发 行 与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与 格 式 准 则 第 23 号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募

声 明 本 募 集 说 明 书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公 司 债 券 发 行 与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与 格 式 准 则 第 23 号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募 声 明 本 募 集 说 明 书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公 司 债 券 发 行 与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与 格 式 准 则 第 23 号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2015 年 修 订 ) 及 其 它 现 行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并 结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發布版---規範_全文_.doc

Microsoft Word - 發布版---規範_全文_.doc 建 築 物 無 障 礙 設 施 設 計 規 範 內 政 部 97 年 4 年 10 日 台 內 營 字 第 0970802190 號 令 訂 定, 自 97 年 7 月 1 日 生 效 內 政 部 97 年 12 年 19 日 台 內 營 字 第 0970809360 號 令 修 正 內 政 部 101 年 11 年 16 日 台 內 營 字 第 1010810415 號 令 修 正 目 錄 第 一

More information

概 述 随 着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数 量 扩 张 目 标 的 逐 步 实 现,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的 重 要 性 日 益 凸 显 发 布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是 高 等 学 校 建 立 健 全 就 业 状 况 反 馈 机 制 引 导 高 校 优 化 招

概 述 随 着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数 量 扩 张 目 标 的 逐 步 实 现,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的 重 要 性 日 益 凸 显 发 布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是 高 等 学 校 建 立 健 全 就 业 状 况 反 馈 机 制 引 导 高 校 优 化 招 I 概 述 随 着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数 量 扩 张 目 标 的 逐 步 实 现,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的 重 要 性 日 益 凸 显 发 布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是 高 等 学 校 建 立 健 全 就 业 状 况 反 馈 机 制 引 导 高 校 优 化 招 生 和 专 业 结 构 改 进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及 时 回 应 社 会 关 切 的 一 项

More information

鱼类丰产养殖技术(二).doc

鱼类丰产养殖技术(二).doc ...1...1...4...15...18...19...24...26...31...35...39...48...57...60...62...66...68...72 I ...73...88...91...92... 100... 104... 144... 146... 146... 147... 148... 148... 148... 149... 149... 150... 151...

More information

疾病诊治实务(一)

疾病诊治实务(一) ...1...4...5...8...13...14...15...18...18...19...22...25...26...27...29...30...32...35 I ...38...42...43...45...48...51...53...56...59...60...60...61...63...65...67...69...72...74...77...80...82...84 II

More information

名人养生.doc

名人养生.doc I...1...3...4...6... 11...14...18...22...26...29...31...38...45...49...56...57...59...61...67 ...72...73...75...77...80...83...85...91...92...93...95...96...97... 103... 107... 109... 110... 112... 118...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40B9C5B871A661B0CFABC8AE61C2A7AB55ACE3A8735FA7F5ABD8BFB3B9C5B871A661B0CFABC8AE61C2A7AB55ACE3A873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40B9C5B871A661B0CFABC8AE61C2A7AB55ACE3A8735FA7F5ABD8BFB3B9C5B871A661B0CFABC8AE61C2A7AB55ACE3A8732E646F63> 嘉 義 地 區 客 家 禮 俗 研 究 第 一 章 前 言 嘉 義 地 區 的 客 家 族 群 約 略 可 分 為 福 佬 客 詔 安 客 與 北 部 客 等 三 種 類 別, 其 分 佈 區 域 以 海 線 地 區 平 原 地 形 沿 山 地 區 為 主 有 相 當 多 的 北 部 客 家 人, 是 二 次 大 戰 末 期 和 戰 後 初 期 才 移 民 嘉 義, 是 什 麼 因 素 令 許 多

More information

05301930

05301930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法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河 川 砂 石 法 規 範 之 探 討 - 以 採 取 土 石 及 挖 掘 河 川 認 定 基 準 為 主 指 導 教 授 : 盧 映 潔 博 士 研 究 生 : 王 瑞 德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一 年 五 月 目 錄 第 一 章 緒 論... 1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1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3 第 三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

中老年保健必读(十).doc

中老年保健必读(十).doc ...1...2...3...4...5...6...8...9... 11 - -...13...15...17...18...20...22...23...25...26...28 I II...30...32...34...35...38...40...42...44...46...47...48...50...52...53 X...55...56...57...58...60...61...63...65

More information

23 29 15.6% 23 29 26.2% 3 25 2 15 1 5 1,542 12,336 14,53 16,165 18,934 22,698 25,125 25 2 15 1 5 5,557 7,48 8,877 11, 13,732 17,283 22,485 23 24 25 26

23 29 15.6% 23 29 26.2% 3 25 2 15 1 5 1,542 12,336 14,53 16,165 18,934 22,698 25,125 25 2 15 1 5 5,557 7,48 8,877 11, 13,732 17,283 22,485 23 24 25 26 4, 197823 2916.3%29 335, 23 29.5% 23 29 16.3% 14 35 33,535 14 135 13 125 1,292 1,3 1,38 1,314 1,321 1,328 1,335 3 25 2 15 1 5 1. 1.1 13,582 15,988 1.4 18,322 11.6 11.9 21,192 24,953 3,67 9. 8.7 12 1 8

More information

海淀区、房山区(四)

海淀区、房山区(四) ...1...1...2...7...8...9... 11... 15... 17... 17... 18... 19... 20... 21... 23... 25... 28... 31... 32 I ... 35... 36... 37... 39... 42... 43... 48... 53... 54... 58... 63... 64... 65... 66... 68... 71...

More information

穨ecr1_c.PDF

穨ecr1_c.PDF i ii iii iv 1 2 3 4 5 5555522 6664422 77722 6 7 8 9 10 11 22266 12833 1894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8.14 2.15 2.18 26 27 28 29 30 31 2.16 2.18 5.23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More information

穨2005_-c.PDF

穨2005_-c.PDF 2005 10 1 1 1 2 2 3 5 4 6 2 7 3 11 4 1 13 2 13 3 14 4 14 5 15 6 16 7 16 8 17 9 18 10 18 2005 10 1 1. 1.1 2 1.2 / / 1.3 69(2) 70(2) 1.4 1.5 1.6 2005 10 1 2. 2.1 2.2 485 20(8) (a) (i) (ii) (iii) (iv) 571

More information

北京理工大学.doc

北京理工大学.doc ( )...1...6...8...10...20...22...24...28...30...32...40 I ...53...55...61 ( )...62...71...74 ( )...77...81...84...86...88...89...91...92...96...99... 110...111... 112 II ... 113... 114... 115... 116...

More information

尲㐵.⸮⸮⸮⸮⸮

尲㐵.⸮⸮⸮⸮⸮ I...1...2...3...4...5...6...8...9...10... 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6 II...27...28...28...29...30...31...32...34...35...36...37...38...39...39...40...41...43...43...44...45...46...47...48...48...49...50

More information

东城区(下)

东城区(下) ...1...1...2...3...9...9... 12... 12... 17... 17... 18... 19... 20... 29... 31... 37... 41... 70... 73 I ... 74... 78... 78... 79... 80... 85... 86... 88... 90... 90... 90... 92... 93... 95... 95... 96...

More information

果树高产栽培技术(一).doc

果树高产栽培技术(一).doc ( ) ...1...1...3...10... 11...12...15...17...18...19...20...22...23...24...26...27...28...30...31...32 I ...36...38...40...41...42...44...45...47...48...49...50...51...52...53...55...58...59...60...61...62...66...67

More information

物质结构_二_.doc

物质结构_二_.doc I...1...3...6...8 --... 11 --...12 --...13 --...15 --...16 --...18 --...19 --...20 --...22 --...24 --...25 --...26 --...28 --...30 --...32 --...34 --...35 --...37 --...38...40 II...41...44...46...47...48...49...51...52...55...58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華 嚴 一 真 法 界 思 想 研 究 指 導 教 授 : 王 俊 彥 研 究 生 : 許 瑞 菁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自 序 在 佛 教 經 典 中 最 初 接 觸 的 是 佛 說 無 量 壽 經, 此 經 乃 大 方 廣 佛 華 嚴 經 的 精 華 版 綱 要 版 為 了 瞭 解 經 義, 深 知 宇 宙 運

More information

水力发电(九)

水力发电(九) ...1...17...20...26...27...30...33...34...36...37...44...47...49...58...77...79...90...96...107 I ...114...115...132...134...137...138...139...140...142...142...144...146...146...146...148...148...149...149...150...151...151...152

More information

中国古代文学家(八).doc

中国古代文学家(八).doc ...1...5...26...27...43...44...48...50...52...54...55...57...60...61...62...63...65...67...68 I ...69...70...71...75...77...78...82...84...95...98...99... 101... 103... 107... 108... 109... 110...111...

More information

景观植物(一)

景观植物(一) ...1...5...6...8... 11...13...15...18...21...23...26...29...43...51 5...53...58...62...63...65 I ...67...70...72...74...76...77...78...80...81...84...85...87...88...90...92...94...97... 109... 113... 115...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目录.doc

Microsoft Word - 目录.doc 教 学 管 理 文 件 汇 编 目 录 教 育 法 规 和 指 导 性 文 件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 1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师 法 8 3.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管 理 规 定 12 4.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行 为 准 则 18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19 6. 高 等 学 校 教 学 管 理 要 点

More information

园林植物卷(三).doc

园林植物卷(三).doc I II III IV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84k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More information

厨房小知识_一_

厨房小知识_一_ ... 1... 1... 2... 3... 3... 5... 6... 7... 7... 8... 10...11... 12... 13... 15... 17... 18... 19... 19... 20... 23... 24... 24 ... 26... 26... 29... 30... 31... 32... 33... 34... 37... 38... 40... 41...

More information

中南财经大学(七).doc

中南财经大学(七).doc ...1...16...20...22...31...32...34...37...38...40...44...46...54...58...59...60...61 I ...62...63...70...77...79...81...84...90...93...95...95...97... 100... 102... 104... 105... 106... 107... 109... 113

More information

1................................... 1................................... 2......................................... 3......................................... 4.............................. 5.........................................

More information

赵飞燕外传、四美艳史演义

赵飞燕外传、四美艳史演义 \ I... 1...1...8... 9... 9...9...11...13...16...19...22...25...28...33...36...39...42 II...46...48...51...55...58...62... 67...67...70...73...76...79...83...86...89...92...96...99... 102... 105... 108...

More information

厨房小知识(五)

厨房小知识(五) I...1...2...3...4...5...6 ()...7 ()...9...10...10... 11...12...13...14...15...15...16...18...19...20...20...21...21 II...24...27...28...29...29...31...32...33...34...35...36...38...38...39...40...40...41...42...42...43...44...44...47...48...50...50

More information

最新监察执法全书(十八).doc

最新监察执法全书(十八).doc .............. I ..................................................... II .......................................... III ... 2003......... IV ,

More information

园林植物卷(十二).doc

园林植物卷(十二).doc ... 1... 4... 8... 8... 9... 9...11... 13... 15... 20... 23... 30... 31... 36... 39... 40... 43 I ... 47... 52... 57... 60 1... 65 2... 71 (3)... 78... 81... 87... 89... 91... 94... 95... 97 ( )... 100...

More information

华东师范大学.doc

华东师范大学.doc ...1...3...4...5...6...7 ( )...9 ( )...10...16...19...21...22...23...27...27...31...31 I II...33...34 ( )...36 () ( )...44 () ( ) ( )...49 ( )...54...56...60 ( )...64...70...81...89 2004...95...97...99...

More information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 I...1...1...4...4...6...6...13...24...29...44...44...45...46...47...48...50...50...56...60...64...68...73...73...85...92...99...105...113...121...127 ...127...131...135...142...145...148 II III IV 1 2

More information

乳业竞争_一_

乳业竞争_一_ ...1...7...10... 11...14...17...18...19...21...23...25...26...28 50...30...31 48...31 3000...34...35...37 I ...40...44...45...48...50...51...55...56...58...58...60 ()...62 ()...66...71...72...72...73...76...77

More information

最新执法工作手册(十).doc

最新执法工作手册(十).doc ......................................... I ......... 2003....................................... II III............................................................ IV..............................................................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 1...1...3...5...6...8...8...15...16...19 21...21...24...25...26...29...30...33...36...38...41...41 ( )...41...42...48...48...57...57...63...67...67...67...67...71...74 I ...76...76...79...81...82...82...83...83...83...84...84...85...85...85

More information

最新执法工作手册(十六)

最新执法工作手册(十六) ............................................. I ................................... II ........................... 2001......... III IV......................................... ........................

More information

中国政法大学(六).doc

中国政法大学(六).doc ...1...6...8 2004... 11...15 2003...16...20...29...32...34...38...39...42...43...44...48 I ...53...58...61...63...71...75...77...79...83...91...94...95...98... 100... 102... 102... 105... 106... 107...

More information

胎儿健康成长.doc

胎儿健康成长.doc ...1...2...5...6...7...8...9... 11...13...15...16...17...19...22...22...23...24...25 I II...26...27...30...31...32...33...36...38...38...39...40...43...44...46...46...47...48...50...52...54...55...59 ...62

More information

bnbqw.PDF

bnbqw.PDF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 ( 1 2 16 1608 100004 1 ( 2003 2002 6 30 12 31 7 2,768,544 3,140,926 8 29,054,561 40,313,774 9 11,815,996 10,566,353 11 10,007,641 9,052,657 12 4,344,697

More information

1. 本文首段的主要作用是 A. 指出 異蛇 的藥用功效 說明 永之人爭奔走焉 的原因 B. 突出 異蛇 的毒性 為下文 幾死者數矣 作鋪墊 C. 交代以蛇賦稅的背景 引起下文蔣氏有關捕蛇的敘述 2. 本文首段從三方面突出蛇的 異 下列哪一項不屬其中之一 A. 顏色之異 B. 動作之異 C. 毒性之

1. 本文首段的主要作用是 A. 指出 異蛇 的藥用功效 說明 永之人爭奔走焉 的原因 B. 突出 異蛇 的毒性 為下文 幾死者數矣 作鋪墊 C. 交代以蛇賦稅的背景 引起下文蔣氏有關捕蛇的敘述 2. 本文首段從三方面突出蛇的 異 下列哪一項不屬其中之一 A. 顏色之異 B. 動作之異 C. 毒性之 1. 本文首段的主要作用是 A. 指出 異蛇 的藥用功效 說明 永之人爭奔走焉 的原因 B. 突出 異蛇 的毒性 為下文 幾死者數矣 作鋪墊 C. 交代以蛇賦稅的背景 引起下文蔣氏有關捕蛇的敘述 2. 本文首段從三方面突出蛇的 異 下列哪一項不屬其中之一 A. 顏色之異 B. 動作之異 C. 毒性之異 3. 太醫以王命聚之 中的 以 字與下列哪一項的 以 意思相同 A. 以齧人 B. 而吾以捕蛇獨存

More information

nb.PDF

nb.PDF 3 4 5 7 8 9..10..15..16..19..52 -3,402,247-699,783-1,611,620 1,790,627 : - - -7,493 - -1,687 2,863 1,176 2,863 - -148,617 - - 12,131 51,325 - -12,131-2,165 14-2,157 8-3,393,968-794,198-1,620,094 1,781,367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章

第三章 第 三 章 :2017 年 行 政 長 官 產 生 辦 法 - 可 考 慮 的 議 題 行 政 長 官 的 憲 制 及 法 律 地 位 3.01 基 本 法 第 四 十 三 條 規 定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行 政 長 官 是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首 長, 代 表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行 政 長 官 依 照 本 法 的 規 定 對 中 央 人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edu-re~1.doc

Microsoft Word - edu-re~1.doc 前 言 學 習, 可 以 為 個 創 造 未 來 ; 教 育, 能 夠 為 社 會 開 拓 明 對 個 而 言, 教 育 可 以 幫 助 每 個 發 展 潛 能 建 構 知 識 及 提 升 個 素 質 ; 它 賦 予 每 個 掌 握 前 途 和 開 拓 未 來 的 能 力 對 社 會 而 言, 教 育 不 單 可 以 培 育 才, 而 且 具 有 ㆒ 個 更 深 層 的 意 義, 它 給 予 社 會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993 79 2010 9 80 180,000 (a) (b) 81 20031,230 2009 10,610 43 2003 2009 1,200 1,000 924 1,061 800 717 600 530 440 400 333 200 123 0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500 2003 15,238 2009 31,4532003 2009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8 单元一儿童文学理论

Microsoft Word - 08 单元一儿童文学理论 单 元 ( 一 ) 儿 童 文 学 理 论 内 容 提 要 : 本 单 元 共 分 成 三 个 小 课 目, 即 儿 童 文 学 的 基 本 理 论 儿 童 文 学 创 作 和 儿 童 文 学 的 鉴 赏 与 阅 读 指 导 儿 童 文 学 的 基 本 理 论 内 容 包 括 儿 童 文 学 的 基 本 含 义 儿 童 文 学 读 者 儿 童 文 学 与 儿 童 年 龄 特 征 和 儿 童 文 学

More information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南 華 大 學 哲 學 與 生 命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呂 氏 春 秋 音 樂 思 想 研 究 研 究 生 : 何 貞 宜 指 導 教 授 : 陳 章 錫 博 士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一 年 六 月 六 日 誌 謝 論 文 得 以 完 成, 最 重 要 的, 是 要 感 謝 我 的 指 導 教 授 陳 章 錫 博 士, 老 師 總 是 不 辭 辛 勞 仔 細 閱 讀 我 的 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3.3.1 - 一年級散文教案.doc

Microsoft Word - 3.3.1 - 一年級散文教案.doc 光 明 英 來 學 校 ( 中 國 文 學 之 旅 --- 散 文 小 說 教 學 ) 一 年 級 : 成 語 ( 主 題 : 勤 學 ) 節 數 : 六 教 節 ( 每 課 題 一 教 節 ) 課 題 : 守 株 待 兔 半 途 而 廢 愚 公 移 山 鐵 杵 磨 針 孟 母 三 遷 教 學 目 的 : 1. 透 過 活 動, 學 生 能 說 出 成 語 背 後 的 含 意 2. 學 生 能 指

More information

第32回独立行政法人評価委員会日本貿易保険部会 資料1-1 平成22年度財務諸表等

第32回独立行政法人評価委員会日本貿易保険部会 資料1-1 平成22年度財務諸表等 1 12,403 2,892 264,553 19,517 238,008 10,132 989 36 9,869 2,218 250 122 ( 126 108 1,563 278 159 260 478 35,563 1,073 74 190,283 104,352 140,658 20,349 16,733 21,607 (21,607) 58,689 303,699 339,262 339,262

More information

項 訴 求 在 考 慮 到 整 體 的 財 政 承 擔 以 及 資 源 分 配 的 公 平 性 下, 政 府 採 取 了 較 簡 單 直 接 的 一 次 性 減 稅 和 增 加 免 稅 額 方 式, 以 回 應 中 產 家 庭 的 不 同 訴 求 ( 三 ) 取 消 外 傭 徵 費 6. 行 政 長

項 訴 求 在 考 慮 到 整 體 的 財 政 承 擔 以 及 資 源 分 配 的 公 平 性 下, 政 府 採 取 了 較 簡 單 直 接 的 一 次 性 減 稅 和 增 加 免 稅 額 方 式, 以 回 應 中 產 家 庭 的 不 同 訴 求 ( 三 ) 取 消 外 傭 徵 費 6. 行 政 長 2013 年 1 月 23 日 的 立 法 會 會 議 葛 珮 帆 議 員 就 幫 助 中 產 動 議 的 議 案 ( 經 單 仲 偕 議 員 及 莫 乃 光 議 員 修 正 ) 進 度 報 告 在 2013 年 1 月 23 日 的 立 法 會 會 議 上, 由 葛 珮 帆 議 員 就 幫 助 中 產 動 議 的 議 案, 經 單 仲 偕 議 員 及 莫 乃 光 議 員 修 正 後 獲 得 通 過

More information

(f) (g) (h) (ii) (iii) (a) (b) (c) (d) 208

(f) (g) (h) (ii) (iii) (a) (b) (c) (d) 208 (a) (b) (c) (d) (e) 207 (f) (g) (h) (ii) (iii) (a) (b) (c) (d) 208 17.29 17.29 13.16A(1) 13.18 (a) (b) 13.16A (b) 12 (a) 209 13.19 (a) 13.16A 12 13.18(1) 13.18(4) 155 17.43(1) (4) (b) 13.19 17.43 17.29

More information

13娄底经开债募集说明书

13娄底经开债募集说明书 声 明 及 提 示 一 发 行 人 声 明 ( 一 )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已 批 准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全 体 董 事 会 成 员 承 诺 其 中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 二 ) 在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和 交

More information

博论天下 寻问“钱”往——2014年深交所博士后北京分会春季主题研讨沙龙纪实.docx

博论天下 寻问“钱”往——2014年深交所博士后北京分会春季主题研讨沙龙纪实.docx 博 论 天 下 寻 问 钱 往 2014 年 深 交 所 博 士 后 北 京 分 会 春 季 主 题 研 讨 沙 龙 纪 实 文 / 李 泱 深 交 所 第 九 批 博 士 后 搭 建 平 台, 促 进 深 交 所 在 京 博 士 后 在 工 作 研 究 和 学 习 等 方 面 的 交 流, 一 直 是 深 交 所 博 士 后 联 谊 会 北 京 分 会 的 宗 旨 自 成 立 以 来, 北 京 分

More information

姜堰城投募集说明书

姜堰城投募集说明书 2016 年 泰 州 市 姜 堰 城 市 建 设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泰 州 市 姜 堰 城 市 建 设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主 承 销 商 第 一 创 业 摩 根 大 通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6 年 4 月 重 要 声 明 及 提 示 一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声 明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已 批 准 本 期 债 券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BABAA3BCAFCDC5B9ABCBBED5AEC8AFC4BCBCAFCBB5C3F7CAE9D5AAD2AA313231322D32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BABAA3BCAFCDC5B9ABCBBED5AEC8AFC4BCBCAFCBB5C3F7CAE9D5AAD2AA313231322D322E646F63> 声 明 及 提 示 一 发 行 人 声 明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已 批 准 本 募 集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承 诺 其 中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二 发 行 人 相 关 负 责 人 声 明 发 行 人 的 负 责 人

More information

2013年毕节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公司券募集说明书

2013年毕节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公司券募集说明书 2016 年 常 德 市 城 市 建 设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摘 要 发 行 人 常 德 市 城 市 建 设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主 承 销 商 二 〇 一 六 年 一 月 重 要 声 明 及 提 示 一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声 明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已 批 准 本 募 集 说 明 书 摘 要,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承 诺

More information

(1) (2) (3) 2016 2016 12 316,900 2014 2015 14 23 1,3003,200 2016 2016 4 282016 2016 2

(1) (2) (3) 2016 2016 12 316,900 2014 2015 14 23 1,3003,200 2016 2016 4 282016 2016 2 14.58(1) Note 5 to 13.52 13A.51 00670 2016 2016 4 282016 2016 14A 25% 2016 2016 (a) 14A (b)14 19A.39A 2016 2016 5 20 1 (1) (2) (3) 2016 2016 12 316,900 2014 2015 14 23 1,3003,200 2016 2016 4 282016 2016

More information

(1) 64 15 2062 50 8 818 60 41606 63 8305 53 3 11201 38 10 216C 2012815 2012815 2012815 2012815 2012815 201464 200211 20128 20128 20128 20128 20146 4 2

(1) 64 15 2062 50 8 818 60 41606 63 8305 53 3 11201 38 10 216C 2012815 2012815 2012815 2012815 2012815 201464 200211 20128 20128 20128 20128 20146 4 2 (1) 51 41 49 6 6 7 161 4 27 338 2012815 2012815 2012815 200712 20093 20086 211 (1) 64 15 2062 50 8 818 60 41606 63 8305 53 3 11201 38 10 216C 2012815 2012815 2012815 2012815 2012815 201464 200211 20128

More information

村 地 区 的 老 年 人 口 抚 养 比 会 达 到 34.4%, 而 城 镇 地 区 则 为 21.1% 随 着 人 口 年 龄 结 构 的 转 型 以 及 农 村 年 轻 人 口 不 断 往 城 市 迁 移, 农 村 家 庭 未 来 为 老 年 人 提 供 养 老 保 障 的 压 力 会 越

村 地 区 的 老 年 人 口 抚 养 比 会 达 到 34.4%, 而 城 镇 地 区 则 为 21.1% 随 着 人 口 年 龄 结 构 的 转 型 以 及 农 村 年 轻 人 口 不 断 往 城 市 迁 移, 农 村 家 庭 未 来 为 老 年 人 提 供 养 老 保 障 的 压 力 会 越 中 国 农 村 老 年 人 口 及 其 养 老 保 障 : 挑 战 与 前 景 概 要 虽 然 自 从 上 世 纪 80 年 代 以 来, 中 国 的 人 均 收 入 一 路 飙 升, 人 们 越 来 越 关 注 的 一 个 问 题 是, 农 村 老 年 人 从 收 入 上 涨 所 获 得 的 好 处 远 远 不 及 年 轻 人 及 城 镇 老 人 对 于 农 村 老 人 福 利 状 况 的 关 注

More information

中国旅游行业分析报告

中国旅游行业分析报告 中 国 旅 游 行 业 分 析 报 告 (2012 年 4 季 度 ) 出 版 日 期 :2013 年 2 月 WWW.CEI.GOV.CN 黄 金 周 助 推 旅 游 市 场 发 力, 旅 游 总 收 入 增 速 趋 稳 2012 年 4 季 度, 虽 然 全 球 经 济 复 苏 受 阻, 但 在 国 内 经 济 企 稳 回 升 的 背 景 下, 我 国 旅 游 经 济 继 续 保 持 平 稳 较

More information

研 究 人 士 表 示, 在 市 场 向 好 的 情 况 下, 定 向 增 发 的 价 格 一 般 可 以 看 作 是 公 司 的 安 全 垫, 但 是 在 震 荡 下 跌 的 行 情 中, 这 种 逻 辑 却 并 不 可 靠 业 内 人 士 指 出, 在 参 与 定 向 增 发 时, 应 从 行

研 究 人 士 表 示, 在 市 场 向 好 的 情 况 下, 定 向 增 发 的 价 格 一 般 可 以 看 作 是 公 司 的 安 全 垫, 但 是 在 震 荡 下 跌 的 行 情 中, 这 种 逻 辑 却 并 不 可 靠 业 内 人 士 指 出, 在 参 与 定 向 增 发 时, 应 从 行 8 2016/03/02 NO.2016037 公 司 的 估 值 和 市 盈 率 都 回 到 合 理 区 间, 加 上 定 向 增 发 的 昨 日 国 内 行 情 回 顾 指 数 名 称 收 盘 幅 度 (%) 上 证 指 数 2733.17 1.68 深 证 成 指 9322.00 2.47 沪 深 300 2930.69 1.85 上 证 国 债 指 数 155.70-0.01 折 扣 优 势,

More information

中国行业季度分析报告

中国行业季度分析报告 中 国 机 床 工 具 行 业 分 析 报 告 (2012 年 3 季 度 ) 出 版 日 期 :2012 年 11 月 WWW.CEI.GOV.CN 机 床 工 具 市 场 持 续 低 迷, 预 计 四 季 度 将 略 有 反 弹 前 三 季 度, 我 国 机 床 工 具 行 业 发 展 环 境 依 然 复 杂 国 际 方 面, 由 于 多 数 工 业 国 家 经 济 增 长 乏 力, 制 造 业

More information

中国行业季度分析报告

中国行业季度分析报告 中 国 饮 料 行 业 分 析 报 告 (2010 年 2 季 度 ) 出 版 日 期 :2010 年 8 月 WWW.CEI.GOV.CN 编 写 说 明 2010 年 上 半 年, 国 民 经 济 快 速 增 长,GDP 增 长 11.1%, 比 上 年 同 期 加 快 3.7 个 百 分 点 ;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增 长 10.2%, 农 村 居 民 人 均 现 金

More information

贺州城投债募集说明书

贺州城投债募集说明书 2014 年 贺 州 市 城 市 建 设 投 资 开 发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发 行 人 贺 州 市 城 市 建 设 投 资 开 发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主 承 销 商 二 〇 一 四 年 五 月 声 明 及 提 示 一 发 行 人 声 明 发 行 人 已 批 准 本 募 集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及 领 导 成 员 承

More information

马太亨利完整圣经注释—雅歌

马太亨利完整圣经注释—雅歌 第 1 页 目 录 雅 歌 简 介... 2 雅 歌 第 一 章... 2 雅 歌 第 二 章... 10 雅 歌 第 三 章... 16 雅 歌 第 四 章... 20 雅 歌 第 五 章... 25 雅 歌 第 六 章... 32 雅 歌 第 七 章... 36 雅 歌 第 八 章... 39 第 2 页 雅 歌 简 介 我 们 坚 信 圣 经 都 是 神 所 默 示 的 ( 提 摩 太 后 书

More information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會議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會議 附 件 B 有 关 政 策 局 推 行 或 正 在 策 划 的 纾 缓 及 预 防 贫 穷 措 施 下 文 载 述 有 关 政 策 局 / 部 门 为 加 强 纾 缓 及 预 防 贫 穷 的 工 作, 以 及 为 配 合 委 员 会 工 作, 在 过 去 十 一 个 月 公 布 及 正 在 策 划 的 新 政 策 和 措 施 生 福 利 及 食 物 局 (i) 综 合 儿 童 发 展 服 务 2.

More information

声明及提示

声明及提示 声 明 及 提 示 一 发 行 人 声 明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已 批 准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承 诺 其 中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二 发 行 人 相 关 负 责 人 声 明 公 司 负 责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12-2\256\325\260\310\267|\304\263\254\366\277\375.doc)

(Microsoft Word - 1012-2\256\325\260\310\267|\304\263\254\366\277\375.doc) 國 立 屏 北 高 級 中 學 10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紀 錄 壹 會 議 名 稱 :10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貳 時 間 :102 年 6 月 28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3 時 10 分 參 地 點 : 本 校 圖 書 館 四 樓 視 聽 會 議 室 肆 出 列 席 人 員 : 詳 如 簽 到 簿 伍 主

More information

(i) (ii) (iii) (iv) 380,000 [ ] , , % % % 5.5% 6.5%

(i) (ii) (iii) (iv) 380,000 [ ] , , % % % 5.5% 6.5% [] [] [] [] [] [] [] 1961 40 2,000 1990 [] (i) (ii) 38 (i) (ii) (iii) (iv) 380,000 [ ] 201017,763 201422,457 20152020 7.1% 2010 2020 2010 2015 6.2% 20152020 2010 2015 20152020 7.1% 5.5% 6.5% 2010 2011

More information

厨房小知识(四)

厨房小知识(四) I...1...2...3...4...4...5...6...6...7...9...10... 11...12...12...13...14...15...16...17...18...18...19...22...22 II...23...24...25...26...27...27...28...29...29...30...31...31?...32...32...33?...33...34...34...35...36...36...37...37...38...38...40

More information

妇女更年期保健.doc

妇女更年期保健.doc ...1...2...3...5...6...7 40...8... 11...13...14...16...17...19...20...21...26...29...30...32 I ...34...35...37...41...46...50...51...52...53...54...55...58...64...65 X...67...68...70...70...74...76...78...79

More information

小儿传染病防治(上)

小儿传染病防治(上) ...1...2...3...5...7...7...9... 11...13...14...15...16...32...34...34...36...37...39 I ...39...40...41...42...43...48...50...54...56...57...59...59...60...61...63...65...66...66...68...68...70...70 II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430333234B875B9B5A448ADFBBADEB27AA740B77EA4E2A5555FA95EAED6A641ADD7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430333234B875B9B5A448ADFBBADEB27AA740B77EA4E2A5555FA95EAED6A641ADD75F2E646F63> 聘 僱 人 員 管 理 作 業 參 考 手 冊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編 印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3 月 序 人 事 是 政 通 人 和 的 關 鍵 是 百 事 俱 興 的 基 礎, 也 是 追 求 卓 越 的 張 本 唯 有 人 事 健 全, 業 務 才 能 順 利 推 動, 政 府 施 政 自 然 績 效 斐 然 本 總 處 做 為 行 政 院 人 事 政 策 幕 僚 機

More information

女性青春期保健(下).doc

女性青春期保健(下).doc ...1...4...10... 11...13...14...15...17...18...19...20...21...22...23...24...26...27...30...31 I ...32...33...36...37...38...40...41...43...44...45...46...47...50...51...51...53...54...55...56...58...59

More information

避孕知识(下).doc

避孕知识(下).doc ...1...3...6...13...13...14...15...16...17...17...18...19...19...20...20...23...24...24...25 I ...25...26...26...27...28...28...29...30...30...31...32...34...35 11...36...37...38...40...42...43...44...44...46

More information

孕妇饮食调养(下).doc

孕妇饮食调养(下).doc ...1...2...5...9 7...9...14...15...16...18...22...23...24...25...27...29...31...32...34 I ...35...36...37...39...40...40...42...44...46...48...51...52...53...53...54...55...56...56...58...61...64 II ...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80...83...85...87...88

More information

禽畜饲料配制技术(一).doc

禽畜饲料配制技术(一).doc ( ) ...1...1...4...5...6...7...8...9...10... 11...13...14...17...18...21...23...24...26 I ...28 70...30...33...35...36...37...39...40...41...49...50...52...53...54...56...58...59...60...67...68...70...71

More information

中老年保健必读(十一).doc

中老年保健必读(十一).doc ...1...2...4...6...8...9...10...12...14...15...17...18...20...22...23...25...27...29 I ...30...32...35...38...40...42...43...45...46...48...52...55...56...59...62...63...66...67...69...71...74 II ...76...78...79...81...84...86...87...88...89...90...91...93...96...99...

More information

i

i i ii iii iv v vi 1 2 3 4 5 (b) (a) (b) (c) = 100% (a) 6 7 (b) (a) (b) (c) = 100% (a) 2 456 329 13% 12 120 7.1 0.06%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a) (b) (c)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

More information

怎样使孩子更加聪明健康(七).doc

怎样使孩子更加聪明健康(七).doc ...1...2...2...4...5 7 8...6...7...9 1 3... 11...12...14...15...16...17...18...19...20...21...22 I II...23...24...26 1 3...27...29...31...31...33...33...35...35...37...39...41...43...44...45 3 4...47...48...49...51...52

More information

i

i i ii iii iv v vi 1 g j 2 3 4 ==== ==== ==== 5 ==== ======= 6 ==== ======= 7 ==== ==== ==== 8 [(d) = (a) (b)] [(e) = (c) (b)] 9 ===== ===== ===== ===== =====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 [ ] 18 19

More information

女性美容保健(四).doc

女性美容保健(四).doc ...1...4...6...8...9...10... 11...12...13...15...18...20...21...22...26...33...39...43 I II...47...52...53...59...60...63...65...68...69...71...73 1.5 ml...78...79...85...88...90...94...95...97...98...

More information

學 習 內 容 元 素 一 直 透 過 中 小 學 校 課 程 相 關 課 題 培 養, 如 : 小 學 常 識 科 人 文 學 科 和 科 學 科 等 這 些 從 沒 有 因 為 德 育 及 國 民 教 育 科 課 程 指 引 在 2012 年 擱 置 而 有 任 何 改 變 4. 教 育 局 持

學 習 內 容 元 素 一 直 透 過 中 小 學 校 課 程 相 關 課 題 培 養, 如 : 小 學 常 識 科 人 文 學 科 和 科 學 科 等 這 些 從 沒 有 因 為 德 育 及 國 民 教 育 科 課 程 指 引 在 2012 年 擱 置 而 有 任 何 改 變 4. 教 育 局 持 立 法 會 CB(4)1287/14-15(01) 2015 年 7 月 15 日 會 議 討 論 文 件 立 法 會 教 育 事 務 委 員 會 在 學 校 推 行 德 育 及 公 民 教 育 前 言 本 文 件 旨 在 就 學 校 教 育 中 推 行 德 育 及 公 民 教 育 的 進 展 ( 包 括 基 本 法 教 育 及 推 廣 對 一 國 兩 制 的 認 識 ), 匯 報 德 育 及 公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45 43 71 48 50 177 45 19 43 19 CEO 178 50 16 8 8011 1159 1191 2358 509 8276 907 3708601() 179 1181 10698305 756 71 1246 1315 48 180 509 28 39 41 41 28 39 181 41 41 182 36 8315 3708 1499 5.28 15 C3 5.34

More information

新婚夫妇必读(九).doc

新婚夫妇必读(九).doc ...1...3...4...5...9...9...10...12...14 3...19...20...22...27...28...30...31...35...37 I 13...39...44...48...49...50...51...54...55...58...60...62...63...66...67...68...70...71 TOP10...73...77...79...80

More information

FEELING COMFORTABLE ABOUT SEX

FEELING COMFORTABLE ABOUT SEX 轻 松 性 谈 只 要 你 轻 松 自 然 的 面 对 自 己 的 性 生 活, 就 能 轻 松 自 然 的 与 人 谈 性 " 1. 自 幼 开 始 用 直 接 而 尊 重 的 态 度 来 解 释 男 孩 子 割 包 皮 和 女 孩 子 的 生 殖 器 官 是 什 么 回 事 让 儿 女 明 白 上 帝 所 创 造 的 身 体 是 可 爱 的. 当 幼 儿 开 始 对 自 己 的 身 体 产 生

More information

390 1975 23 664 25 117 1986 Km % % % I 3.61 23.1 387.8 15.4 35.8 A 2.21 14.1 300.1 11.9 33.44 B 1.40 9.0 87.7 3.5 2.36 II 6.11

More information

婴幼儿护理(四).doc

婴幼儿护理(四).doc I...1 &...6...10 5...15...18...21...25...27...29...33...37...38...39 9...40...48...53...57...57 3...58 II...60...61...62...67...70...71...71...72...75...79...80...81...85...86...87...88 20...89...93...94...96...98...99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