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 頂 德 宮 ( 頂 厝 ) 通 天 壇 ( 中 厝 ) 保 安 宮 ( 廈 厝 ) 歲 化 宮 ( 廈 厝 ) 城 隍 廟 ( 東 勢 頭 ) 其 他 私 壇 宮 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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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敕 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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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錄 第 一 章 緒 論... 1 第 一 節 計 畫 緣 起... 1 第 二 節 計 畫 內 容 過 溝 建 德 宮 火 燈 夜 巡 調 查 研 究 嘉 義 縣 縣 定 民 俗 影 像 出 版... 3 第 三 節 計 畫 執 行 說 明 建 德 宮 火 燈 夜 巡 調 查 研 究 四 項 縣 定 民 俗 影 像 專 書 工 作 團 隊 與 分 工 履 約 期 限 與 經 費... 6 第 四 節 嘉 義 縣 縣 定 民 俗 影 像 專 書 出 版 計 畫 編 輯 目 標 編 輯 策 略 編 輯 風 格 編 輯 內 容 大 綱... 8 第 二 章 過 溝 庄 與 建 德 宮 歷 史 源 流 第 一 節 過 溝 之 地 理 環 境 與 聚 落 發 展 布 袋 鎮 聚 落 發 展 過 溝 地 名 由 來 與 聚 落 變 遷 過 溝 產 業 與 人 口 第 二 節 建 德 宮 沿 革 及 奉 祀 諸 神 建 德 宮 建 廟 起 源 建 德 宮 主 神 〆 李 府 千 歲 建 德 宮 諸 神 〆 陪 祀 神 明 第 三 節 建 德 宮 年 例 祭 典 及 廟 會 活 動 農 曆 4 月 26 日 / 李 府 千 歲 聖 誕 祈 安 遶 境 農 曆 六 月 最 後 三 天 / 夜 巡 趕 鬼 農 曆 7 月 15 日 / 中 元 普 渡 農 曆 10 月 15 日 / 帄 安 節 第 四 節 建 德 宮 組 織 及 廟 務 運 作 建 德 宮 組 織 架 構 建 德 宮 廟 務 運 作 特 色 第 三 章 過 溝 庄 角 頭 信 仰 與 陣 頭 組 織 第 一 節 從 角 頭 神 明 會 到 諸 宮 壇 建 德 壇 ( 西 勢 ) 奉 天 宮 ( 西 勢 ) I
2 3-1-3 頂 德 宮 ( 頂 厝 ) 通 天 壇 ( 中 厝 ) 保 安 宮 ( 廈 厝 ) 歲 化 宮 ( 廈 厝 ) 城 隍 廟 ( 東 勢 頭 ) 其 他 私 壇 宮 廟 第 二 節 過 溝 庄 傳 統 陣 頭 宋 江 陣 獅 陣 過 溝 素 蘭 陣 過 溝 國 小 龍 鳳 獅 陣 第 四 章 火 燈 夜 巡 之 演 變 與 傳 說 第 一 節 火 燈 夜 巡 之 演 變 草 創 期 〆 火 把 照 明 巡 庄 境 ( 清 末 ~ 民 國 60 年 代 ) 成 長 期 〆 經 濟 發 展 擴 參 與 ( 民 國 70~90 年 代 ) 推 展 期 〆 人 力 危 機 變 轉 機 ( 民 國 90 年 代 之 後 ) 第 二 節 火 燈 夜 巡 的 傳 說 與 特 殊 事 件 很 久 以 前 〆 冤 家 港 橋 的 庄 鬥 戰 後 至 民 國 70 年 代 民 國 70 年 代 至 80 年 代 第 五 章 民 國 102 年 火 燈 夜 巡 儀 式 記 錄 第 一 節 火 燈 夜 巡 的 籌 備 第 二 節 火 燈 夜 巡 路 線 第 三 節 廟 口 集 結 第 四 節 起 輦 召 營 第 五 節 夜 巡 五 營 第 六 節 眾 神 遶 境 第 七 節 祭 煞 驅 邪 第 八 節 入 廟 安 座 第 九 節 火 燈 的 製 作 第 十 節 祭 儀 專 有 名 詞 及 文 物 第 六 章 火 燈 夜 巡 意 義 詮 釋 與 祭 儀 特 色 第 一 節 臺 灣 民 俗 中 的 鬼 信 仰 鬼 月 的 起 源 與 意 義 嘉 義 沿 海 環 境 風 險 中 的 陰 神 與 厲 鬼 第 二 節 火 燈 夜 巡 的 意 義 詮 釋 遶 境 三 天 各 有 意 義 〆 警 告 / 祭 煞 / 求 帄 安 巡 視 五 營 非 安 營 II
3 6-2-3 驅 趕 人 間 惡 鬼, 悲 憫 地 獄 餓 鬼 火 燈 夜 巡 不 是 暗 訪 第 三 節 火 燈 夜 巡 的 祭 儀 特 色 時 間 選 擇 〆 鬼 月 來 臨 前, 對 庄 民 的 安 撫 與 提 醒 空 間 範 圍 〆 巡 視 庄 界 五 營, 要 求 眾 神 兵 加 強 戒 備 地 理 條 件 〆 庄 內 與 村 外, 對 濱 海 環 境 風 險 的 除 厄 儀 式 效 果 〆 透 過 乩 童 與 手 轎 作 法, 彰 顯 王 爺 的 靈 驗 在 地 動 員 〆 角 頭 神 明 與 陣 頭 助 威, 以 身 體 參 與 凝 聚 庄 頭 火 燈 形 式 〆 傳 統 氛 圍 的 再 現, 塑 造 異 質 的 當 代 感 第 七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第 一 節 結 論 地 方 民 俗 名 稱 的 確 認 縣 定 民 俗 登 錄 標 準 的 確 認 第 二 節 保 存 與 發 展 建 議 需 凸 顯 陣 頭 的 功 能 在 於 助 威, 而 非 熱 鬧 拼 場 地 方 陣 頭 應 登 錄 為 傳 統 表 演 藝 術 保 存 團 體 火 燈 象 徵 意 義 的 多 元 再 現 與 建 構 藝 文 活 動 該 如 何 融 入 民 俗 祭 儀 活 動 以 六 月 底 巡 營 遶 境 作 為 區 域 性 民 俗 特 色 參 考 書 目 附 錄 一 〆 期 中 審 查 會 議 紀 錄 綜 理 表 附 錄 二 〆 期 末 審 查 會 議 紀 錄 綜 理 表 附 錄 三 〆 期 末 審 查 會 議 紀 錄 綜 理 表 III
4 表目錄 表 1 本計劃工作團隊與分工... 5 表 2 布袋鎮聚落出現年代一覽表 表 3 布袋鎮各里信仰中心及主要產業 表 4 布袋鎮各里信仰中心及主要產業 表 5 過溝建德宮年例祭典 表 6 財團法人過溝建德宮選舉制度 表 7 財團法人過溝建德宮第十三屆董事會名單 及聘任幹部庶務人員 表 8 過溝區角頭廟宇一覽表 表 9 過溝區各角頭陣頭概況一覽表 表 10 過溝建德宮 102 年火燈夜巡活動人員工作分配表 表 11 過溝建德宮祈安遶境交通指揮任務位置表 IV
5 圖目錄 圖 1 布袋鎮各里位置地圖 圖 2 明治 37 年 1904 臺灣堡圖 的過溝庄 有三處大水池 圖 3 大正 10 年 1921 臺灣地形圖 的過溝庄 東側一排水池 圖 4 昭和 19 年 1944 美軍地形圖中的過溝庄 圖 5 民國 64 年 1975 農林航測所衛星地圖 左 過溝庄 圖 6 民國 78 年 1989 農林航測所衛星地圖 右 過溝庄 圖 7 民國 90 年 2001 臺灣經建版地圖中的過溝庄 圖 8 民國 102 年 2013 GOOGLE 地圖中的過溝庄 圖 9 過溝庄聚落範圍與五營地圖 圖 10 建德宮供奉之諸神像系列圖 圖 11 紅頭法師於建德宮前加持竹符與竹令 並召請五營兵將系列圖 圖 12 神乩於廟前降駕 出符令 操五寶 召五營兵將系列圖 圖 13 建德宮安營儀式系列圖 圖 14 建德宮李府千歲聖誕祈安遶境 廟口集結系列圖 圖 15 建德宮李府千歲聖誕祈安遶境 神乩廟前降乩系列圖 圖 16 建德宮李府千歲聖誕祈安遶境 全庄遶境系列圖 圖 17 建德宮李府千歲聖誕祈安遶境 信徒鑽轎下系列圖 圖 18 過溝各里之各角頭範圍大致分布圖 圖 19 過溝各角頭廟宇外觀系列圖 圖 20 過溝頂德宮與通天壇宋江陣 圖 21 過溝保安宮獅陣 圖 22 過溝國小龍鳳獅陣 圖 23 過溝庄火燈夜巡相關傳說地點地圖 圖 24 過溝火燈夜巡 外圈路線圖 紅色 黃色路線 圖 25 過溝火燈夜巡 內圈路線圖 藍色路線 圖 26 廟口集結系列圖 圖 27 起輦召營系列圖 圖 28 夜巡五營系列圖 圖 29 火燈夜巡系列圖 圖 30 夜巡第一天 為家戶信徒處理邪煞疑難系列圖 圖 31 夜巡第二天 北站祭煞系列圖 圖 32 夜巡第二天 嘉 157 縣道拋撒三寶與中站祭煞系列圖 圖 33 夜巡第二天 建德宮李二府千歲大輦及眾神乩機動尋鬼系列圖 圖 34 夜巡第二天 南站冤家港橋畔祭煞系列圖 圖 35 入廟安座系列圖 圖 36 過溝傳統火燈製作過程系列圖 V
6 圖 37 過 溝 傳 統 火 燈 增 添 現 代 感 與 娛 樂 性 系 列 圖 VI
7 第 一 章 緒 論 過 溝 建 德 宮 火 燈 夜 巡 調 查 研 究 暨 民 俗 影 像 出 版 計 畫 案 第 一 節 計 畫 緣 起 嘉 義 縣 於 民 國 100 年 (2011)10 月 7 日, 公 告 過 溝 建 德 宮 火 燈 夜 巡 為 縣 定 民 俗 ( 公 告 文 號 : 府 文 資 字 第 號 ), 本 案 將 針 對 此 項 民 俗 進 行 詳 細 的 調 查 研 究 ; 另 本 案 須 針 對 本 縣 四 項 縣 定 民 俗, 以 民 間 信 仰 為 元 素, 並 以 影 像 集 書 籍 方 式 呈 現 過 溝 建 德 宮 火 燈 夜 巡 之 登 錄 理 由 為 : 過 溝 的 居 民 每 年 在 農 曆 的 六 月 底 最 後 三 天 晚 上, 無 論 男 女 老 幼, 都 提 著 以 竹 子 玻 璃 瓶 和 泥 土 自 製 的 火 燈, 配 合 神 明 出 巡 遶 境 的 儀 式, 沿 著 過 溝 街 道 一 直 到 整 個 村 落, 以 祈 求 過 溝 居 民 在 鬼 月 都 能 平 安, 沿 途 鞭 炮 轟 隆 隆 陣 頭 鑼 鼓 喧 天, 十 分 熱 鬧, 此 活 動 流 傳 至 今 已 逾 百 年 歷 史, 火 燈 夜 巡 不 只 是 單 純 的 宗 教 活 動, 它 所 象 徵 的 是 代 代 傳 承 的 精 神 意 義, 更 展 現 了 過 溝 人 團 結 合 作 的 社 區 凝 聚 力 本 民 俗 活 動 為 本 縣 布 袋 鎮 過 溝 地 區 重 要 的 民 俗 活 動, 具 有 傳 統 性 地 方 性 文 化 性 及 歷 史 性, 爰 予 以 登 錄 為 民 俗 過 溝 建 德 宮 火 燈 夜 巡 之 活 動 規 模 為 : 嘉 義 縣 布 袋 鎮 過 溝 東 中 西 安 里 三 里 境 內, 三 天 參 與 人 次 約 5~7 千 人 過 溝 建 德 宮 火 燈 夜 巡 之 歷 史 源 流 發 展 概 況 為 : 相 傳 在 清 領 時 期, 過 溝 與 布 袋 兩 庄 曾 在 冤 家 港 ( 現 今 團 結 橋 處 ), 發 生 過 庄 頭 的 械 鬥, 有 庄 民 在 械 鬥 過 程 中 不 幸 身 亡, 加 上 早 期 庄 內 有 不 少 大 公 堀 ( 共 有 漁 塭 ), 發 生 多 起 庄 民 溺 斃 事 件, 因 此 鬼 魂 之 說 甚 囂 塵 上 庄 內 信 仰 中 心 建 德 宮 主 神 李 大 府 千 歲 降 駕, 指 示 以 安 營 夜 巡 的 方 式, 來 維 持 過 溝 庄 的 寧 靜 與 庄 民 平 安 夜 巡 時 需 有 照 明 工 具, 早 期 尚 無 電 燈, 而 火 燈 是 當 時 人 民 生 活 照 明 的 器 具, 於 是 庄 民 就 以 竹 子 和 玻 璃 瓶 及 泥 土 製 成 火 燈, 配 合 神 明 出 巡 遶 境 的 儀 式, 沿 著 過 溝 街 道 一 直 到 整 個 村 落, 以 祈 求 過 溝 居 民 在 鬼 月 都 能 平 安, 此 活 動 流 傳 至 今, 過 溝 的 居 民 每 年 在 農 曆 的 六 月 底 最 後 三 天 晚 上, 無 論 男 女 老 幼, 都 提 著 自 製 火 燈, 沿 著 過 溝 街 面 一 直 巡 視 到 到 冤 家 港, 沿 途 鞭 炮 轟 隆 隆 陣 頭 鑼 鼓 喧 天, 十 分 熱 鬧 1
8 先民藉由宗教信仰之力量來撫慰心靈 因而衍生出六月底的火燈夜巡 在歷經百年的歲 月洗禮 從趕鬼之說演變至今的火燈文化 對過溝人而言 火燈夜巡不只是單純的宗教活動 它所象徵的是代代傳承的精神意義 更展現了過溝人團結合作的社區凝聚力 過溝建德宮火燈夜巡 之 儀式過程及重要特徵 為 每年農曆六月底最後三天 過 溝的信仰中心 建德宮 都會接連三天舉辦持火燈夜間祈安遶境 在活動前幾天 庄民老老 少少自己都會先尋覓竹子 玻璃瓶和泥土 來 DIY 自製火燈 至活動日當天 午後庄民會拿 著火燈至建德宮廟前集結 並裝入番仔油 煤油 待天色昏暗後 建德宮與境內各廟宇神明大轎 大輦 神乩 宋江陣 獅陣 鑼鼓等陣 頭 與持火燈庄民齊聚建德宮廟埕 在眾神祇陸續降駕點五營兵後 於建德宮主祀李大府千 歲 大王爺 降駕神乩指示出發後 所有參與活動隊伍依序沿著過溝庄街道鑼鼓鞭炮喧天巡 遶 一直至冤家港 現今團結橋處 沿途中若有不乾淨 大輦及神乩會即時進行消除或驅趕 等不同之儀式 若是較複雜 會在當晚遶境回廟後 再由大王爺擇定處置方式 次晚聚集更 多神祇及持火燈之群聚 再進行處理 如 過火儀式 袚除鬼魅侵占之物 下水淨魚池或溪 溝 連續三天巡遶進行安五營及巡視庄內環境 以維持村庄之平安 在最後一晚夜巡遶境 會依照傳統禮俗 在午夜子時前完成一切祈安遶境活動入廟 建 德宮主祀大王爺會在活動結束前 降駕出符令水 供庄民取來飲用 以保護庄民平安 1 第二節 計畫內容 過溝建德宮火燈夜巡調查研究 本案工作內容 依契約書要求 包含 火燈夜巡 此項民俗及其相關文物 研究重點為 祭典過程 歷史源流 文物調查與詮釋 居民互動併入研究內文中 細項工作內容包含 1 廟宇與當地的信仰關係 見本報告書第二章 2 祭典舉辦過程 見本報告書第五章 3 祭典儀式意義之詮釋 見本報告書第六章 4 祭典的歷史源流及演變 見本報告書第四章 1 以上建德宮火燈夜巡登錄之基本資料 參見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查詢 =true&caseid=qf &version=1&assetsclassifyid=5.1&menuid=302 2
9 5 祭 典 與 當 地 社 群 的 生 活 型 態 互 動 ( 見 本 報 告 書 第 三 章 ) 6 祭 典 重 要 文 物 的 製 作 使 用 時 機 使 用 方 式 及 象 徵 意 義 ( 見 本 報 告 書 第 五 章 第 七 節 ) 7 本 項 民 俗 是 否 有 傳 承 問 題, 敘 明 目 前 ( 或 可 能 ) 瀕 危 及 重 要 項 目, 並 擬 具 保 存 策 略, 提 出 完 整 且 具 體 的 儀 式 保 存 輔 導 制 度 ( 見 本 報 告 書 第 七 章 ) 嘉 義 縣 縣 定 民 俗 影 像 出 版 本 案 以 嘉 義 縣 縣 定 民 俗 為 標 的, 包 含 民 雄 大 士 爺 祭 典 新 塭 嘉 應 廟 衝 水 路 迎 客 王 新 港 奉 天 宮 天 上 聖 母 元 宵 遶 境 及 過 溝 建 德 宮 火 燈 夜 巡 1 內 容 : 以 影 像 呈 現 該 民 俗 之 儀 式 過 程 及 特 殊 性 2 印 刷 數 量 :1,000 本 3 基 本 規 格 : (1) 尺 寸 : 版 面 尺 寸 20*20cm (2) 印 刷 : 彩 色 印 刷 (3) 紙 張 材 質 :100 磅 高 級 劃 刊 紙 或 同 級 以 上 紙 張 ( 須 經 同 意 後 使 用 ) (4) 頁 數 : 不 得 少 於 108 頁 (5) 裝 訂 : 依 合 約 要 求 為 精 裝 第 三 節 計 畫 執 行 說 明 本 案 包 括 過 溝 建 德 宮 火 燈 夜 巡 調 查 研 究, 及 四 項 縣 定 民 俗 影 像 專 書, 兩 大 主 軸 採 雙 軌 同 步 進 行 其 作 業 流 程 如 下 : 建 德 宮 火 燈 夜 巡 調 查 研 究 本 案 火 燈 夜 巡 之 調 查 方 法 包 括, 先 從 文 獻 蒐 集 開 手, 然 後 進 行 耆 老 訪 談, 在 於 農 曆 六 月 底 活 動 期 間 實 地 記 錄 採 訪, 最 後 撰 寫 結 案 報 告 書, 並 將 影 音 成 果 上 網 1 蒐 集 文 獻 (5 月 初 ~7 月 初 ): 從 既 有 的 文 獻 進 行 廣 泛 的 收 集, 包 括 過 溝 聚 落 文 史 資 料 建 德 宮 史 料 及 火 燈 夜 巡 的 相 關 文 獻 因 為 火 燈 夜 巡 此 宗 教 儀 式, 須 從 宇 廟 信 仰 3
10 的祭祀圈來理解 從聚落形成 空間分佈特色 廟宇落成 居民參與 祭祀範圍之 間 取得脈絡性的連結 2 田野調查訪談及整理 6 月初 7 月中 火燈夜巡現有的文獻 多為當地民眾口述 而來 某些細節尚未完整且多有遺落 本計劃進行完整的採集 研究與分析 為此 無形文化資產建構具有社會意義的論述 進一步衍生發展現代化的儀式詮釋 過去 基於我庄 我群的儀式信仰 如何在工商業發達繁忙的今日 仍能吸引眾多遊子返 鄉為神明服務 必有其自古至今脈絡性存在的意義 3 火燈夜巡祭儀記錄 8/4 8/6 本案在儀式進行的過程中 進行嚴謹而全面的田野 調查與記錄工作 以兩部錄影機及三部照相機 同時在現場進行多角度的影音記錄 針對祭典過程 儀式行為 使用文物法器 進行各項訪談 攝影與記錄 4 影帶剪輯整理與期末調查報告撰寫 8 月中 11 月中 將民國 102 年火燈夜巡祭典 過程 依儀式階段剪輯 其格式規範依合約要求辦理 並製作影音光碟檢附 資料 整理與文案撰寫本案最終在建立調查研究成果之報告書 資料整理與文案撰寫 依 論文 APA 格式要求撰寫 5 資料上傳網頁 11 月底 經期末審查通過後 依合約要求 將火燈夜巡的影音片 段 上傳至指定的網頁 增加無形文化資產 縣定民俗 的能見度 四項縣定民俗影像專書 本案四項縣定民俗專書之編輯作業 包括民俗現場拍照記錄及收集資料 然後由美編試 排版型 經審查同意後 由主編撰寫文字 挑選配圖及分頁 交由美編編稿及校對 1 民俗圖文資料收集整理 及撰寫 1 新塭嘉應廟衝水路迎客王 文字完整稿撰寫 挑圖 農曆 3/25 3/27 國曆 5/4 5/6 重回民俗現場 拍照記錄 再次體會民俗活動的現場感 2 過溝火燈夜巡 農曆 6/28 6/30 國曆 8/4 8/6 民俗現場拍照記錄 3 民雄大士爺祭 農曆 7/21 7/23 國曆 8/27 8/29 民俗現場拍照記錄 2 編輯試作 新塭嘉應廟衝水路迎客王 為例 1 文編 圖文搭配確定稿 6 月底 6 月中 4
11 2 美編 試排 6 月中 7 月初 3 期中報告 9/5 舉行期中審查 經審查確定 新塭嘉應廟衝水路迎客王 文字及美編 風格 10 月中 4 文字撰寫 圖照搭配定稿 10 月中 11 月初 1 縣定民俗 概論認識篇 文字完整稿撰寫 圖文配 2 新港元宵遶境 文字完整稿撰寫 圖文配 進入文編 美編 3 過溝火燈夜巡 文字完整稿撰寫 圖文配 進入文編 美編 4 民雄大士爺祭 文字完整稿撰寫 圖文配 進入文編 美編 5 專書美編及校稿 11 月中 11 月底 工作團隊與分工 本工作團隊之特色 在於理論與實務結合的文化資產專業研究 計畫主持人蔡炅樵與協 同主持人沈錳美 均畢業於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維護研究所 且對地方文史研究均有十年 以上的第一線實務經驗 既能充分掌握文資法所要求的專業調查 亦能以豐富的文史經驗來 掌握宗教民俗祭典活動的地方感 特約專案研究員林伯奇 台北大學民俗藝術研究所碩士畢業 曾任新港奉天宮秘書 長 期致力於新港鄉文史研究與民俗推動 特約專案研究員黃偉強畢業於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 維護系 長期投入對臺灣廟會文化之記錄與研究 表 1 本計劃工作團隊與分工 擔任職稱 姓名 經歷 職務分工 計畫主持 蔡炅樵 1. 嘉義縣布袋嘴文化協會總幹事 1. 過溝建德宮火燈夜巡調 人 2. 嘉義縣 93 年度社區總體營造推動 查研究/報告主撰 委員會委員 2. 專書/概論認識篇主撰 3. 臺灣時報記者 3. 行政統籌 進度掌握與工 作分配 協同主持 沈錳美 1. 海風下的密碼 嘉義沿海的環境 1. 嘉義縣定民俗影像書主 人 故事 執行編輯 編 2. 新塭風華 文編 美編 2. 專書/新塭衝水路 民雄大 3. 布袋嘴月刊 文編 美編 主編 士爺 過溝火燈夜巡撰 5
12 擔任職稱 姓名 經歷 職務分工 4. 新故鄉雜誌社特約記者 5. 臺灣鹽博物館展示教育組專員 6. 北門社區大學專案執行 稿 選圖 3. 過溝建德宮火燈夜巡調 查研究/報告協撰 田 野 調查與記錄 特約專案 林柏奇 1. 研究員 年中研院民族所研究助理 1. 專 書 / 新 港 元 宵 遶 境 撰 年新港奉天宮秘書 稿 照片提供 101 年新港奉天宮媽祖泳渡日月潭 100 年新港奉天宮媽祖環保徒步環 台活動 年新港奉天宮媽祖登玉山活動 特約專案 黃偉強 1. 雲林縣沿海六鄉鎮民俗與相關文 1. 過溝建德宮火燈夜巡調 研究員 物普查工作人員 查研究/報告協撰 田 野 2. 民俗活動記錄參與經驗至少 50 場 調查與記錄 特約美編 顧力嘉 顧力嘉視覺設計有限公司負責人 專書美編 特約攝影 蔡坤龍 刺點專業攝影工作室負責人 火燈夜巡現場記錄 行政助理 劉智熒 布袋嘴文化協會執行秘書 計畫行政聯繫 財務與核銷 履約期限與經費 本案於決標次日 5/9 起 210 日內通過期末審查 履約各階段期限為 1 工作執行計畫書 本協會於自決標後 15 日內提交 工作執行計畫書 10 份 載明執 行內容 細部執行期程及經費明細函送本局審查 廠商依機關審查結論修正內容後 製成定案工作計畫書一式 5 份 於規定期限內函送局備查 始完成本階段工作 2 期中報告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於 6/3 日發文本協會 通過 工作執行計畫書 後 70 日內 提交期中報告 10 份供機關召開期中報告審核 期中報告須呈現 1 調查研 究之完整架構及初報內容 2 嘉義縣縣定民俗影像出版之初步內容及呈現風格 3 期末報告 廠商於期中報告審查 9/5 通過後 70 日 即 11/15 內提交期末報告 書 6 份供機關召開期末報告審查 期末報告須呈現 1 調查研究之完整調查內容 2 嘉義縣縣定民俗影像出版之完整內容及編排方式 4 結案報告 廠商於期末報告審查修正通過後 20 日內提送修正定案之彩色調查研究報 告 30 份及黑白調查研究報告 30 份 光碟各 10 份予機關 5 嘉義縣縣定民俗影像出版成果繳交期限因考量印刷時間 於審查通過後 由機關以 6
13 正 式 公 文 通 知 6 本 計 劃 執 行 經 費 為 新 台 幣 423,500 元 第 四 節 嘉 義 縣 縣 定 民 俗 影 像 專 書 出 版 計 畫 本 案 需 以 嘉 義 縣 四 項 縣 定 民 俗 為 主 題, 規 劃 出 版 一 本 以 影 像 為 主 以 文 字 為 輔 的 專 書, 以 下 就 編 輯 目 標 編 輯 策 略 編 輯 風 格 及 編 輯 內 容 大 綱, 分 述 如 下 : 編 輯 目 標 專 書 出 版 需 先 設 定 主 要 讀 者 對 象, 及 本 書 所 欲 傳 達 之 主 要 目 標, 分 述 如 下 : 1 主 要 訴 求 對 象 為 一 般 民 眾, 特 別 是 對 民 俗 毫 無 概 念 者 2 透 過 影 像 集 及 文 字, 呈 現 該 民 俗 儀 式 過 程 及 特 殊 性 3 透 過 影 像 集 呈 現, 激 發 讀 者 對 此 四 項 縣 定 民 俗 的 好 奇 心 與 興 趣 ; 進 而 對 此 四 項 縣 定 民 俗 有 初 步 認 識 編 輯 策 略 擬 定 清 楚 的 編 輯 策 略, 有 助 於 釐 清 一 本 書 的 文 字 書 寫 風 格 及 圖 片 挑 選 由 於 本 書 希 望 以 圖 帶 文, 吸 引 一 般 民 眾 對 縣 定 民 俗 的 好 奇, 故 先 擬 定 以 下 三 項 編 輯 策 略, 分 述 如 下 : 1 影 像 書 不 是 圖 像 的 堆 砌, 必 須 具 有 整 體 的 故 事 性 2 影 像 書 不 是 調 查 研 究 計 畫 的 成 果 集 冊, 必 須 融 會 貫 通 後 透 過 編 排 與 章 節 的 適 度 引 導, 使 其 具 有 脈 絡 性 循 序 性 親 近 性 與 可 讀 性 3 影 像 書 的 效 益 不 在 於 閱 讀 後 對 民 俗 攝 影 作 品 攝 影 技 巧 的 讚 歎, 而 在 於 激 發 讀 者 對 民 俗 的 敬 仰, 激 發 讀 者 期 待 蒞 臨 其 境 一 窺 全 貌 的 慾 望 編 輯 風 格 設 定 編 輯 目 標 及 擬 定 編 輯 策 略 之 後, 必 須 進 一 步 確 定 本 書 的 編 輯 風 格, 尤 其 是 圖 文 配 比 文 字 需 淺 顯 易 懂, 以 及 符 合 契 約 要 求 的 美 編 設 計 規 格, 分 述 如 下 : 1 以 圖 文 書 方 式 呈 現, 文 字 與 影 像 佔 有 比 例 約 為 2:8( 或 1:9) 7
14 2 以 對 頁 ( 跨 頁 ) 思 考 圖 與 文 即 主 題 搭 配, 文 字 精 簡 到 2 頁 只 有 200 字 左 右,2 頁 配 圖 2-4 張 為 原 則 3 文 字 活 潑, 深 入 淺 出 4 美 編 設 計 規 格 : (1) 版 面 尺 寸 :20*20cm (2) 印 刷 : 彩 色 印 刷 (3) 內 文 紙 張 :100 磅 高 級 劃 刊 紙 或 同 級 以 上 紙 張 (4) 封 面 與 裝 訂 :250p 雙 銅 單 面 印 刷, 折 口 10 公 分, 局 部 上 光 (5) 頁 數 :112 頁 (6) 印 刷 數 量 :1,000 本 編 輯 內 容 大 綱 確 定 本 書 編 輯 之 大 方 向 之 後, 實 際 內 容 分 兩 大 部 分 首 先 是 讓 讀 者 廣 泛 地 認 識 臺 灣 的 民 俗 概 論, 其 次 是 針 對 四 項 縣 定 民 俗, 以 統 一 的 內 容 格 式 規 範 逐 一 書 寫, 分 述 如 下 : 1 書 名 建 議 : 繖 衝 巡 渡 副 標 建 議 為 -- 嘉 義 縣 縣 定 民 俗 專 輯 2 書 名 頁 (1 頁 ) 縣 長 序 (1 頁 ) 局 長 序 (1 頁 ) 目 錄 (2 頁 ) 3 臺 灣 民 俗 概 論 認 識 篇 :( 共 6 頁 ) (1) 民 俗, 是 無 所 不 在 的 生 活 傳 統 (2) 民 俗, 反 映 特 定 的 社 會 價 值 觀 (3) 民 俗, 滋 養 了 傳 統 工 藝 與 表 演 藝 術 4 縣 定 民 俗 精 采 個 案 介 紹 篇 : (1) 新 港 奉 天 宮 天 上 聖 母 元 宵 遶 境 媽 祖 遶 街 庄, 薪 火 綿 延 數 百 年 (2) 新 塭 嘉 應 廟 衝 水 路 迎 客 王 巡 狩 聚 情 義, 山 海 王 爺 齊 祝 壽 (3) 過 溝 建 德 宮 火 燈 夜 巡 王 爺 巡 庄 境, 火 燈 助 威 趕 惡 鬼 8
15 (4) 民 雄 大 士 爺 廟 大 士 爺 祭 典 觀 音 化 大 士, 佛 道 渡 鬼 人 相 安 (5) 各 項 縣 定 民 俗 內 容 編 輯 說 明 : a 四 項 縣 定 民 俗, 分 別 配 予 約 22~26 頁 不 等 b 第 1-2 頁 為 該 民 俗 名 稱 跨 頁 主 視 覺 ; 第 3-4 頁 為 該 縣 定 民 俗 之 特 色 與 傳 說 c 第 5-20 頁, 為 該 縣 定 民 俗 祭 典 儀 式 過 程, 依 時 間 過 程 順 序 記 錄 d 第 頁, 為 民 俗 小 百 科, 介 紹 該 縣 定 民 俗 所 在 廟 宇 及 主 要 神 明, 重 要 文 物 俗 語 傳 奇 故 事 當 地 社 群 祭 祀 組 織 等, 透 過 圖 片 輔 以 小 段 文 字 介 紹 5 參 考 書 目 版 權 頁 (2 頁 ) 9
16 第二章 第一節 過溝庄與建德宮歷史源流 過溝之地理環境與聚落發展 布袋鎮聚落發展 布袋鎮位於嘉義沿海西南方 為嘉義縣濱海兩鄉鎮之一 面積大約 59 平方公里 人口 數為 人 2北邊與東石鄉 朴子市相鄰 南方以八掌溪為縣界與臺南市北門區相望 東 邊則與義竹鄉接壤 西部緊鄰著臺灣海峽 成為臺灣重要的漁業產地 布袋鎮沿海地區在清代初期為倒風內海的一部分 因此開發的時間程度不一 除了明朝 萬曆年間即擁有港口機能的魍港 好美里 以及康熙年間因為八掌溪改道經由冬港出海 才 使得冬港 東港里 大坵田 內田里 等地逐漸開發 而其餘地區則等到倒風內海逐漸堆積 形成海埔地才陸續有移民入墾 因此對於嘉義縣的開發史而言 布袋鎮大部份聚落是屬於較 晚開發的區域 各聚落最早出現年代 請參見表 2 表 2 布袋鎮聚落出現年代一覽表 年代 街庄名稱 聚落數 明代萬曆 虎尾寮 魍港 1 清代康熙 冬港 前東港 樹林頭 新南勢竹 下庄子 3 雍正 半月 1 乾隆 布袋嘴 過溝仔 過溝 貴舍 考試潭 4 嘉慶 0 道光 新塭 1 咸豐 大寮 內田 2 同治 後東港 溪墘 番仔溝 崩山 鹽地仔 金京林 菜補廍 8 菜舖廍 洲仔寮 光緒 郭岑寮 後壁寮 新厝仔 合計 3 23 資料來源 轉引用自陳美鈴 臺灣地名辭書 卷八 嘉義縣 嘉義縣太保市 嘉義縣政府 2008 年 頁 嘉義縣布袋鎮戶政事務所全球資訊網 102 年 7 月 16 日 10
17 布 袋 鎮 依 主 要 的 開 墾 區 域 可 分 四 區, 現 今 則 劃 分 為 二 十 三 里, 分 別 是 : 過 溝 區 : 貴 舍 里 樹 林 里 中 安 里 西 安 里 東 安 里 景 山 區 : 振 寮 里 考 試 里 菜 舖 里 江 山 里 東 港 里 永 安 里 布 袋 區 : 新 厝 里 見 龍 里 龍 江 里 興 中 里 岑 海 里 光 復 里 岱 江 里 新 塭 區 : 新 岑 里 好 美 里 新 民 里 復 興 里 圖 1 布 袋 鎮 各 里 位 置 地 圖 11
18 各 里 則 依 其 距 離 海 洋 遠 近, 進 而 發 展 出 不 同 的 聚 落 景 觀 及 產 業 ( 可 參 見 表 3), 並 分 四 大 區 簡 述 如 下 位 於 最 北 邊 的 過 溝 區, 也 是 本 次 研 究 的 主 要 範 圍, 清 代 屬 於 白 鬚 公 潭 保, 約 到 乾 隆 同 治 年 間, 才 由 臺 南 菁 寮 人 李 福 與 掌 潭 居 民 入 墾 形 成 聚 落 而 被 歸 入 過 溝 區 的 樹 林 里 開 發 更 早, 在 清 康 熙 年 間 便 屬 於 諸 羅 縣 外 九 庄 的 領 域, 並 闢 有 水 利 設 施 樹 林 頭 陂 由 於 過 溝 區 離 海 較 遠, 屬 於 布 袋 東 北 方 農 業 區, 居 民 產 業 以 農 業 為 主, 另 有 不 少 居 民 也 以 綁 蚵 殼 為 業, 提 供 給 養 殖 蚵 苗 的 漁 民 使 用 景 山 區 以 振 寮 里 橫 亙 在 過 溝 與 布 袋 兩 區 之 間, 實 際 上 其 發 展 中 心 是 位 於 布 袋 鎮 東 方 的 東 港 里, 此 區 在 康 熙 年 間 曾 是 八 掌 溪 注 入 倒 風 內 海 的 出 海 口, 由 於 水 利 交 通 方 便 而 形 成 了 冬 港 ( 前 東 港 ) 聚 落, 在 諸 羅 縣 志 中 記 載 商 船 會 來 此 處 運 載 五 穀, 可 知 當 時 冬 港 具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重 要 性 現 今 景 山 區 的 居 民 以 農 業 為 主, 如 江 山 里 便 是 重 要 的 稻 米 生 產 地 ; 而 本 區 西 側 靠 近 龍 宮 溪 處, 主 要 產 業 為 養 殖 漁 業 布 袋 區 一 帶 原 為 倒 風 內 海 的 一 部 分, 除 了 內 田 以 外, 大 多 地 區 均 為 倒 風 內 海 淤 積 後 形 成 布 袋 嘴 原 為 一 處 離 岸 沙 洲, 十 八 世 紀 八 掌 溪 多 次 改 道, 造 成 倒 風 內 海 逐 漸 淤 積, 使 得 布 袋 嘴 沙 洲 最 終 與 大 坵 田 北 中 桁 連 接 成 為 完 整 陸 地, 冬 港 與 魍 港 兩 處 港 口 也 因 為 泥 沙 淤 積 導 致 廢 港, 商 港 機 能 逐 漸 轉 移 到 布 袋 嘴, 使 布 袋 嘴 經 濟 趨 於 繁 榮, 成 為 臺 灣 重 要 商 港, 如 今 的 布 袋 仍 具 有 漁 港 與 商 港 的 功 能, 另 有 船 班 可 以 直 接 與 澎 湖 縣 馬 公 市 對 渡 布 袋 區 以 捕 撈 漁 業 最 為 盛 行, 也 因 為 有 商 港 碼 頭 的 關 係, 為 布 袋 全 鎮 商 業 發 展 最 興 盛 的 區 域, 為 現 在 布 袋 鎮 的 行 政 中 心 新 塭 區 為 布 袋 鎮 最 南 端, 自 十 七 世 紀 荷 治 時 期, 即 有 荷 蘭 人 在 魍 港 ( 好 美 里 ) 建 設 菲 立 辛 根 堡 (Vlissingen), 3 足 見 好 美 里 開 發 之 早 後 來 居 民 發 現 東 側 更 靠 近 陸 地 的 新 塭 一 帶, 適 合 發 展 養 殖 漁 業 而 逐 漸 遷 入, 再 加 上 八 掌 溪 改 道 洪 水 波 及 造 成 魍 港 沒 落, 使 得 新 塭 取 代 魍 港 成 為 此 區 最 大 的 聚 落 此 區 北 側 西 側 於 日 據 時 期, 闢 建 數 百 甲 鹽 田, 如 今 已 全 部 廢 晒, 目 前 以 養 殖 漁 業 最 發 達, 為 臺 灣 重 要 的 虱 目 魚 產 地, 尤 其 是 一 級 生 鮮 加 工 ( 虱 目 魚 肚 魚 丸 魚 漿 魚 卷 等 ) 約 佔 全 台 六 成 左 右 3 今 好 美 里 青 峰 闕 炮 臺 12
19 表 3 布袋鎮各里信仰中心及主要產業 行政區域 里名 信仰中心 主要產業 過溝區 貴舍里 真武廟 樹林里 聖村宮 農業 中安里 西安里 東安里 三里 建德宮 養殖漁業 振寮里 振寮宮 考試里 保安宮 農業 景山區 菜舖里 聖天宮 江山里 五王宮 永安里 永安宮 東港里 無統合信仰中心 布袋區 新厝里 龍江里 二里 卿雲廟 見龍里 見龍宮 漁業 興中里 岑海里 光復里 岱江里 九龍里 五里 布袋 商業 嘉應廟 新塭區 新岑里 海國宮 好美里 太聖宮 養殖漁業 新民里 復興里 二里 新塭嘉應廟 過溝地名由來與聚落變遷 現今的布袋鎮於清代時隸屬於白鬚公潭堡與龍蛟潭堡 過溝區則隸屬於白鬚公潭堡過溝 庄 日據時期以後劃分為三保 戰後初期設由臺南縣布袋鄉管轄 第一保改為西安村 第二 保改為東安村 第三保改為中安村 4至民國 39 年 1950 劃歸為嘉義縣布袋鎮 改村為里 至今 過溝區以行政畫分而言 分為貴舍里 樹林里 中安里 西安里 東安里等五里 而以 信仰區域與街區來畫分 則是以中安里 西安里 東安里三里為狹義的過溝庄 也是建德宮 農曆 4 月 26 日李府千歲聖誕遶境與六月底火燈夜巡的場域 過溝庄古稱 鯤水 昆水 鯤山 過溝文人李啟南 李笑林 曾以此名成立鯤水吟 社賦詩雅集 根據 嘉義縣鄉土史料 的口述記錄 李慶真先生曾言 5 李福以此為基點 過溝 開拓他的事業基礎 其住地往來掌潭雖近 在咫尺 但有溪仔底溝 又稱昆水 阻隔 仍需以竹筏為往來之工具 故其所居住之地命名為 過溝 以符事實 可見過溝原為一處河道所隔絕之平坦區域 現在此河溝尚存 但已不復過去的模樣 根 4 戰後初期 過溝一保改名 望月路 今西安里 二保改名 朝陽路 今東安里 三保為 觀星路 今中 安里 5 本段參見曾瑞雲紀錄 布袋鎮分組座談紀錄 收入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採集組編校 嘉義縣鄉土史料 南投 臺灣省文獻會 民國 89 年 頁
20 據蔡長廷 林昭慧的研究 目前過溝現存最早的文獻記載 為清同治 5 年 1866 的 臺灣 府總圖纂要 中存在過溝庄 另再配合日明治 38 年 1905 臺灣土地慣行一斑 可以推知 過溝成庄及初步聚落發展的時間點 應該為乾隆年間 1736 至同治 5 年 1866 之間 6 對於過溝人而言 李福是促成過溝發展的始祖 李福原籍中國泉州府同安縣苦橋頭江謀 鄉 與其二位兄弟李備 兄 李虎 弟 7一同前來臺灣開墾 起初定居於現今臺南市後壁 區的菁寮 因李福以農漁產品的貿易為生 將菁寮地區所生產的稻米蔬菜等物資 運送到東 石的掌潭庄販賣 並交換當地漁獲回菁寮販售 當時過溝僅是李福貿易路線所必經的一處高 地 後來李福選定過溝定居開墾 爾後對岸掌潭部分的居民也翻越溝渠前來此處開發 過溝 因而逐漸成為人口密集的聚落 今過溝仍有相當多李福的子孫居住 並成立李福公系宗親會 從以上看來 過溝成庄時間比掌潭較晚 根據民國 53 年的 臺灣省嘉義縣市寺廟大觀 一書中 8對於掌潭保安宮的描述 掌潭庄有一大溝渠 自古為本庄及過溝之分 今亦為東石鄉與布袋鎮之 交界 相傳古時之本庄經濟極富裕 庄民耕田及漁塭 生活至佳 鄰庄之過溝居民 係本庄之移民而形成者 道光年間 掌潭住民見溝南 之土地肥沃 紛紛過溝耕墾 因過溝不便 就在溝南搭寮結合 逐漸繁 衍而成一大莊 設成今布袋鎮之最大社里 藉此看出 過溝聚落的開墾與掌潭關係十分密切 庄名也是因為掌壇住民 過溝 來開 墾 而得名 過溝 如今兩庄也僅以一座不到十幾公尺的橋梁連接 六月底夜巡遶境時兩庄 神轎若於橋上會面還會互相行禮 顯示兩地的淵源 根據日本明治 37 年 1904 二萬分之一 臺灣堡圖 9 參見圖 2 於過溝庄的位置 可 以看出當時過溝庄已經形成相當大規模的聚落 且超越西邊開發較早的掌潭庄 臺灣堡圖 中的過溝聚落 有三個相當巨大的水池 公堀 10面積幾乎占了過溝庄的三分之一 此三座 大水池在日本大正 10 年 1921 的二萬五千分之一 臺灣地形圖 參見圖 3 中也還存在 著 而且庄東還畫出了六座大水池 紅色實線圈 由北而南依序排列 連結到南邊的大水池 整個聚落如同被水包圍一般 事實上 過溝庄至今西南邊與西北邊仍是一大片寬廣的魚塭區 6 蔡長廷 林昭慧 布袋鎮過溝的王爺信仰與族群 嘉義研究 第六期 頁 嘉義 國立嘉義大學人 文藝術學院臺灣文化研究中心 7 李氏三弟李虎 後來前往今雲林宜梧開墾 8 參見謝石城 陳清誥編 臺灣省嘉義縣市寺廟大觀 台南 文獻出版社 民 53 年 頁 明治 37 年及大正 10 年 臺灣堡圖 截圖自中央研究院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之 臺灣歷史百年地圖 10 建德宮廟後 北方 的水池 地方稱為後壁堀 廟前 南方 稱為大公堀 但本圖大水池的位置比當地民眾 認知的大公堀位置偏往南邊 推測為繪圖之誤差 另建德宮左側的水池因較早填平 地方民眾多無特殊記憶 也不記得是否有特定名稱 14
21 後壁堀 建德宮 公堀 圖 2 明治 37 年 1904 臺灣堡圖 的過溝庄 有三處大水池 圖 3 大正 10 年 1921 臺灣地形圖 的過溝庄 東側一排水池 15
22 圖 4 昭 和 19 年 (1944) 美 軍 地 形 圖 中 的 過 溝 庄 到 了 日 本 昭 和 19 年 (1944) 美 軍 繪 製 的 五 萬 分 之 一 地 形 圖 ( 參 見 圖 4), 此 時 過 溝 聚 落 的 規 模 逐 漸 成 長, 最 南 端 已 經 超 越 現 今 過 溝 派 出 所 在 的 位 置 ( 此 處 原 為 過 溝 庄 南 邊 墳 場 ), 而 三 座 公 堀 面 積 已 大 幅 縮 小, 而 且 建 德 宮 西 側 的 大 水 池 ( 見 圖 4, 圓 圈 記 號 處 ) 已 消 失 了, 應 是 為 了 建 造 新 房 舍 以 容 納 更 多 居 民 而 逐 漸 將 水 池 填 平 過 溝 庄 內 的 水 池, 原 為 早 年 倒 風 內 海 淤 積 之 後 所 殘 留 下 來 民 國 60 及 民 國 70 年 代, 隨 著 台 灣 經 濟 起 飛 及 透 天 厝 興 建 風 潮, 這 些 私 人 持 有 的 水 池 大 量 填 平, 蓋 起 樓 房 或 成 為 閒 置 空 地 11 從 下 面 圖 5( 民 國 64 年 ) 比 較 精 確 的 衛 星 地 圖 中 可 以 發 現, 過 溝 庄 內 確 實 零 星 分 布 多 處 的 水 域 環 境 ; 但 六 處 紅 色 實 線 圈 所 標 示 的 水 池, 到 圖 6( 民 國 78 年 ) 已 消 失 不 見 了, 而 三 處 黃 色 虛 線 圈 所 標 示 的 水 池 面 積 與 形 狀, 明 顯 也 縮 小 了 許 多 到 了 圖 7 民 國 90 年 (2001) 的 臺 灣 經 建 版 地 圖 中, 圖 7 中 三 處 黃 色 虛 線 圈 標 示 的 水 池 仍 還 存 在, 但 面 積 形 狀 似 有 改 變 縮 小 ; 再 到 圖 8 民 國 102 年 (2013) 的 google 衛 星 地 圖 中, 過 溝 庄 內 殘 留 的 水 池 僅 剩 一 座, 且 面 積 非 常 小 了, 周 邊 的 綠 色 空 地, 當 年 都 是 水 域 值 得 一 提 的 是, 圖 5 中 兩 處 藍 色 虛 線 圈 所 標 示 的 水 池 ( 地 方 俗 稱 廈 厝 尾 水 堀 仔, 位 於 歲 化 宮 西 側 ), 其 面 積 到 圖 8 都 沒 改 變, 此 處 水 池 亦 是 地 方 盛 傳 不 乾 淨 之 地, 早 年 火 燈 夜 巡 時 常 有 神 乩 在 此 作 法 11 建 德 宮 廟 前 大 公 堀 填 平 後, 除 部 分 建 蓋 房 舍, 亦 保 留 一 大 片 空 地, 幾 年 前 由 建 德 宮 花 了 一 千 多 萬 元 購 置 成 為 廟 產, 作 為 廣 場 公 共 使 用 16
23 建德宮 圖 5 民國 64 年 1975 農林航測所衛星地圖 左 過溝庄 17
24 建德宮 圖 6 民國 78 年 1989 農林航測所衛星地圖 右 過溝庄 18
25 圖 7 民 國 90 年 (2001) 臺 灣 經 建 版 地 圖 中 的 過 溝 庄 圖 8 民 國 102 年 (2013)google 地 圖 中 的 過 溝 庄 19
26 整體來說 過溝的聚落形成及分布 首先是先民從西邊的東石鄉掌潭村遷移而來 北側 臨東石鄉栗子崙村庄 東側有過溝庄的三個小聚落金京林 鹽地仔及客人庄 均屬今中安里 若從地圖判讀過溝庄的聚落發展動線 今嘉 157 縣道西側在日據初期明治 37 年 1904 的 臺灣堡圖 上圖 2 尚為空地 但日據末期昭和 19 年 1944 見圖 4 則已出現住宅 戰後民國 64 年 1975 的衛星地圖中 聚落明顯且快速往東南側大幅擴展 見圖 5 另沿 嘉 157 縣道往南亦有發展趨勢 整體來說 日據時期過溝庄應是先往西北側的空地擴展 戰 後則往東南側發展 推測原因有可能是南邊原為水池低地 漸漸陸化而適於建築 據耆老表示 過溝庄五營的位置 參見圖 9 一直未曾移動過 僅因道路拓寬等需求而 稍微前後挪移 若參照 臺灣堡圖 的聚落範圍 現今五營位置大致符合一百年前聚落邊界 四極方位 僅南營距離當時聚落邊界較遠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 中營位置並不在建德宮廟前 的聚落中心 而是在聚落的東南側最邊緣 據廟方說法 應該是因為該方向通往養殖魚塭區 居民進出頻繁 李大王才指示於該處設營 派天兵神將加強保護聚落平安 掌潭村 栗子崙 北營 鹽地仔 頂厝 東營 中厝 西勢 西營 東勢頭 金京林 下厝 冤家港橋 中營 南營 松仁橋 建德宮 圖 9 過溝庄聚落範圍與五營地圖 20 客人庄
27 2-1-3 過溝產業與人口 依嘉義縣布袋鎮戶政事務所統計 民國 102 年 月份人口資料 參見表 4 12 過溝庄三里總人口數為 4,860 人 以該月份布袋鎮總人口數 28,753 人來計算 約佔布袋鎮總 人口數之 16.9 為布袋鎮三大 另外兩大聚落為布袋街區 新塭街區 聚落之一 表 4 布袋鎮各里信仰中心及主要產業 嘉義縣布袋鎮 村里鄰人口數 102 年 10 月 村 里 鄰數 戶數 男 女 公民數 合計 布袋鎮 23 里總計 ,185 14,758 13,995 24,195 28,753 中安里 ,524 1,751 西安里 ,237 1,469 東安里 ,377 1,640 由於過溝經濟型態屬於傳統農漁村 因此村庄人口外流嚴重 民國 92 年 10 月三里總人 口數為 5,661 人 到民國 102 年 10 月已降至 4,860 人 十年內人口減少 820 人 由於年輕庄 民多往外縣市發展 使得過溝的老年人口比例較高 庄內存在隔代教養的問題 過溝庄地處於布袋鎮北端平原區域 地勢較為低窪平坦 鄰近東石的掌潭與白水湖 可 說是介於布袋鎮海陸的過渡區域 因而同時具有農村與漁村兩種產業景觀 由於過溝地勢低 窪 早先周邊堤防尚未建築完成以前 時常遭受水患影響 甚至可以整整五天積水不退 水 位高達成人的腰部 直到民國 84 年團結橋一帶水泥堤防逐年增高才不再淹水 過溝庄養殖漁業盛行 魚塭區位在庄頭北側 西側與南側 主要為白蝦與鰻魚的養殖 因其獲利較高 居民多以這兩種水產為主要產品 另外過溝位於東石與布袋兩大蚵產地相當 的近 也有不少過溝人以剖蚵與綁蚵殼為副業 因此過溝庄內可見成堆的蚵殼堆置在房屋門 口 過溝人從東石或布袋載來新鮮的蚵 藉由剖蚵賺取外快 剖剩下的蚵殼利用黑膠繩串起 來 再交由從事蚵苗養殖的漁民再利用 可以重複使用使蚵苗附著而成長 過溝西安里社區 再聚落入口處設置了以蚵殼為材料所製成的裝置公共藝術 可見過溝人對於剖蚵產業的重 視 過溝的農業以庄頭東側的中安里金京林 鹽地仔等外圍村庄為主 西安里廈厝沿臺十七 線兩側的農田 因地層下陷多次淹水 目前因鹽化而無法種植 過溝的商業中心位於過溝庄 內中央 即位於建德宮一帶的西勢聚落 廟前廣場為主要商業街店 居民在此開設電器行 餐廳 理髮廳等 另位於建德宮廟旁東側菜市場 是過溝庄民每日販售與購買果菜的集散地 12 嘉義縣布袋鎮戶政事務所網站 21
28 第 二 節 建 德 宮 沿 革 及 奉 祀 諸 神 過 溝 建 德 宮 主 祀 五 府 千 歲 -- 李 池 吳 朱 范 五 姓 王 爺 ; 李 府 千 歲 為 創 廟 之 主 神 關 於 建 德 宮 的 沿 革, 因 無 完 整 的 文 獻 紀 錄, 只 能 依 據 耆 老 口 述 而 成, 目 前 有 幾 種 不 同 版 本 及 考 據, 以 下 分 別 從 沿 革 碑 記 文 獻 研 究 及 信 徒 考 證 三 個 面 相 同 時 紀 錄 交 互 參 考 建 德 宮 建 廟 起 源 在 眾 多 建 廟 起 源 版 本 中, 將 民 國 53 年 新 廟 落 成 時 立 於 廟 內 的 碑 文, 及 民 國 94 年 設 立 於 廟 前 金 爐 旁 之 沿 革 碑 記 載, 改 寫 成 較 通 俗 易 懂 的 文 字 如 下 : 民 國 53 年 沿 革 碑 記 過 溝 由 來, 嘉 慶 年 間 台 南 縣 菁 寮 人 李 福 常 到 掌 潭 販 魚 為 業, 他 略 懂 地 理, 預 卜 此 地 可 以 發 祥, 便 先 以 茅 草 為 家 兼 耕 農 蓄 畜, 後 有 人 遷 來 共 聚 漸 成 村 落 ; 村 西 有 一 溝 渠 通 海, 漲 潮 時 達 十 餘 尺, 要 往 掌 潭 村 需 渡 筏, 乃 取 名 過 溝 同 治 末 年, 本 村 長 者 王 定 邦 李 草 蝦 ( 現 均 有 長 生 祿 位 ) 鳩 工 集 材 捐 款 壹 仟 餘 元, 建 立 廟 宇 命 名 建 德 宮, 敬 奉 五 府 千 歲 ; 至 民 國 15 年 重 修 廟 上 屋 頂, 中 日 戰 爭 期 間 村 中 遭 炸 數 十 次 ; 民 國 47 年 春, 地 方 人 士 認 為 廟 宇 經 建 九 十 餘 年, 棟 梁 陳 朽 垣 壁 剝 蝕, 倡 議 改 建, 首 次 募 款 約 壹 百 餘 萬 元, 聘 請 名 師 謝 自 南 先 生 設 計, 於 民 國 48 年 ( 歲 次 己 亥 ) 元 月 破 土, 同 年 八 月 奠 基 興 工 ; 後 再 募 九 十 餘 萬 元, 附 建 東 西 廂 及 鐘 鼓 樓 ; 民 國 53 年 ( 歲 次 甲 陳 ) 十 月 竣 工, 同 年 11 月 9 日 起 舉 行 三 天 慶 成 祈 安 清 醮 民 國 94 年 沿 革 碑 記 建 德 宮 李 大 府 千 歲 神 尊, 是 清 嘉 慶 年 間 由 一 名 大 陸 人 士 攜 帶 途 經 過 溝 庄, 在 今 廟 址 風 瑞 仔 樹 樹 蔭 下 休 息 時, 被 虔 誠 的 信 徒 得 知, 希 望 這 位 人 士 可 以 將 神 像 留 置 過 溝 供 奉, 後 經 過 三 筊 取 得 李 王 爺 同 意, 從 此 神 尊 留 置 於 過 溝, 成 為 過 溝 庄 開 基 主 神 起 初 以 一 年 輪 值 兩 次 的 模 式 請 至 爐 主 家 中 供 奉, 經 過 一 段 時 間 過 後, 眾 人 集 資 於 東 勢 頭 姚 姓 家 宅 附 近 設 立 茅 屋 為 廟 奉 祀 神 尊 此 後 香 火 鼎 盛 神 威 顯 赫 信 眾 也 增 多, 但 是 僅 李 王 爺 之 神 尊 不 敷 眾 善 信 需 求 迎 回 家 中 求 卜 祭 拜, 因 此 地 方 長 者 就 請 示 李 王 爺 應 允, 另 雕 塑 兩 尊 李 王 爺 之 副 身, 一 尊 為 李 二 府 千 歲 另 一 尊 為 李 三 府 千 歲 ( 即 今 之 二 王 爺 及 三 王 爺 ) 直 到 清 同 治 年 間 (1862~1875), 由 兩 位 熱 心 地 方 人 士 李 草 蝦 ( 在 諸 羅 山 城 經 營 土 人 間 22
29 事 業 有 成 ) 與 王 定 邦 集 資 募 款, 經 由 李 府 千 歲 指 示 建 立 新 廟 於 西 勢 聚 落 之 高 處 ( 現 今 之 廟 址 ), 前 後 有 鯤 水 地 理 非 凡 ; 13 新 建 廟 宇 安 座 前 又 再 雕 塑 池 府 千 歲 李 哪 吒 三 太 子, 左 右 廂 房 分 別 有 伽 藍 神 和 普 渡 公 等 神 祇 供 民 眾 膜 拜 起 初 建 德 宮 僅 單 祀 李 府 千 歲, 直 到 民 國 47 年 (1958) 信 眾 發 起 重 建, 民 國 48 年 (1959) 正 月 動 土,7 月 奠 基, 民 國 53 年 (1964)10 月 建 德 宮 重 建 竣 工, 當 時 考 慮 五 府 神 尊 尚 缺 吳 朱 范 三 神 祇, 便 請 示 主 神 李 王 爺 允 准, 再 雕 塑 吳 三 府 朱 府 范 府 等 神 尊, 以 達 圓 滿 ; 同 時 還 雕 塑 觀 世 音 菩 薩 註 生 娘 娘, 奉 祀 于 建 德 宮 之 殿 堂 供 眾 善 信 膜 拜 建 德 宮 重 建 完 成 後 已 漸 具 規 模, 地 方 主 事 認 為 應 將 善 信 捐 獻 之 油 香 錢 為 地 方 做 些 善 事, 當 時 即 由 地 方 三 位 里 長 和 長 者 倡 議 組 織 財 團 法 人, 於 民 國 53 年 草 擬 組 織 章 程, 隔 年 民 國 54 年 向 政 府 機 關 申 請 核 准 成 立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省 嘉 義 縣 布 袋 鎮 過 溝 建 德 宮, 成 立 第 一 屆 董 事 會 ( 至 今 已 達 第 十 三 屆 ), 奉 祀 神 祇 也 由 李 王 爺 變 更 為 五 王 爺, 後 再 變 更 為 建 德 宮 五 府 千 歲, 除 常 設 獎 學 金 外, 也 經 常 辦 理 有 教 育 意 義 之 活 動 和 捐 助 地 方 建 設 經 費 學 術 界 的 文 獻 研 究 目 前 關 於 建 德 宮 的 文 獻 或 學 術 性 研 究, 有 兩 大 類 型 : 其 一, 是 寺 廟 名 鑑 類 的 基 本 資 料 採 錄, 如 日 據 時 期 昭 和 8 年 (1933) 相 良 吉 哉 臺 南 州 祠 廟 名 鑑 民 國 49 年 (1960) 劉 枝 萬 臺 灣 省 寺 廟 教 堂 名 稱 主 神 地 址 調 查 表 民 國 69 年 (1980) 布 袋 居 民 風 俗 考 嘉 義 文 獻 第 十 一 期 民 國 72 年 (1983) 仇 德 哉 的 台 灣 之 寺 廟 與 神 明 ( 四 ) 民 國 97 年 (2008) 陳 美 鈴 臺 灣 地 名 辭 書, 卷 八, 嘉 義 縣 及 民 國 98 年 顏 尚 文 纂 修 的 嘉 義 縣 志, 卷 九, 宗 教 志 等 其 二, 是 針 對 上 述 基 本 資 料 的 學 術 性 再 研 究, 例 如 民 國 89 年 (2010) 蔡 泊 蕙 的 碩 士 論 文 嘉 義 縣 布 袋 鎮 地 區 王 爺 信 仰 之 研 究 民 國 101 年 (2012) 蔡 長 廷 林 昭 慧 的 布 袋 鎮 過 溝 的 王 爺 信 仰 與 族 群 嘉 義 研 究 第 六 期 根 據 日 據 時 期 相 良 吉 哉 臺 南 州 祠 廟 名 鑑 記 載 : 14 建 德 宮 所 在 〆 布 袋 庄 過 溝 教 別 〆 儒 教 祭 神 〆 李 王 爺 池 王 爺 哪 吒 太 子 爺 創 立 〆 百 八 十 年 前 此 前 後 鯤 水 地 理, 指 的 是 廟 前 的 大 公 堀 與 廟 後 的 後 壁 堀, 均 為 庄 內 大 水 池 本 段 引 自 相 良 吉 哉, 臺 南 州 祠 廟 名 鑑 ( 臺 南 : 臺 灣 日 日 新 報 社 臺 南 支 局,1933 年 ) 23
30 信 徒 〆 約 三 千 人 例 祭 〆 舊 曆 十 月 十 六 日 管 理 人 〆 布 袋 庄 過 溝 王 侯 沿 革 〆 道 光 年 間 某 庄 民 為 祈 求 庄 內 婦 女 安 產 順 利, 而 從 南 鯤 鯓 分 香 奉 祀 於 自 宅, 可 是 因 為 庄 民 感 其 靈 顯, 故 由 王 定 拜 發 起 向 附 近 各 庄 募 集 一 千 三 百 數 十 元, 於 光 緒 元 年 建 築 廟 孙, 祭 祀 神 明 此 為 建 德 宮 目 前 可 查 知 最 早 的 相 關 記 錄, 從 相 良 吉 哉 當 時 的 紀 錄 可 以 看 出 兩 大 重 要 訊 息 其 一, 建 德 宮 之 李 府 王 爺 係 為 南 鯤 鯓 代 天 府 分 香 而 來, 起 初 置 於 民 宅 奉 祀 ; 其 二, 光 緒 元 年 (1875) 時 由 王 定 拜 集 資 建 廟 ( 此 處 的 王 定 拜 應 為 王 定 邦 之 筆 誤 ) 再 根 據 陳 美 玲 研 究, 從 該 書 的 調 查 年 代 昭 和 5 年 (1930), 向 前 推 演 一 百 八 十 年 則 為 乾 隆 15 年 (1750), 與 道 光 年 間 ( ) 差 異 過 大, 此 百 八 十 年 應 為 誤 寫, 實 際 上 是 八 十 年 另 外, 例 祭 在 農 曆 10 月 16 日, 與 現 在 建 德 宮 最 重 要 的 熱 鬧 的 李 府 千 歲 聖 誕 農 曆 4 月 26 日 有 所 出 入, 不 過 文 獻 這 項 記 載 也 可 以 印 證 地 方 耆 老 所 言, 過 溝 庄 民 早 年 其 實 比 較 重 視 10 月 16 日 的 謝 平 安, 甚 至 會 到 南 鯤 鯓 廟 過 爐, 主 因 是 本 庄 為 農 業 聚 落,10 月 謝 平 安 為 豐 收 後 的 感 恩 與 對 來 年 的 祈 求, 後 來 才 演 變 成 李 府 千 歲 聖 誕 比 較 熱 鬧 而 從 此 記 錄 也 可 以 看 出 至 少 在 昭 和 5 年, 建 德 宮 除 了 奉 祀 李 府 千 歲 ( 實 為 大 府 二 府 三 府 共 三 尊 ) 之 外, 也 有 奉 祀 池 府 千 歲 與 太 子 爺, 這 五 尊 為 建 德 宮 開 基 神 尊 另 外 民 國 69 年 (1980) 嘉 義 文 獻 第 十 一 期 布 袋 居 民 風 俗 考 中 記 錄 : 15 建 德 宮 ( 俗 稱 過 溝 廟 ) 位 置 〆 布 袋 鎮 西 安 里 過 溝 沿 革 〆 清 道 光 年 間, 庄 民 因 赴 南 鯤 鯓 巡 禮 較 遠 而 不 便, 感 於 神 靈, 於 是 清 光 緒 元 年 ( 公 元 一 八 七 五 年 ) 首 建 斯 廟 孙, 至 光 復 後 大 興 土 木 於 民 國 五 十 三 年 創 建 堂 皇 壯 觀 之 大 廟 孙 祀 神 〆 主 神 李 王 爺, 配 神 池 王 爺 太 子 爺 祭 典 〆 農 曆 四 月 廿 六 日 由 這 兩 段 文 獻 記 載 對 照 建 德 宮 沿 革 碑 記, 例 祭 已 從 農 曆 10 月 16 日 改 為 4 月 26 日 李 大 王 聖 誕, 我 們 可 以 大 致 推 論 出 : 建 德 宮 李 府 千 歲 來 自 於 南 鯤 鯓 代 天 府, 約 在 清 朝 道 光 年 間 迎 請 至 過 溝 庄 奉 祀, 起 初 為 私 人 家 神, 後 因 為 神 威 顯 赫, 信 徒 依 賴 感 日 深 產 生 了 公 共 性, 使 得 15 本 段 引 文 參 見 邱 麟 翔, 布 袋 居 民 風 俗 考, 嘉 義 文 獻 第 十 一 期 ( 嘉 義 : 嘉 義 縣 政 府, 民 國 69 年 ) 24
31 李 府 王 爺 不 再 是 私 人 所 有, 而 落 公 成 為 過 溝 庄 的 公 神 ; 直 到 光 緒 元 年 (1875) 李 草 蝦 與 王 定 邦 兩 位 人 士 發 起 建 廟, 而 擇 定 過 溝 西 勢 為 新 的 廟 址 ; 此 後 經 歷 過 民 國 53 年 重 建 落 成 開 廟 門, 廟 址 與 方 位 從 未 更 改, 為 過 溝 三 里 的 信 仰 中 心 耆 老 訪 談 再 考 證 之 一, 與 南 鯤 鯓 的 淵 源 〇 上 述 民 國 94 年 的 沿 革 碑 記 與 學 術 界 的 文 獻 研 究, 有 一 個 最 大 的 爭 議, 就 是 建 德 宮 的 主 神 李 王 爺, 究 竟 是 路 過 之 人 所 留 下? 或 者 是 是 從 南 鯤 鯓 分 香 而 來? 沿 革 碑 記 的 素 材 來 自 地 方 的 耆 老 口 碑 記 錄, 如 果 耆 老 的 歷 史 記 憶 會 遺 誤 自 我 修 正, 那 麼 這 段 建 廟 歷 史 便 會 有 其 特 定 詮 釋 之 目 的 性 ; 而 文 獻 研 究 的 素 材 來 自 臺 南 州 祠 廟 名 鑑 版 本 的 一 再 沿 用, 如 果 相 良 吉 哉 的 第 一 手 資 料 來 源 有 誤 ( 如 百 八 十 年 ), 那 麼 後 面 所 有 的 資 料 沿 用 便 不 正 確 近 幾 年 廟 方 及 熱 心 信 徒 對 沿 革 碑 記 版 本 幾 經 研 究, 有 了 不 同 的 說 法 首 先 是 李 大 王 的 身 世 之 謎, 根 據 現 任 李 大 王 乩 黃 金 鋪 先 生 表 示, 16 他 從 未 曾 聽 過 李 大 王 從 南 鯤 鯓 廟 分 靈 而 來 的 說 法, 他 確 定 李 大 王 金 身 很 早 以 前 就 有 了, 但 也 不 知 從 何 而 來 ; 而 李 二 王 與 李 三 王, 則 是 李 大 王 分 身 而 來, 但 他 也 不 知 道 是 何 時 分 身 廟 方 認 為, 相 良 吉 哉 臺 南 州 祠 廟 名 鑑 採 訪 時, 建 德 宮 的 管 理 員 為 王 侯, 推 測 應 是 建 德 宮 建 廟 發 起 人 王 定 邦 的 家 族 後 代 ; 地 方 耆 老 曾 有 口 述 指 出, 王 家 原 先 自 己 供 奉 的 李 王 爺, 與 李 二 王 同 樣 因 為 光 緒 初 年 建 廟 時 而 落 公, 而 王 家 的 李 王 爺 就 變 成 了 今 日 的 李 三 府 千 歲 ( 李 三 王 ) 若 依 這 段 口 述 來 對 照 道 光 年 間 某 庄 民 為 祈 求 庄 內 婦 女 安 產 順 利, 而 從 南 鯤 鯓 分 香 奉 祀 於 自 宅, 則 臺 南 州 祠 廟 名 鑑 文 獻 中 所 指 的 李 王 爺, 很 有 可 能 是 指 原 王 家 所 供 奉 的 李 王 爺 ( 李 三 王 ) 身 世, 並 非 建 德 宮 李 王 爺 ( 李 大 王 ) 的 身 世 至 於 李 二 王 的 身 世, 也 是 非 常 隱 晦 地 方 信 徒 堅 信 二 王 爺 是 沿 海 地 區 的 客 王 頭 ( 意 即 是 客 王 爺 們 的 老 大 ), 所 以 建 德 宮 建 醮 時 不 會 到 海 邊 請 客 王, 也 不 會 送 王 船 ; 不 過, 以 前 建 德 宮 有 拜 王 船 若 以 此 普 遍 被 信 徒 接 受 的 說 法 來 推 測, 則 二 王 爺 應 是 早 年 在 王 船 上 的 代 天 巡 狩 客 王 爺 們, 經 過 一 番 競 爭 角 逐, 由 李 二 王 勝 出 成 為 眾 客 王 之 首, 於 是 便 雕 刻 了 金 身 接 受 民 眾 敬 拜, 而 王 船 也 就 沒 有 再 接 受 祭 拜 的 必 要 了 不 過, 過 溝 庄 東 側 外 圍 村 落 金 京 林 耆 老 李 回 先 生 ( 約 九 十 歲 ) 的 訪 談 指 出, 早 年 過 溝 附 近 有 一 村 落 走 賊 宅 庄, 供 奉 一 尊 李 王 爺 ; 走 賊 宅 庄 散 庄 之 後, 該 尊 王 爺 送 給 金 京 林 民 眾 供 奉 ; 建 德 宮 於 光 緒 初 年 建 廟 時, 從 今 京 林 迎 請 過 來 奉 祀, 成 為 建 德 宮 的 李 二 王 ; 後 來 李 二 王 第 一 尊 分 身, 便 依 俗 送 還 給 金 京 林 庄 民 ( 供 奉 於 今 金 京 林 福 建 壇 ) 但 此 一 說 法 並 16 黃 金 鋪 先 生 民 國 18 年 次 出 生, 十 幾 歲 就 跟 著 前 任 李 大 王 乩 陳 得 先 生 參 與 廟 務, 不 到 三 十 歲 就 正 式 擔 任 乩 手 25
32 不 被 廟 方 或 多 數 信 徒 接 受 若 依 近 年 所 採 錄 的 最 新 口 述 版 本, 則 李 二 王 李 三 王 各 有 不 同 身 世 來 源, 便 非 民 國 94 年 沿 革 碑 記 中 所 述 地 方 長 者 就 請 示 李 王 爺 應 允, 另 雕 塑 兩 尊 李 王 爺 之 副 身, 亦 即 過 溝 的 李 府 千 歲 與 南 鯤 鯓 並 無 直 接 的 淵 源 此 說 法, 再 對 照 蔡 泊 蕙 對 嘉 義 縣 布 袋 地 區 主 祀 王 爺 的 22 間 廟 宇, 與 同 祀 或 配 祀 王 爺 的 10 座 廟 宇 之 神 明 香 火 緣 起, 區 分 成 : 一 是 跟 隨 先 民 渡 海 來 台 的 神 明 二 是 由 其 他 王 爺 廟 分 香 而 來 的 神 明 三 是 外 地 人 遺 留 下 神 像 四 為 拾 獲 神 像 五 為 其 他 ; 建 德 宮 屬 第 三 類, 17 與 朴 子 配 天 宮 媽 祖 的 緣 起 模 式 相 同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另 一 關 鍵 是, 建 德 宮 開 基 五 尊 神 明 為 李 大 王 李 二 王 李 三 王 池 府 千 歲 及 太 子 爺 ; 南 鯤 鯓 五 王 系 統 中 的 吳 府 朱 府 范 府 等 三 尊 千 歲, 要 到 民 國 53 年 新 廟 落 成 時, 才 雕 塑 神 像 並 由 李 大 王 開 光, 而 不 是 請 南 鯤 鯓 王 爺 來 開 光 ; 這 在 臺 灣 王 爺 信 仰 系 統 中 的 分 香 神 尊 由 祖 廟 開 光 的 慣 例 中, 似 乎 也 暗 示 了 建 德 宮 與 南 鯤 鯓 廟 兩 者 之 間 並 無 直 接 淵 源 另 外, 早 年 過 溝 庄 民 雖 然 會 在 收 冬 ( 農 曆 10 月 ) 擇 日 前 往 南 鯤 鯓 過 爐, 但 民 國 53 年 建 廟 後 則 無 ; 僅 於 建 醮 時 ( 民 國 53 年 及 民 國 77 年 ), 迎 請 港 口 宮 三 媽 中 寮 三 城 隍 南 鯤 鯓 吳 三 王 等 神 尊 來 作 客 耆 老 訪 談 再 考 證 之 二, 光 緒 元 年 或 三 年 〇 相 良 吉 哉 的 臺 南 州 祠 廟 名 鑑 指 出, 光 緒 元 年 (1876) 王 定 邦 發 起 向 附 近 各 庄 募 款, 建 築 建 德 宮 廟 宇 然 而, 廟 方 近 幾 年 認 為 應 該 是 光 緒 3 年 (1878) 建 廟, 並 提 出 四 項 證 據 其 一, 是 廟 內 年 代 最 久 遠 的 一 面 匾 額 神 威 赫 濯, 右 邊 落 款 光 緒 三 年 歲 次 丁 丑 年 蒲 月 榖 旦, 左 邊 落 款 樸 街 弟 子 職 員 王 居 業 居 財 ; 另 外 在 大 殿 的 一 座 神 馬 及 石 製 中 爐, 兩 旁 或 底 座 均 刻 有 光 緒 三 年 王 居 業 等 刻 字, 另 外 廟 內 還 有 王 居 業 的 長 生 祿 位 廟 方 認 為 匾 額 神 馬 中 爐 是 建 新 廟 時 的 重 要 文 物, 應 該 都 是 建 廟 落 成 當 年 由 地 方 重 要 人 士 所 敬 獻, 因 此 才 會 同 樣 都 落 款 光 緒 三 年 ;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文 獻 上 指 出 王 定 邦 是 建 廟 發 起 人 ; 但 廟 內 文 物 落 款 指 出, 王 居 業 是 新 建 廟 宇 的 職 員, 且 不 但 同 時 敬 獻 了 最 重 要 的 三 件 文 物, 還 與 王 定 邦 同 樣 在 廟 內 有 長 生 祿 位, 兩 人 的 關 係 雖 還 不 清 楚, 但 當 年 王 氏 家 族 在 過 溝 的 地 位 與 財 力, 應 該 早 已 不 輸 建 庄 的 李 ( 福 ) 氏 家 族 建 德 宮 主 神 〆 李 府 千 歲 過 溝 建 德 宮 開 基 李 府 千 歲, 信 徒 咸 稱 李 大 府 千 歲 大 王 爺, 有 民 眾 會 以 其 全 庄 共 同 信 仰 17 蔡 泊 蕙, 頁 65 26
33 而 稱 為 庄 主 ; 與 李 二 府 千 歲 ( 李 二 王 ) 與 李 三 府 千 歲 ( 李 三 王 ), 為 過 溝 人 十 分 敬 重 的 三 位 王 爺 18 三 位 李 府 千 歲 爺 的 旨 意, 在 祭 典 中 各 有 不 同 的 表 現 方 式 李 大 府 千 歲 的 乩 身 為 高 齡 八 十 五 歲 的 黃 金 鋪 老 先 生, 李 大 府 千 歲 並 不 會 讓 乩 身 拿 取 法 器 砍 劈 身 體, 而 是 以 手 輦 書 寫 佛 字 於 案 桌 上 表 示 神 意, 並 不 會 開 口 說 話 ; 由 於 現 任 李 大 府 千 歲 乩 身 黃 金 鋪 先 生, 年 歲 已 高 體 力 不 堪 負 荷, 因 此 李 府 千 歲 聖 誕 或 夜 巡 祈 安 遶 境 時, 皆 是 乘 坐 在 小 卡 車 上 移 動 過 溝 庄 信 徒 認 為, 建 德 宮 李 二 府 千 歲 是 嘉 義 沿 海 一 帶 客 王 信 仰 的 客 王 頭, 意 即 是 客 王 爺 們 的 老 大, 由 於 客 王 頭 已 駐 駕 在 過 溝 建 德 宮, 因 此 過 溝 建 德 宮 建 醮 時, 不 會 至 海 邊 恭 請 代 天 巡 狩 ( 客 王 ) 降 臨, 因 此 也 無 送 王 船 的 儀 式 ; 另 外 李 二 府 千 歲 指 示 建 醮 時 也 不 設 狀 元 府 供 乞 丐 休 息 李 二 府 千 歲 在 火 燈 夜 巡 時 並 沒 有 常 態 性 的 乩 身, 而 是 以 副 駕 坐 鎮 在 大 輦 ( 四 輦 ) 轎 上 辦 事, 大 輦 的 轎 夫 依 據 李 二 府 千 歲 的 靈 動 或 是 親 自 附 身 而 行 動 在 火 燈 夜 巡 的 三 天 晚 上, 李 二 府 千 歲 的 大 輦 隨 時 會 有 特 殊 的 舉 動, 並 不 會 跟 著 主 要 的 神 乩 隊 伍 路 線 行 走, 而 是 會 在 村 庄 中 的 各 個 陰 暗 角 落 巡 邏, 警 告 甚 至 是 搜 捕 惡 鬼, 遇 到 信 眾 家 中 有 事, 也 會 藉 由 大 輦 的 頭 籤 交 辦 事 項, 或 是 為 信 徒 收 驚 加 持 李 三 府 千 歲 原 也 有 乩 身, 名 叫 顏 粳, 然 而 他 過 世 以 後, 建 德 宮 尚 未 為 李 三 府 千 歲 尋 找 新 任 乩 童, 因 此 已 經 好 長 一 段 時 間 沒 有 出 來 辦 事 建 德 宮 諸 神 〆 陪 祀 神 明 過 溝 建 德 宮 奉 祀 神 明, 以 五 府 千 歲 中 的 大 王 李 府 千 歲 為 主 神, 另 有 其 他 四 尊 包 括 二 王 池 府 千 歲 三 王 吳 府 千 歲 朱 府 千 歲 范 府 千 歲, 以 及 伽 藍 神 普 渡 公 中 壇 元 帥 觀 音 菩 薩 及 註 生 娘 娘 過 溝 建 德 宮 所 奉 祀 的 伽 藍 神 放 置 於 左 邊 神 房, 其 造 型 為 坐 姿 黑 鬚 老 生, 表 情 和 藹, 頭 戴 珍 珠 冠, 非 一 般 所 稱 的 關 聖 帝 君 造 形, 因 此 建 德 宮 伽 藍 神 應 不 屬 於 關 聖 帝 君 信 仰 建 德 宮 奉 祀 的 普 渡 公 置 於 右 邊 神 房, 造 型 為 一 戴 宰 相 帽 的 白 鬚 老 者, 神 像 造 型 與 福 德 正 神 十 分 相 似, 而 其 香 爐 上 書 福 德 正 神, 或 有 可 能 是 福 德 正 神 轉 型 為 普 渡 公, 因 此 建 德 宮 之 普 渡 公 應 非 是 常 見 的 大 士 爺 18 亦 有 在 地 信 眾 會 在 口 語 對 話 中, 暱 稱 大 王 爺 二 王 爺 三 王 爺 為 老 大 老 二 老 三 ; 李 府 千 歲 的 分 身 概 念, 如 同 一 般 媽 祖 信 仰 中 常 見 的 大 媽 二 媽 三 媽 等 27
34 建 德 宮 開 基 中 壇 元 帥 歷 史 悠 久, 日 據 時 期 相 良 吉 哉 所 著 的 臺 南 州 祠 廟 名 鑑 中 即 有 記 載 建 德 宮 奉 祀 太 子 爺 建 德 宮 觀 音 菩 薩 雖 沒 經 過 文 獻 紀 錄, 但 根 據 建 德 宮 廟 方 先 前 為 觀 音 菩 薩 整 修 神 像 時, 雕 刻 師 傅 曾 言 此 尊 神 像 至 少 一 百 至 一 百 五 十 年 之 間 在 臺 灣 大 多 數 的 寺 廟 當 中, 註 生 娘 娘 與 福 德 正 神 為 最 常 見 的 陪 祀 神, 過 去 臺 灣 社 會 重 視 的 是 農 業 生 產, 農 業 家 庭 重 視 多 子 多 孫 以 協 助 農 事, 因 此 保 祐 婦 女 生 育 的 註 生 娘 娘 成 為 最 常 見 的 陪 祀 神 以 往 過 溝 建 德 宮 本 身 即 有 七 八 位 乩 童, 幾 乎 每 一 位 神 明 都 有 專 屬 乩 童, 但 隨 著 乩 童 的 老 化 凋 零, 再 加 上 社 會 變 遷, 過 溝 年 輕 人 大 量 外 流, 採 練 新 乩 已 是 越 來 越 困 難, 因 此 現 在 建 德 宮 僅 剩 下 吳 府 ( 三 王 ) 千 歲 有 專 屬 的 乩 身 吳 三 王 的 乩 身 為 蕭 長 永 先 生, 是 火 燈 夜 巡 儀 式 當 中 相 當 重 要 的 角 色, 舉 凡 安 營 調 營 的 操 五 寶 儀 式, 需 要 自 殘 身 體 的 場 合 為 吳 府 千 歲 負 責 ; 火 燈 夜 巡 當 中 的 驅 煞 儀 式, 吳 府 千 歲 的 乩 身 負 責 出 面 與 陰 魂 交 涉, 以 口 說 白 話 的 方 式 與 陰 魂 溝 通, 是 目 前 唯 一 能 夠 藉 由 口 說 來 交 代 事 情 的 王 爺 28
35 鎮殿五府千歲 由左而右依序 范府千歲 吳府千歲 李府千歲 池府千歲 朱府千歲 開基李府千歲 由左而右依序 開基李二府千歲 李大府千歲 李三府千歲 29
36 開基池府千歲 普渡公 開基太子爺 觀音菩薩 伽藍神 註生娘娘 圖 10 建德宮供奉之諸神像系列圖 30
37 第三節 建德宮年例祭典及廟會活動 年例是指聚落或是廟宇每年固定舉行的例行祭典 因其年年成例 稱之為年例 對過溝 建德宮而言目前的年例祭典 最盛大者為農曆 4 月 26 日李府千歲聖誕祈安遶境 197 月 15 日 中元普渡 及 10 月 15 日下元平安節謝平安 以上三個祭典 當地人稱為過溝建德宮 三大 節 六月底祈安遶境 火燈夜巡 雖然也是年年成例的祭典活動 然而過去的夜巡規模較小 僅有少部分民眾參與 公眾參與的程度較低 另外 其他陪祀神明誕辰 多僅有謝神戲而已 無特殊祭典或儀式 而隨著建德宮開始注重社區營造 除了逐步擴大 火燈夜巡 的規模與熱鬧程度之外 也在農曆春節時舉辦搶頭香 攻砲台等系列新春活動 藉由春節出外遊子回到故鄉的時機 舉辦具有同樂性質的活動 增進大家參與的新習俗 以下簡述過溝建德宮的年例祭典 農曆 4 月 26 日/李府千歲聖誕祈安遶境 建德宮主神李府千歲聖誕與祈安遶境 是建德宮目前最重要的年例祭典 每年由過溝庄 三里輪值 於每年農曆 4 月 1 日擲筊決定爐主 並擇定安營時間 安營時 建德宮會延請紅 頭法師前來主持安營儀式 法師先在廟口進行召營 賞兵的儀式 接著在紅頭法師與乩童 手轎的協力之下 從東營開始 再依序前往北營 西營 南營 中營 法師先將營頭令旗與 竹符更換 再由法師開鞭念咒進行安營儀式 並由乩童操五寶 手轎點巡 儀式後燃放鞭炮 表示安營完成 過程參見以下 過溝建德宮安營儀式過程圖文記錄 農曆 4 月 24 日開始 建德宮廣場即開始呈現熱鬧的氣氛 各地信眾所自由敬獻的布袋戲 班已經開始在廟埕演戲 隔天 25 日晚上 建德宮舉辦祀宴宇祝壽大典 20邀請縣長擔任主祭 官 建德宮董事長與各單位首長為副祭官 共同為李府千歲祝壽 並藉由友宮交陪聯誼 使 得祝壽場面浩大 讓建德宮添增光采 農曆 4 月 26 日聖誕正日 建德宮展開祈安遶境活動 21 當天廟方與信徒會聘請眾多陣頭 如職業的北管樂團 官將首 轎前鼓等 為遶境增加熱 鬧的氣氛 過程參見以下 建德宮李府千歲聖誕祈安遶境儀式過程圖文記錄 19 若以過溝較傳統的年例習慣 其實早年民眾比較重視下元謝平安節 甚至還會前往南鯤鯓過爐 因為過溝是 農業聚落 特別感謝神明保佑豐收 現在則以李府千歲聖誕遶境規模最盛大 20 此儀式為近年才有 並非傳統科儀 21 與六月底夜巡祈安遶境 參加者以各角頭廟與私壇的神轎 附屬陣頭為主 外聘的陣頭不多 因為火燈夜巡 是強調巡營 驅趕惡鬼的遶境 並非神人同歡的嘉年華遊行 此為建德宮兩項年例遶境活動的意義區別 31
38 過溝建德宮安營儀式過程圖文記錄 紅頭法師於廟前作法 調動五營兵馬前來犒賞 民國 102 年農曆 4 月 18 日 國曆 5 月 27 日記錄 法師加持施敕作法的五營 五營竹令 犒賞五營兵的糧 蕃薯 竹令與竹符 簽 牧草及水 圖 11 紅頭法師於建德宮前加持竹符與竹令 並召請五營兵將系列圖 32
39 左邊手轎為李大王 右邊手轎兩位扶手 神乩組志工將金紙拆入象徵五營的臉盆 左扶手為福寧壇五尊乩李明住 右扶手為吳 中 藉以招喚五營兵將前來 三王正乩蕭長永 兩人稍後都降乩起駕 李大王專任乩童黃金鋪先生 左扶手 執 李大王的符令燒化置入水壺中 事以毛筆沾墨 借靠著手轎靈動出符令 主 要是五營調兵符令 及神乩飲水符令 多位乩童在象徵五營的火盆間穿梭 操點 安營隊伍出發 隨行陣頭僅有鑼鼓車 五寶 全都操點完之後才出發 圖 12 神乩於廟前降駕 出符令 操五寶 召五營兵將系列圖 33
40 安營 先由法師念咒 然後將舊的竹令與 將舊的竹令與竹符置於金紙堆中火化 竹符取出 竹符安置營中 並將竹令綁定於營門口之 法師展演腳步 手轎與乩童在一旁等候 後 先由法師搖鐘吹角鼓唸安營咒語 乩童與手轎 陸續安營 各神乩在各營作 法安營順序不一 李大王手轎安營 地上的供品 由輪值爐 主負責準備 該營完成儀式後 趕緊收好送 往下個營頭使用 圖 13 建德宮安營儀式系列圖 34
41 建德宮李府千歲聖誕祈安遶境儀式過程圖文記錄 李大府千歲神轎 李二府千歲神轎 信徒聘請電音三太子贊境 李三府千歲神轎 過溝龍德壇神明大轎 來到廟口 信徒聘請的北管落地吹 是比較傳統的廟 過溝保安宮獅陣 先以金紙 踏腳步 請 會陣頭 獅陣舞獅 圖 14 建德宮李府千歲聖誕祈安遶境 廟口集結系列圖 35
42 大王爺乩手 準備降駕 仁德堂佛祖乩林土邊先生 吳府三王乩手 降駕 飲符水 建德壇乩李三龍先生 神乩操點象徵五營兵馬的火盆 家神媽祖乩李龍秋先生 吳三王乩以刺球為法器 為信眾收驚 圖 15 建德宮李府千歲聖誕祈安遶境 神乩廟前降乩系列圖 36
43 遶境隊伍 在過溝國中前迴轉 此地為過溝庄的東界 再過去就是東石鄉栗子崙 遶境隊伍進入過溝國小 頂德宮宋江陣 各家戶準備簡單的鮮花 素果 供品及金 祈安遶境最後的高潮 就是建德宮三頂神 紙 敬拜王爺神轎 轎一起向前衝 圖 16 建德宮李府千歲聖誕祈安遶境 全庄遶境系列圖 37
44 農曆 4 月 26 日李府千歲聖誕遶境 鑽轎下 匍匐在地 祈求王爺保佑平安 102 年記錄 圖 17 建德宮李府千歲聖誕祈安遶境 信徒鑽轎下系列圖 38
45 2-3-2 農曆六月最後三天/夜巡趕鬼 六月底夜巡庄境 為嘉義沿海地區所流行之習俗 本研究主題過溝建德宮鄰近的白水湖 景山 掌潭 新厝仔都有類似的儀式 多在農曆六月最後一天下午 由廟方以乩童 手轎 神明大轎等 巡視五營 兼有祈安遶境之意 規模比較簡單 通常不會聘請熱鬧陣頭 其目 的皆因即將進入七月鬼月 為保庄內平安而舉行相關宗教儀式 此類儀式在不同聚落有不同的解釋 如過溝認為是藉由夜巡重新整頓五營 要求五營天 兵天將要嚴加戒備 而如新厝仔卿雲廟則認為是收兵 收營 避免兵將與孤魂發生衝突為害 地方安寧 早年的六月底夜巡對過溝人而言 其儀式的意義並不是熱鬧 而是驅邪鬼 有著較神祕 嚴肅 忌諱的意涵 婦女小孩為避免遭到沖煞皆不會參加 如今隨著各角頭廟宇與境內私人 神壇 友宮廟宇的贊境 使得建德宮夜巡已有漸趨熱鬧的現象 再佐以媒體的報導 公部門 的協力支持 登錄為縣定民俗 使六月底夜巡逐漸成為建德宮重要年例之一 火燈夜巡前幾天 庄民會先尋覓竹子 玻璃瓶和泥土 來 DIY 自製火燈 至活動日當天 傍晚 庄民會拿著火燈至建德宮廟前集結 並裝入廟方提供的番仔油 煤油 建德宮與境內 各廟宇神明大轎 大輦 神乩 宋江陣 獅陣 鑼鼓等陣頭 與持火燈庄民齊聚廟埕 在眾 神祇陸續降駕欽點五營兵後 依降駕神乩指示出發 參與隊伍依序沿著過溝庄街道行進 沿途若有 不乾淨 之處 大輦及神乩會即時進行 消除或驅趕等不同之儀式 若是那些人看不見的事情比較複雜 會在當晚遶境回廟後 再由 大王爺擇定處置方式 次晚聚集更多神祇 火燈及群眾 再進行處理 連續三天巡遶五營及 巡視庄內環境 以維持村庄之平安 最後一晚巡境 依傳統俗例必須在午夜子時前完成一切 祈安遶境活動入廟 建德宮主祀大王爺會在活動結束前 降駕出符令 隔天將符令火化入水 供庄民取來飲用 以保護庄民平安 農曆 7 月 15 日/中元普渡 農曆 7 月為俗稱的鬼月 民間信仰認為 7 月初一鬼門開啟 使得住在鬼門關內的陰間鬼 魂們有重返陽間接受供養的機會 直至 7 月最後一日鬼門關 陰間鬼魂才收假返回 7 月 15 日為中元節 相傳是地官大帝的聖誕日 地官大帝為主掌地府 以及主管赦罪之天神 因此 在中元節當天 信徒會藉此普渡孤魂 並祈求地官赦罪 中元節與佛教的盂蘭盆會互相結合 對佛教而言 15 日這天原先是供養佛法僧以祈求迴向並拔渡孤魂的法會 而道教則著重於超 39
46 渡 孤 魂, 兩 者 最 終 目 的 相 同, 於 是 逐 漸 轉 化 為 以 超 渡 孤 魂 為 主 的 祭 典 儀 式 建 德 宮 中 元 普 渡 為 嘉 義 沿 海 地 區 相 當 盛 大 的 普 渡 活 動, 除 了 過 溝 庄 各 里 信 眾 會 在 家 門 口 設 案 桌 普 渡 祭 祀 之 外, 最 重 要 的 就 是 由 過 溝 中 安 西 安 東 安 三 里 所 分 別 負 責 的 贊 普 儀 式 三 里 爐 主 會 在 前 一 年 普 渡 之 後 即 筊 選 而 出, 擔 任 爐 主 的 三 人 必 須 要 準 備 虱 目 魚 山 與 魷 魚 山 各 一 座 做 為 普 渡 供 品, 此 為 過 溝 中 元 普 渡 最 大 的 特 色, 另 外 各 里 贊 普 民 眾 也 會 陸 續 將 堆 積 如 山 的 供 品 擺 設 至 定 位 當 吉 時 一 到, 建 德 宮 會 將 普 渡 公 迎 請 至 三 川 殿 關 閉 的 虎 門 前 方 坐 鎮, 建 德 宮 董 事 會 隨 著 道 士 的 領 導 向 普 渡 公 進 行 團 拜, 隨 後 開 始 挨 家 挨 戶 巡 視 普 渡 狀 況, 約 下 午 一 點 多, 道 士 開 始 舉 行 燄 口 施 食 的 儀 式, 將 救 苦 臺 上 所 有 供 品 丟 向 群 眾, 象 徵 布 施 給 孤 魂 搶 食, 最 後 擲 筊 請 示 普 渡 公 化 金 時 間 ; 化 金 以 後 過 溝 人 迅 速 將 供 品 收 拾 乾 淨, 接 著 在 普 渡 公 面 前 擲 筊 選 出 明 年 度 三 里 爐 主 農 曆 10 月 15 日 / 帄 安 節 農 曆 10 月 15 日 為 下 元 節, 為 水 官 大 帝 聖 誕 日, 相 傳 水 官 大 帝 主 宰 水 域 及 一 切 水 族, 並 擁 有 解 厄 的 權 能 下 元 節 為 水 官 向 世 間 解 厄 之 日, 信 徒 相 信 只 要 誠 心 膜 拜 便 能 夠 消 除 一 切 災 厄 同 時 農 曆 10 月 15 日 前 後 至 十 月 底 這 段 時 間, 是 臺 灣 漢 人 謝 平 安 的 日 子, 一 般 農 曆 10 月 這 段 時 間, 農 事 已 經 暫 告 一 段 落, 為 了 祈 求 上 蒼 協 助 一 年 來 的 收 成, 地 方 庄 廟 會 舉 行 祭 祀 天 公 ( 三 界 公 ) 的 儀 式, 並 且 聘 請 歌 仔 戲 演 出 酬 神, 稱 之 為 作 冬 尾 戲, 而 此 10 月 祭 典 稱 之 為 謝 平 安 或 是 收 平 安, 為 漢 人 春 祈 秋 報 觀 念 的 體 現 建 德 宮 年 例 最 後 一 場 祭 典 為 農 曆 10 月 15 日 謝 平 安, 過 溝 信 眾 稱 之 為 平 安 節 建 德 宮 平 安 節 由 來 : 22 自 本 宮 建 廟 以 來, 本 境 是 以 務 農 立 庄, 早 年 沒 氣 象 局 來 預 測 防 範, 俗 語 說 作 田 人 是 看 天 吃 飯 的, 每 一 期 作 能 躲 過 天 然 災 害 而 平 安 順 利 的 收 成, 對 庄 民 來 說 是 非 常 有 福 報 的 事 所 以 在 每 年 晚 冬 ( 稻 田 第 二 期 作 及 種 蕃 薯 ) 平 安 順 利 收 割 後, 庄 民 在 喜 慶 豐 收 之 際, 適 逢 農 曆 10 月 15 日 天 公 生 的 祭 典, 23 為 答 謝 天 地 及 神 恩, 特 別 準 備 : 燈 座 篙 錢 清 豬 草 羊 三 牲 酒 禮 山 珍 海 味 紅 圓 發 粿 四 果 餅 乾 等 隆 盛 的 敬 品, 叩 謝 平 安 戲 來 敬 謝 天 地 及 眾 神 尊 庇 佑 及 賜 予 豐 衣 足 食, 並 祈 求 來 年 再 賜 平 安 豐 收 建 德 宮 於 該 年 10 月 初 一 擲 筊 選 出 三 位 爐 主 ( 東 中 西 安 里 各 一 人 ) 負 責 祭 典 進 行, 於 22 過 溝 建 德 宮 臉 書,2013/11/5 貼 文 23 古 早 時, 百 姓 是 不 能 直 接 敬 天, 除 了 建 醮 等 大 型 慶 典 外, 古 制 有 記 載 帝 王 或 當 官 的 才 可 以 直 接 祭 天, 一 般 平 民 百 姓 需 要 藉 由 三 官 大 帝 的 生 日 才 能 禮 敬 天 公 40
47 農曆 10 月 15 日子時舉行團拜儀式 廟方於廟外設置馬草水 於廟內背對中門位置設天台並 放置三座燈座 其代表三官大帝 並且擺設供品與全豬全羊 當子時一到 廟方董事會與三位爐主帶領在場信眾向三官大帝膜拜 禮成之後 再跪在 中門向王爺參拜 完成整個平安節祭典 敬謝天地及眾神尊庇佑 賜予眾弟子 一年來作田 養魚 作事業 吃頭路...等 皆能豐衣足食 平安順利 好收成 並祈求來年再賜平安豐 收 這段時間建德宮所聘請的歌仔戲班要演出兩天半的戲劇 可見過溝人對於平安節祭典的 慎重程度 表 5 過溝建德宮年例祭典 祭典名稱 時間 農曆 活動內容 搶頭香 1月1日 搶頭香 攻炮城 1 月 1 3 日 攻炮城 觀音佛祖聖誕 2 月 19 日 謝戲 玄天上帝聖誕 3月3日 謝戲 註生娘娘聖誕 3 月 20 日 謝戲 李府千歲聖誕 4 月 26 日 安營 祈安遶境 謝戲 祀宴 范府千歲聖誕 4 月 27 日 謝戲 虎爺將軍聖誕 6月6日 謝戲 池府千歲聖誕 6 月 18 日 謝戲 火燈夜巡 6 月最後三天 巡五營 遶境 路祭 驅 登錄縣定民俗 煞 舉火燈 中元普渡 7 月 15 日 普渡法會 朱府千歲聖誕 8 月 15 日 謝戲 中壇元帥聖誕 9月9日 謝戲 吳府千歲聖誕 9 月 15 日 謝戲 下元平安節 10 月 15 日 謝戲 拜天公 41 備註 建德宮三大年例 建德宮三大年例 建德宮三大年例
48 第四節 建德宮組織及廟務運作 建德宮是過溝三里的信仰中心 民國 53 年 1964 草擬組織章程 於民國 54 年向政府 機關申請核准成立 財團法人台灣省嘉義縣布袋鎮過溝建德宮 運作至今 建德宮組織架構 過溝建德宮董監事會組織 先由轄區三里各家戶 代表信徒 24依各鄰選出一位 信徒 代表 包括東安里 1-23 鄰 中安里 5-22 鄰 1-5 鄰為郊區的金京林及鹽地仔兩地 不 列入本庄建德宮信徒範圍 及西安里 1-20 鄰 然後再由 信徒代表 選出 董事 11 人 東安里 4 人 中安里 3 人及西安里 4 人 監事 3 人 各里 1 人 然後由董事互選 最 高票為董事長 參見表 6 次高票為副董事長 其餘董事責任各股股長或副股長 依此制度 層層選舉 至今已達第 13 屆 各里董監事名單及兼任職務 如表 7 表 6 財團法人過溝建德宮選舉制度 東安里 1-23 鄰 中安里 5-22 鄰 西安里 1-20 鄰 代表信徒 各家戶 553 戶 640 戶-105 戶 535 戶 527 戶 信徒代表 61 人 23 人 18 人 20 人 4人 3人 4人 董事 11 人 董事互選 最高票為董事長 次高票為副董事長 監事 3 人 1人 1人 1人 表 7 財團法人過溝建德宮第十三屆董事會名單 及聘任幹部庶務人員 職銜 姓名 職銜 姓名 董事長 張丁連 西安里 常務監事 蔡修三 中安里 副董事長 李文雄 中安里 監事 張水道 西安里 董事兼總幹事 陳國偉 東安里 監事 蔡育明 東安里 董事兼總務股長 謝益謙 東安里 24 每屆董監事改選前 廟方會先向戶政事務所調閱最新戶籍資料公告 接受信徒依其意願增減名單 42
49 董事兼總務副股長 李顯義 中安里 聘任幹部及庶務人員 董事兼營繕股長 王秀章 西安里 幹事 謝江龍 董事兼祭祀股長 高森田 東安里 幹事 黃月娥 董事兼會計股長 李佳芳 中安里 廟祝 李樹枝 董事兼公關股長 呂三郎 西安里 市場清潔工 李莊玉蘭 董事兼公關副股長 陳清源 東安里 董事長特別助理 李世強 董事兼公關副股長 陳福地 西安里 董事長特別助理 高孝存 建德宮廟務運作特色 過溝建德宮為一間重視公益慈善與社區營造的地方廟宇 自民國 95 年起連續六年獲得內 政部頒發績優興辦公益慈善社會教化宗教團體 建德宮每年頒發獎助學金 只要隸屬於建德 宮會員的直系親屬 或是就讀過溝國中之學生 沒有因為貧困而積欠丁口錢25的家庭皆可以 辦理 藉由頒發獎助學金協助家中經濟困難需要幫助的學生 也藉此鼓勵過溝境內的學子能 夠勤勉讀書增進整個村庄的讀書風氣 此外 在每年李府千歲聖誕過後也會依照信徒所贊助 捐獻的各類物資 如 白米 食用油 與救濟金 發放給過溝三里的低收入戶 在社區營造方面 最為大型的活動莫過於建德宮每年於過溝國中舉辦五王盃五人制足球 比賽 截至民國 101 年已經舉辦至第十六屆 此足球比賽除了邀請布袋鎮內各級學校參加 也擴大到邀請全國各地各級學校與社會人士 總參賽隊伍已達 134 隊 成為全國一大體育盛 事 為過溝的足球運動推展有著極大的助力 也為建德宮除了以宗教活動拓展能見度之外 打開另一個新的可能 此外 建德宮以廟宇為中心透過舉辦一系列新春與端午節慶祝活動 如除夕夜搶頭香 初二初三擲炮城 端午節的包粽子送餐 皆是能夠吸引社區民眾參與的節慶活動 甚至藉由 包粽子送與社區長輩或低收入戶也更讓人感到窩心 使庄廟不只是信仰中心 也是社區公益 發展的主力 藉由以庄廟為中心的社區營造模式 成功的激發過溝庄民的參與感 從每年的 李府千歲聖誕遶境與火燈夜巡 皆可看出過溝人熱情踴躍參與的認同感 Face Book 以下簡稱臉書 的發明 整合了部落格撰寫文章 即時通訊 網路相簿 影 25 事實上 建德宮早已不收丁口錢 僅於民國 53 年 77 年建醮時才收 但亦未強制 43
50 音 微 網 誌 等 網 路 功 能, 進 而 創 造 出 一 套 即 時 性 與 互 動 性 高 的 網 路 平 台 過 溝 建 德 宮 早 先 使 用 部 落 格 撰 寫 文 章, 26 詳 細 記 錄 每 年 過 溝 建 德 宮 的 年 例 祭 典 社 區 活 動 以 及 廟 宇 的 社 會 公 益 事 業 隨 著 臉 書 的 發 展, 部 落 格 的 宣 傳 工 作 在 民 國 102 年 後 逐 漸 轉 移 到 臉 書 上, 以 獲 取 更 快 速 的 訊 息 流 通 與 互 動 回 應 ; 原 有 的 部 落 格 仍 有 運 作, 然 其 宣 傳 效 率 已 經 遜 於 臉 書 27 過 溝 建 德 宮 於 臉 書 上 成 立 粉 絲 專 頁 作 為 宣 傳 的 官 方 網 站 之 一, 透 過 整 合 且 方 便 的 平 台, 即 時 發 佈 有 關 於 建 德 宮 的 任 何 活 動 訊 息, 內 容 涵 蓋 各 地 廟 宇 進 香 聖 誕 時 為 主 神 簡 介 並 祝 壽 建 德 宮 相 關 社 區 活 動 與 社 會 公 益 活 動 祭 典 籌 備 會 議 與 過 程 各 項 年 例 祭 典 進 行 過 程 對 未 來 活 動 的 預 告 等 等, 藉 由 密 集 的 貼 文, 使 得 建 德 宮 的 臉 書 頁 面 可 以 持 續 持 有 高 點 閱 率, 以 達 成 宣 傳 效 果 本 研 究 於 李 府 千 歲 聖 誕 前 後 與 夜 巡 趕 鬼 期 間 觀 察, 每 逢 假 日 有 進 香 團 前 來 進 香 或 參 香, 專 頁 管 理 員 會 即 刻 拍 攝 照 片 或 影 片 上 傳 至 網 路 相 簿 並 加 以 描 述, 若 是 建 德 宮 分 靈 廟 宇 或 是 擁 有 特 殊 淵 源 者, 會 簡 述 分 靈 緣 由 或 兩 廟 關 係 時 間 進 入 農 曆 六 月, 此 為 廟 方 正 開 始 籌 備 夜 巡 趕 鬼 的 階 段, 臉 書 專 頁 除 了 配 合 民 國 102 年 度 擴 大 舉 辦 的 神 鬼 嘉 年 華 活 動, 進 行 活 動 的 宣 傳 與 預 告 外, 也 對 於 過 溝 地 區 各 角 頭 公 廟 私 壇 的 簡 單 介 紹, 並 且 透 過 簡 單 的 圖 說, 描 述 過 去 趕 鬼 的 故 事 王 爺 的 神 威, 勾 起 網 友 們 對 於 以 往 過 溝 趕 鬼 的 經 驗 與 回 憶, 吸 引 外 地 網 友 於 臉 書 上 回 應 表 態 希 望 能 回 來 參 與, 透 過 新 世 代 的 網 路 平 台 臉 書 的 利 用, 使 得 建 德 宮 的 知 名 度 除 了 透 過 電 視 媒 體 報 導, 也 利 用 網 路 資 源 獲 取 更 大 的 宣 傳 效 率 過 溝 建 德 宮 雅 虎 奇 摩 部 落 格 過 溝 建 德 宮 臉 書 專 頁 44
51 第三章 過溝庄角頭信仰與陣頭組織 布袋鎮過溝區轄下共分三里 最重要的信仰中心為主祀五府千歲的建德宮 也是過溝庄 內唯一總轄全境的大廟 過溝庄傳統的角頭區域 有今西安里的西勢與廈厝 東安里的東勢 頭 及中安里的頂厝與中厝 28共五大角頭 早期過溝庄內僅有建德宮一間公廟 其餘各角頭較小範圍的信仰 則以神明會或宮壇的 形式運作 然而庄內角頭的大事 譬如角頭建廟 採新乩 仍要經過建德宮主神認可或廟方 管理階層同意才可實行 足以顯示建德宮在過溝地區崇高的地位 角頭廟宇的出現 改變了過溝建德宮農曆 4 月 26 日遶境 與六月底夜巡趕鬼的活動形式 過往各角頭神明會與宮壇並沒有財力雕刻神轎 參與遶境都是由各角頭所成立的武陣以及各 神明會 宮壇所屬的乩童與手輦參與 等到民國 80 年代各角頭廟建立以後 除了尚未消失的 武陣之外 各角頭廟也新雕神轎加入隊伍當中 擴大了遶境的聲勢與熱鬧程度 第一節 從角頭神明會到諸宮壇 過溝區內的各角頭廟皆是在近二十年間紛紛建成 民國 70~80 年代以後 隨著臺灣經濟 發展 各角頭居民終於有能力負擔建設廟宇的經費 因而逐漸出現過溝角頭廟宇林立的狀態 目前甚至有廟宇尚在增建當中 例如建德壇於民國 102 年 2013 入火安座 現仍要增建左 右偏殿 以下先分述七間已建廟的角頭廟 再述其他有正式管理組織但尚未建廟的角頭宮壇 以及才剛興起的私人宮壇 建德壇 西勢 過溝建德壇位於過溝西勢 主祀神為范府千歲 為了與西勢另一主祀范王的角頭廟奉天 宮區分 稱為 新范王 建德壇范府千歲實際上源自於過溝奉天宮 過去西勢因為老范王香 火鼎盛 信徒眾多 卻因為意見不合衍生派系問題 造成出資雕塑神尊者與范府千歲乩童兩 派爭奪神尊的分裂情況 最後依法院判定神像歸當初出錢雕塑者所擁有 而當時信徒所捐獻之金牌等則歸另一方 所擁有 但范府千歲降駕指示 神靈要跟隨乩身濟世 因此要求信徒再另行雕塑新神像供奉 指示前往臺中龍井水裡港福順宮取香火入金身 在各方奔走之下重新雕塑出新范王的金身 28 現今中安里的頂厝 又叫作 頂五間仔 而中厝原來還有一個角頭叫作 下五間仔 後來併入中厝統稱之 45
52 民 國 61 年 (1972) 在 過 溝 境 主 廟 建 德 宮 開 光 點 眼, 並 且 分 得 奉 天 宮 開 基 的 香 爐, 以 神 明 會 的 方 式 在 過 溝 西 安 里 輪 祀, 每 兩 年 以 擲 筊 的 方 式 選 定 新 壇 址, 直 至 民 國 80 年 代 建 設 新 廟, 於 民 國 102 年 入 火 安 座, 也 屬 於 西 安 里 的 角 頭 廟 之 一 目 前 僅 有 一 位 李 王 乩 身 奉 天 宮 ( 西 勢 ) 民 國 36 年 間, 過 溝 庄 居 民 遭 受 瘟 疫 之 苦, 請 示 建 德 宮 李 大 府 千 歲 指 示 須 挖 土 掘, 居 民 迎 請 李 大 府 千 歲 以 及 眾 神 前 來 參 與 超 拔 儀 式, 此 時 范 府 千 歲 神 遊 至 南 鯤 鯓 代 天 府, 得 南 鯤 鯓 代 天 府 的 五 府 千 歲 指 示 前 往 過 溝 協 助, 與 李 大 府 千 歲 一 同 處 理 庄 民 問 題, 後 來 經 由 信 眾 祈 請 慰 留, 獲 得 范 府 千 歲 首 肯 留 駐 過 溝 濟 世 ; 民 國 50 年 由 西 安 里 里 長 謝 炭 與 李 神 祈 兩 位 老 先 生 深 入 山 區, 取 得 樟 木 雕 塑 范 府 千 歲 金 身, 與 新 成 立 的 過 溝 建 德 壇 區 分 為 老 范 王 過 溝 奉 天 宮 原 先 為 范 府 千 歲 之 神 明 會, 直 至 民 國 82 年 動 土 開 工, 於 85 年 入 火 安 座, 直 至 民 國 99 年 正 式 建 廟 完 成 頂 德 宮 ( 頂 厝 ) 頂 德 宮 位 於 頂 厝 聚 落, 主 祀 池 府 千 歲 林 奶 夫 人 李 二 府 千 歲 其 主 祀 神 池 府 千 歲 與 林 乃 夫 人 為 長 期 供 奉 於 民 家 之 私 家 神, 約 有 百 年 以 上 歷 史, 由 於 過 去 民 家 有 財 力 奉 祀 神 尊 者 並 不 普 遍, 頂 厝 居 民 若 有 疑 難 雜 症 須 要 請 示 神 明, 便 藉 著 觀 王 爺 的 機 會 一 同 問 事, 逐 漸 藉 由 公 眾 問 事 的 契 機 轉 化 為 頂 厝 聚 落 的 公 神, 進 而 組 織 了 池 王 會 與 林 奶 會 日 據 後 期 因 日 本 人 皇 民 化 運 動, 將 神 明 藏 至 田 裡 圳 溝 的 涵 洞 當 中, 逃 過 一 劫, 民 國 80 年 代, 信 徒 希 望 能 夠 建 立 一 間 公 厝 將 神 尊 長 期 奉 祀, 正 逢 政 府 撥 下 一 筆 經 費 要 建 設 社 區 居 民 活 動 中 心, 於 是 信 徒 除 了 建 設 活 動 中 心 之 外, 也 將 公 厝 設 置 於 活 動 中 心 二 樓, 成 為 現 在 的 頂 德 宮, 而 建 德 宮 派 遣 李 二 府 千 歲 的 副 尊 過 去 坐 鎮, 不 過 是 坐 在 主 位, 雖 然 這 尊 副 駕 的 年 紀 較 輕, 但 是 坐 在 主 位 則 是 因 為 建 德 宮 在 過 溝 庄 中 的 庄 主 地 位, 顯 示 出 庄 廟 與 角 頭 廟 的 上 下 關 係, 不 過 雖 然 主 位 是 李 王, 但 處 理 事 情, 仍 以 老 池 王 負 責 辦 事 通 天 壇 ( 中 厝 ) 過 溝 中 厝 通 天 壇, 供 奉 范 府 千 歲 及 吳 府 千 歲 為 主 神, 范 王 爺 於 民 國 46 年 由 李 橫 及 蔡 辦 雕 金 身, 由 李 清 福 信 士 提 供 自 宅 為 臨 時 會 壇, 命 名 為 通 天 壇, 每 年 農 曆 4 月 27 日 慶 祝 聖 誕 吳 三 王 爺 於 民 國 50 年 開 始 奉 祀, 為 原 建 德 宮 的 吳 三 王 自 行 選 擇 李 棟 生 為 乩 童, 但 是 建 德 宮 不 同 意, 因 此 由 中 厝 眾 信 徒 自 行 雕 塑 金 身, 供 奉 在 李 棟 生 家 中 奉 祀, 以 每 年 的 農 曆 9 月 15 日 慶 典 46
53 聖 誕 民 國 85 年 信 徒 開 始 搭 建 鐵 厝 預 備 建 設 廟 宇, 並 組 成 管 理 委 員 會, 由 第 一 屆 主 委 李 春 木 積 極 買 地 奠 定 建 廟 基 礎 民 國 93 年 由 李 慶 順 李 時 春 李 鴻 章 李 奉 明 等 信 士 發 起, 成 立 建 廟 委 員 會, 民 國 94 年 農 曆 3 月 12 日 動 土 興 建, 至 民 國 95 年 完 工 並 舉 行 入 火 安 座 儀 式 保 安 宮 ( 廈 厝 ) 保 安 宮 供 奉 主 神 陳 奶 夫 人, 為 道 教 法 派 信 仰 中 三 奶 夫 人 的 陳 靖 姑 光 緒 5 年 (1877) 廈 厝 地 區 的 兒 童 觀 椅 仔 姑 遊 戲, 正 逢 陳 奶 夫 人 神 遊 此 地, 藉 由 椅 仔 發 輦 指 示, 以 後 信 徒 有 事 或 危 難, 將 會 隨 時 起 駕 救 助 化 解 ; 自 此 之 後, 廈 厝 信 徒 便 雕 塑 神 像 設 壇 供 奉, 經 歷 數 十 年 後 神 明 底 座 腐 化, 因 而 於 民 國 47 年 間 再 重 新 雕 塑 神 像, 香 火 日 益 鼎 盛, 信 徒 日 漸 增 多 便 有 了 倡 議 建 設 廟 宇 之 舉 起 初 由 壇 方 先 行 籌 資 買 地, 再 以 信 徒 捐 獻 的 二 十 萬 做 為 基 金 累 積, 民 國 84 年 (1995) 信 徒 成 立 保 安 宮 興 建 籌 備 委 員 會 公 推 呂 萬 撐 先 生 為 主 任 委 員, 並 於 同 年 10 月 11 日 正 式 動 土 興 工, 因 為 大 家 熱 心 踴 躍 自 動 樂 捐, 廟 宇 興 建 僅 歷 時 兩 年 完 成, 民 國 86 年 10 月 入 火 安 座, 後 再 增 建 金 爐 及 其 他 設 施 完 成, 民 國 89 年 11 月 17 日 正 式 落 成 歲 化 宮 ( 廈 厝 ) 歲 化 宮 位 於 西 安 里 廈 厝, 主 祀 陳 聖 王, 併 祀 天 上 聖 母 范 府 千 歲 及 五 虎 將 軍, 為 陳 氏 宗 親 虔 誠 奉 祀 之 保 護 神 相 傳 明 末 鄭 成 功 參 軍 陳 永 華, 奉 請 陳 聖 王 金 身, 渡 海 來 臺 灣 ; 在 臺 南 陳 奇 策 古 厝 供 奉 ( 今 臺 南 市 萬 福 庵 ); 嗣 後 塭 仔 庄 ( 今 東 石 鄉 塭 仔 村 ) 弟 子 陳 新 全, 於 萬 福 庵 與 聖 王 結 緣 ; 經 賜 三 聖 筊 允 將 陳 聖 王 金 身 迎 還 故 居 塭 仔 庄 供 奉, 由 於 神 威 顯 赫 信 徒 遍 及 鄰 近 區 域, 應 信 眾 請 求, 由 鄰 庄 輪 流 接 祀 : 頭 香 塭 仔 庄 貳 香 過 溝 庄 參 香 崁 前 庄 末 香 牛 挑 灣 直 至 清 末 輪 香 至 過 溝 庄 奉 祀 時, 正 逢 甲 午 戰 爭 臺 灣 割 讓 日 本, 後 因 日 人 皇 民 化 運 動, 厲 行 神 佛 升 天 儀 式, 陳 姓 宗 親 長 輩 擔 心 金 身 蒙 受 迫 害 將 金 身 掩 藏 於 穀 倉 多 年, 鄰 庄 輪 值 奉 祀 因 而 中 止, 金 身 滯 留 過 溝 廈 厝 臺 灣 光 復 後, 信 仰 免 於 束 縛, 然 時 空 變 遷, 輪 香 習 俗 中 斷 多 年, 陳 聖 王 金 身 改 由 爐 主 輪 祀, 直 至 民 國 81 年 (1992)11 月, 由 時 任 西 安 里 里 長 陳 天 財 與 嘉 義 縣 議 員 陳 俊 宏 發 起 建 廟, 集 捐 資 新 台 幣 三 千 一 百 餘 萬 元, 經 陳 聖 王 擇 地 動 工 興 建 民 國 88 年 (1999) 落 成, 隆 重 舉 行 47
54 入 火 安 座, 並 將 廈 厝 角 頭 奉 祀 范 府 千 歲 的 范 王 會 奉 祀 港 口 媽 祖 與 五 虎 將 軍 的 三 聖 壇 合 併 為 一 廟, 而 成 現 今 的 過 溝 歲 化 宮 城 隍 廟 ( 東 勢 頭 ) 過 溝 城 隍 廟 供 奉 安 溪 三 城 隍 爺, 其 祭 典 日 期 為 每 年 舊 曆 5 月 28 日 傳 說 三 城 隍 於 日 據 末 期 即 在 東 勢 頭 聚 落 顯 靈, 當 時 正 逢 日 美 太 平 洋 戰 爭 末 期, 居 民 相 信 三 城 隍 庇 佑 使 眾 人 避 過 美 軍 空 襲 的 災 難, 此 時 更 化 解 東 勢 頭 陳 萬 福 家 中 厄 運, 信 徒 遂 日 益 增 多 ; 至 民 國 34 年 二 戰 結 束 後, 信 眾 暫 借 陳 萬 福 家 宅 設 置 臨 時 神 壇, 稱 壇 名 為 福 建 壇 三 城 隍 於 建 壇 後 隨 即 取 高 漢 津 先 生 為 正 鑾 手 起 乩 救 世, 民 國 38 年 獲 得 過 溝 建 德 宮 李 府 大 千 歲 降 壇 指 示 尺 寸 塑 造 三 城 隍 爺 之 金 身, 並 於 民 國 39 年 成 立 城 隍 會, 民 國 42 年 購 置 廟 地 民 國 73 年 間 才 成 立 過 溝 安 溪 城 隍 廟 興 建 委 員 會, 民 國 74 年 破 土 開 工, 由 於 建 廟 經 費 不 足, 因 此 興 建 一 小 段 期 間 工 程 就 停 頓, 後 來 獲 得 全 國 信 徒 捐 款 相 助, 逐 漸 恢 復 興 建 工 程, 直 至 民 國 80 年 間 完 成 全 部 興 建 工 程, 同 年 入 火 安 座 民 國 81 年 前 往 大 陸 福 建 省 安 溪 縣 城 隍 廟 謁 祖, 以 及 湄 洲 聖 母 廟 參 聖 進 香 其 他 私 壇 宮 廟 以 上 是 過 溝 庄 傳 統 庄 境 內 傳 統 五 大 角 頭 區 域 中, 已 經 建 廟 的 七 大 角 頭 廟 但 近 十 年 來 有 許 多 私 人 宮 壇 也 漸 漸 有 了 一 定 的 地 位 與 認 同, 甚 至 已 建 立 正 式 管 理 組 織 ( 管 理 委 員 會 ), 例 如 東 勢 頭 的 婦 虎 壇 ( 主 祀 婦 主 娘 媽 ) 菜 市 場 內 的 龍 德 壇 ( 主 祀 關 聖 帝 君 ), 中 厝 有 中 華 玄 武 宮 ( 主 祀 玄 天 上 帝 ), 西 勢 有 過 溝 太 子 會 ( 主 祀 三 太 子 ) 仁 德 堂 ( 主 祀 觀 音 佛 祖 ) 武 聖 壇 ( 主 祀 關 聖 帝 君 ) 等 金 京 林 的 建 田 宮 屬 得 地 理 而 顯 威 受 恭 奉 的 陰 神 信 仰, 一 般 稱 為 廟 仔, 但 因 其 許 多 重 要 事 務 均 由 建 德 宮 大 王 爺 處 理, 對 大 廟 的 忠 誠 度 亦 受 民 眾 肯 定, 農 曆 4 月 26 日 李 大 王 聖 誕 時, 會 前 來 參 與 遶 境 另 外, 過 溝 國 中 旁 的 九 司 廟 雖 已 建 廟, 但 因 屬 陰 神 信 仰, 一 般 也 不 認 為 是 角 頭 廟 48
55 表 8 過溝區角頭廟宇一覽表 所屬里名 所屬角頭 西勢 西安里 廈厝 頂厝 廟名/宮壇名 奉祀主神 前身 建廟年代 奉天宮 范府千歲 范王會 民國 85 年 建德壇 范府千歲 李府千歲 五府尊王 奉天宮 分支而出 民國 102 年 過溝太子會 三太子 -- 未建廟 仁德堂 觀音佛祖 悟德堂 未建廟 武聖壇 關聖帝君 過溝會館 未建廟 保安宮 陳乃夫人 娘媽會 民國 86 年 歲化宮 開漳聖王 范府千歲 天上聖母 五虎將軍 陳聖王會 范王會 三聖壇 民國 88 年 頂德宮 李二府千歲 池府千歲 林乃夫人 池王會 娘媽會 民國 80 年代 通天壇 范府千歲 吳府千歲 范王會 吳王會 民國 95 年 中華玄武宮 玄天上帝 未建廟 安溪城隍廟 安溪城隍 -福建壇 城隍會 龍德壇 關聖帝君 -- 未建廟 婦虎壇 婦主娘媽 -- 未建廟 中安里 中厝 東安里 東勢頭 民國 80 年 本表說明 1. 本表各宮廟壇均已有正式管理委員會組織 具有一定公信力 均會參與李府千歲聖誕 及火燈夜巡兩次遶境 2. 庄內其他未有公開正式組織的私人家壇 不一定會參與庄內兩次遶境 故不列於本表 3. 標記 者 框內加網底 為最早期的傳統角頭神明會建廟 地方公信力最夠 4. 標記 者 為中期出現的角頭神明會 社區認同基礎較穩定 甚至已建有兩座廟 5. 標記 者 為近期出現的角頭神明會 49
56 頂厝 中厝 東勢頭 西勢 廈厝 圖 18 過溝各里之各角頭範圍大致分布圖 西勢建德壇 西勢奉天宮 50
57 頂厝頂德宮 中厝通天壇 廈厝保安宮 廈厝歲化宮 東勢頭城隍廟 過溝建德宮 圖 19 過溝各角頭廟宇外觀系列圖 51
58 第二節 過溝庄傳統陣頭 過溝庄境內各分三里 早年每一里各擁有兩組陣頭 陣頭類型皆為武館 傳統定義上武 館為強調體能與格鬥技巧等類型的陣頭 最典型的為宋江陣與獅陣 文館則是音樂性或是戲 曲表演性質的陣頭 如北管 南管 或是車鼓陣 牛犁歌陣等 但也有過溝人認為 武館指 的是宋江陣 文館指的是獅陣 因為宋江陣全體手持兵器操演 屬於武陣 而獅陣成員都手 拿三角繡旗 並沒有兵器操演 因此被歸類為文館 這是屬於過溝獨特的分類方式 目前整個過溝庄三里仍有四陣 其中以廈厝保安宮獅陣及東勢頭建田堂獅陣 活動出陣 能力較佳 頂德宮宋江陣及建德壇獅陣 因人手不足 必須強力動員才有辦法出陣 在傳承 與保存上明顯出現危機 是未來相當重要的課題 另外 二戰後 過溝曾短暫出現南管清雅社 據一度擔任負責人的陳宗德先生之女陳罔 市女士所述 日本時期過溝庄陳登炎所開設的漢藥店 經常會聚集一群人練習樂器來自娛 民國 44 年左右 黃水柱 陳宗德二人熱心地將這些人召回來 並從鹽水請來李姓教師 人稱 樣仔 其名已不可考 教唱曲 如今 老輩凋零 從前一起唱曲的姐妹結婚之後也不唱了 期間雖然有人提議重新招募新人來訓練 但最後也都不了了之 民國 53 年建德宮重建慶成三 朝清醮祈安遶境時 清雅社還曾參加遶境 除了社區角頭傳統陣頭 值得一提的是 民國 87 年間 布袋鎮農會四健會業務承辦人李 嘉瑛先生 現為布袋鎮農會推廣股股長 及蔡育明先生 在過溝國小成立 舞獅 推廣民俗 技藝 將龍鳳獅引進於過溝國小 希望能夠振興過溝地區傳統陣頭的衰落之事 表 9 過溝區各角頭陣頭概況一覽表 所屬里名 所屬角頭 廟名 所屬藝陣 備註 西勢 建德壇 振興社獅陣 僅以鑼鼓出陣 廈厝 保安宮 宋太祖獅陣 運作良好 頂厝 頂德宮 宋太祖宋江陣 勉強運作 中厝 通天壇 勤習堂宋江陣 已消失 原隸屬下五間仔 兵器 暫置通天壇倉庫 建田堂獅陣 東勢頭原有 上師 與 麗師 指導的兩團師陣 後併成一團 目前由建田堂支持 西安里 中安里 東安里 東勢頭 建田堂 52
59 3-2-1 宋 江 陣 頂 德 宮 宋 江 陣 為 現 在 過 溝 全 境 碩 果 僅 存 的 宋 江 陣, 屬 於 勤 習 堂 系 統, 稱 為 宋 太 祖 宋 江 陣, 由 宋 太 祖 之 名 可 以 得 知, 頂 德 宮 宋 江 陣 所 敬 奉 的 祖 師 爺 為 宋 太 祖 趙 匡 胤, 宋 江 陣 所 學 習 的 拳 法 陣 勢 為 太 祖 拳 現 在 主 要 参 加 農 曆 4 月 26 日 李 府 千 歲 聖 誕 遶 境, 與 六 月 底 夜 巡 遶 境 的 大 日 ( 有 驅 煞 儀 式 的 日 子, 通 常 是 第 二 天 ) 早 期 宋 江 陣 人 數 眾 多, 還 可 分 為 成 人 組 與 少 年 組 兩 陣, 少 年 組 是 以 國 小 五 六 年 級 學 生 到 國 中 生 為 主, 當 年 少 年 組 學 習 的 套 路 相 當 完 整, 但 隨 著 小 孩 成 長, 出 外 求 學 就 業, 已 經 無 法 組 成, 之 前 曾 經 想 重 組 小 孩 的 宋 江 陣, 但 因 為 家 長 反 對 而 無 法 成 行, 使 得 傳 承 發 生 困 難 現 在 的 宋 江 陣 已 經 沒 有 在 練 習, 自 從 負 責 召 集 人 員 的 江 龍 先 生 過 世 以 後, 已 沒 有 主 持 陣 務 的 頭 人, 現 在 都 是 以 頂 德 宮 的 總 幹 事 去 尋 找 曾 經 有 參 加 過 的 老 班 成 員 參 加, 勉 強 維 持 能 夠 出 陣 的 規 模 宋 江 陣 的 組 成 有 24 人, 套 路 有 四 蕊 花 蜈 蚣 腳 打 對 仔 ( 兵 器 對 打 ) 內 外 圈 等, 不 過 現 在 僅 剩 下 參 廟 的 步 伐, 往 日 兵 器 對 打 打 圈 等 陣 勢 已 不 復 見 過 去 的 宋 江 陣 出 陣 規 定 嚴 格, 出 陣 時 紀 律 嚴 謹, 不 可 以 吃 檳 榔 喝 酒 另 外, 中 安 里 勤 習 堂 宋 江 陣 原 屬 於 下 五 間 厝 聚 落 的 自 組 陣 頭, 由 一 位 名 喚 李 長 的 拳 頭 師 傅 指 導, 根 據 通 天 壇 總 幹 事 李 鴻 章 先 生 說, 他 八 歲 時 還 看 過 該 宋 江 陣 操 演, 在 他 十 五 六 歲 時 逐 漸 沒 落, 當 時 也 是 大 批 年 輕 人 外 流 到 外 地 工 作 的 時 段, 使 得 人 手 逐 漸 不 足 影 響 到 宋 江 陣 的 傳 承 ; 在 李 長 去 世 以 後, 宋 江 陣 交 由 李 崑 山 接 手, 但 也 在 李 崑 山 的 時 期 消 失, 此 時 通 天 壇 尚 未 建 廟, 在 建 廟 後 雖 然 宋 江 陣 名 存 實 亡 不 再 練 習, 但 還 能 調 出 曾 經 練 習 過 的 老 班 成 員 充 數, 而 現 在 已 經 完 全 消 失 目 前 通 天 壇 尚 保 有 當 初 勤 習 堂 的 各 式 兵 器 與 陣 勢 順 序 表 53
60 民國 85 年頂德宮宋太祖宋江陣合照 頂德宮宋江陣在火燈夜巡中拜廟操演 頂德宮宋江陣參與農曆 4 月 26 李府千歲聖 頂德宮宋江陣參與農曆 4 月 26 李府千歲聖 誕遶境 誕遶境 通天壇勤習堂宋江陣兵器配置表 通天壇勤習堂宋江陣龍虎旗 圖 20 過溝頂德宮與通天壇宋江陣 54
61 3-2-2 獅陣 保安宮宋太祖獅陣為現在最有活動力的過溝陣頭 屬於勤習堂太祖拳系統 祖師爺為宋 太祖趙匡胤 該陣原先也是宋江陣 但因為隨著時代變遷宋江陣組成不易 在加上陣中也有 師傅指導武獅的步伐技巧 逐漸從宋江陣轉化為常見的獅陣 每逢李府千歲遶境與六月底夜 巡三天皆會出陣 若過溝庄內有廟宇進香舉辦廟會活動 保安宮獅陣也會慶贊友宮出陣隨行 或接駕 另外 東勢頭原有兩陣獅陣 先是聘請 上師 來指導 不久因故又有人聘請 麗師 教另一團 不過兩團後來合併成一團 陣頭鑼鼓等工具曾一度短暫置放於城隍廟 目前則由 建田堂掛名支持 平常出陣機會不多 至於西勢建德壇的獅陣 據該壇青年信徒謝光謨先生表示 建德壇過去曾有宋江陣 但 也因為人手不足轉型為獅陣 但最後仍然散陣 到如今參加遶境僅以鑼鼓陣參加 保安宮獅陣參與李府千歲聖誕遶境 拜廟 保安宮獅陣參與李府千歲聖誕遶境 保安宮獅陣於縣定民俗火燈夜巡活動中 保安宮獅陣於縣定民俗火燈夜巡活動中 拜廟舞獅 拜廟舞獅 圖 21 過溝保安宮獅陣 55
62 3-2-3 過 溝 素 蘭 陣 民 國 69 年 左 右, 謝 承 潮 ( 本 名 謝 金 樹,29 年 次, 開 棉 被 店 ) 去 麻 豆 看 王 爺 聖 誕 熱 鬧, 無 意 間 看 到 學 甲 苓 仔 寮 有 一 素 蘭 陣, 他 覺 得 很 不 錯, 打 聽 之 下, 原 來 是 認 識 的 友 人 所 主 持 第 一 年, 他 透 過 朋 友 的 介 紹, 聘 請 學 甲 該 素 蘭 陣 來 表 演, 參 與 過 溝 建 德 宮 李 府 千 歲 聖 誕 遶 境 ; 第 二 年, 原 欲 再 聘 請 該 陣 來 表 演, 但 因 要 走 很 長 的 路, 學 甲 方 面 的 家 長 不 同 意, 於 是, 謝 便 去 學 甲 請 友 人 的 女 兒 ( 素 蘭 陣 團 員, 扮 演 媒 人 婆, 約 15 歲 ) 跳 給 他 看, 他 學 起 來 後, 買 了 錄 音 帶 錄 音 機, 回 來 就 在 庄 頭 找 小 孩 子 自 己 教 素 蘭 陣 成 立 時, 道 具 很 克 難, 謝 承 潮 還 去 向 學 甲 客 戶 借 新 娘 轎 衣 服 等 道 具, 但 第 三 年 就 用 自 己 的 道 具 了 因 為 他 教 的 不 夠 好, 於 是 又 請 學 甲 朋 友 的 三 個 女 兒 來 指 導 ( 分 別 扮 演 媒 人 婆 涼 傘 放 炮 ), 腳 步 才 比 較 整 齊 當 時 素 蘭 陣 的 股 東 包 括 賣 豆 花 的 陳 天 進 先 生 賣 枝 仔 冰 的 李 山 鶴 李 山 鳳 兄 弟 從 事 建 築 業 的 李 進 福 先 生 ( 有 車, 去 學 甲 載 道 具 回 來 ), 每 逢 大 王 爺 生 日 要 遶 境 前 十 幾 天, 就 會 廣 播 請 社 區 六 年 級 的 小 朋 友 來 廟 口 報 名, 常 達 4 50 人, 面 試 時 先 讓 孩 子 們 踏 腳 步, 挑 出 約 20 多 人, 再 正 式 進 入 練 習, 通 常 要 練 習 十 幾 個 晚 上, 才 能 出 陣 參 與 遶 境 ; 每 晚 練 習 後, 會 吃 點 心, 或 吃 股 東 提 供 的 豆 花 枝 仔 冰 ; 參 與 遶 境 的 學 生, 每 人 給 予 報 酬 300 元, 後 來 增 加 到 500 元 謝 承 潮 強 調, 當 時 小 女 生 對 於 參 加 素 蘭 陣 都 覺 得 很 光 榮, 遶 境 時, 一 路 上 有 人 看 就 跳 ; 曾 有 出 外 的 女 生, 把 工 作 辭 掉, 專 程 回 來 練 習, 等 王 爺 聖 誕 過 後, 再 回 臺 北 找 工 作 ; 謝 說, 當 時 的 學 生 都 叫 他 老 師, 現 在 回 來 遇 到, 還 會 叫 他 老 師, 有 的 都 當 阿 嬤 了 曾 有 高 雄 人 士 出 5 萬 元, 要 請 該 陣 去 跳, 但 謝 表 示 沒 辦 法 答 應, 因 為 帶 孩 子 出 去 是 有 責 任 的 ; 唯 一 一 次 出 庄 表 演, 是 曾 經 隨 過 溝 角 頭 的 香 陣 去 南 鯤 鯓, 當 時 還 遇 到 學 甲 苓 仔 寮 的 朋 友, 對 方 稱 讚 說 過 溝 的 轎 仔 比 他 們 的 好 西 安 里 的 素 蘭 陣, 以 國 小 學 童 為 主, 成 立 約 四 五 年 後, 東 安 里 里 長 顏 肇 寬 協 助 另 組 一 團 臺 北 城, 招 募 過 溝 國 中 的 學 生 來 練 習, 以 雨 傘 為 跳 舞 道 具, 同 樣 由 謝 承 潮 擔 任 指 導 老 師 ; 當 初 原 本 希 望 過 溝 三 里 都 有 陣 頭, 但 因 故 東 安 里 未 能 成 陣 直 到 十 幾 年 前, 不 易 招 募 到 學 生 來 跳 只 好 停 掉, 家 長 捨 不 得 孩 子 辛 苦 練 習 遶 境 走 路 走 很 遠 ; 臺 北 城 先 結 束,4 5 年 後, 素 蘭 陣 也 停 止 幾 年 前, 過 溝 國 小 傳 習 了 素 蘭 陣, 目 前 於 大 王 爺 聖 誕 當 日 早 上, 會 至 廟 前 演 出, 但 不 參 與 下 午 的 遶 境 謝 承 潮 說, 他 把 素 蘭 陣 舊 的 道 具 都 送 給 學 校, 去 年 還 幫 學 校 把 轎 子 的 花 布 換 新 ; 起 初 他 曾 去 學 校 指 導, 但 因 與 學 校 老 師 有 不 同 教 法 ( 例 如 他 認 為 轎 子 要 兩 個 人 抬, 不 是 4 個 人, 兩 邊 有 人 帶 刀 保 護 ), 就 乾 脆 讓 學 校 老 師 去 指 導 了 56
63 3-2-4 過溝國小龍鳳獅陣 過溝國小 舞獅 於民國 87 年 1998 成立 由布袋鎮農會四健會業務承辦人李嘉瑛先 生 現為布袋鎮農會推廣股股長 及蔡育明先生 為推廣民俗技藝 將龍鳳獅引進於過溝國 小 也在歷任校長的支持 讓學生能有一個學習傳統藝術 訓練團隊合作以及體能訓練的期 盼 初期由布袋鎮農會贊助經費 教練費用 服裝等 成立之初 是由外聘北港吳登發之父蒞校指導 並由學校老師王建芷及林世昌老師管理 訓練 現今則聘請雲林縣北港鎮吳登興教練教導 其餘課餘時間由邱義川主任與陳尚偉老師 管理訓練 於每週二下午 1:30 至 3:00 社團時間練習 目前社團人員共有二十六位 過溝國小 龍鳳獅 舞獅團組成成員由三到六年級組成包含 龍一位 鳳一位 大獅一 隻 包含獅頭一位 獅尾一位 小獅四位 獅鬼一位 齊眉棍 8 位 鼓一位 大鑼小鑼各一 位 鈸三位 旗子四位 表演陣式共十招 舞獅日月腳 大小門 舞獅四門 舞獅七星圖 龍鳳日月腳 大小門 獅鬼舞大小門 獅子咬背 尾 獅子咬腳 雙獅搶球 戲球 獅鬼 戲獅 羅漢戲獅 獅隊除了布袋鎮農會的贊助外 校友謝友友錦祿基金會 溪頭米堤大飯店及善心人士的 贊助 讓原本舞獅成立之初只有大獅兩隻以及鑼鼓鈸 能夠發展至現在的規模 獅隊也常受 邀在鄰近社區廟宇的祭典表演 或公部門的活動邀演 近期參賽獲 2012 全國傳承盃舞獅舞 龍錦標賽 臺灣獅國小組單獅創新技藝組第二名 臺灣獅國小組多獅創新技藝組第三名 提 升了學生團隊合作及榮譽感 過溝國小龍鳳獅於過溝建德宮前的演出 左圖 鳳與獅 右圖 龍 圖 22 過溝國小龍鳳獅陣 57
64 第 四 章 火 燈 夜 巡 之 演 變 與 傳 說 一 項 民 俗 在 時 間 歷 程 與 常 民 社 會 的 變 化 中, 其 儀 式 或 相 關 傳 說 必 然 會 有 所 增 加 或 減 少 某 些 部 分 火 燈 夜 巡 約 從 清 代 就 已 經 出 現, 歷 經 日 據 到 戰 後 國 民 政 府, 初 期 變 化 仍 不 大, 但 是 到 了 民 國 70 到 民 國 80 年 代 之 間, 臺 灣 社 會 因 為 經 濟 成 長, 且 鄉 下 人 口 往 都 市 流 動, 過 溝 這 樣 的 鄉 下 要 舉 行 一 定 動 員 程 度 的 民 俗 活 動, 不 免 面 臨 人 力 不 濟 的 窘 境 民 國 92 年 (2003), 建 德 宮 董 事 會 一 度 想 要 將 三 天 的 夜 巡 改 為 一 天, 沒 想 到 廟 方 幹 部 及 信 徒 中 的 青 壯 派, 認 為 無 論 如 何 都 應 該 維 持 三 天 的 傳 統 ; 這 次 的 危 機 變 成 轉 機, 反 而 激 起 青 壯 改 革 派 的 危 機 意 識 與 熱 情, 刻 意 凸 顯 舉 火 燈 這 項 傳 統, 甚 至 還 主 動 申 請 縣 定 民 俗 登 錄, 並 於 民 國 100 年 10 月 正 式 公 告, 於 是 有 了 現 今 的 局 面 本 章 將 對 火 燈 夜 巡 的 演 變 與 傳 說, 做 詳 細 的 說 明 第 一 節 火 燈 夜 巡 之 演 變 由 於 欠 缺 文 獻 資 料 與 相 關 的 文 物 作 為 佐 證, 本 調 查 必 須 著 重 在 耆 老 及 重 要 關 鍵 人 物 訪 談 過 溝 建 德 宮 火 燈 夜 巡 真 正 開 始 舉 行 的 時 間 不 詳, 但 從 建 德 宮 有 歷 史 以 來, 依 兩 位 李 大 府 千 歲 乩 身 年 齡 來 推 斷, 現 年 85 歲 的 大 王 乩 身 黃 金 鋪 先 生, 其 在 民 國 47 年 時 接 受 上 一 任 大 王 乩 身 陳 得 的 指 定 而 傳 承, 當 時 陳 得 老 先 生 也 約 八 十 多 歲, 顯 示 過 溝 趕 鬼 之 習 俗 在 清 末 即 存 在, 而 過 溝 建 德 宮 火 燈 趕 鬼 之 習 俗 則 因 應 著 各 個 不 同 的 時 代 變 遷, 逐 步 擴 大 到 現 在 的 規 模 草 創 期 〆 火 把 照 明 巡 庄 境 ( 清 末 ~ 民 國 60 年 代 ) 草 創 期 約 在 清 末 開 始, 延 續 自 光 復 初 期, 此 時 期 建 德 宮 火 燈 夜 巡 儀 式 已 經 有 固 定 的 基 本 模 式, 主 要 就 是 固 定 在 六 月 底 三 天 晚 間 舉 行, 以 手 轎 乩 童 大 輦 為 趕 鬼 隊 伍 的 主 力, 再 加 上 過 溝 傳 統 五 大 角 頭 的 武 陣, 庄 民 手 持 火 把 照 明, 隨 著 王 爺 乩 手 的 指 引 在 庄 內 巡 視, 並 處 理 庄 中 較 不 平 靜 的 地 點, 如 曾 經 淪 為 械 鬥 戰 場 的 冤 家 港, 庄 內 容 易 溺 死 民 眾 的 大 水 池, 此 段 時 期 主 持 儀 式 的 乩 身 為 陳 得 老 先 生 日 據 末 期 臺 灣 進 入 戰 爭 狀 態, 為 了 徹 底 實 施 同 化 政 策, 日 本 人 推 行 皇 民 化 運 動, 開 始 嚴 格 壓 制 臺 灣 人 傳 統 信 仰 與 儀 式, 此 時 過 溝 舉 火 燈 趕 鬼 也 免 不 了 遭 到 取 締, 此 時 期 庄 民 若 有 事 情 要 觀 神 問 事, 都 要 派 遣 庄 民 在 村 子 出 入 口 處 把 風, 以 免 遭 到 日 本 警 察 取 締 ; 當 時 乩 手 會 因 為 違 反 禁 令 而 被 日 本 人 逮 捕, 因 此 六 月 底 迎 火 燈 趕 鬼 的 祭 典 也 在 此 時 轉 趨 低 調, 不 敢 過 度 張 揚 然 而 因 為 二 次 大 戰 期 間, 庄 民 受 到 戰 爭 的 壓 力 惶 恐 不 安, 而 且 又 有 戰 爭 死 難 亡 魂 作 祟 的 58
65 各 種 傳 說, 使 得 過 溝 的 火 燈 趕 鬼 雖 然 受 到 日 人 壓 制 而 日 趨 低 調, 但 卻 沒 因 此 中 斷, 反 而 更 加 盛 行, 成 為 過 溝 庄 民 戰 爭 期 間 安 定 人 心 的 一 大 助 力 民 國 34 年 (1945), 第 二 次 大 戰 結 束 不 久, 因 為 民 間 相 信 戰 爭 死 難 亡 魂 甚 多, 且 屍 骨 四 處 隨 意 埋 葬, 因 此 這 段 時 間 是 歷 年 來 火 燈 趕 鬼 王 爺 處 理 最 多 特 殊 事 件 的 時 段, 此 時 期 過 溝 老 一 輩 庄 民 多 半 見 證 過 段 神 明 發 威 的 歷 史, 對 此 記 憶 特 別 深 刻, 也 是 採 錄 到 最 多 神 蹟 故 事 的 時 期 成 長 期 〆 經 濟 發 展 擴 參 與 ( 民 國 70~90 年 代 ) 過 溝 火 燈 夜 巡 展 開 快 速 成 長 的 時 期, 約 在 民 國 70 年 代 至 民 國 80 年 代, 此 一 時 期 臺 灣 的 經 濟 發 展 相 當 快 速, 使 得 不 少 過 溝 庄 民 因 為 投 資 或 是 事 業 有 成 而 賺 取 了 大 筆 金 錢, 再 配 合 當 時 大 家 樂 六 合 彩 等 賭 博 娛 樂 的 風 行 引 起 賭 徒 求 取 明 牌 的 風 氣, 因 而 得 獎 的 賭 徒 認 為 神 明 相 助, 便 會 投 注 金 錢 藉 以 還 願 過 溝 各 角 頭 的 神 明, 在 此 之 前 都 是 以 公 厝 或 是 神 明 會 的 方 式 輪 祀, 此 一 時 期 這 些 神 明 會 獲 得 了 大 筆 的 資 金, 便 紛 紛 的 建 立 起 宏 偉 新 廟, 也 逐 漸 增 加 過 溝 火 燈 趕 鬼 的 祭 典 內 容 ; 建 設 廟 宇 的 各 角 頭, 除 了 原 先 支 援 的 乩 童 手 轎 之 外, 也 增 雕 了 主 神 的 八 抬 大 轎, 一 同 參 加 農 曆 4 月 26 日 的 建 德 宮 李 府 千 歲 聖 誕 遶 境, 也 加 入 六 月 底 火 燈 趕 鬼 的 夜 巡 不 過, 雖 然 參 與 隊 伍 擴 大, 但 六 月 底 夜 巡 參 與 人 數 仍 僅 止 於 庄 內 壯 丁 為 主, 除 了 固 定 的 乩 身 手 轎 等 固 定 班 底 之 外, 另 外 就 是 各 角 頭 武 館 與 少 數 的 大 轎 人 員, 早 期 過 溝 人 對 於 夜 巡 仍 有 沖 煞 的 疑 慮, 因 此 避 免 小 孩 與 婦 女 參 與, 甚 至 各 角 頭 廟 也 會 控 制 參 與 的 人 數 推 展 期 〆 人 力 危 機 變 轉 機 ( 民 國 90 年 代 之 後 ) 民 國 80 年 代 至 90 年 代, 雖 然 經 濟 起 飛, 隨 之 擴 大 了 過 溝 火 燈 夜 巡 的 聲 勢, 但 在 這 個 階 段, 由 於 各 角 頭 廟 的 大 轎 加 入 夜 巡 遶 境 的 隊 伍 當 中, 自 然 需 要 更 大 量 的 人 力 參 與 ; 然 而 此 時 過 溝 庄 內 的 青 壯 人 口 外 流 十 分 嚴 重, 除 了 武 館 陷 入 人 手 不 足 與 傳 承 中 斷 的 窘 境 之 外, 各 廟 宇 也 找 不 到 更 多 青 年 人 來 推 神 轎, 更 發 生 了 火 燈 夜 巡 面 臨 到 縮 減 天 數 的 爭 議 民 國 92 年, 建 德 宮 第 十 一 屆 董 事 會 提 議, 希 望 將 三 天 的 夜 巡 遶 境 更 改 成 一 日, 然 而 此 舉 引 起 了 過 溝 許 多 青 壯 輩 信 徒 的 強 烈 反 對, 當 時 在 布 袋 鎮 農 會 擔 任 四 健 會 推 廣 業 務 的 蔡 育 明 先 生 等 人, 組 織 了 反 對 縮 減 天 數 的 信 徒, 並 引 入 了 四 健 會 的 青 年 學 生 參 加, 信 徒 的 習 慣 並 未 因 為 董 事 會 的 決 議 而 改 變 ; 因 此 民 國 92 年 在 過 溝 庄 民 的 社 區 意 識 之 下, 火 燈 夜 巡 仍 然 是 維 59
66 持 原 有 的 三 日 夜 間 遶 境, 而 社 區 意 識 的 萌 發, 在 日 後 過 溝 火 燈 夜 巡 的 推 廣 與 擴 大, 佔 有 非 常 重 要 的 地 位 隔 年 民 國 93 年, 董 事 會 再 度 提 出 更 改 天 數 的 提 議, 此 次 董 事 會 邀 請 庄 內 信 徒 一 同 見 證, 由 董 事 會 在 李 府 千 歲 面 前 擲 筊 請 示, 詢 問 王 爺 是 否 同 意 縮 減 天 數, 最 後 擲 筊 結 果 王 爺 並 不 同 意 更 改 天 數 ; 隨 後 第 十 二 屆 董 事 會 改 選, 當 初 提 倡 更 改 天 數 的 董 事 長 未 再 續 任, 而 此 項 爭 議 也 隨 著 新 任 董 事 會 的 改 選 到 此 結 束 第 十 二 屆 建 德 宮 董 事 長 張 丁 連 先 生 與 常 務 監 事 蔡 育 明 先 生 皆 屬 於 改 革 派, 在 接 任 之 後 將 火 燈 夜 巡 視 為 廟 務 推 廣 的 主 要 工 作 民 國 95 年 中 安 西 安 兩 里 的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向 文 建 會 申 請 辦 理 社 區 田 野 調 查, 並 於 該 年 開 始 擴 大 舉 辦 火 燈 文 化 季 活 動, 除 了 民 俗 學 者 關 注 與 業 餘 的 民 俗 愛 好 者 部 落 客 等 網 路 宣 傳 之 外, 並 受 到 新 聞 媒 體 的 關 注, 使 迎 火 燈 的 文 化 傳 統 逐 漸 受 到 旅 外 過 溝 鄉 民 與 年 輕 一 輩 的 重 視 民 國 97 年 三 立 電 視 台 在 臺 灣 的 故 事 節 目, 前 往 過 溝 拍 攝 火 燈 夜 巡 專 輯, 該 年 為 了 要 一 舉 炒 熱 過 溝 迎 火 燈 的 知 名 度, 除 了 各 廟 聘 請 陣 頭 再 度 擴 大 舉 辦 之 外, 庄 內 兩 大 私 人 陣 頭 會 館 為 了 打 響 自 身 的 知 名 度 與 競 爭 的 情 況 下, 更 是 聘 請 了 相 當 多 的 職 業 陣 頭 參 與, 使 得 該 年 遶 境 活 動 破 紀 錄 的 延 續 到 凌 晨 兩 點 多 才 結 束 但 熱 鬧 過 後, 信 徒 大 會 開 始 檢 討, 逐 年 擴 大 舉 辦 對 過 溝 人 而 言 是 否 有 意 義, 過 多 的 陣 頭 拖 延 了 入 廟 時 間, 此 時 的 過 溝 人 體 力 早 已 耗 盡 無 力 支 持 到 深 夜, 即 使 晚 上 遶 境 再 熱 鬧 也 沒 有 人 觀 賞, 並 且 混 淆 了 過 溝 夜 巡 綏 靖 祈 安 的 原 意 透 過 此 一 反 省, 信 徒 大 會 決 議 恢 復 傳 統, 讓 隊 伍 維 持 各 角 頭 廟 僅 出 動 大 鼓 陣 與 神 轎, 除 了 庄 內 自 組 武 陣 之 外, 不 再 另 聘 職 業 陣 頭 參 與, 並 且 訂 定 了 禁 止 八 家 將 官 將 首 武 轎 等 外 聘 陣 頭 的 規 定, 使 遶 境 隊 伍 單 純 化, 確 立 並 回 歸 過 溝 火 燈 夜 巡 的 基 本 形 制 後 來 廟 方 為 了 凸 顯 六 月 底 三 天 祈 安 遶 境 舉 火 燈 這 項 傳 統, 以 火 燈 文 化 祭 為 名 主 動 申 請 縣 定 民 俗 登 錄 ; 經 審 查 後 於 民 國 100 年 10 月 正 式 公 告, 並 正 式 定 名 火 燈 夜 巡 第 二 節 火 燈 夜 巡 的 傳 說 與 特 殊 事 件 火 燈 夜 巡 最 大 的 特 色 在 於 全 由 神 明 指 示 的 不 確 定 性, 根 據 本 研 究 所 採 錄 到 的 神 蹟 故 事, 多 發 生 在 民 國 34 年 臺 灣 光 復 前 後 一 段 時 間, 此 一 時 間 因 為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剛 結 束 不 久, 因 戰 爭 死 難 亡 魂 作 祟 的 傳 說 喧 囂 塵 上, 而 此 時 庄 民 也 需 要 更 多 安 撫 情 緒 的 媒 介, 因 此 居 民 祈 求 神 明 處 理 事 情 的 機 率 大 增, 當 年 參 與 或 見 證 這 些 神 明 發 威 事 件 的 耆 老, 大 多 記 憶 猶 新, 60
67 加 深 了 這 些 故 事 的 真 實 性 在 此 以 年 代 為 分 界 列 舉 採 錄 到 的 神 蹟 故 事 很 久 以 前 〆 冤 家 港 橋 的 庄 鬥 火 燈 夜 巡 的 緣 起, 有 一 個 很 重 要 的 傳 說, 就 是 過 溝 庄 與 布 袋 庄 民 在 冤 家 港 橋 附 近 械 鬥, 造 成 重 大 死 傷, 亡 靈 在 此 作 祟, 建 德 宮 李 府 千 歲 便 示 意 要 在 農 曆 六 月 底 祈 安 遶 境 ; 但 兩 庄 為 何 會 械 鬥 呢? 這 得 從 建 德 宮 觀 音 殿 內 刻 有 南 鯤 鯓 代 天 府 同 治 十 年 (1881) 等 字 樣 的 石 香 爐 說 起 據 說, 以 前 過 溝 附 近 有 一 庄 頭 下 厝 仔 散 庄 ( 約 今 客 人 庄 東 方 一 二 公 里 處, 現 為 魚 29 塭 或 農 田 ), 該 庄 民 將 信 奉 的 九 龍 三 公 送 給 鹽 地 仔 民 眾 供 奉 ( 今 鹽 地 仔 龍 珠 宮 ), 香 爐 則 送 到 過 溝 建 德 宮 ; 某 年 因 建 德 宮 整 修, 一 位 來 自 布 袋 的 師 父 看 到 此 香 爐, 回 去 告 知 布 袋 的 庄 民, 要 來 討 回 香 爐, 兩 庄 因 此 在 交 界 的 考 試 潭 大 排 附 近 發 生 械 鬥, 死 傷 重 大 後 來 朴 子 的 地 方 人 士 出 面 調 停, 由 南 鯤 鯓 將 九 龍 三 公 爐 帶 走, 贈 予 建 德 宮 這 座 南 鯤 鯓 代 天 府 的 石 香 爐, 才 平 息 了 紛 爭 而 當 初 兩 庄 械 鬥 的 地 方, 考 試 潭 大 排 上 的 那 座 橋, 後 來 便 稱 為 冤 家 港 橋 ; 民 國 71 年 該 橋 重 建 時, 才 改 名 正 式 稱 為 團 結 橋 戰 後 至 民 國 70 年 代 挖 土 堀 仔 此 一 階 段 最 常 處 理 的 事 件 稱 為 挖 土 堀 仔, 挖 土 堀 仔 意 指 的 是 乩 身 手 持 法 器 或 手 轎 大 輦, 指 定 某 處 地 點, 指 示 信 徒 就 地 挖 掘, 往 往 挖 出 人 或 動 物 的 骨 骸, 而 一 般 認 為 此 類 骨 骸 就 是 造 成 地 主 不 安 寧 的 主 要 原 因, 在 過 溝 李 府 千 歲 曾 經 使 用 油 鍋 直 接 油 炸 骨 骸, 亦 即 油 炸 鬼, 並 將 處 理 過 之 骨 骸 送 至 冤 家 港 丟 棄, 使 其 被 河 水 沖 入 大 海 遠 離 村 庄 此 事 件 主 要 發 生 過 兩 次, 第 一 次 在 現 今 過 溝 東 勢 頭 位 置, 因 為 二 戰 後 因 為 戰 爭 而 死 亡 的 屍 骸 並 沒 有 妥 善 安 葬, 大 多 就 地 掩 埋, 時 過 境 遷 這 片 土 地 往 往 成 為 後 人 產 業, 卻 時 常 感 到 不 平 靜, 因 此 王 爺 指 示 挖 掘, 整 場 挖 掘 工 作 將 近 一 個 月, 最 後 大 王 爺 指 示 各 家 戶 煮 油 淨 宅 徹 底 清 除 庄 內 晦 氣 第 二 次 發 生 在 過 溝 西 勢, 歷 時 較 短 僅 十 多 天, 處 理 狀 況 與 上 述 相 同 追 逐 鬼 火 約 發 生 在 日 據 大 正 年 間, 此 時 負 責 祭 典 的 乩 身 為 陳 得 先 生, 當 時 夜 巡 至 現 今 過 溝 廈 厝 尾 29 九 龍 三 公 是 布 袋 庄 廟 嘉 應 廟 奉 祀 的 主 神 61
68 歲 化 宮 正 前 方 一 帶 的 水 池, 突 然 乩 身 與 手 轎 大 輦 等 紛 紛 衝 進 水 池 中 驅 趕 鬼 魅, 此 時 眾 人 見 到 水 池 中 突 然 冒 出 一 顆 綠 色 的 火 球 飛 舞, 乩 身 指 揮 眾 人 追 趕, 隊 伍 前 方 更 出 現 一 顆 紅 色 火 球 追 趕 綠 色 火 球, 居 民 相 信 紅 色 的 火 球 代 表 神 明 的 火 焰, 而 被 追 趕 的 綠 色 火 球 是 騷 擾 村 庄 的 鬼 火 金 京 林 聚 落 放 兵 安 營 金 京 林 位 於 過 溝 東 側 郊 區, 為 隸 屬 於 中 安 里 的 小 型 聚 落, 由 於 地 處 偏 遠, 過 溝 建 德 宮 遶 境 與 夜 巡 時 不 會 將 此 處 納 入 範 圍, 因 此 李 二 府 千 歲 在 金 京 林 特 別 設 立 了 一 支 黑 令 旗, 派 下 神 兵 神 將 鎮 守 護 庄, 上 方 書 寫 李 二 府 千 歲 之 名 號, 代 表 直 屬 李 二 府 千 歲 之 管 轄, 每 隔 數 年 火 燈 夜 巡 之 時, 李 二 府 千 歲 的 大 輦 會 帶 領 轎 夫 特 地 跑 到 金 京 林 巡 視 黑 令 旗 民 國 70 年 代 至 80 年 代 防 風 林 趕 鬼 在 現 今 過 溝 國 中 大 門 路 段, 過 去 經 常 發 生 死 亡 車 禍, 因 此 早 年 夜 巡 時 經 常 在 該 地 區 進 行 驅 趕, 而 神 乩 指 示 附 近 之 木 麻 黃 防 風 林 有 鬼 魅 躲 藏, 因 此 連 續 數 年 集 合 全 庄 之 力 進 入 樹 林 中 驅 趕, 並 拔 除 部 分 樹 木, 曾 經 因 為 樹 根 穩 固, 眾 人 以 大 繩 綑 綁 拉 扯 卻 無 法 動 彈, 最 終 運 用 鐵 牛 車 將 該 棵 樹 木 拉 倒 現 今 過 溝 國 中 大 門 前 方 路 段, 也 多 是 王 爺 乩 身 舉 行 路 祭 的 區 域 巡 公 堀 仔 70 年 代 時 期, 庄 內 孩 童 常 傳 溺 斃 於 厦 厝 尾 歲 化 宮 一 帶 水 池, 因 此 水 鬼 抓 交 替 的 傳 言 不 斷, 而 各 個 公 堀 離 民 家 甚 近 又 造 成 居 民 不 安, 所 以 當 時 連 續 數 年 的 夜 巡, 乩 童 與 大 輦 必 定 到 此 區 域 魚 塭 一 帶 巡 視, 並 且 進 入 水 中 驅 趕, 而 當 時 的 驅 趕 方 式 是 一 池 趕 過 一 池, 全 盤 式 的 驅 趕, 將 水 中 抓 交 替 的 鬼 魅 驅 逐 出 境, 而 令 信 徒 感 到 神 奇 的 是, 手 轎 與 大 輦 乩 手 其 實 並 不 會 游 泳, 但 跳 入 深 度 約 一 個 人 高 度 的 水 池 當 中 驅 趕 水 鬼 時 卻 行 動 自 如, 讓 當 時 親 眼 見 到 的 耆 老 嘖 嘖 稱 奇 三 角 湧 路 祭 過 火 過 溝 漁 會 一 帶, 過 溝 人 稱 此 區 域 為 三 角 湧, 因 為 在 民 國 70 年 代 時 發 生 過 數 起 車 禍 並 造 成 村 民 往 生, 該 年 夜 巡 時, 李 大 府 千 歲 指 示 在 此 路 段 施 灑 鹽 米, 並 且 準 備 柴 火 焚 燒, 在 此 路 段 舉 行 過 火 儀 式, 由 神 轎 在 火 堆 上 衝 過, 藉 過 火 與 撒 鹽 米 的 儀 式 驅 趕 邪 祟 62
69 冤家港驅趕鬼魅 冤家港為現今的布袋團結橋 從古到今皆是每年夜巡最重要的路祭地點 民國 50~民國 80 年代之間 在冤家港兩側堤岸尚未加蓋時 武陣與大轎隊伍先以過溝庄南方靜德禪寺作為 集結點 待乩手將南營安營完畢之後 由乩手帶領大隊人馬前往冤家港 驅趕時乩身與手轎 大輦皆會跳入溪中驅趕鬼魅 早先隊伍還會驅趕至 十二孔水涵 現今松仁橋 並且常與 鄰庄的東石掌潭保安宮隊伍在此相遇 兩廟一同驅趕鬼怪 然而隨著堤防加高 乩童與大輦 已經無法進入水道中驅趕鬼魅 僅能在河堤邊焚化金紙表示送走亡魂 過溝國中 北營 西營 三角湧 東營 南營 廈厝尾歲化宮前水池 中營 建德宮 冤家港 松仁橋 營 圖 23 過溝庄火燈夜巡相關傳說地點地圖 63
70 第 五 章 民 國 102 年 火 燈 夜 巡 儀 式 記 錄 第 一 節 火 燈 夜 巡 的 籌 備 臺 灣 各 地 廟 會 的 運 作 與 分 工, 通 常 是 靠 一 年 一 年 累 積 的 經 驗 習 慣 法 則, 形 成 一 個 綿 密 的 隱 形 組 織 與 人 際 網 絡, 這 些 人 或 組 織 各 有 其 主 事 者 帶 領, 負 責 祭 典 例 行 性 的 庶 務 工 作, 年 復 一 年, 不 管 廟 方 董 監 事 會 或 幹 部 是 否 有 明 確 交 代, 年 年 參 與 的 熱 情 信 徒 們, 都 會 自 行 循 例 完 成 本 份 工 作, 自 主 性 地 運 作 通 常, 在 火 燈 夜 巡 前 一 個 多 月, 廟 方 董 事 會 就 先 召 開 第 一 次 籌 備 會, 提 出 一 份 工 作 計 劃 書, 討 論 內 容 包 括 大 致 的 工 作 分 配 流 程 及 預 算, 30 以 及 當 年 是 否 有 其 他 重 要 的 特 殊 工 作, 例 如 若 有 電 視 台 要 來 拍 攝 節 目 該 如 何 配 合 等 到 了 活 動 前 半 個 月 左 右, 則 召 開 正 式 的 擴 大 協 調 會, 以 正 式 公 文 通 知 各 角 頭 宮 廟 壇 學 校 地 方 社 團 地 方 行 政 機 關 警 察 局 派 出 所 消 防 隊 民 意 代 表 等, 確 認 所 有 協 調 配 合 事 項 建 德 宮 火 燈 夜 巡 有 一 份 相 當 完 整 的 人 員 工 作 分 配 表 ( 詳 見 下 表 10), 所 有 董 事 與 監 事 都 依 其 原 來 廟 務 組 織 各 股 分 工 的 職 掌, 在 本 祭 典 中 安 排 了 相 關 或 符 合 其 專 長 的 工 作 首 先 當 然 是 由 董 事 長 張 丁 連 副 董 事 長 李 文 雄 及 總 幹 事 陳 國 偉 所 組 成 的 總 指 揮 部 ; 張 董 事 長 對 祭 典 中 所 有 大 小 事 務 都 很 在 意, 幾 乎 事 必 躬 親, 當 場 作 決 策 ; 總 幹 事 陳 國 偉 主 要 負 責 現 場 持 麥 克 風 主 持 重 要 祭 典 進 行 祭 祀 組 由 董 事 會 中 擔 任 祭 祀 股 長 的 高 森 田 董 事 負 責, 必 要 的 時 候, 他 會 擔 任 李 大 王 乩 的 副 乩 手 祭 典 儀 式 中, 當 神 明 於 廟 口 降 駕 之 後, 誰 該 去 撐 扶 著 乩 手 誰 去 拿 五 寶 誰 該 擔 任 桌 頭 翻 譯 乩 手 代 言 的 神 意 何 時 該 點 燃 五 營 金 紙, 這 些 動 作 充 滿 了 機 動 性, 必 須 隨 機 應 變 ; 又 當 現 場 有 人 大 叫 要 求 協 助, 某 個 旁 人 就 會 適 時 出 現, 這 些 都 是 信 徒 在 年 復 一 年 的 身 體 參 與 中, 形 成 一 種 默 契 不 過 在 祭 典 儀 式 中, 神 乩 組 的 人 員 安 排 必 須 具 有 一 定 的 公 信 力 與 經 驗, 才 能 被 信 徒 認 同 接 受, 例 如 二 王 大 輦 的 機 動 性 衝 動 性 最 高, 通 常 會 由 王 仁 靖 先 生 跟 在 轎 邊 處 理, 適 度 掌 握 扶 手 的 過 度 靈 動, 若 二 王 有 重 要 事 情 交 代, 則 會 由 李 吉 雄 先 生 擔 任 頭 簽 扶 手, 才 能 獲 公 信 在 神 轎 組 部 分, 建 德 宮 李 大 府 千 歲 李 二 府 千 歲 李 三 府 千 歲 這 三 頂 神 轎, 雖 無 固 定 的 轎 班, 但 很 多 民 眾 會 自 動 自 發 加 入 推 轎 行 列, 多 年 來 幾 位 信 徒 已 形 成 某 種 慣 例, 有 固 定 的 人 30 近 幾 年 火 燈 夜 巡 的 預 算 大 約 在 100 萬 元, 其 中 有 六 到 七 成 用 在 工 作 人 員 餐 費 及 涼 水 飲 料 64
71 負責固定的神轎 例如翁博明先生通常會負責李大王轎 李嘉瑛先生會負責李二王轎 張龍 飛先生會負責李三王轎 火燈教作組由董事兼營繕股長王秀章擔任組長 林盈足與李麗芬兩位副組長帶領近四十 位志工義務製作大量的火燈 經驗老到的黃文川 王振雄 李博煌會擔任剖竹子的工作 而 口語表達能力較好的王李秀月等人 則擔任解說或教導遊客製作火燈 交通安全組負責在沿途大小路口指揮車輛 尤其是嘉 157 縣道上的九司廟前牌樓 統一 超商三叉路口 是外圈最重要節點 特別是神乩一旦臨時在路邊 處理 事情 既得讓儀式 可以進行 又要適度讓車輛通過 公關組則負責接待各級長官及外賓 後勤膳食涼水組的任務有三大項 每天下午五點半左右 要準備數百人份的平安宴供給 工作人員 遊客及民眾自由取用 每天晚上遶境結束要準備平安湯圓數大鍋 另外就是一部 涼水車 沿途提供飲料給遶境人員或民眾解渴 影像文史建檔組則是負責以影像記錄遶境活 動 除外聘專業錄影團隊製作 DVD 另有幾位志工負責沿途拍照 當晚返廟立即上傳臉書 表 10 過溝建德宮 102 年火燈夜巡活動人員工作分配表 財團法人過溝建德宮 102 年火燈夜巡活動 人員工作分配表 指揮部 組別 職稱 姓名 董事長 張丁連 綜理火燈夜巡活動之規劃及推動 副董事長 李文雄 協助董事長規劃及推動火燈夜巡活動事務 總幹事 陳國偉 負責全部活動之指揮 調度及神轎壓後 董事 主要工作任務 指揮部 總指揮 祭祀組 姓名 職稱 高森田 組長 蔡育明 副組長 李樹枝 副組長 負責工作項目 時間 地點 8/4~8/6 全庄 8/4~8/6 全庄 監事 協助組長統籌指揮活動期間祭祀組 8/4~8/6 全庄 廟祝 統籌指揮活動期間祭祀組之人員調 度及協調事務 協助組長統籌指揮活動期間祭祀組 之人員調度及協調事務 65 備註 董事兼 祭祀股長
72 之人員調度及協調事務 祭祀組 神乩組 黃金鋪 大王乩 大王爺降駕之任務 8/4~8/6 全庄 蕭長永 吳三王乩 吳三王降駕之任務 8/4~8/6 全庄 李吉雄 李三王乩 李三王降駕之任務 8/4~8/6 全庄 李永來 池王乩 池王降駕之任務 8/4~8/6 全庄 李明住 乩手 五尊降駕之任務 8/4~8/6 全庄 李龍秋 乩手 媽祖乩手 8/4~8/6 全庄 黃茂松 筆生 隨時待命乩手身邊,傳達神尊之指 8/4~8/6 全庄 高大用 筆生 示 8/4~8/6 全庄 王仁靖 大輦 負責李二王大輦所有之事務 8/4~8/6 全庄 陳敏義 助手 8/4~8/6 全庄 侯志明 助手 8/4~8/6 全庄 黃蘭慧 助手 8/4~8/6 全庄 高孝存 機動 8/4~8/6 全庄 時間 地點 負責神尊降駕時在旁扶助工作 副乩手 或現場司儀 祭祀組 神轎組 姓名 陳建全 職稱 負責工作項目 轎班人員 負責出巡神轎遶境及神轎安全維護 8/4~8/6 備註 全庄 神轎組其他組員 葉養元 翁博明 蕭金佃 張龍飛 蔡輝雄 鄭常謀 李嘉瑛 許秀月 火燈教作組 姓名 職稱 王秀章 組長 負責工作項目 時間 統籌指揮火燈教作組相關活動之人 員調度及協調事務 66 8/3~8/8 地點 備註 活動 董事兼 營繕股長 場地
73 林盈足 副組長 李麗芬 副組長 協助組長指揮火燈教作組相關活動 之人員調度及協調事務 協助組長指揮火燈教作組相關活動 之人員調度及協調事務 工作人員 黃文川 王振雄 李博煌 前三人通常負責剖竹子 林梅香 謝雪鐘 林蕙苑 謝英蕉 王秀麗 謝嘉榮 高林敏 李麗紅 陳王見少 陳李碧梅 蔡娟娟 胡淑貞 蔡 美雲 指導人員 王李秀月 張惠琪 林素貞 陳淑貞 蔡純美 吳淑媛 周美卉 李林忍 張 月女 王秀榕 陳明娟 陳來富 林春綢 李蕙芳 李春香 林彩娥 邱秀桃 李小珍 王秀娥 張美容 王艷美 江林滿地 林益田 方麗桂 註 民國 102 年因為配合縣府神鬼傳奇系列活動 火燈教作時間拉長為六天 交通安全組 姓名 職稱 蔡修三 組長 陳清江 副組長 侯志忠 交通指揮 負責工作項目 時間 地點 備註 8/4~8/6 全庄 常務監事 8/4~8/6 全庄 負責遶境隊伍交通指揮及維護安全 8/4~8/6 全庄 統籌指揮活動 遶境交通指揮人員 調度及隊伍行進安全維護 協助組長指揮活動 遶境交通指揮 人員調度及隊伍行進安全維護 交通指揮組員 余宗坤 林家正 高大文 蔡祟輝 林源同 黃文川 謝仙木 莊志堅 蔡國群 李博煌 呂界元 陳文昌 侯三陽 王振雄 李宥霖 陳俊利 公關組 姓名 職稱 負責工作項目 時間 地點 呂三郎 組長 陳清源 副組長 負責活動期間接待各級長官及外賓 8/3~8/8 全庄 陳福地 副組長 8/3~8/8 全庄 8/3~8/8 全庄 67 備註 董事兼 公關股長 董事兼 公關副股長
74 後勤膳食涼水組 姓名 職稱 謝益謙 組長 李佳芳 副組長 李顯義 副組長 張水道 副組長 謝江龍 組員 黃月娥 組員 負責工作項目 時間 負責統籌活動期間,所有器具 物資 地點 備註 8/3~8/8 全庄 董事兼 總務股長 8/3~8/8 全庄 董事兼 會計股長 8/3~8/8 全庄 董事兼 總務副股長 8/3~8/8 全庄 監事 統籌負責活動期間所有庶務事務 8/3~8/8 辦公 幹事 負責活動期間所有庶務事務 8/3~8/8 處 幹事 時間 地點 備註 8/3~8/8 全庄 董事長特助 購買及後勤支援 負責活動期間,所有器具 物資購買 及後勤支援 負責活動期間,所有器具 物資購買 及後勤支援 負責活動期間,所有器具 物資購買 及後勤支援 影像文史建檔組 姓名 職稱 負責工作項目 統籌協調人員在活動期間 拍攝錄 李世強 組長 製影像及相片 及相關文史和重要 事蹟記錄建檔保存 黃小姍 副組長 負責活動期間拍攝錄製影像及相片 8/3~8/8 全庄 高聖智 組員 負責活動期間拍攝影像 8/3~8/8 全庄 黃嘉茹 組員 負責活動期間拍攝影像 8/3~8/8 全庄 鄭信忠 組員 8/3~8/8 全庄 負責活動中相關文史及重要事蹟記 錄建檔保存 68
75 第 二 節 火 燈 夜 巡 路 線 火 燈 夜 巡 第 一 天 第 二 天 僅 繞 行 外 圈, 第 三 天 必 須 先 遶 外 圈 較 寬 大 的 道 路 之 後, 再 曲 折 繞 行 更 狹 窄 的 內 圈 小 巷 弄 逐 一 經 過 每 一 家 戶 在 龐 大 的 遶 境 隊 伍 行 進 中, 順 暢 的 交 通 指 揮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因 此 建 德 宮 也 建 立 了 非 常 完 整 分 工 的 交 通 勤 務 表, 包 括 所 有 大 街 小 巷 轉 彎 路 口 的 人 員 位 置 配 置, 如 下 表 11; 而 外 圈 路 線 ( 圖 24) 與 內 圈 路 線 ( 圖 25) 如 下 交 通 組 志 工 的 運 作, 主 要 是 由 組 長 蔡 修 三 負 責, 通 常 由 他 與 副 組 長 陳 清 江 負 責 找 人, 多 年 下 來 有 一 群 固 定 班 底 ; 六 月 底 遶 境 連 續 三 天 出 勤 是 很 累 的 事 情, 組 員 往 往 需 要 在 不 同 路 口 互 相 支 援 另 外, 派 出 所 也 會 有 幾 位 警 察 支 援 勤 務 表 11 過 溝 建 德 宮 祈 安 遶 境 交 通 指 揮 任 務 位 置 表 交 通 組 長 〆 蔡 修 三 負 責 指 揮 調 度 交 通 副 組 長 〆 陳 清 江 負 責 遊 行 整 體 巡 視 外 圈 任 務 位 置 〆 建 德 宮 宮 口 高 立 企 業 社 路 口 城 隍 廟 牌 樓 前 過 溝 國 小 正 門 口 過 溝 國 中 小 門 口 九 司 廟 牌 樓 前 路 口 統 一 超 商 路 口 掌 潭 建 安 橋 派 出 所 南 邊 路 口 本 宮 南 營 營 口 靜 德 禪 寺 後 牆 路 口 黑 松 家 園 歲 化 宮 後 路 口 莊 天 財 先 生 家 旁 路 口 陳 明 星 先 生 店 旁 路 口 保 安 宮 西 側 路 口 保 安 宮 東 側 路 口 本 宮 中 營 營 口 內 圈 任 務 位 置 〆 李 樹 枝 先 生 新 厝 路 口 高 立 企 業 社 路 口 陳 明 星 先 生 店 旁 路 口 廟 口 埕 李 樹 枝 先 生 舊 厝 路 口 高 森 田 先 生 新 厝 路 口 陳 天 進 先 生 家 前 路 口 今 日 書 局 前 路 口 余 贊 生 先 生 家 旁 路 口 統 一 超 商 路 口 李 德 旺 先 生 家 前 路 口 祟 德 診 所 前 路 口 高 松 楠 先 生 家 前 路 口 張 丁 連 先 生 家 前 路 口 李 憲 益 家 路 口 出 建 德 壇 前 丁 字 路 口 派 出 所 南 邊 路 口 黑 松 家 園 歲 化 宮 後 路 口 陳 明 星 先 生 店 旁 路 口 69
76 圖 24 過溝火燈夜巡 外圈路線圖 紅色 黃色路線 70
77 圖 25 過溝火燈夜巡 內圈路線圖 藍色路線 71
78 第 三 節 廟 口 集 結 關 鍵 詞 〆 李 府 千 歲 三 頂 大 轎 角 頭 廟 私 家 宮 壇 贊 境 神 明 大 轎 陣 頭 鑼 鼓 拜 廟 火 燈 集 結 等 待 接 近 傍 晚, 31 轎 簾 繡 有 李 大 府 千 歲 李 二 府 千 歲 及 李 三 府 千 歲 的 建 德 宮 三 頂 大 轎, 已 置 於 廟 口 等 候 ; 六 頂 手 轎 分 別 置 於 三 張 案 桌 上, 另 有 一 張 摺 疊 方 桌 放 著 乩 童 的 五 寶 法 器 32 茶 壺 壽 金 數 疊 筆 墨 等 廟 方 人 員 自 神 龕 小 心 翼 翼 將 眾 神 尊 請 出, 33 高 喊 : 恭 請 大 王 爺 上 轎!, 慎 重 地 將 眾 神 尊 一 一 安 置 於 大 轎 之 上, 並 且 用 紅 綾 穩 固 的 綁 好 神 尊, 接 著 廟 方 人 員 再 將 刺 球 吊 掛 在 神 轎 出 口, 左 右 兩 邊 轎 窗 也 有 七 星 劍 與 鯊 魚 劍 交 叉 固 定 著 34 廟 前 金 爐 旁 的 火 燈 製 作 區, 許 多 志 工 還 忙 著 將 火 把 糊 上 濕 泥 土 添 加 煤 油 製 作 燈 芯 貼 上 符 令, 也 有 不 少 遊 客 一 起 加 入 DIY 製 作 火 把 ; 廣 場 上, 已 有 許 多 人 持 著 尚 未 點 燃 火 把 來 回 穿 梭 35 到 了 五 點 多, 工 作 人 員 及 信 徒 開 始 食 用 由 廟 方 免 費 提 供 的 晚 餐, 菜 色 簡 單, 但 因 具 有 平 安 宴 的 意 義, 很 多 在 地 信 徒 會 特 別 前 來 享 用 天 色 漸 暗, 過 溝 各 角 頭 廟 與 私 人 宮 壇 漸 漸 從 廟 前 四 條 道 路, 陸 續 進 入 建 德 宮 廟 埕 廣 場 每 當 一 間 宮 壇 大 轎 鑼 鼓 陣 頭 進 入 廟 埕 廣 場, 等 候 一 旁 的 建 德 宮 開 路 大 鼓, 就 會 擊 鼓 以 表 示 歡 迎 感 謝 ; 廟 方 現 場 主 持 秩 序 的 司 儀, 36 就 會 以 麥 克 風 放 送 感 謝 某 某 宮 廟 贊 境 神 明 大 轎 感 謝 某 某 宮 廟 贊 境 某 某 陣 頭 等 謝 語 ; 參 贊 遶 境 的 神 轎 隊 伍 在 建 德 宮 前 繞 一 大 圈, 表 示 向 庄 主 李 大 府 千 歲 致 意, 接 著 便 拖 往 廣 場 停 轎 等 候, 鑼 鼓 暫 歇 贊 境 的 陣 頭 以 各 角 頭 廟 的 鑼 鼓 陣 為 主, 較 特 殊 的 是 保 安 宮 獅 陣 會 連 續 三 天 出 陣, 抵 廣 場 後 由 旗 隊 兩 旁 護 陣, 然 後 以 點 燃 的 金 紙 請 獅 陣 參 廟, 接 著 簡 單 演 練 舞 獅 腳 步 約 三 分 鐘 ; 頂 德 宮 宋 江 陣 因 人 手 不 足 僅 在 第 二 天 出 陣 另 外 也 有 宮 壇 或 信 徒 會 外 聘 職 業 陣 頭, 例 如 今 年 第 三 天 就 有 十 一 部 鋼 管 辣 妹 吉 普 車 出 現 ; 而 外 鄉 鎮 友 廟 也 會 以 龐 大 人 力 來 贊 境, 例 如 近 幾 年 朴 子 31 火 燈 夜 巡 三 天 的 祭 儀 過 程, 大 同 小 異, 主 要 差 別 是 第 一 二 天 所 有 神 轎 繞 行 庄 頭 外 圈, 第 三 天 必 須 在 晚 上 11 點 前 繞 行 外 圈 與 內 圈 ; 另 外 第 二 天 通 常 會 有 趕 鬼 驅 煞 儀 式 本 章 民 國 102 年 祭 儀 記 錄 之 行 文, 為 方 便 整 體 感 的 敘 述, 原 則 上 以 第 二 天 的 祭 儀 為 主 要 對 象 ; 並 以 第 一 天 或 第 三 天 的 照 片 及 特 殊 事 件, 加 強 影 像 說 明 32 五 寶 分 別 是 : 刺 球 鯊 魚 劍 七 星 劍 釘 棍 半 月 斧 33 大 王 轎 另 安 中 壇 太 子 爺 虎 爺, 二 王 轎 另 安 池 王 朱 王, 三 王 轎 另 安 吳 三 王 范 王 近 兩 年, 廟 內 配 祀 神 尊 會 先 上 轎 固 定 好, 最 後 再 由 嘉 義 縣 長 文 化 觀 光 局 長 或 其 他 貴 賓, 恭 請 開 基 大 王 二 王 三 王 上 轎 34 將 神 轎 門 窗 用 法 器 擋 住, 用 意 在 保 護 王 駕 ; 另 一 說 是 王 爺 若 遇 上 厲 鬼 襲 擾, 可 以 直 接 就 近 使 用 法 器 與 之 對 抗 35 前 幾 年, 廟 方 會 在 庄 外 庄 內 各 大 路 或 小 巷 的 電 線 桿 都 插 上 了 火 燈, 傍 晚 時 派 人 騎 著 摩 托 車 沿 路 點 燃 火 燈, 添 增 了 過 溝 夜 巡 的 氣 氛 ; 可 惜 今 年 因 人 力 不 足, 未 刻 意 在 庄 內 布 置 大 量 火 燈 據 廟 方 估 計, 遶 境 三 天 所 製 作 使 用 的 火 燈 總 數, 約 在 二 三 千 支, 其 中 有 回 收 使 用 也 有 新 製 作 36 司 儀 通 常 是 總 幹 事 陳 國 偉, 或 董 事 長 特 助 高 孝 存 72
79 配天宮會以東石高中棒球隊來贊境 聲勢不小 天色越暗 前來參贊的宮廟越多 在場眾人紛紛點起火把 場面更顯熱鬧 隨後整個廟 埕停滿了來自過溝庄三里各角頭廟與私人神壇的神轎 鑼鼓聲此起彼落 再加上無數火把的 熊熊火光照亮了全場 漸漸升高的熱度與火把的亮度 使得廟口集結的場面十分壯觀 遶境之前 廟方準備便餐供志工 信徒 每天數百人次的志工及信徒輪流用餐 贊境陣頭人員食用 菜色簡單 六頂手轎排列於廟前三張案桌上就位 許多愛看熱鬧的孩子 擠在案桌前 等待 工作人員預先將金紙拆折 置入象徵五營 恭請神明上轎 的臉盆 73
80 城隍廟神轎前往廟口 保安宮神轎前往廟口 過溝保安宮獅陣 廟埕舞獅 過溝頂德宮宋江陣 頭旗參神 火燈亮起 角頭廟宇前來參拜 廣場上氣氛越來越熱鬧 圖 26 廟口集結系列圖 74
81 第 四 節 起 輦 召 營 關 鍵 詞 〆 乩 童 手 轎 大 輦 鑼 鼓 五 營 符 令 出 佛 字 操 五 寶 召 兵 將 晚 上 六 點 半 到 七 點 之 間, 廟 口 人 潮 擁 擠, 點 燃 的 火 把 讓 原 本 就 悶 熱 的 夏 夜 更 加 悶 熱, 眾 人 引 領 等 待 著 神 乩 降 駕 起 輦 37 相 形 之 下, 嘉 義 縣 政 府 文 化 觀 光 局 所 委 辦 的 神 鬼 傳 奇 : 來 嘉 義 搞 鬼 趣 文 化 表 演, 雖 然 舞 台 演 出 賣 力, 但 台 下 觀 眾 並 不 多, 因 為 廟 埕 的 鑼 鼓 聲 與 吶 喊 聲 越 來 越 熱 鬧, 民 眾 都 被 吸 引 過 去 了 ; 直 到 長 官 來 賓 點 主 燈 時, 舞 台 前 方 才 聚 集 了 比 較 多 人 潮, 但 點 燈 後 隨 即 又 回 到 廟 口 38 李 二 府 千 歲 副 駕 坐 駕 的 大 輦 從 廟 內 抬 至 廟 口, 39 多 位 手 轎 乩 手 也 紛 紛 就 位, 持 起 案 桌 上 的 手 轎 等 候 王 爺 降 駕 ; 等 待 發 輦 的 時 間 有 些 漫 長, 卻 讓 現 場 聚 集 的 民 眾 十 分 期 待 在 等 待 的 期 間, 通 常 李 二 王 大 輦 是 第 一 個 引 起 騷 動 的 焦 點, 以 第 二 天 為 例, 首 先 有 一 批 40 年 輕 人 抬 起 大 輦, 不 一 會 兒 頭 籤 便 搖 晃 轎 身 踏 起 腳 步, 拖 著 大 輦 在 廟 埕 左 右 蛇 行 ; 有 人 揮 手 示 意 廟 口 觀 眾 大 聲 鼓 噪, 並 吹 起 哨 子 助 長 聲 勢 ; 但 現 場 有 些 年 紀 較 大 的 庄 民 表 示, 還 沒 啦 這 不 是 二 王 起 輦 的 腳 步 還 要 等 一 下 這 一 批 年 輕 人 扛 著 二 王 轎 在 廟 口 搖 晃 了 約 莫 十 分 鐘, 甚 至 幾 次 趨 前 靠 近 神 桌, 似 乎 要 出 字 示 意, 但 頭 籤 還 沒 敲 上 神 桌, 便 又 退 開, 寫 不 出 佛 字 ; 現 場 有 人 見 此 情 況 便 說, 要 換 有 經 驗 的 人, 扛 二 王 轎 才 會 發 二 王 大 輦 通 常 要 抬 晃 很 久 才 會 發, 稍 後 換 了 另 一 批 較 有 經 驗 人 上 場 接 替, 眾 人 持 續 叫 喊 及 敲 打 鑼 鼓 ; 大 輦 在 人 群 中 開 始 激 烈 擺 盪, 廟 口 維 安 人 員 見 時 機 似 乎 已 到, 吹 起 哨 子 隔 開 人 群, 騰 出 足 夠 的 空 間 以 免 好 奇 的 圍 觀 人 潮 干 擾 大 輦 的 動 線, 並 且 保 護 民 眾 不 致 被 動 向 不 定 的 大 輦 撞 擊 當 二 王 轎 進 入 狀 況 後, 幾 乎 在 同 一 時 間, 幾 位 持 手 轎 等 待 的 乩 手 似 乎 也 有 所 感 應, 陸 續 開 始 上 下 搖 晃 手 轎, 短 短 一 兩 分 鐘 之 內, 就 有 神 明 降 駕 ; 正 副 扶 手 將 手 轎 擺 盪 衝 撞 得 更 激 烈, 隨 即 以 轎 腳 在 案 桌 上 出 示 神 尊 名 號, 案 桌 旁 的 筆 生 41 見 示 字 便 大 聲 報 出 來 神 旨 意, 37 夜 巡 連 續 三 天, 起 輦 召 營 的 過 程 大 同 小 異, 降 駕 神 尊 每 日 略 有 不 同, 本 節 書 寫 將 三 天 過 程 綜 合 敘 述 38 早 年 火 燈 夜 巡 是 沒 有 點 主 燈 儀 式 的, 直 到 兩 三 年 前 才 開 始 在 廟 前 廣 場 上 架 起 主 燈 臺, 在 眾 神 起 輦 降 駕 前, 邀 請 來 賓 與 長 官 一 起 點 燃 主 燈, 然 後 率 眾 人 高 舉 火 燈 現 場 繞 圈, 帶 起 祭 典 第 一 波 高 潮 今 年 點 主 燈 儀 式 移 到 舞 台, 反 而 疏 散 了 廣 場 人 群, 也 減 少 了 火 燈 炙 熱 高 溫 與 人 潮 擁 擠 的 氣 氛 39 早 年 坐 大 輦 的 神 尊 是 池 王 或 范 王, 約 民 國 77 年 建 醮 後 才 改 為 李 二 王 坐 大 輦 40 頭 籤 : 大 輦 正 前 方 第 一 位 轎 夫, 接 受 神 明 附 體 後 以 轎 棍 寫 字 傳 遞 神 意, 頭 籤 人 選 必 須 有 一 定 經 驗 才 能 獲 公 信 認 同 李 二 王 大 輦 在 遶 境 過 程 往 往 行 跡 飄 忽 時 而 靈 動 激 烈, 必 須 有 人 一 路 照 顧 制 止 解 釋 神 意, 此 任 務 以 王 仁 靖 先 生 最 受 公 認 肯 定 41 筆 生 也 稱 為 桌 頭, 必 須 具 有 一 定 公 信 力, 其 任 務 在 當 場 說 出 手 轎 靈 動 的 旨 意 ; 若 降 駕 神 尊 有 特 別 事 情 要 交 代, 通 常 會 有 另 外 一 人 以 簽 字 筆, 立 即 將 筆 生 口 述 的 神 意 寫 在 金 紙 上, 待 神 意 完 整 出 示 後, 筆 生 會 再 將 金 紙 上 的 旨 75
82 例 如 今 仔 日 吾 來 建 德 池 王, 扶 手 以 轎 腳 猛 烈 敲 撞 案 桌 表 示 確 認 同 意, 便 稍 稍 退 離 案 桌 在 後 方 持 續 搖 手 轎 此 時, 有 幾 位 主 扶 手 會 另 有 固 定 的 神 尊 附 身, 42 旁 人 立 即 協 助 他 們 脫 去 上 衣, 穿 上 八 卦 圍 兜, 後 腰 帶 墊 入 金 紙 護 身 ; 原 先 的 手 轎 會 有 人 自 動 接 手 持 轎 靈 動, 有 時 則 放 回 案 桌 上 ; 另 外 有 些 庄 內 私 家 神 尊 的 乩 童 也 會 降 乩 ; 眾 乩 童 接 受 神 明 附 身 後, 隨 即 在 現 場 逐 一 操 演 五 寶 眾 乩 童 中, 以 吳 三 王 乩 身 的 公 信 認 同 度 最 高, 他 通 常 都 是 先 持 手 轎 起 乩 ; 稍 後 再 受 吳 三 王 附 身, 其 特 色 是 開 口 乩, 會 以 吟 唱 的 方 式 直 接 說 出 神 明 旨 意 ; 民 國 102 年 的 夜 巡, 首 次 由 吳 三 王 主 持 大 局 43 而 當 大 輦 手 轎 乩 童 陸 續 降 乩, 會 有 神 明 以 筆 沾 墨 畫 兩 種 符 令, 44 其 一 是 燒 化 入 水 壺 給 眾 神 乩 加 持 或 解 渴 用 的 符 令, 其 二 是 召 請 五 營 兵 將 的 符 令 建 德 宮 工 作 人 員 稍 後 排 開 廟 埕 圍 觀 的 民 眾, 將 預 先 準 備 好 五 個 大 鋼 盆 擺 出 來, 象 徵 五 營, 並 點 燃 金 紙 ; 吳 三 王 乩 身 與 眾 乩 童 面 對 火 盆 逐 一 操 演 五 寶, 45 象 徵 王 爺 在 廟 口 召 集 五 營 兵 馬 前 來 集 合 接 受 命 令, 必 須 要 跟 隨 王 爺 夜 巡 綏 靖 祈 安, 驅 趕 惡 鬼 當 王 爺 完 成 調 營 儀 式, 隊 伍 旋 即 由 乩 童 帶 領 出 發 ; 各 角 頭 廟 宇 的 神 明 大 轎 先 行, 建 德 宮 三 頂 大 轎 壓 後 李 二 府 千 歲 大 輦, 不 斷 前 後 左 右 衝 撞 旋 轉, 是 起 輦 召 營 儀 式 中 第 一 個 受 矚 目 的 焦 點 意 重 複 口 述 一 次, 向 來 神 再 次 確 認, 以 昭 公 信 42 例 如 李 永 來 ( 池 王 乩 ) 及 蕭 長 永 先 生 ( 吳 三 王 乩 ) 等, 均 是 公 認 度 很 高 的 主 乩 手 ; 至 於 副 乩 手 也 有 固 定 人 選 擔 任, 例 如 李 大 王 乩 的 副 乩 手 通 常 是 建 德 宮 祭 祀 組 長 高 森 田 先 生, 吳 三 王 乩 的 副 乩 手 則 是 建 德 宮 監 事 蔡 育 明 先 生 43 原 本 因 故 今 年 無 法 主 持 大 局 的 大 王 乩 黃 金 鋪 先 生, 第 一 天 意 外 出 現 廟 口, 且 有 降 駕, 巡 點 五 營 後 即 退 駕 44 往 年 由 李 大 王 乩 出 此 二 種 符 令, 今 年 則 分 由 李 二 王 大 輦 吳 三 王 手 轎 出 符 令 45 有 些 地 方 乩 童 操 演 五 寶 會 與 五 營 有 所 對 應, 通 常 是 東 營 七 星 劍, 南 營 月 斧, 西 營 銅 棍, 北 營 鯊 魚 劍, 中 營 刺 球 ; 但 過 溝 建 德 宮 則 無 此 特 殊 規 矩, 很 隨 機, 不 特 定 76
83 近幾年大輦固定由李二府千歲副駕坐鎮 年輕庄民抬起大輦搖晃 眾人高聲鼓譟 以前曾由池王或范王擔綱 眾人圍觀好奇大輦的動向 扶手逐漸進入冥想狀態 隨即起乩 左邊 扶手起乩 主扶手為蕭長永 右邊副扶手為蔡育明 主 副扶手通常沒有固定搭檔 但需有公信力 福寧壇五尊乩李明住先生擔任主扶手 左 蕭長永先生則擔任副扶手 右 神靈附在手轎上牽引寫字 通常左邊是主 扶手 右邊是副扶手 案桌左邊是筆生 77
84 持手轎的乩手起乩 開始劇烈晃動手轎 持手轎的乩手起乩 開始劇烈晃動手轎 李二王大輦出符令 符令燒化入水 給眾乩童加持 解渴 角頭廟或家神的乩童 神明降駕附身後 開始操演五寶 78
85 時 辰 到, 經 神 轎 與 乩 手 指 示, 廟 方 人 員 逐 一 點 燃 五 只 臉 盆 裡 的 金 紙 乩 童 以 五 寶 砍 劈 身 體, 展 示 神 威 ; 同 時 藉 此 儀 式 召 請 五 方 兵 將 接 受 王 爺 調 遣, 稱 為 召 營 79
86 乩童對著象徵五營的火盆操演五寶 召請 乩童在火堆前操演五寶 圖右乩童為吳三 五營兵將前來 準備一起遶境 王乩 建德宮三頂李府千歲大轎 等待出發 嘉義縣長張花冠在轎前桿內推轎 轎前桿內推轎者 為嘉義縣文化觀光局長 眾神明召請五營兵將後 由乩童帶領眾人 吳芳銘 出發 展開巡營遶境 圖 27 起輦召營系列圖 80
87 第 五 節 夜 巡 五 營 關 鍵 詞 〆 五 營 結 界 乩 童 手 轎 大 輦 操 五 寶 外 圈 內 圈 夜 巡 遶 境 為 祭 典 的 主 軸, 一 共 舉 行 三 晚, 最 主 要 的 目 的 是 巡 視 過 溝 庄 內 五 營, 藉 由 連 續 三 天 的 夜 巡, 代 表 王 爺 檢 閱 兵 將 是 否 有 堅 守 崗 位, 藉 此 加 強 村 口 的 武 力 防 守 以 面 對 即 將 來 臨 的 鬼 月, 除 此 之 外 王 爺 乩 身 還 會 以 手 勢 在 各 路 口 劃 下 無 形 的 結 界, 設 定 出 人 與 鬼 村 庄 內 外 的 無 形 界 線 王 爺 巡 視 五 營, 46 每 天 均 依 著 東 北 西 南 中 的 順 序 進 行, 47 與 農 曆 4 月 中 旬 的 安 營 科 儀 相 同 的 是, 都 會 由 乩 童 對 著 營 頭 操 演 五 寶, 手 轎 以 轎 腳 大 輦 以 頭 籤 點 擊 營 頭, 之 後 焚 燒 金 紙 燃 放 鞭 炮 ; 但 不 同 的 是, 六 月 底 夜 巡 沒 有 另 外 聘 請 紅 頭 法 師 作 法, 也 沒 有 爐 主 準 備 祭 品, 但 會 由 祭 祀 祖 派 人 在 神 乩 作 法 前 先 上 香 六 月 底 三 天 夜 巡 的 主 要 意 義, 在 於 代 表 王 爺 巡 視 五 營 兵 將 是 否 各 安 本 位 遶 境 三 天, 每 一 晚 各 有 不 同 的 調 性 對 此 過 溝 人 有 一 種 獨 到 的 見 解, 第 一 天 王 爺 出 巡 是 要 警 告 徘 徊 村 中 的 孤 魂 野 鬼, 要 求 識 相 者 趕 快 離 開, 否 則 將 以 強 硬 手 段 驅 離, 48 同 時, 神 乩 也 常 會 直 接 進 入 家 戶 為 村 民 收 驚 作 法 ; 第 二 天 夜 巡 的 意 義, 是 針 對 庄 內 村 外 比 較 不 平 靜 的 地 方 進 行 施 法 祭 煞, 亦 即 對 第 一 天 警 告 後 仍 不 肯 離 去 的 惡 鬼 直 接 驅 趕 ; 當 前 兩 天 妥 善 綏 靖 驅 離 惡 鬼 之 後, 第 三 天 夜 巡 的 主 要 目 的 便 是 為 家 戶 祈 安, 因 此 遶 境 神 轎 必 須 穿 過 大 街 小 巷 每 一 戶 人 家 門 口, 而 家 戶 也 會 擺 設 香 案 準 備 鮮 花 素 果 燃 燒 金 紙 第 一 天 及 第 二 天, 神 乩 與 各 角 頭 大 轎 隊 伍 繞 行 過 溝 村 庄 外 圍 主 要 道 路, 俗 稱 外 圈 ; 第 三 天 遶 境 路 線 在 繞 完 外 圈 之 後, 緊 接 著 再 繞 行 庄 內 更 狹 窄 的 所 有 大 小 巷 道, 稱 作 內 圈 第 三 天 行 進 路 線 最 長, 但 由 於 隔 天 即 進 入 農 曆 七 月 第 一 天, 午 夜 子 時 為 鬼 門 大 開 之 時, 民 間 認 為 從 鬼 月 開 始 這 段 時 間, 神 明 不 會 過 度 干 涉 陰 間 之 事, 為 了 避 免 趕 鬼 遶 境 與 剛 出 關 的 好 兄 弟 們 相 衝 突, 並 表 示 對 陰 間 鬼 靈 的 尊 重, 第 三 天 遶 境 隊 伍 會 以 最 快 的 速 度 走 完 全 程, 務 必 在 晚 間 十 一 點 之 前 入 廟 完 畢 46 嚴 格 來 說, 六 月 底 三 天 遶 境 應 為 巡 營 而 非 安 營, 但 一 般 民 眾 不 易 分 辨 此 兩 者 差 異, 仍 有 很 多 在 地 人 習 慣 在 口 語 上 指 稱, 六 月 底 遶 境 在 營 頭 作 法 操 五 寶 為 安 營 47 本 次 記 錄, 西 營 僅 第 一 天 前 往 作 法 ; 但 因 附 近 有 喪 家, 吳 三 王 乩 表 示 第 一 天 已 經 去 過 了, 所 以 第 二 三 天 就 不 用 去 了 ; 似 乎 表 達 了 對 喪 宅 的 尊 重 與 避 免 陣 頭 經 過 時 驚 擾 亡 者 48 因 此 第 一 天 夜 間 遶 境, 各 乩 身 或 大 輦 大 多 僅 是 帶 領 廟 方 董 事 前 往 特 殊 地 點 交 辦 事 項, 畫 定 記 號 預 計 隔 天 在 此 作 法 81
88 民國 102 年火燈夜巡 首次由吳三王 圖 首站東營 中者 為乩童蕭長永先生 主持夜巡大局 次站北營 第三站西營 本次記錄因第二 三天未前 往西營 照片不足 以今年安營照片示意 第四站南營 最終站中營 82
89 神乩抵達迎頭時 祭祀祖工作人員已先將 祭祀祖委請營繕股長王秀章協助 在神乩 金紙拆好成堆 北營 作法前 先上香禀告營頭眾兵將 東營 眾神乩與手轎先到達的就先各自作法 並無特並順序 北營 李二王大輦以頭籤在營頭上方比劃 輕敲 吳三王乩手示意以火把點燃金紙 北營 營門 表示在此施法 東營 83
90 各乩童面向營頭 手持法器砍劈自己身體 北營 手轎面向營頭及燃焚的金紙 搖晃作法 象徵點閱營頭兵將 要求加強守護村莊 北營 圖 28 夜巡五營系列圖 84
91 第六節 眾神遶境 關鍵詞〆角頭廟 神轎 轎班 鑼鼓陣 火燈 以往夜巡遶境僅由少部分壯丁參與 但過溝是個人口老化與青年出走的濱海鄉村 為了 撐起各角頭大轎組的參與人數 在十多年前漸漸有婦女與小孩參與 為火燈夜巡帶來新的氣 象 由於推神轎並非大輦或乩手一樣充滿不確定性 甚至帶有危險性 加上家裡大人幾乎都 出門參加自己所屬角頭廟或私壇的轎班 因此長輩都比較放心將自己小孩帶出門參與活動 特別是 火燈夜巡 登錄為縣定民俗所帶來正面效應 且過溝近年來排除了外地組成份 子複雜的家將團 武轎團等陣頭 讓過溝人認為此項夜巡活動相當安全 不排斥兒童參與 因此參與的青年學童特別多 甚至年輕女孩也紛紛加入推動神轎的行列 與鄰近地區的遶境 活動有著極為明顯的對比 成為過溝夜巡的一大特色 通常 各角頭神轎到廟前集結時 多由壯年信徒擔任轎班推轎 但過了中後段 就會有 一群學童接手敲鑼打鼓或推轎 而早年作為夜巡照明工具的火燈 如今已成為本祭儀的特色 每一頂神轎的轎班及隨行民眾 人人持著火把前進 近二十頂神轎參與火燈夜巡遶境 轎班有壯年人 小孩也有小女生 參與度很高 85
92 庄內由年輕信徒擔任抬轎主力的角頭廟 李大府千歲之神轎 可以看出以往禁止女 過溝建德壇 性觸碰神轎的禁忌在過溝已經不復存在 遶境行程過半之後 建德宮李三府千歲神 過溝保安宮獅陣 由年輕學生負責敲鑼打 轎 改由年輕一輩的過溝學子接手擔任轎班 鼓 大量年輕女孩的參與 在各地廟會場合當中相當少見 足以表現出火燈夜巡的參與感 圖 29 火燈夜巡系列圖 86
93 第 七 節 祭 煞 驅 邪 關 鍵 詞 〆 乩 童 手 轎 大 輦 火 燈 鑼 鼓 陣 頭 喊 喝 助 威 金 紙 鞭 炮 三 寶 ( 黑 豆 鹽 米 ) 北 站 ( 過 溝 國 中 前 ) 南 站 ( 冤 家 港 橋 ) 收 驚 趕 鬼 每 年 火 燈 夜 巡 最 重 要 的 儀 式 當 屬 第 二 天 晚 上 的 祭 煞, 此 日 為 建 德 宮 王 爺 實 質 處 理 庄 內 邪 煞 事 務 的 正 日, 49 祭 煞 的 主 要 地 點 在 於 北 面 過 溝 國 中 大 門 對 面 空 地, 與 過 溝 南 端 通 往 布 袋 的 團 結 橋 堤 岸 這 兩 處, 地 方 俗 稱 北 站 南 站, 今 年 則 增 加 中 站 ; 另 外, 神 乩 也 會 憑 藉 著 靈 動, 沿 途 為 家 戶 信 徒 隨 機 進 行 收 驚 驅 邪 等 儀 式, 或 解 決 其 他 疑 難 雜 症 民 國 102 年 第 一 天, 吳 三 王 乩 沿 途 親 自 處 理 兩 處 民 家, 另 於 北 站 指 示 隔 天 要 祭 煞 的 地 點, 返 回 廟 口 後, 又 以 吟 唱 的 方 式 交 代 隔 天 祭 煞 的 相 關 事 宜 ; 第 二 天 吳 三 王 則 以 全 部 心 力, 率 領 眾 神 乩 處 理 北 中 南 三 處 邪 氣 較 重 的 地 點 ; 第 三 天 依 例 繞 行 五 營, 沿 途 無 較 特 殊 事 件, 返 廟 後 於 案 桌 前 畫 平 安 符 令, 隔 天 供 全 庄 信 徒 飲 用 以 下 針 對 第 一 二 天 的 祭 煞 事 件 詳 述 : 第 一 天, 沿 途 處 理 第 一 天, 神 乩 組 隊 伍 依 例 且 依 序 先 到 東 營 北 營 作 法 ; 離 開 北 營 前 行 不 到 五 十 公 尺, 在 九 司 廟 前 叉 路 口, 原 訂 路 線 若 要 前 往 西 營, 應 該 向 左 轉, 可 是 吳 三 王 乩 卻 向 右 轉 走 了 一 二 十 公 尺 ; 在 地 信 徒 見 狀, 依 往 年 常 有 的 模 式 皆 猜 測, 應 該 是 要 交 代 隔 天 祭 煞 事 宜 果 然, 吳 三 王 乩 持 手 轎 在 一 處 地 點 蹲 了 下 來, 開 始 在 地 上 寫 字 : 明 日 再 來, 隨 即 在 地 上 畫 個 圈, 亦 即 明 日 要 在 此 處 辦 事 繼 續 前 行, 吳 三 王 乩 在 一 戶 人 家 門 口 停 下 來, 示 意 要 處 理 事 情, 隨 即 要 求 在 地 上 放 幾 張 金 紙, 以 筆 墨 出 符 令, 依 序 擺 在 地 上 ; 然 後 乩 身 持 著 手 轎 踏 在 符 令 上, 進 入 該 戶 人 家, 50 並 以 手 轎 為 女 主 人 收 驚 ; 稍 後 交 代 注 意 事 項, 包 括 一 些 屋 內 家 具 方 位 調 整 及 進 出 動 線 改 變 等 事 宜, 以 避 開 邪 煞 繼 續 前 行, 在 抵 達 南 營 前 二 三 十 公 尺 處, 吳 三 王 乩 在 一 戶 人 家 門 口 停 留, 隨 即 持 手 轎 直 接 進 入 ; 該 戶 神 明 桌 上 供 奉 一 神 尊, 吳 三 王 乩 以 吟 唱 方 式 表 達 神 意, 內 容 大 致 是 : 該 神 尊 為 何 都 不 發 威? 原 來 是 神 尊 的 位 置 擺 設 太 後 面, 應 該 要 往 前 移 動 一 下 交 代 清 楚 之 後, 吳 三 王 立 即 轉 身 離 開, 繼 續 巡 抵 南 營 49 根 據 李 世 強 先 生 記 憶 與 詢 問 耆 老 所 獲 得 的 口 述 歷 史, 每 個 年 代 王 爺 處 理 事 件 的 方 式 都 不 盡 相 同, 每 次 祭 典 皆 有 因 地 因 時 而 制 宜 的 處 理 方 式 50 該 戶 從 事 屠 宰 業, 疑 似 有 雞 畜 惡 靈 在 住 戶 內 作 祟 87
94 第一天 吳三王口諭 神乩在中營作法之後 迅速回到建德宮 眾神轎繼續慢慢遶境 回到廟口 吳三王乩以 吟唱方式交代隔天祭煞事宜 內容大致是 所以伊 指惡鬼 為錢耶.敢講是 小小的車 禍 是為何 伊要來討所費 敢講是 是我建德說不通 信徒及筆生在三王吟唱示意後 紛紛表示 再溝通 看伊要什麼 燒金紙給他們 吳三王乩一邊拍桌子 思考狀 約十幾秒鐘後開口吟唱表示 要不然來點金給他 敢 講是他來討所費 吳三王持續拍桌子十餘秒 然後又吟唱 敢講來 壽金六捆 金紙 也是六捆 刈金三捆 吳三王乩接著又吟唱 庄頭中站 敢講是建德的五王兄弟講伊不通 自然的 伊就 會 小小的 沒問題 筆生與董事長張丁連等人與吳三王確認旨意後 吳三王乩又繼續 吟唱 我來點醒 用黑豆 筆生確認旨意 吳三王乩吟唱 敢講是 為什麼 我會取 敢講不要用 用在頂站 還有鹽米 筆生確認旨意後 吳三王乩繼續吟唱 我來取這些寶貝 是要用在頂站與中站 中 站是要配合 頂站那站若是沒化解 人若是到那裏就會黑天地暗 董事長張丁連再次與 吳三王確認所有相關事項 吳三王乩吟唱 明天 再等我求五王兄弟出令來化解 吾要下 駕 吳三王乩下駕 結束這第一天的重頭戲 同一時間 大廟及各角頭廟仍在遶境的神 轎 約在九點四十分之後 陸續返抵廟口 第二天 北站祭煞 第二天 當乩童 手轎與大輦經過東營 北營後 抵達過溝國中路口一帶 北站 吳三 王乩先指示將金紙拆置於施法地點 準備開始祭煞 等了約幾分鐘 吳三王突然開口吟唱 是 安怎 他們 指武陣鑼鼓 不來參加咧 我三王敢有法度來喊得行咧〇 旁邊有信徒說 伊 一個人 指吳三王 不夠力 建德宮董事長張丁連隨即以無線電 呼叫後方的宋江陣與鑼鼓 儘快前來現場助威 準備妥當 吳三王乩吟唱 這段開始要來祭煞耶 現場眾人開始高聲叫喊 手轎 大輦開始靈動 隨即吳三王乩指點燃燒金紙示意焚燃 51現場再掀一波叫喊高潮 吹口哨 大敲鑼鼓 緊接著吳三王乩並以半月斧劈砍額頭數次 其他乩童也開始操五寶 現場信徒再 次大聲叫喊 陣頭奮力敲鑼擊鼓 共助聲勢 然後吳三王乩率領手轎 大輦 乩童繞行火堆 51 民國 101 年在此處祭煞時 吳三王在點燃金紙時 對著前方念念有詞 內容大致上是 我們兄弟 指建德宮 五府王爺 在此要求好兄弟們離開 請收下這些金錢速速離去 不要在此逗留 民國 102 年則無特殊吟唱 88
95 數圈 隨後燃放大量鞭炮 52完成此處的祭煞儀式 第二天 撒三寶 處理完北站 前行約數十公尺 吳三王乩停了下來 先操劈幾下半月斧 然後便吟唱 吾 要用的三寶 祭祀組人員立即將準備好的三寶拿出來 當場進行混合 吳三王乩也現 場親點一位信徒 負責拋撒三寶 53以驅除過溝庄內臺 157 線嚴重的煞氣 準備妥當 吳三王乩同樣先操劈半月斧 揮手要求正前方的民眾退讓開 然後帶著剛剛 欽點的信徒 開始撒三寶一路前行 一路拋撒直到中站 出車禍處 便指示將剩餘的三寶全 撒在電線杆上 第二天 中站祭煞 接下來 祭祀組將預備的金紙拆折堆置在電線杆旁的巷道空地 準備好了 吳三王乩以 左手指向電線杆 然後手勢移向金紙堆 54手勢向金紙堆一點 現場信徒得其意 隨即以火 燈點燃金紙 吳三王乩開始操劈半月斧 其他乩童跟著操五寶 現場信徒高聲叫喊 鑼鼓大 起 然後眾神乩開始繞行火堆 突然間 角頭廟頂德宮的李二王手轎 靈動過於激烈 不慎誤擊一位信徒額頭 當場流 血 吳三王乩先以金紙按壓額頭傷口 然後以半月斧的斧柄作勢畫符 接著退後幾步 以半 月斧劈砍後背 意在作法展現神明的能威 也為該信徒收驚 安定心魂 吳三王乩 處理 這件意外之後 現場燃起鞭炮 眾人繼續行程 第二天 李二王驅鬼 眾神乩繼續前行 巡視過溝庄南營作法以後 便讓各角頭大轎在靜德禪寺一帶集結等候 等到庄內武館與其他廟宇乩童 手轎 大輦到齊以後 再一起往冤家港而去 前行約數十公 尺 建德宮李二王大輦突然停了下來 轎棍指向路旁的農地 信徒們議論紛紛 猜測應該是 李二王要 處理 事情了 許多人高喊火燈拿過來 果然 李二王在大馬路邊幾番進退衝撞之後 便衝進農地 許多信徒跟著跑上前 直抵 一處亂樹叢 大輦在鬆軟的農地與草堆中 艱困地緩緩或進或退或搖晃 正前方一片黑暗 52 一般認為 這過程用意在於先禮後兵 先請孤魂野鬼收下旅費盤纏 金紙 心滿意足的離開 接著再燃放大 量鞭炮 以嚇阻意圖盤據不走的惡鬼 53 廟方表示 黑豆 粗鹽 白米三者比例為 各 20 斤 但第一晚筆生依吳三王乩現場吟唱所示 在金 紙上寫下的文字為 黑豆 十斤 合鹽米 另外 據廟方表示 以前李大王曾使用過撒鹽米來驅煞 但以鹽米 再加黑豆為主的撒三寶 則為首次僅見 54 推測其意 應是邀請指引車禍事故亡魂 受用金紙 89
96 有人將手電筒照向遠方 跟隨神轎的人幾次表示 這樣就好了 點一下 給他點一下就好 大家和平相處喔 有來這就好 歷時約十分鐘 李二王才離開 第二天 南站冤家港橋祭煞 第三個祭煞的地點為南站 冤家港橋畔 55當大輦 手轎靠近冤家港時 似有感應 馬 上狂奔到橋畔護欄邊 眾人隨之開始大聲呼喊 吹哨 製造出劇烈的聲響 乩童 手轎與大 輦的轎棍直指冤家港河面 眾人也會拿著手電筒往橋底下照射 表示在驅趕躲在陰暗角落的 孤魂野鬼 場面變得十分緊張刺激 56 之後乩童指示點燃焚燒一旁空地的大量金紙 並燃放鞭炮藉此驅趕徘迴此處的邪祟 而 在此處驅趕之後 乩童便會禁止過溝民眾走過團結橋 表示結界已經設立 民眾必須要在此 結界內以策安全 第一天 吳三王乩巡視到北站 過溝國中前 直接在地上出字示意 明日 再來 隨即在地上畫個圈 亦即明確指出明日要在此處 辦事 55 冤家港 考試潭大排 是為早年過溝與布袋發生械鬥的主要戰場 河道向西流入海 早年過溝皆會將驅鬼主 力放在此處 藉由冤家港的河水將各種不祥的煞氣或是厲鬼帶入海洋 56 過往冤家港趕鬼時 乩童手轎經常會跳入水中驅趕 但由於現在堤防加高 已經無法再進入河底 因此眾人 只能以大聲叫喊隔空驅趕 90
97 第一天 吳三王乩為某家戶驅煞 當場畫了一批符令 置放在地上 吳三王隨即踏著符 令而行 在門口為主人收驚 同時交代化解災厄方式 第一天 吳三王乩為某家戶神明桌上的神尊 調整位置向前移動 好讓該神尊更能發威 91
98 第一天 夜巡返回廟口 吳三王乩 中 以吟唱方式交代隔天祭煞事宜 建德宮董事長 張丁連 右 掛臂章者 仔細聆聽神明的交代 再三確認 神明出示的旨意必須寫在金紙上 稍後向 每晚眾神乩夜巡返廟 都會在案桌前交代 神明確認 以昭公信 一些事情 引來信徒圍觀 圖 30 夜巡第一天 為家戶信徒處理邪煞疑難系列圖 92
99 第二天北站祭煞 信眾拆折金紙 銀紙堆 吳三王乩要求陣頭前來助威 董事長張丁 放在馬路旁空地 作為孤魂野鬼的盤纏 連透過無線電呼叫宋江陣與鑼鼓快來此地 燃燒金紙 高聲呼喊 敲鑼打鼓 藉由眾 李二王大輦在資深轎班的扶持之下 與眾 人的力量協助神乩驅趕不願意離開的厲鬼 神乩一起繞行火堆數圈 吳三王指示將金紙火化給厲鬼作 所費 否則 人若是到這裏 北站 就會黑天地暗 圖 31 夜巡第二天 北站祭煞系列圖 93
100 祭祀組人員依吳三王乩指示 混合三寶 吳三王乩現場指定信徒負責拋撒三寶 民國 102 年因過溝庄內臺 17 線路段發生嚴重車禍 因此吳三王要求信徒準備黑豆 粗 鹽與白米等三寶 沿路拋撒藉此除煞 吳三王乩在此曾發生死亡車禍的電線杆 杆處作法 頂德宮李二王手轎在此電線杆處靈動非 常激烈 圖 32 夜巡第二天 嘉 157 縣道拋撒三寶與中站祭煞系列圖 94
101 李二府千歲大輦行蹤飄忽不定 往往帶領著部份信徒前往陰暗處巡視 李二府千歲大輦突然衝向一戶民宅門 乩手突然走進路旁的亂草叢中 眾人猜測 口 頭籤碰撞牆壁 眾人紛紛猜測其用意 應該是在尋找惡鬼的行蹤 圖 33 夜巡第二天 建德宮李二府千歲大輦及眾神乩機動尋鬼系列圖 眾神乩來到冤家港橋畔 先集結之後再一 眾神乩來到冤家港橋畔 先集結之後再一 起行動驅煞 起行動驅煞 95
102 大 輦 接 近 團 結 橋 時, 開 始 激 烈 靈 動, 意 圖 要 衝 向 現 場, 資 深 前 輩 拉 住 神 轎, 並 且 與 頭 籤 商 量 : 王 爺 不 要 那 麼 趕, 等 武 館 都 過 來 再 去 李 二 府 千 歲 大 輦 轎 衝 向 堤 岸, 頭 籤 轎 棍 直 指 橋 下, 眾 人 高 聲 呼 喊, 大 聲 吹 哨, 發 出 劇 烈 的 聲 響, 表 示 驅 趕 徘 迴 此 處 的 孤 魂 野 鬼 96
103 眾神乩來到冤家港橋邊 主持大局的吳三王乩率先操劈五寶 透過展示神威與野鬼溝 通 希望孤魂野鬼不要盤據此處 趕快離開 乩童在冤家港橋畔手持七星劍操演 展示神威 97
104 祭祀組人員拆封大量金紙 焚燒金紙 作為孤魂野鬼的旅費 在堤防旁的空地燃放鞭炮 藉由爆炸聲響 乩童開始驅趕橋上人員 並且禁止庄民走 驅趕孤魂野鬼 至對岸 祭煞儀式象徵設立結界 扶手揮手示意信徒儘速離開 以保安全 圖 34 夜巡第二天 南站冤家港橋畔祭煞系列圖 98
105 第八節 入廟安座 關鍵詞〆拜廟 犁轎 鞭炮 進喔 發喔 安座 過溝建德宮在每日夜巡結束之後皆會入廟安座 其中最熱鬧的為第二天結束 第一天各 神轎僅簡單繞行廟埕一周作為結束 而第三天由於要在子時之前入廟完畢 除了李二府千歲 的大輦會以極快的速度巡視五營 並走完庄內路線即進入廟中安座 另外在這天多數角頭廟 回程經過自己角頭時就會脫隊自行入廟 因此第三日的入廟隊伍較少 但第二天入廟時 多數角頭廟與私壇的神轎都特別賣力犁轎入廟 甚至求表現的私壇還 會準備大量的鞭炮鋪成炮網 在點燃的鞭炮之後三進三退 以求被過溝庄民讚揚認同 由於 這天是王爺正式辦理驅鬼除煞的日子 這天的入廟就如同是保佑村庄的軍隊戰勝凱旋歸來 因此各宮廟無不展現給在場信徒觀看 因此第二天夜間的入廟儀式最具可看性 三天遶境 每日最後壓軸為過溝建德宮李大府 李二府 李三府千歲的三頂八抬大轎同 時排列在廟口 等到一聲令下 三頂神轎同時三進三退衝入廟口 接著在眾人的簇擁之下 信徒高喊 進喔 發喔 將王爺神尊一一請入廟內安座 直到李大府千歲進入神龕當 中 眾人高聲拍手歡呼 代表過溝的夜巡祭典在此暫告一段落 參贊宮廟回鑾時於建德宮廟埕行禮致意 表示完成遶境任務 99
106 第二天與第三天保安宮大轎在回程路經廈 夜巡結束 保安宮準備簡單的平安餐請大 厝時即先行入廟安座 不再走完全程 家吃宵夜 犒賞參與的轎班與武陣人員 走完全程的角頭廟神轎 以犁轎衝刺的方 幾座廟宇宮壇神轎踩著炮網犁轎衝刺 展 式三進三退 作為圓滿結束 現轎班的勇敢與威風 引來眾人歡呼 李二府千歲的大輦 直接衝入廟內安座 100
107 建德宮三頂李府千歲為最後壓軸三頂神轎在廟前並肩排列 一同衝刺入廟 眾人高呼進喔 發喔 恭請王爺神尊過香 所有神尊恭請入廟 眾人拍手歡呼 慶祝 爐 返回神房安座 夜巡遶境圓滿結束 圖 35 入廟安座系列圖 101
108 第 九 節 火 燈 的 製 作 就 傳 統 而 言, 火 把 僅 是 過 溝 夜 巡 時 的 照 明 工 具, 隨 著 時 代 的 變 遷, 王 爺 夜 巡 時 居 民 所 使 用 的 照 明 工 具 也 經 歷 過 探 照 燈 手 電 筒 等 現 代 化 便 利 的 工 具 ; 再 度 嘗 試 回 歸 火 把 夜 巡 時, 過 溝 人 也 使 用 過 容 易 取 得 的 露 營 火 把 ; 但 最 終 傳 統 由 過 溝 人 親 手 製 作 出 的 火 把, 成 為 過 溝 夜 巡 的 一 大 特 色 近 年 來 建 德 宮 以 火 燈 夜 巡 作 為 行 銷 廟 宇 與 社 區 的 主 要 活 動, 火 把 逐 漸 加 入 了 新 的 做 法 與 思 維 火 把 不 再 是 用 過 即 丟 的 消 耗 品, 到 了 許 多 具 有 創 意 的 居 民 手 上, 搖 身 一 變 成 為 藝 術 與 實 用 兼 具 的 創 意 作 品 ; 而 幾 年 前 廟 方 開 始 在 火 把 貼 上 符 令 後, 火 把 成 了 具 有 神 聖 性 的 法 器 在 建 德 宮 舉 行 六 月 底 夜 巡 之 前, 由 廟 方 採 買 大 量 的 青 竹 以 供 製 作 夜 巡 火 把 之 用, 負 責 剖 竹 的 師 傅 先 將 青 竹 橫 向 裁 切 成 竹 棍, 竹 棍 的 長 短 不 一, 可 依 照 成 年 人 或 小 孩 的 體 型 製 作 成 適 合 使 用 的 長 度, 甚 至 火 把 較 長 也 可 以 充 當 拐 杖 使 用 接 著 再 將 青 竹 從 開 口 處 直 劈 出 數 道 裂 縫, 使 開 口 可 以 張 開 到 插 入 玻 璃 瓶 固 定 的 程 度 玻 璃 瓶 為 火 把 儲 存 燃 料 的 容 器, 一 般 而 言 大 小 不 拘, 高 粱 酒 瓶 到 感 冒 藥 水 罐 都 可 以 使 用 一 般 民 眾 多 以 牛 奶 瓶 小 型 飲 料 瓶 為 主, 可 以 容 納 的 煤 油 適 中, 也 不 會 過 重 造 成 手 臂 痠 痛 或 行 動 不 便 玻 璃 瓶 固 定 在 竹 棍 上 以 後, 即 可 將 煤 油 注 入 其 中, 接 著 再 將 完 成 的 燈 芯 插 入 瓶 口 吸 取 燃 料 燈 芯 由 棉 繩 與 金 紙 所 製 作 而 成, 居 民 先 將 棉 繩 旋 轉 至 條 狀, 再 以 金 紙 包 覆 捆 起, 並 露 出 棉 繩 的 頭 尾 兩 端, 尾 端 用 以 吸 收 煤 油, 頂 端 則 為 引 火 燃 燒 之 處 燈 芯 的 厚 度 必 須 要 與 玻 璃 瓶 口 密 合, 以 免 行 進 之 間 燈 芯 脫 落, 或 是 造 成 煤 油 外 流, 糊 上 泥 漿 為 火 把 製 作 的 最 後 一 道 程 序, 為 了 確 實 固 定 玻 璃 瓶, 並 防 止 玻 璃 瓶 因 為 高 溫 而 爆 裂, 因 此 過 溝 人 會 取 來 泥 土 和 水 製 成 泥 漿, 包 覆 於 火 把 玻 璃 瓶 的 部 位, 帶 泥 土 乾 燥 以 後 即 可 形 成 防 護 層, 可 以 穩 固 玻 璃 瓶 不 易 掉 落, 也 可 藉 由 泥 土 的 密 合 性, 使 煤 油 不 易 揮 發 或 傾 倒 流 失 102
109 玻璃瓶置入剖開的竹子 以老虎鉗旋轉鐵絲 咬合竹子與玻璃 以金紙包卷住棉線 作為燈芯引線 倒入煤油 103
110 以濕泥土糊住火燈座 避免高溫燙傷人 貼上符令 火把便具有類似法器的象徵 由廟方動員志工製作的大批火把 供民眾自由取用 圖 36 過溝傳統火燈製作過程系列圖 104
111 第 十 節 祭 儀 專 有 名 詞 及 文 物 火 燈 夜 巡 祭 儀 中 有 許 多 專 有 名 詞, 包 括 文 物 法 器 空 間 等, 部 分 為 一 般 廟 會 祭 儀 常 見, 也 有 一 些 是 本 祭 儀 特 有, 本 節 特 別 加 以 簡 單 說 明 介 紹, 如 為 法 器, 則 說 明 其 使 用 時 機 李 大 王 李 府 千 歲, 為 建 德 宮 主 祀 神 明, 在 地 信 徒 口 語 習 慣 稱 為 大 王 爺 李 大 王 老 大, 主 導 整 個 祭 儀 進 行, 並 透 過 乩 童 傳 達 神 明 旨 意 乩 童 又 稱 童 乩, 祭 儀 中 擔 任 神 明 的 代 言 人, 傳 達 神 意 過 溝 信 徒 對 於 乩 童 的 公 信 力 頗 為 注 重, 李 大 王 專 屬 乩 童 為 黃 金 鋪 先 生, 吳 三 王 的 專 屬 乩 童 為 蕭 長 永 先 生, 此 二 乩 童 的 公 信 力 最 高 早 年 火 燈 夜 巡 第 二 天 進 行 祭 煞 時, 庄 內 各 宮 壇 神 乩 都 會 前 來 助 陣, 曾 多 達 十 餘 人 ; 但 老 乩 童 逐 漸 凋 零, 這 幾 年 約 有 7 8 位 乩 童 會 出 現 五 寶 乩 童 所 使 用, 包 括 七 星 劍 半 月 斧 銅 棍 鯊 魚 劍 及 刺 球, 有 些 地 方 乩 童 操 演 五 寶 會 與 五 營 有 所 對 應, 但 過 溝 建 德 宮 則 無 此 特 殊 規 矩 使 用 時 機 主 要 是 廟 口 起 輦 召 營 時 使 用, 每 一 位 乩 童 必 須 同 時 操 五 寶, 象 徵 以 法 力 召 請 五 營 兵 將 大 轎 傳 統 為 八 人 ( 以 上 ) 扛 抬 大 轎, 今 多 加 裝 輪 座 推 移 行 進 火 燈 夜 巡 時 建 德 宮 三 頂 大 轎 會 同 時 出 動, 李 大 府 千 歲 大 轎 同 時 安 置 開 基 李 大 王 兩 尊 李 大 王 分 身 中 壇 元 帥 太 子 爺 及 虎 爺 ; 李 二 府 千 歲 安 置 開 基 李 二 王 一 尊 李 二 王 分 身 池 王 及 朱 王 ; 李 三 府 千 歲 大 轎 安 置 開 基 李 三 王 兩 尊 李 三 王 分 身 吳 三 王 及 范 王 推 大 轎 的 轎 班, 早 年 李 大 王 轎 由 西 安 里 信 徒 負 責, 李 二 王 轎 由 中 安 里 信 徒 負 責, 李 三 王 轎 由 東 安 里 信 徒 負 責 ; 現 今 雖 已 無 此 規 定, 但 仍 有 特 定 的 信 徒 會 負 責 推 行 特 定 的 大 轎 大 輦 四 人 肩 扛, 機 動 性 較 強, 火 燈 夜 巡 會 有 一 頂 大 輦, 以 前 由 池 王 或 范 王 坐 大 輦, 現 由 李 二 王 ( 副 駕 ) 坐 大 輦, 祭 儀 中 行 走 路 線 不 固 定, 也 不 一 定 跟 著 神 乩 組 所 有 乩 童 行 進, 靈 動 性 很 強 105
112 手 轎 通 常 在 廟 口 會 擺 設 三 張 案 桌, 其 上 各 置 兩 把 手 轎 ; 最 左 邊 那 張 手 轎 通 常 為 李 大 王 所 專 用, 其 餘 手 轎 並 無 固 定 神 尊 使 用 扶 手 轎 者, 稱 為 轎 手 或 扶 手 神 明 將 駕 時, 先 附 身 在 正 乩, 隨 後 以 出 字 方 式, 表 明 神 尊 稱 號, 再 傳 達 旨 意 不 正 神 早 年 李 大 王 乩 出 字 示 明 神 意 時, 對 邪 煞 惡 靈 的 示 字 指 稱 是 不 正 神, 而 非 一 般 民 眾 口 頭 上 習 慣 直 稱 的 鬼 此 一 細 節 雖 未 受 信 徒 或 廟 方 刻 意 重 視, 但 也 有 廟 方 幹 部 認 為, 這 不 但 顯 示 神 明 對 徘 徊 人 間 孤 魂 野 鬼 的 基 本 尊 重, 也 隱 喻 著 李 大 王 對 孤 魂 導 引 正 途 不 要 危 害 人 間 的 期 盼 冤 家 港 今 考 試 潭 大 排, 臺 17 線 跨 越 大 排 的 橋 樑 團 結 橋, 在 地 民 眾 習 慣 稱 冤 家 港 橋 相 傳 早 年 布 袋 庄 與 過 溝 庄 在 此 械 鬥, 死 了 許 多 人, 因 此 亡 魂 作 祟, 常 有 意 外 ; 每 年 火 燈 夜 巡 第 二 天, 神 乩 多 會 率 眾 到 此 祭 煞, 將 惡 鬼 驅 離 庄 境, 這 也 是 本 祭 儀 的 最 高 潮 早 年 乩 童 還 會 順 著 水 道 一 路 往 西, 將 惡 鬼 驅 趕 到 出 海 口 十 二 孔 岸 ( 今 松 仁 橋 ) 符 令 主 要 有 四 種, 往 年 均 由 主 持 大 局 的 李 大 王 所 敕 第 一 種, 燒 化 後 置 入 水 壺 中, 給 乩 童 們 在 路 上 解 渴 飲 用, 同 時 亦 具 有 法 力 加 持 的 效 果 ; 第 二 種, 是 召 五 營 兵 將 符 令, 置 入 廟 口 象 徵 五 營 的 大 鋼 盆 中, 與 金 紙 一 起 火 化, 其 功 能 為 召 請 五 營 兵 將 前 來 廟 口 ; 第 三 種, 為 神 乩 在 遶 境 夜 巡 過 程 中, 若 需 為 家 戶 收 驚 時, 當 場 畫 立 符 令 ; 第 四 種, 於 第 三 天 遶 境 完 成 後, 神 乩 返 回 廟 口 時 畫 立, 隔 天 由 廟 方 燒 化 置 入 大 水 桶, 供 全 庄 民 取 回 家 飲 用 三 寶 本 年 火 燈 夜 巡 時, 吳 三 王 乩 指 定 使 用, 包 括 黑 豆 粗 鹽 及 白 米, 混 合 比 例 為 1:1: 1, 往 年 曾 使 用 過 粗 鹽 與 白 米, 但 使 用 次 數 不 多 金 紙 用 途 有 三 種 第 一 種, 用 於 廟 口 召 請 五 營 兵 將 時 燒 化 使 用 ; 第 二 種, 用 於 神 乩 巡 視 至 五 營 頭 時 燒 化, 用 意 為 感 謝 五 營 兵 將 堅 守 崗 位 ; 第 三 種, 用 於 祭 煞 現 場 ( 如 冤 家 港 橋 ) 燒 化, 作 為 給 陰 鬼 好 兄 弟 的 所 費 盤 纏 106
113 第 六 章 火 燈 夜 巡 意 義 詮 釋 與 祭 儀 特 色 火 燈 夜 巡 祭 儀 的 緣 起, 空 間 上 的 成 因, 主 要 來 自 於 嘉 義 沿 海 特 有 的 環 境 風 險, 時 間 上 的 成 因, 來 自 於 臺 灣 民 間 對 於 陰 鬼 信 仰 的 恐 懼 與 敬 畏 之 心, 特 別 是 農 曆 七 月 又 稱 鬼 月, 陰 間 的 好 兄 弟 從 鬼 門 關 來 到 人 間 接 受 普 渡, 是 人 對 於 鬼 的 悲 憫, 但 是 看 不 見 的 陰 鬼 四 處 遊 盪, 又 是 一 種 心 理 恐 懼 ; 因 此 六 月 底 先 由 在 地 神 明 進 行 驅 煞 清 淨 庄 界, 便 具 有 心 理 安 撫 作 用 本 章 將 討 論 臺 灣 民 俗 的 鬼 信 仰 及 嘉 義 沿 海 的 環 境 風 險 ; 其 次 對 於 火 燈 夜 巡 三 天 的 儀 式, 進 行 意 義 詮 釋 ; 最 後 則 是 論 述 此 祭 儀 的 特 色 第 一 節 臺 灣 民 俗 中 的 鬼 信 仰 本 研 究 除 記 錄 過 溝 建 德 宮 火 燈 夜 巡 儀 式 過 程, 亦 需 對 火 燈 夜 巡 之 意 義 進 行 詮 釋, 因 此 必 須 先 對 臺 灣 民 間 的 鬼 信 仰, 做 一 番 基 礎 性 理 解 鬼 月 的 起 源 與 意 義 打 開 臺 灣 近 四 百 多 年 的 拓 墾 史, 祭 鬼 風 氣 導 源 於 悲 壯 而 充 滿 環 境 風 險 的 開 拓 歷 程 漢 人 渡 海 來 臺 首 先 面 臨 黑 水 溝 大 風 巨 浪 的 威 脅 ; 登 陸 之 後, 必 須 面 對 這 片 土 地 上 的 瘴 癘 瘟 疫 自 然 氣 候 變 化 的 颱 風 大 水 等 災 難, 以 及 河 川 海 岸 等 水 域 的 潛 在 危 險 ; 落 地 生 根 稍 成 聚 落, 則 又 因 自 然 資 源 有 限 或 人 為 利 益 不 均 而 爭 搶, 不 時 有 族 群 械 鬥 事 件, 橫 死 者 不 計 其 數 為 撫 慰 亡 靈, 避 免 厲 鬼 作 祟, 於 是 形 成 祭 鬼 風 氣 的 盛 行 農 曆 七 月 俗 稱 鬼 月, 據 說 陰 司 地 府 在 七 月 開 啟 鬼 門, 讓 孤 魂 野 鬼 重 返 陽 世 享 受 奉 祀 ; 而 中 元 祭 ( 普 渡 ) 其 實 是 佛 教 盂 蘭 盆 節 和 道 教 中 元 節 融 合 而 成 的 民 俗 節 日 佛 教 盂 蘭 盆 乃 梵 文 解 救 倒 懸 之 意, 盂 蘭 盆 經 所 載 目 連 救 母 的 故 事, 更 具 有 勸 善 教 孝 的 教 化 功 能 另 按 道 教 信 仰, 七 月 十 五 日 中 元 節 原 本 是 祭 祀 地 官 並 超 渡 亡 靈 餓 鬼 的 節 57 日, 是 日 地 官 下 降 判 定 人 間 善 惡 的 日 子, 道 士 日 夜 誦 經, 餓 鬼 囚 徒 亦 得 解 脫 在 魏 晉 之 後, 佛 教 信 仰 引 進 中 國, 佛 教 盂 蘭 盆 節 普 渡 眾 僧 勸 善 教 孝 的 習 俗, 結 合 道 教 中 元 節 普 渡 餓 鬼 的 祭 典, 形 成 集 佛 道 思 想 於 一 體 的 中 元 節, 奉 祀 對 象 也 由 佛 僧 地 官 擴 大 為 孤 魂 野 鬼 57 天 地 水 官 合 稱 三 官 大 帝, 是 對 天 地 水 三 界 神 明 的 自 然 崇 拜, 民 間 俗 稱 三 界 公 又, 道 教 以 農 曆 元 月 十 五 為 上 元, 是 天 官 賜 福 紫 微 大 帝 誕 辰 日 ; 七 月 十 五 是 中 元, 是 地 官 赦 罪 清 虛 大 帝 誕 辰 ; 十 月 十 五 日 是 下 元, 是 水 官 解 厄 洞 陰 大 帝 誕 辰 107
114 林茂賢認為 58臺灣民眾對孤魂野鬼交織著憐憫與懼慄之情 民間尊稱孤魂野鬼為 老 大公 或 好兄弟 顯示了人鬼間某種 想像的親暱關係 在方法則採恩威並施 先懷 柔後高壓的手段 一方面立祠供奉它們 如有應公 百姓公 大眾爺 水流公 水斗公等 另一方面則由城隍爺 地藏王菩薩加以管制 或以 以鬼制鬼 政策 由鬼王鍾馗或大士爺 管束同類 林茂賢亦指出 59中元普渡導源於人民對無主孤魂的憐憫與畏懼的交錯心理 在中元祭 典中 呈現儒家己飢己溺的仁道精神 反映佛教普渡眾生的情懷 又具有道家救渡亡靈的理 念 靈魂是否不滅 鬼魂是否存在 是哲學預設的課題 在現代社會中 我們應將中元普渡 的對象 轉為對社會底層民眾 弱勢族群 社會邊緣人的關懷 方能賦與中元普渡新的時代 意義 嘉義沿海環境風險中的陰神與厲鬼 在嘉義沿海偏僻的魚塭區或鹽田旁 空曠野外矗立著許多顯眼的小小陰廟 奉祀有應公 大眾爺 萬善爺 夫人或姑娘 因為都是無子孫奉祀香煙的孤魂 或因意外身亡 於日後顯 靈 或因騷擾地方安寧而被庄頭大廟的神明收服 多由附近魚塭戶 鹽工或鄰近社區居民 於年節時祭拜 這些孤魂陰廟 不但反映著沿海地區的 環境風險 也反應著先民於潟湖 海岸拓墾時 對難以預測的自然力量 虔誠崇敬 60 從臺灣民間信仰來理解 孤魂陰廟 自然環境 與 人為活動 三者間的關係 我 們可以發現 先民在沿海地帶開疆闢墾 捕撈 養殖與晒鹽 是三種主要的人為利用模式 海洋 提供了生命所需的資源 卻也因著自然氣候與地理形勢的危險性 不確定性 在這樣 的 環境風險 下 一不小心 生命就毀滅了 蔡春娘 南巡聖王 水夫人 黃啟榮 水仙娘 李小娘 都是 水流亡魂 金元帥 與 萬人公 是荒野孤魂 61祂們在尚未 修得正果 之前 雖無香 煙供養 卻也未於人間作怪 又因其 正派 而不危害人們 且 得地理 顯靈 託 夢 有保佑 逐漸受到附近鹽工 魚塭戶 討海人 抓鰻苗漁民 等海口勞動者的 肯定與接納 另一方面 基於臺灣普遍 好兄弟 信仰的習例與精神 以 敬而遠之 祭而親之 的 見林茂賢 中元普渡 撫慰亡靈 臺灣民俗文化研究室 同上註 本小節 參見 環境風險中的孤魂信仰 海風下的密碼 嘉義沿海的環境故事 頁 以上諸陰廟傳說 同上註 108
115 心 理 作 用, 透 過 非 親 非 故 卻 定 時 定 例 的 香 煙 供 祀 等 儀 式, 不 但 安 撫 孤 魂 的 需 求, 也 滿 足 人 們 祈 求 平 安 的 想 像 不 過, 孤 魂 畢 竟 是 孤 魂, 要 修 道 離 鬼 取 得 一 定 的 神 格, 除 了 必 須 在 先 決 條 件 上 佔 有 地 理 靈 穴, 以 靈 驗 事 蹟 取 信 於 民 ; 通 常 還 需 要 社 區 庄 廟 正 神 以 各 種 儀 式 或 信 物 來 加 持 敕 封 ( 甚 至 升 格 稱 為 某 某 將 軍 千 歲 元 帥 等 ), 才 能 獲 得 民 眾 正 式 的 信 仰 認 同 過 溝 庄 的 東 邊 是 農 田, 西 邊 北 邊 與 南 邊 不 是 魚 塭 就 是 鹽 田, 然 而 在 先 民 尚 未 前 來 開 發 之 前, 則 是 倒 風 內 海 的 潟 湖 沙 洲 ; 先 民 在 這 片 沿 海 土 地 上, 面 對 的 是 自 然 環 境 的 不 斷 挑 戰 與 再 適 應, 充 滿 許 多 不 確 定 性 與 高 風 險 在 過 溝 火 燈 夜 巡 的 傳 說 中, 那 些 被 驅 趕 的 惡 鬼, 主 要 是 早 年 過 溝 與 布 袋 庄 頭 械 鬥 的 亡 魂 或 不 慎 墜 落 公 堀 或 因 其 他 意 外 死 亡 而 不 得 其 所 的 冤 魂, 這 些 冤 魂 時 運 不 濟, 過 不 了 環 境 風 險 這 一 關, 死 後 無 法 得 地 理 靈 氣 亦 無 香 煙 奉 祀, 難 以 修 得 正 果 成 為 陰 神, 只 好 逗 留 人 間 ; 又 因 心 中 有 恨 有 不 平, 遂 作 亂 人 間, 輕 一 點 的, 擾 民 宅 弄 牲 畜 亂 精 神 纏 病 痛, 嚴 重 的 情 況, 甚 至 以 抓 交 替 的 方 式, 一 再 為 地 方 帶 來 不 平 靜 的 傷 亡, 成 為 人 所 畏 懼 的 厲 鬼 本 節 嘗 試 以 歷 史 性 的 中 元 節 大 傳 統, 及 在 地 性 的 環 境 風 險 條 件, 來 理 解 過 溝 及 沿 海 地 區 居 民 對 於 鬼 神 的 基 本 態 度, 同 時 也 從 人 們 普 遍 因 趨 吉 而 敬 神 因 避 凶 而 畏 鬼 這 兩 種 心 理 因 素 作 用, 來 釐 清 火 燈 夜 巡 儀 式 背 後, 人 神 鬼 之 間 的 人 文 意 涵 第 二 節 火 燈 夜 巡 的 意 義 詮 釋 火 燈 夜 巡 的 意 義, 主 要 是 透 過 在 地 神 明 於 農 曆 七 月 來 臨 前 的 祈 安 綏 靖, 一 方 面 驅 趕 平 日 逗 留 人 間 的 惡 鬼, 另 一 方 面 也 展 現 對 七 月 即 將 前 來 接 受 普 渡 的 陰 間 餓 鬼 的 悲 憫 遶 境 三 天 各 有 意 義 〆 警 告 / 祭 煞 / 求 帄 安 火 燈 夜 巡 三 天 的 儀 式 過 程, 基 本 上 大 同 小 異, 相 同 的 是 : 入 夜 之 後, 約 六 點 多, 各 62 角 頭 廟 宇 的 神 轎 鑼 鼓 及 陣 頭, 會 陸 續 前 來 廟 口 集 結 ; 不 久 之 後, 多 位 乩 童 會 陸 續 起 輦 召 營, 然 後 主 導 整 個 儀 式 進 行 ; 待 五 營 兵 馬 受 召 前 來 之 後, 主 導 乩 手 便 率 領 眾 人 開 始 夜 巡 遶 境 ; 沿 途 神 乩 憑 靠 靈 動 進 行 祭 煞, 或 為 有 特 殊 不 祥 狀 況 的 家 戶 或 民 眾 作 法 驅 邪 ; 62 依 例 由 李 大 府 千 歲 乩 手 主 導, 但 民 國 102 年 因 李 大 府 千 歲 乩 手 黃 金 鋪 老 先 生 的 夫 人 過 世, 有 不 潔 的 顧 慮, 遂 改 由 吳 府 千 歲 ( 三 王 ) 乩 手 主 導 109
116 依序巡走東營 北營 西營 南營及中營之後 神乩先走捷徑返回廟口 交代一些事項 眾 神轎則一路繞行庄境 最後才 入廟安座 略有差異的是 繞行路徑 第一天及第二天 是繞行外圈 第三天則必須在十一點之前 快速同時走完外圈與內圈 另外 第二天通常會有比較慎重的 祭煞 儀式 尤其神乩率領 眾人前往冤家港橋 可說是每年的重頭戲 依在地人的說法 三天的遶境儀式 各有不同重 點 第一天是對眾惡鬼 警告 如果眾鬼仍不離去 第二天必需要慎重 處理 祭煞 而第三天要同時走完內外圈全庄境的巷道 其意主要是為家家戶戶 祈求平安 本研究過程中發現 關於第二天的重點儀式 處理 祭煞 的指稱 其實過溝地方信徒 或廟方對此儀式較常用的詞 是語意比較含糊不清 曖昧但在地人都能默會理解的--- 處理 趕鬼 一詞雖在口語上有不少人會這樣講 但很多人對於 鬼 這個字眼是有忌諱的 不 太喜歡直接說到 鬼 這個字眼 甚至心理作用上會覺得 趕鬼 一詞對鬼也些不夠尊敬 會引來 鬼 的不滿 在本年第二天祭儀中 吳三王乩在北站 過溝國中前 準備開始進行儀式時 吟唱道 這段開始要來祭煞耶 現場眾人隨即高聲叫喊 手轎 大輦也開始靈動 緊接著吳三 王乩指點燃燒金紙示意焚燃 因此 本研究便以字義較明確的 祭煞 來表達意義不清的 處 理 巡視五營非安營 在庄神明於六月底遶境祈安 並非過溝庄所獨有 事實上 嘉義沿海甚至許多村落 也 都有類似的儀式 但各地對此儀式的意義說法並不完全相同 例如 與過溝隔著冤家港橋的 新厝仔 於六月最後一天傍晚 會由庄廟卿雲廟的乩手率領民眾及大轎遶境一圈 當地人稱 為 安營 或 收營 過溝地區也有民眾會稱 火燈夜巡 繞行五營為 安營 但嚴格來說 所謂的 安營 其目的在於為五營頭更換新的竹符及令旗 且通常會有 法師作法或神乩來主持 建德宮的 安營 儀式 在李大府千歲聖誕農曆四月二十六日前一 週 擇期聘請法師來進行 因此 火燈夜巡 時繞行五營 便不能稱為 安營 另一種容易混淆的說法稱為 收營 亦即將五營兵馬收回廟內 好讓七月來到陽間的 好兄弟們 可以無所畏懼地進入庄境接受普渡 但此說法亦不周全 因為五營兵馬若全收回 來 無天兵天將駐守進入庄境的交通要道 那麼豈不就是容許眾好兄弟恣意進出 如入無人 之境 一旦有 不守規矩 的 歹兄弟 鬧出了事情 誰能負責 110
117 因 此, 這 遶 行 五 營 的 過 程, 雖 有 乩 童 會 在 五 營 前 作 法 操 五 寶 點 營 或 燃 燒 金 紙 放 鞭 炮, 但 均 不 能 說 是 嚴 謹 民 俗 意 義 上 的 安 營, 也 絕 不 可 能 是 故 意 開 放 安 全 漏 洞 的 收 營 ; 僅 能 說 是 巡 視 五 營, 其 意 義 在 於 透 過 神 乩 的 親 臨, 要 求 五 營 兵 將 好 好 固 守 駐 地, 有 點 類 似 勞 軍, 或 長 官 巡 視 最 前 線, 進 行 精 神 訓 話 或 安 撫 軍 情 驅 趕 人 間 惡 鬼, 悲 憫 地 獄 餓 鬼 眾 神 率 眾 巡 視 五 營, 要 求 天 兵 天 將 好 好 把 關 入 庄 要 道, 但 問 題 是, 七 月 鬼 門 關 打 開 之 後 來 到 人 間 的 眾 鬼, 該 如 何 通 過 天 兵 的 把 守, 進 入 庄 內 接 受 信 徒 豐 盛 熱 情 的 中 元 普 渡 呢? 似 乎 有 點 矛 盾?! 據 說, 平 常 逗 留 人 間 的 鬼 魂, 通 常 比 較 厲 惡, 容 易 作 亂 害 人, 其 鬼 性 與 從 鬼 門 關 出 來 的 好 兄 弟 不 同 63 另 一 種 說 法 是, 從 鬼 門 關 出 來 的, 是 在 地 獄 中 無 法 飽 食 ( 燄 口 ) 的 餓 鬼, 只 要 能 接 受 豐 盛 的 普 渡, 獲 得 滿 足 了, 就 不 會 有 太 大 的 危 害 ; 但 是 逗 留 人 間 的 惡 鬼, 上 不 了 天 堂 也 下 不 了 地 獄, 累 積 怨 念 太 深, 比 較 凶 悍, 容 易 肇 事, 必 須 驅 離 因 此, 五 營 兵 馬 的 職 責, 就 有 點 像 在 庄 境 路 口 臨 檢, 讓 善 良 無 害 的 好 兄 弟 進 來, 並 且 擋 住 無 良 習 惡 的 歹 兄 弟, 不 容 越 雷 池 一 步 火 燈 夜 巡 不 是 暗 訪 林 茂 賢 指 出, 暗 訪 65 是 神 明 夜 間 巡 視 轄 區, 暗 查 民 間 隱 情 的 宗 教 儀 式, 其 目 的 在 掃 除 危 害 地 方 的 妖 魔 鬼 怪, 確 保 地 方 安 寧 ; 換 言 之 就 如 同 現 代 的 一 清 專 案 掃 黑 行 動, 民 間 俗 信 孤 魂 野 鬼 只 能 在 夜 間 活 動, 因 此 暗 訪 必 須 在 夜 間 進 行 擔 任 暗 訪 的 神 明 都 是 類 似 人 間 刑 事 組 檢 察 官 職 位 的 神 明 執 行 任 務, 比 如 城 隍 爺 青 山 王 ( 靈 安 尊 王 ) 或 王 爺 之 類 的 司 法 神 ; 而 媽 祖 菩 薩 之 類 的 神 祇 並 不 舉 行 暗 訪 暗 訪 日 期 各 地 不 一, 但 通 常 訂 在 當 地 城 隍 爺 誕 辰 的 前 一 二 天 晚 上 暗 訪 的 方 式 也 各 有 不 同, 一 般 城 隍 爺 和 青 山 王 的 暗 訪 是 例 行 性 活 動 ; 鹿 港 地 區 則 無 固 定 時 間 和 次 數, 擔 任 暗 訪 的 主 神 也 不 定, 而 是 在 地 方 不 安 寧 瘟 疫 流 行 或 天 災 事 故 時, 才 由 神 明 透 過 發 爐 或 乩 童 主 動 表 示 要 舉 行 暗 訪 一 般 而 言, 暗 訪 是 由 七 爺 八 爺 ( 刑 事 組 ) 家 將 ( 警 察 ) 及 文 武 判 官 ( 地 檢 處 ) 和 土 地 公 ( 里 長 ) 等 副 駕 為 主 ; 鎮 宮 主 神 並 不 參 與, 主 神 只 在 廟 會 當 天 遶 境 遊 行, 因 此 陣 容 比 正 63 建 德 宮 總 幹 事 陳 國 偉 及 董 事 長 特 助 李 世 強, 均 有 此 類 似 的 相 同 說 法 64 好 兄 弟 與 歹 兄 弟 的 鬼 性 差 異, 對 應 於 時 間 差 上 的 六 月 底 趕 鬼 與 七 月 中 元 普 渡, 少 見 於 文 獻 之 中, 但 本 研 究 在 不 斷 追 問 受 訪 者 的 過 程 中, 意 外 得 出 此 來 自 人 性 的 想 像 說 法, 似 乎 也 言 之 成 理 65 參 見 臺 灣 大 百 科 詞 條 暗 訪, 林 茂 賢 著 111
118 式 的 廟 會 遊 行 還 小 鹿 港 地 區 暗 訪 則 由 輪 值 之 王 爺 壓 陣, 暗 訪 結 束 後 還 要 押 解 陰 犯 到 海 邊 驅 離, 並 返 宮 繳 旨 報 告 掃 黑 結 果 林 茂 賢 也 指 出, 66 暗 訪 活 動 與 一 般 遶 境 遊 行 最 大 不 同, 就 是 整 個 儀 式 都 在 肅 穆 陰 森 的 氣 氛 中 進 行 ; 因 為 夜 間 出 巡 之 目 的 在 掃 除 妖 孽, 當 然 不 可 鑼 鼓 喧 天 大 張 聲 勢, 因 此 暗 訪 行 程 都 充 滿 怖 慄 之 氣 甚 至 照 傳 統 習 俗, 暗 訪 隊 伍 所 經 之 處, 民 家 紛 紛 熄 燈 閉 戶 緊 關 門 窗, 以 防 惡 煞 侵 入 然 而, 現 代 的 暗 訪 民 俗 活 動, 宗 教 氣 息 及 其 神 聖 性 減 弱, 民 眾 也 不 忌 諱 地 在 旁 圍 觀, 有 些 熱 情 過 度 的 信 徒 更 是 鳴 放 鞭 炮 以 示 歡 迎, 傳 統 暗 訪 那 種 陰 森 怖 慄 之 氣 已 蕩 然 無 存, 也 不 再 具 有 神 秘 的 宗 教 色 彩 由 此 看 來, 過 溝 的 火 燈 夜 巡 與 暗 訪 雖 然 都 是 在 夜 間 進 行, 且 主 旨 在 驅 趕 惡 鬼, 甚 至 押 解 出 海 遠 離 ; 但 兩 者 還 是 有 所 不 同, 包 括 : 火 燈 夜 巡 很 明 確 地 固 定 地 在 每 年 六 月 底 最 後 三 天 進 行, 意 在 驅 趕 清 掃 庄 境 內 的 惡 鬼, 以 便 迎 接 七 月 好 兄 弟 入 庄 接 受 普 渡 ; 驅 趕 任 務 由 大 廟 主 神 李 府 千 歲 御 駕 親 征 等 第 三 節 火 燈 夜 巡 的 祭 儀 特 色 述 如 下 : 火 燈 夜 巡 的 祭 儀, 基 本 上 是 由 李 大 王 乩 來 主 持, 本 研 究 結 果 提 出 六 項 祭 儀 特 色, 分 時 間 選 擇 〆 鬼 月 來 臨 前, 對 庄 民 的 安 撫 與 提 醒 農 曆 七 月 鬼 門 關 大 開, 臺 灣 民 間 習 俗 中 因 為 這 種 對 於 鬼 的 心 理 恐 懼 感, 而 有 諸 多 禁 忌, 例 如 大 人 會 要 求 小 孩 不 要 到 水 邊 玩 耍, 不 宜 婚 嫁 不 宜 入 厝 或 裝 潢 不 宜 汽 車 買 賣 等 ; 但 又 因 七 月 是 鬼 的 暑 假, 一 切 驅 鬼 除 煞 活 動 如 暗 訪 除 煞 開 廟 門 等 儀 式 都 必 需 禁 止, 避 免 傷 及 無 辜 因 此 便 形 成, 這 種 既 害 怕 鬼 來 作 亂 造 成 受 傷 害, 又 必 須 悲 憫 接 納 好 兄 弟 來 享 受 普 渡 的 雙 重 矛 盾 在 鬼 門 關 大 開 之 前 的 六 月 底, 藉 由 在 庄 神 明 的 法 威 先 驅 趕 庄 境 內 的 惡 鬼, 警 告 諸 鬼 不 許 亂 來, 對 庄 民 來 說 不 但 具 有 事 先 安 撫 心 靈 的 效 果, 同 時 也 透 過 看 得 見 的 儀 式, 讓 看 不 見 的 鬼 想 像 式 地 被 看 見 了, 這 也 提 醒 了 庄 民, 既 然 有 鬼 的 存 在, 在 七 月 時 自 己 就 要 更 加 謹 慎 小 心 過 溝 地 區 流 傳 早 年 火 燈 夜 巡 曾 有 乩 身 與 手 轎 大 輦 等 紛 紛 衝 進 水 池 中 驅 趕 鬼 魅, 且 有 紅 色 火 球 ( 代 表 神 明 的 火 焰 ) 追 趕 的 綠 色 火 球 ( 騷 擾 村 庄 的 鬼 火 ), 即 是 一 種 看 見 一 種 相 信 66 參 見 林 茂 賢 神 明 的 暗 訪 臺 灣 民 俗 文 化 研 究 室 網 站, 112
119 6-3-2 空間範圍〆巡視庄界五營 要求眾神兵加強戒備 民間深信無人居住的偏僻荒郊野外 或庄內雜草叢生 陰涼破敗之處 特別容易躲藏惡 鬼 火燈夜巡 的遶境儀式 先是對躲藏在庄內街道暗巷的惡鬼進行驅離 一路趕到庄外 然後神乩會在四方的五營頭以手勢 操五寶等儀式來 結界 67 形成一個鞏固聚落四周 具有一定法力效力的空間範圍 亦即確保庄境之內的潔淨與平安 讓庄民心理上覺得有個可 以放心 安全的居住生活空間 神乩以手轎或五寶法器在五營頭前作法 另一個重要的意義 在於要求五營兵將必須好 好把關 加強戒備 面對七月從鬼門關出來的眾多好兄弟 必須謹慎地 勿枉勿縱 克盡 職責 地理條件〆庄內與村外 對濱海環境風險的除厄 從嘉義沿海近三 四百年的拓墾歷程來看 過溝庄是早年倒風內海淤積而浮覆的陸地 這種潟湖填塞的海埔新生地 初期地質與壤土結構較不穩定 但先民進入佔地開墾 水域岸 邊因颱風暴潮或人為不慎 都很容易發生意外 環境風險很大 本研究報告第二章第二節中的地圖顯示 早年過溝庄內有大面積的低窪水池 從日據初 期的 臺灣堡圖 圖 1 來看 庄內的公堀面積很大 將近三分之一 到日據末期的美軍地 圖中 圖 3 公堀面積已開始縮減 民國 65 年比較精確的衛星航照圖中 圖 4 有六處水 池公堀 到了民國 78 年的衛星航照圖 圖 5 已經消失了 其中包括庄廟建德宮西南邊的大 水池 也已經填平成為空地 從地理環境風險條件的變化來說 至今過溝二 三十歲以上的民眾 對於小時候每年夏 天被家長千交萬代 不要去水池邊玩 都仍記憶猶深 因此 不但庄內水域的潛在環境風險 較高 庄外儘是農田 鹽田及魚塭 也同樣充滿危險 因此在每年農曆七月鬼門關打開之前 透過 火燈夜巡 清淨消除庄內 庄外的厄氣 便有其必要性 儀式效果〆透過乩童與手轎作法 彰顯王爺的靈驗 儀式 狹義而言 是具有宗教或傳統象徵意義的活動 也是與神聖事物有關的 重複的 制式的活動 儀式抗拒變遷 經久不變 信徒年年照例舉行 行禮如儀 卻往往知其然而不 知其所以然 更重要的是 儀式是宗教身體力行的部份 信徒從身體參與 實踐中 一次又 67 結界原是佛教術語 指為僧伽在結夏安居時限定僧侶活動的範圍 後來因真言宗的發展 又指具有一定法力 效力的範圍 其作用通常是保護性的 參見維基百科 結界 詞條 113
120 一 次 得 到 切 身 的 宗 教 經 驗 或 體 驗, 從 而 對 宗 教 信 仰 更 加 認 同 68 在 火 燈 夜 巡 儀 式 中, 基 本 上 人 看 不 見 無 形 的 鬼 ; 但 無 形 的 神 可 以 在 同 一 無 形 的 空 間 中, 處 理 同 是 無 形 的 鬼 ; 然 而, 人 們 看 不 見 無 形 的 鬼 也 看 不 見 無 形 的 神, 這 時 候, 乩 童 ( 靈 媒 ) 透 過 手 轎 與 五 寶 法 器 的 操 持 舞 動, 讓 人 們 看 見 神 明 在 靈 媒 身 上 附 身 ; 於 是, 人 鬼 神, 便 在 此 一 儀 式 中, 匯 聚 於 同 一 空 間 中 了, 可 以 互 動 溝 通 儀 式 的 進 行, 特 別 講 求 神 祕 的 靈 驗 效 果, 乩 童 的 動 作 幅 度 越 大 越 激 烈 越 特 殊 不 常 見 越 脫 離 常 識 判 斷, 就 越 能 彰 顯 前 來 附 身 的 神 明 之 威 力 以 民 國 102 年 農 曆 六 月 底 這 三 天 的 儀 式 來 說, 在 地 內 行 人 都 知 道, 第 二 天 才 是 王 爺 會 真 正 趕 鬼 的 日 子 ; 果 然, 第 一 天 吳 三 王 乩 手 遶 行 五 營 回 到 廟 口, 便 指 示 隔 天 要 在 北 段 中 段 及 南 段 分 別 進 行 處 理, 同 時 還 要 求 先 準 備 粗 鹽 白 米 與 黑 豆 第 二 天, 眾 乩 手 在 北 段 ( 過 溝 國 中 前 ) 處 理 完 後, 續 行 前 進 ; 民 國 102 年 (2013) 主 持 大 局 的 吳 三 王 乩 指 示 要 沿 途 灑 黑 豆 粗 鹽 米, 往 年 由 李 大 府 千 歲 主 持 大 局 時, 未 曾 出 現 此 儀 式 行 至 中 段 民 國 102 年 曾 發 生 死 亡 車 禍 處, 吳 三 王 乩 指 示 要 作 法 ; 待 點 燃 金 紙 施 放 鞭 炮 時, 角 頭 廟 頂 德 宮 李 二 王 手 轎 突 然 劇 烈 靈 動, 上 下 左 右 狂 舞 手 轎 ( 象 徵 與 亡 靈 進 行 激 烈 互 動 ), 混 亂 中 椅 轎 猛 敲 中 一 位 信 徒 的 額 頭, 當 場 流 血 不 止 ; 此 時, 吳 三 王 乩 立 即 以 金 紙 緊 貼 按 住 該 信 徒 額 頭 傷 口, 並 以 手 持 半 月 斧 的 斧 柄 末 端 作 勢 畫 符, 然 後 再 以 半 月 斧 劈 砍 乩 身 背 部 ( 以 身 體 流 血 自 殘 犧 牲, 象 徵 神 明 以 法 力 來 換 取 信 徒 的 安 危 ), 眾 人 對 此 不 可 思 議 的 靈 驗 過 程, 嘖 嘖 稱 奇 在 地 動 員 〆 角 頭 神 明 與 陣 頭 助 威, 以 身 體 參 與 凝 聚 庄 頭 過 溝 建 德 宮 年 例 祭 典 中, 社 區 動 員 參 與 人 次 幅 度 最 盛 大 者, 是 農 曆 4 月 26 日 李 府 千 歲 聖 誕 祈 安 遶 境, 其 次 便 是 火 燈 夜 巡 ; 然 而 若 以 連 續 三 天 的 動 員 來 看, 其 動 員 幅 度 不 輸 李 府 千 歲 聖 誕 事 實 上, 過 去 六 月 底 夜 巡 趕 鬼 規 模 較 小, 且 基 於 趕 鬼 屬 於 陰 氣 接 觸 較 重 的 儀 式, 僅 有 少 部 分 成 年 男 性 民 眾 參 與, 小 孩 與 婦 女 甚 至 是 被 禁 止 排 除 的, 整 體 來 說, 公 眾 參 與 的 程 度 較 低 然 而 火 燈 夜 巡 的 規 模 與 社 區 參 與 模 式, 近 十 年 來 有 很 大 的 改 變 與 擴 大, 特 別 是 各 角 頭 原 來 的 神 明 會 組 織, 於 近 二 十 年 來 陸 續 建 廟, 夜 巡 遶 境 助 威 喊 喝 時, 每 座 角 頭 廟 或 私 人 宮 壇 至 少 要 出 動 一 二 十 人 次 來 推 大 轎 與 鑼 鼓 陣, 而 保 安 宮 獅 陣 與 頂 德 宮 宋 江 陣, 更 需 要 動 員 二 三 十 人 次 來 出 陣 ; 若 再 加 上 交 通 指 揮 涼 水 車 火 燈 製 作 煮 平 安 湯 圓 等 各 類 志 工, 三 68 參 見 臺 灣 大 百 科 網 站, 張 珣 著 儀 式 總 論 詞 條 114
121 天 下 來 直 接 參 與 民 俗 儀 式 者, 恐 怕 超 過 兩 千 人 次 一 次 又 一 次 一 天 接 一 天 的 身 體 參 與, 都 具 有 社 區 意 識 凝 聚 的 效 果 火 燈 形 式 〆 傳 統 氛 圍 的 再 現, 塑 造 異 質 的 當 代 感 就 傳 統 而 言, 火 把 其 實 僅 是 過 溝 六 月 底 最 後 三 天 遶 境 夜 巡 時 的 照 明 工 具, 隨 著 時 代 的 變 遷, 居 民 所 使 用 的 照 明 工 具 也 經 歷 過 探 照 燈 手 電 筒 等 現 代 化 便 利 的 工 具 ; 民 國 90 年 代 初 期, 再 度 嘗 試 回 歸 火 把 夜 巡 時, 過 溝 人 也 使 用 過 容 易 取 得 的 露 營 火 把, 但 蠟 油 會 滴 落 燙 手, 還 是 有 缺 點 ; 最 終, 一 批 較 年 輕 的 想 維 持 傳 統 的 廟 方 幹 部, 透 過 選 擇 由 過 溝 人 親 手 製 作 出 的 火 把, 成 為 過 溝 火 燈 夜 巡 被 刻 意 凸 顯 的 主 要 特 色 以 前, 在 火 燈 夜 巡 活 動 前 幾 天, 庄 民 老 少 必 須 自 己 先 尋 覓 竹 子 玻 璃 瓶 和 泥 土, 來 自 製 火 燈, 至 活 動 當 天 傍 晚, 庄 民 拿 著 火 燈 至 建 德 宮 廟 前 集 結, 並 裝 入 由 廟 方 供 應 的 番 仔 油 ( 煤 油 ) 近 年 來, 夜 巡 使 用 的 火 把, 出 現 了 幾 個 值 得 研 究 的 現 象 首 先, 以 往 民 眾 自 製 火 把, 現 在 改 由 廟 方 動 員 志 工 來 統 一 大 量 製 作, 然 後 開 放 民 眾 或 遊 客 索 取, 製 作 火 燈 便 從 私 領 域 的 個 人 工 具, 成 為 公 領 域 的 民 俗 文 物 其 次, 廟 口 的 火 燈 製 作 區, 會 有 志 工 指 導 有 興 趣 的 在 地 民 眾 或 遊 客 來 DIY 文 化 體 驗, 於 是 製 作 火 燈 過 程 成 為 某 種 可 體 驗 的 文 化 性 娛 樂, 甚 至 還 有 民 眾 會 創 意 地 加 上 各 種 裝 飾, 搖 身 一 變 成 為 藝 術 與 實 用 兼 具 的 創 作 其 三, 伴 隨 而 來 的 現 象 是 會 製 作 火 燈 的 在 地 民 眾 民 俗 活 動 志 工 DIY 指 導 老 師, 這 樣 的 身 分 隱 性 轉 換, 讓 許 多 熱 心 老 人 家 樂 於 一 把 一 把 地 指 導 遊 客 製 作 火 燈, 特 別 是 被 拍 照 或 採 訪 時, 都 會 很 高 興 ; 其 四, 近 幾 年 建 德 宮 在 火 把 握 柄 上 貼 了 符 令, 其 效 果 是, 火 把 不 再 只 是 照 明 工 具, 而 是 某 種 具 有 法 力 效 果 象 徵 的 法 器, 增 添 了 手 持 者 的 民 俗 參 與 心 理 作 用 一 如 復 古 懷 舊 可 以 成 為 當 代 社 會 生 活 中 無 違 和 感 的 流 行, 手 持 火 燈 的 傳 統 感 民 俗 活 動 的 參 與 感, 及 民 俗 現 場 空 間 特 定 的 場 域 感, 綜 合 出 許 多 特 殊 特 定 的 魅 力, 例 如 : 平 常 點 火 是 危 險 的, 在 此 民 俗 活 動 中 點 火 是 被 允 許 被 鼓 勵 的 ; 持 火 把 在 平 常 是 不 可 能 的, 在 此 民 俗 活 動 中 則 是 可 向 人 炫 耀 的 可 上 傳 臉 書 的 115
122 過溝南海仁德堂信徒 現今的過溝火燈夜巡 以往嚴肅低調的氣氛減少了 取而代之的 是信徒間的同樂 與創意發揮為火燈造型加入了現代的新元素 借個火 大家一起來點亮火燈 圖 37 過溝傳統火燈增添現代感與娛樂性系列圖 116
123 第 七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過 溝 建 德 宮 火 燈 夜 巡 於 民 國 100 年 (2011) 依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法 登 錄 為 嘉 義 縣 縣 定 民 俗, 並 於 民 國 102 年 進 行 本 研 究 調 查 計 畫, 以 下 為 本 研 究 計 畫 之 結 論 與 建 議 第 一 節 結 論 過 溝 建 德 宮 火 燈 夜 巡 之 登 錄 理 由 為 : 過 溝 的 居 民 每 年 在 農 曆 的 六 月 底 最 後 三 天 晚 上, 無 論 男 女 老 幼, 都 舉 著 以 竹 子 玻 璃 瓶 和 泥 土 自 製 的 火 燈, 配 合 神 明 出 巡 遶 境 的 儀 式, 沿 著 過 溝 街 道 一 直 到 整 個 村 落, 以 祈 求 過 溝 居 民 在 鬼 月 都 能 平 安, 沿 途 鞭 炮 轟 隆 隆 陣 頭 鑼 鼓 喧 天, 十 分 熱 鬧, 此 活 動 流 傳 至 今 已 逾 百 年 歷 史, 火 燈 夜 巡 不 只 是 單 純 的 宗 教 活 動, 它 所 象 徵 的 是 代 代 傳 承 的 精 神 意 義, 更 展 現 了 過 溝 人 團 結 合 作 的 社 區 凝 聚 力 本 民 俗 活 動 為 本 縣 布 袋 鎮 過 溝 地 區 重 要 的 民 俗 活 動, 具 有 傳 統 性 地 方 性 文 化 性 及 歷 史 性, 爰 予 以 登 錄 為 民 俗 地 方 民 俗 名 稱 的 確 認 本 項 民 俗 在 尚 未 登 錄 公 告 前, 廟 方 的 相 關 會 議 記 錄 中 的 名 稱 是 六 月 底 夜 間 祈 安 遶 境 ; 民 國 95 年 因 為 廟 方 嘗 試 凸 顯 本 活 動 之 特 色, 並 申 請 嘉 義 縣 政 府 補 助, 於 是 出 現 火 燈 文 化 節 迓 火 燈 這 些 名 稱 ; 後 來 經 廟 方 提 出 申 請 縣 定 民 俗, 在 審 查 過 程 中 依 審 查 委 員 的 建 議, 定 名 為 過 溝 建 德 宮 火 燈 夜 巡, 並 正 式 登 錄 公 告 本 研 究 在 地 方 訪 談 過 程 中, 多 次 詢 問 在 地 人, 以 前 如 何 在 口 頭 上 指 稱 形 容 這 項 民 俗 活 動, 然 後 歸 納 出 幾 個 重 要 關 鍵 詞 : 六 月 底 三 天 舉 火 燈 五 營 祭 煞 趕 鬼 內 圈 外 圈 大 王 爺 冤 家 港 等 另 外, 以 前 大 王 爺 在 出 字 時, 會 以 不 正 神 來 指 稱 邪 煞 惡 靈 69 雖 然 火 燈 夜 巡 這 四 個 字, 並 不 在 當 地 民 眾 過 去 對 此 民 俗 傳 統 的 認 知 中, 70 但 火 燈 夜 巡 這 新 的 名 詞, 廟 方 及 地 方 信 徒 均 能 欣 然 接 受, 認 為 能 夠 精 簡 地 傳 達 本 民 俗 的 特 色, 因 此 沒 有 太 大 的 意 見 猶 豫 或 保 留 ; 這 兩 年 廟 方 在 活 動 邀 請 函 或 相 關 正 式 文 宣 上, 均 無 縫 接 軌 地 使 用 火 燈 夜 巡, 在 活 動 期 間 對 全 社 區 的 放 送 或 對 廟 口 現 場 民 眾 的 廣 播, 也 均 很 自 然 地 使 用 火 燈 夜 巡 這 名 詞, 成 為 以 傳 統 民 俗 凝 聚 庄 頭 意 識 的 重 要 象 徵 69 若 對 應 到 夜 巡 三 天 的 意 義 是 警 告 祭 煞 求 平 安, 王 爺 示 喻 的 不 正 神 應 是 對 邪 靈 的 一 種 基 本 尊 重 厚 道, 除 非 惡 性 重 大, 仍 願 給 予 改 過 向 善, 並 非 趕 盡 殺 絕 70 早 年 地 方 上 比 較 接 近 火 燈 夜 巡 的 說 法 是 舉 火 燈 趕 鬼, 為 來 自 日 常 生 活 口 語 轉 化 而 成, 但 比 較 無 法 傳 達 巡 營 的 民 俗 意 義 117
124 7-1-2 縣 定 民 俗 登 錄 標 準 的 確 認 依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法 登 錄 縣 定 民 俗 之 標 準, 為 傳 統 性 地 方 性 文 化 性 及 歷 史 性, 以 下 就 本 研 究 成 果, 針 對 此 四 項 標 準 進 行 較 詳 細 的 說 明 : 就 傳 統 性 而 言 火 燈 夜 巡 祭 儀 中 有 幾 項 重 要 的 傳 統, 包 括 六 月 底 連 續 三 天 遶 境 舉 火 燈 眾 神 ( 乩 ) 巡 五 營 李 大 王 主 持 祭 煞 地 方 陣 頭 助 威 趕 鬼 等, 這 些 傳 統 難 免 面 臨 社 會 環 境 變 遷, 而 有 小 幅 度 微 調 改 變, 但 傳 統 的 儀 式 或 民 眾 參 與 模 式 均 未 曾 中 斷 例 如, 建 德 宮 早 年 有 多 位 乩 童, 但 因 老 成 凋 零 且 未 採 錄 新 乩, 以 致 巡 營 時 的 神 乩 不 若 早 年 盛 況, 但 地 方 角 頭 廟 或 私 家 宮 壇 乩 童 的 參 與, 仍 為 數 不 少 ; 中 厝 宋 江 陣 已 散 陣 及 建 德 壇 振 興 社 獅 陣 不 易 動 員, 但 仍 有 保 安 宮 獅 陣 可 以 連 續 參 與 三 天, 頂 德 宮 宋 江 陣 仍 可 參 加 第 二 天 的 重 點 祭 煞 儀 式 ; 又 例 如 前 幾 年 一 度 有 熱 心 信 徒 聘 請 職 業 陣 頭 來 參 與, 但 後 來 信 徒 大 會 仍 決 議 應 以 地 方 陣 頭 助 威 為 主, 並 未 迷 失 在 熱 鬧 陣 頭 的 拼 場 炫 耀 中 更 值 得 一 提 的 是, 民 國 92 年 因 人 力 不 足 動 員 困 難, 廟 方 一 度 決 議 將 連 續 三 天 的 巡 營 遶 境 改 為 一 天, 不 料 此 舉 卻 引 起 青 壯 輩 信 徒 的 危 機 意 識, 堅 持 必 須 維 持 遶 境 三 天 的 傳 統, 隔 年 廟 方 以 擲 筊 方 式 詢 問 李 大 王 旨 意, 仍 須 維 持 三 天 傳 統 ; 此 後, 青 壯 輩 信 徒 積 極 刻 意 凸 顯 以 火 燈 作 為 本 民 俗 的 傳 統 特 色, 激 發 與 凝 聚 在 地 民 眾 對 此 民 俗 的 認 同 亦 即, 因 為 有 許 多 信 徒 對 傳 統 的 認 同 與 堅 持, 本 民 俗 儀 式 才 能 發 展 成 現 今 規 模 就 地 方 性 而 言 過 溝 位 於 嘉 義 沿 海, 是 早 年 倒 風 內 海 在 三 四 百 年 淤 積 而 浮 覆 的 陸 地, 吸 引 先 民 前 來 拓 墾, 然 而 這 種 潟 湖 填 塞 的 海 埔 新 生 地, 初 期 地 質 與 壤 土 結 構 較 不 穩 定, 水 域 岸 邊 因 颱 風 暴 潮 或 人 為 不 慎, 都 很 容 易 發 生 意 外, 環 境 風 險 很 大 ; 因 此 不 只 過 溝 庄 在 農 曆 六 月 底 前 有 巡 營 祭 煞 的 儀 式, 附 近 庄 頭 東 石 的 掌 潭 布 袋 的 新 厝 仔 內 田 也 都 有, 只 是 各 地 名 稱 不 同, 有 些 地 方 稱 為 安 營 或 收 營, 日 期 也 僅 在 六 月 底 最 後 一 天 傍 晚 換 言 之, 火 燈 夜 巡 祭 儀 的 地 方 特 性, 不 只 來 自 於 嘉 義 濱 海 地 區 地 理 條 件 的 形 塑, 也 因 著 與 附 近 庄 頭 有 著 共 同 的 ( 或 類 似 的 ) 傳 統, 而 有 著 更 為 寬 廣 的 地 域 性 特 色 這 些 庄 頭 內 水 域 的 潛 在 環 境 風 險 較 高, 甚 至 庄 外 的 農 田 鹽 田 及 魚 塭, 也 同 樣 充 滿 環 境 風 險 ; 因 此 在 每 年 農 曆 七 月 鬼 門 關 打 開 之 前, 透 過 火 燈 夜 巡 清 淨 消 除 庄 內 庄 外 的 厄 氣, 便 有 其 必 要 性 ; 過 溝 的 火 燈 夜 巡 恰 好 是 這 地 方 性 祭 儀 的 最 佳 代 表 118
125 就 文 化 性 而 言 火 燈 夜 巡 的 文 化 意 涵, 必 須 回 到 人 對 無 形 鬼 神 的 想 像 與 心 理 作 用 趨 吉 避 凶 的 行 為 態 度 來 理 解 人 鬼 神 之 間 基 本 的 關 係 模 式 是 鬼 弄 人 人 祈 神 神 驅 鬼, 民 間 認 為 農 曆 七 月 因 為 鬼 門 關 大 開, 因 此 諸 事 不 宜 多 有 禁 忌 ; 然 而 鬼 也 有 惡 鬼 與 善 鬼 之 別 ( 一 如 人 有 好 人 與 壞 人 ), 在 訪 談 中 便 有 許 多 過 溝 人 認 為, 平 常 逗 留 人 間 的 鬼 魂, 通 常 比 較 厲 惡, 容 易 作 亂 害 人, 其 鬼 性 與 從 鬼 門 關 出 來 的 好 兄 弟 不 同 因 此, 過 溝 人 便 發 展 出 肅 慄 的 火 燈 夜 巡 與 豐 盛 的 中 元 普 渡 兩 項 儀 式, 來 同 時 處 理 惡 鬼 與 善 鬼 首 先 在 六 月 底, 先 由 在 庄 眾 神 率 眾 巡 視 五 營, 要 求 天 兵 天 將 好 好 把 關 入 庄 要 道 ; 五 營 兵 馬 的 職 責, 就 有 點 像 在 庄 境 路 口 臨 檢 的 警 察, 讓 善 良 無 害 的 好 兄 弟 進 來 接 受 中 元 普 渡, 同 時 擋 下 素 行 習 惡 的 歹 兄 弟, 不 容 越 雷 池 一 步 緊 接 著, 過 溝 人 的 中 元 普 渡 又 非 常 豐 盛, 除 了 建 德 宮 聘 請 道 士 舉 辦 法 會 施 燄 口, 廟 前 還 有 三 里 三 位 爐 主 與 信 徒 贊 普 的 數 十 桌 豐 盛 祭 品 與 豬 隻, 比 較 特 殊 且 讓 過 溝 人 覺 得 與 嘉 義 沿 海 其 他 聚 落 相 較 之 下 很 自 以 為 豪 的, 是 以 牛 車 承 載 加 上 華 麗 裝 飾 的 虱 目 魚 山 與 魷 魚 山 71 火 燈 夜 巡 三 天 各 有 不 同 的 祭 儀 重 點, 依 日 分 別 是 警 告 祭 煞 求 平 安, 這 便 凸 顯 過 溝 人 對 於 陰 鬼 的 態 度 是, 在 恐 懼 不 平 安 中 仍 有 著 些 許 敬 畏 與 尊 重, 因 此 先 禮 後 兵 不 離 開 就 驅 逐 另 外, 夜 巡 第 二 天 祭 煞 時, 會 先 焚 燒 大 量 金 紙 給 陰 鬼 ( 依 今 年 吳 三 王 口 諭 吟 唱, 其 意 義 在 於 給 眾 鬼 一 些 所 費 盤 纏 ), 待 陰 鬼 得 到 所 費 盤 纏, 就 應 該 滿 足 地 離 開, 不 該 再 逗 留 更 不 應 該 危 害 人 間 就 歷 史 性 而 言 火 燈 夜 巡 的 緣 起 年 代 已 不 可 考, 但 依 建 德 宮 前 任 與 現 任 兩 位 李 大 府 千 歲 乩 身 年 齡 來 推 斷, 現 年 85 歲 的 大 王 乩 身 黃 金 鋪 先 生, 其 在 民 國 47 年 時 接 受 上 一 任 大 王 乩 身 陳 得 的 指 定 而 傳 承, 當 時 陳 得 老 先 生 也 約 八 十 多 歲, 顯 示 過 溝 趕 鬼 之 習 俗 在 清 末 即 存 在, 地 方 認 為 應 該 已 超 過 百 年 習 俗 因 應 著 各 個 不 同 的 時 代 變 遷, 逐 步 擴 大 到 現 在 的 規 模 從 近 百 年 的 發 展 歷 程 來 說, 火 燈 夜 巡 第 一 次 面 臨 的 危 機 應 該 是 日 據 時 期 的 皇 民 化 運 動, 第 二 次 則 是 民 國 90 年 代 初 期, 因 人 力 不 足 欲 將 三 天 改 為 一 天 ; 幸 好 靠 著 信 徒 的 自 動 自 發, 這 項 傳 統 祭 儀 終 究 能 夠 保 留 下 來 71 若 要 完 整 凸 顯 火 燈 夜 巡 文 化 意 涵 中 的 人 鬼 關 係, 或 許 還 應 該 把 中 元 普 渡 一 併 公 告 為 縣 定 民 俗 登 錄 的 附 屬 儀 式, 119
126 第 二 節 保 存 與 發 展 建 議 任 何 一 項 民 俗 的 發 展, 都 必 然 會 因 社 會 條 件 演 變 而 改 變 一 些 儀 式 內 容, 或 許 會 因 熱 心 且 有 足 夠 財 力 的 信 徒 積 極 支 持, 而 變 得 更 複 雜 熱 鬧 繁 瑣, 注 重 更 多 細 節 或 排 場, 但 也 或 許 會 因 人 力 不 足 而 變 得 更 簡 單, 甚 至 乾 脆 勞 力 外 包 72 在 面 對 社 會 變 遷 的 挑 戰 中, 民 俗 活 動 如 何 保 存? 如 何 永 續 發 展? 需 凸 顯 陣 頭 的 功 能 在 於 助 威, 而 非 熱 鬧 拼 場 本 縣 定 民 俗 在 歷 經 民 國 年 面 臨 三 天 遶 境 縮 減 為 一 天 的 爭 議, 隨 後 由 熱 心 幹 部 積 極 推 廣 塑 造 行 銷 本 活 動 作 為 地 方 特 色, 甚 至 在 民 國 95 年 開 始 擴 大 舉 辦 火 燈 文 化 季 活 動 後, 逐 漸 受 到 新 聞 媒 體 的 關 注 民 國 97 年 三 立 電 視 台 在 臺 灣 的 故 事 節 目, 前 來 過 溝 拍 攝 火 燈 趕 鬼 專 輯, 該 年 為 了 要 一 舉 炒 熱 過 溝 迎 火 燈 的 知 名 度, 不 但 庄 內 各 角 頭 廟 積 極 動 員, 庄 內 兩 大 私 人 陣 頭 會 館 為 了 打 響 自 身 的 知 名 度, 也 聘 請 了 相 當 多 的 職 業 陣 頭 參 與, 使 得 該 年 遶 境 入 廟 破 紀 錄 延 續 到 凌 晨 兩 點 多 才 結 束, 這 卻 又 與 地 方 傳 統 必 須 在 晚 上 11 點 之 前 結 束, 有 所 衝 突 值 得 肯 定 的 是, 後 來 信 徒 大 會 開 始 檢 討 擴 大 舉 辦 的 意 義, 過 多 的 陣 頭 拖 延 了 入 廟 時 間, 此 時 的 過 溝 人 體 力 早 已 耗 盡 無 力 支 持 到 深 夜, 即 使 晚 上 遶 境 再 熱 鬧 也 沒 有 人 觀 賞, 並 且 混 淆 了 過 溝 夜 巡 綏 靖 祈 安 的 原 意, 透 過 此 一 反 省, 近 幾 年 遶 境 隊 伍 盡 可 能 維 持 僅 出 動 大 鼓 陣 與 神 轎, 除 了 庄 內 自 組 武 陣 ( 保 安 宮 獅 陣 頂 德 宮 宋 江 陣 ) 之 外, 不 再 另 聘 職 業 陣 頭 參 與, 並 且 訂 定 了 禁 止 八 家 將 官 將 首 武 轎 等 外 聘 陣 頭 的 規 定, 使 遶 境 隊 伍 單 純 化, 確 立 了 過 溝 火 燈 夜 巡 的 基 本 形 制 特 別 是 民 國 102 火 燈 夜 巡 第 二 天, 當 乩 童 手 轎 與 大 輦 經 過 東 營 北 營 後, 抵 達 過 溝 國 中 路 口 一 帶 ( 北 站 ), 吳 三 王 乩 先 指 示 將 金 紙 拆 置 於 施 法 地 點, 準 備 開 始 祭 煞 ; 等 了 約 幾 分 鐘, 吳 三 王 突 然 口 吟 唱 : 是 安 怎, 他 們 ( 指 武 陣 鑼 鼓 ) 不 來 參 加 咧, 我 三 王 敢 有 法 度 來 喊 得 行 咧 〇 旁 邊 有 信 徒 說, 伊 一 個 人 ( 指 吳 三 王 ) 不 夠 力 ; 建 德 宮 董 事 長 張 丁 連 隨 即 以 無 線 電, 呼 叫 後 方 的 宋 江 陣 與 鑼 鼓 儘 快 前 來 現 場 助 威 這 一 段 王 爺 神 乩 的 吟 唱, 很 直 接 而 清 楚 地 說 明 了 在 本 祭 儀 中, 社 區 陣 頭 的 功 能 72 過 溝 庄 曾 有 一 角 頭 廟, 因 廟 務 委 員 需 輪 流 負 責 三 天 找 人 來 推 轎, 在 找 不 到 人 的 情 況 下, 只 好 以 一 定 的 酬 勞, 聘 人 代 為 推 轎 120
127 7-2-2 地 方 陣 頭 應 登 錄 為 傳 統 表 演 藝 術 保 存 團 體 從 上 一 小 節 所 述, 火 燈 夜 巡 中 之 所 以 需 要 地 方 陣 頭 ( 獅 陣 宋 江 陣 及 各 廟 神 轎 鑼 鼓 陣 ), 其 意 義 在 於 為 神 明 施 法 時 喊 喝 助 威 ; 當 年 過 溝 曾 有 三 陣 獅 陣 兩 陣 宋 江 陣, 如 今 卻 只 各 剩 一 陣 ( 保 安 宮 獅 陣 頂 德 宮 宋 江 陣, 另 還 有 建 德 宮 或 其 他 角 頭 廟 的 基 本 鑼 鼓 陣 ) 能 夠 在 夜 巡 時 出 陣, 各 角 頭 廟 宇 的 陣 頭 普 遍 面 臨 人 員 青 黃 不 接 與 老 化, 保 安 宮 獅 陣 還 能 連 續 出 陣 三 個 晚 上, 頂 德 宮 宋 江 陣 則 只 能 在 第 二 晚 出 現, 而 且 半 途 經 過 頂 德 宮 時 就 提 前 解 散 地 方 陣 頭 如 何 持 續 招 募 新 血 練 習 傳 承, 是 一 大 考 驗 目 前 過 溝 國 小 有 一 陣 龍 鳳 獅 陣, 表 演 水 準 還 不 錯, 也 曾 比 賽 得 過 獎, 然 而 配 合 學 生 的 上 課 時 間, 該 陣 無 法 在 夜 間 參 與 遶 境, 直 接 參 與 地 方 民 俗 活 動 倒 是 過 溝 龍 德 壇, 73 很 刻 意 帶 領 一 群 孩 子 參 與 火 燈 夜 巡 及 農 曆 4/26 的 李 大 府 千 歲 聖 誕 遶 境, 其 成 效 能 否 在 推 動 10 年 後 陸 續 出 現, 或 許 未 來 值 得 期 待 學 校 社 團 中 的 傳 統 民 俗 技 藝 的 傳 承, 需 要 家 長 的 認 同 與 支 持 才 能 延 續 與 發 揚, 學 校 與 負 責 老 師 的 態 度 更 為 重 要, 若 傳 統 藝 陣 只 是 成 為 學 校 社 團 選 項 之 一, 缺 乏 與 社 區 的 互 動 連 結 及 認 同, 便 不 容 易 連 結 到 在 地 傳 承 的 精 神, 這 也 是 很 多 學 校 民 俗 藝 陣 普 遍 面 臨 的 最 大 問 題 相 較 之 下, 布 袋 新 塭 國 小 的 龍 陣, 則 是 前 後 三 天 均 參 與 當 地 縣 定 民 俗 衝 水 路 迎 客 王 的 系 列 活 動, 包 括 3/26 下 午 的 祈 安 遶 境,3/27 早 上 的 衝 水 路 及 3/28 早 上 廟 口 的 藝 文 表 演 ; 年 年 如 此 頻 繁 的 參 加 地 方 廟 會, 讓 學 童 從 小 就 參 與 地 方 的 民 俗 活 動, 感 受 民 俗 的 場 景 氛 圍, 這 即 是 一 種 很 好 的 潛 移 默 化 與 生 命 情 感 記 憶 的 連 結, 因 此 目 前 新 塭 的 大 龍 與 小 龍, 能 夠 同 台 演 出, 而 當 年 舞 小 龍 的 孩 子, 如 今 已 有 幾 位 參 與 舞 大 龍, 傳 承 上 有 所 連 結 了 火 燈 夜 巡 登 錄 為 縣 定 民 俗 之 後, 對 過 溝 人 產 生 很 明 顯 的 心 理 加 強 作 用, 對 此 地 方 民 俗 特 色 也 很 引 以 為 豪 本 研 究 建 議, 如 果 同 樣 依 文 資 法, 將 目 前 動 員 力 及 參 與 度 仍 不 錯 的 保 安 宮 獅 陣 頂 德 宮 宋 江 陣, 甚 至 包 括 動 員 力 較 不 足 的 建 德 壇 獅 陣 與 較 外 圍 的 建 田 堂 獅 陣, 及 作 為 社 區 陣 頭 預 備 成 員 培 訓 的 過 溝 國 小 龍 鳳 獅 陣, 將 這 五 個 陣 頭 一 併 搭 配 縣 定 民 俗 同 步 登 錄 為 縣 定 民 俗 之 附 屬 陣 頭 或 傳 統 表 演 藝 術 保 存 團 體, 除 了 凸 顯 本 縣 定 民 俗 的 完 整 性 意 義, 在 同 樣 具 有 法 定 位 階 的 光 環 下, 給 予 必 要 的 調 查 研 究 輔 導 協 助, 或 許 能 刺 激 地 方 民 眾 更 積 極 參 與 這 些 陣 頭 尋 找 重 振 的 可 能 性 73 龍 德 壇 重 要 主 事 者 為 布 袋 鎮 農 會 四 健 會 承 辦 人 蔡 育 明, 而 該 四 健 會 組 織 也 在 過 溝 國 小 推 動 龍 鳳 獅 陣 傳 習 121
128 7-2-3 火 燈 象 徵 意 義 的 多 元 再 現 與 建 構 在 過 溝 建 德 宮 傳 統 農 曆 六 月 底 三 天 的 夜 間 遶 境 儀 式 中, 火 把 最 初 僅 是 功 能 性 的 照 明 ; 早 年 廟 方 還 有 規 定 ( 但 未 強 制 執 行 ), 由 每 一 鄰 選 出 的 信 徒 代 表, 必 須 負 責 該 鄰 動 員 兩 人 持 火 燈 一 人 推 神 轎 然 而 當 民 國 50 至 70 年 代 路 燈 普 遍 設 置, 火 把 不 再 明 顯 具 有 沿 途 照 路 的 功 能, 或 僅 能 在 暗 無 路 燈 處 發 揮 照 明 ; 即 便 後 來 手 電 筒 的 照 明 使 用 比 火 燈 更 方 便, 也 一 度 有 人 嘗 試 用 露 營 火 把 來 取 代 煤 油 火 燈 ; 但 過 溝 庄 六 月 底 夜 間 遶 境 舉 火 把 的 傳 統, 不 僅 很 神 奇 地 未 被 時 代 淘 汰, 還 被 發 揚 光 大, 甚 至 具 有 多 元 的 象 徵 性 意 義 首 先 是 民 國 年 起, 青 壯 輩 信 徒 為 了 維 持 三 天 夜 間 遶 境 的 傳 統, 刻 意 透 過 媒 體 凸 顯 火 燈 作 為 一 種 地 方 民 俗 活 動 的 傳 統, 甚 至 將 此 民 俗 活 動 定 名 為 火 燈 文 化 節 ; 這 是 火 燈 第 一 次 具 有 象 徵 性 的 意 義, 而 且 在 當 代 社 會 情 境 中, 傳 統 的 火 燈 也 相 對 有 了 一 種 異 質 的 現 代 感, 確 實 足 以 吸 引 在 地 人 及 外 地 人 的 關 注 74 延 續 這 現 代 感 而 來 的 轉 變 是, 有 民 眾 在 製 作 火 把 時 特 別 加 上 了 創 意 裝 飾 與 造 型, 傳 統 的 火 燈 又 變 成 一 種 凸 顯 自 我 風 格 的 創 意 工 藝 其 次, 火 燈 夜 巡 申 請 縣 定 民 俗 審 查 期 間, 有 專 家 學 者 建 議 廟 方 在 火 把 上 貼 符 令, 此 舉 讓 火 燈 搖 身 一 變, 成 了 具 有 神 聖 性 的 法 器 其 三, 民 國 100 年 朴 子 配 天 宮 舉 行 元 宵 燈 花 遶 境 時, 原 先 僅 是 透 過 人 脈 關 係 想 向 建 德 宮 借 一 批 火 燈 去 遊 街, 廟 方 答 應 後, 又 隱 約 覺 得 不 妥, 擔 心 如 此 一 來, 自 己 的 火 燈 民 俗 特 色 會 因 被 借 走 而 被 搶 走, 後 來 乾 脆 組 一 團 志 工 去 參 加 配 天 宮 的 活 動 ; 同 年 新 港 奉 天 宮 舉 行 山 海 遊 香 活 動, 受 邀 參 與 的 建 德 宮 也 同 樣 派 出 火 燈 隊 送 駕 就 這 樣, 建 德 宮 已 連 續 三 年 參 與 配 天 宮 與 奉 天 宮 的 民 俗 活 動, 火 燈 隊 不 但 成 為 建 德 宮 與 友 宮 交 陪 的 最 佳 媒 介, 還 能 透 過 火 燈 的 意 象 在 外 地 重 要 民 俗 活 動 中 不 斷 被 看 見, 反 過 來 強 化 過 溝 建 德 宮 火 燈 的 在 地 性 與 獨 特 性 以 上 三 件 意 外 發 展, 不 但 讓 火 燈 成 為 過 溝 六 月 底 夜 間 遶 境 儀 式 的 特 色, 還 能 夠 跳 脫 火 燈 夜 巡 特 定 的 祭 儀 時 空, 在 朴 子 與 新 港 展 現 全 新 的 意 象 與 意 義 ; 不 過, 若 是 回 到 過 溝 本 庄 對 於 火 燈 更 完 整 的 意 象 建 構, 還 有 許 多 值 得 努 力 的 地 方 例 如 每 年 火 燈 夜 巡 前 兩 週, 可 以 由 董 事 長 率 領 董 監 事 或 邀 請 地 方 長 官 與 媒 體, 在 庄 外 尋 找 適 當 地 點 當 場 砍 取 青 竹, 宣 示 火 燈 夜 巡 正 式 進 入 緊 鑼 密 鼓 的 籌 備 期 ; 這 批 特 殊 砍 取 ( 而 非 購 買 ) 的 竹 子, 必 須 安 排 特 定 用 途, 例 如 用 來 點 主 燈, 或 讓 過 溝 國 小 五 六 年 級 的 74 前 幾 年 甚 至 連 同 樣 有 夜 巡 儀 式 的 東 石 掌 潭 村, 也 開 始 舉 火 燈, 甚 至 直 接 向 建 德 宮 索 取 122
129 學 童, 每 人 製 作 一 把 屬 於 自 己 的 創 意 火 燈, 鼓 勵 孩 子 們 舉 著 自 己 製 作 的 火 燈 來 參 加 夜 巡 遶 境 藝 文 活 動 該 如 何 融 入 民 俗 祭 儀 活 動 儀 式 (ritual) 與 節 慶 (fetival) 的 不 同, 在 於 前 者 具 有 神 聖 性 後 者 強 調 娛 樂 性 ; 儀 式 是 宗 教 身 體 力 行 的 部 份, 信 徒 從 實 踐 中 得 到 宗 教 經 驗 ; 儀 式 雖 然 也 會 變 遷, 但 大 致 上 歷 久 不 變, 信 徒 照 例 舉 行 行 禮 如 儀, 卻 往 往 知 其 然 不 知 其 所 以 然 ; 儀 式 若 缺 少 信 仰 成 分 虔 誠 的 敬 畏 之 心 或 禁 忌 的 遵 守 或 神 祕 的 密 契 經 驗, 則 是 令 信 徒 遺 憾 的 75 臺 灣 各 地 許 多 具 有 特 色 的 民 俗 儀 式, 近 十 年 來 紛 紛 在 行 銷 發 展 地 方 的 前 提 下, 有 了 官 方 的 大 力 支 持 與 介 入 下, 從 原 本 單 純 的 地 方 性 民 俗 活 動, 加 入 了 藝 文 性 的 表 演 節 目 展 示 或 相 關 活 動 民 國 102 年 嘉 義 縣 文 化 觀 光 局 神 鬼 傳 奇 : 來 嘉 義 搞 鬼 趣, 也 在 火 燈 夜 巡 中 加 入 了 系 列 活 動, 希 望 能 引 進 更 多 人 潮, 近 而 促 進 地 方 經 濟 消 費 建 德 宮 對 縣 府 的 支 持 與 重 視, 表 達 高 度 的 肯 定 與 配 合, 然 而 合 約 廠 商 的 活 動 規 劃 執 行 與 效 益, 卻 與 廟 方 或 地 方 的 期 待 有 些 落 差, 本 團 隊 在 訪 談 與 現 場 觀 察 中, 發 現 兩 個 值 得 注 意 的 結 構 性 問 題 : 1. 文 化 舞 台 與 廟 口 野 台 的 性 格 差 異 : 往 年 長 官 來 賓 點 主 燈 在 廟 前 廣 場, 民 國 102 年 改 到 相 距 百 餘 公 尺 的 活 動 舞 台, 不 但 人 潮 被 分 散, 甚 至 造 成 兩 個 現 場 的 活 動 衝 突 ; 例 如 當 廟 方 廣 播 注 意 事 項 時, 舞 台 一 方 卻 不 斷 強 力 播 送 表 演 音 樂 形 成 干 擾 ; 來 賓 在 舞 台 上 點 主 燈, 大 批 民 眾 卻 在 廟 前 看 乩 童 降 乩 召 營 ; 長 官 來 賓 在 舞 台 上 點 完 主 燈, 來 到 廟 前 還 是 得 應 媒 體 的 需 求, 再 高 喊 一 下 口 號 聚 攏 人 潮 舉 燈 文 化 舞 台 的 展 演 性 格 較 細 膩 優 雅, 要 求 節 目 流 程 必 須 精 準 掌 控 依 次 進 行, 塑 造 唯 一 的 現 場 焦 點 ; 然 而 廟 口 野 台 的 展 演 特 色 較 生 猛 機 動, 往 往 是 幾 組 神 乩 同 時 降 駕 幾 組 野 台 戲 一 起 同 時 拼 場, 然 而 一 切 都 會 在 某 種 很 有 默 契 的 混 亂 中, 很 有 秩 序 地 進 行 這 種 基 本 性 格 差 異 所 帶 來 的 現 場 衝 突 干 擾, 必 須 被 認 真 檢 視 2. 神 聖 性 與 娛 樂 性 的 內 在 衝 突 〆 對 過 溝 人 來 說, 火 燈 夜 巡 是 一 項 在 地 的 宗 教 信 仰 活 動, 趕 鬼 是 有 生 活 空 間 實 質 除 魅 效 果 的 儀 式, 沒 順 利 趕 走 惡 鬼, 農 曆 七 月 甚 至 未 來 一 整 年 都 會 有 不 安 的 危 險 ; 然 而 現 場 觀 察 中 發 現, 外 地 遊 客 最 感 興 趣 的, 其 實 僅 是 這 一 刻, 我 跟 很 多 人 在 廟 口 舉 火 燈, 很 新 鮮 很 熱 鬧 很 好 玩, 這 件 有 趣 味 性 且 平 常 無 法 做 的 事 情, 有 如 節 慶 一 般 熱 鬧, 既 能 體 會 民 俗 活 動 氣 氛, 也 能 感 受 鄉 土 熱 情, 有 別 於 現 代 娛 樂 因 此, 趕 鬼 儀 式 的 神 聖 性 及 嚴 肅 性, 不 但 很 難 轉 化 到 以 娛 樂 為 主 的 藝 文 活 動 ( 如 外 國 團 體 表 演 歌 唱 火 舞 火 燈 迷 宮 鬼 面 具 展 等 ) 中, 也 很 難 讓 來 看 熱 鬧 的 遊 客 在 民 俗 活 動 中 感 受 75 參 見 台 灣 大 百 科 網 站 的 儀 式 總 論 詞 條 123
130 7-2-5 以 六 月 底 巡 營 遶 境 作 為 區 域 性 民 俗 特 色 前 文 提 及, 嘉 義 沿 海 許 多 聚 落 都 有 六 月 底 巡 營 的 類 似 民 俗 活 動, 包 括 附 近 庄 頭 東 石 的 掌 潭 ( 也 是 連 續 遶 境 三 夜 ) 布 袋 的 新 厝 仔 內 田 也 都 有, 只 是 各 地 規 模 大 小 不 一 名 稱 也 不 太 相 同, 有 些 地 方 稱 為 安 營 或 收 營, 日 期 也 僅 在 六 月 底 最 後 一 天 傍 晚 若 嘉 義 縣 文 化 觀 光 局 能 作 進 一 步 的 差 異 性 比 較, 除 了 能 夠 凸 顯 過 溝 建 德 宮 火 燈 夜 巡 的 文 化 特 色, 甚 至 可 以 評 估 以 連 線 的 方 式, 作 為 一 種 區 域 性 的 民 俗 特 色, 應 有 助 於 整 體 發 展 嘉 義 縣 海 區 的 民 俗 文 化 觀 光 效 益 124
131 參 考 書 目 相 良 吉 哉, 昭 和 8 年 (1933) 臺 南 州 祠 廟 名 鑑,( 臺 南 〆 臺 灣 日 日 新 報 社 臺 南 支 局 ) 前 島 信 次, 昭 和 13(1938) 臺 灣 の 瘟 神 王 爺 と 送 瘟 の 風 習 に 就 いて, 民 族 學 研 究 第 四 期 邱 麟 翔, 民 69 布 袋 居 民 風 俗 考 嘉 義 文 獻 第 十 一 期, 嘉 義 〆 嘉 義 縣 政 府 劉 枝 萬, 民 72, 臺 灣 民 間 信 仰 論 集, 臺 北 市 〆 聯 經 出 版 社 仇 德 哉, 民 72 台 灣 之 寺 廟 與 神 明 ( 四 ), 臺 中 市 〆 臺 灣 省 文 獻 委 員 會 董 芳 苑, 民 73, 臺 灣 民 間 宗 教 信 仰, 臺 北 〆 長 青 文 化 黃 文 博, 民 78, 臺 灣 信 仰 傳 奇, 台 北 〆 台 原 出 版 社 劉 還 月, 民 83, 臺 灣 民 間 信 仰 小 百 科 迎 神 篇, 臺 北 市 〆 臺 原 出 版 康 豹, 民 86, 臺 灣 的 王 爺 信 仰, 台 北 市 〆 商 鼎 文 化 黃 文 博, 民 87, 站 在 臺 灣 廟 會 現 場, 臺 北 市 〆 常 民 文 化 蔡 炅 樵 等, 民 88, 打 開 布 袋, 嘉 義 縣 布 袋 鎮 〆 布 袋 嘴 文 化 工 作 室 李 豐 楙, 民 90, 迎 王 與 送 王 〆 頭 民 與 社 人 的 儀 式 表 演, 民 俗 曲 藝 第 129 期, 臺 北, 頁 陳 美 鈴 ( 撰 述 ), 民 97, 臺 灣 地 名 辭 書 卷 八 嘉 義 縣, 嘉 義 縣 太 保 市 〆 嘉 義 縣 政 府 阮 忠 仁 ( 纂 修 ), 民 98, 嘉 義 縣 志 卷 二 沿 革 志, 嘉 義 縣 太 保 市 〆 嘉 義 縣 政 府 陳 文 尚 陳 美 鈴 ( 纂 修 ), 民 98, 嘉 義 縣 志 卷 一 地 理 志, 嘉 義 縣 太 保 市 〆 嘉 義 縣 政 府 楊 弘 任 ( 纂 修 ), 民 98, 嘉 義 縣 志 卷 五 社 會 志, 嘉 義 縣 太 保 市 〆 嘉 義 縣 政 府 顏 尚 文 ( 纂 修 ), 民 98, 嘉 義 縣 志 卷 九 宗 教 志, 嘉 義 縣 太 保 市 〆 嘉 義 縣 政 府 林 伯 奇, 民 98, 雲 嘉 濱 海 鄉 鎮 迎 客 王 信 仰 之 研 究, 臺 北 〆 臺 北 大 學 民 俗 藝 術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蔡 泊 蕙, 民 99, 嘉 義 縣 布 袋 鎮 地 區 王 爺 信 仰 之 研 究, 臺 南 〆 臺 南 大 學 臺 灣 文 化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蔡 長 廷 林 昭 慧, 民 101 布 袋 鎮 過 溝 的 王 爺 信 仰 與 族 群 嘉 義 研 究 第 六 期, 嘉 義 〆 嘉 義 縣 政 府 沈 錳 美 等, 民 102, 海 風 下 的 密 碼 〆 嘉 義 沿 海 的 環 境 故 事, 嘉 義 〆 嘉 義 縣 政 府 125
132 附 錄 一 〆 期 中 審 查 會 議 紀 錄 綜 理 表 過 溝 建 德 宮 火 燈 夜 巡 調 查 研 究 暨 民 俗 影 像 出 版 計 畫 案 期 中 審 查 會 議 紀 錄 綜 理 表 一 時 間 〆 102 年 09 月 05 日 下 午 15 時 30 分 二 地 點 〆 本 局 第 二 辦 公 室 第 一 會 議 室 三 主 持 人 〆 李 茂 鍾 委 員 記 錄 〆 林 君 徽 科 員 四 出 席 委 員 〆 賴 志 彰 委 員 何 培 夫 委 員 列 席 單 位 〆 嘉 義 縣 布 袋 嘴 文 化 協 會 一 何 培 夫 委 員 1 年 代 記 法, 西 元 加 註 應 予 一 致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2 出 版 專 書 應 另 案 審 稿 專 書 樣 稿 不 列 入 期 末 報 告 書, 另 呈 文 化 觀 光 局 審 查 3 非 關 本 案 之 神 明 分 靈 廟 會 活 動 建 築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其 他 陪 祀 神 明 縮 小 篇 幅, 藝 術 等, 可 以 略 去 僅 說 明 建 德 宮 整 體 供 奉 神 明 狀 況 々 分 靈 刪 除 々 廟 會 活 動 予 以 精 簡, 僅 說 明 過 溝 三 大 節 之 在 地 動 員 情 況 々 建 築 藝 術 刪 除 原 第 四 章 以 李 大 府 千 歲 聖 誕 系 列 活 動 來 說 明 過 溝 庄 的 社 區 組 織 如 何 動 員, 亦 全 數 刪 除, 僅 保 留 部 分 篇 幅, 精 簡 於 第 二 章 第 三 節 4 應 有 結 論, 重 申 文 化 內 涵 以 及 建 議 事 項 期 末 報 告 書 最 末 章, 為 文 化 特 色 詮 釋 與 保 存 建 議 5 文 末 可 列 工 作 團 隊 分 工 名 單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置 於 第 一 章 第 三 節 之 第 三 小 節 6 頁 1 本 民 俗 公 告 日 期 接 案 單 位 主 持 人 經 費 時 程 等 7 出 書 規 格 著 作 權 注 意 事 項 等 項 目 不 必 記 載 8 強 調 火 把 火 的 民 俗 信 仰 特 色, 夜 巡 參 與 人 員 的 活 動 與 行 為 126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於 第 一 章 第 一 第 二 及 第 三 節 之 適 當 位 置 做 說 明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刪 除 於 期 末 報 告 書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及 第 六 章 敘 述 說 明
133 9 參 考 書 目 年 代 寫 法 應 一 致, 出 版 年 代 置 於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後 10 三 天 夜 巡 的 路 徑 可 以 圖 示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11 其 他 意 見 悉 如 會 議 中 所 提, 以 及 送 返 原 依 委 員 意 見, 逐 頁 修 正 報 告 書 摺 頁 標 示 處, 建 議 修 改 之 賴 志 彰 委 員 1. 四 項 縣 定 民 俗, 有 的 已 作 過 調 研, 此 次 四 專 書 四 項 民 俗 之 文 字 與 圖 片, 均 先 以 圖 文 主 種 民 俗 影 像 專 書 祇 看 到 建 德 宮 火 燈 夜 巡 編 稿, 送 文 化 觀 光 局 文 化 資 產 科 預 審, 經 同 的 文 字, 比 較 有 清 楚 的 內 容, 建 議 未 來 另 三 意 後 再 進 行 圖 文 美 編 稿, 完 成 後 再 送 正 式 審 項 民 俗 也 應 有 簡 單 文 字 作 為 基 礎, 甚 至 應 提 查 出 作 審 查 2 第 二 章 第 一 節 的 聚 落 發 展,P10-11 居 然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由 昭 和 19 年 (1944) 直 接 跳 到 1990 年 以 後, 而 且 P12-14 五 張 地 圖 卻 是 大 比 例 尺 大 圖, 聚 落 紋 理 不 清 楚, 如 何 與 後 面 的 各 信 仰 空 間 分 佈 地 圖 作 連 結, 建 議 找 農 林 航 測 所 第 一 版 (67 年 ) 第 二 版 (73 年 ) 等 作 聚 落 內 部 空 間 的 說 明 與 對 照 3 第 二 章 第 四 節 建 德 宮 建 築 藝 術 與 文 物 到 底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建 築 藝 術 一 節 刪 除 與 火 燈 夜 巡 什 麼 關 係 〇 其 中 P27-28 石 柱 與 牆 堵 上 的 文 字, 其 中 的 搖 靈 光 一 龕 香 火 萬 家 春 是 否 與 火 燈 夜 巡 有 關 〇 即 使 P26 的 建 築 藝 術 也 要 與 本 案 有 直 接 關 係 才 是 4 第 三 章 第 二 節 過 溝 庄 角 頭 信 仰 可 知 過 溝 庄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該 節 增 列 五 大 角 頭 區 域 有 五 個 小 區 塊, 也 應 有 地 圖 標 示, 尤 其 7 間 圖 各 角 頭 廟 與 建 德 宮 之 關 係, 於 各 廟 沿 革 角 頭 廟, 有 4 間 新 廟, 他 們 之 間 與 建 德 宮 的 簡 介 中 說 明 對 應 關 係 如 何? 又 廈 厝 是 否 為 廈 厝 之 廈 厝 位 於 庄 頭 南 側, 為 廈 厝 之 意, 但 在 誤 〇 地 正 式 寫 法 為 廈 厝 5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第 六 章 照 片 多, 文 字 少, 期 末 報 告 均 已 補 正 應 還 是 要 多 作 說 明 6 遶 境 仍 要 有 圖 示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增 列, 見 第 四 章 第 三 節 7 第 一 章 有 很 多 內 容 不 必 要 的 要 拿 掉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127
134 于 秉 儀 科 長 〆 1 民 俗 是 民 眾 傳 統 生 活 實 踐, 期 間 或 許 有 修 依 委 員 意 見, 於 第 六 章 書 寫 結 論 時, 會 特 別 改, 或 許 有 新 時 代 元 素, 但 要 保 握 住 核 心 價 自 我 要 求 值 2 有 關 以 縣 定 文 化 資 產 鞏 固 正 當 性 之 部 份, 經 團 隊 討 論, 該 小 節 之 文 意 應 為 以 縣 定 文 實 無 必 要 化 資 產 創 造 榮 譽 感 〆 透 過 官 方 法 定 位 階 提 昇 民 俗 新 形 象 李 茂 鍾 委 員 1 專 書 文 稿 頇 作 修 飾, 非 以 調 查 研 究 的 資 料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所 有 專 書 文 字 經 再 行 整 直 接 使 用 理 精 簡 2 專 書 文 稿 的 部 份 另 審 依 委 員 意 見 辦 理 3 要 做 出 樣 稿 依 委 員 意 見 辦 理 128
135 附 錄 二 〆 期 末 審 查 會 議 紀 錄 綜 理 表 過 溝 建 德 宮 火 燈 夜 巡 調 查 研 究 暨 民 俗 影 像 出 版 計 畫 案 期 末 審 查 會 議 紀 錄 一 時 間 〆 102 年 11 月 25 日 上 午 10 時 00 分 二 地 點 〆 本 局 辦 公 室 三 主 席 : 于 科 長 秉 儀 四 出 席 人 員 〆 如 附 簽 到 單 五 委 員 意 見 〆 記 錄 〆 曾 科 員 靖 惠 一 何 培 夫 委 員 1. 影 片 部 份 〆 (1) 先 有 流 程 介 紹, 再 形 成 主 題 (2) 重 要 儀 式 或 動 作 強 化 說 明 (3) 神 明 分 別 說 明 身 分 (4) 吶 喊 而 不 作 鼓 譟, 旨 在 助 威 影 片 內 容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於 影 片 開 場 先 以 文 字 做 整 個 火 燈 夜 巡 儀 式 之 簡 介, 重 要 儀 式 ( 如 吳 三 王 乩 身 吟 唱 內 容 路 祭 驅 煞 之 細 節 等 ) 會 以 字 幕 加 強 說 明 (5) 手 電 筒 取 代 火 燈, 係 因 魚 塭 不 宜 化 金 (6) 其 他 如 會 中 所 提 2. 報 告 書 部 份 〆 (1) 原 6-7 改 為 第 七 章 結 論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原 第 六 章 章 名 改 為 火 燈 夜 巡 意 義 詮 釋 與 祭 儀 特 色, 原 第 六 章 第 四 節 改 為 第 七 章 結 論 (2) 格 式 修 正, 如 標 點 符 號 括 號 用 2byte々 年 代 數 字 記 法 應 統 一 (3) 表 圖 及 照 片 應 納 入 本 文 引 導 而 出, 以 利 閱 讀 (4)P7 序 文 不 必 兩 頁 々P27 P28 之 圖 8 圖 9 有 誤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修 正 20 餘 處 年 代 日 期 均 統 一 採 用 阿 拉 伯 數 字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於 內 文 加 註 參 見 字 樣 縣 定 民 俗 專 書 的 長 官 序 文, 依 委 員 意 見 從 原 訂 兩 人 四 頁, 調 整 至 兩 人 兩 頁 圖 8 圖 9 之 圖 說 已 修 正 129
136 (5)P61 路 線 圖 可 以 依 天 別 而 作, 或 外 內 圈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遶 境 路 線 圖 改 為 兩 張, 第 而 作, 即 用 1~3 張 但 以 三 天 製 作 過 程 最 佳 一 張 是 外 圈, 第 二 張 是 內 圈 (6)P69 撒 豆 的 意 義 納 入 其 他 二 物 而 為 三 寶, 三 寶 為 黑 豆 粗 鹽 與 白 米, 廟 方 表 示 比 例 為 其 混 合 比 例 為 何? 意 義 作 用 為 何? 1 〆 1 〆 1, 各 10 斤 (7) 強 化 結 論 之 檢 討 與 建 議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8) 其 他 建 議 悉 如 送 返 原 報 告 之 摺 頁 標 示 感 謝 委 員 指 正 處, 提 供 參 考 二 賴 志 彰 委 員 1. 第 一 章 有 許 多 在 節 次 之 後 應 加 一 段 文 字 作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於 每 小 節 之 前 均 已 加 上 一 引 言, 不 能 直 接 用 步 驟 替 代, 如 段 說 明 文 字 第 二 章 第 一 節 以 聚 落 發 展 有 如 下 幾 個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請 參 見 第 二 章 第 一 節 問 題 〆 (1)2-1-2 過 溝 地 名 由 來 與 聚 落 變 遷, 主 要 是 在 說 明 過 溝 的 範 圍 的 擴 大 過 程, 即 小 地 名 間 的 連 結 與 擴 大 (2)P12 是 否 加 1925 年 的 地 形 圖 々 又 昭 和 19 年 (1944) 美 軍 繪 製 的 地 形 圖 是 否 就 用 1955 年 的 第 三 版 地 形 圖 (3) 整 個 內 容 有 提 到 如 下 地 名, 是 否 加 註, 甚 至 再 說 明, 例 如 冤 家 港 五 座 大 水 池 三 大 公 堀 西 勢 廈 厝 十 二 孔 水 涵 ( 松 仁 橋 ) 中 厝 頂 厝 廈 厝 尾 南 魚 塭 等 3. 全 篇 報 告 有 許 多 內 文 有 必 要 說 明 者 〆 (1) 三 寶 為 黑 豆 粗 鹽 與 白 米 (1) 夜 巡 儀 式 錄 影 有 提 及 三 寶, 但 報 告 書 只 寫 (2) 五 寶 分 別 是 〆 刺 球 鯊 魚 劍 七 星 劍 黑 豆 白 米 ( 應 為 糯 米 ) 釘 棍 半 月 斧 々 見 註 17 及 21 (2) 操 練 五 寶 (3) 五 只 臉 盆 象 徵 五 營 々 臉 盆 中 盛 裝 的 金 (3) 五 堆 金 紙 五 只 臉 盆 紙, 之 作 用 為 燒 化 給 五 營 兵 將 (4) 三 頂 轎 子 的 說 明 (4) 建 德 宮 三 頂 神 轎 的 轎 門 繡 簾, 繡 有 李 大 府 千 歲 李 二 府 千 歲 李 三 府 千 歲 130
137 4. 第 五 章 內 容 有 如 說 故 事, 是 否 在 每 節 前 字 樣, 分 屬 三 位 李 府 千 歲 分 身 專 屬 大 轎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每 節 開 頭 加 入 關 鍵 詞 面 再 加 點 文 字 作 key word 說 明, 文 字 不 在 多, 簡 要 說 明 5. 第 六 章 是 否 用 結 論 總 結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原 第 六 章 章 名 改 為 火 燈 夜 巡 意 義 詮 釋 與 祭 儀 特 色, 原 第 六 章 第 四 節 改 為 第 七 章 結 論 6. 文 字 標 題 建 議 與 契 約 委 託 事 項 緊 扣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並 於 第 一 章 第 二 節 第 一 小 節, 以 括 弧 說 明 委 託 事 項 與 報 告 書 章 節 對 照 三 于 秉 儀 科 長 〆 1. 本 次 為 期 末 報 告, 但 仍 不 足 之 處, 建 請 修 正 2. 本 案 為 縣 定 民 俗 調 查, 應 就 民 俗 的 內 涵 儀 式 和 居 民 之 間 有 清 楚 記 錄 與 描 述 目 前 儀 式 十 分 薄 弱, 應 予 詳 細 記 載, 以 便 於 研 究 者 明 瞭 3. 文 章 與 影 片 相 互 觀 照, 但 文 章 顯 然 記 錄 不 足, 影 像 缺 乏 較 清 楚 的 揭 示 文 字 乩 童 在 遶 境 時 之 說 言, 應 予 紀 錄, 報 告 書 應 再 修 正 4. 儀 式 與 各 項 法 器 應 請 清 楚 記 載, 例 三 寶 鹽 米 黑 豆 相 混 用, 五 寶 為 何 未 解 釋 相 關 修 正 請 見 本 綜 理 表 之 說 明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加 強 說 明 儀 式 與 民 眾 之 間 的 關 係 第 五 章 儀 式 的 過 程, 已 加 強 圖 片 說 明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影 片 部 分 以 文 字 加 強 重 點 儀 式 說 明 々 另 吳 三 王 乩 於 影 片 中 所 吟 唱 的 內 容, 均 以 文 字 呈 現 於 報 告 書 中 第 五 章 新 增 第 七 節 祭 典 重 要 文 物, 說 明 祭 典 儀 式 中 所 有 重 要 法 器 文 物 的 製 作 使 用 時 機 使 用 方 式 及 象 徵 意 義 5. 本 人 不 認 為 報 告 為 報 導 文 學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文 字 必 頇 客 觀 精 準 描 述 現 場 及 儀 式 過 程 6. 請 逐 一 修 正 錯 字 與 前 後 不 一 致 的 文 字 及 年 代 寫 法, 尤 其 不 可 寫 今 年, 用 字 務 必 精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今 年 已 全 部 改 為 民 國 102 年, 多 處 錯 別 字 已 修 正 確 7. 修 正 再 書 面 審 查 後 通 過 六 會 議 決 議 本 次 修 正 後 通 過, 請 於 12 月 5 日 前 提 交 修 正 報 告 書 並 附 綜 理 表 七 散 會 131
138 附 錄 三 〆 期 末 審 查 會 議 紀 錄 綜 理 表 過 溝 建 德 宮 火 燈 夜 巡 調 查 研 究 暨 民 俗 影 像 出 版 計 畫 案 期 末 修 正 審 查 意 見 報 告 書 所 述 民 國 年 代 多 未 加 註 西 元, 請 依 每 章 第 一 次 出 現 的 年 代 加 註 西 元, 其 後 則 免 的 原 則 影 片 上 下 集 序 頭 是 否 加 入 嘉 義 布 袋, 更 能 呈 現 布 袋 所 在 之 縣 市 節 或 段 的 後 方 仍 有 用 步 驟 直 接 交 代, 應 交 代 一 段 文 字 如 聚 落 發 展 與 內 文 所 提 的 小 地 名 雖 有 作 補 充, 仍 不 夠 建 議 加 一 張 地 圖, 將 冤 家 港 五 府 大 水 池 三 大 公 掘 西 勢 廈 厝 十 二 孔 水 涵 ( 松 仁 橋 ) 中 厝 頂 厝 廈 厝 尾 南 漁 塭 等 統 一 說 明 在 同 一 張 地 圖 上 相 關 專 有 用 語 或 名 詞 仍 在 內 文 作 一 說 明, 或 另 新 增 節 段 作 名 詞 解 釋 火 燈 夜 巡 影 像 中, 部 份 乩 的 口 白 ( 影 片 上 集 約 15 分 鐘 處 ) 應 與 說 明 的 旁 白 做 顏 色 或 字 體 的 區 分, 又 有 些 台 語 的 中 譯 像 總 的, 請 再 確 認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已 加 註 嘉 義 二 字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已 將 圖 9 適 當 修 正, 但 三 大 堀 無 法 放 入 標 示 將 第 五 章 第 九 節 改 為 火 燈 的 製 作, 並 新 增 第 十 節 祭 儀 專 有 名 詞 依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貳 審 查 決 議 〆 一 本 案 審 查 通 過, 請 於 發 文 次 日 起 20 日 內 提 交 成 果 報 告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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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01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系 66 66 667.00 385.00 636.00 390.00 0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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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1 3 4 13 14 34 17 19 20 24 2 5 26 27 28 29 3 0 31 32 3 3 3 4 35 50 36 42 43 45 46 48 49 50 51 66 52 57 58 60 61 65 6 6 67 76 1. 2. 3. 1 4. 5. 6. CEPA 7. 8. 9. 2 10. 11. 12. 13. 3 14. 15. 16. 17. 4 18.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015 年 兩 岸 四 地 四 星 級 大 學 排 行 榜 序 號 1 大 連 理 工 大 學 遼 寧 31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 西 北 工 業 大 學 陝 西 32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3 華 南 理 工 大 學 廣 東 33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4 湖 南 大 學 湖 南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ART_RAE16_ticket_cn_p.1
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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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台中市29個行政區至中山醫學大學附設文心院區之交通路線規劃
台 中 市 29 個 行 政 區 至 中 山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文 心 院 區 之 交 通 路 線 規 劃 中 山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醫 院 文 心 院 區 院 址 : 台 中 市 南 區 建 國 北 路 一 段 110 號 * 註 一 : 汽 以 95 無 鉛 汽 油 一 公 升 25 元 計 價 * 註 二 : 汽 油 耗 以 一 公 升 汽 油 可 跑 10 公 里 計 算 * 註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email protected]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四 增 進 認 知 體 驗 五 提 升 語 言 層 次 六 激 發 創 造 力 發 展 88 肆 幼 兒 在 積 木 遊 戲 上 的 發 展 過 程 86
高 雄 市 政 府 頒 發 台 塑 公 司 儲 運 處 海 汙 防 治 優 良 感 謝 狀 #29 #30 李 永 得 副 市 長 ( 中 ) 與 海 洋 局 孫 志 鵬 局 長 ( 左 一 ) 在 6 月 12 日 於 市 政 會 議 上 頒 發 感 謝 狀 給 海 洋 團 隊 成 員, 本 公
企 業 動 態 台 塑 園 地 得 獎 與 榮 耀 台 塑 林 園 廠 榮 獲 100 年 度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優 良 單 位 五 星 獎 (98 99 100 ) 100 101 7 3 54 高 雄 市 政 府 頒 發 台 塑 公 司 儲 運 處 海 汙 防 治 優 良 感 謝 狀 #29 #30 李 永 得 副 市 長 ( 中 ) 與 海 洋 局 孫 志 鵬 局 長 ( 左 一 ) 在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BSP 烤箱 - 封面-2
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創 新 經 濟 促 進 和 諧 改 善 民 生 繁 榮 共 享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89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BOOK 山 與 溪 谷 社 編 堀 內 一 雄 執 筆 蕭 雲 菁 譯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練 068 心 率 計 為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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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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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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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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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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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部 103 年 1 月 24 日 臺 師 二 字 第 1030010873 號 函 同 意 核 定 本 校 103 年 11 月 12 日 103 年 度 第 1 期 第 1 次 委 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原 名 稱 :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本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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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動 機 2004 國 立 臺 北 科 技 大 學 車 輛 工 程 系 15 15 385 355 641 601 02 動 機 2006 國 立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與 自 動 化 工 程 系 智 慧 自 動 化 組 2 2 365 355 592 587 02 動 機 2099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工 業 教 育 學 系 車 輛 技 術 組 14 14 375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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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制 人 員 : 本 總 目 下 的 開 支 會 由 下 列 人 員 交 代 -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分 目 001 010 0 11 023 024 025 028 037 041 及 042)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6)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總 裁 ( 分 目 008)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9) 庫 務 署 署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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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醫 事 人 員 繼 續 教 育 積 分 管 理 系 統 使 用 手 冊 ( 醫 事 人 員 版 )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5 日 文 件 修 訂 歷 史 版 本 制 / 修 訂 人 員 變 更 內 容 摘 要 頁 數 提 供 日 期 V1.0 蕭 鳴 孙 初 版 制 訂 All 100.1.18 目 錄 壹 登 入 說 明... 3 貳 操 作 描 述...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01 機 電 工 程 署 簡 介 規 管 服 務 營 運 服 務 6 80 / 6 02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機 場 及 車 輛 工 程 部 6,000 綜 合 工 程 部 衛 生 工 程 部 03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市 政 工 程 部 工 程 策 劃 部 運 輸 保 安 及 中 央 工 程 部 X / 04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 前 稱 學 徒 計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1 年 5 月 27 日 總 目 173-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分 目 228 學 生 資 助 請 各 委 員 批 准 由 2011/ 12 學 年 起 推 行 有 關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改 善 建 議 問 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下 稱 文 憑 考 試 ) 將 於 2011/ 12 學 年 首 次 舉 行 我 們 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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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 謂 表 目 錄 一 父 系 家 族 長 輩 稱 謂... 2 二 母 系 家 族 長 輩 稱 謂... 3 三 父 母 稱 謂... 3 四 家 族 同 輩 稱 謂... 3 五 夫 婦 及 子 女 稱 謂... 3 六 妻 外 家 家 族 稱 謂... 3 七 夫 家 家 族 稱 謂... 3 八 姻 親 家 族 稱 謂 因 結 婚 而 形 成 的 親 屬 關 係... 3 九 其 他 稱 謂...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4 年 6 月 15 日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3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4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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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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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104 年 至 105 年 3 月 辦 理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方 式 ( 含 平 面 網 頁 廣 播 影 音 座 談 會 說 明 會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文 宣 製 作 情 形 CEDAW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成 效 記 者 會 及 活 動 等 ) 時 間 :104 年 1 月 10 日 內 容 : 溫 柔 生 產 分 享 及 母 乳 支
Appendix2
附 錄 二 跨 境 服 務 開 放 措 施 ( 正 面 清 單 ) 部 門 或 分 部 門 具 體 承 諾. 商 務 服 務 A. 專 業 服 務 d. 建 築 設 計 服 務 (CPC867) e. 工 程 服 務 (CPC867) f. 集 中 工 程 服 務 (CPC867) g. 城 市 規 劃 和 風 景 園 林 設 計 服 務 ( 城 市 總 體 規 劃 服 務 和 國 家 級 風 景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第 一 章 1 2 3 4 第 二 章 5 6 7 8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1.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 第 三 章 p 12 b / B 0.75 13 p 14 15 D = l 20 +10 16 17 p l D l D l D 3 p 4 3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 三 ) 走 道 與 建 築 物 結 構 空 間 不 符 規 定 者, 得 降 低 走 道 設 置 位 置 或 空 間 不 足 處 之 部 分 走 道 高 度, 並 視 需 要 採 階 梯 式 設 計, 使 建 築 物 與 其 走 道 間 保 持 1.8 公 尺 以 上, 確 保 人 員 走 行
固 定 式 起 重 機 桁 架 走 道 設 置 處 理 原 則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100 年 11 月 10 日 1 勞 檢 2 字 第 1000151267 號 函 發 布 勞 動 部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署 104 年 3 月 3 日 勞 職 安 3 字 第 1041004996 號 函 修 正 一 固 定 式 起 重 機 之 竣 工 檢 查 應 落 實 源 頭 管 理, 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