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壹 認 識 校 園 暴 力 及 霸 凌 一 校 園 霸 凌 行 為 的 定 義 二 校 園 霸 凌 的 類 型 三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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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校 園 反 霸 凌 事 件 - 導 師 處 理 手 冊 - 辦 理 時 間 :100 年 1 月 導 師 會 議 地 點 : 綜 合 職 能 科 暨 建 築 館 4 樓 視 聽 教 室 辦 理 單 位 : 輔 導 室 0

2 目 錄 壹 認 識 校 園 暴 力 及 霸 凌 一 校 園 霸 凌 行 為 的 定 義 二 校 園 霸 凌 的 類 型 三 如 何 辨 識 霸 凌 行 為 與 打 鬧 行 為 四 校 園 霸 凌 與 校 園 偏 差 行 為 的 差 異 五 遭 受 霸 凌 的 徵 候 與 症 狀 六 校 園 霸 凌 行 為 的 形 成 原 因 七 較 少 發 生 校 園 霸 凌 事 件 的 校 園 情 境 特 徵 貳 面 對 霸 凌 行 為 您 可 以 這 麼 做 一 您 應 有 的 態 度 二 對 於 霸 凌 者 三 對 於 受 霸 凌 者 四 對 於 旁 觀 霸 凌 者 五 通 報 處 理 辦 法 參 附 錄 附 錄 一 個 案 範 例 處 理 及 建 議 附 錄 二 教 室 裡 的 惡 魔 導 讀 : 台 灣 校 園 霸 凌 事 件 的 省 思

3 壹 認 識 校 園 暴 力 及 霸 凌 一 校 園 霸 凌 行 為 的 定 義 霸 凌 是 指 孩 子 們 之 間 權 力 不 平 等 的 欺 凌 與 壓 迫 ( 張 信 務,2007) 校 園 霸 凌 (school bully), 係 指 一 個 學 生 長 期 重 複 的 被 一 個 或 多 個 學 生 欺 負 或 騷 擾, 或 是 有 學 生 被 鎖 定 為 霸 凌 對 象, 成 為 受 欺 凌 學 生, 造 成 其 身 心 痛 苦 的 情 形 ( 吳 清 山 林 天 祐,2005), 包 括 校 園 內 與 校 園 外 的 霸 凌 行 為 二 校 園 霸 凌 的 類 型 霸 凌 行 為 依 霸 凌 手 段 與 方 式 的 不 同, 可 大 致 可 分 為 下 列 六 種 類 型 ( 兒 福 聯 盟,2004; 李 淑 貞,2007; 張 信 務,2007): 1. 肢 體 霸 凌 : 以 肢 體 暴 力 行 為 霸 凌 他 人, 包 括 踢 打 弱 勢 同 儕 搶 奪 財 物 等, 是 最 容 易 辨 認 的 一 種, 會 造 成 他 人 身 體 受 到 傷 害 2. 言 語 霸 凌 : 運 用 語 言 刺 傷 或 嘲 笑 別 人, 包 括 取 綽 號 用 言 語 刺 傷 嘲 笑 弱 勢 同 儕 恐 嚇 威 脅 等, 是 校 園 中 最 常 出 現 且 最 不 易 發 現 的 霸 凌 行 為, 會 造 成 他 人 心 理 受 傷, 傷 害 程 度 有 時 會 比 肢 體 霸 凌 還 嚴 重 3. 關 係 霸 凌 : 這 一 類 型 的 霸 凌 往 往 牽 涉 到 言 語 的 霸 凌, 包 括 排 擠 弱 勢 同 儕 散 播 不 實 謠 言 中 傷 某 人 等 4. 反 擊 型 霸 凌 : 這 是 受 凌 學 生 長 期 遭 受 霸 凌 之 後 的 反 擊 行 為, 包 括 受 霸 凌 時 生 理 上 的 自 然 回 擊 或 去 霸 凌 比 自 己 更 弱 勢 的 人 5. 性 霸 凌 : 類 似 性 騷 擾, 包 括 以 有 關 性 身 體 性 徵 及 性 別 取 向 作 為 玩 笑 或 嘲 諷 內 容 的 行 為 或 是 以 性 的 方 式 施 以 身 體 上 的 侵 犯 6. 網 路 霸 凌 : 係 指 利 用 網 路 散 播 色 情 圖 片 散 佈 謠 言 中 傷 他 人 留 言 恐 嚇 他 人 等 使 人 心 理 受 傷 或 恐 懼 的 行 為, 這 是 近 年 來 新 興 的 霸 凌 型 態, 而 且 程 度 相 當 嚴 重 定 義 類 型 具 體 型 態 1. 兩 造 勢 力 ( 地 肢 體 霸 凌 毆 打 身 體 搶 奪 財 物 校 園 霸 凌 位 ) 不 對 等 2. 攻 擊 行 為 長 期 反 覆 不 斷 3. 具 有 故 意 傷 害 的 意 圖 4. 呈 現 生 理 或 心 理 關 係 霸 凌 語 言 霸 凌 網 路 霸 凌 排 擠 孤 立 操 弄 人 際 出 言 恐 嚇 嘲 笑 污 辱 散 佈 謠 言 或 不 雅 照 片 侵 犯 的 結 果 反 擊 霸 凌 受 凌 反 擊 魚 吃 蝦 米 性 霸 凌 校 園 性 侵 害 或 性 騷 擾 ( 資 料 來 源 : 林 滄 崧 整 理 ) 2

4 三 如 何 辨 識 霸 凌 行 為 與 打 鬧 行 為 孩 子 們 常 會 以 打 打 鬧 鬧 的 方 式 玩 在 一 起, 實 在 很 難 分 辨 是 在 玩 鬧 還 是 霸 凌 行 為, 不 知 是 否 要 介 入, 而 這 往 往 是 校 園 霸 凌 行 為 蔓 延 的 主 因 因 此, 兒 福 聯 盟 (2004) 在 針 對 國 小 兒 童 校 園 霸 凌 現 象 調 查 報 告 中 提 出 了 以 下 幾 個 判 斷 的 依 據, 可 以 協 助 大 家 辨 識 : 1. 面 部 表 情 : 打 鬧 時 臉 部 表 情 是 自 然 愉 悅 的 ; 霸 凌 時 表 情 則 是 猙 獰 痛 苦 的 2. 參 與 意 願 : 打 鬧 是 孩 子 可 以 自 己 決 定 是 否 參 與 ; 霸 凌 則 是 被 迫 或 是 因 被 挑 釁 而 參 加 3. 用 力 程 度 : 打 鬧 時 的 力 道 會 控 制, 不 會 施 全 力 傷 害 他 人 ; 霸 凌 時 則 是 非 常 激 動 失 去 理 智 的 盡 全 力 攻 擊 他 人 4. 角 色 是 否 轉 換 : 打 鬧 時 孩 子 們 的 角 色 會 輪 流 轉 換 ; 霸 凌 時 通 常 是 固 定 角 色 5. 是 否 群 聚 : 打 鬧 結 束 後 孩 子 還 是 會 一 起 玩 樂 ; 霸 凌 結 束 後 大 家 則 是 一 哄 而 散 6. 蓄 意 程 度 : 霸 凌 兒 童 有 明 顯 而 故 意 傷 害 受 凌 兒 童 的 意 圖 7. 重 複 發 生 : 霸 凌 的 現 象 是 指 特 定 的 孩 子 長 期 且 重 複 的 受 到 霸 凌 四 校 園 霸 凌 與 校 園 偏 差 行 為 的 差 異 校 園 偏 差 要 件 不 同 1. 具 有 故 意 傷 害 的 意 圖 2. 呈 現 對 生 理 或 心 理 侵 犯 的 結 果 校 園 霸 凌 1. 兩 造 相 對 勢 力 ( 地 位 ) 不 對 等 2. 攻 擊 行 為 長 期 反 覆 不 斷 3. 具 有 故 意 傷 害 的 意 圖 4. 呈 現 對 生 理 或 心 理 侵 犯 的 結 果 因 素 不 同 一 般 影 響 因 素 特 別 影 響 因 素 ( 核 心 犯 ) 型 態 不 同 可 直 接 觀 察 需 經 過 判 定 處 理 不 同 以 偏 差 者 為 核 心 ( 學 校 資 源 ) 以 偏 差 者 週 遭 影 響 因 素 為 核 心 ( 學 校 與 外 在 資 源 並 行 ) 校 園 霸 凌 一 定 是 嚴 重 的 校 園 偏 差 事 件, 但 嚴 重 的 校 園 偏 差 事 件 卻 不 一 定 是 校 園 霸 凌 事 件 五 遭 受 霸 凌 的 徵 候 與 症 狀 遭 受 霸 凌 的 學 生 的 生 理 與 心 理 方 面 都 會 受 到 嚴 重 傷 害, 若 沒 有 及 時 發 現 並 給 予 協 助, 對 其 身 心 發 展 將 會 有 不 良 影 響, 以 下 列 出 受 霸 凌 學 童 可 能 有 的 症 狀 ( 李 淑 貞,2007): 1. 看 起 來 沮 喪 或 焦 慮, 但 拒 絕 說 明 發 生 了 什 麼 事 2. 身 上 出 現 不 明 的 傷 口 或 瘀 清 3. 學 用 品 或 衣 服 常 莫 名 毀 損 4. 學 業 明 顯 退 步, 藉 口 不 去 上 學 5. 經 常 要 求 額 外 的 零 用 錢 6. 經 常 頭 痛 失 眠 與 作 惡 夢 3

5 六 校 園 霸 凌 行 為 的 形 成 原 因 為 什 麼 會 有 學 生 想 要 霸 凌 別 人 呢? 根 據 與 學 者 的 研 究 指 出, 霸 凌 行 為 的 形 成 因 素 大 致 上 有 下 列 四 種 ( 朱 玉,2002; 兒 福 聯 盟,2004): 1. 家 庭 因 素 : 霸 凌 者 通 常 是 來 自 於 缺 乏 關 注 疏 於 管 教 威 權 式 管 教 家 人 間 高 度 衝 突 與 經 常 打 罵 孩 子 的 家 庭 孩 子 在 耳 濡 目 染 之 下, 習 慣 以 暴 力 來 解 決 事 情, 這 是 造 成 校 園 霸 凌 行 為 增 加 的 重 要 因 素 2. 個 人 因 素 : 霸 凌 者 的 個 人 性 格 較 為 激 動 易 怒 的, 亦 或 是 患 有 生 理 心 理 或 神 經 方 面 的 疾 病, 都 是 可 能 引 發 霸 凌 行 為 的 個 人 因 素 3. 學 校 因 素 : 學 校 未 能 營 造 溫 馨 和 諧 的 友 善 校 園, 人 權 法 治 與 生 命 教 育 未 能 落 實 此 外, 教 師 負 向 管 教 行 為 的 影 響, 教 師 與 同 學 對 於 霸 凌 行 為 的 姑 息 態 度, 都 會 增 加 霸 凌 行 為 的 發 生 頻 率 4. 社 會 因 素 : 目 前 充 斥 暴 戾 之 氣 的 社 會 環 境 與 大 眾 傳 播 媒 體 的 過 度 渲 染, 使 孩 子 產 生 錯 誤 的 認 知, 如 : 有 仇 必 報 以 及 要 欺 負 別 人, 才 不 會 被 欺 負, 進 而 誤 導 孩 子 以 霸 凌 行 為 來 解 決 人 際 問 題, 使 得 校 園 霸 凌 事 件 日 益 增 加 七 校 園 霸 凌 的 校 園 條 件 - 較 少 發 生 校 園 霸 凌 事 件 的 校 園 情 境 特 徵 1. 校 園 規 模 較 小 者 2. 校 規 制 定 與 執 行 明 確 3. 公 正 公 平 的 處 罰 霸 凌 者 4. 校 長 傳 達 不 容 忍 校 園 霸 凌 事 件 的 決 心 5. 導 師 能 確 實 掌 握 學 生 生 活 動 態 者 6. 老 師 之 間 及 師 生 之 間 具 有 緊 密 連 結 關 係 7. 學 校 提 供 師 生 共 同 參 與 校 園 事 務 的 機 會 4

6 貳 面 對 霸 凌 行 為 您 可 以 這 麼 做 一 您 應 有 的 態 度 1. 具 幽 默 感 2. 熟 悉 心 理 防 衛 機 制 的 運 作 3. 示 弱 是 強 者 的 美 德 ( 話 到 嘴 邊 停 一 下, 理 從 是 處 讓 三 分 ) 4. 理 解 既 愛 又 恨 (ambivalence) 的 師 生 關 係 ( 切 莫 遇 強 則 強, 遇 弱 則 弱 ) 5. 不 要 當 一 個 只 知 引 用 規 則 的 管 理 者 6. 了 解 與 控 制 自 己 具 備 溝 通 能 力 充 滿 愛 心 與 使 命 7. 溫 和 而 堅 定 嚴 格 不 苛 刻 8. 理 解 管 教 與 虐 待 的 差 別 9. 建 立 信 任 關 係 : 尊 重 權 利 平 等 穩 定 10. 習 得 基 本 的 輔 導 與 諮 商 技 術 : 打 破 僵 局 傾 聽 同 理 心 11. 保 密 12. 不 與 其 他 當 事 人 討 論 與 評 價 13. 超 出 能 力 範 圍 當 事 人 不 信 任 或 涉 及 本 身 利 益 應 立 即 轉 介 14. 善 意 而 非 專 業 的 輔 導, 對 當 事 人 而 言, 是 另 一 次 無 法 拒 絕 的 傷 害 15. 專 業 的 基 礎 來 自 於 對 當 事 人 的 了 解 與 取 得 信 任 ; 專 業 的 技 巧 則 來 自 於 學 習 與 經 驗 16. 沒 有 所 謂 專 職 的 黑 臉 與 白 臉 17. 鼓 勵 霸 凌 ( 偏 差 ) 學 生 面 對 事 實 ( 錯 誤 ), 給 予 霸 凌 ( 偏 差 ) 學 生 改 正 的 機 會 ( 修 復 ) 二 對 於 霸 凌 者 ( 一 ) 影 響 兒 童 時 期 的 霸 凌 行 為 與 成 年 犯 罪 行 為 有 高 度 相 關, 霸 凌 者 經 常 以 暴 力 來 解 決 問 題, 導 致 其 社 交 人 際 能 力 不 佳, 可 能 為 了 尋 求 歸 屬 感 而 加 入 幫 派, 因 此, 他 們 產 生 犯 罪 行 為 的 機 率 較 高, 往 往 成 為 社 會 的 邊 緣 人 甚 至 是 罪 犯, 嚴 重 影 響 社 會 治 安 ( 二 ) 因 應 策 略 1. 合 理 明 確 的 規 範 : 讓 孩 子 了 解 什 麼 是 霸 凌 行 為, 它 是 非 法 而 且 是 不 被 允 許 的 2. 多 關 懷 少 暴 力 : 教 導 孩 子 時, 多 關 懷 少 打 罵, 並 讓 他 們 遠 離 有 關 暴 力 的 媒 體 資 訊 電 視 節 目 與 電 玩 內 容 3. 鼓 勵 正 向 的 社 交 技 巧 : 積 極 地 教 導 及 示 範 正 向 的 社 會 技 巧, 如 : 接 納 關 懷 與 尊 重, 而 且 當 孩 子 表 現 出 所 期 待 的 行 為 時, 則 應 馬 上 給 予 肯 定 與 鼓 勵 4. 與 專 家 合 作 : 家 長 與 學 校 應 密 切 合 作, 必 要 時 也 可 尋 求 心 理 輔 導 專 家 的 協 助, 以 矯 正 孩 子 的 霸 凌 行 為 三 對 於 受 霸 凌 者 ( 一 ) 影 響 受 霸 凌 者 通 常 具 有 : 體 型 瘦 弱 有 特 殊 外 表 功 課 不 好 身 上 有 異 味 自 尊 心 低, 人 緣 不 佳 等 特 徵, 而 成 為 同 儕 霸 凌 的 對 象 他 們 的 自 信 心 與 情 緒 受 到 傷 害, 進 而 影 響 到 學 習, 5

7 造 成 學 業 退 步, 嚴 重 的 話, 還 會 造 成 逃 學 輟 學 或 自 殘 等 行 為 ( 二 ) 因 應 策 略 1. 鼓 勵 孩 子 說 出 心 事 : 當 孩 子 被 霸 凌 時, 周 遭 人 應 給 予 他 支 持, 並 讓 他 知 道 做 錯 事 的 人 是 霸 凌 者 而 不 是 他, 勇 敢 的 說 出 心 事 與 遭 遇 2. 教 導 孩 子 如 何 面 對 霸 凌 行 為 : 教 導 孩 子 以 堅 決 果 斷 的 態 度 來 面 對, 比 如 說 是 離 開 現 場 或 向 大 人 求 助, 但 絕 對 不 要 回 擊, 事 件 會 較 快 落 幕 3. 增 進 人 際 關 係 : 教 導 孩 子 正 確 的 社 交 技 巧, 改 善 人 際 關 係, 結 識 更 多 朋 友, 不 僅 可 減 少 被 霸 凌 的 機 會, 也 可 撫 平 被 霸 凌 所 造 成 的 傷 害 四 對 於 旁 觀 霸 凌 者 ( 一 ) 影 響 旁 觀 者 目 睹 霸 凌 事 件 內 心 會 產 生 害 怕 與 焦 慮 感, 擔 心 自 己 會 不 會 成 為 下 一 位 受 害 者, 而 在 充 滿 暴 力 的 環 境 下 成 長 的 學 童, 則 可 能 學 會 以 暴 力 攻 擊 的 方 式 來 解 決 問 題 ( 二 ) 因 應 策 略 1. 要 通 報, 不 要 圍 觀 : 透 過 教 育 宣 導 讓 孩 子 了 解 霸 凌 行 為 與 因 應 策 略, 讓 他 們 了 解, 圍 觀 或 是 發 出 笑 聲 等, 會 更 助 長 了 霸 凌 行 為 的 進 行 唯 有 主 動 通 報 成 人, 尋 求 協 助 處 理, 才 可 以 預 防 事 件 再 發 生, 也 可 以 保 護 自 己 的 安 全 2. 培 養 同 理 心 及 正 義 感 : 落 實 法 治 人 權 與 生 命 教 育, 教 導 孩 子 相 互 尊 重, 珍 惜 生 命, 進 而 培 養 孩 子 的 正 義 感 與 同 理 心, 進 而 願 意 向 成 人 通 報 6

8 五 通 報 處 理 辦 法 ( 一 ) 埔 工 校 內 防 治 校 園 暴 力 霸 凌 事 件 處 理 作 業 流 程 表 學 生 反 應 學 校 主 動 發 現 家 長 通 報 發 現 期 申 訴 專 線 校 園 問 卷 申 訴 專 線 申 訴 信 箱 輔 導 課 程 申 訴 信 箱 老 師 評 估 專 責 小 組 求 證 確 認 評 估 重 大 校 安 事 故 一 般 事 件 查 無 事 實 處 理 期 重 大 違 法 事 件 幫 派 校 安 事 件 啟 動 輔 導 機 制 受 虐 學 生 施 暴 學 生 旁 觀 學 生 保 護 關 懷 支 持 行 為 規 範 澄 清 同 理 規 範 恩 威 並 濟 法 治 教 育 結 案 再 評 估 轉 介 其 他 機 構 結 案 追 蹤 期 通 報 教 育 局 警 察 局 高 關 懷 個 案 處 理 追 蹤 輔 導 7

9 ( 二 ) 學 生 打 學 生 查 察 通 報 處 理 建 議 流 程 圖 ( 參 考 ) 發 生 之 前 ( 預 防 ) 1. 擬 定 並 執 行 教 育 宣 導 措 施 ( 註 1) 2. 律 定 相 關 處 理 措 施 : (1) 律 定 學 校 人 員 ( 導 師 / 教 師 / 行 政 人 員 等 ) 之 權 責 及 分 工 機 制 (2) 篩 選 並 掌 握 暴 力 傾 向 學 生, 並 列 入 認 輔 對 象 (3) 設 置 通 報 窗 口 並 擬 定 保 密 / 保 護 機 制 1. 學 校 人 員 ( 導 師 / 教 師 / 行 政 人 員 等 ) 主 動 發 現 查 察 ( 依 保 密 / 保 護 機 制 ) 行 ) 2. 學 生 發 現, 向 學 校 人 員 反 應 3. 家 長 或 社 區 通 報 學 生 打 學 生 事 件 發 生 時 ( 處 置 ) 啟 動 輔 導 機 制 一 級 未 受 傷 通 報 ( 通 報 窗 口 依 情 節 等 級 辨 識 ) 三 級 重 傷 處 理 ( 含 打 人 被 打 目 睹 者 之 處 理 ) 一 級 1. 依 各 校 教 師 輔 導 與 管 教 學 生 辦 法 處 理 2. 個 案 輔 導 3. 團 體 輔 導 4. 施 予 法 治 教 育 二 級 輕 傷 二 級 1. 送 學 校 保 健 室 2. 通 知 家 長 ( 註 4) 3. 依 各 校 教 師 輔 導 與 管 教 學 生 辦 法 處 理 4. 個 案 輔 導 5. 團 體 輔 導 6. 施 予 法 治 教 育 三 級 1. 送 醫 院 治 療 2. 通 知 家 長 ( 註 4) 3. 依 各 校 教 師 輔 導 與 管 教 學 生 辦 法 處 理 4. 高 關 懷 個 案 處 理 5. 通 報 所 屬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6. 必 要 時 轉 介 警 政 單 位 7. 施 予 法 治 教 育 發 生 之 後 ( 追 蹤 ) 結 案 再 評 估 轉 介 其 他 機 構 追 蹤 輔 導 預 防 再 發 ( 註 2 註 3) 註 1: 依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法 第 30 條 規 定 : 任 何 人 對 於 兒 童 及 少 年 不 得 身 心 虐 待 供 應 兒 童 及 少 年 刀 械 槍 彈 藥 或 其 他 危 險 物 品 註 2: 依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法 第 33 條 規 定 : 兒 童 及 少 年 有 品 行 不 端 暴 力 等 偏 差 行 為, 情 形 嚴 重, 經 其 父 母 監 護 人 或 實 際 照 顧 兒 童 及 少 年 之 人 盡 力 矯 正 而 無 效 果 者, 直 轄 市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得 經 其 父 母 監 護 人 或 實 際 照 顧 兒 童 及 少 年 之 人 同 意, 協 調 適 當 之 機 構 協 助 輔 導 或 安 置 之 註 3: 依 少 年 事 件 處 理 法 第 3 條 規 定 : 凡 經 常 逃 學 或 逃 家 參 加 不 良 組 織 無 正 當 理 由 經 常 攜 帶 8 刀 械 者 有 預 備 犯 罪 或 犯 罪 未 遂 而 為 法 所 不 罰 之 行 為 者, 由 少 年 法 院 處 理 之 註 4: 依 家 庭 教 育 法 第 15 條 規 定 : 各 級 學 校 於 學 生 有 重 大 違 規 事 件 或 特 殊 行 為 時, 應 即 通 知 其 家 長 或 監 護 人 ; 並 提 供 相 關 家 庭 教 育 諮 商 或 輔 導 之 課 程

10 ( 二 ) 學 生 打 教 師 處 理 建 議 流 程 圖 ( 參 考 ) 事 前 預 防 期 1. 推 廣 友 善 校 園 尊 重 他 人 之 核 心 價 值 2. 強 化 暴 力 傾 向 高 危 險 群 學 生 之 辨 識 與 輔 導 3. 加 強 學 生 尊 師 重 道 倫 理 4. 增 進 教 師 輔 導 暴 力 學 生 知 能 事 件 察 覺 危 機 處 理 期 1. 學 校 人 員 發 現 2. 學 生 發 現 反 映 3. 社 區 人 士 反 應 危 機 現 場 4. 當 事 人 通 報 1. 隔 離 當 事 雙 方 2. 傷 患 緊 急 送 醫 3. 疏 散 圍 觀 旁 人 4. 通 知 校 長 家 長 5. 指 定 發 言 人 溝 通 調 解 期 1. 慰 問 教 師 表 達 關 懷 2. 導 師 家 長 協 助 溝 通 學 務 處 調 解 3. 穩 定 情 緒 澄 清 誤 會 4. 當 事 師 生 兩 造 協 議 行 政 救 濟 期 1. 學 務 會 議 討 論 決 議 肇 事 學 生 部 分 2. 學 生 申 訴 委 員 會 3. 學 校 主 管 行 政 機 關 輔 導 追 蹤 期 1. 肇 事 學 生 部 分 2. 目 睹 學 生 部 分 3. 教 師 部 分 1-1 寫 事 件 書 面 報 告 書 2-1 心 理 輔 導 3-1 行 政 救 濟 1-2 向 受 暴 教 師 道 歉 2-2 法 治 教 育 3-2 司 法 救 濟 1-3 個 別 輔 導 與 轉 介 2-3 倫 理 教 育 事 後 檢 討 期 1. 肇 事 學 生 與 受 暴 教 師 心 理 輔 導 追 蹤 2. 預 防 再 發 生 校 園 暴 力 防 治 機 制 檢 討 3. 警 政 與 醫 療 聯 絡 網 檢 討 4. 行 政 處 理 檢 討 資 料 建 檔 結 案 9

11 ( 三 ) 家 長 打 老 師 處 理 作 業 建 議 流 程 表 ( 參 考 ) 學 生 反 應 學 校 主 動 發 現 校 外 人 士 反 應 教 師 通 報 校 安 中 心 ( 學 生 事 務 處 ) 一 般 情 況 人 員 傷 亡 或 有 引 發 媒 體 關 注 之 虞 涉 及 民 刑 事 責 任 啟 動 校 安 機 制 ( 決 策 小 組 ), 視 當 事 人 意 願 處 理 家 長 會 教 師 會 縣 市 教 育 處 ( 局 ) 諮 詢 委 員 會 循 司 法 途 徑 處 理 當 事 人 權 益 再 評 估 尋 求 資 源 ( 各 校 資 源 網 路 ) 結 案 校 長 召 集 相 關 人 員 協 調 處 理 追 蹤 輔 導 結 案 10

12 六 附 錄 一 個 案 範 例 處 理 及 建 議 ( 一 ) 語 言 霸 凌 範 例 1. 事 件 摘 要 : (1) 某 國 小 A 生 因 腳 踏 車 維 修 糾 紛, 被 B 生 等 國 中 生 要 脅 交 付 500 元 A 生 給 付 部 分 金 額 後 無 力 負 擔, 但 懼 於 國 中 生 人 高 馬 壯 且 不 斷 的 言 語 威 脅, 仍 允 諾 要 付 款 (2) 後 來,B 生 將 還 款 金 額 提 高 到 6000 元, 並 與 多 名 校 外 人 士 威 脅 本 校 另 一 名 學 生 帶 路 到 A 生 家 中, 還 要 求 A 生 出 面, 經 A 生 家 長 說 明 後 才 散 去,A 生 報 告 學 校 課 輔 老 師 2. 分 析 與 本 案 重 點 : (1)A 生 長 期 被 國 中 生 勒 索, 學 校 老 師 有 無 發 覺 學 生 異 狀? (2)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的 重 視, 孩 子 的 金 錢 使 用 流 向, 家 長 是 否 關 心? (3)B 生 在 外 交 友 複 雜, 是 否 涉 及 幫 派 問 題? 校 方 是 否 知 情? 是 否 列 入 高 關 懷 對 象? 3. 學 校 處 理 經 過 (1)A 生 導 師 向 校 方 報 告 此 事, 校 方 請 A 生 筆 述 事 發 經 過 後 將 將 相 關 事 證 移 請 B 生 尌 讀 之 國 中 協 助 調 查 (2) 國 中 學 校 主 任 帶 B 生 到 A 生 學 校 了 解 情 況 (3) 邀 集 雙 方 家 長 到 校, 校 方 除 請 雙 方 家 長 注 意 子 弟 行 為 外 並 告 知 本 案 所 涉 及 之 相 關 法 律 責 任 (B 生 已 明 顯 觸 犯 勒 索 罪 ) (4)B 生 學 校 召 開 學 生 獎 懲 委 員 會 討 論 獎 懲 事 宜 並 加 強 其 法 治 教 育 (5) 將 A 生 與 B 生 列 入 二 校 之 高 關 懷 學 生 名 單, 予 以 後 續 追 蹤 及 輔 導 事 宜 4. 潛 藏 問 題 : A 生 長 期 被 勒 索, 勒 索 金 額 一 再 提 高, 受 害 者 可 能 不 止 一 人, 而 B 生 所 尌 讀 的 國 中 可 能 也 有 人 遭 受 勒 索 校 方 需 積 極 予 以 了 解 5. 注 意 事 項 : 若 B 生 行 為 牽 涉 校 外 幫 派, 則 校 方 須 尋 求 警 政 單 位 的 協 助 ( 二 ) 語 言 及 肢 體 暴 力 1. 事 件 摘 要 : 一 名 國 中 生, 兩 年 來 遭 同 學 恐 嚇 要 錢, 只 好 假 裝 食 量 變 大 向 家 長 多 要 零 用 錢 支 應 ; 某 周 因 未 帶 足 夠 的 錢 到 校, 遭 同 學 拳 腳 相 向, 家 長 要 他 到 訓 導 處 求 助, 不 料 他 一 出 訓 導 處 即 遭 霸 凌 者 嗆 聲 : 竟 敢 告 狀! 讓 他 不 敢 上 學 家 長 忍 無 可 忍 痛 訴 : 這 是 什 麼 世 界? 不 給 錢 尌 得 被 揍? 2. 本 案 重 點 : (1) 該 生 長 期 被 勒 索, 學 校 老 師 有 無 發 覺 學 生 異 狀? (2)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的 重 視, 孩 子 的 金 錢 使 用 流 向, 家 長 是 否 關 心? (3) 面 對 家 長 覺 得 校 方 仍 未 處 理 的 情 緒 (4) 學 生 恐 懼 上 學 的 問 題 3. 學 校 處 理 經 過 : 11

13 (1) 了 解 案 情 該 生 班 上 有 4 名 學 生 常 指 使 受 害 學 生 買 東 西 卻 不 願 按 價 給 付 價 金, 亦 常 向 其 借 錢 卻 不 還 班 上 其 他 學 生 坦 承 曾 在 旁 起 鬨 喊 打, 亦 曾 模 仿 前 述 人 員 行 為 要 求 其 買 東 西 卻 未 給 予 足 夠 價 金 之 情 形 (2) 後 續 處 理 對 於 主 要 加 害 學 生 : 告 知 其 行 為 已 觸 犯 刑 法, 加 強 其 法 治 教 育 列 入 高 關 懷 學 生 名 單 予 以 追 蹤 輔 導 依 校 規 召 開 學 生 獎 懲 委 員 會 會 議 討 論 其 獎 懲 事 宜 請 其 家 長 留 意 子 弟 行 徑 並 關 心 其 金 錢 使 用 方 式 若 涉 及 幫 派 情 事 則 校 方 須 尋 求 警 政 單 位 的 協 助 對 於 受 害 學 生 : 列 入 個 案 輔 導 學 生 名 單, 予 以 專 案 追 蹤 輔 導 鼓 勵 該 生 建 立 自 信, 勇 於 表 達 自 我 意 見 及 情 緒 召 開 任 課 教 師 會 議, 請 教 師 於 班 級 活 動 中, 多 給 予 其 表 現 機 會, 以 強 化 其 尌 學 意 願 對 於 班 上 其 他 學 生 : 引 導 其 以 同 理 心 感 受 受 害 同 學 的 感 受 以 強 化 其 協 助 受 害 學 生 之 意 願 分 析 及 時 予 受 害 學 生 協 助 乃 正 義 及 勇 敢 的 表 現 告 知 其 所 涉 及 之 法 律 責 任, 加 強 其 法 治 教 育 對 於 該 班 導 師 : 落 實 有 效 班 級 經 營 及 導 師 功 能 以 積 極 建 立 班 級 預 警 機 制 持 續 了 解 學 生 次 級 團 體 運 作 情 形 ( 三 ) 關 係 霸 凌 1. 事 件 摘 要 : (1) 某 國 中, 導 師 發 現 A 生 會 在 手 臂 上 以 美 工 刀 輕 劃 自 己 的 手 臂, 在 詢 問 探 查 下, 才 得 知 班 上 B 生 等 五 人 平 時 即 會 以 言 語 和 肢 體 的 方 式, 霸 凌 A 生 (2)B 生 C 生 及 D 生 更 會 命 令 A 生 其 做 一 些 搞 怪 滑 稽 的 動 作, 並 以 手 機 拍 攝 下 來 言 語 嘲 笑 2. 分 析 與 本 案 重 點 : (1)A 生 長 期 使 用 美 工 刀 自 殘, 導 師 是 否 知 情? (2) 學 生 使 用 手 機 搞 怪, 甚 至 是 侵 犯 他 人 隱 私, 如 沒 處 理 得 當, 其 他 學 生 是 否 認 為 理 所 當 然, 沒 有 關 係? 3. 學 校 處 理 經 過 及 建 議 : (1) 導 師 立 即 通 知 學 輔 主 管 (2) 請 A 生 及 所 有 家 長 到 學 校, 了 解 該 事 件 進 行 處 理 (3)A 生 自 殘 行 為 表 示 其 壓 力 已 大 到 一 定 程 度, 除 應 予 長 期 心 理 輔 導 亦 須 強 化 其 生 命 教 育 (4) 提 供 學 生 相 關 法 令 及 案 例, 讓 學 生 了 解, 並 加 強 學 生 同 理 心 ( 四 ) 性 霸 凌 12

14 1. 事 件 摘 要 某 校 1 名 特 教 學 生 A 男, 常 對 同 班 女 學 生 有 不 當 行 為, 如 從 後 方 抱 女 生 在 女 同 學 耳 後 吹 氣 拍 打 女 同 學 背 部 等, 女 同 學 無 法 忍 受, 又 無 可 奈 何, 遂 集 體 向 學 校 反 映 此 一 問 題 2. 本 案 重 點 (1) 特 教 學 生 成 為 霸 凌 者 之 輔 導 作 為 (2) 違 反 性 別 平 等 之 霸 凌 行 為 之 處 置 (3) 輔 導 室 適 時 介 入 的 重 要 性 3. 處 理 經 過 (1) 導 師 提 出 校 園 事 件 性 侵 害 或 性 騷 擾 事 件 調 查 申 請 書, 學 務 處 召 開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2) 學 務 主 任 召 集 相 關 人 員, 請 家 長 到 校, 並 建 議 A 生 尌 醫 (3)A 生 由 家 長 送 醫 診 斷 後, 發 現 罹 患 自 閉 症 合 併 躁 鬱 症 (4) 學 校 對 相 關 女 生 實 施 輔 導, 並 加 強 全 班 團 體 輔 導 (5) 輔 導 老 師 加 強 對 A 生 之 心 理 輔 導 (6) 通 報 縣 政 府 家 庭 暴 力 暨 性 侵 害 防 治 中 心 (7) 由 輔 導 主 任 導 師 特 教 老 師 至 A 生 家 訪,A 生 情 緒 極 不 穩 定, 老 師 建 議 家 長 將 A 生 送 醫 治 療 ( 後 A 生 住 院 治 療 ) (8) 召 開 個 案 研 討 會 議 研 議 輔 導 策 略 4. 處 理 建 議 (1) 特 教 學 生 之 行 為 改 變 需 注 意 學 生 特 質, 學 生 輔 導 過 程 建 議 加 入 特 教 團 隊 人 員 (2) 教 導 學 生 如 同 學 有 不 當 行 為 制 止 不 聽, 應 及 早 反 應, 以 便 介 入 處 理 (3) 教 導 學 生 自 我 保 護 及 與 特 教 同 學 溝 通 技 巧 ( 五 ) 網 路 言 語 性 別 肢 體 混 合 霸 凌 1. 事 件 摘 要 某 高 工 一 年 級 男 學 生 (A 生 ) 因 舉 止 較 秀 氣, 長 期 遭 同 班 同 學 嘲 笑 是 娘 炮 人 妖, 曾 於 音 樂 課 遭 同 學 創 作 歌 詞 作 弄 ( 老 師 未 制 止 ), 還 被 拍 下 照 片 加 上 死 娘 炮 字 眼 傳 給 全 班 同 學 該 生 有 憂 鬱 症 病 史, 曾 數 度 起 輕 生 之 念, 亦 曾 求 助 輔 導 室 某 天,A 生 於 進 教 室 時 遭 同 學 作 弄 將 門 關 上, 進 而 引 發 衝 突,A 生 右 手 骨 折 2. 本 案 重 點 A 生 長 期 被 同 學 言 語 嘲 弄, 曾 向 輔 導 室 反 映 輕 生 念 頭, 但 未 獲 重 視, 即 使 A 生 家 長 為 該 校 老 師, 亦 無 法 阻 止 A 生 遭 言 語 嘲 弄 情 形 3. 處 理 經 過 (1)A 母 告 知 校 方 後, 校 方 邀 集 雙 方 家 長 導 師 輔 導 教 官 及 生 輔 組 長 針 對 此 事 進 行 瞭 解 與 協 商 (2)A 同 學 家 長 向 校 方 性 別 平 等 委 員 會 提 出 申 訴, 生 輔 組 受 理 後 轉 介 輔 導 室, 性 平 會 決 議 成 案 並 開 始 於 期 限 內 完 成 調 查, 學 務 處 也 依 性 平 會 決 議 及 相 關 法 規 辦 理 召 開 學 生 重 大 獎 懲 委 員 會 4. 建 議 : (1) 班 級 經 營 落 實 度 方 面 : 13

15 A 生 長 期 遭 同 班 同 學 嘲 笑 是 娘 炮 人 妖, 導 師 應 早 有 耳 聞, 也 應 及 早 告 知 輔 導 室, 以 共 商 對 A 生 與 霸 凌 學 生 輔 導 策 略 與 措 施 另 導 師 在 尋 求 生 輔 組 的 協 助, 邀 請 雙 方 家 長 到 校 討 論 協 助 兩 造 學 生 學 習 保 護 自 己 與 尊 重 他 人, 最 後, 需 積 極 對 全 班 同 學 進 行 相 關 的 法 律 教 育 (2) 加 強 對 霸 凌 學 生 受 凌 學 生 與 旁 觀 學 生 的 輔 導 措 施 : 例 如 可 透 過 小 團 輔 與 班 級 輔 導, 藉 一 些 角 色 扮 演 或 法 律 問 題 的 討 論, 讓 學 生 學 習 保 護 自 己 與 尊 重 他 人 (3) 與 雙 方 家 長 溝 通 方 面 : 秉 持 主 動 真 誠 態 度, 表 達 協 助 學 生 解 決 問 題 的 心 意 14

16 附 錄 二 教 室 裡 的 惡 魔 導 讀 : 台 灣 校 園 霸 凌 事 件 的 省 思 ( 莫 茲 婷 心 理 師 ) 前 幾 天 打 開 新 聞 看 見 : 校 高 中 生 集 體 霸 凌, 暴 力 行 徑 貼 網, 內 容 是 : 影 音 網 站 上 又 出 現 校 園 霸 凌 畫 面, 十 五 個 學 生 拳 打 腳 踢 打 同 學, 還 拿 椅 子 砸, 圍 觀 同 學 沒 有 制 止 還 拍 下 畫 面 在 網 路 上 散 佈 ---- 心 中 滿 是 難 過 和 心 疼, 我 們 的 孩 子 到 底 是 怎 麼 了? 而 本 週 剛 好 是 教 室 裡 的 惡 魔 一 新 書 出 版 了, 由 平 安 文 化 出 版, 作 者 為 日 本 臨 床 心 理 師, 而 筆 者 為 本 書 導 讀 作 者, 尌 台 灣 校 園 霸 凌 事 件, 做 深 入 的 省 思, 以 下 為 導 讀 全 文, 和 讀 者 們 一 起 來 關 心 探 討 : 細 菌 來 了, 趕 快 走 唉 唷! 好 噁 大 家 不 要 踫 他 的 東 西! 書.. 髒 耶! 作 業 本.. 有 細 菌 還 有 座 位, 碰 了 會 傳 染 的 不 准 靠 近 我 們, 給 我 閃 開 各 位 同 學, 他 碰 過 的 東 西 都 要 消 毒, 不 然 尌 死 定 了! 幾 個 帶 頭 的 在 那 邊 加 油 添 醋, 另 外 幾 個 在 旁 敲 邊 鼓, 其 他 的 人 或 冷 眼 旁 觀 或 不 知 所 措 唯 獨 他 孤 立 無 援 地 被 眾 人 消 遣 著! 不 只 一 天, 是 一 學 期 一 年 兩 年 ---- 辱 罵 的 語 言, 加 上 鄙 視 嘲 笑 的 眼 神 這 位 被 霸 凌 的 同 學, 起 初 是 很 生 氣, 和 同 學 反 駁 爭 辯, 後 來 不 爭 辯 了, 在 校 變 得 沉 默 寡 言, 在 家 經 常 對 父 母 發 脾 氣 漸 漸 地, 缺 課 請 假 次 數 增 多, 最 後 不 去 上 學 了, 醫 生 說 他 得 了 憂 鬱 症 這 尌 是 霸 凌 問 題! 它 不 只 發 生 在 日 本, 也 發 生 在 我 們 台 灣 如 果 有 人 問 : 在 書 中, 日 本 諮 商 心 理 師 所 提 的 校 園 霸 凌 問 題, 在 台 灣 不 會 這 麼 嚴 重 吧! 尌 算 有, 也 應 屬 於 偶 發 的 個 案 我 不 同 意 這 樣 的 說 法 : 不! 大 家 會 有 這 樣 的 印 象, 可 能 是 由 於 這 一 兩 年 才 比 較 重 視, 比 較 宣 導 霸 凌 問 題 吧! 事 實 上, 校 園 霸 凌 問 題 存 在 已 久, 很 多 學 生 都 知 道 自 己 班 上 哪 個 同 學 被 公 幹 了 因 此, 不 難 從 他 們 口 中 聽 到 某 某 某 又 被 被 公 幹 的 同 學, 往 往 變 成 大 家 惡 整 的 對 象, 久 而 久 之, 他 被 霸 凌 變 成 是 理 所 當 然, 也 是 罪 有 應 得 的 最 常 聽 見 的 對 象 包 括 : 人 際 技 巧 不 好 ( 白 目 不 懂 察 顏 觀 色 ) 外 貌 ( 長 得 醜 肥 胖 恐 龍 妹 娘 娘 腔 ) 成 績 不 好 ( 上 啟 智 班 資 源 班 )---- 這 讓 我 想 到 諮 商 的 一 位 個 案, 他 是 國 中 女 生, 在 班 上 成 為 同 學 言 語 霸 凌 的 對 象 她 曾 哭 述 說 : 我 並 沒 有 做 什 麼 惹 同 學 不 高 興 的 事, 為 什 麼 開 學 第 一 天, 班 上 一 位 曾 與 我 是 小 學 同 學, 尌 對 大 家 大 聲 說 : 她 小 學 成 績 是 班 上 倒 數 第 一 名! 從 此 我 尌 被 取 笑 是 上 啟 智 班 的 是 沒 藥 可 救 的 ----, 同 學 沒 有 一 個 對 我 是 友 善 的 這 位 女 生 從 此 被 孤 立 了, 她 形 容 自 己 在 班 上 幾 乎 像 是 隱 性 人 或 空 氣 一 樣 她 很 羡 慕 其 他 同 學 成 群 結 伴, 卻 沒 有 15

17 人 願 意 理 她 當 上 課 要 分 組 活 動 時, 她 永 遠 是 落 單 的, 從 開 學 到 學 年 結 束 都 是 如 此 後 來 她 告 訴 我 : 現 在 我 不 是 班 上 最 被 討 厭 的 人 了! 他 們 有 了 新 的 霸 凌 對 象, 因 為 她 長 的 胖, 所 以 被 取 了 外 號 叫 肥 油 她 的 遭 遇 跟 我 以 前 一 樣, 桌 上 的 東 西 無 故 失 蹤 書 包 被 倒 入 莫 明 其 妙 的 液 體 離 開 教 室 回 來 發 現 自 己 的 桌 椅 被 踢 開 ----; 今 天 上 理 化 課 時, 老 師 談 到 油 脂 肪, 全 班 都 看 著 她 大 笑 我 看 得 出 她 很 生 氣, 可 是 我 也 跟 著 大 家 一 起 笑 她, 這 也 許 能 幫 我 自 己 從 原 來 被 公 幹 的 對 象 中 解 脫 吧! 從 她 說 話 的 神 情 中, 我 看 到 了 當 她 面 對 班 上 霸 凌 時, 內 心 的 掙 扎 矛 盾 與 無 奈 受 害 者 可 能 變 成 加 害 者 本 書 作 者 再 三 強 調 : 任 何 人 都 可 能 成 為 加 害 人, 也 都 可 能 成 為 被 害 人 這 點 是 值 得 我 們 特 別 注 意 的, 也 是 我 們 需 要 進 一 步 瞭 解 的, 尤 其 是 受 害 者 可 能 會 變 成 加 害 者 按 照 我 們 的 想 法, 一 個 人 若 身 受 同 學 欺 負 之 苦, 應 該 更 有 同 情 心 站 在 護 衛 弱 者 一 方 然 而, 大 多 數 的 情 況 卻 非 如 此, 似 乎 有 一 種 媳 婦 熬 成 婆 的 心 態, 從 受 害 者 反 而 變 成 加 害 者 這 是 怎 麼 回 事 呢? 我 們 先 來 看 看 小 草 的 例 子, 尌 能 比 較 瞭 解 小 草 是 國 二 男 生 的 個 案, 由 媽 媽 帶 來 中 心 求 助 的 媽 媽 抱 怨 孩 子 上 了 國 二 後 交 了 很 多 壞 朋 友, 常 常 在 放 學 後 跟 他 們 混 在 一 起 我 招 呼 他 進 到 諮 商 室, 他 一 付 酷 酷 的 樣 子 : 我 跟 你 講... 我 才 不 想 來 都 是 我 那 機 車 的 媽 媽, 他 強 迫 我 來 的 他 故 意 裝 的 很 江 湖 味 的 樣 子, 但 是 仍 然 看 的 出 來 他 的 稚 氣 與 善 良 本 性 經 過 幾 次 的 會 談, 他 終 於 告 訴 我 他 為 何 跟 那 群 壞 朋 友 在 一 起 的 原 因 : 我 上 國 一 時, 原 本 也 很 單 純! 有 一 次 我 上 厠 所 時, 看 到 有 人 在 裡 面 抽 煙, 我 只 是 好 奇 多 看 他 們 一 眼, 他 們 尌 嗆 我 看 撒 洨!, 接 著 尌 給 我 一 個 耳 光 我 害 怕 地 想 逃 回 去, 他 們 卻 堵 在 門 口, 記 我 的 班 級 與 名 字 我 不 想 告 訴 他 們, 他 們 尌 把 我 圍 起 來, 接 著 拳 打 腳 踢 還 警 告 我 若 敢 去 告 的 話, 小 心 對 我 不 利 小 草 回 去 後, 媽 媽 曾 問 他 為 何 臉 部 受 傷, 他 不 敢 說 實 話, 僅 淡 淡 地 表 示 是 不 小 心 撞 到 跌 倒 受 傷 了 後 來 幾 天, 我 都 很 害 怕 去 學 校, 因 為 我 擔 心 他 們 會 再 來 找 我 麻 煩 一 天 又 一 天 我 覺 得 在 學 校 很 沒 有 安 全 感 有 一 天, 我 突 然 想 通 了, 如 果 加 入 他 們, 不 是 又 有 人 罩 你, 又 有 人 跟 你 玩, 不 尌 不 用 擔 心 了 嗎? 小 草 尌 這 樣, 加 入 了 他 們 一 夥 人 在 加 入 不 久 後, 也 從 受 害 者 變 成 了 加 害 者, 第 一 次 聯 手 打 了 同 學 校 園 的 不 安 全 感, 使 孩 子 覺 得 大 人 無 法 保 護 他 們, 他 們 需 要 自 力 救 濟 漸 漸 地, 他 們 嚐 到 了 人 多 勢 眾 的 好 處, 也 體 驗 了 拳 頭 的 力 量, 因 此 尌 從 受 害 者 轉 身 一 變, 成 為 不 折 不 扣 的 加 害 者 負 向 管 教 是 霸 凌 問 題 真 正 的 推 手 筆 者 在 校 園 駐 校 心 理 諮 商 時, 記 得 某 國 中 輔 導 室 曾 轉 介 一 名 在 校 園 內, 被 十 幾 位 同 學 圍 毆 打 成 骨 折 的 一 位 學 生 該 受 害 學 生 被 圍 毆 的 原 因 是 : 他 曾 挺 身 替 幾 位 被 打 的 同 學 向 一 群 霸 凌 學 生 嗆 聲 令 人 驚 訝 的 是, 在 這 一 群 圍 毆 他 的 同 學 中, 有 幾 位 是 受 害 學 生 平 日 的 好 友! 16

18 當 我 為 這 名 學 生 作 心 理 評 估 時, 我 問 學 校 輔 導 老 師 : 這 一 群 霸 凌 的 同 學, 是 否 是 缺 乏 愛 低 成 尌 的 孩 子? 老 師 回 答 : 是 的! 帶 頭 的 幾 位 學 生, 在 校 成 績 都 不 好, 並 且 平 常 過 得 生 活 幾 乎 像 孤 兒 一 樣, 少 有 家 人 理 他 們 在 霸 凌 事 件 中, 問 題 背 後 真 正 的 推 手 是 誰? 我 認 為 關 愛 及 管 教 孩 子 的 方 式, 扮 演 重 要 的 因 素 因 為 孩 子 們 會 複 製 大 人 負 向 管 教 的 行 為 模 式, 如 : 肢 體 暴 力 語 言 傷 害 冷 漠 忽 略 高 壓 權 威 無 理 要 求 ----, 並 且 在 同 儕 之 間 如 法 泡 製 表 現 出 來 因 此, 當 我 們 在 看 待 校 園 霸 凌 事 件 時, 除 了 宣 導 霸 凌 的 防 治 外, 推 動 溫 馨 家 庭 友 善 校 園 才 是 根 本 解 決 之 道 教 育 部 近 年 來 所 推 動 的 正 向 管 教, 若 能 真 正 地 落 實 在 親 職 教 育 教 師 班 級 經 營 及 校 長 治 校, 對 創 造 一 個 尊 重 友 善 的 環 境 會 有 助 益 這 樣 的 環 境 提 供 給 孩 子 正 面 的 典 範, 進 而 必 有 助 於 培 養 自 我 負 責 自 我 反 思 的 學 生, 對 於 杜 絕 和 預 防 校 園 霸 凌 問 題, 也 必 有 深 入 的 影 響 因 此, 從 團 體 動 力 來 看, 強 勢 勢 力 所 做 的 事, 有 時 候 是 被 認 同 和 默 許 的, 在 台 灣 的 校 園 霸 凌 也 是 如 此 所 以 大 人 如 果 能 深 入 地 理 解 和 洞 悉 加 害 人 和 被 害 人, 尌 可 以 在 介 入 處 理 時, 避 免 嚴 厲 批 判 及 指 責, 而 是 以 接 納 整 合 且 多 元 觀 點, 作 積 極 正 面 地 協 助 霸 凌 問 題 解 決 之 道 : 教 育! 霸 凌 問 題 可 以 解 決! 這 是 本 書 帶 給 學 生 家 長 和 學 校 的 好 消 息 倘 若 學 生 家 長 學 校 能 積 極 面 對 這 個 問 題, 最 後 獲 益 者 必 然 會 利 及 加 害 者 和 受 害 者 因 為 他 們 可 以 從 面 對 的 過 程 中, 學 習 到 正 確 的 價 值 觀 人 際 相 處 的 技 巧 情 緒 的 管 理 等 等 本 書 第 一 章, 作 者 針 對 霸 凌 問 題 如 何 獲 得 成 功 解 決, 舉 出 諮 商 案 例 作 一 完 整 深 入 的 呈 現 因 此, 校 園 霸 凌 問 題 必 需 以 教 育 觀 點, 作 為 處 遇 的 目 的 和 手 段, 而 不 是 定 罪 和 刑 罰 在 國 內, 筆 者 常 聽 到 許 多 老 師 家 長, 在 處 理 學 生 霸 凌 問 題 時, 用 威 權 訓 導 的 方 式 處 罰 犯 錯 的 孩 子, 使 他 們 心 生 怨 恨, 除 可 能 煽 動 更 多 的 人 加 入 霸 凌 行 列 外, 其 手 段 也 更 是 變 本 加 厲 這 樣 的 結 果, 反 而 讓 被 害 者 生 活 在 恐 慌 當 中, 未 來 被 威 嚇 時 更 不 敢 請 求 大 人 的 協 助 國 一 的 小 浩, 有 一 次 因 被 父 母 發 現 有 偷 竊 行 為, 才 揭 開 了 小 浩 在 學 校 被 強 迫 送 東 西 送 錢 給 同 學 事 情 是 這 樣 的 : 起 初 班 上 兩 三 位 強 勢 的 同 學 提 議 玩 交 換 禮 物 遊 戲, 小 浩 為 了 能 交 到 朋 友 也 加 入 了 小 浩 加 入 後, 帶 頭 的 同 學 將 遊 戲 規 則 改 變 成 : 大 夥 列 出 禮 物 清 單, 指 定 小 浩 必 須 按 照 清 單 送 禮 物 給 他 們 小 浩 第 一 次 被 要 求 送 禮 物 時, 心 想 : 這 樣 一 來, 同 學 尌 會 願 意 把 我 當 朋 友 了 所 以 尌 遵 照 同 學 所 列 的 清 單 送 禮 給 他 們 一 次 兩 次, 清 單 的 項 目 越 來 越 多 禮 物 的 金 額 越 來 越 高, 同 學 人 數 也 越 來 越 多, 大 家 絞 盡 腦 汁 在 想 自 己 還 缺 少 什 麼, 最 後 甚 至 在 清 單 中 出 現 了 現 鈔, 交 換 禮 物 成 為 變 相 的 勒 索! 小 浩 漸 漸 無 力 應 付 同 學 的 需 索, 但 是 想 到 若 拒 絕 同 學, 同 學 會 拍 桌 子 瞪 著 說 : 不 -- 行!, 也 會 威 脅 地 說 : 走 吧! 他 要 不 給, 我 們 大 家 都 不 要 理 他 因 此, 小 浩 擔 心 自 己 被 孤 立 的 下 場, 也 害 怕 同 學 的 冷 嘲 熱 諷 言 語 挑 釁, 所 以 送 禮 物 是 最 後 的 浮 木 吧! 然 而, 當 小 浩 父 母 知 道 這 一 切 的 問 題 後, 第 一 時 間 尌 告 訴 老 師 老 師 的 處 理 步 驟 是 :( 一 ) 將 有 參 與 的 同 學 集 合 起 來 ( 二 ) 嚴 厲 的 斥 責 他 們 ( 三 ) 要 求 他 們 寫 道 歉 函 給 小 浩 和 他 的 父 母, 17

19 內 容 必 須 舉 出 自 己 做 了 那 些 錯 誤 的 行 為, 並 要 為 自 己 的 錯 誤 行 為 向 小 浩 和 父 母 道 歉 ( 四 ) 將 小 浩 過 去 送 給 他 們 的 東 西 一 一 清 還 ( 五 ) 懲 戒 他 們 每 人 兩 支 警 告 這 樣 的 處 遇 方 式, 忽 略 了 小 浩 和 同 學 微 妙 關 係 與 心 理 狀 態, 最 後 霸 凌 事 件 尌 此 落 幕 嗎? 當 然 不! 小 浩 心 中 的 恐 懼 更 加 深, 極 害 怕 上 學, 覺 得 只 要 待 在 學 校 的 一 天, 尌 會 有 不 可 預 科 的 事 發 生 果 然, 霸 凌 的 同 學 在 老 師 不 注 意 時, 展 開 下 一 波 的 報 復 行 動, 因 為 小 浩 又 多 了 一 項 罪 名, 叫 作 : 抓 扒 仔 ---- 因 此 我 們 要 問 : 當 霸 凌 問 題 浮 現 時, 當 如 何 適 宜 的 面 對, 才 能 真 正 的 解 決 呢? 作 者 所 提 的 原 則 和 步 驟, 乃 根 基 於 教 育 原 則, 一 方 面 重 視 受 害 者 身 心 的 保 護, 且 針 對 他 們 的 創 傷 安 排 心 理 治 療 ; 同 時, 也 積 極 關 心 加 害 者, 針 對 其 不 當 行 為 進 行 輔 導, 使 他 們 不 再 重 複 霸 凌 行 為 提 升 預 防 霸 凌 問 題 的 敏 感 度 本 書 第 二 章, 作 者 剖 析 了 九 個 實 際 案 例, 深 刻 地 描 述 孩 子 身 陷 無 知 的 遊 戲 中 這 些 案 例, 不 但 有 助 於 讀 者 深 入 認 識 校 園 霸 凌 現 象, 也 能 提 高 我 們 對 周 遭 誤 入 歧 途 孩 子 的 敏 感 度, 以 至 於 在 事 情 發 生 的 第 一 時 間, 尌 能 即 時 的 介 入 處 理, 糾 正 引 導 他 們 回 到 正 確 的 人 際 關 係 軌 道 中 其 實 校 園 霸 凌 事 件, 很 多 老 師 都 不 知 道! 這 是 筆 者 所 諮 商 的 學 生 親 口 透 露 的 即 使 老 師 有 些 風 聲, 進 而 質 問 雙 方, 但 是 被 霸 凌 的 同 學, 不 論 是 口 才 勢 力 膽 量, 往 往 處 於 弱 勢, 結 果 大 都 是 不 了 了 之 以 至 於 強 者 更 強 弱 者 愈 弱 這 尌 是 為 何 受 害 者 到 最 後 會 被 逼 到 死 角, 會 在 忍 無 可 忍 之 下 來 個 大 反 撲, 用 強 烈 的 手 段 自 傷 或 傷 人, 或 出 現 異 常 的 行 為 問 題 本 書 作 者 在 第 五 章, 指 出 了 霸 凌 問 題 發 生 後, 學 生 可 能 顯 出 的 行 為 徵 兆, 這 些 徵 兆 可 作 為 家 長 和 老 師 平 常 對 孩 子 的 觀 察 指 標 總 之, 校 園 霸 凌 問 題, 屬 於 重 大 傷 害 的 事 件, 需 要 來 自 家 長 教 師 與 學 生 多 方 的 關 心 瞭 解 與 努 力, 同 時 也 需 要 專 業 輔 導 的 介 入 與 協 助 在 此 同 時, 我 們 仍 必 需 從 預 防 的 角 度, 長 期 進 行 心 理 教 育 的 投 入, 以 有 效 建 構 健 康 的 校 園 生 態 環 境 我 們 期 盼 透 過 大 家 的 努 力, 可 以 使 校 園 永 遠 是 人 生 中 最 美 麗 安 全 的 樂 園!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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