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六 章 後 續 發 展 規 劃 與 研 究 建 議 遊 憩 利 用 評 估 分 析 登 山 健 行 利 用 狀 態 周 邊 登 山 和 聯 絡 路 徑 的 連 結 遊 憩 可 行 性 評 估 分 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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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 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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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次 第 一 章 計 畫 概 述 計 畫 緣 起 與 目 標 規 劃 期 程 與 場 域 工 作 內 容 與 規 劃 方 法... 3 第 二 章 迢 迢 開 山 路 關 門 古 道 的 修 築 與 利 用 清 代 古 道 的 開 拓 日 治 時 期 的 利 用 整 修 古 道 的 路 線 與 地 理 區 位... 6 第 三 章 文 獻 記 載 下 的 族 群 歷 史 布 農 族 的 起 源 與 遷 移 布 農 族 的 起 源 與 發 展 領 域 的 擴 張 與 移 動 丹 社 群 的 遷 移 部 落 的 建 立 族 群 衝 突 與 丹 大 事 件 東 遷 與 聚 落 的 建 立 戰 後 的 發 展 與 遷 移 第 四 章 世 代 流 傳 的 族 群 與 古 道 記 憶 馬 遠 布 農 族 人 的 記 憶 耆 老 對 於 古 道 的 記 憶 馬 遠 部 落 的 建 立 耆 老 們 的 生 活 經 歷 富 源 村 民 的 記 憶 第 五 章 田 野 發 現 的 古 道 樣 貌 古 道 的 形 貌 沿 線 之 重 要 文 化 資 源 沿 線 布 農 地 名 其 他 重 要 資 源 各 段 的 保 存 現 況 蝴 蝶 谷 至 拔 子 山 西 鞍 拔 子 山 西 鞍 至 倫 太 文 山 東 鞍 倫 太 文 山 東 鞍 至 倫 太 文 山 倫 太 文 山 至 馬 太 鞍 溪 馬 太 鞍 溪 至 中 央 山 脈 主 稜 I
2 第 六 章 後 續 發 展 規 劃 與 研 究 建 議 遊 憩 利 用 評 估 分 析 登 山 健 行 利 用 狀 態 周 邊 登 山 和 聯 絡 路 徑 的 連 結 遊 憩 可 行 性 評 估 分 析 解 說 教 育 與 活 動 規 劃 文 化 資 源 維 護 管 理 模 式 古 道 資 源 類 型 與 特 性 古 道 與 文 化 景 觀 登 錄 作 業 發 展 構 想 與 執 行 步 驟 後 續 發 展 程 序 與 步 驟 各 步 驟 執 行 構 想 與 建 議 後 續 研 究 建 議 附 錄 一 布 農 族 的 親 族 組 織 附 錄 二 耆 老 對 舊 部 落 的 記 憶 附 錄 三 相 關 地 圖 附 錄 四 田 野 調 查 行 程 記 錄 附 錄 五 相 關 會 議 紀 錄 參 考 文 獻 II
3 表 次 表 東 西 段 工 程 資 訊 表... 4 表 野 呂 寧 調 查 路 程 表... 6 表 關 門 古 道 沿 線 重 要 據 點 之 里 程 資 訊... 7 表 南 投 丹 社 群 部 落 地 名 源 由 及 意 義 表 古 道 沿 線 布 農 地 名 與 含 意 表 可 與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連 結 之 登 山 步 道 表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之 聯 絡 路 徑 表 古 道 各 段 自 然 景 觀 與 登 山 遊 憩 資 源 表 已 登 錄 為 文 化 資 產 的 古 道 附 錄 表 1 布 農 族 親 族 組 織 的 分 類 亦 與 功 能 附 錄 表 2 馬 淵 東 一 的 布 農 族 丹 社 群 氏 族 組 織 系 統 表 附 錄 表 3 馬 遠 村 布 農 族 人 姓 氏 轉 換 表 III
4 圖 次 圖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推 測 路 線 圖... 2 圖 台 灣 堡 圖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全 圖... 9 圖 蕃 地 地 形 圖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全 圖 圖 南 投 丹 社 群 部 落 分 布 圖 圖 馬 遠 舊 部 落 生 活 區 塊 圖 圖 馬 遠 舊 學 校 平 面 配 置 圖 圖 馬 遠 部 落 社 區 分 布 示 意 圖 圖 馬 遠 部 落 社 區 分 布 空 照 圖 圖 照 片 位 置 圖 圖 布 農 地 名 與 堡 圖 套 疊 圖 圖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周 邊 主 要 山 岳 位 置 圖 圖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連 結 之 登 山 步 道 與 聯 絡 路 徑 圖 光 復 林 道 位 置 圖 圖 大 豐 山 區 產 業 道 路 位 置 圖 圖 文 化 景 觀 作 業 階 段 與 作 業 流 程 圖 圖 文 化 景 觀 與 其 它 類 別 文 化 資 產 的 相 容 性 圖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後 續 發 展 程 序 步 驟 與 工 作 內 容 附 錄 圖 1 蝴 蝶 谷 至 拔 子 山 西 鞍 古 道 路 線 路 況 圖 附 錄 圖 2 拔 子 山 西 鞍 至 倫 太 文 山 東 鞍 古 道 路 線 路 況 圖 附 錄 圖 3 倫 太 文 山 東 鞍 至 倫 太 文 山 古 道 路 線 路 況 圖 附 錄 圖 4 倫 太 文 山 至 馬 太 鞍 溪 古 道 路 線 路 況 圖 附 錄 圖 5 馬 太 鞍 溪 至 中 央 山 脈 古 道 路 線 路 況 圖 附 錄 圖 6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路 線 與 沿 線 地 名 位 置 圖 IV
5 第 一 章 計 畫 概 述 1-1 計 畫 緣 起 與 目 標 關 門 古 道 是 清 朝 政 府 治 台 期 間 最 後 一 條 橫 貫 中 央 山 脈 的 開 山 撫 番 道 路, 為 具 重 要 歷 史 意 義 的 古 道 型 文 化 資 產, 其 關 係 著 清 代 東 部 地 區 的 經 營 政 策 客 籍 族 群 的 開 發 歷 程 以 及 丹 社 群 布 農 族 人 被 迫 集 體 遷 徙 的 歷 史 事 件, 對 富 源 地 區 的 開 發 與 族 群 歷 史 留 下 最 好 的 見 證 經 學 者 考 證, 其 規 模 與 歷 史 意 義 等 同 於 列 為 國 定 古 蹟 的 清 八 通 關 古 道, 惟 西 段 因 昔 日 山 林 開 發, 許 多 史 蹟 已 片 段 殘 缺, 不 若 東 段 仍 保 存 的 較 為 完 整, 且 東 段 出 口 就 位 在 今 日 富 源 國 家 森 林 遊 樂 區 內 關 門 古 道 雖 是 林 務 局 規 劃 14 條 國 家 步 道 之 一, 惟 因 開 鑿 年 代 久 遠 通 行 時 間 短 暫, 加 上 周 遭 山 地 的 開 發 地 方 耆 老 的 凋 零, 以 及 除 鄭 安 睎 於 1990 年 間 之 個 人 研 究 外, 從 未 有 研 究 機 構 或 主 管 單 位 進 行 系 統 性 規 模 性 的 調 查 與 考 證 研 究, 因 此 古 道 東 段 之 切 確 路 線 與 保 存 現 況 皆 不 明 朗 為 維 護 珍 貴 的 歷 史 文 化 與 獨 特 的 遊 憩 資 源, 同 時 亦 擴 增 富 源 國 家 森 林 遊 樂 區 的 潛 在 資 源 及 完 備 國 步 道 系 統 的 建 置, 實 有 必 要 進 行 此 最 後 一 條 值 得 探 索 的 國 定 級 古 道 之 勘 查 與 分 析 基 於 此, 本 研 究 的 目 標 如 下 : 1. 建 構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沿 線 文 化 資 源 之 數 位 影 像 與 基 礎 資 料 庫 2. 建 構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文 化 資 源 維 護 管 理 之 模 式 程 序 措 施 3. 評 估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進 行 遊 憩 利 用 之 可 行 性 與 效 益 4. 研 擬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之 遊 憩 利 用 管 制 措 施 與 規 範 5. 研 擬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之 解 說 教 育 系 統 與 活 動 規 劃 6. 擴 展 富 源 國 家 森 林 遊 樂 區 內 文 化 資 源 之 深 度 與 內 涵 7. 為 國 內 古 道 的 文 化 資 源 管 理 與 利 用 立 下 良 好 典 範 1
6 1-2 規 劃 期 程 與 場 域 本 研 究 執 行 期 間 為 100/08/01 至 101/07/31, 實 施 地 點 為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調 查 區 域 涵 蓋 花 蓮 縣 瑞 穗 與 萬 榮 兩 鄉, 其 中 瑞 穗 鄉 主 要 為 富 源 村 與 富 民 村 兩 個 聚 落, 萬 榮 鄉 除 馬 遠 村 外, 並 包 括 從 中 央 山 脈 主 脊 稜 經 倫 太 文 山 至 富 源 國 家 森 林 遊 樂 區 之 山 區 圖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推 測 路 線 圖 2
7 1-3 工 作 內 容 與 規 劃 方 法 本 研 究 主 要 工 作 分 為 兩 大 類, 其 一 為 人 文 資 源 現 況 勘 查, 其 二 為 遊 憩 分 析 細 部 工 作 內 容 如 下 : 一 資 源 現 況 勘 查 : 進 行 以 下 作 業 以 瞭 解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之 行 經 路 徑 與 沿 線 資 源 現 況 1. 資 料 蒐 集 與 地 方 耆 老 訪 談 2. 實 地 勘 查 記 錄 與 定 位 3. 重 要 文 化 與 森 林 景 觀 資 源 之 記 錄 與 標 定 二 遊 憩 分 析 : 研 擬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之 資 源 維 護 及 遊 憩 利 用 評 估 與 規 劃 1. 資 源 維 護 準 則 與 措 施 2. 遊 憩 資 源 評 估 與 分 析 3. 遊 憩 利 用 可 行 性 與 效 益 評 估 4. 遊 憩 利 用 模 式 構 想 規 劃 承 上, 本 研 究 各 項 目 作 業 的 方 法, 分 別 依 各 項 目 性 質 與 現 況 發 展 而 設 定, 主 要 包 括 如 下 : 一 田 野 實 地 調 查 : 經 由 田 野 實 地 踏 查 與 記 錄, 以 瞭 解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之 現 況 與 位 置 利 用 模 式 攀 登 與 聯 絡 路 徑 等 二 訪 問 法 : 透 過 與 地 方 耆 老 居 民 管 理 單 位 人 員 的 訪 談, 完 成 地 方 口 述 歷 史 訪 談, 並 瞭 解 研 究 場 域 目 前 經 營 管 理 情 形 及 各 項 建 議 等 三 文 獻 回 顧 : 蒐 集 各 類 文 獻 與 研 究 資 料, 建 立 本 研 究 之 資 料 庫 3
8 第 二 章 迢 迢 開 山 路 2-1 關 門 古 道 的 修 築 與 利 用 清 代 古 道 的 開 拓 同 治 13 年 (1874) 牡 丹 社 事 件 後, 清 朝 政 府 對 後 山 地 區 ( 花 蓮 與 台 東 ) 的 治 理 轉 趨 積 極, 當 時 派 駐 台 灣 的 欽 差 大 臣 沈 葆 楨 於 同 年 奏 請 開 山 撫 番, 並 開 鑿 了 北 中 南 三 條 道 路 以 通 往 後 山 光 緒 10 年 (1884) 中 法 戰 爭 爆 發, 清 朝 政 府 派 劉 銘 傳 以 福 建 巡 撫 的 身 分 督 辦 台 灣 軍 務, 隔 年 台 灣 建 省, 劉 銘 傳 成 為 首 任 巡 撫, 除 積 極 辦 理 各 項 新 政 外, 亦 延 續 開 山 撫 番 政 策 倡 議 開 闢 通 往 後 山 的 新 路 據 史 料 研 判, 開 鑿 新 路 的 提 議, 可 能 在 光 緒 12 年 (1886) 年 初 由 後 山 統 領 副 將 張 兆 連 向 巡 撫 劉 銘 傳 提 出, 並 在 同 年 9 月 之 前 定 案, 路 線 確 定 西 起 集 集 東 至 水 尾, 故 稱 為 集 集 水 尾 道 路 10 月, 台 灣 道 員 陳 鳴 志 與 鎮 海 後 軍 副 將 張 兆 連, 再 次 先 後 稟 陳 巡 撫 劉 銘 傳 開 鑿 此 路 的 重 要 在 多 方 籌 備 下, 於 光 緒 13 年 (1887) 初 才 開 始 動 工 ( 鄭 安 睎,2000) 不 同 於 之 前 多 數 開 山 撫 番 道 的 修 築 方 式, 關 門 古 道 採 用 東 西 對 開, 由 東 西 兩 端 同 向 中 央 山 脈 開 鑿 的 方 式 施 工 人 員 主 要 以 清 兵 為 主, 但 亦 有 招 募 民 夫 石 工 等 西 段 由 台 灣 鎮 總 兵 章 高 元 負 責, 並 委 於 管 帶 中 路 守 備 余 步 青 就 近 督 工, 率 三 營 兵 力 約 1500 人, 以 及 練 兵 民 夫 石 工 等 約 1000 人, 共 約 2500 人, 於 光 緒 13 年 (1887) 正 月 自 拔 社 埔 ( 今 南 投 縣 水 里 鄉 民 和 村 ) 向 東 開 鑿, 全 長 122 華 里 ( 約 70.3 公 里 ) 東 段 由 鎮 海 後 軍 副 將 張 兆 連 負 責, 領 花 蓮 港 營 兵 約 500 人, 於 同 年 2 自 拔 仔 庄 ( 今 花 蓮 縣 瑞 穗 鄉 富 源 村 ) 向 西 興 築, 全 長 45 華 里 ( 約 25.9 公 里 )( 鄭 安 睎,2000) 東 西 兩 段 約 於 光 緒 13 年 3 月 底 會 師 於 中 央 山 脈 關 門 山, 共 修 築 約 96.2 公 里 但 旋 即 於 同 年 7 月 後 即 因 番 害 天 候 疫 情 等 因 素 而 告 中 斷, 壽 命 僅 約 4 個 月 ( 鄭 安 睎,2000) 表 東 西 段 工 程 資 訊 表 段 落 將 領 起 點 開 工 日 期 施 工 人 數 長 度 (km) 西 章 高 元 拔 社 埔 光 緒 13 年 正 月 東 張 兆 連 拔 仔 庄 光 緒 13 年 2 月
9 2-1-2 日 治 時 期 的 利 用 整 修 1895 年 日 本 領 台,1896 年 日 本 陸 軍 參 謀 本 部 即 派 遣 步 兵 中 尉 長 野 義 虎 進 行 中 央 山 地 的 調 查, 進 行 軍 情 與 蕃 情 的 偵 察 工 作 長 野 中 尉 在 漢 人 通 事 與 布 農 族 嚮 導 的 帶 領 下, 於 是 年 10 月 成 為 第 一 位 走 過 關 門 古 道 的 日 人 ( 楊 南 郡, 2002) 日 後 森 丑 之 助 鳥 居 龍 藏 野 呂 寧 等 日 人 也 為 進 行 各 項 研 究 調 查 而 走 過 關 門 古 道, 他 們 除 了 留 下 完 整 的 探 勘 記 錄 外, 也 對 沿 途 所 見 的 布 農 族 各 社 文 化 語 言 樣 貌 等 留 下 詳 細 且 珍 貴 的 史 料 對 蕃 地 的 不 瞭 解 以 及 漢 民 族 連 串 的 抗 日 運 動, 日 治 初 期 日 本 政 府 對 蕃 地 採 取 消 極 的 綏 撫 政 策, 至 1902 年 漢 人 抗 日 運 動 漸 歇 之 後, 日 本 政 府 便 開 始 積 極 研 擬 執 行 各 項 理 蕃 政 策, 而 其 中 最 為 關 鍵 影 響 層 面 最 大 的, 便 是 台 灣 總 督 佐 久 間 佐 馬 太 於 明 治 43 年 (1910 年 )4 月 實 施 的 五 年 理 蕃 事 業 五 年 理 蕃 事 業 對 原 住 民 改 採 威 壓 為 主 懷 柔 為 副 的 強 硬 政 策, 除 先 以 強 勢 武 力 鎮 壓 泰 雅 族 原 住 民, 之 後 也 對 布 農 族 施 壓, 強 制 沒 收 所 持 槍 械, 並 以 開 鑿 理 蕃 道 路 設 置 警 察 官 吏 駐 在 所 等 方 式 厲 行 強 勢 統 治 建 於 清 朝 的 關 門 古 道 雖 只 通 行 短 短 數 月, 但 它 行 經 了 布 農 族 卡 社 群 巒 社 群 與 丹 社 群 的 領 地, 也 是 外 界 進 入 此 區 的 重 要 通 道 為 了 便 於 此 區 理 蕃 工 作 的 進 行, 日 本 政 府 便 多 次 整 修 關 門 古 道, 使 關 門 古 道 成 為 此 區 重 要 的 理 蕃 道 路 因 目 的 在 於 理 蕃, 所 以 整 修 工 程 也 僅 限 於 西 段 ; 而 沒 有 經 過 部 落 的 東 段 則 未 有 整 修 的 記 載 ( 鄭 安 睎,2000) 5
10 2-2 古 道 的 路 線 與 地 理 區 位 關 門 古 道 的 路 線 大 致 約 是 從 集 集 鎮 起 沿 濁 水 溪 上 溯, 經 水 裡 坑 ( 今 水 里 鄉 ) 拔 社 埔 ( 今 水 里 鄉 民 和 村 ) 後 進 入 番 地, 首 先 經 過 巴 庫 拉 斯 社 卡 社, 翻 越 卡 社 山 脈 後 經 拉 夫 郎 社 至 加 年 端 社, 然 後 到 達 位 居 古 道 中 繼 點 的 丹 大 溪 底 此 後 古 道 便 沿 關 門 山 西 稜 爬 上 中 央 山 脈 關 門 山, 續 沿 主 稜 往 南 一 公 里 後 陡 下 至 馬 太 鞍 溪 上 游, 再 往 東 陡 上 至 倫 太 文 山 頂, 之 後 便 沿 倫 太 文 山 東 稜 往 下 經 過 興 魯 郡 山 拔 仔 山, 最 後 抵 達 位 於 平 地 的 拔 仔 庄 ( 今 瑞 穗 鄉 富 源 村 ), 再 往 南 至 水 尾 ( 今 瑞 穗 鄉 瑞 良 村 瑞 美 村 )( 鄭 安 睎,2000) 日 治 時 期 台 灣 總 督 府 為 興 建 橫 貫 中 央 山 脈 的 鐵 道, 由 野 呂 寧 組 織 調 查 隊, 於 大 正 2 年 (1913)4 月 行 經 關 門 古 道 以 調 查 適 切 的 開 鑿 路 線, 調 查 經 過 寫 為 南 投 花 蓮 港 兩 廳 間 交 通 道 路 踏 查 一 文, 文 中 詳 細 記 載 沿 路 經 過 的 重 要 地 點 及 里 程,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表 所 示 : 表 野 呂 寧 調 查 路 程 表 1 起 點 迄 點 路 況 日 里 集 集 拔 社 埔 公 里 平 地 2 日 里 半 9.8 山 路 2 日 里 半 9.8 拔 社 埔 巴 庫 拉 斯 社 山 路 4 日 里 15.7 巴 庫 拉 斯 社 卡 社 山 路 1 日 里 半 5.9 卡 社 加 年 端 社 山 路 3 日 里 11.8 加 年 端 社 堪 姆 卒 社 山 路 4 日 里 15.7 堪 姆 卒 社 關 門 北 山 北 鞍 山 路 3 日 里 半 13.7 關 門 北 山 北 鞍 關 門 山 路 3 日 里 11.8 關 門 冬 庫 蘭 山 路 2 日 里 10 餘 町 8.9 冬 庫 蘭 倫 太 文 前 鞍 山 路 2 日 里 7.9 倫 太 文 前 鞍 拔 仔 庄 山 路 5 日 里 19.6 合 計 33 日 里 資 料 來 源 : 野 呂 寧, 南 投 花 蓮 港 兩 廳 間 交 通 道 路 踏 查, 楊 南 郡 譯 註 然 而 野 呂 寧 此 行 目 的 為 勘 查 適 切 的 鐵 道 路 線, 所 以 經 加 年 端 社 至 丹 大 溪 底 後 便 離 開 古 道 路 線, 改 經 堪 姆 卒 社 關 門 北 山 北 鞍 至 關 門, 而 後 才 又 循 古 道 路 線 至 拔 仔 庄 鄭 安 睎 再 根 據 野 呂 寧 南 投 花 蓮 港 兩 廳 間 交 通 道 路 踏 查 之 日 本 原 稿 與 相 關 文 獻 史 料, 整 理 考 證 加 年 端 社 至 丹 大 溪 底 丹 大 溪 底 至 關 門 各 為 3 日 里 半, 故 關 門 古 道 沿 線 重 要 據 點 之 里 程 資 訊 如 下 表 所 示 : 1 日 里 町 為 日 治 時 期 官 方 推 動 的 度 量 衡 制 度 - 尺 貫 法 的 長 度 單 位,1 日 里 =36 町 = 公 里 6
11 表 關 門 古 道 沿 線 重 要 據 點 之 里 程 資 訊 起 點 迄 點 路 況 日 里 公 里 集 集 拔 社 ( 水 里 ) 平 地 2 日 里 半 9.8 拔 社 拔 社 埔 山 路 2 日 里 半 9.8 拔 社 埔 巴 庫 拉 斯 社 山 路 4 日 里 15.7 巴 庫 拉 斯 社 卡 社 山 路 1 日 里 半 5.9 卡 社 加 年 端 社 山 路 3 日 里 11.8 加 年 端 社 丹 大 溪 底 山 路 3 日 里 半 13.7 丹 大 溪 底 關 門 山 路 3 日 里 半 13.7 關 門 冬 庫 蘭 山 路 2 日 里 7.9 冬 庫 蘭 倫 太 文 前 鞍 山 路 2 日 里 7.9 倫 太 文 前 鞍 拔 仔 庄 山 路 5 日 里 19.6 合 計 29.5 日 里 資 料 來 源 : 鄭 安 睎,2000, 台 灣 最 後 秘 境 清 代 關 門 古 道 至 於 古 道 的 行 經 路 線, 可 從 日 治 時 期 製 作 的 地 形 圖 中 獲 得 初 步 資 訊 一 台 灣 堡 圖 (1/20,000) 明 治 33 年 ~ 明 治 37 年 明 治 32 年 (1898), 臨 時 台 灣 土 地 調 查 局 成 立, 以 台 中 公 園 內 主 三 等 三 角 點 89 號 為 測 量 基 點, 開 始 全 島 土 地 丈 量 因 日 本 當 時 統 治 力 量 尚 未 及 於 蕃 地, 除 接 近 平 原 的 淺 山 地 帶 外, 中 央 山 地 的 廣 大 區 域 仍 是 一 片 空 白 即 便 如 此, 仍 有 9 幅 堡 圖 出 現 有 古 道 路 線, 其 中 集 集 頭 社 牛 轀 轆 水 社 腳 社 等 5 幅 為 西 段 範 圍 ; 拔 社 埔 拔 仔 庄 興 魯 群 山 阿 拔 仔 山 等 4 幅 為 東 段 範 圍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在 堡 圖 出 現 的 範 圍 詳 見 圖 圖 中 標 示 有 數 個 部 落 位 於 現 今 富 源 國 家 森 林 遊 樂 區 範 圍 內, 他 們 散 居 在 馬 蘭 鉤 溪 兩 岸, 並 可 見 關 門 古 道 沿 溪 北 岸 緩 緩 上 升, 在 經 過 那 實 達 社 後 接 上 拔 子 山 主 稜 至 於 圖 左 上 角 空 白 處 則 為 當 時 尚 未 測 量 的 區 域 7
12 二 蕃 地 地 形 圖 (1/50,000) 明 治 40 年 ~ 大 正 5 年 明 治 39 年 (1906) 台 灣 總 督 佐 久 間 左 馬 太 就 任, 為 有 效 進 入 山 地 拓 殖 林 野, 推 動 五 年 理 蕃 事 業, 設 置 蕃 務 本 署, 掌 理 蕃 地 之 測 繪 工 作, 並 由 測 量 技 師 野 呂 寧 負 責 本 圖 以 蕃 地 為 主 體, 圖 上 以 自 然 景 觀 蕃 社 隘 勇 線 及 蕃 務 官 吏 駐 在 所 為 主, 是 研 究 日 治 山 地 聚 落 的 重 要 史 料 雖 然 當 時 測 量 工 作 常 因 跟 原 住 民 的 衝 突 而 中 斷, 導 致 部 分 地 區 精 準 度 不 甚 理 想, 但 仍 是 今 日 瞭 解 古 道 路 線, 實 地 進 行 調 查 的 重 要 參 考 依 據 此 圖 集 共 有 集 集 丹 大 社 等 2 幅 在 西 段 範 圍, 郡 大 社 拔 仔 庄 等 2 幅 在 東 段 範 圍, 清 楚 標 示 出 古 道 路 線, 以 及 沿 線 的 部 落 位 置 與 名 稱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在 蕃 地 地 形 圖 出 現 的 範 圍 詳 見 圖 由 圖 中 可 以 看 到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從 拔 仔 庄 進 入 山 地 起 便 是 沿 著 稜 線 到 達 倫 太 文 山 (ロンダブン 山 ), 而 後 陡 下 至 馬 太 鞍 溪 上 游, 再 陡 上 至 中 央 山 脈 主 稜 8
13 圖 台 灣 堡 圖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全 圖 9
14 圖 蕃 地 地 形 圖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全 圖 10
15 第 三 章 文 獻 記 載 下 的 族 群 歷 史 3-1 布 農 族 的 起 源 與 遷 移 布 農 族 的 起 源 與 發 展 根 據 族 人 的 口 傳 源 流 與 歷 史 記 憶, 很 清 楚 知 道 Asang-daingaz( 或 謂 Mai-asang, 有 祖 居 地 舊 部 落 大 社 之 意 ) 為 先 祖 聚 居 之 地, 但 在 Asang-daingaz 之 前 源 自 於 何 處 從 何 而 來, 則 說 法 較 為 模 糊 且 紛 亂, 只 有 Lamungang 是 布 農 族 人 間 普 遍 認 為 的 最 初 起 源 地 族 人 認 為 Lamungang 的 位 置 約 是 在 今 天 的 民 間 社 寮 竹 山 集 集 一 帶 的 區 域, 之 後 才 慢 慢 的 往 高 山 地 區 移 動, 遷 徙 至 濁 水 溪 上 游 山 區, 在 河 川 沿 岸 山 地 上 建 立 了 Asang-daingaz( 或 謂 Mai-asang, 有 祖 居 地 舊 部 落 大 社 之 意 ), 然 後 以 Asang-daingaz 為 中 心, 沿 著 河 川 兩 岸 建 立 許 多 部 落 (Asang) ( 海 樹 兒. 犮 剌 拉 菲,2006) 布 農 族 共 有 六 個 部 族, 各 部 族 在 語 言 文 化 特 徵 上 略 有 差 異, 分 別 是 Taki banuaz( 巒 社 群 ) Taki bakha( 卡 社 群 ) Taki tudu( 卓 社 群 ) Taki vatan( 丹 社 群 ) Isbukun( 郡 社 群 ) Tapukul( 蘭 社 群 ) 一 Taki banuaz( 巒 社 群 ): 相 傳 是 布 農 族 中 最 古 老 的 部 族, 自 Lamungang 進 入 中 央 山 地 後, 以 巒 大 溪 流 域 的 巒 大 社 (Asang banuaz) 為 根 據 地, 往 北 方 及 東 方 建 立 部 落 此 部 族 在 人 數 和 地 域 分 布 上 皆 僅 次 於 郡 社 群 二 Taki bakha( 卡 社 群 ): 相 傳 源 於 巒 社 群 而 形 成 卡 社 群 始 祖 往 北 邊 越 過 丹 大 溪 流 域 來 到 卡 社 溪 下 游, 並 以 卡 社 (Asang bakha) 為 中 心 建 立 部 落 而 後 卡 社 群 沒 有 出 現 大 規 模 的 遷 徙, 故 仍 保 有 最 傳 統 的 布 農 族 文 化 風 俗 三 Taki tudu( 卓 社 群 ): 相 傳 源 於 卡 社 群 而 形 成, 是 由 一 位 名 叫 Tudu 的 男 子, 從 卡 社 群 中 遷 往 更 北 方 的 濁 水 溪 上 游 定 居, 建 造 卓 社 (Asang tudu), 此 為 布 農 族 分 布 最 北 端 的 部 族, 並 直 接 與 其 北 方 的 泰 雅 族 對 峙 也 因 為 北 方 有 強 敵 環 伺, 卓 社 群 的 聚 居 範 圍 也 同 卡 社 群 一 樣 並 無 太 多 變 動 四 Taki vatan( 丹 社 群 ): 相 傳 是 源 於 巒 社 群 中 最 晚 分 出 的 一 支 巒 社 群 的 Tanapima 氏 族 中 有 一 位 名 叫 Vatan 的 人, 因 為 追 逐 獵 物 來 到 丹 大 溪 流 域, 在 海 拔 約 1200 公 尺 的 地 方 建 立 聚 落, 即 為 丹 大 社 (Haul vatan) 11
16 五 Isbukun( 郡 社 群 ): 和 巒 社 群 同 為 布 農 族 古 老 的 部 族, 相 傳 郡 社 群 先 經 過 卓 社 地 域, 再 往 南 沿 著 郡 大 溪 流 域, 以 郡 大 社 (Asang bukun) 為 中 心 建 立 部 落 此 部 族 是 布 農 族 中 人 數 最 多 移 動 和 分 布 最 廣 的 一 群 六 Tapukul( 蘭 社 群 ): 和 巒 社 群 與 郡 社 群 一 樣 皆 是 布 農 族 古 老 的 部 族, 聚 居 在 布 農 族 生 活 領 域 的 最 南 端, 曾 是 具 有 龐 大 勢 力 的 部 族, 但 後 來 因 為 內 訌 疾 病 等 因 素 導 致 勢 力 減 弱, 再 因 和 鄒 族 通 婚 而 鄒 族 化 領 域 的 擴 張 與 移 動 在 距 今 約 三 四 百 年 間, 丹 社 群 巒 社 群 郡 社 群 的 族 人, 先 後 翻 越 了 中 央 山 脈 和 玉 山 以 南 之 地 而 向 東 向 南 移 動 馬 淵 東 一 此 時 期 的 移 動 可 依 照 地 域 和 年 代 再 分 成 以 下 三 期 : 一 從 台 中 州 ( 今 南 投 縣 ) 向 花 蓮 港 廳 ( 今 花 蓮 縣 ) 下 的 移 動 二 新 武 呂 溪 及 其 支 流, 大 崙 溪 流 域 之 移 動 三 向 內 本 鹿 地 方 及 當 時 的 高 雄 州 ( 今 高 雄 縣 屏 東 縣 ) 移 動 馬 淵 東 一 並 依 照 當 時 族 人 對 移 動 的 說 法 作 了 以 下 補 充 說 明 : Asang-daingaz 地 為 狹 隘, 而 布 農 族 人 之 日 漸 增 加, 當 亦 為 促 使 移 動 之 因 ; 而 會 選 擇 往 東 部 移 動, 乃 環 境 時 勢 之 趨, 因 Asang-daingaz 之 北 有 泰 雅 族 盤 據, 西 有 平 埔 族 群 和 間 接 感 受 到 的 漢 人 之 勢, 西 南 和 南 邊 當 時 也 有 鄒 族 勢 力 的 活 動 ; 而 往 最 少 抵 抗 的 東 部 移 動 則 是 必 然 的 選 擇 ~ 引 自 海 樹 兒. 犮 剌 拉 菲,2006, 布 農 族 部 落 起 源 及 部 落 遷 移 史 丹 社 群 是 最 早 展 開 東 遷 的 部 族, 約 在 17 世 紀 末 至 18 世 紀 初, 部 分 丹 社 群 人 翻 越 中 央 山 脈 到 花 蓮 縣 太 平 溪 的 中 上 游 移 住 但 之 後 因 瘧 疾 導 致 人 口 遽 減, 而 後 被 大 量 湧 進 的 巒 社 群 給 巒 化 巒 社 群 約 略 與 丹 社 群 同 時 遷 往 東 部, 他 們 直 接 遷 移 到 拉 庫 拉 庫 溪 的 中 游 及 太 平 溪 的 上 游 地 區, 在 族 人 不 斷 湧 進 且 勢 力 逐 漸 擴 大 後, 才 逐 漸 往 下 游 處 移 動 巒 社 群 除 據 有 拉 庫 拉 庫 溪 中 下 游 地 帶, 亦 有 部 分 族 人 往 新 武 呂 溪 移 動, 甚 至 隨 著 郡 社 群 遷 移 至 內 本 鹿 及 荖 濃 溪 上 游 郡 社 群 約 從 18 世 紀 中 開 始 從 郡 大 溪 流 域 往 Bungzavan( 大 分 ) 地 區 移 動, 居 住 在 拉 庫 拉 庫 溪 上 游 地 帶, 之 後 並 以 Bungzavan 為 根 據 地, 繼 續 往 南 向 大 崙 溪 新 武 呂 溪 荖 濃 溪 上 游 移 動, 最 南 到 達 內 本 鹿 地 區, 成 為 布 農 族 中 遷 移 最 遠 的 部 族 ( 海 樹 兒. 犮 剌 拉 菲,2006) 12
17 3-2 丹 社 群 的 遷 移 部 落 的 建 立 如 前 所 述,Taki vatan( 丹 社 群 ) 的 祖 先 們 從 巒 社 群 遷 出 後, 以 Haul vadan ( 丹 大 社 ) 為 中 心 ( 丹 大 東 西 溪 匯 流 口 上 方 ), 沿 著 丹 大 溪 及 其 上 游 兩 岸 山 地 陸 續 建 立 起 Michikuan( 密 西 可 灣 社 ) Kaitun( 卡 伊 冬 社 ) Terusan( 帖 鹿 桑 社 ) Kaalang( 卡 阿 郎 社 ) Habaan( 哈 巴 昂 社 ) Palub( 巴 羅 博 社 ) Qalmut( 堪 姆 卒 社 ) Qanituan( 加 年 端 社 ) Tahaban( 塔 哈 板 社 ) Hinokon( 溪 諾 袞 社 ) 等 部 落 約 在 17 世 紀 末 至 18 世 紀 初, 部 分 丹 社 群 族 人 往 東 方 越 過 中 央 山 脈 遷 移 到 花 蓮 太 平 溪 流 域, 並 在 太 平 溪 流 域 上 中 游 地 區 建 立 Liekni Kasin Pacisdian 等 部 落 但 後 來 部 落 因 發 生 瘧 疾 導 致 人 口 銳 減, 加 上 巒 社 群 人 的 移 入, 導 致 原 本 居 住 的 丹 社 群 人 有 被 巒 社 群 同 化 的 傾 向 ( 海 樹 兒. 犮 剌 拉 菲,2006) 表 南 投 丹 社 群 部 落 地 名 源 由 及 意 義 部 落 名 日 文 標 示 意 義 Haul vadan 丹 大 社 以 前 有 一 位 名 為 Vatan 者, 出 獵 途 中 偶 經 此 地, 赫 然 發 現 長 在 狗 糞 堆 裡 的 一 顆 粟, 竟 然 結 了 一 尺 多 長 的 穗, 猜 想 其 地 質 必 定 肥 沃, 於 是 移 去 定 居 Michikuan ミシコワン 曾 有 名 為 Michikuan 者, 自 巒 大 社 來 此 墾 荒 耕 農, 遂 以 其 名 為 社 名 Kaitun カイトン 取 祖 先 的 名 字 為 社 名 Terusan テルサン 未 載 Kaalang カアラン 其 附 近 溪 底 多 蟹 社 名 來 自 Kakalang( 蟹 ) Habaan ハバアン 原 意 是 獸 類 的 腿 肉, 古 時 曾 在 此 吃 鹿 腿 而 得 此 社 名 Palub パロボ 取 祖 先 的 名 字 為 社 名 Qalmut カンムツ 以 前 此 地 有 很 多 的 Qanmucu 樹, 遂 以 其 樹 名 為 社 名 Qanituan カネトワン 意 鬼 魂 之 地, 過 去 清 國 人 在 此 地 殺 害 眾 多 原 住 民, 因 而 時 有 Qanitu( 鬼 魂 ) 出 現 Tahaban タハバン 未 載 Hinokon ヒノコン 未 載 資 料 來 源 : 海 樹 兒. 犮 剌 拉 菲,2006, 布 農 族 部 落 起 源 及 部 落 遷 移 史 13
18 圖 南 投 丹 社 群 部 落 分 布 圖 說 明 : 此 為 明 治 44 年 測 圖, 昭 和 3 年 出 版 之 蕃 地 地 形 圖, 圖 名 為 丹 大 社, 從 圖 中 可 以 清 楚 瞭 解 各 部 落 之 相 對 位 置 14
19 丹 大 社 家 屋 全 景 資 料 來 源 : 國 家 文 化 資 料 庫 丹 大 社 頭 骨 小 屋, 為 放 置 敵 人 首 級 之 處 資 料 來 源 : 國 家 文 化 資 料 庫 15
20 丹 大 社 壯 丁 資 料 來 源 : 國 家 文 化 資 料 庫 丹 大 社 學 童 資 料 來 源 : 國 家 文 化 資 料 庫 16
21 カネトワン 警 察 官 吏 駐 在 所 資 料 來 源 : 丹 大 警 察 官 吏 駐 在 所 資 料 來 源 : 17
22 3-2-2 族 群 衝 突 與 丹 大 事 件 對 於 布 農 族 來 說, 日 本 可 以 算 是 第 一 個 操 縱 族 人 生 活 的 國 家 政 權 清 朝 並 沒 有 直 接 對 布 農 族 造 成 太 大 影 響, 但 在 1895 年 馬 關 條 約 後 日 本 政 府 據 有 台 灣, 情 況 開 始 有 了 很 大 的 轉 變 治 台 初 期 平 地 台 民 奮 力 抗 日, 這 讓 日 本 政 府 對 於 高 山 蕃 地 的 治 理 政 策 採 取 消 極 安 撫 ; 隨 著 平 地 抗 爭 事 件 弭 平, 日 本 政 府 也 將 統 治 版 圖 逐 漸 擴 張 至 高 山 地 區 明 治 28 年 (1895) 到 明 治 38 年 (1905) 之 間, 日 本 政 府 多 沿 襲 清 朝 的 理 番 政 策, 如 設 置 隘 勇 線 撫 墾 局 交 易 所 等, 採 取 消 極 的 懷 柔 撫 育 工 作, 並 未 規 劃 開 發 蕃 地 的 方 針 明 治 39 年 (1906) 到 大 正 3 年 (1915) 則 改 以 威 壓 方 式 治 理 蕃 地, 其 中 又 以 台 灣 總 督 佐 久 間 佐 馬 太 於 明 治 43 年 (1910) 展 開 的 五 年 理 蕃 計 畫 影 響 最 鉅, 內 容 包 括 沒 收 槍 支 彈 藥 武 力 掃 蕩 設 蕃 地 官 吏 駐 在 所 修 築 及 開 鑿 理 蕃 道 路 等 至 大 正 2 年 (1913) 底, 日 本 政 府 共 計 已 收 繳 布 農 族 八 千 餘 支 槍 械 當 視 為 生 命 的 獵 槍 被 搜 繳 生 存 環 境 受 到 威 脅 時, 族 人 們 漸 漸 體 認 到 這 是 一 場 對 外 的 pasanpanah( 戰 爭 ), 因 此 開 始 進 行 聯 合 不 同 地 區 部 落 與 氏 族 的 出 草 或 大 規 模 防 禦 行 為 ( 海 樹 兒. 犮 剌 拉 菲,2006) 大 正 3 年 (1914) 開 始, 花 蓮 港 廳 與 台 東 廳 發 生 多 起 布 農 族 襲 擊 駐 在 所 分 遣 所 腦 寮 等 出 草 事 件 ; 大 正 4 年 (1915) 年 爆 發 的 大 分 事 件, 更 讓 日 警 勢 力 撤 出 拉 庫 拉 庫 溪 流 域, 緊 急 在 花 蓮 台 東 兩 廳 的 蕃 界 外 圍 設 置 通 電 鐵 絲 網, 採 取 消 極 的 圍 堵 策 略 此 後 東 部 地 區 的 布 農 族 人 開 始 往 來 南 投 地 區 交 換 生 活 物 資, 並 鼓 舞 南 投 的 族 人 揭 竿 而 起 日 警 得 知 此 消 息 後 一 面 加 強 對 丹 大 地 區 的 警 戒, 一 面 加 緊 修 築 丹 大 人 倫 中 之 線 等 警 備 道 路 然 而 這 樣 的 舉 動 更 增 添 雙 方 的 緊 張 態 勢, 大 正 5 年 (1916) 起, 除 花 蓮 港 廳 發 生 多 起 出 草 事 件 外, 丹 大 社 Palub Qanituan 等 地 也 接 連 發 生 出 草 或 襲 擊 事 件 至 大 正 6 年 (1917) 正 月 初, 丹 社 群 Hukhuk 社 一 位 Lamilian 氏 族 人 因 不 堪 日 警 羞 辱, 於 是 聯 絡 部 分 族 人 共 同 起 事, 爆 發 了 影 響 丹 社 群 甚 鉅 的 丹 大 事 件 大 正 6 年 (1917)1 月 8 日, 數 百 名 丹 社 族 人 攻 佔 在 Palub 社 附 近 的 水 源, 並 截 擊 前 來 打 水 的 8 名 隘 勇 與 7 名 日 警, 擊 斃 隘 勇 兩 名 傷 隘 勇 及 員 警 各 兩 名, 其 餘 敗 走 花 蓮 台 東 兩 廳 的 族 人 聽 聞 此 事 亦 前 來 助 陣, 眾 人 割 斷 電 話 線, 包 圍 丹 大 駐 在 所, 使 日 警 孤 立 無 援 南 投 廳 長 聞 訊 後, 從 桃 園 新 竹 台 中 三 廳 調 集 警 力, 在 集 集 支 廳 編 成 456 人 的 搜 索 隊, 於 1 月 11 日 啟 程 赴 丹 大 地 區 進 行 武 力 鎮 壓 ;1 月 13 日 部 分 先 鋒 隊 抵 達 加 年 端 駐 在 所, 砲 轟 後 占 領 哈 哈 比 (ハハピ) 高 地 大 軍 湧 進 之 際, 自 花 蓮 台 東 等 地 前 來 的 各 社 族 人 皆 退 入 深 山, 丹 社 群 的 丹 大 社 Qanituan Hukhuk 等 社 族 人 也 紛 紛 遁 走 1 月 17 日 日 警 長 驅 直 入 進 入 18
23 Michikuan 及 Tonko, 焚 毀 房 屋 存 糧 逮 捕 反 抗 族 人 ( 鄭 安 睎,2000; 葉 家 寧, 2002) 在 糧 盡 援 絕 的 情 況 下 丹 社 群 人 最 終 只 能 向 日 警 屈 服 1 月 21 日 丹 大 社 頭 目 隻 身 前 往 駐 在 所 請 和,Kaitun 與 Hukhuk 頭 目 也 於 隔 日 向 日 人 請 和 1 月 24 日, 日 警 將 此 三 社 的 族 人 集 中 在 丹 大 駐 在 所, 嚴 加 訓 誡 沒 收 槍 枝, 並 課 以 修 路 苦 役 作 為 處 罰 而 原 本 散 居 在 丹 大 社 一 帶 的 族 人 們, 被 迫 遷 往 丹 大 駐 在 所 附 近 集 中 居 住,Kaitun 更 舉 社 移 往 Michikuan 的 山 腰 處, 以 便 日 警 的 管 理 監 視 事 後 日 方 留 駐 30 名 警 員 在 丹 大 駐 在 所, 直 至 2 月 10 日 大 勢 穩 定 後 才 解 隊 離 開 ( 邱 韻 芳, 1997) 東 遷 與 聚 落 的 建 立 丹 大 事 件 後 丹 社 群 族 人 就 受 到 日 警 更 為 嚴 密 的 監 控, 而 與 漢 人 的 槍 枝 交 易 更 是 極 為 小 心 但 在 昭 和 8 年 (1933), 丹 社 群 族 人 沙 杜 西 巴 路 基 安 哈 木 路 因 向 漢 人 購 買 槍 枝 而 被 日 警 抓 到, 三 人 遭 日 警 嚴 懲 後 逃 往 花 蓮 為 了 統 治 管 理 上 的 便 利, 日 本 政 府 早 已 有 將 位 居 深 山 的 原 住 民 部 落 集 團 移 住 至 淺 山 地 帶 的 政 策 規 劃 ; 所 以 便 趁 此 機 會 強 迫 丹 社 群 約 兩 千 多 人 全 數 遷 出, 離 開 居 住 三 百 多 年 的 家 鄉 遷 移 之 前 日 本 政 府 曾 招 來 各 部 落 的 頭 目 在 丹 大 社 開 會, 提 出 四 個 地 點 供 族 人 選 擇, 分 別 為 今 日 花 蓮 的 光 復 糖 廠 Ihunan( 紅 葉 村 ) Kaitubul( 馬 遠 村 第 五 鄰 的 山 上 ) 以 及 南 投 的 Musuk( 今 地 利 西 方 的 台 地 上 ) 會 中 丹 大 社 的 頭 目 Laung 強 調, 丹 社 人 是 tasa sinsauluk( 一 串 ), 要 永 遠 再 一 起 所 以 在 選 擇 移 住 地 點 時, 必 須 顧 及 到 整 個 丹 社 群 未 來 的 發 展 和 生 存 空 間 經 派 人 勘 查 後, 族 人 認 為 光 復 糖 廠 是 一 片 草 原, 缺 乏 野 獸 也 沒 有 狩 獵 的 機 會 ;Ihunan 有 溫 泉, 環 境 悶 熱 容 易 引 起 瘧 疾 ;Musuk 則 空 間 太 小 難 以 發 展, 會 導 致 日 後 族 人 的 分 裂 經 過 評 估 考 量, 且 聽 聞 東 部 的 親 友 傳 來 東 部 大 豐 收 的 消 息, 故 除 了 Qanituan 及 Tahaban 兩 社 因 與 Tamazuan( 今 地 利 ) 有 親 戚 關 係 而 遷 往 同 住 外, 多 數 族 人 皆 集 體 遷 移 到 東 部 的 Kaitubul 當 時 已 有 部 分 丹 社 群 人 散 居 在 Kaitubul 附 近, 他 們 皆 是 早 期 自 行 遷 移 到 此 地 的 族 人, 並 稱 為 Mahowan( 馬 侯 宛 ) 確 定 遷 移 地 點 後, 日 本 政 府 先 擇 地 建 立 駐 在 所 蕃 童 教 育 所 療 養 所 等 設 施, 並 將 原 本 散 居 附 近 的 布 農 族 人 集 中 此 地 南 投 的 丹 社 群 人 也 先 派 青 壯 年 前 來 墾 地 搭 工 寮 建 家 屋, 然 後 回 去 接 婦 女 同 來 幫 忙, 最 後 才 接 老 人 小 孩 家 畜 至 東 部 整 個 遷 移 過 程 自 昭 和 8 年 (1933) 開 始, 歷 經 3 年 時 間 至 昭 和 10 年 (1935) 才 完 成 據 族 人 口 傳, 當 時 東 遷 的 路 線 大 致 上 是 沿 著 關 門 古 道, 大 約 需 要 3 4 天 時 間 才 能 抵 達 東 遷 過 程 中, 部 分 族 人 因 身 體 衰 弱 禁 不 起 長 途 跋 涉, 只 能 留 在 舊 部 19
24 落 自 生 自 滅 ; 部 分 族 人 因 病 故 死 在 路 途 中, 屍 體 也 只 能 就 地 草 草 野 葬 除 此 之 外, 對 於 不 願 搬 遷 的 丹 社 族 人, 日 本 政 府 便 派 人 逐 戶 搜 查 驅 逐, 並 放 火 燒 掉 房 屋 最 後 丹 大 溪 流 域 各 社 皆 成 廢 墟, 只 留 下 部 分 石 板 屋 的 殘 骸 成 為 遺 址 遷 移 初 期 丹 社 群 族 人 因 不 適 應 東 部 淺 山 地 區 的 環 境 與 農 作 方 式, 加 上 物 資 的 匱 乏, 許 多 族 人 曾 多 次 回 到 丹 大 舊 社 背 小 米 到 東 部 來, 但 後 來 被 日 本 人 嚴 令 禁 止 所 以 許 多 族 人 因 營 養 不 良, 或 因 為 不 適 應 東 部 低 海 拔 的 生 態 環 境 感 染 瘧 疾 皮 膚 病 等 而 死 亡 導 致 一 直 到 戰 後 十 多 年, 丹 社 群 族 人 的 就 診 率 及 死 亡 率 皆 位 居 萬 榮 鄉 之 冠 ( 邱 韻 芳,1997; 葉 家 寧,2002) 戰 後 的 發 展 與 遷 移 民 國 34 年 (1945) 日 本 戰 敗, 國 民 政 府 接 收 台 灣 的 初 期, 管 理 觸 角 並 未 延 伸 至 中 央 山 脈 舊 部 落 地 區, 此 時 期 有 些 丹 社 群 族 人 常 回 到 丹 大 地 區 狩 獵, 甚 至 種 植 小 米 和 地 瓜 而 後 林 務 局 在 丹 大 一 帶 造 林, 族 人 亦 漸 少 至 丹 大 溪 流 域 活 動, 國 民 政 府 即 把 丹 大 溪 流 域 劃 為 國 有 林 地 ( 葉 家 寧,2002) 為 尋 求 耕 地 與 獵 物, 戰 後 有 部 分 族 人 離 開 馬 遠, 前 往 卓 溪 鄉 的 清 水 一 帶 發 展 民 國 39 年 (1950) 左 右, 部 分 族 人 往 東 跨 越 海 岸 山 脈, 移 往 花 蓮 縣 豐 濱 鄉 磯 崎 村 ( 高 山 部 落 ) 及 台 東 縣 長 濱 鄉 三 間 村 ( 南 溪 部 落 ) 居 住 ; 民 國 42 年 (1953) 另 有 多 戶 族 人 遷 移 至 花 蓮 縣 瑞 穗 鄉 奇 美 村 居 住 ( 海 樹 兒. 犮 剌 拉 菲,2006) 民 國 43 年 (1954) 政 府 向 富 源 附 近 的 阿 美 族 徵 收 一 塊 平 坦 地 為 馬 遠 建 立 新 村, 設 有 國 民 小 學 派 出 所 衛 生 所 等 設 施, 成 為 今 日 馬 遠 村 1 至 4 鄰 的 所 在 此 後 族 人 漸 往 新 村 搬 遷, 或 往 東 光 大 馬 遠 一 帶 靠 近 山 腳 的 坡 地 居 住 至 民 國 70 年 代 初 山 上 不 再 有 人 居 住, 形 成 今 日 馬 遠 村 的 聚 落 樣 貌 ( 邱 韻 芳,1997) 20
25 第 四 章 世 代 流 傳 的 族 群 與 古 道 記 憶 座 落 在 古 道 東 段 出 口 的 馬 遠 與 富 源 兩 村 與 古 道 有 著 極 為 密 切 的 地 緣 關 係 馬 遠 村 布 農 族 人 因 是 利 用 關 門 古 道 從 南 投 遷 徙 而 來, 沿 線 而 來 的 山 區 又 是 他 們 的 獵 場, 所 以 許 多 耆 老 對 沿 途 的 地 點 名 稱 及 位 置 仍 牢 記 在 心 富 源 村 民 對 古 道 沿 線 山 區 則 不 熟 悉, 雖 有 部 分 村 民 年 輕 時 常 入 山 進 行 採 藥 抽 藤 等 工 作, 但 地 點 偏 向 馬 蘭 鉤 溪 沿 岸 地 帶 他 們 或 許 聽 過 有 條 通 往 南 投 的 路, 但 大 多 不 曾 走 過 或 曾 走 到 淺 山 地 帶 4-1 馬 遠 布 農 族 人 的 記 憶 現 居 花 蓮 縣 萬 榮 鄉 馬 遠 村 的 丹 社 群 (Take vatan) 布 農 族 人, 原 居 於 南 投 縣 信 義 鄉 濁 水 溪 上 游 的 丹 大 溪 流 域, 此 處 堪 稱 台 灣 的 心 臟 地 帶 丹 社 群 人 沿 著 丹 大 溪 及 其 上 游 兩 岸 共 建 立 了 14 個 部 落, 其 中 位 於 丹 大 東 溪 沿 岸 的 部 落 有 :Kalan (カアラン) Qalmutan(カンムツ) Havaan(ハバアン) Patlaian; 位 於 丹 大 西 溪 沿 岸 的 部 落 有 :Palubu(パロボ) Hukhuk(ホクホク) Haul vadan( 丹 大 社 ) Pasihaulun Miskuan(ミシコワン); 位 於 丹 大 溪 沿 岸 的 部 落 有 :Pahlogan Tilusan(テルサン) Qaitung(カイトン) Tahavan(タハバン) Hinoqon(ヒ ノコン) 丹 社 群 人 於 1933 年 被 日 本 政 府 強 制 搬 遷 原 居 地, 除 少 數 和 其 他 社 群 人 混 居 在 今 南 投 縣 信 義 鄉 的 地 利 村 和 雙 龍 村, 近 乎 全 數 的 丹 社 群 人 是 翻 越 中 央 山 脈 稜 線 到 花 蓮 縣 境 內 的 馬 遠 部 落 迄 今 耆 老 對 於 古 道 的 記 憶 在 日 本 政 府 下 令 遷 移 前 就 已 有 族 人 從 丹 社 群 發 源 地 先 行 橫 向 東 移 約 在 民 國 10 年 以 前, 丹 社 群 族 人 已 陸 續 東 移 至 族 人 稱 之 為 Tasta lan( 地 名, 今 蝴 蝶 谷 淺 山 地 區 ) 等 鄰 近 區 域, 並 在 此 開 墾 與 居 住 一 段 時 間, 而 馬 遠 段 山 區 也 已 有 少 數 丹 社 群 族 人 居 住 此 地 長 者 敘 述 花 蓮 與 南 投 的 親 戚 來 往 互 動 中, 多 次 東 西 向 徒 步 相 互 訪 視 拜 訪 分 享, 察 覺 花 蓮 區 族 人 所 居 住 的 地 理 環 境 農 作 物 動 植 物 資 源 非 常 豐 富, 土 壤 肥 沃, 而 且 如 地 瓜 芋 頭 等 農 作 物 的 生 長 比 南 投 區 大 上 數 倍 經 過 多 次 的 來 往 與 分 享 互 動 下, 少 部 分 的 族 人 開 始 東 移 前 往 視 察 與 居 住, 在 確 定 具 備 有 良 好 的 生 存 環 境 之 下, 族 人 們 開 始 有 氏 族 大 小 規 模 的 搬 遷, 年 約 民 國 15 至 25 年 移 居 至 花 蓮 後, 族 人 也 常 經 由 古 道 回 到 南 投 丹 大 山 區 狩 獵 現 今 許 多 部 落 耆 21
26 老 仍 有 這 樣 的 經 歷, 他 們 曾 多 次 回 到 丹 大 山 區, 並 在 古 道 沿 線 留 下 了 代 代 相 傳 的 布 農 地 名 地 名 位 置 暨 關 門 古 道 路 線 詳 見 P.108 關 門 古 道 暨 布 農 地 名 全 圖 序 號 一 表 古 道 沿 線 布 農 地 名 與 含 意 地 名 與 含 意 Tasta lan 接 近 平 原 的 坡 地 說 明..Tasta lan 在 丹 社 群 族 語 裡 代 表 的 是 接 近 平 原 的 淺 山 坡 地, 指 今 富 源 森 林 遊 樂 區 上 方 的 淺 山 山 地 Ma su bun bun 香 蕉 園 之 意 二 說 明.. 此 地 環 境 生 長 天 然 野 香 蕉, 族 語 稱 之 bun bun kanitu 野 香 蕉 特 徵 為 樹 幹 纖 細 長 的 高 不 可 食 數 量 多 此 處 有 水 源 地 利 之 便 是 個 好 場 所, 所 以 成 為 狩 獵 前 的 第 一 休 息 站, 多 數 獵 人 在 此 製 作 臨 時 工 寮, 並 利 用 細 寬 長 的 野 香 蕉 葉 片 做 防 水 遮 蔽 屋 頂 民 國 10 年 以 前 有 部 份 族 人 遷 居 此 地 或 蝴 蝶 谷 附 近 山 區, 因 現 今 的 馬 遠 廣 東 庄 富 源 有 阿 美 族 居 住 Du hu lan pa tu 石 頭 中 遺 留 火 藥 炸 過 的 痕 跡 三 說 明.. 滿 清 政 府 開 闢 關 門 古 道 時, 在 大 石 頭 上 鑿 縫, 將 炸 藥 置 入 引 爆, 遺 留 下 來 的 痕 跡, 遺 址 至 今 還 在 Pis di buan 起 火 升 煙 說 明.. 此 地 形 為 山 脊 稜 線 之 處, 面 向 東 邊, 遙 望 瑞 穗 縱 谷 區 一 目 了 然, 也 成 為 族 人 在 狩 獵 返 回 途 中 最 好 的 休 息 站 獵 人 們 會 在 此 休 息 並 起 火 升 煙, 讓 山 下 的 族 人 親 友 知 道 獵 人 要 下 山 了, 族 人 看 到 煙 便 即 刻 預 備 飲 食 前 往 迎 接 搬 運 物 品 或 獵 物, 煙 也 象 徵 著 獵 人 們 平 安 歸 來 的 信 號 四 San da na nam 試 射 獵 槍 鳴 槍 說 明.. 1. 上 山 : 此 地 大 型 樹 木 綿 密, 獵 人 們 自 行 選 擇 大 型 樹 幹, 試 射 槍 枝 準 心 並 調 整 獵 槍, 同 時 整 理 狩 獵 物 品 等 裝 備 2. 下 山 : 獵 人 豐 收 下 山, 在 此 射 擊 鳴 槍, 告 知 山 下 族 人, 壯 丁 會 前 去 幫 忙 搬 運, 山 下 的 族 人 開 始 備 餐 點, 上 山 迎 接 獵 人, 獵 人 會 分 配 獵 物 分 享 給 族 人 Tung ku kalib 日 治 時 期 的 地 標 ( 拔 子 森 林 三 角 點 ) 五 說 明..tung ku 的 意 思 指 制 高 點 處 山 頂,kalibu 是 越 過 的 意 思 日 本 人 在 此 古 道, 植 入 方 形 15 至 20 公 分 水 泥 石 柱, 高 100 公 分 左 右, 指 往 蝴 蝶 谷 及 大 富, 日 語 稱 之 san ga ku tin 22
27 Hu hul ma dai gga zan 大 型 石 頭 天 然 屏 障 說 明.. 天 然 躲 雨 休 息 屏 障, 陡 峭 岩 石 猶 如 岩 洞 ( 帳 篷 ) 六 口 傳 有 對 江 姓 夫 妻, 從 南 投 搬 到 花 蓮 途 中 他 們 的 小 孩 不 幸 在 此 地 病 逝, 夫 妻 便 將 小 孩 在 此 就 地 掩 埋 不 久 有 對 也 要 從 南 投 搬 到 花 蓮 的 族 人 在 此 生 火 用 餐, 發 現 了 掩 埋 痕 跡 且 以 為 裡 面 埋 藏 的 是 食 物, 挖 掘 後 反 而 嚇 到 趕 緊 跑 下 山 此 後 族 人 不 會 在 這 裡 停 留 過 夜 Kat mi 一 種 草 類 名 稱 七 說 明.. 休 息 站 之 一, 此 路 段 地 上 長 滿 2~4 公 分 布 農 語 稱 為 Kat mi 的 植 物, 附 近 有 從 地 底 下 湧 出 的 自 然 泉 水, 直 徑 不 到 一 公 尺, 位 於 富 源 溪 與 大 富 溪 的 山 稜 線 間, 距 離 Hu hul ma dai gga zan 約 200 多 公 尺 Ma hi lav 門 之 意 八 說 明..hi lav 族 語 稱 之 為 門, 此 地 遠 望 有 如 V 字 型 的 大 門 口, 左 右 可 通 行, 直 線 上 坡 通 往 kai bu ta, 路 段 中 長 滿 dos gaz( 荊 棘 ) Kas zu gan 腳 踩 到 濕 地 泥 沼 裡 九 十 十 一 說 明.. 有 水 源, 十 米 寬 的 濕 地, 族 人 稱 之 為 pu nul, 雨 水 聚 集 形 成 的 天 然 沼 澤 濕 地 Dosnaz 地 名 說 明.. 意 思 為 很 窄 的 路 Kai bu ta 地 名 ( 倫 太 文 前 鞍 ) 說 明.. 有 pu nul( 濕 地 ), 路 徑 長 滿 isput( 高 山 芒 草 ) Tungku padasan 大 型 石 壁 有 類 似 文 字 的 圖 樣 ( 倫 太 文 山 ) 說 明..tung ku 是 指 凸 出 的 形 狀, 如 山 頂 山 尖 岩 石 等,pa da sang 是 指 寫 的 意 思 十 二 十 三 Tung go luglasang 呼 喊 之 意 說 明..Tung go 族 語 稱 為 至 高 處,luglasang 族 語 稱 之 為 說 與 呼 喊 之 意, 因 地 形 是 至 高 點, 族 人 在 遷 移 或 狩 獵 時, 步 行 Vie gas 至 Tung go lug la sang 的 路 段 方 向 會 容 易 迷 失, 人 與 人 之 間 會 有 段 距 離, 因 此 有 人 會 在 此 處 呼 喊 同 伴 及 等 待, 引 導 它 們 的 方 向 Vie gas 休 息 與 住 的 地 方 說 明.. 可 休 息 暫 時 住 宿 的 地 方, 此 處 地 形 比 較 容 易 迷 失 23
28 Huhul luli 岩 洞 十 四 說 明..huhul 是 岩 洞 之 意 此 處 為 大 型 天 然 岩 洞, 至 少 可 以 容 納 20 多 人 休 息, 另 有 已 斷 裂 的 百 年 原 木, 多 年 來 日 曬 雨 淋 風 化 後 自 然 形 成 一 個 原 木 製 水 缸, 族 語 稱 之 為 tukev, 可 取 水 之 用 Tung go lan 河 床, 馬 太 鞍 溪 源 頭 支 流 十 五 說 明.. 可 休 息 暫 時 住 宿 的 地 方, 百 年 大 型 樹 幹 倒 塌, 自 然 形 成 族 人 所 稱 呼 的 dalokan( 臨 時 搭 建 的 工 寮 ) Gan pi pi tu 七 個 斜 波 十 六 說 明.. 過 馬 太 鞍 溪 上 游 支 流, 上 坡 至 南 投 交 界 處 稜 線, 此 地 形 有 七 個 大 小 之 字 形 斜 坡,pi pi tu 族 語 稱 之 為 7 意 思 耆 老 感 嘆 此 路 段 經 過 多 年 地 震 風 雨 等 天 然 災 害, 步 道 容 易 坍 塌 Ni nin gav 高 山 湖 十 七 說 明.. 花 蓮 縣 與 南 投 縣 林 線 交 界 處, 行 經 2 個 大 小 高 山 湖, 大 的 如 小 型 籃 球 場,ningav 族 語 稱 之 為 湖 意 思 Duhaulan 山 谷 的 小 溪 沒 有 水 十 八 說 明.. 沿 著 古 道 西 向 下 Duhaulan 的 路 線, 沿 路 的 溪 谷 沒 有 水, 只 有 在 下 雨 的 時 候 山 谷 才 有 溪 水 流 下 Pagatokon 地 名 十 九 說 明.. 此 地 名 是 狩 獵 或 勘 察 古 道 的 重 要 休 息 站, 有 水 源, 通 常 狩 獵 或 勘 查 的 族 人 會 在 這 搭 營, 作 狩 獵 或 勘 查 的 預 備, 往 右 邊 經 狩 獵 路 徑 可 到 達 Kalang(カ アラン) 聚 落 地 名, 沿 著 古 道 西 向 是 Havan(ハバアン) 聚 落 地 名, 接 著 是 下 一 個 聚 落 是 Paklaian 等 等 聚 落 Haul vadan 聚 落 南 投 丹 大 社 發 源 地 二 十 說 明.. 沿 著 Duhaulan 下 經 Kosogahn 鄰 近 右 邊 的 狩 獵 路 徑 第 一 個 到 達 的 聚 落 地 名 是 Kalang(カアラン), 為 林 氏 (Taqnasan Qalmutan) 家 族 ;Kalang 鄰 近 西 向 是 第 二 個 聚 落 地 名 Katmut(カンムツ), 為 馬 氏 (Mangququ) 田 氏 (Taisnunan) 家 族 第 三 個 是 古 道 經 過 的 聚 落 地 名 是 Havan(ハバアン), 為 余 氏 (Lamilingan) 家 族 ;Havaan 的 西 向 沿 著 支 流 第 四 個 聚 落 地 名 Paklaian, 為 林 氏 (Taqnasan) 馬 氏 (Mangququ) 家 族 ; 第 五 個 聚 落 地 名 是 Hukhuk, 距 離 學 校 很 近, 為 余 氏 (Lamilingan) 等 家 族 24
29 從 Hukhuk 繼 續 沿 著 古 道 西 向, 抵 達 丹 大 溪 兩 分 支 流 的 交 界 點 稱 之 為 Galus, 有 溫 泉 過 小 山 丘 後 到 達 Hual vadan 丹 社 群 的 行 政 區,Haul 是 指 下 方 的 意 思, Vadan 是 指 一 個 人 名 此 處 有 舊 學 校 派 出 所 住 家 ( 林 氏 江 氏 ), 範 圍 大 約 8 甲 地 以 上 舊 學 校 經 過 多 次 族 人 的 拜 訪, 草 叢 密 布 便 會 燃 燒 此 地 勘 查, 舊 學 校 與 聚 落 原 貌 也 因 燃 燒 勘 查 日 曬 雨 淋 自 然 侵 蝕 而 消 失, 但 足 跡 依 然 可 見 此 地 河 床 上 方 有 吊 橋, 可 通 往 第 六 個 聚 落 名 稱 是 Tilusan(テルサン), 為 馬 氏 家 族 學 校 西 向 前 方 第 七 個 聚 落 名 稱 Miskuan(ミシコワン), 為 江 氏 (Tanapima) 林 氏 等 ;Miskuan 聚 落 左 邊 是 第 八 個 聚 落 名 稱 Palubu(パロボ), 為 杜 氏 (Mangtavan) 等 ;Miskuan 聚 落 西 向 前 方 是 第 九 個 聚 落 名 稱 Kaitung (カイドン), 為 馬 氏 等 ;Kaitung 聚 落 西 向 前 方 是 第 十 個 聚 落 名 稱 Tahavan(タ ハバン), 為 田 氏 (Taisnunan) 江 氏 (Tanapima) 馬 遠 部 落 的 建 立 耆 老 述 說 第 一 次 遷 移 在 1933 年 橫 跨 中 央 山 脈, 經 過 3 天 2 夜 的 徒 步, 抵 達 Ma huan( 馬 候 宛 ), 位 置 在 現 今 馬 遠 社 區 南 方 的 山 坡 地 上 Ma huan 意 味 有 木 箱 之 地, 記 從 前 有 人 住 屋 失 火, 屋 內 有 木 箱 存 放 貴 重 物 品, 主 人 為 了 搶 救 入 屋 而 被 焚 斃, 居 民 便 以 此 命 名, 以 誌 不 忘 族 人 在 此 以 同 姓 氏 大 家 族 群 居, 並 分 為 Lin mu du Kai dm pul Mak lahn Li liak Na lun 等 5 個 主 要 居 住 區 日 本 政 府 為 了 整 合 管 理 五 大 區 域, 依 年 齡 分 派 工 作, 國 小 學 生 搬 運 石 頭, 大 人 到 富 源 溪 人 工 採 集 搬 運 碎 石 及 細 砂, 依 日 本 人 指 示 在 舊 學 校 這 地 方 建 照 學 校 派 出 所 宿 舍 等 建 築 物, 好 管 理 族 人 及 提 供 部 落 族 人 讀 書 並 於 昭 和 12 年 (1937) 10 月 24 日 完 工, 距 今 已 有 75 年 之 久 25
30 圖 馬 遠 舊 部 落 生 活 區 塊 圖 圖 馬 遠 舊 學 校 平 面 配 置 圖 26
31 民 國 十 幾 年 至 34 年, 由 日 本 人 提 名 Laung Taisnunan 擔 任 族 目 ( 田 成 德 Insin Taisnunan 的 父 親 ), 作 為 與 日 本 人 會 議 傳 話 的 窗 口 日 本 戰 敗 後 由 國 民 政 府 輔 導 下 山, 輔 導 接 洽 的 發 言 人 為 多 年 在 日 本 教 育 時 期 擔 任 校 工 的 Pali Taqunasan( 林 清 水 ) 擔 任 村 長 藉 由 國 民 政 府 鄉 長 阿 美 族 三 方 協 調 會 議, 期 盼 阿 美 族 禮 讓 Kunuan( 固 努 安 ) 這 塊 土 地, 讓 山 區 族 人 下 山 定 居, 協 調 後 阿 美 族 同 意 搬 遷, 族 人 開 始 下 山 勘 察 整 地, 每 戶 用 地 繳 交 150 元, 建 造 房 屋 800 元, 由 政 府 協 助 輔 導 建 造 民 國 41~43 年 開 始 陸 續 在 Kunuan 建 造 房 屋, 團 體 採 集 與 訂 購 木 頭, 在 富 源 切 割 加 工, 就 這 樣 Kunuan 部 落 的 房 屋 一 戶 一 戶 的 建 造 起 來, 成 為 今 日 的 馬 遠 社 區 所 以 馬 遠 社 區 有 人 沿 用 舊 名 稱 為 Ma huan, 或 稱 之 為 Kunuan 因 當 時 族 人 氏 族 分 家 的 很 多,Kunuan 部 落 的 區 塊 無 法 供 給 全 部 族 人, 有 些 族 人 開 始 往 自 家 的 土 地 領 域 附 近 建 造 房 屋, 如 東 光 (Tongkuan) 大 馬 遠 (Damayang), 都 是 在 族 人 保 留 地 ( 日 本 學 校 ) 的 山 區 下 方, 同 時 他 們 工 作 時 也 很 方 便, 離 自 家 很 近 東 光 (Tongkuan) 的 命 名, 聽 說 是 與 日 出 的 太 陽 有 關 連 東 光 位 於 瑞 穗 鄉 瑞 北 段 山 區, 面 向 海 岸 山 脈, 為 族 人 在 早 上 開 墾 工 作 時 第 一 個 看 到 陽 光 的 地 方, 在 日 本 統 治 時 期 地 名 就 叫 Tongkuan, 因 此 民 國 56 年 將 Tongkuan 正 式 命 名 為 東 光 社 區 大 馬 遠 (Damayang) 的 命 名 聽 說 是 阿 美 族 所 口 傳 下 來 的 因 阿 美 族 人 曾 經 開 墾 過 大 馬 遠 區 塊, 在 族 人 與 阿 美 族 互 動 時, 阿 美 族 人 都 稱 呼 此 地 名 為 Damayang ( 打 馬 煙, 瑞 北 舊 稱 ), 族 人 便 沿 用 這 個 名 稱 馬 遠 部 落 共 有 9 個 鄰 並 分 為 3 個 社 區, 馬 遠 社 區 為 1~4 鄰 大 馬 遠 社 區 為 5~7 鄰 東 光 社 區 為 8 9 鄰 此 外 瑞 穗 鄉 紅 葉 部 落 卓 溪 鄉 崙 山 與 立 山 部 落 亦 有 族 人 居 住 ; 更 有 族 人 後 續 遷 徙 至 海 岸 山 脈, 居 住 在 瑞 穗 鄉 奇 美 部 落 豐 濱 鄉 高 山 部 落, 與 台 東 縣 長 濱 鄉 南 溪 部 落 27
32 圖 馬 遠 部 落 社 區 分 布 示 意 圖 圖 馬 遠 部 落 社 區 分 布 空 照 圖 28
33 4-1-3 耆 老 們 的 生 活 經 歷 馬 連 淡 Tul-bus Mangququ;Taingasia:Matulaian 出 生 日 期 : 民 國 20 年 4 月 30 日 出 生 地 :Qalmut 民 國 22 年,Tul-bus 兩 歲 時 和 家 人 從 南 投 丹 大 遷 移 至 Dastalan 上 方 的 Masupunpun, 那 時 日 本 人 並 沒 有 命 令 他 們 一 定 要 遷 移, 而 是 他 們 自 己 跑 下 來, 原 因 是 因 為 有 族 人 先 下 去 後 覺 得 在 馬 遠 生 活 比 較 好, 不 會 像 在 南 投 要 考 慮 地 形 的 關 係, 導 致 有 些 植 物 沒 辦 法 生 長 得 好 在 馬 遠 地 比 較 寬 也 比 較 好, 對 族 人 們 的 生 活 比 較 好 6~7 歲 時 隨 著 親 人 搬 至 舊 學 校 的 上 方, 地 名 叫 Tunku, 之 後 也 就 決 定 住 了 下 來 Tul-bus 有 三 個 兄 弟 姐 妹, 二 男 一 女, 在 家 中 排 行 老 二 Tul-bus 的 父 親 Vi lian Mangququ 出 生 日 未 知,5 歲 時 就 去 世 了, 母 親 再 嫁, 繼 父 Si pal Mangququ 是 一 位 重 視 教 育 也 重 視 打 獵 的 父 親, 所 以 從 小 就 被 繼 父 教 育 的 很 好, 而 且 也 會 常 常 帶 Tul-bus 上 山 學 習 如 何 打 獵, 造 就 了 Tul-bus 現 在 是 位 受 人 尊 敬 的 獵 人 民 國 40 年 Tul-bus 因 為 父 母 親 提 親 而 認 識 太 太 江 寶 惜, 共 養 育 七 個 子 女, 四 男 三 女 16 歲 第 一 次 經 由 古 道 回 丹 大 山 狩 獵, 與 長 者 Lo tus Mangququ 一 同 前 往, 狩 獵 休 息 地 為 丹 大 山 區 的 San ga vaun 18 歲 第 二 次 回 丹 大 山 狩 獵, 與 長 者 Salu Mangququ 一 同 前 往, 狩 獵 休 息 地 為 Havaan 19 歲 第 三 次 回 丹 大 山 狩 獵, 與 長 者 Lo tus Mangququu 一 同 前 往, 狩 獵 休 息 地 為 Kalang 21 歲 當 兵, 退 伍 後 由 岳 父 Diang Tanapima( 江 祥 祿 ) 帶 著 Tul-bus 上 山 狩 獵, 狩 獵 區 塊 最 遠 到 Tonhulan( 光 復 馬 太 鞍 溪 上 游 ), 狩 獵 來 回 不 計 其 數 過 去 狩 獵 皆 由 同 氏 姓 家 族 團 體 狩 獵, 如 馬 氏 Mangququ 江 氏 Tanapima 等 等, 長 者 帶 著 兒 子 兄 弟 晚 輩 同 輩 團 體 狩 獵, 平 均 每 一 個 月 要 最 少 上 山 2 次 勘 察 陷 阱, 深 怕 獵 物 會 腐 蝕, 順 道 勘 察 動 物 路 線 變 更 陷 阱 地 點 搬 運 獵 物 下 山 29
34 林 棕 能 Pa-ki Qalmutan;Taingasia:Taisnunan 出 生 日 期 : 民 國 22 年 4 月 28 日 出 生 地 :Kalang 長 者 Pa-ki 記 得 父 親 說 家 族 從 丹 大 山 的 遷 移, 是 日 本 人 強 迫 族 人 下 山,Pa-ki 說 在 他 剛 會 爬 的 時 候, 由 一 位 族 長 Kan-suaz Taislunan 帶 領 下 山 搬 遷 到 Li like Li liek 聚 落 是 日 本 人 為 了 要 把 分 散 在 各 區 塊 的 族 人, 集 中 在 一 個 生 活 區 塊, 所 以 才 會 沿 生 出 五 大 生 活 區 塊 :Li liek Nalun Mak lahn Kaitupul Limutu Pa-ki 在 國 小 5 6 年 級 時 與 父 親 Laung Qalmutan( 林 金 山 ) 第 一 次 上 山 狩 獵, 從 Li liek 出 發, 上 山 第 一 天 住 在 Masupunpun ( 地 名 ), 與 父 親 一 同 做 的 dalokan( 臨 時 工 寮 ) 屋 頂 是 用 野 香 蕉 葉 片 所 搭 的 此 地 因 野 香 蕉 很 多, 顧 名 思 義 族 人 稱 之 為 Masupunpun(punpun 是 香 蕉 的 意 思 ) 第 二 天 休 息 的 地 方 是 Katmi; 第 三 天 休 息 地 是 山 頂 稜 線 處 Niningav, 也 是 花 蓮 縣 與 南 投 縣 的 交 界 點 ; 第 四 天 休 息 地 是 Pa kag do kon; 第 五 天 抵 達 Kalang( 部 落 地 名 ) 路 途 中 艱 辛 困 苦 雙 腿 發 軟 身 體 疲 憊, 這 是 Pa-ki 第 一 次 丹 大 山 探 險 之 旅 多 次 的 狩 獵 來 回 往 返 的 經 驗, 幾 乎 走 遍 了 6 至 7 個 丹 大 聚 落, 只 有 位 於 丹 大 溪 上 方 的 Gai tung 與 Tahavan 聚 落, 因 地 形 的 關 係 無 法 前 往, 父 親 只 能 用 手 指 說 明 方 向 與 地 點, 在 記 憶 裡 與 父 親 丹 大 山 留 下 深 刻 的 印 象 Pa-ki 此 後 每 半 個 月 會 跟 著 父 親 與 3 位 叔 叔 沿 著 關 門 古 道 回 丹 大 山 勘 察 狩 獵 陷 阱, 在 行 走 狩 獵 陷 阱 製 作 搭 棚 採 集 預 備 飲 食 夜 間 烤 火 等 過 程 中, 長 輩 們 會 分 享 狩 獵 經 驗 禁 忌 地 名 典 故 故 事 文 化 先 輩 的 話 等 等, 幾 乎 部 落 裡 會 回 到 丹 大 山 打 獵 的 族 人, 都 會 知 道 古 道 的 典 故 與 經 歷, 長 輩 們 都 會 這 樣 的 傳 承 教 導 分 享 Pa-ki 說 沿 著 古 道 回 丹 大 山 狩 獵 的 次 數 已 達 50 次 以 上,20 多 歲 服 兵 役 後 結 婚,23 歲 時 再 一 次 與 長 輩 同 學 一 同 回 丹 大 山 狩 獵, 成 果 豐 碩, 共 獵 到 6 隻 山 羊, 自 己 獵 到 2 支 山 羊 而 後 因 結 婚 就 少 有 機 會 回 古 道 狩 獵, 都 是 在 馬 遠 部 落 鄰 近 山 區 狩 獵 30
35 田 成 德 Insin Taisnunan;Taingasia:Taqunasan 出 生 日 期 : 民 國 25 年 1 月 2 日 出 生 地 :Katmut Insin 的 出 生 地 是 Katmut, 父 親 出 生 於 民 國 前 15 年, 父 親 口 述 民 國 25 年 Insin 出 生 時, 兩 個 月 後 田 氏 家 族 陸 續 遷 移 至 花 蓮, 當 時 丹 社 群 族 人 已 有 部 份 族 人 先 行 東 移 搬 遷, 有 前 中 後 等 不 同 的 時 期 遷 移,Insin 從 南 投 經 過 4 天 3 夜 遷 移 時 間, 下 Tasdalan 就 直 接 到 Liliek 的 聚 落 過 去 父 親 Laung 是 日 本 人 命 名 的 頭 目, 當 時 在 Mahuan 區 域 日 本 統 治 教 育 時 期 就 是 頭 目, 也 最 常 接 觸 日 本 人, Laung 頭 目 當 時 氏 族 的 人 數 多 達 40 至 50 人 Insin 的 小 學 教 育 有 兩 個 階 段,1 至 2 年 級 是 日 本 教 育,3 至 6 年 級 國 民 教 育, 記 得 12 歲 國 小 畢 業 的 那 年, 父 親 第 一 次 帶 Insin 回 丹 大 山 Katmut 發 源 地 學 習 狩 獵, 一 待 就 是 2 個 禮 拜,2 個 禮 拜 的 學 習 中, 教 導 使 用 獵 槍 製 作 傳 統 陷 阱 傳 統 文 化 地 名 生 活 領 域 等 等, 父 親 會 細 心 的 教 導 與 分 享 2 個 禮 拜 後, 下 山 花 了 3 天 2 夜, 一 家 人 也 背 著 戰 利 品 山 羌 飛 鼠 等 回 到 部 落, 當 時 每 個 月 上 山 狩 獵 勘 察 陷 阱 2 次, 狩 獵 時 期 直 到 22 歲 ( 民 國 47) 要 服 兵 役 前 才 結 束 民 國 49 年 24 歲 退 伍 後, 回 古 道 丹 大 山 狩 獵 活 動 依 然 不 減, 繼 續 與 田 氏 族 人 前 往 狩 獵, 年 輕 時 有 時 到 丹 大 山, 有 時 到 Tung go lan, 六 十 歲 左 右 幾 乎 都 到 Ma hi lav 地 方 狩 獵, 所 以 這 段 古 道 路 段 以 往 返 了 不 計 其 數, 可 以 說 是 狩 獵 天 堂 Insin 現 在 已 75 歲 了, 從 65 歲 到 現 在,Insin 依 然 繼 續 狩 獵, 狩 獵 範 圍 就 在 馬 遠 保 留 地 上, 老 了 運 動 運 動 筋 骨 回 憶 過 去 到 現 在,Insin 可 以 成 為 馬 遠 部 落 尊 敬 的 獵 人, 也 是 父 親 Laung 的 陪 伴 與 教 導, 每 個 古 道 的 地 名 父 親 會 一 段 一 段 解 釋, 狩 獵 技 巧 文 化 等 等 知 識, 也 是 父 親 遺 留 下 來 的 產 業, 也 希 望 可 以 傳 承 晚 輩 與 後 代, 使 布 農 族 傳 統 文 化 可 以 代 代 相 傳 31
36 林 葉 成 Laung Qalmutan;Taingasia:Lamilingan 出 生 日 期 : 民 國 16 年 5 月 9 日 出 生 地 :Havan Laung 說 他 們 家 族 本 來 是 住 在 Kalag, 後 來 搬 到 Havan, 他 也 在 那 邊 出 生, 而 在 遷 往 花 蓮 前 又 搬 到 Patlain 日 本 人 強 迫 他 們 一 定 要 搬 離 開 舊 部 落, 因 為 有 一 些 丹 社 族 人 已 經 搬 到 花 蓮 居 住, 他 們 回 南 投 時 常 會 跟 他 們 分 享 花 蓮 的 氣 候 良 好 土 地 平 坦 農 作 豐 富, 所 以 多 數 族 人 都 選 擇 搬 到 花 蓮 Laung 說 根 據 長 者 口 傳, 通 往 花 蓮 的 路 是 hulanla( 湖 南 人 ) 做 的,hulanla 跟 部 落 說 要 開 路, 部 落 的 人 同 意 但 沒 有 幫 忙, 而 路 做 好 後 hulanla 也 就 離 開 至 於 清 朝 人 則 叫 bakasha, 跟 hulanla 不 一 樣, 他 們 都 是 在 部 落 進 行 買 賣 交 易, 有 的 甚 至 住 在 部 落 或 跟 部 落 的 人 通 婚 搬 到 花 蓮 是 整 個 家 族 一 起 行 動,Laung 記 得 當 時 大 約 是 6 7 歲, 走 了 3 天 2 夜, 第 一 天 睡 在 Tung go lan, 第 二 天 睡 在 Ma hi lav, 第 三 天 就 到 了 Tasta lan 第 四 天 便 有 日 本 警 察 帶 他 們 前 往 大 馬 遠 上 方 的 山 地, 指 定 他 們 要 住 在 這 裡, 他 們 也 才 開 始 整 地 造 屋 種 植 作 物 一 開 始 農 作 物 還 沒 收 成, 他 們 會 向 比 較 早 來 到 這 邊 的 族 人 拿, 或 是 走 回 南 投 從 老 家 的 穀 倉 裡 帶 回 來 日 本 人 離 開 後, 有 部 分 族 人 從 馬 遠 搬 到 南 投 地 利, 也 有 約 5 戶 族 人 回 到 舊 部 落 居 住, 但 後 來 整 地 時 被 林 務 局 的 人 發 現, 他 們 就 請 南 投 的 警 察 進 去 把 他 們 叫 下 山 Laung 參 與 過 興 建 舊 學 校 的 工 作, 要 從 河 床 邊 搬 石 頭 沙 子 上 山, 非 常 辛 苦 21 歲 當 兵 回 來 後 第 一 次 跟 家 族 長 輩 回 去 丹 大, 來 回 花 了 10 天 的 時 間, 之 後 每 年 都 會 回 去 2~3 次, 但 已 經 40 多 年 沒 有 回 去 了 32
37 馬 立 文 Liba Mangququ;Tankasia:Taisnunan 出 生 生 日 : 民 國 16 年 5 月 7 日 出 生 地 :Tilusan Liba 原 本 居 住 地 在 南 投 Tilusan, 在 那 裡 生 活 了 12 年, 生 活 型 態 是 以 農 業 為 主, 種 植 地 瓜, 小 米 等 Liba 記 得 12 歲 的 時 候 就 和 父 母 親 親 屬 一 起 徒 步 由 古 道 遷 移 下 山, 是 被 日 本 人 強 制 性 遷 移, 氏 族 也 是 最 後 一 批 被 迫 遷 移 的 丹 社 族 人, 遷 移 地 是 日 本 人 稱 之 為 Mahuan 區 域 的 Nanalung 聚 落 遷 移 路 程 很 辛 苦, 要 把 生 活 的 家 當 全 部 搬 去, 大 概 花 了 4 天 3 夜 東 移,Liba 牽 著 一 隻 山 羊, 早 晨 從 Tilusan 出 發, 第 一 天 睡 Pagatokon 經 過 Niningav Vie gas, 第 二 天 睡 Tungku padasan Ma hi lav, 第 三 天 睡 Ma ubunbun, 第 四 天 再 經 由 Tastalau 往 Nanalung 居 住 林 文 正 Si-kav Taqunasan;Taingasia:Tanapima 出 生 日 期 : 民 國 28 年 1 月 17 日 出 生 地 : 馬 遠 舊 學 校 附 近 Si-kav 的 家 族 原 本 是 住 在 Haul Vatan, 很 久 以 前 就 搬 到 花 蓮, 後 來 住 在 清 水 一 帶 Si-kav 的 爸 爸 Pali Taqunasan 在 日 治 時 期 被 日 本 人 領 養, 日 本 人 看 Pali 工 作 勤 快, 便 栽 培 他 去 讀 花 蓮 農 校, 畢 業 後 便 派 回 馬 遠 ( 當 時 稱 馬 芝 宛 ) 當 派 出 所 警 察 兼 小 學 老 師 民 國 16 年 Pali 還 被 派 往 南 投, 勸 說 族 人 搬 過 來 花 蓮 居 住 戰 後 Pali 被 委 派 為 馬 遠 村 長, 民 國 48 年 當 選 萬 榮 鄉 長, 後 來 因 為 身 體 狀 況 變 差 就 改 當 秘 書, 最 後 在 任 內 過 世 33
38 江 寶 惜 I-bu Tanapima;Tangkasia:Taisnunan 出 生 日 期 : 民 國 23 年 2 月 5 日 出 生 地 :Michikuan I-bu 的 父 母 本 來 是 民 國 22 年 就 要 搬 到 花 蓮, 但 因 為 I-bu 的 媽 媽 當 時 剛 好 懷 著 她,I-bu 的 父 親 雖 然 已 經 先 去 花 蓮 種 植 地 瓜 小 米 等, 不 過 都 還 沒 有 成 熟, 到 了 花 蓮 反 而 會 沒 東 西 吃 所 以 等 I-bu 出 生 後, 才 跟 著 Mu-uz Tanapima( 江 石 文 ) 的 家 族 一 起 搬 到 花 蓮 到 花 蓮 時 一 開 始 住 的 地 方 的 地 名 已 經 忘 了, 之 後 才 搬 到 Liliak, 戰 後 日 本 人 離 開, 政 府 不 再 強 制 族 人 要 集 體 住 在 一 個 區 域, 於 是 族 人 紛 紛 自 行 搬 到 田 地 旁 邊 居 住,I-bu 也 搬 到 東 光 後 方 山 區 民 國 42 年 馬 遠 社 區 建 立,I-bu 為 了 讓 小 孩 以 後 讀 書 方 便, 便 跟 一 位 林 姓 族 人 買 了 現 在 住 的 地 方, 於 是 從 東 光 搬 到 馬 遠 ;I-bu 說 他 的 親 戚 都 在 東 光, 馬 遠 反 而 只 有 兩 戶 是 認 識 的 I-bu 說 家 族 男 人 上 山 打 獵 回 程 時, 會 在 Pis di buan 引 火 升 煙,I-bu 和 家 族 婦 女 看 到 後 便 會 帶 著 地 瓜 米 肉 等 前 往 山 下 迎 接 I-bu 說 以 前 狩 獵 到 的 肉 都 是 要 帶 下 山 分 享 給 族 人, 不 能 自 己 隨 便 亂 吃, 獵 人 們 往 往 只 能 吃 獵 物 的 內 臟, 所 以 才 會 帶 肉 去 迎 接 林 送 妹 Sani Qalmutan;Taingasia:Mangququ 出 生 日 期 : 民 國 18 年 7 月 20 日 出 生 地 : 南 投 丹 大 阿 嬤 說 當 時 她 當 時 居 住 在 南 投 的 丹 大, 因 著 日 本 人 的 政 策, 所 以 才 搬 遷 下 來 的 阿 嬤 說 他 當 時 應 該 只 有 3 4 歲, 要 不 然 阿 嬤 說, 她 當 時 的 印 象 就 只 有 孩 子 在 家 中 廣 場 嬉 戲 的 畫 面 阿 嬤 也 說 當 時 它 是 由 父 母 親 背 下 來 的 當 時 阿 嬤 從 丹 大 下 來, 途 中 經 過 的 地 名 因 為 年 紀 大 的 關 係, 想 不 起 來 了 之 後 到 了 馬 遠 山 區, 阿 嬤 說 詳 細 的 地 名 忘 了, 之 後 又 搬 遷 到 Lilik 的 地 方, 之 後 要 到 Nanalung, 最 後 搬 到 了 現 在 的 馬 遠 本 村 ( 取 自 馬 遠 部 落 誌,P.69) 34
39 馬 秋 英 I-suz Mangququ;taunkasia:Taisnunan 出 生 日 期 : 民 國 13 年 1 月 10 日 出 生 地 :Qalmut 原 居 住 於 南 投, 但 因 為 阿 嬤 的 老 公 下 來 這 裡 找 住 在 這 裡 的 族 人, 其 中 以 一 位 叫 做 Mua Mangququ 跟 阿 公 說 叫 住 在 南 投 的 族 人 下 來, 因 為 只 有 她 一 人 非 常 的 無 聊, 所 以 拜 託 阿 公 去 叫 南 投 的 族 人 下 來 當 時 我 們 現 在 住 的 地 方 有 布 農 族 人, 有 Qai-sul Qalmutan Lu-mav Taknasan I-dik Mangququ, 他 們 說 這 裡 很 方 便 打 獵, 獵 場 離 村 莊 不 遠, 兩 三 天 就 有 獵 物 好 吃, 所 以 拜 託 阿 公 去 叫 住 在 丹 大 的 族 人 下 來, 於 是 阿 嬤 他 們 就 搬 遷 下 來 了 所 以 阿 嬤 依 稀 記 得 大 概 是 民 國 21 年 下 來 阿 嬤 說 當 時 從 Qalmut 下 來, 接 下 來 到 Dastalan( 大 概 是 現 今 的 富 源 蝴 蝶 谷 ), Limutu,Maklahan,Simuqan,Gikunuan ( 取 自 馬 遠 部 落 誌,P.35) 馬 平 貴 Mu-uz Mangququ;Tangkasia:Soheqan 出 生 日 期 : 民 國 42 年 2 月 8 日 出 生 地 :Na lun 根 據 長 者 口 傳,Mu-uz 的 老 家 是 南 投 的 Tilusan Mu-uz 出 生 在 馬 遠 上 山 的 Na lun, 雖 然 民 國 43 年 開 始 建 立 固 努 安 ( 今 馬 遠 社 區 ), 但 Mu-zu 一 家 到 他 小 學 6 年 級 時 才 搬 下 來 Mu-uz 小 時 候 就 會 用 石 頭 製 作 陷 阱 捕 捉 白 鼻 心 田 鼠 松 鼠 等 時 歲 開 始 跟 隨 部 落 一 位 長 者 Diang Tanapima 循 著 古 道 前 往 馬 太 鞍 溪 狩 獵, 第 一 天 午 後 出 發 到 Ma su bun bun, 第 二 天 到 Kai bu ta( 倫 太 文 前 鞍 ), 第 三 天 中 午 就 會 到 Tung go lan( 馬 太 鞍 溪 ) 並 開 始 巡 視 陷 阱, 停 留 1~2 天 處 理 獵 物 整 理 陷 阱, 下 山 則 需 2 天 時 間 ; 回 家 休 息 約 一 個 禮 拜 後 又 會 再 次 上 山 狩 獵, 這 樣 不 間 斷 的 持 續 了 4 年, 直 到 當 兵 前 才 停 止 退 伍 回 到 部 落 後 就 很 少 上 山, 僅 有 幾 次 是 為 了 採 集 中 藥 材 才 又 走 到 Tung go lan, 最 後 就 再 也 沒 上 去 過 了 直 到 這 次 帶 領 我 們 上 山 做 調 查, 已 經 有 30 多 年 沒 有 上 去 了 35
40 4-2 富 源 村 民 的 記 憶 富 源 舊 稱 拔 仔 庄 拔 仔 庄 開 發 較 瑞 穗 早, 最 早 由 阿 美 族 人 遷 入, 清 朝 末 年, 中 路 總 兵 吳 光 亮 率 領 客 家 人 為 主 的 軍 兵 從 南 投 竹 山, 過 八 通 關 璞 石 閣 到 達 拔 仔 庄, 由 於 拔 仔 庄 的 地 理 位 置 扼 要, 緊 控 花 東 縱 谷 南 北 交 通, 軍 隊 築 城 於 今 富 源 國 小 處, 使 拔 仔 庄 成 為 當 時 台 灣 中 路 的 重 要 地 標 之 後 又 有 桃 竹 苗 的 客 家 人 遷 入, 而 後 閩 南 人 由 於 開 拓 的 失 利, 也 移 居 至 拔 仔 庄, 這 三 大 族 群 分 居 於 富 源 富 民 富 興 三 村, 使 這 裡 成 為 擁 有 多 元 文 化 的 社 區 鍾 昌 發 先 生 ( 民 國 15 年 出 生 ) 鍾 先 生 是 客 家 人, 籍 貫 河 南 穎 川, 祖 輩 即 居 於 此, 曾 祖 父 被 布 農 族 馘 首 而 死 小 學 二 年 級 時 親 眼 目 睹 丹 大 社 集 體 遷 徙 至 山 腳, 約 一 千 八 百 人, 剛 開 始 住 在 山 腳 鐵 皮 工 寮, 後 遷 至 馬 侯 宛 鍾 先 生 表 示 他 的 表 兄 弟 二 人 曾 在 年 輕 時 沿 馬 蘭 鉤 溪 而 上, 約 六 小 時 左 右 在 溪 邊 看 見 布 農 族 的 人 頭 架 鍾 先 生 說 富 源 國 小 以 前 是 清 軍 軍 營, 大 門 口 向 著 南 方, 後 來 在 富 源 國 小 現 址 挖 出 了 非 常 多 的 清 軍 骨 骸, 當 地 人 民 決 定 建 立 廟 堂 祭 拜, 便 建 立 了 昭 忠 祠, 所 以 昭 忠 祠 裡 皆 為 清 兵 遺 骸 36
41 富 源 國 小 外 觀 昭 忠 祠 外 觀 昭 忠 祠 神 位 涂 火 財 先 生 (90 歲 ) 民 國 20 年 隨 母 親 從 台 中 大 甲 來 花 蓮, 種 田 維 生, 唸 過 兩 年 日 本 小 學, 而 後 娶 日 本 妻 子 十 多 歲 時 曾 和 6 7 個 台 灣 人 走 到 富 源 森 林 遊 樂 區 後 方 山 上, 去 一 天 回 來 一 天, 是 從 溪 峰 禪 寺 後 面 上 去 的 路 涂 先 生 表 示 山 上 的 路 很 寬 很 大, 很 好 走 ; 且 知 道 有 條 路 是 可 以 走 到 南 投 的, 但 他 本 人 沒 走 過 林 兩 傳 先 生 ( 民 國 24 年 出 生 ) 世 居 此 地 的 阿 美 族 人, 沒 有 走 過 可 以 走 到 南 投 的 路, 但 聽 過 馬 遠 的 人 說 有 條 路 可 以 到 南 投 他 知 道 拔 仔 山 頂 有 個 水 泥 做 的 記 號, 聽 說 是 從 蝴 蝶 谷 前 方 自 來 水 廠 旁 的 路 進 去, 沒 有 過 溪, 朝 山 頂 一 直 上 去 小 學 三 年 級 時 日 本 戰 敗, 一 直 傳 說 有 人 埋 藏 許 多 黃 金 林 先 生 和 其 他 長 輩 在 三 十 年 前 曾 沿 馬 蘭 鉤 溪 上 溯 走 到 黃 金 洞, 主 要 是 去 釣 魚 早 上 七 點 從 家 裡 出 發, 約 下 午 三 點 到 黃 金 洞, 當 時 有 看 到 洞 口, 但 他 走 進 去 時 裡 面 已 經 崩 塌 了 林 先 生 表 示 他 的 祖 父 時 期 仍 有 馘 首 風 俗, 他 本 人 沒 有 看 過 人 頭 架 37
42 鍾 進 興 先 生 ( 民 國 25 出 生 ) 鍾 先 生 聽 說 有 兩 條 路, 一 條 是 金 礦 路, 是 沙 金, 另 一 條 就 是 往 南 投 的 路 鍾 先 生 曾 經 從 馬 遠 那 邊 一 直 往 山 上 走, 大 約 要 走 一 天 半, 才 能 到 採 藥 的 地 方 ( 金 線 蓮 ) 採 藥 的 地 方 在 日 據 時 代 是 部 落, 有 人 曾 種 竹 子 柚 子 等 農 作, 但 沒 看 過 人 頭 架, 放 人 頭 架 的 地 方 是 沿 馬 蘭 鉤 溪 一 直 往 裡 面 過 第 二 圓 山, 要 從 山 腰 過 去, 從 溪 上 去 不 好 走 鍾 先 生 知 道 有 登 山 隊 的 直 接 從 溪 峰 禪 寺 往 山 頂 一 直 走 去, 沒 有 過 拔 子 溪, 此 條 也 是 他 的 採 藥 路 線 葉 阿 俊 先 生 ( 民 國 23 年 出 生 ) 新 竹 客 家 人, 剛 會 走 路 時 父 親 過 世, 約 三 歲 左 右 就 來 到 花 蓮 鳳 林, 剛 開 始 種 香 蕉, 光 復 後 第 二 年 才 來 到 富 源 曾 在 沿 馬 蘭 鉤 溪 進 去, 過 人 頭 架 後 再 往 裡 面 走 的 地 方 住 在 那 裡 幾 個 月, 也 知 道 溪 峰 禪 寺 再 進 去 有 一 條 路 以 前 去 山 裡 是 為 了 採 薯 榔, 那 時 走 的 路 從 山 崩 以 後 就 找 不 到 了, 也 沒 看 過 石 階 路, 回 憶 當 時 比 較 多 Vatan 的 人 去 那 裡 放 陷 阱 打 獵 往 南 投 的 路 葉 先 生 沒 有 去 過 69 林 班 ( 約 現 在 的 蝴 蝶 谷 露 營 區 ) 上 去 有 日 本 時 代 開 的 路 往 丹 大 的, 聽 他 哥 哥 說 有 檜 木 鋪 的 路, 還 有 日 本 字 在 上 面 做 記 號 以 前 有 從 蝴 蝶 谷 遊 樂 區 上 到 山 頂 的 路, 是 Vatan 的 獵 路, 葉 先 生 也 曾 走 過 這 條 路, 但 這 條 路 還 沒 有 檜 木, 也 沒 有 階 梯, 是 普 通 的 山 路 黃 秋 泉 先 生 ( 民 國 20 年 出 生 ) 黃 世 忠 先 生 黃 氏 父 子 原 是 南 投 集 集 人, 四 十 年 前 全 家 族 搬 到 富 源, 種 植 芋 頭 等 農 作, 之 前 仍 有 人 住 在 山 腳 附 近 山 區, 水 災 之 後 就 沒 了 黃 秋 泉 老 先 生 曾 走 到 拔 仔 山 頂 再 由 另 一 條 路 下 山, 曾 看 過 石 階 梯, 但 不 是 很 明 顯 約 十 多 年 前 有 許 多 大 學 的 登 山 社 會 來 登 山, 從 森 林 遊 樂 區 往 上 走 的, 現 在 則 很 少 了, 很 可 惜 黃 世 忠 先 生 表 示 過 溪 後 往 右 邊 的 岔 路, 一 直 往 山 頂, 過 孟 宗 竹 那 片 林 子, 大 約 是 那 個 方 向, 聽 說 可 以 到 水 里 38
43 趙 章 慶 先 生 ( 民 國 43 年 出 生 ) 趙 先 生 的 父 親 是 外 省 軍 人, 退 伍 後 來 到 富 源, 在 蝴 蝶 谷 山 區 從 事 種 植 杉 木 梧 桐 油 桐 的 工 作, 並 在 山 上 自 行 整 地 蓋 了 房 子 趙 先 生 在 富 民 村 出 生 長 大, 小 學 3 4 年 級 才 搬 到 山 上, 但 住 了 一 年 後 旋 即 又 搬 下 來, 之 後 也 沒 再 回 山 上 居 住 趙 先 生 說 以 前 通 往 蝴 蝶 谷 只 有 竹 子 做 的 便 橋, 過 橋 後 右 轉 循 著 沿 溪 上 升 的 小 路 就 會 到 他 家 因 為 馬 遠 村 民 上 山 狩 獵 也 是 走 這 條 路, 住 在 山 上 那 年 便 時 常 在 家 旁 邊 看 到 馬 遠 村 民 經 過, 也 好 幾 次 跟 著 他 們 上 山, 走 了 一 大 段 後 才 自 己 一 個 人 走 下 來 梁 銘 宗 先 生 ( 曾 任 富 源 森 林 遊 樂 區 經 理 ) 據 說 關 門 古 道 有 兩 部 分, 一 條 從 光 復 出 去, 光 復 林 道 大 豐 大 富 那 一 帶 ; 另 一 條 從 關 門 山 出 來, 現 在 蝴 蝶 谷 的 出 口 就 是 關 門 古 道 的 出 口 日 治 時 代 有 布 農 族 曾 居 住 於 現 在 蝴 蝶 谷 小 木 屋 處, 因 當 時 整 地 時 曾 挖 出 布 農 族 遺 跡 大 約 在 民 國 年 左 右, 曾 因 為 要 去 釣 魚 找 蝶 道 而 往 現 在 蝴 蝶 谷 龍 吟 瀑 布 處 走, 從 龍 吟 瀑 布 再 往 裡 面 走 約 2 公 里, 河 床 邊 有 許 多 種 植 竹 子 的 平 台, 在 平 台 上 發 現 骷 髏 頭 曾 在 由 森 林 遊 樂 區 往 拔 子 山 的 稜 線 上 看 過 人 造 平 台, 像 屋 子 的 地 基, 從 這 裡 有 一 塊, 再 走 過 去 又 有 一 塊, 無 法 判 斷 是 房 屋 地 基 還 是 階 梯, 總 之 確 定 是 人 為 的 39
44 第 五 章 田 野 發 現 的 古 道 樣 貌 以 下 將 分 別 描 述 田 野 調 查 所 發 現 的 古 道 形 貌 特 色 文 化 資 源, 以 及 古 道 各 段 之 保 存 現 況 5-1 古 道 的 形 貌 清 兵 在 開 闢 關 門 古 道 是 順 著 山 勢 地 形 而 採 取 不 同 的 修 築 方 式, 在 一 般 坡 度 平 緩 處 會 開 挖 土 石 建 築 坡 道, 直 到 坡 度 較 陡 時 才 修 砌 石 階 木 階, 遇 到 溪 溝 則 搭 造 木 橋 跨 越 一 般 而 言, 坡 道 與 石 階 是 最 常 採 用, 也 最 常 見 的 兩 種 修 築 方 式 ; 木 階 則 偶 而 會 在 坡 地 及 石 階 群 中 發 現 ; 木 橋 則 更 少, 本 研 究 僅 發 現 記 錄 到 兩 處 一 坡 道 關 門 古 道 基 本 上 是 沿 著 山 脊 稜 線 修 築, 但 在 遇 到 稜 線 地 形 破 碎 難 行, 或 可 腰 繞 山 頭 避 開 不 必 要 的 升 降, 清 兵 在 此 種 地 形 狀 況 會 開 挖 土 石 邊 坡, 將 古 道 改 修 築 在 稜 線 旁 並 以 一 定 高 度 緩 緩 上 升 經 現 場 調 查 記 錄, 平 均 寬 度 可 達 4 公 尺 部 分 緩 稜 處 沒 有 發 現 邊 坡 階 梯 等 古 道 遺 跡, 當 時 可 能 順 地 勢 直 接 整 地 鋪 平, 即 成 可 供 通 行 的 道 路 ( 坡 道 1) 因 稜 脊 陡 峭, 古 道 改 修 築 在 稜 線 旁 並 以 一 定 坡 道 緩 緩 上 升 照 片 左 側 稜 線 因 開 挖 邊 坡 而 僅 餘 一 公 尺 寬, 與 古 道 呈 極 大 對 比 ( 坡 道 2) 40
45 古 道 為 避 開 2680 山 頭, 從 南 側 修 築 坡 道 緩 上 至 倫 太 文 前 鞍, 此 處 可 見 明 顯 邊 坡 開 挖 遺 跡 ( 坡 道 3) 山 勢 平 緩 處, 邊 坡 開 挖 規 模 也 會 比 較 少, 如 照 片 所 示 此 處 邊 坡 高 度 僅 約 40 公 分 ( 坡 道 4) 二 石 階 在 坡 度 較 陡 處 清 兵 會 修 築 階 梯, 並 以 材 質 堅 硬 兼 能 穩 固 泥 土 的 石 階 最 為 常 見 有 時 長 坡 道 中 也 會 修 築 石 階 以 通 過 坡 度 較 陡 處, 石 階 也 會 依 照 坡 道 寬 度 修 築 到 4 公 尺 坡 度 較 陡 的 地 方 石 階 規 模 會 較 小, 平 均 約 在 2~3 公 尺 ; 若 在 山 勢 坡 度 更 為 陡 峭 處, 石 階 會 依 照 前 進 方 向 以 之 字 型 盤 旋 而 上, 而 根 據 村 長 口 述, 位 於 陡 峭 處 的 石 階 規 模 僅 達 肩 寬, 也 比 較 容 易 遭 到 下 雨 沖 刷 動 物 掘 土 而 損 壞 同 一 處 石 階 群 會 使 用 不 同 的 石 材, 左 圖 石 階 是 用 大 小 相 似 但 厚 度 扁 平 的 石 版 堆 砌 而 成, 右 圖 石 階 則 是 由 一 整 塊 石 材 修 砌 而 成, 較 左 圖 石 階 穩 固 耐 用 不 易 毀 損 ( 石 階 1) 41
46 山 勢 較 陡 處 古 道 若 還 能 以 直 線 方 式 上 升, 則 此 處 石 階 仍 可 維 持 2~3 公 尺 寬 的 規 模 ( 石 階 2) 山 勢 更 為 陡 峭 處 古 道 便 採 之 字 型 上 升, 而 此 處 石 階 的 寬 度 規 模 皆 較 小, 也 比 較 容 易 遭 自 然 力 毀 壞 ( 石 階 3) 42
47 三 木 階 本 研 究 發 現 的 四 處 木 階 中, 有 三 處 建 築 在 石 階 群 上 方 與 中 間, 一 處 則 在 斜 坡 上 存 有 三 階 木 階 而 從 外 觀 推 測, 這 些 木 階 都 是 用 不 易 腐 朽 的 木 材 ( 如 檜 木 ) 製 成 的 木 條 木 板 角 材, 橫 放 固 定 在 斜 坡 上, 藉 以 穩 定 鬆 軟 的 泥 土, 並 提 供 行 者 穩 固 的 踩 踏 點 此 為 三 階 木 階 中 保 存 最 好 的, 長 度 有 三 公 尺, 從 外 觀 研 判 應 是 由 檜 木 製 成 的 角 材 ( 木 階 1) 由 木 階 上 方 往 下 坡 方 向 拍 攝, 可 見 木 階 固 定 泥 土 後 形 成 照 片 下 方 的 踩 踏 面 ( 木 階 1) 另 一 處 木 階 為 圓 木 條, 切 口 仍 十 分 平 整 完 好 ( 木 階 2) 此 處 木 階 設 置 在 石 階 群 中 ( 木 階 3) 43
48 四 木 橋 本 研 究 記 錄 的 兩 座 木 橋, 一 座 目 前 僅 存 一 根 圓 木, 一 座 則 是 仍 保 存 相 當 良 好 的 木 板 橋 木 板 橋 共 有 三 片, 最 西 側 的 一 片 已 塌 陷, 東 側 的 兩 片 則 仍 十 分 穩 固, 且 木 料 尚 未 有 腐 朽 的 情 況 木 橋, 村 長 表 示 昔 日 為 兩 根 圓 木, 中 間 橫 置 木 板, 但 目 前 僅 存 一 根 圓 木 ( 木 橋 ) 木 板 橋, 照 片 中 央 與 下 方 的 兩 片 木 板 皆 仍 穩 固 完 好, 照 片 上 方 木 板 則 已 塌 陷 ( 木 板 橋 ) 木 板 寬 約 30 公 分, 村 長 表 示 昔 日 每 段 跨 距 皆 放 木 板 側 面, 木 料 仍 無 腐 朽 毀 壞 情 況 有 三 片 木 板 寬 可 達 100 公 分, 但 現 今 只 存 一 片 44
49 圖 照 片 位 置 圖 45
50 5-2 沿 線 之 重 要 文 化 資 源 將 古 道 沿 線 之 布 農 地 名 與 其 他 重 要 文 化 資 源 詳 述 如 下 沿 線 布 農 地 名 節 中 耆 老 敘 述 的 古 道 沿 線 地 名, 除 Tasta lan Ma su bun bun 兩 處 沒 有 位 在 古 道 路 線 上, 其 餘 各 地 點 之 現 場 調 查 記 錄 成 果 資 料 詳 述 如 下 地 名 位 置 請 詳 見 附 錄 三 相 關 地 圖 一 San da na nam 試 射 獵 槍 鳴 槍 TW97 座 標 : / 高 度 :932 調 查 日 期 :2012/04/ 與 Du hu lan pa tu 在 同 一 處 因 岩 石 頗 大 且 形 狀 特 別, 以 前 周 遭 草 木 也 沒 有 今 日 生 長 的 那 麼 高 大 茂 密, 站 在 石 頭 上 可 以 很 清 楚 的 看 到 馬 遠 部 落, 所 以 族 人 狩 獵 下 山 時 便 會 在 此 處 用 生 火 鳴 槍 的 方 式 告 知 山 下 族 人, 山 下 族 人 看 到 信 號 便 即 刻 預 備 飲 食 前 往 迎 接 搬 運 物 品 或 獵 物 岩 石 下 方 有 兩 階 完 整 石 階, 其 中 一 階 是 由 整 塊 石 頭 鑿 成, 長 約 150cm 46
51 二 Du hu lan pa tu 石 頭 中 遺 留 火 藥 炸 過 的 痕 跡 TW97 座 標 : / 高 度 :932 調 查 日 期 :2012/04/ 在 San da na nam 的 岩 石 上 有 兩 處 鑽 孔 痕 跡, 一 處 仍 留 有 約 8 公 分 深 的 完 整 圓 形 鑿 孔, 另 一 處 則 形 成 剖 面 據 村 長 表 示 是 當 時 清 朝 人 在 修 路 時, 為 取 得 修 築 石 階 所 需 的 石 材 所 留 下 的 鑿 孔 三 Tung ku kalib 日 治 時 期 的 地 標 TW97 座 標 : / 高 度 :1673 調 查 日 期 :2012/04/ 為 森 林 三 角 點, 最 初 是 由 日 治 時 期 臺 灣 總 督 府 殖 產 局 山 林 課 為 進 行 林 業 調 查 所 自 行 設 置 其 中 北 側 刻 有 森 林 三 角 點, 南 側 刻 有 山, 據 村 長 說 以 前 東 西 兩 側 視 野 開 闊, 現 在 則 因 為 草 木 生 長 而 影 響 視 野 47
52 四 Hu hul ma dai gga zan 大 型 石 頭 天 然 屏 障 TW97 座 標 : / 高 度 :1771 調 查 日 期 :2012/03/ 為 一 個 高 約 10 公 尺 的 巨 石, 巨 石 南 側 地 勢 較 高, 古 道 也 由 此 經 過 巨 石 北 側 地 勢 較 低, 且 底 部 向 內 凹 陷 形 成 一 個 天 然 遮 蔽 的 空 間 調 查 時 發 現 有 人 在 此 搭 設 帆 布 宿 營, 並 留 下 水 桶 鍋 等 器 具 此 地 也 為 長 野 義 虎 當 年 宿 營 過 夜 之 處, 他 當 時 記 錄 在 標 高 五 千 九 百 尺 ( 約 1788 公 尺 ) 的 一 個 岩 洞 內 過 夜, 隔 天 才 到 拔 仔 庄 ( 富 源 ) 五 Kat mi 一 種 草 類 名 稱 TW97 座 標 : / 高 度 :1845 調 查 日 期 :2012/03/ 活 水 小 水 池, 水 可 能 是 從 水 池 旁 的 岩 石 層 中 滲 出, 水 源 穩 定 乾 淨 村 長 表 示 水 池 有 遭 人 挖 大 整 理, 一 旁 並 有 宿 營 遺 跡 而 Kat mi 這 種 草 在 這 邊 也 絕 跡 找 不 到 了, 只 剩 地 名 流 傳 下 來 48
53 六 Ma hi lav 門 之 意 TW97 座 標 : / 高 度 :2054 調 查 日 期 :2012/03/ 古 道 沒 有 沿 著 稜 脊 通 過 興 魯 郡 山, 而 是 沿 著 山 頭 北 側 腰 繞 而 過, 在 接 近 興 魯 郡 山 (2145M) 與 其 東 北 側 2082 山 頭 間 的 鞍 部 時, 可 以 看 見 前 方 山 勢 形 成 兩 端 高 中 間 凹 陷 的 景 象, 族 人 依 此 意 境 稱 此 地 區 為 Ma hi lav 七 Kas zu gan 腳 踩 到 濕 地 泥 沼 裡 TW97 座 標 : / 高 度 :1973 調 查 日 期 :2012/03/ 此 地 名 泛 指 倫 太 文 山 東 鞍 這 一 片 區 域, 此 處 地 形 寬 廣, 並 有 多 處 泥 沼 濕 地 鞍 部 北 側 的 小 溪 溝 有 活 水 源, 但 春 季 調 查 時 水 量 很 少, 推 測 冬 季 或 枯 水 期 時 可 能 沒 水 此 處 與 光 復 林 道 高 差 僅 200 公 尺, 為 古 道 通 往 林 道 最 便 捷 的 地 方, 由 此 處 往 下 可 銜 接 至 光 復 林 道 31K 處 49
54 八 Dosnaz 地 名 TW97 座 標 : / 高 度 :2396 調 查 日 期 :2012/03/ 此 地 名 泛 指 上 Kai bu ta 前 這 一 段 陡 上 的 古 道 路 徑, 因 為 此 處 地 形 陡 峭, 且 稜 線 兩 側 皆 是 難 以 通 行 的 崖 壁, 所 以 古 道 在 此 僅 以 極 小 的 規 模 修 築 通 過 九 Kai bu ta 地 名 TW97 座 標 : / 高 度 :2633 調 查 日 期 :2012/03/ 為 岳 界 記 錄 所 稱 的 倫 太 文 前 鞍, 鞍 部 地 形 廣 大, 有 大 面 積 的 泥 沼 濕 地 與 黑 水 塘, 水 塘 水 源 應 屬 穩 定 但 水 質 不 佳 鄭 安 睎 曾 在 此 區 發 掘 到 瓷 碗 碎 片, 研 判 昔 日 有 清 兵 營 盤 設 置 在 此 處 本 次 調 查 亦 有 發 現 瓷 碗 碎 片, 以 及 日 治 時 期 啤 酒 酒 瓶 50
55 十 Tungku padasan 大 型 石 壁 有 類 似 文 字 的 圖 樣 TW97 座 標 : / 高 度 :2935 調 查 日 期 :2012/03/ 為 倫 太 文 山 山 頂 所 在, 三 角 點 位 在 古 道 旁 上 方 小 平 台, 昔 日 斷 裂 埋 沒 土 中, 後 由 山 友 挖 掘 出 來 並 重 新 安 置 十 一 Vie gas 休 息 與 住 的 地 方 TW97 座 標 : / 高 度 :2801 調 查 日 期 :2012/06/ 此 地 名 泛 指 倫 太 文 山 西 鞍 這 一 片 區 域, 此 區 地 形 坡 度 平 緩, 並 有 四 座 大 小 不 一 的 水 池 座 落 在 坡 面 平 坦 處 此 區 也 常 成 為 登 山 健 行 者 翻 越 倫 太 文 山 後 紮 營 夜 宿 之 處 51
56 十 二 Huhul luli 岩 洞 TW97 座 標 : / 高 度 :1826 調 查 日 期 :2012/06/ 岩 洞 位 於 馬 太 鞍 溪 右 岸, 緊 鄰 溪 旁, 從 古 道 下 溪 處 往 上 游 走 約 200 多 公 尺 即 可 抵 達 據 學 者 考 證 此 地 為 長 野 義 虎 於 馬 太 鞍 溪 夜 宿 之 處, 空 間 寬 廣, 可 供 20 人 於 此 住 宿 但 後 來 馬 太 鞍 溪 可 能 因 颱 風 大 水 影 響, 據 2000 年 9 月 政 大 登 山 隊 的 行 程 記 錄 記 載, 與 昔 日 相 比 河 床 淤 積 抬 高 河 面 擴 展 幾 近 一 倍, 岩 洞 也 因 此 嚴 重 淤 積, 目 前 僅 餘 5~6 人 夜 宿 空 間 村 長 說 馬 太 鞍 溪 為 部 落 一 位 名 叫 Luli 的 人 的 獵 區, 因 此 這 附 近 的 獵 寮 工 寮 都 會 冠 上 他 的 名 字 以 方 便 指 認 岩 洞 上 方 長 有 數 株 巨 大 檜 木 52
57 十 三 Tung go lan 河 床, 馬 太 鞍 溪 源 頭 支 流 TW97 座 標 : / 高 度 :1840 調 查 日 期 :2012/06/ 馬 太 鞍 溪 水 色 呈 青 綠 色, 十 分 漂 亮 野 生 動 物 數 量 極 多, 河 流 兩 岸 及 古 道 路 面 皆 可 看 到 許 多 動 物 腳 印 與 排 遺 河 流 兩 岸 及 周 遭 坡 地 生 長 有 許 多 的 檜 木, 生 長 規 模 與 數 量 皆 極 為 可 觀 53
58 十 四 Gan pi pi tu 七 個 斜 波 TW97 座 標 : / 高 度 :2795 調 查 日 期 :2012/06/ 古 道 在 中 央 山 脈 稜 脊 下 方 高 差 約 150 公 尺 處, 開 始 以 極 陡 的 坡 度 之 字 型 往 上 爬 升, 並 有 七 處 明 顯 轉 折, 也 就 是 族 人 所 說 的 Gan pi pi tu 此 段 古 道 路 基 完 好, 僅 有 幾 處 有 小 幅 塌 陷 的 狀 況, 但 路 面 長 滿 杜 鵑 等 灌 木 其 他 重 要 資 源 除 沿 線 布 農 地 名 以 及 石 階 木 橋 等 古 道 構 造 物 外, 調 查 過 程 中 藉 由 村 長 的 帶 領 指 認 說 明, 更 發 現 許 多 重 要 且 具 有 特 色 的 文 化 與 自 然 資 源 一 木 馬 道 TW97 座 標 : / 高 度 :811 調 查 日 期 :2012/04/ 位 於 San da na nam 至 產 業 道 路 盡 頭 間, 氣 壓 高 度 811 公 尺, 但 GPS 地 圖 顯 示 為 740 公 尺 木 馬 道 寬 1.5 公 尺, 邊 坡 高 約 1 公 尺, 村 長 說 明 這 是 民 國 60 年 代 林 務 局 為 開 採 此 區 梧 桐 樹 所 修 築 54
59 二 樹 木 鑽 孔 TW97 座 標 : / 高 度 :1754 調 查 日 期 :2012/03/ 為 一 株 胸 徑 達 三 人 環 抱 大 小 的 大 樹, 在 離 地 約 1 公 尺 處 有 一 個 直 徑 約 5 公 分 的 圓 形 鑽 孔, 洞 口 平 整 且 呈 正 圓 形, 鑽 孔 深 達 150 公 分 村 長 表 示 這 些 都 是 清 兵 為 埋 設 炸 藥 而 鑽 的 孔, 將 樹 炸 開 後 便 能 輕 易 獲 取 修 路 所 需 的 木 材 不 遠 處 一 株 大 樹 也 有 鑽 孔, 大 樹 位 置 ( / ), 高 度 1743, 洞 口 略 大 且 不 平 整, 深 度 則 僅 約 30 公 分 ( 以 登 山 杖 量 測 ) 55
60 三 巨 木 石 階 TW97 座 標 : / 高 度 :1949 調 查 日 期 :2012/03/ 興 魯 郡 山 的 名 稱 最 早 出 現 在 台 灣 堡 圖, 山 頭 標 示 有 漢 字 興 魯 群 山 片 假 名 ヒンル クン (hinruikun) 高 度 5598 ( 約 1696 公 尺 ) 然 而 當 時 標 示 位 置 是 在 今 日 的 拔 子 山, 今 日 則 將 距 拔 子 山 西 北 方 2 公 里 處, 高 度 2145 公 尺 的 山 頭 稱 為 興 魯 郡 山 據 富 源 當 地 文 史 工 作 者 推 測 當 時 拔 子 至 興 魯 郡 一 帶 山 區 可 能 生 長 許 多 檜 木, 興 魯 郡 即 是 由 日 語 檜 木 (hinoki) 轉 音 得 來 據 此 次 現 場 調 查, 興 魯 郡 山 周 邊 仍 生 長 有 許 多 珍 貴 的 檜 木 其 中 一 株 便 生 長 在 古 道 旁 邊, 高 聳 的 枝 幹 佇 立 在 石 階 旁, 見 證 了 興 築 遷 徙 繁 華 平 淡 這 百 年 來 的 歷 史 風 華 四 樹 頭 平 台 TW97 座 標 : / 高 度 :2400 調 查 日 期 :2012/06/ 古 道 在 此 經 過 一 處 廣 大 平 台, 一 旁 有 顆 巨 木 遭 砍 伐 後 留 下 的 樹 頭, 村 長 表 示 這 顆 巨 木 即 是 清 兵 為 修 築 古 道 而 砍 伐 的 56
61 五 檜 木 獵 寮 TW97 座 標 : / 高 度 :1841 調 查 日 期 :2012/06/ 此 處 為 昔 日 村 長 跟 隨 部 落 長 者 前 來 馬 太 鞍 溪 狩 獵 時 居 住 的 獵 寮, 為 一 棵 巨 大 檜 木 的 樹 根 底 部 村 長 說 他 們 會 在 透 空 處 鋪 上 帆 布 來 防 雨, 而 樹 根 內 部 因 為 生 火 的 關 係, 許 多 地 方 都 燒 成 黑 色 的 炭 而 在 ( / ) 也 發 現 有 座 檜 木 獵 寮, 一 旁 的 檜 木 因 獵 人 為 製 作 屋 頂 而 被 取 下 大 片 的 樹 皮 ( 右 下 照 片 ) 六 扇 形 石 階 TW97 座 標 : / 高 度 :2836 調 查 日 期 :2012/06/ 在 Gan pi pi tu 上, 一 處 轉 折 修 築 有 扇 型 石 階, 石 階 作 工 優 美 且 保 存 良 好, 且 為 東 段 唯 一 發 現 之 處 57
62 5-3 各 段 的 保 存 現 況 將 調 查 記 錄 之 古 道 保 存 現 況 分 段 詳 述 如 下, 各 段 之 地 圖 則 見 附 錄 三 相 關 地 圖 中 各 段 路 線 路 況 圖 蝴 蝶 谷 至 拔 子 山 西 鞍 一 路 線 概 況 從 拔 子 山 西 鞍 起 古 道 約 沿 著 稜 線 開 闢, 越 過 拔 子 山 Tung ku kalib, 在 1642 公 尺 繞 過 小 斷 稜 後 仍 沿 稜 下 降, 直 到 1284 公 尺 處 古 道 才 離 開 稜 線, 在 稜 線 北 側 開 闢 腰 繞 路 至 1078 公 尺 才 又 接 回 稜 線, 並 在 此 沿 著 南 向 的 小 稜 線 至 San da na nam 據 村 長 表 示 當 年 他 前 往 馬 太 鞍 溪 狩 獵 時, 古 道 自 San da na nam 以 下 便 不 清 楚 了 當 時 他 們 都 是 走 自 己 開 闢 的 獵 路, 從 San da na nam 往 東 南 方 下 至 蝴 蝶 谷 經 現 場 調 查 後, 本 研 究 研 判 古 道 在 經 過 San da na nam 後, 可 能 照 台 灣 堡 圖 標 示 的 路 線 沿 著 稜 線 繼 續 往 南 方 下 降 ( 詳 見 圖 5-3-1), 然 而 因 年 代 久 遠 加 上 昔 日 淺 山 地 帶 的 山 林 開 發, 富 源 國 家 森 林 遊 樂 區 範 圍 內 惜 未 發 現 更 明 確 的 古 道 遺 跡 與 相 關 證 據 二 保 存 概 況 古 道 自 San da na nam 以 下 後 便 路 跡 不 明, 目 前 也 難 發 現 明 確 之 古 道 遺 跡, 推 測 可 能 因 自 然 力 及 林 產 開 發 等 因 素 導 致 毀 損 而 自 San da na nam 至 拔 子 山 西 鞍, 除 位 於 陡 坡 處 的 古 道 容 易 因 土 石 崩 落 等 自 然 力 而 毀 損, 以 及 植 物 生 長 造 成 的 根 系 破 壞 與 枝 葉 遮 掩, 許 多 段 落 在 清 除 植 被 土 壤 後 仍 可 發 現 保 存 完 整 的 石 階 坡 道, 或 是 在 山 脊 斜 坡 上 斷 續 發 現 殘 存 的 石 階 僅 1078 公 尺 至 1284 公 尺 間 的 古 道 因 拔 子 溪 向 源 侵 蝕 造 成 較 大 規 模 的 毀 損 58
63 圖 布 農 地 名 與 堡 圖 套 疊 圖 說 明 : 虛 線 為 堡 圖 標 示 的 古 道 路 線, 可 見 在 San da na nam 後 古 道 往 南 方 下 降 拔 子 山 西 鞍 至 倫 太 文 山 東 鞍 一 路 線 概 況 古 道 自 拔 子 山 西 鞍 起 也 是 沿 著 稜 線 開 闢, 經 過 Hu hul ma dai gga zan Kat mi 巨 木 石 階, 在 1995 公 尺 處 開 始 從 興 魯 郡 山 北 側 腰 繞, 古 道 緩 緩 上 升 至 Mahilav 木 橋, 在 接 近 稜 脊 處 古 道 路 跡 完 全 消 失, 直 到 興 魯 郡 山 西 鞍 才 又 接 上 古 道, 推 測 此 段 可 能 受 伐 木 作 業 的 干 擾 而 毀 損 從 興 魯 郡 山 西 鞍 起 古 道 先 沿 稜 走 一 小 段, 不 久 即 開 始 從 2026 山 頭 北 側 腰 繞 直 至 抵 達 倫 太 文 山 東 鞍 (Kas zu gan) 二 保 存 概 況 僅 Mahilav 至 興 魯 郡 山 西 鞍 因 伐 木 作 業 造 成 古 道 毀 損 不 明, 其 餘 路 段 皆 保 存 良 好, 多 數 是 植 物 生 長 造 成 的 根 系 破 壞 與 枝 葉 遮 掩, 但 在 清 除 植 被 土 壤 後 仍 可 發 現 保 存 完 整 的 石 階 坡 道 興 魯 郡 山 北 側 的 古 道 也 因 光 復 溪 的 向 源 侵 蝕 而 有 兩 處 小 坍 方, 但 規 模 不 太 且 行 走 無 危 險 性 59
64 5-3-3 倫 太 文 山 東 鞍 至 倫 太 文 山 一 路 線 概 況 自 倫 太 文 東 鞍 (Kas zu gan) 起 古 道 即 開 闢 在 稜 脊 上, 到 2603 公 尺 處 開 始 由 南 側 腰 繞 2680 山 頭 至 倫 太 文 前 鞍 (Kai bu ta) 而 自 倫 太 文 前 鞍 起 古 道 多 在 稜 脊 旁 修 築 坡 道 緩 緩 上 坡, 到 接 近 倫 太 文 山 (Tungku padasan) 時 才 又 出 現 石 階 二 保 存 概 況 此 段 為 整 個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保 存 最 為 良 好 的 段 落, 除 在 2003 公 尺 2207 公 尺 兩 處 陡 坡, 路 跡 因 土 石 崩 落 等 自 然 力 破 壞 而 不 明 顯, 其 餘 段 落 仍 保 存 的 相 當 完 好, 可 以 看 到 許 多 完 整 的 石 階 群 與 長 坡 道 倫 太 文 山 至 馬 太 鞍 溪 一 路 線 概 況 古 道 沿 著 山 脊 稜 線 修 築 長 坡 道, 經 Vie gas 後 在 倫 太 文 西 鞍 最 低 處 朝 西 南 方 陡 下, 腰 繞 一 小 段 後 旋 即 接 上 自 稜 脊 往 西 北 下 降 的 小 稜 線 順 著 小 稜 線 下 降 至 2580 公 尺 處 又 立 即 朝 正 南 轉 西 開 始 腰 繞 兩 處 溪 溝, 之 後 接 上 往 西 北 方 下 降 的 大 稜 線 後 便 一 路 陡 下 至 馬 太 鞍 溪 二 保 存 概 況 古 道 一 開 始 離 開 倫 太 文 山 時 路 基 還 十 分 良 好, 但 在 Vie gas 的 緩 稜 處 即 被 茂 密 的 箭 竹 給 掩 蓋, 難 以 確 認 古 道 的 路 線 與 狀 況 此 後 至 腰 繞 溪 谷 的 轉 折 處 古 道 路 基 也 十 分 良 好, 但 部 分 路 段 因 密 生 箭 竹 而 較 難 確 認 古 道 在 腰 繞 兩 處 溪 溝 的 路 段 因 河 流 侵 蝕 導 致 路 況 相 當 不 良, 部 分 路 段 甚 至 已 無 路 基, 僅 能 依 照 高 度 判 斷 古 道 可 能 行 經 的 路 線 但 在 離 開 溪 谷 地 形 後, 古 道 便 以 長 坡 道 沿 稜 陡 下 至 馬 太 鞍 溪, 且 近 乎 全 部 路 段 皆 保 存 良 好 ; 僅 有 幾 處 有 倒 木 路 基 流 失 邊 坡 塌 陷 等 情 形, 且 災 害 規 模 不 大 此 段 高 差 達 600 公 尺 的 長 坡 道 為 東 段 保 存 最 佳 最 具 規 模 的 坡 道 段 落 60
65 5-3-5 馬 太 鞍 溪 至 中 央 山 脈 主 稜 一 路 線 概 況 目 前 路 線 在 渡 過 馬 太 鞍 溪, 翻 越 一 座 小 稜 線 與 一 條 乾 河 溝 後, 便 會 爬 上 一 條 寬 緩 的 稜 線, 於 此 發 現 有 明 顯 的 古 道 路 基, 但 沿 著 走 不 久 至 一 小 乾 溝 後 路 基 便 完 全 消 失 村 長 昔 日 狩 獵 所 住 的 檜 木 獵 寮 也 在 此 稜 線 上, 他 說 以 前 走 古 道 上 去 中 央 山 脈, 便 是 從 獵 寮 後 方 的 稜 線 往 上 走, 但 因 日 子 久 遠, 目 前 已 經 忘 記 確 切 的 路 線 而 目 前 的 路 線 會 繼 續 朝 北 方 越 過 這 條 寬 緩 的 稜 線, 然 後 渡 過 一 條 水 量 豐 沛 的 溪 谷, 便 自 行 抓 方 向 陡 上 前 方 的 稜 線, 接 著 便 沿 著 稜 脊 一 路 爬 升 稜 線 在 2686 公 尺 一 處 古 道 平 台 後 便 變 得 不 明 顯, 但 此 後 古 道 路 基 反 而 保 存 較 佳, 於 是 便 循 著 古 道 一 路 陡 上 爬 升 至 中 央 山 脈 主 稜 二 保 存 概 況 檜 木 獵 寮 所 在 的 寬 緩 稜 現 雖 有 發 現 古 道 路 基, 但 在 通 至 一 小 乾 溝 後 路 基 便 完 全 消 失 而 後 的 路 線 本 研 究 判 斷 已 不 是 古 道 行 經 路 線, 而 是 昔 日 獵 人 或 登 山 者 開 闢 出 來 的 山 徑 沿 著 山 徑 陡 上, 在 2290 與 2380 公 尺 各 有 一 處 類 似 古 道 轉 彎 的 地 方, 此 後 仍 沿 著 稜 脊 走, 再 經 過 幾 處 零 星 的 古 道 遺 跡 後, 在 2686 公 尺 會 接 到 明 顯 且 保 存 完 好 的 古 道 坡 道 與 石 階 而 從 2686 公 尺 處 經 Gan pi pi tu 至 中 央 山 脈, 就 是 本 段 古 道 保 存 狀 況 較 為 良 好 的 段 落 61
66 第 六 章 後 續 發 展 規 劃 與 研 究 建 議 此 章 將 依 據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的 環 境 與 資 源 現 況 調 查 結 果, 評 估 進 行 遊 憩 利 用 之 可 行 性 與 效 益 研 擬 文 化 資 源 維 護 管 理 之 模 式, 並 統 合 分 析 資 料 研 擬 整 體 發 展 構 想 6-1 遊 憩 利 用 評 估 分 析 登 山 健 行 利 用 狀 態 台 灣 登 山 健 行 活 動 早 期 以 百 岳 路 線 或 登 頂 攻 山 頭 為 主 流, 古 道 多 半 成 為 百 岳 或 登 頂 路 線 的 進 出 聯 絡 道 路, 以 古 道 健 行 或 探 索 為 主 要 目 的 者 極 為 少 數, 直 至 近 年 來 主 管 機 關 積 極 整 修 轄 區 內 古 道, 才 大 幅 增 加 從 事 古 道 健 行 的 人 口 其 中 又 以 林 務 局 主 辦 的 國 家 步 道 系 統 成 效 卓 越, 霞 喀 羅 浸 水 營 能 高 越 等 已 成 為 許 多 民 眾 樂 於 前 往 的 古 道 關 門 古 道 自 完 工 後 僅 短 暫 通 行 四 個 月 的 時 間, 缺 乏 維 修 的 東 段 僅 有 馬 遠 村 布 農 族 人 尚 會 利 用, 以 及 少 數 挑 戰 中 級 山 的 登 山 健 行 者 西 段 雖 於 日 治 時 期 進 行 整 修, 但 丹 大 林 道 的 開 通 讓 出 入 皆 以 林 道 為 主, 古 道 因 此 更 少 有 人 前 往 關 門 古 道 橫 貫 中 央 山 脈 之 處 為 關 門 山, 關 門 山 因 非 百 岳, 且 距 北 方 百 岳 六 順 山 約 一 天 路 程, 與 南 方 百 岳 丹 大 山 約 兩 天 路 程, 而 六 順 山 至 丹 大 山 間 不 僅 缺 乏 活 水 源, 且 路 跡 不 清 植 被 茂 密, 為 難 度 較 高 的 登 山 路 線 除 刻 意 挑 戰 外, 多 數 百 岳 健 行 者 很 少 會 走 六 順 至 丹 大 這 一 段 路 線, 也 減 少 了 古 道 做 為 聯 絡 道 路 的 機 會 民 國 70 年 代, 台 大 登 山 社 系 統 性 的 在 丹 大 山 區 進 行 多 次 登 山 活 動, 完 成 了 許 多 中 級 山 的 攀 登 路 線, 也 對 關 門 古 道 進 行 兩 次 探 索, 並 留 下 了 初 步 的 登 山 紀 錄 繼 之 則 是 鄭 安 睎 從 民 國 84 年 至 88 年 間, 共 計 20 次 進 出 周 邊 山 區, 對 關 門 古 道 進 行 系 統 性 的 調 查 研 究, 並 出 版 了 台 灣 最 後 秘 境 - 清 代 關 門 古 道 一 書, 詳 載 了 關 門 古 道 的 歷 史 沿 革, 以 及 實 地 探 訪 的 行 程 記 錄 路 線 與 史 蹟 描 繪 至 此 古 道 路 線 雖 已 大 致 清 晰, 但 仍 少 有 登 山 健 行 者 造 訪, 加 上 缺 乏 更 為 明 確 的 路 線 標 示 與 記 錄, 且 馬 太 鞍 溪 兩 側 的 古 道 路 跡 極 不 明 顯, 導 致 行 走 古 道 全 段 者 寥 寥 可 數 而 古 道 東 段 因 倫 太 文 山 為 一 等 三 角 點, 仍 有 少 數 登 山 健 行 者 專 程 造 訪 此 一 中 級 山 62
67 6-1-2 周 邊 登 山 和 聯 絡 路 徑 的 連 結 關 門 古 道 橫 貫 中 央 山 脈 之 處, 即 為 岳 界 所 稱 中 央 山 脈 南 三 段 的 位 置 ( 七 彩 湖 經 丹 大 山 至 秀 姑 巒 山 ), 也 就 是 中 央 山 脈 脊 樑 國 家 步 道 系 統 中 的 丹 大 山 列 段 由 關 門 山 循 中 央 山 脈 主 稜 往 北 可 銜 接 六 順 七 彩 國 家 步 道, 沿 主 稜 往 南 則 可 經 百 岳 丹 大 山 通 往 丹 大 橫 斷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沿 線 即 有 倫 太 文 山 興 魯 郡 山 拔 子 山 等 三 座 中 級 山 而 由 倫 太 文 山 循 稜 往 南, 則 可 通 往 阿 巴 拉 山 阿 屘 那 來 山, 並 續 接 丹 大 橫 斷 或 由 瑞 穗 林 道 出 至 平 地 然 而 六 順 至 丹 大 山 這 一 段 路 線 甚 少 有 登 山 健 行 者 行 走, 其 餘 山 峰 也 皆 非 百 岳, 除 特 意 挑 戰 外 少 有 登 山 健 行 者 前 往 所 以 無 論 是 登 山 健 行 的 人 數 或 頻 度, 古 道 周 邊 之 登 山 路 徑 皆 屬 低 度 利 用 的 狀 態 表 可 與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連 結 之 登 山 步 道 名 稱 類 型 與 古 道 連 結 之 處 丹 大 山 列 段 高 山 縱 走 登 山 步 道 關 門 水 池 倫 太 文 - 阿 巴 拉 稜 線 中 級 山 登 山 步 道 倫 太 文 山 圖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周 邊 主 要 山 岳 位 置 圖 63
68 圖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連 結 之 登 山 步 道 與 聯 絡 路 徑 說 明 : 藍 色 路 線 為 六 順 七 彩 國 家 步 道 ; 黃 色 路 線 為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 紅 色 路 線 為 丹 大 山 列 段 資 料 來 源 : 台 灣 百 岳 全 集 - 中 央 山 脈 南 段, 連 鋒 宗 64
69 古 道 東 段 之 聯 絡 路 徑 共 有 兩 條 光 復 林 道 沿 興 魯 郡 山 東 北 稜 修 築 而 上, 目 前 四 輪 傳 動 車 可 行 駛 至 21.6K 林 道 於 31K 處 與 古 道 高 差 僅 200 多 公 尺, 可 直 抵 倫 太 文 山 與 興 魯 郡 山 間 之 最 低 鞍 ( 倫 太 文 東 鞍 ), 由 此 出 發 約 三 天 路 程 便 可 抵 達 中 央 山 脈 主 稜 大 豐 山 區 產 業 道 路 則 沿 虎 狼 山 東 稜 修 築, 越 過 虎 狼 山 後 仍 沿 拔 子 山 東 稜 盤 旋 而 上, 至 1191 公 尺 處 之 迴 車 空 間 即 為 登 山 口, 山 徑 沿 拔 仔 山 東 稜 直 上, 抵 拔 子 山 西 鞍 後 便 接 上 關 門 古 道 圖 光 復 林 道 位 置 圖 說 明 : 實 線 為 古 道 路 線, 雙 虛 線 為 林 道 與 山 徑 圖 大 豐 山 區 產 業 道 路 位 置 圖 說 明 : 實 線 為 古 道 路 線, 雙 虛 線 為 產 業 道 路 與 山 徑 65
70 表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之 聯 絡 路 徑 名 稱 路 況 車 行 時 間 與 古 道 連 結 處 光 復 林 道 四 輪 傳 動 車 可 行 駛 至 21.6K, 高 度 1296 公 尺 約 100 分 鐘 倫 太 文 東 鞍 大 豐 山 區 產 業 道 路 四 輪 傳 動 車 可 行 駛 至 登 山 口, 高 度 1191 公 尺 約 90 分 鐘 拔 子 山 西 鞍 遊 憩 可 行 性 評 估 分 析 參 考 過 往 登 山 記 錄, 以 聯 絡 路 徑 與 古 道 連 結 之 處 ( 拔 子 山 西 鞍 倫 太 文 東 鞍 ) 和 倫 太 文 山 作 為 節 點, 古 道 東 段 可 分 為 四 個 段 落, 而 各 段 擁 有 之 登 山 遊 憩 資 源 與 自 然 景 觀 如 下 表 所 示 : 資 源 類 型 段 落 蝴 蝶 谷 至 拔 子 山 西 鞍 表 古 道 各 段 自 然 景 觀 與 登 山 遊 憩 資 源 特 殊 過 往 遊 憩 山 峰 基 點 森 林 景 觀 自 然 景 觀 利 用 頻 率 拔 子 山 森 林 三 角 點 低 海 拔 闊 葉 林 無 極 少 至 沒 有 拔 子 山 西 鞍 至 倫 太 文 東 鞍 興 魯 郡 山 無 低 海 拔 闊 葉 林 檜 木 林 無 極 少 至 沒 有 倫 太 文 東 鞍 至 倫 太 文 山 倫 太 文 山 一 等 三 角 點 松 樹 林 無 少 倫 太 文 山 至 中 央 山 脈 倫 太 文 山 一 等 三 角 點 檜 木 林 箭 竹 草 原 馬 太 鞍 溪 檜 木 林 極 少 根 據 上 表 分 析, 除 倫 太 文 山 至 中 央 山 脈 一 段 擁 有 較 為 特 殊 的 自 然 景 觀 外, 其 餘 各 段 的 登 山 遊 憩 與 自 然 景 觀 資 源 皆 較 少, 加 上 過 往 的 遊 憩 利 用 頻 率 就 已 極 低, 由 此 評 估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作 為 遊 憩 利 用 之 效 益 誠 屬 不 高 然 而 若 將 古 道 視 為 一 種 文 化 資 源, 尤 其 像 關 門 古 道 擁 有 如 此 深 厚 的 歷 史 意 義 與 文 化 深 度, 那 麼 後 續 的 規 劃 就 不 能 純 粹 只 以 遊 憩 利 用 的 面 向 作 為 首 要 或 唯 一 考 量, 而 必 須 從 文 化 資 源 維 護 管 理 的 角 度 為 出 發, 依 循 相 關 步 驟 進 行 妥 善 的 維 護 與 處 理 措 施 相 關 細 節 則 詳 見 本 研 究 6-2 節 與 6-3 節 之 規 劃 建 議 內 容 66
71 6-1-4 解 說 教 育 與 活 動 規 劃 根 據 日 治 地 圖 的 標 示 與 本 研 究 調 查 研 判,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的 確 是 有 通 過 富 源 國 家 森 林 遊 樂 區, 然 而 因 年 代 久 遠 加 上 昔 日 淺 山 地 帶 的 山 林 開 發, 遊 樂 區 範 圍 內 已 無 發 現 更 為 明 確 的 古 道 遺 跡, 但 遊 樂 區 可 藉 此 加 強 與 關 門 古 道 的 連 結, 擴 展 富 源 國 家 森 林 遊 樂 區 內 文 化 資 源 之 深 度 與 內 涵 據 此, 本 研 究 以 富 源 國 家 森 林 遊 樂 區 為 基 地 場 域, 研 擬 以 下 幾 點 關 門 古 道 解 說 教 育 與 活 動 規 劃 建 議 : 一 於 遊 樂 區 內 增 加 對 關 門 古 道 的 解 說 內 容 利 用 本 研 究 的 田 野 調 查 結 果, 以 及 收 集 得 來 的 口 訪 與 研 究 文 獻, 規 劃 解 說 文 稿 與 展 示 於 遊 客 服 務 中 心, 加 強 與 關 門 古 道 的 連 結, 擴 展 富 源 國 家 森 林 遊 樂 區 內 文 化 資 源 之 深 度 與 內 涵 二 凝 聚 社 區 居 民 對 關 門 古 道 之 重 視 與 鄰 近 社 區 居 民 合 作, 以 關 門 古 道 為 主 軸, 串 連 與 社 區 開 發 歷 史 有 關 連 的 歷 史 故 事 與 史 蹟 遺 址, 舉 辦 社 區 營 造 活 動, 喚 起 居 民 對 古 道 的 注 意 與 認 識, 進 而 考 量 舉 辦 古 道 健 行 古 道 修 護 志 工 丹 社 群 重 返 祖 居 地 等 活 動 三 古 道 文 化 資 源 研 習 與 研 討 會 舉 辦 古 道 歷 史 與 維 護 之 研 習 與 研 討 會, 喚 起 收 集 各 界 對 於 古 道 維 護 的 重 視 知 識 與 建 議, 拓 展 主 管 機 關 在 古 道 與 文 化 資 產 維 護 的 領 域 67
72 6-2 文 化 資 源 維 護 管 理 模 式 古 道 資 源 類 型 與 特 性 就 時 代 的 演 進 與 字 面 上 的 意 義, 古 道 即 可 簡 單 解 釋 為 以 前 的 道 路, 隨 著 交 通 建 設 的 開 發 與 進 步, 許 多 古 道 便 卸 下 擔 任 溝 通 兩 地 與 對 外 交 通 的 重 要 角 色, 但 由 於 昔 日 道 路 大 多 只 需 提 供 步 行, 且 近 年 來 國 內 觀 光 旅 遊 活 動 的 興 盛, 古 道 因 此 即 可 成 為 供 休 閒 遊 憩 的 步 道, 轉 型 成 一 種 特 別 的 觀 光 遊 憩 資 源 若 從 歷 史 文 化 的 觀 點, 古 道 就 不 僅 僅 只 是 步 道, 他 是 遺 留 在 地 表 上 的 歷 史 陳 跡, 沿 線 並 遺 留 著 許 多 族 群 的 文 化 遺 跡 ; 古 道 除 可 作 為 一 個 時 代 下 交 通 與 產 業 的 見 證, 更 可 代 表 一 個 重 要 的 歷 史 事 件, 對 台 灣 整 個 歷 史 發 展 具 有 許 多 面 向 的 影 響 與 貢 獻 ( 鄭 安 睎,2000; 李 瑞 宗,1999; 楊 南 郡,1996) 本 研 究 以 古 道 為 關 鍵 字, 搜 尋 文 化 部 文 化 資 產 局 的 文 化 資 產 查 詢 系 統 2, 結 果 發 現 已 有 四 條 古 道 被 指 定 為 文 化 資 產, 顯 示 古 道 的 確 是 有 成 為 文 化 資 產 的 價 值 與 潛 力 表 已 登 錄 為 文 化 資 產 的 古 道 名 稱 公 告 日 期 類 別 種 類 所 在 地 歷 史 意 義 南 投 縣 竹 山 鎮 八 通 關 古 道 1987/04/17 國 定 古 蹟 碑 碣 至 花 蓮 縣 玉 里 鎮 清 光 緒 元 年 (1875 年 ) 為 辦 理 開 山 撫 番 要 務, 並 以 此 為 經 營 臺 灣 的 第 一 要 務, 積 極 招 徠 墾 民, 開 闢 後 山, 由 總 兵 吳 光 亮 督 兵 三 營 所 開 闢 的 古 道 大 溪 鎮 石 板 古 道 2004/01/13 歷 史 建 築 其 他 桃 園 縣 大 溪 鎮 約 建 於 清 末, 為 昔 日 往 來 大 漢 溪 碼 頭 與 大 溪 老 街 的 主 要 通 道, 在 桃 園 至 大 溪 的 輕 便 鐵 道 完 成 之 前, 是 桃 園 及 中 壢 一 帶 通 往 角 板 山 等 內 山 地 區 唯 一 的 道 路 打 狗 英 國 領 事 館 2004/10/18 直 轄 市 定 古 蹟 古 道 高 雄 市 鼓 山 區 登 山 古 道 為 連 通 山 丘 上 英 國 領 事 館 與 海 濱 英 國 領 事 館 館 舍 間 所 設 之 階 梯 古 道, 約 於 1879 年 完 工, 深 具 高 雄 港 開 港 時 期 商 貿 發 展 之 重 要 意 義 2 網 址 為 : enuid=310, 搜 尋 時 間 為 2012/06/15 68
73 農 林 漁 牧 平 溪 竿 蓁 坑 古 道 2009/05/11 文 化 景 觀 新 北 市 平 溪 區 景 觀 係 昔 日 平 溪 地 區 居 民 聯 繫 坪 林 的 主 要 道 路, 留 存 先 民 的 產 業 交 通 發 展 聚 落 開 發 歷 史 記 憶, 於 地 方 發 展 歷 史 文 化 與 現 代 生 態 休 閒 鄉 土 教 育 等 均 具 保 存 之 價 值 資 料 來 源 : 文 化 部 文 化 資 產 局 文 化 資 產 查 詢 系 統 但 國 內 目 前 尚 沒 有 任 何 政 府 機 關 與 法 令, 有 對 古 道 提 出 明 確 的 定 義 與 規 範, 僅 有 多 位 對 古 道 研 究 有 興 趣, 甚 至 是 投 身 於 山 林 野 地 進 行 古 道 探 查 的 眾 多 專 家 學 者 的 努 力 下, 他 們 在 古 道 研 究 的 領 域 呈 現 豐 富 且 多 元 的 成 果, 本 研 究 統 整 古 道 研 究 領 域 中 數 位 專 家 學 者 所 提 出 之 古 道 定 義 與 分 類, 歸 納 出 以 下 四 個 古 道 的 特 性 ( 黃 炫 星,1991 楊 南 郡,1996 李 瑞 宗,1999 鄭 安 晞,2000): 1. 為 當 時 人 們 因 生 活 經 濟 政 治 等 目 的 而 形 成 2. 形 成 年 代 至 少 在 日 治 時 期 結 束 (1945 年 ) 以 前 3. 對 於 一 個 地 區 的 開 發 史 佔 有 重 要 的 地 位 4. 經 由 研 究 判 斷 後, 古 道 可 依 照 歷 史 意 義 與 價 值 來 區 分 等 級 這 與 步 道 分 級 中 常 見 的 難 易 度 功 能 性 區 位 屬 性 等 分 級 標 準 完 全 不 同 所 以 古 道 與 步 道 的 分 別, 最 明 顯 的 就 在 於 古 道 具 有 歷 史 與 文 化 的 背 景 與 意 義, 並 由 此 來 構 成 古 道 的 各 種 形 貌 與 特 色 ; 且 部 分 古 道 因 具 有 重 要 的 歷 史 意 義 與 保 存 價 值, 甚 至 已 被 主 管 機 關 登 錄 為 文 化 資 產 來 進 行 管 理 維 護 因 此 古 道 不 僅 僅 只 是 一 條 供 人 們 進 行 遊 憩 利 用 或 登 山 健 行 的 步 道, 古 道 更 是 一 種 文 化 資 源, 他 的 價 值 甚 至 足 以 成 為 國 家 或 地 方 重 要 的 文 化 資 產 古 道 與 文 化 景 觀 登 錄 作 業 雖 然 國 內 目 前 已 登 錄 為 文 化 資 產 的 四 條 古 道 其 登 錄 類 別 各 不 相 同, 但 本 研 究 徵 詢 訪 談 數 位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領 域 之 學 者, 皆 認 為 以 古 道 的 資 源 類 型 比 較 適 用 登 錄 為 文 化 景 觀 之 類 別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法 暨 其 施 行 細 則 對 文 化 景 觀 的 定 義 如 下 : 指 神 話 傳 說 事 蹟 歷 史 事 件 社 群 生 活 或 儀 式 行 為 所 定 著 之 空 間 及 相 關 連 之 環 境 (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法 第 3 條 ) 包 括 神 話 傳 說 之 場 所 歷 史 文 化 路 徑 宗 教 景 觀 歷 史 名 園 歷 史 事 件 場 所 農 林 漁 牧 景 觀 工 業 地 景 交 通 地 景 水 利 設 施 軍 事 設 施 及 其 他 人 類 與 自 然 互 動 而 形 成 之 景 觀 (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法 施 行 細 則 第 2 條 ) 鑑 於 文 化 景 觀 為 國 內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工 作 的 新 增 項 目, 文 化 部 文 化 資 產 局 的 網 頁 內 特 別 針 對 文 化 景 觀 的 定 義 及 其 所 屬 種 類 做 進 一 步 的 說 明 : 69
74 文 化 景 觀 最 後 的 對 象 應 該 是 空 間 及 相 關 連 之 環 境, 而 影 響 空 間 及 相 關 連 之 環 境 是 否 得 以 成 為 文 化 景 觀 的 乃 是 神 話 傳 說 事 蹟 歷 史 事 件 社 群 生 活 或 儀 式 行 為 文 化 路 徑 (cultural route) 一 詞 指 一 種 文 化 活 動 發 生 過 程 中 行 經 之 處 與 周 邊 環 境 文 化 路 徑 是 根 基 於 人 口 移 動 接 觸 對 話, 並 且 在 不 同 時 空 下 的 文 化 交 流, 是 一 種 人 類 互 動 了 解 非 常 特 別 的 架 構, 也 是 歷 史 多 元 化 的 詮 釋 其 可 能 是 先 民 開 拓 歷 史 過 程 相 關 之 古 道, 如 八 通 關 古 道 ; 有 可 能 是 宗 教 民 俗 的 路 徑, 如 大 甲 媽 祖 或 各 地 神 明 繞 境 之 路 徑 ; 也 有 可 能 是 移 民 或 產 業 遷 徙 之 路 徑, 如 阿 朗 壹 古 道 依 照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法 暨 其 施 行 細 則 以 及 文 化 景 觀 登 錄 及 廢 止 審 查 辦 法 之 規 定, 文 化 景 觀 提 報 審 查 登 錄 等 作 業 階 段 及 流 程 如 下 圖 所 示 : 圖 文 化 景 觀 作 業 階 段 與 作 業 流 程 圖 資 料 來 源 : 李 光 中 王 鑫 張 惠 珠,2006, 文 化 景 觀 作 業 準 則 先 期 性 研 究 70
75 除 遵 循 上 述 步 驟 進 行 相 關 作 業 外, 在 執 行 文 化 景 觀 的 登 錄 工 作 上 有 以 下 需 特 別 注 意 的 事 項 : 一 文 化 景 觀 與 森 林 法 體 系 之 關 係 森 林 法 第 22 條 第 1 項 第 8 款 規 定, 為 保 存 名 勝 古 蹟 風 景 所 必 要 者, 國 有 林 公 有 林 或 私 有 林 應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編 為 保 安 林 而 保 安 林 依 森 林 法 第 30 條 規 定, 非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或 同 意, 不 得 於 保 安 林 伐 採 傷 害 竹 木 開 墾 放 牧, 或 為 土 石 草 皮 樹 根 之 採 取 或 採 掘 保 安 林 經 營 準 則 第 3 條 中 詳 列 保 安 林 編 定 種 類, 而 與 保 存 名 勝 古 蹟 風 景 相 關 的 為 風 景 保 安 林 保 安 林 如 有 砍 伐 必 要 時 以 擇 伐 為 主, 以 維 持 老 幼 林 木 共 存 的 林 向 透 過 風 景 保 安 林 的 編 入, 文 化 景 觀 當 中 的 林 業 景 觀, 或 是 在 文 化 景 觀 中 具 有 重 要 的 景 觀 文 化 意 義 的 森 林, 應 可 以 被 完 整 的 保 存 ( 王 淳 熙 等 編 輯,2007) 二 擬 定 保 存 維 護 計 畫 與 劃 設 保 存 區 登 錄 為 文 化 景 觀 後, 需 由 審 議 委 員 會 決 定 保 存 及 管 理 原 則, 再 交 由 直 轄 市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依 原 則 擬 定 保 存 維 護 計 畫, 進 行 監 管 保 護, 並 輔 導 所 有 人 使 用 人 或 管 理 人 配 合 辦 理 (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法 第 55 條 ); 並 依 區 域 計 畫 法 都 市 計 畫 法 或 森 林 法 等 有 關 規 定, 編 定 劃 定 或 變 更 為 保 存 用 地 或 保 存 區 其 他 使 用 用 地 或 分 區 (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法 第 56 條 ) 三 文 化 資 產 可 多 重 指 定 文 化 資 產 可 以 具 有 多 重 指 定 之 情 形, 亦 即 大 範 圍 之 文 化 資 產 可 以 包 含 較 小 的 文 化 資 產, 所 以 位 在 文 化 景 觀 範 圍 內 的 文 化 資 源, 如 石 階 木 橋 舊 部 落 等, 可 依 照 其 資 源 之 價 值 與 特 性, 經 審 議 委 員 會 決 議 後 再 登 錄 為 古 蹟 歷 史 建 築 遺 址 等 其 他 類 型 的 文 化 資 產, 受 到 該 項 文 化 資 產 相 關 法 令 的 規 範 及 保 護 而 大 範 圍 的 文 化 景 觀 將 起 著 緩 衝 區 和 連 結 走 廊 的 作 用, 確 保 重 要 且 核 心 的 文 化 資 產 地 不 致 受 到 直 接 的 衝 擊 與 威 脅, 其 概 念 如 下 圖 所 示 71
76 圖 文 化 景 觀 與 其 它 類 別 文 化 資 產 的 相 容 性 資 料 來 源 : 李 光 中 王 鑫 張 惠 珠,2006, 文 化 景 觀 作 業 準 則 先 期 性 研 究 四 非 文 化 資 產 之 使 用 依 照 相 關 法 規 處 理 至 於 位 在 文 化 景 觀 範 圍 內 的 人 工 構 造 物, 如 果 不 是 法 定 之 文 化 資 產, 如 古 蹟 或 歷 史 建 築, 在 未 依 照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法 第 56 條 規 定, 編 定 劃 定 或 變 更 為 保 存 用 地 或 保 存 區 其 他 使 用 用 地 或 分 區 之 前, 則 仍 然 依 照 原 有 之 區 域 計 畫 法 都 市 計 畫 法 或 森 林 法 等 相 關 法 規 規 定 來 處 理, 不 會 有 新 增 之 新 限 制 承 上 所 述, 範 圍 內 原 有 非 登 錄 為 文 化 資 產 之 人 工 構 造 物, 即 可 依 照 森 林 法 之 規 定 進 行 管 理 ; 至 於 因 具 有 價 值 而 登 錄 為 古 蹟 或 歷 史 建 築 之 文 化 資 產, 才 需 依 照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法 之 相 關 規 定 進 行 相 關 維 護 管 理 措 施 72
77 6-3 發 展 構 想 與 執 行 步 驟 後 續 發 展 程 序 與 步 驟 如 6-1 節 所 示, 古 道 東 段 與 其 連 結 之 登 山 路 徑 皆 屬 中 級 山 路 線, 加 上 古 道 路 徑 不 明 且 缺 乏 詳 細 的 行 程 記 錄, 而 東 段 沿 線 除 倫 太 文 山 至 關 門 水 池 這 一 段 外, 其 餘 三 段 皆 缺 乏 特 有 之 森 林 與 自 然 景 觀, 所 以 除 特 意 挑 戰 外 古 道 東 段 極 少 有 登 山 健 行 者 造 訪, 即 便 是 擁 有 一 等 三 角 點 的 倫 太 文 山 也 鮮 少 有 人 登 臨 然 而 關 門 古 道 為 清 朝 政 府 治 台 期 間, 最 後 修 築 的 一 條 橫 貫 中 央 山 脈 的 開 山 撫 番 道, 其 歷 史 價 值 與 意 義 實 不 亞 於 已 登 錄 為 國 定 古 蹟 的 清 八 通 關 古 道 且 古 道 若 不 行 走 利 用, 終 將 成 為 隱 沒 於 荒 煙 蔓 草 中 的 遺 跡 殘 骸 ; 若 不 親 臨 體 會, 便 無 法 瞭 解 清 兵 修 築 的 宏 偉 與 布 農 人 遷 移 的 艱 辛, 文 獻 記 載 就 僅 是 史 冊 上 的 記 錄 文 字 為 兼 顧 珍 貴 文 化 資 源 的 保 存 與 永 續 利 用,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的 後 續 發 展 首 先 應 確 保 文 化 資 源 能 保 存 在 其 現 有 的 狀 態, 同 時 聘 請 專 精 於 古 道 史 蹟 考 證 與 考 古 研 究 之 專 家 學 者 針 對 研 究 史 蹟 進 行 深 入 的 調 查 研 究, 再 依 據 研 究 成 果 與 資 源 保 存 狀 況 執 行 各 項 處 理 措 施, 以 及 文 化 資 產 登 錄 等 文 資 保 護 程 序 ; 最 後 統 整 研 擬 遊 憩 利 用 的 規 範 與 管 制 措 施, 開 放 登 山 遊 憩 的 利 用 其 程 序 步 驟 與 工 作 內 容 如 下 圖 所 示 步 驟 一 史 蹟 考 證 與 考 古 研 究 資 源 保 存 與 保 護 步 驟 二 保 存 維 護 辦 法 與 措 施 文 化 資 產 登 錄 程 序 步 驟 三 遊 憩 利 用 規 範 與 管 制 步 驟 四 資 源 維 護 與 遊 憩 利 用 管 理 圖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後 續 發 展 程 序 步 驟 與 工 作 內 容 73
78 6-3-2 各 步 驟 執 行 構 想 與 建 議 承 上 節, 各 步 驟 之 工 作 執 行 構 想 與 建 議 分 述 如 下 步 驟 一 : 珍 貴 資 源 的 保 存 與 保 護 本 研 究 已 為 沿 線 發 現 之 重 要 資 源 建 立 基 礎 資 料 庫, 目 前 首 要 的 執 行 工 作 便 是 根 據 資 料 庫 內 容, 定 期 派 員 逐 一 清 點 監 測 記 錄, 以 保 存 保 護 珍 貴 的 人 文 與 自 然 資 源, 避 免 受 到 人 為 無 意 或 刻 意 的 干 擾 與 破 壞 執 行 上 建 議 與 馬 遠 村 居 民 合 作, 由 村 民 組 成 社 區 巡 守 隊, 定 期 派 員 上 山 進 行 巡 守 監 測 記 錄 等 工 作 關 門 古 道 沿 線 區 域 素 為 馬 遠 村 丹 社 群 布 農 族 人 之 獵 場, 許 多 村 民 不 但 嫻 熟 山 區 工 作, 更 熟 知 此 山 區 的 出 入 孔 道 資 源 位 置 山 區 狀 況 若 能 與 馬 遠 村 建 立 共 同 巡 守 之 夥 伴 關 係, 將 能 對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之 珍 貴 資 源 提 供 有 效 的 保 護 步 驟 一 : 進 一 步 的 史 蹟 考 證 與 考 古 研 究 本 研 究 雖 已 逐 一 為 各 個 珍 貴 資 源 建 立 有 GPS 座 標 照 片 影 像 文 獻 史 料 口 傳 歷 史 等 基 礎 資 料, 但 部 分 發 現 瓷 器 破 片 的 據 點 如 Kai bu ta 2686 公 尺 古 道 平 台 等, 以 及 San da na nam 樹 木 鑽 孔 等 鑿 孔 痕 跡, 或 是 石 階 木 階 木 橋 的 施 作 工 法 等, 皆 需 要 專 精 於 考 古 研 究 的 學 者 進 行 更 深 入 的 挖 掘 研 究 而 古 道 開 鑿 後 對 富 源 地 區 發 展 與 居 民 的 影 響, 以 及 丹 社 群 布 農 族 人 的 遷 徙 歷 程 與 脈 絡, 仍 有 大 量 的 史 料 與 田 野 工 作 尚 待 學 者 進 一 步 的 蒐 集 考 據 與 分 析 在 考 古 學 方 面 的 研 究, 建 議 能 與 國 內 專 門 的 學 術 調 查 單 位 合 作, 如 中 央 研 究 院 歷 史 語 言 研 究 所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人 類 系 等, 針 對 有 價 值 的 據 點 與 主 題 進 行 深 入 的 挖 掘 研 究 在 歷 史 學 方 面 的 研 究, 則 可 與 在 地 的 學 術 單 位 如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合 作, 除 有 台 灣 文 化 學 系 歷 史 學 系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學 系 等 相 關 專 業 科 系 可 進 行 專 業 調 查 研 究, 其 地 利 之 便 也 更 能 進 行 長 期 的 田 野 調 查 與 口 訪 記 錄 步 驟 二 : 文 化 資 產 的 登 錄 與 法 制 化 關 門 古 道 為 清 朝 政 府 治 台 期 間, 最 後 修 築 的 一 條 橫 貫 中 央 山 脈 的 開 山 撫 番 道, 其 歷 史 價 值 與 意 義 實 不 亞 於 已 登 錄 為 國 定 古 蹟 的 清 八 通 關 古 道 然 而 森 林 法 中 對 於 文 化 資 產 的 保 護 維 護 與 管 理 方 面 較 無 詳 細 的 條 文 規 範, 更 缺 乏 可 供 遵 循 的 操 作 手 冊 或 執 行 規 範 作 為 基 層 承 辦 人 員 在 業 務 執 行 上 的 依 據 為 能 妥 善 維 護 珍 貴 的 人 文 與 歷 史 資 源, 應 參 照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法 的 相 關 規 定, 進 行 文 化 資 產 的 登 錄 與 相 關 法 制 化 程 序 74
79 依 照 現 行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法 的 分 類, 古 道 的 資 源 類 型 比 較 適 用 登 錄 為 文 化 景 觀 之 類 別 因 登 錄 作 業 必 須 有 充 實 的 研 究 與 調 查 資 料, 作 為 填 報 文 化 景 觀 清 冊 研 擬 保 存 維 護 辦 法 的 參 考 依 據, 所 以 應 在 進 一 步 調 查 研 究 ( 步 驟 一 ) 完 成 後, 再 跟 據 研 究 成 果 進 行 提 報 作 業 步 驟 三 四 : 研 擬 遊 憩 利 用 規 範 與 管 制 措 施, 落 實 資 源 維 護 與 遊 憩 利 用 管 理 根 據 6-1 節 的 分 析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歷 來 的 遊 憩 利 用 率 非 常 低, 不 像 能 高 越 嶺 古 道 或 日 治 八 通 關 越 嶺 古 道 等 熱 門 古 道, 一 旦 損 毀 封 閉 將 引 來 登 山 者 要 求 修 復 開 通 的 強 大 需 求 且 關 門 古 道 為 具 有 重 要 價 值 的 文 化 資 源, 若 貿 然 以 遊 憩 利 用 的 觀 點 進 行 步 道 的 整 建 與 開 放 利 用, 恐 將 對 沿 線 資 源 造 成 不 可 逆 的 危 害 所 以 在 關 門 古 道 的 後 續 發 展 程 序 上, 就 是 在 步 驟 一 二 等 基 礎 研 究 與 維 護 工 作 完 成 後, 最 後 才 考 慮 遊 憩 利 用 的 規 劃 管 理 與 管 制 本 研 究 建 議 在 步 驟 一 二 等 基 礎 研 究 與 維 護 工 作 完 成 前, 不 應 先 行 進 行 遊 憩 利 用 面 的 規 劃 研 究, 以 及 進 行 整 修 復 舊 及 興 建 遊 憩 與 管 理 設 施 等 工 程 待 基 礎 工 作 完 成 後, 再 委 託 專 家 學 者 據 此 研 擬 遊 憩 利 用 的 通 盤 管 制 與 管 理 規 劃 75
80 6-4 後 續 研 究 建 議 針 對 關 門 古 道 日 後 之 經 營 發 展 提 出 下 列 研 究 建 議 : 一 關 門 古 道 西 段 的 調 查 研 究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的 實 地 調 查 能 如 此 順 利, 並 蒐 集 到 許 多 未 曾 記 載 的 史 蹟 資 源 布 農 地 名 口 傳 典 故 等, 全 都 得 歸 功 於 馬 遠 村 丹 社 群 人 的 協 助 尤 其 是 現 年 近 60 歲 的 馬 遠 村 村 長 馬 平 貴 先 生, 因 為 他 過 人 的 記 憶 力 與 豐 富 的 山 林 經 驗, 屢 屢 在 陡 崖 滑 坡 中 找 到 殘 存 片 段 的 古 道 遺 跡, 帶 領 我 們 走 過 幾 近 完 整 的 古 道 路 線, 並 發 掘 出 許 多 引 人 入 勝 的 族 群 與 古 道 故 事 但 在 部 落 進 行 耆 老 訪 談 的 同 時, 卻 也 發 現 隨 著 時 代 演 進, 馬 遠 村 民 漸 漸 不 再 深 入 這 片 山 區 村 長 說 他 曾 連 續 四 年 每 兩 週 來 回 部 落 與 馬 太 鞍 溪, 但 僅 只 有 2~3 次 上 去 到 中 央 山 脈, 且 未 曾 往 關 門 水 池 的 方 向 前 進 部 落 一 位 年 約 70 歲 的 長 者, 更 說 自 他 那 一 輩 後 已 無 村 民 走 古 道 回 到 南 投 丹 大 的 舊 部 落 古 道 西 段 雖 然 路 線 大 致 明 朗, 但 沿 線 的 布 農 地 名 與 口 傳 典 故, 卻 可 能 快 無 法 透 過 耆 老 的 帶 領 而 進 行 實 地 考 證 與 記 錄 所 幸 訪 談 中 仍 有 身 體 條 件 與 健 康 狀 況 仍 佳 的 部 落 耆 老, 他 有 意 願 帶 領 我 們 進 行 現 場 調 查, 但 畢 竟 年 事 已 大, 隨 著 時 間 流 逝 他 上 山 同 行 的 可 行 性 將 很 快 的 消 失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的 調 查 已 獲 得 豐 厚 的 成 果, 如 今 僅 剩 中 央 山 脈 至 丹 大 舊 部 落 一 段 尚 待 補 遺 為 免 珍 貴 的 口 傳 歷 史 就 此 消 失, 或 僅 淪 為 地 圖 上 隨 處 一 點 的 標 示, 強 烈 建 議 主 管 機 關 儘 速 進 行 西 段 的 調 查 研 究, 讓 關 門 古 道 能 有 一 個 完 整 詳 實 的 整 體 調 查, 成 為 充 滿 人 文 風 采 與 豐 富 故 事 的 國 家 級 古 道 二 丹 社 群 口 傳 歷 史 的 深 入 研 究 關 門 古 道 的 興 築 與 居 住 在 東 西 兩 端 的 地 利 村 與 馬 遠 村 布 農 族 丹 社 群 人 有 著 密 不 可 分 的 歷 史 淵 源 與 關 係, 特 別 是 日 後 集 團 移 住 的 政 策, 將 布 農 族 丹 社 群 人 從 丹 大 地 區 的 山 地 中 強 制 遷 徙 到 今 日 近 山 的 坡 地 目 前 古 道 的 研 究 史 料 多 半 出 自 於 清 朝 與 日 治 時 期 的 官 方 文 獻 布 農 族 人 有 著 豐 富 的 口 傳 歷 史, 對 於 事 件 的 細 節 描 述 有 官 方 史 料 不 及 之 處, 而 祖 居 地 的 地 點 沿 線 的 地 名 口 傳 典 故 等 更 僅 存 於 耆 老 的 記 憶 中, 隨 著 耆 老 的 日 漸 凋 零, 若 不 立 即 展 開 口 傳 史 的 收 集 記 錄 與 研 究, 許 多 的 歷 史 故 事 將 會 掩 沒 於 時 間 的 洪 流 中 建 議 主 管 機 關 以 本 研 究 為 開 端, 立 即 訪 問 部 落 耆 老, 進 行 口 傳 歷 史 的 收 集 研 究 ; 後 續 更 可 與 官 方 史 料 併 陳, 進 一 步 釐 清 部 落 集 團 移 住 強 制 遷 徙 的 歷 程 故 事 76
81 附 錄 一 布 農 族 的 親 族 組 織 布 農 族 的 親 族 組 織 可 分 為 小 氏 族 中 氏 族 大 氏 族 等 三 個 層 次, 每 一 個 層 次 都 有 其 不 同 程 度 的 親 梳 關 係 集 體 意 識 及 功 能 意 義 附 錄 表 1 布 農 族 親 族 組 織 的 分 類 亦 與 功 能 親 族 組 織 意 義 功 能 大 氏 族 中 氏 族 小 氏 族 1. 友 族 友 盟 之 意 2. 其 下 的 氏 族 間 或 多 或 少 有 血 緣 或 擬 血 緣 的 關 係, 更 重 要 的 是 彼 此 間 有 結 盟 的 關 係 通 常 有 其 依 出 生 或 收 養 而 來 的 階 序 性, 且 通 常 是 兄 弟 關 係 1. 基 本 上 均 為 一 個 共 同 祖 先 的 後 代, 通 常 亦 可 追 溯 其 系 譜 關 係 2. 每 個 氏 族 都 會 有 其 關 於 自 己 氏 族 的 起 源 傳 說, 或 祖 先 出 生 秩 序 的 說 法, 以 作 為 全 氏 族 認 同 的 對 象 3. Mai tastu baning( 吃 同 一 鍋 飯 的 人 ) 基 本 外 婚 單 位 可 共 食 祭 粟 或 種 粟 互 用 獵 場 單 位 可 共 行 祭 儀 之 單 位 1. 一 般 為 母 族 之 禁 婚 單 位 2. 血 族 復 仇 共 有 獵 場 互 用 休 耕 地 參 加 喪 禮 共 負 罪 責 共 享 共 勞 共 有 耕 地 財 產 共 有 祭 粟 共 載 氏 族 長 老 共 作 敵 首 祭 彼 此 撫 養 鰥 寡 孤 獨 者 共 守 禁 忌 資 料 來 源 : 海 樹 兒. 犮 剌 拉 菲,2006, 布 農 族 部 落 起 源 及 部 落 遷 移 史 馬 淵 東 一 在 走 訪 了 32 個 布 農 族 部 落, 訪 談 至 少 33 位 受 訪 者, 於 1935 年 出 版 的 台 灣 高 砂 族 系 統 所 屬 之 研 究 中 繪 製 了 布 農 族 氏 族 組 織 系 統 表 其 中 丹 社 群 的 氏 族 組 織 系 統 如 下 表 所 示 附 錄 表 2 馬 淵 東 一 的 布 農 族 丹 社 群 氏 族 組 織 系 統 表 大 氏 族 中 氏 族 小 氏 族 Ⅰ Ⅱ Isi-ingkaunan A Taiso-qoloman,so-goloman Manqoqo Manqoqo B Ma?dikila-an Lamelingan Lamelingan C Take-hunan a Tanapima D b Qalmotan 77
82 Ⅲ Ⅳ Qalmotan Soheqan Qati?vongan Taqunasan Qusinavan Malusuqavan Nangabulan E Sunaban Mangulavan Mangulavan F Isi-qaqabut Isi-qaqabut Tasi-nonan 資 料 來 源 : 海 樹 兒. 犮 剌 拉 菲,2006, 布 農 族 部 落 起 源 及 部 落 遷 移 史 然 而 在 進 行 耆 老 口 訪 時, 多 數 耆 老 指 出 部 分 小 氏 族 並 非 丹 社 群, 而 是 屬 於 關 係 較 近 的 巒 社 群, 甚 至 是 郡 社 群 戰 後 馬 遠 村 布 農 族 人 在 更 換 漢 名 時, 除 Soheqan 與 Qati?vongan, 同 一 小 氏 族 的 成 員 幾 乎 都 換 成 同 樣 的 漢 姓, 他 們 的 姓 氏 轉 換 如 下 : 附 錄 表 3 馬 遠 村 布 農 族 人 姓 氏 轉 換 表 小 氏 族 漢 姓 Manqoqo 馬 Lamelingan 余 Tanapima 江 Qalmotan 林 Taqunasan 林 Qusinavan 林 Soheqan 林 王 Qati?vongan 林 王 Mangulavan 杜 Tasi-nonan 田 78
83 附 錄 二 耆 老 對 舊 部 落 的 記 憶 此 為 已 故 的 東 光 老 牧 師 Pima Tanapima, 憑 著 記 憶 繪 製 出 南 投 丹 大 舊 部 落 的 分 布 圖, 並 包 括 路 線 地 名 等 資 訊, 其 中 部 分 部 落 名 稱 並 未 見 於 日 治 史 料 79
84 此 手 繪 圖 中 共 有 山 川 名 部 落 名 地 名 等 三 種 名 稱, 分 類 如 下 : 一 山 川 名, 均 在 圖 面 上 方 區 域 :ninin-av qamotis ivotgolos Manin-asan gogolos 二 部 落 名, 以 黑 色 圓 點 標 示, 圖 中 央 黑 色 大 方 形 則 為 丹 大 社 (Haolvatan): 1. 丹 社 群 部 落 :Havan Patlaian Kalan Qalmot Pahlogan Tilosan Palovo Hok-hok Asandigaz Haolvatan Pasihaolon Miskoan Qaiton Tahavan Hinoqon 2. 卡 社 巒 社 群 部 落, 均 集 中 在 圖 面 下 方 :Qainatoan Daholan Asandigaz( 卡 社 ) Vakolas Tamadoan Mosoo Soo-ot 三 地 名 : 散 落 圖 面 各 區, 有 的 僅 有 名 稱, 有 的 則 有 加 註 符 號 標 示, 但 因 繪 圖 者 已 往 生 多 年, 現 今 部 落 耆 老 對 許 多 地 名 也 眾 說 紛 紜, 僅 Maqati 確 認 是 溫 泉 無 誤 地 名 計 有 :Maqati Inamatan-av batodain Tombiskavtan-av Inamamomo qatasdain Tinonkomvoan kovo Bononto osaq Min bato Malaipa Lalavo 80
85 附 錄 三 相 關 地 圖 附 錄 圖 1 蝴 蝶 谷 至 拔 子 山 西 鞍 古 道 路 線 路 況 圖 說 明 : 紅 色 實 線 為 確 定 之 古 道 路 線, 黑 色 虛 線 為 大 幅 損 毀 及 研 判 之 古 道 路 線, 白 色 雙 虛 線 為 山 徑 與 車 道 81
86 附 錄 圖 2 拔 子 山 西 鞍 至 倫 太 文 山 東 鞍 古 道 路 線 路 況 圖 說 明 : 紅 色 實 線 為 確 定 之 古 道 路 線, 黑 色 虛 線 為 大 幅 損 毀 及 研 判 之 古 道 路 線 附 錄 圖 3 倫 太 文 山 東 鞍 至 倫 太 文 山 古 道 路 線 路 況 圖 說 明 : 紅 色 實 線 為 確 定 之 古 道 路 線, 黑 色 虛 線 為 大 幅 損 毀 及 研 判 之 古 道 路 線 82
87 附 錄 圖 4 倫 太 文 山 至 馬 太 鞍 溪 古 道 路 線 路 況 圖 說 明 : 紅 色 實 線 為 確 定 之 古 道 路 線, 黑 色 虛 線 為 大 幅 損 毀 及 研 判 之 古 道 路 線 附 錄 圖 5 馬 太 鞍 溪 至 中 央 山 脈 古 道 路 線 路 況 圖 說 明 : 紅 色 實 線 為 確 定 之 古 道 路 線, 黑 色 虛 線 為 大 幅 損 毀 及 研 判 之 古 道 路 線 83
88 附 錄 圖 6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路 線 與 沿 線 地 名 位 置 圖 84
89 附 錄 四 田 野 調 查 行 程 記 錄 第 一 次 田 野 調 查 活 動 日 期 :2012/3/26~3/30( 五 天 四 夜 ) 參 與 人 員 : 馬 平 貴 田 光 清 林 欽 雄 江 阿 光 張 嘉 榮 林 祐 竹 留 守 : 宋 秉 明 包 車 : 小 發 財, 司 機 : 張 世 新 記 錄 : 林 祐 竹, 括 弧 內 文 字 為 張 嘉 榮 補 充 行 程 路 況 參 考 : 行 程 記 錄 2007 夢 想 與 現 實 的 交 戰 -- 倫 太 文 2006 螢 火 蟲 編 成 的 夢 2--- 倫 太 文 山 2005 關 門 古 道 之 門 戶 --- 倫 太 文 書 籍 2000 鄭 安 晞, 台 灣 最 後 祕 徑 : 清 代 關 門 古 道, 晨 星 出 版 1999 台 大 登 山 社, 丹 大 札 記, 玉 山 社 出 版 * 本 記 錄 包 含 工 作 調 查 時 間, 座 標 點 紀 錄 為 TWD97 系 統 D1 晴 後 陰 人 員 狀 況 外 0845 馬 遠 阿 光 家 分 裝 0948 光 復 火 車 站 對 面 賣 場 補 給 1052 光 復 林 道 12K, 遇 男 男 女 女 砍 草 工 人 1120 光 復 林 道 21K, 水 泥 路 終 點, 有 空 地 可 回 車 1140 禱 告 後 出 發, 不 久 後 有 谷 線 1 m 落 差, 手 腳 點 小 且 濕 滑 記 錄 中 明 白 寫 著 光 復 林 道 崩 塌 多, 之 後 的 谷 線 幾 乎 都 有 崩 塌, 大 小 不 等, 大 崩 者 才 會 特 別 記 錄 K 里 程 牌 1240 小 休, 村 長 確 實 實 施 一 小 時 休 息 一 次 策 略, 且 即 便 休 息 也 絕 不 超 過 五 分 鐘 1252 崩 塌 下 切 繞 過 K 水 源 小 休 1335 偌 大 的 林 道 突 然 消 失, 芒 草 間 找 路 衝 出 芒 草 突 見 前 方 大 崩, 林 道 在 光 禿 禿 的 對 岸, 只 得 顫 危 危 地 沿 有 水 谷 線 的 光 滑 大 石 向 上 一 段 再 橫 切, 須 非 常 小 心 1347 礫 石 崩 塌, 過 後 向 西 接 回 林 道 85
90 K 里 程 牌, 芒 草 出 現 阻 路 為 了 之 後 全 段 的 行 程, 大 家 抽 出 刀 來 合 力 將 路 開 大 1447 林 道 旁 小 瀑 布 再 入 芒 草 叢, 我 們 慢 慢 往 坡 上 切 一 些, 以 避 開 林 道 的 崩 塌 1512 約 28K 林 道 紮 營, 有 廢 棄 帆 布 及 垃 圾 走 獸 跡 邊 坡 時 北 側 突 然 出 現 一 條 小 谷 線, 往 北 切 過 小 溪 就 接 上 林 道 村 長 為 了 營 地 工 作 能 在 天 黑 前 完 成, 建 議 在 此 紮 營 也 許 是 因 為 水 氣 在 後 山 間 微 雨, 好 不 容 易 升 起 來 的 火 未 到 午 夜 即 告 熄 滅, 今 夜 格 外 濕 冷 帆 布 下 不 約 而 同 被 冷 醒, 應 該 出 去 散 步 卻 被 雨 所 阻 的 時 候 只 好 聊 天 而 阿 光 在 入 睡 不 久 後 含 糊 著 誰 拉 我 的 腳 的 囈 語, 更 讓 這 夜 像 極 了 揚 起 墨 黑 披 風 的 鬼 魅 ( 紮 營 地 為 林 道 叉 路 口, 我 們 切 過 的 小 溪 實 際 上 是 林 道 往 上 的 支 線, 水 源 是 從 林 道 旁 的 山 壁 中 流 洩 而 出 之 後 繼 續 到 31K 處 還 會 經 過 兩 處 相 當 明 顯 的 林 道 叉 路 口, 據 萬 榮 工 作 站 的 老 員 工 表 示, 他 們 不 清 楚 光 復 林 道 有 分 上 下 線, 但 可 能 會 有 一 些 屬 臨 時 開 闢 性 質 的 支 線 或 施 業 道 路 ) D2 旭 陽 東 昇 人 員 精 神 飽 滿 0500 睡 太 久 再 不 得 眠 只 好 起 身 打 翻 水 讓 身 體 的 熱 量 有 了 出 口, 又 接 觸 到 冷 空 氣 不 禁 顫 然 大 夥 兒 似 乎 對 昨 夜 都 有 相 同 的 形 容, 不 過 提 到 阿 光 的 夢 話 時, 村 長 說 老 人 家 說, 當 進 入 非 家 族 所 屬 的 獵 區, 晚 上 會 有 魔 鬼 捉 弄 拉 腳 但 身 歷 其 境 的 阿 光 卻 沒 有 出 現 害 怕 的 表 情, 箇 中 謎 底 在 我 們 下 山 後 才 揭 曉 0630 出 發 為 了 補 足 昨 日 未 竟 的 進 度, 眾 人 也 動 作 加 快, 一 個 個 飛 速 離 去 0707 崩 塌, 跟 隨 路 跡 橫 切 0719 林 道 岔 路 口, 路 口 寬 大 明 顯, 取 下 直 行 0743 有 水 大 崩 塌, 有 路 跡, 通 過 不 難 0750 山 壁 坡 上 見 一 葉 蘭, 僅 兩 朵 K 獵 寮, 到 獵 寮 前 崩 塌 踏 點 明 顯, 谷 線 有 水 28K 後 的 崩 塌 皆 不 難 通 過, 林 道 好 走 友 善 0812 由 檜 杉 旁 路 徑 出 發, 一 開 始 路 跡 明 顯, 後 則 遁 於 亂 雜 的 倒 木 藤 蔓 中 抓 方 向 砍 出 接 上 崩 溝, 偶 見 舊 時 路 痕, 沿 南 向 崩 溝 直 上 0900 再 接 上 土 石 穩 定 大 崩 溝, 續 向 南 行 0920 樹 林 入 口 0938 接 上 馬 猴 宛 東 鞍 稜 線 大 路, 村 長 說 這 就 是 南 投 路 了 原 以 為 由 林 道 直 接 切 上 的 鞍 部 就 是 Mahilav, 沒 想 到 Mahilav 還 在 鞍 部 東 邊, 而 我 們 要 向 西 往 Kaszugan 前 進 0957 馬 猴 宛 西 鞍 4Tx1 2Tx1 空 地, 據 阿 弄 說 此 地 下 方 谷 線 有 水 回 去 種 田 吧 留 言 大 倒 木 就 在 前 方, 且 路 跡 開 始 往 下, 懶 得 回 程 時 還 要 重 裝 上 攀, 村 長 決 定 在 此 紮 營 86
91 ( 紮 營 地 就 在 古 道 上, 但 古 道 路 基 在 倒 木 後 就 不 明, 過 了 鞍 部 重 回 稜 線 上 才 又 接 到 古 道 ) 提 著 水 袋 下 坡 十 分 鐘 取 水 才 是 重 點 下 坡 一 段 後 漸 往 東 切 接 小 谷 線, 接 到 的 是 伏 流 石 礫 乾 溝, 往 上 游 找 才 發 現 一 小 水 窪, 幸 好 水 夠 用 1155 出 發 調 查, 阿 清 與 阿 雄 留 守 營 地 一 開 始 便 是 泥 濘 的 下 坡, 踏 點 如 舊, 路 跡 明 顯 1159 路 中 泥 池 1201 接 至 取 水 溪 溝 上 游 1205 林 班 水 泥 柱, 此 處 為 Kaszugan 之 後 上 稜 古 道 路 跡 明 顯, 寬 3.5 m 續 行 可 見 9x11 m 2 之 寬 敞 大 營 地, 可 容 納 4Tx2 2Tx 稜 上 泥 池, 與 前 一 池 相 似 皆 有 動 物 痕 跡 1222 台 大 登 山 社 三 十 年 丹 大 山 七 路 會 師 白 色 路 條, 印 刷 已 駁, 欲 斷 垂 朽 地 繫 在 路 旁 藤 上 1223 泥 池 大 平 地, 古 道 在 這 一 段 崩 壞 往 北 有 獵 路 痕 跡, 村 長 帶 我 們 續 往 西 上 切 1250 再 度 接 上 古 道, 有 5+6 石 階 群, 石 階 長 3 m 寬 32 cm 高 20 cm 1303 空 地 4Tx1 2Tx H2384 m 山 頭 東 南 方 H2200 m 處 小 休 1340 H2284 m 枕 木 階 由 此 可 知 階 梯 路 有 材 質 上 的 差 異, 並 非 全 部 都 是 石 鑿 1345 石 階, 無 意 中 發 現 青 藍 花 紋 的 米 色 底 瓷 碗 片 1405 古 道 蜿 蜒 上 H2384 m 山 頭 稜 線 1407 稜 上 平 地 4Tx 稜 上 休 息,(279767, ), H2363 m 村 長 說 再 過 去 就 是 陡 上 的 路 段 了, 建 議 今 天 探 查 到 此 就 好 大 家 在 這 裡 停 歇 烤 火 午 睡, 包 裹 著 古 道 的 煙 嵐 取 暖, 一 覺 醒 來 感 覺 自 己 又 更 壯 大 了 些 由 營 地 到 此 的 古 道 時 存 時 蕪, 除 了 腐 植 質 泥 土 忠 心 地 掩 護 著, 另 可 能 是 被 大 自 然 搶 奪 了 整 段 坡 度 雖 不 陡, 想 找 好 走 的 路 卻 是 千 頭 萬 緒, 只 得 倚 賴 村 長 一 絲 一 縷 地 回 憶 那 30 年 前 的 模 樣, 在 倒 木 區 中 細 細 探 尋 及 感 慨 1515 返 程 下 坡 吃 力 於 來 時 過 小 的 砍 痕 1615 林 班 水 泥 柱, 此 時 才 發 現 轉 身 後 有 株 大 倒 木 完 全 中 空, 如 望 遠 鏡 般 可 直 窺 對 岸 1630 回 到 營 地 阿 清 與 阿 雄 早 鋪 設 好 青 剛 櫟 的 舒 適 地 布 還 有 冒 熱 綠 茶 及 旺 盛 熱 火 解 渴 取 暖 D3 旭 陽 依 舊 人 員 慢 行 0500 起 床, 霧 雨 退 讓 換 海 岸 山 脈 東 出 的 旭 日 執 勤 這 路 程 最 長 展 望 最 遠 的 一 日 需 要 好 天 氣 來 守 護 一 早 能 在 乾 爽 的 古 道 上 行 走, 似 乎 是 預 期 著 行 程 豐 富 的 收 穫 及 順 利 87
92 0700 出 發 已 記 錄 過 的 石 階 遺 跡 因 著 村 長 明 定 的 距 離 再 度 攫 取 了 我 們 的 關 注, 昨 日 未 量 的 寬 度 在 此 時 是 打 發 時 間 的 正 當 工 事 阿 弄 以 砍 刀 勾 扯 著 披 覆 石 階 的 腐 植 根 衣, 拉 著 清 著 竟 起 出 了 深 埋 土 中 的 大 鹿 角! 0833 昨 日 探 路 終 點, 續 陡 上, 路 跡 明 顯 0855 H2400 m 石 階 群 此 後 進 入 大 岩 稜, 二 葉 松 刺 柏 及 鐵 杉 相 繼 出 現 登 上 踏 點 小 的 空 曠 處, 尚 未 遭 雲 海 掩 蔽 的 大 稜 漂 浮 在 上, 東 北 東 南 展 望 攬 盡 0912 規 模 最 大 的 完 整 石 階 群, 共 21 階 完 整 階, 最 長 階 長 3.8 m 由 於 坡 陡 的 關 係 走 在 石 階 上 也 格 外 謹 慎 起 來 0925 芒 草 極 陡 段 中 途 休 息 古 道 進 入 陽 性 生 育 地 滿 是 芒 草 薊 葉 的 路 旁 難 有 堅 實 無 礙 的 手 點, 但 路 跡 卻 十 分 明 朗 村 長 說 這 一 段 四 面 絕 壁, 路 更 是 三 十 年 如 一 日 從 未 改 變, 且 僅 此 一 條, 絕 對 不 會 記 錯 走 錯 0940 芒 草 段 上 段 石 階 群, 最 長 石 階 1.5 m, 邊 坡 多 已 垮 下 0944 出 芒 草 段 後 接 上 的 箭 竹 松 針 地 休 息 站, 舊 名 Kaibuta 邊 坡 的 駁 坎 齊 整, 古 道 明 顯, 徑 寬 4 m 村 長 說 這 條 清 古 道 日 軍 有 接 續 整 理 使 用 此 處 古 道 不 續 上 稜, 而 在 H2639 m 山 頭 南 坡 腰 繞 1002 腰 繞 過 頭 返 回 下 切 腰 繞 路 到 後 段 松 針 坡 路 跡 開 始 變 多 變 不 明, 繞 到 接 近 鞍 部 時 開 始 往 西 北 下 切 1008 倫 太 文 前 鞍 沿 疏 密 恰 好 拂 面 舒 適 的 箭 竹 林 路 接 到 一 乾 涸 泥 池, 動 物 痕 跡 多 池 畔 樹 上 綁 有 紅 繩, 上 方 平 台 有 廢 棄 帆 布 及 酒 瓶 1017 在 鞍 部 寬 緩 的 等 高 線 裡 亂 繞 了 一 通, 原 來 路 在 泥 池 西 方 1030 石 階 群, 長 4 m, 共 11 階, 在 此 午 餐 由 泥 池 上 坡 路 跡 明 顯, 石 階 也 不 像 之 前 所 遇 到 的 多 有 草 藤 覆 蓋 不 過 可 能 因 為 缺 乏 植 物 的 支 撐, 大 雨 或 其 它 外 力 來 襲 時 石 階 會 較 容 易 毀 壞, 所 以 也 有 許 多 石 階 碎 塊 四 散 於 坡 面 上 1051 苔 蘚 石 階 群, 最 長 可 達 4 m, 完 整 階 14 階 1058 古 道 明 顯 處 測 量, 寬 3 m 1111 松 風 嶺 古 道, 寬 4.1 m, 上 下 皆 有 完 整 駁 坎 1120 古 道 續 西 上 松 針 林 間 雜 著 透 空 短 草 坡 及 人 高 箭 竹 林, 已 有 路 跡, 不 難 走 1149 倫 太 文 下 石 階 群, 零 散 約 20 階 1159 Tungku Padasam 倫 太 文 森 林 點, 附 圓 鍬 一 把, 我 與 阿 弄 再 往 前 探 古 道 概 況 與 西 北 獨 立 山 頭 古 道 一 直 到 下 坡 前 (H2898 m) 狀 況 皆 佳, 保 持 路 基 標 準 規 格 回 程 繞 至 倫 太 文 西 北 山 頭, 得 窺 倫 太 文 碩 大 山 形 樣 貌, 此 處 擁 有 270 度 展 望 1253 倫 太 文 西 北 古 道, 寬 4 m 1257 返 程, 把 握 天 藍 時 機 下 山 1301 倫 太 文 下 最 後 石 階 群, 較 1149 者 更 接 近 山 頂, 來 時 疏 漏 未 記 1349 休 息 站 休 息 站 前 古 道 上 方 有 一 上 坡 路 跡 明 顯, 容 易 搞 錯, 小 心 別 上 了 H2639 m 山 頭 1557 營 地 C3 88
93 D4 晨 晴 午 雨 人 員 精 神 飽 滿 0800 出 發, 返 程 不 久 路 旁 見 大 帆 布 好 景 不 常, 古 道 很 快 地 就 出 現 些 許 崩 塌 路 基 變 窄 的 情 況 0809 馬 猴 宛 山 東 鞍 0815 古 道 上 鋼 索, 據 村 長 說 是 以 前 伐 木 時 代 所 用 此 處 古 道 路 基 完 整, 寬 4.3~5 m 不 等 0822 東 北 岔 路 來 匯, 續 往 東 行 0826 泥 池, 有 動 物 痕 跡 0830 平 坦 倒 木 區, 此 區 地 勢 平 坦, 不 時 會 出 現 泥 池 沼 澤, 四 周 皆 有 獸 徑 村 長 說 路 往 東 去, 此 後 古 道 不 見, 我 們 一 直 在 稜 線 北 側 坡 腰 繞 0849 接 上 除 草 明 顯 路 跡, 先 沿 著 路 跡 走 0852 大 樹 下 帆 布 我 們 沿 路 跡 過 乾 溝 後 沿 溝 上 行 至 興 魯 郡 稜 往 東 走, 一 直 都 有 明 顯 砍 痕 路 古 道 在 那 邊 Mahilav 也 在 那 邊 啊, 好 像 越 跟 越 不 對 了 路 越 跟 越 怪, 走 到 置 高 點 時 村 長 望 指 著 北 邊 說 只 是 既 已 上 稜, 地 圖 上 顯 示 古 道 會 與 興 魯 郡 東 鞍 相 會, 我 們 想 不 如 這 段 就 先 走 稜, 直 到 接 上 古 道 再 說 吧 0902 獵 寮 遺 跡, 有 帆 布 及 垃 圾 器 皿, 村 長 很 篤 定 地 說 這 是 Taroku 的 獵 寮 砍 痕 路 跟 一 跟 也 逐 漸 變 得 不 明 顯, 獵 寮 附 近 似 有 舊 獵 路 痕 0918 路 跡 往 興 魯 郡 稜 南 下 去, 雖 然 知 道 方 向 與 古 道 都 是 絕 對 不 在 這 裡 的, 還 是 嘗 試 著 跟 跟 看 路 跡 一 直 往 下, 也 許 順 著 走 下 去 會 通 到 某 個 隱 密 的 山 下 出 口 最 後 決 定 沿 稜 走 再 接 古 道, 不 管 路 跡 了 1008 興 魯 郡 平 緩 山 頂,H2100 m 從 興 魯 郡 稜 西 至 稜 頂 隱 約 有 路 跡 可 跟 興 魯 郡 下 H2000 m 休 息 午 餐 興 魯 郡 東 稜 變 為 樹 根 錯 結 披 覆 腐 植 質 彈 性 十 足 的 陷 阱 路, 無 法 保 證 踩 踏 的 安 全 1110 出 發 稍 往 北 方 修 正 後 不 久 就 接 上 了 古 道 丟 啊! 丟 喜 加! 感 謝 神! 哈 雷 路 亞! 村 長 興 奮 溢 表 地 連 台 語 都 出 籠 了 其 實 不 只 村 長 欣 喜, 所 有 微 苦 的 臉 上 也 都 浮 現 了 一 抹 鬆 弛 的 笑 意 村 長 決 定 走 這 路 跡 尚 稱 清 晰 的 古 道 至 Mahilav 看 看, 我 們 也 跟 上 一 路 調 查 1125 平 台 石 階 群, 平 台 大 小 可 4Tx1 2Tx1, 石 階 上 有 兩 瓶 全 新 礦 泉 水 1131 穩 定 崩 塌 漆 有 大 富 溪 源 光 復 林 道 紅 字 1147 三 根 一 束 木 橋 1150 古 道 探 路 終 點, 自 此 處 往 西 南 行 會 到 Taroku 獵 寮, 照 GPS 看 來 已 繞 行 到 興 魯 郡 山 西 稜 的 北 側 1152 返 程 至 石 階 群 平 台 時 發 現 一 周 內 的 新 鮮 橘 皮, 證 明 近 期 確 實 有 人 跡 來 訪 1224 拾 起 大 背, 沿 明 顯 路 跡 北 向 下 切, 路 徑 雖 稍 泥 濘 但 大 如 傳 統 路, 非 常 好 走 89
94 1231 接 上 古 道, 砍 痕 極 新, 路 還 是 好 走 1234 不 明 顯 覆 土 石 階 x 大 紅 檜 石 階 群, 共 十 數 階, 相 較 其 它 長 形 石 階 其 形 狀 較 偏 正 方, 階 長 較 短 1240 使 用 中 獵 寮 1255 小 水 池 廢 獵 寮, 舊 地 名 為 Dalogan Kat mi, 獵 寮 帆 布 已 塌, 似 乎 沒 有 使 用 了 小 水 池 位 於 廢 獵 寮 下 方 10 m 處, 村 長 說 此 水 源 冬 夏 皆 然, 不 用 擔 心 它 會 乾 涸, 且 水 質 之 佳 類 同 溪 流 活 源 1305 路 徑 上 擇 兩 側 寬 敞 處 搭 營,(282677, ), H1837 m D5 沒 令 人 失 望 的 晴 人 員 happy 順 利 完 工 0730 禱 告 結 束 後 出 發 清 早 阿 屘 那 來 連 稜 在 營 地 頭 前 出 現, 朱 紅 雲 彩 輕 巧 地 平 撫 了 離 別 的 悲 觀 0735 枕 木 階 群, 枕 木 階 寬 20 cm, 過 後 有 獨 木 橋 0740 石 階 群 Kat mi-hu hul 巡 禮, 古 道 南 側 大 石 岩 窟, 長 10 m, 寬 4 m, 高 6 m, 走 小 路 下 去 1 分 鐘 可 達 ; 村 長 說 往 西 北 下 去 20 分 鐘 有 溪 溝 水 源, 現 在 這 裡 搭 起 了 新 的 獵 寮, 帆 布 乾 淨 得 像 剛 買 的 大 石 上 也 被 噴 了 紅 漆 古 道 休 息 站 往 丹 大 山 要 三 天 節 約 用 水 等 字 找 到 了!! 哈 哈! 我 終 於 找 到 啦! 很 高 興! 感 謝 主! 村 長 一 見 到 大 石 又 興 奮 莫 名, 好 像 遇 見 三 十 年 前 的 摯 交 一 樣 這 邊, 我 們 丹 社 走 南 投 路 從 丹 大 過 來 的 時 候 很 辛 苦, 小 孩 也 都 要 跟 著 走 過 來 呼 呼 大 石 似 乎 有 著 神 秘 傷 感 的 傳 說, 村 長 緩 緩 地 說 著 因 為 路 很 遠, 有 的 小 孩 子 生 病 死 掉 就 埋 在 路 上 這 裡 就 是 有 一 個 小 女 孩 生 病 死 掉 埋 在 這 裡 馬 遠 的 人 都 知 道 這 裡 有 埋 小 孩, 所 以 這 個 獵 寮 我 想 應 該 是 Taroku 的, 馬 遠 的 人 絕 對 不 敢 住 在 這 裡 村 長 鉅 細 靡 遺 地 交 代 完 故 事 的 原 委 後, 又 用 族 語 敘 述 了 一 次, 我 想 那 安 息 在 此 的 靈 魂 應 該 能 夠 明 白 我 們 的 來 意 0802 石 階 群 0810 倒 木 兩 側 青 苔 橋, 橋 板 已 軟 腐, 踩 踏 需 當 心 0817 同 路 寬 的 大 倒 木 木 梯, 木 階 只 在 左 邊 鑿 出 一 小 塊, 村 長 說 以 前 就 有 了 0818 古 道 舊 木 橋, 現 在 的 路 徑 開 在 木 橋 旁 的 坡 上 0826 石 階 x 炸 藥 洞 大 樹 x2 這 距 地 1.5 m 高 的 樹 幹 圓 孔 深 逾 1.5 m, 登 山 杖 拉 到 最 長 都 不 夠 量, 據 村 長 說 這 是 清 兵 當 時 為 了 開 路 埋 炸 藥 所 用 0846 路 兩 側 廢 帆 布 0855 拔 子 山 前 鞍, 營 地 至 此 一 路 順 暢 此 鞍 是 古 道 與 獵 徑 的 分 野, 獵 徑 在 此 取 東 下 坡 往 大 富, 古 道 則 是 直 上 拔 子 獵 徑 的 路 跡 清 楚, 但 稜 上 古 道 卻 被 湮 沒 在 荒 煙 蔓 草 間 因 為 缺 乏 使 用 90
95 又 鮮 人 造 訪, 路 跡 自 然 遭 到 陽 性 植 物 攻 城 掠 地 侵 占 領 土 我 留 在 叉 路 口 顧 物, 其 它 人 則 是 揮 刀 上 砍, 1025 回 到 岔 路 口 背 裝 下 山 此 後 路 況 多 為 青 苔 樹 根 高 落 差 及 泥 濘 地 1035 沼 澤 地, 一 整 片 水 草 濕 地 現 在 的 路 改 為 腰 繞 濕 地 旁 的 山 坡, 雖 然 山 坡 依 舊 很 潮 濕 1038 廢 棄 獵 寮 1042 離 開 沼 澤 地 回 到 山 徑 1058 一 人 營 地, 有 水 瓶 獵 徑 極 度 泥 濘, 下 坡 有 滑 倒 危 機 1135 出 森 林 下 到 陽 性 生 育 地, 寬 大 山 徑 變 為 芒 草 羊 腸 斜 方 小 徑 出 森 林 前 有 隱 約 路 跡 直 下 東 稜, 而 我 們 選 擇 轉 北 離 開 稜 線 接 到 芒 草 區 1146 接 上 產 業 道 路, 停 著 無 牌 野 狼 x2, 行 跡 可 疑 時 東 稜 直 下 的 產 道 登 山 口, 如 今 已 無 人 使 用, 入 口 草 藤 盡 覆 1227 大 樹 休 息 點 1241 輪 痕 深 深 土 溝 後 停 車 處, 打 滑 危 機 解 除 小 發 財 在 高 陡 之 字 的 水 泥 路 上 行 駛, 腦 內 一 邊 上 演 阿 雄 在 產 道 上 車 輛 後 空 翻 的 鮮 活 畫 面, 逗 趣 的 描 述 讓 整 車 人 都 笑 開 了 但 當 我 們 回 到 馬 遠, 看 見 巷 口 十 字 架 的 花 圈, 氣 氛 突 然 凝 結 了 那 位 在 我 們 出 發 前 一 日 晚 上 還 興 致 勃 勃 地 和 阿 光 談 論 這 次 行 程 笑 著 說 要 跟 我 們 一 起 上 山 的 馬 連 淡 阿 公, 在 阿 光 離 開 後 不 久 突 然 病 況 惡 化 送 急 診, 隔 日 凌 晨 過 世 了, 今 日 已 在 家 停 靈 第 五 天 我 跟 著 伙 伴 們 一 同 前 往 致 意, 聆 聽 他 們 平 靜 的 懷 念 掀 開 冷 藏 櫃 的 毛 巾, 阿 光 輕 訴 著 那 晚 與 阿 公 談 天 的 情 景, 阿 嬤 說 那 是 他 最 後 的 一 段 話 看 著 懷 念 海 報 上 一 張 在 南 投 路 攝 下 的 阿 公 身 影, 似 乎 能 夠 明 白 他 過 往 前 對 這 條 古 道 的 依 戀 與 懷 念 也 許 住 在 林 道 的 第 一 晚 拉 阿 光 腳 的 是 阿 公, 是 要 告 訴 我 們 他 也 跟 來 了? 開 始 調 查 口 訪 後 才 驚 覺 到 這 些 珍 貴 的 老 記 憶 消 逝 得 多 麼 迅 速 及 無 聲 91
96 第 二 次 田 野 調 查 活 動 日 期 :2012/4/14~4/15( 兩 天 一 夜 ) 參 與 人 員 : 馬 平 貴 ( 村 長 ) 江 阿 光 張 嘉 榮 林 祐 竹 包 車 : 小 發 財, 司 機 : 馬 平 貴 記 錄 : 林 祐 竹, 括 弧 內 文 字 為 張 嘉 榮 補 充 留 守 : 宋 秉 明 參 考 記 錄 :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首 部 曲 - 拔 子 山 探 路,2009/4/30~5/2,camp 世 倫 * 本 記 錄 包 含 工 作 調 查 時 間, 座 標 點 紀 錄 為 TWD97 系 統 D1 平 地 陰 雨 高 山 晴 人 員 哈 欠 連 連 0615 馬 遠 部 落 過 了 光 復 後 天 氣 明 顯 好 轉, 原 本 害 怕 因 雨 取 消 的 緊 張 稍 稍 放 鬆 了 些 0715 小 發 財 在 之 字 回 繞 的 產 業 道 路 上 奮 發, 細 瘦 的 檳 榔 身 邊 盡 是 嵐 縷, 偶 爾 鑄 成 幾 滴 錯 覺 的 雨 露 0845 產 業 道 路 終 點, 見 一 披 黑 布 拔 牌 吉 普 車, 可 疑 0900 出 發, 進 入 芒 草 蔽 天 段 0915 岔 路 取 西, 入 森 林 往 東 也 有 路 跡, 一 路 沿 稜 往 下 將 會 接 至 更 下 方 的 產 業 道 路, 但 稜 尾 產 道 入 口 已 沒, 此 處 路 跡 亦 不 甚 明 0959 休 息, 村 長 一 路 拼 了 一 小 時 才 坐 下 來 揮 汗 配 早 餐 1017 電 話 休 息 時 間, 間 接 證 實 此 稜 通 訊 無 虞 1035 沼 澤 腰 繞 區 1038 廢 棄 獵 寮 1102 拔 子 山 西 鞍, 上 回 探 路 的 起 點 ( 古 道 在 此 沿 著 稜 線 上 升, 但 被 濃 密 植 被 掩 蓋, 只 要 砍 除 植 被 就 可 以 看 到 明 顯 的 古 道 路 基 ) 1113 石 階 x2, 未 量 測 1118 長 石 階 x1, 寬 4 m 此 處 再 度 接 上 古 道, 有 寬 3m 路 跡 及 邊 坡 駁 坎 此 石 階 非 常 長 而 完 整, 幾 與 古 道 同 寬, 兩 側 皆 被 草 竹 覆 土 掩 蓋 村 長 在 前 為 了 便 於 記 錄 工 作 而 清 整 的 身 影 與 砍 刀 坑 鑿 石 面 的 聲 響, 是 賦 予 史 蹟 破 土 重 生 的 序 奏 ; 而 村 長 在 清 理 告 一 段 落, 仔 細 端 詳 後 總 會 滿 足 莞 然 地 附 帶 點 評 好 摽 (ㄅㄧㄠˋ) 亮, 是 悄 然 入 戲 的 主 歌 ; 我 們 隨 後 而 至, 拉 開 捲 尺 與 鏡 頭 蓋 攝 懾 入 心 入 字 入 複 眼, 觸 碰 的 思 緒 是 歷 史 揚 灑 揮 別 的 副 歌 ; 最 後 背 影 面 容 徒 留 緩 離 的 跫 音, 史 蹟 再 度 跌 宕 落 時 間 軸 的 休 止 符, 再 續 無 窮 的 空 譜 1125 路 跡 取 東 往 下, 推 測 已 過 拔 子 最 高 處 92
97 1126 過 倒 木 後 又 現 古 道 路 跡, 寬 3.5 m 古 道 似 乎 隨 處 可 見, 又 隨 時 崩 落, 只 能 不 斷 留 意 週 邊 腳 下 是 否 有 跡 可 循 1140 上 次 砍 路 終 點, 之 後 邊 砍 邊 下 邊 找, 行 進 速 度 減 慢 ( 到 此 處 已 過 拔 子 山 最 高 點 拔 子 山 頂 為 一 個 寬 平 的 山 頭, 並 有 多 處 凸 起 的 小 丘, 很 難 斷 定 哪 一 處 是 最 高 點 ) 1150 繞 了 一 陣, 再 度 接 上 古 道, 寬 亦 約 3 m~3.5 m 1155 遇 補 寺 森 林 點 (283892, ), H1670 森 林 三 角 點 刻 於 北 面, 山 字 刻 於 南 面 村 長 解 釋 著 此 處 地 名 意 義 及 方 位, 一 般 稱 拔 子 為 galibu, 其 實 是 指 這 整 條 路, 並 非 山 頂 或 基 點 一 處 方 向 方 面, 西 北 是 我 們 的 來 時 路, 東 南 則 會 下 往 大 富 1240 出 發, 往 南 方 行 進 1245 遇 新 坍 方, 此 處 稜 瘦, 小 心 下 無 虞 ; 西 南 方 為 懸 崖 1305 古 道 大 崩, 原 本 古 道 的 寬 闊 明 顯 的 路 跡 在 此 突 然 收 束 漸 消 弭, 僅 能 憑 村 長 記 憶 的 方 向 除 路 阻 前 行 1327 古 道 路 跡 全 失, 找 路 砍 路 當 下 不 經 意 仍 有 清 出 草 土 覆 蓋 的 清 石 階 1405 接 上 古 道 路 跡, 後 有 2Tx1 4Tx1 兩 空 地 可 紮, 不 甚 平 旁 側 草 蕨 隱 約 退 開 讓 出 低 調 的 路 跡 1410 石 階 群, 未 細 數 1414 石 階 x Tx1 平 台 可 紮, 但 村 長 直 說 前 方 有 更 佳 營 地 1429 石 階 x H1300 m 古 道 上 紮 營 C1, 此 時 古 道 位 於 稜 線 下 方 2-3 m, 還 算 避 風, 決 定 就 地 搭 營 村 長 說 古 道 在 營 地 後 很 快 地 便 偏 離 稜 線 向 東 北 方 下 切 腰 繞, 下 探 後 發 現 新 坍 方, 下 山 比 對 過 後 竟 是 馬 遠 村 即 可 見 的 灰 白 大 坍 岩 壁 不 過 古 道 腰 繞 一 段 轉 彎 後 仍 舊 會 接 回 稜 線, 所 以 轉 東 南 走 稜 還 是 可 以 接 上 古 道 的 D2 大 晴 午 後 陰 人 員 先 輕 快 後 煎 熬 0540 起 床 收 拾, 天 已 大 亮, 火 車 引 擎 近 得 讓 人 以 為 距 車 行 道 路 不 遠 0800 出 發 回 家 0805 古 道 獵 徑 岔 路 前 方 垂 直 削 壁 的 崩 坍, 考 慮 後 決 定 放 棄 這 段 古 道 踏 查, 先 取 稜 線 獵 路 走 走 看 再 做 打 算 ( 此 後 稜 線 有 數 處 斷 稜, 所 以 古 道 在 此 朝 東 方 腰 繞 下 降, 除 入 口 已 被 濃 密 植 被 掩 蓋 外, 回 程 透 過 Google Earth 的 套 疊 更 確 認 此 段 會 經 過 拔 子 溪 源 頭 的 崩 塌 地 ) 0812 瘦 稜 南 方 舊 獵 寮 舊 寮 出 現 終 於 釋 疑, 證 實 稜 線 獵 路 確 實 存 在 著 0814 本 條 路 線 中 少 數 展 望 點, 可 見 縱 谷 瑞 穗 方 向 山 緣 93
98 0820 稜 線 遇 三 角 柱 狀 大 石, 繞 北 面 大 石 邊 下, 坡 陡 需 小 心 之 後 續 往 東 南 稜 線 下 行, 稜 線 多 石 0830 稜 上 又 遇 大 石 無 法 通 過, 繞 至 稜 南 順 石 邊 而 下 0838 接 回 稜 上, 路 跡 不 明, 藤 蔓 糾 結 原 以 為 要 持 續 走 稜 前 行, 但 卻 遇 上 芒 草 叢 稜 線 狀 況 未 可 知, 村 長 隻 身 攜 刀 前 探 0911 聽 得 村 長 喊 聲 在 下, 要 我 們 尋 音 下 切 於 是 放 棄 前 方 的 芒 草 稜, 轉 往 東 南 下 切 此 處 是 先 繞 過 芒 草 稜 線, 接 上 舊 獵 路 痕 我 們 先 下 切 稜 線 東 南 坡 約 20 m, 再 往 南 較 緩 處 橫 腰 0933 接 回 稜 線, 之 後 沿 稜 行 進, 舊 獵 路 路 跡 仍 不 明 顯 0945 入 小 溝 谷 線, 路 面 多 石 許 久 不 見 的 黃 藤 氣 勢 凌 厲 地 現 身 扎 人, 不 時 會 聽 見 遭 其 凌 虐 的 哀 號 聲 隨 後 再 度 接 回 稜 線 Tx1 空 地, 可 紮 無 水 1001 接 回 古 道, 約 3.5 m 寬,H1000 m 1010 循 古 道 往 上 走 阿 弄 看 這 段 古 道 狀 況 不 錯, 決 定 往 上 探 查 一 段 1012 遇 4Tx1 營 地, 甚 平, 村 長 說 再 沿 古 道 走 到 轉 彎 處, 約 50 m 的 地 方 有 小 溪 流 若 水 源 確 實 探 出, 則 轉 彎 處 和 這 裡 都 可 以 紮 營 或 搭 寮 暫 憩 1013 石 階 x1, 完 全 清 出 後 約 2.5 m 長, 是 我 們 所 看 到 的 石 階 中 最 長 的 後 開 始 陡 上, 陸 續 發 現 斜 上 堆 疊 的 石 階, 亦 有 殘 破 碎 塊 散 落 一 旁 1016 路 況 漸 漸 變 差, 返 程 1035 續 行, 古 道 往 東 南 延 伸, 隨 後 不 知 所 蹤, 我 們 往 南 方 切 下 1050 北 方 有 路 來 匯, 我 們 續 往 南 下 1052 石 階 x 鳴 槍 大 石, 上 面 及 側 邊 各 有 兩 個 埋 管 炸 藥 的 拳 頭 大 小 深 坑, 大 石 下 有 完 整 漂 亮 的 石 階 x3,h930 m 大 石 下 另 有 長 形 凹 洞 已 被 枯 枝 落 葉 填 滿, 村 長 將 腐 植 質 一 併 撥 出, 告 訴 我 們 過 往 行 旅 坐 在 哪 側 休 息 肩 上 貨 物 放 置 在 長 形 凹 洞 的 恰 好 以 及 大 石 之 所 以 重 要 的 故 事 興 高 采 烈 的 村 長 難 抑 找 到 此 石 的 快 慰, 直 說 : 我 一 路 上 一 直 在 看, 想 說 如 果 找 不 到 就 要 大 家 下 背 包 在 這 附 近 仔 細 找, 沒 想 到 真 的 讓 我 碰 到 了! 村 長 說 : 這 塊 大 石 頭 很 重 要 因 為 以 前 的 獵 人 只 要 有 收 獲, 就 會 先 站 在 這 塊 大 石 上 對 村 子 鳴 槍, 告 訴 山 下 的 家 人 我 回 來 了, 有 打 到 東 西 喔, 讓 他 們 準 備 迎 接 若 是 沒 有 收 獲 兩 手 空 空, 就 不 能 神 氣 地 在 大 石 上 鳴 槍, 只 能 偷 偷 地 回 家, 不 敢 讓 人 家 知 道 沒 有 獵 物 哈 哈 哈 村 長 一 口 氣 交 代 了 大 石 的 地 位 與 原 因, 我 們 聽 得 津 津 有 味, 也 感 謝 著 他 帶 領 我 們 找 到 了 如 此 有 歷 史 意 義 的 遺 跡 村 長 謙 讓 著 說 要 感 謝 主 哈 雷 路 亞, 一 面 小 心 地 清 整 出 大 石 在 他 記 憶 中 的 樣 子 那 掃 去 落 葉 的 細 心, 像 是 呵 護 自 己 孩 子 般 地 輕 柔 ; 他 坐 在 石 頂 撫 弄 沉 思, 時 而 又 想 到 什 麼 似 地 對 著 攝 影 機 迸 出 一 連 串 的 族 語 在 下 一 秒 這 將 成 為 歷 史, 卻 又 鮮 活 地 映 在 腦 迴 94
99 1155 出 發 路 跡 明 顯, 大 石 後 便 再 無 古 道 遺 跡, 不 知 古 道 還 是 我 們 轉 了 向 1208 北 方 岔 路 來 匯, 村 長 說 此 處 為 古 道 岔 口 ; 我 們 正 位 於 獵 徑 上, 續 往 東 下 1215 下 山 路 徑 方 向 東 偏 南, 路 跡 明 顯, 其 實 跟 著 這 條 路 就 可 以 下 到 產 業 道 路 了 村 長 在 前 探 一 陣 後, 決 定 跟 隨 他 的 記 憶 東 切, 開 始 艱 辛 的 無 路 之 路 1225 向 東 腰 繞, 稍 往 東 北 偏 小 上 坡 一 段 1247 接 至 向 北 延 伸 古 道, 村 長 說 是 以 前 伐 木 的 卡 車 路 但 我 們 走 了 一 小 段 就 向 南 下 切, 村 長 說 這 是 廢 產 道 此 後 路 徑 不 明 植 相 不 佳, 只 得 殺 出 血 路 ( 後 來 訪 問 村 長 及 富 源 村 民, 此 段 道 路 為 木 馬 道, 約 民 國 60 年 代 為 開 採 梧 桐 所 修 築 ) 1309 展 望 點, 可 見 縱 谷 馬 遠 村 瑞 穗 1337 竹 林 廢 產 道, 取 北 前 行 進 入 竹 林, 但 卻 不 是 記 錄 上 的 桂 竹 林 剛 接 到 時 竹 林 產 道 是 一 條 橫 向 的 路, 往 南 往 北 都 有 垃 圾 可 循, 很 明 顯 地 感 受 到 離 聚 落 不 遠 的 氣 息 1340 東 邊 岔 路, 可 下 至 車 行 產 業 道 路 此 處 遇 見 箭 竹 林 主 人 上 來 巡 視 1350 陡 下 竹 林 路, 路 徑 如 傳 統 路 線 般 乾 淨 硬 實 1355 車 行 產 道, 出 口 有 工 寮 95
100 第 三 次 田 野 調 查 活 動 日 期 :2012/6/25~7/1( 七 天 六 夜 ) 參 與 人 員 : 馬 平 貴 馬 勝 雄 林 茂 隆 馬 詠 恩 張 嘉 榮 林 祐 竹 留 守 : 宋 秉 明 包 車 : 小 發 財, 司 機 : 田 榮 貴 記 錄 : 林 祐 竹, 括 弧 內 文 字 為 張 嘉 榮 補 充 行 程 路 況 參 考 : 行 程 記 錄 阿 屘 那 來 迂 迴 南 三 段 倫 太 文,2000/9/6-2000/9/17, 政 大 登 山 隊 活 動 記 錄 最 後 的 夢 土 - 倫 太 文 橫 斷 大 石 公 九 華 出 丹 大 溫 泉,2006/2/1-2006/2/14, 貓 腿 探 勘 隊 書 籍 2011 陳 永 龍 鄭 安 晞, 關 門 越 嶺 古 道 與 聚 落 研 究 報 告 書, 原 民 會 委 託 研 究 2000 鄭 安 晞, 台 灣 最 後 祕 徑 : 清 代 關 門 古 道, 晨 星 出 版 1999 台 大 登 山 社, 丹 大 札 記, 玉 山 社 出 版 * 本 記 錄 包 含 工 作 調 查 時 間, 座 標 點 紀 錄 為 TWD97 系 統 D1 大 晴 午 後 雨 0600 馬 遠 村 長 家 打 包 村 長 特 意 請 來 頭 目 為 此 行 祝 禱, 帶 領 大 家 報 戰 功, 嗚 嗚 合 音 直 衝 天 聽 0640 出 發 大 家 拿 到 大 背 包 還 沒 搞 清 楚 是 怎 麼 一 回 事 就 將 全 部 的 家 當 囫 圇 塞 入, 不 知 是 否 是 為 了 媒 體 上 鏡 頭 好 看, 這 次 的 整 裝 有 效 率 多 了 光 復 林 道 21K 停 車 處 0904 手 腳 輔 助 釘 是 三 月 底 踢 林 道 時 錯 過 的 設 施, 令 我 恍 然 以 為 已 過 了 那 個 最 滑 最 難 過 的 溪 溝 崩 塌 0955 帆 布 營 地 林 道 上 大 小 溪 溝 多 有 水, 水 量 較 三 月 底 時 充 沛 許 多, 只 是 芒 草 及 螞 蟥 也 等 比 增 加 1003 大 崩 過 完 崩 塌 後 突 然 會 有 找 無 路 的 感 覺, 仔 細 找 可 發 現 窄 小 路 跡 一 路 向 下 接 至 林 道 1105 有 水 大 崩, 石 面 溼 滑, 多 處 暴 露 感 大, 僅 有 芒 草 可 做 為 確 保 輔 助 1115 有 水 溪 溝, 午 餐 15 分 鐘 1200 林 道 瀑 布 對 於 上 坡 悶 熱 的 我 們 而 言 簡 直 像 解 脫 的 甘 泉 K 前 三 月 帆 布 營 地 在 到 達 營 地 前 有 芒 草 蔽 路, 可 直 接 撥 開 通 過, 也 可 上 切 繞 過, 從 林 道 後 方 的 小 溪 溝 切 回 林 道 1327 大 崩 1334 上 下 線 分 野, 取 左 股 下 線 K 水 源 營 地, 開 始 飄 霧 雨 踢 完 林 道 首 日 的 力 氣 已 耗 費 得 差 不 多, 大 夥 96
101 兒 在 此 掙 扎 著 是 否 要 上 去 今 日 的 預 定 營 地 最 後 為 免 明 日 更 苦 只 好 硬 著 頭 皮 上 1430 由 樹 幹 噴 漆 的 入 口 上 切 不 久 後 會 切 到 崩 塌 碎 石 坡, 沿 碎 石 坡 直 向 南 攻, 接 到 森 林 入 口 後 就 代 表 距 古 道 不 遠 了 1529 馬 猴 宛 東 鞍 天 空 落 水, 一 身 濕 漉 使 接 上 古 道 的 喜 悅 被 沖 淋 了 大 半, 眾 人 加 速 奔 往 營 地 1535 基 地 營 營 地, 有 收 訊 但 不 甚 佳 營 務 匆 忙, 小 黑 蚊 也 歡 快 地 飽 食 了 一 頓 下 切 取 水 的 溪 溝 比 上 回 多 了 些 水 量, 但 仍 只 能 以 鋼 杯 緩 取 今 日 一 路 到 營 地 可 發 現 草 在 夏 季 生 長 速 度 之 快, 三 月 底 的 奮 力 砍 殺 幾 無 為 此 次 行 程 帶 來 更 有 效 率 的 方 便, 恐 怕 除 了 林 務 局 巡 查 外 再 無 他 人 造 訪 D2 早 晴 午 後 霧 雨 0500 起 床 0635 出 發 0653 泥 池 小 操 場 空 地, 路 往 西 上 切 從 營 地 自 此 這 段 路 的 範 圍 皆 為 kaszogan 0710 上 坡 至 支 稜 前 發 現 石 階 群, 續 往 後 為 石 階 群 0818 木 階 群, 長 度 2 m~3 m 0854 H2384 m 山 頭 後 休 息, 此 區 地 名 為 DOSNAN 0923 陸 續 碰 到 石 階 群, 石 階 1013 結 束 芒 草 段 陡 上, 來 到 H2692 m 下 松 林 腰 繞 路 1100 Kaibuta 水 池 午 餐,Kaibuta 泛 指 松 林 腰 繞 路 至 水 池 的 這 一 段 範 圍 山 區 起 霧 使 箭 竹 潮 濕, 谷 風 吹 來 格 外 寒 冷 為 避 免 今 晚 無 水 的 窘 境, 村 長 帶 領 大 家 前 去 裝 填 綠 茶 水 1201 石 階 群 抽 筋 休 息 1205 石 階 群, 為 完 整 苔 蘚 石 階 1215 松 針 稜 線 休 息 1232 坡 道 休 息, 開 始 滴 毛 毛 雨 1331 倫 太 文 森 林 點, 通 訊 小 休 氣 候 狀 況 不 佳, 不 敢 久 留 急 忙 下 西 北 稜 找 營 地 1359 約 H2820 m 路 中 泥 水 池 古 道 一 開 始 大 又 清 晰, 後 轉 為 泥 濘 溝 地, 有 動 物 腳 印 1402 出 森 林 植 相 轉 為 草 坡, 霧 氣 濃 厚, 抓 方 向 續 往 西 南 下 1425 倫 太 文 後 鞍 黃 色 泥 水 池 三 池, 約 H2790 m 村 長 說 以 往 獵 路 由 此 直 下 馬 太 鞍 溪 1500 H2740 m 清 澈 看 天 池 之 後 開 始 抓 方 向 跟 動 物 路 ( 有 許 多 半 人 高 落 差 ), 穿 越 潮 濕 半 人 高 箭 竹 1540 於 H2710 m 古 道 上 紮 營, 無 收 訊, 腹 地 小 但 林 內 較 避 風, 唯 一 不 方 便 的 是 要 上 廁 所 還 得 穿 雨 褲 天 公 體 恤 我 們, 特 賜 甘 霖 渡 過 今 日 缺 水 天 97
102 倫 太 文 後 箭 竹 密 濕, 雖 有 路 跡 但 某 些 路 段 被 埋 沒 在 植 被 中, 必 須 隨 時 注 意 方 向 及 路 跡 ( 倫 太 文 後 的 寬 稜 長 滿 高 密 箭 竹, 古 道 被 掩 蓋 在 箭 竹 叢 中, 大 致 上 都 是 抓 方 向 前 進, 但 偶 爾 會 經 過 疑 似 古 道 的 路 段 ) D3 早 晴 午 後 雨 0640 出 發 0644 H2796 m 北 鞍, 往 西 南 下 0647 大 乾 溝, 腰 繞 一 段 倒 木 上 繫 有 吊 索 鐵 線 0653 乾 溝, 跨 倒 木, 越 稜 轉 西 下 0700 跟 路 跡 後 見 樹 上 紅 繩, 順 路 跡 西 下 針 葉 林 內 十 分 舒 爽 0750 H2460 m 左 右 休 息 找 路 記 錄 上 提 到 應 向 南 腰 繞 但 此 處 卻 找 無 路, 短 暫 明 顯 路 跡 結 束 後 向 西 下 切 ( 往 南 腰 繞 的 古 道 路 基 被 高 密 箭 竹 掩 蓋, 只 好 順 著 這 條 稜 線 下 降, 並 根 據 貓 腿 的 記 錄 橫 渡 溪 溝 匯 流 處 ) 0855 展 望 點, 可 見 北 側 碎 石 崩 溝 後 轉 南 下, 接 上 南 北 向 大 溝 0857 南 北 向 巨 石 大 乾 溝, 見 貓 腿 記 錄 上 也 曾 經 過 這 麼 一 條 溪 溝, 殊 不 知 古 道 遠 在 250 m 之 上 迂 迴 0915 直 接 往 西 腰 繞, 希 望 能 接 上 下 切 的 大 肥 稜 0940 腰 繞 碰 到 大 岩 壁, 回 頭 循 小 稜 上 切 150 m 1037 上 至 平 緩 處 森 林 午 餐, 村 長 往 前 探 路 未 果, 決 定 繼 續 抓 方 向 走 1112 往 西 南 切 下 接 至 大 寬 稜, 繞 過 倒 木 後 接 古 道 此 處 極 緩 且 腹 地 大, 只 是 我 們 尚 未 意 識 到? 1115 下 切 途 中 大 家 突 然 感 覺 到 路 變 得 大 條 好 走, 邊 坡 也 有 挖 掘 痕 跡, 才 確 定 接 上 了 大 肥 稜 古 道, 自 此 一 路 順, 放 下 心 中 大 石! 1127 樹 洞 下 遮 蔽 營 地 1136 約 十 數 階 石 階 群, 寬 4 m 1208 台 大 探 勘 紅 條 稜 寬 不 好 抓, 循 路 跡 下 有 時 會 偏 離 或 繞 路 ( 此 段 古 道 路 況 極 佳, 僅 有 幾 處 因 倒 木 坍 方 導 致 路 基 掩 蓋 不 明, 但 循 方 向 仍 可 順 利 接 回 古 道 ) 1252 馬 太 鞍 溪 (Tongulan) 畔 營 務 完 成 後 村 長 與 阿 弄 前 探 上 主 稜 路, 我 與 詠 恩 前 探 上 游 石 洞 獵 寮, 勝 雄 及 茂 隆 大 哥 自 得 其 樂, 溪 畔 平 大 的 腹 地 不 僅 讓 我 們 神 往 連 動 物 也 自 在 悠 遊 D4 大 晴 午 霧 晚 大 雨 0630 出 發 0655 水 流 和 緩 但 深 及 大 腿, 早 晨 的 溪 水 冰 涼, 凍 得 腳 都 沒 知 覺 上 切 進 森 林 0700 支 流 乾 溝 往 北 切 再 進 森 林 98
103 0706 村 長 的 神 木 獵 寮 0710 有 水 支 流, 跳 石 過 溪, 雨 鞋 外 逼 進 滿 水 位 過 溪 後 續 往 北 之 字 上 切 坡 面 0724 上 至 小 稜, 林 相 極 佳, 稜 上 多 空 地 0737 遇 岩 壁 0810 大 石 堆 陡 上 0840 展 望 點, 可 見 昨 日 經 過 之 倫 太 文 西 北 稜 大 乾 溝 及 大 肥 稜 0907 雙 檜 木 獵 寮, 接 上 水 鹿 稜 線 路, 此 後 路 跡 明 顯 坡 緩 在 此 見 脫 逃 水 鹿 0915 像 似 古 道 轉 彎 之 大 U 坡 道, 約 H2291 m 0922 海 岸 山 脈 展 望 點, 可 通 訊 0932 接 上 古 道, 見 木 石 階, 木 階 寬 3.2 m 1013 石 階 一 階 此 後 通 訊 穩 定, 打 電 話 下 山 後 發 覺 往 後 數 日 受 海 上 颱 風 雲 氣 影 響 天 氣 有 變, 心 中 忐 忑, 更 擔 心 今 日 上 主 稜 目 標 能 否 完 成 1112 透 空 處 平 台, 終 於 接 上 古 道, 找 到 數 個 日 本 碗 缽 碎 片 此 時 雲 霧 瀰 漫, 似 乎 預 告 著 變 天 在 即 ( 從 有 水 支 流 爬 上 稜 線 後, 基 本 上 都 是 沿 著 稜 線 抓 方 向 前 進, 偶 而 會 經 過 幾 處 古 道 遺 跡 但 皆 不 甚 明 顯, 直 到 此 處 才 見 到 明 顯 的 古 道 坡 道 遺 跡, 且 往 上 不 久 即 會 接 到 石 階 群 ) 1117 石 階 群 石 階 群 後 古 道 突 然 消 失, 先 跟 水 鹿 路, 無 路 跡 後 硬 砍 鑽 一 段 發 現 與 記 錄 所 寫 不 符, 只 好 退 回 石 階 群 1210 在 石 階 群 後 注 意 東 北 向 松 林 坡 道, 腰 繞 一 段 後 會 接 碎 石 乾 溝, 有 明 顯 路 跡 及 Gai pi pi tu ( 最 後 七 個 彎 ) 的 坡 道 直 上 大 石 公 北 鞍 ( 石 階 群 上 方 為 碎 石 坡 地, 可 能 為 石 階 崩 塌 損 毀 後 的 遺 跡 東 北 向 的 腰 繞 入 口 極 不 明 顯, 而 且 此 段 腰 繞 路 崩 塌 嚴 重, 看 起 來 比 較 像 是 山 徑 而 不 是 古 道, 但 腰 繞 路 後 接 上 的 古 道 路 基 十 分 明 顯 順 著 此 明 顯 路 基 陡 上, 盡 頭 接 上 一 片 類 似 石 階 遺 跡 的 碎 石 坡, 陡 上 穿 越 後 便 會 接 到 通 往 中 央 山 脈 主 稜 的 之 字 型 長 坡 道 ) 1230 扇 形 石 階 群 古 道 多 被 灌 木 覆 蓋, 但 狀 況 尚 佳, 最 後 這 一 段 古 道 的 現 況 維 持 甚 好 1256 中 央 山 脈 主 稜, 大 石 公 北 鞍 草 坡, 有 收 訊 村 長 與 詠 恩 爬 到 高 處 的 山 丘 對 著 西 邊 的 myasang 大 聲 喊 出 思 念, 阿 弄 緬 懷 著 12 年 的 舊 地, 我 則 是 把 握 可 通 訊 的 時 機 眾 人 各 自 喜 悅 難 名, 縱 然 缺 乏 展 望 還 是 打 磨 了 好 一 會 兒 才 告 別 1320 返 程 1458 下 至 雙 檜 木 獵 寮 後 極 陡 段 1605 回 到 馬 太 鞍 溪 營 地 老 天 賞 臉, 至 今 未 雨, 否 則 過 溪 恐 怕 更 難 晚 間 受 雲 氣 影 響 下 起 大 雨, 強 勁 的 谷 風 使 眾 人 睡 袋 全 濕 午 夜 大 夥 起 身 換 位 補 強 簾 幕, 終 得 好 眠 99
104 D5 間 歇 有 雨 0700 起 床 觀 察 雨 勢, 飯 後 決 定 出 發 至 少 上 完 700 m 的 好 走 古 道 0930 離 開 Togulan 雨 中 涼 意 爬 來 不 覺 累, 某 些 路 段 泥 濘 難 施 力 1110 石 階 群 1140 寬 稜 大 平 台, 此 時 下 起 大 雨 1210 沿 古 道 順 大 肥 稜 往 東 南 直 翻 上 稜 1234 古 道 上 舊 獵 寮, 尚 留 有 帆 布 鍋 塑 膠 袋 寶 特 瓶 及 鐵 網 等 遺 物 1237 乳 白 色 石 階 群 1243 有 水 溪 溝 群 也 許 是 因 為 雨 水 多, 此 處 許 多 小 溝 都 水 流 淙 淙, 若 是 晴 天 恐 怕 只 有 少 數 大 溝 有 水 1250 有 水 溪 溝 東 側 的 大 乾 溝 紮 營, 是 為 D3 接 上 的 巨 石 大 乾 溝 的 西 側 支 流 此 處 為 附 近 唯 一 平 坦 的 小 空 地, 為 防 淹 水 詠 恩 及 勝 雄 大 哥 還 費 心 施 作 排 水 工 事 村 長 與 阿 弄 利 用 午 後 時 間 前 探 明 日 欲 行 之 古 道 D6 整 日 霧 厚 0500 起 床 0700 出 發, 向 東 北 坡 面 上 切, 循 砍 痕 腳 印 向 東 腰 繞 0710 石 階 群 0740 巨 石 大 乾 溝, 為 D3 巨 石 大 乾 溝 之 東 側 支 流 本 段 古 道 並 不 好 走, 多 有 坡 度 陡 上 行 不 易 橫 跨 危 險 倒 木 以 及 垂 直 石 壁 要 通 過, 若 非 村 長 已 開 好 路 也 架 設 了 一 些 輔 助 設 施, 不 知 要 耗 費 多 少 時 間 在 此 0802 小 乾 溝 踏 點 鬆 軟 落 差 大, 不 好 上 但 之 後 就 接 上 D3 走 的 箭 竹 林 坡 了 0812 轉 回 H2796 m 西 北 稜, 沿 路 跡 砍 痕 上 攀 0839 接 上 腰 繞 段 0858 H2796 m 北 鞍 0902 D2 營 地, 後 抓 方 向 通 過 草 坡 及 看 天 池 從 H2796 m 北 鞍 至 倫 太 文 山 頂 在 地 圖 上 看 來 簡 單, 箇 中 起 伏 只 有 爬 過 的 人 知 曉 1045 倫 太 文 山 頂 1130 苔 蘚 石 階 群 附 近 午 餐 原 以 為 今 日 下 山 輕 鬆 了, 怎 知 是 走 的 最 遠 最 累 的 一 天 1249 H2384 m DOSNAN 休 息 今 日 紮 營 點 是 HULHUL, 時 間 還 早 卻 擔 憂 著 長 路 漫 漫 1435 Kasdogan D1 紮 營 點 拿 藏 糧 後 續 行 1525 太 魯 閣 倒 木 獵 寮 行 至 此 已 精 神 渙 散, 夕 陽 此 時 露 臉 曬 得 大 夥 疲 累 加 重 1540 不 久 後 向 北 小 切 接 上 古 道, 此 後 循 古 道 先 腰 繞 後 下 坡 此 後 步 履 蹣 跚 頻 頻 跌 倒, 實 在 是 又 累 腿 又 痠 1543 木 橋 螞 蟥 大 軍 開 始 出 現 100
105 1547 Mahilav 1615 下 切 點 1630 大 檜 木 石 階 群 1632 Kat mi 有 水 廢 寮, 在 此 取 今 晚 用 水 1700 林 馬 獵 寮, 帆 布 尚 在, 但 林 馬 木 板 已 杳 1707 HULHUL 獵 寮 大 家 想 起 憑 藉 意 志 力 走 的 這 一 段 還 能 自 娛, 表 示 極 限 還 沒 到! D7 大 晴 無 雲 0500 起 床 0635 下 山, 歸 心 似 箭, 動 作 也 加 快 了 0648 量 測 木 橋 原 本 共 3 塊 板, 現 有 1 塊 腐 壞, 另 2 長 cm; 寬 cm; 厚 7 10 cm 0704 樹 孔 1, 距 地 高 90 cm 深 158 cm 0716 樹 孔 拔 子 西 鞍, 上 拔 子 之 路 已 荒 草 掩 徑 0736 沼 澤 區 腰 繞 0830 離 稜 下 切 點 0850 水 泥 路 盡 頭, 有 砍 草 簡 易 工 寮, 辛 苦 的 工 人 們 將 最 後 蔽 天 的 芒 草 盡 數 除 伏, 還 給 我 們 終 點 完 美 展 望 及 蔚 藍 天 際 0950 在 爆 胎 的 得 利 卡 上 終 於 等 到 車, 結 束 關 門 古 道 的 調 查 工 作! 101
106 附 錄 五 相 關 會 議 紀 錄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人 文 資 源 調 查 與 遊 憩 可 行 性 分 析 計 畫 期 中 簡 報 審 查 會 議 紀 錄 壹 會 議 時 間 :101 年 1 月 18 日 ( 星 期 三 ) 上 午 10 時 貳 會 議 地 點 : 本 處 3 樓 會 議 室 參 會 議 主 持 人 : 陳 副 處 長 天 寶 記 錄 : 張 景 昇 肆 出 席 單 位 及 人 員 : 如 簽 到 單 伍 主 辦 單 位 說 明 : 略 陸 期 中 成 果 報 告 柒 審 查 意 見 委 員 審 查 意 見 意 見 回 覆 陳 副 處 長 天 寶 現 場 調 查 時, 請 記 錄 沿 途 資 源 照 片 蒐 集 舊 照 片 ( 例 如 報 告 中 所 提 富 源 國 小 員 清 軍 營 盤 聚 落 遺 址 石 碑 等 ) 有 關 步 道 所 需 行 程 計 算 上 行 ( 富 源 往 中 央 山 脈 ) 及 下 行 ( 中 央 山 脈 往 富 源 ) 二 者 不 同, 未 來 計 畫 撰 寫 時 請 注 意 請 委 託 單 位 將 古 道 沿 線 史 蹟 據 點 標 示 清 楚, 並 提 供 行 走 方 向 里 程 距 離 所 需 時 間 等 資 訊 遵 照 辦 理 謝 謝 委 員 提 醒 遵 照 辦 理, 詳 見 第 五 章 紀 課 長 有 亭 期 末 簡 報 請 針 對 關 門 古 道 與 銜 接 之 登 山 路 徑 進 行 利 用 分 析 與 經 營 管 理 建 議 圖 的 內 容 請 再 做 修 正 以 符 合 現 地 位 置 ( 馬 遠 社 區 及 富 源 國 中 位 置 似 不 正 確, 請 確 認 ) 遵 照 辦 理, 詳 見 第 六 章 遵 照 辦 理 102
107 委 員 審 查 意 見 意 見 回 覆 陳 主 任 添 枝 玉 里 工 作 站 高 雋 張 技 正 景 昇 未 來 現 場 勘 查 時, 請 事 先 通 知 本 站, 俾 依 需 要 派 員 會 同 遵 照 辦 理 請 增 加 關 門 古 道 有 關 布 農 族 人 頭 架 的 資 料 遵 照 辦 理 報 告 書 最 後 的 附 圖 請 用 彩 色 遵 照 辦 理 請 補 充 馬 遠 村 的 資 料 遵 照 辦 理 請 提 供 Google Earth 的 路 線 與 地 名 資 訊 遵 照 辦 理 與 布 農 族 居 民 的 合 作, 建 議 先 將 古 道 路 線 勘 查 清 楚, 之 遵 照 辦 理 後 再 執 行 尋 根 之 旅 丹 大 林 道 目 前 是 中 斷 狀 況, 交 通 上 可 能 只 能 以 步 行 進 出 謝 謝 委 員 提 醒 史 蹟 遺 址 請 進 行 簡 易 的 測 量, 並 以 手 繪 圖 呈 現 遵 照 辦 理 捌 會 議 結 論 : 一 期 中 報 告 依 審 查 委 員 所 提 的 建 議 修 正 後, 審 查 通 過 二 請 東 華 大 學 團 隊 後 續 執 行 現 場 調 查 前 請 先 將 日 期 知 會 林 管 處 育 樂 課 及 玉 里 工 作 站 三 受 委 託 單 位 請 求 協 助 丹 大 林 道 出 入 交 通 部 分, 請 育 樂 課 聯 絡 南 投 處 協 助 辦 理 四 有 關 簡 報 建 議 未 來 與 與 當 地 布 農 族 居 民 合 作 辦 理 尋 根 活 動 暨 加 強 合 作 關 係 部 分, 請 育 樂 課 錄 案 辦 理 103
108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人 文 資 源 調 查 與 遊 憩 可 行 性 分 析 計 畫 期 末 簡 報 會 議 紀 錄 壹 會 議 時 間 :101 年 7 月 11 日 ( 星 期 三 ) 上 午 09 時 30 分 貳 會 議 地 點 : 本 處 3 樓 會 議 室 參 會 議 主 持 人 : 張 處 長 彬 記 錄 : 張 景 昇 肆 出 席 單 位 及 人 員 : 如 簽 到 單 伍 主 辦 單 位 說 明 : 略 陸 期 末 成 果 報 告 : 略 柒 審 查 意 見 委 員 審 查 意 見 意 見 回 覆 黃 課 長 碧 雲 P.8 請 使 用 富 源 國 家 森 林 遊 樂 區 全 名 請 考 證 台 灣 堡 圖 年 代, 並 提 升 地 圖 影 像 的 解 析 度 請 將 5-1 節 中 各 照 片 的 所 在 位 置 標 示 在 地 圖 上 5-2 節 中 各 個 文 化 資 源 點 的 座 標 格 式 請 改 為 TW97 圖 停 車 處 里 程 標 示 錯 誤 請 增 加 圖 圖 之 圖 面 資 訊 P.73 步 驟 一 重 複 遵 照 辦 理, 修 正 後 詳 見 P.7 遵 照 辦 理, 修 正 後 詳 見 P.7 P.9 遵 照 辦 理, 詳 見 P.45 遵 照 辦 理, 修 正 後 詳 見 P.46~P.57 遵 照 辦 理, 修 正 後 詳 見 P.65 遵 照 辦 理, 修 正 後 詳 見 P.65 步 驟 一 有 兩 項 性 質 不 同 但 同 屬 重 要 的 基 礎 工 作, 所 以 分 別 詳 細 說 明 P.76 附 錄 表 2 中 有?, 是 否 為 筆 誤 原 文 即 是 如 此 書 寫 104
109 委 員 審 查 意 見 意 見 回 覆 附 錄 二 的 耆 老 手 繪 地 圖 請 增 加 說 明 請 增 加 說 明 研 究 目 標 第 5 6 點 的 內 容 遵 照 辦 理, 修 正 後 詳 見 P.80 遵 照 辦 理, 修 正 後 詳 見 P.67 封 面 除 計 畫 主 持 人 外 建 議 增 加 參 與 研 究 人 員 遵 照 辦 理 贊 同 P.72 所 擬 之 發 展 步 驟 謝 謝 委 員 紀 課 長 有 亭 陳 主 任 添 枝 周 課 長 源 樹 育 樂 課 遊 憩 可 行 性 分 析 內 容 較 少, 請 補 充 古 道 與 富 源 國 家 森 林 遊 樂 區 未 來 發 展 關 聯 性 請 多 著 墨 請 修 正 P.6 P.37 之 錯 字 古 道 在 玉 里 事 業 區 的 範 圍 內 並 沒 有 進 行 過 伐 木 作 業, 請 修 正 P.56 的 說 明 請 說 明 表 表 中 的 日 里 P.65 請 加 註 林 道 行 車 所 需 時 間, 以 及 停 車 點 高 度 資 料 請 根 據 調 查 研 究 結 果 說 明 富 源 國 家 森 林 遊 樂 區 內 及 其 上 方 之 古 道 路 線 請 補 充 古 道 西 段 日 治 時 期 全 區 圖 遵 照 辦 理, 修 正 後 詳 見 P.66 遵 照 辦 理, 修 正 後 詳 見 P.67 遵 照 辦 理, 修 正 後 詳 見 P.6 P.36 遵 照 辦 理, 修 正 後 詳 見 P.56 遵 照 辦 理, 詳 見 P.6 下 方 註 腳 1 的 說 明 遵 照 辦 理, 詳 見 P.66 中 表 之 說 明 遵 照 辦 理, 修 正 後 詳 見 P.58 P.59 遵 照 辦 理, 詳 見 P.108 捌 會 議 結 論 : 一 除 分 段 地 圖 外, 結 案 報 告 請 附 關 門 古 道 東 段 全 段 地 圖, 並 將 數 位 影 像 GPS 記 錄 錄 音 檔 等 燒 錄 在 成 果 報 告 所 附 光 碟 中 二 期 末 報 告 依 審 查 委 員 所 提 的 建 議 修 正 後, 審 查 通 過 三 本 研 究 建 議 將 古 道 登 錄 為 文 化 資 產 等 建 議, 請 育 樂 課 列 入 年 度 計 畫 執 行 參 考, 研 究 成 果 並 請 發 布 新 聞 稿 105
110 參 考 文 獻 王 淳 熙 等 編 輯,2007, 文 化 資 產 實 務 執 行 參 考 手 冊 2- 聚 落 文 化 景 觀, 文 建 會 中 華 民 國 國 家 公 園 學 會,2011, 丹 大 山 區 自 然 及 人 文 環 境 資 源 調 查,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台 大 登 山 社,1999, 丹 大 札 記, 玉 山 社 宋 秉 明,2009, 富 源 國 家 森 林 遊 樂 區 計 畫 修 訂 計 畫,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林 務 局 花 蓮 林 區 管 理 處 宋 秉 明,2011, 日 治 八 通 關 越 嶺 古 道 文 化 資 源 管 理 與 遊 憩 利 用 計 畫, 玉 山 國 家 公 園 管 理 處 李 光 中 王 鑫 張 惠 珠,2006, 文 化 景 觀 作 業 準 則 先 期 性 研 究, 文 建 會 李 瑞 宗,1999, 陽 明 山 國 家 公 園 全 區 古 道 調 查, 陽 明 山 國 家 公 園 管 理 處 邱 韻 芳,1997, 部 落 長 老 教 會 與 本 土 化 東 光 布 農 人 的 信 仰 與 認 同,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人 類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海 樹 兒. 犮 剌 拉 菲,2006, 布 農 族 部 落 起 源 及 部 落 遷 移 史, 國 史 館 臺 灣 文 獻 館 馬 遠 社 區 發 展 協 會,2010, 馬 遠 部 落 誌, 馬 遠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陳 永 龍 鄭 安 睎,2011, 關 門 越 嶺 古 道 與 聚 落 研 究 報 告 書,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文 化 園 區 管 理 局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2007, 瑞 穗 鄉 誌, 瑞 穗 鄉 公 所 黃 炫 星,1991, 台 灣 的 古 道, 台 灣 省 政 府 新 聞 處 葉 家 寧,2002, 台 灣 原 住 民 史 布 農 族 史 篇, 國 史 館 臺 灣 文 獻 館 楊 南 郡,1996, 台 灣 百 年 前 的 足 跡, 玉 山 社 鄭 安 睎,2000, 丹 大 地 區 人 文 生 態 布 農 族 與 古 道 概 說, 第 四 屆 全 國 大 專 院 校 登 山 運 動 研 討 會 專 文 集,51-65 鄭 安 睎,2000, 台 灣 最 後 秘 境 清 代 關 門 古 道, 晨 星 鄭 安 睎,2000, 布 農 族 丹 社 群 遷 移 史 之 研 究 ( 年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民 族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謝 劍,1966, 馬 遠 丹 社 群 布 農 族 之 親 族 組 織,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考 古 人 類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106
111 工 作 人 員 計 畫 主 持 人 宋 秉 明 專 任 研 究 員 張 嘉 榮 計 畫 助 理 林 祐 竹 陳 伯 銘 誠 摯 感 謝 以 下 參 與 調 查 人 員, 因 為 有 你 們 的 全 力 協 助 田 野 工 作 才 能 平 安 順 利 的 完 成, 並 有 如 此 豐 盈 美 好 的 收 穫 馬 平 貴 Mu-uz Mangququ 江 阿 光 Laung Tanapima 馬 勝 雄 Mu-uz Mangququ 林 茂 隆 Dalum Qalmutan 馬 詠 恩 Tul-bus Mangququ 田 光 清 林 欽 雄 107
112 關門古道東段人文資源調查與遊憩可行性分析計畫 關門古道暨布農地名全圖 底圖來源 日治時期五萬分一 臺灣地形圖新解 上河文化出版 108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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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015 年 兩 岸 四 地 四 星 級 大 學 排 行 榜 序 號 1 大 連 理 工 大 學 遼 寧 31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 西 北 工 業 大 學 陝 西 32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3 華 南 理 工 大 學 廣 東 33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4 湖 南 大 學 湖 南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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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1 3 4 13 14 34 17 19 20 24 2 5 26 27 28 29 3 0 31 32 3 3 3 4 35 50 36 42 43 45 46 48 49 50 51 66 52 57 58 60 61 65 6 6 67 76 1. 2. 3. 1 4. 5. 6. CEPA 7. 8. 9. 2 10. 11. 12. 13. 3 14. 15. 16. 17. 4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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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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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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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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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台中市29個行政區至中山醫學大學附設文心院區之交通路線規劃
台 中 市 29 個 行 政 區 至 中 山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文 心 院 區 之 交 通 路 線 規 劃 中 山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醫 院 文 心 院 區 院 址 : 台 中 市 南 區 建 國 北 路 一 段 110 號 * 註 一 : 汽 以 95 無 鉛 汽 油 一 公 升 25 元 計 價 * 註 二 : 汽 油 耗 以 一 公 升 汽 油 可 跑 10 公 里 計 算 * 註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BOOK 山 與 溪 谷 社 編 堀 內 一 雄 執 筆 蕭 雲 菁 譯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練 068 心 率 計 為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創 新 經 濟 促 進 和 諧 改 善 民 生 繁 榮 共 享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89
Layout 1
視 為 優 講 燈 1 講 開 場 簡 報 隨 齡 發 視 變 資 訊 討 論 檢 討 會 與 會 將 夠 幾 點 與 變 關 視 變 兩 種 視 習 慣 個 問 專 業 員 問 題 講 1 燈 2 隨 齡 長 會 視 變 視 變 會 動 變 難 閱 讀 電 腦 視 變 會 裡 絆 體 風 險 藥 護 務 駕 車 動 難 會 響 並 導 慮 鬱 過 適 當 應 對 視 變 繼 續 動 並 減 關 慮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01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系 66 66 667.00 385.00 636.00 390.00 01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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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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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第 一 章 1 2 3 4 第 二 章 5 6 7 8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1.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 第 三 章 p 12 b / B 0.75 13 p 14 15 D = l 20 +10 16 17 p l D l D l D 3 p 4 3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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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中 數 學 基 本 學 習 內 容 補 救 教 材 第 一 冊 一 -1 單 元 一 數 線 與 整 數 的 加 減 運 算 主 題 一 正 數 負 數 的 意 義 一 正 數 和 負 數 : 尋 找 寶 藏 北 西 東 小 明 南 小 明 無 意 間 得 到 了 一 張 藏 寶 圖, 圖 上 的 黑 點 代 表 小 明 現 在 站 的 地 方, 每 個 腳 印 都 代 表 1 步 若 要 在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目 錄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 0 2 年 1 月 9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 0 2 0 0 0 00811 號 茲 修 正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第 六 條 之 一 至 第 九 條 條 文,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陳 冲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修 正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四 增 進 認 知 體 驗 五 提 升 語 言 層 次 六 激 發 創 造 力 發 展 88 肆 幼 兒 在 積 木 遊 戲 上 的 發 展 過 程 86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反 導 函 數 與 不 定 積 分 定 義 6.. 反 導 函 數 說 明 : 第 六 章 求 積 分 的 方 法 若 F( ) f ( ), Df, 則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antierivative) () 當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時, 則 F( ) C,C 為 常 數, 亦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故 若 反 導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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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email protected]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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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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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f o r u m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制 度 沿 革 之 回 顧 江 海 泉 臺 中 市 立 梧 棲 國 民 中 學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1984 076
F O R U M 學 校 體 育 教 師 與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之 對 談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1 日 ( 星 期 三 )18:30~20:30 地 點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綜 合 體 育 館 247 會 議 室 主 持 人 : 周 宏 室 教 授 (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與 談 人 ( 按 姓 氏
Microsoft Word - 香港數學盃2016比賽模擬試題P3.docx
香 港 數 學 盃 2016 模 擬 試 題 小 三 香 港 數 學 盃 2016 模 擬 試 題 小 學 三 年 級 卷 一 選 擇 題 限 時 20 分 鐘 1. 200 + 208 + 200 +195 + 192 +205 + 210 + 190 +207 +193=? A. 1800 B.1900 C.2000 D.2200 2. 947+(372-447)-572+1928-(267-72)-33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103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93.40 **** -----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104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64.48 ***** 497.24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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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 謂 表 目 錄 一 父 系 家 族 長 輩 稱 謂... 2 二 母 系 家 族 長 輩 稱 謂... 3 三 父 母 稱 謂... 3 四 家 族 同 輩 稱 謂... 3 五 夫 婦 及 子 女 稱 謂... 3 六 妻 外 家 家 族 稱 謂... 3 七 夫 家 家 族 稱 謂... 3 八 姻 親 家 族 稱 謂 因 結 婚 而 形 成 的 親 屬 關 係... 3 九 其 他 稱 謂...
高 雄 市 政 府 頒 發 台 塑 公 司 儲 運 處 海 汙 防 治 優 良 感 謝 狀 #29 #30 李 永 得 副 市 長 ( 中 ) 與 海 洋 局 孫 志 鵬 局 長 ( 左 一 ) 在 6 月 12 日 於 市 政 會 議 上 頒 發 感 謝 狀 給 海 洋 團 隊 成 員, 本 公
企 業 動 態 台 塑 園 地 得 獎 與 榮 耀 台 塑 林 園 廠 榮 獲 100 年 度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優 良 單 位 五 星 獎 (98 99 100 ) 100 101 7 3 54 高 雄 市 政 府 頒 發 台 塑 公 司 儲 運 處 海 汙 防 治 優 良 感 謝 狀 #29 #30 李 永 得 副 市 長 ( 中 ) 與 海 洋 局 孫 志 鵬 局 長 ( 左 一 ) 在
(Microsoft Word - 3-3 \245\277\244\361\273P\244\317\244\361.doc)
觀 念 篇 關 係 式 描 述 兩 個 變 數 x 與 y 之 間 關 係 的 數 學 式 子 例 題 練 習 1. 時 速 60 (km/h) 前 進, 求 距 離 y ( 公 里 ) 與 時 間 x ( 小 時 ) 的 關 係 式 關 係 式 就 是 描 述 兩 個 變 數 x 與 y 之 間 關 係 的 數 學 式 子 例 如 :y=60x 2. 媽 媽 的 年 齡 (x 歲 ) 比 女 兒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聯 繫 客 戶 創 先 機 助 握 商 情 百 五 載 HSBC Holdings plc 滙 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中 期 業 績 報 告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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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4 月 18 日 會 議 討 論 文 件 立 法 會 CB(4)844/15-16(03) 號 文 件 立 法 會 公 務 員 及 資 助 機 構 員 工 事 務 委 員 會 公 務 員 編 制 實 際 員 額 退 休 辭 職 和 年 齡 分 布 概 況 目 的 本 文 件 就 公 務 員 的 整 體 編 制 實 際 員 額 人 手 流 失 和 年 齡 分 布 情 況 提 供 最 新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部 103 年 1 月 24 日 臺 師 二 字 第 1030010873 號 函 同 意 核 定 本 校 103 年 11 月 12 日 103 年 度 第 1 期 第 1 次 委 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原 名 稱 :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本 校
肆 研 究 方 法 進 行 本 研 究 前, 我 們 首 先 對 研 究 中 所 用 到 名 詞 作 定 義 定 義 : 牌 數 : 玩 牌 時 所 使 用 到 撲 克 牌 數 次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重 複 分 牌 次 數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每 次 分
摘 要 魔 術 師 讀 心 術 背 後 到 底 藏 了 多 少 祕 密? 一 般 觀 眾 心 裡 常 有 著 這 句 話 本 研 究 我 們 破 解 了 魔 術 師 透 過 數 學 規 律 加 上 置 中 手 法 完 成 一 連 串 騙 人 撲 克 牌 遊 戲, 也 學 會 了 如 何 透 過 整 理 表 格 方 式, 來 找 出 數 學 規 律, 也 更 懂 得 如 何 把 簡 單 數 學 技 巧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調 查 背 景 去 年 年 尾 奶 粉 供 應 緊 張 有 零 售 商 大 幅 抬 價 的 報 導 和 投 訴 在 每 兩 個 月 進 行 的 定 期 嬰 幼 兒 奶 粉 價 格 調 查 以 外, 在 農 曆 新 年 前 後, 特 別 加 強 奶 粉 供 應 和 價 格 的 調 查 工 作 2
初 生 嬰 兒 奶 粉 供 應 和 價 格 調 查 1 調 查 背 景 去 年 年 尾 奶 粉 供 應 緊 張 有 零 售 商 大 幅 抬 價 的 報 導 和 投 訴 在 每 兩 個 月 進 行 的 定 期 嬰 幼 兒 奶 粉 價 格 調 查 以 外, 在 農 曆 新 年 前 後, 特 別 加 強 奶 粉 供 應 和 價 格 的 調 查 工 作 2 調 查 概 況 地 區 : 全 港 18 區 中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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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海 空 軍 服 制 條 例 附 圖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1 月 7 日 總 統 府 公 報 第 6769 號 附 件 附 圖 一 : 軍 常 服 制 式 圖 附 圖 一 之 一 : 陸 軍 男 性 軍 官 士 官 士 兵 軍 常 服 一 茶 綠 色 大 盤 帽, 淺 茶 綠 色 襯 衣, 黑 色 領 帶 二 茶 綠 色 上 下 裝, 上 裝 為 翻 領 對 襟 式, 衣 襟 上 下 各
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依 郵 政 法 第 5 條 得 經 營 下 列 業 務 : 1. 2. 3. 4. 5. 6. 7. 1 6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99 98 5,486,746,426 100.00 5,318,734,633 100.00 3,039,301,167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陸 營 運 概 況 38 41 43 44 48 53 54 55 56 57 58 58 59 60 61 一 業 務 內 容 ( 一 ) 郵 件 業 務 ( 二 ) 郵 件 運 送 ( 三 ) 儲 金 及 匯 兌 業 務 ( 四 ) 簡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90110_00066.doc
收 文 編 號 :1050000093 議 案 編 號 :1050115071001100 立 法 院 議 案 關 係 文 書 ( 中 華 民 國 41 年 9 月 起 編 號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20 日 印 發 院 總 第 703 號 政 府 提 案 第 10511 號 之 2 案 由 :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函, 為 修 正 犬 貓 及 偶 蹄 類 動 物 進
名 師 峻 堯 老 師 地 理 考 科 壹 前 言 ( 筆 者 對 於 指 定 考 科 的 界 定 ) 105 103~104 20 107 2
/ / 105 / / 7 0 2 4 8 76 / / 7 0 2 5 2 8-1 / / 06 2619621 #311 / E-mail / periodical @ hanlin.com.tw / http://www.worldone.com.tw http://www.worldone.com.tw NO.00847 ZXCV 名 師 峻 堯 老 師 地 理 考 科 壹 前 言 (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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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103 年 8 月 編 製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操 作 1 2 4 0-12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一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流 程 方 案 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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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帝 信 仰 與 古 代 中 國 13 基 督 教 之 景 教 在 唐 朝 傳 入 中 國 人 類 最 早 期 活 動 都 在 兩 河 流 域 一 帶 人 類 文 化 始 於 巴 比 倫 兩 河 流 域 14 圖 片 中 國 基 督 教 簡 史 挪 亞 三 子 後 裔 分 散 全 地, 中 國 人 是 閃 族 的 後 人 四 大 文 明 古 國 都 離 不 開 大 河 滋 潤 一 般 書 籍 所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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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鳴 謝 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 Hospital for Special Surgery 2003 For Inquiring Teens With LUPUS ~ Our Thoughts, Issues & Concerns Nichole Niles 為 什 麼 會 有 這 本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第 四 章 金 融 財 務 80 246 000 6.5% 16.6%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總 覽 24 Z/Yen 證 券 及 衍 生 工 具 市 場 蓬 勃 暢 旺 24.7 1 866 2,630 52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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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104 年 至 105 年 3 月 辦 理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方 式 ( 含 平 面 網 頁 廣 播 影 音 座 談 會 說 明 會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文 宣 製 作 情 形 CEDAW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成 效 記 者 會 及 活 動 等 ) 時 間 :104 年 1 月 10 日 內 容 : 溫 柔 生 產 分 享 及 母 乳 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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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 更 東 勢 都 市 計 畫 ( 第 二 次 通 盤 檢 討 ) ( 訂 正 原 文 小 一 書 圖 不 符 ) 書 臺 中 市 政 府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臺 中 市 變 更 都 市 計 畫 審 核 摘 要 表 項 目 說 明 都 市 計 畫 名 稱 變 更 東 勢 都 市 計 畫 ( 第 二 次 通 盤 檢 討 )( 訂 正 原 文 小 一 書 圖 不 符 ) 案 變 更 都
02 動 機 2052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4 4 155 130 313 247 02 動 機 2029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系 12 12 125 100 300 242 02 動 機 2094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機
02 動 機 2004 國 立 臺 北 科 技 大 學 車 輛 工 程 系 15 15 385 355 641 601 02 動 機 2006 國 立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與 自 動 化 工 程 系 智 慧 自 動 化 組 2 2 365 355 592 587 02 動 機 2099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工 業 教 育 學 系 車 輛 技 術 組 14 14 375
目 錄 壹 前 言 1 貳 人 口 分 布 2 一 人 口 成 長 趨 勢 2 ( 一 ) 人 口 數 2 ( 二 ) 人 口 數 增 加 率 2 二 性 比 例 3 三 戶 量 4 參 人 口 結 構 5 一 人 口 結 構 年 齡 三 段 組 5 二 人 口 結 構 年 齡 三 段 組 性 別
臺 南 市 左 鎮 區 104 年 人 口 婚 姻 結 構 狀 況 分 析 與 探 討 臺 南 市 左 鎮 區 公 所 會 計 室 編 製 目 錄 壹 前 言 1 貳 人 口 分 布 2 一 人 口 成 長 趨 勢 2 ( 一 ) 人 口 數 2 ( 二 ) 人 口 數 增 加 率 2 二 性 比 例 3 三 戶 量 4 參 人 口 結 構 5 一 人 口 結 構 年 齡 三 段 組 5 二 人 口
( 三 ) 走 道 與 建 築 物 結 構 空 間 不 符 規 定 者, 得 降 低 走 道 設 置 位 置 或 空 間 不 足 處 之 部 分 走 道 高 度, 並 視 需 要 採 階 梯 式 設 計, 使 建 築 物 與 其 走 道 間 保 持 1.8 公 尺 以 上, 確 保 人 員 走 行
固 定 式 起 重 機 桁 架 走 道 設 置 處 理 原 則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100 年 11 月 10 日 1 勞 檢 2 字 第 1000151267 號 函 發 布 勞 動 部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署 104 年 3 月 3 日 勞 職 安 3 字 第 1041004996 號 函 修 正 一 固 定 式 起 重 機 之 竣 工 檢 查 應 落 實 源 頭 管 理, 檢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以 營 養 添 加 劑 作 為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來 源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三
篇 考 績 察 事 條 例 有 關 額 外 給 與 考 績 獎 金 之 規 定 待 遇 俸 給 現 行 俸 給 及 各 項 加 給 危 勞 降 齡 退 休 具 有 危 險 及 勞 力 等 特 殊 性 質 職 務 降 低 退 休 年 齡 規 定 察 陞 遷 資 積 計 分 察 局 內 部 請 調 或 陞 職, 資 積 計 分 作 業 察 定 期 請 調 作 業 基 層 定 期 請 調 及 特 殊 困
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嘉 義 市 第 三 十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猜 拳 決 勝 負 的 最 佳 策 略 探 討 科 別 : 數 學 科 組 別 : 國 小 組 關 鍵 詞 : 剪 刀 石 頭 布 黑 白 猜 編 號 : 壹 摘 要 在 玩 遊 戲 時 往 往 需 要 運 用 猜 拳 剪 刀 石 頭 布 或 黑 白 猜 來 決 勝 負 或 是 分 組, 但 人 數 一 多, 便 無 法
目 錄 頁 1. 歡 迎 使 用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系 統... 3 2. 新 用 戶... 4 2.1 新 用 戶 登 入 帳 戶 程 序... 4 2.2 啟 動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帳 戶... 5 2.2.1 核 對 帳 戶 的 地 址 資 料... 5 2.2.2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使 用 指 南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統 計 處 目 錄 頁 1. 歡 迎 使 用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系 統... 3 2. 新 用 戶... 4 2.1 新 用 戶 登 入 帳 戶 程 序... 4 2.2 啟 動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帳 戶... 5 2.2.1 核 對 帳 戶 的 地 址 資 料... 5 2.2.2 閱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380055400X 桃 園 市 立 建 國 國 民 中 學 0 380055500X 桃 園 市 立 中 興 國 民 中 學 0 380055600X 桃 園 市 立 慈 文 國 民 中 學 0 380055700X 桃 園 市 立 福 豐 國 民 中 學 0 380055800X 桃 園 市 立
380074800Y 桃 園 市 平 鎮 區 忠 貞 國 民 小 學 2 380150100I 桃 園 市 政 府 環 境 清 潔 稽 查 大 隊 2 380022400A 桃 園 市 楊 梅 區 戶 政 事 務 所 1 380022900A 桃 園 市 龍 潭 區 戶 政 事 務 所 1 380070100Y 桃 園 市 桃 園 區 桃 園 國 民 小 學 1 380084500Y 桃 園 市 龍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九十三年度聯合分發委員會
新 增 更 名 整 併 或 停 招 校 系 一 覽 表 註 : 本 表 為 與 104 學 年 度 參 與 考 試 分 發 校 系 比 對 之 結 果, 各 系 組 實 際 狀 況 請 另 洽 該 校 系 105 學 年 度 新 增 校 系 編 號 校 名 系 組 名 1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表 演 藝 術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2 東 海 大 學 永 續 科 學 與 工 程 學 士
101年性別圖像1.doc
衛 生 局 性 別 統 計 圖 像 性 比 例 男 性 人 口 年 增 率 低 於 女 性, 致 性 比 例 逐 年 降 低 100 年 臺 北 市 男 女 性 比 例 ( 指 男 性 人 口 對 百 位 女 性 人 口 的 比 例, 即 男 / 百 女 ) 為 92.85, 與 91 年 97.09 相 較, 性 比 例 減 少 4.24, 即 十 年 來 每 百 名 女 性 人 口 相 對 之
Appendix2
附 錄 二 跨 境 服 務 開 放 措 施 ( 正 面 清 單 ) 部 門 或 分 部 門 具 體 承 諾. 商 務 服 務 A. 專 業 服 務 d. 建 築 設 計 服 務 (CPC867) e. 工 程 服 務 (CPC867) f. 集 中 工 程 服 務 (CPC867) g. 城 市 規 劃 和 風 景 園 林 設 計 服 務 ( 城 市 總 體 規 劃 服 務 和 國 家 級 風 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