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抽樣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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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剩 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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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十 一 抽 樣 設 計 抽 樣 與 普 查 抽 樣 相 關 名 詞 解 釋 與 定 義 評 估 抽 樣 架 構 的 標 準 與 順 序 抽 樣 研 究 的 優 點 抽 樣 程 序 (Samlping process) 抽 樣 種 類 隨 機 抽 樣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Simple random sampling, SRS) 系 統 抽 樣 (Systematic sampling) 分 層 抽 樣 (Stratifies sampling) 集 群 抽 樣 (Cluster sampling) 地 區 抽 樣 (Area sampling) 分 段 抽 樣 非 隨 機 抽 樣 (Non-random sampling) 便 利 抽 樣 判 斷 抽 樣 配 額 抽 樣 (Quota sampling) 雙 重 抽 樣 滾 雪 球 抽 樣 (Snowball sampling) 抽 樣 方 法 的 選 擇 抽 樣 方 法 的 比 較 抽 樣 方 法 選 擇 的 原 則 電 話 訪 問 抽 樣 方 法 電 話 號 碼 簿 抽 樣 法 (Telephone directories sampling) 隨 機 數 字 撥 號 法 (Random-digit dialing, 簡 稱 RDD) 郵 寄 式 問 卷 調 查 Mail survey Mail survey 應 該 避 免 的 問 題 Mail survey 優 點 Mail survey 提 高 回 覆 率 的 方 法 Mail survey 適 合 的 母 體 改 良 式 Mail survey 第 1 頁 共 34 頁
2 11.12 網 路 研 究 問 卷 樣 本 大 小 的 決 定 樣 本 大 小 的 考 量 準 則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和 系 統 抽 樣 樣 本 數 估 算 思 考 評 估 研 究 意 義 抽 樣 方 法 作 業 問 題 研 討 第 2 頁 共 34 頁
3 十 一 抽 樣 設 計 Chapter 11 Sampling Designs 教 學 目 標 : 讓 學 生 知 悉 抽 樣 的 意 義 與 價 值 具 備 判 別 各 種 抽 樣 方 法 的 能 力 學 會 估 算 抽 樣 所 需 的 樣 本 數 量 熟 悉 各 種 抽 樣 方 法 的 優 缺 點 與 適 用 條 件 融 會 貫 通 明 辨 各 種 隨 機 和 非 隨 機 抽 樣 方 法 期 望 學 生 學 習 後, 能 夠 設 計 出 可 以 抽 出 具 有 代 表 性 樣 本 便 利 性 時 效 性 和 經 濟 性 的 抽 樣 程 序 ( 抽 樣 架 構 ) 研 究 對 象 的 選 擇 ( 人 事 時 地 物 必 須 明 確 設 定 ), 必 須 與 研 究 議 題 有 串 連 性 代 表 性 和 對 價 關 係 知 識 ( 認 知 ) 1. 分 辨 各 種 抽 樣 方 法 的 差 異 性 2. 敘 述 抽 樣 研 究 的 優 點 3. 評 斷 各 種 抽 樣 方 法 的 使 用 價 值 技 能 1. 能 依 據 教 材 的 引 導, 能 夠 選 擇 適 當 的 抽 樣 方 法 2. 能 依 循 教 材 的 引 導, 能 夠 設 計 出 可 以 執 行 的 抽 樣 程 序 態 度 ( 情 意 ) 1. 意 識 到 抽 樣 方 法 在 研 究 過 程 的 重 要 性 2. 依 據 研 究 議 題 研 究 對 象 與 抽 樣 方 法 的 邏 輯 連 慣 性, 判 斷 樣 本 的 代 表 性 教 學 成 效 評 估 : 作 業 考 試 研 究 計 畫 書 預 習 時 間 預 估 :2 hours 上 課 時 間 需 求 :2 hours 作 業 時 間 預 估 :2 hours 複 習 時 間 預 估 :3 hours 11.1 抽 樣 與 普 查 抽 樣 (Sampling) 觀 察 或 調 查 母 體 所 有 基 本 單 位 中 的 一 部 份, 只 選 擇 一 部 分 的 基 本 單 位, 進 行 觀 察 或 調 第 3 頁 共 34 頁
4 查 的 一 種 程 序 受 限 於 人 力 物 力 財 力 及 時 間 等 資 源 的 限 制, 無 法 對 全 部 母 體 (population) 的 基 本 單 位 加 以 觀 察 或 調 查 研 究 僅 能 針 對 部 分 母 體 的 基 本 單 位 進 行 分 析, 希 望 能 夠 以 樣 本 的 數 據 推 估 ( 探 索 ) 母 體 ( 研 究 對 象 ) 數 據 分 布 的 狀 態 影 響 樣 本 數 值 推 估 母 體 數 值 的 準 確 性, 包 括 : 樣 本 數 量 n 樣 本 的 代 表 性 和 母 體 ( 資 料 ) 中 特 定 研 究 變 數 的 分 散 程 度 ( 變 異 量 ) 普 查 (Complete survey, complete canvas, or census) 對 整 個 母 體 (Population) 每 一 個 基 本 單 位 皆 加 以 觀 察 或 調 查, 可 以 視 為 針 對 所 有 基 本 單 位, 進 行 觀 察 或 調 查 的 一 種 程 序 11.2 抽 樣 相 關 名 詞 解 釋 與 定 義 母 體 (Population or universe) 於 特 定 研 究 議 題 下 欲 研 究 調 查 對 象 之 集 合, 由 一 群 具 有 某 種 共 同 特 徵 (characteristics) 屬 性 的 基 本 單 位 (element) 所 構 成 的 群 體 (group) 稱 為 族 群 研 究 族 群 母 體 群 體 (Population or universe) 母 群 體 (Parent population or parent universe) 或 研 究 對 象 特 定 研 究 議 題 下, 其 所 有 基 本 單 位 ( 元 素 ) 的 集 合 體 可 以 視 為 研 究 觀 察 ( 可 能 ) 對 象 的 全 部 集 合 母 體 的 基 本 單 位 數 量 一 般 利 用 N 符 號 代 表 欲 研 究 特 定 遊 樂 區 遊 客 的 旅 遊 動 機, 則 蒞 臨 該 旅 遊 區 的 遊 客, 皆 為 該 研 究 的 母 體 (population) 討 論 問 題 : 可 否 選 擇 研 究 對 象 是 尚 未 出 發 或 未 蒞 臨 旅 遊 地 點 的 人, 研 究 調 查 其 旅 遊 動 機? 母 體 ( 研 究 對 象 ) 的 選 定 需 與 研 究 議 題 相 互 配 合 邏 輯 連 慣 三 明 治 教 學 成 效 評 估, 選 定 在 學 學 生 當 母 體 主 題 樂 園 動 物 園 遊 客 滿 意 度 調 查, 選 定 尚 未 離 開 園 區 的 遊 客 主 題 樂 園 動 物 園 遊 客 遊 憩 體 驗 調 查, 選 定 尚 未 離 開 園 區 的 遊 客 若 研 究 架 構 中 有 消 費 金 額 停 留 時 間 重 遊 意 願 滿 意 度 體 驗 成 效 評 估 等 研 究 變 數, 皆 不 宜 於 遊 客 尚 未 完 成 遊 程 時 進 行 調 查 有 限 母 體 (Finite population) 母 體 所 包 含 的 基 本 單 位 數 有 一 定 數 量, 可 以 計 數 產 生 明 確 數 值 母 體 屬 於 固 定 狀 態 者, 新 陳 代 謝 的 頻 率 不 高 第 4 頁 共 34 頁
5 無 限 母 體 (Infinite population) 母 體 所 含 的 基 本 單 位 數 量 很 大, 難 以 計 量 產 生 明 確 數 值 ; 非 無 窮 大, 但 要 實 際 計 量, 並 不 容 易 母 體 屬 於 流 動 狀 態 者, 新 陳 代 謝 的 頻 率 很 高 目 標 族 群 (target population) 具 有 特 定 屬 性 或 特 徵 之 基 本 單 位 的 集 合 體 基 本 單 位 (Individual) 係 指 母 體 (population) 中 個 別 份 子 單 獨 ( 單 一 獨 立 ) 和 無 法 再 分 割 的 個 別 成 份 ( 元 素 ) 稱 為 基 本 單 位 基 本 調 查 單 位 研 究 個 體 個 體 (Individual) 或 元 素 (Element) 在 社 會 科 學 ( 餐 飲 觀 光 休 閒 領 域 ) 的 母 體 中 幾 乎 個 體 (individual) 皆 是 指 個 人 消 費 者 遊 客 遊 憩 者 顧 客 會 員 員 工 國 人 主 管 基 本 單 位 除 個 人 以 外, 亦 有 可 能 包 含 服 務 業 零 售 業 製 造 業 市 場 國 家 甚 至 沒 有 生 命 的 物 體 皆 可 能 是 母 體 的 基 本 單 位 樣 本 (Sample) 母 體 的 一 部 份, 在 抽 樣 調 查 中, 僅 蒐 集 及 分 析 樣 本 的 數 值 資 料, 然 後 根 據 樣 本 提 供 的 資 訊 來 瞭 解 / 探 索 母 體 的 情 況, 故 樣 本 必 須 具 有 代 表 性 樣 本 的 基 本 單 位 數 量 一 般 利 用 n 符 號 代 表 母 數 (population parameter) 代 表 母 體 (population) 中 特 定 特 徵 (characteristic) 屬 性 (attribute) 或 變 數 (variable) 的 數 值 ( 測 量 值 ) 稱 為 母 數 母 體 參 數 研 究 族 群 參 數 (population parameter) 或 參 數 (Parameter) 即 研 究 調 查 欲 獲 得 的 核 心 數 值 母 體 特 定 屬 性 的 平 均 值 (mean, M) 標 準 偏 差 標 準 差 (standard deviation, SD) 變 異 數 (variance, V) 比 例 (proportion, p) 等 統 計 值 (statistics) 由 樣 本 獲 得 的 特 定 特 徵 (characteristic) 屬 性 (attribute) 或 變 數 (variable) 的 數 值 ( 測 量 值 ) 稱 為 統 計 值 統 計 量 (statistics) 樣 本 統 計 量 (sample statistics) 或 估 計 值 (Estimate), 用 以 估 計 ( 推 估 ) 母 體 的 參 數 第 5 頁 共 34 頁
6 樣 本 特 定 屬 性 的 平 均 值 (mean, M) 標 準 偏 差 標 準 差 (standard deviation, SD) 變 異 數 (variance, V) 比 例 (proportion, p) 等 抽 樣 單 位 (Sampling unit) 一 組 基 本 單 位 中, 經 由 抽 樣 程 序 選 出 數 個 單 獨 的 基 本 單 位 (unit) 若 是 複 雜 的 抽 樣 程 序 中, 即 可 能 會 運 用 到 很 多 不 同 層 次 的 抽 樣 單 位 高 雄 市 市 民 為 母 體, 先 選 一 個 行 政 區 為 樣 本, 再 由 選 出 的 行 政 區 內 選 一 群 家 庭, 再 由 選 出 的 家 庭 中, 選 出 成 年 人 做 為 樣 本 行 政 區 家 庭 及 成 年 人 即 分 別 三 個 抽 樣 程 序 中 三 個 階 段 的 抽 樣 單 位 成 年 人 才 抽 樣 程 序 的 基 本 單 位 抽 樣 架 構 (Sampling frame) 抽 樣 單 位 的 集 合 體, 由 此 集 合 體 選 出 樣 本 故 抽 樣 架 構 是 對 母 體 一 種 範 圍 區 域 大 小 和 時 間 ( 人 事 時 地 物 ) 的 界 定 抽 出 樣 本 愈 能 代 表 母 體, 表 示 抽 樣 架 構 愈 接 近 母 體 的 所 有 組 成 基 本 單 位 簡 單 的 抽 樣 設 計, 其 抽 樣 架 構 即 是 ( 等 同 ) 母 體 以 母 體 做 為 研 究 的 開 端, 找 出 可 採 用 的 抽 樣 架 構, 評 估 各 種 抽 樣 架 構, 再 決 定 最 符 合 研 究 議 題 需 求 之 抽 樣 架 構 研 究 資 料 是 由 某 大 學 2015 年 在 籍 的 所 有 日 間 部 大 學 生 及 其 父 母 隨 機 抽 樣 500 組 學 生 和 家 長 之 組 合 為 本 研 究 之 樣 本 研 究 資 料 是 由 高 雄 市 ( 三 民 區 : 賣 場 ; 苓 雅 區 : 賣 場 ; 鹽 埕 區 : 賣 場 ; 小 港 區 : 賣 場 ; 左 營 區 : 賣 場 ; 楠 梓 區 : 賣 場 ) 內 各 大 賣 場 內 以 便 利 抽 樣 法, 於 2015 年 3~4 月 份 期 間 抽 取 450 個 18 歲 以 上 消 費 者 為 樣 本, 每 個 賣 場 分 別 抽 取 50 個 樣 本 研 究 資 料 是 由 2015 年 高 雄 市 電 話 號 碼 簿 隨 機 抽 取 350 個 樣 本 抽 樣 偏 差 (Sampling bias) 抽 樣 有 時 ( 有 意 或 無 意 ) 會 抽 到 不 是 典 型 或 代 表 性 的 基 本 單 位 或 具 有 特 殊 特 徵 ( 超 級 高 高 級 低 的 異 常 數 值 ) 之 基 本 單 位, 所 產 生 的 研 究 偏 差 第 6 頁 共 34 頁
7 估 計 誤 差 利 用 樣 本 的 統 計 值 估 算 母 體 的 參 數 時, 難 免 在 樣 本 的 統 計 量 和 母 體 的 參 數 會 產 生 差 距 分 為 抽 樣 誤 差 和 非 抽 樣 誤 差 兩 種 抽 樣 誤 差 (Sampling error) The degree of error to be expected for a given sample design. (Babbie, 2001) 因 抽 樣 時 樣 本 可 能 會 偏 離 母 體, 其 間 的 差 距, 可 用 統 計 方 法 估 算 其 差 距 大 小 抽 樣 經 分 析 獲 得 的 統 計 值 (statistic) 與 族 群 參 數 (parameter) 的 差 距 樣 本 中 包 含 某 些 特 殊 屬 性 的 基 本 單 位, 破 壞 樣 本 的 代 表 性 可 能 是 由 碰 巧 (chance) 抽 樣 方 法 (sampling method) 抽 樣 架 構 及 推 論 方 法 所 致 非 抽 樣 誤 差 (Non-sampling error) 因 抽 樣 誤 差 以 外 的 因 素, 所 導 致 的 差 距 主 要 是 由 人 為 因 素 所 導 致, 可 能 是 資 料 填 寫 不 實 遺 漏 錯 估, 或 資 料 整 理 分 析 時 輸 入 錯 誤 計 算 錯 誤 反 向 問 題 數 值 未 導 正 等 非 抽 樣 誤 差 的 大 小 無 法 精 確 估 算, 操 作 上 會 假 設 非 抽 樣 誤 差 很 小, 可 忽 略 不 計 惟 實 際 操 作 層 面 若 研 究 者 無 經 驗 粗 心 無 人 教 導 提 醒 請 他 人 代 工 等, 可 能 會 使 非 抽 樣 誤 差 變 大, 甚 至 於 高 過 抽 樣 誤 差, 成 為 研 究 的 主 要 誤 差 來 源, 致 使 研 究 結 論 的 推 估 完 全 錯 誤 抽 樣 比 率 (Sampling ratio) 抽 樣 比 例 樣 本 個 數 除 以 母 體 總 數 的 比 率 系 統 性 偏 差 (Systematic bias) 系 統 性 偏 誤 若 研 究 工 具 不 可 靠 信 度 低, 即 表 示 研 究 工 具 無 法 依 據 研 究 目 的 執 行 研 究, 其 可 能 產 生 的 研 究 偏 差 系 統 性 誤 差 (Systematic error) 系 統 性 錯 誤 母 體 中 大 多 數 具 有 反 對 或 支 持 的 傾 向, 則 容 易 產 生 的 研 究 誤 差 系 統 性 誤 差 對 個 別 的 影 響 都 是 固 定 標 準 誤 差 (Standard error) The standard error is the standard deviation of the sampling means. 第 7 頁 共 34 頁
8 The standard error of the sample mean = SE = se = σ x = s2 Where s = standard deviation of sample mean n = sample size n = s n 若 連 續 進 行 多 次 的 隨 機 抽 樣 (Random sampling), 則 每 次 隨 機 抽 樣 的 樣 本 平 均 值, 會 呈 現 趨 近 於 常 態 分 佈 (Normal distribution) 以 樣 本 平 均 值 x 為 中 心, 則 在 數 個 標 準 偏 差 的 範 圍 內 的 機 率 為 : P[(x σ) X (x + σ)] = P[(x 2σ) X (x + 2σ)] = P[(x 3σ) X (x + 3σ)] = 在 某 主 題 遊 樂 區 中, 若 系 統 抽 樣 選 取 100 名 欲 離 開 此 遊 樂 區 之 遊 客, 調 查 其 在 遊 樂 區 內 消 費 金 額, 若 其 消 費 金 額 平 均 值 x 為 元, 標 準 偏 差 (Standard deviation)s 為 51.2 元, 則 標 準 誤 差 (Standard error, SE) 為 : s SE = se = = 51.1 = 5.12 n 100 統 計 標 準 誤 差 (Standard error) 數 值 的 目 的, 主 要 是 提 供 有 關 於 樣 本 平 均 值 (Sample mean) 與 母 體 平 均 值 (Population mean) 兩 者 之 間 差 距 量 的 參 考 數 值, 或 者 是 提 供 母 體 平 均 值 位 處 區 間 的 正 確 性 估 算 所 以, 可 以 推 估 母 體 平 均 值 (Population mean, μ) 是 位 於 樣 本 平 均 值 (x = 578.4)± 標 準 誤 差 (se = 5.12) 的 區 間 內, 即 為 573.3~583.5 元 區 間 內 如 此, 標 準 誤 差 (Standard error) 數 值 提 供 估 算 一 定 程 度 的 正 確 性 價 值 信 賴 水 準 (Confidence level or Degrees of confidence) 以 樣 本 估 計 值 推 論 母 體 參 數 時, 正 確 估 計 的 概 率 即 為 信 賴 水 準, 研 究 者 以 此 表 示 正 確 估 計 程 度 在 某 主 題 遊 樂 區 中, 若 系 統 抽 樣 選 取 100 名 欲 離 開 此 遊 樂 區 之 遊 客, 調 查 其 在 遊 樂 區 內 消 費 金 額, 若 其 消 費 金 額 平 均 值 x 為 元, 標 準 偏 差 (Standard deviation)s 為 51.2 元, 則 標 準 誤 差 (Standard error) 為 :SE = se = 5.12 若 與 將 該 調 查 的 信 賴 水 準 (Confidence level) 設 定 為 95 %, 依 據 P[(x 2σ) μ (x + 2σ)] = , 必 須 使 用 兩 個 標 準 誤 差 的 範 圍, 則 估 算 母 體 平 均 值 (Population mean) μ 位 於 :(x 2se) μ (x + 2se) 區 間 ( ) μ ( ) μ 故, 該 消 費 金 額 調 查 推 估 母 體 平 均 值 (Population mean) 位 於 568.2~588.6 元 之 間, 達 到 95 % 的 信 賴 水 準 即 有 95 % 的 機 會 推 估 母 體 平 均 值 正 確 位 於 上 述 區 間 ; 在 20 次 推 估 中 有 19 次 正 確 第 8 頁 共 34 頁
9 同 理, 若 設 定 % 的 信 賴 水 準, 則 估 算 母 體 平 均 值 (Population mean) μ 位 於 :(x 3se) μ (x + 3se) 區 間 ( ) μ ( ) μ 消 費 金 額 調 查 推 估 母 體 平 均 值 (Population mean) 位 於 563.0~593.8 元 之 間, 達 到 % 的 信 賴 水 準 請 嘗 試 計 算 90 % 信 賴 水 準, 族 群 平 均 數 (Population mean) 之 信 賴 區 間? 可 否 設 定 100 % 的 信 賴 水 準? 其 意 義? 信 賴 水 準 設 定 可 以 使 用 於 非 隨 機 性 抽 樣? 容 忍 誤 差 (Tolerated error) 或 精 確 度 (Degree of precision) 抽 樣 過 程 中, 設 定 母 體 平 均 值 正 負 (±) 多 少 百 分 比 (%) 作 為 估 計 的 容 忍 誤 差 精 確 度 不 可 能 百 分 之 百, 容 忍 誤 差 便 是 研 究 者 事 先 設 定 的 容 忍 範 圍 區 間 11.3 評 估 抽 樣 架 構 的 標 準 與 順 序 Reference A. 足 夠 符 合 研 究 調 查 目 的 所 需 的 母 體 數 量 量 要 足 夠, 代 表 性 較 高 研 究 餐 廳 內 消 費 行 為, 若 母 體 只 設 定 週 六 日 的 消 費 者, 其 對 研 究 議 題 而 言, 母 體 設 定 的 範 圍 是 否 足 夠? 是 否 能 有 代 表 性? B. 完 整 包 括 母 體 中 的 所 有 可 能 基 本 單 位, 必 須 包 含 在 不 同 時 間 和 地 點 可 能 的 研 究 對 象 C. 不 重 複 抽 樣 架 構 中 的 每 一 個 基 本 單 位, 不 應 在 同 一 個 抽 樣 架 構 中 重 複 出 現 D. 正 確 抽 樣 架 構 中 所 列 舉 的 基 本 單 位 應 力 求 正 確, 在 很 多 情 況 下, 由 於 母 體 的 動 態 性, 很 難 獲 得 一 個 完 全 正 確 的 抽 樣 架 構 E. 便 利 抽 樣 架 構 應 易 於 執 行, 方 便 採 用, 且 可 配 合 研 究 目 的 而 做 適 當 的 調 整 第 9 頁 共 34 頁
10 11.4 抽 樣 研 究 的 優 點 A. 可 節 省 人 力 與 物 力 以 較 少 的 時 間 與 財 力 人 力 而 能 獲 得 相 當 可 靠 的 資 料 B. 可 縮 短 資 料 整 理 的 時 間 普 查 可 利 用 電 腦 縮 短 資 料 整 理 的 時 間, 但 所 花 費 的 時 間 仍 很 多 C. 可 對 所 抽 樣 本 深 入 研 究 樣 本 數 量 較 少, 一 般 皆 能 集 中 時 間 與 精 力, 作 詳 細 的 分 析 與 研 究 D. 可 避 免 中 斷 此 研 究 之 全 部 基 本 單 位 的 旅 遊 體 驗 觀 光 餐 旅 休 閒 領 域 中 若 進 行 普 查 時, 可 能 影 響 全 部 消 費 者 遊 客 的 旅 遊 體 驗, 使 用 抽 樣 時, 僅 迫 使 部 分 遊 客 中 斷 原 先 的 遊 程 規 劃, 而 接 受 訪 談 或 調 查 11.5 抽 樣 程 序 (Samlping process) 界 定 研 究 族 群 確 定 抽 樣 架 構 選 擇 抽 樣 方 法 評 估 抽 樣 結 果 收 集 樣 本 資 料 決 定 樣 本 大 小 界 定 母 體 (Define the target population) 確 定 抽 樣 架 構 (Identify the sampling frame) 11.6 抽 樣 種 類 抽 樣 技 術 可 以 依 據 其 機 率 和 抽 樣 程 序, 概 分 為 典 型 ( 基 本 ) 抽 樣 法 和 進 階 抽 樣 法 兩 大 類 別 典 型 ( 基 本 ) 抽 樣 法 一 般 典 型 ( 基 本 ) 抽 樣 法 中 依 據 基 本 單 位 被 選 為 樣 本 的 機 率, 可 區 分 為 隨 機 抽 樣 和 非 隨 機 抽 樣 兩 類 隨 機 抽 樣 機 率 抽 樣 (Probability sampling; Random sampling) 採 用 隨 機 (Randomness) 方 式 從 基 本 單 位 中 獲 得 樣 本 的 控 制 機 制 第 10 頁 共 34 頁
11 隨 機 抽 樣 中 每 個 基 本 單 位 被 抽 中 的 機 率 皆 相 等 且 獨 立 和 已 知 非 隨 機 抽 樣 非 機 率 抽 樣 (Non-probability sampling; Nonrandom sampling) 以 研 究 者 個 人 或 條 件 判 斷 做 為 樣 本 選 取 的 控 制 機 制 無 法 說 明 計 算 評 估 每 一 個 基 本 單 位 被 抽 取 的 機 率 故 每 一 個 基 本 單 位 被 抽 中 的 機 率 不 等 如 此, 無 法 很 難 解 釋 樣 本 在 母 體 中 的 代 表 性 一 般 典 型 ( 基 本 ) 抽 樣 法 中 依 據 樣 本 數 量 屬 於 固 定 或 連 續 性, 可 區 分 為 固 定 抽 樣 和 連 續 抽 樣 兩 類 固 定 抽 樣 (Fixed sampling) 抽 樣 選 取 樣 本 執 行 前, 所 需 要 的 樣 本 數 量 n 已 經 事 先 決 定 好, 在 絕 大 部 分 相 關 研 究 調 查 中 皆 是 如 此 因 為 研 究 調 查 預 算 總 額 是 依 據 樣 本 量 而 定, 在 預 算 的 限 制 下, 一 般 皆 是 先 決 定 好 所 需 要 的 樣 本 數 量 n, 再 執 行 抽 樣 選 取 樣 本 連 續 抽 樣 (Sequential sampling) 依 據 連 續 性 的 決 策 而 訂 定 抽 樣 數 量 者 主 要 研 究 ( 應 用 ) 於 具 有 累 積 性 特 徵 的 基 礎 者 若 經 過 小 量 樣 本 抽 樣 後, 無 法 將 該 議 題 歸 納 出 結 論 者, 則 需 要 更 多 的 觀 察 分 析 ; 若 仍 無 法 歸 納 出 結 論 時, 則 需 要 取 更 多 的 樣 本 數 量 進 行 分 析 調 查 連 續 抽 樣 法 可 以 提 供 在 抽 樣 過 程 (time) 中 資 料 變 動 的 趨 勢 分 析 ; 同 時 有 機 會 可 以 瞭 解 當 抽 樣 數 量 增 加 後, 其 增 加 的 歸 納 效 益 降 低 時, 即 可 適 時 中 斷 抽 樣, 可 以 節 省 抽 樣 成 本 進 階 抽 樣 法 融 合 不 同 的 典 型 抽 樣 方 法 的 優 點, 迴 避 或 降 低 典 型 抽 樣 方 法 的 缺 失, 設 計 符 合 特 定 研 究 議 題 和 研 究 對 象 的 抽 樣 方 法 期 望 樣 本 對 母 體 的 代 表 性 提 高, 獲 得 認 同 與 被 接 受 在 非 隨 機 抽 樣 方 法 中, 相 當 程 度 融 入 隨 機 的 概 念, 以 達 到 趨 近 於 隨 機 抽 樣 的 目 標 例 如 : 餐 廳 中 以 便 利 抽 樣 法 抽 出 消 費 者 當 成 樣 本, 抽 出 消 費 者 時, 分 時 段, 設 定 配 額, 以 達 到 樣 本 具 有 代 表 性 之 目 的 絕 大 部 分 的 研 究 皆 希 望 採 用 此 種 進 階 抽 樣 法, 具 備 可 行 性 代 表 性 經 濟 性 和 便 利 性 特 性 11.7 隨 機 抽 樣 第 11 頁 共 34 頁
12 隨 機 抽 樣 (Random sampling) 或 機 率 抽 樣 (Probability sampling) 最 大 優 點 : 可 以 獲 得 較 具 代 表 性 的 樣 本 A.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Simple random sampling) B. 系 統 ( 間 隔 ) 抽 樣 (Systematic sampling) C. 分 層 抽 樣 (Stratifies sampling) D. 集 群 抽 樣 (Cluster sampling) E. 地 區 抽 樣 (Area sampling) 簡 單 一 階 段 地 區 抽 樣 (Simple, one-stage) 簡 單 二 階 段 地 區 抽 樣 (Simple, two-stage) 大 部 份 統 計 推 論 都 是 依 據 對 母 體 所 有 基 本 單 位 中 所 抽 取 的 樣 本, 分 析 樣 本 的 相 關 數 值, 以 作 為 研 究 調 查 結 論 的 推 論 基 準, 故 統 計 分 析 是 否 可 靠, 與 抽 取 樣 本 適 當 性 和 代 表 性 與 否 有 絕 對 的 關 係 ; 有 代 表 性 的 抽 樣 可 獲 得 可 靠 的 結 論, 沒 有 代 表 性 的 抽 樣 會 產 生 不 可 靠 的 結 論 為 了 獲 得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樣 本, 就 必 需 依 循 適 當 的 抽 樣 方 法 作 為 獲 得 樣 本 的 原 則 一 個 抽 樣 程 序 的 優 劣, 完 全 取 決 於 獲 得 樣 本 具 有 的 代 表 性 而 定, 樣 本 能 夠 充 分 代 表 母 體 之 全 部 基 本 單 位 的 程 度, 即 可 視 為 抽 樣 方 法 的 代 表 性 在 隨 機 抽 樣 中, 每 一 個 基 本 單 位 被 選 為 樣 本 的 機 率 皆 相 等, 因 此, 可 以 避 免 只 有 抽 中 具 有 少 數 特 徵 的 樣 本, 而 使 得 樣 本 的 代 表 性 失 真 或 偏 移 抽 樣 方 法 的 選 定, 必 須 依 據 研 究 對 象 的 特 性 而 異 全 部 基 本 單 位 獲 得 ( 掌 握 ) 通 常 不 可 能 或 有 相 當 程 度 的 困 難, 因 此, 必 須 考 慮 能 夠 獲 得 ( 掌 握 ) 的 基 本 單 位 的 集 合, 此 種 集 合 稱 為 抽 樣 母 體, 在 抽 樣 母 體 中 的 基 本 單 位, 稱 為 抽 樣 基 本 單 位 或 抽 樣 單 位, 通 常 抽 樣 母 體 具 有 名 冊, 方 便 進 行 抽 樣 調 查 故, 抽 樣 母 體 與 母 體 組 成 的 基 本 單 位 並 不 完 全 相 同, 有 時 兩 者 會 有 差 異 存 在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Simple random sampling, SRS) 從 N 個 基 本 單 位 的 母 體 中, 抽 取 出 n 個 基 本 單 位 為 樣 本, 所 有 N 個 基 本 單 位 被 選 為 樣 本 的 機 率 ( 機 會 ) 皆 必 須 相 同, 即 稱 為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Simple random sampling, SRS) Random sampling 或 單 純 隨 機 抽 樣 法 實 際 抽 樣 執 行 上, 很 難 確 保 每 一 個 基 本 單 位 被 抽 中 的 機 率 相 同 例 如 : 若 研 究 對 象 是 K 大 學 的 學 生, 學 生 總 數 那 麼 多, 很 難 保 證 每 一 位 學 生 被 選 為 樣 本 的 機 率 ( 機 會 ) 相 等 為 了 盡 可 能 讓 每 一 個 基 本 單 位 被 選 為 樣 本 的 機 率 相 等, 可 以 利 用 代 替 品 和 亂 數 表 兩 種 方 式, 協 助 抽 樣 的 進 行 第 12 頁 共 34 頁
13 運 用 母 體 所 有 基 本 單 位 的 代 替 品 進 行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 若 K 大 學 的 學 生 總 數 N = 個, 將 所 有 學 生 ( 基 本 單 位 ) 進 行 排 序 編 號, 從 1 編 至 一 般 常 選 用 質 ( 重 量 顏 色 大 小 外 觀 表 面 平 整 度 觸 感 與 材 質 ) 皆 相 等 圓 球 竹 籤 吸 管 或 卡 片 為 代 替 品, 將 代 替 品 像 母 體 基 本 單 位 依 樣 編 號 標 記 ( 註 記 ), 從 1 編 至 將 代 替 品 前 後 順 序 盡 可 能 混 合, 導 致 其 代 替 品 編 號 沒 有 任 何 順 序 存 在 依 據 抽 樣 設 計 隨 機 選 出 n 個 代 替 品, 從 選 出 的 代 替 品 中 的 編 號, 找 出 相 同 編 號 的 基 本 單 位, 由 n 個 代 替 品 對 應 的 基 本 單 位, 即 為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的 樣 本 運 用 亂 數 表 或 隨 機 號 碼 表 進 行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 1 若 K 大 學 的 學 生 總 數 N = 個, 將 所 有 學 生 ( 基 本 單 位 ) 進 行 排 序 編 號, 從 1 編 至 先 從 母 體 基 本 單 位 總 數 中 決 定, 需 要 使 用 的 亂 數 表 位 數 例 如 :N = 12000, 所 需 要 的 亂 數 表 位 數 即 為 5 位 ;N = 56, 所 需 要 的 亂 數 表 位 數 即 為 2 位 ;N = 556, 所 需 要 的 亂 數 表 位 數 即 為 3 位 3 從 亂 數 表 任 幾 行 或 任 幾 列 中, 選 出 5 位 數 的 亂 數 序 號 例 如 : 由 四 位 數 亂 數 表 中, 產 生 5 位 數 的 亂 數 序 號 由 上 面 4 位 數 亂 數 表, 重 新 定 位 成 下 面 5 位 數 亂 數 表 在 上 表 中 數 值 皆 大 於 母 體 基 本 單 位 總 數 N = 12000, 故 不 予 採 用 從 第 一 列 中 獲 得 三 個 樣 本 編 號 6 依 此 程 序, 若 後 續 選 出 與 前 面 選 出 有 重 複 序 號 者, 只 有 取 一 組 即 可, 直 到 完 成 所 需 要 的 樣 本 數 n 為 止 7 找 出 與 上 述 由 亂 數 表 獲 得 的 樣 本 編 號 相 同 編 號 之 基 本 單 位, 即 為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的 樣 本 四 位 數 亂 數 表 Table of random digits 第 13 頁 共 34 頁
14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法 的 優 點 A. 從 母 體 中 抽 選 樣 本, 操 作 程 序 簡 單 容 易 其 操 作 程 序 是 所 有 隨 機 抽 樣 法 中 最 簡 單 容 易 的 方 法 B. 母 體 中 每 一 個 基 本 單 位 被 抽 中 的 機 率 相 同, 推 論 母 體 參 數 和 抽 樣 誤 差 較 為 容 易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法 的 缺 點 A. 抽 樣 調 查 的 執 行 成 本 高 隨 機 樣 本 中 的 基 本 單 位 可 能 散 布 在 各 角 落, 進 行 觀 察 或 訪 問, 人 力 時 間 和 金 錢 花 費 可 能 較 高 B. 完 整 的 母 體 名 單 不 易 獲 得 需 完 整 的 最 新 族 群 名 單, 通 常 不 易 獲 得 C. 統 計 效 率 較 差 以 往 統 計 調 查 資 料 無 法 充 分 的 運 用 對 母 體 的 某 些 特 性 若 已 有 初 步 的 認 識, 可 將 抽 樣 程 序 加 以 若 干 的 限 制, 以 改 進 樣 本 設 計 的 統 計 效 率, 在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中, 無 法 運 用 已 知 對 母 體 的 知 識, 適 當 的 限 制 抽 樣 程 序, 統 計 效 率 較 差 D. 抽 樣 程 序 執 行 繁 複 第 14 頁 共 34 頁
15 從 母 體 中 大 量 (N) 基 本 單 位 中 隨 機 抽 取 少 數 樣 本 基 本 單 位 是 繁 雜 的 工 作 E. 無 法 將 樣 本 劃 分 成 小 群 體 無 法 主 觀 地 要 求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樣 本 的 特 定 屬 性 之 分 布 比 例, 例 如 : 樣 本 需 要 男 女 比 例 是 50:50, 大 一 大 二 大 三 和 大 四 比 例 是 25:25:25: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適 用 母 體 條 件 A. 母 體 基 本 單 位 總 數 量 少 B. 有 完 整 的 母 體 名 冊, 便 於 編 碼 C. 每 一 個 基 本 單 位 訪 問 成 本 不 受 樣 本 地 點 分 佈 遠 近 的 影 響 D. 除 母 體 名 冊 外, 沒 有 其 他 有 關 母 體 ( 族 群 ) 的 資 訊 可 供 參 考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抽 樣 架 構 敘 述 範 例 A mailing list was constructed by randomly selecting names from the telephone directories of the chosen towns. Since it was the intention of the researchers to retain the names and addresses of the respondents to administer a second questionnaire in 1996/1997 it was necessary to obtain prior agreement to participate in the survey to meet both university codes of ethical practice and New Zealand privacy regulations New Zealand residents were pre-notified about the research by means of a letter asking them to partake. They also received a post paid reply card to encourage response. This number was selected in order to ensure a final sample size of over 1000 after allowing for mailing list inaccuracies and non-response. Because of the very small size of some of the centres (for example, Hokitika, Kaikoura and Taupo) it was necessary to issue different numbers of invitations across the 10 towns, and the decision to target more responses from Auckland and Christchurch was an effort to catch more of the population variation, including ethnic backgrounds, contained within the major urban centres. From the 4044 invitations 1246 (30.8 %) people replied positively to the request to participate. A further 8.9 % of those pre-notified about the survey declined the invitation or no longer resided at the given address. Of the 1246 people who agreed to participate 1056 (85%) returned completed and useable questionnaires. 閱 讀 參 考 文 獻 Lawson, R.W., Williams, J., Young, T., & Cossens, J. (1998). A comparison of residents' attitudes towards tourism in 10 New Zealand destinations. Tourism Management, 19, 在 SPSS 軟 體 中 進 行 隨 機 抽 樣 的 步 驟 A. 在 SPSS 軟 體 中 開 啟 (Open) 母 體 數 值 檔 案 (data)( 每 一 列 為 一 個 基 本 單 位 ) File Open Data B. 開 啟 Select Cases 對 話 方 塊,Data Select Case C. 在 Select Cases 對 話 方 塊 中, 在 右 側 Select 小 方 塊 中 勾 選 Random sample of cases 並 按 其 下 之 Sample 按 鈕, 開 啟 Select Cases: Random Sample 小 視 窗 第 15 頁 共 34 頁
16 D. 在 Select Cases: Random Sample 小 視 窗 中, 設 定 欲 隨 機 抽 樣 比 率 或 在 前 面 數 個 (n) 基 本 單 位 中 抽 取 樣 本 數 (M)(Exactly M cases from the first n cases) E. 按 Continue 按 鈕, 回 到 Select Cases 視 窗 F. 按 OK 按 鈕, 回 到 SPSS Data Editor 視 窗 G. 會 新 增 一 欄 filter_$ 即 為 利 用 SPSS 進 行 隨 機 抽 樣 獲 得 的 樣 本 系 統 抽 樣 (Systematic sampling) 從 抽 樣 名 單 中, 有 系 統 地 每 間 隔 若 干 個 抽 樣 單 位, 就 抽 取 一 個 樣 本, 如 此 一 直 等 間 隔 抽 樣, 即 稱 為 系 統 抽 樣 (Systematic sampling) 等 距 抽 樣 法 間 隔 抽 樣 法 (Interval sampling) 或 準 隨 機 抽 樣 例 如 : 從 學 號 中 或 電 話 簿 中, 每 間 隔 20 名 就 抽 一 位 各 種 隨 機 抽 樣 方 法 中 最 接 近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的 一 種 方 法, 故 又 稱 為 準 隨 機 抽 樣 樣 本 樣 本 樣 本 樣 本 資 料 收 集 程 序 較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簡 便 許 多, 可 免 於 發 生 抽 樣 偏 差 若 基 本 單 位 的 排 列 順 序, 對 所 要 研 究 的 變 數 或 特 徵 而 言 是 隨 機 的 分 布, 則 系 統 抽 樣 所 獲 得 的 結 果 接 近 於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使 用 系 統 抽 樣 法 的 適 合 條 件 : 母 體 中 的 基 本 單 位, 對 欲 研 究 調 查 的 特 性 而 言 是 屬 於 隨 機 分 布 或 有 順 序 ( 大 到 小 或 小 到 大 ) 排 列 者 母 體 的 基 本 單 位 數 量 N 過 多, 而 需 要 抽 取 的 樣 本 數 n 又 多 時 母 體 的 基 本 單 位 數 量 N 不 能 明 確 獲 得 時 系 統 抽 樣 法 的 優 點 A. 當 母 體 特 定 研 究 變 數 ( 屬 性 ) 呈 現 隨 機 波 動 時, 統 計 推 論 的 精 準 度 與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法 相 同 系 統 抽 樣 法 的 缺 點 A. 當 母 體 特 定 研 究 變 數 ( 屬 性 ) 呈 現 週 期 性 與 抽 樣 間 距 相 近 時, 容 易 產 生 抽 樣 誤 差 第 16 頁 共 34 頁
17 分 層 抽 樣 (Stratifies sampling) 根 據 與 研 究 目 的 有 關 的 特 定 研 究 變 數, 將 母 體 中 之 所 有 基 本 單 位 分 為 數 個 群 體 (subset), 每 個 群 體 可 稱 之 為 一 層 (strata, subset) 在 每 一 個 群 體 中 皆 採 用 隨 機 抽 樣 取 出 數 個 基 本 單 位 作 為 樣 本, 即 稱 為 分 層 抽 樣 (Stratifies sampling) 分 類 抽 樣 法 分 組 抽 樣 法 或 分 層 隨 機 抽 樣 (stratified random sampling) 在 採 用 分 層 抽 樣 時 選 用 於 區 分 群 體 ( 層 ) 的 研 究 變 數, 必 須 與 研 究 議 題 有 關 的 研 究 變 數, 區 分 群 體 ( 層 ) 後, 必 須 達 到 下 列 分 群 體 ( 層 ) 的 原 則 例 如 : 欲 研 究 大 學 生 的 旅 遊 ( 消 費 ) 行 為, 若 採 用 年 級 為 區 分 變 數, 將 所 有 大 學 生 分 為 大 一 大 二 大 三 和 大 四 等 四 個 群 體 ( 層 ), 分 別 從 此 四 個 群 題 中 隨 機 抽 取 預 先 設 定 好 的 樣 本 數, 即 可 獲 得 有 代 表 性 的 研 究 調 查 樣 本 分 群 體 ( 層 ) 的 原 則 各 群 體 ( 層 ) 內 基 本 單 位 之 特 定 研 究 變 數 盡 量 同 質 性 高 數 值 相 近 模 式 類 似 或 屬 性 類 似, 以 簡 化 母 體 的 構 造 各 群 體 ( 層 ) 間 各 基 本 單 位 之 特 定 研 究 變 數 要 盡 量 異 質 性 高 數 值 相 遠 模 式 不 同 或 屬 性 不 同, 以 便 包 含 族 群 內 各 種 特 性 群 體 ( 層 ) 與 群 體 ( 層 ) 間 特 定 研 究 變 數 的 變 異 數 ( 差 異 ) 最 大, 每 一 個 群 體 ( 層 ) 內 變 異 數 ( 差 異 ) 最 小 母 體 中 基 本 單 位 之 特 定 研 究 變 數 變 異 數 ( 差 異 ) 甚 大, 且 分 佈 不 均 勻 時, 為 求 取 出 樣 本 的 可 靠 性 增 加 進 行 分 層 抽 樣 時, 依 據 每 一 層 被 抽 出 的 樣 本 數 與 該 層 所 具 有 的 基 本 單 位 數 比 率 是 否 相 同, 可 以 將 分 層 抽 樣 區 分 為 比 率 分 層 抽 樣 和 非 比 率 分 層 抽 樣 兩 類 別 比 率 分 層 抽 樣 比 例 分 層 抽 樣 (proportionate stratified sampling) 各 層 (strata) 中 抽 出 的 樣 本 數 所 佔 全 部 樣 本 數 的 比 率, 應 與 每 一 層 (strata, subset) 基 本 單 位 數 所 佔 全 體 基 本 單 位 數 的 比 率 相 同, 故 又 稱 比 率 抽 樣 法 (Proportional sampling) 非 比 率 分 層 抽 樣 非 比 例 分 層 抽 樣 (disproportionate stratified sampling) 各 層 (strata) 中 抽 出 的 樣 本 數 所 佔 全 部 樣 本 數 的 比 率, 應 與 每 一 層 (strata, subset) 基 本 單 位 數 所 佔 全 體 基 本 單 位 數 的 比 率 不 相 同 各 層 抽 樣 數 量 的 考 慮 因 素 有 各 層 的 基 本 單 位 數 量 和 各 層 內 的 變 異 程 度 (variability) 當 全 部 樣 本 數 量 固 定 時, 若 有 特 定 層 (strata) 基 本 單 位 之 間 特 定 研 究 特 徵 ( 例 如 : 收 入 年 齡 態 度 行 為 ) 存 在 比 較 大 的 變 異 程 度 時, 則 分 配 到 的 抽 取 樣 本 數 較 第 17 頁 共 34 頁
18 多 ; 相 反, 特 定 層 (strata) 基 本 單 位 之 間 特 定 研 究 特 徵 具 有 非 常 均 質 (homogeneous) 的 屬 性, 則 分 配 到 的 抽 取 樣 本 數 較 少 在 非 比 率 分 層 抽 樣 中 欲 決 定 每 一 層 樣 本 數 量 是 非 常 技 術 性 的 問 題, 需 要 對 每 一 層 內 基 本 單 位 之 研 究 特 徵 的 分 布 情 況 非 常 的 瞭 解, 因 此, 需 要 比 較 多 的 母 體 的 相 關 知 識 比 例 分 層 抽 樣 圖 例 母 體 (population) 第 一 層 第 二 層 第 三 層 第 四 層 抽 樣 樣 本 (Sample) 分 層 抽 樣 法 被 採 用 的 原 因 A. 可 靠 性 高 在 母 體 中 常 有 少 數 特 殊 基 本 單 位, 在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中, 除 非 樣 本 數 甚 大, 否 則 樣 本 中 這 些 特 殊 基 本 單 位 所 佔 的 比 例 可 能 過 高 或 過 低, 影 響 樣 本 估 計 值 的 可 靠 程 度 在 分 層 抽 樣 時, 可 根 據 對 母 體 特 性 的 知 識 將 母 體 分 層, 以 防 止 少 數 特 殊 基 本 單 位 在 樣 本 中 的 份 量 太 重 或 太 輕 的 現 象 B. 利 於 比 較 因 各 層 分 別 獨 立 抽 樣, 故 能 加 以 比 較 C. 選 樣 方 便 每 層 可 視 實 際 需 要 採 取 不 同 的 隨 機 抽 樣 方 法, 選 取 樣 本 程 序 比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法 方 便 分 層 抽 樣 法 的 優 點 A. 可 以 選 擇 樣 本 在 特 定 變 數 ( 屬 性 ) 分 布 上 具 有 一 定 的 比 例 依 據 特 定 分 層 變 數 ( 屬 性 ), 劃 分 母 體 的 基 本 單 位 為 若 干 小 族 群 ( 層 ), 可 以 指 定 來 自 特 定 的 小 族 群 ( 層 ) 之 樣 本 比 例 B. 統 計 推 論 效 果 佳 統 計 推 論 的 效 益 受 到 層 間 變 異 大, 層 內 變 異 小, 而 提 高 精 準 度 第 18 頁 共 34 頁
19 C. 選 用 適 當 的 分 層 變 數, 可 以 使 其 推 論 的 誤 差 較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小 分 層 抽 樣 法 的 缺 點 A. 需 要 較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更 耗 費 精 神 與 成 本 在 執 行 分 層 抽 樣 時, 需 要 比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花 費 更 多 的 精 神 人 力 和 成 本, 因 分 層 抽 樣 法 所 需 要 的 樣 本 數 量 n 會 比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法 多, 通 常 每 一 個 小 族 群 ( 層 ) 至 少 需 要 20~30 人 當 樣 本, 在 不 同 小 族 群 ( 層 ) 之 間 的 統 計 比 較 上, 才 具 有 實 質 的 意 義 集 群 抽 樣 (Cluster sampling) 將 母 體 中 之 所 有 基 本 單 位 依 據 特 定 變 數 ( 如 年 齡 層 班 級 學 校 學 歷 職 業 地 區 等 ) 區 分 為 數 個 群 體, 針 對 所 有 群 體 進 行 隨 機 抽 樣 ( 抽 樣 單 位 : 群 體 ), 抽 取 出 少 數 群 體 為 代 表, 稱 為 集 群 抽 樣 (Cluster sampling) 集 體 抽 樣 (Group sampling) 類 聚 取 樣 法 團 體 抽 樣 部 落 抽 樣 或 叢 式 抽 樣 (simple random cluster sampling) 並 對 此 少 數 群 體 中 之 所 有 基 本 單 位 ( 成 員 ), 全 部 加 以 訪 問 或 調 查 的 抽 樣 程 序 在 集 群 抽 樣 中 以 群 體 為 抽 樣 單 位, 不 以 個 人 為 抽 樣 單 位 樣 本 分 佈 比 較 集 中, 可 以 節 省 往 返 奔 跑 的 時 間 人 力 與 財 力 樣 本 過 於 集 中, 抽 樣 結 果 之 代 表 性 降 低 對 樣 本 數 無 法 精 確 控 制, 因 每 一 個 團 體 的 基 本 單 位 數 量 並 非 完 全 相 同 集 群 抽 樣 分 類 一 階 段 (one-stage) 集 群 抽 樣 : 樣 本 群 中 的 所 有 基 本 單 位 都 做 為 樣 本 二 階 段 (two-stage) 集 群 抽 樣 : 從 各 樣 本 群 中 隨 機 抽 選 出 部 分 基 本 單 位 做 為 樣 本 集 群 抽 樣 和 分 層 抽 樣 的 差 異 A. 分 層 抽 樣 時, 所 有 的 層 或 群 中 至 少 都 有 一 個 基 本 單 位 被 選 入 樣 本 中, 但 在 集 群 抽 樣 時, 只 有 部 分 的 群 或 層 被 選 為 樣 本 B. 分 層 抽 樣 只 在 每 一 群 或 層 中 抽 選 部 分 基 本 單 位 做 為 樣 本, 一 階 段 集 群 抽 樣 則 在 被 抽 選 的 群 或 層 中 進 行 普 查 C. 分 層 抽 樣 的 目 的 在 減 少 或 消 除 抽 樣 偏 差, 提 高 樣 本 估 計 值 的 可 靠 性, 集 群 抽 樣 的 目 的 在 減 少 抽 樣 的 成 本 第 19 頁 共 34 頁
20 集 群 抽 樣 的 優 點 A. 集 群 之 間 的 研 究 變 數 ( 屬 性 ) 變 異 小, 集 群 之 內 變 異 大 時, 統 計 推 論 的 精 準 度 會 提 高 B. 經 濟 省 事 (cost-effectiveness) 集 群 抽 樣 方 法 盛 行, 主 要 是 經 濟 省 事 (cost-effectiveness), 特 別 在 地 區 抽 樣 的 研 究 中 簡 便 易 行 (feasibility implementation) 樣 本 集 中 於 特 定 數 個 集 群 之 內, 容 易 執 行 調 查 研 究 工 作 集 群 抽 樣 的 缺 點 A. 當 集 群 之 間 的 研 究 變 數 ( 屬 性 ) 變 異 大, 集 群 之 內 變 異 小 時, 統 計 推 論 的 精 準 度 會 大 幅 降 低 選 擇 劃 分 母 體 基 本 單 位 的 變 數 ( 屬 性 ) 就 會 非 常 重 要 B. 惟 發 生 抽 樣 偏 差 的 危 險 性 很 大 消 費 者 行 為 研 究 時, 為 方 便 可 抽 選 特 定 職 業 ( 例 如 : 老 師 ) 的 消 費 者 為 樣 本, 由 於 同 一 職 業 的 消 費 者 的 家 庭 背 景 所 得 教 育 程 度 及 消 費 習 慣 等 可 能 都 有 相 似 之 處, 因 此 樣 本 的 代 表 性 可 能 不 夠 C. 每 一 個 集 群 基 本 單 位 數 量 不 一, 恐 易 造 成 抽 樣 誤 差 每 一 個 集 群 基 本 單 位 數 量 不 一 時, 會 使 每 一 個 集 群 的 代 表 權 重 產 生 差 異 性, 此 差 異 性 若 擴 大 恐 會 造 成 抽 樣 誤 差 偏 大 的 現 象 地 區 抽 樣 (Area sampling) 分 段 抽 樣 集 群 抽 樣 後 再 進 行 隨 機 抽 樣 ; 將 母 體 中 之 所 有 基 本 單 位 依 據 特 定 地 理 性 變 數 ( 如 行 政 區 區 域 地 區 街 道 鄰 里 等 ) 區 分 為 數 個 群 體, 每 個 群 體 之 基 本 單 位 數 量 皆 很 多, 每 個 群 體 之 基 本 單 位 的 特 定 研 究 變 數 彼 此 之 差 異 不 大, 即 為 同 質 性 高 時, 針 對 所 有 群 體 進 行 隨 機 抽 樣 ( 抽 樣 單 位 : 群 體 ), 抽 取 出 少 數 群 體 為 代 表 簡 單 一 階 段 地 區 抽 樣 (simple, one-stage area sampling) 從 某 一 城 市 所 有 M 街 道 區 (city blocks), 隨 機 抽 選 n 街 道 為 樣 本 區 後, 獲 選 的 街 道 每 戶 皆 進 行 普 查 簡 單 二 階 段 地 區 抽 樣 (simple, two-stage area sampling) 從 某 一 城 市 所 有 M 街 道 區, 隨 機 抽 選 n 街 道 為 樣 本 街 道 後, 從 樣 本 街 道 中 抽 取 具 有 某 一 特 性 之 樣 本 ( 例 如, 門 牌 號 碼 為 雙 號 ) 第 20 頁 共 34 頁
21 11.8 非 隨 機 抽 樣 (Non-random sampling) 非 隨 機 抽 樣 (Non-random sampling) 立 意 抽 樣 (Purposive sampling) 或 非 機 率 抽 樣 (Nonprobability sampling) 最 大 優 點 就 是 省 事 方 便, 惟 所 抽 取 的 樣 本 缺 乏 代 表 性, 故 此 種 研 究 設 計 外 部 效 度 較 差 可 透 過 設 計 良 好 的 抽 樣 架 構, 提 升 非 隨 機 抽 樣 法 的 代 表 性 A. 便 利 抽 樣 (Convenience sampling) B. 判 斷 抽 樣 (Judgment sampling) C. 配 額 抽 樣 (Quota sampling) D. 雙 重 抽 樣 (Double sampling) E. 滾 雪 球 抽 樣 (Snowball sampling) 便 利 抽 樣 便 利 抽 樣 (Convenience sampling) 機 遇 抽 樣 (Accidental sampling) 和 haphazard sampling 就 是 以 調 查 執 行 的 便 利 性 為 主 要 原 則 的 一 種 抽 樣 方 法, 樣 本 的 選 擇 僅 考 慮 就 近 方 便 省 錢 和 省 事, 如 街 頭 隨 遇 訪 問 商 場 隨 遇 訪 問 在 街 頭 或 店 頭 尋 找 受 訪 對 象 的 方 法 抽 樣 設 計 時 需 要 考 慮 : 假 日 平 日 時 段 動 線 場 所 等 因 素 便 利 抽 樣 最 為 省 錢 省 事, 但 抽 樣 偏 差 很 大, 結 果 可 能 極 不 可 靠, 通 常 不 應 利 用 便 利 抽 樣 之 樣 本 資 料 來 估 計 母 體 參 數 ( 母 數 ) 的 數 值 若 母 體 的 所 有 基 本 單 位 屬 性 都 很 類 似 ( 同 質 性 高 ), 採 用 便 利 抽 樣 自 無 不 可 問 卷 預 試 階 段 為 了 便 利 和 經 濟, 常 採 用 便 利 抽 樣 便 利 抽 樣 優 點 A. 省 錢 省 事, 方 便 易 行 執 行 成 本 低 廉 抽 樣 簡 單 容 易 執 行 樣 本 選 擇 和 資 料 蒐 集 B. 適 合 於 高 度 同 質 性 的 母 體 在 母 體 中 針 對 研 究 變 數 的 分 布, 具 有 高 度 的 同 質 性 時, 採 用 便 利 抽 樣 法 相 當 適 合 便 利 抽 樣 缺 點 A. 抽 樣 偏 差 大 樣 本 代 表 性 容 易 受 到 質 疑 B. 樣 本 數 值 的 統 計 推 論 性 質 差 透 過 便 利 抽 樣 法 所 獲 得 的 樣 本 數 值, 進 行 母 體 參 數 推 論 時, 常 會 受 到 質 疑 第 21 頁 共 34 頁
22 判 斷 抽 樣 判 斷 抽 樣 (Judgment sampling) 目 的 抽 樣 和 立 意 抽 樣 (Purposive sampling) 是 依 據 研 究 調 查 者 的 主 觀 認 定, 選 取 最 能 適 合 其 研 究 目 的 之 樣 本, 研 究 調 查 者 必 須 對 母 體 的 有 關 特 徵 具 有 相 當 程 度 的 瞭 解 在 編 制 物 價 指 數 時 有 關 產 品 項 目 的 選 擇 及 樣 本 地 區 的 決 定 等 常 用 判 斷 抽 樣 極 易 發 生 抽 樣 偏 差 適 用 於 母 體 的 構 成 基 本 單 位 極 不 相 似 ( 異 質 性 高 ), 而 樣 本 數 量 較 少 的 情 況 判 斷 抽 樣 法 優 點 抽 樣 成 本 低 抽 樣 耗 費 時 間 相 當 少 問 卷 的 預 測 時 相 當 適 合 的 抽 樣 法 判 斷 抽 樣 法 缺 點 抽 到 的 樣 本 無 法 代 表 母 體 可 能 由 於 研 究 人 員 的 主 觀 而 產 生 偏 差, 導 致 結 果 失 真 當 母 體 總 數 N 很 大 時, 比 較 無 法 正 確 辨 識 樣 本 配 額 抽 樣 (Quota sampling) 抽 樣 程 序 A. 選 擇 控 制 特 徵 (control characteristics) 作 為 母 體 細 分 的 標 準 ( 職 業 年 齡 層 教 育 程 度 收 入 家 庭 大 小 ) 依 據 : 控 制 特 徵 與 所 要 研 究 的 特 徵 具 有 相 關 性 在 母 體 內 有 關 控 制 特 徵 之 分 配 情 形 的 最 新 資 訊 可 以 獲 得 B. 將 母 體 按 其 控 制 特 徵 加 以 細 分 成 幾 個 子 母 體 ( 組 別 層 ) 細 分 族 群 時 所 依 據 的 控 制 特 徵 可 以 有 一 個 兩 個 或 兩 個 以 上 C. 決 定 總 樣 本 數 和 各 子 母 體 ( 組 別 層 ) 的 樣 本 數 量 D. 非 隨 機 的 選 擇 樣 本 基 本 單 位 配 額 抽 樣 法 優 點 配 額 抽 樣 法 缺 點 第 22 頁 共 34 頁
23 配 額 抽 樣 與 分 層 抽 樣 之 異 同 A. 兩 者 皆 是 將 母 體 細 分 成 若 干 子 母 體, 然 後 把 總 樣 本 數 分 配 到 各 子 母 體 ( 組 別 層 ) B. 兩 者 的 區 別 在 於 如 何 抽 選 各 子 母 體 中 的 樣 本 基 本 單 位 : 分 層 抽 樣 : 樣 本 基 本 單 位 係 以 隨 機 抽 樣 方 法 從 各 子 母 體 ( 組 別 層 ) 中 抽 選 配 額 抽 樣 : 訪 問 員 有 較 大 的 自 由 去 選 擇 ( 非 隨 機 ) 子 母 體 中 的 樣 本 基 本 單 位, 訪 問 員 只 要 完 成 配 額 即 可 雙 重 抽 樣 設 計 者 對 母 體 的 認 識 極 為 貧 乏, 則 可 利 用 雙 重 抽 樣 (Double sampling) 逐 次 抽 樣 (Sequential sampling) 和 多 段 抽 樣 (Multiphase sampling) 先 對 母 體 做 一 次 初 步 抽 樣, 搜 集 一 些 有 關 族 群 的 資 訊, 根 據 所 獲 得 的 資 訊, 再 做 一 次 較 精 密 的 抽 樣 例 : 運 動 俱 樂 部 的 研 究, 先 利 用 電 話 訪 問 或 其 他 較 便 宜 的 調 查 方 法 來 瞭 解 哪 些 人 有 興 趣 加 入 此 一 俱 樂 部 以 及 他 們 感 興 趣 的 程 度, 再 對 哪 些 有 興 趣 加 入 的 人 做 分 層 抽 樣, 以 他 們 感 興 趣 的 程 度 做 為 分 層 的 依 據, 選 出 較 小 的 一 個 樣 本, 做 深 入 的 訪 問, 以 瞭 解 預 期 消 費 型 態 及 對 各 項 服 務 的 反 應 等 在 簡 單 二 階 段 地 區 抽 樣 中, 各 階 段 抽 樣 單 位 的 類 型 不 同, 如 第 一 階 段 的 抽 樣 單 位 是 街 道 區, 第 二 階 段 可 能 是 住 戶 ; 在 雙 重 抽 樣 中, 第 一 次 抽 樣 和 第 二 次 抽 樣 的 樣 本 基 本 單 位 之 類 型 都 相 同 雙 重 抽 樣 法 優 點 雙 重 抽 樣 法 缺 點 滾 雪 球 抽 樣 (Snowball sampling) 先 利 用 隨 機 方 法 選 出 原 始 受 訪 者, 然 後 從 原 始 受 訪 者 提 供 的 資 訊 去 找 到 其 他 受 訪 者 主 要 目 的 是 為 估 計 在 母 體 中 稀 少 的 各 種 特 性 母 體 基 本 單 位 之 間 具 有 傳 播 性 傳 染 性 感 染 性 等 特 性, 採 用 滾 雪 球 抽 樣 為 宜 第 23 頁 共 34 頁
24 例 如 : 追 蹤 AIDS 病 人 之 性 行 為, 可 先 找 有 得 到 AIDS 病 患 者 為 初 始 樣 本, 再 進 一 步 找 尋 其 性 陪 侶, 如 此 滾 雪 球 般 的 抽 樣, 以 找 出 所 有 的 樣 本 SARS 禽 流 感 問 題 : 研 究 特 性 疾 病 患 者 的 行 為 模 式, 利 用 滾 雪 球 抽 樣 法, 抽 取 某 些 病 友 及 其 病 友 為 樣 本, 必 須 考 慮 其 病 友 之 間 是 否 具 有 傳 染 性 滾 雪 球 抽 樣 法 優 點 滾 雪 球 抽 樣 法 缺 點 11.9 抽 樣 方 法 的 選 擇 樣 本 的 效 度 : 對 母 體 的 代 表 性 愈 高, 樣 本 的 效 度 (validity) 愈 高 欲 符 合 抽 樣 的 意 義 與 價 值, 即 必 須 盡 可 能 選 用 代 表 性 愈 高 的 抽 樣 方 法 A. 正 確 性 (accuracy) 樣 本 代 表 母 體 特 徵 之 程 度 樣 本 沒 有 偏 差 (bias) 存 在 的 程 度 不 會 有 系 統 性 差 異 (systematic variance) 的 情 況 由 於 某 些 已 知 或 未 知 的 影 響 而 使 數 值 較 常 傾 向 某 一 方 向 所 造 成 的 評 量 上 的 差 異 B. 精 確 性 (precision) 用 估 計 值 的 標 準 誤 (standard error of estimate) 來 評 量 標 準 誤 數 值 愈 小 表 示 精 準 性 愈 高 抽 樣 方 法 的 比 較 A. 估 計 值 的 可 信 度 採 用 隨 機 抽 樣 才 能 求 得 不 偏 的 估 計 值, 算 出 估 計 值 的 抽 樣 誤 差, 並 可 估 計 包 含 母 體 參 數 ( 母 數 ) 的 信 賴 區 間 使 用 非 隨 機 抽 樣 估 計 值 可 能 包 含 大 小 難 以 評 量 的 偏 差, 無 法 根 據 非 隨 機 的 樣 本 客 觀 地 評 估 樣 本 估 計 值 的 正 確 性, 雖 可 算 出 其 信 賴 區 間, 但 無 法 用 客 觀 的 方 法, 求 出 此 信 賴 區 間 能 包 含 母 體 的 可 信 程 度 第 24 頁 共 34 頁
25 B. 統 計 效 率 的 評 估 只 有 採 用 隨 機 抽 樣, 才 能 評 估 各 種 不 同 的 樣 本 設 計 的 統 計 效 率 沒 有 任 何 客 觀 的 方 法 可 用 來 比 較 各 種 非 隨 機 抽 樣 設 計 的 相 對 效 率 C. 母 體 的 資 訊 隨 機 抽 樣 所 需 有 關 母 體 的 知 識 很 少, 基 本 上 只 要 事 先 知 道 (1) 辨 識 每 一 母 體 基 本 單 位 的 方 法, 及 (2) 母 體 中 基 本 單 位 的 總 數, 即 可 進 行 隨 機 抽 樣 非 隨 機 抽 樣, 特 別 是 配 額 抽 樣, 事 先 所 需 的 母 體 資 訊 較 多, 對 族 群 資 訊 的 依 賴 程 度 較 大 若 沒 有 足 夠 的 母 體 資 訊, 則 採 用 非 隨 機 抽 樣 法 的 效 益 與 價 值 非 常 薄 弱 D. 經 驗 與 技 巧 隨 機 抽 樣 的 設 計 和 執 行 通 常 需 要 高 度 專 業 化 的 技 巧 和 經 驗 非 隨 機 抽 樣 的 設 計 和 執 行 都 比 較 簡 單, 通 常 比 較 不 需 要 有 很 多 的 經 驗 和 技 巧 E. 抽 樣 耗 費 時 間 隨 機 抽 樣 所 花 費 時 間 大 於 非 隨 機 抽 樣 F. 抽 樣 成 本 隨 機 抽 樣 的 成 本 大 於 非 隨 機 抽 樣 抽 樣 方 法 選 擇 的 原 則 A. 要 獲 得 不 偏 的 估 計 值, 則 應 採 用 隨 機 抽 樣 ; 若 只 要 概 略 的 估 計 值, 則 可 採 用 非 隨 機 抽 樣 B. 運 用 客 觀 方 法 評 估 樣 本 ( 抽 樣 ) 設 計 的 精 密 程 度, 則 應 利 用 隨 機 抽 樣 ; 否 則, 可 採 用 非 隨 機 抽 樣 C. 若 預 期 抽 樣 誤 差 是 研 究 誤 差 的 主 要 來 源, 宜 採 用 隨 機 抽 樣 ; 若 預 期 非 抽 樣 誤 差 是 研 究 誤 差 的 主 要 來 源, 則 可 採 用 非 隨 機 抽 樣 D. 若 抽 樣 調 查 的 可 用 資 源 極 為 有 限, 應 以 採 用 非 隨 機 抽 樣 為 宜 電 話 訪 問 抽 樣 方 法 電 話 號 碼 簿 抽 樣 法 (Telephone directories sampling) 傳 統 的 電 話 號 碼 簿 抽 樣 法 第 25 頁 共 34 頁
26 以 欲 研 究 地 區 的 電 話 號 碼 簿 為 抽 樣 架 構, 以 系 統 性 的 方 法 或 隨 意 自 其 中 選 取 樣 本 基 本 單 位 若 是 以 家 計 ( 家 庭 ) 單 位 為 抽 樣 對 象, 抽 樣 前 可 先 刪 除 不 屬 於 家 計 單 位 的 電 話 號 碼 限 制 A. 全 國 性 或 跨 區 域 性 的 研 究, 必 須 蒐 集 一 大 堆 電 話 號 碼 簿, 實 際 抽 樣 工 作 相 當 繁 雜 比 較 適 合 地 方 性 或 區 域 性 的 調 查 研 究 B. 有 些 電 話 用 戶 未 登 錄 在 電 話 號 碼 簿 上 C. 電 話 詐 騙 盛 行, 取 得 受 訪 者 信 賴 愈 來 愈 難 成 功 機 率 愈 來 愈 低 改 良 式 電 話 號 碼 簿 抽 樣 法 以 電 話 號 碼 簿 做 為 抽 樣 架 構, 不 直 接 以 抽 中 的 電 話 用 戶 當 樣 本 基 本 單 位, 將 該 號 碼 經 由 特 定 程 序 加 以 修 正, 以 新 修 正 的 電 話 號 碼 做 為 樣 本 單 位, 使 未 登 錄 在 電 話 號 碼 簿 的 電 話 用 戶 有 機 會 被 選 為 樣 本 修 改 方 式 A. 加 一 抽 樣 法 (plus-one sampling) 或 減 一 抽 樣 法 : 簡 單 方 便 常 被 採 用 唯 有 缺 4 的 機 會 較 高 B. 加 十 抽 樣 法 (plus-ten sampling) 或 減 十 抽 樣 法 : 簡 單 方 便 常 被 採 用 C. 兩 位 隨 機 數 字 法 (two-random digits) D. 倒 數 抽 樣 法 (inverse sampling) 隨 機 數 字 撥 號 法 (Random-digit dialing, 簡 稱 RDD) 樣 本 的 電 話 號 碼 中 至 少 有 一 部 份 數 字 以 隨 機 的 方 式 產 生, 可 克 服 有 些 電 話 用 戶 未 登 錄 在 電 話 號 碼 簿 的 問 題 花 費 的 成 本 較 高, 有 很 大 的 機 會 抽 到 空 號 和 非 家 庭 電 話 ( 商 用 電 話 公 務 單 位 電 話 ) 郵 寄 式 問 卷 調 查 Mail survey 使 用 郵 寄 問 卷 調 查 研 究 的 時 機 : A. 研 究 樣 本 廣 泛 分 佈 在 不 同 的 地 理 區 域 利 用 郵 寄 式 問 卷 可 以 節 省 大 量 時 間 金 錢 和 人 力 上 的 消 耗 B. 研 究 預 算 不 寬 裕 利 用 郵 寄 式 問 卷 只 需 負 擔 來 回 程 的 郵 資 C. 可 讓 研 究 對 象 有 充 裕 的 時 間 思 考 問 題 充 裕 的 時 間 思 考 問 題, 甚 至 可 以 翻 閱 相 關 資 料, 第 26 頁 共 34 頁
27 深 入 問 題 核 心, 有 機 會 獲 得 較 為 準 確 和 可 靠 的 答 案 D. 問 卷 以 封 閉 式 的 型 態 設 計 E. 研 究 對 象 名 單, 在 數 量 上 屬 於 適 量 : 有 名 單 和 詳 細 住 址 資 料 F. 讓 受 訪 者 在 回 答 問 題 時 擁 有 隱 私 權 G. 與 訪 談 法 相 比, 使 用 書 面 方 式 可 使 問 題 研 究 效 果 更 佳 H. 研 究 人 力 相 當 有 限 Mail survey 應 該 避 免 的 問 題 A. 樣 本 選 取 偏 差 (Sample selection bias): 需 由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名 單, 抽 取 樣 本 B. 回 覆 樣 本 的 偏 見 特 性 (Biased nature of the responding sample) C. 受 訪 者 未 對 所 有 問 題 進 行 回 答 D. 因 為 措 辭 或 語 法 的 使 用, 導 致 受 訪 者 對 問 題 產 生 誤 解 Mail survey 優 點 A. 與 訪 談 法 相 比 費 用 較 為 低 廉 B. 短 時 間 內 可 對 大 量 的 受 訪 者 進 行 調 查 研 究 C. 讓 受 訪 者 有 充 裕 的 時 間 作 答, 必 要 時 尚 可 查 詢 相 關 資 料 D. 受 訪 者 在 回 答 時 擁 有 隱 私 權 E. 讓 受 訪 者 在 其 認 為 方 便 的 時 間 作 答 F. 讓 受 訪 者 瞭 解 相 關 問 題 的 前 後 關 係 G. 讓 受 訪 者 不 會 受 到 訪 談 者 的 干 擾 Mail survey 提 高 回 覆 率 的 方 法 A. 強 調 純 學 術 性 研 究 調 查, 由 某 大 學 或 某 學 術 基 金 會 所 執 行 的 研 究 計 畫 或 調 查 計 畫, 區 隔 商 業 詐 騙 手 法, 爭 取 受 訪 者 的 信 賴 B. 設 計 良 好 的 研 究 目 的 介 紹 信 函 ( 一 頁 之 內 ) 必 須 附 註 : 聯 絡 方 式 : 姓 名 職 稱 電 話 住 址 網 址 C. 附 回 函 郵 資 與 信 封 ( 列 印 好 收 件 者 姓 名 地 址 ) D. 問 卷 印 刷 與 設 計, 強 調 保 密 性 和 匿 名 性 E. 提 醒 信 函 : 一 段 時 間 內 未 收 到 回 覆 時, 寄 出 催 收 與 再 拜 託 信 函 F. 誘 因 : 金 錢 的 獎 勵 ( 禮 券 ) 非 金 錢 的 獎 勵 ( 小 禮 物 ) 第 27 頁 共 34 頁
28 Mail survey 適 合 的 母 體 A. 俱 樂 部 相 關 組 織 餐 廳 旅 館 會 員 VIP B. 雜 誌 和 報 紙 訂 戶 C. 家 庭 主 要 採 購 者 D. 家 庭 主 要 遊 憩 決 策 者 E. 購 買 某 些 非 消 耗 性 商 品 者 汽 車 參 加 團 體 旅 遊 者 改 良 式 Mail survey 在 遊 憩 區 ( 餐 廳 旅 館 ) 內 ( 遊 程 中 ) 或 出 口 ( 遊 程 結 束 ) 向 遊 客 說 明 研 究 目 的, 詢 問 遊 客 ( 消 費 者 ) 其 填 寫 問 卷 的 意 願 願 意 填 寫 者 給 予 問 卷 袋 ( 包 含 說 明 信 函 問 卷 和 回 郵 信 封 ), 請 受 訪 遊 客 回 家 後 找 空 閒 時 間 再 詳 實 填 寫, 填 寫 完 畢 後 再 寄 回 給 研 究 單 位 免 去 詢 問 私 人 資 料 ( 姓 名 電 話 住 址 ) 的 困 擾, 提 升 受 訪 者 參 與 研 究 的 意 願 適 用 於 研 究 架 構 中 有 滿 意 度 消 費 金 額 重 遊 意 願 推 薦 意 願 忠 誠 度 等 研 究 變 數 時, 必 須 完 成 整 個 旅 遊 行 程, 方 能 填 寫 問 卷 網 路 研 究 問 卷 母 體 : 網 路 族 學 識 水 準 較 高 年 輕 族 群 蒐 集 資 料 網 路 自 動 回 傳 成 數 值 檔 案 無 須 自 行 輸 入, 減 少 失 誤 可 以 利 用 多 媒 體 的 模 式, 協 助 研 究 的 進 行 透 過 相 關 網 站, 邀 請 其 會 員 或 瀏 覽 者 填 寫 觀 光 餐 旅 相 關 研 究 適 合 議 題 旅 行 社 旅 館 和 餐 廳 網 路 行 銷 成 效 評 估 建 議 閱 讀 資 料 樣 本 大 小 的 決 定 第 28 頁 共 34 頁
29 樣 本 大 小 的 考 量 準 則 Flower(1984) 樣 本 數 若 增 加 至 100 與 200 之 間, 則 衡 量 的 精 確 性 (precision) 將 提 高 很 大, 樣 本 數 提 高 至 200 以 後, 增 加 的 邊 際 量 就 下 降, 因 此 應 盡 量 達 到 樣 本 數 200 的 目 標 在 預 測 類 型 的 研 究 中, 採 用 複 迴 歸 分 析 logistic regression 時, 樣 本 數 量 應 該 在 自 變 數 數 量 的 十 倍 以 上 若 是 在 條 件 控 制 嚴 格 的 實 驗 型 研 究 中, 一 般 樣 本 數 量 在 自 變 數 數 量 的 三 倍 以 上, 即 可 獲 得 相 關 不 錯 的 研 究 成 效 研 究 統 計 分 析 計 畫 中, 若 欲 進 行 集 群 分 析 時, 每 一 個 集 群 的 樣 本 數 量 最 少 設 定 在 50 人 以 上 為 宜 考 量 因 素 A. 研 究 的 特 殊 性 : 研 究 對 象 的 總 數 量 該 研 究 對 象 取 樣 的 可 行 性 該 研 究 的 範 圍 B. 研 究 的 類 型 : 試 探 性 研 究 預 測 前 測 所 需 的 樣 本 數 比 驗 証 性 正 式 研 究 來 得 少 C. 研 究 假 設 : 當 預 期 的 實 驗 處 理 差 異 要 愈 小 時, 則 樣 本 就 要 愈 大 D. 經 費 來 源 可 用 人 力 的 限 制 E. 研 究 結 果 愈 具 重 要 性, 則 樣 本 就 要 愈 大 F. 研 究 變 數 的 數 量 愈 多 或 無 法 控 制 的 變 數 愈 多 時, 所 需 的 樣 本 就 愈 大 G. 資 料 收 集 的 樣 本 異 質 性 愈 高 或 不 一 致 性 愈 大, 所 需 的 樣 本 就 愈 大 H. 要 求 的 研 究 結 果 之 正 確 性 / 精 確 度 愈 高, 所 需 的 樣 本 就 愈 大 I. 母 體 的 大 小 : 母 體 愈 大, 所 需 的 樣 本 數 就 愈 多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和 系 統 抽 樣 樣 本 數 估 算 估 算 平 均 值 之 樣 本 數 在 抽 樣 過 程 中 樣 本 平 均 值 x 與 母 體 平 均 值 μ 的 差 異, 期 望 在 某 一 誤 差 範 圍 內 e, 其 信 賴 係 數 為 1 α P( x μ e) = 1 α 若 x 的 分 佈 屬 於 常 態 分 佈, 則 樣 本 數 n 為 : 樣 本 大 小 受 下 列 因 素 影 響 : n = Z2 σ 2 e 2 a. 母 體 變 異 數 σ 2 : 母 體 變 異 數 σ 2 愈 大, 則 所 需 樣 本 數 n 愈 大 母 體 變 異 數 σ 2 無 法 獲 得 時, 可 由 樣 本 變 異 數 取 代 s 2 第 29 頁 共 34 頁
30 b. 可 容 忍 的 誤 差 值 e : 可 容 忍 的 誤 差 e 愈 小, 則 所 需 樣 本 數 n 愈 大 c. 常 態 數 值 Z: 欲 使 研 究 推 論 達 到 的 信 賴 水 準 愈 大 (95 99 %), 則 Z 值 就 愈 高, 所 需 樣 本 數 n 愈 大 通 常 Z 值 是 取 1.96, 信 賴 水 準 設 定 95 % 若 信 賴 水 準 設 定 99 %, 則 Z 值 為 計 算 範 例 : 在 某 主 題 遊 樂 區 中, 若 系 統 抽 樣 選 取 100 名 欲 離 開 此 遊 樂 區 之 遊 客, 調 查 其 在 遊 樂 區 內 消 費 金 額 ( 研 究 目 標 變 數 ), 在 初 步 預 備 性 抽 樣 中 發 現 消 費 金 額 平 均 值 x 為 元, 標 準 偏 差 (standard deviation)s 為 51.2 元, 可 容 忍 的 誤 差 值 e 設 定 為 正 負 10 元 設 定 信 賴 水 準 95 %, 標 準 化 Z 值 為 1.96 故 樣 本 推 估 數 量 為 : n = Z2 σ 2 e 2 = = 101 若 可 容 忍 的 誤 差 值 e 設 定 為 正 負 5 元 樣 本 推 估 數 量 為 : n = Z2 σ 2 e 2 = = 估 算 比 率 (proportion) 之 樣 本 數 在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或 系 統 抽 樣 調 查 研 究 中, 若 需 估 算 某 特 定 議 題 同 意 ( 贊 成 滿 意 願 意 成 功 ) 比 率 (proportion)p, 其 樣 本 標 準 誤 差 (standard error)σ p, 設 定 可 容 許 誤 差 範 圍 e, 則 其 Z 值 為 : Z = e σ p 若 族 群 比 率 p, 則 樣 本 標 準 誤 差 (sample standard error) σ p = p (1 p) 帶 入 運 算 樣 本 數 n = Z2 p (1 p) e 2 計 算 範 例 : 在 某 主 題 遊 樂 區 中, 若 系 統 抽 樣 選 取 100 名 欲 離 開 此 遊 樂 區 之 遊 客, 調 查 其 對 遊 樂 區 的 滿 意 度 ( 滿 意 與 不 滿 意 兩 個 選 項, 研 究 目 標 變 數 ), 欲 估 算 遊 客 滿 意 的 比 率, 設 定 在 容 許 誤 差 水 準 在 ±3 %, 即 e = 通 常 對 於 滿 意 與 不 滿 意 兩 個 選 項 的 調 查 研 究 中, 皆 先 設 定 此 目 標 變 數 的 兩 個 選 項 為 50 分 佈, 除 非 有 其 他 文 獻 有 此 研 究 標 的 之 目 標 變 數 的 分 佈 數 值 或 預 先 調 查 數 值, 故 p = 0.5 設 定 95 % 信 賴 水 準 下, 則 Z = 1.96 故 樣 本 數 n 為 : n = Z2 p (1 p) e 2 = (1 0.5) = 1067 若 將 容 許 誤 差 水 準 設 定 ±5 %, 則 樣 本 數 減 少 至 384 n 第 30 頁 共 34 頁
31 若 滿 意 的 比 率 p 為 0.3, 則 不 滿 意 的 比 率 (1 p) 為 0.7, 容 許 誤 差 水 準 設 定 ±3 %, 設 定 95 % 信 賴 水 準 下, 則 Z = 1.96 樣 本 數 n 為 : n = Z2 p (1 p) e 2 = (1 0.3) = 896 樣 本 標 準 誤 差 (sample standard error) σ p = p (1 p) n = 0.3 (1 0.3) 896 = 族 群 比 率 (population proportion) 之 95 % 信 賴 區 間 (confidence interval) 為 : p ± Z σ p = 0.3 ± ( ) = 0.3 ± 則 族 群 比 率 (population proportion) 之 95 % 信 賴 區 間 (confidence interval) 介 於 到 0.33 中 間, 與 原 先 設 定 的 誤 差 水 準 (±3 %) 一 致 若 滿 意 的 比 率 p 為 0.5, 則 不 滿 意 的 比 率 (1 p) 為 0.5 時, 不 同 容 許 誤 差 水 準 和 信 賴 水 準 所 需 之 樣 本 數 n 為 : 樣 本 數 容 許 誤 差 98 % 信 賴 水 準 (z = 95 % 信 賴 水 準 (z = 90 % 信 賴 水 準 (z = 2.327) 1.960) 1.645) 1 % % % % % % % % % % 精 確 樣 本 數 n 估 算 的 必 須 條 件 : a. 隨 機 抽 樣 b. 母 體 總 數 N 必 須 知 道 建 議 閱 讀 文 獻 Cannon, J. C. (1994). Issues in sampling and sample design A managerial perspective. In J. R. B. Ritchie & C. R. Goeldner (Eds.), Travel, Tourism and Hospitality Research: A Handbook for Managers (2nd ed., pp ). New York: John Wiley & Sons. Churchill, G. A. (1992). Basic Marketing Research (2nd ed., pp ). London: The Dryden Press. Fin, M., Elliott-White, M., & Walton, M. (2000). Tourism & leisure research methods: Data collection, analysis and interpretation (pp ). Harlow: Pearson Education. Ryan, C. (1995). Researching tourist satisfaction: Issues, concepts, problems. London: Routledge. 第 31 頁 共 34 頁
32 11.14 思 考 評 估 研 究 意 義 研 究 主 軸 思 考 邏 輯 必 須 有 連 慣 性 與 一 致 性 例 如 : 航 空 公 司 因 應 高 鐵 的 策 略, 研 究 對 象 是 機 場 櫃 臺 人 員 乘 客 三 明 治 教 學 成 效 評 估, 研 究 對 象 設 定 在 學 學 生 A. 研 究 議 題 B. 抽 樣 對 象 C. 抽 樣 方 法 : 判 斷 歸 類 羅 輯 在 特 定 時 段 中 於 某 市 場 每 間 隔 20 人 抽 取 一 個 人 當 作 樣 本, 此 為 間 隔 抽 樣 法?, 又 依 據 隨 機 抽 樣 法 計 算 樣 本 數, 合 理 嗎? 使 用 隨 機 抽 樣 中 的 分 層 抽 樣 法, 將 抽 樣 對 象 區 分 為 北 部 地 區 中 部 地 區 南 部 地 區 東 部 地 區, 依 照 地 區 不 同 的 飯 店 數 之 比 例, 抽 出 總 樣 本 350 份, 問 卷 時 間 為 2007 年 9 月 1 日 至 2008 年 2 月 28 日 ; 研 究 者 親 自 到 溫 泉 區, 對 溫 泉 遊 客 發 放 問 卷, 請 實 際 參 與 溫 泉 活 動 之 遊 客 填 寫, 現 場 作 答 完 畢 即 收 回 D. 抽 樣 地 點 : 遊 客 動 線 E. 抽 樣 日 期 ( 星 期 數 ): 節 慶 活 動 F. 抽 樣 時 間 和 時 段 : 每 一 段 時 間 會 蒞 臨 的 遊 客 屬 性 不 同 G. 研 究 變 數 : 大 專 技 職 教 育 體 系 餐 旅 管 理 相 關 科 系 辦 學 績 效 評 估 之 研 究 使 用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 DEA) 進 行 分 析, 預 計 採 用 投 入 變 數 : 專 任 教 師 數 人 事 費 除 人 事 費 以 外 之 經 費 ; 產 出 變 數 : 每 學 年 註 冊 學 生 數 教 師 論 文 發 表 篇 數 教 師 各 項 研 究 計 畫 受 補 助 金 額 採 用 的 投 入 變 數 和 產 出 變 數 與 研 究 議 題 辦 學 績 效 的 關 連 性 太 低, 無 法 代 表 辦 學 績 效 抽 樣 方 法 作 業 一 評 估 選 擇 設 定 自 己 有 興 趣 的 研 究 議 題, 透 過 老 師 介 紹 的 各 種 研 究 資 源, 學 習 搜 尋 相 關 學 術 資 料 學 習 利 用 search terms 搜 尋 學 術 期 刊 電 子 資 料 庫 中 學 術 期 刊 論 文, 蒐 集 1 篇 與 該 議 題 最 相 關 的 2010 年 以 後 英 文 學 術 期 刊 論 文 ( 有 全 文 者 ), 排 除 老 師 上 課 引 用 和 講 義 內 的 期 刊 論 文 報 告, 設 計 研 究 架 構, 套 用 到 國 內 的 觀 光 相 關 議 題 中 搜 尋 的 英 文 學 術 期 刊 論 文 性 質 應 屬 於 量 化 和 研 究 調 查 法 為 宜, 有 圖 表 數 值 者 利 用 Microsoft Word 軟 體 編 輯 報 告 內 容, 報 告 格 式 參 考 學 術 研 究 論 文 撰 寫 說 明 檔 案, 報 告 內 容 與 順 序 : 研 究 議 題 ( 題 目 ) 姓 名 學 號 緒 論 ( 研 究 問 題 的 性 質 研 究 問 題 的 重 要 性 研 第 32 頁 共 34 頁
33 究 價 值 研 究 背 景 研 究 動 機 研 究 目 的 研 究 主 題 實 質 意 涵 ) 研 究 假 設 研 究 架 構 ( 含 引 用 學 術 期 刊 文 獻 說 明 ) 研 究 對 象 抽 樣 方 法 ( 含 抽 樣 架 構 ) 參 考 文 獻 以 單 獨 電 子 檔 案 繳 交 至 數 位 學 習 平 台 ( 作 業 名 稱 : 研 究 議 題 抽 樣 方 法,word 檔 案 主 檔 名 稱 : 姓 名 學 號 繳 交 截 止 日 期 時 間 : 依 據 數 位 學 習 平 台 設 定 將 此 報 告 中 所 有 參 考 文 獻, 可 以 透 過 學 術 期 刊 資 料 庫 或 出 版 社 網 站, 找 到 全 文 PDF 檔 案 者, 皆 使 用 超 連 結 串 連 全 文 PDF 檔 案 網 路 位 置 到 對 應 的 參 考 文 獻, 若 有 未 將 學 術 期 刊 論 文 全 文 (PDF) 檔 案 檔 案 位 置, 使 用 超 連 結 串 連 者 不 予 列 入 討 論 抽 樣 方 法 作 業 二 尋 找 專 業 領 域 中 使 用 抽 樣 方 法 為 主 要 蒐 集 樣 本 資 料 的 2000 年 以 後 出 版,6 篇 ( 含 以 上 ) 英 文 學 術 期 刊 論 文 製 作 表 格 比 較 分 析 調 查 議 題 研 究 對 象 與 抽 樣 方 法 之 間 的 對 價 關 係 和 代 表 性, 段 落 文 字 敘 述 前 述 表 格 的 分 析 結 論 (500 個 字 以 上 詮 釋 ) 為 了 達 到 研 究 調 查 的 目 的, 抽 樣 過 程 中 最 重 要 的 成 功 ( 效 益 ) 關 鍵 因 素 分 析, 分 門 別 類 撰 寫 列 出 標 題 ( 中 文 6 個 字 以 上 詮 釋 ) 與 對 應 內 容 ( 中 文 200 個 字 以 上, 引 經 據 典 撰 寫 ) 3 列 出 參 考 文 獻 以 單 獨 電 子 檔 案 繳 交 至 數 位 學 習 平 台 ( 作 業 名 稱 : 抽 樣 方 法 分 析,word 檔 案 主 檔 名 稱 : 姓 名 學 號 繳 交 截 止 日 期 時 間 : 依 據 平 台 設 定 問 題 研 討 a. 如 何 獲 得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樣 本 議 題 討 論 1. 師 生 在 非 同 步 教 學 討 論 議 題 : 瑞 豐 夜 市 代 表 性 樣 本 調 查 瑞 豐 夜 市 消 費 者 對 消 費 環 境 的 意 見, 欲 訓 練 同 學 透 過 設 計 分 享 和 討 論 瑞 豐 夜 市 代 表 性 樣 本 抽 樣 方 法, 以 了 解 典 型 抽 樣 法 和 進 階 抽 樣 法 的 特 色 與 運 用 情 境 第 一 回 合 於 中 午 12 點 前, 每 位 學 生 從 議 題 討 論 區 張 貼 標 題 : 瑞 第 33 頁 共 34 頁
34 豐 夜 市 代 表 性 樣 本, 本 文 : 請 依 據 調 查 目 的, 自 行 設 計 抽 樣 方 法 ( 人 事 時 地 物 具 體 呈 現 ), 需 考 慮 時 間 地 點 明 確 安 排, 可 行 性 必 須 兼 顧 待 大 家 都 第 一 回 合 張 貼 時 間 結 束 後, 一 一 詳 實 檢 視 其 他 同 學 的 張 貼 內 容 第 二 回 合 張 貼 標 題 : 瑞 豐 夜 市 代 表 性 樣 本 精 進 作 為, 本 文 : 參 考 其 他 同 學 的 優 質 張 貼 內 容, 進 一 步 精 進 修 改 自 己 第 一 回 合 的 張 貼 內 容, 再 次 以 第 一 回 合 本 文 相 同 的 樣 式 張 貼 透 過 同 學 之 間 的 分 析 與 分 享, 可 以 提 升 對 抽 樣 方 法 的 學 習 效 益 加 油 第 二 回 合 張 貼 截 止 時 間 就 是 瑞 豐 夜 市 代 表 性 樣 本 議 題 在 平 台 上 的 關 閉 時 間 獲 得 足 夠 正 確 客 觀 的 資 訊, 進 行 正 確 的 決 策, 使 人 飛 黃 騰 達 上 天 堂 ; 獲 得 不 完 整 偏 頗 主 觀 的 資 訊, 進 行 錯 誤 的 決 策, 使 人 流 落 荒 煙 蔓 草 中 第 34 頁 共 3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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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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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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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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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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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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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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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10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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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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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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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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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 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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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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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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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興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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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 庚 科 大 雲 端 硬 碟 ( 進 階 ) 雲 端 硬 碟 ( 進 階 ) 1 招 我 的 雲 端 硬 碟 (1/3) 我 的 雲 端 硬 碟 Google Apps - 雲 端 硬 碟 查 看 使 用 者 自 己 雲 端 硬 碟 中 的 檔 案 注 意 : 離 線 版 雲 端 硬 碟 只 會 同 步 我 的 雲 端 硬 碟 資 料 夾 中 的 檔 案 1) 查 看 雲 端 硬 碟 已 使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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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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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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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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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補 充 保 險 費 網 路 明 細 申 報 及 列 印 繳 款 書 系 統 操 作 手 冊 衛 生 福 利 部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04 月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第 一 章 1 2 3 4 第 二 章 5 6 7 8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1.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 第 三 章 p 12 b / B 0.75 13 p 14 15 D = l 20 +10 16 17 p l D l D l D 3 p 4 3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關 於 教 育 部 學 習 拍 立 得 教 育 部 於 (103) 年 度 整 合 各 縣 市 政 府 部 屬 機 構 大 學 及 民 間 的 數 位 資 源 與 服 務, 依 不 同 類 型, 分 別 匯 集 於 教 育 大 市 集 教 育 百 科 教 育 媒 體 影 音 教 育 部 學 習 拍
教 育 部 學 習 拍 立 得 - 教 師 版 使 用 手 冊 v2.0 2015.10.31 關 於 教 育 部 學 習 拍 立 得 教 育 部 於 (103) 年 度 整 合 各 縣 市 政 府 部 屬 機 構 大 學 及 民 間 的 數 位 資 源 與 服 務, 依 不 同 類 型, 分 別 匯 集 於 教 育 大 市 集 教 育 百 科 教 育 媒 體 影 音 教 育 部 學 習 拍 立 得
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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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節 反 導 函 數 與 不 定 積 分 定 義 6.. 反 導 函 數 說 明 : 第 六 章 求 積 分 的 方 法 若 F( ) f ( ), Df, 則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antierivative) () 當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時, 則 F( ) C,C 為 常 數, 亦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故 若 反 導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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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序 一 : 系 科 自 我 適 性 定 位 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專 長 特 性 為 何? 1-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學 歷 專 長 特 性 情 形 1-2: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業 界 實 務 背 景 特 性 情 形 1-3: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專 長 背 景 經 驗 分 析 表 1-1: 已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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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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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院 衛 生 署 醫 事 人 員 繼 續 教 育 積 分 管 理 系 統 使 用 手 冊 ( 醫 事 人 員 版 )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5 日 文 件 修 訂 歷 史 版 本 制 / 修 訂 人 員 變 更 內 容 摘 要 頁 數 提 供 日 期 V1.0 蕭 鳴 孙 初 版 制 訂 All 100.1.18 目 錄 壹 登 入 說 明... 3 貳 操 作 描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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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 為 優 講 燈 1 講 開 場 簡 報 隨 齡 發 視 變 資 訊 討 論 檢 討 會 與 會 將 夠 幾 點 與 變 關 視 變 兩 種 視 習 慣 個 問 專 業 員 問 題 講 1 燈 2 隨 齡 長 會 視 變 視 變 會 動 變 難 閱 讀 電 腦 視 變 會 裡 絆 體 風 險 藥 護 務 駕 車 動 難 會 響 並 導 慮 鬱 過 適 當 應 對 視 變 繼 續 動 並 減 關 慮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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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傳 真 : 網 址 : 報 告 主 筆 : 李 略 博 士 數 據 錄
家 長 對 澳 門 中 小 學 教 育 現 狀 的 意 見 調 查 報 告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中 華 學 生 聯 合 總 會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2009.3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00853-28365314 28526255 傳 真 : 00853-28526937 網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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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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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篇 考 績 察 事 條 例 有 關 額 外 給 與 考 績 獎 金 之 規 定 待 遇 俸 給 現 行 俸 給 及 各 項 加 給 危 勞 降 齡 退 休 具 有 危 險 及 勞 力 等 特 殊 性 質 職 務 降 低 退 休 年 齡 規 定 察 陞 遷 資 積 計 分 察 局 內 部 請 調 或 陞 職, 資 積 計 分 作 業 察 定 期 請 調 作 業 基 層 定 期 請 調 及 特 殊 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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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料 庫 正 規 化 正 規 化 的 概 念 何 謂 正 規 化 (Normalization)?? 就 是 結 構 化 分 析 與 設 計 中, 建 構 資 料 模 式 所 運 用 的 一 個 技 術, 其 目 的 是 為 了 降 低 資 料 的 重 覆 性 與 避 免 更 新 異 常 的 情 況 發 生 因 此, 就 必 須 將 整 個 資 料 表 中 重 複 性 的 資 料 剔 除, 否 則
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嘉 義 市 第 三 十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猜 拳 決 勝 負 的 最 佳 策 略 探 討 科 別 : 數 學 科 組 別 : 國 小 組 關 鍵 詞 : 剪 刀 石 頭 布 黑 白 猜 編 號 : 壹 摘 要 在 玩 遊 戲 時 往 往 需 要 運 用 猜 拳 剪 刀 石 頭 布 或 黑 白 猜 來 決 勝 負 或 是 分 組, 但 人 數 一 多, 便 無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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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 組 名 稱 : 成 績 管 理 適 用 單 位 : 國 小 目 錄 第 一 章 模 組 簡 介... 5 一 模 組 架 構 圖... 5 二 模 組 權 限 說 明... 6 三 模 組 功 能 說 明... 6 第 二 章 操 作 流 程 - 成 績 管 理... 8 一 成 績 管 理 ( 管 理 權 ) 流 程 圖... 8 二 成 績 管 理 ( 級 任 權 限 ) 流 程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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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第一章 緒論
第 五 章 實 證 結 果 第 一 節 敘 述 統 計 表 11 表 12 分 別 為 男 女 癌 症,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樣 本 之 基 本 特 性 此 為 罹 癌 前 一 年 度 樣 本 特 性 由 於 我 們 以 罹 癌 前 一 年 有 在 就 業, 即 投 保 類 別 符 合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中 所 規 定 之 第 一 類 被 保 險 人, 且 年 齡 介 於 35 至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email protected]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目 錄 頁 1. 歡 迎 使 用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系 統... 3 2. 新 用 戶... 4 2.1 新 用 戶 登 入 帳 戶 程 序... 4 2.2 啟 動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帳 戶... 5 2.2.1 核 對 帳 戶 的 地 址 資 料... 5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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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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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128 提 示 樞 紐 分 析 表 的 用 途 樞 紐 分 析 表 是 指 可 以 用 來 快 速 合 併 和 比 較 大 量 資 料 的 互 動 式 表 格, 透 過 它 可 以 詳 細 分 析 數 值 資 料, 特 別 適 用 於 下 列 情 況 : 需 要 從 含 有 大 量 資 料 的 清
Chapter 06 使 用 樞 紐 分 析 表 快 速 分 組 資 料 127 學 習 要 點 認 識 樞 紐 分 析 表 建 立 樞 紐 分 析 表 調 整 樞 紐 分 析 表 的 版 面 配 置 顯 示 群 組 小 計 的 合 計 折 疊 與 展 開 明 細 資 料 篩 選 與 排 序 樞 紐 分 析 表 資 料 新 增 計 算 欄 位 本 章 結 構 什 麼 是 樞 紐 分 析 表 適 用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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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業 學 校 會 計 學 課 程 綱 要 因 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IFRSs) 差 異 分 析 報 告 人 : 陳 文 欽 101.9.20 教 材 依 據 教 育 部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課 綱 會 計 會 計 原 則 相 關 法 規 會 計 相 關 法 規 及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適 用 順 序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非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資 合 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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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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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學 年 度 雲 林 區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免 試 入 學 報 名 及 志 願 分 發 系 統 平 臺 國 中 學 校 操 作 說 明 政 高 有 限 公 司 104 年 12 月 25 日 免 試 入 學 報 名 及 志 願 分 發 系 統 平 臺 目 錄 宣 導 事 項... 1 國 中 端 ( 承 辦 人 員 ) 系 統 操 作 流 程 圖... 4 學 生 端 ( 模 擬 選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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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 道 會 鄭 榮 之 中 學 科 目 : 通 識 教 育 科 教 學 進 度 表 2015-16 級 別 : 中 ( 六 ) 級 編 寫 人 姓 名 : 黃 志 偉 老 師 其 他 任 教 老 師 : 黃 愛 敏 老 師 譚 活 幹 老 師 顏 燕 玲 老 師 教 科 書 : 1. 雅 集 新 高 中 通 識 教 育 現 代 中 國 (2012 年 更 新 版 ) 2. 採 用 校 本 教 材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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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家 文 官 學 院 105 年 度 三 階 五 段 團 隊 力 數 位 學 專 班 訓 練 計 畫 一 緣 起 : 國 家 文 官 學 院 為 因 應 數 位 學 趨 勢 並 提 升 訓 練 成 效, 自 92 年 4 月 起 正 式 建 置 文 官 e 學 苑 學 網 站, 與 開 發 數 位 線 上 課 程, 提 供 公 務 人 員 豐 富 多 元 的 數 位 學 內 容, 並 在 各 項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部 103 年 1 月 24 日 臺 師 二 字 第 1030010873 號 函 同 意 核 定 本 校 103 年 11 月 12 日 103 年 度 第 1 期 第 1 次 委 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原 名 稱 :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本 校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5 年 5 月 16 日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5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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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票 超 YA(GPhone) 操 作 手 冊 2015.03.10 連 線 方 式... 2 登 入 系 統 & 憑 證 申 請... 2 報 價 畫 面 介 紹... 3 新 增 / 刪 除 / 移 動 自 選... 5 綜 合 報 價 資 訊 畫 面 操 作 方 式 說 明... 8 技 術 分 析 線 圖 及 功 能 介 紹... 12 報 價 資 訊... 15 財 經 新 聞... 18
調 查 背 景 去 年 年 尾 奶 粉 供 應 緊 張 有 零 售 商 大 幅 抬 價 的 報 導 和 投 訴 在 每 兩 個 月 進 行 的 定 期 嬰 幼 兒 奶 粉 價 格 調 查 以 外, 在 農 曆 新 年 前 後, 特 別 加 強 奶 粉 供 應 和 價 格 的 調 查 工 作 2
初 生 嬰 兒 奶 粉 供 應 和 價 格 調 查 1 調 查 背 景 去 年 年 尾 奶 粉 供 應 緊 張 有 零 售 商 大 幅 抬 價 的 報 導 和 投 訴 在 每 兩 個 月 進 行 的 定 期 嬰 幼 兒 奶 粉 價 格 調 查 以 外, 在 農 曆 新 年 前 後, 特 別 加 強 奶 粉 供 應 和 價 格 的 調 查 工 作 2 調 查 概 況 地 區 : 全 港 18 區 中
( 二 ) 輔 導 員 除 有 特 殊 情 形 外, 同 時 間 以 輔 導 一 人 為 原 則, 至 多 不 得 超 過 二 人 ( 三 )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於 實 務 訓 練 期 間 對 由 資 深 人 員 擔 任 之 輔 導 員 得 酌 減 業 務 五 輔 導 重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實 務 訓 練 輔 導 要 點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十 一 月 十 五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六 四 四 七 號 函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一 年 十 月 二 十 一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一 六 二 四 號 函 修 正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三 月 八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三 一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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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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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101 年 9 月 19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章 訂 定 依 據 第 一 條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修 業 要 點 ) 依 據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肆 研 究 方 法 進 行 本 研 究 前, 我 們 首 先 對 研 究 中 所 用 到 名 詞 作 定 義 定 義 : 牌 數 : 玩 牌 時 所 使 用 到 撲 克 牌 數 次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重 複 分 牌 次 數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每 次 分
摘 要 魔 術 師 讀 心 術 背 後 到 底 藏 了 多 少 祕 密? 一 般 觀 眾 心 裡 常 有 著 這 句 話 本 研 究 我 們 破 解 了 魔 術 師 透 過 數 學 規 律 加 上 置 中 手 法 完 成 一 連 串 騙 人 撲 克 牌 遊 戲, 也 學 會 了 如 何 透 過 整 理 表 格 方 式, 來 找 出 數 學 規 律, 也 更 懂 得 如 何 把 簡 單 數 學 技 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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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中 數 學 基 本 學 習 內 容 補 救 教 材 第 一 冊 一 -1 單 元 一 數 線 與 整 數 的 加 減 運 算 主 題 一 正 數 負 數 的 意 義 一 正 數 和 負 數 : 尋 找 寶 藏 北 西 東 小 明 南 小 明 無 意 間 得 到 了 一 張 藏 寶 圖, 圖 上 的 黑 點 代 表 小 明 現 在 站 的 地 方, 每 個 腳 印 都 代 表 1 步 若 要 在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BSP 烤箱 - 封面-2
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1 年 5 月 27 日 總 目 173-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分 目 228 學 生 資 助 請 各 委 員 批 准 由 2011/ 12 學 年 起 推 行 有 關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改 善 建 議 問 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下 稱 文 憑 考 試 ) 將 於 2011/ 12 學 年 首 次 舉 行 我 們 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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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案 管 理 專 員 基 準 基 準 代 碼 基 準 名 稱 BGM2421-002 職 類 ( 擇 一 填 寫 ) 職 業 專 案 管 理 專 員 所 屬 類 別 職 類 別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 一 般 管 理 職 類 別 代 碼 BGM 職 業 別 組 織 及 政 策 管 理 專 業 人 員 職 業 別 代 碼 2421 行 業 別 專 業 科 學 及 技 術 服 務 業 / 企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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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 奘 大 學 應 用 心 理 學 系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申 請 程 序 項 目 日 期 繳 交 資 料 遴 聘 指 導 教 授 一 提 論 文 題 目 及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同 意 書 需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 一 ) 修 滿 超 過 一 半 的 學 分 (30 學 分 ) 或 ( 二 ) 所 有 必 修 課 已 修 過 ** 符 合 上 述 一 項 條 件 即 可 一
虛擬交易所97年GVE3簡易版.doc
目 錄 一 台 灣 上 市 / 上 櫃 股 票...2 二 台 灣 期 貨...4 三 台 灣 選 擇 權...5 四 台 灣 上 市 / 櫃 權 證...7 五 投 組 清 單...8 六 現 金 帳 戶 轉 移...9 七 掛 單 追 蹤... 11 八 歷 史 交 易 記 錄...13 九 投 組 分 析...15 十 新 舊 版 本 差 異...16 1 一 台 灣 上 市 / 上 櫃 股
105輔系科目學分表
國 立 中 正 大 105 年 度 輔 目 分 表 文 文 中 國 文 外 國 語 文 申 請 名 額 標 準 及 條 件 指 定 必 修 目 分 任 選 必 修 目 分 申 請 人 : 不 限 無 申 請 人 : 不 限 須 檢 附 104 年 第 1 期 之 成 績 排 名 中 國 文 史 (6 分 ) 文 字 (4 分 ) 中 國 思 想 史 (6 分 ) 大 一 英 語 聽 講 (6 分 )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的 版 本 說 明 : 制 定 者 版 本 編 碼 日 期 日 期 主 要 秘 書 處 Version 1.0 2010/12/31 2011/12/03 第 一 版 秘 書 處 Version 1.1 2010/12/31 2011/12/31 第 一 版 第 一 次 秘
聯 合 人 體 試 驗 委 員 會 Joint 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 P-D-01 文 件 與 紀 錄 管 理 程 序 Documentation Management Procedure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的 版 本 說 明 : 制 定 者 版 本 編 碼 日 期 日 期 主 要 秘 書 處 Version 1.0 2010/12/31 2011/1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