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 ) 本 書 與 撒 母 耳 記 上 下, 列 王 紀 上, 歷 代 志 上 下, 都 是 長 篇 的 歷 史 記 實 若 前 後 對 讀, 必 能 通 曉 以 色 列 民 族 的 興 亡 史 ( 五 ) 同 時, 為 了 加 深 對 本 書 內 容 有 總 體 的 瞭 解, 學 習 熟 練
|
|
|
- 迫 宰
- 9 years ago
- Views:
Transcription
1 列 王 紀 下 綜 覽 南 北 兩 國 之 興 亡 史 宗 旨 本 課 幫 助 我 們 熟 悉 並 掌 握 列 王 紀 下 的 內 容 本 書 為 列 王 紀 上 之 續 篇, 記 述 了 以 色 列 南 北 兩 國 先 後 淪 亡 的 史 實, 而 清 楚 說 明 南 北 兩 國 衰 敗 淪 亡 的 原 因 和 結 果 本 書 的 主 要 事 實 以 利 亞 末 後 的 職 事 以 利 沙 的 職 事 以 色 列 國 的 衰 敗 和 亡 國 猶 大 國 的 衰 敗 和 亡 國 ; 以 及 本 書 的 主 要 人 物 以 利 亞 以 利 沙 耶 戶 耶 何 耶 大 約 阿 施 希 西 家 瑪 拿 西 約 西 亞 約 雅 敬 西 底 家 等 等 ( 一 ) 本 書 幫 助 我 們 認 識 神 是 歷 史 的 主 宰 無 論 地 上 的 王 位 如 何 變 遷 興 衰 謀 殺 被 擄, 祂 在 天 上 仍 掌 管 一 切 人 雖 不 可 靠, 會 失 敗, 但 神 決 不 失 敗, 而 祂 的 應 許 也 從 不 落 空, 因 祂 ( 耶 和 華 ) 不 灰 心, 也 不 喪 膽 ( 賽 四 十 二 4) 儘 管 當 今 世 局 風 雲 變 幻, 人 心 敗 壞, 讓 我 們 放 心, 因 這 世 界 仍 在 神 的 掌 握 中 ( 二 ) 本 書 幫 助 我 們 認 識 神 按 著 列 王 所 作 所 行 的, 來 施 行 賞 罰 的 結 果 順 從 神 心 意 的 則 蒙 福, 而 悖 逆 的 則 受 罰 故 南 北 二 國 諸 王 之 或 立 或 廢, 或 興 或 衰, 雖 由 時 勢 所 趨 ; 然 而 完 全 繫 於 他 們 與 神 的 關 係 當 他 們 離 開 神, 就 會 藐 視 神 的 話, 公 然 拜 偶 像, 道 德 敗 落, 直 到 被 陷 被 擄 被 逐 這 是 他 們 對 神 不 忠 之 後 果, 讓 我 們 讀 後 惋 惜, 且 受 警 惕 ( 三 ) 本 書 幫 助 我 們 認 識 在 邪 惡 君 王 當 道 偶 像 崇 拜 猖 獗 的 時 期, 神 還 有 憐 憫, 興 起 向 神 忠 心 的 先 知 們 像 以 利 亞 和 以 利 沙 一 樣, 勇 敢 無 畏 地 宣 告 神 的 信 息, 並 行 神 蹟 奇 事, 而 喚 醒 人 重 新 對 神 的 信 靠 求 神 今 天 藉 著 祂 的 靈, 興 起 更 多 的 先 知, 好 叫 教 會 離 棄 一 切 外 邦 偶 像 罪 惡, 去 事 奉 敬 拜 那 獨 一 的 真 神 背 景 本 書 為 列 王 紀 上 的 繼 續, 因 而 命 名 為 列 王 紀 下 列 王 紀 上 和 列 王 紀 下 是 緊 密 的 銜 接 著, 中 間 沒 有 時 間 的 空 隙, 也 沒 有 地 點 的 差 別 列 王 紀 的 開 始 是 論 到 大 衛 王 的 事, 它 的 結 束 是 論 到 巴 比 倫 王 的 事 ; 它 的 開 始 是 論 到 建 造 聖 殿 的 事, 它 的 結 束 是 論 到 聖 殿 被 焚 毀 的 事 ; 它 的 開 始 是 論 到 大 衛 第 一 個 承 繼 者 登 王 位, 它 的 結 束 是 論 到 大 衛 最 後 的 承 繼 者 從 被 擄 中 得 釋 放 本 書 作 者 和 寫 作 時 地 與 前 書 同 本 書 內 容 所 包 括 的 時 間 約 有 三 百 一 十 年 (896~586B.C.) 本 書 的 重 要 性 ( 一 ) 本 書 主 要 是 講 述 南 北 兩 國 之 興 亡 史, 包 括 南 國 猶 大 十 五 個 君 王 和 北 國 以 色 列 十 一 個 君 王 的 每 況 愈 下 進 程, 直 到 衰 敗 亡 國 因 此, 任 何 人 若 想 要 明 白 神 如 何 在 以 色 列 地 施 行 審 判, 而 以 色 列 南 北 兩 國 衰 敗 淪 亡 的 原 因 和 結 果, 就 必 須 讀 本 書 ( 二 ) 本 書 對 君 王 善 惡 的 評 價, 均 是 以 神 的 尺 度 來 衡 量 他 們, 而 不 是 看 他 們 的 政 績 如 何, 武 功 怎 樣 對 南 國 猶 大 王, 均 是 以 大 衛 對 神 的 順 從 作 標 準 來 衡 量 ( 王 下 二 十 四 2~4); 但 對 北 國 以 色 列 諸 王, 則 是 按 是 否 行 耶 羅 波 安 的 罪 作 標 準 來 判 斷 ( 王 下 十 七 22~23) 因 此, 本 書 重 要 的 教 訓 正 和 前 書 一 樣, 就 是 順 服 神 對 神 盡 忠 則 得 稱 許 和 獎 賞 ; 拜 偶 像 悖 逆 神 則 招 致 神 的 怒 氣 和 審 判 ( 三 ) 本 書 提 到 君 王 與 先 知 的 職 事 雖 然 在 這 個 黑 暗 時 期, 王 和 百 姓 遠 離 神 拜 偶 像, 可 是 神 仍 然 在 他 們 中 間 興 起 十 五 位 先 知 引 人 悔 改, 並 宣 告 神 仍 施 慈 愛, 拯 救 他 們 的 信 息 因 此, 本 書 的 用 意 乃 是 顯 明 神 的 信 實 和 憐 憫, 因 祂 一 再 賜 神 的 子 民 悔 改 的 機 會, 為 要 勉 勵 他 們 能 回 轉 歸 向 祂, 因 而 蒙 恩 復 興 如 何 研 讀 列 王 紀 下? ( 一 ) 請 把 本 書 先 讀 一 遍 至 兩 遍, 用 心 地 領 會 本 書 中 發 生 重 要 的 事 件, 並 深 入 默 想 神 對 以 色 列 南 北 兩 國 的 審 判 其 中 所 啟 示 的 屬 靈 意 義 ( 二 ) 詳 細 查 考 本 書 主 要 人 物 的 生 平, 包 括 以 利 亞 以 利 沙 耶 戶 耶 何 耶 大 約 阿 施 希 西 家 瑪 拿 西 約 西 亞 約 雅 敬 西 底 家 等 等 他 們 對 神 和 人 的 態 度, 他 們 蒙 恩 的 經 過, 他 們 的 結 局, 他 們 得 勝 或 失 敗 的 關 鍵, 這 些 都 是 值 得 我 們 細 讀 的 ( 三 ) 本 書 記 載 以 色 列 十 一 個 君 王, 五 個 先 知, 南 國 猶 大 十 五 個 君 王, 十 個 先 知 的 事 蹟 初 讀 聖 經 者 為 了 明 暸 以 色 列 南 北 兩 國 的 歷 史, 最 好 作 表, 列 出 南 北 國 之 國 王 誰 是 好 王, 或 是 惡 王 1
2 ( 四 ) 本 書 與 撒 母 耳 記 上 下, 列 王 紀 上, 歷 代 志 上 下, 都 是 長 篇 的 歷 史 記 實 若 前 後 對 讀, 必 能 通 曉 以 色 列 民 族 的 興 亡 史 ( 五 ) 同 時, 為 了 加 深 對 本 書 內 容 有 總 體 的 瞭 解, 學 習 熟 練 地 掌 握 下 列 五 個 問 題 及 其 答 案 (1) 列 王 紀 下 是 怎 樣 分 段 的? 本 書 的 中 心 思 想 是 什 麼? 主 要 事 實 和 人 物 是 什 麼? 本 書 與 列 王 紀 上 有 什 麽 不 同 之 處? (2) 試 述 書 中 記 以 利 亞 和 以 利 沙 有 哪 些 重 要 事 件 事 蹟? 我 們 從 他 們 身 上 可 以 學 到 什 麼 功 課? 比 較 他 們 有 什 麽 不 同 之 處? (3) 試 用 圖 表 列 出 南 北 國 之 比 較 ; 以 及 列 王 統 治 的 時 間 聖 經 的 評 語, 及 同 時 期 先 知 和 作 王 的 名 字 (4) 試 述 希 西 家 和 約 西 亞 在 位 時, 有 何 重 要 之 復 興? (5) 南 北 兩 國 均 國 破 家 亡, 民 被 擄, 原 因 何 在? 本 書 鑰 節 以 利 沙 說, 願 感 動 你 的 靈 加 倍 的 感 動 我 ( 王 下 二 9 下 ) 列 王 紀 下 前 十 章, 都 是 記 載 以 利 沙 一 生 的 事 蹟 他 名 字 的 意 思 是 耶 和 華 是 救 主, 這 也 正 是 他 要 向 當 時 以 色 列 人 所 做 的 見 證 和 傳 達 的 信 息 以 利 沙 為 要 承 繼 以 利 亞 的 工 作, 因 此 他 求 感 動 以 利 亞 的 靈 加 倍 的 感 動 他 婦 人 對 丈 夫 說 : 我 看 出 那 常 從 我 們 這 裡 經 過 的 是 聖 潔 的 神 人 ( 王 下 四 9) 以 利 沙 的 生 活 必 定 有 很 好 的 見 證, 就 連 書 念 的 婦 人 也 稱 他 為 聖 潔 的 神 人 希 西 家 倚 靠 耶 和 華 以 色 列 的 神, 在 他 前 後 的 猶 大 列 王 中 沒 有 一 個 及 他 的 因 為 他 專 靠 耶 和 華, 總 不 離 開, 謹 守 耶 和 華 所 吩 咐 摩 西 的 誡 命 耶 和 華 與 他 同 在 ; 他 無 論 往 何 處 去, 盡 都 亨 通 ( 王 下 十 八 5 ~7 上 ) 列 王 紀 下 稱 在 猶 大 列 王 中, 沒 有 一 個 能 比 得 上 希 西 家 的 他 名 字 的 意 思 是 神 的 力 量 希 西 家 力 量 的 來 源, 是 因 他 專 靠 耶 和 華, 總 不 離 開 他 倚 靠 耶 和 華, 力 抗 亞 述, 使 猶 大 渡 過 亡 國 的 危 機 此 外, 因 神 與 他 同 在, 而 使 他 一 切 亨 通 約 西 亞 行 耶 和 華 眼 中 看 為 正 的 事, 行 他 祖 大 衛 一 切 所 行 的, 不 偏 左 右 ( 王 下 二 十 二 2) 在 列 王 中 約 西 亞 所 施 行 的 改 革 來 得 最 徹 底 他 名 字 的 意 思 是 神 醫 治 的, 神 建 立 的 在 儘 管 當 時 背 道 的 潮 流 橫 掃 全 地, 但 約 西 亞 沒 有 隨 從 他 父 親 的 壞 榜 樣, 卻 行 耶 和 華 眼 中 看 為 正 的 事, 因 而 他 的 一 生 不 但 依 律 法 書 的 吩 咐 行 事, 而 醫 治 了 百 姓 因 悖 逆 所 遭 遇 的 痛 苦 ; 也 致 力 於 聖 殿 的 修 建, 而 建 立 了 猶 大 國 本 書 鑰 字 神 人 ( 四 9) 原 文 就 是 神 明 的 人 有 神 性 的 人, 指 屬 神 的 人 ; 又 是 先 知 的 別 號, 通 常 是 指 奉 神 命 令 向 特 定 的 人 傳 達 諭 令 者, 如 摩 西 ( 申 三 十 三 1) 撒 母 耳 ( 撒 上 九 6) 以 利 沙 ( 王 下 四 7,9,21) 在 列 王 紀 中 神 人, 即 先 知, 扮 演 重 要 的 角 色, 神 的 話 主 要 藉 著 他 們 達 給 祂 的 子 民, 而 幾 乎 每 個 時 期 都 有 一 個 以 上 的 先 知 扮 演 重 要 的 角 色 因 神 屢 次 給 他 們 機 會 悔 改, 在 審 判 之 前 總 先 打 發 神 人 來 對 他 們 說 話, 可 惜 他 們 總 是 不 聽 神 人 一 詞 在 本 書 共 用 過 三 十 六 次, 而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和 耶 和 華 的 話 類 似 的 詞 句 也 有 四 十 九 次 之 多 本 書 簡 介 本 書 記 述 了 以 色 列 南 北 兩 國 先 後 淪 亡 的 史 實 北 國 於 主 前 721 年 亡 於 亞 述, 而 南 國 則 於 主 前 587 年 淪 於 巴 比 倫, 都 因 他 們 不 聽 神 藉 先 知 們 多 方 多 次 的 警 告, 上 自 君 王 下 及 布 衣 都 硬 著 頸 項, 公 然 背 棄 神, 隨 從 外 邦 人 的 風 俗, 拜 偶 像, 行 邪 淫, 惹 動 耶 和 華 的 怒 氣 ( 二 十 七 7~23), 只 好 招 來 刑 罰 而 被 消 滅 本 書 大 綱 本 書 共 計 二 十 五 章, 根 據 書 中 先 知 的 工 作 和 南 北 兩 國 之 衰 亡, 可 分 為 三 段 如 下 : ( 一 ) 以 利 亞 和 以 利 沙 的 職 事 ( 一 ~ 十 三 章 ) 雙 倍 以 利 亞 的 聖 靈 感 動 以 利 沙, 使 他 行 雙 倍 的 神 蹟 ; ( 二 ) 以 色 列 國 的 衰 敗 和 亡 國 ( 一 ~ 十 七 章 ) 所 有 的 王 都 是 惡 的, 最 終 被 擄 至 亞 述 ; ( 三 ) 猶 大 國 的 衰 敗 和 亡 國 ( 十 八 ~ 二 十 五 章 ) 僅 有 五 個 行 善 而 不 完 全 的 王, 最 終 被 擄 至 巴 比 倫 本 書 內 容 摘 要 ( 一 ) 以 利 亞 和 以 利 沙 的 職 事 ( 王 下 一 29~ 王 下 十 28) 列 王 紀 下 緊 接 上 卷, 開 頭 記 述 有 關 接 續 先 知 以 利 亞 之 以 利 沙 的 事 蹟 以 利 沙 深 感 任 重 道 遠 而 力 有 不 逮, 在 其 師 被 火 車 火 馬 接 去 之 前 求 雙 倍 的 靈 2
3 覆 蔭 他, 他 日 後 的 工 作 按 記 載 剛 好 是 以 利 亞 之 雙 倍, 列 表 如 下 : 以 利 亞 以 利 沙 ( 王 下 ) 1. 天 不 降 雨 ( 王 上 十 七 1) 1. 分 約 但 河 ( 二 14) 9. 餵 飽 百 人 ( 四 43) 2. 油 不 缺 短 ( 王 上 十 七 14) 2. 苦 水 變 甜 ( 二 21) 10. 乃 縵 獲 治 ( 五 10) 3. 死 人 復 活 ( 王 上 十 七 22~23) 3. 母 熊 撕 童 ( 二 24) 11. 咒 基 哈 西 ( 五 27) 4. 火 從 天 降 ( 王 上 十 八 38) 4. 谷 中 有 水 ( 三 20) 12. 鐵 斧 浮 水 ( 六 6) 5. 天 降 大 雨 ( 王 上 十 八 45) 5. 空 皿 滿 油 ( 四 1~6) 13. 開 人 眼 目 ( 六 17) 6. 火 從 天 降 ( 王 下 一 10) 6. 婦 人 懷 孕 ( 四 16~17) 14. 閉 人 眼 目 ( 六 18) 7. 火 從 天 降 ( 王 下 一 12) 7. 小 兒 復 活 ( 四 35) 15. 復 人 眼 目 ( 六 20) 8. 分 約 但 河 ( 王 下 二 8) 8. 麵 鍋 消 毒 ( 四 41) 16. 死 人 復 活 ( 十 三 21) 這 期 間 南 北 兩 國 繼 續 修 好, 約 沙 法 與 亞 哈 之 子 約 蘭 同 攻 摩 押 ( 王 下 三 章 ) 及 後 以 利 沙 向 北 國 約 蘭 王 預 言 攻 打 以 色 列 人 的 亞 蘭 人 敗 逃 應 驗, 他 復 預 言 哈 薛 作 亞 蘭 人 的 王, 並 膏 耶 戶 作 以 色 列 王 接 著 南 國 約 沙 法 之 孫 亞 哈 謝 與 約 蘭 結 盟 攻 亞 蘭, 耶 戶 造 反 篡 位, 滅 亞 哈 全 家, 殺 亞 哈 謝, 用 計 令 耶 洗 別 被 擲 死 及 殺 盡 拜 巴 力 者 ( 二 ) 兩 國 衰 微 與 北 國 淪 陷 ( 王 下 十 29~ 十 七 章 ) 耶 戶 雖 滅 巴 力, 可 惜 仍 陷 在 耶 羅 波 安 之 罪 中, 耶 和 華 開 始 容 許 其 國 界 為 亞 蘭 王 哈 薛 割 裂 十 一 十 二 章 記 大 衛 王 室 險 遭 亞 哈 謝 之 母 亞 他 利 雅 所 剿 滅, 幸 有 忠 臣 耶 何 耶 大 等 輔 助, 王 子 約 阿 施 於 七 歲 登 上 王 位, 並 修 理 聖 殿 十 三 章 說 出 以 利 沙 預 言 以 色 列 人 要 打 敗 亞 蘭 人 後, 以 利 沙 遘 疾 而 卒 不 久 南 北 二 國 復 陷 敵 對 地 位 耶 戶 之 孫 約 阿 施 把 猶 大 王 約 阿 施 之 子 亞 瑪 謝 挫 敗 及 後 北 國 耶 羅 波 安 二 世 稍 為 強 盛, 餘 均 昏 庸 無 能, 又 兼 你 爭 我 奪, 弒 君 篡 位 每 朝 皆 有, 國 祚 日 短, 隨 著 亞 述 勢 力 擴 展, 北 國 終 於 淪 亡 十 七 章 詳 細 分 析 亡 國 之 原 因, 乃 以 色 列 人 離 棄 真 神, 追 崇 偶 像, 並 硬 心 不 聽 先 知 勸 戒, 故 招 神 忿 怒, 把 他 們 趕 散 放 逐 至 外 邦 此 時 期 南 國 仍 一 脈 相 承, 有 亞 撒 利 亞 ( 烏 西 亞 ) 約 坦 亞 哈 斯 和 希 西 家 接 續 作 王 ( 三 ) 剩 存 王 國 ( 王 下 十 八 ~ 二 十 五 章 ) 北 國 亡 時, 南 國 猶 大 在 希 西 家 統 治 下 度 過 了 亞 述 圍 困 的 艱 險, 因 他 專 靠 耶 和 華, 在 他 前 後 猶 大 列 王 無 一 人 及 他 可 惜 他 晚 年 以 國 中 財 富 炫 耀 自 己, 遭 神 預 言 將 被 擄 至 巴 比 倫 希 西 家 之 後, 有 猶 大 王 朝 最 惡 之 瑪 拿 西, 其 子 亞 們 也 步 其 後 塵, 以 致 極 度 惹 動 神 的 怒 氣, 雖 有 其 孫 約 西 亞 替 國 家 帶 來 更 新 和 復 興 ~~ 敬 畏 神, 立 約 守 律 法 書, 除 偶 像 邱 壇, 守 逾 越 節, 可 惜 在 與 埃 及 一 場 戰 爭 中 英 年 被 殺, 使 猶 大 國 走 向 滅 亡 邊 緣 此 後 約 西 亞 三 個 兒 子, 約 哈 斯, 約 雅 敬 和 西 底 家 相 繼 作 王, 前 者 為 法 老 所 廢, 立 約 雅 敬 為 王 及 後 巴 比 倫 大 軍 三 次 圍 困 耶 京 並 擄 走 猶 大 精 英 國 寶, 包 括 原 本 接 續 父 親 約 雅 敬 作 王 的 約 雅 斤 南 國 最 後 在 西 底 家 時 覆 亡, 留 在 猶 大 的 眾 民 也 因 巴 比 倫 王 所 立 省 長 基 大 利 被 殺 一 事 而 懼 怕 報 復, 逃 往 埃 及 此 時 耶 京 與 聖 殿 荒 涼 情 景 慘 不 忍 睹 本 書 以 約 雅 斤 在 巴 比 倫 蒙 優 待 為 結 束 大 衛 一 脈 並 未 斷 絕, 神 信 守 他 與 大 衛 所 立 之 約, 可 算 是 民 族 獲 救 的 曙 光 初 露 本 書 特 點 ( 一 ) 列 王 紀 上 下 兩 書, 清 楚 列 明 南 北 兩 國 敗 落 衰 亡 的 原 因 和 結 果 茲 將 這 兩 卷 書 的 開 頭 和 結 尾, 作 一 比 較 開 首 結 尾 王 國 的 統 一 和 昌 盛 王 國 的 分 裂 和 瓦 解 大 衛 作 統 治 者 巴 比 倫 王 作 統 治 者 所 羅 門 的 榮 耀 國 泰 民 安 約 雅 斤 的 羞 辱 國 破 家 亡 聖 殿 建 立, 華 美 輝 煌 聖 殿 被 焚, 頹 垣 敗 瓦 3
4 耶 京 興 盛, 大 興 土 木, 人 口 眾 多 耶 京 被 毀, 淪 為 廢 墟, 人 煙 稀 少 順 服 神 者 蒙 福 叛 逆 神 者 遭 懲 有 神 的 同 在 為 神 所 離 棄 ( 二 ) 以 利 沙 承 繼 了 以 利 亞 的 能 力 和 工 作 他 本 是 農 夫, 卻 有 屬 靈 的 心 志 : 求 感 動 其 師 之 靈 加 倍 感 動 他 他 有 勇 氣 和 信 心 面 對 當 時 敗 壞 的 君 王, 並 且 他 廉 潔, 不 收 乃 縵 的 饋 送 他 一 生 所 行 的 神 蹟 比 以 利 亞 更 多, 衝 擊 力 也 非 同 小 可 ( 王 下 八 4) 因 此, 以 利 沙 是 繼 以 利 亞 之 後 的 又 一 位 偉 大 的 先 知 他 名 字 的 意 義 是 耶 和 華 是 救 主, 對 當 時 的 時 代 是 一 個 利 害 的 見 證 以 利 沙 的 神 跡 都 是 慈 愛 的 工 作, 和 他 師 傅 以 利 亞 的 有 所 不 同 本 書 記 載 以 利 沙 所 行 的 十 六 件 神 蹟 ; 多 半 與 供 給 生 命 醫 治 疾 病, 死 人 復 活 有 關 也 表 明 在 人 遠 離 神, 墮 落 極 深 之 時, 神 仍 施 慈 愛, 引 人 迴 轉, 並 拯 救 他 們 他 行 的 神 蹟, 有 下 列 幾 項 值 得 注 意 : (1) 以 利 沙 咒 詛 童 子 的 事 ( 二 章 二 十 三 至 二 十 五 節 ) 似 乎 有 些 過 分 其 實 他 作 這 件 事 是 有 意 義 的 因 為 伯 特 利 是 拜 偶 像 的 中 心, 耶 羅 波 安 所 鑄 的 一 只 金 牛 犢 就 在 那 里 ; 當 亞 哈 年 間, 巴 力 的 神 座 也 在 那 里 當 然 那 城 的 人 都 是 拜 偶 像 者 或 許 當 他 們 听 見 与 他 們 為 敵 之 以 利 亞 的 繼 承 者 以 利 沙 要 來 的 時 候, 就 打 發 那 些 拜 偶 像 的 青 年 們 出 來 阻 撓 他 譏 誚 他 神 不 能 容 讓 這 件 事, 所 以 使 母 熊 去 撕 裂 他 們 四 十 二 個 人 耶 和 華 他 們 列 祖 的 神 因 為 愛 惜 自 己 的 民, 和 祂 的 居 所, 從 早 起 來 差 遣 使 者 去 警 戒 他 們 他 們 卻 嬉 笑 神 的 使 者, 藐 視 祂 的 言 語, 譏 誚 祂 的 先 知, 以 致 耶 和 華 的 忿 怒 向 祂 的 百 姓 發 作, 無 法 可 救 ( 代 下 三 六 15~16) (2) 書 念 婦 人 的 儿 子 死 了, 神 人 吩 咐 基 哈 西 帶 著 杖 到 孩 子 那 里, 把 杖 放 在 他 的 臉 上 ( 王 下 四 29) 我 們 以 為 他 准 得 醫 治, 豈 知 不 然 後 來 以 利 沙 親 自 起 身, 到 他 那 里, 兩 次 伏 在 他 身 上, 他 才 活 過 來 許 多 時 候, 我 們 盼 望 家 屬 親 戚 朋 友 也 能 蒙 恩 得 救, 我 們 往 往 送 他 一 本 聖 經 或 是 一 本 講 救 恩 的 書, 或 是 請 一 位 傳 道 人 去 談 話, 自 己 卻 不 動 身 結 果 多 半 是 以 利 沙 的 杖, 沒 有 效 力 除 非 我 們 自 己 在 神 面 前 有 懇 切 的 禱 告, 在 人 面 前 有 徹 底 的 對 付, 然 後 親 自 作 見 證, 才 能 使 死 在 罪 惡 過 犯 中 的 人 打 嚏 睜 眼 通 竅 又 清 醒 過 來 (3) 乃 縵 的 故 事 ( 五 1~19) 包 含 著 救 恩 他 是 大 能 的 勇 士, 是 元 帥, 有 財 又 有 勢 ; 按 人 看 來, 他 的 生 活 和 地 位 是 十 全 十 美, 一 無 所 缺 可 惜, 他 只 是 長 了 大 麻 瘋 ; 這 一 种 病, 先 是 一 小 塊, 後 來 逐 漸 蔓 延 全 身, 終 至 死 亡 因 著 一 個 小 使 女 所 作 的 見 證, 他 尋 求 神 的 先 知 他 去 的 時 候, 帶 著 他 的 尊 榮 和 驕 傲, 想 屈 服 神 人 ; 他 也 帶 著 丰 富 的 禮 物, 想 去 換 得 醫 治 神 人 給 他 頂 簡 單 的 指 示, 不 需 要 花 金 錢 和 長 時 間, 只 需 要 相 信 和 接 受, 就 可 痊 愈 乃 縵 的 理 智 驕 傲 不 信 自 恃, 阻 止 他 得 醫 治 ; 可 是 他 後 來 的 謙 卑 相 信, 使 他 致 死 的 病 終 究 得 了 痊 愈 他 得 醫 治 的 故 事 很 像 我 們 得 救 的 經 過 ( 三 ) 本 書 所 述 分 裂 之 國 猶 大 十 五 個 君 王 和 以 色 列 十 一 個 君 王 的 事 蹟, 其 君 王 名 列 如 下 : 猶 大 [ 南 ] 以 色 列 [ 北 ] 約 蘭 王 下 一 惡 多 亞 哈 謝 王 下 八 25 1 惡 耶 戶 * 王 下 十 惡 多 ( 亞 他 利 雅 ) 王 下 十 一 3 6 極 惡 約 阿 施 王 下 十 二 1 40 善 惡 參 半 約 哈 斯 王 下 十 三 1 17 惡 亞 瑪 謝 王 下 十 四 1 29 善 惡 參 半 約 阿 施 王 下 十 三 惡 亞 撒 利 雅 王 下 十 五 1 52 善 耶 羅 波 安 ( 二 世 ) 王 下 十 四 惡 ( 即 烏 西 雅 ) 撒 迦 利 雅 王 下 十 五 8 六 個 月 惡 沙 龍 * 王 下 十 五 13 一 個 月 惡 米 拿 現 * 王 下 十 五 惡 4
5 比 加 轄 王 下 十 五 23 2 惡 約 坦 王 下 十 五 善 比 加 * 王 下 十 五 惡 亞 哈 斯 王 下 十 六 1 16 惡 何 細 亞 * 王 下 十 七 1 9 惡 希 西 家 王 下 十 八 1 29 最 善 瑪 拿 西 王 下 二 十 一 1 55 極 惡 亞 們 王 下 二 十 一 19 2 極 惡 約 西 亞 王 下 二 十 二 1 31 最 善 約 哈 斯 王 下 二 十 三 31 三 個 月 惡 約 雅 敬 王 下 二 十 三 惡 約 雅 斤 王 下 二 十 四 8 三 個 月 惡 西 底 家 王 下 二 十 四 惡 ( 亞 他 利 雅 為 篡 位 王 後 ) 有 * 者 為 朝 代 更 換 人 兩 國 最 後 的 結 局 : 以 色 列 國 於 主 前 七 二 二 年 被 擄 至 亞 述 ; 猶 大 於 主 前 五 八 六 年 被 擄 至 巴 比 倫, 選 民 王 國 從 此 覆 亡 ( 四 ) 在 南 北 兩 國 的 君 王 中, 只 有 南 國 的 希 西 家 和 約 西 亞 在 位 時, 敬 畏 神, 遵 行 神 的 旨 意, 使 全 國 復 興 (1) 希 西 家 是 一 位 中 興 的 王, 他 行 耶 和 華 眼 中 看 為 正 的 事, 效 法 他 祖 大 衛 所 行 的, 又 廢 去 邱 壇, 毀 碎 偶 像, 是 倚 靠 耶 和 華 神, 在 他 前 後 的 猶 大 列 王 中 沒 有 一 個 及 他 的 ( 十 八 3~5), 並 且 希 西 家 在 列 邦 人 的 眼 中 看 為 尊 大 ( 代 下 三 十 二 23) 值 得 我 們 注 意, 他 一 登 基, 便 推 行 如 下 的 改 革 ( 王 下 十 八 至 二 十 章, 代 下 二 十 九 至 三 十 二 章 ):(1) 重 修 並 重 開 聖 殿 ;(2) 重 組 祭 司 及 利 未 人 之 職 任 ;(3) 自 立 榜 樣, 帶 領 以 色 列 人 敬 拜 唯 一 之 真 神 ;(4) 盡 毀 境 內 之 邱 壇 及 偶 像 ;(5) 帶 領 百 姓 重 守 逾 越 節,(6) 獻 各 種 祭 給 耶 和 華 ;(7) 征 服 異 族, 拓 展 國 界 可 惜 晚 年 他 以 國 中 所 有 的 金 銀 財 富 向 巴 比 倫 王 打 發 來 慰 問 的 使 者 展 耀, 以 致 神 藉 先 知 以 賽 亞 預 言 其 家 其 民 並 財 物 將 被 擄 去 巴 比 倫 ( 二 十 12~18) 這 事 在 巴 比 倫 王 攻 破 耶 路 撒 冷 時 完 全 應 驗 ( 二 十 五 1~ 15) 這 對 我 們 又 是 一 個 何 等 的 教 訓! (2) 約 西 亞 雖 然 出 生 在 猶 大 國 歷 史 的 末 期, 但 他 仍 然 忠 心 行 耶 和 華 眼 中 看 為 正 的 事 總 括 來 說, 他 在 耶 路 撒 冷 從 事 的 改 革 及 復 興 的 工 作, 有 下 列 幾 項 值 得 注 意 :(1) 重 修 聖 殿 ;(2) 發 現 五 經 ;(3) 宣 讀 律 法 ;(4) 重 提 神 約 ;(5) 對 付 罪 惡 ;(6) 守 逾 越 節 ;(7) 破 除 偶 像 默 想 地 上 的 王 失 敗 腐 敗, 終 至 滅 亡 天 上 的 寶 座 穩 妥 堅 定 活 動 進 步 王 下 即 啟 示 人 的 失 敗, 神 的 勝 利, 此 先 知 時 代, 先 知 書 幾 都 成 於 此 時 代, 故 以 歷 史 作 背 景 而 讀 先 知 書, 則 更 顯 本 書 的 信 息 的 價 值 史 考 基 歷 史 上 任 何 事 物 之 興 亡 盛 衰, 總 是 有 兩 方 面 的 人 一 方 面 及 神 一 方 面 從 人 一 方 面 看, 人 是 徹 頭 徹 尾 的 失 敗 了, 上 至 君 王 顯 貴, 下 及 布 衣 販 夫, 無 不 深 深 陷 在 罪 裡 但 往 深 一 層 看, 我 們 看 見 神 並 沒 有 失 敗 從 先 知 的 資 訊 看, 我 們 知 道 神 是 勝 利 的 讓 我 們 好 好 記 著, 聖 經 中 所 有 偉 大 的 先 知 言 論, 他 們 預 言 的 時 代 全 記 在 列 王 紀 下, 藉 著 這 些 預 言, 我 們 可 以 瞭 解 以 色 列 今 日 及 明 日 的 歷 史 巴 斯 德 在 教 會 歷 史 中, 不 論 我 們 怎 樣 在 外 面 看 見 教 會 偏 離 了 神, 祂 仍 然 保 留 那 些 藉 著 祂 的 恩 典 向 著 祂 忠 誠 的 人 ; 因 著 這 班 人, 神 的 歷 史 歷 代 維 持 了 祂 的 見 證 那 是 一 個 真 實 的 安 慰! 江 守 道 禱 告 親 愛 的 天 父! 為 著 列 王 紀 下 我 們 感 謝 祢! 從 人 的 失 敗, 我 們 看 見 祢 的 信 實, 因 祢 決 不 放 棄 我 們 雖 然 我 們 不 可 靠, 甚 至 會 背 叛 頂 撞 祢, 但 祢 總 是 憐 憫 我 們, 仍 然 吸 引 我 們 回 轉 歸 向 祢, 因 而 使 我 們 能 蒙 恩 復 興 主 阿, 激 勵 我 們 祢 向 忠 誠, 保 守 我 們 不 偏 離 祢 的 正 路 奉 祢 寶 貴 的 名 阿 們! 5
6 詩 歌 我 若 稍 微 偏 離 正 路 ( 聖 徒 詩 歌 372 首 第 1,5 節 ) 一 我 若 稍 微 偏 離 正 路, 我 要 立 刻 舒 服 ; 但 我 記 念 我 主 基 督, 如 何 忠 心 受 苦 五 我 今 每 日 舉 目 細 望 審 判 台 前 亮 光 ; 願 我 所 有 生 活 工 作, 那 日 都 能 耐 火 參 考 大 綱 兩 國 和 好 [ 南 ] 約 蘭 與 [ 北 ] 亞 哈 謝 約 蘭 1 以 與 以 利 亞 [ 交 棒 接 棒 ] 2 分 利 與 [ 北 ] 約 蘭 王 [ 解 摩 押 圍 ] 3 南 裂 沙 與 窮 寡 婦 及 書 念 婦 4 2~9 上 北 王 之 與 亞 蘭 將 軍 乃 縵 5 王 國 事 與 [ 北 ] 約 蘭 王 [ 解 亞 蘭 圍 ] 6~7 朝 1~17 蹟 與 亞 蘭 王 便 哈 達 8 與 [ 北 ] 耶 戶 王 9 上 兩 國 和 好 ( 續 前 ) [ 南 ] 亞 哈 謝 亞 他 利 雅 與 [ 北 ] 耶 戶 9~12 9 下 ~13 [ 南 ] 約 阿 施 與 [ 北 ] 約 哈 斯 13 兩 國 敵 對 [ 南 ] 亞 瑪 謝 至 亞 哈 斯 與 [ 北 ] 約 阿 施 至 何 細 亞 14~17 剩 亡 國 前 希 西 家 18~20 18~24 猶 存 瑪 拿 西 與 亞 們 21 大 王 約 西 亞 與 約 哈 斯 22~23 末 國 約 雅 敬 與 約 雅 斤 24 運 18~25 亡 國 後 西 底 家 25 上 25 後 基 大 利 25 下 史 南 北 國 之 比 較 比 較 南 國 北 國 支 派 二 個 支 派 ( 猶 大 便 雅 憫 ) 十 個 支 派 王 羅 波 安 一 西 底 家 (19 個 王 和 1 個 女 王 ) 耶 羅 波 安 何 細 亞 (19 個 王 ) 王 的 評 價 毀 譽 參 半 ( 八 善, 十 二 惡 ) 全 是 惡 王, 行 神 眼 中 看 為 惡 的 事 朝 代 始 終 一 朝 ( 大 衛 王 朝 ) 歷 經 九 朝 首 都 建 都 耶 路 撒 冷, 聖 殿 所 在 建 都 撒 瑪 利 亞, 設 二 金 牛 城 ( 但 與 伯 特 利 ) 年 期 歷 時 346 年 (931~586B.C.) 歷 時 210 年 (931~722B.C.) 征 服 者 尼 布 甲 尼 撒 撒 縵 以 色 撒 貢 被 擄 之 地 巴 比 倫 ( 主 前 586) 亞 述 ( 主 前 722) 結 局 滅 後 歸 回 部 份 人 回 歸 未 歸 回 南 北 國 之 時 期 的 綜 合 分 析 下 表 列 出 南 北 國 列 王 統 治 的 時 間 聖 經 的 評 語, 及 同 時 期 先 知 和 作 王 的 名 字 從 本 表 中, 我 們 可 以 看 見 在 北 國 以 色 列 中, 一 共 有 十 九 王 都 是 惡 王 ; 終 為 亞 述 王 撒 縵 以 色 所 擄, 共 治 約 二 百 五 十 年 就 亡 國 了 但 猶 大 則 有 十 九 王 及 一 女 王, 猶 大 王 的 善 者 為 亞 撒 約 沙 法 希 西 家 約 西 亞, 最 惡 者 為 亞 哈 斯 瑪 拿 西 ; 後 為 巴 比 倫 王 尼 布 甲 尼 撒 所 擄, 共 治 約 三 百 九 十 年 的 時 間 再 者, 北 國 十 九 王 中, 朝 代 轉 變 不 下 九 次, 而 猶 大 國 卻 一 朝 十 九 王, 始 終 仍 是 大 衛 家 一 貫 祖 傳 ( 撒 下 七 章 ) 其 實 南 國 轉 朝 的 危 機 不 是 沒 有 的, 只 是 大 衛 的 後 裔 繼 續 作 王 在 這 里 我 們 可 以 看 見, 神 因 曾 和 大 衛 立 約, 所 以 更 多 的 賜 恩 給 大 衛 的 家 室 6
7 南 國 北 國 王 名 善 / 惡 登 位 年 在 位 年 與 北 國 先 知 王 名 善 / 惡 登 位 年 在 位 年 與 南 國 先 知 朝 代 關 系 關 系 1 羅 波 安 惡 敵 對 (1) 示 瑪 雅 耶 羅 波 安 惡 敵 對 亞 希 雅 1 (2) 易 多 2 亞 比 央 惡 敵 對 易 多 拿 答 惡 敵 對 1 3 亞 撒 善 敵 對 (1) 俄 德 巴 沙 惡 敵 對 耶 戶 2 (2) 亞 撒 利 雅 (3) 哈 拿 尼 4 約 沙 法 善 和 好 (1) 耶 戶 以 拉 惡 敵 對 2 (2) 以 利 以 謝 5 約 蘭 惡 和 好 俄 巴 底 亞 (?) 心 利 惡 日 敵 對 3 6 亞 哈 謝 惡 聯 盟 暗 利 惡 敵 對 3 7 ( 亞 他 利 雅 )) 惡 和 好 提 比 尼 惡 敵 對 4 8 約 阿 施 善 和 好 約 珥 亞 哈 惡 聯 盟 以 利 亞 4 米 該 雅 9 亞 瑪 謝 善 敵 對 亞 哈 謝 惡 和 好 以 利 亞 4 10 烏 西 雅 善 和 好 撒 迦 利 亞 約 蘭 惡 聯 盟 以 利 亞 4 以 賽 亞 以 利 沙 11 約 坦 善 敵 對 以 賽 亞 耶 戶 惡 敵 對 以 利 沙 4 彌 迦 12 亞 哈 斯 惡 敵 對 以 賽 亞 彌 迦 約 哈 斯 惡 和 好 5 13 希 西 家 善 以 賽 亞 約 阿 施 惡 敵 對 以 利 沙 5 彌 迦 14 瑪 拿 西 惡 耶 羅 波 安 惡 和 好 約 拿 5 15 亞 們 惡 那 鴻 二 世 阿 摩 司 5 剩 何 西 阿 16 約 西 亞 善 耶 利 米 撒 迦 利 亞 惡 月 和 好 何 西 阿 5 西 番 雅 那 鴻 餘 哈 巴 谷 沙 龍 惡 月 和 好 何 西 阿 6 戶 勒 大 17 約 哈 斯 惡 月 耶 利 米 米 拿 現 惡 月 和 好 何 西 阿 7 18 約 雅 敬 惡 王 西 番 雅 7 但 以 理 烏 利 亞 比 加 轄 惡 和 好 何 西 阿 7 19 約 雅 斤 惡 月 耶 利 米 國 以 西 結 20 西 底 家 惡 耶 利 米 以 西 結 但 以 理 比 加 惡 敵 對 何 西 阿 俄 德 8 何 細 亞 惡 和 好 何 西 阿 年 亡 722 年 亡 7
8 列 王 紀 下 中 的 主 要 地 方 猶 大 與 以 色 列 南 北 兩 國 的 歷 史, 受 先 知 以 利 沙 事 工 的 影 響 極 深 他 在 以 色 列 事 奉 五 十 年, 譴 責 君 王 崇 拜 偶 像, 並 號 召 百 姓 回 轉 歸 向 神 1. 耶 利 哥 以 利 亞 的 事 工 即 將 結 束, 他 用 外 衣 打 水, 使 約 旦 河 的 水 分 開, 他 和 以 利 沙 走 乾 地 過 去 以 利 亞 被 神 用 旋 風 接 去 後, 以 利 沙 用 他 的 外 衣 打 水 過 約 旦 河 回 來 耶 利 哥 的 先 知 門 徒 都 知 道, 以 利 沙 作 了 以 利 亞 的 接 班 人 (1:1-2:25) 2. 以 東 曠 野 摩 押 王 背 叛 以 色 列, 以 色 列 猶 大 與 以 東 三 國 就 聯 合 起 來, 從 以 東 曠 野 去 攻 擊 他 以 東 曠 野 沒 有 水, 這 三 個 國 王 求 問 以 利 沙, 他 說 神 必 會 使 他 們 得 水, 並 且 得 勝 (3:1-27) 3. 書 念 以 利 沙 也 眷 顧 個 別 人 及 他 們 的 需 要 他 幫 助 先 知 遺 孀, 給 她 油 去 賣 以 還 債, 也 在 這 裡 使 另 一 家 的 兒 子 復 活 (4:1-37) 4. 吉 甲 以 利 沙 顧 念 先 知 的 門 徒, 他 在 這 裡 解 他 們 湯 中 之 毒, 以 很 少 的 餅 讓 多 人 吃 飽, 甚 至 使 斧 頭 從 水 中 浮 起, 使 之 歸 還 原 主 亞 蘭 軍 的 元 帥 乃 縵 也 是 來 到 以 利 沙 這 裡 治 好 了 他 的 大 痲 瘋 (4:38-6:7) 5. 多 坍 以 利 沙 雖 然 治 好 亞 蘭 軍 元 帥 的 大 痲 瘋, 卻 仍 然 忠 於 以 色 列 ; 他 洞 悉 亞 蘭 軍 隊 的 作 戰 計 劃, 並 隨 時 告 訴 以 色 列 王 亞 蘭 王 搜 尋 以 利 沙 一 直 至 多 坍, 包 圍 這 城 並 意 圖 殺 他 但 是 以 利 沙 求 神 使 他 們 眼 瞎, 之 後 他 領 這 些 瞎 眼 的 亞 蘭 軍 隊, 進 入 以 色 列 的 京 城 撒 馬 利 亞 (6:8-23) 6. 撒 馬 利 亞 以 利 沙 雖 然 吩 咐 以 色 列 王, 不 可 擊 殺 亞 蘭 軍 隊, 要 放 他 們 回 去, 但 亞 蘭 軍 並 沒 有 感 恩 載 德 他 們 以 後 又 包 圍 撒 馬 利 亞, 以 色 列 王 竟 歸 咎 於 以 利 沙, 但 以 利 沙 預 言 次 日 撒 馬 利 亞 必 然 有 大 量 的 糧 食 供 應 神 果 然 照 他 所 言 使 亞 蘭 軍 驚 惶 逃 跑, 這 城 飢 餓 的 百 姓 便 得 到 亞 蘭 軍 所 留 下 的 大 量 糧 食 (6:24-7:20) 7. 大 馬 士 革 儘 管 以 利 沙 對 以 色 列 忠 心, 他 仍 順 服 神 的 命 令, 前 往 亞 蘭 首 都 大 馬 士 革 亞 蘭 王 便 哈 達 患 病, 打 發 哈 薛 求 問 以 利 沙 這 病 能 好 不 能 好 以 利 沙 知 道 便 哈 達 必 然 要 死, 就 把 這 事 告 訴 哈 薛, 哈 薛 反 而 殺 了 便 哈 達 自 立 為 王 後 來 以 色 列 與 猶 大 聯 合 對 抗 這 個 新 亞 蘭 王 的 威 脅 (8:1-29) 8. 基 列 的 拉 末 以 色 列 與 猶 大 聯 軍 對 抗 亞 蘭 的 時 候, 以 利 沙 打 發 一 個 門 徒 往 基 列 的 拉 末, 膏 耶 戶 作 下 一 任 以 色 列 王 於 是 耶 戶 就 出 發 去 除 滅 邪 惡 的 以 色 列 與 猶 大 王 朝, 殺 了 約 蘭 王 亞 哈 謝 王 以 及 邪 惡 的 王 后 耶 洗 別 他 又 殺 盡 亞 哈 的 全 家, 以 及 以 色 列 所 有 拜 巴 力 的 人 (9:1-11:1) 9. 耶 路 撒 冷 在 亞 哈 謝 王 被 殺 以 後, 他 的 母 親 亞 她 利 雅 奪 取 權 力, 作 了 猶 大 女 王 並 殺 了 所 有 的 孫 子, 只 漏 掉 一 個 約 阿 施 ( 被 他 的 姑 母 隱 藏 ) 約 阿 施 七 歲 時 亞 她 利 雅 被 推 翻, 他 登 基 作 王 這 時 亞 蘭 軍 隊 繼 續 侵 略 以 色 列, 以 色 列 的 新 王 在 撒 馬 利 亞 遇 見 以 利 沙, 他 告 訴 以 色 列 王, 必 能 三 次 打 敗 亞 蘭 人 (11:2-13:19) 以 利 沙 死 後, 以 色 列 又 有 許 多 惡 王 他 們 敬 拜 偶 像 棄 絕 神, 終 使 他 們 敗 亡 亞 述 帝 國 佔 領 撒 馬 利 亞, 將 大 部 分 的 以 色 列 人 擄 去 (13:20-17:41) 猶 大 有 短 期 的 苟 延 殘 喘, 因 為 他 們 有 少 數 賢 君 廢 除 偶 像 敬 拜 神 但 許 多 人 仍 偏 離 神, 所 以 耶 路 撒 冷 淪 入 下 一 個 強 國 巴 比 倫 之 手, 猶 大 也 被 滅 了 (18:1-25:30) 8
9 9
10 猶 大 國 受 埃 及 和 巴 比 倫 之 欺 壓 地 圖 一 王 下 23:29-30, 代 下 35:20-24 埃 及 王 法 老 尼 哥, 上 到 伯 拉 河, 攻 擊 亞 述 約 西 亞 去 抵 擋 他, 埃 及 王 在 米 吉 多 殺 了 他 他 的 次 子 約 哈 斯 接 續 他 作 王 二 王 下 23:31-35, 代 下 36:1-4 約 哈 斯 登 基 作 王 三 個 月, 他 行 耶 和 華 眼 中 看 為 惡 的 事 法 老 尼 哥 將 約 哈 斯 鎖 在 哈 馬 地 的 利 比 拉, 不 許 他 在 耶 路 撒 冷 作 王, 又 罰 猶 大 國 金 銀, 再 立 他 的 哥 哥 以 利 亞 敬 作 王, 並 改 名 為 約 雅 敬 三 王 下 24:1-6, 代 下 36:5-9 約 雅 敬 年 間 巴 比 倫 王 尼 布 甲 尼 撒 上 到 猶 大, 約 雅 敬 服 事 他 三 年, 然 後 背 叛 他 耶 和 華 使 迦 勒 底 軍 亞 蘭 軍 摩 押 軍 和 亞 捫 人 的 軍, 來 攻 擊 約 雅 敬, 要 毀 滅 猶 大 巴 比 倫 王 尼 布 甲 尼 撒 上 來 攻 擊 他, 用 銅 鍊 鎖 著 他, 將 他 帶 到 巴 比 倫 去, 同 時 又 將 聖 殿 裡 的 器 皿 擄 到 巴 比 倫 去, 放 在 他 神 的 殿 裡 他 兒 子 約 雅 斤 接 續 他 作 王 四 王 下 24:8-17, 代 下 36:9-10 約 雅 斤 登 基 作 王 三 個 月, 他 行 耶 和 華 眼 中 看 為 惡 的 事, 那 時 巴 比 倫 王 尼 布 甲 尼 撒 圍 攻 耶 路 撒 冷, 約 雅 斤 出 城 投 降, 巴 比 倫 王 將 殿 中 和 王 宮 中 的 寶 物 都 拿 去, 又 除 了 國 中 極 貧 窮 的 人 外, 都 擄 去 巴 比 倫 巴 比 倫 王 立 他 的 叔 叔 西 底 家 作 王 五 王 下 24:18-25:17, 代 下 36:9 西 底 家 登 基 作 王 十 一 年, 他 行 耶 和 華 眼 中 看 為 惡 的 事, 第 九 年 他 背 叛 巴 比 倫, 尼 布 甲 尼 撒 率 領 全 軍 來 攻 擊 耶 路 撒 冷, 到 十 一 年 城 被 攻 破, 王 在 耶 利 哥 平 原 被 迦 勒 底 的 軍 隊 追 上, 被 帶 到 利 比 拉 巴 比 倫 王 那 裡 受 審, 在 他 面 前 殺 了 他 的 眾 子, 並 剜 了 他 的 眼 睛, 帶 他 去 巴 比 倫 巴 比 倫 王 又 拆 毀 耶 路 撒 冷 的 城 牆, 焚 燒 耶 路 撒 冷 的 房 屋, 把 人 民 擄 去 巴 比 倫 南 國 猶 大 從 此 滅 亡 六 王 下 25:22-26 巴 比 倫 王 立 基 大 利 作 猶 大 的 省 長, 以 實 瑪 利 殺 了 他, 就 逃 去 埃 及 10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E6A4B830312D2D2DBCC6BD75BB50BEE3BCC6AABAA55BB4EEB942BAE22E646F6378>
國 中 數 學 基 本 學 習 內 容 補 救 教 材 第 一 冊 一 -1 單 元 一 數 線 與 整 數 的 加 減 運 算 主 題 一 正 數 負 數 的 意 義 一 正 數 和 負 數 : 尋 找 寶 藏 北 西 東 小 明 南 小 明 無 意 間 得 到 了 一 張 藏 寶 圖, 圖 上 的 黑 點 代 表 小 明 現 在 站 的 地 方, 每 個 腳 印 都 代 表 1 步 若 要 在
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1 3 4 13 14 34 17 19 20 24 2 5 26 27 28 29 3 0 31 32 3 3 3 4 35 50 36 42 43 45 46 48 49 50 51 66 52 57 58 60 61 65 6 6 67 76 1. 2. 3. 1 4. 5. 6. CEPA 7. 8. 9. 2 10. 11. 12. 13. 3 14. 15. 16. 17. 4 18.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sle cover 1
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鳴 謝 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 Hospital for Special Surgery 2003 For Inquiring Teens With LUPUS ~ Our Thoughts, Issues & Concerns Nichole Niles 為 什 麼 會 有 這 本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Microsoft Word - 玫瑰經
玫 瑰 經 聖 號 經 因 父 及 子 及 聖 神 之 名, 阿 門 信 經 我 信 唯 一 的 天 主, 全 能 的 聖 父, 天 地 萬 物, 無 論 有 形 無 形, 都 是 祂 所 創 造 的 我 信 唯 一 的 主 耶 穌 基 督 天 主 的 獨 生 子, 祂 在 萬 世 之 前, 由 聖 父 所 生, 祂 是 出 自 天 主 的 天 主, 出 自 光 明 的 光 明, 出 自 真 天 主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第四課
羅 馬 書 : 第 七 課 1 第 七 課 引 言 ( 三 )& 定 罪 ( 羅 1:16-3:20) 複 習 羅 馬 書 分 段 我 們 說 過 羅 馬 書, 如 果 把 它 仔 細 一 點 的 分 段, 可 以 分 成 八 個 大 段 (1) 引 言 (1:01 1:17) (2) 定 罪 (1:18-3:20) 神 的 忿 怒 (3) 稱 義 (3:21-5:21) 神 的 公 義 (4) 成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BSP 烤箱 - 封面-2
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LSM Chinese
第 六 十 一 篇 人 救 主 的 神 人 生 活 ( 二 ) 書 名 : 路 加 福 音 生 命 讀 經 第 六 十 一 篇 人 救 主 的 神 人 生 活 ( 二 ) 讀 經 : 希 伯 來 書 二 章 十 四 節 上, 十 六 至 十 七 節 上, 腓 立 比 書 二 章 六 至 八 節, 約 翰 福 音 一 章 一 節, 十 四 節, 五 章 三 十 節, 六 章 三 十 八 節 在 本 篇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反 導 函 數 與 不 定 積 分 定 義 6.. 反 導 函 數 說 明 : 第 六 章 求 積 分 的 方 法 若 F( ) f ( ), Df, 則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antierivative) () 當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時, 則 F( ) C,C 為 常 數, 亦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故 若 反 導 函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BOOK 山 與 溪 谷 社 編 堀 內 一 雄 執 筆 蕭 雲 菁 譯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練 068 心 率 計 為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Layout 1
視 為 優 講 燈 1 講 開 場 簡 報 隨 齡 發 視 變 資 訊 討 論 檢 討 會 與 會 將 夠 幾 點 與 變 關 視 變 兩 種 視 習 慣 個 問 專 業 員 問 題 講 1 燈 2 隨 齡 長 會 視 變 視 變 會 動 變 難 閱 讀 電 腦 視 變 會 裡 絆 體 風 險 藥 護 務 駕 車 動 難 會 響 並 導 慮 鬱 過 適 當 應 對 視 變 繼 續 動 並 減 關 慮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聯 繫 客 戶 創 先 機 助 握 商 情 百 五 載 HSBC Holdings plc 滙 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中 期 業 績 報 告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心 五 四 運 動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張
心 五 四 運 動 目 錄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張 2 心 五 四 運 動 的 時 代 意 義 4 四 安 : 提 昇 人 品 的 主 張 14 四 要 : 安 定 人 心 的 主 張 18 四 它 : 解 決 困 境 的 主 張 22 四 感 : 與 人 相 處 的 主 張 26 四 福 : 增 進 福 祉 的 主 張 30 心 五 四 運 動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e-Submission System Quick Reference Guide for Publication Related Matters (Chinese version)
有 關 登 載 事 宜 的 電 子 呈 交 系 統 簡 易 參 考 指 南 2016 年 5 月 1.4 版 本 第 1 頁 目 錄 1 登 入 前 要 準 備 的 資 料... 4 2 登 入 電 子 呈 交 系 統... 5 2.1 輸 入 使 用 者 編 號 及 密 碼... 5 2.2 接 受 免 責 聲 明 的 版 頁... 5 2.3 從 主 項 目 單 中 選 擇... 5 3 一 次
關 懷 照 顧 者 小 冊 子 2
關 懷 照 顧 者 小 冊 子 2 3 4 6 長 期 病 患 者 的 照 顧 者 很 多 時 需 要 24 小 時 全 天 候 照 顧 受 關 顧 者 這 無 疑 令 個 人 生 活 空 間 變 得 狹 窄 然 而, 故 事 中 的 受 訪 者 卻 能 把 握 時 間, 在 受 關 顧 者 上 學 後, 通 過 參 與 各 樣 義 工 活 動 充 實 自 已 ; 同 時, 亦 為 長 期 病
printing.indd
上 帝 信 仰 與 古 代 中 國 13 基 督 教 之 景 教 在 唐 朝 傳 入 中 國 人 類 最 早 期 活 動 都 在 兩 河 流 域 一 帶 人 類 文 化 始 於 巴 比 倫 兩 河 流 域 14 圖 片 中 國 基 督 教 簡 史 挪 亞 三 子 後 裔 分 散 全 地, 中 國 人 是 閃 族 的 後 人 四 大 文 明 古 國 都 離 不 開 大 河 滋 潤 一 般 書 籍 所
2016年中國語文科試卷三聆聽及綜合能力考核樣本試卷示例及說明
目 錄 2016 年 中 國 語 文 科 試 卷 三 聆 聽 及 綜 合 能 力 考 核 樣 本 試 卷 示 例 及 說 明 前 言 1 第 五 級 示 例 一 2 第 五 級 示 例 二 11 第 四 級 示 例 一 20 第 四 級 示 例 二 28 第 三 級 示 例 一 37 第 三 級 示 例 二 45 第 二 級 示 例 一 53 第 二 級 示 例 二 61 第 一 級 示 例 一 68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三 婚 姻 成 長 63 奉 子 不 離 婚 63 家 庭 主 夫 不 丟 臉 66 做 家 事 的 福 報 69 家 暴 是 前 世 報 應? 72 太 太 為 什 麼 不 再 是 知 己? 75 外 遇 毀 掉 一 家 人 78 娶 外 籍 配 偶 無 法 解 決 問 題 81 娶 外 籍 配
方 外 看 紅 塵 家 庭 溝 通 目 錄 一 親 子 教 育 3 讓 孩 子 走 自 己 的 路 3 以 佛 心 陪 孩 子 成 長 7 我 不 是 小 流 氓 10 以 勉 勵 代 替 責 罵 13 尊 重 孩 子 的 意 願 16 悲 哀 小 皇 帝 19 青 少 年 為 何 迷 戀 網 路? 22 小 爸 媽 問 題 多 24 接 受 同 性 戀 兒 子 27 單 身 者 適 合 收 養 小
財 訊 雙 週 刊 2012 年 8 月 30 日 81 把 非 主 流 變 主 流 將 推 向 舞 辦 楚 並 因 此 功 將 推 向 請 要 複 製 這 樣 經 驗 當 年 讓 舞 上 引 起 注 目 生 1942 年 現 職 珠 寶 牌 Chi ha paura... 共 同 辦 人 暨 總
封 面 故 事 開 講 專 訪 楚 辦 人 海 斯. 巴 克 要 甩 掉 複 製 膽 秀 自 己 他 屢 獲 獎 知 將 送 上 舞 重 要 推 手 而 且 他 也 淵 源 甚 深 深 知 業 優 缺 點 財 訊 地 赴 專 訪 楚 辦 人 海 斯. 巴 克 以 他 協 助 打 天 豐 富 經 驗 娓 娓 道 對 建 議 www.wealth.com.tw 80 財 訊 雙 週 刊 2012 年 8
我 為 你 祝 福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我 為 你 祝 福 目 錄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2 從 普 門 品 談 如 何 自 助 助 人 12 從 大 悲 咒 談 如 何 祈 福 有 福 22 我 為 你 祝 福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 一 ) 建 立 正 確 的 人 生 觀 我 為 你 祝 福 1. 三 世 因 果, 還 願 受 報 2. 四 大 假 合, 歡
f o r u m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制 度 沿 革 之 回 顧 江 海 泉 臺 中 市 立 梧 棲 國 民 中 學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1984 076
F O R U M 學 校 體 育 教 師 與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之 對 談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1 日 ( 星 期 三 )18:30~20:30 地 點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綜 合 體 育 館 247 會 議 室 主 持 人 : 周 宏 室 教 授 (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與 談 人 ( 按 姓 氏
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嘉 義 市 第 三 十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猜 拳 決 勝 負 的 最 佳 策 略 探 討 科 別 : 數 學 科 組 別 : 國 小 組 關 鍵 詞 : 剪 刀 石 頭 布 黑 白 猜 編 號 : 壹 摘 要 在 玩 遊 戲 時 往 往 需 要 運 用 猜 拳 剪 刀 石 頭 布 或 黑 白 猜 來 決 勝 負 或 是 分 組, 但 人 數 一 多, 便 無 法
Microsoft Word - 小論文-變性狗問卷調查.doc
篇 名 : 將 母 狗 變 性 來 解 決 流 浪 狗 問 題 之 問 卷 調 查 研 究 作 者 : 王 柏 勝 國 立 鹿 港 高 級 中 學 養 二 甲 班 柯 志 翰 國 立 鹿 港 高 級 中 學 養 二 甲 班 蔡 其 宏 國 立 鹿 港 高 級 中 學 養 二 甲 班 指 導 老 師 : 陳 光 烈 老 師 1 壹 前 言 流 浪 狗 的 問 題 存 在 已 久,( 註 一 ) 目 前
life930106
下 象 棋 暗 棋 一 象 棋 是 什 麼? 象 棋 是 中 國 老 祖 先 發 明 的, 下 象 棋 可 以 讓 頭 腦 變 聰 明, 所 以 象 棋 是 益 智 遊 戲 象 棋 的 棋 子 有 二 種 顏 色 : 黑 色 和 紅 色 請 你 數 一 數, 總 共 有 多 少 個 棋 子? - 1 - 休 閒 教 育 領 域 教 材 範 例 紅 色 的 棋 子 有 16 個 黑 色 的 棋 子 也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四 增 進 認 知 體 驗 五 提 升 語 言 層 次 六 激 發 創 造 力 發 展 88 肆 幼 兒 在 積 木 遊 戲 上 的 發 展 過 程 86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傳 真 : 網 址 : 報 告 主 筆 : 李 略 博 士 數 據 錄
家 長 對 澳 門 中 小 學 教 育 現 狀 的 意 見 調 查 報 告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中 華 學 生 聯 合 總 會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2009.3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00853-28365314 28526255 傳 真 : 00853-28526937 網 址 :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肆 研 究 方 法 進 行 本 研 究 前, 我 們 首 先 對 研 究 中 所 用 到 名 詞 作 定 義 定 義 : 牌 數 : 玩 牌 時 所 使 用 到 撲 克 牌 數 次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重 複 分 牌 次 數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每 次 分
摘 要 魔 術 師 讀 心 術 背 後 到 底 藏 了 多 少 祕 密? 一 般 觀 眾 心 裡 常 有 著 這 句 話 本 研 究 我 們 破 解 了 魔 術 師 透 過 數 學 規 律 加 上 置 中 手 法 完 成 一 連 串 騙 人 撲 克 牌 遊 戲, 也 學 會 了 如 何 透 過 整 理 表 格 方 式, 來 找 出 數 學 規 律, 也 更 懂 得 如 何 把 簡 單 數 學 技 巧
參、社會 黎萬民 吳允明 華士傑
大 陸 情 勢 2000 4 本 期 情 勢 整 體 而 言, 中 共 順 利 召 開 九 屆 三 次 全 國 人 大 政 協 會 議, 外 貿 與 通 貨 緊 縮 情 況 好 轉 安 排 資 金 與 政 策 出 臺, 意 圖 實 現 西 部 大 開 發 戰 略 與 俄 羅 斯 以 色 列 軍 事 科 技 合 作 與 移 轉 受 矚 目 大 陸 內 部 高 層 貪 腐 案 件 頻 仍, 壓 制 法
篇 考 績 察 事 條 例 有 關 額 外 給 與 考 績 獎 金 之 規 定 待 遇 俸 給 現 行 俸 給 及 各 項 加 給 危 勞 降 齡 退 休 具 有 危 險 及 勞 力 等 特 殊 性 質 職 務 降 低 退 休 年 齡 規 定 察 陞 遷 資 積 計 分 察 局 內 部 請 調 或 陞 職, 資 積 計 分 作 業 察 定 期 請 調 作 業 基 層 定 期 請 調 及 特 殊 困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目 錄 頁 1. 歡 迎 使 用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系 統... 3 2. 新 用 戶... 4 2.1 新 用 戶 登 入 帳 戶 程 序... 4 2.2 啟 動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帳 戶... 5 2.2.1 核 對 帳 戶 的 地 址 資 料... 5 2.2.2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使 用 指 南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統 計 處 目 錄 頁 1. 歡 迎 使 用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系 統... 3 2. 新 用 戶... 4 2.1 新 用 戶 登 入 帳 戶 程 序... 4 2.2 啟 動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帳 戶... 5 2.2.1 核 對 帳 戶 的 地 址 資 料... 5 2.2.2 閱
就在那一夜 我重生了 我知道我已是基督徒 有不一樣的人生觀 和新的生命 我已脫離過去的捆綁 我自由了 從 佛 陀 到 耶 穌 1 再 活 一 次 5 掙 脫 的 勇 氣 9 我 為 什 麼 信 耶 穌? 14 死 亡 邊 緣 18 悸 動 的 靈 魂 22 神 的 忿 怒 與 祝 福 26 從 佛 陀 到 耶 穌 1 2 不 再 拜 拜 只 信 耶 穌 從 佛 陀 到 耶 穌 3 4 不 再
Microsoft PowerPoint - 9 Abraham 2.ppt
388 1 我 已 得 到 宇 宙 至 寶, 我 心 因 此 歡 呼 ; 歡 呼 基 督 給 我 得 到, 何 等 一 位 基 督! 2 我 這 基 督 是 神 羔 羊, 擔 當 我 的 罪 愆 ; 又 是 神 的 公 義 太 陽, 發 出 醫 治 光 線 3 我 這 基 督 是 生 命 樹, 長 在 神 的 樂 園 ; 他 的 美 果 作 我 食 物, 供 應 丰 富 甘 甜 4 我 這 基 督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目 錄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 0 2 年 1 月 9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 0 2 0 0 0 00811 號 茲 修 正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第 六 條 之 一 至 第 九 條 條 文,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陳 冲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修 正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email protected]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NCKU elearning Manual
成 績 一 簡 介... 3 二 成 績 彙 總... 4 三 瀏 覽 成 績... 7 1. 成 績 分 析 長 條 圖... 7 2. 成 績 單... 7 3. 用 戶 報 告... 11 四 類 別 和 項 目... 12 1. 簡 單 檢 視... 12 2. 完 整 檢 視... 15 五 成 績 匯 入... 16 六 成 績 匯 出... 19 1. 成 績 登 錄 檔... 19
ART_RAE16_ticket_cn_p.1
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駛 學 校 順 成 駕 駛 學 校 新 中 華 駕 駛 學 校 新 社 亮 汽 車 電 單 車 教 授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新 順 成 汽 車 駕 駛 學 校 及 新 福 利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除 新 福 利 只 提 供 輕 型 汽 車 ( 自 動 ) 教 學 課
駕 駛 學 校 收 費 調 查 發 佈 日 期 :2016 年 8 月 9 日 本 澳 近 年 有 不 少 消 費 者 報 讀 輕 型 汽 車 及 摩 托 車 駕 駛 課 程, 但 自 去 (2015) 年 起 本 澳 收 緊 對 輕 型 摩 托 車 的 技 術 規 格 審 批, 避 免 在 原 產 地 單 座 位 的 輕 型 摩 托 車 到 達 本 澳 後 可 申 報 為 兩 座 位, 使 不 少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創 新 經 濟 促 進 和 諧 改 善 民 生 繁 榮 共 享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89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55FA5ABAC46A9B2BDC3A5CDA7BD313034A67EA6DC313035A67E33A4EBBFECB27AA9CAA74FA5ADB5A5ABC5BEC9B1A1A7CE>
新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104 年 至 105 年 3 月 辦 理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方 式 ( 含 平 面 網 頁 廣 播 影 音 座 談 會 說 明 會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文 宣 製 作 情 形 CEDAW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成 效 記 者 會 及 活 動 等 ) 時 間 :104 年 1 月 10 日 內 容 : 溫 柔 生 產 分 享 及 母 乳 支
奇 妙 的 24 摘 要 從 撲 克 牌 中 隨 機 抽 取 4 張 牌 可 以 有 1820 種 牌 組, 在 這 1820 種 牌 組 中, 有 1362 組 可 經 由 四 則 運 算 的 方 式, 算 出 24 點, 有 458 組 無 解 快 速 求 解 的 方 法 有 相 加 法 因 數
金 門 地 區 第 55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科 別 : 數 學 組 組 別 : 國 小 組 作 品 名 稱 : 奇 妙 的 24 關 鍵 詞 :24 點 四 則 運 算 ( 最 多 3 個 ) 編 號 :( 由 主 辦 單 位 填 寫 ) 奇 妙 的 24 摘 要 從 撲 克 牌 中 隨 機 抽 取 4 張 牌 可 以 有 1820 種 牌 組, 在 這 1820
268 別 行 政 區 所 以,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根 據 憲 法 第 31 條 規 定 設 立 了 特 別 行 政 區 沒 有 憲 法 第 31 條 的 規 定, 就 沒 有 特 別 行 政 區 制 度 存 在 的 合 法 性 基 礎 62 正 如 上 述, 憲 法 為 特 別 行
行 政 第 二 十 三 卷, 總 第 八 十 八 期,2010 No.2,267 275 267 * 憲 法 和 基 本 法 是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憲 制 基 礎, 體 現 在 二 個 方 面 第 一, 一 國 兩 制 的 實 施 需 要 制 度 化 和 法 律 化, 制 度 化 就 是 設 立 特 別 行 政 區, 法 律 化 就 是 制 定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 法 制 度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icrosoft Word - MOODLE990201\266i\266\245\244\342\245U1000804)
(2011.08.04 修 訂 ) 目 錄 壹 舊 課 程 複 製 到 新 課 程 的 方 法... 1 一 將 舊 課 程 的 課 程 文 件 匯 入 新 課 程... 1 二 編 輯 新 課 程... 5 三 備 份 舊 課 程 資 料 還 原 至 新 課 程... 6 貳 元 課 程 (META COURSE) 說 明 與 應 用... 12 一 元 課 程 說 明... 12 二 利 用 元
及 業 務 人 員 所 推 介 銷 售 之 基 金, 容 或 與 台 端 個 人 投 資 組 合 之 利 益 不 相 一 致, 請 台 端 依 個 人 投 資 目 標 及 基 金 風 險 屬 性, 慎 選 投 資 標 的 註 : 台 新 投 信 系 列 基 金 之 明 細 表 台 新 主 流 台 新
本 公 司 銷 售 台 新 投 信 系 列 基 金 所 收 取 之 通 路 報 酬 如 下 : ㄧ 投 資 人 支 付 申 購 手 續 費 分 成 (%) 台 端 支 付 的 基 金 申 購 手 續 費 為 0 %~ 2.0 %, 本 公 司 收 取 0%~2.0% ( 依 台 端 申 購 金 額 ) 二 基 金 公 司 ( 或 總 代 理 人 / 境 外 基 金 機 構 ) 支 付 經 理 費 分
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第一章 緒論
第 五 章 實 證 結 果 第 一 節 敘 述 統 計 表 11 表 12 分 別 為 男 女 癌 症,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樣 本 之 基 本 特 性 此 為 罹 癌 前 一 年 度 樣 本 特 性 由 於 我 們 以 罹 癌 前 一 年 有 在 就 業, 即 投 保 類 別 符 合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中 所 規 定 之 第 一 類 被 保 險 人, 且 年 齡 介 於 35 至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第 一 章 1 2 3 4 第 二 章 5 6 7 8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1.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 第 三 章 p 12 b / B 0.75 13 p 14 15 D = l 20 +10 16 17 p l D l D l D 3 p 4 3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推 薦 序 山 與 海 對 話
著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推 薦 序 山 與 海 對 話 蘭 嶼 行 醫 記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蘭 嶼 行 醫 記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蘭 嶼 行 醫 記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蘭 嶼 行 醫 記 自 序 記 三 年 八 個 月 蘭 嶼 行 醫 日 子 記 三 年 八 個 月 蘭 嶼 行 醫 日 子 推 薦 序 山 與 海 對 話 / 吳 錦 發 自 序
國中數學基本學習內容補救教材 第二冊
五 -1 單 元 五 比 與 比 例 式 主 題 1 比 與 比 值 及 其 應 用 一 比 : 兩 個 數 量 以 : 區 隔, 藉 以 呈 現 兩 個 數 量 的 關 係 稱 為 比 例 如 : 一 年 四 班 有 15 個 男 生,18 個 女 生, 則 男 生 人 數 : 女 生 人 數 =15:18 練 習 大 小 兩 個 正 方 形 的 邊 長 各 為 3 公 分 與 2 公 分, 請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轉 載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茲 制 定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毛 治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公 布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icrosoft Word - 3-3 \245\277\244\361\273P\244\317\244\361.doc)
觀 念 篇 關 係 式 描 述 兩 個 變 數 x 與 y 之 間 關 係 的 數 學 式 子 例 題 練 習 1. 時 速 60 (km/h) 前 進, 求 距 離 y ( 公 里 ) 與 時 間 x ( 小 時 ) 的 關 係 式 關 係 式 就 是 描 述 兩 個 變 數 x 與 y 之 間 關 係 的 數 學 式 子 例 如 :y=60x 2. 媽 媽 的 年 齡 (x 歲 ) 比 女 兒
Microsoft Word - 稱謂表-v4.doc
稱 謂 表 目 錄 一 父 系 家 族 長 輩 稱 謂... 2 二 母 系 家 族 長 輩 稱 謂... 3 三 父 母 稱 謂... 3 四 家 族 同 輩 稱 謂... 3 五 夫 婦 及 子 女 稱 謂... 3 六 妻 外 家 家 族 稱 謂... 3 七 夫 家 家 族 稱 謂... 3 八 姻 親 家 族 稱 謂 因 結 婚 而 形 成 的 親 屬 關 係... 3 九 其 他 稱 謂...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基 金 歷 史 配 息 及 報 酬 率 資 訊 境 外 基 金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22
出 埃 及 記 背 叛 代 求 赦 免 ( 二 ) (32:1 34:35) 1 出 埃 及 記 32:1 34:3535 32:1 1414 百 姓 求 亞 倫 造 像, 拜 金 牛 犢 行 邪 淫 神 要 滅 犯 罪 百 姓, 摩 西 求 神 紀 念 約 32:15 2929 摩 西 怒 摔 兩 法 版, 焚 金 牛 犢 責 亞 倫 召 利 未 人 除 罪 孽, 營 中 被 殺 三 千 人 32:30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資料庫正規化(ccchen).ppt
資 料 庫 正 規 化 正 規 化 的 概 念 何 謂 正 規 化 (Normalization)?? 就 是 結 構 化 分 析 與 設 計 中, 建 構 資 料 模 式 所 運 用 的 一 個 技 術, 其 目 的 是 為 了 降 低 資 料 的 重 覆 性 與 避 免 更 新 異 常 的 情 況 發 生 因 此, 就 必 須 將 整 個 資 料 表 中 重 複 性 的 資 料 剔 除, 否 則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答 曰 : 為 米 二 斗 一 升 五 分 升 之 三 術 曰 : 以 粟 求 米, 十 二 之, 二 十 五 而 一 臣 淳 風 等 謹 按 : 粺 米 之 率 二 十 有 四, 以 為 率 大 繁, 故 因 而 半 之, 故 半 所 求 之 率, 以 乘 所 有 之 數 所 求 之 率 既 減
九 章 算 術 西 漢 張 蒼 耿 壽 昌 編 定 魏 劉 徽 注 唐 李 淳 風 等 注 釋 郭 書 春 校 點 九 章 算 術 卷 第 二 魏 劉 徽 注 唐 朝 議 大 夫 行 太 史 令 上 輕 車 都 尉 李 淳 風 等 注 釋 粟 米 以 御 交 質 變 熒 易 粟 米 之 法 凡 此 諸 率 相 與 大 通, 其 特 相 求, 各 如 本 率 可 約 者 約 之, 別 術 然 也 粟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數學奠基活動模組示例》
02 學 年 就 是 要 學 好 數 學 (JUST DO MATH) - 子 計 畫 一 : 數 學 活 動 營 數 學 奠 基 活 動 模 組 示 例 : 分 數 假 帶 互 換 _ 國 小 三 四 年 級 桌 遊 活 動 名 稱 : 分 數 心 臟 病 編 號 : ( 由 主 辦 單 位 填 寫 ) 設 計 者 : 新 竹 縣 蔡 寶 桂 老 師 壹 活 動 器 材 : 一 分 數 撲 克 牌,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103 年 8 月 編 製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操 作 1 2 4 0-12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一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流 程 方 案 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