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 F736F F D20BFEFB065BEC7A5CDA558B0EAACE3ADD7BAC2BFEFC2B2B3B D31322D333128A4BDA769AAA929>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FEFB065BEC7A5CDA558B0EAACE3ADD7BAC2BFEFC2B2B3B9323031332D31322D333128A4BDA769AAA929>"

Transcription

1 102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本 校 選 送 學 生 出 國 研 修 簡 章 一 日 程 表 項 目 日 期 備 註 學 生 繳 交 申 請 文 件 至 學 院 初 審 簡 章 公 布 日 起 至 各 學 院 公 告 收 件 期 間 1. 請 注 意 所 屬 學 院 公 告 收 件 期 間 2. 鑒 於 美 國 阿 拉 巴 馬 大 學 交 換 學 生 計 畫 及 威 斯 康 辛 大 學 密 爾 瓦 基 分 校 雙 學 士 計 畫 申 請 入 學 期 限 截 止 較 早, 請 欲 申 請 上 述 兩 校 的 同 學, 將 校 內 審 查 資 料 及 申 請 該 校 入 學 許 可 文 件 一 併 於 1 月 17 日 前 送 至 國 際 事 務 處 公 告 錄 取 名 單 獎 學 金 資 格 採 個 別 通 知 方 式 出 國 研 修 期 間 學 年 交 換 限 本 校 國 際 企 業 管 理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學 生 申 請 二 申 請 資 格 1. 本 校 非 當 學 期 畢 業 之 在 校 學 生, 不 含 以 下 : - 在 職 專 班 及 進 修 學 士 班 學 生 - 臺 灣 獎 學 金 獲 獎 生 - 復 學 未 滿 一 學 期 者 註 - 就 讀 本 校 未 滿 一 學 期 者 2. 境 外 學 生 不 得 參 加 甄 選 至 其 原 屬 國 家 國 籍 之 學 校 3. 大 學 部 學 生 學 業 成 績 為 歷 年 全 班 總 排 名 前 30%, 平 均 成 績 為 80 分 以 上 者 操 行 成 績 需 達 80 分 以 上 4. 本 校 外 文 系 學 生 需 提 出 新 式 托 福 80 分 / 雅 思 6.0 以 上 成 績 證 明 ; 非 外 文 系 學 生 則 需 提 出 新 式 托 福 61 分 / 雅 思 5.0) 以 上 成 績 證 明, 方 可 參 加 校 內 甄 選, 且 所 有 申 請 學 生 均 須 達 到 申 請 學 校 之 外 語 能 力 要 求 申 請 至 大 陸 地 區 ( 除 香 港 地 區 大 學 ) 研 修 的 學 生 可 免 附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備 註 : 申 請 學 生 具 畢 業 資 格 且 續 讀 本 校 研 究 所 之 學 生, 考 量 學 生 是 以 身 分 出 國 交 換, 應 先 培 養 研 究 所 相 關 知 識 與 技 能, 故 需 在 該 所 就 讀 滿 一 學 期 之 後 方 可 出 國 交 換 三 申 請 方 式 1. 申 請 資 格 不 符 未 繳 交 完 整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或 逾 期 繳 件 者 則 不 受 理 申 請 2. 書 面 資 料 包 括 : ( 所 有 書 面 資 料 請 以 電 腦 繕 打 並 印 出,A4 規 格, 以 長 尾 夾 固 即 可, 不 需 裝 訂 或 另 加 封 面 ) 表 格 請 至 國 際 處 網 站 下 載 -1-

2 申 請 大 陸 地 區 學 生 個 人 資 料 表 中 文 版 歷 年 成 績 單, 大 學 部 需 註 明 班 排 名 中 文 研 修 計 畫 家 長 同 意 書 其 他 相 關 文 件 ( 優 秀 表 現 證 明 等, 影 本 即 可 ) 申 請 國 際 地 區 學 生 個 人 資 料 表 英 文 版 歷 年 成 績 單, 大 學 部 需 註 明 班 排 名 英 文 研 修 計 畫 有 效 之 外 語 檢 成 績 證 明 影 本 家 長 同 意 書 其 他 相 關 文 件 ( 優 秀 表 現 證 明 等, 影 本 即 可 ) 3. 繳 交 資 料 說 明 : i. 學 生 個 人 資 料 表 : 需 貼 黏 合 格 相 片 及 於 右 下 角 簽 名 加 註 日 期 若 同 時 申 請 國 際 地 區 及 大 陸 地 區 學 校, 則 需 分 開 填 寫 並 繳 交 中 英 文 資 料 各 一 份 ii. 成 績 單 : 請 持 已 填 寫 完 整 之 學 生 個 人 資 料 表 至 本 校 註 冊 課 務 組 查 詢 歷 年 班 排 名 並 註 記 於 成 績 單 上 iii. 研 修 計 畫 : 兩 面 為 限 請 詳 述 前 往 外 大 學 研 修 動 機 內 容 計 畫 修 習 課 程 名 稱 等, 至 少 500 字 申 請 大 陸 地 區 ( 除 香 港 ) 者 請 以 中 文 撰 寫, 其 它 地 區 請 以 英 文 撰 寫 ; 申 請 學 校 志 願 若 包 含 大 陸 地 區 及 其 它 地 區 者, 請 繳 交 中 英 文 資 料 各 一 份 iv.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TOEFL 托 福 IELTS 雅 思 JLPT 日 本 語 檢 測 驗 或 經 申 請 學 校 認 可 之 語 言 測 驗 成 績 單 等, 但 不 含 TOEIC 多 益 GEPT 全 民 英 檢 及 各 式 模 擬 語 言 測 驗 成 績 單 成 績 單 有 效 期 間 至 2014 年 6 月 若 尚 未 收 到 紙 本 成 績 單 者, 可 列 印 網 路 公 布 之 成 績 代 替 正 本 繳 交, 但 未 有 網 路 成 績 者 不 受 理 申 請 四 學 校 志 願 填 寫 注 意 事 項 及 錄 取 分 發 1. 每 位 學 生 至 多 可 填 寫 2 個 申 請 學 校 志 願 (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表 ) 若 同 時 申 請 國 際 及 大 陸 地 區 學 校, 可 填 至 多 4 個 志 願 ( 需 另 表 說 明 ), 惟 同 一 地 區 不 得 填 寫 超 過 2 所 學 校 申 請 表 一 經 繳 交, 則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更 改 志 願 序 2014 年 秋 季 班 開 放 本 校 薦 送 學 生 前 往 研 修 學 校 一 覽 表 請 見 附 件 2. 填 選 志 願 序 前, 請 務 必 自 行 查 詢 該 校 是 否 有 合 適 之 系 所 與 課 程, 以 避 免 發 生 通 過 校 內 甄 選 後, 錄 取 學 校 卻 合 適 系 所 可 就 讀 的 情 況 國 際 處 法 提 供 系 所 篩 選 或 選 校 諮 詢 服 務 3. 申 請 出 國 研 修 期 間 以 一 學 期 / 季 為 原 則 合 作 協 議 另 有 訂 者, 最 長 以 一 完 整 學 年 為 限 4. 甄 選 排 序 係 依 總 成 績 高 低 及 所 填 志 願 序 依 序 推 薦 分 發 學 校 總 成 績 相 同 者, 按 志 願 分 發, 若 同 志 願 人 數 超 出 名 額 再 依 下 列 順 序 辦 理 擇 優 錄 取 : 1. 語 言 檢 證 明 程 度 2. 在 校 成 績 3. 填 寫 志 願 優 先 順 序 大 陸 地 區 則 為 :1. 在 校 成 績 2. 填 寫 志 願 -2-

3 優 先 順 序 5. 通 過 校 內 甄 選 的 同 學, 僅 代 表 獲 得 本 校 推 薦 至 簽 約 校 之 交 換 生 資 格, 並 不 代 表 已 獲 該 校 錄 取, 所 有 同 學 皆 需 再 經 過 簽 約 校 審 核 如 未 獲 得 該 校 錄 取, 不 得 要 求 改 分 發 他 校, 本 校 亦 不 負 責 重 新 分 發 交 換 學 校 6. 各 校 申 請 資 料 及 條 件 得 依 該 校 之 規 變 動 而 更 改, 國 際 事 務 處 有 權 依 各 校 要 求 及 其 特 殊 狀 況, 進 行 錄 取 者 之 學 校 重 新 分 發 作 業 五 獎 學 金 資 格 1. 大 陸 地 區 : 獲 薦 學 生 在 取 得 大 陸 地 區 大 學 正 式 入 學 許 可 後, 即 具 有 逢 甲 大 學 獎 助 學 金 申 請 資 格 2. 國 際 地 區 : 依 本 校 公 告 各 項 獎 助 出 國 研 修 計 畫 申 請 期 間 內 提 出 申 請 欲 於 2015 年 10 月 以 前 出 國 研 修 且 符 合 學 海 飛 颺 學 海 惜 珠 獎 助 資 格 者, 需 依 學 海 計 畫 申 請 期 間 (2014 年 2 月 底 ) 提 出 申 請 獲 獎 學 金 資 格 者 在 取 得 國 際 地 區 大 學 正 式 入 學 許 可 後, 由 國 際 處 依 委 員 會 決 議 及 相 關 規 辦 理 核 發 作 業 3. 國 際 處 將 於 學 生 取 得 課 程 入 學 許 可 後, 依 據 選 送 學 生 出 國 研 修 作 業 要 點 中 相 關 獎 助 內 容 辦 理 獎 學 金 核 發 作 業 ; 學 生 亦 需 依 相 關 規 完 成 手 續 六 放 棄 出 國 研 修 資 格 1. 獲 薦 出 國 的 學 生 於 公 告 錄 取 名 單, 並 送 交 對 方 學 校 評 審 後, 不 得 故 放 棄 交 換 資 格 ; 如 有 上 述 情 事 者, 則 不 得 再 申 請 參 加 相 關 交 換 計 畫 2. 若 因 任 何 原 因 終 止 選 送 出 國 學 生 資 格, 其 獎 學 金 獲 獎 資 格 與 交 換 員 額 隨 即 取 消,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保 留, 不 計 學 生 出 國 與 否 若 獎 學 金 已 於 行 前 預 撥 入 學 生 帳 戶, 需 於 提 出 終 止 選 送 出 國 學 生 資 格 起 15 日 之 內 一 次 償 還 全 額 獎 學 金 七 出 國 期 間 學 籍 及 學 業 須 知 1. 學 生 出 國 研 修 期 間 學 籍 及 學 業 應 依 照 本 校 學 生 選 課 施 行 準 則 學 生 出 國 及 赴 大 陸 地 區 期 間 學 業 及 學 籍 處 理 施 行 準 則 辦 理 2. 交 換 / 訪 問 學 生 是 以 選 讀 生 身 分 於 交 換 / 訪 問 學 校 就 讀, 不 得 要 求 獲 取 該 校 學 位 3. 國 外 大 學 研 修 期 間 不 得 辦 理 本 校 畢 業 或 休 學 手 續, 如 有 此 等 事 情 發 生, 其 交 換 / 訪 問 學 生 身 分 隨 即 取 消, 且 在 國 外 所 修 學 分 本 校 不 予 採 計 4. 出 國 前 務 必 先 與 系 所 充 分 溝 通 學 科 學 分 採 認 事 宜 國 際 事 務 處 不 保 證 在 國 外 大 學 所 修 學 分 能 全 數 抵 免, 亦 不 負 協 助 學 科 學 分 採 認 之 責 任, 若 因 學 分 問 題 導 致 法 如 期 畢 業 者, 需 自 行 承 擔 後 果 八 選 送 學 生 出 國 前 / 出 國 期 間 應 注 意 事 項 1. 具 役 男 身 分 同 學 需 依 規 完 成 役 男 緩 徵 手 續, 並 於 交 換 / 訪 問 研 修 期 間 結 束 後 準 時 返 國, 不 得 有 滯 留 國 外 之 情 形 申 請 役 男 緩 徵 及 出 境 許 可 等 相 關 規 可 洽 本 校 軍 訓 室 -3-

4 2. 獲 薦 出 國 研 修 學 生 須 在 本 校 註 冊 並 依 規 繳 費 另 需 支 付 行 政 處 理 費 ( 國 際 文 件 郵 資 ) 國 外 大 學 研 修 期 間 生 活 費 保 險 費 住 宿 費 往 返 機 票 費 簽 證 費 等 其 他 費 用 3. 所 有 錄 取 同 學 皆 需 自 行 辦 理 宿 舍 申 請 簽 證 選 課 機 票 機 場 接 送 保 險 學 分 抵 免 等 個 人 事 宜 國 際 事 務 處 不 負 責 與 對 方 學 校 協 調 學 生 應 於 出 國 前 自 行 另 購 買 足 額 之 保 險 ( 含 醫 療 意 外 海 外 急 難 救 助 等 ) 若 國 外 大 學 另 提 供 保 險, 則 同 學 可 選 擇 於 報 到 時 再 購 買 4. 若 有 具 體 理 由 或 不 可 抗 力 情 事, 需 提 前 結 束 交 換 計 畫, 需 先 告 知 國 際 處 取 得 兩 校 同 意 ; 未 徵 得 雙 方 學 校 同 意 前, 不 得 任 意 中 止 及 返 國 5. 交 換 / 訪 問 學 生 於 交 換 / 訪 問 學 校 完 成 註 冊 手 續 後, 即 視 同 該 校 學 生, 應 遵 守 該 校 一 切 規, 並 密 切 與 臺 保 持 連 繫, 並 留 意 自 身 安 全 問 題 並 不 得 做 出 有 損 兩 校 校 譽 情 事, 如 有 違 反 情 況 得 同 時 接 受 兩 校 校 規 處 置 九 完 成 研 修 返 國 注 意 事 項 1. 計 畫 結 束 後, 學 生 必 須 按 時 返 回 本 校 就 讀 系 所 繼 續 就 讀 或 完 成 畢 業 手 續, 不 得 擅 自 延 長 交 換 期 間, 並 依 規 辦 理 各 項 結 案 作 業 及 校 內 義 務 服 務 研 修 期 間 為 一 學 期 ( 季 ) 者, 服 務 時 數 為 50 小 時, 校 內 義 務 服 務 內 容 包 含 配 合 參 加 選 送 學 生 出 國 研 修 計 畫 相 關 宣 傳 活 動 2. 學 海 獎 學 金 計 畫 獲 獎 學 生 返 國 後 需 於 14 天 內 繳 交 結 案 單 據 至 國 際 事 務 處 辦 理 核 銷 及 上 傳 1000 字 中 文 心 得 至 教 育 部 網 站 3. 同 學 所 繳 交 之 心 得 報 告 及 照 片, 國 際 處 不 需 另 取 得 同 學 之 同 意, 有 權 在 網 路 公 開 及 使 用 於 各 種 相 關 活 動 文 宣 用 品 上 十 其 它 未 盡 事 宜, 依 本 校 選 送 學 生 出 國 研 修 行 前 手 冊 行 政 契 約 出 國 研 修 選 送 生 切 結 書 及 相 關 規 等 辦 理 -4-

5 附 件 1:2014 年 秋 季 班 開 放 本 校 薦 送 學 生 前 往 研 修 學 校 一 覽 表 ( 最 新 學 校 名 單 以 國 際 事 務 處 網 站 公 布 為 主 ) 建 議 優 先 選 填 已 確 認 可 受 理 本 校 薦 送 學 生 研 修 之 學 校 本 校 國 際 企 業 管 理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學 生 請 參 考 附 件 2 學 校 名 單 雙 學 位 合 作 學 校 請 查 詢 國 際 處 網 頁 : 大 陸 地 區 編 號 學 校 名 稱 名 額 院 別 限 制 甄 選 對 象 學 費 依 各 校 公 告 為 準 英 語 能 力 學 制 備 註 1 中 國 人 民 大 學 10 人 2 同 濟 大 學 50 人 3 復 旦 大 學 5 人 4 吉 林 大 學 10 人 5 廈 門 大 學 5 人 6 山 東 大 學 10 人 7 四 川 大 學 5 人 8 東 南 大 學 5 人 9 西 安 交 通 大 學 5 人 10 蘭 州 大 學 5 人 11 武 漢 大 學 5 人 12 哈 爾 濱 工 業 大 學 5 人 13 中 山 大 學 5 人 14 南 開 大 學 5 人 15 大 連 理 工 大 學 5 人 16 浙 江 大 學 5 人 17 南 京 大 學 4 人 18 安 徽 大 學 5 人 19 電 子 科 技 大 學 5 人

6 編 號 學 校 名 稱 名 額 院 別 限 制 甄 選 對 象 20 中 國 農 業 大 學 5 人 21 天 津 大 學 5 人 22 西 北 工 業 大 學 5 人 學 費 依 各 校 公 告 為 準 英 語 能 力 學 制 備 註 23 中 南 大 學 5 人 24 北 京 師 範 大 學 5 人 25 長 安 大 學 5 人 26 北 京 科 技 大 學 5 人 27 西 南 財 經 大 學 28 上 海 財 經 大 學 3 人 ( 年 ) 5 人 ( 年 ) 29 合 肥 工 業 大 學 5 人 30 西 安 電 子 科 技 大 學 5 人 31 中 國 傳 媒 大 學 3 人 32 西 南 大 學 5 人 33 河 海 大 學 3 人 34 東 華 大 學 5 人

7 國 際 地 區 地 區 學 校 名 稱 名 額 ( 一 學 期 ) 院 別 限 制 甄 選 對 象 學 費 費 用 依 該 校 公 告 為 準 英 語 能 力 學 制 備 註 The of Alabama ibt 71/IELTS 6.0 由 於 該 校 申 請 期 限 截 止 較 早, 欲 申 請 該 校 學 生, 請 於 1 月 17 日 前 將 校 內 審 查 資 料 繳 交 至 國 際 事 務 處 of Wisconsin, Madison 不 限 資 電 學 院 工 學 院 繳 交 該 校 國 際 學 生 學 雜 費 2013 上 海 交 大 世 界 排 名 第 19 名 Southern Illinois, Carbondale 2 名 繳 交 該 校 instate 學 雜 費 大 學 部 ibt 68 研 究 所 ibt 80 建 議 工 學 院 理 學 院 學 生 申 請 1. GPA 需 達 3.0 以 上 美 國 Florid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資 電 學 院 工 學 院 繳 交 該 校 國 際 學 生 學 雜 費 IELTS 每 學 期 可 向 FIT 申 請 美 金 5,000 元 的 獎 學 金 泰 晤 士 高 等 教 育 世 界 大 學 排 名 第 197 名 Illinoi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不 限 ( 確 認 中 ) 繳 交 該 校 國 際 學 生 學 雜 費 IELTS 限 大 二 以 上 學 生 申 請 2. 學 生 可 申 請 該 校 提 供 每 學 期 6000 美 金 獎 學 金 San Jose State 不 限 繳 交 該 校 國 際 學 生 學 雜 費 大 學 部 ibt 75 研 究 所 ibt 由 於 該 校 地 近 矽 谷, 鼓 勵 資 訊 商 業 相 關 的 學 生 申 請 California State, Chico IELTS 建 議 商 學 院 金 融 學 院 英 國 of the West of Scotland 不 限 繳 交 該 校 國 際 學 生 學 雜 費 IELTS 6.5 各 項 分 數 不 得 低 於 6.0 學 生 申 請 2. 英 檢 成 績 另 須 符 合 英 國 學 生 簽 證 Tier 4 的 要 求

8 地 區 學 校 名 稱 名 額 ( 一 學 期 ) 院 別 限 制 甄 選 對 象 學 費 費 用 依 該 校 公 告 為 準 英 語 能 力 學 制 備 註 1. 建 議 商 學 院 金 融 學 院 建 築 系 外 文 系 學 of Westminster 不 限 繳 交 該 校 國 際 學 生 學 雜 費 IELTS 6.0 各 項 分 數 不 得 低 於 5.5 生 申 請 2. 英 檢 成 績 另 須 符 合 英 國 學 生 簽 證 Tier 4 的 要 求 3. GPA 不 得 低 於 建 議 商 學 院 金 融 學 院 學 生 申 請 該 校 Georg Simon Ohm of Applied Sciences, Nuremburg 大 學 部 ibt 70/IELTS 6.0 研 究 所 ibt 92 International Business Program 2. 修 習 其 它 專 業 課 程 需 具 德 文 CEF B2 以 上 成 績 3. 該 校 春 季 班 :3 月 中 旬 -9 月 / 秋 季 班 :10 月 份 至 隔 年 3 月 份 1. 建 議 商 學 院 金 融 學 院 德 國 學 生 申 請 ( 英 文 授 課 多 為 商 業 課 程 ) DHBW ibt 80/IELTS 修 習 其 它 專 業 課 程 需 具 德 文 CEF B2 以 上 成 績 3. 課 程 查 詢 : im.de/international-pro gram html HHL Leipzig Graduate School of Management 商 學 院 該 校 提 供 管 理 類 課 程 法 國 Burgundy School of Business 2 名 商 學 院 金 融 學 院 大 三 以 上 或 研 究 所 學 生 申 請 1. 修 習 課 程 為 該 校 研 究 所 課 程 Master in Management 2. 學 業 成 績 GPA 需 達 2.7 以 上

9 地 區 學 校 名 稱 名 額 ( 一 學 期 ) 院 別 限 制 甄 選 對 象 學 費 費 用 依 該 校 公 告 為 準 英 語 能 力 學 制 備 註 Ecole de Management de Normandie 2 名 商 學 院 金 融 學 院 大 三 以 上 或 研 究 所 學 生 申 請 1. 修 習 課 程 為 該 校 研 究 所 課 程 2. 學 業 成 績 GPA 需 達 2.7 以 上 France Business School ( 確 認 中 ) 商 學 院 金 融 學 院 大 二 以 上 學 生 申 請 IELTS 6.5/ ISC Paris-School of Management 商 學 院 金 融 學 院 The Hague of Applied Sciences 建 議 商 學 院 金 融 學 院 資 電 學 院 學 生 申 請 ( 分 項 荷 蘭 Hanze of Applied Sciences, Groningen 2 名 成 績 不 得 低 於 17) IELTS 6.0 ( 分 項 成 績 不 建 議 商 學 院 金 融 學 院 土 木 系 土 管 系 學 生 申 請 得 低 於 5.5) Saxion of Applied Sciences 商 學 院 金 融 學 院 IELTS 6.0 提 供 課 程 : ammes/exchange-programm es/ 愛 爾 蘭 National of Ireland, Maynooth 建 議 工 學 院 資 電 學 院 理 學 院 學 生 申 請 瑞 典 Halmstad 2 名 建 議 資 電 學 院 商 學 院 金 融 學 院 學 生 申 請 芬 蘭 Tampere of Technology 2 名 IELTS 5.5 建 議 工 學 院 建 設 學 院 資 電 學 院 學 生 申 請

10 地 區 學 校 名 稱 名 額 ( 一 學 期 ) 院 別 限 制 甄 選 對 象 學 費 費 用 依 該 校 公 告 為 準 英 語 能 力 學 制 備 註 Upper Austria 奧 地 利 of Applied Sciences Wels Campus-School of Engineering and Environmental 工 學 院 資 電 學 院 ibt 87/IELTS 限 大 二 以 上 學 生 申 請 ( 須 在 本 校 修 業 至 少 4 個 學 期 ) 2. 建 議 電 機 系 機 電 系 環 科 系 資 工 系 學 生 申 請 Sciences 1. 該 校 提 供 Georgius 捷 克 VSB - Technical of Ostrava ibt 62 IELTS 5.5 Agricola Scholarship 給 交 換 學 生 2. 建 議 經 濟 系 土 木 系 電 機 系 資 工 系 材 料 系 學 生 申 請 1. 研 修 本 校 應 用 日 語 學 程 學 生 ( 限 已 修 讀 學 程 Niigata ibt 61 6 學 分 以 上 者 ) 可 優 先 推 薦 並 申 請 該 校 提 供 日 語 語 言 課 程 2. 如 欲 修 習 該 校 提 供 日 語 授 課 專 業 課 程, 需 提 出 JLPT N2 以 上 證 明 1. 需 提 出 JLPT N4 以 上 日 本 的 成 績 若, 則 需 參 加 該 校 自 製 測 驗 J-CAT Yamaguchi ibt 61 ( 並 取 得 同 級 成 績 2. 若 選 修 該 校 以 日 語 授 課 專 業 課 程,JLPT 成 績 建 議 應 達 N2 以 上 3. 學 生 每 學 期 需 修 超 過 7 門 課

11 地 區 學 校 名 稱 名 額 ( 一 學 期 ) 院 別 限 制 甄 選 對 象 學 費 費 用 依 該 校 公 告 為 準 英 語 能 力 學 制 備 註 需 提 出 JLPT N2 以 上 或 日 Tokushima Bunri ibt 61 本 留 學 生 考 試 日 語 200 分 以 上 之 程 度 或 由 日 本 德 島 文 理 大 學 認 對 修 課 不 影 響 之 日 語 程 度 1. 可 接 受 外 語 能 力 測 驗 FLPT 的 成 績 2. 大 學 部 學 生 需 有 修 習 一 年 以 上 日 語 課 程 ( 研 Daito Bunka ibt 61 修 本 校 應 用 日 語 學 程 並 修 讀 6 學 分 以 上 學 生 可 優 先 推 薦 ) 3. 該 校 研 究 所 課 程 均 為 日 語 授 課, 需 持 有 JLPT N1 成 績 或 FLPT 同 級 成 績 申 請 1. 英 文 授 課 課 程 : international industrial information,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English Kyonggi ibt 若 具 韓 國 語 TOPIK 三 級 水 平 的 學 生 可 修 韓 語 授 課 專 業 課 程 韓 國 3. 已 修 習 本 校 應 用 外 語 學 程 韓 文 課 程 4 學 分 以 上 學 生 可 以 申 請 研 修 該 校 韓 語 語 言 課 程 Sungshin Women s 商 學 院 金 融 學 院 ibt 61

12 地 區 學 校 名 稱 名 額 ( 一 學 期 ) 院 別 限 制 甄 選 對 象 學 費 費 用 依 該 校 公 告 為 準 英 語 能 力 學 制 備 註 Woosong 商 學 院 金 融 學 院 ibt 61 Dongguk ibt 61 Keimyung ibt 61 英 語 授 課 資 訊 請 參 考 h/page.jsp?mnu_uid=572& Hanyang Griffith 不 限 需 繳 交 該 校 Study abroad program 標 準 繳 費 ibt 92 ( 分 項 成 績 不 得 低 於 22 分 ) 學 業 成 績 GPA 須 在 2.5 以 上 澳 洲 Curtin of Technology 不 限 需 繳 交 該 校 Study abroad program 標 準 繳 費 IELTS 6.5 分 項 不 得 低 於 6.0 研 究 生 分 項 成 績 不 得 低 於 6.5 IELTS 6.5 Queensland of Technology 不 限 需 繳 交 該 校 Study abroad program 標 準 繳 費 ( 每 分 項 成 績 不 得 低 於 6.0)/ ibt90( 每 分 項 成 績 不 得 建 議 商 學 院 金 融 學 院 學 生 申 請 低 於 20 分 )

13 地 區 學 校 名 稱 名 額 ( 一 學 期 ) 院 別 限 制 甄 選 對 象 學 費 費 用 依 該 校 公 告 為 準 英 語 能 力 學 制 備 註 ( 寫 作 成 績 不 得 低 紐 西 蘭 Massey 不 限 繳 交 該 校 國 際 學 生 學 雜 費 於 19 分 )/IELTS 6.0 ( 分 項 不 1. GPA 不 得 低 於 不 接 受 TOEFL PBT( 舊 式 紙 筆 測 驗 ) 成 績 得 低 於 5.5 分 ) 香 港 Hong Kong Baptist 不 適 用 學 海 飛 颺 學 海 惜 珠 獎 學 金 計 畫

14 附 件 2: 開 放 本 校 國 際 企 業 管 理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學 生 申 請 研 修 學 校 一 覽 表 地 區 學 校 名 稱 Southern Illinois, Carbondale Florid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San Jose State 美 國 San Diego State Illinoi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Temple of the West of Scotland 英 國 of Westminster Georg Simon Ohm 德 國 法 國 名 額 學 費 ( 一 學 年 ) 費 用 依 該 校 公 告 為 準 英 語 能 力 備 註 5 名 需 繳 交 該 校 instate 學 雜 費 ibt 68 該 校 商 學 院 已 通 過 AACSB 認 證 不 限 需 繳 交 該 校 國 際 學 生 學 雜 費 1. GPA 需 達 3.0 以 上 2. 每 學 期 可 向 FIT 申 請 美 IELTS 6.5 金 5,000 元 的 獎 學 金 不 限 需 繳 交 該 校 國 際 學 生 學 雜 費 ibt 75 該 校 商 學 院 已 通 過 AACSB 認 證 不 限 需 繳 交 該 計 畫 (Semester at 該 校 商 學 院 已 通 過 AACSB San Diego State ) 費 認 證 用 3. 限 大 二 以 上 學 生 申 請 2 名 需 繳 交 該 校 國 際 學 生 學 雜 費 1. 學 生 可 申 請 該 校 提 供 IELTS 6.5 每 學 期 6000 美 金 獎 學 金 第 一 學 期 需 繳 交 天 普 國 際 學 1. GPA 需 達 3.0 以 上 3-5 名 生 學 雜 費 ; 第 二 學 期 免 繳 天 2. 該 校 商 學 院 已 通 過 普 學 費 AACSB 認 證 IELTS 英 檢 成 績 另 須 符 合 英 不 限 需 繳 交 該 校 國 際 學 生 學 雜 費 各 項 分 數 不 得 國 學 生 簽 證 Tier 4 的 要 低 於 6.0 求 不 限 需 繳 交 該 校 國 際 學 生 學 雜 費 1. 英 檢 成 績 另 須 符 合 英 IELTS 6.0 國 學 生 簽 證 Tier 4 的 要 各 項 分 數 不 得 求 低 於 GPA 不 得 低 於 3.0 of 照 該 修 習 該 校 International Applied Sciences, 校 規 Business Program Nuremburg Burgundy School 照 該 of Business 校 規 1. 限 三 年 級 學 生 申 請 Ecole de 照 該 Management de 2 名 校 規 Normandie 1. 限 三 年 級 學 生 申 請 ISC Paris-School 照 該 1. 限 三 年 級 學 生 申 請

15 地 區 學 校 名 稱 名 額 ( 一 學 年 ) 學 費 費 用 依 該 校 公 告 為 準 英 語 能 力 備 註 of Management 校 規 ESC Rennes School of Business 照 該 校 規 1. 限 三 年 級 學 生 申 請 2. 該 校 課 程 已 通 過 AACSB 認 證 瑞 典 Halmstad 照 該 校 規 韓 國 Woosong 照 該 校 規 ibt 可 接 受 外 語 能 力 測 驗 FLPT 的 成 績 2. 大 學 部 學 生 需 有 修 習 一 年 以 上 日 語 課 程 ( 研 日 本 Daito Bunka 照 該 校 規 ibt 61 修 本 校 應 用 日 語 學 程 並 修 讀 6 學 分 以 上 學 生 可 優 先 推 薦 ) 3. 該 校 研 究 所 課 程 均 為 日 語 授 課, 需 持 有 JLPT N1 成 績 或 FLPT 同 級 成 績 申 請 IELTS 6.5 ( 每 澳 洲 Queensland of Technology 不 限 需 繳 交 該 校 Study abroad program 標 準 繳 費 分 項 成 績 不 得 低 於 6.0)/ ibt90( 每 分 項 成 績 不 得 低 於 建 議 商 學 院 金 融 學 院 學 生 申 請 20 分 ) ( 寫 作 成 紐 西 蘭 Massey 不 限 繳 交 該 校 國 際 學 生 學 雜 費 績 不 得 低 於 GPA 不 得 低 於 2.75 分 )/IELTS 不 接 受 TOEFL PBT( 舊 ( 分 項 不 得 低 於 式 紙 筆 測 驗 ) 成 績 5.5 分 )

16 附 件 3: 雙 聯 學 制 合 作 學 校 參 加 雙 聯 學 制 學 生 均 需 繳 付 研 修 學 校 全 額 學 雜 費 國 外 大 學 學 雜 費 費 用 請 以 各 校 網 站 公 告 為 準 地 區 校 名 合 作 模 式 合 作 科 系 英 檢 資 格 要 求 申 請 需 知 & 備 註 1. 限 大 三 學 生 申 1. Rennes 的 課 程 :International Bachelor Program in Management (IBMP 3) 2. 學 生 須 在 公 司 實 習 8 週, 才 可 滿 足 畢 業 要 求 3. 可 選 修 法 文 課 程 但 不 計 算 學 分 請, 須 在 逢 甲 先 修 4. Application files: application 雙 學 士 IELTS 6.5 TOEFL ibt 80 滿 80 學 分 (Business/Economi cs or Management form, photo, CV in English, Motivation letter, Complete transcripts studies) 在 Rennes 5. Application fee: 60 Euro 約 需 再 修 60 ECTS 6. Documents submitted before Sep.: two copies of passport and visa, birth certificate, transcripts 法 國 ESC Rennes School of Business ( 申 請 期 限 2 月 中 商 學 院 of last semester, English test copy, OFII form (delivered by French embassy while visa issuing) 旬 ) 1. Application files: application 1. 限 申 form, photo, CV in English, 請, 需 在 本 校 Motivation letter, certified copy 完 成 2 學 期 修 of Bachelor degree and 課 university transcripts, 2. MA & MSc 修 transcripts of master studies for 業 期 間 約 the semesters being finished if IELTS 6.5 個 月, 包 括 8 個 available, certificate of 雙 碩 士 TOEFL ibt 月 課 程 (9 月 到 registration for the master 80 隔 年 4 月 ) 論 文 program at FCU 須 在 11 月 以 前 2. Application fee: 60 Euro 繳 交 另 外 還 3. Documents submitted before 有 4-6 個 月 的 實 Sep.: two copies of passport and 習 (5 月 到 9 月, visa, birth certificate, English 可 在 國 外 或 臺 test copy, OFII form (delivered 灣 企 業 ) by French embassy while visa

17 地 區 校 名 合 作 模 式 合 作 科 系 英 檢 資 格 要 求 申 請 需 知 & 備 註 issuing) 1. 限 大 三 或 大 四 學 生 申 請, 須 在 逢 甲 先 修 滿 120 學 分 1. Application files: application 課 程 2. 3/4+1.5 for form, photo, CV in English, Master MA, MSc Motivation letter, Complete ( 約 需 個 月 修 transcripts 習 時 間 ); 若 修 習 2. Application fee: 60 Euro MSc 學 位 須 有 Documents submitted before 逢 甲 學 士 + 雷 恩 碩 士 IELTS 6.5 TOEFL ibt 80 選 擇 3+2 課 程 的 學 生 另 需 繳 附 GMAT550 分 以 上 的 成 績 月 實 習 經 驗 3. Sep.: two copies of passport and 3/4+2 for Master visa, birth certificate, transcripts PGE (Programme of last semester, a letter from Grande Ecole, 兩 年 FCU certifying the future 修 習 時 間 ): 大 部 份 obtainment of his/her bachelor 課 程 均 為 英 語 授 degree, English test copy, OFII 課, 除 了 某 些 選 修 form (delivered by French 及 embassy while visa issuing) EOP( Experimentati 4. For PGE applicants: French on & Professional language certificate and GAMT Orientation) 課 程 5. 英 文 或 法 文 面 試 : 2013 年 3 學 生 選 擇 這 個 月 4 日 program 需 具 備 法 6. 參 考 : 文 程 度 ( 法 文 課 程 或 DELF B1 6/mbaesc-rennes.html 程 度 ) 修 課 期 間 另 需 修 習 法 文 課 法 國 Burgundy School of Business 雙 學 士 ( 研 修 課 程 Bachelor in 商 學 院 ( 限 BIBA) /IELTS 限 BIBA 學 生 申 1. application form 請 需 在 本 校 完 成 6 2. statement of goal/objectives 個 學 期 修 業 for studies at ESC DIJON

18 地 區 校 名 合 作 模 式 合 作 科 系 英 檢 資 格 要 求 申 請 需 知 & 備 註 Marketing and Business Degree Program) 2. GPA 2.7 以 上 3. 名 額 限 制 10 名 / 年 3. copy of passport and residence permit if applicable 4. curriculum vitae/resume 5. official academic records 6. copy of national university entrance exam certificate or equivalent and copy of the results obtained 7. two recommendation letters 8. an English test score 9. an essay: in this essay, the candidates are asked to give a general description of your country in the economic world and explain the specific economic relationship between your country and France 10. A logic and world culture test is also required. ESC Dijon will send the test and FCU OIA can organize the session with the candidates. The test lasts 1 hour. At the end, FCU OIA can send the candidates answers to ESC Dijon who will take care of the correction. 11. An interview will be organized over the phone or by Skype with the director of the Bachelor Program for each applicant. 1. 該 校 提 供 一 學 期 獎 金 美 金 美 國 1. 限 申 請 5,000 元 ( 需 達 到 英 檢 標 準 ) of 工 學 院 資 電 且 需 在 本 校 完 2. 由 於 該 校 申 請 期 限 截 止 較 Wisconsin-Milwau 雙 碩 士 學 院 成 2 學 期 修 課 早, 欲 申 請 該 校 學 生, 請 於 1 kee 2. 有 論 文 要 求 月 17 日 前 交 校 內 審 查 資 料 及 申 請 該 校 入 學 許 可 資 料 繳 交 至 國

19 地 區 校 名 合 作 模 式 合 作 科 系 英 檢 資 格 要 求 申 請 需 知 & 備 註 際 事 務 處 美 國 Temple Washington State 美 國 Southern New 美 國 Hampshire 商 學 院 ( 會 計 ibt 68 / 雙 學 士 系 行 銷 系 ) IELTS 5.5 逢 甲 學 士 - 天 不 限 普 碩 士 雙 碩 士 商 學 院 MBA ibt 93 雙 碩 士 不 限 雙 學 士 不 限 ibt 須 在 逢 甲 完 成 至 少 4 個 學 期 學 業 由 於 該 校 申 請 期 限 截 止 較 早, 欲 申 請 該 校 學 生, 請 於 1 月 17 日 前 交 校 內 審 查 資 料 及 申 請 該 2. 申 請 截 止 日 期 :3 月 1 日 校 入 學 許 可 資 料 繳 交 至 國 際 事 務 處 1. DBMD 獎 學 金 : 在 天 普 就 讀 期 間, 符 合 資 格 學 生 可 申 請 每 年 最 高 5,000 美 金 補 助, 獎 學 金 1. 大 三 以 上 大 學 期 間 以 兩 年 為 限 部 學 生 方 可 申 請 2. 申 請 Fox School of Business 2. 須 完 成 天 普 大 的 學 生 需 達 到 TOEFL ibt100 學 英 語 先 修 課 程 分 以 上 的 成 績, 另 需 具 備 ( 暑 期 ) GMAT 690 分 上 的 成 績 證 明 3. 可 春 秋 兩 季 入 學 Fox School of Business 僅 接 受 秋 季 班 入 學 1. 有 先 修 課 程 ( 大 學 部 或 研 究 所 ) 要 求 :- Financial and Managerial Accounting- Macro-and Micro-economics- Principles and Finance- Principle and Marketing- 限 申 請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Statistics- Operations- Business Law 2. 須 具 備 GMAT 成 績 3. Admission index 需 達 到 1150 (GMAT+[200*GPA]) 4. 學 生 需 繳 交 該 校 non-resident 學 雜 費 限 申 請 且 需 在 本 校 完 成 2 學 期 修 課 需 在 本 校 修 習 6 個 學 生 GPA3.6 以 上 可 申 請 入 學 學 期 以 上 並 超 過 90 獎 學 金 5000 美 元 每 低 0.1 分,

20 地 區 校 名 合 作 模 式 合 作 科 系 英 檢 資 格 要 求 申 請 需 知 & 備 註 個 學 分 數 則 獎 學 金 少 500, 以 此 類 推 GPA 少 於 3.0 則 不 得 申 請 獎 學 金 資 訊 : ns/info/international/prospective students/admissioninformation/ default.htm Presidential Scholarship $13, per year/renewable up to four years 3.5 G.P.A. or higher 美 國 美 國 雙 學 士 The of Findlay 雙 碩 士 Florida Institute of 雙 學 士 Technology 商 學 院 ( 主 Deans Scholarship $12, 學 生 學 科 成 績 需 達 要 針 對 行 銷 per year/renewable up to four ibt 分 或 C 以 上, 方 可 系 國 貿 系 同 years G.P.A. 採 計 學 ) Findlay Award Scholarship $9, per year/renewable up to four years G.P.A. International Scholar Award $8, per year/renewable up to four years G.P.A. MBA Scholarship $2,000 (including books) 最 多 可 承 認 12 學 芬 利 授 與 Master of Business 商 學 院 ( 主 要 分, 且 學 科 成 績 須 Administration 學 位 針 對 國 貿 所 ) 在 B- 以 上 獎 學 金 同 上 工 學 院 資 電 學 院 商 學 院 Bachelor of 1. 學 業 成 績 須 在 Science in 1. 學 生 學 業 成 績 GPA 3.0 以 上 GPA 3.0 以 上 Mechanical /IELTS 可 申 請 FIT 每 學 期 5,000 或 每 學 2. 須 在 逢 甲 完 成 Engineering 6.5 年 10,000 美 金 的 tuition 至 少 4 個 學 期 (BSME), Scholarship 學 業 Bachelor of Science in Business

21 地 區 校 名 合 作 模 式 合 作 科 系 英 檢 資 格 要 求 申 請 需 知 & 備 註 Administratio n (BSBA), Bachelor of Science in Information Systems (BSIS), Bachelor of Science in Marketing (BSM) 逢 甲 學 士 +FIT 碩 士 商 學 院 會 計 系 企 管 國 /IELTS 貿 國 企 行 6.5 銷 學 系 1. 修 習 MBA 學 位 (the Nathan 1. 學 生 須 在 逢 甲 M. Bisk College of Business) 完 成 至 少 六 學 期 學 2. 學 生 學 業 成 績 GPA 3.0 以 上 業, 並 在 大 四 年 交 可 申 請 FIT 每 學 期 5,000 或 每 學 換 至 FIT 修 課, 方 可 年 10,000 美 金 的 tuition 申 請 修 讀 FIT MBA Scholarship ( 大 四 一 年 ) 課 程 ( 在 FIT 研 修 期 3. 研 修 FIT 碩 士 班 課 程 時, 學 間 約 為 年 ) 業 成 績 GPA 3.0 以 上 及 滿 足 每 2. 學 業 成 績 須 在 學 期 9 學 分 的 修 課 要 求 學 生 可 GPA 3.0 以 上 申 請 FIT 每 學 期 2,000 或 每 學 年 4,000 美 金 的 tuition Scholarship 1. 建 議 商 學 院 IETLS 6.5, 分 金 融 學 院 學 生 項 成 績 須 在 申 請 英 國 of the West of Scotland 雙 學 士 不 限 6.0 以 上 另 需 2. 限 大 三 以 上 的 滿 足 英 國 學 大 學 部 學 生 申 生 簽 證 英 文 請 能 力 要 求 3. GPA 須 在 2.8 以 上 IETLS 6.5, 分 項 成 績 須 在 1. 學 生 須 在 本 校 商 學 院 就 讀 英 國 Nottingham Trent 雙 學 士 商 學 院 6.0 以 上 另 需 GPA 須 在 2.8 以 上 滿 足 英 國 學 至 少 6 個 學 期 以 上 2. 該 校 提 供 就 讀 第 一 年 學 費 生 簽 證 英 文 九 折 的 優 惠 能 力 要 求

22 地 區 校 名 合 作 模 式 合 作 科 系 英 檢 資 格 要 求 申 請 需 知 & 備 註 1. QUT 提 供 Master of Business 及 Master of Business Advanced Queensland 逢 甲 學 士 澳 洲 of +QUT 碩 士 Technology 商 學 院 財 稅 IETLS 6.5 系 國 貿 系 每 分 項 成 績 行 銷 系 國 企 不 得 低 6.0 系 碩 士 課 程 給 本 校 學 生 修 習 1. 限 上 述 科 系 大 2. Master of Business 修 業 期 學 部 應 屆 畢 業 生 申 間 不 少 於 2 個 學 期 ;Master of 請 Business Advanced 修 業 期 間 不 2. 本 校 GPA 需 達 少 於 3 個 學 期 2.3 以 上 3. 學 生 可 申 請 該 校 提 供 Triple Crown Scholarship( 限 商 學 院 課 程 )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附 錄 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規 定 102 新 生 相 關 規 定 若 有 變 動 將 依 各 系 所 公 告 為 準 生 物 醫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及 博 士 班 : 通 過 下 列 任 何 一 項 英 語 檢 測 標 準 即 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 ( 七 ) 以 上 校 外 成 績 皆 未 通 過, 可 參 加 校 內 英 檢 測 驗 總 成 績 超 過 160 分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台灣大學

國立台灣大學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入 學 及 修 業 規 則 壹 招 生 辦 法 一 入 學 資 格 凡 於 國 內 經 教 育 部 立 案 之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取 得 學 士 學 位, 或 於 符 合 教 育 部 採 認 規 定 之 國 外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取 得 學 士 學 位, 或 具 有 同 等 學 力 資 格, 並 符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 宜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資 料 ( 僅 供 參 考 ) 一 姓 名 : 二 單 位 : 三 現 職 : 四 學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五 經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六 教 師 證 書 字 號 : 年 資 起 算 日 : 七 學 術 專 長 領 域 : 八 任

More information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民 政 事 務 總 署 諮 詢 文 件 設 立 物 業 管 理 行 業 的 規 管 架 構 的 公 眾 諮 詢 ( 2010 年 12 月 )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10 年 12 月 3 日 http://www.had.gov.hk/tc/publications/consultation_papers/consultation_papers.htm 錄 數 行 度 行 行 見 歷 力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32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32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102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目 錄 一 重 要 事 項 說 明... 1 二 系 統 入 口... 2 三 操 作 步 驟... 2 ( 一 ) 進 入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2 ( 二 ) 閱 讀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注 意 事 項... 3 ( 三 ) 登 記 就 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令 中 華 民 國 02 年 0 月 2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02039430B 號 修 正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師 證 書 注 意 事 項,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教育實習問與答:

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More informat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須 重 補 修 學 校 課 程 異 動 時, 新 舊 課 程 應 有 修 習 對 照 表, 供 休 復 學 生 或 重 補 修 學 生 使 用 學 生 所 修 全 學 年 之 選 修 課 程, 如 僅 單 一 學 期 成 績 及 格, 仍 承 認 該 學 期 選 修 學 分 學 生 每 學 期 修

須 重 補 修 學 校 課 程 異 動 時, 新 舊 課 程 應 有 修 習 對 照 表, 供 休 復 學 生 或 重 補 修 學 生 使 用 學 生 所 修 全 學 年 之 選 修 課 程, 如 僅 單 一 學 期 成 績 及 格, 仍 承 認 該 學 期 選 修 學 分 學 生 每 學 期 修 中 國 科 技 大 學 附 設 進 修 學 院 學 則 中 華 民 國 92 年 3 月 10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92 年 04 月 28 日 教 育 部 台 社 ( 一 ) 字 0920058884 號 函 備 查 中 華 民 國 93 年 6 月 28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0 月 31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4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31303130343230205F72657669736564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31303130343230205F726576697365645F2E646F63>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系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辦 法 99.03.19 訂 定 101.04.13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修 訂 101.04.20 100 學 年 度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一 宗 旨 本 系 應 用 數 學 統 計 科 學, 與 計 算 機 科 學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的 目 的 是 希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10338497241號函

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10338497241號函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6 條 第 2 項 第 1 款 但 書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1 款 第 2 款 所 定 離 退 給 與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3 款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及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被 保 險 人 一 次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總 說 明 現 行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係 於 一 百 零 二 年 八 月 二 十 三 日 訂 定 發 布, 教 育 部 於 一 百 零 三 學 年 度 實 施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為 使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abour_comparison.doc

Microsoft Word - labour_comparison.doc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勞 動 合 同 法 ( 草 案 ) 原 草 案 及 修 改 草 案 比 較 原 草 案 1. 事 業 單 位 聘 用 人 員 納 入 本 法 調 整 範 圍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境 內 的 企 業 個 體 經 濟 組 織 民 辦 非 企 業 單 位 與 勞 動 者 建 立 勞 動 關 係, 訂 立 和 履 行 勞 動 合 同, 適 用 本 法 國 家 機 關 事

More information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101 年 9 月 19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章 訂 定 依 據 第 一 條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修 業 要 點 ) 依 據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高 其 應 修 學 分 數 者, 應 依 其 提 高 之 標 準 3. 通 過 博 士 學 位 候 選 人 資 格 考 核 者 4. 已 完 成 論 文 初 稿 者 四 研 究 生 申 請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每 年 五 月 底 或

高 其 應 修 學 分 數 者, 應 依 其 提 高 之 標 準 3. 通 過 博 士 學 位 候 選 人 資 格 考 核 者 4. 已 完 成 論 文 初 稿 者 四 研 究 生 申 請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每 年 五 月 底 或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研 究 生 博 士 暨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實 施 要 點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二 本 校 研 究 生 有 學 術 研 究 型 及 實 務 專 業 型, 授 與 學 位 之 中 ( 英 ) 文 名 稱, 由 各 院 系 所 依 其 發 展 特 色, 授 予 學 術 導 向 或 實 務 專 業 導 向 學 位

More information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5 年 5 月 16 日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5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英語能力及成就鑑別測驗實施辦法(適用於九十七學年度入學新生)

英語能力及成就鑑別測驗實施辦法(適用於九十七學年度入學新生) 英 語 能 力 及 成 就 鑑 別 測 驗 實 施 辦 法 ( 適 用 於 九 十 七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新 生 ) 87.05.29 教 務 會 議 訂 定 實 施 88.01.19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0.06.13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1.10.11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2.03.25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4.06.08 教 務 會

More information

一、 資格條件: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5

Microsoft Word - 15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令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農 企 字 第 1000010430 號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並 自 即 日 生 效 附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主 任 委 員 陳 武 雄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修 正 規 定 一 行 政 院 農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A7DEC075AB4FB065A44ABEC7BAF4B8F4ADD3A74FB3F8A657A740B77EB0D1A6D2A4E2A5552DA6D2A5CDBADD2E646F63>

<4D F736F F D A7DEC075AB4FB065A44ABEC7BAF4B8F4ADD3A74FB3F8A657A740B77EB0D1A6D2A4E2A5552DA6D2A5CDBADD2E646F63> 101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招 收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保 送 入 學 招 生 網 路 報 名 作 業 參 考 手 冊 目 錄 通 行 碼 注 意 事 項... 1 一 重 要 事 項 說 明... 2 二 技 優 保 送 入 學 招 生 流 程... 3 三 網 路 報 名 入 口... 4 四 使 用 報 名 系 統 操 作 介 紹...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B4.doc

Microsoft Word - B4.doc 本 校 職 員 進 用 及 陞 遷 甄 審 辦 法 修 正 本 校 職 員 進 用 及 陞 遷 甄 審 辦 法 業 經 102 年 5 月 22 日 第 378 次 擴 大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同 一 序 列 人 員 之 遷 調 規 定, 移 至 第 七 條, 並 修 正 為 同 一 序 列 職 務 人 員 申 請 平 調 時 得 優 先 調 整, 並 由 職 缺 單 位 視 職 務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B4FC657B4E4B0C8AAD1A5F7A6B3ADADA4BDA571B773B669A448ADFBBAC2BFEFB357BD64>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B4FC657B4E4B0C8AAD1A5F7A6B3ADADA4BDA571B773B669A448ADFBBAC2BFEFB357BD64>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壹 依 據 一 國 營 事 業 管 理 法 第 31 條 二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一 依 據 :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附 設 實 驗 國 民 小 學 應 屆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要 點 1030520 臨 時 校 務 會 議 訂 定 1030903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 一 ) 本 校 應 屆 畢 業 生 畢 業 給 獎 實 施 原 則 ( 二 ) 臺 南 市 102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小 學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計 畫 二

More information

1公告[1].rtf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4 年 6 月 15 日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3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4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230393035B874ACF9BFABACECA7DEA46ABEC7AED5A57EB9EAB2DFBFECAA6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230393035B874ACF9BFABACECA7DEA46ABEC7AED5A57EB9EAB2DFBFECAA6B> 聖 約 翰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辦 法 100 年 4 月 19 日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教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100 年 9 月 27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教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102 年 5 月 2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教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102 年 9

More information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師 聘 任 升 等 評 審 辦 法 86 年 4 月 19 日 第 96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至 第 十 六 條 及 十 八 十 九 條 條 文 87 年 1 月 17 日 第 99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廿 八 條 條 文 並 刪 除 第 十 一 之 一 條 文 教 育 部 87 年 221 日 台 ( 八 七 ) 審 字 第 87008833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ounsel1010224

Microsoft Word - counsel1010224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實 習 諮 商 師 諮 商 與 臨 床 專 業 實 習 辦 法 92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二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93.09.09 第 9303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94.11.02 第 9403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95.09.07 第 9501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97.03.28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

新生入學

新生入學 註 冊 學 籍 相 關 問 題 Q&A 新 生 入 學 1. 我 是 新 生, 何 時 會 得 知 有 關 新 生 報 到 的 資 訊 及 註 冊 繳 費 通 知 單? 每 年 八 月 上 旬 會 將 新 生 入 學 相 關 訊 息 公 布 於 學 校 網 站 並 由 中 國 信 託 商 業 銀 行 代 寄 繳 費 通 知 單, 未 收 到 資 料 的 學 生, 請 洽 註 冊 組 2. 我 應 如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2入學-碩士班1020704

Microsoft Word - 102入學-碩士班1020704 義 守 大 學 電 子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三 次 研 究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修 訂 通 過 (100.05.18)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七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100.05.26) 10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研 究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修 訂 通

More information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More information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臺 灣 省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再 申 訴 評 議 書 案 號 :95051 號 再 申 訴 人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 高 級 中 學 教 師 住 居 所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 高 級 中 學 教 師 住 居 所 : 出

More information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69AD59ABC2A4BDA571B6C5B56FA6E6A4CEB56FA6E6A4CEC2E0B4ABBFECAA6B3130323036323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69AD59ABC2A4BDA571B6C5B56FA6E6A4CEB56FA6E6A4CEC2E0B4ABBFECAA6B31303230363238> 波 若 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波 若 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2 年 7 月 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More information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

國立中正大學學生修習通識教育修業規定

國立中正大學學生修習通識教育修業規定 學 生 修 業 規 定 ( 九 十 七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 一 本 系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修 滿 至 少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135 學 分 包 括 (1) 通 識 教 育 28 學 分 (2) 專 業 必 修 74 學 分 (3) 專 業 選 修 18 學 分 (4) 自 由 選 修 15 學 分 二 各 類 科 目 包 括 : 一 二 三 四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AA9ADBBB4E4BAF4B8F4BBC8A6E6BEDEA740A4E2A5555FABC8A4E1BADD2DADD3A448AAA9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AA9ADBBB4E4BAF4B8F4BBC8A6E6BEDEA740A4E2A5555FABC8A4E1BADD2DADD3A448AAA95F2E646F63> 目 錄 1. 介 紹...2 2. 功 能 列 表...3 3. 操 作 步 驟 說 明 ( 簽 入 / 簽 出 )...5 3.1 簽 入...5 3.2 簽 出...6 4. 操 作 步 驟 說 明 ( 查 詢 類 )...7 4.1 存 款 業 務...7 4.1.1 活 期 / 支 票 存 款 帳 戶 餘 額 查 詢...8 4.1.2 活 期 / 支 票 存 款 帳 戶 明 細 查 詢...9

More information

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玄 奘 大 學 應 用 心 理 學 系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申 請 程 序 項 目 日 期 繳 交 資 料 遴 聘 指 導 教 授 一 提 論 文 題 目 及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同 意 書 需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 一 ) 修 滿 超 過 一 半 的 學 分 (30 學 分 ) 或 ( 二 ) 所 有 必 修 課 已 修 過 ** 符 合 上 述 一 項 條 件 即 可 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1030717_.doc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1030717_.doc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3 年 07 月 2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行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實 施 細 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令 第 52 號 目 錄 一 九 九 六 年 七 月 一 日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總 則 考 試 注 冊 執 業 附 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根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 以 下 簡 稱 條 例 )

More information

食 生 系 碩 士 生 學 位 考 試 申 請 說 明 ( 一 ) 申 請 步 驟 說 明 : 步 驟 一 : 準 備 紙 本 文 件 (1) 論 文 考 試 申 請 書 (2) 教 師 擔 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論 文 口 試 明 細 表 及 聘 函 (3) 歷 年 成 績 單 ( 系 上

食 生 系 碩 士 生 學 位 考 試 申 請 說 明 ( 一 ) 申 請 步 驟 說 明 : 步 驟 一 : 準 備 紙 本 文 件 (1) 論 文 考 試 申 請 書 (2) 教 師 擔 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論 文 口 試 明 細 表 及 聘 函 (3) 歷 年 成 績 單 ( 系 上 食 生 系 碩 士 生 學 位 考 試 申 請 流 程 第 一 階 段 ( 申 請 ) 準 備 畢 業 考 試 申 請 資 料 20 天 前 送 系 辦 公 室 系 辦 審 核 表 件 資 料 送 註 冊 組 第 二 階 段 ( 口 試 前 ) 自 行 準 備 所 有 評 分 及 簽 名 表 格 口 試 前 2 天 領 取 印 領 清 冊 口 試 後 送 回 口 試 印 領 清 冊 簽 名 本 第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2013 年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成 績 發 放 安 排 及 最 新 資 訊 2013 年 7 月 6 日 2013 年 文 憑 試 報 考 統 計 2012 年 2013 年 報 考 人 數 73,074 82,283 學 校 考 生 71,745 71,168 自 修 生 1,329 11,115 重 考 生 人 數 :10,973 重 考 的 自 修 生 :8,836 重 考 的

More information

國立新竹師院進修部八十七學年度國小師資及特教師資班

國立新竹師院進修部八十七學年度國小師資及特教師資班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與 教 師 在 職 進 修 碩 士 學 位 班 開 學 通 知 不 再 寄 發 紙 本, 請 自 行 上 網 查 閱 開 學 通 知 受 文 者 : 本 校 夜 間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與 教 師 在 職 進 修 碩 士 學 位 班 各 班 學 生 102 年 12 月 主 旨 : 通 知 本 校 102 學 年 度 下 學 期 開 學 註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D212各校考試科目一覽表

Microsoft Word - 1D212各校考試科目一覽表 各 校 法 研 所 報 名 時 間 暨 考 試 科 目 一 覽 表 前 1 各 校 法 研 所 報 名 時 間 暨 考 試 科 目 一 覽 表 本 表 係 105 年 度 簡 章 資 料 僅 供 參 考, 若 有 異 動, 以 各 校 最 新 公 告 為 準 臺 灣 44 年 12 月 9 日 12 月 17 日 2 月 20 日 2 月 21 日 班 甲 組 主 修 基 礎 法 班 乙 組 主 修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99-009作業流程宣導說明會.ppt

Microsoft PowerPoint - 99-009作業流程宣導說明會.ppt 一 推 薦 甄 選 入 學 招 生 作 業 流 程 1 重 大 變 革 事 項 99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推 薦 甄 選 入 學 招 生 群 ( 類 ) 新 增 藝 術 群 影 視 類, 共 計 21 群 ( 類 ) 01 機 械 群 08 工 程 與 管 理 類 15 外 語 群 英 語 類 招 生 群 類 別 02 動 力 機 械 群 09 商 管 群 16 外 語 群 日 語 類 03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5F3130345FA6DBB5FBB3F8A769AED15FB971BEF7A8745FC3B1A657C0C95F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5F3130345FA6DBB5FBB3F8A769AED15FB971BEF7A8745FC3B1A657C0C95F2E646F6378> 電 子 工 程 / 班 認 證 規 範 G0: 入 學 評 量 方 式 G0.1 入 學 評 量 方 式 國 防 大 學 理 工 學 院 及 班 入 學 評 量 方 式 秉 持 公 平 公 開 原 則, 由 本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辦 理 碩 士 班 招 生 入 學 相 關 事 宜, 並 訂 定 各 項 招 生 作 業 規 則 與 施 行 細 則 ( 請 參 閱 招 生 簡 章 ) 由 於 本

More information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社 會 科 學 院 2016/2017 年 度 出 國 交 換 學 生 甄 選 時 程 表 項 目 日 期 / 時 間 說 明 1. 未 於 期 限 內 線 上 繳 交 報 名 資 料 者, 不 得 參 加 本 次 出 國 交 換 學 生 甄 選 2015 年 11 月 19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社 會 科 學 院 2016/2017 年 度 出 國 交 換 學 生 甄 選 時 程 表 項 目 日 期 / 時 間 說 明 1. 未 於 期 限 內 線 上 繳 交 報 名 資 料 者, 不 得 參 加 本 次 出 國 交 換 學 生 甄 選 2015 年 11 月 19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社 會 科 學 院 2016/2017 年 出 國 交 換 學 生 甄 選 簡 章 - 0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社 會 科 學 院 2016/2017 年 度 出 國 交 換 學 生 甄 選 時 程 表 項 目 日 期 / 時 間 說 明 1. 未 於 期 限 內 線 上 繳 交 報 名 資 料 者, 不 得 參 加 本 次 出 國 交 換 學 生 甄 選 2015

More information

七 同 意 主 管 機 關 委 請 相 關 機 關 ( 構 ) 查 詢 申 請 登 記 人 之 債 信 刑 案 素 行 及 考 核 資 料 之 同 意 書 前 項 各 款 文 件 應 於 登 記 時 備 齊, 交 付 受 理 登 記 機 關 文 件 不 齊 者, 不 予 受 理 登 記 ; 其 需

七 同 意 主 管 機 關 委 請 相 關 機 關 ( 構 ) 查 詢 申 請 登 記 人 之 債 信 刑 案 素 行 及 考 核 資 料 之 同 意 書 前 項 各 款 文 件 應 於 登 記 時 備 齊, 交 付 受 理 登 記 機 關 文 件 不 齊 者, 不 予 受 理 登 記 ; 其 需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令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30 日 農 輔 字 第 1010050880 號 修 正 農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附 修 正 農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主 任 委 員 陳 保 基 農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修 正 條 文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會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四 十 九 條 之 一 規 定

More information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1 年 5 月 27 日 總 目 173-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分 目 228 學 生 資 助 請 各 委 員 批 准 由 2011/ 12 學 年 起 推 行 有 關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改 善 建 議 問 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下 稱 文 憑 考 試 ) 將 於 2011/ 12 學 年 首 次 舉 行 我 們 須

More information

澳門特別行政區

澳門特別行政區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 /2015 號 行 政 法 規 ( 諮 詢 文 本 ) 都 市 建 築 及 城 市 規 劃 範 疇 資 格 制 度 的 施 行 細 則 行 政 長 官 根 據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 法 第 五 十 條 ( 五 ) 項 及 第 1/2015 號 法 律 都 市 建 築 及 城 市 規 劃 範 疇 的 資 格 制 度 第 七 十 條 的 規 定, 經 徵 詢

More information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015 年 兩 岸 四 地 四 星 級 大 學 排 行 榜 序 號 1 大 連 理 工 大 學 遼 寧 31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 西 北 工 業 大 學 陝 西 32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3 華 南 理 工 大 學 廣 東 33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4 湖 南 大 學 湖 南

More information

者 ), 必 須 補 修 本 系 之 審 計 學, 以 60 分 通 過 標 準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入 學 時 如 尚 未 修 習 上 述 課 程, 應 在 修 業 期 限 內 補 修, 其 學 分 數 不 計 入 本 所 規 定 最 低 修 習 學 分 內 第 三 條 共 同 必 修 科 目

者 ), 必 須 補 修 本 系 之 審 計 學, 以 60 分 通 過 標 準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入 學 時 如 尚 未 修 習 上 述 課 程, 應 在 修 業 期 限 內 補 修, 其 學 分 數 不 計 入 本 所 規 定 最 低 修 習 學 分 內 第 三 條 共 同 必 修 科 目 國 立 臺 北 大 學 商 學 院 會 計 學 系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修 業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六 日 系 務 會 議 修 定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九 月 二 十 七 日 系 務 會 議 修 定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三 年 三 月 二 十 八 日 系 務 會 議 修 定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三 年 九 月 二 十 六 日

More information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103 年 8 月 編 製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操 作 1 2 4 0-12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一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流 程 方 案 線

More information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轉 載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茲 制 定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毛 治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公 布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

2

2 1 98.06.05 97 4 2 3 4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教 師 評 鑑 辦 法 第 一 條 94.12.23 94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96.06.08 95 學 年 度 第 4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8.10.23 98 學 年 度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8.12.18 98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578C657ADBAA9B2A46ABEC72D313035BEC7A67EABD7BEC7A468ABE1B2C4A447B14DAAF8BEC7A468BEC7A6ECBEC7B57BB3E6BF57A9DBA5CDC2B2B3B92DA965ADFBB77C>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578C657ADBAA9B2A46ABEC72D313035BEC7A67EABD7BEC7A468ABE1B2C4A447B14DAAF8BEC7A468BEC7A6ECBEC7B57BB3E6BF57A9DBA5CDC2B2B3B92DA965ADFBB77C> 105 年 3 月 24 日 本 校 104 學 年 度 第 6 次 招 生 委 員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105 學 年 度 台 灣 首 府 大 學 學 士 後 第 二 專 長 烘 焙 管 理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單 獨 招 生 簡 章 台 灣 首 府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地 址 :721 台 南 市 麻 豆 區 南 勢 里 168 號 電 話 :06-5718877 5718899(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C4B3C344322DA8CCAA6BB5BDA5CEB3CCA6B3A751BCD0A4CEADADA8EEA9CAA9DBBCD0BFECB27AB1C4C1CAA4A7A740AA6B2E707074>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C4B3C344322DA8CCAA6BB5BDA5CEB3CCA6B3A751BCD0A4CEADADA8EEA9CAA9DBBCD0BFECB27AB1C4C1CAA4A7A740AA6B2E707074> 依 法 善 用 最 有 利 標 及 限 制 性 招 標 辦 理 採 購 之 作 法 行 政 院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1 壹 前 言 貳 最 有 利 標 参 限 制 性 招 標 簡 報 大 綱 2 1 壹 前 言 最 有 利 標 決 標 及 限 制 性 招 標, 皆 為 採 購 法 規 定 之 合 法 決 標 及 招 標 方 式 之 ㄧ, 如 能 依 法 善 用, 對 於 提 升 採 購 效

More information

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立 積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第 1 條 ( 訂 定 依 據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2 條 ( 規 範 範 圍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7300網頁設計.doc

Microsoft Word - 17300網頁設計.doc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之 一 七 三 網 頁 設 計 行 政 院 職 業 訓 練 局 編 印 勞 工 委 員 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六 月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目 錄 一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說 明... 1 二 丙 級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2 三 乙 級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主 任 導 師 一 年 級 導 師 系 學 會 導 師 二 年 級 導 師 教 育 專 業 課 26 學 分 教 師 資 格 檢 定 考 試 ( 每 年 3 月 )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證 書 學 習 護 照 ( 實 地 實 習 研 習 服 務 時 數 心 霊 美 學 與 藝 術 人 文 活 動 )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教 師 甄 試 專 門 課 程 ( 任 教 類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B7A6E6ACECA7DEA46ABEC7A57CA67EA8EEA4E9B6A1B3A1C4F2A9DBA9DBA5CDC2B2B3B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B7A6E6ACECA7DEA46ABEC7A57CA67EA8EEA4E9B6A1B3A1C4F2A9DBA9DBA5CDC2B2B3B92E646F6378> 105 學 年 度 四 年 制 日 間 部 續 招 招 生 簡 章 健 行 科 技 大 學 四 年 制 日 間 部 續 招 招 生 委 員 會 校 址 :32097 桃 園 市 中 壢 區 健 行 路 229 號 電 話 :(03)4581196 轉 3231~3236 ( 招 生 處 試 務 組 ) 傳 真 :(03)2503900 網 址 :http://www.uch.edu.tw 中 華 民

More information

幻灯片 1

幻灯片 1 屏 東 縣 政 府 105 年 度 兼 任 兼 辦 人 事 業 務 人 員 研 習 人 事 業 務 常 見 問 題 案 例 探 討 - 任 免 遷 調 報 告 人 任 免 科 長 王 怡 雯 目 錄 考 試 分 發 案 例 任 免 遷 調 案 例 專 技 轉 任 案 例 職 務 代 理 考 試 分 發 案 例 ( 一 ) 某 甲 係 100 年 高 考 三 級 財 稅 行 政 職 系 筆 試 錄 取

More information

商 學 院 全 時 就 讀 獎 學 金 1. 獎 助 金 額 : 視 商 學 院 當 年 度 補 助 而 定 2. 申 請 資 格 : 凡 本 系 博 士 生 皆 可 提 出 申 請 修 課 計 畫 課 程 名 稱 必 / 選 修 學 分 數 計 量 經 濟 類 課 程 ( 一 ) 必 修 3 個

商 學 院 全 時 就 讀 獎 學 金 1. 獎 助 金 額 : 視 商 學 院 當 年 度 補 助 而 定 2. 申 請 資 格 : 凡 本 系 博 士 生 皆 可 提 出 申 請 修 課 計 畫 課 程 名 稱 必 / 選 修 學 分 數 計 量 經 濟 類 課 程 ( 一 ) 必 修 3 個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會 計 學 系 105 學 年 度 博 士 班 招 生 公 告 簡 章 公 告 105 年 3 月 7 日 起 公 告 於 本 校 網 頁 http://bit.ly/1ua0gt6 報 名 方 式 : 一 律 採 網 路 報 名 報 名 日 期 1. 取 得 報 名 繳 費 帳 號 :105 年 4 月 6 日 ( 三 )~4 月 11 日 ( 一 ) 下 午 5 時 止

More information

???T????????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A5F3322D34BB4FA55FA5ABA5DFB1D0A87CA46ABEC7B1D0AE76B875A5F4BB50A4C9B5A5B5FBBC66BFECAA6BADD7A5BF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A5F3322D34BB4FA55FA5ABA5DFB1D0A87CA46ABEC7B1D0AE76B875A5F4BB50A4C9B5A5B5FBBC66BFECAA6BADD7A5BF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據 大 學 法 教 師 法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及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教 師 資 格 審 定 辦 法 訂 定 之 第 五 條 本 校 新 聘 專 兼 任 各 級 教 師 應 具 有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規 定 之 資 格, 新 聘 專 任 講 師 如 未 具 講 師 證 書 者, 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新 聘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1、目的

1、目的 文 件 名 稱 :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版 本 :C 頁 次 :1/5 1 目 的 為 建 立 豐 祥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下 稱 本 公 司 )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確 保 董 事 會 召 集 及 議 事 之 順 利 進 行,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More information

( 八 ) 符 應 學 習 領 域 ( 學 科 ) 培 育 致 用 及 實 踐 : 培 育 卓 越 儲 備 教 師 之 數 量 類 別 及 學 科, 應 符 應 教 育 現 場 需 求 及 整 體 政 策 目 標, 並 充 分 應 用 師 資 培 育 統 計 年 報 等 相 關 統 計 分 析 資

( 八 ) 符 應 學 習 領 域 ( 學 科 ) 培 育 致 用 及 實 踐 : 培 育 卓 越 儲 備 教 師 之 數 量 類 別 及 學 科, 應 符 應 教 育 現 場 需 求 及 整 體 政 策 目 標, 並 充 分 應 用 師 資 培 育 統 計 年 報 等 相 關 統 計 分 析 資 教 育 部 令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19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098065B 號 訂 定 教 育 部 補 助 辦 理 卓 越 師 資 培 育 獎 學 金 計 畫 作 業 要 點, 並 自 即 日 生 效 附 教 育 部 補 助 辦 理 卓 越 師 資 培 育 獎 學 金 計 畫 作 業 要 點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育 部 補 助 辦 理 卓 越 師 資 培

More information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

( 四 ) 雖 就 讀 上 述 41 所 大 學 校 院, 但 仍 有 不 予 採 認 之 學 歷, 如 在 分 校 就 讀 或 非 經 正 式 入 學 管 道 入 學 等, 已 公 告 於 大 學 校 院 招 收 大 陸 地 區 學 生 聯 合 招 生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 四 ) 雖 就 讀 上 述 41 所 大 學 校 院, 但 仍 有 不 予 採 認 之 學 歷, 如 在 分 校 就 讀 或 非 經 正 式 入 學 管 道 入 學 等, 已 公 告 於 大 學 校 院 招 收 大 陸 地 區 學 生 聯 合 招 生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2012 年 大 學 校 院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聯 合 招 收 大 陸 地 區 學 生 簡 章 本 簡 章 係 依 據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來 臺 就 讀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辦 法 第 六 條 訂 定 之 壹 報 名 一 報 名 資 格 凡 符 合 下 列 資 格 者, 得 依 本 簡 章 之 規 定 申 請 來 臺 升 學 : ( 一 ) 報 考 博 士 班 資 格 : 應 屆 畢

More information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