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 F736F F D BEC7A67EABD7A4E9B6A1B3A1C2E0BEC7A5CDA9DBA5CDC2B2B3B95F30352E31375F2E646F63>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2BEC7A67EABD7A4E9B6A1B3A1C2E0BEC7A5CDA9DBA5CDC2B2B3B95F30352E31375F2E646F63>"

Transcription

1 淡 江 大 學 102 學 年 度 日 間 部 轉 學 生 招 生 簡 章 目 錄 壹 報 考 資 格 及 相 關 規 定 1 貳 報 名 與 注 意 事 項 1 參 考 試 日 期 地 點 8 肆 招 生 系 別 名 額 考 試 科 目 及 其 他 規 定 10 伍 修 業 年 限 及 上 課 地 點 21 陸 評 分 方 式 21 柒 錄 取 標 準 及 公 告 21 捌 報 到 及 註 冊.. 21 玖 成 績 複 查.. 22 拾 考 生 申 訴 辦 法 23 拾 壹 學 雜 費 收 費 標 準 23 拾 貳 其 他 未 盡 事 宜 以 本 校 相 關 法 規 及 招 生 委 員 會 決 議 為 準 23 附 錄 1. 淡 江 大 學 對 外 招 生 試 場 及 違 規 處 理 規 則 報 名 作 業 流 程 網 路 報 名 注 意 事 項 原 畢 肄 業 ( 或 應 屆 畢 業 ) 學 校 代 碼 表 國 外 學 歷 切 結 書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需 求 申 請 表 報 名 考 生 造 字 申 請 表 低 收 入 戶 報 名 費 全 免 優 待 申 請 表 中 低 收 入 戶 報 名 費 減 免 優 待 申 請 表 淡 江 大 學 101 學 年 度 校 內 獎 助 學 金 退 伍 軍 人 報 考 高 級 中 學 以 上 學 校 優 待 辦 法 中 等 以 上 學 校 運 動 成 績 優 良 學 生 升 學 輔 導 辦 法 淡 江 大 學 考 生 個 人 資 料 蒐 集 處 理 及 利 用 告 知 事 項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書 43

2 淡 江 大 學 102 學 年 度 日 間 部 轉 學 生 招 生 考 試 招 生 重 要 日 程 項 目 日 期 簡 章 發 售 網 路 填 表 報 名 郵 寄 報 名 資 料 及 繳 費 截 止 准 考 證 查 詢 及 列 印 試 場 查 詢 筆 試 日 期 榜 單 公 告 點 選 招 生 資 訊 / 榜 單 公 告 寄 發 成 績 單 成 績 複 查 截 止 正 取 生 報 到 備 取 生 遞 補 點 選 招 生 資 訊 / 遞 補 名 單 102 年 05 月 01 日 起 102 年 06 月 11 日 上 午 10 時 至 102 年 06 月 26 日 下 午 4 時 止 102 年 06 月 26 日 止 102 年 07 月 15 日 至 考 試 當 天 102 年 07 月 20 日 二 年 級 :102 年 07 月 23 日 三 年 級 :102 年 07 月 24 日 102 年 08 月 08 日 102 年 08 月 08 日 102 年 08 月 13 日 102 年 08 月 14 日 依 網 路 公 告 說 明 淡 水 校 園 地 址 :25137 新 北 市 淡 水 區 英 專 路 151 號 蘭 陽 校 園 地 址 :26247 宜 蘭 縣 礁 溪 鄉 林 美 村 林 尾 路 180 號 本 校 網 址 : 院 系 簡 介 : 點 選 學 術 單 位 / 學 院 / 學 系 ) 學 分 抵 免 : 點 選 行 政 單 位 / 教 務 處 / 註 冊 組 ( 成 績 )/ 法 規 章 程 ) 考 古 題 : 點 選 圖 書 期 刊 / 覺 生 紀 念 圖 書 館 / 讀 者 服 務 / 考 古 題 )

3 淡 江 大 學 招 生 相 關 單 位 聯 絡 電 話 與 簡 章 取 得 方 式 總 機 : 淡 水 校 園 (02) 蘭 陽 校 園 (03) 壹 淡 水 校 園 招 生 相 關 單 位 一 報 名 考 試 放 榜 及 有 關 招 生 問 題 : 教 務 處 ( 招 生 組 ) 報 到 備 取 遞 補 相 關 問 題 : 教 務 處 ( 註 冊 組 ) 二 就 學 貸 款 兵 役 就 學 優 待 減 免 奬 助 學 金 : 學 務 處 ( 生 輔 組 ) 住 宿 : 學 務 處 ( 住 輔 組 ) 三 學 雜 費 : 財 務 處 ( ) 貳 蘭 陽 校 園 招 生 相 關 單 位 一 報 到 備 取 遞 補 相 關 問 題 : 蘭 陽 校 園 聯 合 辦 公 室 ( 教 務 ) 二 兵 役 ( 學 務 7054) 獎 助 學 金 ( 學 務 7004) 就 學 優 待 減 免 就 學 貸 款 ( 學 務 7055): 蘭 陽 校 園 聯 合 辦 公 室 (CL 312) 三 學 雜 費 : 蘭 陽 校 園 CL 311 室 ( 財 務 7013) 參 簡 章 購 買 方 式 ( 非 發 售 時 間 請 直 接 至 網 頁 下 載 或 函 購 ) 一 簡 章 發 售 日 期 :102 年 5 月 1 日 起 二 發 售 費 用 : 每 份 工 本 費 50 元 整 三 發 售 方 式 : ( 一 ) 現 場 購 買 : 1. 淡 水 校 園 : 新 北 市 淡 水 區 英 專 路 151 號 教 務 處 ( 行 政 大 樓 A201 室 ) 發 售 時 間 : 週 一 至 週 五 8:00~12:00,13:00~17:00 2. 台 北 校 園 : 台 北 市 金 華 街 199 巷 5 號 成 人 教 育 部 (D101 室 電 話 : ) 發 售 時 間 : 週 一 至 週 五 上 午 08:00~12:00, 下 午 1:00~9:00 週 六 週 日 上 午 08:00~12:00, 下 午 1:00~5:00 ( 二 ) 函 購 : 1. 請 備 50 元 郵 政 匯 票, 匯 票 受 款 人 淡 江 大 學 教 務 處 2. 自 備 B4 大 小 回 郵 信 封 1 個 : 請 貼 足 郵 資 ( 每 份 簡 章 依 中 華 郵 政 簡 明 國 內 函 件 資 費 表, 印 刷 品 : 限 時 32 元 ; 掛 號 45 元 ; 限 時 掛 號 52 元 ), 並 寫 明 收 件 人 姓 名 郵 遞 區 號 地 址 3. 以 上 2 項 請 寄 新 北 市 淡 水 區 英 專 路 151 號 教 務 處 收 ; 並 於 信 封 上 註 明 購 買 102 學 年 度 日 間 部 轉 學 考 招 生 簡 章 字 樣 肆 本 校 暑 假 期 間 (7 月 1 日 至 8 月 31 日 ) 上 班 時 間 為 :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四 上 午 8 時 至 下 午 4 時, 7 月 8 日 至 7 月 11 日 為 本 校 全 休 日 * 本 簡 章 資 料 及 報 名 專 用 袋 封 面, 可 由 淡 江 大 學 教 務 處 招 生 組 網 頁 查 詢 及 免 費 下 載 * 由 本 校 網 址 點 選 招 生 資 訊 / 招 生 簡 章 / 102 學 年 度 日 間 部 轉 學 生 招 生 簡 章

4 淡 江 大 學 102 學 年 度 日 間 部 轉 學 生 招 生 考 試 招 生 系 別 淡 水 校 園 學 系 序 號 學 系 名 稱 聯 絡 分 機 序 號 學 系 名 稱 聯 絡 分 機 1 中 國 文 學 學 系 保 險 學 系 歷 史 學 系 產 業 經 濟 學 系 資 訊 與 圖 書 館 學 系 經 濟 學 系 大 眾 傳 播 學 系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資 訊 傳 播 學 系 會 計 學 系 數 學 學 系 統 計 學 系 物 理 學 系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化 學 學 系 運 輸 管 理 學 系 建 築 學 系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土 木 工 程 學 系 管 理 科 學 學 系 水 資 源 及 環 境 工 程 學 系 英 文 學 系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西 班 牙 語 文 學 系 化 學 工 程 與 材 料 工 程 學 系 法 國 語 文 學 系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德 國 語 文 學 系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日 本 語 文 學 系 航 空 太 空 工 程 學 系 俄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教 育 科 技 學 系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2592 蘭 陽 校 園 學 系 序 號 學 系 名 稱 聯 絡 分 機 序 號 學 系 名 稱 聯 絡 分 機 1 資 訊 創 新 與 科 技 學 系 英 美 語 言 文 化 學 系 國 際 觀 光 管 理 學 系 全 球 政 治 經 濟 學 系 7129

5 淡 江 大 學 102 學 年 度 日 間 部 轉 學 生 招 生 簡 章 簡 章 發 售 後 至 考 試 期 間 各 學 系 增 加 之 缺 額 數 可 於 本 招 生 中 補 足, 故 各 學 系 實 際 招 生 名 額 以 考 試 前 3 日 公 告 之 名 額 為 準 壹 報 考 資 格 及 相 關 規 定 一 報 考 資 格 ( 一 ) 國 內 公 立 或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大 學 或 符 合 教 育 部 採 認 規 定 之 國 外 大 學 肄 業 生, 修 業 累 計 滿 2 個 學 期 以 上 者 ( 報 考 3 年 級 者, 須 累 計 滿 4 個 學 期 以 上 ) ( 二 ) 國 內 公 立 或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專 科 學 校 或 專 修 科 畢 業 或 符 合 教 育 部 採 認 規 定 之 國 外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者 ( 三 ) 具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者, 得 以 專 科 畢 業 同 等 學 力 報 考 : 1 修 滿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之 專 科 肄 業 生 2 持 有 專 科 同 等 學 力 鑑 定 考 試 及 格 證 明 書 3 在 大 學 或 空 中 大 學 累 計 修 得 大 學 程 度 學 分 或 大 學 規 定 推 廣 教 育 學 分 達 二 年 制 專 科 學 校 畢 業 學 分 (80 學 分 以 上 ) 4 空 中 大 學 肄 業 全 修 生, 修 得 36 學 分 者, 得 報 考 性 質 相 近 學 系 二 年 級, 修 得 72 學 分 者, 得 報 考 性 質 相 近 學 系 三 年 級 就 讀 藝 術 教 育 法 第 七 條 所 定 一 貫 制 學 制 肄 業, 持 有 修 業 證 明 者, 依 其 修 業 情 形 屬 大 學 或 專 科 學 校, 依 據 上 述 規 定 辦 理 二 相 關 規 定 ( 一 ) 依 據 大 學 辦 理 招 生 規 定 審 核 作 業 要 點 規 定 : 公 費 生 及 有 實 習 或 服 務 ( 服 役 ) 規 定 者 ( 如 師 資 培 育 公 費 生 軍 警 院 校 生 現 役 軍 人 警 察 等 ) 能 否 報 考, 須 自 行 依 有 關 法 令 規 定 辦 理 ( 二 ) 持 符 合 教 育 部 規 定 之 國 外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學 歷 報 考 者, 需 符 合 大 學 辦 理 國 外 學 歷 採 認 辦 法 法 規 規 定 ( 三 ) 僑 生 在 臺 未 具 有 合 法 居 留 身 分 之 外 國 學 生, 依 據 僑 生 回 國 就 學 及 輔 導 辦 法 第 5 條 外 國 學 生 來 臺 就 學 辦 法 第 10 條 規 定 不 得 報 考 進 修 學 士 班 轉 學 考 試 ( 四 ) 陸 生 不 得 報 考, 但 已 在 臺 取 得 合 法 居 留 身 分 者, 不 在 此 限 ( 五 ) 持 大 陸 地 區 學 歷 報 考 者, 需 符 合 大 陸 地 區 學 歷 採 認 辦 法 法 規 規 定 ( 六 ) 大 學 畢 業 生 役 男 因 體 位 變 更 複 檢 判 定 體 位 結 果 為 戊 等 者, 在 未 確 定 可 免 服 兵 役 或 可 以 緩 徵 前, 不 得 報 考 大 學 轉 學 考 試 及 學 士 後 各 學 系 之 招 生 考 試 ( 七 ) 因 操 行 成 績 不 及 格 退 學 之 本 校 學 生, 不 得 報 考 本 校 轉 學 考 試 貳 報 名 與 注 意 事 項 一 本 校 採 先 報 名 考 試, 俟 錄 取 報 到 開 學 後 審 核 報 考 資 格 若 報 考 資 格 不 合 網 路 登 錄 資 料 或 所 繳 證 件, 經 查 如 有 偽 造 假 借 冒 用 不 實 者, 一 經 發 現 本 校 將 採 下 列 方 式 處 理 : 1

6 ( 一 ) 報 名 後 考 試 前 發 現 者, 取 消 考 試 資 格 ( 二 ) 考 試 後 已 錄 取 分 發 者, 一 經 發 現, 取 消 錄 取 資 格 ( 三 ) 入 學 後 修 業 未 滿 1 學 期 即 經 發 現 者, 勒 令 退 學 ( 四 ) 入 學 後 修 業 達 1 學 期 ( 含 ) 以 上 者, 開 除 學 籍 ( 五 ) 畢 業 後 始 發 現 者, 除 註 銷 學 籍 外, 並 追 繳 已 發 之 學 位 證 書 二 報 名 日 期 :102 年 6 月 11 日 上 午 10 時 至 6 月 26 日 下 午 4 時 止 報 名 系 統 於 報 名 截 止 後 關 閉, 請 留 意 截 止 時 間 以 免 系 統 關 閉 無 法 完 成 網 路 填 表, 或 延 遲 繳 費 導 致 報 名 手 續 未 完 成 為 避 免 網 路 壅 塞 或 報 名 異 常 未 能 及 時 解 決, 請 儘 早 上 網 填 表 並 完 成 繳 費 手 續 三 報 名 方 式 ( 一 ) 採 網 路 報 名, 除 以 同 等 學 力 特 種 身 分 報 考 者 及 有 特 殊 需 求 者 外, 無 須 回 寄 報 名 表, 報 名 前 請 先 確 認 符 合 報 考 資 格 ( 二 ) 網 路 報 名 作 業 流 程 及 網 路 報 名 注 意 事 項, 請 詳 閱 本 簡 章 附 錄 2 附 錄 3 報 名 網 址 : 或 本 校 網 址 點 選 招 生 資 訊 網 路 報 名 & 准 考 證 查 詢 / 列 印 ( 三 ) 上 網 登 錄 報 名 表 請 謹 慎 填 寫, 核 對 清 楚 確 認 無 誤 後, 依 系 統 賦 予 之 銀 行 代 碼 及 帳 號, 至 各 金 融 機 構 匯 款 或 自 動 櫃 員 機 ( 郵 局 請 選 非 約 定 帳 號 ) 轉 帳 繳 費 ( 四 ) 登 錄 時 請 仔 細 核 對, 報 名 繳 費 後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更 改 報 考 志 願 學 系 及 選 考 科 目 四 報 名 應 繳 資 料 : ( 一 ) 凡 以 同 等 學 力 特 種 身 分 報 考 者, 應 檢 附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二 ) 持 符 合 教 育 部 規 定 之 國 外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學 歷 報 考 者, 應 填 妥 附 錄 5 國 外 學 歷 切 結 書 ( 三 )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時 如 需 申 請 特 殊 需 求 服 務, 請 檢 附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或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並 填 妥 附 錄 6 申 請 表 ( 四 ) 低 收 入 戶 中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請 填 妥 附 錄 8 低 收 入 戶 報 名 費 全 免 優 待 申 請 表 或 附 錄 9 中 低 收 入 戶 報 名 費 減 免 優 待 申 請 表 並 檢 附 證 明 文 件, 用 郵 寄 或 傳 真 方 式 向 本 校 教 務 處 招 生 組 申 請 退 費 ( 五 ) 其 他 : 造 字 申 請 表 附 錄 7 無 以 上 特 殊 需 求 則 免 附 ; 若 有 須 先 行 繳 驗 之 資 料, 務 必 連 同 報 名 表, 一 併 裝 入 報 名 專 用 袋 或 自 備 信 封 袋 貼 上 報 名 信 封 封 面, 於 102 年 6 月 26 日 前, 以 掛 號 寄 送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收 ( 以 郵 戳 為 憑 ) 親 自 送 件 者, 可 於 報 名 期 間 上 班 時 段 ( 週 一 至 週 五, 上 午 8 時 到 12 時 ; 下 午 1 時 到 5 時 ), 直 接 交 至 淡 水 校 園 行 政 大 樓 A213 室 教 務 處 招 生 組 以 傳 真 (02) 方 式 者, 請 務 必 來 電 確 認 五 繳 納 報 名 費 : 報 名 費 一 旦 繳 納, 除 重 複 繳 費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及 中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外, 概 不 退 費, 報 名 前 請 審 慎 考 慮 ( 一 ) 報 名 費 :1,350 元 ( 內 含 郵 資 及 代 辦 費 50 元 ) ( 二 ) 繳 費 方 式 : 參 閱 附 錄 3 2

7 ( 三 )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 應 先 繳 納 報 名 費, 完 成 報 名 手 續 後, 可 於 考 試 當 天 檢 附 本 人 身 分 證 件 至 行 政 大 樓 A213 室 教 務 處 招 生 組 辦 理 退 費 ( 四 ) 中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 應 先 繳 納 報 名 費, 完 成 報 名 手 續 後, 可 於 考 試 當 天 檢 附 本 人 身 分 證 件 至 行 政 大 樓 A213 室 教 務 處 招 生 組 辦 理 退 費 30% 1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中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係 指 持 有 各 直 轄 市 臺 灣 各 縣 市 福 建 省 金 門 縣 連 江 縣 等 各 地 方 政 府 或 其 授 權 之 鄉 鎮 市 區 公 所 開 具 之 低 收 入 戶 中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文 件 者 2 低 收 入 戶 中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文 件 須 內 含 考 生 姓 名 身 分 證 號, 且 在 報 名 截 止 日 仍 有 效 證 明 文 件 如 未 含 考 生 姓 名 身 分 證 號 者, 應 加 附 戶 口 名 簿 或 戶 籍 謄 本 等 可 資 證 明 之 文 件 影 本 清 寒 證 明 或 中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均 非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不 符 免 繳 報 名 費 規 定 ( 五 ) 報 名 費 繳 交 方 式 若 為 ATM 轉 帳 或 中 國 信 託 商 業 銀 行 臨 櫃 繳 款 者, 完 成 繳 費 後 30 分 鐘 即 可 查 詢 繳 費 紀 錄 ; 若 為 其 他 行 庫 / 郵 局 櫃 檯 匯 款 者, 於 次 1 個 工 作 日 後 方 可 查 詢 繳 費 紀 錄 ( 查 詢 網 址 : 或 本 校 網 址 點 選 招 生 資 訊 網 路 報 名 & 准 考 證 查 詢 / 列 印 ) ( 六 ) 報 名 期 限 截 止, 若 無 繳 費 紀 錄 一 律 視 同 未 報 名, 請 考 生 確 切 查 詢 個 人 繳 費 紀 錄, 報 名 結 果 一 概 由 考 生 自 行 負 責, 無 法 另 補 行 報 名 六 准 考 證 准 考 證 號 碼 於 7 月 15 日 起 至 考 試 當 天, 開 放 考 生 網 頁 查 詢 並 自 行 列 印 本 校 不 另 行 寄 發 ( 查 詢 本 校 網 址 點 選 招 生 資 訊 網 路 報 名 & 准 考 證 查 詢 / 列 印 ) 考 生 考 試 當 天 務 必 攜 帶 准 考 證 及 身 分 證 ( 或 護 照 駕 駛 執 照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卡 之 一 ) 入 場 應 試, 如 未 攜 帶 准 考 證 需 補 印 者, 請 於 上 午 7:30 起 持 本 人 身 分 證 件 至 淡 水 校 園 教 務 處 招 生 組 ( 行 政 大 樓 A213 室 ) 辦 理 七 報 名 注 意 事 項 ( 一 ) 線 上 登 錄 報 名 資 料 及 上 傳 最 近 3 個 月 內 2 吋 正 面 脫 帽 半 身 照 片 1 張, 照 片 檔 案 為 jpg 格 式, 大 小 請 勿 超 過 1MB ( 二 ) 考 生 得 同 時 報 考 二 三 年 級 及 進 學 班 轉 學 考, 惟 應 依 規 定 分 別 報 名, 並 分 別 繳 交 報 名 費 ( 三 ) 考 生 上 網 登 錄 報 名 資 料 之 通 訊 地 址 電 話 號 碼 及 等, 應 確 認 正 確 無 誤, 以 免 無 法 通 知 而 延 誤 報 到 或 遞 補 等 重 要 事 項 ( 四 ) 考 生 登 記 資 料 除 作 為 本 校 招 生 考 試 之 招 生 試 務, 榜 示 資 ( 通 ) 訊 與 資 料 庫 管 理 統 計 研 究 分 析 錄 取 後 之 學 生 資 料 管 理 及 相 關 或 必 要 工 作 之 外, 並 提 供 報 名 學 系 本 校 成 人 教 育 部 學 務 處 及 財 務 處 等 單 位 使 用, 其 餘 均 依 照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考 生 提 供 登 記 資 料 之 蒐 集 處 理 及 利 用 告 知 事 項, 請 參 閱 簡 章 附 錄 13 淡 江 大 學 考 生 個 人 資 料 蒐 集 處 理 及 利 用 告 知 事 項 ( 五 ) 如 遇 不 可 抗 力 情 事, 無 法 如 期 舉 行 考 試, 延 期 舉 行 日 期 及 相 關 資 訊, 將 於 媒 體 及 本 校 網 頁 公 告 3

8 ( 六 ) 役 男 已 取 得 准 考 證 者 得 自 行 前 往 兵 役 單 位 申 請 延 期 徵 集 入 營 入 學 錄 取 新 生 應 於 本 校 102 學 年 度 註 冊 截 止 之 日 止 確 定 錄 取 並 完 成 報 到 如 註 冊 手 續 逾 時 且 已 徵 召 入 營 者, 一 律 不 准 辦 理 延 期 徵 集 備 取 生 獲 錄 取 後, 若 因 未 申 請 延 期 徵 集 且 已 應 徵 入 營 服 役 者, 取 消 其 錄 取 資 格 ( 七 ) 依 據 內 政 部 役 政 署 101 年 1 月 19 日 役 署 徵 字 第 號 函,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第 15 條 規 定 : 應 受 現 役 徵 集 之 在 學 學 生,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不 得 緩 徵 : 1 肄 業 學 校 未 經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立 案 2 入 學 學 籍 未 符 合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規 定 3 高 級 中 等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生 未 經 內 政 部 核 定, 再 就 讀 相 同 等 級 或 低 於 原 等 級 之 學 校 4 就 讀 大 專 校 院 以 下 進 修 學 校 年 齡 逾 28 歲 仍 未 畢 業 5 就 讀 前 款 以 外 學 校 年 齡 逾 33 歲 仍 未 畢 業 ( 八 ) 應 徵 役 男 延 期 徵 集 入 營 事 故 表 第 九 類 第 十 類 規 定 役 男 報 考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可 依 內 政 部 徵 兵 規 則 第 28 條 附 件 應 徵 役 男 延 期 徵 集 入 營 事 故 表 第 九 類 第 十 類 規 定, 申 請 延 期 徵 集 入 營 至 102 年 11 月 15 止 日 區 分 准 予 延 期 徵 申 請 延 期 徵 集 入 營 原 因 應 繳 證 明 類 別 集 入 營 時 限 20 歲 以 前 或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畢 業 之 年 學 生, 高 中 畢 業 證 明 或 同 等 須 參 加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或 軍 警 學 校 入 學 考 試 學 力 證 明 或 准 考 證 或 九 102 年 11 月 15 日 止 者 年 逾 20 歲 己 取 得 當 年 招 生 准 考 證 或 報 報 名 繳 費 證 明 名 繳 費 證 明 者, 亦 同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學 生, 當 畢 業 之 年 或 已 取 學 校 畢 業 證 明 准 考 十 得 當 年 大 學 以 上 學 校 招 生 准 考 證, 須 報 考 大 證 或 報 名 繳 費 證 明 102 年 11 月 15 日 止 學 以 上 學 校 或 軍 警 學 校 者 八 招 生 志 願 填 寫 須 知 ( 一 ) 報 考 三 年 級 者 僅 能 填 寫 1 個 志 願 ( 二 ) 報 考 二 年 級 者 除 普 通 組 單 獨 招 生 外, 其 他 各 類 組 均 為 聯 招, 考 生 不 得 跨 組 填 寫 志 願 ( 三 ) 考 生 必 須 按 各 系 之 代 號 分 別 填 入 系 志 願 順 序 欄 內 1 普 通 組 為 單 獨 招 生, 報 考 者 請 將 系 代 號 填 在 第 1 志 願 欄 內, 其 餘 志 願 欄 請 勿 填 寫 2 聯 合 招 生 各 系, 考 生 志 願 最 多 填 寫 5 個, 錄 取 時 按 考 試 成 績 及 所 填 志 願 之 先 後 順 序 分 發, 請 考 生 詳 加 考 慮, 慎 重 填 寫 報 考 志 願 (1) 商 管 組 中 管 理 科 學 學 系 統 計 學 系 運 輸 管 理 學 系 必 考 微 積 分, 會 計 學 系 必 考 會 計 學 ( 一 ) 故 選 考 會 計 學 ( 一 ) 者, 不 得 選 填 管 理 科 學 學 系 統 計 學 系 運 輸 管 理 學 系 為 其 志 願 學 系, 未 選 考 會 計 學 ( 一 ) 者, 不 得 選 填 會 計 學 系 為 其 志 願 學 系 (2) 考 生 所 填 第 1 志 願 學 系, 將 自 動 列 為 備 取 學 系 (3) 所 有 考 生 都 不 錄 取 為 其 所 填 第 2 至 第 5 志 願 學 系 之 備 取 生 4

9 (4) 若 考 生 之 志 願 僅 在 某 一 學 系, 應 不 填 2 個 以 上 學 系, 否 則 成 績 到 達 第 2 至 第 5 志 願 正 取 標 準, 將 無 機 會 列 為 第 1 志 願 之 備 取 ( 四 ) 身 分 代 碼 : 請 於 網 路 報 名 表 之 內 填 寫 代 碼 身 分 別 加 分 優 待 別 代 碼 1. 一 般 考 生 不 加 分 優 待 0 2. 特 種 身 分 考 生 (1) 退 伍 軍 人 退 伍 後 未 滿 1 年 者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25% 1 在 營 服 役 期 間 5 年 以 上 退 伍 後 1 年 以 上, 未 滿 2 年 者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20% 2 退 伍 後 2 年 以 上, 未 滿 3 年 者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15% 3 退 伍 後 3 年 以 上, 未 滿 5 年 者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10% 4 退 伍 後 未 滿 1 年 者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20% 2 在 營 服 役 期 間 4 年 以 上 退 伍 後 1 年 以 上, 未 滿 2 年 者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15% 3 未 滿 5 年 退 伍 後 2 年 以 上, 未 滿 3 年 者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10% 4 退 伍 後 3 年 以 上, 未 滿 5 年 者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5% 5 退 伍 後 未 滿 1 年 者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15% 3 在 營 服 役 期 間 3 年 以 上 退 伍 後 1 年 以 上, 未 滿 2 年 者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10% 4 未 滿 4 年 退 伍 後 2 年 以 上, 未 滿 3 年 者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5% 5 退 伍 後 3 年 以 上, 未 滿 5 年 者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3% 6 在 營 服 役 期 間 未 滿 3 年, 已 達 義 務 役 法 定 役 期 者 ( 不 含 服 補 充 兵 役 及 國 民 兵 役 者 )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5% 5 且 退 伍 後 未 滿 三 年 者 在 營 服 現 役 ( 含 替 代 役 ) 期 間 因 作 戰 或 因 公 成 殘 不 堪 服 役 而 免 役 或 除 役, 領 有 撫 卹 證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25% 1 明, 於 免 役 除 役 後 未 滿 5 年 者 在 營 服 現 役 ( 含 替 代 役 ) 期 間 因 病 成 殘 不 堪 服 役 而 免 役 或 除 役, 領 有 撫 卹 證 明, 於 免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5% 5 役 除 役 後 未 滿 5 年 者 (2) 運 動 成 績 優 良 考 生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10% 7 九 特 種 身 分 考 生 報 考 辦 法 凡 以 特 種 身 分 報 考 之 考 生, 請 務 必 於 報 名 時 寄 交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及 報 名 表 至 本 校 教 務 處 招 生 組 經 核 符 後, 始 可 依 各 該 項 身 分 考 生 升 學 優 待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 否 則 概 依 普 通 身 分 考 生 規 定, 不 予 優 待 報 名 時 未 附 證 件 申 請 優 待 者, 事 後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請 求 補 辦 5

10 ( 一 ) 退 伍 軍 人 考 生 ( 相 關 規 則 請 參 閱 附 錄 11) 1 退 伍 軍 人 須 持 有 下 列 證 件 ( 影 本 ) 之 一, 始 得 以 特 種 生 身 分 依 規 定 予 以 優 待 (1) 退 伍 令 或 退 伍 證 明 書 (2) 除 役 令 (3) 解 除 召 集 證 明 書 ( 僅 限 臨 時 召 集 者 ) (4) 在 營 服 役 5 年 以 上 退 伍 軍 官, 其 退 伍 時 軍 階 為 上 尉 以 下 者 ( 含 上 尉 ), 應 附 繳 初 任 官 人 事 命 令 初 任 官 任 官 令 或 軍 事 校 院 畢 結 業 證 書 等 足 資 證 明 其 服 役 起 始 時 間 之 文 件 (5) 傷 殘 退 伍 軍 人 應 附 繳 撫 卹 令 2 退 伍 軍 人 於 退 伍 後 5 年 內 報 考 始 得 享 優 待 ( 即 民 國 97 年 6 月 11 日 以 後 退 伍 者 ) 在 營 服 役 期 間 5 年 以 上 在 營 服 役 期 間 4 年 以 上 未 滿 5 年 在 營 服 役 期 間 3 年 以 上 未 滿 4 年 在 營 服 務 役 期 成 績 優 待 方 式 退 伍 後 未 滿 1 年 者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25% 退 伍 後 1 年 以 上, 未 滿 2 年 者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20% 退 伍 後 2 年 以 上, 未 滿 3 年 者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15% 退 伍 後 3 年 以 上, 未 滿 5 年 者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10% 退 伍 後 未 滿 1 年 者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20% 退 伍 後 1 年 以 上, 未 滿 2 年 者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15% 退 伍 後 2 年 以 上, 未 滿 3 年 者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10% 退 伍 後 3 年 以 上, 未 滿 5 年 者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5% 退 伍 後 未 滿 1 年 者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15% 退 伍 後 1 年 以 上, 未 滿 2 年 者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10% 退 伍 後 2 年 以 上, 未 滿 3 年 者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5% 退 伍 後 3 年 以 上, 未 滿 5 年 者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3% 在 營 服 役 期 間 未 滿 3 年, 已 達 義 務 役 法 定 役 期 者 ( 不 含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5% 服 補 充 兵 役 及 國 民 兵 役 者 ), 且 退 伍 後 未 滿 3 年 者 在 營 服 現 役 ( 含 替 代 役 ) 期 間 因 作 戰 或 因 公 成 殘 不 堪 服 役 而 免 役 或 除 役, 領 有 撫 卹 證 明, 於 免 役 除 役 後 未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25% 滿 5 年 者 在 營 服 現 役 ( 含 替 代 役 ) 期 間 因 病 成 殘 不 堪 服 役 而 免 役 增 加 原 始 總 分 5% 或 除 役, 領 有 撫 卹 證 明, 於 免 役 除 役 後 未 滿 5 年 者 3 凡 曾 參 加 大 專 校 院 入 ( 轉 ) 學 考 試 經 加 分 優 待 錄 取 之 學 生, 無 論 已 否 註 冊 入 學, 均 不 得 再 享 受 本 辦 法 之 優 待 4 若 報 名 時 尚 未 退 伍, 其 身 分 仍 為 現 役 軍 人, 僅 能 以 普 通 身 分 報 考, 依 規 定 不 得 享 受 優 待 5 退 伍 年 數 之 計 算, 算 至 本 校 報 名 首 日 (102 年 6 月 11 日 ) 6 現 役 軍 人 如 在 民 國 102 年 9 月 底 以 前 退 伍 或 解 除 召 集 者, 憑 其 部 隊 長 出 具 之 退 伍 或 解 除 召 集 日 期 證 明 准 予 報 考 退 除 役 日 期 在 102 年 9 月 30 日 以 後 者, 應 憑 國 防 部 ( 參 謀 總 長 署 名 ) 核 發 之 國 軍 官 兵 102 年 報 考 大 專 學 校 准 6

11 考 證 明, 始 准 予 報 名 7 退 伍 軍 人 轉 學 生 招 生 錄 取 作 業 方 式, 詳 P.21 第 柒 項 錄 取 標 準 及 公 告 ( 二 ) 運 動 成 績 優 良 考 生 ( 相 關 規 則 請 參 閱 附 錄 12) 1 依 教 育 部 100 年 1 月 5 日 臺 參 字 第 C 號 令 修 正 發 布 之 中 等 以 上 學 校 運 動 成 績 優 良 學 生 升 學 輔 導 辦 法 第 14 條 規 定, 專 科 學 校 肄 業 或 畢 業 之 學 生, 在 學 期 間 運 動 成 績 合 於 下 列 各 款 規 定 之 一 者, 其 報 考 轉 學 或 插 班 考 試 時, 得 予 增 加 總 分 10%, 由 各 招 收 轉 學 或 插 班 生 之 學 校 按 規 定 參 照 各 考 生 之 有 關 資 料, 逕 行 審 查 辦 理 : (1) 合 於 第 二 條 規 定, 或 代 表 國 家 參 加 世 界 大 學 運 動 會 (2) 合 於 第 四 條 第 一 款 至 第 四 款 規 定 之 一 (3) 合 於 第 四 條 第 五 款 規 定, 或 代 表 學 校 參 加 大 專 校 院 運 動 聯 賽, 獲 得 最 優 級 組 前 六 名 (4) 代 表 學 校 參 加 大 專 校 院 運 動 會 大 專 校 院 各 項 運 動 錦 標 賽, 獲 得 前 三 名 2 運 動 競 賽 得 奬 證 明 有 效 期 限 依 據 附 錄 12 第 15 條 之 規 定 辦 理 3 錄 取 者, 入 學 後 必 須 參 加 校 隊 訓 練 並 代 表 學 校 參 加 各 項 競 賽 退 伍 軍 人 與 運 動 成 績 優 良 學 生 雙 重 特 種 身 分 考 生 限 擇 一 申 請 優 待 ( 三 ) 僑 生 1 僑 生 必 須 持 有 教 育 部 分 發 僑 生 入 學 原 始 分 發 文 件 或 僑 委 會 發 給 之 正 式 僑 生 身 分 證 明 書, 始 以 僑 生 身 分 報 考, 其 轉 學 考 試 成 績 不 予 優 待 2 依 據 教 育 部 函 轉 內 政 部 役 政 署 函 : 具 有 僑 居 加 簽 身 分 役 男 於 國 外 高 級 中 等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再 返 國 就 讀 相 同 等 級 或 低 於 原 等 級 學 校, 並 不 符 合 歸 化 我 國 國 籍 者 及 歸 國 僑 民 服 役 辦 法 第 4 條 第 2 項 之 在 學 緩 徵 條 件 考 生 請 務 必 詳 閱 志 願 填 寫 須 知, 事 後 不 得 再 行 要 求 更 改 志 願 及 選 考 科 目, 報 名 前 請 慎 重 考 慮 7

12 參 考 試 日 期 地 點 一 考 試 日 期 :102 年 7 月 23 日 ( 二 年 級 ) 24 日 ( 三 年 級 ) 二 考 試 地 點 : 所 有 學 系 均 在 本 校 淡 水 校 園 考 試 ( 新 北 市 淡 水 區 英 專 路 151 號 ) 試 場 於 考 前 3 天 公 告 於 本 校 淡 水 校 園 台 北 校 園 及 教 務 處 招 生 資 訊 網 頁, 網 址 : 或 點 選 招 生 資 訊 / 考 場 公 告 三 考 試 科 目 及 時 間 :( 應 試 時 請 自 備 文 具 並 攜 帶 2B 鉛 筆 及 橡 皮 擦, 以 備 選 擇 題 劃 卡 用 ) ( 一 ) 二 年 級 考 試 科 目 及 時 間 系 別 08:30 10:00 10:30 12:00 13:00 14:30 15:00 16:30 中 國 文 學 學 系 歷 史 學 系 資 訊 與 圖 書 館 學 系 大 眾 傳 播 學 系 資 訊 傳 播 學 系 英 文 學 系 西 班 牙 語 文 學 系 法 國 語 文 學 系 德 國 語 文 學 系 日 本 語 文 學 系 俄 國 語 文 學 系 教 育 科 技 學 系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保 險 學 系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產 業 經 濟 學 系 經 濟 學 系 國 文 英 文 中 國 通 史 資 訊 概 論 國 文 英 文 經 濟 學 會 計 學 ( 一 ) 微 積 分 會 計 學 系 國 文 英 文 經 濟 學 會 計 學 ( 一 ) 統 計 學 系 運 輸 管 理 學 系 管 理 科 學 學 系 數 學 學 系 數 學 組 數 學 學 系 資 料 科 學 與 數 理 統 計 組 物 理 學 系 光 電 物 理 組 物 理 學 系 應 用 物 理 組 化 學 學 系 化 學 與 生 物 化 學 組 化 學 學 系 材 料 化 學 組 國 文 英 文 經 濟 學 微 積 分 英 文 微 積 分 物 理 線 性 代 數 國 文 英 文 微 積 分 物 理 國 文 英 文 普 通 化 學 物 理 8

13 系 別 08:30 10:00 土 木 工 程 學 系 工 程 設 施 組 土 木 工 程 學 系 營 建 企 業 組 水 資 源 及 環 境 工 程 學 系 水 資 源 工 程 組 水 資 源 及 環 境 工 程 學 系 環 境 工 程 組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光 機 電 整 合 組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精 密 機 械 組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電 子 資 訊 組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電 子 通 訊 組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電 機 與 系 統 組 化 學 工 程 與 材 料 工 程 學 系 航 空 太 空 工 程 學 系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10:30 12:00 考 試 科 目 及 時 間 13:00 14:30 15:00 16:30 國 文 英 文 微 積 分 物 理 建 築 學 系 國 文 英 文 基 本 設 計 素 描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國 文 英 文 經 濟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法 學 緒 論 英 文 政 治 學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國 文 英 文 資 訊 概 論 蘭 陽 校 園 資 訊 創 新 與 科 技 學 系 軟 體 工 程 組 資 訊 創 新 與 科 技 學 系 通 訊 科 技 組 國 際 觀 光 管 理 學 系 英 美 語 言 文 化 學 系 全 球 政 治 經 濟 學 系 國 文 英 文 會 計 學 ( 一 ) 管 理 學 9

14 ( 二 ) 三 年 級 系 別 08:30 10:00 10:30 12:00 考 試 科 目 及 時 間 13:00 14:30 15:00 16:30 中 國 文 學 學 系 國 文 英 文 文 字 學 中 國 文 學 史 16:50 18:20 歷 史 學 系 國 文 英 文 中 國 通 史 世 界 通 史 史 學 導 論 資 訊 與 圖 書 館 學 系 國 文 英 文 參 考 資 源 與 服 務 資 訊 組 織 大 眾 傳 播 學 系 中 英 文 基 礎 寫 作 傳 播 理 論 數 學 學 系 數 學 組 線 性 代 數 英 文 代 數 高 等 微 積 分 數 學 學 系 資 料 科 學 與 數 線 性 代 數 英 文 機 率 與 統 計 學 高 等 微 積 分 理 統 計 組 物 理 學 系 光 電 物 理 組 物 理 學 系 應 用 物 理 組 化 學 學 系 化 學 與 生 物 化 學 組 化 學 學 系 材 料 化 學 組 國 文 英 文 理 論 力 學 電 磁 學 國 文 英 文 有 機 化 學 應 用 數 學 建 築 學 系 國 文 英 文 建 築 概 論 建 築 設 計 (15:00 18:00) 土 木 工 程 學 系 工 程 設 施 組 工 程 數 學 國 文 英 文 工 程 力 學 土 木 工 程 學 系 營 建 企 業 組 營 建 管 理 水 資 源 及 環 境 工 程 學 系 水 資 源 工 程 組 水 資 源 及 環 境 工 程 學 系 環 境 工 程 組 國 文 英 文 流 體 力 學 工 程 數 學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光 機 電 整 合 組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精 密 機 械 組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電 子 資 訊 組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電 子 通 訊 組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電 機 與 系 統 組 化 學 工 程 與 材 料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英 文 工 程 力 學 工 程 數 學 電 子 學 英 文 電 路 學 工 程 數 學 國 文 英 文 物 理 化 學 工 程 數 學 質 能 均 衡 10

15 系 別 08:30 10:00 10:30 12:00 考 試 科 目 及 時 間 13:00 14:30 15:00 16:30 航 空 太 空 工 程 學 系 工 程 力 學 英 文 流 體 力 學 工 程 數 學 16:50 18:20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英 文 資 訊 概 論 離 散 數 學 程 式 語 言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國 文 英 文 經 濟 學 會 計 學 ( 一 ) 貨 幣 銀 行 保 險 學 系 國 文 英 文 統 計 學 保 險 學 經 濟 學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國 文 英 文 統 計 學 會 計 學 ( 一 ) 經 濟 學 產 業 經 濟 學 系 國 文 英 文 統 計 學 會 計 學 ( 一 ) 微 積 分 經 濟 學 經 濟 學 系 國 文 英 文 統 計 學 個 體 經 濟 學 總 體 經 濟 學 會 計 學 系 國 文 英 文 經 濟 學 統 計 學 會 計 學 ( 二 ) 會 計 學 ( 一 ) 統 計 學 系 統 計 學 英 文 機 率 與 微 積 分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國 文 英 文 統 計 學 管 理 學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國 文 英 文 資 料 結 構 運 輸 管 理 學 系 國 文 英 文 經 濟 與 統 計 運 輸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公 共 政 策 英 文 行 政 學 管 理 科 學 學 系 管 理 學 英 文 統 計 學 英 文 學 系 國 文 英 文 英 文 作 文 英 國 文 學 ( 一 ) 英 語 語 言 學 概 論 西 班 牙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英 文 中 級 西 班 牙 文 西 班 牙 文 翻 譯 法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英 文 法 文 作 文 法 文 翻 譯 西 班 牙 文 聽 力 測 驗 德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英 文 中 級 德 語 德 語 翻 譯 德 語 作 文 日 本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英 文 中 級 日 文 日 語 翻 譯 日 語 語 法 俄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英 文 俄 語 翻 譯 俄 語 語 法 11

16 肆 招 生 系 別 名 額 考 試 科 目 及 其 他 規 定 文 組 聯 招 一 二 年 級 ( 淡 水 校 園 ) 一 般 生 系 別 暫 定 招 ( 系 代 號 ) 生 名 額 中 國 文 學 學 系 (12010) 歷 史 學 系 (12020) 資 訊 與 圖 書 館 學 系 (12030) 大 眾 傳 播 學 系 (12040) 資 訊 傳 播 學 系 (12050) 英 文 學 系 (12510) 法 國 語 文 學 系 (12530) 德 國 語 文 學 系 (12540) 俄 國 語 文 學 系 (12560) 退 伍 軍 人 外 加 招 生 名 額 考 試 科 目 ( 代 號 ) 比 重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備 註 3 中 國 通 史 4 資 訊 概 論 3 中 國 通 史 4 資 訊 概 論 3 中 國 通 史 4 資 訊 概 論 3 中 國 通 史 4 資 訊 概 論 3 中 國 通 史 4 資 訊 概 論 3 中 國 通 史 4 資 訊 概 論 3 中 國 通 史 4 資 訊 概 論 3 中 國 通 史 4 資 訊 概 論 3 中 國 通 史 4 資 訊 概 論 12 x 2.00 x 2.00 x 2.00 x 資 訊 概 論 1 中 國 通 史 1 英 文 2 資 訊 概 論 3 國 文 1 英 文 1 資 訊 概 論 1 英 文 1 英 文 1 英 文 x 英 文 x 3.00 須 通 過 相 當 於 全 民 英 檢 (GEPT) 中 高 級 初 試 以 上, 始 得 畢 業 除 須 通 過 本 校 英 語 能 力 檢 定 畢 業 門 檻 外, 另 亦 須 通 過 DELF B1 或 TCF 300~399 分 或 財 團 法 人 語 言 訓 練 測 驗 中 心 LTTC 150~194 分 以 上 語 言 能 力 檢 核 標 準 之 一 者, 始 得 畢 業 除 須 通 過 本 校 英 語 能 力 檢 定 畢 業 門 檻 外, 令 亦 須 通 過 Zertifikat Deutsch(B1) FLPT (B1) Zertifikat Deutsch plus(b2) Zertifikat Deutsch für den Beruf(B2) Test DaF(C1) 筆 試 及 口 試 或 德 國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DSH 之 一 者, 始 得 畢 業 除 須 通 過 本 校 英 語 能 力 檢 定 畢 業 門 檻 外, 另 亦 須 通 過 俄 語 檢 定 TORFL 第 一 級, 始 得 畢 業

17 商 管 組 聯 招 數 學 組 聯 招 物 理 組 聯 招 系 別 ( 系 代 號 ) 西 班 牙 語 文 學 系 (12520) 日 本 語 文 學 系 (12550) 教 育 科 技 學 系 (12610)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12310) 保 險 學 系 (12320)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12330) 產 業 經 濟 學 系 (12340) 經 濟 學 系 (12350) 會 計 學 系 (12410) 統 計 學 系 (12420) 管 理 科 學 學 系 (12470) 運 輸 管 理 學 系 (12450) 數 學 學 系 數 學 組 (12110) 數 學 學 系 資 料 科 學 與 數 理 統 計 組 (12120) 物 理 學 系 光 電 物 理 組 (12130) 物 理 學 系 應 用 物 理 組 (12140) 一 般 生 暫 定 招 生 名 額 退 伍 軍 人 外 加 招 生 名 額 考 試 科 目 ( 代 號 ) 比 重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備 註 3 中 國 通 史 4 資 訊 概 論 3 中 國 通 史 4 資 訊 概 論 3 中 國 通 史 4 資 訊 概 論 3 經 濟 學 4 會 計 學 ( 一 ) (11) 微 積 分 (12) (2 選 1) 3 經 濟 學 4 會 計 學 ( 一 ) 3 經 濟 學 4 微 積 分 3 經 濟 學 4 微 積 分 1 英 文 2 微 積 分 3 物 理 (11) 線 性 代 數 (12)(2 選 1) 3 微 積 分 4 物 理 x 資 訊 概 論 3 國 文 1 經 濟 學 會 計 學 ( 一 ) 或 微 積 分 2 科 平 均 成 績 1 經 濟 學 會 計 學 ( 一 )2 科 平 均 成 績 3 國 文 1 經 濟 學 微 積 分 2 科 平 均 成 績 3 國 文 1 經 濟 學 微 積 分 2 科 平 均 成 績 1 微 積 分 物 理 或 線 性 代 數 2 科 平 均 成 績 1 微 積 分 物 理 2 科 平 均 成 績 3 國 文 除 須 通 過 本 校 英 語 能 力 檢 定 畢 業 門 檻 外, 另 亦 須 通 過 DELE 初 級 B1 語 言 能 力 檢 定 考 試 初 級 以 上 者, 始 得 畢 業 除 須 通 過 本 校 英 語 能 力 檢 定 畢 業 門 檻 外, 另 亦 須 通 過 日 本 語 能 力 試 驗 N1(JLPT) 或 財 團 法 人 語 言 訓 練 測 驗 中 心 之 外 語 能 力 測 驗 (FLPT) 日 語 筆 試 70 分 之 一 者, 始 得 畢 業 不 包 括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英 語 授 課 班 有 視 覺 障 礙 或 辨 色 力 異 常 者, 宜 慎 重 考 慮 13

18 化 學 組 聯 招 工 組 聯 招 系 別 ( 系 代 號 ) 化 學 學 系 化 學 與 生 物 化 學 組 (12150) 化 學 學 系 材 料 化 學 組 (12160) 土 木 工 程 學 系 工 程 設 施 組 (12180) 土 木 工 程 學 系 營 建 企 業 組 (12190) 水 資 源 及 環 境 工 程 學 系 水 資 源 工 程 組 (12200) 水 資 源 及 環 境 工 程 學 系 環 境 工 程 組 (12210)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光 機 電 整 合 組 (12220)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精 密 機 械 組 (12230)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電 子 資 訊 組 (12240)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電 子 通 訊 組 (12250)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電 機 與 系 統 組 (12260) 化 學 工 程 與 材 料 工 程 學 系 (12270) 航 空 太 空 工 程 學 系 (12280)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12290) 一 般 生 暫 定 招 生 名 額 退 伍 軍 人 外 加 招 生 名 額 考 試 科 目 ( 代 號 ) 比 重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備 註 3 普 通 化 學 4 物 理 3 微 積 分 4 物 理 3 微 積 分 4 物 理 3 微 積 分 4 物 理 3 微 積 分 4 物 理 3 微 積 分 4 物 理 3 微 積 分 4 物 理 3 微 積 分 4 物 理 1 普 通 化 學 x 國 文 1 微 積 分 物 理 2 科 平 均 成 績 1 微 積 分 物 理 2 科 平 均 成 績 1 微 積 分 物 理 2 科 平 均 成 績 1 微 積 分 物 理 2 科 平 均 成 績 1 微 積 分 物 理 2 科 平 均 成 績 1 微 積 分 物 理 2 科 平 均 成 績 1 微 積 分 3 國 文 辨 色 力 異 常 者 不 宜 報 考, 若 入 學 後 無 法 適 應 時, 考 生 自 行 負 責 本 系 已 通 過 工 程 教 育 認 證 第 2011Y145 號 本 系 已 通 過 工 程 及 科 技 教 育 認 證 第 2010Y142 號 本 系 已 通 過 工 程 教 育 認 證 第 2011Y147 號 本 系 已 通 過 工 程 及 科 技 教 育 認 證 第 2008Y148 號 一 辨 色 力 異 常 者 不 宜 報 考, 若 入 學 後 無 法 適 應 時, 考 生 自 行 負 責 二 本 系 已 通 過 工 程 教 育 認 證 第 2011Y146 號 本 系 已 通 過 工 程 及 科 技 教 育 認 證 第 2008Y145 號 本 系 已 通 過 工 程 及 科 技 教 育 認 證 第 2008Y146 號 14

19 普 通 組 單 招 蘭 陽 校 園 聯 招 系 別 ( 系 代 號 ) 建 築 學 系 (12170)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12430)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12460)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12440) 一 般 生 暫 定 招 生 名 額 退 伍 軍 人 外 加 招 生 名 額 二 二 年 級 ( 蘭 陽 校 園 ) 系 別 ( 系 代 號 ) 資 訊 創 新 與 科 技 學 系 軟 體 工 程 組 (12710) 資 訊 創 新 與 科 技 學 系 通 訊 科 技 組 (12720) 國 際 觀 光 管 理 學 系 (12730) 英 美 語 言 文 化 學 系 (12810) 全 球 政 治 經 濟 學 系 (12820) 一 般 生 暫 定 招 生 名 額 退 伍 軍 人 外 加 招 生 名 額 考 試 科 目 ( 代 號 ) 比 重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備 註 3 基 本 設 計 4 素 描 3 經 濟 學 4 會 計 學 ( 一 ) (11) 管 理 學 (12)(2 選 1) 1 法 學 緒 論 3 政 治 學 3 資 訊 概 論 15 1 基 本 設 計 素 描 2 科 平 均 成 績 1 經 濟 學 會 計 學 ( 一 ) 或 管 理 學 2 科 平 均 成 績 3 國 文 1 政 治 學 法 學 緒 論 2 科 平 均 成 績 1 資 訊 概 論 一 本 系 學 制 5 年, 建 築 設 計 課 程 大 一 到 大 五 每 學 期 設 有 連 續 擋 修 限 制 二 轉 學 2 年 級 至 少 修 業 4 年, 若 設 計 學 分 不 足, 須 補 修 大 一 基 本 設 計, 則 須 至 少 修 業 5 年 三 術 科 考 試 自 備 繪 圖 工 具 四 本 系 已 通 過 工 程 及 科 技 教 育 認 證 第 2010Y143 號 考 試 科 目 ( 代 號 ) 比 重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備 註 1 英 文 x 3.00 一 本 校 90% 課 程 採 全 英 語 教 學, 所 有 學 生 大 三 需 自 費 出 國 至 本 校 指 定 姐 妹 校 留 學 1 年, 同 時 仍 應 在 本 校 辦 理 註 冊 手 續 且 繳 交 本 校 1/4 學 雜 費 二 本 校 園 位 於 宜 蘭 礁 溪, 大 一 大 二 學 生 星 期 一 ~ 四 住 校, 除 請 假 外 不 得 離 校 三 畢 業 門 檻 : 電 腦 托 福 學 測 IBT61 分 ( 或 IELTS5.5) 以 上, 始 得 畢 業 四 國 際 觀 光 管 理 學 系 學 生 畢 業 前 需 至 觀 光 相 關 產 業 實 習 400 小 時 及 取 得 指 定 之 觀 光 相 關 證 照 1 張

20 三 三 年 級 單 獨 招 生 ( 淡 水 校 園 ) 系 別 ( 系 代 號 ) 中 國 文 學 學 系 (13010) 歷 史 學 系 (13020) 資 訊 與 圖 書 館 學 系 (13030) 大 眾 傳 播 學 系 (13040) 數 學 學 系 數 學 組 (13110) 數 學 學 系 資 料 科 學 與 數 理 統 計 組 (13120) 物 理 學 系 光 電 物 理 組 (13130) 物 理 學 系 應 用 物 理 組 (13140) 化 學 學 系 化 學 與 生 物 化 學 組 (13150) 化 學 學 系 材 料 化 學 組 (13160) 一 般 生 暫 定 招 生 名 額 退 伍 軍 人 外 加 招 生 名 額 3 文 字 學 考 試 科 目 ( 代 號 ) 比 重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備 註 4 中 國 文 學 史 3 中 國 通 史 ( 含 台 灣 史 ) 4 世 界 通 史 5 史 學 導 論 3 參 考 資 源 與 服 務 4 資 訊 組 織 1 中 英 文 基 礎 寫 作 2 傳 播 理 論 1 線 性 代 數 3 代 數 4 高 等 微 積 分 1 線 性 代 數 3 機 率 與 統 計 學 4 高 等 微 積 分 3 理 論 力 學 (11) 電 磁 學 (12) (2 選 1) 4 應 用 數 學 3 有 機 化 學 x 文 字 學 中 國 文 學 史 2 科 平 均 成 績 1 中 國 通 史 世 界 通 史 史 學 導 論 3 科 平 均 成 績 1 參 考 資 源 與 服 務 資 訊 組 織 2 科 平 均 成 績 3 國 文 1 傳 播 理 論 1 代 數 高 等 微 積 分 線 性 代 數 3 科 平 均 成 績 1 機 率 與 統 計 學 高 等 微 積 分 線 性 代 數 3 科 平 均 成 績 1 理 論 力 學 或 電 磁 學 應 用 數 學 2 科 平 均 成 績 3 國 文 1 有 機 化 學 3 國 文 有 視 覺 障 礙 或 辨 色 力 異 常 者, 宜 慎 重 考 慮 辨 色 力 異 常 者 不 宜 報 考, 若 入 學 後 無 法 適 應 時, 考 生 自 行 負 責 16

21 系 別 ( 系 代 號 ) 建 築 學 系 (13170) 一 般 生 暫 定 招 生 名 額 退 伍 軍 人 外 加 招 生 名 額 3 建 築 概 論 4 建 築 設 計 2 1 考 試 科 目 ( 代 號 ) 比 重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備 註 1 建 築 概 論 建 築 設 計 2 科 平 均 成 績 一 建 築 設 計 相 關 科 系 學 生 報 考 二 須 修 過 大 一 基 本 設 計 大 二 建 築 設 計 或 相 當 之 課 程 三 五 專 二 專 畢 業 報 到 入 學 後 可 申 請 免 修 大 三 建 築 設 計, 但 須 補 修 大 二 建 築 設 計 四 本 系 學 制 5 年, 建 築 設 計 課 程 大 一 到 大 五 每 學 期 設 有 連 續 擋 修 限 制 五 轉 學 三 年 級 至 少 修 業 3 年 六 術 科 考 試 自 備 繪 圖 工 具 七 本 系 已 通 過 工 程 及 科 技 教 育 認 證 第 2010Y143 號 土 木 工 程 學 系 工 程 設 施 組 (13180) 工 程 力 學 ( 包 括 靜 力 學 材 料 力 學 ) 4 工 程 數 學 1 工 程 數 學 工 程 力 學 2 科 平 均 成 績 本 系 已 通 過 工 程 教 育 認 證 第 2011Y145 號 土 木 工 程 學 系 營 建 企 業 組 (13190) 工 程 力 學 ( 包 括 靜 力 學 材 料 力 學 ) 4 營 建 管 理 1 工 程 力 學 營 建 管 理 2 科 平 均 成 績 本 系 已 通 過 工 程 教 育 認 證 第 2011Y145 號 水 資 源 及 環 境 工 程 學 系 水 資 源 工 程 組 (13200) 流 體 力 學 4 工 程 數 學 1 工 程 數 學 流 體 力 學 2 科 平 均 成 績 本 系 已 通 過 工 程 及 科 技 教 育 認 證 第 2010Y142 號 本 水 資 源 及 環 境 工 程 學 系 環 境 工 程 組 (13210)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光 機 電 整 合 組 (13220)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精 密 機 械 組 (13230) 工 程 力 學 ( 包 括 靜 力 學 動 力 學 材 料 力 學 ) 4 工 程 數 學 1 工 程 力 學 工 程 數 學 2 科 平 均 成 績 本 系 已 通 過 工 程 教 育 認 證 第 2011Y147 號 17

22 系 別 ( 系 代 號 )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電 子 資 訊 組 (13240)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電 子 通 訊 組 (13250)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電 機 與 系 統 組 (13260) 化 學 工 程 與 材 料 工 程 學 系 (13270) 一 般 生 暫 定 招 生 名 額 退 伍 軍 人 外 加 招 生 名 額 1 電 子 學 3 電 路 學 4 工 程 數 學 考 試 科 目 ( 代 號 ) 比 重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備 註 3 物 理 化 學 4 工 程 數 學 5 質 能 均 衡 1 電 路 學 工 程 數 學 電 子 學 3 科 平 均 成 績 1 物 理 化 學 工 程 數 學 質 能 均 衡 3 科 平 均 成 績 本 系 已 通 過 工 程 及 科 技 教 育 認 證 第 2008Y148 號 一 辨 色 力 異 常 者 不 宜 報 考, 若 入 學 後 無 法 適 應 時, 考 生 自 行 負 責 二 本 系 已 通 過 工 程 教 育 認 證 第 2011Y146 號 航 空 太 空 工 程 學 系 (13280) 工 程 力 學 ( 包 括 靜 力 學 動 力 學 ) 3 流 體 力 學 4 工 程 數 學 1 流 體 力 學 工 程 數 學 工 程 力 學 3 科 平 均 成 績 本 系 已 通 過 工 程 及 科 技 教 育 認 證 第 2008Y145 號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13290) 資 訊 概 論 4 離 散 數 學 5 程 式 語 言 1 資 訊 概 論 離 散 數 學 程 式 語 言 3 科 平 均 成 績 3 國 文 本 系 已 通 過 工 程 及 科 技 教 育 認 證 第 2008Y146 號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13310) 經 濟 學 ( 個 體 與 總 體 ) 4 會 計 學 ( 一 ) 5 貨 幣 銀 行 1 貨 幣 銀 行 會 計 學 ( 一 ) 經 濟 學 3 科 平 均 成 績 保 險 學 系 (13320)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13330) 產 業 經 濟 學 系 (13340) 統 計 學 4 保 險 學 5 經 濟 學 3 統 計 學 4 會 計 學 ( 一 ) 5 經 濟 學 3 統 計 學 4 會 計 學 ( 一 )(11) 微 積 分 (12)(2 選 1) 5 經 濟 學 1 保 險 學 1 經 濟 學 會 計 學 ( 一 ) 統 計 學 3 科 平 均 成 績 1 經 濟 學 會 計 學 ( 一 ) 或 微 積 分 統 計 學 3 科 平 均 成 績 不 包 括 本 系 英 語 授 課 班 18

23 系 別 ( 系 代 號 ) 經 濟 學 系 (13350) 會 計 學 系 (13410) 一 般 生 暫 定 招 生 名 額 退 伍 軍 人 外 加 招 生 名 額 3 統 計 學 4 個 體 經 濟 學 考 試 科 目 ( 代 號 ) 比 重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備 註 5 總 體 經 濟 學 3 經 濟 學 (11) 統 計 學 (12)(2 選 1) 4 會 計 學 ( 二 ) 5 會 計 學 ( 一 ) 1 總 體 經 濟 學 個 體 經 濟 學 統 計 學 3 科 平 均 成 績 1 經 濟 學 或 統 計 學 會 計 學 ( 一 ) 會 計 學 ( 二 )3 科 平 均 成 績 3 國 文 統 計 學 系 (13420)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13430)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13440) 運 輸 管 理 學 系 (13450) 統 計 學 3 機 率 與 微 積 分 3 統 計 學 4 管 理 學 3 資 料 結 構 3 經 濟 與 統 計 4 運 輸 學 ( 含 運 輸 工 程 ) 1 機 率 與 微 積 分 統 計 學 2 科 平 均 成 績 1 統 計 學 管 理 學 2 科 平 均 成 績 3 國 文 1 資 料 結 構 1 經 濟 與 統 計 運 輸 學 2 科 平 均 成 績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13460) 管 理 科 學 學 系 (13470) 英 文 學 系 (13510) 西 班 牙 語 文 學 系 (13520) 公 共 政 策 3 行 政 學 1 管 理 學 3 統 計 學 作 文 4 英 國 文 學 ( 一 ) 5 英 語 語 言 學 概 論 3 中 級 西 班 牙 文 ( 含 西 班 牙 文 閱 讀 測 驗 ) 4 西 班 牙 文 翻 譯 5 西 班 牙 文 聽 力 測 驗 1 公 共 政 策 行 政 學 2 科 平 均 成 績 1 統 計 學 管 理 學 2 科 平 均 成 績 1 英 文 作 文 英 國 文 學 ( 一 ) 英 語 語 言 學 概 論 3 科 平 均 成 績 3 國 文 1 中 級 西 班 牙 文 西 班 牙 文 翻 譯 西 班 牙 文 聽 力 測 驗 3 科 平 均 成 績 須 通 過 相 當 於 全 民 英 檢 (GEPT) 中 高 級 初 試 以 上, 始 得 畢 業 除 須 通 過 本 校 英 語 能 力 檢 定 畢 業 門 檻 外, 另 亦 須 通 過 DELE 初 級 B1 語 言 能 力 檢 定 考 試 初 級 以 上 者, 始 得 畢 業 19

24 系 別 ( 系 代 號 ) 法 國 語 文 學 系 (13530) 德 國 語 文 學 系 (13540) 日 本 語 文 學 系 (13550) 一 般 生 暫 定 招 生 名 額 退 伍 軍 人 外 加 招 生 名 額 3 法 文 作 文 4 法 文 翻 譯 考 試 科 目 ( 代 號 ) 比 重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備 註 3 中 級 德 語 4 德 語 翻 譯 5 德 語 作 文 3 中 級 日 文 4 日 語 翻 譯 5 日 語 語 法 x 1.25 x 1.25 x 法 文 作 文 2 法 文 翻 譯 4 國 文 1 中 級 德 語 德 語 翻 譯 德 語 作 文 3 科 平 均 成 績 3 國 文 1 中 級 日 文 日 語 翻 譯 日 語 語 法 3 科 平 均 成 績 除 須 通 過 本 校 英 語 能 力 檢 定 畢 業 門 檻 外, 另 亦 須 通 過 DELF B1 或 TCF 300~399 分 或 財 團 法 人 語 言 訓 練 測 驗 中 心 LTTC 150~194 分 以 上 語 言 能 力 檢 核 標 準 之 一 者, 始 得 畢 業 除 須 通 過 本 校 英 語 能 力 檢 定 畢 業 門 檻 外, 另 亦 須 通 過 Zertifikat Deutsch(B1) FLPT (B1) Zertifikat Deutsch plus(b2) Zertifikat Deutsch für den Beruf(B2) Test DaF(C1) 筆 試 及 口 試 或 德 國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DSH 之 一 者, 始 得 畢 業 除 須 通 過 本 校 英 語 能 力 檢 定 畢 業 門 檻 外, 另 亦 須 通 過 日 本 語 能 力 試 驗 N1(JLPT) 或 財 團 法 人 語 言 訓 練 測 驗 中 心 之 外 語 能 力 測 驗 (FLPT) 日 語 筆 試 70 分 之 一 者, 始 得 畢 業 俄 國 語 文 學 系 (13560) 俄 語 翻 譯 4 俄 語 語 法 1 俄 語 翻 譯 俄 語 語 法 2 科 平 均 成 績 3 國 文 除 須 通 過 本 校 英 語 能 力 檢 定 畢 業 門 檻 外, 另 亦 須 通 過 俄 語 檢 定 TORFL 第 一 級, 始 得 畢 業 20

25 伍 修 業 年 限 及 上 課 地 點 一 修 業 年 限 : 各 學 系 修 業 年 限 除 建 築 系 為 5 年 外, 餘 均 為 4 年 二 三 年 級 轉 學 生 修 業 年 限 自 轉 入 學 系 年 級 起 計 算 至 四 年 級, 如 入 學 前 已 修 學 分 經 抵 免 後 且 編 高 年 級, 則 自 編 高 年 級 起 計 算 至 四 年 級 ; 提 高 編 級 學 生 至 少 須 修 業 1 年, 並 依 照 本 校 學 生 選 課 規 則 修 習 學 分 始 可 畢 業 二 上 課 地 點 : 除 蘭 陽 校 園 各 學 系 於 宜 蘭 校 址 上 課 外, 其 餘 各 學 系 均 於 淡 水 校 園 上 課 三 本 校 日 間 部 學 生 除 各 學 系 另 訂 之 畢 業 條 件 外, 均 須 通 過 相 當 於 全 民 英 檢 (GEPT) 中 級 初 試 以 上, 始 得 畢 業 四 轉 學 生 錄 取 入 學 後 學 分 抵 免, 得 依 本 校 學 分 抵 免 規 則 提 出 申 請 ; 辦 理 學 分 抵 免 須 經 各 系 初 審, 教 務 處 複 審 後 通 知 各 生 若 因 個 別 因 素 須 延 長 修 業 年 限, 概 依 本 校 學 則 規 定 辦 理, 考 生 不 得 異 議 ; 本 校 學 分 抵 免 規 則 請 詳 閱 教 務 處 網 頁, 查 詢 網 址 : 點 選 註 冊 組 / 法 規 章 程 陸 評 分 方 式 各 單 項 成 績 計 算 過 程 小 數 點 不 予 去 除, 只 顯 示 到 第 3 位, 合 計 總 分 取 至 小 數 點 第 2 位 ( 小 數 點 第 3 位 四 捨 五 入 ) 一 筆 試 各 科 之 成 績 滿 分 均 為 100 分 二 筆 試 成 績 係 以 各 科 得 分 乘 比 重 後 之 總 和 除 以 比 重 和, 即 為 平 均 成 績 柒 錄 取 標 準 及 公 告 一 錄 取 標 準 ( 一 ) 各 系 之 最 低 錄 取 標 準 由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訂 定 考 生 成 績 未 達 各 系 最 低 錄 取 標 準, 即 使 該 系 尚 有 缺 額, 亦 不 予 錄 取 ( 二 ) 各 系 得 於 預 定 錄 取 名 額 外, 酌 列 備 取 生 名 額 正 取 生 如 有 缺 額 時, 由 備 取 生 依 序 遞 補 備 取 生 成 績 須 達 最 低 錄 取 標 準 正 取 不 足 額 時, 不 錄 取 備 取 生 ( 三 ) 任 一 科 目 成 績 如 有 缺 考 或 零 分, 雖 成 績 已 達 該 系 最 低 錄 取 標 準, 亦 不 予 錄 取 ( 四 ) 錄 取 正 備 取 生 最 後 1 名, 如 有 2 人 以 上 成 績 總 和 相 同 時, 根 據 筆 試 成 績 之 順 序, 以 成 績 較 高 者 排 定 名 次 並 優 先 錄 取 ; 經 同 分 參 酌 後 成 績 仍 相 同 者, 得 增 額 錄 取 ( 五 ) 退 伍 軍 人 以 外 加 名 額 錄 取 之 作 業 方 式 : 1 退 伍 軍 人 原 始 總 分 已 達 一 般 生 最 低 錄 取 標 準 者, 以 招 生 名 額 內 錄 取 2 退 伍 軍 人 優 待 加 分 後 達 外 加 名 額 最 低 錄 取 標 準 時, 以 外 加 名 額 錄 取 二 錄 取 公 告 ( 一 ) 放 榜 日 期 :102 年 8 月 8 日 ( 星 期 四 ) ( 二 ) 榜 單 公 告 於 本 校 淡 水 台 北 校 園 及 教 務 處 網 頁 查 詢 網 址 : 捌 報 到 點 選 招 生 資 訊 榜 單 公 告 ) 錄 取 結 果 以 限 時 信 函 寄 發, 並 至 考 生 信 箱 一 錄 取 之 正 取 生 於 102 年 8 月 14 日 ( 星 期 三 ) 上 午 9 時 至 11 時 至 淡 水 校 園 學 生 活 動 中 心 ( 錄 取 蘭 陽 校 園 學 系 者 請 至 蘭 陽 校 園 ) 辦 理 報 到 繳 費 註 冊, 逾 時 以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論, 由 備 取 生 21

26 依 序 遞 補, 備 取 遞 補 名 單 公 布 於 本 校 招 生 資 訊 網 頁 ( 網 址 : 招 生 資 訊 遞 補 名 單 ), 遞 補 說 明 依 網 頁 公 告 為 準, 遞 補 作 業 至 本 校 102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所 訂 之 開 始 上 課 日 止 二 錄 取 考 生 於 報 到 前 若 未 收 到 相 關 資 料, 請 逕 向 本 校 ( 淡 水 校 園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分 機 : ; 蘭 陽 校 園 聯 合 辦 公 室 轉 ) 查 詢 ; 逾 期 未 辦 理 報 到 繳 費 註 冊 者,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補 辦 註 冊 手 續 ; 學 雜 費 相 關 事 宜, 請 逕 向 淡 水 校 園 財 務 處 洽 詢 ( 分 機 :2067); 報 到 時 應 攜 帶 : ( 一 ) 准 考 證 或 錄 取 通 知 單 ( 二 ) 學 歷 證 件 : 1.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者, 繳 交 畢 業 證 書 正 本 及 影 本 2.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肆 業 者, 繳 交 附 有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正 本 3. 以 同 等 學 歷 ( 力 ) 報 考 者, 依 大 學 辦 理 招 生 規 定 審 核 作 業 要 點 繳 交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正 本 4. 選 擇 同 時 就 讀 致 無 法 辦 理 退 學 或 休 學 者, 繳 交 歷 年 成 績 單 正 本 5. 持 符 合 教 育 部 規 定 之 國 外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學 歷 者, 依 大 學 辦 理 國 外 學 歷 採 認 辦 法 須 繳 交 (1) 經 中 華 民 國 駐 外 館 處 驗 證 之 國 外 學 歷 證 件 影 本 及 正 本, 及 中 或 英 譯 本 各 1 份 並 加 蓋 認 證 章 戳 ;(2) 經 中 華 民 國 駐 外 館 處 驗 證 之 國 外 學 歷 歷 年 成 績 正 本, 及 中 或 英 譯 本 各 1 份 並 加 蓋 認 證 章 戳 ;(3) 入 出 國 主 管 機 關 核 發 之 入 出 國 紀 錄 正 本 1 份 6. 持 大 陸 地 區 學 歷 者, 依 大 陸 地 區 學 歷 採 認 辦 法 繳 交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正 本 7. 持 香 港 及 澳 門 學 歷 者, 依 香 港 澳 門 學 歷 檢 覈 及 採 認 辦 法 繳 交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正 本 依 本 校 學 則 第 8 條 規 定, 入 學 報 到 時, 除 有 正 當 理 由 申 請 緩 期 補 繳 學 歷 證 件 經 核 准 者 外, 須 繳 驗 以 上 規 定 之 證 明 文 件, 否 則 不 准 入 學 ( 三 ) 身 分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 印 在 A4 紙 之 同 一 面, 免 修 剪, 並 註 明 系 級 學 號 ) ( 四 ) 學 生 證 申 請 表 ( 請 貼 妥 2 吋 脫 帽 照 片, 背 面 註 明 系 級 學 號 姓 名 ) ( 五 ) 臨 時 學 生 證 ( 請 填 妥 並 貼 好 照 片 ) ( 六 ) 報 到 註 冊 程 序 單 ( 七 ) 繳 費 收 據 第 2 聯 ( 學 生 註 冊 聯 ) 或 ATM 轉 帳 收 據 ( 八 ) 辦 理 就 學 貸 款 者, 須 持 完 成 對 保 之 就 學 貸 款 申 請 / 撥 款 通 知 書 ( 九 ) 成 績 單 正 本 ( 報 到 後, 再 至 系 辦 公 室 辦 理 抵 免 用 ) 上 述 ( 四 ) ( 五 ) ( 六 ) 項 表 格 及 繳 費 單, 隨 錄 取 通 知 函 寄 發 三 未 依 規 定 日 期 完 成 報 到 繳 費 註 冊 者, 取 消 其 錄 取 資 格 玖 成 績 複 查 一 欲 複 查 成 績 者, 請 於 8 月 13 日 前 ( 以 郵 戳 為 憑 ), 將 本 簡 章 所 附 之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書 ( 詳 附 錄 14) 填 妥 姓 名 准 考 證 號 碼 系 別 及 複 查 科 目 收 件 人 姓 名 地 址 及 郵 遞 區 號, 並 貼 足 回 郵, 連 同 成 績 通 知 單 影 本 裝 袋 郵 寄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二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以 1 次 為 限 ; 複 查 成 績 以 複 查 考 卷 卷 面 分 數 及 核 計 分 數 為 限, 不 得 申 請 重 新 閱 卷 調 閱 影 印 試 卷, 亦 不 得 複 查 卷 面 標 準 或 要 求 試 題 解 答 22

27 三 未 錄 取 之 考 生 複 查 後 已 達 錄 取 標 準 者 即 予 補 錄 取 ; 已 錄 取 考 生 經 複 查 成 績 後, 若 總 分 低 於 錄 取 標 準 時, 即 取 消 其 錄 取 資 格, 不 得 異 議 入 學 考 試 試 卷 保 管 以 1 年 為 限 拾 考 生 申 訴 辦 法 一 考 生 如 對 招 生 試 務 認 有 不 當 並 因 而 損 及 個 人 權 益, 應 於 發 生 日 起 7 日 內, 載 明 事 實 及 理 由, 並 檢 附 有 關 文 件, 以 雙 掛 號 書 面 具 名 向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提 出 申 訴, 其 他 方 式 或 逾 期 提 出 申 請 者 均 不 受 理 ( 點 選 法 規 章 程 / 淡 江 大 學 招 生 申 訴 處 理 要 點 查 詢 ) 二 受 理 之 申 訴 案, 由 本 校 招 生 申 訴 處 理 小 組 處 理 之 ; 必 要 時, 得 通 知 申 訴 人 或 關 係 人 列 席 說 明 三 同 一 事 件 申 訴 以 1 次 為 限, 申 訴 處 理 結 果 由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函 復 申 訴 人 拾 壹 學 雜 費 收 費 標 準 一 102 學 年 度 學 生 學 雜 費 收 費 標 準 尚 未 定 案, 僅 提 供 101 學 年 度 資 料 供 參 考 學 雜 費 相 關 事 宜, 請 逕 向 淡 水 校 園 財 務 處 洽 詢 ( 分 機 :2067) 101 學 年 度 學 雜 費 收 費 標 準 如 下 表 : 收 費 項 目 日 間 部 學 院 文 學 院 外 語 學 院 教 育 學 院 商 學 院 管 理 學 院 理 學 院 工 學 院 全 創 院 語 言 系 政 經 系 資 創 系 學 費 39,000 39,000 40,800 40,800 39,000 40,800 雜 費 7,880 8,590 13,460 13,920 7,880 13,920 學 分 費 ( 延 修 生 ) 1,350 1,350 1,480 1,480 1,350 1,480 註 1: 日 間 部 ( 大 眾 傳 播 學 系 資 訊 傳 播 學 系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 比 照 工 學 院 標 準 收 費 註 2: 國 際 觀 光 管 理 學 系 比 照 管 理 學 院 標 準 收 費 其 他 費 用 請 參 考 本 校 財 務 處 網 頁 公 告 之 學 雜 費 收 費 標 準 ( 本 校 網 址 點 選 點 選 行 政 單 位 財 務 處 學 雜 費 專 區 學 雜 費 收 費 標 準 ) 二 學 生 出 國 留 學 期 間 除 依 海 外 學 校 規 定 繳 交 該 校 必 要 費 用 外, 並 須 繳 交 本 校 1/4 學 雜 費 ; 交 換 生 須 在 本 校 繳 交 全 額 學 雜 費, 但 在 姐 妹 校 則 不 須 繳 學 雜 費 拾 貳 其 他 未 盡 事 宜 以 本 校 相 關 法 規 及 招 生 委 員 會 決 議 為 準 23

28 附 錄 1 淡 江 大 學 對 外 招 生 試 場 及 違 規 處 理 規 則 年 10 月 20 日 96 學 年 度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3 次 會 議 通 過 96 年 7 月 31 日 96 學 年 度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11 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7 年 9 月 17 日 98 學 年 度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9 年 3 月 31 日 99 學 年 度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3 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2 年 3 月 15 日 102 學 年 度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3 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為 維 護 試 場 秩 序 及 考 試 公 平, 特 訂 定 淡 江 大 學 對 外 招 生 試 場 及 違 規 處 理 規 則,( 以 下 簡 稱 本 規 則 ) 第 二 條 監 考 或 試 務 人 員 為 執 行 本 規 則 各 項 規 定, 得 對 可 能 擾 亂 試 場 秩 序 妨 害 考 試 公 平 之 情 事 進 行 及 時 必 要 之 處 置 或 查 驗 各 種 可 疑 物 品, 考 生 應 予 充 分 配 合, 否 則 依 其 情 節 輕 重 提 報 招 生 委 員 會 議 處 一 般 注 意 事 項 第 三 條 考 生 有 下 列 行 為 之 一 者, 取 消 其 考 試 資 格 : 一 請 他 人 頂 替 代 考 或 偽 造 證 件 應 試 二 脅 迫 其 他 考 生 或 監 考 人 員 幫 助 舞 弊 三 集 體 舞 弊 行 為 四 電 子 通 訊 舞 弊 行 為 第 四 條 考 生 應 試 時 不 得 飲 食 喝 水 抽 菸 無 故 擾 亂 試 場 秩 序 或 影 響 他 人 作 答, 初 犯 者 扣 減 其 該 科 成 績 二 分 ; 再 犯 者 即 請 其 離 場, 並 扣 減 其 該 科 全 部 成 績 ; 惡 意 或 情 節 重 大 者, 取 消 其 考 試 資 格 第 五 條 考 生 於 考 試 開 始 二 十 分 鐘 後 不 得 入 場, 考 試 開 始 六 十 分 鐘 內 不 得 出 場, 違 反 者 該 科 以 零 分 計 算 前 項 考 生 經 監 考 人 員 告 知 後 仍 強 行 入 場 或 離 場 者, 取 消 其 考 試 資 格 考 生 入 場 後, 因 生 病 或 特 殊 原 因 經 監 考 人 員 同 意 於 考 試 開 始 六 十 分 鐘 內 出 場 者, 應 由 試 務 人 員 安 置 於 適 當 場 所, 至 考 試 開 始 六 十 分 鐘 為 止, 違 者 視 其 情 形 依 前 兩 項 規 定 論 處 因 病 治 療 者, 經 治 療 後 如 考 試 尚 未 結 束 可 准 其 入 場 繼 續 考 試, 但 不 得 請 求 延 長 時 間 或 補 考 第 六 條 考 生 不 得 有 夾 帶 抄 襲 傳 遞 交 換 答 案 卷 或 答 案 卡 以 自 誦 或 暗 號 告 人 答 案 或 故 意 將 答 案 供 人 窺 視 抄 襲 違 規 使 用 計 算 機 記 憶 或 可 程 式 功 能 等 舞 弊 情 事, 違 者 扣 減 其 該 科 全 部 成 績 第 七 條 考 生 不 得 相 互 交 談 意 圖 窺 視 他 人 答 案, 或 意 圖 便 利 他 人 窺 視 答 案, 經 制 止 不 聽 者 扣 減 其 該 科 全 部 成 績 入 場 及 作 答 前 注 意 事 項 第 八 條 考 生 除 必 用 之 書 寫 擦 拭 作 圖 等 文 具 外, 不 得 將 書 籍 紙 張 或 具 有 通 訊 記 憶 等 功 能 之 物 品 置 於 抽 屜 中 桌 椅 下 座 位 旁 或 隨 身 攜 帶, 違 者 扣 減 其 該 科 成 績 五 分, 並 得 視 其 情 節 輕 重 加 重 扣 分 或 扣 減 其 該 科 全 部 成 績 考 生 得 攜 帶 計 算 機 作 為 計 算 之 用, 如 非 用 於 計 算, 則 依 本 規 則 第 六 條 議 處 考 生 攜 帶 入 場 ( 含 臨 時 置 物 區 ) 之 手 錶 及 所 有 物 品, 不 得 發 出 聲 響 或 有 其 他 影 響 試 場 秩 序 之 情 形, 違 者 扣 減 其 該 科 成 績 二 分, 並 得 視 其 情 節 輕 重 加 重 扣 分 或 扣 減 其 該 科 全 部 成 績 個 人 之 醫 療 器 材 如 助 聽 器 等, 須 經 檢 查 方 可 使 用, 違 者 比 照 前 項 規 定 論 處 第 九 條 考 生 應 攜 帶 准 考 證 及 身 分 證 ( 或 護 照 駕 駛 執 照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卡 之 一 ) 入 場 應 試, 違 者 如 經 監 考 人 員 查 核 並 確 認 係 考 生 本 人 無 誤 者, 先 准 予 應 試 ; 惟 至 當 節 考 試 結 束 鈴 ( 鐘 ) 聲 響 畢 前 仍 未 送 達 試 場 或 未 依 規 定 申 請 補 發 者, 扣 減 其 該 科 成 績 二 分 如 毀 損 或 遺 失, 請 自 行 上 網 補 印 准 考 證, 或 考 試 當 日 攜 帶 本 人 身 分 證 件 向 招 生 委 員 會 申 請 補 發 第 十 條 考 生 應 按 編 定 之 試 場 及 准 考 證 號 碼 入 座, 並 於 開 始 作 答 前, 確 實 檢 查 座 位 號 碼 與 准 考 證 號 碼 是 否 相 同, 如 有 錯 誤, 應 即 舉 手 請 監 考 人 員 處 理 作 答 後 始 發 現 在 同 一 試 場 坐 錯 座 位 者, 依 下 列 方 式 分 別 論 處 : 一 考 生 自 行 發 現 者, 扣 減 其 該 科 成 績 二 分 二 經 監 考 人 員 發 現 者, 扣 減 其 該 科 成 績 五 分 三 經 監 考 人 員 發 現 交 換 座 位 應 試 者, 扣 減 其 該 科 全 部 成 績 作 答 後 始 發 現 誤 入 試 場 應 試 者, 依 下 列 方 式 分 別 論 處 :

29 一 在 考 試 開 始 二 十 分 鐘 內 發 現 者, 由 試 務 人 員 陪 同 至 規 定 試 場 應 試, 並 比 照 前 項 各 款 論 處 二 在 考 試 開 始 二 十 分 鐘 後 始 發 現 者, 一 律 扣 減 其 該 科 全 部 成 績 第 十 一 條 考 生 在 開 始 作 答 前, 應 先 檢 查 試 題 答 案 卷 及 答 案 卡 是 否 齊 備 完 整, 並 檢 查 答 案 卷 卡 之 准 考 證 號 碼 是 否 正 確, 如 有 缺 漏 污 損 或 錯 誤, 應 即 舉 手 請 監 考 人 員 處 理 凡 經 作 答 後, 始 發 現 錯 用 答 案 卷 卡 者, 依 下 列 方 式 分 別 論 處 : 一 考 生 自 行 發 現 者, 扣 減 其 該 科 成 績 二 分 二 經 監 考 或 試 務 人 員 發 現 者, 扣 減 其 該 科 成 績 五 分, 並 得 視 其 情 節 輕 重 加 重 扣 分 或 扣 減 其 該 科 全 部 成 績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第 十 二 條 考 生 應 將 電 腦 閱 卷 的 選 擇 題 作 答 於 答 案 卡 上, 非 電 腦 閱 卷 的 選 擇 題 及 非 選 擇 題 作 答 於 答 案 卷 作 答 區 內, 違 者 該 科 或 該 題 不 予 計 分 第 十 三 條 考 生 應 保 持 答 案 卷 及 答 案 卡 之 清 潔 與 完 整, 違 者 依 下 列 規 定 分 別 論 處 : 一 竄 改 答 案 卷 卡 上 之 准 考 證 號 碼 及 條 碼 者, 分 別 扣 減 其 該 科 卷 卡 全 部 成 績 二 無 故 污 損 破 壞 卷 卡 或 在 卷 卡 上 顯 示 自 己 身 分 作 任 何 與 答 案 無 關 之 文 字 符 號 者, 分 別 扣 減 其 該 科 卷 卡 成 績 二 分, 並 得 視 其 情 節 輕 重 加 重 扣 分 或 扣 減 其 該 科 全 部 成 績 第 十 四 條 考 生 應 依 照 試 題 及 答 案 卷 上 相 關 規 定 作 答, 答 案 卷 限 用 黑 色 或 藍 色 筆 書 寫, 違 者 依 下 列 規 定 分 別 論 處 : 一 未 使 用 黑 色 或 藍 色 筆 書 寫 者, 扣 減 其 該 科 答 案 卷 成 績 二 分 二 未 按 規 定 作 答 者, 扣 減 其 該 科 答 案 卷 成 績 二 分 三 違 反 作 答 規 定 致 評 閱 人 員 無 法 辨 認 答 案 者, 其 該 部 分 不 予 計 分 第 十 五 條 考 生 違 反 答 案 卡 之 畫 記 注 意 事 項 或 未 以 黑 色 2B 軟 心 鉛 筆 畫 記 答 案 卡, 致 光 學 閱 讀 機 無 法 辨 識, 其 後 果 由 考 生 自 行 負 責 答 案 卡 不 得 以 修 正 液 ( 帶 ) 修 正, 違 者 扣 減 其 該 科 答 案 卡 成 績 二 分 第 十 六 條 考 生 在 考 試 進 行 中, 發 現 試 題 印 刷 不 清 時, 得 舉 手 請 監 考 人 員 處 理, 但 不 得 要 求 解 釋 題 意 ; 如 答 案 卷 卡 或 文 具 不 慎 掉 落, 應 舉 手 通 知 監 考 人 員 後 再 行 撿 拾, 否 則 依 其 情 節 輕 重 提 報 招 生 委 員 會 議 處 第 十 七 條 考 生 不 得 在 答 案 卷 答 案 卡 試 題 以 外 之 處 抄 錄 答 案, 違 者 扣 減 其 該 科 成 績 五 分 ; 將 抄 錄 之 答 案 強 行 攜 出 試 場 者, 扣 減 其 該 科 全 部 成 績 第 十 八 條 考 生 未 經 監 考 人 員 許 可, 一 經 離 座, 即 不 得 再 行 修 改 答 案, 違 者 扣 減 其 該 科 成 績 五 分, 並 得 視 其 情 節 輕 重 加 重 扣 分 或 扣 減 其 該 科 全 部 成 績 第 十 九 條 考 生 於 考 試 結 束 鈴 ( 鐘 ) 聲 響 畢, 應 即 停 止 作 答 違 者 依 下 列 方 式 分 別 論 處 : 一 仍 繼 續 作 答 者, 扣 減 其 該 科 成 績 二 分 二 經 警 告 後 仍 繼 續 作 答 者, 再 加 扣 其 成 績 三 分 三 情 節 重 大 者, 視 其 情 節 輕 重 加 重 扣 分 或 扣 減 其 該 科 全 部 成 績 離 場 注 意 事 項 第 二 十 條 考 生 應 於 考 試 離 場 前 將 答 案 卷 答 案 卡 試 題 併 交 監 考 人 員 驗 收, 不 得 攜 出 試 場 外, 違 者 扣 減 該 科 全 部 成 績 第 廿 一 條 考 生 於 考 試 結 束 鈴 ( 鐘 ) 聲 響 前 提 早 離 場, 不 得 在 試 場 附 近 逗 留 高 聲 喧 譁 或 宣 讀 答 案, 經 制 止 不 聽 者, 視 其 情 節 輕 重 提 報 招 生 委 員 會 議 處 其 他 事 項 第 廿 二 條 考 生 之 答 案 卷 答 案 卡 若 於 考 試 結 束 後 遺 失, 考 生 應 於 接 到 補 考 通 知 後, 即 依 通 知 規 定 時 間 到 場 補 考, 拒 絕 者 其 該 科 答 案 卷 卡 分 別 以 零 分 計 算 第 廿 三 條 本 規 則 所 列 扣 減 違 規 考 生 成 績 之 規 定, 均 以 扣 減 各 該 科 卷 卡 之 成 績 分 別 至 零 分 為 限 第 廿 四 條 其 他 未 規 定 而 有 影 響 考 試 公 平 試 場 秩 序 考 生 權 益 之 事 項, 應 由 監 考 或 試 務 人 員 予 以 詳 實 記 載, 提 請 招 生 委 員 會 討 論, 依 其 情 節 輕 重 予 以 適 當 處 理 第 廿 五 條 凡 違 反 本 規 則 並 涉 及 重 大 舞 弊 情 事 者, 通 知 其 相 關 學 校 或 機 關 依 規 定 究 辦, 若 因 此 侵 害 本 校 權 益 者,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將 依 法 提 起 告 訴, 追 究 其 賠 償 責 任 第 廿 六 條 本 規 則 經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 修 正 時 亦 同 25

30 附 錄 2 淡 江 大 學 102 學 年 度 日 間 部 轉 學 生 招 生 考 試 網 路 報 名 作 業 流 程 網 路 報 名 時 間 : 102 年 6 月 11 日 上 午 10:00 起 至 6 月 26 日 下 午 4:00 止 考 生 請 至 網 路 報 名 系 統 網 址 exam.tku.edu.tw 或 點 選 招 生 資 訊 / 網 路 報 名 選 取 報 名 考 試 類 別 資 料 有 誤 請 重 新 輸 入 完 成 網 路 報 名 表 登 錄 上 傳 照 片 取 得 系 統 賦 予 銀 行 代 碼 繳 費 帳 號 確 認 資 料 正 確 無 誤 報 名 期 限 截 止 前 完 成 繳 交 報 名 費 手 續 各 地 銀 行 / 郵 局 辦 理 繳 費 或 全 省 自 動 櫃 員 機 (ATM) 轉 帳 繳 費 ( 請 持 具 有 轉 帳 功 能 之 金 融 卡 ) 查 詢 繳 費 / 轉 帳 成 功 1. 低 收 入 戶? 2. 中 低 收 入 戶? 是 報 名 截 止 日 前 寄 送 或 傳 真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至 教 務 處 招 生 組 否 1. 低 收 入 考 生 給 予 退 費 2. 中 低 收 入 考 生 給 予 退 費 30% 是 審 核 身 分 免 寄 送 資 料 否 是 否 為 特 種 生 否 非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不 退 費 於 報 名 期 限 截 止 前 寄 送 特 種 生 資 格 證 明 文 件 是 影 本 至 教 務 處 招 生 組 完 成 報 名 查 詢 准 考 證 號 碼 26

31 附 錄 3 淡 江 大 學 102 學 年 度 日 間 部 轉 學 生 招 生 考 試 網 路 報 名 注 意 事 項 一 報 名 表 登 錄 網 址 或 點 選 招 生 資 訊 / 網 路 報 名 二 電 腦 軟 硬 體 需 求 ( 一 ) 網 際 網 路 連 線 ( 二 ) 連 接 印 表 機 ( 以 A4 紙 張 列 印 ) ( 三 ) 中 文 輸 出 / 輸 入 能 力 ( 四 ) 請 使 用 中 文 Windows 作 業 系 統 中 的 IE 5.0 以 上 ( 含 5.0) 瀏 覽 器 進 行 登 錄 作 業 三 網 路 登 錄 報 名 資 料 開 放 時 間 :102 年 6 月 11 日 上 午 10 時 起 至 6 月 26 日 下 午 4 時 止 四 網 路 報 名 操 作 流 程 : 依 下 列 步 驟 與 畫 面 指 示 完 成 網 路 登 錄 ( 一 ) 選 取 報 考 的 考 試 類 別 ( 二 ) 輸 入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 若 特 殊 字 電 腦 無 該 字 體 時, 請 先 以 _ 輸 入, 待 報 名 表 印 出 後, 以 紅 筆 人 工 填 寫 於 報 名 表 上, 連 同 附 錄 6 造 字 申 請 表, 於 報 名 期 限 內 傳 真 至 (02) ) ( 三 ) 照 片 上 傳 相 關 事 項 : 考 生 請 上 傳 本 人 最 近 2 吋 脫 帽 正 面 半 身 照 片 1 張, 傳 送 之 照 片 錄 取 報 到 後, 將 直 接 轉 為 學 生 證 相 片 用, 請 勿 傳 送 生 活 照 照 片 請 用 jpg 格 式, 大 小 勿 超 過 1MB 若 照 片 檔 案 非 jpg 格 式, 請 用 windows 提 供 之 小 畫 家 開 啟 檔 案 後, 修 改 檔 案 大 小 另 存 為 jpg 檔 案 格 式 後 再 上 傳 ( 四 ) 登 出 網 路 報 名 系 統 ( 五 ) 考 生 依 報 名 表 上 所 列 繳 費 帳 號 (14 碼 ) 及 繳 費 說 明, 辦 理 繳 費 事 宜 五 繳 費 須 知 ( 一 ) 提 款 機 轉 帳 繳 費 ( 需 手 續 費 ) 1. 持 具 有 轉 帳 功 能 之 金 融 卡, 至 提 款 機 進 行 轉 帳 作 業 2. 視 各 提 款 機 功 能 選 擇 跨 行 轉 帳 或 其 他 交 易 轉 帳 ; 郵 局 請 採 非 約 定 帳 號 鍵 入 3. 輸 入 中 國 信 託 商 業 銀 行 代 號 輸 入 報 名 表 上 之 繳 費 帳 號 (14 碼 ) 例 : 7929xxxxxxxxxx,( 注 意 : 每 張 報 名 表 之 帳 號 不 同 ) 5. 輸 入 轉 入 金 額 1,350 ( 注 意 : 金 額 輸 入 錯 誤 時, 無 法 完 成 轉 帳 手 續 ) 6. 務 必 核 對 交 易 明 細 單 之 轉 入 帳 號 及 繳 款 金 額, 並 確 認 轉 帳 扣 款 成 功 7. 交 易 明 細 單 即 考 生 之 繳 費 收 據, 請 妥 為 保 留, 以 便 日 後 若 有 疑 議 時 核 帳 之 用 ( 二 ) 中 國 信 託 商 業 銀 行 櫃 檯 繳 費 ( 不 需 手 續 費 ) 1. 請 告 知 中 國 信 託 商 業 銀 行 行 員, 作 業 流 程 為 : 寫 代 收 業 務 繳 款 專 用 單 鍵 入 7 批 次 存 入 交 易 2. 受 款 人 名 稱 : 淡 江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3. 填 寫 報 名 表 上 之 繳 費 帳 號 (14 碼 ) 例 : 7929xxxxxxxxxx,( 注 意 : 每 張 報 名 表 之 帳 號 不 同 ) 4. 填 寫 繳 費 金 額 1,350 ( 注 意 : 金 額 輸 入 錯 誤 時, 無 法 完 成 轉 帳 手 續 ) 5. 填 寫 繳 款 人 姓 名 及 聯 絡 電 話, 免 填 身 分 證 字 號 欄 6. 專 用 單 第 二 聯 收 據 即 考 生 之 繳 費 收 據, 請 妥 為 保 留, 以 便 日 後 若 有 疑 議 時 核 帳 之 用 ( 三 ) 各 銀 行 / 郵 局 櫃 檯 匯 款 ( 需 手 續 費 ) 1. 填 寫 匯 款 單 2. 填 寫 受 款 行 : 中 國 信 託 商 業 銀 行 代 號 822, 敦 南 分 行 代 號 戶 名 : 淡 江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4. 填 寫 報 名 表 上 之 繳 費 帳 號 (14 碼 ) 7929xxxxxxxxxx,( 注 意 : 每 張 報 名 表 之 帳 號 不 同 ) 5. 填 寫 繳 費 金 額 1,350 ( 注 意 : 金 額 輸 入 錯 誤 時, 無 法 完 成 轉 帳 手 續 ) 6. 匯 款 收 據 即 考 生 之 繳 費 收 據, 請 妥 為 保 留, 以 便 日 後 若 有 疑 議 時 核 帳 之 用 六 注 意 事 項 : ( 一 ) 考 生 完 成 網 路 登 錄 時, 請 再 次 檢 查, 按 確 認 鍵 後 即 不 得 修 改 若 報 名 表 印 出 後 發 現 錯 誤, 原 表 作 廢, 重 新 再 輸 入, 並 依 正 確 報 名 表 上 之 繳 費 帳 號 繳 費 ( 二 )ATM 交 易 單 如 無 扣 款 紀 錄 即 表 示 轉 帳 未 完 成, 請 再 次 操 作 完 成 繳 費 手 續 如 網 路 報 名 後, 逾 期 未 繳 費 或 轉 帳 未 完 成 扣 款 者, 視 同 未 報 名, 請 務 必 確 認 繳 費 成 功, 以 免 影 響 自 身 權 益 ( 三 ) 考 生 資 料 及 學 歷, 依 完 成 繳 費 之 報 名 表 為 準, 若 資 料 偽 造 或 不 實, 將 依 相 關 規 定 處 理, 且 不 得 申 請 退 費 ( 四 ) 報 名 時 請 確 實 登 錄 地 址 及 帳 號, 以 便 通 知 考 試 相 關 訊 息 ( 五 ) 網 路 報 名 完 成 後, 可 至 : 輸 入 個 人 身 分 證 字 號 出 生 年 月 日, 依 招 生 日 程 進 行 繳 費 / 試 場 / 准 考 證 號 / 錄 取 查 詢 ( 六 )ATM 轉 帳 或 中 國 信 託 商 業 銀 行 臨 櫃 繳 款, 完 成 繳 費 後 30 分 鐘 即 可 查 詢 繳 費 紀 錄 若 為 各 銀 行 / 郵 局 櫃 檯 匯 款 者, 繳 費 紀 錄 於 次 1 個 工 作 日 方 可 查 詢, 網 址 : ( 七 ) 請 使 用 簡 章 所 附 報 名 專 用 袋 寄 繳 報 名 資 料, 或 至 點 選 / 招 生 資 訊 / 網 路 報 名, 下 載 日 間 部 轉 學 生 簡 章 最 末 頁 之 報 名 專 用 袋 封 面, 填 妥 資 料 後 貼 於 自 備 之 B4 大 小 信 封 27

32 附 錄 4 原 畢 肄 業 ( 或 應 屆 畢 業 ) 學 校 代 碼 表 代 號 學 校 名 稱 代 號 學 校 名 稱 代 號 學 校 名 稱 代 號 學 校 名 稱 代 號 學 校 名 稱 0001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0055 台 灣 省 立 台 南 師 範 專 科 學 校 0178 開 南 大 學 0888 台 北 市 立 體 育 專 科 學 校 1030 大 仁 科 技 大 學 0002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0056 台 灣 省 立 花 蓮 師 範 專 科 學 校 0185 國 立 台 南 藝 術 大 學 0889 私 立 世 界 新 聞 專 科 學 校 1031 南 亞 技 術 學 院 0003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0057 台 灣 省 立 屏 東 師 範 專 科 學 校 0186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0890 私 立 中 國 工 商 專 科 學 校 1032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0004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0058 台 灣 省 立 新 竹 師 範 專 科 學 校 0190 國 立 虎 尾 科 技 大 學 0891 私 立 文 藻 外 國 語 文 專 科 學 校 1033 中 華 科 技 大 學 0005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0059 台 灣 省 立 嘉 義 師 範 專 科 學 校 0192 私 立 南 台 科 技 大 學 0892 永 達 技 術 學 院 1034 南 榮 技 術 學 院 0006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0060 台 灣 省 立 台 東 師 範 專 科 學 校 0193 私 立 崑 山 科 技 大 學 0893 私 立 南 華 大 學 1035 弘 光 科 技 大 學 0007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0061 台 北 市 立 女 子 師 範 專 科 學 校 0194 私 立 嘉 南 藥 理 科 技 大 學 0895 國 立 空 中 大 學 1036 建 國 科 技 大 學 0008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0062 國 立 屏 東 農 業 專 科 學 校 0195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0896 國 立 台 北 商 專 附 設 空 中 商 專 1037 美 和 科 技 大 學 0009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0063 國 立 嘉 義 農 業 專 科 學 校 0197 國 立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0897 私 立 明 新 科 技 大 學 1038 德 明 財 經 科 技 大 學 0010 國 立 僑 生 大 學 先 修 班 0064 國 立 台 北 工 業 專 科 學 校 0198 高 雄 市 立 空 中 大 學 0899 私 立 和 春 技 術 學 院 1039 聖 約 翰 科 技 大 學 0011 國 立 台 灣 海 洋 大 學 0065 國 立 高 雄 工 商 專 科 學 校 0202 康 寧 醫 護 暨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0901 私 立 長 庚 護 理 專 科 學 校 1040 致 理 技 術 學 院 0012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0066 私 立 明 志 工 業 專 科 學 校 0206 興 國 管 理 學 院 0903 台 北 市 立 教 育 大 學 1041 輔 英 科 技 大 學 0013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0067 私 立 吳 鳳 工 商 專 科 學 校 0230 經 國 管 理 暨 健 康 學 院 0923 環 球 科 技 大 學 1042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0014 私 立 東 海 大 學 0068 私 立 崑 山 工 商 專 科 學 校 0423 明 道 大 學 0926 國 立 台 北 科 技 大 學 1043 龍 華 科 技 大 學 0015 私 立 輔 仁 大 學 0069 私 立 正 修 工 商 專 科 學 校 0599 慈 濟 技 術 學 院 0927 國 立 台 北 護 理 健 康 大 學 1044 修 平 科 技 大 學 0016 私 立 東 吳 大 學 0070 私 立 東 方 工 商 專 科 學 校 0751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0928 國 立 台 灣 藝 術 大 學 1045 僑 光 科 技 大 學 0017 私 立 中 原 大 學 0071 私 立 華 夏 工 商 專 科 學 校 0759 國 立 屏 東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0929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1046 中 台 科 技 大 學 0018 私 立 高 雄 醫 學 大 學 0072 私 立 復 興 工 商 專 科 學 校 0760 樹 德 科 技 大 學 0931 國 立 台 中 科 技 大 學 1047 元 培 科 技 大 學 0019 私 立 淡 江 大 學 0073 私 立 健 行 工 業 專 科 學 校 0761 私 立 景 文 科 技 大 學 0932 國 立 聯 合 大 學 1048 中 州 科 技 大 學 0020 私 立 中 國 醫 藥 大 學 0074 私 立 明 新 工 商 專 科 學 校 0776 國 立 臺 北 大 學 0933 私 立 萬 能 科 技 大 學 1049 臺 北 城 市 科 技 大 學 0021 私 立 台 北 醫 學 大 學 0075 私 立 樹 德 工 商 專 科 學 校 0777 私 立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0937 國 立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1050 育 達 商 業 科 技 大 學 0022 私 立 逢 甲 大 學 0076 私 立 新 埔 工 商 專 科 學 校 0778 國 立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0938 陸 軍 財 務 經 理 學 校 1121 台 灣 首 府 大 學 0023 私 立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0077 私 立 南 榮 工 業 專 科 學 校 0851 私 立 玄 奘 大 學 0948 私 立 長 榮 大 學 1124 康 寧 大 學 0024 私 立 靜 宜 大 學 0078 私 立 永 達 工 商 專 科 學 校 0852 吳 鳳 科 技 大 學 0950 私 立 大 漢 技 術 學 院 1125 亞 東 技 術 學 院 0025 私 立 大 同 大 學 0079 私 立 大 華 工 商 專 科 學 校 0856 中 國 科 技 大 學 0951 私 立 清 雲 科 技 大 學 1126 國 立 金 門 大 學 0026 陸 軍 軍 官 學 校 0080 私 立 遠 東 工 商 專 科 學 校 0857 私 立 和 春 工 商 專 科 學 校 0952 私 立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1127 黎 明 技 術 學 院 0027 海 軍 軍 官 學 校 0081 私 立 中 華 工 商 專 科 學 校 0858 私 立 大 華 技 術 學 院 0953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1128 東 方 設 計 學 院 0028 空 軍 軍 官 學 校 0082 私 立 黎 明 工 業 專 科 學 校 0860 國 立 台 中 商 業 專 科 學 校 0955 醒 吾 技 術 學 院 1129 國 立 台 灣 戲 曲 學 院 0029 國 防 醫 學 院 0083 私 立 中 州 工 商 專 科 學 校 0861 國 立 台 北 商 業 專 科 學 校 0956 國 立 台 灣 戲 曲 專 科 學 校 1130 長 庚 科 技 大 學 0030 中 正 理 工 學 院 0084 私 立 南 台 工 商 專 科 學 校 0862 私 立 銘 傳 女 子 商 業 專 科 學 校 0957 私 立 文 藻 外 語 學 院 1131 崇 右 技 術 學 院 0031 政 治 作 戰 學 校 0085 私 立 東 南 工 業 專 科 學 校 0863 私 立 大 同 商 業 專 科 學 校 0958 私 立 高 苑 工 商 專 科 學 校 1132 大 同 技 術 學 院 0032 國 防 管 理 學 院 0086 私 立 光 武 工 業 專 科 學 校 0864 私 立 僑 光 商 業 專 科 學 校 0959 私 立 慈 濟 護 理 專 科 學 校 1133 臺 灣 觀 光 學 院 0033 國 立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0087 私 立 南 開 工 業 專 科 學 校 0865 私 立 嶺 東 商 業 專 科 學 校 0960 私 立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1134 國 立 台 中 護 理 專 科 學 校 0034 私 立 真 理 大 學 0088 私 立 四 海 工 商 專 科 學 校 0866 私 立 國 際 商 業 專 科 學 校 0961 私 立 慈 濟 大 學 1135 國 立 台 南 護 理 專 科 學 校 0035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0089 私 立 建 國 工 商 專 科 學 校 0867 私 立 致 理 商 業 專 科 學 校 0963 私 立 環 球 商 業 專 科 學 校 1136 台 灣 觀 光 經 營 管 理 專 校 0036 國 立 台 北 藝 術 大 學 0090 私 立 亞 東 工 業 專 科 學 校 0868 私 立 醒 吾 商 業 專 科 學 校 0972 私 立 精 鍾 商 業 專 科 學 校 1137 國 立 台 東 專 科 學 校 0037 私 立 中 山 醫 學 大 學 0091 私 立 龍 華 工 商 專 科 學 校 0869 私 立 德 明 商 業 專 科 學 校 0973 國 立 屏 東 科 技 大 學 1138 馬 偕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0038 台 北 市 立 體 育 學 院 0092 私 立 南 亞 工 業 專 科 學 校 0870 私 立 淡 水 工 商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0974 國 立 台 灣 體 育 學 院 ( 台 中 ) 1139 仁 德 醫 護 管 理 專 校 0039 國 立 台 中 教 育 大 學 0093 國 立 勤 益 工 商 專 科 學 校 0871 私 立 崇 右 企 業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0975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1140 樹 人 醫 護 管 理 專 校 0040 國 立 台 北 教 育 大 學 0094 私 立 萬 能 工 商 專 科 學 校 0872 國 立 台 北 護 理 專 科 學 校 0976 國 立 屏 東 商 業 專 科 學 校 1141 慈 惠 醫 護 管 理 專 校 0041 國 立 台 南 大 學 0095 國 立 聯 合 工 商 專 科 學 校 0874 私 立 元 培 醫 事 技 術 專 科 學 校 0977 私 立 景 文 工 商 專 科 學 校 1142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0042 國 立 花 蓮 教 育 大 學 0096 國 立 台 北 工 專 附 設 二 專 補 校 0875 私 立 嘉 南 藥 學 專 科 學 校 0978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1143 敏 惠 醫 護 管 理 專 校 0043 國 立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0097 私 立 親 民 工 商 專 科 學 校 0876 私 立 大 仁 藥 學 專 科 學 校 0979 私 立 實 踐 大 學 1144 高 美 醫 護 管 理 專 校 0044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0098 國 立 宜 蘭 大 學 0877 私 立 中 台 醫 事 技 術 專 科 學 校 0980 私 立 世 新 大 學 1145 育 英 醫 護 管 理 專 校 0045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 含 師 院 ) 0099 國 立 雲 林 工 業 專 科 學 校 0878 私 立 美 和 護 理 專 科 學 校 0984 亞 太 創 意 技 術 學 院 1146 外 國 學 校 ( 大 學 ) 0046 國 立 台 東 大 學 ( 含 師 院 ) 0111 國 立 澎 湖 科 技 大 學 0879 私 立 德 育 護 理 專 科 學 校 0985 私 立 華 梵 大 學 1147 華 夏 技 術 學 院 0047 私 立 長 庚 大 學 0158 南 開 科 技 大 學 0880 私 立 弘 光 護 理 專 科 學 校 0986 私 立 中 華 大 學 1148 外 國 學 校 ( 學 院 ) 0048 私 立 光 明 醫 學 專 科 學 校 0162 蘭 陽 技 術 學 院 0881 私 立 輔 英 醫 事 護 理 專 科 學 校 0987 私 立 大 葉 大 學 1149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 桃 園 ) 0049 私 立 大 漢 工 商 專 科 學 校 0164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0882 私 立 中 華 醫 事 技 術 專 科 學 校 0988 私 立 義 守 大 學 1151 高 鳳 數 位 內 容 學 院 0050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附 設 空 中 行 專 0165 亞 洲 大 學 0883 國 立 高 雄 海 事 專 科 學 校 0989 私 立 銘 傳 大 學 1152 崇 仁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0051 國 立 台 灣 科 技 大 學 0167 佛 光 大 學 0884 私 立 中 國 海 事 商 業 專 科 學 校 0991 私 立 元 智 大 學 1153 聖 母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0052 國 立 台 灣 藝 術 專 科 學 校 0170 稻 江 科 技 暨 管 理 學 院 0885 私 立 實 踐 家 政 經 濟 專 科 學 校 0993 國 立 勤 益 科 技 大 學 1154 新 生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0053 台 灣 省 立 台 中 師 範 專 科 學 校 0176 國 立 高 雄 餐 旅 大 學 0886 台 南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0994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155 台 北 海 洋 技 術 學 院 0054 台 灣 省 立 台 北 師 範 專 科 學 校 0177 國 立 台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0887 台 灣 省 立 體 育 專 科 學 校 0999 其 他 1156 法 鼓 佛 教 學 院 考 生 若 查 無 就 讀 學 校 代 碼, 請 填 其 他 原 學 校 已 改 制 或 更 名, 請 依 改 制 或 更 名 後 之 學 校 名 稱 填 報 28

33 附 錄 5 淡 江 大 學 102 學 年 度 日 間 部 轉 學 生 招 生 考 試 國 外 學 歷 切 結 書 Declaration of Foreign Academic Credentials, Tamkang University 持 國 外 學 歷 ( 力 ) 證 件 報 考 考 生 用 For Students Holding a Foreign Academic Certificate 本 人 所 持 國 外 學 校 學 歷 ( 力 ) 證 件, 確 為 教 育 部 認 可, 經 駐 外 館 處 驗 證 屬 實, 且 取 得 學 位 規 定 之 總 學 分 數 中,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未 超 過 二 分 之 一, 並 保 證 於 錄 取 報 到 時 繳 交 下 列 文 件 :(1) 經 中 華 民 國 駐 外 館 處 驗 證 之 國 外 學 歷 證 件 正 本 及 影 本 1 份 ; 如 原 學 歷 證 件 非 中 文 或 英 文 者, 另 繳 交 中 或 英 譯 本 並 加 蓋 認 證 章 戳 ;(2) 經 中 華 民 國 駐 外 館 處 驗 證 之 國 外 學 歷 歷 年 成 績 單 正 本 1 份 ; 如 原 成 績 單 非 中 文 或 英 文 者, 另 繳 交 中 或 英 譯 本 並 加 蓋 認 證 章 戳 ;(3) 入 出 國 主 管 機 關 核 發 之 入 出 國 紀 錄 1 份 若 未 如 期 繳 交 或 經 查 證 不 符 合 貴 校 報 考 條 件, 本 人 自 願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絕 無 異 議 The foreign academic credentials issued by are approved by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and verified by the Taiwan s overseas representative office. Among the regulated total credits, the distance-learning course does not comprise more than half. The undersigned guarantees that all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shall be submitted upon registration: (1) the original highest degree diploma and also its photocopy verified with official stamps by the Taiwan s overseas agency, (2) the official transcript of the highest level school which has the detailed history of the applicant s academic records and is verified by the Taiwan s overseas agency. (When the original diploma and transcript are written in a language other than Chinese or English, the English or Chinese translation will be submitted and verified with official stamps by the Taiwan s overseas agency.), (3) the certificates of entry and exit dates issued by the National Immigration Agency of the Ministry of Interior. If the prescribed documents are not qualified or not submitted upon registration, the undersigned will abandon the enrollment qualification, and no objection will be raised. 此 致 淡 江 大 學 / To Tamkang University 立 書 人 / 日 期 The Undersigned Applicant: Date: 護 照 號 碼 Passport No.: 報 考 系 ( 所 ) 組 別 Class/Dept./Division Applied: 學 校 所 在 國 及 州 別 State/Country of School: 聯 絡 電 話 : 29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32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32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102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目 錄 一 重 要 事 項 說 明... 1 二 系 統 入 口... 2 三 操 作 步 驟... 2 ( 一 ) 進 入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2 ( 二 ) 閱 讀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注 意 事 項... 3 ( 三 ) 登 記 就 讀

More information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民 政 事 務 總 署 諮 詢 文 件 設 立 物 業 管 理 行 業 的 規 管 架 構 的 公 眾 諮 詢 ( 2010 年 12 月 )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10 年 12 月 3 日 http://www.had.gov.hk/tc/publications/consultation_papers/consultation_papers.htm 錄 數 行 度 行 行 見 歷 力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10338497241號函

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10338497241號函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6 條 第 2 項 第 1 款 但 書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1 款 第 2 款 所 定 離 退 給 與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3 款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及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被 保 險 人 一 次

More information

須 重 補 修 學 校 課 程 異 動 時, 新 舊 課 程 應 有 修 習 對 照 表, 供 休 復 學 生 或 重 補 修 學 生 使 用 學 生 所 修 全 學 年 之 選 修 課 程, 如 僅 單 一 學 期 成 績 及 格, 仍 承 認 該 學 期 選 修 學 分 學 生 每 學 期 修

須 重 補 修 學 校 課 程 異 動 時, 新 舊 課 程 應 有 修 習 對 照 表, 供 休 復 學 生 或 重 補 修 學 生 使 用 學 生 所 修 全 學 年 之 選 修 課 程, 如 僅 單 一 學 期 成 績 及 格, 仍 承 認 該 學 期 選 修 學 分 學 生 每 學 期 修 中 國 科 技 大 學 附 設 進 修 學 院 學 則 中 華 民 國 92 年 3 月 10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92 年 04 月 28 日 教 育 部 台 社 ( 一 ) 字 0920058884 號 函 備 查 中 華 民 國 93 年 6 月 28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0 月 31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4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01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系 66 66 667.00 385.00 636.00 390.00 01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4BEC7A67EABD7A4E9B6A1B3A1C2E0BEC7A5CDA9DBA5CDC2B2B3B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4BEC7A67EABD7A4E9B6A1B3A1C2E0BEC7A5CDA9DBA5CDC2B2B3B9> 淡 江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日 間 部 轉 學 生 招 生 簡 章 目 錄 壹 報 考 資 格 及 相 關 規 定 1 貳 報 名 與 注 意 事 項 1 參 考 試 日 期 地 點 7 肆 招 生 系 別 名 額 考 試 科 目 及 其 他 規 定 11 伍 修 業 年 限 及 上 課 地 點 20 陸 評 分 方 式 20 柒 錄 取 標 準 及 公 告 20 捌 報 到 及 註 冊..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令 中 華 民 國 02 年 0 月 2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02039430B 號 修 正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師 證 書 注 意 事 項,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一 依 據 :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附 設 實 驗 國 民 小 學 應 屆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要 點 1030520 臨 時 校 務 會 議 訂 定 1030903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 一 ) 本 校 應 屆 畢 業 生 畢 業 給 獎 實 施 原 則 ( 二 ) 臺 南 市 102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小 學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計 畫 二

More information

1公告[1].rtf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台灣大學

國立台灣大學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入 學 及 修 業 規 則 壹 招 生 辦 法 一 入 學 資 格 凡 於 國 內 經 教 育 部 立 案 之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取 得 學 士 學 位, 或 於 符 合 教 育 部 採 認 規 定 之 國 外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取 得 學 士 學 位, 或 具 有 同 等 學 力 資 格, 並 符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More information

02 動 機 2052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4 4 155 130 313 247 02 動 機 2029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系 12 12 125 100 300 242 02 動 機 2094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機

02 動 機 2052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4 4 155 130 313 247 02 動 機 2029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系 12 12 125 100 300 242 02 動 機 2094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機 02 動 機 2004 國 立 臺 北 科 技 大 學 車 輛 工 程 系 15 15 385 355 641 601 02 動 機 2006 國 立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與 自 動 化 工 程 系 智 慧 自 動 化 組 2 2 365 355 592 587 02 動 機 2099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工 業 教 育 學 系 車 輛 技 術 組 14 14 375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31303130343230205F72657669736564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31303130343230205F726576697365645F2E646F63>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系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辦 法 99.03.19 訂 定 101.04.13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修 訂 101.04.20 100 學 年 度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一 宗 旨 本 系 應 用 數 學 統 計 科 學, 與 計 算 機 科 學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的 目 的 是 希

More information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總 說 明 現 行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係 於 一 百 零 二 年 八 月 二 十 三 日 訂 定 發 布, 教 育 部 於 一 百 零 三 學 年 度 實 施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為 使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More information

新生入學

新生入學 註 冊 學 籍 相 關 問 題 Q&A 新 生 入 學 1. 我 是 新 生, 何 時 會 得 知 有 關 新 生 報 到 的 資 訊 及 註 冊 繳 費 通 知 單? 每 年 八 月 上 旬 會 將 新 生 入 學 相 關 訊 息 公 布 於 學 校 網 站 並 由 中 國 信 託 商 業 銀 行 代 寄 繳 費 通 知 單, 未 收 到 資 料 的 學 生, 請 洽 註 冊 組 2. 我 應 如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 宜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資 料 ( 僅 供 參 考 ) 一 姓 名 : 二 單 位 : 三 現 職 : 四 學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五 經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六 教 師 證 書 字 號 : 年 資 起 算 日 : 七 學 術 專 長 領 域 : 八 任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5

Microsoft Word - 15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令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農 企 字 第 1000010430 號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並 自 即 日 生 效 附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主 任 委 員 陳 武 雄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修 正 規 定 一 行 政 院 農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A7DEC075AB4FB065A44ABEC7BAF4B8F4ADD3A74FB3F8A657A740B77EB0D1A6D2A4E2A5552DA6D2A5CDBADD2E646F63>

<4D F736F F D A7DEC075AB4FB065A44ABEC7BAF4B8F4ADD3A74FB3F8A657A740B77EB0D1A6D2A4E2A5552DA6D2A5CDBADD2E646F63> 101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招 收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保 送 入 學 招 生 網 路 報 名 作 業 參 考 手 冊 目 錄 通 行 碼 注 意 事 項... 1 一 重 要 事 項 說 明... 2 二 技 優 保 送 入 學 招 生 流 程... 3 三 網 路 報 名 入 口... 4 四 使 用 報 名 系 統 操 作 介 紹...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B7A6E6ACECA7DEA46ABEC7A57CA67EA8EEA4E9B6A1B3A1C4F2A9DBA9DBA5CDC2B2B3B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B7A6E6ACECA7DEA46ABEC7A57CA67EA8EEA4E9B6A1B3A1C4F2A9DBA9DBA5CDC2B2B3B92E646F6378> 105 學 年 度 四 年 制 日 間 部 續 招 招 生 簡 章 健 行 科 技 大 學 四 年 制 日 間 部 續 招 招 生 委 員 會 校 址 :32097 桃 園 市 中 壢 區 健 行 路 229 號 電 話 :(03)4581196 轉 3231~3236 ( 招 生 處 試 務 組 ) 傳 真 :(03)2503900 網 址 :http://www.uch.edu.tw 中 華 民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578C657ADBAA9B2A46ABEC72D313035BEC7A67EABD7BEC7A468ABE1B2C4A447B14DAAF8BEC7A468BEC7A6ECBEC7B57BB3E6BF57A9DBA5CDC2B2B3B92DA965ADFBB77C>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578C657ADBAA9B2A46ABEC72D313035BEC7A67EABD7BEC7A468ABE1B2C4A447B14DAAF8BEC7A468BEC7A6ECBEC7B57BB3E6BF57A9DBA5CDC2B2B3B92DA965ADFBB77C> 105 年 3 月 24 日 本 校 104 學 年 度 第 6 次 招 生 委 員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105 學 年 度 台 灣 首 府 大 學 學 士 後 第 二 專 長 烘 焙 管 理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單 獨 招 生 簡 章 台 灣 首 府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地 址 :721 台 南 市 麻 豆 區 南 勢 里 168 號 電 話 :06-5718877 5718899(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2013 年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成 績 發 放 安 排 及 最 新 資 訊 2013 年 7 月 6 日 2013 年 文 憑 試 報 考 統 計 2012 年 2013 年 報 考 人 數 73,074 82,283 學 校 考 生 71,745 71,168 自 修 生 1,329 11,115 重 考 生 人 數 :10,973 重 考 的 自 修 生 :8,836 重 考 的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B05DB2A3AB4FC049B77EB0C8ADFBB8EAAEE6B4FAC5E7C2B2B3B92E646F6378>

<4D F736F F D B05DB2A3AB4FC049B77EB0C8ADFBB8EAAEE6B4FAC5E7C2B2B3B92E646F6378> 中 華 民 國 產 物 保 險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民 國 101 年 財 產 保 險 業 務 員 資 格 測 驗 簡 章 業 經 本 會 第 五 屆 理 事 會 100.11.03 第 十 三 次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一 報 名 資 格 : 凡 中 華 民 國 國 民 取 得 臺 灣 地 區 居 留 證 外 僑 取 得 永 久 居 留 證 大 陸 地 區 配 偶 領 有 長 期 居 留 證,

More information

六 因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而 無 法 於 當 學 期 註 冊 入 學 者 保 留 入 學 資 格 以 一 年 為 限, 惟 保 留 期 間 應 徵 服 義 務 役 者, 得 檢 具 在 營 服 役 證 明 書, 申 請 延 長 保 留 期 限, 俟 保 留 期 滿, 檢 具 退 伍 證

六 因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而 無 法 於 當 學 期 註 冊 入 學 者 保 留 入 學 資 格 以 一 年 為 限, 惟 保 留 期 間 應 徵 服 義 務 役 者, 得 檢 具 在 營 服 役 證 明 書, 申 請 延 長 保 留 期 限, 俟 保 留 期 滿, 檢 具 退 伍 證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學 則 教 育 部 96.11.12 台 中 ( 二 ) 字 第 0960166842 號 函 暨 97.1.16 台 中 ( 二 ) 字 第 0970008554 號 函 同 意 備 查 本 大 學 98 年 1 月 7 日 第 101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正 第 4 條 第 15 條 第 17 條 第 18 條 第 52 條 第 54 條 第 55 條

More information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ore information

高 其 應 修 學 分 數 者, 應 依 其 提 高 之 標 準 3. 通 過 博 士 學 位 候 選 人 資 格 考 核 者 4. 已 完 成 論 文 初 稿 者 四 研 究 生 申 請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每 年 五 月 底 或

高 其 應 修 學 分 數 者, 應 依 其 提 高 之 標 準 3. 通 過 博 士 學 位 候 選 人 資 格 考 核 者 4. 已 完 成 論 文 初 稿 者 四 研 究 生 申 請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每 年 五 月 底 或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研 究 生 博 士 暨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實 施 要 點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二 本 校 研 究 生 有 學 術 研 究 型 及 實 務 專 業 型, 授 與 學 位 之 中 ( 英 ) 文 名 稱, 由 各 院 系 所 依 其 發 展 特 色, 授 予 學 術 導 向 或 實 務 專 業 導 向 學 位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69AD59ABC2A4BDA571B6C5B56FA6E6A4CEB56FA6E6A4CEC2E0B4ABBFECAA6B3130323036323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69AD59ABC2A4BDA571B6C5B56FA6E6A4CEB56FA6E6A4CEC2E0B4ABBFECAA6B31303230363238> 波 若 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波 若 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2 年 7 月 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More information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附 錄 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規 定 102 新 生 相 關 規 定 若 有 變 動 將 依 各 系 所 公 告 為 準 生 物 醫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及 博 士 班 : 通 過 下 列 任 何 一 項 英 語 檢 測 標 準 即 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 ( 七 ) 以 上 校 外 成 績 皆 未 通 過, 可 參 加 校 內 英 檢 測 驗 總 成 績 超 過 160 分

More information

一、 資格條件: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

國立新竹師院進修部八十七學年度國小師資及特教師資班

國立新竹師院進修部八十七學年度國小師資及特教師資班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與 教 師 在 職 進 修 碩 士 學 位 班 開 學 通 知 不 再 寄 發 紙 本, 請 自 行 上 網 查 閱 開 學 通 知 受 文 者 : 本 校 夜 間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與 教 師 在 職 進 修 碩 士 學 位 班 各 班 學 生 102 年 12 月 主 旨 : 通 知 本 校 102 學 年 度 下 學 期 開 學 註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B4FC657B4E4B0C8AAD1A5F7A6B3ADADA4BDA571B773B669A448ADFBBAC2BFEFB357BD64>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B4FC657B4E4B0C8AAD1A5F7A6B3ADADA4BDA571B773B669A448ADFBBAC2BFEFB357BD64>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壹 依 據 一 國 營 事 業 管 理 法 第 31 條 二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BOT_BS_audited_96

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More information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015 年 兩 岸 四 地 四 星 級 大 學 排 行 榜 序 號 1 大 連 理 工 大 學 遼 寧 31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 西 北 工 業 大 學 陝 西 32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3 華 南 理 工 大 學 廣 東 33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4 湖 南 大 學 湖 南

More information

七 同 意 主 管 機 關 委 請 相 關 機 關 ( 構 ) 查 詢 申 請 登 記 人 之 債 信 刑 案 素 行 及 考 核 資 料 之 同 意 書 前 項 各 款 文 件 應 於 登 記 時 備 齊, 交 付 受 理 登 記 機 關 文 件 不 齊 者, 不 予 受 理 登 記 ; 其 需

七 同 意 主 管 機 關 委 請 相 關 機 關 ( 構 ) 查 詢 申 請 登 記 人 之 債 信 刑 案 素 行 及 考 核 資 料 之 同 意 書 前 項 各 款 文 件 應 於 登 記 時 備 齊, 交 付 受 理 登 記 機 關 文 件 不 齊 者, 不 予 受 理 登 記 ; 其 需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令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30 日 農 輔 字 第 1010050880 號 修 正 農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附 修 正 農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主 任 委 員 陳 保 基 農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修 正 條 文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會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四 十 九 條 之 一 規 定

More information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99-009作業流程宣導說明會.ppt

Microsoft PowerPoint - 99-009作業流程宣導說明會.ppt 一 推 薦 甄 選 入 學 招 生 作 業 流 程 1 重 大 變 革 事 項 99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推 薦 甄 選 入 學 招 生 群 ( 類 ) 新 增 藝 術 群 影 視 類, 共 計 21 群 ( 類 ) 01 機 械 群 08 工 程 與 管 理 類 15 外 語 群 英 語 類 招 生 群 類 別 02 動 力 機 械 群 09 商 管 群 16 外 語 群 日 語 類 03

More information

食 生 系 碩 士 生 學 位 考 試 申 請 說 明 ( 一 ) 申 請 步 驟 說 明 : 步 驟 一 : 準 備 紙 本 文 件 (1) 論 文 考 試 申 請 書 (2) 教 師 擔 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論 文 口 試 明 細 表 及 聘 函 (3) 歷 年 成 績 單 ( 系 上

食 生 系 碩 士 生 學 位 考 試 申 請 說 明 ( 一 ) 申 請 步 驟 說 明 : 步 驟 一 : 準 備 紙 本 文 件 (1) 論 文 考 試 申 請 書 (2) 教 師 擔 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論 文 口 試 明 細 表 及 聘 函 (3) 歷 年 成 績 單 ( 系 上 食 生 系 碩 士 生 學 位 考 試 申 請 流 程 第 一 階 段 ( 申 請 ) 準 備 畢 業 考 試 申 請 資 料 20 天 前 送 系 辦 公 室 系 辦 審 核 表 件 資 料 送 註 冊 組 第 二 階 段 ( 口 試 前 ) 自 行 準 備 所 有 評 分 及 簽 名 表 格 口 試 前 2 天 領 取 印 領 清 冊 口 試 後 送 回 口 試 印 領 清 冊 簽 名 本 第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7300網頁設計.doc

Microsoft Word - 17300網頁設計.doc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之 一 七 三 網 頁 設 計 行 政 院 職 業 訓 練 局 編 印 勞 工 委 員 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六 月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目 錄 一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說 明... 1 二 丙 級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2 三 乙 級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More information

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立 積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第 1 條 ( 訂 定 依 據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2 條 ( 規 範 範 圍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More information

題目:中醫師配發藥材及合成中成藥簡介會

題目:中醫師配發藥材及合成中成藥簡介會 中 醫 師 配 發 中 藥 材 及 合 成 中 成 藥 簡 介 會 由 於 中 藥 商 過 渡 性 領 牌 工 作 已 完 成, 當 局 現 正 考 慮 實 施 中 醫 藥 條 例 中 有 關 限 制 管 有 及 銷 售 中 藥 材 及 中 成 藥 以 及 製 造 中 成 藥 的 罰 則 及 相 關 條 文 在 有 關 法 例 實 施 後, 中 醫 師 如 售 賣 或 配 發 中 藥 材 予 任 何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BC572D2BACE3B56FB4C0A54EA7D0A7D0A86BA558B9D2A740B77EB357A97728BAC2BFEFB2D52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BC572D2BACE3B56FB4C0A54EA7D0A7D0A86BA558B9D2A740B77EB357A97728BAC2BFEFB2D529> 研 發 替 代 役 役 男 出 境 作 業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16 日 役 署 甄 字 第 1015001870 號 函 頒, 並 自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1 日 生 效 一 為 建 立 研 發 替 代 役 役 男 出 境 作 業 資 訊 化 及 規 範 作 業 流 程, 並 配 合 推 動 電 子 化 政 府 導 入 工 商 憑 證 計 畫 及 促 進 節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1、目的

1、目的 文 件 名 稱 :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版 本 :C 頁 次 :1/5 1 目 的 為 建 立 豐 祥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下 稱 本 公 司 )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確 保 董 事 會 召 集 及 議 事 之 順 利 進 行,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1030717_.doc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1030717_.doc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3 年 07 月 2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行

More information

1050328上網單附件_105指_報名常見問題-新0408

1050328上網單附件_105指_報名常見問題-新0408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106 學 年 度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報 名 常 見 問 題 分 類 編 號 項 目 報 考 資 格 及 報 名 方 式 報 名 資 料 填 寫 繳 費 低 收 / 中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其 他 1. 報 考 資 格? 1 報 考 資 格? 2 報 名 時 是 否 要 繳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3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及 進 修 學 校 肄

More information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臺 灣 省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再 申 訴 評 議 書 案 號 :95051 號 再 申 訴 人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 高 級 中 學 教 師 住 居 所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 高 級 中 學 教 師 住 居 所 : 出

More information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5F3130345FA6DBB5FBB3F8A769AED15FB971BEF7A8745FC3B1A657C0C95F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5F3130345FA6DBB5FBB3F8A769AED15FB971BEF7A8745FC3B1A657C0C95F2E646F6378> 電 子 工 程 / 班 認 證 規 範 G0: 入 學 評 量 方 式 G0.1 入 學 評 量 方 式 國 防 大 學 理 工 學 院 及 班 入 學 評 量 方 式 秉 持 公 平 公 開 原 則, 由 本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辦 理 碩 士 班 招 生 入 學 相 關 事 宜, 並 訂 定 各 項 招 生 作 業 規 則 與 施 行 細 則 ( 請 參 閱 招 生 簡 章 ) 由 於 本

More information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 灣 農 產 品 生 產 追 溯 管 理 作 業 規 範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41060266A 號 令 訂 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51060592A 號 令 修 正 一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為 強 化 生 產 者 之 產 品 安 全 責 任, 發 給 臺 灣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AA9ADBBB4E4BAF4B8F4BBC8A6E6BEDEA740A4E2A5555FABC8A4E1BADD2DADD3A448AAA9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AA9ADBBB4E4BAF4B8F4BBC8A6E6BEDEA740A4E2A5555FABC8A4E1BADD2DADD3A448AAA95F2E646F63> 目 錄 1. 介 紹...2 2. 功 能 列 表...3 3. 操 作 步 驟 說 明 ( 簽 入 / 簽 出 )...5 3.1 簽 入...5 3.2 簽 出...6 4. 操 作 步 驟 說 明 ( 查 詢 類 )...7 4.1 存 款 業 務...7 4.1.1 活 期 / 支 票 存 款 帳 戶 餘 額 查 詢...8 4.1.2 活 期 / 支 票 存 款 帳 戶 明 細 查 詢...9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104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二 年 制 申 請 入 學 招 生 考 生 作 業 系 統 操 作 暨 宣 導 說 明 會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1 大 綱 壹 招 生 試 務 貳 網 路 作 業 系 統 操 作 參 問 題 與 討 論 2 壹 招 生 試 務 一 重 要 注 意 事 項 二 重 要 日 程 三 報 名 程 序 3 重 要 注 意 事 項 : 1.104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578C657A4D1A8CFA7EBB8EABFEFA871B77CB0D1BFEFB6B7AABE333331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578C657A4D1A8CFA7EBB8EABFEFA871B77CB0D1BFEFB6B7AABE3333312E646F63> 台 灣 天 使 投 資 選 秀 會 參 選 須 知 主 辦 單 位 : 執 行 單 位 : 經 濟 部 中 小 企 業 處 中 華 民 國 創 業 投 資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協 辦 單 位 : 台 灣 中 小 企 業 銀 行 中 區 中 小 企 業 創 業 創 新 服 務 中 心 逢 甲 大 學 技 術 授 權 中 心 1 台 灣 天 使 投 資 選 秀 會 壹 目 的 藉 由 辦 理 台 灣

More information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件1、2016年TASA主試人員作業規範.docx

Microsoft Word - 附件1、2016年TASA主試人員作業規範.docx 主 試 人 員 作 業 規 範 一 主 試 人 員 擇 定 由 國 家 教 育 研 究 院 提 供 主 試 人 員 相 關 工 作 內 容 保 密 合 約 工 作 時 程 等 資 料 予 各 縣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 處 ), 俾 利 其 與 所 屬 各 級 學 校 於 協 商 推 薦 主 試 人 員 時 說 明 使 用 二 主 試 人 員 主 要 工 作 ( 一 ) 參 與 施 測 講 習

More information

???T????????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

20160119-105RD-M.xlsx

20160119-105RD-M.xlsx 1 北 區 基 隆 市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2 北 區 基 隆 市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海 洋 法 律 研 究 所 3 北 區 基 隆 市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食 品 科 學 系 4 北 區 新 北 市 台 北 海 洋 技 術 學 院 海 洋 休 閒 觀 光 系 5 北 區 新 北 市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工 業 設 計 系 6 北 區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130323137BAEEA658AAA92DB14DA7DEA448ADFBA6D2B8D5C2B2A4B66F6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130323137BAEEA658AAA92DB14DA7DEA448ADFBA6D2B8D5C2B2A4B66F6B>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簡 介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簡 介 專 技 人 員 證 照 是 專 業 標 記, 其 執 業 範 圍 亦 受 法 律 保 障 ; 考 選 部 竭 誠 歡 迎 您 參 加 專 技 人 員, 透 過 本 簡 介, 協 助 您 金 榜 題 名, 取 得 專 技 人 員 執 業 資 格, 為 國 家 人 民 服 務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係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abour_comparison.doc

Microsoft Word - labour_comparison.doc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勞 動 合 同 法 ( 草 案 ) 原 草 案 及 修 改 草 案 比 較 原 草 案 1. 事 業 單 位 聘 用 人 員 納 入 本 法 調 整 範 圍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境 內 的 企 業 個 體 經 濟 組 織 民 辦 非 企 業 單 位 與 勞 動 者 建 立 勞 動 關 係, 訂 立 和 履 行 勞 動 合 同, 適 用 本 法 國 家 機 關 事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103 年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反 試 場 則 處 理 方 式 覽 表 別 反 試 場 則 事 項 國 英 數 社 自 處 理 方 式 寫 作 測 驗 由 他 人 頂 替 代 考 或 偽 ( 變 ) 造 證 件 應 試 二 脅 迫 其 他 考 生 或 試 務 人 員 協 助 於 考 試

附 件 103 年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反 試 場 則 處 理 方 式 覽 表 別 反 試 場 則 事 項 國 英 數 社 自 處 理 方 式 寫 作 測 驗 由 他 人 頂 替 代 考 或 偽 ( 變 ) 造 證 件 應 試 二 脅 迫 其 他 考 生 或 試 務 人 員 協 助 於 考 試 103 年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反 試 場 則 處 理 方 式 說 明 公 告 單 位 國 教 署 單 位 聯 絡 人 李 宜 樺 公 告 日 期 102-09-04 聯 絡 電 話 02-7736-7455 電 子 信 箱 e-j226@mail.tpde.edu.tw 103 年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反 試 場 則 處 理 方 式 ( 如 附 件 ) 分 三 個 別 及 二 或, 分 別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JOBapp-C.doc

Microsoft Word - JOBapp-C.doc 附 錄 C 航 空 人 員 檢 定 給 證 作 業 程 序 AIRMAN CERTIFICATION ASSESSMENT 目 的 本 章 提 供 對 航 空 人 員 申 請 檢 定 給 證 程 序 之 指 引 本 章 所 指 航 空 人 員 係 指 從 事 民 用 航 空 運 輸 業, 經 民 航 局 檢 定 合 格 並 領 有 相 關 證 書 之 人 員 依 據 A. 民 用 航 空 局 民 用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

瑞興銀行

瑞興銀行 網 路 銀 行 基 金 服 務 系 統 - 查 詢 類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一 零 五 年 版 第 1 頁 目 錄 文 件 導 引 說 明... 3 壹 基 金 服 務 - 查 詢 類... 1 一 我 的 基 金 ( 含 使 用 者 風 險 等 級 )... 1 1.1 更 新 損 益... 2 二 基 金 往 來 明 細 查 詢 ( 含 配 息 )... 5 2.1 基 金 單 筆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49434F4152B0EABBDAB4BCBC7AABACBEF7BEB9A448AFE0A44FBB7BC3D2C2B2B3B930393234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49434F4152B0EABBDAB4BCBC7AABACBEF7BEB9A448AFE0A44FBB7BC3D2C2B2B3B9303932342E646F63> 台 灣 人 形 機 器 人 學 會 TSOAR 國 際 智 慧 型 機 器 人 能 力 認 證 The International Certificate Examination of Android Robotics ICOAR 2012 年 認 證 簡 章 公 佈 日 期 :2012 年 09 月 24 日 目 錄 一 報 名 資 格 2 二 報 名 辦 法 2 三 報 名 費 用 2 四 繳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4A447A7DEB3E6A9DBA9DBA5CDC2B2B3B95B315D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4A447A7DEB3E6A9DBA9DBA5CDC2B2B3B95B315D2E646F63> 104 年 5 月 20 日 本 校 104 學 年 度 單 獨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通 過 大 漢 技 術 學 院 104 學 年 度 日 間 部 二 技 申 請 入 學 招 生 簡 章 就 讀 本 校 第 一 學 年 學 雜 費 比 照 國 立 台 科 大 24,100 元 招 生 日 程 表 項 目 日 期 發 售 簡 章 即 日 起 可 於 本 校 網 站 自 行 下 載

More information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

「華僑身分證明條例修正草案」之衝擊及影響評估

「華僑身分證明條例修正草案」之衝擊及影響評估 國 內 各 主 管 機 關 涉 及 華 僑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之 法 律 及 法 規 命 令 ( 共 49 種 ) 一 公 職 人 員 選 舉 類 (1) 1 中 央 選 舉 委 員 會 公 職 人 員 選 舉 罷 免 法 施 行 細 則 ( 民 國 104 年 7 第 15 條 第 3 項 及 第 4 項 依 法 設 立 之 政 黨 申 請 登 記 全 國 不 分 區 及 僑 居 國 外 國

More information

中華民國保險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

中華民國保險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 103 年 度 財 產 保 險 業 務 員 資 格 測 驗 簡 章 一 報 名 資 格 : 凡 中 華 民 國 國 民 取 得 臺 灣 地 區 居 留 證 外 僑 取 得 永 久 居 留 證 大 陸 地 區 配 偶 領 有 長 期 居 留 證, 年 滿 二 十 歲 ( 以 測 驗 日 為 基 準 日 計 算 ), 具 有 高 中 ( 職 )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或 同 等 學 力 ( 註 ) 及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3A4A4B5D8B0B7B164C2E5C0F8B56FAE69A8F3B77C313035A67EB2C4A440A6B8C2E5B0C8A5F8B9BABADEB27AB14DB77EBB7BC3D2A6D2B8D5B3F8A657C2B2B3B931303430323031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3A4A4B5D8B0B7B164C2E5C0F8B56FAE69A8F3B77C313035A67EB2C4A440A6B8C2E5B0C8A5F8B9BABADEB27AB14DB77EBB7BC3D2A6D2B8D5B3F8A657C2B2B3B9313034303230312E646F63> 105 年 醫 務 企 劃 管 理 專 業 認 證 考 試 報 名 簡 章 2016/2/1 105 年 第 一 次 醫 務 企 劃 管 理 專 業 認 證 考 試 報 名 簡 章 時 程 表 順 序 時 程 項 目 日 期 ( 星 期 ) 線 上 報 名 1 線 上 報 名 完 成 後 需 再 請 填 寫 附 件 6 月 1 日 ( 三 ) 至 一 報 名 表 與 附 件 二 資 格 審 查 6

More information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5 年 5 月 16 日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5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方案

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方案 中 華 民 國 人 壽 保 險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人 身 保 險 業 務 員 資 格 測 驗 應 試 簡 章.. 人 身 保 險 業 務 員 資 格 測 驗 登 錄 管 理 委 員 會 第 次 會 議 通 過 紅 色 劃 線 部 份 為 本 次 修 正 內 容 壹 辦 理 依 據 依 據 保 險 業 務 員 管 理 規 則 第 條 規 定 辦 理 貳 報 名 一 報 名 資 格 : ( 一 )

More information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103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93.40 **** -----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Q&A

Microsoft Word - Q&A 教 務 處 針 對 與 學 生 最 相 關 的 部 分 Q&A 註 冊 組 : Q1. 請 問 要 如 何 申 請 成 績 單? A1. 成 績 資 料 分 為 中 文 歷 年 成 績 表 學 期 成 績 證 明 單 學 年 成 績 證 明 單 英 文 歷 年 成 績 表 等 四 種, 申 請 方 式 如 下 1. 中 文 歷 年 成 績 表 : 請 先 到 校 內 7-11 旁 使 用 自 動 繳

More information

教育實習問與答:

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