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 府 告 号 6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和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公 告 阳 府 告 号 8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和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公 告 阳 府 告 号 9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阳 府 告 2016 4 号 6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和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公 告 阳 府 告 2016 5 号 8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和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公 告 阳 府 告 2016 6 号 9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Transcription

1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 双 月 刊 )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主 管 主 办 2016 年 3 月 31 日 出 版 目 录 市 政 府 文 件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公 布 市 直 部 门 权 责 清 单 ( 第 二 批 ) 的 决 定 阳 府 号 1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阳 江 市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规 划 纲 要 ( 年 ) 的 通 知 阳 府 号 2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在 市 中 心 城 区 实 行 家 禽 集 中 屠 宰 冷 链 配 送 生 鲜 上 市 的 通 告 阳 府 告 号 2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和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公 告 阳 府 告 号 4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和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公 告 阳 府 告 号 5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和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公 告 1

2 阳 府 告 号 6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和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公 告 阳 府 告 号 8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和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公 告 阳 府 告 号 9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和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公 告 阳 府 告 号 10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和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公 告 阳 府 告 号 12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和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公 告 阳 府 告 号 13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阳 江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三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的 通 知 阳 府 号 15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公 布 阳 江 市 家 禽 集 中 屠 宰 冷 链 配 送 生 鲜 上 市 屠 宰 企 业 的 通 告 阳 府 告 号 15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快 民 营 经 济 发 展 的 意 见 阳 府 号 16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促 进 五 金 刀 剪 产 业 发 展 上 水 平 的 实 施 意 见 阳 府 号 27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促 进 房 地 产 市 场 平 稳 健 康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阳 府 号 32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阳 江 市 病 媒 生 物 防 制 工 作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阳 府 号 40 2

3 市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调 整 市 直 有 关 部 门 职 能 的 通 知 阳 府 办 号 43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阳 江 市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阳 府 办 号 45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2016 年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常 务 会 议 学 法 计 划 的 通 知 阳 府 办 函 号 51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调 整 市 政 府 秘 书 长 和 部 分 副 秘 书 长 分 工 的 通 知 阳 府 办 号 52 市 政 府 部 门 规 范 性 文 件 关 于 印 发 阳 江 市 建 设 项 目 差 别 化 环 保 准 入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阳 环 函 号 53 关 于 印 发 阳 江 市 农 副 产 品 价 格 调 控 预 案 的 通 知 阳 发 改 号 54 政 务 动 态 2016 年 1-2 月 份 政 务 动 态 57 人 事 任 免 2016 年 1-2 月 份 人 事 任 免 68 市 情 资 料 2016 年 1-2 月 份 阳 江 市 国 民 经 济 主 要 指 标 68 3

4

5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公 布 市 直 部 门 权 责 清 单 ( 第 二 批 ) 的 决 定 阳 府 号 各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市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全 面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十 八 大 和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全 会 关 于 推 行 政 府 权 力 清 单 制 度 的 重 大 部 署, 根 据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若 干 重 大 问 题 的 决 定 ( 中 发 号 ) 中 共 广 东 市 委 贯 彻 落 实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若 干 重 大 问 题 的 决 定 的 意 见 ( 粤 发 号 ) 的 要 求, 市 政 府 组 织 开 展 了 市 级 转 变 政 府 职 能 清 理 行 政 职 权 和 编 制 权 责 清 单 工 作 2015 年 6 月, 市 政 府 已 公 布 了 市 发 展 改 革 局 等 9 个 部 门 的 权 责 清 单 目 前, 市 教 育 局 科 技 局 等 29 个 市 直 部 门 的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部 门 权 责 清 单 ( 第 二 批 ) 已 编 制 完 成, 现 予 公 布 ( 详 见 附 件 )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部 门 权 责 清 单 ( 第 二 批 ) 共 包 括 各 类 权 责 事 项 4571 项, 其 中 市 教 育 局 153 项, 科 技 局 73 项, 民 族 宗 教 局 47 项, 公 安 局 416 项, 监 察 局 28 项, 民 政 局 98 项, 司 法 局 80 项, 财 政 局 ( 国 资 委 )268 项, 水 务 局 150 项, 农 业 局 213 项, 林 业 局 218 项, 卫 生 计 生 局 163 项, 审 计 局 59 项, 旅 游 外 侨 局 147 项, 工 商 局 509 项, 质 监 局 555 项, 安 全 监 管 局 286 项,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282 项, 统 计 局 35 项, 海 洋 渔 业 局 229 项, 城 管 局 156 项, 金 融 局 18 项, 法 制 局 33 项, 人 防 办 113 项, 三 旧 改 造 办 7 项, 保 密 局 44 项, 档 案 局 96 项, 公 路 局 53 项, 地 震 局 42 项 市 直 各 有 关 部 门 要 通 过 部 门 门 户 网 站 等 载 体 公 开 本 部 门 的 权 责 清 单, 并 主 动 接 受 公 民 法 人 和 其 他 组 织 的 监 督, 严 格 按 权 责 清 单 履 职 尽 责 要 切 实 创 新 管 理 理 念 和 管 理 方 式, 优 化 办 事 流 程, 简 化 办 事 环 节, 明 确 办 理 时 限, 公 开 权 责 运 行 流 程 市 编 办 要 加 强 对 权 责 清 单 的 动 态 管 理,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和 深 化 改 革 的 要 求, 及 时 对 权 责 清 单 进 行 调 整 完 善 各 地 各 部 门 在 工 作 中 遇 到 的 问 题, 可 径 向 市 编 办 反 映 附 件 :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部 门 权 责 清 单 ( 第 二 批 )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2015 年 12 月 2 日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公 布 市 直 部 门 权 责 清 单 ( 第 二 批 ) 的 决 定 的 附 件 详 情 请 见 1

6 链 接 :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阳 江 市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规 划 纲 要 ( 年 ) 的 通 知 阳 府 号 各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市 府 直 属 各 单 位 : 现 将 阳 江 市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规 划 纲 要 ( 年 )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实 施 实 施 过 程 中 遇 到 的 问 题, 请 径 向 市 发 展 改 革 局 反 映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2015 年 12 月 23 日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阳 江 市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规 划 纲 要 ( 年 ) 的 通 知 详 情 请 见 链 接 : W pdf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在 市 中 心 城 区 实 行 家 禽 集 中 屠 宰 冷 链 配 送 生 鲜 上 市 的 通 告 阳 府 告 号 为 进 一 步 做 好 我 市 人 感 染 H7N9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保 障 人 民 群 众 生 命 健 康 安 全, 提 升 城 市 公 共 卫 生 安 全 水 平, 根 据 广 东 省 家 禽 经 营 管 理 办 法 (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206 号 ), 结 合 我 市 实 际, 市 政 府 决 定 开 展 家 禽 集 中 屠 宰 冷 链 配 送 生 鲜 上 市 工 作 2

7 现 就 有 关 事 项 通 告 如 下 : 一 2016 年 2 月 26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为 阳 江 市 家 禽 集 中 屠 宰 冷 链 配 送 生 鲜 上 市 工 作 试 点 实 施 阶 段,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的 人 口 密 集 区 域 纳 入 活 禽 经 营 限 制 区 范 围, 逐 步 实 行 家 禽 集 中 屠 宰 冷 链 配 送 生 鲜 上 市 具 体 经 营 限 制 区 范 围 如 下 : 观 光 北 路 与 金 山 路 交 汇 处 往 南 沿 漠 阳 江 河 边 ( 沿 线 经 过 观 光 北 路 观 光 南 路 河 堤 路 埠 尾 路 新 港 路 ) 新 港 路 与 富 康 路 交 汇 处 往 东 富 康 路 与 江 南 路 交 汇 处 往 北 江 南 路 与 江 台 路 交 汇 处 往 东 江 城 区 与 阳 东 区 行 政 界 线 往 北 江 城 区 与 阳 东 区 行 政 界 线 与 金 山 路 交 汇 处 往 西 金 山 路 与 观 光 北 路 交 汇 处 的 区 域 ( 具 体 的 经 营 限 制 区 详 见 示 意 图 ) 二 活 禽 经 营 限 制 区 内 设 置 三 个 活 禽 零 售 市 场 : 分 别 是 限 制 区 北 部 的 金 湾 市 场 限 制 区 东 部 的 昌 源 市 场 和 限 制 区 西 部 的 马 曹 市 场 阳 江 市 中 心 城 区 除 现 有 的 活 禽 批 发 市 场 外, 不 再 新 设 立 活 禽 批 发 市 场 规 划 在 活 禽 限 制 区 外 的 城 北 农 产 品 批 发 市 场 中 设 置 活 禽 批 发 市 场 不 得 限 制 外 地 经 检 疫 检 验 合 格 的 生 鲜 家 禽 产 品 进 入 本 市 市 场 三 活 禽 经 营 限 制 区 内, 除 活 禽 经 营 市 场 外, 其 余 的 农 贸 ( 肉 菜 ) 市 场 商 场 超 市 餐 饮 服 务 单 位 等 各 类 经 营 场 所 禁 止 鸡 鸭 鹅 肉 鸽 鹌 鹑 以 及 其 他 人 工 饲 养 可 供 食 用 活 禽 类 的 经 营 和 屠 宰 四 在 活 禽 经 营 限 制 区, 商 户 应 经 营 符 合 规 定 要 求 的 生 鲜 家 禽 产 品, 确 保 生 鲜 家 禽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对 违 反 规 定 的, 由 各 级 农 业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工 商 商 务 卫 生 计 生 公 安 住 房 规 划 建 设 ( 城 管 综 合 执 法 ) 等 相 关 部 门 按 照 各 自 职 责 依 法 查 处, 并 追 究 相 关 人 员 责 任 五 实 施 家 禽 集 中 屠 宰 是 保 障 人 民 群 众 生 命 健 康 安 全 的 有 效 措 施 和 手 段 请 广 大 市 民 积 极 支 持 热 情 参 与, 自 觉 抵 制 非 法 活 禽 交 易, 发 现 有 违 反 规 定 非 法 经 营 屠 宰 活 禽 和 销 售 不 合 格 家 禽 产 品 等 行 为, 可 拨 打 政 府 服 务 热 线 举 报 附 件 : 阳 江 市 活 禽 经 营 限 制 区 示 意 图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2016 年 1 月 13 日 市 政 府 规 范 性 文 件 编 号 : 阳 府 规 号 阳 江 市 活 禽 经 营 限 制 区 示 意 图 详 情 请 见 链 接 : sfb/201601/w jpg 3

8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和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公 告 阳 府 告 号 经 省 人 民 政 府 同 意,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以 粤 国 土 资 ( 建 ) 字 号 批 准 我 市 征 收 位 于 阳 东 区 北 惯 镇 东 莺 经 济 联 合 社 及 其 属 下 松 茂 坊 梁 屋 经 济 合 作 社, 东 城 镇 那 味 端 陶 石 仑 经 济 联 合 社, 红 丰 镇 塘 围 村 寨 仔 坑 仔 崩 弓 中 村 经 济 合 作 社 属 下 的 集 体 土 地, 合 计 公 顷, 作 为 阳 江 市 阳 东 区 城 镇 建 设 用 地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第 四 十 六 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实 施 条 例 第 二 十 五 条 和 广 东 省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办 法 第 三 十 二 条 等 有 关 规 定, 现 将 征 收 土 地 和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等 有 关 事 项 公 告 如 下 : 一 建 设 用 地 项 目 名 称 : 阳 东 县 2014 年 度 第 二 批 次 城 镇 建 设 用 地 二 征 收 土 地 位 置 : 北 惯 镇 东 莺 经 济 联 合 社 及 其 属 下 松 茂 坊 梁 屋 经 济 合 作 社 ( 土 名 : 林 场 ) 地 段, 东 城 镇 端 陶 石 仑 经 济 联 合 社 ( 土 名 : 剑 山 上 挖 ) 地 段, 东 城 镇 那 味 经 济 联 合 社 ( 土 名 : 田 郎 ) 地 段, 红 丰 镇 塘 围 村 寨 仔 经 济 合 作 社 ( 土 名 : 洞 仔 ) 地 段, 塘 围 村 坑 仔 经 济 合 作 社 ( 土 名 : 许 围 仔 ) 地 段, 塘 围 村 崩 弓 中 村 经 济 合 作 社 ( 土 名 : 铜 鼓 坑 扫 杆 岗 ) 地 段 的 集 体 土 地 ( 具 体 以 征 地 红 线 图 为 准 ) 三 被 征 地 单 位 及 面 积 : 北 惯 镇 东 莺 经 济 联 合 社 及 其 属 下 松 茂 坊 梁 屋 经 济 合 作 社, 东 城 镇 那 味 端 陶 石 仑 经 济 联 合 社, 红 丰 镇 塘 围 村 寨 仔 坑 仔 崩 弓 中 村 经 济 合 作 社 属 下 的 集 体 土 地 共 公 顷 四 被 征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补 助 标 准 按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征 地 补 偿 保 护 标 准 (2010 年 修 订 调 整 ) 的 通 知 ( 粤 国 土 资 利 用 发 号 ) 执 行 其 中, 东 城 镇 : 耕 地 万 元 / 公 顷 园 地 36.5 万 元 / 公 顷 养 殖 水 面 49.3 万 元 / 公 顷 其 它 农 用 地 36.5 万 元 / 公 顷 建 设 用 地 27 万 元 / 公 顷 未 利 用 地 14.6 万 元 / 公 顷 ; 北 惯 镇 : 耕 地 40.3 万 元 / 公 顷 园 地 31.0 万 元 / 公 顷 建 设 用 地 23 万 元 / 公 顷 ; 红 丰 镇 : 耕 地 万 元 / 公 顷 园 地 25.5 万 元 / 公 顷 其 它 农 用 地 25.5 万 元 / 公 顷 建 设 用 地 19 万 元 / 公 顷 青 苗 及 附 着 物 补 偿 费 按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阳 江 市 市 辖 区 征 收 土 地 青 苗 及 附 着 物 补 偿 规 定 的 通 知 ( 阳 府 号 ) 执 行 五 被 征 用 土 地 所 涉 及 的 农 业 人 员 安 置 办 法 : 发 放 土 地 补 偿 和 安 置 补 助 费 六 请 被 征 地 范 围 内 的 土 地 所 有 权 人 使 用 权 人 在 本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15 天 内, 持 土 地 权 属 证 书 或 其 它 有 关 证 明 材 料, 到 阳 东 区 北 惯 镇 东 莺 经 济 联 合 社 及 其 属 下 松 茂 坊 梁 屋 经 济 合 作 社, 东 城 镇 那 味 端 陶 石 仑 经 济 联 合 社, 红 丰 镇 塘 围 村 寨 仔 坑 仔 崩 弓 4

9 中 村 经 济 合 作 社 办 理 征 地 补 偿 登 记 不 按 规 定 办 理 登 记 的, 不 列 入 补 偿 范 围, 请 互 相 转 告 征 地 公 告 发 布 后, 被 征 地 单 位 和 个 人 抢 栽 抢 种 的 农 作 物 或 抢 建 的 建 筑 物 不 列 入 补 偿 范 围 七 对 补 偿 安 置 标 准 有 争 议 的, 由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协 调, 协 调 不 成 的, 由 批 准 征 收 土 地 的 人 民 政 府 裁 决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争 议 不 影 响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的 实 施 八 本 公 告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公 告 期 限 为 30 天, 被 征 收 土 地 所 有 权 人 及 相 关 权 利 人 可 以 自 公 告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起 60 日 内 就 粤 国 土 资 ( 建 ) 字 号 征 地 批 复 向 省 人 民 政 府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特 此 公 告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2016 年 1 月 17 日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和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公 告 阳 府 告 号 经 省 人 民 政 府 同 意,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以 粤 国 土 资 ( 建 ) 字 号 文 批 准 我 市 征 收 位 于 阳 东 区 东 城 镇 报 头 丹 载 英 村 石 仑 经 济 联 合 社 属 下 的 集 体 土 地, 合 计 公 顷, 作 为 阳 江 市 阳 东 区 城 镇 建 设 用 地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第 四 十 六 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实 施 条 例 第 二 十 五 条 和 广 东 省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办 法 第 三 十 二 条 等 有 关 规 定, 现 将 征 收 土 地 和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等 有 关 事 项 公 告 如 下 : 一 建 设 用 地 项 目 名 称 : 阳 东 县 2014 年 度 第 三 批 次 城 镇 建 设 用 地 二 征 收 土 地 位 置 : 东 城 镇 报 头 经 济 联 合 社 ( 土 名 : 花 墩 ) 地 段, 东 城 镇 英 村 经 济 联 合 社 ( 土 名 : 花 墩 鞋 塔 山 下 林 围 ) 地 段, 东 城 镇 丹 载 石 仑 经 济 联 合 社 ( 土 名 : 那 花 洞 上 挖 ) 地 段 的 集 体 土 地 ( 具 体 以 征 地 红 线 图 为 准 ) 三 被 征 地 单 位 及 面 积 : 东 城 镇 报 头 丹 载 英 村 石 仑 经 济 联 合 社 属 下 的 集 体 土 地 共 公 顷 5

10 四 被 征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补 助 标 准 按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征 地 补 偿 保 护 标 准 (2010 年 修 订 调 整 ) 的 通 知 ( 粤 国 土 资 利 用 发 号 ) 执 行 其 中, 耕 地 万 元 / 公 顷 其 他 农 用 地 万 元 / 公 顷 青 苗 及 附 着 物 补 偿 费 按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阳 江 市 市 辖 区 征 收 土 地 青 苗 及 附 着 物 补 偿 规 定 的 通 知 ( 阳 府 号 ) 执 行 五 被 征 用 土 地 所 涉 及 的 农 业 人 员 安 置 办 法 : 发 放 土 地 补 偿 和 安 置 补 助 费 六 请 被 征 地 范 围 内 的 土 地 所 有 权 人 使 用 权 人 在 本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15 天 内, 持 土 地 权 属 证 书 或 其 它 有 关 证 明 材 料, 到 阳 江 市 阳 东 区 东 城 镇 报 头 丹 载 英 村 石 仑 经 济 联 合 社 办 理 征 地 补 偿 登 记 不 按 规 定 办 理 登 记 的, 不 列 入 补 偿 范 围, 请 互 相 转 告 征 地 公 告 发 布 后, 被 征 地 单 位 和 个 人 抢 栽 抢 种 的 农 作 物 或 抢 建 的 建 筑 物 不 列 入 补 偿 范 围 七 对 补 偿 安 置 标 准 有 争 议 的, 由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协 调, 协 调 不 成 的, 由 批 准 征 收 土 地 的 人 民 政 府 裁 决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争 议 不 影 响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的 实 施 八 本 公 告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公 告 期 限 为 30 天, 被 征 收 土 地 所 有 权 人 及 相 关 权 利 人 可 以 自 公 告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起 60 日 内 就 粤 国 土 资 ( 建 ) 字 号 征 地 批 复 向 省 人 民 政 府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特 此 公 告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2016 年 1 月 17 日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和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公 告 阳 府 告 号 经 省 人 民 政 府 同 意,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以 粤 国 土 资 ( 建 ) 字 号 批 准 我 市 征 收 位 于 阳 东 区 东 城 镇 丹 载 英 村 经 济 联 合 社 属 下 的 集 体 土 地, 合 计 公 顷, 作 为 阳 江 市 阳 东 区 城 镇 建 设 用 地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第 四 十 六 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实 施 条 例 第 二 十 五 条 和 广 东 省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办 法 第 三 十 二 条 等 有 关 规 定, 现 将 征 收 土 地 和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等 有 关 事 项 6

11 公 告 如 下 : 一 建 设 用 地 项 目 名 称 : 阳 江 市 阳 东 县 110 千 伏 滨 海 ( 雅 韶 ) 输 变 电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二 征 收 土 地 位 置 : 东 城 镇 丹 载 英 村 经 济 联 合 社 ( 土 名 : 虎 爪 山 ) 地 段 的 集 体 土 地 ( 具 体 以 征 地 红 线 图 为 准 ) 三 被 征 地 单 位 及 面 积 : 东 城 镇 丹 载 英 村 经 济 联 合 社 属 下 的 集 体 土 地 共 公 顷 四 被 征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补 助 标 准 按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征 地 补 偿 保 护 标 准 (2010 年 修 订 调 整 ) 的 通 知 ( 粤 国 土 资 利 用 发 号 ) 执 行 其 中, 东 城 镇 : 园 地 36.5 万 元 / 公 顷 林 地 16.2 万 元 / 公 顷 青 苗 及 附 着 物 补 偿 费 按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阳 江 市 市 辖 区 征 收 土 地 青 苗 及 附 着 物 补 偿 规 定 的 通 知 ( 阳 府 号 ) 执 行 五 被 征 用 土 地 所 涉 及 的 农 业 人 员 安 置 办 法 : 发 放 土 地 补 偿 和 安 置 补 助 费 六 请 被 征 地 范 围 内 的 土 地 所 有 权 人 使 用 权 人 在 本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15 天 内, 持 土 地 权 属 证 书 或 其 它 有 关 证 明 材 料, 到 阳 东 区 东 城 镇 丹 载 英 村 经 济 联 合 社 办 理 征 地 补 偿 登 记 不 按 规 定 办 理 登 记 的, 不 列 入 补 偿 范 围, 请 互 相 转 告 征 地 公 告 发 布 后, 被 征 地 单 位 和 个 人 抢 栽 抢 种 的 农 作 物 或 抢 建 的 建 筑 物 不 列 入 补 偿 范 围 七 对 补 偿 安 置 标 准 有 争 议 的, 由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协 调, 协 调 不 成 的, 由 批 准 征 收 土 地 的 人 民 政 府 裁 决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争 议 不 影 响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的 实 施 八 本 公 告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公 告 期 限 为 30 天, 被 征 收 土 地 所 有 权 人 及 相 关 权 利 人 可 以 自 公 告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起 60 日 内 就 粤 国 土 资 ( 建 ) 字 号 征 地 批 复 向 省 人 民 政 府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特 此 公 告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2016 年 1 月 17 日 7

12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和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公 告 阳 府 告 号 经 省 人 民 政 府 同 意,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以 粤 国 土 资 ( 建 ) 字 号 文 批 准 我 市 征 收 位 于 江 城 区 双 捷 镇 岗 元 村 委 会, 白 沙 街 道 大 岗 六 村 地 美 石 河 岗 华 村 委 会, 城 西 街 道 阮 西 龙 湾 村 委 会, 岗 列 街 道 奕 垌 村 委 会, 埠 场 镇 那 蓬 村 委 会, 平 冈 镇 河 东 西 村 委 会 属 下 的 集 体 土 地, 合 计 公 顷, 作 为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城 镇 建 设 用 地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第 四 十 六 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实 施 条 例 第 二 十 五 条 和 广 东 省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办 法 第 三 十 二 条 等 有 关 规 定, 现 将 征 收 土 地 和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等 有 关 事 项 公 告 如 下 : 一 建 设 用 地 项 目 名 称 :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2014 年 度 第 二 批 次 城 镇 建 设 用 地 二 征 收 土 地 位 置 : 江 城 区 双 捷 镇 岗 元 村 委 会 地 段, 白 沙 街 道 大 岗 六 村 地 美 石 河 岗 华 村 委 会 地 段, 城 西 街 道 阮 西 龙 湾 村 委 会 地 段, 岗 列 街 道 奕 垌 村 委 会 地 段, 埠 场 镇 那 蓬 村 委 会 地 段, 平 冈 镇 河 东 西 村 委 会 地 段 的 集 体 土 地 ( 具 体 以 征 地 红 线 图 为 准 ) 三 被 征 地 单 位 及 面 积 : 江 城 区 双 捷 镇 岗 元 村 委 会, 白 沙 街 道 大 岗 六 村 地 美 石 河 岗 华 村 委 会, 城 西 街 道 阮 西 龙 湾 村 委 会, 岗 列 街 道 奕 垌 村 委 会, 埠 场 镇 那 蓬 村 委 会, 平 冈 镇 河 东 西 村 委 会 属 下 的 集 体 土 地 共 公 顷 四 被 征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补 助 标 准 按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征 地 补 偿 保 护 标 准 (2010 年 修 订 调 整 ) 的 通 知 ( 粤 国 土 资 利 用 发 号 ) 执 行 其 中 双 捷 镇 白 沙 街 道 埠 场 镇 平 冈 镇 耕 地 万 元 / 公 顷 园 地 万 元 / 公 顷 林 地 万 元 / 公 顷 养 殖 水 面 万 元 / 公 顷 未 利 用 地 万 元 / 公 顷 其 他 农 用 地 万 元 / 公 顷 建 设 用 地 万 元 / 公 顷 ; 城 西 街 道 岗 列 街 道 耕 地 万 元 / 公 顷 园 地 万 元 / 公 顷 林 地 万 元 / 公 顷 养 殖 水 面 万 元 / 公 顷 其 他 农 用 地 万 元 / 公 顷 建 设 用 地 万 元 / 公 顷 青 苗 及 附 着 物 补 偿 费 按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阳 江 市 市 辖 区 征 收 土 地 青 苗 及 附 着 物 补 偿 规 定 的 通 知 ( 阳 府 号 ) 执 行 五 被 征 收 土 地 所 涉 及 的 农 业 人 员 安 置 办 法 : 发 放 土 地 补 偿 和 安 置 补 助 费 六 请 被 征 地 范 围 内 的 土 地 所 有 权 人 使 用 权 人 在 本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15 天 内, 持 土 地 权 属 证 书 或 其 它 有 关 证 明 材 料, 到 双 捷 镇 岗 元 村 委 会, 白 沙 街 道 大 岗 六 村 地 美 石 河 岗 华 村 委 会, 城 西 街 道 阮 西 龙 湾 村 委 会, 岗 列 街 道 奕 垌 村 委 会, 埠 场 镇 那 蓬 村 委 会 和 平 冈 镇 河 东 西 村 委 会 办 理 征 地 补 偿 登 记 不 按 规 定 办 理 登 记 的, 不 列 入 补 偿 8

13 范 围, 请 互 相 转 告 征 地 公 告 发 布 后, 被 征 地 单 位 和 个 人 抢 栽 抢 种 的 农 作 物 或 抢 建 的 建 筑 物 不 列 入 补 偿 范 围 七 对 补 偿 安 置 标 准 有 争 议 的, 由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协 调, 协 调 不 成 的, 由 批 准 征 收 土 地 的 人 民 政 府 裁 决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争 议 不 影 响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的 实 施 八 本 公 告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公 告 期 限 为 30 天, 被 征 收 土 地 所 有 权 人 及 相 关 权 利 人 可 以 自 公 告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起 60 日 内 就 粤 国 土 资 ( 建 ) 字 号 征 地 批 复 向 省 人 民 政 府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特 此 公 告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2016 年 1 月 17 日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和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公 告 阳 府 告 号 经 省 人 民 政 府 同 意,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以 粤 国 土 资 ( 建 ) 字 号 文 批 准 我 市 征 收 位 于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白 沙 街 福 岗 村 中 屯 经 济 合 作 社 属 下 的 集 体 土 地, 合 计 公 顷, 作 为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平 冈 镇 城 镇 建 设 用 地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第 四 十 六 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实 施 条 例 第 二 十 五 条 和 广 东 省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办 法 第 三 十 二 条 等 有 关 规 定, 现 将 征 收 土 地 和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等 有 关 事 项 公 告 如 下 : 一 建 设 用 地 项 目 名 称 :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平 冈 镇 2013 年 度 第 四 批 次 城 镇 建 设 用 地 二 征 收 土 地 位 置 :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白 沙 街 福 岗 村 中 屯 经 济 合 作 社 ( 土 名 : 中 屯 旱 ) 地 段 的 集 体 土 地 ( 具 体 以 征 地 红 线 图 为 准 ) 三 被 征 地 单 位 及 面 积 :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白 沙 街 福 岗 村 中 屯 经 济 合 作 社 属 下 的 集 体 土 地 共 公 顷 四 被 征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补 助 标 准 按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征 地 补 偿 保 护 标 准 (2010 9

14 年 修 订 调 整 ) 的 通 知 ( 粤 国 土 资 利 用 发 号 ) 执 行 其 中 : 耕 地 万 元 / 公 顷, 林 地 18.6 万 元 / 公 顷 青 苗 及 附 着 物 补 偿 费 按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阳 江 市 市 辖 区 征 收 土 地 青 苗 及 附 着 物 补 偿 规 定 的 通 知 ( 阳 府 号 ) 执 行 五 被 征 用 土 地 所 涉 及 的 农 业 人 员 安 置 办 法 : 发 放 土 地 补 偿 和 安 置 补 助 费 六 请 被 征 地 范 围 内 的 土 地 所 有 权 人 使 用 权 人 在 本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15 天 内, 持 土 地 权 属 证 书 或 其 它 有 关 证 明 材 料, 到 江 城 区 白 沙 街 福 岗 村 中 屯 经 济 合 作 社 办 理 征 地 补 偿 登 记 不 按 规 定 办 理 登 记 的, 不 列 入 补 偿 范 围, 请 互 相 转 告 征 地 公 告 发 布 后, 被 征 地 单 位 和 个 人 抢 栽 抢 种 的 农 作 物 或 抢 建 的 建 筑 物 不 列 入 补 偿 范 围 七 对 补 偿 安 置 标 准 有 争 议 的, 由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协 调, 协 调 不 成 的, 由 批 准 征 用 土 地 的 人 民 政 府 栽 决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争 议 不 影 响 征 用 土 地 方 案 的 实 施 八 本 公 告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公 告 期 限 为 30 天, 被 征 收 土 地 所 有 权 人 及 相 关 权 利 人 可 以 自 公 告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起 60 日 内 就 粤 国 土 资 ( 建 ) 字 号 征 地 批 复 向 省 人 民 政 府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特 此 公 告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2016 年 1 月 17 日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和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公 告 阳 府 告 号 经 省 人 民 政 府 同 意,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以 粤 国 土 资 ( 建 ) 字 号 文 批 准 我 市 征 收 位 于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平 冈 镇 廉 村 村 台 柳 高 脚 冈 廉 村 经 济 合 作 社, 河 东 西 村 经 济 联 合 社 及 属 下 大 塘 旧 欧 经 济 合 作 社, 平 东 村 月 亮 石 湴 坑 经 济 合 作 社, 周 村 村 冯 屋 上 高 经 济 合 作 社, 石 庙 村 圩 仔 园 经 济 合 作 社 属 下 的 集 体 土 地, 合 计 公 顷, 作 为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平 冈 镇 城 镇 建 设 用 地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第 四 十 六 条 10

1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实 施 条 例 第 二 十 五 条 和 广 东 省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办 法 第 三 十 二 条 等 有 关 规 定, 现 将 征 收 土 地 和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等 有 关 事 项 公 告 如 下 : 一 建 设 用 地 项 目 名 称 :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平 冈 镇 2013 年 度 第 七 批 次 城 镇 建 设 用 地 二 征 用 土 地 位 置 :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平 冈 镇 廉 村 村 台 柳 经 济 合 作 社 ( 土 名 : 佛 仔 岗 ) 地 段 廉 村 村 高 脚 冈 经 济 合 作 社 ( 土 名 : 佛 仔 岗 ) 地 段 廉 村 村 廉 村 经 济 合 作 社 ( 土 名 : 白 石 ) 地 段, 河 东 西 村 大 塘 经 济 合 作 社 ( 土 名 : 富 东 坑 ) 地 段 河 东 西 村 旧 欧 经 济 合 作 社 ( 土 名 : 后 沟 ) 地 段 河 东 西 村 经 济 联 合 社 ( 土 名 : 后 沟 ) 地 段 平 东 村 月 亮 石 经 济 合 作 社 ( 土 名 : 冲 坟 岗 顶 ) 地 段 平 东 村 湴 坑 经 济 合 作 社 ( 土 名 : 莳 地 坑 对 面 ) 地 段 周 村 村 冯 屋 经 济 合 作 社 ( 土 名 : 高 基 朗 仔 ) 地 段 周 村 村 上 高 经 济 合 作 社 ( 土 名 : 界 路 朗 仔 ) 地 段 石 庙 村 圩 仔 园 经 济 合 作 社 ( 土 名 : 界 路 朗 仔 ) 地 段 的 集 体 土 地 ( 具 体 以 征 地 红 线 图 为 准 ) 三 被 征 地 单 位 及 面 积 :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平 冈 镇 廉 村 村 台 柳 高 脚 冈 廉 村 经 济 合 作 社, 河 东 西 村 经 济 联 合 社 及 属 下 大 塘 旧 欧 经 济 合 作 社, 平 东 村 月 亮 石 湴 坑 经 济 合 作 社, 周 村 村 冯 屋 上 高 经 济 合 作 社, 石 庙 村 圩 仔 园 经 济 合 作 社 属 下 的 集 体 土 地 共 公 顷 四 被 征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补 助 标 准 按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征 地 补 偿 保 护 标 准 (2010 年 修 订 调 整 ) 的 通 知 ( 粤 国 土 资 利 用 发 号 ) 执 行 其 中 : 耕 地 万 元 / 公 顷, 林 地 18.6 万 元 / 公 顷, 园 地 40.5 万 元 / 公 顷, 养 殖 水 面 54.7 万 元 / 公 顷, 其 他 农 用 地 万 元 / 公 顷, 建 设 用 地 万 元 / 公 顷 青 苗 及 附 着 物 补 偿 费 按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阳 江 市 市 辖 区 征 收 土 地 青 苗 及 附 着 物 补 偿 规 定 的 通 知 ( 阳 府 号 ) 执 行 五 被 征 用 土 地 所 涉 及 的 农 业 人 员 安 置 办 法 : 发 放 土 地 补 偿 和 安 置 补 助 费 六 请 被 征 地 范 围 内 的 土 地 所 有 权 人 使 用 权 人 在 本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15 天 内, 持 土 地 权 属 证 书 或 其 它 有 关 证 明 材 料, 到 江 城 区 平 冈 镇 廉 村 村 台 柳 高 脚 冈 廉 村 经 济 合 作 社, 河 东 西 村 经 济 联 合 社 及 属 下 大 塘 旧 欧 经 济 合 作 社, 平 东 村 月 亮 石 湴 坑 经 济 合 作 社, 周 村 村 冯 屋 上 高 经 济 合 作 社, 石 庙 村 圩 仔 园 经 济 合 作 社 办 理 征 地 补 偿 登 记 不 按 规 定 办 理 登 记 的, 不 列 入 补 偿 范 围, 请 互 相 转 告 征 地 公 告 发 布 后, 被 征 地 单 位 和 个 人 抢 栽 抢 种 的 农 作 物 或 抢 建 的 建 筑 物 不 列 入 补 偿 范 围 七 对 补 偿 安 置 标 准 有 争 议 的, 由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协 调, 协 调 不 成 的, 由 批 准 征 收 土 地 的 人 民 政 府 栽 决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争 议 不 影 响 征 用 土 地 方 案 的 实 施 八 本 公 告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公 告 期 限 为 30 天, 被 征 收 土 地 所 有 权 人 及 相 关 权 利 人 可 以 自 公 告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起 60 日 内 就 粤 国 土 资 ( 建 ) 字 号 征 地 批 11

16 复 向 省 人 民 政 府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特 此 公 告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2016 年 1 月 17 日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和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公 告 阳 府 告 号 经 省 人 民 政 府 同 意,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以 粤 国 土 资 ( 建 ) 字 号 文 批 准 我 市 征 收 位 于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平 冈 镇 良 朝 村 帮 六 经 济 合 作 社 廉 村 村 东 朗 高 朗 彭 屋 寨 经 济 合 作 社 元 头 村 新 铺 上 元 头 经 济 合 作 社 五 羊 村 蟹 地 经 济 合 作 社 平 东 村 湴 坑 经 济 合 作 社 石 庙 村 曹 屋 经 济 合 作 社 属 下 的 集 体 土 地, 合 计 公 顷, 作 为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平 冈 镇 城 镇 建 设 用 地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第 四 十 六 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实 施 条 例 第 二 十 五 条 和 广 东 省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办 法 第 三 十 二 条 等 有 关 规 定, 现 将 征 收 土 地 和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等 有 关 事 项 公 告 如 下 : 一 建 设 用 地 项 目 名 称 :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平 冈 镇 2013 年 度 第 八 批 次 城 镇 建 设 用 地 二 征 收 土 地 位 置 :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平 冈 镇 良 朝 村 帮 六 经 济 合 作 社 ( 土 名 : 牛 头 牛 腰 石 仔 岗 竹 塘 ) 地 段 廉 村 村 东 朗 经 济 合 作 社 ( 土 名 : 蝴 蝶 岗 伍 坟 山 屋 背 岗 ) 地 段 高 朗 经 济 合 作 社 ( 土 名 : 蝴 蝶 岗 伍 坟 山 屋 背 岗 ) 地 段 彭 屋 寨 经 济 合 作 社 ( 土 名 : 蝴 蝶 岗 伍 坟 山 屋 背 岗 ) 地 段 元 头 村 新 铺 经 济 合 作 社 ( 土 名 : 沙 岗 ) 地 段 上 元 头 经 济 合 作 社 ( 土 名 : 沙 岗 ) 地 段 五 羊 村 蟹 地 经 济 合 作 社 ( 土 名 : 沙 岗 新 河 ) 地 段 平 东 村 湴 坑 经 济 合 作 社 ( 土 名 : 新 河 ) 石 庙 村 曹 屋 经 济 合 作 社 ( 土 名 : 黑 石 岗 ) 地 段 的 集 体 土 地 ( 具 体 以 征 地 红 线 图 为 准 ) 三 被 征 地 单 位 及 面 积 :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平 冈 镇 良 朝 村 帮 六 经 济 合 作 社 廉 村 村 东 朗 高 朗 彭 屋 寨 经 济 合 作 社 元 头 村 新 铺 上 元 头 经 济 合 作 社 五 羊 村 蟹 地 经 济 合 作 社 平 东 村 湴 坑 经 济 合 作 社 石 庙 村 曹 屋 经 济 合 作 社 属 下 的 集 体 土 地 共 公 顷 四 被 征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补 助 标 准 按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征 地 补 偿 保 护 标 准 (

17 年 修 订 调 整 ) 的 通 知 ( 粤 国 土 资 利 用 发 号 ) 执 行 其 中 : 耕 地 万 元 / 公 顷, 林 地 18.6 万 元 / 公 顷, 园 地 40.5 万 元 / 公 顷, 养 殖 水 面 54.7 万 元 / 公 顷, 其 他 农 用 地 万 元 / 公 顷, 建 设 用 地 万 元 / 公 顷, 未 利 用 地 16.2 万 元 / 公 顷 青 苗 及 附 着 物 补 偿 费 按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阳 江 市 市 辖 区 征 收 土 地 青 苗 及 附 着 物 补 偿 规 定 的 通 知 ( 阳 府 号 ) 执 行 五 被 征 收 土 地 所 涉 及 的 农 业 人 员 安 置 办 法 : 发 放 土 地 补 偿 和 安 置 补 助 费 六 请 被 征 地 范 围 内 的 土 地 所 有 权 人 使 用 权 人 在 本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15 天 内, 持 土 地 权 属 证 书 或 其 它 有 关 证 明 材 料, 到 江 城 区 平 冈 镇 良 朝 村 帮 六 经 济 合 作 社 廉 村 村 东 朗 高 朗 彭 屋 寨 经 济 合 作 社 元 头 村 新 铺 上 元 头 经 济 合 作 社 五 羊 村 蟹 地 经 济 合 作 社 平 东 村 湴 坑 经 济 合 作 社 石 庙 村 曹 屋 经 济 合 作 社 办 理 征 地 补 偿 登 记 不 按 规 定 办 理 登 记 的, 不 列 入 补 偿 范 围, 请 互 相 转 告 征 地 公 告 发 布 后, 被 征 地 单 位 和 个 人 抢 栽 抢 种 的 农 作 物 或 抢 建 的 建 筑 物 不 列 入 补 偿 范 围 七 对 补 偿 安 置 标 准 有 争 议 的, 由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协 调, 协 调 不 成 的, 由 批 准 征 收 土 地 的 人 民 政 府 栽 决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争 议 不 影 响 征 用 土 地 方 案 的 实 施 八 本 公 告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公 告 期 限 为 30 天, 被 征 收 土 地 所 有 权 人 及 相 关 权 利 人 可 以 自 公 告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起 60 日 内 就 粤 国 土 资 ( 建 ) 字 号 征 地 批 复 向 省 人 民 政 府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特 此 公 告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2016 年 1 月 17 日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和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公 告 阳 府 告 号 经 省 人 民 政 府 同 意,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以 粤 国 土 资 ( 建 ) 字 号 文 批 准 我 市 征 收 位 于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白 沙 街 福 岗 村 中 屯 经 济 合 作 社 属 下 的 集 体 土 地, 合 计 公 顷, 作 为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平 冈 镇 城 镇 建 设 用 地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13

18 第 四 十 六 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实 施 条 例 第 二 十 五 条 和 广 东 省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办 法 第 三 十 二 条 等 有 关 规 定, 现 将 征 收 土 地 和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等 有 关 事 项 公 告 如 下 : 一 建 设 用 地 项 目 名 称 :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平 冈 镇 2014 年 度 第 一 批 次 城 镇 建 设 用 地 二 征 用 土 地 位 置 :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白 沙 街 福 岗 村 委 会 中 屯 经 济 合 作 社 ( 土 名 : 中 屯 旱 ) 地 段 的 集 体 土 地 ( 具 体 以 征 地 红 线 图 为 准 ) 三 被 征 地 单 位 及 面 积 :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白 沙 街 福 岗 村 中 屯 经 济 合 作 社 属 下 的 集 体 土 地 共 公 顷 四 被 征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补 助 标 准 按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征 地 补 偿 保 护 标 准 (2010 年 修 订 调 整 ) 的 通 知 ( 粤 国 土 资 利 用 发 号 ) 执 行 其 中 : 耕 地 万 元 / 公 顷, 林 地 18.6 万 元 / 公 顷, 青 苗 及 附 着 物 补 偿 费 按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阳 江 市 市 辖 区 征 收 土 地 青 苗 及 附 着 物 补 偿 规 定 的 通 知 ( 阳 府 号 ) 执 行 五 被 征 用 土 地 所 涉 及 的 农 业 人 员 安 置 办 法 : 发 放 土 地 补 偿 和 安 置 补 助 费 六 请 被 征 地 范 围 内 的 土 地 所 有 权 人 使 用 权 人 在 本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15 天 内, 持 土 地 权 属 证 书 或 其 它 有 关 证 明 材 料, 到 江 城 区 白 沙 街 福 岗 村 中 屯 经 济 合 作 社 办 理 征 地 补 偿 登 记 不 按 规 定 办 理 登 记 的, 不 列 入 补 偿 范 围, 请 互 相 转 告 征 地 公 告 发 布 后, 被 征 地 单 位 和 个 人 抢 栽 抢 种 的 农 作 物 或 抢 建 的 建 筑 物 不 列 入 补 偿 范 围 七 对 补 偿 安 置 标 准 有 争 议 的, 由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协 调, 协 调 不 成 的, 由 批 准 征 用 土 地 的 人 民 政 府 栽 决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争 议 不 影 响 征 用 土 地 方 案 的 实 施 八 本 公 告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公 告 期 限 为 30 天, 被 征 收 土 地 所 有 权 人 及 相 关 权 利 人 可 以 自 公 告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起 60 日 内 就 粤 国 土 资 ( 建 ) 字 号 征 地 批 复 向 省 人 民 政 府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特 此 公 告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2016 年 1 月 17 日 14

19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阳 江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三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的 通 知 阳 府 号 各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市 府 直 属 各 单 位 : 阳 江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三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业 经 市 六 届 人 大 六 次 会 议 审 议 批 准,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组 织 实 施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2016 年 1 月 29 日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阳 江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三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的 通 知 详 情 请 见 链 接 : W pdf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公 布 阳 江 市 家 禽 集 中 屠 宰 冷 链 配 送 生 鲜 上 市 屠 宰 企 业 的 通 告 阳 府 告 号 根 据 广 东 省 家 禽 经 营 管 理 办 法 (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206 号 )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阳 江 市 开 展 家 禽 集 中 屠 宰 冷 链 配 送 生 鲜 上 市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 阳 府 办 函 号 ),2015 年 10 月 16 日 市 农 业 局 在 阳 江 日 报 刊 登 通 告, 采 取 自 愿 申 请, 公 平 公 开 竞 争 方 式 公 开 征 集 供 应 家 禽 集 中 屠 宰 冷 链 配 送 生 鲜 上 市 屠 宰 厂, 在 报 名 截 止 期 内, 广 东 羽 威 农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自 愿 申 请 经 核 查, 该 公 司 基 本 符 合 有 关 条 件 2015 年 10 月 24 日 市 农 业 局 在 阳 江 日 报 刊 登 公 示, 15

20 公 示 期 内, 没 有 收 到 不 同 意 见 根 据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阳 江 市 开 展 家 禽 集 中 屠 宰 冷 链 配 送 生 鲜 上 市 工 作 方 案 的 有 关 规 定 和 广 东 省 家 禽 屠 宰 厂 ( 场 ) 设 置 指 导 意 见 等 有 关 规 定, 现 确 定 广 东 羽 威 农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作 为 供 应 阳 江 市 家 禽 集 中 屠 宰 冷 链 配 送 生 鲜 上 市 家 禽 屠 宰 企 业 特 此 通 告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2016 年 2 月 5 日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快 民 营 经 济 发 展 的 意 见 阳 府 号 各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市 府 直 属 各 单 位 : 我 市 民 营 经 济 活 跃, 在 国 民 经 济 中 占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位 置 为 进 一 步 改 善 投 资 营 商 环 境, 提 振 民 营 企 业 家 信 心, 释 放 创 业 创 新 活 力, 促 进 民 营 经 济 健 康 发 展, 现 提 出 如 下 意 见 : 一 降 低 企 业 成 本 ( 一 ) 暂 停 减 免 部 分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暂 停 征 收 企 业 注 册 登 记 费 个 体 工 商 户 注 册 登 记 费 对 非 营 利 性 养 老 和 医 疗 机 构 建 设 实 行 全 额 免 征 6 项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对 营 利 性 养 老 和 医 疗 机 构 建 设 减 半 收 取 6 项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6 项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分 别 是 : 土 地 复 垦 费 耕 地 开 垦 费 土 地 登 记 费 房 屋 登 记 费 白 蚁 防 治 费 防 空 地 下 室 易 地 建 设 费 ) ( 市 工 商 局 市 民 政 局 牵 头 负 责 ) ( 二 ) 降 低 收 费 标 准 对 民 营 企 业 的 计 量 器 具 校 准 服 务 费 按 照 广 东 省 物 价 局 发 布 的 收 费 标 准 的 80% 收 取 对 五 金 刀 剪 民 营 企 业 的 原 材 料 进 货 验 收 生 产 过 程 控 制 产 品 出 厂 检 验 委 托 检 验 服 务 费 按 现 行 标 准 的 50% 收 取 对 三 旧 改 造 项 目 的 城 市 道 路 占 用 挖 掘 费 白 蚁 防 治 费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配 套 费 环 境 监 测 服 务 费 测 绘 成 果 成 图 资 料 收 费 绿 化 补 偿 费 恢 复 绿 化 补 偿 费 等 7 项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按 最 低 收 费 标 准 的 40% 缴 交 对 三 旧 改 造 项 目 的 防 雷 检 测 收 费 政 府 采 购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收 费 建 设 工 程 交 易 服 务 费 16

21 及 有 线 电 视 基 本 收 视 维 护 服 务 装 机 服 务 IC 卡 补 卡 工 本 费 等 4 项 经 营 服 务 收 费 按 最 低 标 准 的 60% 缴 交 免 收 三 旧 改 造 项 目 的 道 路 建 设 资 金, 对 旧 村 庄 旧 城 镇 改 造 项 目 的 房 地 产 开 发 配 套 建 设 中 小 学 校 和 社 区 公 共 用 房 补 偿 金 按 最 低 收 费 标 准 的 40% 缴 交 从 2015 年 9 月 25 日 起, 在 我 市 口 岸 辖 区 范 围 内, 对 海 关 查 验 没 有 问 题 的 外 贸 企 业 集 装 箱 货 物 在 查 验 环 节 发 生 的 吊 装 移 位 仓 储 费 用 给 予 免 除 ( 市 质 监 局 市 三 旧 改 造 办 市 商 务 局 牵 头 负 责 ) ( 三 ) 落 实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对 国 家 需 要 重 点 扶 持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落 实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税 前 加 计 扣 除 政 策 落 实 固 定 资 产 加 速 折 旧 企 业 所 得 税 政 策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前, 对 增 值 税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中 月 销 售 额 不 超 过 3 万 元 ( 含 3 万 元 ) 的 纳 税 人, 免 征 增 值 税 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 起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符 合 条 件 的 小 型 微 利 企 业, 其 所 得 减 半 计 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按 20% 的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纳 税 人 提 供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开 发 和 与 之 相 关 的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免 征 增 值 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前,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小 微 企 业 营 业 税 纳 税 人 中 月 营 业 额 不 超 过 3 万 元 ( 含 3 万 元 ) 的 纳 税 人, 免 征 营 业 税 ( 市 国 税 局 市 地 税 局 牵 头 负 责 ) 二 解 决 融 资 难 题 ( 四 ) 支 持 企 业 直 接 融 资 对 企 业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提 交 上 市 申 请 并 受 理 后 一 次 性 奖 励 300 万 元 企 业 境 内 外 挂 牌 上 市 后, 以 招 股 说 明 书 为 依 据, 上 市 募 集 资 金 的 70% 以 上 实 际 用 于 我 市 投 资 的, 一 次 性 奖 励 200 万 元 对 已 完 成 股 份 制 改 造 且 通 过 券 商 内 部 审 核 的 企 业 并 成 功 在 新 三 板 挂 牌 的 企 业 一 次 性 奖 励 50 万 元, 对 成 功 在 新 四 板 挂 牌 的 企 业 一 次 性 奖 励 30 万 元 鼓 励 中 小 企 业 通 过 发 行 企 业 债 券 中 期 票 据 短 期 融 资 券 等 债 务 融 资 工 具 进 行 融 资, 对 成 功 发 行 各 类 债 务 融 资 工 具 的 企 业 给 予 适 当 的 奖 励 积 极 对 接 和 争 取 省 中 小 微 企 业 发 展 基 金 支 持, 向 省 推 荐 一 批 优 秀 项 目, 争 取 基 金 以 股 权 投 资 方 式 支 持 先 进 制 造 业 现 代 服 务 业 和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领 域 的 中 小 微 企 业 ( 市 金 融 局 市 发 展 改 革 局 人 行 阳 江 市 中 心 支 行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牵 头 负 责 ) ( 五 ) 开 展 融 资 租 赁 试 点 落 实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印 发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快 阳 江 刀 剪 机 械 制 造 业 发 展 的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 阳 府 办 号 ), 以 五 金 刀 剪 行 业 为 突 破 口, 探 索 开 展 设 备 租 赁 业 务 试 点, 促 进 融 资 租 赁 业 发 展 (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牵 头 负 责 ) ( 六 ) 支 持 融 资 担 保 行 业 发 展 组 建 注 册 资 本 不 低 于 1 亿 元 的 政 策 性 融 资 担 保 公 司, 为 我 市 中 小 企 业 提 供 单 笔 300 万 元 以 下 的 贷 款 担 保 对 担 保 获 得 的 贷 款 不 另 外 收 取 贷 款 保 证 金, 担 保 费 年 化 费 率 不 超 过 2%, 且 合 作 银 行 对 政 策 性 担 保 公 司 担 保 的 贷 款 利 率, 按 不 高 于 上 年 度 银 行 贷 款 的 加 权 平 均 利 率 执 行 (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市 财 政 局 市 金 融 局 牵 头 负 责 ) ( 七 ) 建 立 市 中 小 微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和 融 资 对 接 平 台 推 进 市 政 务 信 息 资 源 共 享 平 台 建 设, 完 善 非 银 信 用 信 息 采 集 手 段, 加 快 建 设 市 中 小 微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和 融 资 对 接 平 台, 17

22 联 接 省 级 相 应 平 台, 便 于 金 融 机 构 按 中 小 微 企 业 自 身 需 求 提 供 融 资 产 品, 实 现 银 企 之 间 的 网 上 对 接 查 询 和 交 易 ( 人 行 阳 江 市 中 心 支 行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牵 头 负 责 ) ( 八 ) 开 展 企 业 外 部 信 用 评 级 试 点 开 展 第 三 方 信 用 评 级 试 点 工 作, 推 动 中 小 微 企 业 参 与 第 三 方 信 用 评 级, 由 市 财 政 对 参 评 企 业 提 供 一 定 的 评 级 费 用 补 贴, 引 导 金 融 机 构 对 评 级 结 果 较 好 的 企 业 给 予 信 贷 额 度 和 优 惠 利 率 支 持 ( 人 行 阳 江 市 中 心 支 行 牵 头 负 责 ) ( 九 ) 采 取 灵 活 多 样 的 融 资 方 式 用 好 用 活 支 农 支 小 再 贷 款 和 再 贴 现 等 货 币 政 策 工 具, 引 导 加 大 对 民 营 经 济 的 金 融 支 持, 发 挥 货 币 政 策 工 具 引 导 资 金 流 向 引 导 融 资 成 本 降 低 的 正 向 作 用 用 好 信 贷 导 向 评 估 结 果, 对 于 支 持 民 营 企 业 评 分 靠 前 的 金 融 机 构 发 放 的 中 小 微 企 业 贷 款 给 予 利 息 补 贴 鼓 励 金 融 机 构 研 发 适 应 中 小 企 业 特 点 的 信 贷 产 品, 积 极 探 索 推 广 在 建 工 程 抵 押 三 权 抵 押 知 识 产 权 质 押 商 标 质 押 等 新 型 抵 质 押 业 务 银 行 定 点 定 向 对 民 营 企 业 开 展 专 项 服 务, 促 进 银 企 有 效 对 接 推 广 应 用 中 征 应 收 账 款 融 资 服 务 平 台, 盘 活 企 业 应 收 账 款, 提 高 融 资 效 率 加 强 外 汇 金 融 服 务, 促 进 贸 易 和 投 资 便 利 化 ( 人 行 阳 江 市 中 心 支 行 阳 江 银 监 分 局 市 金 融 局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牵 头 负 责 ) ( 十 ) 建 立 民 营 经 济 信 贷 风 险 补 偿 机 制 地 方 财 政 出 资 设 立 企 业 信 贷 风 险 补 偿 基 金, 对 提 供 民 营 经 济 融 资 服 务 的 银 行 保 险 担 保 等 金 融 机 构 给 予 贷 款 风 险 补 偿, 增 强 金 融 支 持 民 营 经 济 发 展 的 可 持 续 性, 帮 助 民 营 企 业 缓 解 融 资 难 ( 市 财 政 局 人 行 阳 江 市 中 心 支 行 阳 江 银 监 分 局 牵 头 负 责 ) ( 十 一 ) 支 持 企 业 抵 押 融 资 对 于 办 理 土 地 抵 押 登 记 业 务, 再 造 工 作 流 程 精 简 入 件 材 料 1. 取 消 抵 押 申 请 人 提 供 土 地 价 值 评 估 报 告 ;2. 涉 嫌 闲 置 土 地 认 定 处 置 不 再 作 为 前 置 条 件 ;3. 推 进 在 建 工 程 抵 押 登 记 业 务, 由 抵 押 申 请 人 持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证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证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抵 押 合 同 借 款 合 同 等 材 料 申 请 办 理 ;4. 对 抵 押 初 始 登 记 注 销 登 记 业 务 入 件 材 料 进 行 精 简 ;5. 对 于 贷 款 到 期 续 贷 的 企 业, 快 速 办 理 抵 押 变 更 登 记, 在 1 个 工 作 日 内 办 结, 减 少 企 业 因 续 贷 偿 还 到 期 银 行 借 款 需 高 息 借 款 次 生 企 业 融 资 的 高 风 险 高 成 本 ;6. 依 法 取 得 土 地 地 上 有 建 筑 物 或 附 着 物 的 工 业 企 业, 未 能 及 时 完 善 产 权 手 续 不 能 提 供 产 权 证 明, 由 工 业 企 业 对 宗 地 上 建 筑 物 或 附 着 物 作 出 书 面 证 明 后 直 接 入 件 办 理 ;7. 降 低 住 房 交 易 手 续 收 费 标 准, 新 商 品 房 由 原 3 元 / 平 方 米 降 为 2 元 / 平 方 米, 存 量 住 房 由 6 元 / 平 方 米 降 为 4 元 / 平 方 米 (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牵 头 负 责 ) ( 十 二 ) 着 力 解 决 企 业 倒 贷 问 题 各 银 行 机 构 严 格 执 行 中 国 银 监 会 关 于 完 善 和 创 新 小 微 企 业 贷 款 服 务 提 高 小 微 企 业 金 融 服 务 水 平 的 通 知 ( 银 监 发 号 ) 相 关 规 定, 积 极 落 实 续 贷 政 策, 着 力 解 决 企 业 倒 贷 ( 借 助 外 部 高 成 本 搭 桥 资 金 续 借 贷 款 ) 问 题 对 符 合 续 贷 条 件 的 企 业, 提 前 与 借 款 人 做 好 续 贷 政 策 的 宣 传 解 释, 引 导 其 办 理 相 关 续 贷 手 续 对 不 符 合 续 贷 拟 办 理 收 回 再 贷 的, 及 早 与 借 款 人 沟 通, 积 极 将 调 查 评 18

23 审 等 贷 款 手 续 前 置, 避 免 贷 款 切 换 期 过 长 对 企 业 造 成 的 影 响 各 登 记 机 关 对 中 小 企 业 办 理 续 贷 收 回 再 贷 设 置 绿 色 通 道, 加 快 出 证 时 间 市 银 行 协 会 与 各 登 记 机 关 加 强 协 作, 共 同 研 究 以 抵 押 登 记 续 期 取 代 现 行 重 登 记 手 续 ( 阳 江 银 监 分 局 人 行 阳 江 市 中 心 支 行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市 住 房 规 划 建 设 局 牵 头 负 责 ) ( 十 三 ) 鼓 励 金 融 机 构 支 持 小 微 企 业 发 展 落 实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印 发 关 于 加 快 发 展 金 融 业 的 意 见 的 通 知 ( 阳 府 号 ) 对 贷 款 支 持 我 市 小 微 企 业, 年 末 新 增 余 额 超 过 3 亿 元 的 金 融 机 构, 一 次 性 奖 励 5 万 元, 每 增 加 2 亿 元, 奖 励 增 加 5 万 元 ; 对 为 我 市 小 微 企 业 提 供 信 用 担 保, 年 末 新 增 余 额 1 亿 元 以 上 的 担 保 机 构, 一 次 性 奖 励 10 万 元, 每 增 加 5000 万 元, 奖 励 增 加 10 万 元, 最 高 奖 励 不 超 过 100 万 元 ( 市 金 融 局 阳 江 银 监 分 局 人 行 阳 江 市 中 心 支 行 牵 头 负 责 ) ( 十 四 ) 鼓 励 金 融 机 构 支 持 新 兴 产 业 企 业 发 展 对 贷 款 支 持 市 属 镍 合 金 游 艇 制 造 新 型 建 材 海 洋 装 备 电 力 能 源 等 新 兴 产 业 企 业 以 及 市 直 县 ( 市 区 ) 直 农 业 龙 头 企 业, 年 末 新 增 余 额 超 1 亿 元 的 金 融 机 构, 一 次 性 奖 励 5 万 元, 每 增 加 5000 万 元, 奖 励 增 加 5 万 元 ; 对 为 我 市 新 兴 产 业 企 业 以 及 市 直 县 ( 市 区 ) 直 农 业 龙 头 企 业 提 供 信 用 担 保, 年 末 新 增 余 额 5000 万 元 以 上 的 担 保 机 构, 一 次 性 奖 励 10 万 元, 每 增 加 1000 万 元, 奖 励 增 加 5 万 元, 最 高 奖 励 不 超 过 100 万 元 ( 市 金 融 局 阳 江 银 监 分 局 人 行 阳 江 市 中 心 支 行 牵 头 负 责 ) ( 十 五 ) 落 实 惠 企 金 融 政 策 对 于 国 家 出 台 的 各 项 惠 企 金 融 政 策, 银 行 机 构 应 尽 快 出 台 操 作 细 则 并 实 施 严 格 执 行 两 禁 两 限, 除 银 团 贷 款 外, 不 得 对 小 微 企 业 贷 款 收 取 承 诺 费 资 金 管 理 费, 严 格 限 制 对 小 微 企 业 及 其 增 信 机 构 收 取 财 务 顾 问 费 咨 询 费 等 费 用 清 理 各 类 融 资 通 道 业 务, 压 缩 不 必 要 的 融 资 环 节, 切 实 降 低 小 微 企 业 融 资 成 本 ( 阳 江 银 监 分 局 人 行 阳 江 市 中 心 支 行 牵 头 负 责 ) 三 强 化 用 地 保 障 ( 十 六 ) 优 先 保 障 重 点 项 目 和 骨 干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用 地 对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项 目 用 地 申 请 开 辟 绿 色 通 道, 缩 短 办 理 时 间, 快 速 办 结 用 地 预 审 集 体 建 设 用 地 转 用 土 地 征 收 等 审 批 手 续 (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牵 头 负 责 ) ( 十 七 ) 给 予 工 业 企 业 项 目 土 地 价 格 优 惠 对 已 列 入 广 东 省 优 先 发 展 产 业 目 录 且 符 合 节 约 集 约 用 地 的 工 业 企 业 项 目 给 予 一 定 的 土 地 价 格 优 惠, 在 确 定 土 地 出 让 底 价 时 可 按 不 低 于 所 在 地 土 地 等 别 相 对 应 全 国 工 业 用 地 出 让 最 低 价 标 准 的 70% 执 行 (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牵 头 负 责 ) ( 十 八 ) 实 施 有 关 产 业 项 目 的 用 地 支 持 政 策 1. 新 产 业 新 业 态 用 地 支 持 政 策 新 产 业 新 业 态 用 地 类 型 : 属 于 产 品 加 工 制 造 高 端 装 备 修 理 的 项 目, 可 按 工 业 用 途 落 实 用 地 属 于 研 发 设 计 勘 察 检 验 检 测 技 术 推 广 环 境 评 估 与 监 测 的 项 目, 可 按 科 教 用 途 落 实 用 地 属 于 水 资 源 循 环 利 用 与 节 水 19

24 新 能 源 发 电 运 营 维 护 环 境 保 护 及 污 染 治 理 中 的 排 水 供 电 及 污 水 废 物 收 集 贮 存 利 用 处 理 以 及 通 信 设 施 的 项 目, 可 按 公 用 设 施 用 途 落 实 用 地 属 于 下 一 代 信 息 网 络 产 业 ( 通 信 设 施 除 外 ) 新 型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电 子 商 务 服 务 等 经 营 服 务 项 目, 可 按 商 服 用 途 落 实 用 地 (1) 积 极 推 行 先 租 后 让 租 让 结 合 供 应 方 式, 租 赁 期 满 符 合 条 件 的 可 转 为 出 让 土 地 同 时 在 依 法 依 规 的 前 提 下, 可 将 投 资 和 产 业 主 管 部 门 提 出 的 产 业 类 型 生 产 技 术 产 业 标 准 产 品 品 质 要 求 作 为 土 地 供 应 前 置 条 件 (2) 在 符 合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的 前 提 下, 现 有 制 造 业 企 业 通 过 提 高 工 业 用 地 容 积 率 调 整 用 地 结 构 增 加 服 务 型 制 造 业 务 设 施 和 经 营 场 所, 其 建 筑 面 积 比 例 不 超 过 原 总 建 筑 面 积 15% 的, 可 继 续 按 原 用 途 使 用 土 地, 但 不 得 分 割 转 让 (3) 现 有 建 设 用 地 过 渡 期 支 持 政 策 以 5 年 为 限,5 年 期 满 及 涉 及 转 让 需 办 理 相 关 用 地 手 续 的, 按 新 用 途 新 权 利 类 型 市 场 价 协 议 方 式 办 理 (4) 在 工 业 科 教 用 地 上 建 设 或 兼 容 的 研 发 场 所, 允 许 转 让 出 租 的, 受 让 方 承 租 方 投 资 项 目 所 属 产 业 应 符 合 研 发 场 所 允 许 布 局 产 业 要 求, 不 符 合 的, 应 按 商 服 用 途 办 理 补 缴 土 地 出 让 价 款 手 续 及 相 关 变 更 手 续 (5) 在 符 合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城 乡 规 划 等 前 提 下, 新 产 业 新 业 态 建 设 项 目 申 请 使 用 工 业 用 地, 如 符 合 省 确 定 的 优 先 发 展 产 业 目 录 且 用 地 集 约 的, 在 确 定 土 地 出 让 底 价 时 可 按 不 低 于 所 在 地 土 地 等 别 相 对 应 全 国 工 业 用 地 出 让 最 低 价 标 准 的 70% 执 行 (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牵 头 负 责 ) 2. 养 老 产 业 用 地 支 持 政 策 (1) 将 各 类 养 老 服 务 设 施 建 设 用 地 纳 入 本 次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调 整 安 排 用 地 规 模 的 范 畴 和 年 度 用 地 计 划, 鼓 励 企 业 将 存 量 ( 闲 置 ) 未 用 的 土 地 调 整 为 养 老 服 务 用 地 (2) 民 间 资 本 举 办 的 非 营 利 性 养 老 机 构 与 政 府 举 办 的 养 老 机 构 享 有 相 同 的 土 地 使 用 政 策, 可 以 依 法 使 用 国 有 划 拨 土 地 或 农 民 集 体 所 有 的 土 地 (3) 对 营 利 性 养 老 机 构 建 设 用 地, 按 照 国 家 对 经 营 性 用 地 依 法 办 理 有 偿 用 地 手 续 的 规 定, 优 先 保 障 供 应, 但 不 得 将 养 老 设 施 建 设 用 地 改 变 用 途 容 积 率 等 土 地 使 用 条 件 搞 房 地 产 开 发 (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牵 头 负 责 ) 3. 体 育 文 化 用 地 支 持 政 策 (1) 体 育 文 化 用 地 类 型 : 各 种 体 育 设 施 用 地 体 育 产 业 用 地 学 校 用 地 文 化 艺 术 网 络 文 化 服 务 文 化 休 闲 服 务 文 化 产 业 文 化 创 意 和 设 计 (3D 动 漫 ) 数 字 出 版 印 刷 产 业 创 意 设 计 园 等 (2) 将 公 共 体 育 设 施 建 设 纳 入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特 别 是 在 新 区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中 统 筹 规 划 体 育 用 地 (3) 鼓 励 企 业 将 存 量 ( 闲 置 ) 未 用 的 土 地 调 整 为 体 育 文 化 用 地 旧 城 改 造 和 已 建 成 居 住 区 中 利 用 原 划 拨 方 式 取 得 的 存 量 房 产 和 建 设 用 地 兴 办 体 育 设 施, 对 符 合 划 拨 用 地 目 录 的 非 营 利 性 体 育 设 施 项 目 可 继 续 以 划 拨 方 式 使 用 土 地 ; 不 符 合 划 拨 用 地 目 录 的 经 营 性 体 育 设 施 项 目, 连 续 经 营 一 年 以 上 的 可 采 取 协 议 出 让 方 式 办 理 用 地 手 续 (4) 在 符 合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城 乡 规 划 等 前 提 下, 文 化 产 业 建 设 项 目 申 请 使 用 工 业 用 地, 如 符 合 省 确 定 的 优 先 发 展 产 业 目 录 且 用 地 集 约 的, 在 确 定 土 地 出 让 底 价 时 可 按 不 低 于 所 在 地 土 地 等 别 相 对 应 全 国 工 业 用 地 出 让 最 低 价 标 准 的 70% 执 行 (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牵 头 负 责 ) 4. 闲 置 土 地 的 开 发 利 用 支 持 政 策 (1) 原 已 作 出 不 按 闲 置 土 地 处 置 决 定 且 仍 在 经 20

25 营 生 产 的 土 地 的 企 业, 相 关 部 门 出 具 证 明, 建 设 用 地 面 积 达 到 宗 地 面 积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的, 可 办 理 改 变 土 地 使 用 条 件 业 务 (2) 土 地 使 用 权 人 取 得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证 并 已 进 场 施 工, 尚 未 完 善 建 设 手 续 又 涉 及 土 地 闲 置 的 企 业, 相 关 单 位 出 具 证 明, 该 建 设 项 目 已 开 工 并 达 到 规 定 的 开 工 标 准 之 一 的, 可 办 理 改 变 土 地 使 用 条 件 业 务 (3) 对 土 地 出 让 宗 地 红 线 到 市 政 道 路 中 线 的 土 地, 宗 地 闲 置 土 地 面 积 的 认 定 按 规 划 土 地 受 让 人 实 际 占 用 建 设 用 地 红 线 范 围 来 认 定 (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牵 头 负 责 ) 5. 政 府 或 政 府 部 门 原 因 致 使 市 区 已 出 让 用 地 无 法 按 照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合 同 约 定 时 间 交 付 土 地, 市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或 江 城 区 政 府 滨 海 新 区 管 委 会 出 具 宗 地 无 法 使 用 的 原 因 时 间 等 证 明 意 见,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附 上 相 关 部 门 意 见 函 告 市 地 税 局, 市 地 税 局 核 实 后 不 征 收 宗 地 实 际 交 地 前 的 土 地 使 用 税 (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市 地 税 局 牵 头 负 责 ) ( 十 九 ) 鼓 励 企 业 参 与 三 旧 改 造 对 工 业 企 业 充 分 利 用 已 有 场 地 进 行 技 术 改 造, 在 符 合 规 划 不 改 变 土 地 用 途 的 前 提 下, 通 过 增 建 生 产 性 设 施 拆 除 重 建 加 层 等 方 式 进 行 改 扩 建 的, 新 增 建 筑 面 积 部 分 不 再 征 缴 土 地 价 款 在 符 合 城 市 规 划 前 提 下, 支 持 企 业 利 用 存 量 房 产 和 土 地 资 源 兴 办 研 发 设 计 文 化 创 意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健 康 养 老 服 务 休 闲 旅 游 等 现 代 服 务 业,5 年 内 其 土 地 用 途 可 保 持 不 变 (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市 三 旧 改 造 办 牵 头 负 责 ) ( 二 十 ) 推 动 市 区 原 已 出 让 用 地 整 合 优 化 规 划 条 件 开 发 建 设 对 原 已 出 让 的 土 地, 同 属 同 一 使 用 权 人 且 相 邻 的 用 地 ( 彼 此 相 邻 且 可 以 归 宗 发 证 的 ), 允 许 进 行 归 宗 并 对 原 各 用 地 之 间 的 规 划 技 术 指 标 相 互 调 配 宗 地 相 互 调 配 使 用 规 划 技 术 指 标 后 核 发 的 相 关 土 地 的 国 土 用 地 使 用 年 限, 可 以 宗 地 整 合 前 对 应 用 途 中 最 低 使 用 年 限 的 地 块 的 使 用 年 限 来 核 准 ; 申 请 人 也 可 申 请 按 宗 地 整 合 前 对 应 用 途 地 块 中 最 高 使 用 年 限 的 地 块 的 使 用 年 限 核 发 合 并 宗 地 的 使 用 年 限, 但 须 报 市 政 府 批 准 同 意 并 缴 纳 相 应 地 块 延 长 相 应 使 用 年 限 应 补 交 的 地 价 款 及 相 关 税 费 ( 市 住 房 规 划 建 设 局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牵 头 负 责 ) 四 加 快 转 型 升 级 ( 二 十 一 ) 推 进 工 业 化 与 信 息 化 深 度 融 合 开 展 互 联 网 + 智 慧 制 造 示 范, 利 用 信 息 化 技 术 和 先 进 适 用 技 术 对 五 金 刀 剪 食 品 加 工 等 传 统 产 业 进 行 改 造, 推 广 机 器 人 应 用 建 设 阳 江 市 云 服 务 平 台, 开 展 工 业 云 及 工 业 大 数 据 创 新 应 用, 发 展 基 于 工 业 大 数 据 分 析 的 工 艺 提 升 能 耗 优 化 过 程 控 制 优 化 等 智 能 决 策 与 控 制 应 用 (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牵 头 负 责 ) ( 二 十 二 ) 支 持 先 进 装 备 制 造 业 发 展 对 在 2014 年 及 以 后 引 进 或 新 建 具 有 国 内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国 际 先 进 核 心 关 键 技 术 的 投 资 5 亿 元 以 上 的 新 能 源 装 备 基 础 材 料 及 器 件 装 备 制 造 项 目, 按 不 高 于 同 期 银 行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予 以 贴 息 支 持, 予 以 贴 息 的 借 款 总 额 不 超 过 项 目 完 工 形 成 的 固 定 资 产 总 额 的 70%, 贴 息 时 间 1-2 年 对 2014 年 以 来 引 进 或 新 建 扩 建 的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有 核 心 关 键 技 术 有 市 场 前 景 的 投 资 3000 万 元 以 上 21

26 的 工 作 母 机 类 制 造 业 项 目 以 贴 息 事 后 奖 补 等 方 式 给 予 支 持 按 不 高 于 同 期 银 行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予 以 贴 息 支 持, 予 以 贴 息 的 借 款 总 额 不 超 过 项 目 完 工 形 成 的 固 定 资 产 总 额 的 70%, 贴 息 时 间 1-3 年 以 事 后 奖 补 方 式 支 持 工 作 母 机 类 制 造 业 项 目 加 快 建 设, 对 固 定 资 产 已 投 资 额 超 过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总 额 50% 的 项 目, 按 照 项 目 已 形 成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总 额 的 5%-10% 的 标 准 予 以 分 期 奖 补 以 事 后 奖 补 或 股 权 投 资 方 式 支 持 总 投 资 额 1000 万 元 以 上 的 装 备 制 造 业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建 设, 重 点 支 持 公 共 性 和 产 业 服 务 能 力 强 的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支 持 总 额 不 超 过 项 目 已 完 成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总 额 30% 鼓 励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进 行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购 买 设 备 (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市 财 政 局 牵 头 负 责 ) ( 二 十 三 ) 支 持 企 业 技 术 改 造 以 股 权 投 资 形 式, 对 企 业 投 资 额 不 低 于 2000 万 元 的 项 目, 按 不 超 过 总 股 本 的 30% 进 行 股 权 投 资, 扶 持 我 市 企 业 开 展 技 术 改 造 以 贷 款 贴 息 方 式, 按 贴 息 率 最 高 不 超 过 当 年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进 行 贴 息, 鼓 励 金 融 机 构 加 大 对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的 扶 持 以 事 后 奖 补 方 式, 对 开 展 设 备 更 新 的 企 业 按 新 设 备 购 置 额 的 一 定 比 例 予 以 事 后 奖 补, 支 持 企 业 购 置 先 进 适 用 设 备 ; 对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项 目 按 一 定 比 例 予 以 事 后 奖 补, 支 持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在 产 业 共 性 技 术 开 发 研 发 设 计 等 方 面 进 行 建 设, 促 进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升 级 改 造 对 开 展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符 合 条 件 的 企 业, 从 2015 年 到 2017 年, 省 市 县 财 政 从 项 目 完 工 的 下 一 年 起 连 续 3 年 内, 以 企 业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完 工 前 一 年 主 体 税 种 税 收 额 ( 增 值 税 营 业 税 和 企 业 所 得 税 合 计 ) 为 基 数, 按 企 业 技 术 改 造 对 财 政 贡 献 增 量 额 度 中 省 级 分 成 部 分 的 60% 地 市 级 分 成 部 分 的 50% 县 级 分 成 部 分 的 40% 对 企 业 进 行 事 后 奖 补 (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市 财 政 局 市 国 税 局 市 地 税 局 市 统 计 局 牵 头 负 责 ) ( 二 十 四 ) 推 动 企 业 做 大 做 强 实 施 阳 江 市 工 业 加 快 发 展 和 转 型 升 级 攻 坚 战 三 年 行 动 方 案 ( 年 ) ( 阳 府 号 ),2016 年 安 排 专 项 资 金 1600 万 元, 其 中 : 产 业 园 区 扩 能 增 效 专 项 资 金 200 万 元, 用 于 推 进 智 慧 园 区 建 设 ; 绿 色 工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100 万 元, 支 持 园 区 循 环 化 改 造 和 清 洁 生 产 ; 刀 剪 机 械 制 造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400 万 元 ;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900 万 元 到 2017 年, 争 取 培 育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超 100 亿 元 工 业 企 业 2 家, 亿 元 工 业 企 业 6 家,10-50 亿 元 工 业 企 业 12 家 ( 市 财 政 局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牵 头 负 责 ) ( 二 十 五 ) 实 施 品 牌 带 动 战 略 对 获 得 广 东 省 名 牌 产 品 有 机 产 品 绿 色 食 品 的 企 业, 按 每 个 产 品 一 次 性 给 予 5 万 元 的 奖 励 对 获 得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的 企 业, 按 每 个 产 品 一 次 性 给 予 1 万 元 的 奖 励 对 获 得 中 国 驰 名 商 标 的 企 业, 一 次 性 给 予 20 万 元 奖 励 对 获 得 广 东 省 著 名 商 标 的 企 业, 一 次 性 给 予 10 万 元 奖 励 ( 市 质 监 局 市 农 业 局 市 工 商 局 牵 头 负 责 ) ( 二 十 六 ) 加 大 对 标 准 制 修 订 工 作 的 支 持 力 度 对 牵 头 制 修 订 国 际 标 准 的 单 位, 每 制 修 订 一 项 国 际 标 准 资 助 50 万 元 对 牵 头 制 修 订 国 家 行 业 标 准 的 单 位, 每 制 修 订 一 项 国 家 行 业 标 准 资 助 30 万 元 对 牵 头 制 修 订 地 方 标 准 的 单 位, 每 制 修 订 一 项 地 方 标 22

27 准 资 助 15 万 元 ( 市 质 监 局 牵 头 负 责 ) 五 推 动 创 新 发 展 ( 二 十 七 ) 培 育 扶 持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落 实 阳 江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阳 江 市 财 政 局 关 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资 助 试 行 办 法 ( 阳 科 通 号 ) 对 当 年 通 过 认 定 复 审 或 重 新 认 定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给 予 一 次 性 补 助 5 万 元 ( 市 科 技 局 牵 头 负 责 ) ( 二 十 八 ) 加 强 孵 化 器 建 设 落 实 阳 江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阳 江 市 财 政 局 关 于 科 技 企 业 孵 化 器 后 补 助 试 行 办 法 ( 阳 科 通 号 ) 对 新 建 孵 化 器 面 积 按 100 元 / 平 方 米 的 标 准 补 助, 每 家 孵 化 器 最 高 补 助 为 100 万 元 改 扩 建 孵 化 器 的 扩 建 面 积 按 50 元 / 平 方 米 的 标 准 补 助, 每 家 孵 化 器 最 高 补 助 为 50 万 元 ( 市 科 技 局 牵 头 负 责 ) ( 二 十 九 ) 鼓 励 企 业 购 买 创 新 服 务 落 实 阳 江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阳 江 市 财 政 局 关 于 科 技 创 新 券 资 金 后 补 助 试 行 实 施 方 案 ( 阳 科 通 号 ), 引 导 和 鼓 励 中 小 微 企 业 购 买 科 技 创 新 服 务 和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 市 科 技 局 牵 头 负 责 ) ( 三 十 ) 加 快 科 技 创 新 平 台 建 设 对 通 过 阳 江 市 新 型 研 发 机 构 认 定 的 机 构 给 予 20 万 元 的 经 费 资 助, 通 过 广 东 省 新 型 研 发 机 构 认 定 的 再 给 予 30 万 元 的 配 套 经 费 资 助 引 导 和 扶 持 企 业 组 建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特 派 员 工 作 站 院 士 工 作 站, 从 科 技 三 项 经 费 中 安 排 资 金 支 持 企 业 研 发 平 台 建 设 ( 市 科 技 局 牵 头 负 责 ) ( 三 十 一 ) 加 强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支 持 发 挥 国 家 刀 剪 及 日 用 金 属 工 具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中 心 的 技 术 设 备 和 人 才 优 势, 对 民 营 企 业 开 放 检 验 实 验 室, 提 供 产 品 中 试 和 技 术 创 新 研 发 服 务 民 营 企 业 提 出 申 请, 经 审 核 符 合 要 求 的, 中 心 实 验 室 可 以 以 租 借 等 方 式 提 供 给 民 营 企 业 使 用 ( 市 质 监 局 牵 头 负 责 ) ( 三 十 二 ) 加 大 知 识 产 权 资 助 力 度 提 高 专 利 申 请 资 助 额 度, 对 申 请 国 内 发 明 专 利 每 项 资 助 5500 元, 企 事 业 单 位 首 次 获 得 中 国 发 明 专 利 授 权 后, 给 予 1 万 元 资 助 对 获 得 国 外 授 权 的 发 明 专 利 每 项 资 助 1 万 元 对 获 得 港 澳 台 地 区 授 权 的 发 明 专 利 每 项 资 助 5500 元 对 按 照 国 际 专 利 合 作 条 约 提 出 的 PCT 国 际 专 利 申 请 每 项 资 助 5000 元 ( 市 科 技 局 牵 头 负 责 ) 六 鼓 励 拓 展 市 场 ( 三 十 三 ) 推 进 区 域 合 作 组 织 民 营 企 业 积 极 走 出 去, 与 海 上 丝 绸 之 路 沿 线 国 家 和 地 区 开 展 双 向 投 资 和 经 贸 合 作 交 流, 扩 大 经 贸 合 作 积 极 参 与 珠 中 江 + 阳 江 经 济 圈 建 设 和 珠 江 西 岸 先 进 装 备 制 造 产 业 带 建 设, 推 进 湛 茂 阳 经 济 圈 建 设 加 快 建 成 深 茂 铁 路 阳 江 段 汕 湛 高 速 公 路 阳 春 段 云 阳 高 速 公 路 阳 春 段 海 陵 岛 大 桥 等 重 点 交 通 项 目, 动 工 建 设 中 山 至 阳 春 高 速 公 路 开 平 至 阳 春 段 等 项 目, 加 快 阳 江 合 山 机 场 改 扩 建, 拓 展 对 外 交 通 网 络 ( 市 商 务 局 市 发 展 改 革 局 市 住 房 规 划 建 设 局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牵 头 负 责 ) ( 三 十 四 ) 支 持 企 业 参 加 外 经 贸 活 动 落 实 国 家 省 支 持 企 业 开 拓 国 际 市 场 专 项 资 23

28 金 扶 持 政 策 对 上 一 年 度 进 出 口 额 低 于 6500 万 美 元 的 企 业 参 加 境 外 展 览 会 和 境 外 市 场 考 察 给 予 支 持 其 中 境 外 展 览 会 展 位 费 一 般 市 场 最 高 支 持 60%, 首 个 展 位 最 高 支 持 2 万 元 ; 新 兴 市 场 最 高 支 持 比 例 80%, 首 个 展 位 最 高 支 持 3 万 元, 第 二 第 三 个 展 位 最 高 支 持 1.5 万 元 ; 国 际 市 场 考 察 费 ( 交 通 及 国 外 生 活 费 用 ) 最 高 支 持 50%, 其 中 交 通 费 最 高 支 持 1 万 元 对 自 主 向 经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的 保 险 公 司 投 保 短 期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并 已 缴 纳 保 费 的 进 出 口 企 业 予 以 扶 持, 最 高 资 助 比 例 根 据 地 区 和 险 种 等 有 所 不 同, 最 高 给 予 不 超 过 80% 且 总 额 不 超 过 200 万 元 ( 市 商 务 局 牵 头 负 责 ) ( 三 十 五 ) 提 升 中 小 企 业 外 贸 水 平 落 实 国 家 省 支 持 企 业 提 升 国 际 化 经 营 能 力 专 项 资 金 扶 持 政 策 对 上 一 年 度 进 出 口 额 低 于 6500 万 美 元 的 企 业 提 升 国 际 化 经 营 能 力 提 供 支 持 企 业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产 品 认 证 及 境 外 专 利 申 请 最 高 支 持 比 例 为 50%, 最 高 支 持 额 根 据 项 目 不 同 在 2 万 元 到 50 万 元 间 ( 市 商 务 局 牵 头 负 责 ) ( 三 十 六 ) 支 持 企 业 走 出 去 每 年 定 期 举 办 一 届 中 国 ( 阳 江 ) 国 际 五 金 刀 剪 博 览 会 落 实 国 家 省 市 有 关 走 出 去 专 项 资 金 扶 持 政 策 对 企 业 境 外 投 资 对 外 承 包 工 程 对 外 劳 务 合 作 等 对 外 投 资 合 作 业 务 给 予 支 持 支 持 内 容 包 括 贷 款 贴 息 直 接 资 助 ( 对 我 市 企 业 在 境 外 项 目 投 资 建 设 和 运 营 初 期 发 生 的 开 办 费 用 和 运 营 费 用 按 实 际 投 资 额 完 成 工 程 营 业 额 给 予 一 定 比 例 的 资 助 ) 海 外 投 资 保 险 及 融 资 担 保 费 用 资 助 等 支 持 企 业 北 上 西 行 开 拓 国 内 市 场, 对 企 业 参 与 广 货 网 上 行 广 货 全 国 行 活 动 展 位 费 营 销 网 点 租 赁 费 建 设 费 及 各 大 电 商 平 台 服 务 费 给 予 补 贴 每 年 组 织 300 至 350 家 企 业 参 加 中 国 国 际 中 小 企 业 博 览 会 中 国 中 小 企 业 高 峰 论 坛 等 活 动 ( 市 商 务 局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市 财 政 局 牵 头 负 责 ) ( 三 十 七 ) 加 快 发 展 电 子 商 务 市 财 政 每 年 安 排 促 进 电 子 商 务 发 展 资 金 300 万 元 鼓 励 和 支 持 在 我 市 建 设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并 配 套 完 善 支 付 体 系 信 用 体 系 物 流 体 系 认 证 体 系 且 实 现 网 上 交 易 支 付 的 项 目 大 力 支 持 农 村 电 子 商 务 及 跨 境 电 子 商 务 发 展 积 极 支 持 创 建 各 级 电 子 商 务 产 业 园 区 ( 基 地 ), 凡 进 驻 市 级 电 子 商 务 产 业 园 ( 包 括 跨 境 电 子 商 务 产 业 园 农 村 电 子 商 务 产 业 园 电 子 商 务 物 流 园 等 ) 的 电 商 企 业 给 予 经 营 场 所 租 金 减 免 扶 持, 前 2 年 全 免, 后 3 年 减 半 鼓 励 电 子 商 务 专 业 人 才 培 训, 支 持 企 业 开 办 电 子 商 务 人 才 培 训 学 校, 对 企 业 商 会 和 行 业 协 会 成 功 创 办 电 商 培 训 学 校, 年 培 训 人 数 达 300 人 以 上 的, 给 予 创 办 补 贴 ( 市 商 务 局 牵 头 负 责 ) ( 三 十 八 ) 推 行 PPP 模 式 支 持 民 营 企 业 以 独 资 合 资 参 股 等 方 式 参 与 我 市 有 收 益 性 公 益 资 源 开 发 项 目 建 设 ( 市 财 政 局 市 发 展 改 革 局 牵 头 负 责 ) 七 加 强 人 才 支 撑 ( 三 十 九 ) 加 大 人 才 引 进 力 度 落 实 中 共 阳 江 市 委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招 才 引 智 工 作 的 意 见 ( 阳 发 号 ) 和 阳 江 市 引 进 高 层 次 人 才 绿 色 通 道 实 施 办 法 ( 试 行 ) ( 阳 组 通 号 ) 实 行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代 办 业 务 服 务, 为 引 进 高 层 次 人 才 提 供 人 事 档 案 转 移 人 事 关 系 调 动 子 女 入 学 配 偶 就 业 等 一 站 式 24

29 服 务 落 实 阳 江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引 进 创 新 科 研 团 队 项 目 实 施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阳 科 通 号 ), 市 引 进 创 新 科 研 团 队 项 目 经 费 在 市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经 费 中 列 支 (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局 市 科 技 局 牵 头 负 责 ) ( 四 十 ) 扶 持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小 型 微 型 企 业 招 用 应 届 高 校 毕 业 生, 与 其 签 订 1 年 以 上 期 限 劳 动 合 同 并 按 规 定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的, 按 其 实 际 招 用 应 届 高 校 毕 业 生 人 数 给 予 1 年 期 限 的 社 会 保 险 补 贴 应 届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中 小 微 企 业 就 业, 与 企 业 签 订 1 年 以 上 期 限 劳 动 合 同 并 按 规 定 参 加 社 会 保 险 的, 由 企 业 所 在 地 给 予 毕 业 生 本 人 一 次 性 2000 元 的 就 业 补 贴 (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局 牵 头 负 责 ) ( 四 十 一 ) 加 强 职 业 培 训 加 强 技 能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企 业 职 工 获 得 本 省 颁 发 的 资 格 证 书, 自 证 书 核 发 之 日 起 一 年 内 可 申 请 技 能 晋 升 培 训 补 贴 (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局 牵 头 负 责 ) ( 四 十 二 ) 妥 善 解 决 企 业 员 工 子 女 教 育 主 动 为 企 业 员 工 子 女 入 学 提 供 服 务, 对 企 业 员 工 适 龄 子 女, 按 照 就 近 入 学 统 筹 安 排 原 则 予 以 安 排 入 读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与 本 地 户 籍 学 生 同 等 接 受 义 务 教 育 对 企 业 按 政 策 引 进 的 博 士 博 士 后 研 究 员 等 高 层 次 人 才 子 女, 按 实 际 安 排 入 读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 市 教 育 局 牵 头 负 责 ) 八 优 化 发 展 环 境 ( 四 十 三 ) 加 大 简 政 放 权 力 度 深 化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清 理 和 取 消 不 利 于 民 间 投 资 发 展 的 政 府 规 章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进 一 步 清 理 投 资 生 产 经 营 资 质 资 格 社 会 事 业 准 入 等 领 域 的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全 面 清 理 减 少 涉 及 实 体 经 济 民 间 投 资 和 中 小 微 企 业 发 展 等 方 面 的 行 政 审 批, 推 行 备 案 制, 下 放 审 批 权 限, 规 范 审 批 行 为 ( 市 编 办 市 法 制 局 牵 头 负 责 ) ( 四 十 四 ) 逐 步 推 进 法 人 一 门 式 一 网 式 政 务 服 务 改 革 拓 展 完 善 市 网 上 办 事 大 厅 和 各 级 政 务 ( 公 共 ) 服 务 中 心 ( 站 ) 综 合 窗 口, 推 动 不 同 职 能 部 门 的 审 批 受 理 业 务 向 网 厅 平 台 和 综 合 窗 口 集 中 优 化 网 上 办 事 大 厅 门 户 系 统 网 上 审 批 管 理 系 统 和 事 项 管 理 系 统, 建 设 完 善 网 上 办 事 大 厅 手 机 版 市 民 个 人 网 页 和 企 业 专 属 网 页, 拓 展 一 网 式 办 事 应 用, 为 企 业 提 供 更 加 便 捷 高 效 的 服 务 ( 市 编 办 市 发 展 改 革 局 市 政 务 服 务 管 理 局 牵 头 负 责 ) ( 四 十 五 ) 构 建 企 业 投 资 三 单 管 理 模 式 以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准 入 负 面 清 单 行 政 审 批 清 单 政 府 监 管 清 单 为 基 础, 构 建 宽 进 严 管 的 市 场 监 管 体 系 建 立 以 负 面 清 单 审 批 清 单 为 基 础 的 企 业 投 资 准 入 制 度 在 企 业 投 资 事 前 准 入 环 节 建 立 清 单 式 管 理 模 式, 初 步 形 成 以 放 宽 准 入 为 目 标 以 权 力 制 约 为 核 心 以 信 息 化 平 台 为 依 托 的 可 视 化 标 准 化 的 权 力 运 行 机 制 建 立 以 监 管 清 单 为 基 础 的 企 业 投 资 监 管 制 度, 实 现 监 管 信 息 可 查 询 可 追 溯 可 运 用, 切 实 提 升 市 场 监 管 效 能, 构 建 起 以 监 管 清 单 为 基 础, 以 网 格 化 信 息 化 标 准 化 为 管 理 方 式 的 市 场 监 管 机 制 ( 市 发 展 改 革 局 市 编 办 牵 头 负 责 ) ( 四 十 六 ) 深 化 企 业 登 记 审 批 改 革 以 全 面 推 行 三 证 合 一 登 记 制 度 改 革 为 契 机, 25

30 放 宽 准 入 条 件, 降 低 准 入 门 槛, 大 力 推 进 工 商 登 记 标 准 化 建 设 对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项 目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及 土 地 抵 押 办 理 形 成 专 人 受 理 主 动 协 调 快 速 审 批, 申 报 材 料 齐 全 的, 办 结 时 间 比 承 诺 时 间 缩 短 三 分 之 一 启 用 海 关 行 政 审 批 网 上 受 理 平 台, 鼓 励 企 业 使 用 无 纸 化 通 关 模 式, 推 动 企 业 海 关 认 证 AEO 国 际 互 认 中 美 海 关 C-TPAT 联 合 验 证 等 ( 市 工 商 局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阳 江 海 关 牵 头 负 责 ) ( 四 十 七 ) 清 理 并 规 范 行 政 审 批 中 介 服 务 全 面 清 理 规 范 政 府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中 介 服 务 项 目 及 其 收 费, 公 布 行 政 审 批 中 介 服 务 项 目 清 单 破 除 中 介 服 务 垄 断, 取 消 政 府 部 门 设 定 的 区 域 性 行 业 性 或 部 门 间 中 介 服 务 机 构 执 业 限 制 限 额 管 理 规 范 中 介 服 务 收 费, 严 禁 擅 自 增 加 收 费 项 目 变 相 提 高 收 费 标 准 操 纵 中 介 服 务 市 场 价 格 ( 市 编 办 市 发 展 改 革 局 牵 头 负 责 ) ( 四 十 八 ) 依 法 保 护 企 业 及 企 业 家 合 法 权 益 坚 持 依 法 治 市 依 法 行 政, 依 法 保 护 企 业 和 企 业 家 合 法 财 产 不 受 侵 犯 合 法 经 营 不 受 干 扰 严 厉 打 击 商 标 侵 权 假 冒 违 法 行 为, 依 法 保 护 民 营 企 业 的 商 标 专 用 权, 为 企 业 更 好 发 挥 商 标 品 牌 效 应 保 驾 护 航 ( 市 政 法 部 门 市 工 商 局 牵 头 负 责 ) ( 四 十 九 ) 推 动 行 业 协 会 ( 商 会 ) 发 展 完 善 行 业 协 会 ( 商 会 ) 扶 持 政 策, 支 持 行 业 协 会 ( 商 会 ) 积 极 参 与 行 业 政 策 制 定 和 行 业 发 展 研 究, 提 升 行 业 协 会 ( 商 会 ) 的 协 调 服 务 水 平, 促 进 与 民 营 企 业 合 作 发 展 ( 市 社 工 委 市 民 政 局 市 工 商 联 牵 头 负 责 ) ( 五 十 ) 营 造 良 好 舆 论 环 境 加 大 民 营 经 济 政 策 法 规 宣 传 力 度, 促 进 政 府 部 门 与 行 业 协 会 ( 商 会 ) 政 策 宣 传 对 接, 确 保 政 策 及 时 宣 传 到 广 大 企 业 总 结 推 广 民 营 经 济 发 展 的 好 经 验 好 做 法, 加 大 对 大 众 创 业 万 众 创 新 的 新 闻 宣 传 和 舆 论 引 导, 大 力 倡 导 尊 重 创 业 尊 重 劳 动 的 风 尚, 营 造 重 商 亲 商 安 商 的 良 好 氛 围 (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市 宣 传 部 门 牵 头 负 责 ) 本 意 见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自 施 行 之 日 起 有 效 期 三 年 在 有 效 期 内, 可 根 据 实 际 按 规 定 进 行 修 订 或 废 止 附 件 : 阳 江 市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快 民 营 经 济 发 展 的 意 见 咨 询 联 系 表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2016 年 2 月 25 日 市 政 府 规 范 性 文 件 编 号 : 阳 府 规 号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快 民 营 经 济 发 展 的 意 见 的 附 件 详 情 请 见 链 接 : 26

31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促 进 五 金 刀 剪 产 业 发 展 上 水 平 的 实 施 意 见 阳 府 号 各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市 府 直 属 各 单 位 : 阳 江 市 五 金 刀 剪 产 业 是 我 市 的 支 柱 产 业,2015 年 实 现 工 业 总 产 值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6.80%, 占 全 市 规 模 以 上 企 业 工 业 总 产 值 26.90% 目 前, 这 一 传 统 产 业 面 临 人 才 缺 乏, 研 发 能 力 弱, 产 业 装 备 技 术 水 平 较 低, 产 品 档 次 不 高 等 突 出 问 题 为 加 快 我 市 五 金 刀 剪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步 伐, 促 进 五 金 刀 剪 产 业 发 展 上 水 平, 特 制 定 以 下 实 施 意 见 一 五 金 刀 剪 产 业 发 展 的 指 导 思 想 和 目 标 任 务 1. 指 导 思 想 运 用 阳 江 市 五 金 刀 剪 产 业 技 术 路 线 图 的 研 究 成 果, 实 施 创 新 驱 动 战 略, 以 创 新 为 动 力, 以 科 技 为 支 撑, 以 信 息 化 为 引 领, 加 大 对 五 金 刀 剪 企 业 转 型 升 级 的 扶 持 力 度, 促 进 新 装 备 新 技 术 新 材 料 和 新 工 艺 的 研 发 和 应 用, 加 强 新 型 功 能 刀 剪 材 料 及 其 产 品 开 发 鼓 励 五 金 刀 剪 企 业 经 营 模 式 创 新 管 理 创 新 和 制 度 创 新 支 持 五 金 刀 剪 企 业 机 器 人 应 用 计 划, 提 高 产 业 装 备 水 平, 力 促 五 金 刀 剪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着 力 培 育 扶 持 和 发 展 一 批 有 自 主 品 牌 带 动 能 力 强 辐 射 范 围 广 的 五 金 刀 剪 骨 干 企 业, 做 大 做 强 五 金 刀 剪 产 业 2. 目 标 任 务 十 三 五 期 末, 实 现 五 金 刀 剪 产 业 规 模 超 千 亿 元, 年 均 增 长 15% 新 增 产 值 超 亿 元 企 业 20 家, 超 5 亿 元 企 业 3 家, 保 持 我 市 刀 剪 产 业 在 全 国 刀 剪 行 业 的 龙 头 地 位 ; 产 品 结 构 调 整 有 新 突 破, 中 高 档 产 品 产 量 超 过 总 产 量 的 65% 以 上 ; 产 品 向 多 元 化 高 端 化 发 展, 促 进 工 业 刀 剪 医 疗 刀 剪 园 艺 刀 剪 等 新 型 功 能 刀 剪 产 品 和 陶 瓷 刀 警 用 刀 粉 末 冶 金 刀 3D 打 印 刀 文 化 体 育 艺 术 用 刀 等 高 档 产 品 的 开 发 生 产 二 加 大 引 导 和 扶 持 力 度, 促 进 产 业 平 稳 发 展 3. 设 立 专 项 发 展 资 金 2016 年 至 2020 年, 市 级 财 政 每 年 安 排 扶 持 五 金 刀 剪 行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主 要 用 于 五 金 刀 剪 企 业 实 施 技 术 改 造 对 技 术 创 新 贷 款 发 生 的 利 息 给 予 贴 息 或 补 助, 以 及 对 机 器 人 应 用 计 划 五 金 刀 剪 博 览 会 阳 江 刀 剪 全 球 推 广 营 销 网 点 建 设 融 资 平 台 的 补 助 和 广 告 费 等 各 牵 头 单 位 每 年 1 月 上 旬 报 预 算 计 划, 市 财 政 局 统 筹 平 衡 使 用 资 金 ( 市 财 政 局 各 牵 头 单 位 ) 4. 开 展 设 备 融 资 租 赁 试 点 根 据 阳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印 发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快 阳 江 刀 剪 机 械 制 造 业 发 展 的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 阳 府 办 号 ) 精 神, 加 大 政 府 采 购 支 持 力 度, 在 我 市 五 金 刀 剪 行 业 探 索 开 展 设 备 统 一 采 购 和 租 赁 试 点 业 务, 缓 解 企 业 购 买 设 备 的 资 金 压 力, 加 快 五 金 刀 剪 企 业 设 备 更 新 换 代 (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市 财 政 局 ) 27

32 5. 加 大 税 收 扶 持 力 度 刀 剪 机 械 制 造 业 企 业 因 有 特 殊 困 难 的, 不 能 按 期 缴 纳 税 款 的, 经 税 务 部 门 批 准 可 以 延 期 缴 纳 税 款, 最 长 延 期 不 得 超 过 3 个 月 刀 剪 机 械 制 造 业 企 业 缴 纳 房 产 税 城 镇 土 地 使 用 税 有 困 难 的, 可 按 规 定 给 予 减 免 刀 剪 机 械 制 造 业 企 业 为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举 借 资 金 所 发 生 的 不 违 反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的 利 息 支 出 及 相 关 费 用, 准 予 依 规 在 企 业 所 得 税 前 扣 除 企 业 获 得 的 财 政 扶 持 资 金, 符 合 规 定 条 件 的, 可 作 为 不 征 税 收 入, 不 计 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落 实 科 技 企 业 孵 化 器 科 技 园 区 研 发 费 用 加 计 扣 除 固 定 资 产 加 速 折 旧 等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 市 国 税 局 市 地 税 局 ) 6. 加 大 金 融 支 持 由 各 级 政 府 牵 头, 建 立 与 金 融 机 构 定 期 协 调 协 商 机 制, 对 在 转 型 升 级 中 出 现 暂 时 性 资 金 紧 张 有 市 场 有 效 益 信 用 好 的 重 点 五 金 刀 剪 企 业, 积 极 协 调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按 照 一 企 一 策 原 则 实 施 金 融 帮 扶, 防 止 一 刀 切 式 的 抽 贷 压 贷 停 贷 造 成 企 业 资 金 链 断 裂 支 持 金 融 机 构 在 有 效 管 控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落 实 好 无 还 本 续 贷 循 环 贷 款 等 小 微 企 业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还 款 方 式 创 新, 降 低 小 微 企 业 过 桥 融 资 成 本 对 资 金 周 转 出 现 暂 时 困 难 但 仍 具 备 清 偿 能 力 和 市 场 竞 争 力 的 五 金 刀 剪 企 业, 可 在 做 好 贷 款 质 量 检 测 和 准 确 分 类 的 同 时, 通 过 调 整 贷 款 期 限 还 款 方 式 等 贷 款 重 组 措 施, 缓 解 企 业 债 务 压 力 对 五 金 刀 剪 行 业 的 小 微 企 业 贷 款 实 行 差 别 化 监 管, 不 良 率 容 忍 度 可 比 一 般 贷 款 不 良 率 高 2 个 百 分 点 ( 阳 江 银 监 分 局 市 金 融 局 市 财 政 局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人 行 阳 江 市 中 心 支 行 ) 7. 组 建 政 策 性 融 资 担 保 公 司 组 建 注 册 资 本 不 低 于 1 亿 元 的 市 级 政 策 性 融 资 担 保 公 司, 为 包 括 五 金 刀 剪 企 业 在 内 的 中 小 企 业 融 资 提 供 担 保 或 再 担 保 服 务, 助 企 业 融 资 对 担 保 获 得 的 贷 款 不 另 外 收 取 贷 款 保 证 金, 担 保 费 年 化 费 率 不 超 过 2%, 且 合 作 银 行 对 政 策 性 担 保 公 司 担 保 的 贷 款 利 率 按 不 高 于 上 年 度 银 行 贷 款 的 加 权 平 均 利 率 执 行 (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市 财 政 局 市 金 融 局 人 行 阳 江 市 中 心 支 行 阳 江 银 监 分 局 ) 8. 拓 宽 融 资 渠 道 完 善 知 识 产 权 估 值 质 押 和 流 转 体 系, 依 法 合 规 推 动 知 识 产 权 质 押 融 资 专 利 许 可 费 收 益 权 证 券 化 专 利 保 险 等 服 务 常 态 化 规 模 化 发 展, 支 持 知 识 产 权 金 融 发 展 加 快 发 展 我 市 区 域 性 股 权 产 权 交 易 市 场 对 五 金 刀 剪 企 业 成 功 上 市 新 三 板 挂 牌 发 行 债 券 的, 给 予 一 定 金 额 的 补 助 和 奖 励 发 挥 政 府 资 金 引 导 作 用, 引 导 社 会 资 本 共 同 设 立 产 业 投 资 创 业 和 风 险 投 资 等 各 类 投 资 基 金 支 持 和 引 导 相 关 机 构 搭 建 第 三 方 支 付 机 构 网 络 信 贷 众 筹 融 资 商 业 保 理 互 联 网 金 融 门 户 等 互 联 网 金 融 平 台, 引 导 五 金 刀 剪 企 业 适 应 互 联 网 金 融 的 发 展, 及 时 便 捷 融 资 ( 市 金 融 局 市 财 政 局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人 行 阳 江 市 中 心 支 行 阳 江 银 监 分 局 ) 9. 盘 活 融 资 抵 押 物, 简 化 续 贷 抵 押 登 记 手 续 本 着 尊 重 历 史, 实 事 求 是 的 态 度, 妥 善 处 理 部 分 五 金 刀 剪 企 业 土 地 无 法 办 理 土 地 证 问 题, 想 方 设 法 让 这 些 企 业 能 以 土 地 抵 押 贷 款 以 土 地 和 房 产 办 理 续 贷 登 记 时, 以 抵 押 登 记 续 期 取 代 现 行 重 登 记 手 续 (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市 住 房 规 划 建 设 局 市 三 旧 改 造 办 市 财 政 局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人 行 阳 江 市 中 心 支 行 阳 江 银 监 分 局 ) 28

33 10. 加 强 企 业 服 务 采 用 自 贸 区 成 功 经 验, 为 五 金 刀 剪 企 业 提 供 快 速 通 关 服 务 一 是 推 进 一 个 窗 口 建 设, 启 用 海 关 行 政 审 批 网 上 受 理 平 台, 推 行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网 上 办 理 二 是 大 力 推 动 企 业 海 关 认 证 AEO 国 际 互 认 中 美 海 关 C-TPAT 联 合 验 证 等, 助 力 五 金 刀 剪 行 业 企 业 走 出 去 三 是 推 进 跨 境 电 商 建 设 支 持 省 EMS 公 司 与 汇 达 保 税 仓 合 作 开 展 电 子 商 务 快 件 分 拣 清 关 业 务, 积 极 拓 展 我 市 五 金 刀 剪 跨 境 电 商 业 务 发 展 ( 阳 江 海 关 市 商 务 局 阳 江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局 ) 11. 搭 建 产 品 交 易 平 台 继 续 办 好 中 国 ( 阳 江 ) 国 际 五 金 刀 剪 博 览 会, 不 断 提 高 刀 博 会 的 知 名 度, 帮 助 企 业 开 拓 国 内 外 市 场, 进 一 步 打 造 阳 江 中 国 刀 剪 之 都 品 牌 完 善 网 上 交 易 平 台, 扶 持 五 金 刀 剪 电 商 运 营 ( 市 商 务 局 ) 12. 建 设 五 金 刀 剪 海 内 外 营 销 网 络 重 点 推 进 我 市 五 金 工 具 刀 剪 厨 房 用 品 家 庭 用 品 企 业 开 展 连 锁 专 卖 和 合 作 营 销, 依 托 泛 珠 区 域 合 作 框 架 协 议, 在 泛 珠 区 域 内 开 展 直 销 和 直 营 连 锁 特 许 经 营 特 许 加 盟 等 现 代 营 销 模 式, 实 现 更 大 范 围 内 的 资 源 整 合 和 战 略 性 布 点 ; 重 点 支 持 大 型 专 业 批 发 市 场 升 级 推 动 阳 江 国 际 五 金 刀 剪 商 贸 城 进 行 商 业 模 式 创 新 和 信 息 化 应 用, 在 阳 江 市 电 子 商 务 创 业 园 设 立 五 金 刀 剪 专 区 ; 配 合 省 政 府 广 货 全 国 行 推 广 工 作, 在 浙 江 义 乌 小 商 品 批 发 市 场 重 庆 中 国 国 际 龙 水 商 贸 城 浙 江 永 康 中 国 科 技 五 金 城 和 广 州 市 番 禺 沙 溪 国 际 酒 店 用 品 批 发 市 场 设 立 阳 江 刀 剪 营 销 中 心 ( 市 商 务 局 ) 13. 开 启 阳 江 刀 剪 全 球 推 广 计 划 围 绕 国 际 化 品 牌 化 专 业 化 和 市 场 化 的 思 路, 主 要 聘 请 国 际 专 业 营 销 机 构 策 划 推 广 ; 组 织 阳 江 企 业 参 加 全 球 性 展 会, 设 立 阳 江 刀 剪 展 区 ; 在 全 球 性 广 告 杂 志 刊 登 阳 江 刀 剪 广 告 ; 邀 请 海 外 买 家 参 加 在 商 贸 城 举 办 的 春 秋 两 季 阳 江 刀 剪 订 货 会 同 时 计 划 利 用 北 京 上 海 重 庆 浙 江 江 苏 等 地 的 流 通 节 点 专 业 市 场 和 组 团 参 加 商 务 部 省 商 务 厅 等 部 门 组 织 的 专 业 展 览 会, 拓 展 广 货 内 外 销 市 场 活 动, 打 开 阳 江 刀 剪 区 域 品 牌 和 中 国 刀 博 会 知 名 度 ( 市 商 务 局 ) 三 加 快 关 键 技 术 攻 关, 提 高 产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14. 发 挥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效 用 发 挥 国 家 刀 剪 及 日 用 金 属 工 具 质 量 监 督 检 测 中 心 和 阳 江 五 金 刀 剪 技 术 创 新 中 心 效 用, 提 升 五 金 刀 剪 行 业 的 研 发 能 力 和 技 术 水 平 ( 市 质 监 局 市 科 技 局 ) 15. 支 持 阳 江 市 五 金 刀 剪 产 业 技 术 研 究 院 建 设 推 进 省 市 共 建, 加 快 完 善 产 业 技 术 研 究 院 的 建 设, 拓 展 产 业 技 术 研 究 院 业 务 范 围, 充 分 发 挥 研 究 院 技 术 支 撑 智 力 支 撑 人 才 支 撑 的 作 用, 使 之 成 为 我 市 五 金 刀 剪 产 业 科 技 研 发 和 科 技 人 才 培 养 的 主 阵 地 ( 市 科 技 局 ) 16. 实 施 五 金 刀 剪 产 业 技 术 重 大 科 技 专 项 围 绕 五 金 刀 剪 产 业, 研 究 采 用 以 先 进 激 光 焊 接 技 术 为 核 心 技 术, 开 发 五 金 刀 剪 刀 刃 的 增 材 制 造 装 备 配 套 用 材 体 系 及 制 造 工 艺 抓 好 省 市 共 建 广 东 省 增 材 制 造 (3D 打 印 ) 技 术 重 大 科 技 专 项 工 作, 在 五 金 刀 剪 增 材 29

二 加 大 对 困 难 弱 势 群 体 帮 扶 力 度 三 强 化 低 收 入 住 房 困 难 群 体 住 房 保 障 6 7 8 9 10 11 残 疾 人 生 活 津 贴 每 年 1200 元, 重 残 护 理 补 贴 每 年 1800 元 建 立 事 实 无 人 抚 养 儿 童 生 活 津 贴

二 加 大 对 困 难 弱 势 群 体 帮 扶 力 度 三 强 化 低 收 入 住 房 困 难 群 体 住 房 保 障 6 7 8 9 10 11 残 疾 人 生 活 津 贴 每 年 1200 元, 重 残 护 理 补 贴 每 年 1800 元 建 立 事 实 无 人 抚 养 儿 童 生 活 津 贴 2016 年 广 东 省 十 件 民 生 实 事 任 务 分 工 表 大 类 一 巩 固 提 升 底 线 民 生 保 障 水 平 1 2 3 4 5 城 乡 居 保 基 础 养 老 金 标 准 提 高 到 每 月 110 元 城 镇 农 村 低 保 补 助 补 差 水 平 分 别 提 高 到 每 月 418 元 和 190 元 农 村 五 保 供 养 标 准 提 高 到 每 年 6470 元 以 上

More information

收 和 非 税 收 入 占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比 重 分 别 为 68.8% 和 31.2%, 其 中 税 收 收 入 197.9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7.2%, 非 税 收 入 89.6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22.3% 2.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2015 年

收 和 非 税 收 入 占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比 重 分 别 为 68.8% 和 31.2%, 其 中 税 收 收 入 197.9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7.2%, 非 税 收 入 89.6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22.3% 2.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2015 年 2015 年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及 2016 年 预 算 草 案 的 报 告 2016 年 1 月 21 日 在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上 财 政 局 局 长 林 凯 各 位 代 表 : 我 受 市 人 民 政 府 的 委 托, 向 大 会 报 告 我 市 2015 年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并 提 出 2016 年 预 算 草 案, 请 予 审 议 一

More information

2013年省局年报 最终.FIT)

2013年省局年报  最终.FIT) 河 南 省 知 识 产 权 局 年 报 荫 2013 第 一 章 会 议 材 料 翌 领 导 讲 话 徐 济 超 副 省 长 2013 河 南 省 知 识 产 权 宣 传 周 活 动 网 络 致 辞 同 志 们 袁 朋 友 们 院 按 照 全 国 知 识 产 权 宣 传 周 活 动 组 委 会 的 统 一 部 署 袁 我 们 坚 持 野 勤 俭 节 约 袁 务 求 实 效 冶 原 则 袁 利 用 网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PCT ? " " " " ------------------------------------------------------------------------------------------------------------------------------------------------------

More information

20120103080 汉 语 言 文 学 高 盼 盼 福 建 师 范 大 学 文 学 院 党 委 1056217534519 20120103081 汉 语 言 文 学 张 森 远 河 南 师 范 大 学 研 招 办 1056217535419 20120103115 汉 语 言 文 学 刘 沿

20120103080 汉 语 言 文 学 高 盼 盼 福 建 师 范 大 学 文 学 院 党 委 1056217534519 20120103081 汉 语 言 文 学 张 森 远 河 南 师 范 大 学 研 招 办 1056217535419 20120103115 汉 语 言 文 学 刘 沿 2016 年 7 月 份 第 一 批 毕 业 生 档 案 转 递 名 单 学 号 专 业 姓 名 单 位 名 称 EMS 单 号 20120101020 对 外 汉 语 王 继 云 河 南 大 学 文 学 院 研 究 生 办 公 室 1056217511619 20120101023 对 外 汉 语 陈 欢 欢 天 津 师 范 大 学 国 际 教 育 交 流 学 院 1056217513319 20120101025

More information

20 1038309801719 龚 翔 艺 122 129054533 江 西 省 吉 安 市 教 育 局 就 业 办 江 西 省 吉 安 市 韶 山 西 路 3 号 21 1038309802519 黄 羽 茜 艺 122 129054534 江 西 省 赣 州 市 教 育 局 就 业 办 江

20 1038309801719 龚 翔 艺 122 129054533 江 西 省 吉 安 市 教 育 局 就 业 办 江 西 省 吉 安 市 韶 山 西 路 3 号 21 1038309802519 黄 羽 茜 艺 122 129054534 江 西 省 赣 州 市 教 育 局 就 业 办 江 我 校 2016 届 毕 业 生 档 案 于 7 月 中 旬 由 学 工 部 ( 大 学 生 就 业 创 业 指 导 中 心 ) 通 过 中 国 邮 政 EMS 寄 出, 本 人 可 通 过 中 国 邮 政 官 网 查 询 到 达 情 况, 以 下 表 格 为 EMS 邮 递 单 号 另 外, 以 下 三 种 情 况 的 毕 业 生, 不 在 查 询 范 围 内 一 考 取 本 校 研 究 生 的

More information

北京民办教育信息

北京民办教育信息 北 京 民 办 教 育 信 息 第 5 期 北 京 民 办 教 育 协 会 秘 书 处 2013 年 4 月 25 日 目 录 政 府 工 作 西 城 区 政 协 领 导 一 行 莅 临 幸 福 泉 幼 儿 园 视 察 指 导 1 西 城 区 教 委 召 开 民 办 学 校 会 议 部 署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传 染 病 防 控 工 作 1 石 景 山 区 开 展 民 办 学 校 食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0150208杨局长在2015年度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doc

Microsoft Word - 20150208杨局长在2015年度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doc 办 好 民 生 实 事 增 进 百 姓 福 祉 努 力 开 创 新 常 态 下 卫 生 事 业 发 展 新 局 面 2015 年 全 市 卫 生 工 作 会 议 工 作 报 告 市 卫 生 局 党 委 书 记 局 长 杨 庆 华 (2015 年 2 月 13 日 ) 同 志 们 : 今 天, 我 们 召 开 2015 年 全 市 卫 生 工 作 会 议, 主 要 任 务 是 : 深 入 贯 彻 落

More information

院讯第十七期.doc

院讯第十七期.doc 长 广 职 工 医 院 院 讯 第 1 期 主 办 : 长 广 职 工 医 院 政 工 科 2014 年 3 月 第 1 期 总 第 17 期 医 院 迅 速 部 署 H7N9 禽 流 感 防 控 工 作 1 月 19 日 下 午, 医 院 召 开 紧 急 会 议, 迅 速 部 署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防 控 工 作 一 是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严 格 责 任 分 工, 完 善

More information

(7月专刊)闵行卫生计生动态2016年第11期_s_.docx

(7月专刊)闵行卫生计生动态2016年第11期_s_.docx 2016 年 第 12 期 ( 总 第 286 期 ) 2016 年 07 月 05 日 闵 行 区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编 全 面 实 施 卫 生 改 革 与 发 展 十 三 五 规 划 努 力 实 现 闵 行 卫 生 计 生 事 业 发 展 新 跨 越 闵 行 区 卫 生 计 生 系 统 入 党 那 一 天 征 文 专 刊 编 者 按 在 七 一 建 党 节 来 临 之 际,

More information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九 十 八 年 警 佐 班 第 二 十 九 期 ( 第 二 類 ) 入 學 考 試 憲 法 題 解 壹 單 一 選 擇 題 : (B) 總 統 依 憲 法 之 規 定, 行 使 締 結 條 約 之 權 關 於 憲 法 所 稱 之 條 約, 以 下 敘 述 何 者 錯 誤?(A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九 十 八 年 警 佐 班 第 二 十 九 期 ( 第 二 類 ) 入 學 考 試 憲 法 題 解 壹 單 一 選 擇 題 : (B) 總 統 依 憲 法 之 規 定, 行 使 締 結 條 約 之 權 關 於 憲 法 所 稱 之 條 約, 以 下 敘 述 何 者 錯 誤?(A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九 十 八 年 警 佐 班 第 二 十 九 期 ( 第 二 類 ) 入 學 考 試 國 文 試 題 壹 作 文 題 : 警 察 當 有 的 人 文 精 神 貳 公 文 題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訂 於 九 十 八 年 6 月 12 日 上 午 10 時, 假 該 校 大 禮 堂 舉 行 九 十 八 年 畢 業 典 禮, 擬 恭 請 總 統 蒞 校 主 持 請 試 為 內

More information

徐州市财政局文件

徐州市财政局文件 徐 州 市 财 政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 一 ) 切 实 履 行 宏 观 调 控 职 责, 参 与 制 定 各 项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提 出 运 用 财 税 政 策 实 施 宏 观 调 控 促 进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转 变 综 合 平 衡 社 会 财 力 促 进 区 域 协 调 发 展 和 推 进 基 本 公

More information

关于章丘市2015年财政预算

关于章丘市2015年财政预算 关 于 章 丘 市 2015 年 财 政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和 2016 年 预 算 草 案 的 报 告 2016 年 1 月 12 日 在 章 丘 市 第 十 六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上 章 丘 市 财 政 局 局 长 杨 吉 利 各 位 代 表 : 我 受 市 政 府 委 托, 向 大 会 书 面 报 告 章 丘 市 2015 年 财 政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More information

辽宁省十二届人大

辽宁省十二届人大 关 于 辽 宁 省 2015 年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和 2016 年 预 算 草 案 的 报 告 2016 年 1 月 26 日 在 辽 宁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上 辽 宁 省 财 政 厅 各 位 代 表 : 受 省 人 民 政 府 委 托, 向 大 会 报 告 2015 年 全 省 财 政 收 支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提 出 2016 年 全

More information

谋 划 实 施 五 大 功 能 区 域 发 展 战 略, 全 市 一 体 化 发 展 效 能 显 著 提 升 我 们 按 照 国 家 区 域 发 展 战 略 新 型 城 镇 化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等 新 要 求, 立 足 重 庆 实 际, 综 合 考 虑 人 口 资 源 环 境 经 济 社

谋 划 实 施 五 大 功 能 区 域 发 展 战 略, 全 市 一 体 化 发 展 效 能 显 著 提 升 我 们 按 照 国 家 区 域 发 展 战 略 新 型 城 镇 化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等 新 要 求, 立 足 重 庆 实 际, 综 合 考 虑 人 口 资 源 环 境 经 济 社 2016 年 重 庆 市 人 民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16 年 1 月 24 日 在 重 庆 市 第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上 重 庆 市 人 民 政 府 市 长 黄 奇 帆 各 位 代 表 : 我 代 表 市 人 民 政 府, 向 大 会 报 告 工 作, 请 连 同 重 庆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三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

More information

信 息 公 开 选 项 : 主 动 公 开 分 送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规 划 司 抄 送 : 各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 局 ), 自 治 区 农 垦 局,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南 宁 中 心 支 行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信 息 公 开 选 项 : 主 动 公 开 分 送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规 划 司 抄 送 : 各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 局 ), 自 治 区 农 垦 局,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南 宁 中 心 支 行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桂 发 改 城 镇 2016 440 号 各 市 县 人 民 政 府,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各 组 成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 根 据 国 务 院 深 入 推 进 新 型 城 镇 化 建 设 电 视 电 话 会 议 全 区 经 济 工 作 会 议 以 及 自 治 区

More information

综 合 管 廊 建 设 ( 二 ) 基 本 原 则 1 规 划 引 领, 适 度 超 前 以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为 依 据, 结 合 道 路 地 下 空 间 等 主 体 工 程 规 划, 充 分 衔 接 各 专 业 管 线 专 项 规 划, 适 度 超 前 编 制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专

综 合 管 廊 建 设 ( 二 ) 基 本 原 则 1 规 划 引 领, 适 度 超 前 以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为 依 据, 结 合 道 路 地 下 空 间 等 主 体 工 程 规 划, 充 分 衔 接 各 专 业 管 线 专 项 规 划, 适 度 超 前 编 制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专 广 东 省 城 市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建 设 实 施 方 案 为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推 进 城 市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建 设 的 指 导 意 见 ( 国 办 发 2015 61 号 ), 解 决 反 复 开 挖 路 面 管 线 事 故 频 发 等 问 题, 提 高 城 市 安 全 保 障 水 平 和 运 转 效 率, 提 升 城 市 综 合 承 载 力 和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731BAC5202020BDD2D1F4CAD0C8CBC3F1D5FEB8AEB0ECB9ABCAD2B9D8D3DAD3A1B7A2BDD2D1F4CAD032303136C4EAD5FECEF1B9ABBFAAB9A4D7F7D2AAB5E3B7D6B9A4B7BDB0B8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731BAC5202020BDD2D1F4CAD0C8CBC3F1D5FEB8AEB0ECB9ABCAD2B9D8D3DAD3A1B7A2BDD2D1F4CAD032303136C4EAD5FECEF1B9ABBFAAB9A4D7F7D2AAB5E3B7D6B9A4B7BDB0B8B5C4CDA8D6AA2E646F63> 揭 府 办 函 2016 71 揭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揭 阳 市 2016 年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要 点 分 工 方 案 的 通 知 各 县, 市 直 及 中 央 省 驻 揭 有 关 单 位 : 揭 阳 市 2016 年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要 点 分 工 方 案 已 经 市 人 民 政 府 同 意,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结 合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政办发9号.doc

Microsoft Word - 政办发9号.doc 聊 政 办 发 2016 9 号 聊 城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2016 年 聊 城 市 政 务 公 开 工 作 要 点 的 通 知 各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市 属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市 政 府 各 部 门 : 2016 年 聊 城 市 政 务 公 开 工 作 要 点 已 经 市 政 府 同 意,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结 合 实 际 认

More information

黄岛区直管区

黄岛区直管区 关 于 黄 岛 区 2015 年 财 政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和 2016 年 财 政 预 算 ( 草 案 ) 的 报 告 2016 年 2 月 24 日 在 青 岛 市 黄 岛 区 第 一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上 青 岛 市 黄 岛 区 财 政 局 局 长 徐 海 洁 各 位 代 表 : 受 区 政 府 委 托, 现 将 青 岛 市 黄 岛 区 2015 年 财 政

More information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支 出 421.4 亿 元, 增 长 12%;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249.3 亿 元, 增 长 22.1%; 节 能 环 保 支 出 93.3 亿 元, 增 长 27.5%; 城 乡 社 区 支 出 123.1 亿 元, 增 长 56.4%; 交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支 出 421.4 亿 元, 增 长 12%;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249.3 亿 元, 增 长 22.1%; 节 能 环 保 支 出 93.3 亿 元, 增 长 27.5%; 城 乡 社 区 支 出 123.1 亿 元, 增 长 56.4%; 交 关 于 2015 年 全 省 财 政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和 2016 年 全 省 及 省 级 财 政 预 算 草 案 的 报 告 2016 年 1 月 16 日 在 甘 肃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上 甘 肃 省 财 政 厅 各 位 代 表 : 受 省 人 民 政 府 委 托, 现 将 2015 年 全 省 财 政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和 2016

More information

12.2016 年 省 本 级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收 入 支 出 预 算 表 13. 关 于 2016 年 省 本 级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的 说 明

12.2016 年 省 本 级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收 入 支 出 预 算 表 13. 关 于 2016 年 省 本 级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的 说 明 甘 肃 省 省 本 级 2016 年 预 算 1.2016 年 省 本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预 算 表 2.2016 年 省 本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预 算 表 3.2016 年 省 本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预 算 表 4.2016 年 省 本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会 议 费 培 训 费 安 排 汇 总 表 5. 关 于

More information

中 国 资 产 评 估 协 会 印 发 40 份 2016 年 3 月 18 日 印 发 2

中 国 资 产 评 估 协 会 印 发 40 份 2016 年 3 月 18 日 印 发 2 中 评 协 办 2016 13 号 中 国 资 产 评 估 协 会 关 于 印 发 2016 年 度 中 国 资 产 评 估 协 会 培 训 计 划 的 通 知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计 划 单 列 市 资 产 评 估 协 会 ( 有 关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 现 将 2016 年 度 中 国 资 产 评 估 协 会 培 训 计 划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按 要 求 认 真

More information

<BBE1D2E9CEC4BCFEA3A8CAAEC6DFA3A9D0C2332E372E786C73>

<BBE1D2E9CEC4BCFEA3A8CAAEC6DFA3A9D0C2332E372E786C73> 表 一 : 2015 年 江 苏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支 执 行 情 况 表 收 入 项 目 2015 年 执 行 数 2014 年 决 算 数 增 长 率 支 出 项 目 2015 年 执 行 数 2014 年 决 算 数 增 长 率 收 入 合 计 80,285,861 72,331,426 11.0% 支 出 合 计 96,814,691 84,724,466 14.3% 1. 税

More information

但 是, 也 应 清 醒 地 看 到, 目 前 我 国 公 民 科 学 素 质 水 平 与 发 达 国 家 相 比 仍 有 较 大 差 距, 全 民 科 学 素 质 工 作 发 展 还 不 平 衡, 不 能 满 足 全 面 建 成 小 康 社 会 和 建 设 创 新 型 国 家 的 需 要 主 要

但 是, 也 应 清 醒 地 看 到, 目 前 我 国 公 民 科 学 素 质 水 平 与 发 达 国 家 相 比 仍 有 较 大 差 距, 全 民 科 学 素 质 工 作 发 展 还 不 平 衡, 不 能 满 足 全 面 建 成 小 康 社 会 和 建 设 创 新 型 国 家 的 需 要 主 要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全 民 科 学 素 质 行 动 计 划 纲 要 实 施 方 案 (2016 2020 年 ) 的 通 知 国 办 发 2016 10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国 务 院 各 部 委 各 直 属 机 构 : 全 民 科 学 素 质 行 动 计 划 纲 要 实 施 方 案 (2016 2020 年 ) 已 经 国 务 院 同 意, 现

More information

施 意 见 一 指 导 思 想 贯 彻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重 大 决 策, 按 照 我 省 实 施 三 大 发 展 战 略 奋 力 推 进 两 个 跨 越 的 总 体 部 署, 主 动 适 应 经 济 发 展 新 常 态, 主 动 融 入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和 创 新 驱 动 发 展,

施 意 见 一 指 导 思 想 贯 彻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重 大 决 策, 按 照 我 省 实 施 三 大 发 展 战 略 奋 力 推 进 两 个 跨 越 的 总 体 部 署, 主 动 适 应 经 济 发 展 新 常 态, 主 动 融 入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和 创 新 驱 动 发 展,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四 川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四 川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文 件 川 教 2016 17 号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四 川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四 川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More information

(排后2)中心组学习4.doc

(排后2)中心组学习4.doc 马 鞍 山 大 事 记 编 辑 说 明 一 2016 年 马 鞍 山 大 事 记 ( 季 刊 ) 采 取 编 年 体 和 纪 事 本 末 体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记 述 马 鞍 山 市 本 年 度 的 大 事 和 要 事 依 时 叙 事, 一 事 一 记 二 根 据 安 徽 省 第 二 届 志 书 编 纂 行 文 规 范 要 求, 本 刊 内 文 中 第 一 次 出 现 的 人 物 在 其 姓

More information

在全区2014年上半年经济工作

在全区2014年上半年经济工作 西 秀 区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西 秀 区 人 民 政 府 主 管 主 办 2015 年 10 月 21 日 第 3 期 目 录 主 任 : 张 勇 副 主 任 : 王 启 平 委 员 : 朱 霞 益 齐 林 梁 晓 雯 诸 永 红 汪 波 熊 杰 叶 会 飞 主 编 : 朱 霞 益 执 行 副 主 编 : 齐 林 副 主 编 : 王 海 潘 盛 斌 吴 丁 李 昌 军 王 幸 何 午 编 审

More information

开 发 利 用 规 划, 统 筹 地 下 各 类 设 施 管 线 布 局, 原 则 上 不 允 许 在 中 心 城 区 规 划 新 建 生 产 经 营 性 危 险 化 学 品 输 送 管 线, 其 他 地 区 新 建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输 送 管 线, 不 得 在 穿 越 其 他 管 线 等

开 发 利 用 规 划, 统 筹 地 下 各 类 设 施 管 线 布 局, 原 则 上 不 允 许 在 中 心 城 区 规 划 新 建 生 产 经 营 性 危 险 化 学 品 输 送 管 线, 其 他 地 区 新 建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输 送 管 线, 不 得 在 穿 越 其 他 管 线 等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城 市 地 下 管 线 建 设 管 理 的 指 导 意 见 国 办 发 2014 27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国 务 院 各 部 委 各 直 属 机 构 : 城 市 地 下 管 线 是 指 城 市 范 围 内 供 水 排 水 燃 气 热 力 电 力 通 信 广 播 电 视 工 业 等 管 线 及 其 附 属 设 施, 是 保 障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云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文 件 云 政 办 发 暡 2016 暢 69 号 云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促 进 农 村 电 子 商 务 加 快 发 展 的 实 施 意 见 各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省 直 各 委 办 厅 局 : 为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促 进 农 村 电 子 商 务 加 快 发 展 的 指 导 意 见 ( 国 办

More information

2016 年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可 行 性 分 析 为 推 动 福 建 龙 马 环 卫 装 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龙 马 环 卫 公 司 或 母 公 司 ) 和 厦 门 福 龙 马 环 境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厦 门

2016 年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可 行 性 分 析 为 推 动 福 建 龙 马 环 卫 装 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龙 马 环 卫 公 司 或 母 公 司 ) 和 厦 门 福 龙 马 环 境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厦 门 股 票 简 称 : 龙 马 环 卫 股 票 代 码 :603686 福 建 龙 马 环 卫 装 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可 行 性 分 析 报 告 2016 年 9 月 2016 年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可 行 性 分 析 为 推 动 福 建 龙 马 环 卫 装 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More information

镇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材料之16

镇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材料之16 镇 四 届 人 大 九 次 会 议 材 料 金 湾 区 平 沙 镇 2015 年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与 2016 年 预 算 草 案 的 报 告 2016 年 2 月 26 日 在 平 沙 镇 第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上 平 沙 镇 财 政 所 各 位 代 表 : 受 镇 人 民 政 府 委 托, 现 向 大 会 报 告 平 沙 镇 2015 年 预 算 执 行

More information

YYW1.nps

YYW1.nps 第三章 事务文书 事务文书是党政机关 社会团体 企事业单位办理日常事务时广泛使用的一类文书 包括计划 总结 调查报告 工作研究 规章制度 公示等 事务文书的主要特点是行文主体灵活 行文格式无 法定要求 但相对固定 事务文书的种类很多 本章着重介绍计划 总结 调查报告 工作研究和 公示 第一节 计 划 一 例文阅示 例文一 教育部 2008 年工作要点 2008 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More information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一 通 案 決 議 部 分 : ( 一 ) 104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釋 股 收 入 380 億 元 不 予 保 留 105 非 本 局 職 掌 業 務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釋 股 收 入 288 億 元 如 下 表, 倘 財 政 狀 況 良 好, 原 則 不 予 出 售 ; 釋 股 對 象 以 政 府 四 大 基 金 為 限, 釋 股 費 用 併 同 調 整 預

More information

穨邱秀玲綜合展望報告.PDF

穨邱秀玲綜合展望報告.PDF 91-1 1 86 91 86 91 91 8,214 1 86 91 \ 86 87 88 89 90 91 812 842 901 1,082 1,281 1,576 4,071 4,196 4,465 4,646 5,068 5,276 1,309 1,410 1,533 1,585 1,744 1,796 997 961 1,160 1,339 1,529 1,739 4,613 4,928

More information

表 决, 审 议 程 序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本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3 本 议 案 尚 需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与 该 等 交 易 有 利 害 关 系 的 关 联 股 东 将 放 弃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对 相 关 议 案 的 投 票 权 ( 二 ) 公

表 决, 审 议 程 序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本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3 本 议 案 尚 需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与 该 等 交 易 有 利 害 关 系 的 关 联 股 东 将 放 弃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对 相 关 议 案 的 投 票 权 ( 二 ) 公 证 券 代 码 :600850 证 券 简 称 : 华 东 电 脑 编 号 : 临 2016-014 上 海 华 东 电 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预 计 2016 年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F0D5FEB0ECB7A2A3A832303136A3A93532BAC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F0D5FEB0ECB7A2A3A832303136A3A93532BAC52E646F63>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文 件 桂 政 办 发 2016 52 号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体 系 规 划 (2016 2020 年 ) 的 通 知 各 市 县 人 民 政 府,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各 组 成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 广 西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体 系

More information

103_02.xls

103_02.xls 103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錄 取 分 數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93.40 **** -----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More information

<313032A655A874B2D5B3CCA743BFFDA8FABCD0B7C7AAED2E786C73>

<313032A655A874B2D5B3CCA743BFFDA8FABCD0B7C7AAED2E786C73> 102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錄 取 分 數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校 系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0 491.85 **** 614.02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More information

柳州历史上的今天内文改版式.FIT)

柳州历史上的今天内文改版式.FIT) 1 月 1 日 1 月 1 月 1 日 1929 年 1 月 1 日 广 西 省 第 一 次 建 设 会 议 在 柳 召 开 新 年 伊 始, 新 桂 系 执 政 后 召 开 第 一 次 全 省 建 设 会 议, 开 幕 式 在 柳 州 羊 角 山 广 西 实 业 院 内 举 行, 会 期 10 天 省 政 府 各 部 门 负 责 人 名 流 专 家 学 者 等 93 人 参 加 会 议 国 内 著

More information

生 產 準 備 您 接 近 生 產 之 注 意 事 項 : 備 妥 住 院 用 物, 勿 遠 行 ( 生 產 用 物 包 ) 最 好 有 人 在 家 陪 伴, 或 和 陪 產 者 保 持 連 繫, 有 任 何 狀 況 可 立 即 趕 到 可 做 家 事 散 步 蹲 下 等 運 動, 以 不 太 累

生 產 準 備 您 接 近 生 產 之 注 意 事 項 : 備 妥 住 院 用 物, 勿 遠 行 ( 生 產 用 物 包 ) 最 好 有 人 在 家 陪 伴, 或 和 陪 產 者 保 持 連 繫, 有 任 何 狀 況 可 立 即 趕 到 可 做 家 事 散 步 蹲 下 等 運 動, 以 不 太 累 主題 主題 (1)準媽咪之待產準備及產後保養 (1)準媽咪之待產準備及產後保養 (2)產後如何確保奶水充足 (2)產後如何確保奶水充足 產後病房護理師: 產後病房護理師:黃皖寧 生 產 準 備 您 接 近 生 產 之 注 意 事 項 : 備 妥 住 院 用 物, 勿 遠 行 ( 生 產 用 物 包 ) 最 好 有 人 在 家 陪 伴, 或 和 陪 產 者 保 持 連 繫, 有 任 何 狀 況 可 立

More information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省 十 二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二 十 六 次 会 议 文 件 (4) 关 于 中 国 ( 广 东 ) 自 由 贸 易 试 验 区 条 例 ( 试 行 草 案 ) 审 议 结 果 的 报 告 2016 年 5 月 24 日 在 广 东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六 次 会 议 上 广 东 省 人 大 法 制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委 员 刘

More information

Q8. 公 營 事 業 機 構 之 公 務 員 兼 具 勞 工 身 分 者, 於 97 年 3 月 19 日 以 前, 原 選 擇 參 加 勞 保, 調 任 其 他 公 營 事 業 機 構 時, 應 改 參 加 公 保 所 謂 調 任 其 他 公 營 事 業 機 構 之 判 別 依 據 ( 或 標

Q8. 公 營 事 業 機 構 之 公 務 員 兼 具 勞 工 身 分 者, 於 97 年 3 月 19 日 以 前, 原 選 擇 參 加 勞 保, 調 任 其 他 公 營 事 業 機 構 時, 應 改 參 加 公 保 所 謂 調 任 其 他 公 營 事 業 機 構 之 判 別 依 據 ( 或 標 承 保 業 務 常 見 問 題 加 保 Q1. 公 教 人 員 可 否 依 個 人 意 願 選 擇 參 加 公 保? 否 公 保 係 政 府 為 保 障 公 教 人 員 生 活 而 辦 理 之 社 會 保 險, 屬 強 制 性 保 險, 凡 法 定 機 關 或 公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之 有 給 專 任 人 員 應 一 律 參 加 保 險 為 被 保 險 人 Q2. 被 保 險 人 同 時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 08 00 11 30 2 08 00 11 30 14 30 17 30 3 4 5 6 100 10 7 12 83339749 8 9 20 10 87766668 31310 87667731 7 5 15 6 15 8 00 11 30 2 30 5 30 12 83337716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2002 1 1 2 3 4 1 2 3 4 19 08

More information

学生工作部处2010年工作总结

学生工作部处2010年工作总结 夯 实 基 础, 凝 聚 特 色, 打 造 德 学 理 工 学 生 工 作 部 ( 处 ) 武 装 部 2010 年 工 作 总 结 2010 年 是 实 施 十 一 五 规 划 的 收 官 之 年, 是 我 校 建 校 70 周 年 的 庆 祝 之 年, 是 我 校 圆 满 完 成 工 信 部 组 织 的 高 校 党 建 创 优 工 程 评 估 和 北 京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党 建 和 思

More information

天人炁功行入與感應經驗分享

天人炁功行入與感應經驗分享 天 人 炁 功 行 入 與 感 應 經 驗 分 享 天 人 炁 功 行 入 與 感 應 經 驗 分 享 天 人 炁 功 指 導 院 黃 淑 惠 ( 凝 本 ) 劉 建 功 ( 顯 翼 ) 林 瑛 佩 ( 素 擎 ) 黃 淑 惠 : 道 名 凝 本, 隸 屬 天 極 行 宮 劉 建 功 : 道 名 顯 翼, 隸 屬 新 竹 市 初 院 林 瑛 佩 : 道 名 素 擎, 隸 屬 新 竹 市 初 院 497

More information

节 约 资 源 是 我 国 的 一 项 基 本 国 策, 也 是 紧 迫 而 长 远 的 能 源 战 略 任 务 加 强 节 能 降 耗, 坚 持 绿 色 发 展, 是 破 解 资 源 环 境 约 束, 适 应 经 济 发 展 新 常 态, 开 创 绿 色 发 展 新 境 界 的 必 由 之 路 十

节 约 资 源 是 我 国 的 一 项 基 本 国 策, 也 是 紧 迫 而 长 远 的 能 源 战 略 任 务 加 强 节 能 降 耗, 坚 持 绿 色 发 展, 是 破 解 资 源 环 境 约 束, 适 应 经 济 发 展 新 常 态, 开 创 绿 色 发 展 新 境 界 的 必 由 之 路 十 ( 公 示 稿 ) 云 南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2016 年 5 月 节 约 资 源 是 我 国 的 一 项 基 本 国 策, 也 是 紧 迫 而 长 远 的 能 源 战 略 任 务 加 强 节 能 降 耗, 坚 持 绿 色 发 展, 是 破 解 资 源 环 境 约 束, 适 应 经 济 发 展 新 常 态, 开 创 绿 色 发 展 新 境 界 的 必 由 之 路 十 二 五 期

More information

买 方 预 测 可 能 随 着 时 间 而 变 化 买 方 未 就 该 等 向 卖 方 提 供 的 预 测, 包 括 该 等 预 测 的 准 确 性 或 完 整 性 作 出 任 何 形 式 或 性 质 的 陈 述 保 证 担 保 或 承 诺, 无 论 明 示 的 或 暗 示 的 1.6 合 同 延

买 方 预 测 可 能 随 着 时 间 而 变 化 买 方 未 就 该 等 向 卖 方 提 供 的 预 测, 包 括 该 等 预 测 的 准 确 性 或 完 整 性 作 出 任 何 形 式 或 性 质 的 陈 述 保 证 担 保 或 承 诺, 无 论 明 示 的 或 暗 示 的 1.6 合 同 延 2012 年 5 月 2 日 德 尔 福 公 司 一 般 条 款 和 条 件 1. 总 则 1.1 合 同 卖 方 确 认 并 同 意, 卖 方 已 审 阅 并 理 解 此 德 尔 福 一 般 条 款 和 条 件 ( 一 般 条 款 和 条 件 ), 并 且 此 一 般 条 款 和 条 件 适 用 于, 且 纳 入 由 买 方 发 出 的 或 书 面 同 意 的 与 货 物 ( 定 义 如 下 )

More information

对外援助管理办法(试行)

对外援助管理办法(试行) 2014 年 我 国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事 业 发 展 统 计 公 报 2014 年, 各 级 卫 生 计 生 部 门 认 真 落 实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决 策 部 署, 全 面 深 化 医 改, 在 重 点 领 域 取 得 积 极 进 展, 公 共 卫 生 和 重 大 疾 病 防 治 取 得 新 成 效, 医 疗 服 务 能 力 进 一 步 加 强, 单 独 两 孩 政 策 扎 实

More information



 盈 科 医 药 法 苑 2013 年 12 月 26 日 2013 年 第 61 期 目 录 一 医 药 法 规 新 法 速 递 国 家 卫 生 计 生 委 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 局 日 前 发 布 医 疗 机 构 病 历 管 理 规 定 (2013 年 版 ) 1 国 家 卫 生 计 生 委 19 日 公 布 院 前 医 疗 急 救 管 理 办 法 2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制 度 与 机 制 建 设...- 1 - 二 审 批 与 登 记...- 7 - 三 执 法...- 8 - 四 宣 传 活 动... - 15 - 五 培 训 工 作... - 20 -

目 录 一 制 度 与 机 制 建 设...- 1 - 二 审 批 与 登 记...- 7 - 三 执 法...- 8 - 四 宣 传 活 动... - 15 - 五 培 训 工 作... - 20 - 二 〇 一 四 年 甘 肃 省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状 况 甘 肃 省 知 识 产 权 局 目 录 一 制 度 与 机 制 建 设...- 1 - 二 审 批 与 登 记...- 7 - 三 执 法...- 8 - 四 宣 传 活 动... - 15 - 五 培 训 工 作... - 20 - 二 〇 一 四 年 甘 肃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状 况 2014 年, 我 省 知 识 产 权 工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8ABFCA6D2BEFAA576ACE3A873A5CEB8D5A8F7A977BD5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8ABFCA6D2BEFAA576ACE3A873A5CEB8D5A8F7A977BD5A2E646F63> H98231 考 ( 一 )-98-006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研 究 用 試 卷 歷 史 考 科 -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 考 試 時 間 : 八 十 分 鐘 題 型 題 數 : 單 選 題 共 31 題 多 選 題 共 4 題 題 組 題 共 5 題 非 選 題 共 4 大 題 作 答 方 式 : 選 擇 題 請 用 2B 鉛 筆 在 答 案 卡 上 作

More information

赣州市三年主攻工业推进计划(2016—2018年)

赣州市三年主攻工业推进计划(2016—2018年) 目 录 1. 中 共 赣 州 市 委 赣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赣 州 市 三 年 主 攻 工 业 推 进 计 划 (2016-2018) 的 通 知 ( 赣 市 发 2015 19 号 ) 1 2. 中 共 赣 州 市 委 办 公 厅 赣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精 准 帮 扶 企 业 的 实 施 意 见 ( 赣 市 办 发 2015 16 号 ) 11 3.

More information

西 宁 市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2015 7) 西 宁 市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 西 宁 政 报 ) 西 宁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2015 年 度 中 国 西 宁 FIRST 青 年 电 影 展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36 西 宁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西 宁 市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2015 7) 西 宁 市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 西 宁 政 报 ) 西 宁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2015 年 度 中 国 西 宁 FIRST 青 年 电 影 展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36 西 宁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西 宁 市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 西 宁 政 报 ) 传 达 政 令 宣 传 政 策 指 导 工 作 服 务 社 会 2015 第 7 期 ( 总 第 151 期 ) 本 刊 编 委 会 名 誉 主 任 : 张 晓 容 副 主 任 : 于 洪 斌 冯 振 满 委 员 :( 按 姓 氏 笔 画 排 列 ) 于 勇 马 国 珍 孔 令 栋 石 俊 石 鑫 史 超 白 青 光 包 维 珍 刘 云 洲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7CEC0C9FACDB6C8EBECE9D2B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7CEC0C9FACDB6C8EBECE9D2B3> 特 载 改 革 创 新, 提 质 提 效 推 动 深 圳 卫 生 计 生 事 业 跨 越 式 发 展 在 2014 年 深 圳 市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工 作 会 议 上 的 讲 话 深 圳 市 卫 生 计 生 委 党 组 书 记 主 任 蔡 立 (2014 年 2 月 21 日 ) 同 志 们 : 这 次 全 市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工 作 会 议 的 主 要 任 务 是 : 贯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关 于 青 岛 市 2015 年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和 2016 年 预 算 草 案 的 报 告 2016 年 2 月 17 日 在 青 岛 市 第 十 五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上 青 岛 市 财 政 局 局 长 周 安 各 位 代 表 : 受 市 政 府 委 托, 现 将 青 岛 市 2015 年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和 2016 年 预 算 草 案, 提 请

More information

二○一二年第一期(总第 期)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

二○一二年第一期(总第  期)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 重 庆 市 渝 中 区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会 刊 ( 重 庆 市 渝 中 区 十 七 届 人 大 六 次 会 议 专 刊 ) 2016 第 2 期 ( 总 第 257 期 ) 200 目 录 重 庆 市 渝 中 区 第 十 七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筹 备 工 作 的 报 告 谭 彬 奇 (1) 重 庆 市 渝 中 区 第 十 七 届 人 民 代

More information

教育部2015年工作要点

教育部2015年工作要点 理 论 学 习 材 料 汇 编 ( 五 十 四 ) 中 共 福 建 工 程 学 院 委 员 会 宣 传 部 2016 年 1 月 中 央 省 经 济 工 作 会 议 精 神 中 央 经 济 工 作 会 议 在 北 京 举 行 习 近 平 李 克 强 作 重 要 讲 话 ( 1) 人 民 日 报 评 论 员 : 扎 实 稳 妥 十 二 五 胜 利 收 官 一 论 贯 彻 落 实 中 央 经 济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闵行卫生计生动态2015年第2期(总第254期1月下).doc

闵行卫生计生动态2015年第2期(总第254期1月下).doc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54 期 ) 2015 年 2 月 12 日 闵 行 区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编 全 面 实 施 卫 生 改 革 与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努 力 实 现 闵 行 卫 生 计 生 事 业 发 展 新 跨 越 新 闻 聚 焦 本 期 要 目 积 极 开 展 舒 缓 疗 护 工 作 关 爱 直 至 生 命 最 后 一 刻 等 三 则 服

More information

穨資料題_中三_中五適用__慈禧太后的功過_林麗貞_20

穨資料題_中三_中五適用__慈禧太后的功過_林麗貞_20 ( )...P.1. - (1)-(8).. P.2-P.14 1. (1) (2) (3) (4) (5) (6) 2. (7) -- (8). - (1) (3) P.15-P.17 (1) (2) (3)....P.18-P.22..P.23 1 (1835-1908) 15 ( ) ( ) (1) 3 ( 1997 ) 50. 3 ( 1970 ) 182-183 2 1. 1. 1. 2.

More information

完 成 1.51 亿 元, 占 预 算 的 113.1%, 同 比 增 长 22.1% 分 县 ( 市 ) 完 成 情 况 : 东 乡 县 0.69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24.7%; 积 石 山 县 1.25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8.5%; 临 夏 县 1.48 亿 元, 同 比 增

完 成 1.51 亿 元, 占 预 算 的 113.1%, 同 比 增 长 22.1% 分 县 ( 市 ) 完 成 情 况 : 东 乡 县 0.69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24.7%; 积 石 山 县 1.25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8.5%; 临 夏 县 1.48 亿 元, 同 比 增 临 夏 回 族 自 治 州 2015 年 全 州 和 州 级 财 政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及 2016 年 全 州 和 州 级 财 政 预 算 ( 草 案 ) 的 报 告 2016 年 4 月 19 日 在 临 夏 回 族 自 治 州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上 临 夏 州 财 政 局 各 位 代 表 : 我 受 州 人 民 政 府 委 托, 向 大 会 报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目 摇 摇 录 1 郾 广 州 市 荔 湾 区 第 十 五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关 于 广 州 市 荔 湾 区 人 民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的 决 议 (1) 2 郾 广 州 市 荔 湾 区 人 民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 3 郾 广 州 市 荔 湾 区 第 十 五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关 于 广 州 市 荔 湾 区 国 民 经 济

More information

僑生(含港澳生)及外籍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實施要點

僑生(含港澳生)及外籍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實施要點 僑 生 ( 含 港 澳 生 ) 及 外 籍 生 參 加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實 施 要 點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八 十 九 年 一 月 十 八 日 核 定 施 行 壹 承 保 一 投 保 資 格 : ( 一 ) 持 有 居 留 證 明 文 件 之 僑 生 ( 含 港 澳 生 ) 及 外 籍 生 來 台 就 學 者, 自 居 留 滿 四 個 月 時 起, 即 應 依 法 強 制 參 加 全

More information

全城清潔策劃小組報告

全城清潔策劃小組報告 第 四 章 第 二 階 段 措 施 : 社 區 衞 生 A. 公 眾 街 市 4.1 雖 然 近 年 兼 售 新 鮮 食 品 的 大 型 超 級 市 場 大 幅 增 加, 但 很 多 市 民 仍 然 習 慣 往 街 市 購 買 日 常 食 品 街 市 也 是 本 港 市 民 生 活 和 文 化 的 重 要 部 分 4.2 食 環 署 管 理 105 個 公 眾 街 市, 其 中 81 個 是 濕 貨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第 二 期 ( 总 第 278 期 ) 浙 江 省 交 通 科 技 情 报 站 2016 年 2 月 1 日 目 次 政 策 法 规 1. 五 禁 止 强 化 内 河 水 域 环 境 保 护 ( 3 ) 2. 潜 水 员 国 家 职 业 技 能 标 准 通 过 终 审 ( 3 ) 3. 亚 投 行 正 式 开 业 ( 3 ) 4. 杭 甬 运 河 1 月 16 日 起 全 线 通 航 500 吨 级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5E3BDADC3F1D5FEB5DA39C6D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5E3BDADC3F1D5FEB5DA39C6DA2E646F63> 卷 首 语 8 月 14 日, 李 强 省 长 在 杭 州 嘉 兴 调 研 养 老 服 务 业 发 展 情 况, 先 后 考 察 了 桐 乡 荣 星 村 居 家 养 老 服 务 照 料 中 心 和 济 颐 养 院 雅 达 国 际 健 康 生 态 产 业 园, 杭 州 华 丰 社 区 居 家 养 老 服 务 照 料 中 心 杭 州 社 会 福 利 中 心 随 后, 他 主 持 召 开 了 座 谈 会,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北京市东城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关于北京市东城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关 于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2015 年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和 2016 年 预 算 草 案 的 报 告 2016 年 1 月 6 日 在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第 十 五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上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财 政 局 局 长 崔 燕 生 各 位 代 表 :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预 算 法 和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预 算 监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 1...2... 2... 3... 4... 5...6... 6... 7... 8... 9...11...11... 12... 12...13... 13 ... 13... 14... 15... 16... 18... 19... 20... 20... 21... 22... 22... 23... 23...24... 24... 25... 25... 26...

More information

生 產 準 備 您 接 近 生 產 之 注 意 事 項 : 備 妥 住 院 用 物, 勿 遠 行 ( 生 產 用 物 包 ) 最 好 有 人 在 家 陪 伴, 或 和 陪 產 者 保 持 連 繫, 有 任 何 狀 況 可 立 即 趕 到 可 做 家 事 散 步 蹲 下 等 運 動, 以 不 太 勞

生 產 準 備 您 接 近 生 產 之 注 意 事 項 : 備 妥 住 院 用 物, 勿 遠 行 ( 生 產 用 物 包 ) 最 好 有 人 在 家 陪 伴, 或 和 陪 產 者 保 持 連 繫, 有 任 何 狀 況 可 立 即 趕 到 可 做 家 事 散 步 蹲 下 等 運 動, 以 不 太 勞 主 題 : 安 心 準 備 生 產 用 物 及 產 後 護 理 調 養 生 產 準 備 您 接 近 生 產 之 注 意 事 項 : 備 妥 住 院 用 物, 勿 遠 行 ( 生 產 用 物 包 ) 最 好 有 人 在 家 陪 伴, 或 和 陪 產 者 保 持 連 繫, 有 任 何 狀 況 可 立 即 趕 到 可 做 家 事 散 步 蹲 下 等 運 動, 以 不 太 勞 累 為 原 則 需 有 充 份

More information

2 04%; 6 62, , , GDP50162, ( ) 2014, , ; , 9 9 ; 82558, 300/10, 158, 0 57/10 ; 25 73/10 ; 4 68 ( )

2 04%; 6 62, , , GDP50162, ( ) 2014, , ; , 9 9 ; 82558, 300/10, 158, 0 57/10 ; 25 73/10 ; 4 68 ( ) 2015 2020, ( 2009 6 ) ( 2013 40 ), (2015-2020 ) ( 2015 14 ),,, (2015-2020 ) ( ) ( ) 1 7 1,60 ( ) 2014, 2752 38, 2 2 04%; 6 62, 0 4 2014, 13803 81, GDP50162, 462 95 ( ) 2014, 10634 85, 9380 10 ; 335 46,

More information

《2012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专栏和主要行业提纲

《2012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专栏和主要行业提纲 2015 年 重 庆 市 金 融 运 行 报 告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重 庆 营 业 管 理 部 货 币 政 策 分 析 小 组 [ 内 容 摘 要 ] 2015 年, 在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和 转 型 升 级 积 聚 的 增 长 动 力 支 撑 下, 重 庆 经 济 保 持 较 快 增 长 消 费 结 构 持 续 升 级, 拉 动 作 用 增 强 ; 投 资 结 构 更 趋 均 衡, 支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促 进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开 放 开 发 的 若 干 政 策 规 定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 以 下 简 称 经 济 区 ) 开 放 开 发 的 重 大 战 略 部 署, 按 照 把 经 济 区 建 设 成 为 带 动 西 部 大 开

More information

粤技组〔2010〕24号

粤技组〔2010〕24号 2010 年 广 东 省 导 游 人 员 职 业 技 能 大 赛 竞 赛 实 施 方 案 一 竞 赛 宗 旨 以 邓 小 平 理 论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和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指 导,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发 展 旅 游 业 的 意 见 和 省 政 府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快 我 省 旅 游 业 改 革 与 发 展 的 决 定 文 件 精 神,

More information

200 110655850006711 外 语 学 050204 德 语 语 言 文 学 河 南 省 商 丘 市 柘 城 县 张 桥 乡 小 岗 村 村 民 组 一 组 1036372200814 201 110655850006921 外 语 学 055101 英 语 笔 译 河 南 省 信 阳

200 110655850006711 外 语 学 050204 德 语 语 言 文 学 河 南 省 商 丘 市 柘 城 县 张 桥 乡 小 岗 村 村 民 组 一 组 1036372200814 201 110655850006921 外 语 学 055101 英 语 笔 译 河 南 省 信 阳 邮 寄 EMS 编 考 生 编 学 名 称 专 业 代 码 专 业 名 称 通 讯 地 址 邮 局 EMS 查 询 147 110655850003018 文 学 050108 比 较 文 学 与 世 界 山 文 西 学 省 大 同 市 绿 洲 西 城 2 区 10 栋 一 单 元 201 室 1036372147514 148 110655850002787 文 学 050103 汉 语 言 文

More information

4%, 万 元 工 业 增 加 值 能 耗 和 用 水 量 比 2020 年 分 别 下 降 6% 和 2%, 制 造 业 绿 色 发 展 和 主 要 产 品 单 耗 达 到 国 家 先 进 水 平 三 发 展 重 点 ( 一 ) 提 高 制 造 业 创 新 能 力 加 强 关 键 核 心 技 术

4%, 万 元 工 业 增 加 值 能 耗 和 用 水 量 比 2020 年 分 别 下 降 6% 和 2%, 制 造 业 绿 色 发 展 和 主 要 产 品 单 耗 达 到 国 家 先 进 水 平 三 发 展 重 点 ( 一 ) 提 高 制 造 业 创 新 能 力 加 强 关 键 核 心 技 术 西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西 安 市 贯 彻 中 国 制 造 2025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人 民 政 府, 市 人 民 政 府 各 工 作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 西 安 市 贯 彻 中 国 制 造 2025 实 施 意 见 已 经 2015 年 8 月 18 日 市 政 府 第 118 次 常 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发

More information

1 月 3 日, 昆 明 代 办 处 获 云 南 省 知 识 产 权 局 流 动 红 旗 标 兵, 昆 明 代 办 处 杨 清 强 杜 金 凤 分 别 荣 获 党 员 流 动 红 旗 标 兵 和 优 质 服 务 之 星 称 号 1 月 17 日, 长 沙 代 办 处 被 湖 南 省 知 识 产 权

1 月 3 日, 昆 明 代 办 处 获 云 南 省 知 识 产 权 局 流 动 红 旗 标 兵, 昆 明 代 办 处 杨 清 强 杜 金 凤 分 别 荣 获 党 员 流 动 红 旗 标 兵 和 优 质 服 务 之 星 称 号 1 月 17 日, 长 沙 代 办 处 被 湖 南 省 知 识 产 权 2013 年 第 2 期 增 刊 总 第 172 期 专 利 局 初 审 及 流 程 管 理 部 主 办 2013 年 2 月 28 日 要 闻 2013 年 专 利 审 查 工 作 部 署 会 议 召 开 杨 铁 军 出 席 为 落 实 局 党 组 扩 大 会 议 精 神, 推 动 2013 年 专 利 审 查 工 作 的 开 展, 2 月 26 日, 我 局 召 开 2013 年 专 利 审 查

More information

穗开管办〔2004〕号

穗开管办〔2004〕号 穗 开 管 办 2015 18 号 广 州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广 州 开 发 区 瞪 羚 企 业 认 定 扶 持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部 委 局 室, 各 直 属 国 有 企 业, 各 群 众 团 体, 各 事 业 单 位 : 广 州 开 发 区 瞪 羚 企 业 认 定 扶 持 办 法 已 经 管 委 会 同 意,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遵 照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云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文 件 云 政 办 发 暡 2015 暢 82 号 云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云 南 省 全 面 推 开 县 级 公 立 医 院 综 合 改 革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各 州 市 县 区 人 民 政 府, 省 直 有 关 部 门 : 云 南 省 全 面 推 开 县 级 公 立 医 院 综 合 改 革 实 施 方 案 已 经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BA6CBC9BDCCBBF9A1B A1B BAC5B8BDBCFE2E646F63>

<4D F736F F D20BBA6CBC9BDCCBBF9A1B A1B BAC5B8BDBCFE2E646F63>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教 委 体 2009 53 号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关 于 转 发 教 育 部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做 好 甲 型 H1N1 流 感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的 通 知 > 的 意 见 和 教 育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做 好 国 庆 中 秋 节 期 间 甲 型 H1N1 流 感 防 控 工

More information

报 名 1 个 志 愿 为 新 台 币 1,350 元 ( 相 当 于 人 民 币 270 元 ), 报 名 2 个 以 上 志 愿 为 新 台 币 2,700 元 ( 相 当 于 人 民 币 540 元 ) 申 请 人 依 据 报 名 系 统 产 生 之 缴 费 说 明 进 行 缴 费, 缴 费

报 名 1 个 志 愿 为 新 台 币 1,350 元 ( 相 当 于 人 民 币 270 元 ), 报 名 2 个 以 上 志 愿 为 新 台 币 2,700 元 ( 相 当 于 人 民 币 540 元 ) 申 请 人 依 据 报 名 系 统 产 生 之 缴 费 说 明 进 行 缴 费, 缴 费 2016 年 大 学 校 院 硕 士 班 博 士 班 联 合 招 收 大 陆 地 区 学 生 简 章 本 简 章 系 依 据 大 陆 地 区 人 民 来 台 就 读 专 科 以 上 学 校 办 法 第 六 条 订 定 之 壹 报 名 一 报 名 资 格 凡 符 合 下 列 资 格 者, 得 依 本 简 章 之 规 定 申 请 来 台 升 学 : ( 一 ) 报 考 博 士 班 资 格 : 应 届 毕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知 识 产 权 公 益 讲 座 培 训 手 册 主 办 单 位 :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专 利 局 专 利 审 查 协 作 四 川 中 心 承 办 单 位 : 成 都 市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中 心 公 益 讲 座 课 程 : 1. 给 天 才 之 火 浇 上 利 益 之 油 简 明 专 利 知 识 概 述 2. 让 智 慧 之 花 凝 结 专 利 之 果 专 利 布 局 与 挖 掘 3.

More information

2016

2016 图 1 国 内 外 发 明 专 利 受 理 状 况 第 1 页 表 1 国 内 外 发 明 专 利 受 理 状 况 表 2016 年 1 月 单 位 : 件 按 国 内 外 当 月 合 计 当 年 累 计 总 累 计 分 组 受 理 量 构 成 受 理 量 构 成 同 比 增 长 受 理 量 构 成 小 计 101109 100.0% 101109 100.0% 31.5% 6458969 100.0%

More information

生 育 技 术 指 导 等 社 区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工 作 二 门 诊 医 疗 工 作 1. 加 强 领 导, 健 全 管 理 机 制 根 据 区 卫 生 局 的 要 求 和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工 作 的 需 要, 中 心 建 立 领 导 班 子, 建 立 健 全 各 项 规

生 育 技 术 指 导 等 社 区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工 作 二 门 诊 医 疗 工 作 1. 加 强 领 导, 健 全 管 理 机 制 根 据 区 卫 生 局 的 要 求 和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工 作 的 需 要, 中 心 建 立 领 导 班 子, 建 立 健 全 各 项 规 宝 峰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2015 年 工 作 总 结 在 区 卫 生 局 的 领 导 和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的 领 导 下, 在 总 院 领 导 班 子 的 大 力 支 持 和 中 心 职 工 的 共 同 努 力 下, 中 心 始 终 坚 持 以 病 人 为 中 心 和 保 障 居 民 健 康 的 服 务 理 念, 通 过 组 织 员 工 不 断 加 强 学 习, 内 强 素

More information

江苏知识产权电子政务通讯

江苏知识产权电子政务通讯 江 苏 知 识 产 权 电 子 政 务 通 讯 第 32 期 江 苏 省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1 月 5 日 2015 年 四 季 度 网 站 信 息 刊 用 情 况 四 季 度,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门 户 网 站 刊 用 我 省 知 识 产 权 政 务 信 息 28 条, 省 知 识 产 权 局 门 户 网 站 刊 用 知 识 产 权 政 务 信 息 112 条 现 将 省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6K 2014白皮书(中文定稿).doc

Microsoft Word - 16K 2014白皮书(中文定稿).doc 2014 年 江 苏 省 知 识 产 权 发 展 与 保 护 状 况 2014 年, 江 苏 省 知 识 产 权 工 作 在 省 委 省 政 府 的 领 导 下, 主 动 适 应 经 济 发 展 新 常 态, 以 服 务 两 个 率 先 为 主 线, 以 推 动 经 济 转 型 升 级 为 核 心, 深 入 实 施 知 识 产 权 战 略, 知 识 产 权 创 造 运 用 保 护 管 理 和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最新变化

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最新变化 2015 年 司 法 考 试 大 纲 最 新 变 化 试 卷 一 第 一 部 分 :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理 念 1. 名 称 :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理 念 修 改 为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理 论, 主 要 依 据 是 党 的 十 八 届 四 中 全 会 通 过 的 关 于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治 国 若 干 重 大 问 题 的 决 定 2. 内 容 : 对 学 科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8BDBCFE3220C9EEDBDACAD0C9FAC3FCBDA1BFB5B2FAD2B5B7A2D5B9B9E6BBAEA3A832303133A1AA32303230C4EA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8BDBCFE3220C9EEDBDACAD0C9FAC3FCBDA1BFB5B2FAD2B5B7A2D5B9B9E6BBAEA3A832303133A1AA32303230C4EAA3A92E646F63> 附 件 2 深 府 2013 121 号 深 圳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深 圳 市 生 命 健 康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2013 2020 年 ) 的 通 知 各 区 人 民 政 府, 市 政 府 直 属 各 单 位 : 现 将 深 圳 市 生 命 健 康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2013 2020 年 )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深 圳 市 人 民

More information

朝阳妇幼 本 期 导 读 1版 2版 3版 4版 5版 弘扬五四精神 展现青春风彩 点滴付出 凝聚爱的彩虹 爱心梦工厂 爱心捐献 预防疾病提高外来务工人员 健康水平 自救互救 托起生命的希望 今天你最大说啥都算话 6版 7版 8版 9版 10版 2013年朝阳区助产机构验收及 爱婴医院评估培训会顺利

朝阳妇幼 本 期 导 读 1版 2版 3版 4版 5版 弘扬五四精神 展现青春风彩 点滴付出 凝聚爱的彩虹 爱心梦工厂 爱心捐献 预防疾病提高外来务工人员 健康水平 自救互救 托起生命的希望 今天你最大说啥都算话 6版 7版 8版 9版 10版 2013年朝阳区助产机构验收及 爱婴医院评估培训会顺利 10 版 光 荣 榜 2013 年 5 月 无 投 诉 科 室 2013 年 6 月 无 投 诉 科 室 1 药 房 2 保 健 科 3 计 生 科 4 体 检 科 5 门 诊 护 士 6 检 验 科 7 放 射 科 8 儿 科 9 乳 腺 科 10 内 科 11 中 医 科 12 一 病 区 护 士 13 二 六 病 区 护 士 14 五 病 区 护 士 15 麻 醉 科 16 手 术 室 17

More information

家 之 一 按 照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的 标 准, 中 国 在 1999 年 已 经 进 入 老 龄 化 社 会,2012 年 65 岁 以 上 人 口 占 到 总 人 口 的 8.7%(World Bank, 2014) 中 国 高 中 及 以 上 受 教 育 人 口 数 占 总 人 口 的

家 之 一 按 照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的 标 准, 中 国 在 1999 年 已 经 进 入 老 龄 化 社 会,2012 年 65 岁 以 上 人 口 占 到 总 人 口 的 8.7%(World Bank, 2014) 中 国 高 中 及 以 上 受 教 育 人 口 数 占 总 人 口 的 第 一 章 背 景 本 章 概 要 中 国 是 世 界 上 人 口 最 多 的 国 家 2012 年, 中 国 大 陆 共 居 住 着 13.5 亿 人 口, 约 占 世 界 总 人 口 的 19% 中 国 已 经 进 入 老 龄 化 社 会,65 岁 以 上 人 口 占 总 人 口 的 比 例 1980 年 为 5.1%,2012 年 为 8.7% 过 去 三 十 年, 中 国 经 历 了 快 速

More information

,

, 2016 146 2016 11 22 1 2012 10 2013 2011-2013 3,3 2014 16 2012-2015 9 2 2015 1 84.01 2 5 0.06 3 5 6 4.89 4 10/10 0 5 80% 83.58% 6 95% 100% 7 100 80 8 5.5 8.59 9 2.5-2.8 2.24 10 0.22-0.3 0.36 11-50 53.30%

More information

行 业 公 司 评 论 首 创 股 份 : 环 境 综 合 治 理 实 力 增 强,PPP 订 单 增 量 可 期 徐 曼 021-20655643 投 资 要 点 亊 件 :8 月 30 日 公 司 収 布 2016 年 半 年 庙 报 告, 报 告 期 内 公

行 业 公 司 评 论 首 创 股 份 : 环 境 综 合 治 理 实 力 增 强,PPP 订 单 增 量 可 期 徐 曼 021-20655643 投 资 要 点 亊 件 :8 月 30 日 公 司 収 布 2016 年 半 年 庙 报 告, 报 告 期 内 公 2016 年 09 月 01 日 证 券 研 究 报 告 晨 会 纪 要 (2016 年 09 月 01 日 ) 晨 会 纪 要 今 日 要 点 : 公 司 评 论 首 创 股 仹 : 环 境 综 合 治 理 实 力 增 强,PPP 订 单 增 量 可 期 公 司 评 论 达 安 基 因 : 服 务 类 产 品 收 入 大 幅 提 升, 积 枀 布 局 基 因 诊 断 公 司 评 论 鼎 汉 技 术

More information

第 2 頁 建 議 2. 我 們 建 議 由 2013 年 7 月 1 日 起, 把 事 務 局 1 個 首 長 級 乙 級 政 務 官 編 外 職 位 ( 首 長 級 薪 級 第 3 點 ) 轉 為 常 額 職 位 ; 以 及 保 留 1 個 首 長 級 丙 級 政 務 官 編 外 職 位 ( 首

第 2 頁 建 議 2. 我 們 建 議 由 2013 年 7 月 1 日 起, 把 事 務 局 1 個 首 長 級 乙 級 政 務 官 編 外 職 位 ( 首 長 級 薪 級 第 3 點 ) 轉 為 常 額 職 位 ; 以 及 保 留 1 個 首 長 級 丙 級 政 務 官 編 外 職 位 ( 首 財 務 委 員 會 人 事 編 制 小 組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3 年 5 月 15 日 總 目 144- 政 府 總 部 : 事 務 局 分 目 000 運 作 開 支 請 各 委 員 向 財 務 委 員 會 建 議, 由 2013 年 7 月 1 日 起, 在 事 務 局 - (a) 開 設 下 述 常 額 職 位 - 1 個 首 長 級 乙 級 政 務 官 職 位 ( 首 長 級

More information

公安机关业务管理与执法实务全书(八).doc

公安机关业务管理与执法实务全书(八).doc ............................................. I ........................... ( )......... II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 国 务 院 关 于 创 新 重 点 领 域 投 融 资 机 制 鼓 励 社 会 投 资 的 指 导 意 见 国 发 2014 60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国 务 院 各 部 委 各 直 属 机 构 : 为 推 进 经 济 结 构 战 略 性 调 整, 加 强 薄 弱 环 节 建 设, 促 进 经 济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迫 切 需 要 在 公 共 服 务 资 源

More information

2010 ( :232) 813 (21)!!!!!!!!!!!!!!!!!!!!! ( )!!!!!!!!! (22) 2009!!!!!!!! (24) (24)!!!!!!!!!!!! 2009 (33)!!!!!!!!!!!! 2009 (36)!!!!!!!!!!!!

2010 ( :232) 813 (21)!!!!!!!!!!!!!!!!!!!!! ( )!!!!!!!!! (22) 2009!!!!!!!! (24) (24)!!!!!!!!!!!! 2009 (33)!!!!!!!!!!!! 2009 (36)!!!!!!!!!!!! !! (1) (6)!!!!!!!!!!!!!!!!! (10)!!!!! (7) (2010 730 )!!!!!!!!!!!!! (7) ( )!!!!!!!!!!!!!! (13) ( )! (16) ( )!!! (17) ( )!!!!!!! (20) 2010 ( :232) 813 : : 6 :100022 2010 ( :232) 813 (21)!!!!!!!!!!!!!!!!!!!!!

More information

1 重 要 提 示 及 目 录 1.1 重 要 提 示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1 重 要 提 示 及 目 录 1.1 重 要 提 示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泓 德 优 选 成 长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016 年 第 2 季 度 报 告 2016 年 6 月 30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泓 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报 告 送 出 日 期 :2016 年 7 月 21 日 第 1 页 共 13 页 1 重 要 提 示 及 目 录 1.1 重 要 提

More information

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

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 附 件 2016 年 3 月 前 言... 1 第 一 章 规 划 背 景... 2 第 一 节 发 展 基 础... 2 第 二 节 机 遇 挑 战... 3 第 三 节 重 要 意 义... 4 第 二 章 发 展 思 路... 4 第 一 节 指 导 思 想 和 原 则... 4 第 二 节 战 略 定 位... 6 第 三 节 发 展 目 标... 7 第 三 章 总 体 布 局... 7

More information

Ps22Pdf

Ps22Pdf 1.?,,,,,,, :,,,,,,,,,,,,,,,,,,, 1 ,,,,,,,,,,, 2.?,,,, 16.40,,,, 20, 5, 2 8, 7,,,,,,,,,,,,,, 14 18, 1315,,,,,, 3 3.?, 0, 25 30, 12, 18, 33 35,, 20 3018, 28 26 28 29 14,,,,,,, 5 /, 2.5 /,, 1 /,,, 5.8 %,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A股/H股):000063/ 证券简称: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A股/H股):000063/ 证券简称: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 2 21,310,164 21,779,131-2.15 10,156,038 10,125,095 0.31 10.58 10.55 0.28 10.57 10.55 0.19-2,271,243-2,336,083 2.78% 0.035 0.240-85.42% 0.33 2.45 2.12 0.35 2.43 2.08 3 2,089 2,292 7,425-457 -2,587 4.2 33,418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