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 軍 特 種 作 戰 史 回 顧 ( 二 ) 任 務 機 迴 避 肇 致 解 放 軍 攔 截 機 失 事 一 運 用 低 空 迂 迴, 肇 致 攔 截 機 墜 毀 日 期 :1957( 民 46) 年 1 月 21 日 機 種 :B-26 機 1 架 任 務 : 執 行 空 投 任 務 組 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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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 華 戰 史 文 獻 協 會 理 事 長 唐 飛 1927( 民 16) 年 8 月 1 日 中 國 共 產 黨 開 始 建 立 自 己 的 武 裝 部 隊 力 量, 與 國 民 黨 政 府 為 爭 奪 國 家 政 權 而 爆 發 內 戰, 又 稱 國 共 戰 爭, 迄 今 已 歷 經 八 十 餘 年 國 共 戰 爭 期 間, 發 生 無 數 次 大 小 戰 役, 幾 乎 波 及 全 國 各 地, 帶 給 整 個 國 家 社 會 發 展 與 人 民 生 計 難 以 估 量 之 影 響 然 臺 灣 公 開 的 戰 史 文 獻 中, 對 國 共 內 戰 重 大 戰 役 的 過 程 紀 錄, 仍 採 用 過 去 官 方 謹 慎, 且 選 擇 性 的 說 法, 缺 乏 重 新 檢 視 當 年 這 段 歷 史 的 壯 烈 史 實 著 作 ; 顯 示 臺 灣 對 國 共 戰 爭 的 話 語 權, 有 放 棄 之 嫌 疑, 這 將 使 後 人 僅 能 接 受 失 真 片 面 的 歷 史, 恐 將 難 以 斷 定 過 去 歷 史 的 是 非 曲 直 與 黑 白, 事 實 真 相 也 將 會 隨 著 時 間 漸 漸 流 失 這 對 當 年 為 執 行 命 令 犧 牲 的 軍 人 們, 及 無 數 為 主 義 理 念 而 奉 獻 生 命 的 烈 士 們, 他 們 的 後 裔 將 無 法 獲 得 當 年 事 實 真 相 的 基 本 公 平 與 正 義 歷 史 是 國 家 民 族 文 化 的 重 要 支 柱, 也 是 世 世 代 代 子 民 的 教 科 書, 兼 具 教 育 與 鼓 勵 功 能, 發 現 錯 誤 應 及 時 還 原, 予 以 補 正, 因 此 忽 略 史 政 易 造 成 扭 ( 歪 ) 曲 的 歷 史 歷 史 亦 是 一 種 緬 懷 的 尋 根, 不 只 是 回 憶 懷 念 過 去, 更 要 展 望 未 來 學 會 藉 由 第 一 本 著 作 空 軍 特 種 作 戰 史 回 顧, 希 望 能 達 到 拋 磚 引 玉 之 效 果, 讓 國 共 戰 史 相 關 史 料 研 究 能 重 展 新 貌 學 會 編 撰 兩 岸 國 共 戰 爭 史, 採 循 序 漸 進 先 易 後 難 的 方 式 進 行 編 撰 本 書 過 程, 採 嚴 肅 客 觀 的 態 度, 核 實 印 證 國 共 雙 方 文 獻 紀 錄 或 第 一 手 資 料 因 此, 本 書 是 嚴 肅 的 戰 史, 而 非 文 學 著 作 內 容 中 所 編 撰 的 黑 蝙 蝠 及 黑 貓 中 隊 戰 史 文 獻, 坊 間 已 有 相 當 多 類 似 的 書 籍, 不 同 之 處 在 于 : 一 本 書 屬 非 賣 品, 贈 與 曾 服 役 於 空 軍 第 34( 黑 蝙 蝠 ) 35( 黑 貓 ) 中 隊 擔 任 特 種 作 戰 的 成 員, 與 為 國 捐 軀 的 157 位 壯 士 們 的 主 眷 及 子 女 們, 作 為 紀 念 二 贈 與 空 軍 各 單 位, 讓 後 進 們 深 切 了 解, 當 年 前 輩 們 為 達 成 國 家 賦 予 之 任 務, 如 何 奮 不 顧 身, 發 揚 筧 橋 忠 勇 軍 風 之 壯 舉 三 贈 與 全 國 公 私 立 圖 書 館, 讓 廣 大 的 閱 讀 大 眾 及 知 識 青 年 了 解 空 軍, 進 而 支 持 空 軍 學 會 也 正 賡 續 進 行 第 二 本 戰 史 空 軍 照 相 偵 察 部 隊 的 蒐 整 與 編 纂 工 作, 將 依 序 逐 次 推 動, 還 原 國 共 戰 爭 史 內 空 戰 史 實 的 原 貌 工 作, 讓 它 成 為 民 族 軍 史 中 具 真 實 性 及 可 信 度 高 的 一 部, 以 正 視 雙 方 死 難 官 兵 與 倖 存 人 員 的 歷 史 價 值, 從 而 使 兩 岸 人 民 達 到 互 諒 進 而 互 信 的 基 礎 126

2 空 軍 特 種 作 戰 史 回 顧 ( 二 ) 任 務 機 迴 避 肇 致 解 放 軍 攔 截 機 失 事 一 運 用 低 空 迂 迴, 肇 致 攔 截 機 墜 毀 日 期 :1957( 民 46) 年 1 月 21 日 機 種 :B-26 機 1 架 任 務 : 執 行 空 投 任 務 組 員 4 員 : 機 長 : 張 聞 驛 中 校 領 航 官 : 謝 恕 倫 少 校 張 鳴 卿 少 校 通 信 官 : 李 澤 林 少 校 任 務 概 述 : 深 夜 自 新 竹 基 地 起 飛, 23:00 時 經 江 蘇 崇 明 島 低 空 進 入 大 陸 後, 即 定 向 上 海 大 場 機 場 及 龍 華 機 場, 並 完 成 空 投 號 召 中 共 空 軍 起 義 歸 來 證 任 務, 約 於 次 日 02:40 時 脫 離 大 陸 返 降 ( 如 航 線 圖 ) 任 務 期 間 遭 解 放 軍 MIG-17 機 1 架 攔 截 追 擊, 機 長 運 用 低 空 迂 迴 戰 術, 順 利 擺 脫 追 擊 林 虎 所 著 保 衛 祖 國 領 空 的 戰 鬥 書 中 證 實, 解 放 軍 攔 截 機 飛 行 員 未 注 意 燃 油 消 耗, 於 03:04 時 返 場 過 程 中, 因 燃 油 耗 盡, 發 動 機 熄 火 而 墜 毀 於 虹 橋 機 場 跑 道 南 頭 800 公 尺 處, 右 機 翼 折 斷, 機 身 毀 損, 飛 行 員 身 負 重 傷 二 低 空 迂 迴, 攔 截 機 1 失 聯 1 墜 毀 日 期 :1958( 民 47) 年 3 月 13 日 機 種 :B-17 機 1 架 任 務 : 執 行 大 陸 電 子 偵 測 及 空 投 任 務 組 員 14 員 : 機 長 : 陳 莊 甫 中 校 飛 行 官 : 朱 致 龢 中 校 李 德 風 中 校 領 航 官 : 謝 恕 倫 少 校 陳 昌 惠 少 校 伏 惠 湘 上 尉 電 子 官 : 李 澤 林 少 校 屈 建 勛 少 校 呂 鴻 俊 上 尉 通 信 官 : 喻 經 國 上 尉 機 械 員 : 梁 偉 鵬 士 官 長 空 投 員 : 黃 士 文 士 官 劉 永 興 士 官 陳 亞 興 上 兵 航 程 :19:00 時 由 新 竹 基 地 起 飛, 保 持 海 上 低 空 航 行, 約 21:30 時 飛 經 廣 東 陸 豐 進 入 大 陸, 飛 經 龍 川 南 雄, 江 西 新 城 贛 州 興 國 泰 和 永 新, 湖 南 新 田 寧 遠, 廣 西 賀 縣 梧 州, 廣 東 羅 定 陽 春, 約 於 次 日 03:30 時 由 廣 東 海 南 島 以 西 出 口 脫 離 大 陸 返 航 任 務 概 述 : 任 務 期 間, 先 後 遭 到 解 放 軍 攔 截 機 11 架 次 攔 截 追 擊, 均 被 我 機 運 用 低 空 迂 迴 戰 術, 擺 脫 追 擊, 完 成 任 務 安 全 返 航 ( 如 航 線 圖 ) 林 虎 所 著 保 衛 祖 國 領 空 的 戰 鬥 書 中 證 實, 解 放 軍 空 軍 由 新 城 長 沙 沙 堤 及 遂 溪 機 場 共 起 飛 11 架 次 攔 截 機 追 擊, 均 未 能 發 現 我 機 127

3 駐 長 沙 空 9 師 飛 行 員 楊 玉 江, 駕 MIG-15 機 起 飛, 擔 任 無 線 電 中 繼 任 務, 起 飛 後 不 久 即 失 聯, 約 於 23:00 時 墜 毀 殉 職 於 大 托 鋪 機 場 附 近 駐 沙 堤 空 18 師 副 大 隊 長 王 國 山, 奉 令 駕 MIG-17 機 起 飛 追 擊 我 機, 出 海 80 餘 公 里, 因 低 空 耗 油 量 大, 剩 餘 油 量 已 無 法 返 回 本 場 落 地, 決 定 轉 降 雷 州 半 島 之 遂 溪 機 場, 但 遂 溪 機 場 天 氣 突 變, 雲 高 只 剩 100 公 尺, 且 有 大 霧,10 幾 公 尺 外 即 無 法 看 清 跑 道 燈 光 王 員 於 落 地 時, 因 無 法 目 視 跑 道, 重 飛 後 墜 毀 殉 職 於 遂 溪 機 場 附 近 此 次 戰 鬥 失 敗 主 因 中 共 歸 納 於 用 兵 不 當 及 組 織 指 揮 混 亂 所 致 : 長 沙 空 9 師 飛 行 員 楊 玉 江 當 日 已 參 加 晝 夜 2 班 飛 行 任 務, 連 續 18 小 時 沒 得 到 休 息, 疲 勞 過 度, 飛 行 中 產 生 錯 覺 導 致 失 事 墜 毀 的 可 能 性 很 大 ; 沙 堤 空 18 師 飛 行 員 王 國 山 完 全 可 以 不 出 動, 因 我 機 返 航 航 線, 距 機 場 230 公 里, 在 引 導 雷 達 作 用 範 圍 之 外, 且 沙 堤 機 場 天 氣 不 好, 雲 高 僅 100 公 尺 左 右 三 運 用 電 子 干 擾 及 低 空 迂 迴, 致 攔 截 機 撞 山 日 期 :1960( 民 49) 年 10 月 21 日 機 種 :P2V-7U 機 1 架 任 務 : 執 行 大 陸 電 子 偵 測 任 務 組 員 13 員 : 機 長 : 葉 霖 中 校 飛 行 官 : 尹 金 鼎 少 校 蔡 文 韜 少 校 領 航 官 : 周 文 淵 少 校 陳 昌 惠 少 校 岳 昌 孝 上 尉 電 子 官 : 屈 建 勛 少 校 鍾 書 源 少 校 高 蔭 松 少 校 通 信 官 : 楊 文 成 少 校 機 械 員 : 鍾 明 遠 士 官 長 空 投 員 : 呂 玉 昇 士 官 考 振 芬 上 兵 航 程 :17:44 時 由 新 竹 基 地 起 飛, 19:43 時 經 廣 東 陸 豐 進 入 大 陸 飛 經 梅 縣 曲 江 卲 陽 沅 陵 宜 昌 岳 陽 九 江 上 饒 浦 城 等 地 區, 於 次 日 02:18 時 由 霞 浦 出 海 脫 離 大 陸 返 航,03:25 時 安 降 新 竹 基 地 ( 如 航 線 圖 ) 任 務 概 述 : 任 務 期 間, 先 後 遭 到 解 放 軍 高 砲 射 擊 及 MIG-17 機 13 架 次 攔 截 追 擊, 我 機 在 全 組 機 員 協 力 合 作 下, 因 地 形 限 制 無 法 運 用 電 子 干 擾, 僅 能 運 用 低 空 迂 迴 戰 術 及 投 放 干 擾 絲, 砲 彈 由 我 機 機 腹 下 方 通 過, 順 利 擺 脫 追 擊, 達 成 任 務, 安 全 返 航 128

4 空 軍 特 種 作 戰 史 回 顧 ( 二 ) 林 虎 所 著 保 衛 祖 國 領 空 的 戰 鬥 書 中 證 實, 解 放 軍 空 軍 當 晚 出 動 MIG-17 機 13 架 次, 駐 廣 東 興 寧 空 9 師 中 隊 長 張 漢 民, 於 19: 42 時 奉 令 起 飛 至 紫 金 山 以 南 截 擊 我 機, 在 地 面 指 揮 所 引 導 下 進 入 2 次 開 砲 攻 擊 當 第 2 次 進 入 距 我 機 4 公 里 時, 張 員 開 啟 機 上 雷 達, 此 時 為 高 度 1,500 公 尺, 當 張 員 聽 到 指 揮 所 通 報 我 機 高 度 為 1,300 公 尺 後, 即 推 機 頭 下 滑 搜 索 ; 於 報 告 發 現 我 機 後, 即 增 大 下 滑 角, 追 蹤 我 機 至 距 離 1,000 公 尺 處 開 砲 攻 擊 後 即 失 去 聯 絡 事 後 調 查, 張 員 連 續 射 擊 約 150 發 砲 彈, 眼 睛 可 能 受 閃 光 刺 激 影 響, 看 不 清 儀 表, 忽 略 安 全 高 度, 在 開 砲 後 向 左 轉 彎 脫 離 時, 撞 毀 殉 職 於 標 高 393 公 尺 高 之 山 峰 下 40 公 尺 處 四 運 用 電 子 干 擾 及 低 空 迂 迴, 致 攔 截 機 2 架 撞 山 日 期 :1960( 民 49) 年 11 月 19 日 機 種 :P2V-7U 機 1 架 任 務 : 執 行 大 陸 電 子 偵 測 任 務 組 員 13 員 : 機 長 : 戴 樹 清 中 校 飛 行 官 : 柳 克 鑅 中 校 梁 如 年 少 校 領 航 官 : 汪 長 雄 中 校 南 萍 少 校 劉 敬 賢 上 尉 電 子 官 : 屈 建 勛 少 校 張 桂 圃 少 校 高 蔭 松 少 校 通 信 官 : 陳 運 龍 少 校 機 械 員 : 梁 偉 鵬 士 官 長 空 投 員 : 周 迺 鵬 士 官 呂 玉 昇 士 官 航 程 :17:40 時 由 新 竹 基 地 起 飛, 保 持 海 上 500 英 呎 低 空 航 行,18:46 時 由 溫 州 灣 進 入 大 陸 飛 經 金 華 衢 縣 杭 州 蕪 湖 合 肥 阜 陽 許 昌 鄭 州 洛 陽 臨 汝 信 陽 懷 寧 龍 泉 等 地 區,02:47 時 由 溫 州 灣 脫 離 大 陸,04:00 時 安 降 新 竹 基 地 ( 如 航 線 圖 ) 任 務 概 述 : 任 務 期 間, 於 飛 抵 安 徽 合 肥 時, 遭 解 放 軍 MIG-17 型 機 攔 截 追 蹤, 機 長 採 取 各 式 迴 避 措 施, 組 員 間 密 切 合 作, 此 時 又 偵 獲 Tu-4 型 機 機 載 雷 達 信 號, 顯 示 有 Tu-4 型 機 向 我 機 接 近, 電 子 官 操 作 電 子 裝 備 實 施 干 擾 反 制, 順 利 擺 脫 追 擊, 這 波 攔 截 追 逐, 共 耗 時 近 1 小 時 20:50 時 飛 抵 安 徽 阜 陽 時, 除 了 Tu-4 型 機 繼 續 跟 蹤 外, 又 偵 獲 解 放 軍 空 地 及 空 空 聯 絡 訊 息, 並 再 偵 獲 MIG-17 型 機 多 批 向 我 機 接 近, 我 機 除 電 子 干 擾 反 制 外, 並 採 取 靈 活 變 換 高 度 速 度, 以 造 成 解 放 軍 地 面 指 揮 所 管 制 引 導 困 擾, 電 子 官 採 取 電 子 措 施, 順 利 擺 脫 追 擊, 這 波 攔 截 追 逐, 耗 時 近 25 分 鐘 22:04 時 飛 抵 河 南 登 封 地 區 時, 復 遭 遇 解 放 軍 Tu-2 機 追 蹤 攔 截, 該 機 已 跟 蹤 我 機 約 達 30 分 鐘 之 久, 我 機 運 用 山 谷 低 空 航 行, 並 已 漸 接 近 嵩 山 主 峰, 機 長 隱 約 看 到 山 右 遠 處 有 暗 淡 燈 火, 經 領 航 官 驗 證 判 斷 為 一 平 坦 129

5 區 域, 機 長 決 定 巧 用 山 勢, 冒 險 擺 脫 追 擊, 誘 敵 自 毀, 立 即 通 告 全 組 機 員, 開 啟 助 轉 系 統 對 向 嵩 山 主 峰, 加 大 馬 力, 於 距 山 峰 1.5 浬 處, 猛 然 右 轉 脫 離, 電 子 官 配 合 投 下 干 擾 絲, 解 放 軍 Tu-2 機 反 應 不 及, 撞 及 嵩 山 主 峰, 機 組 員 均 目 睹 火 光 冲 天 數 分 鐘 後 又 偵 收 到 另 架 Tu-2 機 墜 毀 訊 息 23:32 時 在 河 南 鄴 縣 地 區, 遭 地 面 高 砲 射 擊 約 150 發, 幸 未 擊 中 我 機 23:42 時 至 陜 縣 上 空, 我 機 左 發 動 機 突 然 劇 烈 震 動 及 放 砲, 馬 力 逐 漸 消 失, 左 發 電 機 亦 失 去 效 用, 部 分 重 要 裝 備 無 法 運 作 機 長 除 關 閉 左 發 動 機 外, 並 要 求 領 航 官 儘 速 設 定 返 航 航 線, 保 持 單 發 動 機 按 新 航 線 保 持 低 空 飛 行, 通 信 官 回 報 基 地 實 況 及 備 案 無 敵 情 顧 慮 後, 機 長 精 算 油 量, 啟 動 噴 射 發 動 機, 由 溫 州 灣 脫 離 大 陸 返 航 經 石 門 富 貴 角 管 制 站 時, 因 通 信 系 統 故 障, 只 能 收 不 能 發, 無 法 聯 絡, 經 操 作 識 別 轉 彎 辨 證 後, 次 日 清 晨 安 降 新 竹 基 地 林 虎 所 著 保 衛 祖 國 領 空 的 戰 鬥 書 中 證 實 解 放 軍 空 軍 MIG-17 Tu-2 及 MIG-15 型 機, 當 晚 共 出 動 10 架 次, 對 我 機 進 行 攔 截 追 擊, 均 未 獲 致 戰 果 駐 鄭 州 空 25 師 74 團 2 大 隊, 先 後 出 動 Tu-2 機 4 架 次, 不 僅 未 能 取 得 戰 果, 反 而 損 失 2 架 Tu-2 機,8 位 空 勤 人 員 殉 職 20:50 時 起 飛 2 架 Tu-2 機 截 擊 我 機, 副 大 隊 長 李 學 增 機 組 到 周 口 空 域 待 命 ; 大 隊 長 尚 德 贊 機 組 到 許 昌 空 域 待 命 李 學 增 機 組 進 入 空 域 後, 地 面 指 揮 所 即 引 導 截 擊 我 機, 當 該 機 進 入 我 機 後 方 4 公 里 時, 地 面 雷 達 即 遭 受 電 子 干 擾, 丟 失 目 標, 等 到 目 標 再 次 出 現 於 雷 達 螢 幕 上 時, 我 機 已 到 達 許 昌 上 空, 地 面 指 揮 所 即 令 李 學 增 機 組 脫 離 到 新 鄉 空 域 待 命, 轉 而 引 導 尚 德 贊 機 組 截 擊 我 機 尚 德 贊 機 組 在 地 面 指 揮 所 引 導 下, 進 入 我 機 後 方 2 公 里 處, 並 用 機 上 雷 達 偵 獲 我 機, 即 向 指 揮 所 報 告 : 截 獲 敵 機! 地 面 指 揮 員 也 以 激 動 語 氣 命 令 : 咬 住 目 標 別 放 我 機 發 現 遭 攔 截 機 追 擊, 立 即 實 施 電 子 干 擾, 尚 德 贊 機 組 仍 可 從 雜 波 中 辨 識 ; 我 機 開 始 改 變 方 向 及 高 度 機 動 飛 行, 仍 擺 脫 不 了 尚 德 贊 機 組 的 追 擊, 空 中 纏 鬥 了 27 分 鐘 最 後 我 機 運 用 山 谷, 猛 然 右 轉 脫 離, 尚 德 贊 機 組 反 應 不 及 撞 毀 於 嵩 山 主 峰 殉 職 人 員 為 大 隊 長 尚 德 贊 飛 行 員 晁 中 學 通 信 員 杜 炳 良 及 領 航 員 邱 業 興 等 4 員 23:07 時 趙 永 壽 機 組 奉 令 起 飛 到 魯 山 方 向 截 擊 我 機, 於 距 我 機 後 方 1 公 里 時, 機 上 雷 達 因 受 干 擾 未 能 發 現 我 機, 地 面 指 揮 所 下 令 盲 目 開 砲 攻 擊, 該 機 於 受 令 開 砲 射 擊 後 失 聯, 墜 毀 於 葉 縣 西 南 之 小 山 上 殉 職 人 員 為 機 長 趙 永 壽 飛 行 員 王 秀 玉 通 信 員 劉 建 強 及 領 航 員 唐 路 義 等 4 員 調 查 發 現 趙 永 壽 機 組 之 390 發 砲 彈 全 部 打 光, 飛 機 以 不 大 於 20 度 角 度 撞 擊 地 面 墜 毀 研 判 飛 行 員 受 閃 光 及 震 動 影 響, 以 致 短 時 間 內 看 不 清 儀 表, 或 機 上 雷 達 同 時 也 截 獲 了 地 面 雜 波, 等 到 發 現 高 度 低, 已 來 不 及 拉 起 而 撞 擊 地 面 五 海 上 低 空 迴 避, 致 攔 截 機 墜 海 日 期 1960( 民 49) 年 12 月 17 日 130

6 空 軍 特 種 作 戰 史 回 顧 ( 二 ) 機 種 :P2V-7U 機 1 架 任 務 : 執 行 大 陸 電 子 偵 測 任 務 組 員 13 員 : 機 長 : 中 隊 長 趙 欽 中 校 飛 行 官 : 尹 金 鼎 少 校 蔡 文 韜 少 校 領 航 官 : 周 文 淵 少 校 范 錫 明 上 尉 鍾 熾 藩 上 尉 電 子 官 : 高 蔭 松 少 校 喻 經 國 少 校 朱 振 三 少 校 通 信 官 : 楊 文 成 少 校 機 械 員 : 鍾 明 遠 士 官 長 空 投 員 : 徐 雅 林 士 官 考 振 芬 上 兵 航 程 : 當 晚 由 南 韓 群 山 基 地 起 飛, 保 持 海 上 低 空 500 呎 航 行, 定 向 遼 東 半 島 18: 56 時 由 大 洋 河 口 進 入 大 陸, 飛 經 遼 寧 本 溪 吉 林 通 化 撫 松 延 吉, 最 後 抵 達 黑 龍 江 東 寧 穆 修 後, 因 氣 候 嚴 寒, 致 機 內 重 要 電 子 裝 備 故 障, 無 法 修 復, 乃 決 定 循 原 航 線 返 航, 次 日 00:35 時 安 全 返 降 南 韓 群 山 基 地 ( 如 航 線 圖 ) 任 務 概 述 : 任 務 期 間, 遭 解 放 軍 MIG- 17 機 5 批 次 攔 截 追 擊, 我 機 均 低 空 迂 迴 戰 術 配 合 電 子 干 擾 反 制, 順 利 擺 脫 追 擊 於 返 航 途 中 再 次 遭 遇 攔 截 機 追 擊, 至 脫 離 大 陸 後, 仍 有 1 架 攔 截 機 出 海 追 擊, 我 機 保 持 低 空 200 英 呎 機 動 迴 避, 致 使 追 擊 之 攔 截 機 未 注 意 高 度, 失 誤 墜 海 林 虎 所 著 保 衛 祖 國 領 空 的 戰 鬥 書 中 證 實, 解 放 軍 空 軍 駐 鞍 山 空 1 師 當 晚 出 動 5 批 5 架 次 MIG-17 機 進 行 攔 截 追 擊 我 機 除 第 1 批 從 浪 頭 機 場 起 飛 之 中 隊 長 張 福 禎, 在 岫 岩 東 北 40 公 里, 於 機 載 雷 達 顯 示 器 上 曾 短 暫 發 現 我 機 外, 其 餘 均 未 能 發 現 次 日 零 時 許, 當 我 機 因 電 子 裝 備 故 障, 放 棄 任 務 並 沿 原 航 線 返 航 時, 張 員 再 次 奉 令 起 飛 攔 截 追 擊 我 機, 在 指 揮 所 引 導 下 出 海 追 擊, 不 幸 墜 海 殉 職 事 後 動 員 大 量 漁 民 協 助 打 撈 尋 找 仍 未 獲, 故 無 法 判 斷 失 事 的 確 切 原 因 遭 空 中 攔 截 及 地 面 高 砲 截 擊 一 遭 高 砲 攻 擊 任 務 機 受 損 安 降 日 期 :1958( 民 47) 年 4 月 21 日 機 種 :B-17 機 1 架 任 務 : 執 行 大 陸 電 子 偵 測 任 務 組 員 14 員 : 機 長 : 陳 章 相 中 校 飛 行 官 : 李 德 風 中 校 陳 莊 甫 少 校 領 航 官 : 汪 長 雄 中 校 謝 恕 倫 少 校 伏 惠 湘 上 尉 電 子 反 制 官 : 李 崇 善 上 尉 馬 甦 上 尉 劉 抑 強 上 尉 通 信 員 : 靳 習 經 士 官 長 機 械 員 : 宋 迺 洲 士 官 長 空 投 員 : 黃 士 文 士 官 馬 維 棟 考 振 芬 一 兵 131

7 航 程 :19:30 時 自 新 竹 基 地 起 飛, 起 飛 後 保 持 海 上 低 空 500 英 呎 20:30 時 由 福 建 福 鼎 進 入 大 陸, 於 進 入 點 附 近 遭 解 放 軍 高 砲 攻 擊, 經 爬 高 閃 避 後 安 全 脫 離 火 網, 仍 依 計 畫 航 線 執 行 任 務 飛 經 江 西 南 昌 修 水, 湖 北 漢 口, 返 航 經 安 徽 進 入 蘇 北 平 原, 在 次 日 清 晨 由 江 蘇 東 海 出 口 脫 離 大 陸,12:35 時 安 降 新 竹 基 地, 飛 行 時 間 長 達 17 小 時 5 分 鐘 ( 如 航 線 圖 ) 任 務 概 述 : 任 務 期 間, 於 進 入 大 陸 1 小 時 後, 電 子 官 截 獲 解 放 軍 攔 截 機 陸 空 通 訊, 繼 而 於 江 西 南 昌 附 近, 我 機 遭 攔 截 機 攔 截 追 擊, 我 機 保 持 最 低 安 全 高 度, 低 空 迂 迴 戰 術, 順 利 擺 脫 追 擊 於 飛 抵 漢 口 南 部 時, 電 子 官 再 次 截 獲 攔 截 機 陸 空 通 訊 時, 攔 截 機 已 與 我 機 位 置 接 近, 旋 即 向 我 機 攔 截 追 擊, 因 受 地 形 限 制, 低 空 飛 行 困 難, 我 機 雖 立 即 大 幅 度 機 動 飛 行 迴 避, 終 被 攔 截 機 多 次 開 砲 攻 擊, 機 身 中 彈 多 處, 通 信 員 機 警 的 向 基 地 發 出 電 報 : 我 機 中 彈 受 傷 我 機 返 航 幸 賴 我 機 員 沉 著 果 敢, 密 切 配 合, 發 揮 戰 技, 勉 力 飛 行, 及 抵 漢 口 北 部 附 近, 始 擺 脫 攔 截 機 追 擊 飛 機 中 彈 受 傷, 電 子 工 作 艙 位 於 機 身 中 央 部 位, 艙 頂 被 機 砲 碎 片 打 穿 ; 直 尾 翅 蒙 皮 被 擊 中 造 成 約 1 英 呎 直 徑 破 洞 ; 機 尾 上 方 被 機 砲 擊 中 洞 穿, 可 從 機 內 看 到 天 空 機 長 根 據 報 告 及 實 際 操 縱 驗 證 後, 評 估 各 操 縱 系 統 尚 屬 正 常, 機 身 雖 受 損 傷, 仍 能 維 持 飛 行, 為 期 安 全 返 航, 決 定 更 改 計 畫, 脫 離 返 航 在 領 航 官 精 密 計 算 下, 改 變 新 航 向 飛 入 山 區, 藉 山 勢 地 形 力 求 隱 蔽, 保 持 最 低 安 全 高 度 飛 行, 經 安 徽 進 入 蘇 北 平 原, 再 降 低 飛 行 高 度, 次 日 清 晨 脫 離 大 陸 航 行 海 上 敵 情 消 失, 機 械 員 檢 查 油 量 後, 機 長 決 定 發 電 基 地 告 知 安 全, 並 以 最 低 耗 油 量 返 航 於 大 陳 上 空 與 基 地 派 出 之 救 護 機 會 合, 安 降 新 竹 基 地 林 虎 所 著 保 衛 祖 國 領 空 的 戰 鬥 書 中 證 實 我 任 務 機 係 遭 受 MIG-17 機 擊 傷 此 次 解 放 軍 擔 任 攔 截 擊 傷 我 機 之 飛 行 員 為 空 12 師 殲 擊 機 大 隊 李 順 祥, 於 21:48 時 起 飛 攔 截 我 機, 因 情 報 不 連 續, 於 22:44 時 返 場 降 落 23:08 時 奉 命 再 次 起 飛, 在 地 面 指 揮 所 引 導 下 進 入 我 機 後 方, 此 時 設 在 江 西 吉 安 的 引 導 站 鑑 於 地 面 雷 達 掌 握 不 連 續, 令 李 員 作 機 動 飛 行 進 行 搜 索 李 員 即 向 左 右 作 20 度 航 向 機 動, 並 下 降 高 度 至 1,400 公 尺 ( 山 區 標 高 約 1,100 公 尺 ), 機 載 雷 達 在 左 前 方 40 度, 距 離 1,500 公 尺 處 發 現 我 機 李 員 即 修 正 進 入 角 度, 調 整 高 度, 在 距 我 機 800 公 尺 後 方 開 砲, 以 23 毫 米 機 砲 向 我 機 發 射 36 發 砲 彈, 開 砲 後 即 見 我 機 以 大 坡 度 向 左 側 滑, 李 員 即 向 右 脫 離, 並 請 示 指 揮 所 再 次 引 導 進 入, 因 地 面 雷 達 迷 失 目 標 無 法 進 行 引 導 攔 截,23:49 時 引 導 返 航, 次 日 00:08 時 返 場 降 落 132

8 空 軍 特 種 作 戰 史 回 顧 ( 二 ) 二 空 中 遭 3 次 攔 截 及 地 面 高 砲 攻 擊 日 期 :1960( 民 49) 年 12 月 19 日 機 種 :P2V-7U 機 1 架 任 務 : 執 行 大 陸 電 子 偵 測 任 務 組 員 13 員 : 機 長 : 中 隊 長 趙 欽 中 校 飛 行 官 : 尹 金 鼎 少 校 蔡 文 韜 少 校 領 航 官 : 周 文 淵 少 校 范 錫 明 上 尉 鍾 熾 藩 上 尉 電 子 官 : 高 蔭 松 少 校 喻 經 國 少 校 朱 振 三 少 校 通 信 官 : 楊 文 成 少 校 機 械 員 : 鍾 明 遠 士 官 長 空 投 員 : 徐 雅 林 士 官 考 振 芬 上 兵 航 程 :17:50 時 由 南 韓 群 山 基 地 起 飛, 保 持 海 上 低 空 航 行, 定 向 遼 東 半 島 與 山 東 半 島 間 之 長 山 列 島 20:40 時 穿 越 渤 海, 由 河 北 山 海 關 進 入 大 陸, 飛 經 秦 皇 島 昌 黎 灤 縣 唐 山, 熱 河 承 德 赤 峰, 察 哈 爾 張 家 口, 綏 遠 歸 綏 包 頭, 山 西 太 原, 河 北 石 家 莊, 河 南 安 陽, 山 東 濟 寧 曲 阜 臨 沂, 江 蘇 連 雲 港,03:35 時 由 海 洲 灣 脫 離 大 陸,08:35 時 安 降 新 竹 基 地, 飛 行 時 間 為 14 小 時 45 分 鐘 ( 如 航 線 圖 ) 任 務 概 述 : 任 務 期 間, 我 機 在 進 入 大 陸 前, 解 放 軍 已 起 飛 第 1 批 Tu-4 機 先 行 進 入 渤 海 灣 內 搜 索 我 機 我 機 進 入 大 陸 後, 於 熱 河 承 德 附 近, 第 1 批 Tu-4 機 追 蹤 接 近 我 機 後 方, 並 連 續 2 次 開 砲 攻 擊, 幸 未 擊 中, 砲 彈 由 我 機 下 方 約 800 英 呎 處 由 後 向 前 通 過, 機 組 員 多 人 目 視 該 機 於 攻 擊 後 由 我 機 下 方 通 過 我 機 通 過 承 德 後 定 向 赤 峰 時, 突 然 偵 獲 MIG-17 機 攔 截 訊 號, 並 向 我 機 急 速 接 近, 並 連 續 3 次 向 我 機 開 砲 攻 擊, 砲 彈 由 左 側 1,000 英 呎 處 通 過, 幸 未 擊 中, 我 機 採 機 動 迴 避, 安 全 脫 離 險 境, 仍 依 計 畫 航 線 繼 續 執 行 任 務 飛 抵 察 哈 爾 張 家 口 附 近, 第 2 批 Tu-4 機 追 蹤 而 至, 我 機 保 持 最 低 安 全 高 度, 運 用 地 勢 迂 迴 飛 行, 始 擺 脫 該 機 追 擊 於 飛 抵 山 東 濟 寧 上 空, 遭 解 放 軍 地 面 探 照 燈 照 射 及 高 砲 猛 烈 射 擊, 我 機 沉 著 應 戰, 安 全 脫 離 地 面 火 網 於 飛 向 臨 沂 途 中, 第 3 批 Tu-4 機 追 蹤 而 至, 並 從 我 機 左 後 方 4 次 開 砲 攻 擊, 彈 道 約 高 於 我 機 600 英 呎, 我 機 採 機 動 迴 避, 幸 未 擊 中 此 次 Tu-4 機 雖 未 能 擊 中 我 機, 但 已 造 成 我 機 執 行 任 務 之 極 大 威 脅 林 虎 所 著 保 衛 祖 國 領 空 的 戰 鬥 書 中 證 實, 解 放 軍 第 1 批 Tu-4 機 在 渤 海 灣 截 擊 我 任 務 機, 與 我 機 纏 鬥 10 幾 分 鐘, 射 擊 250 發 砲 彈, 高 度 由 25 公 尺 打 到 10 幾 公 尺, 由 於 紅 外 線 瞄 準 具 精 度 太 差, 未 能 擊 中 我 機 第 2 批 Tu-4 機 在 張 家 口 地 區 與 我 機 纏 鬥 10 分 鐘 ; 第 3 批 Tu-4 機 於 我 機 返 航 經 山 東 臨 沂 東 北 時, 截 擊 我 機, 連 續 開 砲 纏 鬥 35 分 鐘, 使 我 機 幾 乎 無 法 安 全 脫 離 三 遭 攔 截 機 攻 擊, 左 翼 中 彈 安 返 133

9 日 期 :1961( 民 50) 年 1 月 17 日 機 種 :P2V-7U 機 1 架 任 務 : 執 行 大 陸 電 子 偵 測 任 務 組 員 13 員 : 機 長 : 李 德 風 中 校 飛 行 官 : 葉 霖 中 校 周 以 栗 少 校 領 航 官 : 陳 昌 惠 少 校 李 文 駿 少 校 岳 昌 孝 上 尉 電 子 官 : 虞 祖 培 少 校 喻 經 國 少 校 朱 振 三 少 校 通 信 官 : 陳 運 龍 少 校 機 械 員 : 薛 洪 吉 士 官 長 空 投 員 : 呂 玉 昇 士 官 高 詮 上 兵 航 程 :18:30 時 自 新 竹 基 地 起 飛, 利 用 全 黑 夜 掩 護, 保 持 海 上 低 空 500 英 呎 航 行, 19:01 時 由 福 建 湄 州 灣 進 入 大 陸, 飛 經 福 建 江 西 湖 南 四 川 貴 州 廣 西 廣 東 等 省, 最 遠 達 重 慶 之 北 ( 如 航 線 圖 ) 任 務 概 述 : 任 務 期 間, 飛 抵 福 建 將 樂 上 空 時, 即 偵 獲 解 放 軍 MIG-17 機 攔 截 訊 息, 不 久 即 遭 MIG-17 機 攔 截 追 擊 我 機 除 採 取 緊 急 迴 避 動 作 外, 並 實 施 電 子 干 擾, 在 閃 避 攻 擊 中, 仍 遭 攔 截 機 擊 中, 左 翼 前 後 緣 各 被 擊 穿 1 個 大 洞 發 動 機 兩 側 之 副 翼, 副 翼 受 損 破 片 波 及 炸 彈 艙 門 機 身 及 左 發 動 機 後 整 流 罩 等 擺 脫 攔 截 機 追 擊 後, 經 檢 查 各 操 縱 系 統 尚 屬 正 常, 無 礙 飛 行 安 全, 機 長 決 定 繼 續 冒 險 前 進 執 行 任 務, 次 日 03:56 時 自 廣 東 電 白 海 岸 脫 離 大 陸,07:50 時 安 降 新 竹 基 地, 飛 行 時 間 14 小 時 40 分 鐘 機 組 員 於 安 全 降 落 後, 特 別 在 受 傷 之 機 翼 下 合 影 四 遭 Tu-4 MIG-17 機 攔 截 日 期 :1961( 民 50) 年 10 月 6 日 機 種 :P2V-7U 機 1 架 任 務 : 執 行 大 陸 電 子 偵 測 任 務 組 員 13 員 : 機 長 : 尹 金 鼎 少 校 飛 行 官 : 周 以 栗 少 校 柳 克 鑅 中 校 領 航 官 : 南 萍 少 校 李 文 駿 上 尉 鄒 立 徐 上 尉 電 子 官 : 張 桂 圃 少 校 鍾 書 源 少 校 朱 振 三 少 校 通 信 官 : 陳 運 龍 少 校 機 械 員 : 鍾 明 遠 士 官 長 134

10 空 軍 特 種 作 戰 史 回 顧 ( 二 ) 空 投 員 : 徐 雅 林 士 官 長 高 銓 上 兵 航 程 :15:55 時 由 新 竹 基 地 起 飛, 保 持 海 上 500 英 呎 低 空 航 行,19:46 時 由 廣 東 陽 江 進 入 大 陸, 飛 經 茂 名, 廣 西 欽 縣 桂 林, 湖 南 衡 陽, 江 西 贛 縣 宜 春 南 昌 上 饒, 福 建 浦 城, 浙 江 龍 泉, 由 永 嘉 脫 離 大 陸, 次 日 03:55 時 安 降 新 竹 基 地, 飛 行 時 間 12 小 時 ( 如 航 線 圖 ) 任 務 概 述 : 任 務 期 間, 我 機 於 飛 抵 廣 西 欽 縣 附 近, 遭 解 放 軍 Tu-4 機 攔 截 追 擊, 經 我 機 以 強 力 電 子 干 擾, 並 採 取 迂 迴 機 動 閃 避, 順 利 擺 脫 該 機 追 擊 於 飛 抵 江 西 南 昌 附 近, 遭 遇 MIG-17 機 攔 截 追 擊, 並 由 我 機 後 方 2 次 開 砲 攻 擊, 我 機 仍 以 強 力 電 子 干 擾, 並 採 取 迂 迴 機 動 閃 避, 仍 順 利 擺 脫 追 擊 五 遭 攔 截 後 被 高 砲 擊 傷 日 期 :1961( 民 50) 年 11 月 4 日 機 種 :P2V-7U 機 1 架 任 務 : 執 行 大 陸 電 子 偵 測 任 務 組 員 13 員 : 機 長 : 副 隊 長 葉 霖 中 校 飛 行 官 : 尹 金 鼎 少 校 蔡 文 韜 少 校 領 航 官 : 南 萍 少 校 陳 昌 惠 少 校 岳 昌 孝 上 尉 電 子 官 : 張 桂 圃 少 校 朱 振 三 少 校 陳 昌 文 少 校 通 信 官 : 李 惠 少 校 機 械 員 : 梁 偉 鵬 士 官 長 空 投 員 : 程 度 士 官 長 周 迺 鵬 士 官 長 航 程 :14:30 時 自 新 竹 基 地 起 飛, 保 持 海 上 低 空 航 行, 先 經 東 海 再 轉 入 黃 海 19:03 時 由 江 蘇 東 台 附 近 進 入 大 陸, 飛 經 鹽 城 淮 陰 宿 遷, 山 東 臨 沂 曲 阜 濟 寧 聊 城, 河 北 石 門 宣 化 北 平 山 海 關 等 地 區, 於 秦 皇 島 出 口 脫 離 大 陸 我 機 安 全 脫 離 大 陸 後, 即 按 計 畫 定 向 南 韓 群 山 基 地, 次 日 03:30 時 安 降 韓 國 群 山 基 地, 飛 行 時 間 13 小 時 ( 如 航 線 圖 ) 任 務 概 述 : 任 務 期 間, 於 我 機 進 入 大 陸 10 分 鐘, 電 子 官 即 偵 獲 解 放 軍 MIG-17 機 攔 截 訊 號, 並 向 我 機 追 蹤 接 近, 我 機 立 即 反 應, 除 強 力 電 子 干 擾 外, 並 以 機 動 閃 避, 迫 使 攔 截 機 無 功 而 返 飛 經 費 縣 南 部 上 空, 偵 獲 Tu-4 機 攔 截 訊 號, 急 速 接 近, 並 向 我 機 開 砲 攻 擊, 我 機 立 即 採 取 機 動 迴 避, 擺 脫 該 機 追 擊 135

11 飛 抵 聊 城 上 空,MIG-17 機 再 次 來 襲, 我 機 立 即 反 應, 除 強 力 電 子 干 擾 外, 並 以 機 動 閃 避, 再 度 擺 脫 該 機 追 擊 飛 抵 河 北 石 家 莊 附 近 時,Tu-4 機 再 度 出 現, 並 連 續 向 我 機 瘋 狂 開 砲 攻 擊, 機 組 員 目 視 砲 彈 由 翼 尖 掠 過, 幸 未 中 彈, 我 機 機 動 閃 避, 擺 脫 該 機 追 擊 飛 抵 昌 平 時,Tu-4 機 再 度 追 蹤 而 至, 又 對 我 機 盲 目 開 砲 2 次 攻 擊, 仍 無 功 而 返 當 飛 抵 灤 縣 上 空 時, 偵 獲 地 面 高 砲 訊 號, 隨 即 向 我 機 密 集 開 砲 射 擊, 我 機 雖 以 電 子 干 擾, 緊 急 迴 避, 仍 遭 砲 彈 碎 片 擊 中 左 翼, 造 成 1 處 直 徑 約 3 英 吋 之 破 洞, 所 幸 不 影 響 飛 行 操 縱, 繼 續 執 行 任 務 我 機 準 備 於 秦 皇 島 附 近 出 口 脫 離 大 陸 時,Tu-4 機 再 度 追 蹤 而 至, 我 機 除 採 取 電 子 干 擾, 並 以 改 變 高 度 航 向, 迂 迴 前 進, Tu-4 機 始 終 糾 纏 不 去, 直 至 山 東 煙 台 北 部 海 域, 又 向 我 機 開 砲 射 擊 3 次, 我 機 機 動 閃 避, 擺 脫 該 機 追 擊 當 我 機 飛 抵 長 山 列 島 時, 地 面 高 砲 又 向 我 機 猛 烈 射 擊, 機 組 員 臨 危 不 亂, 以 電 子 干 擾, 緊 急 迴 避, 安 全 脫 離 火 網 遭 解 放 軍 夜 間 照 明 戰 法 攻 擊 領 航 官 : 南 萍 范 錫 明 李 文 俊 電 子 官 : 張 桂 圃 喻 經 國 朱 振 三 通 信 官 : 楊 文 成 機 械 員 : 鍾 明 遠 空 投 員 : 高 銓 周 迺 鵬 航 程 :15:55 時 自 新 竹 基 地 起 飛, 保 持 海 上 低 空 500 英 呎 航 行,20:08 時 由 山 東 半 島 進 入 大 陸, 飛 經 渤 海 灣 冀 東 冀 南 豫 北 魯 南 蘇 北 等 地 區, 次 日 01:08 時 自 東 海 以 南 海 岸 脫 離 大 陸,07:03 時 安 降 新 竹 基 地, 飛 行 時 間 15 小 時 35 分 鐘 ( 如 航 線 圖 ) 任 務 概 述 : 任 務 期 間, 在 渤 海 上 空 與 解 放 軍 海 航 照 明 攻 擊 大 隊 首 次 遭 遇 ; 由 IL-28 機 1 架 擔 任 照 明 機, 在 地 面 指 揮 管 制 引 導 下, 投 放 6 枚 75 公 斤 之 照 明 彈, 半 徑 約 3.5 公 里 範 圍 內 亮 如 白 晝, 我 機 暴 露 於 光 區 長 達 19 秒 我 機 採 取 靈 活 迂 迴 戰 術, 大 坡 度 動 作 閃 避, 迅 速 脫 離 光 區, 使 後 方 之 MIG-15 機 無 法 有 效 佔 位 攻 擊, 安 然 脫 險 在 天 津 石 門 安 陽 及 濟 南 等 地 區 亦 遭 解 放 軍 攔 截 機 雷 達 追 蹤 鎖 定 多 次, 我 機 組 員 沉 著 應 戰, 適 時 運 用 電 子 干 擾 及 低 空 迂 迴 戰 術, 順 利 擺 脫 攔 截 機 追 擊 一 首 次 遭 遇 夜 間 照 明 戰 法 日 期 :1961( 民 50) 年 5 月 9 日 機 種 :P2V-7U 機 1 架 任 務 : 執 行 大 陸 電 子 偵 測 任 務 組 員 13 員 : 機 長 : 戴 樹 清 中 校 飛 行 官 : 尹 金 鼎 朱 震 136

12 空 軍 特 種 作 戰 史 回 顧 ( 二 ) 林 虎 所 著 保 衛 祖 國 領 空 的 戰 鬥 書 中 證 實, 我 機 20:20 時 於 山 東 海 陽 附 近 進 入 大 陸, 航 向 290 度,20:25 時 在 平 度 東 20 公 里 改 航 向 360 度,20:31 時 進 入 渤 海 灣 20:08 時 海 航 4 師 指 揮 所 令 IL-28 照 明 機 組 ( 海 航 3 師 大 隊 長 王 樹 萊 機 組 ) 和 MIG-15 攻 擊 機 ( 前 座 是 海 航 4 師 10 團 領 航 主 任 王 鴻 喜, 後 座 是 飛 行 員 陳 根 發 ) 起 飛 截 擊 我 機 20:27 分 16 秒, 照 明 機 在 我 機 正 前 方 2,100 公 尺, 攻 擊 機 位 於 我 機 左 後 方 1,800 公 尺 處, 地 面 指 揮 所 下 令 投 照 明 彈 照 亮 後 19 秒 鐘, 攻 擊 機 在 右 前 方 1,600 公 尺 處 發 現 我 機, 即 壓 坡 度 下 滑 接 戰, 由 於 佔 位 動 作 粗 猛, 丟 失 目 標 改 平 後 發 現 我 機 在 左 下 方, 隨 即 右 轉 想 再 次 進 入, 但 我 機 已 脫 離 光 區 夜 間 照 明 戰 法 示 意 圖 1 夜 間 照 明 戰 法 示 意 圖 2 夜 間 照 明 戰 法 俯 瞰 示 意 圖 夜 間 照 明 戰 法 空 中 側 面 圖 二 再 次 遭 遇 夜 間 照 明 戰 法 日 期 :1963( 民 52) 年 5 月 17 日 機 種 :P2V-7U 機 1 架 任 務 : 執 行 大 陸 電 子 偵 測 任 務 組 員 14 員 : 機 長 : 朱 震 中 校 飛 行 官 : 李 邦 訓 中 校 關 伯 平 中 校 領 航 官 : 嚴 中 中 校 李 文 駿 少 校 汪 洽 中 尉 電 子 官 : 陳 白 濤 中 校 張 正 和 中 校 邱 玉 鉉 中 校 何 家 卓 少 校 通 信 官 : 汪 鴻 鈞 中 校 機 械 員 : 黃 龍 翔 士 官 空 投 員 : 呂 玉 昇 士 官 張 其 瑞 士 官 航 程 :16:15 時 自 新 竹 基 地 起 飛, 保 持 海 上 低 空 航 行, 先 經 東 海 再 轉 入 黃 海 137

13 20:39 時 由 江 蘇 鹽 城 東 方 之 斗 龍 港 進 入 大 陸, 飛 經 大 岡 鎮 漣 水 泗 陽 安 徽 宿 縣 河 南 商 邱 山 東 臨 沂, 於 青 島 附 近 脫 離 大 陸, 次 日 02:15 時 安 降 群 山 基 地 完 成 整 備 後,07:55 時 由 群 山 基 地 起 飛 返 航,13:25 時 安 降 新 竹 基 地 ( 如 航 線 圖 ) 任 務 概 述 : 任 務 期 間, 於 蚌 埠 附 近 發 現 空 中 有 紅 色 及 白 色 信 號 彈 多 枚, 射 向 我 機 航 路, 接 著 又 發 現 高 亮 度 之 照 明 彈 多 枚 在 我 機 週 圍 點 亮, 頓 時 陷 入 光 區, 隨 即 發 現 MIG- 17 機 1 架 由 我 機 後 上 方 俯 衝 下 來, 並 連 續 開 砲 攻 擊, 我 機 組 員 目 睹 砲 彈 光 跡, 至 少 8 次 以 上 對 向 我 機 直 衝 而 來 我 機 立 即 採 取 機 動 閃 避, 大 坡 度 動 作 改 變 飛 行 姿 態 在 飛 機 壓 坡 度 轉 彎 時, 機 長 經 由 機 翼 側 間 空 隙, 清 楚 目 視 砲 彈 擊 中 地 面 之 火 花, 其 彈 著 點 週 圍 恰 與 我 機 地 面 投 影 位 置 相 重 疊 我 機 於 脫 離 光 區 利 用 暗 夜 掩 護 安 然 脫 險, 即 要 求 領 航 官 詳 細 檢 查 航 線, 確 定 位 置, 通 信 官 發 電 告 知 基 地 戰 況 飛 經 宿 縣 與 徐 州 間, 電 子 官 數 次 偵 獲 MIG-17 機 之 攔 截 訊 號, 向 我 機 追 蹤 接 近, 我 機 立 即 反 應, 除 強 力 電 子 干 擾 外, 並 以 機 動 閃 避, 順 利 擺 脫 追 擊 我 機 在 脫 離 大 陸 前, 左 發 動 機 先 後 發 生 2 次 爆 震, 脫 離 出 海 後, 海 上 氣 象 驟 變, 天 候 惡 劣, 考 量 安 全, 機 長 決 定 轉 降 至 南 韓 群 山 基 地, 當 即 要 求 領 航 官 設 定 新 航 線, 通 信 官 發 電 告 知 基 地 儘 速 聯 絡 美 方 通 知 群 山 基 地 次 日 清 晨 我 機 安 降 群 山 基 地, 檢 查 飛 機 補 充 油 料 完 成 整 備 後, 確 定 飛 機 妥 善 無 安 全 顧 慮, 即 起 飛 返 航 安 降 新 竹 基 地 林 虎 所 著 保 衛 祖 國 領 空 的 戰 鬥 書 中 證 實, 解 放 軍 空 軍 照 明 攻 擊 大 隊 於 當 日 夜 間 即 已 事 前 機 動 至 徐 州 ;21:00 時 我 機 通 過 徐 州 東 南 150 公 里 處, 解 放 軍 即 下 令 IL-28 照 明 機 及 MIG-17 攻 擊 機 起 飛 截 擊 我 機 照 明 機 前 3 次 進 入 均 未 能 壓 準 我 機 航 跡, 擺 位 不 好, 沒 能 投 彈 ; 第 4 次 進 入 在 我 機 前 上 方 2 公 里 處, 投 下 12 枚 75 公 斤 照 明 彈, 照 中 我 機, 此 時 攻 擊 機 在 左 前 10 度, 距 離 1 公 里 高 150 公 尺 處 發 現 我 機, 即 推 機 頭 壓 坡 度 進 入 攻 擊, 我 機 以 急 劇 向 左 做 了 下 滑 轉 彎, 攻 擊 機 在 追 擊 過 程 中 開 砲 13 次, 直 至 將 砲 彈 打 光, 因 距 離 遠, 瞄 準 不 穩, 未 能 擊 中 我 機 任 務 中 親 情 呼 喚 戴 樹 清 中 校 李 德 風 中 校 及 朱 震 中 校 等 機 組 員, 有 次 駕 P2V-7U 機 至 大 陸 廣 東 海 豐 陸 豐 一 帶 執 行 任 務, 於 到 達 目 標 區 前, 收 聽 到 戴 員 的 父 親 ( 前 陸 軍 中 將 戴 銘 忠 ) 正 透 過 廣 播 向 其 心 戰 喊 話, 戴 員 一 聽 到 是 其 父 親 在 向 他 喊 話, 情 緒 很 激 動 的 說 : 那 是 我 父 親 的 聲 音 李 德 風 中 校 立 即 接 替 他 的 機 長 位 置, 以 免 戴 員 因 情 緒 不 穩 影 響 飛 行 及 任 務 執 行, 順 利 完 成 任 務 返 航 138

14 空 軍 特 種 作 戰 史 回 顧 ( 二 ) 另 朱 震 中 校 於 其 兒 子 出 生 不 久 後, 鄰 居 轉 告 : 中 共 的 廣 播 電 台 指 名 廣 播 朱 震 的 名 字, 並 且 還 說 : 朱 震, 恭 喜 你! 喜 獲 麟 兒 自 古 忠 孝 難 兩 全, 我 忠 勇 之 黑 蝙 蝠 隊 員 秉 持 著 忠 勇 報 國 之 信 念, 只 能 拋 棄 親 情 的 呼 喚 特 種 作 戰 任 務 殉 職 人 員 一 第 一 架 犧 牲 的 任 務 機 日 期 :1954( 民 43) 年 5 月 26 日 機 種 :B-17 機 1 架 任 務 : 執 行 夜 間 空 投 敵 後 工 作 人 員 任 務 組 員 : 機 長 聶 經 淵 上 尉 帶 領 機 組 人 員 任 務 概 述 : 任 務 機 20:10 時 自 新 竹 基 地 起 飛 21:00 時 由 福 建 惠 安 進 入 大 陸,21: 15 時 在 惠 安 至 仙 游 之 間 失 去 聯 絡 ( 如 航 線 圖 ) 由 於 當 時 解 放 軍 空 軍 還 無 法 進 行 夜 間 攔 截 作 戰, 所 以 我 方 初 步 研 判 是 遭 到 高 射 砲 擊 落, 然 以 大 陸 地 區 每 次 擊 落 進 襲 之 飛 機, 就 會 大 肆 宣 傳 的 作 為, 但 此 次 狀 況 卻 從 未 提 及, 研 判 失 事 原 因 以 機 械 故 障 或 不 慎 撞 山 最 為 可 能 機 上 機 組 人 員 4 人 全 部 殉 職, 還 有 3 名 前 往 空 投 目 的 地 的 敵 後 工 作 人 員 也 一 起 殉 職 ( 人 員 詳 如 表 列 ) 任 務 日 期 1954(43) 年 5 月 26 日 飛 機 失 事 機 型 情 形 B-17 在 福 建 惠 安 聶 經 淵 韋 上 空 被 高 射 盛 和 范 聰 砲 擊 落 傑 李 必 成, 及 陸 軍 傘 兵 戴 晴 川 王 夢 麟 孔 昭 曄 3 人 殉 職 人 員 人 數 備 註 7 特 種 作 戰 第 一 批 犧 牲 人 員 據 2002( 民 91) 年 4 月 16 日 中 國 福 建 省 仙 游 縣 政 協 致 福 建 省 政 協 台 港 澳 僑 聯 絡 委 的 公 文 複 印 本, 文 內 述 說 國 民 黨 空 軍 1 架 B-17 型 機, 執 行 任 務 時 墜 毀 於 福 建 惠 安 至 仙 遊 間 ; 另 仙 游 公 安 局 退 休 員 警 吳 坤 福 日 記 中 記 載 : 曾 召 集 當 時 目 睹 的 有 關 人 員 座 談, 他 們 回 憶 於 1954( 民 43) 年 5 月 26 日 晚 上 8 時 許, 確 有 1 架 台 灣 國 民 黨 飛 機 由 秀 嶼 方 向 飛 入, 撞 毀 在 仙 游 楓 亭 斗 南 鄉 山 上, 機 組 成 員 全 部 罹 難 二 任 務 機 在 海 峽 上 空 失 蹤 日 期 :1955( 民 44) 年 4 月 14 日 機 種 :B-26 機 1 架 任 務 : 夜 間 執 行 大 陸 地 區 空 投 任 務 組 員 : 機 長 劉 貫 霄 少 校 帶 領 機 組 人 員 任 務 概 述 : 前 往 大 陸 執 行 任 務, 新 竹 基 地 起 飛 後, 卻 在 台 灣 海 峽 上 空 失 去 聯 絡, 隔 天 天 亮 後 仍 不 見 該 機 返 航, 我 方 亦 派 機 冒 險 前 往 閩 江 口 一 帶 尋 找 機 組 員 下 落, 卻 無 任 何 蹤 跡 ( 如 航 線 圖 ) 據 判 該 機 可 能 於 夜 間 海 上 低 空 飛 行 時, 139

15 為 達 到 保 密 的 效 果, 飛 行 高 度 過 低 而 造 成 墜 海 的 不 幸 事 件, 機 長 劉 貫 霄 少 校 和 組 員 共 4 員 及 陸 軍 傘 兵 2 員, 全 部 殉 職 ( 人 員 詳 如 表 列 ) 任 務 日 期 機 1955(44) 年 4 月 14 日 型 飛 機 失 殉 職 人 員 人 數 備 事 情 形 B-26 執 行 任 務 中 劉 貫 霄 虞 於 臺 灣 海 峽 琨 李 英 失 事 琪 徐 朋, 及 陸 軍 傘 兵 趙 連 生 張 玉 杰 三 任 務 機 首 次 於 夜 間 遭 擊 落 日 期 :1956( 民 45) 年 6 月 22 日 機 種 :B-17 機 1 架 任 務 : 執 行 電 子 偵 察 及 心 戰 宣 傳 品 空 投 任 務 組 員 : 機 長 葉 拯 民 中 校 帶 領 機 組 人 員 任 務 概 述 : 任 務 機 ( 機 號 357) 晚 上 20: 00 時 自 新 竹 基 地 起 飛, 當 晚 是 農 曆 5 月 14 日 皓 月 當 空, 能 見 度 極 佳,22:20 時 由 浙 江 玉 環 島 進 入 大 陸 定 向 安 徽, 次 日 零 時 於 飛 抵 江 西 婺 源 德 興 地 區 與 基 地 電 台 聯 絡 暢 通 約 在 江 西 上 饒 廣 豐 空 域 與 基 地 失 去 聯 絡, 直 至 天 亮 仍 無 法 構 成 聯 繫, 亦 無 返 航 跡 象, 經 多 方 查 證, 該 機 均 無 任 何 音 訊 ( 如 航 線 圖 ) 於 事 發 後 2 日 大 陸 中 央 人 民 廣 播 電 台 6 註 播 出 簡 短 消 息 : 人 民 解 放 軍 在 江 西 廣 豐 上 空 擊 落 蔣 機 一 架, 在 當 年 相 互 猜 忌 彼 此 攻 擊 之 情 況 下, 被 我 方 斥 為 無 稽 之 談 後 經 證 實 該 機 遭 解 放 軍 攔 截 機 擊 落 對 解 放 軍 空 軍 而 言, 自 加 強 夜 間 防 空 能 力 後 終 於 獲 得 成 效, 首 次 在 夜 間 擊 落 我 特 種 作 戰 機 ; 對 我 方 而 言, 這 次 是 執 行 特 種 任 務 的 飛 機, 第 1 次 於 夜 間 被 攔 截 機 擊 落 ; 機 上 組 員 計 機 長 葉 拯 民 中 校 等 共 11 員 全 部 殉 職 ( 人 員 詳 如 表 列 ) 任 務 日 期 機 1956(45) 年 6 月 22 日 型 飛 機 失 殉 職 人 員 人 數 備 事 情 形 B-17 在 江 西 廣 豐 葉 拯 民 楊 上 空 至 上 饒 頌 文 周 興 間, 遭 到 米 國 錢 端 格 -17F 機 目 信 林 其 視 攔 截 擊 榕 羅 璞 落 杜 漢 萍 高 鵬 飛 陳 立 仁 郝 書 勤 王 茂 森 該 機 被 擊 落 之 謎 底 迄 2002( 民 91) 年, 由 林 虎 所 著 保 衛 祖 國 領 空 的 戰 鬥 書 中 才 正 式 揭 開, 證 實 該 機 係 遭 受 MIG-17 機 擊 落 MIG-17 機 飛 行 員 為 解 放 軍 空 12 師 第 34 團 團 長 魯 珉,00:11 時 自 衢 州 機 場 奉 令 起 飛 截 擊 我 機, 因 當 天 為 圓 月 夜,00:25 時 地 面 指 揮 所 引 導 魯 員 至 我 機 後 方 15 公 里 後 改 為 目 視 11 註 140

16 空 軍 特 種 作 戰 史 回 顧 ( 二 ) 搜 索, 在 右 前 方 目 視 發 現 我 機, 於 距 9 公 里 處 已 可 清 晰 看 到 我 機, 距 我 機 600 公 尺 進 行 第 1 次 機 砲 攻 擊, 目 視 我 機 機 翼 爆 出 強 烈 火 光 再 次 進 入, 於 距 270 公 尺 處 進 行 第 2 次 攻 擊, 即 見 我 機 機 身 爆 出 強 烈 白 光, 並 拖 著 烈 火 直 直 墜 向 地 面, 目 視 我 機 墜 毀 於 江 西 廣 豐 縣 嶺 底 鄉 溪 後 村 爆 炸 四 任 務 機 目 標 區 附 近 失 事 墜 毀 日 期 :1957( 民 46) 年 11 月 5 日 機 種 :B-26 機 1 架 任 務 : 浙 江 路 橋 機 場 空 投 傳 單 組 員 : 機 長 王 為 鐸 少 校 帶 領 機 組 人 員 任 務 概 述 : 機 長 率 組 員 駕 駛 B-26 機 ( 機 號 842) 於 晚 間 8 時 許 自 新 竹 基 地 起 飛, 進 入 浙 江 海 岸 後, 遭 遇 地 面 高 砲 射 擊, 因 受 地 形 影 響, 於 低 空 採 取 迴 避 戰 術 時, 高 度 過 低 撞 及 山 樹, 墜 毀 於 稻 田 中 ( 如 航 線 圖 ) 領 航 員 張 鳴 卿 少 校 及 通 信 員 陳 廷 斌 上 士 2 人 當 場 陣 亡 ; 另 機 長 王 為 鐸 少 校 飛 行 官 孔 祥 璋 少 校 及 領 航 官 李 復 權 上 尉 等 3 人 逃 過 一 劫, 摸 黑 向 海 岸 方 向 逃 跑, 還 沒 天 亮 即 遭 當 地 民 兵 逮 捕, 被 關 於 南 京 地 區, 每 天 接 受 16 小 時 長 時 間 的 疲 勞 審 問 後 來 停 止 審 問, 並 詢 問 3 人 是 否 願 意 留 大 陸 服 務,3 人 均 堅 持 要 回 台 灣 ( 人 員 詳 如 表 列 ) 任 務 日 期 1957(46) 年 11 月 5 日 機 型 飛 機 失 事 情 形 殉 職 人 員 B-26 於 浙 江 沿 海 張 鳴 遭 遇 砲 擊, 卿 低 空 迴 避 時 陳 廷 撞 及 山 樹 失 斌 事 人 數 備 註 2 另 有 王 為 鐸 孔 祥 璋 李 復 權 3 人 在 福 建 被 捕, 於 8 個 月 後 被 釋 回 台 1958( 民 47) 年 8 月 突 然 告 知 3 人 可 回 台 灣, 於 26 日 將 他 們 送 到 我 澳 門 辦 事 處, 中 華 民 國 空 軍 總 部 即 派 技 術 研 究 組 人 員 前 往 接 人, 先 送 至 琉 球 接 受 醫 療 檢 查 和 調 查, 再 返 回 台 灣 到 花 蓮 招 待 所, 由 美 方 派 專 家 進 行 測 謊 調 查, 證 明 3 人 並 未 被 解 放 軍 洗 腦 統 戰, 因 此 三 人 均 獲 上 級 同 意 復 職 後, 輔 導 轉 任 民 航 公 司 服 務 五 B-17 型 機 最 後 一 次 特 戰 任 務 B-17 機 電 子 偵 察 系 統 因 老 舊, 靈 敏 度 差, 更 無 防 衛 性 干 擾 設 備, 其 能 力 已 不 足 以 應 付, 當 時 的 敵 情 偵 蒐 瀕 臨 更 新 或 汰 換 的 關 鍵 時 刻, 上 級 單 位 決 定 該 機 僅 運 用 於 偏 遠 山 區 敵 情 薄 弱 地 帶, 避 開 較 高 威 脅 區 域, 視 戰 場 情 況 變 化, 逐 步 予 以 更 新 或 淘 汰 停 用 黑 蝙 蝠 中 隊 在 戰 術 運 用 上, 先 後 派 出 2 架 B-17 機 電 子 偵 察 機 進 入 華 南 地 區 日 期 :1959( 民 48) 年 5 月 29 日 機 種 :B-17 機 2 架 任 務 : 電 子 偵 察 機 進 入 華 南 地 區 組 員 : 第 1 架 機 : 機 長 李 德 風 中 校 帶 領 機 組 人 員 第 2 架 機 : 機 長 徐 銀 桂 中 校 帶 領 機 組 人 員 任 務 概 述 : 第 1 架 835 號 機 機 長 李 德 風 中 校, 目 標 區 為 廣 東 到 江 西 一 帶, 於 晚 間 141

17 20:30 時 由 廣 東 紅 海 灣 進 入 大 陸, 再 北 上 江 西 尋 烏 縣 空 域 後, 向 東 轉 返 廣 東 大 埔 縣, 再 轉 西 南 由 汕 尾 與 甲 子 之 間 海 岸 出 大 陸, 過 程 中 遭 解 放 軍 空 中 攔 截 1 次, 因 地 形 影 響 造 成 攔 截 失 敗, 我 機 安 返 基 地 第 2 架 815 號 機 機 長 徐 銀 桂 中 校, 目 標 區 為 廣 西 一 帶, 於 晚 間 21:00 時 由 雷 州 半 島 進 入 大 陸, 朝 西 飛 往 廣 西 橫 縣 再 飛 往 桂 平, 朝 東 北 方 飛 往 梧 州, 然 後 返 回 廣 東 德 慶, 經 恩 平, 預 定 由 陽 江 出 口 脫 離 大 陸, 再 以 低 空 返 航 該 機 於 通 過 廣 西 梧 州 進 入 廣 東 境 內 時, 遭 遇 解 放 軍 MIG-17 型 機 截 擊, 迴 避 不 及 中 彈, 墜 毀 於 陽 東 縣 山 區, 距 海 岸 線 出 口 點 僅 40 公 里 ( 如 航 線 圖 ) 全 體 機 組 員 14 員 殉 職 ( 人 員 詳 如 表 列 ) 我 機 墜 毀 之 最 後 電 訊 密 碼 經 此 一 不 幸 事 件 後,B-17 機 決 定 立 即 淘 汰 該 型 機 自 1952( 民 41) 年 至 1959( 民 48) 年 服 役 於 我 空 軍 林 虎 所 著 保 衛 祖 國 領 空 的 戰 鬥 書 中 證 實, 該 機 飛 行 員 為 解 放 軍 空 18 師 中 隊 長 蔣 哲 倫,23:12 時 由 廣 東 沙 堤 機 場 起 飛 攔 截 我 機, 解 放 軍 地 面 雷 達 發 現 我 機 後, 即 引 導 攔 截 機 向 我 機 後 方 逼 近 蔣 員 於 3.2 公 里 處 發 現 我 機 後 即 以 雷 達 追 蹤, 於 我 機 後 方 2 公 里 處 完 成 雷 達 鎖 定, 立 即 進 入 攻 擊, 於 距 我 機 800 公 尺 處 進 行 第 1 次 攻 擊, 因 受 砲 火 影 響 丟 失 目 標 待 恢 復 視 力 後, 於 左 機 翼 下 方 發 現 火 光, 判 明 是 我 機, 除 報 告 我 機 已 遭 擊 中 起 火 外, 再 次 進 入 攻 擊 於 距 我 機 800 公 尺 處 進 行 第 2 次 攻 擊 蔣 員 目 視 我 機 冒 出 熊 熊 大 火, 準 備 進 入 第 3 次 攻 擊 時, 目 視 我 機 發 生 爆 炸, 墜 毀 於 陽 東 縣 山 區, 蔣 員 即 行 脫 離 返 降, 次 日 00:02 時 返 場 落 地 P2V-7U 型 機 組 員 犧 牲 慘 重 任 務 日 期 機 型 飛 機 失 事 情 形 殉 職 人 員 人 數 備 註 1959(48) B-17 於 廣 東 恩 平 徐 銀 桂 李 年 5 月 29 日 南 方 金 雞 暋 黃 福 洲 山 大 旺 山 趙 成 就 伏 惠 山 腰, 遭 米 湘 韓 彥 傅 格 D 擊 定 昌 馬 甦 落 葉 震 環 陳 駿 聲 黃 士 文 宋 迺 洲 李 德 山 陳 亞 興 (81) 年 12 月 14 日 遷 葬 回 臺 我 機 通 信 官 陳 駿 聲 上 尉 於 飛 機 中 彈 墜 毀 前 一 刻, 堅 守 崗 位, 盡 職 的 向 基 地 發 出 空 軍 技 術 研 究 組 在 1957( 民 46) 年 挑 選 人 員 前 往 美 國 接 受 P2V-7U 機 換 裝 訓 練, 受 訓 人 員 如 下 表 : 職 務 姓 名 職 務 姓 名 職 務 姓 名 飛 行 官 殷 延 珊 上 校 ( 技 術 研 究 組 組 長 ) 趙 欽 中 校 ( 副 組 長 ) 朱 玉 銘 中 校 戴 樹 清 中 校 領 航 官 柳 肇 純 中 校 周 文 淵 中 校 李 滌 塵 上 尉 陳 光 宇 中 尉 機 械 員 鍾 明 遠 薛 洪 吉 李 自 民 法 勇 華 攤 開 空 軍 特 種 作 戰 的 歷 史 紀 錄, 任 務 最 高 峰 時 期 所 使 用 之 機 種 為 P2V-7U(RB-69A) 機, 自 1958( 民 47) 年 初 開 始 使 用 該 型 飛 機 執 142

18 空 軍 特 種 作 戰 史 回 顧 ( 二 ) 行 特 種 任 務, 至 1966( 民 55) 年 止, 期 間 共 損 失 5 架 飛 機 及 68 名 空 勤 人 員, 可 說 是 犧 牲 最 為 慘 重 的 時 期 ; 另 前 往 美 國 換 裝 的 人 員 至 1963( 民 52) 年 中 期 止, 亦 已 有 8 名 殉 職 一 撞 山 失 事 日 期 :1960( 民 49) 年 3 月 25 日 機 種 :P2V-7U 機 1 架 任 務 : 飛 往 韓 國 美 軍 群 山 基 地 組 員 : 機 長 殷 延 珊 上 校 組 長 率 領 機 組 人 員 任 務 概 述 :15:00 時 自 新 竹 基 地 起 飛, 預 計 降 落 韓 國 美 軍 群 山 基 地, 比 照 先 前 B-17 機 的 方 式, 再 從 該 基 地 起 飛 進 入 大 陸 執 行 任 務 這 架 任 務 機 在 無 線 電 靜 默 的 狀 況 下 飛 到 韓 國 群 山 外 海 後, 朝 向 群 山 基 地 前 進, 但 令 人 抱 憾 的 事 發 生 了, 該 機 沒 有 降 落 群 山 基 地, 反 而 因 偏 離 航 線, 墜 毀 在 800 英 呎 高 的 烏 蘇 山 上 ( 如 航 線 圖 ) 南 韓 火 化 後 運 回 台 灣 安 葬 ( 人 員 詳 如 表 列 ) 任 務 日 期 機 型 飛 機 失 事 情 形 殉 職 人 員 ( 4 9 ) P2V-7U 由 新 竹 基 殷 延 珊 朱 玉 年 3 月 25 日 (RB-69A) 地 起 飛, 銘 梁 燕 生 前 往 南 韓 柳 肇 純 陳 光 群 山 基 宇 孫 大 陸 地, 途 中 李 澤 林 劉 抑 偏 航 撞 及 強 夏 福 瀛 韓 國 烏 蘇 楊 桂 宸 李 自 山 失 事 民 姚 邦 熹 邢 漢 章 黃 勳 二 遭 地 面 砲 火 擊 落 失 事 日 期 :1961( 民 50) 年 11 月 6 日 機 種 :P2V-7U 機 1 架 人 數 備 註 任 務 : 飛 往 韓 國 美 軍 群 山 基 地 組 員 : 機 長 葉 霖 中 校 副 組 長 率 領 機 組 人 員 任 務 概 述 :17:00 時 自 韓 國 群 山 基 地 起 飛, 準 備 進 入 大 陸 東 北 地 區 執 行 任 務 於 碧 流 河 口 遭 解 放 軍 設 伏 之 高 砲 部 隊 射 擊, 因 迴 避 不 及, 中 彈 起 火 墜 毀 ( 如 航 線 圖 ) 機 上 組 員 包 括 機 長 葉 霖 中 校 ( 技 術 研 究 組 副 組 長 ) 等 13 員 全 部 殉 職 這 是 我 空 軍 損 失 的 第 2 架 P2V-7U 機 ( 人 員 詳 如 表 列 ) 14 事 後 美 方 人 員 研 判 失 事 原 因 極 可 能 是 機 上 定 向 錯 誤, 再 加 上 能 見 度 不 佳, 以 致 造 成 悲 劇 機 上 組 員 包 括 機 長 殷 延 珊 上 校 ( 技 術 研 究 組 組 長 ) 等 14 員 無 人 生 還 機 組 人 員 遺 體 在 143

19 任 務 日 期 ( 5 0 ) 年 11 月 6 日 機 型 飛 機 失 事 情 形 P2V-7U 於 遼 東 半 (RB-69A) 島 大 連 附 近 遭 高 射 砲 擊 中 殉 職 人 員 葉 霖 尹 金 鼎 蔡 文 韜 南 萍 陳 昌 惠 岳 昌 孝 張 桂 圃 朱 振 三 陳 昌 文 李 惠 梁 偉 鵬 程 度 周 迺 鵬 人 數 備 註 林 虎 所 著 保 衛 祖 國 領 空 的 戰 鬥 書 中 證 實, 解 放 軍 已 依 我 機 多 次 由 碧 流 河 口 進 入 大 陸, 研 判 我 機 航 線 主 要 是 通 過 碧 流 河 口, 故 早 將 高 砲 群 沿 著 河 流 兩 岸 部 署 設 伏, 另 於 磚 瓦 場 設 置 佯 動 雷 達 探 照 燈 我 機 起 飛 後, 解 放 軍 防 空 部 隊 駐 紮 在 大 連 東 北 方 的 高 砲 群, 接 獲 通 報 進 入 準 備 我 機 進 入 航 向 本 是 對 著 高 砲 群 的 東 側 通 過, 然 為 迫 使 我 機 進 入 設 伏 高 砲 群 火 力 範 圍 內, 解 放 軍 砲 群 指 揮 官 下 令 位 於 高 砲 群 東 側 火 力 範 圍 外 的 磚 瓦 場, 開 啟 佯 動 雷 達 探 照 燈, 對 該 機 進 入 方 向 搜 索, 使 進 襲 之 我 機 左 轉 避 開 該 區, 投 入 解 放 軍 所 設 的 圈 套, 對 向 高 砲 群 西 側 而 去 解 放 軍 高 砲 群 為 使 能 即 時 捕 捉 目 標 快 速 近 戰, 決 定 壓 縮 開 燈 距 離, 等 到 我 機 進 入 開 燈 線 1 公 里 才 下 令 開 燈 ;18:45 時 我 機 被 探 照 燈 開 燈 後 立 即 照 中, 附 近 的 高 射 砲 則 是 迅 速 密 集 開 火, 我 機 被 探 照 燈 照 中 後 即 採 取 迴 避 動 作, 但 仍 迴 避 不 及, 中 彈 起 火,30 秒 後 墜 毀 於 碧 流 河 口 以 東 永 寧 屯 以 北 300 公 尺 處, 這 是 解 放 軍 首 次 擊 落 的 P2V-7U 機, 特 立 碑 埋 葬 機 組 人 員, 以 便 日 後 親 屬 認 領 13 三 航 路 中 失 蹤 日 期 :1962( 民 51) 年 1 月 8 日 機 種 :P2V-7U 機 1 架 任 務 : 飛 往 韓 國 美 軍 群 山 基 地 組 員 : 機 長 郭 統 德 上 校 組 長 率 領 機 組 人 員 任 務 概 述 : 山 東 青 島 海 域 至 遼 東 灣 一 帶, 扼 守 渤 海 咽 喉, 形 勢 險 要, 為 兵 要 之 重 地 為 掌 握 軍 情 再 度 派 機, 前 往 該 地 區 執 行 任 務 此 次 任 務 為 避 免 遭 受 陸 地 砲 火 攻 擊, 降 低 威 脅 考 量, 提 高 安 全 係 數, 航 路 設 計 採 海 上 低 空 航 行 進 襲 該 機 於 傍 晚 時 分 由 新 竹 基 地 起 飛, 沿 途 採 海 上 超 低 空 北 上, 沿 途 與 基 地 電 台 聯 絡 暢 通 無 礙, 待 進 入 朝 鮮 灣 海 域 後, 約 子 夜 時 分 與 基 地 台 失 去 聯 繫, 次 日 天 亮 後 不 見 返 航 ( 如 航 線 圖 ) 研 判 該 機 與 13 名 組 員 墜 海 遇 難 可 能 性 最 高 經 美 方 透 過 各 種 軍 事 系 統 管 道, 多 次 查 證 追 蹤 該 機 下 落 皆 無 所 獲 故 研 判 此 次 任 務 全 程 均 為 海 上 低 空 飛 行, 從 起 飛 至 失 聯, 至 少 已 飛 行 6 至 8 小 時, 且 超 低 空 飛 行 多 不 使 用 自 動 駕 駛, 以 人 工 操 作 為 主, 飛 行 員 須 長 144

20 空 軍 特 種 作 戰 史 回 顧 ( 二 ) 時 間 維 持 固 定 姿 勢, 全 神 貫 注 操 作 飛 機 在 長 時 間 上 低 空 飛 行, 人 員 身 心 疲 勞, 稍 有 不 慎, 即 可 能 不 幸 墜 海 的 機 率 頗 高, 迄 今 無 資 料 可 資 證 明, 僅 供 參 考 ( 人 員 詳 如 表 列 ) 任 務 日 期 1962(51) 年 1 月 8 日 機 型 飛 機 失 事 情 形 P2V-7U 於 朝 鮮 灣 (RB-69A) 大 連 至 安 東 沿 海 失 蹤 殉 職 人 員 郭 統 德 崔 傑 石 梁 如 年 李 滌 塵 劉 敬 賢 鍾 熾 藩 喻 經 國 虞 祖 培 張 漢 生 楊 文 成 薛 洪 吉 考 振 芬 高 銓 四 執 行 電 偵 任 務 遭 攔 截 機 擊 落 人 數 備 註 日 期 :1963( 民 52) 年 6 月 19 日 機 種 :P2V-7U 機 1 架 任 務 : 華 中 及 華 南 地 區 軍 事 要 地 電 子 偵 蒐 組 員 : 機 長 周 以 栗 中 校 率 領 機 組 人 員 任 務 概 述 :19:00 時 由 新 竹 基 地 起 飛, 保 持 海 上 低 空 飛 行 北 上,20:40 時 由 浙 江 三 門 灣 進 入 大 陸 此 次 任 務 區 為 華 中 及 華 南 等 地 區, 其 中 以 江 西 南 昌 為 重 點, 航 線 沿 途 多 係 解 放 軍 軍 事 要 地, 進 入 大 陸 後 計 畫 先 向 西 到 天 台, 再 轉 南 至 麗 水 後, 轉 北 進 江 西 續 飛 九 江 方 向 22:20 時 飛 越 九 江 後, 我 機 偵 獲 解 放 軍 Tu-4 機 攔 截 信 號, 我 機 立 即 採 機 動 飛 行 及 相 關 反 制 措 施, 始 擺 脫 Tu-4 的 跟 蹤 我 機 續 飛 向 湖 北 境 內, 抵 咸 寧 市 後 依 航 線 南 向 返 回 江 西 13 次 日 00:10 時 飛 經 樟 樹 西 側 準 備 對 向 臨 川 時, 發 現 Tu-4 機 再 度 追 蹤 前 來 攔 截, 我 機 即 刻 施 行 電 子 干 擾 反 制, 並 做 低 空 迴 避 動 作, 此 時 突 然 偵 獲 MIG-17PF 攔 截 機 向 我 機 快 速 接 近, 攔 截 信 號 強 烈 且 緊 追 不 捨, 我 機 雖 全 力 干 擾 並 做 出 大 動 作 迴 避 飛 行, 仍 無 法 甩 開 尾 隨 的 MIG-17PF 攔 截 機, 遭 連 續 開 火 擊 中, 我 機 起 火 失 控 而 墜 毀 ( 如 航 線 圖 ) 機 長 周 以 栗 中 校 及 全 體 機 組 員 共 14 員 全 部 殉 職 ( 人 員 詳 如 表 列 ) 任 務 日 期 1963(52) 年 6 月 19 日 機 型 飛 機 失 事 情 形 P2V-7U 在 江 西 臨 (RB-69A) 川 上 空 被 圍 攻, 被 米 格 17PF 型 機 擊 落 殉 職 人 員 人 數 備 註 周 以 栗 陳 元 諱 黃 繼 鑫 李 文 駿 王 守 信 傅 永 練 汪 洽 馮 成 義 黃 克 成 薛 登 舉 卞 大 存 彭 家 駒 程 克 勤 楊 思 隆 (100) 年 1 2 月 4 日 遷 葬 回 臺 林 虎 所 著 保 衛 祖 國 領 空 的 戰 鬥 書 中 證 實, 擊 落 我 機 之 飛 行 員 為 解 放 軍 空 24 師 夜 航 獨 立 大 隊 副 大 隊 長 王 文 禮 當 日 22:50 時 奉 令 起 飛 攔 截, 只 飛 了 20 分 鐘 即 返 場 落 地 145

21 次 日 00:18 時 再 次 奉 令 起 飛 攔 截, 第 1 次 進 入 攔 截, 以 90 度 大 角 度 大 速 度 交 叉 通 過, 未 能 發 現 我 機 第 2 次 由 我 機 後 方 進 入 於 距 我 機 4 公 里 處 雷 達 追 蹤 發 現 我 機, 於 距 我 機 2 公 里 處 發 現 雷 達 螢 幕 出 現 干 擾, 即 運 用 快 速 轉 彎, 改 平 搜 索 方 式, 於 距 我 機 1 公 里 處 再 次 發 現 我 機, 接 近 至 500 公 尺 處 進 行 第 1 次 攻 擊, 未 擊 中 我 機 於 距 我 機 300 公 尺 處 雷 達 丟 失 目 標, 即 以 目 視 搜 索 接 近 至 200 公 尺 處, 目 視 發 現 我 機 發 動 機 噴 出 之 黃 藍 色 火 光, 但 因 角 度 及 速 度 過 大 衝 過 頭 再 次 丟 失 目 標 第 3 次 進 入, 於 距 我 機 3.2 公 里 處 雷 達 發 現 我 機, 接 近 至 1.6 公 里 再 次 受 到 干 擾, 距 離 約 300 公 尺 處 再 次 以 目 視 發 現 我 機 發 動 機 噴 出 之 黃 藍 色 火 光 於 距 我 機 100 公 尺 處 進 行 第 2 次 攻 擊, 隨 即 目 視 我 機 竄 出 火 苗, 於 脫 離 通 過 我 機 上 方 時, 目 視 我 機 機 身 機 翼 及 右 邊 發 動 機 之 間 冒 出 大 火, 向 地 面 墜 落, 至 我 機 墜 毀 始 脫 離 返 降 五 遭 夜 間 照 明 攻 擊 戰 法 擊 落 日 期 :1964( 民 53) 年 6 月 11 日 機 種 :P2V-7U 機 1 架 任 務 : 山 東 一 帶 執 行 偵 察 任 務 組 員 : 機 長 孫 以 晨 上 校 隊 長 率 領 機 組 人 員 任 務 概 述 : 山 東 地 區 長 久 以 來 一 直 為 軍 事 要 地, 為 明 瞭 該 地 區 海 陸 軍 情, 經 常 不 定 期 派 機 前 往 偵 察 16:40 時 自 新 竹 基 地 起 飛, 保 持 低 空 500 英 呎 航 行 方 式 飛 向 上 海 此 次 任 務 區 為 江 蘇 省 北 部 及 山 東 省 東 北 部, 尤 以 青 島 為 中 心 的 500 公 里 半 徑 地 區 為 主 要 偵 察 範 圍 21:30 時 由 江 蘇 連 雲 港 南 方 河 口 進 入 大 陸, 再 朝 向 山 東 省 臨 沂 縣 上 空, 再 北 轉 奔 向 掖 縣 ( 萊 州 市 ), 這 段 航 程 期 間 順 利 執 行 偵 察 任 務 解 放 軍 指 揮 員 估 測 到 我 機 的 航 線, 派 出 IL-28 機 擔 任 照 明 機,MIG-15 機 擔 任 攻 擊 機, 多 次 攔 截 均 未 成 功 23:36 時 飛 抵 萊 陽 地 區, 解 放 軍 地 面 領 航 員 採 取 反 敵 機 動 之 快 速 切 投 方 式, 引 導 攔 截 機 形 成 照 明 攻 擊 投 彈 態 勢, 照 明 機 於 2,500 公 尺 高 空, 以 20 度 角 度 斜 切 至 我 機 前 進 方 向, 並 於 我 機 前 方 2,100 公 尺 處 成 功 投 下 12 枚 90 公 斤 重 的 照 明 彈, 攻 擊 機 則 於 我 機 後 方 1,600 公 尺 處, 並 於 照 明 彈 全 亮 後 2 秒 鐘 即 目 視 發 現 我 機 我 機 突 然 發 現 照 明 彈 多 枚, 瞬 間 將 漆 黑 夜 空 照 亮 成 白 晝, 位 置 立 刻 曝 露 於 外, 機 長 雖 立 即 採 取 改 變 航 向, 緊 急 朝 向 光 區 外 飛 出, 但 此 時 已 遭 解 放 軍 攔 截 機 目 視, 經 過 3 次 空 中 砲 火 攻 擊 後, 我 機 遭 受 重 創, 失 控 墜 毀 於 棲 霞 縣 境 內 的 姜 家 村 附 近,( 如 航 線 圖 ) 全 機 14 員 全 部 殉 職 ( 人 員 如 表 列 ) 146

22 空 軍 特 種 作 戰 史 回 顧 ( 二 ) 任 務 日 期 1964(53) 年 6 月 11 日 機 型 飛 機 失 事 情 形 P2V-7U 進 入 山 東 (RB-69A) 境 內 偵 測, 在 全 面 照 明 下 被 擊 中 墜 毀, 被 米 格 1 5 型 機 擊 落 殉 職 人 員 人 數 備 註 孫 以 晨 葛 光 遼 蕭 建 高 古 可 模 歐 陽 可 儉 徐 啟 信 邱 玉 鉉 何 家 卓 曾 德 成 汪 鴻 鈞 陶 有 幹 丁 菊 湘 彭 才 源 張 治 君 由 林 虎 所 著 保 衛 祖 國 領 空 的 戰 鬥 書 中 證 實, 在 此 次 戰 役 中, 為 駐 流 亭 機 場 之 解 放 軍 海 軍 航 空 兵 獨 立 第 5 大 隊, 擔 任 照 明 機 為 IL-28 型 機 石 振 山 機 組, 擊 落 我 機 之 MIG-15 機 為 中 隊 長 陳 根 發 解 放 軍 研 發 以 照 明 攻 擊 戰 法 近 戰 快 攻, 獲 得 擊 落 夜 間 進 襲 之 飛 機 的 有 效 戰 果 解 放 軍 防 空 截 擊 戰 術 本 學 會 成 立 後 曾 與 大 陸 北 京 社 科 院 近 代 史 所 實 施 學 術 交 流, 獲 知 中 共 解 放 軍 當 年 為 有 效 防 範 夜 間 侵 擾 領 空 的 不 速 之 客, 結 合 當 時 所 擁 有 的 武 器 裝 備, 研 究 發 展 出 革 命 戰 法, 針 對 夜 間 低 空, 飛 進 大 陸 地 區 執 行 任 務 的 敵 機, 採 取 以 飛 機 及 防 空 火 砲 結 合, 實 施 攔 截 狙 擊 的 作 為, 依 據 北 京 社 科 院 提 供 解 放 軍 當 時 的 戰 術 作 為 資 料, 整 理 如 後 : 一 米 格 機 夜 間 攔 截 實 施 機 砲 攻 擊 ( 一 ) 全 天 候 戰 鬥 機 截 擊 : 解 放 軍 在 1954( 民 43) 年 以 前, 對 這 些 夜 間 侵 擾 領 空 的 不 速 之 客 相 當 頭 痛, 但 因 防 空 能 力 不 足, 只 能 任 由 這 些 飛 機 來 去 自 如 14 解 放 軍 空 軍 自 1954( 民 43) 年 開 始 技 術 爬 坡, 加 強 晝 夜 間 複 雜 氣 象 和 戰 鬥 技 術 訓 練, 並 增 強 情 報 通 信 及 指 揮 方 面 的 能 力 1955( 民 44) 年 開 始 進 行 夜 間 攔 截 訓 練 解 放 軍 於 1956( 民 45) 年 從 蘇 聯 引 進 兩 項 防 空 裝 備 : P-20 防 空 雷 達 及 MIG-17 全 天 候 戰 鬥 機 雷 達 可 偵 測 出 目 標 方 位 和 距 離, 且 偵 測 距 離 遠 達 300 公 里 ; 全 天 候 戰 機 最 大 特 點 就 是 在 機 首 加 裝 RP-5 空 用 雷 達 系 統, 最 大 偵 測 距 離 10 公 里 測 距 雷 達 截 獲 距 離 只 有 4 公 里, 發 現 目 標 後 先 由 地 面 雷 達 負 責 引 導 戰 機 至 目 標 附 近, 再 由 戰 機 開 啟 機 載 空 用 雷 達 攔 截 攻 擊 目 標 解 放 軍 加 強 夜 間 防 空 能 力 後, 在 1956( 民 45) 年 6 月 解 放 軍 空 軍 MIG-17 機, 首 次 擊 落 我 夜 間 進 入 大 陸 地 區 執 行 特 種 作 戰 任 務 的 B-17 型 飛 機, 對 我 而 言 這 也 是 執 行 特 種 作 戰 任 務 以 來 第 一 次 被 戰 機 擊 落 的 案 例 MIG-17PF 型 機 ( 二 ) 轟 炸 機 改 裝 成 為 夜 間 攔 截 攻 擊 機 : MIG-17 機 因 受 滯 空 時 間 影 響,1 架 次 僅 能 進 入 2-3 次 的 攻 擊 航 線, 解 放 軍 空 軍 研 發 將 MIG-17 機 上 的 RP-5 空 用 雷 達, 裝 在 速 度 較 慢 147

23 但 滯 空 時 間 較 長 的 Tu-2 輕 轟 炸 機 上, 先 後 改 裝 3 架, 並 完 成 9 個 機 組 人 員 訓 練 解 放 軍 空 軍 考 量 Tu-4 轟 炸 機 與 P2V-7U 機 的 性 能 相 似, 續 航 時 間 超 過 6 小 時, 可 長 時 間 跟 蹤 P2V-7U 機 並 進 行 攻 擊, 先 後 改 裝 4 架, 將 其 轟 炸 雷 達 改 裝 至 前 上 部 砲 塔 做 為 空 用 搜 索 雷 達, 並 加 裝 紅 外 線 瞄 準 具 曾 對 P2 V-7U 機 進 行 過 20 幾 次 攔 截 任 務, 但 均 未 獲 致 戰 果 IL-28 型 機 MIG-15 型 機 Tu-4 型 轟 炸 機 ( 三 ) 轟 炸 機 夜 間 照 明 米 格 機 配 合 攻 擊 : 解 放 軍 海 軍 航 空 兵 為 了 截 擊 P2V-7U 機, 在 1960( 民 49) 年 發 展 照 明 攻 擊 戰 術, 以 IL-28 機 攜 帶 照 明 彈 擔 任 照 明 機,MIG-15 機 擔 任 攻 擊 機 即 神 砲 戰 術, 經 飛 試 驗 證 可 行, 於 1961( 民 50) 年 1 月 成 立 夜 間 照 明 攻 擊 大 隊, 並 於 1961( 民 50) 年 5 月 9 日 第 1 次 參 與 截 擊 P2V-7U 機 戰 鬥, 但 由 於 投 放 之 照 明 彈 數 量 少, 光 區 範 圍 小, 未 獲 致 戰 果 1961( 民 50) 年 7 月 解 放 軍 空 軍 成 立 夜 間 照 明 攻 擊 大 隊, 以 IL-28 機 攜 帶 照 明 彈 擔 任 照 明 機,MIG-17 及 MIG-15 機 擔 任 攻 擊 機, 並 依 據 敵 情 臨 時 或 事 先 機 動 部 署, 在 P2V-7U 機 可 能 行 經 航 線 上 之 機 場 待 命 分 別 於 1963( 民 52) 年 5 月 17 日 及 1964( 民 53) 年 3 月 17 日 截 擊 P2V- 7U 機, 但 因 攻 擊 距 離 遠 瞄 準 不 準 及 未 照 中 P2V-7U 機, 均 未 獲 致 戰 果 二 解 放 軍 破 三 關 訓 練 解 放 軍 海 空 軍 依 據 以 往 夜 間 截 擊 作 戰 經 驗, 以 破 三 關 ( 引 導 關 發 現 關 攻 擊 關 ) 為 訓 練 重 點, 進 行 近 似 實 戰 條 件 下 的 嚴 格 訓 練 : ( 一 ) 破 引 導 關 : 解 放 軍 領 航 員 經 多 次 組 合 訓 練, 研 發 出 兩 種 引 導 照 明 機 方 式 :1. 壓 航 跡 法, 從 敵 機 正 後 方 追 蹤 進 入, 與 敵 機 航 跡 重 疊, 超 越 2 至 2.5 公 里 時 投 放 照 明 彈 2. 切 投 法, 從 敵 機 前 側 方 進 入, 以 不 大 於 20 度 角 度 斜 切 148

24 空 軍 特 種 作 戰 史 回 顧 ( 二 ) 敵 機 前 進 方 向, 當 接 近 至 敵 機 前 進 方 向 中 心 點 前 投 放 照 明 彈 ( 二 ) 破 發 現 關 : 置 重 點 於 擴 大 照 明 區 及 增 強 照 明 亮 度, 並 改 裝 照 明 彈 延 遲 引 信 ; 另 為 加 強 飛 行 員 目 視 搜 索 訓 練, 經 多 次 演 練, 飛 行 員 目 視 目 標 時 間, 由 原 先 照 明 彈 亮 後 約 20 秒, 提 升 到 3 至 5 秒 即 可 目 視 目 標 ( 三 ) 破 攻 擊 關 : 除 加 強 要 求 訓 練 照 明 機 攻 擊 機 飛 行 員 地 面 領 航 員 及 雷 達 操 縱 員 密 切 配 合, 另 加 強 訓 練 攻 擊 機 飛 行 員 佔 位 及 瞄 準 射 擊 訓 練 三 神 槍 戰 術 解 放 軍 空 軍 另 研 發 在 MIG-17PF 機 翼 上 加 裝 照 明 燈, 追 蹤 進 入 P2V-7U 機 後 方 時, 使 用 空 用 雷 達 跟 蹤 目 標, 當 跟 蹤 穩 定 後 突 然 開 燈, 發 現 目 標 即 予 攻 擊 四 高 砲 部 隊 機 動 部 署, 實 施 快 速 近 戰 戰 法 ( 一 ) 成 立 高 射 砲 兵 群 : 解 放 軍 於 1961( 民 50) 年 9 月, 將 空 軍 和 陸 軍 的 108 個 高 砲 營 18 個 探 照 燈 連 組 建 成 16 個 高 射 砲 兵 群, 機 動 部 署 在 P2V-7U 機 經 常 進 入 或 脫 離 大 陸 海 岸 處, 及 主 要 航 路 檢 查 點 上, 設 伏 截 擊 訓 練 採 用 燈 砲 結 合, 先 開 燈 照 射, 照 中 目 標, 高 砲 利 用 燈 光 瞄 準 射 擊, 並 要 求 快 速 近 戰 戰 法 訓 練 1961( 民 50) 年 11 月 6 日 於 遼 東 半 島 碧 流 河 口, 中 共 機 動 待 命 之 高 射 砲 兵 群, 伏 擊 我 夜 間 進 入 該 地 區, 執 行 特 種 作 戰 任 務 的 P2V-7U 機, 並 將 目 標 擊 落 ; 快 速 近 戰 戰 法 達 到 成 效 探 照 燈 高 射 砲 兵 群 ( 二 ) 依 據 作 戰 經 驗 擬 訂 預 案 ( 計 畫 ): 1. 加 強 情 報 保 障 : 砲 群 與 分 群 指 揮 所 直 接 收 聽 雷 達 站 偵 蒐 情 資, 並 距 離 前 沿 砲 兵 連 4 至 8 公 里 派 遣 對 空 觀 測 哨 2. 明 確 指 揮 許 可 權 : 當 雷 達 站 偵 獲 航 跡, 由 砲 群 指 揮 員 集 中 指 揮 ; 當 通 訊 中 斷 或 敵 機 突 然 臨 空 時, 則 由 分 群 指 揮 員 獨 立 自 主 指 揮 戰 鬥 ; 分 隊 指 揮 員 負 責 搜 獲 目 標, 確 定 射 擊 方 式 並 掌 握 射 擊 時 機 3. 規 定 開 始 搜 索 和 開 燈 開 火 距 離 : 目 標 指 示 雷 達 於 敵 機 距 離 前 沿 砲 兵 連 45 公 里 時 開 始 搜 索, 探 照 燈 雷 達 於 敵 機 距 離 前 沿 砲 兵 連 13 或 14 公 里 時 開 始 搜 索, 並 於 敵 機 距 離 前 沿 砲 兵 連 3 或 4 公 里 時 開 燈, 開 始 搜 索, 砲 兵 連 在 探 照 燈 照 中 敵 機 後, 只 須 立 即 計 算 射 擊 諸 元 開 火 射 擊 149

25 4. 規 定 照 射 和 射 擊 方 法 : 探 照 燈 連 按 雷 達 燈 定 位 開 燈 跟 蹤 燈 接 光 方 式 照 射 跟 蹤 燈 只 有 在 目 視 並 對 準 敵 機 時 方 可 獨 自 照 射 探 照 燈 照 中 敵 機 後,85 砲 連 實 施 急 促 射 擊,37 砲 連 實 施 長 點 射 或 連 射 敵 機 在 雲 上 或 雲 中 時, 雷 達 燈 只 跟 蹤 不 照 射, 砲 兵 連 按 探 照 燈 雷 達 諸 元 射 擊 砲 兵 連 目 視 目 標 時 可 直 接 瞄 準 射 擊 5. 規 定 隱 蔽 通 信 的 方 法 : 下 達 命 令 指 示 及 通 報, 以 有 線 電 通 信 為 主, 無 線 電 為 輔 使 用 無 線 電 通 信 時, 嚴 格 使 用 暗 語, 並 在 雷 達 搜 索 前, 保 持 無 線 電 靜 默 6. 加 強 戰 備 值 班 制 度 : 每 日 17:00 時 至 次 日 05:00 時 為 加 強 戰 備 時 段, 接 到 敵 機 起 飛 情 資 後, 各 級 指 揮 所 人 員 進 入 待 命 備 戰, 指 揮 員 坐 鎮 指 揮, 分 隊 在 陣 地 附 近 活 動, 待 命 進 入 一 等 戰 鬥 準 備 7. 根 據 預 案 進 行 不 間 斷 的 訓 練 : 探 照 燈 連 以 雷 達 燈 定 位 開 燈 為 訓 練 重 點, 砲 兵 連 以 指 揮 儀 諸 元 及 瞄 準 具 射 擊 諸 元 射 擊 訓 練 為 重 點 每 日 夜 間 操 演 3 小 時, 並 多 次 組 合 各 指 揮 所 分 隊 進 行 空 燈 砲 聯 合 作 戰 訓 練 執 行 特 殊 任 務 一 滇 緬 地 區 執 行 任 務 1959( 民 48) 年 3 月 1 日 空 軍 另 以 第 33 中 隊 所 屬 人 員 及 第 8 大 隊 裁 撤 時 所 留 用 的 PB4Y-2 型 機 兩 架 為 基 礎, 成 立 了 3831 部 隊, 由 空 軍 總 司 令 部 情 報 署 直 接 督 導 管 制, 31 的 意 義 為 紀 念 蔣 中 正 總 統 復 行 視 事 的 日 期 主 要 任 務 : ( 一 ) 深 入 大 陸 及 支 援 印 尼 西 里 伯 斯 島 (Celebes, 現 譯 為 : 蘇 拉 威 西 島 ) 負 責 空 投 任 務 ( 二 ) 後 期 任 務 為 運 補 武 器 彈 藥 軍 需 品 及 人 員 至 泰 緬 寮 三 角 地 區 ( 代 名 為 大 興 基 地 ) 空 投, 以 援 助 當 地 反 共 游 擊 隊 1960( 民 49) 年 底 在 大 興 基 地 ( 緬 甸 境 內 ) 修 築 完 成 臨 時 跑 道 1 條 供 運 補 使 用, 先 借 調 松 山 基 地 專 機 中 隊 C-47 機 1 架 作 跑 道 試 降 ; 至 1961( 民 50) 年 初 再 向 屏 東 第 6 聯 隊 借 調 C-46 機 1 架 試 降 成 功 後 即 運 用 該 基 地 執 行 該 地 區 運 補 任 務, 使 用 C-47 及 C-46 機 執 行 任 務 時, 由 原 單 位 人 員 擔 任 機 長, 3831 部 隊 人 員 擔 任 副 機 長 3831 部 隊 所 屬 PB4Y-2 機 執 行 任 務 時, 由 新 竹 基 地 起 飛, 先 落 至 屏 東 基 地 補 滿 油 料, 再 起 飛 後 即 保 持 海 上 500 呎 低 空 航 行, 飛 經 西 沙 群 島 越 南 峴 港 登 陸 後 爬 升 高 度 至 安 全 高 度, 計 畫 於 天 黑 時 分 抵 達 目 標 區, 以 免 遭 緬 甸 空 軍 攔 截 ; 完 成 空 投 運 補 任 務 後 即 沿 原 航 線 返 回 新 竹 基 地, 全 程 飛 行 時 間 約 17 小 時 30 分 鐘, 回 到 新 竹 基 地 時, 多 為 次 日 早 上 7 時 許 後 續 運 補 任 務 為 了 增 加 載 運 量, 中 途 先 降 落 泰 國 曼 谷 機 場, 補 滿 油 料 後 再 起 飛 直 航 大 興 基 地 執 行 任 務, 完 成 任 務 後 再 返 降 泰 國 曼 谷 機 場, 補 滿 油 料 後 再 飛 返 新 竹 基 地 使 用 C-46 機 執 行 任 務 時, 先 於 機 內 加 裝 長 途 油 箱 1 具, 由 屏 東 基 地 起 飛, 航 線 與 PB4Y-2 機 相 同, 惟 該 機 降 落 大 興 碼 頭 卸 貨 運 補, 再 起 飛 時 間 必 須 把 握 在 天 色 尚 未 完 全 變 黑 之 前 行 之, 因 跑 道 上 無 燈 光 夜 航 設 備 返 航 亦 先 降 落 泰 國 曼 谷 機 場, 補 滿 油 料 後 再 飛 150

26 空 軍 特 種 作 戰 史 回 顧 ( 二 ) 返 新 竹 基 地 日 期 :1961( 民 50) 年 2 月 15 日 機 種 :PB4Y-2 型 機 1 架 任 務 : 前 往 大 興 碼 頭 執 行 空 投 組 員 8 員 : 機 長 : 梁 隸 中 校 飛 行 官 : 程 振 高 中 校 陳 震 擇 中 校 領 航 官 : 林 升 鴻 上 尉 劉 朝 臣 上 尉 通 信 官 : 王 翔 雲 上 尉 機 械 員 : 林 通 賈 思 光 任 務 概 述 : 任 務 機 於 新 竹 基 地 起 飛, 因 提 早 1 個 小 時 到 達 目 標 區, 在 天 色 尚 未 變 暗 前, 遭 遇 緬 甸 空 軍 3 架 海 憤 怒 型 戰 鬥 機 圍 攻 在 無 武 裝 又 無 天 色 掩 護 情 況 下, 我 機 遭 緬 機 擊 中 墜 毀 除 領 航 官 劉 朝 臣 上 尉, 通 信 官 王 翔 雲 上 尉 2 員 跳 傘 獲 救 外, 其 餘 6 員 全 部 殉 職 1961( 民 50) 年 4 月 15 日, 我 留 駐 滇 緬 邊 區 之 反 共 游 擊 隊, 由 於 墜 機 事 件 發 生 後, 引 起 國 際 糾 紛, 中 華 民 國 政 府 在 國 際 壓 力 下, 不 得 已 派 遣 空 運 機 將 駐 在 該 處 的 反 共 游 擊 隊 撤 退 回 台 完 成 撤 退 任 務 後, 3831 部 隊 已 無 存 在 必 要, 至 於 該 部 隊 何 時 裁 撤 已 不 可 考, 雖 然 成 立 時 間 極 短, 但 卻 已 在 空 軍 特 戰 史 中 寫 下 特 殊 的 一 頁 二 核 爆 偵 測 任 務 1962( 民 51) 年 10 月 空 軍 技 術 研 究 組 除 執 行 空 投 及 電 子 偵 察 之 外, 另 增 加 1 項 新 的 任 務, 即 對 中 國 大 陸 地 區 核 爆 實 驗 執 行 核 爆 偵 測 任 務 在 P2V-7U 機 的 兩 側 機 翼 輔 助 噴 射 發 動 機 外 側, 各 加 裝 1 個 偵 測 莢 艙, 用 以 採 集 空 中 空 氣 樣 本 進 行 分 析, 在 機 內 則 加 裝 相 關 儀 器, 將 所 偵 測 的 數 據 資 料 進 行 紀 錄 P2V-7U 型 機 最 大 特 點 除 兩 具 螺 旋 槳 發 動 機 外, 在 翼 下 另 加 掛 兩 具 噴 射 發 動 機, 供 緊 急 時 可 增 加 速 度, 在 加 裝 偵 測 莢 艙 後, 使 該 型 機 速 度 更 慢, 雖 有 輔 助 噴 射 發 動 機 莢 艙, 一 旦 使 用 它 就 像 掛 著 兩 個 燈 籠, 夜 空 中 明 顯 的 曝 露 本 身 的 位 置, 所 以 P2V-7U 機 在 被 追 擊 時 也 不 會 輕 易 的 使 用 該 項 裝 備, 以 免 造 成 自 曝 行 蹤 三 奇 龍 計 畫 任 務 大 陸 在 1964( 民 53) 年 10 月 首 度 成 功 試 爆 第 一 枚 原 子 彈 後, 又 以 很 快 的 速 度 發 展 出 氫 彈, 準 備 在 1967( 民 56) 年 試 爆, 美 國 對 此 動 向 極 度 關 切, 利 用 各 種 偵 蒐 方 式 均 未 獲 得 良 好 結 果 ; 同 年 5 月 美 方 策 劃 代 號 Tabasco 的 行 動, 由 空 軍 第 35 中 隊 派 員 執 行, 以 U-2 高 空 偵 察 機 從 泰 國 塔 克 里 基 地 起 飛, 將 兩 個 偵 測 莢 艙 投 放 到 羅 布 泊 沙 漠, 偵 測 氫 彈 試 爆 時 的 各 項 資 料, 並 將 資 料 以 電 波 傳 送 回 來 ; 但 執 行 兩 次 投 放 任 務, 莢 艙 均 未 發 出 任 何 訊 號, 此 計 劃 任 務 算 是 失 敗 美 方 決 定 發 展 更 高 功 率 的 偵 測 器, 由 於 體 積 較 大,U-2 機 無 法 掛 載, 因 此 選 派 空 軍 第 34 中 隊 副 隊 長 孫 培 震 率 領 27 員 官 兵 赴 美 受 訓, 接 受 C-130 型 運 輸 機 的 換 裝 訓 練, 完 訓 後 將 駕 駛 美 方 提 供 的 C-130 運 輸 機, 採 低 空 方 式 投 放 偵 測 器, 我 方 稱 此 計 畫 為 奇 龍 計 畫 日 期 :1969( 民 58) 年 5 月 17 日 機 種 :C-130E 型 機 1 架 任 務 : 執 行 自 動 電 子 偵 測 儀 器 投 放, 偵 測 中 共 核 武 器 發 展 資 料 151

27 組 員 : 機 長 : 孫 培 震 上 校 飛 行 官 : 黃 文 騄 少 校 楊 黎 書 少 校 領 航 官 : 何 祚 明 廖 湟 楹 馬 海 濤 電 子 通 信 及 反 制 官 : 陳 崎 山 史 冬 慶 劉 恩 固 飛 機 修 護 官 : 易 佑 能 空 投 士 : 劉 貴 生 桂 興 德 事 件 概 述 : 中 華 民 國 政 府 應 美 方 要 求, 派 遣 第 34 中 隊 人 員 運 用 C-130 運 輸 機 由 泰 國 塔 克 里 基 地 起 飛, 經 泰 北 清 邁 緬 甸 曼 德 勒 密 芝 那 進 入 中 國 大 陸, 沿 青 康 藏 高 原 東 側 到 甘 肅 酒 泉, 再 轉 向 東 北 方 向, 起 飛 後 計 飛 行 6 個 多 小 時 後 到 達 內 蒙 古 雙 城 子 目 標 區 分 兩 次 精 準 投 下 兩 個 自 動 偵 測 儀 器, 隨 即 返 回 泰 國 基 地, 此 次 任 務 共 飛 行 14 小 時 20 分 鐘 ( 如 航 線 圖 ) 所 投 下 的 偵 測 器, 因 電 瓶 電 力 衰 退, 發 射 的 信 號 漸 漸 微 弱, 美 計 畫 於 1970( 民 59) 年 再 執 行 一 次, 然 於 1970( 民 59) 年 4 月 24 日 中 國 大 陸 成 功 發 射 第 一 枚 人 造 衛 星, 亦 表 示 已 具 備 發 射 洲 際 彈 道 飛 彈 的 能 力, 就 無 繼 續 偵 測 之 必 要 執 行 特 種 作 戰 任 務 一 覽 表 空 軍 執 行 特 種 任 務 次 數 繁 多, 不 勝 枚 舉, 前 述 僅 將 特 戰 機 執 行 任 務, 遭 解 放 軍 空 中 戰 機 及 地 面 砲 火 攻 擊, 我 任 務 機 遭 擊 傷 或 擊 落, 造 成 空 軍 人 員 傷 亡 慘 重, 以 文 字 敘 述 呈 現 當 時 戰 況 ; 其 餘 任 務 均 為 例 行 的 電 子 偵 蒐 空 投 傳 單 或 敵 後 工 作 人 員, 任 務 執 行 一 覽 表 : 年 度 任 務 執 行 次 數 執 行 重 點 1954 年 (43) 執 行 任 務 126 次 完 成 120 次 空 投 任 務 以 甘 肅 青 海 四 川 及 海 南 島 為 主 第 35 中 隊 同 仁 則 依 美 方 指 定 的 飛 行 航 路, 駕 U-2 機 於 高 空 中 接 收 該 偵 測 器 所 發 射 的 信 號, 返 降 後 提 供 給 美 方 研 析 ; 美 方 藉 由 這 兩 個 自 動 偵 測 器, 蒐 集 到 許 多 中 共 發 展 核 武 器 的 資 料 ; 至 1969( 民 58) 年 11 月 奇 龍 計 畫 1955 年 (44) 1956 年 (45) 1957 年 (46) 1958 年 (47) 1959 年 (48) 1960 年 (49) 執 行 任 務 28 次 完 成 26 次 執 行 任 務 52 次 完 成 51 次 執 行 任 務 百 餘 次 執 行 任 務 64 次 完 成 58 次 實 施 任 務 68 次 完 成 56 次 執 行 任 務 29 次 完 成 23 次 獵 狐 計 畫 : 自 本 年 開 始 執 行 長 程 偵 察 巡 邏, 深 入 大 陸 內 陸 地 區 實 施 電 子 偵 測 任 務, 獲 致 豐 碩 成 果 解 放 軍 提 升 了 空 中 電 子 偵 測 技 術, 全 面 堵 截 式 空 防 機 制 與 增 強 火 力, 我 方 開 始 執 行 電 子 偵 測 蒐 集 電 子 情 報, 以 應 軍 事 需 求 深 入 大 陸 執 行 電 子 偵 察 及 空 投 任 務 解 放 軍 侵 犯 金 門 開 啟 八 二 三 戰 役, 奉 命 執 行 福 建 江 西 湖 北 安 徽 江 蘇 省 空 投 傳 單 及 電 子 偵 察 任 務 任 務 為 空 投 宣 傳 品 元 旦 文 告 玩 具 新 年 禮 袋 及 電 測 等 深 入 大 陸 執 行 電 子 偵 察 及 空 投 任 務 152

28 空 軍 特 種 作 戰 史 回 顧 ( 二 ) 1961 年 (50) 1962 年 (51) 任 務 23 次 全 年 任 務 18 次 深 入 大 陸 執 行 電 子 偵 察 及 空 投 任 務 奉 命 深 入 大 陸 電 子 偵 察 及 空 投 任 務 外, 並 開 始 執 行 大 陸 地 區 核 子 爆 破 偵 察 任 務, 監 視 大 陸 對 核 子 武 器 發 展 之 狀 況 蝙 蝠 隊 員 是 遵 循 國 策 所 賦 予 的 任 務 勇 往 直 前, 他 們 英 勇 的 事 蹟 應 傳 與 後 人 知 悉, 不 能 被 時 間 洪 流 淹 沒 與 遺 忘, 能 夠 真 實 的 繼 續 呈 現 在 後 人 的 眼 中, 使 這 一 群 勇 者 永 遠 讓 後 人 景 仰 協 尋 折 翼 他 鄉 的 黑 蝙 蝠 隊 員 1963 年 (52) 1964 年 (53) 1965 年 (54) 1966 年 (55) 全 年 任 務 34 次 深 入 大 陸 執 行 偵 察 及 空 投 任 務 任 務 54 次 ;6 次 進 針 對 新 核 武 器 發 展 有 關 事 項 加 入 大 陸 執 行 任 務 強 偵 蒐 任 務 70 次 ;1 次 進 入 大 陸 執 行 任 務 全 年 任 務 1 次 蒐 集 新 核 武 器 有 關 事 項 深 入 大 陸 執 行 電 子 偵 察 任 務 附 註 一 美 情 治 單 位 檢 討 中 華 民 國 空 軍 執 行 空 投 空 降 任 務 的 危 險 性 大 幅 增 加, 美 國 人 造 衛 星 已 升 入 太 空, 獲 得 廣 泛 運 用, 蒐 集 中 國 大 陸 地 區 情 資 方 面 亦 逐 漸 增 加, 且 解 放 軍 防 空 能 力 大 幅 增 強, 支 援 游 擊 勢 力 的 成 效 不 佳, 認 為 與 中 華 民 國 合 作 的 傳 統 式 大 陸 情 資 蒐 集 需 求, 漸 漸 式 微, 依 賴 度 不 復 以 往, 從 1964( 民 53) 年 起 開 始 減 少 任 務 需 求, 縮 小 台 北 站 的 規 模,1966( 民 55) 年 決 定 終 止 對 大 陸 地 區 執 行 空 投 作 業 遂 於 1967( 民 56) 年 1 月 底 結 束 我 空 軍 健 兒 深 入 敵 後 特 種 作 戰, 為 這 段 悲 壯 史 頁 畫 下 休 止 符 二 34 中 隊 於 1964 年 ( 民 53) 接 收 C-123 運 輸 機 5 架, 至 越 南 進 行 特 種 任 務, 該 段 期 間 計 有 以 下 幾 項 特 種 任 務 : ( 一 ) 南 星 計 畫 (1964 年 3 月 ): 至 越 南 戰 場 支 援 美 軍 特 戰 部 隊, 進 入 北 越 執 行 空 降 空 投 人 員 物 資 等 任 務 ( 二 ) 金 鞭 計 畫 (1960 年 ): 由 第 34 中 隊 人 員 至 泰 寮 邊 界 接 收 OH-6 S-58T 等 特 種 飛 機 準 備 空 投 特 戰 人 員 執 行 任 務, 然 因 此 時 越 戰 已 近 尾 聲, 美 軍 逐 步 撤 出 越 南, 計 畫 遂 告 中 止 空 軍 第 34( 黑 蝙 蝠 ) 中 隊 的 特 種 任 務, 隨 著 越 南 戰 事 的 升 高, 結 束 對 大 陸 任 務 ; 自 1953( 民 42) 年 成 立 至 1967( 民 56) 年 1 月 任 務 終 止, 奮 勇 執 行 時 代 賦 予 之 任 務, 到 此 告 一 段 落, 亦 為 空 軍 悲 壯 史 頁 畫 下 休 止 符 這 段 可 歌 可 泣 的 光 榮 空 戰 歷 史, 確 立 了 這 些 英 烈 們 歷 史 應 有 的 地 位 黑 所 有 進 入 大 陸 地 區 的 偵 察 機 墜 毀, 遺 眷 接 獲 部 隊 的 通 知 都 是 失 蹤, 而 不 是 死 亡 ; 這 是 基 於 戰 時 任 何 透 露 失 事 的 資 訊, 都 可 能 對 下 一 次 執 行 任 務 的 人 機 安 全 帶 來 危 害 的 顧 慮, 所 以 當 時 封 鎖 特 種 作 戰 任 務 執 行 過 程, 和 作 戰 損 傷 細 節 是 絕 對 必 要 的 措 施 況 且 在 敵 區 失 事 人 員 的 安 危, 也 確 非 我 方 能 立 刻 完 全 掌 握 的, 暫 以 執 行 任 務 失 蹤 之 方 式 處 置 通 知 家 屬, 逾 六 個 月 後 依 法 轉 為 死 亡 當 年 皆 以 事 件 發 生 當 時 和 事 後 能 妥 善 照 顧 家 屬 之 目 的 為 首 選 無 可 避 免 造 成 了 失 事 人 員 家 屬 身 心 不 安 和 傷 痛, 這 是 作 戰 人 員 眷 屬 們 的 宿 命 和 值 得 尊 敬 之 處 回 首 當 年 黑 蝙 蝠 中 隊 因 任 務 需 要, 多 次 派 遣 任 務 機 赴 大 陸 地 區 執 行 任 務, 期 間 有 任 務 成 功 安 全 返 降 基 地 的 人 員, 亦 有 因 任 務 失 敗 而 造 成 折 翼 他 鄉 的 蝙 蝠 成 員 ; 近 年 來 家 屬 透 過 各 種 管 道, 希 望 能 尋 獲 當 年 失 事 人 員 之 遺 骸, 也 尋 獲 部 分 人 員 並 已 遷 葬 回 台, 但 仍 有 許 多 蝙 蝠 隊 員 遺 體 仍 留 置 在 大 陸 地 區, 學 會 亦 藉 由 兩 岸 戰 史 學 術 交 流 之 機 會, 已 協 請 大 陸 北 京 社 科 院 學 者, 表 達 建 議 持 續 協 助 尋 找 我 方 失 事 殉 職 人 員 之 骨 骸, 以 利 遷 葬 回 台, 告 慰 渠 等 在 天 之 靈, 能 夠 與 家 屬 團 聚 隊 員 側 寫 空 軍 第 34 中 隊 參 與 特 種 作 戰 的 隊 員, 153

29 人 數 量 非 常 多, 大 多 數 退 役 後 轉 業 民 航 界, 並 早 已 再 次 退 休, 成 員 中 有 移 居 國 外 散 居 台 灣 各 地 或 已 年 老 身 故, 個 人 資 料 獲 得 不 易 ; 因 無 法 一 一 聯 繫 及 拜 訪, 故 僅 以 下 列 幾 位 已 聯 繫 上 的 隊 員, 作 為 人 物 側 寫 代 表, 未 來 如 能 獲 得 其 他 隊 員 的 資 料, 學 會 將 增 修 訂 於 再 版 內 文 中, 敬 祈 諒 解 呂 德 琪 將 軍 浙 江 省 縉 雲 縣 人, 生 於 1922( 民 11) 年 2 月 12 日,1939( 民 28) 年 考 入 陸 軍 官 校 成 都 本 校,1941( 民 30) 年 12 月 陸 軍 官 校 17 期 畢 業 1943( 民 32) 年 10 月 以 陸 軍 中 尉 排 長 官 階 考 入 空 軍 官 校 第 19 期 初 級 飛 行 訓 練 在 印 度 腊 河 美 軍 基 地, 後 前 往 美 國 亞 歷 桑 那 州 鳳 凰 城 雷 鳥 機 場 繼 續 實 施 初 級 飛 行 訓 練, 中 高 級 飛 行 訓 練 則 移 至 MA-RANA 基 地 飛 BT-13 B-25 機 1946( 民 35) 年 初 返 國 後, 即 分 發 至 空 軍 駐 漢 口 第 1 大 隊 第 4 中 隊 飛 B-25 機, 後 派 往 東 北 瀋 陽 駐 防, 曾 參 加 過 東 北 作 戰 黃 泛 區 會 戰 徐 州 保 衛 戰 及 徐 蚌 會 戰 等 戰 役 1950( 民 39) 年 奉 命 前 往 日 本 換 裝 A-26 及 B-17 機,1952( 民 41) 年 返 國 後 分 發 至 第 1 大 隊 第 4 中 隊, 後 調 到 第 8 大 隊 第 33 中 隊 換 飛 PB4Y-2 機 ( 民 4 4 ) 年 被 挑 選 加 入 獵 狐 計 畫, 期 間 參 與 6 次 對 大 陸 地 區 之 電 子 偵 測 任 務 1956( 民 45) 年 7 月 調 任 第 2 聯 隊 換 裝 T-33 F-86 機 1961( 民 50) 年 5 月 奉 調 第 34 中 隊, 半 年 後 接 任 副 隊 長 1964 ( 民 53) 年 主 管 南 星 計 畫, 以 中 華 航 空 公 司 經 理 身 分 派 駐 越 南 芽 莊 基 地 接 任 隊 長 後, 曾 執 行 奇 龍 計 畫 1968( 民 57) 年 奉 命 他 調, 任 職 期 間 執 行 過 4 次 深 入 大 陸 特 種 任 務, 曾 遭 解 放 軍 攔 截 機 追 擊 及 地 面 高 砲 射 擊 ;3 次 支 援 越 南 美 軍 作 戰 1969( 民 58) 年 晉 任 少 將,1979( 民 68) 年 屆 齡 退 休, 定 居 台 北 市 趙 欽 上 校 河 南 省 鞏 縣 人, 生 於 1924( 民 13) 年 8 月 13 日,1940( 民 29) 年 考 入 空 軍 飛 行 軍 士 學 校, 後 學 校 裁 撤, 編 入 空 軍 官 校 第 19 期, 初 級 飛 行 訓 練 在 印 度 腊 河 美 軍 基 地, 後 前 往 美 國 洛 杉 磯 聖 地 安 那 基 地 繼 續 實 施 初 級 飛 行 訓 練, 中 高 級 飛 行 訓 練 移 至 亞 歷 桑 納 州 基 地 飛 B-25 機 1945( 民 34) 年 6 月 畢 業, 抗 日 戰 爭 勝 利 後, 仍 留 在 美 國 換 裝 B-24 機 曾 參 加 過 轟 炸 延 安 東 北 保 衛 戰 黃 泛 區 保 衛 戰 濟 南 作 戰 徐 蚌 會 戰 等 戰 役 1949( 民 38) 年 撤 退 來 台, 駐 防 新 竹 基 地,1951( 民 40) 年 換 裝 PB4Y-2 機, 參 加 轟 炸 廈 門 戰 役 1955( 民 44) 年 奉 調 第 34 中 隊, 換 裝 B-17 B-26 P2V-7U 機, 任 職 期 間 曾 執 行 過 86 次 深 入 大 陸 特 種 任 務, 曾 多 次 遭 解 放 軍 攔 截 機 追 擊 及 地 面 高 砲 射 擊 1961( 民 50) 年 奉 調 任 民 航 空 運 公 司 機 師, 回 台 後 至 中 華 航 空 公 司 擔 任 國 際 線 機 長,1988( 民 77) 年 自 華 航 退 休, 定 居 台 北 市 柳 克 鑅 中 校 江 蘇 省 蘇 州 市 人, 生 於 1924( 民 13) 年 11 月 6 日,1943( 民 32) 年 考 入 空 軍 官 校 第 23 期, 初 級 飛 行 訓 練 在 印 度 腊 河 美 軍 基 地, 後 前 往 美 國 TEXAS 的 基 地 繼 續 實 施 初 級 飛 行 訓 練, 154

30 空 軍 特 種 作 戰 史 回 顧 ( 二 ) 中 級 飛 行 訓 練 移 至 RANDOLPH FIELD 基 地, 高 級 飛 行 訓 練 則 移 至 OKLAHOMA ENID 基 地 飛 B-25 機 1947( 民 36) 年 初 返 國 後, 即 分 發 至 空 軍 駐 西 安 第 1 大 隊 第 9 中 隊 飛 B-25 機 曾 參 加 過 轟 炸 延 安 東 北 長 春 保 衛 戰 成 渝 保 衛 戰 舟 山 淞 滬 保 衛 戰 及 海 南 島 作 戰 等 戰 役 撤 退 來 台 後 奉 調 至 第 8 大 隊 第 35 中 隊 換 裝 PB4Y-2 機, 又 參 加 金 門 圍 頭 大 陳 一 江 山 等 戰 役,1957( 民 46) 年 奉 調 第 2 聯 隊 換 裝 F-86 機 ( 民 4 8 ) 年 奉 調 第 3 4 中 隊, 換 裝 B-17 B-26 P2V-7U C-46 機 任 職 期 間 曾 執 行 過 16 次 深 入 大 陸 特 種 任 務, 曾 多 次 遭 解 放 軍 攔 截 機 追 擊 及 地 面 高 砲 射 擊 1963( 民 52) 年, 奉 調 中 華 航 空 公 司 任 機 師, 先 在 中 南 半 島 支 援 美 軍 作 戰, 並 為 華 航 建 立 基 業 回 台 後 任 國 際 線 機 長,1990( 民 79) 年 自 華 航 退 休, 定 居 台 北 市 李 邦 訓 中 校 湖 北 省 漢 川 市 人, 生 於 1923( 民 12) 年 9 月 21 日,1944( 民 33) 年 夏 考 入 空 軍 官 校 第 24 期, 初 級 飛 行 訓 練 在 印 度 腊 河 美 軍 基 地, 後 前 往 美 國 TEXAS 繼 續 實 施 初 級 飛 行 訓 練, 中 級 飛 行 訓 練 移 至 SAN ANGELO 的 基 地, 高 級 飛 行 訓 練 則 移 至 OKLAHOMA ENID 基 地 飛 B-25 機 1947( 民 36) 年 初 返 國 後, 即 分 發 至 空 軍 駐 西 安 第 1 大 隊 第 9 中 隊 飛 B-25 機 撤 退 來 台 後 奉 調 至 第 8 大 隊, 並 自 願 請 調 第 34 中 隊, 任 職 期 間 曾 執 行 過 9 次 深 入 大 陸 特 種 任 務, 曾 多 次 遭 解 放 軍 攔 截 機 追 擊 及 地 面 高 砲 射 擊 1966( 民 55) 年, 奉 調 中 華 航 空 公 司 任 機 師, 先 在 中 南 半 島 支 援 美 軍 作 戰, 並 為 華 航 建 立 基 業 回 台 後 任 國 際 線 機 長,1985( 民 74) 年 9 月 30 日, 年 齡 60 歲 自 華 航 退 休, 定 居 台 北 市 戴 樹 清 中 校 任 職 於 黑 蝙 蝠 中 隊 5 年 期 間, 曾 執 行 過 70 餘 次 深 入 大 陸 特 種 任 務, 曾 多 次 遭 解 放 軍 攔 截 機 追 擊 及 地 面 高 砲 射 擊 1963( 民 52) 年 奉 調 中 華 航 空 公 司 機 師, 先 在 中 南 半 島 為 華 航 建 立 基 業, 並 多 次 赴 北 越 執 行 情 報 人 員 空 投 任 務, 為 期 一 年 多 ; 回 台 後 於 1970( 民 59) 年 任 華 航 中 美 航 線 首 航 正 機 師, 曾 任 華 航 空 服 處 長 航 務 處 處 長, 服 務 華 航 期 間 無 任 何 飛 安 紀 錄 退 休 後 定 居 台 北 市 朱 震 中 校 江 蘇 省 金 山 縣 人, 生 於 1929( 民 18) 年 3 月 3 日,1948( 民 37) 年 夏 考 入 空 軍 通 信 學 校 第 12 期, 於 屏 東 東 港 空 軍 預 備 學 校 入 伍, 因 空 軍 飛 行 員 缺 乏, 於 入 伍 後 被 挑 選 轉 入 飛 行 科, 1950( 民 39) 年 12 月 1 日 空 軍 官 校 30 期 畢 業, 分 發 至 轟 炸 機 部 隊 1952( 民 41) 年 5 月 20 日 至 12 月 19 日 奉 派 至 美 國 接 受 B-25 機 高 級 飛 行 訓 練 返 國 後 分 發 至 第 8 大 隊 第 35 中 隊 換 飛 B-24 機, 後 再 換 裝 PB4Y-2 機 1955( 民 44) 年 被 挑 選 加 入 獵 狐 計 畫, 期 間 參 與 8 次 對 大 陸 地 區 之 電 子 偵 測 任 務 1959( 民 48) 年 8 月 1 日 正 式 調 任 第 34 中 隊,1966( 民 55) 年 4 月 調 離,6 年 8 個 月 期 間, 執 行 過 33 次 深 入 大 陸 特 種 任 務, 曾 多 次 遭 解 放 軍 攔 截 機 追 擊 及 地 面 高 砲 射 擊 1966( 民 55) 年 4 月 1 日, 奉 調 中 華 航 空 公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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