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 長 序 溝 通 無 礙, 服 務 至 上 Contents 第 一 單 元 校 內 資 訊 一 各 單 位 介 紹 與 導 師 須 知 資 訊 生 事 務 工 作 必 須 隨 著 時 代 的 變 化 而 與 時 俱 進, 才 能 符 合 家 長 的 期 待 與 生 的 認 同 因 此, 處 在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務 長 序 溝 通 無 礙, 服 務 至 上 Contents 第 一 單 元 校 內 資 訊 一 各 單 位 介 紹 與 導 師 須 知 資 訊 生 事 務 工 作 必 須 隨 著 時 代 的 變 化 而 與 時 俱 進, 才 能 符 合 家 長 的 期 待 與 生 的 認 同 因 此, 處 在"

Transcription

1 校 長 序 由 於 少 子 化 因 素, 每 位 孩 子 都 是 父 母 的 寶 貝, 從 小 受 到 父 母 無 微 不 至 的 呵 護 在 成 長 過 程 中, 更 經 歷 過 臺 灣 經 濟 發 展 的 巔 峰 全 球 金 融 風 暴 教 育 改 革 的 洗 禮 資 訊 科 技 和 網 路 及 多 媒 體 技 術 與 產 品 的 快 速 發 展 知 識 爆 炸 電 動 玩 具 與 虛 擬 世 界 多 元 習 環 境 與 多 元 入 管 道, 使 得 即 將 入 的 同 們, 相 對 於 以 往 的 子 們 比 較, 他 們 自 我 為 中 心 不 善 與 他 人 互 動, 與 不 善 面 對 問 題 與 壓 力 師 者, 所 以 傳 道 授 業 解 惑 也, 而 導 師 是 生 在 大 生 活 中, 最 重 要 互 動 最 多 與 影 響 最 深 的 經 師 與 人 師 本 校 除 了 感 謝 各 位 導 師 辛 苦 的 努 力 犧 牲 與 付 出 之 外, 更 希 望 能 成 為 各 位 導 師 背 後 強 而 有 力 的 支 援 系 統 無 論 是 在 生 事 務 系 統 中 的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生 活 輔 導 組 衛 生 保 健 組 與 生 輔 導 中 心, 皆 有 專 門 的 人 力 與 安 排 的 活 動 為 支 援 導 師 而 待 命 而 在 教 務 系 統 中, 也 有 綜 合 業 務 組 課 務 組 與 註 冊 組, 協 助 提 供 導 師 有 關 生 註 冊 修 業 選 課 與 成 績 等 相 關 資 訊 另 外, 本 校 生 輔 導 中 心 彙 編 此 本, 希 望 可 以 增 進 導 師 輔 導 的 知 能, 協 助 導 師 輔 導 工 作 的 推 動 本 校 以 誠 正 法 新 為 校 訓, 以 優 質 教 與 產 合 作, 並 具 特 色 及 國 際 化 之 科 技 大 為 願 景, 自 許 創 造 優 秀 的 技 職 教 育 環 境, 以 培 育 專 業 理 論 與 實 務 技 能 兼 備, 具 有 科 技 與 人 文 素 養 的 全 人 人 才 期 盼 各 位 導 師 能 在 教 育 崗 位 上 互 相 勉 勵, 真 心 為 子 們 付 出, 共 同 為 本 校 美 好 的 未 來 而 努 力 校 長 01

2 務 長 序 溝 通 無 礙, 服 務 至 上 Contents 第 一 單 元 校 內 資 訊 一 各 單 位 介 紹 與 導 師 須 知 資 訊 生 事 務 工 作 必 須 隨 著 時 代 的 變 化 而 與 時 俱 進, 才 能 符 合 家 長 的 期 待 與 生 的 認 同 因 此, 處 在 當 前 服 務 導 向 或 顧 客 導 向 的 社 會 潮 流 中, 生 事 務 工 作 實 無 法 自 外 於 此, 必 須 和 這 個 潮 流 相 結 合 雖 然 從 教 育 的 眼 光 來 看, 生 並 非 全 然 是 顧 客, 但 處 於 此 種 潮 流 中, 無 可 避 免 會 具 有 某 些 顧 客 的 傾 向, 當 我 們 在 和 生 互 動 時, 就 必 須 格 外 注 意 他 們 的 需 要, 並 以 最 周 全 服 務 的 態 度, 讓 同 們 感 受 到, 所 有 導 師 為 他 們 服 務 的 熱 忱 與 真 情 付 出, 使 生 們 的 需 要 都 能 滿 足, 更 對 導 師 們 的 服 務 感 到 滿 意, 使 他 們 在 本 校 求 的 過 程 中, 得 到 他 想 得 到 的, 到 他 想 到 的, 最 後 能 充 實 且 無 比 懷 念 的 畢 業 離 校, 那 我 們 的 生 事 務 工 作 才 算 圓 滿, 導 師 的 功 能 才 可 充 分 發 揮 有 鑑 於 此, 今 後 我 們 全 體 導 師, 必 須 加 強 與 生 的 正 向 溝 通, 了 解 現 代 青 年 子 的 特 質 和 問 題 所 在, 先 接 納 並 融 入 他 們 的 喜 好 及 思 維, 然 後 和 他 們 站 在 同 一 立 場 上, 以 建 立 良 好 互 動 關 係 並 探 索 他 們 真 正 的 需 要, 找 出 實 際 問 題 所 在, 且 能 以 他 們 的 觀 點 來 看 待 這 些 問 題, 必 能 找 出 雙 方 都 可 接 受 的 解 決 之 道 就 不 至 於 在 碰 到 問 題 時, 無 法 真 誠 溝 通 而 產 生 對 立, 以 致 不 能 去 協 助 生 將 問 題 給 徹 底 解 決 如 此 一 來, 將 無 法 發 揮 出 導 師 應 有 輔 導 與 引 導 的 功 能, 就 算 導 師 們 再 如 何 努 力 或 盡 力, 都 是 事 倍 而 功 半, 無 法 發 揮 出 應 有 效 果, 那 就 萬 分 可 惜 了 總 而 言 之, 生 事 務 或 導 師 們 的 輔 導, 都 是 聚 沙 成 塔 的 工 作, 必 須 靠 平 時 一 點 一 滴 默 默 且 無 私 的 付 出, 而 且 還 要 用 對 方 法, 才 能 在 若 干 時 日 後 或 關 鍵 時 刻 顯 現 出 它 的 功 效 所 以, 生 事 務 或 導 師 工 作, 看 起 來 都 在 做 一 些 微 不 足 道 及 瑣 碎 小 事, 一 時 不 易 彰 顯 績 效 可 是, 當 生 發 生 問 題 或 關 鍵 時 刻 來 臨 時, 才 能 真 正 顯 現 出 平 時 付 出 心 力 所 呈 現 的 驚 人 效 果, 其 重 要 性 自 不 在 話 下 敬 愛 的 導 師 們, 您 們 是 生 事 務 及 輔 導 工 作 第 一 線 的 尖 兵, 有 了 您 們 的 加 入, 本 校 的 生 事 務 工 作 才 能 日 臻 完 善, 在 此 致 上 最 誠 摯 的 敬 意, 也 期 盼 我 們 大 家 以 無 怨 無 悔, 不 求 回 報 的 心 情, 視 生 如 親 般 的 為 生 創 造 美 好 未 來, 願 我 們 大 家 一 起 來 共 同 努 力, 謝 謝!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生 就 貸 款 申 請 流 程 生 活 輔 導 組 生 輔 導 中 心 生 輔 導 中 心 資 源 教 室 衛 生 保 健 組 體 育 室 軍 訓 室 就 業 輔 導 組 進 修 推 廣 部 生 事 務 組 附 設 進 修 院 暨 專 校 生 事 務 組 新 竹 分 部 務 組 二 各 處 室 相 關 法 規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生 活 輔 導 組 衛 生 保 健 組 生 輔 導 中 心 體 育 室 進 修 院 暨 專 校 務 組 三 校 內 各 單 位 電 話 生 事 務 長 胡 興 梅 敬 上 校 內 分 機

3 Contents 第 二 單 元 導 師 相 關 文 章 資 訊 淺 談 校 園 霸 凌 與 輔 導 策 略 50 防 制 電 話 詐 騙 與 網 路 詐 騙 52 愛 滋 病 (AIDS) 的 預 防 與 治 療 53 如 何 做 一 個 好 導 師 導 師 輔 導 生 的 範 疇 與 方 向 導 師 的 工 作 生 涯 發 展 與 健 康 生 活 會 打 敗 仗 提 升 孩 子 的 抗 壓 力 高 關 懷 生 的 辨 識 與 轉 介 常 見 的 自 殺 迷 思 感 情 困 擾 處 理 與 輔 導 UCAN 大 專 校 院 就 業 職 能 診 斷 平 台 介 紹 網 路 沈 迷 可 能 成 因 與 輔 導 策 略 第 一 單 元 校 內 資 訊 各 單 位 介 紹 與 導 師 須 知 資 訊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06 生 就 貸 款 申 請 流 程 08 生 活 輔 導 組 12 生 輔 導 中 心 16 生 輔 導 中 心 資 源 教 室 19 衛 生 保 健 組 21 體 育 室 23 軍 訓 室 24 就 業 輔 導 組 25 進 修 推 廣 部 生 事 務 組 26 附 設 進 修 院 暨 專 校 生 事 務 組 28 新 竹 分 部 務 組 服 務 項 目 30 第 三 單 元 相 關 表 格 附 件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76 生 活 輔 導 組 77 進 修 院 暨 專 校 務 組 78 新 竹 分 部 務 組

4 第 一 單 元 校 內 資 訊 各 單 位 介 紹 與 導 師 須 知 資 訊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06 服 務 項 目 一 社 團 申 請 成 立 活 動 審 核 及 輔 導 鼓 勵 並 輔 導 生 成 立 服 務 性 康 輔 性 運 動 性 術 性 及 自 治 性 之 社 團, 審 核 各 個 社 團 活 動 的 適 切 性, 協 助 生 辦 理 相 關 活 動, 使 生 於 參 與 活 動 中 了 解 並 習 服 務 精 神 二 輔 導 各 社 團 辦 理 校 內 外 籍 校 際 各 項 活 動 輔 導 社 團 生 依 其 社 團 屬 性 辦 理 相 關 性 之 社 團 活 動, 使 生 在 參 與 活 動 過 程 中 增 加 對 校 之 認 同, 並 藉 由 校 際 活 動 的 辦 理, 增 加 校 際 間 的 交 流 三 辦 理 各 項 社 團 知 能 教 育 訓 練 及 研 習 會 讓 參 與 社 團 之 同 可 以 提 升 自 身 的 領 導 知 能, 並 在 參 與 中 習 群 體 生 活, 以 建 立 多 元 的 人 際 關 係 讓 社 團 幹 部 可 以 提 升 自 身 的 領 導 知 能, 進 一 步 運 用 在 社 團 經 營 上, 呈 現 社 團 幹 部 特 質 四 輔 導 幹 部 參 與 社 團 各 式 會 議 及 生 代 表 各 式 會 議 輔 導 生 參 與 各 項 會 議 之 進 行 並 培 養 生 之 民 主 精 神 五 課 外 活 動 社 團 負 責 人 認 證 ( 一 ) 範 圍 : 社 團 幹 部 班 級 幹 部 會 幹 部 活 動 參 與 ( 二 ) 期 限 : 1. 活 動 參 與 請 在 活 動 後 四 週 內 前 來 本 組 認 證, 備 簽 呈 等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2. 擔 任 會 幹 部, 請 於 第 十 六 週 至 本 組 認 證 3. 凡 於 本 期 前 所 擔 任 之 幹 部 或 活 動 參 與, 請 持 簽 呈 或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至 本 組 追 認 六 審 核 班 級 旅 遊 活 動 之 申 請 由 生 填 寫 校 外 安 全 活 動 申 請 表 交 至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敬 會 教 官 審 核 通 過 留 一 副 本 影 印 至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教 官 室 備 查 七 協 助 社 團 辦 理 帶 動 中 小 活 動 社 區 服 務 及 社 會 服 務 生 透 過 辦 理 活 動 讓 社 區 中 的 弱 勢 社 群 獲 得 接 納 和 實 質 的 幫 助 社 會 服 務 是 幫 助 生 達 至 全 人 發 展 其 中 一 種 重 要 的 習 經 歷, 對 於 培 養 生 的 自 信 心 自 尊 感 責 任 感 及 對 社 會 的 承 擔 精 神, 均 有 很 大 的 作 用 引 導 生 參 與 服 務 的 意 義, 鼓 勵 生 對 於 社 會 作 出 貢 獻, 培 養 承 擔 精 神 八 受 理 生 意 見 反 應, 並 協 調 各 相 關 單 位 處 理 及 答 覆 設 立 生 事 務 處 電 子 信 箱, 每 日 由 專 人 收 取, 生 亦 可 透 過 班 會 反 映 各 項 問 題,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將 相 關 問 題 會 各 處 室 處 理 答 覆, 藉 網 路 之 互 聯, 可 隨 時 暢 通 師 生 溝 通 管 道 九 辦 理 生 校 內 外 ( 圓 夢 助 網 站 ) 獎 助 金 2% 獎 金 執 行 期 間 : 每 年 度 預 算 編 列 : 共 八 項 編 制 如 下 列 : ( 一 ) 業 優 良 生 獎 金 ( 二 ) 海 外 文 化 交 流 遊 獎 助 金 ( 三 ) 生 急 難 慰 問 金 ( 含 失 業 家 庭 生 ) ( 四 ) 其 他 獎 金 ( 五 ) 獎 勵 社 團 優 秀 幹 部 獎 金 ( 六 ) 弱 勢 生 助 計 畫 ( 七 ) 特 種 獎 金 ( 八 ) 研 究 生 獎 助 金 備 註 : 校 內 校 外 獎 助 金 請 參 閱 教 育 部 圓 夢 助 網 站 十 各 項 減 免 雜 費 之 申 請 及 查 詢 減 免 申 請 : 每 期 申 請 一 次 辦 理 時 間 : 每 期 期 末 考 前 完 成 申 請 地 點 : 生 事 務 處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申 請 生 : 符 合 條 件 生 減 免 條 件 : 有 如 下 資 格 生 : ( 一 ) 軍 公 教 遺 族 子 女 ( 全 或 半 公 費 ) ( 二 ) 軍 公 教 遺 族 子 女 給 卹 期 滿 ( 三 ) 現 役 軍 人 子 女 ( 四 ) 原 住 民 籍 生 ( 五 ) 殘 障 生 ( 六 ) 殘 障 人 士 子 女 ( 七 ) 低 收 入 戶 生 十 一 辦 理 生 助 貸 款 申 貸 條 件 : 正 式 籍 生, 家 庭 年 收 入 低 於 114 萬 元 整, 具 有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辦 理 時 間 : 每 期 一 次 申 貸 承 貸 銀 行 :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指 定 14 家 分 行 銀 行 對 保 保 證 人 : 生 父 母 親 校 辦 理 時 間 : 上 期 每 年 8/1-8/31 下 期 每 年 1/15-1/31 校 承 辦 單 位 : 生 事 務 處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相 關 資 料 請 查 閱 教 育 部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或 生 事 務 處 網 站 十 二 辦 理 生 工 讀 業 務 每 年 度 由 獎 助 金 審 核 委 員 會 會 議 決 定, 各 需 求 依 照 預 算 金 額 執 行, 生 事 務 處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彙 整 十 三 辦 理 低 收 入 戶 助 金 申 請 每 年 度 根 據 低 收 入 戶 生 名 單, 請 生 提 出 申 請 十 四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工 作 經 費 編 列 執 行 與 呈 報 ( 一 ) 每 年 度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工 作 經 費 預 算 編 列 匯 整 ( 二 ) 公 佈 執 行 狀 況 ( 三 ) 彙 整 各 組 之 成 果 報 告 並 呈 報 教 育 部 07

5 第 一 單 元 校 內 資 訊 各 單 位 介 紹 與 導 師 須 知 資 訊 中 華 科 技 大 生 就 貸 款 申 請 流 程 1. 申 請 流 程 步 驟 一 : 至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辦 理 對 保 New! 請 注 意 對 保 期 限 對 保 地 點 必 備 資 料 備 註 於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網 站 就 貸 入 口 網 站 ( 線 上 填 妥 申 請 書 後 再 至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 指 定 分 行 皆 可 ) 辦 理 對 保 上 期 8 月 1 日 起 至 註 冊 日 前, 下 期 1 月 15 日 起 至 註 冊 日 前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指 定 分 行 均 可 辦 理 註 辦 理 對 保 人 數 很 多, 為 避 免 浪 費 您 寶 貴 的 時 間, 建 議 您 提 早 前 往 辦 理 第 一 次 申 請 者 ( 含 新 生 ) 1. 生 及 保 證 人 之 身 分 證 印 章 ( 親 簽 亦 可 ) 2. 最 近 三 個 月 內 全 戶 戶 籍 謄 本 3. 生 證 ( 新 生 免 ) 及 註 冊 繳 費 單 保 證 人 需 陪 同 前 往 ( 其 法 定 代 理 人 無 法 親 至 銀 行 辦 理 對 保 時, 得 由 生 持 附 印 鑑 證 明 或 經 公 證 之 委 託 書 授 權 書 至 銀 行 辦 理 ) 同 一 教 育 階 段 第 二 次 以 後 申 請 者 1. 生 之 身 分 證 印 章 ( 親 簽 亦 可 ) 2. 第 一 次 申 請 之 就 貸 款 申 請 / 撥 款 通 知 書 第 三 聯 全 戶 戶 籍 謄 本 未 婚 : 含 生 本 人 父 親 母 親, 如 戶 籍 不 同 需 分 別 檢 附 已 婚 : 含 生 本 人 及 配 偶, 如 戶 籍 不 同 需 分 別 檢 附 3. 最 近 三 個 月 內 全 戶 戶 籍 謄 本 4. 註 冊 繳 費 單 生 本 人 辦 理 即 可 貸 款 金 額 請 務 必 按 本 校 雜 費 繳 款 單 之 可 貸 金 額 辦 理 註 : 另 可 加 貸 書 籍 費 $3,000, 外 宿 同 可 貸 住 宿 費 ( 以 校 校 內 住 宿 費 最 高 金 額 為 依 據 步 驟 二 : 返 校 辦 理 辦 理 日 期 ( 註 冊 前 ) 辦 理 地 點 必 備 資 料 備 註 步 驟 三 : 審 核 資 格 依 校 公 佈 要 求, 掛 號 寄 回 校 辦 理, 註 冊 日 之 前 完 成 手 續 生 事 務 處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 榮 華 樓 2F) 一 校 就 貸 款 申 請 書 ( 上 生 事 務 處 網 頁 查 詢 並 列 印 ) 二 對 保 後 台 北 富 邦 行 所 開 具 -- 就 貸 款 申 請 / 撥 款 通 知 書 第 二 聯 ( 校 存 執 聯 ) 三 全 戶 戶 籍 謄 本 影 本 ( 與 對 保 時 相 同 ) 四 未 繳 費 之 雜 費 繳 款 單 New! 多 貸 金 額 者 ( 書 籍 費 住 宿 費 ) 註 : 本 項 費 用 每 期 末 統 一 辦 理 退 費 貸 款 申 請 書 相 關 資 料 請 確 實 填 寫 並 請 親 自 簽 名, 否 則 影 響 是 否 可 貸 款 將 自 行 負 責 由 校 彙 整 送 財 政 部 財 稅 中 心 查 核 合 格 者 (114 萬 以 下 &114 萬 -120 萬 ) 不 合 格 者 (120 萬 以 上 ) 對 保 及 填 寫 注 意 事 項 1. 生 未 成 年 ( 未 滿 二 十 歲 ), 保 證 人 一 定 需 由 父 親 母 親 同 時 擔 保 2. 生 已 成 年 ( 已 滿 二 十 歲 ), 可 覓 適 當 之 成 年 人 擔 任 連 帶 保 證 人, 若 連 帶 保 證 人 非 父 母 親 擔 保, 則 需 請 連 帶 保 證 人 於 對 保 時 提 出 財 力 證 明 ( 最 近 六 個 月 的 薪 資 證 明, 或 是 去 年 度 的 扣 繳 憑 單 ), 及 保 證 人 的 近 三 個 月 戶 籍 謄 本 3. 生 已 成 年 且 已 婚, 則 配 偶 應 為 連 帶 保 證 人 4. 借 款 金 額 以 正 確 大 寫 國 字 填 寫, 錯 字 則 無 法 貸 款 5. 戶 籍 所 在 地 務 必 按 戶 籍 謄 本 上 之 詳 細 地 址 照 抄, 不 可 省 略 區 里 鄰 仍 需 經 台 北 富 邦 分 行 審 核 各 項 相 關 資 料 通 過 才 撥 款 至 校 註 : 經 財 政 部 財 稅 資 料 中 心 審 核 合 格 者,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將 再 進 行 複 審 : 對 保 時 所 填 具 的 申 請 書 借 據 及 謄 本 資 料, 若 有 資 料 未 詳 實 填 寫 金 額 錯 誤 漏 蓋 章 謄 本 過 期 家 庭 債 信 不 良 等 狀 況, 將 拒 絕 貸 款 校 將 通 知 生 補 繳 雜 各 費, 生 須 於 三 日 內 繳 交 現 金 至 會 計 室 08 09

6 第 一 單 元 校 內 資 訊 各 單 位 介 紹 與 導 師 須 知 資 訊 中 華 科 技 大 生 就 貸 款 申 請 流 程 注 意 事 項 ( 一 ) 申 請 資 格 :( 統 一 經 財 稅 中 心 查 核 ) 1. 生 本 人 及 其 他 依 教 育 部 規 定 應 查 核 其 年 所 得 者 合 計 之 家 庭 年 收 入, 經 查 詢 符 合 中 低 收 入 家 庭 標 準 者 標 準 由 教 育 部 逐 年 公 佈 目 前 的 規 定 為 : (1) 符 合 中 低 收 入 家 庭 標 準 者 ( 目 前 訂 為 114 萬 元 ( 含 ) 以 下 ), 就 及 緩 繳 期 間 貸 款 利 息 由 政 府 全 額 補 貼, 其 後 利 息 由 借 款 人 自 行 負 擔 (2) 家 庭 年 收 入 逾 114 萬 元 至 120 萬 元 ( 含 ) 者, 就 及 緩 繳 期 間 貸 款 利 息 由 政 府 半 額 補 貼, 其 後 利 息 由 借 款 人 自 行 負 擔, 且 應 自 貸 款 撥 款 日 次 月 起 每 月 繳 付 利 息 半 額 利 息 由 借 款 人 自 行 負 擔 (3) 家 庭 年 收 入 超 過 120 萬 元, 若 家 中 有 二 位 子 女 就 讀 高 中 以 上 校 者, 亦 可 辦 理 惟 需 自 負 利 息 (4) 另 各 校 對 於 失 業 勞 工 子 女 就 或 經 濟 上 或 其 他 特 殊 情 況 有 困 難 的 生 一 旦 經 校 認 定 有 貸 款 必 要 者, 校 會 依 實 際 狀 況 給 予 從 寬 認 定 辦 理 就 貸 款 2. 生 本 人 法 定 代 理 人 配 偶 保 證 人, 需 具 有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並 有 戶 籍 登 記 者 但 保 證 人 如 為 父 母, 僅 一 方 具 有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並 有 戶 籍 登 記, 且 雙 方 已 同 盡 納 稅 義 務 者 亦 可 註 : 符 合 中 低 收 入 家 庭 標 準 ( 前 一 年 綜 合 所 得 總 額 合 計 不 超 過 114 萬 元 ): 生 本 人 及 其 父 母 親 ; 生 如 已 婚, 則 為 生 本 人 及 配 偶, 前 一 年 度 綜 合 所 得 總 額 合 計 不 超 過 114 萬 元 ( 二 ) 貸 款 金 額 1. 可 貸 金 額 : 費 + 雜 費 + 住 宿 費 + 私 校 退 輔 基 金 + 生 平 安 保 險 費 + 電 腦 實 習 費 2. 不 可 貸 款 : 課 外 活 動 費 住 宿 網 路 資 源 使 用 費 網 路 資 源 使 用 費 3. 所 有 貸 款 金 額 皆 由 校 暫 先 代 墊, 銀 行 經 核 貸 後 於 開 三 個 月 以 後 才 會 撥 款 至 校 注 意 : 凡 領 有 教 育 補 助 費 殘 障 人 士 或 其 它 政 府 相 關 補 助 費 者, 僅 能 申 貸 該 期 應 繳 雜 各 費 扣 除 子 女 教 育 補 助 費 及 雜 費 減 免 金 額 後 之 差 額!! 3. 生 就 貸 款 相 關 資 訊 請 參 閱 (1) 教 育 部 高 教 司 網 站 (2)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網 站 (3) 網 站 4. 就 貸 款 之 主 管 單 位 及 聯 絡 人? 答 : 本 校 就 貸 款 之 單 位 及 聯 絡 人 為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施 小 姐, 請 導 師 及 生 若 有 疑 義, 請 電 轉 199 或 就 貸 款 應 於 何 時 償 還? 償 還 方 式 及 期 限 為 何? 答 : ( 一 ) 貸 款 應 於 最 後 教 育 階 段 業 完 成 ( 或 服 完 義 務 兵 役 或 教 育 實 習 期 滿 ) 後 滿 一 年 之 日 開 始, 依 年 金 法 按 月 平 均 攤 還 本 息 ; 但 在 職 專 班 生, 應 於 業 完 成 後 ; 開 始 清 償 ( 二 ) 償 還 期 限 為 貸 款 一 期 得 於 一 年 內 以 每 月 償 還, 依 此 類 推 ( 例 如 借 八 期 者, 則 借 款 金 額 會 合 併 成 一 筆, 分 96 期 平 均 攤 還 ) ( 三 ) 因 故 退 或 休 未 繼 續 升 者, 應 於 退 或 休 滿 一 年 之 日 起 開 始 償 還 ( 四 ) 出 國 留 出 國 定 居 或 出 國 就 業 者 應 一 次 償 還 6. 如 因 故 無 法 按 期 償 還 就 貸 款 時, 應 如 何 處 理? 答 : 就 貸 款 並 不 是 政 府 給 予 的 免 費 贈 與, 而 是 一 種 貸 款, 應 於 緩 繳 期 屆 滿 時 開 始 按 期 還 款 ; 如 因 故 無 法 如 期 還 款 時, 同 應 主 動 與 承 辦 銀 行 協 商 調 整 還 款 時 間 與 相 關 還 款 條 件 7. 逾 期 未 還 款 者, 會 有 什 麼 不 良 後 果? 答 : 生 逾 期 未 還 款 者, 承 貸 銀 行 會 對 積 欠 貸 款 者 就 貸 款 金 額 控 訴 求 償, 並 將 資 料 送 請 財 團 法 人 金 融 聯 合 徵 信 中 心 建 檔, 列 為 金 融 債 信 不 良 往 來 戶, 並 開 放 金 融 機 構 查 詢 ; 這 項 紀 錄 將 會 影 響 同 與 銀 行 的 往 來 關 係, 包 括 向 銀 行 申 請 支 票 信 用 卡 房 屋 貸 款 或 信 用 貸 款 等, 均 將 遭 到 拒 絕 ; 同 時 也 會 影 響 同 日 後 在 國 內 外 之 就 業 或 就 機 會 8. 中 途 休 或 退 應 如 何 還 款? 答 : 生 因 休 退 中 途 離 校, 自 離 校 日 起 滿 一 年 應 一 次 償 還 所 有 貸 款 金 額 ; 繼 續 就 者, 得 向 銀 行 申 請 延 後 至 業 完 成 後 償 還 9. 校 及 承 辦 銀 行 對 於 因 故 中 途 離 校 或 畢 業 的 生 資 料 應 如 何 處 理? 答 : 校 對 於 因 故 中 途 離 校 或 畢 業 的 同, 校 應 主 動 提 供 資 料 給 承 辦 銀 行, 承 辦 銀 行 在 收 到 相 關 資 料 後 會 立 即 發 給 生 償 還 貸 款 分 擔 表, 載 明 貸 款 金 額 償 還 日 期 及 地 點 10. 大 畢 業 後 若 繼 續 升, 可 繼 續 申 請 就 貸 款 及 延 後 還 款 嗎? 答 : 生 若 繼 續 就 讀 國 內 研 究 所, 仍 可 申 請 貸 款 ; 若 繼 續 在 國 內 升 或 服 義 務 兵 役 或 替 代 役, 請 檢 具 申 請 書 及 證 明 文 件 向 原 承 辦 銀 行 申 請 辦 理 延 期 償 還 手 續 11. 貸 款 生 於 各 階 段 業 完 成 後 如 有 異 動, 應 否 通 知 銀 行? 答 : 申 請 本 貸 款 之 生 於 各 階 段 業 完 成 後 如 有 異 動, 應 於 事 實 發 生 時 即 主 動 檢 附 證 明 文 件 ( 註 明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繼 續 升 現 階 段 之 生 證 或 服 義 務 兵 役 或 替 代 役 之 在 營 證 明 或 教 師 實 習 證 ) 通 知 承 辦 銀 行, 以 延 長 其 償 還 期 限 12. 若 父 母 親 離 婚, 應 由 誰 作 保? 答 : ( 一 ) 若 生 未 成 年, 應 由 生 家 長 ( 或 監 護 人 ) 作 保, 若 法 院 將 監 護 權 判 歸 母 親 或 協 議 將 監 護 權 歸 母 親, 則 應 由 母 親 作 保 ( 二 ) 若 生 已 成 年 則 任 何 一 方 皆 可 13. 若 父 母 雙 亡 父 親 過 世 或 失 蹤, 母 親 改 嫁 時, 應 由 誰 作 保? 答 : ( 一 ) 若 生 未 成 年, 應 由 法 定 代 理 人 作 保 ( 二 ) 若 生 已 成 年, 則 依 民 法 親 屬 關 係 另 覓 適 當 之 成 年 人 作 保 如 哥 哥 叔 叔 伯 伯 等 有 正 當 工 作 收 入 者 14. 生 若 已 婚 時, 保 證 人 可 由 配 偶 的 父 母 擔 任 嗎? 答 : 已 婚 生 可 以 選 擇 本 人 或 配 偶 的 父 母 為 保 證 人 15. 領 有 公 教 人 員 子 女 教 育 補 助 費 或 其 他 政 府 相 關 的 補 助, 如 軍 公 教 遺 族 殘 障 人 士 及 子 女 現 役 軍 人 補 助 費 或 師 範 院 公 費 之 生, 是 否 可 以 申 請 就 貸 款? 答 : 可 以 但 僅 能 貸 款 扣 除 公 費 或 子 女 教 育 補 助 費 或 已 享 有 雜 費 減 免 之 差 額 16. 什 麼 是 戶 籍 謄 本, 與 戶 口 名 簿 有 何 不 同? 答 : 所 謂 戶 口 名 簿 乃 依 戶 籍 法 規 定 做 為 戶 籍 登 記 或 戶 口 清 查 之 用, 每 戶 均 有 一 本 ; 而 戶 籍 謄 本 乃 做 為 證 明 文 件, 需 要 到 戶 政 事 務 所 申 請 11

7 第 一 單 元 校 內 資 訊 各 單 位 介 紹 與 導 師 須 知 資 訊 生 活 輔 導 組 12 一 聯 合 服 務 中 心 服 務 時 間 : 每 週 一 至 週 五 上 午 09:00 至 晚 間 20:00 服 務 項 目 : 1. 助 貸 款 服 務 2. 兵 役 問 題 服 務 ( 折 抵 役 期 申 辦 ) 3. 獎 助 金 資 訊 查 詢 4. 中 英 文 成 績 單 申 請 5. 中 英 文 畢 業 證 書 申 請 6. 生 證 補 發 7. 畢 業 證 明 書 8. 補 發 修 業 證 明 書 9. 在 證 明 申 請 10. 遺 失 物 招 領 二 班 級 幹 部 講 習 與 運 用 每 期 開 第 二 週 辦 理 班 級 幹 部 訓 練 講 習 ; 第 十 五 週 辦 理 期 末 班 級 幹 部 座 談, 期 使 班 級 幹 部 了 解 工 作 職 掌, 以 利 班 級 事 務 推 動 三 生 宿 舍 管 理 每 期 開 前 調 查 生 住 宿 需 求, 需 住 宿 同 應 填 寫 住 宿 申 請 單 及 家 長 切 結 書, 送 生 輔 組 或 宿 舍 輔 導 老 師 彙 整 後, 於 開 前 公 告 住 宿 床 位, 同 據 以 至 土 地 銀 行 繳 款 台 北 校 區 : 男 生 宿 舍 每 期 收 費 9,500 元 其 中 二 人 房 40 床, 收 費 12,500 元, 女 生 宿 舍 每 期 收 費 11,500 元 新 竹 校 區 : 男 女 宿 舍 每 期 10,500 元 以 上 均 含 保 證 金 1,000 元 冷 氣 費 500~1,500 元, 於 期 結 束, 視 實 際 使 用 狀 況 退 補 費 用 ; 另 除 術 網 路 外, 可 由 校 統 一 申 請 中 華 電 信 網 路 使 用 四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1. 每 日 實 施 校 內 外 巡 查, 維 護 秩 序 取 締 違 規 2. 加 強 宣 導 生 勿 違 規 駕 駛 汽 機 車 3. 辦 理 各 項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活 動 五 校 安 工 作 1. 與 南 港 分 局 舊 莊 派 出 所 加 強 聯 繫, 於 校 重 要 慶 典 活 動 或 必 要 時 請 求 支 援 以 維 護 校 園 安 全 工 作 2. 加 強 班 級 導 師 與 幹 部 之 聯 繫, 確 實 掌 握 生 脈 動, 防 制 黑 道 侵 入 校 園 及 發 展 組 織 3. 強 化 危 機 處 理 小 組 之 功 能, 掌 握 先 機, 防 範 未 然 4. 加 強 防 火 防 災 宣 導 與 訓 練 5. 警 察 於 校 園 設 置 巡 邏 箱, 定 時 巡 視 校 園, 以 確 保 校 園 安 寧 六 生 輔 導 工 作 1. 針 對 嚴 重 缺 曠 同 請 各 班 導 師 實 施 約 談 輔 導, 並 填 寫 約 談 紀 錄, 彙 呈 校 長 2. 每 期 開 前 辦 理 親 師 座 談 會 強 化 家 長 與 導 師 間 之 聯 繫 3. 實 施 校 外 賃 居 生 訪 問 每 期 第 六 至 十 週 請 各 班 導 師 依 賃 居 生 名 冊 至 居 住 處 訪 問, 如 發 現 生 行 為 不 當 生 活 散 慢 或 住 宿 環 境 衛 生 安 全 不 佳, 即 予 輔 導 改 正 4. 辦 理 生 生 活 輔 導 班 每 期 期 末 操 行 成 績 在 54.5 分 至 59.4 分, 經 操 評 會 會 議 決 議 應 列 入 下 期 定 期 察 看 之 同 請 各 班 導 師 在 期 末 操 評 會 議 結 束 後, 立 即 以 電 話 通 知 該 生 及 家 長, 再 由 生 輔 組 以 限 時 掛 號 信 函 告 知, 請 該 生 依 通 知 單 上 之 規 定, 服 儀 整 齊 準 時 到 校 參 加 生 生 活 輔 導 班, 如 通 過 者 下 期 以 定 期 察 看 留 校, 否 則 依 生 操 行 成 績 考 查 辦 法 之 規 定, 應 予 勒 令 退 七 生 生 活 教 育 競 賽 ( 一 ) 實 施 時 間 為 每 期 第 1 週 至 16 週 ( 二 ) 由 全 校 各 班 級 分 四 組 實 施, 其 分 組 方 式 如 下 : 1. 第 一 組 : 大 一 班 級 或 比 照 大 一 班 級 2. 第 二 組 : 大 二 班 級 或 比 照 大 二 班 級 3. 第 三 組 : 大 三 班 級 或 比 照 大 三 班 級 4. 第 四 組 : 大 四 班 級 或 比 照 大 四 班 級 ( 三 ) 以 生 個 人 行 為 記 錄 與 班 級 行 為 記 錄 合 計 為 班 級 競 賽 成 績, 每 班 以 100 分 為 基 本 分 數, 評 分 內 容 及 其 百 分 比 如 下 : 1. 規 定 傳 達.. 以 生 傳 達 校 各 項 規 定 執 行 情 形 之 競 賽 (15%) 2. 健 康 生 活.. 以 生 環 境 衛 生 施 行 情 形 競 賽 (30%) 3. 習 生 活.. 以 生 缺 曠 課 及 病 假 記 錄 實 行 競 賽 (30%) 4. 公 民 生 活.. 以 生 品 德 行 為, 出 席 會 議 及 受 獎 懲 之 記 錄 實 行 競 賽 (25%) ( 四 ) 於 每 期 結 束, 核 算 四 組 各 班 級 之 評 分, 各 組 評 分 為 第 一 名 之 班 級, 按 成 績 高 低 排 定 前 四 名 ; 另 從 各 組 其 他 班 級 中 評 分 最 高 者, 排 定 為 第 五 名, 辦 理 議 獎 八 生 缺 曠 獎 懲 生 上 課 缺 曠 情 形 由 各 授 課 老 師 於 課 後 8 日 內 自 行 上 網 登 錄, 同 導 師 系 主 任 可 依 權 限 自 行 於 生 或 教 職 員 資 訊 網 內 察 看 缺 曠 及 獎 懲 情 形, 如 有 登 錄 錯 誤 或 異 議, 可 至 生 輔 組 查 詢 九 生 請 假 生 請 假 區 分 下 列 三 種 一 般 假 ( 事 假 病 假 公 假 婚 喪 假 產 假 ) 生 因 故 不 能 上 課 或 參 加 規 定 之 集 會,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請 假, 其 未 請 假 或 未 准 假 而 缺 席 者, 均 以 曠 課 論 處 一 事 假 : 檢 附 家 長 監 護 人 或 其 他 證 明 文 件 於 請 假 日 前 辦 理 為 原 則 二 婚 喪 假 : 生 本 人 結 婚 直 系 親 屬 亡 故, 另 憑 喜 帖 ( 結 婚 證 書 ) 訃 聞 ( 死 亡 證 明 ) 於 請 假 日 前 辦 理 為 原 則 其 假 在 七 日 內 不 扣 操 行 分 數, 若 情 況 特 殊 者 得 予 延 長, 但 以 三 日 為 限, 超 過 三 日 部 份, 依 事 假 規 定 扣 分 其 它 親 等 之 親 屬 婚 喪, 以 核 予 一 至 三 日 之 事 假 為 原 則 三 病 假 : 一 日 內 應 檢 附 就 醫 或 家 長 證 明 ; 二 日 以 上 須 另 附 診 斷 醫 院 證 明, 課 堂 上 發 病 可 由 健 康 中 心 或 任 課 老 師 證 明, 並 於 病 癒 返 校 三 日 內 ( 以 正 常 上 課 日 計 算 ) 完 成 請 假 手 續 ( 生 理 假 免 出 示 證 明 ) 四 公 假 : ( 一 ) 師 長 證 明 : 經 選 派 代 表 校 參 加 校 內 外 之 活 動 或 師 長 指 派 辦 理 公 務, 應 由 各 指 派 單 位 於 請 假 日 前 提 出 證 明 申 請 為 原 則 ( 二 ) 兵 役 機 關 證 明 ( 三 ) 其 他 證 明 文 件 五 產 假 憑 生 產 住 院 相 關 證 明, 自 分 娩 日 起 給 予 三 十 日 ( 不 含 例 假 日 ) 產 假, 不 扣 操 行 分 數 超 過 三 十 日 至 四 十 二 日 之 部 分 及 產 前 檢 查, 以 病 假 處 理 男 性 生 因 配 偶 分 娩 者, 得 請 陪 產 假 二 日, 併 事 假 計 算 一 般 假 請 假 程 序 與 核 定 權 責 : 一 請 假 程 序 ( 一 ) 於 生 資 訊 網 生 專 區 之 我 的 假 單 填 妥 資 料, 檢 具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由 網 路 傳 送 導 師 進 行 審 核 作 業, 各 班 導 師 於 生 送 出 假 單 後 應 於 3 日 內 ( 不 含 例 假 日 ) 完 成 核 假 ; 生 輔 組 長 ( 各 部 制 務 組 長 ) 應 於 導 師 送 出 假 單 2 日 內 ( 不 含 例 假 日 ) 完 成 核 假 ( 二 ) 公 假 由 指 派 單 位 於 網 頁 填 寫 公 假 單 後, 傳 送 各 班 導 師 審 核 ; 各 班 導 師 同 意 後, 再 由 線 上 送 生 輔 組 長 ( 各 部 制 務 組 長 ) 複 審 後, 送 生 事 務 長 ( 各 部 制 主 任 ) 核 准 二 核 定 權 責 ( 一 ) 一 日 內 由 導 師 核 准 ( 二 ) 二 日 至 三 日 由 導 師 簽 證 後, 送 生 活 輔 導 組 長 ( 各 部 制 務 組 長 ) 簽 核 ( 三 ) 三 日 以 上 經 導 師 生 輔 組 長 ( 各 部 制 務 組 長 ) 簽 證 後, 由 生 事 務 長 簽 核 註 冊 假 生 如 因 重 病 或 重 大 事 故 不 能 如 期 到 校 註 冊 者, 應 檢 具 證 明, 至 生 事 務 處 申 請, 奉 核 13

8 第 一 單 元 校 內 資 訊 各 單 位 介 紹 與 導 師 須 知 資 訊 生 活 輔 導 組 14 准 後, 依 本 校 註 冊 須 知 辦 理 補 註 冊 手 續 考 試 假 因 患 重 病 或 遭 逢 重 大 事 故 無 法 參 加 期 中 考 或 期 末 考 者, 依 據 生 手 冊 中 之 生 考 試 期 間 請 假 補 考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請 假 手 續 十 校 外 生 活 動 ( 含 畢 業 旅 行 ) 安 全 輔 導 舉 辦 生 校 外 活 動 應 遵 守 左 列 規 定 1. 各 項 校 外 活 動 於 出 發 前 二 週, 將 活 動 申 請 表 活 動 計 畫 參 加 人 員 名 冊 未 成 年 參 加 同 之 家 長 同 意 書 保 險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參 加 之 人 員 及 車 輛 均 應 投 保 意 外 險, 每 人 保 額 至 少 新 台 幣 貳 佰 萬 元 以 上 ) 等 資 料 送 交 生 輔 組 備 查 ; 如 因 天 候 或 活 動 之 設 施 環 境 因 素, 使 活 動 可 能 導 致 危 險 時, 應 依 校 建 議 延 期 舉 辦 或 取 消 活 動 2. 活 動 計 畫 應 詳 列 行 程 表 及 規 劃 內 容, 並 將 參 加 人 員 視 活 動 性 質 予 以 任 務 編 組 ; 且 須 針 對 活 動 性 質 規 劃 安 全 須 知 及 應 變 事 宜 3. 活 動 實 施 前 一 週 應 持 續 注 意 活 動 地 區 之 天 候, 活 動 前 如 因 天 候 等 因 素 致 舉 辦 活 動 可 能 發 生 危 險 時, 應 取 消 或 延 期 舉 行 如 於 活 動 期 間 遇 發 布 颱 風 等 重 大 天 災 警 報 時 應 立 即 中 止 活 動, 如 無 法 立 即 返 家 應 與 校 聯 絡, 使 校 瞭 解 所 處 位 置 及 狀 況, 以 提 供 必 要 協 助 4. 依 計 畫 行 程 實 施, 所 經 過 之 路 線 應 特 別 注 意 安 全 ; 且 須 依 計 畫 時 間 返 回, 如 有 事 先 離 隊 者 應 向 活 動 負 責 人 報 准 十 一 生 兵 役 業 務 1. 每 期 開, 蒐 集 役 男 兵 役 調 查 表, 以 利 辦 理 緩 徵 業 務 2. 申 請 緩 徵 造 冊 函 寄 各 縣 市 政 府 兵 役 單 位 3. 每 期 辦 理 役 男 儘 召 業 務 4. 每 期 中 隨 時 辦 理 離 校 生 緩 征 原 因 消 滅, 以 利 落 實 兵 役 業 務 十 二 務 週 報 1. 每 週 四 出 刊, 發 至 行 政 主 管 導 師 與 班 級, 讓 全 校 師 生 了 解 務 處 各 單 位 之 工 作 2. 除 以 紙 本 發 送 各 班 外, 另 置 於 務 處 生 輔 組 網 頁, 供 教 職 員 生 閱 覽 十 三 禁 菸 輔 導 教 育 請 全 校 教 職 員 生 共 同 糾 舉 違 反 禁 菸 規 定 同, 查 獲 後 請 登 記 逕 送 各 部 制 務 單 位 禁 菸 輔 導 教 育 方 式 如 下 : 1. 第 一 階 段 : 每 期 第 一 週 為 宣 導 週, 除 班 週 會 中 加 強 宣 導 外, 舉 凡 違 反 規 定 者, 予 以 勸 導 改 進 2. 第 二 階 段 : 自 第 二 週 起 被 查 獲 登 記 者, 參 加 禁 菸 輔 導 教 育 講 習, 實 施 服 務 教 育 一 小 時 3. 第 三 階 段 : 第 二 次 被 登 記 ( 含 以 上 ) 查 獲 者, 除 必 須 接 受 第 二 階 段 之 教 育 外, 並 依 校 規 記 過 乙 次 處 分, 另 以 信 函 通 知 家 長 共 同 輔 導 其 戒 菸, 且 視 情 況 由 校 向 衛 生 局 舉 發 辦 理 罰 緩 十 四 品 德 人 權 法 治 教 育 於 每 期 第 16 週 班 會 時 實 施, 以 提 升 同 對 品 德 人 權 及 法 治 教 育 之 認 知 十 五 僑 生 輔 導 1. 僑 生 清 寒 助 金 及 其 他 獎 金 申 請 2. 僑 生 生 活 輔 導 及 相 關 事 務 處 理 十 六 產 基 金 ( 一 ) 申 請 人 應 於 事 實 發 生 之 日 起 三 個 月 內 向 所 屬 機 關 校 提 出 申 請 但 有 特 殊 原 因 未 能 依 規 定 期 限 辦 理, 經 申 請 單 位 之 主 管 專 案 核 定 者, 不 在 此 限 ( 二 ) 慰 問 金 核 給 條 件 及 金 額 : 1. 教 育 工 作 人 員 生 因 傷 病 住 院 七 日 以 上 或 發 生 意 外 死 亡 者, 核 給 新 臺 幣 一 萬 元 ; 符 合 全 民 健 保 重 大 傷 病 標 準 者 核 給 新 臺 幣 二 萬 元 因 執 行 公 務 發 生 意 外 事 故 者 ( 不 包 括 上 下 班 往 返 途 中 發 生 之 意 外 事 故 ) 依 原 核 給 金 額 增 加 新 臺 幣 二 萬 元 2. 教 育 工 作 人 員 生 之 家 庭 遭 遇 不 可 歸 責 於 當 事 人 之 特 殊 災 害, 致 財 物 嚴 重 損 失 者, 核 給 新 臺 幣 五 千 元 ; 房 屋 半 毀 ( 倒 ) 者, 核 給 新 臺 幣 一 萬 元 ; 房 屋 全 毀 ( 倒 ) 者, 核 給 新 臺 幣 二 萬 元 ; 私 有 田 地 遭 流 失 者, 核 給 新 臺 幣 一 萬 元 ; 生 父 母 因 而 受 傷 並 住 院 未 滿 七 日 者, 依 原 核 給 金 額 增 加 新 臺 幣 五 千 元 ; 住 院 逾 七 日 以 上 者, 依 原 核 給 金 額 增 加 新 臺 幣 一 萬 元 3. 生 因 其 父 母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致 家 庭 經 濟 陷 於 困 境 無 力 撫 育 者 : a. 一 方 離 異 失 蹤 達 六 個 月 以 上 或 其 他 因 素 未 盡 撫 育 責 任 者, 核 給 新 臺 幣 一 萬 元 b. 符 合 全 民 健 保 重 大 傷 病 標 準 者, 核 給 新 臺 幣 二 萬 元, 經 各 級 校 實 地 訪 視 另 一 方 確 無 工 作 收 入 者, 加 發 新 臺 幣 一 萬 元 c. 一 方 死 亡 者, 核 給 新 臺 幣 一 萬 元, 雙 方 死 亡 者, 核 給 新 臺 幣 六 萬 元 d. 經 各 級 校 及 幼 稚 園 實 地 訪 視, 生 或 兒 童 確 實 遭 受 父 母 虐 待 遺 棄 強 迫 從 事 不 正 當 職 業 行 為, 致 無 法 生 活 於 家 庭 或 經 政 府 核 准 有 案 之 社 會 福 利 機 構 暨 委 託 親 屬 收 容 者, 核 給 新 臺 幣 二 萬 元 4. 其 他 家 境 特 殊 清 寒 或 遭 逢 重 大 意 外 事 故, 經 教 育 部 專 案 核 准 者 前 項 第 三 款 第 1 目 及 第 2 目 如 父 母 雙 方 發 生 同 事 故 者, 以 累 計 方 式 核 發 ; 第 1 目 至 第 4 目 如 持 有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者, 依 原 核 給 金 額 增 加 新 臺 幣 一 萬 元 ( 三 ) 同 一 事 件 以 家 庭 為 單 位, 申 請 以 一 次 為 限 十 六 績 優 導 師 選 拔 及 獎 勵 ( 一 ) 凡 擔 任 導 師 連 續 滿 二 年 以 上 者, 均 具 有 候 選 人 資 格 ( 二 ) 績 優 導 師 選 拔 每 年 辦 理 一 次, 於 校 慶 時 頒 獎 表 揚 ( 三 ) 績 優 導 師 甄 選 參 考 標 準 如 下 : 1. 與 生 經 常 保 持 接 觸, 瞭 解 關 懷 生 有 具 體 成 效 者 2. 輔 導 生 生 活 習 及 活 動 有 具 體 成 效 者 3. 協 助 生 解 決 困 難 問 題, 有 具 體 成 效 者 4. 處 理 生 特 殊 事 件 或 重 大 事 項 有 具 體 成 效 者 5. 擔 任 校 與 生 溝 通 之 橋 樑, 有 具 體 成 效 者 6. 對 生 輔 導 工 作 有 具 體 創 新 措 施 者 7. 生 對 導 師 輔 導 反 應 良 好 者 8. 按 時 參 與 各 項 導 師 相 關 會 議 週 會 且 召 開 班 會, 並 對 精 進 導 師 工 作 有 具 體 成 效 者 9. 其 他 輔 導 優 事 蹟 績 優 導 師 評 量 方 式 : (1) 出 席 導 師 相 關 會 議 : 以 導 師 出 席 導 師 相 關 會 議 情 形 評 分, 每 缺 席 1 次 扣 1 分, 如 因 公 或 上 課 請 先 行 請 假 ( 百 分 之 十 ) (2) 約 談 輔 導 生 : 以 電 算 中 心 統 計 之 約 談 輔 導 數 據 評 分 ( 百 分 之 三 十 ) (3) 生 生 活 教 育 : 凡 生 經 登 記 違 規, 每 人 次 扣 1 分 ; 表 現 優 良 具 有 佐 證 資 料, 每 人 次 加 1 分 ( 百 分 之 十 ) (4) 班 ( 週 ) 會 召 開 次 數 : 含 週 會 班 會 導 師 時 間 品 德 教 育, 經 查 未 按 時 召 開 或 提 前 下 課, 每 次 扣 1 分 ( 百 分 之 十 ) (5) 導 師 評 量 問 卷 : 每 期 末 由 生 上 網 填 寫, 經 電 算 中 心 統 計 評 分 ( 百 分 之 二 十 ) (6) 提 升 生 就 讀 率 : 本 項 總 分 為 100 分, 年 度 內 全 班 均 無 休 ( 退 ) 情 事 為 90 分, 每 增 加 1 人 加 總 分 2 分 減 少 1 人 減 總 分 2 分 ( 百 分 之 二 十 ) (7) 其 他 : 班 級 加 校 內 競 賽 第 1 名 者 加 評 量 總 分 2 分 ; 第 2 名 者 加 1 分 ; 第 3 名 加 0.5 分 ( 四 ) 各 系 依 本 辦 法 前 二 條 規 定, 其 班 級 數 未 滿 五 班 得 推 選 一 人, 滿 五 班 ( 含 ) 以 上 得 推 選 二 人, 經 系 ( 務 ) 導 師 會 議 通 過 後, 併 同 相 關 資 料 送 各 部 制 務 單 位 彙 整 ( 五 ) 績 優 導 師 之 評 選 由 各 部 制 務 主 管, 召 集 相 關 務 人 員, 依 本 校 核 定 名 額 進 行 選 拔 ( 六 ) 曾 獲 績 優 導 師 獎 勵 者, 須 滿 一 年 後 方 得 再 行 被 推 選 十 七 交 通 接 駁 車 服 務 週 一 至 週 五 上 午 07:40 及 08:40 由 昆 陽 捷 運 站 至, 下 午 16:30 17:20 18:15 由 至 昆 陽 捷 運 站, 沿 途 停 靠 忠 孝 東 路 南 港 捷 運 站 15

9 第 一 單 元 校 內 資 訊 各 單 位 介 紹 與 導 師 須 知 資 訊 生 輔 導 中 心 一 個 人 諮 商 輔 導 針 對 習 困 擾 缺 曠 過 多 生 涯 議 題 性 別 議 題 或 導 師 轉 介 的 同 進 行 個 別 諮 商, 以 協 助 其 解 決 問 題, 若 各 單 位 或 老 師 有 需 生 輔 導 中 心 協 助 輔 導 之 生, 敬 請 轉 介 至 生 輔 導 中 心 轉 介 個 案 流 程 : 至 生 輔 導 中 心 網 頁 ( 下 載 專 區 ) 下 載 個 案 轉 介 表 填 寫 完 表 格 後 繳 回 生 輔 導 中 心 二 高 關 懷 生 施 測 暨 追 蹤 輔 導 每 年 度 第 一 期 舉 辦 身 心 適 應 量 表 施 測 暨 班 級 座 談, 使 新 生 了 解 輔 中 心 的 功 能 與 相 關 服 務, 並 藉 由 測 驗 篩 選 出 高 關 懷 群 生, 進 行 預 防 與 諮 商 工 作 三 生 活 動 1. 主 題 性 宣 導 活 動 : 其 中 包 含 生 涯 探 索 心 理 衛 生 性 別 平 等 生 命 教 育, 運 用 班 級 演 講 團 體 活 動 電 影 欣 賞 徵 文 徵 圖 有 獎 徵 答 等 形 式, 協 助 同 體 認 與 瞭 解 自 我, 每 期 中 舉 辦 之 生 活 動 皆 公 佈 於 網 站 上 2. 團 體 輔 導 : 每 期 將 舉 辦 2-3 個 團 體 諮 商 輔 導, 內 容 主 題 包 含 自 我 成 長 兩 性 團 體 生 涯 議 題 與 人 際 關 係 等 團 體 團 體 資 訊 與 簡 章 將 公 佈 於 生 輔 導 中 心 網 站 及 活 動 公 佈 欄 3. 小 太 陽 義 工 : 每 期 招 收 小 太 陽 義 工, 利 用 同 儕 輔 導 以 作 為 初 級 輔 導 之 種 子 義 工 4. 輔 導 股 長 : 每 期 辦 理 班 級 輔 導 股 長 訓 練 與 培 養, 希 望 藉 由 輔 導 股 長 能 形 成 各 班 級 初 級 預 防 的 網 路 與 形 成 班 級 與 輔 導 中 心 的 連 結 導 師 可 依 據 班 級 需 求, 向 生 輔 導 中 心 提 出 申 請, 生 輔 導 中 心 將 於 班 會 時 間 或 其 他 時 間 進 行 班 級 座 談 或 專 題 講 座 生 命 教 育 憂 鬱 及 自 殺 防 治 生 命 教 育 憂 鬱 及 自 殺 防 治 生 命 教 育 憂 鬱 及 自 殺 防 治 生 命 教 育 憂 鬱 及 自 殺 防 治 生 命 教 育 憂 鬱 及 自 殺 防 治 性 別 平 等 生 涯 / 勵 志 性 別 / 生 涯 愛 情 性 別 平 等 / 性 騷 擾 防 治 生 命 教 育 生 命 教 育 / 死 亡 議 題 八 心 理 測 驗 服 務 主 題 預 防 青 少 年 自 殺 - 永 遠 不 嫌 晚 預 防 青 少 年 自 殺 - 父 母 和 老 師 必 須 知 道 的 事 警 訊 : 如 何 幫 助 有 自 殺 傾 向 的 人 認 識 與 解 決 青 少 年 的 壓 力 問 題 " 自 殺 " 不 是 唯 一 的 選 擇 女 人 只 有 一 種 攻 其 不 備 Mona lisa smile 尋 愛 之 路 玫 瑰 的 戰 爭 與 神 對 話 影 片 名 稱 最 後 第 14 堂 星 期 二 的 課 生 輔 導 中 心 可 提 供 各 項 心 理 測 驗, 由 專 業 諮 商 心 理 師 協 助 施 測 及 測 驗 解 釋, 中 心 現 有 測 驗 如 下 表 : 種 類 測 驗 名 稱 目 的 測 驗 對 象 時 間 四 輔 導 知 能 研 習 活 動 每 期 辦 理 1-2 場 導 師 輔 導 知 能 研 習 數 場 義 務 輔 導 老 師 研 習 輔 導 專 業 知 能 研 習, 相 關 訊 息 皆 會 公 布 於 校 首 頁 及 生 輔 導 中 心 網 頁 活 動 公 佈 欄, 對 生 輔 導 有 興 趣 之 老 師 皆 可 至 生 輔 導 中 心 洽 詢 相 關 資 訊 五 受 理 生 申 訴 申 訴 協 助 作 業 性 向 測 驗 人 青 年 生 活 適 應 量 表 輔 導 性 向 測 驗 系 列 業 性 向 測 驗 大 生 心 理 適 應 量 表 瞭 解 自 己 目 前 生 活 狀 況 瞭 解 個 人 興 趣 價 值 及 能 力 的 職 業 範 圍 瞭 解 個 人 興 趣 價 值 及 能 力 的 職 業 範 圍 了 解 生 問 題 解 決 及 決 策 力 家 庭 及 人 際 關 係 自 信 心 習 及 情 緒 適 應 等 全 體 生 五 專 一 ~ 三 年 級 全 體 生 大 生 50 分 50 分 30 分 30 分 生 輔 導 中 心 受 理 本 校 生 申 訴 業 務, 受 理 範 圍 如 下 1. 生 對 於 校 之 處 分 或 措 施, 認 有 違 法 或 不 當 致 損 及 生 個 人 權 益, 經 正 常 行 政 程 序 處 理 仍 無 法 解 決 者 2. 生 對 授 課 教 師 評 量 之 分 數 有 疑 義 者 六 務 長 時 間 格 及 適 修 訂 孟 氏 行 為 困 擾 量 表 家 庭 環 境 診 斷 測 驗 柯 氏 性 格 量 表 賴 氏 人 格 測 驗 瞭 解 個 人 困 難, 作 為 教 或 輔 導 依 據 瞭 解 生 的 家 庭 環 境, 作 為 輔 導 依 據 瞭 解 個 人 之 心 理 狀 況, 作 為 心 理 衛 生 輔 導 的 依 據 瞭 解 自 己 的 個 性, 並 供 輔 導 老 師 認 識 生 之 全 體 生 全 體 生 全 體 生 全 體 生 50 分 15 分 50 分 40 分 為 增 進 本 校 教 行 政 及 生 之 間 的 溝 通, 生 輔 導 中 心 設 置 務 長 時 間, 做 為 溝 通 管 應 人 格 特 質 道, 每 期 務 長 時 間 將 於 開 第 一 週, 公 布 於 校 首 頁 及 生 輔 導 中 心 網 頁 七 書 籍 影 片 借 閱 服 務 每 期 添 購 最 新 與 心 理 輔 導 各 項 相 關 主 題 有 關 之 書 籍 及 影 片, 供 生 及 老 師 借 閱 但 所 借 閱 之 影 片, 除 公 播 版 外, 不 得 於 公 開 場 所 播 放 生 輔 導 中 心 現 有 公 播 版 影 片 如 下 : 測 驗 基 本 人 格 測 驗 大 生 身 心 適 應 調 查 表 加 州 心 理 成 熟 測 驗 評 量 人 格 與 精 神 病 多 面 向 的 特 質 評 估 包 含 習 生 涯 人 際 感 情 情 緒... 等 十 類 困 擾, 反 映 出 困 擾 的 類 別 與 程 度 瞭 解 個 人 之 心 理 狀 況, 作 為 心 理 衛 生 輔 導 的 依 據 全 體 生 全 體 生 30 分 30 分 30 分 16 17

10 第 一 單 元 校 內 資 訊 各 單 位 介 紹 與 導 師 須 知 資 訊 生 輔 導 中 心 興 趣 測 驗 生 涯 興 趣 量 表 UCAN 職 業 興 趣 診 斷 ( 線 上 測 驗 ) 生 涯 信 念 檢 核 表 生 涯 發 展 阻 隔 因 素 量 表 職 業 探 索 量 表 成 人 生 涯 認 知 量 表 庫 德 興 趣 量 表 東 海 大 職 業 興 趣 量 表 我 喜 歡 做 的 事 職 業 興 趣 組 合 卡 人 際 行 為 量 表 瞭 解 生 涯 興 趣 的 發 展 方 向 了 解 個 人 的 興 趣 偏 好 協 助 個 人 生 涯 探 討 與 規 劃 協 助 生 涯 探 索, 幫 助 受 試 者 覺 察 阻 礙 自 己 生 涯 正 向 發 展 的 各 項 因 素 協 助 個 案 面 對 並 克 服 其 困 難 及 阻 礙, 獲 得 較 好 的 生 涯 發 展 協 助 個 人 生 涯 探 討 與 規 劃 1. 提 供 輔 導 實 務 工 作 單 位 或 相 關 企 業 人 士 單 位 一 項 具 體 的 生 涯 輔 導 工 具 2. 探 索 個 人 生 涯 認 知 態 度 與 工 作 適 應 之 間 的 關 係, 提 供 生 涯 規 劃 時 之 參 考 瞭 解 生 涯 興 趣 的 發 展 方 向 協 助 個 人 生 涯 探 討 與 規 劃 了 解 個 人 興 趣 協 助 生 涯 規 劃 與 探 討 協 助 個 人 生 涯 探 討 與 規 劃 協 助 了 解 個 體 對 自 我 信 心 及 與 人 相 處 的 各 種 風 貌 適 用 於 自 我 探 索 企 業 擇 才 生 涯 發 全 體 生 全 體 生 全 體 生 全 體 生 全 體 生 大 四 生 全 體 生 全 體 生 全 體 生 全 體 生 全 體 生 40 分 20 分 20 分 15 分 30 分 30 分 30 分 30 分 40 分 30 分 一 緣 起 與 宗 旨 為 使 身 心 障 礙 生 在 校 園 可 以 獲 得 妥 善 的 照 顧 與 輔 導, 本 校 於 96 年 成 立 資 源 教 室 並 設 置 專 任 輔 導 老 師, 負 責 協 助 身 心 障 礙 生 在 生 活 業 人 際 心 理 及 就 業 等 層 面 之 困 擾, 並 提 供 生 習 所 需 之 設 備 與 協 助 申 請 所 需 之 輔 具 並 建 立 友 善 空 間 與 環 境, 提 供 讀 書 休 閒 習 及 互 動 的 空 間, 希 望 藉 此 協 助 身 心 障 礙 生 適 應 大 生 活 及 習, 並 建 立 班 級 外 的 人 際 關 係 二 服 務 對 象 本 校 持 有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或 鑑 輔 會 證 明 之 生 三 資 源 教 室 相 關 資 訊 1. 地 點 : 精 誠 樓 一 樓 I103 教 室 2. 開 放 時 間 : 週 一 到 週 五 8:20~16:20 ( 夜 間 ) 週 一 - 週 四 16:30~20:30 ( 周 六 ) 每 月 第 2 和 第 4 周 8:20~16:20 3. 電 話 :(02) 分 機 137 (02) 部 落 格 : 5.Facebook:lovecust@yahoo.com.tw 生 輔 導 中 心 資 源 教 室 其 展 婚 姻 與 家 庭 等 心 理 諮 詢 或 團 體 訓 練 需 要 四 服 務 內 容 他 身 心 障 礙 者 轉 銜 服 務 評 估 量 表 貝 克 憂 鬱 量 表 CPAS 職 涯 適 性 測 驗 ( 線 上 測 驗 ) UCAN 職 場 共 通 職 能 診 斷 ( 線 上 測 驗 ) UCAN 專 業 職 能 診 斷 ( 線 上 測 驗 ) 本 量 表 適 於 評 估 身 心 障 礙 離 校 生, 尤 其 適 用 於 正 處 於 離 開 高 中 職 特 殊 教 育 校 及 特 殊 班 ( 含 資 源 班 ) 階 段 之 生, 包 括 正 準 備 離 校 的 生, 及 剛 離 開 校 之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13 歲 以 上 憂 鬱 嚴 重 程 度 了 解 個 人 的 性 格 優 勢 與 領 導 潛 能, 與 職 業 領 域 適 配 度 自 我 評 量 在 職 場 共 通 職 能 所 具 備 的 程 度 自 我 評 量 在 特 定 領 域 所 具 備 專 業 職 能 的 程 度 身 心 障 礙 生 全 體 生 全 體 生 全 體 生 分 10 分 10 分 20 分 20 分 ( 一 ) 課 業 方 面 1. 課 業 加 強 : 對 於 習 上 有 困 難 及 需 要 加 強 的 科, 生 可 以 向 輔 導 老 師 提 出 申 請, 由 資 源 教 室 代 為 安 排 老 師 與 授 課 時 間, 進 行 課 後 加 強 輔 導 課 業 輔 導 以 每 週 2 小 時 為 主, 最 多 不 得 超 過 6 小 時, 課 輔 地 點 以 資 源 教 室 的 課 業 輔 導 室 為 主, 但 可 依 老 師 與 生 之 需 求 安 排 適 當 的 教 室 2. 輔 具 申 請 : 如 需 特 殊 輔 具, 可 向 資 源 教 室 反 映, 專 任 輔 輔 老 師 將 協 助 向 輔 具 中 心 申 辦 3. 課 業 協 調 會 : 為 能 全 面 照 顧 身 心 障 礙 生, 針 對 有 特 殊 狀 況 之 生, 將 舉 辦 課 業 協 調 會, 邀 請 系 主 任 導 師 及 各 科 老 師 與 會 參 加, 了 解 生 習 需 求 及 狀 況, 並 進 行 討 論 與 協 助 4. 伴 申 請 : 讀 報 錄 音 生 活 照 顧 課 業 活 動 電 腦 即 時 打 字 筆 記 抄 寫 等 伴 申 請 九 生 輔 導 中 心 相 關 資 訊 1. 地 點 : 精 誠 樓 I 開 放 時 間 : 週 一 到 週 五 8:20~16:20 ( 夜 間 ) 週 一 - 週 四 16:30~20:30 ( 周 六 ) 每 月 第 2 和 第 4 周 8:20-16:20 3. 電 話 :(02) 分 機 137 (02) 網 頁 : 5. 校 園 職 涯 網 : ( 二 ) 生 活 方 面 1. 新 生 家 長 座 談 會 : 於 新 生 進 入 本 校 就 讀 前, 由 資 源 教 室 輔 導 老 師 聯 絡 新 生 及 家 長, 召 開 座 談 會, 透 過 面 對 面 的 溝 通, 了 解 新 生 在 校 所 需 之 協 助 同 時 讓 生 與 家 長 了 解 資 源 教 室 之 功 能 與 提 供 的 協 助, 促 進 雙 方 友 善 交 流 2. 聚 餐 活 動 : 每 期 固 定 舉 辦 聚 餐 活 動, 透 過 聚 餐 聯 絡 彼 此 的 感 情, 了 解 生 生 活 適 應 需 求 困 難 及 期 待, 作 為 輔 導 策 略 方 針 之 規 劃 依 據 3. 舉 辦 團 體 與 各 項 活 動 : 依 據 生 的 需 求 及 反 映, 每 期 舉 辦 不 同 主 題 的 活 動 如 : 18 19

11 第 一 單 元 校 內 資 訊 各 單 位 介 紹 與 導 師 須 知 資 訊 生 輔 導 中 心 資 源 教 室 彩 妝 面 試 教 課 程 手 工 藝 課 程 出 遊 活 動 歲 末 感 恩 聖 誕 派 對 電 腦 繪 圖 課 程 人 際 關 係 團 體 生 涯 探 索 團 體 情 緒 管 理 好 眠 團 體 電 影 賞 析 班 級 座 談 心 理 測 驗 透 過 活 動 的 辦 理, 讓 同 們 在 參 與 過 程 中, 獲 得 身 心 靈 的 成 長 並 建 立 班 級 外 的 良 好 人 際 關 係 4. 獎 助 金 申 請 : 教 育 部 每 年 均 提 供 若 干 名 額 之 獎 助 金, 若 上 期 成 績 平 均 達 80 分 以 上, 可 以 申 請 獎 金 ;70 分 以 上 未 達 80 分 則 可 以 申 請 助 金, 申 請 時 間 為 每 年 10 月 至 12 月, 請 攜 帶 全 年 成 績 單 ( 正 本 ) 生 證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找 輔 導 老 師 辦 理 審 核 通 過 之 同, 獎 助 金 將 於 隔 年 4 月 發 放, 將 另 行 以 電 話 或 簡 訊 通 知 前 來 領 取 ( 三 ) 生 涯 輔 導 1. 工 作 價 值 觀 量 表 : 協 助 同 透 過 量 表 了 解 個 人 工 作 價 值 觀, 以 利 後 續 就 業 發 展 規 畫 2. 轉 銜 會 議 : 台 北 市 勞 工 局 於 每 年 四 五 月 時 舉 辦 就 業 轉 銜 資 源 說 明 會, 資 源 教 室 將 會 轉 知 應 屆 畢 業 生 踴 躍 參 加 3. 提 供 相 關 就 業 資 訊 : 相 關 單 位 張 貼 之 就 業 資 訊, 將 會 張 貼 於 本 中 心 之 公 佈 欄 Blog 與 Facebook, 請 有 興 趣 的 同 密 切 注 意 公 告 事 項 4. 畢 業 追 蹤 : 追 蹤 資 源 教 室 校 友 畢 業 後 之 生 涯 發 展 狀 況 ( 四 ) 資 源 教 室 設 備 1. 影 / 列 印 :1 台 影 印 機 1 台 黑 白 雷 射 印 表 機 與 1 台 彩 色 事 務 機, 供 生 影 / 列 印 2. 置 物 櫃 :24 格 置 物 櫃, 每 期 初 開 放 讓 生 申 請 使 用, 並 於 期 末 清 空 歸 還 3. 筆 記 型 電 腦 :2 台 筆 記 型 電 腦, 供 生 借 用 4. 錄 音 筆 :1 台 高 品 質 專 業 錄 音 筆, 讓 生 於 課 堂 中 錄 音 回 家 複 習 5. 隨 身 碟 :3 支 隨 身 碟, 讓 生 可 即 時 儲 存 課 業 檔 案 6. 圖 書 影 音 : 提 供 各 類 影 音 書 籍 讓 同 來 借 閱 書 籍 借 期 為 14 天, 影 片 借 期 為 7 天 另 外, 亦 提 供 推 薦 服 務, 並 陸 續 購 置 7. 生 活 設 備 :1 台 飲 水 機 與 1 台 微 波 爐 8. 桌 上 型 電 腦 : 提 供 2 台 大 螢 幕 之 桌 上 型 電 腦, 供 生 於 課 堂 外 使 用 9. 護 理 用 具 : 如 針 線 食 鹽 水 ok 蹦 等 1. 健 康 中 心 提 供 簡 易 外 傷 內 科 緊 急 處 理 健 康 中 心 有 專 業 護 理 人 員, 及 備 有 急 救 用 品 藥 品, 可 提 供 緊 急 協 助 備 有 輪 椅 拐 杖 可 借 用, 全 自 動 血 壓 計 體 重 計, 歡 迎 師 生 使 用, 隨 時 監 測 自 我 健 康 2. 校 醫 診 療 服 務 每 週 二 五 中 午 12:30-13:30 有 醫 師 駐 診, 免 費 提 供 藥 物 及 診 察, 並 備 有 數 張 病 床, 作 為 臨 時 休 息 之 用 3. 每 年 健 康 檢 查 及 胸 部 x 光 檢 查 供 健 康 中 心 與 簽 約 院 所 辦 理 健 康 檢 查, 檢 查 結 果 有 問 題 的 生, 會 提 供 主 動 追 供 蹤 或 轉 介 輔 導, 並 辦 理 常 見 疾 病 講 座 導 師 請 督 處 生 依 排 定 時 間 帶 領 生 受 供 檢 4. 舉 辦 C.P.R 急 救 訓 練 各 班 衛 生 股 長 幹 事 各 社 團 幹 部 各 運 動 代 表 隊 員 及 全 校 有 意 願 的 同 參 加 本 校 委 託 醫 療 院 所 安 排 的 C.P.R 急 救 訓 練 課 程 ( 止 血 包 紮 ) 提 升 同 遭 遇 緊 急 情 況 時, 急 救 及 應 變 之 能 力, 請 師 生 踴 躍 參 加 5. 生 團 體 平 安 保 險 申 請 條 件 : 1. 因 疾 病 或 遭 遇 外 來 突 發 的 意 外 傷 害 者, 但 疾 病 僅 包 含 住 院 治 療, 不 含 門 診 治 療 ( 屬 意 外 傷 害 者 可 申 請 ) 2. 中 醫 院 ( 診 所 ) 治 療 僅 限 於 扭 傷 及 挫 傷 者 3. 國 術 損 傷 接 骨 技 術 員 之 治 療 不 在 申 請 範 圍 內 申 請 辦 法 : 1. 至 衛 保 組 領 取 生 團 體 保 險 保 險 金 申 請 書, 受 益 人 欄, 請 正 楷 簽 名 ( 戶 長 或 監 謢 人 ) 並 加 蓋 私 章 2. 繳 交 診 斷 書 或 住 院 証 明 書 或 重 大 手 術 殘 廢 證 明 3. 醫 療 收 據 ( 証 明 文 件 若 是 影 印 本, 請 務 必 加 蓋 醫 療 單 位 章 ) 衛 生 保 健 組 6. 校 園 環 境 整 潔 比 賽 以 系 為 比 賽 單 位, 各 系 辦 公 室 專 用 教 室 實 驗 室 走 廊 占 80% 日 新 樓 公 用 教 室 20% 評 分 項 目 及 比 例 : 垃 圾 處 理 25% 地 面 整 潔 25% 桌 椅 整 齊 15% 黑 板 擦 拭 及 溝 槽 清 理 15% 走 廊 清 潔 15% 電 源 關 閉 5% 優 勝 獎 勵 第 一 名 : 獎 金 3,000 元 第 二 名 : 獎 金 2,000 元 第 三 名 : 獎 金 1,000 元 期 中 期 末 兩 次 結 算 成 績 優 勝 前 三 名, 各 由 系 主 任 20 21

12 第 一 單 元 校 內 資 訊 各 單 位 介 紹 與 導 師 須 知 資 訊 衛 生 保 健 組 提 報 認 真 負 責 同 記 功 嘉 獎 7. 餐 飲 衛 生 教 育 及 衛 生 保 健 講 習 為 維 護 全 校 師 生 飲 食 安 全, 本 組 督 導 每 日 採 集 食 物 樣 本 存 留, 以 備 查 驗, 每 週 有 營 養 師 到 校 檢 查 飲 食 衛 生 及 餐 廳 管 理, 請 大 家 放 心 使 用 美 食 街 食 物 每 期 舉 辦 餐 飲 衛 生 教 育 及 衛 生 保 健 講 習 各 兩 場, 邀 請 校 內 外 者 專 家 做 專 題 演 講, 加 強 宣 導 衛 生 保 健 之 正 確 理 念, 並 確 實 督 導 餐 廳 飲 食 之 衛 生 與 安 全 一 運 動 器 材 借 用 辦 法 借 用 器 材 須 先 辦 理 登 記 手 續, 手 續 規 定 如 下 : 1. 個 人 : 押 生 證 填 寫 借 用 登 記 簿 2. 體 育 課, 下 課 後 十 分 鐘 內 歸 還 3. 其 他 團 體 ( 社 團 班 級 會 ) 憑 活 動 簽 呈, 經 主 管 老 師 簽 核 後, 最 長 可 借 用 二 週 ( 詳 見 本 室 網 頁 ) 二 運 動 績 優 獎 勵 辦 法 體 育 室 凡 本 校 在 之 生, 具 有 代 表 國 家 參 加 國 際 賽 會 前 六 名 或 國 內 正 式 競 賽 成 績 前 六 名 得 申 請 獎 助 ( 詳 見 本 室 網 頁 ) 三 適 應 體 育 班 實 施 要 點 本 適 應 體 育 教 目 標 是 藉 體 育 活 動 以 矯 正 身 心 障 礙 生 之 體 能 狀 況, 進 而 鍛 練 身 心, 提 高 活 力 實 施 對 象 : 肢 體 殘 障, 嚴 重 疾 病 或 患 有 心 理 障 礙 等 必 須 接 受 體 育 特 殊 教 育 之 同 實 施 條 件 : 擁 有 身 心 殘 障 手 冊 者, 或 公 立 及 教 醫 院 出 具 證 明 無 法 參 加 體 育 正 常 班 上 課 者 ( 詳 見 本 室 網 頁 ) 四 課 外 體 育 活 動 使 用 場 地 申 請 辦 法 事 前 需 填 寫 申 請 表, 核 後 一 週 內 至 體 育 室 取 回 簡 覆 表, 以 憑 辦 理 借 用 器 材, 借 用 時 應 事 先 填 具 借 條, 經 器 材 負 責 教 師 簽 字 同 意 後, 憑 生 證 至 器 材 室 借 用 器 材, 活 動 結 束 後 即 時 歸 還, 例 假 日 活 動 應 於 前 一 日 辦 理 洽 借 手 續 ( 詳 見 本 室 網 頁 ) 五 體 育 成 績 考 核 辦 法 體 育 成 績 之 考 核 應 包 含 下 列 項 目 : 1. 技 能 測 驗 : 佔 總 分 百 分 之 五 十 2. 運 動 精 神 與 習 態 度 : 佔 總 分 之 三 十 3. 體 育 常 識 及 理 論 : 佔 總 分 百 分 之 二 十 ( 詳 見 本 室 網 頁 ) 六 體 育 選 項 實 施 辦 法 體 育 選 項 分 組 教 實 施, 本 校 體 育 選 項 是 根 據 本 校 既 有 場 地 設 備 師 資 之 專 長 及 對 生 之 反 應 調 查 作 為 開 課 的 依 據, 本 校 並 得 藉 助 鄰 近 環 境 之 相 關 資 源, 作 為 選 項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 詳 見 本 室 網 頁 ) 七 體 育 獎 金 設 置 辦 法 凡 代 表 本 校 參 加 大 專 體 總 舉 辦 運 動 競 賽, 成 績 優 良 且 有 運 動 優 異 表 現 之 代 表 隊 同 業 成 績 75 分 以 上, 操 行 成 績 80 分 以 上 者 均 可 辦 理 申 請 ( 詳 見 本 室 網 頁 ) 八 每 期 舉 辦 之 體 育 相 關 活 動 及 各 項 比 賽 上 期 : 新 生 體 適 能 檢 測 新 生 登 山 健 走 體 能 訓 練 新 生 盃 籃 球 排 球 桌 球 羽 球 比 賽 運 動 健 康 促 進 講 座 ( 一 ) 運 動 健 康 促 進 講 座 ( 二 ) 運 動 傷 害 防 護 講 習 健 康 活 力 盃 趣 味 競 賽 全 校 師 生 盃 保 齡 球 擂 台 賽 新 竹 分 部 航 空 盃 球 類 比 賽 教 職 員 工 體 適 能 活 動 北 區 技 專 院 校 男 子 籃 球 錦 標 賽 全 國 大 專 盃 籃 排 球 比 賽 下 期 : 全 校 運 動 會 全 校 拔 河 比 賽 系 際 盃 籃 球 排 球 及 桌 球 比 賽 籃 球 三 對 三 鬥 牛 賽 運 動 健 康 促 進 講 座 ( 一 ) 全 校 導 師 生 羽 球 聯 誼 賽 教 職 員 工 體 適 能 活 動 全 國 大 專 校 院 運 動 會 ( 詳 見 本 室 網 頁 ) 22 23

13 第 一 單 元 校 內 資 訊 各 單 位 介 紹 與 導 師 須 知 資 訊 軍 訓 室 一 軍 訓 室 電 話 : ( 一 ) 校 安 中 心 專 線 ( 二 ) 校 內 分 機 二 軍 訓 課 程 折 算 役 期 : ( 一 ) 生 修 習 軍 訓 課 程, 應 分 別 按 各 制, 以 每 八 堂 課 折 算 一 日, 折 算 役 期 ( 不 足 八 堂 課 之 餘 數 不 予 列 計 ); 其 各 制 折 算 之 役 期 總 日 數, 合 計 以 三 十 日 為 限 ( 二 ) 同 等 制 之 同 一 期 修 習 之 軍 訓 課 程 折 算 役 期, 以 一 次 為 限, 因 故 重 ( 復 ) 修 或 留 級 再 修 者, 不 得 重 複 折 算 役 期 三 大 專 程 度 義 務 役 預 備 軍 官 預 備 士 官 考 選 : ( 一 ) 資 格 標 準 : 1. 具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尚 未 履 行 兵 役 義 務 之 役 男, 年 齡 按 年 度 公 告 為 準, 在 國 內 公 立 或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專 科 以 上 校 或 教 育 部 認 可 之 國 外 專 科 以 上 校 畢 業 者 2. 合 於 體 位 區 分 基 準 之 常 備 役 體 位 者 3. 在 校 軍 訓 成 績 總 平 均 70 分 以 上 ( 計 算 方 式 : 大 採 計 4 門 軍 訓 課 程 ; 二 專 採 計 2 門 軍 訓 課 程 每 門 課 程 成 績 均 需 達 60 分 以 上 ) 4. 曾 受 刑 之 宣 告 ( 含 緩 刑 與 易 科 罰 金 ), 或 受 保 安 處 分 感 訓 處 分 強 制 戒 治 觀 察 勒 戒 裁 判 確 定 者, 不 得 報 考 ( 二 ) 報 名 考 試 日 期 : 依 據 國 防 部 年 度 公 告 ( 三 ) 考 試 科 目 : 智 力 測 驗 共 同 科 目 ( 憲 法 與 立 國 精 神 國 文 英 文 計 算 機 概 論, 每 科 100 分 ); 智 力 測 驗 成 績 未 達 及 格 基 準 100 分 ( 含 ) 以 上 者 不 予 錄 取 ( 四 ) 生 報 名 作 業 : 考 選 作 業 一 律 採 網 路 填 表 後 列 印 報 名 資 料 表 送 繳 方 式 報 名, 網 址 : 依 年 度 公 告 ( 五 ) 應 繳 交 資 料 : 1. 考 ( 甄 ) 選 申 請 報 名 資 料 表 一 式 3 份 ( 查 看 是 否 簽 章 ) 2. 最 近 半 年 內 之 二 吋 半 身 脫 帽 光 面 照 片 兩 張 ( 相 片 背 面 以 原 子 筆 註 明 校 姓 名 身 分 證 字 號 ) 3. 身 分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各 乙 張 ( 黏 貼 於 考 ( 甄 ) 選 申 請 報 名 資 料 表 上 ) 與 報 考 專 長 類 別 相 符 之 國 家 檢 定 專 業 乙 級 ( 含 ) 以 上 或 高 普 考 以 上 證 照 影 本 ( 無 相 關 證 照 則 免 ) 在 校 歷 年 成 績 單 乙 份 ( 審 查 軍 訓 成 績 ) 畢 業 班 導 師 1. 應 屆 畢 業 生 通 訊 調 查 本 校 日 間 部 進 修 部 及 進 修 院 等 各 制 畢 業 班 導 師 必 須 於 畢 業 考 前, 調 查 該 畢 業 班 生 之 行 動 電 話 電 話 及 通 訊 地 址 等 聯 絡 資 料, 並 將 其 電 子 檔 分 別 寄 送 至 系 上 及 研 發 處 就 輔 組 建 檔, 資 料 格 式 由 研 發 處 就 輔 組 統 一 制 訂 2. 應 屆 畢 業 生 出 路 調 查 -- 校 務 基 本 資 料 庫 表 4-10 (1). 日 間 部 之 各 制 畢 業 班 導 師 必 須 待 生 畢 業 後, 調 查 該 班 應 屆 畢 業 生 出 路, 並 於 9 月 15 日 至 9 月 30 日 間, 將 所 調 查 之 資 料 電 子 檔 寄 至 系 上 及 研 發 處 就 輔 組 (2). 進 修 部 及 進 修 院 等 之 各 制 畢 業 班 導 師 必 須 於 畢 業 考 前, 調 查 該 班 應 屆 畢 業 生 出 路, 並 將 所 調 查 之 資 料 電 子 檔 寄 至 系 上 及 研 發 處 就 輔 組 (3). 上 述 資 料 格 式 由 研 發 處 就 輔 組 統 一 制 訂, 以 利 統 計 及 上 傳 教 育 部 3. 畢 業 生 上 網 填 畢 業 生 流 向 問 卷 調 查 -- 離 校 手 續 日 間 部 及 進 修 部 之 各 制 畢 業 班 導 師, 必 須 於 4 月 間, 轉 知 並 督 促 畢 業 生 於 畢 業 考 前, 上 網 填 畢 業 生 流 向 問 卷 調 查 辦 理 離 校 手 續, 其 相 關 網 址 將 由 研 發 處 就 輔 組 依 教 育 部 函 後 公 告 4. 請 畢 業 班 導 師 協 助 各 系 系 校 友 服 務 事 宜 日 間 部 進 修 部 及 進 修 院 等 各 制 歷 屆 畢 業 班 導 師, 必 須 協 助 各 系 系 校 友 服 務 事 宜, 並 盡 力 將 母 校 訊 息 ( 例 如 校 友 回 娘 家 活 動 ) 轉 知 於 校 友, 以 凝 聚 校 友 對 母 校 的 認 同 感 就 業 輔 導 組 四 大 儲 備 軍 官 訓 練 團 甄 選 : ( 一 ) 資 格 標 準 : 1. 具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並 在 臺 灣 地 區 設 有 戶 籍 之 年 滿 18 歲 至 23 歲 ( 年 度 公 告 為 準 ) 之 未 婚 男 性 生 2. 歷 : 就 讀 國 內 公 立 或 教 育 部 立 案 之 私 立 大 ( 院 ) 修 業 期 限 為 四 年 之 各 系 準 備 升 讀 二 年 級 生 ( 不 含 公 費 生 ) 3. 在 成 績 ( 甄 選 前 各 期 ): 業 成 績 各 科 均 達 60 分 以 上 ( 不 含 選 修 科 目 ); 軍 訓 成 績 達 70 分 以 上 ; 德 ( 操 ) 行 成 績 達 80 分 或 甲 等 以 上 4. 體 格 基 準 依 年 度 公 告 ( 二 ) 報 名 甄 試 日 期 : 依 據 國 防 部 年 度 公 告 ( 三 ) 甄 試 科 目 : 智 力 測 驗 科 測 驗 口 試 及 體 能 測 驗 體 能 測 驗 未 達 60 分 或 智 力 測 驗 成 績 未 達 及 格 基 準 100 分 ( 含 ) 以 上 者 不 予 錄 取 ( 四 ) 生 報 名 作 業 : 一 律 採 網 路 填 表 後 通 信 報 名 方 式 辦 理, 網 址 : 依 年 度 公 告 24 25

14 第 一 單 元 校 內 資 訊 各 單 位 介 紹 與 導 師 須 知 資 訊 中 華 科 技 大 進 修 推 廣 部 生 事 務 組 服 務 項 目 一 辦 理 生 校 內 外 ( 圓 夢 助 網 站 ) 獎 助 金 3% 獎 金 執 行 期 間 : 每 年 度 預 算 編 列 : 共 八 項 編 制 如 下 列 ( 一 ) 業 優 良 生 獎 金 ( 二 ) 海 外 文 化 交 流 遊 獎 助 金 ( 三 ) 生 急 難 慰 問 金 ( 含 失 業 家 庭 生 ) ( 四 ) 其 他 獎 金 ( 五 ) 獎 勵 社 團 優 秀 幹 部 獎 金 ( 六 ) 弱 勢 生 助 計 畫 ( 七 ) 特 種 獎 金 ( 八 ) 研 究 生 獎 助 金 備 註 : 校 內 校 外 獎 助 金 請 參 閱 教 育 部 圓 夢 助 網 站 二 各 項 減 免 雜 費 之 申 請 及 查 減 免 申 請 : 每 期 申 請 一 次 辦 理 時 間 : 每 期 期 末 考 前 完 成 申 請 地 點 : 生 事 務 處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申 請 生 : 符 合 條 件 生 減 免 條 件 : 有 如 下 資 格 生 : ( 一 ) 軍 公 教 遺 族 子 女 ( 全 或 半 公 費 ) ( 二 ) 軍 公 教 遺 族 子 女 給 卹 期 滿 ( 三 ) 現 役 軍 人 子 女 ( 四 ) 山 地 籍 生 ( 五 ) 殘 障 生 ( 六 ) 殘 障 人 士 子 女 ( 七 ) 低 收 入 戶 三 辦 理 生 助 貸 款 申 貸 條 件 : 正 式 籍 生, 家 庭 年 收 入 低 於 114 萬 元 整, 具 有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辦 理 時 間 : 每 期 一 次 申 貸 承 貸 銀 行 :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指 定 14 家 分 行 銀 行 對 保 時 間 : 上 期 每 年 8/1-8/31 下 期 每 年 1/15-1/31 銀 行 對 保 保 證 人 : 生 父 母 親 校 辦 理 時 間 : 上 期 每 年 8/1-8/31 下 期 每 年 1/15-1/31 校 承 辦 單 位 : 生 事 務 處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相 關 資 料 請 查 閱 教 育 部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或 生 事 務 處 網 站 四 辦 理 低 收 入 戶 助 金 申 請 每 年 度 根 據 低 收 入 戶 生 名 單, 請 生 提 出 申 請 五 社 團 申 請 成 立 活 動 審 核 及 輔 導 鼓 勵 並 輔 導 生 成 立 服 務 性 康 輔 性 運 動 性 術 性 及 自 治 性 之 社 團, 審 核 各 個 社 團 活 動 的 適 切 性, 協 助 生 辦 理 相 關 活 動, 使 生 於 參 與 活 動 中 了 解 並 習 服 務 精 神 六 受 理 生 意 見 反 應, 並 協 調 各 相 關 單 位 處 理 及 答 覆 設 立 生 事 務 處 電 子 信 箱, 每 日 由 專 人 收 取, 生 亦 可 透 過 班 會 反 映 各 項 問 題,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將 相 關 問 題 會 各 處 室 處 理 答 覆, 藉 網 路 之 互 聯, 可 隨 時 暢 通 師 生 溝 通 管 道 七 輔 導 各 社 團 辦 理 校 內 外 籍 校 際 各 項 活 動 輔 導 社 團 生 依 其 社 團 屬 性 辦 理 相 關 性 之 社 團 活 動, 使 生 在 參 與 活 動 過 程 中 增 加 對 校 之 認 同, 並 藉 由 校 際 活 動 的 辦 理, 增 加 校 際 間 的 交 流 八 班 級 幹 部 講 習 與 運 用 每 期 開 第 二 週 辦 理 班 級 幹 部 訓 練 講 習 ; 第 十 五 週 辦 理 期 末 班 級 幹 部 座 談, 期 使 班 級 幹 部 了 解 工 作 職 掌, 以 利 班 級 事 務 推 動 期 定 期 察 看 之 同 請 各 班 導 師 在 期 末 操 評 會 議 結 束 後, 立 即 以 電 話 通 知 該 生 及 家 長, 再 由 生 輔 組 以 限 時 掛 號 信 函 告 知, 請 該 生 依 通 知 單 上 之 規 定, 服 儀 整 齊 準 時 到 校 參 加 生 生 活 輔 導 班, 如 通 過 者 下 期 以 定 期 察 看 留 校, 否 則 依 生 操 行 成 績 考 查 辦 法 之 規 定, 應 予 勒 令 退 十 一 生 缺 曠 獎 懲 生 上 課 缺 曠 情 形 由 各 授 課 老 師 於 課 後 8 日 內 自 行 上 網 登 錄, 同 導 師 系 主 任 可 依 權 限 自 行 於 生 或 教 職 員 資 訊 網 內 察 看 缺 曠 及 獎 懲 情 形, 如 有 登 錄 錯 誤 或 異 議, 可 致 生 輔 組 查 詢 十 二 生 兵 役 業 務 1. 每 期 開, 蒐 集 役 男 兵 役 調 查 表, 以 利 辦 理 緩 徵 業 務 2. 申 請 緩 徵 造 冊 函 寄 各 縣 市 政 府 兵 役 單 位 3. 每 期 辦 理 役 男 儘 召 業 務 4. 每 期 中 隨 時 辦 理 離 校 生 緩 征 原 因 消 滅, 以 利 落 實 兵 役 業 務 十 三 禁 菸 輔 導 教 育 請 全 校 教 職 員 生 共 同 糾 舉 違 反 禁 菸 規 定 同, 查 獲 後 請 登 記 逕 送 各 部 制 務 單 位 禁 菸 輔 導 教 育 方 式 如 下 : 1. 第 一 階 段 : 每 期 第 一 週 為 宣 導 週, 除 班 週 會 中 加 強 宣 導 外, 舉 凡 違 反 規 定 者, 予 以 勸 導 改 進 2. 第 二 階 段 : 自 第 二 週 起 被 查 獲 登 記 者, 參 加 禁 菸 輔 導 教 育 講 習, 實 施 服 務 教 育 一 小 時 3. 第 三 階 段 : 第 二 次 被 登 記 ( 含 以 上 ) 查 獲 者, 除 必 須 接 受 第 二 階 段 之 教 育 外, 並 依 校 規 記 過 乙 次 處 分, 另 以 信 函 通 知 家 長 共 同 輔 導 其 戒 菸, 且 視 情 況 由 校 向 衛 生 局 舉 發 辦 理 罰 緩 十 四 績 優 導 師 選 拔 及 獎 勵 ( 一 ) 凡 擔 任 導 師 連 續 滿 二 年 以 上 者, 均 具 有 候 選 人 資 格 ( 二 ) 績 優 導 師 選 拔 每 年 辦 理 一 次, 於 校 慶 時 頒 獎 表 揚 ( 三 ) 績 優 導 師 甄 選 參 考 標 準 如 下 : 1. 與 生 經 常 保 持 接 觸, 瞭 解 關 懷 生 有 具 體 成 效 者 2. 輔 導 生 生 活 習 及 活 動 有 具 體 成 效 者 3. 協 助 生 解 決 困 難 問 題, 有 具 體 成 效 者 4. 處 理 生 特 殊 事 件 或 重 大 事 項 有 具 體 成 效 者 5. 擔 任 校 與 生 溝 通 之 橋 樑, 有 具 體 成 效 者 6. 對 生 輔 導 工 作 有 具 體 創 新 措 施 者 7. 生 對 導 師 輔 導 反 應 良 好 者 8. 按 時 參 與 各 項 導 師 相 關 會 議 週 會 且 召 開 班 會, 並 對 精 進 導 師 工 作 有 具 體 成 效 者 9. 其 他 輔 導 優 良 事 蹟 ( 四 ) 各 系 依 本 辦 法 前 二 條 規 定, 其 班 級 數 未 滿 五 班 得 推 選 一 人, 滿 五 班 ( 含 ) 以 上 得 推 選 二 人, 經 系 ( 務 ) 導 師 會 議 通 過 後, 併 同 相 關 資 料 送 務 處 彙 整 ( 五 ) 績 優 導 師 之 評 選 由 各 部 制 務 主 管, 召 集 相 關 務 人 員, 依 本 校 核 定 名 額 進 行 選 拔 ( 六 ) 曾 獲 績 優 導 師 獎 勵 者, 須 滿 一 年 後 方 得 再 行 被 推 選 十 五 辦 理 每 年 健 康 檢 查 及 胸 部 x 光 檢 查 健 康 中 心 辦 理 健 康 檢 查, 檢 查 結 果 有 問 題 的 生, 會 提 供 主 動 追 蹤 或 轉 介 輔 導, 並 辦 理 常 見 疾 病 講 座 十 六 舉 辦 C.P.R 急 救 訓 練 各 班 衛 生 股 長 幹 事 各 社 團 幹 部 各 運 動 代 表 隊 員 及 全 校 有 意 願 的 同 參 加 本 校 委 託 新 光 基 金 會 所 安 排 的 C.P.R 急 救 訓 練 課 程 ( 止 血 包 紮 ) 提 升 同 遭 遇 緊 急 情 況 時, 急 救 及 應 變 之 能 力, 請 導 師 鼓 勵 同 參 加 26 九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1. 每 日 實 施 校 內 外 巡 查, 維 護 秩 序 取 締 違 規 2. 加 強 宣 導 生 勿 違 規 駕 駛 汽 機 車 3. 辦 理 各 項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活 動 十 生 輔 導 工 作 1. 針 對 嚴 重 缺 曠 同 請 各 班 導 師 實 施 約 談 輔 導, 並 填 寫 約 談 紀 錄, 彙 呈 校 長 2. 每 期 開 前 辦 理 親 師 座 談 會 強 化 家 長 與 導 師 間 之 聯 繫 3. 實 施 校 外 賃 居 生 訪 問 每 期 第 六 至 十 週 請 各 班 導 師 依 賃 居 生 名 冊 至 居 住 處 訪 問, 如 發 現 生 行 為 不 當 生 活 散 慢 或 住 宿 環 境 衛 生 安 全 不 佳, 即 予 輔 導 改 正 4. 辦 理 生 生 活 輔 導 班 每 期 期 末 操 行 成 績 在 54.5 分 至 59.4 分, 經 操 評 會 會 議 決 議 應 列 入 下 十 七 生 團 體 平 安 保 險 申 請 條 件 : 1. 因 疾 病 或 遭 遇 外 來 突 發 的 意 外 傷 害 者, 但 疾 病 僅 包 含 住 院 治 療, 不 含 門 診 治 療 ( 屬 意 外 傷 害 者 可 申 請 ) 2. 中 醫 院 ( 診 所 ) 治 療 僅 限 於 扭 傷 及 挫 傷 者 3. 國 術 損 傷 接 骨 技 術 員 之 治 療 不 在 申 請 範 圍 內 申 請 辦 法 : 1. 至 健 康 中 心 或 衛 保 組 領 取 生 團 體 保 險 保 險 金 申 請 書, 受 益 人 欄, 請 正 楷 簽 名 ( 戶 長 或 監 謢 人 ) 並 加 蓋 私 章 2. 連 同 住 院 証 明 書 或 重 大 手 術 殘 廢 證 明 一 併 裝 訂 送 至 務 處 衛 保 組 辦 理 3. 醫 療 收 據 ( 証 明 文 件 若 是 影 印 本, 請 務 必 加 蓋 醫 療 單 位 章 ) 27

15 第 一 單 元 校 內 資 訊 各 單 位 介 紹 與 導 師 須 知 資 訊 中 華 科 技 大 附 設 進 修 院 暨 專 校 生 事 務 組 服 務 項 目 一 輔 導 成 立 班 代 表 聯 誼 會 由 各 班 班 代 表 組 成, 每 年 度 改 選 幹 部 一 次, 選 出 會 長 副 會 長 生 代 表 處 理 班 聯 會 相 關 事 誼, 必 要 時 代 表 進 修 院 暨 專 校 出 席 校 各 項 會 議, 為 同 爭 取 最 大 之 權 益 二 受 理 生 意 見 反 應, 並 協 調 各 相 關 單 位 處 理 及 答 覆 ( 一 ) 電 子 信 箱, 每 日 由 專 人 收 取, 生 亦 可 透 過 班 會 反 映 各 項 問 題 ( 二 ) 每 期 第 二 週 安 排 系 主 任 時 間, 反 映 系 上 各 項 問 題 ( 三 ) 每 個 月 第 一 週 星 期 六 中 午 12:00-13:00 為 校 務 主 任 時 間, 反 映 各 項 問 題 ( 四 ) 班 聯 會 畢 聯 會 開 會, 受 理 各 班 反 映 意 見 ( 五 ) 務 組 電 話 傳 真 隨 時 接 受 意 見 反 映 各 類 關 問 題 會 各 處 室 處 理 答 覆, 並 藉 由 網 路 之 互 聯, 隨 時 暢 通 師 生 溝 通 管 道 三 各 項 減 免 雜 費 之 申 請 及 查 詢 減 免 申 請 : 每 期 申 請 一 次 辦 理 時 間 : 每 期 期 末 考 前 完 成 申 請 地 點 : 生 事 務 組 ( 備 有 申 請 表 ) 申 請 生 : 符 合 條 件 生 ( 備 齊 相 關 證 件 正 本 影 本 ) 減 免 條 件 : 有 如 下 資 格 生 : ( 一 ) 軍 公 教 遺 族 子 女 ( 全 或 半 公 費 ) ( 二 ) 軍 公 教 遺 族 子 女 給 卹 期 滿 ( 三 ) 現 役 軍 人 子 女 ( 四 ) 原 住 民 籍 生 ( 五 ) 殘 障 生 ( 六 ) 殘 障 人 士 子 女 ( 七 ) 低 收 入 戶 四 辦 理 弱 勢 助 工 讀 之 申 請 及 查 詢 減 免 申 請 : 每 年 上 期 申 請 一 次, 下 期 辦 理 費 減 免 辦 理 時 間 : 每 年 上 期 第 一 週 提 出 申 請 申 請 地 點 : 生 事 務 組 ( 備 有 申 請 表 ) 申 請 生 : 符 合 條 件 生 ( 一 ) 備 齊 三 個 月 內 戶 籍 謄 本 一 份 含 本 人 父 母 配 偶,( 二 ) 上 期 平 均 及 格 之 成 績 單 一 份 ( 新 生 免 ),( 三 ) 查 稅 合 格 者 ( 由 校 統 一 送 教 育 部 查 稅 ) 須 一 年 內 服 工 讀 50 小 時 減 免 條 件 :( 一 ) 家 庭 年 所 得 含 本 人 父 母 配 偶 70 萬 以 下 ( 二 ) 家 庭 利 息 2 萬 元 以 下 ( 三 ) 家 庭 不 動 產 650 萬 以 下 ( 四 ) 前 一 期 業 平 均 60 分 以 上 五 辦 理 生 助 貸 款 申 貸 條 件 : 正 式 籍 生, 家 庭 年 收 入 低 於 114 萬 元 整, 具 有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辦 理 時 間 : 每 期 一 次 申 貸 承 貸 銀 行 :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指 定 之 分 行 銀 行 對 保 時 間 : 上 期 每 年 8/1-8/31 下 期 每 年 1/15-1/31 銀 行 對 保 保 證 人 : 生 父 母 親 或 配 偶 校 辦 理 時 間 : 上 期 每 年 8/1-8/31 下 期 每 年 1/15-1/31 校 承 辦 單 位 : 生 事 務 組 相 關 資 料 請 查 閱 教 育 部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或 生 事 務 處 網 站 六 辦 理 低 收 入 戶 產 基 金 申 請 限 低 收 入 戶 生, 前 一 期 業 成 績 平 均 60 分 以 上, 且 無 小 過 以 上 之 處 分, 由 生 提 出 申 請 七 班 級 幹 部 講 習 與 運 用 每 期 開 第 二 週 辦 理 班 級 幹 部 訓 練 講 習 ; 期 使 班 級 幹 部 了 解 工 作, 第 五 週 辦 理 班 聯 會 畢 聯 會 座 談, 職 掌, 以 利 班 級 事 務 推 動 並 於 務 組 設 立 班 代 表 交 辦 / 聫 聯 絡 事 項 簽 到 簿, 宣 達 校 與 同 各 項 溝 通 事 項 八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 一 ) 集 會 時 加 強 宣 導 遵 守 交 通 規 則, 勿 違 規 駕 駛 汽 機 車, 勿 隨 意 停 車, 影 響 他 人 進 出 ( 二 ) 洽 商 軍 人 公 墓 假 日 准 予 單 向 路 邊 停 車 ( 勿 壓 水 溝 蓋, 勿 停 第 1 停 車 場 ) 並 派 員 協 助 督 導 九 生 輔 導 工 作 ( 一 ) 針 對 嚴 重 缺 曠 同 請 各 班 導 師 實 施 約 談 輔 導, 並 上 網 填 寫 輔 導 紀 錄, 特 殊 個 案 列 印 紙 本 上 呈 ( 二 ) 嚴 重 缺 曠 同 定 期 掛 號 通 知 家 長 ( 三 ) 每 期 開 前 配 合 輔 導 室 辦 理 導 師 知 能 研 習, 強 化 輔 導 技 能 十 生 缺 曠 請 假 獎 懲 ( 一 ) 提 升 到 課 率 : 請 老 師 確 實 點 名, 並 實 施 不 定 期 教 室 外 點 以 督 促 生 到 校 上 課 ( 二 ) 生 上 課 缺 曠 情 形 由 各 授 課 老 師 於 課 後 8 日 內 自 行 上 網 登 錄, 同 導 師 系 主 任 可 依 權 限 自 行 於 生 或 教 職 員 資 訊 網 內 察 看 缺 曠 請 假 及 獎 懲 情 形,( 三 ) 生 請 假 : 於 課 後 8 日 內 自 行 上 網 請 假, 逾 時 請 用 紙 本 請 假, 如 有 登 錄 錯 誤 或 異 議, 可 致 務 組 查 詢, 必 要 時 填 寫 更 正 表, 請 於 17 週 之 前 完 成, 以 資 補 救 十 一 生 兵 役 業 務 ( 一 ) 每 期 開, 蒐 集 役 男 兵 役 調 查 表, 以 利 辦 理 緩 徵 業 務 ( 二 ) 申 請 緩 徵 造 冊 函 寄 各 縣 市 政 府 兵 役 單 位 ( 三 ) 每 期 辦 理 役 男 儘 召 業 務 ( 四 ) 每 期 中 隨 時 辦 理 離 校 生 緩 征 原 因 消 滅, 以 利 落 實 兵 役 業 務 十 二 禁 菸 輔 導 教 育 請 吸 煙 同 到 指 定 之 吸 煙 區, 勿 在 教 室 走 廊 廁 所 等 非 吸 煙 區 抽 煙 禁 菸 輔 導 教 育 方 式 如 下 : ( 一 ) 第 一 階 段 : 每 期 第 一 週 為 宣 導 週, 除 班 週 會 中 加 強 宣 導 外, 舉 凡 違 反 規 定 者, 予 以 勸 導 改 進 ( 二 ) 第 二 階 段 : 自 第 二 週 起 被 查 獲 登 記 者, 參 加 禁 菸 輔 導 教 育 講 習, 實 施 服 務 教 育 一 小 時 ( 三 ) 第 三 階 段 : 第 二 次 被 登 記 ( 含 以 上 ) 查 獲 者, 除 必 須 接 受 第 二 階 段 之 教 育 外, 並 依 校 規 記 過 乙 次 處 分 十 三 辦 理 每 年 健 康 檢 查 及 胸 部 x 光 檢 查 每 年 辦 理 新 生 健 康 檢 查, 檢 查 結 果 有 問 題 的 生, 提 供 主 動 追 蹤 或 轉 介 輔 導 十 四 生 團 體 平 安 保 險 ( 一 ) 申 請 條 件 : 1. 因 疾 病 或 遭 遇 外 來 突 發 的 意 外 傷 害 者, 但 疾 病 僅 包 含 住 院 治 療, 不 含 門 診 治 療 ( 屬 意 外 傷 害 者 可 申 請 ) 2. 中 醫 院 ( 診 所 ) 治 療 僅 限 於 扭 傷 及 挫 傷 者 3. 國 術 損 傷 接 骨 技 術 員 之 治 療 不 在 申 請 範 圍 內 ( 二 ) 申 請 辦 法 : 1. 至 務 組 健 康 中 心 領 取 生 團 體 保 險 保 險 金 申 請 書, 受 益 人 欄, 請 正 楷 簽 名 ( 戶 長 或 監 謢 人 ) 並 加 蓋 私 章 2. 連 同 住 院 証 明 書 或 重 大 手 術 殘 廢 證 明 一 併 裝 訂 送 至 務 組 轉 衛 保 組 辦 理 3. 醫 療 收 據 ( 証 明 文 件 若 是 影 印 本, 請 務 必 加 蓋 醫 療 單 位 章 ) 十 五 急 難 救 助 ( 申 請 教 育 部 產 基 金 ) ( 一 ) 申 請 人 應 於 事 實 發 生 之 日 起 三 個 月 內 向 校 提 出 申 請 備 齊 1. 申 請 書 2. 在 證 明 3. 全 戶 戶 籍 4. 勾 選 項 目 明 文 件 ( 申 請 生 重 傷 死 亡 及 重 大 傷 病 項 目, 另 附 父 母 及 生 財 產 所 得 清 單 ) ( 二 ) 同 一 事 件 以 家 庭 為 單 位, 申 請 以 一 次 為 限 十 六 績 優 導 師 選 拔 及 獎 ( 一 ) 凡 擔 任 導 師 連 續 滿 二 年 以 上 者, 均 具 有 候 選 人 資 格 ( 二 ) 績 優 導 師 選 拔 每 年 辦 理 一 次, 於 校 慶 時 頒 獎 表 揚 ( 三 ) 績 優 導 師 甄 選 參 考 標 準 如 下 : 1. 與 生 經 常 保 持 接 觸, 瞭 解 關 懷 生 有 具 體 成 效 者 ( 參 考 各 班 曠 缺 請 假 事 假 病 假 ) 2. 輔 導 生 生 活 習 及 活 動 有 具 體 成 效 者 ( 參 考 導 師 輔 導 總 次 數 參 與 生 活 動 情 形 ) 3. 協 助 生 解 決 困 難 問 題, 有 具 體 成 效 者 ( 參 考 各 班 休 退 轉 生 人 數 ) 4. 處 理 生 特 殊 事 件 或 重 大 事 項 有 具 體 成 效 者 ( 參 考 突 發 特 殊 個 案 之 處 理 ) 5. 擔 任 校 與 生 溝 通 之 橋 樑, 有 具 體 成 效 者 ( 參 考 生 意 見 反 應 人 次 ) 6. 對 生 輔 導 工 作 有 具 體 創 新 措 施 者 7. 生 對 導 師 輔 導 反 應 良 好 者 8. 按 時 參 與 各 項 導 師 相 關 會 議 週 會 且 召 開 班 會, 並 對 精 進 導 師 工 作 有 具 體 成 效 者 ( 參 考 簽 到 表 班 級 各 項 資 料 表 格 繳 交 之 配 合 ) 9. 其 他 輔 導 優 良 事 蹟 ( 四 ) 各 系 依 本 辦 法 前 二 條 規 定, 其 班 級 數 未 滿 五 班 得 推 選 一 人, 滿 五 班 ( 含 ) 以 上 得 推 選 二 人, 於 下 期 開 之 系 會 議 通 過 後, 紀 錄 影 本 併 同 佐 證 相 關 資 料 送 務 組 彙 整 ( 五 ) 績 優 導 師 之 評 選 由 進 修 部 主 任, 召 集 相 關 人 員, 依 本 校 核 定 名 額 進 行 選 拔 ( 六 ) 曾 獲 績 優 導 師 獎 勵 者, 須 滿 一 年 後 方 得 再 行 被 推 選 28 29

16 第 一 單 元 校 內 資 訊 各 單 位 介 紹 與 導 師 須 知 資 訊 中 華 科 技 大 新 竹 分 部 務 組 服 務 項 目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工 作 服 務 項 目 一 社 團 申 請 成 立 活 動 審 核 及 輔 導 鼓 勵 並 輔 導 生 成 立 服 務 性 康 輔 性 運 動 性 術 性 及 自 治 性 之 社 團, 審 核 各 個 社 團 活 動 的 適 切 性, 協 助 生 辦 理 相 關 活 動, 使 生 於 參 與 活 動 中 了 解 並 習 服 務 精 神 二 輔 導 各 社 團 辦 理 校 內 外 籍 校 際 各 項 活 動 輔 導 社 團 生 依 其 社 團 屬 性 辦 理 相 關 性 之 社 團 活 動, 使 生 在 參 與 活 動 過 程 中 增 加 對 校 之 認 同, 並 藉 由 校 際 活 動 的 辦 理, 增 加 校 際 間 的 交 流 三 辦 理 各 項 社 團 知 能 教 育 訓 練 及 研 習 會 讓 參 與 社 團 之 同 可 以 提 昇 自 身 的 領 導 知 能, 並 在 參 與 中 習 群 體 生 活, 以 建 立 多 元 的 人 際 關 係 讓 社 團 幹 部 可 以 提 昇 自 身 的 領 導 知 能, 進 一 步 運 用 在 社 團 經 營 上, 呈 現 社 團 幹 部 特 質 四 輔 導 幹 部 參 與 社 團 各 式 會 議 及 生 代 表 各 式 會 議 輔 導 生 參 與 各 項 會 議 之 進 行 並 培 養 生 之 民 主 精 神 五 審 核 班 級 旅 遊 活 動 之 申 請 由 生 填 寫 校 外 安 全 活 動 申 請 表 交 至 務 組 敬 會 教 官 審 核 通 過 留 一 副 本 影 印 至 務 組 教 官 備 查 六 協 助 社 團 辦 理 帶 動 中 小 活 動 社 區 服 務 及 社 會 服 務 生 透 過 辦 理 活 動 是 社 區 中 的 弱 勢 社 群 獲 得 接 納 和 實 質 的 幫 助 社 會 服 務 是 幫 助 生 達 至 全 人 發 展 其 中 一 種 重 要 的 習 經 歷, 對 於 培 養 生 的 自 信 心 自 尊 感 責 任 感 及 對 社 會 的 承 擔 精 神, 均 有 很 大 的 作 用 引 導 生 參 與 服 務 的 意 義, 鼓 勵 生 對 於 社 會 作 出 貢 獻, 培 養 承 擔 精 神 七 辦 理 生 校 內 外 ( 圓 夢 助 網 站 ) 獎 助 金 3% 獎 金 執 行 期 間 : 每 年 度 預 算 編 列 : 共 八 項 編 制 如 下 列 ( 一 ) 業 優 良 生 獎 金 ( 二 ) 海 外 文 化 交 流 遊 獎 助 金 ( 三 ) 生 急 難 慰 問 金 ( 含 失 業 家 庭 生 ) ( 四 ) 其 他 獎 金 ( 五 ) 獎 勵 社 團 優 秀 幹 部 獎 金 ( 六 ) 弱 勢 生 助 計 畫 ( 七 ) 特 種 獎 金 ( 八 ) 研 究 生 獎 助 金 備 註 : 校 內 校 外 獎 助 金 請 參 閱 教 育 部 圓 夢 助 網 站 八 各 項 減 免 雜 費 之 申 請 及 查 詢 減 免 申 請 : 每 期 申 請 一 次 辦 理 時 間 : 每 期 期 末 考 前 完 成 申 請 地 點 : 務 組 申 請 生 : 符 合 條 件 生 減 免 條 件 : 有 如 下 資 格 生 ; ( 一 ) 軍 公 教 遺 族 子 女 ( 全 或 半 公 費 ) ( 二 ) 軍 公 教 遺 族 子 女 給 卹 期 滿 ( 三 ) 現 役 軍 人 子 女 ( 四 ) 山 地 籍 生 ( 五 ) 殘 障 生 ( 六 ) 殘 障 人 士 子 女 ( 七 ) 低 收 入 戶 九 辦 理 生 助 貸 款 申 貸 條 件 : 正 式 籍 生, 家 庭 年 收 入 低 於 114 萬 元 整, 具 有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辦 理 時 間 : 每 期 一 次 申 貸 承 貸 銀 行 :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指 定 14 家 分 行 銀 行 對 保 時 間 : 上 期 每 年 8/1-8/31 下 期 每 年 1/15-1/31 銀 行 對 保 保 證 人 : 生 父 母 親 校 辦 理 時 間 : 上 期 每 年 8/1-8/31 下 期 每 年 1/15-1/31 分 部 承 辦 單 位 : 務 組 相 關 資 料 請 查 閱 教 育 部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或 生 事 務 處 網 站 十 辦 理 生 工 讀 業 務 每 年 度 由 獎 助 金 審 核 委 員 會 會 議 決 定, 各 需 求 單 位 工 讀 生 人 數 或 金 額, 生 事 務 處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依 據 執 行, 並 跟 會 計 室 互 相 勾 稽 完 成 工 讀 生 業 務 十 一 辦 理 低 收 入 戶 助 金 申 請 每 年 度 根 據 低 收 入 戶 生 名 單, 請 生 提 出 申 請 30 31

17 第 一 單 元 校 內 資 訊 各 單 位 介 紹 與 導 師 須 知 資 訊 中 華 科 技 大 新 竹 分 部 務 組 服 務 項 目 生 活 輔 導 工 作 一 班 級 幹 部 講 習 與 運 用 每 期 開 第 二 週 辦 理 班 級 幹 部 訓 練 講 習 ; 第 四 週 辦 理 進 階 班 級 幹 部 課 程 訓 練, 使 班 級 幹 部 了 解 工 作 職 掌, 訓 練 幹 部 溝 通 技 巧 及 組 織 運 作, 以 利 班 級 事 務 推 動 二 生 宿 舍 管 理 每 期 開 前 調 查 生 住 宿 需 求, 需 住 宿 同 應 填 寫 住 宿 申 請 單 及 家 長 切 結 書, 送 務 組 或 宿 舍 輔 導 老 師 彙 整 後, 於 開 前 公 告 住 宿 床 位, 同 據 以 至 土 地 銀 行 繳 款 新 竹 分 部 : 男 女 宿 舍 每 期 10,500 元 以 上 均 含 保 證 金 1,000 元 冷 氣 費 500~1,000 元, 於 期 結 束, 視 實 際 使 用 狀 況 退 補 費 用 ; 另 除 術 網 路 外, 可 由 校 統 一 申 請 中 華 電 信 網 路 使 用 務 組 為 了 提 升 與 住 宿 同 的 互 動 於 每 期 期 末 辦 理 住 宿 生 座 談 會 及 住 宿 生 安 全 訓 練 三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1. 加 強 宣 導 生 勿 違 規 駕 駛 汽 機 車 2. 辦 理 各 項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活 動 四 校 安 工 作 1. 與 橫 山 分 局 橫 村 派 出 所 加 強 聯 繫, 於 校 重 要 慶 典 活 動 或 必 要 時 請 求 支 援 以 維 護 校 園 安 全 工 作 2. 加 強 班 級 導 師 與 幹 部 之 聯 繫, 確 實 掌 握 生 脈 動, 防 制 黑 道 侵 入 校 園 及 發 展 組 織 3. 強 化 危 機 處 理 小 組 之 功 能, 掌 握 先 機, 防 範 未 然 4. 加 強 防 火 防 災 宣 導 與 訓 練 5. 警 察 於 校 園 設 置 巡 邏 箱, 定 時 巡 視 校 園, 以 確 保 校 園 安 寧 五 生 輔 導 工 作 1. 針 對 嚴 重 缺 曠 同 請 各 班 導 師 實 施 約 談 輔 導, 並 填 寫 約 談 紀 錄, 彙 呈 校 長 2. 每 期 開 前 辦 理 親 師 座 談 會 強 化 家 長 與 導 師 間 之 聯 繫 3. 實 施 校 外 賃 居 生 訪 問 每 期 第 六 至 十 週 請 各 班 導 師 依 賃 居 生 名 冊 至 居 住 處 訪 問, 如 發 現 生 行 為 不 當 生 活 散 慢 或 住 宿 環 境 衛 生 安 全 不 佳, 即 予 輔 導 改 正 4. 辦 理 生 生 活 輔 導 班 每 期 期 末 操 行 成 績 在 54.5 分 至 59.4 分, 經 操 評 會 會 議 決 議 應 列 入 下 期 定 期 察 看 之 同 請 各 班 導 師 在 期 末 操 評 會 議 結 束 後, 立 即 以 電 話 通 知 該 生 及 家 長, 再 由 生 輔 組 以 限 時 掛 號 信 函 告 知, 請 該 生 依 通 知 單 上 之 規 定, 服 儀 整 齊 準 時 到 校 參 加 生 生 活 輔 導 班, 如 通 過 者 下 期 以 定 期 察 看 留 校, 否 則 依 生 操 行 成 績 考 查 辦 法 之 規 定, 應 予 勒 令 退 2. 第 二 組 : 大 二 班 級 或 比 照 大 二 班 級 3. 第 三 組 : 大 三 班 級 或 比 照 大 三 班 級 4. 第 四 組 : 大 四 班 級 或 比 照 大 四 班 級 ( 三 ) 以 生 個 人 行 為 記 錄 與 班 級 行 為 記 錄 合 計 為 班 級 競 賽 成 績, 每 班 以 100 分 為 基 本 分 數, 評 分 內 容 及 其 百 分 比 如 下 : 1. 規 定 傳 達.. 以 生 傳 達 校 各 項 規 定 執 行 情 形 之 競 賽 (15%) 2. 健 康 生 活.. 以 生 環 境 衛 生 施 行 情 形 競 賽 (30%) 3. 習 生 活.. 以 生 缺 曠 課 及 病 假 記 錄 實 行 競 賽 (30%) 4. 公 民 生 活.. 以 生 品 德 行 為, 出 席 會 議 及 受 獎 懲 之 記 錄 實 行 競 賽 (25%) ( 四 ) 於 每 期 結 束, 核 算 四 組 各 班 級 之 評 分, 各 組 評 分 為 第 一 名 之 班 級, 按 成 績 高 低 排 定 前 四 名 ; 另 從 各 組 其 他 班 級 中 評 分 最 高 者, 排 定 為 第 五 名, 辦 理 議 獎 七 生 缺 曠 獎 懲 生 上 課 缺 曠 情 形 由 各 授 課 老 師 於 課 後 8 日 內 自 行 上 網 登 錄, 同 導 師 系 主 任 可 依 權 限 自 行 於 生 或 教 職 員 資 訊 網 內 察 看 缺 曠 及 獎 懲 情 形, 如 有 登 錄 錯 誤 或 異 議, 可 致 生 輔 組 查 詢 八 校 外 生 活 動 ( 含 畢 業 旅 行 ) 安 全 輔 導 舉 辦 生 校 外 活 動 應 遵 守 左 列 規 定 1. 各 項 校 外 活 動 於 出 發 前 二 週, 將 活 動 申 請 表 活 動 計 畫 參 加 人 員 名 冊 未 成 年 參 加 同 之 家 長 同 意 書 保 險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參 加 之 人 員 及 車 輛 均 應 投 保 意 外 險, 每 人 保 額 至 少 新 台 幣 貳 佰 萬 元 以 上 ) 等 資 料 送 交 生 輔 組 備 查 ; 如 因 天 候 或 活 動 之 設 施 環 境 因 素, 使 活 動 可 能 導 致 危 險 時, 應 依 校 建 議 延 期 舉 辦 或 取 消 活 動 2. 活 動 計 畫 應 詳 列 行 程 表 及 規 劃 內 容, 並 將 參 加 人 員 視 活 動 性 質 予 以 任 務 編 組 ; 且 須 針 對 活 動 性 質 規 劃 安 全 須 知 及 應 變 事 宜 3. 活 動 實 施 前 一 週 應 持 續 注 意 活 動 地 區 之 天 候, 活 動 前 如 因 天 候 等 因 素 致 舉 辦 活 動 可 能 發 生 危 險 時, 應 取 消 或 延 期 舉 行 如 於 活 動 期 間 遇 發 布 颱 風 等 重 大 天 災 警 報 時 應 立 即 中 止 活 動, 如 無 法 立 即 返 家 應 與 校 聯 絡, 使 校 瞭 解 所 處 位 置 及 狀 況, 以 提 供 必 要 協 助 4. 依 計 畫 行 程 實 施, 所 經 過 之 路 線 應 特 別 注 意 安 全 ; 且 須 依 計 畫 時 間 返 回, 如 有 事 先 離 隊 者 應 向 活 動 負 責 人 報 准 九 生 兵 役 業 務 1. 每 期 開, 蒐 集 役 男 兵 役 調 查 表, 以 利 辦 理 緩 徵 業 務 2. 申 請 緩 徵 造 冊 函 寄 各 縣 市 政 府 兵 役 單 位 3. 每 期 辦 理 役 男 儘 召 業 務 4. 每 期 中 隨 時 辦 理 離 校 生 緩 征 原 因 消 滅, 以 利 落 實 兵 役 業 務 32 六 生 生 活 教 育 競 賽 ( 一 ) 實 施 時 間 為 每 期 第 1 週 至 16 週 ( 二 ) 由 全 校 各 班 級 分 四 組 實 施, 其 分 組 方 式 如 下 : 1. 第 一 組 : 大 一 班 級 或 比 照 大 一 班 級 十 禁 菸 輔 導 教 育 請 全 校 教 職 員 生 共 同 糾 舉 違 反 禁 菸 規 定 同, 查 獲 後 請 登 記 逕 送 各 部 制 務 單 位 禁 菸 輔 導 教 育 方 式 如 下 : 1. 第 一 階 段 : 每 期 第 一 週 為 宣 導 週, 除 班 週 會 中 加 強 宣 導 外, 舉 凡 違 反 規 定 者, 予 33

18 第 一 單 元 校 內 資 訊 各 單 位 介 紹 與 導 師 須 知 資 訊 中 華 科 技 大 新 竹 分 部 務 組 服 務 項 目 34 以 勸 導 改 進 2. 第 二 階 段 : 自 第 二 週 起 被 查 獲 登 記 者, 參 加 禁 菸 輔 導 教 育 講 習, 實 施 服 務 教 育 一 小 時 3. 第 三 階 段 : 第 二 次 被 登 記 ( 含 以 上 ) 查 獲 者, 除 必 須 接 受 第 二 階 段 之 教 育 外, 並 依 校 規 記 過 乙 次 處 分, 另 以 信 函 通 知 家 長 共 同 輔 導 其 戒 菸, 且 視 情 況 由 校 向 衛 生 局 舉 發 辦 理 罰 緩 十 一 僑 生 輔 導 1. 僑 生 清 寒 助 金 及 其 他 獎 金 申 請 2. 僑 生 生 活 輔 導 及 相 關 事 務 處 理 十 二 產 基 金 ( 一 ) 申 請 人 應 於 事 實 發 生 之 日 起 三 個 月 內 向 所 屬 機 關 校 提 出 申 請 但 有 特 殊 原 因 未 能 依 規 定 期 限 辦 理, 經 申 請 單 位 之 主 管 專 案 核 定 者, 不 在 此 限 ( 二 ) 慰 問 金 核 給 條 件 及 金 額 : 1. 教 育 工 作 人 員 生 因 傷 病 住 院 七 日 以 上 或 發 生 意 外 死 亡 者, 核 給 新 臺 幣 一 萬 元 ; 符 合 全 民 健 保 重 大 傷 病 標 準 者 核 給 新 臺 幣 二 萬 元 因 執 行 公 務 發 生 意 外 事 故 者 ( 不 包 括 上 下 班 往 返 途 中 發 生 之 意 外 事 故 ) 依 原 核 給 金 額 增 加 新 臺 幣 二 萬 元 2. 教 育 工 作 人 員 生 之 家 庭 遭 遇 不 可 歸 責 於 當 事 人 之 特 殊 災 害, 致 財 物 嚴 重 損 失 者, 核 給 新 臺 幣 五 千 元 ; 房 屋 半 毀 ( 倒 ) 者, 核 給 新 臺 幣 一 萬 元 ; 房 屋 全 毀 ( 倒 ) 者, 核 給 新 臺 幣 二 萬 元 ; 私 有 田 地 遭 流 失 者, 核 給 新 臺 幣 一 萬 元 ; 生 父 母 因 而 受 傷 並 住 院 未 滿 七 日 者, 依 原 核 給 金 額 增 加 新 臺 幣 五 千 元 ; 住 院 逾 七 日 以 上 者, 依 原 核 給 金 額 增 加 新 臺 幣 一 萬 元 3. 生 因 其 父 母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致 家 庭 經 濟 陷 於 困 境 無 力 撫 育 者 : a. 一 方 離 異 失 蹤 達 六 個 月 以 上 或 其 他 因 素 未 盡 撫 育 責 任 者, 核 給 新 臺 幣 一 萬 元 b. 符 合 全 民 健 保 重 大 傷 病 標 準 者, 核 給 新 臺 幣 二 萬 元, 經 各 級 校 實 地 訪 視 另 一 方 確 無 工 作 收 入 者, 加 發 新 臺 幣 一 萬 元 c. 一 方 死 亡 者, 核 給 新 臺 幣 一 萬 元, 雙 方 死 亡 者, 核 給 新 臺 幣 六 萬 元 d. 經 各 級 校 及 幼 稚 園 實 地 訪 視, 生 或 兒 童 確 實 遭 受 父 母 虐 待 遺 棄 強 迫 從 事 不 正 當 職 業 行 為, 致 無 法 生 活 於 家 庭 或 經 政 府 核 准 有 案 之 社 會 福 利 機 構 暨 委 託 親 屬 收 容 者, 核 給 新 臺 幣 二 萬 元 4. 其 他 家 境 特 殊 清 寒 或 遭 逢 重 大 意 外 事 故, 經 教 育 部 專 案 核 准 者 前 項 第 三 款 第 1 目 及 第 2 目 如 父 母 雙 方 發 生 同 事 故 者, 以 累 計 方 式 核 發 ; 第 1 目 至 第 4 目 如 持 有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者, 依 原 核 給 金 額 增 加 新 臺 幣 一 萬 元 ( 三 ) 同 一 事 件 以 家 庭 為 單 位, 申 請 以 一 次 為 限 ( 四 ) 各 系 依 本 辦 法 前 二 條 規 定, 其 班 級 數 未 滿 五 班 得 推 選 一 人, 滿 五 班 ( 含 ) 十 三 接 駁 交 通 車 服 務 1. 週 四 週 五 及 週 日 服 務 生 各 交 通 車 路 線 之 專 車 安 排 服 務 2. 目 前 交 通 路 線 有 : 台 北 火 車 站 至 新 竹 分 部 ( 經 桃 園 南 崁 ) 新 竹 火 車 站 至 新 竹 分 部 ( 經 下 公 館 ) 3. 每 月 統 計 搭 乘 人 數 並 分 析 檢 討 及 改 進, 希 望 藉 由 檢 討 與 改 進 達 到 最 符 合 生 的 需 求 衛 生 保 健 工 作 1. 健 康 中 心 提 供 簡 易 外 傷 內 科 緊 急 處 理 健 康 中 心 有 專 業 護 理 人 員, 及 備 有 急 救 用 品 藥 品, 可 提 供 緊 急 協 助 備 有 輪 椅 拐 杖 可 借 用, 全 自 動 血 壓 計 體 重 計, 歡 迎 師 生 使 用, 隨 時 監 測 自 我 健 康 2. 辦 理 每 年 健 康 檢 查 及 胸 部 x 光 檢 查 健 康 中 心 辦 理 健 康 檢 查, 檢 查 結 果 有 問 題 的 生, 會 提 供 主 動 追 蹤 或 轉 介 輔 導, 並 辦 理 常 見 疾 病 講 座 3. 舉 辦 C.P.R 急 救 訓 練 各 班 衛 生 股 長 幹 事 各 社 團 幹 部 各 運 動 代 表 隊 員 及 全 校 有 意 願 的 同 參 加 本 校 委 託 新 光 基 金 會 所 安 排 的 C.P.R 急 救 訓 練 課 程 ( 止 血 包 紮 ) 提 升 同 遭 遇 緊 急 情 況 時, 急 救 及 應 變 之 能 力, 請 導 師 鼓 勵 同 參 加 4. 校 園 環 境 整 潔 比 賽 以 系 為 比 賽 單 位, 各 系 辦 公 室 專 用 教 室 實 驗 室 走 廊 占 80% 日 新 樓 公 用 教 室 20% 評 分 項 目 及 比 例 : 垃 圾 處 理 25% 地 面 整 潔 25% 桌 椅 整 齊 15% 黑 板 擦 拭 及 溝 槽 清 理 15% 走 廊 清 潔 15% 電 源 關 閉 5% 優 勝 獎 勵 第 一 名 : 獎 金 3,000 元 各 由 系 主 任 提 報 班 級 同 記 功 嘉 獎 5. 餐 飲 衛 生 教 育 及 衛 生 保 健 講 習 為 維 護 全 校 師 生 飲 食 安 全, 本 組 督 導 每 日 採 集 食 物 樣 本 存 留, 以 備 查 驗, 每 週 有 營 養 師 到 校 檢 查 飲 食 衛 生 及 餐 廳 管 理, 請 大 家 放 心 使 用 美 食 街 食 物 每 期 舉 辦 餐 飲 衛 生 教 育 及 衛 生 保 健 講 習 各 兩 場, 邀 請 校 內 外 者 專 家 做 專 題 演 講, 加 強 宣 導 衛 生 保 健 之 正 確 理 念, 並 確 實 督 導 餐 廳 飲 食 之 衛 生 與 安 全 6. 飲 水 機 清 潔 維 護 分 部 飲 水 機, 每 二 至 四 個 月 更 換 濾 心, 用 後 丟 棄 不 再 清 洗, 以 維 護 飲 水 健 康, 並 依 照 行 政 院 環 保 署 之 規 定, 每 季 定 期 檢 查 水 質 一 次, 以 維 護 飲 水 機 水 質 之 潔 淨, 保 護 全 校 師 生 飲 水 之 衛 生 與 安 全 7. 生 團 體 平 安 保 險 申 請 條 件 : 1. 因 疾 病 或 遭 遇 外 來 突 發 的 意 外 傷 害 者, 但 疾 病 僅 包 含 住 院 治 療, 不 含 門 診 治 療 ( 屬 意 外 傷 害 者 可 申 請 ) 2. 中 醫 院 ( 診 所 ) 治 療 僅 限 於 扭 傷 及 挫 傷 者 3. 國 術 損 傷 接 骨 技 術 員 之 治 療 不 在 申 請 範 圍 內 申 請 辦 法 : 1. 至 健 康 中 心 或 聯 合 服 務 中 心 領 取 生 團 體 保 險 保 險 金 申 請 書, 受 益 人, 請 正 楷 簽 名 ( 戶 長 或 監 謢 人 ) 並 加 蓋 私 章 2. 連 同 住 院 証 明 書 或 重 大 手 術 殘 廢 證 明 一 併 裝 訂 送 至 健 康 中 心 辦 理 3. 醫 療 收 據 ( 証 明 文 件 若 是 影 印 本, 請 務 必 加 蓋 醫 療 單 位 章 ) 35

19 第 一 單 元 校 內 資 訊 各 單 位 介 紹 與 導 師 須 知 資 訊 中 華 科 技 大 新 竹 分 部 務 組 服 務 項 目 生 輔 導 中 心 工 作 一. 個 人 諮 商 輔 導 針 對 定 察 習 困 擾 缺 曠 過 多 生 涯 議 題 性 別 議 題 或 導 師 轉 介 的 同 進 行 個 別 諮 商, 以 協 助 其 解 決 問 題 二. 團 體 諮 商 輔 導 每 期 將 舉 辦 2-3 個 團 體 諮 商 輔 導, 內 容 主 題 包 含 自 我 成 長 兩 性 團 體 生 涯 議 題 與 人 際 關 係 等 團 體 招 收 團 體 資 訊 與 簡 章 將 公 佈 於 網 站 上 及 公 佈 欄, 敬 請 導 師 多 加 以 宣 傳 與 使 用 三. 高 關 懷 生 施 測 暨 追 蹤 輔 導 每 年 度 第 一 期 舉 辦 柯 式 憂 鬱 量 表 施 測 暨 輔 中 心 宣 導 活 動, 使 新 生 了 解 輔 中 心 的 功 能 與 相 關 服 務, 並 藉 由 測 驗 篩 選 出 高 關 懷 群 生, 通 知 導 師, 進 行 預 防 與 諮 商 工 作 四. 生 活 動 主 題 性 宣 導 活 動 : 其 中 包 含 生 涯 探 索 心 理 衛 生 性 別 平 等 生 命 教 育, 運 用 班 級 演 講 團 體 活 動 電 影 欣 賞 徵 文 徵 圖 有 獎 徵 答 等 形 式, 協 助 同 體 認 與 瞭 解 自 我, 每 期 中 舉 辦 之 生 活 動 皆 公 佈 於 網 站 上, 敬 請 各 位 老 師 協 助 宣 傳 五. 導 師 輔 導 之 能 研 習 於 每 期 開 前 辦 理 導 師 輔 導 知 能 研 習, 提 升 導 師 輔 導 能 力 六. 身 心 障 礙 生 輔 導 1. 針 對 身 心 障 礙 生, 擬 定 不 同 輔 導 策 略 並 於 就 期 間, 協 助 生 所 需 資 源, 如 課 業 輔 導 心 理 輔 導 生 涯 規 劃 身 心 障 礙 生 獎 金 申 請 停 車 位 申 請 等 並 提 供 電 腦 印 表 機 影 印 機 錄 音 筆 等 器 材 供 生 使 用 2. 每 期 依 據 身 心 障 礙 生 需 求, 辦 理 身 心 障 礙 生 活 動, 包 含 生 命 教 育 才 藝 教 電 腦 教 等, 提 供 身 心 障 礙 生 培 養 第 二 專 長 新 竹 分 部 聯 合 服 務 中 心 服 務 時 間 : 每 週 一 至 週 五 上 午 09:00 至 晚 間 20:00 服 務 項 目 : 1. 助 貸 款 服 務 2. 兵 役 問 題 服 務 ( 折 抵 役 期 申 辦 ) 3. 獎 助 金 資 訊 查 詢 4. 中 英 文 成 績 單 申 請 5. 中 英 文 畢 業 證 書 申 請 6. 生 證 補 發 7. 畢 業 證 明 書 8. 補 發 修 業 證 明 書 9. 在 證 明 申 請 10. 遺 失 物 招 領 11. 交 通 車 售 票 及 登 記 服 務 12. 生 團 體 保 險 申 請 13. 生 社 團 行 政 諮 詢 14. 校 園 活 動 導 引 與 接 待 15. 生 社 團 活 動 服 務 窗 口 16. 工 讀 資 訊 提 供 七. 受 理 生 申 訴 與 性 騷 擾 或 性 侵 害 申 訴 協 助 作 業 受 理 生 對 於 課 業 記 過 處 分 等 申 訴 業 務 以 及 生 及 教 職 員 遭 遇 性 騷 擾 的 申 訴 與 協 助 服 務 八. 書 籍 影 片 借 閱 服 務 每 期 添 購 最 新 與 心 理 輔 導 各 項 相 關 主 題 有 關 之 書 籍 及 影 片, 供 生 及 老 師 借 閱 但 所 借 閱 之 影 片, 除 公 播 版 外, 不 得 於 公 開 場 所 播 放 36 37

20 第 一 單 元 校 內 資 訊 各 處 室 相 關 法 規 本 單 元 僅 列 出 相 關 法 規 名 稱 以 供 參 考, 為 符 合 實 際 效 益, 需 適 時 更 新 法 規 內 容, 請 導 師 自 行 上 網 查 詢 所 需 法 規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39 生 活 輔 導 組 40 衛 生 保 健 組 41 生 輔 導 中 心 42 體 育 室 43 進 修 院 暨 專 校 務 組 44 一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社 團 法 規 應 屆 畢 業 生 聯 誼 會 組 織 辦 法 自 治 團 體 設 置 及 輔 導 辦 法 生 刊 物 輔 導 實 施 辦 法 生 社 團 募 款 經 費 輔 導 辦 法 生 社 團 器 材 借 用 辦 法 生 社 團 申 請 成 立 暨 課 外 活 動 通 則 校 園 文 宣 管 理 辦 法 社 團 聘 請 校 外 專 業 指 導 老 師 申 請 辦 法 社 團 評 鑑 實 施 辦 法 社 團 經 費 補 助 及 核 銷 辦 法 社 團 護 照 實 施 辦 法 社 團 財 產 登 錄 及 報 廢 流 程 系 會 活 動 輔 導 辦 法 生 社 團 輔 導 辦 法 社 團 指 導 老 師 聘 任 辦 法 生 自 治 會 組 織 辦 法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工 讀 助 獎 助 金 辦 法 生 工 讀 助 實 施 辦 法 生 工 讀 生 管 理 要 點 業 優 良 生 獎 金 辦 法 獎 助 金 審 核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獎 勵 社 團 優 秀 幹 部 獎 金 辦 法 績 優 社 團 獎 助 金 辦 法 藝 文 競 賽 獎 助 金 辦 法 弱 勢 生 助 計 畫 實 施 要 點 生 急 難 緊 急 紓 困 金 實 施 要 點 海 外 遊 ( 文 化 交 流 ) 獎 助 金 甄 選 作 業 要 點 特 種 獎 金 辦 法 研 究 生 獎 助 金 申 請 辦 法 生 考 取 專 業 證 照 報 名 費 補 助 辦 法 38 3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ED1A657ADB6A142A7C7A142A5D8BFFD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ED1A657ADB6A142A7C7A142A5D8BFFD2E646F63> 嘉 義 大 附 設 實 驗 國 小 附 幼 黃 娟 娟 - 國 立 嘉 義 大 附 設 實 驗 國 民 小 附 幼 黃 娟 娟 壹 實 習 輔 導 理 念 如 何 讓 實 習 師 快 速 儲 存 能 獨 當 一 面 的 能 力 和 自 信, 是 輔 導 師 相 當 重 要 的 一 個 課 題 若 實 習 輔 導 師 能 和 實 習 師 形 成 夥 伴 關 係, 共 同 經 歷 實 習 的 旅 程,

More information

中 山 大 学 珠 海 校 区 基 础 教 学 实 验 中 心 ( 下 简 实 验 中 心 ) 成 立 于 2000 年, 为 独 立 建 制 的 校 级 实 验 教 学 机 构 按 照 " 高 起 点, 高 标 准, 高 效 益 " 的 定 位 来 规 划 建 设, 是 一 个 实 验 资 源 高

中 山 大 学 珠 海 校 区 基 础 教 学 实 验 中 心 ( 下 简 实 验 中 心 ) 成 立 于 2000 年, 为 独 立 建 制 的 校 级 实 验 教 学 机 构 按 照  高 起 点, 高 标 准, 高 效 益  的 定 位 来 规 划 建 设, 是 一 个 实 验 资 源 高 附 件 2 广 东 省 实 验 教 学 示 范 中 心 ( 建 设 项 目 ) 自 评 报 告 中 心 名 称 : 中 山 大 学 珠 海 校 区 基 础 教 学 实 验 中 心 中 心 类 别 : 其 它 类 所 在 学 校 ( 盖 章 ): 中 山 大 学 中 心 网 址 : http://211.66.138.185/ 中 心 联 系 电 话 : 0756-3668077 中 心 联 系 人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補陽食物.doc

Microsoft Word - 補陽食物.doc 補 陽 食 物 補 陽 要 以 溫 胃 健 脾 為 主 溫 熱 的 食 物 以 去 寒 氣, 清 淡 的 食 物 以 護 脾 胃 可 以 補 陽 的 食 物 有 韭 菜 茴 香 茄 子 辣 椒 桂 圓 牛 肉 羊 肉 狗 肉 兔 肉 鹿 肉 驢 肉 雞 肉 鴨 肉 鵪 鶉 鮑 魚 黃 鱔 等 羊 肉 : 性 溫, 味 甘, 為 溫 補 佳 品, 有 溫 中 暖 下 益 氣 補 虛 的 作 用 陽 虛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升 温 进 一 步 推 动 了 房 价 的 上 升 近 年 丽 水 城 区 商 品 住 宅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元 + % 1 99 7 98 0 7 8 5 8 6 6.4 0 1 99 8 12 0 0 7 6 4 8 9 9.6 0 3.8 3 1 99 9 15 8 0 8 5

升 温 进 一 步 推 动 了 房 价 的 上 升 近 年 丽 水 城 区 商 品 住 宅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元 + % 1 99 7 98 0 7 8 5 8 6 6.4 0 1 99 8 12 0 0 7 6 4 8 9 9.6 0 3.8 3 1 99 9 15 8 0 8 5 ! " 丽 水 市 政 协 专 题 调 研 组 住 房 问 题 是 事 关 人 民 群 众 安 居 乐 业 的 大 问 题 而 房 价 高 低 更 是 牵 动 千 千 万 万 老 百 姓 的 心 从 年 下 半 年 开 始 丽 水 城 区 商 品 房 价 格 步 步 攀 升 年 市 区 商 品 房 平 均 销 售 价 为 元 至 今 年 月 份 市 区 商 品 房 平 均 预 售 价 已 高 达 元

More information

刧"則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参 保 范 围 对 象 和 费 用 缴 纳 二 个 人 账 户 资 金 的 管 理 和 使 用 一 构 成 二 的 使 用 范 围 三 个 人 账 户 资 金 用 于 门 诊 就 医 和 药 店 购 药 费 用 报 销 的 办 法 四 医 疗 保 险 卡 的 作 用 五 使 用 医 疗

目 录 一 参 保 范 围 对 象 和 费 用 缴 纳 二 个 人 账 户 资 金 的 管 理 和 使 用 一 构 成 二 的 使 用 范 围 三 个 人 账 户 资 金 用 于 门 诊 就 医 和 药 店 购 药 费 用 报 销 的 办 法 四 医 疗 保 险 卡 的 作 用 五 使 用 医 疗 前 言 原 四 川 省 医 保 中 心 于 年 编 印 了 第 三 版 四 川 省 省 级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职 工 医 疗 保 险 指 南 之 后 国 家 和 省 陆 续 出 台 了 一 些 新 的 政 策 规 定 和 经 办 服 务 方 面 的 规 则 办 法 为 了 让 省 本 级 参 保 人 员 充 分 了 解 新 的 规 定 我 们 在 过 去 基 础 上 新 编 印 了 第 四 版

More information

!$ 能 利 用 床 旁 影 像 学 检 查 手 段 迅 速 作 出 主 动 脉 夹 层 的 定 性 诊 断 和 定 位 诊 断 一 旦 明 确 诊 断 迅 速 联 系 胸 外 科 做 好 手 术 准 备 以 分 秒 必 争 挽 救 患 者 的 生 命 作 为 第 一 要 务 杨 鹏 曲 阜 市 中

!$ 能 利 用 床 旁 影 像 学 检 查 手 段 迅 速 作 出 主 动 脉 夹 层 的 定 性 诊 断 和 定 位 诊 断 一 旦 明 确 诊 断 迅 速 联 系 胸 外 科 做 好 手 术 准 备 以 分 秒 必 争 挽 救 患 者 的 生 命 作 为 第 一 要 务 杨 鹏 曲 阜 市 中 !$ 病 例 分 析 病 例 - 谁 撕 裂 了 他 的 大 动 脉 车 在 前 陈 红!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医 学 院 附 属 瑞 金 医 院 急 诊 科 上 海!!-!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医 学 院 药 理 学 教 研 室 患 者 男 岁 某 公 司 外 籍 职 员 因 撕 裂 样 胸 背 部 剧 烈 疼 痛 伴 右 下 肢 麻 木 无 力 " 急 诊 入 院 既 往 有 高 血 压

More information

出 青 岛 优 势 创 新 跨 境 电 子 商 务 发 展 机 制 坚 持 协 调 发 展 在 发 展 中 规 范 在 规 范 中 发 展 正 确 处 理 好 政 府 与 市 场 规 范 与 发 展 当 前 与 长 远 进 口 与 出 口 监 管 与 便 利 化 等 关 系 坚 持 绿 色 发 展

出 青 岛 优 势 创 新 跨 境 电 子 商 务 发 展 机 制 坚 持 协 调 发 展 在 发 展 中 规 范 在 规 范 中 发 展 正 确 处 理 好 政 府 与 市 场 规 范 与 发 展 当 前 与 长 远 进 口 与 出 口 监 管 与 便 利 化 等 关 系 坚 持 绿 色 发 展 中 国 青 岛 跨 境 电 子 商 务 综 合 试 验 区 建 设 实 施 方 案 为 做 好 中 国 青 岛 跨 境 电 子 商 务 综 合 试 验 区 以 下 简 称 青 岛 综 合 试 验 区 建 设 工 作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同 意 在 天 津 等 个 城 市 设 立 跨 境 电 子 商 务 综 合 试 验 区 的 批 复 国 函 号 要 求 制 定 本 实 施 方 案 一 总 体

More information

2

2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 %&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More information

制 普 通 高 中 学 生 职 业 高 中 学 生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学 生 均 可 参 加 1 2, 大 赛 命 題 : 本 届 大 赛 由 中 国 中 学 生 作 文 大 赛 命 题 委 员 会 命 题 初 中 组 高 中 组 各 1 6 道 题 目 供 参 赛 者 选 用 见 附 件 全

制 普 通 高 中 学 生 职 业 高 中 学 生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学 生 均 可 参 加 1 2, 大 赛 命 題 : 本 届 大 赛 由 中 国 中 学 生 作 文 大 赛 命 题 委 员 会 命 题 初 中 组 高 中 组 各 1 6 道 题 目 供 参 赛 者 选 用 见 附 件 全 安 徽 省 教 育 宣 传 中 心 关 于 组 织 参 加 第 十 届 中 国 中 学 生 作 文 大 赛 ( 安 徽 赛 区 ) 活 动 的 通 知 各 市 县 ( 区 ) 教 育 局 通 联 站 X 组 为 深 入 贯 彻 中 央 关 于 进 一 步 力 I 强 和 改 进 未 成 年 人 思 想 道 德 建 设 的 若 干 意 见 精 神, 传 承 中 华 文 也, 弘 扬 民 族 精 神,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印 发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附 件 广 西 年 春 季 中 小 学 推 荐 公 告 目 录 教 辅 材 料 表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物 价 局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局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年 月 日 政 府 信 息

附 件 印 发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附 件 广 西 年 春 季 中 小 学 推 荐 公 告 目 录 教 辅 材 料 表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物 价 局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局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年 月 日 政 府 信 息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物 价 局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局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文 件 桂 号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物 价 局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局 教 育 厅 关 于 下 达 年 春 季 中 小 学 推 荐 公 告 目 录 教 辅 材 料 的 通 知 各 市 物 价 局 文 新 广 局 文 化 委 教 育 局 有 关 出 版 发

More information

* +, -.%, * %(/, & 0!

* +, -.%, * %(/, & 0! ! "!*+, -$$. %((/ 0 (%12! * +, -.%, * %(/, & 0! !*+, -$$. %((/ 0 (%12 * +, -.%, * %(/, & 0!! !*+, -$$. %((/ 0 (%12 * +, -.%, * %(/, & 0 !*+, -$$. %((/ 0 (%12 34 34 34 34 * +, -.%, * %(/, & 0 !*+, -$$.

More information

第 期 惠鹏飞 宋代招抚使始置时间与设置缘由考 营招抚 制 置 使 续 资 治 通 鉴 长 编 与 宋 史 均 有 营马 步 军 都 部 署 平 定 之 后 改 户 部 侍 郎 罢 政 记载 事 隆平集 也记载了赵昌言任参知政事 开宝七年十月 丁酉 以吴 越 王? 为 期间的使职情况 淳化四年参知政

第 期 惠鹏飞 宋代招抚使始置时间与设置缘由考 营招抚 制 置 使 续 资 治 通 鉴 长 编 与 宋 史 均 有 营马 步 军 都 部 署 平 定 之 后 改 户 部 侍 郎 罢 政 记载 事 隆平集 也记载了赵昌言任参知政事 开宝七年十月 丁酉 以吴 越 王? 为 期间的使职情况 淳化四年参知政 第 卷第 期 平顶山学院学报 V N 年 月 J P d U F b 宋代招抚使始置时间与设置缘由考 惠鹏飞 河南大学 河南 开封 摘 要 中国古代招抚使始置于唐代广德二年 九月宋代招抚使从广义上看始置于北宋开宝七 年 十月 从狭义上看始置于南宋建炎元年 六月 招抚使设置的缘由为招募人才以抵御金人 首任招 抚使为张所宋代共有 位招抚使副 其中北宋 位 南宋 位宋代招抚使尽管具有先天不足 后天失调的

More information

人鱼菽之祭 春秋修其祖庙 士一庙 大夫三 以时有 门 与 行 礼记 月令 云 孟冬之月 天子 事于五祀 盖无出门之祭 今富者祈名岳 望山川 乃祈来年于天宗 大割祀于公社及门闾 腊先祖五 椎牛击鼓 戏倡%像 中者南居当路 水上云台 屠羊 祀 礼记 曲礼下 天子 祭五祀 岁遍 郑 杀狗 鼓瑟吹笙 贫者鸡

人鱼菽之祭 春秋修其祖庙 士一庙 大夫三 以时有 门 与 行 礼记 月令 云 孟冬之月 天子 事于五祀 盖无出门之祭 今富者祈名岳 望山川 乃祈来年于天宗 大割祀于公社及门闾 腊先祖五 椎牛击鼓 戏倡%像 中者南居当路 水上云台 屠羊 祀 礼记 曲礼下 天子 祭五祀 岁遍 郑 杀狗 鼓瑟吹笙 贫者鸡 年 月 第 卷 第 期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J S x N m U P S S E M V N 中国古代史研究 战国秦汉时期的祠行信仰 以出土简牍 日书 为中心的考察 吕亚虎 陕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陕西 西安 摘 要 行神为古代 五祀 之一 在春秋以降 礼乐崩坏 的社会大背景下 五祀 的等级差别和职能发生 了明显变化 行神成为普通民众奉祀的重要神灵 从出土简牍 日书 文献来看 在择吉之风盛行的战国秦汉时期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44p\273\241\273P\252\300\267|.doc)

(Microsoft Word - \244p\273\241\273P\252\300\267|.doc)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課 程 學 習 心 得 報 告 課 程 名 稱 : 小 說 與 社 會 任 課 老 師 : 劉 怡 廷 姓 名 : 和 月 學 號 : 9811122E 系 級 : 大 傳 三 連 絡 電 話 : E-mail: 1. 書 寫 字 數 不 得 少 於 1200 字 2. 書 寫 格 式 :12 號 字 新 細 明 體 單 行 間 距 3. 請 勿 任 意 更 改 格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21203\246\346\254F\267|\263\370\254\366\277\375.doc)

(Microsoft Word - 1021203\246\346\254F\267|\263\370\254\366\277\375.doc) 高 雄 市 立 左 營 高 中 102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3 次 行 政 會 報 紀 錄 時 間 :102 年 12 月 3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14:00 地 點 : 忠 孝 二 樓 會 議 室 主 持 人 : 陳 校 長 良 傑 出 列 席 人 員 : 如 簽 到 單 記 錄 : 吳 書 瑋 秘 書 教 務 處 陳 主 任 輝 雄 : 一 為 利 於 研 習 資 訊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6CBA55FA5ABBDC3A5CDA9D22DB3AFAB46A9FDA142AA4CAED1B7EC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6CBA55FA5ABBDC3A5CDA9D22DB3AFAB46A9FDA142AA4CAED1B7EC2E646F63> 暑 期 社 區 醫 學 見 習 報 告 見 習 單 位 : 竹 北 衛 生 所 見 習 日 期 :20080901~20080905 見 習 組 員 姓 名 :494940127 陳 亭 昕 494940402 林 書 瑜 1 報 告 撰 寫 工 作 分 配 : 陳 亭 昕 --- 課 程 安 排 部 分 的 說 明 林 書 瑜 --- 前 言 部 分 的 說 明 照 片 總 整 理 一 前 言 :

More information

2 政策版 教育部為勗勉軍訓教官落實 育署及大專校院之各分區國防 軍訓工作抱持之高度熱忱 在 102學年度全國績優軍訓教官選拔獲獎名單 高中職組 學生服務及戮力於校園安全維 教育及資源中心完成初審後 校園安全 學生生活輔導及防 護之辛勞 特辦理 102學年 送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制學生藥物濫用

2 政策版 教育部為勗勉軍訓教官落實 育署及大專校院之各分區國防 軍訓工作抱持之高度熱忱 在 102學年度全國績優軍訓教官選拔獲獎名單 高中職組 學生服務及戮力於校園安全維 教育及資源中心完成初審後 校園安全 學生生活輔導及防 護之辛勞 特辦理 102學年 送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制學生藥物濫用 1 第 要聞版 895 期 本期文摘要 102年度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觀摩及表揚大會 發行人 劉仲成 主編 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每月一日 十六日出刊 地 址 臺 北 市 忠 孝 東 路 1 段 1 7 2 號 5 樓 電話 0 2 7 7 3 6-7 9 3 2 網 址 h t t p : / / 1 4 0. 1 1 1. 1. 1 6 9 / m i l d a t a / a r t i

More information

(附件二)

(附件二) 中 原 大 105 年 度 大 部 各 轉 轉 注 意 事 項 : 一 轉 申 請 者, 必 須 由 家 長 親 自 簽 章, 以 示 同 意 二 轉 申 請 期 間 休 之 生 亦 得 申 請 轉, 每 位 生 可 填 3 個 志 願 三 下 列 生 不 得 申 請 轉 :1. 已 核 准 轉 二 次 者 2. 延 長 修 業 年 限 者 3. 入 簡 章 已 明 定 不 得 轉 者 99 號 以

More information

∞∞∞∞∞∞∞∞∞∞ 徵 信 芳 名 錄 ∞∞∞∞∞∞∞∞∞∞∞∞∞

∞∞∞∞∞∞∞∞∞∞ 徵 信 芳 名 錄 ∞∞∞∞∞∞∞∞∞∞∞∞∞ 98.01. 97.12. 扶 助 人 數 :175 戶 360 名 兒 童 ; 另 助 學 兒 童 366 名 扶 助 金 發 放 共 617,100. 元, 禮 金 發 放 共 146,160. 元, 急 難 救 助 金 共 50,000. 元, 獎 助 學 金 共 177,500. 元 感 謝 孫 鴻 發 先 生 繼 中 秋 節 贈 送 菜 香 耕 172 盒 月 餅 後, 再 贈 172 盒

More information

壹 前 言 因 現 在 是 少 子 化 的 時 代, 許 多 父 母 會 特 別 去 注 重 自 己 小 孩 的 發 展, 但 也 許 會 因 為 太 過 溺 愛 而 造 成 自 己 的 小 孩 發 展 方 向 不 對, 而 有 些 父 母 則 是 覺 得 小 孩 是 累 贅, 而 虐 待 小 孩,

壹 前 言 因 現 在 是 少 子 化 的 時 代, 許 多 父 母 會 特 別 去 注 重 自 己 小 孩 的 發 展, 但 也 許 會 因 為 太 過 溺 愛 而 造 成 自 己 的 小 孩 發 展 方 向 不 對, 而 有 些 父 母 則 是 覺 得 小 孩 是 累 贅, 而 虐 待 小 孩, 篇 名 嬰 幼 兒 發 展 與 保 育 作 者 張 淑 華 市 立 三 民 家 商 綜 高 一 年 一 班 指 導 老 師 陳 郁 梅 老 師 壹 前 言 因 現 在 是 少 子 化 的 時 代, 許 多 父 母 會 特 別 去 注 重 自 己 小 孩 的 發 展, 但 也 許 會 因 為 太 過 溺 愛 而 造 成 自 己 的 小 孩 發 展 方 向 不 對, 而 有 些 父 母 則 是 覺 得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56FAE69BFF0BD77A8E0B5A3A6ADB4C1C0F8A87CBEF7BA63B5FBC5B2ABFCBCD0BD64A8D AAA92D4F4B2E646F63>

<4D F736F F D20B56FAE69BFF0BD77A8E0B5A3A6ADB4C1C0F8A87CBEF7BA63B5FBC5B2ABFCBCD0BD64A8D AAA92D4F4B2E646F63>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早 期 療 育 機 構 評 鑑 指 標 範 例 指 標 評 分 建 議 備 資 料 一 組 織 與 管 理 (20% 20%) 計 52 分 ( 一 ) 組 織 與 業 務 小 計 11 分 1. 應 依 捐 助 章 程 或 組 織 章 程 規 定 期 間 定 期 召 1. 財 團 法 人 登 記 證 書 ( 含 開 會 議 變 更 登 記 證 書 ) 2. 應 於 每 年

More information

20 , ? , : : ( ) ( ) : : : : :? : : ?? : ( ) OK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報名簡章核定版.doc

報名簡章核定版.doc 1 1. 55 2. 50 3. 4. 1. 2 2. 3. 10 4. 5. 21 31 326 414 421 426 2 3 1. 130,000 2. 1 40,000 2 33,600 3 27,200 3. 80,000 2 4. 1 6 9 2 6 8 3 8 7 12 4 8 13 15 59 8 5. Blog 2,000 6. 4 7. 99-1. 10,000 5,000 2.

More information

人 : 郭 老 师 0871-6801 3982 陈 老 师 0871-64196137 64127995 传 真 ) 陈 老 师 13808715727 13698732122 1. 2016 国 1 片 征 订 回 执 单 1. 2016 3,2016

人 : 郭 老 师 0871-6801 3982 陈 老 师 0871-64196137 64127995 传 真 ) 陈 老 师 13808715727 13698732122 1. 2016 国 1 片 征 订 回 执 单 1. 2016 3,2016 云 南 省 安 全 生 产 I 體 舯 心 文 件 安 宣 教 2016 1 云 南 省 安 全 生 产 宣 传 教 育 屮 心 关 于 做 好 2016 年 安 全 生 产 月 系 列 宣 教 资 料 征 订 工 作 的 通 知 一 思 职 责 生 死 之 间 等 系 列 宣 教 资 请 结 心 一 1 一 人 : 郭 老 师 0871-6801 3982 陈 老 师 0871-64196137

More information

招商银行(600036)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招商银行(600036)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600021 2006-21 1 2006 127 2 100,000 100 1,000 100 3 10 1,000 1 10 500 4 50% 50,000 50% 50,000 5 1 0.3 1,000 1 1,563,505,000 469,052 46.90% 1,246,705,000 374,012 37.40% 316,800,000 95,040 9.50% 704021 1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宜蘭大學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紀錄

國立宜蘭大學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紀錄 國 立 宜 蘭 大 學 102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2 年 10 月 30 日 ( 星 期 三 ) 中 午 12:10 地 點 : 行 政 大 樓 5 樓 第 2 會 議 室 主 席 : 趙 紹 錚 學 務 長 出 列 席 人 員 : 如 簽 到 表 壹 主 席 致 詞 : 記 錄 : 翁 儷 甄 感 謝 各 位 代 表 參 與 本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662A4ACC170BAF4A457B56FA747ADD3A448B8EAAEC6AABAAA60B74EA8C6B6B52D636E2D323031312D312D3137>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662A4ACC170BAF4A457B56FA747ADD3A448B8EAAEC6AABAAA60B74EA8C6B6B52D636E2D323031312D312D3137> 在 互 聯 網 上 發 佈 個 人 資 料 的 注 意 事 項 隨 著 互 聯 網 的 普 及, 使 用 互 聯 網 作 為 訊 息 發 佈 傳 遞 的 情 況 越 來 越 普 遍, 當 中 有 不 少 訊 息 是 個 人 資 料, 例 如 : 某 政 府 部 門 在 其 網 頁 公 開 了 招 聘 考 試 的 考 生 成 績 排 名 次 序, 某 學 校 在 其 網 頁 公 佈 了 獲 得 嘉 獎

More information

6. 繳 費 後 因 無 故 參 加 比 賽, 在 報 名 截 止 日 前 可 申 請 退 費, 需 於 協 會 網 站 下 載 並 填 寫 退 費 申 請 書 ; 若 已 超 過 報 名 截 止 日 期, 報 名 費 用 業 已 用 於 保 險 及 其 他 相 關 行 政 作 業 等 必 要 支

6. 繳 費 後 因 無 故 參 加 比 賽, 在 報 名 截 止 日 前 可 申 請 退 費, 需 於 協 會 網 站 下 載 並 填 寫 退 費 申 請 書 ; 若 已 超 過 報 名 截 止 日 期, 報 名 費 用 業 已 用 於 保 險 及 其 他 相 關 行 政 作 業 等 必 要 支 105 年 全 國 小 學 分 級 游 泳 錦 標 賽 競 賽 規 程 核 准 文 號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8 號 臺 教 體 署 競 ( 二 ) 字 第 1050009463 號 一 宗 旨 : 加 強 推 廣 全 民 游 泳 運 動, 提 高 游 泳 競 技 技 能 與 水 準, 儲 備 游 泳, 選 拔 優 秀 選 手 二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三 主

More information

让独特的情思和语言同构共生

让独特的情思和语言同构共生 让 独 特 的 情 思 和 语 言 同 构 共 生 和 时 间 赛 跑 教 学 设 计 作 者 : 北 京 特 级 教 师 吉 春 亚 教 学 目 标 : 1. 知 识 与 技 能 : 人 人 读 通 课 文 在 语 境 中 理 解 词 义, 在 个 性 化 的 朗 读 及 创 编 名 言 中 展 现 对 含 义 深 刻 句 子 的 理 解 展 示 收 集 积 累 的 珍 惜 时 间 方 面 的 名

More information

** 状 态 二 亚 健 康 亚 健 康 是 指 处 于 健 康 和 疾 病 两 者 之 间 的 一 种 状 态 即 机 体 内 出 现 某 些 功 能 紊 乱 但 未 影 响 到 行 使 社 会 功 能 主 观 上 有 不 适 感 觉 它 是 人 体 处 于 健 康 和 疾 病 之 间 的 过 渡

** 状 态 二 亚 健 康 亚 健 康 是 指 处 于 健 康 和 疾 病 两 者 之 间 的 一 种 状 态 即 机 体 内 出 现 某 些 功 能 紊 乱 但 未 影 响 到 行 使 社 会 功 能 主 观 上 有 不 适 感 觉 它 是 人 体 处 于 健 康 和 疾 病 之 间 的 过 渡 第一章! 绪! 论 斯宾塞曾说!"良好的健康状况和由之而来的愉快的情绪是幸福的最好资金# $健 康是人的成长与发展的要素#随着年龄的增加%大学生的生理和心理不断成熟%同时% 在成长的过程中身心也面临着各种问题和困惑#帮助大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面临的 健康问题%正是健康教育的目标# 第一节!健康与健康教育 健康自古以来就是人们关心的话题%人们把健康比作人生最大的财富#随着社会 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现代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观念的转变%全民健康意识的

More information

从 化 仙 娘 溪 & 乐 明 村 民 小 组 与 汤 物 臣 共 同 打 造 新 龙 围 空 间 新 龙 围 初 衷 是 打 造 成 一 个 集 村 民 聚 会 文 化 展 览 产 品 展 示 培 训 会 议 等 多 功 能 的 村 民 活 动 中 心, 在 2015 年 7 月 15 日 开 张

从 化 仙 娘 溪 & 乐 明 村 民 小 组 与 汤 物 臣 共 同 打 造 新 龙 围 空 间 新 龙 围 初 衷 是 打 造 成 一 个 集 村 民 聚 会 文 化 展 览 产 品 展 示 培 训 会 议 等 多 功 能 的 村 民 活 动 中 心, 在 2015 年 7 月 15 日 开 张 绿 耕 简 报 二 〇 一 五 年 八 月 第 一 期 广 东 绿 耕 社 会 工 作 发 展 中 心 城 乡 合 作 公 平 贸 易 共 创 生 态 文 明 与 可 持 续 生 活 新 龙 围 重 生 之 旅, 仍 在 继 续 从 化 连 南 四 川 云 南 沙 东 培 训 中 山 大 学 - 香 港 理 工 大 学 从 化 仙 娘 溪 & 乐 明 村 民 小 组 与 汤 物 臣 共 同 打 造

More information

HUASHUOXIYOU 2 67!!!!!!!!!!!!!!!!!!! 73!!!!!!!!!!!!!!!!!! 76!!!!!!!!!!!!!!!!!!! 81!!!!!!!!!!!!!!!!!!!!!! 84!!!!!!!!!!!!!!!!!!! 89!!!!!!!!!!!!!!!! 93!!

HUASHUOXIYOU 2 67!!!!!!!!!!!!!!!!!!! 73!!!!!!!!!!!!!!!!!! 76!!!!!!!!!!!!!!!!!!! 81!!!!!!!!!!!!!!!!!!!!!! 84!!!!!!!!!!!!!!!!!!! 89!!!!!!!!!!!!!!!! 93!! CONTENTS 1!!!!!!!!!!!!!!!!!!!!!!! 4!!!!!!!!!!!!!!! 6!!!!!!!!!!!!!!!!!!!! 11!!!!!!!!!!!!!!!!!! 15!!!!!!!!!!!!!!!!!!!!! 21!!!!!!!!!!!!!!!!!!!!!!! 24!!!!!!!!!!!!!!!!!! 30!!!!!!!!!!!!!!!!!!!!!! 33!!!!!!!!!!!!!!!!!!

More information

B 8 8 8 B 8 8 8 耀 B 8 8 8 8 8 A A A B 8 8 8 8 % & % & ( % & ( % & ( % & ( % % B 8 8 8 8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紫 星 百 宝 书 腿 脚 也 不 听 使 唤, 多 走 几 步 就 打 颤 最 闹 心 的 是 尿 多, 连 出 门 都 是 负 担 很 多 人 开 始 重 视 了, 可 的 方 法 却 不 知 晓 ; 头 痛 医 头, 脚 痛 医 脚 钱 没 少 花, 药 吃 了 不 少 折 腾 了 许 久,

紫 星 百 宝 书 腿 脚 也 不 听 使 唤, 多 走 几 步 就 打 颤 最 闹 心 的 是 尿 多, 连 出 门 都 是 负 担 很 多 人 开 始 重 视 了, 可 的 方 法 却 不 知 晓 ; 头 痛 医 头, 脚 痛 医 脚 钱 没 少 花, 药 吃 了 不 少 折 腾 了 许 久, 前 言 紫 星 百 宝 书 最 大 的 敌 人 是 自 己 朋 友, 您 身 边 有 没 有 这 样 的 人 : 他 尿 频 尿 急, 一 夜 要 跑 厕 所 好 几 趟 ; 他 腰 酸 腿 痛, 一 点 体 力 活 都 干 不 上 ; 他 精 神 不 振 疲 惫 不 堪 体 虚 又 力 乏 ; 他 经 常 失 眠, 睡 觉 对 他, 是 在 受 惩 罚 ; 他 总 抱 怨 自 己 记 性 不 好,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2D362D32303130A67EA9B6A4EBA4A7ACFCB7C5C4C9B1A1B773AC4BB6C7B752B94CB0AAC0F0BA74A558A6A8AA47B3F8A769AED12DAAFEB7D3A4F92D39392DA6403139ADB6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2D362D32303130A67EA9B6A4EBA4A7ACFCB7C5C4C9B1A1B773AC4BB6C7B752B94CB0AAC0F0BA74A558A6A8AA47B3F8A769AED12DAAFEB7D3A4F92D39392DA6403139ADB62E646F63> 主 辦 單 位 : 中 華 民 國 截 肢 青 少 年 輔 健 勵 進 會 聯 絡 地 址 :108 台 北 市 萬 華 區 漢 口 街 二 段 102 號 2 樓 聯 絡 人 : 何 慧 玲 秘 書 長 電 話 :02-2389-4832 傳 真 :02-2389-5008 手 機 : 0987-510-211 E-mail : service@frata.org.tw http://www.frata.org.tw/

More information

99年 2月25日教師會議記錄

99年 2月25日教師會議記錄 99 年 9 月 2 日 教 師 會 議 記 錄 ( 一 ) 校 務 報 告 ( 略 ) ( 二 ) 行 政 團 隊 介 紹 ( 略 ) ( 三 ) 各 項 教 師 相 關 事 項 辦 理 說 明 ( 略 ) ( 四 ) 學 期 各 活 動 介 紹 ( 略 ) ( 五 ) 教 師 經 驗 分 享 ( 馬 繼 康 老 師 ): 唯 有 熱 情, 才 能 持 續 剛 才 美 惠 一 直 強 調 熱 情,

More information

小 说 天 地 欲 望 摩 托 尚 成 河 血 溅 维 纳 斯 刘 步 明 长 调 短 歌 海 上 天 湖 李 转 生 目 海 尖 高 处 的 三 种 陈 述 谢 应 华 乡 村 笔 记 阿 曼 桃 花 渡 林 小 耳 种 诗 歌 江 良 热 雨 花 石 张 彩 霞 刊 名 书 法 陈 奋 武 屏

小 说 天 地 欲 望 摩 托 尚 成 河 血 溅 维 纳 斯 刘 步 明 长 调 短 歌 海 上 天 湖 李 转 生 目 海 尖 高 处 的 三 种 陈 述 谢 应 华 乡 村 笔 记 阿 曼 桃 花 渡 林 小 耳 种 诗 歌 江 良 热 雨 花 石 张 彩 霞 刊 名 书 法 陈 奋 武 屏 卷 首 语 刚 刚 步 入 初 夏 人 们 对 春 天 的 印 象 依 然 如 昨 而 春 天 对 人 们 的 影 响 仍 旧 存 在 在 四 月 下 旬 的 春 好 时 节 一 场 让 人 热 情 高 涨 诗 情 迸 发 的 春 事 让 所 有 在 场 和 不 在 场 的 诗 歌 粉 丝 看 到 了 美 好 听 到 了 希 望 这 场 激 动 人 心 的 春 事 就 是 春 天 送 你 一 首 诗

More information

口 的 70% 连 南 县 的 瑶 族. 有 排 瑶 过 山 瑶 排 瑶 6 万 多 人 住 在 三 排 南 岗 i 雨 水 大 麦 山 大 坪 香 坪 盘 石 金 坑 8 个 乡 镇. 形 成 了 占 全 县 面 积 80% 的 聚 居 地 << 连 州 志 } 卷 八 排 瑶 志 曰 在 连 者

口 的 70% 连 南 县 的 瑶 族. 有 排 瑶 过 山 瑶 排 瑶 6 万 多 人 住 在 三 排 南 岗 i 雨 水 大 麦 山 大 坪 香 坪 盘 石 金 坑 8 个 乡 镇. 形 成 了 占 全 县 面 积 80% 的 聚 居 地 << 连 州 志 } 卷 八 排 瑶 志 曰 在 连 者 居 住 地 域 与 文 化 变 迁 一 一 以 广 东 瑶 族 为 例 赵 家 旺 * 中 国 是 个 多 民 族 国 家. 共 有 56 个 民 族. 其 中 少 数 民 族 有 归 个 根 据 1990 年 的 人 口 普 查. 全 国 总 人 口 11 亿 3 千 多 万 人. 汉 族 10 忆 4 千 多 万 人. 占 全 国 总 人 口 的 90% 多. 少 数 民 族 人 口 不 到 10%

More information

教 務 處 : 壹 重 要 報 告 事 項 一 本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學 期 考 將 於 104 年 6 月 30 日 辦 理 完 畢, 依 規 定 授 課 教 師 應 於 7 月 10 日 前 將 成 績 送 本 處 註 冊 組 為 免 影 響 學 生 辦 理 離 校 請 領 獎 學 金

教 務 處 : 壹 重 要 報 告 事 項 一 本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學 期 考 將 於 104 年 6 月 30 日 辦 理 完 畢, 依 規 定 授 課 教 師 應 於 7 月 10 日 前 將 成 績 送 本 處 註 冊 組 為 免 影 響 學 生 辦 理 離 校 請 領 獎 學 金 103 學 年 度 第 4 次 校 務 會 議 各 單 位 書 面 報 告 目 錄 教 務 處 P.1 學 生 事 務 處 P.4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P.28 學 生 獎 懲 委 員 會 P.30 學 生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P.30 總 務 處 P.31 圖 書 館 P.33 人 事 室 P.37 研 究 發 展 處 P.39 國 際 事 務 處 P.47 財 務 處 P.50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00813宜蘭2日_藥師公會_[1].doc

Microsoft Word - 1000813宜蘭2日_藥師公會_[1].doc 社 團 法 人 嘉 義 市 藥 師 公 會 綠 色 宜 蘭 之 旅 集 合 時 間 & 地 點 : 100 年 8 月 13 日 ( 星 期 六 ) 上 午 07:00 嘉 義 市 立 體 育 場 隨 團 領 隊 :A 車 張 靜 宜 小 姐 0980-327897 B 車 雍 詔 年 先 生 0985-306553 C 車 盧 泓 宇 先 生 0921-015773 D 車 陳 佩 杏 小 姐 0937-647959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功医检测问&答

Microsoft Word - 功医检测问&答 功 能 医 学 检 测 问 答 1 功 能 性 医 学 的 要 义 1 个 体 差 异 因 每 个 人 的 基 因 生 活 习 惯 先 天 体 质 饮 食 习 惯 生 活 环 境 等 等 都 与 别 人 不 同, 那 么 身 体 的 衰 老 的 速 度 程 度 及 所 发 生 的 疾 病 也 是 与 别 人 是 不 同 的, 功 医 是 依 个 人 体 质 状 况 量 身 制 定, 分 析 个 人

More information

花 瓣 花 冠 花 药 花 丝 柱 头 花 柱 子 房 雄 蕊 雌 蕊 雄 蕊 雌 蕊 蒲 公 英 和 槭 树 的 果 实 有 冠 毛 和 种 子 有 种 翅 靠 风 力 传 播 绿 豆 靠 弹 射 传 播 种 子 苍 耳 的 果 实 表 面 有 钩 刺 靠 人 或 动 物 携 带 到 远 处 传

花 瓣 花 冠 花 药 花 丝 柱 头 花 柱 子 房 雄 蕊 雌 蕊 雄 蕊 雌 蕊 蒲 公 英 和 槭 树 的 果 实 有 冠 毛 和 种 子 有 种 翅 靠 风 力 传 播 绿 豆 靠 弹 射 传 播 种 子 苍 耳 的 果 实 表 面 有 钩 刺 靠 人 或 动 物 携 带 到 远 处 传 第 章 生 物 的 生 殖 和 发 育 练 习 生 物 的 无 性 生 殖 及 其 方 式 两 性 生 殖 细 胞 出 芽 生 殖 营 养 生 殖 形 成 层 芽 接 枝 接 无 性 生 殖 是 不 经 过 两 性 生 殖 细 胞 的 结 合 由 母 体 直 接 产 生 新 个 体 的 生 殖 方 式 四 识 图 题 组 织 培 养 胡 萝 卜 的 根 部 组 织 培 养 成 胡 萝 卜 嫁 接 苹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國防部執行「98年『全民國防教育』工作規劃」先期研討會

國防部執行「98年『全民國防教育』工作規劃」先期研討會 民 國 105 年 推 展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工 計 畫 壹 依 據 : 依 據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法 暨 推 展 相 關 工 實 需 辦 理 貳 目 的 : 有 效 整 合 相 關 部 會 各 地 方 主 管 機 關 全 民 防 衛 動 員 系 各 級 學 校 及 社 會 團 等 單 位, 共 同 推 動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工, 透 由 翔 實 規 劃 與 執 行, 期 能 增

More information

1010831

1010831 壹 桃 園 縣 潛 龍 國 民 小 學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組 織 與 實 施 要 點... 4 貳 桃 園 縣 潛 龍 國 小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名 冊... 6 參 潛 龍 國 小 100 學 年 度 學 校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會 議 記 錄... 7 肆 潛 龍 國 小 101 學 年 度 學 習 領 域 教 學 夥 伴... 21 桃 園 縣 潛 龍 國 小 101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012.0.03/4.010 13 536

./.012.0.03/4.010 13 536 ./.012.0.03/4.010 13 536 ./00.11 012./30 41 51 / 6 7 6 7 6 7 6 7 411 ./.0 1 02 " ./// 0/ 0/ 1 212 1 2 1 21 2 3 . / 0 ./01 2 2 ./01./1. 0 20.34./15./60 7 583./1. 20 0. ./ 0 01 0/ 0/ 0/ "" ./0.0000 ./ 0

More information

/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信 息 按 术 与 当 代 外 交 的 变 革 基 于 计 算 机 系 统 的 信 息 铁 末 的 发 展 信 息 技 术 的 发 展 经 历 了 5 次 大 的 突 破, 即 语 言 的 产 生 文 字 的 创 造 印 刷 术 的 发 明 电 报 电 话 及 广 播 的 使 用 电 子 计 算 机

信 息 按 术 与 当 代 外 交 的 变 革 基 于 计 算 机 系 统 的 信 息 铁 末 的 发 展 信 息 技 术 的 发 展 经 历 了 5 次 大 的 突 破, 即 语 言 的 产 生 文 字 的 创 造 印 刷 术 的 发 明 电 报 电 话 及 广 播 的 使 用 电 子 计 算 机 大 国 外 交 ~ ~ 理 论, 决 策 ^ 挑 战 信 息 技 术 与 当 代 外 交 的 变 革 汪 晓 风 信 息 技 术 ^ 7001111010^, 是 与 信 息 的 收 集 处 理 存 储 传 输 使 用 相 关 的 一 系 列 技 术 手 段, 我 国 学 者 钟 义 信 把 信 息 技 术 定 义 为 " 能 够 扩 展 人 的 信 息 器 官 功 能 的 一 类 技 术 " 7

More information

王 鑫 李 小 刚 文 据 悉 陕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年 度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的 决 定 发 布 陕 政 发 号 本 年 度 共 奖 励 项 科 技 成 果 其 中 一 等 奖 项 二 等 奖 项 三 等 奖 项 我 公 司 参 与 完 成 的 矿 产 资 源 高 强 度 开

王 鑫 李 小 刚 文 据 悉 陕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年 度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的 决 定 发 布 陕 政 发 号 本 年 度 共 奖 励 项 科 技 成 果 其 中 一 等 奖 项 二 等 奖 项 三 等 奖 项 我 公 司 参 与 完 成 的 矿 产 资 源 高 强 度 开 专 题 报 道 我 公 司 荣 获 陕 西 省 科 学 技 术 一 等 奖 王 鑫 李 小 刚 文 省 公 司 春 季 安 全 大 检 查 第 三 督 导 组 到 我 公 司 商 洛 电 厂 项 目 检 查 督 导 工 作 尚 文 彦 文 天 地 公 司 党 支 部 书 记 参 加 能 源 集 团 两 学 一 做 党 支 部 书 记 培 训 班 李 嘉 文 加 强 组 织 建 设 助 力 中 心 工

More information

人 才 培 养 与 专 业 建 设 人 才 培 养 与 专 业 建 设 首 都 师 范 大 学 重 点 专 业 培 育 与 建 设 计 划 实 施 办 法 校 发 号 根 据 首 都 师 范 大 学 十 二 五 时 期 本 科 专 业 建 设 与 发 展 规 划 安 排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学 校 本 科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加 大 专 业 建 设 力 度 提 升 专 业 建 设 水 平

More information

(2) 廠 商 具 有 維 修 維 護 或 售 後 服 務 能 力 之 證 明 ;(3) 廠 商 具 有 製 造 供 應 或 承 做 能 力 之 證 明 ;(4) 具 有 相 當 人 力 之 證 明 屬 特 定 資 格 之 ㄧ 8.(3) 機 關 辦 理 預 算 金 額 為 新 台 幣 四 億 元

(2) 廠 商 具 有 維 修 維 護 或 售 後 服 務 能 力 之 證 明 ;(3) 廠 商 具 有 製 造 供 應 或 承 做 能 力 之 證 明 ;(4) 具 有 相 當 人 力 之 證 明 屬 特 定 資 格 之 ㄧ 8.(3) 機 關 辦 理 預 算 金 額 為 新 台 幣 四 億 元 政 府 採 購 法 規 概 要 題 庫 最 後 更 新 日 期 :( 人 發 局 第 一 期 ) 2010/03/20 選 擇 題 : ( 答 案 ) 正 確 錯 誤 解 析 1.(3) 機 關 訂 定 招 標 文 件, 何 者 正 確?(1) 廠 商 履 行 契 約 所 必 須 具 備 之 財 務 商 業 或 技 術 資 格 條 件, 不 考 慮 廠 商 在 外 國 之 商 業 活 動 應 (2)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773B669A448ADFB5FB3D2A475A677A5FEBDC3A5CDB1D0A87CB056BD6D2E707074205BACDBAE65BCD2A6A15D>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773B669A448ADFB5FB3D2A475A677A5FEBDC3A5CDB1D0A87CB056BD6D2E707074205BACDBAE65BCD2A6A15D> 富 台 工 程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及 訓 練 依 據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法 第 32 條 之 規 定, 雇 主 對 勞 工 應 施 以 從 事 工 作 及 預 防 災 變 所 必 要 之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前 項 必 要 之 教 育 及 訓 練 事 項 訓 練 單 位 之 資 格 條 件 與 管 理 及 其 他

More information

我 公 司 召 开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民 主 生 活 会 杨 阳 文 图 月 日 公 司 召 开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民 主 生 活 会 省 公 司 党 委 书 记 王 中 锋 纪 委 副 书 记 纪 检 监 察 室 主 任 贾 小 吾 党 委 工 作 部 副 主 任 拓 宝 生 到 会

我 公 司 召 开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民 主 生 活 会 杨 阳 文 图 月 日 公 司 召 开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民 主 生 活 会 省 公 司 党 委 书 记 王 中 锋 纪 委 副 书 记 纪 检 监 察 室 主 任 贾 小 吾 党 委 工 作 部 副 主 任 拓 宝 生 到 会 目 录 专 题 报 道 我 公 司 召 开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民 主 生 活 会 杨 阳 文 真 抓 实 干 起 好 步 勇 于 承 担 用 好 权 李 嘉 文 树 君 子 风 范 铸 陕 能 品 牌 郭 忠 平 文 以 诚 信 为 本 助 力 企 业 发 展 晋 雯 文 我 公 司 在 陕 西 省 第 八 届 优 秀 地 质 成 果 评 选 中 喜 获 两 项 奖 励 刘 龙 吉 文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8F2A6B1BEA4B1D3BEC7BE69A5CDB4BCBC7AA4A7B6C0ABD2A4BAB86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8F2A6B1BEA4B1D3BEC7BE69A5CDB4BCBC7AA4A7B6C0ABD2A4BAB8672E646F63> 跟 曲 黎 敏 学 养 生 智 慧 之 黄 帝 内 经 曲 黎 敏 著 曲 黎 敏 经 典 系 列 第 2 页 目 录 第 1 部 分 曲 黎 敏 简 介 6 第 2 部 分 黄 帝 内 经 简 介 7 第 3 部 分 黄 帝 内 经 养 生 智 慧 ( 名 家 论 坛 ) 10 3.1 为 什 么 要 学 习 黄 帝 内 经 10 3.2 中 医 与 日 常 生 活 15 3.3 十 二 时 辰

More information

泪 状 物 雨 水 酒 血 自 来 水 恩 泽 弱 水 三 千 一 股 股 淌 进 沙 漏 回 到 黑 暗 的 胃 脘 昨 夜 墨 迹 未 干 黎 明 的 海 涂 刚 刚 镀 过 银 谁 在 对 镜 梳 妆 可 以 踩 吗? 探 一 只 脚 试 试 海 洋 局 的 种 族 歧 视 那 边 是 五 星

泪 状 物 雨 水 酒 血 自 来 水 恩 泽 弱 水 三 千 一 股 股 淌 进 沙 漏 回 到 黑 暗 的 胃 脘 昨 夜 墨 迹 未 干 黎 明 的 海 涂 刚 刚 镀 过 银 谁 在 对 镜 梳 妆 可 以 踩 吗? 探 一 只 脚 试 试 海 洋 局 的 种 族 歧 视 那 边 是 五 星 P 诗 歌 沙 滩 于 坚 沙 滩 与 大 海 内 地 流 传 已 久 的 圣 书 美 学 顶 礼 膜 拜 的 大 礼 堂 我 付 费 随 着 五 光 十 色 的 旅 游 团 来 朝 拜 落 后 于 黑 头 鸥 整 夜 牵 挂 着 起 早 些 去 证 实 皈 依 跟 着 海 报 上 那 些 投 奔 自 由 的 模 特 儿 穿 着 海 魂 衫 奔 过 白 沙 滩 向 着 碧 浪 在 地 球 的 那 端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1CBB5BCAFA1B6B9ABBCA6B5C4D4A2D1D4A1B7A3A8BCADD2BB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1CBB5BCAFA1B6B9ABBCA6B5C4D4A2D1D4A1B7A3A8BCADD2BBA3A92E646F63> 小 说 集 公 鸡 的 寓 言 刘 玉 栋 编 著 山 东 文 艺 出 版 社 目 录 辑 一 乡 村 夜 火 色 马 早 春 图 幸 福 的 一 天 公 鸡 的 寓 言 给 马 兰 姑 姑 押 车 通 往 天 堂 的 路 芝 麻 开 门 跟 你 说 说 话 辑 二 黢 黑 锃 亮 后 来 绿 衣 淹 没 蛇 一 个 哈 欠 打 去 的 梦 越 跑 越 快 八 九 点 钟 的 太 阳 2 创 作 自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42EB160A8A3A4DEB05FB0A9BDE8B2A8C350AF67AABAAF66A65DA4CEA8BEAA76AA6B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42EB160A8A3A4DEB05FB0A9BDE8B2A8C350AF67AABAAF66A65DA4CEA8BEAA76AA6B2E646F63> 常 見 引 起 骨 質 疏 鬆 症 的 病 因 及 防 治 法 林 園 中 醫 診 所 林 文 彬 一 前 言 骨 質 疏 鬆 症 已 不 再 是 中 老 年 人 的 專 利, 根 據 多 項 調 查 顯 示, 越 來 越 多 的 年 輕 人 骨 質 健 康 已 亮 起 紅 燈, 而 且 有 許 多 疾 病 或 原 因 會 引 起 骨 質 疏 鬆 症 中 醫 把 骨 質 疏 鬆 症 歸 屬 骨 痿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C1FAC3E4BBDAA448C3E4A677AF50BB50C452A5BDAC46A7BD>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C1FAC3E4BBDAA448C3E4A677AF50BB50C452A5BDAC46A7BD> 中 韓 邊 際 人 邊 安 烈 與 麗 末 政 局 葉 泉 宏 真 理 大 學 觀 光 系 副 教 授 一 前 言 朝 鮮 半 島 隔 黃 海 與 中 國 本 部 相 望, 並 以 鴨 綠 江 圖 們 江 為 界, 與 中 國 東 北 接 壤 此 海 陸 相 連 的 地 理 位 置, 使 中 韓 兩 國 自 古 即 有 頻 繁 的 交 通 往 來 漢 唐 時 代, 中 國 在 朝 鮮 半 島 設 郡

More information

6寸PDF生成工具

6寸PDF生成工具 茶文化 茶 是中华民族的举国之饮 它发乎神农 闻于鲁周公 兴于唐朝 盛在宋代 如今已成了风靡世界的三大无 酒精饮料 茶叶 咖啡和可可 之一 并将成为21世纪的饮料大王 饮茶嗜好遍及全球 全世界已有50余个国 家种茶 寻根溯源 世界各国最初所饮的茶叶 引种的茶种 以及饮茶方法 栽培技术 加工工艺 茶事礼俗 等 都是直接或间接地由中国传播去的 茶树原产我国西南地区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发现茶树和利用茶树的国

More information

授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授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授 权 发 布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2011 年 03 月 16 日 来 源 : 新 华 社 目 录 第 一 篇 转 变 方 式 开 创 科 学 发 展 新 局 面 第 一 章 发 展 环 境 第 二 章 指 导 思 想 第 三 章 主 要 目 标 第 四 章 政 策 导 向 第 二 篇 强 农 惠 农 加 快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中國文學.doc

Microsoft Word - 中國文學.doc 目 錄 引 言 ------------------------------------------- p.1 宋 詞 簡 介 --------------------------------------- p.2 北 宋 初 期 : 柳 永 蝶 戀 花 ---------------------------------- p.3-5 晏 殊 浣 溪 沙 ----------------------------------

More information

引 言 公 元 2008 年 3 月 14 日 10 时 57 分, 一 颗 跳 动 了 近 一 个 世 纪 的 伟 大 心 脏 停 止 了 跳 动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优 秀 党 员, 久 经 考 验 的 忠 诚 的 共 产 主 义 战 士, 西 北 革 命 根 据 地 和 红 军 的 主 要 创 始 人 之 一, 新 中 国 的 开 国 将 领, 为 中 华 民 族 的 解 放, 为 新 中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SONGSHI《宋詩一百首》.doc

Microsoft Word - SONGSHI《宋詩一百首》.doc 宋 詩 一 百 首 1 柳 開 塞 上 2 王 禹 稱 寒 食 3 王 禹 稱 村 行 4 王 禹 稱 春 居 雜 興 二 首 6 王 禹 稱 前 賦 喜 而 作 詩, 聊 以 自 賀 7 寇 准 春 日 登 樓 懷 舊 8 寇 准 柳 9 楊 億 無 題 10 楊 億 淚 11 林 逋 山 園 小 梅 12 林 逋 山 中 寄 招 葉 秀 才 13 林 逋 孤 山 寺 瑞 上 人 房 寫 望 14

More information

通 过 这 例 子, 可 以 理 解 处 方 用 药 的 大 法, 并 能 看 到 几 个 问 题 首 先 是 处 方 根 据 治 法, 有 一 定 的 方 向 和 范 围, 针 对 病 因 病 垃 和 症 状 三 方 面 用 药, 应 该 互 相 呼 应 如 前 胡 祛 风 寒, 又 能 降 气

通 过 这 例 子, 可 以 理 解 处 方 用 药 的 大 法, 并 能 看 到 几 个 问 题 首 先 是 处 方 根 据 治 法, 有 一 定 的 方 向 和 范 围, 针 对 病 因 病 垃 和 症 状 三 方 面 用 药, 应 该 互 相 呼 应 如 前 胡 祛 风 寒, 又 能 降 气 漫 谈 处 方 用 药 处 方 用 药 的 一 般 法 则 如 七 方 十 剂 等, 同 学 们 都 很 熟 悉, 不 准 备 多 谈 现 在 谈 我 所 看 到 实 际 工 怍 中 存 在 的 一 些 问 题, 抱 着 知 无 不 言, 言 无 不 尽 的 态 度, 可 能 有 批 评 的 地 方 希 望 同 学 们 也 抱 有 则 改 之, 无 则 加 勉 的 态 度, 互 相 促 进 一 处

More information

地产研究周刊 2014年 第二十六期

地产研究周刊 2014年 第二十六期 地 产 研 究 周 刊 2014 年 第 二 十 六 期 金 丰 易 居 佑 威 联 合 研 究 中 心 2014 年 7 月 23 日 出 刊 ( 一 ) 市 场 资 讯 摘 要 上 海 拟 规 定 新 建 小 区 充 电 桩 不 低 于 停 车 位 10% 2014-07-16 07:49 第 一 财 经 日 报 随 着 新 能 源 汽 车 购 置 税 免 征 新 政 的 出 台, 北 京 拟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房 地 产 市 场 形 成 阶 段 :1980 年 -1991 年... - 3 - 二 房 地 产 市 场 起 步 阶 段 :1992 年 -1997 年... - 3 - 三 房 地 产 市 场 成 长 阶 段 :1998 年 -2011 年... - 3 - (1) 高 速 发 展

目 录 一 房 地 产 市 场 形 成 阶 段 :1980 年 -1991 年... - 3 - 二 房 地 产 市 场 起 步 阶 段 :1992 年 -1997 年... - 3 - 三 房 地 产 市 场 成 长 阶 段 :1998 年 -2011 年... - 3 - (1) 高 速 发 展 中 国 房 地 产 行 业 政 策 梳 理 普 信 资 产 研 究 部 张 蒙 戈 2015 年 5 月 28 日 一 房 地 产 市 场 形 成 阶 段 :1980 年 -1991 年 这 一 时 期 我 国 房 地 产 市 场 从 无 到 有, 从 个 别 城 市 和 地 区 初 步 向 全 国 扩 展, 相 关 房 地 产 政 策 不 断 放 开 完 善, 为 下 一 阶 段 的 全 国 性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IANG梁山伯與祝英台.doc

Microsoft Word - LIANG梁山伯與祝英台.doc 梁 山 伯 與 祝 英 台 ( 大 合 唱 ) 啊 彩 虹 萬 里 百 花 開, 蝴 蝶 雙 雙 對 對 來, 天 荒 地 老 心 不 變, 梁 山 伯 與 祝 英 台 求 學 受 阻 ( 大 合 唱 ) 祝 英 台 在 閨 房, 無 情 無 緒 意 彷 徨, 眼 看 學 子 求 師 去, 面 對 詩 書 暗 自 傷 祝 英 台 ( 以 下 簡 稱 祝 "): 跟 你 們 說 我 吃 不 下, 你

More information

學 生 在 國 小 階 段 通 常 少 見 學 生 肢 體 暴 力 的 衝 突 與 打 架 事 件 在 學 校 發 生 但 學 生 間 同 儕 相 處 與 小 團 體 排 擠 的 問 題 卻 顯 而 易 見, 情 節 雖 不 嚴 重, 但 卻 需 要 老 師 及 學 校 妥 善 處 理 學 校 在

學 生 在 國 小 階 段 通 常 少 見 學 生 肢 體 暴 力 的 衝 突 與 打 架 事 件 在 學 校 發 生 但 學 生 間 同 儕 相 處 與 小 團 體 排 擠 的 問 題 卻 顯 而 易 見, 情 節 雖 不 嚴 重, 但 卻 需 要 老 師 及 學 校 妥 善 處 理 學 校 在 用 雙 手 築 夢, 用 汗 水 耕 耘 - 讓 孩 子 在 學 校 中 有 共 同 目 標 與 美 好 回 憶 宜 蘭 縣 竹 安 國 民 小 學 校 長 陳 銘 俊 一 我 看 校 園 霸 凌 事 件 的 分 類 - 學 校 校 園 生 活 是 提 供 孩 子 讀 書 學 習 與 建 立 美 好 童 年 經 驗 的 場 所, 相 信 在 每 個 人 的 求 學 過 程 中, 大 部 分 都 充

More information

页 码,1/19 中 医 望 诊 图 集 祖 国 医 学 ( 中 医 ) 讲 求 望 闻 问 切 其 中 的 望, 即 为 通 过 观 察 人 的 外 在 表 现 ( 如 面 部 手 足 以 及 其 他 体 表 ) 来 实 施 诊 断 的 一 种 方 法 一 望 面 色 面 部 脏 腑 分 属 图 面 部 与 脏 腑 对 应 分 布 图 面 部 反 映 整 体 各 部 位 生 理 信 息, 使 面

More information

邱 桦 墨 宝 园 太 宏 大, 我 想 从 一 块 石 头 说 起 这 块 石 头 名 字 叫 做 低 调 辉 煌, 我 去 园 子 里 看 时 候, 它 正 斜 卧 在 国 园 一 个 角 落 这 夏 末 秋 初 黄 昏, 光 线 投 射 过 来, 笼 罩 在 它 身 上, 说 不 出 静 和 柔, 完 全 不 像 一 块 石 气 质 你 看 着 它, 便 会 想 在 它 身 边 多 停 一 会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第廿八篇斷後行第261集勝利回歸.doc

Microsoft Word - 第廿八篇斷後行第261集勝利回歸.doc 修 行 者 第 廿 八 篇 斷 後 行 第 261 集 勝 利 回 歸 第 六 章 神 曲 本 章 節 將 修 行 者 一 書 中 的 曲 令 集 中, 以 便 眾 學 者 研 究 之 方 便 集 中 的 順 序 是 從 後 往 前, 即 從 十 二 大 行 斷 後 行 開 始, 至 一 大 行 瑜 伽 行 為 止 除 曲 令 之 外, 也 將 隱 界 諸 天 的 開 示 集 中 收 錄 修 行 者

More information

壹 : 孔 子 的 人 生 智 慧 一 孔 子 談 終 生 學 習 的 理 念 1 孔 子 自 稱 自 己 是 最 好 學 的 子 曰 : 十 室 之 邑, 必 有 忠 信 如 丘 者 焉, 不 如 丘 之 好 學 也 ( 公 冶 長 ) 葉 公 問 孔 子 於 子 路, 子 路 不 對 子 曰 :

壹 : 孔 子 的 人 生 智 慧 一 孔 子 談 終 生 學 習 的 理 念 1 孔 子 自 稱 自 己 是 最 好 學 的 子 曰 : 十 室 之 邑, 必 有 忠 信 如 丘 者 焉, 不 如 丘 之 好 學 也 ( 公 冶 長 ) 葉 公 問 孔 子 於 子 路, 子 路 不 對 子 曰 : 儒 家 思 想 介 紹 壹 : 孔 子 的 人 生 智 慧 (2) 貳 : 人 物 志 的 人 生 智 慧 (6) 參 : 近 思 錄 的 智 慧 語 錄 (16) 肆 : 胡 宏 的 人 生 智 慧 (23) 壹 : 孔 子 的 人 生 智 慧 一 孔 子 談 終 生 學 習 的 理 念 1 孔 子 自 稱 自 己 是 最 好 學 的 子 曰 : 十 室 之 邑, 必 有 忠 信 如 丘 者 焉,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2談老年白內障.doc

Microsoft Word - 02談老年白內障.doc 談 老 年 白 內 障 林 文 彬 林 園 中 醫 診 所 台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中 興 院 區 前 言 老 年 性 白 內 障 是 指 發 生 於 45 歲 以 後, 又 無 糖 尿 病 外 傷 皮 膚 病 內 分 泌 障 礙 等 原 因 的 後 天 性 白 內 障 是 白 內 障 中 最 多 見 的 一 種, 年 齡 越 大 發 病 率 越 高, 是 目 前 世 界 上 主 要 致 盲

More information

卷八 隐痛 卷九 美丽的时刻 后记 一条河流的梦 时光九篇 卷一 诗的成因 卷二 长路 卷三 悬崖菊 卷四 雾起时 卷五 时光的复仇 卷六 良夜 卷七 子夜变歌 卷八 在黑暗的河流上 卷九 夏夜的传说 后记 愿望 在那遥远的地方 序 在那遥远的地方 卷一 出塞曲 卷二 漂泊的湖 卷三 飘 蓬 卷四

卷八 隐痛 卷九 美丽的时刻 后记 一条河流的梦 时光九篇 卷一 诗的成因 卷二 长路 卷三 悬崖菊 卷四 雾起时 卷五 时光的复仇 卷六 良夜 卷七 子夜变歌 卷八 在黑暗的河流上 卷九 夏夜的传说 后记 愿望 在那遥远的地方 序 在那遥远的地方 卷一 出塞曲 卷二 漂泊的湖 卷三 飘 蓬 卷四 席幕容诗集 节选 目录 无怨的青春 代序 此刻的心情 卷一 无怨的青春 卷二 初相遇 卷三 年轻的夜 卷四 警告 卷五 谜题 卷六 回首的刹那 卷七 前缘 卷八 与你同行 卷九 最后的一句 跋 光影寂灭处的永恒曾昭旭 七里香 序 江河 卷一 七里香 卷二 千年的愿望 卷三 流浪者之歌 卷四 莲的心事 卷五 重逢 卷六 囚 卷七 彩虹的情诗 1 卷八 隐痛 卷九 美丽的时刻 后记 一条河流的梦 时光九篇

More information

中央一号文件

中央一号文件 目 录 基 本 知 识... 1 什 么 是 中 央 一 号 文 件... 1 什 么 是 2016 年 中 央 一 号 文 件?... 1 2016 年 一 号 文 件 主 旨... 1 2016 一 号 文 件 的 主 要 内 容 有 哪 些?... 2 文 件 的 重 要 意 义... 3 高 层 声 音... 3 习 近 平 三 农 观 : 中 国 富 强 必 须 要 农 民 富 强...

More information

2011年党风廉政信息(第二十三辑)

2011年党风廉政信息(第二十三辑) 2015 年 党 风 廉 政 信 息 ( 第 二 十 六 辑 ) 信 息 一 : 王 岐 山 在 陕 西 调 研 时 强 调 : 坚 持 纪 严 于 法 实 现 纪 法 分 开 推 进 全 面 从 严 治 党 制 度 创 新 信 息 二 : 侯 长 安 人 民 日 报 撰 文 : 纪 检 工 作 须 树 立 正 确 政 绩 观 信 息 三 : 推 动 国 有 企 业 从 严 治 党 之 一 全 面

More information

123

123 大 綱 : 哺 乳 諮 詢 及 溝 通 技 巧 諮 詢 技 巧 兩 大 重 點 : 聆 聽 了 解 與 支 持 信 心 建 立 ; 無 須 問 很 多 問 題 就 可 以 非 語 言 及 語 言 性 技 巧 鼓 勵 母 親 說 話 ; 運 用 同 理 心, 適 時 回 應 母 親 的 感 覺 ; 理 解 母 親 的 意 思 ; 避 免 使 用 對 母 嬰 有 評 批 性 的 字 眼 ; 接 受 並

More information

艺术

艺术 藏 传 佛 教 的 节 日 与 仪 式 一 雪 顿 节 雪 顿 节 是 藏 传 佛 教 以 及 西 藏 地 区 生 活 中 最 重 要 的 节 日 之 一, 也 是 西 藏 历 史 悠 久 的 传 统 节 目 之 一, 一 般 在 藏 历 的 6 月 举 行 在 藏 语 中," 雪 " 是 酸 奶 子 的 意 思," 顿 " 是 " 宴 " 的 意 思, 雪 顿 节 按 藏 语 解 释, 也 就 是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9 2 / 20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9 2 / 20 公 司 代 码 :600863 公 司 简 称 : 内 蒙 华 电 内 蒙 古 蒙 电 华 能 热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1 / 20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9 2 / 20 一 重 要 提 示 1.1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More information

安全教育案例

安全教育案例 ...1 :...8...9 9... 11 20... 25... 29... 81 I 1 2 3 4 5 6 " " 7 : 8 9 10 9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0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8DFBDCCB6AFCCAC5F32303134C4EAB5DA3038C6DA2DD7DBBACFA3BAB8DFB5C8BDCCD3FDB7A2D5B9B8C4B8EFB6AFCCACBBE3B1E0>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8DFBDCCB6AFCCAC5F32303134C4EAB5DA3038C6DA2DD7DBBACFA3BAB8DFB5C8BDCCD3FDB7A2D5B9B8C4B8EFB6AFCCACBBE3B1E0> 高 教 动 态 华 北 华 电 北 力 电 大 力 学 大 高 学 等 高 教 等 育 教 研 育 究 研 所 究 所 主 办 主 办 2014 年 2014 第 08 年 期 第 2014 8 期 年 2014 4 月 年 30 4 月 日 30 日 本 期 目 录 高 层 声 音 教 育 部 副 部 长 : 高 校 转 型 是 解 决 就 业 的 关 键... 1 教 育 部 部 署 2014

More information

招 商 局 文 库 编 辑 委 员 会 主 任 委 员 胡 政 谢 寿 光 委 员! 按 姓 氏 笔 画 为 序 马 敏 刘 兰 兮 李 亚 东 杨 群 陈 争 平 易 惠 莉 徐 秀 丽 虞 和 平 黎 志 刚 朱 荫 贵 武 力 招 商 局 文 库 总 序 1872 年 创 立 的 中 国 第 一 家 民 族 工 商 企 业 一 轮 船 招 商 局 是 晚 清 洋 务 运 动 仅 存 的 硕

More information

梅花集团

梅花集团 梅 花 生 物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梅 花 生 物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梅 花 集 团 ) 以 做 世 界 领 先 的 氨 基 酸 企 业, 做 中 国 领 先 的 调 味 品 企 业 为 目 标, 秉 承 人 立 于 诚, 事 精 于 心, 业 盛 于 信 和, 则 致 远 的 核 心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