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構我國公務人員快速陞遷制度之芻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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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abstract) Fast-stream Development Programme

4 韓 正 (1954~ ), 籍 貫 中 國 浙 江 慈 溪, 上 海 市 出 生, 中 國 華 東 師 範 大 學 經 濟 學 碩 士 1998 年 2 月 出 任 上 海 市 副 市 長,2003 年 2 月 經 上 海 市 第 12 屆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第 1 次 會 議 上, 獲 選 為 上 海 市 市 長, 時 年 48 歲, 成 為 上 海 50 年 來 最 年 輕 的 市 長 2008 年 1 月 10 日 在 上 海 市 第 13 屆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第 1 次 會 議, 連 任 上 海 市 市 長 ( 節 錄 自 維 基 百 科 檢 索 日 期 :2010 年 11 月 18 日 ) 2 季 建 業 (1957~ ), 籍 貫 中 國 江 蘇 張 家 港,2002 年 2 月 出 任 揚 州 市 市 長 2010 年 1 月 21 日, 南 京 市 第 14 屆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第 3 次 會 議, 獲 選 為 南 京 市 市 長 ( 節 錄 自 維 基 百 科 檢 索 日 期 :2010 年 11 月 18 日 ) 3 黃 重 球 (1952 ~ ),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博 士, 曾 任 經 濟 部 技 術 處 處 長 (1997~2006); 經 濟 部 國 營 事 業 委 員 會 執 行 長 (2006~2008); 經 濟 部 國 營 事 業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 ~ ) ; 經 濟 部 常 務 次 長 ( ~ ) (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民 國 經 濟 部 網 站, 檢 索 日 期 :2010 年 11 月 18 日 ) 1

5 4 J. Schumpeter 考 試 院 長 關 中 2010 年 1 月 9 日 於 考 試 院 80 周 年 慶 舉 辦 之 變 革 中 的 文 官 治 理 國 際 研 討 會 中 致 詞 時 指 出,1980 年 代 前 後, 世 界 興 起 政 府 改 造 運 動, 為 強 化 政 府 治 理 能 力, 文 官 體 制 必 然 成 為 改 造 重 點 隨 著 經 濟 與 政 治 轉 型, 文 官 制 度 發 展 必 須 配 合 民 主 制 度 演 進, 文 官 制 度 的 內 涵 必 須 隨 著 時 代 改 變, 更 重 要 的 是 文 官 體 制 的 核 心 價 值 必 須 重 新 建 立 ( 參 閱 華 視 新 聞 網 關 中 : 文 官 體 制 未 與 時 俱 進, 值 得 警 惕 檢 索 日 期 :2011 年 2 月 12 日 ) 5 公 務 人 員 保 障 法 (2003 年 5 月 28 日 修 正 公 布 ) 第 13 條 : 公 務 人 員 經 銓 敘 審 定 之 官 等 職 等 應 予 保 障, 非 依 法 律 不 得 變 更 ; 第 14 條 : 公 務 人 員 經 銓 敘 審 定 之 俸 級 應 予 保 障, 非 依 法 律 不 得 降 級 或 減 俸 6 公 務 員 服 務 法 (2000 年 7 月 19 日 修 正 公 布 ) 第 2 條 本 文 : 長 官 就 其 監 督 範 圍 以 內 所 發 命 令, 屬 官 有 服 從 之 義 務 ; 公 務 人 員 保 障 法 第 17 條 第 1 項 前 段 : 公 務 人 員 對 於 長 官 監 督 範 圍 內 所 發 之 命 令 有 服 從 之 義 務 2

6 7 (Reinventing Government) 21 Caiden,1991:1) 8 ( capacity orientation ) ( willingness-to-work orientation ) (internationalization or diversity orientation), (public employees) 2010a: 22 zero-based 年 5 月 3 日, 立 法 院 第 4 屆 第 1 會 期 法 制 委 員 會 第 6 次 會 議 紀 錄 ( 參 閱 立 法 院 公 報, 第 88 卷, 第 27 期 院 會 紀 錄, 頁 481) 8 我 國 行 政 院 組 織 法 已 於 2010 年 2 月 3 日 經 總 統 公 布, 訂 於 2012 年 1 月 1 日 正 式 施 行, 屆 時 行 政 院 組 織 將 從 原 有 的 37 個 部 會 精 簡 為 27 個 部 會 與 2 總 處 ( 行 政 院 主 計 總 處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 9 零 基 (zero-based) 一 詞, 可 溯 至 1968 年 美 國 德 州 儀 器 公 司 所 發 起 之 零 基 預 算 制 度 (zero base budgeting,z.b.b), 其 主 要 觀 點 在 於 管 理 階 層 編 製 預 算 時, 每 年 均 從 零 的 基 準 開 始, 不 拘 泥 於 上 一 年 度 或 前 年 度 預 算 數 字 的 高 低, 依 當 年 度 之 計 畫 重 新 審 視 其 優 先 順 序, 亦 即 將 有 限 的 資 源 做 最 妥 適 的 安 排 3

7 ; (globalization) New Public Management, NPM ; career-based 1980 position-based dual ladder dual track 4

8 Sir Issac Newton, If I have seen farther then others, it is because I was standing on the shoulders of giants document analysis 1 5

9 Fast Stream Development Programme Governance : 美 國 教 育 學 者 杜 威 (John Dewey, ) 名 言 6

10 3. Plunkett & Attner, 1989: sk ills knowledge attitudes ): 1 1 Shafritz & Russel, Training Development Time Frame Goals (Measures of Effectiveness) (Short term) (Long term) (behavior and (context) (judgement) process) (Promotion) (Performance appraisals) (Test) (an overall organization (Certification) w i t h a c o m p e t e n t m a n a g e r i a l c o r p s ). Shafritz, J. M. & Russel, E. W. (2005).Introducing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4 th edition).,p.402.new York : Pearson Longman

11 (32) (2003: ) 本 條 例 已 於 2002 年 5 月 22 日 總 統 明 令 公 布 廢 止 12 本 規 則 業 經 考 試 院 於 2002 年 3 月 12 日 以 考 臺 組 參 一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廢 止 13 最 明 顯 的 例 子 即 為 公 務 員 進 修 規 則 第 3 條 中 規 定, 公 務 員 應 研 究 之 學 術 之 一 : 國 父 遺 教 與 總 裁 言 論 14 在 1987 年 7 月 15 日 宣 布 解 嚴 後 至 公 務 人 員 訓 練 進 修 法 正 式 公 布 施 行 近 15 年 的 期 間 內, 根 據 現 任 公 務 人 員 保 障 暨 培 訓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李 嵩 賢 ( 發 表 時 任 國 家 文 官 培 訓 所 所 長 ) 的 說 法 :1990 年 考 試 院 當 時 為 統 一 相 關 規 定 並 落 實 公 務 人 員 的 訓 練 進 修, 已 擬 具 公 務 人 員 訓 練 進 修 法 ( 草 案 ) 函 請 立 法 院 審 議, 惟 該 草 案 僅 規 範 進 修 事 項, 未 提 及 訓 練 事 項, 且 未 能 及 時 完 成 立 法 手 續 1995 年 1 月, 行 政 院 與 考 試 院 兩 院 間 協 調 並 取 得 共 識, 考 試 院 掌 理 訓 練 進 修 之 政 策 與 法 制 事 項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訓 練 行 政 中 立 訓 練 及 行 政 院 以 外 機 關 ( 包 括 總 統 府 立 法 院 司 法 院 考 試 院 及 監 察 院 等 ) 之 相 關 訓 練 等 事 項 ; 行 政 院 則 掌 理 行 政 院 所 屬 公 務 人 員 專 業 訓 練 一 般 管 理 訓 練 其 他 有 關 訓 練 及 進 修 之 執 行 事 項, 作 為 兩 院 辦 理 訓 練 進 修 之 依 據, 此 一 階 段 係 以 協 議 方 式 作 為 權 宜 措 施 ( 李 嵩 賢,2007 年 2 月 10 日,T&D 飛 訊 第 54 期, 頁 2) 15 我 國 鄰 國 日 本, 依 據 該 國 國 家 公 務 員 法 第 3 條 規 定 : 人 事 院 掌 管 給 與 研 修 ( 按 : 即 訓 練 ) 分 限 ( 即 : 身 分 ) 懲 戒 苦 情 處 理 ( 即 : 申 訴 ) 等 事 務 由 此 得 知, 日 本 以 人 事 院 為 國 家 最 高 訓 練 統 籌 機 關 16 根 據 公 務 人 員 保 障 暨 培 訓 委 員 會 組 織 法 (2009 年 11 月 18 日 修 正 公 布 ) 第 2 條 規 定 略 以, 8

12 2 (2003) 該 委 員 會 直 屬 考 試 院, 掌 理 培 訓 政 策 高 階 公 務 人 員 中 長 期 培 訓 終 身 學 習 推 動 人 事 人 員 訓 練 進 修 培 訓 機 關 之 資 源 共 享 與 整 合 訓 練 評 鑑 方 法 與 技 術 之 研 發 次 查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局 組 織 條 例 第 5 條 第 2 款 略 以, 該 局 考 訓 處 掌 理 行 政 院 所 屬 公 務 人 員 訓 練 及 進 修 之 協 調 審 議 及 執 行 規 劃 事 項 因 此, 我 國 公 務 人 員 培 訓 體 系 便 成 為 看 似 彼 此 合 作 又 互 不 統 屬, 師 資 經 費 又 各 自 獨 立 的 迥 異 設 計 9

13 A High Executive Officer A Principle 17 現 行 公 務 人 員 訓 練 進 修 法 (2002 年 7 月 16 日 公 布 ) 第 9 條 第 1 項 規 定, 各 機 關 學 校 選 送 進 修 之 公 務 人 員, 應 具 有 下 列 基 本 條 件 : 一 服 務 成 績 優 良, 具 有 發 展 潛 力 者 二 具 有 外 語 能 力 者, 但 國 內 進 修 及 經 各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之 團 體 研 究 者, 不 在 此 限 由 此 觀 之, 針 對 服 務 成 績 優 良 又 具 有 發 展 潛 力 者 經 選 送 進 修 並 學 成 後, 並 未 針 對 渠 等 人 員 有 後 續 相 關 培 育 或 陞 遷 之 具 體 作 為, 也 未 與 現 行 公 務 人 員 陞 遷 法 及 公 務 人 員 考 績 法 作 橫 向 連 結 因 此 筆 者 認 為 我 國 現 有 之 公 務 人 員 訓 練 進 修 法 相 關 法 制 僅 徒 具 形 式, 尚 缺 乏 實 質 培 育 人 才 之 效 果 10

14 (1) (2) (3) (4) A B C D A A

15 Group

16 引 自 司 法 院 大 法 官 會 議 解 釋 第 613 號 解 釋 理 由 書 13

17 鴻 海 總 裁 郭 台 銘 曾 以 : 人 才 的 選 拔 與 培 育, 是 企 業 永 遠 的 難 題 (The selection and cultivation of talents are the perpetual challenges of every enterprise.) 說 明 人 才 拔 擢 與 培 育 的 重 要 性 20 同 註 5 21 依 現 行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訓 練 辦 法 (2010 年 7 月 16 日 修 正 發 布 ) 第 13 條 : 本 訓 練 之 期 間 為 四 個 月 至 一 年 但 性 質 特 殊, 其 期 間 逾 一 年 者, 得 於 訓 練 計 畫 另 訂 之 22 金 世 宗 完 顏 雍, 本 名 烏 祿, 金 太 祖 完 顏 阿 骨 打 之 孫,1161 年 海 陵 王 完 顏 亮 興 兵 南 侵, 完 顏 雍 在 遼 陽 即 位, 改 元 大 定, 在 位 28 年, 享 年 67 歲, 死 後 諡 號 光 天 興 運 仁 德 武 功 聖 明 仁 孝 皇 帝, 廟 號 世 宗 14

18 後 世 甚 至 以 小 堯 舜 美 名 稱 之 24 有 關 我 國 高 級 ( 階 ) 文 官 之 定 義, 按 照 考 試 院 的 說 法, 就 是 指 簡 任 以 上, 也 就 是 第 10 職 等 以 上 ( 參 閱 中 央 廣 播 電 臺 2011 年 1 月 13 日 網 路 新 聞 nid=276347&id=1&id2=1, 誰 是 高 官? 試 院 :10 職 等 以 上 常 任 文 官 )( 檢 索 日 期 :2011 年 2 月 19 日 ) 25 立 法 委 員 陳 水 扁 ( 中 華 民 國 第 2 屆 立 法 委 員,2000 年 至 2008 年 擔 任 中 華 民 國 第 任 總 統 ) 於 1992 年 5 月 5 日 立 法 院 法 制 委 員 會 中, 曾 對 甲 等 特 考 提 出 之 批 評 如 下 : 本 席 等 十 六 人 針 對 甲 等 特 考 嚴 重 破 壞 正 常 文 官 陞 遷 管 道, 對 中 低 級 常 任 文 官 士 氣 造 成 嚴 重 打 擊 被 譏 為 黑 官 漂 白 的 甲 等 特 考, 早 已 毫 無 社 會 公 信 力, 許 多 世 家 子 弟 藉 此 取 得 任 官 的 任 用 資 格, 再 藉 此 迅 速 更 上 層 樓, 攀 升 高 位 具 備 甲 等 特 考 資 格, 須 要 黑 官 漂 白 者, 多 數 志 在 政 務 官, 事 務 官 之 資 格 取 得, 不 過 過 水 而 已 這 對 高 級 文 官 的 人 才 來 源 管 道 應 以 考 績 升 等 為 主 要 而 又 惟 一 的 來 源, 無 疑 是 一 大 後 門 為 健 全 文 官 體 制, 務 需 廢 止 甲 等 特 考 ( 參 閱 立 法 院 公 報, 第 81 卷, 第 37 期 院 會 公 報, 頁 38) 26 依 據 現 行 後 備 軍 人 轉 任 公 職 比 敘 條 例 施 行 細 則 (2002 年 8 月 22 日 修 正 發 布 ) 第 10 條 第 1 項 第 1 款 至 第 3 款 規 定, 中 將 具 有 簡 任 任 用 資 格 者, 相 當 簡 任 第 十 三 職 等 第 十 四 職 等 職 務 少 將 具 有 簡 任 任 用 資 格 者, 相 當 於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第 十 二 職 等 職 務 上 校 具 有 簡 任 任 用 資 格 者, 相 當 於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職 務 27 有 關 軍 職 人 員 取 得 高 階 文 官 資 格 之 適 法 性, 可 參 閱 司 法 院 大 法 官 會 議 第 250 號 解 釋, 其 中 劉 鐵 錚 大 法 官 不 同 意 見 書 劉 大 法 官 針 對 國 軍 高 階 軍 官 外 職 停 役 的 制 度 所 提 出 之 嚴 厲 批 評 15

19 (1) (2) 考 試 院 長 關 中 於 2011 年 3 月 25 日 國 家 文 官 學 院 週 年 慶 慶 祝 活 動 致 詞 時, 向 服 務 二 三 十 年 的 高 階 文 官 喊 話 : 公 務 人 員 不 能 有 鐵 飯 碗 心 態, 不 能 只 靠 年 資 陞 遷 而 能 力 未 能 與 時 俱 進 如 此 不 但 不 能 增 加 公 務 人 員 的 效 率, 還 會 影 響 政 府 國 家 競 爭 力 與 形 象, 也 會 失 去 人 民 對 公 務 人 員 的 信 賴 與 尊 重 ( 參 閱 自 由 時 報 電 子 報, 檢 索 日 期 :2011 年 3 月 30 日 ) 29 現 行 公 務 人 員 陞 遷 法 (2009 年 4 月 22 日 修 正 公 布 ) 第 2 條 : 公 務 人 員 之 陞 遷, 應 本 人 與 事 適 切 配 合 之 旨, 考 量 機 關 特 性 與 職 務 需 要, 依 資 績 並 重, 內 陞 與 外 補 兼 顧 原 則, 採 公 開 公 平 公 正 方 式, 擇 優 陞 任 或 遷 調 歷 練, 以 拔 擢 及 培 育 人 才 由 此 觀 之, 我 國 公 務 人 員 陞 遷 制 度 法 制 化 之 學 理 基 礎 來 自 於 此 16

20 1. 2. (1) (2) (3) (4) 筆 者 認 為, 我 國 目 前 人 事 法 制 中, 晉 陞 與 訓 練 最 為 緊 密 結 合 之 制 度 設 計, 應 屬 現 行 陸 海 空 軍 軍 官 士 官 任 官 條 例 (1980 年 6 月 29 日 公 布 ) 第 7 條 第 2 款 之 規 定 : 上 尉 晉 少 校 上 校 晉 少 將, 除 合 於 第 一 款 外 ( 按 : 考 績 合 格 停 年 屆 滿 並 具 有 上 階 官 等 員 額 者 ), 並 須 於 尉 官 或 校 官 官 等 內, 完 成 其 所 要 之 經 歷 及 教 育 同 條 例 施 行 細 則 (2007 年 2 月 7 日 修 正 發 布 ) 第 18 條 第 1 2 款 本 文 : 上 校 晉 少 將 : 應 完 成 戰 略 教 育 或 國 內 大 學 獨 立 學 院 相 關 科 系 研 究 所 畢 業, 領 有 碩 士 畢 業 證 書 者, 或 符 合 教 育 部 採 認 規 定 之 國 外 大 學 獨 立 學 院 相 關 科 系 研 究 所 畢 業, 領 有 碩 士 畢 業 證 書 者 上 尉 晉 少 校 : 應 完 成 軍 官 正 規 班 以 上 教 育 或 視 同 軍 官 正 規 班 之 專 業 專 長 軍 售 商 售 班 次 教 育 17

21 1. 2. (1) : (2) (3) (4) (5) (6) (7) 18

22 Promotion Degradation : 本 制 乃 源 後 魏 時 期 ( 西 元 386 年 ~534 年 ) 由 吏 部 侍 郎 崔 亮 所 奏 行 之 停 年 格 制, 其 法 官 不 問 愚 賢, 以 停 解 年 月 為 斷,, 庸 才 下 品 年 月 久 者, 則 先 擢 用 復 根 據 明 末 清 初 學 者 顧 炎 武 ( 西 元 1613 年 ~1682 年 ) 的 看 法, 其 於 日 知 錄, 卷 12, 停 年 格 篇 : 今 之 言 停 年 格 者, 皆 言 起 於 後 魏 崔 亮 今 讀 亮 本 傳, 而 知 其 亦 有 不 得 已 也 傳 曰 : 遷 吏 部 尚 書, 時 羽 林 新 害 張 彝 之 後, 靈 太 后 令 武 官 得 依 資 入 選 官 員 既 少, 應 選 者 多 前 尚 書 李 韶, 循 常 擢 人, 眾 情 嗟 怨 亮 乃 奏 為 格 制 32 本 條 文 為 配 合 公 務 人 員 陞 遷 法 相 關 法 制 均 已 制 定 實 行, 為 避 免 法 條 競 合, 故 於 2002 年 1 月 8 日 刪 除 33 考 試 院 曾 於 1987 年 1 月 14 日 訂 定 發 布 現 職 人 員 升 任 甄 審 辦 法, 惟 該 辦 法 之 內 容 較 為 簡 略, 尚 不 足 以 作 為 行 政 機 關 辦 理 陞 遷 之 完 整 準 據 是 以, 實 務 上 大 多 另 行 訂 定 不 同 之 規 定, 如 : 行 政 院 訂 有 行 政 院 暨 所 屬 各 級 行 政 機 關 公 務 人 員 陞 遷 考 核 要 點 司 法 院 訂 有 司 法 院 行 政 人 員 升 遷 考 核 要 點, 臺 灣 省 臺 北 市 高 雄 市 政 府 等 主 管 機 關 亦 均 分 別 訂 有 其 所 屬 機 關 適 用 之 單 行 規 章 由 於 標 準 不 一, 各 有 適 用 範 圍, 致 使 公 務 人 員 陞 遷 事 宜, 因 缺 乏 全 盤 規 劃, 難 以 充 分 發 揮 激 勵 士 氣 之 功 能 ( 參 閱 立 法 院 公 報,1999 年 5 月 3 日, 第 88 卷, 第 27 期 委 員 會 紀 錄, 頁 481) 34 本 段 部 分 內 容 轉 引 自 立 法 院 第 7 屆 第 2 會 期 第 13 次 會 議 議 案 關 係 文 書 (2008 年 12 月 10 日 印, 院 總 字 第 1549 號, 政 府 提 案 第 號 ) 19

23 Harold Koontz carrot stick Koontz, O Donnel & Weihrich, 1984:481 20

24 4 1 2 job rotation 4 3 Bennett R. Bunton 1987 Kate White 35 筆 者 認 為, 我 國 公 務 人 員 的 晉 陞 與 待 遇, 過 於 重 視 職 涯 導 向, 即 年 資 越 久, 升 官 就 有 或 是 撐 的 越 久, 領 的 越 多, 此 一 導 向 的 理 論 基 礎 為 年 資 制, 其 優 點 在 於 重 視 年 資 據 以 鼓 勵 人 員 久 任 惟 在 職 涯 導 向 中, 如 果 年 資 與 能 力 之 間 無 法 同 時 併 進, 要 談 如 何 提 升 政 府 效 率 與 競 爭 力, 無 疑 是 緣 木 求 魚 21

25 Fast Stream 2004: (Northcote- Trevelyan Report) ; ; 2010b Graduate Fast Stream 1. 2:2 degree 英 國 為 君 主 制 之 代 表 性 國 家, 因 此 各 項 制 度 均 建 置 於 恩 惠 制 的 基 礎 上, 且 充 滿 貴 族 封 建 色 彩 1854 年, 國 會 議 員 諾 斯 考 特. 崔 佛 利 恩 提 出 改 革 文 官 制 度 的 報 告 書, 主 張 以 公 開 競 爭 的 考 試 取 代 恩 惠 制, 並 以 功 績 主 義 取 代 年 資 主 義 37 根 據 英 國 政 府 快 速 陞 遷 方 案 網 站 ( 介 紹, 成 為 快 速 陞 遷 方 案 的 優 秀 人 才, 屆 時 將 會 具 備 以 下 三 種 基 本 的 能 力 : 對 於 當 前 社 會 現 況 發 生 的 重 大 議 題 提 出 創 新 的 解 決 方 法 (Bring innovative solutions to some of the biggest issue facing society today.) 在 政 府 內 部 從 事 當 前 核 心 事 務 與 議 題 的 研 討 工 作 (Work at the heart of current affairs and key government agenda) 及 直 接 和 社 會 群 眾 做 接 觸, 並 對 於 不 同 社 會 階 層 背 景 的 民 眾 提 供 高 品 質 的 公 共 服 務 ( Engage directly with the public, helping to provide high-quality services for people from diverse communities and backgrounds.) ( m, 檢 索 日 期 :2011 年 4 月 22 日 ) 38 檢 索 日 期 :2011 年 5 月 2 日 ) 22

26 2. (1) Central Department Minister (2) Diplomatic Service Low-carbon The Foreign and Commonwealth Office,FCO (3) House of Parliament House of Loads (4)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Ministry of Defense, MOD 2009 Department for Business, Innovation and Skills, BIS 39 Analytical Fast Stream a statistician in the Government Statistical Service, GSS an Economist in the Government Economic Service, 年 英 國 內 閣 大 規 模 改 組, 將 創 新 大 學 技 術 部 (The Department for Innovation, Universities and Skills, DIUS) 與 商 業 企 業 與 管 制 改 革 部 (The Department for Business, Enterprise and Regulatory Reform, BERR) 合 併 成 立 商 業 創 新 與 技 術 部 (BIS) 由 原 本 BERR 部 長 Peter Mandelson 續 任 BIS 部 長 ( 資 料 來 源 : 英 國 內 閣 改 組, 新 成 立 商 業 創 新 和 技 術 部, 引 發 學 界 激 烈 討 論 檢 索 日 期 :2011 年 5 月 2 日 ) 23

27 GES a Social Researcher in the Government Social Research Service, GSR European Fast Stream A FCO BIS Technology In Business Fast Stream 2:1 degree, 75 HR Fast Stream Northern Ireland Fast Stream 25, 北 愛 爾 蘭 位 於 愛 爾 蘭 島 東 北 部 24

28 Qualifying Test, QT (1) Delivery Skills Drive for results Learning and Improving 41 資 料 來 源 : icants.pdf; Managers.pdf ( 檢 索 日 期 :2011 年 5 月 2 日 ) 25

29 (2) Intellectual Capacity Constructive Thinking Decision Making (3) Interpersonal Skills Building Productive Relationships Communicating with Impact 2. Electronic in-tray Exercise, the e-tray QT 3. Fast Stream Assessment Center, FSAC from grade to grade accelerated promotion 2010b: Introduction to Administration Foundation Models A 50 26

30 Grade1 Permanent Secretary Grade2 Dupty Secretary Grade3 Under Secretary 1994 Grade4 Executive Directing Bands Open Structure Grades Grade5 Assistance Secretary Grade6 Senior Principle Grade7 Principle Senior Executive Officer Higher Executive Officer A A Higher Executive Officer Administrative Trainee Executive Officer Administrative Grade Administrative Officer University Graduate School Leaver A-Level Administrative Assistant School Leaver O-Level 4 (2009)

31 42 empowering investing catalyzing collaborating DiIulio Jr., : 本 文 引 自 2008 年 5 月 13 日 中 國 時 報 人 間 副 刊 文 化 政 策 為 什 麼? 43 規 範 我 國 公 務 人 員 相 關 權 利 義 務 之 法 令 規 範, 光 以 公 務 人 員 法 公 務 人 員 辦 法 細 則 等 為 名 者, 計 有 103 項 另 以 公 務 員 法 公 務 員 規 則. 等 為 名 者, 計 有 11 項, 兩 者 合 計 就 有 114 項 法 令, 這 還 不 包 括 政 府 採 購 法 行 政 程 序 法 訴 願 法 行 政 執 行 法 等 等 與 公 務 人 員 平 時 工 作 習 習 相 關 之 其 他 法 令 44 監 察 院 長 王 建 煊 2009 年 12 月 24 日 於 北 一 女 與 學 生 對 談 時, 針 對 公 務 員 的 能 力 提 出 批 評, 並 脫 口 說 出 : 公 務 員 裡 有 一 大 堆 笨 蛋 一 語 臺 北 市 政 府 公 務 人 力 訓 練 中 心 前 主 任 顧 燕 翎 於 同 年 月 27 日 以 不 罰 不 做 事, 只 罰 做 錯 事 一 文 投 書 聯 合 報 民 意 論 壇, 說 出 公 務 員 考 選 如 此 嚴 格, 應 當 是 人 才 多 於 笨 蛋, 只 因 進 入 了 公 務 體 系, 為 了 存 活 必 須 扮 成 笨 蛋 的 樣 子, 但 扮 演 久 了, 不 知 不 覺 也 變 成 笨 蛋 了 顧 前 主 任 並 以 自 身 經 歷, 其 當 初 滿 懷 熱 情 加 入 公 務 體 系 時, 資 深 幹 練 的 公 務 員 提 醒 : 監 察 院 可 是 不 罰 不 做 事, 只 罰 做 錯 事, 以 致 養 成 大 家 不 做 不 錯 小 做 小 錯 大 做 大 錯 的 不 敢 做 事 的 心 態 後 來 真 的 身 歷 其 境, 感 慨 萬 千 年 7 月 22 日 17 時 10 分, 嘉 義 縣 番 路 鄉 八 掌 溪 溪 水 暴 漲,4 名 工 人 走 避 不 及, 緊 緊 抱 在 28

32 一 起 站 在 溪 中 等 待 救 援, 直 至 19 時 8 分, 由 於 各 救 難 機 關 溝 通 不 良 相 互 推 諉 再 加 以 器 材 不 足, 4 名 工 人 於 媒 體 轉 播 下, 在 全 國 民 眾 的 眼 前, 活 生 生 被 大 水 沖 走 而 現 場 工 地 主 任 於 事 發 的 第 一 時 間 即 打 電 話 報 警 求 援, 嘉 義 縣 消 防 局 立 即 向 附 近 的 空 軍 海 鷗 中 隊 請 求 支 援, 惟 海 鷗 中 隊 表 示, 海 拔 2500 公 尺 以 下 的 搜 救, 歸 內 政 部 警 政 署 空 中 警 察 隊 負 責 而 接 獲 指 令 的 空 中 警 察 隊 臺 中 分 隊 認 為 從 臺 中 飛 往 嘉 義 距 離 太 遠, 請 海 鷗 中 隊 就 近 馳 援, 惟 海 鷗 中 隊 指 出 直 升 機 熱 機 需 15 分 鐘, 且 時 已 日 落, 逾 安 全 出 勤 時 間, 又 轉 回 空 中 警 察 隊 臺 中 分 隊, 臺 中 分 隊 同 意 出 動, 但 4 名 工 人 早 已 被 大 水 沖 走 此 一 事 件 造 成 當 時 行 政 院 副 院 長 游 錫 堃 請 辭 獲 准 ; 消 防 署 署 長 陳 弘 毅 警 政 署 署 長 丁 原 進 國 防 部 少 將 作 戰 副 司 令 鍾 申 寧 國 軍 搜 救 中 心 中 校 副 搜 救 長 貿 少 虹 嘉 義 縣 消 防 局 局 長 謝 新 庸 等 人 各 記 大 過 1 次 處 分 ( 參 考 維 基 百 科 : 6%8E%8C%E6%BA%AA%E4%BA%8B%E4%BB%B6)( 檢 索 日 期 :2011 年 5 月 5 日 ) 46 大 官 吃 小 官 乙 等 大 風 吹, 機 關 內 也 盛 行 乙 等 大 風 吹, 最 好 單 位 內 有 人 進 修 或 碰 到 升 官, 那 就 表 示 找 到 乙 等 替 死 鬼, 一 位 基 層 公 務 員 說, 今 年 輪 到 我 吃 乙, 認 真 不 認 真 有 差 別 嗎? (2010/03/02 自 由 時 報 ) 29

33 L. Cuban teacher-centered instruction 47 考 試 院 考 選 部 考 選 統 計 中,100 年 公 務 人 員 初 等 考 試 ( 報 考 資 格 :18 歲 以 上, 不 限 學 歷 ) 共 錄 取 512 名, 其 中 具 碩 士 學 歷 者 66 名 ( 占 12.89%); 大 學 學 歷 者 391 名 ( 占 76.37%), 兩 者 合 計 共 占 89.26% 但 礙 於 現 行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法 任 用 法 之 相 關 規 定, 渠 等 人 員 訓 練 期 滿 成 績 合 格 後, 除 法 令 另 有 規 定 ( 如 : 後 備 軍 人 轉 任 公 職 比 敘 條 例 ) 外, 原 則 上 僅 能 取 得 委 任 第 一 職 等 本 俸 一 級 之 任 用 資 格 48 考 生 為 求 一 魚 多 吃, 高 考 普 考 同 時 報 考, 每 年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雙 榜 ( 甚 至 三 榜 ) 者 亦 不 在 少 數 正 常 來 說, 重 複 上 榜 者 如 無 特 殊 考 量, 一 定 選 擇 最 高 錄 取 考 試 等 級 之 機 關 分 發 至 於 初 考 普 考 及 格 分 發 後, 多 數 仍 汲 汲 於 更 高 等 級 之 考 試, 必 定 難 以 用 心 於 現 職 公 務 上 30

34 Cuban, e 2009 ifdto 我 國 鄰 近 的 日 本, 公 務 人 員 訓 練 業 務 統 籌 由 最 高 人 事 機 構 人 事 院 下 屬 之 公 務 員 研 修 所 負 責, 人 事 院 於 日 本 各 地 設 有 九 個 事 務 局 ( 所 ), 以 就 近 辦 理 地 方 公 務 員 訓 練 事 項 50 目 前 公 務 人 員 數 位 課 程 進 修 平 台, 主 要 包 括 國 家 文 官 學 院 之 文 官 e 學 院 ( si.gov.tw);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局 地 方 行 政 研 習 e 學 中 心 ( 與 e 等 公 務 園 ( ; 高 雄 市 政 府 港 都 e 學 苑 ( 等 31

35 52 53 A A W. F. Willoughby (1994:125) 51 參 閱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局 100 年 度 新 春 記 者 會 新 聞 稿 -15: 洞 察 科 技 運 用 -e 學 中 心 : 地 方 公 務 員 終 身 學 習 沃 土 ( 檢 索 日 期 :2011 年 5 月 13 日 ) 52 有 關 公 務 人 員 終 身 學 習 時 數, 行 政 院 96 年 7 月 11 日 以 院 授 人 考 字 第 號 函 略 以, 自 97 年 1 月 1 日 起 提 高 為 40 小 時, 其 中 數 位 學 習 不 得 低 於 5 小 時, 業 務 相 關 之 學 習 時 數 不 得 低 於 20 小 時 筆 者 認 為 訂 定 每 人 每 年 最 低 40 小 時, 對 於 多 數 公 務 人 員 來 說, 只 是 一 個 被 動 達 到 一 定 學 習 時 數 的 要 求, 如 果 要 提 升 公 務 人 員 主 動 學 習 的 意 願 與 動 力, 必 須 結 合 陞 遷 機 制 例 如 要 陞 任 某 個 職 位 必 須 修 習 某 項 課 程 時 數 達 規 定 的 時 數 為 門 檻 我 國 不 分 職 等 高 低, 而 採 齊 頭 式 的 要 求 所 有 公 務 人 員 必 須 達 到 40 小 時, 最 後 很 容 易 變 成 公 務 人 員 隨 便 湊 個 時 數 來 交 差, 而 喪 失 學 習 的 真 正 意 義 53 歐 洲 議 會 於 當 地 時 間 2011 年 5 月 11 日 通 過 決 議, 支 持 臺 歐 洽 簽 經 濟 合 作 協 議, 並 重 申 支 持 臺 灣 以 觀 察 員 身 分 加 入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WHO) 等 國 際 組 織 ( 參 閱 中 央 社 : 歐 洲 議 會 通 過 利 台 決 議, 意 義 大 檢 索 日 期 :2011 年 5 月 14 日 ) 54 天 下 雜 誌 第 403 期 (2008 年 8 月 13 日 出 刊 ) 一 流 文 官, 帶 領 獅 城 向 前 奔 一 文 中, 指 出 新 加 坡 文 官 因 應 社 會 變 遷 與 國 家 發 展 需 要, 所 有 的 文 官 均 必 須 具 備 H.A.I.R. 的 能 力 H(Helicopter): 有 如 直 升 機 般 的 能 力, 綜 觀 全 局 A(Analysis): 要 有 理 性 分 析 利 弊 得 失 的 能 力 I(Imagination): 施 政 要 創 新, 在 不 破 壞 法 制 規 定 下, 具 備 想 像 力 R(Realistic): 不 能 閉 門 造 車, 要 有 顧 及 現 實 的 能 力 32

36 5 6 5 (1994) 可 參 考 現 行 公 務 人 員 任 用 法 (2010 年 7 月 28 日 修 正 公 布 ) 第 13 條 之 規 定 33

37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局 2008 年 12 月 10 日 以 局 考 字 第 號 函 行 政 院 海 岸 巡 防 署 公 務 人 員 協 會, 依 該 局 函 說 明 二 略 以,90 年 以 前, 各 機 關 考 績 考 列 甲 等 人 數 比 例 逐 年 攀 高, 考 績 已 無 法 確 實 反 映 公 務 人 員 之 工 作 績 效, 為 澈 底 解 決 上 開 問 題, 銓 敘 部 爰 會 商 全 國 各 機 關 人 事 機 構 主 管, 達 成 以 50% 為 原 則, 最 高 不 超 過 75% 之 行 政 共 識, 是 以, 考 績 考 列 甲 等 人 數 比 例 透 過 首 長 用 人 考 核 權 之 行 政 共 識 予 以 限 制, 並 未 違 反 依 法 行 政 原 則 另 說 明 四 略 以, 早 年 公 務 人 員 考 列 甲 等 限 制 不 超 過 半 數, 其 後 放 寬 不 超 過 75% 之 政 策., 尚 屬 合 理 且 具 正 當 性 57 舉 個 實 例 來 說, 以 普 考 及 格 敘 委 任 三 職 等 本 俸 一 級 的 公 務 人 員, 拼 死 拼 活 拿 甲 等, 也 是 跟 隔 壁 考 列 乙 等 的 同 事 一 樣 晉 俸 一 級 與 其 如 此 還 不 如 表 現 平 平, 準 備 高 考 三 級, 考 上 後 直 接 跳 三 個 職 等 改 敘 薦 任 第 六 職 等 比 較 划 算 58 考 績 法 修 正 草 案 中, 第 12 條 第 4 項 有 關 一 次 兩 大 過 免 職 的 懲 處, 必 須 要 有 具 體 事 證 ; 另 外 最 具 爭 議 性 的 第 6 條 之 2 第 款 之 考 列 丙 等 之 條 件, 均 需 經 過 查 證 屬 實 者 方 的 考 列 丙 等 因 此, 對 於 優 等 人 員, 依 照 銓 敘 部 提 出 的 考 績 法 修 正 草 案 第 7 條 第 1 項 修 正 理 由, 該 等 人 員 係 屬 突 顯 受 考 人 考 列 優 等 之 價 值, 而 促 使 公 務 人 員 勇 於 任 事, 追 求 更 好 績 效 爰 此, 吾 人 認 為 丙 等 與 優 等 既 分 屬 機 關 內 後 百 分 之 三 與 前 百 分 之 五 的 群 體, 應 同 時 提 出 具 體 事 證 證 明 考 列 優 等 或 丙 等 係 屬 理 所 當 然 或 事 出 有 因, 如 此 才 能 夠 真 正 展 現 優 等 人 員 之 出 類 拔 萃 與 丙 等 人 員 之 實 不 適 任 59 我 國 高 階 文 官 職 位 上 有 所 謂 調 節 性 職 務 之 設 計 ( 如 : 參 事 專 門 委 員 秘 書 等 等 ), 主 要 多 屬 擔 任 核 稿 之 工 作, 而 此 類 高 階 文 官 經 歷 豐 富, 多 半 已 具 備 或 曾 具 備 擔 任 機 關 首 長 或 主 管 職 之 資 格, 如 使 其 出 任 快 速 陞 遷 培 訓 團 團 長, 負 責 帶 領 具 有 發 展 潛 力 之 公 務 人 員, 辦 理 機 關 內 研 考 或 是 重 大 專 案 之 規 劃 與 執 行, 應 屬 高 階 公 務 人 力 資 源 發 揮 之 極 大 化 34

38 GDP 古 語 有 云 : 熟 能 生 巧, 同 一 樣 工 作 做 個 幾 十 年 都 不 調 動, 對 於 業 務 的 穩 定 上 有 一 定 之 幫 助, 但 相 反 來 說, 一 件 業 務 做 久 了, 很 容 易 就 會 有 一 定 的 框 架, 更 容 易 形 成 本 位 主 義 而 在 高 度 本 位 主 義 的 前 提 下, 思 維 上 要 有 產 生 創 新 的 想 法, 無 疑 是 緣 木 求 魚 61 同 註 54 35

39 簡 任 官 等 快 速 陞 遷 培 訓 團 薦 任 官 等 委 任 官 等 6 36

40 (2000) (2002) (1999) 88,1-8 (2011) (2007) (2007) (2003) (2008) (1994) (2002) (2006) 22,1-46 (2006) 2(1), (1999) (2001) 19(2) (2009) (2010a) (2010b) (2007) (2009) 1: (1996)

41 (2006) 46,10-27 (1998) (2010) 50(1),11-29 (1979) (1994) (2000) 30(3), (2006) OECD (2003) T&D (1998) ) (1999) (2008) 2008 ( (2009) 1(2) (2009) (2003) (2004) (2008) (2003) (2007) 1-24 (2008) (2008) (2001) (1994) ( 1-24) (1997) , (1999)

42 35-56 (2001) 135 Bennett, B. (2003). Job Rotation. Training Strategies for Tomorrow, 17(4), pp.7-9. Caiden, G. E. (1991). Administrative Reform Comes of the Age. Berlin : Walter de Gruyter. Cuban, L. (1993). How Teachers Taught : Constancy and Change in American Classroom, New York : Teacher College Press. DiIulio Jr, J. J.(Ed.). (1994). Deregulating the Public Service : Can Government be Improved? Washington, D. C. : The Brookings Institution. Koontz, H., O Donnell, C. & Weihrich, H. (1984). Management(8 th edition). New York : McGraw-Hill. Plunkett, W. R. & Attner, R. F. (1989). Introduction to Management (3 rd edition). Boston : PWS-KENT Publishing Company. Shafritz, J. M. & Russel, E. W. (2005). Introducing Public Administration(4 th edition ). New York : Pearson Longman.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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