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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東 吳 大 學 歷 史 學 系 碩 士 班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 林 玉 茹 老 師 清 季 臺 灣 開 港 前 後 英 商 杜 德 與 寶 順 洋 行 的 崛 起 ( ) The Rise of John Dodd and his Company in the Opening of Trade in Taiwan( ). 研 究 生 : 黃 頌 文 二 一 二 年 二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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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謝 辭 本 碩 士 論 文 之 完 成, 乃 多 位 師 生 共 同 熱 心 指 導 建 議 下 共 創 之 結 晶, 實 非 我 一 人 時 力 能 予 負 擔, 若 無 他 們 背 後 的 鞭 策 與 鼓 勵, 本 碩 士 論 文 恐 無 完 成 之 日 因 此, 我 謹 對 在 我 背 後 默 默 支 持 與 協 助 的 良 師 益 友 們 致 上 最 誠 懇 的 感 恩 之 意 首 先 要 感 謝 的 是 林 玉 茹 老 師 當 時, 我 碩 三 將 屆, 論 文 無 定 之 際, 林 老 師 當 機 立 斷, 大 力 建 議 我 做 此 題 目 一 而 學 界 至 今 對 臺 灣 洋 行 之 歷 史 鮮 少 研 究, 可 發 展 性 大 ; 二 來 我 因 幸 運 機 緣, 得 有 清 代 臺 灣 之 重 要 洋 行 的 大 量 原 始 文 件 我 也 認 為 沒 有 時 間 猶 豫 拖 延 了, 因 此 遵 從 林 老 師 的 指 示, 進 行 洋 行 研 究 期 間 經 歷 了 難 以 置 信 的 艱 苦 歷 程, 迄 今 仍 不 敢 回 想 除 需 克 服 草 寫 英 文 商 業 書 信 解 讀 的 困 難 外, 還 需 進 行 原 始 文 件 的 建 檔 量 化 估 計 翻 譯 校 正, 並 消 化 吸 收, 詮 釋 其 中 蘊 含 的 歷 史 意 義 ; 同 時, 還 需 參 酌 他 人 的 相 關 研 究, 最 後 全 部 整 合, 併 為 一 文, 接 受 幾 十 次 反 覆 的 師 生 指 正 與 改 寫 修 正 我 天 資 駑 鈍, 才 疏 學 淺, 無 足 為 道, 然 林 老 師 不 嫌 淺 狹, 不 厭 其 煩, 傾 力 相 助, 糾 正 我 很 多 的 缺 失 與 偏 見, 終 促 成 本 文 的 誕 生 林 老 師 的 熱 心 教 導, 實 為 本 文 誕 生 的 最 大 動 力, 我 實 不 知 應 用 何 語 言 形 容 我 對 林 老 師 的 感 謝 其 次 要 感 謝 的 是 一 同 參 加 林 老 師 解 讀 班 的 學 長 姐 與 同 學 們, 他 們 學 有 專 精, 往 往 能 提 出 意 想 不 到 的 珍 貴 建 議, 裨 益 本 論 文 甚 大 學 姐 李 佩 臻 楊 惠 娟 郭 立 媛, 學 長 謝 濬 澤 李 勁 樺, 同 學 黃 懷 賢 許 雅 玲, 皆 對 我 建 議 良 多, 特 別 是 對 我 的 研 究 領 域 最 熟 悉 的 李 佩 蓁 學 姐, 給 我 非 常 多 有 用 的 指 教 與 建 言, 她 的 熱 心 幫 忙, 誠 非 隻 字 片 語 能 形 容 另 外, 還 要 感 謝 碩 論 口 試 中 的 李 文 良 老 師 與 邱 澎 生 老 師 他 們 不 嫌 淺 狹, 給 我 極 多 很 好 的 建 言 與 鼓 勵, 讓 我 更 加 體 會 學 海 之 博 大 與 自 身 之 渺 小 雖 接 觸 時 間 有 限, 對 於 二 位 尊 師 給 我 的 大 力 幫 助, 我 除 了 感 謝 還 是 感 謝 郝 延 平 老 師 林 滿 紅 老 師 陳 慈 玉 老 師 和 戴 寶 村 老 師, 雖 因 論 文 交 稿 時 間 趕 促, 未 能 當 面 請 益, 但 他 們 的 著 作 給 我 最 多 有 益 的 觀 點 與 構 想, 乃 使 本 文 的 骨 幹
7 血 肉 得 以 成 形 我 衷 心 感 謝 他 們 的 著 作 文 章 帶 給 我 的 幫 忙 最 後, 我 謹 將 本 文 之 寫 成 歸 諸 家 父 與 先 母 當 年 抄 寫 相 關 史 料 的 辛 勞 本 文 所 用 材 料 多 藏 英 國 劍 橋 大 學 圖 書 館, 當 年 家 父 與 先 母 申 請 影 印 史 料 費 錢, 抄 寫 耗 力, 雖 收 集 甚 豐, 然 費 時 過 多, 最 終 放 棄 繼 續 研 究, 僅 留 下 大 量 未 解 的 文 件 如 今 意 外 地 交 由 我 去 解 讀 研 究, 乃 得 寫 出 本 文 沒 有 他 們 當 年 的 辛 勞, 則 本 文 之 成 幾 不 可 能 在 此, 我 誠 摯 將 本 文 獻 給 先 母 在 天 之 靈, 並 感 謝 先 母 過 去 多 年 來 無 怨 無 悔 為 家 奉 獻 的 辛 勞 頌 文 2012 年 6 月 23 日
8 中 文 摘 要 英 商 杜 德 (John Dodd) 是 清 季 臺 灣 史 上 相 當 重 要 的 人 物, 其 最 著 名 的 事 蹟 是 將 淡 水 的 福 爾 摩 沙 烏 龍 茶 (Formosan Oolong Tea) 推 銷 至 全 球 市 場 同 時, 其 促 成 大 稻 埕 與 臺 北 的 繁 榮, 奠 定 了 臺 灣 政 經 中 心 北 移 的 基 礎 儘 管 杜 德 地 位 如 此 重 要, 其 經 商 史 的 研 究 卻 相 當 缺 乏, 主 因 是 資 料 本 身 太 難 研 究 用 於 重 建 杜 德 經 商 史 的 怡 和 洋 行 檔 (Jardine, Matheson & Co.'s Archives), 現 存 於 英 國 劍 橋 大 學 圖 書 館 中, 前 往 調 閱 費 時 花 錢 同 時, 怡 和 洋 行 檔 係 草 寫 原 稿, 字 跡 難 認, 商 業 術 語 繁 多, 加 上 破 損 墨 印 污 漬 等 問 題, 欲 研 究 之, 實 需 極 大 的 耐 心 與 毅 力 筆 者 有 幸, 讀 得 部 分 原 始 資 料, 其 後 又 赴 劍 橋 大 學 與 香 港 大 學, 獲 得 不 少 原 始 資 料, 故 得 撰 出 本 文 期 盼 本 研 究 能 重 建 臺 灣 貿 易 史 上 重 要 的 遺 失 環 節 (missing link) 本 文 對 杜 德 經 商 歷 史 研 究 的 重 要 發 現, 大 體 如 下 : 一 確 認 杜 德 早 年 之 出 身 歷 史 其 與 香 港 甸 特 洋 行 之 密 切 關 係, 及 其 由 樟 腦 轉 營 臺 茶 的 緣 由 由 此 探 討 杜 德 在 企 業 經 營 的 卓 見 杜 德 脫 離 甸 特 集 團 而 加 入 怡 和 集 團 之 緣 由, 並 考 證 其 創 設 寶 順 洋 行 行 的 正 確 時 間 二 討 論 杜 德 在 1868 年 原 定 於 艋 舺 創 設 茶 廠 卻 無 法 如 願 的 主 因, 尤 其 是 其 與 艋 舺 當 地 商 民 在 樟 腦 業 與 藍 靛 業 等 各 方 面 的 利 益 衝 突 三 探 討 杜 德 從 艋 舺 遷 往 大 稻 埕 經 營 之 緣 由, 重 現 臺 茶 在 1869 年 於 紐 約 大 賣 後, 試 圖 與 怡 和 洋 行 共 同 寡 佔 北 臺 茶 業 與 鴉 片 貿 易 的 因 果, 並 討 論 杜 德 寡 佔 計 畫 最 後 流 產 的 原 因 四 討 論 杜 德 經 營 臺 茶 成 功 的 因 素 本 文 特 別 指 出 : 清 代 臺 灣 自 1870 年 代 發 展 出 來 的 臺 茶 產 銷 體 系 貸 款 種 茶 預 先 買 茶 外 銷 之 形 式, 很 可 能 源 自 於 杜 德 建 立 的 臺 茶 收 購 體 系, 而 此 體 系 可 能 又 溯 源 於 美 國 旗 昌 洋 行 甸 特 洋 行 及 怡 和 洋 行 於 1853 年 後 在 福 州 等 地 建 立 的 內 地 茶 葉 收 購 體 系 (the system of upcountry purchase for Foochow Tea)
9 五 究 論 臺 茶 於 1869 年 在 美 國 暢 銷 與 聲 名 大 噪 的 因 素, 以 及 1870 年 後 各 家 洋 行 來 臺 競 爭 茶 業 的 盛 況 福 建 茶 地 位 被 臺 茶 襲 奪, 由 此 開 始 此 一 變 局 對 大 稻 埕 之 繁 榮 臺 北 的 興 起, 以 及 臺 灣 政 經 中 心 之 北 移 投 下 深 遠 的 影 響 六 論 述 1870 年 以 前 杜 德 之 經 商 內 容, 如 各 類 商 品 之 市 場 行 情 價 格 漲 跌 等, 並 討 論 杜 德 與 諸 洋 行 之 間 的 關 係, 如 其 與 怡 和 洋 行 關 係 之 變 化 其 經 營 型 態 上 與 其 他 洋 行 的 異 同 等, 為 未 來 之 洋 行 比 較 研 究 鋪 路 關 鍵 詞 : 杜 德 (John Dodd) 寶 順 洋 行 (Dodd & Co.) 甸 特 洋 行 (Dent & Co.) 怡 和 洋 行 (Messrs Jardine, Matheson & Co.) 艋 舺 黃 姓 宗 族 大 稻 埕 德 記 洋 行 (Tait & Co.) 水 陸 洋 行 (Brown & Co.) 美 利 士 洋 行 (Milisch & Co.) 鴉 片 (Opium) 臺 灣 茶 葉 (Formosan Tea) 簡 稱 詞 : 怡 和 洋 行 (Messrs Jardine Matheson & Co.:J. M. & Co.)
10 英 文 摘 要 John Dodd was a famous Scottish merchant who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Taiwan History during the second half of the 19 th century, and did his business well on exporting the Formosan Oolong Tea to the world market. In 1865, before he first discovered the potential of Formosan Tea in world market in Tamsui, no other had done business in this profitable commodity yet. Dodd had a foresight in creating a new industry. Once realizing the business opportunity of Formosan Tea, Dodd devoted all his energy to develop the system of purchasing Formosan Tea, which was originated from the system of upcountry purchase for tea in Mainland China. First of all, he lent money to Tamsui farmers, encouraging them to plant tea for export. Then, he made tea business with American merchants, who were interested in buying Formosan tea, founding an America-Formosa Tea Trade System on both sides in 1866, while he also implanted Fukien Tea seeds to Tamsui. After 1867, in order to get rid of the control of tea firing monopolized by Amoy merchants and gain more profits in exporting Formosan Tea, Dodd built up the first Tea firing factory in Banka in Taiwan history. Furthermore, he employed some technical tea workers and tasters from Amoy and Foochow to improve the tea productions, especially for Oolong Tea which was so well favored in America. In 1868, unfortunately, he had trouble in Banka in renting a house from a widow with a wealthy local Chinese clan, who did great business in Camphor, causing an incident. Eventually, he reluctantly abandoned the tea management in Banka, removing his Tea factory and workers to a small town Twa-tu-tia near the north of Banka. Instead of hostility he felt in Banka, Dodd was welcome in Twa-tu-tia because of great fortune and jobs he brought to large numbers of local poor people by tea business. When the first direct shipment of Formosan Oolong Tea arrived in New York in 1869, his tea products became one of the most famous commodities in America. After Dodd s extraordinary success in America, large numbers of Chinese and British merchants also paid their attentions to this profitable business. Dodd sensed the possible competitions and tried hard to prevent it, but did not succeed. In 1870, there were three British companies located in Tamsui for tea business, and even larger numbers of merchants attempting daily from mainland China for this trade. Nonetheless, Dodd had done a significant work in Taiwan history. After his success in Formosan Tea, more and more people made great fortunes from it, including the local people in Twa-tu-tia, Chinese immigrants, and many Chinese and foreign merchants. In addition, the growth of tea industry he created brought up the prosperity of Taipei area, laying a foundation for the remove of political and economical center from south to northern Taiwan, and the emergence of Taipei City.
11 目 錄 第 一 章 第 一 節 第 二 節 第 三 節 第 二 章 導 言 1-19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1 研 究 回 顧 3 研 究 方 法 與 章 節 架 構 12 杜 德 (John Dodd) 的 崛 起 與 寶 順 洋 行 (Dodd & Co.) 的 創 立 ( ): 臺 灣 烏 龍 茶 登 上 世 界 舞 台 第 一 節 開 港 前 甸 特 洋 行 (Dent & Co.) 與 怡 和 洋 行 (J.M. & Co.) 在 臺 灣 之 貿 易 發 展 20 第 二 節 第 三 節 第 三 章 杜 德 的 崛 起 36 寶 順 洋 行 的 成 立 59 杜 德 在 艋 舺 之 創 業 與 挫 折 : 租 屋 案 之 發 生 ( ) 第 一 節 第 二 節 第 三 節 第 四 章 艋 舺 開 港 前 後 的 發 展 與 杜 德 的 經 營 58 艋 舺 創 業 的 挫 折 : 租 屋 案 之 爆 發 76 艋 舺 租 屋 案 因 果 的 探 討 98 杜 德 之 創 建 大 稻 埕 茶 業 王 國 及 其 影 響 : 臺 茶 時 代 之 來 臨 ( ) 第 一 節 第 二 節 第 三 節 杜 德 之 移 駐 大 稻 埕 與 其 茶 業 之 經 營 112 杜 德 之 創 建 大 稻 埕 茶 業 王 國 116 杜 德 經 營 茶 業 成 功 之 因 果 : 北 臺 茶 業 與 臺 北 之 開 始 崛 起 130
12 第 五 章 第 一 節 第 二 節 第 六 章 寶 順 洋 行 早 期 的 貿 易 發 展 ( ) 寶 順 洋 行 經 營 的 商 品 141 寶 順 洋 行 與 諸 洋 行 之 競 合 關 係 163 結 論 附 錄 附 錄 一 附 錄 二 附 錄 三 附 錄 四 怡 和 洋 行 檔 : 杜 德 致 函 怡 和 的 原 文 對 照 英 國 領 事 報 告 : 艋 舺 租 屋 案 明 清 臺 灣 檔 案 彙 編 : 艋 舺 租 屋 案 杜 德 致 函 怡 和 洋 行 原 件 樣 本 英 商 杜 德 大 事 年 表 參 考 書 目 表 目 錄 表 2-1:1867 年 前, 與 英 商 杜 德 貿 易 高 度 相 關 的 臺 灣 外 商 勢 力 表 3-3: 年 淡 水 海 關 出 口 烏 龍 茶 數 表 5-1: 棉 製 品 進 口 表 ( ) 表 5-2:1867 年 後 至 1870 年, 與 英 商 杜 德 貿 易 高 度 相 關 的 臺 灣 外 商 勢 力 圖 目 錄 圖 2-1 李 春 生 生 平 序 文
13 John Dodd Sung-Wen Huang ABSTRACT John Dodd was probably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British merchants in Taiwan during the late Qing dynasty. Born in 1838 as a Scottish boy, Dodd was a son of a British Captain who served in Dent & Co., who had great relationship with Mr. Dent. By 1850, at age 12, Dodd went to Hong Kong to work with his father in Dent & Co., serving as a clerk, a store keeper, etc. When Dodd grew up, he eventually became a Captain in Dent & Co. In 1860, seeking for great profits in Formosan Camphor, Dodd attempted to Taiwan as a captain, becoming an agent of Dent & Co. From 1860 to 1865, under the Chinese authority s permission to trade along Formosan coast, Dodd and Dent & Co. in Taiwan enjoyed a virtually monopoly on camphor trade with Jardine Matheson & Co. While the other foreign merchants were forced by Chinese governor to trade in treaty ports only, which meant to them that the cost of camphor in transportation rose up, causing all the other foreign merchants out of the Formosan camphor trade. Unfortunately after July, 1865, Dent & Co. and Jardine Matheson & Co. both were suddenly prohibited by the Chinese authority to trade along Formosan coast unless its treaty ports, thus making camphor business unprofitable, forcing Dodd to search for other opportunities in Northern Taiwan. Fortunately, Dodd finally found a potential commodity Formosan Tea, and gained great profits from it. No sooner, Dodd successfully advised Tamsui farmers to plant tea, promising huge cash purchasing. Therefore, Dodd laid the foundation of the system of purchasing Formosa Tea. When Dent & Co. failed in 1867, Dodd joined J. M. & Co. s group, and quickly established his firm Dodd & Co. on July 1, 1867, in order to independent on his own business. Further more, Dodd began his plan in building Taiwan s fist Tea-refiring factory in Banka, and employed numerous tea workers from mainland China to work in his factory, thus erecting a complete manufactured system of Formosan Tea, which were previously refired in Amoy and Foochow only. Consequently, Formosan Tea no longer had to ship to Amoy or Foochow to refire, bringing Dodd more profits. Although Dodd successfully expanded his tea business, another threaten was brewing. On October 12, 1868, the clash between Dodd and Huang s Clan, one of the mightiest clans in Banka who had a monopoly on Camphor trade, erupted into local riots. Two members of Dodd & Co. were seriously injured by Huang s clan for renting
14 a house from a widow, one of Huang s members. Many clans in Banka joined the Huang s clan in an attempt to chase all foreign merchants out of Banka, drawing away any threats to their monopoly on Camphor, Indigo, and so on. Eventually, Dodd reluctantly abandoned the tea management in Banka, removing his Tea factory and workers to a small town Twa-tu-tia near the north of Banka. Instead of hostility he felt in Banka, Dodd was welcome in Twa-tu-tia because of great fortune and jobs he brought to large numbers of local poor people by tea business. When the first direct shipment of Formosan Oolong Tea arrived in New York in 1869, his tea products became one of the most famous commodities in America. After Dodd s extraordinary success in America, large numbers of Chinese and British merchants also paid their attentions to this profitable business. In 1870, there were three British companies located in Tamsui for tea business, and even larger numbers of merchants attempting daily from mainland China for this trade. Nonetheless, Dodd had done a significant work in Taiwan history. After his success in Formosan Tea, more and more people made great fortunes from it, including the local people in Twa-tu-tia, Chinese immigrants, and many Chinese and foreign merchants. In addition, the growth of tea industry he created brought up the prosperity of Taipei area, laying a foundation for the remove of political and economical center from south to northern Taiwan, and the emergence of Taipei City. Keyword: John Dodd, Dodd & Co., Dent & Co., Jardine Matheson & Co., Formosa Tea, Banka, Huang s clan, Twa-tu-tia.
15 第 一 章 導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今 日 臺 北 之 繁 榮, 人 們 早 就 習 以 為 常, 然 其 崛 起 並 非 純 出 偶 然, 實 則 有 其 複 雜 漸 進 的 歷 史 過 程 300 多 年 前, 臺 北 並 非 最 早 開 發 之 地, 臺 南 一 帶 早 有 漢 人 移 民 捷 足 先 登, 在 當 地 拓 墾 生 根, 發 展 興 旺, 將 之 建 立 為 臺 灣 的 政 經 中 心 清 治 時 期, 臺 南 自 始 即 被 定 為 治 臺 首 府, 之 後 雖 則 臺 灣 各 地 皆 有 拓 墾, 中 北 城 鎮 相 繼 興 盛 繁 榮, 但 終 未 如 南 部 之 發 達, 故 以 臺 南 為 首 善 之 地, 歷 200 多 年 未 變 然 自 1860 年 臺 灣 開 港, 與 世 界 貿 易, 情 勢 丕 變, 北 部 城 鎮 急 起 直 追, 臺 北 尤 然,1880 年 後 其 政 經 地 位 開 始 逐 漸 超 越 臺 南, 其 關 鍵 在 於 北 臺 茶 葉 之 暢 銷 世 界 1 在 其 轉 變 過 程 中, 英 商 約 翰. 杜 德 (John Dodd) 的 角 色 極 為 重 要 1865 年 起, 他 以 投 資 北 臺 淡 水 茶 業 為 始, 首 先 在 臺 灣 大 規 模 經 營 茶 業, 將 其 帶 向 國 際 市 場, 使 臺 灣 烏 龍 茶 (Formosa Oolong Tea) 揚 名 國 際, 因 此 促 成 了 大 稻 埕 與 北 部 的 快 速 繁 榮, 奠 立 臺 灣 政 經 中 心 北 移 的 堅 實 基 礎 杜 德 之 重 要 性 可 想 而 知, 值 得 深 入 探 討 過 去 提 到 杜 德 的 文 章 很 多, 但 多 幾 筆 帶 過, 甚 至 輾 轉 傳 抄, 深 入 研 究 者 甚 少 ; 有 關 杜 德 經 商 的 歷 史 研 究 更 少, 多 僅 限 於 譯 介 其 著 作 與 刊 物 文 章 2 其 因 並 非 學 界 認 為 杜 德 經 商 的 歷 史 不 重 要, 也 不 是 因 為 資 料 太 少 或 找 不 到, 而 是 資 料 本 身 太 難 研 究 關 於 杜 德 的 商 業 活 動, 絕 大 部 分 紀 錄 於 怡 和 洋 行 檔 中, 資 料 完 備, 但 欲 加 利 用 時, 卻 困 難 不 少, 主 因 是 其 係 手 抄 文 件, 解 讀 困 難 因 此, 至 今 眾 人 皆 知 英 商 杜 德 重 要, 卻 少 人 敢 於 涉 入, 以 致 於 此 一 歷 史 缺 環 (missing link) 持 續 存 在 筆 者 甚 幸, 有 機 會 獲 取 部 分 怡 和 洋 行 檔 中 杜 德 的 信 函 原 件, 因 此 下 定 決 心 投 入 研 究,2010 年 8 月 赴 英 國 劍 橋 大 學 圖 書 館 調 閱 其 商 業 信 函, 回 國 後 發 1 林 滿 紅, 清 代 臺 灣 之 茶 糖 樟 腦 ( 台 北 : 聯 經 出 版 社,1997), 頁 例 如 : 費 德 廉. 羅 效 德 編 譯, 看 見 十 九 世 紀 臺 灣 十 四 位 西 方 旅 行 者 的 福 爾 摩 沙 故 事 ( 台 北 : 如 果 出 版 社,2006 年 ); 約 翰. 陶 德 (John Dodd) 原 著, 陳 政 三 譯, 泡 茶 走 西 仔 反 清 法 戰 爭 臺 灣 外 記, 台 北 : 臺 灣 書 房,2007;John Dodd, Formosa, The Scottish Geographical Magazine,
16 表 拙 文 清 季 臺 灣 貿 易 與 寶 順 洋 行 的 崛 起 ( ) 年 7 月 間, 另 赴 香 港 大 學 圖 書 館, 搜 尋 清 季 時 期 臺 灣 貿 易 的 資 料, 發 現 不 少 有 助 解 謎 的 史 料, 收 穫 不 少 筆 者 深 信 : 本 研 究 可 對 清 代 臺 灣 之 貿 易 史 做 某 種 程 度 的 補 足, 此 乃 進 行 本 文 研 究 之 首 要 動 機 其 次, 自 臺 灣 開 港 以 降, 前 來 貿 易 的 洋 行 大 量 增 加, 對 臺 灣 經 濟 的 影 響 力 日 漸 加 強 4 在 洋 商 中, 英 商 的 地 位 尤 其 重 要, 十 九 世 開 始 即 在 對 華 貿 易 上 獨 占 鼇 頭, 至 二 十 世 紀 初 日 商 崛 起 後, 其 重 要 性 才 略 降 英 商 之 影 響 是 深 遠 而 具 革 命 性 的, 不 僅 在 中 國 經 濟 工 商 業 的 發 展 上, 且 在 政 治 變 革 社 會 轉 型 文 化 教 育 等 各 方 面, 皆 對 近 代 中 國 發 生 相 當 程 度 的 影 響 因 此, 英 商 在 中 國 近 代 史 上 有 其 獨 特 的 重 要 性, 而 杜 德 是 一 極 佳 案 例, 值 得 深 入 研 究 這 是 本 研 究 的 另 一 動 機 所 在 除 上 述 所 論, 還 有 另 一 個 本 文 研 究 極 感 興 趣 之 處, 即 中 西 文 化 差 異 的 問 題 十 九 世 紀 後 半 是 中 國 近 代 史 上 非 常 重 要 的 轉 變 期, 不 僅 在 政 治 改 革 運 動 上 風 起 雲 湧, 經 濟 上 亦 有 重 大 變 遷 對 此, 郝 延 平 曾 指 出, 近 代 中 國 經 歷 了 十 九 世 紀 的 商 業 革 命 (The Commercial Revolution), 其 不 同 於 歐 美 國 家 之 歷 史 發 展, 是 由 歐 美 工 商 勢 力 強 加 的, 非 中 國 傳 統 社 會 自 生 的 5 另 外, 英 國 社 會 與 中 國 迥 然 不 同, 從 17 世 紀 以 來, 英 國 國 會 中 的 貴 族 與 商 人 勢 力 戰 勝 王 權 後, 即 鼓 勵 對 外 擴 張 貿 易, 保 障 英 商 的 最 高 利 益, 限 制 甚 少, 6 較 能 容 忍 商 業 競 爭 對 社 會 之 衝 擊 7 因 此, 當 十 九 世 紀 中 英 雙 方 為 英 商 貿 易 問 題 爭 執 不 下 時, 注 定 引 發 劇 烈 的 衝 突 杜 德 在 臺 灣 也 面 臨 類 似 的 問 題, 其 中 牽 涉 到 兩 個 截 然 不 同 的 政 經 文 化 體 系 的 對 立, 饒 富 3 黃 頌 文, 清 季 臺 灣 貿 易 與 寶 順 洋 行 的 崛 起 ( ), 臺 灣 文 獻 ( 南 投 : 國 史 館 臺 灣 文 獻 館,2010 年 ), 頁 清 代 中 國 對 外 商 統 稱 洋 商, 其 在 中 國 境 內 建 立 的 商 行 則 稱 為 洋 行 洋 行 原 指 與 外 商 貿 易 的 華 人 商 行 而 言, 後 來 也 用 以 指 稱 在 華 貿 易 的 外 商 公 司 洋 商 與 洋 行 並 非 僅 指 英 商 公 司 而 言, 也 包 含 其 他 國 家 的 商 人, 如 日 本, 清 國 人 統 稱 日 商 為 東 洋 商 人 5 Yen-ping Hao, The Commercial Revolution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 The Rise of Sino-Western Mercantile Capitalism(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7), p Robert Roswell Palmer & Joel Colton 著, 孫 小 魯 譯, 現 代 世 界 史 ( 台 北 : 五 南 出 版 社,1988 年 ), 頁 英 國 本 土 的 棉 布 業 主 曾 批 評 對 華 貿 易 的 英 商 公 司 賣 太 多 鴉 片 給 中 國, 削 減 了 英 國 棉 布 對 中 國 的 出 口 機 會, 但 此 異 議 終 未 成 為 主 流 見 勒 費 窩 著, 陳 曾 年 樂 嘉 書 譯, 怡 和 洋 行 ( 上 海 : 社 會 科 學 院 出 版 社,1986), 頁 3-4 2
17 趣 味, 這 也 是 引 起 筆 者 探 討 的 動 機 之 一 綜 合 上 述, 有 關 杜 德 在 臺 灣 經 商 的 歷 史, 尚 有 很 大 的 研 究 空 間 過 去 大 家 多 知 道 加 拿 大 傳 教 士 馬 偕 在 淡 水 的 歷 史, 卻 較 少 人 瞭 解 杜 德, 更 對 其 重 要 性 瞭 解 不 足 因 此, 本 文 研 究 希 望 能 重 建 這 一 段 鮮 為 人 知 的 杜 德 經 商 史, 填 補 清 代 臺 灣 史 上 重 要 的 歷 史 空 缺 ; 同 時, 本 文 也 將 嘗 試 從 對 寶 順 洋 行 (Dodd & Co.) 的 研 究 中, 討 論 它 在 近 代 臺 灣 社 會 經 濟 史 上 的 角 色, 研 究 十 九 世 紀 中 西 貿 易 衝 突 與 調 適 等 問 題, 並 進 而 探 討 英 商 對 清 代 臺 灣 社 會 經 濟 的 影 響 第 二 節 研 究 回 顧 杜 德 之 經 商 歷 史 對 清 代 臺 灣 發 展 史 的 重 要 性, 與 其 相 關 研 究 之 缺 乏 研 究 過 程 之 艱 辛, 上 面 已 稍 提 及 總 體 而 論, 杜 德 經 商 史 的 研 究 算 是 全 新 的 領 域, 欲 與 前 人 研 究 對 話 有 其 困 難 因 此, 本 文 只 能 就 部 分 與 間 接 相 關 的 前 人 研 究, 建 立 清 代 臺 灣 洋 行 概 略 之 歷 史 圖 像, 為 杜 德 經 商 史 的 研 究 做 背 景 鋪 陳 清 季 臺 灣 洋 行 的 研 究 方 面, 前 人 歷 經 萬 難, 嘔 心 瀝 血, 克 服 了 中 英 語 文 隔 閡 的 問 題, 產 生 不 少 很 有 價 值 的 努 力 成 果, 但 總 體 而 論, 與 中 國 大 陸 和 印 度 之 洋 行 研 究 相 較, 還 不 能 說 非 常 豐 富, 尚 待 更 進 一 步 的 探 索 與 開 發 茲 將 目 前 重 要 或 相 關 的 洋 行 研 究 做 一 簡 介 : 首 先 是 黃 富 三 對 美 利 士 洋 行 之 研 究 由 於 他 早 年 的 努 力, 發 表 數 篇 有 關 美 利 士 洋 行 的 論 文, 為 清 代 臺 灣 的 洋 行 研 究 發 了 先 聲, 其 重 要 成 果 計 有 :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上 )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下 )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續 補 ) 清 季 臺 灣 外 商 的 經 營 問 題 以 美 利 士 洋 行 為 例 臺 灣 開 港 前 後 怡 和 洋 行 對 臺 貿 易 體 制 的 演 變 8 8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上 ), 臺 灣 風 物,32 卷 4 期 (1982 年 12 月 )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下 ), 臺 灣 風 物,33 卷 1 期 (1983 年 3 月 )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續 補 ), 臺 灣 風 物,34 卷 1 期 (1984 年 3 月 ) 黃 富 三, 清 季 臺 灣 外 商 的 經 營 問 題 以 美 利 士 洋 行 為 例, 中 國 海 洋 發 展 史 論 文 集 ( 中 央 研 究 院, 三 民 主 義 研 究 所,1984 年 12 月 ) 黃 富 三 臺 灣 開 港 前 後 怡 和 洋 行 對 臺 貿 易 體 制 的 演 變, 臺 灣 商 業 傳 統 論 文 集 ( 臺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臺 灣 史 研 究 所 籌 備 處,1999 年 5 月 ) 3
18 其 對 本 文 研 究 的 重 要 性 在 於 : 一 美 利 士 與 杜 德 於 1867 年 後 同 屬 怡 和 洋 行 駐 淡 水 的 代 理 商 : 二 者 幾 乎 是 同 期 間 在 淡 水 立 足 ( 一 者 1865 年, 一 者 1864 年 ), 先 後 皆 有 致 函 怡 和 洋 行 的 商 業 文 書, 報 告 其 在 淡 水 的 經 營 狀 況 並 對 其 進 出 口 貨 市 場 行 情 報 價 甚 至 是 一 些 當 地 局 勢 的 分 析, 鉅 細 靡 遺 頗 值 得 相 互 比 較 二 杜 德 與 美 利 士 之 間 的 決 定 性 差 別 : 整 體 來 說, 杜 德 與 美 利 士 只 是 怡 和 洋 行 改 變 在 臺 經 銷 組 織 所 排 的 棋 子, 命 運 深 受 怡 和 策 略 之 影 響 同 時, 其 初 期 與 美 利 士 的 狀 況 十 分 雷 同, 在 貿 易 組 織 形 式, 與 大 多 數 商 品 的 經 營 上 有 很 高 的 相 似 性, 但 是 二 者 最 後 在 1870 年 的 命 運 卻 截 然 不 同, 杜 德 崛 起 了, 美 利 士 卻 破 產 了 為 何 命 運 如 此 不 同? 頗 值 得 研 究 三 藉 由 美 利 士 在 淡 水 的 貿 易 活 動, 可 略 窺 怡 和 洋 行 對 清 代 臺 灣 的 商 業 策 略 與 營 業 情 形 美 利 士 又 與 杜 德 為 同 一 家 公 司 服 務, 對 瞭 解 怡 和 洋 行 於 杜 德 的 貿 易 策 略 與 安 排 計 畫 很 有 幫 助 9 因 此, 在 討 論 杜 德 崛 起 的 過 程 時, 美 利 士 洋 行 是 頗 值 得 相 互 對 照 與 研 究 的 課 題, 藉 此, 我 們 能 更 深 入 瞭 解 杜 德 在 臺 灣 成 功 創 業 與 立 足 的 關 鍵 要 因 其 次 是 George Williams Carrington 所 著 之 Foreigners in Formosa 其 中 對 本 文 的 重 要 性 有 三 第 一, 它 提 供 一 個 十 九 世 紀 下 半 葉 外 商 來 臺 貿 易 的 大 背 景, 有 助 於 瞭 解 當 時 貿 易 轉 盛 之 因 第 二, 它 對 英 商 杜 德 的 事 蹟 有 部 分 介 紹, 包 括 杜 德 的 早 年 經 歷, 如 擔 任 甸 特 洋 行 在 臺 灣 沿 岸 樟 腦 貿 易 方 面 的 船 長, 其 茶 業 經 營 情 形 等 等, 可 釐 清 杜 德 部 分 的 歷 史 背 景 第 三, 其 對 於 怡 和 檔 中 的 臺 灣 史 料 有 介 紹, 而 怡 和 檔 又 為 本 文 研 究 的 關 鍵 史 料, 對 解 讀 怡 和 檔 臺 灣 史 料 方 面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參 考 價 值 葉 振 輝 教 授 雖 非 杜 德 的 研 究 者, 但 在 清 代 臺 灣 洋 行 方 面 有 重 要 的 貢 獻, 特 別 是 其 對 怡 和 洋 行 檔 有 數 篇 的 論 文 介 紹, 怡 和 洋 行 又 與 杜 德 關 係 極 深, 對 於 理 9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下 ), 臺 灣 風 物,33 卷 1 期,1983 頁 George Williams Carrington, Foreigners in Formosa , San Francisco: Chinese Materials Center, inc,
19 解 杜 德 當 時 的 商 業 環 境 助 益 甚 大 計 其 重 要 研 究 有 : 怡 和 檔 臺 灣 史 料 輯 要 目 次 11 一 八 五 年 代 怡 和 檔 台 灣 史 料 輯 要 12 怡 和 檔 目 錄 與 台 灣 史 料 13, 唯 他 對 怡 和 洋 行 檔 內 容 尚 未 深 入 探 討 另 外, 他 尚 有 其 他 相 關 的 著 作 與 論 文, 可 資 參 考 : 清 季 臺 灣 開 埠 之 研 究 14 臺 灣 英 國 領 事 館 的 設 置 15 天 利 行 史 事 考 16 一 八 六 年 代 台 灣 與 英 國 貿 易 概 況 17 台 南 首 富 許 遜 榮 傳 奇 18, 有 助 於 瞭 解 清 代 臺 灣 洋 行 整 體 的 歷 史 背 景 陳 慈 玉 的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一 書 也 對 本 文 研 究 杜 德 經 商 的 歷 史 幫 助 極 大 杜 德 本 以 臺 茶 貿 易 崛 起 興 盛, 因 而 當 時 世 界 茶 業 的 發 展 狀 況 也 就 顯 得 特 別 重 要 陳 慈 玉 在 這 方 面 提 供 精 闢 深 入 的 研 究 分 析, 其 觀 點 包 括 大 陸 內 地 茶 葉 收 購 制 度 對 臺 茶 收 購 制 度 之 啟 發 與 影 響 福 建 各 地 之 茶 葉 與 臺 茶 之 競 合 消 長 關 係 華 洋 商 人 茶 業 的 組 織 經 營 與 資 金 運 用, 福 州 廈 門 與 淡 水 港 之 關 係 以 及 影 響 世 界 茶 業 變 動 的 一 切 事 件 因 素 等 因 此, 本 文 之 研 究 將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倚 賴 陳 慈 玉 對 茶 業 的 研 究 成 果 19 Robert Gardella 的 Harvesting Mountains: Fujian and the China Tea Trade, 對 於 清 季 福 建 與 臺 灣 的 茶 葉 貿 易 也 有 深 入 精 闢 的 研 究, 並 提 出 若 干 重 要 的 觀 點 他 指 出 : 茶 葉 在 華 洋 貿 易 中 扮 演 最 重 要 的 角 色, 為 中 國 帶 來 大 量 的 工 作 機 會 與 政 府 稅 收, 裨 益 國 計 民 生 甚 大, 並 對 中 國 政 府 推 動 富 國 強 兵 計 畫 所 需 的 財 源 提 供 必 要 的 協 助 同 時, 他 還 認 為 : 外 商 並 沒 有 像 以 往 近 現 代 中 國 史 家 宣 稱 的, 足 以 深 入 控 制 與 支 配 近 代 中 國 的 經 濟, 外 商 勢 力 也 並 沒 有 真 正 造 成 葉 振 輝, 怡 和 檔 臺 灣 史 料 輯 要 目 次, 高 市 文 獻, 卷 五, 期 三 四 合 刊 ( ) 葉 振 輝, 一 八 五 年 代 怡 和 檔 台 灣 史 料 輯 要,2011 葉 振 輝, 怡 和 檔 目 錄 與 台 灣 史 料, 台 灣 史 料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1993) 葉 振 輝, 清 季 臺 灣 開 阜 之 研 究 ( 臺 北 : 標 準 書 局,1985 年 ) 葉 振 輝, 臺 灣 英 國 領 事 館 的 設 置 (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西 3013 研 究 室,1990 年 ) 葉 振 輝, 天 利 行 史 事 考, 台 灣 文 獻 (38 卷 3 期,1987 年 9 月 刊 ) 葉 振 輝, 一 八 六 年 代 台 灣 與 英 國 貿 易 概 況, 高 市 文 獻, 卷 八 期 四,(1996) 葉 振 輝, 台 南 首 富 許 遜 榮 傳 奇, 歷 史 月 刊 期 135,1999 年 19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 臺 北 : 中 研 院 經 濟 研 究 所,1982 年 ) 20 Robert Gardella, Harvesting Mountains: Fujian and the China Tea Trade, (Berkeley and Los Angeles, Californi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4). 5
20 中 國 的 不 發 達 相 反 的, 他 以 清 代 中 國 最 大 的 出 口 商 品 茶 葉 為 例, 以 福 建 與 臺 灣 茶 葉 貿 易 的 發 展 為 討 論 核 心, 說 明 外 商 發 展 的 中 國 茶 貿 易, 主 要 是 奠 基 於 中 國 傳 統 的 家 庭 式 農 業 生 產 傳 統 華 商 的 產 銷 支 配, 與 中 國 傳 統 的 金 融 體 系, 外 商 對 此 並 無 實 質 的 控 制 力 Gardella 在 上 述 著 作 與 他 的 另 一 篇 文 章 The Boom Years of the Fukien Tea Trade, 中, 也 談 到 臺 灣 在 1860 年 代 中 葉 至 1870 年 代 中 葉 前 的 短 期 例 外 : 外 商 在 這 段 期 間 取 得 了 對 臺 茶 貿 易 的 支 配 權, 但 1870 年 代 中 葉 以 後, 華 商 的 傳 統 勢 力 迅 速 地 超 越 外 商, 開 始 控 制 臺 茶 產 銷 大 部 分 的 支 配 權 21 總 之,Gardella 認 為, 清 季 華 洋 貿 易 的 實 際 狀 況 是 : 外 商 勢 力 必 需 與 華 商 和 當 地 勢 力 合 作, 適 應 中 國 的 傳 統 經 濟 與 產 銷 體 系, 調 和 建 立 中 西 商 人 間 的 貿 易 方 式 合 作 關 係 與 妥 協 機 制, 才 能 達 成 華 洋 貿 易 的 目 的, 而 這 種 情 形 僅 限 口 岸, 對 於 內 陸 經 濟 則 幾 乎 沒 有 支 配 力 而 且, 事 實 證 明 : 華 商 很 快 地 就 有 了 足 以 與 外 商 匹 敵 的 強 大 實 力, 甚 至 超 越 彼 者 因 此,Gardella 認 為, 以 這 樣 的 基 礎 去 認 知 外 商 勢 力 支 配 近 代 中 國 的 總 體 經 濟, 甚 至 造 成 中 國 的 不 發 達, 是 頗 成 疑 問 的 以 上 述 觀 點 為 基 礎,Gardella 進 一 步 懷 疑 郝 延 平 關 於 中 國 近 代 商 業 革 命 ( 稍 後 將 談 到 ) 的 說 法 是 否 成 立, 22 質 疑 儘 管 近 代 中 國 華 洋 貿 易 快 速 擴 張, 從 1820 至 1880 年 代 的 經 濟 發 展 是 否 快 速 達 到 成 熟 的 商 業 資 本 主 義, 而 其 構 成 第 三 波 中 國 的 商 業 革 命 是 否 真 正 成 立 23 他 認 為, 近 代 中 國 的 經 濟 成 長, 總 體 來 說 只 是 中 國 傳 統 經 濟 體 的 擴 張 與 成 長 而 已, 這 個 看 法 有 其 道 理 不 過, 我 們 應 注 意 的 是,Gardella 至 少 在 相 當 程 度 上 是 以 十 九 世 紀 英 法 等 工 業 國 家 的 產 業 革 命 與 同 期 中 國 的 經 濟 發 展 做 對 照, 才 下 此 結 論 ; 而 郝 延 平 似 乎 是 從 十 五 世 紀 後 歐 洲 發 展 出 21 Robert Gardella, Harvesting Mountains: Fujian and the China Tea Trade, , p.63-65; Robert Gardella, The Boom Years of the Fukien Tea Trade, , (edited by John King Fairbank, America s China Trade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Cambridge / Massachusetts and Lond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 p Robert Gardella, Harvesting Mountains: Fujian and the China Tea Trade, , p 第 一 波 近 世 中 國 的 商 業 革 命 是 在 唐 宋 變 革 期 ( 唐 代 晚 期 至 宋 代 ), 第 二 波 是 在 明 末 至 清 中 葉 ( ) 儘 管 無 意 與 前 二 者 相 對 照, 郝 延 平 認 為 1820 至 1880 年 可 算 做 近 代 中 國 的 商 業 革 命, 如 此 等 於 近 世 中 國 有 第 三 波 商 業 革 命 參 看 Robert Gardella, Harvesting Mountains: Fujian and the China Tea Trade, , p.31, 53-54;Yen-ping Hao, The Commercial Revolution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 The Rise of Sino-Western Mercantile Capitalism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7), p.1. 6
21 來 的 商 業 革 命 觀 點 出 發, 認 知 1820 至 1880 年 的 中 國 在 經 濟 發 展 上 有 高 度 的 歷 史 獨 特 性, 包 括 此 時 期 華 洋 商 人 之 間 發 展 出 來 的 自 由 貿 易 思 維 與 競 合 關 係 西 歐 國 家 在 交 通 資 訊 等 方 面 之 改 進 對 華 洋 貿 易 之 變 革 與 衝 擊 等, 足 使 這 個 時 期 的 中 國 發 展 出 其 獨 特 的 商 業 革 命 事 實 上, 深 一 步 討 論, 二 人 觀 點 的 真 正 差 別 也 許 沒 有 表 面 上 看 來 的 那 麼 大, 只 是 觀 察 角 度 與 切 入 點 的 不 同, 方 使 他 們 對 中 國 商 業 革 命 的 定 義 有 所 不 同 不 過, 除 開 這 些 尚 待 討 論 的 觀 點 不 談,Gardella 提 出 了 一 項 重 要 的 看 法 : 至 少 在 20 世 紀 以 前, 中 國 傳 統 的 華 商 勢 力 與 產 銷 體 系 仍 在 大 部 分 的 層 面 上 佔 據 絕 對 優 勢, 外 商 勢 力 並 無 足 以 支 配 中 國 經 濟 體 的 實 力, 華 洋 商 人 之 間 的 合 作 與 妥 協 機 制 反 而 是 清 季 中 國 口 岸 貿 易 的 最 佳 寫 照, 外 商 在 口 岸 貿 易 不 必 然 佔 上 風, 華 商 後 來 居 上 的 狀 況 事 實 上 相 當 常 見, 且 外 商 對 中 國 的 內 陸 經 濟 幾 乎 沒 有 什 麼 支 配 力, 這 個 領 域 仍 是 中 國 人 的 天 下 不 過,Gardella 的 說 法 也 不 算 完 全 正 確 誠 然, 外 商 對 於 中 國 大 部 分 的 茶 業 產 銷 體 系 沒 有 什 麼 支 配 力, 但 外 商 靠 其 本 國 消 費 市 場 的 支 持, 確 實 對 中 國 握 有 收 購 茶 葉 的 主 動 權, 且 有 強 大 的 市 場 影 響 力 ; 相 較 之 下, 華 商 在 這 方 面 明 顯 處 於 被 動 地 位 不 論 如 何,Gardella 對 清 代 福 建 與 臺 灣 之 茶 業 研 究 提 供 另 一 個 屬 於 外 商 觀 點 的 新 視 野, 值 得 我 們 進 一 步 剖 析 深 思 林 滿 紅 的 茶 糖 樟 腦 與 清 代 臺 灣 之 社 會 經 濟 變 遷 ( ) 是 一 部 深 具 開 創 性 的 清 季 臺 灣 經 濟 史 著 作, 她 認 為 : 清 季 臺 灣 經 濟 的 崛 起 與 興 盛, 與 其 開 港 後 三 大 外 銷 商 品 : 茶 糖 樟 腦 息 息 相 關 她 還 從 三 者 之 出 口 市 場 生 產 產 銷 組 織 與 運 輸 方 面 探 討 三 樣 商 品 在 清 季 臺 灣 經 濟 發 展 史 上 的 重 要 性 與 卓 越 貢 獻 林 滿 紅 並 認 為 : 茶 糖 樟 腦 除 帶 動 這 段 時 期 臺 灣 經 濟 快 速 的 發 展 外, 茶 與 樟 腦 更 是 清 季 臺 灣 社 會 結 構 變 動 與 政 經 中 心 北 移 的 主 要 因 素, 前 者 尤 具 關 鍵 杜 德 在 淡 水 之 奠 基 與 崛 起, 正 是 建 立 在 此 二 商 品 的 經 營 上, 尤 其 是 茶 業, 因 此, 林 7
22 滿 紅 的 研 究 成 果 對 本 文 顯 得 格 外 重 要 24 戴 寶 村 的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對 於 臺 灣 淡 水 開 港 以 來 的 港 埠 貿 易 與 基 督 教 文 化 的 傳 播 有 整 體 而 深 入 的 剖 析 其 中, 淡 水 整 體 進 出 口 商 品 的 研 究 成 果, 是 戴 寶 村 在 此 作 中 最 大 的 貢 獻 之 一, 也 是 本 文 研 究 杜 德 經 商 歷 史 中 至 關 重 要 的 組 成 部 分 因 此, 在 進 出 口 商 品 方 面, 本 文 也 特 別 注 意 其 研 究 成 果 25 李 佩 蓁 的 碩 士 論 文 安 平 口 岸 的 華 洋 商 人 及 其 合 作 關 係 以 買 辦 制 度 為 中 心 ( ), 亦 有 大 量 與 洋 行 有 關 的 研 究 26 她 認 為 : 以 往 的 研 究 以 為 買 辦 出 身 貧 寒, 藉 由 經 手 洋 行 業 務 才 成 為 暴 發 戶, 他 們 會 成 為 洋 行 的 買 辦, 主 要 是 藉 此 獲 取 外 商 自 由 貿 易 的 特 權, 享 有 稅 率 優 惠 與 司 法 優 勢, 並 非 著 眼 於 相 較 之 下 微 不 足 道 的 買 辦 薪 水, 這 種 說 法 其 實 是 端 視 實 際 案 例 而 定, 非 以 通 例 定 之 例 如, 安 平 口 岸 的 華 人 買 辦 非 皆 貧 寒 之 戶, 反 多 本 地 具 有 相 當 資 本 與 商 業 網 路 的 華 商, 其 中 多 位 即 當 地 的 大 郊 商, 甚 至 身 為 臺 南 三 郊 的 領 導 者 他 們 之 所 以 成 為 洋 行 的 買 辦, 是 藉 此 獲 取 外 商 自 由 貿 易 的 特 權, 享 有 稅 率 優 惠 與 司 法 優 勢, 並 非 著 眼 於 買 辦 薪 俸, 因 為 與 買 辦 負 擔 的 人 事 運 輸 等 成 本 相 較, 買 辦 薪 水 實 微 不 足 道 而 且, 外 商 也 需 要 本 地 可 靠 有 信 用 的 商 人 為 貿 易 對 像, 錯 綜 複 雜 的 華 洋 合 作 貿 易 關 係 於 是 形 成 華 人 買 辦 甚 至 到 後 來 逐 漸 在 洋 行 經 營 上 居 主 導 地 位, 成 為 安 平 口 岸 最 有 商 業 實 力 的 群 體 另 外, 李 佩 蓁 的 研 究 還 指 出 一 點 : 華 洋 商 的 糾 紛 案, 大 多 起 因 於 資 金 預 付 制 造 成 的 弊 端 洋 商 將 資 金 借 給 買 辦, 買 辦 也 預 付 或 借 資 給 相 關 產 區 的 商 人 與 零 售 商, 結 果 常 有 買 辦 虧 空 與 華 商 倒 欠 之 問 題, 而 大 部 分 的 案 件 為 買 辦 商 人 控 告 與 其 合 作 之 華 商 李 佩 蓁 的 論 文 與 觀 點, 對 本 文 研 究 至 少 有 兩 點 重 要 的 啟 示 意 義 : 一 洋 行 並 不 像 傳 統 觀 點 認 為 的, 在 臺 灣 具 有 經 濟 的 支 配 地 位, 反 而 常 需 與 當 地 華 商 合 作, 24 林 滿 紅, 茶 糖 樟 腦 與 清 代 臺 灣 之 社 會 經 濟 變 遷 ( ) ( 台 北 : 聯 經 出 版 社,1997 年 ) 25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 臺 北 : 師 範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專 刊,1984 年 ) 26 李 佩 蓁 : 現 為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博 士 班 學 生 目 前 有 碩 士 論 文 安 平 口 岸 的 華 洋 商 人 及 其 合 作 關 係 以 買 辦 制 度 為 中 心 ( ) 一 篇 8
23 才 能 在 當 地 生 存 這 與 Gardella 和 郝 延 平 的 研 究 觀 點 相 同, 杜 德 能 在 臺 灣 成 功 的 立 足 創 業, 事 實 上 與 此 大 有 關 係 二 資 金 預 付 制 是 造 成 華 洋 商 業 糾 紛 的 主 因, 這 是 很 值 得 注 意 的 觀 點, 因 為 與 杜 德 的 寶 順 洋 行 鄰 近 的 美 利 士 洋 行 也 碰 上 類 似 的 問 題, 最 終 以 倒 閉 收 場 怡 和 洋 行 的 前 人 研 究 對 本 文 也 相 當 重 要, 因 為 杜 德 隸 屬 於 怡 和 洋 行, 對 於 杜 德 的 貿 易 有 很 重 要 的 影 響, 自 需 詳 加 瞭 解 其 中, 勒 費 窩 著 的 怡 和 洋 行 年 在 華 活 動 概 述, 27 可 說 是 極 重 要 的 研 究 成 果, 他 提 出 的 重 要 觀 點 中, 有 三 點 值 得 注 意 : 一 怡 和 面 臨 的 鴉 片 貿 易 競 爭 : 怡 和 從 1830 年 代 穩 定 建 立 的 鴉 片 貿 易, 在 1860 年 代 後 飽 受 競 爭, 主 要 是 來 自 印 度 沙 遜 洋 行 (Sasson & Co.) 的 鴉 片 與 中 國 土 鴉 片 的 削 價 競 爭, 以 及 輪 船 業 對 鴉 片 飛 剪 船 的 強 力 競 爭, 最 終 導 致 怡 和 放 棄 經 營 鴉 片 主 業 二 怡 和 的 貿 易 轉 型 期 : 怡 和 貿 易 的 轉 型 與 其 於 1860 年 至 1870 年 間 面 臨 強 大 的 鴉 片 削 價 競 爭 有 關, 怡 和 因 而 逐 漸 放 棄 鴉 片 貿 易, 由 代 理 商 品 業 務 蛻 變 為 包 括 金 融 保 險 等 多 元 性 的 公 司, 不 但 化 解 生 存 危 機, 而 且 道 路 更 寬 廣, 規 模 亦 擴 大 三 對 西 方 帝 國 主 義 侵 略 中 國 的 論 述 提 出 質 疑 : 以 怡 和 洋 行 為 例, 它 並 非 特 別 有 什 麼 帝 國 主 義 入 侵 的 目 的, 即 使 有 類 似 言 行, 原 因 幾 乎 都 是 貿 易 問 題 同 時, 怡 和 不 但 沒 有 表 現 帝 國 主 義 侵 略 行 為, 反 而 幫 助 中 國 政 府 進 行 富 國 強 兵 的 近 代 化 工 作, 例 如 投 資 鐵 路 事 業, 提 供 近 代 化 建 設 的 貸 款 勒 費 窩 的 說 法 雖 不 盡 正 確, 因 為 英 商 對 華 的 貿 易 壓 力 是 事 實, 但 大 體 上 比 某 些 帝 國 主 義 侵 略 論 者 的 論 述 貼 近 真 實 狀 況 英 商 杜 德 之 崛 起 正 逢 怡 和 的 貿 易 轉 型 期 ( ), 因 此, 勒 費 窩 上 述 觀 點, 對 本 文 瞭 解 怡 和 洋 行 對 杜 德 的 貿 易 策 略 之 演 變 有 很 大 的 幫 助 27 勒 費 窩 著, 陳 曾 年 樂 嘉 書 譯, 怡 和 洋 行 年 在 華 活 動 概 述 ( 上 海 : 社 會 科 學 院 出 版 社,1986) 9
24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有 怡 和 洋 行, 28 對 怡 和 本 身 比 勒 費 窩 有 多 方 面 與 深 入 的 分 析 研 究 他 的 主 要 貢 獻 有 : 一 明 確 說 明 怡 和 洋 行 在 英 國 國 會 的 地 位, 例 如 其 在 鴉 片 戰 爭 決 策 中 扮 演 的 重 要 角 色 二 怡 和 與 眾 洋 行 之 間 的 競 合 關 係 三 怡 和 與 各 國 政 府 的 互 動, 例 如 與 日 本 政 府 的 關 係, 不 局 限 中 國 四 怡 和 洋 行 中 各 大 人 物 的 性 格 出 身 背 景 他 並 直 言, 怡 和 來 華, 主 要 就 是 賺 錢, 沒 有 別 的 目 的 至 於 令 人 詬 病 的 鴉 片 貿 易, 他 提 及 : 鴉 片 在 英 國 國 內 完 全 合 法, 並 不 限 制 買 賣, 因 此 不 能 認 為 英 國 政 府 在 鴉 片 貿 易 的 立 場 上 有 片 面 作 為 此 說 雖 不 盡 正 確, 29 不 過 整 體 而 言, 羅 伯. 布 雷 克 對 怡 和 洋 行 的 分 析 基 本 上 妥 貼 真 實, 並 提 供 大 量 鮮 為 人 知 的 重 要 資 料, 對 本 文 瞭 解 怡 和 洋 行 的 歷 史 背 景 助 益 甚 大 唯 一 可 惜 之 處 是 未 放 註 腳, 且 羅 伯. 布 雷 克 本 人 雖 是 正 統 的 歷 史 學 者, 但 由 於 是 受 怡 和 集 團 之 邀 撰 寫 此 書, 無 論 其 撰 文 如 何 公 正 客 觀, 仍 會 或 多 或 少 削 減 其 學 術 公 信 力 陳 寧 生 張 學 仁 編 譯 的 香 港 與 怡 和 洋 行, 比 較 像 是 怡 和 洋 行 歷 史 人 物 的 簡 易 傳 記 30 本 書 雖 沒 有 前 二 作 對 歷 史 分 析 之 詳 細 深 入, 且 未 置 註 腳 說 明 資 料 來 源, 較 為 可 惜, 但 亦 提 供 許 多 其 他 著 作 沒 有 的 寶 貴 資 訊, 對 本 文 仍 有 相 當 的 參 考 價 值 郝 延 平 所 著 中 國 近 代 商 業 革 命 (The Commercial Revolution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 31 雖 非 專 門 研 究 怡 和 洋 行, 但 其 亦 有 相 當 深 入 的 探 討 其 作 主 要 談 的 是 整 個 中 國 近 代 商 業 革 命 的 演 進 歷 史, 其 中 牽 涉 到 許 多 重 要 洋 行 的 貿 易 經 營, 特 別 是 怡 和 洋 行, 且 對 同 時 期 商 業 大 局 之 分 析 有 其 獨 到 精 闢 的 見 解, 對 本 文 28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 台 北 : 時 報 出 版 社,2001 年 ) 年 之 前, 英 國 國 內 鴉 片 問 題 尚 未 重 要 到 需 要 英 國 政 府 明 令 禁 止, 因 此 其 貿 易 在 國 內 是 合 法 的 但 1860 年 代 後, 華 人 鴉 片 商 逐 漸 取 得 鴉 片 貿 易 的 主 導 權, 反 銷 鴉 片 至 世 界 各 國 後, 逼 使 歐 美 各 國 於 二 十 世 紀 初 召 開 第 一 次 世 界 鴉 片 防 制 會 議 英 國 政 府 在 1908 年 通 過 毒 物 與 藥 物 法 案 (Poison and Pharmacy Act) 明 令 禁 止 國 內 的 鴉 片 貿 易 參 看 芭 芭 拉. 霍 奇 森 (Barbara Hodgson) 著, 邱 文 達 譯, 黑 色 迷 霧 中 的 極 樂 天 堂 鴉 片 ( 台 北 : 三 言 社 出 版,2005 年 ), 頁 詹 姆 斯. 司 圖 亞 特 著, 陳 寧 生 張 學 仁 編 譯, 香 港 與 怡 和 洋 行 ( 湖 北 : 武 漢 大 學 出 版 社,1986 年 ) 31 Yen-ping Hao, The Commercial Revolution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 The Rise of Sino-Western Mercantile Capitalism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7). 10
25 研 究 整 個 大 時 代 背 景 有 很 大 的 幫 助 計 其 重 要 觀 點 有 : 一 中 國 商 業 資 本 主 義 的 誕 生 : 郝 延 平 認 為, 近 代 中 國 商 業 資 本 主 義 的 出 現, 是 以 中 西 貿 易 為 基 礎, 由 西 方 列 強 強 加 於 中 國 的 混 合 體 制 其 發 展 約 從 19 世 紀 20 年 代 開 始, 60 年 代 變 化 步 伐 加 快,70 年 代 達 到 頂 峰, 至 1883 年 經 濟 恐 慌 爆 發 而 象 徵 性 結 束 二 信 貸 體 制 的 擴 張 : 貨 幣 的 擴 張 從 19 世 紀 20 年 代 開 始 空 前 擴 張, 增 加 速 度 超 過 人 口 成 長 同 時, 信 貸 機 構 交 易 全 部 標 準 化, 低 廉 方 便 許 多 信 貸 新 法 誕 生, 諸 如 股 票 期 票 銷 售 鴉 片 的 沿 海 制 度 購 買 生 絲 的 蘇 州 制 度 內 地 收 購 絲 茶 制 度 憑 保 證 金 交 易 等 等 三 條 約 制 度 開 創 中 西 間 的 自 由 貿 易 : 在 傳 統 中 國, 華 商 普 遍 受 政 府 嚴 格 監 視 與 限 制 但 十 九 世 紀 末, 許 多 華 商 透 過 條 約 口 岸 的 外 商 條 約 尋 求 保 護, 在 外 國 旗 幟 下, 享 有 較 低 稅 率, 逃 避 厘 金 尋 求 政 治 庇 護 等, 並 以 西 方 人 名 義 經 營, 彼 此 投 資 條 約 口 岸 成 為 較 不 受 政 治 動 亂 影 響 的 商 業 圈, 保 障 中 西 私 人 企 業 的 自 由 貿 易 四, 中 西 商 業 資 本 主 義 範 圍 大 步 調 快 如 鴉 片 貿 易, 可 能 是 當 時 世 界 上 任 何 單 一 產 品 中 最 大 的 商 業, 絲 茶 貿 易 在 中 國 歷 史 上 佔 據 突 出 的 地 位 五 1860 年 後 激 烈 的 商 業 競 爭 中, 西 方 商 人 信 奉 自 由 競 爭 與 自 由 放 任 政 策, 而 中 國 對 手 商 人 則 被 外 商 競 爭 激 發 出 經 濟 民 族 主 義 同 時, 郝 延 平 還 認 為 : 中 西 商 業 資 本 主 義 的 許 多 主 要 特 點 植 根 於 中 國 傳 統 精 緻 複 雜 的 經 濟 體 系, 提 供 一 個 能 使 十 九 世 紀 中 西 商 業 資 本 主 義 茁 壯 的 基 盤 例 如 舊 的 錢 莊 重 新 獲 得 活 力 而 擴 大 經 營, 對 於 中 西 貿 易 的 資 金 周 轉 十 分 重 要 它 早 在 15 世 紀 政 府 控 制 武 力 較 弱 的 地 區 與 時 代, 已 經 在 中 國 成 長 起 來, 對 海 外 貿 易 與 中 西 商 業 資 本 主 義 提 供 有 利 的 發 展 條 件 最 後, 郝 延 平 認 為 過 去 在 世 界 經 濟 發 展 論 和 依 附 論 方 面, 對 中 國 的 論 述 有 待 商 榷 依 附 論 斷 言, 衛 星 國 的 不 發 達 程 度 是 同 它 們 與 西 方 宗 主 國 的 聯 繫 成 比 例 的, 中 國 亦 然 但 郝 延 平 對 此 質 疑, 他 認 為 : 至 少 在 清 代 中 國, 這 些 西 方 勢 力 存 11
26 在 的 地 區 卻 是 比 內 地 遠 為 發 達 的 地 帶 同 時, 他 認 為 : 條 約 制 度, 特 別 是 鴉 片 貿 易, 在 許 多 方 面 對 中 國 政 經 社 會 等 都 是 有 害 的 ; 但 並 不 意 味 中 西 商 業 資 本 主 義 造 成 中 國 的 不 發 達 儘 管 有 相 當 大 程 度 的 經 濟 帝 國 主 義, 中 國 從 未 被 殖 民 地 化, 外 國 經 濟 入 侵 主 要 限 於 沿 海 地 區, 且 他 們 都 遭 遇 華 商 強 力 的 競 爭 32 上 述 觀 點, 對 本 文 在 歷 史 背 景 與 解 釋 觀 點 之 建 構 幫 助 極 大 郝 延 平 的 另 一 本 著 作 The Comprador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 : Bridge between East and West( 十 九 世 紀 的 中 國 買 辦 東 西 間 橋 樑 ), 也 對 本 文 有 許 多 重 要 啟 發, 特 別 是 其 提 及 十 九 世 紀 的 中 國 買 辦 在 中 西 貿 易 文 化 交 流 與 經 濟 發 展 的 重 要 性, 及 買 辦 引 領 下 出 現 的 華 洋 競 合 關 係 之 觀 點 33 綜 合 上 論, 儘 管 清 代 臺 灣 的 狀 況 不 一 定 完 全 與 大 陸 的 狀 況 一 樣, 但 畢 竟 同 在 清 帝 國 的 統 治 下, 二 者 往 往 高 度 相 關, 這 讓 我 們 必 需 高 度 重 視 同 期 大 陸 政 經 局 勢 的 變 化 在 這 方 面, 郝 延 平 的 研 究 與 觀 點, 提 供 本 文 於 背 景 知 識 與 歷 史 解 釋 上 很 好 的 視 野 與 探 討 平 台 W. E. Cheong 著 的 Mandarins and Merchants, 34 則 論 述 1840 年 以 前 怡 和 洋 行 的 歷 史, 雖 然 年 的 怡 和 洋 行 與 1840 年 前 的 狀 況 大 不 相 同, 但 對 於 怡 和 洋 行 歷 史 發 展 過 程 的 釐 清, 亦 貢 獻 良 多 目 前, 筆 者 已 在 2009 年 9 月 於 國 史 館 臺 灣 文 獻 館 發 表 拙 文 清 季 臺 灣 貿 易 與 寶 順 洋 行 的 崛 起 ( 一 篇, 為 筆 者 之 碩 論 清 季 臺 灣 開 港 前 後 英 商 杜 德 與 寶 順 洋 行 的 崛 起 ( ) 內 容 的 一 部 分, 探 討 寶 順 洋 行 創 立 的 時 間 與 杜 德 經 商 之 內 容, 並 粗 淺 地 談 及 杜 德 與 當 時 的 一 些 重 要 洋 行 的 關 係, 希 望 能 為 杜 德 的 經 商 歷 史 鋪 路 第 三 節 研 究 方 法 32 Yen-ping Hao, The Commercial Revolution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 The Rise of Sino-Western Mercantile Capitalism, p Yen-ping Hao( 郝 延 平 ), The Comprador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 : Bridge between East and West(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1). 34 W. E. Cheong, Mandarins and Merchants (London and Malmo: Curzon Press Ltd, 1979). 12
27 一 研 究 範 圍 本 文 研 究 的 範 圍, 從 時 間 設 定 上 來 說, 是 從 1850 年 至 1870 年 原 因 有 : 一 年, 正 值 太 平 天 國 革 命 時 期, 中 國 大 陸 東 南 一 帶 之 華 洋 貿 易 凋 敝, 給 予 臺 灣 在 華 洋 貿 易 上 絕 佳 的 發 展 機 會 二 這 段 期 間 是 杜 德 從 奠 基 到 發 跡 的 重 要 時 段 英 商 杜 德 是 從 1850 年 開 始 其 在 香 港 的 貿 易 生 涯,1860 年 代 來 臺 灣 貿 易, 奠 立 其 北 臺 茶 業 的 壟 斷 地 位, 為 促 成 後 來 臺 北 經 濟 崛 起 的 關 鍵 期 三 1870 年, 由 於 杜 德 茶 業 的 空 前 成 功, 開 始 遭 逢 華 洋 商 人 在 北 臺 茶 業 方 面 的 激 烈 競 爭, 象 徵 杜 德 茶 業 壟 斷 地 位 的 結 束, 並 預 示 北 臺 茶 業 的 興 盛 與 激 烈 競 爭, 和 臺 北 日 後 驚 人 的 發 展 潛 力, 意 義 重 大 四 杜 德 貿 易 資 本 之 支 援 者 怡 和 洋 行, 在 1870 年 左 右 面 臨 產 業 競 爭 與 轉 型 的 問 題, 一 定 程 度 影 響 日 後 杜 德 之 發 展 策 略, 也 是 本 文 設 定 以 1870 年 為 結 束 的 原 因 之 一 茲 將 本 文 中 討 論 的 杜 德 貿 易 史 分 為 三 大 時 期 : 第 一, 潛 伏 期 ( ): 杜 德 早 在 1850 年, 年 僅 12 歲 時, 便 在 香 港 替 甸 特 洋 行 服 務, 淵 源 很 深 他 在 1861 年 左 右, 因 清 朝 官 府 特 許, 替 甸 特 洋 行 做 臺 灣 沿 岸 的 樟 腦 貿 易, 並 在 1864 年 成 為 甸 特 駐 淡 水 的 代 理 商 至 1865 年, 由 於 清 朝 官 府 突 然 宣 布 禁 止 所 有 外 商 在 臺 灣 條 約 口 岸 外 貿 易, 其 臺 灣 沿 岸 的 樟 腦 貿 易 被 迫 結 束 第 二, 發 跡 期 ( ): 這 是 杜 德 成 功 創 業 的 關 鍵 時 期 1865 年, 由 於 清 朝 官 府 突 然 宣 布 禁 止 所 有 外 商 在 臺 灣 條 約 口 岸 外 貿 易, 影 響 到 杜 德 在 臺 灣 沿 岸 的 樟 腦 生 意 杜 德 於 是 開 始 考 慮 經 營 淡 水 的 樟 腦, 並 重 新 調 查 臺 灣 北 部 的 物 產, 結 果 意 外 發 現 淡 水 茶 葉 的 潛 力, 大 力 栽 植, 廣 銷 世 界, 大 受 好 評, 因 而 奠 立 其 於 北 臺 灣 之 茶 業 基 礎 第 三, 寶 順 洋 行 時 期 ( 年 後 ):1867 年, 由 於 種 種 因 素, 杜 德 脫 離 原 來 服 務 的 甸 特 集 團, 加 入 怡 和 集 團, 成 為 怡 和 駐 淡 水 的 代 理 商 此 時, 杜 德 自 立 的 條 件 逐 漸 成 熟, 乃 於 1867 年 宣 布 成 立 寶 順 洋 行, 並 投 資 設 立 茶 廠, 擴 大 13
28 茶 葉 生 產, 奠 立 其 在 北 臺 灣 的 龍 頭 茶 業 地 位 空 間 範 圍 上, 本 文 主 要 集 中 在 清 代 淡 水 口 岸 的 研 究, 包 括 淡 水 港 艋 舺 大 稻 埕, 並 以 此 為 核 心, 及 於 大 陸 的 香 港 福 州 廈 門 及 美 國 其 中, 以 艋 舺 與 大 稻 埕 最 值 得 注 意 杜 德 原 欲 在 當 時 北 部 最 繁 榮 的 艋 舺 發 展, 然 由 於 當 地 特 殊 的 社 會 環 境, 使 杜 德 無 法 立 足 此 地, 被 迫 放 棄 艋 舺, 往 大 稻 埕 發 展 期 間 的 轉 折, 對 於 杜 德 本 人 乃 至 後 來 大 稻 埕 的 發 展, 至 關 重 要, 因 為 這 是 後 來 大 稻 埕 能 急 遽 發 展 的 關 鍵 因 素 因 此, 本 文 在 討 論 這 段 時 期 的 演 變 時, 也 將 注 意 艋 舺 與 大 稻 埕 的 歷 史 地 理 與 社 會 發 展, 以 助 於 瞭 解 杜 德 在 此 時 整 體 的 經 商 策 略 二 資 料 來 源 與 分 析 本 文 研 究 的 資 料 來 源 主 要 以 英 美 文 獻 為 主 這 是 不 可 避 免 的, 因 為 杜 德 的 事 蹟 記 錄, 以 英 美 文 獻 最 詳 實, 中 文 資 料 與 日 文 資 料 雖 有, 但 少 而 零 散, 不 易 蒐 集 運 用 英 美 文 獻 中 研 究 杜 德 之 相 關 史 料 方 面, 目 前 大 多 典 藏 於 英 美 兩 國 的 大 學 圖 書 館 與 歷 史 檔 案 館 中 檔 案 方 面, 計 有 怡 和 洋 行 檔 35 英 國 領 事 報 告 36 美 國 領 事 報 告 中 國 海 關 報 告 37 報 紙 方 面, 以 英 美 兩 國 之 報 紙 為 主 文 章 方 面, 如 杜 德 (John Dodd) 發 表 的 文 章 福 爾 摩 沙 38 等 著 作 方 面, 則 有 杜 德 本 人 原 著 的 泡 茶 走 西 仔 反 清 法 戰 爭 臺 灣 外 記 39 美 國 人 Davidson 所 著 的 台 灣 的 過 去 與 現 在 40 Reginald Kann 著 的 Rapport Sur Formose 41 史 蒂 瑞 著 的 35 Jardine, Matheson & Co. s Archives( 怡 和 洋 行 檔 ), 典 藏 於 劍 橋 大 學 圖 書 館 36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 1., edited by Robert L. Jarman, Archive Editions, 黃 富 三 等 編, 清 末 臺 灣 海 關 歷 年 資 料 (Maritime Customs Annual Returns and Reports of Taiwan, ),( 台 北 : 中 研 院 臺 灣 史 研 究 所 出 版,1997); 中 國 第 二 歷 史 檔 案 館 中 國 海 關 總 署 辦 公 廳 編, 中 國 舊 海 關 史 料 ( ) ( 北 京 市 : 京 華 出 版 社,2001 年 ) 38 John Dodd, Formosa, The Scottish Geographical Magazine, 約 翰. 陶 德 (John Dodd) 原 著, 陳 政 三 譯, 泡 茶 走 西 仔 反 清 法 戰 爭 臺 灣 外 記 ( 台 北 : 臺 灣 書 房,2007) 40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reprinted by Ch eng-wen publishing company, Taipei,
29 福 爾 摩 沙 及 其 住 民 等 42 馬 偕 著 的 福 爾 摩 沙 紀 事 馬 偕 回 憶 錄 43 也 有 一 點 參 考 作 用, 唯 其 主 要 為 傳 教 生 涯 的 紀 錄, 對 臺 灣 貿 易 與 物 產 方 面 的 描 述 較 少 本 文 所 用 之 史 料 主 要 來 自 怡 和 洋 行 檔, 現 由 怡 和 集 團 委 託 英 國 劍 橋 大 學 妥 為 保 存 44 它 含 有 一 切 與 怡 和 洋 行 直 接 相 關 的 商 業 文 書, 包 括 市 場 行 情 的 波 動 商 品 價 格 利 潤 進 出 口 量 載 貨 單 附 件 內 容 當 地 政 經 狀 況 的 報 告 等 等 其 中 有 英 商 杜 德 在 臺 灣 淡 水 貿 易 的 大 量 資 料, 內 容 以 杜 德 與 怡 和 的 往 來 商 業 信 函 為 主, 時 間 涵 蓋 範 圍 從 杜 德 於 1867 年 開 始 加 入 怡 和 集 團 創 立 寶 順 洋 行, 至 1890 年 前 杜 德 最 後 一 次 致 信 怡 和 後 退 休 返 國, 幾 無 間 斷 杜 德 每 個 星 期 均 寫 給 怡 和 信 函, 包 括 附 件 帳 單 載 貨 單, 鉅 細 靡 遺, 悉 皆 留 存 內 容 方 面 : 主 要 以 寶 順 與 怡 和 的 貿 易 業 務 為 主, 包 括 商 品 進 出 口 量 商 品 報 價 商 品 利 潤 供 需 狀 況 市 場 行 情 與 前 景, 也 討 論 其 商 務 上 的 華 洋 競 爭 者 與 合 作 者 的 關 係 此 外, 偶 爾 有 對 島 上 政 治 事 件 的 報 告, 可 說 是 瞭 解 杜 德 在 北 臺 灣 經 商 歷 史 最 佳 的 第 一 手 資 料 不 過, 目 前 要 研 究 如 此 龐 大 的 檔 案 尚 有 相 當 大 的 困 難, 主 要 原 因 是 : 第 一, 研 閱 此 檔 案 需 獲 得 怡 和 集 團 同 意 : 由 於 這 筆 資 料 屬 於 怡 和 集 團 的 財 產, 需 先 致 函 怡 和 集 團 申 請 取 閱, 並 說 明 研 讀 時 間, 待 其 同 意 後 通 知 劍 橋 大 學, 才 由 劍 橋 來 函 通 知 允 許 研 閱, 手 續 上 相 當 麻 煩 同 時 還 有 旅 程 住 宿 等 花 費 問 題 第 二, 前 人 在 此 檔 案 方 面 對 臺 灣 的 相 關 研 究 不 多 雖 然 研 究 參 考 怡 和 檔 的 人 大 有 人 在, 但 研 究 對 象 多 以 中 國 印 度 為 主, 對 於 台 灣 較 少 人 留 意, 因 此 少 有 前 人 研 的 究 成 果 以 為 參 考 近 期 雖 有 葉 振 輝 關 於 臺 灣 開 港 前 後 ( 左 右 ) 的 怡 和 檔 解 讀 史 料 出 版, 內 容 豐 富, 彌 足 可 貴, 45 但 畢 竟 一 人 之 時 力 有 限, 與 具 有 足 夠 的 研 究 團 體 與 豐 富 研 究 資 源 的 中 國 印 度 研 究 相 比, 仍 有 美 中 不 足 之 處 因 此 研 究 起 始, 多 必 自 行 摸 索, 不 免 舉 步 維 艱, 收 穫 極 少 41 Reginald Kann 著, 鄭 順 德 譯, 福 爾 摩 沙 考 察 報 告 ( 台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臺 灣 史 研 究 所 籌 備 處, 2001 年 ) 42 史 蒂 瑞, 福 爾 摩 沙 及 其 住 民 ( 台 北 : 前 衛 出 版 社,2009 年 ) 43 馬 偕, 福 爾 摩 沙 紀 事 馬 偕 回 憶 錄 ( 臺 北 : 前 衛 出 版 社,2009 年 ) 44 池 宗 憲, 貴 德 街 史 ( 臺 北 市 文 獻 委 員 會 編 印,2003), 頁 葉 振 輝, 一 八 五 年 代 怡 和 檔 台 灣 史 料 輯 要,
30 第 三, 手 稿 解 讀 問 題 : 這 是 更 根 本 的 問 題 寶 順 洋 行 致 函 怡 和 的 信 件 全 為 草 寫 手 稿, 閱 讀 上 極 為 耗 時 費 力 除 了 必 須 克 服 語 文 的 障 礙, 解 讀 當 時 人 的 草 書 與 簡 寫 法 外, 尚 須 瞭 解 當 時 的 商 業 術 語, 故 即 使 有 心 研 究 者, 能 卒 讀 者 不 多 因 此, 儘 管 有 前 人 的 努 力, 但 成 果 依 然 有 限, 大 多 處 於 初 步 探 索 階 段 筆 者 由 於 機 緣, 有 幸 接 觸 相 關 材 料, 直 接 閱 讀 部 分 怡 和 洋 行 檔 之 原 始 檔 案 46 儘 管 某 些 未 解 文 字 尚 須 親 至 劍 橋 大 學 比 對, 然 已 省 去 相 當 多 的 功 夫, 對 本 研 究 大 有 助 益 英 國 領 事 報 告 47 也 有 杜 德 致 英 國 領 事 館 的 信 函, 主 要 內 容 為 1868 年 艋 舺 租 屋 的 問 題 此 案 對 杜 德 日 後 商 業 策 略 的 變 革 影 響 深 遠, 也 是 相 當 值 得 重 視 的 第 一 手 資 料 不 過, 由 於 此 批 資 料 主 要 是 英 國 官 方 紀 錄 中 有 關 清 代 臺 灣 開 港 後 政 經 局 勢 演 變 的 報 告, 並 不 細 論 個 別 洋 行, 因 此, 多 數 時 候, 其 對 寶 順 洋 行 研 究 的 價 值 沒 有 怡 和 檔 那 麼 直 接, 但 大 體 而 言, 做 為 當 時 歷 史 背 景 的 瞭 解, 仍 是 很 有 參 考 價 值 的 史 料 報 紙 方 面, 主 要 參 考 英 國 報 紙 Hong Kong Daily Press China Overland Trade Report China Mail The North China Herald, 與 美 國 報 紙 New York Time 等 杜 德 於 蘇 格 蘭 地 理 學 會 發 表 的 文 章 福 爾 摩 沙 介 紹 其 於 臺 灣 經 商 時 期 ( ) 的 大 致 經 歷, 內 容 諸 如 臺 灣 過 去 的 歷 史 簡 介 地 理 環 境 島 內 物 產 漢 人 與 原 住 民 的 文 化 客 家 文 化 杜 德 在 臺 灣 的 從 商 經 歷 等 48 其 中 有 一 些 雖 少 但 很 關 鍵 的 重 要 訊 息, 對 於 研 究 杜 德 也 是 極 重 要 的 第 一 手 史 料, 特 別 是 其 在 臺 灣 的 經 商 歷 史 James W. Davidson 49 寫 的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中 46 先 母 嚴 芳 曾 在 1979 年 在 劍 橋 大 學 書 館 抄 錄 影 印 相 當 數 量 的 怡 和 洋 行 檔 文 書, 筆 者 受 惠 極 深 47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edited by Robert L. Jarman., Archive Edition, John Dodd, Formosa, The Scottish Geographical Magazine, James W. Davidson: 是 一 名 派 駐 臺 灣 的 美 國 記 者, 生 於 1872 年 6 月 14 日, 卒 於 1933 年 7 月 18 日 1895 年, 清 廷 割 臺, 臺 民 抗 日 之 際,Davidson 任 當 時 的 戰 地 記 者 不 久, 美 國 政 府 派 他 為 駐 臺 領 事 其 間 Davidson 以 超 過 八 年 的 時 間, 投 身 於 臺 灣 歷 史 的 著 述, 寫 成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至 今 尚 無 英 語 著 作 之 史 料 價 值 出 其 右 者 16
31 文 名 : 臺 灣 的 過 去 與 現 在 ), 可 說 是 第 一 部 臺 灣 通 史, 其 中 綜 述 臺 灣 從 荷 治 時 期 (1514 年 ) 至 日 治 初 期 (1903 年 前 ) 的 歷 史, 討 論 項 目 包 含 地 理 自 然 資 源 商 業 工 業 居 民 文 化 方 言 生 物 種 類 等, 鉅 細 靡 遺 資 料 詳 實 書 成 後 於 1903 年 出 版, 為 英 語 世 界 中 研 究 臺 灣 唯 一 的 權 威 著 作 50 書 中 有 若 干 關 於 英 商 杜 德 的 重 要 歷 史 介 紹, 並 有 與 杜 德 經 營 之 物 產 有 關 的 分 析, 對 本 文 研 究 杜 德 的 經 商 歷 史 很 有 幫 助 Reginald Kann 是 法 國 於 1906 年 派 來 臺 灣 的 調 查 員, 所 著 福 爾 摩 沙 考 察 報 告 (Rapport Sur Formose) 51 是 其 調 查 後 的 報 告, 內 容 與 Davidson 的 臺 灣 的 過 去 與 現 在 很 類 似, 都 有 介 紹 臺 灣 的 地 理 物 產 歷 史 人 文 狀 況 其 中, 有 相 當 部 分 是 參 考 Davidson 的 筆 記 寫 成, 但 也 有 少 部 分 Davidson 沒 有 提 及 的 部 分, 可 與 Davidson 的 臺 灣 的 過 去 與 現 在 相 互 參 酌 中 國 海 關 報 告 方 面,1870 年 前 似 無 與 杜 德 直 接 相 關 的 報 告, 因 此 在 這 方 面 只 能 對 杜 德 身 處 的 歷 史 環 境 做 外 圍 知 識 背 景 的 瞭 解 目 前 的 海 關 報 告 有 兩 個 版 本, 一 是 黃 富 三 等 編 的 清 末 臺 灣 海 關 歷 年 資 料 52, 另 一 是 中 國 第 二 歷 史 檔 案 館 出 版 的 中 國 舊 海 關 史 料 ( ) 53 海 關 報 告 源 自 1860 年 臺 灣 開 港 貿 易 後, 外 人 接 掌 臺 灣 海 關, 並 經 常 性 彙 編 每 年 海 關 資 料, 以 向 上 海 總 稅 務 司 提 出 之 貿 易 統 計 與 收 稅 報 告 其 對 進 出 口 貨 之 種 類 產 品 價 等 紀 錄 詳 贍, 對 杜 德 之 貿 易 研 究 有 相 當 程 度 的 幫 助 但 海 關 報 告 有 幾 個 缺 點, 第 一, 海 關 報 告 無 法 統 計 海 關 控 制 範 圍 外 的 貿 易 狀 況 ( 如 走 私, 關 外 貿 易 等 等 ), 更 無 法 精 確 反 應 各 家 洋 行 實 際 的 經 營 狀 況 第 二, 兩 種 版 本 的 海 關 報 告 本 身 可 能 有 未 全 部 分, 不 能 保 證 是 否 有 重 要 資 料 遺 漏 54 因 50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reprinted by Ch eng-wen publishing company, Taipei, Reginald Kann 著, 鄭 順 德 譯, 福 爾 摩 沙 考 察 報 告 52 黃 富 三 等 編, 清 末 臺 灣 海 關 歷 年 資 料 (Maritime Customs Annual Returns and Reports of Taiwan, ),( 台 北 : 中 研 院 臺 灣 史 研 究 所 出 版,1997) 53 中 國 第 二 歷 史 檔 案 館 中 國 海 關 總 署 辦 公 廳 編, 中 國 舊 海 關 史 料 ( ) ( 北 京 市 : 京 華 出 版 社,2001 年 ) 54 參 看 李 佩 蓁, 安 平 口 岸 的 華 洋 商 人 及 其 合 作 關 係 以 買 辦 制 度 為 中 心 ( ) (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歷 史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 頁 13 17
32 此, 本 文 將 酌 用 上 述 兩 種 版 本 其 他 英 文 史 料 尚 有 英 國 人 必 麒 麟 (Williams Alexander Pickering) 著 的 歷 險 福 爾 摩 沙 (Pioneering in Formosa) 55 美 國 人 史 蒂 瑞 (Joseph Beal Steere) 著 的 福 爾 摩 沙 及 其 住 民 (Formosa and Its Inhabitants) 56, 也 有 若 干 與 杜 德 相 關 的 少 部 分 訊 息, 在 此 不 詳 論 中 文 史 料 方 面, 有 清 代 之 官 方 史 料, 其 中 也 有 與 杜 德 相 關 的 資 料, 但 其 來 源 過 於 零 散, 且 大 多 為 間 接 相 關 者, 難 以 搜 集 運 用 目 前 所 知 可 用 的 中 文 資 料 方 面 有 : 明 清 臺 灣 檔 案 彚 編 總 理 各 國 事 務 衙 門 清 檔 57 清 宮 洋 務 始 末 臺 灣 史 料 58 臺 灣 對 外 關 係 史 料 59 臺 灣 番 事 物 產 與 商 務 等 60 日 文 資 料 方 面, 有 臺 灣 總 督 府 公 文 類 纂 臨 時 臺 灣 舊 慣 調 查 會 日 人 中 西 牛 郎 所 著 泰 東 哲 學 家 李 公 小 傳 61 因 多 屬 後 來 的 紀 錄, 與 當 時 隔 有 一 段 時 間, 難 免 有 疏 漏 錯 誤 之 處, 故 本 文 使 用 此 批 資 料 時, 主 要 用 於 補 充 說 明, 或 無 其 他 第 一 手 資 料 時 用 之 二 論 述 架 構 本 文 主 旨 在 研 究 清 季 臺 灣 英 商 杜 德 在 淡 水 口 岸 經 商 發 跡 的 過 程 與 因 果, 透 過 其 與 怡 和 洋 行 密 切 的 互 動 往 來, 瞭 解 杜 德 在 怡 和 集 團 體 系 下 扮 演 的 角 色, 並 討 論 杜 德 與 其 他 華 洋 商 人 之 間 的 互 動 關 係, 最 後 探 討 杜 德 貿 易 的 環 境 中 華 洋 商 人 複 雜 之 競 合 關 係, 以 及 其 對 清 代 臺 灣 歷 史 發 展 的 意 義 茲 將 本 文 分 成 四 個 部 分 討 論 這 段 歷 史 過 程 : 第 一 部 分 將 討 論 杜 德 創 立 其 私 人 公 司 寶 順 洋 行 (Dodd & Co.) 之 前 崛 起 的 過 55 Pickering, Pioneering in Formosa, Reprinted by Ch eng-wen publishing Co. P. O. box 22605, Taipei, Taiwan, The Republic of China, 史 蒂 瑞, 福 爾 摩 沙 及 其 住 民 ( 台 北 : 前 衛 出 版 社,2009 年 ) 57 明 清 臺 灣 檔 案 彚 編, 台 南 國 立 臺 灣 歷 史 博 物 館 發 行 ( 台 北 : 遠 流 出 版 社,2008 年 ) 58 清 宮 洋 務 始 末 臺 灣 史 料,( 台 北 : 國 立 故 宮 博 物 院 出 版,1999 年 ) 59 臺 灣 對 外 關 係 史 料, 臺 文 叢, 第 290 種 60 臺 灣 番 事 物 產 與 商 務, 臺 文 叢, 第 46 種 61 中 西 牛 郎, 日 治 初 期 日 人, 曾 為 淡 水 大 買 辦 李 春 生 立 傳, 對 其 思 想 為 人 推 崇 備 至, 讚 為 臺 灣 第 一 位 哲 學 家 著 有 泰 東 哲 學 家 李 公 小 傳 18
33 程 先 論 杜 德 來 臺 前 的 貿 易 環 境 與 歷 史 背 景, 特 別 是 甸 特 洋 行 (Dent & Co.) 與 怡 和 洋 行 (Jardine, Matheson & Co.) 為 杜 德 在 北 臺 貿 易 的 環 境 打 下 基 礎 的 過 程 其 次 將 討 論 杜 德 來 臺 灣 淡 水 口 岸 貿 易 的 由 來, 尤 其 是 甸 特 洋 行 與 怡 和 洋 行 的 樟 腦 壟 斷 結 束 對 杜 德 造 成 的 意 外 影 響, 並 分 析 杜 德 在 淡 水 成 功 創 業 立 基 從 此 興 旺 發 達 的 主 因, 然 後 論 及 其 加 入 怡 和 集 團, 並 創 立 寶 順 洋 行 的 環 境 背 景 與 經 過 因 果 第 二 部 分 論 析 杜 德 早 期 在 艋 舺 發 展 立 基 的 過 程 與 結 果 先 述 杜 德 在 艋 舺 之 發 展 概 況 ; 次 述 其 與 艋 舺 當 地 商 民 的 利 益 衝 突, 討 論 從 艋 舺 租 屋 案 爆 發, 甚 至 引 發 艋 舺 全 城 反 英 商 武 裝 示 威 的 詳 細 經 過 ; 最 後 分 析 租 屋 案 爆 發 背 後 的 原 因, 並 論 其 對 杜 德 之 影 響, 特 別 是 杜 德 放 棄 艋 舺 經 營 的 巨 大 轉 變 第 三 部 分 論 述 杜 德 放 棄 艋 舺 經 營 後, 轉 至 大 稻 埕 立 基 的 過 程 與 結 果, 與 他 在 北 臺 茶 業 發 展 方 面 的 貢 獻 ; 然 後 論 及 華 洋 商 人 對 杜 德 臺 茶 貿 易 之 覬 覦, 與 杜 德 對 抗 這 些 商 業 競 爭 者 的 經 過 與 結 局 ; 而 後 分 析 杜 德 經 營 北 臺 業 貿 易 成 功 之 因 最 後 一 部 份 將 討 論 杜 德 創 立 之 寶 順 洋 行 的 經 商 內 容 商 品 行 情 與 市 場 變 化, 並 討 論 杜 德 與 諸 洋 行 之 間 的 關 係 19
34 第 二 章 杜 德 (John Dodd) 的 崛 起 與 寶 順 洋 行 (Dodd & Co.) 的 創 立 ( ): 臺 灣 烏 龍 茶 登 上 世 界 舞 台 英 商 杜 德 在 淡 水 的 崛 起, 乃 奠 基 於 其 對 北 臺 茶 葉 的 經 營, 並 對 北 臺 之 繁 榮 發 展 影 響 深 遠, 過 去 學 者 早 有 其 論, 但 其 早 年 崛 起 的 過 程 卻 始 終 成 謎, 特 別 是 杜 德 於 淡 水 正 式 建 立 其 公 司 行 號 前 (1867 年 ) 的 事 蹟, 罕 為 人 知 例 如 杜 德 如 何 發 現 北 臺 茶 葉 之 潛 力, 其 因 果 關 係 為 何, 奠 定 基 礎 何 在, 創 行 的 時 間 地 點 緣 由 與 過 程 為 何, 杜 德 創 行 前 與 各 洋 行 之 間 的 關 係 為 何, 有 何 影 響, 過 去 未 有 深 論 本 章 對 此 將 詳 予 分 析 本 章 將 分 三 部 分 論 述, 第 一 部 份 探 究 開 港 前 後 怡 和 洋 行 與 甸 特 洋 行 在 臺 灣 之 貿 易 發 展, 其 為 杜 德 之 在 臺 貿 易 奠 定 良 好 的 商 業 舞 台 另 對 甸 特 怡 和 在 英 國 國 會 中 扮 演 的 角 色 政 經 立 場 及 其 影 響 力 等 做 初 步 論 述, 這 部 分 在 國 內 相 關 討 論 中 至 少 是 比 較 缺 乏 的 一 塊 第 二 部 分 先 論 杜 德 的 生 卒 年 家 世 背 景 經 商 起 源 其 和 甸 特 洋 行 的 關 係, 次 論 杜 德 經 營 臺 茶 前 的 發 展 狀 況, 並 述 其 發 現 臺 茶 的 由 來, 及 其 創 立 寶 順 洋 行 前 崛 起 的 過 程 因 果 第 三 部 分 討 論 杜 德 加 入 怡 和 集 團 的 緣 由, 及 寶 順 洋 行 成 立 的 過 程 因 果 與 其 意 義, 和 怡 和 洋 行 在 其 中 扮 演 的 角 色 第 一 節 開 港 前 後 甸 特 洋 行 (Dent & Co.) 與 怡 和 洋 行 (J.M. & Co.) 在 臺 灣 之 貿 易 發 展 ( ) 早 在 杜 德 於 開 港 來 臺 創 業 前, 怡 和 洋 行 與 甸 特 洋 行 早 已 捷 足 先 登, 在 臺 灣 南 北 拓 展 商 務 二 者 對 日 後 杜 德 的 商 務 發 展 影 響 深 遠, 特 別 是 甸 特 洋 行, 直 接 奠 定 了 杜 德 在 北 臺 貿 易 的 重 要 基 礎 本 節 將 先 概 述 臺 灣 開 港 之 歷 史 背 景, 然 後 詳 論 怡 和 與 甸 特 來 臺 貿 易 的 過 程, 鋪 陳 出 杜 德 在 臺 崛 起 之 歷 史 背 景 一 臺 灣 開 港 前 後 外 商 在 臺 灣 之 貿 易 20
35 ( 一 ) 臺 灣 開 港 的 背 景 因 素 清 代 臺 灣 之 開 港 是 一 段 複 雜 的 歷 史 過 程 早 在 1839 年, 鴉 片 戰 爭 爆 發 前 夕, 英 國 的 怡 和 洋 行 早 有 佔 取 臺 灣, 以 拓 張 對 華 貿 易 的 企 圖, 旋 因 發 現 臺 灣 整 體 社 會 環 境 並 不 安 定, 有 礙 貿 易 擴 張 與 支 配 而 作 罷 62 然 而, 外 商 期 望 臺 灣 開 港 的 企 圖, 隨 世 局 之 變 化 而 逐 漸 增 強 首 先 是 對 雞 籠 煤 炭 的 需 求 外 商 在 華 貿 易, 急 需 一 汽 船 添 煤 站, 而 雞 籠 盛 產 優 質 煤 炭, 正 合 其 意 1847 年, 英 國 海 軍 首 先 發 現 雞 籠 煤 碳 品 質 優 良 消 息 傳 出 後, 立 即 引 起 英 美 商 人 的 高 度 興 趣, 進 一 步 確 認 雞 籠 煤 價 廉 質 精 後, 幾 家 英 美 公 司 開 始 積 極 與 臺 灣 當 地 官 商 打 交 道, 希 冀 謀 得 臺 煤 商 機 但 中 國 政 府 始 終 嚴 防, 飭 令 地 方 官 商 團 結 居 民, 共 防 私 售 臺 煤 於 外 商 的 奸 民, 故 而 英 美 商 人 經 營 臺 煤 的 成 果 十 分 有 限 63 雖 此, 汽 船 對 雞 籠 煤 炭 的 需 求, 終 成 為 英 美 等 外 商 勢 力 要 求 臺 灣 通 商 的 主 因 之 一 其 次 是 對 臺 擴 大 貿 易 的 需 求 臺 灣 特 產 除 雞 籠 煤 外, 還 有 米 糖 樟 腦 等 物, 加 上 與 日 俱 增 的 鴉 片 市 場, 商 機 頗 大 ; 臺 灣 又 位 於 大 陸 日 本 菲 律 賓 諸 地 之 航 線 輻 軸, 貿 易 地 位 十 分 重 要 美 國 勘 查 臺 灣 時, 已 有 美 商 在 臺 灣 北 部 走 私 貿 易, 64 英 商 對 臺 貿 易 或 更 早 於 此, 唯 因 臺 灣 整 體 環 境 不 甚 安 定, 未 足 吸 引 外 商 擴 大 對 臺 貿 易 65 但 自 福 建 開 港, 英 商 發 現 福 州 港 淺 積 沙 頗 盛, 大 船 停 泊 容 易 擱 淺, 需 小 船 接 應 港 外 大 船 來 貨, 港 埠 條 件 不 如 上 海 ; 且 福 州 官 員 與 部 分 紳 民 反 對 福 州 外 貿 甚 烈, 不 論 其 究 竟 出 於 本 意, 還 是 純 粹 為 附 和 清 廷 反 對 擴 大 華 洋 貿 易 的 旨 意, 結 果 英 商 極 少 來 此 66 福 州 之 貿 易 成 果 不 佳, 致 使 英 商 思 考 放 棄 福 建, 另 擇 潛 力 較 大 62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上 ), 臺 灣 風 物,32 卷 4 期 (1982 年 12 月 ), 頁 8 63 見 黃 嘉 謨, 甲 午 戰 前 之 臺 灣 煤 務,( 台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近 代 史 研 究 所 專 刊 (14),1961 年 ), 頁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頁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上 ), 臺 灣 風 物,32 卷 4 期 (1982 年 12 月 ), 頁 8 66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頁 27 Robert P. Gardella, The Boom Years of the Fukien Tea Trade, , edited by John King Fairbank, America s China Trade in Historical 21
36 的 臺 灣 為 貿 易 地 英 國 駐 華 公 使 文 翰 向 中 國 官 員 交 涉 購 買 臺 煤 時, 盛 傳 其 曾 在 香 港 連 日 招 請 商 人, 言 福 建 港 口, 虧 折 甚 多 ; 因 思 另 換 臺 灣 地 方, 作 為 港 口 清 朝 官 員 聞 知, 正 辭 拒 准 年 間, 正 值 太 平 天 國 崛 起, 中 國 大 陸 之 廣 東 福 建 等 東 南 各 省 相 繼 入 其 統 治, 外 商 對 華 之 鴉 片 與 茶 葉 等 貿 易 受 挫 68 臺 灣 既 無 落 入 太 平 天 國 之 手, 又 與 北 京 隔 海 懸 遠, 控 制 不 易, 有 利 外 商 趁 虛 而 入, 外 商 乃 更 積 極 追 尋 在 臺 擴 張 貿 易 的 可 能 性 咸 豐 四 年 (1854), 福 建 官 府 租 用 美 國 商 船 孔 夫 子 號 (Confucius), 由 福 州 載 運 官 兵 餉 銀 前 赴 淡 水 時, 船 上 美 國 人 員 利 用 停 泊 期 間 調 查 滬 尾 附 近 物 產, 引 起 美 商 重 視 於 是 有 瓊 記 洋 行 (Augustine Heard & Co.) 與 魯 濱 洋 行 (W. M. Robinet) 等 之 來 臺 貿 易, 69 甚 至 有 部 分 美 國 人 主 張 買 下 或 佔 領 臺 灣, 以 擴 張 其 商 業 殖 民 地, 或 以 佔 領 臺 灣 迫 使 清 廷 修 約 70 但 因 與 美 國 對 華 和 平 貿 易 的 國 策 相 違, 加 上 此 時 美 國 社 會 不 穩, 南 北 內 戰 陰 影 漸 現, 未 予 實 行 71 英 商 對 臺 灣 之 興 趣 不 惶 多 讓, 據 連 橫 紀 錄, 咸 豐 五 年 (1855), 英 商 德 記 洋 行 (Tait & Co.) 開 始 與 臺 灣 道 臺 訂 約 買 腦 72 至 1856 年 間, 英 國 怡 和 洋 行 甸 特 洋 行 德 記 洋 行 等 都 派 代 表 與 船 隻 來 臺 灣 府 城 進 行 貿 易, 競 爭 激 烈 ; 73 這 一 年, 共 有 45 艘 不 同 國 籍 的 船 隻 入 港, 運 走 約 噸 的 貨 物, 如 糖 米 樟 腦 油 餅 等 74 外 商 勢 力 自 太 平 天 國 崛 起 後, 對 臺 灣 貿 易 地 位 之 加 強 重 視, 由 此 可 見 一 般 最 後, 外 國 商 船 在 臺 遇 難 頻 繁, 海 盜 盛 行, 也 是 外 商 希 望 臺 灣 開 港 的 主 因 之 Perspective, (Cambridge / Massachusetts and Lond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6.), p 黃 嘉 謨, 甲 午 戰 前 之 臺 灣 煤 務, 頁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頁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頁 年, 遠 征 日 本 與 中 國 海 的 美 國 東 印 度 艦 隊 司 令 培 里 (H. C. Perry) 在 1854 年 提 議 在 臺 灣 建 立 基 地 同 年, 哈 里 斯 (Townsend Harris) 建 議 買 下 臺 灣 對 華 修 約 的 美 國 全 權 代 表 伯 駕 (Peter Parker) 則 主 張 佔 領 臺 灣, 作 為 迫 使 中 國 同 意 談 判 修 約 的 手 段 參 看 黃 嘉 謨, 美 國 與 臺 灣 ( 台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近 代 史 研 究 所 專 刊 (14),1979 年 ), 頁 ; 黃 嘉 謨, 甲 午 戰 前 之 臺 灣 煤 務, 頁 參 看 黃 嘉 謨, 美 國 與 臺 灣 ( 台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近 代 史 研 究 所 專 刊 (14),1979 年 ), 頁 ; 黃 嘉 謨, 甲 午 戰 前 之 臺 灣 煤 務, 頁 58-76; 林 立 樹, 美 國 通 史 ( 五 南 出 版 社,2003 年 ), 頁 連 橫, 臺 灣 通 史, 卷 18, 榷 賣 志 眾 文 圖 書 公 司 印 行,1976 年, 頁 黃 嘉 謨, 美 國 與 臺 灣, 頁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頁 31 22
37 一 自 南 京 條 約 簽 訂 以 來, 外 商 船 隻 往 來 中 國 東 南 海 岸 日 增, 當 時 相 關 航 圖 尚 未 完 善, 每 經 臺 灣, 逢 天 候 風 向 變 異 ( 如 颱 風 等 ), 易 在 臺 灣 擱 淺 或 觸 礁, 造 成 船 貨 人 員 傷 亡, 即 使 獲 救, 恐 遭 當 地 居 民 挾 持 勒 索 ; 同 時, 在 天 候 平 安 的 航 行 中, 尚 須 防 範 東 南 亞 海 域 附 近 出 沒 頻 繁 的 中 國 海 盜, 外 商 船 隻 為 了 自 衛, 需 配 重 裝 武 力, 槍 砲 齊 備, 但 如 此 尚 非 萬 無 一 失, 75 生 命 財 產 仍 受 威 脅 為 求 貿 易 安 全, 急 需 合 法 的 駐 臺 人 員 就 近 馳 援, 臺 灣 合 法 口 岸 之 開 通 與 貿 易 保 護 自 然 重 要 76 ( 二 ) 天 津 條 約 與 淡 水 之 開 港 鴉 片 戰 爭 後, 南 京 條 約 簽 訂, 英 商 割 取 香 港, 獲 開 中 國 五 口 : 廣 州 福 州 廈 門 寧 波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的 權 利 然 中 國 引 以 為 恥, 英 商 亦 甚 不 滿, 認 為 中 國 僅 開 五 口, 實 在 太 少, 無 法 滿 足 對 華 貿 易 需 求, 且 其 限 制 頗 多, 通 關 需 繳 交 各 種 苛 捐 雜 稅, 如 盈 餘 77 規 禮, 78 嚴 重 壓 縮 華 洋 貿 易 的 利 益 ; 鴉 片 仍 屬 非 法, 對 於 中 國 茶 葉 貿 易 之 擴 張 造 成 一 定 的 阻 礙 ; 傳 教 僅 限 五 口 ; 華 洋 衝 突 頻 仍, 對 於 英 商 之 生 命 財 產 保 障 不 足 ; 國 交 平 等 有 名 無 實 ; 且 中 國 官 方 對 英 商 一 直 抱 持 敵 意, 百 般 阻 撓 英 商 對 華 貿 易, 問 題 多 端 1846 年 時, 發 生 廣 州 入 城 事 件, 中 英 雙 方 衝 突 不 斷, 情 勢 遂 趨 緊 張 79 但 年 間, 逢 太 平 天 國 崛 起, 英 商 對 中 國 的 政 經 局 勢 無 法 確 定, 故 持 觀 望 態 度, 未 有 舉 動 80 英 商 希 望 有 一 個 既 能 穩 定 中 國 政 經 局 勢, 又 能 符 合 英 商 對 華 貿 易 利 益 的 中 國 政 權 出 現, 以 取 代 嚴 厲 排 外 的 滿 清 政 權, 因 此, 英 國 一 度 寄 望 太 平 天 國 然 而, 隨 著 太 平 天 國 後 來 的 政 策 錯 誤 與 軍 事 失 敗, 使 英 商 認 為 太 平 天 國 政 權 仍 難 信 賴, 因 此 自 始 未 與 太 平 天 國 建 立 75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reprinted by Ch eng-wen publishing company, Taipei, 1972, p 黃 嘉 謨, 美 國 與 臺 灣, 頁 ; 葉 振 輝, 清 季 臺 灣 開 阜 之 研 究 ( 臺 北 : 標 準 書 局,1985 年 ), 頁 盈 餘 : 即 超 出 海 關 最 低 稅 收 正 額 的 關 稅 參 看 郭 廷 以, 近 代 中 國 史 剛 ( 香 港 : 弘 文 出 版 社,1978 年 ), 頁 規 禮 : 即 官 員 胥 吏 書 辦 巡 役 家 人 通 事 對 洋 商 之 通 關 榨 取 金, 名 目 繁 雜, 為 數 不 下 正 額 或 盈 餘 參 看 郭 廷 以, 近 代 中 國 史 剛, 頁 徐 中 約, 中 國 近 代 史 上 冊 ( 香 港 : 中 文 大 學 出 版 社,2005 年 ), 頁 郭 廷 以, 近 代 中 國 史 綱, 頁
38 密 切 關 係 81 咸 豐 四 年 (1854) 英 國 外 相 克 蘭 頓 (Lord Clarendon) 命 新 任 駐 華 公 使 兼 香 港 總 督 包 令 (Sir John Bowring) 對 華 要 求 修 約 ; 包 令 與 美 使 麥 蓮 (Robert Maclane) ( 繼 任 者 為 伯 駕 ) 法 使 布 爾 布 隆 (A de Bourbouron) 聯 合, 向 清 廷 連 番 交 涉 修 約 無 果, 遂 強 化 英 法 用 武 以 達 修 約 的 決 心 82 然 礙 於 太 平 天 國 此 時 與 清 廷 勢 均 力 敵, 前 途 未 卜, 缺 少 有 力 的 貿 易 談 判 對 象, 終 無 具 體 作 為 年 後, 太 平 天 國 敗 像 漸 現, 北 征 屢 挫, 內 訌 不 斷, 83 英 商 勢 力 漸 漸 確 信 : 清 廷 未 來 可 能 將 繼 續 統 治 中 國, 乃 計 畫 在 未 來 適 當 的 時 機 向 清 廷 攤 牌 84 咸 豐 六 年 (1856)9 月, 亞 羅 號 事 件 發 生, 遂 得 出 兵 中 國 的 藉 口 年 4 月, 英 相 克 蘭 頓 即 曾 指 示 特 使 額 爾 金 (Lord Elgin): 取 得 臺 灣 極 有 價 值, 額 爾 金 乃 派 其 助 理 布 魯 斯 (F. W. A Bruce) 向 怡 和 洋 行 打 聽 五 口 通 商 外 諸 港 狀 況 怡 和 此 時 在 臺 有 樟 腦 生 意, 認 為 安 平 雞 籠 淡 水 適 合 船 隻 進 出 ; 且 北 部 產 煤, 商 機 不 小, 臺 灣 遂 成 英 國 要 求 開 放 貿 易 的 地 區 之 一 年 至 1858 年 間, 英 國 國 會 大 選 波 折 不 斷, 外 貿 鷹 派 的 惠 格 黨 一 度 敗 北, 其 黨 魁 巴 麥 尊 乃 運 用 心 機, 下 令 重 新 選 舉, 並 強 調 英 國 榮 譽 與 海 外 利 益 的 重 要 性, 87 終 於 贏 得 大 選, 掌 握 多 數 席 次, 續 任 首 相 於 是 巴 麥 尊 大 可 宣 稱 擁 有 多 數 民 意, 對 中 國 採 取 強 硬 的 外 貿 政 策 88 法 國 方 面, 拿 破 崙 三 世 欲 用 兵 海 外, 揚 威 世 界, 且 法 國 當 局 希 望 在 中 國 有 一 貿 易 據 點, 監 督 中 國 對 條 約 之 信 守, 並 與 英 國 相 抗 因 此, 亞 羅 船 事 件 之 同 年 (1856), 發 生 廣 西 西 林 教 案, 拿 破 崙 三 世 即 以 法 國 教 士 被 殺 和 要 求 賠 款 不 成, 81 太 平 天 國 的 教 義 與 歐 美 基 督 教 的 教 義 有 相 當 的 差 別, 且 其 拒 絕 與 英 商 合 作, 阻 撓 鴉 片 貿 易, 導 致 英 國 疏 離 太 平 天 國, 乃 至 協 助 清 朝 對 抗 太 平 天 國 見 徐 中 約, 中 國 近 代 史 上 冊, 頁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頁 徐 中 約, 中 國 近 代 史 上 冊, 頁 郭 廷 以, 近 代 中 國 史 綱, 頁 徐 中 約, 中 國 近 代 史 上 冊, 頁 ; 卜 正 民 (Timothy Brook) 若 林 丈 等 編 著, 弘 俠 譯, 鴉 片 政 權 ( 安 徽 : 黃 山 書 社,2009 年 ), 頁 7 86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頁 徐 中 約, 中 國 近 代 史 上 冊, 頁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39 與 英 國 聯 軍, 對 華 宣 戰 89 美 俄 兩 國 亦 對 華 洋 貿 易 深 感 興 趣, 雖 未 出 兵, 但 扮 演 英 法 用 兵 中 國 後 對 華 修 約 的 主 力 先 鋒 英 法 聯 軍 於 1857 年 12 月 攻 陷 廣 州, 俘 虜 葉 銘 琛 後, 90 英 法 美 俄 四 國 乃 密 議 合 作, 分 擔 任 務, 同 派 大 使, 共 要 清 廷 修 約 清 廷 以 英 法 聯 軍 已 退, 不 許 其 請, 於 是 英 法 海 軍 北 上, 攻 陷 大 沽 清 廷 震 驚, 只 得 派 大 學 士 桂 良 吏 部 尚 書 花 沙 納 至 天 津 談 判,1858 年 簽 訂 天 津 條 約, 同 意 各 國 所 求, 91 增 開 口 岸, 放 寬 貿 易 限 制, 臺 灣 的 淡 水 乃 成 開 港 要 地 92 第 一 次 英 法 聯 軍 之 役 後 (1858 年 ), 臺 灣 開 港 之 議, 初 由 美 俄 兩 國 外 交 代 表 列 威 廉 (William B. Reed) 和 普 提 雅 廷 伯 爵 (Count Putiatine) 表 態, 二 人 成 功 說 服 清 廷 開 放 臺 灣, 並 准 外 人 在 臺 居 住 貿 易, 奠 立 天 津 條 約 談 判 的 部 分 基 礎 93 談 判 結 果, 英 國 得 在 牛 庄 登 州 臺 灣 潮 州 ( 汕 頭 ) 瓊 州 ( 海 南 ) 等 口 岸 居 住 貿 易 ( 後 又 加 開 長 江 三 口 之 鎮 江 九 江 漢 口 ); 法 國 得 在 瓊 州 潮 州 臺 灣 淡 水 登 州 江 寧 居 住 貿 易 ; 94 美 國 獲 開 臺 灣 與 潮 州 ; 95 俄 國 獲 開 臺 灣 府 瓊 州 府 96 四 國 皆 得 依 最 惠 國 待 遇 條 款 至 上 述 各 港 通 商 97 此 外, 還 重 定 清 廷 對 外 關 稅 98 值 得 注 意 者, 談 判 過 程 裡, 與 此 次 武 力 干 預 無 關 的 美 俄 為 談 判 先 鋒, 主 動 積 極, 與 清 廷 利 害 最 無 涉 的 美 國 尤 然 ; 用 武 先 鋒 的 的 英 國 最 低 調 ; 與 英 國 同 步 動 武 欲 張 其 勢 並 揚 威 世 界 的 法 國 態 度 上 居 處 美 俄 與 英 國 二 者 之 間, 可 見 四 國 責 任 風 險 89 徐 中 約, 中 國 近 代 史 上 冊, 頁 202;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頁 徐 中 約, 中 國 近 代 史 上 冊, 頁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頁 參 看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reprinted by Ch eng-wen publishing company, Taipei, p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參 看 葉 振 輝, 清 季 臺 灣 開 阜 之 研 究, 頁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 參 看 翁 如 珊, 清 末 臺 灣 洋 貨 的 進 口 與 消 費 (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2011 年 ), 頁 黃 嘉 謨, 美 國 與 臺 灣,( 台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近 代 史 研 究 所 專 刊 (14),1979 年 ), 頁 籌 辦 夷 務 始 末 選 輯, 弁 言, 頁 4; 參 看 翁 如 珊, 清 末 臺 灣 洋 貨 的 進 口 與 消 費, 頁 籌 辦 夷 務 始 末 選 輯, 弁 言, 頁 4;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 參 看 黃 嘉 謨, 美 國 與 臺 灣, 頁 190; 葉 振 輝, 清 季 臺 灣 開 阜 之 研 究, 頁 63-90; 翁 如 珊, 清 末 臺 灣 洋 貨 的 進 口 與 消 費, 頁 即 1858 年 的 上 海 稅 則 商 議 見 徐 中 約, 中 國 近 代 史 上 冊, 頁
40 之 任 務 分 擔 與 合 作 密 切 99 另 外, 天 津 條 約 中, 僅 中 法 條 約 提 到 淡 水 開 港, 其 揚 威 海 外 與 對 抗 英 國 的 因 素 似 乎 大 過 通 商 ; 100 英 美 兩 國 條 約 皆 未 提 及 淡 水, 原 因 之 一 可 能 是 淡 水 已 經 法 國 提 出, 諸 國 皆 可 援 用 最 惠 國 待 遇 條 款 前 往 貿 易 101 由 於 清 廷 自 始 不 願 開 港, 天 津 條 約 簽 訂 後,1859 年 間, 英 國 使 節 欲 北 上 換 約, 遭 遇 阻 攔, 衝 突 再 起 英 法 於 是 再 度 聯 軍, 攻 陷 北 京,1860 年 簽 訂 北 京 條 約, 天 津 條 約 的 合 法 性 才 在 中 國 確 立, 102 臺 灣 終 得 正 式 開 港 而 後 陸 續 的 修 約 中, 又 於 北 京 條 約 附 款 中 加 開 口 岸,1861 年, 法 國 獲 開 雞 籠 為 淡 水 之 附 屬 港,1863 年, 英 國 則 獲 開 打 狗 為 臺 灣 府 之 附 屬 港, 103 然 二 者 因 有 子 口 之 爭, 雞 籠 實 際 開 港 時 間 為 1863 年, 打 狗 為 1864 年 開 港 以 後, 條 約 港 埠 雖 在 滬 尾, 但 英 商 發 現 臺 灣 北 部 商 業 均 在 艋 舺 乃 由 駐 淡 水 之 英 國 代 理 領 事 向 中 國 官 員 交 涉,1862 年 逕 行 通 告 將 淡 水 條 約 港 界 擴 充, 包 括 艋 舺 104 但 據 葉 振 輝 的 研 究 觀 之, 當 時 清 廷 似 未 真 正 同 意, 直 至 1866 年 左 右, 才 見 外 商 在 艋 舺 貿 易 合 法 化 的 跡 象 105 ( 三 ) 英 國 在 臺 領 事 與 海 關 之 設 置 ( ) 1860 年 12 月, 英 國 政 府 任 命 史 溫 侯 (Robert Swinhoe) 為 駐 臺 副 領 事, 布 朗 99 籌 辦 夷 務 始 末 選 輯 之 弁 言 中 清 朝 官 員 上 奏 : 法 有 請 將 浙 江 溫 州 海 口 及 距 廈 門 不 遠 之 山 島 有 買 賣 處 通 商 之 要 求, 並 稱 暗 地 早 已 交 易, 惟 求 明 定 章 程 同 時 美 國 亦 提 條 款, 謂 現 有 數 處 早 經 私 開 貿 易, 咸 可 立 為 通 商 正 港 於 英 國 態 度 方 面 則 未 有 明 言, 可 知 英 國 態 度 低 調 參 看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 臺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 編 (1987), 籌 辦 夷 務 始 末 選 輯, 弁 言 ( 臺 文 叢 第 203 種, 臺 北 : 臺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 ), 頁 4; 參 看 翁 如 珊, 清 末 臺 灣 洋 貨 的 進 口 與 消 費, 頁 葉 振 輝, 清 季 臺 灣 開 阜 之 研 究, 頁 美 國 對 華 全 權 大 使 列 威 廉 曾 向 清 廷 要 求 開 放 七 口 : 瓊 州 電 白 潮 州 之 汕 頭 泉 州 臺 灣 淡 水 溫 州, 最 後 納 入 中 美 增 開 港 口 處 者 僅 潮 州 與 臺 灣 兩 地, 原 因 如 其 事 後 之 解 釋 : 只 要 有 最 惠 國 待 遇 條 款, 他 國 新 得 增 開 之 口 岸, 美 商 亦 得 享 有 其 同 等 之 貿 易 權 利 見 黃 嘉 謨, 美 國 與 臺 灣 ( 台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近 代 史 研 究 所 專 刊 (14),1979 年 ), 頁 ; 葉 振 輝, 清 季 臺 灣 開 阜 之 研 究, 頁 徐 中 約, 中 國 近 代 史 上 冊, 頁 參 看 葉 振 輝, 清 季 臺 灣 開 阜 之 研 究, 頁 81-89;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F.O.228/313, p.55, Notification; F.O.228/398,pp , George to Wade, 7/24/1865.;British Parliamentary Papers, China(Irish University Press), Vol.8, p.79, Wood S. Schenck to Report Hart, Esq., 1/31/1867, Report on the Trade at the Port of Tamsui, Formosa, for the year 參 看 葉 振 輝, 清 季 臺 灣 開 阜 之 研 究, 頁 93 26
41 (Geo. C. P. Braune) 為 助 理, 史 溫 侯 成 為 第 一 任 來 臺 之 外 國 領 事 代 表 1861 年 7 月, 史 溫 侯 由 廈 門 搭 乘 英 國 炮 艦 寇 克 查 特 號 (Cockchater) 抵 達 打 狗, 自 打 狗 經 陸 路 至 臺 灣 府 中 國 當 局 安 頓 他 住 於 鳳 興 廟 內 然 該 廟 附 近 秩 序 紊 亂, 暴 徒 徘 徊, 群 聚 囂 亂, 中 國 官 府 不 願 從 史 溫 侯 之 請, 驅 散 他 們, 乃 受 邀 在 一 名 府 城 大 華 商 家 中 暫 住 一 晚 不 久, 他 在 城 內 找 到 另 一 舒 適 住 所, 從 此 史 溫 侯 在 臺 灣 府 之 日, 都 居 此 處 106 史 溫 侯 觀 察 臺 灣 各 地, 認 為 淡 水 的 貿 易 前 途 較 有 希 望, 遂 於 1861 年 12 月 中 旬 搭 乘 英 國 炮 艦 迅 捷 號 (Handy) 抵 達 淡 水, 將 領 事 辦 公 處 移 駐 於 此 107 抵 達 淡 水 後 一 年 內, 史 溫 侯 不 能 找 到 陸 上 居 處, 只 得 在 怡 和 洋 行 的 裝 卸 船 冒 險 號 (Adventure) 上 設 其 辦 公 處 與 住 所 108 但 是, 淡 水 與 臺 灣 府 之 中 國 官 員 相 隔 懸 遠, 交 涉 不 便, 因 此 後 來 重 回 南 部, 遷 其 領 事 辦 公 處 至 打 狗, 設 於 甸 特 洋 行 的 鴉 片 裝 卸 船 三 重 號 (Ternate) 上, 直 至 1866 年 才 遷 居 陸 地, 北 部 英 國 領 事 館 則 留 給 布 朗 主 持 1865 年 臺 灣 府 開 設 之 英 國 領 事 辦 公 處, 則 由 Thomas Watters( 助 理 領 事 ) 負 責 109 臺 灣 海 關 之 設 置, 較 外 國 領 事 稍 晚,1863 年 淡 水 始 設 海 關 110 為 防 走 私 與 海 盜, 故 於 打 狗 置 鈴 字 手 (Tidewaiter) 兩 名, 在 臺 灣 海 岸 邊 緝 私 與 巡 防 由 於 海 關 首 設 淡 水, 與 打 狗 貿 易 的 船 隻, 需 先 至 廈 門 福 州 或 淡 水 中 任 何 一 處, 將 其 船 貨 估 價, 才 能 前 往 打 狗 卸 貨 ; 駛 離 打 狗 的 船 隻, 亦 需 先 至 廈 門 福 州 或 淡 水 中 任 何 一 地, 否 則 不 准 前 往 其 他 的 口 岸, 外 商 在 臺 貿 易 頗 感 不 便 111 但 不 久,1864 年 5 月 5 日, 威 廉. 馬 克 士 威 爾 (William Maxwell) 開 辦 打 狗 海 關, 擔 任 該 關 稅 務 司, 終 消 解 上 述 之 不 便 其 辦 事 處 設 於 怡 和 洋 行 在 打 狗 安 置 之 鴉 片 裝 卸 船 拓 荒 者 號 106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據 Davidson 紀 錄, 當 時 臺 灣 陸 上 幾 無 外 人 居 住 ; 淡 水 僅 有 的 外 國 人, 為 冒 險 號 的 船 長 與 船 員, 受 英 國 保 護 見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淡 水 海 關 首 任 稅 務 司 ( 代 理 ) 為 英 國 人 何 偉 (Howell); 繼 任 者 為 美 國 人 Schenk, 是 美 國 海 軍 上 將 沈 克 之 姪 子 見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42 (Pathfinder) 上 同 年 底, 安 平 設 立 分 關, 並 於 1865 年 1 月 1 日 展 開 其 業 務 安 平 海 關 開 辦 後, 必 麒 麟 (W. A. Pickering) 時 任 視 察, 負 責 安 平 關 務, 成 為 清 季 臺 灣 貿 易 史 上 著 名 的 人 物 112 總 之, 名 義 上, 臺 灣 之 開 港 早 在 1858 年, 然 當 地 設 備 之 佈 置 就 緒, 華 洋 貿 易 條 件 之 完 熟, 以 及 地 方 之 開 放 外 人 居 住, 則 已 在 1860 至 1865 年 間 二 甸 特 洋 行 與 怡 和 洋 行 的 崛 起 甸 特 洋 行 (Dent & Co.) 與 怡 和 洋 行 (Jardine, Matheson & Co.) 的 崛 起, 主 要 奠 基 於 對 華 之 鴉 片 貿 易, 二 者 並 對 日 後 英 商 杜 德 (John Dodd) 在 淡 水 之 發 展 影 響 深 遠 世 紀, 英 國 漸 成 對 華 貿 易 的 主 要 歐 洲 國 家 後, 對 中 國 茶 的 需 求 日 增, 113 但 也 因 此 長 期 對 華 貿 易 逆 差 英 國 人 需 要 華 貨 甚 殷, 茶 葉 尤 然, 但 華 人 對 英 貨 幾 無 需 求 114 乾 隆 中 期 後, 中 國 人 口 遠 勝 過 去, 生 計 日 艱, 基 層 民 眾 更 無 消 費 外 貨 的 意 願 但 是, 英 國 人 發 現 華 人 願 意 重 資 購 買 鴉 片, 足 補 購 買 中 國 茶 造 成 的 貿 易 逆 差, 於 是, 印 度 英 商 便 大 量 投 資 鴉 片 種 植, 運 銷 中 國 1773 年, 英 國 人 取 代 葡 萄 牙 人, 主 宰 鴉 片 貿 易 ; 同 年, 英 國 東 印 度 公 司 獲 印 度 鴉 片 種 植 的 壟 斷 權 ; 聞 中 115 國 禁 煙, 便 將 鴉 片 銷 售 委 交 英 國 散 商 代 辦, 規 避 清 廷 禁 令 116 甸 特 洋 行 與 怡 和 洋 行 即 在 此 背 景 下 逐 漸 崛 起, 藉 由 急 速 擴 張 的 鴉 片 經 營, 逐 漸 成 為 英 國 對 華 貿 易 112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 臺 北 : 中 研 院 經 濟 研 究 所,1982 年 ), 頁 徐 中 約, 中 國 近 代 史 上 冊 ( 香 港 : 中 文 大 學 出 版 社,2005 年 ), 頁 英 國 散 商 : 指 英 國 東 印 度 公 司 以 外 對 華 貿 易 的 英 商, 但 其 實 大 多 數 是 蘇 格 蘭 商 人 在 英 國 東 印 度 公 司 對 華 貿 易 壟 斷 時 期, 由 於 英 國 散 商 對 其 之 貿 易 競 爭, 向 為 東 印 度 公 司 敵 視, 常 以 公 司 特 許 狀 對 之 屢 加 取 締 然 迭 禁 不 絕, 且 英 國 東 印 度 公 司 發 現 英 國 散 商 的 好 處, 如 熟 悉 廣 州 當 地 商 務 民 情, 為 可 靠 的 兌 幣 代 理 人, 可 非 法 對 華 行 鴉 片 貿 易 等, 因 此 特 許 部 分 英 國 散 商 的 存 在, 委 託 散 商 為 其 做 各 項 對 華 貿 易 的 代 理 服 務, 並 允 許 對 華 貿 易 但 英 國 東 印 度 公 司 依 特 許 狀 仍 有 權 取 締 英 國 散 商 見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 台 北, 時 報 出 版 社,2001 年 ), 頁 16-17; 汪 敬 虞, 外 國 資 本 在 近 代 中 國 的 金 融 活 動 ( 北 京 : 人 民 出 版 社,1999 年 ), 頁 卜 正 民 (Timothy Brook) 若 林 丈 等 編 著, 弘 俠 譯, 鴉 片 政 權 ( 安 徽 : 黃 山 書 社,2009 年 ), 頁 6; 徐 中 約, 中 國 近 代 史 上 冊, 頁
43 的 主 要 公 司 怡 和 洋 行 是 十 九 世 紀 中 葉 興 起 的 大 公 司, 至 今 尤 存 它 始 於 1832 年, 由 兩 名 蘇 格 蘭 人 查 頓 (Jardine) 和 馬 地 臣 (Matheson) 共 創 117 初 於 東 印 度 公 司 向 廣 州 公 行 租 賃 的 英 國 新 夷 館 中 營 業, 位 於 夷 館 最 東 端 的 溪 灣 ; 怡 和 之 名 據 說 得 自 匯 流 入 珠 江, 而 畫 出 夷 館 區 東 界 的 一 條 小 溪 118 查 頓 與 馬 地 臣 正 式 成 立 怡 和 洋 行 前, 是 以 英 國 散 商 的 身 份 專 營 中 印 鴉 片 的 走 私 貿 易, 同 時 尚 替 英 國 東 印 度 公 司 做 各 種 代 理 服 務, 如 放 款 保 險 等 資 金 管 理 投 資 藍 靛 種 植 規 避 清 廷 的 禁 令 走 私 鴉 片 等 119 至 19 世 紀 結 束, 怡 和 洋 行 一 直 是 英 國 惠 格 黨 的 忠 實 支 持 者 120 甸 特 洋 行 (Dent & Co.), 又 名 寶 順 洋 行, 是 十 九 世 紀 中 葉 在 華 最 主 要 的 英 資 洋 行 之 一, 與 怡 和 洋 行 齊 名, 且 為 英 國 托 利 黨 的 擁 護 者 121 甸 特 洋 行 起 源 很 早, 1823 年 時, 湯 瑪 斯. 甸 特 (Thomas Dent: 蘇 格 蘭 人 的 後 裔 ) 以 撒 丁 尼 亞 (Sardinian) 領 事 的 身 分 來 廣 州, 並 以 合 伙 人 的 身 分 加 入 大 衛 森 洋 行 (Davidson & Co.) 1824 年, 大 衛 森 離 開 中 國, 該 洋 行 於 是 改 名 甸 特 洋 行 (Dent & Co.), 中 文 名 稱 為 寶 順 洋 行, 122 亦 有 中 國 文 獻 稱 其 顛 地 洋 行 寶 順 一 辭, 主 要 取 其 寶 貴 和 順 之 意, 以 期 在 中 國 發 展 順 利, 但 此 非 本 文 的 主 角 杜 德 在 臺 灣 的 寶 順 洋 行 (Dodd & Co.), 這 點 後 面 將 會 談 到 它 與 1832 年 成 立 的 怡 和 洋 行 同 為 當 時 英 國 東 印 度 公 司 旗 下 的 散 商 公 司 之 一, 主 要 負 責 代 理 業 務, 如 放 款 保 險 船 運 業 鴉 片 走 私 等 123 直 至 1833 年, 英 國 國 會 終 止 英 國 東 印 度 公 司 的 對 華 貿 易 特 權 前, 甸 特 洋 行 一 直 與 英 國 東 印 度 公 司 相 互 合 作, 共 享 對 華 壟 斷 貿 易 的 利 益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甸 117 W. E. Cheong, Mandarins and Merchants(London and Malmo: Curzon Press Ltd, 1979), 263; 詹 姆 斯. 司 圖 亞 特 著, 陳 寧 生 張 學 仁 編 譯, 香 港 與 怡 和 洋 行 ( 湖 北 : 武 漢 大 學 出 版 社, 1986 年 ), 頁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汪 敬 虞, 外 國 資 本 在 近 代 中 國 的 金 融 活 動 ( 北 京 : 人 民 出 版 社,1999 年 ), 頁 1-6;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 台 北, 時 報 出 版 社,2001 年 ), 頁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W. E. Cheong, Mandarins and Merchants (London and Malmo: Curzon Press Ltd, 1979), p Yen-ping Hao( 郝 延 平 ), The Commercial Revolution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 The Rise of Sino-Western Mercantile Capitalism(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7), p ;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44 特 的 政 治 與 對 華 貿 易 立 場 上 跟 東 印 度 公 司 幾 乎 如 出 一 轍, 主 張 和 平 貿 易, 不 贊 同 強 硬 立 場, 與 其 他 大 部 分 英 國 散 商 ( 包 括 怡 和 ) 的 立 場 大 異 其 趣, 可 見 二 者 關 係 之 友 好 可 能 超 過 怡 和 與 東 印 度 公 司 的 關 係 124 相 反 地, 怡 和 則 似 乎 與 東 印 度 公 司 關 係 不 甚 和 睦, 例 如 查 頓 曾 在 1834 年 嚴 厲 批 評 過 英 國 東 印 度 公 司 的 財 務 運 作 不 彰 年 代, 來 華 之 英 國 散 商 日 增, 貿 易 壓 力 漸 強, 原 來 的 中 國 市 場 無 法 滿 足 其 需 求, 因 此 亟 欲 打 開 中 國 的 貿 易 大 門, 以 圖 擴 展 市 場 生 存 的 空 間 同 時, 英 國 散 商 們 無 法 忍 受 英 國 東 印 度 公 司 長 期 壟 斷 對 華 貿 易, 因 此 透 過 支 持 英 國 國 會 中 主 張 對 外 自 由 貿 易 的 黨 派 惠 格 黨 (Whig), 於 1833 年 正 式 終 止 英 國 東 印 度 公 司 在 華 的 貿 易 壟 斷 權, 允 許 英 國 散 商 自 由 來 華 貿 易 126 此 後, 英 商 自 由 來 華 貿 易 者 開 始 激 增 怡 和 洋 行 創 始 人 查 頓 (Jardine) 127 與 馬 地 臣 (Matheson) 皆 英 國 惠 格 黨 的 忠 實 支 持 者, 據 其 日 後 的 行 事 作 風, 明 顯 地 也 是 支 持 對 華 開 放 自 由 貿 易 的 有 力 者 128 因 此, 在 終 止 英 國 東 印 度 公 司 對 華 貿 易 的 特 權 方 面, 怡 和 或 有 暗 中 參 與 129 當 時 甸 特 洋 行 對 此 事 看 法 如 何, 目 前 並 無 文 獻 可 稽 不 過, 從 其 公 司 成 員 堅 定 支 持 托 利 黨 的 政 治 立 場, 130 與 東 印 度 公 司 觀 點 如 出 一 轍, 及 其 於 1839 年 面 對 清 廷 強 硬 取 締 鴉 片 時 堅 決 反 對 英 國 動 武 來 看, 甸 特 洋 行 可 能 不 很 贊 同 中 國 開 放 自 124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參 看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徐 中 約, 中 國 近 代 史 上 冊 ( 香 港 : 中 文 大 學 出 版 社,2005 年 ), 頁 ;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Jardine: 原 中 文 譯 名 為 渣 甸, 疑 因 其 經 營 鴉 片 貿 易, 故 取 懷 高 度 貶 意 的 中 文 譯 名, 與 律 勞 卑 男 爵 (Lord William John Napier of Merchiston) 被 取 中 文 名 律 勞 卑 的 狀 況 類 似, 都 含 中 文 貶 意 據 說 律 勞 卑 被 告 知 其 中 文 名 中 勞 卑 二 字 的 真 正 含 義 時, 氣 得 火 冒 三 丈 參 看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怡 和 洋 行 的 兩 大 創 始 人 查 頓 與 馬 地 臣 皆 支 持 英 國 惠 格 黨, 因 此 英 國 東 印 度 公 司 特 許 狀 的 終 止, 二 人 可 能 皆 有 協 助 兩 人 晚 年 回 國, 先 後 選 上 英 國 國 會 議 員, 皆 屬 惠 格 黨, 可 知 其 與 惠 格 黨 關 係 之 深 見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 台 北 : 時 報 出 版 社,2001 年 ), 頁 怡 和 洋 行 的 查 頓 曾 在 1834 年 的 8 月 致 信 曼 徹 斯 特 的 麥 克 威 克 (John MacVicar), 批 評 英 國 東 印 度 公 司 的 財 務 運 作 不 彰, 並 認 為 英 國 散 商 與 代 理 商 對 此 不 應 保 持 緘 默 參 看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74 30
45 由 貿 易 對 此 我 們 能 想 到 的 理 由 是 : 開 放 自 由 貿 易 將 加 速 英 商 來 華 競 爭 貿 易 的 機 會, 導 致 甸 特 洋 行 對 華 貿 易 的 寡 佔 優 勢 備 受 威 脅 英 國 東 印 度 公 司 對 亞 洲 的 貿 易 特 權 陸 續 被 終 止 後, 131 英 國 散 商 在 英 國 國 會 的 影 響 力 日 增, 執 政 多 年 且 堅 定 支 持 英 國 東 印 度 公 司 的 托 利 黨 開 始 失 去 國 會 的 多 數 席 次 與 執 政 權, 改 由 支 持 對 外 自 由 貿 易 的 惠 格 黨 執 政 132 英 國 東 印 度 公 司 對 亞 洲 貿 易 的 特 許 狀 於 1833 年 終 止 後, 英 商 對 華 自 由 貿 易 的 障 礙 僅 剩 中 國 政 府 了 當 時 的 滿 清 帝 國 趨 於 中 衰 閉 關 自 守, 懼 怕 外 商 的 到 來 會 造 成 華 洋 商 人 勢 力 的 普 遍 成 長, 動 搖 中 華 農 業 帝 國 下 政 經 社 會 結 構 的 穩 定, 導 致 清 朝 的 統 治 危 機 133 因 此, 不 論 英 商 如 何 殷 切 期 盼 打 開 中 國 市 場, 清 朝 方 面 總 是 無 法 接 受, 至 於 英 商 以 鴉 片 貿 易 平 衡 中 英 貿 易 逆 差 的 作 法, 則 更 令 清 廷 反 感, 堅 定 了 其 拒 絕 擴 大 中 英 貿 易 的 意 志 134 結 果, 怡 和 與 甸 特 都 因 此 在 這 個 華 洋 貿 易 大 開 的 時 代 背 景 下 快 速 崛 起, 成 為 對 華 貿 易 的 要 角, 並 奠 立 日 後 更 進 一 步 對 臺 貿 易 的 基 礎 三 怡 和 與 甸 特 對 臺 貿 易 之 源 起 怡 和 洋 行 是 首 先 發 難 要 求 英 國 國 會 以 武 力 逼 迫 清 廷 開 放 市 場 的 英 商 公 司, 至 少 期 望 取 得 一 對 華 自 由 貿 易 的 港 口, 臺 灣 開 港 之 議 也 由 其 初 始 1830 年 冬 季, 已 有 47 名 在 華 英 商 向 下 議 院 請 願, 要 求 在 中 國 取 得 一 個 永 久 據 點 為 商 業 基 地, 至 少 獲 得 一 個 接 近 海 岸 的 島 嶼 ; 怡 和 洋 行 當 是 重 要 的 聯 名 發 起 人 之 一, 但 對 於 要 取 得 何 港 未 有 明 確 共 識 其 中, 怡 和 之 馬 地 臣 贊 成 零 仃 群 島 (Lintin Group) 之 一 島, 查 頓 則 主 張 臺 灣, 無 人 提 及 香 港 1832 年 之 張 丙 事 件, 使 查 頓 認 為 是 取 131 英 國 東 印 度 公 司 對 印 貿 易 特 權 於 1813 年 被 廢 除, 對 華 貿 易 特 權 於 1833 年 被 廢 除 132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參 看 Robert Gardella, Harvesting Mountains: Fujian and the China Tea Trade, , p.50; Robert Gardella, The Boom Years of the Fukien Tea Trade, , (edited by John King Fairbank, America s China Trade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Cambridge / Massachusetts and Lond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 p 徐 中 約, 中 國 近 代 史 上 冊, 頁
46 得 臺 灣 的 良 機, 但 英 國 政 府 遲 無 動 作, 計 畫 未 成 135 此 時, 怡 和 洋 行 已 藉 由 支 配 中 印 鴉 片 走 私 的 實 力, 累 積 起 雄 厚 的 財 富, 在 英 商 對 華 貿 易 公 司 中 居 於 實 質 的 領 導 地 位, 136 對 惠 格 黨 之 外 相 巴 麥 尊 (Henry J. T. Palmerston) 之 對 華 貿 易 政 策 也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影 響 力 年 3 月 12 日 宣 宗 實 錄 載 查 頓 : 船 隻 鴉 片, 多 半 係 其 經 營, 實 為 奸 細 渠 魁 138 英 國 購 買 中 國 茶 葉, 需 求 甚 多, 對 華 長 期 赤 字 為 平 衡 貿 易 失 衡, 擴 大 購 買 中 國 茶 葉, 英 國 政 府 允 許 英 商 對 華 鴉 片 貿 易 的 擴 張, 已 如 前 述 結 果 相 當 成 功, 大 英 帝 國 整 體 的 對 華 貿 易 由 入 超 變 出 超, 白 銀 增 加, 有 助 擴 大 英 國 對 華 茶 葉 貿 易 的 規 模 139 然 對 中 國 而 言, 代 價 太 大, 中 國 受 鴉 片 毒 害 者 日 眾, 銀 漏 嚴 重, 於 是 清 廷 開 始 強 硬 取 締 140 道 光 皇 帝 於 1839 年 令 林 則 徐 至 廣 州 徹 查, 銷 毀 鴉 片, 導 致 兩 大 鴉 片 英 商 公 司 怡 和 與 甸 特 損 失 慘 重 怡 和 洋 行 盛 怒 之 餘, 決 定 採 取 強 硬 手 段, 向 英 國 國 會 力 說 動 武, 強 制 清 廷 打 開 中 國 市 場, 取 得 英 國 企 求 的 對 華 貿 易 據 點, 並 懲 罰 清 廷 嚴 禁 鴉 片 的 舉 措 141 當 時 的 英 國 首 相 巴 麥 尊 乃 惠 格 黨 領 袖, 海 外 英 商 的 支 持 為 其 執 政 的 重 要 基 礎 之 一, 對 於 怡 和 的 要 求 自 不 能 置 身 事 外, 142 乃 設 法 運 用 其 影 響 力, 說 服 英 國 國 會 進 行 一 場 爭 議 性 極 大 的 戰 爭 最 後, 英 國 國 會 於 1840 年 4 月 135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44-45;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上 ), 臺 灣 風 物,32 卷 4 期,1982 年, 頁 勒 費 窩 (Edward LeFevour) 著, 陳 曾 年 樂 嘉 書 譯, 怡 和 洋 行 年 在 華 活 動 概 述 ( 上 海 : 社 會 科 學 院 出 版 社,1986), 頁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大 清 宣 宗 成 皇 帝 實 錄 ( 台 北 : 華 文 書 局,1964), 卷 318, 頁 25( 或 頁 5703) 139 大 英 帝 國 整 體 對 華 貿 易 由 入 超 變 出 超, 主 要 是 對 印 度 英 商 與 其 印 度 殖 民 政 府 而 言, 英 國 本 島 對 華 貿 易 仍 有 大 量 的 貿 易 逆 差 參 看 勒 費 窩 (Edward LeFevour) 著, 陳 曾 年 樂 嘉 書 譯, 怡 和 洋 行 年 在 華 活 動 概 述, 頁 2-3; 卜 正 民 (Timothy Brook) 若 林 丈 等 編 著, 弘 俠 譯, 鴉 片 政 權, 安 徽 : 黃 山 書 社,2009 年, 卜 正 民 (Timothy Brook) 若 林 丈 等 編 著, 弘 俠 譯, 鴉 片 政 權,6-7 徐 中 約, 中 國 近 代 史 上 冊 ( 香 港 : 中 文 大 學 出 版 社,2005 年 ), 頁 G. W. Carrington, Foreigners in Formosa, (San Francisco : Chinese Materials Center, Inc, 1978), p. 23. ; 查 頓 退 休 返 國 後, 代 表 多 數 廣 東 的 英 商 親 向 英 國 外 相 巴 麥 尊 (Palmerston) 提 出 一 份 強 硬 的 建 議 書, 要 求 動 武 對 付 中 國 見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上 ), 臺 灣 風 物,32 卷 4 期 (1982 年 12 月 ), 頁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81 32
47 初, 居 然 以 極 微 多 數 通 過 對 華 動 武 年 5 月 鴉 片 戰 爭 爆 發 前 夕, 英 國 人 仍 未 決 定 取 何 處 為 貿 易 據 點 此 時 馬 地 臣 贊 成 取 臺 灣, 但 查 頓 自 倫 敦 函 稱 : 此 島 太 大, 難 於 控 制, 因 而 主 張 攻 佔 舟 山 群 島 144 割 佔 臺 灣 之 議 未 被 採 用 145 鴉 片 戰 爭 的 結 果, 英 商 勢 力 大 獲 全 勝, 簽 訂 南 京 條 約, 割 取 香 港 為 自 由 的 通 商 口 岸, 並 獲 得 在 中 國 五 口 : 廣 州 福 州 廈 門 寧 波 上 海 通 商 的 權 利 對 於 怡 和 洋 行 為 首 的 多 數 英 商 而 言, 這 是 值 得 慶 賀 的, 但 對 於 甸 特 洋 行 而 言, 卻 可 能 是 心 情 複 雜 他 們 原 本 與 英 國 東 印 度 公 司 共 享 的 貿 易 壟 斷 與 和 諧 商 務, 卻 在 1833 年 被 這 些 英 商 們 破 壞 了 如 今 增 加 了 中 國 貿 易 口 岸, 雖 給 甸 特 洋 行 貿 易 擴 張 的 絕 佳 機 會, 但 相 對 地, 也 增 加 了 其 他 英 商 來 華 貿 易 的 機 會, 無 異 提 高 了 商 業 競 爭 的 壓 力, 此 未 必 是 甸 特 洋 行 當 初 樂 見 儘 管 清 廷 同 意 開 港, 中 英 雙 方 仍 衝 突 不 斷, 只 因 太 平 天 國 於 1850 年 興 起, 雙 方 問 題 暫 時 按 下 1856 年 至 1857 年, 太 平 天 國 敗 像 漸 現, 英 國 方 採 積 極 行 動, 聯 合 法 國, 先 後 對 華 發 動 兩 次 英 法 聯 軍 之 役, 逼 迫 清 廷 做 更 多 貿 易 讓 步, 已 如 前 述 怡 和 與 甸 特 至 1860 年 北 京 條 約 簽 訂 後, 才 正 式 上 岸 設 行 貿 易, 然 而, 英 商 對 臺 灣 的 走 私 貿 易 早 已 出 現 北 部 的 雞 籠 與 淡 水 已 於 1851 年 半 正 式 地 對 外 貿 易, 146 怡 和 對 臺 貿 易 的 首 封 信 函 出 現 於 1855 年, 內 容 是 關 於 樟 腦 與 鴉 片 的 走 私 147 至 1858 年 年, 怡 和 與 甸 特 已 運 售 大 量 的 樟 腦 148 二 者 在 臺 之 大 量 貿 易 143 郭 廷 以, 近 代 中 國 史 綱 ( 香 港 : 弘 文 出 版 社,1978 年 ), 頁 M. Greenberg, British Trade and the Opening of China, (New York and London: Reprinted of the 1951 ed, published by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Eng, 1951), P 參 見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上 ), 臺 灣 風 物,32 卷 4 期 (1982 年 12 月 ), 頁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上 ), 臺 灣 風 物,32 卷 4 期 (1982 年 12 月 ), 頁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上 ), 臺 灣 風 物,32 卷 4 期 (1982 年 12 月 ), 頁 葉 振 輝, 1850 年 代 怡 和 檔 臺 灣 史 料 輯 要, 頁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上 ), 臺 灣 風 物,32 卷 4 期 (1982 年 12 月 ), 頁 8 33
48 149 之 所 以 密 集 出 現 於 1850 年 代, 可 能 與 福 州 貿 易 之 衰 疲 和 太 平 天 國 的 興 起 使 中 國 東 南 沿 岸 貿 易 受 阻 有 關 150 唯 不 同 者, 怡 和 注 意 臺 灣 的 時 間 似 較 甸 特 為 早,1830 年 代, 當 怡 和 熱 心 關 注 臺 灣 貿 易 潛 力 之 際, 甸 特 未 見 舉 動 不 論 中 間 過 程 與 因 果 如 何, 怡 和 與 甸 特 終 究 於 1840 至 1860 年 代 成 為 支 配 華 洋 貿 易 的 兩 大 首 席 英 商 公 司, 並 在 1860 年 代 的 對 臺 貿 易 方 面 扮 演 要 角 四 臺 灣 開 港 後 甸 特 洋 行 與 怡 和 洋 行 的 貿 易 爭 霸 1860 年 臺 灣 開 港 後, 甸 特 與 怡 和 展 開 激 烈 的 貿 易 爭 霸 戰, 二 家 公 司 長 期 不 睦, 互 相 競 爭, 151 都 想 在 臺 灣 市 場 上 捷 足 先 登 甸 特 於 1860 年 迅 速 在 臺 灣 的 打 狗 ( 今 高 雄 ) 與 淡 水 建 立 其 商 務 據 點, 152 主 要 經 營 項 目 以 樟 腦 與 鴉 片 貿 易 為 主 幾 乎 同 一 時 間, 怡 和 也 在 打 狗 爭 先 買 地 設 行 153 淡 水 業 務 方 面, 甸 特 與 怡 和 之 間 的 競 爭, 正 式 始 於 1862 年, 二 者 將 其 代 理 商 常 駐 該 處, 並 在 當 時 北 部 最 重 要 的 都 市 之 一 艋 舺 設 有 華 籍 職 員 部 門, 安 置 銀 師 (shroffs: 類 似 買 辦, 主 要 工 作 是 兌 錢 ) 當 時 甸 特 駐 淡 水 之 代 理 葡 商 為 P. F. da Silva 怡 和 則 由 華 籍 代 理 商 經 理 淡 水 業 務, 另 由 一 名 英 國 船 長 莫 里 遜 (William Morrison) 往 來 淡 水 打 狗 間, 監 督 二 處 業 務 1863 年 初, 另 有 英 國 人 廉 伯 (Churlton C. Rainbow) 抵 達 淡 水, 擔 任 甸 特 駐 淡 水 之 代 理 商 154 雙 方 互 別 苗 頭 的 意 味 濃 厚 149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頁 27; 黃 嘉 謨, 甲 午 戰 前 之 臺 灣 煤 務, 頁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頁 怡 和 與 甸 特 長 期 不 和, 據 說 源 自 於 1830 年 加 爾 各 達 商 行 紛 紛 倒 閉 事 件, 怡 和 洋 行 創 始 人 查 頓 得 知 印 度 商 行 倒 閉, 僅 求 自 保, 減 低 自 己 的 損 失, 回 廣 州 時 卻 沒 有 將 印 度 商 行 大 量 倒 閉 的 消 息 讓 甸 特 知 道, 導 致 甸 特 洋 行 虧 損 慘 重, 從 此 二 公 司 結 仇 政 治 立 場 的 不 同 更 讓 二 方 關 係 雪 上 加 霜, 甸 特 洋 行 是 標 準 的 托 利 黨 支 持 者, 怡 和 洋 行 則 是 忠 誠 的 惠 格 黨 成 員, 二 方 在 諸 多 事 務 的 意 見 上 處 處 相 左, 交 惡 甚 深 見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 台 北 : 時 報 出 版 社,2001 年 ), 頁 黃 富 三, 臺 灣 開 港 前 後 怡 和 洋 行 對 臺 貿 易 體 制 的 演 變, 臺 灣 商 業 傳 統 論 文 集 ( 臺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臺 灣 史 研 究 所 籌 備 處,1999), 頁 黃 富 三, 臺 灣 開 港 前 後 怡 和 洋 行 對 臺 貿 易 體 制 的 演 變, 臺 灣 商 業 傳 統 論 文 集, 頁 據 黃 富 三 對 怡 和 檔 之 研 究, 怡 和 洋 行 之 駐 臺 商 務 代 理 人 應 為 Alexander Morrison, 而 非 William Morrison 但 依 Davidson 原 文, 此 似 為 不 同 的 二 人, 非 指 同 一 人, 故 暫 依 原 文 見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 黃 富 三, 臺 灣 開 港 前 後 怡 和 洋 行 對 臺 貿 易 體 制 的 演 變, 臺 灣 商 業 傳 統 論 文 集,( 臺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臺 灣 史 研 究 所 籌 備 處,1999 年 ), 頁 98 34
49 關 於 怡 和 與 甸 特 對 臺 經 貿 策 略 之 演 變, 怡 和 留 下 豐 富 的 資 料, 甸 特 於 1867 年 倒 閉 後, 155 則 沒 有 太 多 相 關 文 獻 可 供 研 究 但 因 二 者 的 經 營 策 略 幾 乎 相 仿, 疑 有 相 互 抄 襲, 因 此 其 彼 此 的 演 變 理 應 非 常 相 似 怡 和 洋 行 對 臺 之 經 營, 據 黃 富 三 的 研 究, 大 致 有 三 個 階 段 的 演 變 156 :( 一 ) 船 長 ( 貨 監 ) 制 (super cargo or captain), 或 依 商 貿 易 制 時 期 (1830 年 代 1864 年 ) 157 ( 二 ) 商 務 代 理 人 制 (agent) 時 期 158 ( 三 ) 委 託 代 理 商 制 (agency) 時 期 159 事 實 上, 應 該 還 有 一 個 時 期, 即 怡 和 和 甸 特 聯 合 壟 斷 臺 灣 貿 易 時 期 ( 年 7 月 左 右 ): 怡 和 與 甸 特 為 了 避 免 彼 此 惡 性 競 爭, 排 除 其 他 的 貿 易 競 爭 者, 乃 暫 釋 夙 怨, 開 始 合 作 1861 年, 二 者 共 同 壟 斷 臺 灣 的 樟 腦 與 鴉 片 貿 易, 160 至 1865 年 7 月 左 右 才 終 止 161 不 過, 由 於 這 段 時 期 橫 跨 前 述 整 個 怡 和 對 臺 經 貿 發 展 的 三 階 段 時 期 ( ), 故 不 便 並 論 英 商 杜 德 即 在 甸 特 與 怡 和 之 爭 霸 背 景 下 悄 悄 崛 起, 二 大 公 司 之 經 貿 決 策, 均 對 杜 德 未 來 之 發 展 影 響 深 遠, 下 面 將 詳 論 這 段 歷 史 過 程 155 北 華 捷 報,1867 年 8 月 5 日, 第 192 頁 參 看 郝 延 平 譯 本,The Commercial Revolution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 中 國 近 代 商 業 革 命 ( 臺 北 : 南 天 書 局,1987), 頁 356 ( 郝 延 平 原 文 註, 頁 318 ) 156 黃 富 三 關 於 怡 和 洋 行 對 臺 貿 易 三 階 段 論 為 : 船 長 總 監 制 商 務 代 理 人 制 與 委 託 代 理 商 制 見 黃 富 三, 臺 灣 開 港 前 後 怡 和 洋 行 對 臺 貿 易 體 制 的 演 變, 臺 灣 商 業 傳 統 論 文 集 ( 台 北 : 中 研 院 臺 灣 史 研 究 所 ), 頁 船 長 ( 貨 監 ) 制 (super cargo or captain): 據 黃 富 三 研 究, 臺 灣 開 港 前, 怡 和 對 臺 貿 易 必 需 走 私, 由 船 長 全 權 負 責 船 隻 進 出 口 貨 的 買 賣, 並 得 機 動 處 理 各 種 意 外 狀 況 開 港 後, 外 商 對 臺 貿 易 合 法 化, 遂 由 船 長 ( 貨 監 ) 制 轉 向 商 務 代 理 人 制 但 怡 和 並 在 淡 水 並 無 立 即 登 岸 設 行, 北 臺 貿 易 仍 由 船 長 負 責 了 一 段 時 間, 才 由 商 務 代 理 制 取 代 另 據 郝 延 平 研 究,1821 年 後, 由 於 清 廷 下 令 禁 止 澳 門 與 黃 埔 的 鴉 片 走 私 貿 易, 英 國 散 商 開 始 了 外 洋 停 泊 制 度 (the outer anchorage system), 鴉 片 貿 易 集 中 於 零 丁 島 其 制 即 等 同 於 船 長 ( 貨 監 ) 制 見 Yen-ping Hao, The Commercial Revolution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 The Rise of Sino-Western Mercantile Capitalism, p 商 務 代 理 人 制 時 期 : 開 港 後, 怡 和 洋 行 即 在 臺 灣 要 港 設 立 據 點, 派 怡 和 的 代 理 人 經 營 如 1859 年 底, 首 任 代 理 人 率 洛 文 (Thomas Sullivan) 入 住 打 狗 即 為 一 例 159 委 託 代 理 商 制 (agency) 時 期 : 開 港 後, 怡 和 對 臺 貿 易 之 直 接 經 營 帶 來 不 少 問 題, 如 買 辦 或 銀 師 的 舞 弊 華 商 的 競 爭 華 商 付 款 延 遲 等 問 題, 使 代 理 人 疲 於 奔 命 而 代 理 人 與 香 港 總 行 之 聯 繫, 依 賴 信 函 船 隻, 緩 不 濟 急 最 後 改 託 長 駐 臺 灣 條 約 口 岸 的 獨 立 商 人 為 其 服 務, 才 有 效 解 決 上 述 困 難 見 黃 富 三, 臺 灣 開 港 前 後 怡 和 洋 行 對 臺 貿 易 體 制 的 演 變, 臺 灣 商 業 傳 統 論 文 集 ( 台 北 : 中 研 院 臺 灣 史 研 究 所 ), 頁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Taipei:Reprinted by Ch eng-wen publishing company, 1972), p Dodd & Co. to J.M. & Co., October 2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50 第 二 節 杜 德 的 崛 起 ( ) 英 商 杜 德 最 為 人 知 的 事 蹟 是 推 廣 臺 灣 茶 葉, 廣 銷 美 國 與 世 界 各 國, 使 其 遠 近 馳 名 其 事 業 成 就 不 但 吸 引 大 量 華 洋 商 人 投 入 此 域, 且 為 臺 灣 北 部 創 造 驚 人 的 財 富 與 經 濟 基 礎 然 而, 其 崛 起 過 程 卻 始 終 成 謎, 特 別 是 杜 德 於 正 式 建 立 其 公 司 行 號 前 (1867 年 ) 的 事 蹟, 罕 為 人 知 本 節 欲 透 過 當 時 留 下 的 各 類 資 料 : 包 括 杜 德 本 人 發 表 的 文 章 後 來 英 國 報 紙 的 追 述 稍 後 時 期 的 紀 錄 等 等, 重 建 這 段 鮮 為 人 知 的 杜 德 崛 起 之 過 程 一 樟 腦 貿 易 與 淡 水 商 務 據 點 的 建 立 ( 年 ) 約 翰. 杜 德 (John Dodd) 出 生 於 1838 年 10 月 25 日, 為 英 格 蘭 西 北 端 蘭 開 夏 郡 之 普 雷 斯 頓 (Preston Lancashire) 居 民 年 7 月 18 日 逝 世 於 其 位 於 北 威 爾 斯 的 住 宅 裡, 享 年 69 歲 163 杜 德 逝 世 後, 後 人 追 述 他 為 蘇 格 蘭 人, 關 於 這 一 點, 杜 德 在 1890 年 返 英 定 居 後, 曾 發 表 福 爾 摩 沙 (Formosa) 一 文 在 蘇 格 蘭 地 理 學 會, 因 此 他 可 能 與 蘇 格 蘭 關 係 密 切, 或 許 其 祖 先 原 為 蘇 格 蘭 人, 因 某 些 原 因 而 成 為 英 格 蘭 人 其 父 名 約 翰, 原 為 普 雷 斯 頓 當 地 的 賣 肉 屠 夫, 其 母 名 南 西 生 下 杜 德 的 當 時, 父 母 年 齡 各 為 28 與 23 杜 德 出 生 當 世, 正 值 英 國 維 多 利 亞 女 王 時 期, 工 業 革 命 蓬 勃 發 展, 普 雷 斯 頓 剛 好 位 於 以 曼 徹 斯 特 (Manchester) 為 核 心 的 工 業 帶 中, 棉 織 工 業 快 速 發 展, 吸 引 大 量 窮 困 的 鄉 間 移 民 入 住, 普 雷 斯 頓 因 而 逐 漸 發 展 為 英 國 的 棉 織 工 業 重 鎮 164 由 於 工 業 革 命 的 影 響, 導 致 英 國 工 業 重 鎮 的 衛 生 環 境 急 速 惡 化 年, 普 雷 斯 頓 的 人 口 成 長 至 超 過 原 來 的 兩 倍, 使 當 地 城 鎮 房 舍 暴 增 住 房 擁 擠, 為 因 應 移 民 遽 增 的 需 求, 必 需 將 原 地 房 屋 以 背 對 背 的 密 集 方 式 增 建 住 屋, 因 此 變 162 Niki J. P. Alsford, John Dodd at Tamsui, The Witnessed Account of British Resident(Taipei Taiwan:SMC Publishing INC.), p. 5; The Hong Kong Daily Press, August, 5, p China Overland Trade Report, July, 22, p Niki J. P. Alsford, John Dodd at Tamsui, The Witnessed Account of British Resident, p
51 出 許 多 原 先 沒 有 的 彎 窄 巷 道 同 時, 當 地 居 民 尚 需 忍 受 濕 冷 氣 候 下 終 年 不 去 籠 罩 全 城 的 工 廠 黑 煙 於 是, 普 雷 斯 頓 的 衛 生 條 件 急 劇 惡 化, 對 身 心 健 康 戕 害 極 大, 成 為 當 地 居 民 向 外 發 展 的 動 力 杜 德 之 往 東 亞 發 展, 應 該 與 此 密 切 相 關 年, 杜 德 的 父 親 轉 業 為 酒 吧 老 闆 166 後 來 輾 轉 成 為 甸 特 洋 行 (Dent & Co.) 裡 一 艘 著 名 飛 剪 船 的 船 長, 與 甸 特 洋 行 的 創 始 人 有 良 好 深 厚 的 關 係, 但 確 切 時 間 與 船 名 不 得 而 知 年, 杜 德 離 開 家 鄉, 前 往 香 港, 成 為 甸 特 洋 行 的 一 員, 年 僅 12 歲, 開 始 可 能 是 做 售 貨 或 打 雜 的 服 務, 日 後 自 然 成 為 甸 特 洋 行 的 正 規 職 員, 做 售 貨 記 帳 之 類 的 工 作 年 開 港 後, 外 商 勢 力 大 舉 入 臺, 主 要 為 樟 腦 貿 易 樟 腦 因 其 醫 療 除 濕 去 霉 消 臭 防 蟲 宗 教 儀 式 等 功 能, 具 有 相 當 的 國 際 市 場 169 但 中 英 法 天 津 北 京 條 約 於 1860 年 生 效 後, 清 朝 當 局 宣 布 : 除 了 臺 南 淡 水 及 其 附 屬 港 雞 籠 港 外, 其 餘 海 岸 禁 止 外 貿 外 商 因 此 打 退 堂 鼓, 運 腦 船 隻 撤 離 臺 灣 西 岸, 因 為 他 們 原 能 逕 往 臺 灣 西 岸 的 樟 腦 產 地 廉 價 買 腦, 如 今 外 商 船 隻 限 於 條 約 口 岸, 樟 腦 陸 運 費 用 增 加, 買 腦 的 歐 美 消 費 者 又 不 願 負 擔 額 外 的 運 腦 成 本, 以 致 無 利 可 圖 170 然 而, 當 時 怡 和 與 甸 特 卻 沒 有 被 清 朝 官 府 做 出 如 上 的 限 制, 相 反 地, 海 關 人 員 還 特 許 甸 特 與 怡 和 在 非 條 約 口 岸 進 行 樟 腦 與 鴉 片 的 對 向 貿 易, 原 因 不 明, 也 許 清 朝 官 府 有 意 藉 由 對 甸 特 與 怡 和 在 臺 貿 易 的 特 許, 排 除 大 部 分 的 外 商, 達 成 限 制 外 商 勢 力 在 臺 擴 張 的 目 的 甸 特 與 怡 和 似 曾 與 臺 灣 的 地 方 官 員 郊 商 豪 族 大 戶 等 地 方 勢 力 攜 手 合 作, 共 同 壟 斷 臺 灣 的 樟 腦 與 鴉 片 貿 易 171 於 是, 從 1861 年 開 始, 二 家 公 司 實 質 享 有 臺 灣 樟 腦 與 鴉 片 的 壟 斷 經 營 權 172 杜 德 即 在 此 背 景 下, 於 1860 或 1861 年 初 至 臺 灣, 擔 任 甸 特 洋 行 駐 淡 水 的 船 165 Niki J. P. Alsford, John Dodd at Tamsui, The Witnessed Account of British Resident, p Niki J. P. Alsford, John Dodd at Tamsui, The Witnessed Account of British Resident, p China Overland Trade Report, July, 22, p The Hong Kong Daily Press, August, 5, p 林 欣 宜, 十 九 世 紀 的 臺 灣 北 部 山 區 與 樟 腦, 收 於 吳 密 察 主 編, 臺 灣 重 層 近 代 論 文 集 ( 臺 北 : 播 種 者 出 版 社,2000), 頁 84; 林 滿 紅, 清 代 臺 灣 之 茶 糖 樟 腦, 頁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Dodd & Co. to J.M. & Co., October 2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52 長 與 代 理 商, 在 臺 灣 沿 岸 做 樟 腦 與 鴉 片 的 貿 易 173 杜 德 於 1867 年 10 月 25 日 致 函 怡 和 ( 這 時 的 甸 特 洋 行 已 於 同 年 8 月 5 日 倒 閉, 詳 情 後 論 ), 談 到 樟 腦 問 題 時, 透 露 了 這 一 段 往 事 : 直 到 兩 年 前, 您 的 公 司 與 甸 特 洋 行 對 此 ( 樟 腦 ) 懷 有 很 大 的 興 趣, 兩 家 公 司 都 與 各 個 樟 腦 產 區 中 最 有 影 響 力 的 商 人 締 結 大 量 的 合 約, 您 形 同 擁 有 樟 腦 的 獨 佔 貿 易 樟 腦 船 運 由 我 以 甸 特 洋 行 代 理 商 的 身 份 負 責 執 行, 從 淡 水 南 邊 70 哩 處 的 後 壟 海 岸 啟 程, 您 與 甸 特 洋 行 的 雙 桅 縱 帆 船 被 海 關 允 許 造 訪 非 條 約 口 岸, 並 卸 下 鴉 片, 裝 上 樟 腦 年, 怡 和 與 甸 特 均 已 在 淡 水 陸 上 置 其 代 理 商 之 居 所 與 倉 庫, 175 杜 德 當 時 即 在 淡 水 定 居, 176 成 立 其 商 務 據 點, 擔 任 甸 特 駐 淡 水 的 代 理 商, 177 並 使 用 甸 特 安 排 給 他 的 代 理 商 居 所 與 倉 庫, 178 經 營 其 樟 腦 貿 易 當 時 的 英 國 臣 民 在 南 部 者 有 14 名, 而 在 淡 水 者 僅 9 名, 其 中 三 名 為 新 加 入 者, 英 商 杜 德 為 其 中 之 一 179 最 初, 杜 德 在 臺 灣 沿 岸 做 的 樟 腦 和 鴉 片 貿 易 堪 稱 順 利, 但 是,1861 年 領 事 館 設 置 後 兩 三 年 來, 來 臺 貿 易 的 外 商 漸 多, 對 於 清 朝 樟 腦 專 賣 的 舉 措 漸 感 不 耐, 也 對 甸 特 與 怡 和 聯 合 壟 斷 樟 腦 與 鴉 片 貿 易 大 為 不 滿 因 此, 其 他 外 商 開 始 向 領 事 施 壓, 指 控 甸 特 與 怡 和 違 反 條 約 口 岸 自 由 貿 易 與 嚴 禁 壟 斷 的 基 本 原 則 180 同 時,1865 年 7 月 以 後, 清 朝 官 方 突 然 下 令 取 消 甸 特 與 怡 和 在 非 條 約 口 岸 貿 易 的 權 利 杜 德 於 1867 年 10 月 25 日 致 函 怡 和 時, 談 到 了 這 段 歷 史 : 173 Dodd & Co. to J.M. & Co., October 2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265.;Haroid M. Otness, One Thousand Westerners in Taiwan, to 1945, A Biographical and Bibliographical Dictionary, p ;George Williams Carrington, Foreigners in Formosa, (San Francisco: Chinese Material Center, Inc., 1978), p Dodd & Co. to J.M. & Co., October 2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Death of Mr. John Dodd, China Overland Trade Report, 1907, July 22., p 當 時 的 英 國 臣 民 在 南 部 者 有 14 名, 而 在 淡 水 者 僅 9 名, 其 中 三 名 為 新 加 入 者, 英 商 杜 德 為 其 中 之 一 見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178. &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178. &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53 最 後 一 次 由 外 國 人 做 的 樟 腦 船 運 是 由 我 負 責 執 行, 時 在 1865 年 7 月 然 而, 不 久 之 後, 商 務 總 監 向 海 關 委 員 ( 通 商 口 委 員 ) 下 令 : 禁 止 外 國 船 隻 前 往 任 何 港 口, 除 了 淡 水 與 雞 籠 結 果, 兩 家 公 司 逐 漸 對 樟 腦 失 去 興 趣 181 依 照 清 朝 官 員 新 令, 外 商 在 臺 灣 的 樟 腦 與 鴉 片 船 運 貿 易 只 能 在 淡 水 與 雞 籠 進 行, 運 腦 成 本 增 加, 對 甸 特 與 怡 和 的 樟 腦 生 意 無 異 是 一 大 打 擊 於 是, 甸 特 與 怡 和 在 內 外 壓 力 的 不 利 因 素 下, 在 1865 年 7 月 以 後 開 始 有 限 度 地 出 讓 樟 腦 市 場 給 其 他 的 公 司, 二 者 並 安 排 各 自 的 代 理 商 經 營 樟 腦, 防 止 更 多 商 行 加 入 樟 腦 競 爭 182 因 此,1865 年 間, 在 臺 灣 南 北 做 樟 腦 貿 易 的 商 行 計 有 : 打 狗 港 的 英 國 公 司 怡 和 洋 行 甸 特 洋 行 天 利 洋 行 (MacPhail & Co.) 183, 淡 水 與 雞 籠 則 有 怡 和 洋 行 旗 下 的 代 理 公 司 美 利 士 洋 行 (Milisch & Co.,1865 年 ), 184 還 有 美 國 公 司 富 友 德. 哈 士 特 公 司 (Field, Hastus & Co.), 以 及 甸 特 洋 行 旗 下 的 代 理 英 商 杜 德 (1864 年 ) 185 清 朝 官 方 突 然 取 消 甸 特 洋 行 在 臺 灣 非 條 約 口 岸 行 樟 腦 與 鴉 片 貿 易 的 舉 措, 原 對 甸 特 的 代 理 商 兼 船 長 杜 德 是 一 項 打 擊, 但 未 料 意 外 刺 激 杜 德 發 現 另 一 條 新 興 崛 起 之 路 淡 水 茶 業 二 杜 德 創 行 前 對 淡 水 茶 葉 之 經 營 ( ) 杜 德 在 1865 年 時, 以 經 營 淡 水 茶 業 崛 起, 乃 奠 基 於 福 州 茶 業 的 發 展 成 果, 181 Dodd & Co. to J.M. & Co., October 2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據 Davidson 說 法, 英 商 公 司 天 利 洋 行 (McPhail & Co.) 於 1864 年 至 1865 年 間 加 入 樟 腦 競 爭 行 列 見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176; 葉 振 輝, 天 利 行 史 事 考, 台 灣 文 獻 (38 卷 3 期,1987 年 9 月 刊 ) 184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上 ), 臺 灣 風 物,32 卷 4 期 (1982 年 12 月 ), 頁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54 因 此, 欲 瞭 解 前 者 的 歷 史, 必 需 先 對 後 者 的 歷 史 背 景 有 所 瞭 解, 然 後 才 能 更 進 一 步 瞭 解 杜 德 如 何 在 淡 水 藉 由 茶 葉 經 營 而 崛 起 以 下 將 詳 論 這 段 歷 史 的 發 展 過 程 ( 一 ) 臺 灣 開 港 前 福 州 茶 業 的 發 展 ( 年 ) 茶 飲 原 作 藥 用, 晚 至 明 代 的 徐 光 啟 仍 視 為 神 奇 之 藥 飲 186 不 知 何 時 開 始, 茶 漸 普 為 飲 料, 唐 朝 時 (7-10 世 紀 ), 茶 已 成 為 國 內 重 要 的 商 品, 但 從 國 內 商 品 演 變 為 國 際 商 品, 則 要 等 到 17 世 紀 歐 洲 各 國 的 東 印 度 公 司 來 華 貿 易, 才 逐 漸 成 形 187 英 國 於 世 紀 成 為 對 華 貿 易 的 主 要 國 家 後, 對 中 國 茶 的 需 求 日 增, 188 因 而 對 中 國 有 大 量 的 貿 易 赤 字 189 於 是 英 國 政 府 藉 由 允 許 英 商 擴 大 其 對 華 之 鴉 片 貿 易, 使 大 英 帝 國 整 體 對 華 貿 易 由 入 超 變 出 超, 190 可 用 白 銀 因 而 增 加, 促 進 英 國 對 華 茶 葉 貿 易 的 擴 張 191 然 而 鴉 片 貿 易 帶 給 中 國 的 銀 漏 與 毒 品 問 題 終 使 中 英 雙 方 爆 發 鴉 片 戰 爭 (1839 年 ), 結 果 清 廷 戰 敗, 被 迫 於 1842 年 簽 訂 南 京 條 約, 開 放 五 港, 福 州 為 其 一 192 英 商 早 於 鴉 片 戰 前, 便 對 福 州 茶 葉 的 出 口 貿 易 深 感 興 趣 1817 年 時, 英 國 東 印 度 公 司 駐 粵 澳 的 茶 葉 專 家 撒 母 耳. 柏 (Samuel Ball) 為 了 公 司 之 茶 業 擴 張, 在 其 小 冊 中 鼓 吹 開 啟 中 國 第 二 通 商 口 岸, 其 茶 葉 貿 易 需 遠 比 最 不 受 英 商 歡 迎 的 口 岸 廣 州 便 利 其 中, 他 認 為 : 最 鄰 近 茶 產 地 的 福 州 最 合 其 需, 且 相 信 其 開 港 與 茶 出 口 將 為 整 個 福 建 帶 來 繁 榮, 進 而 刺 激 福 建 人 民 對 英 國 與 歐 陸 工 業 產 品 之 消 費 186 Robert Gardella, Harvesting Mountains: Fujian and the China Tea Trade, , p.21. 徐 光 啟, 農 政 全 書, 卷 39,1639 年, 頁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 臺 北 : 中 研 院 經 濟 研 究 所,1982 年 ), 頁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頁 卜 正 民 (Timothy Brook) 若 林 丈 等 編 著, 弘 俠 譯, 鴉 片 政 權, 頁 6-7 徐 中 約, 中 國 近 代 史 上 冊 ( 香 港 : 中 文 大 學 出 版 社,2005 年 ), 頁 大 英 帝 國 整 體 對 華 貿 易 由 入 超 變 出 超, 主 要 是 對 印 度 英 商 與 其 印 度 殖 民 政 府 而 言, 英 國 本 島 對 華 貿 易 仍 有 大 量 的 貿 易 逆 差 參 看 勒 費 窩 (Edward LeFevour) 著, 陳 曾 年 樂 嘉 書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2-3; 卜 正 民 (Timothy Brook) 若 林 丈 等 編 著, 弘 俠 譯, 鴉 片 政 權, 頁 Yen-ping Hao( 郝 延 平 ), The Commercial Revolution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 The Rise of Sino-Western Mercantile Capitalism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7), p. 337.( 徐 中 約, 中 國 近 代 史 上 冊, 頁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頁 26 40
55 需 求 193 基 於 相 同 的 信 念,1835 年 春, 英 國 海 軍 將 領 戈 登 (C. J. Gordon) 與 查 理 斯. 古 茲 拉 夫 (Rev.Charles Gutzlaff) 受 命 率 艦 前 往 福 建, 溯 閩 江 上, 探 查 其 沿 岸 產 茶 帶, 尋 求 中 國 茶 葉 貿 易 突 破 之 道 儘 管 不 久 就 被 福 州 當 局 的 戰 船 發 現, 將 其 禮 貌 但 堅 定 地 驅 回, 但 此 事 足 證 鴉 片 戰 前 英 國 對 福 州 開 港 的 渴 望 194 南 京 條 約 簽 訂 後, 福 州 雖 已 開 為 條 約 口 岸, 然 部 分 民 情 排 外, 清 廷 背 後 支 持, 地 方 官 員 附 和, 延 至 1844 年 才 正 式 通 商 195 開 港 後 至 1850 年 代 前, 福 州 一 直 沒 有 在 茶 業 外 貿 上 扮 演 什 麼 突 出 的 角 色, 此 與 清 朝 的 官 方 政 策 高 度 相 關 數 世 紀 以 來, 福 建 茶 早 有 大 量 的 外 貿 出 口, 但 清 朝 的 地 方 官 員 有 一 共 識 : 不 准 茶 葉 自 福 州 出 口 196 主 因 之 一 可 能 是 為 了 阻 止 華 洋 商 人 的 勢 力 在 中 國 沿 海 的 普 遍 發 展, 影 響 中 央 政 府 控 制 地 方 局 勢 的 力 量 ; 另 一 個 原 因 可 能 是 清 廷 與 廣 州 貿 易 體 系 利 益 的 結 合 下, 對 福 州 茶 業 外 貿 擴 大 的 抵 制 由 於 華 洋 貿 易 的 趨 勢 難 以 抗 拒, 因 此 清 廷 設 計 出 一 套 廣 州 體 系, 將 華 洋 貿 易 侷 限 於 人 為 商 業 限 制 仍 多 以 廣 州 為 核 心 的 貿 易 帶, 一 方 面 合 乎 清 廷 的 政 權 利 益, 另 一 方 面 使 廣 州 官 商 壟 斷 華 洋 貿 易, 取 得 廣 州 官 商 們 對 這 個 政 策 的 支 持 197 結 果, 福 州 茶 葉 雖 多 產 自 福 建 西 北 的 山 丘, 卻 必 需 經 由 陸 路 轉 運 至 廣 州 與 上 海 (1842 年 南 京 條 約 簽 訂 後 ) 方 能 外 銷 出 口 198 因 此, 當 外 商 勢 力 欲 圖 在 福 州 發 展 茶 業 外 貿 時, 很 自 然 地 就 與 清 廷 和 廣 州 官 商 的 利 益 衝 突 了 中 國 官 員 因 此 廣 泛 展 開 罷 買 (boycutt) 外 貨 運 動, 199 並 獲 得 地 方 上 相 當 數 量 仕 紳 的 支 持 200 但 福 193 Robert Gardella, Harvesting Mountains: Fujian and the China Tea Trade, , p Robert Gardella, Harvesting Mountains: Fujian and the China Tea Trade, , p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頁 Robert Gardella, Harvesting Mountains: Fujian and the China Tea Trade, , p.50;robert Gardella, The Boom Years of the Fukien Tea Trade, ,, p 道 光 皇 帝 本 人 曾 很 明 確 地 反 對 福 州 對 外 開 放 貿 易 另 一 方 面, 英 國 人 認 為 北 京 當 局 之 所 以 不 願 發 展 福 州 的 貿 易, 是 因 為 要 保 障 廣 州 體 系 下 廣 州 官 商 們 的 壟 斷 性 商 業 利 益, 這 些 人 會 盡 力 阻 止 其 他 省 分 發 展 對 外 貿 易 參 看 Robert Gardella, Harvesting Mountains: Fujian and the China Tea Trade, , p.50;robert Gardella, The Boom Years of the Fukien Tea Trade, , p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頁 27;Robert Gardella, Harvesting Mountains: Fujian and the China Tea Trade, , p.51;robert Gardella, The Boom Years of the Fukien Tea Trade, , p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頁 Robert Gardella, Harvesting Mountains: Fujian and the China Tea Trade, , p.50;robert P. Gardella, The Boom Years of the Fukien Tea Trade, , p
56 建 官 商 中 暗 地 支 持 擴 大 福 州 外 貿 者 大 有 人 在, 因 福 州 民 氣 孱 弱, 重 利 輕 義, 心 志 不 齊, 與 廣 東 情 形 迥 不 相 埒 只 是, 福 建 官 商 間 礙 於 清 廷 意 旨, 意 見 紛 紜, 且 顯 然 地, 福 建 官 員 必 需 堅 定 表 態 支 持 清 廷 的 立 場, 201 因 此, 儘 管 罷 買 外 貨 效 果 不 佳, 202 但 畢 竟 有 其 影 響 如 此, 福 州 茶 業 的 發 展 自 不 理 想 不 利 福 州 茶 業 外 貿 發 展 的 因 素 不 僅 如 此 本 來, 福 州 地 近 武 夷 山 區, 可 就 近 經 營 茶 業 外 貿, 直 銷 歐 美, 然 福 建 山 多 原 少, 地 狹 人 稠, 產 糧 尚 難 自 給, 營 茶 自 非 易 事, 也 不 符 清 廷 的 糧 食 政 策 ; 203 且 英 商 發 現 福 州 港 淺 積 沙 頗 盛, 不 利 大 船 停 泊, 需 小 船 接 應 大 船 來 貨, 條 件 遠 遜 上 海 ; 福 州 內 陸 的 強 匪 與 外 海 附 近 的 中 國 海 盜 猖 獗 204 以 上 因 素, 雖 不 如 清 廷 阻 止 華 洋 貿 易 擴 張 的 意 圖 重 要, 但 確 實 為 福 州 外 貿 增 添 不 利 條 件, 故 而 英 商 甚 少 來 此 結 果, 至 1850 年, 僅 5 名 英 國 人 住 在 福 州, 205 甚 至 英 商 中 有 以 福 州 易 取 溫 州 臺 灣 之 論 開 港 三 年, 僅 7 艘 外 國 商 船 來 此 停 泊, 三 隻 為 英 籍 英 商 寧 願 集 中 投 資 上 海, 茶 葉 外 貿 亦 集 中 上 海 與 廣 州 206 然 而,1840 年 代 末 期, 上 述 情 勢 開 始 轉 變, 逼 使 清 朝 官 員 必 需 放 棄 對 廣 州 外 貿 壟 斷 體 系 的 支 持 207 太 平 天 國 革 命 (1850 年 ) 前 夕, 銀 漏 問 題 在 中 國 中 部 與 南 部 一 帶 日 益 嚴 重, 物 價 普 遍 下 跌 ; 米 價 既 降, 銀 價 卻 騰 貴 ; 農 民 賣 米 所 得 減 少, 卻 仍 要 以 銀 支 付 固 定 數 量 的 土 地 稅, 負 擔 沈 重 ; 商 業 活 動 就 業 與 收 入 同 受 牽 連 顯 然 地, 鴉 片 的 走 私 貿 易 至 少 是 導 致 這 種 狀 況 發 生 的 要 因 之 一 208 結 果, 福 建 浙 江 江 西 湖 北 湖 南 等 中 南 部 各 省 爆 發 財 政 危 機, 因 此, 鼓 勵 外 貿, 201 見 道 光 朝 籌 辦 夷 務 始 末, 卷 七, 頁 21;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頁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頁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頁 48-50; 陳 秋 坤, 清 代 臺 灣 土 著 地 權 官 僚 漢 佃 與 岸 裡 社 人 的 土 地 變 遷 ( ) ( 中 央 研 究 院 近 代 史 研 究 所 專 刊 (74),1994 年 ), 頁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頁 27-28;Robert Gardella, Harvesting Mountains: Fujian and the China Tea Trade, , p Robert Gardella, Harvesting Mountains: Fujian and the China Tea Trade, , p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頁 Robert Gardella, Harvesting Mountains: Fujian and the China Tea Trade, , p.51-52; Robert Gardella, The Boom Years of the Fukien Tea Trade, , p Robert Gardella, Harvesting Mountains: Fujian and the China Tea Trade, , p.51-52; Robert Gardella, The Boom Years of the Fukien Tea Trade, , p
57 出 口 絲 茶, 以 賺 回 銀 元, 重 新 活 絡 中 國 經 濟 和 銀 元 流 通, 乃 成 必 要 之 惡 年 間, 太 平 天 國 革 命 爆 發, 開 始 威 脅 福 建 茶 葉 經 由 陸 運 轉 往 廣 州 或 上 海 的 商 路, 危 及 其 帶 來 的 官 府 稅 收 福 建 官 員 們 開 始 向 咸 豐 皇 帝 上 書 力 勸, 請 求 暫 時 對 福 州 外 貿 解 禁, 准 其 直 接 對 外 貿 易 210 至 1853 年, 清 廷 已 經 無 法 阻 止 福 建 人 民 對 外 貿 的 急 迫 需 求, 福 州 的 外 貿 禁 令 形 如 虛 設 1855 年 時, 福 建 巡 撫 呂 佺 孫 上 奏 直 言 : 福 建 居 民 多 賴 茶 業 維 生, 今 遇 太 平 天 國 之 亂, 茶 業 蕭 條 為 解 決 福 建 當 前 的 民 生 問 題 與 財 政 危 機, 並 協 助 軍 費 籌 措, 對 抗 太 平 軍 的 威 脅, 福 州 外 貿 之 弛 禁 有 其 必 要 ; 同 時, 他 還 認 為 : 發 展 福 建 茶 業 可 協 助 中 國 賺 回 銀 元, 活 絡 民 生 經 濟, 並 達 成 富 國 強 兵 的 目 標 211 由 於 他 的 努 力, 清 廷 終 於 對 福 州 外 貿 正 式 弛 禁 212 從 此 開 啟 福 州 茶 業 的 外 貿 良 機 另 一 方 面, 1853 年 時, 正 當 太 平 天 國 席 捲 中 國 東 南 各 省 氣 勢 旺 盛 之 際, 粵 賊 擾 兩 楚, 金 陵 道 梗, 崇 安 茶 商 停 販, 213 導 致 福 建 茶 葉 無 法 陸 運 至 廣 州 或 上 海 出 口, 影 響 外 商 對 華 之 茶 葉 貿 易 美 國 旗 昌 洋 行 (Russell & Co.) 為 嘗 試 突 破 太 平 軍 封 鎖 的 影 響, 建 立 直 接 的 買 茶 通 路, 乃 派 其 買 辦 攜 帶 鉅 資, 前 往 福 州 附 近 武 夷 茶 區, 將 茶 裝 船, 順 閩 江 下, 直 達 福 州 出 口, 此 乃 外 商 在 中 國 建 立 內 地 茶 葉 收 購 制 度 之 由 來 結 果 空 前 成 功, 其 他 洋 行 紛 起 效 尤, 怡 和 甸 特 皆 建 立 起 內 地 茶 葉 收 購 體 系 214 福 州 於 是 逐 漸 成 為 中 國 茶 業 的 外 貿 中 心, 或 可 謂 因 禍 得 福 215 由 於 內 地 茶 葉 收 購 制 度 之 興 起, 奠 基 於 外 商 投 資, 故 而 福 州 茶 的 生 產 資 本 最 209 Robert Gardella, Harvesting Mountains: Fujian and the China Tea Trade, , p.51-52; Robert Gardella, The Boom Years of the Fukien Tea Trade, , p Robert Gardella, Harvesting Mountains: Fujian and the China Tea Trade, , p.51-52; Robert Gardella, The Boom Years of the Fukien Tea Trade, , p Robert Gardella, Harvesting Mountains: Fujian and the China Tea Trade, , p.51-52; Robert Gardella, The Boom Years of the Fukien Tea Trade, , p Robert Gardella, Harvesting Mountains: Fujian and the China Tea Trade, , p.51-52; Robert Gardella, The Boom Years of the Fukien Tea Trade, , p 見 福 建 新 通 志, 卷 十 七, 通 紀, 頁 5;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頁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頁 28-29;Yen-ping Hao, The Commercial Revolution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 The Rise of Sino-Western Mercantile Capitalism, p ;robert Gardella, Harvesting Mountains: Fujian and the China Tea Trade, , p.55-56;robert Gardella, The Boom Years of the Fukien Tea Trade, , p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頁
58 初 高 度 依 賴 外 資 其 運 作 上 通 常 是 洋 行 融 資 給 錢 莊, 錢 莊 借 貸 給 茶 棧 茶 棧 為 及 早 獲 茶, 常 預 支 茶 款 給 茶 莊, 由 之 轉 借 山 戶 在 洋 行 派 遣 買 辦 從 事 內 地 收 購 時, 則 貸 款 給 茶 莊, 再 轉 貸 山 戶 貿 易 金 融 方 面, 由 於 福 建 茶 的 主 要 顧 客 是 英 國, 其 金 融 景 氣 足 以 影 響 福 建 茶 市 的 狀 況 例 如 1857 年, 英 國 的 商 業 危 機 造 成 製 造 市 場 不 景 氣, 數 家 銀 行 宣 告 倒 閉, 影 響 銀 行 信 用, 匯 票 的 使 用 因 而 於 年 間 頓 減, 導 致 福 建 茶 貿 易 阻 滯, 輸 出 減 少 216 隨 著 福 州 內 地 茶 葉 收 購 體 系 的 精 細 化, 購 茶 之 產 量 估 計 機 制 與 茶 樣 制 度 (Sample Tea) 也 同 步 建 立, 前 者 由 數 家 洋 行 根 據 往 年 的 輸 出 量 估 計 每 年 的 茶 葉 產 銷, 後 者 乃 由 各 洋 行 建 立 起 一 套 鑑 定 茶 葉 品 質 的 機 制, 將 中 國 茶 師 與 英 國 茶 師 的 鑑 定 標 準 統 一 化 一 方 面 控 制 福 建 茶 的 產 銷 量, 一 方 面 可 能 為 建 立 福 建 茶 的 品 牌 信 用 與 等 級 劃 分, 使 福 建 茶 可 因 等 級 的 差 別 而 提 高 售 價, 且 避 免 華 商 擇 茶 不 細 與 茶 葉 摻 假 等 不 確 定 因 素 影 響 茶 質, 打 擊 福 建 茶 的 商 譽 217 內 地 茶 葉 收 購 制 度 購 茶 產 量 估 計 機 制 與 茶 樣 制 度 的 建 立, 皆 直 接 影 響 到 日 後 臺 茶 貿 易 體 系 的 發 展 218 福 州 成 為 中 國 的 茶 業 中 心 後, 自 1850 年 代 後 期 至 1860 年 代 後 期, 各 洋 行 的 運 茶 飛 剪 船 (Tea Clippers) 展 開 激 烈 的 運 茶 競 賽 為 將 茶 葉 早 日 裝 船 先 達 倫 敦, 開 始 競 買 茶 葉 這 種 狀 況 至 年 間 達 於 高 潮, 導 致 華 商 高 價 售 茶 於 洋 行, 倫 敦 卻 因 累 積 過 多 茶 葉 而 滯 銷, 迫 使 倫 敦 商 只 得 廉 價 出 售, 得 利 者 是 中 國 茶 棧 茶 莊 等 製 茶 者 與 歐 洲 消 費 者 直 到 1869 年 蘇 伊 士 運 河 開 通 後, 大 型 輪 船 開 始 取 代 飛 剪 船, 洋 行 的 茶 葉 能 集 中 運 輸, 並 在 同 一 時 間 送 達 倫 敦, 才 讓 運 茶 飛 剪 船 競 爭 的 時 代 漸 入 尾 聲 219 福 州 的 內 地 茶 葉 收 購 體 系 建 立 之 後, 福 州 茶 之 產 銷 與 年 俱 增, 至 1870 年 代 晚 期, 高 居 中 國 輸 出 茶 的 第 一 位, 成 為 清 廷 稅 收 最 豐 的 貿 易 商 品 然 而,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頁 華 商 對 福 建 茶 擇 茶 不 細 與 茶 葉 摻 假 等 問 題 之 嚴 重 化 約 在 1865 年, 但 之 前 必 已 有 類 似 狀 況 參 看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頁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頁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頁 31 44
59 年 後, 福 州 茶 的 品 質 開 始 下 降, 為 福 州 茶 業 的 未 來 帶 來 不 利 的 影 響, 主 因 與 激 烈 的 廉 價 競 爭 有 關 220 茶 價 居 高 不 下, 使 茶 莊 急 於 脫 手, 導 致 擇 茶 不 細 ; 且 其 包 裝 時 魚 目 混 珠, 摻 入 茶 末 增 重, 使 茶 質 下 降, 導 致 運 茶 至 英 時 遭 遇 不 小 的 批 評 221 正 當 福 州 茶 業 的 未 來 發 展 出 現 變 數 之 際, 卻 意 外 地 為 杜 德 之 經 營 臺 茶 帶 來 有 利 的 機 運 ; 同 時, 福 州 茶 業 發 展 的 經 驗 也 對 他 日 後 在 臺 茶 貿 易 上 的 開 拓 貢 獻 甚 大 ( 二 ) 杜 德 來 臺 前 臺 灣 茶 業 的 歷 史 發 展 臺 灣 野 生 茶 樹 早 見 荷 蘭 文 獻 222 據 淡 水 廳 志 載 : 臺 灣 的 原 住 民 從 未 利 用 茶 作 飲 料 每 年 通 事 與 原 住 民 議 定 日 期, 讓 漢 人 入 山 焙 茶 販 賣, 時 稱 山 茶 223 北 臺 茶 業 之 起, 據 連 橫 言, 嘉 慶 年 間 首 由 柯 朝 自 福 建 引 入 武 夷 茶 種, 224 植 於 魚 桀 魚 坑 ( 今 臺 北 縣 瑞 芳 一 帶 ), 收 成 甚 豐 225 臺 北 多 雨, 年 可 四 獲, 故 農 民 多 以 製 造 毛 茶 為 副 業 ; 於 是 茶 園 分 布 淡 水 河 上 流 及 其 支 流 大 嵙 崁 新 店 雞 籠 三 河 之 丘 陵 帶, 石 碇 深 坑 拳 山 ( 文 山 ) 大 屯 山 大 坪 山 南 港 八 里 坌 等 地 的 茶 葉 被 視 為 佳 品, 後 來 甚 至 移 植 新 竹, 但 其 生 產 之 埔 茶, 味 遜 價 低 226 茶 葉 栽 培 製 造 既 盛, 販 賣 隨 起 初 始 多 為 本 地 內 銷, 道 光 年 間, 淡 北 石 碇 拳 山 ( 文 山 ) 二 堡 居 民 多 植 茶 為 業, 並 運 茶 至 福 州 售 賣 227 至 1850 年 代, 深 坑 與 坪 林 尾 的 茶 園 且 成 供 應 茶 枝 剪 枝 及 插 枝 用 之 小 枝 的 中 心 228 但 至 1860 年 開 港 以 前, 臺 茶 貿 易 的 進 展 十 分 有 限 原 因 可 能 與 當 時 清 廷 的 農 糧 政 策 移 民 政 策 與 臺 灣 和 大 陸 的 米 穀 市 場 導 向 有 關 對 於 當 時 人 口 壓 力 日 重 220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頁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頁 郭 輝 譯, 巴 達 維 亞 城 日 記 ( 臺 灣 省 文 獻 委 員 會,1970 年 ), 頁 456 參 看 池 宗 憲 編 著, 貴 德 街 史 ( 臺 北 市 文 獻 委 員 會,2003 年 ), 頁 陳 慈 玉, 臺 北 縣 茶 葉 發 展 史 ( 臺 北 : 稻 香 出 版 社,2004 年 ), 頁 連 橫, 臺 灣 通 史 ( 臺 北 : 古 亭 書 屋 影 印 本,1973), 頁 735; 林 滿 紅, 清 代 臺 灣 之 茶 糖 樟 腦 業 與 臺 灣 之 社 會 經 濟 變 遷 ( ), 頁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 臺 北 : 師 範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專 刊,1984), 頁 陳 慈 玉, 臺 北 縣 茶 葉 發 展 史, 頁 見 陳 培 桂, 淡 水 聽 誌, 卷 四, 賦 役 志, 頁 71; 參 看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頁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 參 看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頁 76 45
60 的 臺 灣 與 大 陸 而 言, 茶 非 必 需 之 物, 增 加 糧 產 與 耕 作 面 積 才 是 當 務 之 急 ; 且 臺 灣 自 清 治 以 來, 漸 成 大 陸 穀 倉, 臺 灣 充 足 的 糧 源 有 助 兩 岸 貿 易, 米 穀 市 場 乃 成 核 心 ; 229 茶 雖 種 於 丘 陵, 不 影 響 種 稻 面 積, 但 大 陸 市 場 對 臺 茶 之 需 求 畢 竟 不 足, 茶 業 發 展 遂 被 忽 略, 反 不 如 經 營 兼 有 改 善 土 質 功 能 的 藍 靛 有 利 230 臺 茶 與 大 陸 茶 的 競 爭 不 公 也 是 原 因 之 一,1830 年 代 後, 臺 茶 運 廈 門 與 福 州 市 場, 當 時 每 擔 需 繳 2 圓 的 入 口 稅 才 能 投 行 販 賣 231 臺 灣 茶 種 尚 不 如 福 建 茶 種, 也 不 利 臺 茶 貿 易 的 擴 張, 英 國 副 領 事 史 溫 侯 曾 於 1861 年 對 臺 茶 的 報 告 稱 : 廈 門 及 中 國 之 批 發 商 頗 多 輸 入 臺 茶, 使 之 與 品 質 較 高 的 茶 葉 摻 雜, 232 可 知 當 時 臺 茶 品 質 不 如 大 陸, 使 大 陸 茶 商 喜 用 臺 茶 混 摻 陸 茶, 求 取 暴 利 清 廷 反 對 擴 大 華 洋 貿 易 的 政 策, 更 在 無 意 間 影 響 到 臺 茶 躍 升 為 國 際 商 品 的 機 會 結 果, 直 到 1865 年 前, 臺 灣 僅 有 少 量 粗 製 茶 出 口, 本 島 用 茶 尚 賴 大 陸 進 口 233 ( 三 ) 杜 德 經 營 淡 水 茶 葉 之 起 源 淡 水 開 港 後, 首 任 英 國 領 事 史 溫 侯 (Robert Swinhoe) 234 抵 達 淡 水, 發 現 臺 灣 早 有 相 當 數 量 的 茶 運 銷 大 陸, 到 任 後, 他 在 報 告 中 道 : 北 臺 適 合 茶 業 發 展, 原 因 是 : 一 北 臺 氣 候 冬 季 溫 濕, 因 此 臺 灣 的 茶 季 比 大 陸 早 二 臺 茶 品 質 可 由 更 好 技 術 從 事 栽 種 烘 焙 而 改 進, 或 選 擇 更 適 合 其 土 質 氣 候 的 品 種 三 有 二 三 個 港 口 靠 近 茶 葉 產 地, 交 通 便 利 史 溫 侯 還 寄 臺 灣 茶 葉 給 三 位 茶 葉 品 驗 師, 結 論 是 : 茶 之 味 道 甚 佳, 惟 製 茶 與 包 裝 方 式 過 於 簡 陋 黃 富 三, 施 世 榜 家 族 史 ( 國 史 館 臺 灣 文 獻 館 編 印,2006 年 ), 頁 60-61; 陳 秋 坤, 清 代 臺 灣 土 著 地 權 官 僚 漢 佃 與 岸 裡 社 人 的 土 地 變 遷 ( ) ( 中 央 研 究 院 近 代 史 研 究 所 專 刊, 1994), 頁 蔡 承 豪, 從 染 料 到 染 坊 17 至 19 世 紀 臺 灣 的 藍 靛 業, 國 立 暨 南 大 學 歷 史 學 碩 士 論 文,2002 年, 頁 連 橫, 臺 灣 通 史 卷 27, 農 業 志 ; 陳 慈 玉, 臺 北 縣 茶 葉 發 展 史, 頁 見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175;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頁 林 滿 紅, 清 代 臺 灣 之 茶 糖 樟 腦 業 與 臺 灣 之 社 會 經 濟 變 遷 ( ), 頁 史 溫 侯 :Robert Swinhoe, 英 國 之 博 物 學 家, 對 於 動 植 物 之 採 集 調 查 研 究 極 有 興 趣,1861 年 任 職 駐 淡 水 領 事 前 曾 在 1856 年 與 1858 年 至 臺 灣 從 事 探 險 旅 行, 對 臺 灣 島 嶼 之 動 植 物 生 態 種 類 瞭 解 甚 深 參 見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 臺 北 : 師 範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專 刊,1984), 頁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46
61 然 而, 史 溫 侯 隨 後 又 認 為 : 臺 茶 的 品 質 不 如 中 國 大 陸 的 茶 種, 僅 適 合 臺 灣 島 內 消 費 後 來, 史 溫 侯 觀 察 到 : 廈 門 與 福 州 的 中 國 茶 商 喜 歡 將 品 質 差 的 臺 茶 與 福 建 生 產 的 高 等 茶 相 混, 求 取 暴 利 236 因 此, 史 溫 侯 做 出 結 論 : 臺 茶 僅 能 出 口 至 大 陸 港 口 牟 利 ; 除 了 中 國 可 能 的 潛 力 市 場 新 加 坡 和 澳 洲 外, 臺 茶 不 適 合 在 國 際 市 場 上 競 爭 237 史 溫 侯 完 成 對 英 國 皇 家 地 理 學 會 的 報 告 後 不 久, 剛 到 淡 水 的 杜 德 前 往 拜 訪, 詢 問 在 臺 經 商 的 建 議, 史 溫 侯 認 為 : 樟 腦 與 煤 炭 較 適 合 杜 德 去 發 展, 不 建 議 經 營 臺 茶 這 可 能 是 杜 德 後 來 發 現 臺 茶 較 遲 的 要 因 之 一 238 怡 和 洋 行 的 船 長 率 洛 文 雖 曾 在 1861 年 10 月 8 日 報 稱 : 他 與 艋 舺 三 大 鴉 片 經 銷 商 約 定 共 同 壟 斷 北 臺 貿 易, 以 鴉 片 交 易 米 藍 靛 硫 磺 與 茶 葉, 239 但 買 茶 之 事 似 無 下 文 同 時, 當 時 淡 水 開 港 初 啟, 與 清 朝 官 府 尚 多 折 衝, 前 景 不 明, 外 商 無 暇 留 意 諸 多 細 節 實 況, 也 可 能 使 臺 茶 遲 遲 不 被 關 注 例 如 領 事 之 設 置 240 海 關 之 設 立 241 貿 易 範 圍 之 劃 定 242 等 事 杜 德 初 來 淡 水, 本 為 甸 特 洋 行 經 營 樟 腦 貿 易,1865 年 7 月 以 後 清 廷 指 令, 要 求 外 商 除 淡 水 與 雞 籠, 不 得 停 泊 他 港 後, 甸 特 與 杜 德 的 樟 腦 貿 易 大 受 影 響, 243 杜 德 因 此 被 迫 探 詢 經 營 淡 水 樟 腦 的 可 能 性, 順 便 對 臺 灣 物 產 再 行 調 查 當 他 在 勘 查 樟 樹 林 帶 時, 偶 然 發 現 淡 水 一 帶 的 茶 葉 品 質 極 佳, 深 具 國 際 市 場 價 值, 而 當 時 尚 無 人 對 此 大 力 投 資, 沒 有 強 力 的 競 爭 者, 僅 有 雞 籠 艋 舺 與 其 西 南 一 帶 的 農 民 港 之 研 究, 頁 Robert Swinhoe, Notes 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Jounal of the Royal Geographical Society 34 (1864):16 ; George Williams Carrington, Foreigners in Formosa (San Francisco: Chinese Materials Center, Inc, 1978), p. 111; Niki J. P. Alsford, John Dodd at Tamsui, The Witnessed Account of British Resident, p Robert Swinhoe, Notes 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Jounal of the Royal Geographical Society 34 (1864):15 ; Niki J. P. Alsford, John Dodd at Tamsui, The Witnessed Account of British Resident, p George Williams Carrington, Foreigners in Formosa , p JMA, B 8/7.8, Sullivan to JM & Co., October 18, 1861; 參 看 黃 富 三, 臺 灣 開 港 前 後 怡 和 洋 行 對 臺 貿 易 體 制 的 演 變, 臺 灣 商 業 傳 統 論 文 集, 中 研 院 臺 灣 史 研 究 所,1999 年, 頁 95 ( 按 : 據 黃 富 三 研 究, 艋 舺 三 大 鴉 片 經 銷 商 可 能 指 艋 舺 三 大 富 : 張 德 寶 黃 祿 王 則 振 ), 參 看 吳 逸 生, 艋 舺 三 巨 富 起 家 談, 臺 北 文 物 8:1(1959 年 4 月 ), 頁 葉 振 輝, 清 季 臺 灣 開 埠 之 研 究 ( 臺 北 : 標 準 書 局,1985 年 ), 頁 葉 振 輝, 清 季 臺 灣 開 埠 之 研 究 ( 臺 北 : 標 準 書 局,1985 年 ), 頁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Dodd & Co. to J.M. & Co., October 2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62 在 園 中 種 植 少 量 茶 葉 244 杜 德 當 機 立 斷, 將 能 得 手 的 茶 葉 收 購 一 空, 245 買 下 一 船 的 烏 龍 茶, 運 到 澳 門 出 售, 246 並 發 現 這 些 茶 葉 能 在 澳 門 賣 到 好 價 錢, 247 獲 利 頗 豐 248 杜 德 從 其 首 次 試 銷 臺 茶 至 澳 門 的 經 驗 中 證 實 了 淡 水 茶 葉 商 機 無 窮, 乃 當 機 立 斷, 透 過 買 辦, 貸 資 於 農, 進 行 條 件 可 能 相 當 優 厚 的 臺 茶 收 購, 鼓 勵 種 茶, 從 此 開 啟 了 杜 德 在 淡 水 經 營 臺 茶 的 事 業 249 在 首 次 出 口 臺 茶 的 經 驗 中, 杜 德 大 概 也 得 知 臺 茶 品 質 不 如 福 建 茶 的 市 場 風 評, 因 此, 年 間, 他 開 始 從 福 建 引 入 廈 門 的 安 溪 茶 種 試 植, 以 期 改 善 臺 茶 品 質 250 這 裡 有 一 個 問 題, 美 國 記 者 Davidson 曾 紀 錄 杜 德 於 1866 年 引 入 福 建 安 溪 茶 種 試 植, 過 去 的 研 究 也 多 採 用 其 說 251 但 杜 德 在 其 投 稿 文 章 福 爾 摩 沙 中, 言 他 在 1865 年 發 現 淡 水 茶 葉 的 潛 力 時, 立 刻 貸 資 於 農, 且 也 自 廈 門 引 進 茶 樹 枝 條 252 這 是 否 意 謂 著 杜 德 在 發 現 淡 水 茶 葉 潛 力 後 不 久 即 行 福 建 茶 種 的 移 植? 事 實 上, 杜 德 經 營 臺 茶 初 期, 欲 移 植 新 茶 種, 需 有 一 批 農 民 接 受 杜 德 的 臺 茶 收 購, 但 此 事 應 無 法 立 即 達 成, 應 考 慮 到 當 時 農 民 改 種 或 新 種 臺 茶 前 之 舊 有 作 物 的 收 成 季 節 或 習 慣, 也 需 考 慮 農 民 慎 於 投 資 的 習 性 同 時, 現 由 怡 和 檔 之 考 證, 可 確 立 杜 德 是 在 1866 年 正 式 與 美 商 建 立 臺 茶 銷 售 的 管 道 1870 年 5 月 6 日 杜 德 即 致 函 怡 和, 即 談 起 這 段 往 事 : 我 們 已 經 放 棄 了 我 們 從 四 年 前 建 立 的 ( 美 商 ) 茶 市 場 年 的 領 事 報 告 亦 估 算 : 外 商 對 北 臺 茶 葉 貿 易 的 經 營, 約 自 244 John Dodd, Formosa, The Scottish Geographical Magazine,1895, p John Dodd, Formosa, The Scottish Geographical Magazine,1895, p Reginald Kann 著, 鄭 順 德 譯, 福 爾 摩 沙 考 察 報 告 ( 台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臺 灣 史 研 究 所 籌 備 處 ), 頁 John Dodd, Formosa, The Scottish Geographical Magazine,1895, p Reginald Kann 著, 鄭 順 德 譯, 福 爾 摩 沙 考 察 報 告, 頁 John Dodd, Formosa, The Scottish Geographical Magazine,1895, p 美 國 記 者 Davidson 曾 紀 錄 杜 德 於 1866 年 引 入 福 建 安 溪 茶 種 試 植, 但 杜 德 在 1890 年 投 稿 蘇 格 蘭 地 理 學 會 福 爾 摩 沙 一 文 中, 言 他 在 1865 年 發 現 淡 水 茶 葉 的 潛 力 時, 立 刻 貸 資 於 農, 且 也 自 廈 門 引 進 茶 樹 枝 條 言 下 之 意 似 指 杜 德 發 現 淡 水 茶 葉 後 不 久, 即 行 福 建 茶 種 的 移 植, 故 本 文 書 年 移 植 福 建 茶 種 參 看 John Dodd, Formosa, The Scottish Geographical Magazine,1895, p.569;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John Dodd, Formosa, The Scottish Geographical Magazine, 1895, p Dodd & Co. to J.M. & Co., May 6,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63 1866 年 254 雙 方 於 1866 年 正 式 建 立 臺 茶 的 銷 售 管 道 前, 不 可 能 有 大 手 筆 的 臺 茶 貿 易, 杜 德 應 不 敢 立 即 進 行 大 規 模 的 安 溪 茶 種 移 植 不 過 應 注 意 者, 杜 德 與 美 商 之 間 的 臺 茶 銷 售 管 道 雖 在 1866 年 正 式 建 立, 但 其 開 始 接 觸 洽 商, 應 在 1865 年 7 月 後 發 現 臺 茶 不 久, 雙 方 並 應 已 完 成 第 一 批 測 試 性 的 小 型 臺 茶 買 賣, 探 查 市 場 意 向, 不 會 延 至 1866 年 才 通 知 美 商 買 貨 總 之, 杜 德 確 實 可 能 在 1865 年 發 現 臺 茶 後 不 久 已 從 廈 門 引 進 茶 樹 枝 條, 但 其 實 際 在 淡 水 丘 陵 進 行 大 規 模 的 推 廣 種 植, 可 能 要 延 遲 至 1866 年 才 實 現 承 上 論, 過 去 的 研 究 多 認 為 杜 德 之 臺 茶 在 美 國 市 場 上 的 成 功, 得 力 於 其 在 1869 年 的 一 次 直 銷 紐 約 的 臺 茶 船 運 255 但 由 上 可 知, 此 說 稍 嫌 誇 大, 杜 德 確 實 藉 由 1869 年 直 銷 紐 約 的 臺 茶 船 運 揚 名 世 界, 但 杜 德 臺 茶 事 業 的 成 功, 乃 源 自 於 1866 年 與 美 商 建 立 的 臺 茶 貿 易, 步 步 漸 進, 才 發 展 到 1869 年 的 盛 況 另 外, 以 杜 德 當 時 的 條 件, 若 要 對 臺 茶 進 行 收 購, 勢 需 大 量 貸 款, 他 究 竟 從 哪 裡 取 得 貸 款? 本 文 推 測, 杜 德 與 甸 特 洋 行 關 係 密 切, 且 甸 特 與 同 期 各 大 洋 行 一 樣, 也 從 事 放 貸 業 務, 又 甸 特 於 1854 年 以 後 於 大 陸 建 立 其 內 地 茶 葉 收 購 制 度, 有 收 購 茶 葉 的 經 驗 256 因 此, 杜 德 的 貸 款 來 源 很 可 能 是 甸 特 洋 行 1867 年, 他 將 淡 水 茶 葉 再 度 試 銷 澳 門, 又 賣 得 了 好 價 錢, 257 同 時 帶 給 出 口 商 和 生 產 者 一 筆 可 觀 的 利 潤 258 接 著, 他 將 售 茶 範 圍 由 廈 門 擴 大 至 廈 門, 應 大 多 轉 送 美 國 市 場, 因 為 當 時 輪 船 由 臺 灣 運 貨 至 美 國, 必 先 經 廈 門 福 州 香 港 等 處, 已 成 慣 例, 259 結 果 利 市 三 倍 260 杜 德 信 心 大 增, 加 速 擴 大 茶 葉 的 栽 培 量 261 關 254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 1., edited by Robert L. Jarman, Archive Editions, 1997, p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Yen-ping Hao, The Commercial Revolution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 The Rise of Sino-Western Mercantile Capitalism, p ;may Fairbank, America s China Trade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Cambridge(Massachusetts) and London: Ha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6), p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Reginald Kann 著, 鄭 順 德 譯, 福 爾 摩 沙 考 察 報 告, 頁 參 看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李 明 輝 黃 俊 傑 黎 漢 基 合 編, 李 春 生 著 作 集 附 冊 ( 台 北 : 南 天 書 局,2004), 頁 John Dodd, Formosa, The Scottish Geographical Magazine, 1895, p.570. 參 看 Lambrt van der Aalsvoort, 林 金 源 譯, 陳 國 棟 審 訂, 福 爾 摩 沙 見 聞 錄 風 中 之 葉 ( 臺 北 : 經 典 雜 誌,2002 年 ), 頁
64 於 這 一 段 早 年 在 淡 水 經 營 茶 葉 的 經 歷, 杜 德 於 1900 年 回 英 國 後, 曾 投 福 爾 摩 沙 一 文 至 蘇 格 蘭 地 理 學 會 敘 其 經 過 : 1865 年 勘 查 樟 樹 林 區 時, 我 無 意 中 發 現 肉 桂 樹 及 十 至 十 二 呎 高 的 野 生 茶 樹 茶 樹 的 經 營 比 較 成 功 經 探 詢, 我 發 現 在 雞 籠 與 艋 舺, 以 至 艋 舺 西 南 地 區, 有 農 戶 在 園 中 種 植 少 量 茶 葉, 主 要 供 應 國 內 消 費 我 將 能 得 手 的 茶 葉 收 購 一 空, 並 發 現 這 些 茶 葉 能 在 澳 門 賣 到 好 價 錢, 於 是 立 刻 透 過 我 的 買 辦 ( 李 春 生 ) 借 貸 資 金 給 農 民, 讓 他 們 擴 大 栽 培, 此 外, 我 還 從 廈 門 ( 一 般 文 獻 言 從 安 溪 ) 引 進 茶 樹 枝 條 262 杜 德 當 時 收 購 臺 茶 的 範 圍 究 竟 多 大? 據 他 後 來 發 表 的 文 章 福 爾 摩 沙 紀 載 : 他 剛 發 現 臺 茶 之 潛 力 時, 注 意 到 雞 籠 與 艋 舺, 以 至 艋 舺 西 南 地 區, 有 農 戶 在 園 中 種 植 少 量 茶 葉, 263 這 暗 示 了 杜 德 接 下 來 投 資 臺 茶 的 範 圍 又 據 1878 年 的 海 關 報 告 : 水 返 腳 ( 今 汐 止 ) 深 坑 暖 暖 ( 近 雞 籠 一 帶 ) 一 帶 是 首 種 臺 茶 獲 利 之 處, 264 應 與 杜 德 關 係 甚 大, 這 些 地 方 卻 在 艋 舺 東 部 一 帶 另 有 說 法 認 為 三 角 湧 ( 今 三 峽 ) 部 分 人 民 受 杜 德 鼓 勵, 最 早 廣 事 種 茶 外 銷 ; 265 或 言 杜 德 最 初 注 意 到 海 山 堡 ( 今 三 峽 一 帶 ) 與 拳 山 堡 ( 文 山 堡, 今 文 山 區 一 帶 ) 的 農 民 種 茶, 266 這 些 說 法 大 致 可 信, 因 為 這 些 地 方 早 有 種 茶 的 歷 史 依 此, 我 們 可 大 致 推 斷 : 杜 德 的 臺 茶 收 購 範 圍 大 概 相 當 廣 闊, 至 少 包 含 上 述 地 方 在 內, 幾 乎 擴 及 整 個 臺 北 盆 地 至 262 John Dodd, Formosa, The Scottish Geographical Magazine, 1895, p.570. 參 看 Lambrt van der Aalsvoort, 林 金 源 譯, 陳 國 棟 審 訂, 福 爾 摩 沙 見 聞 錄 風 中 之 葉 ( 臺 北 : 經 典 雜 誌,2002 年 ), 頁 John Dodd, Formosa, The Scottish Geographical Magazine, 1895, p.570. 參 看 Lambrt van der Aalsvoort, 林 金 源 譯, 陳 國 棟 審 訂, 福 爾 摩 沙 見 聞 錄 風 中 之 葉 ( 臺 北 : 經 典 雜 誌,2002 年 ), 頁 黃 富 三 等 編, 清 末 臺 灣 海 關 歷 年 資 料 (Maritime Customs Annual Returns and Reports of Taiwan, ), 台 北 : 中 研 院 臺 灣 史 研 究 所 出 版,1997, 頁 李 章 榮, 仙 景 李 氏 族 譜,1974 年 編, 頁 ; 蘇 欽 讓, 三 峽 庄 誌,1934 年 ( 昭 和 9 年 ) 編, 頁 ; 參 看 王 世 慶, 淡 水 河 流 域 河 港 水 運 史 ( 中 央 研 究 院 中 山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所,1998), 頁 45; 266 胡 玉 雪, 臺 灣 茶 的 貿 易 公 元 1864 至 1890 年, 臺 北 文 獻,38 期,1976 年, 頁 34 50
65 於 為 何 後 來 海 關 報 告 言 水 返 腳 ( 今 汐 止 ) 深 坑 暖 暖 最 早 種 茶 獲 利, 推 測 與 其 開 發 較 晚, 容 易 擴 張, 不 易 與 相 關 當 地 的 勢 力 利 益 衝 突 有 關 結 果, 淡 水 茶 葉 的 出 口 總 量 雖 仍 很 小, 但 在 杜 德 的 銳 意 經 營 下, 從 1866 年 起 急 速 成 長, 成 為 淡 水 港 最 引 人 注 目 的 貿 易 項 目 之 一 267 ( 四 ) 買 辦 李 春 生 居 中 協 助 寶 順 洋 行 之 所 以 能 快 速 在 茶 葉 方 面 發 跡 成 業, 除 杜 德 本 人 過 人 的 商 業 頭 腦 與 投 資 魄 力 外, 其 買 辦 李 春 生 的 貢 獻 亦 不 可 小 覷 268 李 春 生 出 生 於 道 光 18 年 (1838 年 )12 月 27 日, 269 正 好 與 杜 德 同 年 出 生, 為 福 建 泉 州 府 同 安 縣 廈 門 人 270 據 他 所 言 : 其 祖 先 原 為 隴 西 望 族, 因 沒 落 而 南 徙, 271 但 未 知 實 際 父 親 操 舟 為 業, 家 境 貧 困, 從 小 隨 姊 同 為 擔 飯 供 父 之 役, 與 鄰 居 小 孩 攜 菓 叫 賣 272 曾 入 鄉 校 唸 書, 旋 因 貧 半 廢 1851 年,15 歲 時, 隨 父 由 倫 敦 宣 道 會 的 宣 教 師 亞 歷 山 大 (Alexander Stronach) 在 廈 門 受 洗, 成 為 基 督 徒, 273 並 學 英 語, 間 讀 報 紙, 遂 得 知 外 國 大 勢 274, 他 又 兼 學 陶 藝 開 店 經 商, 從 此 開 啟 了 李 春 生 的 商 人 生 涯 當 時 洋 商 以 英 商 最 多, 英 語 通 行 李 春 生 因 居 口 岸 都 市 廈 門, 又 懂 英 語, 故 得 與 外 商 勢 力 接 觸 年,19 歲 時, 他 的 貿 易 事 業 已 經 遍 及 中 國 東 南 沿 海, 包 括 臺 灣 在 內, 267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 1., edited by Robert L. Jarman, Archive Editions, 1997, p 李 春 生 : 據 東 西 牛 郎 記 述 : 李 春 生 生 於 道 光 十 八 年 (1838 年 ), 福 建 廈 門 人, 家 貧 十 五 歲, 隨 父 信 基 督, 學 陶 經 商 1863 年, 逢 粵 匪 竄 閩, 廈 門 蕭 條, 怡 記 洋 行 協 助 李 氏, 轉 薦 為 杜 德 買 辦, 以 茶 業 致 富, 成 為 北 臺 灣 僅 次 於 林 維 源 家 族 的 大 富 豪, 民 間 故 言 : 蕃 勢 李 仔 春 ( 註 : 蕃 指 歐 美 人 ) 成 富 後, 慷 慨 解 囊, 熱 心 於 社 會 公 益 慈 善 救 助 與 教 育 事 業, 著 書 立 說 甚 多 著 有 主 津 新 集 東 遊 六 十 四 日 隨 筆 民 教 冤 獄 解 天 演 論 書 後 東 西 折 衡 等 書 269 依 照 其 墓 誌 銘, 生 於 道 光 17 年 12 月 17 日 (1838 年 1 月 12 日 ), 終 於 大 正 13 年 (1924)9 月 7 日, 享 壽 88 歲 參 見 賴 永 祥 著 教 會 史 話 ( 臺 南 市.. 人 光 出 版 社,2001), 第 六 輯 270 台 灣 總 督 府 公 文 類 纂, 第 13 冊 第 8 件, 第 82 頁 1895 年 十 二 月 一 日 李 春 生 自 序 271 李 明 輝 黃 俊 傑 黎 漢 基 合 編, 李 春 生 著 作 集 附 冊 ( 台 北 : 南 天 書 局,2004), 頁 同 上 273 賴 永 祥 著 教 會 史 話 ( 臺 南 市.. 人 光 出 版 社,2001), 第 六 輯 274 吳 錫 璜, 同 安 縣 志 ( 臺 北 : 成 文 出 版 社,1967, 據 1939 年 鉛 印 本 影 印 ), 卷 36, 頁 5 參 看 陳 慈 玉, 台 北 縣 茶 業 發 展 史 ( 臺 北 : 稻 香 出 版 社,2004 年 ), 頁 李 明 輝 黃 俊 傑 黎 漢 基 合 編, 李 春 生 著 作 集 附 冊, 頁 21 51
66 渡 海 經 商, 北 至 上 海, 南 至 香 港, 東 至 台 灣, 舉 凡 寧 波 福 州 潮 州 打 狗 276 台 南 等 處, 生 平 俱 經 躬 親 歷 過 21 歲 (1857 年 ) 時, 在 廈 門 受 英 商 和 記 行 雇 為 買 辦, 兼 為 南 北 洋 貨 暨 茶 葉 商 會 277 如 此 豐 富 的 中 國 南 北 經 商 經 驗, 加 上 任 職 茶 業 公 會 與 廈 門 英 商 和 記 行 的 買 辦, 必 使 李 春 生 在 中 西 貿 易 方 面 累 積 相 當 的 財 富 商 業 人 脈 及 國 際 貿 易 的 經 驗, 並 得 知 中 國 茶 葉 在 世 界 市 場 的 潛 力 相 信 這 對 李 春 生 後 來 協 理 杜 德 經 營 北 臺 茶 葉 的 幫 助 很 大 在 此 有 一 個 疑 問, 茶 業 商 會 乃 日 治 時 期 後 才 出 現, 何 以 李 春 生 在 1857 年 已 經 參 與? 據 陳 慈 玉 研 究, 上 海 茶 業 會 館 首 建 於 咸 豐 五 年 (1855 年 ), 後 因 太 平 天 國 之 亂 而 傾 頹, 未 經 重 建 278 故 本 文 推 測 : 此 時 李 春 生 參 與 之 茶 業 組 織 可 能 不 是 日 治 時 期 的 茶 業 商 會, 而 是 與 上 海 茶 業 會 館 體 系 有 關 的 茶 業 組 織, 詳 情 待 考 李 春 生 至 此 前 景 看 好, 然 中 遇 危 機 1863 年, 時 年 二 十 六 歲, 李 春 生 逢 粵 匪 竄 閩, 直 陷 漳 州, 結 果 廈 門 商 業 因 之 摧 殘, 人 民 流 離 四 方, 光 景 荒 涼, 莫 可 言 喻, 李 春 生 多 年 的 經 商 成 果 因 而 付 之 一 炬, 279 其 服 務 的 和 記 洋 行 生 意 可 能 亦 受 牽 連 在 此 貿 易 生 涯 危 機 當 頭 之 際, 李 春 生 偶 然 結 識 了 怡 記 洋 行 的 老 闆 以 利 士 280, 經 其 介 紹 前 往 臺 灣 打 狗 為 其 經 商 281 但 因 生 意 不 順, 到 了 第 二 年 (1865 年, 時 年 28 歲 ), 以 利 士 又 將 李 春 生 推 薦 給 甸 特 洋 行 在 淡 水 的 代 理 商 杜 德, 成 為 其 下 276 參 看 網 路 資 料 李 明 輝 黃 俊 傑 黎 漢 基 合 編, 李 春 生 著 作 集 附 冊 ( 台 北 : 南 天 書 局,2004), 頁 台 灣 總 督 府 公 文 類 纂, 李 春 生 自 序, 第 13 冊 第 8 件, 明 治 二 十 八 年 十 二 月 一 日, 李 春 生 序, 第 82 頁 ; 參 看 網 路 資 料 臺 灣 文 獻 館 : 29&AID=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 中 央 研 究 院 經 濟 研 究 所, 現 代 經 濟 探 討 叢 書, 第 六 種,1982 年 ), 頁 196 ( 按 : 另 據 1876 年 淡 水 海 關 報 告 記 載 : 華 人 茶 行 年 中 召 開 一 次 會 議, 若 某 茶 行 被 發 現 摻 假, 將 罰 四 百 元, 假 貨 且 予 沒 收 雖 未 言 明 茶 行 有 常 設 公 會, 但 顯 有 茶 業 公 會 之 設 立 參 看 林 滿 紅, 清 代 臺 灣 之 茶 糖 樟 腦 業 與 臺 灣 之 社 會 經 濟 變 遷 ( ) ( 台 北 : 聯 經 出 版 社,1997 年 ), 頁 粵 匪 竄 閩 : 此 即 太 平 軍 的 漳 州 之 役, 霧 峰 林 家 的 林 文 察 代 表 清 廷, 擔 任 福 建 陸 路 提 督, 與 太 平 天 國 將 領 李 世 賢 作 戰, 死 於 此 役 參 看 李 明 輝 黃 俊 傑 黎 漢 基 合 編, 李 春 生 著 作 集 附 冊, 頁 22; 黃 富 三, 霧 峰 林 家 ( 台 北 : 自 立 晚 報 出 版,1987 年 ), 頁 以 利 士 : 指 Elles & Co.( 怡 記 洋 行 ) 的 創 行 者 Mr. Elles 281 李 明 輝 黃 俊 傑 黎 漢 基 合 編, 李 春 生 著 作 集 附 冊, 頁 22 52
67 買 辦, 282 李 春 生 因 此 開 始 與 杜 德 開 啟 另 一 波 新 事 業 283 這 裡 還 要 說 明 一 下,1862 年 前 的 和 記 行 非 指 後 來 出 現 的 大 稻 埕 五 大 洋 行 之 一 和 記 洋 行 (Boyd & Co.), 可 能 是 其 前 身 F. D. Syme & Co., 中 文 名 可 能 亦 為 和 記 洋 行, 其 於 1850 年 代 由 Francis Darby Syme 成 立 於 廈 門, 從 事 船 運 華 工 ( 大 多 是 福 建 ) 至 世 界 各 國 的 工 作, 範 圍 遍 及 澳 洲 英 屬 蓋 亞 那 加 利 福 尼 亞 哈 瓦 那 夏 威 夷 等 至 於 後 來 的 和 記 洋 行 (Boyd & Co.) 創 行 老 闆 Thomas Deas Boyd, 當 時 是 為 F. D. Syme & Co. 工 作 1862 年 3 月,Francis Darby Syme 將 其 廈 門 財 產 賣 給 Thomas Deas Boyd, 原 因 疑 與 太 平 軍 在 福 建 一 帶 的 戰 事 有 關 因 此, 我 們 可 以 假 設 後 來 的 和 記 洋 行 (Boyd & Co.) 始 自 1862 年, 284 其 在 1872 年 時 成 為 杜 德 在 臺 茶 方 面 強 力 的 競 爭 對 手 之 一 285 過 去 有 人 認 為 和 記 洋 行 僅 指 日 後 在 大 稻 埕 的 五 大 洋 行 之 一,1862 年 前 尚 未 出 現, 判 斷 李 春 生 生 平 序 文 中 記 李 春 生 於 1857 年 服 務 的 和 記 行, 286 實 為 怡 記 行 的 筆 誤, 287 但 事 實 上 李 春 生 所 記 應 該 無 誤 李 春 生 在 杜 德 底 下 擔 任 買 辦 未 久, 迅 即 展 現 其 超 人 的 經 商 長 才 在 杜 德 發 現 淡 水 宜 於 茶 葉 經 營, 而 他 人 尚 未 投 資 開 發 後, 李 春 生 成 了 杜 德 擴 展 其 北 臺 茶 葉 貿 易 最 得 力 的 助 手, 貸 資 於 淡 水 農 民, 力 勸 廣 事 種 茶 同 安 縣 志 對 此 曾 紀 錄 道 : 先 是, 英 人 德 克 ( 杜 德 ) 以 淡 水 之 地 宜 茶, 勸 農 栽 種, 教 以 焙 製 之 法 以 是 臺 北 之 茶 聞 內 外, 春 生 實 輔 佐 之 288 李 春 生 對 杜 德 之 貢 獻 良 多, 因 此 據 說 二 人 關 係 甚 佳 : 辦 理 寶 順 洋 行, 289 所 282 李 明 輝 黃 俊 傑 黎 漢 基 合 編, 李 春 生 著 作 集 附 冊, 頁 台 灣 總 督 府 公 文 類 纂 第 13 冊 第 8 件, 明 治 二 十 八 年 十 二 月 一 日, 李 春 生 序 第 82 頁 284 參 看 網 路 資 料 李 明 輝 黃 俊 傑 黎 漢 基 合 編, 李 春 生 著 作 集 附 冊, 頁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李 春 生, 李 春 生 生 平 序 文, 台 灣 總 督 府 公 文 類 纂 第 13 冊 第 8 件 287 李 明 輝 黃 俊 傑 黎 漢 基 合 編, 李 春 生 著 作 集 附 冊, 頁 吳 錫 璜, 同 安 縣 志 ( 臺 北 : 成 文 出 版 社,1967, 據 1939 年 鉛 印 本 影 印 ), 卷 36, 頁 5 參 看 陳 慈 玉, 台 北 縣 茶 業 發 展 史 ( 臺 北 : 稻 香 出 版 社,2004 年 ), 頁 寶 順 洋 行 : 此 指 甸 特 洋 行 (Dent & Co.), 非 指 杜 德 後 來 在 1867 年 創 立 的 寶 順 洋 行 (Dodd & Co.) 53
68 謀 靡 不 應 手 順 心, 賓 東 之 間, 大 有 相 識 恨 晚 也 290 若 無 李 春 生 大 力 協 助, 則 杜 德 之 擴 展 茶 葉 貿 易 未 必 容 易 展 開 但 奇 怪 的 是, 儘 管 杜 德 與 李 春 生 有 如 此 良 好 的 關 係, 其 後 經 商 的 相 關 記 錄 卻 始 終 未 提 買 辦 之 名, 原 因 未 知 由 上 而 觀, 李 春 生 確 為 協 助 杜 德 在 淡 水 茶 業 發 跡 的 重 要 人 物 之 一 雖 臺 灣 茶 葉 之 始, 不 在 李 春 生, 但 其 幫 助 杜 德 經 營 茶 業, 亦 發 揮 關 鍵 作 用 290 李 明 輝 黃 俊 傑 黎 漢 基 合 編, 李 春 生 著 作 集 附 冊, 頁 22 54
69 圖 2-1 李春生生平序文 取材自 台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第 13 冊第 8 件 55
70 三 杜 德 創 行 前 與 各 洋 行 的 關 係 ( ) 杜 德 在 淡 水 落 腳 後, 開 始 以 甸 特 洋 行 的 北 臺 代 理 商 身 份 展 開 與 周 邊 商 人 的 關 係 大 體 而 言, 杜 德 於 1867 年 創 設 其 公 司 前, 與 其 有 互 利 關 係 的 洋 行 為 甸 特 洋 行 (Dent & Co.) 廈 門 的 怡 記 洋 行 (Messrs. Elles & Co.) 天 利 洋 行 (MacPhail & Co.), 291 ; 而 與 其 有 競 爭 關 係 者 有 怡 和 洋 行 怡 和 駐 淡 水 的 德 商 公 司 美 利 士 洋 行 (Milisch & Co.), 美 商 公 司 富 友 德. 哈 士 特 公 司 (Field, Hastus & Co.) 292 杜 德 最 初 在 北 臺 灣 的 主 要 業 務 是 接 受 甸 特 洋 行 的 供 貨, 做 甸 特 洋 行 在 淡 水 的 代 理 貿 易 供 貨 內 容 方 面, 應 與 後 來 怡 和 洋 行 的 供 貨 內 容 相 去 無 幾, 主 要 是 甸 特 供 應 杜 德 鴉 片 與 洋 布, 杜 德 出 口 樟 腦 茶 葉 與 其 他 的 臺 灣 土 產 給 甸 特 杜 德 也 與 廈 門 的 怡 記 洋 行 建 立 起 商 業 伙 伴 的 關 係, 並 可 能 在 1864 年 ( 同 治 三 年 ) 已 為 對 岸 的 怡 記 洋 行 (Messrs. Elles & Co.) 做 貿 易 的 代 理 服 務 據 日 人 中 西 牛 郎 所 著 泰 東 哲 學 家 李 公 小 傳 293, 描 述 杜 德 後 來 的 大 買 辦 李 春 生 來 臺 經 商 294 投 靠 杜 德 的 經 歷 時, 也 談 及 杜 德 與 怡 記 洋 行 的 關 係 : 偶 有 洋 商 以 利 士 者, 信 用 李 公, 東 往 打 狗 經 營 翌 年 ( 註 : 指 1865 年 ), 以 利 士 復 薦 之 東 渡 台 北, 辦 理 寶 順 洋 行 年 5 月 20 日 ( 同 治 九 年 ) 杜 德 曾 致 函 怡 和 : 怡 記 洋 行 一 直 是 我 的 好 朋 友, 至 今 我 仍 是 他 們 的 代 理 商 297 由 此 可 知, 杜 德 與 怡 記 洋 行 的 友 好 關 係, 早 在 1864 年 前 已 經 建 立 298 另 據 黃 富 三 的 研 究, 怡 記 洋 行 所 運 鴉 片 多 交 予 甸 特 洋 行 之 臺 灣 代 理, 美 利 士 洋 行 因 此 曾 於 1867 年 4 月 20 日 致 函 怡 和, 請 怡 和 務 必 按 月 送 上 一 定 數 量 的 鴉 片, 免 得 被 怡 記 洋 行 在 市 場 上 領 先 299 可 知 怡 記 與 甸 特 集 團 關 係 密 切, 與 怡 和 集 團 屬 競 爭 關 係, 由 此 可 推, 怡 記 可 能 與 291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178 &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中 西 牛 郎, 日 治 初 期 在 臺 日 人, 對 李 春 生 之 思 想 為 人 推 崇 備 至, 尊 稱 之 為 臺 灣 第 一 位 哲 學 家 著 有 泰 東 哲 學 家 李 公 小 傳 294 以 利 士 : 指 怡 記 洋 行 (Elles & Co.) 創 始 人 Mr. Elles, 總 行 位 於 廈 門 295 註 : 寶 順 洋 行 並 非 此 時 成 立, 此 錄 有 誤 296 李 明 輝 黃 俊 傑 黎 漢 基 合 編, 李 春 生 著 作 集 附 冊 ( 台 北 : 南 天 書 局,2004 年 ), 頁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李 明 輝 黃 俊 傑 黎 漢 基 合 編, 李 春 生 著 作 集 附 冊, 頁 黃 富 三, 清 季 臺 灣 外 商 的 經 營 問 題 以 美 利 士 洋 行 為 例, 中 國 海 洋 發 展 史 論 文 集, 中 央 研 究 院 三 民 主 義 研 究 所,1984 年, 頁
71 杜 德 一 樣, 隸 屬 於 甸 特 集 團, 這 也 能 解 釋 杜 德 與 怡 記 之 間 的 良 好 關 係 雖 杜 德 與 怡 記 洋 行 的 關 係 早 有, 但 怡 記 洋 行 直 到 1866 年 才 首 次 在 臺 灣 的 打 狗 設 行 經 營, 300 可 能 是 為 了 直 接 經 營 臺 灣 樟 腦 與 其 他 土 產 的 生 意 在 此 之 前, 怡 記 洋 行 主 要 在 廈 門 經 商, 並 可 能 透 過 淡 水 的 杜 德 與 天 利 洋 行 進 行 樟 腦 貿 易 天 利 洋 行 在 1867 年 倒 閉 後, 301 怡 記 洋 行 很 快 地 接 手 天 利 洋 行 的 業 務, 可 知 怡 記 洋 行 與 天 利 洋 行 關 係 匪 淺 302 杜 德 與 天 利 洋 行 之 間 可 能 有 密 切 的 樟 腦 貿 易 關 係 杜 德 並 沒 有 直 接 在 樟 腦 產 地 ( 如 後 龍 梧 棲 一 帶 ) 設 據 點 貿 易, 因 此 可 能 是 透 過 設 立 樟 腦 貿 易 據 點 於 此 的 商 行 買 入 樟 腦, 然 後 經 由 條 約 口 岸 淡 水 港 出 口, 收 取 轉 口 貿 易 的 代 理 費 用, 天 利 洋 行 可 能 就 是 在 這 種 背 景 下 接 手 怡 和 與 甸 特 的 樟 腦 生 意 303 天 利 洋 行 除 在 打 狗 設 立 總 店, 在 臺 灣 府 也 有 支 店, 304 活 動 範 圍 擴 及 淡 水 305 杜 德 欲 經 營 樟 腦 代 理, 自 然 得 與 這 家 樟 腦 貿 易 公 司 打 交 道 至 於 杜 德 與 怡 和 洋 行 在 此 期 間 的 關 係, 雖 資 料 不 多, 但 可 確 定 應 屬 競 爭 關 係 與 隸 屬 怡 和 集 團 的 美 利 士 洋 行 自 然 也 是 競 爭 關 係 杜 德 與 美 利 士, 除 了 在 茶 葉 方 面 的 投 資 與 經 營 規 模 完 全 不 同, 其 他 方 面 的 商 品 經 營 並 無 差 異, 包 括 樟 腦, 競 爭 激 烈 至 於 美 商 公 司 富 友 德. 哈 士 特 公 司, 目 前 我 們 沒 有 太 多 資 料, 僅 知 其 與 甸 特 洋 行 怡 和 洋 行 德 商 美 利 士 洋 行 英 商 杜 德 之 間 的 樟 腦 貿 易 競 爭 激 烈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W. A. Pickering, Pioneering in Formosa, p. 參 看 葉 振 輝, 天 利 行 史 事 考, 台 灣 文 獻 (1987 年 ),38 卷 3 期 302 W. A. Pickering, Pioneering in Formosa, p.7. 參 看 葉 振 輝, 天 利 行 史 事 考, 台 灣 文 獻 303 必 麒 麟, 歷 險 福 爾 摩 沙, 陳 逸 君 譯, 頁 參 看 參 看 葉 振 輝, 天 利 行 史 事 考, 台 灣 文 獻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必 麒 麟, 歷 險 福 爾 摩 沙, 陳 逸 君 譯, 頁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72 ( 表 2-1:1867 年 前, 與 英 商 杜 德 貿 易 高 度 相 關 的 臺 灣 外 商 勢 力 ) 一 甸 特 集 團 成 員 創 行 時 間 與 地 點 甸 特 洋 行 (Dent & Co.) 1824 年, 總 行 在 香 港, 分 行 遍 及 中 國 各 口 岸 ( 註 : 甸 特 洋 行 1867 年 8 月 5 日 倒 閉, 甸 特 集 團 因 此 解 體 ) 怡 記 洋 行 (Elles & Co.), 甸 時 間 不 明, 根 據 地 在 廈 門 1866 年 後 設 分 行 於 安 特 洋 行 的 代 理 公 司 平 打 狗 英 商 杜 德 (British Merchant 尚 無 以 甸 特 洋 行 駐 淡 水 之 代 理 商 身 份 在 淡 水 John Dodd), 甸 特 洋 行 的 代 雞 籠 設 立 貿 易 據 點 理 商 二 怡 和 集 團 成 員 怡 和 洋 行 (Jardine, Matheson & Co.) 美 利 士 洋 行 (Milisch & Co.), 怡 和 洋 行 的 代 理 公 司 創 行 時 間 與 地 點 1832 年, 總 行 在 香 港, 分 行 遍 及 中 國 各 口 岸 1865 年 10 月 6 日 創 於 淡 水 三 沙 遜 集 團 成 員 創 行 時 間 與 地 點 沙 遜 洋 行 (Sassoon & Co.) 1825 年, 原 根 據 地 在 印 度 孟 買, 家 族 事 業 擴 展 至 全 印 度 和 中 國 各 口 在 臺 似 未 設 立 分 行 德 記 洋 行 (Tait & Co.), 疑 為 沙 遜 洋 行 的 代 理 公 司 四 其 他 公 司 行 號 可 能 在 1845 年 左 右 1867 年 來 臺 灣 的 安 平 與 打 狗 設 立 分 行 創 行 時 間 與 地 點 英 商 天 利 洋 行 (MacPhail & Co.) 1861 年, 設 行 於 安 平 打 狗 ( 註 : 天 利 洋 行 於 1867 年 5 月 間 倒 閉 ) ( 資 料 來 源 :J. M. & Co. s Archives, B/8/7.;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Taipei:Reprinted by Ch eng-wen publishing company, 1972);W. A. Pickering, Pioneering in Formosa, (Taipei:Ch eng-wen publishing Co. P. O. box 22605, 1972);William H. Ukers, All About Tea, New York: The Tea and Coffee Trade Journal Company, 1935;George Williams Carrington, Foreigners in Formosa , San Francisco: Chinese Materials Center, inc, 1978;W. E. Cheong, Mandarins and Merchants (London and Malmo: Curzon Press Ltd, 1979); Colin N. Crisswell, The Taipans Hong Kong s Merchant Prince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1); 勒 費 窩 (Edward LeFevour) 著, 陳 曾 年 樂 嘉 書 譯, 怡 和 洋 行 年 在 華 活 動 概 述 ;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 台 北 : 時 報 出 版 社,2001 年 )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上 )( 下 ), 臺 灣 風 物, 32 卷 4 期 33 卷 1 期, 年 ) 58
73 第 三 節 寶 順 洋 行 的 成 立 杜 德 經 營 淡 水 茶 葉 成 功 後, 表 面 上 一 帆 風 順, 成 立 公 司 的 條 件 逐 漸 形 成 但 醞 釀 期 間 非 無 波 折 1867 年, 杜 德 竟 然 脫 離 甸 特, 找 上 其 競 爭 對 手 怡 和, 成 為 怡 和 駐 淡 水 代 理 商, 不 久 便 成 立 其 私 人 公 司 寶 順 洋 行 其 間 過 程 與 因 果, 本 節 將 予 討 論 一 杜 德 加 入 怡 和 集 團 杜 德 之 來 臺 灣, 可 謂 時 來 運 轉 1865 年 時, 杜 德 正 在 調 查 淡 水 樟 木 林 的 狀 況, 偶 然 間 發 現 淡 水 茶 葉 的 發 展 潛 力, 於 是 大 力 投 資 種 植, 運 售 美 國, 獲 至 巨 利, 如 前 所 述 然 而,1866 年 發 生 了 一 件 世 界 商 業 史 上 的 重 大 事 件, 為 杜 德 的 茶 業 帶 來 驚 險 的 波 折, 位 於 英 國 倫 敦 的 全 球 性 銀 行 奧 弗 倫 格 尼 銀 行 (Overend & Gurney Bank) 突 然 宣 告 破 產 倫 敦 金 融 中 心 頓 陷 恐 慌, 全 球 金 融 市 場 同 受 波 及, 307 許 多 西 方 公 司 因 週 轉 不 靈, 紛 紛 倒 閉, 福 建 茶 棧 虧 損 嚴 重, 影 響 中 國 整 體 茶 葉 的 外 銷 308 甸 特 洋 行 亦 遭 池 魚 之 殃,1866 年 開 始 關 閉 其 打 狗 代 理 行, 年 8 月 5 日 ( 同 治 六 年 ), 因 資 金 週 轉 不 靈, 其 香 港 總 行 正 式 宣 布 倒 閉, 310 負 債 港 幣 高 達 五 百 萬 元, 311 不 排 除 其 有 意 倒 閉 以 免 債 務 纏 身, 因 至 今 猶 存 的 Alfred Dent & Co. 於 1868 年 開 設, 312 應 與 甸 特 之 子 阿 弗 烈 (Alfred) 和 其 合 夥 人 愛 德 華 (Edward) 307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頁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北 華 捷 報,1867 年 8 月 5 日, 第 192 頁 見 Yen-ping Hao, The Commercial Revolution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 The Rise of Sino-Western Mercantile Capitalism(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7), p 甸 特 洋 行 的 倒 閉, 印 度 沙 遜 洋 行 (Sassoon & Co.) 的 鴉 片 收 購 與 削 價 競 爭 是 重 要 原 因 之 一 參 看 Colin N. Crisswell, The Taipans Hong Kong s Merchant Princes, p. 136;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 中 央 研 究 院 經 濟 研 究 所, 第 六 種,1982), 頁 63 59
74 於 甸 特 洋 行 倒 閉 後 不 久 在 婆 羅 洲 成 立 的 英 國 北 婆 羅 洲 公 司 (British North Borneo Company) 大 有 關 係 313 甸 特 倒 閉 後, 原 由 甸 特 與 怡 和 聯 合 壟 斷 的 鴉 片 貿 易 ( 儘 管 逐 漸 轉 落 印 度 的 沙 遜 集 團 之 手 ) 落 入 怡 和 手 上, 使 過 去 許 多 依 賴 甸 特 洋 行 供 應 鴉 片 的 商 行, 紛 紛 投 靠 怡 和 集 團 甸 特 洋 行 倒 閉 的 原 因 很 複 雜, 除 了 奧 弗 倫 格 尼 銀 行 破 產 引 發 的 全 球 金 融 風 暴 外, 可 能 與 印 度 沙 遜 洋 行 (Sassoon & Co.) 的 鴉 片 收 購 與 削 價 競 爭 大 有 關 係 ; 年 北 京 條 約 確 立 鴉 片 貿 易 合 法 化 後, 中 國 土 鴉 片 之 加 入 競 爭, 也 是 不 可 忽 視 的 因 素 ; 315 輪 船 業 於 1860 年 代 的 快 速 崛 起 對 甸 特 飛 剪 船 業 之 競 爭 也 有 某 種 程 度 的 影 響 316 另 有 看 法 認 為 甸 特 在 鴉 片 貿 易 逐 漸 失 利 的 情 況 下, 仍 大 量 投 資 茶 葉 貿 易, 而 非 及 早 進 行 產 業 轉 型, 也 是 甸 特 在 金 融 風 暴 中 應 聲 倒 下 的 因 素 之 一 317 相 較 之 下, 怡 和 面 臨 與 甸 特 幾 乎 完 全 一 樣 的 挑 戰 時, 選 擇 了 及 早 轉 型, 發 展 獲 利 不 多, 但 收 入 可 靠 的 金 融 服 務 業 與 具 潛 力 的 工 商 新 產 業, 且 因 投 資 慎 重, 少 做 競 爭 風 險 太 大 的 投 資, 因 此 最 終 存 活 下 來 儘 管 如 此, 金 融 風 暴 仍 使 怡 和 仍 虧 損 慘 重, 以 致 於 1866 年 至 1867 年 成 為 怡 和 最 慘 澹 的 年 份 之 一 318 杜 德 身 為 甸 特 洋 行 的 淡 水 代 理 商, 一 向 倚 賴 其 母 行 提 供 的 鴉 片 茶 葉 與 樟 腦 貿 易, 其 倒 閉 危 機 之 影 響 自 然 不 小 事 實 上, 杜 德 早 在 甸 特 洋 行 正 式 宣 布 倒 閉 前 三 個 月, 已 失 去 來 自 甸 特 洋 行 的 供 貨 支 援, 業 務 幾 乎 停 擺, 迫 不 得 已, 杜 德 只 好 告 別 老 東 家 甸 特, 向 甸 特 的 宿 命 冤 家 怡 和 求 援, 怡 和 很 快 地 就 接 受 了 來 自 仇 家 陣 營 的 倒 戈, 慷 慨 解 囊, 給 予 杜 德 急 需 的 供 貨 支 援 319 據 怡 和 檔, 杜 德 第 一 封 313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勒 費 窩, 陳 曾 年 樂 嘉 書 譯, 怡 和 洋 行 年 在 華 活 動 概 述 ( 上 海 : 社 會 科 學 院 出 版 社,1986), 頁 16-18;Colin N. Crisswell, The Taipans Hong Kong s Merchant Princes, p. 136;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年 間, 儘 管 鴉 片 貿 易 在 中 國 合 法 化, 鴉 片 種 植 仍 屬 非 法, 之 後 才 合 法 化 見 卜 正 民 (Timothy Brook) 若 林 丈 等 編 著, 弘 俠 譯, 鴉 片 政 權 ( 安 徽 : 黃 山 書 社,2009 年 ), 頁 36-37; 林 滿 紅, 清 末 自 產 鴉 片 之 替 代 進 口 鴉 片 ( ), 收 於 中 村 哲 編, 近 代 東 亞 經 濟 的 歷 史 結 構, 臺 北 : 中 研 院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中 心,2007, 頁 ;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 台 北 : 師 範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專 刊, 民 國 73 年 ), 頁 馮 邦 彥, 香 港 英 資 集 團 年 至 1996 年, 頁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75 致 怡 和 洋 行 的 商 業 信 函 寫 於 1867 年 5 月 2 日, 說 明 其 第 一 次 收 到 怡 和 供 貨 的 訊 息, 在 此 之 前 並 無 更 早 的 記 錄, 原 文 如 下 : 搭 乘 羅 納 號 來 1867 年 5 月 2 日, 淡 水 致 函 怡 和 洋 行 香 港 閣 下, 我 很 榮 幸 在 上 個 月 收 到 您 在 上 個 月 27 日 寄 來 的 信, 其 附 有 載 貨 單 :50 箱 舊 貝 刺 斑 土 320, 並 向 您 報 告 我 們 的 接 貨 已 如 數 收 得 您 在 鴉 片 匯 款 等 方 面 的 指 示, 我 將 謹 悉 遵 辦 321 您 最 忠 實 的 約 翰 杜 德 也 就 是 說, 杜 德 在 1867 年 4 月 27 日 左 右 獲 知 怡 和 准 許 供 貨 支 援 的 消 息, 並 在 同 年 5 月 2 日 接 得 怡 和 洋 行 的 供 貨, 正 式 轉 為 怡 和 駐 淡 水 的 代 理 商 比 起 甸 特 洋 行 的 正 式 倒 閉, 足 足 早 了 三 個 月 甸 特 停 止 向 杜 德 供 貨 的 時 間 必 定 比 杜 德 正 式 加 入 怡 和 集 團 的 時 間 早 二 至 三 個 月 以 上, 因 為 甸 特 不 可 能 主 動 告 訴 杜 德 有 關 其 資 金 週 轉 不 靈 的 危 機, 更 不 可 能 告 訴 他 目 前 無 法 供 貨 的 真 正 理 由, 以 防 嚇 走 原 本 依 附 甸 特 洋 行 的 眾 小 公 司, 逼 使 甸 特 提 前 結 束 香 港 的 營 業 不 過, 精 明 如 杜 德 對 此 不 可 能 一 無 所 知, 必 能 經 由 各 種 方 法 與 管 道 得 知 甸 特 的 實 際 狀 況 杜 德 最 後 也 明 白 甸 特 頹 勢 難 挽, 遲 早 要 面 對 與 自 小 相 識 合 作 的 老 東 家 分 道 揚 鑣 的 命 運, 終 於 決 心 正 式 脫 離 甸 特 集 團, 請 求 加 入 怡 和 集 團 從 得 知 甸 特 洋 行 的 真 正 狀 況 至 決 心 另 尋 商 主, 難 免 拖 上 數 個 月 杜 德 對 於 怡 和 洋 行 願 意 在 1866 年 金 融 風 暴 後 的 餘 威 中, 接 納 一 個 來 自 敵 對 320 舊 刺 斑 土 :Old Benares, 印 度 鴉 片 的 一 種, 產 於 印 度 東 北 方 的 鴉 片 製 造 中 心 之 一 Benare, 分 新 舊 兩 種 品 牌, 故 有 Old Benares 與 New Benares 兩 種 鴉 片 321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76 陣 營 的 求 援, 心 中 滿 懷 感 激 他 在 1870 年 5 月 20 日 致 函 怡 和 時, 偶 然 談 到 昔 日 往 事 : 您 是 第 一 個 在 甸 特 洋 行 倒 閉 後 對 我 友 善 的 人, 同 時, 藉 由 您 的 影 響 力, 我 從 那 之 後 便 接 受 您 公 司 的 供 貨 支 援, 至 今 已 約 三 年 迄 今, 當 您 人 不 在 香 港 總 行 期 間, 柯 錫 克 先 生 一 直 對 我 很 友 善, 定 期 地 供 應 我 們 鴉 片 與 其 他 貨 物 而 我 已 經 盡 我 所 能 的 為 怡 和 洋 行 在 這 些 方 面 的 利 益 而 努 力 322 杜 德 加 入 怡 和 集 團 後, 再 度 接 受 鴉 片 與 洋 布 等 貨 之 供 應, 經 營 內 容 其 實 與 過 去 並 無 二 致, 只 是 換 了 一 個 與 杜 德 同 屬 蘇 格 蘭 籍 的 頂 頭 上 司 而 已 二 寶 順 洋 行 之 成 立 (1867 年 7 月 1 日 ) 自 杜 德 脫 離 甸 特, 加 入 怡 和 集 團, 成 為 怡 和 駐 淡 水 的 代 理 商 後, 終 於 獲 得 數 月 以 來 斷 絕 的 鴉 片 供 應, 重 新 出 發 此 時 的 甸 特 洋 行 早 已 岌 岌 可 危, 無 暇 顧 慮 旗 下 小 公 司 的 作 為, 其 倒 閉 只 是 時 間 的 問 題 杜 德 的 茶 葉 生 意 依 舊 穩 定 成 長, 並 未 因 奧 佛 倫 格 尼 銀 行 倒 閉 事 件 與 短 暫 的 甸 特 停 貨 受 到 太 大 的 傷 害 脫 離 甸 特, 加 入 怡 和 集 團 後 不 久, 杜 德 即 在 1867 年 7 月 1 日 ( 同 治 六 年 ) 正 式 函 告 怡 和 : 他 將 從 即 日 起 以 代 理 行 商 的 身 份, 在 淡 水 與 雞 籠 成 立 寶 順 洋 行 (Dodd & Co.), 原 文 如 下 : 搭 乘 茂 提 號 來 1867 年 7 月 1 日, 淡 水 致 函 怡 和 洋 行 香 港 閣 下, 我 謹 向 您 報 告 : 我 將 從 今 日 起, 以 淡 水 與 雞 籠 代 理 商 的 身 份, 成 立 我 322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77 自 己 的 商 行 杜 德 公 司 ( 寶 順 洋 行 ) 我 的 傳 信 將 儘 快 送 達 閣 下 手 中 323 您 最 忠 實 的 約 翰 杜 德 1867 年 7 月 1 日 之 前, 杜 德 致 怡 和 的 信 函 全 都 以 個 人 名 義 John Dodd 發 函, 但 從 此 封 信 之 後 的 1867 年 7 月 3 日 開 始, 絕 大 部 分 以 寶 順 洋 行 Dodd & Co. 的 名 義 發 出, 324 只 有 極 少 數 以 杜 德 個 人 名 義 發 出 可 看 出 杜 德 從 代 理 商 變 為 代 理 公 司 老 闆 的 身 分 變 化 很 有 趣 的 一 點, 杜 德 成 立 公 司 的 英 文 名 稱 是 遵 循 一 般 歐 美 商 人 的 常 例, 冠 以 本 人 名 字, 但 中 文 名 稱 卻 與 原 服 務 公 司 甸 特 洋 行 的 中 文 名 稱 是 一 樣 的, 都 稱 寶 順 洋 行 大 概 是 因 為 杜 德 原 來 的 身 份 即 甸 特 洋 行 駐 淡 水 的 代 理 商, 可 能 連 原 先 的 營 業 商 行 都 以 中 文 名 之 寶 順 行 325 沿 用 原 母 公 司 中 文 名 稱 正 好 可 打 響 名 號, 於 是 其 新 立 公 司 也 就 跟 甸 特 洋 行 一 樣, 中 文 名 都 稱 寶 順 洋 行 為 何 杜 德 早 在 1860 年 已 於 淡 水 與 臺 灣 沿 海 一 帶 貿 易, 卻 要 到 1867 年 脫 離 甸 特 集 團, 加 入 怡 和 集 團 後 兩 個 月 才 正 式 成 立 其 公 司 寶 順 洋 行? 本 文 在 此 僅 能 稍 做 推 測 : 1. 杜 德 在 1867 年 以 前 的 商 業 基 礎 未 穩, 資 金 未 裕 1864 年 左 右 才 得 在 甸 特 洋 行 於 淡 水 建 立 的 代 理 商 居 所 與 倉 庫 工 作 1865 年 前 尚 在 臺 灣 沿 岸 從 事 樟 腦 的 船 運 貿 易 1865 年 後 剛 剛 發 現 淡 水 茶 葉 的 貿 易 潛 力, 欲 張 淡 水 茶 業, 百 事 待 舉 ; 勸 農 種 茶, 籌 資 借 款, 皆 需 時 力, 尚 賴 甸 特 洋 行 多 方 幫 忙 至 1867 年 茶 業 經 營 不 過 兩 年, 恐 未 足 使 其 茶 業 穩 固 立 基 2. 杜 德 與 甸 特 洋 行 早 為 舊 識, 彼 此 信 任, 相 互 幫 忙, 已 如 前 述, 並 無 立 刻 成 立 公 司 以 求 自 立 的 急 迫 性 323 Dodd & Co. to J.M. & Co., July 1,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July 3 rd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杜 德 於 1868 年 間 在 艋 舺 有 新 舊 寶 順 二 行, 舊 行 可 能 在 1867 年 前 已 有 參 看 明 清 臺 灣 檔 案 彚 編, 教 務 教 案 檔, 清 同 治 七 年 11 月 至 八 年, 第 四 輯, 第 六 十 九 冊, 國 立 臺 灣 歷 史 博 物 館 發 行 ( 台 北 : 遠 流 出 版 社,2008 年 ), 頁 40 63
78 3. 杜 德 於 甸 特 洋 行 倒 閉 前 夕 加 入 的 怡 和 集 團 (1867 年 4 月 下 旬 至 5 月 初 ) 乃 過 去 的 競 爭 對 手, 雙 方 關 係 與 對 彼 此 的 信 任 遠 非 他 與 甸 特 可 比 為 防 萬 一, 杜 德 脫 離 甸 特, 加 入 怡 和 後, 必 需 力 求 自 主 經 商 以 圖 自 保, 故 有 成 立 公 司 的 急 切 需 要 寶 順 洋 行 的 成 立 象 徵 杜 德 在 淡 水 茶 葉 經 營 的 成 功 儘 管 如 此, 一 如 過 去 在 甸 特 底 下 做 淡 水 代 理 業 務 一 樣, 杜 德 高 度 仰 賴 來 自 母 公 司 的 鴉 片 貿 易 支 援 沒 有 鴉 片, 杜 德 的 茶 葉 貿 易 根 本 不 可 行 過 去 的 研 究 對 於 杜 德 之 脫 離 甸 特 集 團, 加 入 怡 和 集 團, 及 其 成 立 寶 順 洋 行 之 時 間 地 點 因 果 關 係 等 眾 說 紛 紜, 有 言 杜 德 於 1860 或 1864 甚 至 1872 年 成 立 寶 順 者, 因 果 關 係 更 是 乏 人 研 究 如 今 藉 由 本 文 對 怡 和 洋 行 檔 的 解 讀, 望 能 稍 微 填 補 此 一 歷 史 空 缺 小 結 : 杜 德 在 北 臺 灣 經 營 茶 葉 與 創 行 的 成 功, 固 然 由 於 杜 德 本 人 精 明 的 商 業 頭 腦, 但 若 無 甸 特 洋 行 與 怡 和 洋 行 在 臺 灣 開 港 前 後 於 福 建 和 北 臺 灣 的 經 營 基 礎 與 經 驗, 特 別 是 福 州 內 地 茶 葉 收 購 制 度 的 建 立, 杜 德 未 必 容 易 於 短 時 間 內 在 北 臺 灣 成 功 立 基 杜 德 來 臺 經 商 前, 淡 水 一 帶 尚 屬 待 開 發 的 貿 易 區, 市 場 有 限, 南 部 臺 灣 府 一 帶 的 貿 易 地 位 遙 勝 北 部 淡 水 然 杜 德 經 營 茶 葉 後, 開 始 為 這 種 南 重 北 輕 的 現 象 投 下 改 變 的 契 機 杜 德 創 行 前 在 北 臺 灣 茶 葉 經 營 的 成 功, 主 要 歸 功 於 杜 德 本 人 的 商 業 遠 見, 貸 資 於 農, 力 勸 種 茶, 過 去 學 者 對 此 已 多 有 論 述, 然 對 杜 德 如 何 發 現 北 臺 茶 葉 卻 較 少 人 談 及 如 今, 由 本 文 研 究, 可 知 杜 德 之 發 現 北 臺 茶 葉, 乃 源 自 1865 年 7 月 以 後, 清 朝 官 方 停 止 對 甸 特 洋 行 在 非 條 約 口 岸 行 樟 腦 貿 易 的 特 許, 使 杜 德 必 需 重 新 思 考 樟 腦 貿 易 經 營 的 策 略, 重 新 調 查 淡 水 物 產, 因 而 無 意 間 發 現 淡 水 茶 葉 之 潛 力, 開 始 經 營 臺 茶 貿 易, 並 在 年 間 移 植 福 建 安 溪 茶 種 改 善 臺 茶 品 質, 64
79 1866 年 與 美 商 建 立 正 式 的 臺 茶 銷 美 管 道, 因 此 奠 立 後 來 杜 德 於 1867 年 創 行 的 良 好 基 礎 1867 年 甸 特 洋 行 的 倒 閉 危 機 對 杜 德 是 一 重 大 刺 激 由 於 失 去 來 自 甸 特 洋 行 的 供 貨 支 援, 杜 德 被 迫 投 靠 怡 和 集 團, 並 於 1867 年 7 月 1 日, 甸 特 宣 布 倒 閉 前 一 個 月, 迅 速 成 立 其 自 營 公 司 寶 順 洋 行 過 去 研 究 對 杜 德 創 行 時 間, 眾 說 紛 紜, 如 今 藉 由 本 文 研 究, 可 確 定 是 在 上 述 時 間 成 立 的 杜 德 早 在 1866 年 便 與 美 商 正 式 建 立 臺 茶 市 場, 獲 利 豐 富, 但 需 經 四 年 時 間 的 經 營, 受 大 陸 茶 競 爭 的 壓 力, 臺 茶 市 場 才 能 逐 漸 擴 張 其 世 界 市 場 的 版 圖, 廣 為 人 知 過 去 研 究 多 言 杜 德 的 崛 起, 與 杜 德 在 1869 年 時 的 一 次 臺 茶 船 運 直 航 紐 約 的 嘗 試 相 關, 認 為 其 成 功 使 臺 灣 烏 龍 茶 一 炮 而 紅, 杜 德 因 此 累 為 巨 富 326 但 從 上 述 論 證 觀 之, 杜 德 經 歷 了 至 少 四 年 辛 勤 的 茶 業 經 營, 才 得 來 如 此 結 果, 並 非 一 蹴 可 幾 326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80 第 三 章 杜 德 在 艋 舺 之 創 業 與 挫 折 : 租 屋 案 之 發 生 ( ) 同 治 年 間 發 生 於 艋 舺 的 寶 順 租 屋 案, 過 去 已 有 前 輩 學 者 呂 實 強 論 之, 其 論 點 集 中 於 艋 舺 租 屋 案 後 艋 舺 之 衰 落 與 大 稻 埕 之 興 起, 認 為 二 者 之 間 有 明 顯 的 因 果 關 係, 對 於 艋 舺 租 屋 案 背 後 發 生 的 真 正 原 因 反 而 著 墨 不 多, 尤 其 是 其 中 牽 涉 的 複 雜 經 濟 衝 突 所 論 有 限 但 本 文 認 為 這 是 很 值 得 探 討 的 部 分, 故 本 章 將 參 酌 呂 實 強 的 研 究 成 果, 然 後 重 新 討 論 這 起 歷 史 事 件 發 生 的 過 程 因 果 與 意 義 本 章 將 分 三 部 分 論 之, 第 一 部 份 概 述 艋 舺 開 港 前 後 的 歷 史 發 展, 與 杜 德 當 時 在 艋 舺 的 經 營 概 況 第 二 部 分 討 論 艋 舺 租 屋 案 之 過 程 與 結 局 第 三 部 分 討 論 艋 舺 租 屋 案 發 生 背 後 的 前 因 後 果, 特 別 是 杜 德 與 地 方 經 濟 利 益 之 衝 突 第 一 節 艋 舺 開 港 前 後 的 發 展 與 杜 德 的 經 營 艋 舺 租 屋 案 的 發 生, 並 非 僅 止 於 偶 發 事 件, 乃 有 其 複 雜 的 歷 史 與 社 會 因 素 牽 涉 其 中, 若 不 對 艋 舺 整 體 的 歷 史 與 社 會 背 景 有 所 瞭 解, 則 艋 舺 租 屋 案 之 發 生 就 不 易 解 釋 了 本 節 將 概 述 艋 舺 於 開 港 前 後 之 歷 史 發 展, 與 杜 德 當 時 在 艋 舺 的 經 營 情 形, 導 引 出 後 節 即 將 談 到 的 艋 舺 租 屋 案 與 其 因 果 分 析 一 開 港 前 艋 舺 與 其 郊 商 社 會 的 發 展 概 況 (1860 年 前 ) 清 代 的 艋 舺 ( 即 今 日 臺 北 萬 華 ) 位 於 今 日 臺 北 市 東 南 區, 依 淡 水 河 畔, 鄰 近 大 漢 溪 ( 大 嵙 崁 溪 ) 與 新 店 溪 的 淡 水 河 匯 流 處, 港 深 可 行 船, 交 通 便 捷, 且 腹 地 廣 大, 利 於 工 商 業 之 發 展, 擁 有 絕 佳 的 都 市 發 展 條 件 清 代 艋 舺 原 稱 莽 葛, 或 作 蟒 甲, 原 住 民 語 為 獨 木 舟 之 意, 原 為 凱 達 格 蘭 族 沙 蔴 廚 社 ( 或 作 紗 帽 廚 社 ) 之 地 康 熙 年 間, 臺 北 盆 地 人 口 仍 少, 但 至 康 熙 四 十 八 年 1709, 有 一 聯 合 墾 號 陳 賴 章 向 政 府 申 請 拓 墾 大 佳 臘 堡 ( 泛 指 臺 66
81 北盆地 招來漳泉移民開發此地 327雍正初年 漢人建茅屋數家 形成小聚落 販賣蕃薯 其地時稱 蕃薯市 並與新庄開始交易來往 年代 艋舺因水運便利 漸漸成為臺北盆地的貨物集散中心 329至 1800 年代 臺灣北部河港的貿易中心地位已由艋舺取得 330清廷因此於嘉慶 14 年 1809 年 在艋舺設立縣丞 雖未移駐 331但可知艋舺的地位已獲提升 332 一 府 二鹿 三艋舺 之諺逐漸流傳 年代 (道光 咸豐年間) 艋舺市況達於極盛 帆船成群 百貨集 散 商民聚居 此時艋舺的居民舖戶已經有四 五千家 334而艋舺所屬的淡水廳 廳治竹塹 今新竹市 不過二千戶左右 艋舺可謂臺灣北部最大的市鎮 335 儘管如此 艋舺在 1850 年代結束前夕 開始面臨自然界對其水運地位的挑 戰 艋舺港口於此時漸生淤淺現象 裝卸貨物漸感不便 這讓其鄰近的小村鎮大 稻埕抓到商機 力邀香港 廈門 閩南地區的商人來大稻埕起卸貨物 是為大稻 埕開始與艋舺競爭水運地位的濫觴 336 郊 是臺灣歷史上最早出現的工商團體 清治時期廣泛活躍臺灣各港 337具 有廣泛的社會影響力 相當受到地方官府的尊重與信用 郊可能起源於雍正 正 式誕生於乾隆年間 338據林玉茹的研究 大型港市的郊多具濃厚的大陸資本特 徵 著重兩岸貿易 如臺灣府 鹿港和艋舺 其他次級的臺灣傳統地區市街的郊 327 王世慶 淡水河流域河港水運史 台北 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 1998 年 頁 87 尹章義 臺灣開發史 台北 聯經出版社 1989 年 頁 卓克華 艋舺行郊初探 臺灣文獻 29 卷 1 期 1978 年 頁 溫振華 淡水開港與大稻埕中心的形成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報 第六期 頁 溫振華 淡水開港與大稻埕中心的形成 頁 陳宗仁 從草地到街市 十八世紀新庄街的研究 頁 尹章義 臺灣開發史 頁 陳宗仁 從草地到街市 十八世紀新庄街的研究 頁 溫振華 淡水開港與大稻埕中心的形成 頁 姚瑩曾在 臺北道里記 道 艋舺民居舖戶約四五千家 外即八里坌口 商船聚集 參 見卓克華 艋舺行郊初探 臺灣文獻 29 卷 1 期 1978 年 頁 溫振華 淡水開港與大稻埕中心的形成 頁 溫振華 淡水開港與大稻埕中心的形成 頁 黃懷賢 清代到日治傳統商人團體的轉變 以臺南三郊為例 國立政治大學臺灣史研究所碩 士論文 2012 年 頁 14 參看卓克華 清代臺灣行郊研究 福州 福建人民出版社 2006 頁 黃懷賢 清代到日治傳統商人團體的轉變 以臺南三郊為例 頁 23 67
82 則較具本地資本的特徵 不必然都是大陸資本 339其多從屬臺灣府 鹿港 艋舺 等大港市的貿易圈 相當部分是間接透過大港市對大陸貿易 340 艋舺的郊 乃由船頭行執各行業之牛耳 擁有巨資 組織勢力強大 分別形 成新艋泉郊金進順 341艋舺廈郊金福順 與北郊金萬利 其他行業遠遠不及 342泉 郊以閩省泉州之貿易為主 343北郊貿易區遠至中國北部各省 從各地運回臺灣所 需物資 344並以經營臺灣藍靛聞名 廣銷大陸 345廈郊則專與廈門 香港交易 經營者為同安人 詳歷已不可考 346 艋舺社會方面 1860 年代開港以前 艋舺社會成員以泉州人為主 近淡水 河居者為三邑人 晉江 惠安 南安 然後是安溪人 再裡側是同安人 安溪 人與同安人在艋舺沒有勢力 因此三邑人實為艋舺主體 347嘉道咸年間 1860 年代以前 艋舺最重要的經濟群體是泉郊金晉順與北郊金萬利 宗教群體以龍 山寺為中心 地緣群體以武榮媽祖會和螺陽公會為主 血緣群體主要有黃 吳 林三大宗族 一般言 這些群體成員必是三邑人 而四大群體成員有高度的重疊 現象 艋舺是地緣關係最緊密的社會 排外性也強 348北郊與泉郊成員均以經營 船頭行為主 既掌握艋舺的財資 也控制整個盆地的商業 盆地內外的進出口船 運貿易可說由他們隻手包辦 林玉茹 清代竹塹地區的在地商人及其活動網路 台北 聯經出版社 2000 年 頁 林玉茹 清代竹塹地區的在地商人及其活動網路 頁 341 林玉茹 清代臺灣港口的空間 結構 台北縣 知書房出版社 1996 頁 新艋泉郊金進順 據道光十六年 1836 新竹 義塚碑 記載 新艋泉郊金進順 艋舺廈郊 金福順 由此可知新莊與艋舺之關係密切 泉郊在兩地間均扮演重要角色 參看卓克華 清代 臺灣行郊研究 福建 人民出版社 2006 頁 林玉茹 清代竹塹地區的在地商人及 其活動網路 頁 參看林玉茹 清代竹塹地區的在地商人及其活動網路 頁 184 卓克華 艋舺行郊初探 臺灣文獻 29 卷 1 期 1978 年 頁 卓克華 艋舺行郊初探 臺灣文獻 29 卷 1 期 1978 年 頁 卓克華 艋舺行郊初探 臺灣文獻 29 卷 1 期 1978 年 頁 蔡承豪 從染料到染坊 17 至 19 世紀臺灣的藍靛業 國立暨南大學歷史學碩士論文 2002 年 頁 卓克華 艋舺行郊初探 臺灣文獻 29 卷 1 期 1978 年 頁 溫振華 淡水開港與大稻埕中心的形成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報 第六期 頁 溫振華 淡水開港與大稻埕中心的形成 頁 溫振華 淡水開港與大稻埕中心的形成 頁
83 二 開 港 後 外 商 在 艋 舺 的 貿 易 與 杜 德 在 艋 舺 的 經 營 (1860 年 後 ) 年 代 間, 艋 舺 是 臺 灣 北 部 最 繁 榮 的 城 鎮, 後 來 雖 被 新 起 之 秀 大 稻 埕 於 1880 年 代 慢 慢 超 越, 歷 整 個 清 代, 仍 足 以 與 大 稻 埕 並 列 北 部 二 大 城 市 由 於 它 座 落 淡 水 河 沿 岸, 不 僅 有 帆 船 川 運 之 利, 且 地 近 茶 葉 樟 腦 藍 靛 的 丘 陵 產 區, 商 業 輻 輳, 人 口 密 集, 為 臺 灣 北 部 各 大 郊 商 盤 據 之 重 區 所 在 外 商 在 此, 可 收 華 洋 貿 易 之 便 艋 舺 同 時 又 為 當 時 清 朝 官 治 所 在, 治 安 較 佳, 因 此 成 為 洋 商 理 想 的 北 臺 貿 易 地 點 外 商 對 艋 舺 積 極 的 貿 易 企 圖, 要 到 開 港 後 一 段 時 間 才 正 式 開 始 在 此 之 前, 清 廷 強 硬 排 斥 外 商 自 由 貿 易 與 放 任 競 爭 的 立 場, 導 致 二 次 英 法 聯 軍 之 役, 首 都 北 京 一 度 陷 落, 聲 威 掃 地, 無 論 如 何 不 甘 願, 清 廷 終 究 體 認 自 己 力 量 薄 弱, 必 需 向 現 實 妥 協 臺 灣 開 港 前 後, 治 臺 官 員 早 與 英 商 勢 力 妥 協, 特 允 英 商 兩 大 集 團 怡 和 與 甸 特 來 臺 做 壟 斷 性 貿 易, 350 之 所 以 這 麼 做 是 有 其 深 意 的, 一 方 面 可 阻 止 更 多 來 華 貿 易 的 洋 商, 另 一 方 面 可 使 英 商 勢 力 中 最 大 的 兩 大 集 團 彼 此 制 衡, 削 弱 其 反 抗 中 國 政 府 的 力 道 這 是 典 型 的 以 夷 制 夷 的 羈 縻 政 策 351 開 港 以 後, 條 約 港 埠 雖 在 滬 尾, 但 英 商 發 現 臺 灣 北 部 大 多 數 的 大 型 貿 易, 尤 其 是 樟 腦 與 鴉 片, 均 在 艋 舺, 艋 舺 且 為 腦 產 重 鎮, 華 商 亦 多 聚 集 此 地 然 而 外 商 的 貿 易 區 卻 被 中 國 官 方 限 制 在 艋 舺 以 外 的 淡 水 鄉 間, 當 時 淡 水 又 僅 是 一 個 漁 村 及 外 船 大 船 停 泊 的 港 口, 352 人 口 不 密, 不 利 貿 易 擴 張, 外 商 不 滿, 乃 由 駐 淡 水 之 英 國 代 理 領 事 布 朗 (George C. P. Braune) 向 中 國 官 員 交 涉, 要 求 中 國 官 方 承 諾 擴 大 淡 水 貿 易 範 圍 至 艋 舺 1862 年 7 月 7 日 後 布 朗 通 告 將 淡 水 口 岸 腹 地 擴 充, 溯 淡 水 河 而 上, 包 括 艋 舺 353 但 實 際 上 清 廷 表 面 承 認, 自 始 並 不 應 允, 屢 經 折 衝, 至 1866 年, 英 國 領 事 報 告 中 才 見 外 商 往 艋 舺 貿 易 之 合 法 性 獲 清 朝 官 員 承 認 的 相 關 紀 錄 354 甸 特 集 團 於 1864 年 後 安 排 了 杜 德 在 淡 水 港 艋 舺 雞 籠 等 地 佈 建 勢 力, 350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陳 德 智, 羈 縻 與 條 約 : 以 臺 灣 樟 腦 糾 紛 為 例 ( ), 國 立 師 範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頁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上 ), 臺 灣 風 物,32 卷 4 期,1982, 頁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F.O.228/313, p.55, Notification; F.O.228/398,pp , George to Wade, 7/24/1865.;British 69
84 怡 和 集 團 也 不 甘 示 弱 的 派 出 美 利 士 洋 行 與 其 抗 衡, 設 行 艋 舺, 立 營 業 支 部 於 淡 水 港 雞 籠 英 商 勢 力 的 兩 大 集 團 因 此 都 在 艋 舺 有 了 商 業 據 點, 互 別 苗 頭 杜 德 自 正 式 經 營 寶 順 洋 行 以 來, 因 創 行 前 對 茶 葉 的 經 營 策 略 成 功, 事 業 蒸 蒸 日 上, 信 心 大 增, 遂 圖 擴 大 茶 業 經 營 的 規 模 他 做 了 兩 項 重 大 決 策 : 一 立 基 艋 舺, 以 作 為 寶 順 洋 行 的 茶 業 經 營 中 心 二 在 艋 舺 設 立 茶 葉 加 工 製 造 廠, 擺 脫 大 陸 茶 商 對 臺 灣 茶 葉 的 加 工 控 制 權 杜 德 究 竟 何 時 開 始 在 艋 舺 立 基, 又 何 時 以 此 為 北 臺 茶 業 的 營 運 中 心? 目 前 並 無 相 關 文 獻 指 明, 但 可 確 定 者, 至 少 在 1865 年 發 現 臺 茶 前, 杜 德 已 穩 立 此 地, 有 可 能 起 源 於 1862 年 7 月 7 日 英 國 要 求 淡 水 埠 址 擴 充 至 艋 舺 前, 355 因 為 甸 特 與 怡 和 對 臺 之 樟 腦 貿 易 壟 斷 時 期, 從 1861 年 已 經 開 始 ( 或 者 更 早 ), 在 北 臺 做 樟 腦 生 意, 必 與 腦 產 重 鎮 艋 舺 密 切 接 觸 另 一 方 面,1864 年 時, 杜 德 時 任 甸 特 駐 淡 水 之 代 理 商, 使 用 甸 特 安 排 給 他 的 倉 庫 商 行 與 住 所, 356 必 與 艋 舺 接 觸 更 深 ;1864 年 的 英 國 臣 民 在 淡 水 者 僅 9 名, 有 三 名 新 加 入 者, 杜 德 為 其 中 之 一 357 同 時,1868 年 的 領 事 報 告 與 中 國 官 方 報 告 顯 示 : 杜 德 在 艋 舺 有 新 舊 寶 順 二 行 舊 寶 順 行 可 能 承 自 甸 特 洋 行 ( 當 時 已 經 倒 閉 ) 於 1864 年 前 後 安 排 給 杜 德 的 代 理 商 居 所 倉 庫 商 行, 包 括 甸 特 的 原 中 文 行 名 寶 順 行 ; 新 寶 順 行 則 可 能 是 杜 德 在 甸 特 洋 行 倒 閉 (1867 年 8 月 5 日 ) 前 後 擴 增 的 358, 成 立 原 因 或 與 臺 茶 事 業 在 艋 舺 之 擴 張 有 關 因 此, 杜 德 在 艋 舺 的 起 步 可 能 在 1862 年 7 月 7 日 淡 水 埠 址 擴 張 至 艋 舺 前 後, 不 會 晚 於 1864 年 艋 舺 的 茶 業 營 運 則 應 在 1865 年 7 月 以 後 杜 德 發 現 臺 茶 潛 力 時 便 已 開 始 Parliamentary Papers, China(Irish University Press), Vol.8, p.79, Wood S. Schenck to Report Hart, Esq., 1/31/1867, Report on the Trade at the Port of Tamsui, Formosa, for the year 參 看 葉 振 輝, 清 季 臺 灣 開 阜 之 研 究, 頁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175;death of Mr. John Dodd, China Overland Trade Report, 1907, July 22., p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178. & 新 舊 寶 順 行 : 參 看 明 清 臺 灣 檔 案 彚 編, 教 務 教 案 檔, 清 同 治 七 年 11 月 至 八 年, 第 四 輯 第 六 十 九 冊, 國 立 臺 灣 歷 史 博 物 館 發 行 ( 台 北 : 遠 流 出 版 社,2008 年 ), 頁 40;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p
85 杜 德 選 擇 艋 舺 為 茶 業 經 營 中 心, 作 為 擴 大 茶 葉 貿 易 範 圍 的 樞 紐 是 很 有 道 理 的 當 時 臺 灣 北 部 最 繁 榮 的 市 鎮 就 是 艋 舺, 商 業 輻 湊, 人 口 殷 集, 地 近 茶 葉 產 區, 亦 與 樟 腦 產 區 有 地 近 之 便, 且 鄰 近 淡 水 河 與 淡 水 港, 有 水 運 之 便, 實 在 是 非 常 理 想 的 貿 易 中 心 直 到 1868 年 艋 舺 租 屋 案 發 生 前 夕, 杜 德 一 直 平 安 無 事 的 在 此 地 經 營 茶 葉 樟 腦 與 鴉 片 進 口 為 主 的 貿 易 杜 德 在 艋 舺 設 立 茶 葉 精 製 廠 的 時 間 較 晚 一 些,1868 年 才 成 型 啟 運 他 很 早 就 留 意 到 限 制 淡 水 茶 業 拓 展 的 要 因 之 一 : 臺 灣 沒 有 自 己 的 茶 葉 精 製 出 口 體 系 所 有 在 臺 灣 生 產 的 茶 葉, 僅 作 初 步 粗 製 烘 焙, 即 運 對 岸 的 廈 門 進 行 茶 葉 的 精 焙 加 工 出 口, 或 者 內 銷 換 句 話 說, 臺 灣 的 茶 商 實 際 上 只 有 生 產 與 粗 焙 出 口 的 利 潤, 獲 利 最 多 的 加 工 出 售 實 際 上 落 入 對 岸 廈 門 等 地 的 商 人 之 手, 359 這 樣 一 來 必 然 大 大 不 利 臺 灣 本 地 茶 商 的 茶 業 擴 張 杜 德 自 1865 年 開 始 經 營 茶 葉 後, 已 知 上 述 問 題 對 其 獲 利 的 重 大 影 響, 早 思 擺 脫 對 岸 廈 門 等 地 大 陸 茶 商 精 製 臺 茶 的 控 制 權, 但 礙 於 事 業 初 起 資 金 未 裕, 必 需 向 現 實 妥 協, 與 大 陸 茶 商 合 作, 先 穩 住 事 業 根 基, 再 做 下 一 步 打 算 1867 年 5 月 2 日, 杜 德 正 式 脫 離 甸 特 集 團, 成 為 怡 和 集 團 的 一 份 子, 並 於 同 年 7 月 1 日 成 立 其 公 司 寶 順 洋 行 後, 乃 更 積 極 尋 求 貿 易 上 的 自 主 獨 立 同 時, 杜 德 初 期 推 廣 種 植 臺 茶, 進 展 似 較 緩 慢, 遲 至 1868 年, 最 初 願 於 1865 年 聽 從 杜 德 建 議 改 種 臺 茶 者 正 屆 收 成 外 銷, 360 獲 利 豐 富, 乃 激 勵 北 臺 居 民 大 膽 投 資 臺 茶 的 意 願, 這 一 點 後 面 將 有 詳 論 承 上 論,1868 年 間, 由 於 北 臺 居 民 投 資 臺 茶 的 意 願 大 增, 加 上 種 種 的 時 機 條 件 逐 漸 成 熟, 杜 德 才 在 當 時 臺 灣 北 部 最 繁 榮 的 市 鎮 艋 舺 投 資 設 立 茶 廠, 也 由 廈 門 與 福 州 一 帶 招 來 作 茶 師 傅 與 茶 工, 361 將 臺 茶 的 加 工 精 製 權 由 廈 門 一 帶 的 茶 商 之 359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381 參 看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 臺 北 : 師 範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專 刊,1984 年 ), 頁 史 蒂 瑞, 福 爾 摩 沙 及 其 住 民 ( 台 北 : 前 衛 出 版 社,2009 年 ), 頁 187;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86 手 轉 移 到 自 己 的 手 上, 建 立 起 完 整 的 茶 葉 產 銷 體 系 362 結 果,1867 年 前, 臺 茶 經 粗 焙 後, 需 裝 竹 籠 船 運 廈 門 精 焙, 才 能 以 成 品 出 口,1868 年 後, 由 於 廈 門 及 福 州 來 的 熟 練 工 人 幫 忙, 出 口 的 茶 葉 都 是 在 臺 灣 烘 焙 精 製 好 後 才 運 往 外 國 363 儘 管 是 簡 單 的 產 銷 體 系 變 革, 這 一 步 卻 非 常 重 要, 奠 定 日 後 杜 德 在 淡 水 建 立 其 茶 葉 王 國 最 重 要 的 基 礎 之 一 三 淡 水 的 樟 腦 糾 紛 (1867 年 9 月 30 日 ) 杜 德 除 在 艋 舺 經 營 茶 葉 外, 尚 經 營 樟 腦 業 務, 而 這 正 是 杜 德 最 初 來 淡 水 經 營 的 主 要 目 的, 經 營 淡 水 茶 葉, 基 本 上 是 出 於 偶 然 發 現 才 付 諸 實 現 寶 順 洋 行 成 立 後, 杜 德 的 事 業 愈 做 愈 大, 卻 開 始 被 當 地 商 民 敵 視, 特 別 是 壟 斷 樟 腦 貿 易 的 當 地 官 商 杜 德 因 而 在 艋 舺 碰 到 他 創 立 公 司 以 來 的 第 一 個 大 麻 煩 : 樟 腦 糾 紛 1867 年 5 月 15 日, 杜 德 致 函 怡 和, 報 告 中 國 的 樟 腦 船 運 者 宣 稱 自 己 是 樟 腦 的 專 賣 者, 他 覺 得 事 有 蹊 蹺, 認 為 不 久 會 碰 上 麻 煩, 於 是 直 接 致 函 駐 北 京 英 使 阿 禮 國, 請 其 處 理 此 事, 並 建 議 此 時 為 逼 使 清 朝 當 局 停 止 樟 腦 專 賣 的 最 佳 良 機 : 樟 腦 方 面, 仲 哈 納 號 (Johanna) 卸 下 二 千 擔 中 國 人 買 的 ( 樟 腦 ), 每 擔 二 十 元 船 上 人 員 宣 稱 自 己 是 專 賣 者 儘 管 我 認 為 專 賣 不 合 法, 我 決 定 不 去 計 較 他 與 ( 樟 腦 的 ) 專 賣, 特 別 是 我 能 直 接 從 樟 腦 賣 家 以 每 擔 14.5 元 的 價 格 買 入 樟 腦 時 我 已 經 安 排 一 小 部 分 以 上 述 售 價 ( 每 擔 14.5 元 ) 賣 出 的 貨 物 裝 船, 並 將 載 著 樟 腦 通 過 檢 哨 當 然 這 會 有 些 困 難, 我 預 期 會 碰 到 刁 難, 但 再 過 不 久, 就 會 知 道 我 是 對 的 還 是 錯 的 一 方 根 據 中 法 條 約 ( 天 津 條 約 ), 商 業 專 賣 是 不 被 承 認 的 阿 禮 國 先 生 不 久 就 會 抵 達 這 裡, 如 果 他 也 有 相 同 的 看 法, 我 想 這 是 停 止 樟 腦 專 賣 的 最 佳 良 機 假 如 樟 腦 貿 易 更 362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據 Davidson 言 : 臺 灣 的 茶 葉 都 是 未 經 烘 焙, 放 在 竹 籃 中 運 售 廈 門 精 焙, 此 言 似 有 語 病, 應 是 臺 灣 茶 葉 僅 有 粗 焙, 精 焙 售 出 的 過 程 則 是 運 售 廈 門 後 才 進 行 見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87 加開放 我們 就能在樟腦生意上取得更大的成就 364 阿禮國應杜德之請來淡水關切樟腦專賣事 並與杜德會面後 認為中國當局 宣稱樟腦專賣之事明顯違反中法天津條約保障的自由貿易之權利 因此請淡水領 事史多特 Stolt 向當局抗議 365只是 誠如杜德自己所言 以現在的處理方 式 一名外國人很難有機會在此事上有何作為 366若無非常之理由 不管有何 訴求 只要中國當局採強硬立場 而英商方面沒有與華人衝突的重大事故 欲英 國當局理會此事 也非易事 同期間 在梧棲一帶經營樟腦貿易的天利洋行 MacPhail & Co. 遭遇不得 了的麻煩 1867 年 5 月間 大隊中國官兵衝進天利洋行中 查封商行 扣留商 貨 表示天利洋行的買辦走私樟腦 私刻海關官印 躲避查緝 此時 天利洋行 的買辦早已不知去向 離開前還搬光了大老闆馬克菲友 James MacPhail 的家 產與貨物庫存 留下一夜成貧 萬念俱灰的老闆抱頭絕望 天利洋行於是一夕倒 閉 壽命短短不過 6 年 隨後由其雇用的英國船長必麒麟 W. A. Pickering 將其財產拍賣給怡記洋行 Elles & Co. 367 此事對杜德有無衝擊 當時並無資料顯示 但對於習慣走私樟腦牟利的杜德 而言 想必會有所警覺 若天利洋行倒閉事件是在杜德碰上華人樟腦專賣者的專 賣宣稱前發生的 那麼杜德會直接函請阿禮國來淡水關切樟腦專賣 可能是怕同 樣的麻煩上身 阿禮國請淡水領事史多特 Stolt 向當局抗議樟腦專賣後 368中國官方反 應如何 並無明確資料表明 推想是虛應其事 可確定者 中國當局另外又下了 一道指令 凡搶奪外商樟腦 並鞭笞監禁外商雇用之華工者重賞 369結果 Dodd & Co. to J.M. & Co., May 1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207. Dodd & Co. to J.M. & Co., October 2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May 1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必麒麟 歷險福爾摩沙 陳逸君譯 台北 前衛出版社 2010 年 頁 參看葉振 輝 天利行史事考 臺灣文獻 頁 Dodd & Co. to J.M. & Co., October 2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Dodd & Co. to J.M. & Co., October 2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88 年 9 月 30 日, 臺 灣 第 一 次 的 樟 腦 糾 紛 爆 發 了 當 時, 杜 德 雇 用 的 中 國 腦 工 正 船 運 樟 腦, 啟 程 前 往 淡 水 口 岸, 艋 舺 腦 館 大 隊 人 員 忽 然 登 船 搜 查, 沒 收 樟 腦, 監 禁 華 工, 將 其 鞭 成 重 傷 杜 德 於 是 和 淡 水 領 事 史 多 特, 以 及 杜 德 的 鄰 居 德 商 美 利 士 先 生, 同 赴 當 局 抗 議, 取 回 了 被 沒 收 的 樟 腦, 將 重 傷 的 運 腦 華 工 帶 回 淡 水 療 傷 當 時, 杜 德 與 中 國 當 局 各 執 其 辭, 互 告 其 狀, 但 杜 德 畢 竟 是 取 回 了 被 沒 收 的 樟 腦 與 重 傷 的 運 腦 華 工, 談 不 上 有 何 損 失, 中 國 當 局 也 停 止 干 擾 外 商 的 樟 腦 貿 易 年, 清 廷 委 興 泉 永 道 曾 憲 德 來 臺 會 同 議 辦, 議 准 洋 人 自 行 入 山 採 買 樟 腦 371 本 文 疑 與 此 事 有 關 事 後, 杜 德 於 1867 年 10 月 25 日 親 筆 寫 了 一 封 私 人 信 函, 將 此 事 完 整 的 報 告 怡 和 洋 行, 原 文 如 下 : 我 的 摯 友 柯 錫 克 先 生 372 : 我 寫 了 一 小 段 關 於 樟 腦 方 面 的 評 估 給 您, 以 接 續 今 年 5 月 15 日 致 函 惠 特 先 生 373 (Mr. Whittal) 時 的 樟 腦 評 估 假 如 您 有 細 看 我 寫 給 惠 特 先 生 的 信, 您 就 知 道 我 已 經 與 阿 禮 國 先 生 會 過 面, 談 及 此 事 對 他 而 言, 根 據 中 法 ( 天 津 ) 條 約 與 我 們 的 條 約 ( 南 京 條 約 ), 獨 佔 貿 易 是 非 法 的 他 的 看 法 是 : 滿 州 官 員 允 許 ( 樟 腦 ) 獨 佔 貿 易 存 在, 並 排 除 外 國 人 參 與 此 項 商 品 ( 樟 腦 ) 貿 易 的 行 為 是 錯 誤 的 不 久, 這 裡 的 領 事 史 多 特 先 生 (Mr. Stolt) 通 知 滿 州 官 員 : 根 據 條 約 內 容, 這 項 獨 佔 貿 易 是 不 允 許 存 在 的, 同 時, 如 果 他 們 對 於 外 國 人 的 樟 腦 貿 易 有 任 何 阻 撓 行 為, 將 形 同 撕 毀 條 約 然 而, 滿 州 官 員 有 不 同 的 想 法, 並 下 了 一 道 指 令, 對 於 能 夠 劫 掠 外 國 人 運 往 淡 水 之 樟 腦, 又 威 脅 鞭 笞 和 監 禁 參 與 外 國 人 樟 腦 貿 易 的 中 國 人 之 人, 給 予 賞 金 在 上 個 月 的 30 日, 370 Dodd & Co. to J.M. & Co., October 2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陳 培 桂, 淡 水 廳 志, 臺 文 叢 第 172 種, 頁 柯 錫 克 :Keswick, 當 時 怡 和 洋 行 大 老 闆 惠 特 (Whittal) 之 下 的 香 港 總 負 責 人, 後 來 接 任 怡 和 洋 行 的 大 老 闆 之 職 373 惠 特 先 生 :Mr. Whittal, 當 時 怡 和 洋 行 的 大 老 闆 74
89 上 述 之 事 發 生 了 一 名 我 所 雇 用 的 中 國 人 遭 到 指 控, 其 所 搭 乘 的 一 艘 船, 被 樟 腦 專 賣 局 ( 腦 館 ) 的 人 員 登 船 搜 查 樟 腦 被 襲 奪, 這 名 中 國 人 被 押 往 艋 舺, 受 到 鞭 笞 與 監 禁 接 著 的 第 二 天, 我 們 取 回 樟 腦 向 史 多 特 先 生 ( 領 事 Mr. Stolt) 申 訴, 同 至 艋 舺, 以 使 那 位 被 羈 押 的 中 國 人 被 釋 放 這 個 人 ( 中 國 人 ) 被 帶 往 四 處 示 眾 ( 被 鞭 笞 幾 斃 ), 我 們 將 其 帶 回 淡 水 不 久 之 後, 這 名 滿 州 官 員 也 向 臺 灣 府 身 為 ( 樟 腦 ) 專 賣 保 護 者 的 道 臺 告 狀 樟 腦 專 賣 者 已 經 停 止 掠 奪 在 打 狗 做 樟 腦 貿 易 的 外 國 人 374 此 案 帶 來 出 乎 意 料 的 發 展, 據 杜 德 對 怡 和 的 報 告, 案 發 之 後, 許 多 中 國 人 發 現 直 接 出 售 樟 腦 給 外 國 人 可 能 不 是 非 法 的 375 一 直 習 慣 將 樟 腦 交 送 樟 腦 專 賣 者 的 一 些 鄉 間 零 售 腦 商, 開 始 廉 價 私 賣 樟 腦 給 杜 德 376 杜 德 於 是 開 始 向 怡 和 詢 問 其 對 樟 腦 貿 易 的 興 趣, 並 報 告 他 能 以 每 擔 14 元 至 15 元 的 價 格 ( 官 方 腦 價 為 18 元 至 20 元 ) 買 入 樟 腦, 向 怡 和 大 力 推 銷 樟 腦 生 意 377 然 而, 私 賣 樟 腦 給 杜 德 的 樟 腦 零 售 華 商 對 中 國 官 員 充 滿 恐 懼, 深 怕 遭 其 報 復 對 此, 杜 德 卻 信 心 滿 滿, 認 為 樟 腦 專 賣 即 將 結 束 378 不 知 是 否 受 到 樟 腦 私 賣 開 始 發 展 的 影 響, 原 為 樟 腦 專 賣 者 的 華 商 停 止 對 杜 德 等 外 商 於 樟 腦 貿 易 的 干 擾 後, 開 始 以 低 價 賣 腦 於 杜 德, 且 樟 腦 專 賣 者 似 乎 能 不 受 干 擾 的 販 賣 鴉 片, 如 杜 德 言 : 樟 腦 專 賣 者 總 是 船 運 大 量 的 鴉 片 到 那 個 港 口 令 我 感 到 不 解 的 是, 他 在 此 地 的 鴉 片 貿 易 從 未 被 干 涉 由 於 樟 腦 的 巨 額 利 潤, 他 能 以 較 低 的 售 價 賣 腦 予 我 379 杜 德 所 言 的 樟 腦 專 賣 者 究 竟 是 誰? 本 文 認 為 杜 德 所 說 的 樟 腦 專 賣 者, 至 少 可 能 指 涉 三 種 團 體, 第 一 種 最 易 指 出, 即 艋 舺 腦 館 (1863 年 前 為 艋 舺 的 軍 工 料 館 ) 374 Dodd & Co. to J.M. & Co., October 2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Dodd & Co. to J.M. & Co., October 2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Dodd & Co. to J.M. & Co., October 2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Dodd & Co. to J.M. & Co., October 2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Dodd & Co. to J.M. & Co., October 2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Dodd & Co. to J.M. & Co., October 2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90 的 人 員 ; 380 後 文 將 對 此 將 有 分 析 ; 第 二 種 為 艋 舺 當 地 的 黃 祿 宗 族, 是 壟 斷 樟 腦 貿 易 的 郊 商 大 族, 稍 後 詳 論 ; 第 三 種 是 由 1866 年 起 從 廣 州 香 港 與 福 州 來 臺 的 買 辦 組 成 的 購 腦 團 體, 並 壟 斷 樟 腦 貿 易 381 三 者 之 中, 第 三 種 最 可 能 是 杜 德 在 此 所 指 的 樟 腦 專 賣 者, 詳 情 後 論 不 論 如 何, 至 少 就 杜 德 個 人 而 言, 樟 腦 貿 易 的 前 途 還 是 樂 觀 的 然 而, 後 來 事 實 證 明, 這 只 是 杜 德 麻 煩 的 起 頭 1868 年 間, 他 將 遭 遇 更 大 的 危 機, 其 嚴 重 程 度 將 導 致 杜 德 必 需 完 全 放 棄 在 艋 舺 經 營 的 念 頭 第 二 節 艋 舺 創 業 的 挫 折 : 租 屋 案 之 爆 發 1868 年 10 月 12 日 發 生 於 艋 舺 的 寶 順 租 屋 案, 過 去 已 有 前 輩 學 者 呂 實 強 論 之, 其 主 要 論 點 認 為 : 艋 舺 租 屋 案 發 生 的 原 因 起 於 外 人 的 侵 略 野 心, 與 其 對 黃 姓 宗 族 經 濟 利 益 的 侵 害, 後 者 似 指 寶 順 洋 行 租 用 黃 姓 宗 族 之 屋 同 時, 在 其 影 響 層 面 方 面, 他 認 為 這 是 導 致 日 後 外 商 皆 集 大 稻 埕 發 展, 卻 不 來 艋 舺 發 展, 導 致 大 稻 埕 興 盛, 而 艋 舺 衰 落 的 主 因, 382 此 說 尚 待 討 論 但 無 論 如 何, 就 許 多 更 深 層 與 更 細 節 的 部 分, 尚 有 可 資 補 充 與 修 正 的 空 間, 尤 其 是 艋 舺 租 屋 案 背 後 牽 涉 複 雜 的 經 濟 衝 突 本 文 認 為 這 是 很 值 得 探 討 的 部 分, 故 將 參 酌 呂 實 強 的 研 究 成 果, 然 後 重 新 討 論 這 起 歷 史 事 件 發 生 的 過 程 因 果 與 意 義 艋 舺 租 屋 案 本 身, 不 論 就 英 商 杜 德 的 經 商 抉 擇, 或 是 艋 舺 當 地 商 民, 甚 至 艋 舺 整 體 的 社 會 經 濟 文 化 史 而 言, 均 意 義 非 凡 以 本 文 研 究 來 說, 由 於 此 案 之 發 生, 杜 德 才 被 迫 離 開 艋 舺, 另 擇 他 地 經 商, 若 非 如 此, 杜 德 必 選 擇 續 留 艋 舺, 也 許 之 後 艋 舺 的 歷 史 面 貌 會 有 所 不 同 因 此, 本 文 以 為 艋 舺 租 屋 案 的 發 生 過 程, 有 深 考 細 究 的 價 值 以 下 將 論 述 此 租 屋 案 發 生 的 過 程 380 連 橫, 臺 灣 通 史, 卷 18, 榷 賣 制 381 Dodd & Co. to J.M. & Co., October 2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呂 實 強, 寶 順 租 屋 案, 臺 灣 文 獻, 第 19 卷 第 3 期, 頁 25 76
91 一 租 屋 案 發 生 前 之 黃 姓 宗 族 與 其 樟 腦 事 業 黃 姓 宗 族 為 清 代 艋 舺 著 名 的 樟 腦 郊 商 大 族,1868 年 樟 腦 事 件 爆 發 前, 一 直 穩 定 地 掌 握 著 樟 腦 專 賣 的 利 權, 並 藉 之 與 外 商 貿 易, 獲 利 甚 多 黃 姓 宗 族 中, 以 黃 祿 頭 與 其 妻 黃 莊 氏 最 著 名 黃 祿 頭 是 當 時 寡 佔 艋 舺 樟 腦 事 業 的 大 郊 商, 清 代 官 方 文 書 稱 之 黃 祿 383 黃 祿 頭 本 名 黃 昭 祿, 諱 祿, 號 萬 鍾, 又 名 阿 祿 艋 舺 人 稱 他 為 : 祿 ( 鹿 ) 頭, 384 其 英 譯 Lok-Tow( 祿 頭 ) 385 黃 祿 一 辭 可 能 指 黃 姓 宗 族 的 商 號, 或 指 黃 祿 這 個 商 號 的 領 導 人, 非 指 人 名, 因 從 呂 實 強 對 1877 年 馬 偕 之 艋 舺 教 案 的 研 究 觀 之, 黃 祿 曾 率 眾 參 與 反 對 馬 偕 建 立 教 堂 的 行 動, 此 時 的 黃 祿 指 的 是 黃 六 先, 386 非 指 黃 昭 祿 ( 黃 萬 鍾 ), 在 此 之 前 的 黃 祿 ( 黃 祿 頭 ) 早 於 1866 年 過 世 387 王 世 慶 的 研 究 也 認 為 黃 祿 乃 黃 姓 宗 族 的 商 號, 屬 於 艋 舺 的 泉 郊 系 統 388 至 於 黃 祿 商 號 的 由 來 可 能 與 黃 昭 祿 本 人 的 姓 名 有 關 黃 祿 頭 則 指 黃 祿 商 號 的 首 腦, 有 可 能 專 指 黃 昭 祿 本 人, 因 為 黃 祿 頭 於 1864 年 開 設 有 其 店 面 祿 頭 行 389 由 於 黃 祿 頭 之 名 較 為 臺 灣 民 間 熟 悉, 故 在 此 不 稱 黃 昭 祿 或 黃 萬 鍾, 而 稱 黃 祿 頭 關 於 黃 祿 頭 的 生 卒 年 出 身 背 景 與 生 平 事 蹟, 據 傳 其 原 籍 晉 江 縣 三 十 五 都 潘 湖 ( 今 池 店 鎮 潘 湖 村 ) 人, 潘 湖 金 墩 黃 氏 十 七 世, 昭 字 輩, 生 於 清 朝 嘉 慶 庚 辰 廿 五 年 (1820 年 ) 五 月 初 七 日, 道 光 年 間 與 其 父 黃 姜 生 從 潘 湖 移 民 艋 舺 據 說 黃 383 總 理 各 國 事 務 衙 門 清 檔, 同 治 二 年 辦 理 英 國 船 商 率 洛 文 與 臺 灣 商 民 互 毆 一 案, 頁 參 看 張 訓 嘉 葉 昌 嶽 等 合 著, 艋 舺 百 年 風 華 ( 台 北 市 : 艋 舺 扶 輪 社,2004 年 初 版 ), 頁 Messrs. Dodd and Co. to Acting Vice-Consul Holt, 1868, 7, 26.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p 呂 實 強, 偕 叡 理 教 士 在 艋 舺 初 創 教 堂 的 經 過, 臺 灣 文 獻, 第 19 卷 第 1 期 (1968 年 ), 頁 Messrs. Dodd and Co. to Acting Vice-Consul Holt, 1868, July 26.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p ; 金 墩 潘 湖 支 派 族 譜 參 看 網 路 資 料 之 黃 鴻 源, 清 代 臺 灣 艋 舺 傳 奇 女 商 人 黃 阿 祿 嫂, 晉 江 譜 牒 研 究,27 期 388 王 世 慶, 淡 水 河 流 域 河 港 水 運 史 ( 中 央 研 究 院 中 山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所,1998), 頁 90; 臺 北 市 文 獻 委 員 會, 艋 舺 耆 老 座 談 會 紀 錄 ; 劉 篁 村, 艋 舺 人 物 志, 臺 北 文 物, 第 二 卷 第 一 期,1953, 頁 ; 吳 逸 生, 艋 舺 古 行 號 概 述, 臺 北 文 物 第 九 卷 第 一 期,1960, 頁 2-4; 李 章 榮, 仙 景 李 氏 族 譜, 頁 43;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頁 Messrs. Dodd and Co. to Acting Vice-Consul Holt, 1868, July 26.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p
92 祿 頭 本 是 遊 手 好 閒 的 閑 仔 仙, 但 孔 武 有 力, 好 勇 鬥 很 傳 言 他 在 一 次 客 串 保 鏢 的 過 程 中, 拚 死 保 住 新 莊 某 客 戶 的 性 命, 客 答 謝 以 銀 子 100 兩, 此 事 聽 來 離 奇 黃 祿 頭 集 此 答 謝 金 從 事 進 出 口 貿 易, 不 數 年 已 成 小 富, 因 此 又 擴 大 投 資, 併 購 別 人 行 將 倒 閉 的 樟 腦 作 坊, 與 其 父 經 營 一 間 鋸 木 材 廠 萬 順 料 館, 由 福 建 泉 州 進 口 建 材 福 杉, 390 從 臺 北 三 峽 大 溪 新 店 等 地 砍 伐 樟 樹, 加 工 後 運 售 福 州, 以 為 軍 需 造 船 用, 或 製 成 樟 腦, 與 外 商 貿 易 391 開 港 後, 黃 祿 曾 與 怡 和 洋 行 雇 用 的 英 國 船 長 率 洛 文 (Sullivan) 互 通 買 賣, 進 行 樟 腦 貿 易 ; 從 1863 年 的 英 國 船 商 率 落 文 案 觀 之, 二 者 有 密 切 的 樟 腦 貿 易, 掌 握 樟 腦 專 賣 利 權 的 黃 祿 必 因 此 獲 致 巨 利 392 推 測 黃 祿 樟 腦 的 相 對 交 換 商 品 為 鴉 片, 因 為 臺 灣 進 口 商 品 以 鴉 片 為 主, 393 而 用 樟 腦 交 換 鴉 片 在 當 時 幾 乎 是 慣 例 394 怡 和 洋 行 的 船 長 率 洛 文 在 致 函 怡 和 文 中 曾 提 到 鴉 片 交 予 艋 舺 三 大 富 商, 其 中 之 一 當 是 黃 祿 395 至 同 治 丙 寅 五 年 (1866 年 ) 四 月 廿 七 日, 黃 祿 頭 突 然 病 故, 396 留 下 相 當 的 遺 產 與 其 商 行 兼 個 人 私 宅 祿 頭 行, 397 並 遺 七 子 398 終 其 一 生, 黃 祿 頭 因 效 忠 清 廷, 深 獲 中 央 信 任, 得 其 誥 封, 由 奉 政 大 夫 累 至 正 二 品 資 政 大 夫 至 今, 奉 政 大 夫 的 匾 還 懸 掛 在 祖 地 潘 湖 的 祠 堂 內 參 看 張 訓 嘉 葉 昌 嶽 等 合 著, 艋 舺 百 年 風 華, 頁 48; 參 看 網 路 資 料 之 黃 鴻 源, 清 代 臺 灣 艋 舺 傳 奇 女 商 人 黃 阿 祿 嫂, 晉 江 譜 牒 研 究,27 期 391 參 看 網 路 資 料 之 黃 鴻 源, 清 代 臺 灣 艋 舺 傳 奇 女 商 人 黃 阿 祿 嫂, 晉 江 譜 牒 研 究,27 期 392 總 理 各 國 事 務 衙 門 清 檔, 同 治 二 年 辦 理 英 國 船 商 率 洛 文 與 臺 灣 商 民 互 毆 一 案, 頁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 台 北 : 師 範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專 刊,1984 年 ),, 頁 據 年 怡 和 檔 的 貿 易 報 告 與 帳 單, 英 商 與 華 商 貿 易 獲 利 最 高 而 受 注 目 的 商 品 為 樟 腦 與 鴉 片 395 民 間 傳 言 艋 舺 三 富 是 第 一 好 張 德 寶, 第 二 好 黃 祿 嫂, 第 三 好 馬 悄 哥 參 看 吳 逸 生, 艋 舺 三 巨 富 起 家 談, 臺 北 文 物 第 八 卷 第 一 期,1959, 頁 90-93; 參 看 黃 富 三, 臺 灣 開 港 前 後 怡 和 洋 行 對 臺 貿 易 體 制 的 演 變, 臺 灣 商 業 傳 統 論 文 集 ( 臺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臺 灣 史 研 究 所 籌 備 處, 1999 年 ), 頁 金 墩 潘 湖 支 派 族 譜 參 看 網 路 資 料 之 黃 鴻 源, 清 代 臺 灣 艋 舺 傳 奇 女 商 人 黃 阿 祿 嫂, 晉 江 譜 牒 研 究,27 期 397 Messrs. Dodd and Co. to Acting Vice-Consul Holt, 1868, July 26.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p 據 傳 黃 祿 頭 所 生 七 子 為 : 英 元 天 賜 德 成 山 水 玉 麟 玉 麒 道 生 參 看 網 路 資 料 之 黃 鴻 源, 清 代 臺 灣 艋 舺 傳 奇 女 商 人 黃 阿 祿 嫂, 晉 江 譜 牒 研 究,27 期 399 參 看 網 路 資 料 之 黃 鴻 源, 清 代 臺 灣 艋 舺 傳 奇 女 商 人 黃 阿 祿 嫂, 晉 江 譜 牒 研 究,27 期 78
93 黃 莊 氏 為 黃 祿 頭 的 寡 妻 之 一, 中 國 官 方 稱 之 黃 莊 氏, 故 知 其 原 姓 莊 400 根 據 由 臺 灣 寄 回 黃 家 祖 籍 潘 湖 的 金 墩 潘 湖 支 派 ( 黃 氏 ) 族 譜 載 : 黃 祿 頭 正 式 的 妻 室 有 兩 位 : 黃 莊 氏 與 林 氏, 其 中, 黃 莊 氏 原 名 莊 鬥 娘, 生 於 嘉 慶 丙 子 年 (1816 年 ) 五 月 廿 七 日 ; 卒 于 光 緒 辛 卯 年 (1891 年 ) 正 月 廿 九 日, 401 民 間 習 稱 黃 阿 祿 嫂 402 ; 另 一 位 名 林 對 娘, 生 於 吉 年 吉 月 吉 日 吉 時 ; 卒 于 吉 年 十 一 月 十 五 日 吉 時, 如 此 紀 錄 甚 為 弔 詭, 似 乎 另 藏 玄 機 403 另 有 臺 北 市 志 載 : 黃 仔 祿 嫂, 黃 祿 妻 也, 吳 姓, 名 不 傳, 404 顯 然 黃 祿 至 少 有 三 名 以 上 的 妻 妾, 但 此 吳 姓 黃 仔 祿 嫂 ( 若 真 有 其 人 ) 顯 然 與 今 日 所 知 的 莊 姓 黃 阿 祿 嫂 無 關, 且 非 正 室, 族 譜 不 記, 若 真 有 其 姓 傳 下, 或 有 特 別 原 因 自 黃 祿 頭 於 1866 年 意 外 病 故 後, 黃 莊 氏 承 其 遺 產 祿 頭 行, 卻 遭 艋 舺 官 方 無 情 勒 索, 陷 入 困 境, 因 此 一 度 被 迫 出 租 祿 頭 行 給 寶 順 洋 行 求 現, 引 發 1868 年 的 艋 舺 租 屋 案 此 事 將 於 後 面 詳 論 值 得 一 提 的 是, 黃 莊 氏 因 種 種 原 因 租 屋 給 寶 順 失 敗 後, 她 咬 牙 苦 撐, 獨 擔 家 業, 竟 創 造 奇 蹟, 將 黃 家 事 業 帶 向 高 峰, 成 為 當 時 艋 舺 三 大 富 豪 之 一, 時 人 莫 不 敬 佩, 於 是 當 時 民 間 有 諺 : 第 一 好 張 德 寶, 第 二 好 黃 祿 嫂, 第 三 好 馬 悄 哥 405 因 其 經 營 木 材, 故 其 居 地 名 為 料 館 口 街, 在 今 臺 北 市 環 河 南 路 二 段 另 外, 本 文 亦 從 此 租 屋 案 之 研 究 證 實 萬 順 料 館 的 存 在, 黃 莊 氏 之 租 屋 祿 頭 行 可 能 即 指 萬 順 料 館 租 屋 案 發 前, 杜 德 曾 致 函 英 國 副 領 事, 稱 祿 頭 行 ( 英 譯 作 Lok-Tow Hong) 由 富 商 祿 頭 開 設 於 1864 年, 祿 頭 於 1867 年 去 世 後, 其 寡 妻 Mansoon 出 租 祿 頭 行 給 他 406 Mansoon 顯 指 黃 莊 氏, 其 音 似 閩 南 語 中 的 萬 400 明 清 臺 灣 檔 案 彚 編, 清 同 治 七 年 11 月 至 八 年 ( 第 四 輯, 第 六 十 九 冊 ), 國 立 臺 灣 歷 史 博 物 館 發 行 ( 台 北 : 遠 流 出 版 社,2008 年 ), 頁 金 墩 潘 湖 支 派 族 譜 參 看 網 路 資 料 之 黃 鴻 源, 清 代 臺 灣 艋 舺 傳 奇 女 商 人 黃 阿 祿 嫂, 晉 江 譜 牒 研 究,27 期 402 參 看 張 訓 嘉 葉 昌 嶽 等 合 著, 艋 舺 百 年 風 華, 頁 金 墩 潘 湖 支 派 族 譜 參 看 網 路 資 料 之 黃 鴻 源, 清 代 臺 灣 艋 舺 傳 奇 女 商 人 黃 阿 祿 嫂, 晉 江 譜 牒 研 究,27 期 404 曾 迺 碩, 臺 北 市 志 卷 九. 人 物 志. 賢 德 篇. 第 四 項. 烈 女. 第 三 目. 黃 仔 祿 嫂,207 頁 405 吳 逸 生, 艋 舺 三 巨 富 起 家 談, 頁 90-93; 黃 富 三, 臺 灣 開 港 前 後 怡 和 洋 行 對 臺 貿 易 體 制 的 演 變, 臺 灣 商 業 傳 統 論 文 集, 頁 Messrs. Dodd and Co. to Acting Vice-Consul Holt, July 26, 1867,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p
94 順 ; 407 而 黃 祿 頭 及 其 父 親 黃 姜 生 合 開 過 萬 順 料 館 ; 408 杜 德 又 稱 黃 莊 氏 為 萬 順, 故 推 黃 莊 氏 繼 承 之 祿 頭 行 即 萬 順 料 館 如 上 所 述, 黃 姓 宗 族 為 清 代 寡 佔 艋 舺 樟 腦 貿 易 的 郊 商 大 族, 但 其 經 營 腦 務 淵 源 不 明, 推 測 與 清 代 臺 灣 推 行 樟 腦 專 賣 制 相 關 樟 腦 專 賣 始 於 清 治 初 期, 409 實 施 原 因 可 能 是 清 初 封 禁 番 地 不 彰 朱 一 貴 事 件 ( ) 前 夕, 移 民 臺 灣 者 益 增, 越 過 番 界 採 腦 者 日 眾, 犯 者 罪 死 亦 不 能 絕, 官 府 乃 大 肆 逮 捕 熬 腦 者, 斬 首 二 百, 410 連 帶 治 罪 恐 倍, 有 言 論 朱 一 貴 事 件 與 此 有 關 411 朱 一 貴 事 件 後, 閩 浙 總 督 滿 保 於 雍 正 三 年 (1725) 奏 准 臺 澎 水 師 戰 船 於 臺 灣 修 造, 始 設 修 造 戰 船 的 軍 工 廠 於 臺 灣 府, 其 下 設 軍 工 匠, 負 責 採 伐 內 山 木 料 ( 樟 木 為 主 ), 運 軍 工 廠 造 船, 二 者 皆 屬 道 台 轄 下 412 此 舉 為 便 利 清 廷 運 兵, 控 制 臺 灣 局 勢 後 為 補 貼 軍 工 匠 薪 資, 軍 工 廠 下 乃 又 另 設 軍 工 料 館 於 南 北 二 路, 軍 工 匠 任 職 其 中, 獲 允 兼 辦 腦 務, 413 熬 腦 出 售, 414 臺 灣 道 臺 因 此 擁 有 樟 腦 的 控 制 權 道 光 七 年 (1827), 因 道 廠 戰 船 需 料, 率 產 於 淡 水 之 內 山 番 界, 始 設 軍 工 廠 於 艋 舺 推 測 艋 舺 之 軍 工 料 館 應 亦 同 時 設 立, 兼 辦 腦 務, 因 而 正 式 開 啟 艋 舺 官 商 之 腦 業 415 此 後, 淡 彰 出 產 彰 木, 向 歸 艋 舺 料 館 收 買 ; 故 內 山 各 兼 腦 竃 戶, 亦 歸 料 館 約 束 料 館 為 道 署 軍 工 廠 料 煎 腦 則 傷 料 數 十 年 來, 樟 腦 買 賣 皆 料 館 操 縱, 腦 竃 各 無 賴 亦 知 斂 迹 416 黃 姓 宗 族 腦 業 的 起 源, 與 此 是 否 有 關, 值 得 進 一 步 研 究 407 Messrs. Dodd and Co. to Acting Vice-Consul Holt, July 26, 1868,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p 張 訓 嘉 葉 昌 嶽 等 合 著, 艋 舺 百 年 風 華, 頁 48( 按 : 有 關 萬 順 料 館 的 論 述, 目 前 似 僅 此 書 有 資 料, 故 斟 酌 用 之 ) 卓 克 華, 艋 舺 行 郊 初 探, 臺 灣 文 獻,29 卷 1 期,1978 年, 頁 陳 德 智, 羈 縻 與 條 約 : 以 臺 灣 樟 腦 糾 紛 為 例 ( ), 國 立 師 範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頁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連 橫, 臺 灣 通 史, 卷 18, 榷 賣 志 參 看 陳 國 棟, 臺 灣 的 山 海 經 驗, 軍 工 匠 首 與 清 領 時 期 臺 灣 的 伐 木 問 題 ( ) ( 台 北 : 遠 流 出 版 社,2006 年 ), 頁 ; 陳 德 智, 羈 縻 與 條 約 : 以 臺 灣 樟 腦 糾 紛 為 例 ( ), 頁 陳 德 智, 羈 縻 與 條 約 : 以 臺 灣 樟 腦 糾 紛 為 例 ( ), 頁 37; 連 橫, 臺 灣 通 史, 卷 18, 榷 賣 志, 頁 陳 國 棟, 臺 灣 的 山 海 經 驗, 軍 工 匠 首 與 清 領 時 期 臺 灣 的 伐 木 問 題 ( ) ( 台 北 : 遠 流 出 版 社,2006 年 ), 頁 陳 培 桂, 淡 水 廳 志 第 二 冊, 臺 文 叢 第 172 種, 頁 188; 參 看 王 世 慶, 淡 水 河 流 域 河 港 水 運 史 ( 中 央 研 究 院 中 山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所,1998), 頁 陳 培 桂, 淡 水 廳 志 第 一 冊, 臺 文 叢 第 172 種, 頁 114; 參 看 王 世 慶, 淡 水 河 流 域 河 港 水 運 史 ( 中 央 研 究 院 中 山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所,1998), 頁 89 80
95 同 治 二 年 (1863) 始, 分 巡 臺 灣 兵 備 道 丁 曰 健 承 前 任 道 臺 陳 懋 烈 之 策, 樟 腦 收 歸 官 辦, 艋 舺 料 館 改 為 腦 館, 417 此 事 對 日 後 艋 舺 租 屋 案 之 發 生 提 供 部 分 的 背 景 因 素, 詳 情 後 論 二 寶 順 洋 行 的 租 屋 計 畫 ( ) 自 杜 德 投 資 茶 葉 貿 易 以 來, 獲 利 節 節 升 高, 自 然 繼 續 擴 張 其 事 業 版 圖 因 此, 從 1868 年 開 始 ( 或 有 可 能 是 1867 年 底 ), 杜 德 除 進 行 前 節 所 述 的 產 銷 體 系 變 革, 設 廠 招 工 外, 也 計 畫 與 艋 舺 當 地 人 商 洽 租 屋, 以 擴 展 事 業 杜 德 在 艋 舺 的 租 屋 計 畫 從 1867 年 已 開 始, 約 在 其 創 立 寶 順 洋 行 後 他 透 過 買 辦 李 春 生, 尋 得 艋 舺 當 地 一 名 寡 佔 北 臺 樟 腦 事 業 的 富 有 大 郊 商 黃 祿 頭 之 寡 婦 黃 莊 氏, 418 欲 租 賃 其 丈 夫 在 艋 舺 開 設 的 祿 頭 行 419 當 時 黃 祿 頭 方 過 世 不 久, 原 因 不 明, 推 測 可 能 是 突 然 死 亡, 恐 無 遺 書 留 下, 於 是 其 妻 黃 莊 氏 自 然 承 繼 祿 頭 行 據 杜 德 向 英 國 副 領 事 之 報 告 : 她 無 權 勢 顯 赫 的 家 屬 或 親 戚 為 援, 420 艋 舺 官 員 竟 然 宣 稱 : 黃 莊 氏 之 夫 在 世 時, 因 運 樟 腦 赴 香 港, 向 有 積 欠 稅 捐, 官 方 以 此 為 由, 千 方 百 計 向 她 榨 取 421 黃 莊 氏 不 堪 其 擾, 許 諾 出 租 祿 頭 行 予 寶 順, 然 因 艋 舺 腦 館 當 局 向 對 寶 順 敵 意 很 深, 她 怕 得 罪 官 員, 招 來 迫 害, 猶 豫 不 決 最 後, 417 葉 振 輝 研 究 認 為 : 以 往 說 法 以 為 陳 懋 烈 改 艋 舺 軍 工 料 館 為 腦 館, 但 查 看 Davidson 的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與 軍 機 處 檔 月 摺 包, 皆 指 丁 曰 健 為 之 本 文 以 為, 陳 懋 烈 確 為 加 強 樟 腦 專 賣 的 重 要 提 倡 者, 丁 曰 健 的 政 策 應 自 陳 懋 烈 已 有 相 關 規 劃 參 看 葉 振 輝, 清 季 臺 灣 開 埠 之 研 究 ( 臺 北 ; 著 者 發 行,1985 年 ), 頁 235; 林 欣 宜, 樟 腦 產 業 下 的 地 方 社 會 與 國 家 以 南 庄 地 區 為 例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歷 史 碩 士 論 文,1999 年 ), 頁 連 橫, 臺 灣 通 史, 卷 18, 榷 賣 制 418 參 看 明 清 臺 灣 檔 案 彚 編, 清 同 治 七 年 11 月 至 八 年 ( 第 四 輯, 第 六 十 九 冊 ), 頁 37 Messrs. Dodd and Co. to Acting Vice-Consul Holt, 1868, July 26.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p 卓 克 華, 艋 舺 行 郊 初 探, 臺 灣 文 獻,1978 年,29 卷 1 期, 頁 祿 頭 行 : 英 文 作 Lok-Tow Hong, 開 設 於 1864 年, 可 能 指 黃 萬 鍾 及 其 父 親 黃 姜 生 合 開 之 萬 順 料 館 黃 莊 氏 將 祿 頭 行 出 租 給 寶 順 洋 行 時, 當 時 杜 德 在 信 中 以 Mansoon 指 稱 黃 莊 氏, 疑 指 萬 順 料 館 的 萬 順 二 字, 故 推 祿 頭 行 可 能 即 指 萬 順 料 館 見 Messrs. Dodd and Co. to Acting Vice-Consul Holt, 1868, July 26,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edited by Robert L. Jarman, Archive Editions, 1997, p & Vice-Consul Holt to Sir R. Alcock, October 14, 1868,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張 訓 嘉 葉 昌 嶽 等 合 著, 艋 舺 百 年 風 華, 頁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Messrs. Dodd and Co. to Acting Vice-Consul Holt, July 26, 1867,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p
96 黃 莊 氏 還 是 被 寶 順 提 出 的 租 金 金 額 吸 引, 同 意 租 屋, 預 付 租 金 50 元, 422 租 期 5 年 423 不 料, 租 約 預 付 定 金 收 妥 後, 艋 舺 官 員 竟 封 閉 祿 頭 行 大 門, 貼 上 官 方 封 條, 使 寶 順 洋 行 無 法 租 屋 ; 黃 莊 氏 又 恐 官 吏 敲 詐 愈 甚, 不 敢 異 言 424 杜 德 對 此 大 感 不 滿, 乃 於 1868 年 7 月 26 日 致 函 英 國 代 理 副 領 事 何 為 霖, 具 言 原 委, 請 求 協 助 處 理 此 事, 內 稱 : 這 家 商 行 是 在 1864 年 由 一 個 名 叫 祿 頭 的 富 有 商 人 ( 地 方 樟 腦 專 賣 商 ) 建 成, 遺 留 給 其 寡 婦 萬 順 年, 我 欲 租 用 祿 頭 行 剛 開 始, 寡 婦 很 猶 豫, 害 怕 她 會 被 腦 館 官 員 壓 榨, 因 其 特 別 敵 視 寶 順 行, 且 寶 順 行 有 一 段 時 間 為 她 的 鄰 居 儘 管 如 此, 她 決 心 接 受 定 金 30 元, 並 承 諾 不 會 將 商 行 交 給 我 以 外 的 人 接 著, 契 約 簽 下, 蓋 印, 照 會, 並 付 定 金 50 元 我 們 卻 無 法 進 入 商 行, 中 國 官 員 已 在 大 小 門 上 貼 上 封 條 可 憐 的 寡 婦 自 其 丈 夫 過 世 以 來, 一 直 被 艋 舺 官 員 壓 迫, 並 以 憑 空 想 像 的 索 費 進 行 最 殘 酷 地 壓 榨, 說 是 源 自 於 祿 頭 在 世 時 船 運 樟 腦 至 香 港 的 欠 稅 懇 請 閣 下 優 先 關 注 此 事 對 我 們 而 言, 儘 可 能 及 早 的 進 入 此 商 行 是 最 重 要 的 事 情 何 為 霖 接 函 後, 在 同 年 的 9 月 7 日, 向 滬 尾 口 通 商 委 員 候 補 知 府 馮 慶 良 遞 422 Messrs. Dodd and Co. to Acting Vice-Consul Holt, July 26, 1867,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p Messrs. Dodd and Co. to Acting Vice-Consul Holt, October 13,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p Messrs. Dodd and Co. to Acting Vice-Consul Holt, July 26, 1867,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p 萬 順 : 原 文 Mansoon 原 指 黃 莊 氏 之 夫 黃 萬 鍾 及 其 父 親 黃 姜 生 合 開 之 萬 順 料 館, 此 指 黃 莊 氏 本 人 426 Messrs. Dodd and Co. to Acting Vice-Consul Holt, July 26, 1867,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p 馮 慶 良 : 滬 尾 口 通 商 委 員 與 候 補 道 臺 82
97 交 抗 議 信, 表 達 對 中 國 官 方 此 舉 之 不 滿 他 表 示 : 租 屋 乃 寶 順 洋 行 與 黃 莊 氏 雙 方 同 意 之 事, 也 符 合 天 津 條 約 第 十 一 條 與 第 十 二 條 之 規 定 : 英 商 得 在 條 約 口 岸 租 屋 與 設 立 貨 棧, 並 提 及 最 近 的 事 件 中, 英 商 在 條 約 口 岸 租 屋 的 權 利 受 到 嚴 重 的 威 脅 最 後, 他 向 馮 慶 良 嚴 正 指 稱, 中 國 官 方 此 舉 顯 屬 違 法, 請 官 府 當 局 明 日 或 後 天 立 刻 將 祿 頭 行 門 上 的 封 條 撤 除, 讓 寶 順 洋 行 能 自 由 進 入 這 間 原 已 定 約 租 用 的 商 行 428 然 而, 拖 至 同 年 的 9 月 30 日 ( 同 治 七 年 8 月 15 日 ), 何 為 霖 才 收 到 馮 慶 良 的 回 函, 稱 : 馮 氏 於 9 月 7 日 接 信 後, 立 刻 與 當 地 政 府 聯 絡, 並 請 上 級 回 應 ;9 月 27 日, 何 為 霖 的 抗 議 信 已 轉 呈 淡 水 廳 同 知 富 樂 賀 富 樂 賀 在 請 示 上 級 後, 即 派 一 委 員, 將 得 自 臺 灣 道 臺 的 回 函 傳 給 馮 慶 良, 再 轉 知 何 為 霖, 解 釋 艋 舺 官 方 封 429 閉 祿 頭 行 的 原 因, 乃 在 黃 莊 氏 之 夫 黃 祿 頭 生 前 對 前 任 道 臺 洪 毓 琛 的 樟 腦 欠 稅 未 還, 屢 諭 償 付 不 聽, 官 府 才 下 令 查 封 祿 頭 行, 直 到 黃 莊 氏 清 償 欠 稅 才 准 啟 館 ; 黃 莊 氏 也 同 意 補 稅, 儘 管 還 沒 有 實 際 的 動 作 馮 慶 良 又 稱, 將 祿 頭 行 上 的 官 方 封 條 移 除 不 成 問 題, 卻 沒 有 具 體 言 明 同 意 寶 順 洋 行 租 用 祿 頭 行, 並 表 示 : 他 得 到 的 淡 水 廳 當 局 之 回 應 是 如 此, 希 望 本 案 到 此 結 束 430 換 言 之, 中 國 當 局 只 有 拆 除 祿 頭 行 上 的 官 方 封 條 這 個 動 作 而 已, 並 未 正 式 同 意 寶 順 洋 行 租 賃 可 見 富 樂 賀 不 同 意 租 屋, 希 望 杜 德 因 看 到 祿 頭 行 與 官 方 的 問 題 重 重, 黃 莊 氏 償 還 欠 稅 遙 遙 無 期, 知 難 而 退 至 於 拆 除 封 條 的 動 作, 其 實 只 是 因 中 國 官 方 懼 怕 得 罪 英 人, 不 願 明 言 拒 絕, 與 英 人 正 面 衝 突, 純 屬 表 面 應 付 但 是, 英 國 副 領 事 何 為 霖 顯 然 不 諳 中 國 官 方 的 政 治 語 言, 更 未 發 覺 回 函 所 言 另 有 蹊 蹺, 認 為 祿 頭 行 的 官 方 封 條 既 然 撤 除, 當 然 是 指 同 意 寶 順 洋 行 租 屋 之 事 因 此, 何 為 霖 接 得 馮 慶 良 回 函 當 日, 即 速 轉 知 寶 順 洋 行 : 中 國 官 方 已 經 同 意 寶 順 洋 行 租 賃 黃 莊 氏 的 祿 頭 行 Messrs. Dodd and Co. to Acting Vice-Consul Holt, July 26, 1867,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p 洪 毓 琛 : 字 璟 南, 號 潤 堂, 山 東 臨 清 州 人, 同 治 元 年 三 月 二 十 四 日 以 昇 任 湖 北 漢 黃 道 前 臺 灣 知 府 護 理, 五 月 十 一 日 奉 旨 調 任 430 Fung, Haekwan and International Officer of Tamsuy, to Acting Vice-Consul Holt, October, 12, 1868,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p 同 上 83
98 三 租 屋 案 發 生 (1868 年 10 月 12 日 ) 杜 德 聞 知 何 為 霖 傳 達 的 中 國 官 方 許 可 後, 即 命 買 辦 李 春 生 前 往 接 管 祿 頭 行 不 料 至 大 門 口, 竟 遭 黃 姓 家 族 為 首 四 人 強 擋 斥 回, 言 因 黃 莊 氏 對 外 租 屋, 未 與 家 族 人 商 量, 不 肯 承 認 租 約 432 寶 順 經 理 人 柯 爾 (Crawford D. Kerr) 聞 訊, 即 與 副 領 事 何 為 霖 見 面, 請 求 相 助, 取 得 他 的 信 函 與 名 片 後, 隨 同 公 司 職 員 戈 德 費. 布 爾 德 (Godfrey Bird) 前 往 艋 舺 的 淡 水 廳 衙 門, 遞 交 何 為 霖 的 信 函 與 名 片, 請 淡 水 廳 同 知 富 樂 賀 立 即 處 理 此 事 不 巧, 富 樂 賀 此 時 正 好 遠 去 竹 塹, 不 在 艋 舺, 433 而 淡 水 廳 書 役 ( 吏 役 ) 434 則 對 柯 爾 二 人 需 索 要 賄, 言 除 非 給 錢, 否 則 免 談 435 柯 爾 與 布 爾 德 不 相 信 中 國 人 會 阻 止 他 們 進 入 祿 頭 行, 因 為 5 年 的 租 約 已 簽, 預 支 定 金 已 付 1868 年 10 月 12 日 ( 同 治 七 年 8 月 27 日 ), 二 人 左 輪 手 槍 隨 身, 436 同 他 們 的 買 辦 ( 應 指 李 春 生 ) 押 帶 行 李, 前 往 祿 頭 行 437 當 三 人 抵 達 祿 頭 行 庭 院 前 時, 發 現 大 門 上 閂, 側 門 被 一 個 小 釘 子 釘 住 柯 爾 不 費 多 力, 便 將 側 門 強 行 推 開 依 杜 德 事 後 致 函 何 為 霖 語 : 這 顯 然 是 對 躲 在 角 落 的 苦 力 之 信 號, 名 苦 力 立 刻 從 附 近 房 舍 與 鄰 家 暗 藏 處 蜂 湧 而 出, 各 執 石 頭 竹 竿 矛 與 火 槍, 包 圍 柯 爾 與 布 爾 德, 在 屋 門 內 等 候 的 大 批 黃 姓 族 人 也 拿 了 武 器, 叫 囂 而 來, 直 衝 二 人 439 柯 爾 見 來 者 不 善, 立 刻 對 空 鳴 槍 示 警, 但 隨 即 被 黃 姓 族 眾 奪 槍 毆 打, 黃 庵 草 黃 戇 蝦 黃 水 黃 天 賜 : 黃 姓 宗 族 為 頭 四 人, 因 毆 打 寶 順 洋 行 的 成 員, 釀 成 寶 順 租 屋 案 英 國 領 事 報 告 對 之 譯 為 :Huang An-chow, Huang Keng-hsia, and Huang Shui and Huang Tien-tzu 參 看 Messrs. Dodd and Co. to Acting Vice-Consul Holt, October 13,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p.250. 呂 實 強, 寶 順 租 屋 案, 臺 灣 文 獻 頁 富 樂 賀 遠 去 竹 塹, 不 在 艋 舺 : 嘉 慶 14 年 (1809 年 ), 淡 水 廳 同 知 半 年 駐 艋 舺 半 年 駐 竹 塹 成 為 定 制 租 屋 案 發 生 前 後, 富 樂 賀 應 駐 在 竹 塹, 故 人 不 在 艋 舺 見 諸 家, 臺 灣 采 訪 冊 ( 臺 文 叢 55 種 ), 頁 明 清 臺 灣 檔 案 彚 編, 清 同 治 七 年 11 月 至 八 年 ( 第 四 輯, 第 六 十 九 冊 ), 國 立 臺 灣 歷 史 博 物 館 發 行 ( 台 北 : 遠 流 出 版 社,2008 年 ), 頁 Messrs. Dodd and Co. to Acting Vice-Consul Holt, October 13,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p Messrs. Dodd and Co. to Acting Vice-Consul Holt, October 13,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p 同 上 438 同 上 439 明 清 臺 灣 檔 案 彚 編, 清 同 治 七 年 11 月 至 八 年 ( 第 四 輯, 第 六 十 九 冊 ), 國 立 臺 灣 歷 史 博 物 館 發 行 ( 台 北 : 遠 流 出 版 社,2008 年 ), 頁 39 84
99 名 苦 力 也 開 始 向 二 人 發 動 致 命 的 攻 擊 441 布 爾 德 被 巨 石 擊 倒, 頭 部 重 創, 二 人 只 得 倉 惶 逃 亡, 途 中 被 從 後 追 趕 的 暴 徒 擊 倒 數 次, 柯 爾 面 部 遭 毛 瑟 槍 柄 擊 中, 墮 入 糞 坑 二 人 掙 扎 逃 亡 達 50 碼, 抵 達 祿 頭 行 附 近 的 衙 門, 欲 求 協 助 此 時 柯 爾 臉 上 已 滿 是 泥 血, 442 布 爾 德 則 受 傷 更 重, 443 但 是 其 長 官 一 如 往 常 不 在 那 裡, 444 而 他 們 不 僅 未 獲 所 需 援 助, 衙 門 的 吏 役 們 反 而 竭 力 驅 迫 他 們 折 回 暴 徒 手 中 此 時 只 有 一 些 因 船 難 事 件 而 以 囚 犯 身 份 被 拘 禁 在 衙 門 的 琉 球 水 手 友 善 地 將 二 人 從 地 上 扶 起 數 次, 但 他 們 無 人 能 倖 免 被 暴 徒 毆 擊 身 亡 的 命 運 447 兩 人 皆 因 受 傷 448 疲 乏 昏 厥 於 衙 門 附 近 449 經 過 一 段 時 間 極 度 的 痛 苦 掙 扎 後, 柯 爾 與 布 爾 德 才 逐 漸 復 甦 二 人 被 暴 徒 劫 去 左 輪 手 槍 懷 錶 鑰 匙 帽 子 之 類, 並 身 負 重 傷 柯 爾 活 像 個 乞 丐, 其 襯 衫 被 矛 割 成 碎 片, 身 上 滿 是 泥 血, 處 處 瘀 傷 與 割 傷, 頭 部 與 臉 部 因 石 頭 攻 擊 而 瘀 青 腫 脹 450 布 爾 德 情 況 更 糟, 左 右 肩 胛 骨 皆 受 創, 遍 體 鱗 傷, 右 頭 皮 受 傷, 451 身 體 無 法 移 動 據 清 朝 文 獻, 柯 爾 是 有 對 空 鳴 槍 示 警, 但 在 英 國 領 事 報 告 中 並 無 相 關 記 錄 照 英 國 領 事 報 告 所 言, 柯 爾 與 布 爾 德 當 時 皆 佩 帶 左 輪 手 槍, 顯 為 預 防 萬 一, 案 發 當 時 面 臨 被 攻 擊 危 險, 理 當 亮 槍 示 警 故 本 文 採 信 清 朝 文 獻 說 法 見 明 清 臺 灣 檔 案 彚 編, 清 同 治 七 年 11 月 至 八 年 ( 第 四 輯, 第 六 十 九 冊 ), 國 立 臺 灣 歷 史 博 物 館 發 行 ( 台 北 : 遠 流 出 版 社,2008 年 ), 頁 39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Messrs. Dodd and Co. to Acting Vice-Consul Holt, October 13,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p 同 上 443 同 上 444 Acting Vice-Consul Holt to Sir R. Alcock, October 14,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Messrs. Dodd and Co. to Acting Vice-Consul Holt, October, 13,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p Acting Vice-Consul Holt to Sir R. Alcock, October 14,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Messrs Dodd and Co. to Acting Vice Consul Holt, 1868, October 13.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p Messrs Dodd and Co. to Acting Vice Consul Holt, 1868, October 13.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p Acting Vice-Consul Holt to Sir R. Alcock, October 14,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WM. HEN.HOZIER, MD, October 12, 1868,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WM. HEN.HOZIER, MD, October 12, 1868,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Acting Vice-Consul Holt to Fung, Haekwan and International Officer, Tamsuy,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100 此 時, 淡 水 唯 一 的 英 商 代 表 團 怡 和 洋 行, 與 許 多 具 有 高 度 影 響 力 的 公 司 特 來 關 切 案 情, 他 們 已 得 知 寶 順 洋 行 的 職 員 出 事, 大 概 是 早 一 步 逃 命 去 了 的 買 辦 李 春 生 跑 回 淡 水 去 向 杜 德 報 信, 453 杜 德 才 能 告 知 英 國 領 事 官 與 商 務 代 表 想 必 英 國 領 事 官 與 商 務 代 表 已 經 向 衙 門 嚴 重 關 切 此 事, 因 此, 中 英 雙 方 的 代 表 才 得 一 起 前 往 案 發 現 場, 對 受 傷 掙 扎 的 兩 名 寶 順 職 員 伸 出 援 手 柯 爾 與 布 爾 德 在 痛 苦 昏 眩 裡 終 於 等 到 救 兵, 尋 得 椅 子 ( 大 概 是 衙 門 的 轎 夫 抬 來 的 轎 子 ) 與 一 支 護 衛 隊, 454 然 因 受 傷 流 血, 兩 人 幾 乎 沒 有 意 識 到 英 商 代 表 團 一 路 伴 隨 一 行 人 通 過 街 道, 尾 隨 著 一 批 好 奇 的 旁 觀 者, 登 上 等 候 在 岸 邊 的 船 隻, 啟 程 返 回 淡 水 455 重 傷 的 柯 爾 與 布 爾 德 被 送 回 淡 水 療 傷 後, 何 為 霖 立 即 前 往 探 視, 並 得 知 整 起 事 件 的 經 過 他 除 覺 英 商 備 受 欺 辱 外, 也 對 自 己 在 處 理 租 屋 問 題 中 的 地 位 完 全 不 受 中 國 人 尊 重 大 為 不 滿, 於 是 帶 著 受 傷 稍 輕 的 柯 爾 向 馮 慶 良 說 明 案 情, 讓 他 親 眼 目 睹, 證 明 自 己 並 無 誇 大 案 情 由 於 柯 爾 已 經 退 休, 加 上 負 傷 在 身, 無 法 負 荷 長 時 間 的 體 力 消 耗, 可 能 先 回 去 休 息 了, 故 大 部 分 的 時 間 是 由 何 為 霖 與 馮 慶 良 交 涉 何 為 霖 不 滿 地 向 馮 慶 良 明 白 指 出 : 這 是 一 個 有 預 謀 精 心 安 排 的, 且 必 為 衙 門 中 的 人 所 知 的 計 畫, 而 他 們 不 但 沒 有 採 取 防 範 措 施, 當 柯 爾 與 布 爾 德 被 暴 徒 追 打 尋 求 協 助 時, 還 拒 絕 救 援, 反 而 試 圖 將 他 們 逐 回 暴 徒 之 手 他 並 直 言 : 這 個 對 外 國 人 具 有 敵 意 的 強 大 宗 族, 在 其 雇 用 500 名 殺 手 謀 殺 兩 名 毫 無 抵 抗 能 力 的 英 國 人 的 狀 況 下, 不 為 人 知 是 不 可 能 的 事 政 府 當 局 應 該 採 取 行 動 加 以 防 範 456 同 時, 何 為 霖 對 於 衙 門 不 尊 重 外 人 的 作 為 很 生 氣, 特 別 是 對 中 國 人 有 賄 賂 才 有 辦 事 的 作 風 極 為 反 感 457 何 為 霖 不 諱 言 : 當 時 商 行 中 的 福 州 中 式 帆 船 船 民 453 Messrs Dodd and Co. to Acting Vice Consul Holt, 1868, October 13,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p Acting Vice-Consul Holt to Sir R. Alcock, October 14, 1868,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246. &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Acting Vice-Consul Holt to Sir R. Alcock, October 14, 1868,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Acting Vice-Consul Holt to Fung, Haekwan and International Officer of Tamsuy, October 22, 1868,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Acting Vice-Consul Holt to Fung, Haekwan and International Officer of Tamsuy, October 22, 1868,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101 與 衙 門 衙 役 有 勾 串 之 嫌, 因 為 其 與 衙 門 當 局 的 良 好 關 係 458 直 言 之, 何 為 霖 認 為 擁 有 船 頭 行 地 位 的 黃 姓 族 眾 涉 嫌 勾 串 官 府, 聯 合 策 動 這 起 攻 擊 事 件 何 為 霖 的 懷 疑 非 無 道 理, 清 朝 官 商 平 民 早 已 領 教 英 國 人 的 厲 害, 不 可 能 在 毫 無 組 織 動 員 與 政 府 高 層 同 意 下 公 然 對 付 英 國 人, 即 使 是 欺 負 平 民 慣 了 的 衙 役 們, 也 不 可 能 對 此 完 全 無 知, 顯 然 獲 得 高 層 官 員 的 默 許, 才 敢 公 然 協 助 黃 姓 族 眾 毆 打 寶 順 行 員 不 過, 當 時 柯 爾 與 布 爾 德 顯 然 沒 有 生 命 危 險, 因 為 案 發 當 日 到 達 淡 水 後, 柯 爾 已 經 能 致 信 給 副 領 事 何 為 霖 ( 可 能 是 口 述 旁 記 ), 告 知 他 這 起 暴 力 事 件 的 經 過, 並 請 他 親 自 來 看 他 的 傷 勢 459 因 此, 本 文 認 為, 黃 姓 族 眾 應 該 只 是 單 純 要 給 寶 順 洋 行 一 點 教 訓, 並 非 真 要 殺 死 柯 爾 與 布 爾 德, 因 為 他 們 應 該 很 明 白 : 英 商 並 不 好 惹 以 案 發 當 時 狀 況, 若 他 們 真 有 謀 殺 意 圖, 則 柯 爾 與 布 爾 德 面 對 500 名 暴 徒 包 圍 時, 彼 眾 我 寡, 槍 械 被 奪, 手 無 寸 鐵, 毫 無 反 制 能 力, 早 當 喪 命, 不 可 能 順 利 逃 離 ; 其 間 救 助 他 們 的 琉 球 水 手 被 毆 身 亡, 且 二 人 在 衙 門 前 被 吏 役 擋 回 暴 徒 手 中, 昏 厥 於 地, 竟 然 能 保 住 性 命, 最 後 在 案 發 受 害 當 日 還 能 清 楚 向 何 為 霖 交 代 案 情 因 此 從 常 理 推 斷, 很 難 說 黃 姓 族 眾 真 有 謀 殺 意 圖 憑 這 些 英 國 人 的 聰 明 才 智, 應 該 也 料 想 到 這 一 點 了 才 對, 之 所 以 一 口 咬 定 黃 姓 宗 族 有 謀 殺 企 圖, 大 概 是 為 了 讓 黃 姓 宗 族 的 犯 罪 升 級, 以 為 談 判 賠 償 與 新 增 要 求 的 有 力 籌 碼 奇 怪 的 是, 租 屋 案 發 生 當 時, 隨 柯 爾 與 布 爾 德 一 同 視 察 祿 頭 行 的 李 春 生 似 乎 未 遭 攻 擊, 可 能 是 李 春 生 已 先 發 現 危 險, 即 時 逃 離 這 裡 還 有 一 個 小 問 題, 原 被 拘 禁 在 衙 門 的 琉 球 水 手 究 竟 如 何 出 現 在 柯 爾 與 布 爾 德 被 黃 姓 族 眾 圍 毆 的 現 場, 並 對 二 人 伸 出 援 手, 以 致 被 暴 徒 打 死? 由 於 缺 乏 資 料, 本 文 僅 能 粗 推 : 這 些 琉 球 水 手 可 能 是 做 為 對 寶 順 洋 行 嚴 重 警 告 的 犧 牲 品 也 就 是 說, 這 可 能 是 清 朝 官 府 與 黃 姓 族 眾 等 勢 力 聯 合 策 劃 的 精 心 劇 本 -- 殺 雞 儆 猴, 向 寶 順 洋 行 表 達 黃 姓 族 眾 堅 不 租 屋 的 決 心 琉 球 水 手 們 則 不 論 是 否 知 情, 458 同 上 459 WM. HEN.HOZIER, MD, October 12, 1868,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102 動 機 為 何, 正 好 與 黃 姓 族 眾 和 清 朝 官 府 配 合 演 出 四 炮 艦 外 交 與 艋 舺 商 民 的 反 英 運 動 案 發 當 晚, 何 為 霖 向 馮 慶 良 陳 案 已 畢, 各 自 回 歇 他 認 為 對 中 國 人 遵 守 條 約 與 說 理 毫 無 用 處, 必 需 採 用 非 常 手 段 才 行, 於 是 當 機 立 斷, 向 福 州 英 國 領 事 處 尋 求 炮 艦 支 援 由 於 當 時 兩 岸 電 報 通 路 尚 未 鋪 設, 港 口 中 沒 有 大 船 可 供 調 遣, 460 只 好 冒 著 浪 濤 風 險, 派 一 艘 小 船 前 往 福 州 請 援, 461 恰 逢 天 候 不 佳, 因 此 花 了 相 當 時 日 462 黃 姓 宗 族 大 鬧 一 陣 後, 開 始 在 祿 頭 行 牆 上 鑿 出 對 外 開 火 的 槍 眼, 聚 資 集 勇, 提 高 賞 金, 以 備 恐 嚇 外 人, 將 他 們 驅 逐 出 港 463 他 們 並 誓 言 要 殺 死 買 辦 李 春 生, 攻 擊 其 它 的 商 行, 甚 至 宣 稱 會 在 寶 順 洋 行 取 得 祿 頭 行 之 前 力 戰 至 死 李 春 生 早 已 被 迫 逃 到 淡 水 杜 德 處 避 難, 寶 順 在 艋 舺 的 生 意 也 大 受 影 響, 無 法 出 售 鴉 片 與 洋 布 464 租 屋 案 發 生 後 沒 多 久, 如 黃 姓 族 眾 警 告, 寶 順 洋 行 在 艋 舺 的 新 舊 二 行 慘 遭 暴 徒 洗 劫 與 侵 佔, 亦 受 挖 鑿 槍 眼 的 命 運 何 為 霖 在 14 日 致 函 阿 禮 國 的 信 中, 氣 憤 直 指 當 時 狀 況 : 此 乃 與 我 們 敵 對 的 宗 族 所 為, 而 中 國 政 府 對 此 居 然 不 聞 不 問, 淡 水 廳 或 任 何 其 他 的 政 府 當 局 沒 有 出 面 阻 止, 也 沒 有 到 那 兒 附 近 465 與 466 英 國 人 敵 對 的 宗 族 還 將 搶 掠 所 得 和 與 英 國 人 敵 對 的 派 系 紳 民 的 捐 款 做 為 募 勇 資 金, 提 高 其 獎 金 金 額 至 其 所 得 的 50%, 為 了 要 恐 嚇 外 人, 將 他 們 驅 逐 出 港 顯 然, 參 與 暴 動 者 絕 不 只 黃 姓 宗 族 一 家, 至 少 還 有 兩 家 以 上 的 大 宗 族 涉 案, 460 Acting Vice-Consul Holt to Sir R. Alcock, October 14, 1868,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Acting Vice-Consul Holt to Sir R. Alcock, October 14, 1868,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Acting Vice-Consul Holt to Sir R. Alcock, October 14, 1868,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251 & Messrs Dodd and Co. to Acting Vice Consul Holt, 1868, October 13.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p Acting Vice-Consul Holt to Sir R. Alcock, October 14, 1868,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103 寶 順 新 舊 二 行 大 概 是 被 與 黃 姓 宗 族 聯 合 行 動 的 其 他 宗 族 率 眾 劫 佔 杜 德 在 淡 水 得 知 艋 舺 租 屋 出 事, 並 瞭 解 事 件 經 過 後, 其 憤 怒 可 想 而 知 他 立 即 於 10 月 13 日 致 函 何 為 霖, 詳 述 事 情 經 過, 請 他 即 刻 關 切 此 事, 並 嚴 厲 指 控 黃 姓 族 眾 搶 掠 財 物, 欲 圖 謀 殺 柯 爾 與 布 爾 德 二 人, 且 導 致 港 口 貿 易 停 滯 杜 德 並 要 求 : 黃 姓 宗 族 必 需 被 嚴 厲 地 懲 罰 賠 償 金 部 分, 黃 姓 宗 族 必 需 賠 償 2000 元, 以 補 償 施 加 於 柯 爾 與 布 爾 德 的 暴 力 行 為 ; 至 於 寶 順 新, 舊 二 行 在 案 發 後 不 久 被 佔 取 搶 掠 而 致 生 意 停 頓 的 情 況, 黃 姓 宗 族 必 需 為 此 賠 償 3000 元 信 後 文 並 強 調 柯 爾 與 布 爾 德 絕 無 在 本 案 有 任 何 暴 力 的 舉 動, 467 何 為 霖 也 附 和 了 杜 德 的 說 法, 認 為 黃 姓 宗 族 蓄 意 謀 殺 柯 爾 與 布 爾 德 未 遂 468 最 後, 杜 德 警 告 : 黃 姓 宗 族 已 經 在 祿 頭 行 的 牆 壁 上 挖 鑿 槍 眼, 提 高 捐 資 金 額 支 付 苦 力, 以 對 抗 外 國 人 469 在 此 同 時, 杜 德 可 能 也 發 函 給 美 國 駐 廈 門 領 事 李 仙 德 將 軍 (General Charles W. Le Gendre), 請 其 協 助, 因 為 杜 德 於 1868 年 兼 任 美 國 駐 淡 水 副 領 事 月 13 日, 何 為 霖 接 得 來 自 杜 德 上 述 來 信, 正 在 考 慮 如 何 處 理 此 案 時, 整 個 艋 舺 彷 彿 因 租 屋 暴 力 事 件 而 沸 騰, 上 演 激 烈 的 反 英 行 動, 艋 舺 商 民 封 鎖 外 商 對 外 貿 易 通 路, 471 集 資 募 勇, 自 行 武 裝, 在 祿 頭 行 附 近 的 屋 舍 牆 上 挖 鑿 槍 眼, 準 備 對 抗 英 國 人 結 果 在 艋 舺 附 近 貿 易 的 英 商 不 僅 生 意 飽 受 池 魚 之 殃, 還 面 臨 生 命 安 全 與 商 行 財 產 被 劫 奪 的 威 脅 472 何 為 霖 被 逼 得 心 焦, 認 為 危 機 當 頭, 區 區 幾 個 外 商 與 駐 外 官 員 面 對 人 多 勢 眾 的 壯 丁, 根 本 無 力 對 抗 14 日, 艋 舺 的 反 英 行 動 升 至 最 高 點, 何 為 霖 無 法 再 忍 耐 了, 火 急 向 福 州 再 度 致 函 : 467 Messrs Dodd and Co. to Acting Vice Consul Holt, 1868, October 13.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p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246, Messrs Dodd and Co. to Acting Vice Consul Holt, 1868, October 13.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p 葉 振 輝, 清 季 臺 灣 開 埠 之 研 究, 頁 中 研 院 近 代 史 研 究 所 編 : 總 理 衙 門 清 檔, 各 國 使 領, 同 治 朝, 同 治 七 年 十 月 初 九 日 收 閩 浙 總 督 文, 頁 566 另, 滬 尾 口 通 商 委 員 馮 慶 良 直 至 艋 舺 租 屋 案 於 1868 年 10 月 底 結 案 後, 才 發 現 寶 順 洋 行 的 英 商 杜 德 為 本 年 度 (1868 年 ), 的 美 國 駐 淡 水 副 領 事, 稟 報 閩 浙 總 督 英 桂, 英 桂 才 咨 呈 總 理 衙 門, 照 會 美 國 公 使 另 派 非 職 商 務 的 領 事 官 接 辦 ( 註 : 清 朝 不 准 商 人 兼 任 領 事 之 職 ) 見 葉 振 輝, 清 季 臺 灣 開 埠 之 研 究, 頁 Acting Vice-Consul Holt to Sir R. Alcock, October 14, 1868,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104 閣 下 : 很 遺 憾 地, 我 必 需 告 訴 閣 下 : 此 地 的 反 英 份 子 再 度 猖 獗, 情 勢 已 經 發 展 到 相 當 危 急 的 狀 況, 我 被 逼 得 要 在 任 何 可 能 的 時 刻 中 降 下 我 的 旗 幟, 並 停 止 與 政 府 當 局 聯 絡 抗 議 示 威 急 件 信 函 信 息 與 見 面 全 不 管 用, 無 法 保 證 公 共 正 義 現 在 我 們 的 生 命 受 到 群 眾 威 脅, 他 們 最 近 的 行 動 是 如 此 地 狂 暴, 以 致 於 其 心 中 不 乏 謀 殺 我 們 的 意 圖 這 裡 對 我 們 的 敵 意 與 日 俱 增, 此 為 當 地 一 些 富 有 的 本 地 商 人 唆 使 促 成, 他 們 將 繼 續 這 麼 做, 募 資 的 金 額 正 在 增 加, 豪 勇 被 召 集, 可 能 是 募 來 對 抗 英 國 人 我 現 在 要 特 別 指 出 : 如 果 我 們 沒 有 受 到 立 即 的 與 持 續 的 保 護, 此 地 寥 寥 可 數 的 外 國 人 生 命 將 面 臨 威 脅 473 我 們 無 法 確 知 艋 舺 商 民 究 竟 如 何 在 短 時 間 內 串 連 全 艋 舺 街 的 反 英 行 動, 也 許 是 因 為 何 為 霖 向 福 州 請 調 兵 船 之 事 已 經 被 艋 舺 商 民 得 知, 引 起 極 度 的 恐 慌 與 憤 怒, 才 會 讓 事 態 在 短 時 間 內 不 可 收 拾 15 日 時, 淡 水 廳 同 知 早 已 得 知 何 為 霖 請 調 兵 船 之 事, 匆 忙 由 竹 塹 治 區 趕 來 處 理 此 案, 474 可 知 請 調 兵 船 之 事, 必 在 此 前 已 經 傳 開 至 於 杜 德 因 艋 舺 反 英 事 件 造 成 的 貿 易 損 失, 自 不 在 話 下 在 同 一 封 致 函 福 州 的 信 中, 何 為 霖 也 提 出 他 對 此 事 的 個 人 看 法 : 由 於 艋 舺 反 外 心 強, 局 勢 不 穩, 港 口 並 非 經 常 有 大 船 與 炮 艦 進 入, 對 外 聯 絡 不 易 ; 為 了 防 止 今 後 類 似 問 題 再 發 生, 有 必 要 將 炮 艦 永 久 駐 守 在 此, 或 者 每 個 月 與 福 州 進 行 炮 艦 輪 調, 而 藉 此 淡 水 與 福 州 的 急 件 與 信 件 可 被 有 規 律 地 寄 去 與 收 取 475 同 時, 何 為 霖 認 為 案 發 事 態 演 變 至 此, 與 中 國 管 治 臺 灣 的 行 政 管 理 體 系 太 糟 也 有 關 係 他 表 473 Acting Vice-Consul Holt to Sir R. Alcock, October 14, 1868,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Acting Vice-Consul Holt to Sir R. Alcock, October 27, 1868,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Acting Vice-Consul Holt to Sir R. Alcock, October 14, 1868,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105 示 : 中 國 官 員 治 臺 的 權 限 太 小 管 區 太 大, 糾 紛 發 生 時, 經 常 無 法 找 到 官 府 的 長 官 因 此 建 議 : 臺 灣 北 部 必 需 要 有 一 名 高 階 的 中 國 官 員 主 事, 並 須 授 與 完 整 的 權 力, 使 其 獨 立 於 淡 水 廳 外, 並 在 事 實 上 擁 有 優 越 的 地 位 他 重 提 去 年 10 月 18 日 向 阿 禮 國 的 提 議 : 指 派 福 爾 摩 沙 北 端 一 名 全 權 道 臺, 使 其 擁 有 較 高 的 權 力, 地 位 權 力 等 同 於 臺 灣 道 臺 最 後, 他 再 三 力 薦 現 任 滬 尾 口 通 商 委 員 的 馮 慶 良 擔 任 未 來 福 爾 摩 沙 北 端 的 道 臺 月 15 日, 淡 水 廳 同 知 富 樂 賀 原 在 竹 塹, 聽 聞 英 國 副 領 事 何 為 霖 向 福 州 請 調 炮 艦 支 援, 連 忙 趕 來 艋 舺 處 理, 477 欲 與 何 為 霖 與 寶 順 洋 行 會 面 但 是 何 為 霖 拒 絕 了, 他 認 為 : 英 商 杜 德 與 他 本 人 都 是 嚴 守 條 約 規 定, 照 章 辦 理, 並 無 違 約 狀 況 ; 相 反 地, 中 國 官 府 與 紳 商 卻 不 斷 違 反 條 約, 與 中 國 人 講 約 守 信 似 乎 已 完 全 失 去 意 義, 而 這 樣 的 事 例 已 經 累 積 很 多 件 了 478 欲 伸 張 公 理, 達 成 英 方 滿 意 的 要 求, 只 能 採 取 非 常 手 段, 使 用 炮 艦 外 交, 用 武 力 威 逼 清 廷 遵 守 條 約 依 法 行 政 或 改 訂 規 則, 479 而 何 為 霖 已 經 在 10 月 12 日 當 晚 這 麼 做 了 他 現 在 只 有 等 候 福 州 英 艦 來 臺 示 威, 才 會 採 取 下 一 步 行 動, 炮 艦 未 到 前, 與 中 國 官 員 的 任 何 談 判 都 只 是 在 浪 費 時 間 的 確, 過 去 兩 次 英 法 聯 軍 之 役 的 經 驗 中, 炮 艦 外 交 證 明 行 之 有 效 如 同 何 為 霖 後 來 在 1868 年 10 月 22 日 致 函 馮 慶 良 信 中 言 : 少 了 軍 艦, 我 將 無 法 在 本 案 獲 得 公 平 的 審 判 因 一 連 串 對 英 商 具 有 敵 意 的 行 為, 而 要 求 公 平 審 判, 卻 遭 輕 蔑 拒 絕 的 事 件, 已 經 累 積 很 多 件 了 爆 發 點 發 生 於 正 午 大 街 上 的 殺 人 未 遂 事 件 文 明 的 處 理 方 式 完 全 無 效, 急 件 信 口 信 與 見 面 都 失 敗 了, 我 已 經 做 了 所 有 條 約 中 要 求 我 做 的, 甚 至 做 的 更 多 是 地 方 政 府 沒 有 遵 守 條 約, 不 是 476 Acting Vice-Consul Holt to Sir R. Alcock, October 14, 1868,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Acting Vice-Consul Holt to Sir R. Alcock, October 27, 1868,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Acting Vice-Consul Holt to Fung, Haekwan and International Officer of Tamsuy, October 22, 1868,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Acting Vice-Consul Holt to Sir R. Alcock, October 27, 1868,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106 我, 因 此, 他 們 必 需 負 起 責 任 自 從 我 叫 炮 艇 來 的 事 情 為 人 所 知, 我 察 覺 到 : 一 個 非 比 尋 常 行 動 在 蔓 延, 各 種 應 該 已 經 醞 釀 數 月 之 久 的 小 要 求 ( 指 英 商 對 貿 易 條 件 改 善 的 抱 怨 與 要 求 ), 直 到 現 在 才 被 安 排 來 解 決, 這 不 是 我 要 求 武 力 支 援 時 的 計 畫 範 圍 高 度 的 利 益 現 在 處 於 危 險 中 : 包 括 我 們 的 道 義 地 位 我 們 的 生 命 我 們 無 法 忍 受 成 為 一 個 笑 料, 及 每 一 個 艋 舺 街 頭 小 販 嘲 笑 的 對 象, 並 讓 我 們 的 生 命 操 諸 於 半 野 蠻 宗 族 割 喉 威 脅 下 的 仁 慈 480 何 為 霖 向 福 州 領 事 請 調 的 英 國 炮 艦 詹 努 斯 號 (Janus), 因 逢 天 候 不 佳, 遲 遲 未 至, 艋 舺 的 反 英 運 動 並 未 稍 歇, 反 有 愈 演 愈 烈 的 趨 勢, 令 他 如 坐 針 氈 中 國 官 府 方 面, 負 責 辦 理 本 案 的 富 樂 賀 與 馮 慶 良 也 因 何 為 霖 拒 不 見 面, 心 急 如 焚, 他 們 既 不 能 得 罪 本 地 有 錢 有 勢 的 艋 舺 郊 商 紳 民, 違 反 清 朝 中 葉 以 來 重 視 臺 灣 郊 商 大 族 權 益 的 固 有 政 策, 也 不 能 開 罪 於 英 國 人, 讓 權 勢 中 衰 的 清 廷 與 船 堅 炮 利 的 英 國 正 面 敵 對, 也 令 自 己 背 負 戰 敗 獲 罪 的 風 險, 處 境 實 屬 兩 難 英 國 炮 艦 詹 努 斯 號 終 於 在 10 月 22 日 中 午 抵 達 淡 水 港, 481 這 給 原 本 焦 急 萬 分 的 何 為 霖 莫 大 的 鼓 舞, 得 以 遂 行 炮 艦 外 交 他 即 刻 動 身 前 往, 登 船 與 海 軍 上 尉 柯 培 爾 (Lieutenant-Commander Keppel) 會 面, 向 他 解 釋 整 件 事 情 的 經 過, 然 後 將 其 計 畫 要 遞 交 給 當 地 政 府 的 公 文 與 數 項 要 求 唸 給 柯 培 爾 聽 對 此, 柯 培 爾 給 予 完 全 的 支 持, 承 諾 做 其 後 盾 482 巧 的 是, 美 國 炮 艦 阿 魯 斯 圖 克 號 (Aroostook) 也 在 詹 努 斯 號 出 現 前 2 小 時 抵 達 淡 水 港, 原 來 是 美 國 駐 廈 門 臺 灣 領 事 李 仙 德 將 軍 (General Charles W. Le Gendre) 聽 聞 臺 灣 寶 順 洋 行 的 職 員 柯 爾 出 事, 而 柯 爾 480 Acting Vice-Consul Holt to Fung, Haekwan and International Officer of Tamsuy, October 22, 1868,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Acting Vice-Consul Holt to Sir R. Alcock, October 27, 1868,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251.; 明 清 臺 灣 檔 案 彚 編 ( 第 四 輯, 第 六 十 九 冊 ), 頁 40 據 教 務 教 案 檔, 為 照 錄 滬 尾 口 通 商 委 員 馮 慶 良 署 淡 水 同 知 富 樂 賀 會 稟 辦 理 艋 舺 民 眾 與 洋 人 衝 突 事 ( 附 件 ) 載 :( 同 治 七 年 ), 九 月 初 七 日 午 刻 ( 西 曆 1868 年 10 月 22 日 中 午 ), 突 有 美 國 英 國 兵 船 二 號, 駛 到 滬 尾 港 口 482 Acting Vice-Consul Holt to Sir R. Alcock, October 27, 1868,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107 當 時 正 兼 署 淡 水 美 國 商 務 管 理 人, 故 搭 此 艦 特 來 關 切 大 概 是 當 時 擔 任 美 國 駐 淡 水 副 領 事 的 英 商 杜 德 在 租 屋 案 發 不 久, 即 致 函 李 仙 德 將 軍, 請 其 處 理 本 案 正 在 淡 水 海 關 焦 急 等 候 何 為 霖 回 應 的 馮 慶 良, 早 聞 美 英 炮 艦 相 繼 而 來 的 事 情, 認 為 是 何 為 霖 邀 請 來 的, 連 忙 通 知 富 樂 賀 馳 赴 海 關, 會 晤 何 為 霖 與 李 仙 德 483 五 租 屋 案 的 結 局 馮 富 終 於 和 何 為 霖 見 面 了, 雙 方 開 始 就 本 案 展 開 談 判 馮 富 不 斷 向 何 為 霖 力 說, 求 為 黃 姓 宗 族 脫 罪, 言 租 屋 之 事, 不 能 惹 及 艋 舺 商 民 ; 堅 持 黃 莊 氏 之 租 屋 屬 黃 姓 宗 族 公 屋, 卻 不 經 宗 族 內 部 人 同 意, 私 租 寶 順 洋 行, 顯 違 公 理 ; 強 調 艋 舺 商 民 皆 不 願 黃 莊 氏 租 屋 484 至 於 寶 順 洋 行 因 案 生 意 斷 絕, 馮 富 堅 持 非 黃 姓 宗 族 之 過, 485 寶 順 商 行 財 物 遭 劫, 乃 因 事 無 人 看 管 ; 486 並 認 為 賠 償 金 額 太 高, 超 乎 常 理, 難 於 支 應 487 同 時, 也 勸 其 打 消 嚴 懲 黃 姓 宗 族 的 念 頭, 堅 持 黃 姓 宗 族 毆 打 寶 順 洋 行 二 名 職 員 者 僅 四 人, 488 非 何 為 霖 所 言 十 二 人, 489 萬 不 能 傷 及 無 辜 490 最 後 結 語 : 此 案 之 禍, 全 由 寶 順 行 買 辦 李 春 生 平 時 生 理 刻 薄, 不 合 眾 心, 此 番 又 與 黃 莊 氏 背 地 約 租, 慫 恿 洋 人 賈 禍 491 二 人 又 堅 持 寶 順 洋 行 必 須 將 買 辦 李 春 生 革 職, 另 尋 他 人 顯 然, 馮 富 欲 圖 大 事 化 小 事, 將 所 有 罪 責 往 黃 莊 氏 與 買 辦 李 春 生 身 上 推, 讓 黃 姓 宗 族 受 罰 的 傷 害 減 至 最 小 但 何 為 霖 有 炮 艦 為 後 盾, 態 度 堅 定, 認 為 英 方 已 盡 力 遵 守 條 約 辦 事, 中 國 方 面 卻 不 斷 違 約, 沒 有 再 妥 協 的 空 間 了, 且 馮 富 二 人 的 說 辭 又 與 事 實 有 不 小 的 差 483 明 清 臺 灣 檔 案 彚 編, 清 同 治 七 年 11 月 至 八 年 ( 第 四 輯, 第 六 十 九 冊 ), 頁 38 史 實 應 該 是 何 為 霖 是 有 向 福 州 領 事 請 調 兵 船, 但 沒 有 向 廈 門 英 美 領 事 請 求 兵 援 美 國 軍 艦 應 該 是 當 時 擔 任 美 國 駐 淡 水 副 領 事 的 英 商 杜 德 去 函 廈 門 請 來 484 明 清 臺 灣 檔 案 彚 編, 清 同 治 七 年 11 月 至 八 年 ( 第 四 輯, 第 六 十 九 冊 ), 頁 明 清 臺 灣 檔 案 彚 編, 清 同 治 七 年 11 月 至 八 年 ( 第 四 輯, 第 六 十 九 冊 ), 頁 明 清 臺 灣 檔 案 彚 編, 清 同 治 七 年 11 月 至 八 年 ( 第 四 輯, 第 六 十 九 冊 ), 頁 明 清 臺 灣 檔 案 彚 編, 清 同 治 七 年 11 月 至 八 年 ( 第 四 輯, 第 六 十 九 冊 ), 頁 應 指 最 初 攔 擋 買 辦 李 春 生 租 用 祿 頭 行 的 黃 庵 草 黃 戇 蝦 黃 水 黃 天 賜 四 人 489 這 是 馮 富 二 人 的 說 辭, 非 何 為 霖 的 認 知 何 為 霖 所 言 十 二 人 僅 指 租 屋 案 中 的 攻 擊 主 謀, 實 際 參 與 攻 擊 寶 順 二 名 職 員 者 人 數 有 過 之 490 明 清 臺 灣 檔 案 彚 編, 清 同 治 七 年 11 月 至 八 年 ( 第 四 輯, 第 六 十 九 冊 ), 頁 明 清 臺 灣 檔 案 彚 編, 清 同 治 七 年 11 月 至 八 年 ( 第 四 輯, 第 六 十 九 冊 ), 頁 41 93
108 距, 難 以 接 受, 因 此 堅 持 中 國 官 府 必 須 承 擔 違 約 責 任 何 為 霖 並 警 告 : 中 國 官 府 必 須 在 10 月 27 日 10 點 以 前 同 意 英 方 提 出 的 所 有 要 求, 否 則 將 採 取 必 要 行 動 ( 使 用 武 力 ) 馮 富 二 人 碰 得 灰 頭 土 臉, 不 能 稍 轉 其 意 492 正 辯 論 間, 艋 舺 商 民 得 知 英 美 炮 艦 抵 達 淡 水, 有 不 法 棍 徒, 乘 機 煽 誘, 自 願 出 資 抵 禦, 民 心 大 受 動 搖 富 樂 賀 聞 信, 心 知 大 事 不 妙, 漏 夜 馳 赴 艋 舺, 傳 諭 艋 舺 紳 商, 不 得 輕 舉 妄 動, 免 得 不 法 棍 徒 藉 端 滋 事, 導 致 艋 舺 動 亂 493 會 談 無 果, 各 自 解 散, 何 為 霖 認 為 炮 艦 外 交 條 件 既 然 滿 足, 而 中 國 官 府 至 今 仍 無 誠 意 公 平 處 理 本 案, 便 於 10 月 22 日 晚 間 11 點, 送 出 最 後 通 牒, 其 內 容 要 求 如 下 : 1. 淡 水 廳 必 需 向 我 ( 何 為 霖 ) 道 歉, 因 為 其 艋 舺 當 局 在 10 月 12 日 早 上 對 我 ( 何 為 霖 ) 的 羞 辱 2. 黃 姓 宗 族 及 列 名 於 邊 欄 的 宗 族 首 腦 必 需 被 懲 罰 3. 由 於 對 柯 爾 先 生 與 布 爾 德 先 生 的 嚴 重 傷 害 其 生 意 的 停 頓, 及 他 們 所 遭 受 的 名 譽 損 害, 地 方 政 府 必 需 勒 令 黃 姓 宗 族 賠 償 寶 順 公 司 5000 元 4. 淡 水 廳 必 需 向 外 佈 告, 不 得 攻 擊 柯 爾 先 生 與 布 爾 德 先 生, 並 以 石 碑 刻 文 申 明, 對 在 艋 舺 與 淡 水 區 貿 易 的 外 商 須 待 以 全 面 的 尊 敬, 並 對 妨 礙 他 們 的 事 件 予 以 嚴 厲 制 裁 5. 所 有 在 攻 擊 事 件 中 被 偷 的 個 人 財 物, 必 需 被 歸 還 或 充 分 地 賠 償 6. 政 府 當 局 必 需 以 最 大 的 努 力 逮 捕 攻 擊 柯 爾 先 生 與 布 爾 德 先 生 的 人, 他 們 必 需 被 嚴 厲 的 懲 罰 與 監 禁 7. 他 們 ( 柯 爾 與 布 爾 德 ) 原 來 的 兩 家 商 行 ( 寶 順 行 新 舊 二 行 ) 與 祿 頭 行 必 需 歸 還 寶 順 洋 行, 不 得 拖 延, 且 充 分 賠 償 其 可 能 的 貨 物 損 失 8. 事 發 當 日, 政 府 當 局 明 確 指 出 : 祿 頭 行 已 經 準 備 好 要 交 給 寶 順 洋 行, 而 淡 水 廳 ( 同 知 ) 艦 長 隨 同 其 侍 衛, 還 有 我 ( 何 為 霖 ), 跟 著 柯 爾 先 生 與 布 爾 德 先 492 明 清 臺 灣 檔 案 彚 編, 清 同 治 七 年 11 月 至 八 年 ( 第 四 輯, 第 六 十 九 冊 ), 頁 明 清 臺 灣 檔 案 彚 編, 清 同 治 七 年 11 月 至 八 年 ( 第 四 輯, 第 六 十 九 冊 ), 頁
109 生, 包 括 十 二 個 被 戴 上 沈 重 枷 鎖 的 攻 擊 事 件 主 謀, 必 需 前 往 上 述 的 商 行, 走 過 案 發 當 日 的 當 事 人 眾 通 過 的 相 同 路 徑, 而 上 述 的 商 行 必 需 被 正 式 地 交 給 他 們 ( 寶 順 洋 行 ), 而 這 十 二 個 人 犯 必 需 從 侍 衛 駐 軍 入 駐 日 開 始 算 起 一 個 月, 在 上 述 商 行 前 戴 著 枷 鎖 9. 允 許 一 隊 侍 衛 駐 守 於 艋 舺, 防 止 寶 順 公 司 的 代 理 職 員 再 被 攻 擊 假 如 上 述 條 件 未 在 本 月 27 日 早 上 10 點 以 前 被 完 整 地 接 受, 我 將 立 刻 採 取 其 他 的 行 動 494 對 於 清 朝 官 方 的 要 求, 何 為 霖 事 後 很 自 信 地 對 阿 禮 國 致 函 : 只 要 您 瞭 解 整 起 案 件 的 經 過, 理 當 不 會 覺 得 過 份 495 富 樂 賀 在 艋 舺 約 束 紳 商 妥 當, 復 回 淡 水 此 時, 馮 慶 良 與 富 樂 賀 大 概 也 接 得 了 何 為 霖 的 最 後 通 牒, 兩 人 必 定 大 感 苦 惱 光 就 清 朝 官 方 嚴 懲 艋 舺 的 郊 商 大 族 這 一 點, 實 觸 清 朝 治 臺 大 忌, 因 為 清 朝 治 臺 官 員 之 財 政 支 助 商 務 聯 繫 地 方 建 設 政 令 推 動 治 安 維 持 鎮 壓 叛 亂 等 各 方 面, 皆 仰 賴 地 方 郊 商 大 族 協 助 甚 殷 但 英 國 船 堅 炮 利, 態 度 堅 定, 又 難 招 惹 最 後, 馮 慶 良 與 富 樂 賀 實 在 沒 有 辦 法, 只 好 尋 求 美 國 駐 廈 門 領 事 李 仙 德 將 軍 的 協 助 二 人 於 10 月 24 日 晚 間 前 往 拜 訪 李 仙 德, 說 明 處 理 此 案 之 困 難, 並 恐 英 艦 溯 淡 水 河 而 上, 會 導 致 事 態 擴 大, 盼 其 調 停 496 李 仙 德 將 軍 之 所 以 專 搭 炮 艦 來 此 關 切, 主 要 為 本 案 被 打 傷 的 寶 順 職 員 柯 爾 兼 署 淡 水 美 國 商 務 管 理 人, 但 出 事 的 公 司 與 受 傷 職 員 皆 屬 英 國 人, 與 美 國 商 務 無 直 接 關 係, 因 此 至 多 僅 能 以 調 停 者 之 身 份 居 中 協 調 中 英 雙 方 的 爭 議 497 李 仙 德 同 意 幫 忙, 帶 其 翻 譯 官 林 鍼, 於 25 日 同 英 艦 艦 長 訪 問 富 樂 賀 李 仙 494 Acting Vice-Consul Holt to Fung, Haekwan and International Officer of Tamsuy, October 22, 1868,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Acting Vice-Consul Holt to Fung, Haekwan and International Officer of Tamsuy, October 22, 1868,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呂 實 強, 同 治 年 間 英 商 寶 順 行 租 屋 案 ( 臺 灣 文 獻, 第 十 九 卷 第 三 期,1968 年 ), 頁 同 上 95
110 德 開 始 向 何 為 霖 勸 說, 望 其 做 適 度 讓 步 在 中 英 雙 方 不 斷 折 衝 與 美 方 協 調 下, 何 為 霖 終 於 妥 協, 同 意 李 仙 德 擬 定 的 解 決 方 案 富 樂 賀 見 態 度 頑 強 的 何 為 霖 終 於 軟 化, 也 認 為 見 好 就 收, 不 再 進 一 步 辯 論 498 於 是 雙 方 於 10 月 26 日 定 議 : 1. 淡 水 廳 自 即 日 起 致 函 海 關, 對 副 領 事 何 為 霖 的 名 片 加 以 侮 辱 的 艋 舺 衙 役, 因 其 瀆 職 行 徑, 必 需 革 職, 而 只 要 淡 水 廳 在 艋 舺 一 日, 屬 下 官 員 就 不 可 有 如 此 言 行 黃 姓 宗 族 對 柯 爾 與 布 爾 德 先 生 攻 擊 是 明 顯 的 錯 誤, 四 名 犯 案 主 謀 已 經 被 審 判, 並 自 即 日 起, 必 需 在 淡 水 廳 署 前 戴 上 枷 鎖 一 個 月 3. 淡 水 廳 必 需 出 示 佈 告, 號 令 人 民 要 與 外 人 友 善 相 處 和 平 貿 易, 有 三 份 佈 告 將 在 明 日 發 佈, 一 份 交 給 寶 順 公 司, 該 公 司 可 將 其 內 容 刻 石 立 碑 一 份 佈 告 於 街 頭, 而 第 三 份 遞 交 給 副 領 事 何 為 霖 4. 黃 莊 氏 ( 萬 順 ) 無 權 擁 有 其 爭 議 性 財 產, 而 她 在 未 經 其 宗 親 必 要 的 意 見 與 同 意 下 自 行 出 租, 是 至 為 明 顯 的 錯 誤 為 此, 她 必 需 要 在 下 一 個 月 結 束 前 付 賠 償 金 3000 元, 由 海 關 當 局 擔 保 此 罰 金 5. 寶 順 公 司 在 攻 擊 事 件 中 丟 失 的 洋 布 等 物, 需 開 列 清 單, 其 價 格 需 符 合 當 時 他 們 滿 意 的 市 價 6. 黃 姓 宗 族 需 為 攻 擊 柯 爾 與 布 爾 德 先 生 賠 償 1000 元 7. 由 於 在 艋 舺 只 有 吏 役, 因 此 有 必 要 知 會 民 間 頭 人, 於 其 負 責 的 區 域 令 居 民 與 外 人 保 持 友 好 關 係 如 有 出 事, 需 即 報 知 淡 水 廳 官 員, 使 案 子 在 官 員 與 副 領 事 的 共 同 調 查 下 能 被 公 平 地 審 理 保 證 金 的 副 本 需 轉 知 副 領 事 500 要 言 之, 本 案 的 犯 案 幫 兇 的 衙 役 被 撤 職 黃 姓 宗 族 犯 案 為 首 的 四 人 黃 庵 草 498 明 清 臺 灣 檔 案 彚 編, 清 同 治 七 年 11 月 至 八 年 ( 第 四 輯, 第 六 十 九 冊 ), 頁 指 黃 庵 草 黃 戇 蝦 黃 水 黃 天 賜 500 Acting Vice-Consul Holt to Sir R. Alcock, October 27, 1868,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111 黃 戇 蝦 黃 水 黃 天 賜 要 在 淡 水 廳 署 前 戴 上 枷 鎖 一 個 月 示 眾, 黃 姓 宗 族 賠 償 被 打 傷 的 柯 爾 與 布 爾 德 1000 元 至 於 黃 莊 氏, 不 僅 要 負 擔 最 多 的 罰 金 3000 元, 還 在 衙 門 判 決 下 喪 失 對 其 爭 議 性 財 產 ( 祿 頭 行 ) 的 擁 有 權 中 英 官 員 之 間 經 過 將 近 半 個 月 的 折 衝 談 判, 屢 經 波 折 危 機, 雙 方 終 於 達 成 上 項 決 議, 以 此 結 案 對 於 這 個 租 屋 案 最 後 的 處 理 方 式, 駐 北 京 英 使 阿 禮 國 給 予 何 為 霖 高 度 讚 揚, 並 表 示 會 把 何 為 霖 處 理 本 案 之 得 宜 妥 善 報 告 女 王 陛 下 的 外 交 部 中 樞 秘 書, 表 揚 其 功, 但 難 免 對 此 案 的 最 後 判 決 竟 由 黃 莊 氏 負 擔 大 部 分 的 罰 金, 並 失 去 其 私 有 租 屋 感 到 奇 怪, 寫 信 問 道 : 閣 下, 我 已 經 接 到 您 在 10 月 14 日 與 27 日 發 的 信 函, 我 完 全 贊 成 您 在 報 告 中 提 到 的 您 所 採 取 的 作 法 但 是 我 很 好 奇 地 想 知 道 更 多 關 於 那 名 租 屋 寡 婦 被 罰 3000 元 的 事 情, 閣 下 認 為 這 種 作 法 究 竟 正 確 與 適 當 否 501 至 於 寶 順 洋 行 的 杜 德 方 面, 究 竟 有 何 打 算? 在 馮 富 二 人 最 後 奏 稟 清 廷 的 報 告 中, 指 此 案 最 後 判 決 中 有 寶 順 行 放 棄 租 賃 祿 頭 行 的 事 項, 502 但 英 國 方 面 從 未 有 如 此 條 款, 原 則 上 寶 順 洋 行 仍 有 權 租 用 祿 頭 行 不 過, 實 際 上 中 英 官 方 之 間 應 已 達 成 共 識 : 清 朝 政 府 可 以 給 予 英 商 所 要 求 的 合 理 賠 款, 並 懲 罰 若 干 案 發 當 天 滋 事 的 四 名 首 犯, 但 條 件 是 寶 順 洋 行 必 需 離 開 艋 舺 事 實 上, 杜 德 的 確 放 棄 艋 舺 租 屋, 另 擇 他 地 經 商 了 如 後 人 所 知, 杜 德 最 後 選 擇 移 駐 大 稻 埕, 做 為 他 新 的 經 營 中 心 503 未 料, 這 場 危 機 反 而 成 為 他 再 創 事 業 高 峰 的 轉 機, 此 乃 後 話 有 一 現 象 值 得 注 意, 儘 管 艋 舺 租 屋 案 鬧 得 滿 城 風 雨, 且 案 發 當 天 (1868 年 10 月 12 日 ) 駐 臺 的 怡 和 與 各 洋 行 代 表 早 已 詳 知 此 事, 杜 德 卻 至 1868 年 10 月 Sir R. Alcock to Acting Vic-Consul Holt, November 23, 1868,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1, p 明 清 臺 灣 檔 案 彚 編, 清 同 治 七 年 11 月 至 八 年 ( 第 四 輯, 第 六 十 九 冊 ), 頁 John Dodd, Formosa, The Scottish Geographical Magazine,1895, p
112 日 艋 舺 的 反 英 商 運 動 升 至 高 潮 之 際, 才 姍 姍 來 遲, 致 函 怡 和 報 告 此 事, 卻 僅 在 信 中 最 後 的 附 欄 裡 短 短 書 道 : 我 們 很 遺 憾 地 向 您 報 告 艋 舺 發 生 的 暴 力 衝 突, 我 們 504 公 司 的 秘 書 與 戈 德 費. 布 爾 德 先 生 已 被 苦 力 們 打 成 重 傷 505 似 乎 無 意 就 此 案 向 怡 和 多 做 說 明, 推 測 杜 德 不 想 因 此 案 傷 及 怡 和 對 他 處 理 事 情 的 信 任, 只 因 案 子 鬧 得 太 大, 眾 人 皆 知, 杜 德 迫 不 得 已, 才 寫 了 這 麼 一 小 段 短 短 的 報 告 第 三 節 艋 舺 租 屋 案 因 果 的 探 討 前 節 所 述 之 艋 舺 租 屋 案, 表 面 上 是 一 樁 單 純 因 租 屋 問 題 導 致 的 華 洋 商 人 衝 突 事 件, 但 事 實 上 不 僅 如 此 具 體 分 析, 租 屋 案 背 後 可 能 的 原 因 尚 有 : 一 寶 順 洋 行 在 艋 舺 的 商 業 勢 力 擴 張 對 艋 舺 官 員 與 郊 商 的 衝 擊 ; 二 與 杜 德 合 作 的 艋 舺 郊 商 衝 擊 艋 舺 舊 郊 商 的 勢 力 ; 三 樟 腦 專 賣 之 廢 除 ; 四 黃 莊 氏 出 租 之 商 行 可 能 被 視 為 辦 理 樟 木 腦 務 的 要 地 與 宗 族 事 業 ; 五 中 國 官 方 之 暗 中 協 助 黃 姓 宗 族 抵 制 租 屋 ; 六 黃 姓 宗 族 之 高 度 團 結 性 與 排 外 性 茲 述 如 下 : 一 寶 順 洋 行 在 艋 舺 的 商 業 擴 張 及 其 商 品 競 爭 對 艋 舺 官 員 與 郊 商 的 衝 擊 寶 順 洋 行 對 艋 舺 郊 商 利 益 的 衝 擊 乃 引 發 艋 舺 租 屋 案 的 一 大 遠 因, 也 是 過 去 學 者 呂 實 強 與 其 他 人 尚 未 討 論 的 卻 十 分 重 要 的 部 分 艋 舺 郊 商 原 有 經 營 米 糖 樟 腦 藍 靛 麻 等 商 品 淡 水 廳 志. 風 俗 考 於 1871 年 記 臺 北 三 郊 之 經 商 內 容 : 貨 之 大 者, 莫 如 油 米, 次 麻 豆, 次 糖 菁 至 樟 栳 通 草 籐 苧 之 屬, 多 出 內 山 ; 茶 葉 樟 腦, 又 惟 內 港 有 之 506, 艋 舺 郊 商 經 營 的 上 述 商 品 既 然 見 之 書 冊, 言 之 鑿 鑿, 必 已 先 存 在 數 十 年 以 上 504 秘 書 : 原 文 the writer, 當 指 柯 爾 (Mr. Crawford D. Kerr) 505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October, 14,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陳 培 桂, 淡 水 廳 志 卷 十 一, 風 俗 考. 商 賈, 第 頁, 臺 文 叢 第 172 種 ; 參 看 卓 克 華, 清 代 臺 灣 行 郊 研 究 ( 福 建 : 人 民 出 版 社,2006), 頁 73 98
113 不 幸 的 是, 杜 德 也 投 資 經 營 米 麻 糖 菁 ( 藍 靛 ) 樟 腦 等 物, 507 且 可 能 經 買 辦 李 春 生 的 協 助, 逕 向 上 述 商 品 之 原 產 地 居 民 買 貨, 此 法 雖 對 原 產 地 居 民 之 貿 易 有 利, 卻 對 舊 有 的 艋 舺 郊 商 之 貿 易 有 害 ( 註 : 這 大 概 也 是 艋 舺 郊 商 痛 恨 李 春 生 的 要 因 之 一, 李 春 生 想 必 清 楚 此 事 ) 且 艋 舺, 以 至 艋 舺 西 南 地 區 顯 然 被 杜 德 列 為 臺 茶 投 資 重 點 區 域, 508 而 杜 德 推 廣 獲 利 豐 厚 的 臺 茶 種 植, 又 恐 使 原 種 藍 靛 麻 等 作 物 之 原 產 地 居 民 開 始 改 種 臺 茶 外 銷, 衝 擊 在 艋 舺 經 營 麻 藍 靛 等 作 物 之 艋 舺 郊 商 的 貿 易 利 益 綜 合 數 端, 杜 德 無 可 避 免 的 要 與 艋 舺 郊 商 形 成 競 爭 關 係 艋 舺 郊 商 本 有 以 藍 靛 與 樟 腦 貿 易 致 富 者, 藍 靛 亦 多 產 艋 舺 一 帶 509 其 中, 經 營 藍 靛 為 主 的 北 郊 部 分 的 泉 郊 商 人 與 其 他 郊 商, 因 1860 年 臺 灣 開 港 前 大 陸 市 場 對 臺 灣 藍 靛 日 增 的 高 度 需 求 與 貿 易 而 快 速 致 富, 並 成 為 帶 動 艋 舺 經 濟 繁 榮 的 重 要 因 素 之 一 510 臺 灣 開 港 後, 杜 德 來 臺 經 商, 以 臺 茶 貿 易 奠 基, 兼 營 藍 靛 買 賣 511 原 種 藍 靛 的 部 分 農 民, 可 能 會 受 誘 於 杜 德 優 惠 的 臺 茶 收 購, 改 種 茶 葉 ; 同 時, 杜 德 買 賣 藍 靛, 推 測 是 逕 往 藍 靛 產 地 向 農 民 買 入, 而 非 透 過 艋 舺 郊 商 買 入, 以 省 成 本 如 此, 則 可 能 衝 擊 艋 舺 北 郊 為 主 的 藍 靛 經 營 例 如, 藍 靛 盛 產 地 三 角 湧 ( 今 三 峽 ) 部 分 人 民 據 說 即 受 杜 德 鼓 勵, 種 茶 風 起, 如 此 藍 靛 種 植 恐 受 種 茶 影 響 ; 杜 德 在 三 角 湧 經 營 臺 茶 的 同 時, 可 能 也 向 當 地 人 買 入 藍 靛 年 淡 水 海 關 也 曾 報 告 艋 舺 附 近 山 丘 十 年 間 的 臺 茶 與 藍 靛 競 爭 的 情 形 : 十 年 之 內, 艋 舺 東 部 的 兩 座 山 丘 大 部 分 地 帶, 森 林 已 被 砍 伐 殆 盡 507 Dodd & Co. to J.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John Dodd, Formosa, The Scottish Geographical Magazine, 1895, p.570. 參 看 Lambrt van der Aalsvoort, 林 金 源 譯, 陳 國 棟 審 訂, 福 爾 摩 沙 見 聞 錄 風 中 之 葉 ( 臺 北 : 經 典 雜 誌,2002 年 ), 頁 臺 灣 北 部 藍 靛 的 種 植 地, 主 要 有 新 店 流 域 木 柵 深 坑 石 碇 坪 林 一 帶, 與 艋 舺 地 近, 和 大 稻 埕 較 遠 隔 見 蔡 承 豪, 從 染 料 到 染 坊 17 至 19 世 紀 臺 灣 的 藍 靛 業, 頁 蔡 承 豪, 從 染 料 到 染 坊 17 至 19 世 紀 臺 灣 的 藍 靛 業, 國 立 暨 南 大 學 歷 史 學 碩 士 論 文,2002 年, 頁 Dodd & Co. to J.M. & Co.,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李 章 榮, 仙 景 李 氏 族 譜,1974 年 編, 頁 ; 蘇 欽 讓, 三 峽 庄 誌,1934 年 ( 昭 和 9 年 ), 頁 ; 參 看 王 世 慶, 淡 水 河 流 域 河 港 水 運 史 ( 中 央 研 究 院 中 山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所,1998), 頁 45; 99
114 一 度 為 叢 林 所 在 處, 如 今 種 植 地 瓜 茶 與 藍 靛 但 1868 年 前 種 茶 甚 少, 以 致 於 外 國 人 與 其 公 司 知 之 者 不 多 513 換 言 之, 艋 舺 附 近 的 丘 陵 於 1868 年 前 種 茶 很 少, 但 1868 年 至 1878 年 的 十 年 中, 茶 的 價 值 已 可 與 藍 靛 匹 敵, 且 後 來 居 上 由 此 亦 可 知 臺 茶 與 藍 靛 競 爭 種 地, 至 少 可 上 溯 至 1868 年 前 1872 年 的 申 報 又 記 淡 水 一 帶 丘 陵 : 向 多 種 植 靛 樹 ; 參 天 黛 色, 一 望 如 染 其 利 雖 薄 ; 然 較 之 栽 植 龍 團 雀 舌 者, 誠 未 若 也 茲 者 該 境 人 心 慕 業 茶 之 利, 乃 改 植 茶 樹 年 間 的 海 關 報 告 又 記 : 到 處 可 見 中 國 人 拔 掉 他 們 的 甘 薯, 有 些 地 方 甚 至 拔 掉 價 值 較 少 的 藍 靛 以 擴 張 茶 地 515 這 種 茶 與 藍 靛 競 爭 的 局 面, 杜 德 應 為 開 山 始 祖 在 三 角 湧 經 營 臺 茶 的 同 時, 杜 德 可 能 也 向 當 地 人 買 入 藍 靛, 故 與 艋 舺 舊 有 的 藍 靛 業 者 競 爭 516 因 此, 經 營 臺 茶 的 杜 德 既 不 受 艋 舺 郊 商 制 約, 又 兼 營 藍 靛 買 賣, 517 的 確 可 能 衝 擊 艋 舺 郊 商 的 藍 靛 業 利 益 值 得 注 意 者, 杜 德 在 1868 年 5 月 3 日 至 艋 舺 租 屋 案 發 生 (1868 年 10 月 12 日 ) 以 後 未 見 經 營 藍 靛 的 紀 錄, 518 推 測 除 因 臺 茶 獲 利 較 多 外, 也 因 懼 怕 經 營 藍 靛 會 與 艋 舺 郊 商 的 藍 靛 業 者 衝 突, 且 此 時 臺 灣 正 值 樟 腦 事 件 中 英 衝 突 期 間 (1868 年 3 月 開 始 ), 不 利 與 艋 舺 商 民 和 平 相 處 以 此 論, 杜 德 在 艋 舺 租 屋 案 發 生 前, 與 艋 舺 郊 商 之 利 害 衝 突 恐 怕 已 大 另 外, 杜 德 的 樟 腦 走 私, 也 可 能 與 黃 姓 宗 族 等 的 樟 腦 郊 商 大 族 利 益 相 悖 例 如 三 角 湧 一 帶 除 為 藍 靛 要 區, 亦 為 腦 產 重 地, 519 杜 德 來 此, 除 經 營 臺 茶 買 入 藍 513 黃 富 三 林 滿 紅 翁 佳 音 合 編, 清 末 臺 灣 海 關 歷 年 資 料 ( 一 ),Maritime Customs Annual Returns and Reports of Taiwan, ,1878 年, 淡 水 部 分, 頁 臺 銀 編, 清 季 申 報 臺 灣 紀 事 輯 錄 ( 一 ), 頁 8-9 參 看 蔡 承 豪, 從 染 料 到 染 坊 17 至 19 世 紀 臺 灣 的 藍 靛 業, 頁 C.M.C.P., Tamsui and Kelung, 1874, p. 112; 參 看 蔡 承 豪, 從 染 料 到 染 坊 17 至 19 世 紀 臺 灣 的 藍 靛 業, 頁 李 章 榮, 仙 景 李 氏 族 譜,1974 年 編, 頁 ; 蘇 欽 讓, 三 峽 庄 誌,1934 年 ( 昭 和 9 年 ) 編, 頁 ; 參 看 王 世 慶, 淡 水 河 流 域 河 港 水 運 史, 頁 Dodd & Co. to J.M. & Co.,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May 3,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李 章 榮, 仙 景 李 氏 族 譜, 頁 ; 蘇 欽 讓, 三 峽 庄 誌, 頁 ; 參 看 王 世 慶, 淡 水 河 流 域 河 港 水 運 史, 頁 45; 100
115 靛 外, 幾 可 確 定 必 向 當 地 買 腦 1867 年 9 月 30 日 杜 德 碰 到 的 樟 腦 糾 紛 或 與 此 相 關 520 杜 德 的 米 糖 經 營 是 否 對 艋 舺 郊 商 構 成 威 脅, 亦 值 得 思 考 杜 德 也 可 能 在 麻 (Hemp) 521 方 面 與 艋 舺 郊 商 的 利 益 衝 突 艋 舺 附 近 為 麻 產 要 地, 522 艋 舺 郊 商 因 得 支 配 麻 的 貿 易, 廣 銷 大 陸 東 南, 製 成 紡 織 品 後 回 銷 臺 灣 523 而 杜 德 於 年 間 經 常 出 口 麻, 麻 之 生 長 季 節 又 與 茶 藍 靛 相 當, 524 可 知 杜 德 恐 亦 在 買 麻 與 臺 茶 種 植 方 面 與 艋 舺 郊 商 之 麻 業 競 爭, 與 藍 靛 的 問 題 類 似 可 留 意 者, 杜 德 從 1868 年 4 月 18 日 後 ( 註 : 租 屋 案 在 同 年 10 月 12 日 ), 未 見 買 麻 紀 錄, 525 推 測 其 因 與 停 止 藍 靛 買 賣 類 似, 也 是 因 懼 怕 買 麻 會 與 艋 舺 郊 商 的 麻 業 者 利 益 衝 突, 和 艋 舺 商 民 交 惡 於 是, 杜 德 經 營 的 茶 糖 樟 腦 藍 靛 米 麻 等 各 項 商 品 無 可 避 免 的 要 與 艋 舺 舊 有 郊 商 的 利 益 衝 突, 埋 下 日 後 艋 舺 租 屋 案 發 事 態 擴 大 的 主 因 值 得 注 意 者, 杜 德 之 臺 茶 經 營, 早 在 1865 年 7 月 首 次 發 現 淡 水 茶 葉 潛 力 之 後 便 已 開 始, 至 1868 年 10 月 12 日 艋 舺 租 屋 案 發 生 前 已 歷 三 年 為 何 杜 德 經 營 臺 茶 已 經 三 年, 艋 舺 郊 商 才 對 杜 德 展 開 驅 逐? 推 其 因,1865 年 7 月 後, 杜 德 首 悉 淡 水 茶 葉 之 潛 力, 雖 經 甸 特 洋 行 之 資 金 與 買 辦 李 春 生 的 協 助, 在 臺 北 盆 地 大 肆 收 購 臺 茶 且 力 勸 當 地 居 民 改 種 茶 葉 獲 利, 然 當 地 居 民 初 時 雖 受 臺 茶 收 購 的 優 厚 條 件 吸 引, 或 對 世 界 貿 易 局 勢 未 確, 不 敢 全 力 投 資, 故 改 種 臺 茶 之 成 長 量 尚 且 526 緩 慢, 待 改 種 臺 茶, 已 歷 三 年 至 1868 年, 屆 收 成 外 銷, 獲 利 豐 厚, 乃 激 勵 原 種 藍 靛 麻 等 作 物 之 原 產 地 居 民 大 膽 投 資 臺 茶 貿 易 最 初 黃 龍 安 於 杜 德 發 現 臺 茶 的 同 年 先 在 三 峽 做 部 分 的 茶 樟 腦 藍 靛 等 開 拓 事 業, 至 1868 年 臺 茶 貿 易 成 果 豐 520 Dodd & Co. to J.M. & Co., October 2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Hemp 今 指 大 麻, 但 據 清 代 文 獻, 臺 灣 流 行 種 植 苧 麻, 大 麻 似 不 見 其 名, 因 此 本 文 暫 書 麻 見 陳 培 桂, 淡 水 廳 志 卷 11, 風 俗 考. 商 賈, 臺 文 叢, 第 172 種, 頁 ;Dodd & Co. to J.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 參 看 卓 克 華, 清 代 臺 灣 行 郊 研 究, 頁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頁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頁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頁 105; 蔡 承 豪, 從 染 料 到 染 坊 17 至 19 世 紀 臺 灣 的 藍 靛 業, 頁 Dodd & Co. to J.M. & Co., April 18,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381 參 看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頁
116 碩 後, 乃 對 三 峽 擴 大 拓 墾 規 模 的 狀 況, 似 乎 就 是 這 種 情 形 由 於 1868 年 臺 茶 出 口 貿 易 的 成 果 豐 碩, 乃 促 成 更 大 規 模 的 臺 茶 拓 墾, 也 導 致 1870 年 臺 茶 出 口 的 爆 發 性 成 長 這 一 點 由 1866 年 至 1870 年 淡 水 海 關 出 口 烏 龍 茶 的 數 據 可 看 出 端 倪 : 表 3-3: 年 淡 水 海 關 出 口 烏 龍 茶 數 年 代 出 口 量 ( 擔 ) 出 口 值 ( 海 關 兩 ) 總 出 口 值 ( 海 關 兩 ) % , , , , , , , , , , , , , , , ( 資 料 來 源 : 歷 年 海 關 報 告 ;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 臺 北 : 師 範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專 刊,1984), 表 四 1 由 上 表 可 知,1866 年 至 1869 年 間, 淡 水 茶 葉 之 出 口 雖 呈 不 斷 成 長 之 勢, 整 體 而 言 尚 且 有 限, 但 可 注 意 者,1868 年 之 臺 茶 出 口 成 長 特 多, 應 與 1865 年 杜 德 推 廣 新 種 之 臺 茶 於 此 時 收 成 有 關 至 1870 年, 臺 茶 的 出 口 則 有 爆 發 性 的 成 長, 推 其 緣 由, 應 來 自 1868 年 開 始 的 大 規 模 臺 茶 種 植 如 此 看 來,1868 年 間, 原 種 藍 靛 麻 等 作 物 之 淡 水 農 民, 確 實 可 能 受 1865 年 新 種 之 臺 茶 於 1868 年 收 成 外 銷 之 利 潤 成 果 吸 引, 不 少 人 轉 種 臺 茶 因 此, 杜 德 經 營 臺 茶 貿 易 對 艋 舺 郊 商 利 益 之 衝 擊, 才 會 遲 至 1868 年 方 現, 使 艋 舺 郊 商 感 到 杜 德 之 貿 易 威 脅, 開 始 驅 逐 杜 德 另 外, 杜 德 商 業 勢 力 的 擴 張 對 艋 舺 官 商 統 治 北 部 居 民 權 威 的 威 脅, 也 是 值 得 思 考 的 部 分 杜 德 原 僅 甸 特 洋 行 駐 淡 水 的 小 代 理 商, 與 其 敵 對 陣 營 怡 和 集 團 之 美 利 士 洋 行 (Milisch & Co.) 在 淡 水 分 庭 抗 禮 但 1867 年 時, 甸 特 洋 行 面 臨 倒 閉 危 機, 杜 德 被 迫 離 開 甸 特, 加 入 怡 和 集 團, 不 久 於 1867 年 7 月 1 日 正 式 創 立 寶 102
117 順 洋 行, 527 擴 大 與 怡 和 洋 行 之 間 的 貿 易 關 係, 使 怡 和 集 團 在 北 臺 灣 的 聲 勢 突 然 壯 大 甸 特 香 港 總 行 於 1867 年 8 月 5 日 倒 閉 後, 528 結 束 了 兩 強 爭 霸 的 局 面, 怡 和 集 團 的 勢 力 開 始 擴 張, 與 部 分 北 部 居 民 之 貿 易 利 益 結 合, 具 有 一 定 的 經 濟 影 響 力, 恐 有 威 脅 艋 舺 官 商 統 治 北 部 居 民 權 威 之 虞, 因 此 埋 下 杜 德 與 艋 舺 官 商 衝 突 的 隱 藏 因 子 二 與 杜 德 合 作 的 艋 舺 郊 商 衝 擊 艋 舺 舊 郊 商 的 勢 力 儘 管 杜 德 在 各 項 商 品 貿 易 上 與 艋 舺 當 地 郊 商 利 益 衝 突, 這 不 代 表 杜 德 與 所 有 的 艋 舺 郊 商 都 有 貿 易 衝 突 杜 德 除 了 與 原 產 地 居 民 有 熱 絡 的 貿 易 往 來 外, 也 可 能 也 與 部 分 的 艋 舺 郊 商 有 密 切 的 貿 易 合 作, 特 別 是 與 舊 有 艋 舺 郊 商 淵 源 不 深 的 新 發 跡 者 例 如,1865 年, 艋 舺 德 春 行 的 黃 龍 安 兄 弟 三 人 曾 應 淡 水 廳 撫 民 同 知 陳 培 桂 公 告, 招 募 墾 戶, 請 得 墾 照, 率 領 族 親 至 三 角 湧 西 南 山 區 開 墾 種 茶 529 黃 龍 安 的 德 春 行 原 在 淡 水, 至 年 間, 因 漳 泉 械 鬥 再 起, 黃 龍 安 接 受 泉 州 人 求 助, 率 義 勇 千 餘, 星 夜 馳 援, 大 敗 漳 州 人, 因 得 在 艋 舺 立 基 年 正 好 是 杜 德 發 現 臺 茶 貸 資 於 農 廣 事 種 茶 的 年 份, 黃 龍 安 兄 弟 之 選 擇 這 年 率 領 族 親 至 三 角 湧 招 墾 種 茶, 頗 耐 人 尋 味 後 來, 黃 龍 安 兄 弟 又 在 同 治 七 年 (1868) 召 集 佃 農 七 百 餘 戶, 531 大 舉 進 入 三 角 湧 西 南 方 山 區 的 永 福 庄 烏 塗 窟 二 鬮 地 區 開 墾 種 茶, 一 面 自 招 腦 戶, 建 灶 四 百 餘 份, 拓 墾 耕 地 千 餘 甲, 之 後 又 招 菁 戶 耕 作, 以 開 水 田 植 茶 為 業 532 最 有 趣 者, 黃 龍 安 本 身 就 是 黃 姓 宗 族 的 成 員 之 一, 而 黃 527 Dodd & Co. to J.M. & Co., July 1,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北 華 捷 報,1867 年 8 月 5 日, 第 192 頁 見 Yen-ping Hao, The Commercial Revolution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 The Rise of Sino-Western Mercantile Capitalism(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7), p 前 清 開 墾 永 福 庄 先 輩 黃 龍 安 昆 仲 傳 ; 黃 謙 光, 開 墾 永 福 庄 記 ; 王 世 慶, 淡 水 河 流 域 河 港 水 運 史 ( 臺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中 山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所 專 書,1998), 頁 45-46; 謝 維 修, 龍 山 翠 微 大 溪 鎮 龍 山 寺 沿 革 誌,2005, 頁 24; 林 炯 任, 藍 金 傳 奇 ( 臺 北 : 臺 灣 書 店,2010), 頁 參 看 前 清 開 墾 永 福 庄 先 輩 黃 龍 安 昆 仲 傳 光 緒 十 四 年 四 月 黃 謙 光 的 開 墾 永 福 庄 記 ; 黃 師 樵, 黃 曉 潭 先 生 事 略 -- 開 墾 永 福 庄 記 附, 臺 灣 風 物, 第 14 卷 第 5 期,1964 年, 頁 前 清 開 墾 永 福 庄 先 輩 黃 龍 安 昆 仲 傳 ; 黃 謙 光, 開 墾 永 福 庄 記 ; 十 三 添 王 氏 世 代 族 譜 陳 情 書,1984, 頁 9; 陳 金 洲 口 述,2007 年 7 月 17 日 訪 談 紀 錄 ; 林 炯 任, 藍 金 傳 奇, 頁 前 清 開 墾 永 福 庄 先 輩 黃 龍 安 昆 仲 傳 ; 黃 謙 光, 開 墾 永 福 庄 記 ; 黃 師 樵, 黃 曉 潭 先 生 事 略 103
118 龍 安 似 乎 與 黃 莊 氏 有 密 切 關 連, 詳 情 後 述 ; 且 黃 莊 氏 與 杜 德 從 租 屋 案 發 前 就 是 鄰 居, 關 係 似 乎 不 錯 533 由 此 推 測, 杜 德 很 可 能 與 黃 姓 宗 族 中 的 黃 龍 安 和 黃 莊 氏 這 些 人 有 茶 樟 腦 藍 靛 等 密 切 的 貿 易 合 作, 此 恐 非 特 例, 不 能 排 除 杜 德 與 其 他 部 分 的 艋 舺 郊 商 也 有 同 樣 複 雜 的 關 係 因 此, 我 們 或 可 推 測, 杜 德 確 實 與 部 分 的 艋 舺 郊 商 有 密 切 的 貿 易 合 作, 並 非 全 然 對 立 這 些 與 杜 德 合 作 的 艋 舺 郊 商 可 能 多 有 新 起 之 秀, 可 能 將 外 商 貿 易 視 為 擴 張 勢 力 的 機 會, 想 法 上 與 那 些 在 艋 舺 經 營 已 久 根 深 蒂 固 勢 力 龐 大, 並 與 艋 舺 官 方 具 長 久 互 利 傳 統 的 郊 商 舊 勢 力 有 相 當 程 度 的 不 同, 不 排 除 其 中 有 些 人 已 經 擁 有 買 辦 身 份, 以 此 擴 張 自 身 在 艋 舺 郊 商 中 的 勢 力 事 實 上, 如 此 之 例 在 清 季 臺 灣 並 不 罕 見, 例 如 開 港 之 初, 臺 灣 府 城 商 人 許 遜 榮 的 金 茂 號 即 曾 與 怡 和 洋 行 往 來 甚 密, 擁 有 買 辦 身 份 534 然 而, 如 此 一 來, 等 於 是 要 改 變 艋 舺 郊 商 的 舊 生 態 體 系, 讓 艋 舺 商 業 上 的 權 利 結 構 重 新 洗 牌, 使 那 些 與 杜 德 貿 易 互 利 的 郊 商 崛 起, 挑 戰 艋 舺 舊 郊 商 之 既 有 利 益, 這 豈 是 艋 舺 舊 郊 商 勢 力 甘 願 容 忍 者? 艋 舺 租 屋 案 中 那 些 不 尋 常 的 集 體 武 裝 準 備 巷 戰 的 行 動, 是 否 僅 代 表 單 純 的 反 英 商 運 動, 還 是 有 更 複 雜 的 元 素 摻 雜 其 中, 或 許 還 有 再 思 考 的 空 間 三 樟 腦 專 賣 廢 除 引 發 的 中 英 衝 突 此 為 艋 舺 租 屋 案 發 生 的 主 因 1840 年 鴉 片 戰 後, 華 洋 商 人 走 私 臺 灣 樟 腦 與 鴉 片 的 狀 況 日 增, 禁 烟 之 役, 英 船 輙 至 雞 籠, 替 以 阿 片 易 腦, 奸 人 牟 利, 私 熬 日 盛, 法 令 幾 不 能 禁 至 1855 年, 英 商 德 記 洋 行 開 始 與 臺 灣 道 訂 約 買 腦, 每 擔 價 16 元 535 從 某 方 面 來 看, 此 舉 可 視 為 樟 腦 走 私 禁 令 的 失 敗, 臺 灣 官 府 基 於 控 制 樟 腦 專 賣 吸 引 外 資 流 向 與 限 制 樟 腦 走 私 等 種 種 目 的, 必 需 出 面 與 外 商 建 立 -- 開 墾 永 福 庄 記 附, 臺 灣 風 物, 第 14 卷 第 5 期, 頁 3-4; 黃 師 樵, 臺 灣 名 勝 大 溪 墾 拓 的 史 話, 臺 灣 文 獻,24 卷 第 四 期,1973, 頁 39-60; 林 炯 任, 藍 金 傳 奇, 頁 Messrs. Dodd and Co. to Acting Vice-Consul Holt, July 26, 1867,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p 黃 富 三, 臺 灣 開 港 前 後 怡 和 洋 行 對 臺 貿 易 體 制 的 演 變, 臺 灣 商 業 傳 統 論 文 集, 中 研 院 臺 史 所,1999, 頁 連 橫, 臺 灣 通 史, 卷 18, 榷 賣 制 104
119 樟 腦 貿 易 與 定 價 機 制, 與 廣 州 外 貿 的 壟 斷 體 系 原 理 類 似 1860 年 開 港 後, 外 商 勢 力 大 舉 來 臺, 進 行 樟 腦 與 鴉 片 的 貿 易 清 朝 政 府 雖 被 迫 開 放 臺 灣 通 商, 卻 暗 中 計 畫 驅 逐 外 商 勢 力, 企 圖 以 強 化 樟 腦 專 賣 的 控 制 權 達 成 目 標 天 津 條 約 生 效 後, 清 廷 宣 稱 : 只 有 臺 南 淡 水 雞 籠 四 港 對 外 開 放, 其 他 地 區 禁 止 貿 易, 使 本 欲 經 營 臺 灣 樟 腦 的 外 商 無 利 可 圖, 紛 紛 退 場 536 怡 和 與 甸 特 雖 因 得 清 朝 官 員 特 許, 可 在 非 條 約 口 岸 貿 易, 暫 免 被 逐 出 樟 腦 貿 易, 但 1865 年 7 月 以 後, 清 朝 高 層 官 員 又 突 然 下 令 : 除 淡 水 雞 籠, 外 國 船 隻 不 准 入 港, 537 甸 特 與 怡 和 因 而 也 退 出 樟 腦 貿 易 538 結 果, 消 息 靈 通 的 廣 州 香 港 與 福 州 的 買 辦 們 得 知 後, 立 即 蜂 擁 而 至, 填 補 甸 特 與 怡 和 留 下 來 的 樟 腦 市 場 空 缺, 向 道 臺 買 腦, 外 商 所 謂 的 樟 腦 專 賣 於 是 形 成 539 此 外, 臺 灣 官 府 還 加 強 了 對 臺 灣 樟 腦 專 賣 的 控 制 同 治 二 年 (1863) 始, 分 巡 臺 灣 兵 備 道 丁 曰 健 承 前 任 道 臺 陳 懋 烈 之 策, 收 歸 樟 腦 改 為 官 辦, 艋 舺 料 館 改 為 腦 館, 竹 塹 後 壟 大 甲 等 處 皆 設 小 館 營 腦, 由 臺 灣 道 庫 出 資, 腦 館 出 面 承 購, 再 由 料 館 統 管 ; 腦 館 低 價 買 腦 後, 高 價 賣 予 外 商 540 結 果, 儘 管 消 用 日 廣, 然 為 官 辦, 故 外 商 不 能 獲 利 541 外 商 抗 議 無 果 542 同 治 五 年 (1866), 分 巡 臺 灣 兵 備 道 吳 大 廷 進 一 步 宣 布 樟 腦 收 益 悉 數 歸 公, 543 委 料 館 掌 事 者 包 辦, 收 腦 入 廠, 不 直 接 賣 予 外 商, 提 高 腦 價 為 每 擔 18 元 544 結 果 外 商 買 腦 成 本 大 為 提 高, 極 度 不 滿, 遂 有 清 朝 官 府 不 售 樟 腦 與 洋 人 之 說, 聯 合 抗 議, 要 求 廢 除 樟 腦 專 536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Dodd & Co. to J.M. & Co., October 2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Dodd & Co. to J.M. & Co., October 2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Dodd & Co. to J.M. & Co., October 2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連 橫, 臺 灣 通 史, 卷 18, 榷 賣 制 ; 林 欣 宜, 樟 腦 產 業 下 的 地 方 社 會 與 國 家 以 南 庄 地 區 為 例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歷 史 碩 士 論 文,1999 年 ), 頁 連 橫, 臺 灣 通 史, 卷 18, 榷 賣 制 542 林 欣 宜, 樟 腦 產 業 下 的 地 方 社 會 與 國 家 以 南 庄 地 區 為 例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歷 史 碩 士 論 文, 1999 年 ), 頁 洪 全 安 等 編, 清 宮 月 摺 檔 臺 灣 史 料 ( 二 ), 臺 北, 國 立 故 宮 博 物 院,1994 年, 頁 參 看 陳 德 智, 羈 縻 與 條 約 : 以 臺 灣 樟 腦 糾 紛 為 例 ( ), 國 立 師 範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頁 陳 德 智, 羈 縻 與 條 約 : 以 臺 灣 樟 腦 糾 紛 為 例 ( ), 頁 42 林 欣 宜, 樟 腦 產 業 下 的 地 方 社 會 與 國 家 以 南 庄 地 區 為 例, 頁
120 賣, 開 放 貿 易 545 抗 議 似 乎 奏 效, 清 廷 讓 步,1867 年, 清 廷 委 興 泉 永 道 曾 憲 德 來 臺 會 同 議 辦, 議 准 洋 人 自 行 入 山 採 買 樟 腦, 明 定 章 程, 料 館 遂 名 存 實 亡, 內 山 盜 匪 充 斥 546 其 中, 樟 腦 專 賣 的 廢 除, 杜 德 極 可 能 參 與 其 中, 因 為 他 在 1867 年 5 月 15 日 前, 曾 致 函 英 國 駐 北 京 公 使 阿 禮 國, 請 其 協 助 他 廢 除 樟 腦 專 賣, 已 如 前 述 547 雖 然 清 廷 議 准 廢 除 樟 腦 專 賣, 開 放 貿 易, 但 實 際 上 臺 灣 官 府 仍 承 清 廷 之 意, 設 法 讓 外 商 無 法 進 行 樟 腦 貿 易, 樟 腦 專 賣 之 開 放 招 標, 竟 然 又 被 成 為 樟 腦 專 賣 包 商 的 廣 東 人 標 下, 外 商 幾 無 置 喙 餘 地 年, 樟 腦 專 賣 開 放 招 標, 竟 然 又 被 成 為 樟 腦 專 賣 包 商 的 廣 東 人 標 下, 外 商 全 無 置 喙 餘 地 杜 德 函 稱 : 廣 州 的 買 辦 發 現 ( 樟 腦 ) 市 場 被 外 國 人 放 棄, 告 訴 其 香 港 與 福 州 的 買 辦 弟 兄 們 於 是, 從 1866 年 起, 他 們 當 中 的 四 或 五 個 人 建 立 商 行, 向 道 臺 買 腦, 形 成 我 們 所 謂 的 ( 樟 腦 ) 專 賣 1867 年, 專 賣 開 放 招 標, 再 度 被 最 近 的 ( 樟 腦 ) 專 賣 者 廣 東 人 標 下 549 儘 管 如 此, 開 放 外 商 入 山 買 腦, 畢 竟 仍 給 外 商 方 便 的 買 腦 捷 徑, 對 地 方 華 商 的 樟 腦 控 制 權 構 成 威 脅 不 久, 中 英 雙 方 的 樟 腦 衝 突 終 於 爆 發 1868 年 3 月 間, 梧 棲 發 生 樟 腦 事 件, 怡 記 洋 行 (Elles & Co.) 運 售 的 樟 腦 遭 梧 棲 地 方 官 扣 押, 550 事 發 後, 雖 在 英 美 的 聯 合 壓 力 下, 地 方 官 員 同 意 歸 還 樟 腦, 但 遲 未 動 作, 551 同 年 陳 培 桂, 淡 水 廳 志, 臺 文 叢 第 172 種, 頁 陳 培 桂, 淡 水 廳 志, 臺 文 叢 第 172 種, 頁 Dodd & Co. to J.M. & Co., October 2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Dodd & Co. to J.M. & Co., October 2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Dodd & Co. to J.M. & Co., October 2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參 看 林 欣 宜, 樟 腦 產 業 下 的 地 方 社 會 與 國 家 以 南 庄 地 區 為 例, 頁 96; 楊 惠 娟, 清 治 至 日 治 時 期 梧 棲 港 街 的 發 展 與 貿 易 變 遷 ( 國 立 暨 南 大 學 歷 史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2011 年 ), 頁 70-71;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Taipei:Ch eng-wen publishing company, 1972), p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Taipei:Ch eng-wen publishing company, 1972), p 參 看 楊 惠 娟, 清 治 至 日 治 時 期 梧 棲 港 街 的 發 展 與 貿 易 變 遷 ( 國 立 暨 南 大 學 歷 史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2011 年 ), 頁
121 月 反 通 緝 怡 記 的 運 腦 船 長 必 麒 麟 (W. A. Pickering) 552 ; 同 年 6 月 底, 德 記 洋 行 (Tait & Co.) 的 代 理 人 哈 迪 (Hardie) 遭 厘 金 局 官 員 刺 胸 襲 擊, 幸 未 死 亡, 似 也 與 其 樟 腦 走 私 有 關, 553 中 英 衝 突 遂 再 起 同 年 10 月 14 日, 艋 舺 租 屋 案 爆 發 後 二 日, 英 國 淡 水 副 領 事 何 為 霖 向 英 國 駐 北 京 公 使 阿 禮 國 報 稱 : 無 庸 多 言, 他 們 ( 寶 順 洋 行 ) 與 我 的 聲 譽 掃 地, 我 相 信 對 於 我 們 的 仇 恨 根 源 是 來 自 於 我 們 最 近 成 功 廢 止 了 樟 腦 專 賣 554 屢 經 波 折, 英 國 炮 艦 於 1868 年 11 月 26 日 佔 領 安 平, 清 廷 因 此 被 迫 投 降, 同 意 賠 償 怡 記 損 失, 英 方 趁 機 強 令 清 廷 廢 除 樟 腦 專 賣, 開 放 自 由 貿 易, 中 英 雙 方 據 此 簽 訂 樟 腦 條 約 555 也 就 是 說, 英 商 勢 力 逼 使 清 廷 廢 除 樟 腦 專 賣 之 舉, 觸 怒 了 壟 斷 樟 腦 貿 易 的 郊 商 黃 姓 宗 族 556 故 而, 艋 舺 租 屋 案 的 主 因 之 一, 很 可 能 與 英 商 勢 力 逼 迫 清 廷 廢 除 樟 腦 專 賣 有 關 四 黃 姓 宗 族 內 部 的 爭 產 疑 雲 這 部 分 也 是 過 去 學 者 呂 實 強 等 尚 未 討 論 的 因 素, 但 本 文 認 為 其 重 要 性 頗 值 得 研 究 者 共 同 注 意, 故 試 析 之 前 文 提 過, 黃 莊 氏 為 應 付 艋 舺 官 府 勒 索, 乃 出 租 亡 夫 黃 祿 頭 遺 留 之 商 行 祿 頭 行 (1864 年 建 成 ) 給 寶 順 洋 行 而 祿 頭 行 很 可 能 是 黃 祿 頭 與 其 父 合 開 的 萬 順 料 館, 557 為 專 營 樟 木 腦 務 之 要 地, 558 被 黃 姓 宗 族 視 為 宗 族 事 業 與 共 同 財 產 黃 祿 552 必 麒 麟, 歷 險 福 爾 摩 沙, 陳 逸 君 譯,( 台 北 : 前 衛 出 版 社,2010 年 ), 頁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Acting Vice-Consul Holt to Sir R. Alock, October 14,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 1, p 陳 德 智, 羈 縻 與 條 約 : 以 臺 灣 樟 腦 糾 紛 為 例 ( ), 國 立 師 範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頁 總 理 各 國 事 務 衙 門 清 檔, 同 治 二 年 辦 理 英 國 船 商 率 洛 文 與 臺 灣 商 民 互 毆 一 案, 頁 Messrs. Dodd and Co. to Acting Vice-Consul Holt, 1868, July 26.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p 張 訓 嘉 葉 昌 嶽 等 合 著, 艋 舺 百 年 風 華, 頁 48; 卓 克 華, 艋 舺 行 郊 初 探, 臺 灣 文 獻, 107
122 頭 於 1867 年 突 然 去 世, 恐 無 遺 書 留 下, 誰 能 繼 承 祿 頭 行 遂 成 爭 議 黃 莊 氏 雖 自 然 地 繼 承 祿 頭 行, 卻 有 宗 族 習 慣 法 上 的 問 題, 導 致 黃 莊 氏 飽 受 黃 姓 宗 族 內 部 疑 似 爭 產 者 與 艋 舺 官 員 聯 合 壓 迫, 黃 莊 氏 乃 被 迫 出 租 祿 頭 行 給 杜 德, 疑 有 阻 止 其 他 黃 姓 宗 族 爭 產 者 奪 取 祿 頭 行 的 意 圖, 使 祿 頭 行 的 繼 承 問 題 複 雜 化, 因 成 艋 舺 租 屋 案 發 生 的 導 火 線 五 黃 姓 宗 族 內 部 的 杜 德 支 持 派 與 反 對 派 之 間 的 利 害 衝 突 這 部 分 同 樣 也 是 過 去 學 者 呂 實 強 等 尚 未 討 論, 但 本 文 認 為 值 得 探 討 之 處 如 前 所 述, 杜 德 與 黃 姓 宗 族 間 在 貿 易 方 面 可 能 並 非 全 然 對 立, 有 與 部 分 黃 姓 宗 族 成 員 貿 易 合 作 的 關 係 同 治 四 年 (1865), 杜 德 發 現 臺 茶, 貸 資 於 農, 獎 勵 種 茶 的 同 時, 艋 舺 德 春 行 的 黃 龍 安 兄 弟 三 人 也 請 得 墾 照, 招 募 墾 戶, 率 領 族 親 至 三 角 湧 西 南 山 區 開 墾 種 茶 同 治 七 年 更 召 集 佃 農 七 百 餘 戶 對 三 角 湧 西 南 山 區 大 事 拓 墾, 進 行 植 茶 種 藍 與 採 腦 559 黃 龍 安 此 舉 極 可 能 與 杜 德 對 北 臺 茶 葉 之 收 購 大 有 關 係, 因 此, 推 測 杜 德 與 黃 龍 安 有 密 切 的 貿 易 合 作 最 重 要 者, 黃 龍 安 本 身 就 是 黃 姓 宗 族 的 成 員 之 一, 且 黃 莊 氏 似 乎 與 黃 龍 安 和 杜 德 關 係 不 錯 這 就 讓 人 聯 想 到, 黃 莊 氏 與 黃 龍 安 是 否 為 同 一 派, 且 與 杜 德 之 間 有 密 切 的 貿 易 合 作 如 前 述, 黃 龍 安 因 於 1859 至 1861 年 的 漳 泉 械 鬥 中 率 壯 勇 幫 助 泉 州 人 解 艋 舺 圍 城 之 急, 因 此 開 始 其 在 艋 舺 的 事 業 560 艋 舺 租 屋 案 後, 黃 莊 氏 面 臨 喪 失 祿 頭 行 繼 承 權 的 問 題, 據 說 當 時 的 艋 舺 郊 商 黃 龍 安 強 力 介 入, 居 間 斡 旋, 設 法 調 停 這 起 租 屋 事 件, 最 後 沒 讓 祿 頭 行 落 入 黃 姓 宗 族 的 任 何 人 手 中, 卻 將 之 變 為 今 日 猶 在 的 黃 氏 大 宗 祠 561 很 可 能, 當 時 黃 龍 安 與 黃 莊 氏 是 同 一 派 的, 本 與 杜 德 有 密 切 的 貿 29 卷 1 期,1978 年, 頁 前 清 開 墾 永 福 庄 先 輩 黃 龍 安 昆 仲 傳 ; 黃 謙 光, 開 墾 永 福 庄 記 ; 謝 維 修, 龍 山 翠 微 大 溪 鎮 龍 山 寺 沿 革 誌,2005, 頁 24; 林 炯 任, 藍 金 傳 奇 ( 臺 北 : 臺 灣 書 店,2010), 頁 前 清 開 墾 永 福 庄 先 輩 黃 龍 安 昆 仲 傳 ; 黃 謙 光, 開 墾 永 福 庄 記 561 參 看 坤 生, 臺 北 江 夏 黃 種 德 堂 大 宗 祠 沿 革 ( 臺 北 市 文 獻 委 員 會 ); 張 訓 嘉 葉 昌 嶽 等 合 著, 艋 舺 百 年 風 華, 頁 二 者 記 到 黃 龍 安 曾 稱 洋 人 杜 德 欲 設 茶 館 之 處 ( 祿 頭 行 ), 係 黃 姓 大 宗 祠 108
123 易 合 作, 卻 因 這 起 租 屋 事 件, 不 僅 威 脅 到 黃 龍 安 本 身 與 杜 德 的 貿 易, 也 讓 黃 莊 氏 的 祿 頭 行 差 一 點 落 入 其 他 疑 似 爭 產 的 黃 姓 宗 族 成 員 之 手, 若 非 黃 龍 安 強 力 介 入 調 停, 則 黃 莊 氏 恐 將 永 遠 失 去 祿 頭 行, 且 可 能 讓 其 他 黃 姓 宗 族 的 成 員 達 成 奪 產 大 計, 使 黃 莊 氏 永 無 出 頭 的 機 會, 例 如 讓 同 為 黃 祿 頭 正 妻 的 林 對 娘 這 一 派 成 為 祿 頭 行 可 能 的 繼 承 者 事 實 上, 日 後 黃 莊 氏 發 跡 致 富 後, 不 僅 成 功 要 回 已 經 捐 為 黃 氏 宗 祠 的 祿 頭 行, 更 於 其 屋 附 近 擴 建 更 大 的 自 家 住 宅 ( 推 測 有 可 能 是 圍 繞 黃 氏 宗 祠 建 起 的 大 宅 院 ), 562 不 能 不 說 是 當 時 黃 龍 安 處 理 有 方, 此 乃 後 話 由 此 可 知 黃 龍 安 與 黃 莊 氏 關 係 匪 淺 我 們 也 順 帶 得 知 : 黃 莊 氏 在 黃 姓 宗 族 中 的 地 位 其 實 不 像 杜 德 對 英 國 副 領 事 所 報 告 的 那 般 弱 勢, 他 有 艋 舺 郊 商 中 相 當 有 勢 力 和 威 望 的 黃 龍 安 做 靠 山 ( 我 們 不 能 忘 記 黃 龍 安 在 漳 泉 械 鬥 時 展 現 的 驚 人 武 力 ), 尚 不 計 親 黃 莊 氏 的 同 族 成 員 與 相 關 勢 力, 只 不 過 黃 莊 氏 相 較 於 同 族 的 爭 產 對 手, 因 某 些 未 知 原 因, 屈 居 下 風, 才 顯 得 勢 單 力 薄 另 據 光 緒 三 年 艋 舺 教 案, 淡 水 廳 同 知 陳 星 聚 曾 為 黃 姓 宗 族 推 舉 的 頭 人 黃 龍 安 辯 護, 言 其 : 頭 人 名 目, 係 一 姓 之 中 合 族 公 舉 一 人, 如 有 公 私 之 事, 族 眾 即 喚 頭 人 出 頭 料 理, 故 謂 之 頭 人, 其 實 無 權, 不 為 一 姓 中 所 舉 出 場 辦 事 之 人 推 其 力 量, 未 必 能 使 動 眾 姓 也, 由 此 更 可 知 黃 龍 安 與 黃 姓 宗 族 關 係 之 深 563 然 而, 黃 莊 氏 與 黃 龍 安 二 人 和 杜 德 的 貿 易 利 益 不 代 表 整 個 黃 姓 宗 族 的 利 益 誠 如 前 述, 杜 德 所 經 營 的 商 品 種 類 與 艋 舺 郊 商 多 有 重 疊, 這 就 威 脅 到 許 多 艋 舺 郊 商 的 利 益, 黃 姓 宗 族 當 然 也 不 例 外, 沒 有 受 惠 於 杜 德 貿 易, 卻 遭 其 競 爭 的 黃 姓 宗 族 成 員 對 於 杜 德 甚 為 不 滿 如 今 祿 頭 行 爭 產 問 題 難 解 之 際, 黃 莊 氏 卻 欲 將 之 出 租 的 地 界 內, 非 平 常 居 民 可 入 之 地, 且 廟 內 供 奉 江 夏 種 德 堂 黃 姓 始 祖, 洋 人 杜 德 蔑 視 禮 教, 企 圖 侵 佔, 乃 惹 動 民 憤 最 後 中 外 雙 方 和 解 了 事, 黃 莊 氏 為 感 念 此 事, 乃 捐 出 自 宅 ( 祿 頭 行 ) 中 央 及 前 後 進 房 舍 土 地, 永 為 黃 氏 宗 祠 561 此 事 疑 誤 甚 多, 不 僅 年 代 錯 置 ( 誤 記 為 咸 豐 年 間 ), 所 記 也 與 中 外 文 獻 紀 錄 矛 盾 甚 多 黃 龍 安 或 曾 真 有 類 似 說 法, 但 是 否 出 於 真 心, 或 是 純 迫 於 形 勢, 值 得 研 究 562 參 看 張 訓 嘉 葉 昌 嶽 等 合 著, 艋 舺 百 年 風 華, 頁 見 光 緒 3 年 11 月 29 日 英 署 副 領 事 司 格 達 致 淡 水 廳 同 知 陳 星 聚 函 光 緒 3 年 12 月 初 3 日 司 格 達 致 陳 星 聚 照 會 光 緒 3 年 11 月 29 日 淡 水 廳 同 知 陳 星 聚 復 英 署 副 領 事 司 格 達 函 參 看 呂 實 強, 偕 叡 理 教 士 在 艋 舺 初 創 教 堂 的 經 過, 臺 灣 文 獻, 第 19 卷 第 1 期, 頁 66 張 訓 嘉 葉 昌 嶽 合 著, 艋 舺 百 年 風 華, 頁
124 給 杜 德, 似 乎 有 意 讓 爭 產 者 對 祿 頭 行 無 置 喙 餘 地, 更 讓 相 當 數 量 疑 似 祿 頭 行 爭 產 者 的 黃 姓 宗 族 成 員 大 感 憤 怒 於 是, 黃 姓 宗 族 間 的 擁 杜 德 派 與 反 杜 德 派 的 問 題 浮 上 臺 面, 最 具 體 的 表 現 就 是 這 起 艋 舺 租 屋 案 擁 杜 德 派 的 黃 莊 氏 與 黃 龍 安 一 派 本 來 就 面 臨 內 外 形 勢 不 利 的 問 題, 不 僅 宗 族 內 有 許 多 杜 德 的 反 對 者 與 祿 頭 行 的 爭 產 者, 外 面 還 有 艋 舺 官 方 對 反 杜 德 派 的 背 後 支 持 如 今 租 屋 案 發 生, 艋 舺 全 城 反 對 杜 德 之 聲 浪 甚 囂 其 上, 更 讓 擁 杜 德 的 黃 莊 氏 一 派 不 得 不 做 重 大 讓 步, 先 保 祿 頭 行 為 先, 之 後 在 做 其 他 打 算 六 中 國 官 方 暗 中 協 助 黃 姓 宗 族 中 反 對 杜 德 與 謀 圖 黃 莊 氏 租 屋 的 一 派 抵 制 租 屋 這 也 是 本 文 研 究 的 最 新 推 論, 過 去 所 無 者 中 國 官 方 很 明 顯 的 有 暗 助 黃 姓 宗 族 抵 制 寶 順 洋 行 租 屋 的 嫌 疑 這 從 寶 順 洋 行 租 用 祿 頭 行 時 突 然 被 官 方 查 封, 到 寶 順 行 員 遭 黃 姓 族 眾 領 導 的 徒 眾 毆 打, 奔 逃 至 艋 舺 衙 門 求 助 時, 卻 不 獲 救 援, 反 被 衙 役 逐 回 暴 徒 手 中, 可 知 官 府 當 局 早 已 與 黃 姓 宗 族 暗 通, 欲 逼 寶 順 洋 行 放 棄 租 屋 除 非 艋 舺 官 方 高 層 明 令 暗 允, 艋 舺 衙 役 不 可 能 主 動 去 逐 走 衙 門 外 難 惹 的 英 商 行 員, 讓 黃 姓 族 眾 繼 續 毆 打 他 們 因 此, 當 時 的 淡 水 廳 同 知 很 可 能 是 最 有 力 的 官 方 支 持 者, 使 黃 姓 宗 族 得 大 膽 行 事, 導 致 艋 舺 租 屋 案 發 生 只 是 沒 想 到 事 情 鬧 大 了, 完 全 失 控, 富 有 賀 發 現 不 妙, 並 可 能 早 已 透 過 相 關 管 道, 得 知 英 國 副 領 事 何 為 霖 與 英 商 杜 德 向 英 美 兩 國 請 調 砲 艦 的 事 情, 564 故 而 英 國 領 事 暗 請 炮 艦 之 事 才 會 飛 快 傳 開, 案 發 剛 過 一 天 即 爆 發 艋 舺 商 民 集 體 的 反 英 示 威 小 結 : 過 去 對 於 艋 舺 租 屋 案 的 研 究, 多 集 中 在 大 稻 埕 地 位 最 後 取 代 艋 舺 的 原 因, 非 564 如 前 節 所 述, 據 英 國 副 領 事 何 為 霖 的 說 法,1868 年 10 月 15 日, 租 屋 案 發 生 後 第 三 天, 淡 水 廳 同 知 富 有 賀 已 得 知 何 為 霖 請 調 兵 艦 之 事, 才 趕 來 專 辦 此 案, 可 知 見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 1, p
125 艋 舺 租 屋 案 發 生 的 原 因 同 時, 咸 認 艋 舺 在 清 代 後 期 沒 落 的 主 因, 是 艋 舺 地 方 人 士 排 斥 外 商 在 艋 舺 設 立 茶 行, 導 致 外 人 選 擇 偏 僻 且 相 對 荒 涼 的 大 稻 埕 投 資, 種 下 艋 舺 沒 落 與 大 稻 埕 取 代 之 而 崛 起 的 惡 果 至 於 艋 舺 排 斥 外 人 的 原 因, 一 般 著 重 於 文 化 傳 統 與 保 守 565 呂 實 強 對 此 並 不 滿 意, 認 為 經 濟 利 益 的 保 衛, 與 外 人 野 心 與 凌 迫 所 引 起 的 反 感, 也 佔 相 當 重 要 的 地 位 566 所 謂 經 濟 利 益 的 保 衛, 似 指 反 對 租 屋 給 寶 順 洋 行 一 事, 但 無 更 進 一 步 闡 述 艋 舺 租 屋 案 的 發 生, 本 文 分 析 原 因 有 : 一 寶 順 洋 行 在 艋 舺 的 商 業 擴 張 及 其 商 品 競 爭 對 艋 舺 郊 商 的 衝 擊, 杜 德 在 此 期 間, 因 兼 營 茶 樟 腦 藍 靛 麻 米 糖 等, 恐 直 接 衝 擊 艋 舺 郊 商 的 利 益 二 與 杜 德 合 作 的 艋 舺 郊 商 衝 擊 艋 舺 舊 郊 商 的 勢 力 三 樟 腦 專 賣 廢 除 引 發 的 中 英 衝 突, 杜 德 與 此 關 連 甚 大 四 黃 姓 宗 族 內 部 的 爭 產 疑 雲 五 黃 姓 宗 族 內 部 杜 德 的 支 持 派 與 反 對 派 之 間 的 利 害 衝 突 六 中 國 官 方 暗 中 協 助 黃 姓 宗 族 中 反 對 杜 德 與 謀 圖 黃 莊 氏 租 屋 的 一 派 抵 制 租 屋 因 此, 經 濟 利 益 上 的 衝 突 是 直 接 導 致 艋 舺 租 屋 案 與 其 事 態 擴 大 的 主 因, 排 外 可 能 只 是 結 果 由 此 可 知, 外 商 並 非 如 許 多 殖 民 主 義 論 者 所 言, 真 有 能 力 支 配 與 控 制 臺 灣 社 會 的 經 濟 局 勢, 或 隨 心 所 欲 進 行 所 謂 的 經 濟 入 侵 在 絕 大 部 分 的 時 候, 外 商 必 需 選 擇 與 當 地 社 會 妥 協, 甚 至 結 盟, 才 有 發 展 貿 易 的 餘 地 當 面 對 異 邦 社 會 的 全 面 性 反 抗, 外 商 縱 使 心 中 百 般 不 願, 為 了 自 身 的 貿 易 前 途, 也 只 有 讓 步 一 途, 杜 德 之 退 出 艋 舺 即 一 例 證 此 與 郝 延 平 和 Robert Gardella 的 華 洋 貿 易 妥 協 合 作 之 觀 點 可 相 對 應 565 呂 實 強, 同 治 年 間 英 商 寶 順 行 租 屋 案, 臺 灣 文 獻, 第 十 九 卷 第 三 期, 頁 同 上 111
126 第 四 章 杜 德 之 創 建 大 稻 埕 茶 業 王 國 及 其 影 響 : 臺 茶 時 代 之 來 臨 ( ) 杜 德 自 1868 年 艋 舺 租 屋 案 後, 已 確 定 其 艋 舺 之 經 營 失 敗, 必 需 轉 移 陣 地, 另 謀 生 路 最 後, 他 選 擇 了 當 時 仍 為 小 村 落 的 大 稻 埕 為 東 山 再 起 的 貿 易 基 地 此 後, 不 同 於 其 在 艋 舺 遭 遇 的 敵 視, 杜 德 在 大 稻 埕 廣 受 當 地 居 民 歡 迎, 事 業 蒸 蒸 日 上 為 何 他 在 兩 地 面 對 的 待 遇 如 此 不 同? 他 是 如 何 在 大 稻 埕 成 功 的? 杜 德 成 功 後, 是 否 有 華 洋 商 人 對 其 眼 紅, 企 圖 瓜 分 其 貿 易 利 益? 另 外, 杜 德 之 母 公 司 怡 和 洋 行, 在 華 洋 商 人 與 杜 德 的 競 爭 中 扮 演 什 麼 角 色? 杜 德 又 如 何 因 應? 對 大 稻 埕 與 整 個 臺 北 未 來 發 展 之 影 響 如 何? 凡 此, 將 於 本 章 詳 論 本 章 將 分 三 部 分 予 以 述 介 : 一 杜 德 移 駐 大 稻 埕 經 營 茶 業 之 歷 史 背 景, 分 析 其 經 營 決 策 與 執 行 之 因 果 ; 二 杜 德 創 建 大 稻 埕 茶 業 王 國 之 過 程, 及 其 為 建 立 臺 茶 獨 佔 事 業, 而 與 眾 華 洋 商 人 鬥 智 競 爭 的 過 程 因 果 三 杜 德 經 營 茶 業 成 功 之 影 響 第 一 節 杜 德 之 移 駐 大 稻 埕 與 其 茶 業 之 經 營 早 在 1860 年 代 左 右, 大 稻 埕 已 顯 現 其 雄 厚 的 發 展 潛 力, 然 因 當 時 時 空 背 景 人 文 地 理 條 件 上, 艋 舺 在 諸 多 方 面 超 過 大 稻 埕 甚 多, 外 商 仍 多 看 好 艋 舺 的 潛 力 因 此, 杜 德 來 此 投 資 臺 茶 以 前, 大 稻 埕 一 直 在 臺 灣 商 業 重 鎮 的 位 置 上 缺 席 杜 德 自 1868 年 在 艋 舺 經 營 失 敗 後, 決 定 遷 移 茶 廠 至 大 稻 埕, 以 此 為 新 的 臺 茶 產 銷 中 心, 其 誘 因 條 件 為 何? 本 節 將 予 討 論 一 大 稻 埕 於 開 港 前 的 發 展 大 稻 埕 位 於 艋 舺 北 邊 一 公 里 半 處, 兩 地 間 隔 著 一 片 荒 蕪 的 沼 澤 其 正 確 位 置 說 法 分 歧, 有 道 在 六 館 仔, 或 曰 舊 媽 祖 宮, 或 益 保 街, 或 城 隍 廟 附 近, 亦 有 言 在 112
127 千 秋 街 至 建 昌 街 567 其 地 理 位 置 相 當 優 越, 雖 無 水 圳 通 過, 旱 園 滿 佈, 568 不 利 人 口 成 長, 但 地 近 臺 北 盆 地 糧 區, 若 能 藉 貿 易 換 穀, 糧 源 不 虞 匱 乏 它 又 位 於 淡 水 河 邊, 頗 有 水 運 之 便, 可 作 運 米 出 口 至 大 陸 的 樞 紐 同 時, 它 比 同 期 的 艋 舺 更 近 淡 水 口 岸, 腹 地 廣 大, 兼 跨 淡 水 港 與 艋 舺 兩 區 的 中 樞 地 帶, 兩 邊 聯 絡 皆 便, 有 利 貿 易 擴 張 569 大 稻 埕 原 屬 凱 達 格 蘭 族 居 地, 乾 隆 6 年 (1741), 由 於 漢 民 移 居 墾 荒, 形 成 大 佳 臘 庄 和 圭 母 子 庄 至 道 光 末 年 與 乾 隆 初 年, 仍 屬 旱 園 曠 地 之 農 村 據 說 當 時 該 地 農 民, 公 設 一 曝 曬 之 大 埕 ( 即 庭 之 意 ), 在 收 穫 時 供 曝 曬 用, 農 閑 時 作 農 產 交 易 地, 故 稱 大 稻 埕 570 咸 豐 元 年 (1851), 同 安 人 林 藍 田 自 雞 籠 遷 居 大 稻 埕, 建 造 店 鋪 三 棟, 居 民 遂 以 大 稻 埕 為 街 名 林 藍 田 在 此 經 商, 商 號 林 益 順, 做 北 郊 香 港 郊 之 生 意, 由 華 北 廈 門 香 港 運 貨 來 此 銷 售, 換 取 油 米 糖 大 菁 茶 樟 腦 等 輸 出 大 陸 各 地 各 埠 571 直 至 1853 年 前, 該 地 仍 旱 園 一 片, 地 位 並 不 重 要 年 ( 咸 豐 三 年 ), 是 大 稻 埕 發 展 史 上 的 重 要 年 代 當 時 艋 舺 發 生 頂 下 郊 拼 ( 頂 郊 是 三 邑 人, 下 郊 是 同 安 人 ), 同 安 人 敗, 舉 族 北 逃, 部 份 遷 大 稻 埕 他 們 以 從 商 為 主, 在 林 右 藻 領 導 下, 大 稻 埕 社 會 濃 厚 的 農 業 色 彩 開 始 向 商 業 社 會 轉 變 573 林 右 藻 觀 察 大 稻 埕 地 理, 認 為 有 利 港 埠 貿 易, 乃 籌 建 大 街 店 屋, 招 商 來 此, 設 行 販 貨, 商 業 乃 興 咸 豐 年 間, 街 店 形 成, 始 集 資 興 建 霞 海 城 隍 廟 ( 在 今 迪 化 街 一 段 61 號 ), 該 廟 於 是 成 為 大 稻 埕 的 同 安 商 民 賴 以 團 結 之 中 心 年 ( 咸 豐 六 年 ) 與 1859 年 ( 咸 豐 九 年 ), 新 莊 發 生 兩 次 分 類 械 鬥, 同 安 人 敗, 大 567 溫 振 華, 淡 水 開 港 與 大 稻 埕 中 心 的 形 成 (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歷 史 學 報, 第 六 期 ), 頁 王 一 剛, 臺 北 三 郊 與 臺 北 的 郊 行, 大 稻 埕 廈 郊 編 臺 北 三 郊 沿 革, 臺 北 文 物 六 卷 一 期, 頁 22, 文 中 提 及 大 稻 埕 原 是 旱 園 擴 地 之 區 ; 王 世 慶, 淡 水 河 流 域 河 港 水 運 史 ( 台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中 山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所,1998 年 ), 頁 92; 溫 振 華, 淡 水 開 港 與 大 稻 埕 中 心 的 形 成, 頁 溫 振 華, 淡 水 開 港 與 大 稻 埕 中 心 的 形 成, 頁 王 世 慶, 淡 水 河 流 域 河 港 水 運 史, 頁 王 世 慶, 淡 水 河 流 域 河 港 水 運 史, 頁 溫 振 華, 淡 水 開 港 與 大 稻 埕 中 心 的 形 成, 頁 王 世 慶, 淡 水 河 流 域 河 港 水 運 史, 頁 92; 溫 振 華, 淡 水 開 港 與 大 稻 埕 中 心 的 形 成, 頁 溫 振 華, 淡 水 開 港 與 大 稻 埕 中 心 的 形 成, 頁
128 舉 遷 居 大 稻 埕, 其 地 人 口 因 此 大 增, 商 業 更 盛 1860 年 開 港 之 後, 艋 舺 港 逐 年 淤 淺, 裝 卸 貨 物 漸 感 不 便 林 右 藻 抓 住 機 會, 先 至 香 港 廈 門 閩 浙 一 帶 招 商, 來 大 稻 埕 起 卸 貨 物, 並 成 立 廈 郊, 名 金 同 順, 由 林 右 藻 擔 任 郊 長, 與 廈 門 互 通 貿 易, 並 維 持 地 方 商 業 與 社 會 秩 序, 不 論 大 小 強 弱, 率 皆 由 廈 郊 公 斷, 顯 見 商 人 已 為 大 稻 埕 社 會 的 主 要 領 導 勢 力 575 儘 管 如 此, 這 時 的 大 稻 埕 人 口 稀 少, 仍 算 新 開 闢 區, 社 會 結 構 不 密, 甚 至 到 了 開 港 後 的 1869 年, 仍 被 稱 為 小 村 576 艋 舺 河 道 雖 在 1860 年 左 右 出 現 淤 淺, 惟 尚 不 嚴 重, 未 足 威 脅 其 水 運 地 位, 且 其 地 開 發 較 早, 又 近 樟 腦 茶 葉 藍 靛 等 產 區, 具 交 通 優 勢, 政 經 中 心 自 然 落 在 艋 舺, 消 奪 了 大 稻 埕 諸 多 發 展 的 機 會 因 此, 若 無 非 常 之 因, 大 稻 埕 欲 短 期 與 艋 舺 比 量, 甚 至 超 越, 尚 曠 日 費 時 故 大 稻 埕 之 真 正 崛 起, 還 要 等 英 商 杜 德 來 此 經 營 茶 業, 帶 來 大 量 的 工 作 機 會 後, 才 逐 步 實 現 二 杜 德 移 廠 大 稻 埕 之 因 杜 德 自 於 1868 年 艋 舺 租 屋 案 後, 投 資 艋 舺 幾 不 可 行, 幾 經 思 考 後, 毅 然 選 擇 距 離 淡 水 港 更 近 位 於 艋 舺 北 方 的 大 稻 埕, 做 為 新 的 製 茶 基 地, 重 新 出 發 為 何 杜 德 要 選 擇 大 稻 埕 為 新 移 駐 地? 當 時 並 無 相 關 文 獻 說 明 不 過, 杜 德 選 擇 大 稻 埕 做 為 其 東 山 再 起 的 茶 業 移 駐 地, 是 很 有 道 理 的 至 少, 我 們 可 從 外 部 因 素 推 測 其 選 擇 大 稻 埕 的 可 能 理 由, 說 明 如 下 : ( 一 ) 大 稻 埕 位 居 臺 北 盆 地 進 出 口 的 水 運 樞 紐 大 稻 埕 地 近 臺 北 盆 地 糧 區, 比 艋 舺 更 近 淡 水 口 岸, 且 倚 畔 淡 水 河 旁, 兼 腹 地 廣 大, 可 運 米 糖 等 貨 至 大 陸, 並 從 此 處 輸 入 大 陸 與 他 國 的 商 品, 水 運 進 出 口 溫 振 華, 淡 水 開 港 與 大 稻 埕 中 心 的 形 成, 頁 255 溫 振 華, 淡 水 開 港 與 大 稻 埕 中 心 的 形 成, 頁
129 貿 易 均 甚 有 利 577 另 外, 艋 舺 此 時 漸 現 淤 塞, 大 船 運 貨 頗 感 不 便, 578 未 來 這 種 狀 況 只 會 更 加 嚴 重, 欲 求 在 臺 北 盆 地 長 遠 的 商 業 發 展, 終 需 另 尋 水 深 更 足 的 河 運 良 港 大 稻 埕 在 這 方 面 顯 然 有 比 艋 舺 更 好 的 地 理 條 件 ( 二 ) 大 稻 埕 居 艋 舺 與 淡 水 之 間, 方 便 處 理 兩 地 貿 易 與 官 商 糾 紛 淡 水 港 與 艋 舺 兩 地 相 隔 稍 遠, 大 稻 埕 位 於 兩 地 的 中 間 位 置, 與 艋 舺 僅 隔 不 大 的 沼 澤 區, 離 淡 水 港 亦 較 近, 聯 絡 稱 便, 可 收 兩 邊 貿 易 之 利, 並 便 於 聯 通 兩 地 的 中 國 官 商, 快 速 解 決 各 種 糾 紛 ( 三 ) 大 稻 埕 極 賴 貿 易, 不 甚 排 斥 外 商 大 稻 埕 非 良 田 美 園, 水 圳 不 通, 旱 地 遍 布, 農 墾 條 件 限 制 較 多 579 但 因 相 近 臺 北 盆 地 下 游 糧 區, 只 要 有 發 達 的 工 商 業, 即 可 以 貿 易 交 換 盆 地 米 穀, 供 米 無 虞 商 人 居 此, 正 可 利 用 淡 水 河 運 之 利, 做 國 內 外 的 進 出 口 業 務, 促 進 當 地 發 展, 減 低 居 民 對 外 貿 的 排 斥 外 商 來 此, 更 可 能 帶 來 廣 大 的 國 際 商 機, 協 助 當 地 人 脫 貧, 因 此 受 部 分 居 民 的 歡 迎 同 時, 大 稻 埕 的 政 商 情 勢 遠 無 艋 舺 複 雜, 杜 德 又 與 當 地 商 民 素 無 利 害 糾 葛, 更 有 利 他 在 此 立 基 ( 四 ) 大 稻 埕 方 興 未 艾, 競 爭 者 少, 潛 力 無 窮 儘 管 大 稻 埕 發 展 潛 力 無 窮, 其 水 運 地 位 有 可 能 在 未 來 取 代 河 道 漸 積 的 艋 舺, 580 但 當 時 大 稻 埕 方 興 未 艾, 還 未 有 多 少 人 看 出 其 前 景, 商 業 競 爭 者 不 多, 此 時 移 駐 較 不 易 引 起 當 地 人 排 斥 ( 五 ) 杜 德 在 大 稻 埕 早 有 基 礎, 移 廠 大 稻 埕 相 對 容 易 杜 德 在 大 稻 埕 並 非 全 無 基 礎 據 日 人 記 錄,1867 年 時, 艋 舺 與 大 稻 埕 之 烏 龍 茶, 經 滬 尾 海 關 出 口 者 已 經 有 203, 000 斤, 581 可 知 當 時 杜 德 很 可 能 早 已 在 1867 年 前 在 大 稻 埕 投 資 茶 葉 生 產, 並 與 當 地 農 民 建 立 關 係 另 據 1878 年 淡 水 的 海 關 577 參 看 溫 振 華, 淡 水 開 港 與 大 稻 埕 中 心 的 形 成, 頁 ; 溫 振 華, 淡 水 開 港 與 大 稻 埕 中 心 的 形 成, 頁 溫 振 華, 淡 水 開 港 與 大 稻 埕 中 心 的 形 成, 頁 溫 振 華, 淡 水 開 港 與 大 稻 埕 中 心 的 形 成, 頁 Bureau of Productive Industries Government of Formosa, Formosa Oolong Tea. 參 看 王 世 慶, 淡 水 河 流 域 河 港 水 運 史 ( 台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中 山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所,1998 年 ), 頁
130 報 告 : 15 年 前, 大 稻 埕 附 近 的 丘 陵 難 得 看 到 任 何 一 類 茶 樹, 現 在 那 裡 幾 乎 所 有 的 山 坡 上 都 滿 佈 茶 樹 年 前 相 當 於 1863 年, 故 推 測 杜 德 在 大 稻 埕 之 茶 業 拓 展, 應 約 在 1865 年 開 始 投 資 臺 茶 事 業 不 久 後, 由 此 亦 可 見 其 收 購 臺 茶 範 圍 之 廣 承 上 諸 因, 可 能 使 杜 德 決 定 遷 其 茶 廠 至 大 稻 埕, 事 後 也 證 明 這 的 確 是 明 智 的 抉 擇, 下 一 節 將 詳 論 杜 德 在 大 稻 埕 成 功 立 基 的 過 程 與 因 果 第 二 節 杜 德 之 創 建 大 稻 埕 茶 業 王 國 1868 年 艋 舺 租 屋 案 後, 杜 德 選 擇 轉 移 其 茶 廠 至 大 稻 埕, 從 此 之 後 事 業 如 洪, 名 利 雙 收, 其 間 之 過 程 為 何? 當 地 民 眾 對 杜 德 態 度 如 何? 杜 德 事 業 成 功 後, 是 否 遭 逢 其 他 華 洋 商 人 對 其 事 業 的 覬 覦? 怡 和 洋 行 在 其 中 又 扮 演 什 麼 角 色? 本 節 將 予 討 論 一 杜 德 大 稻 埕 茶 業 王 國 之 締 造 杜 德 選 擇 移 駐 大 稻 埕 後, 不 同 於 其 在 艋 舺 時 飽 受 當 地 人 排 擠 的 氣 氛, 幾 乎 毫 無 困 難 地 在 當 地 奠 立 其 商 業 根 基 當 初 在 其 公 司 底 下 做 事 的 艋 舺 茶 工 茶 葉 師 傅 買 辦, 以 及 商 行 職 員, 包 括 艋 舺 租 屋 案 中 被 毆 打 的 公 司 職 員 布 爾 德 (Godfrey Bird) 583, 一 同 進 行 遷 廠 大 稻 埕 的 作 業, 試 圖 在 此 重 建 北 臺 茶 業 的 國 際 市 場 不 久, 茶 廠 開 工, 招 員 製 茶, 遷 移 至 此 的 茶 師 傅 與 工 人 各 就 定 位, 開 始 生 產, 業 務 熱 絡 當 地 窮 困 的 居 民 不 久 之 後 很 高 興 地 發 現 : 杜 德 的 茶 業 為 當 地 帶 來 大 量 的 工 作 商 機 及 致 富 機 會 關 於 這 一 點, 美 國 博 物 學 家 史 蒂 瑞 曾 於 1873 年 造 訪 臺 灣, 與 杜 德 見 面, 得 知 其 在 當 地 備 受 居 民 ( 蓋 指 淡 水 與 大 稻 埕 的 居 民 ) 尊 崇, 主 因 是 582 黃 富 三 林 滿 紅 翁 佳 音 合 編, 清 末 臺 灣 海 關 歷 年 資 料 ( 一 ),Maritime Customs Annual Returns and Reports of Taiwan, ,1878 年, 淡 水 部 分, 頁 211 參 看 林 滿 紅, 清 代 臺 灣 之 茶 糖 樟 腦 業 與 臺 灣 之 社 會 經 濟 變 遷 ( ), 頁 年 時, 仍 可 見 布 爾 德 為 杜 德 致 函 怡 和 洋 行 的 代 筆 信 件, 可 知 布 爾 德 於 租 屋 案 後, 仍 跟 隨 杜 德 辦 事 見 Dodd & Co. to J.M. & Co., February, 3,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131 其 製 茶 事 業 為 當 地 居 民 帶 來 的 經 濟 貢 獻, 584 可 見 杜 德 的 臺 茶 事 業 對 當 地 之 重 要 性 自 杜 德 落 腳 大 稻 埕 後, 再 也 沒 有 碰 上 中 國 官 商 刁 難 干 擾 的 事 件 了, 工 廠 規 模 與 茶 葉 產 銷 量 快 速 成 長 1869 年, 世 界 上 發 生 了 一 件 重 要 的 大 事, 大 大 有 利 杜 德 臺 茶 的 出 口 : 美 國 東 西 橫 貫 鐵 路 竣 工, 585 它 聯 通 美 國 東 西 兩 岸, 大 幅 減 低 運 輸 成 本, 並 形 成 一 個 龐 大 的 經 濟 體, 對 於 美 國 進 出 口 市 場 之 擴 張 十 分 有 利, 杜 德 的 臺 茶 貿 易 自 然 同 享 其 福 蘇 伊 士 運 河 於 1869 年 的 完 工, 也 對 臺 茶 船 運 紐 約 成 本 的 降 低 有 幫 助, 但 因 有 美 國 東 西 橫 貫 鐵 路 的 竣 工, 而 經 太 平 洋 郵 輪 (Pacific Mail Steamer) 和 舊 金 山 陸 路 鐵 道 (San Francisco Overland Railway) 運 輸 者, 費 用 不 比 經 蘇 伊 士 運 河 之 輪 船 運 輸 者 為 高, 且 需 時 僅 半, 使 蘇 伊 士 運 河 在 船 運 臺 茶 售 美 的 價 值 大 打 折 扣 因 此, 雖 有 運 茶 售 美 的 外 商 船 隻 利 用 蘇 伊 士 運 河 從 中 國 銷 往 美 國 東 岸, 包 括 杜 德 在 內, 但 沒 多 久, 大 概 是 考 慮 時 間 成 本, 多 數 運 茶 售 美 的 外 商 船 隻 仍 採 太 平 洋 航 線, 運 至 美 國 西 岸, 再 經 美 國 東 西 橫 貫 鐵 路 運 茶 至 美 國 東 部 各 州 586 杜 德 在 大 稻 埕 的 成 功 顯 而 易 見 自 其 遷 廠 大 稻 埕 以 來, 北 臺 茶 葉 的 產 銷 倍 數 成 長, 售 價 節 節 高 昇 以 杜 德 於 1867 年 至 1870 年 的 臺 茶 出 口 報 告 為 例 :1867 年 7 月 12 日, 烏 龍 茶 的 成 交 量 約 1300 擔, 年 7 月 25 日 估 計 約 7000 擔 以 下, 年 則 約 12,000 擔 以 下 589 售 價 方 面, 雖 因 茶 葉 品 質 不 同, 價 各 有 異, 但 其 價 格 成 長 的 趨 勢 相 當 明 顯, 例 如 中 等 茶,1867 年 約 元, 年 成 長 至 26 元 以 上, 591 詳 情 後 論 592 Davidson 的 研 究 也 指 出 :1867 年 時 茶 葉 出 口 僅 584 史 蒂 瑞, 福 爾 摩 沙 及 其 住 民 ( 台 北 : 前 衛 出 版 社,2009 年 ), 頁 陳 靜 瑜, 美 國 史 ( 臺 北 : 三 民 出 版 社,2010 年 ), 頁 173; 林 立 樹, 美 國 通 史 ( 臺 北 : 五 南 出 版 社,2003 年 ), 頁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 中 央 研 究 院 經 濟 研 究 所, 現 代 經 濟 探 討 叢 書, 第 六 種,1982 年 ), 頁 Dodd & Co. to J.M. & Co., July 21,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July 2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9,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 Archives, B/8/7, L/
132 為 2, 030 擔, 至 1870 年 已 經 暴 增 為 10, 540 擔 ; 售 量 增 加 達 五 倍 之 多, 價 格 則 由 每 擔 均 價 15 元 暴 升 至 30 元 593 其 獲 利 詳 情 未 知, 但 僅 由 其 售 價 之 提 升 亦 可 知 其 利 潤 之 高 杜 德 之 大 稻 埕 茶 葉 揚 名 國 際, 以 1869 年 的 一 次 臺 茶 船 運 直 銷 美 國 紐 約 的 創 舉 最 具 指 標 性 原 來 臺 茶 通 常 先 運 廈 門 福 州 香 港 等 地, 才 由 這 些 口 岸 都 市 轉 運 美 國 等 地, 原 因 是 淡 水 港 水 深 不 足, 不 利 大 型 輪 船 停 泊, 需 廈 門 良 港 轉 口 594 然 而,1869 年 時, 杜 德 做 了 一 項 驚 人 的 壯 舉, 彷 彿 是 在 向 世 界 宣 告 福 爾 摩 沙 烏 龍 茶 (Formosa Oolong Tea) 時 代 的 到 來 他 以 兩 艘 帆 船 裝 運 臺 茶, 不 經 廈 門, 航 經 蘇 伊 士 運 河, 直 銷 紐 約, 595 一 艘 滿 載, 一 艘 近 滿, 596 運 量 達 284, 133 磅 597 據 後 來 駐 臺 的 美 國 記 者 Davidson 的 紀 錄 稱 : 1869 年, 有 兩 艘 船 隻 載 運 2,131 擔 的 茶 葉, 進 行 一 次 直 銷 紐 約 的 嘗 試 : 這 是 引 人 注 目 的 第 一 次 直 銷, 也 是 至 今 為 止 最 後 一 次 由 福 爾 摩 沙 到 美 國 的 船 運 直 銷 598 事 實 上,1874 年 時 可 能 還 有 一 次 這 種 船 運 直 銷, 唯 不 知 是 哪 一 家 公 司 的 船 運 599 不 論 如 何, 此 事 顯 受 美 國 媒 體 甚 多 關 注, 結 果 臺 茶 在 美 國 大 受 好 評 原 因 之 一 可 能 與 杜 德 於 1866 年 間 從 福 建 安 溪 一 帶 引 種 優 良 茶 種, 於 1869 年 開 始 收 成 有 關, 其 得 在 同 年 船 運 這 批 新 收 成 的 臺 茶 直 銷 紐 約 600 總 之, 杜 德 藉 由 新 植 收 成 的 優 良 茶 葉, 與 這 次 史 無 前 例 的 銷 茶 創 舉, 成 功 地 向 世 界 各 國 宣 告 福 爾 摩 沙 茶 葉 時 代 的 來 臨 593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China, Imperial Martine Custom, Annual Trade Reports and the Trade Returns of the Various Treaty Ports, ( 簡 稱 海 關 報 告 ),1869 年, 淡 水 參 看 陳 慈 玉, 台 北 縣 茶 業 發 展 史 ( 臺 北 : 稻 香 出 版 社,2004 年 ), 頁 John Dodd, Formosa, The Scottish Geographical Magazine, 1895, p China, Imperial Martine Custom, Annual Trade Reports and the Trade Returns of the Various Treaty Ports, ( 簡 稱 海 關 報 告 ),1869 年, 淡 水 參 看 陳 慈 玉, 台 北 縣 茶 業 發 展 史 ( 臺 北 : 稻 香 出 版 社,2004 年 ), 頁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據 當 時 美 國 博 物 學 家 史 蒂 瑞 後 來 的 著 述 道 : 福 爾 摩 沙 的 茶 葉 通 常 要 先 運 廈 門, 再 從 廈 門 運 往 世 界 各 地 但 在 1874 年 時, 有 一 艘 裝 運 茶 葉 的 船 隻, 直 接 從 淡 水 運 往 紐 約 總 量 超 過 250 萬 磅 之 多 ( 約 110 萬 公 斤 ) 可 惜 這 一 段 的 註 腳 內 容 遺 失 了, 未 能 得 知 出 處 見 史 蒂 瑞, 福 爾 摩 沙 及 其 住 民 ( 台 北 : 前 衛 出 版 社,2009 年 ), 頁 臺 茶 種 植 約 三 至 四 年 收 成, 故 1866 年 從 福 建 安 溪 一 帶 新 移 植 臺 灣 淡 水 的 茶 種, 應 於 1869 年 收 穫, 且 應 可 趕 上 1869 年 杜 德 對 紐 約 的 茶 運 直 銷 參 看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reprinted by Ch eng-wen publishing company, Taipei, p
133 二 杜 德 獨 佔 臺 茶 貿 易 的 企 圖 (1870 年 2 月 密 議 ) 杜 德 從 艋 舺 遷 建 精 製 茶 廠 於 大 稻 埕 後, 未 再 遭 遇 中 國 官 商 之 干 擾, 得 以 安 心 投 資 招 工 設 廠 焙 製 精 茶 遠 銷 歐 美 他 在 大 稻 埕 的 茶 業 經 營, 不 論 在 產 量 銷 量 品 質 售 價 各 方 面, 皆 屢 創 佳 績 1869 年, 他 更 創 下 以 二 艘 帆 船 滿 載 臺 茶, 從 臺 灣 橫 渡 太 平 洋 直 銷 美 國 的 空 前 壯 舉, 臺 茶 從 此 名 傳 千 里 至 此, 杜 德 的 北 臺 茶 業 可 謂 如 旭 日 東 升 然 而, 臺 茶 聲 名 遠 播 後 不 久, 立 即 出 現 其 茶 業 的 競 爭 對 手 : 廈 門 的 德 記 洋 行 (Tait & Co.) 與 水 陸 洋 行 (Brown & Co.) 德 記 洋 行 很 早 就 注 意 到 北 臺 茶 葉 之 潛 力 據 當 代 的 美 國 記 者 Davidson 言 : 德 記 洋 行 曾 在 1867 年 派 華 商 Kosing( 柯 昇 ) 601 自 廈 門 來 到 淡 水 運 出 數 包 茶 葉 年 5 月 13 日, 與 杜 德 相 鄰 的 美 利 士 洋 行 (Milisch & Co.) 曾 致 函 怡 和 : 低 等 烏 龍 茶 類 現 在 市 價 為 每 擔 8 18 元 有 人 說 當 地 茶 商 已 從 廈 門 來 到 這 裡 經 營 這 個 市 場, 聽 聞 其 與 廈 門 的 德 記 洋 行 有 合 資 關 係 603 這 說 明 了 德 記 洋 行 於 1867 年 5 月 前, 早 有 華 人 的 茶 葉 代 理 商 在 淡 水 為 其 做 臺 茶 的 轉 口 貿 易, 早 於 杜 德 創 立 寶 順 洋 行 (1867 年 7 月 1 日 ) 與 1868 年 的 艋 舺 租 屋 案 不 過, 當 時 德 記 似 無 登 岸 設 行 直 營 北 臺 茶 業 的 打 算 杜 德 創 立 寶 順 洋 行 後, 其 北 臺 茶 葉 初 曾 屢 託 德 記 運 往 廈 門 604 但 1868 年 後, 不 知 為 何, 寶 順 未 再 委 託 德 記 運 茶 至 廈 門, 詳 情 後 論 可 確 定 者,1867 年 間, 德 記 洋 行 除 在 淡 水 買 茶, 也 做 兩 岸 的 船 運 貿 易, 杜 德 即 委 運 顧 客 之 一 605 然 而, 杜 德 臺 茶 經 營 之 成 功, 引 起 德 記 洋 行 與 1869 年 來 臺 貿 易 之 水 陸 洋 行 601 柯 昇 : 臺 灣 通 史 作 柯 朝 602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Milisch & Co. to J.M. & Co., May, 13,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July 3,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按, 小 種 茶 (Souchong Kinds) 乃 中 國 紅 茶 的 一 種 605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134 的 密 切 關 注, 開 始 積 極 涉 足 臺 茶 貿 易, 與 寶 順 洋 行 競 爭 606 於 是, 杜 德 燃 起 一 股 驅 逐 臺 茶 貿 易 對 手, 以 完 全 支 配 臺 茶 貿 易 的 野 心 1870 年 2 月, 杜 德 親 自 前 往 香 港, 拜 會 其 母 公 司 怡 和 洋 行 的 總 負 責 人 柯 錫 克 (Mr. Keswick), 607 密 議 協 商 : 由 怡 和 與 寶 順 聯 合 壟 斷 臺 茶 與 鴉 片 等 項 之 貿 易, 排 除 其 他 的 競 爭 者 ; 怡 和 保 障 寶 順 獨 佔 臺 茶 生 意, 條 件 是 寶 順 必 需 放 棄 其 與 美 商 的 直 接 茶 葉 貿 易, 甚 至 放 棄 與 老 朋 友 怡 記 洋 行 合 作, 由 怡 和 代 理 其 售 茶 於 美 國 608 對 此, 柯 錫 克 態 度 曖 昧, 不 置 可 否, 未 予 正 面 回 應 杜 德 與 怡 和 進 行 2 月 密 議 後, 正 逢 怡 和 開 始 調 查 美 利 士 洋 行 財 務 期 間 由 於 美 利 士 欠 債 怡 和 甚 多, 屢 催 還 款 不 成, 怡 和 乃 停 止 供 應 鴉 片 給 美 利 士, 要 求 美 利 士 先 清 償 債 務 609 杜 德 對 怡 和 也 有 相 當 的 債 務, 使 怡 和 也 對 杜 德 的 財 務 起 了 疑 心 1869 年 12 月 22 日 : 怡 和 要 求 寶 順 注 意 債 務 問 題, 年 3 月 8 日 開 始 停 止 供 應 鴉 片 當 杜 德 要 求 持 續 鴉 片 供 貨 時, 怡 和 回 應 : 寶 順 必 需 立 即 清 償 對 怡 和 的 全 部 欠 債, 才 准 供 應 鴉 片 611 在 此 同 時, 杜 德 擔 憂 的 兩 名 商 業 對 手 德 記 與 水 陸, 比 以 往 更 具 威 脅 性 了, 先 後 在 鴉 片 洋 布 樟 腦 茶 葉 貿 易 方 面, 對 杜 德 構 成 強 力 挑 戰 612 另 一 方 面, 杜 德 似 乎 懷 疑 怡 和 洋 行 是 否 與 這 二 家 公 司 展 開 密 切 的 來 往 關 係, 並 圖 瓜 分 杜 德 的 臺 茶 獨 佔 事 業, 因 為 這 二 家 洋 行 已 開 始 在 淡 水 大 買 茶 葉 與 樟 腦 他 並 認 為 : 既 然 怡 和 洋 行 握 有 鴉 片 貿 易 的 支 配 大 權, 欲 將 二 家 杜 德 的 競 爭 敵 手 逐 出 淡 水 是 辦 的 到 的, 希 望 怡 和 不 要 忽 視 二 家 公 司 的 競 爭 威 脅, 否 則, 怡 和 委 託 寶 順 代 理 的 淡 水 茶 606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May 6,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490 ( 此 信 談 到 :1868 年 至 1870 年 間, 杜 德 不 斷 阻 止 德 記 洋 行 與 水 陸 洋 行 在 淡 水 立 基, 不 讓 二 者 自 由 來 淡 水 買 茶 葉 與 樟 腦, 但 是 用 何 法 阻 撓 則 未 提 及, 只 能 推 測 是 與 當 地 商 民 合 作 阻 止 ) 607 柯 錫 克 :Mr. Keswick, 怡 和 香 港 總 行 的 負 責 人, 怡 和 洋 行 創 始 人 之 一 Jardine 遠 房 的 外 甥 之 子, 生 於 1834 年, 為 怡 和 洋 行 發 展 史 上 最 重 要 的 人 物 之 一 見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下 ), 臺 灣 風 物,33 卷 1 期,1983 頁 Dodd & Co. to J.M. & Co., December 22,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135 葉 與 樟 腦 生 意 將 因 分 散 於 眾 多 公 司 之 手, 變 得 無 利 可 圖 年 5 月 6 日, 杜 德 致 函 怡 和, 要 求 儘 快 供 應 鴉 片, 並 警 告 德 記 與 水 陸 洋 行 對 怡 和 貿 易 的 威 脅 同 時, 似 乎 是 急 於 取 得 怡 和 對 其 臺 茶 獨 佔 的 保 證, 杜 德 聲 稱, 他 已 完 全 放 棄 過 去 與 他 做 茶 葉 貿 易 的 美 商 公 司, 包 括 英 商 怡 記 洋 行 在 內, 請 怡 和 履 行 1870 年 2 月 的 香 港 密 議, 保 證 寶 順 獨 佔 北 臺 茶 業, 也 請 怡 和 趕 緊 供 應 鴉 片 原 文 如 下 : 我 上 次 寄 給 您 的 信 是 在 3 月 8 日, 我 們 已 經 有 兩 個 月 沒 有 收 到 您 的 鴉 片 供 貨 提 醒 您 一 件 事 實 : 除 非 這 個 市 場 由 您 做 定 期 的 鴉 片 供 應 貿 易, 否 則 貿 易 權 將 無 可 避 免 的 落 入 中 國 人 與 廈 門 商 行 之 手, 他 們 正 在 努 力 爭 取 這 個 市 場 廈 門 的 水 陸 洋 行 已 經 進 口 十 箱 鴉 片, 而 德 記 洋 行 進 口 48 箱, 還 有 洋 布, 且 兩 家 公 司 都 在 自 由 地 購 買 茶 與 樟 腦 過 去 兩 年 中, 我 們 已 經 盡 我 們 所 能 地 對 抗 德 記 洋 行, 並 阻 止 他 們 落 腳 此 處, 且 已 拒 絕 為 兩 家 公 司 提 供 協 助, 然 而, 他 們 似 乎 認 為 他 們 能 得 逞 不 管 他 們 是 否 能 與 您 維 持 全 面 的 交 情 關 係, 鴉 片 是 這 項 貿 易 的 關 鍵, 您 能 在 數 個 月 中 推 翻 他 們 的 計 畫 假 如 不 對 此 事 有 所 作 為, 不 久 之 後, 他 們 將 帶 來 另 一 批 船 運 鴉 片, 這 將 使 他 們 得 繼 續 購 買 樟 腦 與 茶, 以 與 我 們 做 競 爭 ; 同 時, 這 項 貿 易 將 不 在 您 的 掌 握 中, 而 是 分 散 於 許 多 家 競 爭 公 司, 並 最 終 導 致 市 場 無 利 可 圖, 乏 人 問 津 我 們 已 經 放 棄 了 我 們 從 四 年 前 建 立 的 茶 葉 市 場 614 由 於 我 們 拒 絕 與 他 們 做 茶 與 鴉 片 的 交 易, 我 們 所 有 的 伙 伴 ( 貿 易 夥 伴 ) 已 經 離 開 我 們 615 我 們 現 在 完 全 信 任 您 的 支 援, 並 希 望 您 將 接 受 我 們 的 意 見 Dodd & Co. to J.M. & Co., May 6,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茶 葉 市 場 : 杜 德 與 美 商 建 立 的 茶 葉 市 場 615 Dodd & Co. to J.M. & Co., May 6,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指 由 寶 順 洋 行 獨 佔 北 臺 灣 茶 葉 的 經 營 121
136 617 換 言 之, 杜 德 要 求 怡 和 正 視 德 記 與 水 陸 洋 行 的 競 爭 威 脅, 並 請 其 趕 緊 供 應 鴉 片, 以 免 威 脅 怡 和 與 寶 順 支 配 的 茶 葉 樟 腦 與 鴉 片 市 場 618 從 上 可 推,1870 年 5 月 6 日 以 前, 杜 德 認 為 怡 和 會 同 意 與 其 聯 手 獨 佔 臺 灣 茶 葉 與 鴉 片 貿 易 的 計 畫 三 杜 德 獨 佔 臺 茶 貿 易 計 畫 之 流 產 (1870 年 5 月 23 日 ) 杜 德 雖 一 頭 熱, 關 注 北 臺 茶 業 的 獨 佔, 但 怡 和 卻 未 同 意 1870 年 2 月 的 香 港 密 議, 讓 寶 順 洋 行 平 白 失 去 過 去 與 其 做 茶 葉 生 意 的 美 商 與 其 它 貿 易 伙 伴, 又 面 臨 德 記 水 陸 洋 行, 以 及 對 多 家 代 理 行 ( 包 含 對 岸 廈 門 的 商 行 ) 對 其 茶 業 的 覬 覦 1870 年 5 月 20 日, 杜 德 致 函 怡 和 : 臺 茶 貿 易 的 競 爭 將 趨 於 激 烈 化, 有 二 家 代 理 行 搭 乘 基 督 號 抵 達, 企 圖 直 接 經 營 臺 茶 貿 易, 還 有 兩 家 廈 門 商 行 日 日 引 頸 期 盼, 蠢 蠢 欲 動 同 時 還 報 告 : 由 於 過 多 商 行 競 相 買 茶, 導 致 中 國 茶 行 提 高 茶 價, 茶 葉 貿 易 的 利 潤 開 始 萎 縮 : 茶 葉 收 益 很 顯 然 地 被 數 家 競 爭 商 行 瓜 分 每 一 家 商 行 都 會 賺 錢, 但 所 得 不 高 結 果 卻 是 茶 價 高 漲, 這 種 情 況 能 維 持 多 久 呢? 廈 門 商 行 已 經 無 利 可 圖, 太 多 的 競 爭 導 致 貿 易 量 微 小 619 杜 德 等 候 怡 和 對 香 港 二 月 密 議 的 回 應 許 久, 未 聞 音 訊, 卻 聽 到 怡 和 洋 行 居 然 和 怡 記 洋 行 進 行 帳 務 往 來, 並 允 許 怡 記 來 淡 水 自 由 買 茶, 等 於 告 訴 杜 德 : 怡 和 並 不 同 意 杜 德 獨 佔 北 臺 茶 葉 的 貿 易 加 上 鴉 片 停 貨 與 還 債 壓 力, 更 讓 他 倍 感 焦 慮 因 此, 杜 德 於 1870 年 5 月 20 日, 又 致 另 一 封 信 給 怡 和 : 我 已 經 於 今 年 二 月 在 香 港 時 告 訴 過 柯 錫 克 先 生 (Mr. Keswick), 只 要 您 的 公 司 給 我 茶 的 生 意, 我 同 意 放 棄 我 的 美 國 與 其 他 的 商 業 伙 伴, 甚 至 包 617 Dodd & Co. to J.M. & Co., May 6,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137 括 我 的 老 朋 友 怡 記 洋 行, 只 要 有 必 要 的 話 潘 特 森 先 生 (Mr. Paterson) 620 鼓 勵 我 這 麼 做, 他 跟 我 一 樣, 對 這 些 茶 ( 市 場 ) 表 示 樂 觀, 同 時, 我 毫 不 猶 豫 地 告 訴 我 的 美 國 朋 友 們 這 件 事 情 ( 與 他 們 取 消 貿 易 ) 他 們 今 年 已 經 十 度 向 我 要 求 賣 給 他 們 這 座 島 嶼 所 能 生 產 的 所 有 茶, 我 很 抱 歉 地 告 訴 他 們 : 我 不 能 再 為 他 們 服 務 了 您 沒 有 支 持 我 提 議 關 於 您 拒 絕 與 怡 記 洋 行 帳 務 往 來 的 事 情, 您 或 柯 錫 克 先 生 已 經 允 許 他 們 開 始 來 此 自 行 買 茶 怡 記 洋 行 一 直 是 我 很 好 的 朋 友, 至 今 我 仍 是 他 們 的 代 理 商, 然 而 在 最 近, 我 失 去 他 們 的 生 意, 所 有 我 的 美 商 生 意 與 您 的 也 失 去 了 我 心 急 如 焚 地 致 信 於 您, 這 是 非 常 嚴 重 的 事 情 我 已 經 努 力 為 您 提 供 ( 代 理 ) 服 務, 甚 至 感 覺 您 暫 時 的 供 貨 支 援 也 是 重 大 的 損 失 這 項 茶 葉 貿 易 將 是 窮 途 之 策, 我 希 望 為 您 帶 來 巨 大 的 利 潤 我 們 今 年 度 至 今 僅 從 您 那 裡 接 得 50 箱 的 鴉 片, 且 至 今 有 近 一 個 月 外 絕 於 市 場 4 月 20 日 時, 水 陸 洋 行 已 經 進 口 十 箱 鴉 片 ; 德 記 洋 行 已 進 口 48 箱 而 昨 天 德 記 洋 行 又 進 口 40 箱 鴉 片, 與 無 限 量 的 曼 徹 斯 特 布 料, 621 對 手 公 司 德 記 洋 行 與 水 陸 洋 行, 將 繼 續 擴 張 其 事 業 622 為 了 儘 快 恢 復 鴉 片 茶 葉 的 對 向 貿 易, 杜 德 再 三 向 怡 和 呼 籲 儘 快 取 消 鴉 片 停 貨, 恢 復 雙 方 茶 葉 鴉 片 的 對 向 貿 易 623 同 時, 杜 德 也 盡 其 所 能 地 籌 款 償 債, 從 接 到 怡 和 在 4 月 28 日 通 知 要 求 還 債 的 指 令 到 湊 足 資 金, 前 後 足 足 花 了 三 個 星 期, 才 在 5 月 20 日 以 兩 艘 船 運 金 直 送 怡 和 位 於 福 州 的 分 行, 624 詳 情 將 於 第 五 章 論 1870 年 5 月 23 日, 怡 和 顯 然 接 得 杜 德 船 運 福 州 的 償 債 金, 終 於 致 函 杜 德, 620 潘 特 森 (Paterson): 怡 和 洋 行 駐 福 州 負 責 人, 接 受 杜 德 自 淡 水 船 運 的 匯 款 621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138 同 意 解 除 停 運 鴉 片, 恢 復 臺 茶 鴉 片 對 向 貿 易, 讓 杜 德 鬆 了 一 口 氣 625 但 這 同 時, 杜 德 也 得 知 了 一 項 令 人 不 快 的 消 息 : 怡 記 洋 行 (Elles & Co.) 德 記 洋 行 (Tait & Co.) 水 陸 洋 行 (Brown & Co.) 已 經 來 到 淡 水, 預 定 設 立 其 茶 業 據 點, 開 始 自 由 地 買 賣 茶 葉 樟 腦 與 鴉 片 了 杜 德 似 乎 有 一 種 遭 背 叛 的 感 覺, 不 滿 地 致 函 怡 和 道 : 我 的 摯 友 惠 特 先 生 (Mr. Whittal), 怡 記 洋 行 ( 怡 記 洋 行 ) 德 記 洋 行 ( 德 記 洋 行 ) 與 水 陸 洋 行 ( 水 陸 洋 行 ) 三 家 公 司 也 已 到 達 這 裡, 並 且 已 經 預 定 設 行 於 此, 上 溯 淡 水 河 您 能 想 見, 這 不 是 令 我 感 到 愉 快 的 事 情, 因 為 我 已 經 拒 絕 與 這 些 公 司 在 商 務 上 往 來, 卻 感 覺 自 己 唯 一 的 朋 友 們 ( 怡 和 ) 並 未 站 在 我 這 一 邊 626 儘 管 杜 德 對 怡 和 甚 感 不 滿, 認 為 怡 和 打 從 開 始 就 對 雙 方 共 同 獨 佔 臺 茶 與 鴉 片 貿 易 的 計 畫 不 感 興 趣, 致 使 上 述 事 情 發 生, 然 亦 無 可 奈 何, 只 得 接 受 在 此 同 時, 怡 和 似 乎 決 定 不 再 對 杜 德 做 定 時 與 大 力 的 鴉 片 貿 易 支 援, 而 另 外 對 杜 德 有 新 的 貿 易 安 排 對 此, 他 表 示 滿 意, 感 謝 怡 和 這 三 年 的 鴉 片 支 援, 並 表 示 他 將 重 新 尋 回 過 去 的 貿 易 伙 伴 ( 與 杜 德 做 臺 茶 貿 易 的 美 商 ), 這 將 對 雙 方 的 貿 易 關 係 造 成 一 些 麻 煩 627 最 後, 他 仍 不 放 棄 雙 方 繼 續 合 作 的 希 望, 如 其 所 言 : 希 望 我 們 關 於 此 628 地 貿 易 的 知 識, 以 及 我 們 的 大 名 將 引 導 其 他 人 遵 從 於 我 們 的 貿 易 安 排 629 怡 和 對 寶 順 的 新 安 排 究 竟 是 什 麼? 杜 德 並 未 說 明, 本 文 只 能 猜 測 : 可 能 是 關 於 茶 與 鴉 片 對 價 關 係 的 重 訂, 雙 方 因 此 重 新 恢 復 鴉 片 與 茶 樟 腦 等 貿 易 至 於 怡 和 為 何 不 再 對 杜 德 提 供 定 期 與 大 量 的 鴉 片 供 應, 應 與 怡 和 遭 遇 的 鴉 片 競 爭 危 機 有 關, 詳 情 將 如 後 論 625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3,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3,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June 8,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其 他 人 : 指 怡 和 與 寶 順 以 外 的 商 人 629 Dodd & Co. to J.M. & Co., June 8,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139 四 杜 德 建 立 臺 茶 獨 佔 貿 易 計 畫 流 產 的 原 因 杜 德 獨 佔 臺 茶 貿 易 計 畫 的 流 產, 其 實 是 有 跡 可 尋 的, 至 少 可 從 幾 個 方 面 觀 察 到 它 的 原 因, 以 及 其 背 後 隱 藏 的 意 義 綜 論 如 下 : ( 一 ) 怡 和 鴉 片 事 業 的 危 機 鴉 片 雖 獲 利 甚 豐, 但 如 前 所 述, 削 價 競 爭 的 壓 力 如 影 隨 形, 導 致 價 格 逐 年 走 跌 怡 和 身 為 鴉 片 的 供 應 者, 卻 必 須 面 臨 不 斷 削 價 的 壓 力, 長 此 以 往, 勢 難 在 與 寶 順 的 茶 做 對 價 關 係 的 交 易 時 具 備 足 夠 優 勢 這 又 可 分 成 三 方 面 來 談 : 1. 沙 遜 洋 行 (David Sassoon & Sons Co.) 的 鴉 片 削 價 競 爭 怡 和 與 甸 特 洋 行 從 1830 至 1870 年 代 以 前, 一 直 是 中 印 鴉 片 貿 易 中 最 大 的 代 理 公 司 然 而,1840 年 代 開 始, 印 度 的 沙 遜 洋 行 成 立, 開 始 對 怡 和 的 鴉 片 事 業 形 成 競 爭 630 大 英 輪 船 公 司 的 勢 力 於 1850 年 代 在 中 國 的 崛 起, 與 中 國 的 土 鴉 片 產 銷 於 1860 年 代 的 合 法 化, 使 印 度 鴉 片 之 產 地 成 本 成 為 競 爭 優 勢 的 關 鍵 甸 特 與 怡 和 都 沒 有 與 印 度 內 地 的 鴉 片 生 產 者 直 接 接 觸, 僅 間 接 透 過 其 於 印 度 的 鴉 片 代 理 商 採 購 然 而, 沙 遜 洋 行 卻 與 印 度 鴉 片 產 地 的 商 販 建 立 直 接 關 係, 得 以 優 厚 條 件 控 制 大 量 鴉 片, 輕 易 壓 低 售 價, 將 對 手 逼 出 市 場 於 是 愈 來 愈 多 甸 特 與 怡 和 的 印 度 鴉 片 商 行 受 不 了 沙 遜 洋 行 的 競 爭, 被 迫 關 門 歇 業, 怡 和 洋 行 的 鴉 片 貿 易 也 就 愈 加 不 利 沙 遜 洋 行 :(Sassoon & Co.), 由 猶 太 商 人 大 衛. 沙 遜 (David Sassoon) 於 1825 年 遷 居 印 度 孟 買 後 創 立 的 公 司 初 營 印 度 原 棉 對 中 國 與 英 國 之 輸 出,1830 年 代 中 期 開 始 經 營 少 量 鴉 片, 對 甸 特 與 怡 和 之 鴉 片 貿 易 形 成 競 爭 1845 年, 其 次 子 伊 利 亞 斯 大 衛 沙 遜 (Elias David Sassoon) 透 過 與 大 英 輪 船 公 司 (Peninsula and Oriental Steam Navigation Company of London) 的 合 作, 在 廣 州 建 立 其 分 行, 香 港 殖 民 地 初 具 規 模 後, 又 轉 移 陣 地 至 香 港 1850 年, 沙 遜 開 始 與 印 度 的 猶 太 商 行 E. Gubbay & Co. E.D.I. Ezra & Co. 和 S. Isaac 合 作, 共 同 操 控 加 爾 各 達 和 孟 買 的 鴉 片 市 價 同 時, 大 衛 沙 遜 又 移 居 上 海, 擴 大 在 華 的 鴉 片 貿 易 然 時 值 甸 特 與 怡 和 洋 行 的 鴉 片 飛 剪 船 稱 霸 的 年 代, 沙 遜 對 二 大 公 司 的 鴉 片 生 意 影 響 尚 且 有 限, 至 1860 年 中 國 的 鴉 片 貿 易 合 法 化 後, 局 勢 才 大 為 改 觀 參 看 Colin N. Crisswell, The Taipans Hong Kong s Merchant Prince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1), p 勒 費 窩 (Edward LeFevour) 著, 陳 曾 年 樂 嘉 書 譯, 怡 和 洋 行 年 在 華 活 動 概 述, 頁 16-17;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 維 基 百 科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631 勒 費 窩 (Edward LeFevour) 著, 陳 曾 年 樂 嘉 書 譯, 怡 和 洋 行 年 在 華 活 動 概 述, 125
140 2. 中 國 土 鴉 片 之 加 入 貿 易 戰 局 清 廷 因 兩 次 英 法 聯 軍 之 役 的 壓 力, 被 迫 開 放 鴉 片 銷 售 合 法 化, 632 每 箱 固 定 抽 稅 30 兩, 633 卻 帶 來 意 外 的 結 果 : 中 國 土 產 鴉 片 開 始 與 印 度 鴉 片 競 爭 634 中 國 土 鴉 片 的 味 道 雖 差, 吸 食 有 反 胃 感, 品 質 不 如 印 度 鴉 片, 但 因 價 廉, 地 近 市 場, 仍 吸 引 眾 多 窮 困 的 中 國 人 吸 食 中 國 鴉 片 商 的 廉 價 競 爭 (1860 年 後 ) 從 杜 德 的 觀 點 來 看, 中 國 鴉 片 商 的 廉 價 競 爭 是 鴉 片 跌 價 的 主 因, 這 可 從 他 致 函 怡 和 的 貿 易 報 告 中 看 出 中 國 鴉 片 商 們 似 多 與 外 商 公 司 有 結 盟 關 係, 如 德 記 洋 行 與 水 陸 洋 行, 且 永 遠 有 辦 法 以 低 於 寶 順 的 鴉 片 市 價 出 售, 因 此 他 必 需 經 常 寫 信 給 怡 和, 解 釋 為 何 不 能 高 價 出 售 的 原 因 ( 二 ) 新 的 輪 船 公 司 起 而 剝 奪 怡 和 於 飛 剪 船 運 的 龍 頭 地 位 輪 船 公 司 之 紛 起 競 爭, 逐 漸 剝 奪 怡 和 在 飛 剪 船 業 方 面 的 龍 頭 船 運 地 位, 也 使 怡 和 的 經 營 日 益 艱 辛 1843 年, 大 英 輪 船 公 司 (Peninsula and Oriental Steam Navigation Company of London, 簡 稱 P. & O.) 636 開 始 在 香 港 設 立 分 行 ;1845 年 8 月 1 日, 該 公 司 的 第 一 艘 輪 船 從 歐 洲 抵 達 香 港 637 從 此 開 始 對 當 時 中 印 貿 易 的 兩 大 船 運 龍 頭 怡 和 與 甸 特 的 中 印 商 務 船 隊 鴉 片 飛 剪 船 的 壟 斷 地 位 形 成 挑 戰 頁 16-17;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年 間, 儘 管 鴉 片 貿 易 在 中 國 合 法 化, 鴉 片 種 植 仍 屬 非 法, 之 後 才 合 法 化 見 卜 正 民 (Timothy Brook) 若 林 丈 等 編 著, 弘 俠 譯, 鴉 片 政 權 ( 安 徽 : 黃 山 書 社,2009 年 ), 頁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卜 正 民 (Timothy Brook) 若 林 丈 等 編 著, 弘 俠 譯, 鴉 片 政 權, 頁 36-37;Colin N. Crisswell, The Taipans Hong Kong s Merchant Prince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1), p 參 看 林 滿 紅, 清 末 自 產 鴉 片 之 替 代 進 口 鴉 片 ( ), 收 於 中 村 哲 編, 近 代 東 亞 經 濟 的 歷 史 結 構, 臺 北 : 中 研 院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中 心,2007, 頁 ;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 台 北 : 師 範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專 刊, 民 國 73 年 ), 頁 大 英 輪 船 公 司 :1830 年 代, 英 國 的 半 島 汽 輪 公 司 定 期 航 行 於 倫 敦 至 直 布 羅 陀 航 線 1837 年, 該 公 司 獲 英 國 政 府 特 許, 行 駛 印 度 航 線,1840 年 改 名 倫 敦 半 島 東 方 輪 船 公 司 (Peninsula and Oriental Steam Navigation Company of London, 簡 稱 P. & O.), 又 稱 大 英 輪 船 公 司 倫 敦 半 島 東 方 輪 船 公 司 : 香 港 習 稱 鐵 行 輪 船 公 司 由 於 鐵 行 在 上 環 辦 事 處 有 鐵 騎 樓 一 座, 師 爺 輩 乃 有 神 來 之 筆, 稱 之 鐵 行, 沿 用 至 今 約 100 餘 年 參 看 馮 邦 彥, 香 港 英 資 集 團 年 至 1996 年 ( 香 港 : 三 聯 書 店 有 限 公 司,1996 年 ), 頁 馮 邦 彥, 香 港 英 資 集 團 年 至 1996 年, 頁
141 為 因 應 大 英 輪 船 公 司 的 船 運 競 爭, 怡 和 甸 特 以 及 大 部 分 香 港 與 廣 州 的 主 要 洋 行, 從 1848 年 起, 開 始 籌 建 最 早 在 香 港 的 輪 船 公 司 省 港 小 輪 公 司 (Hong Kong & Canton Steam Packet Co.), 638 但 因 經 營 不 善, 於 1854 年 停 業 639 不 久, 大 英 輪 船 公 司 開 始 經 營 省 港 航 線, 成 為 當 時 省 港 間 唯 一 的 常 規 航 班, 載 運 乘 客 金 銀 與 鴉 片 50 年 代 後 期, 大 英 輪 船 公 司 航 線, 已 從 香 港 廣 州 拓 展 至 汕 頭 廈 門 福 州 等 中 國 沿 海 通 商 口 岸, 640 對 怡 和 飛 剪 船 運 的 競 爭 益 烈 年 代 起, 由 於 中 英 天 津 條 約 允 許 外 商 勢 力 在 中 國 沿 海 與 長 江 自 由 航 行, 香 港 各 大 洋 行 乃 競 相 投 資 輪 船 業 務, 蓬 勃 發 展 642 邊 行 輪 船 公 司 (Ben Line,1861 年 成 立 ) 643 旗 昌 輪 船 公 司 (Shanghai Steam Navigation Co.,1862 年 成 立 ) 644 法 國 郵 船 公 司 (1863 年 成 立 ) 645 道 格 拉 斯 汽 船 公 司 (Douglas Steam Ship Co., Ltd,1863 年 成 立 ) 646 美 商 太 平 洋 郵 船 公 司 (1866 年 成 立 ) 647 海 洋 輪 船 公 司 (Ocean Steam Ship Company,1866 年 成 立 ) 648 公 正 輪 船 公 司 (Union Steam Navigation Co.,1867 年 成 立 ) 649 北 華 輪 船 公 司 (North-China Steamer Co.,1868 年 成 立 ) 650 太 古 輪 船 公 司 (The China Navigation Company,1872 成 立 ) 651 等 相 繼 起 來 競 爭, 怡 和 與 甸 特 的 鴉 片 飛 剪 船 業 因 而 遭 受 嚴 峻 的 挑 戰 省 港 小 輪 公 司 擁 有 在 英 國 建 造 的 廣 州 號 與 香 港 號, 經 營 香 港 至 廣 州 間 的 航 線 從 1850 年 5 月 開 始, 兩 輪 每 週 在 橞 港 間 通 行 3 次 參 看 馮 邦 彥, 香 港 英 資 集 團 年 至 1996 年, 頁 馮 邦 彥, 香 港 英 資 集 團 年 至 1996 年, 頁 馮 邦 彥, 香 港 英 資 集 團 年 至 1996 年, 頁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馮 邦 彥, 香 港 英 資 集 團 年 至 1996 年, 頁 馮 邦 彥, 香 港 英 資 集 團 年 至 1996 年, 頁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 臺 北 : 中 研 院 經 濟 研 究 所,1982 年 ), 頁 馮 邦 彥, 香 港 英 資 集 團 年 至 1996 年, 頁 松 浦 章, 英 商 道 格 拉 斯 汽 船 公 司 的 臺 灣 航 路, 臺 北 文 獻 直 字 第 141 期, 馮 邦 彥, 香 港 英 資 集 團 年 至 1996 年, 頁 海 洋 輪 船 公 司 : 又 名 藍 煙 囪 輪 船 公 司 (The Blue Funnel Line), 因 其 船 隻 的 煙 囪 一 律 塗 藍 漆, 故 名, 在 中 國 沿 海 相 當 知 名 見 馮 邦 彥, 香 港 英 資 集 團 年 至 1996 年, 頁 K wang-ching Liu, Steamship Enterprise in Nineteenth-century China,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1959, Vol. 18, No. 4, p 參 看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頁 同 上 651 太 古 輪 船 公 司 : 原 公 司 為 太 古 洋 行 (Butterfield & Swire Co.),1866 年 成 立, 曾 與 海 洋 輪 船 公 司 (Ocean Steamship Company) 合 作 ;1872 年 在 倫 敦 成 立 其 輪 船 公 司 馮 邦 彥, 香 港 英 資 集 團 年 至 1996 年, 頁 ;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142 為 因 應 可 預 見 的 航 運 挑 戰, 怡 和 於 1860 年 再 度 嘗 試, 參 與 投 資 省 港 澳 輪 船 公 司 (The Hong Kong Canton & Macau Steamboat Co.) 的 成 立, 加 入 了 香 港 廣 州 與 澳 門 之 間 的 輪 船 航 運 這 次 投 資 很 成 功, 漸 漸 壟 斷 了 華 南 內 河 與 沿 海 航 運 653 然 而 1866 年 時, 甸 特 面 臨 財 務 危 機, 旗 昌 輪 船 公 司 趁 機 擴 張 勢 力, 收 購 甸 特 全 部 的 輪 船 設 備 船 塢, 並 於 1867 年 逼 怡 和 簽 訂 十 年 航 運 協 議, 使 其 退 出 長 江 航 道, 成 為 長 江 航 運 與 寧 波 港 的 霸 主, 654 怡 和 的 輪 船 事 業 乃 又 遇 挫 至 1869 年, 蘇 伊 士 運 河 完 工 後, 用 輪 船 由 中 國 運 茶 至 歐 美 的 時 間 與 運 輸 成 本 大 減, 655 從 此, 怡 和 不 能 再 奢 望 以 經 營 飛 剪 船 業 運 送 鴉 片 茶 葉 等 來 獲 利 656 ( 三 ) 華 洋 商 人 競 爭 激 烈 化 華 商 勢 力 於 1860 年 代 太 平 天 國 之 亂 結 束 後, 開 始 急 速 成 長, 並 在 各 方 面 的 貿 易 對 外 商 形 成 強 大 的 競 爭 力 ; 此 時, 外 商 來 華 競 爭 之 勢 有 增 無 減, 657 故 而 甸 特 與 怡 和 在 中 國 的 貿 易 霸 主 地 位 受 到 嚴 峻 的 挑 戰 658 例 如 在 金 融 方 面,1864 年, 匯 豐 銀 行 (Hong Kong & Shanghai Bank) 成 立, 開 始 在 金 融 業 務 上 與 怡 和 洋 行 的 放 貸 業 務 強 力 競 爭, 659 迫 使 其 必 需 即 時 轉 型, 朝 向 多 角 化 經 營, 涉 足 金 融 業 服 務 業 保 險 業 與 鐵 路 事 業 工 業 等 投 資, 逐 漸 放 棄 原 來 以 鴉 片 為 主 的 經 營 策 略 年 與 1867 年, 相 繼 發 生 奧 佛 倫. 格 尼 銀 行 (Overland & Gurney Bank) 與 甸 特 洋 行 倒 閉 事 件, 釀 成 全 球 金 融 風 暴, 怡 和 也 受 害 甚 深, 元 氣 有 待 恢 復 此 時 正 值 二 次 英 法 聯 軍 之 役, 香 港 政 府 執 行 戰 時 法 令, 統 制 各 航 業, 省 港 澳 輪 船 公 司 港 府 支 持, 准 發 特 許 證 經 營 馮 邦 彥, 香 港 英 資 集 團 年 至 1996 年, 頁 馮 邦 彥, 香 港 英 資 集 團 年 至 1996 年, 頁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頁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Yen-ping Hao, The Commercial Revolution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 The Rise of Sino-Western Mercantile Capitalism, p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Yen-ping Hao, The Commercial Revolution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 The Rise of Sino-Western Mercantile Capitalism, p.164 &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勒 費 窩 (Edward LeFevour) 著, 陳 曾 年 樂 嘉 書 譯, 怡 和 洋 行 年 在 華 活 動 概 述, 頁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頁
143 另 外,1870 年, 怡 記 洋 行 一 方 面 受 誘 於 臺 茶 貿 易 的 巨 大 利 潤, 一 方 面 也 受 怡 和 商 業 策 略 的 影 響, 開 始 登 陸 淡 水 設 行 買 茶 同 期 德 記 洋 行 與 水 陸 洋 行 來 淡 水 設 行 買 茶, 似 乎 也 是 大 勢 所 趨, 無 可 阻 擋, 詳 情 將 於 後 章 論 ( 四 ) 寶 順 臺 茶 貿 易 的 急 速 擴 張, 威 脅 怡 和 洋 行 的 利 益 1865 至 1870 年 間, 當 杜 德 臺 茶 事 業 步 步 高 升, 銷 量 與 售 價 屢 創 新 高 之 際, 怡 和 洋 行 的 鴉 片 生 意 卻 每 況 愈 下, 售 價 屢 跌, 662 雖 非 至 無 利 可 圖, 但 逐 年 下 滑 的 狀 況 確 實 在 發 生 這 使 怡 和 的 鴉 片 在 與 寶 順 臺 茶 做 等 價 交 易 時 漸 趨 不 利, 經 常 要 以 多 於 以 往 的 鴉 片 量, 才 能 換 得 售 價 日 高 的 寶 順 臺 茶 因 此, 怡 和 可 能 會 開 始 考 慮 各 種 方 法 平 抑 杜 德 臺 茶 的 售 價, 減 少 怡 和 鴉 片 與 寶 順 臺 茶 日 趨 失 衡 的 對 價 關 係 怡 和 最 後 考 慮 的 辦 法 似 乎 是 藉 由 諸 多 公 司 瓜 分 北 臺 茶 業, 打 破 寶 順 獨 霸 臺 茶 市 場 的 局 面, 迫 使 杜 德 降 低 臺 茶 售 價 另 外, 杜 德 的 臺 茶 生 意 威 脅 怡 和 經 營 的 福 州 茶 與 廈 門 茶 貿 易, 可 能 也 是 導 致 雙 方 密 議 最 終 流 產 的 重 要 原 因 前 面 提 過, 怡 和 本 在 年 間, 與 江 西 福 建 等 地 的 華 人 茶 商 建 立 內 地 茶 葉 收 購 制 度, 代 理 中 國 茶 商 出 口 歐 美 的 業 務 663 然 而,1865 年, 杜 德 北 臺 茶 業 的 崛 起, 卻 使 怡 和 洋 行 在 福 州 廈 門 一 帶 的 茶 業 生 意 開 始 受 到 威 脅 1869 年 後, 杜 德 在 大 稻 埕 生 產 的 臺 茶 品 質 竟 後 來 居 上, 超 越 廈 門 茶 與 福 州 茶, 664 並 開 始 襲 奪 廈 門 與 福 州 的 茶 葉 港 地 位 665 最 初, 廈 門 與 福 州 的 茶 商 都 不 樂 意 淡 水 成 為 茶 葉 港, 但 不 久 之 後, 他 們 也 開 始 買 賣 福 爾 摩 沙 茶 666 如 此 茶 業 地 位 的 轉 變, 必 然 威 脅 怡 和 洋 行 大 陸 內 地 茶 葉 收 購 體 系 的 利 益, 面 對 杜 德 的 茶 葉 競 爭, 怡 和 勢 必 要 做 出 因 應 以 上 諸 因, 逼 使 怡 和 不 得 不 對 其 與 杜 德 的 貿 易 策 略 做 出 調 整, 杜 德 計 畫 獨 佔 662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Yen-ping Hao, The Commercial Revolution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 The Rise of Sino-Western Mercantile Capitalism, p ;may Fairbank, America s China Trade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Cambridge(Massachusetts) and London: Ha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6), p 史 蒂 瑞, 福 爾 摩 沙 及 其 住 民, 頁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John Dodd, Formosa, The Scottish Geographical Magazine, 1895, p
144 北 臺 茶 葉 的 計 畫 因 而 付 諸 流 水 第 三 節 杜 德 經 營 茶 業 成 功 之 因 果 : 北 臺 茶 業 與 臺 北 之 開 始 崛 起 儘 管 杜 德 無 法 獨 佔 淡 水 的 茶 葉 貿 易, 但 大 體 而 言, 其 茶 葉 經 營 甚 為 成 功, 不 僅 為 其 事 業 奠 定 良 好 的 基 礎, 同 時 還 吸 引 眾 洋 行 競 相 來 淡 水 設 行 買 茶, 促 成 北 臺 茶 業 之 興 起, 並 為 大 稻 埕 之 崛 起 與 臺 北 之 蛻 變 為 臺 灣 經 濟 政 治 中 心 鋪 路 一 杜 德 經 營 北 臺 茶 業 之 成 功 : 出 色 之 entrepreneur 杜 德 茶 葉 經 營 成 功 之 因 甚 多, 除 因 其 自 年 間 於 北 臺 茶 葉 的 投 資 經 營, 至 少 還 有 以 下 幾 項 重 要 因 素 : ( 一 ) 地 理 因 素 杜 德 欲 於 茶 業 發 展, 首 先 不 能 少 的 是 當 然 有 利 的 地 理 因 素 幸 運 的 是, 臺 灣 北 部 的 淡 水 丘 陵 地 帶 正 適 合 茶 葉 的 種 植 臺 灣 北 部 位 於 北 溫 帶 圈 內, 氣 候 溫 暖, 東 北 季 風 帶 來 大 量 水 氣 來 自 渤 海 灣 之 寒 潮 與 台 灣 海 峽 之 暖 潮 相 接 觸, 產 生 濃 霧, 蔓 延 臺 灣 北 部 同 時, 華 氏 度 之 間, 雨 量 不 低 於 公 分, 土 壤 多 呈 酸 性, 並 含 有 機 質 ; 下 層 土 壤 含 鐵 質 之 礫 質 黏 土, 排 水 甚 好 此 種 地 理 條 件 極 有 利 茶 葉 生 長, 因 此 臺 灣 南 起 彰 化, 北 至 石 門 之 丘 陵 地, 都 適 合 茶 樹 栽 培 667 清 末 日 初 的 一 名 法 國 調 查 員 Reginald Kann 做 了 一 份 關 於 福 爾 摩 沙 的 考 察 報 告, 言 茶 葉 生 長 : 介 於 北 緯 24 度 和 15 度 之 間 的 一 條 狹 長 地 段 大 部 分 是 一 層 一 層 地 種 在 黏 土 質 的 坡 地 上, 坡 地 的 斜 度 具 有 排 水 作 用 氣 候 格 外 適 合, 溫 度 很 少 超 過 28 度, 冬 天 從 未 降 到 10 度 以 下, 年 平 均 雨 量 是 2,000 豪 米 左 右, 茶 667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臺 北 : 師 範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專 刊,1984), 頁
145 樹 因 此 可 免 過 熱 或 嚴 寒 侵 襲 668 另 外, 臺 灣 的 茶 葉 能 四 收, 約 在 四 月 七 月 九 月 和 十 一 月, 這 是 世 界 上 大 部 分 地 區 達 不 到 的 669 同 時, 如 前 所 述, 大 稻 埕 位 於 淡 水 河 邊, 有 水 運 之 利, 比 同 期 的 艋 舺 更 近 淡 水 口 岸, 腹 地 廣 大, 更 有 利 大 稻 埕 茶 葉 的 出 口 綜 合 諸 地 理 因 素, 使 淡 水 丘 陵 特 別 適 合 臺 茶 生 長 ( 二 )1865 年 後 的 福 州 茶 品 質 下 降, 給 予 臺 茶 崛 起 的 機 會 1865 年 後, 由 於 福 州 茶 的 廉 價 競 爭 與 產 地 茶 價 之 居 高 不 下, 使 茶 莊 急 於 脫 手, 導 致 擇 茶 不 細 ; 包 裝 時 又 摻 入 茶 末 增 重, 福 州 茶 的 品 質 開 始 下 降, 批 評 聲 浪 不 小, 為 其 未 來 之 發 展 帶 來 不 利 的 影 響, 670 卻 為 杜 德 之 臺 茶 貿 易 帶 來 意 外 的 契 機, 已 如 前 章 所 述 ( 三 ) 杜 德 過 人 的 投 資 眼 光 與 經 營 能 力 不 論 淡 水 的 種 茶 條 件 如 何 優 良, 如 何 有 全 球 市 場, 若 無 人 發 覺 其 潛 力, 便 無 任 何 意 義 杜 德 過 人 之 處 在 於 其 對 世 界 茶 葉 市 場 之 瞭 解, 因 此 能 當 機 立 斷, 展 開 茶 業 經 營 以 下 分 析 杜 德 個 人 成 功 的 有 利 條 件 1. 杜 德 為 最 早 來 臺 投 資 臺 茶 事 業 的 洋 人 根 據 現 有 資 料, 杜 德 似 為 最 早 來 臺 灣 北 部 經 營 茶 業 的 洋 人, 因 此 其 經 營 茶 業 之 經 驗 豐 富 至 少, 文 獻 上 似 未 見 有 比 他 更 早 來 臺 灣 北 部 經 營 茶 業 者, 這 可 能 有 利 於 其 對 臺 灣 茶 市 的 充 分 佈 局 佔 得 先 機 杜 德 在 淡 水 建 立 北 臺 茶 葉 收 購 制 度 怡 和 與 甸 特 大 約 在 年 間, 與 江 西 福 建 等 地 的 華 人 茶 商 建 立 起 內 668 Reginald Kann 著, 鄭 順 德 譯, 福 爾 摩 沙 考 察 報 告 ( 台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臺 灣 史 研 究 所,2001 年 ), 頁 Reginald Kann 著, 鄭 順 德 譯, 福 爾 摩 沙 考 察 報 告, 頁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頁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146 地 茶 葉 收 購 制 度, 展 開 代 理 中 國 茶 商 出 口 歐 美 的 業 務, 已 如 前 述 672 杜 德 從 小 就 在 甸 特 洋 行 中 工 作, 與 甸 特 關 係 深 厚, 想 必 熟 知 甸 特 這 套 體 系 的 運 作 方 式 因 此, 當 杜 德 在 1865 年 意 外 發 現 淡 水 茶 葉 之 潛 力 後, 立 即 應 用 甸 特 在 大 陸 建 立 的 內 地 茶 葉 收 購 制 度, 透 過 買 辦 李 春 生, 貸 款 給 淡 水 當 地 的 農 民, 獎 勵 種 茶, 約 定 收 購 當 地 農 民 受 其 鼓 舞, 力 事 種 茶, 673 乃 開 北 臺 茶 業 興 盛 之 端 掌 握 美 國 的 茶 業 市 場 美 國 南 北 戰 爭 ( 年 ) 於 1865 年 6 月 12 日 結 束, 675 世 界 茶 葉 市 場 因 此 有 了 新 的 發 展 契 機 首 先, 美 國 是 當 世 人 口 成 長 最 快 的 國 家, 都 市 人 口 猛 增, 有 利 經 濟 的 群 聚 效 應 其 次, 美 國 逐 漸 轉 型 為 工 業 化 國 家, 生 產 與 貿 易 規 模 飛 躍 成 長, 有 助 於 其 國 際 貿 易 的 擴 張 676 交 通 方 面, 承 上 二 因, 鐵 路 需 求 日 增 1828 年 起, 為 了 與 紐 約 競 爭 美 國 內 陸 的 貿 易, 巴 爾 帝 摩 (Baltimore) 與 俄 亥 俄 (Ohio) 之 間 興 建 起 美 國 第 一 條 商 貿 鐵 路, 此 後 鐵 路 興 建 規 模 有 增 無 減 年, 美 國 發 現 加 州 金 礦 後, 更 掀 起 一 波 鐵 路 狂 熱, 不 因 南 北 戰 爭 期 間 絲 毫 停 滯 ; 年, 美 國 更 完 成 東 西 橫 貫 鐵 路 美 國 東 岸 水 運 網 的 地 位 可 能 也 相 當 672 Yen-ping Hao, The Commercial Revolution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 The Rise of Sino-Western Mercantile Capitalism, p ;may Fairbank, America s China Trade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Cambridge(Massachusetts) and London: Ha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6), p John Dodd, Formosa, The Scottish Geographical Magazine, 1895, p.570. 參 看 Lambrt van der Aalsvoort, 林 金 源 譯, 陳 國 棟 審 訂, 福 爾 摩 沙 見 聞 錄 風 中 之 葉 ( 臺 北 : 經 典 雜 誌,2002 年 ), 頁 日 治 時 期, 中 西 牛 郎 在 其 著 述 中 曾 道 : 先 是 英 人 贊 達 ( 註 : 杜 德 John Dodd 的 譯 音 ) 者, 視 台 茶 有 奇 貨 可 居, 躬 來 於 此, 有 所 調 查 復 以 安 溪 茶 種 移 植 之, 又 貸 農 夫 以 資 本, 而 獎 勵 栽 茶 又 明 年, 以 其 所 製, 售 之 廈 門, 則 利 市 三 倍 乃 設 工 場 於 艋 舺, 從 事 炒 製, 此 為 臺 灣 製 茶 之 始 佐 贊 達 者 乃 李 公, 公 嘗 云 : 淡 水 產 茶 考 其 出 產 之 始, 只 僅 數 百 餘 擔 而 已 當 日 土 人 不 諳 炒 製 之 法, 以 此 幾 乎 中 廢 適 余 貿 易 北 部, 見 其 地 質 堪 植 佳 茗, 乃 苦 口 勸 土 人 ( 註 : 指 當 地 人, 非 今 日 意 義 之 土 著 ), 使 其 栽 植 李 明 輝 黃 俊 傑 黎 漢 基 合 編, 李 春 生 著 作 集 附 冊,( 台 北 : 南 天 書 局,2004), 頁 領 導 美 國 南 方 聯 軍 的 李 將 軍 於 4 月 9 日 率 維 吉 尼 亞 軍 向 北 方 軍 投 降 後, 路 易 西 安 納 州 軍 與 德 克 薩 斯 州 的 加 爾 維 斯 頓 港 軍 團 陸 續 於 5 月 26 日 與 6 月 12 日 投 降, 結 束 了 美 國 南 北 戰 爭 參 看 陳 靜 瑜, 美 國 史,( 臺 北 : 三 民 出 版 社,2010 年 ), 頁 John M. Blum, Edmund S. Morgan, Willie Lee Rose, &c, The National Experience: A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Connecticut, Edited in New Haven, third edition, 1973, p John M. Blum, Edmund S. Morgan, Willie Lee Rose, &c, The National Experience: A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p John M. Blum, Edmund S. Morgan, Willie Lee Rose, &c, The National Experience: A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p , ; 林 立 樹, 美 國 通 史 ( 臺 北 : 五 南 出 版 社,2003 年 ), 頁
147 重 要, 邁 阿 密 密 西 西 比 河 流 域 與 北 美 五 大 湖 區 間 的 運 河 網, 便 利 了 美 國 東 岸 一 帶 的 交 通, 也 帶 動 商 業 城 鎮 的 成 長 679 以 上 發 展, 使 美 國 國 內 交 通 更 為 方 便 快 速, 有 助 運 輸 成 本 下 降, 更 有 利 臺 茶 在 美 國 市 場 的 拓 展 680 最 重 要 者, 美 國 自 開 國 以 來, 需 茶 甚 殷, 內 戰 結 束 後, 需 求 有 增 無 減 綜 合 以 上 諸 因, 美 國 成 為 當 世 最 大 的 茶 葉 需 求 國 如 此 局 勢 必 然 有 利 世 界 茶 市 場 的 擴 張, 有 先 見 之 明 的 茶 商 莫 不 摩 拳 擦 掌, 積 極 爭 取 這 塊 市 場 大 餅 我 們 無 法 知 道 杜 德 有 完 全 掌 握 世 界 茶 市 場 的 動 向, 但 可 以 肯 定 的 是, 杜 德 於 1865 年 7 月 以 後 發 現 了 淡 水 茶 葉, 確 認 其 商 機 無 窮, 並 從 其 首 次 試 銷 臺 茶 至 澳 門 的 經 驗 中 證 實 其 判 斷 無 誤 因 此, 他 當 機 立 斷, 貸 資 於 農, 鼓 勵 種 茶, 外 銷 世 界, 從 此 開 啟 杜 德 在 淡 水 經 營 茶 葉 的 事 業 設 立 精 製 茶 廠, 建 立 自 有 茶 業 產 銷 鏈 臺 灣 茶 葉 之 烘 焙 包 裝 原 不 在 臺 灣 本 地, 而 是 採 茶 粗 製 後 送 往 對 岸 的 廈 門 等 處 加 工 焙 茶 精 製, 包 裝 外 銷, 加 工 出 口 的 支 配 權 與 財 富 所 得 之 相 當 部 分 流 入 對 岸 各 口 大 陸 茶 商 與 茶 工 那 裡, 不 足 支 應 臺 灣 茶 業 的 大 力 發 展 於 是 杜 德 從 1867 年 創 立 公 司 開 始, 便 積 極 建 立 完 整 的 北 臺 茶 葉 精 製 出 口 鏈, 集 資 設 立 艋 舺 茶 廠 ( 後 來 遷 至 大 稻 埕 ), 做 焙 茶 挑 選 包 裝 之 工 作, 取 代 原 先 廈 門 的 茶 葉 加 工 出 口, 結 果 非 常 成 功, 杜 德 經 營 下 的 淡 水 茶 葉 精 製 出 口 開 始 剝 奪 原 本 屬 於 廈 門 福 州 之 茶 葉 精 製 出 口 地 位 美 國 記 者 Davidson 對 此 曾 著 述 道 : 杜 德 運 一 批 茶 葉 去 澳 門, 售 價 甚 高 他 滿 懷 希 望 開 始 烘 茶 於 艋 舺 1867 年 前, 未 烘 焙 的 茶 葉 裝 在 竹 籃 中 運 往 廈 門 去 烘, 682 然 而 1868 年 後, 出 口 的 茶 葉 都 是 自 己 烘 焙 好 後 運 往 外 國 679 John M. Blum, Edmund S. Morgan, Willie Lee Rose, &c, The National Experience: A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p John M. Blum, Edmund S. Morgan, Willie Lee Rose, &c, The National Experience: A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p. 418.; 林 立 樹, 美 國 通 史 ( 臺 北 : 五 南 出 版 社,2003 年 ), 頁 John Dodd, Formosa, The Scottish Geographical Magazine,1895, p Davidson 此 段 有 誤, 應 是 僅 作 粗 烘, 未 予 精 製 之 臺 灣 茶 葉 送 廈 門 精 製 133
148 廈 門 及 福 州 商 人 起 先 不 把 臺 灣 當 成 競 爭 對 手, 竟 然 被 迫 承 認 臺 灣 茶 葉 生 意 之 急 速 增 加 683 杜 德 在 蘇 格 蘭 地 理 學 會 發 表 的 文 章 福 爾 摩 沙, 也 談 到 當 時 在 艋 舺 與 大 稻 埕 經 營 茶 葉 生 產 加 工 的 情 形 : 我 先 在 艋 舺 從 事 小 規 模 經 營, 隨 後 在 大 稻 埕 擴 大 生 產 茶 葉 出 口 量 逐 年 增 加 廈 門 與 福 州 商 人 起 初 不 樂 意 淡 水 成 為 茶 葉 港, 然 而 不 久 之 後, 他 們 也 開 始 買 賣 福 爾 摩 沙 茶 葉 684 總 之, 杜 德 將 茶 葉 生 產 與 銷 售 的 完 整 產 銷 鏈 掌 握 在 手 後, 其 成 功 已 是 指 日 可 待 5. 引 入 勤 勞 廉 價 的 大 陸 勞 工 茶 葉 師 傅 杜 德 大 約 從 創 立 公 司 (1867 年 7 月 1 日 ) 後 至 1868 年, 開 始 從 大 陸 招 徠 茶 工 特 別 是 廈 門 與 福 州 一 帶 的 茶 工, 勤 奮 工 資 低 廉 技 術 純 熟, 有 助 於 臺 茶 生 產 成 本 降 低, 並 增 加 供 貨 量 結 果 出 乎 意 料 的 好, 臺 灣 茶 葉 的 品 質 與 價 格 皆 超 越 同 期 的 福 州 與 廈 門 茶 行 1870 年 3 月 8 日, 杜 德 致 函 怡 和 道 : 我 從 福 州 帶 來 一 些 瞭 解 如 何 製 造 香 味 四 溢 之 茶 的 人 我 將 會 立 即 讓 他 們 上 工 製 茶 年 5 月 20 日, 杜 德 又 道 : 茶 的 樣 品 送 到 其 他 人 手 中 品 驗, 立 刻 就 有 了 訂 單, 結 果 我 從 大 陸 招 徠 工 人 支 援 包 裝 與 焙 茶 的 工 作, 而 每 一 年 我 的 生 意 都 在 增 加, 我 們 有 大 量 的 商 品 在 手 上, 每 天 都 在 增 加 貨 量 686 當 時 的 美 國 博 物 學 家 史 蒂 瑞 談 到 臺 灣 北 部 茶 業 發 展 時, 也 談 到 福 爾 摩 沙 茶 葉 的 開 始 時 品 質 並 不 好, 但 是 後 683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reprinted by Ch eng-wen publishing company, Taipei, p John Dodd, Formosa, The Scottish Geographical Magazine,1895, p John Dodd to J.M. & Co. s Private Letter, March 8, 1870.; George Williams Carrington, Foreigners in Formosa, (San Francisco: Chinese Material Center, Inc., 1978), p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149 來 從 廈 門 引 進 一 些 技 術 人 員, 現 在 福 爾 摩 沙 的 茶 葉 品 質 已 經 優 於 廈 門 的 茶 葉 了 687 後 來, 美 國 記 者 Davidson 追 述 這 段 歷 史 時 亦 道 : 杜 德 1868 年 後, 則 由 廈 門 及 福 州 帶 來 熟 練 工 人, 688 另 外, 杜 德 還 請 來 廈 門 一 帶 的 茶 葉 師 傅, 從 事 臺 茶 的 生 產 加 工, 讓 臺 灣 製 茶 技 術 更 純 熟 史 蒂 瑞 對 此 曾 道 : 本 地 的 茶 葉 貿 易, 幾 乎 可 說 是 由 外 商 一 手 推 動 的 他 們 從 廈 門 茶 區 引 入 製 茶 的 師 傅, 用 這 些 師 傅 來 烘 焙 與 製 作 本 地 茶 農 生 產 的 茶 菁 689 總 之, 引 入 大 陸 勞 工 與 茶 葉 師 傅 也 是 杜 德 經 營 臺 茶 成 功 很 重 要 的 原 因 690 ( 四 ) 甸 特 與 怡 和 對 杜 德 茶 業 經 營 之 先 後 支 持 如 前 所 述, 杜 德 之 建 立 北 臺 茶 葉 收 購 制 度, 乃 其 經 營 北 臺 茶 業 成 功 很 重 要 的 原 因 之 一 但 是, 若 無 甸 特 與 怡 和 對 其 臺 茶 事 業 的 先 後 支 持, 杜 德 欲 建 立 興 盛 的 北 臺 茶 業, 恐 非 易 事 杜 德 最 初 於 1865 年 經 營 淡 水 茶 業 時, 沒 有 雄 厚 的 資 本, 不 可 能 單 靠 自 己 貸 資 於 農, 廣 事 種 茶, 勢 需 有 力 的 資 金 供 應 者 為 援, 方 能 成 功 杜 德 既 然 與 甸 特 關 係 深 厚, 又 為 甸 特 駐 淡 水 的 代 理 商, 且 甸 特 又 在 大 陸 建 立 起 內 地 茶 葉 收 購 制 度, 經 驗 豐 富, 故 而 甸 特 極 可 能 是 杜 德 有 力 的 資 金 提 供 者 甸 特 洋 行 於 1867 年 面 臨 倒 閉 危 機, 逼 使 杜 德 投 靠 怡 和 集 團 後, 怡 和 概 成 為 杜 德 經 營 北 臺 茶 業 最 有 力 的 資 金 供 應 者 杜 德 既 然 要 繼 續 擴 大 臺 茶 貿 易, 如 茶 葉 種 植 面 積 的 擴 大 精 製 茶 廠 的 建 立 茶 工 與 茶 業 師 傅 的 廣 聘 等, 勢 需 更 多 資 金 687 史 蒂 瑞, 福 爾 摩 沙 及 其 住 民, 頁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史 蒂 瑞, 福 爾 摩 沙 及 其 住 民, 頁 據 後 來 美 國 記 者 Davidson 與 法 國 調 查 員 Reginald Kann 關 於 臺 灣 的 報 告, 外 商 雇 用 茶 工, 是 男 女 小 孩 不 拘 的 對 此,Reginald Kann 報 告 道 : 採 茶 時 由 婦 女 和 兒 童 在 各 茶 樹 行 間 穿 梭, 把 每 顆 茶 樹 的 葉 子 摘 下 來, 然 後 丟 到 背 簍 或 柳 條 籃 子 裡 面 這 些 工 人 每 日 工 作 11 小 時, 按 照 動 作 的 快 慢, 可 賺 9 厘 至 15 厘, 他 們 大 部 分 不 是 本 地 人, 而 是 每 年 四 五 月 到 十 月, 茶 葉 收 穫 季 節 期 間, 渡 海 過 來, 住 在 首 府 郊 區 的 中 國 婦 女 690 我 們 不 確 定 杜 德 雇 用 茶 工 是 否 男 女 小 孩 不 拘, 但 可 能 性 頗 高 見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385;reginald Kann 著, 鄭 順 德 譯, 福 爾 摩 沙 考 察 報 告, 頁
150 以 當 時 環 境 言, 怡 和 不 僅 是 中 國 內 地 茶 葉 收 購 制 度 的 創 始 者 之 一, 熟 悉 茶 葉 收 購 的 經 營, 691 也 是 杜 德 最 有 力 的 資 金 供 應 者 因 此, 杜 德 與 怡 和 建 立 臺 茶 經 營 的 借 貸 關 係 是 極 有 可 能 的, 這 由 杜 德 從 1867 年 至 1870 年 間 對 怡 和 積 欠 的 相 當 債 務 可 見 端 倪 ( 五 ) 與 大 稻 埕 當 地 人 合 作, 促 進 大 稻 埕 茶 業 之 發 展 如 上 所 述, 杜 德 退 出 艋 舺 貿 易 後, 選 擇 了 當 時 尚 為 新 開 發 區, 方 興 未 艾 的 小 村 鎮 大 稻 埕 為 新 發 展 據 點 事 實 證 明 這 是 明 智 的 選 擇, 大 稻 埕 沒 有 像 艋 舺 那 麼 複 雜 的 官 商 環 境, 其 居 民 與 杜 德 之 間 也 沒 有 任 何 利 益 衝 突, 相 反 地, 杜 德 的 製 茶 事 業 還 為 當 地 窮 困 的 居 民 帶 來 大 量 就 業 與 致 富 的 機 會, 也 讓 大 稻 埕 的 經 濟 開 始 快 速 繁 榮, 生 活 水 準 急 升 美 國 博 物 學 家 史 蒂 瑞 於 年 以 後, 談 到 當 地 居 民 對 杜 德 的 看 法 時, 說 道 : 杜 德 先 生 對 於 島 上 商 業 的 發 展 付 出 許 多 努 力, 其 中 投 注 最 多 心 力 的, 就 是 茶 葉 的 種 植 與 製 作 他 初 來 福 爾 摩 沙 時, 受 到 漢 人 的 強 烈 敵 視, 他 們 好 幾 次 都 要 圍 攻 他 但 他 靠 著 無 比 的 勇 氣 來 捍 衛 自 己, 因 而 能 夠 在 漢 人 地 盤 上 立 足, 並 得 到 漢 人 的 普 遍 尊 敬 692 史 蒂 瑞 顯 然 不 知 道 杜 德 由 艋 舺 遷 移 大 稻 埕 的 轉 折, 艋 舺 商 民 對 杜 德 的 敵 視 其 實 無 變, 大 稻 埕 居 民 因 杜 德 經 營 之 茶 業 受 益 甚 深, 因 而 普 遍 尊 敬 他, 也 是 事 實 ( 六 ) 杜 德 自 福 建 安 溪 移 植 之 優 良 茶 種 於 1869 年 開 始 收 成 一 般 臺 茶 從 種 植 到 收 成, 大 約 要 經 過 三 至 四 年 693 杜 德 開 始 經 營 淡 水 茶 業 691 Yen-ping Hao, The Commercial Revolution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 The Rise of Sino-Western Mercantile Capitalism, p ;may Fairbank, America s China Trade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Cambridge(Massachusetts) and London: Ha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6), p 史 蒂 瑞, 福 爾 摩 沙 及 其 住 民, 頁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381 參 看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136
151 後, 於 1865 至 1866 年 間 自 福 建 安 溪 引 入 優 良 的 茶 種 枝 條, 在 臺 灣 丘 陵 地 上 廣 事 種 植 約 經 三 至 四 年, 進 入 這 些 新 茶 種 收 成 的 季 節, 差 不 多 是 在 1868 至 1869 年 間, 正 是 杜 德 船 運 臺 茶 直 銷 紐 約, 並 廣 受 好 評 的 年 份 本 文 推 測, 杜 德 於 1869 年 運 銷 紐 約 的 臺 茶, 很 可 能 就 是 他 於 1865 至 1866 年 移 植 來 臺 的 福 建 安 溪 茶 除 此 之 外, 茶 的 花 用 消 費 率 大, 再 生 產 性 強, 可 擴 大 種 植, 使 臺 茶 市 場 得 以 持 續 擴 張, 也 是 杜 德 經 營 臺 茶 成 功 的 重 要 原 因 承 上 述 諸 因 素, 杜 德 有 了 天 時 地 利 人 和 的 優 勢 條 件, 加 上 他 本 人 獨 具 的 經 營 眼 光, 乃 成 就 寶 順 洋 行 於 北 臺 茶 葉 貿 易 的 首 席 地 位 二 北 臺 茶 業 之 勃 興 : 大 稻 埕 茶 街 之 奠 基 與 臺 北 之 開 始 崛 起 杜 德 在 大 稻 埕 經 營 北 臺 茶 業 之 成 功, 對 未 來 臺 北 之 發 展 有 重 大 影 響, 茲 舉 數 點 如 下 : ( 一 ) 華 洋 商 人 競 相 來 淡 水 設 行 買 茶 由 於 杜 德 經 營 臺 茶 成 功, 廈 門 眾 華 洋 商 人 開 始 眼 紅, 紛 紛 來 大 稻 埕 設 行 買 茶, 欲 圖 從 中 分 羹 694 結 果,1870 年 5 月 23 日, 有 三 家 洋 行, 怡 記 德 記 與 水 陸 洋 行 登 陸 淡 水 設 行 買 茶 其 後 還 有 更 多 洋 行 陸 續 來 到, 如 1872 年 時, 在 艋 舺 經 營 茶 業, 卻 遭 當 地 商 民 驅 逐 的 和 記 洋 行 (Boyd & Co.), 也 踏 入 大 稻 埕 設 行 買 茶 ; 695 於 是 開 始 有 大 稻 埕 五 大 洋 行 之 說 696 怡 和 洋 行 後 來 似 乎 也 在 大 稻 埕 設 行 買 茶, 但 確 切 時 間 尚 待 日 後 進 一 步 研 究 廈 門 華 商 也 不 甘 示 弱, 在 杜 德 於 1869 年 成 功 打 響 臺 灣 烏 龍 茶 的 名 號 於 美 國 之 研 究 ( 臺 北 : 師 範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專 刊,1984 年 ), 頁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 參 看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 臺 北 : 師 範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專 刊,1984 年 ), 頁 五 大 洋 行 之 說 : 即 寶 順 怡 記 德 記 水 陸 和 記 五 家 經 營 臺 茶 貿 易 的 洋 行, 此 說 起 源 不 明, 但 至 少 是 在 1872 年 和 記 洋 行 來 大 稻 埕 設 行 後 才 有 此 稱 見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152 後, 697 開 始 積 極 介 入 臺 茶 貿 易 例 如 1870 年 5 月 20 日, 杜 德 即 函 稱 其 他 的 廈 門 華 洋 商 行 日 日 引 頸 期 盼, 亟 欲 來 臺 設 行 買 茶, 如 前 所 述 698 總 之, 杜 德 經 營 北 臺 茶 業 的 成 功, 吸 引 眾 多 華 洋 商 人 競 相 至 淡 水 設 行 買 茶, 創 造 了 臺 茶 出 口 之 盛 況, 臺 茶 因 此 逐 漸 在 日 後 躍 居 清 季 臺 灣 最 重 要 的 出 口 貨 ( 二 )1870 年 代 臺 茶 產 銷 體 系 雛 形 的 出 現 與 大 稻 埕 茶 街 之 奠 基 清 代 大 稻 埕 之 臺 茶 產 銷 體 系, 大 約 在 1870 年 代 開 始 形 成, 其 貸 款 關 係 上, 可 簡 化 為 列 公 式 : 匯 豐 銀 行 洋 行 媽 振 館 茶 館 699 此 模 式 之 雛 形, 應 源 自 杜 德 建 立 的 北 臺 茶 葉 收 購 體 系, 而 後 者 又 源 自 甸 特 怡 和 等 洋 行 建 立 的 內 地 茶 葉 收 購 體 系, 700 如 前 章 所 述 因 此, 杜 德 可 說 是 創 立 大 稻 埕 臺 茶 產 銷 體 系 的 鼻 祖 由 於 杜 德 北 臺 茶 業 的 成 功, 吸 引 眾 洋 行 來 大 稻 埕 設 行 買 茶, 並 由 淡 水 的 山 區 茶 農 中 間 商 人 與 精 製 茶 廠 之 間, 發 展 出 複 雜 綿 密 的 臺 茶 產 銷 網 絡, 為 日 後 著 名 的 大 稻 埕 茶 街 之 形 成 奠 立 深 厚 的 根 基 701 ( 三 ) 增 加 大 量 就 業 致 富 的 機 會, 供 養 快 速 增 長 的 臺 灣 人 口 臺 灣 人 口 自 清 代 初 期 即 快 速 成 長, 主 要 來 自 大 陸 移 民 之 渡 臺 至 清 季, 不 論 697 China, Imperial Martine Custom, Annual Trade Reports and the Trade Returns of the Various Treaty Ports, ( 簡 稱 海 關 報 告 ),1869 年, 淡 水 參 看 陳 慈 玉, 台 北 縣 茶 業 發 展 史 ( 臺 北 : 稻 香 出 版 社,2004 年 ), 頁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臺 茶 之 從 業 者 與 買 賣 關 係 大 抵 為 : 茶 農 採 收 的 茶 葉 或 自 行 粗 製, 或 賣 給 做 茶 ( 製 茶 者 ) 加 工, 做 茶 自 己 也 種 茶 茶 農 做 茶 製 成 之 茶 賣 大 稻 埕 茶 販 茶 販 買 茶 後, 劣 茶 賣 茶 棧 內 銷, 優 者 賣 洋 行 茶 館 及 媽 振 館 再 製 烏 龍 茶 茶 館 通 稱 番 莊, 媽 振 館 則 為 廈 門 洋 行 買 辦 設 在 臺 灣 之 茶 葉 金 融 機 構, 兼 營 茶 葉 加 工 番 莊 製 茶 後, 賣 本 地 洋 行 或 廈 門 洋 行, 或 因 向 媽 振 館 借 錢, 押 售 給 媽 振 館, 媽 振 館 再 賣 廈 門 洋 行 參 看 林 滿 紅, 清 代 臺 灣 之 茶 糖 樟 腦 業 與 臺 灣 之 社 會 經 濟 變 遷 ( ) ( 台 北 : 聯 經 出 版 社,1997 年 ), 頁 ; 海 關 報 告, 淡 水 部 分, 1878,p.121;1877,pp ; 臨 時 臺 灣 舊 慣 調 查 會, 舊 慣 答 問 錄, 臺 灣 慣 習 記 事 700 Yen-ping Hao, The Commercial Revolution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 The Rise of Sino-Western Mercantile Capitalism, p ;robert Gardella, Harvesting Mountains: Fujian and the China Tea Trade, , p.55-56;robert Gardella, The Boom Years of the Fukien Tea Trade, , (edited by John King Fairbank, America s China Trade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Cambridge / Massachusetts and Lond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 p 大 稻 埕 茶 街 :1870 年 後 逐 漸 在 大 稻 埕 誕 生, 大 約 位 於 今 日 環 河 北 路 貴 德 街 一 帶, 當 時 洋 行 林 立, 中 西 合 璧 的 洋 樓 建 築 櫛 比 鱗 次, 形 成 極 具 特 色 的 茶 街 參 看 池 宗 憲, 貴 德 街 史 ( 臺 北 市 文 獻 委 員 會,2003 年 ), 頁
153 自 然 成 長 或 移 民 因 素, 臺 灣 人 口 有 增 無 減, 帶 來 莫 大 的 就 業 壓 力 但 杜 德 對 臺 茶 之 經 營, 提 供 解 決 此 項 難 題 的 重 要 契 機, 其 在 大 稻 埕 招 工 製 茶 的 成 功 經 驗, 證 明 臺 茶 貿 易 有 助 解 決 臺 灣 的 就 業 問 題 與 人 口 壓 力, 並 促 進 經 濟 發 展 1872 年 的 申 報 道 淡 水 一 帶 : 人 心 慕 業 茶 之 利, 今 該 境 生 理 漸 廣 於 前, 實 由 此 巨 宗 之 所 致 也 702 可 知 杜 德 帶 來 的 淡 水 茶 業 滋 養 人 口 甚 廣, 杜 德 因 而 能 夠 在 漢 人 地 盤 上 立 足, 並 得 到 漢 人 的 普 遍 尊 敬 703 ( 四 ) 奠 立 大 稻 埕 的 興 起 與 臺 灣 政 經 文 化 中 心 北 移 之 基 礎 臺 茶 貿 易 以 大 稻 埕 為 中 心 蓬 勃 發 展, 開 始 為 臺 北 日 後 的 崛 起 鋪 路 林 滿 紅 的 研 究 認 為, 臺 灣 政 經 中 心 之 北 移, 與 臺 茶 貿 易 大 有 關 係 704 而 本 文 研 究 認 為,1870 年 5 月 23 日, 怡 記 德 記 與 水 陸 三 家 洋 行 前 來 淡 水 設 行 買 茶, 705 除 代 表 臺 茶 貿 易 競 爭 時 代 的 來 臨, 也 可 算 作 臺 北 開 始 崛 起 之 象 徵 日 和 預 兆 同 時, 由 於 大 稻 埕 對 眾 洋 行 之 接 納, 乃 在 日 後 逐 漸 成 為 中 西 文 化 匯 集 之 處, 對 於 臺 北 日 後 的 文 化 發 展 亦 有 正 面 影 響, 706 創 造 臺 灣 政 經 中 心 北 移 的 有 利 條 件 由 於 各 洋 行 大 致 設 於 1870 年 後, 且 本 文 受 限 篇 幅 與 史 料 研 讀 進 度, 僅 能 處 理 至 1870 年, 因 此 相 關 詳 情 尚 待 日 後 進 一 步 研 究 小 結 : 杜 德 放 棄 艋 舺, 轉 移 大 稻 埕 經 營 的 這 段 歷 史, 對 於 大 稻 埕 本 身 的 意 義 至 關 重 要, 因 為 這 是 大 稻 埕 快 速 崛 起 之 始 不 同 於 其 在 官 商 環 境 複 雜 的 艋 舺 遭 遇 的 負 面 對 待, 杜 德 廣 受 大 稻 埕 居 民 歡 迎, 因 為 他 帶 來 的 臺 茶 產 銷 體 系, 與 當 地 居 民 的 利 益 毫 無 衝 突, 反 為 窮 困 的 居 民 帶 來 大 量 就 業 致 富 的 機 會 加 上 大 稻 埕 之 河 港 位 置 702 臺 銀 編, 清 季 申 報 臺 灣 紀 事 輯 錄 ( 一 ), 頁 8-9 參 看 蔡 承 豪, 從 染 料 到 染 坊 17 至 19 世 紀 臺 灣 的 藍 靛 業, 頁 史 蒂 瑞, 福 爾 摩 沙 及 其 住 民, 頁 參 看 林 滿 紅, 清 代 臺 灣 之 茶 糖 樟 腦 業 與 臺 灣 之 社 會 經 濟 變 遷 ( ), 頁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3,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參 看 池 宗 憲, 貴 德 街 史 ( 臺 北 市 文 獻 委 員 會,2003 年 ), 頁
154 優 越, 杜 德 在 大 稻 埕 的 社 會 根 基 就 此 穩 固 杜 德 於 1865 至 1866 年 間 新 植 來 臺 的 福 建 茶 種 約 在 1868 至 1869 年 收 成, 而 就 在 1869 年, 杜 德 以 兩 艘 臺 茶 船 運 直 銷 紐 約, 結 果 聲 名 大 噪, 銷 路 長 紅, 從 此 開 創 福 爾 摩 沙 茶 的 黃 金 時 代 此 後, 其 臺 茶 事 業 引 起 華 洋 商 人 的 高 度 關 注, 欲 圖 從 中 分 羹, 使 杜 德 感 受 到 愈 來 愈 強 的 競 爭 壓 力, 因 此, 杜 德 興 起 獨 佔 北 臺 茶 葉 貿 易 的 企 圖 杜 德 在 1870 年 2 月 間 親 赴 怡 和 的 香 港 總 行, 與 怡 和 密 議, 共 同 獨 佔 北 臺 茶 葉 與 鴉 片 的 貿 易, 排 除 其 他 的 華 洋 競 爭 者, 然 因 其 計 畫 不 符 怡 和 總 體 貿 易 利 益, 大 局 亦 非 其 能 控 制, 最 終 功 敗 垂 成 1870 年 5 月 23 日, 杜 德 的 臺 茶 競 爭 對 手 德 記 洋 行 水 陸 洋 行 怡 記 洋 行 預 定 前 來 淡 水 設 行 買 茶, 杜 德 自 1865 年 以 來 壟 斷 北 臺 淡 水 茶 業 的 局 面 遂 告 結 束, 正 式 進 入 北 臺 茶 業 貿 易 的 爭 霸 時 代 然 不 可 否 認 地, 杜 德 已 經 成 功 地 靠 經 營 臺 茶 創 造 一 項 杜 德 奇 蹟 其 成 功 因 素, 除 天 時 地 利 之 配 合, 最 主 要 還 在 於 杜 德 本 人 卓 越 的 商 業 頭 腦, 才 能 在 日 趨 艱 險 的 世 界 貿 易 棋 局 中 嶄 露 頭 角, 興 旺 發 達, 免 除 多 數 小 洋 行 易 遭 淘 汰 的 命 運 杜 德 移 駐 大 稻 埕 經 營 的 影 響 十 分 深 遠, 有 些 當 時 還 看 不 出 來, 在 日 後 均 得 見 之 歸 納 其 有 五 點 :( 一 ) 華 洋 商 人 競 相 來 淡 水 設 行 買 茶 ( 二 )1870 年 代 臺 茶 產 銷 體 系 雛 形 的 出 現 與 大 稻 埕 茶 街 之 奠 基 ( 三 ) 增 加 大 量 就 業 致 富 的 機 會, 供 養 快 速 增 長 的 臺 灣 人 口 ( 四 ) 奠 立 大 稻 埕 的 興 盛 與 臺 灣 政 經 文 化 中 心 北 移 之 基 礎 也 就 是 說, 杜 德 不 僅 在 經 濟 領 域 方 面 為 北 臺 的 商 業 生 態 帶 來 重 大 改 變, 在 政 治 與 文 化 領 域 方 面, 也 同 樣 影 響 深 遠 另 一 方 面, 1870 年 5 月 23 日, 怡 記 德 記 與 水 陸 洋 行 登 陸 淡 水 經 營 臺 茶, 與 更 多 對 岸 華 洋 商 人 欲 來 經 營 臺 茶 的 盛 況, 除 代 表 臺 茶 貿 易 競 爭 時 代 的 來 臨, 也 可 說 是 為 大 稻 埕 日 後 之 繁 榮 與 北 臺 灣 之 崛 起 發 了 先 聲, 可 視 為 臺 北 開 始 崛 起 的 象 徵 日 和 預 兆 140
155 第 五 章 寶 順 洋 行 早 期 的 貿 易 發 展 ( ) 儘 管 杜 德 寶 順 洋 行 的 經 商 歷 史 對 清 代 北 臺 之 發 展 十 分 重 要, 然 過 去 對 其 研 究 僅 知 片 段 本 章 試 圖 藉 由 杜 德 致 函 怡 和 的 商 業 文 書, 得 知 其 經 營 商 品 之 價 格 市 場 行 情 買 賣 收 支 進 出 口 量 前 景 預 測 當 地 的 政 經 分 析 等, 以 此 重 建 杜 德 這 一 段 鮮 為 人 知 的 經 商 歷 史 同 時, 臺 灣 當 地 以 鴉 片 貿 易 為 核 心 的 物 物 交 換 體 系, 對 於 杜 德 在 臺 灣 的 貿 易 造 成 相 當 不 小 的 影 響, 也 頗 值 得 注 意 另 外, 由 杜 德 致 函 怡 和 的 商 業 文 書, 我 們 得 知 杜 德 於 1867 年 加 入 怡 和 集 團 後 與 諸 洋 行 間 的 關 係, 特 別 是 其 中 牽 涉 了 複 雜 的 華 洋 商 人 競 合 問 題, 值 得 我 們 對 此 深 入 討 論 第 一 節 寶 順 洋 行 經 營 的 商 品 英 商 杜 德 在 淡 水 經 商, 可 能 始 自 1860 年 替 甸 特 洋 行 做 臺 灣 沿 岸 運 腦 貿 易 時 期 707 因 此, 欲 討 論 杜 德 在 淡 水 經 商 的 歷 史, 似 應 從 此 時 點 算 起 然 而, 有 關 杜 德 於 1867 年 加 入 怡 和 集 團 前 的 這 段 歷 史 卻 付 之 闕 如, 主 因 是 甸 特 洋 行 於 1867 年 倒 閉 後, 沒 有 留 下 多 少 資 料 供 後 人 研 究 故 而, 對 1867 年 前 杜 德 在 淡 水 的 貿 易 內 容, 僅 能 根 據 他 加 入 怡 和 集 團 後 留 下 來 的 商 業 文 書 粗 推 之, 無 法 直 接 斷 言 不 過, 可 合 理 推 測, 其 經 營 內 容 不 會 和 加 入 怡 和 後 有 何 差 別 原 因 是 杜 德 在 1867 年 加 入 怡 和 集 團 前, 乃 效 命 於 甸 特 集 團 麾 下, 而 甸 特 與 怡 和 兩 大 集 團 之 間 互 不 相 讓 的 商 業 競 爭, 使 二 者 的 經 營 內 容 商 業 策 略 甚 至 貿 易 地 點 幾 無 二 致, 甚 至 有 彼 此 抄 襲 之 嫌, 已 如 前 章 所 述 同 時, 原 屬 怡 和 集 團 的 美 利 士 洋 行, 從 1865 年 便 存 在, 亦 留 下 大 量 商 業 信 函, 經 商 內 容 與 原 屬 甸 特 系 統 的 杜 德 在 1867 年 的 經 商 內 容 極 其 相 似 因 此, 我 們 可 從 兩 方 面 推 知 杜 德 在 1867 年 前 經 商 內 容 : 一 是 1867 年 後 杜 德 服 務 於 怡 和 集 團 時 留 下 的 商 業 文 書 ; 一 是 1865 年 開 始 服 務 於 怡 和 707 Dodd & Co. to J.M. & Co., October 2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156 洋 行 的 美 利 士 留 下 的 商 業 文 書 二 者 應 可 稍 微 補 足 杜 德 於 年 的 歷 史 空 白 一 進 口 商 品 杜 德 進 口 之 商 品, 與 美 利 士 洋 行 無 異, 以 鴉 片 與 洋 布 為 大 宗 其 中, 鴉 片 是 最 引 人 注 目 的 商 品,1871 年 前, 在 淡 水 的 進 口 商 品 中 佔 90% 相 較 之 下, 洋 布 之 進 口 就 顯 得 黯 然 失 色 但 不 可 忽 視 的, 洋 布 進 口 儘 管 成 長 緩 慢, 卻 步 履 穩 健, 並 逐 漸 成 為 受 到 注 意 的 商 品,1870 年 間, 乃 至 有 華 商 開 始 介 入 洋 布 貿 易, 可 知 此 時 洋 布 已 逐 漸 打 入 台 灣 市 場, 成 為 臺 灣 社 會 接 受 的 外 國 商 品 之 一 ( 一 ) 鴉 片 鴉 片 是 清 季 臺 灣 開 港 以 來 獲 利 最 高 與 極 少 數 能 以 大 規 模 方 式 交 易 的 進 口 商 品 臺 灣 居 民 嗜 鴉 片 者 眾, 不 分 男 女 階 級, 且 其 市 場 隨 臺 灣 人 口 的 增 加 而 穩 定 成 長, 因 此 鴉 片 長 期 支 配 了 外 商 對 臺 貿 易 英 商 杜 德 的 進 出 口 貿 易, 每 逢 對 怡 和 報 告, 必 先 提 鴉 片 市 場, 少 有 例 外 中 國 鴉 片 的 歷 史 起 源 很 早, 最 早 用 為 止 痛 藥, 八 世 紀 的 中 國 藥 學 指 南 指 出, 鴉 片 在 此 之 前 已 被 穆 斯 林 商 人 從 西 方 帶 到 東 亞, 直 到 20 世 紀, 鴉 片 一 直 是 治 療 腹 瀉 中 醫 治 療 常 見 疾 病 和 男 子 陽 痿 的 的 外 方 藥, 708 中 國 人 稱 之 罌 粟 米 囊 阿 芙 蓉, 或 簡 稱 白 皮 709 為 享 受 而 吸 食 鴉 片 則 要 到 很 久 之 後 才 出 現 年 ( 萬 曆 廿 六 年 ), 荷 蘭 人 佔 領 爪 哇, 輸 入 鴉 片, 711 並 在 煙 草 中 混 合 少 量 鴉 片 與 砷 吸 食, 712 原 以 治 療 瘧 疾 與 熱 病 713 後 來, 據 說 有 爪 哇 華 僑 將 鴉 片 加 入 煙 草 混 吸, 714 並 依 708 卜 正 民 (Timothy Brook) 若 林 丈 等 編 著, 弘 俠 譯, 鴉 片 政 權 ( 安 徽 : 黃 山 書 社,2009 年 ), 頁 徐 中 約, 中 國 近 代 史 上 冊 ( 香 港 : 中 文 大 學 出 版 社,2005 年 ), 頁 卜 正 民 (Timothy Brook) 若 林 丈 等 編 著, 弘 俠 譯, 鴉 片 政 權, 頁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頁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上 ), 頁 13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上 ), 頁 13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頁
157 法 製 煙, 傳 及 漳 泉 臺 廈 等 地, 臺 灣 鴉 片 吸 食 之 風 遂 漸 盛 行 715 臺 灣 吸 食 鴉 片 之 風 特 盛, 原 因 諸 端, 如 治 病 成 癮 好 奇 習 性 解 悶 應 酬 風 化 場 所 染 癮 等, 716 此 外, 新 開 發 區 一 般 人 民 收 入 較 好, 有 力 購 買, 也 是 一 因 717 鴉 片 戰 爭 (1840 年 ) 後 至 臺 灣 開 港 (1860 年 ) 前, 來 華 洋 商 遽 增, 輸 臺 鴉 片 量 日 長 估 計 19 世 紀 中 葉, 吸 食 鴉 片 者 多 達 50 萬 人, 總 消 費 量 不 下 10 萬 斤 718 華 人 吸 食 鴉 片 中, 相 當 大 部 分 是 在 臺 灣 消 費 英 商 鴉 片 利 益 中, 不 下 一 千 萬 圓 的 鴉 片 是 臺 灣 人 消 費 自 1870 年 1895 年, 每 年 平 均 進 口 不 下 40 萬 斤 ; 719 除 1865 年 的 938 擔 與 1868 年 的 931 擔 外, 歷 年 都 是 1000 擔 以 上, 且 逐 年 增 加 720 至 1871 年 前, 鴉 片 佔 全 部 進 口 量 的 90% 以 上 721 杜 德 經 營 之 鴉 片, 絕 大 部 分 是 刺 班 土 (Benares) 722 初 有 新 刺 班 土 與 舊 刺 班 土 二 種 品 牌, 後 來 似 都 賣 新 刺 班 土 723 其 他 牌 子 不 見 銷 路, 唯 刺 班 土 缺 貨 價 格 昂 貴 時, 才 偶 爾 出 現 波 斯 鴉 片 (Persian) 與 白 皮 土 (Malwa) 724 鴉 片 獲 利 驚 人, 華 商 自 不 會 視 而 不 見, 但 1860 年 中 英 法 天 津 條 約 正 式 開 放 鴉 片 合 法 化 前, 礙 於 清 朝 官 方 限 制, 多 不 能 公 開 買 賣, 往 往 偷 渡 為 之 1860 年 後, 鴉 片 解 禁, 准 中 國 本 地 植 售 鴉 片, 乃 大 開 華 洋 商 人 經 營 臺 灣 鴉 片 貿 易 之 大 門, 華 商 因 而 於 1860 年 後 大 膽 介 入 臺 灣 的 鴉 片 貿 易 鴉 片 價 格 方 面, 寶 順 洋 行 獲 利 極 高, 售 價 卻 逐 年 下 滑 725 概 言 之 :1867 年 715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頁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上 ), 頁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上 ), 臺 灣 風 物,32 卷 4 期,1982 年, 頁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上 ), 頁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頁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頁 刺 斑 土 :Benares, 原 為 印 度 鴉 片 產 地 之 地 名, 所 產 鴉 片 冠 以 產 地 名 稱 又 名 大 土 叶 仔, 呈 現 黑 糊 泥 狀, 用 罌 粟 葉 包 裝 成 直 徑 六 至 七 寸 的 圓 球 狀, 通 常 做 成 球 狀, 每 個 重 約 三 臺 斤, 品 質 好, 香 味 佳 參 看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上 ), 頁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白 皮 土 : 亦 稱 白 土 與 小 土 725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上 ), 頁 13;Dodd & Co. to J.M. & Co.,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158 至 1868 年 的 鴉 片 售 價 在 每 箱 750 至 800 多 元 之 間 震 盪 ; 年 的 價 格 開 始 有 下 降 的 趨 勢, 至 1869 年 下 半 年 以 後, 鴉 片 價 格 多 有 介 於 600 元 至 700 元 間 者 727 鴉 片 價 逐 年 下 滑 的 原 因 多 端 可 確 定 者, 最 直 接 的 因 素 是 華 洋 鴉 片 商 之 競 爭 增 加 從 杜 德 早 期 的 信 函 觀 之, 華 人 鴉 片 商 一 開 始 就 是 令 人 頭 痛 的 對 手, 並 始 終 困 擾 著 杜 德 的 鴉 片 生 意 他 在 1867 年 5 月 15 日 曾 致 函 怡 和 道 : 鴉 片 存 貨 仍 然 很 多, 且 為 數 大 量 者 在 中 國 人 手 上, 美 利 士 洋 行 與 我 們 發 現 要 提 高 售 價 是 不 可 能 的 我 希 望 中 國 人 外 絕 於 市 場, 而 價 格 能 比 美 利 士 洋 行 上 回 以 銀 兩 計 價 的 賣 價 : 每 箱 730 元, 要 高 得 多 728 杜 德 直 言 : 如 果 鴉 片 落 入 當 地 人 (native) 手 上, 價 格 將 更 低 ; 729 同 時, 他 還 認 為 華 人 鴉 片 商 是 阻 撓 他 們 壟 斷 臺 灣 鴉 片 市 場 的 勁 敵, 如 其 於 1868 年 2 月 21 日 致 函 所 稱 : 您 將 會 見 到, 想 壟 斷 鴉 片 貿 易 是 何 等 困 難 的 事 情, 除 非 中 國 人 被 逐 出 市 場 同 時, 只 要 他 們 繼 續 存 在 於 市 場, 要 提 高 賣 價 是 不 可 能 的 730 華 人 鴉 片 商 的 削 價 競 爭 常 令 杜 德 苦 不 堪 言, 因 為 其 賣 價 總 比 洋 行 賣 價 低 20 元 左 右, 有 時 更 低, 使 杜 德 很 難 提 高 售 價 1868 年 8 月 22 日 杜 德 致 函 怡 和 道 : 想 要 維 持 鴉 片 的 高 賣 價 是 不 可 能 的 本 日 市 價 為 元, 中 國 人 的 售 價 已 經 到 712 元 731 承 上 諸 因, 鴉 片 獲 利 大 受 影 響, 逼 使 怡 和 要 求 杜 德 與 美 利 士 合 作, 訂 立 共 同 的 鴉 片 售 價, 避 免 彼 此 競 爭, 共 抗 華 商 的 削 價 攻 勢, 且 設 法 排 除 其 他 的 鴉 片 競 爭 者, 以 聯 合 壟 斷 鴉 片 市 場 732 這 些 華 人 鴉 片 商 究 竟 處 於 何 種 商 業 位 階? 從 杜 德 信 函 觀 之, 我 們 僅 能 大 略 推 726 Dodd & Co. to J.M. & Co.,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May 1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eptember 24,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February 21,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August 22,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159 估, 有 相 當 部 分 是 德 記 洋 行 與 1869 年 來 臺 的 水 陸 洋 行 之 華 人 代 理 商 ; 733 有 相 當 部 分 是 獨 立 的 華 人 鴉 片 商 與 華 人 的 鴉 片 零 售 商 734 另 外, 物 物 交 換 體 系 似 乎 也 是 導 致 鴉 片 價 格 下 降 的 重 要 原 因 之 一, 詳 情 後 敘 735 經 營 方 面, 寶 順 洋 行 從 怡 和 買 入 鴉 片 後, 其 批 發 鴉 片 時, 並 不 零 售, 零 售 商 為 本 地 華 商 批 發 方 式 有 付 現 與 賒 貸 二 種 據 黃 富 三 研 究, 同 為 怡 和 駐 淡 水 的 鄰 居 代 理 公 司 美 利 士 洋 行, 賒 貸 期 常 為 一 個 月, 並 推 測 零 售 商 通 常 買 進 一 個 月 的 售 貨 量, 售 完 貨 後 再 結 帳, 以 免 資 金 負 擔, 另 且 賒 貸 偶 有 特 別 短 期 者, 價 格 較 一 個 月 期 者 為 低 736 本 文 推 測 杜 德 賒 貸 狀 況 與 美 利 士 相 去 不 遠 由 於 杜 德 常 以 賒 貸 方 式 經 營 鴉 片, 導 致 對 於 怡 和 的 經 常 性 欠 債, 一 度 在 1870 年 給 杜 德 帶 來 麻 煩, 詳 情 後 敘 至 於 鴉 片 貿 易 做 為 當 時 世 界 上 最 大 的 國 際 毒 品 市 場, 對 臺 灣 居 民 在 身 心 健 康 經 濟 浪 費 與 社 會 方 面 之 傷 害, 前 人 論 述 極 多, 故 不 再 覆 論 ( 二 ) 洋 布 ( 英 國 製 的 印 度 棉 布 ) 比 照 前 三 項 商 品 的 突 出 獲 利, 洋 布 顯 得 不 那 麼 引 人 注 目 可 以 想 見, 洋 布 替 換 率 太 低, 消 費 市 場 很 難 快 速 擴 張, 且 洋 布 雖 然 美 觀, 耐 用 度 卻 遠 不 如 中 國 土 布, 不 符 為 數 最 多 的 臺 灣 基 層 農 工 之 基 本 需 求 因 此, 臺 灣 開 港 後, 洋 布 成 長 仍 然 有 限 雖 此, 隨 著 杜 德 臺 茶 貿 易 的 增 長, 臺 灣 北 部 居 民 漸 富, 似 也 漸 有 能 力 消 費 洋 布 這 項 奢 侈 品 了, 737 且 洋 布 不 像 樟 腦 與 茶 葉 般 具 有 高 度 的 商 品 時 效 性, 儘 管 經 常 性 的 供 過 於 求 售 價 趨 跌, 但 因 可 囤 積 存 久, 保 值 不 變, 終 究 能 銷 完 積 貨 733 Dodd & Co. to J.M. & Co., November, 2,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269.; Dodd & Co. to J.M. & Co., July 12, 1869.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參 看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 臺 北 : 師 範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專 刊,1984 年 ), 頁 Dodd & Co. to J.M. & Co.,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下 ), 頁 參 看 李 勁 樺, 土 洋 大 戰 : 清 代 開 港 後 臺 灣 的 紡 織 品 貿 易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臺 灣 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2011 年 ), 頁
160 於 是, 洋 布 漸 成 有 潛 力 的 新 興 市 場, 洋 布 售 量 悄 悄 上 揚, 逐 年 成 長 不 久, 精 明 的 華 商 也 瞭 解 到 這 一 點, 開 始 加 入 洋 布 貿 易 的 競 爭 行 列 從 淡 水 海 關 對 洋 布 棉 製 品 之 進 口 統 計, 我 們 能 看 出 淡 水 洋 布 進 口 穩 定 成 長 的 趨 勢 : 表 5-1: 棉 製 品 進 口 表 ( ) 年 份 進 口 量 ( 件 ) 增 加 量 ( 件 ) , ,281 1, ,297 9, ,030 7, ,149 9, ,621-1,528 ( 資 料 來 源 : 淡 水 海 關 報 告,1869 年 1 月 31 日, 頁 160; 淡 水 海 關 報 告,1873 年 10 月 1 日, 頁 157;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下 )( 臺 灣 風 物, 第 三 十 二 卷 第 四 期 (1983 年 3 月 ), 頁 34 ) 由 上 觀 之, 洋 布 市 場 於 年 呈 現 穩 定 成 長, 到 1870 年 則 稍 微 下 滑 這 是 可 理 解 的, 洋 布 畢 竟 非 同 茶 葉 與 樟 腦, 屬 時 效 性 很 長 的 日 用 品, 且 考 慮 到 臺 灣 基 層 民 眾 愛 用 大 陸 土 布 的 習 慣, 洋 布 不 可 能 有 快 速 成 長 的 市 場 因 此, 至 少 每 隔 一 段 時 間, 洋 布 會 因 市 場 飽 和 而 處 於 銷 售 的 低 潮 期 由 此 觀 之, 這 段 期 間 洋 布 售 量 的 成 長 已 算 相 當 快 了 杜 德 經 營 的 洋 布 貿 易, 最 常 見 而 銷 量 佳 者 為 灰 襯 布 料 (Grey Shirtings) 與 白 襯 布 料 (White Shirtings) 其 他 尚 有 土 耳 其 紅 布 料 (Turkey Red) 緋 紅 絲 絨 料 (Camlets Scarlet) 絨 布 (Lastings) 蘇 格 蘭 絨 布 料 (Long Ells) 西 班 牙 條 紋 146
161 布 料 (Spanish Stripes) 錦 繡 (Brocades) 等, 但 市 場 行 情 似 乎 遠 不 如 前 二 者 洋 布 當 中, 大 部 分 是 英 國 布 料, 土 耳 其 與 西 班 牙 布 料 雖 然 常 見, 但 各 只 有 一 種 738 偶 有 出 售 孟 買 棉 布 與 寧 波 棉 布, 但 極 罕 見 739 洋 布 的 價 格 方 面, 整 體 而 言, 呈 現 逐 年 下 滑 的 趨 勢 例 如 : 灰 襯 布 料 於 1867 年 價 格 尚 能 及 每 件 4.20 元, 740 至 1870 年 5 月 20 日 價 格 剩 3.2 元 而 已 ; 741 白 襯 布 料 於 1867 年 尚 能 達 4.60 元, 甚 至 5 元, 742 至 1870 年 竟 跌 價 至 3.20 元 743 土 耳 其 紅 布 於 1867 年 售 價 有 達 4.80 元 者, 年 跌 價 至 3.50 元, 甚 至 3.20 元, 年 4 月 22 日 還 曾 跌 破 3 元 746 其 它 洋 布 也 與 上 述 布 種 面 臨 同 樣 問 題 洋 布 價 格 逐 年 下 滑 的 原 因, 主 要 應 與 競 爭 者 日 增 與 供 過 於 求 有 關 隨 著 外 商 來 華 貿 易 者 與 日 俱 增, 洋 布 市 場 競 爭 也 逐 年 激 烈 除 因 前 述 布 匹 替 換 率 低, 臺 灣 民 眾 愛 用 中 國 土 布 的 因 素 一 直 存 在 外, 英 國 棉 織 業 的 工 業 化, 導 致 洋 布 產 量 急 增, 如 此 一 來, 必 然 造 成 洋 布 的 削 價 競 爭 價 格 下 滑 與 時 段 性 的 滯 銷 以 1869 年 2 月 21 日 為 例, 杜 德 向 怡 和 報 告 灰 襯 布 料 : 庫 存 甚 多,3.25 元 也 很 難 賣 出, 道 格 拉 斯 號 (Douglas) 運 來 的 新 貨 恐 會 更 拉 低 價 格 年 6 月 7 日, 杜 德 報 稱 已 跌 破 3 元 年 8 月 10 日, 怡 和 對 於 杜 德 議 定 的 灰 襯 布 料 價 並 不 滿 意, 認 為 這 與 他 們 在 香 港 的 估 價 差 太 多, 杜 德 回 函 解 釋 這 是 由 於 從 廈 門 來 的 灰 襯 布 料 存 貨 充 足, 因 此, 當 道 格 拉 斯 號 載 運 灰 襯 布 料 抵 達 時 跌 價 甚 多, 但 香 港 怡 和 總 行 方 面 並 不 知 道 這 種 狀 況, 杜 德 為 此 表 示 願 意 讓 怡 和 決 定 寶 順 該 賠 償 多 少 Dodd & Co. to J.M. & Co.,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年 底, 杜 德 出 售 過 寧 波 布 料, 計 其 : 孟 買 棉 布,18 19 元, 售 量 極 低 ; 寧 波 棉 布,21 22 元, 售 量 極 低, 此 後 似 乎 未 見 相 關 記 錄 見 Dodd & Co. to J.M. & Co., Nov 29, 1867.;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April, 22,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February, 21,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June, 7,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August, 1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162 1870 年 前, 洋 布 似 乎 都 是 洋 行 的 天 下, 但 1870 年 後, 這 種 情 況 發 生 轉 變, 華 商 開 始 介 入 洋 布 貿 易 杜 德 曾 於 1870 年 5 月 20 日 致 函 怡 和 : 灰 襯 布 料 方 面, 我 們 至 今 沒 有 為 您 的 帳 目 帶 來 任 何 收 入, 原 因 在 於 最 近 主 導 這 些 布 料 市 場 的 低 價 到 目 前 為 止, 有 些 時 候,3.20 元 是 被 接 受 的 賣 價 存 貨 的 進 貨 量 並 不 大, 但 是 零 售 商 已 經 獲 得 充 足 的 供 貨, 因 此, 我 們 至 少 有 一 個 月 的 時 間 沒 有 尋 求 更 高 的 賣 價 我 們 的 存 貨 仍 然 維 持 在 56 捆 我 們 很 遺 憾 地 沒 辦 法 以 上 述 的 價 格 出 售 這 批 貨,3.20 元 至 今 很 少 被 市 場 接 受, 中 國 人 ( 注 : 指 接 受 洋 行 代 理 業 務 的 華 商 ) 的 賣 價 的 確 低 至 3.10 元 750 對 杜 德 而 言, 華 商 介 入 洋 布 市 場, 並 施 展 其 擅 長 的 削 價 競 爭, 實 在 頗 令 人 頭 痛, 尤 其 是 在 市 場 需 求 少 存 貨 量 充 足, 導 致 售 價 低 迷 的 狀 況 下 為 然 不 過, 我 們 可 從 中 發 現 另 一 層 意 義 : 洋 布 成 為 華 商 關 注 的 商 品, 表 示 洋 布 市 場 之 發 展 已 達 到 一 定 規 模, 因 此 1870 年 或 可 視 為 洋 布 打 入 北 臺 市 場 的 里 程 碑 惟 華 商 介 入 洋 布 貿 易 的 層 級 多 高, 又 是 以 何 種 身 份 介 入, 未 有 文 獻 詳 論 無 論 如 何, 儘 管 洋 布 市 場 之 擴 張 緩 慢, 又 有 諸 多 貿 易 環 境 的 限 制, 其 穩 定 與 長 期 的 成 長 趨 勢 是 值 得 重 視 的 二 出 口 商 品 杜 德 經 營 的 出 口 商 品, 大 體 而 言, 以 茶 葉 樟 腦 為 大 宗 其 中, 茶 是 最 重 要 的 項 目, 其 獲 利 與 售 量 逐 年 升 高, 成 為 杜 德 成 功 創 業 的 主 要 基 石 ; 樟 腦 雖 然 獲 利 不 錯, 唯 數 量 有 限, 再 生 產 性 差, 供 應 量 不 穩, 競 爭 者 亦 眾, 無 法 做 為 長 久 經 營 之 商 品 米 糖 等 雖 也 重 要, 唯 不 如 茶 與 樟 腦 其 他 如 煤 藍 靛 大 麻, 初 期 雖 有 經 營, 旋 即 放 棄 750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163 ( 一 ) 茶 葉 在 杜 德 的 所 有 出 口 商 品 中, 茶 葉 是 獲 利 最 高 出 口 量 最 大 的 商 品, 且 為 杜 德 崛 起 與 其 公 司 長 遠 興 旺 的 最 主 要 基 礎 淡 水 茶 葉 之 貿 易 潛 力 雖 由 英 國 的 淡 水 領 事 史 溫 侯 首 先 發 現, 唯 當 時 尚 無 外 商 對 此 特 別 留 意, 已 如 前 述 至 1865 年, 杜 德 開 始 經 營 臺 茶 時, 臺 灣 還 沒 有 自 己 精 製 茶 葉 的 習 慣, 751 僅 做 初 步 曬 烘 成 粗 茶, 即 以 竹 籃 直 送 福 州 或 廈 門 精 製 752 杜 德 改 變 作 風, 出 錢 聘 請 對 岸 的 茶 葉 師 傅, 招 大 陸 工, 設 茶 葉 精 製 場, 直 接 在 地 主 導 臺 茶 精 製, 獲 利 大 增, 奠 立 其 茶 業 興 旺 的 長 遠 基 礎 除 了 上 述 措 施 外, 杜 德 尚 採 茶 葉 分 級 制, 將 精 製 後 的 茶 葉 依 品 質 高 低 分 級, 冠 以 不 同 名 稱 價 格, 區 分 不 同 級 茶 葉 間 的 價 格, 獲 取 較 高 的 商 品 利 潤 據 林 滿 紅 的 研 究, 茶 的 品 級 有 八 級 753 美 國 博 物 學 家 也 曾 特 別 報 告 淡 水 的 外 國 茶 葉 商 : 擁 有 一 切 設 備 與 技 術, 能 夠 把 茶 葉 分 類 分 等 級 包 裝, 最 後 再 裝 船 外 銷 754 杜 德 的 商 業 文 書 也 顯 示 : 烏 龍 茶 本 身 分 成 數 個 等 級, 出 現 者 有 : 極 品 (choisest) 精 選 (choice) 優 (finest) 可 (fair) 常 (common), 除 此 之 外, 尚 包 含 Best kinds 755 與 Medium Kinds 756, 似 乎 不 僅 有 林 滿 紅 所 說 的 八 大 種 類 1868 年 以 前, 茶 葉 分 為 烏 龍 茶 (Oolong) 與 小 種 茶 (Souchong) 兩 種 年 以 後 便 幾 乎 都 以 烏 龍 茶 為 主 小 種 茶 似 無 等 級 之 分, 茶 價 最 高, 但 銷 售 量 方 面, 可 能 不 如 烏 751 Edward Greey, Taiwan Formosa (Frank Leslie s Illustrated Newspaper, 1871). 參 看 Lambert van der Aalsvoort 著, 林 金 源 譯, 陳 國 棟 審 訂, 福 爾 摩 沙 見 聞 錄 風 中 之 葉 ( 台 北 : 經 典 雜 誌,2002 年 ), 頁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The Formosa Tea Industry, 大 衛 生 Davidson J.W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Taipei. 蔡 啟 恆 譯, 臺 灣 之 過 去 與 現 在 臺 灣 研 究 叢 刊 第 一 七 種 ( 臺 北 : 臺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1972) 頁 林 滿 紅, 清 代 臺 灣 之 茶 糖 樟 腦 業 與 臺 灣 之 社 會 經 濟 變 遷 ( )( 台 北 : 聯 經 出 版 社,1997 年 ), 頁 80 ( 按 : 極 品 (choisest) 精 選 (choice) 優 (finest) 佳 (fine) 良 (superior) 好 (good) 可 (fair) 常 (common) ) 754 史 蒂 瑞, 福 爾 摩 沙 及 其 住 民, 頁 Dodd & Co. to J.M. & Co.,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 註 : 小 種 茶 (Souchong): 中 國 紅 茶 的 一 種 ) 149
164 龍 茶 多,1868 年 以 後, 未 見 杜 德 銷 售 小 種 茶 的 記 錄 另 外, 為 了 確 保 茶 葉 品 質,1867 年 8 月 1 日 開 始, 杜 德 將 其 茶 葉 樣 品 送 至 怡 和 的 福 州 分 行 檢 驗 分 級 : 我 們 已 經 將 茶 葉 樣 品 經 由 我 們 的 船 隻 馬 莉. 伊 莉 沙 號 (Eliza Mary), 致 送 福 州 的 漢 彌 頓 先 生, 758 其 船 裝 載 700 擔 的 茶 葉, 將 在 明 日 前 往 廈 門 759 這 是 內 地 茶 葉 收 購 制 度 的 定 制, 杜 德 的 淡 水 臺 茶 也 納 入 其 體 系 下 760 負 責 茶 樣 品 檢 驗 的 人 員 應 有 數 名 由 1867 至 1869 年 前 杜 德 的 信 函 觀 之, 似 僅 怡 和 駐 福 州 的 漢 彌 頓 負 責 檢 驗 杜 德 送 來 的 臺 茶, 761 但 1870 年 時, 杜 德 函 道 : 我 呈 送 您 一 些 茶 葉 樣 品 牛 頓 先 生 不 太 滿 意, 但 那 之 後, 茶 的 樣 品 送 到 其 他 人 手 中 品 驗, 立 刻 就 有 了 訂 單 762 茶 價 方 面, 從 1867 年 至 1870 年, 雖 時 有 起 落, 但 大 體 呈 現 穩 定 成 長 的 趨 勢 如 杜 德 於 1870 年 5 月 20 日 之 函 : 出 口 方 面, 茶 與 樟 腦 最 引 人 注 目, 關 於 前 一 個 項 目, 我 們 有 任 何 理 由 預 期 更 多 的 競 爭, 與 更 高 價 格 的 結 果 763 照 茶 的 等 級 區 分 : 普 通 茶 (common) 大 約 維 持 在 8-14 元 之 間, 無 太 大 變 化 ; 764 好 茶 或 佳 茶 (fine or finest) 則 呈 現 逐 步 成 長,1867 年 大 約 是 元, 年 成 長 到 元 之 間, 年 成 長 至 26 元 以 上 ; 767 頂 級 茶 種 方 面,1867 年 多 僅 30 元,1869 年 則 可 達 40 元 茶 的 銷 貨 量 亦 成 長 甚 多 1867 年 7 月 12 日, 杜 德 報 告 怡 和 : 烏 龍 茶 的 成 交 量 大 約 1300 擔 768 到 了 1869 年 7 月 25 日 則 報 告 : 茶 在 過 去 十 天 中 沒 有 這 麼 快 收 成, 估 計 不 會 超 過 7000 擔 769 不 僅 間 接 指 出 茶 供 貨 的 大 概 數 字, 也 顯 示 茶 受 歡 迎 的 程 度 至 1870 年, 杜 德 估 計 去 年 茶 的 出 口 : 去 年 不 超 過 8,000 擔, 今 758 漢 彌 頓 :Mr. Hamilton, 怡 和 駐 福 州 負 責 人 759 Dodd & Co. to J.M. & Co., August 1,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 臺 北 : 中 研 院 經 濟 研 究 所,1982 年 ), 頁 Dodd & Co. to J.M. & Co., June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9,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July 21,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July 2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165 年 則 可 能 不 超 過 12,000 擔 770 值 得 注 意 的 是,Davidson 曾 談 到 : 臺 茶 出 口 量 於 1867 年 為 2131 擔,1870 年 變 為 10, 540 擔, 與 杜 德 臺 茶 之 出 口 量 相 近, 可 看 出 杜 德 於 年 間 獨 佔 臺 茶 市 場 的 影 響 獲 利 方 面, 杜 德 致 函 怡 和 文 中 並 未 顯 示, 只 能 間 接 透 過 模 糊 的 文 字 敘 述 得 知 據 後 來 的 當 代 法 國 調 查 員 Reginald Kann 之 報 告 :1866 年 時, 杜 德 茶 業 已 獲 利 甚 高 年 與 1869 年 間, 杜 德 先 後 在 艋 舺 與 大 稻 埕 設 立 臺 茶 精 製 廠, 直 接 控 制 臺 茶 生 產 的 完 整 過 程, 可 推 測 獲 利 必 然 更 增 同 時,1866 年 間 從 福 建 安 溪 一 帶 引 入 新 植 的 優 良 茶 種, 大 約 於 1869 年 間 開 始 收 穫, 並 可 能 在 同 年 船 運 這 批 新 收 成 的 臺 茶 直 銷 紐 約, 因 而 大 受 好 評, 已 如 前 述 772 清 代 大 稻 埕 之 臺 茶 產 銷 體 系, 大 約 在 1870 年 代 開 始 形 成, 其 貸 款 關 係 上, 簡 言 之 為 : 匯 豐 銀 行 洋 行 媽 振 館 茶 館, 773 其 雛 形 應 源 自 杜 德 建 立 的 北 臺 茶 葉 收 購 體 系, 已 如 前 章 所 述 不 過,1870 年 前, 應 尚 無 媽 振 館 存 在, 匯 豐 銀 行 的 借 貸 體 系 可 能 也 尚 未 成 形, 因 為 1870 年 前 的 北 臺 灣, 除 寶 順 洋 行 外, 尚 無 其 他 有 力 的 臺 茶 競 爭 者 寶 順 洋 行 曾 在 1869 年 時 與 匯 豐 銀 行 有 委 託 匯 款 給 怡 和 的 記 錄, 但 似 無 跡 象 顯 示 寶 順 有 跟 匯 豐 銀 行 借 款 ; 774 再 從 寶 順 積 欠 怡 和 大 量 債 務 的 情 形 來 看, 可 知 杜 德 主 要 的 貸 款 對 象 是 怡 和, 其 縱 然 有 向 匯 豐 借 款, 量 應 不 多 775 至 少 要 到 1870 年, 華 洋 商 行 紛 紛 前 來 淡 水 設 行 買 茶 後, 對 於 匯 豐 銀 行 與 媽 振 館 組 成 的 複 雜 信 貸 體 系 之 需 求 才 出 現 而 醞 釀 成 形 臺 茶 的 出 口 時 季, 據 Davidson 等 人 的 調 查 記 錄, 茶 樹 盛 產 時, 每 年 四 收, 分 別 在 四 月 七 月 九 月 和 十 一 月, 稱 為 春 茶 夏 茶 秋 茶 和 冬 茶 最 好 者 夏 茶, 770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Reginald Kann 著, 鄭 順 德 譯, 福 爾 摩 沙 考 察 報 告, 頁 臺 茶 種 植 約 三 至 四 年 收 成, 故 1866 年 從 福 建 安 溪 一 帶 新 移 植 臺 灣 淡 水 的 茶 種, 應 於 1869 年 收 穫, 且 應 可 趕 上 1869 年 杜 德 對 紐 約 的 茶 運 直 銷 參 看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reprinted by Ch eng-wen publishing company, Taipei, p 林 滿 紅, 清 代 臺 灣 之 茶 糖 樟 腦 業 與 臺 灣 之 社 會 經 濟 變 遷 ( ) ( 台 北 : 聯 經 出 版 社,1997 年 ), 頁 ; 海 關 報 告, 淡 水 部 分,1878,p.121;1877,pp ; 臨 時 臺 灣 舊 慣 調 查 會, 舊 慣 答 問 錄, 臺 灣 慣 習 記 事 774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July 12, 1869.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166 品 質 不 分 上 下 者 為 春 茶 和 秋 茶, 冬 茶 最 劣, 一 般 只 能 出 口, 無 法 內 銷 776 至 於 茶 葉 的 船 運, 杜 德 都 委 由 幾 家 公 司 辦 理 例 如 1867 年, 他 曾 委 託 德 記 洋 行 船 運 茶 葉 送 達 對 岸 年 10 月 24 日 時, 也 委 託 怡 記 洋 行 轉 運 茶 葉 給 怡 和 778 ( 二 ) 樟 腦 茶 葉 雖 是 19 世 紀 後 半 台 灣 最 大 的 出 口 貨, 但 1860 年 代 吸 引 外 商 來 臺 的 產 品 卻 是 樟 腦 與 煤 炭, 後 來, 樟 腦 的 貿 易 地 位 高 於 煤 炭 次 於 臺 茶 與 鴉 片 樟 腦 產 地 主 要 在 樟 林 茂 密 的 日 本 與 臺 灣 過 去 中 國 大 陸 也 有, 但 因 清 代 拓 墾 廣 佈, 砍 伐 殆 盡 樟 腦 用 途 多 元, 稀 有 珍 貴, 中 西 人 民 皆 愛 用 於 除 濕 滅 霉 防 蟲 除 臭 保 存 皮 毛 製 品 ; 同 時 大 量 用 於 醫 療 ; 歐 美 人 也 用 其 作 煙 火 香 水 穩 定 油 漆 印 度 人 則 喜 用 為 宗 教 儀 式 用 的 焚 香 779 清 治 初 期, 樟 腦 收 歸 政 府 專 賣 1860 年 開 港 後, 政 府 加 強 樟 腦 專 賣, 欲 圖 排 除 外 商 勢 力, 引 起 外 商 不 滿, 中 英 雙 方 為 此 爭 論 不 絕 杜 德 為 了 購 買 廉 價 的 樟 腦, 乃 走 私 樟 腦, 引 發 中 英 糾 紛,1867 年 9 月 30 日, 杜 德 的 樟 腦 被 艋 舺 腦 館 的 人 員 登 船 沒 收, 船 運 樟 腦 的 華 工 被 鞭 重 傷, 然 因 官 府 當 局 事 後 歸 還 樟 腦, 乃 不 了 了 之, 已 如 前 述 780 至 1868 年 樟 腦 事 件 爆 發, 英 商 勢 力 迫 使 清 廷 開 放 臺 灣 樟 腦 自 由 買 賣, 才 暫 時 結 束 彼 此 爭 端 我 們 並 沒 有 任 何 杜 德 在 年 間 經 營 樟 腦 的 資 料, 但 是, 藉 由 美 利 士 洋 行 於 1865 年 至 1867 年 給 怡 和 的 商 業 報 告, 我 們 得 知 樟 腦 當 時 大 略 的 市 場 狀 況 美 利 士 曾 於 1865 年 10 月 9 日 致 函 怡 和, 報 告 腦 價 為 每 擔 13 至 14 元, 781 這 顯 然 是 私 買 樟 腦 得 來 的 價 格 776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381.;Reginald Kann 著, 鄭 順 德 譯, 福 爾 摩 沙 考 察 報 告, 頁 Dodd & Co. to J.M. & Co.,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October 24,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中 醫 用 樟 腦 除 頭 痛 風 濕 疹 癬 霍 亂 等 ; 西 醫 則 用 作 內 科 強 心 劑 皮 膚 病 神 經 衰 弱 症 等 見 林 滿 紅, 清 代 臺 灣 之 茶 糖 樟 腦, 頁 33; 林 欣 宜, 十 九 世 紀 的 臺 灣 北 部 山 區 與 樟 腦, 收 於 吳 密 察 主 編, 臺 灣 重 層 近 代 論 文 集 ( 臺 北 : 播 種 者 出 版 社,2000), 頁 Dodd & Co. to J.M. & Co., October 2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Milisch & Co. to J.M. & Co., October 9,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167 1866 年 9 月 5 日, 美 利 士 向 怡 和 報 告 : 樟 腦 : 新 政 府 官 員 即 將 上 任 樟 腦 專 賣 即 將 在 最 近 易 手 他 人, 且 非 常 可 能 開 放 競 標, 然 而, 從 最 近 海 關 規 定 不 准 外 國 船 隻 於 海 岸 載 運 當 地 居 民 供 應 的 樟 腦 來 看, 我 懷 疑 外 國 人 是 否 能 得 標 年 9 月 14 日 又 函 : 為 了 要 從 前 任 樟 腦 專 賣 者 取 得 樟 腦 專 賣 的 權 利, 必 需 出 價 每 擔 17 1/2 元, 買 下 1000 擔 的 樟 腦 甸 特 公 司 則 出 價 為 每 擔 14 1/2 元 很 可 能 未 包 裝 的 樟 腦 價 每 擔 15 元 是 能 被 接 受 的 價 格 783 從 後 來 的 信 件 來 看, 外 商 樟 腦 競 標 似 未 成 功, 樟 腦 專 賣 仍 由 華 商 掌 握 1866 年 11 月 5 日, 美 利 士 報 告 : 樟 腦 由 當 地 商 人 從 樟 腦 專 賣 者 買 得, 每 擔 16 元, 未 包 裝 784 杜 德 於 1867 年 也 致 函 怡 和, 報 告 廣 州 買 辦 發 現 樟 腦 市 場 因 官 府 介 入 干 預 而 被 外 商 放 棄, 與 香 港 與 福 州 的 買 辦 弟 兄 們 相 通 聯 絡, 積 極 爭 取 市 場 空 缺, 於 是 從 1866 年 起, 他 們 當 中 的 四 或 五 個 人 建 立 商 行, 向 道 臺 買 腦, 形 成 我 們 所 謂 的 ( 樟 腦 ) 專 賣 1867 年, 專 賣 開 放 招 標, 再 度 被 最 近 的 ( 樟 腦 ) 專 賣 者 廣 東 人 標 下 年 樟 腦 事 件 爆 發, 清 廷 最 終 被 迫 讓 步, 廢 除 樟 腦 專 賣, 如 前 所 述 一 般 而 言, 樟 腦 條 約 於 1869 年 1 月 才 正 式 生 效 後, 腦 價 理 應 大 降 從 杜 德 於 1868 年 7 月 6 日 向 怡 和 做 的 腦 價 報 告, 樟 腦 市 價 大 體 維 持 在 元 的 均 價, 確 實 符 合 樟 腦 條 約 未 簽 訂 前 的 合 理 狀 況 786 但 是 到 了 1868 年 10 月 27 日, 杜 德 致 函 怡 和 道 : 樟 腦. 從 15 元 跌 價 至 11 元 : 小 部 分 已 經 以 低 至 9 元 的 價 格 出 售 787 我 們 不 清 楚 這 究 竟 是 因 為 樟 腦 事 件 爆 發, 無 人 買 腦, 才 導 致 供 過 於 求 的 低 價 現 象, 還 是 因 為 樟 腦 專 賣 在 衝 突 爆 發 後 期, 已 形 同 廢 除 狀 態, 或 有 其 他 原 因 因 此 這 部 分 尚 有 討 論 空 間 此 後, 杜 德 上 報 怡 和 的 腦 價 比 過 去 減 半, 從 1868 年 底 至 1870 年, 平 均 都 是 782 Milisch & Co. to J.M. & Co., September 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Milisch & Co. to J.M. & Co., September 14,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Milisch & Co. to J.M. & Co., November 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Dodd & Co. to J.M. & Co., October 2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October 27,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168 介 於 8-9 元 間 1869 年 5 月 10 日, 杜 德 報 告 : 樟 腦 都 是 在 艋 舺 集 散 與 議 價, 價 格 為 元, 私 買 者 可 得 元 788 但 隨 著 樟 腦 開 放 自 由 貿 易, 除 了 外 商, 愈 來 愈 多 的 華 商 也 加 入 競 買 行 列, 使 腦 產 地 價 微 幅 上 揚 杜 德 在 1869 年 2 月 6 日 致 函 怡 和 : 樟 腦, 市 價 我 們 預 期 價 格 會 上 揚, 中 國 人 是 大 的 樟 腦 船 運 者 年 7 月 12 日, 杜 德 向 怡 和 表 示, 他 很 遺 憾 得 知 樟 腦 在 香 港 無 法 降 價 790 同 年 7 月 25 日 且 有 腦 價 至 10 元 者 : 樟 腦 直 運 香 港 ;2000 石 樟 腦 直 運 美 國,10 元 791 可 見 華 洋 商 人 的 樟 腦 競 買 者 日 眾, 使 腦 產 地 價 趨 升 總 之, 杜 德 從 年 間 在 樟 腦 貿 易 方 面 遭 遇 的 最 主 要 變 化 是 樟 腦 專 賣 制 的 廢 除 樟 腦 專 賣 廢 除 前, 杜 德 多 以 走 私 方 式 買 得 較 便 宜 的 樟 腦, 樟 腦 專 賣 廢 除 後, 腦 價 降 半, 影 響 非 同 小 可 但 即 使 腦 價 下 降, 由 於 華 洋 商 人 競 爭 者 日 眾, 使 樟 腦 之 利 仍 不 如 1870 年 前 由 杜 德 壟 斷 的 臺 茶 貿 易 至 於 清 廷 樟 腦 專 賣 之 發 展, 甸 特 與 怡 和 二 大 英 商 公 司 聯 合 壟 斷 臺 灣 樟 腦 貿 易 之 由 來 與 結 束, 以 及 外 商 促 廢 樟 腦 專 賣 的 過 程, 已 如 前 章 所 述, 不 再 贅 論 ( 三 ) 煤 炭 1860 年 臺 灣 開 港 以 前, 外 商 在 華 貿 易, 航 線 長 遠, 急 需 一 穩 定 的 汽 船 添 煤 站, 位 於 臺 灣 淡 水 一 帶 的 雞 籠 盛 產 優 質 煤 炭, 正 合 其 意 臺 灣 又 孤 懸 海 外, 清 朝 官 方 管 治 不 易, 更 易 引 起 外 人 垂 涎 不 過, 由 於 採 煤 方 法 的 落 伍 與 中 國 官 方 臺 煤 禁 販 的 限 制, 始 終 無 法 成 為 主 要 出 口 品 年, 英 國 的 皇 家 號 (H. M. Brig Royalist ) 艦 長 戈 登 少 校 (Lieutenant D. M. Gordon) 首 先 發 現 雞 籠 煤 碳, 隨 即 探 勘, 得 知 品 質 甚 佳, 於 是 在 港 粵 地 方 報 導 此 事, 793 然 後 向 英 國 海 軍 部 提 出 精 詳 的 報 告 後, 轉 送 英 國 皇 家 地 理 學 會 (The 788 Dodd & Co. to J.M. & Co., May 1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Feb, 6,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July, 12,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July, 25,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下 ), 頁 黃 嘉 謨, 甲 午 戰 前 之 臺 灣 煤 務, 台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近 代 史 研 究 所 專 刊 (14),1961 年, 頁
169 Royal Geographical Society), 於 1848 年 6 月 26 日 發 表 在 刊 物 上 794 外 商 得 知 戈 登 在 港 澳 的 臺 煤 報 導 後, 興 致 勃 勃, 欲 圖 經 營 臺 灣 煤 務 大 英 輪 船 公 司 (Peninsular and Oriental Steam Navigation Company) 的 香 港 代 理 處 立 刻 與 華 商 訂 立 一 項 購 買 臺 灣 煤 炭 700 噸 的 合 同, 議 每 噸 價 銀 7 元, 限 二 年 內 悉 運 香 港 交 清 795 戈 登 發 現 雞 籠 煤 的 同 年, 美 國 海 軍 也 派 海 豚 號 (Dolphin) 艦 長 奧 登 上 校 (Captain Ogedon) 來 雞 籠 採 集 煤 樣, 報 告 中 稱 : 品 質 非 常 好 重 光 亮 易 燃 更 耐 燒, 煙 較 少 引 起 美 商 關 注 年, 美 商 勢 力 為 了 經 營 臺 灣 煤 務, 以 建 立 美 華 輪 船 航 線 為 端, 積 極 在 美 國 國 會 中 遊 說 797 但 清 廷 對 此 嚴 密 防 堵, 道 光 26 年 (1846 年 ) 正 月 以 來, 飭 令 沿 海 各 省 官 員 嚴 防 洋 人 閩 浙 總 督 劉 韻 珂 獲 知 英 商 為 取 輪 船 需 煤, 覬 覦 雞 籠 煤 山 後, 乃 密 文 知 會 臺 灣 鎮 總 兵 暨 臺 灣 道 等, 糾 集 紳 民, 立 碑 查 禁 結 果 大 英 輪 船 公 司 的 煤 務 大 受 影 響, 原 買 700 噸 之 煤, 最 後 華 商 帆 船 運 達 者 僅 300 噸 798 此 後 至 1860 年 臺 灣 開 港 前, 英 美 政 商 屢 與 清 朝 官 員 交 涉 購 買 雞 籠 煤 炭, 以 備 輪 船 之 用, 清 廷 因 恐 外 商 由 買 煤 蒙 混 通 商, 堅 拒 其 請, 英 美 商 人 因 而 只 能 透 過 走 私 經 營 799 煤 炭 仍 時 有 外 銷, 顯 然 民 間 並 無 全 遵 中 國 官 方 諭 令 800 開 港 後, 雞 籠 煤 炭 立 即 吸 引 外 商 高 度 的 投 資 興 趣, 杜 德 也 是 其 中 之 一 從 1867 年 杜 德 致 函 怡 和 的 貿 易 報 告 來 看, 他 從 一 開 始 就 進 行 基 隆 煤 的 生 意, 但 是 生 意 似 乎 進 展 不 順,1868 年 下 半 年 開 始 就 沒 有 再 看 到 任 何 買 煤 的 記 錄, 原 因 似 與 當 地 的 物 物 交 換 體 系 有 關, 導 致 以 現 金 信 貸 交 易 為 基 礎 的 煤 炭 貿 易 變 得 無 利 可 圖 1868 年 9 月 1 日, 杜 德 致 函 怡 和 道 : 基 隆 : 這 個 地 方 正 成 為 很 重 要 的 添 煤 站, 以 致 於 鴉 片 被 帶 來 做 添 煤 時 物 物 交 換 的 媒 介 與 美 利 士 一 同 規 範 市 價 是 不 794 黃 嘉 謨, 甲 午 戰 前 之 臺 灣 煤 務, 頁 黃 嘉 謨, 甲 午 戰 前 之 臺 灣 煤 務, 頁 黃 嘉 謨, 甲 午 戰 前 之 臺 灣 煤 務, 頁 9; 葉 振 輝, 清 季 臺 灣 開 阜 之 研 究,( 臺 北 : 標 準 書 局, 1985 年 ), 頁 黃 嘉 謨, 甲 午 戰 前 之 臺 灣 煤 務, 頁 黃 嘉 謨, 甲 午 戰 前 之 臺 灣 煤 務, 頁 黃 嘉 謨, 甲 午 戰 前 之 臺 灣 煤 務, 頁 ;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 臺 北 : 師 範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專 刊,1984), 頁 黃 嘉 謨, 甲 午 戰 前 之 臺 灣 煤 務, 頁
170 可 能 的 事 情 年 1 月 2 日 亦 道 : 零 售 商 可 以 鴉 片 交 換 茶 樟 腦 煤 等, 他 們 將 不 會 以 銀 元 支 付, 物 物 交 換 的 貿 易 體 系 十 分 普 遍, 要 做 銷 售 是 很 困 難 的, 除 非 用 其 他 的 方 式 信 貸 802 是 否 還 有 別 的 原 因 阻 擾 杜 德 的 煤 炭 獲 利, 例 如 中 國 官 方 刻 意 地 阻 撓, 與 出 口 稅 過 重 等? 803 目 前 沒 有 任 何 資 料 顯 示 這 一 點 但 據 黃 嘉 謨 與 戴 寶 村 的 研 究, 清 朝 官 員 對 於 雞 籠 煤 礦 的 介 入 確 實 很 深, 804 因 此 這 應 是 未 來 可 再 思 考 研 究 的 問 題 關 於 杜 德 經 營 基 隆 煤 的 報 價, 整 體 變 化 不 大 1867 年 5 月 2 日 的 市 價 為 每 100 擔 10 元, 似 為 普 通 煤 ; 805 同 年 5 月 10 日, 購 買 質 較 佳 的 基 隆 煤 (No.1 Kelung), 價 格 為 每 100 擔 16 元 ; 806 同 年 10 月 24 日,(No.1 Kelung) 的 基 隆 煤, 為 每 100 擔 14 元, 精 選 煤 (Picked coal) 為 每 100 擔 18 元 ; 807 至 同 年 11 月 29 日, 煤 種 與 報 價 未 變 ; 年 2 月 27 日, 紀 錄 煤 價 為 元, 但 未 說 明 是 何 項 煤 種 809 此 後 杜 德 未 再 報 告 煤 價 到 了 1870 年, 美 利 士 洋 行 因 經 營 狀 況 不 佳, 宣 布 倒 閉, 810 杜 德 奉 怡 和 之 令 處 理 美 利 士 洋 行 倒 閉 後 對 怡 和 的 債 務 問 題, 這 時 寶 順 才 有 出 售 美 利 士 洋 行 庫 存 之 煤 的 紀 錄 1870 年 10 月 22 日, 杜 德 致 函 怡 和 : 我 將 存 放 於 淡 水 的 煤, 以 每 噸 四 元 的 極 低 價 格 賣 給 汽 船 W. Miller 號, 至 於 基 隆 煤, 以 市 價 賣 出 一 等 精 選 煤 每 一 百 擔 元 811 似 乎 是 廉 價 賣 出, 仍 未 見 杜 德 本 人 投 資 基 隆 煤 的 紀 錄 因 此, 可 確 定 者, 杜 德 並 不 認 為 雞 籠 煤 是 太 有 利 可 圖 的 事 業, 因 此 1868 年 即 放 棄 經 營 801 Dodd & Co. to J.M. & Co., September 1,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January 1,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 臺 北 : 師 範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專 刊,1984 年 ), 頁 黃 嘉 謨, 甲 午 戰 前 之 臺 灣 煤 務,( 台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近 代 史 研 究 所 專 刊 (14),1961), 頁 ;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頁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May 1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November 29,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Feb 27,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下 ), 頁 Dodd & Co. to J.M. & Co., October, 22,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171 ( 四 ) 米 糖 從 年 杜 德 致 函 怡 和 的 貿 易 報 告 來 看, 他 一 直 都 有 售 米 的 記 錄, 價 格 每 擔 最 低 1.25 元 左 右, 高 至 2.75 元, 從 未 超 過 3 元 運 貨 量 方 面, 因 資 料 未 全, 無 法 估 計 利 潤 也 無 從 得 知, 但 可 確 定 其 當 不 如 茶 葉 與 樟 腦 年 11 月 至 12 月 間, 清 朝 官 方 為 降 低 米 價, 一 度 實 行 米 禁, 使 杜 德 無 法 出 口 臺 米 1869 年 11 月 4 日, 杜 德 報 告 : 米, 有 高 度 的 需 求 量, 價 每 擔 2 元 滿 州 官 員 傾 向 於 停 止 經 由 中 式 帆 船 出 口, 米 價 將 不 會 升 至 我 們 預 期 的 高 價 813 但 整 體 而 言, 杜 德 一 直 都 有 運 米 出 口 的 紀 錄 糖 方 面, 杜 德 也 有 不 少 出 售 記 錄, 出 售 糖 的 種 類 大 體 上 分 為 兩 種 : 淡 水 黑 糖 (Sugar Brown--Tamsui) 與 竹 塹 黑 糖 (Sugar Brown Tuckcham) 淡 水 黑 糖 較 竹 塹 黑 糖 貴 出 1 元 左 右, 原 因 不 明, 二 者 整 體 價 格 均 趨 下 降 1867 年 5 月 2 日, 杜 德 第 一 次 致 函 怡 和 的 報 價 為 : 淡 水 黑 糖 賣 價 為 每 擔 4.75 元, 竹 塹 黑 糖 為 3.75 元 ; 814 至 1868 年 2 月 3 日, 淡 水 黑 糖 為 3.25 元, 竹 塹 黑 糖 為 2.75 元, 815 此 後 直 到 1871 年, 除 了 幾 次, 淡 水 黑 糖 降 價 到 3 元, 竹 塹 黑 糖 降 價 至 2.60 元, 816 大 致 都 維 持 1868 年 的 大 體 均 價 除 了 上 述 兩 種 糖 外, 杜 德 在 1868 年 也 賣 過 打 狗 黑 糖 (TakowBrown), 每 擔 賣 價 為 2.55 元, 但 那 是 在 沒 有 賣 竹 塹 黑 糖 的 時 候 賣 的, 817 除 此 之 外, 就 沒 有 看 到 任 何 賣 打 狗 黑 糖 的 紀 錄 打 狗 黑 糖 是 否 為 竹 塹 黑 糖 缺 貨 時 的 替 代 品, 有 待 查 證 從 上 可 知, 杜 德 為 購 買 竹 塹 黑 糖, 與 竹 塹 商 人 往 來 甚 頻 據 林 玉 茹 研 究, 清 代 臺 灣 竹 塹 地 區 長 期 從 屬 淡 水 艋 舺 區 域 性 市 場 圈, 受 世 界 市 場 與 外 商 資 本 的 影 年 5 月 20 日, 杜 德 致 函 怡 和 道 : 出 口 商 品 方 面, 茶 葉 與 樟 腦 是 最 引 人 注 目 的 兩 項 商 品, 對 於 米 糖 則 無 特 別 評 論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February 3,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February 3,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172 響 較 小, 而 竹 塹 內 地 丘 陵 產 糖 甚 盛, 對 外 出 口 的 商 品 以 米 糖 等 為 大 宗 818 如 是, 杜 德 應 是 少 數 與 竹 塹 商 有 關 聯 的 外 商, 且 可 能 與 竹 塹 郊 商 有 合 作 關 係 ( 五 ) 藍 靛 (Indigo) 早 在 杜 德 來 臺 貿 易 前, 藍 靛 已 是 淡 水 很 重 要 的 出 口 商 品 藍 靛 之 種 植, 荷 治 時 期 已 有, 荷 商 為 西 歐 紡 織 業 的 需 要, 降 其 成 本, 在 臺 灣 展 開 藍 靛 種 植, 然 經 營 屢 挫, 成 果 有 限 明 鄭 時 期, 雖 有 藍 靛 經 營, 然 時 間 短 促, 資 料 鮮 少, 無 法 詳 細 分 析 藍 靛 此 時 的 發 展 819 清 治 前 期, 由 於 臺 灣 地 理 極 適 藍 靛 種 植, 品 質 優 良, 大 陸 紡 織 市 場 對 其 需 求 甚 殷, 且 藍 靛 具 有 改 良 土 質 的 功 能, 使 貧 瘠 無 水 的 土 地 得 充 分 利 用, 有 利 臺 灣 移 民 對 平 原 丘 陵 的 拓 墾, 因 此 臺 灣 藍 靛 的 經 營 與 種 植 廣 佈,18 世 紀 末 已 遍 及 西 部 平 原, 漸 入 山 區, 成 為 清 代 臺 灣 分 布 最 廣 的 經 濟 作 物 年 代 以 後, 大 陸 紡 織 市 場 對 臺 灣 優 質 藍 靛 的 需 求 更 勝 以 往, 商 人 開 始 對 其 進 行 大 規 模 的 收 購 與 經 營, 出 現 一 些 經 營 藍 靛 致 富 的 巨 商 大 賈, 並 帶 動 當 地 城 鎮 的 商 業 發 展 艋 舺 北 郊 與 泉 郊 的 部 分 商 人 即 因 經 營 藍 靛 與 地 近 藍 靛 產 區, 成 為 巨 富, 帶 動 清 代 前 期 艋 舺 的 繁 榮 興 盛 由 於 藍 靛 主 銷 上 海 寧 波 等 地, 因 此 與 北 郊 的 關 係 最 密 切 821 相 對 地, 臺 茶 此 時 雖 深 具 國 際 市 場 的 潛 力, 但 因 清 廷 反 對 擴 大 華 洋 貿 易, 且 種 茶 與 清 廷 的 農 糧 政 策 及 臺 灣 移 民 糧 食 增 產 以 求 兩 岸 貿 易 獲 利 的 需 求 有 所 抵 觸, 822 加 上 其 他 各 方 因 素, 使 臺 茶 與 大 陸 茶 競 爭 時 較 為 吃 虧 823 結 果 臺 茶 市 場 受 限 甚 大, 反 不 如 經 營 藍 靛 有 利 然 而,1860 年 代 開 港 之 後, 臺 灣 藍 靛 業 的 優 勢 開 始 出 現 變 化, 其 中, 尤 以 818 林 玉 茹, 清 代 竹 塹 地 區 的 在 地 商 人 及 其 活 動 網 路 ( 台 北 : 聯 經 出 版 社,2000 年 ), 頁 341; 林 玉 茹, 清 代 臺 灣 港 口 的 空 間 結 構 ( 台 北 縣 : 知 書 房 出 版 社,1996), 頁 蔡 承 豪, 從 染 料 到 染 坊 17 至 19 世 紀 臺 灣 的 藍 靛 業, 國 立 暨 南 大 學 歷 史 學 碩 士 論 文,2002 年, 頁 蔡 承 豪, 從 染 料 到 染 坊 17 至 19 世 紀 臺 灣 的 藍 靛 業, 頁 蔡 承 豪, 從 染 料 到 染 坊 17 至 19 世 紀 臺 灣 的 藍 靛 業, 頁 陳 慈 玉, 近 代 中 國 茶 業 的 發 展 與 世 界 市 場 ( 臺 北 : 中 研 院 經 濟 研 究 所,1982 年 ), 頁 陳 慈 玉, 臺 北 縣 茶 葉 發 展 史 ( 臺 北 : 稻 香 出 版 社,2004 年 ), 頁
173 杜 德 在 1865 年 經 營 臺 茶 貿 易 後 的 發 展 最 為 明 顯 茶 葉 的 世 界 市 場 遠 勝 藍 靛, 為 世 界 上 獲 利 最 高 的 經 濟 作 物 之 一, 且 茶 葉 與 藍 靛 的 種 植 條 件 相 似, 824 原 先 種 植 藍 靛 的 部 分 農 民 們, 可 能 會 受 誘 於 杜 德 條 件 前 景 優 厚 的 臺 茶 收 購, 轉 種 茶 葉, 使 臺 灣 藍 靛 業 的 發 展 遭 遇 首 波 挑 戰 但 即 使 如 此, 至 少 至 1870 年 代, 藍 靛 仍 是 相 當 有 利 可 圖 的 商 品, 在 大 陸 紡 織 業 上 扮 演 舉 足 輕 重 的 角 色, 825 且 種 茶 較 耗 地 力, 藍 靛 具 改 善 土 質 的 功 能, 可 在 種 茶 地 力 耗 盡 後 種 植 藍 靛 養 地, 兼 有 出 口 藍 靛 之 利 826 二 者 並 無 絕 對 的 排 斥 關 係 據 杜 德 經 營 藍 靛 的 紀 錄, 其 有 等 級 之 分, 大 體 分 為 三 級 杜 德 第 一 封 致 函 怡 和 的 信 文 指 出 藍 靛 等 級 之 分 : 藍 靛 : 第 一 等 級 第 二 等 級, 與 第 三 等 級 827 杜 德 第 二 封 信 也 指 出 藍 靛 等 級 的 區 別 : 藍 靛 : 第 一 級 ( 每 擔 )5.75 元, 第 二 級 ( 每 擔 )4.50 元, 第 三 級 ( 每 擔 )3.75 元 828 藍 靛 價 格 方 面, 有 逐 年 走 跌 的 趨 勢 據 杜 德 於 1867 年 5 月 10 日 的 信 函 紀 錄 : 第 一 級 為 每 擔 5.75 元 ; 第 二 級 為 每 擔 $ 元 ; 第 三 級 為 每 擔 $ 3.75 元, 829 整 個 1867 年 的 價 格 大 體 不 脫 此 數 830 至 1868 年 2 月 21 日, 其 價 為 元 831 ; 1867 年 7 月 3 日 : 新 的 藍 靛 剛 運 到, 每 擔 價 格 4-6 元 年 4 月 18 日, 價 低 至 元, 833 未 說 明 為 何 種 等 級 的 藍 靛, 但 大 體 可 視 為 藍 靛 價 落 的 跡 象 1868 年 5 月 3 日 至 1870 年 間 未 見 杜 德 經 營 藍 靛 的 紀 錄, 834 原 因 不 明 目 前 推 估 原 因 有 : 一 藍 靛 獲 利 不 如 臺 茶 二 藍 靛 多 產 艋 舺 一 帶, 由 艋 舺 商 民 支 配 824 蔡 承 豪, 從 染 料 到 染 坊 17 至 19 世 紀 臺 灣 的 藍 靛 業, 頁 蔡 承 豪, 從 染 料 到 染 坊 17 至 19 世 紀 臺 灣 的 藍 靛 業, 頁 蔡 承 豪, 從 染 料 到 染 坊 17 至 19 世 紀 臺 灣 的 藍 靛 業, 頁 214;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Taipei:Ch eng-wen publishing company, 1972), p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May 10,1867.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Dodd & Co. to J.M. & Co., May 10,1867.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Dodd & Co. to J.M. & Co., Feb 21,1868.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Dodd & Co. to J.M. & Co.,March 7,1867.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Dodd & Co. to J.M. & Co., April,18,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Dodd & Co. to J.M. & Co., May 3,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174 北 臺 之 藍 靛 貿 易, 競 爭 不 易 835 三 經 營 藍 靛 會 衝 擊 艋 舺 郊 商 的 藍 靛 業 利 益, 不 利 杜 德 與 艋 舺 商 民 和 平 相 處, 已 如 前 述 四 艋 舺 租 屋 案 後, 杜 德 被 迫 遷 移 大 稻 埕, 無 法 在 艋 舺 經 營 藍 靛, 其 貿 易 幾 由 艋 舺 商 民 掌 控 但 至 1871 年, 杜 德 突 然 又 經 營 起 藍 靛, 此 時 藍 靛 的 價 格 足 足 翻 漲 三 至 四 倍 左 右,1871 年 7 月 9 日 開 價 為 16 元 ; 月 14 日 價 達 元 837 藍 靛 為 何 在 1871 年 的 價 格 翻 漲 如 此 之 多? 由 於 筆 者 的 論 文 僅 處 理 至 1870 年, 因 此 對 此 問 題 暫 不 討 論, 且 待 日 後 深 究 目 前 本 文 僅 粗 估 原 因 是 藍 靛 改 種 臺 茶 的 情 況 快 速 擴 張, 而 大 陸 與 歐 美 國 家 對 藍 靛 的 需 求 卻 不 減 反 增, 物 稀 價 貴, 導 致 藍 靛 騰 貴 同 時, 藍 靛 多 由 艋 舺 附 近 山 丘 出 產, 轉 賣 至 大 稻 埕 時 價 必 已 高 ( 六 ) 麻 (Hemp) 838 臺 灣 極 適 種 麻, 北 部 尤 然, 淡 水 附 近 的 山 腳 路 邊, 野 生 麻 遍 布 839 麻 一 年 可 四 收, 分 為 月, 840 與 茶 藍 靛 的 生 長 季 節 相 當 841 第 一 次 收 成 最 多 質 佳 價 貴 山 地 產 麻, 山 胞 常 用 來 縫 製 衣 服, 或 與 漢 人 交 易 麻 的 用 途 多 方, 可 製 麻 袋 裝 米 煤, 或 編 繩, 漁 網 等 842 麻 雖 非 外 商 貿 易 大 宗, 仍 受 外 商 注 意, 開 港 之 初, 即 有 出 口 紀 錄, 漢 人 山 胞 均 事 產 麻 外 銷 獲 利 843 其 多 運 廈 門 泉 州 福 州 頭 北 興 化 下 鞍 寧 波 等 地, 以 為 紡 織 原 料, 製 成 之 紡 織 品 稱 白 土 布 (Grass Cloth 草 布 ), 回 銷 臺 灣 臺 灣 北 部 藍 靛 的 種 植 地, 主 要 有 新 店 流 域 木 柵 深 坑 石 碇 坪 林 一 帶, 與 艋 舺 地 近, 和 大 稻 埕 較 遠 隔 見 蔡 承 豪, 從 染 料 到 染 坊 17 至 19 世 紀 臺 灣 的 藍 靛 業, 頁 Dodd & Co. to J.M. & Co., July,9,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Dodd & Co. to J.M. & Co., September, 14,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Hemp 今 指 大 麻, 但 據 清 代 文 獻, 臺 灣 流 行 種 植 苧 麻, 大 麻 似 不 見 其 名, 因 此 本 文 暫 書 麻 見 陳 培 桂, 淡 水 廳 志 卷 11, 風 俗 考. 商 賈, 臺 文 叢, 第 172 種, 頁 ;Dodd & Co. to J.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 參 看 卓 克 華, 清 代 臺 灣 行 郊 研 究 ( 福 建 : 人 民 出 版 社,2006), 頁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臺 北 : 師 範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專 刊,1984), 頁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頁 蔡 承 豪, 從 染 料 到 染 坊 17 至 19 世 紀 臺 灣 的 藍 靛 業, 頁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頁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頁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頁
175 年 至 1867 年 之 出 口, 分 別 為 1741 擔 及 1070 擔,1866 年 之 出 口 尤 為 開 港 以 來 之 冠 年 間, 為 麻 出 口 之 興 盛 期 但 此 後 出 口 量 銳 減 845 杜 德 的 寶 順 洋 行 經 營 的 麻 種 為 大 麻, 其 價 格 與 米 的 狀 況 類 似, 呈 現 高 穩 定 趨 勢, 維 持 在 9-10 元 1867 年 時, 杜 德 一 直 都 有 購 買 麻, 但 從 1868 年 4 月 18 日 之 後, 未 見 任 何 買 麻 的 紀 錄, 846 原 因 不 明, 目 前 推 測 有 三 : 一 麻 的 生 長 季 節 與 臺 茶 和 藍 靛 種 植 衝 突, 獲 利 不 及 二 者, 故 杜 德 經 營 不 久, 旋 而 放 棄 二 麻 受 華 商 的 廉 價 競 爭 與 貿 易 支 配, 外 商 難 以 從 中 獲 利 ; 三 麻 多 產 艋 舺 附 近 一 帶, 如 大 加 蚋 ( 今 萬 華 ) 擺 接 ( 板 橋 ) 文 山 ( 今 文 山 區 ) 芝 蘭 ( 艋 舺 一 帶 ) 等, 847 受 艋 舺 商 民 相 當 程 度 的 貿 易 支 配 1868 年 10 月 12 日 艋 舺 租 屋 案 發 後, 杜 德 被 迫 遷 往 大 稻 埕, 麻 之 產 銷 也 就 更 加 無 利 可 圖 三 物 物 交 換 體 系 (Barter System) 郝 延 平 曾 說 : 貨 幣 的 第 三 種 形 式 為 鴉 片 理 論 上, 任 何 商 品 如 果 作 為 交 換 手 段 或 支 付 手 段, 而 被 普 遍 接 受, 那 麼 它 作 為 貨 幣 就 是 合 格 的, 後 來 它 ( 鴉 片 ) 被 當 作 支 付 手 段 或 交 換 手 段 廣 泛 使 用, 尤 其 在 沿 海 與 內 地 收 購 絲 茶 方 面, 致 使 其 在 廣 義 尚 可 被 認 定 為 是 一 種 貨 幣 848 清 代 臺 灣 更 是 如 此, 其 地 位 幾 乎 可 作 代 幣, 不 必 透 過 銀 元 支 付 或 其 他 信 貸 手 段, 並 以 鴉 片 貿 易 為 核 心, 形 成 物 物 交 換 體 系, 在 杜 德 於 臺 灣 創 業 之 前, 早 已 行 之 有 年, 後 來 更 成 為 影 響 外 商 獲 利 多 寡 的 要 因 之 一 物 物 交 易 有 利 有 弊, 端 視 情 況 而 定 據 黃 富 三 研 究 : 清 季 洋 商 有 用 鴉 片 交 易 臺 灣 土 產 的 交 易 習 慣, 因 此 洋 行 與 臺 灣 製 茶 業 者 貿 易 時, 常 以 鴉 片 代 替 現 金 作 為 交 易 媒 介, 尤 當 鴉 片 在 大 陸 市 場 不 景 氣 時 為 然 由 於 茶 業 外 銷 獲 利 頗 高, 不 少 商 人 絀 於 現 金, 常 削 減 鴉 片 售 價, 以 換 現 金 購 茶, 如 1869 年 8 月 11 日, 美 利 士 致 845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頁 Dodd & Co. to J.M. & Co., April 18,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頁 Yen-ping Hao, The Commercial Revolution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 The Rise of Sino-Western Mercantile Capitalism(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7), p
176 怡 和 函 稱 : 鴉 片 以 規 元 $650( 相 當 72 銀 $635) 現 金 向 茶 商 出 售, 而 有 時 為 了 支 付 所 購 之 茶 的 款 項, 鴉 片 被 迫 亦 降 價 849 臺 灣 茶 商 有 時 急 需 現 金 週 轉, 以 較 低 價 格 出 售 鴉 片, 導 致 鴉 片 價 格 下 降 這 種 以 鴉 片 充 作 貨 幣, 造 成 鴉 片 價 變 化 的 情 形, 在 茶 季 熱 絡 的 部 分 尤 其 顯 著 850 另 據 英 國 領 事 報 告 與 海 關 報 告 記 載 : 華 人 生 活 儉 樸, 工 作 成 本 低, 並 提 到 他 們 以 物 物 交 易 的 方 式 拿 樟 腦 在 香 港 交 易 洋 貨, 因 此, 其 樟 腦 計 價 較 來 臺 買 腦 的 外 商 出 售 的 腦 價 便 宜, 外 商 難 與 競 爭 851 杜 德 致 函 怡 和 時 也 談 到 這 個 問 題,1868 年 12 月 1 日, 杜 德 報 告 : 鴉 片 價 無 法 提 高, 因 有 大 量 樟 腦 被 買 來 與 鴉 片 進 行 物 物 交 易, 使 市 場 存 貨 增, 因 此 預 期 鴉 片 價 會 下 跌 年 1 月 2 日 亦 道 : 鴉 片 : 當 零 售 商 可 以 鴉 片 交 換 茶 樟 腦 煤 等 等 時, 他 們 將 不 會 以 銀 元 支 付, 這 種 物 物 交 換 的 貿 易 體 系 十 分 普 遍, 要 做 銷 售 是 很 困 難 的, 除 非 用 其 他 的 方 式 信 貸 : 我 們 從 上 個 月 至 今 沒 有 賣 出 您 大 部 分 的 鴉 片 今 日 以 在 香 港 買 入 的 價 格 虧 本 賣 出 853 物 物 交 易 體 系 使 杜 德 放 棄 了 雞 籠 煤 炭 的 貿 易, 也 因 其 干 擾, 導 致 杜 德 的 茶 葉 樟 腦 與 鴉 片 的 獲 利 損 失, 一 度 也 以 物 物 交 易 的 方 式 出 售 商 品, 防 止 虧 損 擴 大 杜 德 於 1869 年 1 月 3 日 向 怡 和 報 稱 : 上 海 對 雞 籠 煤 的 需 求 已 吸 引 一 家 商 行 來 此 貿 易 進 口 鴉 片, 以 物 物 交 換 的 方 式 取 得 煤 炭 樟 腦 等 等 華 商 持 續 地 以 雙 桅 縱 帆 船 帶 來 鴉 片, 這 艘 船 完 全 是 替 廈 門 與 他 地 的 華 商 工 作, 當 ( 鴉 片 ) 買 方 可 藉 由 米 與 其 他 商 849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上 ) ( 下 ), 頁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頁 林 滿 紅, 清 代 臺 灣 之 茶 糖 樟 腦 業 與 臺 灣 之 社 會 經 濟 變 遷 ( ), 頁 Dodd & Co. to J.M. & Co., December 1,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January 1,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177 品 買 得 鴉 片, 他 們 將 不 會 向 外 國 商 行 購 買 鴉 片, 因 為 外 國 商 行 選 擇 現 金 交 易 假 如 我 們 不 以 鴉 片 與 買 方 ( 物 物 ) 交 易, 我 們 的 出 售 將 會 乏 人 問 津 854 物 物 交 換 體 系 究 竟 是 如 何 影 響 杜 德 的 貿 易, 杜 德 致 函 中 僅 有 概 述, 沒 有 深 論, 但 可 確 定 者, 至 少 就 某 方 面 而 言, 物 物 交 換 比 信 貸 貿 易 更 划 算, 並 對 杜 德 的 貿 易 形 成 挑 戰 因 此, 當 我 們 研 究 英 商 杜 德 在 臺 灣 的 貿 易 時, 不 能 忽 略 華 洋 商 人 交 易 方 式 的 互 為 影 響, 西 方 商 人 在 中 國 貿 易 時, 往 往 要 向 中 國 的 物 物 交 易 方 式 妥 協, 鴉 片 也 被 賦 予 現 金 角 色, 成 為 重 要 的 交 易 媒 介 855 第 二 節 寶 順 洋 行 與 諸 洋 行 之 競 合 關 係 杜 德 的 寶 順 洋 行 與 諸 洋 行 之 間 的 關 係, 特 別 是 怡 和 洋 行 怡 記 洋 行 與 德 記 洋 行, 過 去 幾 乎 無 人 探 討 本 節 試 圖 就 寶 順 洋 行 於 1867 至 1870 年 間 與 各 家 洋 行 的 往 來 關 係 做 探 討, 釐 清 這 段 歷 史 演 變 一 與 怡 和 洋 行 間 的 貿 易 關 係 杜 德 在 1867 年 加 入 怡 和 集 團, 與 創 立 寶 順 洋 行 前 和 怡 和 的 關 係, 已 如 第 二 章 第 二 節 所 論, 不 贅 述 寶 順 洋 行 成 立 後, 茶 業 貿 易 有 增 無 減 怡 和 也 看 好 杜 德 經 營 的 臺 茶 事 業, 買 入 了 不 少 杜 德 經 手 的 臺 茶 樟 腦 貿 易 方 面, 其 市 場 潛 力 雖 不 如 臺 茶, 依 舊 很 有 利 潤, 因 此 成 為 怡 和 與 寶 順 貿 易 的 重 要 項 目 相 對 地, 怡 和 以 鴉 片 與 洋 布 作 為 對 寶 順 的 茶 與 樟 腦 等 價 交 換 的 商 品, 依 此 建 立 雙 邊 貿 易 其 中, 鴉 片 是 決 定 性 因 素, 直 接 決 定 了 在 臺 貿 易 的 成 功 與 否 怡 和 至 少 在 1870 年 前, 還 掌 握 著 一 定 程 度 中 854 Dodd & Co. to J.M. & Co., January 3,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Yen-ping Hao, The Commercial Revolution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 The Rise of Sino-Western Mercantile Capitalism(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7), p
178 印 鴉 片 的 進 出 口 市 場, 因 此, 杜 德 與 許 多 小 公 司 一 樣, 必 需 聽 令 怡 和, 無 法 自 行 其 事 除 了 商 品 交 易, 怡 和 還 提 供 寶 順 以 借 款 匯 款 船 運 保 險 等 服 務, 杜 德 投 資 臺 茶 貿 易 的 資 金 來 源 即 可 能 大 多 來 自 怡 和 杜 德 銷 往 美 國 的 臺 茶 船 運, 也 是 全 程 由 怡 和 的 船 隻 支 配, 從 淡 水 運 茶 啟 程 後, 經 怡 和 駐 區 之 一 的 廈 門, 再 銷 往 美 國 與 其 他 地 區 858 不 過, 杜 德 並 未 全 盤 接 受 怡 和 的 安 排, 經 常 有 選 擇 性 地 將 船 運 匯 款 等 業 務 轉 託 其 他 公 司 代 辦, 例 如 1867 年 間, 杜 德 常 委 託 德 記 洋 行 做 臺 茶 船 運 廈 門 的 工 作, 年 間, 則 託 其 做 船 運 匯 款 860 與 杜 德 熟 識 的 友 好 公 司 怡 記 洋 行, 則 一 直 都 有 協 助 杜 德 船 運 茶 葉 與 匯 款 至 廈 門 或 福 州 861 之 所 以 多 方 委 他 辦 理 商 務, 也 許 是 為 了 避 免 怡 和 洋 行 對 其 支 配 力 過 大, 致 杜 德 失 去 自 立 的 基 礎, 暴 露 於 被 兼 併 的 風 險 中 吧 1869 年 間, 杜 德 似 乎 一 度 有 擺 脫 怡 和 控 制 臺 茶 船 運 的 企 圖, 史 無 前 例 的 以 兩 艘 帆 船 直 銷 臺 茶 至 美 國 紐 約, 打 響 寶 順 臺 茶 的 名 號, 結 果 大 受 好 評, 臺 茶 大 賣, 引 起 華 洋 商 人 的 注 意 此 後, 杜 德 始 終 頭 痛 的 德 記 洋 行 與 新 來 的 水 陸 洋 行, 開 始 加 強 對 杜 德 在 鴉 片 樟 腦 與 臺 茶 方 面 競 爭 的 力 度, 威 脅 杜 德 獨 佔 的 臺 茶 事 業, 使 杜 德 不 得 不 於 1870 年 2 月 間 親 至 香 港, 與 怡 和 的 總 負 責 人 柯 錫 克 (Mr. Keswick) 會 面, 商 談 怡 和 與 寶 順 共 同 壟 斷 北 臺 茶 葉 與 鴉 片 市 場 的 協 議 1870 年 3 月 至 5 月 間, 正 當 杜 德 北 臺 茶 業 蒸 蒸 日 上, 如 日 中 天 之 際, 怡 和 卻 未 經 通 知, 突 然 停 止 對 杜 德 供 應 鴉 片, 使 其 生 意 一 度 停 擺 鴉 片 停 貨 的 原 因 有 數 端 : ( 一 ) 杜 德 積 欠 怡 和 相 當 數 量 的 的 債 務 杜 德 欲 圖 擴 大 臺 茶 產 銷, 需 要 茶 葉 種 植 面 積 的 擴 大 精 製 茶 廠 的 建 立 茶 工 856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May 2,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May 23,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letter no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letter no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letter no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letter no
179 與 茶 業 師 傅 的 廣 聘 等, 所 費 頗 高, 亟 需 有 力 資 金 的 支 持 ; 杜 德 初 始 創 業, 缺 乏 足 夠 的 資 金 與 設 備, 不 能 單 憑 一 人 之 力 擴 張 北 臺 茶 業 因 此,1867 年 前, 甸 特 洋 行 尚 未 倒 閉 時, 甸 特 成 為 杜 德 茶 業 經 營 方 面 最 有 力 的 資 金 支 持 者 ;1867 年, 甸 特 倒 閉 後, 怡 和 接 手 成 為 杜 德 茶 業 的 資 金 支 援 者, 由 是, 杜 德 向 怡 和 借 款 投 資 茶 業, 積 欠 怡 和 相 當 數 量 的 債 務 862 除 此 之 外, 杜 德 在 當 地 長 期 賒 貸 的 習 慣, 可 能 也 是 杜 德 對 怡 和 欠 債 頗 多, 導 致 怡 和 懷 疑 的 重 要 原 因 之 一 為 此, 杜 德 特 於 1870 年 5 月 20 日 向 怡 和 報 告 : 我 們 有 留 意 到 我 們 呈 交 給 您 的 帳 目 上, 總 顯 示 出 我 們 有 大 量 的 逾 期 未 償 款, 然 而 我 們 已 經 屢 次 向 您 指 出 :( 我 們 ) 在 貨 物 賣 出 之 前 及 接 到 購 買 人 購 金 的 二 至 三 個 月 前, 就 將 帳 記 於 怡 和 帳 下, 我 們 帳 目 上 的 債 務 很 自 然 地 比 實 際 情 況 要 大 我 們 從 未 將 裝 船 的 商 品 之 現 行 帳 目 包 含 在 內, 直 到 船 運 貨 離 去, 才 開 始 記 其 帳 目 假 如 我 們 這 麼 做, 欠 債 就 不 會 如 此 大 863 杜 德 的 狀 況 並 非 唯 一 的 例 外, 其 鄰 居 美 利 士 洋 行 也 有 相 同 的 情 形 864 怡 和 後 來 派 人 來 調 查, 報 告 稱 : 香 港 上 海 的 華 洋 商 人 通 常 貨 到 即 取 款, 但 在 臺 灣, 較 大 的 買 賣 都 給 長 期 賒 貸, 乾 乾 脆 脆 的 865 ( 二 ) 美 利 士 洋 行 經 營 不 佳 的 影 響 杜 德 對 怡 和 的 欠 債, 雖 對 怡 和 向 寶 順 的 停 貨 有 某 種 影 響, 但 並 不 構 成 怡 和 對 杜 德 停 貨 的 主 要 理 由, 因 為 杜 德 之 臺 茶 事 業, 本 為 怡 和 內 地 茶 葉 收 購 體 系 的 一 部 分, 其 經 營 狀 況, 多 在 怡 和 的 掌 握 中, 因 此, 杜 德 臺 茶 獲 利 良 好 的 情 形, 怡 和 理 應 清 楚 照 理 言 之, 怡 和 沒 有 懷 疑 杜 德 還 款 能 力 的 理 由 真 正 導 致 怡 和 懷 疑 杜 德 還 款 能 力 的, 主 要 可 能 來 自 於 美 利 士 洋 行 欠 債 倒 閉 的 862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下 ), 臺 灣 風 物,33 卷 1 期,1983 頁 黃 富 三 1983 年 3 月,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下 ), 臺 灣 風 物,33 卷 1 期, 頁
180 影 響 美 利 士 與 寶 順 於 1867 年 後, 便 同 為 怡 和 駐 淡 水 的 代 理 公 司 866 但 1869 年, 美 利 士 洋 行 在 宜 蘭 一 帶 參 與 大 南 澳 拓 墾, 因 清 朝 官 員 力 阻 而 失 敗, 導 致 虧 損 慘 重, 令 怡 和 相 當 不 滿 美 利 士 為 了 補 償 損 失, 不 斷 要 求 怡 和 供 應 鴉 片, 出 售 求 現 怡 和 因 而 開 始 疑 心 美 利 士 洋 行 的 財 務 狀 況 1870 年 3 月 15 日, 怡 和 強 力 要 求 美 利 士 還 債, 美 利 士 卻 以 賒 貸 收 款 較 慢 未 趕 上 船 運 匯 款 等 等 為 由, 不 斷 拖 延 還 債 怡 和 未 信,1870 年 6 月 2 日 通 知 停 買 樟 腦,7 日 派 莫 雷 (Murray) 來 淡 水 對 美 利 士 展 開 查 帳, 果 然 發 現 美 利 士 積 欠 大 量 的 債 務, 美 利 士 洋 行 因 而 不 得 不 在 1870 年 6 月 8-9 日 宣 布 倒 閉 867 怡 和 洋 行 可 能 擔 心 寶 順 洋 行 也 有 類 似 情 形, 因 此 以 停 止 鴉 片 供 貨, 強 令 杜 德 清 還 債 務, 測 試 杜 德 真 正 的 財 務 狀 況 1869 年 12 月 22 日, 怡 和 要 寶 順 注 意 債 務 問 題, 希 望 寶 順 儘 快 償 債, 但 杜 德 似 乎 沒 有 積 極 作 為 年 3 月 間, 怡 和 為 美 利 士 欠 債 問 題, 開 始 對 杜 德 與 美 利 士 同 時 停 運 鴉 片, 要 求 立 即 清 償 債 務 當 杜 德 請 求 怡 和 持 續 鴉 片 供 貨 時, 怡 和 於 1870 年 4 月 28 日 回 函, 要 求 寶 順 立 即 清 償 欠 債, 才 准 供 應 鴉 片 869 怡 和 甚 至 還 要 求 杜 德 收 購 整 批 收 成 的 福 爾 摩 沙 茶 葉, 以 便 求 現 償 債 870 怡 和 此 令, 讓 杜 德 頗 感 為 難, 因 其 以 往 大 宗 貿 易, 向 採 長 期 賒 貸, 導 致 杜 德 對 怡 和 欠 債 頗 多 871 因 此, 欲 在 鴉 片 斷 貨 的 狀 況 下 籌 足 資 金, 短 期 還 債, 並 非 易 事 雖 覺 不 合 理, 為 恢 復 臺 茶 與 鴉 片 的 貿 易, 他 只 好 奉 令 行 事 1870 年 5 月 間, 開 始 盡 力 買 茶, 出 口 求 現, 並 提 醒 怡 和 不 要 忽 略 德 記 與 水 陸 洋 行 此 時 的 競 爭 威 脅 年 5 月 20 日, 杜 德 項 怡 和 船 運 他 的 第 一 批 償 債 金 : 您 在 上 個 月 28 日 (4 月 28 日 ) 的 信 函 特 別 指 出 : 要 求 ( 我 們 ) 在 出 售 鴉 片 方 面 的 帳 目 負 債 上 達 成 收 支 平 衡 我 們 很 遺 憾 地 得 知 您 決 定 在 最 近 866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下 ), 臺 灣 風 物,33 卷 1 期,1983 頁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下 ), 臺 灣 風 物,33 卷 1 期,1983 頁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December 22,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May 6,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181 停 止 更 進 一 步 的 船 運 我 們 帳 目 上 的 欠 債, 將 會 因 經 由 豪 美 特 號 (Homet) 與 香 港 號 運 往 福 州 的 船 運 貴 金 屬 被 大 量 地 抵 償 873 杜 德 在 1870 年 5 月 20 日 同 日 連 續 寄 出 三 封 信 函, 874 殷 切 請 求 怡 和 恢 復 鴉 片 供 貨 等 了 三 日, 至 5 月 23 日, 怡 和 總 行 的 大 老 闆 惠 特 大 概 已 經 收 到 還 款, 認 為 寶 順 財 務 狀 況 良 好, 因 此 回 函 同 意 繼 續 供 應 鴉 片, 讓 杜 德 鬆 了 一 口 氣,23 日 回 覆 道 : 我 不 相 信 您 會 突 然 停 止 貿 易, 除 非 有 最 好 的 理 由 至 今, 您 已 同 意 每 月 定 時 地 供 應 鴉 片 給 我, 我 仍 然 在 為 您 購 買 茶 葉 我 將 在 本 月 底 達 成 最 後 一 次 的 帳 目 收 支 平 衡 ; 在 七 月 底 前 還 清 所 有 我 向 您 借 貸 的 資 金, 假 如 ( 茶 ) 零 售 商 的 償 付 狀 況 良 好 的 話 年 6 月 8 日, 杜 德 再 信 : 長 期 逾 期 未 償 款 僅 有 3000 元, 這 些 錢 大 部 分 已 經 取 得, 我 們 確 定 所 有 這 筆 錢 將 支 付 給 您 876 同 日, 怡 和 派 來 臺 灣 調 查 美 利 士 帳 務 的 商 務 代 表 莫 雷 向 惠 特 報 告, 也 證 實 杜 德 財 務 狀 況 良 好 877 這 次 的 停 貨 事 件, 對 於 杜 德 的 事 業 有 其 一 定 程 度 的 影 響 由 於 杜 德 的 資 金 受 限 於 還 款, 乃 使 德 記 水 陸 與 其 他 華 洋 商 人 得 更 方 便 地 介 入 臺 茶 樟 腦 與 鴉 片 的 貿 易, 使 杜 德 原 本 的 臺 茶 壟 斷 優 勢 突 然 面 臨 嚴 苛 的 競 爭 與 挑 戰, 影 響 不 可 謂 小 二 與 美 利 士 洋 行 (Milisch & Co.) 的 關 係 怡 和 洋 行 在 北 臺 的 代 理 商 原 本 是 美 利 士 洋 行 (Mess. Milisch & Co.), 但 1867 年 寶 順 洋 行 亦 加 入, 二 行 成 了 亦 友 亦 敵 的 商 業 伙 伴, 關 係 微 妙 ( 一 ) 由 商 業 對 手 變 商 業 聯 盟 873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May 23,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黃 富 三 1983 年 3 月,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下 ), 臺 灣 風 物,33 卷 1 期, 頁
182 美 利 士 洋 行 (Mess. Milisch & Co.) 自 1865 年 10 月 6 日 開 業, 一 直 是 屬 於 怡 和 集 團 的 一 員 他 以 怡 和 代 理 行 的 身 份 在 北 臺 灣 的 艋 舺 展 開 商 務 後, 878 貿 易 範 圍 及 淡 水 879 雞 籠, 880 直 到 其 於 1870 年 倒 閉 為 止 881 杜 德 原 屬 於 甸 特 集 團, 後 來 才 加 入 怡 和 集 團 甸 特 洋 行 與 怡 和 洋 行 原 來 就 不 和, 在 大 陸 的 商 務 上 已 是 你 爭 我 奪, 在 臺 灣 也 不 例 外 甸 特 於 1864 年 派 杜 德 來 淡 水 艋 舺 兩 地 經 營, 擔 任 其 代 理 商, 怡 和 就 在 第 二 年 就 遣 漢 堡 人 (Hamburg) 美 利 士 來 淡 水 與 艋 舺 設 代 理 行 經 營, 互 不 相 讓 1867 年, 甸 特 洋 行 發 生 財 務 危 機, 其 做 淡 水 代 理 商 的 杜 德 失 去 母 公 司 的 支 援, 因 此 被 迫 投 靠 怡 和 集 團, 該 年 5 月 2 日 正 式 成 為 怡 和 洋 行 旗 下 的 淡 水 代 理 商 怡 和 洋 行 之 所 以 當 應 讓 杜 德 加 入, 原 因 之 一 可 能 是 希 望 藉 杜 德 接 收 甸 特 洋 行 的 市 場, 擴 大 怡 和 洋 行 的 市 場 佔 有 率, 同 時 避 免 美 利 士 洋 行 壟 斷, 以 取 得 較 有 利 的 交 易 條 件 美 利 士 洋 行 對 於 怡 和 與 杜 德 締 約 合 作, 事 前 並 不 知 情, 後 來 發 現 怡 和 的 鴉 片 船 運 抵 達 淡 水, 其 中 竟 有 50 箱 是 供 應 其 商 業 對 手 杜 德, 似 感 相 當 不 快 882 美 利 士 原 先 可 能 期 待 甸 特 出 狀 況 後, 杜 德 會 離 開, 而 不 是 留 下 來 與 他 互 搶 生 意 他 在 1867 年 5 月 2 日 獲 知 怡 和 開 始 供 應 杜 德 鴉 片 後, 立 即 致 函 怡 和, 要 求 怡 和 杜 德 與 自 己 ( 美 利 士 ) 三 方 討 論 此 舉 是 否 仍 符 合 市 場 利 潤 原 則, 稱 : 我 們 察 覺 到 您 已 經 藉 由 這 次 機 會 船 運 五 十 箱 鴉 片 照 料 杜 德 先 生, 除 了 船 運 878 黃 富 三 1983 年 3 月,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上 ), 臺 灣 風 物,32 卷 4 期, 頁 黃 富 三 1983 年 3 月,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上 ), 臺 灣 風 物,32 卷 4 期, 頁 黃 富 三 1983 年 3 月,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下 ), 臺 灣 風 物,33 卷 1 期, 頁 美 利 士 洋 行 與 怡 和 之 間 的 爭 執 並 非 此 時 才 開 始,1866 年 十 月 間, 怡 和 似 曾 有 意 在 淡 水 自 設 特 別 代 理 商, 撤 銷 美 利 士 代 理 公 司 的 業 務, 由 怡 和 直 營 淡 水 的 生 意, 原 因 不 明 美 利 士 聞 信, 於 1866 年 10 月 3 日 去 函 抗 議, 聲 稱 如 無 怡 和 的 業 務, 其 公 司 將 無 法 生 存, 也 無 力 照 料 怡 和 之 利 益 ; 並 言 其 過 去 竭 力 為 公 司 效 勞, 且 有 能 力 與 對 手 競 爭, 希 望 怡 和 當 局 三 思 抗 議 似 乎 生 效, 美 利 士 繼 續 代 理 怡 和 業 務 參 看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上 ), 臺 灣 風 物,32 卷 4 期,1982 頁 6 168
183 給 我 的 貨 之 外 我 們 必 須 與 那 位 紳 士 ( 杜 德 ) 聯 絡, 努 力 瞭 解 您 的 船 運 情 形 是 否 在 這 個 市 場 的 利 潤 取 得 之 範 圍 內, 是 否 仍 有 辦 法 壟 斷 這 個 港 口 ( 淡 水 ) 的 市 場 需 求 883 美 利 士 儘 管 不 滿, 但 其 鴉 片 貿 易 完 全 依 賴 怡 和, 怡 和 卻 不 一 定 需 要 美 利 士, 因 此 即 使 有 意 見, 也 只 能 接 受 於 是, 從 1867 年 5 月 2 日 開 始, 杜 德 與 美 利 士 在 怡 和 洋 行 旗 下 共 同 代 理 怡 和 在 淡 水 的 貿 易, 並 展 開 新 的 商 務 合 作 關 係 ( 二 ) 寶 順 與 美 利 士 的 合 作 關 係 杜 德 加 入 怡 和 後 不 久, 便 於 1867 年 7 月 1 日 成 立 寶 順 洋 行, 怡 和 也 在 同 期 間 安 排 杜 德 與 美 利 士 二 人 相 互 合 作 大 別 有 三 項 : 1. 商 品 公 定 價 的 協 調 : 怡 和 安 排 寶 順 與 美 利 士 相 互 商 量, 制 訂 彼 此 共 同 的 商 品 公 定 價, 避 免 惡 性 的 削 價 競 爭 同 時 協 調 二 者 共 同 壟 斷 淡 水 的 貿 易, 排 除 來 自 其 他 華 洋 商 人 的 競 爭 此 後, 杜 德 與 美 利 士 每 次 致 信 怡 和, 多 半 會 報 告 二 人 根 據 市 場 狀 況 共 同 討 論 出 來 的 商 品 公 定 價 884 例 如,1867 年 5 月 22 日 美 利 士 曾 致 函 怡 和, 曾 說 明 其 與 杜 德 討 論 後 共 同 商 訂 的 鴉 片 價 : 我 已 經 向 您 報 告 一 項 被 迫 出 售 的 商 品 : 有 15 箱 舊 刺 斑 土 售 價 為 每 箱 700 元, 是 以 西 班 牙 銀 元 支 付, 我 們 已 經 與 杜 德 先 生 討 論 過 : 每 箱 出 售 不 要 低 於 730 元 885 杜 德 也 在 1867 年 9 月 10 日 致 函 怡 和 : 自 從 上 回 寫 信 給 您, 鴉 片 價 格 幾 乎 維 持 不 變, 賣 價 仍 維 持 每 箱 810 元, 市 883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May 2,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May 22,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184 場 存 貨 大 約 有 85 箱, 只 有 非 常 少 數 在 中 國 人 手 上 我 們 已 經 與 美 利 士 公 司 商 討, 我 們 傾 向 於 以 較 高 的 價 格 賣 出, 只 要 市 場 很 好 地 掌 握 在 我 們 手 上 886 杜 德 在 1870 年 3 月 8 日 函 稱 : 我 們 已 經 同 意 與 美 利 士 公 司 定 價 ( 鴉 片 )730 元, 我 們 自 信 這 個 售 價 能 被 接 受, 零 售 商 與 其 他 中 國 商 人 幾 乎 沒 有 存 貨 887 由 此 可 知, 寶 順 與 美 利 士 二 者 間 就 商 品 公 價 的 制 訂 方 面, 往 來 十 分 頻 繁 2. 商 品 經 營 的 區 別 化 寶 順 與 與 美 利 士 除 了 在 商 品 價 格 上 相 互 合 作 制 訂 公 價, 以 避 免 彼 此 過 度 競 爭 外, 似 乎 也 在 部 分 重 要 的 商 品 經 營 上 有 所 區 別 從 文 獻 來 看, 雖 二 公 司 經 營 的 項 目 有 諸 多 重 疊 之 處, 然 亦 可 發 現 不 同 之 處 : 寶 順 專 注 茶 葉 貿 易, 創 行 後 早 期 雖 有 購 買 煤 炭 的 紀 錄, 但 至 1868 年 下 半 年, 已 不 見 杜 德 買 煤 的 紀 錄, 如 前 述 美 利 士 與 杜 德 則 相 反, 他 反 而 專 注 雞 籠 煤 炭 的 經 營, 對 茶 葉 經 營 之 程 度 雖 有 但 不 深, 可 能 僅 限 於 採 收 與 銷 售, 但 似 無 涉 及 茶 的 精 製, 量 亦 不 大 年 10 月 22 日 杜 德 致 函 怡 和, 報 告 其 於 美 利 士 洋 行 倒 閉 後 進 行 接 管 後 的 狀 況 : 我 從 美 利 士 處 以 合 理 比 率 搜 出 的 大 量 的 木 材, 以 合 理 的 價 格 賣 出, 並 將 存 放 於 淡 水 的 煤, 以 每 噸 四 元 的 極 低 價 格 賣 給 汽 船 米 勒 (W. Miller) 號, 至 於 基 隆 煤, 我 將 以 市 場 價 賣 出 一 等 精 選 煤 每 一 百 擔 元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September 1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March 8,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Milisch & Co. to J.M. & Co. s letter, November 5, 1866.,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October, 22,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185 1871 年 1 月 3 日, 杜 德 報 告 存 放 於 美 利 士 洋 行 的 雞 籠 庭 院 之 煤 炭, 總 計 8, 300 擔 890 至 1871 年 3 月 13 日, 杜 德 仍 未 賣 完 存 煤, 仍 可 再 運 出 1,624 擔 的 煤, 其 最 近 處 市 場 價 格 是 每 噸 2.25 元 年 7 月 17 日, 杜 德 又 函 道 : 50 噸 的 煤, 經 由 美 利 士 公 司 在 淡 水 的 庭 院 賣 出 年 7 月 已 距 美 利 士 洋 行 倒 閉 達 一 年 以 上, 卻 仍 見 寶 順 銷 售 美 利 士 洋 行 存 煤 的 紀 錄, 可 知 美 利 士 對 煤 炭 經 營 之 深 入, 亦 可 知 經 營 之 不 順 美 利 士 洋 行 留 下 的 信 函, 並 無 投 資 茶 廠 與 聘 用 大 陸 茶 工 的 紀 錄, 亦 無 對 茶 葉 的 大 規 模 貿 易, 可 見 其 對 茶 之 經 營 深 度 不 如 杜 德 這 恐 也 成 為 美 利 士 洋 行 倒 閉, 而 寶 順 洋 行 更 加 興 旺 發 達 的 關 鍵 3. 怡 和 對 寶 順 與 美 利 士 的 糾 紛 協 調 怡 和 希 望 美 利 士 與 寶 順 二 家 保 持 溫 和 競 爭 而 共 同 合 作 的 方 式, 壟 斷 北 臺 市 場 但 如 此 做 可 能 會 發 生 糾 紛, 因 此 怡 和 也 會 出 面 調 解 例 如, 杜 德 在 1868 年 3 月 11 日 致 函 怡 和, 報 告 其 與 美 利 士 的 商 品 報 價 差 距 大, 故 徵 詢 怡 和 方 面 的 意 見 : 美 利 士 先 生 告 訴 我 們 : 他 已 經 向 您 報 告 鴉 片 售 價 高 達 820 元 我 們 無 法 理 解 為 何 我 的 估 價 與 他 的 估 價 如 此 不 同 我 們 很 確 信 今 日 售 價 無 法 超 過 800 元 中 國 人 至 今 的 售 價 為 元, 我 們 並 不 認 為 他 能 以 820 元 的 售 價 出 售 鴉 片 893 怡 和 對 杜 德 與 美 利 士 在 鴉 片 價 格 上 的 協 調 支 配 力, 以 1869 年 7 月 12 日 杜 德 致 函 怡 和 的 內 容 說 得 最 清 楚 : 我 們 得 知 您 希 望 我 們 在 銷 售 鴉 片 方 面 與 美 利 士 公 890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January, 3,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March, 13,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July, 17,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March 11,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186 司 合 作, 我 們 會 盡 力 於 此, 我 們 理 所 當 然 會 盡 力 將 中 國 人 趕 出 ( 鴉 片 ) 市 場 894 如 果 寶 順 與 美 利 士 共 同 決 定 由 雙 方 共 佔 北 臺 市 場, 共 存 共 榮, 那 麼 誰 是 其 強 力 的 競 爭 者? 從 信 文 來 看, 似 乎 以 中 國 商 人 為 主, 特 別 是 在 鴉 片 銷 售 方 面 不 過, 其 中 可 能 有 一 大 部 分 是 與 德 記 洋 行 與 水 陸 洋 行 有 關 係, 特 別 是 德 記 洋 行, 詳 情 稍 後 將 提 到 大 體 言 之, 在 怡 和 的 安 排 下, 寶 順 與 美 利 士 本 應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競 爭 關 係 但 實 際 上, 至 少 在 某 種 程 度, 兩 家 洋 行 因 同 為 怡 和 洋 行 的 代 理 行 而 成 為 命 運 共 同 體, 相 互 合 作, 設 法 壟 斷 北 臺 市 場, 與 中 國 商 人 對 抗, 並 努 力 阻 止 其 他 洋 行 介 入 競 爭, 直 到 美 利 士 洋 行 於 1870 年 倒 閉 為 止 三 怡 記 洋 行 (Elles & Co.) 從 貿 易 伙 伴 變 競 爭 對 手 怡 記 洋 行 原 為 廈 門 商 行, 自 1864 年 左 右 已 和 杜 德 是 相 互 熟 識 的 老 朋 友, 895 且 似 乎 有 樟 腦 貿 易 的 關 係, 疑 原 屬 甸 特 集 團 的 成 員, 896 並 可 能 因 樟 腦 貿 易, 與 杜 德 有 密 切 的 往 來 關 係 杜 德 得 力 的 助 手 買 辦 李 春 生 也 是 怡 記 洋 行 介 紹 給 杜 德 的 年 後, 怡 記 開 始 來 打 狗 營 業, 開 啟 其 在 臺 灣 的 事 業 年, 杜 德 創 立 寶 順 洋 行 後, 藉 由 其 商 業 信 函, 杜 德 與 怡 記 洋 行 之 間 的 往 來 關 係 有 了 比 較 清 楚 的 圖 像 杜 德 經 常 委 託 怡 記 洋 行 做 各 種 業 務 服 務 : 主 要 有 海 外 匯 款 與 船 運 例 如 1867 年 8 月 3 日 杜 德 向 怡 和 函 稱, 有 茶 葉 委 託 怡 記 運 去 : 899 上 述 船 隻 在 今 日 離 港 駛 往 廈 門, 裝 載 著 分 開 存 放 的 茶 貨 而 728 箱 相 似 的 茶 類 委 由 怡 記 洋 行 運 送 年 8 月 14 日, 杜 德 又 致 函 : 台 灣 號 在 幾 天 內 回 894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July 12,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李 明 輝 黃 俊 傑 黎 漢 基 合 編, 李 春 生 著 作 集 附 冊,( 台 北 : 南 天 書 局,2004) 頁 黃 富 三, 清 季 臺 灣 外 商 的 經 營 問 題 以 美 利 士 洋 行 為 例, 中 國 海 洋 發 展 史 論 文 集, 中 央 研 究 院 三 民 主 義 研 究 所,1984 年, 頁 李 明 輝 黃 俊 傑 黎 漢 基 合 編, 李 春 生 著 作 集 附 冊,( 台 北 : 南 天 書 局,2004) 頁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上 述 船 隻 :H.M.G. Boat Grasshopper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August, 3,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187 來 載 運 樟 腦 前 往 香 港 當 她 經 過 廈 門 時, 我 們 將 銀 貨 透 過 怡 記 洋 行, 記 於 您 的 帳 下 年 5 月 20 日 又 函 : 整 體 出 口 方 面, 從 備 忘 錄 的 附 件 中, 您 將 看 到 我 們 購 買 的 大 量 茶 葉 是 由 美 國 公 司 買 下, 由 怡 記 洋 行 辦 理 匯 款 作 業 年 後, 怡 記 洋 行 也 可 能 做 寶 順 洋 行 的 樟 腦 代 理 商, 因 為 梧 棲 的 馬 克 菲 友 公 司 ( 天 利 洋 行 ) 倒 閉 後, 其 樟 腦 生 意 係 由 怡 和 接 手 買 下 903 由 於 外 國 人 出 口 樟 腦 只 能 經 由 條 約 口 岸 淡 水 與 雞 籠 的 新 規 定, 904 怡 記 洋 行 與 寶 順 之 間 的 樟 腦 貿 易 關 係 勢 必 更 為 加 強 直 到 1870 年 前, 寶 順 與 怡 記 一 直 是 好 友 與 彼 此 之 代 理 商 的 關 係 905 然 而, 商 務 競 爭 的 激 烈 化 使 兩 家 公 司 之 間 的 好 關 係 產 生 變 化 如 前 所 述,1870 年 2 月 間, 杜 德 向 怡 和 洋 行 提 議 : 由 怡 和 與 寶 順 二 家 公 司 聯 合 壟 斷 臺 灣 的 臺 茶 與 鴉 片 貿 易, 為 此, 寶 順 除 放 棄 與 美 商 的 直 接 茶 葉 貿 易 往 來, 亦 終 止 與 老 朋 友 怡 記 洋 行 的 合 作 906 但 至 1870 年 5 月 20 日, 杜 德 得 知 怡 和 已 允 許 怡 記 自 由 來 淡 水 買 茶 ; 月 23 日, 怡 記 洋 行 正 式 來 淡 水 設 行 買 茶 908 從 此, 怡 記 洋 行 正 式 由 寶 順 洋 行 的 商 業 伙 伴 變 競 爭 對 手 四 德 記 洋 行 (Tait & Co.) 從 委 託 船 運 與 匯 款 至 競 爭 關 係 德 記 洋 行 很 早 就 存 在, 是 由 蘇 格 蘭 商 人 James Tait 於 1845 年 在 廈 門 創 立, 時 稱 德 記 洋 行, 909 並 存 在 至 今 910 據 說 原 先 隸 屬 英 國 東 印 度 公 司, 但 詳 情 未 明 901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235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August, 14,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必 麒 麟, 歷 險 福 爾 摩 沙, 陳 逸 君 譯 ( 台 北 : 前 衛 出 版 社,2010 年 ), 頁 參 看 葉 振 輝, 天 利 行 史 事 考, 臺 灣 文 獻, 頁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October 25, 1867.J. M. & Co. 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May, 2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May, 23,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關 於 德 記 洋 行 的 創 立 時 間, 有 說 在 1840 年, 有 言 1845 年, 詳 情 未 確 德 記 洋 行 創 立 初 期, 主 要 採 購 中 國 茶 葉 等 土 產 回 銷 英 國 ; 之 後, 陸 續 於 福 州 上 海 天 津 設 立 分 公 司, 並 自 歐 洲 引 進 煤 油 英 國 毛 線 等 舶 來 品, 在 當 地 販 售 清 咸 豐 八 年 ( 西 元 1858 年 ) 中 英 中 法 簽 訂 天 津 條 約, 增 開 中 國 沿 海 通 商 口 岸, 德 記 洋 行 遂 於 西 元 1865 年 在 台 南 安 平, 增 設 駐 台 分 公 司, 從 事 台 灣 茶 葉 蔗 糖 樟 腦 外 銷 參 看 網 路 資 料 : 173
188 911 其 總 行 設 在 廈 門, 一 直 在 大 陸 經 營 生 意, 直 到 1867 年 才 來 臺 灣 設 行 貿 易, 912 與 寶 順 洋 行 發 生 業 務 往 來, 且 有 與 之 合 作 的 廈 門 華 商 為 德 記 在 臺 灣 拓 展 貿 易 美 利 士 於 1867 年 5 月 13 日 致 函 怡 和 的 報 告 中 也 提 到 : 有 人 說 當 地 茶 商 已 從 廈 門 來 到 這 裡 經 營 這 個 市 場, 聽 聞 其 與 廈 門 的 德 記 洋 行 有 合 資 關 係 913 德 記 與 寶 順 的 業 務 往 來, 主 要 與 委 託 船 運 與 海 外 匯 款 有 關 關 於 前 者,1867 年 7 月 3 日, 即 杜 德 宣 布 創 行 後 第 三 天, 寶 順 洋 行 委 託 德 記 洋 行 轉 運 400 包 各 類 的 茶 葉 至 廈 門, 包 括 普 通 等 級 與 較 佳 等 級 的 烏 龍 茶 (Oolong Common & Oolong Fair) 和 小 種 茶 (Souchong Kinds); 年 8 月 3 日, 杜 德 函 稱 : 300 箱 915 半 箱 式 的 常 與 可 類 的 烏 龍 茶, 委 由 德 記 洋 行 運 送, 年 10 月 18 日, 杜 德 又 函 : 上 述 船 隻 經 由 德 記 洋 行 安 排, 船 運 2, 006 盒 (boxes) (452 擔 ) 的 烏 龍 茶 到 廈 門 917 關 於 這 些 貿 易, 當 代 的 美 國 記 者 Davidson 曾 著 述 到 德 記 洋 行 在 1867 年 派 華 商 Kosing( 柯 昇 ), 自 廈 門 來 到 淡 水 運 出 數 包 茶 葉, 918 也 許 與 杜 德 委 託 德 記 的 臺 茶 船 運 有 關 不 知 為 何,1867 年 10 月 18 日 之 後, 寶 順 未 再 有 委 託 德 記 運 茶 至 廈 門 的 報 告, 919 推 測 與 德 記 洋 行 於 1868 年 開 始 成 為 寶 順 的 競 爭 對 手 有 關 海 外 匯 款 方 面, 寶 順 委 由 德 記 辦 理 比 委 託 其 運 茶 時 間 稍 長 如 1868 年 10 物 流 公 司 介 紹 德 記 洋 行 910 德 記 洋 行 是 清 季 以 來 少 數 能 存 在 至 二 次 大 戰 後 的 英 商 公 司 曾 發 展 為 跨 國 財 團, 以 海 運 著 稱, 行 銷 白 蘭 氏 雞 精 海 尼 根 啤 酒 等 世 界 知 名 產 品 ; 投 資 極 廣, 金 融 保 險 食 品 百 貨 公 司 超 商 藥 局 餐 廳 酒 店 等 皆 有 之 1990 年 初, 英 國 夏 利 臣 (Harrisons & Crosfield) 將 德 記 洋 行 售 於 台 灣 的 台 華 投 資 公 司 統 一 企 業 等 四 大 股 東, 英 國 勢 力 從 此 自 德 記 洋 行 褪 去 今 日 臺 灣 的 開 喜 烏 龍 茶 之 茶 罐 印 有 一 枚 中 國 古 錢 幣 的 圖 樣, 寫 著 德 記 洋 行 參 看 網 路 資 料 : 物 流 公 司 介 紹 德 記 洋 行 911 參 看 維 基 百 科 資 料 : 德 記 洋 行 912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Milisch & Co. to J.M. & Co. s letter, May, 13, 1867.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221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July 3, 按, 小 種 茶 :(Souchong Kinds), 中 國 紅 茶 的 一 種 常 與 可 類 : 分 別 指 Common 與 fair, 皆 為 茶 葉 的 等 級 常 為 最 低 等 級, 次 低 為 可 類 見 林 滿 紅, 清 代 臺 灣 之 茶 糖 樟 腦 ( 台 北 : 聯 經 出 版 社,1997 年 ) 頁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August, 3, 1867.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October, 18, 1867.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May 6,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189 月 14 日, 杜 德 致 函 怡 和 : 在 我 們 寫 給 您 的 上 一 封 信, 我 們 請 您 支 付 保 單 費 用 10,000 元 給 我 們, 這 筆 錢 要 由 德 記 洋 行 送 往 福 州 920 我 們 已 經 進 一 步 要 求 上 述 公 921 司 將 另 一 筆 匯 款 8500 元 給 漢 彌 頓 先 生 922 但 1869 年 未 見 寶 順 與 德 記 之 間 有 委 運 海 外 匯 款 的 關 係, 大 概 也 與 德 記 洋 行 於 1868 年 後 成 為 寶 順 的 競 爭 對 手 有 關 在 其 他 方 面 的 關 係, 寶 順 與 德 記 大 部 分 的 時 間 都 處 於 競 爭 狀 態 開 始 是 鴉 片, 後 來 是 茶 葉 與 樟 腦, 步 步 逼 近, 讓 杜 德 如 芒 刺 在 背, 開 始 將 德 記 洋 行 視 為 有 威 脅 性 的 競 爭 對 手 1867 年 10 月 10 日, 杜 德 即 函 怡 和 道 : 我 很 遺 憾 地 向 您 報 告 : 臺 灣 號 的 主 人 沒 有 遵 守 承 諾 : 除 了 您 船 運 來 的 50 箱 鴉 片 外, 不 載 運 其 他 的 鴉 片 來 淡 水 有 22 箱 由 廈 門 的 德 記 洋 行 委 運 來 給 其 在 此 地 ( 淡 水 ) 的 中 國 代 理 商 這 是 上 幾 個 月 內 第 二 次 有 為 其 他 獨 立 公 司 船 運 的 事 情 我 已 經 把 價 格 壓 低 至 770 元, 若 有 必 要, 我 傾 向 於 把 價 格 壓 低 至 每 箱 750 元 年 11 月 2 日, 杜 德 又 函 : 我 們 對 刺 斑 土 今 日 的 估 價 為 每 箱 750 元, 價 格 有 上 漲 趨 勢 存 貨 30 箱, 主 要 由 德 記 洋 行 在 此 的 中 國 代 理 商 擁 有 924 可 知 德 記 洋 行 對 寶 順 洋 行 的 商 務 競 爭 自 始 即 有, 其 在 淡 水 的 中 國 鴉 片 代 理 商 對 寶 順 的 鴉 片 售 價 形 成 強 大 的 競 爭 壓 力, 導 致 杜 德 不 得 不 降 低 鴉 片 價 格 而 杜 德 也 早 在 1867 年, 已 處 心 積 慮 要 將 德 記 洋 行 逐 出 淡 水 貿 易 1868 年 開 始, 德 記 似 乎 開 始 有 立 足 淡 水 的 企 圖, 此 後 至 1870 年, 對 寶 順 洋 920 怡 和 匯 款 給 寶 順 的 方 式 有 時 段 上 的 變 化, 此 時 是 先 運 往 福 州 再 運 往 淡 水 921 漢 彌 頓 :Mr. Hamilton 怡 和 駐 福 州 負 責 人, 接 受 寶 順 洋 行 (Dodd & Co.) 的 匯 款 業 務 922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October, 14,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October, 10,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November, 2,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190 行 形 成 愈 來 愈 強 大 的 競 爭 壓 力 這 從 1870 年 5 月 6 日 杜 德 致 函 怡 和 的 一 封 信 中 可 見 端 倪 : 過 去 兩 年 中, 我 們 已 經 盡 我 們 所 能 地 對 抗 德 記 洋 行, 並 阻 止 他 們 落 腳 此 處 925 可 知 杜 德 於 1868 年 已 視 德 記 洋 行 為 強 大 的 商 業 對 手 1869 年 5 月 29 日, 杜 德 又 函 : 自 從 我 們 上 次 致 函 於 您,( 鴉 片 ) 價 格 已 經 降 低 頗 多, 德 記 洋 行 下 的 中 國 代 理 商 最 近 定 的 現 金 價 格 為 660 元 ( 每 箱 ) 年 6 月 11 日, 杜 德 再 函 : 我 們 得 知 德 記 洋 行 在 這 裡 的 ( 淡 水 ) 的 代 理 商 ( 中 國 人 ) 售 價 低 至 每 箱 660 元 我 們 害 怕 上 回 的 估 價 無 法 繼 續 維 持, 如 果 您 希 望 能 有 好 的 銷 售 收 入, 那 就 必 須 符 合 市 場 行 情, 否 則 此 項 商 品 的 貿 易 將 無 可 避 免 的 落 入 中 國 人 手 上 年 7 月 12 日, 杜 德 發 現 德 記 洋 行 欲 圖 加 強 對 淡 水 的 經 營, 致 函 怡 和, 力 陳 德 記 的 競 爭 威 脅 稱 : 我 們 理 所 當 然 會 盡 力 將 中 國 人 趕 出 市 場, 但 是 要 維 持 高 價 是 不 可 能 的, 928 原 因 是 廈 門 的 德 記 洋 行 已 經 派 出 隸 屬 於 他 們 的 其 中 一 家 商 行 支 部 來 此 來 為 他 們 服 務 929 當 時 中 國 鴉 片 商 的 品 級 究 竟 多 高, 語 焉 不 詳 但 如 前 所 述, 為 了 對 抗 即 將 增 強 的 競 爭 威 脅, 杜 德 於 1870 年 二 月 間 與 香 港 怡 和 總 行 的 負 責 人 柯 錫 克 會 面, 商 談 共 同 壟 斷 臺 茶 貿 易 之 事 930 然 而, 杜 德 未 能 如 願,1870 年 5 月 23 日, 德 記 洋 925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May 6, 1870.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May, 29,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June, 11,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可 能 指 中 國 的 鴉 片 代 理 商 929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July 12, 1869.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191 行 與 怡 記 洋 行 水 陸 洋 行 抵 達 淡 水, 開 始 設 行 經 營 茶 葉 德 記 洋 行 自 此 成 為 杜 德 在 茶 業 方 面 強 力 的 競 爭 對 手 五 水 陸 洋 行 (Brown & Co.) 水 陸 洋 行 的 起 源 不 明, 只 知 道 它 是 一 家 位 於 廈 門 的 英 國 商 行,1869 年 起 設 行 於 南 臺 灣, 931 並 迅 速 進 展 其 業 務 至 北 部 的 淡 水, 成 為 杜 德 頭 痛 的 對 手 1869 年 7 月 12 日, 寶 順 致 函 怡 和 的 報 告 中, 首 次 出 現 水 陸 洋 行 的 名 字, 並 列 為 有 競 爭 威 脅 的 公 司, 報 告 稱 水 陸 洋 行 下 有 一 個 中 國 商 行 來 淡 水 經 營 鴉 片 生 意 : 我 們 理 所 當 然 會 盡 力 將 中 國 人 趕 出 市 場, 但 是 要 維 持 高 價 是 不 可 能 的, 我 們 得 知 那 個 港 口 ( 廈 門 ) 的 水 陸 洋 行 也 在 淡 水 有 一 個 中 國 代 理 商 932 不 過, 在 1869 年 間, 除 了 鴉 片 樟 腦 與 洋 布 外, 水 陸 洋 行 似 乎 未 在 茶 葉 貿 易 上 對 其 構 成 直 接 威 脅 但 是, 至 1870 年, 水 陸 洋 行 與 德 記 洋 行 一 樣, 都 成 為 競 爭 對 手, 在 茶 葉 樟 腦 鴉 片 貿 易 上 與 寶 順 力 爭 高 下, 最 後 還 在 1870 年 5 月 23 日 來 淡 水 設 行 經 營 茶 葉 貿 易 933 由 上 述 觀 之, 德 記 洋 行 與 水 陸 洋 行 顯 然 與 華 商 有 密 切 的 合 作 關 係, 在 廈 門 總 行 經 營 時 如 此, 在 臺 灣 也 不 例 外 據 郝 延 平 與 李 佩 蓁 各 自 對 大 陸 與 臺 灣 之 買 辦 研 究, 華 商 常 以 擔 任 洋 行 買 辦 的 名 義 與 洋 商 貿 易, 一 方 面 藉 由 條 約 保 障 下 的 關 稅 優 惠 取 得 貿 易 利 益, 一 方 面 也 取 得 外 商 勢 力 的 法 律 保 護, 防 止 中 國 官 方 對 其 干 擾 與 苛 剝 934 據 此, 為 德 記 與 水 陸 洋 行 服 務 的 華 商 很 可 能 也 具 有 買 辦 身 份, 以 便 於 互 931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p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July 12, 1869.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May 6, 1870.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Yen-ping Hao( 郝 延 平 ), The Commercial Revolution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 The Rise of Sino-Western Mercantile Capitalism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7), p ; 李 佩 蓁, 安 平 口 岸 的 華 洋 商 人 及 其 合 作 關 係 以 買 辦 制 度 為 中 心 ( ) (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歷 史 所 碩 士 論 文 ), 頁
192 相 的 貿 易 合 作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德 記 洋 行 與 水 陸 洋 行 與 怡 和 之 間 似 乎 沒 有 任 何 淵 源, 因 其 鴉 片 似 非 出 自 怡 和 的 供 應, 而 其 鴉 片 的 廉 價 競 爭, 除 有 部 分 來 自 華 人 代 理 商 的 貢 獻, 較 有 可 能 是 來 自 於 印 度 的 沙 遜 洋 行 的 廉 價 鴉 片 供 應 沙 遜 洋 行 於 1860 年 代 開 始 以 控 制 印 度 鴉 片 的 產 地 價 格, 對 怡 和 的 鴉 片 貿 易 進 行 削 價 競 爭, 德 記 與 水 陸 或 有 可 能 是 其 合 作 對 像 除 了 上 述 的 五 家 公 司 : 怡 和 美 利 士 怡 記 德 記 水 陸 洋 行 以 外, 寶 順 洋 行 與 其 他 公 司 的 關 係 主 要 限 於 委 託 船 運 與 海 運 匯 款 計 有 : 仁 記 洋 行 (Gibb Livingston & Co.) 935 同 孚 洋 行 (Olyphant &Co.) 936 Smith Archer & Co. 匯 豐 銀 行 (Hong Kong & Shanghai Bank) 除 開 怡 記 洋 行 不 談, 仁 記 與 Smith Archer & Co. 可 算 是 最 常 為 寶 順 做 匯 款 服 務 的 公 司 1870 年 前, 匯 豐 銀 行 曾 於 1869 年 間 有 為 寶 順 匯 款 的 紀 錄, 其 他 時 段 則 未 見 紀 錄 937 另 外, 如 A. G. Hogg & Co. 938 E. H. How. & Co. 939 等 公 司, 雖 有 為 杜 德 提 供 船 運 與 匯 款 的 服 務, 唯 紀 錄 極 少 935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October, 10, 1867.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May, 29,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August, 22,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193 ( 表 5-2:1867 年 後 至 1870 年, 與 英 商 杜 德 貿 易 高 度 相 關 的 臺 灣 外 商 勢 力 ) 一 怡 和 集 團 成 員 怡 和 洋 行 (Jardine, Matheson & Co.) 美 利 士 洋 行 (Milisch & Co.), 怡 和 洋 行 的 代 理 公 司 怡 記 洋 行 (Elles & Co.), 怡 和 洋 行 的 代 理 公 司 ( 註 : 原 屬 甸 特 集 團, 甸 特 洋 行 倒 閉 危 機 出 現 後, 加 入 怡 和 集 團 ) 英 商 杜 德 (British Merchant John Dodd) 之 寶 順 洋 行 (Dodd & Co.), 怡 和 洋 行 的 代 理 公 司 ( 註 : 原 屬 甸 特 集 團, 甸 特 洋 行 倒 閉 危 機 出 現 後, 乃 於 1867 年 5 月 2 日 正 式 脫 離 甸 特 集 團, 成 為 怡 和 集 團 的 成 員 之 一 ) 創 行 時 間 與 地 點 1832 年, 總 行 在 香 港, 分 行 遍 及 中 國 各 口 岸 1865 年 10 月 6 日 創 於 淡 水 1870 年 6 月 9 日 左 右 倒 閉 不 明, 根 據 地 在 廈 門 1866 年 後 設 分 行 於 安 平 打 狗 1870 年 5 月 23 日 預 設 分 行 於 淡 水 1867 年 7 月 1 日, 成 行 於 淡 水 和 雞 籠 二 沙 遜 集 團 成 員 創 行 時 間 與 地 點 沙 遜 洋 行 (Sassoon & Co.) 1825 年, 原 根 據 地 在 印 度 孟 買 加 爾 各 達 等 地, 家 族 事 業 擴 展 至 全 印 度 和 中 國 各 口 在 臺 似 未 設 立 分 行 德 記 洋 行 (Tait & Co.), 疑 屬 沙 遜 洋 行 的 代 理 公 司 可 能 在 1845 年 左 右, 根 據 地 在 廈 門 1867 年 於 安 平 打 狗 設 立 分 行 1870 年 5 月 23 日 預 設 分 行 於 淡 水 水 陸 洋 行 (Brown & Co.), 不 明, 根 據 地 在 廈 門 1869 年 才 來 臺 設 行 貿 易 疑 屬 沙 遜 洋 行 的 代 理 公 司 1870 年 5 月 23 日 預 設 分 行 於 淡 水 ( 資 料 來 源 :J. M. & Co. s Archives, B/8/7.;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Taipei:Reprinted by Ch eng-wen publishing company, 1972);W. A. Pickering, Pioneering in Formosa, (Taipei:Ch eng-wen publishing Co. P. O. box 22605, 1972);William H. Ukers, All About Tea, New York: The Tea and Coffee Trade Journal Company, 1935;George Williams Carrington, Foreigners in Formosa , San Francisco: Chinese Materials Center, inc, 1978;W. E. Cheong, Mandarins and Merchants (London and Malmo: Curzon Press Ltd, 1979); Colin N. Crisswell, The Taipans Hong Kong s Merchant Prince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1); 勒 費 窩 (Edward LeFevour) 著, 陳 曾 年 樂 嘉 書 譯, 怡 和 洋 行 ;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 羅 伯. 布 雷 克 (Robert Blake) 著, 張 青 譯, 怡 和 洋 行 ( 台 北 : 時 報 出 版 社,2001 年 )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上 )( 下 ), 臺 灣 風 物,32 卷 4 期 33 卷 1 期, 年 ) 179
194 小 結 : 大 體 而 言, 杜 德 經 營 的 出 口 大 宗 以 茶 葉 樟 腦 為 主, 進 口 以 鴉 片 洋 布 為 主 前 兩 個 項 目 的 獲 利 都 很 高, 海 外 市 場 也 大, 成 為 最 引 人 注 目 的 兩 項 出 口 商 品 但 樟 腦 再 生 產 性 低, 貿 易 先 有 中 國 官 府 的 介 入 干 擾, 後 有 華 洋 商 人 激 烈 的 競 爭, 因 此 獲 利 不 穩 定 茶 葉 的 再 生 產 性 高, 量 多 質 精, 獲 利 穩 定, 市 場 也 快 速 成 長, 比 起 樟 腦, 臺 茶 的 獲 利 與 前 景 高 出 甚 多 其 餘 出 口 商 品 方 面, 杜 德 初 雖 買 煤,1868 年 後 已 不 再 進 行, 主 因 受 臺 灣 的 鴉 片 物 物 交 換 體 系 的 影 響, 導 致 虧 損 米 與 糖 一 直 都 有 購 買 記 錄, 唯 其 所 得 利 潤 似 不 如 茶 葉 與 樟 腦 那 麼 大 藍 靛 與 麻 在 1868 年 尚 有 購 買,1868 年 至 1870 年 間 卻 不 見 紀 錄, 推 測 可 能 與 1868 年 的 艋 舺 租 屋 案 及 杜 德 之 遷 移 大 稻 埕 有 關 其 中, 值 得 注 意 的 一 點 是, 杜 德 經 常 購 買 竹 塹 糖, 可 知 其 與 竹 塹 商 人 往 來 甚 多, 並 可 能 與 竹 塹 郊 商 有 合 作 關 係 在 進 口 商 品 方 面, 鴉 片 是 清 季 臺 灣 開 港 以 來 獲 利 與 售 量 最 龐 大 的, 支 配 了 外 商 對 臺 貿 易 因 為 臺 灣 社 會 有 為 數 眾 多 喜 愛 吸 食 鴉 片 者, 且 其 因 人 口 增 加, 市 場 穩 定 擴 大 沒 有 鴉 片, 對 臺 貿 易 幾 乎 無 望, 杜 德 致 函 怡 和, 幾 乎 必 先 報 告 鴉 片 市 場 的 狀 況 比 起 鴉 片 與 茶, 洋 布 並 不 引 人 注 目, 其 商 品 替 換 率 低, 耐 用 度 不 如 中 國 土 布, 不 符 臺 灣 基 層 農 工 的 基 本 需 求 因 此, 儘 管 洋 布 便 宜 美 觀, 許 多 臺 灣 基 層 的 居 民 寧 用 土 布 但 隨 臺 茶 貿 易 的 增 長, 使 臺 灣 北 部 居 民 漸 富, 足 以 消 費 奢 侈 品, 且 洋 布 不 像 樟 腦 與 茶 葉 那 樣, 具 高 度 的 商 品 時 效 性, 因 此 雖 售 價 趨 跌, 售 量 卻 緩 升, 漸 成 有 潛 力 的 新 興 市 場 不 久, 華 商 也 漸 加 入 洋 布 貿 易 的 競 爭 以 鴉 片 貿 易 為 核 心, 以 交 換 茶 葉 樟 腦 煤 炭 等 的 物 物 交 換 體 系, 對 杜 德 初 期 貿 易 的 影 響 也 相 當 重 要, 其 運 作 似 多 與 華 商 有 關 物 物 交 換 體 系 的 存 在, 使 杜 德 被 迫 放 棄 雞 籠 煤 炭 的 經 營, 也 導 致 杜 德 的 茶 葉 樟 腦 與 鴉 片 獲 利 受 到 影 響, 一 度 也 以 物 物 交 易 出 售 商 品, 防 止 虧 損 擴 大 至 於 杜 德 之 寶 順 洋 行 與 諸 洋 行 間 的 關 係, 由 杜 德 致 函 怡 和 的 報 告, 可 得 初 步 180
195 瞭 解 大 體 言, 杜 德 原 屬 甸 特 集 團, 與 怡 和 原 屬 競 爭 關 係 ; 加 入 怡 和 集 團 與 成 立 寶 順 洋 行 後, 怡 和 與 杜 德 之 間 始 互 有 代 理 貿 易 怡 和 因 控 制 對 臺 貿 易 中 最 重 要 的 鴉 片 貿 易, 又 為 購 買 寶 順 之 臺 茶 的 主 要 代 理 公 司, 且 杜 德 為 投 資 臺 茶, 很 可 能 向 怡 和 大 量 借 款, 致 使 他 對 怡 和 有 相 當 數 量 的 賒 欠 款, 顧 兒 杜 德 必 須 在 大 部 分 的 貿 易 業 務 中 聽 從 怡 和 的 指 示 美 利 士 洋 行 一 直 隸 屬 於 怡 和, 與 杜 德 原 屬 敵 對 陣 營, 自 杜 德 加 入 怡 和 集 團 後, 與 杜 德 有 競 爭, 但 也 有 合 作, 雙 方 制 訂 商 品 公 價, 對 抗 其 餘 的 華 洋 競 爭 者, 直 到 其 於 1870 年 美 利 士 洋 行 倒 閉 為 止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杜 德 的 寶 順 洋 行 與 美 利 士 洋 行 於 1870 年 的 命 運 截 然 不 同, 前 者 興 旺 發 達, 事 業 蒸 蒸 日 上, 後 者 破 產 收 場, 慘 遭 淘 汰 何 以 二 者 命 運 如 此 不 同? 從 寶 順 與 美 利 士 經 營 的 商 品 項 目 觀 之, 二 者 幾 乎 雷 同, 並 無 多 少 差 異 然 就 對 於 臺 茶 貿 易 的 投 資 深 度 與 力 度 方 面, 雙 方 就 有 明 顯 的 差 別 了 杜 德 深 知 世 界 茶 葉 市 場 之 潛 力, 故 而 大 力 投 資, 招 工 設 廠, 建 立 完 備 的 臺 茶 產 銷 體 系 ; 相 較 之 下, 美 利 士 僅 限 臺 茶 買 賣, 並 無 招 工 設 廠, 深 耕 臺 茶 貿 易 此 乃 成 為 二 者 在 1870 年 後 命 運 迥 異 的 關 鍵 因 素 怡 記 洋 行 與 杜 德 原 屬 商 業 伙 伴, 其 關 係 至 少 可 溯 1864 年, 推 測 二 者 藉 由 樟 腦 貿 易 與 船 運 匯 款 建 立 關 係 但 從 1870 年 後, 由 於 爭 取 北 臺 茶 業 貿 易 的 利 益, 瓜 分 到 杜 德 的 茶 葉 利 益, 雙 方 關 係 因 此 冷 卻 德 記 洋 行 與 杜 德 怡 和 似 無 淵 源, 杜 德 加 入 怡 和 之 初, 曾 委 託 德 記 協 助 船 運 與 匯 款 至 怡 和 的 工 作, 但 德 記 不 久 開 始 在 鴉 片 貿 易 上 與 杜 德 競 爭, 從 此 成 為 競 爭 對 手, 杜 德 也 因 而 終 止 了 對 德 記 的 委 託 工 作 杜 德 自 1868 年 以 來, 屢 圖 阻 止 德 記 在 淡 水 立 足, 但 不 如 所 願,1870 年, 德 記 又 在 樟 腦 與 臺 茶 的 貿 易 上 與 杜 德 競 爭, 登 陸 淡 水 設 行 買 茶 水 陸 洋 行 與 杜 德 更 是 毫 無 關 係, 自 1869 年 才 在 臺 灣 立 足, 但 發 展 迅 速, 一 開 始 就 是 杜 德 的 商 業 勁 敵, 在 鴉 片 樟 腦 茶 葉 貿 易 上 與 杜 德 競 爭,1870 年 也 成 為 在 淡 水 設 行 買 茶 的 競 爭 洋 行 之 一 至 於 杜 德 與 其 他 外 商 公 司 的 關 係, 多 限 於 船 運 匯 款, 未 見 特 別 突 出 的 貿 易 往 來 181
196 由 上 述 德 記 洋 行 與 水 陸 洋 行 的 分 析, 可 看 出 這 二 家 洋 行 迥 然 不 同 於 怡 和 洋 行 與 甸 特 洋 行 這 類 大 型 洋 行 的 特 點, 與 華 洋 商 人 之 間 複 雜 的 競 合 關 係 怡 和 洋 行 與 甸 特 洋 行 均 屬 大 型 代 理 公 司, 其 在 臺 貿 易 主 要 以 洋 商 為 代 理 商, 如 杜 德 與 美 利 士, 二 者 都 有 各 自 的 買 辦 與 銀 師 為 其 服 務, 其 社 會 地 位 與 家 世 背 景 似 皆 較 低 微 買 辦 李 春 生 最 初 是 因 遭 逢 太 平 天 國 事 件 影 響, 生 意 盡 去, 才 受 雇 於 當 時 仍 為 甸 特 旗 下 的 怡 記 洋 行, 來 臺 貿 易, 才 輾 轉 成 為 杜 德 的 買 辦 940 美 利 士 雇 用 的 銀 師 更 是 由 怡 和 洋 行 任 用 一 段 時 間 後 才 安 排 給 他 的 941 以 怡 和 為 首 的 寶 順 與 美 利 士 均 將 非 屬 我 系 的 華 洋 商 人 視 為 競 爭 敵 人, 942 但 德 記 水 陸 與 怡 和 體 系 完 全 不 同, 他 們 皆 屬 中 小 型 洋 行, 與 華 商 關 係 緊 密, 合 資 貿 易, 943 彼 此 地 位 似 乎 是 平 起 平 坐, 彼 此 合 作, 無 所 謂 高 低 之 分 華 商 本 身 可 能 具 有 洋 行 買 辦 之 名 義 身 份, 以 取 得 外 商 條 約 之 貿 易 保 護, 並 與 德 記 水 陸 合 作 對 怡 和 體 系 產 生 強 大 的 競 爭 壓 力 944 由 此 也 能 看 出 開 港 後 華 洋 貿 易 的 多 元 面 貌 940 參 看 本 文 第 二 章 第 二 節 李 春 生 居 中 協 助 一 段 941 黃 富 三, 清 代 臺 灣 外 商 之 研 究 美 利 士 洋 行 ( 上 ), 臺 灣 風 物,32 卷 4 期,1982 年, 頁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Milisch & Co. to J.M. & Co. s letter, May, 13, 1867.J. M. & Co. s Archives, B/8/7, L/205;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Dodd & Co. to J.M. & Co. s letter, J. M. & Co. s Archives, B/8/7, L/
197 第 六 章 結 論 英 商 杜 德 的 貿 易 歷 史, 在 清 代 臺 灣 歷 史 上 具 有 舉 足 輕 重 的 地 位, 甚 至 是 導 致 臺 灣 政 經 重 心 北 移 的 主 要 關 鍵 過 去 學 界 不 乏 知 其 重 要 性 者, 資 料 也 非 缺 乏, 但 奈 資 料 本 身 解 讀 困 難, 故 至 今 少 有 人 敢 踏 此 領 域 本 文 認 為, 他 的 經 商 歷 史 極 有 研 究 價 值, 故 不 自 量 力, 欲 圖 在 此 領 域 做 一 點 貢 獻 英 商 杜 德 的 崛 起, 與 甸 特 洋 行 和 怡 和 洋 行 於 開 港 前 後 在 臺 灣 的 經 營 息 息 相 關, 特 別 是 甸 特 洋 行, 雙 方 關 係 素 厚, 因 而 在 對 臺 貿 易 事 務 上 深 受 重 用 1861 年 1865 年 間, 甸 特 與 怡 和 獲 得 清 朝 官 府 特 許, 得 在 臺 灣 非 條 約 口 岸 進 行 樟 腦 和 鴉 片 貿 易, 杜 德 故 而 為 甸 特 膺 任 這 段 時 期 在 臺 灣 沿 岸 買 運 樟 腦 的 船 長 與 代 理 商, 直 到 1865 年 7 月 以 後, 甸 特 與 怡 和 在 臺 灣 非 條 約 口 岸 貿 易 的 權 利 突 遭 清 朝 官 員 取 消, 運 銷 樟 腦 才 被 迫 結 束 為 了 克 服 貿 易 中 斷 的 危 機, 他 開 始 思 考 在 淡 水 經 營 樟 腦 產 銷, 對 淡 水 的 樟 林 與 物 產 進 行 勘 查, 結 果 意 外 發 現 淡 水 未 曾 大 力 開 拓 的 潛 力 產 業 茶 葉 杜 德 當 機 立 斷, 透 過 買 辦, 貸 資 於 農, 獎 勵 植 茶, 並 予 以 收 購, 外 銷 世 界, 建 立 起 類 似 甸 特 洋 行 在 大 陸 的 內 地 茶 業 收 購 制 度 結 果 臺 茶 評 價 極 佳, 銷 售 不 錯, 從 此 開 啟 了 杜 德 經 營 北 臺 茶 葉 的 生 涯 與 其 在 淡 水 崛 起 的 契 機 年 間 開 始 移 植 福 建 安 溪 茶 種, 以 改 善 臺 茶 品 質 ;1866 年 開 始 與 美 商 正 式 建 立 臺 茶 貿 易 關 係 1866 年, 倫 敦 爆 發 奧 弗 倫. 格 尼 銀 行 (Overend & Gurney Bank) 倒 閉 事 件, 引 發 連 鎖 性 全 球 金 融 風 暴 甸 特 洋 行 也 同 受 連 累, 岌 岌 可 危, 行 將 倒 閉, 連 帶 使 其 代 理 商 杜 德 遭 逢 事 業 中 斷 的 危 機 杜 德 迫 不 得 已, 只 好 於 1867 年 5 月 2 日 正 式 脫 離 甸 特 集 團, 加 入 怡 和 集 團, 成 為 其 駐 淡 水 的 代 理 商 不 久, 杜 德 即 於 同 年 7 月 1 日 正 式 成 立 寶 順 洋 行, 進 入 另 一 波 事 業 生 涯 1867 年 前, 臺 茶 一 向 運 至 廈 門 或 福 州 精 製, 杜 德 亦 然 但 自 1867 年 杜 德 脫 離 甸 特, 加 入 怡 和, 並 成 立 寶 順 洋 行 後, 乃 改 變 策 略, 從 對 岸 廈 門 等 地 招 來 茶 葉 師 傅, 並 在 艋 舺 投 資 設 立 茶 葉 精 製 廠, 建 立 獨 立 的 產 銷 體 系, 不 再 運 對 岸 精 製, 183
198 因 此 獲 利 益 增 但 是, 杜 德 在 艋 舺 經 商 並 非 毫 無 波 折,1867 年 5 月 間, 開 始 受 到 樟 腦 專 賣 者 警 告,1867 年 9 月 30 日, 他 走 私 的 樟 腦 與 更 進 一 步 地 遭 艋 舺 腦 館 人 員 登 船 搜 查 腦 運 華 工 被 捕 鞭 笞 經 杜 德 聯 合 淡 水 領 事 向 當 局 抗 議, 樟 腦 華 工 皆 予 歸 還, 不 了 了 之, 然 此 事 已 為 杜 德 在 艋 舺 之 未 來 發 展 蒙 上 陰 影 同 時, 杜 德 也 開 始 擴 張 其 在 艋 舺 的 事 業 版 圖, 向 當 地 黃 姓 宗 族 中 一 名 已 過 世 的 樟 腦 郊 商 之 寡 婦 租 屋, 結 果 1868 年 10 月 12 日 爆 發 了 艋 舺 租 屋 案, 不 久 艋 舺 商 民 開 始 大 規 模 的 反 英 示 威 發 生 的 原 因, 表 面 上 是 寶 順 洋 行 租 用 艋 舺 黃 姓 宗 族 的 商 行 引 起 的 糾 紛, 實 則 與 商 業 利 益 之 衝 突 有 更 深 切 的 關 係 : 一 寶 順 洋 行 在 艋 舺 的 商 業 擴 張 及 其 商 品 競 爭 對 艋 舺 郊 商 的 衝 擊 艋 舺 本 有 甸 特 怡 和 二 大 集 團 相 互 競 爭, 杜 德 為 前 者 服 務 自 杜 德 脫 離 甸 特, 加 入 怡 和 集 團, 成 立 寶 順 洋 行 後, 怡 和 集 團 在 艋 舺 的 勢 力 突 然 擴 張, 不 久 甸 特 倒 閉, 更 使 怡 和 勢 力 增 強, 足 以 威 脅 艋 舺 官 商 統 治 地 方 的 權 威, 埋 下 日 後 艋 舺 租 屋 案 發 生 的 原 因 之 一 寶 順 對 艋 舺 郊 商 之 商 品 競 爭 更 是 一 大 主 因 艋 舺 郊 商 本 以 經 營 鴉 片 茶 樟 腦 藍 靛 麻 米 糖 之 類 為 大 宗, 然 杜 德 也 經 營 這 些 商 品, 且 可 能 逕 往 產 地 買 入, 不 經 艋 舺 郊 商, 故 與 艋 舺 郊 商 形 成 競 爭 杜 德 優 厚 的 臺 茶 收 購, 也 可 能 使 種 植 藍 靛 麻 等 農 民 改 種 臺 茶, 觸 怒 經 營 藍 靛 與 麻 之 艋 舺 郊 商 二 與 杜 德 合 作 的 艋 舺 郊 商 衝 擊 艋 舺 舊 郊 商 的 勢 力 杜 德 除 了 與 原 產 地 居 民 有 熱 絡 的 貿 易 往 來 外, 也 可 能 也 與 部 分 的 艋 舺 郊 商 有 密 切 的 貿 易 合 作, 特 別 是 與 舊 有 艋 舺 郊 商 淵 源 不 深 的 新 發 跡 者 這 些 與 杜 德 合 作 的 艋 舺 郊 商 可 能 將 外 商 貿 易 視 為 擴 張 勢 力 的 機 會, 想 法 上 與 那 些 在 艋 舺 經 營 已 久 勢 力 龐 大, 並 與 艋 舺 官 方 具 長 久 互 利 傳 統 的 郊 商 舊 勢 力 有 相 當 程 度 的 不 同, 不 排 除 其 中 有 些 人 已 經 擁 有 買 辦 身 份, 以 此 擴 張 自 身 在 艋 舺 郊 商 中 的 勢 力 如 此 184
199 一 來, 等 於 是 要 改 變 艋 舺 郊 商 的 舊 生 態 體 系, 使 那 些 與 杜 德 貿 易 互 利 的 郊 商 崛 起, 挑 戰 艋 舺 舊 郊 商 之 既 有 利 益 艋 舺 租 屋 案 中 那 些 不 尋 常 的 集 體 武 裝 準 備 巷 戰 的 行 動, 是 否 僅 代 表 單 純 的 反 英 商 運 動, 還 是 有 更 複 雜 的 元 素 摻 雜 其 中, 或 許 還 有 再 思 考 的 空 間 三 樟 腦 專 賣 的 廢 除 引 發 的 中 英 衝 突 1860 年 開 港 後, 外 商 勢 力 大 舉 來 臺, 進 行 樟 腦 與 鴉 片 的 貿 易 清 朝 政 府 雖 被 迫 開 放 臺 灣 通 商, 卻 暗 中 計 畫 驅 逐 外 商 勢 力, 企 圖 以 強 化 樟 腦 專 賣 的 控 制 權 達 成 目 標 其 方 法 是 禁 止 外 商 在 臺 灣 非 條 約 口 岸 貿 易, 使 其 運 腦 成 本 增 加, 結 果 成 功 驅 逐 外 商 勢 力, 並 由 廣 州 香 港 與 福 州 的 買 辦 得 標, 獲 樟 腦 專 賣 的 利 權 此 外, 臺 灣 官 府 還 加 強 了 對 臺 灣 樟 腦 專 賣 的 控 制 同 治 二 年 (1863) 始, 收 歸 樟 腦 改 為 官 辦, 艋 舺 腦 館 低 價 買 腦 後, 高 價 賣 予 外 商 同 治 五 年 (1866), 再 度 提 高 腦 價 外 商 不 滿, 聯 合 抗 議 無 果 945 終 於,1868 年 3 月 間, 樟 腦 事 件 爆 發, 怡 記 洋 行 (Elles & Co.) 走 私 的 樟 腦 遭 梧 棲 地 方 官 扣 押, 中 英 衝 突 再 起 屢 經 波 折, 同 年 底, 英 艦 佔 領 安 平, 清 廷 才 被 迫 簽 訂 樟 腦 條 約, 開 放 樟 腦 自 由 貿 易 樟 腦 專 賣 的 廢 除, 杜 德 極 可 能 參 與 其 中, 因 為 他 在 1867 年 5 月 15 日 前, 曾 致 函 英 國 駐 北 京 公 使 阿 禮 國, 請 其 協 助 他 廢 除 樟 腦 專 賣, 唯 事 未 成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樟 腦 專 賣 的 廢 除, 至 少 早 於 1868 年 10 月 12 日 的 艋 舺 租 屋 案, 且 也 獲 得 清 朝 官 員 同 意 但 此 舉 觸 怒 了 壟 斷 樟 腦 貿 易 的 郊 商 黃 姓 宗 族, 因 為 樟 腦 大 郊 商 黃 祿 曾 因 樟 腦 專 賣 獲 至 巨 利 946 故 而, 樟 腦 專 賣 的 廢 除, 可 能 是 艋 舺 租 屋 案 的 主 因 之 一 945 陳 德 智, 羈 縻 與 條 約 : 以 臺 灣 樟 腦 糾 紛 為 例 ( ), 頁 42 林 欣 宜, 樟 腦 產 業 下 的 地 方 社 會 與 國 家 以 南 庄 地 區 為 例, 頁 據 發 生 於 1863 年 的 英 國 船 商 率 落 文 (Thomas Sullivan) 案, 黃 祿 頭 與 英 商 率 落 文 有 密 切 的 樟 腦 貿 易 關 係 以 當 時 外 商 仍 以 樟 腦 為 最 主 要 貿 易 商 品 的 時 代 斷 之, 掌 握 樟 腦 專 賣 利 權 的 黃 祿 頭 必 因 此 獲 利 甚 豐 總 理 各 國 事 務 衙 門 清 檔, 同 治 二 年 辦 理 英 國 船 商 率 洛 文 與 臺 灣 商 民 互 毆 一 案, 頁
200 四 黃 姓 宗 族 內 部 的 爭 產 疑 雲 黃 莊 氏 為 應 付 艋 舺 官 府 勒 索, 乃 出 租 亡 夫 黃 祿 頭 遺 留 之 商 行 祿 頭 行 給 寶 順 洋 行, 947 但 此 為 專 營 樟 木 腦 務 之 要 地, 948 被 黃 姓 宗 族 視 為 宗 族 事 業 與 共 同 財 產 黃 祿 頭 於 1867 年 突 然 去 世, 恐 無 遺 書 留 下, 誰 能 繼 承 祿 頭 行 遂 成 爭 議 黃 莊 氏 雖 自 然 地 繼 承 祿 頭 行, 卻 有 宗 族 習 慣 法 上 的 問 題, 導 致 黃 莊 氏 飽 受 黃 姓 宗 族 內 部 疑 似 爭 產 者 與 艋 舺 官 員 聯 合 壓 迫, 黃 莊 氏 乃 被 迫 出 租 祿 頭 行 給 杜 德, 疑 有 阻 止 其 他 黃 姓 宗 族 爭 產 者 奪 取 祿 頭 行 的 意 圖, 使 祿 頭 行 的 繼 承 問 題 複 雜 化, 因 成 艋 舺 租 屋 案 發 生 的 導 火 線 五 黃 姓 宗 族 內 部 杜 德 的 支 持 派 與 反 對 派 之 間 的 利 害 衝 突 杜 德 與 黃 姓 宗 族 間 在 貿 易 方 面 可 能 並 非 全 然 對 立, 有 與 部 分 黃 姓 宗 族 成 員 貿 易 合 作 的 關 係 例 如 艋 舺 德 春 行 的 黃 龍 安 最 重 要 者, 黃 龍 安 本 身 就 是 黃 姓 宗 族 的 成 員 之 一, 且 黃 莊 氏 似 乎 與 黃 龍 安 和 杜 德 關 係 不 錯 因 此, 黃 莊 氏 與 黃 龍 安 很 可 能 是 同 一 派, 且 與 杜 德 之 間 有 密 切 的 貿 易 合 作 然 而, 黃 莊 氏 與 黃 龍 安 二 人 和 杜 德 的 貿 易 利 益 不 代 表 整 個 黃 姓 宗 族 的 利 益 杜 德 所 經 營 的 商 品 種 類 與 艋 舺 郊 商 多 有 重 疊, 威 脅 到 許 多 艋 舺 郊 商 的 利 益, 黃 姓 宗 族 當 然 也 不 例 外 祿 頭 行 爭 產 問 題 難 解 之 際, 黃 莊 氏 卻 欲 將 之 出 租 給 杜 德, 似 乎 有 意 讓 爭 產 者 對 祿 頭 行 無 置 喙 餘 地, 更 讓 相 當 數 量 疑 似 祿 頭 行 爭 產 者 的 黃 姓 宗 族 成 員 大 感 憤 怒 於 是, 黃 姓 宗 族 間 的 擁 杜 德 派 與 反 杜 德 派 的 問 題 浮 上 臺 面, 最 具 體 的 表 現 就 是 這 起 艋 舺 租 屋 案 屋 六 中 國 官 方 暗 中 協 助 黃 姓 宗 族 中 反 對 杜 德 與 謀 圖 黃 莊 氏 租 屋 的 一 派 抵 制 租 947 Messrs. Dodd and Co. to Acting Vice-Consul Holt, 1868, July 26.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p 張 訓 嘉 葉 昌 嶽 等 合 著, 艋 舺 百 年 風 華, 頁 48; 卓 克 華, 艋 舺 行 郊 初 探, 臺 灣 文 獻, 29 卷 1 期,1978 年, 頁
201 中 國 官 方 很 明 顯 的 有 暗 助 黃 姓 宗 族 抵 制 寶 順 洋 行 租 屋 的 嫌 疑 這 從 寶 順 洋 行 租 用 祿 頭 行 時 突 然 被 官 方 查 封, 到 寶 順 行 員 遭 黃 姓 族 眾 領 導 的 徒 眾 毆 打, 奔 逃 至 艋 舺 衙 門 求 助 時, 卻 不 獲 救 援, 反 被 衙 役 逐 回 暴 徒 手 中, 可 知 官 府 當 局 早 已 與 黃 姓 宗 族 暗 通, 欲 逼 寶 順 洋 行 放 棄 租 屋 只 是 沒 想 到 事 情 鬧 大 了, 完 全 失 控, 官 府 當 局 發 現 不 妙, 才 設 法 事 後 緩 和 租 屋 案 發 後, 杜 德 被 迫 放 棄 艋 舺, 另 擇 他 地 營 生 在 此, 我 們 除 看 出 中 西 商 人 之 間 複 雜 的 商 業 糾 葛 與 社 會 衝 突 外, 也 顯 示 外 商 勢 力 並 不 真 能 有 效 控 制 當 地 的 政 經 局 勢, 若 不 與 當 地 商 民 充 分 合 作, 避 免 利 益 衝 突, 不 可 能 長 久 立 足 此 正 可 與 郝 延 平 和 Robert Gardella 的 華 洋 貿 易 妥 協 合 作 之 觀 點 相 對 應 杜 德 放 棄 艋 舺 後, 選 擇 以 大 稻 埕 為 新 貿 易 據 點, 推 測 其 因 為 : 一 大 稻 埕 位 居 臺 北 盆 地 進 出 口 的 水 運 樞 紐, 比 艋 舺 更 近 淡 水 港, 商 業 轉 口 港 的 發 展 潛 力 雄 厚 二 大 稻 埕 居 艋 舺 與 淡 水 之 間, 方 便 處 理 兩 地 貿 易 與 官 商 糾 紛 三 大 稻 埕 極 賴 貿 易, 不 甚 排 斥 外 商, 且 大 稻 埕 的 政 商 情 勢 遠 無 艋 舺 複 雜, 有 利 杜 德 在 大 稻 埕 經 營 四 大 稻 埕 屬 新 開 發 的 河 港, 河 床 較 深, 區 域 廣 闊 平 坦, 且 方 興 未 艾, 競 爭 者 少, 潛 力 無 窮 五 杜 德 在 大 稻 埕 早 有 基 礎, 移 廠 大 稻 埕 相 對 容 易 事 實 證 明, 他 的 眼 光 是 對 的, 杜 德 於 1868 年 底, 開 始 遷 建 艋 舺 茶 廠 於 大 稻 埕, 為 當 地 居 民 帶 來 大 量 就 業 與 致 富 的 機 會, 結 為 良 好 的 合 作 關 係, 徹 底 免 除 了 在 艋 舺 當 地 遭 官 商 排 斥 的 命 運 杜 德 的 茶 業 經 營 從 此 步 上 坦 途, 大 幅 擴 張, 不 久 便 名 享 全 球 由 於 杜 德 經 營 臺 茶 事 業 獲 利 連 連, 引 發 諸 華 洋 商 人 之 關 注, 開 始 覬 覦 臺 茶 貿 易 杜 德 面 對 四 方 威 脅, 為 求 長 久 生 存, 於 1870 年 2 月 間, 親 至 香 港, 向 怡 和 老 闆 大 膽 提 出 由 怡 和 與 杜 德 共 同 壟 斷 北 臺 茶 葉 貿 易 的 計 畫 然 而, 怡 和 此 時 的 鴉 片 事 業 正 飽 受 印 度 沙 遜 洋 行 與 中 國 土 鴉 片 的 削 價 競 爭, 其 鴉 片 船 運 業 亦 遭 輪 船 公 司 強 力 挑 戰, 岌 岌 可 危, 且 怡 和 在 福 建 投 資 的 茶 業 正 遭 受 杜 德 北 臺 茶 業 的 強 力 競 爭 因 此, 杜 德 的 計 畫 與 怡 和 總 體 的 貿 易 利 益 不 符, 且 商 業 情 勢 亦 非 怡 和 能 有 效 控 制 結 果,1870 年 5 月 23 日 開 始, 怡 記 洋 行 德 記 洋 行 與 水 陸 洋 行 同 時 來 淡 187
202 水 預 定 設 行, 經 營 臺 茶 貿 易, 結 束 了 杜 德 自 1865 年 建 立 的 北 臺 茶 業 獨 佔 貿 易 儘 管 如 此, 杜 德 在 大 稻 埕 臺 茶 貿 易 的 成 功 是 顯 而 易 見 的, 故 而 吸 引 眾 多 洋 行 登 陸 淡 水 買 茶 計 杜 德 臺 茶 事 業 成 功 的 原 因 有 : 一 地 理 因 素 : 臺 灣 北 部 氣 候 溫 濕 雨 量 豐 富, 丘 陵 土 壤 多 呈 酸 性, 富 含 機 質 鐵 質 與 礫 質 黏 土, 排 水 甚 好, 極 有 利 茶 葉 生 長, 且 四 季 皆 能 種 茶, 世 所 罕 見 同 時, 大 稻 埕 位 於 淡 水 河 邊, 有 水 運 之 利, 比 同 期 的 艋 舺 更 近 淡 水 口 岸, 腹 地 廣 大, 更 有 利 大 稻 埕 茶 葉 的 出 口 二 1865 年 後 福 州 的 茶 質 下 降, 給 予 臺 茶 崛 起 的 機 會 :1865 年 後, 因 福 州 茶 廉 價 競 爭, 產 地 茶 價 居 高 不 下, 使 茶 莊 急 於 脫 手, 擇 茶 不 細 ; 包 裝 時 又 摻 入 茶 末 增 重, 福 州 茶 質 開 始 下 降, 意 外 為 杜 德 開 啟 以 臺 茶 事 業 崛 起 的 又 利 契 機 三 杜 德 過 人 的 投 資 眼 光 與 經 營 能 力 : 首 先, 杜 德 為 最 早 來 臺 灣 北 部 經 營 茶 業 的 洋 人 杜 德 因 此 經 營 茶 業 經 驗 豐 富 至 少, 文 獻 上 似 未 見 有 比 他 更 早 來 臺 灣 北 部 經 營 茶 業 者, 有 利 於 其 對 臺 灣 茶 市 的 充 分 佈 局 佔 得 先 機 其 次, 杜 德 經 由 甸 特 洋 行 建 立 的 內 地 茶 葉 收 購 制 度 的 經 驗, 在 淡 水 建 立 起 北 臺 茶 葉 收 購 制 度, 為 其 臺 茶 事 業 打 下 深 厚 的 基 礎 在 這 之 前,1865 年 福 州 茶 質 因 競 爭 過 度 而 下 降, 也 為 杜 德 帶 來 藉 由 經 營 臺 茶 崛 起 的 契 機 再 者, 他 掌 握 美 國 的 茶 業 市 場 美 國 南 北 戰 爭 ( 年 ) 於 1865 年 後 半 進 入 尾 聲 後, 世 界 茶 葉 市 場 有 了 新 的 發 展 契 機 首 先, 美 國 是 當 世 人 口 成 長 最 快 的 國 家, 經 濟 潛 力 龐 大 其 次, 美 國 逐 漸 蛻 變 為 工 業 化 國 家, 工 商 業 飛 躍 發 展 交 通 方 面,1869 年, 美 國 東 橫 貫 鐵 路 竣 工, 使 臺 茶 運 輸 成 本 下 降 最 重 要 者, 美 國 自 開 國 以 來, 需 茶 甚 殷, 內 戰 結 束 後, 需 求 有 增 無 減 另 外, 他 設 立 精 製 茶 廠, 建 立 自 有 茶 業 產 銷 鏈 臺 灣 茶 葉 烘 焙 包 裝 原 不 在 臺 灣, 乃 採 茶 粗 製 後 送 對 岸 廈 門 等 地 精 製, 加 工 包 裝 外 銷 出 口 的 支 配 權 與 財 富 所 得 操 之 於 對 岸 各 口 大 陸 茶 商 之 手, 不 足 支 應 臺 灣 茶 業 的 大 力 發 展 於 是 杜 德 從 年 間, 集 資 在 艋 舺 設 立 精 製 茶 廠, 取 代 廈 門 的 茶 葉 精 製 結 果 非 常 成 功, 淡 水 之 茶 葉 精 製 出 口 逐 步 威 脅 原 屬 廈 門 福 州 之 茶 葉 出 口 地 位 188
203 最 後, 杜 德 還 引 入 勤 勞 廉 價 的 大 陸 勞 工 茶 葉 師 傅 他 大 約 從 創 立 公 司 (1867 年 7 月 1 日 ) 後 至 1868 年, 開 始 從 大 陸 招 徠 茶 工, 可 能 男 女 小 孩 不 拘 特 別 是 廈 門 與 福 州 一 帶 的 茶 工, 勤 奮 工 資 低 廉 技 術 純 熟, 從 而 降 低 臺 茶 生 產 成 本, 並 增 加 供 貨 量 他 並 從 廈 門 一 帶 請 來 茶 葉 師 傅, 成 功 建 立 完 善 的 臺 茶 製 造 體 系, 確 立 臺 茶 的 獨 立 地 位 四 甸 特 與 怡 和 對 杜 德 茶 業 經 營 之 先 後 支 持 : 由 於 甸 特 與 怡 和 先 後 於 1865 年 與 1867 年 在 投 資 茶 葉 上 對 杜 德 的 大 力 資 助, 使 杜 德 的 北 臺 茶 業 得 以 快 速 地 發 展 與 崛 起 若 無 二 者 幫 忙, 則 杜 德 是 否 能 成 功 地 經 營 北 臺 茶 業, 尚 待 考 驗 五 與 大 稻 埕 當 地 人 合 作, 促 進 大 稻 埕 茶 業 之 發 展 : 杜 德 與 大 稻 埕 居 民 之 間 沒 有 利 益 衝 突, 反 而 因 其 製 茶 事 業 而 使 窮 困 的 居 民 獲 得 大 量 的 就 業 機 會, 因 此 普 受 歡 迎, 雙 方 關 係 良 好 六 新 種 臺 茶 於 1869 年 之 上 市 : 杜 德 於 年 新 移 植 來 臺 的 福 建 安 溪 茶 種, 大 約 於 年 收 成, 而 杜 德 在 1869 年 進 行 他 第 一 次 臺 茶 船 運 直 銷 紐 約 的 壯 舉, 結 果 聲 名 大 噪, 從 此 開 創 杜 德 臺 灣 烏 龍 茶 的 新 時 代 杜 德 在 大 稻 埕 經 營 臺 茶 之 成 功, 對 清 代 臺 灣 日 後 的 歷 史 發 展 之 影 響 是 既 深 且 遠 的, 大 別 有 : 一 華 洋 商 人 競 相 來 淡 水 設 行 買 茶 二 1870 年 代 臺 茶 產 銷 體 系 雛 形 的 出 現 與 大 稻 埕 茶 街 之 奠 基 三 增 加 大 量 的 就 業 致 富 的 機 會, 供 養 快 速 增 長 的 臺 灣 人 口 四 大 稻 埕 的 興 起 臺 北 之 開 始 崛 起 與 中 西 文 化 之 匯 流 同 時, 1870 年 5 月 23 日, 怡 記 德 記 與 水 陸 洋 行 登 陸 淡 水 經 營 臺 茶, 與 更 多 對 岸 華 洋 商 人 欲 來 經 營 臺 茶 的 盛 況, 除 代 表 臺 茶 貿 易 競 爭 時 代 的 來 臨, 可 視 為 臺 北 開 始 崛 起 的 象 徵 日 和 預 兆 寶 順 洋 行 初 期 的 經 商 內 容, 出 口 方 面, 大 體 以 茶 葉 與 樟 腦 為 主, 米 糖 佔 較 為 次 要 的 地 位 藍 靛 與 麻 至 1868 年 前 都 有 購 買 記 錄, 但 1868 年 至 1870 年 間 卻 都 不 見 紀 錄, 疑 與 1868 年 艋 舺 租 屋 案 導 致 杜 德 之 遷 移 大 稻 埕 有 關, 使 其 遠 離 藍 靛 與 麻 產 區 煤 炭 方 面, 年 間 尚 有 交 易 記 錄,1869 至 1870 年 卻 未 見 相 關 紀 錄, 原 因 似 與 物 物 交 換 體 系 廉 價 的 交 易 對 杜 德 信 貸 交 易 的 衝 擊 有 關 值 得 注 189
204 意 者, 杜 德 常 購 買 竹 塹 糖, 可 知 其 與 竹 塹 商 往 來 頻 繁, 且 可 能 與 竹 塹 郊 商 有 合 作 關 係 進 口 方 面, 鴉 片 是 最 大 宗 的 商 品, 然 也 因 此 華 洋 競 爭 者 日 眾, 價 格 與 獲 利 逐 年 降 低 洋 布 貿 易 有 逐 年 成 長 的 趨 勢, 然 因 可 替 換 率 低, 加 上 中 國 土 布 的 競 爭, 使 洋 布 市 場 擴 張 十 分 緩 慢, 數 度 出 現 供 貨 過 多, 市 場 不 振 的 狀 況 再 者, 華 商 發 現 洋 布 市 場 雖 緩 慢 但 成 長 穩 定 的 潛 力, 也 開 始 涉 足 其 中, 與 杜 德 爭 衡 至 於 杜 德 與 臺 灣 諸 洋 行 的 關 係, 可 說 具 有 複 雜 的 競 合 性 質 從 過 去 的 研 究 中, 只 能 得 出 隻 鱗 片 爪, 如 今 藉 由 杜 德 致 怡 和 的 商 業 文 書, 得 以 耙 梳 出 其 與 諸 洋 行 間 的 關 係 美 利 士 洋 行 方 面,1867 年 5 月 之 後, 其 與 寶 順 洋 行 同 屬 怡 和 駐 淡 水 的 代 理 商, 為 其 做 樟 腦 與 鴉 片 的 對 向 交 易, 唯 寶 順 更 勝 美 利 士 一 籌, 多 了 臺 茶 出 口 的 強 項 二 者 都 極 端 倚 賴 怡 和 的 鴉 片 供 應, 因 此 都 得 向 怡 和 報 告 其 在 淡 水 的 商 務 狀 況, 聽 從 怡 和 的 指 示 美 利 士 洋 行 自 始 即 為 怡 和 集 團 的 成 員, 不 像 杜 德 原 屬 怡 和 的 敵 對 陣 營 甸 特 集 團, 因 此 對 其 加 入 怡 和 來 競 爭 有 些 不 滿 但 怡 和 令 二 者 須 共 同 為 其 在 淡 水 的 利 益 合 作, 對 抗 其 他 的 競 爭 對 手, 因 而 二 者 之 間 展 開 新 的 合 作 關 係, 如 制 訂 二 者 間 共 同 的 商 品 公 價, 控 制 鴉 片 市 場 的 貨 源, 排 除 其 他 華 洋 商 人 的 競 爭 等, 直 到 美 利 士 於 1870 年 6 月 上 旬 宣 布 倒 閉 為 止 寶 順 洋 行 的 興 旺 發 達, 與 美 利 士 洋 行 於 1870 年 的 慘 遭 淘 汰 特 別 值 得 後 人 關 注 雖 寶 順 與 美 利 士 經 營 的 商 品 項 目 幾 乎 雷 同 然 就 對 於 臺 茶 貿 易 的 投 資 深 度 與 力 度 方 面, 寶 順 明 顯 地 遠 勝 美 利 士 杜 德 獨 具 慧 眼, 深 知 世 界 茶 葉 市 場 之 潛 力, 故 而 大 力 投 資 臺 茶 貿 易, 招 工 設 廠, 建 立 完 備 的 臺 茶 產 銷 體 系 ; 美 利 士 雖 亦 買 賣 臺 茶, 卻 無 當 機 立 斷, 大 力 投 資, 招 工 設 廠, 集 中 精 力 深 耕 臺 茶 貿 易, 乃 至 錯 失 致 富 興 旺 的 大 好 良 機 此 乃 成 為 二 者 在 1870 年 後 命 運 迥 異 的 關 鍵 因 素 杜 德 與 怡 記 洋 行 的 關 係 本 屬 伙 伴 關 係, 關 係 甚 佳, 可 能 與 樟 腦 貿 易 高 度 相 關 1867 年 前, 二 者 似 都 隸 屬 甸 特 旗 下, 甸 特 面 臨 倒 閉 危 機 後, 二 者 皆 投 靠 怡 和 旗 下 從 怡 和 檔 觀 之, 杜 德 經 常 委 託 怡 記 做 貨 物 船 運 與 匯 款 至 怡 和 的 工 作, 直 到 1870 年 以 後, 由 於 臺 茶 利 益 的 問 題, 怡 記 前 來 淡 水 設 行 買 茶, 與 杜 德 競 爭, 190
205 二 者 關 係 於 是 從 商 業 伙 伴 變 為 貿 易 對 手 德 記 洋 行 與 杜 德 之 間 沒 有 任 何 淵 源, 其 由 來 據 說 原 為 於 英 國 東 印 度 公 司 的 分 支, 但 詳 情 未 知 德 記 洋 行 以 廈 門 為 中 心, 在 1867 年 登 陸 打 狗 設 行, 兼 營 船 運 業, 初 其 杜 德 還 委 託 其 做 船 運 與 匯 款 至 怡 和 的 工 作 但 1867 年 後 半 至 1868 年, 德 記 開 始 在 鴉 片 與 樟 腦 市 場 上 與 杜 德 展 開 商 務 競 賽, 杜 德 就 沒 有 再 委 託 德 記 1870 年, 德 記 洋 行 開 始 在 淡 水 自 由 買 賣 茶 葉 樟 腦 及 鴉 片, 並 登 陸 淡 水 設 行 經 營, 成 為 杜 德 頭 疼 的 競 爭 對 手 杜 德 和 水 陸 洋 行 的 關 係, 從 開 頭 就 是 競 爭 者 水 陸 原 為 廈 門 洋 行, 至 1869 年 才 來 臺 灣 打 狗 登 岸 設 行, 並 迅 速 進 展 至 淡 水, 對 杜 德 的 鴉 片 樟 腦 貿 易 形 成 強 力 競 爭 1870 年, 水 陸 洋 行 似 乎 已 注 意 到 北 臺 茶 葉 之 潛 力, 登 陸 淡 水, 設 行 買 茶, 成 為 杜 德 強 力 的 茶 業 競 爭 者 由 德 記 洋 行 與 水 陸 洋 行 的 情 況, 可 看 出 其 經 營 方 式 上 迥 異 於 怡 和 與 甸 特 的 特 點 怡 和 與 甸 特 均 屬 大 型 代 理 公 司, 在 臺 貿 易 主 要 以 洋 商 為 代 理 商, 如 杜 德 與 美 利 士, 並 將 非 屬 我 方 的 華 洋 商 人 視 為 競 爭 對 手, 其 雇 用 之 華 人 買 辦 或 銀 師 似 皆 社 會 地 位 較 低 者, 易 於 控 制 但 德 記 水 陸 皆 屬 中 小 型 洋 行, 與 華 商 合 資 貿 易, 彼 此 地 位 似 無 高 低, 華 商 本 身 可 能 具 有 洋 行 買 辦 之 名 義 身 份, 以 取 得 外 商 條 約 之 貿 易 保 護, 並 與 德 記 水 陸 聯 合 對 怡 和 體 系 產 生 強 大 的 競 爭 壓 力 可 看 出 開 港 後 華 洋 貿 易 多 元 的 競 合 景 象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德 記 洋 行 與 水 陸 洋 行 與 怡 和 之 間 似 乎 沒 有 任 何 淵 源, 因 其 鴉 片 的 來 源, 似 非 出 自 怡 和 的 供 應, 且 在 鴉 片 貿 易 上 對 怡 和 體 系 的 杜 德 形 成 強 大 的 削 價 競 爭 德 記 與 水 陸 之 所 以 能 行 鴉 片 的 削 價 競 爭, 除 有 部 分 來 自 其 下 華 人 代 理 商 的 因 素, 很 可 能 也 導 因 於 印 度 沙 遜 洋 行 的 廉 價 鴉 片 供 應 1860 年 代 時, 沙 遜 洋 行 以 控 制 印 度 鴉 片 的 產 地 價 格, 對 怡 和 的 鴉 片 貿 易 進 行 削 價 競 爭, 德 記 與 水 陸 或 可 能 為 其 合 作 對 像 至 於 其 他 洋 行 與 杜 德 的 關 係, 似 僅 限 匯 款 服 務 由 杜 德 建 立 淡 水 臺 茶 事 業 的 過 程, 我 們 可 看 出 杜 德 敏 銳 卓 越 的 商 業 見 識 決 斷 能 力 與 經 營 能 力, 及 貿 易 危 機 處 理 的 非 凡 才 能 由 於 杜 德 的 這 些 個 人 特 質, 方 191
206 創 造 杜 德 的 烏 龍 茶 傳 奇, 並 深 深 的 影 響 了 臺 灣 日 後 政 經 歷 史 的 發 展, 故 其 後 有 人 譽 之 為 福 爾 摩 沙 烏 龍 茶 之 父 郝 延 平 的 研 究 認 為 : 清 朝 對 中 國 地 方 控 制 力 的 衰 退, 是 促 成 中 西 商 業 資 本 主 義 在 中 國 沿 岸 興 盛 蓬 勃, 並 促 進 其 沿 岸 都 市 經 濟 快 速 發 展 的 重 要 原 因 之 一 949 杜 德 之 寶 順 洋 行 的 崛 起 正 顯 示 這 一 點 臺 灣 至 1860 年 華 洋 商 業 競 爭 開 始 激 烈 之 際, 才 正 式 進 入 條 約 體 制 的 貿 易 中, 比 大 陸 晚 了 約 20 年, 其 發 展 卻 快 得 驚 人, 很 快 就 與 大 陸 諸 多 省 分 平 起 平 坐, 乃 至 超 越, 主 因 之 一 即 清 朝 政 府 對 邊 陲 控 制 力 的 衰 弱, 讓 華 洋 商 人 有 較 大 程 度 的 自 由 與 發 展 空 間, 因 而 促 進 清 帝 國 最 為 邊 陲 的 臺 灣 經 濟 快 速 崛 起, 特 別 是 北 臺 灣 英 商 杜 德 在 清 代 臺 灣 歷 史 上 的 重 要 性, 特 別 是 其 臺 茶 貿 易, 以 及 其 與 臺 北 崛 起 之 關 係, 早 有 學 者 留 意, 惟 專 門 研 究 者 尚 無 筆 者 透 過 原 始 史 料 怡 和 檔 部 分 文 件 的 解 讀, 加 上 其 他 相 關 文 獻 撰 出 本 文, 相 信 有 助 於 填 補 這 段 清 代 臺 灣 歷 史 的 空 缺 949 Yen-ping Hao, The Commercial Revolution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 The Rise of Sino-Western Mercantile Capitalism, p
207 附 錄 附 錄 一 怡 和 洋 行 檔 : 杜 德 致 函 怡 和 的 原 文 對 照 年 5 月 2 日, 杜 德 收 到 第 一 批 怡 和 的 供 貨 (202) 號 Per Rona Tamsui 2 nd May 1867 Messrs. Jardine, Matheson & Co. Hong Kong Dear sirs, I have the pleasure to acknowledge the receipt of your favor of 27 th ulto., enclosing Bill of lading for 50 ch. Old Benares opium, and to advise having taken delivery of same. Your instructions with regard to disposal of the drug, remittances, etc. shall have my best attention. I am, dear sirs, yours faithfully, John Dodd 年 7 月 1 日, 杜 德 宣 布 成 立 寶 順 洋 行 (219) 號 Per `Mouette' Tamsui, 1 st July, 1867 Messrs. Jardine, Matheson & Co. Hong Kong Dear sirs, I beg to inform you that I have this day established myself at Tamsui & Kelung, as a merchant & Commission Agent, under the firm of Dodd & Co.. My circular shall be handed you by an early opportunity. I am, dear sirs, 193
208 Yours faithfully John Dodd 年 5 月 15 日, 杜 德 首 遭 樟 腦 專 賣 者 刁 難 (207) 號 Per Brig Johanna Tamsui May 15, 1867 James Whittal Esqre Hong Kong Dear sirs, Camphor, The Johanna takes down 2000 piculs of Chinese purchased at $ 20 per picul. The shipper calls himself the monopolist, but as I consider monopolies illegal, I am going to ignore him and the monopoly too, especially as I can purchase Camphor direct from the producers at $ per picul. I have arranged for a small parcel at that figure, and shall run the blockade with it. Of course there will be some difficulty, and I anticipate some opposition, but it will be proved afterwards whether I am in the right or wrong. According to our own and the French Treaties, commercial monopolies are not recognized. Sir R. Alcock is expected here shortly, and if he is of the same opinion, I think it is high time that this monopoly was put a stop to. A fine business might be done in camphor, if the trade was thrown more open. But under the present arrangements, a foreigner has very little chance of doing anything in it at all. 194
209 年 10 月 10 日, 杜 德 報 告 德 記 洋 行 對 其 之 鴉 片 競 爭 (257) 號 Per Adeline from Kelung to Amoy Tamsui October 10, 1867 William Keswick Esquire Hong Kong My dear Mr. Keswick, I regret to inform you that notwithstanding the promise made by the owners of Taiwan not to take drug to Tamsui, expecting 50 ch. shipped by you, that 22 ch. were shipped by Tait & Co. at Amoy to their Chinese Agent here. As this is the second consignment made to some individual within the last few months I have lowered prices to $ 770, and if necessary I intend to go as low as $ 750 p ch. Yours sincerely, John Dodd 195
210 附 錄 二 英 國 領 事 報 告 : 艋 舺 租 屋 案 年 7 月 26 日, 杜 德 致 函 淡 水 副 領 事 何 為 霖, 請 求 幫 忙 排 解 租 用 祿 頭 行 之 障 礙 4 Inclosure 2 in No. 2. Messrs. Dodd and Co. to Acting Vice-Consul Holt Banca, July 26, Sir, Inclosed we beg to hand you two Chinese agreements of the rental of a Hong in this town, together with a plan of said Hong. This Hong, built in 1864 by a wealthy merchant of the name of Lok-Tow (quonam local camphor monopolist), was left on his demise to his widow, of the name of Mansoon. In 1867, the writer made an offer to rent the Lok-Tow Hong at the rate specified in the agreement. At first, the widow hesitated, fearing that she would be persecuted by the then camphor mandarin, who was particularly hostile towards the Pao Shun Hong, and was at the time her next door neighbor. She notwithstanding accepted earnest money in the shape of 30 dollars, promising not to let the Hong to any one but the writer. Later on, a proper agreement was signed, stamped and witnessed; also bargain money paid, viz, 50 dollars. We are unable to enter the Hong, as we understand the mandarins have placed their seals on the doors and gates. The poor widow has been persecuted by the Banca Mandarins ever since the death of her husband, and squeezed most unmercifully for imaginary fees said to be due on camphor shipped away to Hong Kong during the lifetime of Lok-Tow. 196
211 If on examination of inclosed documents, you consider that we have a just and lawful right to occupy the Hong, we shall feel greatly obliged by your communicating with the local authorities on the subject, urging them to place no obstacles in the way of our doing so. We may mention that the widow is willing to abide by terms of the agreement, but is afraid that the mandarins will squeeze her still the more. Requesting you to give this matter your early attention, its being of utmost importance to enter the Hong as soon as possible. Your, &c. Dodd & Co 年 9 月 7 日, 何 為 霖 致 函 滬 尾 口 通 商 委 員 馮 慶 良, 要 求 中 國 官 方 當 局 立 即 撤 除 對 祿 頭 行 之 查 封 Inclosure 3 in No.2. Acting Vice Consul Holt to Fung Ching-Leang, Haekwan and international officer. September 7, 1868 On the 26 th of July, I received a letter from Messrs Dodd & Co., British merchants of this port, as follows:--that in 1864, a Hong was built at Banca by a wealthy merchant of the name of Lok-Tow, formerly a camphor monopolists, who at his death left it to his widow, named Man-soon. In 1867, Messrs Dodd & Co. desiring to lease said Hong, drew up an agreement of rent with the widow. At first, because the then camphor monopolists greatly disliked Messrs Dodd and Co., the widow hesitated to enter into this agreement, but she afterwards received bargain money, and promised not to let the Hong to anyone but the Pao Shun Hong. The agreement was subsequently drawn up in xtensor, singed, sealed, and witnessed, and further bargain money paid. In spite of all these doings, however, the 197
212 said Messrs Dodd and Co., are unable to enter upon the premises they have leased, in consequence of the local authorities having placed seals on the doors and gates. On receipt of this letter, I examined the Treaty, and find that by the Xith Article, British Merchants are entitled to rent houses, &c., and by the XIIth Article to open warehouses, &c. This Treaty was made for the mutual guidance of both parties to it, and if its provisions are not strictly compiled with the greatest difficulties must inevitably arise. In the present instance the right of British merchants to rent houses in Treaty ports is being violated, and an impediment is placed upon their trade. As this is directly contravening the Treaty, I must request your Excellency, as international officer, to take immediate steps to cause these seals to be removed from the doors of the said Hong, and trust that either tomorrow or the next day I shall learn from your Excellency that all obstacles have been removed, and that Messrs Dodd and Co., are free to enter into the premises which they have leased. I trust that at least it will not be necessary for me to add this case, which has arisen from the action of the local authorities alone, to the long list of questions in dispute which have so long remained unsettled. H. F. Holt 年 9 月 30 日, 何 為 霖 接 得 馮 慶 良 對 杜 德 要 求 排 除 租 屋 障 礙 之 回 應 ( 譯 本 ) Inclosure 5 in No 2. Fung, Haekwan and International Officer of Tamsuy, to Acting Vice-Consul Holt. (Translation) I have to acknowledge the receipt of your dispatch of the 22 nd day of the 7 th moon (No. 14 of the 7 th September), relative to the difficulty placed in the way of 198
213 Messrs Dodd and Co. in occupying the Lok-tow Hong (see Inclosure No. 2). I at once communicated with the local authorities, and requested them to reply to me on this subject. On the 12 th day of the 8 th moon (27 th September), I received a reply from Fuh, the Tamsuy-Ting, informing me that he had received from the Taiwan Taoutae a memorandum, and also had had a weiyen dispatched to me instructing him to recover from Hwang- chwang certain money in connection with the camphor monopoly due to the former Tauotae, Hung. The money had constantly replied for, but in vain. Hence his premises had been sealed up till the debt was recovered. Hwang- Chwang-szu being now willing to fix a time within which to repay the debt, although the money is not paid, there is no objection to removing the seal, and Tamsuy- Ting accordingly forwards this reply to me. I have received this reply, and accordingly communicate to you in order that you may act upon it and that the case may be terminated. Tung-chi, 7 th year 8 th moon 15 th day (30 th September,1868) 年 9 月 30 日, 何 為 霖 通 知 杜 德 : 已 得 中 國 官 方 通 知, 允 許 寶 順 洋 行 租 用 祿 頭 行 Inclosure 4 in No 2. Acting Vice Consul Holt to Messrs Dodd and Co. Gentlemen, In reply to your official letter to me of the 26 th July, 1868, in reference to the rental by you of a Hong at Banca, built in 1864 by a camphor merchant named Lok-tow, now in the possession of his widow, Mansoon, and which you are unable to enter as you understand the Mandarins had placed their seals on the doors and gates, I have the honor to inform you that I have just received a dispatch from his Excellency Fung, the Haekwan and International Officer, giving me to understand 199
214 these seals have been removed, and consequently there will be no impediment in the way of your taking over the said Hong at your convenience. I have &c. Henry F. Holt 年 10 月 12 日, 租 屋 案 發 後, 寶 順 行 員 柯 爾 的 傷 勢 報 告 Inclosure 6 in No. 2. Certificates I hereby certify that I have this day examined Crawford D. Kerr, Esq., Acting United States Commercial Agent, and British Merchant at the ports of Tamsuy and Keelung, and find him suffering from severe and extensive contused wounds of the body generally, in addition to a lacerated wound over the left temple. The latter wound, I am informed, was caused by the throwing of a large and heavy stone, most providently at short range, as otherwise the most serious consequences might have been apprehended. When first summoned to attend Mr. Kerr, he presented the appearance of having been subjected to the most disgraceful and violent treatment, as evidenced by the condition of this clothes, which were cut, torn, and covered with mud. WM. HEN. HOZIER, M.D. Tamsuy, Formosa, October 12, 年 10 月 12 日, 租 屋 案 發 後, 寶 順 行 員 布 爾 德 的 傷 勢 報 告 6 I hereby certify that I have this day examined Godfrey Bird, Esq., of the firm of Messrs Dodd & Co., Tamsuy. I find him suffering from extensive contused wounds, namely, one over the right 200
215 and one over the left scapula, one two inches in extent over the seventh cervical vertebra, one over the right lumbar mass of muscles, and another over the anterior superior spinous process of the ilium. In addition, there are incised and punctured wounds of both hands, and a contused wound of scalp over the right temporal bone. He is suffering very much from exhaustion and shock in consequence of these injuries. WM. HEN. HOZIER, M.D. Tamsuy, Formosa, October 12, 年 10 月 13 日, 租 屋 案 發 後 第 二 天, 杜 德 致 函 何 為 霖, 請 其 立 即 處 理 租 屋 案 Inclosure 7 in No. 2 Messrs Dodd and Co. to Acting Vice Consul Holt. Tamsuy, October 13, 1868 Sir, We have the honor to acknowledge the receipt of your communication dated 2 nd instant informing us that there remained no impediment in the way of our taking over at our convenience the Hong at Banca known as the Loktow Hong. In accordance with such notice, we gave orders to our comprador to take position of said Hong, which orders he proceeded to carry out. On attempting to place a man in charge of the Hong, which he was immediately turned out by the orders of the head man of the Huang-hsing clan. The names of these head men are as follows Huang An-chow, Huang Keng-hsia, and Huang Shui and Huang Tien-tzu. The reason assigned for this conduct was that owner of the Loktow Hong had not in some way settled matters with the above clan. On learning this, the writer, Mr. Crawford D. Kerr, 201
216 managing our firm, verbally communicated with you, and received a letter from you accompanied with your card. In conjunction with Mr. S. Godfrey Bird, also in our firm, Mr. Kerr proceeded to Banca, and forwarded your card and letter to the Tamsuy-Ting s yamen. The reply to this was to the effect that the Tamsuy-Ting was absent at Teukchan, and that the persons left in charge of the civil police declined to act without payment of a squeeze. Not believing that the Chinese oppose an entrance to a Hong on which a five-years lease had been taken out and advance rent paid, the above two gentlemen, accompanied by their comprador, proceeded to the Loktow Hong for the purpose of finding out how matters really stood. On arriving at the gate of the court-yard of the Hong, they found it barred and a small wicket fastened with a nail: this wicket Mr. Kerr forced open without much effort. This appeared to be the signal for a movement on the part of the coolies, for out of the adjoining houses and neighborhood appeared a number of coolies, estimated at 500 men, who immediately made a deadly assault on the two gentlemen with stones, bamboos, spears, and pikes. An attempt at immediate fight was made, but before they had gone many yards. Mr. Bird was struck down by a stone and cruelly hurt with musket and spear points. He managed to rise and struggle on a few yards. Mr. Kerr was then struck to the ground by a large stone, which inflicted a severe wound on the head. Both gentlemen continued to rise and struggle as far as about fifty yards, till they reached the precincts of the Mandarin s yamen, fortunately so close; but before doing so they were struck down several times and heavily beaten with bamboos and spears, the latter being very blunt. One ruffian attempted to dash out Mr. Bird s brains as he lay on the ground with a heavy stone, which he left above his head with both hands, but fortunately missed him. Mr. Kerr fell into a cesspool, forced in by a severe blow of a musket butt in the back. His face on entering the yamen was covered with 202
217 blood and mud. But for the friendly aid manifested by a few of the coolies, who raised the two gentlemen from the ground on several occasions, but who could not prevent the blows, neither would have reached the yamen alive; on attaining which refuge both fell down with exhaustion and wounds. It was long before they had sufficiently recovered to be taken away in chairs and carried away to a place of safety. Mr. Kerr was robbed of his revolver, watch-chain, keys, and hat; Mr. Bird losing revolver and hat only. We would wish to remark on the almost total want of manifestation of assistance rendered by the Mandarin s people; when entering the yamen they apparently wished to put these gentlemen out again, and they were mainly indebted for succour to some Foochow junkmen in the Hong at the time. The clan above referred to have sworn to kill our comprador, and attack our other Hong, besides declaring that they will die sooner than allow us to take possession of the Loktow Hong. Our comprador has fled to Tamsuy, and our business is so interrupted that we are unable to sell either opium or piece goods. We most urgently call your attention to this matter, and trust that the moststrigent punishment will be inflicted on the said clan. Our claim against the persons concerned for robbery and attempt to murder, besides the total cessation of our trade at this port, is as follows:--2,000 dollars for violence to Messrs Kerr and Bird; 3,000 dollars for forcibly taking possession of our Hong and total cessation of our business. We would mention that neither Mr. Kerr nor Mr. Bird committed any act of violence beyond what is recounted above. We have, &c. Dodd & Co. P.S. Since writing to-day we learn that the hostile clan have pierced the walls of the Loktow Hong for guns, and have raised a subscription to pay coolies to fight 203
218 foreigners. Dodd & Co 年 10 月 27 日, 何 為 霖 致 函 英 國 駐 北 京 公 使 阿 禮 國, 報 告 租 屋 案 最 後 處 理 的 結 果 Inclosure 8 in No. 2 Acting Vice Consul Holt. to Sir R. Alcock. Tamsuy, October 27, 1868 Sir, In continuation of my dispatch of the 14 th instant, on the subject of the assault perpetrated on Messrs. Kerr and Bird, of the firm of Dodd & Co., of this port, at Banca on the 12 th instant, I have much gratification in informing your Excellency that I have succeeded in obtaining full justice. Our prestige is restored, and I do not think it likely that there will be any more disturbances here of a similar nature. I now beg to lay before your Excellency the details of the case, showing how these satisfactory results have been obtained. On the 15 th instant, the Tamsuy-Ting, who had heard of my having sent assistance, hurried down from Teukchan, intending to call upon me, and upon Messrs Dodd and Co. I sent word to Haekwan, stating that the Ting must not call upon a private firm on a matter of public business, and that he must excuse me if I declined seeing him. While desiring to be on the most friendly terms with the authorities, I could not discuss the question with them until I had officially addressed them on the subject, and this I had not yet done. My reason for not at once bringing the affair forward officially, was that I intended making certain demands, which I was convinced would be refused, unless I had a force to support me by its presence. I waited anxiously during several days for 204
219 the appearance of the gun-boat, but in consequence of the bad weather which had prevailed for some time, it was not until the 22 nd that she arrived. By a happy coincidence, the United State s gun-boat Aroostock had arrived about two hours previously. I at once proceeded on board the Janus, and explained the state of affairs to Lieutenant-Commander Keppel, and read to him a dispatch and list of demands which I proposed addressing to the local authorities, to which he gave his entire approval. At 11 P. M., therefore, on this way, I sent in the dispatch which forms my first inclosure, making a serious of demands which I trust your Excellency, looking at the circumstances of the case, will not consider excessive. I asked for compensation to Messrs Dodd & Co. for stoppage of business, injuries and loss of prestige; an apology to myself for affronts offered; the punishment of the instigators of the aggression, and of those who actually committed the assault; and that the authorities should take measures to prevent recurrence of such acts. It is needless that I should occupy your Excellency s time with a detail of what subsequently took place. It was but a succession of interchange of visits, notes, and messages. Suffice it to say, that after many concessions made on both sides,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were agree to,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wisely seeking, and permitting themselves to be guided by, the//// advice of General Le Gendre, the American Consul for Amoy and Formosa, who crossed over in the United State s gun-boat Aroostook, for the purpose of watching American interests: 205
220 附 錄 三 明 清 臺 灣 檔 案 彙 編 : 艋 舺 租 屋 案 (531) 富 有 賀 向 清 廷 報 告 艋 舺 租 屋 辦 案 結 果 為 因 臺 灣 樟 腦 教 堂 等 案 肅 覆 寸 緘 等 事, 福 州 將 軍 英 桂, 同 治 七 年 十 二 月 七 日 ( 其 他 ) 美 國 駐 廈 領 事 李 禮 讓, 申 陳 招 工 一 事, 自 議 覆 後, 未 據 續 請, 惟 既 定 有 章 程, 自 未 便 遽 言 停 止, 致 啟 私 行 招 誘 之 弊 已 轉 飭 遵 照, 如 果 李 領 事 必 欲 設 館 招 工, 務 按 二 十 二 款 章 程 辦 理 英 商 寶 順 行, 在 臺 灣 艋 舺 地 方, 因 租 屋 起 釁, 被 黃 姓 華 民 毆 傷 一 案, 先 經 訪 聞 英 國 副 領 事 何 為 霖, 派 人 趕 至 廈 門, 請 派 兵 船, 並 黃 姓 族 眾 欲 與 拒 敵, 即 經 密 函, 飛 知 淡 水 同 知 確 查, 彈 壓 妥 辦 嗣 於 十 一 月 二 十 一 日, 接 據 該 署 同 知 富 樂 賀, 會 同 滬 尾 口 通 商 委 員 馮 慶 良 稟 稱, 艋 舺 地 方 有 黃 姓 房 屋 一 所, 民 婦 黃 莊 氏 私 租 與 英 商 寶 順 行, 已 立 字 據, 收 過 定 銀 一 百 元 八 月 二 十 一 日, 黃 姓 族 眾 因 該 屋 與 書 院 附 近, 恐 礙 風 水, 正 向 黃 莊 氏 阻 止 適 該 洋 商 嘉 姓 同 一 行 夥, 押 帶 行 李, 至 黃 莊 氏 屋 前, 踢 門 強 入 黃 姓 族 眾 吶 喊 恐 嚇, 該 洋 商 即 開 放 空 洋 鎗 致 被 黃 姓 奪 鎗 毆 傷 經 派 駐 艋 舺 之 丁 役 前 往 彈 壓 息 事, 並 將 受 傷 之 嘉 姓 洋 人 備 輿 送 回 洋 行 艋 舺 距 淡 水 廳 署 暨 滬 尾 口 公 所, 均 一 百 餘 里, 富 樂 賀 得 信 後, 馳 赴 艋 舺 查 辦 詎 何 為 霖 雇 人 趕 至 廈 門, 邀 美 國 英 國 兵 船 二 號, 於 九 月 初 七 日, 駛 至 滬 尾 口, 列 強 強 所 數 端, 富 樂 賀 等 向 其 逐 層 辯 論, 何 為 霖 堅 執 如 前 正 商 辦 間, 艋 舺 商 民 知 兵 船 來 滬, 自 願 鳩 資 出 而 抵 禦, 復 經 富 樂 賀 傳 諭 約 束, 一 面 商 令 李 禮 讓 隨 帶 之 繙 譯 林 鍼, 從 中 排 解 李 禮 讓 轉 向 何 為 霖 開 導, 始 允 將 私 租 之 屋 退 還, 並 將 從 中 構 釁 之 洋 行 買 辦 李 春 生 斥 退, 由 黃 姓 賠 償 洋 銀 四 千 元, 交 出 四 人 枷 示 完 案 富 樂 賀 等 此 次 辦 理, 尚 為 妥 速, 謹 將 具 報 完 案 之 稟, 錄 呈 察 收 其 英 使 照 會 內 所 稱, 行 屋 被 封 及 投 遞 領 事 信 函 淡 水 廳 書 役 需 索 各 節, 似 係 領 事 飾 稟, 以 圖 聳 聽 臺 灣 海 外 孤 懸, 民 情 強 悍, 加 以 各 國 生 心 環 伺, 於 通 商 諸 務, 實 覺 刻 刻 擔 心 在 地 方 官 固 有 辦 理 不 善 之 處, 而 英 國 領 事 兼 署 法 國 副 領 事 吉 必 勳, 狡 譎 異 常, 動 用 兵 船 恫 嚇 要 挾, 且 復 飾 稟 公 使, 以 曲 為 直 即 如 本 年 八 月 206
221 間, 該 領 事 定 期 帶 兵 二 十 名, 進 鳳 山 縣 城, 商 辦 公 事 鄉 民 探 聞 領 事 欲 帶 兵 進 城, 聚 集 數 千 人, 該 縣 恐 滋 事 端, 阻 其 切 勿 帶 兵 進 縣 吉 必 勳 即 捏 為 馬 教 士 欲 進 鳳 山 縣, 該 縣 覆 以 斷 不 接 見 等 情 具 稟 公 使 舉 此 一 端, 餘 可 概 見 各 領 事 尤 而 效 之, 以 致 遇 事 益 形 棘 手 曾 憲 德 抵 臺 後, 尚 無 稟 報, 俟 具 稟 到 日, 再 行 馳 達 英 國 士 打 玲 輪 船, 將 南 澳 巡 邏 船 兵 勇 殺 傷, 牽 擄 勒 贖 一 案, 該 國 既 將 顛 都 司 革 職, 不 便 再 令 深 求, 已 另 行 咨 呈 完 案 2. 馮 慶 良 富 有 賀 向 清 廷 報 告 艋 舺 租 屋 辦 案 結 果 為 照 錄 滬 尾 口 通 商 委 員 馮 慶 良 署 淡 水 同 知 富 樂 賀 會 稟 辦 理 艋 舺 民 眾 與 洋 人 衝 突 事 ( 附 件 ) 福 州 將 軍 英 桂 同 治 七 年 十 二 月 七 日 謹 呈 鈔 稟 一 扣 照 錄 滬 尾 口 通 商 委 員 馮 慶 良, 署 淡 水 同 知 富 樂 賀 會 稟 : 敬 稟 者, 竊 日 前 艋 舺 民 婦 黃 莊 氏, 將 公 屋 私 租 洋 人, 致 其 族 眾 與 洋 人 互 毆, 洋 人 受 傷, 經 已 將 實 在 情 形, 會 稟 憲 臺 察 核 在 案 茲 於 九 月 初 七 日 午 刻, 突 有 美 國 英 國 兵 船 二 號, 駛 到 滬 尾 港 口 卑 府 慶 良 聞 信, 當 即 函 至 卑 職 樂 賀, 馳 赴 海 關, 面 晤 英 國 副 領 事 何 為 霖 美 國 正 領 事 李 禮 讓, 商 辦 一 切 當 時 何 領 事 語 言 生 硬, 情 狀 桀 鶩, 列 款 強 索 數 端, 均 出 情 理 之 外 且 約 於 十 二 日 十 點 鐘 以 前, 照 其 所 列 各 款 辦 理, 否 則 繼 之 以 力 等 語 今 擇 其 大 者 言 之 一 則, 以 該 屋 業 經 立 約 租 賃, 萬 不 容 於 約 後 圖 翻 經 卑 職 樂 賀 再 三 辯 論, 以 是 屋 係 黃 莊 氏 私 行 租 賃, 其 族 眾 並 不 知 情, 且 閤 艋 商 民, 心 俱 不 願, 事 關 眾 怒, 萬 難 遷 就 調 停 卑 府 慶 良, 亦 幾 至 舌 敝 唇 焦, 不 能 稍 回 其 意 一 則, 以 洋 人 受 傷, 須 令 黃 姓 人 賠 出 醫 資 二 千 元 鬧 事 以 來, 寶 順 行 生 意 斷 絕, 賠 洋 銀 五 千 元 此 外 尚 有 寶 順 新 舊 兩 行, 因 事 無 人 看 管, 失 物 不 計 其 數, 至 已 經 追 還 之 箱 內, 復 遺 失 羽 綾 洋 布 等 件, 均 俟 查 明 估 價, 於 彼 取 償 以 上 三 項, 計 銀 尚 不 知 多 寡 卑 府 慶 良 卑 職 樂 賀, 同 時 辯 論 多 方, 未 肯 折 服 後 隨 逐 207
222 層 面 詰, 謂 華 洋 互 毆, 中 國 自 有 明 條, 即 令 出 資 賠 償, 何 得 有 如 此 巨 款, 至 生 理 斷 絕, 非 黃 姓 人 有 所 阻 止 等 語 渠 雖 語 塞, 而 其 意 總 堅 執 如 前 一 則, 除 將 喝 令 之 人, 另 行 科 罪 外, 尚 有 幫 同 下 手 十 二 人, 均 需 枷 責 示 眾 卑 職 樂 賀 謂, 當 時 毆 打 只 有 四 人, 照 中 國 例 枷 號, 斷 不 能 濫 及 無 辜 此 案 之 禍, 全 由 寶 順 行 買 辦 李 春 生 平 時 生 理 刻 剝, 不 合 眾 心, 此 番 又 與 黃 莊 氏 背 地 約 租, 慫 恿 洋 人 遷 移 賈 禍 卑 府 慶 良 卑 職 樂 賀, 務 令 洋 商 撤 退 此 人, 另 行 覓 手 接 辦 何 領 事 一 意 袒 護, 不 肯 依 從 正 商 辦 間, 艋 舺 商 民 知 兵 船 來 滬, 有 不 法 棍 徒, 乘 機 煽 誘, 自 願 鳩 資 出 而 抵 禦, 民 心 甚 為 搖 動 卑 職 樂 賀 恐 別 釀 事 端, 漏 夜 馳 赴 艋 舺, 傳 諭 紳 董 人 等, 妥 為 約 束, 不 得 輕 舉 妄 動, 藉 端 滋 事 卑 職 樂 賀 在 艋 安 置 妥 貼, 復 出 滬 尾 口, 同 卑 府 慶 良, 邀 請 李 領 事 商 辦 一 面 令 海 關 書 吏 李 丹? 恩, 商 同 李 領 事 帶 來 之 繙 譯 林 鍼, 從 中 竭 力 調 護 李 領 事 轉 向 何 領 事 婉 為 開 導, 往 來 辯 詰 何 領 事 見 卑 府 慶 良 等, 堅 持 定 議, 其 心 始 知 悔 悟 謂 黃 莊 氏 之 屋 既 係 背 地 私 租, 渠 即 不 令 該 商 居 住 其 鬥 毆 各 犯, 實 係 四 人, 可 聽 地 方 官 自 行 辦 理 李 春 生 賈 成 此 案, 該 商 亦 願 將 伊 斥 退, 另 雇 他 人 至 新 舊 兩 行 有 無 遺 失 物 件, 自 著 看 守 之 人 是 問 惟 賠 償 銀 元 萬 難 未 減, 復 經 卑 府 慶 良 等, 邀 同 何 領 事 到 關, 諭 之 以 理, 動 之 以 情, 始 允 賠 償 番 銀 四 千 元, 作 為 物 價, 枷 示 四 人 完 案 卑 府 慶 良 卑 職 樂 賀, 以 地 方 大 局 關 係 匪 輕, 渠 既 有 挾 而 求, 斷 不 能 概 執 不 允 況 斥 革 李 春 生 退 還 黃 莊 氏 住 屋, 洋 人 既 肯 下 氣, 商 民 亦 皆 悅 服, 斯 責 償 物 銀 元, 亦 當 於 必 不 可 從 之 中, 姑 從 其 一, 以 息 事 端 黃 莊 氏 與 黃 姓 人 等, 亦 願 公 同 措 資, 而 完 要 案 惟 臺 地 民 情 浮 動, 洋 人 秉 性 強 梁, 辦 理 稍 失 機 宜, 貽 患 實 非 淺 鮮 此 次 鬥 毆 之 案, 洋 人 輒 請 兵 船 前 來 嚇 詐, 民 心 更 懷 忿 恨, 故 有 鳩 資 出 丁 抵 禦 之 議 而 何 領 事 倚 藉 兵 船 之 力, 多 方 索 償, 彼 此 交 掣, 幾 成 不 可 收 拾 之 勢 208
223 附 錄 四 杜 德 致 函 怡 和 洋 行 原 件 樣 本 (526) 號 209
224 (526-2) 號 210
225 (531) 號 211
226 英 商 杜 德 大 事 年 表 年 代 杜 德 大 事 其 他 洋 行 大 事 世 界 大 事 1824 年 甸 特 洋 行 成 立 1825 年 印 度 沙 遜 洋 行 成 立 1832 年 怡 和 洋 行 成 立 1833 年 英 國 國 會 終 止 英 國 東 印 度 公 司 對 華 之 貿 易 特 權 1834 年 日 耳 曼 關 稅 同 盟 形 成 1838 年 10 月 25 日 杜 德 出 生 於 蘇 格 蘭 ( 買 辦 李 春 生 也 出 生 於 此 年 ) 1839 年 鴉 片 戰 爭 爆 發 1840 年 1841 年 1842 年 中 英 簽 訂 南 京 條 約 1843 年 1844 年 洪 秀 全 等 創 立 拜 上 帝 會 1845 年 1846 年 1847 年 1848 年 梅 特 涅 逃 亡, 匈 牙 利 革 命 爆 發, 宣 告 獨 立 1849 年 1850 年 杜 德 初 來 香 港, 成 為 甸 特 洋 行 的 一 員, 年 僅 12 歲, 1851 年 李 春 生 受 洗 為 基 督 徒, 並 始 營 商 洪 秀 全 在 廣 西 金 田 村 舉 事, 宣 布 成 立 太 平 天 國 1852 年 1853 年 克 里 米 亞 戰 爭 爆 發 1853 年 3 月 太 平 天 國 攻 陷 南 京, 改 名 天 京 212
227 1855 年 克 里 米 亞 戰 爭 結 束 1856 年 羅 亞 號 事 件 爆 發 1857 年 李 春 生 出 任 和 記 洋 行 買 辦, 兼 任 南 北 茶 業 公 第 一 次 英 法 聯 軍 之 役 會 1858 年 天 津 條 約 簽 訂 1859 年 第 二 次 英 法 聯 軍 之 役 1860 年 杜 德 至 臺 經 營 英 法 北 京 條 約 簽 訂 清 廷 發 動 自 強 運 動 1861 年 杜 德 為 甸 特 洋 行 擔 任 臺 灣 沿 岸 的 運 腦 船 長 與 代 理 商 怡 和 洋 行 與 甸 特 洋 行 展 開 對 臺 貿 易 的 聯 合 壟 斷 美 國 南 北 戰 爭 爆 發 義 大 利 王 國 成 立 1863 年 李 春 生 遇 太 平 軍 入 道 格 拉 斯 汽 船 公 司 成 立 侵 廈 門, 生 意 付 之 一 炬 1864 年 杜 德 成 為 甸 特 洋 行 駐 淡 水 代 理 商 買 辦 匯 豐 銀 行 成 立 李 春 生 被 怡 記 洋 行 雇 用, 在 打 太 平 天 國 正 式 滅 亡 李 春 生 來 臺, 經 營 怡 記 洋 行 在 打 狗 的 貿 易 狗 經 營 1865 年 李 春 生 成 為 杜 德 之 買 辦 1865 年 5 美 國 南 北 戰 爭 結 束 月 1865 年 7 月 以 後 杜 德 替 甸 特 洋 行 做 的 臺 灣 沿 岸 樟 腦 貿 怡 和 與 甸 特 洋 行 對 臺 貿 易 壟 斷 權 結 束 易 工 作 結 束 杜 德 開 始 經 營 臺 灣 茶 葉 1865 年 10 月 6 日 怡 和 洋 行 駐 淡 水 代 理 公 司 美 利 士 洋 行 在 艋 舺 宣 布 成 行 1866 年 杜 德 與 美 商 正 式 建 立 臺 茶 銷 美 管 道 太 古 洋 行 成 立 甸 特 洋 行 關 閉 打 狗 分 行 怡 記 洋 行 在 打 狗 設 行 經 營 普 奧 七 週 戰 爭 爆 發 英 國 倫 敦 奧 佛 倫 格 尼 銀 行 (Overend & 213
228 Gurney Bank) 宣 告 破 產 引 發 全 球 金 融 風 暴, 諸 多 在 華 貿 易 洋 行 紛 紛 倒 閉 1867 年 德 記 洋 行 登 陸 臺 灣 打 狗 營 業, 在 淡 水 買 茶 北 日 耳 曼 邦 聯 成 立 奧 匈 帝 國 組 成 1867 年 5 月 2 日 杜 德 接 獲 怡 和 洋 行 供 貨, 正 式 脫 離 甸 特 集 團 1867 年 5 月 天 利 洋 行 倒 閉, 由 怡 記 洋 行 接 手 其 業 務 1867 年 5 月 15 日 杜 德 遭 樟 腦 專 賣 者 刁 難 1867 年 7 月 1 日 杜 德 宣 布 成 立 寶 順 洋 行 (Dodd & Co.) 1867 年 8 月 5 日 甸 特 洋 行 香 港 總 部 宣 布 破 產 1867 年 9 月 30 日 杜 德 遭 遇 淡 水 樟 腦 糾 紛 1868 年 杜 德 設 立 臺 灣 第 一 座 臺 茶 精 製 場 於 艋 舺 1868 年 2 樟 腦 事 件 爆 發 月 12 日 1868 年 艋 舺 租 屋 案 爆 發 10 月 12 日 1868 年 月 日 艋 舺 租 屋 案 後, 杜 德 放 棄 經 營 艋 舺, 選 擇 遷 茶 廠 於 大 稻 埕 1869 年 杜 德 首 次 嘗 試 將 淡 水 茶 葉 由 二 艘 帆 船 直 銷 美 國, 造 成 轟 動 大 南 澳 事 件 爆 發 蘇 伊 士 運 河 開 航 美 國 東 西 橫 貫 鐵 路 竣 工 214
229 1870 年 2 月 1870 年 3 月 8 日 至 5 月 20 日 1870 年 5 月 23 日 1870 年 6 月 9 日 1870 年 9 月 17 日 後 杜 德 嘗 試 與 怡 和 洋 行 商 量 共 同 建 立 北 臺 茶 葉 樟 腦 鴉 片 的 壟 斷 性 市 場 怡 和 對 杜 德 停 止 鴉 片 供 應, 要 求 清 償 債 款 怡 和 恢 復 對 杜 德 的 鴉 片 供 貨 怡 記 洋 行 德 記 洋 行 水 陸 洋 行 來 淡 水 設 立 經 營 臺 茶 的 商 務 據 點 美 利 士 洋 行 宣 布 倒 閉 普 法 戰 爭 爆 發, 法 軍 戰 敗 投 降 義 大 利 統 一 215
230 參 考 書 目 一 史 料 中 文 : ( 一 ) 檔 案 吳 密 察 主 編, 淡 新 檔 案, 臺 北 : 國 立 台 灣 大 學,1995 徐 光 啟, 農 政 全 書 陳 培 桂, 淡 水 廳 志, 臺 文 叢 第 172 種, 台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 編 印 福 建 新 通 志 明 清 臺 灣 檔 案 彚 編, 遠 流 出 版 社,2008 清 宮 洋 務 始 末 臺 灣 史 料, 台 北 : 國 立 故 宮 博 物 院 出 版,1999 年 總 理 各 國 事 務 衙 門 清 檔 案, 中 央 研 究 院 近 代 史 研 究 所 藏 黃 嘉 謨 編, 中 美 關 係 史 料 光 緒 朝, 臺 北 : 中 研 院 近 代 史 研 究 所 李 章 榮, 仙 景 李 氏 族 譜,1974 編 臺 銀 編, 清 季 申 報 臺 灣 紀 事 輯 錄 臺 灣 對 外 關 係 史 料, 臺 文 叢, 第 290 種 臺 灣 番 事 物 產 與 商 務, 臺 文 叢, 第 46 種 蘇 欽 讓, 三 峽 庄 誌,1934( 昭 和 9) 籌 辦 夷 務 始 末 選 輯, 臺 文 叢 第 203 種, 臺 北 : 臺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 ( 二 ) 著 作 中 文 : 丁 曰 健, 治 臺 必 告 錄, 臺 灣 文 獻 叢 刊 第 17 種 臺 灣 雜 詠 合 刻 諸 家, 臺 灣 文 獻 叢 刊 第 28 種 吳 錫 璜, 同 安 縣 志, 臺 北 : 成 文 出 版 社,1967, 據 1939 年 鉛 印 本 影 印, 卷 36, 頁 5 連 橫, 臺 灣 通 史, 文 叢 第 128 種 陳 培 桂, 淡 水 廳 志, 臺 北 : 臺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 臺 灣 文 獻 叢 刊 第 172 種 216
231 英 文 : ( 一 ) 檔 案 J. M. & Co.'s Archives, B/8/7.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 Vol. 1, edited by Robert L. Jarman, Archive Editions, 黃 富 三 主 編,Taiwan Archives in British Public Record Office,No , 中 央 研 究 院 臺 史 所 圖 書 館, 年 黃 富 三 林 滿 紅 翁 佳 音 合 編, 清 末 臺 灣 海 關 歷 年 資 料 ( 一 ) ( 二 ),Maritime Customs Annual Returns and Reports of Taiwan, , 臺 北 : 中 研 院 臺 灣 史 研 究 所 出 版,1997 年 ) 中 國 第 一 歷 史 檔 案 館 編, 明 清 宮 藏 中 西 商 貿 檔 案, 北 京 : 中 國 檔 案 出 版 社 中 國 第 二 歷 史 檔 案 館 中 國 海 關 總 署 辦 公 廳 編, 中 國 舊 海 關 史 料 ( ), 北 京 市 : 京 華 出 版 社,2001 葉 振 輝, 一 八 五 年 代 怡 和 檔 台 灣 史 料 輯 要 葉 振 輝, 怡 和 檔 臺 灣 史 料 輯 要 目 次 葉 振 輝, 怡 和 檔 目 錄 與 台 灣 史 料 ( 二 ) 報 紙 期 刊 : China Overland Trade Report. The Hong Kong Daily Press. North China Herald. New York Time. John Dodd, Formosa, The Scottish Geographical Magazine, ( 三 ) 著 作 馬 偕, 福 爾 摩 沙 紀 事 馬 偕 回 憶 錄, 臺 北 : 前 衛 出 版 社,2009 約 翰. 陶 德 (John Dodd) 原 著, 陳 政 三 譯, 泡 茶 走 西 仔 反 清 法 戰 爭 臺 灣 外 記, 217
232 台 北 : 臺 灣 書 房,2007 史 蒂 瑞, 福 爾 摩 沙 及 其 住 民, 台 北 : 前 衛 出 版 社,2009 年 李 明 輝 黃 俊 傑 黎 漢 基 合 編, 李 春 生 著 作 集 附 冊, 台 北 : 南 天 書 局,2004 年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Taipei:Ch eng-wen publishing company, W. A. Pickering, Pioneering in Formosa, Taipei:Ch eng-wen publishing Co. P. O. box 22605, William H. Ukers, All About Tea, New York: The Tea and Coffee Trade Journal Company, ( 四 ) 其 他 文 獻 臺 北 市 文 獻 委 員 會, 艋 舺 耆 老 座 談 會 紀 錄 十 三 添 王 氏 世 代 族 譜 陳 情 書,1984 黃 謙 光, 開 墾 永 福 庄 記 前 清 開 墾 永 福 庄 先 輩 黃 龍 安 昆 仲 傳 ( 五 ) 外 文 資 料 日 文 : 臨 時 臺 灣 舊 慣 調 查 會 中 西 牛 郎, 泰 東 哲 學 家 李 公 小 傳 臺 灣 總 督 府 公 文 類 纂 其 他 外 文 ( 荷 法 文 ): 郭 輝 譯, 巴 達 維 亞 城 日 記, 臺 灣 省 文 獻 委 員 會 Reginald Kann 著, 鄭 順 德 譯, 福 爾 摩 沙 考 察 報 告, 台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臺 灣 史 218
233 研 究 所 籌 備 處,2001 二 專 著 中 文 : 中 村 哲 主 編, 近 代 東 亞 經 濟 的 歷 史 結 構, 臺 北 : 中 研 院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中 心, 2007 年 尹 章 義, 臺 灣 開 發 史 研 究, 臺 北 : 聯 經 出 版 社,1989 王 世 慶, 淡 水 河 流 域 河 港 水 運 史, 中 央 研 究 院 中 山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所 出 版, 台 北 : 德 申 文 化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1998 王 世 慶, 清 代 台 灣 社 會 經 濟, 台 北 : 聯 經 出 版 社,1994 尹 章 義, 臺 灣 開 發 史, 台 北 : 聯 經 出 版 社,1989 池 宗 憲, 貴 德 街 史, 臺 北 市 文 獻 委 員 會 編 印,2003 李 文 良, 中 心 與 週 緣 臺 北 盆 地 東 南 緣 淺 山 地 區 的 社 會 經 濟 變 遷, 板 橋 : 北 縣 文 化,1999 李 祖 基, 近 代 臺 灣 地 方 對 外 貿 易, 南 昌 :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李 明 輝, 近 代 東 亞 變 局 中 的 李 春 生, 臺 北 :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出 版 中 心,2010 卓 克 華, 清 代 臺 灣 行 郊 研 究, 福 建 : 人 民 出 版 社,2006 卓 克 華, 清 代 臺 灣 的 商 戰 集 團, 臺 北 : 臺 圓 出 版 社,1990 東 嘉 生 著, 周 憲 文 譯, 臺 灣 經 濟 史 概 說, 怕 米 爾 書 店,1985 汪 敬 虞, 外 國 資 本 在 近 代 中 國 的 金 融 活 動, 北 京 : 人 民 出 版 社,1999 汪 熙, 約 翰 公 司 : 英 國 東 印 度 公 司, 上 海 : 上 海 人 民 出 版 社,2007 沙 為 楷, 中 國 買 辦 制, 上 海 市 : 商 務,1934 吳 松 弟 主 編, 中 國 百 年 經 濟 拼 圖 : 港 口 城 市 及 其 腹 地 與 中 國 現 代 化, 山 東 省 報 出 版 社,2006 林 子 候 編 著, 臺 灣 涉 外 關 係 史, 台 北 : 三 民 書 局,1978 林 仁 川, 福 建 對 外 貿 易 與 海 關 史, 廈 門, 鷺 江 出 版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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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物 流 公 司 介 紹 德 記 洋 行 229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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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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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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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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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民 政 事 務 總 署 諮 詢 文 件 設 立 物 業 管 理 行 業 的 規 管 架 構 的 公 眾 諮 詢 ( 2010 年 12 月 )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10 年 12 月 3 日 http://www.had.gov.hk/tc/publications/consultation_papers/consultation_papers.htm 錄 數 行 度 行 行 見 歷 力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email protected]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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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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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015 年 兩 岸 四 地 四 星 級 大 學 排 行 榜 序 號 1 大 連 理 工 大 學 遼 寧 31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 西 北 工 業 大 學 陝 西 32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3 華 南 理 工 大 學 廣 東 33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4 湖 南 大 學 湖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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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第 四 章 金 融 財 務 80 246 000 6.5% 16.6%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總 覽 24 Z/Yen 證 券 及 衍 生 工 具 市 場 蓬 勃 暢 旺 24.7 1 866 2,630 52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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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聯 繫 客 戶 創 先 機 助 握 商 情 百 五 載 HSBC Holdings plc 滙 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中 期 業 績 報 告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1 3 4 13 14 34 17 19 20 24 2 5 26 27 28 29 3 0 31 32 3 3 3 4 35 50 36 42 43 45 46 48 49 50 51 66 52 57 58 60 61 65 6 6 67 76 1. 2. 3. 1 4. 5. 6. CEPA 7. 8. 9. 2 10. 11. 12. 13. 3 14. 15. 16. 17. 4 18.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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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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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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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反 導 函 數 與 不 定 積 分 定 義 6.. 反 導 函 數 說 明 : 第 六 章 求 積 分 的 方 法 若 F( ) f ( ), Df, 則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antierivative) () 當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時, 則 F( ) C,C 為 常 數, 亦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故 若 反 導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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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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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第一章 緒論
第 五 章 實 證 結 果 第 一 節 敘 述 統 計 表 11 表 12 分 別 為 男 女 癌 症,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樣 本 之 基 本 特 性 此 為 罹 癌 前 一 年 度 樣 本 特 性 由 於 我 們 以 罹 癌 前 一 年 有 在 就 業, 即 投 保 類 別 符 合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中 所 規 定 之 第 一 類 被 保 險 人, 且 年 齡 介 於 35 至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專 題 研 究 壹 前 言 1 2006 1999 2014 2 2026 3 2037 4 2051 3 4 2 2013 3 貳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理 論 與 文 獻 檢 閱 1 首 都 經 濟 貿 易 大 學 學 報 (
PROSPECT & EXPLORATION 第 13 卷 第 12 期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A Preliminary Study of the Elderly Empolyment in China 楊 銘 杰 (Yang, Ming-Jey)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中 山 與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所 博 士 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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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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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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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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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1 年 5 月 27 日 總 目 173-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分 目 228 學 生 資 助 請 各 委 員 批 准 由 2011/ 12 學 年 起 推 行 有 關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改 善 建 議 問 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下 稱 文 憑 考 試 ) 將 於 2011/ 12 學 年 首 次 舉 行 我 們 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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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管 制 人 員 : 本 總 目 下 的 開 支 會 由 下 列 人 員 交 代 -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分 目 001 010 0 11 023 024 025 028 037 041 及 042)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6)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總 裁 ( 分 目 008)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9) 庫 務 署 署
2016年中國語文科試卷三聆聽及綜合能力考核樣本試卷示例及說明
目 錄 2016 年 中 國 語 文 科 試 卷 三 聆 聽 及 綜 合 能 力 考 核 樣 本 試 卷 示 例 及 說 明 前 言 1 第 五 級 示 例 一 2 第 五 級 示 例 二 11 第 四 級 示 例 一 20 第 四 級 示 例 二 28 第 三 級 示 例 一 37 第 三 級 示 例 二 45 第 二 級 示 例 一 53 第 二 級 示 例 二 61 第 一 級 示 例 一 68
及 業 務 人 員 所 推 介 銷 售 之 基 金, 容 或 與 台 端 個 人 投 資 組 合 之 利 益 不 相 一 致, 請 台 端 依 個 人 投 資 目 標 及 基 金 風 險 屬 性, 慎 選 投 資 標 的 註 : 台 新 投 信 系 列 基 金 之 明 細 表 台 新 主 流 台 新
本 公 司 銷 售 台 新 投 信 系 列 基 金 所 收 取 之 通 路 報 酬 如 下 : ㄧ 投 資 人 支 付 申 購 手 續 費 分 成 (%) 台 端 支 付 的 基 金 申 購 手 續 費 為 0 %~ 2.0 %, 本 公 司 收 取 0%~2.0% ( 依 台 端 申 購 金 額 ) 二 基 金 公 司 ( 或 總 代 理 人 / 境 外 基 金 機 構 ) 支 付 經 理 費 分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5 年 5 月 16 日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5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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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系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辦 法 99.03.19 訂 定 101.04.13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修 訂 101.04.20 100 學 年 度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一 宗 旨 本 系 應 用 數 學 統 計 科 學, 與 計 算 機 科 學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的 目 的 是 希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嘉 義 市 第 三 十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猜 拳 決 勝 負 的 最 佳 策 略 探 討 科 別 : 數 學 科 組 別 : 國 小 組 關 鍵 詞 : 剪 刀 石 頭 布 黑 白 猜 編 號 : 壹 摘 要 在 玩 遊 戲 時 往 往 需 要 運 用 猜 拳 剪 刀 石 頭 布 或 黑 白 猜 來 決 勝 負 或 是 分 組, 但 人 數 一 多, 便 無 法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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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帝 信 仰 與 古 代 中 國 13 基 督 教 之 景 教 在 唐 朝 傳 入 中 國 人 類 最 早 期 活 動 都 在 兩 河 流 域 一 帶 人 類 文 化 始 於 巴 比 倫 兩 河 流 域 14 圖 片 中 國 基 督 教 簡 史 挪 亞 三 子 後 裔 分 散 全 地, 中 國 人 是 閃 族 的 後 人 四 大 文 明 古 國 都 離 不 開 大 河 滋 潤 一 般 書 籍 所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4 年 6 月 15 日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3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4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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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中 數 學 基 本 學 習 內 容 補 救 教 材 第 一 冊 一 -1 單 元 一 數 線 與 整 數 的 加 減 運 算 主 題 一 正 數 負 數 的 意 義 一 正 數 和 負 數 : 尋 找 寶 藏 北 西 東 小 明 南 小 明 無 意 間 得 到 了 一 張 藏 寶 圖, 圖 上 的 黑 點 代 表 小 明 現 在 站 的 地 方, 每 個 腳 印 都 代 表 1 步 若 要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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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深 圳 高 速 公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ENZHE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主 席 報 告 2013 12 31 業 務 回 顧 2013 2013 7 30 2013 2013 670.7 2013 415.0 2012 44.9% 52.4% 146.4 22.9% 123.4 73.9 28.2% 6.12 2012 13.56 0.39-2 -
SHIMAO PROPERTY HOLDINGS LIMITED 世 茂 房 地 產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股 份 代 號 :813)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止 全 年 業 績 業 績 摘 要 1. 415.0 2012 44.9% 2. 52.4% 146.4 (2012 96.1 2012 33.5% 35.3% 3. 28.2% 73.9 73.19 66.8% 4.
瑞興銀行
網 路 銀 行 基 金 服 務 系 統 - 查 詢 類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一 零 五 年 版 第 1 頁 目 錄 文 件 導 引 說 明... 3 壹 基 金 服 務 - 查 詢 類... 1 一 我 的 基 金 ( 含 使 用 者 風 險 等 級 )... 1 1.1 更 新 損 益... 2 二 基 金 往 來 明 細 查 詢 ( 含 配 息 )... 5 2.1 基 金 單 筆
Microsoft Word - 會計學、中級會計學、會計學概要
一 會 計 學 適 用 考 試 名 稱 適 用 考 試 類 科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特 種 考 試 地 方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考 試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原 住 民 族 考 試 三 等 考 試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身 心 障 礙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考 試 財 稅 行 政 金 融 保 險 財 稅 行 政 財 稅 行 政 財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基 金 歷 史 配 息 及 報 酬 率 資 訊 境 外 基 金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10338497241號函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6 條 第 2 項 第 1 款 但 書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1 款 第 2 款 所 定 離 退 給 與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3 款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及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被 保 險 人 一 次
f o r u m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制 度 沿 革 之 回 顧 江 海 泉 臺 中 市 立 梧 棲 國 民 中 學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1984 076
F O R U M 學 校 體 育 教 師 與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之 對 談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1 日 ( 星 期 三 )18:30~20:30 地 點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綜 合 體 育 館 247 會 議 室 主 持 人 : 周 宏 室 教 授 (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與 談 人 ( 按 姓 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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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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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身 心 障 礙 人 員 考 試 考 試 別 : 身 心 障 礙 人 員 考 試 等 別 : 四 等 考 試 類 科 : 財 稅 行 政 金 融 保 險 科 目 : 會 計 學 概 要 一 甲 公 司 X5 年 12 月 31 日 應 收 帳 款 帳 齡 分 析 表 如 下 : 帳 齡 期 間 金 額 預 估 回 收 率 未 到 期 $350,000 99%
調 查 背 景 去 年 年 尾 奶 粉 供 應 緊 張 有 零 售 商 大 幅 抬 價 的 報 導 和 投 訴 在 每 兩 個 月 進 行 的 定 期 嬰 幼 兒 奶 粉 價 格 調 查 以 外, 在 農 曆 新 年 前 後, 特 別 加 強 奶 粉 供 應 和 價 格 的 調 查 工 作 2
初 生 嬰 兒 奶 粉 供 應 和 價 格 調 查 1 調 查 背 景 去 年 年 尾 奶 粉 供 應 緊 張 有 零 售 商 大 幅 抬 價 的 報 導 和 投 訴 在 每 兩 個 月 進 行 的 定 期 嬰 幼 兒 奶 粉 價 格 調 查 以 外, 在 農 曆 新 年 前 後, 特 別 加 強 奶 粉 供 應 和 價 格 的 調 查 工 作 2 調 查 概 況 地 區 : 全 港 18 區 中
高 雄 市 政 府 頒 發 台 塑 公 司 儲 運 處 海 汙 防 治 優 良 感 謝 狀 #29 #30 李 永 得 副 市 長 ( 中 ) 與 海 洋 局 孫 志 鵬 局 長 ( 左 一 ) 在 6 月 12 日 於 市 政 會 議 上 頒 發 感 謝 狀 給 海 洋 團 隊 成 員, 本 公
企 業 動 態 台 塑 園 地 得 獎 與 榮 耀 台 塑 林 園 廠 榮 獲 100 年 度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優 良 單 位 五 星 獎 (98 99 100 ) 100 101 7 3 54 高 雄 市 政 府 頒 發 台 塑 公 司 儲 運 處 海 汙 防 治 優 良 感 謝 狀 #29 #30 李 永 得 副 市 長 ( 中 ) 與 海 洋 局 孫 志 鵬 局 長 ( 左 一 ) 在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BOOK 山 與 溪 谷 社 編 堀 內 一 雄 執 筆 蕭 雲 菁 譯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練 068 心 率 計 為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Layout 1
視 為 優 講 燈 1 講 開 場 簡 報 隨 齡 發 視 變 資 訊 討 論 檢 討 會 與 會 將 夠 幾 點 與 變 關 視 變 兩 種 視 習 慣 個 問 專 業 員 問 題 講 1 燈 2 隨 齡 長 會 視 變 視 變 會 動 變 難 閱 讀 電 腦 視 變 會 裡 絆 體 風 險 藥 護 務 駕 車 動 難 會 響 並 導 慮 鬱 過 適 當 應 對 視 變 繼 續 動 並 減 關 慮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外 國 人 來 臺 申 請 創 業 家 簽 證 資 格 審 查 處 理 要 點 一 為 執 行 行 政 院 推 動 創 業 家 簽 證 之 規 劃 有 關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資 格 條 件 之 審 查,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外 國 人 申 請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之 資 格, 由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 會 商 相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創 新 經 濟 促 進 和 諧 改 善 民 生 繁 榮 共 享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89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一 依 據 :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附 設 實 驗 國 民 小 學 應 屆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要 點 1030520 臨 時 校 務 會 議 訂 定 1030903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 一 ) 本 校 應 屆 畢 業 生 畢 業 給 獎 實 施 原 則 ( 二 ) 臺 南 市 102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小 學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計 畫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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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業 學 校 會 計 學 課 程 綱 要 因 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IFRSs) 差 異 分 析 報 告 人 : 陳 文 欽 101.9.20 教 材 依 據 教 育 部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課 綱 會 計 會 計 原 則 相 關 法 規 會 計 相 關 法 規 及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適 用 順 序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非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資 合 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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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共 管 理 範 疇 技 術 員 職 程 普 通 對 外 入 職 開 考 第 一 職 階 二 等 技 術 員 職 位 空 缺 報 考 集 有 關 報 考 地 點 日 期 及 時 間 報 考 地 點 在 那 裡? 開 考 通 告 上 所 述 遞 交 投 考 申 請 表 的 期 限 為 二 十 日, 自 本 通 告 在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公 報 公 佈 後 第 一 個 工 作 日 起 計 如
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依 郵 政 法 第 5 條 得 經 營 下 列 業 務 : 1. 2. 3. 4. 5. 6. 7. 1 6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99 98 5,486,746,426 100.00 5,318,734,633 100.00 3,039,301,167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陸 營 運 概 況 38 41 43 44 48 53 54 55 56 57 58 58 59 60 61 一 業 務 內 容 ( 一 ) 郵 件 業 務 ( 二 ) 郵 件 運 送 ( 三 ) 儲 金 及 匯 兌 業 務 ( 四 ) 簡
PURPOSE
檔 號 : HP 656/ 5/ 9 電 話 號 碼 : 2810 3615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通 函 第 5/2016 號 ( 注 意 : 這 是 甲 級 傳 閱 通 函, 全 體 公 務 員 均 應 閱 讀 ) 資 助 出 售 房 屋 項 目 目 的 香 港 房 屋 協 會 已 宣 布 推 售 新 的 資 助 出 售 房 屋 項 目 單 位 該 項 目 是 一 項 公 共 房 屋 福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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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勞 動 合 同 法 ( 草 案 ) 原 草 案 及 修 改 草 案 比 較 原 草 案 1. 事 業 單 位 聘 用 人 員 納 入 本 法 調 整 範 圍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境 內 的 企 業 個 體 經 濟 組 織 民 辦 非 企 業 單 位 與 勞 動 者 建 立 勞 動 關 係, 訂 立 和 履 行 勞 動 合 同, 適 用 本 法 國 家 機 關 事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環 瑞 醫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管 理 辦 法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Page 1 of 7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檔號:L/M(9) to HP 174(C) Pt IV
檔 號 :L/M (22) to HP 74 (C) Pt VIII 香 港 政 府 總 部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通 告 第 4 /206 號 ( 注 意 : 這 是 甲 級 傳 閱 通 告, 所 有, 包 括 正 在 休 假 或 不 在 本 港 的, 均 應 得 知 通 告 內 容 ) 公 務 員 房 屋 津 貼 目 的 本 通 告 公 布 居 所 資 助 津 貼 自 置 居 所 津 貼 租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檔號:L/M(9) to HP 174(C) Pt IV
檔 號 :L/M (2) to HP 74 (C) Pt VIII 香 港 政 府 總 部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通 告 第 4 /205 號 ( 注 意 : 這 是 甲 級 傳 閱 通 告, 所 有, 包 括 正 在 休 假 或 不 在 本 港 的, 均 應 得 知 通 告 內 容 ) 公 務 員 房 屋 津 貼 目 的 本 通 告 公 布 居 所 資 助 津 貼 自 置 居 所 津 貼 租 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