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Transcription

1 附 件 1 广 州 市 户 口 迁 入 管 理 办 法 实 施 细 则 ( 公 开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贯 彻 执 行 广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印 发 关 于 加 强 我 市 人 口 调 控 和 服 务 管 理 工 作 的 意 见 及 其 配 套 文 件 的 通 知 ( 穗 府 号 ), 确 保 户 口 迁 入 管 理 工 作 顺 利 进 行, 制 定 本 实 施 细 则 第 二 条 我 市 户 口 迁 入 实 行 准 入 条 件 与 年 度 人 口 计 划 安 排 相 结 合 的 办 法 非 本 市 户 籍 人 员 可 通 过 广 州 户 口 迁 入 管 理 办 法 及 广 州 市 引 进 人 才 入 户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收 养 入 户 类 恢 复 户 口 类 国 ( 境 ) 外 人 员 回 国 定 居 类 引 进 人 才 类 家 庭 团 聚 类 政 策 性 安 置 调 配 类 不 可 市 内 迁 移 的 集 体 户 口 类, 以 及 广 州 市 积 分 入 户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积 分 入 户 等 8 个 渠 道 申 请 迁 入 本 市 居 民 户 口 第 三 条 符 合 广 州 市 户 口 迁 入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条 件 和 本 细 则 补 充 条 件 的 人 员, 可 由 单 位 或 个 人 凭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向 审 核 部 门 提 出 入 户 申 请, 经 批 准 后, 凭 审 核 部 门 签 发 的 广 州 市 区 入 户 卡 ( 以 下 简 称 入 户 卡 ) 和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到 市 公 安 局 办 理 入 1

2 户 复 核 和 户 口 迁 入 手 续 第 四 条 入 户 卡 是 我 市 户 籍 迁 入 规 范 管 理 的 主 要 凭 证, 分 计 划 指 导 类 和 总 量 控 制 类 属 总 量 控 制 的 迁 入 人 员, 使 用 总 量 控 制 类 入 户 卡 入 户 卡 由 市 发 展 改 革 部 门 根 据 年 度 人 口 计 划 统 一 管 理, 并 由 审 核 部 门 按 规 定 核 发 入 户 卡 一 经 核 发, 不 得 涂 改 未 持 有 入 户 卡 的 人 员, 市 公 安 部 门 不 予 办 理 复 核 和 入 户 手 续 审 核 部 门 核 发 入 户 卡 情 况 应 按 规 定 送 发 展 改 革 部 门 备 查 市 发 展 改 革 部 门 牵 头 推 进 户 籍 迁 入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并 通 过 信 息 化 手 段 进 一 步 优 化 工 作 流 程 市 政 务 办 负 责 信 息 系 统 的 具 体 建 设, 市 科 信 局 协 助 第 五 条 市 发 展 改 革 部 门 负 责 户 籍 迁 入 管 理 工 作 的 统 筹 协 调, 编 制 下 达 全 市 年 度 人 口 计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牵 头 研 究 制 定 并 发 布 我 市 紧 缺 工 种 ( 职 业 ) 目 录 年 度 重 点 项 目 单 位 目 录 认 定 的 总 部 企 业 目 录 符 合 我 市 战 略 性 主 导 产 业 的 重 点 项 目 ( 企 业 ) 目 录 市 党 委 组 织 部 门 负 责 高 层 次 人 才 认 定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负 责 人 才 引 进 类 入 户 就 业 调 配 的 家 庭 团 聚 类 积 分 制 入 户 政 策 性 安 置 调 配 类 中 随 军 家 属 军 转 干 部 入 户 的 受 理 审 核 工 作 市 民 政 部 门 负 责 政 策 性 安 置 调 配 类 中 军 队 离 退 休 干 部 复 员 干 部 退 役 士 兵 入 户 的 受 理 审 核 工 作 市 公 安 部 门 负 责 收 养 入 户 类 恢 复 户 口 类 国 ( 境 ) 外 人 2

3 员 回 国 定 居 类 家 庭 团 聚 类 不 可 市 内 迁 移 的 集 体 户 口 类 人 员 ( 迁 入 学 生 集 体 户 口 迁 入 驻 穗 办 集 体 户 口 ) 入 户 的 受 理 审 核 工 作 负 责 各 类 别 入 户 复 核 办 理 入 户 手 续 市 人 口 计 生 部 门 负 责 计 划 生 育 情 况 的 审 核 并 出 具 证 明 市 财 政 部 门 负 责 保 障 本 级 户 籍 迁 入 管 理 工 作 所 需 的 各 项 经 费 市 人 民 政 府 其 他 各 有 关 职 能 部 门, 在 职 责 范 围 内 负 责 做 好 相 关 工 作 中 央 及 省 属 驻 穗 单 位 招 ( 录 ) 用 或 聘 用 人 员 迁 入 我 市, 按 属 地 管 理 原 则, 执 行 本 市 相 关 规 定 其 中 需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管 理 的 迁 入 人 员, 所 需 指 标 总 量 由 市 发 展 改 革 部 门 会 省 发 展 改 革 部 门 研 究 提 出, 纳 入 我 市 年 度 人 口 计 划, 经 批 准 后 统 一 下 达, 分 类 计 划 由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负 责 下 达 和 管 理 具 体 受 理 审 核 工 作 按 照 省 组 织 教 育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民 政 等 部 门 的 职 能 分 工 开 展 第 二 章 申 办 第 六 条 收 养 入 户 类 恢 复 户 口 类 国 ( 境 ) 外 人 员 回 国 定 居 类 家 庭 团 聚 类 等 4 类 准 入 人 员, 直 接 向 公 安 部 门 申 办 入 户, 入 户 办 法 和 程 序 按 市 公 安 部 门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人 才 引 进 类 准 入 人 员 由 用 人 单 位 向 市 组 织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3

4 会 保 障 等 部 门 申 办 政 策 性 安 置 调 配 类 准 入 人 员, 其 中 军 队 转 业 干 部 及 随 迁 家 属, 由 用 人 单 位 向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等 部 门 申 办 ; 复 员 干 部 退 役 士 兵 ( 含 易 地 安 置 退 役 士 兵 ), 由 本 人 或 用 人 单 位 向 市 民 政 部 门 申 办 ; 随 军 家 属, 由 用 人 单 位 个 人 向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公 安 部 门 申 办 ; 军 队 离 退 休 干 部 及 随 迁 家 属, 向 市 民 政 部 门 申 办 积 分 入 户 人 员 向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申 办 学 校 学 生 集 体 户 口 驻 穗 办 集 体 户 口 按 有 关 规 定 向 市 公 安 部 门 申 办 第 七 条 由 于 企 业 迁 入 项 目 建 设 等 原 因, 确 需 将 引 进 人 员 的 户 籍 迁 入 我 市 的, 主 管 部 门 应 按 照 隶 属 关 系 先 行 向 省 市 政 府 请 示, 获 同 意 后 由 市 发 展 改 革 部 门 统 筹 下 达 计 划, 按 引 进 人 才 申 办 程 序 向 省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申 办 第 八 条 体 育 文 艺 民 间 传 统 工 艺 等 领 域 的 特 殊 技 能 和 特 殊 专 业 人 才, 以 及 环 卫 公 交 教 育 基 层 医 疗 养 老 残 疾 人 照 料 等 特 殊 艰 苦 行 业 一 线 从 业 人 员,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准 入 基 本 条 件 和 补 充 入 户 条 件 的, 可 申 请 入 户 入 户 人 数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纳 入 年 度 人 口 计 划 统 筹 安 排 申 请 入 户 的 准 入 基 本 条 件 :( 一 ) 年 龄 一 般 在 45 周 岁 以 下, 在 用 人 单 位 工 作 满 3 年 以 上 ;( 二 ) 具 备 相 应 从 业 资 格 补 充 入 户 条 件 应 包 括 人 员 遴 选 原 则 具 体 标 准 和 人 员 选 取 4

5 程 序 等, 由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会 同 行 业 协 会 等 拟 定, 报 市 发 展 改 革 部 门 和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备 查 相 关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按 下 达 的 入 户 指 标 数, 做 好 规 定 领 域 的 特 殊 技 能 和 特 殊 专 业 人 才 特 殊 艰 苦 行 业 一 线 从 业 人 员 拟 入 户 人 员 的 推 选, 报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并 按 引 进 人 才 申 办 程 序 向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申 办 市 发 展 改 革 部 门 将 会 同 相 关 部 门 对 指 标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抽 查 第 九 条 纳 入 相 关 目 录 的 本 市 重 点 项 目 单 位 和 重 点 企 业 急 需 人 才, 以 及 本 市 国 家 机 关 和 事 业 单 位 特 殊 岗 位 从 业 人 员, 入 户 人 数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纳 入 年 度 人 口 计 划 统 筹 安 排 申 办 人 员 应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准 入 基 本 条 件 和 补 充 入 户 条 件 准 入 基 本 条 件 :( 一 ) 年 龄 一 般 在 45 周 岁 以 下 ;( 二 ) 在 企 业 ( 单 位 ) 工 作 满 一 定 年 限 补 充 入 户 条 件, 包 括 人 员 遴 选 原 则 具 体 标 准 和 人 员 审 定 程 序 等, 由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等 相 关 审 批 部 门,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分 别 拟 定, 并 报 市 发 展 改 革 部 门 备 查 纳 入 相 关 目 录 的 企 业 ( 项 目 单 位 ), 以 及 引 进 特 殊 人 员 的 单 位, 可 根 据 规 定 条 件 及 实 际 需 要, 将 拟 入 户 人 员 名 单 及 相 应 材 料 报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等 相 关 审 批 部 门, 由 各 审 批 部 门 结 合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审 核 办 理 市 发 展 改 革 部 门 将 会 同 相 关 部 门 对 指 标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抽 查 第 十 条 政 策 性 安 置 调 配 类 人 员 迁 入 我 市, 按 照 国 务 院 5

6 广 东 省 和 广 州 市 政 府 及 军 队 有 关 政 策 规 定 执 行 市 属 单 位 招 用 异 地 入 伍 优 秀 退 役 士 官 驻 穗 部 队 招 用 异 地 非 军 籍 职 工, 涉 及 入 户 的, 入 户 人 数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由 市 民 政 局 广 州 军 区 联 勤 部 于 每 年 10 月 底 前 向 市 发 展 改 革 部 门 提 出, 纳 入 下 一 年 度 人 口 计 划 统 筹 安 排 第 十 一 条 中 央 及 省 属 驻 穗 单 位 招 收 人 才 引 进 类 准 入 人 员, 向 省 有 关 部 门 申 办 具 体 受 理 审 核 工 作 按 照 省 组 织 教 育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民 政 等 部 门 的 职 能 分 工 开 展 中 央 及 省 属 驻 穗 单 位 接 收 安 置 军 队 转 业 干 部 和 随 军 家 属, 由 用 人 单 位 向 省 有 关 部 门 申 办 省 直 及 中 央 驻 穗 单 位 引 进 特 殊 需 要 人 员, 入 户 人 数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纳 入 年 度 人 口 计 划 统 筹 安 排 人 员 的 遴 选 原 则 具 体 标 准 和 流 程, 按 照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和 其 他 相 关 部 门 的 工 作 部 署 开 展 第 三 章 入 户 第 十 二 条 收 养 入 户 ( 一 ) 收 养 入 户 条 件 同 时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的 收 养 家 庭, 准 予 被 收 养 人 申 请 随 养 父 母 迁 入 本 市 6

7 1. 收 养 人 在 本 市 有 合 法 住 所 2. 收 养 人 有 本 市 居 民 户 口 3. 符 合 收 养 法 规 定 并 取 得 县 级 以 上 民 政 部 门 核 发 的 收 养 登 记 证, 已 在 收 养 登 记 地 入 户 的 弃 婴 ( 童 ); 不 属 于 弃 婴 ( 童 ) 的, 被 收 养 人 应 已 登 记 入 户 ( 二 ) 收 养 入 户 所 需 证 明 材 料 办 理 收 养 入 户, 需 提 供 收 养 登 记 证 合 法 住 所 证 明 及 收 养 人 被 收 养 人 双 方 的 户 口 簿 身 份 证 ; 不 属 于 弃 婴 弃 童 送 养 的, 还 需 提 供 送 养 人 户 口 簿 身 份 证 被 收 养 人 出 生 证 第 十 三 条 恢 复 户 口 ( 一 ) 恢 复 户 口 条 件 原 具 有 本 市 居 民 户 口 的 人 员, 在 本 市 有 合 法 住 所 或 有 亲 属 投 靠 且 符 合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准 予 恢 复 本 市 居 民 户 口 : 1. 参 军 复 退 回 本 市 ; 2. 到 外 地 就 读 大 中 专 技 工 学 校 毕 业 退 学 休 学 肄 业 回 本 市 ; 3. 历 史 遗 留 的 劳 改 释 放 解 除 劳 教 或 少 管 等 人 员 回 本 市 ; 4. 持 户 口 迁 移 证 件 或 遗 失 户 口 迁 移 证 件 在 迁 入 地 未 入 户 回 本 市 ; 5. 失 踪 死 亡 注 销 户 口 后 又 重 新 出 现 ( 二 ) 恢 复 户 口 所 需 证 明 材 料 7

8 办 理 恢 复 户 口, 除 需 提 供 原 本 市 户 籍 证 明 本 市 合 法 住 所 证 明 或 被 投 靠 人 的 户 口 簿 身 份 证 件 外 ; 还 需 根 据 下 列 不 同 情 况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1. 属 转 业 复 员 退 伍 要 求 回 市 恢 复 户 口 的, 提 供 转 业 证 退 伍 证 2. 属 本 市 生 源 回 市 恢 复 户 口 的, 还 需 提 供 毕 业 证 户 口 迁 移 证 ; 属 退 学 休 学 肄 业 回 原 籍 的, 提 供 学 校 出 具 的 退 学 休 学 肄 业 证 明 户 口 迁 移 证 3. 属 刑 释 解 教 人 员 要 求 恢 复 户 口 的, 需 提 供 申 请 入 户 的 刑 释 解 教 证 明 或 假 释 保 外 就 医 的 有 关 证 明 4. 属 持 户 口 迁 移 证 件 或 遗 失 户 口 迁 移 证 件 在 迁 入 地 未 入 户 回 本 市 的, 还 需 提 供 原 本 市 签 发 的 户 口 迁 移 证 或 迁 入 地 未 入 户 证 明 5. 属 失 踪 死 亡 注 销 户 口 后 又 重 新 出 现 的, 提 供 法 院 宣 告 证 明 或 派 出 所 调 查 意 见 及 两 个 以 上 证 明 人 证 明 及 证 明 人 身 份 证 以 上 恢 复 户 口 人 员, 如 原 注 销 户 口 所 在 地 没 有 投 靠 人 或 因 其 他 原 因 无 法 入 户 的, 可 到 本 市 户 籍 亲 属 或 朋 友 所 在 地 区 公 安 分 局 办 证 中 心 ( 或 派 出 所 ) 申 请 办 理 恢 复 户 口 手 续 第 十 四 条 国 ( 境 ) 外 人 员 回 国 ( 入 境 ) 定 居 入 户 1. 属 出 国 出 境 后 未 取 得 居 留 权, 要 求 回 本 市 复 户 的, 需 根 据 以 下 不 同 类 型 提 供 相 应 的 证 明 材 料 : 8

9 因 留 学 探 亲 等 原 因 在 国 外 居 住 未 满 两 年 ( 从 注 销 户 口 之 日 起 计 算, 下 同 ) 的, 提 供 本 人 申 请 报 告, 护 照 身 份 证 可 在 公 安 机 关 户 政 部 门 申 请 办 理 恢 复 手 续 ; 在 国 外 居 住 满 两 年 以 上 的, 需 到 出 入 境 管 理 部 门 进 行 居 留 证 明 认 定 后, 凭 出 入 境 部 门 出 具 的 办 理 户 口 通 知 及 以 上 述 证 明 材 料 到 入 户 地 公 安 分 局 办 证 中 心 ( 或 可 办 理 户 政 业 务 派 出 所 ) 办 理 恢 复 户 口 手 续 2. 属 前 往 港 澳 地 区 定 居 要 求 恢 复 户 口 的, 需 提 交 放 弃 港 澳 身 份 书 面 声 明, 港 澳 居 民 身 份 证 港 澳 居 民 来 往 内 地 通 行 证, 申 请 人 在 内 地 生 活 所 需 经 济 来 源 证 明 ( 如 本 人 在 国 内 有 退 休 金 养 老 金 领 取 ; 有 足 以 保 障 稳 定 生 活 来 源 的 积 蓄 ; 国 内 亲 属 承 诺 愿 意 承 担 抚 养 或 赡 养 义 务 ; 受 聘 国 内 企 事 业 单 位 或 者 自 主 创 业 有 稳 定 的 收 入 ) 属 因 弄 虚 作 假 等 原 因 被 港 澳 方 取 消 港 澳 居 民 身 份, 遣 返 回 内 地 的, 还 需 提 供 出 入 境 部 门 出 具 的 办 理 户 口 通 知, 到 入 户 地 公 安 分 局 办 证 中 心 ( 或 可 办 理 户 政 业 务 派 出 所 ) 办 理 恢 复 户 口 手 续 ; 3. 属 前 往 台 湾 定 居 要 求 恢 复 户 口 的, 需 提 供 批 准 定 居 通 知 书 和 台 湾 居 民 定 居 证, 到 入 户 地 公 安 分 局 办 证 中 心 ( 或 可 办 理 户 政 业 务 派 出 所 ) 办 理 恢 复 户 口 手 续 4. 属 前 往 国 外 定 居 并 取 得 居 留 权 的 华 侨 申 请 回 国 定 居 要 求 恢 复 户 口 的, 需 到 侨 务 部 门 办 理 申 请 回 国 定 居 手 续, 凭 侨 务 部 门 签 发 的 华 侨 回 国 定 居 证, 到 入 户 地 公 安 分 局 办 证 中 心 ( 或 可 9

10 办 理 户 政 业 务 派 出 所 ) 办 理 恢 复 户 口 手 续 其 护 照 和 身 份 证 由 持 证 人 保 存 5. 属 来 我 市 定 居 的 外 国 人 无 国 籍 人 外 籍 华 人, 经 批 准 加 入 或 恢 复 中 国 国 籍 的, 凭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入 籍 证 书 或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复 籍 证 书 和 出 入 境 部 门 出 具 的 办 理 户 口 通 知 到 入 户 地 公 安 分 局 办 证 中 心 ( 或 可 办 理 户 政 业 务 派 出 所 ) 办 理 入 户 手 续 第 十 五 条 家 庭 团 聚 ( 一 ) 投 靠 配 偶 1. 入 户 条 件 配 偶 具 有 本 市 户 口 且 在 本 市 有 合 法 住 所,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准 予 其 本 人 及 未 成 年 子 女 ( 指 16 周 岁 以 下, 属 在 校 初 中 或 高 中 学 生 可 延 至 19 周 岁 以 下, 下 同 ) 迁 入 本 市 居 民 户 口 (1) 夫 妻 登 记 结 婚 满 2 年 (2) 男 方 年 龄 超 过 60 周 岁 且 女 方 年 龄 超 过 55 周 岁 登 记 结 婚 的 (3) 配 偶 是 本 市 现 役 军 人, 申 请 人 符 合 随 军 条 件 (4) 配 偶 原 本 市 户 口 人 员, 因 故 死 亡 后, 有 本 市 户 口 的 未 成 年 子 女 需 照 顾 且 其 本 人 没 有 再 婚, 达 到 投 靠 配 偶 入 户 条 件 的 ; 2. 办 理 投 靠 配 偶 入 户 所 需 证 明 材 料 10

11 办 理 投 靠 配 偶 入 户 的, 除 需 提 供 本 市 计 划 生 育 证 明 合 法 住 所 证 明 及 夫 妻 双 方 的 结 婚 证 户 口 簿 身 份 证 件 外, 还 需 根 据 下 列 不 同 情 况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1) 有 未 成 年 子 女 随 迁 的, 还 需 提 供 子 女 的 出 生 证 户 口 簿 ; 属 16 至 19 周 岁 在 校 初 高 中 学 生 的, 需 提 供 学 校 证 明 及 身 份 证 (2) 符 合 随 军 条 件 的, 还 需 提 供 部 队 师 ( 旅 ) 级 以 上 单 位 的 政 治 部 出 具 的 随 军 报 告 表 (3) 配 偶 原 是 本 市 户 口, 因 故 死 亡 的, 还 需 提 供 配 偶 的 死 亡 注 销 户 口 证 明 民 政 部 门 出 具 的 未 再 婚 证 明 合 法 住 所 证 明 及 具 有 本 市 户 口 的 未 成 年 子 女 的 户 口 簿 出 生 证 ( 二 ) 投 靠 子 女 1. 入 户 条 件 子 女 具 有 本 市 户 口 且 在 本 市 有 合 法 住 所,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投 靠 子 女 人 员, 准 予 其 本 人 及 配 偶 迁 入 本 市 居 民 户 口 (1) 男 性 年 龄 超 过 60 周 岁 或 女 性 年 龄 超 过 55 周 岁, 夫 妻 有 一 方 原 是 本 市 居 民 户 口 或 是 丧 偶 人 员, 有 子 女 具 有 本 市 民 户 口 (2) 男 性 年 龄 超 过 60 周 岁 或 女 性 年 龄 超 过 55 周 岁, 所 有 子 女 ( 不 含 现 役 军 人 或 在 国 外 或 境 外 定 居 并 取 得 永 久 居 留 权 的 ) 均 具 有 本 市 居 民 户 口 (3) 有 子 女 具 有 本 市 居 民 户 口 的 离 休 干 部 11

12 2. 投 靠 子 女 入 户 所 需 证 明 材 料 办 理 投 靠 子 女 入 户 的, 除 需 提 供 申 请 人 结 婚 证 生 育 子 女 情 况 证 明 ( 单 位 人 事 档 案 保 管 部 门 或 户 口 所 在 地 街 ( 镇 ) 以 上 计 划 生 育 部 门 出 具 ) 合 法 住 所 证 明 与 被 投 靠 人 亲 属 关 系 证 明 申 请 人 及 被 投 靠 人 双 方 的 户 口 簿 身 份 证 ; 还 需 根 据 下 列 不 同 情 况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1) 属 夫 妻 有 一 方 原 是 本 市 居 民 户 口 的, 还 需 提 供 原 本 市 户 籍 证 明 或 户 口 底 册 ; 属 丧 偶 的, 还 需 提 供 配 偶 的 死 亡 注 销 户 口 证 明 民 政 部 门 出 具 的 未 再 婚 证 明 (2) 属 所 有 子 女 均 具 有 本 市 居 民 户 口 的, 还 需 提 供 所 有 子 女 的 户 口 簿 身 份 证 及 申 请 人 或 子 女 的 人 事 档 案 保 管 部 门 确 认 的 人 事 档 案 履 历 并 出 具 的 家 庭 成 员 证 明 ; 有 子 女 为 现 役 军 人 或 在 国 ( 境 ) 外 定 居 并 取 得 永 久 居 留 权 的, 还 需 提 供 子 女 的 军 官 证 国 ( 境 ) 外 身 份 证 件 和 户 口 注 销 证 明 (3) 属 离 休 干 部 的, 还 需 提 供 离 休 证 ( 三 ) 投 靠 父 母 1. 投 靠 父 母 入 户 条 件 符 合 政 策 生 育, 父 母 有 合 法 住 所,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投 靠 父 母 人 员, 准 予 其 迁 入 本 市 居 民 户 口 : (1) 父 母 亲 一 方 或 双 方 具 有 本 市 居 民 户 口 的 未 成 年 子 女 属 随 继 父 母 入 户 的, 双 方 应 结 婚 满 2 年 以 上 (2)25 周 岁 以 下 未 婚 未 就 业 的 独 生 子 女 12

13 (3) 父 母 亲 是 本 市 现 役 军 人, 申 请 人 符 合 随 军 条 件 (4) 父 亲 年 龄 达 到 60 周 岁 且 母 亲 年 龄 达 到 55 周 岁 以 上, 父 母 亲 一 方 或 双 方 户 口 在 本 市, 所 有 子 女 户 口 均 不 在 本 市 的, 准 予 一 名 子 女 及 其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迁 入 本 市 居 民 户 口 因 父 母 亲 一 方 或 双 方 迁 入 本 市 时 隐 瞒 子 女 情 况, 遗 留 在 外 地 的 2013 年 8 月 1 日 前 出 生 的 未 成 年 子 女 申 请 投 靠 父 母 来 市 入 户 的, 父 母 户 口 须 迁 入 本 市 5 年 以 上 2. 办 理 投 靠 父 母 入 户 所 需 证 明 材 料 投 靠 父 母 入 户, 除 需 提 供 申 请 人 出 生 证 户 口 簿 身 份 证 和 父 母 本 市 计 划 生 育 证 明 合 法 住 所 证 明 结 婚 证 户 口 簿 身 份 证 件, 还 需 根 据 下 列 不 同 情 况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1) 属 16 至 19 周 岁 在 校 初 高 中 学 生 的, 提 供 学 校 证 明 ; 属 随 继 父 母 入 户 的, 提 供 生 父 母 离 婚 证 明 及 经 民 政 公 证 部 门 确 认 的 抚 养 协 议 或 法 院 调 解 书 判 决 书 等 法 律 文 件 (2) 属 25 周 岁 以 下 未 婚 未 就 业 的 独 生 子 女 的, 还 需 提 供 未 婚 证 明 学 校 在 校 证 明 或 未 就 业 证 明 ( 学 校 或 街 道 劳 动 部 门 社 保 部 门 出 具 ) 失 业 证 (3) 属 随 军 的, 还 需 提 供 部 队 师 ( 旅 ) 级 以 上 单 位 的 政 治 部 出 具 的 随 军 报 告 表 (4) 属 父 亲 年 龄 达 到 60 周 岁 母 亲 年 龄 达 到 55 周 岁 以 上, 父 母 亲 一 方 或 双 方 户 口 在 本 市, 所 有 子 女 户 口 均 不 在 本 市 的, 还 需 提 供 所 有 子 女 的 户 口 簿 身 份 证 和 申 请 人 或 子 女 的 人 事 档 案 保 13

14 管 部 门 确 认 的 人 事 档 案 履 历 并 出 具 的 家 庭 成 员 证 明 ( 属 农 村 户 口 或 无 业 者 或 本 人 及 子 女 均 无 法 查 找 人 事 档 案 的, 提 供 户 籍 地 居 ( 村 ) 委 或 派 出 所 出 具 证 明 其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 ( 四 ) 婴 儿 登 记 入 户 1. 婴 儿 登 记 入 户 条 件 (1) 父 母 亲 双 方 或 一 方 户 口 在 我 市 的 居 民, 在 国 内 及 国 ( 境 ) 外 出 生 的 子 女 准 予 随 父 或 随 母 在 本 市 申 报 出 生 登 记 (2) 父 母 亲 双 方 或 一 方 原 是 本 市 户 口, 因 双 方 均 往 港 澳 台 或 国 外 定 居 生 活, 其 在 出 国 出 境 定 居 前 在 国 内 出 生 且 尚 未 办 理 入 户 的 未 成 年 小 孩, 准 予 随 本 市 户 口 的 非 直 系 亲 属 法 定 监 护 人 申 请 入 户 (3) 父 母 亲 双 方 或 一 方 原 是 本 市 户 口, 因 父 母 双 亡 等 特 殊 原 因 未 登 记 入 户 的 未 成 年 小 孩, 准 予 随 本 市 户 口 的 非 直 系 亲 属 监 护 人 登 记 入 户 ; 属 已 成 年 的, 准 予 其 在 父 ( 母 ) 亲 原 户 口 所 在 地 申 请 入 户 (4) 本 市 区 内 福 利 机 构 接 收 的 查 找 不 到 其 生 父 母 的 弃 婴 ( 弃 童 ) 及 受 助 2 年 以 上 仍 查 找 不 到 父 母 或 其 他 监 护 人 且 无 法 核 实 户 籍 信 息 的 流 浪 未 成 年 人 准 予 在 福 利 机 构 集 体 户 申 请 入 户 (5) 父 母 双 方 或 一 方 为 现 役 军 人, 可 随 父 或 随 母 在 本 市 登 记 入 户 ; 父 母 亲 双 方 为 现 役 军 人 的, 可 随 具 有 本 市 居 民 户 口 的 祖 父 母 或 外 祖 父 母 登 记 入 户 2. 办 理 婴 儿 登 记 入 户 需 提 供 的 证 明 材 料 14

15 办 理 婴 儿 登 记 入 户 的, 除 需 提 供 出 生 证 本 市 计 划 生 育 证 明 或 广 东 省 计 划 生 育 服 务 证 及 父 母 双 方 户 口 簿 身 份 证 结 婚 证 外, 还 需 根 据 下 列 不 同 情 况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1) 属 父 母 在 国 外 所 生 的 小 孩, 还 需 提 供 出 入 境 管 理 部 门 开 具 的 办 理 户 口 通 知 及 父 母 和 子 女 本 人 回 国 使 用 的 护 照 等 身 份 证 件 ; 属 父 母 在 港 澳 台 地 区 所 生 的 小 孩, 还 需 提 供 孩 子 在 境 外 身 份 证 件 及 通 行 证, 经 公 安 出 入 境 部 门 出 具 港 澳 地 区 出 生 子 女 申 报 入 户 的 核 查 结 果 后, 办 理 登 记 入 户 办 理 登 记 入 户 手 续 时 应 偕 同 拟 登 记 入 户 子 女 到 公 安 机 关 现 场 办 理 (2) 父 母 亲 双 方 或 一 方 原 是 本 市 户 口, 因 双 方 均 往 港 澳 台 或 国 外 定 居 生 活, 其 在 国 内 出 生 未 办 理 入 户 的 未 成 年 小 孩, 还 需 提 供 父 母 亲 出 国 定 居 本 市 注 销 户 口 证 明 父 母 身 份 证 件 ( 身 份 证 护 照 通 行 证 等 ) 未 成 年 人 法 定 监 护 人 的 法 律 文 书 或 者 权 威 机 构 出 具 的 证 明 及 监 护 人 的 户 口 簿 身 份 证 (3) 属 父 母 亲 双 方 或 一 方 原 是 本 市 户 口, 因 父 母 双 亡 等 特 殊 原 因 未 登 记 入 户 的 未 成 年 小 孩, 还 需 提 供 父 母 亲 双 方 的 死 亡 注 销 户 口 证 明 派 出 所 调 查 意 见 村 ( 居 ) 委 会 及 两 名 旁 证 人 证 明 及 证 明 人 的 身 份 证 未 成 年 人 法 定 监 护 人 的 法 律 文 书 或 者 权 威 机 构 出 具 的 证 明 及 法 定 监 护 人 的 户 口 簿 身 份 证 (4) 属 本 市 区 内 福 利 机 构 接 收 的 查 找 不 到 其 生 父 母 的 弃 婴 ( 弃 童 ), 需 提 供 福 利 机 构 集 体 户 口 簿 广 东 省 社 会 福 利 机 构 接 收 弃 婴 ( 弃 童 ) 审 批 表 ; 属 受 助 2 年 以 上 仍 查 找 不 到 父 母 或 其 15

16 他 监 护 人 且 无 法 核 实 户 籍 信 息 的 流 浪 未 成 年 人 的, 还 需 提 供 福 利 机 构 集 体 户 口 簿 所 在 福 利 机 构 出 具 意 见 及 该 儿 童 已 受 助 2 年 以 上 的 证 明 (5) 属 父 母 双 方 或 一 方 为 现 役 军 人 的, 如 父 亲 一 方 为 现 役 军 人 随 父 亲 登 记 入 户 的, 提 供 部 队 师 ( 旅 ) 级 以 上 单 位 的 政 治 部 出 具 的 随 军 报 告 表 军 官 证 ( 或 文 职 证 ); 属 父 母 双 方 为 现 役 军 人 随 祖 父 母 或 外 祖 父 母 登 记 入 户, 提 供 祖 父 母 或 外 祖 父 母 的 户 口 簿 身 份 证 及 亲 属 关 系 证 明 第 十 六 条 设 立 公 共 集 体 户 口 在 街 道 ( 镇 ) 设 立 公 共 集 体 户 口 以 实 际 居 住 工 作 地 登 记 入 户 为 原 则, 做 好 辖 区 内 就 业 租 住 空 挂 人 员 的 入 户 及 管 理 工 作 各 街 ( 镇 ) 应 安 排 人 员 专 职 负 责 公 共 集 体 户 口 管 理 ( 户 管 员 ), 做 好 公 共 集 体 户 口 的 日 常 管 理 及 服 务 工 作, 并 协 助 配 合 公 安 机 关 进 行 公 共 集 体 户 口 的 管 理 ( 一 ) 集 体 户 口 设 立 的 条 件 1. 各 街 ( 镇 ) 应 在 其 办 公 所 在 地 址 设 立 公 共 集 体 户 口, 并 设 专 职 公 共 集 体 户 口 管 理 人 员 2.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的, 准 予 设 立 单 位 职 工 集 体 户 口 : (1) 属 国 家 机 关 群 众 团 体 事 业 单 位 部 队 学 校 的, 单 位 办 公 场 所 宿 舍 的 产 权 为 本 单 位 拥 有 或 合 法 租 用 ( 使 用 ), 有 20 人 以 上 ( 驻 穗 办 集 体 户 除 外 ) 的 本 市 户 籍 在 职 人 员, 并 设 有 专 职 集 体 户 口 管 理 人 员 16

17 (2) 属 社 会 保 险 纳 入 我 市 行 政 区 域 内 社 保 部 门 管 理 的 依 法 登 记 的 企 业 非 企 业 ( 不 包 括 个 体 工 商 户 ) 的, 单 位 办 公 场 所 宿 舍 的 产 权 为 本 单 位 拥 有, 有 20 人 以 上 的 本 市 户 籍 在 职 人 员, 并 设 有 专 职 集 体 户 口 管 理 人 员 3. 经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审 核 备 案 的 省 市 区 公 共 人 力 资 源 机 构, 单 位 办 公 场 所 的 产 权 为 本 单 位 拥 有 的, 准 予 设 立 人 才 市 场 集 体 户 口 4. 大 中 专 院 校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的, 可 以 设 立 学 校 学 生 集 体 户 口 : (1) 经 教 育 部 或 市 政 府 批 准, 具 有 高 等 学 历 教 育 招 生 资 格 的 全 日 制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及 列 入 国 家 招 生 计 划 的 全 日 制 普 通 中 等 院 校 (2) 设 有 专 职 集 体 户 口 管 理 人 员 5. 经 市 政 府 批 准 设 立 的 驻 穗 办, 并 有 专 职 集 体 户 口 管 理 人 员 的, 准 予 设 立 驻 穗 办 集 体 户 口 ( 二 ) 设 立 集 体 户 口 申 办 手 续 及 所 须 证 明 材 料 1. 街 ( 镇 ) 公 共 集 体 户 口 的 设 立 由 公 安 派 出 所 报 请 所 在 地 街 镇 人 民 政 府 协 调 确 定 公 共 集 体 户 地 址 及 公 共 集 体 户 口 专 职 管 理 员 名 单 后, 上 报 分 ( 县 ) 局 人 口 管 理 大 队 审 批, 经 审 批 同 意 后 设 立 街 ( 镇 ) 公 共 集 体 户 2. 其 他 符 合 集 体 户 口 设 立 条 件 的, 由 集 体 户 口 设 立 单 位 向 所 在 地 区 公 安 分 局 ( 可 办 理 户 政 业 务 派 出 所 ) 提 出 申 请, 经 分 局 人 17

18 口 管 理 大 队 批 准 后 对 该 单 位 的 集 体 户 口 及 专 职 集 体 户 口 管 理 员 作 备 案 登 记, 并 予 以 办 理 居 民 集 体 户 口 簿 (1) 单 位 申 请 书 面 报 告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 (2) 单 位 在 职 人 数 证 明, 属 企 业 非 企 业 的 以 其 为 职 工 办 理 社 会 保 险 及 劳 动 合 同 的 凭 证 为 依 据, 其 他 的 单 位 由 其 人 力 资 源 部 门 出 具 证 明 ; (3) 单 位 房 产 证 或 土 地 使 用 证 ; (4)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 企 业 的 提 供 营 业 执 照 税 务 登 记 证 ): (5) 法 人 代 表 的 户 口 簿 身 份 证 ; (6) 单 位 指 定 负 责 人 及 单 位 集 体 户 口 管 理 员 的 身 份 证 联 系 电 话 第 十 七 条 不 可 市 内 迁 移 的 集 体 户 口 ( 一 ) 迁 入 学 生 集 体 户 口 1. 同 时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的 学 生, 准 予 其 迁 入 学 校 的 学 生 集 体 户 口 : (1) 在 本 市 的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高 等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普 通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和 技 工 学 校 招 收 的 全 日 制 普 通 学 历 教 育 的 非 广 州 市 户 口 学 生 (2) 有 省 或 市 发 展 改 革 部 门 的 招 生 计 划 (3) 经 省 或 市 招 生 部 门 办 理 录 取 手 续 2. 迁 入 学 生 集 体 户 口 手 续 及 所 需 证 明 材 料 18

19 凡 考 取 我 市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高 等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普 通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和 技 工 学 校 招 收 的 全 日 制 普 通 学 历 教 育 的 非 广 州 市 户 口 学 生, 入 学 时 可 以 自 愿 选 择 是 否 办 理 户 口 迁 移 手 续, 选 择 办 理 户 口 迁 移 的, 由 学 校 统 一 向 学 校 所 在 地 公 安 机 关 办 理 迁 入 学 生 集 体 户 口 手 续 所 需 证 明 材 料 如 下 : (1) 录 取 通 知 书 户 口 迁 移 证 身 份 证 ; (2) 省 市 教 育 部 门 的 招 生 计 划 ; (3) 省 市 招 生 部 门 的 录 取 名 册 ( 二 ) 迁 入 驻 穗 办 集 体 户 口 1. 同 时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的 驻 穗 办 工 作 人 员, 准 予 其 本 人 及 未 成 年 子 女 ( 单 位 同 意 占 用 该 驻 穗 办 集 体 户 口 指 标 ) 迁 入 驻 穗 办 集 体 户 口 : (1) 驻 穗 办 在 编 工 作 人 员 (2) 有 市 政 府 职 能 部 门 批 准 的 驻 穗 办 工 作 人 员 入 户 指 标 2. 迁 入 驻 穗 办 集 体 户 口 所 需 证 明 材 料 办 理 迁 入 驻 穗 办 集 体 户 口, 需 提 供 申 请 人 所 在 驻 穗 办 申 请 市 协 作 办 出 具 的 意 见 及 本 人 的 户 口 簿 身 份 证 计 划 生 育 证 明, 属 驻 穗 办 工 作 人 员 未 成 年 子 女 申 请 入 户, 需 提 供 驻 穗 单 位 同 意 占 用 该 驻 穗 办 集 体 户 口 指 标 的 意 见 及 市 协 作 办 意 见 第 十 八 条 人 才 引 进 类 政 策 性 安 置 类 及 积 分 入 户 类 人 员 的 入 户 复 核 和 落 户 手 续 19

20 凡 经 省 市 各 进 人 审 批 部 门 审 核 批 准 入 户 的 人 才 引 进 类 政 策 性 安 置 类 及 积 分 制 入 户 等 人 员, 必 须 持 审 核 部 门 签 发 的 批 复 及 入 户 卡 到 市 公 安 局 办 理 入 户 复 核 复 核 有 疑 义 不 予 通 过 的, 出 具 复 核 意 见 反 馈 审 核 部 门 ; 复 核 通 过 的, 凭 公 安 机 关 签 发 准 予 迁 入 证 明 回 原 户 口 所 在 地 办 理 户 口 迁 出 手 续 后, 再 到 本 市 区 公 安 分 局 办 证 中 心 ( 或 可 办 理 户 政 业 务 派 出 所 ) 办 理 落 户 手 续 ( 一 ) 入 户 复 核 所 需 证 明 材 料 办 理 入 户 复 核, 除 需 提 供 本 人 身 份 证 户 口 簿 入 户 卡 及 合 法 住 所 证 明 ( 或 被 投 靠 人 户 口 簿 身 份 证 ) 外, 还 需 根 据 下 列 不 同 情 况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1. 属 人 才 引 进 类 人 员 的, 还 需 提 供 进 人 审 批 部 门 签 发 的 批 复 ; 属 随 军 家 属 调 动 ( 随 迁 ) 的, 还 需 提 供 随 军 报 告 表 军 官 证 2. 属 本 市 区 辖 内 机 关 企 事 业 单 位 接 收 大 中 专 院 校 ( 技 校 ) 毕 业 生, 还 需 提 供 审 核 部 门 签 发 的 批 复 就 业 报 到 证 明 ( 含 毕 业 生 就 业 报 到 证 录 用 通 知 书 或 事 业 单 位 聘 ( 录 ) 用 毕 业 生 通 知 书 或 毕 业 生 就 业 通 知 书, 下 同 ) 户 口 迁 移 证 以 上 人 才 引 进 人 员, 属 引 进 出 国 留 学 人 员 的, 如 原 籍 已 注 销 户 口 的, 需 提 供 原 户 口 所 在 地 派 出 所 出 具 的 注 销 户 口 证 明 入 户 地 公 安 出 入 境 管 理 部 门 出 具 的 办 理 户 口 通 知 3. 属 政 策 性 安 置 类 的, 还 需 审 核 部 门 签 发 的 接 收 通 知 书 或 入 户 介 绍 信 以 及 本 人 的 军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登 记 表 或 注 销 户 口 证 明 20

21 转 业 证 ( 复 员 证 退 役 证 离 休 证 退 休 证 ); 属 军 队 离 退 休 干 部 无 军 籍 退 休 职 工 安 置 的, 还 需 提 供 三 联 单 4. 属 博 士 后 及 其 家 属 入 户 复 核 的, 凭 省 级 人 社 部 门 或 国 家 教 育 部 介 绍 信, 以 及 省 级 人 社 部 门 签 发 的 领 取 准 予 迁 入 证 明 登 记 表, 在 介 绍 信 上 加 具 入 户 复 核 意 见 后 予 以 签 发 准 予 迁 入 证 明 5. 积 分 制 入 户 人 员, 可 直 接 前 往 入 户 地 公 安 分 局 办 证 中 心 办 理 准 予 迁 入 证 明 及 入 户 手 续 办 理 入 户 复 核 人 员 如 有 家 属 随 迁 的, 还 需 提 供 随 迁 家 属 户 口 簿 身 份 证 结 婚 证 出 生 证 ( 二 ) 办 理 落 户 手 续 所 需 证 明 材 料 到 入 户 地 公 安 机 关 办 理 落 户 手 续, 除 需 提 供 本 人 的 身 份 证 入 户 卡 本 市 工 作 单 位 人 事 管 理 部 门 出 具 的 接 收 证 明 及 本 人 或 直 系 亲 属 拥 有 供 其 居 住 的 房 屋 产 权 证 明 ( 或 被 投 靠 人 的 户 口 簿 身 份 证 ), 还 需 根 据 下 列 不 同 情 况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1. 属 人 才 引 进 类 人 员 的, 还 需 提 供 准 予 迁 入 证 明 ( 第 三 联, 下 同 ) 户 口 迁 移 证 2. 属 本 市 区 辖 内 机 关 企 事 业 单 位 接 收 大 中 专 院 校 ( 技 校 ) 毕 业 生, 提 供 毕 业 生 毕 业 证 就 业 报 到 证 户 口 迁 移 证 3. 属 政 策 性 安 置 类, 由 省 市 组 织 军 转 办 退 伍 办 军 休 办 等 部 门 批 准 来 穗 入 户 人 员, 还 需 提 供 本 人 的 转 业 证 ( 或 复 员 证 退 役 证 离 休 证 退 休 证 ) 审 核 部 门 签 发 的 接 收 通 知 书 或 入 户 介 绍 信 21

22 4. 属 博 士 后 及 其 家 属 入 户 复 核 的, 需 凭 省 级 人 社 部 门 或 国 家 教 育 部 介 绍 信 ( 经 市 控 人 办 复 核 盖 章 ) 入 户 卡 准 予 迁 入 证 明 户 口 迁 移 证 办 理 入 户 手 续 5. 属 积 分 制 入 户 人 员, 还 需 提 供 准 予 迁 入 证 明 户 口 迁 移 证 以 上 办 理 入 户 人 员 有 随 迁 家 属 的, 需 提 供 家 属 的 身 份 证 结 婚 证 出 生 证 准 予 迁 入 证 明 户 口 迁 移 证 第 十 九 条 关 于 农 业 户 口 问 题 我 市 农 业 户 口 人 员, 凡 自 愿 申 请 转 为 居 民 户 口 的, 均 给 予 办 理 符 合 我 市 人 口 准 入 条 件 的 市 外 农 业 户 口 人 员, 办 理 户 口 迁 移 时, 可 直 接 转 为 居 民 户 口, 属 迁 入 本 市 农 村 的, 应 提 交 迁 入 地 村 委 会 出 具 的 同 意 接 收 为 村 民 的 书 面 材 料 严 格 控 制 居 民 户 口 迁 入 农 村 除 因 考 取 大 中 专 院 校 迁 入 学 校 集 体 户 口, 毕 业 不 超 过 两 年 且 找 不 到 工 作 的 原 本 市 农 村 户 口 学 生 ( 现 户 口 仍 在 学 校 集 体 户 口 内 ); 父 母 双 方 或 一 方 是 本 市 农 业 户 口 的 被 收 养 的 儿 童 随 父 母 迁 入, 在 征 得 当 地 村 委 会 同 意 的 基 础 上, 可 允 许 办 理 转 为 农 业 户 口 外, 其 余 人 员 一 律 不 得 办 理 居 民 户 口 转 农 业 户 口 手 续 原 非 农 业 户 口 的 本 市 居 民, 因 各 种 原 因 迁 往 外 地 后, 户 口 转 为 农 业 户 口 后 申 请 迁 回 本 市 的, 办 理 迁 回 本 市 户 口 时, 应 按 其 原 迁 出 本 市 的 户 口 性 质 ( 非 农 业 户 口 ) 登 记 入 户 22

23 第 四 章 市 内 迁 移 和 分 户 第 二 十 条 以 实 际 居 住 工 作 地 登 记 入 户 为 原 则,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本 市 居 民 ( 不 包 括 不 可 市 内 迁 移 的 集 体 户 口 人 员 ), 准 予 办 理 户 口 市 内 迁 移 ( 一 ) 办 理 户 口 市 内 迁 移 的 条 件 在 市 属 行 政 区 范 围 内,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的 居 民 可 办 理 户 口 市 内 迁 移 1. 因 投 靠 直 系 亲 属 ( 指 父 母 夫 妻 子 女, 下 同 ) 需 将 户 口 迁 入 直 系 亲 属 户 口 所 在 地 家 庭 户 的 2. 因 住 房 调 整 拆 迁 或 回 迁 安 置 等 原 因 申 请 迁 入 本 人 或 直 系 亲 属 拥 有 房 产 权 并 供 其 居 住 的 房 屋 合 法 承 租 房 管 部 门 的 公 房 ( 含 政 府 提 供 的 保 障 性 住 房 ) 政 府 或 用 人 单 位 拥 有 产 权 安 排 供 其 居 住 的 本 市 房 屋 3. 因 离 婚 房 屋 所 有 权 发 生 转 移 征 地 拆 迁 等 原 因 失 去 现 户 口 登 记 住 址 所 在 地 房 屋 所 有 权 或 者 使 用 权, 其 本 人 在 广 州 没 有 其 他 合 法 房 产 的, 应 将 户 口 迁 入 实 际 居 住 工 作 地 所 在 街 ( 镇 ) 公 共 集 体 户, 均 无 法 落 户 的, 可 在 实 际 居 住 工 作 地 所 在 区 的 亲 戚 朋 友 户 口 所 在 地 申 请 搭 户 4. 单 位 职 工 集 体 户 口 人 员 因 工 作 变 动 单 位 转 制 或 辞 职 解 聘 及 工 厂 倒 闭 等 原 因, 现 工 作 单 位 没 有 设 立 集 体 户 口, 其 本 人 在 23

24 广 州 没 有 合 法 房 产 的, 应 将 户 口 迁 入 实 际 居 住 工 作 地 所 在 街 ( 镇 ) 公 共 集 体 户, 均 无 法 落 户 的, 可 在 实 际 居 住 工 作 地 所 在 区 的 亲 戚 朋 友 户 口 所 在 地 申 请 搭 户 5. 本 市 居 民 在 广 州 没 有 房 产 及 直 系 亲 属 投 靠 的, 可 迁 入 本 人 单 位 职 工 集 体 户 或 准 予 迁 入 其 本 人 实 际 居 住 地 工 作 地 街 ( 镇 ) 公 共 集 体 户 ( 二 ) 办 理 户 口 市 内 迁 移 需 提 供 的 证 明 材 料 凡 符 合 条 件 需 办 理 户 口 市 内 迁 移 的, 除 需 提 供 本 人 及 被 投 靠 人 双 方 的 户 口 簿 身 份 证 外, 还 需 根 据 下 列 不 同 情 况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1. 属 投 靠 直 系 亲 属 的, 需 提 供 亲 属 关 系 证 明 ( 结 婚 证 出 生 证 等 ) 2. 因 住 房 调 整 要 求 入 户 的, 需 提 供 合 法 的 房 产 证 明 单 位 分 房 证 明 或 单 位 租 赁 合 同 及 政 府 或 用 人 单 位 拥 有 该 房 屋 的 产 权 证 明 直 系 亲 属 证 明 属 拆 迁 回 迁 安 置 的, 需 提 供 拆 迁 协 议 回 迁 证 明 3. 因 离 婚 房 屋 所 有 权 发 生 转 移 征 地 拆 迁 等 原 因 失 去 现 户 口 登 记 住 址 所 在 地 房 屋 所 有 权 或 者 使 用 权, 需 将 户 口 迁 入 亲 戚 朋 友 家 中 的, 需 提 供 入 户 人 的 离 婚 证 及 离 婚 协 议 书 ( 或 法 院 调 解 书 法 院 判 决 书 ) 或 房 屋 变 卖 被 屋 主 收 回 的 相 关 证 明, 合 法 住 所 证 明, 房 管 部 门 出 具 在 本 市 无 房 屋 产 权 证 明 24

25 4. 单 位 集 体 户 口 人 员 因 工 作 变 动 单 位 转 制 或 辞 职 解 聘 及 工 厂 倒 闭 等 原 因, 现 工 作 单 位 没 有 设 立 集 体 户 口, 需 将 户 口 迁 入 亲 戚 朋 友 家 中 的, 需 提 供 原 工 作 单 位 辞 职 解 聘 的 证 明 工 厂 倒 闭 的 证 明, 合 法 住 所 证 明 单 位 证 明, 房 管 部 门 出 具 在 本 市 无 房 屋 产 权 证 明 5. 在 本 市 无 房 产 及 直 系 亲 属 投 靠 无 法 落 户 要 求 迁 入 单 位 职 工 集 体 户 或 街 ( 镇 ) 公 共 集 体 户 的, 房 管 部 门 出 具 在 本 市 无 房 屋 产 权 证 明 ( 三 ) 街 ( 镇 ) 公 共 集 体 户 内 成 员 实 际 居 住 地 发 生 变 化 或 不 再 符 合 街 ( 镇 ) 公 共 集 体 户 落 户 条 件 的, 应 当 及 时 将 户 口 迁 出 公 共 户, 迁 入 实 际 居 住 地 址 ( 四 ) 属 本 条 第 ( 一 ) 款 第 3 4 情 况 或 应 迁 往 实 际 居 住 地 又 拒 不 迁 出 的, 经 公 安 机 关 调 解 告 知 后 原 住 户 仍 不 肯 迁 出 的, 公 安 机 关 可 凭 调 查 材 料, 依 职 权 将 其 户 口 迁 往 其 户 口 所 在 地 或 实 际 居 住 地 工 作 地 街 ( 镇 ) 公 共 集 体 户 内 第 二 十 一 条 符 合 条 件 的 不 可 市 内 迁 移 的 集 体 户 口 人 员, 可 迁 入 本 市 居 民 户 口 ( 一 ) 不 可 市 内 迁 移 集 体 户 口 人 员 迁 入 本 市 居 民 户 口 的 条 件 具 有 学 生 集 体 户 口 福 利 院 集 体 户 口 驻 穗 办 集 体 户 口 迁 入 房 改 房 的 驻 穗 办 工 作 人 员 集 体 户 口 等 不 可 市 内 迁 移 集 体 户 口 的 人 员, 符 合 条 件 的, 可 根 据 证 明 材 料 向 户 口 所 在 地 公 安 机 关 提 出 申 请, 经 核 准 后 由 户 籍 所 在 地 公 安 机 关 签 发 市 内 迁 移 证, 凭 市 25

26 内 迁 移 证 及 批 准 市 内 户 口 迁 移 通 知 书 或 入 户 卡 等 证 明 材 料 到 迁 入 地 公 安 机 关 办 理 入 户 手 续 1. 大 中 专 院 校 毕 业 生 在 2 年 暂 缓 就 业 年 限 内 在 本 市 落 实 工 作 单 位 且 经 省 市 组 织 人 社 等 部 门 审 核 接 收, 准 予 在 我 市 入 户 的, 可 办 理 迁 入 本 市 居 民 户 口 2. 原 外 地 生 源 的 大 中 专 院 校 集 体 户 口 学 生, 在 校 就 读 期 间, 父 母 双 方 已 迁 来 本 市 的, 该 学 生 毕 业 退 学 休 学 肄 业 可 准 予 其 随 父 母 迁 入 本 市 居 民 户 口 3. 办 理 了 收 养 登 记 证 的 福 利 机 构 集 体 户 口 的 儿 童 随 养 父 母 入 户 或 年 满 18 周 岁 且 已 有 独 立 生 活 能 力 的 福 利 机 构 集 体 户 口 人 员 符 合 第 二 十 条 规 定 的 市 内 迁 移 条 件 的, 可 办 理 迁 入 本 市 居 民 户 口 4. 驻 穗 办 集 体 户 口 人 员 及 迁 入 房 改 房 驻 穗 办 在 编 工 作 人 员 迁 入 本 市 居 民 户 口 条 件 : (1) 属 驻 穗 办 集 体 户 口 在 编 工 作 人 员 和 迁 入 房 改 房 的 驻 穗 办 在 编 工 作 人 员, 连 续 在 驻 穗 办 工 作 满 5 年, 达 到 退 休 年 龄 并 在 驻 穗 办 退 休, 其 配 偶 或 子 女 有 本 市 居 民 户 口 和 合 法 住 所, 准 予 迁 入 本 市 居 民 户 口 (2) 属 占 用 驻 穗 办 集 体 户 口 指 标 的 子 女, 达 到 我 市 市 外 迁 入 家 庭 团 聚 类 准 入 条 件 的, 准 予 迁 入 本 市 居 民 户 口 ( 二 ) 所 需 证 明 材 料 26

27 符 合 条 件 的 人 员 需 提 供 本 人 及 被 投 靠 人 双 方 的 户 口 簿 身 份 证, 并 根 据 下 列 情 况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1. 属 学 生 集 体 户 口 的 毕 业 生, 提 供 毕 业 证 就 业 报 到 证 和 组 织 人 社 等 部 门 审 核 接 收 证 明 入 户 卡 2. 属 学 生 集 体 户 口 随 父 母 的, 提 供 毕 业 证 书 或 提 供 学 校 出 具 的 退 学 休 学 肄 业 证 明, 亲 属 关 系 证 明, 父 母 户 口 簿 身 份 证 3. 属 福 利 机 构 集 体 户 口 儿 童 随 养 父 母 的, 提 供 收 养 登 记 证, 养 父 母 户 口 簿 身 份 证 ; 年 满 18 周 岁 且 已 有 独 立 生 活 能 力 的 福 利 机 构 集 体 户 口 人 员 的, 提 供 已 参 加 工 作 的 单 位 证 明 以 及 对 应 其 符 合 第 二 十 条 规 定 的 市 内 迁 移 条 件 所 需 证 明 材 料 4. 属 驻 穗 办 集 体 户 口 在 编 工 作 人 员 和 迁 入 房 改 房 的 驻 穗 办 在 编 工 作 人 员 的, 提 供 退 休 证 调 入 驻 穗 办 工 作 证 明 ( 调 令 及 户 籍 档 案 底 册 ) 具 有 本 市 合 法 住 所 的 证 明 ; 属 占 用 驻 穗 办 集 体 户 口 指 标 的 子 女, 对 应 其 符 合 我 市 市 外 迁 入 家 庭 团 聚 类 准 入 条 件 提 供 所 需 证 明 材 料 第 二 十 二 条 凡 符 合 分 户 条 件 的 人 员, 持 所 需 证 明 材 料, 到 户 口 所 在 地 区 公 安 分 局 办 证 中 心 ( 或 可 办 理 户 政 业 务 的 派 出 所 ), 提 出 申 请, 经 审 核 批 准 后, 准 予 办 理 分 户 手 续 ( 一 ) 办 理 条 件 因 婚 姻 房 屋 所 有 权 使 用 权 分 割, 户 内 成 员 要 求 与 户 主 分 户, 可 在 原 户 口 登 记 地 址 上 办 理 原 址 分 户 ( 二 ) 所 需 证 明 材 料 27

28 办 理 分 户, 除 需 提 供 申 请 人 书 面 申 请 户 口 簿 身 份 证 房 屋 的 产 权 证 明 ( 房 产 证 宅 基 地 证 等 ) 外, 还 需 根 据 下 列 不 同 情 况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1. 属 离 婚 要 求 分 户 的, 还 需 提 供 离 婚 证 合 法 房 产 证 明 房 屋 产 权 人 户 主 的 身 份 证 及 同 意 分 户 书 面 意 见 2. 属 房 屋 所 有 权 分 割 要 求 分 户 的, 还 需 提 供 房 屋 分 割 后 的 合 法 房 产 证 明 房 屋 产 权 人 户 主 的 身 份 证 3. 属 农 村 地 区 分 户 的, 还 需 分 别 提 供 以 下 证 明 材 料 : (1) 属 离 婚 要 求 分 户 的, 提 供 离 婚 证 房 屋 产 权 人 ( 宅 基 地 使 用 人 ) 户 主 的 身 份 证 及 同 意 分 户 书 面 意 见 村 委 同 意 分 户 证 明 (2) 属 因 婚 姻 居 住 等 原 因 房 屋 所 有 权 使 用 权 分 割 要 求 分 户 的, 需 提 供 婚 姻 登 记 证 明 ( 结 婚 证 离 婚 证 ) 产 权 人 与 申 请 人 的 对 房 产 全 部 或 部 分 的 使 用 协 议 房 屋 产 权 人 ( 宅 基 地 使 用 人 ) 户 主 的 身 份 证 和 同 意 分 户 书 面 意 见 村 委 同 意 分 户 证 明 第 五 章 附 则 第 二 十 三 条 紧 缺 工 种 ( 职 业 ) 目 录 我 市 积 分 职 业 资 格 及 职 业 工 种 目 录 由 市 发 展 改 革 部 门 会 同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研 究 制 定 和 发 布, 并 结 合 实 际 及 时 修 订 第 二 十 四 条 各 审 核 部 门 应 做 好 证 明 材 料 真 实 有 效 性 的 28

29 审 核 工 作 对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有 疑 问 的, 可 在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上 查 询 ; 不 属 于 网 上 查 询 范 围 的, 应 当 委 托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学 历 鉴 定 中 心 或 其 他 合 法 鉴 定 机 构 鉴 别 对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 专 业 技 术 职 业 资 格 ) 证 书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有 疑 问 的, 由 省 或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鉴 别 对 婚 姻 证 件 有 疑 问 的, 由 市 民 政 部 门 鉴 别 对 计 划 生 育 证 明 有 疑 问 的, 由 市 人 口 计 生 部 门 鉴 别 对 出 生 证 有 疑 问 的, 由 卫 生 部 门 鉴 别 对 个 人 身 份 证 明 ( 身 份 证 户 口 簿 等 ) 有 疑 问 的, 由 市 公 安 部 门 鉴 别 市 公 安 局 负 责 统 一 做 好 入 户 复 核 工 作 复 核 无 疑 义 的, 给 予 办 理 相 关 户 口 迁 移 手 续 ; 有 疑 义 的, 不 予 办 理 相 关 户 口 迁 移 手 续, 并 在 复 核 意 见 反 馈 表 ( 附 件 ) 中 注 明 理 由 反 馈 审 核 部 门 第 二 十 五 条 凡 经 批 准 在 本 市 入 户 的 人 员, 办 理 登 记 迁 入 手 续 时, 应 按 照 以 下 顺 序 选 择 登 记 入 户 地 址 : 首 先 应 在 本 人 或 直 系 亲 属 拥 有 房 产 权 并 供 其 居 住 的 房 屋 合 法 承 租 的 有 一 定 期 限 的 房 管 部 门 的 公 房 ( 含 政 府 提 供 的 保 障 性 住 房 ) 或 政 府 或 用 人 单 位 拥 有 产 权 安 排 供 其 居 住 的 本 市 房 屋 地 址 登 记 入 户 ; 如 没 有 以 上 规 定 住 所 的, 准 予 在 工 作 单 位 集 体 户 或 实 际 居 住 地 工 作 地 所 在 地 街 ( 镇 ) 设 立 的 公 共 集 体 户 登 记 入 户 ; 以 上 方 式 均 无 法 办 理 落 户 的, 准 予 在 实 际 居 住 地 工 作 地 所 在 区 的 亲 戚 朋 友 搭 户 29

30 第 二 十 六 条 申 请 迁 入 我 市 人 员, 应 符 合 计 划 生 育 政 策 对 一 方 或 双 方 为 外 市 户 口 的 违 法 生 育 者, 违 法 生 育 者 违 反 计 划 生 育 行 为 发 生 在 2013 年 8 月 1 日 广 州 市 人 口 与 计 划 生 育 管 理 办 法 ( 市 政 府 94 号 令 ) 颁 布 实 施 前 的, 解 决 夫 妻 投 靠 入 户 年 限 相 应 延 长 5 年 ; 属 政 策 外 生 育 的 子 女, 其 父 母 亲 已 接 受 计 划 生 育 处 理 的, 可 申 请 来 市 入 户 违 反 计 生 育 行 为 发 生 在 2013 年 8 月 1 日 ( 含 8 月 1 日 ) 后 的, 违 法 生 育 者 及 其 政 策 外 生 育 的 子 女 不 予 批 准 迁 入 本 市 申 请 人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属 于 不 符 合 政 策 生 育, 计 划 生 育 审 核 不 予 通 过 :( 一 ) 超 生 的 ;( 二 ) 没 有 办 理 结 婚 登 记 生 育 子 女 的 ;( 三 ) 有 配 偶 与 他 人 生 育 或 者 与 有 配 偶 者 生 育 的 ;( 四 ) 未 办 理 收 养 登 记 收 养 子 女 的 申 请 时 申 请 人 及 其 配 偶 已 怀 孕 的, 在 不 能 出 示 生 育 登 记 审 批 证 明 材 料 前 计 划 生 育 审 核 不 予 通 过 第 二 十 七 条 凡 提 供 的 出 生 证 结 婚 证 等 证 件 为 国 外 签 发 的, 还 应 提 供 中 国 驻 外 使 领 馆 的 认 证 或 公 证 或 国 内 公 证 机 构 公 证 的 中 文 翻 译 件 符 合 本 文 所 规 定 条 件 的 申 办 人 员, 属 集 体 户 口 人 员 或 迁 入 地 为 单 位 集 体 户 口 的, 还 应 提 供 单 位 集 体 户 口 簿 首 页 及 单 位 出 具 意 见 ; 与 户 主 属 非 直 系 亲 属 的, 还 应 提 供 户 主 业 主 身 份 证 和 户 主 业 主 同 意 入 户 意 见 业 主 房 产 证 明 30

31 本 文 所 规 定 的 合 法 住 所 证 明, 指 的 是 本 人 或 夫 妻 共 同 拥 有 的 房 屋 的 合 法 产 权 证 明 ( 市 房 管 部 门 签 发 的 房 产 证 及 个 人 名 下 房 地 产 登 记 情 况 查 询 证 明 等, 下 同 ); 政 府 用 人 单 位 或 学 校 出 具 的 分 房 证 明 租 赁 证 明 ; 直 系 亲 属 拥 有 供 其 居 住 房 屋 的 合 法 产 权 证 明 及 同 意 迁 入 的 书 面 意 见 ; 合 法 承 租 且 依 法 办 理 了 一 年 以 上 租 赁 备 案 手 续 的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本 文 规 定 的 计 划 生 育 证 明, 是 指 本 市 街 ( 镇 ) 计 划 生 育 部 门 出 具 的 广 州 市 计 划 生 育 证 明 ( 有 效 期 不 超 过 6 个 月 ) 本 文 件 所 规 定 的 本 市 居 民 户 口, 不 包 括 不 可 办 理 市 内 迁 移 的 学 生 集 体 户 口 驻 穗 办 集 体 户 口 和 福 利 机 构 集 体 户 口 本 文 件 所 规 定 的 创 业 指 在 本 市 进 行 工 商 和 税 务 注 册 登 记 的 企 业 担 任 法 定 代 表 人 投 资 者 或 合 伙 人 本 文 件 所 规 定 的 以 上 学 历 ( 学 位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 含 本 学 历 ( 学 位 ), 市 级 以 上 含 市 级, 周 岁 以 下 含 本 周 岁 凡 迁 入 本 市 人 员 及 本 市 居 民 应 如 实 申 报 户 口 登 记 项 目 居 民 的 文 化 程 度 婚 姻 状 况 兵 役 情 况 身 高 服 务 处 所 和 职 业 等 户 口 登 记 项 目 发 生 变 化 的, 应 及 时 向 公 安 机 关 申 请 办 理 变 更 办 理 户 口 迁 移 登 记 等 户 政 业 务 应 当 由 本 人 到 公 安 机 关 办 理, 因 故 无 法 办 理 的, 需 书 面 委 托 有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的 亲 属 办 理 ; 无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和 限 制 行 为 能 力 的 户 口 迁 移 由 其 监 护 人 办 理 ; 涉 及 全 户 迁 移 的, 户 内 成 员 可 委 托 户 主 或 有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的 户 31

32 内 成 员 办 理 属 委 托 办 理 的, 需 提 供 代 办 人 身 份 证 件, 委 托 单 位 办 理 的, 还 需 提 供 单 位 介 绍 信 及 代 办 人 身 份 证 件 本 文 规 定 的 所 需 证 明 材 料 须 提 供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第 二 十 八 条 符 合 规 定 的 持 有 本 市 蓝 印 户 口 人 员, 应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前, 申 办 转 入 本 市 居 民 户 口 手 续 逾 期 不 再 受 理 第 二 十 九 条 申 请 人 提 供 的 申 请 材 料 应 真 实 有 效 凡 采 取 故 意 隐 瞒 欺 骗 或 提 供 虚 假 证 明 材 料 申 报, 经 查 实 的, 其 本 次 申 请 不 予 办 理, 并 通 报 各 审 批 部 门, 取 消 其 申 请 资 格, 已 经 入 户 的, 予 以 注 销, 退 回 原 籍 在 审 核 及 办 理 户 口 迁 入 本 市 过 程 中,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不 收 取 任 何 费 用 对 以 办 理 户 口 名 义 收 取 费 用 或 从 事 其 他 违 法 行 为 的 单 位 或 个 人, 将 予 以 查 处, 并 依 法 追 究 责 任 第 三 十 条 本 细 则 自 2014 年 月 日 起 实 施, 有 效 期 5 年 相 关 法 律 和 国 家 省 的 政 策 依 据 变 化 或 有 效 期 届 满, 依 据 实 际 情 况 依 法 评 估 修 订 32

学 校 简 介 广 西 中 医 药 大 学 位 于 有 中 国 绿 城 美 誉 的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首 府 南 宁 市, 是 我 国 5 个 少 数 民 族 自 治 区 中 唯 一 独 立 建 制 的 高 等 中 医 药 院 校 学 校 创 建 于 1956 年, 其 前 身 为 193

学 校 简 介 广 西 中 医 药 大 学 位 于 有 中 国 绿 城 美 誉 的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首 府 南 宁 市, 是 我 国 5 个 少 数 民 族 自 治 区 中 唯 一 独 立 建 制 的 高 等 中 医 药 院 校 学 校 创 建 于 1956 年, 其 前 身 为 193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广 西 中 医 药 大 学 研 究 生 处 编 印 二 一 五 年 九 月 学 校 简 介 广 西 中 医 药 大 学 位 于 有 中 国 绿 城 美 誉 的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首 府 南 宁 市, 是 我 国 5 个 少 数 民 族 自 治 区 中 唯 一 独 立 建 制 的 高 等 中 医 药 院 校 学 校 创 建 于 1956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

2006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 抚 顺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抚 顺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抚 人 社 发 2014 25 号 转 发 省 人 社 厅 财 政 厅 关 于 做 好 2014 年 度 辽 宁 省 高 级 会 计 师 考 评 结 合 有 关 工 作 安 排 的 通 知 各 县 ( 区 )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财 政 局, 市 直 各 部 门, 各 有 关 单 位 : 现 将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说 明 1 学 籍 管 理 1.1 学 生 报 到 ( 注 册 ) 工 作 流 程 1.2 休 学 保 留 学 籍 办 理 工 作 流 程 1.3 复 学 办 理 工 作 流 程 1.4 辅 修 专 业 转 主 修 专 业 办 理 工 作 流 程 1.5 退 学 办 理 工 作 流 程 1.6 学 生 请 假 审 批 流 程 1.7 学 生 证 补 发 流 程 1.8 学 生 在 学 ( 在 校 ) 证 明

More information

北华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华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 华 大 学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热 烈 欢 迎 广 大 考 生 报 考 北 华 大 学 硕 士 研 究 生! 北 华 大 学 现 有 16 个 一 级 学 科 硕 士 学 位 授 权 点 ( 马 克 思 主 义 理 论 教 育 学 中 国 语 言 文 学 外 国 语 言 文 学 世 界 史 数 学 机 械 工 程 电 气 工 程 林 业 工 程 风 景 园 林 林

More information

新疆农业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属的一所综合性农业高等院校,位于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2号,占地面积一百多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

新疆农业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属的一所综合性农业高等院校,位于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2号,占地面积一百多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 新 疆 农 业 大 学 2016 年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新 疆 农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处 二 一 五 年 九 月 新 疆 农 业 大 学 简 介 新 疆 农 业 大 学 是 自 治 区 重 点 建 设 的 一 所 农 业 高 等 院 校, 前 身 为 新 疆 八 一 农 学 院, 是 经 毛 主 席 和 中 央 军 委 同 意, 由 王 震 将 军 于

More information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二 〇 一 五 年 招 收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一 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概 况 (1) 二 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二 〇 一 五 年 招 收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2) 三 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二 〇 一 五 年 招 收 攻 读 学 术 型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批 即 日 起 可 递 交 申 请 材 2016 年 5 月 13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晚 料, 我 校 根 据 申 请 材 料 第 二 批 2016 年 6 月 10 日 2016 年 6 月 16 日 晚 第 三 批 第 四 批 第 五 批 的 顺 序 依 次 对 申 请

第 一 批 即 日 起 可 递 交 申 请 材 2016 年 5 月 13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晚 料, 我 校 根 据 申 请 材 料 第 二 批 2016 年 6 月 10 日 2016 年 6 月 16 日 晚 第 三 批 第 四 批 第 五 批 的 顺 序 依 次 对 申 请 2017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MBA 招 生 简 章 报 考 2017 年 MBA 的 考 生 请 在 报 考 系 统 选 择 2017 年 9 月 入 学 ( 一 般 系 统 会 自 动 默 认 ), 申 请 编 号 为 17*** * 提 交 2017 入 学 申 请 的 考 生 请 于 6 月 1 日 后 提 交 书 面 申 请 材 料, 提 前 批 面 试 将 按 材 料 提 交 先 后

More information

鲁东大学在职研究生教学基地

鲁东大学在职研究生教学基地 2016 年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公 共 管 理 专 业 (MPA) 招 生 简 章 一 单 位 简 介 MPA 教 育 主 要 是 面 向 国 家 公 务 员 和 其 他 公 共 事 务 管 理 人 员 提 供 的 高 层 次 专 业 硕 士 学 位 教 育, 主 要 培 养 从 事 公 共 事 务 公 共 管 理 和 公 共 政 策 分 析 研 究 等 方 面 的 高 层 次 应

More information

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

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 校 简 介 大 连 海 洋 大 是 我 国 北 方 地 区 唯 一 的 一 所 以 海 洋 和 水 产 科 为 特 色, 农 工 理 管 文 法 经 艺 等 科 协 调 发 展 的 多 科 性 高 等 院 校 校 创 建 于 1952 年, 前 身 为 东 北 水 产 技 术 校,1958 年 升 格 为 大 连 水 产 专 科 校,1978 年 升 格 为 大 连 水 产 院 2000 年 由 农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FEB9A4B4F3C9EEDBDAD1D0BEBFC9FAD4BA32303135C4EAC8ABC8D5D6C6CBB6CABFD1D0BEBFC9FAB1A8BFBCD0EBD6AA>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FEB9A4B4F3C9EEDBDAD1D0BEBFC9FAD4BA32303135C4EAC8ABC8D5D6C6CBB6CABFD1D0BEBFC9FAB1A8BFBCD0EBD6AA> 哈 工 大 深 圳 研 究 生 院 2015 年 全 日 制 硕 士 研 究 生 报 考 须 知 一 报 名 考 试 及 录 取 1. 深 圳 研 究 生 院 全 日 制 硕 士 研 究 生 各 招 生 学 科 的 报 考 条 件 报 名 考 试 及 录 取 工 作 均 与 哈 工 大 校 本 部 要 求 一 致 具 体 参 照 2015 年 哈 工 大 硕 士 研 究 生 报 考 须 知 ( 附

More information

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

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 大 连 海 洋 大 学 2016 年 全 日 制 法 律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目 录 学 校 简 介... 1 学 院 简 介... 3 招 生 说 明... 5 大 连 海 洋 大 学 2016 年 全 日 制 法 律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11 I 学 校 简 介 大 连 海 洋 大 学 是 我 国 北 方 地 区 唯 一 的 一 所 以 海 洋 和 水 产

More information

西南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西南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目 录 学 校 简 介... 3 第 一 部 分... 5 西 南 大 学 2016 年 学 术 型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及 专 业 目 录... 5 2016 年 学 术 型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5 少 数 民 族 高 层 次 骨 干 人 才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招 生 简 章... 8 西 南 大 学 各 学 部 ( 学 院 研 究 所 中 心 ) 学

More information

沈阳药科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药科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 阳 药 科 大 学 2015 年 博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沈 阳 药 科 大 学 是 一 所 具 有 光 荣 革 命 传 统 的 学 校,1931 年 诞 生 于 江 西 瑞 金, 是 我 国 历 史 最 悠 久 的 综 合 性 药 科 大 学 学 校 占 地 面 积 63.7 万 平 方 米, 建 筑 面 积 36.8 万 平 方 米, 教 职 工 1141 名 学 校 目 前 已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014招生简章.doc

Microsoft Word - 2014招生简章.doc 2014 年 招 收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招 简 章 福 建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招 办 公 室 2013 年 9 月 目 录 福 建 师 范 大 学 简 介... 1 福 建 师 范 大 学 2014 年 招 收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简 章... 3 福 建 师 范 大 学 2014 年 硕 士 研 究 各 学 院 招 专 业 领 域 一 览 表... 9 福 建 师

More information

福州大学管理学院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福州大学管理学院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2014 年 招 收 攻 读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MBA) 工 程 管 理 硕 士 (MEM) 项 目 管 理 硕 士 (MPM) 会 计 硕 士 (MPAcc) 金 融 硕 士 (MF) 应 用 统 计 硕 士 (MAS) 国 际 商 务 硕 士 (MIB) 工 业 工 程 硕 士 (MIE) 福 州 大 学 管 理 学 二 一 三 年 九

More information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简 介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坐 落 在 辽 宁 省 抚 顺 市 风 景 秀 丽 的 浑 河 岸 畔, 依 山 傍 水, 环 境 优 美 校 1950 年 始 建 于 大 连, 是 新 中 国 第 一 所 石 油 工 业 校 ;1953 年 迁 至 抚 顺 办 ;1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简 介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坐 落 在 辽 宁 省 抚 顺 市 风 景 秀 丽 的 浑 河 岸 畔, 依 山 傍 水, 环 境 优 美 校 1950 年 始 建 于 大 连, 是 新 中 国 第 一 所 石 油 工 业 校 ;1953 年 迁 至 抚 顺 办 ;1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2015 年 9 月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简 介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坐 落 在 辽 宁 省 抚 顺 市 风 景 秀 丽 的 浑 河 岸 畔, 依 山 傍 水, 环 境 优 美 校 1950 年 始 建 于 大 连, 是 新 中 国 第 一 所 石 油 工 业 校 ;1953 年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度_春季?期(3月)_外?人特?招生_?取?章(大?).hwp

2016?年度_春季?期(3月)_外?人特?招生_?取?章(大?).hwp 2016 学 年 度 春 季 学 期 (3 月 ) 新 入 学 / 转 学 外 国 人 特 别 招 生 录 取 简 章 < 世 宗 校 区 > 1 < 目 录 > [1] 招 生 日 程 --------------------------------------------------------------------- 3 [2] 申 请 资 格 ---------------------------------------------------------------------

More information

高教工委党校处级干部理论培训班个人学习心得

高教工委党校处级干部理论培训班个人学习心得 长 沙 理 工 大 学 2017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长 沙 理 工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2016 年 9 月 目 录 学 校 简 介... 1 招 收 全 日 制 硕 士 研 究 生 的 专 业 学 位 类 别 领 域 名 称 代 码 表... 8 各 学 院 研 究 生 办 公 室 的 联 系 方 式 及 办 公 地 点... 9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说 明...

More information

高教工委党校处级干部理论培训班个人学习心得

高教工委党校处级干部理论培训班个人学习心得 长 沙 理 工 大 学 2015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长 沙 理 工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2014 年 9 月 目 录 学 校 简 介... 1 学 术 型 研 究 生 招 生 学 科 专 业 一 览 表... 4 招 收 全 日 制 硕 士 研 究 生 的 专 业 学 位 类 别 领 域 名 称 代 码 表... 7 各 学 院 研 究 生 办 公 室 的 联 系 方 式

More information

二 学 制 学 费 及 培 养 方 式 下 表 : 培 养 方 式 均 为 全 日 制 学 习, 各 专 业 学 制 ( 年 ), 学 费 ( 人 民 币 元 ) 情 况 请 见 学 术 / 专 硕 专 业 代 码 专 业 名 称 学 制 学 费 ( 总 计 ) 030202 中 外 政 治 制 度

二 学 制 学 费 及 培 养 方 式 下 表 : 培 养 方 式 均 为 全 日 制 学 习, 各 专 业 学 制 ( 年 ), 学 费 ( 人 民 币 元 ) 情 况 请 见 学 术 / 专 硕 专 业 代 码 专 业 名 称 学 制 学 费 ( 总 计 ) 030202 中 外 政 治 制 度 上 海 外 国 语 大 学 2017 年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上 海 外 国 语 大 学 (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简 称 上 外 SISU, 是 教 育 部 直 属 并 与 上 海 市 共 建 进 入 国 家 211 工 程 建 设 的 全 国 重 点 大 学, 秉 承 格 高 志 远 学 贯 中 外

More information

南京医科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 南 京 医 科 大 学 简 介 南 京 医 科 大 学 是 江 苏 省 属 重 点 高 校, 创 建 于 934 年, 时 名 江 苏 省 立 医 政 学 院,942 年 起 招 收 研 究 生, 是 国 内 最 早 开 展 研 究 生 教 育 的 高 等 学 府 之 一 957 年 更 名 为 南 京 医 学 院, 98 年 教 育 部 批 准 为 全 国 首 批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授 予

More information

高教工委党校处级干部理论培训班个人学习心得

高教工委党校处级干部理论培训班个人学习心得 长 沙 理 工 大 学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长 沙 理 工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2015 年 9 月 目 录 学 校 简 介... 1 学 术 型 研 究 生 招 生 学 科 专 业 一 览 表... 4 招 收 全 日 制 硕 士 研 究 生 的 专 业 学 位 类 别 领 域 名 称 代 码 表... 7 各 学 院 研 究 生 办 公 室 的 联 系 方 式

More information

华 东 理 工 大 学 商 学 院 已 通 过 AMBA 国 际 认 证, 并 成 为 EQUIS 认 证 会 员 工 程 管 理 硕 士 已 获 IPMP 专 业 资 质 认 证 合 作 资 格, 满 足 相 应 条 件 的 学 员 可 免 考 笔 试 申 请 符 合 自 己 条 件 的 相 应

华 东 理 工 大 学 商 学 院 已 通 过 AMBA 国 际 认 证, 并 成 为 EQUIS 认 证 会 员 工 程 管 理 硕 士 已 获 IPMP 专 业 资 质 认 证 合 作 资 格, 满 足 相 应 条 件 的 学 员 可 免 考 笔 试 申 请 符 合 自 己 条 件 的 相 应 华 东 理 工 大 学 2015 年 工 程 管 理 硕 士 招 生 简 章 一 项 目 简 介 华 东 理 工 大 学 是 教 育 部 直 属 重 点 高 校, 国 家 211 工 程 重 点 建 设 和 985 创 新 平 台 建 设 学 校 学 校 拥 有 8 个 国 家 级 研 究 基 地 16 个 省 部 级 研 究 基 地 2 个 国 际 合 作 科 研 基 地 51 个 校 级 研 究

More information

招生简章.docx

招生简章.docx 厦 门 大 学 EMBA 2011 年 招 生 简 章 厦 门 大 学 是 教 育 部 直 属 重 点 综 合 性 大 学, 国 家 211 工 程 和 985 工 程 重 点 建 设 高 校, 首 批 开 办 EMBA 学 位 教 育 的 十 所 一 类 大 学 之 一, 财 经 学 科 誉 满 全 国, 拥 有 会 计 学 统 计 学 金 融 学 经 济 学 财 政 学 企 业 管 理 学 等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CBB6CABFD5D0C9FABCF2D5C25F C9CFB4AB5F2E646F63>

<4D F736F F D CBB6CABFD5D0C9FABCF2D5C25F C9CFB4AB5F2E646F63> 一 招 生 人 数 列 福 出 5 学 的 位 州 Y*** 硕 年 士 我 大 为 研 校 学 整 究 面 个 生 向 全 国 预 计 招 收 学 术 100 名 ( 含 推 荐 免 试 生 ), 预 收 5 1000 院 术 名 年 学 ( 含 位 推 和 荐 免 试 生 ) 在 我 校 硕 士 研 究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中, 按 学 院 收 专 业 攻 学 位 读 硕 硕 士 研 士 究

More information

学生手册排版稿终

学生手册排版稿终 全 国 服 务 热 线 :023-65127310 65127311 传 真 :023-65127316 地 址 : 重 庆 市 沙 坪 坝 区 沙 正 街 174 号 邮 编 :400044 咨 询 信 箱 :zs@5any.com 学 院 网 址 :http://www.5any.com 我 的 大 学 重 庆 大 学 坐 落 在 美 丽 的 山 城, 重 庆 是 教 育 部 直 属 的 全

More information

中 附 属 协 和 医 院 附 属 同 济 医 院 是 全 国 著 名 医 院 ) 和 一 家 出 版 社 学 术 交 流 中 心 体 育 场 馆 游 泳 池 学 生 活 动 中 心 服 务 中 心 食 堂 等 公 共 服 务 设 施 齐 全, 为 师 生 的 工 作 学 习 生 活 提 供 了 良

中 附 属 协 和 医 院 附 属 同 济 医 院 是 全 国 著 名 医 院 ) 和 一 家 出 版 社 学 术 交 流 中 心 体 育 场 馆 游 泳 池 学 生 活 动 中 心 服 务 中 心 食 堂 等 公 共 服 务 设 施 齐 全, 为 师 生 的 工 作 学 习 生 活 提 供 了 良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2015 年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是 国 家 教 育 部 直 属 的 全 国 重 点 大 学, 是 目 前 国 内 规 模 最 大 水 平 一 流 的 综 合 性 大 学 之 一, 被 首 批 列 入 国 家 211 工 程 985 工 程 重 点 建 设 规 划 ; 是 全 国 首 批 设 立 研 究 生 院 的 高 校 之

More information

华中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2016 年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是 国 家 教 育 部 直 属 的 全 国 重 点 大 学, 是 目 前 国 内 规 模 最 大 水 平 一 流 的 综 合 性 大 学 之 一, 被 首 批 列 入 国 家 211 工 程 985 工 程 重 点 建 设 规 划 ; 是 全 国 首 批 设 立 研 究 生 院 的 高 校 之

More information

扬州大学

扬州大学 目 录 一 扬 州 大 学 概 况... 2 二 各 学 院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联 系 人 及 联 系 方 式... 4 三 2016 年 全 日 制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5 四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学 科 专 业 学 位 类 别 ( 领 域 ) 目 录... 6 001 文 学 院... 7 002 社 会 发 展 学 院...10 003 马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目  录 目 录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简 介... 1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2015 年 招 收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简 章... 3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与 上 海 金 融 学 院 金 融 分 析 师 卓 越 金 融 联 培 项 目 介 绍... 8 上 海 市 金 融 信 息 技 术 研 究 重 点 实 验 室 研 究 生 简 章... 9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硕 士 研

More information

- 2 -

- 2 - - 1 - - 2 - . 2016.07.19.()07.25() 17:00 2016.07.27() 11:00 2016.07.27() 10:00 2016.08.02.() 2016.08.03.() 08.08() Œ() 2 () www.wku.ac.kr () www.wku.ac.kr () www.wku.ac.kr () www.wku.ac.kr () 2016.08.11()

More information

- 2 -

- 2 - - 1 - - 2 - . Œ - 3 - . 1. 1/ - 4 - 2. 2,3-5 - - 6 - - 7 - . 1. )1 2 3 (TOPIK)4 ( (TOPIK)3) 4TOPIK 2 2250 ( 入学后必须学习一年学校正规韩语课程 ) 2. )1) 2) 3) (TOPIK)4( (TOPIK)3) 4) () 5TOPIK 2 2250 ( 入学后必须学习一年学校正规韩语课程

More information

东 海 大 学 简 : 1. 绿 色 博 雅 大 学 - 本 校 拥 有 最 清 美 丽 的 校 园 环 境, 深 具 博 雅 宏 的 人 文 传 统, 强 调 多 元 创 新 与 国 化 的 自 由 学 风, 培 学 生 自 信 心 以 独 立 思 考 的 能 力 2. 位 于 湾 中 部, 气

东 海 大 学 简 : 1. 绿 色 博 雅 大 学 - 本 校 拥 有 最 清 美 丽 的 校 园 环 境, 深 具 博 雅 宏 的 人 文 传 统, 强 调 多 元 创 新 与 国 化 的 自 由 学 风, 培 学 生 自 信 心 以 独 立 思 考 的 能 力 2. 位 于 湾 中 部, 气 2016 年 硕 博 士 班 招 收 大 地 学 生 招 生 简 章 校 东 海 大 学 电 话 +886-4-23598900 传 真 +886-4-23596334 电 子 邮 信 箱 admission@thu.edu.tw 网 址 http://www.thu.edu.tw 地 址 湾,40704 中 市 西 屯 湾 大 道 四 段 1727 号 东 海 大 学 简 : 1. 绿 色 博 雅

More information

1 评 审 范 围 新 闻 ( 报 纸 ) 出 版 新 闻 ( 广 电 ) 艺 术 播 音 主 持 工 程 6 个 专 业 2 评 审 标 准 新 闻 ( 报 纸 ) 出 版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 按 照 辽 宁 省 新 闻 ( 报 纸 )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标

1 评 审 范 围 新 闻 ( 报 纸 ) 出 版 新 闻 ( 广 电 ) 艺 术 播 音 主 持 工 程 6 个 专 业 2 评 审 标 准 新 闻 ( 报 纸 ) 出 版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 按 照 辽 宁 省 新 闻 ( 报 纸 )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标 关 于 印 发 2016 年 全 省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系 统 职 称 考 评 工 作 安 排 意 见 的 通 知 各 市 绥 中 县 昌 图 县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 人 事 ) 局 文 化 广 电 新 闻 出 版 局, 各 市 报 社 广 播 电 视 台, 省 直 有 关 单 位 : 现 将 2016 年 全 省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系 统 职 称 考 评 工 作 安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CAABDCCBFBCD7D634BAC5A3A8B9D8D3DAD3A1B7A2A1B6BCAAC1D6CAA1B8DFB5C8BDCCD3FDD7D4D1A7BFBCCAD4BFBCBCAEB9DCC0EDB9A4D7F7B9E6B6A8A1B7B5C4CDA8D6AAA3A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CAABDCCBFBCD7D634BAC5A3A8B9D8D3DAD3A1B7A2A1B6BCAAC1D6CAA1B8DFB5C8BDCCD3FDD7D4D1A7BFBCCAD4BFBCBCAEB9DCC0EDB9A4D7F7B9E6B6A8A1B7B5C4CDA8D6AAA3A9> 吉 林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文 件 吉 教 考 字 [2016]4 号 关 于 印 发 吉 林 省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考 籍 管 理 工 作 规 定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 考 办 县 ( 区 ) 考 办 二 学 历 考 点 高 职 高 专 考 点 : 现 将 吉 林 省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考 籍 管 理 工 作 规 定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5-16-研究生招生簡章-內地 (中)

Microsoft Word - 15-16-研究生招生簡章-內地 (中) 一 招 生 对 象 及 报 读 资 格 澳 门 科 技 大 学 05/06 学 年 全 日 制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 ) 持 有 中 国 内 地 户 籍 应 届 或 往 届 硕 士 毕 业 生 均 可 报 读 本 大 学 博 士 学 位 课 程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 或 往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参 加 当 年 内 地 全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统 一 入 学 考 试 ( 考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4-15-研究生招生簡章-內地 (20131113)

Microsoft Word - 14-15-研究生招生簡章-內地 (20131113) 澳 门 科 技 大 学 - 04/05 学 年 全 日 制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一 招 生 对 象 及 报 读 资 格 澳 门 科 技 大 学 04/05 学 年 全 日 制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 ) 持 有 中 国 内 地 户 籍 内 地 往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报 考 本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课 程, 必 须 参 加 当 年 内 地 全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统 一

More information

注:本招生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注:本招生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2016 年 西 北 工 业 大 学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注 : 本 招 生 简 章, 如 有 与 教 育 部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政 策 不 符 之 处, 以 教 育 部 文 件 为 准 一 培 养 目 标 我 校 招 收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是 为 了 培 养 热 爱 祖 国,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拥 护 社 会 主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文 件 鲁 农 人 字 2016 41 号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关 于 报 送 2016 年 度 农 业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副 高 级 资 格 评 审 材 料 的 通 知 各 市 农 业 局 ( 农 委 )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局, 省 直 有 关 单 位 : 根 据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关 于 做 好 2016 年 度 专 业 技

More information

出願上の注意

出願上の注意 2012 年 度 10 月 生 报 名 须 知 2012 年 1 月 版 这 是 有 中 国 国 籍 的 报 名 者, 在 报 名 时 须 注 意 的 事 项 ( 缅 甸 孟 加 拉 蒙 古 越 南 尼 泊 尔 斯 里 兰 卡 国 籍 者 也 请 参 照 此 报 名 须 知 ) 以 上 7 国 国 籍 的 报 名 者 因 需 要 向 入 国 管 理 局 提 交 繁 多 的 材 料, 所 以 请 在

More information

通 风 建 筑 电 气 建 筑 机 械 工 程 概 预 算 建 筑 施 工 建 筑 设 备 安 装 煤 气 热 力 建 设 管 理 2015 年 建 设 工 程 系 列 职 称 评 审, 仍 按 照 关 于 印 发 辽 宁 省 建 设 工 程 系 列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的 通

通 风 建 筑 电 气 建 筑 机 械 工 程 概 预 算 建 筑 施 工 建 筑 设 备 安 装 煤 气 热 力 建 设 管 理 2015 年 建 设 工 程 系 列 职 称 评 审, 仍 按 照 关 于 印 发 辽 宁 省 建 设 工 程 系 列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的 通 辽 宁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辽 宁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文 件 辽 人 社 职 [2015] 14 号 关 于 做 好 2015 年 建 设 工 程 系 列 副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工 作 安 排 的 通 知 各 市 绥 中 县 昌 图 县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 人 事 ) 局 建 委, 省 直 有 关 单 位 :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学 历 验 证 范 围... 1 二 学 历 验 证 途 径... 1 三 学 历 验 证 范 围... 1 四 学 历 查 询 证 明 办 理 流 程... 1 4.1 学 历 查 询 网 址... 1 4.2 学 历 查 询 步 骤... 1 4.3 学 信 查 询 注 意 事 项.

目 录 一 学 历 验 证 范 围... 1 二 学 历 验 证 途 径... 1 三 学 历 验 证 范 围... 1 四 学 历 查 询 证 明 办 理 流 程... 1 4.1 学 历 查 询 网 址... 1 4.2 学 历 查 询 步 骤... 1 4.3 学 信 查 询 注 意 事 项. 文 件 名 称 弘 成 学 习 中 心 学 历 验 证 指 导 手 册 文 件 类 别 招 生 类 文 件 编 号 CEDU-ZS-XLYZ-V2.0 发 布 部 门 标 准 化 部 适 用 范 围 学 习 中 心 弘 成 学 习 中 心 学 历 验 证 指 导 手 册 本 手 册 是 针 对 学 习 中 心 开 展 学 历 验 证 工 作 的 指 导 手 册, 旨 在 帮 助 学 习 中 心 更

More information

日 常 考 核 和 实 际 贡 献 等, 对 申 报 人 员 进 行 综 合 考 评, 并 经 单 位 集 中 公 示 无 异 议 后, 经 省 直 主 管 部 门 或 各 市 ( 绥 中 昌 图 县 ) 政 府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严 格 审 核 申 报 材 料 和 单 位 推

日 常 考 核 和 实 际 贡 献 等, 对 申 报 人 员 进 行 综 合 考 评, 并 经 单 位 集 中 公 示 无 异 议 后, 经 省 直 主 管 部 门 或 各 市 ( 绥 中 昌 图 县 ) 政 府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严 格 审 核 申 报 材 料 和 单 位 推 关 于 做 好 2016 年 工 程 农 业 会 计 经 济 统 计 审 计 等 系 列 教 授 研 究 员 级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工 作 的 通 知 辽 人 社 职 [2016]23 号 各 市 绥 中 县 昌 图 县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 人 事 ) 局, 省 直 各 部 门, 省 属 各 高 校 : 根 据 关 于 印 发 2016 年 全 省 职 称

More information

安徽财经大学2016年MBA(秋季入学)招生简章

安徽财经大学2016年MBA(秋季入学)招生简章 宁 夏 大 学 2016 年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宁 夏 大 学 是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与 教 育 部 共 建 的 综 合 性 大 学, 国 家 211 工 程 重 点 建 设 高 校, 教 育 部 本 科 教 学 工 作 水 平 评 估 优 秀 等 次 学 校 宁 夏 大 学 始 建 于 1958 年 学 校 坐 落 在 历 史 悠 久 风

More information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2015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第二批)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2015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第二批) 国 网 宁 夏 电 力 公 司 2015 年 招 聘 高 校 毕 业 生 第 三 批 统 一 考 试 (6 月 14 日 ) 工 作 安 排 国 网 宁 夏 电 力 公 司 2015 年 高 校 毕 业 生 招 聘 公 告 ( 第 三 批 ), 已 在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招 聘 平 台 (http://zhaopin.sgcc.com.cn) 发 布 本 批 招 聘 考 试 专 业 有 电 气

More information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抚 顺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抚 顺 市 教 育 局 文 件 抚 人 社 发 2014 108 号 关 于 2014 年 抚 顺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工 作 安 排 意 见 各 县 ( 区 )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教 育 局, 市 直 有 关 部 门, 各 中 小 学 校 : 根 据 关 于 印 发 2014 年 抚 顺

More information

(1) 符 合 报 考 条 件 ( 一 ) 中 第 1 2 3 各 项 的 要 求 (2)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后 有 3 年 或 3 年 以 上 工 作 经 验 的 人 员 ; 或 获 得 国 家 承 认 的 高 职 高 专 学 历 后, 有 5 年 或 5 年 以 上 工 作 经 验, 达

(1) 符 合 报 考 条 件 ( 一 ) 中 第 1 2 3 各 项 的 要 求 (2)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后 有 3 年 或 3 年 以 上 工 作 经 验 的 人 员 ; 或 获 得 国 家 承 认 的 高 职 高 专 学 历 后, 有 5 年 或 5 年 以 上 工 作 经 验, 达 淮 北 师 范 大 学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一 培 养 目 标 培 养 热 爱 祖 国,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拥 护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遵 纪 守 法, 品 德 良 好, 具 有 服 务 国 家 服 务 人 民 的 社 会 责 任 感, 掌 握 本 学 科 坚 实 的 基 础 理 论 和 系 统 的 专 业 知 识, 具 有 创 新 精 神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6D0B9FABFF3D2B5B4F3D1A732303135C4EACBB6CABFD1D0BEBFC9FAD5D0C9FABCF2D5C2>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6D0B9FABFF3D2B5B4F3D1A732303135C4EACBB6CABFD1D0BEBFC9FAD5D0C9FABCF2D5C2> 中 国 矿 业 大 学 2015 年 招 收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一 培 养 目 标 培 养 德 智 体 全 面 发 展, 掌 握 本 学 科 坚 实 的 基 础 理 论 和 系 统 的 专 业 知 识, 具 有 创 新 精 神 创 新 能 力 和 从 事 科 学 研 究 教 学 管 理 等 工 作 能 力 的 高 层 次 学 术 型 专 门 人 才 以 及 具 有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017.4研究生受入要項(中国語版)

Microsoft Word - 2017.4研究生受入要項(中国語版) 2017 年 度 (4 月 入 学 ) 御 茶 水 女 子 大 学 私 费 外 国 留 学 生 预 科 生 招 生 简 章 私 费 外 国 留 学 生 ( 预 科 生 ) 在 御 茶 水 女 子 大 学 作 为 非 正 式 生 入 学, 并 在 指 导 教 员 的 指 导 下 进 行 研 究 1. 招 募 学 部 大 学 院 (1) 学 部 学 部 文 教 育 学 部 理 学 部 生 活 科 学 部

More information

2013xsxjz

2013xsxjz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2013 年 招 收 硕 士 研 究 生 ( 学 术 型 ) 招 生 简 章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是 教 育 部 直 属 的 具 有 理 工 特 色, 涵 盖 理 工 医 经 管 文 法 哲 学 教 育 学 艺 术 学 等 十 大 学 科 门 类 的 综 合 性 重 点 大 学 现 有 硕 士 生 导 师 1900 余 人, 在 读 各 类 研 究 生 1.7 万 余 人

More information

( 二 ) 网 上 缴 费 : 我 院 报 名 费 一 律 采 用 网 上 缴 费 方 式 1. 缴 费 时 间 :2015 年 10 月 10 日 -2015 年 10 月 31 日 2. 缴 费 网 址 :www.xhzsb.com( 缴 费 后 一 律 不 退 还 ) ( 三 ) 现 场 确

( 二 ) 网 上 缴 费 : 我 院 报 名 费 一 律 采 用 网 上 缴 费 方 式 1. 缴 费 时 间 :2015 年 10 月 10 日 -2015 年 10 月 31 日 2. 缴 费 网 址 :www.xhzsb.com( 缴 费 后 一 律 不 退 还 ) ( 三 ) 现 场 确 星 海 音 乐 学 院 2016 年 全 日 制 学 术 型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一 培 养 目 标 培 养 为 社 会 主 义 音 乐 文 化 建 设 服 务, 在 本 学 科 内 掌 握 坚 实 的 基 础 理 论 系 统 的 专 业 知 识 与 技 巧, 具 有 创 新 精 神 和 独 立 从 事 音 乐 研 究 教 学 管 理 等 工 作 能 力 的 高 层 次 学 术 型

More information

2013zyxwjz

2013zyxwjz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2013 年 招 收 硕 士 研 究 生 ( 全 日 制 专 业 学 位 ) 招 生 简 章 我 校 2013 年 招 收 包 括 工 程 硕 士 管 理 类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法 律 硕 士 和 临 床 医 学 硕 士 等 专 业 学 位 种 类 ( 领 域 )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类 别 人 数 初 试 复 试 科 目 及 参 考 书 目 详 见 专 业 学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0EDD1A7D4BAD5D0C9FABCF2D5C237D4C23131C8D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0EDD1A7D4BAD5D0C9FABCF2D5C237D4C23131C8D52E646F63> 2014 年 理 学 院 招 生 简 章 专 科 分 数 线 以 上 均 可 申 请 报 读 理 学 院 全 日 制 自 考 专 / 本 科 班 本 科 学 历 + 学 位 证 书 + 高 级 技 能 证 书 创 建 于 1992 年 2005 年 9 月 被 批 准 为 国 家 211 工 程 重 点 大 学 学 校 设 有 24 个 学 院 2 个 公 共 教 学 部 124 个 普 通 高 等

More information

内蒙古医科大学二○一六年

内蒙古医科大学二○一六年 内 蒙 古 医 科 大 学 二 一 六 年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内 蒙 古 医 科 大 学 研 究 生 学 院 二 O 一 五 年 九 月 十 五 日 内 蒙 古 医 科 大 学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内 蒙 古 医 科 大 学 坐 落 于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首 府 呼 和 浩 特 市, 是 一 所 以 医 学 为 主, 集 理 学

More information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财 政 部 财 政 科 学 研 究 所 2016 年 招 收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一 培 养 目 标 招 收 硕 士 研 究 生, 是 为 了 培 养 热 爱 祖 国,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拥 护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遵 纪 守 法, 品 德 良 好, 具 有 服 务 国 家 服 务 人 民 的 社 会 责 任 感, 掌 握 本 学 科 坚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的 考 籍 管 理 工 作 必 须 坚 持 科 学 公 正 安 全 规 范 的 原 则 第 五 条 中 等 专 业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和 由 自 学 考 试 机 构 承 担 的 其 他 考 试 的 考 籍 工 作 参 照 本 细 则 执 行 第 二

第 四 条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的 考 籍 管 理 工 作 必 须 坚 持 科 学 公 正 安 全 规 范 的 原 则 第 五 条 中 等 专 业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和 由 自 学 考 试 机 构 承 担 的 其 他 考 试 的 考 籍 工 作 参 照 本 细 则 执 行 第 二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重 庆 市 考 籍 管 理 工 作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考 籍 管 理 工 作, 保 障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考 生 的 合 法 权 益, 提 高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 下 称 自 学 考 试 ) 的 考 籍 管 理 水 平, 逐 步 实 现 考 籍 工 作 的 制

More information

2012年福建中医药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12年福建中医药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福 建 中 医 药 大 学 2015 年 招 收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简 章 ( 大 陆 地 区 ) 一 招 生 计 划 2015 年 我 校 拟 安 排 29 个 学 术 学 位 硕 士 专 业 ( 涵 盖 基 础 医 学 临 床 医 学 中 医 学 中 西 医 结 合 药 学 中 药 学 护 理 学 学 科 ) 和 20 个 专 业 学 位 领 域 ( 涵 盖 1051 临 床

More information

纯 粹 外 国 人 ( 父 母 均 是 外 国 人 的 外 国 人 ) Ⅰ. 招 生 日 程 区 分 前 期 日 程 后 期 场 所 受 理 申 请 材 料 2016. 11. 09( 星 期 三 ) ~ 11. 11( 星 期 五 ) 2017. 5. 15( 星 期 一 ) ~ 2017. 5.

纯 粹 外 国 人 ( 父 母 均 是 外 国 人 的 外 国 人 ) Ⅰ. 招 生 日 程 区 分 前 期 日 程 后 期 场 所 受 理 申 请 材 料 2016. 11. 09( 星 期 三 ) ~ 11. 11( 星 期 五 ) 2017. 5. 15( 星 期 一 ) ~ 2017. 5. 2017 学 年 度 新 ( 插 班 ) 入 学 在 外 国 民 和 外 国 人 特 别 招 生 简 章 2016. 7. 鲜 文 大 学 纯 粹 外 国 人 ( 父 母 均 是 外 国 人 的 外 国 人 ) Ⅰ. 招 生 日 程 区 分 前 期 日 程 后 期 场 所 受 理 申 请 材 料 2016. 11. 09( 星 期 三 ) ~ 11. 11( 星 期 五 ) 2017. 5. 15(

More information

教字 号 关于 2019 届毕业生电子相片 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的规定, 学校应当执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 学生电子相片是注册数据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 为维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严

教字 号 关于 2019 届毕业生电子相片 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的规定, 学校应当执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 学生电子相片是注册数据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 为维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严 教字 2018 155 号 关于 2019 届毕业生电子相片 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的规定, 学校应当执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 学生电子相片是注册数据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 为维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严肃性 权威性, 保证高校毕业生信息的规范性 安全性和准确性, 由中国图片社统一实施相片采集工作, 现将我校

More information

我 校 各 专 业 招 生 人 数 根 据 国 家 下 达 的 招 生 计 划 总 数 专 业 发 展 需 要 第 一 志 愿 上 线 人 数 确 定 一 般 来 说, 有 上 线 考 生 的 专 业 都 安 排 有 招 生 计 划, 请 考 生 放 心 报 考 2015 年 我 校 共 计 招 收

我 校 各 专 业 招 生 人 数 根 据 国 家 下 达 的 招 生 计 划 总 数 专 业 发 展 需 要 第 一 志 愿 上 线 人 数 确 定 一 般 来 说, 有 上 线 考 生 的 专 业 都 安 排 有 招 生 计 划, 请 考 生 放 心 报 考 2015 年 我 校 共 计 招 收 云 南 师 范 大 学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云 南 师 范 大 学 的 前 身 是 1938 年 在 抗 日 战 争 烽 火 中 由 北 京 大 学 清 华 大 学 南 开 大 学 南 迁 昆 明 合 组 成 立 的 国 立 西 南 联 合 大 学 师 范 学 院, 现 为 国 家 中 西 部 高 校 基 础 能 力 建 设 工 程 100 所 重 点 建 设 高 校

More information

1150 人 ( 文 科 512 人, 理 科 388 人, 春 季 高 考 250 人 ), 在 安 徽 河 南 辽 宁 山 西 投 放 计 划 各 20 人 ( 理 科 12 人, 文 科 8 人 ), 在 河 北 吉 林 黑 龙 江 陕 西 内 蒙 古 贵 州 甘 肃 投 放 计 划 各 10

1150 人 ( 文 科 512 人, 理 科 388 人, 春 季 高 考 250 人 ), 在 安 徽 河 南 辽 宁 山 西 投 放 计 划 各 20 人 ( 理 科 12 人, 文 科 8 人 ), 在 河 北 吉 林 黑 龙 江 陕 西 内 蒙 古 贵 州 甘 肃 投 放 计 划 各 10 济 南 护 理 职 业 学 院 2015 年 普 通 专 科 招 生 答 考 生 问 一 济 南 护 理 职 业 学 院 的 性 质 隶 属 关 系 是 什 么? 学 校 代 码 是 多 少? 答 : 济 南 护 理 职 业 学 院 是 经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教 育 部 备 案 的 国 办 全 日 制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具 有 60 年 办 学 历 史 学 院 实 行 省

More information

YIC 集 团 教 育 理 念 在 传 授 专 门 知 识 的 同 时, 培 养 适 合 专 门 人 员 的 涵 养, 为 区 域 社 会 的 发 展 与 向 上 而 贡 献 的 人 才 校 训 : 锻 炼 磨 练 ( 鍛 え 磨 く) 人 在 生 机 勃 勃 满 怀 希 望 之 时, 通 过 严

YIC 集 团 教 育 理 念 在 传 授 专 门 知 识 的 同 时, 培 养 适 合 专 门 人 员 的 涵 养, 为 区 域 社 会 的 发 展 与 向 上 而 贡 献 的 人 才 校 训 : 锻 炼 磨 练 ( 鍛 え 磨 く) 人 在 生 机 勃 勃 满 怀 希 望 之 时, 通 过 严 招 生 简 章 YIC 京 都 日 语 学 院 YIC 集 团 教 育 理 念 在 传 授 专 门 知 识 的 同 时, 培 养 适 合 专 门 人 员 的 涵 养, 为 区 域 社 会 的 发 展 与 向 上 而 贡 献 的 人 才 校 训 : 锻 炼 磨 练 ( 鍛 え 磨 く) 人 在 生 机 勃 勃 满 怀 希 望 之 时, 通 过 严 格 锻 炼 自 我 而 成 为 出 色 的 人 才 与

More information

浙江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 江 大 学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热 烈 欢 迎 报 考 浙 江 大 学 硕 士 研 究 生! 2016 年 我 校 计 划 在 359 个 学 科 专 业 招 收 硕 士 研 究 生 5000 余 名 ( 包 括 学 术 学 位 和 专 业 学 位 ) 目 录 所 列 各 学 科 专 业 的 招 生 人 数 ( 包 括 接 收 推 荐 免 试 生 人 数 ) 仅 供

More information

Handbook(2015_Chinese).hwp

Handbook(2015_Chinese).hwp 2015 学 年 外 国 人 新 生 插 班 生 招 生 简 章 目 录 Ⅰ. 报 名 资 格 ---------------------------------------------------- 1 Ⅱ. 招 生 单 位 --------------------------------------------------------- 2 Ⅲ. 报 名 日 程 -------------------------------------------------------

More information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学 2014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学 2013 年 9 月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学 简 介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学 坐 落 在 辽 宁 省 抚 顺 市 风 景 秀 丽 的 浑 河 岸 畔, 依 山 傍 水, 环 境 优 美 学 校 1950 年 始 建 于 大 连, 是 新 中 国 第 一 所 石 油 工 业

More information

安徽财经大学2016年MBA(秋季入学)招生简章

安徽财经大学2016年MBA(秋季入学)招生简章 沈 阳 理 工 大 学 2016 年 全 日 制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沈 阳 理 工 大 学 经 济 管 理 学 院 创 建 于 1979 年, 其 前 身 为 原 沈 阳 工 业 学 院 管 理 工 程 系, 经 历 了 1994 年 的 经 贸 管 理 分 院,2004 年 5 月 学 校 更 名 后 正 式 命 名 为 经 济 管 理 学 院 经 济 管 理 学 院 虽 然 只

More information

2009학년도

2009학년도 2016 学 年 第 2 学 期 外 國 留 学 生 本 科 新 生 / 插 班 生 招 生 簡 章 圓 光 大 學 - 1 - 外 國 留 学 生 新 生 / 插 班 生 招 生 簡 章 目 录 1 招 生 日 程 2 招 生 專 業 及 招 生 名 額 3 申 请 资 格 4 申 请 程 序 5 审 查 方 法 6 审 查 费 用 7 提 交 材 料 8 奖 学 金 9 申 请 人 注 意 事

More information

二 学 制 学 费 及 培 养 方 式 下 表 : 培 养 方 式 均 为 全 日 制 学 习, 各 专 业 学 制 ( 年 ), 学 费 ( 人 民 币 元 ) 情 况 请 见 学 术 / 专 硕 专 业 代 码 专 业 名 称 学 制 学 费 ( 总 计 ) 030202 中 外 政 治 制 度

二 学 制 学 费 及 培 养 方 式 下 表 : 培 养 方 式 均 为 全 日 制 学 习, 各 专 业 学 制 ( 年 ), 学 费 ( 人 民 币 元 ) 情 况 请 见 学 术 / 专 硕 专 业 代 码 专 业 名 称 学 制 学 费 ( 总 计 ) 030202 中 外 政 治 制 度 上 海 外 国 语 大 学 2016 年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上 海 外 国 语 大 学 (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简 称 上 外 SISU, 是 教 育 部 直 属 并 与 上 海 市 共 建 进 入 国 家 211 工 程 建 设 的 全 国 重 点 大 学, 秉 承 格 高 志 远 学 贯 中 外

More information

二 学 制 学 费 及 培 养 方 式 下 表 : 培 养 方 式 均 为 全 日 制 学 习, 各 专 业 学 制 ( 年 ), 学 费 ( 人 民 币 元 ) 情 况 请 见 学 术 / 专 硕 专 业 代 码 专 业 名 称 学 制 学 费 ( 总 计 ) 030202 中 外 政 治 制 度

二 学 制 学 费 及 培 养 方 式 下 表 : 培 养 方 式 均 为 全 日 制 学 习, 各 专 业 学 制 ( 年 ), 学 费 ( 人 民 币 元 ) 情 况 请 见 学 术 / 专 硕 专 业 代 码 专 业 名 称 学 制 学 费 ( 总 计 ) 030202 中 外 政 治 制 度 上 海 外 国 语 大 学 2015 年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上 海 外 国 语 大 学 (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简 称 上 外 SISU, 是 教 育 部 直 属 并 与 上 海 市 共 建 进 入 国 家 211 工 程 建 设 的 全 国 重 点 大 学, 秉 承 格 高 志 远 学 贯 中 外

More information

各个签证所需材料指引 共同事项 - 民族区分属于签证审查的重要因素 要求提出身份证原件 - 只有申请人的个人信息 家属关系等内容属于签证审查的重要因素 要求提户口簿原件 按照事项要提交的原件有所增减. 1. 外交 公务 (A-1, A-2, A-3) 2. 临时采访 (C-1) 3. 短期访问 (C

各个签证所需材料指引 共同事项 - 民族区分属于签证审查的重要因素 要求提出身份证原件 - 只有申请人的个人信息 家属关系等内容属于签证审查的重要因素 要求提户口簿原件 按照事项要提交的原件有所增减. 1. 外交 公务 (A-1, A-2, A-3) 2. 临时采访 (C-1) 3. 短期访问 (C 签 证 申 请 及 准 备 材 料 指 导 2015 年 7 月 大 韩 民 国 驻 沈 阳 总 领 事 馆 各个签证所需材料指引 共同事项 - 民族区分属于签证审查的重要因素 要求提出身份证原件 - 只有申请人的个人信息 家属关系等内容属于签证审查的重要因素 要求提户口簿原件 按照事项要提交的原件有所增减. 1. 外交 公务 (A-1, A-2, A-3) 2. 临时采访 (C-1) 3. 短期访问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关 于 网 络 教 育... 1 1.1 什 么 是 网 络 教 育?... 1 1.2 网 络 教 育 的 对 象?... 1 1.3 网 络 教 育 与 自 考 成 考 的 区 别 有 哪 些?... 1 1.4 什 么 是 国 民 教 育 学 历?... 2 1.5 网 络 教 育

目 录 一 关 于 网 络 教 育... 1 1.1 什 么 是 网 络 教 育?... 1 1.2 网 络 教 育 的 对 象?... 1 1.3 网 络 教 育 与 自 考 成 考 的 区 别 有 哪 些?... 1 1.4 什 么 是 国 民 教 育 学 历?... 2 1.5 网 络 教 育 文 件 名 称 弘 成 学 习 中 心 学 历 教 育 招 生 咨 询 常 见 问 题 集 (FAQ) 文 件 类 别 政 策 类 文 件 编 号 CEDU-ZC-FAQ-V2.0 发 布 部 门 标 准 化 部 适 用 范 围 学 习 中 心 弘 成 学 习 中 心 学 历 教 育 招 生 咨 询 常 见 问 题 集 (FAQ) 本 手 册 在 学 历 教 育 招 生 过 程 中 学 生 常 见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深 圳 大 学 简 介... 1 深 圳 大 学 2014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3 深 圳 大 学 2014 年 接 收 推 荐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办 法... 8 深 圳 大 学 2014 年 法 律 硕 士 ( 非 法 学 ) 专 业

目 录 深 圳 大 学 简 介... 1 深 圳 大 学 2014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3 深 圳 大 学 2014 年 接 收 推 荐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办 法... 8 深 圳 大 学 2014 年 法 律 硕 士 ( 非 法 学 ) 专 业 2014 年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深 圳 大 学 招 生 就 业 办 公 室 中 国 深 圳 HTTP://ZSB.SZU.EDU.CN 目 录 深 圳 大 学 简 介... 1 深 圳 大 学 2014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3 深 圳 大 学 2014 年 接 收 推 荐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办 法... 8

More information

2009학년도

2009학년도 2016 学 年 第 1 学 期 外 國 留 学 生 本 科 新 生 / 插 班 生 招 生 簡 章 ( 追 加 ) 圓 光 大 學 - 1 - 外 國 留 学 生 新 生 / 插 班 生 招 生 簡 章 目 录 1 招 生 日 程 2 招 生 專 業 及 招 生 名 額 3 申 请 资 格 4 申 请 程 序 5 审 查 方 法 6 审 查 费 用 7 提 交 材 料 8 奖 学 金 9 申 请

More information

沈阳药科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药科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 Ο 一 六 年 博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与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研 究 生 处 2015 年 11 月 1 沈 阳 药 科 大 学 是 一 所 具 有 光 荣 革 命 传 统 的 学 校,1931 年 诞 生 于 江 西 瑞 金, 是 我 国 历 史 最 悠 久 的 综 合 性 药 科 大 学 学 校 占 地 面 积 143.5 万 平 方 米, 建 筑 面 积 37 万 平 方

More information

成都体育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成都体育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成 都 体 育 学 院 2014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一 培 养 目 标 培 养 热 爱 祖 国,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拥 护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遵 纪 守 法, 品 德 良 好, 具 有 服 务 国 家 服 务 人 民 的 社 会 责 任 感, 掌 握 本 学 科 坚 实 的 基 础 理 论 和 系 统 的 专 业 知 识, 具 有 创 新 精 神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大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doc

2016年大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doc 2016 年 大 连 大 学 硕 士 研 究 招 简 章 考 须 知 一 招 人 数 2016 年 专 业 目 录 中 各 专 业 所 列 招 人 数 仅 供 参 考, 具 体 招 人 数 将 根 据 国 家 当 年 下 达 的 招 计 划 确 定 复 试 阶 段 将 根 据 源 情 况 及 初 试 复 试 成 绩 微 调 各 专 业 间 的 招 人 数 二 报 考 条 件 1. 中 华 人 民 共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 第 一 部 分 : 学 生 信 息 注 册 第 二 部 分 : 申 请 学 位 认 证 2.1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国 ( 境 )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须 知 2.1.1 国 ( 境 )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的 主 要 内 容 2.1.2 国 ( 境 ) 外

目 录 : 第 一 部 分 : 学 生 信 息 注 册 第 二 部 分 : 申 请 学 位 认 证 2.1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国 ( 境 )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须 知 2.1.1 国 ( 境 )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的 主 要 内 容 2.1.2 国 ( 境 ) 外 上 海 理 工 大 学 中 英 国 际 学 院 国 ( 境 )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指 南 (2015 年 8 月 版 ) 备 注 : 以 下 所 有 内 容 均 选 自 教 育 部 中 国 留 学 网 (http://www.cscse.edu.cn) 学 历 认 证 相 关 信 息, 仅 供 学 生 办 理 学 位 认 证 时 参 考 使 用, 我 们 会 尽 全 力 保 证 本 指 南

More information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2015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2014 年 9 月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简 介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坐 落 在 辽 宁 省 抚 顺 市 风 景 秀 丽 的 浑 河 岸 畔, 依 山 傍 水, 环 境 优 美 校 1950 年 始 建 于 大 连, 是 新 中 国 第 一 所 石 油 工 业 校 ; 1953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16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简 介 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始 建 于 1954 年, 历 经 江 苏 省 中 医 进 修 学 校 江 苏 省 中 医 学 校 南 京 中 医 学 院 江 苏 新 医 学 院 南 京 中 医 学 院 ( 恢 复 建 制 ) 等 历 史 时 期, 是 全 国 建 校 最 早 的 高 等 中 医 药 院 校 之 一, 是 江 苏 省 重 点 建 设 高 校, 也 是

More information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学 简 介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学 坐 落 在 辽 宁 省 抚 顺 市 风 景 秀 丽 的 浑 河 岸 畔, 依 山 傍 水, 环 境 优 美 学 校 1950 年 始 建 于 大 连, 是 新 中 国 第 一 所 石 油 工 业 学 校 ;1953 年 迁 至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学 简 介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学 坐 落 在 辽 宁 省 抚 顺 市 风 景 秀 丽 的 浑 河 岸 畔, 依 山 傍 水, 环 境 优 美 学 校 1950 年 始 建 于 大 连, 是 新 中 国 第 一 所 石 油 工 业 学 校 ;1953 年 迁 至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学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学 2015 年 9 月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学 简 介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学 坐 落 在 辽 宁 省 抚 顺 市 风 景 秀 丽 的 浑 河 岸 畔, 依 山 傍 水, 环 境 优 美 学 校 1950 年 始 建 于 大 连, 是 新 中 国 第 一 所 石 油 工 业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BBAAD6D0CAA6B7B6B4F3D1A7B1BEBFC6D1A7BCAEB9DCC0EDB9E6B6A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BBAAD6D0CAA6B7B6B4F3D1A7B1BEBFC6D1A7BCAEB9DCC0EDB9E6B6A8> 华 中 师 范 大 学 文 件 华 师 行 字 2013 399 号 关 于 印 发 华 中 师 范 大 学 本 科 学 籍 管 理 规 定 等 若 干 本 科 教 学 管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校 内 各 单 位 : 为 了 加 强 和 规 范 学 校 本 科 教 学 管 理, 全 面 提 高 我 校 本 科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根 据 关 于 全 面 开 展 规 章 制 度 清 理 工

More information

就 业 一 把 手 工 程 先 进 单 位 随 着 我 国 市 场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社 会 对 经 济 管 理 类 人 才 的 需 求 量 不 断 加 大, 我 校 毕 业 生 的 就 业 前 景 将 愈 益 广 阔 立 足 湖 南, 面 向 全 国, 在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日

就 业 一 把 手 工 程 先 进 单 位 随 着 我 国 市 场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社 会 对 经 济 管 理 类 人 才 的 需 求 量 不 断 加 大, 我 校 毕 业 生 的 就 业 前 景 将 愈 益 广 阔 立 足 湖 南, 面 向 全 国, 在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日 湖 南 商 学 院 2017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书 记 校 长 致 辞 党 委 书 记 唐 亚 阳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校 长 陈 晓 红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湖 南 商 学 院 是 一 所 以 经 济 学 管 理 学 为 主, 法 学 文 学 理 学 工 学 艺 术 学 等 多 学 科 协 同 发 展, 具 有 硕 士 学 位 授 予 权 的 全 日 制 普

More information

清华大学工程管理硕士 (MEM) 招生简章 2018 年 工程管理硕士 (MEM) 教育项目简介 工程管理硕士 (Master of Engineering Management, 简称 MEM), 最早可追溯到 1908 年美国斯蒂文斯理工学院,80 年代后在发达国家的百余所高校普及 我国的工程管

清华大学工程管理硕士 (MEM) 招生简章 2018 年 工程管理硕士 (MEM) 教育项目简介 工程管理硕士 (Master of Engineering Management, 简称 MEM), 最早可追溯到 1908 年美国斯蒂文斯理工学院,80 年代后在发达国家的百余所高校普及 我国的工程管 清华大学工程管理硕士 (MEM) 招生简章 2018 年 工程管理硕士 (MEM) 教育项目简介 工程管理硕士 (Master of Engineering Management, 简称 MEM), 最早可追溯到 1908 年美国斯蒂文斯理工学院,80 年代后在发达国家的百余所高校普及 我国的工程管理 硕士学位教育起源于 2010 年中国工程院一批资深院士的倡议, 并委托清华大学进行学科论 证 同年,

More information

机电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2017版 (10月份).doc

机电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2017版 (10月份).doc 机电工程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 ( 试行 ) (2017 版 ) 为提高生源质量, 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 本着公平 公开 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 根据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 和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 ( 试行 ), 特对我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 ( 以下简称 申请考核制 ) 工作规定如下 : 一 指导思想申请考核制是以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为目标的一项博士生招生考试方式改革,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硕士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竖排)

2016年硕士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竖排) 中 国 药 科 大 学 二 〇 一 六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与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 请 务 必 先 阅 读 说 明 ) 中 国 药 科 大 学 是 一 所 历 史 悠 久 特 色 鲜 明 学 风 优 良 在 药 学 界 享 有 盛 誉 的 教 育 部 直 属 国 家 211 工 程 重 点 建 设 的 大 学, 是 我 国 首 批 具 有 博 士 硕 士 学 位 授 予

More information

一 培养目标 上海电力大学 2019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 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 招生方式和招生计划 2019 年我校采用普通招考方式, 拟招收

一 培养目标 上海电力大学 2019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 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 招生方式和招生计划 2019 年我校采用普通招考方式, 拟招收 一 培养目标 上海电力大学 2019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 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 招生方式和招生计划 2019 年我校采用普通招考方式, 拟招收电气工程学科全日制 ( 含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 ) 博士研究生 30 名, 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More information

목 차

목  차 2016 年 9 月 入 本 科 留 生 招 生 简 章 国 际 交 流 处 目 录 1 日 程 简 介...page 3 2 报 考 流 程...page 4 3 招 生 系...page 5 4 申 请 资 格...page 6 5 入 审 查...page 7 6 奖 金...page 7 7 录 取 公 布 及 注 册...page 7 8 提 交 入 材 料...page 8 9 申 请

More information

福州大学管理学院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福州大学管理学院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2014 年 招 收 攻 读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MBA) 工 程 管 理 硕 士 (MEM) 项 目 管 理 硕 士 (MPM) 会 计 硕 士 (MPAcc) 金 融 硕 士 (MF) 应 用 统 计 硕 士 (MAS) 国 际 商 务 硕 士 (MIB) 工 业 工 程 硕 士 (MIE) 福 州 大 学 管 理 学 二 一 三 年 九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前    言 上 海 应 用 技 术 学 院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考 生 必 读 上 海 应 用 技 术 学 院 自 考 办 - 1 - 目 录 前 言... - 1 - 学 校 简 介... - 2 - 室 内 设 计 专 业 ( 专 科 ) 简 介...-4 错 误! 未 定 义 书 签 室 内 设 计 专 业 ( 独 立 本 科 段 ) 简 介...- 6 - 会 展 策 划 与 管 理 专 业

More information

2011学年度 留学生 额外 大学 新入生/插班生 招生大纲

2011学年度 留学生 额外 大学 新入生/插班生 招生大纲 淑明女子大学 2020 学年度国际学生 本科招生简章 此招生简章是以韩文版为准而翻译为其他语言 根据翻译的内容在意思上不一致时, 以韩文版的内容为准 1 招生日程 1. 2020 学年度春季学期 内容 第一次申请时间 第二次申请时间 网上申请 2019.8.14( 星期三 )10:00 2019.10.21( 星期一 )10:00 9.4( 星期三 ) 17:00 11.6( 星期三 ) 17:00

More information

闽教师〔2018〕10号

闽教师〔2018〕10号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师 2019 10 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 县 ( 区 ) 教育局, 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 : 根据 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 < 教师资格条例 > 实施办法 教育部关于印发 <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 > 的通知 ( 教师 2013 9 号 ) 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 2019

More information

2015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手册

2015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手册 2016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就 业 派 遣 指 南 V 2.1 学 生 职 业 生 涯 发 展 中 心 ( 学 生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 2016 年 4 月 编 印 就 业 派 遣 登 记 选 择 图 示 2016 年 5 月 23 日 前 是 否 已 经 被 录 取 为 国 内 院 校 研 究 生 并 确 定 就 读 是 否 2016 年 5 月 23 日 前 是 否 已 经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可 登 录 教 学 信 息 服 务 网 (http://electsys.sjtu.edu.cn) 查 询, 也 可 向 学 院 ( 系 ) 咨 询 可 以 但 需 向 学 院 ( 系 ) 了 解 是 否 有 先 修 课 程 要 求, 同 时 所 修 读 的 课 程 必 须 与 培 养 计 划 要 求 的 课 程 代 码 相 同 培 养 计 划 个 性 化 变 通 是 指 学 生 个 体 在 完 成

More information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School of Economics & Mangement 2015 年 招 收 攻 读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一 招 生 类 别 专 业 名 称 专 业 代 码 招 生 类 别 学 习 方 式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MBA) 125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School of Economics & Mangement 2015 年 招 收 攻 读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一 招 生 类 别 专 业 名 称 专 业 代 码 招 生 类 别 学 习 方 式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MBA) 125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School of Economics & Mangement 2015 年 招 收 攻 读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MBA) 公 共 管 理 硕 士 (MPA) 工 程 管 理 硕 士 (MEM) 项 目 管 理 硕 士 (MPM) 会 计 硕 士 (MPAcc) 金 融 硕 士 (MF) 应 用 统 计 硕 士 (MAS)

More information

学 校 简 介 贵 州 师 范 大 学 的 前 身 国 立 贵 阳 师 范 学 院 创 建 于 1941 年, 是 当 时 全 国 仅 有 的 八 所 国 立 师 范 学 院 之 一 ; 建 校 之 初, 以 尹 炎 武 王 克 仁 王 佩 芬 朱 厚 锟 齐 泮 林 李 独 清 李 锐 夫 杨 宪

学 校 简 介 贵 州 师 范 大 学 的 前 身 国 立 贵 阳 师 范 学 院 创 建 于 1941 年, 是 当 时 全 国 仅 有 的 八 所 国 立 师 范 学 院 之 一 ; 建 校 之 初, 以 尹 炎 武 王 克 仁 王 佩 芬 朱 厚 锟 齐 泮 林 李 独 清 李 锐 夫 杨 宪 2016 年 ( 全 国 统 考 )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联 系 部 门 : 贵 州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办 公 室 地 址 : 贵 州 省 贵 阳 市 宝 山 北 路 116 号 邮 政 编 码 :550001 网 址 :http://yjsc.gznu.edu.cn/ 电 话 :0851-86702099 传 真 :0851-86702099 信 箱 :gznu_yzb@126.com

More information

(7) 身体及心理健康 ; (8) 具备招考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 (9) 同等条件下, 纳入省精准脱贫对象的人员 退伍军人优先纳入 圆梦计划 资助名单 2.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 (1) 在读的高中 中专 职校 技校学生 ; (2) 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

(7) 身体及心理健康 ; (8) 具备招考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 (9) 同等条件下, 纳入省精准脱贫对象的人员 退伍军人优先纳入 圆梦计划 资助名单 2.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 (1) 在读的高中 中专 职校 技校学生 ; (2) 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 深圳共青团 2017 年新生代产业工人 圆梦计划 招生简章 一 圆梦计划简介为贯彻落实省委 省政府关爱新生代产业工人的工作部署, 帮助更多新生代产业工人提升素质, 有效服务广东产业转型升级, 根据 关于印发 < 广东省 2017 年新生代产业工人 圆梦计划 工作实施方案 > 的通知 ( 团粤联发 2017 36 号 ) 的通知, 深圳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 ( 由共青团深圳市委 市科技创新委

More information

华北电力大学 2019 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是国家 211 工程 和 985 工程优势学科平台 重点建设大学 2017 年, 学校进入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行列, 重点建设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群, 全面开启了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新征程 学校

华北电力大学 2019 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是国家 211 工程 和 985 工程优势学科平台 重点建设大学 2017 年, 学校进入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行列, 重点建设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群, 全面开启了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新征程 学校 华北电力大学 2019 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是国家 211 工程 和 985 工程优势学科平台 重点建设大学 2017 年, 学校进入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行列, 重点建设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群, 全面开启了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新征程 学校 1958 年创建于北京, 原名北京电力学院 学校长期隶属于国家电力部门管理 2003 年, 学校划转教育部管理,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编 司法改革.FIT)

第三编   司法改革.FIT) 2016 年 江 苏 省 各 类 成 人 高 校 招 生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全 面 贯 彻 党 的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全 会 精 神, 深 入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深 化 考 试 招 生 制 度 改 革 的 实 施 意 见 以 及 国 家 中 长 期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深 入 推 进 成 人 高 校 考 试 招 生 改 革, 积

More information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 ( 从毕业后到 2013 年 9 月 1 日, 下同 ) 或 2 年以上, 按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 ( 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 ) 应届本科毕业生, 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 ( 从毕业后到 2013 年 9 月 1 日, 下同 ) 或 2 年以上, 按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 ( 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 ) 应届本科毕业生, 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湖北大学 201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一 招生计划 湖北大学 2013 年有 101 个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教育 (Ed.M) 工商管理 (MBA) 公共管理(MPA) 工程 农业推广(MAE) 汉语国际教育(TCSOL) 体育 (MPE) 翻译(MTI) 金融(MFP) 国际商务(MIB) 旅游管理(MTA) 应用统计 (M.A.S) 等 12 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More information

广东海洋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海洋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 东 海 洋 大 2017 年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 含 全 日 制 和 非 全 日 制 ) 一 报 考 须 知 ( 一 ) 招 生 类 别 按 照 教 育 部 规 定,2016 年 12 月 1 日 后 录 取 的 研 究 生 从 培 养 方 式 上 按 全 日 制 和 非 全 日 制 形 式 区 分 我 校 2017 年 招 生 分 为 全 日 制 和 非 全 日 制 研 究 生 两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