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師職業取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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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幼 教 師 職 業 取 得 研 究 : 職 業 取 得 變 項 之 調 整 及 相 關 理 論 之 整 合 檢 證 中 文 摘 要 台 灣 的 幼 教 職 場 呈 現 兩 極 化 現 象, 一 些 福 利 好 薪 資 待 遇 佳 的 幼 稚 園, 經 常 是 幼 教 求 職 者 競 爭 的 目 標, 尤 其 以 公 立 幼 稚 園 教 職 的 競 爭 最 為 激 烈, 不 過 也 有 些 制 度 不 完 善 的 私 立 幼 稚 園, 經 常 面 臨 要 招 考 老 師 的 窘 境 這 也 導 致 許 多 幼 教 保 系 畢 業 生 關 心 的 不 只 是 如 何 找 工 作, 而 且 是 如 何 找 到 好 的 工 作 過 去 幼 教 領 域 的 相 關 研 究 尚 未 進 行 這 方 面 的 探 討, 故 本 研 究 歸 納 有 關 職 業 地 位 取 得 的 研 究 結 果, 而 以 人 力 資 本 文 化 資 本 以 及 社 會 資 本 這 三 個 社 會 學 理 論 作 為 依 據, 希 望 檢 視 這 三 個 理 論 對 於 幼 教 師 取 得 較 好 教 職 是 否 能 提 供 解 釋? 這 包 括 取 得 公 幼 教 職 以 及 取 得 較 高 薪 資 之 教 職 本 研 究 以 全 國 性 抽 樣 資 料 來 進 行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學 歷 較 高 文 化 資 源 較 高 者 有 利 於 取 得 公 幼 教 職, 而 且 畢 業 於 公 立 學 校 幼 教 保 系 者 也 比 其 他 校 系 者 佔 優 勢 在 取 得 較 高 薪 資 教 職 方 面, 學 歷 較 高 任 教 經 驗 較 長 專 業 證 照 較 多 者 佔 優 勢 這 顯 示 人 力 資 本 對 於 取 得 公 幼 教 職 與 較 高 薪 資 之 教 職 相 當 重 要, 而 Bourdieu 形 式 文 化 則 無 法 提 供 解 釋 至 於 Lin 社 會 資 本, 本 研 究 發 現 透 過 介 紹 人 的 幫 忙, 並 非 取 得 較 好 的 教 職, 而 往 往 是 進 入 私 立 幼 稚 園, 或 是 到 薪 資 較 低 的 幼 稚 園 任 教 這 表 示 對 於 台 灣 幼 教 職 場 而 言, 欲 取 得 較 好 的 教 職, 不 需 透 過 介 紹 人 的 幫 忙, 而 是 要 在 人 力 資 本 上 投 資, 才 是 有 效 的 方 法 關 鍵 詞 : 職 業 取 得, 人 力 資 本, 文 化 資 本, 社 會 資 本 1

2 A study for kindergarten teachers occupational attainment: adjustment variables of occupational attainment and inspection related theories Abstract There is an employment polarity of kindergarten in Taiwan. Some kindergartens that offer a good pay and welfare are the competitive aims usually to job applicants who want to be teachers, especially the public ones. On the contrary, some private and unsystematic kindergartens usually have to face a terrible situation that is to hire employees frequently. Therefore, most of the graduates of early child education/ childcare department not only care about how to find a job, but also how to get a good job. The past studies in early child education field haven t exposed the issue. For this reason, this study is base on three sociological theories, human capital, cultural capital, social capital, which are generalized by the results of occupational attainment studies. This study will examine whether three sociological theories above can interpret kindergartens teachers to get better jobs including to be teachers of public kindergarten and get higher salary. In this study, we analyze data nationwide sampling and the results show: higher education, higher cultural resource both are beneficial to applicants for public kindergarten s teacher, and graduates from public school and early child education/childcare department are more beneficial to be employed. Mentioning about getting higher salary, this three qualifications, higher education, more teaching experience, more certificates, are more beneficial. It means human capital is important to get the job of public kindergarten s teacher and higher salary but cultural capital isn t. For social capital, in this study we find introducer s help can t get better job, and usually are private kindergarten s teacher and get less salary. It means if someone wants to get a better job of kindergarten s teacher in Taiwan, the best way is to invest human capital and not to ask for introducer s help. keywords:occupational attainment, human capital, cultural capital, social capital. 2

3 研 究 內 容 壹 緒 論 一 研 究 背 景 與 本 研 究 的 重 要 性 當 前 台 灣 的 失 業 問 題 嚴 重, 根 據 統 計, 全 台 失 業 人 數 在 民 國 91 年 時 為 51.5 萬 人, 如 果 也 考 慮 失 業 者 家 庭 因 素, 則 受 到 失 業 問 題 所 波 及 的 人 口, 將 高 達 萬 人 ( 周 玟 琪,2005) 如 果 直 接 以 工 作 場 所 歇 業 或 業 務 緊 縮 而 失 業 的 人 來 計 算, 在 1996 年 時 約 有 6.8 萬 人, 但 是 到 了 2003 年 就 增 加 到 22.8 萬 人, 八 年 之 間 增 加 了 近 3.4 倍, 非 常 驚 人 ( 周 玟 琪,2005) 因 此, 找 工 作 ( 職 業 取 得 ) 逐 漸 成 為 大 學 生 最 關 心 的 討 論 話 題, 在 大 學 校 園 中 不 斷 被 關 注 與 討 論 以 教 育 學 門 而 言, 便 是 教 師 職 業 取 得 的 話 題 根 據 媒 體 報 導 指 出 : 教 育 部 統 計 顯 示 目 前 領 有 國 中 小 學 教 師 執 照 卻 沒 有 擔 任 教 職 的 人 數 約 有 3 萬 人, 教 育 部 表 示 並 不 是 社 會 上 沒 有 教 師 工 作 ( 例 如 補 習 班 安 親 班 ), 而 是 他 們 希 望 找 到 有 保 障 的 好 工 作 ( 例 如 公 立 學 校 或 制 度 較 好 的 私 立 學 校 )( 台 灣 立 報,2004) 因 此, 教 師 職 業 取 得 問 題 不 在 於 沒 有 工 作, 而 在 於 如 何 協 助 他 們 找 到 好 工 作, 即 待 遇 較 好, 較 有 保 障 的 工 作 研 究 者 目 前 任 教 於 幼 教 相 關 學 系, 關 心 國 內 幼 教 畢 業 生 的 工 作 取 得 目 前 幼 教 職 場 上, 可 以 說 呈 現 兩 級 化 的 現 象, 有 些 未 立 案 或 是 制 度 不 完 善 的 私 立 幼 稚 園, 教 職 不 但 沒 有 出 現 高 度 競 爭 的 現 象, 還 經 常 面 臨 必 須 招 考 老 師 的 窘 境 ; 不 過, 一 些 福 利 好 薪 資 待 遇 佳 的 幼 稚 園 就 不 同 了, 儘 管 是 私 立 幼 稚 園, 仍 然 是 幼 教 師 們 爭 相 競 逐 的 目 標 至 於 公 立 幼 稚 園, 由 於 薪 資 待 遇 退 休 撫 恤 保 險 與 福 利 等 等, 完 全 比 照 公 立 國 小 教 師, 對 於 幼 教 老 師 們 來 說, 進 入 公 立 附 幼 就 猶 如 捧 到 鐵 飯 碗 一 般, 從 此 不 愁 工 作 沒 保 障 ( 新 幼 教 編 輯 室,1994) 因 此, 每 次 公 立 幼 稚 園 教 師 出 缺, 總 是 造 成 極 激 烈 的 競 爭, 戰 況 並 不 遜 於 國 中 小 學 的 教 師 甄 試 那 麼, 到 底 要 具 備 什 麼 樣 的 條 件, 才 能 在 謀 求 教 職 時 脫 穎 而 出 呢? 過 去 台 灣 地 區 有 關 民 眾 職 業 取 得 的 探 討, 已 累 積 了 數 篇 研 究 ( 江 豐 富,1990;1995; 黃 毅 志,1996; 劉 正 李 錦 華,2001), 歸 納 這 些 研 究 可 以 獲 得 下 列 結 論 : 教 育 對 於 職 業 取 得 有 正 向 的 影 響, 教 育 程 度 越 高, 取 得 的 職 業 地 位 也 越 高 此 外, 介 紹 人 也 會 影 響 職 業 取 得, 介 紹 人 地 位 越 高, 越 有 利 於 取 得 較 高 的 職 業 地 位 ; 換 言 之, 個 人 的 教 育 ( 可 代 表 一 種 人 力 資 本,human capital) 與 社 會 資 本 (social resources) 對 於 職 業 取 得 有 幫 助 邊 燕 傑 (1999) Wright (1979) 與 Lin (1990;2001) 在 中 國 大 陸 與 美 國 的 研 究 也 得 到 相 同 的 結 論 Lin 並 且 提 出 了 運 用 社 會 資 本 找 工 作 的 三 大 命 題 (1990;2001), 強 調 社 會 資 本 對 於 職 業 取 得 的 重 要 性 此 外,Collins (1971;1979) 的 研 究 則 指 出, 那 些 取 得 較 高 職 位 的 人, 其 實 並 非 人 力 資 本 論 所 謂 的 能 力 強 生 產 效 率 高 的 人, 而 是 擁 有 上 階 層 文 化 品 味, 即 所 謂 文 化 資 本 (cultural capital) 高 的 人 ; 真 正 的 篩 選 機 制 其 實 是 文 化 的 手 段, 而 非 經 濟 的 方 法 不 過, 不 管 是 主 張 人 力 資 本 社 會 資 本 還 是 文 化 資 本, 上 述 這 些 研 究 所 關 心 的, 是 個 人 如 何 取 得 高 職 業 聲 望 的 工 作, 並 未 直 接 探 索 如 何 找 到 好 工 作 ( 待 遇 較 好, 較 有 保 障 的 工 作 ), 這 與 目 前 幼 教 相 關 學 系 畢 業 生 所 關 心 的 議 題 仍 有 不 同, 故 問 題 還 是 無 法 從 過 去 研 究 中 得 到 解 答 因 此, 本 研 究 希 望 透 過 文 獻 檢 討, 來 建 構 一 個 適 於 解 釋 台 灣 幼 教 大 學 畢 業 生 最 關 心 的 問 題 : 如 何 取 得 較 好 的 幼 教 職 業 的 解 釋 模 式 或 影 響 模 式 ( 例 如 取 得 公 立 幼 教 機 構 之 教 職, 或 薪 資 待 遇 較 佳 的 私 立 幼 教 機 構 之 教 職 的 解 釋 模 式 ) 並 企 圖 以 全 國 性 大 樣 本 的 量 化 調 查 來 進 行 資 料 蒐 集, 以 獲 得 可 靠 具 代 表 性 的 研 究 結 果 除 了 建 構 模 式 以 外, 研 究 者 也 希 望 能 檢 證 人 力 資 本 社 會 資 本 與 文 化 資 本 這 三 個 理 論 對 於 台 灣 幼 教 師 職 業 取 得 ( 找 到 好 工 作 ) 的 適 用 性, 在 人 力 資 本 方 面, 包 括 教 育 工 作 經 驗 與 專 業 證 照 ; 在 社 會 資 本 方 面 則 涵 蓋 了 Lin 的 三 個 命 題 ; 在 文 化 資 本 方 面, 除 了 Bourdieu 的 形 式 文 化, 還 包 括 寬 廣 的 文 化 資 源 概 念 ; 企 圖 從 多 面 向 來 了 解 這 些 資 本 對 於 台 灣 幼 教 職 場 的 影 響 情 況 最 後, 研 究 者 希 望 研 究 結 果 可 以 提 供 給 即 將 畢 業 或 未 來 準 備 找 工 作 的 幼 教 畢 業 生 作 為 參 考, 以 協 助 他 們 準 備 未 來 職 業 取 得 的 能 力 或 條 件 ; 也 希 望 能 有 助 於 建 構 台 灣 職 業 取 得 研 究 論 述 的 完 整 性, 亦 即 直 接 針 對 取 得 較 好 教 職 的 影 響 模 式 作 探 討, 以 補 充 職 業 取 得 論 述 3

4 二 研 究 目 的 與 研 究 問 題 ( 一 ) 研 究 目 的 基 於 上 述, 本 研 究 具 體 的 研 究 目 的 如 下 : 1. 了 解 目 前 台 灣 幼 稚 園 教 師 的 個 人 背 景 與 其 職 業 取 得 ( 進 入 公 / 私 立 幼 稚 園 或 薪 資 高 低 ) 的 關 係 2. 探 析 人 力 資 本 文 化 資 本 社 會 資 本 與 幼 教 師 職 業 取 得 ( 進 入 公 / 私 立 幼 稚 園 或 薪 資 高 低 ) 的 關 係 3. 初 構 以 人 力 資 本 文 化 資 本 社 會 資 本 作 為 解 釋 幼 教 師 職 業 取 得 ( 公 幼 教 職 或 薪 資 較 高 私 幼 教 職 ) 的 模 型, 並 根 據 研 究 結 果 來 修 正 模 型, 建 立 一 個 適 於 解 釋 台 灣 幼 教 師 職 業 取 得 的 理 論 模 型 4. 根 據 研 究 結 果 提 供 幼 教 大 學 畢 業 生 一 個 取 得 好 ( 進 入 公 立 幼 稚 園 或 薪 資 較 高 的 私 幼 機 構 ) 教 職 的 準 備 方 向 ( 二 ) 研 究 問 題 為 達 成 上 述 研 究 目 的, 研 究 者 設 計 下 列 研 究 問 題 來 進 行 探 討 : 1. 幼 教 師 的 職 業 取 得 ( 進 入 公 / 私 立 幼 稚 園 薪 資 高 低 ) 是 否 與 其 個 人 背 景 因 素 有 關? 是 否 背 景 越 佳 者, 越 有 利 於 取 得 較 高 職 業 地 位 ( 進 入 公 立 幼 稚 園 薪 資 較 高 )? 2. 幼 教 師 的 職 業 取 得 ( 進 入 公 / 私 立 幼 稚 園 薪 資 高 低 ) 是 否 與 其 人 力 資 本 有 關? 教 育 經 驗 專 業 證 照 這 些 人 力 資 本 指 標 對 於 幼 教 師 職 業 取 得 各 有 何 影 響? 3. 幼 教 師 的 職 業 取 得 ( 進 入 公 / 私 立 幼 稚 園 薪 資 高 低 ) 是 否 與 其 文 化 資 本 有 關?Bourdieu 形 式 文 化 資 本 Farkas 等 的 文 化 資 源, 對 於 幼 教 師 職 業 取 得 各 有 何 影 響? 4. 幼 教 師 的 職 業 取 得 ( 進 入 公 / 私 立 幼 稚 園 薪 資 高 低 ) 是 否 與 其 社 會 資 本 有 關? 有 無 介 紹 人 介 紹 人 的 地 位 求 職 者 與 介 紹 人 的 聯 繫 強 度 對 於 幼 教 師 職 業 取 得 各 有 何 影 響? 5. 哪 一 種 資 本 對 於 台 灣 幼 教 師 的 職 業 取 得 較 具 影 響 力? 是 人 力 資 本? 還 是 文 化 資 本? 抑 或 是 社 會 資 本? 欲 取 得 幼 教 師 職 位 者, 應 作 何 種 因 應 與 準 備? 三 名 詞 釋 義 ( 一 ) 幼 教 師 本 研 究 的 幼 教 師 是 指 在 幼 稚 園 任 教 的 教 師, 樣 本 母 體 為 台 灣 本 島 所 有 的 幼 稚 園 教 師, 包 括 公 立 幼 稚 園 以 及 私 立 幼 稚 園 所 有 教 師 由 於 考 量 到 外 島 部 分 不 容 易 施 測, 故 金 門 縣 與 連 江 縣 並 不 納 入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範 圍 而 為 了 比 較 同 一 段 時 間 點 的 求 職 情 況, 故 以 在 現 職 服 務 未 滿 三 年 的 幼 教 師 為 本 研 究 之 樣 本 ( 二 ) 人 力 資 本 人 力 資 本 (human capital) 指 的 是 一 個 人 的 知 識 技 術 與 能 力 (Coleman, 1988), 個 人 藉 由 投 資 自 己 的 人 力 資 本, 可 以 提 高 其 在 職 場 上 獲 取 薪 資 的 潛 能, 以 及 提 高 覓 職 成 功 的 機 會 (Becker,1964;Mincer,1974) 由 於 所 受 的 教 育 所 受 的 技 術 培 訓 以 及 在 工 作 中 所 累 積 的 經 驗 等 等 都 是 累 積 人 力 資 本 的 方 式, 所 以 許 多 研 究 都 將 教 育 工 作 經 驗 以 及 專 業 證 照 視 為 人 力 資 本 的 指 標 ( 紀 乃 加,1998; 曾 敏 傑,2002; 邊 燕 傑,1999;Hitt,Bierman,Shimizu,& Kochhar,2001) 本 研 究 於 是 以 教 育 程 度 求 現 職 時 的 幼 教 經 驗 以 及 專 業 證 照 的 數 量 來 代 表 個 人 的 人 力 資 本, 教 育 程 度 越 高, 求 現 職 時 的 幼 教 年 資 越 長, 專 業 證 照 的 數 量 越 多 者, 表 示 人 力 資 本 越 高 ( 三 ) 文 化 資 本 所 謂 文 化 資 本 (cultural capital), 指 的 是 對 於 上 階 層 精 英 的 形 式 文 化 (formal culture) 所 掌 握 的 程 度, 例 如 上 階 層 精 英 的 言 行 舉 止, 以 及 藝 術 品 味 等, 能 夠 掌 握 得 越 多, 文 化 資 本 就 越 4

5 高 ( 黃 毅 志,1996;Bourdieu,1973), 對 於 職 業 地 位 取 得 也 越 有 利 (Bourdieu,1973;1984;Collins,1971;1979; Gartman, 1991) 本 研 究 以 Bourdieu 的 形 式 文 化 資 本 (Bourdieu,1973;1984; Gartman, 1991) 以 及 Farkas 等 人 的 文 化 資 源 (Farkas,Robert,Sheehan,& Shuan,1990) 來 代 表 個 人 的 文 化 資 本 ; 經 常 從 事 高 知 識 教 養 的 形 式 文 化 活 動 者 ( 例 如 看 畫 展 參 觀 博 物 院, 聽 音 樂 會 演 奏 會 等 ), 文 化 資 本 較 高 ; 而 文 化 資 源 較 高 者, 例 如 學 習 才 藝 較 多, 談 吐 斯 文 穿 著 打 扮 像 上 流 社 會 者, 也 代 表 其 文 化 資 本 較 高 ( 四 ) 社 會 資 本 Lin 的 社 會 資 本 (social resources) 指 的 是 存 在 於 人 與 人 之 間 關 係 網 絡 的 資 源, 個 人 可 以 透 過 直 接 或 間 接 的 關 係, 來 動 用 這 些 資 源, 以 幫 助 個 人 達 成 目 的 ( 黃 毅 志,1996;2002;Lin,2001), 例 如 透 過 親 朋 好 友 來 幫 忙 找 工 作, 或 是 透 過 朋 友 的 朋 友 的 幫 忙, 找 到 有 力 的 介 紹 人 來 幫 忙 強 力 推 薦, 這 對 於 求 職 成 功 或 是 提 高 職 業 成 就 會 有 很 大 的 幫 助 ( 黃 毅 志,2002;Lin,2001) Lin 並 且 認 為 介 紹 人 的 地 位 越 高, 越 有 利 於 職 業 取 得 ( 黃 毅 志,1996;2002; 邊 燕 傑,1999;Lin, 2001); 不 過 其 弱 連 繫 的 主 張, 在 華 人 社 會 的 研 究 中 並 不 被 支 持, 許 多 結 果 都 顯 示 強 連 繫 較 有 利 於 職 業 取 得 (Bian,1997; Bian & Ang,1997) 因 此, 本 研 究 以 是 否 有 人 協 助 找 工 作 協 助 者 的 職 業 與 協 助 者 的 關 係 這 三 項 來 代 表 社 會 資 本 ; 有 人 協 助 表 示 社 會 資 本 較 高, 協 助 者 的 職 業 地 位 較 高, 也 表 示 社 會 資 本 較 高, 與 協 助 者 的 關 係 越 好, 也 表 示 社 會 資 本 越 高 ( 五 ) 職 業 取 得 本 研 究 以 兩 個 層 面 來 探 討 幼 教 師 的 職 業 取 得 問 題, 第 一 是 取 得 公 立 幼 稚 園 的 教 職, 第 二 是 取 得 較 高 薪 資 的 教 職 前 者 是 就 學 校 這 個 位 階 來 進 行 探 討, 因 為 公 立 幼 稚 園 的 薪 資 待 遇 工 作 保 障 都 優 於 私 立 幼 稚 園 ( 新 幼 教 編 輯 室,1994), 所 以 進 入 公 立 幼 稚 園 任 教 的 老 師, 表 示 其 取 得 較 高 的 職 業 地 位 後 者 是 就 個 人 這 個 位 階 來 探 討, 薪 資 越 高 的 教 師, 表 示 其 取 得 較 高 的 職 業 地 位 因 此, 本 研 究 以 公 / 私 立 幼 稚 園, 以 及 教 師 的 薪 資 這 兩 項 來 代 表 教 師 的 職 業 取 得 貳 文 獻 探 討 一 台 灣 地 區 公 私 立 幼 教 師 職 業 取 得 問 題 當 前 台 灣 的 失 業 問 題 嚴 重, 所 以 許 多 學 生 都 擔 心 一 畢 業 可 能 就 要 面 臨 失 業 的 危 機 自 民 國 八 十 三 年 師 資 培 育 邁 向 多 元 化 以 後, 除 原 師 範 院 校 幼 稚 教 育 學 系 之 外, 各 大 學 幼 稚 教 育 學 程 亦 相 繼 出 現, 因 此 近 年 來 擁 有 幼 教 師 資 格 者 越 來 越 多 而 受 限 於 國 家 經 濟 條 件 的 不 足, 教 師 退 休 越 來 越 困 難, 幼 教 師 資 缺 額 減 少, 加 上 家 庭 觀 念 影 響 幼 兒 的 出 生 率 降 低, 公 立 幼 教 師 資 缺 額 也 相 對 減 少, 更 加 劇 了 公 立 幼 教 師 資 供 過 於 求 的 嚴 重 現 象 此 外, 目 前 台 灣 地 區 的 家 庭 型 態, 雙 薪 家 庭 越 來 越 多, 殷 切 需 要 幼 教 師 以 教 育 幼 兒 ; 不 過 國 家 對 於 幼 教 政 策 傾 向 於 不 急 速 興 辦 公 立 幼 稚 園, 其 不 足 之 處 就 由 民 間 彌 補, 私 人 的 幼 稚 園 也 就 逐 漸 的 發 展 不 過, 發 展 私 立 幼 教 機 構, 也 相 對 地 形 成 許 多 幼 教 師 職 業 取 得 上 的 問 題 因 為 過 去 關 於 幼 教 師 職 業 取 得 的 研 究 相 當 少, 又 爲 了 以 最 直 接 的 資 訊 了 解 目 前 台 灣 幼 教 師 的 職 業 取 得 問 題, 因 此 研 究 者 選 擇 從 網 路 上 幼 教 師 找 工 作 的 討 論 區 網 頁, 以 取 得 相 關 的 訊 息 研 究 者 選 擇 全 國 幼 教 甄 選 討 論 區 作 為 訊 息 取 得 來 源, 主 要 是 該 網 頁 是 由 全 國 教 師 會 所 開 闢 的 幼 教 師 甄 選 的 網 頁 研 究 者 歸 納 台 灣 地 區 幼 教 師 職 業 取 得 有 下 列 幾 個 主 要 的 問 題 : 第 一, 大 家 競 相 爭 取 投 考 公 立 幼 稚 園 ( 簡 稱 公 幼 ), 網 頁 討 論 區 一 出 現 甫 考 上 公 幼 教 師 的 自 述 短 文, 便 一 再 有 私 幼 教 師 加 入 討 論 ( 單 一 話 題 有 七 十 幾 人 次 進 入 討 論 ), 並 請 求 提 供 諮 詢 從 該 位 甫 考 上 公 幼 教 師 的 自 述 短 文 可 以 發 現 : 公 幼 教 師 的 職 業 取 得 似 以 能 力 ( 人 力 資 本 ) 為 主 要 考 量 因 為 公 幼 考 試 歷 經 筆 試 口 試 試 教, 脫 穎 而 出 者 才 能 錄 取 但 是 公 幼 教 師 名 額 非 常 少, 無 法 滿 足 具 有 幼 教 教 師 證 書 者 的 需 求 第 二, 一 般 性 的 私 立 幼 教 園 所 的 教 師 薪 水 太 低, 每 月 薪 給 大 約 元 左 右, 許 多 幼 教 師 紛 紛 想 要 轉 換 到 待 遇 較 佳 的 園 所 任 教, 此 外, 私 立 幼 教 園 所 的 教 師 工 作 亦 無 保 障 第 三, 福 利 與 待 遇 較 佳 的 幼 教 機 構, 通 常 教 師 5

6 異 動 性 相 當 低, 教 師 一 待 就 是 好 多 年, 教 師 缺 額 亦 少, 要 有 網 絡 關 係 者 ( 及 社 會 資 本 ) 才 比 較 容 易 取 得 工 作 機 會 也 就 是 說, 待 遇 較 佳 的 私 立 幼 教 機 構, 因 為 是 各 自 面 試, 社 會 資 本 社 會 網 絡 可 能 會 影 響 幼 教 師 的 職 業 取 得 不 過, 也 有 教 師 表 示, 如 果 英 語 能 力 較 佳, 會 有 較 高 的 機 率 取 得 這 類 ( 福 利 與 待 遇 較 佳 ) 幼 教 機 構 的 工 作 亦 即 人 力 資 本 也 可 能 是 影 響 這 類 幼 教 機 構 之 職 業 取 得 的 因 素 第 四 音 樂 或 藝 文 素 養 ( 文 化 資 本 ) 也 可 能 有 助 於 職 業 取 得 例 如 網 路 討 論 區 上 某 位 考 取 公 幼 教 職 的 教 師 表 示 : 她 從 小 學 鋼 琴 這 可 能 顯 示 該 位 教 師 家 庭 社 經 水 準 高, 習 琴 可 能 促 進 其 文 化 資 本, 家 庭 社 經 水 準 也 可 能 有 助 於 展 現 其 文 化 品 味 或 是 穿 著 品 味 (Bourdieu,1973;1984;Gartman,1991), 而 在 口 試 時 獲 得 優 勢 雖 然, 透 過 目 前 的 資 訊, 仍 無 法 了 解 文 化 資 本 與 幼 教 師 職 業 取 得 的 因 果 關 係, 但 是 此 一 案 例, 卻 也 顯 示 文 化 資 本 影 響 幼 教 師 職 業 取 得 的 可 能 性 綜 合 而 言, 台 灣 地 區 公 私 立 幼 教 師 職 業 取 得 問 題 顯 示 : 擁 有 幼 教 師 資 格 者, 莫 不 以 投 考 公 幼 教 師 為 第 一 志 願 許 多 考 不 上 公 幼 的 教 師, 也 會 以 待 遇 較 佳 的 私 立 幼 稚 園 作 為 尋 覓 工 作 的 主 要 目 標 而 影 響 幼 教 師 取 得 上 述 職 業 的 因 素 可 能 包 含 人 力 資 本 ( 能 力 ) 社 會 資 本 文 化 資 本 等 因 素 二 職 業 取 得 之 理 論 基 礎 與 相 關 文 獻 探 討 ( 一 ) 人 力 資 本 論 與 職 業 取 得 人 力 資 本 論 最 初 是 由 諾 貝 爾 經 濟 獎 得 主 Theodore Schultz 所 提 出 (Schultz, 1961), 而 Becker 加 以 延 伸 (Becker,1964;1975;1993; Becker & Chiswick, 1966) 此 理 論 認 為 人 力 可 視 為 一 種 等 同 於 金 錢 土 地 的 資 本, 而 可 用 來 提 升 經 濟 生 產 ( 羊 憶 蓉,1999; 黃 毅 志 陳 怡 靖, 2005) 個 人 藉 由 投 資 他 們 的 人 力 資 本, 可 以 提 高 自 己 在 職 場 上 獲 取 薪 資 的 潛 能, 以 及 提 高 自 己 覓 職 成 功 的 機 會 (Becker,1964;Mincer,1974), 而 舉 凡 人 們 所 受 的 教 育 所 受 的 技 術 培 訓 以 及 在 工 作 中 所 累 積 的 經 驗 等 等, 這 些 都 是 一 種 投 資, 因 為 經 由 這 些 管 道, 人 們 可 以 累 積 自 己 的 人 力 資 本 ( 曾 敏 傑,2002; 邊 燕 傑,1999;Hitt,Bierman, Shimizu,& Kochhar,2001), 提 高 個 人 的 素 質 與 能 力, 使 得 專 業 技 能 與 學 識 獲 得 提 昇, 進 而 增 進 工 作 效 率 與 生 產 力, 並 因 此 獲 得 經 濟 上 的 回 報, 例 如 獲 得 較 高 的 薪 資, 或 是 取 得 較 高 的 職 業 地 位 ( 黃 毅 志,1999; 邊 燕 傑,1999); 所 以, 個 人 的 人 力 資 本 累 積 得 越 豐 富, 那 麼 個 人 可 獲 得 的 勞 動 所 得 就 越 高, 對 於 職 業 取 得 也 越 有 利 ( 紀 乃 加,1998;Field,2001) 簡 而 言 之, 人 力 資 本 其 實 指 的 是 一 個 人 的 知 識 技 術 與 能 力 (Coleman, 1988), 而 教 育 (education) 經 驗 (experience) 工 作 訓 練 (job training) 特 殊 技 能 (skills) 健 康 (health) 動 機 (motivation) 等 等, 這 些 變 項 都 是 影 響 人 力 資 本 累 積 的 重 要 因 素 (Becker,1964;Mincer,1974), 一 般 而 言, 教 育 成 就 工 作 經 驗 專 業 證 照, 被 許 多 研 究 者 認 為 能 夠 反 映 出 個 人 的 人 力 資 本 高 低 ( 紀 乃 加,1998; 曾 敏 傑,2002; 邊 燕 傑,1999;Hitt,et al., 2001), 即 教 育 程 度 較 高 者, 其 知 識 較 高 能 力 較 強, 故 人 力 資 本 較 高 ; 工 作 經 驗 工 作 訓 練 較 長 者, 因 為 他 們 在 工 作 中 所 累 積 的 專 業 智 能 與 技 術 較 高, 故 人 力 資 本 較 高 ; 取 得 專 業 證 照 越 多, 表 示 其 專 業 技 術 較 高, 故 人 力 資 本 較 高 其 中, 接 受 教 育 的 多 寡 最 慣 常 被 研 究 者 用 來 作 為 人 力 資 本 的 指 標 ( 江 豐 富,1990;1995; 黃 毅 志,1996; 劉 正 李 錦 華,2001; 劉 姿 君,1992;Lee & Brinton,1996;Colic-Peisker & Walker,2003) 人 力 資 本 論 者 經 常 以 教 育 作 為 衡 量 潛 在 生 產 力 的 指 標 (Lee & Brinton, 1996), 其 實 是 基 於 兩 個 假 定 ( 陳 怡 靖 黃 毅 志,2005a): 第 一 是 就 鉅 視 面 而 言, 該 理 論 認 為 投 資 教 育 可 以 獲 得 社 會 回 收 (social returns to education), 透 過 提 高 人 們 的 教 育 水 準, 可 以 改 善 勞 動 力 的 品 質, 增 加 高 級 技 術 人 才, 幫 助 國 家 經 濟 成 長 與 發 展 第 二 是 就 微 視 面 而 言, 投 資 教 育 可 以 使 個 人 獲 得 回 收 (individual returns to education), 個 人 投 資 自 身 的 教 育 以 接 受 更 多 教 育, 可 以 提 高 與 生 產 活 動 有 關 的 專 業 技 能 和 學 識, 以 及 與 技 能 學 識 有 密 切 關 連 的 工 作 效 率, 所 以 他 們 可 以 增 加 個 人 收 入 增 加 就 業 機 會 等 等 簡 言 之, 人 力 資 本 論 者 認 為 一 個 人 的 教 育 程 度 越 高, 學 識 技 能 就 越 強, 工 作 效 率 也 會 越 高, 因 此 所 得 到 的 報 酬 也 就 越 多 ( 黃 毅 志,1996;Fleisher & Kniesner,1984) 這 樣 的 觀 點 其 實 還 蠻 符 合 功 能 論 與 功 績 主 義 的 主 張, 即 都 強 調 不 同 能 力 的 人 佔 不 同 的 位 置 ; 訓 6

7 練 越 多 能 力 越 強 的 人 就 在 越 重 要 的 位 置 ; 並 且 獲 得 較 高 的 報 酬 這 樣 的 看 法 ( 黃 毅 志,1996; Davis & Moore,1945) 由 於 人 力 資 本 論 假 定 個 人 在 人 力 上 的 投 資 會 展 現 在 其 生 產 力 上 ( 曾 敏 傑,2002), 根 據 這 個 假 定, 那 些 教 育 程 度 較 高, 工 作 經 驗 較 長, 取 得 與 工 作 有 關 之 證 照 較 多 的 人, 他 們 因 為 人 力 資 本 比 較 高, 能 夠 帶 給 企 業 比 較 高 的 工 作 效 率 與 生 產 力, 所 以 在 勞 動 市 場 上 比 較 能 受 雇 主 的 歡 迎, 而 獲 得 比 較 好 的 職 位, 比 較 高 的 薪 資 報 酬 ; 在 應 徵 工 作 的 競 爭 上, 也 會 比 較 能 夠 脫 穎 而 出, 順 利 取 得 工 作 機 會 有 關 教 育 對 職 業 取 得 的 影 響, 過 去 已 有 許 多 實 徵 研 究 的 結 果 都 支 持 教 育 年 數 較 長 者 ( 即 學 歷 較 高 者 ), 其 職 業 地 位 較 高, 薪 資 報 酬 較 高 ( 章 英 華 薛 承 泰 黃 毅 志,1996;Blau & Duncan,1967;Sewell,Haller,& Portes,1969), 劉 姿 君 (1992) 以 主 計 處 民 國 七 十 九 年 有 關 台 灣 地 區 人 力 運 用 調 查 的 統 計 資 料 為 基 礎, 分 析 個 受 雇 者 樣 本, 發 現 學 校 教 育 投 資 的 確 可 以 提 高 生 產 力, 受 教 育 年 數 越 高 者, 生 產 力 越 高, 薪 資 所 得 也 越 高 ; 而 在 職 訓 練 也 有 助 於 薪 資 所 得 的 提 升 ; 顯 示 教 育 與 訓 練 對 於 人 力 資 本 提 升 的 重 要 性 廖 茂 榮 (2002) 分 析 台 灣 地 區 民 國 八 十 一 年 與 民 國 九 十 年 這 兩 個 時 間 點 的 資 料, 結 果 顯 示 學 校 教 育 年 數 與 工 作 經 驗 年 數 的 增 加, 都 能 提 高 個 人 的 薪 資 所 得 水 準, 而 且, 工 作 經 驗 比 教 育 年 數 對 薪 資 所 得 更 具 影 響 力 廖 茂 榮 的 研 究 並 進 ㄧ 步 指 出, 當 供 過 於 求, 或 是 市 場 飽 和 時, 教 育 程 度 高 者 會 向 下 替 代 從 事 較 低 教 育 程 度 的 工 作, 進 而 擠 壓 到 教 育 程 度 低 者 的 工 作 機 會, 導 致 低 教 育 者 的 失 業 這 也 顯 示 出 求 職 時, 教 育 程 度 較 高 者 較 佔 優 勢 的 職 場 現 況 劉 正 李 錦 華 (2001) 曾 針 對 台 灣 地 區 勞 動 市 場 僱 主 們 有 關 甄 選 人 才 的 想 法 與 作 法 進 行 研 究, 在 訪 談 了 三 十 四 家 企 業 的 人 事 主 管 之 後, 發 現 雇 主 們 徵 才 時, 對 應 徵 者 的 學 歷 要 求 大 致 有 三 種 考 量 : 第 一 是 大 部 分 雇 主 在 徵 才 時, 都 會 將 學 歷 作 為 基 本 的 要 求 第 二 是 當 應 徵 者 眾, 而 對 應 徵 者 的 相 關 資 訊 掌 握 不 多 時, 雇 主 往 往 會 以 應 徵 者 的 學 歷 與 經 歷 來 決 定 錄 取 人 選 第 三 是 除 了 考 量 應 徵 者 的 學 歷 以 外, 工 作 經 驗 通 常 也 會 一 併 考 量 可 見 學 歷 ( 即 教 育 程 度 ) 是 台 灣 雇 主 們 徵 才 的 重 要 考 量 因 素, 而 工 作 經 驗 也 是 ; 顯 示 台 灣 的 就 業 市 場 似 乎 是 人 力 資 本 導 向 的 不 過 該 研 究 也 指 出, 當 雇 主 們 的 要 求 是 強 調 求 職 者 的 能 力 與 生 產 力 時, 就 會 考 量 應 徵 者 過 去 的 工 作 經 驗 與 工 作 表 現 等 人 力 資 本 ; 而 當 雇 主 們 無 法 確 知 求 職 者 的 能 力 時, 那 麼 就 往 往 會 直 接 以 學 歷 作 為 篩 選 依 據 蔡 瑞 明 與 林 大 森 (2000) 的 研 究 則 顯 示, 個 人 的 職 位 會 受 到 先 前 職 位 的 影 響, 即 個 人 從 事 過 的 職 位 具 累 積 性, 這 些 工 作 經 驗 對 於 職 業 取 得 影 響 很 大, 學 歷 的 影 響 反 而 並 沒 有 太 大 的 影 響 這 似 乎 意 味 著 對 於 沒 有 工 作 經 驗 的 人 而 言 ( 即 尋 求 初 職 者 ), 學 歷 的 影 響 可 能 很 大, 而 對 於 有 工 作 經 驗 的 人 而 言, 雇 主 對 於 求 職 者 工 作 經 驗 的 重 視 可 能 更 甚 於 學 歷 從 上 述 文 獻 整 理 當 中, 我 們 發 現 無 論 是 就 理 論 方 面, 或 是 實 徵 的 研 究 結 果 方 面, 人 力 資 本 都 是 職 業 取 得 的 一 個 重 要 因 素, 尤 其 是 教 育, 影 響 效 果 相 當 明 顯 ; 而 工 作 經 驗 也 很 重 要 至 於 專 業 證 照, 雖 然 也 是 人 力 資 本 的 重 要 指 標 ( 邊 燕 傑,1999), 不 過 卻 少 有 研 究 探 討, 值 得 再 加 以 了 解 故 本 研 究 將 以 教 育 工 作 經 驗 以 及 專 業 證 照 作 為 人 力 資 本 的 指 標, 來 探 討 這 些 變 項 對 於 幼 教 師 職 業 取 得 的 影 響 ( 二 ) 人 力 資 本 與 出 身 背 景 教 育 是 人 力 資 本 的 重 要 指 標, 根 據 過 去 的 相 關 研 究 顯 示, 父 母 高 教 育 高 職 業 以 及 高 收 入 所 顯 示 的 高 社 經 地 位 的 人, 比 較 容 易 獲 得 高 的 教 育 成 就 ( 巫 有 鎰,1999; 孫 清 山 黃 毅 志,1996; 張 善 楠 洪 天 來 張 麟 偉 張 建 盛 劉 大 偉,1997; 陳 正 昌,1994; 陳 怡 靖,2001; 陳 怡 靖 鄭 燿 男,2000; 黃 毅 志,1990; 蔡 淑 鈴 瞿 海 源,1992;Sewell et al.,1969;1970;alwin & Thornton,1984;De Graaf, 1986;Lockheed,Fuller,& Nyirongo,1989;Krymkowski,1991;Useem,1992; Gerber & Hout,1995;Sui-Chu & Willms,1996;Zhou,Moen,& Tuma,1998;Wong, 1998), 顯 示 出 身 背 景 對 於 人 力 資 本 的 影 響, 可 能 在 受 教 育 程 度 這 個 面 向 上,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較 高 者, 因 為 其 教 育 程 度 較 高, 所 以 人 力 資 本 也 會 比 較 7

8 高 ( 三 ) 文 化 資 本 論 與 職 業 取 得 有 別 於 人 力 資 本 論 者 站 在 功 能 論 的 角 度 來 看 待 職 場 問 題, 文 化 資 本 論 者 則 是 以 衝 突 論 的 觀 點 來 加 以 批 判, 他 們 認 為 一 個 人 之 所 以 能 在 社 會 上 得 到 好 的 職 位, 優 渥 的 薪 資, 並 非 如 功 能 論 人 力 資 本 論 者 所 宣 稱 的 那 樣, 是 因 為 他 們 的 專 業 知 識 與 技 能 比 較 高, 工 作 效 率 比 較 高, 對 生 產 貢 獻 比 較 大 的 緣 故, 而 是 另 有 其 他 原 因 事 實 上, 文 化 資 本 論 者 認 為, 上 階 層 者 為 了 維 護 自 己 的 利 益 與 權 勢, 而 想 盡 辦 法 將 自 己 的 階 級 文 化 賦 予 合 理 的 地 位, 讓 人 們 相 信, 擁 有 與 他 們 相 同 文 化 相 同 品 味 的 人, 是 文 化 的 優 越 者, 是 優 秀 的 精 英 份 子, 所 以 他 們 能 獲 得 較 高 的 職 位, 以 及 較 高 的 報 酬 (Collins,1971;1979); 反 之, 那 些 無 法 具 備 上 階 層 文 化 者, 因 為 他 們 不 是 優 秀 的 精 英, 所 以 他 們 理 所 當 然 無 法 取 得 較 高 的 職 位, 而 必 須 屈 居 於 下 階 層 的 位 置 換 言 之, 那 些 取 得 高 職 位 的 人, 其 實 並 非 人 力 資 本 論 所 謂 的 高 生 產 效 率 的 人, 而 是 擁 有 上 層 文 化 品 味, 即 所 謂 文 化 資 本 高 的 人 (Coll- ins,1971;1979), 真 正 的 篩 選 機 制 其 實 是 文 化 的 手 段, 而 非 經 濟 的 方 法 (Sakamoto & Powers,1996); 利 用 這 種 文 化 專 斷 的 方 式, 上 階 層 者 將 所 屬 階 層 塑 立 成 一 種 優 越 的 地 位, 將 其 他 人 區 隔 開 來 (Farkas,1996;Lareau & Horvat,1999; Swidler,1986), 並 透 過 代 間 傳 承 來 達 到 階 級 複 製, 造 成 社 會 的 不 平 等 現 象, 然 而 這 些 不 平 等 卻 都 能 獲 得 合 理 化 (Bourdieu,1973; 1984;Gartman,1991) 法 國 的 社 會 學 大 師 Bourdieu 是 文 化 資 本 論 者 的 典 型 代 表, 他 所 謂 的 文 化 資 本 (cultural capital) 指 的 是 對 上 階 層 精 英 的 形 式 文 化 (formal culture), 例 如 藝 術 品 味 言 行 舉 止 等 所 能 掌 握 的 程 度 (Bourdieu,1973); 掌 握 的 越 多, 文 化 資 本 就 越 高 Bourdieu 認 為 文 化 資 本 可 以 作 為 一 種 工 具 或 手 段, 來 轉 換 成 其 他 階 層 面 向 的 地 位 取 得, 例 如 職 業 或 教 育 (Bourdieu,1973;1984; Gartman,1991) 他 認 為 上 階 層 人 士 在 空 閒 時 間 經 常 從 事 所 謂 的 形 式 文 化 的 活 動, 例 如 看 畫 展 (art), 聽 古 典 音 樂 (classical music), 上 歌 劇 院 (theaters) 和 博 物 館 (museums) 閱 讀 文 學 作 品 (reading literature) 等 等, 這 些 活 動 因 為 被 認 為 是 需 要 具 有 比 較 高 的 學 養 及 品 味 才 能 從 事 才 懂 得 鑑 賞 的, 因 此, 如 果 喜 歡 從 事 這 類 活 動 的 人, 就 意 謂 他 是 比 較 有 學 養 品 味 比 較 高 的 人, 也 是 文 化 資 本 高 的 人, 那 麼 他 將 會 得 到 上 階 層 人 士 的 接 納, 因 而 能 夠 獲 得 高 教 育 及 高 職 業 (De Graaf, 1986;Kalmijn & Kraaykamp, 1996) 換 言 之, 擁 有 支 配 階 級 或 上 階 層 人 士 所 特 有 的 文 化 品 味 的 人, 就 是 所 謂 文 化 資 本 高 的 人 ; 以 教 育 而 言, 學 生 如 果 擁 有 上 階 層 的 說 話 方 式 藝 術 嗜 好 以 及 互 動 型 式, 則 文 化 資 本 比 較 高, 這 些 高 文 化 資 本 會 使 得 他 們 在 學 校 比 較 容 易 和 老 師 溝 通, 讓 老 師 覺 得 他 們 比 較 聰 明 或 是 有 禮 貌, 得 到 老 師 比 較 多 的 關 注 和 特 別 的 援 助, 因 而 獲 得 比 較 高 的 學 業 成 績, 進 而 取 得 比 較 高 的 學 歷 (Aschaffenburg & Maas,1997;Bourdieu,1973; DiMaggio,1982;Kalmijn & Kraaykamp,1996), 而 且 更 進 一 步 有 助 於 取 得 較 高 的 職 業 地 位 不 過 也 有 一 些 學 者 認 為 Bourdieu 的 形 式 文 化 是 過 於 狹 隘 的 文 化 概 念, 可 能 會 使 文 化 資 本 的 解 釋 力 受 到 限 制, 因 此,Farkas,Robert,Sheehan 與 Shuan(1990) 把 Bourdieu 的 文 化 資 本 概 念 擴 大, 他 們 在 研 究 文 化 資 本 對 於 學 生 成 績 的 影 響 時, 把 學 生 在 教 室 中 的 氣 質 表 現 納 入, 包 括 學 習 習 慣 個 人 的 儀 態 裝 扮 上 課 的 規 矩 等 等, 這 些 與 學 識 沒 有 直 接 關 聯, 但 可 能 會 影 響 老 師 打 分 數 的 因 素, 他 們 將 之 稱 為 文 化 資 源 而 國 內 有 些 研 究 則 把 抽 煙 喝 酒 嚼 檳 榔 等 這 些 與 學 業 表 現 沒 有 直 接 關 聯, 但 會 影 響 老 師 印 象 以 及 打 分 數 的 不 良 習 慣, 稱 之 為 負 面 的 文 化 資 源 ( 陳 建 志, 1998; 張 善 楠 黃 毅 志,1999) 上 述 這 些 研 究 所 稱 的 文 化 資 源 負 面 文 化 資 源, 都 擴 大 了 文 化 資 本 的 概 念 ; 使 文 化 資 本 可 以 不 再 只 是 侷 限 於 Bourdieu 所 謂 形 式 文 化 的 範 疇 根 據 文 化 資 源 的 概 念, 舉 凡 個 人 的 儀 表 氣 質 衣 著 打 扮 言 行 舉 止 談 吐 應 對 等 等, 與 個 人 的 專 業 知 識 技 能 工 作 效 率 無 關, 但 與 文 化 涵 養 有 關 的, 都 可 謂 之 文 化 資 本 ( 源 ) 有 關 文 化 資 本 對 於 求 職 的 影 響, 除 了 Bourdieu 主 張 文 化 資 本 高 的 人 將 會 得 到 上 階 層 人 士 的 賞 識, 因 而 能 夠 獲 得 高 教 育 及 高 職 業 (Bourdieu,1973;1984;De Graaf,1986;Kalmijn & 8

9 Kraaykamp,1996) 以 外,DiMaggio 與 Mohr(1985) 也 指 出, 文 化 資 本 較 高 的 人, 由 於 容 易 維 持 良 好 的 形 象, 提 昇 與 雇 主 的 關 係, 所 以 有 助 於 職 業 取 得 另 外,Collins 也 主 張 權 勢 擁 有 者, 例 如 企 業 雇 主, 他 們 會 透 過 設 立 重 重 的 限 制, 來 篩 選 與 自 己 文 化 資 本 相 似 的 求 職 者, 藉 以 彰 顯 出 他 們 所 擁 有 的 文 化 資 本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只 有 社 會 精 英 人 士 才 能 夠 擁 有, 以 此 進 一 步 鞏 固 自 己 的 地 位 聲 望 (Collins,1971;1979) 而 西 方 許 多 個 案 研 究 也 顯 示 (Noland & Bakke,1949;Nosow,1956;Taeuber et al.,1966; Turner,1952; 引 自 Collins, 1971), 職 業 取 得 會 受 到 種 族 與 階 級 的 影 響, 而 且 不 只 是 皮 膚 的 顏 色, 還 包 括 姓 名 說 話 的 口 音 衣 著 打 扮 行 為 舉 止 以 及 會 話 應 對 的 能 力, 也 都 有 影 響 ; 可 見 文 化 資 本 ( 源 ) 對 於 職 業 取 得 具 有 影 響 力 事 實 上,Collins(1971) 也 指 出, 雇 主 在 選 擇 員 工 時, 對 於 員 工 所 要 從 事 的 那 項 工 作, 到 底 需 要 多 少 程 度 的 技 術 或 能 力, 並 不 是 那 麼 清 楚, 或 者 要 求 不 是 那 麼 明 確, 所 以 他 們 往 往 以 自 己 對 求 職 者 的 印 象 與 滿 意 程 度 作 為 評 選 標 準, 也 因 此 員 工 的 性 別 文 化 程 度 出 身 背 景 甚 至 宗 教 等 等, 都 成 為 可 能 的 評 選 標 準 國 外 研 究 發 現 應 徵 者 的 衣 著 打 扮 行 為 舉 止 說 話 的 口 音 以 及 會 話 應 對 的 能 力 等 等 這 些 文 化 資 本, 都 會 影 響 個 人 的 職 業 取 得, 國 內 研 究 則 在 這 方 面 探 討 的 還 不 多, 文 化 資 本 是 否 會 影 響 國 內 幼 教 師 的 職 業 取 得 呢? 根 據 Bourdieu 的 理 論, 喜 歡 從 事 所 謂 形 式 文 化 活 動 人, 是 否 比 較 能 夠 取 得 較 好 的 園 所 教 職 呢? 而 根 據 文 化 資 源 理 論, 注 重 衣 著 打 扮 談 吐 斯 文, 國 語 標 準 的 人, 是 否 也 比 較 能 夠 取 得 較 好 的 園 所 教 職 呢? 有 關 文 化 資 本 理 論 對 於 幼 教 職 場 的 適 用 性, 仍 有 待 本 研 究 的 檢 證 ( 四 ) 文 化 資 本 與 出 身 背 景 文 化 資 本 指 的 是 支 配 階 級 或 上 階 層 人 士 所 特 有 的 文 化 品 味, 如 果 能 掌 握 越 多 上 階 層 人 士 的 文 化 品 味, 文 化 資 本 就 越 高 Bourdieu 認 為 社 經 地 位 高 的 家 庭, 其 子 女 因 為 經 常 浸 淫 在 高 級 的 文 化 活 動 中, 因 此 文 化 資 本 比 較 高 而 後 來 的 研 究 也 都 支 持 這 個 論 點, 例 如 Lareau(2002) 的 研 究 就 指 出, 社 經 地 位 較 高 的 中 產 階 級 家 庭, 父 母 會 精 心 安 排 及 規 劃 子 女 的 休 閒 活 動, 例 如 上 鋼 琴 課 小 提 琴 課 等 等, 希 望 能 藉 這 些 活 動 來 提 昇 子 女 的 才 能, 增 加 其 文 化 資 本, 以 便 有 利 於 子 女 未 來 的 發 展 與 成 就 而 勞 工 階 級 以 及 貧 窮 家 庭 的 父 母, 很 少 為 子 女 安 排 活 動, 他 們 傾 向 於 讓 孩 子 自 然 成 長 其 他 許 多 實 徵 研 究 也 都 發 現, 家 庭 的 社 經 地 位 越 高, 子 女 的 文 化 資 本 越 高 (Dumais,2002; Farkas et al.,1990;katsillis & Rubinson, 1990;Kalmijn & Kraaykamp,1996;Roscigno & Ainsworth -Darnell,1999) 在 國 內 研 究 方 面, 根 據 謝 孟 穎 (2003) 在 台 北 地 區 的 研 究 顯 示 : 高 社 經 背 景 的 家 長, 往 往 花 很 多 時 間 帶 領 孩 子 參 訪 名 勝 古 蹟 欣 賞 展 覽 等 文 化 活 動, 以 便 增 進 學 校 教 育 無 法 涵 蓋 的 學 習 範 疇, 所 以 文 化 資 本 比 較 高 而 勞 工 階 級 的 家 長 由 於 休 息 時 間 有 限, 比 較 少 為 子 女 安 排 休 閒 活 動, 也 比 較 難 提 供 子 女 額 外 學 習 刺 激 的 機 會 而 巫 有 鎰 (1999) 的 研 究 結 果 也 發 現, 父 母 社 經 地 位 越 高, 子 女 學 習 才 藝 的 機 會 就 越 多, 顯 示 文 化 資 本 也 越 高 其 他 許 多 實 徵 研 究 的 結 果, 也 支 持 父 母 的 教 育 程 度 較 高 父 親 職 業 地 位 較 高 家 庭 收 入 較 高 的 人, 其 文 化 資 本 比 較 高 這 樣 的 結 果 ( 張 善 楠 黃 毅 志,1999; 陳 怡 靖,2001; 陳 怡 靖 鄭 燿 男,2000; 黃 毅 志,1996) 雖 然 過 去 的 研 究 結 果 也 指 出, 影 響 文 化 資 本 的 出 身 背 景 變 項 還 有 性 別 ( 巫 有 鎰 1999; 陳 建 志,1998; 張 善 楠 黃 毅 志,1999;Dumais,2002; Kalmijn & Kraaykamp,1996; Roscigno & Ainsworth-Darnell,1999) 以 及 家 庭 結 構 ( 巫 有 鎰,1999; 張 善 楠 黃 毅 志,1999;Roscigno & Ainsworth-Darnell,1999), 但 因 為 本 研 究 的 對 象 為 成 人, 而 且 幼 教 老 師 以 女 性 居 絕 大 多 數, 所 以 有 關 性 別 家 庭 結 構 對 於 個 人 文 化 資 本 的 影 響, 也 就 不 納 入 探 討 ; 只 以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包 括 父 母 教 育 父 母 職 業 作 為 個 人 的 出 身 背 景 變 項, 來 探 討 社 經 背 景 與 文 化 資 本 的 關 係 ( 五 ) 社 會 資 本 論 與 職 業 取 得 9

10 除 了 文 化 資 本 論 以 外,Lin 社 會 資 本 論 也 不 認 同 人 力 資 本 論 對 職 場 的 解 釋 ;Lin 社 會 資 本 論 主 張 在 社 會 階 層 化 的 過 程 當 中, 並 不 是 像 功 能 論 與 人 力 資 本 論 者 所 宣 稱 的 那 樣, 完 全 依 照 普 同 主 義 來 進 行 由 能 力 強 的 人 取 得 高 地 位 ; 在 實 際 的 社 會 裡, 有 很 多 情 況 其 實 是 依 照 特 殊 主 義 在 運 作 的, 講 究 社 會 關 係 廣 結 人 際 網 絡, 透 過 人 與 人 之 間 關 係 網 絡 的 運 作, 往 往 對 於 求 職 成 功 或 是 提 高 職 業 成 就 有 很 大 的 幫 助 ( 黃 毅 志,1996;2002;Lin,2001); 例 如 透 過 親 朋 好 友 來 幫 忙 找 工 作, 或 是 透 過 人 際 關 係 網 絡, 找 到 有 力 的 介 紹 人 來 幫 忙 強 力 推 薦, 這 些 都 是 取 得 工 作 的 管 道, 是 利 用 社 會 資 本 來 取 得 工 作, 而 不 是 人 力 資 本 Lin 社 會 資 本 論 是 源 自 於 社 會 網 絡 (social networks) 的 概 念 ( 邊 燕 傑,1999;Lin,2001) 在 探 討 社 會 結 構 的 問 題 時, 社 會 網 絡 理 論 是 採 用 一 種 網 絡 結 構 觀 的 角 度 來 分 析, 而 不 是 地 位 結 構 觀 在 本 文 的 前 兩 段 文 獻 分 析 當 中, 我 們 探 討 了 地 位 取 得 模 型 與 人 力 資 本 論, 這 些 都 是 採 用 一 種 地 位 結 構 觀 的 角 度 來 進 行 分 析 : 探 討 人 們 的 職 業 地 位 是 如 何 受 到 他 們 先 前 的 地 位, 包 括 先 天 的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以 及 後 天 努 力 的 教 育 地 位 所 影 響, 所 探 討 的 因 素 都 是 聚 焦 在 個 人 的 特 徵 ( 例 如 性 別 出 身 背 景 ) 個 人 的 地 位 ; 關 注 的 是 地 位 問 題, 例 如 階 級 地 位 職 業 地 位 教 育 地 位 等 等 社 會 網 絡 則 不 然, 它 探 討 的 不 是 個 體 的 地 位, 而 是 個 體 與 個 體 之 間 的 關 係, 例 如 親 屬 朋 友 等 等 人 際 關 係, 分 析 的 是 人 們 社 會 的 聯 繫 面, 探 討 這 些 社 會 聯 繫 對 於 個 人 的 功 用, 而 社 會 資 本 就 是 存 在 於 個 體 的 這 些 社 會 網 絡 結 構 當 中 (Lin,2001) 個 人 的 這 些 人 際 關 係 社 會 網 絡, 裡 頭 蘊 含 一 些 資 源, 可 以 為 個 人 所 用, 來 幫 助 個 人 達 到 目 的 ; 因 為 資 源 是 源 自 於 社 會 關 係 社 會 互 動, 所 以 可 稱 之 為 社 會 資 本 許 多 學 者 都 曾 經 發 表 有 關 社 會 資 本 的 概 念, 包 括 Bourdieu,Coleman(1988;1990), 以 及 Lin (2001), 而 Lin 的 社 會 資 本 論 較 常 被 應 用 在 職 業 取 得 的 研 究 當 中 Lin 認 為 社 會 資 本 是 隱 藏 在 社 會 網 絡 當 中 的 資 源 (resources), 它 可 以 被 行 動 者 所 接 觸 (accessed) 以 及 使 用 (used), 以 幫 助 行 動 者 達 成 行 動 目 的 ( 黃 毅 志,2002;Lin,2001) 社 會 資 本 並 不 是 個 人 所 擁 有 的 事 物, 而 是 透 過 直 接 或 間 接 的 關 係, 可 以 被 個 人 動 用 的 資 源 (Lin,1990;2001) 這 些 資 源 存 在 於 關 係 網 絡 結 構 當 中, 個 人 可 以 透 過 社 會 網 絡 關 係 的 動 用, 來 幫 助 自 己 達 到 目 的 例 如 直 接 利 用 好 友 個 人 的 資 本 ( 諸 如 職 位 財 富 聲 望 等 ) 來 幫 助 自 己, 或 是 間 接 地 透 過 好 友 的 介 紹, 獲 得 好 友 的 好 友 的 資 源 ( 黃 毅 志,2002) 由 於 社 會 資 本 存 在 於 社 會 網 絡 當 中, 依 照 網 絡 的 概 念, 就 有 所 謂 網 絡 範 圍 大 小 與 密 度 網 絡 關 係 連 繫 強 度 以 及 個 人 所 處 的 網 絡 位 置 這 些 問 題 因 此,Lin 在 探 討 社 會 資 本 對 於 職 業 地 位 的 影 響 時, 提 出 了 三 大 命 題 ( 黃 毅 志,1996;2002; 邊 燕 傑,1999;Lin,1990;2001): 命 題 一 社 會 資 源 命 題 : 個 人 的 社 會 資 源 越 多 ( 例 如 廣 結 網 絡 ), 越 能 找 到 有 利 的 社 會 資 源, 來 幫 助 自 己 達 成 目 的 命 題 二 地 位 強 度 命 題 : 個 人 的 社 會 地 位 越 高, 越 能 找 到 有 利 的 社 會 資 源, 來 幫 助 自 己 達 成 目 的 命 題 三 聯 繫 強 度 命 題 : 透 過 弱 連 繫 來 擴 大 接 觸 範 圍, 可 以 找 到 有 利 的 社 會 資 源, 來 幫 助 自 己 達 成 目 的 根 據 第 一 個 命 題, 表 示 一 個 人 在 找 工 作 的 時 候, 如 果 他 所 結 交 的 人 很 多 很 廣, 人 脈 豐 沛, 那 麼 他 越 可 能 找 到 有 力 人 士 來 幫 忙 自 己 取 得 工 作 機 會 ; 而 第 二 個 命 題 則 認 為 個 人 原 來 的 社 會 地 位 如 果 越 高, 例 如 家 庭 背 景 越 好, 職 業 地 位 越 高, 或 是 教 育 程 度 越 高, 那 麼 他 會 越 有 機 會 找 到 有 力 人 士, 例 如 找 到 高 地 位 的 介 紹 人 來 幫 忙 自 己 上 述 這 兩 個 命 題, 無 論 在 國 內 或 是 國 外 的 研 究, 都 已 經 獲 得 許 多 經 驗 檢 證 的 支 持 ( 孫 清 山 黃 毅 志,1994; DeGraaf & Flap,1988;Lin,1990; Lin, Ensel & Vaughn,1981;Marsden & Hulbert,1988; Wegener,1991) 至 於 第 三 個 有 關 連 繫 強 度 的 命 題, 則 研 究 結 果 還 很 分 歧 關 於 連 繫 強 度 的 概 念, 其 實 最 早 是 由 Granovetter(1973) 所 提 出 的, 而 Lin 把 它 放 進 三 個 命 題 之 中 ( 邊 燕 傑,1999;Lin,1990;2001) Granovetter 將 人 際 的 網 絡 關 係 分 為 強 連 繫 與 弱 連 繫 10

11 兩 種, 所 謂 強 連 繫 是 指 雙 方 的 互 動 的 次 數 多, 感 情 較 深, 彼 此 較 親 密 等 等, 所 以 他 把 朋 友 (frends) 視 為 強 連 繫, 而 把 認 識 的 人 (acquaintances) 視 為 弱 連 繫 ( 邊 燕 傑,1999;Granovetter,1974) 根 據 Granovetter 的 主 張, 強 連 繫 的 對 象 一 定 是 與 自 己 在 背 景 或 各 方 面 都 較 雷 同 的 人, 所 以 透 過 強 連 繫, 往 往 無 法 獲 得 自 己 不 知 道 的 資 訊, 反 而 是 透 過 弱 連 繫, 才 能 擴 大 範 圍 而 得 到 比 較 寬 廣 的 求 職 資 訊, 而 有 助 於 求 職 成 功 Granovetter(1974) 與 Lin 等 人 (1981) 的 實 徵 研 究 都 支 持 透 過 弱 連 繫 能 求 得 較 佳 工 作 的 結 果, 不 過 也 有 許 多 研 究 並 不 支 持 弱 連 繫 的 命 題 (Degraaf & Flap,1988; Marsden & Hulbert, 1988; Wegener,1991),Bian 與 Ang(1997) 在 中 國 與 新 加 坡 所 進 行 的 研 究, 就 發 現, 在 華 人 社 會 講 究 關 係 的 情 況 之 下, 透 過 強 連 繫, 求 職 者 與 協 助 者 ( 例 如 介 紹 人 ) 因 為 關 係 深 厚, 使 得 協 助 者 比 較 願 意 出 全 力 幫 忙, 而 在 這 樣 的 強 力 幫 忙 之 下, 求 職 成 功 的 機 會 也 比 較 高 ; 如 果 是 弱 連 繫, 協 助 者 未 必 願 意 發 揮 影 響 力 來 幫 助 求 職 者 由 上 述 文 獻 分 析 可 知, 社 會 資 本 對 於 職 業 取 得 具 有 影 響 力, 透 過 親 朋 好 友 的 介 紹, 可 以 幫 助 求 職 成 功 而 且 介 紹 人 的 地 位 越 高, 求 職 成 功 的 機 率 越 高 ; 不 過, 在 台 灣 的 幼 教 職 場 當 中, 到 底 是 透 過 強 連 繫 比 較 有 利 於 教 師 職 業 取 得, 還 是 弱 連 繫 呢? 而 幼 教 師 受 到 社 會 資 本 的 影 響 情 況 又 是 如 何 呢? 這 是 本 研 究 希 望 能 夠 釐 清 的 ( 六 ) 社 會 資 本 與 出 身 背 景 Lin 的 第 二 個 命 題 指 稱 個 人 原 先 的 地 位 越 高, 越 有 機 會 找 到 有 力 人 士 來 幫 忙 自 己 ( 黃 毅 志, 1996;2002; 邊 燕 傑,1999;Lin,1990;2001) 原 先 的 地 位 指 的 是 什 麼 呢? 包 括 個 人 的 家 庭 背 景 與 自 己 本 身 的 地 位 Campbell,Marsden, 與 Hulbert(1986) 就 指 出, 個 人 的 教 育 程 度 收 入, 以 及 父 母 親 的 職 業 教 育 程 度 家 庭 收 入, 這 些 因 素 與 社 會 網 絡 的 關 係 是 正 向 的 ; 也 就 是 說, 個 人 的 教 育 程 度 越 高, 收 入 越 高, 他 的 社 會 網 絡 範 圍 就 越 大, 網 絡 線 也 越 多 越 複 雜, 越 有 機 會 接 觸 不 同 的 高 社 會 資 源 者 ; 或 者 個 人 的 社 經 背 景 越 高 ( 包 括 父 母 教 育 父 母 職 業 家 庭 收 入 ), 那 麼 他 可 以 藉 由 父 母 的 高 社 會 資 源, 而 在 勞 動 市 場 上 得 利 可 見 個 人 的 社 會 資 本 高 低, 可 能 與 其 社 經 背 景 有 關 三 職 業 取 得 與 教 師 職 業 取 得 之 相 關 研 究 教 育 職 業 收 入 此 三 項 被 視 為 判 斷 個 人 階 層 位 置 的 重 要 變 項 ( 黃 毅 志,1999), 在 國 外 研 究 方 面, 職 業 尤 其 被 認 為 是 最 重 要 的 指 標 ( 孫 清 山 黃 毅 志,1996; 許 嘉 猷,1992), 故 有 關 職 業 取 得 的 研 究 為 數 不 少 (Blau & Duncan,1967;Sewell,Haller,& Portes,1969), 其 中 當 以 Blau 與 Duncan(1967) 就 個 人 職 業 來 探 討 地 位 取 得 的 因 果 模 型 最 為 經 典 該 研 究 指 出, 個 人 的 家 庭 背 景 ( 父 親 教 育 父 親 職 業 ) 會 影 響 職 業 取 得, 家 庭 背 景 越 好, 越 有 利 於 職 業 取 得 而 且 研 究 進 ㄧ 步 指 出, 個 人 背 景 對 於 職 業 取 得 的 影 響, 主 要 係 透 過 教 育 的 作 用 所 致, 亦 即 家 庭 背 景 好 的 人, 教 育 程 度 比 較 高, 所 以 也 比 較 能 夠 得 到 好 工 作 有 關 Blau 與 Duncan 提 出 的 理 論 模 型, 可 參 閱 圖 2-1 父 親 教 育.31 本 人 教 育 本 人 現 職.28 父 親 職 業.22 本 人 初 職 圖 2-1 Blau 與 Duncan 的 地 位 取 得 模 型 (Blau & Duncan,1967,p170) Blau 與 Duncan 的 地 位 取 得 模 型, 初 步 說 明 了 家 庭 背 景 以 及 本 人 教 育 對 於 求 職 的 影 響 情 況, 11

12 由 該 模 型 的 統 計 數 據 可 知, 本 人 教 育 是 影 響 本 人 職 業 ( 包 括 初 職 與 現 職 ) 最 重 要 的 因 素, 控 制 了 本 人 教 育 之 後, 父 親 教 育 與 父 親 職 業 這 些 背 景 因 素 的 直 接 影 響 就 變 成 小 很 多, 顯 示 美 國 社 會 的 求 職 市 場 似 乎 是 人 力 資 本 導 向 的 後 來 Sewell,Haller, 與 Portes(1969) 擴 大 了 這 個 模 型, 加 入 了 許 多 社 會 心 理 變 項, 發 展 成 所 謂 的 威 斯 康 辛 模 型 (Wisconsin Model), 重 點 仍 然 在 探 討 家 庭 社 經 背 景 如 何 影 響 個 人 的 職 業 取 得, 詳 細 的 模 型 圖 詳 見 下 圖 2-2 社 經 地 位.22 重 要 他 人.54 職 業 抱 負.21 (SES).33 教 育 成 就 職 業 成 就 心 智 能 力.63 學 校 成 績 教 育 抱 負 (IQ) 圖 2-2 威 斯 康 辛 地 位 取 得 模 型 (Sewell,Haller,& Portes,1969,p85) 基 本 上, 威 斯 康 辛 模 型 仍 然 顯 示 本 人 教 育 對 於 求 職 的 重 要 影 響 ; 國 內 黃 毅 志 (1996) 在 探 討 台 灣 地 區 民 眾 的 職 業 取 得 時, 則 將 Blau 與 Duncan 的 地 位 取 得 模 型 擴 大, 在 中 介 變 項 的 部 份, 除 了 將 教 育 與 初 職 視 為 求 現 職 時 本 人 原 先 之 地 位 以 外, 還 加 入 文 化 資 本 教 育 資 源 社 會 資 源 等 相 關 變 項 來 一 併 探 討, 而 得 到 台 灣 地 區 民 眾 職 業 取 得 的 解 釋 模 型, 詳 見 圖 2-3 根 據 黃 毅 志 (1996) 的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對 於 求 得 現 職 而 言, 介 紹 人 的 影 響 很 大, 且 介 紹 人 地 位 越 高, 對 於 職 業 取 得 越 有 幫 助 其 次, 求 現 職 時 本 人 地 位 對 於 現 職 的 影 響 也 不 小, 教 育 初 職 對 於 職 業 取 得 都 有 正 向 的 影 響 這 些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人 力 資 本 與 社 會 資 本 對 於 台 灣 民 眾 的 職 業 取 得 具 有 影 響 力 而 在 文 化 資 本 方 面, 由 於 統 計 結 果 發 現, 求 職 時 文 化 資 本 對 於 介 紹 人 職 業 之 影 響 係 數 很 小 且 未 達 顯 著, 所 以 並 不 支 持 DiMaggio 與 Mohr 的 假 設 文 化 資 本 越 高, 社 會 資 源 就 越 高, 進 而 有 助 於 職 業 地 位 取 得 ( 引 自 黃 毅 志,1996), 不 過, 黃 毅 志 (1996) 也 指 出, 根 據 進 一 步 的 計 算 結 果, 文 化 資 本 對 於 現 職 的 總 影 響 ( 標 準 化 β) 為 0.11, 顯 示 文 化 資 本 對 於 台 灣 民 眾 的 職 業 取 得 仍 不 容 忽 視 家 庭 文 化 資 本 家 庭 背 景 1. 父 親 教 育 2. 母 親 教 育 3. 父 親 職 業 家 庭 教 育 資 源 求 現 職 時 本 人 地 位 1. 教 育 2. 初 職 求 職 時 文 化 資 本 介 紹 人 之 職 業 現 職 圖 2-3 台 灣 地 區 民 眾 之 地 位 取 得 模 型 :LISREL 分 析 結 果 ( 黃 毅 志,1996,p228) 在 教 師 職 業 取 得 的 研 究 方 面, 由 於 取 消 師 範 生 分 發, 改 由 各 校 自 辦 或 聯 合 委 辦 來 徵 求 教 職 的 方 式 還 實 施 不 久, 相 關 的 研 究 因 此 仍 很 缺 乏 ; 葉 家 富 (2004) 曾 以 台 東 大 學 90 級 畢 業 學 生 為 研 究 對 象, 探 討 學 生 的 社 經 背 景 社 會 網 絡 資 源 ( 即 社 會 資 本 ) 與 取 得 教 職 的 關 係, 該 研 究 所 擬 定 的 研 究 模 型 ( 部 份 ) 如 下 圖

13 背 景 變 項 公 自 費 生 性 別 科 系 離 家 遠 近 留 在 實 習 學 校 服 務 父 親 教 育 父 親 職 業 教 師 職 業 取 得 正 式 / 代 課 教 師 社 會 網 絡 資 源 協 助 者 連 繫 強 度 ( 認 識 / 不 認 識 ) 圖 2-4 影 響 師 範 生 教 師 職 業 取 得 之 模 型 ( 摘 自 葉 家 富,2004,p37) 根 據 葉 家 富 (2004) 的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代 表 家 庭 社 經 背 景 變 項 的 重 要 指 標 父 親 教 育 與 父 親 職 業, 這 兩 個 變 項 對 於 師 範 生 是 否 取 得 教 職 並 沒 有 顯 著 的 影 響 力 ; 而 且 社 會 網 絡 資 源 較 豐 厚 ( 即 社 會 資 本 較 高 ) 者, 也 未 特 別 有 利 於 教 師 職 業 取 得 而 該 研 究 也 指 出, 東 師 畢 業 生 的 社 會 資 本 主 要 來 自 於 實 習 期 間 所 建 立 的 關 係, 以 及 朋 友 的 關 係, 至 於 動 用 家 庭 資 源, 透 過 父 母 的 好 友 來 協 助 求 職 的 樣 本 數 則 很 少 由 於 研 究 發 現 畢 業 生 留 在 原 實 習 學 校 服 務 對 於 取 得 正 式 教 職 具 有 顯 著 的 影 響 力, 而 進 一 步 分 析 的 結 果 顯 示,50 位 留 在 實 習 學 校 服 務 的 畢 業 生 有 45 位 取 得 正 式 教 師 資 格, 其 中 有 33 位 在 問 卷 中 回 答 自 己 是 仰 賴 協 助 者 的 幫 助 而 取 得 教 職, 顯 示 動 用 社 會 資 本 的 畢 業 生 佔 了 三 分 之 二, 也 說 明 社 會 資 本 對 於 留 在 實 習 學 校 爭 取 正 式 教 職 的 畢 業 生 而 言, 其 實 是 有 利 的 ( 葉 家 富, 2004) 不 過 因 為 樣 本 數 小 ( 樣 本 總 數 為 405 人 ), 社 會 資 本 的 影 響 並 未 達 到 顯 著 ; 而 且 只 以 單 一 學 校 學 生 來 分 析 教 師 職 場, 也 難 免 有 代 表 性 不 足 之 憾 綜 合 上 述 研 究 探 討, 我 們 可 以 大 致 了 解 台 灣 民 眾 的 職 業 取 得 情 況, 社 經 背 景 佳 的 人 有 利 於 職 業 取 得, 而 且 人 力 資 本 社 會 資 本 以 及 文 化 資 本 對 於 職 業 取 得 可 能 有 正 向 影 響 不 過 在 教 師 職 業 取 得 方 面, 目 前 還 需 累 積 更 多 的 研 究, 尤 其 是 幼 教 老 師 的 部 份, 其 職 業 取 得 是 否 受 到 這 些 資 本 的 影 響, 仍 有 待 本 研 究 進 一 步 以 全 國 性 大 樣 本 的 調 查 結 果 來 加 以 釐 清 四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模 型 與 研 究 假 設 ( 一 ) 研 究 模 型 根 據 上 述 文 獻 探 討 的 結 果, 我 們 得 知 人 力 資 本 論 文 化 資 本 論 以 及 社 會 資 本 理 論 都 分 別 對 於 個 人 的 職 業 地 位 取 得 提 出 一 套 理 論 解 釋, 故 我 們 預 期 個 人 的 人 力 資 本 文 化 資 本 以 及 社 會 資 本 應 該 會 影 響 教 師 的 職 業 取 得 依 照 這 樣 的 脈 絡, 研 究 者 提 出 一 個 影 響 教 師 職 業 取 得 的 解 釋 模 型 如 下 圖 2-5 家 庭 背 景 人 力 資 本 文 化 資 本 教 職 取 得 1. 取 得 公 立 幼 稚 園 教 職 2. 取 得 薪 資 較 高 之 教 職 社 會 資 本 圖 2-5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架 構 圖 13

14 圖 2-5 為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架 構 圖, 圖 中 的 研 究 變 項, 包 括 家 庭 背 景 人 力 資 本 文 化 資 本 社 會 資 本 等 自 變 項, 以 及 依 變 項 職 業 取 得 家 庭 背 景 是 以 影 響 力 最 強 的 父 親 教 育 為 指 標, 在 人 力 資 本 方 面, 依 照 文 獻 分 析 的 結 果, 將 教 育 程 度 工 作 經 驗 專 業 證 照 三 項 列 為 人 力 資 本 的 指 標 ; 而 且 在 教 育 這 項 指 標 的 測 量 上, 除 了 以 受 教 育 年 數 代 表 學 歷 高 低 以 外, 還 以 畢 業 校 系 代 表 學 歷 的 品 質, 共 分 為 公 立 幼 教 保 系 公 立 非 幼 教 保 系 私 立 幼 教 保 系 私 公 立 非 幼 教 保 系 四 類 在 文 化 資 本 方 面, 為 了 獲 得 比 較 完 整 的 了 解, 所 以 除 了 Bourdieu 的 形 式 文 化 資 本 以 外, 也 把 Farkas 等 的 文 化 資 源 概 念 放 進 來, 例 如 穿 著 打 扮 儀 表 談 吐 等 等, 以 檢 證 文 化 資 本 對 於 幼 教 師 職 業 取 得 的 影 響 在 社 會 資 本 方 面, 則 分 為 無 介 紹 人 介 紹 人 高 地 位 且 強 聯 繫 介 紹 人 非 高 地 位 但 強 聯 繫 介 紹 人 高 地 位 但 非 強 聯 繫 介 紹 人 非 高 地 位 且 非 強 聯 繫 這 五 組 來 加 以 比 較, 以 檢 證 Lin 的 三 個 命 題 至 於 依 變 項, 是 指 幼 教 師 的 職 業 取 得, 為 了 了 解 幼 教 師 如 何 取 得 較 好 的 職 位, 所 以 採 用 兩 個 指 標 來 探 討 這 個 問 題, 一 是 就 學 校 這 個 位 階 來 看, 由 於 公 立 幼 稚 園 的 教 師 薪 水 待 遇 都 比 私 立 幼 稚 園 好, 所 以 本 研 究 將 進 入 公 立 幼 稚 園 的 老 師 視 為 取 得 較 好 的 教 職 其 次 是 就 個 人 這 個 位 階 來 看, 教 師 初 到 現 職 時 之 薪 資 越 高, 代 表 其 取 得 較 好 的 教 職 故 進 入 公 立 幼 稚 園 任 教, 以 及 初 到 現 職 之 薪 資 較 高 可 代 表 教 師 取 得 較 好 的 教 職, 也 就 是 本 研 究 的 依 變 項 ( 二 ) 研 究 假 設 根 據 地 位 取 得 模 型, 家 庭 社 經 背 景 較 高 者, 有 利 於 取 得 較 高 的 職 業 地 位 ( Blau & Duncan,1967;Sewell,Haller,& Portes,1969), 而 本 研 究 以 父 親 教 育 作 為 家 庭 社 經 背 景 指 標, 故 提 出 假 設 1 如 下 : 假 設 1 父 親 教 育 程 度 越 高, 越 有 利 於 進 入 公 立 幼 稚 園 任 教 ; 也 越 有 利 於 取 得 薪 資 較 高 的 教 職 根 據 人 力 資 本 論 的 主 張, 個 人 對 於 自 己 的 人 力 投 資, 可 以 提 升 專 業 技 能 與 學 識, 進 而 增 進 工 作 效 率 與 生 產 力, 並 因 此 獲 得 經 濟 上 的 回 報 獲 得 較 高 的 薪 資, 或 是 取 得 較 高 的 職 業 地 位 ( 紀 乃 加,1998; 黃 毅 志,1999; 邊 燕 傑,1999;Becker,1964; Field,2001; Mincer,1974) 而 教 育 成 就 工 作 經 驗 專 業 證 照, 被 認 為 能 夠 反 映 出 個 人 的 人 力 資 本 高 低 ( 紀 乃 加,1998; 曾 敏 傑, 2002; 邊 燕 傑,1999;Hitt,et al., 2001), 因 此 本 研 究 也 分 別 成 立 假 設 來 探 討 這 三 個 指 標 對 於 教 職 取 得 的 影 響 情 況 在 探 討 教 育 成 就 的 效 果 時, 本 研 究 除 了 以 教 育 年 數 來 代 表 學 歷 高 低 以 外, 又 以 畢 業 校 系 來 代 表 學 歷 的 品 質, 本 研 究 進 一 步 探 討 公 私 立 學 校 與 是 否 為 本 科 系 畢 業 這 兩 種 不 同 學 歷 差 異 的 效 果, 由 於 台 灣 學 校 的 一 般 情 況 是 公 立 優 於 私 立, 無 論 高 中 職 或 是 大 學 院 校 皆 如 此, 公 立 學 校 因 為 學 費 較 私 立 學 校 便 宜 許 多, 因 此 大 多 數 學 生 皆 以 公 立 學 校 為 升 學 目 標, 錄 取 分 數 也 就 比 私 立 學 校 高, 學 生 素 質 就 相 對 地 比 較 高 而 幼 教 幼 保 系 這 些 本 科 系 畢 業 者, 因 為 接 受 的 專 業 課 程 與 專 業 訓 練 較 其 他 科 系 畢 業 者 多, 故 本 研 究 預 期 公 立 學 校 幼 教 保 系 畢 業 者 對 於 取 得 較 好 教 職 的 機 會 應 較 高 基 於 上 述, 本 研 究 提 出 人 力 資 本 對 於 教 職 取 得 的 關 聯 性 假 設 2-5 如 下 : 假 設 2 求 現 職 時 的 教 育 年 數 越 高, 越 有 利 於 取 得 較 好 的 教 職 假 設 3 公 立 幼 教 保 系 畢 業 者 比 其 他 校 系 畢 業 者 有 利 於 取 得 較 好 的 教 職 假 設 4 求 現 職 時 的 幼 教 工 作 經 驗 越 長, 越 有 利 於 取 得 較 好 的 教 職 假 設 5 求 現 職 時 的 幼 教 專 業 證 照 越 多, 越 有 利 於 取 得 較 好 的 教 職 文 化 資 本 論 不 同 意 職 業 取 得 是 以 人 力 資 本 為 考 量, 而 認 為 是 個 人 文 化 資 本 高 低 的 效 果, 文 化 資 本 高 者 有 助 於 取 得 高 職 業 地 位 (Bourdieu,1973; 1984; Collins,1971; 1979; De Graaf,1986; DiMaggio & Mohr,1985; Gartman,1991; Kalmijn & Kraaykamp,1996), 而 根 據 文 獻 分 析 的 結 果, 文 化 資 本 這 個 概 念 可 以 包 含 兩 個 面 向, 一 是 形 式 文 化 的 面 向 (Bourdieu,1973; 1984; Gartman,1991), 一 是 文 化 資 源 的 面 向 (Farkas,et al.,1990), 故 本 研 究 提 出 研 究 假 設 6-7 如 下 : 14

15 假 設 6 求 現 職 時 的 形 式 文 化 資 本 越 高, 越 有 利 於 取 得 較 好 的 教 職 假 設 7 求 現 職 時 的 文 化 資 源 越 高, 越 有 利 於 取 得 較 好 的 教 職 社 會 資 本 論 認 為 在 實 際 的 社 會 裡, 很 多 情 況 並 非 人 力 資 本 能 夠 發 揮 功 效 的, 透 過 人 際 關 係 網 絡, 想 辦 法 動 用 關 係, 往 往 對 於 求 職 成 功 或 是 提 高 職 業 成 就 有 很 大 的 幫 助 ( 黃 毅 志,1996;2002; Lin,2001); 根 據 過 去 研 究 顯 示, 介 紹 人 對 求 職 成 功 的 影 響 很 大, 有 介 紹 人 較 易 獲 得 資 方 信 任 而 求 職 成 功, 且 介 紹 人 地 位 越 高 對 於 職 業 取 得 越 有 幫 助 ( 黃 毅 志,1996; 熊 瑞 梅 黃 毅 志,1992) 故 提 出 假 設 8-9 如 下 : 假 設 8 求 現 職 時 透 過 介 紹 人 的 幫 忙, 較 有 利 於 取 得 較 好 的 教 職 假 設 9 介 紹 人 的 職 業 地 位 越 高, 越 有 利 於 取 得 較 好 的 教 職 又 根 據 Lin 的 連 繫 強 度 命 題 ( 黃 毅 志,1996;2002; 邊 燕 傑,1999;Lin, 1990; 2001), 雖 然 有 些 研 究 結 果 支 持 弱 連 繫 的 假 設 (Granovetter, 1974; Lin,et al.,1981), 不 過 有 許 多 研 究 都 不 支 持 (Bian,1997; Bian & Ang,1997; DeGraaf & Flap,1988; Marsden & Hulbert,1988; Wegener,1991), 而 且 華 人 地 區 的 研 究 顯 示, 強 調 人 情 關 係 的 中 國 社 會, 以 強 連 繫 對 於 職 業 取 得 較 有 利 (Bian,1997; Bian & Ang,1997) 故 本 研 究 採 用 強 連 繫 的 假 設, 而 提 出 假 設 10: 假 設 10 與 介 紹 人 的 熟 識 度 越 高, 越 有 利 於 取 得 較 好 的 教 職 根 據 上 述 所 提 的 各 項 研 究 假 設, 本 研 究 將 以 實 證 資 料 的 統 計 分 析, 來 一 一 加 以 檢 證 參 研 究 方 法 一 研 究 對 象 與 抽 樣 調 查 過 程 本 研 究 對 象 的 母 群 為 台 灣 地 區 ( 不 包 括 金 門 縣 連 江 縣 ) 的 幼 稚 園 教 師, 根 據 九 十 三 年 六 月 底 的 統 計 資 料 顯 示, 目 前 台 灣 本 島 的 幼 稚 園 總 數 為 3297 所 ( 不 含 金 門 縣 連 江 縣 ), 其 中 公 立 幼 稚 園 有 1321 所, 私 立 幼 稚 園 有 1976 所 ; 本 研 究 在 抽 樣 時, 為 了 使 樣 本 能 夠 具 有 全 國 的 代 表 性, 因 此, 抽 樣 方 式 採 取 分 層 叢 集 隨 機 抽 樣, 先 依 照 地 區 來 分 類, 第 二 層 再 依 據 各 地 區 公 / 私 立 幼 稚 園 的 校 數 比 例 來 決 定 抽 取 幾 所 幼 稚 園 抽 出 幼 稚 園 後 先 與 園 方 聯 絡 並 取 得 同 意, 以 計 算 該 園 填 答 問 卷 的 教 師 人 數 總 共 抽 取 樣 本 總 數 為 1500 人 施 測 時 間 為 2007 年 3 月 1 日 至 4 月 15 日, 回 收 1083 份, 回 收 率 72.2% 由 於 本 研 究 以 各 幼 稚 園 聘 任 的 正 式 教 師 為 研 究 對 象, 聯 絡 時 雖 已 說 明 清 楚, 但 回 收 問 卷 時 仍 發 現 有 極 少 數 問 卷 填 答 者 非 正 式 教 師, 故 予 以 剔 除 ; 又 有 些 問 卷 有 嚴 重 的 漏 答 與 順 答 性 問 題, 也 將 之 視 為 無 效 卷 處 理 總 計 有 效 問 卷 1041 份 二 研 究 工 具 本 研 究 使 用 的 工 具 為 自 編 之 幼 稚 園 教 師 職 業 取 得 問 卷, 問 卷 內 容 第 一 部 份 為 教 師 個 人 的 基 本 資 料, 第 二 部 分 為 求 職 過 程 問 卷, 第 三 部 分 為 個 人 特 質 問 卷 在 人 力 資 本 的 題 目 方 面, 係 採 用 許 多 研 究 者 的 主 張, 把 教 育 工 作 經 驗 專 業 證 照 列 為 指 標 ( 紀 乃 加,1998; 曾 敏 傑,2002; 邊 燕 傑,1999;Hitt,et al.,2001) 在 文 化 資 本 的 題 目 方 面, 係 採 用 Bourdieu 的 形 式 文 化 資 本 (Bourdieu,1973;1984;Gartman,1991) 以 及 Farkas 等 人 的 文 化 資 源 (Farkas,et al.,1990) 的 概 念 來 編 製 ; 在 社 會 資 本 方 面, 係 以 Lin(1990;2001) 的 三 個 命 題 為 主, 再 參 考 葉 家 富 (2004) 的 設 計 來 編 製 問 題 編 製 過 程 先 請 三 位 大 學 幼 教 幼 保 系 教 授 三 位 擔 任 大 學 問 卷 編 製 與 統 計 課 程 的 教 授 以 及 三 位 現 職 幼 稚 園 教 師 來 提 供 問 卷 修 正 意 見, 以 建 立 專 家 效 度 ; 然 後 再 經 過 現 職 幼 教 師 的 預 試 後 修 訂 完 成 正 式 問 卷 三. 變 項 的 擬 定 與 測 量 1. 父 親 教 育 程 度 : 以 教 育 年 數 來 作 測 量 例 如 國 小 為 6, 國 中 為 9, 高 中 為 12, 大 學 為 16 等 等 以 15

16 此 類 推, 而 沒 有 受 教 育 的 為 0 2. 人 力 資 本 : 以 教 師 的 學 歷 工 作 經 驗 專 業 證 照 這 三 項 指 標 作 為 測 量, 說 明 如 下 : (1) 求 現 職 時 之 學 歷 : 一 般 研 究 者 大 多 以 教 育 年 數 來 代 表 個 人 學 歷, 不 過 近 來 許 多 學 者 都 指 出, 台 灣 近 幾 年 來 由 於 大 學 大 量 擴 充, 使 得 各 大 學 的 素 質 以 及 學 生 的 程 度 都 差 異 相 當 大 ( 湯 堯,2003; 黃 毅 志 陳 怡 靖,2005), 因 此 只 以 教 育 年 數 來 代 表 人 力 資 本 可 能 並 不 理 想 ; 因 為 就 學 生 選 擇 就 讀 學 校 與 就 業 市 場 的 認 知 而 言, 公 立 學 校 優 於 私 立 學 校, 本 科 系 優 於 非 本 科 系 因 此, 本 研 究 在 測 量 學 歷 時, 就 分 為 兩 種 測 量 方 式, 第 一 種 是 以 各 級 學 制 轉 換 成 教 育 年 數, 例 如 大 學 與 技 術 學 院 為 16, 五 專 與 二 專 為 14, 高 職 與 高 中 為 12, 變 成 連 續 變 數 來 作 測 量 第 二 種 是 以 畢 業 校 系 來 區 分, 共 分 為 四 類 : 公 立 學 校 幼 教 保 系 公 立 學 校 非 幼 教 保 系 私 立 學 校 幼 教 保 系 私 立 學 校 非 幼 教 保 系 在 進 行 迴 歸 分 析 時 作 虛 擬 變 項, 以 公 立 學 校 幼 教 保 系 為 對 照 組 (2) 求 現 職 時 之 任 教 經 驗 : 依 照 教 師 所 填 寫 之 請 問 您 在 應 徵 現 在 這 個 工 作 時, 是 否 曾 經 在 幼 稚 園 或 托 兒 所 任 教 過? 任 教 過 幾 年? 來 作 測 量, 以 沒 有 任 教 經 驗 的 為 0, 其 餘 依 照 教 師 填 寫 的 任 教 年 數 來 計 算 年 資 越 長, 表 示 人 力 資 本 累 積 越 豐 厚 (3) 求 現 職 時 之 專 業 證 照 : 依 照 教 師 所 填 寫 之 請 問 您 在 應 徵 現 在 這 個 工 作 時, 是 否 擁 有 幼 教 相 關 的 專 業 證 照? 有 幾 張? 來 作 測 量, 以 沒 有 證 照 的 為 0, 其 餘 依 照 教 師 填 寫 的 證 照 張 數 來 計 算 證 照 越 多, 表 示 人 力 資 本 累 積 越 豐 厚 3. 文 化 資 本 : 本 研 究 根 據 文 獻 而 編 製 六 個 測 量 文 化 資 本 的 題 目 如 下 : 1. 我 的 朋 友 認 為 我 是 一 個 談 吐 斯 文 的 人 2. 我 的 朋 友 認 為 我 的 衣 著 打 扮 端 莊 而 有 氣 質 3. 有 人 告 訴 我 說 我 的 外 表 長 相 有 幼 稚 園 老 師 的 樣 子 4. 我 經 常 去 參 觀 書 展 畫 展 或 博 物 館 5. 我 經 常 去 聽 交 響 樂 或 音 樂 演 奏 會 6. 我 經 常 去 參 觀 或 參 與 藝 術 表 演 與 文 化 活 動 塡 答 的 選 項 包 括 非 常 符 合 符 合 還 算 符 合 不 符 合 非 常 不 符 合 等 五 項, 在 計 分 時, 以 非 常 符 合 為 5 分, 非 常 不 符 合 為 1 分 然 後 將 這 六 個 題 目 以 因 素 分 析 主 成 分 分 析 法 (principal components) 來 抽 取 因 素, 取 特 徵 值 λ 大 於 1, 再 以 Oblimin 進 行 斜 交 轉 軸 來 獲 取 因 素, 共 得 到 2 個 因 素, 共 可 以 解 釋 總 變 異 之 73.08%, 根 據 文 獻, 因 素 一 命 名 為 形 式 文 化 資 本, 因 素 二 命 名 為 文 化 資 源, 詳 細 的 因 素 矩 陣 如 表 3-1 表 3-1 文 化 資 本 因 素 分 析 模 式 矩 陣 摘 要 表 問 卷 題 目 因 素 一 形 式 文 化 資 本 因 素 二 文 化 資 源 我 經 常 去 參 觀 或 參 與 藝 術 表 演 與 文 化 活 動 我 經 常 去 聽 交 響 樂 或 音 樂 演 奏 會 我 經 常 去 參 觀 書 展 畫 展 或 博 物 館 我 的 朋 友 認 為 我 的 衣 著 打 扮 端 莊 而 有 氣 質 我 的 朋 友 認 為 我 是 一 個 談 吐 斯 文 的 人 有 人 告 訴 我 說 我 的 外 表 長 相 有 幼 稚 園 老 師 的 樣 子 特 徵 值 λ 佔 總 變 異 之 百 分 比 累 積 百 分 比 共 同 性 (1) 形 式 文 化 資 本 : 根 據 因 素 分 析 的 結 果, 有 三 個 題 目 對 此 作 測 量 ( 請 參 閱 表 3-1), 本 研 究 以 三 題 加 總 的 分 數 來 代 表 形 式 文 化 資 本 高 低, 最 低 為 3 分, 最 高 為 15 分, 分 數 越 高 代 表 形 式 文 化 資 本 越 高 16

17 (2) 文 化 資 源 : 根 據 因 素 分 析 的 結 果, 有 三 個 題 目 對 此 作 測 量 ( 請 參 閱 表 3-1), 本 研 究 以 三 題 加 總 的 分 數 來 代 表 文 化 資 源 高 低, 最 低 為 3 分, 最 高 為 15 分, 分 數 越 高 代 表 文 化 資 源 越 高 4. 社 會 資 本 : 根 據 Lin 社 會 資 本 的 三 個 命 題, 而 設 計 三 個 問 題 :(1) 請 問 當 初 您 是 如 何 得 到 這 份 工 作 的? 選 項 包 括 有 人 推 薦, 通 過 筆 試 面 試 試 教, 政 府 分 發 以 及 其 他 (2) 請 問 上 面 幫 忙 推 薦 讓 您 得 到 工 作 的 人, 你 們 的 關 係 是? 選 項 包 括 不 認 識 有 點 認 識 還 算 熟 非 常 熟 以 及 沒 有 推 薦 人 (3) 請 問 上 面 幫 忙 推 薦 讓 您 得 到 工 作 的 人, 他 的 職 業 是? 選 項 包 括 a. 民 意 代 表 行 政 主 管 企 業 主 管 及 經 理 人 員 b. 高 層 專 業 人 員 ( 如 大 專 教 師 醫 師 律 師 )c. 中 小 學 特 教 幼 稚 園 教 師 d. 一 般 專 業 人 員 ( 如 一 般 工 程 師 藥 劑 師 記 者 護 士 )e. 技 術 人 員 或 專 業 助 理 人 員 ( 如 工 程 技 術 員 代 書 藥 劑 生 推 銷 保 險 )f. 事 務 工 作 人 員 ( 如 文 書 打 字 櫃 檯 簿 記 出 納 )g. 服 務 人 員 及 買 賣 工 作 人 員 ( 如 商 人 廚 師 理 容 服 務 生 保 母 警 衛 售 貨 )h. 農 林 漁 牧 業 的 工 作 人 員 i. 技 術 工 ( 泥 水 匠 麵 包 師 傅 裁 縫 板 金 修 理 電 器 )j. 機 械 設 備 操 作 工 或 裝 配 工 ( 含 司 機 )k. 非 技 術 工 人 ( 例 如 工 友 門 房 洗 菜 簡 單 裝 配 體 力 工 )l. 職 業 軍 人 : 軍 官 m. 職 業 軍 人 : 士 官 兵 n. 家 管 o. 待 業 中 p. 其 他 等 十 六 類 以 上 乃 根 據 黃 毅 志 (2005) 的 職 業 地 位 測 量, 本 研 究 以 填 答 a,b,c,d 四 類 者 為 最 高 等 級, 其 餘 為 非 最 高 等 級 根 據 上 述 三 個 問 題, 本 研 究 先 將 之 區 分 為 有 介 紹 人 幫 忙 而 取 得 職 業 與 無 介 紹 人 幫 忙 而 取 得 職 業 兩 種 情 況, 然 後 又 將 有 介 紹 人 幫 忙 的 情 況 分 為 四 類, 第 一 類 是 介 紹 人 的 職 業 地 位 是 最 高 等 級, 而 且 與 教 師 的 關 係 是 非 常 熟 的 ; 第 二 類 是 介 紹 人 的 職 業 地 位 不 是 最 高 等 級, 這 包 括 1-4 等 級 失 業 以 及 其 他 職 業 者, 而 且 與 教 師 的 關 係 是 非 常 熟 的 ; 第 三 類 是 介 紹 人 的 職 業 地 位 是 最 高 等 級, 但 與 教 師 的 關 係 不 是 非 常 熟, 這 包 括 不 認 識 有 點 認 識 以 及 還 算 熟 ; 第 四 類 是 介 紹 人 的 職 業 地 位 不 是 最 高 等 級, 與 教 師 的 關 係 也 不 是 非 常 熟 總 計 在 社 會 資 本 的 測 量 上 共 分 為 五 類, 一 類 是 無 介 紹 人 幫 忙 而 取 得 職 業, 另 外 四 類 都 是 有 介 紹 人 幫 忙 而 取 得 職 業, 在 進 行 邏 輯 迴 歸 與 迴 歸 分 析 時, 以 無 介 紹 人 幫 忙 而 取 得 職 業 者 為 對 照 組 5. 依 變 項 : 本 研 究 以 兩 個 面 向 來 了 解 幼 教 師 的 職 業 取 得 問 題, 第 一 是 進 入 公 / 私 立 幼 稚 園, 由 於 公 立 幼 稚 園 教 師 的 待 遇 明 顯 高 於 私 立 幼 稚 園 教 師 ( 新 幼 教 編 輯 室,1994), 而 且 大 部 份 私 立 幼 教 師 都 期 望 能 進 入 公 立 幼 稚 園 任 教, 所 以 本 研 究 將 進 入 公 立 幼 稚 園 的 教 師 視 為 職 業 地 位 較 高 者 第 二 是 幼 教 老 師 初 任 現 職 的 薪 資, 將 薪 資 較 高 者 視 為 職 業 地 位 較 高 者 詳 細 的 測 量 說 明 如 下 : (1) 公 / 私 立 幼 稚 園 : 以 教 師 回 答 目 前 任 教 的 幼 稚 園 學 校 類 型 這 一 題 作 測 量, 分 為 公 立 私 立 幼 稚 園 兩 類, 在 進 行 邏 輯 迴 歸 統 計 分 析 時, 以 進 入 公 立 幼 稚 園 為 1, 進 入 私 立 幼 稚 園 為 0 (2) 初 到 現 職 之 薪 資 : 以 教 師 回 答 您 剛 進 入 這 個 園 所 時, 每 個 月 的 薪 水 是 多 少? 這 一 題 作 測 量, 選 項 包 括 :1. 不 到 1 萬 元 2.1 萬 以 上, 不 到 1 萬 5 千 元 3.1 萬 5 千 以 上, 不 到 2 萬 元 4.2 萬 以 上, 不 到 2 萬 5 千 元 5.2 萬 5 千 以 上, 不 到 3 萬 元 6.3 萬 以 上, 不 到 3 萬 5 千 元 7. 3 萬 5 千 以 上, 不 到 4 萬 元 8.4 萬 以 上, 不 到 4 萬 5 千 元 9.4 萬 5 千 以 上, 不 到 5 萬 元 10.5 萬 以 上, 不 到 5 萬 5 千 元 11.5 萬 5 千 以 上, 不 到 6 萬 元 12.6 萬 元 以 上 依 照 教 師 填 答 的 選 項 而 分 為 12 個 等 級, 選 填 1 的 答 案 者 為 第 一 級, 選 填 12 的 答 案 者 為 第 十 二 級, 等 級 越 高 代 表 教 師 取 得 越 高 薪 資 的 教 職 四. 資 料 分 析 方 法 本 研 究 計 畫 以 SPSS 統 計 套 裝 軟 體 來 進 行 資 料 分 析, 使 用 的 統 計 方 法 包 括 平 均 數 F 檢 定 百 分 比 交 叉 分 析 卡 方 考 驗 邏 輯 迴 歸 分 析 (logistic regression) OLS 迴 歸 分 析 等 茲 說 明 如 下 : ( 一 ) 在 基 本 統 計 的 部 份, 分 別 以 各 研 究 變 項 與 公 / 私 立 幼 稚 園 的 百 分 比 交 叉 分 析 卡 方 考 驗, 以 17

18 及 各 研 究 變 項 與 薪 資 高 低 的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F 考 驗, 來 進 行 雙 變 項 分 析 在 百 分 比 交 叉 分 析 中, 以 Cramer s V 值, 在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中, 以 Eta 值, 來 代 表 雙 變 項 的 關 連 強 度 ( 二 ) 以 家 庭 背 景 變 項 與 三 項 資 本 為 自 變 項, 以 公 / 私 立 幼 稚 為 依 變 項, 採 用 邏 輯 迴 歸 分 析 法 來 檢 視 各 變 項 對 於 取 得 公 / 私 立 幼 稚 園 教 職 的 淨 影 響 力 ( 三 ) 以 家 庭 背 景 變 項 與 三 項 資 本 為 自 變 項, 以 薪 資 為 依 變 項, 採 用 OLS 迴 歸 分 析 法 來 檢 視 各 變 項 對 於 取 得 較 高 薪 資 教 職 的 淨 影 響 力 ( 四 ) 篩 選 私 立 幼 稚 園 教 師 樣 本, 以 家 庭 背 景 變 項 與 三 項 資 本 為 自 變 項, 以 薪 資 為 依 變 項, 採 用 OLS 迴 歸 分 析 法 來 檢 視 各 變 項 對 於 取 得 較 高 薪 資 教 職 的 淨 影 響 力 以 此 探 討 影 響 教 師 取 得 較 高 薪 資 私 幼 教 職 的 因 素 根 據 上 述 資 料 分 析 的 步 驟, 本 研 究 將 逐 一 檢 驗 各 項 研 究 假 設 肆 研 究 結 果 在 描 述 統 計 的 部 分, 我 們 以 百 分 比 交 叉 分 析 與 平 均 數 差 異 F 檢 定 來 進 行 雙 變 項 分 析, 結 果 如 表 4-1 在 進 入 公 / 私 立 幼 稚 園 的 部 分, 我 們 以 百 分 比 交 叉 分 析 來 探 討 各 變 項 對 於 進 入 公 / 私 立 幼 稚 園 的 百 分 比 差 異 情 況, 在 初 到 現 職 時 的 薪 資 部 分, 則 以 平 均 數 差 異 F 檢 定 來 探 討 表 4-2 是 進 一 步 的 邏 輯 迴 歸 與 迴 歸 分 析 結 果, 我 們 以 迴 歸 方 程 式 來 進 行 統 計 控 制, 以 檢 視 各 變 項 對 於 依 變 項 的 淨 影 響 情 況, 並 釐 清 哪 些 變 項 是 重 要 的 影 響 茲 將 統 計 結 果 分 析 如 下 : 一 各 研 究 變 項 與 取 得 公 立 教 職 之 百 分 比 交 叉 分 析 由 表 4-1 有 關 公 / 私 立 幼 稚 園 的 百 分 比 交 叉 分 析 結 果 可 知, 父 親 教 育 本 人 教 育 畢 業 校 系 任 教 經 驗 專 業 證 照 形 式 文 化 資 本 文 化 資 源 社 會 資 本 等 這 些 變 項 對 進 入 公 私 立 幼 稚 園 的 皮 爾 森 卡 方 值 χ² 都 達 到 顯 著 水 準 (P<.05), 顯 示 這 些 變 項 可 能 是 影 響 教 師 取 得 公 幼 教 職 的 因 素 在 父 親 教 育 的 部 分, 幼 教 師 的 父 親 學 歷 為 國 小 以 下 者, 有 24.5% 進 入 公 幼, 國 中 學 歷 者 有 24.7% 進 入 公 幼, 高 中 職 者 有 42.0% 進 入 公 幼, 大 專 以 上 者 有 43.2% 進 入 公 幼, 似 乎 隨 著 父 親 學 歷 的 加 增, 進 入 公 幼 的 比 例 也 跟 著 提 高, 這 顯 示 幼 教 師 的 父 親 學 歷 越 高 者, 進 入 公 幼 任 教 的 機 會 可 能 也 越 高 從 關 聯 強 度 Cramer s V 值 來 看, 父 親 學 歷 高 低 與 進 入 公 幼 或 是 私 幼 的 關 聯 性 為.19 就 本 人 學 歷 而 言, 幼 教 師 學 歷 為 高 中 職 者 有 4.5% 進 入 公 幼 任 教, 專 科 學 歷 者 有 33.1%, 大 學 以 上 學 歷 者 有 40.3%, 很 明 顯 可 以 看 出 學 歷 越 高 者, 進 入 公 幼 任 教 的 比 例 也 越 高 Cramer s V 值 為.30, 顯 示 本 人 學 歷 與 進 入 公 幼 任 教 兩 者 間 的 關 聯 性 不 低 就 畢 業 校 系 而 言, 幼 教 師 是 公 立 幼 教 幼 保 系 畢 業 者 有 62.5% 進 入 公 幼 任 教, 比 例 相 當 高 ; 公 立 非 幼 教 幼 保 系 畢 業 者 有 31.3% 進 入 公 幼 任 教, 私 立 非 幼 教 幼 保 系 畢 業 者 有 14.3% 進 入 公 幼 任 教, 而 私 立 幼 教 幼 保 系 畢 業 者 只 有 7.3% 進 入 公 幼 任 教, 比 例 最 低 ; 從 數 據 看 來, 公 立 幼 教 幼 保 系 畢 業 者 進 入 公 幼 任 教 的 機 會 似 乎 明 顯 高 過 其 他 校 系 畢 業 者, 而 Cramer s V 值 為.53, 顯 示 畢 業 校 系 與 進 入 公 幼 或 是 私 幼 的 關 聯 性 相 當 高, 可 能 是 影 響 教 師 取 得 公 幼 教 職 很 重 要 的 因 素 就 任 教 經 驗 而 言, 教 師 沒 有 在 幼 稚 園 或 托 兒 所 任 教 過 的, 有 25.1% 進 入 公 幼 任 教, 有 任 教 經 驗 的 有 32.2% 進 入 公 幼 任 教, 卡 方 值 χ² 達 到 顯 著 水 準 (P<.05),Cramer s V 值 為.07, 顯 示 有 任 教 經 驗 的 教 師 進 入 公 幼 任 教 的 機 會 顯 著 高 於 沒 經 驗 的 教 師, 不 過 任 教 經 驗 與 進 入 公 幼 任 教 這 兩 者 的 關 聯 性 並 不 高 就 專 業 證 照 而 言, 沒 有 專 業 證 照 的 教 師 有 10.0% 進 入 公 幼 任 教, 有 專 業 證 照 的 有 42.6% 進 入 公 幼 任 教, 比 例 差 異 很 大, 而 卡 方 考 驗 的 結 果 χ² 達 到 顯 著 水 準 (P<.05),Cramer s V 值 為.34, 顯 示 有 專 業 證 照 的 教 師 進 入 公 幼 任 教 的 機 會 顯 著 高 於 沒 有 專 業 證 照 的 教 師, 而 且 專 業 證 照 與 進 入 公 幼 任 教 這 兩 者 的 關 聯 性 還 蠻 高 的, 是 個 重 要 的 變 項 18

19 表 4-1 各 變 項 對 公 / 私 立 幼 稚 園 初 到 現 職 之 薪 資 的 百 分 比 交 叉 表 與 均 數 分 析 表 依 變 項 進 入 公 / 私 立 幼 稚 園 公 立 幼 稚 園 私 立 幼 稚 園 皮 爾 森 卡 方 值 自 變 項 ( 百 分 比 ) ( 百 分 比 ) (Cramer s V) 父 親 教 育 國 小 以 下 * 國 中 (.19) 高 中 職 大 專 以 上 本 人 教 育 高 中 職 * 專 科 (.30) 大 學 以 上 畢 業 校 系 公 立 幼 教 保 系 * 公 立 非 幼 教 保 系 (.53) 私 立 幼 教 保 系 私 立 非 幼 教 保 系 任 教 經 驗 沒 有 幼 托 機 構 服 務 經 驗 * 有 幼 托 機 構 服 務 經 驗 (.07) 專 業 證 照 沒 有 專 業 證 照 * 有 專 業 證 照 (.34) 形 式 文 化 資 本 低 ( 不 符 合 非 常 不 符 合 ) * 中 ( 還 算 符 合 ) (.16) 高 ( 符 合 非 常 符 合 ) 文 化 資 源 低 ( 不 符 合 非 常 不 符 合 ) * 中 ( 還 算 符 合 ) (.15) 高 ( 符 合 非 常 符 合 ) 社 會 資 本 無 介 紹 人 * 介 紹 人 高 地 位 且 強 聯 繫 (.29) 介 紹 人 非 高 地 位 但 強 聯 繫 介 紹 人 高 地 位 但 非 強 聯 繫 介 紹 人 非 高 地 位 且 非 強 聯 繫 說 明 :χ² 為 皮 爾 森 卡 方 值,* 表 示 P<.05 Cramer s V 值 為 關 聯 強 度 19 教 師 初 到 現 職 之 薪 資 樣 本 數 ( 人 ) 平 均 數 ( 標 準 差 ) 4.22(2.06) 4.24(1.82) 4.89(2.16) 4.78(2.32) 2.91(1.19) 4.09(2.07) 5.25(2.02) 5.42(2.45) 4.14(2.50) 3.76(1.34) 4.08(1.63) 3.82(2.01) 4.68(2.06) 3.35(1.42) 5.06(2.17) 4.15(1.60) 4.41(2.12) 4.78(2.32) 3.88(1.50) 4.28(1.98) 4.67(2.25) 5.11(2.09) 3.70(2.04) 3.86(1.84) 4.02(1.99) 3.65(1.86) F 值 (Eta) 6.84* (.14) * (.45) 46.48* (.35) 37.03* (.19) * (.39) 4.20* (.09) 4.87* (.10) 24.84* (.31) 就 形 式 文 化 資 本 而 言, 我 們 分 為 低 中 高 三 個 等 級 來 進 行 比 較, 從 統 計 數 據 可 知, 低 文 化 資 本 者 有 23.6% 進 入 公 幼 任 教, 中 文 化 資 本 者 有 28.1% 進 入 公 幼 任 教, 高 文 化 資 本 者 有 44.81% 進 入 公 幼 任 教, 似 乎 隨 著 文 化 資 本 的 升 高, 進 入 公 幼 任 教 的 機 會 也 提 高 χ² 達 到 顯 著 水 準 (P<.05), Cramer s V 值 為.16, 顯 示 形 式 文 化 資 本 與 進 入 公 幼 任 教 兩 者 具 有 關 聯 性 就 文 化 資 源 而 言, 我 們 也 是 分 為 低 中 高 三 個 等 級 來 進 行 比 較, 結 果 發 現 低 文 化 資 源 者 有 11.8% 進 入 公 幼 任 教, 中 文 化 資 源 者 有 25.3% 進 入 公 幼 任 教, 高 文 化 資 源 者 有 38.0% 進 入 公 幼 任 教,χ² 達 到 顯 著 水 準 (P<.05), Cramer s V 值 為.15, 顯 示 文 化 資 源 與 進 入 公 幼 任 教 兩 者 具 有 關 聯 性, 而 且 呈 現 直 線 關 係, 隨 著 文 化 資 源 提 高, 進 入 公 幼 任 教 的 機 會 也 提 高 就 社 會 資 本 而 言, 我 們 分 為 沒 有 介 紹 人 有 介 紹 人 且 介 紹 人 是 高 地 位 與 強 聯 繫 介 紹 人 是 非 高 地 位 但 強 聯 繫 介 紹 人 是 高 地 位 但 非 強 聯 繫 介 紹 人 是 非 高 地 位 且 非 強 聯 繫 這 五 種 情 況 來 進 行 比 較, 結 果 發 現 沒 有 介 紹 人 而 取 得 教 職 者 有 44.3% 進 入 公 幼 任 教, 是 五 種 類 型 當 中 比 例 最 高 的 ; 而 有 介 紹 人 的 情 況 則 進 入 公 幼 的 比 例 就 低 很 多, 介 紹 人 是 高 地 位 與 強 聯 繫 者 有 12.5% 進 入 公 幼, 介 紹 人 是 非 高 地 位 但 強 聯 繫 者 有 9.8%, 介 紹 人 是 高 地 位 但 非 強 聯 繫 者 有 24.2%, 介 紹 人 是 非 高 地

20 位 且 非 強 聯 繫 者 有 22.1% 從 這 些 數 據 可 初 步 了 解 沒 有 介 紹 人 而 取 得 教 職 者 進 入 公 幼 的 機 會 較 高, 而 透 過 介 紹 人 幫 忙 取 得 教 職 者 較 不 是 進 入 公 幼 任 教, 而 是 進 入 私 幼, 其 中 又 以 介 紹 人 是 非 高 地 位 但 強 聯 繫 者 進 入 公 幼 的 機 會 最 低 Cramer s V 值 為.29, 顯 示 社 會 資 本 與 進 入 公 幼 任 教 兩 者 的 具 有 不 低 的 關 聯 性 二 各 研 究 變 項 與 教 師 初 到 現 職 薪 資 之 均 數 分 析 除 了 探 討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 教 師 與 進 入 公 立 幼 稚 園 任 教 的 機 會 這 兩 者 的 關 聯 性 以 外, 我 們 也 對 教 師 取 得 現 職 時 的 薪 水 ( 以 下 簡 稱 教 師 薪 資 ) 與 教 師 背 景 變 項 的 關 聯 性 進 行 探 究 本 研 究 將 教 師 薪 資 分 為 1 至 12 個 等 級, 等 級 越 高 代 表 薪 資 越 高, 來 探 討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對 於 薪 資 等 級 的 差 異 情 況 由 表 4-1 有 關 教 師 初 到 現 職 薪 資 之 均 數 分 析 F 檢 定 結 果 可 知, 父 親 教 育 本 人 教 育 畢 業 校 系 任 教 經 驗 專 業 證 照 形 式 文 化 資 本 文 化 資 源 社 會 資 本 等 這 些 變 項 在 教 師 薪 資 上 的 差 異 都 達 到 顯 著 水 準 (P <.05) 在 父 親 教 育 方 面, 父 親 學 歷 為 國 小 以 下 者, 平 均 薪 資 等 級 為 4.22, 國 中 學 歷 者 為 4.24, 高 中 職 者 為 4.89, 大 專 以 上 者 為 4.78, 似 乎 有 父 親 學 歷 越 低 者 薪 資 等 級 越 低 的 現 象 在 本 人 學 歷 方 面, 幼 教 師 學 歷 為 高 中 職 者 平 均 薪 資 等 級 為 2.91, 專 科 學 歷 者 為 4.09, 大 學 以 上 學 歷 者 為 5.25, 很 明 顯 可 以 看 出 學 歷 越 高 者 薪 資 等 級 有 越 高 的 趨 勢 Eta 值 為.45, 代 表 本 人 學 歷 與 薪 資 等 級 具 有 高 的 關 聯 性 在 畢 業 校 系 方 面, 公 立 幼 教 幼 保 系 畢 業 者 的 平 均 薪 資 等 級 為 5.42, 公 立 非 幼 教 幼 保 系 畢 業 者 為 4.14, 私 立 幼 教 幼 保 系 畢 業 者 為 3.76, 私 立 非 幼 教 幼 保 系 畢 業 者 為 4.08; 從 這 些 數 據 看 來, 我 們 可 以 初 步 了 解 公 立 幼 教 幼 保 系 畢 業 者 的 薪 資 等 級 最 高, 而 私 立 幼 教 幼 保 系 畢 業 者 的 薪 資 等 級 則 最 低 Eta 值 為.35, 顯 示 兩 個 變 項 的 關 聯 性 不 低 在 任 教 經 驗 方 面, 教 師 沒 有 在 幼 稚 園 或 托 兒 所 任 教 過 的, 平 均 薪 資 等 級 為 3.82, 有 任 教 經 驗 的 為 4.68, 有 經 驗 者 的 薪 資 顯 著 高 於 沒 有 經 驗 者 Eta 值 為.19, 兩 個 變 項 的 關 聯 性 並 不 是 非 常 高 在 專 業 證 照 方 面, 沒 有 專 業 證 照 的 教 師 平 均 薪 資 等 級 為 3.35, 有 專 業 證 照 者 為 4.68, 有 專 業 證 照 者 的 薪 資 顯 著 高 於 沒 有 專 業 證 照 者,Eta 值 為.39, 顯 示 兩 個 變 項 具 有 蠻 高 的 關 聯 性 在 形 式 文 化 資 本 方 面, 低 文 化 資 本 者 的 平 均 薪 資 等 級 為 4.15, 中 文 化 資 本 者 為 4.41, 高 文 化 資 本 者 為 4.78; 文 化 資 本 越 高 的 教 師 薪 資 有 越 高 的 現 象 在 文 化 資 源 方 面, 低 文 化 資 源 者 的 平 均 薪 資 等 級 為 3.88, 中 文 化 資 源 者 為 4.28, 高 文 化 資 源 者 為 4.67, 也 是 文 化 資 源 越 高, 薪 資 跟 著 越 高 的 現 象 在 社 會 資 本 方 面, 我 們 以 沒 有 介 紹 人 有 介 紹 人 且 介 紹 人 是 高 地 位 與 強 聯 繫 介 紹 人 是 非 高 地 位 但 強 聯 繫 介 紹 人 是 高 地 位 但 非 強 聯 繫 介 紹 人 是 非 高 地 位 且 非 強 聯 繫 這 五 種 情 況 來 進 行 比 較, 結 果 發 現 沒 有 介 紹 人 而 取 得 教 職 者 的 平 均 薪 資 等 級 為 5.11, 介 紹 人 是 高 地 位 與 強 聯 繫 者 的 平 均 薪 資 等 級 為 3.70, 介 紹 人 是 非 高 地 位 但 強 聯 繫 者 為 3.86, 介 紹 人 是 高 地 位 但 非 強 聯 繫 者 為 4.02, 介 紹 人 是 非 高 地 位 且 非 強 聯 繫 者 為 3.65 從 這 些 數 據 可 初 步 了 解 沒 有 介 紹 人 而 取 得 教 職 者 的 薪 資 最 高, 而 透 過 介 紹 人 幫 忙 取 得 教 職 者 的 薪 資 都 比 較 低, 其 中 又 以 介 紹 人 是 非 高 地 位 且 非 強 聯 繫 者 的 薪 資 最 低 Eta 值 為.31, 顯 示 兩 個 變 項 也 有 重 要 的 關 聯 性 三 各 研 究 變 項 對 進 入 公 立 幼 稚 園 取 得 高 薪 教 職 之 迴 歸 分 析 與 邏 輯 迴 歸 分 析 表 4-2 是 三 個 迴 歸 方 程 式 的 統 計 結 果 方 程 式 一 是 個 人 背 景 變 項 對 進 入 公 立 幼 稚 園 的 邏 輯 迴 歸 分 析, 探 討 的 是 影 響 教 師 進 入 公 立 幼 稚 園 任 教 的 因 素 方 程 式 二 是 背 景 變 項 對 就 現 職 時 取 得 高 薪 的 OLS 迴 歸 分 析, 探 討 的 是 影 響 教 師 取 得 高 薪 工 作 的 因 素 而 在 方 程 式 三 當 中, 我 們 將 私 立 幼 稚 園 的 教 師 篩 選 出 來, 探 討 哪 些 因 素 會 應 影 響 教 師 取 得 私 立 幼 稚 園 較 高 薪 水 的 工 作, 而 這 也 是 採 用 OLS 迴 歸 分 析 來 進 行 在 方 程 式 一 中, 我 們 投 入 了 13 個 變 項 來 預 測 取 得 公 立 幼 稚 園 教 職 的 機 會, 結 果 整 體 模 型 解 釋 力 (Pseudo R Square) 為.30 而 13 個 變 項 當 中, 影 響 力 達 到 顯 著 水 準 (P<.05) 的 變 項 有 父 親 教 育 年 數 本 人 教 育 年 數 畢 業 校 系 文 化 資 源 社 會 資 本 這 7 個 變 項 這 表 示 控 制 了 家 庭 背 景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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